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宿主》 第一节 饥饿时节 天浩走进寨门的时候,刚好遇到几个村人押着一名步履蹒跚,神情漠然的老妇,朝着议事堂的方向走去。 极度瘦弱的身躯佝偻着,就像一块被砸碎且表面有着大量皱纹的干核桃碎片。白色头发在棕黑色皮肤衬托下异常显眼,数量非常少,在寒风中散乱。无神的眼睛里透出一丝灰白,看不到任何希望的信号。 这已经是一周以来的第三个人了。 今年的冬天来得比往年更早。突如其来的大雪将整个世界变成皑皑白色的同时,也彻底断绝了人们活命的希望。没有收集到足够食物的部落,只能依靠入秋以来的积蓄勉强渡日。 从上周开始,磐石寨就已经断粮。 饿得快要发疯的人们,不得不冒着大雪进山狩猎。留在家中的女人和孩子,也刨开村落四周的积雪,用简单的工具挖撬着从比铁块还坚硬的冻土,希望能够找到一点点可以果腹的草根和野茎。可是,即便侥幸偶有收获,得到的那点吃食也无法满足所有人的需求。饥饿,成了笼罩在所有村人头顶上挥之不去的可怕之灾。 在这种情况下,头领和祭司商议之后,无奈的宣布:从村子里挑选出一定数量的老人“抛弃”。 与青壮相比,体弱多病的老人显然属于部族里的负担。他们很少生产,却要消耗相当数量的食物。与其浪费资源养活他们,不如提前解决,让那些健壮的村民能够平安渡过这个寒冷的冬天。 磐石寨临海,人们已经习惯了直接用海水煮肉,这样做出来的食物带有咸味,只是村民们舍不得丢弃猎物内脏,肉汤腥味很重,闻起来令人作呕。 就算是这种淡薄寡味的东西,分到各人手中,也仅仅只有小半碗。 食物必须优先满足青壮组成的狩猎队。至于女人和孩童,顶多只能尝到一点残羹剩饭。在村里,经常可以看到饿极的孩童拿着任何在他们看来可吃的东西磨牙。甚至就连夏天被扔掉最坚硬的大型动物骨节表面,也能看到清晰无比的牙印。 整个村子都在挨饿。尤其是寒冷的冬天,死去的人会更多。 这一切在天浩看来,和自己根本没有半点关系。 尽管如此,他还是侧身畏缩到木栅墙边,小心翼翼地让满面饥容且神情冷肃的村民们走过后,这才小跑着溜回自家的小木屋。 如果狩猎队没有带回足够的猎物,如果这场大雪还要持续很长的时间……那么,当寨子里所有的老人都被抛弃,饥饿村民们接下来将把其他人当做目标。 天浩有理由为此感到恐惧。 只要有女人,就能生孩子。 至于男人……呵呵,这个世界上从来就不会缺少。 反正明天春暖花开食物丰足的时候,女人们还能生养更多。 …… 和寨子里所有的建筑一样,天浩栖身的屋子,也是用粗大的原木建盖而成。粗糙、简陋,却相当结实。这也是父母唯一留给他的东西。 在记忆中,父亲曾经是村里最强壮的猎人,母亲则是公认的兽皮缝制行家。两年前,在一次外出狩猎的过程中,他们被可怕的暴熊双双啃掉了脑袋。虽说残留的尸体被同行的村民们抢了回来,却并未掩埋入土。而是被切块分成了数百份碎肉,成为了村人当日的口粮。 食物,是永远困扰磐石寨的最大难题。无论生老病死,所有村民的尸体都不会被浪费。 进屋前,他特意看了一眼放在门口的木碗。除了碗底一层薄薄的霜花,再也没有多余的东西。 每天早晨,村民们都会把各家的容器放在门口。“十人首”和“百人首”们则按照人口,把相应份量的食物分发下来。即便是来自死亡村民的食物分配,也是一样。 磐石寨规模不大,总共也就两百多人。寨子里地位最高的人是头领,其次是巫师。再往下,是两名相当于副头领的“百人首”。最后,就是分管各家的“十人首”。 父母死后,天浩分到的食物也断断续续。有时,甚至好几天才会得到一小块腐烂的臭肉烂骨。尤其入冬以来,他根本没有得到过任何配发的吃食。 如果父母健在,绝对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同样的事情也不会发生在天峰、天狂两位兄长身上。他们身强力壮,是狩猎队成员,属于寨子里必须优先确保食物供应量的那种人。 “哼!” 望了一眼空荡荡的木碗,天浩冷笑着摇摇头,走进屋子。 木屋是北方蛮族的传统建筑模式。巨大的原木从中间锯开,分成厚达五公分左右的木板。地板与地面之间用冻土与岩石垫高,通常有四块墩基和六块墩基两种类型,在墩基之间用碎石和泥土填充,形成中空的矮墙,然后把木板铺在墩基上方,竖板与横板之间交错契合,构成圆形的屋子。屋顶覆盖着干茅草,或者是经过处理的树枝。这种建筑毫无美感可言,却很结实,可以挡住风雪。 木屋底部墩基的数量多少,与房屋主人的身份对应。正常情况下,“百人首”才有资格建造六个墩基的木屋,头领和巫师可以达到八个。如果身份更加尊贵,墩基的数量还可以多一些。 据说,大型部族的王,他们的居所墩基数量超过上百个。那样的建筑已经不能简单的用“木屋”来加以概括,应该称之为“宫殿”。 在天浩的记忆里,这种建筑与南方热带的“吊脚竹楼”颇为类似。区别在于:那时候的吊脚楼是为了隔热凉爽,现在的石墩木屋却是为了保暖。 九岁的妹妹天霜坐在火塘边捉虱子。 这个时代的蛮族身体发育速度与天浩记忆中有很大区别。天霜现在的身高与文明时代成年人差不多。她的皮肤很黑,表面沾染着大量污垢,掩盖了真正肤色的那种黑。长时间得不到充足营养,面颊两边的颧骨高高隆起,微张的嘴唇里露出颜色暗黄的牙齿。 磐石寨里从来不缺兽皮袍子这种东西。无论夏天还是冬天,这是村民们的标准化制式服装。最受欢迎的是巨角鹿皮,其次是凶狗的皮子。尤其是前者,它们吃素,只要不在发情季节招惹巨角鹿,猎人对付起来倒也不难。 皮袍必须将有毛的一面反过来穿在里面才能保暖。天霜身上的这件鹿皮袍子很旧了,破破烂烂。她从死去的母亲那里学到了针线手艺,缝缝补补,用上了很多散碎皮子,尽管如此,却是在寒冷天气里确保不被活活冻死的倚仗。 宽大的皮袍与天霜瘦弱的身体形成鲜明对比。隔着五米多远的距离,天浩可以透过皮袍空荡荡的领口,看见妹妹干瘪的**,以及一根根从皮肤下面凸起的肋骨。 他以前从未见过这种黄豆大小的虱子。 按照以往的经验,虱子在夏天最为猖狂,最多只能蹦跶到秋天。等到冬季气温骤降,这些提前在人类难以察觉角落里留下后代的吸血生物纷纷死亡,等到来年春暖花开,继续重复着固定的生命延续模式。 天霜从散发出浓烈体味的裤裆里抓住一个虱子,塞进嘴里,在牙齿中间咬出清脆的“嘎嘣”声,嚼得津津有味。 虱子也是可以吃的。 在这个寒冷的季节,在磐石寨的村民们看来,只要是会自由活动的东西,统统可以归于“食物”的行列。 从门口走到火塘前坐下,蓬头垢面的天霜一直盯着天浩。她深陷的眼窝里散发出狼一般的暗色幽光。 “阿哥……我饿……” 天浩看了她一眼,伸手从自己的皮袍里拿出一块肉,拔出佩刀,在地板上用力切成两半。 这个世界的大多数人无法独自杀死一头成年獠齿猪。超过四百公斤的体重是这种野兽的力量来源,外凸的獠牙略微向上弯曲,更像是一对朝着正前方随时准备穿刺的利剑。 第二节 思考 很幸运,天浩遇到的是一头幼年獠齿猪。也许是它的母亲正被强壮雄性同类按在地上摩擦,也可能是它的父亲被出轨母亲从悬崖上推了下去……用刀子割断幼年獠齿猪喉咙的时候,饥饿的天浩一边大口吞服温热的血,一边在大脑里迅速估算着这头猎物的各种数据。 除去骨骼与外皮,以及体内各种无法食用的部分,剩余重量为六十至于六十二公斤。 他当时生吃了心脏与肝脏,包括左右两边的腰子。这些内脏富含大量的维生素,必须趁着新鲜食用。天浩割下几块肥厚多油的腰肉,其余的埋在雪堆里,表面做了个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记号。 这个冬天很冷,冻得硬梆梆像石头一样的猪肉根本不会腐烂。 整个磐石寨都在饥饿。没有掌握绝对话语权,没有强大的实力为后盾,就这样扛着一头獠齿猪回家,恐怕一丝肉渣都不会落到自己嘴里。 饿极了的天霜陡然睁大双眼,喉咙里发出极度欢愉的“嗬嗬”声。她丝毫不顾解开腰带的皮袍因为猛烈动作滑落,露出尚在发育但极其瘦弱的身体暴露在兄长眼前,双手如爪子般死死抓住天浩递过来的那块肉。 她抓得很用力,肉块却纹丝不动。 天浩眼里透出凶狠冰冷的目光:“不准说出去,否则我就吃了你。” 眼角微微抽搐了一下,天霜感觉自己的胳膊在颤抖。以前从未见过三哥露出这样的神情,让她感到恐惧,就像面对着一头食人的暴鬃熊。 战栗像瘟疫一样传遍了全身,天霜有种忍不住想要立刻逃出这间屋子的冲动,可是泛酸胃部传递出强烈的饥饿信号,手指触摸着冻硬了的肉块,熟悉的肌肉纹理瞬间压倒了所有思维。 “我,我不说……”她用力咽了一口唾沫,肮脏的脸上露出讨好的神情:“阿哥,可以给我吃了吗?” 天浩慢慢松开手掌。 他看着天霜急急忙忙抱住那块肉,用最疯狂的速度不顾一切啃咬。在这个滴水成冰的季节,任何东西都会被冻结。木屋里的温度虽然比外面高一些,却还不足以在短时间内让肉块变软。 天霜的牙齿并不整齐,尤其是左侧的犬齿已经掉了,这与她常年啃食骨头和肉类有直接关系。 拨开火塘里暗红色的余烬,添了几根干燥的木柴,很快升腾起一股明亮的火苗,逐渐变成了旺火。 冻硬的肉块放在木叉上,在火光映照下慢慢变软。天浩从屋角拎过一桶冻成冰块的海水,用匕首戳开少许碎片,他在肉块表面割出一道道缝隙,将散碎的海冰插进去,这些融化的液体混合着滚烫的油脂滴落下来,在燃烧木柴上发出接连不断的“嗤嗤”声。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很香的味道。天浩并不担心烤肉的气味传到外面。这是一个被寒冷禁锢的世界,村民们的情况都差不多,木柴必须在秋天的时候就开始预备,在这种天气外出砍柴,最有可能的结果,就是被活活冻死。 看着天浩手里那块油滋滋的烤肉,天霜呆住了。 这东西看着就很好吃,与自己手上这块冷冰冰,硬邦邦的冻肉根本就是两种概念。 香气是最好的诱惑,口水不自觉的沿着嘴角流淌。 面无表情的天浩把烤肉递过去,天霜先是怔了一下,随即满面欣喜的伸出手。 指尖即将触碰到烤肉的时候,天浩以极快的速度将肉块举高,看着满面不解的妹妹,他露出魔鬼特有的,同时具备诱惑与威胁双重成分的笑容。 “不准告诉别人。” 已经压下去的恐惧再次涌入了天霜脑海。她无法抗拒近在咫尺的食物,也从未想过“拒绝”这个词,只是惯性思维与现实区别让她有些犹豫:“……大哥,还有二哥,也不能说吗?” “是的。”天浩加上了一句能够让天霜安心的回答:“我会告诉他们。” …… 吃完烤肉,他非常小心地火塘恢复成为原样,又在醒目的位置扔上几块已经发黑的人骨。 天浩不希望自己的秘密被村人发现。 要知道,寨子里所有人,也许只有自己才有余粮。 两块肉都进了天霜的肚子。她吃得很满足,蜷缩在兽皮堆里沉沉睡去,干瘦的脸上带着微笑。 北方蛮族的建筑很有特色,不考虑美观和艺术感,一切从实用角度出发。中空的两层半壁之间填充着白绒草,这种植物夏天的时候漫山遍野都是,到了秋天成熟,剥下发黄的植物外壳,收集里面柔软的草芯,加上松软的兽毛和枯草,相当于在木屋夹层里安装了一道隔热层。 天黑了。 这里没有任何一种娱乐项目。 往火塘里加了几块木柴,黑沉沉的屋子里多了些明亮光线,摇摇晃晃,在墙壁上照出沉默的人影。 抬起手,摸到了脸上粗糙的皮肤。十六岁的天浩正处于发育期,虽然没有镜子,他还是凭着双手缓慢的触摸,感受着自己削瘦的面颊,略有些外凸,幅度却不是很大的颧骨。眉弓很高,搭配着高挺的鼻梁,符合曾经那个时代的人类审美标准。吞咽口水的时候喉结在滑动,坚硬的牙齿表明钙质吸收效果不错,舌头对食物口感的判断也符合基本味觉标准。 这具身体不属于我。 但现在,他就是我。 文明时代的我已经死了。战争毁灭了一切,基地里的幸存者寥寥无几。在最后的日子里,最后的战士被技术手段封存起来,包括天浩在内,只剩下记忆,还有基因。 培养舱是他对文明时代记忆的最后片段。洁白的椭圆形,长度为十五厘米,除了基因活化因子,其中填充了维持细胞生存的营养液。 基地毁于火山爆发,建造基因库的时候已经考虑过发生这种灾难的可能性。多达上万个培养舱的保护措施被激活,它们像一颗颗白色炮弹被弹射到空中,在自动旋翼的帮助下缓缓降落。 在那之后,天浩陷入了长时间的记忆空白,直至再次苏醒。 他感觉自己像一只童话故事里的史莱姆……不,那时候的自己就是一只史莱姆。软软的,黏黏的,一团粘在破损培养舱内壁上的烂泥。如果一定要用某种东西作为对比,变质发臭呈灰黑色却保持着足够湿度的烂鸡蛋,这个比较贴切。 天知道培养舱砸过去的这段时间里到底经历了什么。地震?还是海啸?总之它出现在地表,而且严重受损。本能意识清清楚楚告诉他:二十四小时内必须找到寄生对象,否则死。 天浩是属于这个男孩的名字。他碰巧的那个时候走过来,看到破损的培养舱,弯腰捡起,然后……我变成了他。 他第一次觉得选择是如此重要。在这个男孩出现以前,两只钢喙鸡从培养舱旁边走过,还来了一头凶狗。尽管距离最后时限只剩下四小时二十二分钟,他还是强忍着活下去的冲动念头,强迫自己等下去。 我进入了他的身体。一部分通过皮肤表面进行渗透,一部分直接钻进鼻孔,寄生体与宿主之间的融合时间为二十三分四十七秒。想要达到最好的效果,融合时间必须达到四十八小时。但是天浩计算过,这是宿主可以承受的时间极限。 寒冷环境下,长时间保持僵立不动非常危险。再这样下去,宿主会被活活冻死。 融合时间不足的后遗症在宿主身体开始活动后显露出来。天浩被那头幼年獠齿猪面前显得很狼狈,手忙脚乱,连续两次失手,佩刀没有准确命中目标。不过还算幸运,第三次攻击,干掉了那头猪。 无论钢喙鸡还是凶狗,都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与宿主之间达到这种契合度。 毕竟,我们都是人类。 虽然我的年龄可以成为他的曾曾曾曾……祖父。 从我决定进入培养舱到现在,究竟过去了多少岁月? 几百年? 还是几千年? 这是一个很难找到正确答案的问题。天浩只知道:培养舱虽然加装了多臂式机械足,却无法像其它交通工具那样,拥有长距离移动能力。大部分储存能量都供给了舱内物质,它的极限移动距离最多不会超过五十公里。 基地建造的位置在温带。历史资料表明,此前没有任何一年的气温会下降到这种程度。 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天浩,也就是自己寄生的这个宿主,通过读取他的大脑记忆,目前所在的位置距大海不远。 基地的位置应该在内陆才对。 首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就是营养。 在天浩的脑海当中,原本属于宿主的思维里,“食物”两个字占据了最多的思维成份。不仅是他,寨子里的每一个人都很少有真正吃饱过的感觉。附近山林里的动物虽多,却很难捕捉,其中更有凶残嗜血的猛兽。 他目前需要少量,多次的进食,而不是像传说中的饕餮那样,一次性把所有食物吃个精光。 第三节 回来的狩猎队 对面,熟睡的天霜翻了个身,发出含糊不清的梦中讫语。 天浩在沉默中注视了她很久,确定目标的确是陷入沉睡状态,这才舒展了一下腿脚,从皮袍里拿出另一块肉。 那是他现在的妹妹,至少名义上是这样。 冻肉已经在袍子里变得软化,却依然冰冷。天浩张开嘴,用强劲的咬肌将肉撕开,慢慢咀嚼。 他可不是茹毛饮血的野蛮人。但目前的身体状况需要大量营养。融合就是这样,初次融合时间不足,就必须花费成倍的时间和营养进行补充。天浩自己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要持续多久? 不考虑身体吸收与口感、味觉等因素的情况下,生肉中含有的能量与营养比熟肉要多得多。 生活也是一种融合。 虽然这是一个让天浩完全陌生的时代。 尽管淋上了少许海水,生肉的味道还是很糟糕。天浩不挑食,他觉得这顿快餐也还过得去。从皮袍里拿出带回来的最后一块肉塞进柴堆,他拢了拢放在屋角的干草,靠上去,说不出的轻松与舒服感从背部传来,很快蔓延到全身的每一个角落。 忽明忽暗的火苗映照着天霜熟睡的侧脸。她的皮肤虽然沾染着污垢,却可以看出是黄种人,黑色的头发,同样颜色的眼睛,这一切都让天浩悸动跳跃的神经缓缓变得安定下来。 我选择的寄生对象不是白皮,也不是黑鬼,他的身体的确很瘦弱,但就目前来看,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夜,渐渐深了。 屋外刮过的风,发出令人心悸的狂吼。仿佛在黑夜中寻找食物,肆意剥夺灵魂的魔鬼。 远处,传来阵阵低沉的呜咽,还有金属劈砍硬物的碰撞,以及某人临死前发出的惨嚎。 已经无法考证以老人作为粮食补充,究竟是从什么时候遗留下来的习俗。通过被自己强行夺取了身体的宿主记忆,天浩知道每年冬天寨子里的总有一些村民会一这样的方式被消耗。作为必不可少的补充,来年春暖雪化的时候,就必须从邻近的其它村寨里抢劫更多的人口。 在村口看见的那名老妇,想必已经被杀。 明天,寨子里的每一户人家都能分到一些。 虽然味道肯定很淡,却毕竟是食物。 …… 半夜,厚木板做成的门从外面被推开。裹挟着寒冷的狂风呼啸直入,吹散了覆盖在尚未燃尽木柴表面的灰,冷风带来了更多的氧气,晦暗余烬立刻变得明亮起来,火红色光线清清楚楚照出了闯入者的面孔。 超过一米九左右的个头,在人均身高超过两米的北方蛮族部落里只能算是矮子。从未洗过的鹿皮袍子与磐石寨里其他人一样肮脏不堪。四十多岁的闯入者很精壮,从短皮袍前摆露在外面的胳膊肌肉结实,偏偏佝偻着背,丝毫没有男人应有的雄壮威武,尤其是那双在蓬乱头发下面不断转动的眼睛,充满了森冷与怨怒,还有毫不掩饰的失望。 他看到了几乎是立刻醒来的天浩,还有迷迷糊糊半睁着眼睛,在兽皮堆上扭动身体的天霜。 宿主记忆告诉天浩,来人名叫平俊,是自己的直接管理者,寨子里的一位“十人首”。 北方蛮族的各个部落管理模式都差不多,“十人首”的职责与文明时代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或者是户籍警颇为相似。通常是三户产生一位十人首,若是人数不足,就以更多的户数补足。四户,甚至五户都有可能。在管辖范围内,所有大小事务都必须经过十人首。他们直接对更上一级的“百人首”负责,相当于部族内部的基层官员。 平俊用凶狠的目光迅速在两兄妹身上扫过,他死盯着天浩看了足足五秒钟,转过身,大步走了出去,“嘭”地一下用力摔砸着房门。 “码的,居然还没把这两个小杂种饿死!” 咒骂的声音很低,在这个寒冷到极点的深夜,平俊刻意压制的骂声很快被风雪吞没。 他不认为自己的愤怒发泄能被屋里的两兄妹听见。 正常情况下,的确如此。 天浩的融合程度虽然低,听觉和视觉却尤其敏锐。 嘴角慢慢向上弯曲,露出一抹冰冷的微笑。 懵懂的天霜被冷风和巨响惊醒,下意识裹紧了身上的皮袍。她满面茫然地看着天浩:“阿哥,出什么事了?” 天浩躺在那里没有动,平静地回答:“没什么,睡吧!” 他想起了白天时候放在木屋外面那只的木碗。除了落雪,里面什么也没有。 寨子里的老人被杀了,或多或少,自己和妹妹都应该得到一口食物。 平俊这个“十人首”是打算把自己和天霜活活饿死。 缺粮的时候,部落里的分配原则就谈不上什么平均公平。优先保障身强力壮的成年男子,其次是被巫师认定有着“高频率生育”能力的女人。在确保部族血统延续的前提下,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排在被消耗掉的第一序列,其次就是瘦弱的孩子,以及女人。 既然随时可能被放弃,也就用不着在可能当做食物的弱者身上浪费更多的肉。作为十人首,在拒不分配给两兄妹食物这件事情上,平俊有着充分的借口和理由。 文明时代的逻辑让天浩明白,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有利益,就会产生纷争。人类之所以用最凶残的手段对付同类,是因为可以从中获取专属于他们个体的好处。 如果自己和天霜死了,收益最大的人,就是平俊。 他可以得到更多的肉。 …… 太阳像往常一样,从地平线东方升起。 厚厚的云层遮挡了阳光,在天空中形成令人畏惧且厌恶的阴霾。从夜晚带来的寒冷无法被驱散,只能停留在冰封雪锁的地面上,深深钻进地下,把原本松软的泥土死死冻结,变成堪比金属的最坚硬物体。 “来了……他们,他们回来啦!他们回来啦!” 一个十六岁左右,身材高瘦,正处于发育却多少有些营养不良,腰间裹着几块兽皮的青年男子神情亢奋地喊叫着,从村口的瞭望塔方向飞快跑来。 喊叫声带有明显的惊讶成份,却感受不到丝毫喜悦,更多的,则是恐慌和紧张。男子飞快穿过村寨中央的大路,以最快速度冲进头领居住的木屋。沿途,一座座屋子的房门和窗户被推开,露出一张张被刺耳叫声从睡梦中惊醒,彷徨带着几分茫然的面孔。短暂的观望过后,人们开始从各自居所里走出,相互低声交谈着,朝村口方向不断汇聚。 用粗大原木钉成的寨门已经敞开,一支从远处山脉里缓缓走来的队伍,慢慢进入村民们的视线。 四十三个人,都是身材高大魁梧的男女青壮年。兽皮缝制的衣服使他们看上去显得强壮粗豪,超过两米的黑灰色身影在雪原显得异常高大,产生了强烈的视觉震慑。他们背着硬木制成的巨弓,扛着粗木长矛,脸上的表情疲惫困顿,仿佛从雪地里拔出脚来向前迈步都觉得困难,身上也带着发黑冻结的血痕。 队伍走得更近了,可以清楚看到队伍里有几副用树枝做成的担架。虽然还不清楚躺在上面被抬回来的究竟是谁?但村民们只觉得心脏如同被无形巨手紧紧抓住,揪得很紧。 身材高大,满头粗硬乱发和胡须的孚松站在寨门前空地上,只觉得有种说不出的焦虑和烦闷。 身为磐石寨的头领,他接到消息后就立即赶了过来。 那是上周派出去的狩猎队。出发的时候,一共有五十七个人,都是寨子里最强壮,也是经验最丰富的猎手,可是现在回来的人数明显对不上号。 至于担架……孚松很清楚,如果不是受了无法支撑的重伤,磐石寨的猎手根本不会用到这种东西。 半小时后,狩猎队终于走进了寨子。 “阿华呢?阿华在哪儿?” “怎么连天峰也受伤了?” “天哪!其他人呢?其他人在哪儿?” 从旧木桩杂乱堆成的村口,瞬间被男男女女上百名族人围得水泄不通。 走进寨子里的猎手们神情木然,脸上一片灰败。他们顺序将担架倾覆,几具僵硬尸体在冰冷的积雪地面上堆着,像一根根颜色诡异的木头。 两具担架平放在瞭望台屋檐下没有落雪的位置。天峰和旭平躺在上面,奄奄一息。前者的左臂从肩部开始扭曲,显然是被某种巨大的力量拽脱。后者的伤势也极其严重,只是他们身上都盖着厚厚的兽皮,看不出具体状况。但他们都在发抖,也许是因为寒冷,或者是伤口被扯动带来的痛苦。 孚松用粗壮有力的胳膊分开黑压压的人群,走近担架的时候,他感觉脚步有些虚浮。掀开厚重的兽皮,他看到天峰左胸还有一道狰狞的裂伤,整个肌肉层已被撕开,露出两根从中部断开的肋骨。 旭平的伤势更严重:他的腹部几乎被彻底撕裂,从中部分开的伤口朝着周边方向延伸出多达六处缺口,中间位置缺失了巴掌大小的一块皮肉,露出表面粘膜已经干硬的青灰色肠子。 第四节 伤亡惨重 狩猎队长永钢的年纪已经超过四十,满脸都是粗硬的胡茬,皮肤颜色灰暗,也很粗糙。他推开嘈杂的人群,大步走到头领孚松面前,长长呼了戴着白色热雾的气,声音里充满了疲惫与低沉:“这一趟很不顺利,我们遇到了暴鬃熊,损失了十二个人,天峰和旭平重伤。没有弄到什么猎物……这个季节的暴鬃熊实在太强了,我们没办法把所有尸体都带回来。” 顺着他的指引,磐石寨头领孚松把目光集中到狩猎队伍之前放下猎物的那个位置————横七竖八堆着几具冻硬的死尸。那些已经冻成冰块,被霜花覆盖的死白面孔,都是自己熟悉的模样。就在尸体旁边,还有十几只用绳索串起的雪鸡和野兔。 不知道为什么,孚松忽然想起寨子中央那间厚实圆木搭建而成的粗陋房屋。那是族里平时用作储备猎物的仓库。屋子的空间极大,摆放恰当的话,足够装下几百头野牛。然而,用粗木制成的猎物架上,现在只零乱地挂着几只晾干的雪蛙、数十条表面已经变黑的大泥鳅、以及两头被冻得硬梆梆的野狍。 这些,就是全族两百多人仅剩的粮食。 今年冬天来的特别早。突如其来的大雪将整个世界变成皑皑白色的同时,也彻底断绝了人们活命的希望。 原本以为,在积雪封闭道路前,狩猎队能够从山里带回足够多的猎物。现在,却足足搭上了十二个猎手的性命。 损失很大。对饥饿的村民来说,死掉的猎手也是食物。 “头领……我们该怎么办?” 一个明显经过压抑,带有几分失落和悲观的声音,从他的身后慢慢传来。 不用回头看,孚松也知道,那是族中掌管巫祭的长老巫行。 不仅是磐石寨,整个北方蛮族所有的部落,所有巫师都以“巫”为姓氏,身份地位堪比贵族,比没有姓氏的普通族人高了很多。 孚松虽然身为头领,没有得到族长的赐予,不能拥有姓氏。 他无奈地摇头叹息:“……明天,带上几个女人,到南边走一趟吧……” 南面的山梁背后,有一个人口近千的大寨,其中成员多为男子。他们彪悍、健壮,对于女人的需求也更多一些。平常时节,一个女人在那里可以换到一头野牛,或者几只野羊。 一头牛的肉比一个人的肉多。只是为了吃饱,交易倒也划得来。 “这……”苍老的巫行迟疑着,半天也没有答腔。 他并非不明白头领孚松的意思。只是今年冬天猎物稀少,就算南面的大族人多势众,严寒之下,恐怕也不见得会有多少储备。到时候,只怕以人易货不成,反倒连自己的女人也会被对方抢走。说不定,还会被当作过冬的食物全部宰杀。 可是,不换又能怎么办? 狩猎队带回来的东西不多,仓库里只有一点点存粮,还有昨天刚刚杀掉的老妇,掺上一些草根和树皮,勉强能够维持一段时间。若是这几天再没有任何收获,全族人只得活活饿死。 或者,以抽签的方式相互而食。直至明年天暖雪化。 想到这里,年近七旬的巫行忍不住打了个寒噤。枯皱干瘪的面颊上,萎缩的肌肉也在微微地抽搐着。如果当真只能以这样的方式过冬,到了明年春天,族里能够活下来的人,恐怕也剩不下十之一、二。 冬天才刚刚开始,就必须靠吃人度日。这绝对不是什么好兆头。 明年,该怎么办? 孚松眼里满是苦涩和无奈,他走近被人群围住的担架,大声发号施令:“快让开,把天峰和旭平抬进屋,他们需要休息。” …… 警戒者从寨子入口发出第一声喊叫的时候,天浩就以最快的速度离开木屋。他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悄无声息看到了所有的事,狩猎队长永钢、头领孚松,以及祭司巫行之间的对话,一字不漏听得清清楚楚。 走过去,与二哥天狂一起从地上抬起起担架,将受伤的大哥天峰带回了木屋。 按照文明时代的标准,身高达到两米三的天狂就是一个巨人。他没有像其他狩猎队员那样穿着厚皮袍子,身上只有一件薄薄的短袖皮背心。小麦色的皮肤紧绷,胳膊上分布着钢铁般坚硬的肌肉。身体素质虽然强悍,却无法抵御寒冷。走进屋里刚把担架放下,他立刻跑到火塘前坐下,伸展开抖抖索索的双臂,带着脸上被逐渐化开的舒服表情,享受着久违的温暖。 他的皮袍盖在天峰身上。如果不这样做,重伤无法活动的天峰早已被活活冻死。 睡眼惺忪的天霜从兽皮堆上站起,跌跌撞撞走过来,看到人事不省的天峰,眼里透出一丝惊恐,双膝一曲在担架旁边跪下,“哇”地一声哭起来:“大哥,你怎么了?” 刚放松下来的天狂被这哭声扰得心烦意乱。他猛然从火塘前转身,发出震耳欲聋的怒吼:“不准哭!再哭老子就把你扔出去!” 吼声很大,吓住了正摸着眼泪的天霜,也把昏迷中的天峰唤醒,发出痛苦的呻吟。 天浩走到天霜身边,与其说是平静,不如说是毫无感情:“去,找平俊把我们今天份额的肉要回来。” 父母都死了。他们的头骨就插在门外的木桩上。狩猎队刚回来,同样身为“十人首”的大哥天峰又受了重伤,寨子里有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天霜很安全,平俊就算想要对她下手,也不会傻乎乎的选择现在这个时候。 看着天霜推门出去,灌进来的寒冷气流使天狂越发凑近了火塘。他看了一眼坐在担架前的弟弟天浩,皱起眉头,瓮声瓮气地问:“家里有吃的吗?” “等等吧!会有的。”天浩低头注视着被自己寄生的宿主长兄天峰。 他一直在呻吟,被拽脱的手臂完全翻转,伤口部位的皮肤和肌肉一片黑紫,早已失去了应有的柔软。这种痛苦难以忍受,尤其是撕裂与扭伤。只是看见天浩的时候,天峰充满痛苦的眼睛里,流露出一丝极其勉强的笑。 “……阿弟……我们遇到了暴鬃熊。那些家伙块头很大,有好几只。阿生他们当场被拍死,连脑袋都被碎了。我被搧了一巴掌,要不是永钢叔拼死护着……恐怕也是回不来。” 天狂听见说话,连忙从火塘前转过身,很是关切地跪在天峰旁边:“大哥,你感觉好点儿了吗?” “很暖和……回到家里,就好多了。”二十岁的天峰安慰着弟弟,他有着远超实际年龄的成熟。 天霜带回来小半条肉。她用化开的雪水洗刷,然后架在火上略微烘烤,烧掉表面的毛发,用小刀从软化的手指上剜出脏污,换大刀将整条胳膊剁成碎块,装进一口被烟火熏黑的阔口锅里,放水熬煮。 磐石寨虽然距离海洋不远,却因为气候与附近地形的缘故,很难得到盐。寨子里家家户户的调味料都一样,无论任何食材炖煮,都会放上一点海水。 天浩在担架前坐下,安静地注视着天峰因为疼痛而扭曲的脸。他的瞳孔深处隐约闪动着思索光芒,紧抿着嘴唇,一言不发。 外面传来了敲门声。 惊讶的感觉在脑海里浮起。带着疑惑,天浩站起来,走过去。打开房门的时候,看到老祭司巫行与他的长子巫且站在外面。 “敲门”这样的行为……搜索宿主的记忆,整个磐石寨,大概只有祭司谨守着这般礼仪。 看着天浩,老祭司脸上一沉,他毫不掩饰眼睛里透出的厌恶,没有说话,直接从天浩面前走过,径直来到担架前。 天狂和天霜恭恭敬敬跪坐着行礼。祭司是寨子里身份最尊贵的人,甚至超过了头领孚松。能够与神灵沟通的人充满了神秘感,必须敬畏。 巫行手里端着一碗黑乎乎的液体,看上去像是汤药。他把碗摆在靠近天峰头部的地板上,带着几分怜悯与无奈,叹了口气:“把这个喝了,它会让你变得舒服些。” 天峰说话很困难,只能虚弱地微微点头。 身材魁梧的天狂眼睛里充满崇敬,跪在地上重重磕了个头,脸上全是激动与说不出的期盼:“大祭司,帮帮我大哥,请您一定要救活他。” 苍老的巫行注视了奄奄一息的天峰片刻,站起来,在沉默中转身朝着房门走去。 天浩一直站在那个位置没有动。巫行父子离开的时候,他再一次看到了老祭司的眼睛。除了厌恶,那双眼眸里还有深深的失望。 锅里的肉汤已经沸腾。天霜小跑过去,用木勺盛了一碗。肉虽未烂,汤却可以喝了。她觉得,受伤的长兄天峰现在更需要一碗热乎乎的肉汤,而不是大祭司送来的药。 只有真正经历过饥饿的人,才会明白那种煎熬的折磨。即便是强壮的天狂也面有菜色,他一直在用力吸着鼻子,仿佛空气中那些香味具有实质,可以填饱自己空荡荡的胃。看着妹妹把肉汤送到长兄面前,小心翼翼用木勺喂进嘴里,天狂觉得肚子一直在叫,却必须强忍着诱惑,不断吞咽着口水。 如果这锅肉汤可以让长兄活过来,伤势痊愈,就算自己活活饿死,强悍如巨人的天狂也觉得很值。 第五节 我可以救你 天浩伸手把放在地板上的那碗药端到一边。他控制着手臂力度,动作幅度非常小心。看上去,就像是为了不妨碍天霜给天峰喂汤,故意把药碗挪开,给她腾出足够宽敞的空间。 谁也没有注意到天浩将中指探入药碗,指尖飞快蘸了一下黑色药液,然后塞进嘴里,迅速吮了一下。 能够在文明世界最后时刻被选中成为继承者,有资格以细胞形式进入培养舱休眠的人,都经过异常严格的挑选。他们必须是强大的战士,必须拥有丰富的知识,僵局艺术与慎密的逻辑思维……用那个已经毁灭时代的话来说,就是真正的“人类精英”。 一丝苦味在舌尖上蔓延,麻木感随即在口腔里弥漫。品尝的药液不多,天浩精确控制着数量,这足以让他判断出构成这碗药的具体功效。 对神经反射具有强烈压制作用的麻醉剂。用文明时代的话来说,就是改良版本的“麻沸散”。 天浩微不可察地微皱了一下眉。 天峰的伤势很严重,目前最为迫切的就是灭菌消炎。很幸运,现在是冬天,如果换了是炎热的夏季,他根本不可能撑到现在,早已死在了路上。 在北方蛮族这个特殊的群体里,“祭司”相当于巫师,也等同于萨满,甚至可以理解为三者的集合体。他们负责日常祭祀,负责与神灵沟通,也负责族人的身体健康。其地位与职能有相当一部分与文明时代的医生重叠。 如果说寨子里有谁能救活天峰,除了老祭司巫行,不可能有第二个人。 他偏偏送来一碗麻醉剂。 天浩暗自叹了口气:这个时代的医术实在太落后了。老祭司之所以这样做,显然已经束手无策。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减少伤者的痛苦,让天峰在舒服的睡梦中死去。 天峰喝了小半碗肉汤,就不再张口。他把头扭到一边,闭着眼睛,躲开了天霜送到嘴边盛汤的木勺。 天狂用力按住肚子,这样可以略微减少肉味香气对饥饿身体的诱惑力。他嘴角不断流出饥馋的口水,急急忙忙连声劝道:“大哥,你得吃啊!多吃才能好得快,你把这锅肉全都吃了,一定会好起来。” 天峰苍白疲惫的面皮微微有些抽搐,唇部肌肉收缩与扩张幅度非常小,执拗偏向一侧的脖子丝毫没有变化,随着口水吞咽动作上下耸动的喉结却出卖了他的此刻思维,正在饥饿与理智之间激烈碰撞。 天浩走到距离天峰头部很近的位置,盘腿坐下,俯低上身。木柴在火塘里熊熊燃烧,天浩盯着长兄天峰那条已经肿胀变黑的胳膊:“哥,你想用自杀,把食物留给我们?” 天霜呆住了,端在手里的汤碗差点儿松滑掉落。 天峰脸上神情明显一僵。他缓缓睁开眼睛,艰难地转过头,用极其复杂的目光注视着坐在面前的“弟弟”。 性情粗豪的天狂眉毛拧在一起,抬手指着天浩张口骂道:“你这是在咒大哥死吗?信不信老子……” “你给我闭嘴!” 天浩猛然转身,眼眸深处透出凶悍到极点的冷光:“耐心点儿,听我把话说完。” 凶猛的天狂愣住了。 记忆中,三弟是个性子温吞,平日里总是沉默,看上去很是懦弱的人。他从未像今天这样正面顶撞自己,尤其是那双一贯恭顺的眼睛,也从未像现在这样释放出森冷的目光。 屋子里重新恢复了安静。 “大哥和二哥你们出去打猎的这段时间,平俊每天晚上都会过来。村里连续杀了好几个老人,按照头领和祭司定下的规矩,每个人都应该分到一些。但是四天了,我和阿妹一块肉也没有得到。” 胳膊上肌肉虬结的天狂微怔片刻,怒意仿佛引爆的炸弹瞬间在脸上弥漫,粗线条的他理解方式简单直接,解决办法也一样:“平俊这个混蛋,我要杀了他。” 重伤的天峰被剧痛折磨着,却没有失去理智。他强忍剧痛,吸着冷气,用精明的目光在天浩与天霜两个人身上扫过,疑惑地问:“四天?你们是怎么撑到现在的?” 天浩在宿主大脑里搜索着之前的记忆:“秋天装粮食的袋子里能抖出来一小把糠皮,阿妹饿得实在受不了,她一直拔自己的头发吃,还有虱子,指甲也被她啃得很厉害。我把之前剩下的骨头熬了一下,没多少油水。很幸运,我昨天打到一头獠齿猪,这才坚持到你们今天回来。” 天峰与天狂同时露出极其震撼的神情。 “獠齿猪?你居然能对付那种野兽?” “老三,肉呢?回来的时候我没看见啊?” 天浩简单地解释:“那是一头小猪,我把肉藏在外面,每次带回来几块,不会被人发现。” 说着,他解开皮袍,从衣兜里拿出几块硬邦邦的冻肉,放在木屋地板上,就像一块块颜色怪异的石头。 “平俊是十人首,食物具体怎么分配,他一个人说了算。这种事情就算闹到头领那儿去也没用。他敢这么做,肯定事先找好了证人。何况大哥二哥你们不在家,光是我和阿妹两个人,就算事情闹开,估计没有多少人相信,还会觉得是我和阿妹故意生事,想从平俊那里骗到更多的肉。” 天浩说话的语速不快,字句清晰,逻辑分明。他小心谨守着宿主原有的各种习惯,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少许因为环境产生的改变。 “寨子里缺粮,老人杀光了就杀孩子,孩子杀光了就杀女人。之前在外面的时候,你们也听头领说了,他让巫老带着女人去南边的寨子换粮食。暂且不论这件事成不成,摆在我们面前的情况已经非常危险。如果哪天平俊带着一帮人闯进来,把我们一刀一个宰了,我一点儿也不会觉得奇怪。” 再次低下头,天浩幽暗色眸子深处闪烁着令人信服的微光:“所以大哥你必须活着。因为你和平俊一样,都是十人首。” 这是他昨天思考了一整夜得出的结论。 与宿主身体融合需要时间,还需要大量的营养。文明时代毁灭太早,基因融合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理论阶段。如果不是迫不得已,基地也不会在最后时刻将所有成员转为基因形态,在培养舱内进行封存。关于融合,天浩没有任何前人的经验可循,也没有任何可堪参照的例子。 他只知道融合就是进化,需要逐渐不断的积累。 北方蛮族在文明历史上从未有过记载,这片冰寒荒凉的土地对天浩来说无限陌生。很幸运,选择的宿主体质健康,虽然在他的同类当中属于弱者,却并非没有改变的可能。 第一个融合点很容易产生。在“体能”与“大脑”两条选择线上,天浩谨慎地将其投入了“大脑”。 他迫切需要获取更多关于这个世界的情报。强大敏锐的思维反应和处理能力,在陌生环境里比强壮身体管用得多。 只要天峰这个名义上的“兄长”活着,自己就有了喘息的时间。 不断摇曳的火光在天峰脸上照出凄苦和无奈,他发出长长的叹息。 在磐石寨,健壮的男人才有得到食物的资格。断肢造成的残废,在某种意义上相当于死亡。因为伤者没有行动能力,无法耕种,更谈不上什么狩猎,还需要其他人的照顾。没有任何寨子会收养残疾村民。如果短时间内他的伤势无法恢复,一样会被村人当做过冬的食物吃掉。 在严峻的生存面前,亲情和友情就像空气一样透明。 “我恐怕好不了了。”来自肩膀与胸口的剧痛,使天峰说话觉得很困难:“杀了我吧!别把这件事情说出去,多瞒几天。你们哪儿也别去,就呆在家里,能吃尽量吃,多吃才能长得壮。如果平俊再来,天狂就出去应付,随便找个借口把他赶走。天浩和天霜你们多吃点儿……三天,或者四天,等到头领和巫老来了,你们也应该把我吃得差不多了。到时候就算故意隐瞒我的死讯,看在你们吃了那么多的份上,他们也不会对你们下狠手。毕竟寨子里需要人,你们吃饱了,就不用分其他人的粮食。” 天霜被吓得不轻,她坐在那里瑟瑟发抖,“哇”地一声哭起来:“大哥你不要死,我不吃了,我……我一点儿也不饿。” 凶暴天狂眼睛有些发红,他喘着粗气,咬牙切齿,浑身上下释放出类似野兽发狂的气息。脑子里不断出现兄长因为残疾无法行动,被村人拖走宰杀的可怕画面。这让他忍不住觉得浑身发冷,甚至连手指也开始颤抖。 旁边土灶里摇曳升腾的火焰,映出天浩眼睛里闪过的一丝宁定:“大哥,我可以救你。” 三个人同时把目光聚集到他的身上。 “救……救我?”天峰强忍着来自伤口的痛苦,疑惑地望着他,显然没有理解这句话里的意思。 “我可以让你的这只手复原,还有你胸口的伤,也可以治好。”天浩加重了说话语气,声音也变得更加清晰。 第六节 悲哀的对策 在已经毁灭的文明时代,天浩虽然不是医生,也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医疗护理训练,但他对人体骨骼、肌肉和血管的分布理解,却有着非常清楚的认识。何况,北方蛮族与前代人类身体结构区别不大。 这其实是磐石寨里大多数村民都明白的常识。其中的道理很简单————每一户村民的汤锅里,都煮过自己同类的肉。体验次数多了,看也看得明白。 天峰胳膊的伤势算不上严重。他只是肩肘脱臼,只要切开皮肉,让骨头复位,再辅以外物固定和伤药包扎,很快就能痊愈。 胸部的伤口关键在于断骨处理。接上骨头,对外皮和肌肉层进行缝合,以天峰强悍的体质,加上细菌活动处于低潮期的寒冬,辅以足够的食物和营养,很快就能康复。 自身没有强大到可以对抗一切的时候,天峰这个“十人首”必须活着。 他是宿主的长兄。 “……这怎么可能,就连大巫师也做不到……” 天峰虚弱地且本能地摇了摇头。惯性思维在脑海里延续,就像顺流直下的泉水冲撞在突兀出现的岩石上,瞬间飞散四溅。他忽然醒悟过来,陡然睁大眼睛,不可置信地望着天浩,腮边肌肉微微有些抽搐:“等等!你……你刚才说什么?” “我可以治你的伤。” 天浩的声音比任何时候都要肯定:“虽然没有绝对把握。但不管怎么样,除了我,没人可以帮你。” …… 头领木屋。 孚松和巫行坐在火塘边,陷入沉默。 相比寨子里的其它建筑,头领的木屋只是体积略大,风格也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在装饰上也与磐石寨里普通人家一样,只有插在门口木桩上的人类或者动物头骨。 “……你和永钢明天就出发吧!带上二十个女人,到南边的部落走一趟。”孚松的声音很沙哑,仿佛沙漠中长途跋涉缺水濒死,奄奄一息的待亡者。 脸上满是皱纹的巫行沉默着点了点头。苍老的他伸手从旁边柴堆里抽出一根,想要添进火塘,重新拨活那堆半死不活的余烬,却只能在松散的火灰里来回徒劳。 过了近半分钟,孚松成又说了一句:“另外,把阿玫也带去。” 巫行面色一僵,忽然如被冰封了一样,完全不敢稍有动作,甚至于连呼吸都在极度的恐惧中凝止。他抬起头,震惊地看着坐在对面的这个男人,结结巴巴地说:“阿……阿玫?卖掉阿玫?你,你确定?” 孚松木然地点了点头。 “你,你疯了吗?她可是你的妻子。还……还有,她已经怀了三个多月的身孕。” 祭司巫行顿时怒火上冲,咆哮了起来:“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我当然知道。”孚松面有菜色的脸上浮起一丝无奈:“寨子里已经没有食物。这个季节在山上活动的野物只有凶狼和暴熊。海边全是冰,我们弄不到鱼。没有吃的,到时候阿玫一样会饿死。到了南边,她也许还能活下去。用一个女人换一头野牛,寨子里的人也能吃得更久。野牛的肉……比女人身上的肉多。” 巫行愤怒地瞪着他,没有继续争辩,脖颈上粗大的血管不住跳动着,但最终还是放弃了一切诉诸暴力的想法。当粗重的呼吸逐渐变得平稳,他也耗尽了体内所剩不多的力气,颓然坐下,脸上满是无法抹去的悲哀。 阿玫是寨子里最和善的妇人。性子温和,长相也不错,吃苦耐劳。现在,却必须被当做货物交换出去。 凭心而论,头领做的没有错。只要最强壮的男人和女人能熬过这个冬天,磐石寨就依然存在。如果连他们都无法支撑,寨子只能像其它被冰雪吞没的村落一样,被人们永远遗忘。 孚松并不自私。在换人这个问题上,他首先考虑的就是自己的女人。 “天峰和旭平怎么办?要不要去请大巫师?”停顿了一会儿,巫行继续着未完的谈话。虽然他已经知道孚松的答案,可是作为对寨子头领的尊敬,仍然要保持必不可少的礼仪。 “请大巫师至少要一头牛,仓库里的那点东西根本不够……我看过他们的伤,天峰肯定是残废了,旭平恐怕连今天晚上也撑不过去。”孚松用呆滞暗淡的目光看着火塘:“你已经给天峰送了药。这样吧!再给他们双份的汤,尽量稠一些,让他们好好吃一顿。反正是活不了,他们吃了,不算浪费。” 听着屋子外面如同鬼哭般的“呼呼”风声,巫行堆积着皱纹的脸上全是痛苦:“往后该怎么办?” “老规矩:孩子和老人先抽签,然后是女人,最后是男人。作为头领,我加入到老人和孩子的第一组。”孚松端起摆在旁边的木碗,一口喝干碗里的水。胃里发酸实在受不了的时候,他就用这种方式解决饥饿。 巫行脸上酥松的浮肉微微颤抖,皱纹也被挤压得刀刻般深邃。 他并不怕死,只是对未来感到绝望。 孚松沉默着,麻木的眼神空洞无物,仿佛无生命的雕塑。 突然,屋子外面传来沉重杂乱的脚步,还有慌乱恐惧的喊叫。 两个人不约而同站了起来,快步走到门口停下,只听见“咣当”一声响,沉重的木制房门从外面被人猛然撞开,冲进一个满面惊惶的中年村妇。 “阿研,你怎么了?” 孚松和巫行同时认出,这是被派去照顾天峰的女人。对于在狩猎中受伤的男人,寨子里都比较照顾,派人过去帮着做点儿吃的,口头上安慰一下,仅此而已。 阿研看上去慌张到了极点。也许是因为恐慌和奔跑耗尽了力气,她身子一软,瘫倒在敞开的木门前,呼吸粗重,与不成句地连声尖叫。 “头领,巫老……你们,你们赶快过去看看。阿浩疯了,阿浩拿着刀,要杀了阿峰!” …… 孚松与巫行冲进木屋的时候,天浩正用一把小刀割开天峰的肩肘。 北方蛮族在锻造方面有着与他们野蛮文明毫不对称的精良技艺。十厘米长的小刀很薄,也很锋利,反射出金属特有的光泽。 按照记忆中的急救方法,天浩把手术刀在旺火上烧烫,对准天峰肿胀扭曲的胳膊,狠狠刺了下去。尽管天峰已经喝下那碗汤药,嘴里也紧紧咬住一根树枝,可是从他咽喉深处爆发出来的惨叫,仍然把呆在火塘前煨汤的阿研生生吓跑。 “快住手!你,你在干什么?” 满面暴怒的孚松发出怒吼,以最快速度伸手抓住天浩的衣服后领,粗暴地将他从天峰身边扔开。 “我可以救他。”天浩在地板上打了个滚,又重新跑回原来的位置,仰起头,冷冷注视着远比自己高大强壮的部族头领。 “你狗日的怕是饿疯了,竟敢对自己人下手。他可是你亲生的哥哥!他……他还没死。”孚松显然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他也不想听天浩的解释,直接将一切归罪为饥饿。 阿研没有撒谎,他自己也看得很清楚————天浩正在用刀子割天峰胳膊上的肉。 “你懂个屁!我在救他!我在救他!”忽然,天浩仿佛疯了一眼声嘶力竭拼命嚎叫起来:“我哥的骨头没断,只要切开肌肉复位就能变得正常。他们在路上已经耽搁了很长一段时间。你要是再拦着我,他这只手就废了。” “你懂个即把,你又不是大巫!”暴怒中的头领孚松再次抡起右手,狠狠甩了天浩一个巴掌:“滚!你给老子滚出去!” “等等!” 忽然,进门以后一直守在天峰旁边的老祭司巫行拦住头领,认真地看了看面颊已被打肿的天浩,阴沉着脸,不太确定地问:“你……真的是在帮天峰治伤?” 天浩紧紧捂住火辣发痛的脸,用力抽了抽鼻子,恶狠狠地吐出一句:“我还没饿到吃自己人的地步!” 巫行眉头微微一挑,眼神随即变得十分凌厉,也多了几份期待的成份,随即追问:“你有多大把握?” 天浩瞪了一眼被长老拦住的头领,摇着头,用力咽了咽喉咙:“我也不知道,但我必须试试。” 其实成功的几率很大,但这种事情绝对不能说。以老祭司的精明,必然会在时候反复追问。与其早早说明给自己带来麻烦,不如先把人救活,以后再看情况发展进行解释。 岁月,是人类积累智慧和经验必须付出的代价。 巫行并不见得要比孚松聪明,他也从未听说过“外科手术”这种事情。甚至就连走进木屋的一刹那,他也同样觉得天浩是在杀人,想要割下亲哥哥天峰胳膊上的肉来果腹。但是巫行与磐石寨头领孚松唯一的区别在于————他比对方多活了近三十年。 在寨子里,巫行是年纪最大的老人。因此,他猎杀过的动物,宰杀过的人类都要比其他人多得多,吃过的肉也多。顺理成章,对于人体生理构造也更加熟悉。 第七节 思想者 孚松把天浩从天峰面前推开的时候,老祭司就觉得很奇怪————天峰胳膊上那条被手术刀切开的伤口长达二十多厘米,流出来的血却很少。 这明显不符合常理。 很快,巫行注意到:天峰肩膀上侧与颈部连通的位置,被一根结实的绳索束缚着。尤其是绳结,系得很紧。 如果是杀人割肉,根本用不着这么麻烦。 老祭司当然不会明白,这东西在远古时代的名字叫做“止血带”。 他只知道寨子里没人能治天峰的伤。说不定大巫师对此也无能为力。与其眼睁睁看着一个强壮的年轻人变成残废,然后成为村民的食物,不如就让天浩试试。 …… 从肌肉深处显露出来的骨头,在火光映照下显得更加森白。 天浩脸上的表情出奇的平静。他仿佛忘记了周围环境,全身心沉浸在对伤口的处理过程中,而脑子里却在回想着《外科手术临床范例》当中最为关键性的字句。渐渐的,他的表情变得肃穆,甚至就连旁人看了,都不由自主产生出本能的敬畏。 他的动作其实非常笨拙,完全是用最野蛮的方式,将脱臼的骨头重新复位。他没有伤及韧带,从肌肉内部摸到骨头,再用力回转的过程,产生了难以言语的巨大痛苦。与其说是那碗麻醉药产生了效果,不如说是天峰已经疼得昏死过去,只有身体在神经的牵引下,偶尔还会微微抽动。 这是天浩必不可少的伪装。在这种时候显露出熟练且精细化的手术技巧无异于找死。他仔细搜索过宿主的记忆,没有发现与文明时代有关联的任何信息。粗野、笨拙,甚至是故意在不重要的操作步骤上出错,都将对自己接下来对头领和老祭司的解释上产生完美掩饰效果。 天狂与天霜站在旁边,默默注视着这一切。 大约两小时后,满头大汗的天浩,终于完成了自己的首次手术摸索。他拿起天霜按照自己要求事先准备好,经过沸水清洗,穿进骨针针孔的一根长发,硬着心肠,照准天峰肩膀上刀伤边缘用力戳进,小心翼翼地缝合。 天峰的身体素质非常强壮,否则长达两个多钟头的血管束缚,完全可能造成肢体坏死。 手术本身也并不值得称道。他撕裂了好几条肌肉,复位手法粗暴无比,就像一个三岁孩子得到变形金刚玩具,只会在手里来回乱扭。却非常侥幸的没有当场掰散,或者拧飞某个零件,而是恰巧扳回原位。 一切都控制在可以被接受的范围内。 望着陷入昏迷,脸色一片苍白的天峰,天浩忽然产生了一丝淡淡的愧疚。虽然他很清楚自己已经尽力,天峰复原的伤势也不会致残,但他仍然觉得,是自己给对方带来更大的伤痛。 胸部伤口处理起来比胳膊上要困难。天浩用最简单的方法将断骨连接,用之前同样的手法缝合肌肉。整个过程,昏睡中的天峰没有发出声音,仿佛任由他操作的玩具。 一切都结束了。 转过身,长长地呼了口气,天浩忽然发现:头领孚松和老祭司都在盯着自己。 手术的整个过程,两个在磐石寨里地位最高的人,自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偶尔有几次下意识的对视,他们都能从彼此目光中看到震惊的成份。 “你居然懂这个……你,你是医者?”头领孚松的表情极为激动,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寨子里多了一个能够治疗病人的医者,他比任何人都要明白其中的意义。 天浩摇了摇头,他已经猜到头领接下来要说的话,也非常直接地摇了摇头:“我只能治我大哥,却救不了旭平。” “为什么?”孚松的声音陡然变大,也多几分惊怒。 “那不一样。我大哥只是伤了骨头,旭平的情况要严重得多。我……无能为力。” 这番话说得很诚恳,就连守候在火塘前的村妇阿研也听得出来,天浩没有撒谎。 伤及内脏与伤及骨头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木屋里再次陷入沉默。 “不管怎么样,这都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老祭司缓缓开口,他的目光深邃而富有智慧,声音沙哑却带有不可置疑的肯定:“寨子里的孩子长大了,至少天峰不用死,他可以活下去。阿浩……你做的很好。” 他微笑着,伸出干枯皴皱的手,把天浩拉近身边,用力拍了拍对方的肩膀,眼里丝毫看不到之前送汤药过来时候的厌恶。 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动作,却让天浩感觉心底有股缓缓移动的暖流。他觉得视线有些模糊,眼眶里有某种温热液体正来回滚动。 这是专属于宿主的思维情感。融合程度很低,当这具身体原主因为外来刺激爆发出强烈情绪的时候,天浩就会在短时间内失去控制。愤怒、高兴、悲哀、痛苦……这种情况会随着时间产生改变,直到彻底融合。 宿主恨过头领和长老,因为他们经常克扣自己的食物。 后来,他逐渐明白,那不是克扣,而是自己本来就只能分到这些————磐石寨不养懒鬼。当自己躲在屋子里仰望屋顶的时候,其他人都在为了食物而忙碌着。其中,也包括那些比自己年龄更小,甚至只有四、五岁大的孩子。 其实,磐石寨的人很团结。 其实,磐石寨的人很公平。 他们一直没有变过,只是自己没有发现,没有察觉。 过错应该都在自己身上。 其他人外出狩猎、劳动的时候,我就坐在树下沉思。 这是一个喜欢思考,善于观察的青年。 树叶为什么夏天变绿,为什么秋天变黄,往后掉落下来? 海里为什么有鱼? 为什么会下雨,冬天则是下雪? 在文明时代,喜欢学习善于思考的人往往倍受尊敬。如果不是苹果砸到正在树下思考的牛顿,物理定律也许很多年以后才会出现。没人会要求爱因斯坦像钢铁工人那样站在高温车间里操劳,他的大脑是这个世界上最值钱的玩意儿。再看看研究原子弹的那些人,尽管他们在侍弄庄稼方面连个最普通的农夫都不如,却彻底改变了战争格局,改变了整个世界。 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人,永远被视作异端。 一个常年在家很少干活儿,经常坐在外面对着一只虫子、一只鸟、一棵树,或者阳光空气发呆的年轻人,能够在如此严酷的环境下活到现在,除了有着来自父母兄长的庇护,当然也少不了来自部族首领的宽容。 如果不是在“大脑”方面投入了那个珍贵的初始融合点,天浩也不会进入更深层次的宿主思维,知道这些事情。 说真的,他有些哭笑不得。 …… 夜深了。 天浩站起来,裹紧身上的皮袍,走到外面小解。 呼号的寒风已经停息,没有下雪,黑沉沉的夜幕依稀可以看到星星。在极低温度环境下小便不是一件让人感到愉快的事情。把脱开裤子重新系拢的时候,天浩感受到小腹下方传来一阵温暖,雄性生殖器也在想象僵硬、低温坏死、冻结成冰等众多复杂可怕的幻想画面中恢复正常。 回到屋里的时候,熟睡的天狂被响动扰醒,坐了起来。天浩瞥了他一眼,径直走到发出均匀呼吸的天峰身边,手背轻轻落在额头上,感觉没有发热。他侧过身子,对着满面警惕的天狂轻笑道:“大哥没事,睡吧!” 性子粗野的天狂“哦”地答应了一声,再次躺下去的时候,天浩注意到他手边放着一把猎刀。 按照猎人的习惯,在野外过夜的时候,武器总会摆在旁边伸手就能抓到的地方。有些过于谨慎的还会把手掌与武器握柄绑在一起。 看着熟睡中的三位“亲人”,对于这个世界的残酷与生存压力,天浩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基地肯定是不存在了,否则培养舱也不会出现在野外。 低下头,看看自己的手:皮肤粗糙,骨节粗大。 天浩本能地抬手轻轻抚摸着面颊,指尖触到了毛发,唇边与下巴上的胡须已显得粗硬,只是数量不多,稀稀拉拉。 有了“医者”这个特殊身份,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应该不会饿死。 搜索着宿主的记忆碎片,天浩苦笑着,在沉默中发出叹息。 他发现,想要得到真正的安全,就必须依托磐石寨。否则即便是有了足够的食物安然渡过寒冬,也有极大的概率死于明年春天的部族争斗。 人类是一种群居动物。 无论原始时代还是文明世界,脱离社会独自生存的个体,不是被遗忘,就是在无法与外界沟通、交流的情况下,随着时间一点一点变成怪物。 第八节 关于交换 天亮了。 尽管天浩说过不用担心天峰的情况,天狂还是没有休息。他坐在昏睡的长兄旁边,不断给火塘里添柴。 天浩昨天就注意到,这种木柴的纹理非常致密,比文明时代自己熟悉的树木要坚硬得多。同样都是碳素物质,却更耐烧。 “老三,你做的很好。”天狂是个性情直爽的人,如同钢铁巨人般的他此刻眼睛里丝毫看不到以往对懒惰弟弟的轻蔑,只有无限的欣赏与狂热,以及肯定。 天霜揉着眼睛从兽皮堆里爬出,视线与天浩接触的时候,她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眼睛里掺杂着毫不掩饰的崇拜。 留下天霜照顾天峰,两兄弟推开房门,走出自己的木屋。 天浩仍然记得昨天晚上头领和老祭司对自己说过的话。 “有你这个医者,往后寨子里就再也不用请大巫师了。” 这是对他的肯定。只是天浩很清楚,自己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医者,明白理论和实际操作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 老祭司懂得一些粗浅的医术,但他对“外科手术”绝对是束手无策。人口数量密集的大型部落里才有大巫师,据说他们有着与神灵沟通的特殊能力,可以把死者唤醒,请求神灵放过重伤之人的灵魂,让他们痊愈。 摆在小屋门口的木碗里,放着一块肉。颜色很红,应该是今天早晨刚刚分配下来的新鲜货。从外形、骨头和肉的纹理判断,应该是来自野狍前腿上的某一部位。肉很厚,骨头极少,带着一层淡黄色的油脂。通常只有寨子里最强壮的男劳力,才有资格享用。 在缺粮必须以特殊物品充当食物的季节,兽肉很珍贵。 这是对自己的奖励,也意味着磐石寨的人把自己当做壮年劳力看待。 天浩并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医者。天峰的手臂虽已经复位,却谁也不敢保证就一定能恢复如初。幸运的是,现在天气寒冷,伤口发炎的几率远远要比夏天低得多。 想到这里,他与天狂一起朝着远处的大型木屋快步走去。 …… 议事堂是磐石寨里最高大的建筑。厚重的原木排成墙壁和屋顶,大块未经打磨的石料堆成地基,没有细腻的雕琢刻画,却充满令人震撼且畏惧的粗犷。 这座大屋极其宽敞,足以容纳五百多人。也许,最初建造它的时候,磐石寨的人口数量的确需要如此规模的建筑。不过,从天浩记事的时候起,寨子里的人就越来越少。现在,包括病弱的孩子和老人全部加起来,还无法坐满议事堂的半数木凳。 路过,高台旁边的土灶上架着大锅,里面是煮沸的雪水。几个瘦弱的村人正将一些肉块洗净。一颗头颅放在旁边的木柴火堆上,已经冻成了冰块。 死者应该是旭平。 他的伤势很重,昨天狩猎队回来的时候,旭平就已经进入弥留状态。 一路过来,每一个人都在微笑和对天浩打招呼————昨天在木屋里发生的事情传得很快。只要是因为阿研,女性在八卦方面的特殊驱动因子与文明时代区别不大。人们都知道寨子里多了一名医者。虽然天峰的伤势还未痊愈,但很多人已经去看过:那条原本脱臼朝后弯曲的胳膊,已经复原到正常的角度,原本裂开的胸口也在针线缝合下恢复了完整。如果换在在以前,根本就是不可想象的奇迹。 几个年轻女孩一直注视着天浩,笑容很是灿烂。不仅是磐石寨,荒民蛮族对于男女之间的事情通常看得很开,女人青睐的对象,都是强壮或者拥有权力的男人。何况十六岁的天浩早已成年。 懂得医术非常了不起。说不定年轻的天浩在未来某个时候被大部族首领看中,赐予姓氏,就像老祭司巫行那样。 在这个时代,有姓氏的人,都是贵族。 顾不上搭理这些女孩,天浩与天狂径直朝着议事堂方向加快速度。远远的,天浩看见:老祭司巫行和狩猎队长永钢站在堂前正商议着什么。在他们旁边,还站着十几个双手被绳索捆绑,神情麻木,被几个手持长矛男人围拢在一起的村妇。 天浩的眉毛微不可查地皱了一下。他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这些女人显然是从寨子各家挑选出来,年轻、漂亮、健壮的那一类。部落之间的人口买卖司空见惯,前些年磐石寨食物充足的时候,也曾用山上猎得的巨角鹿、黄獐和獠齿猪,向其它寨子买过女人。 如果换在以前,天浩根本不会过问这种事情。 然而,他在队伍里看到了阿玫。 阿玫是六年前从其它寨子抢回来的战利品。三十多岁的她很能吃苦,有着这个年纪妇人特有的耐心和健壮。也许是因为原来丈夫被杀死的缘故,她心甘情愿成为头领的妻子。磐石寨里的孩子都喜欢阿玫,她经常从山上带回酸甜的果子,很和善,无论对任何人,脸上都带着微笑。 有好几次,天浩隔着门缝,都看见阿玫往自己摆在家门前的木碗里,偷偷放上几块带肉的骨头。很多人都说这女人心善,做事情也很公平。按照正常辈分,她应该算是天浩的“姨娘”,可天浩总是调不好与阿玫之间的身份关系。他觉得这个女人有时候像自己的姐姐,有时候是婶娘,还有些时候甚至是姑母……怎么说呢?在父母死后那些寒冷孤寂的夜晚,天浩心里总会出现这个妇人带有暖意的身影。 没有迟疑,天浩大步走到老祭司面前,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 “你来了。呵呵!阿研刚刚来过,她说你大哥的胳膊已经可以稍微活动。你……做的很好。” 老祭司微笑着,这种热情的态度甚至感染了站在旁边的永钢。魁梧强壮的狩猎队长异常高大,浑身上下都充满令人畏惧的爆炸性肌肉,他那张仿佛永远被冰雪封冻的坚硬脸庞,竟也微微出现了一丝笑意。 返回磐石寨的路上,他不止一次查看过天峰的伤势。以永钢的经验,天峰的胳膊其实已经废了。然而仅仅只过了一夜,眼睛看到的现实,彻底颠覆了他以往的惯性思维。 就算长老和头领不说,永钢也会提议把天浩当做磐石寨最重要的男人,公平分配食物。 有医者,就意味着受伤之后可以活下来。 虽然医者的地位不如大巫,但在很多时候,医者的确要比大巫实用。与神灵沟通带有强烈神秘色彩,相比之下,医者更容易与普通人交流,也更容易被接受。 天浩没有浪费时间,他酝酿了一下情绪,抬手指了一下那些捆住的女人,直截了当地对巫行说:“长老,能不能不要卖掉她们?” 老祭司和永钢相互对视一眼,看到彼此脸上都显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渐渐变换为无奈。 “寨子里的食物已经不多了。下一场雪,很可能就会封住山路。我们没办法养活那么多人,没有吃的,用不了多久就必须抽签。与其让这些女人当做食物,不如把她们送去南边的寨子。那里比我们要富裕一些,她们不会死,如果明年光景好的话……还能再赎回来。” 上了年纪,巫行说话速度很慢,解释也很耐心。经过了昨天那件事,他显然已经把天浩当做寨子里具有身份的壮年男子。 “我们已经有差不多一年的时间没有去过南面。谁也不知道那里发生了什么事。也许他们遭受的雪灾比我们还要严重?他们今年的庄稼也可能歉收,也可能正在与某个寨子打仗。路上的积雪很深,没有食物,女人走不了那么远。您也知道:在这种季节交易,基本上不会有什么收获。” 天浩的声音很平淡,他没有故意加重语气,只是阐述所有人都清楚的事实。每多说一句话,巫行和永钢的脸色就要灰暗几分。 平俊从旁边走过来,对着巫行和永钢行了一礼。他面色阴郁,对着天浩语气不善地发出讥讽:“照你这么说,就该把女人留下,然后眼睁睁看着大家饿死?” 他尽全力压制着愤怒与不满。 平俊根本没有想到情况会在一夜之间反转。他原本计算着,按照以往的经验,狩猎队至少应该还要一个多星期才能回来,只要没有食物,天浩和天霜将在接下来在这几天被饿死。头领孚松虽然做事公平,分配食物这种事情却是交给下面的“十人首”负责。寨子里人人都知道天浩懒惰的性子,以这个作为借口拒绝分配食物毫无问题。 他每天半夜都会去木屋里看看这两兄妹。第一时间发现尸体,就能掌握主动,将他们偷偷藏起来。 平俊自己也没有把握渡过这个漫长的冬天。他知道寨子里的食物不多,也并不看好狩猎队是能带回来足够的猎物。他不想死,前思后想,寨子里只有天浩和天霜最合适下手。只要他们死了,两具藏起来的尸体足够自己全家撑到明年春天。 第九节 没有伤口的熊 老祭司与狩猎队长没有在意平俊的冷嘲热讽。 “连一个娃娃都明白这些……这个冬天,看来我们真的很难熬过去。”年迈的巫行喃喃着,声音比任何时候都要苍老,充满悲怆。 永钢沉默片刻,说:“还是让我带着剩下的男人再出去一趟。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弄到不少猎物。” 巫行苦笑着,摇头否定了他的想法:“这个季节,山里的野物只有凶狼和暴鬃熊,去再多的人也没用。何况寨子里连确保你们狩猎外出必须的食物都没有。” 外出打猎的男人一定吃饱。没有力气,自然谈不上什么捕猎。折算下来,其实远比呆在寨子里靠肉汤度日的村民消耗更大。 天浩没有参与老祭司与狩猎队长之间的谈论。他一直默默注视着那些被捆住的女人。 “这件事情就交给我吧!”他的声音略显低沉,却有种不容置疑的坚决:“我能弄到足够的食物,让寨子里的人过完这个冬天。” 这句话完全出乎意料,以至于巫行和永钢骤然终止交谈,同时抬起头,难以置信地望着他。 平俊猛然抬起头,佝偻的腰身被刺激着挺直了一些。短暂的惊讶过后,他眼睛里渐渐透出不相信的目光,夹杂着讥讽。 “我不会平白无故说这种话。我可以证明给你们看看。”天浩平静地看着对面,当双方目光接触的瞬间,他又补充了一句:“给我一天时间,在我回来以前,不要卖掉这些女人。” …… 阴霾的天幕笼罩群山,随着太阳从头顶渐渐沉落,暮色与黑暗也即将统治整个大地。 “你们就不该让他们走。只有两个人,在这种时候进山……唉……” 头领的木屋里,老祭司巫行与狩猎队长永钢神情呆滞地坐着。对面,是愤恨不已的寨子头领孚松。 “我们也没有想到阿浩和阿狂会离开寨子。长老和我都以为阿浩只是嘴上说说,等寨门前放哨的人传来消息,才知道他们竟然真的走了。” 永钢的眼眸里隐隐有些后悔与涩意:“一定要把他们找回来,我现在就去。” “已经来不及了!” 老祭司巫行显得比平时更为苍老、虚弱。他苦笑着连连摇头:“天快黑了,现在出寨,外面全是野兽,只能白白送死……还是等到明天天亮吧,我和你一起去。” 头领孚松长叹一声:“我一直以为阿浩是个没用的懒鬼。现在看来,他应该是把时间都花在了研究医理方面……一个医者,一个医者啊!” 医者的宝贵不言而喻。 屋子里再也没有人说话,房间里充斥着悔恨和沉闷的气氛。火焰吞噬着木柴燃烧,发出“哔哔剥剥”的响声。 突然,屋子外面传来几声带有强烈亢奋情绪的喊叫。 头领孚松疑惑地站起身,走到门前,拉开。只见守候在寨门瞭望台上的哨兵正从远处狂奔过来。 “头,头领……咳……咳咳……” 也许是因为跑得太快,冲到近前的哨兵喘吁吁地咳了一阵。缓过气后,这才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连声嚷道:“熊,熊……阿浩,还有阿狂……他们……呼呼……他们猎回来一头熊,一整头暴鬃熊啊!” …… 天已经黑了,寨门入口的空地上点起了火把,被闻讯赶来的数十名村人围得水泄不通。中央一辆白桦木制成的滑撬上,用柔韧的藤条紧捆着一头双眼紧闭的暴熊。从那耷拉着半伸出嘴边的熊舌来看,显然已经死去多时。不过,透过那坚硬扎手的熊毛摸上去,仍然还能隐隐感受到一丝这头死兽体内尚未完全消去的余温。 老祭司眼光独到,视线直接略过负载上面的巨大熊尸,用意外与惊奇的目光打量着那几根压在下面的白桦木。 他不知道这东西叫做“滑撬”,只是觉得很神奇:几根看似随意钉起来的木头,竟然可以被两个年轻人随手拉动? 天浩蹲在滑撬前,他与二哥天狂招呼着旁边围观的村民一起,把巨大的死熊拖进村中的空地。楞角分明的眉宇在古铜色皮肤的衬托下,使得这个刚刚十六岁出头的年轻人看上去,竟有几分同龄人无法比及的冷静和沉稳。 寨子里其他人赶来的时候,暴鬃熊已经从滑撬上被抬下,正仰面朝天瘫放在地面。几个男性村民正和两兄弟一起,熟练地剥解着厚实的熊皮。 相互对视一眼,从对方眼中,老祭司、头领、狩猎队长三人,同时看到了彼此内心蕴含的震惊和喜悦。 一头成年暴熊,足有半吨多重。若是搀上一定数量的草茎树皮,足够全族人吃上几天。对于磐石寨目前极度缺粮的现状来说,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可是,天浩究竟是怎么猎到这头熊的? 暴鬃熊是山林间最凶猛残暴的野兽之一。不仅力大无比,而且动作敏捷,爪牙锋利。平时偶然遇见,即便是族里多达二十余人的狩猎队也避之不及。何况还是两个势单力薄的年轻人? 孚松注意到:熊身上下没有任何一处破损的伤口。即便熊口乃至后部的肛门,也仍然保持完整。 也就是说,阿浩并非依靠肉搏杀死这头熊。而是另有蹊跷。 “头领!” 突如其来的声音,把陷入沉思的孚松猛然惊醒。抬头看时,却见天浩站在自己面前,毕恭毕敬地递过一把锋利精巧的剔骨刀。 按照寨子里的规矩,分肉必须由头领执刀。也只有这样,才能把所有猎物公平地分给每一个人。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上,独自一人根本无法存活。依靠集体的力量共同获取食物,才是生存的唯一法则。 头领不必将所有猎物逐一分解,只需切开每一头猎物咽喉部位即可。一方面是为了确保猎物毛皮完整,更重要的还是彰显自己的身份与权力。 孚松没有像往常一样接刀。他郑重其事地伸手拿起无锋的刀背,将剔骨刀握柄返还递给了天浩,脸上展现出温和的笑容:“今天的肉,你来分!” 所有人都感到无比惊讶。磐石寨虽说是部族当中的“下等寨子”,孚松也属于那种没有姓氏的低等头领。可是对于“分肉”这种事,孚松极少假手于人。记忆中,老祭司帮着分过两次,身为“百人首”的狩猎队长永钢也分过一次。 直接把刀递给一个年轻人,这在寨子里,还是破天荒第一次。天浩感觉有些意外,他搜索过宿主的记忆碎片,知道分肉看似简单,其实代表着一个仪式过程。 若是普通猎物也就罢了,但这是暴鬃熊,是寒冷大陆上位于食物链高端位置的存在。 天浩手握刀子犹豫了很久,他注意到老祭司和狩猎队长眼睛里同样释放出赞同目光,这才缓步上钱,用刀锋切开巨熊咽喉的毛皮,轻轻划开嫩黄色的厚厚熊膘。 分肉,以“户”为单位。 他分得很小心,很细致。数十份等量相同的肉块里,最好的脂肪和内脏,都被分给有男人和孩子的家庭。至于他自己,只取了一份搀杂有大量骨头的零散碎肉。 没有人表示出任何异议。再也没有比这分得更公平的了。就连身为头领的孚松成,也不住地微笑着暗暗颌首。 族中存粮不多,连日来,磐石寨一直处于半饥半饱之间。如此之多的新鲜熊肉对于人们来说,无疑是一顿丰盛的美餐。当下,欢天喜地的他们从地上捡起肉块,纷纷回到各自的棚屋里。很快,村落上空呼啸而过的风雪之中,也隐隐飘荡起一股令人垂涎的肉香。 …… 已经是下半夜,头领木屋里的火仍然烧得很旺。 “你们都看到了,阿浩没有撒谎。他和天狂的确猎到一头熊。” 孚松用力嗅了嗅汤锅里飘散出来的香气,连说话声都微微有些变调。听得出来,他兴致很高,很喜悦。 永钢用藤绳将头发扎起,一直皱着眉头,他注视着火塘里跳跃的火焰,低沉而缓慢地说:“……我没有看到伤口。” 磐石寨外的这片山脉,叫做幽茫。 暴鬃熊是幽茫山中最令人畏惧的野兽之一。它的外皮非常坚硬,即便是力气最大的投矛手也很难将其透穿。唯一的弱点,就是胸口那抹“v”字形状的白毛,也是全身上下防御最薄弱的地方。 想要在无伤状态下猎杀暴鬃熊,只能将它的喉骨强行拧碎。永钢是磐石寨公认最强壮的男人,可即便他也很难做到这一点。何况,天浩与天狂带回来的是一头公熊,体格远比普通暴鬃熊强悍。尤其是冬天,在缺乏食物的状态下,这类野兽比平常时节更具攻击性。 永钢不明白,天浩究竟是用什么方法猎杀了这头暴鬃熊? 这也是寨子头领孚松和老祭司巫行正在思考的问题。 “不是天狂干的。”永钢盘腿坐着,用力掰断一根脆硬的树枝,塞进火堆里,注视火焰的眼睛里透出深深疑惑:“如果天狂真有本事干掉一头暴鬃熊,这次出去狩猎,天峰和旭平也不会受伤。” 第十节 清晨 火塘里燃烧的木柴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三个围坐在塘边的人却陷入沉默。过了很久,老祭司巫行才绽开脸上紧密的皱纹,慢吞吞地说:“阿浩的父亲,是一名优秀的猎人。” 他没有把话说完,但是孚松和永钢已经听明白话里隐藏的意思————既然是猎人,总有对付野兽的某种绝招。也许这就是天浩从其父亲那里继承遗产的一部分。 “不管怎么说,阿浩都是磐石寨的人。他昨天的表现完全配得上“男人”这两个字。虽然没有治好阿平,却救回了天峰,光凭这一点,就能得上是一名医者。尤其是今天的事情,阿浩已经主动承担起对寨子的职责。所以除了足够的食物配额,我们还必须给予他应有的尊敬。我承认他的“医者”身份。等到明年春暖花开的时候,我们还要为他建造一间更大,更结实的木屋。” 孚松一锤定音,结束了谈话。 永钢抬起头,深色皮肤被火光映照,显出北方蛮族特有的干练与强悍:“我在想,阿浩之所以能杀死那头暴鬃熊,会不会是用了毒药?” 老祭司摇摇头:“分肉的时候我一直在旁边看着,毒死的野兽内脏颜色变化很大。何况阿浩自己也分了肉,他还当场吃了一小块熊肝。” “要不要派几个人盯着他?”说完这句话,永钢立刻对此作出解释:“我的意思是,看看阿浩究竟是怎么打猎的。” 头领孚松思考了几秒钟:“没那个必要。如果阿浩觉得可以说,他会主动找到咱们公开。如果那是他的秘密,就算逼他说出来,肯定也会有所隐瞒。” 老祭司的态度与孚松一样:“阿浩现在是寨子里的医者。以前我一直错看了这孩子,认为他是个懒惰的性子。现在看来,他是在潜心学习。我老了,撑不了几年。说不定以后阿浩会接我的班,成为寨子里的祭司。” 停顿了一下,巫行皱纹密集的脸上显出带有一丝神秘:“我不知道你们是否注意到阿浩他们把巨熊运回来的那种东西。结构很简单,两根木头搭在在一起,前面削成向上的圆形。那么重的暴鬃熊,被两个孩子拖回来……永钢,换了是你,能做到吗?” 巨人般的狩猎队长陷入了沉思。 …… 木屋里,天浩把那口煮肉的锅用沸水反复清洗了好几遍,确定没有丝毫油污或骨肉颗粒之后,这才放入一块块切成小块的肥肉,在旺火煎熬下逐渐变成汪集在锅底的液体油脂,以及漂浮在上面的棕黄色油渣。 捞起来的油渣装在木碗里,顺手递给旁边满脸馋相的天霜。她像宝贝一样紧紧抱住,迫不及待伸手朝着碗里抓去,立刻被尚未降下温度如针刺般烫得缩回来,忙不迭将手指头凑近嘴唇拼命吹着。 “别用手,用筷子。”天浩笑着递过去一双筷子,那其实就是两根削法粗糙的树枝。 身材巨大的天狂一边咧开嘴笑,一边在木桶里搅动着肉块。分到的熊肉很碎,佐料除了海水,只有一种味道与花椒类似的枯树叶。那是天浩从宿主记忆中找到的东西,这具身体的主人在夏天的时候收集了一些,却不知道该怎么用。 天狂不明白为什么三弟要求自己用热水连洗很多次手后才能做这份工作?如果换在以前,他对老三天浩的话根本置若罔闻,甚至是嗤之以鼻。可是今天跟着天浩到寨子外面走一趟,遇到了那头暴鬃熊……现在,天狂感觉自己仿佛不认识这个弟弟,惊喜之余,不自觉的产生了一丝敬畏。 天峰的伤势需要卧床调养。他侧着头,看着天浩从天狂手中接过那桶肉,倒进热油滚烫的锅里,用木勺飞快地来回翻炒,空气中顿时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香气。 天霜捧着木碗跑到天峰旁边,用筷子小心翼翼夹了一块油渣送进他的嘴里,脸上全是快乐:“大哥,你尝尝,很好吃。” 虽然没有盐,可是酥脆油渣味道的确很不错。炸得恰到好处,并不油腻。 肉块翻炒过后,天浩给锅里加上水,合上树皮与稻草编成的锅盖,给火塘里添了些柴。 所谓熬汤,就是把剩下的工作交给时间,耐心等待。 他并不反对吃人。只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不去吃人。 看着坐到近旁的天浩,胳膊被固定的天峰眼里透出欣慰的笑意:“阿爸活着的时候,就说你是家里最聪明的人。” 天浩尽量让自己说话的语气符合宿主习惯:“不管怎么样,你都是我大哥。” 天狂用热水洗掉手上的油污,坐过来,好奇且崇拜地看着天浩:“老三,你是怎么想到用那种方法捕猎的?” 天浩笑着抬起手,轻轻点了一下自己的额头:“有时候,头脑的力量会超过身体的力量。” 他并不指望天狂能理解这句话。转过身,冲着正端着油渣碗吃得不亦乐乎的天霜比了个手势,后者连忙跑到对面的屋角,从木箱里翻出一把锈渍斑斑的剪刀。 天浩接过来,右手操握,左手在头顶慢慢摸索,在不断的“咔嚓”声中,剪掉一把把已被污垢凝成绺状的黑色头发。 北方蛮族没有“留发”的古老习俗。但是长时间为了温饱挣扎的人们几乎不会想到与“美容”相关的事情。他们很少修建头发,除非是头发长至已经干扰到正常生活的程度。 剪掉过长的头发,用事先准备好的热水酣畅淋漓洗了个头,望着陶土盆里与泥浆没什么区别的污水,天浩这才觉得整个人活了过来,再次有了呼吸空气的动力。 头发扫进火塘的时候,发出“噼里啪啦”的轻微炸响,可以看到几只肥胖的虱子慌里慌张跳出来,却被眼明手快的天霜一把捉住。她本能的把手放到嘴边,想要像从前那样把虱子当做零食吃掉。可是看着三哥天浩严肃的目光,天霜只能把手放下,带着几分不情愿,将那些虱子在地板上用力摁死。 三哥说了:以后要是再吃虱子,就不给你肉吃。 还有,要是被我发现偷偷摸摸继续吃虱子,我就吃了你。 拿起剪刀,天浩走到天峰旁边,认真地说;“大哥,你的头发也长了,我来给你剪。” 因为长时间的不良生活习惯,导致宿主体内有太多的寄生虫。其实不止是天浩,全家,包括整个磐石寨里的人都是这样。 清洁卫生首先从自己做起,才能影响到更多的人。 如果是从前那个懒惰的天浩,说话根本没有人听。 但现在不同,他是这个寨子里的医者。 …… 清晨,天浩与天狂走出木屋的时候,整个磐石寨仍在沉睡。 寨墙设置的很巧妙,那是依托岩石基础,用巨大原木插入地面的做法,碎石混合泥浆填充了缝隙。无论胶泥还是石灰石,质地都很特殊,用它们混合而成的泥灰干燥后硬度极高,与文明时代的混凝土区别不大。 瞭望塔架设在寨门内部,距离地面大约十五米。三角形的塔楼结构稳定,顶部是一座用厚木板围成的屋子。正常情况下,塔楼里会安排两个人轮流值守,夜晚取暖用的木柴由寨子里供应,值夜者还能额外得到一份食物。 身材魁梧的天狂拖着滑撬走到瞭望塔前,松开肩膀上拖拽的藤绳,用力敲了敲塔基侧面的一根细长木条。这是一根中空的管子,与塔顶连通,能够产生特殊共鸣效果,从某种程度上看,其实就是这个时代的“门铃”。 一颗黑乎乎脑袋从塔顶窗户里探出来,天浩认出那是寨子里的值夜者木拓。他揉着惺忪睡眼,足足花了好几秒钟才看清楚塔下惊扰自己睡梦的人,原本想要发怒的心思仿佛如寒冷冰水迎头泼下,瞬间消退。他连忙用双手在脸上揉了几下,脑子变得更加清醒,说话也带上了几分和善与笑意:“是你们啊!怎么,大清早的要去哪儿?” 天狂用力挥舞了一下握在右手上的锋利投枪,很是张扬地大声炫耀:“我们去杀熊,晚上回来有肉吃。” “杀熊?” “这么早就出去打猎?” 另外一个守夜人阿杰也从窗户里探出上半身,他眼睛里闪烁着惊讶、羡慕,以及崇拜:“阿狂,昨天你打回来的熊肉真好吃,谢谢!” 巨人般的天狂伸手拉过站在旁边的天浩,用力搂住他的肩膀,仰起头,很是得意地放声大笑:“那是我们家老三的功劳,要谢得话,你得谢他。” 木拓与阿杰都愣住了,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答话。在他们看来,只有天狂这般强大的战士才能对付暴鬃熊。 至于天浩…… 天狂从来就不是一个耐心很好的人。昨天的成功让他对今天的狩猎充满了期待。看着塔楼里的两个守夜人陷入了呆滞,天狂拽紧了滑撬上的绳索,很不高兴地吼了一句:“快开门,我们赶着出去。” 第十一节 巫术狩猎? 天浩默默注视着沉重的寨门在“嘎嘎吱吱”的绞盘转动声中缓缓升起。 联排的原木从根部用钢筋贯穿,两端固定后与绞盘链接。内嵌式门栓决定了这种大门只能朝着外侧推开,却无法进行反向推动。大门设计得非常巧妙,内部有一个牢牢箍紧在原木门壁上的金属框架。若是遇到外敌入侵,预先设置在大门两侧的石块就会落下,加重门壁分量,即便是力气再大的勇猛战士,也无法突破这道坚固障碍。 很多事情都表明这就是自己曾经生活的那个世界。 寨子里的人说中文,很纯正的普通话,字正腔圆。 虽然没有激光,没有能量反应堆,甚至可能连火枪和蒸汽机都没有出现,但是这些所谓的“野蛮人”却懂得使用滑轮,懂得杠杆原理,精通基本的算术知识。 天浩曾经怀疑自己是不是遇到了《人猿星球》里的情节,莫名其妙穿越时空虫洞,来到了文明毁灭,人类被另外一种智慧生命统治的世界。 现在看来,发生这种事情的概率极小,几乎为零。 毫无疑问这就是地球,磐石寨村民有着与我相同的血脉基因。 天浩再次觉得自己把珍贵的融合点投入到“大脑”是正确选择。他计算过,即便是融合阶段从一阶至二阶所有力量点数全开,也只能达到与天狂实力对等,或者略强的程度。这样的力量不可能单独干掉一头暴鬃熊,想要正面对付这种野兽,至少也要超越“融合形态”,达到更高级别的“平衡形态”。 两兄弟拉着粗糙的滑撬,走出寨子,在雪地上留下两条长长的拖痕。 沉重的寨门一直没有落下。 在他们离开后大约六分钟,两条黑影也离开了寨子,沿着地面残留的痕迹,悄然跟去。 …… 风刮起来了。 天浩与天狂顶着肆虐的寒风,沿着崎岖不平的山石,从深度掩过足踝的积雪里拔出脚,艰难地向北方缓慢行进着。 他裹着兽皮缝制的袍子,虽然粗糙,却足够暖和。站在山顶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树龄百年以上的针松,它们密密麻麻堆叠着,遍布山脉的每一个角落,填充着被白色雪堆占领的每一处空间。 微微弓着身体拖拽滑撬,在原本布满乱石,被雪层完全覆盖,无法看穿本来面貌,复杂而且难以通行的地面上小跑前进。大脑迅速回放着春天时间这一带的地形画面,裂隙、山涧、石缝……每当遇到这些被积雪掩没的危险地段,天浩都会催促着天狂提前加速,然后借助大腿反蹬的力量悠然弹起,身体在空中舒展开来,再收缩蜷曲,轻盈地越过足以致命,却无法被肉眼看到的陷阱,如羽毛般轻轻飘落在地上,再继续向前奔跑。 这是他在沉眠前训练过的奔跑方式。省力、轻巧,能够把人类身体优势发挥到极限。 区区一头暴鬃熊当然不可能满足磐石寨数百人整个冬天的食物需求。既然当着寨子头领与老祭司的面做出承诺,就必须完成应允过的事情。 在这个时代,个人力量是如此渺小。 他得留下那些女人,得到在寨子里的第一批拥护者。 天狂松了一下肩膀上的绳索,微微侧过身子,低声道:“老三,有人在后面跟着咱们。” 天浩不以为意地轻笑道:“那是他们的自由。” 常年风吹日晒,天狂的皮肤粗糙程度堪比某些兽类。看似粗鲁的他也有精细的一面:“应该是寨子里的人。我昨天就说要在那头熊身上弄几处伤口,你偏说没那个必要。这种事情瞒不过头领和祭司的眼睛,永钢那里也不好糊弄。我估计他们肯定知道了。” 天浩微微一笑,不再言语。 …… 磐石寨的人都知道附近这群暴鬃熊的巢穴位置,也划出了大体上的野兽出没范围。对村民们来说,这里属于禁区。 放下滑撬,选了一个上风位置,天浩从怀里取出满满一皮口袋血,泼洒在地上。 这是昨天晚上预先接下的熊血,放在怀里不会被冻冰。在这样的低温环境下,洒出来不过几秒钟就凝成冰块,但血腥味已经散发出去,以暴鬃熊敏锐的嗅觉很快就能发现。 远远的,雪地上出现了两个黑影,朝着这里迅速接近。 天狂有些跃跃欲试,也有些担忧:“老三,怎么一下子来了两头?” 天浩解下背在肩上的包,取出几个体积约莫缩小版排球那么大的肉丸,递给天狂:“来得再多也一样。拿着,就像昨天那样,用力扔吧!” 天狂的力气在这时候必不可少。他使出吃奶的力气将肉丸扔出,在天空中划出一条漂亮的弧线,准确落到了急匆匆朝着这里接近的黑影附近。 天浩靠着一颗针松,以悠闲的姿势看着天狂表演。这种力气活很简单,他自己也能做。只是有人代劳他就不想动,倒也符合宿主懒惰的性子。 这个世界的暴鬃熊不会冬眠。 它们显然没有想过这些从天而降的肉丸究竟来自何方。看到食物。立刻放弃了对血腥气味的追逐。硬邦邦的冷硬肉丸对它们粗壮的胃部来说根本不是问题,就这样争争抢抢地吃着,一口一个吞了下去。 凝成冰块的熊血被天狂用雪盖住。天浩盯着失去了气味来源却不愿意离开,仍在原地徘徊寻找的暴鬃熊,面无表情地默默发出感慨。 被自己寄生的这名宿主也许的确是个懒汉,但他对这个世界的观察与理解,远远超过磐石寨里的任何一位村民。如果没有宿主长久以来对暴鬃熊进行细致观察,自己的计划也就缺少必要信息,至少不会现在就产生效果。 时间在缓缓流逝。 在心中默默计算的天浩抬手捏了个响指:“差不多了。” 他昨天也是这样说的。有了之前的经验,天狂对自己弟弟增添了更多的信服。他拔出佩刀,用投枪尖端用力砸了几下,发出清脆的金属碰撞声。 两头听觉敏锐的暴鬃熊立刻找到了声音来源,朝着这边拔足狂奔。 在距离两兄弟六十多米的位置,它们的速度明显变慢。两头巨熊仰面朝天,发出令人惊悚的狂吼,鲜血从它们口鼻喷出,巨大的熊掌在胸前乱抓,扑倒在地上来回翻滚。脑袋撞在树上,落下大团的积雪。锐利的熊牙在树皮上疯狂乱啃,咆哮音量随着体能迅速流失变弱,听不出其中的愤怒,更多的还是哀嚎。 折腾了十多分钟,等到两头暴鬃熊彻底死透,天浩与天狂才慢慢走过去,两人分别抓住巨大猎物毛茸茸的足掌,很是费劲儿地将它们抬上滑撬。 …… 磐石寨爆发出比昨天更加热烈的狂喜。 猎杀了两头暴鬃熊,这在磐石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猎手只是两个年轻人。 成年暴鬃熊身长超过四米,体重超过半吨。加上昨天分下去的那些肉,足够整个寨子维持很长一段时间。用不着吃人,也不需要用女人去其它寨子交换粮食。 孚松和巫行没有像昨天那样出来迎接。狩猎队长永钢挤进人群,把正被村民们欢呼簇拥的他拉出来,走到僻静角落里,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说:“跟我来一下,头领要见你。” 大木屋的火塘里仍在燃烧,火烟有些呛鼻,却驱走了刺骨的寒冷。头领孚松与祭祀巫行端坐在火塘对面,永钢坐在天浩旁边,三个人就像一个无形牢笼,将他死死禁锢其中。 屋门紧闭着。天浩听出外面至少有四个人的呼吸,都是强壮的成年男子。 头领孚松清咳了一下,认真地问:“阿浩,你和天狂究竟是用了什么方法猎到那些暴鬃熊?” 年迈的老祭司脸上全是严肃:“你老老实实告诉我们,是不是用了邪恶巫术?” 狩猎队长永钢在旁边补充:“今天早上你和天狂出去的时候,思宇和阿力就跟在后面。他们看到了你们打猎的整个过程。先是用血,然后扔了几个东西给那些熊吃,接着熊就死了。” 北方蛮族有着一些绝对不能触碰的禁忌,邪恶巫术就是其中之一。通过神秘仪式让目标变得虚弱,这是南方联合王国诸多教派中盛行的方法。尤其是势力最大的“神主教会”,据说就是邪恶巫术的源头。北方与南方之所以成为永世仇敌,邪恶巫术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无论任何一个蛮族部落,都不可能接受使用邪恶巫术的成员。一旦发现,当场处死。 天浩在昨天就已经料到寨子首领们对自己有这样的盘问。他削瘦的脸上全是严肃与坚决:“我憎恨邪恶巫术,我永远不可能接触,更不可能使用那种肮脏的东西。” 铿锵有力的声音本身就具有说服力。三名寨子首领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跟踪者比天浩和天狂回来的更早,这样的狩猎方式他们连听都没有听说过。但不管怎么样,只要不是邪恶巫术,就意味着事情不会朝着最糟糕的方向发展。 第十二节 软骨 天浩从衣袋里拿出一个物件,轻轻摆在地板上:“我用的是这个。” 狩猎队长永钢距离最近,伸手拿起,凑近眼前仔细端详,经验丰富的他认出着手中物件:“这是巨角鹿的附属肋骨。” 夏天和秋天都是捕猎巨角鹿的季节,植食动物对捕猎的威胁比肉食动物小得多,尽管巨角鹿善跑,速度极快,却总有一些会落入猎人设下的陷阱。这种鹿角庞大的动物与前代祖先区别很大,生长着两层肋骨。外层是坚硬的钙质集合体,内层就较为柔软,具有很强的韧性。 天浩从永钢手里拿过那根巨角鹿附肋。正常情况下,这种附属肋骨呈浅月牙形状,略有些弯曲。天浩扬起附肋,将削尖的两端分别转向头领孚松与老祭司巫行,让他们看得更清楚。 “它有着极强的韧性,就算对折也不会断开。”天浩解释道:“我把两头削尖,淋上水,用力按着使它弯曲,来回掰上几次,就能控制它的长度。用切碎的肉把这根巨角鹿附肋裹在里面,现在这种天气,很快就能冻起来。暴鬃熊不挑食,它们从不放过任何一种能吃的东西。冻肉丸子很硬,而且很冷,它们不会在嘴里嚼碎,就这样直接吞下去。体内热量融化了冰块,巨角鹿的附肋会重新绷紧,回到原来的状态,刺穿暴鬃熊的胃。只要耐心等上一段时间,它们总会死的。” 在文明时代,这是因纽特人对付大型食肉动物的方法。 (考证党就不要深究了,尤其是杀伤力和动物死亡时间。) 狩猎队长永钢彻底呆住了。 做了那么多年的猎人,在寨子里拥有极高的威望,却从未想过居然还有如此简单便捷的狩猎方法。 头领孚松眼里泛起一丝苦涩,以及羞愧,他被深深的失落感笼罩着:如此聪慧有见识的年轻人,为什么自己从未发现,也从未看到过天浩身上的优点? 老祭司察觉到屋子里的沉闷气氛,他深深地看了一眼天浩,宽慰地笑道:“阿浩,你先出去吧!就按照昨天的规矩,你把那两头熊分了。” 天浩没有直接答应。他在头领孚松眼里看到了肯定的目光,狩猎队长永钢也没有反对的意思,这才站起身,对着三名寨子首领分别行礼,走了出去。 永钢一直捏着那根巨角鹿的附属肋骨看个不停,黑色粗大手指与半透明状的软骨形成鲜明对比,口中不断发出“啧啧”的赞叹声:“我以前就怎么没想到过这个?太简单了,这东西实在太简单了。” 孚松很是感慨的发出叹息:“如果早点儿让天浩跟着狩猎队出去,寨子里就不用死那么多人。但是他以前很拒绝,也从不参加寨子里的这些活动。” 老祭司在苍老酥浮的皮肤之间显出思考神情,不太确定地说:“那时候阿浩应该正做着研究,他大概还没想到该怎么利用。” 永钢点点头,对此赞同:“他昨天分肉很公平,而且他和阿狂出去猎熊的时候就说了,让我们不要卖掉寨子里的女人。” 孚松的说话口气不是很肯定,带着明显的商量成分:“旭平死了。寨子里空出来一个“十人首”的位置,让天浩补上去,你们觉得怎么样?” 永钢回答的很快:“我没有意见。” 老祭司沉吟片刻:“让我和他谈谈,我想听听阿浩的想法。” …… 走进老祭司木屋的时候,堆放在屋角的几块黑色石碑引起了天浩注意。 认识这个世界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眼睛。宿主的记忆碎片对天浩来说是一笔丰厚财产,他藉此理解那些未知的,也从未接触过的部分。毕竟他对这里很陌生,在培养舱里具体沉睡了多久,连天浩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他走过去,看着刻在石碑上的那些字,用手指轻轻抚摸着,故意做出好奇的表情:“这是什么?” 老祭司并不在意天浩的失礼。没有得到允许,任何人都不能进入这间屋子。既然来了,就意味着默许:“那是上古神灵的名字。” 这解释出乎天浩意料之外。他知道石碑上刻着人名,一个又一个,整整齐齐排成行列。区别在于,即便是这具身体的宿主此前也从未见过这些石碑,从未听过碑上任何一个名字。 老祭司在天浩旁边缓缓坐下,浑浊的眼睛里透出精明的光:“他们有姓氏,他们都是神灵。他们给我们留下了文字,留下了记载一切的方法。我们的名字都来自他们,唯独姓氏……必须通过你自己的努力才能获取,绝对不能自封。” 这些话打开了天浩脑子里封闭已久的思维窗户。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寨子里的人名字会如此特别。其来源,应该就是这些古老的黑色石碑。 “石头会烂掉,金属会变得腐朽,这上面的内容一代传一代,永远就这样刻下去。”老祭司微笑着,轻拍了一下天浩的手背:“孚松提议你接替旭平成为寨子里新的“十人首”,我和永钢都没有意见。我很好奇,除了巨角鹿附属肋骨这种新的狩猎方法,你还会带给我什么样的惊喜?” 天浩思考了几秒钟,这是表示对巫者尊重必不可少的礼仪:“我会让寨子里的每一个人吃饱,平平安安渡过这个冬天。” …… 死去的旭平名下有三户人家,因为人口数量不足,孚松让平俊将目前掌管的村民分出一户,补足天浩这位年轻的“十人首”。 平俊对此很愤怒,可是面对寨子头领、狩猎队长、大祭司共同构成的最高权力三人组,饱满怒火的抗议没有任何效果。极其不情愿的他耍了个花招,将统管之下人口最少,家户实力最弱的让了出去。 在自家的小木屋里,天浩第一次使用“十人首”的权力,召集统管之下所有青壮聚会。 旭平的弟弟叫旭坤。也许是因为家中遭遇丧事,这个十九岁的年轻人脸上带有化不开的悲意,进来以后对着天浩行了个礼,就默默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 长林和长峰是两兄弟,二十多岁的他们年龄差距不大,面相生得很老实,只是因为长时间没有吃饱,显得有些疲倦,神情麻木。 天狂被编入了天浩这个“十人组”。他对此毫无异议,眼睛里甚至隐隐透出一丝亢奋。 阿依走进木屋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意外。 她今年十二岁,按照文明时代的标准,只能算是小女孩。 重生的天浩无法知道在过去这段岁月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宿主的记忆告诉他,这个世界有很多事情与过去不同。以北方蛮族女子为例,十岁即可视作成年,应该出嫁,为丈夫操持家务的同时,更重要的就是怀孕与生产。 阿依至今也没有出嫁,她在磐石寨是一个特殊的女人,平时跟着其他成年女子外出劳作,毫无怨言。 平俊让出来的“人户”,就是阿依一家三口。她的父亲和两个哥哥都死于外出狩猎,四十多岁的阿娘虽说正值壮年,却在前些年在外来部族战斗中被砍瞎了一只眼睛。像她那样的残疾人在寨子里地位很低,每逢粮食不足的时候,宰杀顺位就排在老人后面。 阿依下面还有一个七岁的弟弟。 按照文明时代的审美标准,阿依属于综合分值在八十左右的漂亮女子。她有着代表健康的小麦色皮肤,黑色长发用藤绳扎紧在脑后盘绕。黑色兽皮袍子对她来说过于宽大了,应该是从死去的某位家中长辈那里继承。站在天浩的位置,很容易就能透过开得过大的领口看到几乎整个胸部。她的锁骨轮廓分明,这是文明时代身材上佳的重要标志。可是按照北方蛮族现在的审美观,阿依太瘦,肉少,除了皮肤全是骨头……在这个某种程度上把女人当做“罐头”的特殊环境,喜欢阿依的男人几乎为零。 天浩属于那种用强硬实力摆事实、讲道理的人。他冲着站在旁边的二哥天狂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转身离开,等到几分钟后回来的时候,天狂肩膀上多了大半条被冻得硬邦邦的熊腿。 “头领和祭司已经承认我接替旭平成为新的“十人首”。在这里,你们必须服从我的命令。” 天浩年轻的脸上洋溢着微笑:“把这条熊腿分了。今天晚上,你们好好吃一顿。” 旭坤脸上显出一抹惊讶。 长林和长峰两兄弟对视一眼,从彼此眼睛里都看到了意外。 阿依黑长的睫毛晃动了一下,她仰起头疑惑地问:“这是你的食物份额?” “这是我的猎物。”天浩释放出专属于上位者的威严:“按照部族里的规矩,打到猎物的人,可以得到份额最多的部分。我是你们的“十人首”,在食物方面就必须为你们负责。” 长峰用力咽了一下喉咙,注意力完全被粗壮的熊腿吸引住了。熊皮已被剥掉,鲜红的冻肉表面白色经络纵横,表明这块肉质极紧,是真正的“上等食品”。 “我们已经分过一次肉了。”长林的话语中带着感谢。 “那是寨子里给你的份额。”天浩抬起手拍了拍那条熊腿,他的声音夹杂着威严,也带有令人舒服的微笑:“这不一样,是我给你们的福利。” 第十三节 我要与你决斗 (感谢唯青衫的万赏,感谢所有打赏的书友,我爱你们) 十二岁的阿依有着与她年龄并不对称的精明:“为什么?” 天浩赞许地看了她一眼:“明天你们要跟我外出,所以今天必须吃饱。另外,准备一些吃的带在身上。” 阿依几乎是立刻提出问题:“你要带我们去哪儿?” 磐石寨以前发生过的事情,在宿主脑海中以记忆碎片的模式出现。天浩很快找到并读取了这部分记忆。他给了满面戒备的阿依一个安慰眼神:“放心吧!我不会像平俊那样偷偷摸摸把你带出去卖掉。” 他随即转过身,环视周围:“我会让你们吃饱。不止是今天,也不仅仅是这个冬天。” …… 人类从原始时代就开始观测星象,对天气的预测也同时产生。术士、预言家、通灵者……神秘学总是可以在不同时代找到自己的位置。但谁也不能否认,在那些光怪陆离虚无缥缈的所谓“预言”当中,总有一部分是真实可信的内容。 老祭司巫行两天前就宣称“最近不会下雪”。这种预言应该来自他观测天空多年的经验,也可能是前人留下的智慧。 天浩花了三天时间,在磐石寨周围走了一遍。厚厚的积雪严重阻碍了速度,如果换在其它季节,探查时间至少可以缩短三分之一。 北方是连绵不断的山脉,密集的针松林层层叠叠。那片原始森林深处不时传来野兽咆哮的声音,却无法判断具体位置。 西北方有一条崎岖小路,据说通往“燃烧的群山”。老祭司翻出以前用于记录事务的干硬泥板,天浩仔细看过,他认为那里可能是一座活火山。 南面,在地图上垂直距离十公里左右,同样也是一道连绵的山脉。与北方山脉一起,南北两边就像一双从腕部合拢,朝着左右两边斜斜分开的手掌。磐石寨恰好位于“八”字形状底部,正对着“八”字尚未闭合的开口正中。 东面是大海,海面上飘着巨大的浮冰。 有些地方可以通过读取宿主记忆探究,有些地方宿主本人没有去过,必须亲自走一趟。这项工作只能在白天进行,黑色夜晚对居住在磐石寨的蛮人来说意味着危险,必须赶在日落之前返回。 天浩小队回到寨子里的时候,迎面走来了平俊。 他皮肤粗糙的脸上清清楚楚写满了憎恨与嫉妒:“我还以为你们不会回来了。啧啧啧啧……咱们寨子里最年轻的“十人首”,独自就能干掉一头暴鬃熊的英雄。让我看看你们带回来什么猎物……咦……什么也没有?连一只雪鸡,一只野兔也没有抓到?呵呵,看来你的运气不会永远那么好,随时可以在山上捡到冻死的熊。” 是的,冻死的熊,这就是平俊对天浩前两次外出狩猎的理解。他根本不相信那是天浩的功劳,头领和老祭司也没有公开巨角鹿附肋的秘密。 平俊恶狠狠地盯着阿依。没有下雪的时候,他经常去南边的寨子,知道某些特殊女人在那里可以卖到很高的价钱。去的次数多了,在那边就认识了几个熟人。平俊对他们描述过阿依的身材和相貌,对方答应:如果阿依真是如平俊所说,可以给他两头野牛。 这相当于正常女人交易价格的一倍。 天寒地冻自然比不得温暖时节,平俊估计就算是现在带着阿依过去交易,价格肯定要比之前低,甚至低很多。毕竟南边寨子的人也要吃饭,漂亮女人的价值只能在肚子吃饱的季节才能体现出来。在必须宰杀女人才能维持的日子里,身高和体重也就取代了容貌与身材,成为衡量交换价值的最直接标准。 旭平死了就死了,凭什么要把我统管的人口分给天浩这个小杂种? 如果是在其它季节,平俊无论如何也不会把阿依一家交出去。 但现在是冬天,情况不同。 看着平俊那张在愤怒与嫉妒中扭曲的脸,天浩淡淡地问:“你想跟我决斗?” 这是北方蛮族用于解决个人恩怨的公认法则之一。只要双方认可,在长者或身份更高者的裁判下就能进行,直到一方死亡,或者认输为止。 平俊狞笑着,慢慢活动了一下肩膀关节,发出清脆的响声:“就算我想也没用,你敢吗?” 怒火瞬间冲上彪悍的天狂头顶,他想也不想就横跨脚步站在两个人中间,像山一样居高临下注视着平俊:“你想找死?” 平俊压下眼里的部分凶狠,慌乱的目光中透出几分不甘心的惊怒。他往旁边侧移两步,确保可以看到被天狂挡住的天浩,愤愤不平地发出叫嚣:“我找的是他,不是你。” “阿浩是我弟弟!”暴怒的天狂伸手抓向平俊肩膀,早有准备的后者连忙后缩,退到足够安全的位置。 叫嚷与争执很快成为了焦点,越来越多的村民围拢过来。 天浩一把抓住正准备扑过去的天狂,低声劝阻:“不要冲动,他是故意的。” 这是寨子里的交通要道。天浩刚才仔细观察过平俊之前站立的位置,发现周围有一部分与其足迹相同的鞋印。这意味着平俊在这里呆了很久,就为了等着自己出现。 通过决斗杀死憎恨的人,是解决矛盾的一种合法方式。这样做有一个前提,被挑衅的一方必须确定接受决斗。 有大量围观者的情况下,愤怒也会成倍增加。即便是头脑再冷静的人也很难在嘈杂议论环境下保持清醒。天浩不得不承认平俊的确挑了个决斗的好时候,自己目前只是融合形态第一阶段,而且偏重点是大脑。如果自己的融合程度更高,在体能方面投入一个融合点,至少能与平俊打个平手。 平俊避开了愤怒的天狂,他站在人群里不断发出高声挑衅。 “我就是要与你决斗。阿浩,你敢吗?” “你这只缩头乌龟,你有什么资格成为十人首?” “不服气就来啊!我就站在这儿,来跟我决斗!” 天浩宁定了看了他一眼,脸上显出诡异且轻蔑的冷笑。 这种时候无论说什么都没有用。证明自己的唯一办法就是实力。聪明人从不与野蛮人较量力气,何况头领与老祭司都看重自己,狩猎队长也站在自己这边。 嘈杂产生了巨大音量,头领孚松从木屋里走出,皱起眉头,很不高兴地站在高处对着这边大声发问:“你们都站在那边干什么?发生了什么事?” 天浩连忙走过去,恭恭敬敬行了一礼:“头领,我有事情向您禀报。” 孚松神情略有缓和:“说吧,什么事?” 天浩压低了声音:“是关于狩猎,我找到了很多猎物。” 孚松不由得精神一振,一边招呼着天浩一边转身:“走,进屋里说。” 跟着头领走进去的时候,天浩故意侧身朝着平俊看了一眼。他毫不掩饰目光中的讥讽成分,以及深深的杀意。 很多时候,杀人不需要自己动手。来自文明时代的天浩见过太多次只需要上位者一道命令,就能决定无数人生死的场景。只要打开密码箱,轻轻按下电钮,如死亡使者的核弹就会喷吐着火焰与浓烟,毁灭一座座城市。 决斗? 呵呵,那是傻瓜才喜欢的无聊游戏。 …… 接下来的两天,无论男女老少,磐石寨所有人都在进行相同的工作。 在拳头大小的木块上用刀子挖出孔洞,用一根手指粗细的横木嵌进去,中间串着一片薄薄的三角形木翼。精心削出来的木翼很是精巧,只要用手轻轻拨弄就会旋转,发出“呼呼”的风声。如果直接凑近用嘴吹气,木翼旋转速度加快,声音就会变得更加清楚,带有一种特殊旋律。 制作这种木头风哨是个技术活儿。头领和老祭司把寨子里所有人聚集起来,当着大家的面,天浩做了一个。他不断改进,用小刀挖空木哨内部,直到风哨转动发出的鸣音符合要求。 这种事情不难,只要看过一遍都会。原料也很简单,家家户户入冬前都备好了足够的燃料,只需要从木柴上砍下一块就行。 按照头领孚松的命令,天亮的时候,整个磐石寨动了起来。 老人已经被吃得所剩无几,除了身体瘦弱的孩子,所有村民都集中在寨子中央的广场上。在各自分管的十人首带领下,分成三拨,分别由头领孚松、狩猎队长永钢、新晋升的十人首天浩带领,浩浩荡荡走出了寨门。 老祭司推开木屋房门,走进天浩家中。正用勺子给天峰喂着肉汤的天霜连忙站起来,老祭司温和地看看她手里的汤碗,慈祥地笑道:“别管我,忙你的。” 热乎乎的肉汤下肚,天峰整个人都觉得舒服起来。他仰起头,望向老祭司的目光中充满了尊敬,也有几分惴惴不安:“巫者,我阿弟……你觉得他们这次出去会顺利吗?” 老祭司缓缓点头,皱纹密集的脸上显出一丝庄重:“阿浩是我们寨子里最聪明的人。” 第十四节 鹿群 其实说这话的时候,老祭司巫行自己也没有太大把握。 天浩使用的狩猎方法简直就是匪夷所思。 上次是这样,这次也是如此。 就在前天,头领孚松召集狩猎队长与自己过去,听到天浩说出狩猎计划的时候,老祭司只觉得脑子里一片愕然。 不光是自己,孚松与永钢当时的表情也一样。 那是一个庞大的计划,听起来就像是神灵当众显露神迹那么不靠谱。可即便是巫行也不得不承认,天浩的计划充满了诱惑力,令人难以抵挡。 天峰感觉肩膀与胸口没有前几天那么疼。他坚毅的脸上露出满足微笑:“我就知道阿浩不是普通人,他从小就善于思考。” 天霜已经喂完一碗汤,老祭司把兽皮盖在天峰身上,慢慢用手掌轻拍了几下,什么也没说,走了出去。 厚厚的云层中间透出一丝缝隙,冬日里珍贵的金色阳光洒落下来,虽然只是那么一缕,虽然距离磐石寨很远,不知道究竟是哪一块幸运的地方被笼罩,但这样的场景看了就让人心生暖意。 我要给他们祈福,为所有出去狩猎的人祈福。 这样想着,老祭司回到了自己的木屋。 木头雕刻的神像立在墙边。准确的说,只是神像的头部。那是一个左右对称的长方形,简单利落的刀法在木质部分雕出轮廓。方形的眼睛,方形的鼻子,方形的嘴唇……乍看上去,就是很多小心长方体在一个大型长方体表面堆积、凹陷,互相搭配形成的粗糙头部。 “伟大的守护神,请保佑你虔诚的信徒吧!我们用黑色血液与红色火焰向你祭祀,献给你最珍贵的紫色宝石。你驱走了黑夜,只要有你存在的时间,天地将亮如白昼。” …… 长林把一个木头风哨绑在树枝上,用手指轻轻拨弄了一下里面充作簧片的三角形木翼,略带疲倦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忧虑。 他用胳膊肘捅了一下站在旁边的天狂:“阿狂,你觉得阿浩让我们做的这个东西,真的管用吗?” 天狂的外表完全符合北方蛮族审美标准。他宽阔的肩膀就像一块岩石,低哑的声音听起来充满了力量,没有丝毫迟缓,坚定得绝对不容别人怀疑:“当然管用。” 长林有些疑惑:“为什么?你以前用过?” “没用过。”天狂摇摇头,他对这件事有着专属于自己的理解方式:“这是我弟弟做的,他很聪明。” 对于一个饿得半死的人,再没有什么比一顿丰盛美食更有说服力了。 天狂从未见过先把熊肉炒过再慢火炖煮的做法。他以前根本不知道在肉汤里撒上一点干燥树叶能让汤味变香。对于食物的记忆,更多是来自死去的阿娘。家里那口锅日复一日都在煮汤,这项工作后来交给了妹妹天霜。海水是唯一的调料,盐巴倒也不是绝对没有,只是数量少得可怜。可即便就是这样简单、粗糙的食物,也不能每顿都让人吃饱。 阿爹活着的时候,每逢吃饭,他经常把一句话挂在嘴边:“差不多就行了,留到下顿再吃。” 粮食很金贵,每年产量都很少,如果没有狩猎所得,根本维持不到来年春天。在“饥饿”这个问题上,磐石寨里所有人都没有区别,即便是身份尊贵的头领和祭司也一样。 天狂从未想过能用那种简单便捷的方法对付暴鬃熊。 也许以前也吃过几顿饱饭,只是时间太久了,记忆已经模糊。阿弟那晚煮了很多熊肉,家里的三口大铁锅全都用上,吃饱的天狂第一次感觉到幸福,很撑。 以前让自己看不起的懒惰兄弟,现在变成了让天狂为之崇信的智者,以及医者。 在附近另一棵树上绑好风哨的长峰走过来,他脸上同样充满了困惑神情:“按照阿浩的说法,这次如果顺利的话,整个冬天我们都不会挨饿,是真的吗?” 天狂的铜黑色皮肤泛着一层油光:“我们必须相信阿浩。要知道,即便是头领和祭司也不敢说这种话。寨子里的老人差不多杀光了,再这样下去,就算真能熬到明年春天,寨子里也剩下不几个人。” …… 高大的雪堆后面,天浩微弓着身体,默默注视着远处被皑皑积雪与黑色森林覆盖的山顶。 第一个融合点投入大脑的效果已经开始体现。通过对宿主记忆碎片的印证,他知道自己目前的综合视觉能力超过宿主百分之五。听觉提升幅度约为百分之四,皮肤触感更加敏锐,中枢神经也在得到优化的同时趋于全方位平衡。 从皮袍口袋里摸出几片干枯的黑色树叶,塞进嘴里,一股淡淡的苦涩顿时在舌尖表面弥漫开来。 很多北方蛮人都喜欢嚼食针桦树的叶片。这种树的树干与天浩记忆中的白桦树没什么区别,叶片却呈尖锐的粗针状。也许是为了适应环境被迫自我进化形成的变种,无法考证北方蛮族具体是在什么时候将针桦叶片纳入常备食谱。他们通常在夏季和秋季收集树叶,晒干以后就能长时间保存。有些人将其用来泡水,就像文明时代泡茶。有些则直接塞进嘴里含服,等到干燥的叶片被唾液浸透,变软,再慢慢咀嚼,然后吞下。 人类的每一种生活习惯都不是凭空出现。天浩感受着来自舌尖表面的微苦,融合细胞默默缝隙其中成分,很快找到了几种人体必需维生素的存在。 没有新鲜蔬菜和水果的漫长冬季,磐石寨的人就是依靠这个活下来。 狩猎队长永钢趴在天浩旁边,他手里紧握着两支投枪,同样注视着对面山顶的眼睛里全是紧张。 “阿浩,它们真会来吗?”永钢压低的声音里带有一丝怀疑。 天浩缓慢却不失肯定地点点头:“会的。只要有风,就能把声音传到很远的地方。” 起风了。 上千只绑在树上的风哨同时发出“嗡嗡”的鸣音。三角形翼片在高速旋转,在结构特殊的风哨内部产生了特殊旋律。气流撞击着这片被人为设定的树林,哨声压倒了风声,冲上天空,飞到遥远的地方。 十分钟,半个钟头,一个小时…… 天浩看了一眼等得快要失去耐心的狩猎队长,年轻的脸上微微一笑:“如果我是你,就会把头发剪了,再换上一件干净的袍子。” 这话题与正在进行的事情明显没有联系,何况永钢在寨子里身份尊贵,极少有人用这种调侃的口气对他说话。永钢用古怪的目光望向天浩:“为什么?” “你长时间没有洗澡,体味太大了。”天浩用手指从永钢皮袍上抠掉一块板结的污垢:“动物的嗅觉很灵敏,它们能通过气味判断出太多的秘密。” 永钢面色一僵,他知道天浩不是毫无根据的乱说,只是现实当中有太多无法改变的事情。他低下头,用抬手挠着发根痒处的动作掩饰尴尬,却在头发深处摸到了一片油腻,甚至还有一只被冻死在那里的虱子。 天浩从旁边地上抓了一把雪,用力在面颊上搓了几把,冰冷瞬间驱走了困顿:“这次的狩猎会成功的。到时候,我们就有新袍子穿了。” 话音未落,永钢突然瞪圆双眼,嘴里发出因为激动而颤抖的低音:“你看……那边……它们来了,真的来了!” 对面的山脊线上,出现了成群结队密密麻麻的黑影。 这个世界的很多动物习性都让天浩感到陌生。 按照文明时代动物学家的说法,鹿是一种智商很低的动物,甚至还有“蠢如鹿豕”这个成语。只不过,很多研究都表明,猪要比鹿聪明得多。 寒冷迫使巨角鹿缩减了活动范围,它们在北面有一块栖息地。这在磐石寨是公开的秘密,猎人们很多次都从那里经过,也无数次萌生了想要围捕的念头。可是鹿群太大了,这些性情温顺的动物依靠数量变成了强大整体。健壮且拥有巨大鹿角的雄鹿在外围防守,它们把雌鹿和小鹿围在中间,遇到突发情况,总量多达六万以上的庞大鹿群会跟随雄鹿一起行动,在苍茫山林之间形成足以碾压一切的可怕洪流。 区区两百多人的磐石寨在鹿群面前根本不是对手。多年来,付出了数十名猎人的代价之后,无论寨子头领孚松,还是狩猎队长永钢,彻底打消了猎鹿的想法。 这些巨角鹿很聪明,已经产生了最基本的社会框架。即便是最强壮的暴鬃熊也不愿意招惹它们。 无数的弱者因为同一个目标聚集起来,会形成无比强大的力量。 天浩很清楚,想要打破这种强大,最好的办法就是从内部击破,在鹿群内部引发矛盾。 这是他从文明时代动物学家那里得到的经验。 第十五节 山谷 无论磐石寨还是附近的其他蛮族寨子,都对这个庞大的鹿群垂涎三尺。猎人们在漫长的时间里小心翼翼接近鹿群,收集关于鹿群的所有情报。从数量到个体性别,甚至这些巨角鹿在不同季节里最喜欢的食谱,详细得令人叹为观止。 通过这些信息,天浩发现了鹿群内部可供利用的最大破绽————雄鹿与雌鹿的比例差实在太大了,足足超过一比六十。 入冬前,巨角鹿会拼命进食,然后在背部和腹部形成厚厚的脂肪层。依靠这些储存,就算整个冬天找不到食物,它们也可以靠着舔舐雪水撑到来年温暖时节。 一群吃饱的动物,聚在温暖的山谷里无所事事,等待着春天降临……这本身就令人浮想联翩。如果是机器也就罢了,巨角鹿却是真正的哺乳动物。六十头雌鹿与一头雄鹿,如果换做人类,这绝对是所有男人都梦寐以求的香艳待遇。 用木头风哨模拟雄鹿求偶的声音,只要风哨数量够多,就能传递到巨角鹿群的栖息地。这与文明时代男人勾引深闺怨妇的伎俩没什么区别。但是必须承认,这很管用。 正常情况下,雌鹿肯定是摄于雄鹿的威严。但是现在不同了,外面有无数“野男人”发出动情的声音呼唤自己,从秋天吃饱以后就积攒于体内的荷尔蒙也在蠢蠢欲动。六十对一的比例实在太可怕,就算雄鹿是变形金刚也被会活活榨干。何况这些家伙很矜持,几天下来恐怕也不一定能把所有雌鹿轮上一遍。在无所事事需求强烈的情况下,即便是雄鹿眼中的愤怒火焰,以及它们高高扬起的惩罚蹄子,也挡不住春心荡漾雌鹿追求自由的勇敢与疯狂。 颤抖从永钢的嘴唇急剧蔓延到整个身体,他的手脚四肢都在发抖,激动得几乎连投枪都握不住:“这么多……八千……至少有八千头巨角鹿。” 冷静的天浩从嘴唇中间吐出一个更加准确的数字:“八千五,基本上都是雌鹿。” 投入大脑的一个融合点非常关键,他现在看到距离比普通人更远。 任何男人都不会允许身边的女人变心离开。高大健壮的雄鹿咆哮着,夹杂在鹿群中间进行阻拦,可是它们的数量实在太少,与笼罩着整个山林的风哨声比较起来,就像飘荡在海啸浪潮中的小树叶那么不起眼。 这个数字与天浩预计中差不多。他从未想过要把整个鹿群全都吸引过来。带头雄鹿早已在众多雌鹿脑海里留下了权威烙印,它们只是不能管束鹿群当中那些需求旺盛的部分。这就是后宫过于庞大的恶果,当自己无法身体力行满足所有个体需要的时候,红杏出墙这种事情总是无法避免。 数千头巨角鹿在山林间奔腾,从地面上扬起漫天飞舞的雪花,传来了令人心悸如山呼海啸般的的震动。 这是一个喇叭形状的山口,风哨捆绑在位于“八”字形顶部的树林里。按照计划,磐石寨的人分为两拨,一批由头领孚松带着埋伏在东面,天浩与狩猎队长永钢带着另一半人埋伏在西面。一旦庞大的鹿群冲进喇叭口,两边立刻合拢。 天浩侧过身子,看着聚集在身后的那些村民。一张张皮肤黝黑的脸上全是亢奋,一双双眼睛里放着光,所有人的胳膊都在颤抖,无论是从任何方向投射到自己身上的目光,都充满了尊敬与佩服。 粗豪的天狂知道这个时候不能大声说话,满面激动的他凑近天浩耳边,从嘴里喷出热乎乎的臭气:“阿弟,你是对的,那些鹿来了,它们真的来了。” 天浩微笑着点头,露出一口虽然暗黄,颜色却比大多数村民显白的牙齿。 狩猎队长永钢突然抬手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语音变得很是急促:“阿浩,你看那边,头领他们动了。” 闻言,天浩连忙扬起头,看到对面山梁上陆陆续续掷出几十支投枪。 “现在动手太早了。”他皱起眉头,暗自叹了口气。 两边约定围攻的时机是鹿群全部进入喇叭口之后。密集的鹿群根本不需要瞄准,长矛深深扎进猎物的身体。这些早早掷出的投枪让鹿群感到了危险,一部分尾随的巨角鹿立刻停下,用机警的目光打量四周,它们明显闻到了空气中的潜在威胁,当即转身朝着来路逃去。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天浩没有一秒钟迟疑:“我们也只能跟着一起动了。否则鹿群会被压着朝这边跑,必须让它们往山谷里去,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 居高临下投掷标枪不需要太大力气,高度与投枪自身重量结合,让简单的动作充满了杀戮意味。随着狩猎队长永钢发令,数十支投枪形成一片死亡雨点,在密集奔腾的鹿群中间溅开血花。倒下的身体在悲鸣中无数同类践踏而过,冲在前面的巨角鹿对此充耳不闻,后面的跟随者闻到血腥,看到了死亡,它们迅速掉头,鹿群一分为二,在短短几秒钟内,前后鹿群之间出现了宽度超过五十米的空白地带。 三米多高的雌性巨角鹿无疑是一种巨物,加上头顶庞大的鹿角,整体高度超过四米。尤其是雄鹿,甚至可以达到五米。饥饿的潜伏者们纷纷从藏身处出现,他们不断朝着被隔断的前方鹿群投掷标枪,从死去的鹿尸身上拔出武器,发出聚合在一起的咆哮,驱赶着已经冲进喇叭口的鹿群向前狂奔。 从高空俯瞰,庞大的鹿群就像突发的泥石流,形成一片棕黄色的潮水,在极短的时间里疯狂涌入了喇叭口。 前面,是越来越响亮的风哨声。 后面,是口中发出怪异号子,发疯般掷出投枪的野蛮人。 “咯啦!” 突然,庞大鹿群奔腾的雪地上出现一道可怕裂缝,伴随着令人头皮发麻的巨响,难以言状的黑色随着裂缝迅速延伸而扩大。白色积雪变成无数碎片飞散在空中,一头头巨角鹿在无法理解的惊恐与绝望笼罩下急剧坠落。失去平衡的身体在空中碰撞,无法改变奔跑方向,无法改变动作,只能在翻滚与碰撞中发出最后的悲鸣。 大地仿佛一头怪物,对这些美味猎物张开了血盆大口。积雪飞扬,漫天都是散溅的冰渣与泥土,彻底淹没了鹿群。 距离自己做过记号那棵黑针松半米的时候,天浩就停下脚步。他看着高大魁梧的天狂奋力掷出投枪,准确射中一头在巨坑边缘迅速转身想要逃跑的巨角鹿。这是一头聪明的动物,反应敏锐,但它的幸运指数显然不够,无法躲过最后的劫难。 头领孚松冲得太猛了,脚下一滑,摔倒在雪坑边缘。狂喜瞬间被可怕的死亡阴影笼罩,他脸色骤然变得惨白,本能的反过身子,双手在地上拼命乱抓,眼看着就要滑下去。 “救命!救救我!”吓得半死的孚松连声惨叫。 天浩连忙扔出一直拿在手上的绳索,他眼疾手快,绳圈不偏不倚正好套中孚松胸口,当即收紧。绳索在强劲的胳膊上迅速反绕两圈,侧身滑步绕过身边高大的黑针松,使出吃奶的力气,迎面朝着正前方的巨坑大步冲去。 宿主的体质相对瘦弱,力气也许不够,天浩急中生智采取了聪明的做法,以黑针松为支撑点,有效缓解了来自绳索的拖坠力量。片刻,周围的其他人反应过来,帮着他一起,七手八脚将孚松拉回安全的地方。 鲜活的教训摆在面前,谁也不敢轻易冒险。猎人们簇拥着刚从地上爬起的头领纷纷后退,已经回到安全位置的天浩迅速瞥了一眼那棵黑针松,脸上很自然的流露出紧张与兴奋。 这种时候没必要表现出鹤立鸡群,与其他人相同的情绪外放就是最佳伪装。 永钢搀扶着心有余悸的头领孚松,后者踩着坚实的地面,与死亡擦肩而过的高吊心脏终于落了下来。他感觉双脚发软,失去力气的身体在冷汗与恐惧攻击下变得瘫软,一屁股坐在地上,在颤抖中发出粗重喘息。过了几秒钟,一抹笑意缓缓爬上回过神来的孚松嘴边,弯曲弧度越来越大,很快变成了“哈哈哈哈”的酣畅大笑。 “这么多……哈哈哈哈,这么多的鹿啊!足够咱们吃到明年春天。”头领坐在地上,抡起拳头一下又一下狠狠捶打着面前的积雪,吼声中带着笑意,从眼角流出的泪水迅速在脸颊上变得冰凉。 第十六节 巨大的收获 地球其实是个多灾多难的倒霉孩子。矗立在地层的高耸山脉就像一颗颗怎么也消不下去的青春痘,坑坑洼洼的各种地坑凹陷就像筛子。靠着海水的伪装,马里亚纳海沟这条刀疤至少表面上看不出来,东非大裂谷却如此明显,还有随时可能被地底能量喷发再次造成可怕伤害的圣安吉列斯断裂带。 宿主对磐石寨周围的环境很熟悉。他知道这里有个山谷,两边悬崖中间的宽度超过上百米。那些在岩石缝隙间生长的植物很有意思,先是蔓藤悄悄爬了出来,微风到了这里就再也承载不住如榆钱般带有翅翘的乔木种子。这些幸运的小伞兵成功完成了机降,生长环境虽然严酷,却并不缺少水分。几年时间下来,倒也磨磨蹭蹭发了芽,在悬崖内侧形成一片葱郁的绿色。 山间林木茂盛,每年都有枯枝败叶掉落下来。过重的部分直接坠落谷底,轻巧部分就晃悠悠飘落,软软躺在蔓藤与顽强生长在岩石缝中的同类上面。就这样,堆叠面积越来越大,悬崖两端的距离也不断缩小。到了冬天,飘飘悠悠的雪花覆盖了一切,原本肉眼可以看到的山谷急剧缩小变成了一个“洞”,等到天气越发寒冷,久居山林的人们在暖烘烘木屋里熟睡一晚,早晨起来,会发现眼前一片白茫茫,整个世界被冰雪改造得如此陌生。 号称地球上最智慧生物的人类尚且如此,巨角鹿就更是无法判断隐藏在脚下这片雪地里的死亡陷阱。 这个世界的野蛮人异常凶猛,得到第一个融合点的天浩对宿主身体有着深刻了解。他们身材高大,肌肉纤维紧密,骨骼强度极高,即便是文明时代全盛时期的自己,肉搏战想要打赢宿主的可能性也极小。 天峰、天狂、天浩三兄弟,宿主是最弱的一个。强悍如天峰这样的“十人首”,不要说是可怕的暴鬃熊,就算是面对发情时节的巨角雄鹿,同样也是生死难料。 多达数万的庞大鹿群在这个时代相当于一个王国。尽管磐石寨的村民会制造武器,拥有极其精湛的锻造技术,可他们的数量太少,与鹿群比较起来,区别就像山脉与砂子。 不使用计谋,不利用环境,人类根本无法与野兽相抗。 山谷之上,是一层薄薄的雪壳。寒冬时节,一两个人走在上面,树枝和积雪勉强可以承载,但只要重量超过极限,雪层立刻崩塌,露出被洁白掩盖的一切。 数千头巨角鹿填满了整个山谷。高达上百米的落差使这里变成了天然猎场。这些体量巨大的动物横七竖八躺在冰冷岩石上,其实摔死的不多,真正致命的东西,是此前掉下去同类头顶硕大坚硬的鹿角。盲从且被推搡着坠下的后来者无法避开,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活活戳穿,血流满地。 数十条藤绳牢牢栓紧了靠近悬崖外侧的高大黑针松,腰部被绳索缠绕的猎人们用最原始方法缓缓在山谷边缘落下。天浩走近一头侧躺着的巨角鹿,这头可怜的动物腹部被之前落下的同类头角扎穿,枝桠形状的鹿角在穿透皮肉后形成障碍,导致它无法挣脱,只能眼睁睁看着天浩拔出佩刀,以略带生涩的动作刺穿自己的脖颈。 孚松走过来,接过天浩手里的刀,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沉稳的声音里带着感激:“让我来,你去后面指挥着他们绑绳子。” 受伤的野兽会在伤痛与血腥气味刺激下变得比平时疯狂。虽然是素食动物,巨角鹿也同样遵循这条法则。给濒死野兽补上最后一刀,这工作看似安全,其实隐藏着太多不确定的危险因素。 天浩微微一笑,略低着头,往旁边让了一步,为孚松让出足够的空间。恭顺且不自傲的态度让孚松很满意,脱口道:“你比你大哥厉害。” 天浩嘴角勾起若有似无的笑意,他转过身,捡起村民们从悬崖上扔下的绳索,熟练地打了个结,绑住已经不会动弹的巨角鹿四足,用力扎紧,确定没有松动,这才站起来退后,扬起胳膊,抬头对正在悬崖顶端守候的人做了个“往上拉”的手势。 整个下午,都在进行着机械重复的工作。除了十几头伤势较轻的幼鹿,所有坠入山谷的成年巨角鹿都被杀死。昏沉沉的太阳在云层后面朝着西面方向缓缓落下,在天空中释放出所剩不多暗淡光线的时候,天浩也攀着绳索灵活爬上悬崖,点算着这次狩猎的丰厚成果。 粗大原木制成的滑撬看起来很粗糙,却很实用。村民们拉着满载巨角鹿的滑撬运回磐石寨,算着这最后一趟,总数约为一千两百头。 山谷里还有四千多头死鹿。 起风了。根据多年来观测天气的经验,今天晚上肯定会下雪,磐石寨人少,这些猎物就任由落雪掩埋,它们在寒冷环境下不会腐烂,需要的时候再派人过来挖取。 长峰拖着肩膀上牢固的绳索,在雪地上吃力地走着。他不断用佩服眼光打量着走在旁边的天浩:“你那脑子是怎么长的,竟然想到用这种办法吸引鹿群?” 夹杂着细小冰雪颗粒的风吹在天浩脸上,他用微笑代替了所有回答。 一两句话不可能做出完美解释,粗浅字句无法满足探究者的好奇心。与其麻烦,干脆不说,这样还能在众人面前保持足够的神秘感。 在昏暗的光线映照下,身穿宽大皮袍的天狂看上去就像一头熊。他拖着沉重滑撬仿佛一点儿也不累,走在天浩身边,浑身上下都透出强烈自豪:“我们家老三是最棒的,是整个寨子里最棒的男人!” 天浩低着头,在旁人无法看到的角度发出无声叹息。纤细的双肩承担着宿主意想不到的尊严,喜欢思考的懒鬼也许从未想过有一天会成为整个寨子里的英雄。但是我不一样。活着,用属于我自己的方法,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活下去,这才是目的。 …… 老祭司手持火把站在寨门前,苍老双眼没有像平时那样被疲倦挤压着形成一条缝,它们努力睁大,清清楚楚看到了每一个回来的狩猎者,以及那些满载猎物的滑撬。 磐石寨再一次轰动了。 记忆当中,谁也没有见过这么多的猎物。人们习惯性的将滑撬称之为“车”。一车又一车的死鹿,巨大的鹿角耷拉在外面,在滑撬经过的沿途雪地上划出一道道痕迹。尤其是最早运回来的那些鹿,因为死亡时间短,手摸上去,仍能感受到透过毛皮传递出来的温热。 从第一车猎物回来的时候,整个磐石寨都陷入了忙碌。人们用巨大的钢斧头从鹿头上砍断巨角,趁着残留在死鹿体内的温度迅速剥皮。今天是磐石寨里所有孩童的节日,浑身血污的大人们脸上带着笑,不断从切割开的猎物腹内取出一块块鹿肝和鹿心。这些东西必须趁着新鲜食用。以前猎物少,只有部族勇士和德高望重的长者才有资格食用。现在不同了,连小孩子都能享受眼馋已久的鲜美。 不需要来自头领的命令,节俭惯了的人们主动将洗剥干净的鹿身放在雪地里冻硬,然后送入寨子里的公共仓库。从颈部砍断的鹿头仿佛一块块血红色三角形石头,就这样堆在剥下来的鹿皮旁边。随着运回来的猎物越来越多,它们的数量也在急剧增加。 今天的晚餐是巨角鹿内脏和鹿脑。寨子里所有人都可以吃饱。 “他们回来啦!”瞭望塔上,情绪激动的值守者发出高亢吼声。 天浩拖着滑撬走进寨门的时候,正在忙碌的人们纷纷停下手上的工作,从四面八方聚集过来。他注意到很多人的眼睛里都透出感激,即便是平俊这种对自己抱有敌意的人,目光也很复杂,充满了深深的嫉妒,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慨。 松开肩膀上的绑绳,大步走到老祭司面前,单膝跪下。这是北方蛮族在猎获归来后必不可少的重要礼节。猎物丰富是来自神灵的恩赐,祭司作为神的代言人可以享有这般尊崇。 “好孩子!做得好,你做得很好。”满面喜悦的老祭司弯下腰,将右手轻轻放在天浩肩上:“按照部落里的规矩,你可以分配属于你的猎物。” 第十七节 分配权 原始时代公有制社会的优点与缺点同样明显。身为得到磐石寨三位最高权力执掌者承认的“十人首”,再加上此次狩猎的主导,天浩参与猎物分配的资格毋庸置疑。尤其是在他管辖之下内的那几户人家,分多分少,或者是连一根骨头也不给,完全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天已经黑了,人们从木屋里带出一根根燃烧的火把。天浩的黑色短发在火光映照下显出铜线般的亮色光泽,他转身走到满载猎物的滑撬前,朗声发布自己来到这个陌生世界的第一道命令。 “天狂、长峰、阿依、旭坤,你们过来,每人拿一头鹿。” 磐石寨的村民没有私粮。除非你在寨子外面就把所有猎物吃干抹净,否则只要是带回来的部分都要交公,由头领和长者统一进行分配。只有这样,才能在食物不足的情况下,确保大部分人不会饿肚子,甚至只是很简单的活着。 密密麻麻的围观者眼睛里透出毫不掩饰的羡慕。巨角鹿是如此的大,就算砍掉头顶鹿角,这种动物仍然超过北方蛮族的平均身高。尤其是阿依,家庭成员除了母亲,就只有一个年幼的弟弟,分到一整头巨角鹿对她来说相当于一笔巨额财产。在饥肠辘辘的人们看来,能够吃饱的人简直就是“幸福”的代名词。 没有人质疑天浩的分配方法。他对寨子做出的贡献大家有目共睹,何况他是得到祭司和头领承认的“十人首”, 年轻女子们用热情发亮的目光盯着天浩。她们忽然有种奇妙的感觉,以前从未发现天浩是如此的富有吸引力。他容光焕发,活力充沛,笑容踏实又纯真,整个人洋溢着强大且自信的男性魅力。 如果我是他管辖下的“十人首”部众,肯定可以得到与阿依同样的猎物分配。 平俊侧身隐藏在人群深处,他死死咬住牙齿,双手握得很紧,一声不吭。 …… 天黑了。 磐石寨里没有娱乐项目。无论身份尊贵的头领还是普通村民,都认为世界上最大的享受就是食物。 在没有盐和其它代用品的情况下,想要把动物肠子清洗干净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天浩用最简单的办法,将肥厚的鹿肠用锥刀反推着反过来,从雪地里抓起大团积雪用力搓揉,温度加上力量,导致鹿肠组织大面积破损,再用烧开的热水一浇,肠管内膜很快变得泡胀,用手轻轻一拉就能撕掉。 鹿头是不能浪费的。天狂用斧子将其劈开,趁着新鲜取出被粉红色薄膜裹住的鹿脑,装在碗里,献宝般端到大哥天峰的病榻前,用木勺小心翼翼挖出那么一点,送进他的嘴里。 这是极其难得的美食。北方蛮族讲究“首为尊”,猎人带回来的猎物脑子从来都由祭司和大巫师独享。只有在数量多的时候,头领和族长才能分到。再往下,按照不同的身份等级,分配到普通部族成员头上的可能性极低。 没有添加任何佐料的新鲜鹿脑腥味很重,天峰却吃得异常满足。他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吃到这种食物,以前只能幻想着是何等美味,没想到本该属于祭司和头领的东西,因为最不起眼弟弟的努力,自己得以品尝。 天霜坐在火塘旁边,用锋利的小刀剥掉鹿头表面毛皮,非常仔细地割下一块块附在头骨表面的肉。她今天没有跟着狩猎队外出,在家里烧了几大锅热水好好洗了个澡。深藏在头发里的虱子被烫死,污垢也纷纷脱落。虽然身上干净了许多,却还是无法彻底从入冬以来就积累的体味。 三哥的话必须服从。浩哥说了:你要是不洗澡,不洗头,我就不给你吃肉,还会把你杀了,分给寨子里的人。 天霜不怕死,死亡对她来说实在太远,也很陌生。但对于饥饿的体会她无比深刻,尤其是香味浓郁的肉汤,还有三哥做的那种烤肉,光是想想就让天霜流口水,无法找到任何一点点抗拒的理由。 鹿头上剔下的肉很散碎,只能熬汤。天浩砍下一整条鹿腿,切碎洗净了倒入锅里。当着两位兄长和妹妹的面,他从木屋角落里拿出两个拳头大小的皮口袋,解开系绳,大大方方往锅里放了些浅灰色的枯树叶子。 天峰示意天狂把自己的头部垫高,他躺在那里好奇地问:“阿浩,上次我就看你在肉汤里放了这种叶子。这是什么?” “这叫百里香。”天浩笑着解开另外一个口袋,从中拈起一些黄豆大小的黑色颗粒:“还有这个,这叫花椒。” 真正的百里香与花椒当然不是这样。 在磐石寨的村民看来,宿主是个奇怪且懒惰的人。他喜欢收集各种植物叶片和种子,像文明时代小女生那样收藏起来。按照宿主的记忆,天浩在木屋后面的地板下面找到一个空间,里面有几十个这样的小皮口袋。有些打磨光滑的骨头碎片,就像男孩子经常玩的玻璃球;有些装着枯萎的干花,颜色褪尽,残留香气也被鞣制粗糙的皮袋混合,无法分辨本来面目。 灰色的枯树叶子散发出与百里香类似的气味。 干燥的黑色植物颗粒种子味道像花椒,有些麻。 最重要的是,它们不含有毒成分。 所以它们就是百里香和花椒,专属于这个陌生世界的百里香和花椒。 鹿腿切成小块,在海水里浸泡后穿在铁钎上,旺火很快把一根根肉串烤得表面冒油,发出让人舒服的“滋滋”声。天霜在旁边看得直流口水,天狂忍不住好几次伸手去拿,却被天浩一次次抬手挡开,直到最后撒上香料粉末,这才带着戏谑的神情,将烤好的肉串递了过来。 滚烫的油脂在舌面上化开,裹住了鲜嫩的烤肉。来路不明的香料虽然粗糙,没有文明时代那么讲究,却混合热油渗入了鹿肉纤维,在牙齿撕咬与唾液搅拌下散发出浓烈香气,沿着通道冲进鼻腔,升腾至大脑。 “好吃!” “真好吃!” “三哥烤的肉实在太好吃了。” 三兄妹用各自不同的方式发出赞叹。 这些评论在天浩看来没有太多意义,纯粹只是维系家庭成员亲情的一种纽带。烤肉的同时,他用手指弹了弹串肉的铁钎,发出清脆的颤音。 他注意到许多琐事————磐石寨缺少很多日常生活必需的东西,也有着一些即便是他这个寄生复活者都为之惊叹的物件。 还是关于金属锻造,磐石寨显然在这方面掌握着高超技艺,无论矛尖、砍刀、匕首,还是手里这根串肉的铁钎,都有着令人惊讶的硬度和韧性。 吃饱的感觉很舒服,尤其是在劳累的一天后,吃上一顿美味的肉食,这在天狂看来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大的幸福。他抹着油光光的嘴,躺在厚厚的干草堆上,轻轻抚摸着鼓胀的肚皮,发出满足的呻吟。 天浩吩咐正在舔着手指的天霜:“肉汤还要熬上一段时间。你看着锅里的水,煮到半干就继续加满,再煮到半干就可以吃了。让大哥多喝点儿汤,对他的身体有好处。” 听出他话里意思的天峰连忙问:“老三,你要去哪儿?” “我去找大祭司。”天浩简单的解释:“有些事情要商量。我可能回来的有些晚,大哥你吃饱了先睡吧,不用等我。” …… 头领孚松坐在一截粗大的原木段上,盯着眼前摇曳的火焰。沸腾的汤锅里炖着内脏和骨头,前者被切成碎块,后者被砸开,髓油从中空的骨管里流出来,在持续不断地高温炖煮过程中缓缓融化,随着不断在汤面上炸开的水泡四溅,在滚烫的金属锅缘上发出“嗤嗤”声。 狩猎队长永钢早就饿了。他砍下小半条鹿腿,直接握住靠近鹿蹄,尚未褪去毛皮的部分,将这块连骨的鹿肉架在火山烘烤。右手拿着小刀,烤熟一层就片下来吃一层。旁边放着一碗海水,他每次割下烤熟的肉片,总会在碗里飞快蘸过,带着一丝咸味儿和肉片表面急剧降低的温度,用刀尖挑着,塞进嘴里。 老祭司巫行慢慢往火堆里添着柴。上了年纪,残破牙齿对付烤肉之类的食物就不太容易。他更喜欢炖至烂熟的浓肉汤,尤其是在这样寒冷的天气,热热的一碗喝下去,整个人都会变得舒服起来。 “五千头巨角鹿,这次的收获真有那么多?”尽管从一个个狩猎者那里了解到详细情况,老祭司仍然觉得不可思议。 孚松颇为尴尬地低下头,用粗大的手指挠了挠后脑。他的指甲很长,缝隙里填充着黑色污垢:“我太冲动了。如果当时有点儿耐心,等着阿浩发出信号,整个鹿群都能被我们包进来。六千……至少有六千头鹿。” “你已经做得够好了。”永钢咽下嘴里的食物,他放下手里的小刀和鹿腿,拿起放在旁边的木碗,探过身子,从沸腾的大锅里舀了半碗肉汤,凑近嘴边小心吹开滚烫的的热气:“今天要不是阿浩反应快,你现在已经死了。” 第十八节 神灵的指引 回想起自己差点儿坠下山崖的那一幕,孚松直到现在还觉得后怕。他脸上浮起一丝尴尬,自嘲地摇摇头,侧身用刀子割下一块摆在旁边的鹿肉,手指捏住肉块,用刀尖挑着在火上烘烤,也不言语。 “阿浩的变化很大。”老祭司浑浊的眼睛里闪烁着思索:“我们以前对他的看法好像都是错的,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 永钢看待问题的方式很直接:“反正我只知道他救活了天峰。还有,要是没有阿浩出主意把鹿群引过来,咱们寨子里的人都得挨饿。” 孚松凝视着在刀尖上已经烤至冒油的鹿肉,认真地自言自语:“该给他点儿什么奖励呢?” 这个问题把老祭司和狩猎队长都难住了。 磐石寨的最高物质奖励就是食物。如果换在以前,一头巨角鹿绝对是令人震撼狂喜的最高级别奖品。可是现在……寨子仓库里全是剥皮冻硬的鹿肉,装的满满当当。 永钢舔了舔沾在嘴角上的油脂,用探询的目光分别在头领和老祭司身上扫过:“要不,让他在寨子里挑几个女人?” 北方蛮族对男女婚配这种事情没有强行规定,也没有文明时代《婚姻法》之类的法律法规。只要男女双方自愿,互相接受,在当地长者、头人或者贵族那里得到承认就行。说穿了,其实就是打个招呼,让寨子里的首领知道两个人关系到位,从今天开始睡到一张床上。 婚配的数量和年龄都不是问题。只要男人有本事,有足够的粮食,女人们自然会对他青睐……这道理从古至今都没有变过。 鹿肉熟了,孚松凑近嘴边吹了吹,尝试着咬了一口,却不敢直接用舌尖触及,只是咧着嘴用上下牙齿迅速嚼着过烫的肉块,吸呵着冷气,不断地摇头:“阿浩怕是看不上寨子里的这些女人。” 不等永钢和巫行说话,孚松继续道:“寨子里的年轻女人不多,又几乎都是有了男人的那种。如果阿浩喜欢,早就应该有迹象……还是从别的方面考虑吧!嗯,寨子里还缺一个“百人首”,要不就让阿浩来做吧!” 老祭司深吸了一口夹杂着烟火与烤肉味的空气,缓缓摇头:“不行,现在还不是时候。阿浩太年轻了,而且他刚刚当上“十人首”,这才几天的功夫,一下子就变成“百人首”,很多人会不服气,这对他没好处。” “这样做的确不太合适。”永钢一口喝尽碗里的肉汤,他动作粗鲁,放下空碗的时候,蜷起左腿,单手从前面抱住膝盖:“说真的,阿浩最近做的这些事情,不要说是“十人首”,就算真给他当上“百人首”也绝对没有问题。还是大巫说得对:阿浩太年轻了,等等吧!再给他点儿时间。” “大巫”是一个尊敬的称呼。不是所有祭司都能被称之为“大巫”,至少巫行就不够资格。永钢之所以这样称呼巫行,其实是他自己对巫行表示敬意,也是磐石寨的三位首领关起门来的私下行为。 孚松脸上泛起一丝苦笑:“这样的话,会不会对阿浩不太公平?” 老祭司拥有一双足以看透人心的眼睛:“阿浩今天救了你,你想用这种方式报答他其实没有错。但是不要忘了,你才是磐石寨的头领,你得主持大局。如果你真想对阿浩好,就让他多参与寨子里的事情,多做,多学,多看。有了足够的经验和资历,不要说是区区一个“百人首”,就算是头领、千人首,甚至族长都不成问题。” 正说着,外面传来有节奏的敲门声。 老祭司不由得目光一凛,眉头微皱的脸上透出一丝疑惑。 北方蛮族恪守着独特的礼节。普通人见了上位者会行礼,甚至下跪磕头。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敲门”的行为被彻底漠视,他们总是直接推门进入,然后才会对着屋子里的寨子首领行礼。 永钢与孚松同样觉得惊讶。 三个人不约而同转过头,将视线焦点集中在紧闭的房门上。 阿玫从阴暗的屋子角落里出现。她低着头,从围在火塘边的三个男人面前匆匆跑过,半躬着腰,小心翼翼拉开房门。 女人的地位很低,否则也不会每年冬天缺粮时节成为男人们的储备品。尽管阿玫是头领孚松的妻子,却无法得到文明时代应有的权力与尊重。除非得到孚松的允许,平时的吃饭她只能呆在角落里,而且还得顾及着先让男人吃饱,剩下来的残羹剩饭才属于自己。 他在沉默中无奈苦笑。这是专属于宿主的潜意识。按照北方蛮族的审美标准,阿玫其实很漂亮。头领妻子的身份让她得到了虽不能吃饱,却也勉强过得去的食物。与寨子里那些面黄肌瘦的女人比较起来,阿玫要显得更加丰腴 天浩暗自叹了口气,他现在比任何时候都迫切希望得到第二个融合点。只有尽快强化身体和大脑,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来自宿主的记忆影响。 夹杂着一股冷空气走进木屋,分别对着三位寨子首领行礼。老祭司巫行对天浩的这些礼节非常满意。他微笑着,抬手示意天浩挨着自己坐下,满面慈祥:“吃过饭了?你大哥怎么样,好点儿没有?” “吃过了,我大哥恢复的很好,应该没什么问题。”天浩回答得很谨慎。他强压着身体里那股专属于宿主对阿玫旺盛勃发的潜意识,神情庄重且严肃:“大巫、头领、队长,有些事情,我想和你们好好商量一下。” 老祭司用富含智慧的眼睛凝视着他,随手从火塘边拿起一块啃干净的骨头:“你指的是今天猎到的那些鹿?” “神灵使者是人世间所有智慧的真正源泉。”天浩用老祭司喜欢的方式恭维了一句:“神灵保佑,我们这次得到了很多猎物,超过五千头巨角鹿,足够寨子里的人吃上很久。冬天、春天,紧接着就夏天。” 狩猎队长永钢被“夏天”这个词逗笑了。他没有思考,说话完全出于本能:“阿浩,你想的可真远。夏天……这么多肉不可能留到那个时候,会臭的。” “我想说的就是这个。”天浩认真的表情说明他对这件事情的重视程度:“猎物太多了,我们没办法一次性都运回来。现在是冬天,冻上的肉不会腐烂。但是天气不会一直冷下去,它会变热,春天,甚至夏天……如果我们不趁着现在采取措施,这些肉就会全部坏掉。白白浪费。” 三名首领面面相觑,都从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认同与思索。这是摆在大家面前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区别在于,年轻的天浩直接提出,而我们……却在围着火堆庆祝这次狩猎。 这个年轻人比我们想得更远,考虑问题也更加全面。 天浩的这些话让老祭司非常意外。赞叹之余,他对这个年轻人的认识程度不由得上升了一个层次:“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巫行不自觉的用上了探询口气,完全没有意识到已经把天浩摆在了与自己对等的高度。 “这个冬天,寨子里的人有事情做了。”天浩不慌不忙抛出自己考虑了很久的计划:“我们得把山谷里的死鹿运回来。男人负责剥皮,女人和老人负责清理内脏。这项工作大约要持续两周。皮子需要尽快鞣制,否则就废了。” 孚松微微颌首。他已经想过这些,只是在时间上没有天浩计算的那么精确。 “另外,我们需要盐。”天浩说出了问题关键:“寨子距离海边很近,却一直没有足够的盐,我们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 永钢诧异地看着他:“怎么,你不知道东面那片海岸的危险?” “我当然知道。”天浩执拗的神情表明他态度坚决。这让屋子里所有听者都感到意外,包括坐在黑暗角落里的阿玫。 他缓慢降低了音量,语气也变回了正常:“我不喜欢没有咸味儿的食物。我一直在观察。我有办法对付那些潜藏在海面之下的怪物。” 这种话与大脑里的惯性思维产生了激烈碰撞,永钢想也不想就张口否决:“这不可能。” 头领孚松张了张嘴,只是因为狩猎队长说出的话已经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就没必要继续重复。在这种时候,沉默不代表肯定与承认,而是深深的怀疑。 “上天赐予了我们思考的能力,这是我们与野兽之间的最大区别。这是来自神灵的指引,我们可以用智慧战胜海里的怪物。”把所有事情都冠以“神灵”的名号,这是天浩从宿主记忆里搜寻到的重要信息。 第十九节 海中巨兽 “神灵指引着我学会了用一根软骨杀死强大的暴鬃熊。它指引着我学会了制作木头风哨,把成千上万的巨角鹿吸引过来。现在,仍然还是神灵的指引,它让我知道如何杀死海里的怪物,寨子里的人从此可以在安全的情况下得到海水,得到足够的盐。” “如果弄不到盐,我们今天的辛苦只能是白白浪费。这些肉不经过腌制,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放到明天冬天。到时候我们的状况仍然与现在没什么两样。整天困在屋里饿肚子,外面山里到处都是饥饿的野兽。巨角鹿很精明,它们今天吃亏上当,明年就很难用同样的办法就很难抓住它们。我们到时候有足够的存粮渡过寒冬?还是像现在这样,继续杀寨子里的老人和孩子,直到最后一个?” “我们可以弄到海水,但是太少了。今年寨子里有很多人活着,女人也没有卖掉,到了明年春天,她们会生下孩子。照这个速度,寨子里的人只会越来越多。到时候,从海边弄回来的咸水根本不够分,我们仍要面对与现在同样的问题。” 三名首领不约而同陷入了沉默。区别在于:上身朝着旁边微微偏转的老祭司脸上满是思索;狩猎队长永钢有些跃跃欲试,状态也随着天浩的话逐渐变得亢奋;头领孚松却低着头,肩膀下沉,整个人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们必须控制海边那块地方,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盐。”天浩尽量使用可以被这个蛮荒时代同类听懂的字句:“我们还可以得到更多的好处。海里有鱼,秋天和冬天的时候,我们可以捕杀那些在冰块上爬来爬去的动物,再也不会挨饿。” 老祭司脱离了沉默状态。他直起身子,有着上年纪长者特有的冷静与睿智:“说说你的计划。” 狩猎队长永钢有些急切,思考问题的角度与老祭司不同:“阿浩,海里那些怪物可不是暴鬃熊,它们很危险。一味蛮干的话,会死很多人。” 火光照亮了天浩的半边侧脸,年轻自信的笑容是专属于他的英俊陪衬:“放心吧!只要按照我说的做,没人会死。” …… 薄雾笼罩着幽茫山脉,将所有山峰隐藏在人类视线看不到的雾气深处。深青色山脊从云层中蜿蜒而下,它被成片的黑松林与针叶橡木覆盖着,仿佛身材窈窕的少女穿了一件不知道从哪儿偷来的加大尺码上衣,看不到胸部,严严实实藏住了腰,没有留下哪怕一点点让你在脑海里构成美妙幻想的依据。 站在巨大的岩石上,天浩仰起头,双眼微闭,贪婪地大口呼吸着从头领掠过的寒冷空气。 磐石寨就像一个巨大的露天粪坑,到处都充斥着令人欲呕的臭味。“卫生城市”之类的荣誉称号与这里永远不可能产生交集。随地大小便已经成为所有磐石寨村民的习惯。没有纸,冬天也没有树叶,大便过后的村民直接用手指对肛门进行清洁,然后在旁边雪地里随便抓上几把,用手心里的温热将雪块融化,洗去污垢。 餐前洗手这种事情是不存在的。每次看到寨子里那些随处可见黄澄澄如香蕉般的条状冰块,天浩就有种想要揪住那些随便脱裤子排泄家伙的耳朵,狠狠踢着他们屁股,让他们把整个寨子干干净净打扫一遍的冲动。 他有些庆幸自己以细胞状态在培养舱里存活了那么久。如果换了是文明时代讲究的人类,在这种污秽的环境里肯定活不下去。就算没有因为缺少食物被饿死,也会被肮脏的细菌感染导致患病死亡。 每当这种时候,天浩就无比怀念记忆中的实验室。如果手上有各种设备,他真的很想抓几个村民过来解剖,仔细研究这些家伙的生理特征,连最细小的基因也不会放过。 他们与文明时代人类肯定有着很大区别。 科学……呵呵,我似乎想多了。摆在眼前的问题很多:怎样填饱肚子;怎样熬过这个寒冷的冬天;怎样干掉海里的怪物并得到盐? 与空乏的科学比较起来,这些问题无疑要迫切得多,也更加现实。 在“剃头”这个问题上,天狂曾经很固执。但他是个容易被影响的人。原本懦弱懒惰的弟弟忽然变得让自己陌生,天狂第一次看到了被自己轻视,甚至不屑一顾的“智慧力量”。他佩服强者,尤其是用一根小小的软骨干掉暴鬃熊……神灵作证,即便是大型部族的勇士也无法独力对付这种凶猛野兽。这意味着,弟弟阿浩已经拥有远远超过部族勇士的力量。 用毒是下三滥的手段。天狂知道天浩没有使用毒药。潜意识里,他对弟弟产生了有生以来从未有过的亲近。尤其是以木头风哨为诱饵,将巨角鹿群引入山谷陷阱,让整个寨子得到足以渡过寒冬的食物储备之后,他对天浩彻底信服,开始学着天浩的样子,笨拙地剪掉多余毛发,在火塘前抖开身上的肮脏皮袍,将一只只吸血的虱子活活烧死。 “阿浩,已经准备好了,我们什么时候开始?”足足高出天浩一个头的天狂很是兴奋,他不断搓着双手,跃跃欲试。 这是一块由上至下缓缓没入海面的缓坡。远处巨大的山崖高达数百米,到处都是连绵的黑色松林。没有诗歌里令人向往的阳光海滩,远处的北方海面被冰块冻结,以黑色山崖为界,冰层变得破碎,继续往南,融化成介于墨蓝与黑色之间的海水。 这里的自然环境显然对人类抱有深深的恶意。与海面连接的山崖必须绕行很长一段路才能抵达。距离磐石寨最近的直线路程被悬崖挡住,坚硬光滑的岩石表面无法攀爬,这道天然屏障隔绝了村寨与大海,村民们想要取水只有两条路:要么往北走得更远,绕过这段山崖;要么选择最便捷的近路,直接前往海边那块缓坡。 对磐石寨的村民来说,盐很珍贵。他们当然懂得熬煮海水成为盐的道理,却必须离开寨子沿着崎岖山路北行数十里,爬上光秃秃的巨大山梁,用藤绳拴住木桶,扔下海去,再把装有海水的木桶用力拉上来。 这项工作只能在夏季进行。到了冬天,悬崖下方的海面冻结,全是冰。 不是没有人想过带着木柴到悬崖顶部点燃煮水,然后带着熬好的盐回来。这样做很危险,密林深处随时可能蹿出凶猛的野兽,它们与人类一样,从不放过任何捕猎的机会。 无论从哪方面看,南面这块与海面连接的缓坡位置环境都很优越。天浩读取宿主的记忆,加上之前带着手下民户对寨子周围进行探索,他觉得这里的海面之所以没有结冰,应该是附近有海底火山存在,致使这一带海水温度较高。在久远的文明时代,是寒冷区域中极其罕见的不冻港。 温暖的环境对人类有利,也引来了同样喜欢温暖的巨型生物。 “海里有怪物”的故事一直在磐石寨里流传。那不是人为编造的谎言,也不是端着爆米花在电影院里兴致勃勃就能看到的幻想场景。为了让食物带有咸味,前前后后至少有上百位村民为此付出代价。自缓坡顶部下行,距离海边两百米的部分就是禁区。无论人类或者动物,一旦进入,必死无疑。 “那是一条巨大的鱼,有山那么高。它从海里跳出来,一口就叼住阿坤的脑袋,整个人都拖了下去。” “阿松运气不好,他当时已经用木桶装上海水,如果不贪多的话,转身就跑也还来得及。可他偏偏滑了一跤,脚被栓桶的绳子绊到了,海里的怪物咬住绳子把他拉下去,我们在岸上看着,连扔出投枪的机会都没有。” “那头怪物太猛了,一口就把阿亮啃成两截,只剩下两条腿。” 比起令人恐怖的死亡,走远路取海水实在算不了什么。 这个问题困扰了磐石寨数百年,具体时间已经无法考证。对于死亡的恐惧是如此清晰,来自海面以下的可怕故事在磐石寨流传了好几代人。老祭司和头领不是没想过要解决这个问题,可即便是他们也对此束手无策。 孚松站在安全区域的一块岩石侧面,用复杂且感慨的目光注视着背对自己的天浩。他用低沉的声音自言自语:“真希望阿浩能做成这件事。如果干掉海里那头怪物,咱们寨子以后就有盐巴吃了。” 永钢手里握着一支投枪,他不停地用粗糙磨石在金属枪尖上来回打磨,目光从天浩肩膀上掠过,在平静的黑色海面上扫视着,缓慢且坚定地说:“阿浩会办到的。” 信心来源是之前对巨角鹿群的围猎。 老祭司目不转睛盯着天浩的背影,仿佛要把他活活看穿。他的声音听起来就像夹杂着叹息的呻吟:“寨子里需要一个新的“百人首”,年轻有年轻的好处……让他去做吧!” 第二十节 诱饵 两台巨大的弩炮分别架设在缓坡顶端。从这里开始,距离海边大约三百米,是无数磐石寨村民用鲜血和生命验证得出的安全位置。 北方蛮族的精良制造工艺似乎着重体现在武器方面。按照天浩的要求,原本架设在磐石寨警戒塔上的弩炮被连夜拆开,人们把各种零件运至海边安装。这玩意儿与天浩记忆中的古老版本区别不大,坚硬原木制成的横杆没有经过打磨,彰显出北方蛮族只看重实用,彻底忽视与“光滑”之类美好名词有关联的东西。 暴鬃熊强劲有力的肌腱无疑是弓弦的最佳来源,然而处理新鲜肌腱需要时间,弩炮上旧有的粗大皮绳倒也勉强够用。按照天浩的命令,人们把一捆牢固的绳网仔细折叠。那是从绳索中央开始,以每个绳结交叉点为中心,左右交合,将整张绳网收缩体积,紧密压实,叠成一个直径约为三米左右的球形,塞进弩炮尾端与弓弦连接的网兜。 这种重型武器对暴鬃熊之类的野兽有着致命威胁。唯一的缺点就是必须固定射击。磐石寨之所以能够在遍布凶兽的山林存在这么久,不是毫无道理。 人们站在岸上,围着两架弩炮,形成两个左右相聚约为五十米的群。 永钢和天狂各自站在弩炮旁边,他们粗壮有力的手中紧握着击锤,不约而同望向站在两个人群正中的天浩。 天狂发出亢奋十足的洪亮声音:“我准备好了。” 永钢张握了一下抓住击锤末端木柄的右手五指,冲着天浩点点头:“我也好了。” “三、二、一,放!”随着倒计时数完,天浩用力挥下手中的那块兽皮。他心里有些小小的遗憾:这东西本该是红色才对,只是寨子里实在找不到合适的染料。 “嘭!嘭!” 两声巨大的撞击,紧绷的弓弦带着巨大力量瞬间收缩,装在网兜里的球形绳网在迅猛推动作用下射向天空,在一双双充满热切期盼的眼睛注视下变成两道黑色弧线,准确抛落在远处夹杂着少许白色碎冰的海面,溅开两朵不是很大的水花。 两团射出去的绳网都带着尾线,就像文明时代由于场地限制,又想要满足体育运动爱好者要求被制作出来的“带绳网球”。 发射前,天浩对所有人详细解释过自己的计划。留下几名工匠调整弩机,其余的人纷纷扛起摆在脚下的粗大绳索,沿着划定的安全边线,朝着海岸两端走去。 发号施令的人总是享有一些特殊权限。天浩站在一架弩炮旁边,注视着这台古老的武器,平静的面孔之下,是充斥在身体内部的惊涛骇浪。 制造弩炮远远没有弓箭那么简单,这需要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数学知识。在遥远的古埃及托勒密王朝时代,就总结出两条关于弩炮的基本准则:对于发射重型长矛的弩炮,扭力弹簧的最优至今应该是长矛长度的九分之一;而对于发射石弹的弩炮,其扭力弹簧的直径应该等于弹丸质量平方根的1.1倍。 一群吃人的野蛮人,竟然掌握着如此精妙的数学理论? 正常的弩炮射程通常为三百米,如果使用文明时代的钢铁工艺进行加固,五百米也不成问题。然而现在抛射出去的那两团绳网距离足足超过六百米,目测与实际距离肯定有误差,但绝对不会超过二十米。 这使天浩再次确定自己没有穿越时空来到另外一个世界,肯定脚下这片土地就是地球,只是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超过普通人的巨大身材,木质纤维更加紧密耐烧的柴火,不存在于任何生物书里的凶猛野兽……还有这台弩炮,构成它的各个部件密度应该很大,包括金属弹簧和皮绳,否则绝不可能爆发出如此强大的推动能量。 头领孚松与老祭司站在十多米外的松林边缘,望着那些肩膀上扛着粗大绳索兴高采烈交谈着走进森林的村民,孚松神情有些犹豫:“他们会成功吗?” 狩猎队长永钢迈着轻快步伐走过来,亢奋是染料,让血液在身体里燃烧,他脸上全是因为激动升腾起来的红色,话语充满火热的感染力:“一定会!阿浩的主意肯定能行!” 老祭司巫行上了年纪,动作有些迟钝。他杵着拐杖,手指触摸着光滑的握柄,眼眸深处的迷茫随着时间一点点消失,一些从未有过的东西占据了主动。 “让阿浩做吧!不试试怎么知道。如果他成功了,我们以后再也不用为了盐巴发愁。如果他失败了,我们也只是损失一些绳子。让寨子里的女人都动起来,明年夏天和秋天在家里多编一些绳子,也就是了。” …… 身背战刀的天浩牵着一头巨角鹿,朝缓坡下面的海滩慢慢走去。 风哨将鹿群引入死亡山谷的时候,埋伏在山隘对面的头领孚松忍耐不住诱惑,提前掷出投枪,受伤的鹿体力不支,无法跟上受惊狂奔的同类。它们被远远抛在后面,却也因祸得福,避免了坠落山崖活活摔死的命运。 这是一头受伤且尚未成年的幼鹿。它的体量只有成年巨角鹿的一半,头顶刚长出不久的鹿角直径约为八十公分。后背上被投枪射中的伤口敷着草药,结上了黑色血痂,两条后腿上留有刀伤,只是切口不大,血已经止住。 千万不要用旧时代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的野生动物。这是天浩在成功寄生后得到的经验。为了确保安全,他提前割断了这头幼鹿的部分后腿肌腱。这样做不会致命,也不会影响幼鹿蹒跚而行,但它永远不可能像从前那样以超过猎人和投枪追赶的极高速度奔跑。 一根绳索从鹿鼻中间穿过,这头有着旺盛野性的动物只能乖乖跟着天浩的脚步前行。 彪悍的天狂蹑手蹑脚跟在天浩后面,用机警的双眼死死盯着远处海面。他背着一把巨大的战斧,手里拎着一捆卷成圈状的绳索。裸露在外的肩颈部位丛生着浓密黑毛,因为紧张,皮肤表面不断渗出汗水,很快冻结成冰,它们抖动着掉落在皮袍深处,被体温融化,重新变为混合着浓烈体臭与咸味的液体。 天浩刻意放缓了速度,他和天狂穿着柔软的皮靴,那头作为诱饵的幼鹿四足都用干草包住。这样做,最大程度弱化了足底与地面之间碰撞发出声音。 鹿头上栓着一个结实的绳套,将整个鹿嘴包裹得严严实实。在靠近海边大约五十米的位置,天浩停下来,他与天狂一起用力按住鹿身将其放倒,前腿和后腿各为一组,分别用结实的绳索捆住。做完这件事,天浩下意识地侧身朝着海面瞥了一眼,那里依然平静,除了随波逐流的白色碎冰,别的什么也没有。 可怜的鹿什么也不明白。它侧躺在地上,用迷惑的眼睛看着这两个控制住自己的人类。天浩抽出斜插在后背皮鞘里的战刀,对着天狂比了个手势,后者会意地点点头,以灵活的动作将战斧紧握在手。天狂知道现在绝对不能发出声音,专注地盯着天浩,观察着他的动作,紧跟他的频率,两个人不约而同将武器高举过头顶,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分别朝着被捆绑的幼鹿狠劈下去。 锋利金属刃面切割皮肉的感觉是如此清晰,骨头被砍断发出的碎裂形成音波进入耳蜗,在脑子里形成无比清醒的思维概念。腥浓的鹿血溅在脸上,热乎乎,湿黏黏,天浩却根本没有抬手将其抹掉的想法,他一个大跨步跃过在雪地上发出惨嚎的幼鹿,扔下手里的战刀,以平生最快的速度,不要命地朝着来路拔足狂奔。 经过多次演练的计划不需要再次说明。天狂同样扔掉了战斧,以不输于天浩的速度朝着缓坡顶部冲去。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就意味着得到了安全保障。 四足被砍断的幼鹿躺在地上痛苦挣扎,它好几次蜷曲着身子想要站起,却无法像以前那样找到正常身体支撑点。夹杂着冰块的碎石地面洒落了大片红色液体,在呼号的寒风中迅速凝结。 “嗖!” 平静的海面上突然蹿起一股巨大水流,一头银白色的蛇形生物从水下高高跃起,带着巨大的动能撞破海面,朝着近在咫尺的陆地上扬着身体猛扑过来。 身后传来的巨大动静,让天浩有种想要转身去看的冲动。这不是自己熟悉的时代,有太多的东西令他着迷。然而他知道现在绝对不能这样做,如果不想死,只能以更快的速度向前狂奔。 已经可以看到正前方弩炮顶端高扬的机首。浓烈的血腥气味刺激着鼻孔,天浩放声狂吼:“拉,快拉啊!” 弩炮扭机释放的声音是如此清晰,疯狂奔跑的两兄弟看见天空中骤然出现密密麻麻无数黑色石块,它们以极高速度朝着自己身后飞射。 第二十一节 冻结 铺天盖地的石块从头顶越过,天浩听到身后传来无数重物坠地的声音。冰雪阻碍着速度,与其说是跑,不如说是连滚带爬。 狩猎队长永钢站在一台弩炮旁边,用力搬起一筐事先准备好的石块装进网兜。这种犀利的战争武器威力巨大,可是再次装填很麻烦,十几个村民聚在那里忙碌,合力将放松的绞盘再次绷紧,用沉甸甸的黑色碎石填满网兜。 天浩气喘吁吁爬上缓坡顶部的时候,正好赶上弩炮第二次发射。飞散的碎石在空中抛射,形成足以笼罩整个缓坡的攻击面。这些石头都是精心挑选,大的体积如排球,小的也与成年人拳头相当。但是它们有着共同点————边缘都经过打磨,有着锋利的棱角,表面也被钉子和铁凿挖出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孔洞,非常粗糙。 从海里爬上海滩的银色蛇形生物正在进食。鲜血对于掠食者产生了巨大的刺激效果,它张开足以将整头巨角鹿一口吞下去的血盆大口,朝着四足尽断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那头可怜动物张嘴咬下,只是牙尖即将与猎物接触的一刹那,它仿佛被针扎了似的,将高昂的头部迅速缩回,在强壮蛇颈带动下,游动到巨角鹿的另一边。 天浩从未见过这种怪物。他只能按照宿主记忆与自己在文明时代的动物概念,将这头体长超过一百五十米的巨大蛇形物种冠以“皇带鱼”的名字。无论两者是不是同一物种,至少在外表上相似程度很高。它体表覆盖着厚厚的骨翅与鳞片,细长身形很适合在水中游动。分泌的大量粘液覆盖了地面,使它的动作没有丝毫迟滞,非常灵活。 巨口中的獠牙尖端向后弯曲,这应该是它没有立刻对巨角鹿下口的原因。倒齿形结构决定了猎物一旦入口就很难,甚至无法吐出。它的内颌生长着密密麻麻如鲨鱼般的锋利牙齿,足以粉碎任何一种吞咽进去的血肉生物。 这头怪物的体重目测超过十吨。它很聪明,已经进化出专属于掠食者的初级智慧。朝着远处迅速奔跑的天浩与天狂对它来说毫无意义。它可以凭借强大的呼吸功能在短时间内上岸活动,但这个时间段注定了不会太久。对海洋生物来说,陆地是陌生且恐怖的存在,它喜欢猎食傻乎乎来到海边的猎物,却不会为了一口吃的在这里长时间停留。 巨大鹿角迫使它改变了对猎物的下口位置。枝枝丫丫的叉状障碍吞下去很费劲,它很快转移到另一侧,带着说不出的满足和愉悦,一口咬住正在流血的肥美鹿腿。 简单的掠食者思维不会考虑那两个已经逃远的人类。弩炮发射的黑色石块对它来说无法构成威胁。即便砸中身体,也会被坚硬的鳞片挡住,这种程度的攻击甚至无法让它感到疼痛。 天狂从地上站起来的同时连忙转身,下意识反手抽出斜背在身后的战斧。他瞪大双眼,恐惧中夹杂着想要挑战未知事物的激动与亢奋:“它要跑了,那头怪物要跑了!” “它哪儿也去不了。”天浩调整了一下呼吸节奏,让激烈跳动的心脏略微变得平缓,抬手擦掉挂在睫毛上的一抹雪花,目光炯炯注视着洒落在远处与海面临接地面上的那些黑色石块。 变异皇带鱼想要按照习惯,拖着猎物回到海里。只有在那里进食才会让它感到安全。然而转身游动,它发现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多了一张巨大的网,严严实实挡住了去路。 拳头大小的网眼不能说是细密,可对于变异皇带鱼是足够用了。巨大的体量不可能从中穿过,特殊牙齿结构使含在嘴里的食物一时间无法松开,它只能拼命朝着那道网冲撞,挣扎了几分钟,发现这样做只是徒劳。 按照天浩的计划,绳网两边各自安排了五十名强壮的男女村民。弩炮第一次发射,远远抛入海中的绳网属于隐藏环节。只要这条变异皇带鱼被鹿血刺激引诱着上岸,村民们立刻拉紧绳网,以山坡两端那些生长了数百年的黑针松为依托,在陆地与海面之间形成单凭蛮力绝不可能突破的障碍。 连续几次抛射的石块其实没有把巨鱼当做目标。碎石洒落在它的左右,形成两块散布面积很大的区域。穿越光滑的冰层对变异皇带鱼来说毫无困难,然而这些锋利坚硬的石块则完全不同,体表分泌的粘液固然可以对自己形成保护,却总有些锐利的石头会扎破鳞片,对自己造成伤害。 尝试了几次,变异皇带鱼放弃了选择其它方向突围。狂怒的它叼住已经死去的巨角鹿,一次又一次用巨大的身体对绳网发起冲击。 它毕竟不是人类,也不是猴子或猩猩之类的聪明物种。拥有锋利牙齿与爪子的掠食者从不以大脑为主要进化方向。可是现在,这样的选择足以致命。 拉紧的绳网末端栓在一颗颗需要数人才能合抱的参天巨木上。就像一颗颗钉子,与绳网结合成一片狭窄的禁锢,将贪婪的海中巨兽牢牢封锁。 天狂握紧了手中的战斧,跃跃欲试,眼睛里闪烁着亢奋与期待:“我可以干掉它。” 战胜猛兽是北方蛮族证明自身勇敢的最直接行为。真正的勇士家里总是以来自猛兽身上的巨大头骨和獠牙作为装饰。 “没那个必要。”天浩抬手按下了天狂手中已经抡起的战斧。他注视着远处海滩上那头发出恐怖“呜呜”声,徒劳撞击着绳网的蛇形怪物,淡淡地说:“它撑不了多久。” 左侧十多米外的岩石上,头领孚松的眼角一直在抽搐,他一直在喃喃自语:“这样就行了?这样就可以了?” 老祭司拢了拢身上的皮袍,发出苍老且赞叹的声音:“如果连这样无法解决那头怪物,那我实在不知道还有什么方法可行。” 咆哮音量渐渐变低,撞击的力度也在明显减弱。十多分钟后,变异皇带鱼的动作明显变得迟缓。它已经不再灵活,仿佛刚刚过去的这段时间将体内精力消耗一空,冥冥中有可怕的魔法在生效,抽取着旺盛的生命力,将它变得苟延残喘,老迈不堪。 天浩的计划很简单:只要把这头吃人的海怪牢牢困住,不让它返回大海就行。 这个时代的生物对毒质很敏感,尤其是带有剧毒的血液会让目标迅速作出判断。拉紧绳网需要时间,而且这头变异海怪很聪明,类似的法子如果第一次就被识破,以后就无法产生作用。 越是粗砾的地面,摩擦力就越大。野兽和人一样,对于未知的,无法理解的伤害,它们总有着本能的畏惧。就像惧怕来自火焰的烧灼与烫伤,海中巨兽对锋利岩石割裂身体造成的伤痛同样会产生躲避心理。只要用弩炮抛射密集石块挡住两侧海滩,变异皇带鱼在尝试且付出血淋淋代价之后,就不会想要从这个方向突破。 接下来,就把一切都交给时间。 在冬天,寒冷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巨型怪鱼体内的血液在冻结,极低的温度无法让它感受到温暖。它在缓慢中变得僵硬,最后变成了冷硬的石头,一动不动。 头领孚松与老祭司走到天浩身边。望着远处海滩上如同雕塑般的银色巨鱼,连孚松自己也没有察觉,问话中不由自主带上了尊敬的语气:“阿浩,那头怪物应该死了吧?” “再等等。”天浩用目光在海面上来回搜索:“说不定它还没有死透,海里也许还有它的同类。总之……多等一会儿。” 冰风吹动着老祭司散乱的灰白色长发。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却有着毫不掩饰的赞赏:“阿浩,你这次做得非常好。我们商量过了,回去以后就给族里写文书,你会成为寨子里新的“百人首”。” 北方大陆上活跃着很多蛮族部落。强壮的野蛮人以动物为图腾,同时也将其作为部族姓氏。有擅于捕猎的虎族,有居住在西面的狮族,鹿族的棉麻织品在各部族当中等同于货币,鹰族的弓箭手远近闻名…… 每个部族都由大大小小的村寨构成,就像文明时代的城市,共同聚合起来,形成一个个信奉不同图腾的国家。 以天浩所在的“牛族”为例,大族长相当于国王,在族内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其下,还有狂牛部、野牛部、雷牛部、凶牛部等多个隶属于牛族的中小型部落。 磐石寨属于“雷牛”部。按照惯例,最基层的“十人首”可由各个村寨头领与祭司自行任免。可如果是权力更大,管控人数更多的“百人首”,就必须在兽皮上写下申报文书,送交所在部族的高级管理机构,得到承认,才能行使对应的权力。 即便是“百人首”,也不一定能得到大族长的赏识,赐下姓氏。 第二十二节 效忠的人 天浩脸上浮起感激的笑意。他半躬着身子,分别对三位寨子首领庄重行礼,诚惶诚恐逐一道谢。 这是一个蛮族少年突然得知自己名利加身的正常表现。父母从孩子会说话的那天就会教育他“要做出个诚实的人,绝对不要撒谎。”随着长大与成熟,我们知道很多时候不得不用谎言伪装自己。《狼来了》终究是童话,在成年人的世界里,到处充满着伪善与奸诈。 海面一片平静。 彪悍的天狂握着一支投枪,他特意选择了一块积雪不多的空地缓慢助跑,然后加速,隔着大约百米左右的距离,发出野兽般的咆哮,将高举过肩的投枪狠狠掷出,准确刺中远处的固定不动的变异皇带鱼。锋利的枪尖稳稳扎入目标体内,在巨大的惯性作用下发出震荡,木杆枪尾在短促的“嗡嗡”声中一阵摇晃。 正常情况下,投枪无法刺穿这头怪物。在宿主的记忆中,磐石寨早年的时候多次组织对海中巨兽进行围捕。村民们使用同样的办法将巨鱼诱骗上岸,但它体表覆盖着大量粘液,还有一层厚厚的皮下脂肪,再锋利的投枪刺上去也会打滑弹开。历次围捕的结果均以磐石寨村民伤亡惨重而告终。久而久之,单凭人力无法对付的怪物变成了盘桓在所有村民脑海深处的恐怖传说。 弩炮也许可以对它造成伤害,但是这样做的不确定因素太多了。攻击位置距离海边太近,受伤的巨鱼有很大几率逃回海里。第一次没能将它杀死,想用同样的方法再来,就难如登天。 困住它比直接杀死要简单得多。其余的事情,老天爷会帮助我们的。 在树林里拉住绳网的村民们回来了。他们看着正从巨鱼冰雕上用力拔下投枪的天狂,眼睛里不约而同释放出敬畏的目光,纷纷聚集到天浩身上。 长峰的双眼发直,他感觉自己的舌头在发颤:“阿浩……他说的是真的,他真的干掉了海里的怪物。” 旭坤用手背狠狠擦了一下因为寒冷流出的鼻涕,发出失去本音的呻吟:“天啊,那头怪物被冻死了。它……它居然是被活活冻死的?” 一个强壮的中年男人沉默着走到天浩面前,单膝跪下。他双手握着一柄战斧,高高举过头顶。 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很快,天浩周围出现了多达十一个人。他们的动作一模一样,单膝跪倒,只是举过头顶的武器各不相同,有钢斧,有战刀,还有长矛和弓箭。 这是北方蛮族特有的效忠仪式。这意味着将今后的生命交给自己所跪的人,由其全权处置。 为首的中年人低声发出感佩无比的话音:“你为我的父亲报了仇,是你帮助我们得到了足够的食物渡过这个冬天。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主人。” 因为寒冷,天浩的脸色微微有些发白。在超过零下三十度的低温环境里,皮袍是必不可少的御寒物。然而更重要的,则是强悍的身体素质。 抬起手,在一件件举至面前的武器上轻轻按住,然后松开。他从地上一个个扶起这些人,带着宽慰与认可的微笑,在对方臂膀侧面逐一拍击着。 如果不是我寄生了这具身体,宿主永远不可能得到这些人的效忠。他的命运其实光是想想就能知道,不是在某个天寒地冻的深夜里活活饿死,就是按照排序被宰杀,成为寨子里饥饿村民肚子里的食物。 效忠仪式是神圣的,也令人羡慕。不知道是谁首先带头“噢”了一声,其他人也跟着发出具有节奏的“噢噢”声。跺着脚,提起手中的长柄武器,用沉重的末端跟随脚步与吼声同时落下,撞击与号子越来越大,直到天浩把最后一个人从地上扶起,人们才发出带着长长颤音的最后狂吼,悠远飘荡在远处的山林,响彻寒冷的天际。 悍勇的北方蛮族只会用充满战意的仪式表达对某人敬佩。他们只会在三种情况下下跪:首先,认同某人为主人。其次,向身份尊贵的部族首领行礼。最后,濒死即将被砍下头颅的时候。 平俊站在人群深处。他脸色一片惨白,必须紧握着长矛才能支撑身体。天浩朝着那个方向瞥了一眼,看到平俊正微微颤抖起来,仿佛是被强烈冷风灌进了皮袍,正在寒冷中饱受折磨。 谁也没有察觉到天浩眼里的那一抹讥讽和深沉笑意。 既然我来到这个时代,我就会带着你们活下去,创造出属于我们自己的光明。 …… 在凶悍的野蛮人面前,冻硬的怪物就是一堆需要分切的肉。制作精良的斧头砍下狰狞鱼头,将鱼身分成大块,装上滑撬,海滩上很快只剩下一堆散乱的血污杂物。 满载鱼肉的滑撬拉进寨子,在留守的女人和孩子当中再次引发了轰动。传说中的吃人怪物就这样摆在面前,无论是谁都可以走过去伸手触摸,它嘴里甚至叼着那头尚未吞咽下去的巨角鹿,发白冻硬的眼珠子看上去黯淡无光。砍成碎肉的身体无法通过体量证明力量与狂暴,但只要看看这颗狰狞完整的头颅,就足以让人们联想起那些从小时候就听大人讲述过无数次的死亡故事。 “是阿浩想出来的主意,把这头怪物困在海滩上活活冻死。” “哈哈哈哈!以后我们取海水就方便了。” “瞧你那死脑筋,以后哪儿还用得着什么海水,我们现在可以直接煮盐,要多少有多少。” 从无数敬佩的目光中穿过,天浩走到头领孚松面前,照例将握在手里的匕首恭恭敬敬递了过去。孚松笑呵呵地看着他:“老规矩,鱼头归你。忙了一整天,今天的肉就我来分。” 首猎者可以得到头部。最勇猛,名气最大的猎人家里,墙上必定是挂满了大大小小的野兽头骨,这是北方蛮族恪守的族规。 天狂扛着重达数十斤的一大块鱼肉风风火火走进家里。放下坚硬如岩石肉块的时候,木屋地板被震得差点儿翘起来。他三步并作两步跑到躺在兽皮上的天峰旁边,很是激动地连声喊道:“大哥,老三真厉害,他带着我们干掉了海里的怪物,是老三带着我们做的啊!” 天浩紧跟着天狂的脚步走过来。他脸上洋溢着温和谦虚的笑,紧挨着天狂盘腿坐下,关切地问:“大哥,感觉好点儿了吗?” 脸色红润的天峰比起之前起色了不少。他笑着缓缓点头:“好多了。每天都有这么多吃的,还有肉汤,再这样养下去,我肯定会胖的。” 天霜对那块冻硬的鱼肉产生了浓厚兴趣。她砸着手指,用刀子撬下拇指那么大的一坨,想要塞进嘴里又有些迟疑。想了想,小跑着来到天浩身边,带着几分畏惧,讨好地问:“三哥……这个,该怎么吃啊?” “别吃生的。”天浩转过身,和蔼地笑笑:“去烧水,等会儿我做给你吃。” 天霜顿时雀跃起来:“太好了,三哥做的饭最好吃。太好了!” 鱼肉冻结的时间虽说不长,却有着很高的硬度。按照天浩的吩咐,天狂抡起斧头一阵乱砍,天霜在旁边捡起散碎的肉块装进盆里,用冷水清洗,然后放进一口干净的锅里沥干。 当他们做这件事的时候,天浩已经把大块的鱼油切碎,放在大锅里慢慢翻炒。天狂使劲儿嗅了嗅鼻子,舔着舌头,带着几分对美味食物的向往,大笑着对天峰说:“大哥,今天大祭司当着所有人的面说了,等申请文书送到族里,老三就是寨子里新的百人首。” “百人首?”躺在病榻上的天峰一惊,仔细想想又觉得很正常。他叹了口气:“老三给寨子里做了这么多的事,今年冬天的食物足够了,现在我们还可以去海边煮盐……百人首,真正是名副其实啊!” 他的语气有些落寞。原本需要照顾的弟弟突然间崛起,无论能力还是声望都超过自己,身为家中长兄,肯定会觉得失落。 看到这一幕的天浩放下锅铲,走到病榻前,宽慰道:“大哥,别想那么多。不管怎么样,你永远都是我大哥。还有二哥、四妹,咱们永远都是一家人。” 天峰伸手握住天浩的胳膊,他很快调整情绪,感慨地点点头:“要是爹和娘还活着该多好。当年爹就说过,咱家所有人,你是最聪明的。” “一切都会好起来。”天浩把天峰的手放回原位,细心地用兽皮盖上。天峰受伤无法活动,最重要的就是保暖。 用热油将鱼肉略微煎一下,边缘微焦,然后放水熬煮,这样炖出来的鱼汤呈奶白色。天霜呆在家里照顾天峰,天浩让她把所有花椒碾磨成粉,撒一把在沸腾的白色汤面上,看着汤色很快变得浑浊。天浩用勺子舀了一些尝尝,虽说仍是带着少许无法根除的腥味,却也勉强可以接受。 第二十三节 家庭 一大块鱼肉,仅是一餐就被消耗了四分之三。巨大的身体必须有足够食物为保障,这也是磐石寨入冬后食物短缺的原因之一。 鹿肉纤维紧密,适合烤食。磐石寨流传了几十年关于这条变异皇带鱼的恐怖传说,虽然生长期漫长,它的肌肉纤维强度却远远不如陆地生物。一锅奶白色的浓汤,加上穿在铁钎上的烤肉,破旧的木屋里第一次传出因为食物搭配产生的欢笑。 天霜吃相很贪婪,她的两边腮帮高高鼓起,滚烫的热油对她来说根本不是问题。用鱼汤就着大口吞咽烤肉,这种吃法在她看来很新奇。边吃边含含糊糊地连声称赞:“三哥煮的肉真好吃……香!” 天峰有着令人惊讶的强悍身体素质,充足的食物加上修养使他的恢复情况日益好转,现在可以在旁人搀扶下半躺着坐起。只要运动幅度不大,右臂缓慢起落不会牵动左侧肌肉,引起伤口崩裂。他拿着一串烤肉慢慢地吃着,嚼得很仔细,火光在轮廓分明的侧脸上映出明暗,沉稳动作是他此刻内心的真实写照。 他从未想过这个家居然会在老三的支撑下变得兴旺起来。父母死后,天峰时刻告诫自己要照顾三个弟妹,也的确是这样做的。 作为兄长,他非常感激天浩救了自己一命。天狂对外出狩猎的事情描述很详细,天峰做梦也没有想到老三会用区区一根软骨杀死几乎是北部山区位于食物链顶端的暴鬃熊。那一瞬间,他有些微微的失神。紧接而来,是无比欣慰“弟弟长大了”的想法。 一次围猎就能得到数千头巨角鹿的巨大收获,这种事情换在以前连想都不敢想,偏偏是在老三的带领下做成。天峰亲眼看着弟弟带着村民们用木头削成风哨,他对此心存疑惑,觉得实际效果恐怕没有老三说的那么好。可是第二天整个寨子都沸腾了,家家户户都分到了入冬以来足够吃到饱撑的新鲜鹿肉。 这才短短几天功夫,老三先是成为了“十人首”,现在又要晋升为“百人首”。 在磐石寨,百人首的地位相当于首领。这意味着,在头领孚松、狩猎队长永刚、老祭司巫行之后,即将产生第四位对村寨事务有着绝对话语权的第四位掌权者。 天峰的心变得火热起来。 他要尽量多吃,这样才会好得快,才能帮助天浩做事,在寨子里树立更高的威信。 我有一个值得骄傲的弟弟。 …… 天浩走进同彪家里的时候,全家人正围在火塘边烤肉。 磐石寨有很多铁匠,同彪是其中之一。这个年近四十的男人有着文明时代人类看来可怕的巨大化身材。两米五,或者两米六,如果天浩手上有测量工具就能得到准确数字。他穿着一件无袖皮坎肩,裸露着粗壮的胳膊。铜黑色皮肤紧紧包裹着结实肌肉,树根状血管随着运动在皮层之下不断浮现。 他有四个儿子,元凯、元正、元齐、元猛均已成年,小女儿元琳今年九岁。按照寨子里的规矩,成家的男人都要分出去单过。除了尚未成亲的四子元猛,与同彪住在一起的只有妻子若巧,还有小女儿元琳。 北方蛮族男女之间婚配很简单。正常情况下,只要拿得出相当于一头牛的肉(新鲜或干制均可),或者价值与其对等的粮食、布匹,男人就能把自己看中的女人娶回来。 同彪连忙把火塘边最温暖的位置让出来,催促妻子从锅里舀出一碗热乎乎的肉汤,双手端着,恭恭敬敬送到天浩面前。 今天在海边,同彪是第一个站出来向天浩下跪表示效忠的人。 在生产力低下的原始时代,人口数量的多寡直接影响着群体实力强弱。同彪有四个已经成年的儿子,在磐石寨足以算得上是说话有分量的人。即便是寨子里的三位首领平时也要对他客客气气。可就是这样一个相当于文明时代“富户”的人,竟然选择了在公开场合对天浩称臣,以及服从。 从海边把猎物运回寨子的路上,天浩已经想明白了其中关键。 今年的这场雪太大了,彻底摧毁了人们生存的希望。磐石寨每年冬天都会因为缺粮而杀人,但是今年杀的人特别多。老人,孩子,女人这样的顺位排序早已固定。对于自己的亲人,肯定是下不了手。这种时候寨子头领会把各家列入排名需要宰杀的目标进行交换。没有了沉重的心理负担,杀起人来也就不会手软。 同彪的妻子若巧正值壮年,她十二岁就嫁给同彪,除了现在已有的四子一女,另外还有过三个没能养大便夭折的孩子。三十多岁的女人在这样的年龄竟然生养过八个孩子,这个数字光是让天浩想想就觉得头皮发麻,可是这种事情在北方蛮族看来很正常。在这个没有任何娱乐,信息及其封闭的世界,男人吃饱以后最大的消遣,就是趴在女人肚皮上寻找旺盛的精力释放点。很自然的,女人也就沦为了生育机器。 每一次生育,都会消耗母体的大量营养。生了太多孩子的若巧看上去形容枯槁,根本不像中年女子。与同彪站在一起,完全有可能被不明就里的人认为是他的母亲,甚至奶奶。 按照寨子里的“储备粮”排序,如果饥饿状态继续蔓延,很快就会轮到若巧。 接下来,就是同彪的那几个儿媳妇,甚至可能是小女儿元琳。 天浩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有了足够的熊肉和鹿肉,今年冬天寨子里没人会死,大家都能活下去,而且吃得很饱。 仓廪足,才能知时节。同彪父亲的确是在海边取水的时候死于变异皇带鱼之口。超越了整整两个年龄层次的恩情,让吃饱的同彪在亲眼看到海中巨鱼活活冻死的一刹那情绪激动,难以自持,主动做出了向天浩效忠的决定。 是的,他对天浩有着强烈的感恩之心。可是在驱动同彪在那个时候下跪的真正因素里,只能占到百分之五十。 同彪是看着天浩长大的。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原先在寨子里被打上“懒鬼”标签,甚至被列入下一批缺粮宰杀名单的干瘦少年,竟然有着远超常人的智慧。年纪轻轻就成为了“十人首”,得到三位寨子首领的赏识。更重要的是,此前在海边架设弩炮的时候,同彪听到了三位首领之间的谈话。 寨子里即将诞生一位新的“百人首”。这意味着,年轻的天浩将获得比现在更大的权力。 最直接的,就是食物分配权。 趋炎附势是很多人的本能。这不能简单判定为一种贬义的理解。磐石寨的生存条件是如此苛刻,谁也不愿意家里的亲人被排在“储备粮”名单第一位。这种时候就需要与寨子首领搞好关系。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对于那些平时在自己面前走动频繁,往来较多,关系较好的人,头领孚松也会在决定名单排序的时候将其往后挪一挪。这是一个非常微妙的行为,足以决定某人生死。毕竟,苦难与饥饿都会在坚强的忍耐面前退缩。也许仅仅只是几天的宰杀延缓时间,就能找到更多的食物来源。 有着智慧的头脑,可以带领大家得到更多猎物,三位寨子首领对其交口称赞,而且即将掌控大权……这是促使同彪向天浩效忠的决定性因素,所占的比重甚至超过了“仓廪足,知时节”。 别以为野蛮人都是只长肌肉不长脑子的傻瓜。 天浩抿了一口肉汤,浓烈的腥味使他彻底打消了对这碗汤的兴趣。他把盛汤的木碗放在一边,看着双腿盘坐的火塘斜对面的同彪,笑吟吟地说:“彪叔,我想请你帮我打造几件兵器。” 同彪很快从最初的拘束中释放出来。他粗糙的手掌互相摩挲着,笑道:“这种事情也值得让你跑一趟?随便叫人传个话就行了嘛!” “彪叔是寨子里的老人,以前我爹活着的时候,经常称赞彪叔你的手艺好,打造出来的东西质量很高。”天浩仔细观察着同彪的神情,满口都是称赞话语。同彪被他说的有些不好意思,“嘿嘿嘿嘿”笑着一个劲儿用手指挠头。小儿子元猛在旁边听得高兴,就连坐在木屋角落里的若巧和元琳也被他们之间谈话吸引,不由自主往这边挪了些距离,附和地笑着。 打造兵器只是个借口。天浩真正的目的,是想要看看用作锻造兵器不可或缺的“泥炭”。 这是宿主记忆的一部分。他当然见识过“泥炭”,却无法理解那是什么。寄生成功的天浩对此有些困惑,他下意识认为应该是煤炭,只是宿主记忆碎片中的形象与自己熟知的物质区别很大。 天浩注意到屋子角落里摆放着很多黑乎乎看似石块的东西。他笑着抬手往那边指了一下:“那是泥炭?” 第二十四节 泥炭和煤炭 同彪是真心想要结好这位年轻的寨子首领。泥炭这东西其实很普通,算不上什么秘密。他用手肘捅了一下坐在旁边的儿子元猛,随口吩咐:“去,搬几块装到筐子里,等会儿给阿浩送过去。” 天浩客套地笑着:“别这样,我就是随口一说,想要看看。彪叔你还是自己留着吧!” 从磐石寨往东,大约二十里左右就有一个泥炭矿脉。这东西很耐烧,挖掘起来也不算困难,只是因为路远,大多数村民都选择在寨子附近砍柴烧火。 站起来,走到木屋角落,就这不算明亮的火光,天浩伸手拿起一块泥炭,目光与翻转过来部分接触的时候,他愣住了。 这东西估计是含有水分,被冻得很硬。丝毫没有普通煤块常见的干燥质感,用力捏上去可以在表面留下浅浅的指痕。整块物质基本为黑色,其中掺杂着少许暗黄与白色,以及不同程度的红。 天浩手里的这块泥炭中部呈现出规则的圆柱形。就像一个瓶子嵌入你快,或者应该说是用黑色泥土直接烧制成型。有着一圈又一圈的排列状圆环,甚至还有三个模糊不清的汉字。 排在首位的是个“农”字。 第二个有些模糊,与第一个字之间有着很大的空隙,勉强可以看出是个“山”字。 第三个字只有半数残留,上半部分是“白”字,下半部分难以辨别。 天浩强压下内心的惊涛骇浪,好不容易在抽搐的嘴角露出一丝苦笑。 成功寄生后,他不知道苦笑了多少次。 “农夫山泉”,应该是这四个字。 这是一个从文明时代遗留至今的矿泉水塑料瓶。基础成分已经分解,之所以保持这种化石残留形态估计是埋入土中位置与环境较为特殊所造成。 宿主从未对泥炭产生过兴趣。带着说不出的感慨,天浩轻轻放下手中的泥炭。落地瞬间与侧面另一块泥炭发生了轻微碰撞,被冻硬的黑色物质从中间裂开。摇晃的光线从火塘那边投射过来,照亮了裂缝中间沾染了大量污渍,却保持着足够辨识程度的“知音”两个大字。 这是一本在文明时代广大人民群众中富有影响力的杂志。整体固化的书页已经无法翻开,杂志下方有一个很深的折角,整本书已经变黑碳化,估计是原主人当做垃圾扔掉的时候,封面沾染了某种涂料,这才与覆盖物之间保留着少许空隙。纸质部分早已分解,却残留着还算清晰的印刷体文字。 天浩在这堆泥炭面前足足翻看了十多分钟。他面沉如水,在同彪视线看不到的位置,双手正在微微颤抖。 这根本不是想象中的煤块,而是从文明时代遗留下来的垃圾。那是一个充满了浪费与挥霍的世界,当“塑料”这种东西被成功发明,人类也进入了自己制造的污染怪圈。每个城市都设置有垃圾填埋场,虽然政府整天都高喊着“垃圾回收”,真正落实下来的部分却微乎其微。被城市抛弃的废物在大型处理厂用机器碾压,形成一个个巨大的垃圾立方体,集中填埋在预先挖好的巨坑之中。 在自然环境下分解的塑料垃圾是否具有回收使用价值?这个课题也许有人研究过,也可能研究成果需要投入大笔资金才能实用化,在重视政绩与鸡得屁的领导看来,既然这样做无法让自己的位置上升,换上一顶品质更高级的乌纱,劳心劳力做了又有什么用? 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前人遗留的塑料垃圾成为了野蛮人重要的资源。宿主记忆表明,牛族之所以拥有精良的金属制造工艺,与这些古老的遗物燃料之间有着极其重要的关系。 天浩没有拒绝同彪热情的赠礼,他带着满满一筐泥炭走了。 这东西的确很耐烧。拳头大小的一块,燃烧时间是同等体积木柴的十倍。 夜深了。 天浩毫无睡意。他目光阴沉,盯着火塘里那块燃烧的泥炭陷入沉思。摇晃火光在熟睡的天峰等人身上投射出成倍放大的黑色阴影,仿佛在嘲笑着天浩这个陌生外来者。 他用只有自己才能听见的蚊呐自言自语。 “这个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 磐石寨鞣制鹿皮的主要介质是草木灰,这东西可以有效去除附在兽皮内层的残余脂肪。冬天的阳光不如夏季那么强烈,鞣过的皮子只能分发到各家各户,在火塘前搭起木头架子,用适当的温度烘干。 一大早,天浩带着天狂带着工具出了门。他们铲起木屋后面的雪层,用铁镐刨开坚硬的冻土,挖出一个长约两米,深达半米的沟槽。 用木头搭建一个简易窝棚并不困难。天浩早就想建造一个厕所。身为男人,小便也就罢了,反正背过身子在僻静角落里没人看见。其实磐石寨的野蛮人无法理解很多文明时代人类的做法,也很难想象在众目睽睽之下脱下裤子大便是何等尴尬。有人说这是一种心理疾病,都是家家户户有了独立卫生间以后惯出来的。曾几何时,大地上到处都是蹲位之间从无间隔的公共厕所。蹲下去,你看得见我的私密,我对你的尺寸一清二楚,反正大家胯下都是二两肉,顶多就是你颜色比我深一些,我的比你白那么一点点。 做事情总得有个名目。天浩打着“这是给我妹妹造的”旗号,挡住了寨子里那些好奇前来围观的村民。 厕所不是什么新事物。据说在一些人口数量众多的大型蛮族村寨,甚至城市,都可以看到类似的建筑。磐石寨地处偏远,居民数量少,彼此之间很熟,也就没有那么多的顾忌。只要方便,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看着妹妹天霜欢天喜地小跑着冲进新厕所,从里面关上门,天浩用微笑掩盖了眼眸深处的一丝鄙夷。 不是针对天霜,而是对寨子头领孚松的不满。身为首领,竟然连最基本的内部规划都没有,一片混乱。 彪悍的天狂很是兴奋,他看待事物的角度显然不是自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光溜溜屁股:“老三,你这主意太棒了。以后解手的时候就不用吹冷风了。码的,那次我肚子疼,偏偏拉到一半就出不来,外边的冻住了,像根棍子吊着,又冷又硬,难受死了……” 天浩有种想要抬手捂脸的冲动。 之所以这样做,除了避免在公开场合大便的尴尬,就是为即将到来的春天做准备。冰消雪融,耕作势在必行。天浩怀疑磐石寨之所以缺粮,很大程度上是在肥料使用方面有所欠缺。把粪便集中在一处,到时候就能派上用场。 猜测,仅仅只是猜测。不是所有事情都能从宿主记忆里找到答案。 造纸很麻烦。而且参考宿主记忆,其它蛮族聚集地好像已经有了类似的技术。 如今,现在,眼目下,还是老老实实烧上一桶热水,上厕所的时候拎进去用吧! …… 寨口瞭望塔上守卫者带着客人走进头领木屋的时候,孚松正切开一条肥厚的鹿腿。他的动作很熟练,锋利的刀子沿着鹿腿肌腱切割,将整条鹿腿从中间分成两半,挖出骨头,再撮着手指从旁边木桶里挖出少许黏糊糊的灰白色半凝固体,均匀擦抹在肉块表面。 那是尚未敖干的海水。虽然尚未彻底干燥变成盐粒,在这样寒冷的天气了,却也可以用来腌制鹿肉。 来人的身高与孚松差不多,有些躬背,粗壮的胳膊从旧皮袍子里露出来,下摆用针缝起来的部分有些乍线,两条腿上全是污渍,附带大量积雪的靴子已经看不出本来面目。他大步走进屋子,在地板上留下肮脏带雪的脚印,很快在室温烘烤下融化,变成一滩滩的水渍。 “浩平?你怎么来了?”孚松有些诧异。来人他认识,是西南面同属于“雷牛”部族的青龙寨百人首。 浩平脸上长满了黑色胡须,他显得很疲惫,一屁股在火塘前坐下,以很夸张的动作张开双臂,那架势看上去恨不得将燃烧的火焰搂抱在怀里。这时候只有温暖才能让他感受到生命的意义。 “饿坏了,有吃的吗?”在温暖中缓过来的他瞥见那条刚抹上盐的鹿腿,口水不由自主沿着嘴角流出。 孚松抬起头,冲着坐在屋角正在揉皮的阿玫叫道:“打碗汤过来,多盛点儿肉。” 他随即侧过身子对浩平道:“昨天晚上煮的,早上热了一下,现在已经放凉了。要不你先等等,我让阿玫给你弄点儿热的?” 浩平脸上全是疲倦与饥饿,他摇摇头:“先给我一碗吧!随便吃点儿垫着。对了,外面还有两个我的人,帮我招待一下,随便有口吃的就行。” 森严的等级制度是确保权力的根本。只有身为百人首的浩平能呆在头领木屋里烤火吃肉。 阿玫很快端过来一碗冰冷的肉汤,上面漂浮着凝固的白色油脂。肉的数量很多,在碗里堆成了小山。浩平对这份食物很满意,拿起筷子稀里哗啦吃了个精光。放下碗的时候,他看见阿玫已经把汤锅架在火上,锅口飘散出微微升腾的热气。 第二十五节 交易品 “你们的存粮还挺多啊!”浩平眼里全是羡慕。他现在才注意到吊挂在房梁上的一块块鹿肉。从部位和体积判断,应该是一头分切开的整鹿。 孚松脸上露出一丝得意,夹杂着毫不掩饰的高傲:“怎么,你们青龙寨断粮了?” “上周开始就没东西吃了。”浩平叹息着,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黄牙:“寨子里杀了五十个人,狩猎队昨天回来,只弄到一头獐子。良栋实在没办法,这才派我到你这儿看看,能不能换点粮食。” 青龙寨是人口数量过千的大寨,良栋是那里的头领,也是地位更高的“千人首”。 孚松目不转睛地盯着浩平,他把擦抹过盐的鹿腿放到一边,用剪刀剪短了胡须的褐色嘴唇咧出一个微笑:“你想换多少?” “一百个女人。”心中早有计较,浩平回答的很干脆。 “具体怎么换?”孚松想知道更多细节。 浩平有些犹豫。他很清楚,“你们寨子里有多少粮食”之类的问题不可能从孚松嘴里得到答案。可是人人都想要追求利益最大化,用活人换粮,实在是迫不得已,却总比直接把人杀死吃肉要好得多。其实这也是北方蛮族在缺粮时节同族之间最常见的往来手段。以青龙寨和磐石寨为例,大家都属于牛族中的“雷牛”部落,我今年缺粮换给你一百个女人,等到明年或者后面你的寨子缺粮,这些人还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再换回来。而且换过去的女人与原来寨子之间也会往来,说不定因为战乱或疾病等意外情况,两个寨子还会合并在一起。 “你们的狩猎队运气不错啊!居然弄到了这么多的巨角鹿。”浩平舔了舔沾在嘴角的肉油,试探着问:“一个女人换一头鹿,你看怎么样?” 孚松眼睛里闪烁着精明与讥讽:“你是在开玩笑吧!” 北方蛮族成年男子平均身高为两米七,特别强壮的战士可以达到三米。巨角鹿的雌雄体量与文明时代没什么区别。不计算头顶鹿角的前提下,成年雌鹿高达三米,雄鹿还要在这个数字标准上升三十至五十公分,平均体重超过半吨。 如果是温暖的春天或秋天,交易成功率很大,甚至可以用一个女人换到一头半的鹿。可是在这个寒冷缺粮的特殊季节,用一个成年女子交换一头巨角鹿……这是个谁都不会当真的冷笑话。 “呵呵,我就是随口说说。”浩平活动了一下坚硬结实的胳膊,笑得像个狡猾精明的商人:“那么,两个人?” “三个人吧!”孚松不喜欢讨价还价,他在这方面毫无兴趣。之所以耐着性子与浩平说了那么多,完全是为了在对方面前体现一下自己身为寨子头领的威严,以及拥有充足食物不必受到饥饿威胁的满足感。 “三个人……这实在太多了点。”这个数字其实没有脱离浩平的预期,他的心理承受底线是四个人。既然是交易,该争取的好处肯定要尽量争取。 “你给我一百五十个人,我给你五十四头鹿。”孚松直接掐断了他不切实际的想法:“都是剥了皮没有内脏的净肉,多出来的部分算是补偿和添头。另外,我可以单独给你一条鹿腿。” “两条,我要后腿。”浩平的态度很坚决。“吃回扣”这种事情不是文明时代专属,只要有利益纠纷就会存在。 孚松缓缓点头,肌肉松缓的脸上透出居高临下与掌控局面的笑容。他用清晰的声音发出威胁:“不准用老人和孩子充数,我只要漂亮和强壮的女人。” “寨子里没那么多的女人。一百一,另外我再给你加上四十个男人。”这是青龙寨首领们多次商议后的结果。 “可以。”孚松提出自己的条件:“女人也就罢了,男人必须是整家整户换过来的那种。” “那就肯定免不了有老人和孩子。”浩平摊开双手。 孚松对此有些头疼,他皱起眉头思考了几秒钟:“这样吧!你尽量选老人孩子少的那种家户,而且数量不能超过五个。” “至少是十一个。”浩平计算了一下寨子里能够用于交换的村民:“五个绝对不可能,否则这买卖没法做了。” 交易基本上还算公平。锅里的肉汤已经沸腾,“咕嘟嘟”冒着气泡不断炸开。孚松挺起宽阔的肩膀,吩咐阿玫给浩平盛了一碗,不禁有些感慨:如果没有天浩,磐石寨早已断粮。就在围捕巨角鹿前,自己还与永钢和老祭司商量着用女人去青龙寨交易。没想到他们的日子比自己还要艰难……运气,真正是运气啊! 让天浩成为寨子里新的百人首,倒也名至实归。只是他太年轻了,才十六岁。 带着说不出的满足与舒服,浩平喝完了热乎乎的肉汤。碗极大,一次装满的肉块足有两斤。吃了几块阿玫递过来的烤肉,填饱了肚子,浩平站起来,有些不舍地跺了跺脚,很是嫉妒地说:“打猎这种事情就是看运气。唉……那个,什么时候交易?” “尽快吧!”孚松认真地说:“这几天没有下雪,你快去快回,带着人过来交易。我现在就让下面的人把鹿肉给你准备好。” 家里的金属架子上摊着鞣制过的鹿皮,没有趁手的工具,阿玫只能用铁钎把鹿肉串上一块块的烤。谈完交易的浩平赶着离开,他不等孚松反应过来,一把抢过阿玫手里的铁钎,以极其麻利的动作撸下最后两块尚未烤熟的肉。肉块很烫,他手忙脚乱在掌心里来回颠着,把不断低头吹着冷气,顾不得烤肉表面黏糊糊的油脂,直接塞进皮袍怀里。 “下次你来青龙寨,我请客!”浩平并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大家都是同族,没了粮食就交换女人。这样的规矩从老祖宗时代就延续至今,临走的时候顺手捎带几块烤肉也很正常。反正磐石寨今年冬天狩猎成果丰厚,孚松家里也不缺这口吃食。 孚松对此无可奈何。他皱着眉头看了一眼嬉皮笑脸的浩平,像撵苍蝇挥了挥手。后者也不多话,转身离开。 青龙寨距离磐石寨不远,趁着现在还早,得赶在天黑前回去。夜里的山林就是地狱,到处游荡着凶猛野兽,哪怕是最勇猛的蛮族战士,也不会轻易在夜晚外出。 在北方蛮族正常贸易项目当中,人口往往被当做货币使用。尤其是在资源匮乏的时候,人口往往决定了该族群另一半的生存几率。这样的生存切割舍弃有时候会高达百分之六十,但是谁也无法否认,活下来的那部分人群将在来年春天继续繁衍,生养众多。 木屋外面的脚步声很快消失,孚松也没了继续腌肉的兴趣。亢奋的火苗就这样一点点在身体里扩散,随之产生了骄傲,还有自豪。 磐石寨的人口数量只有青龙寨的四分之一。每年冬天缺粮的时候,孚松都会带着女人过去交易。有时候多,有时候少,这种情况持续了很久。最好的时候,磐石寨冬天只换出去两个女人。 毫无疑问,在这样的交易过程中,磐石寨属于弱势群体。青龙寨方面也在历次交易中故意压价,女人变得越来越便宜。 在孚松的记忆里,这是青龙寨第一次主动向自己求助。而且交易规模很大,超过了一百个女人。 女人,新的女人……呵呵…… 不知道为什么,孚松忽然觉得口干舌燥,身体也渐渐发热。他站起来,大步走到正在火塘前仔细铲着火灰准备鞣制鹿皮的阿玫面前,不由分说,以最野蛮的动作几下扯掉她身上的皮袍,用最张狂的姿势狠狠刺了进去。 男人的威严需要在女人身上得到释放。 孚松很久没这么高兴过了。他真正找到了上位者应有的快感,多巴胺的分泌量是如此之多,肾上腺素刺激着浑身肌肉以最强劲的尺度紧紧绷起。这一刻,他觉得自己成为了千人首,成为了部族族长,甚至是大族之王。 他至少保持着一点点必不可少的清醒意识————这一切是天浩带来的。如果没有那个平时沉默寡言的少年,寨子里根本不可能得到如此之多的巨角鹿,也不可能用谁也没有想到的方法杀死海里的巨鱼。 寨子里是该增加一位新的“百人首”了。 …… 饥饿是促使人类做出各种努力的最佳动力源。第二天下午,当浩平带着一群人走进寨子的时候,磐石寨再一次沸腾了。 人口交易的目的只是为了食物。浩平无心多待,双方交割清楚后,他与手下拖着装满鹿肉的滑撬很快离开。 被传令者带着走进头领孚松那间大木屋的时候,天浩看到坐在火塘前的狩猎队长永钢和老祭司巫行。他对此有着足够的心理准备,照例对三人恭恭敬敬行礼,然后拣了一处距离火塘不太远的位置坐下。 第二十六节 上缴额度 老祭司的兴致很高,他笑得合不拢嘴,脸上皱纹被挤压得越发紧密:“太好了,咱们寨子里一下子增加了这么多人,明年春天的时候,北边那块荒地可以全部种上麦子,不会再闲着。” 永钢同样情绪高涨:“今年的雪特别大,这也是难得的好机会。咱们手里有那么多储备粮,根本吃不完。要不这样,我明天带着人到附近的寨子里走走,他们肯定有缺粮断顿的,我们可以趁机多换些女人过来。到时候,咱们磐石寨的规模说不定还会超过青龙寨。” 孚松对此表示赞同:“好主意,就这么干!” 距离三人谈话圈稍远的天浩插进话来:“如果真的这样做,磐石寨就完了。” 他已经接连表现出远超常人的智慧,三位寨子首领自然不会认为他是在大放阙词。顿时,木屋里一片死寂,三双疑惑的眼睛不约而同将视线投射到天浩身上。 “我们没有足够的房屋安置太多的人。”天浩不慌不忙的解释:“这么冷的天,如果屋子里不生火,呆在外面一个晚上就会把人冻死。冬天不是伐木造屋的季节,另外就是木柴,虽然我们在入冬前准备了足够的燃料,可那是以寨子里当时的人口数量为基准。少量超出一部分当然没有问题,可如果新增人口数量太多,就会给我们带来麻烦。” 老祭司没有说话。他略显浑浊且经历丰富的眼睛里透出一丝明悟,很快变成了默默的赞许。 永钢是个固执的性子,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他皱起眉头问:“阿浩,问题应该没有你说的这么严重吧?多换些人回来总是好的,就算没有足够的屋子,把这些人分派到各家各户暂时挤挤,熬到明年春天不就行了?” 天浩没有夹杂任何情绪,平淡无奇地问:“你打算换多少人回来?” 永钢对此丝毫没有概念。他挠了挠头,不太确定地回答:“五百……一千……要不就一千五吧!咱们有那么多的鹿肉,足够吃了。” 天浩毫不客气指出他的思维漏洞:“如果是按照你刚才说的把人分派到各家各户,连着寨子里的仓库也用上,最多只能挤得进七百人。他们的吃喝拉撒都是大问题。吃的暂且不提,寨子周围的积雪已经不多,到了春天就只能依靠山上的泉眼,还有南面的那条河。最大的问题还是房子,包括寨子里原有的人在内,肯定会强烈要求新建更多的屋子。到时候谁来负责春耕?难道所有人全都上山砍树?” “寨墙已经立起来了,墙内的空地就那么大,就算我们有足够的人手砍树造屋,又有谁会愿意住在寨墙外面?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新造第二道寨墙,这又是一个耗费人力和时间的大工程。” “另外,寨子里的情况大家都有目共睹。我们没有公共厕所,所有人都是对地大小便。现在是冬天,寨子里人少,忍一忍也还过得去。等到春天天气变热,到时候情况会变得很严重。有人会因此生病,说不定还会引发瘟疫。” 老祭司巫行插进话来:“阿浩说的没错。关于公共厕所的问题,我以前不止一次提过。但是孚松你从未重视,永钢你也没放在心里。你们应该多出去走走,多看看。流云城、黑角城、红凰城这些大城市之所以干净,就是因为注重公共卫生。” 孚松彻底收起了脸上的笑意,面部肌肉变得冷硬:“那你说该怎么办?难道今年冬天我们什么也不做,就这样干等着?” 天浩接话的速度极快:“最多只能交换三百人,这是我们目前可以承受的极限。” 他不怕因此触怒孚松。 现在的天浩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孤独沉默的少年。他在寨子里拥有很高的威望,用事实得到了所有人的尊敬,甚至得到了十一位村民的公开效忠。 如果是十一个女人也就罢了,可那是十一个健壮的成年男子,包括他们身后所有的家庭成员。 磐石寨就这么大。不夸张地说,亲眼看到在海滩上冻结成冰块巨型怪鱼的时候,很多人都在潜意识当中将其视作寨子里的第四位首领。 他这个“百人首”已经是板上钉钉,无可置疑。 孚松有些失望。三百人太少了,他其实更倾向于永钢的意见。但这种事情光是只有永钢一个人赞成可不行,老祭司德高望重,他却偏偏站在天浩那边。 屋子里变得有些冷场,永钢也在仔细思考天浩之前说过的那些话,觉得并非毫无道理。 “我们可以等到明年再换更多的人回来。”天浩尽可能保持着平稳宁定的语调:“三百个新加入的女人可以帮助我们解决很多问题。耕种的土地面积可以扩大,麦子种下去以后就能腾出大量人手上山砍树,建造更多的房屋。寨子外墙可以先建造一部分,视具体情况,花上三年左右的时间分段完成。到时候,不要说是区区一千人,就算两千,甚至三千都有可能。” 这番描述对永钢产生了巨大刺激。他用力吞了一下喉咙,觉得有些难以置信:“三千人的寨子?这……我们真的可以吗?” “只要提前做好规划,按部就班,以我们现在的基础,没什么不可能的。”老祭司虽然也对天浩的话有些怀疑,却必须在这个时候给予他足够的支持。 头领孚松沉默了很久。他陷入激烈的思考,纷乱的念头与现实冲撞,那是谁也不知道,专属于他自己的内心秘密。 足足过了半分钟,他抬起头发蓬乱的脑袋,投射到天浩身上的目光有些复杂:“这样吧!阿浩你明天到族城走一趟,去申请你自己的“百人首”上证许可。” 新任百人首必须得到所在部族族长的认可。候选者所在村寨所有首领都要在皮纸申请书上签字,文书送到所在族城进行审核。这是延续了千百年的标准程序,无论牛族还是虎族,或者鹰族、狮族、鹿族……都会毫无折扣严格遵守这项规定。 天浩沉默着点点头,双手撑在盘腿坐着的两边膝盖上,朝着孚松略微俯低上身致意。 “还有,你顺便把寨子明年上缴的粮食份额数字带过去。”孚松的声音有种诡异且不容置疑的坚决:“百分之八十,这就是我们明年上缴的部分。” 牛族是一个大族,雷牛部落只是构成牛族的其中之一。磐石寨与青龙寨都隶属其中,族长平时不会干涉各城各寨的行政管理,各地村寨必须在年末的时候,向所在部落首领上报第二年耕种粮食的上缴比例。 老祭司巫行陡然瞪大双眼,布满皱纹的脸上升起又气又急的不正常红晕:“百分之八十?阿松,你疯了吗?” 永钢也被这个数字吓到了。他在第一时间猛然偏过头,用难以置信的目光看着孚松:“这么多?我们今年才上缴了百分之七十,寨子里的人差点儿没被饿死,怎么你明年还要这么干,而且缴纳的数量比今年还多?” 磐石寨的饥饿不是没有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突如其来的大雪,另一方面则是头领孚松在秋天的时候把大部分收获上缴部族,导致寨子里各家各户存粮所剩无几。 天浩没有说话。他用充满疑惑的目光注视着孚松,想要看穿他的内心。 孚松早已料到这决定会遭到永钢和老祭司的激烈反对。他不为所动地发出冷笑:“我们今年得到了很多猎物。山里还有很多巨角鹿,大不了明年冬天按照今年的方法再给它们来上一次。阿浩的法子很管用,海里的怪物被干掉了。我们现在可以去海边捕鱼,还能煮盐……放心吧!明年冬天不会有人饿死。” 他继续用强硬的口气发出命令:“还有就是我们今年弄到的猎物,我打算向族长上贡三千头鹿。我会把这件事写进文书,让阿浩明天一起带去族城。” 老祭司已经陷入暴怒的边缘,他用颤抖的手指着孚松,怒不可遏:“你怎么能这样?那是寨子里所有人过冬的粮食。” “那么多的肉,一个冬天根本吃不完。”孚松的态度异常坚决:“这次的上贡势在必行。其实三千头鹿的贡品还算少了,如果我不顾及着给寨子里留下过冬口粮,至少还要在这个数字上再加一千。” 永钢突然一下子站起来,气呼呼地瞪着孚松:“不,我不同意这样做。” 老祭司强压着怒火,他深深吸了口气,鼓起胸膛,带着无比的怒怨从鼻孔中喷出两道浊流:“阿松,你这样会毁了磐石寨。” “你们的反对没有用。”孚松脸上浮起一抹狂热,以及明显带有凶狠的强硬:“我是磐石寨的头领,这件事情我说了算!” 静观已久的天浩一直没有插话。 他很震惊,脑子里充满了无法解释的疑问。 为什么? 难道孚松想毁了这个寨子? 第二十七节 头领的特权 百分之八十的上缴份额是什么概念? 磐石寨的基础农作物是小麦。宿主是个不折不扣的宅男,说好听点儿是在沉默中思考人生,其实就是四肢不勤的懒鬼。从未做过农活儿的人当然不可能知道田地里的具体产量。天浩只能按照文明时代的相关资料进行评判:那时候的小麦亩产量约为五百至九百斤。新闻上也爆出过亩产三千斤以上的显赫数字。可即便是取其中的较高值,参照磐石寨村民们惊人的食量计算下来,至少也要百分之四十至五十的当年粮食产量留取额度才能勉强存活。 如果按照孚松的要求,将寨子里明年粮食产量的百分之八十缴纳出去,整个磐石寨的人根本熬不过冬天。 火焰裹挟着木柴正在熊熊燃烧,仿佛一个红色的魔鬼,用炽热与滚烫将聚在火塘边这些人的凶狠与愤怒从心底最深处引诱出来。天浩看见永钢脸上充斥着从未见过的怒意,老祭司的表情看上去有些疲惫,有种说不出的空虚感,其中明显夹杂着愤怒和强烈的痛楚,正在慢慢撕裂、粉碎那些最美好的特质。 “……阿松,你不能这样……不能这样……”老祭司用沙哑的声音低喃。他还没有放弃,正在做着最后的努力。 永钢双手紧攥成拳,死死咬在一起的牙齿骤然间松开:“为什么?照你这种搞法,剩下的那点儿粮食根本不够吃。你想让整个寨子的人全都饿死?” “你们不懂。”孚松努力睁大的眼睛里释放出火一样的狂热光彩:“你们不懂。我要向大王上贡,我要把我们最好的东西敬奉给族长。他会看到我的忠诚,他会知道在偏远的海边有我们这样一个小寨子。他还会赐予我姓氏……懂吗?真正的姓氏!只有贵族才能得到的姓氏!” 老祭司和永钢愣住了。即便是冷静的天浩也不由得微微张开嘴唇,缓缓吸入一口冷气。 姓氏? 孚松没有姓,他有的仅仅只是名字。想要成为“牛孚松”,需要得到至少是部族族长的认可,颁发文书,才能公开使用赏赐的姓。 拥有姓氏的野蛮人,都是贵族。 孚松最后的那句话激活了天浩大脑里残存的宿主记忆。他听说过类似的事情:很多年前,一个位于东面的寨子头领把当年产出的大部分粮食上缴部族,因此得到了族长的赏识,被赏赐姓氏。就在昭告文书颁发下来的第二个星期,这位残暴的头领全家就被寨子里的村民所杀,一个不留。那些饥饿的人连死者骨头都啃得精光,等到部族方面得知消息,派来援兵,全寨人已经逃走,那块地方也由此变得荒无人烟。 文明时代的人永远无法理解野蛮人对姓氏的渴望。孚松即便坐到了寨子头领的高位,在贵族眼里,他仍然只是一个普通平民,甚至是贱民。 “我知道你们的想法。”孚松用自信且凶狠的目光横扫四方,发出力量感十足的威喝:“山谷雪堆下面埋着那么多的鹿,海里的怪物也被杀了,我们有很多办法可以弄到吃的。放心吧!明年冬天没人会被饿死,否则我也不会与青龙寨那边做人口交换生意。” 他说的有理有据。 老祭司缓缓站起来,没有丝毫留恋,蹒跚着脚步往房门方向走去。天浩连忙跃起,快步走到旁边搀扶着他的胳膊。那双瘦骨嶙峋的手掌之间没有温热,只有老人特有的坚硬,以及冰凉。 出了门,走在雪地里,望着远处透出橘黄色光线的一间间木屋,老祭司的黑色眼眸中满是痛苦和愤怒。他低声道:“孚松是个骗子,他骗了我们。今年申报上缴这么多粮食份额的时候,我和永钢都不同意。可是最后,我们都被他说服了。” 天浩很平静,语气像夜风一样冰冷:“有了第一次,就肯定会有第二次,以后还会有第三次、第四次……” “孚松没有从大王那里得到想要的东西,没有得到赏赐的姓氏。”老祭司内心背负着深深的罪恶感,他紧紧抓住天浩的手:“他根本不明白,咱们寨子里的人太少了。区区两百多人能耕种多大面积的土地?这点儿土地上能产出多少粮食?基础总量少,就算你上缴的额度再高也没有用。整个雷牛部族人数多达好几十万,以大王的眼光,哪里会在意一个小寨子所有人节衣缩食上缴的这点儿东西?” 天浩没有说话,他有些微微的惊讶。没想到老祭司还能有这番见识。就像文明时代的企业纳税,诸如“腾讯”、“华为”这样的大型企业上缴数字至少是以亿元为单位。反观偏远郊县的一个小饭馆、小超市,就算咬着牙跺着脚将全部营业收入全部缴纳,与前者比较起来,连根蚊子腿都算不上。 “头领不明白这个道理。”天浩说的一针见血:“不要说是百分之八十,就算把寨子里明年产出的粮食全部上缴,大王也不见得会赐给他姓氏。” 老祭司痛苦地闭上双眼,僵立原地:“……你说得对。” 然而,天浩接下来的话,立刻使老祭司感受到刺入骨髓的寒意和恐惧:“达不到目的,他还会继续这样做。到了后年,上缴额度会变成百分之九十,甚至更高。” 老祭司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直到天浩搀着他送至自家木屋门前的时候,这位年迈长者自始至终没有发出声音。但是看着他佝偻着背,缓慢走进屋子,随着房门合拢,彻底封死了来自屋里的最后一丝火焰光线,身边一些重新被黑暗笼罩的时候,天浩知道自己已经在老祭司心里深深种下了一根刺,它会随着时间迅速成长,变成一把足以杀人取命的锋利长矛。 孚松之前说过一句颇有分量的话:他是头领,磐石寨所有事情都由他一个人说了算。 …… 清晨,天浩与天狂早早离开了寨子。 孚松是个急性子,想要得到姓氏的他连一秒钟都等不及。连夜做好了申报文书,催促着天浩上路。 在雪地上行走很费力,一天下来其实走不了多远。两兄弟对此早有心理准备,皮囊里装满了冻肉,足够来回消耗。 按照北方蛮族的习惯,一族的首领可以称王。比如牛族首领就自称“牛王”。往下,隶属于牛族的各个部族首领为族长。雷牛族长所在的雷角城距离磐石寨有着大约十天脚程,其中需要经过好几个小型村寨,以及规模较大的赤蹄城。 这样的天气几乎不可能在野外露宿。无论天色再晚,天浩与天狂都要打起精神走到下一个村寨求宿。费用很简单,直接用冻肉冲抵。 蛮族也有货币,金、银、铜三种,相互之间的价值等量顺序为一百倍。其中金币价值最高,在市面上也颇为罕见,普通民众常用的多为银币和铜币。 离开寨子的时候,老祭司塞给天浩一个兽皮缝制的小钱袋子。里面有一枚银币,三十多枚铜币。平时住在寨子里,没有花钱的地方,出来就不一样了,身上得带盘缠。 连续几天在不同村寨求宿,当地村民全都拒收金属货币。在他们看来,硬邦邦的冻肉比亮晶晶的金属圆片可信度更高。 赤蹄城有着高大的城墙,城门口有全副武装的士兵守卫。不需要证件,高大健壮的体格与黄色皮肤就是通行标志。两兄弟走进宽阔巨大的城门,不约而同被城市内部景观感到震撼。 换在文明时代,赤蹄城只是一个规模不大的县,人口数量在五万左右。这里的建筑有木制和砖制两种。这表明北方蛮族其实不像天浩所想的那么落后,只是磐石寨地处偏远,与其它蛮族城寨接触不多,很多事情都觉得陌生。 找了家旅店住下。天浩看着房间里那两张用砖块垒成的床,不由得有些好笑。房间布置类似于文明时代的“标准间”,床上铺着兽皮,估计是烧着地炕,暖融融的很舒服。 这里可以使用货币,而且价值很坚挺:在这样的房间里住上一个晚上,需要付出的不过是两个铜板罢了。 旅店老板是个身材丰腴的中年女子。皮肤很白,透过厚厚的皮袍敞口,可以看到她穿在里面的红色衬衫。款式与文明时代区别不大,只是无法伸手触摸,天浩无法判断质地究竟是麻还是棉。 她很会做生意,旅店隔壁是饭馆。两兄弟走了一天,实在是饿了。天浩要了两大碗炖肉,还有十几张烙饼。入口的时候,他尝出了熟悉的猪肉味。肉炖得很烂,肥瘦相间,筷子从碗底拨拉出少许大蒜,酱料估计还是用黄豆制成。撒上红艳艳的干辣椒,饼子掰成小块沾着肉汁塞进嘴里,连续吃了很多天烤肉和肉汤的天浩终于觉得心里一松,觉得这个世界没有自己最初想象的那么恐怖。 烙饼是粗面制成,有大量麸皮。吞咽下去的时候有些刺喉,就着热水和汤就好得多。 第三十节 田忌赛马 “补钙”这种事是不能说的。可以特立独行,也可以惊世骇俗,但如果用这个时代所有人都听不懂的字句对事物本身进行解释,你就是所有人眼中的异端,不是活活烧死在火刑架上,就是被饥饿的野蛮人分食。 “别那么生分,叫我阿铜吧!”牛铜丝毫没有上位者的威严,他热情地抬手指了一下坐在对面的巫源:“这里没有外人,我和阿源是朋友。呵呵……现在,你也是。” 巫源笑着插进话来:“阿浩,我之前看你身份文书上写着来自磐石寨。怎么,这次是来赤蹄城办事的吗?” “我是村里新晋的“百人首”,要去黑角城申报晋升。昨晚路过,在旅店里休息,刚好听到客人们议论城主受伤,所以今天就过来看看。”这些事情没什么可隐瞒的。 巫源对他的兴趣越发浓厚:“这么说,你的身份还挺多。行巫者、医者,而且还是百人首。” 天浩谦逊地笑笑。不知道为什么,他感觉牛铜与巫源相互间使了个眼色,只是速度太快,一晃而过。 “正好明天我也要回雷角城,咱们一起同路吧!”巫源笑着发出邀请。 “那我就提前多谢了。”天浩拱手道谢,神情自若。 谈论内容很快偏离了牛铜的伤势,转移到了其它方面。 巫源应该是饿了,他卷起衣服袖子,直接拿起一块带肉的大骨头啃着。肉炖得很烂,他三口两口吃光,随手把光秃秃的骨头扔在桌上。看着骨棒的圆形断面,巫源不由得轻笑道:“阿铜,我这几天在城里转了转,就算是在你的治下,愿意接受新货币政策的人也不多啊!” 牛铜端起碗,喝了一大口肉汤,发出长长的叹息:“我是很支持狮王的意见,他这样做没有错。与南方的白人比起来,我们欠缺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天浩在旁边仔细听着两人谈话。 北方蛮族会定期召开首领大会,所有部族之王都会参加。不同部族之间会爆发战争,却必须在首领大会期间无条件暂时休战。从这一点来看,颇有些上古时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意思。 白人占据着南方大陆,他们拥有远超北方蛮族的科技文明。狮王是一位开明的部族首领,他在四年前的大会上提出新的货币政策:仿照南方白人的做法,定铸金、银、铜三种货币,用于取代粮食和布匹的旧式货币系统。对此,部族首领们当时分为三种意见。有人赞成,有人反对,还有人不置可否。经过投票表决,赞成者略占上风。狮族开始铸造货币分发给各部族,同时收取了对应价值的货物。然而四年过去了,北方蛮族的金属货币使用率不大,交易量极小。 牛铜是一位开明的城主。他在赤蹄城大力倡导使用金属货币,但是效果并不明显,人们还是习惯于使用粮食和布匹。 他对此感到疑惑:“会不会是狮王搞错了?金属货币不适合我们,还是以前的老办法比较好?” 巫源对此无法解释。他亲眼看到过南方白人王国的繁华,却不明白其中的原因。 “我来说说我的感受吧!”天浩从皮袍口袋里摸出一枚铜币,轻轻摆在桌上,又从旁边拿起一块之前吃净的拳头大小骨头,与铜币摆在一起:“这次我和我弟弟离开寨子前往雷角城,背包里装的全是肉。晚上在沿途寨子休息的时候,我们就拿出一些肉来作为费用。冻硬的肉很重,分割也不方便。说好了住一个晚上要花五斤肉,实际砍下来总会多点儿或少点儿。说起来,这还是因为天冷,肉装在袋子里不会坏。如果换了是夏天,只要在路上走上一天时间,肉就会变臭,没人会要。” 巫源听懂了他话里的意思,赞许地点点头:“所以狮王陛下是对的,金属货币制度肯定比我们原来的粮食和布匹制度先进。” “但是想要让所有人都接纳这个制度,还需要时间,以及更多的宣传。”天浩尽可能让自己的话浅显易懂:“比如在我们的寨子,如果你用一枚这样的硬币买东西,没人会接受这种东西,说不定还会把你当做骗子抓起来,结结实实揍一顿。” 牛铜对此深有感触:“赤蹄城做到现在这个局面,真的很不容易。我当初强行在城内推行金属货币,很是花了些力气。” “继续做你该做的事情吧!”巫源把视线落在牛铜的伤腿上,安慰地笑道:“这次赌赛你就不用出场了,安安心心呆在家里养病。明天我回黑角城,会向族长禀明一切。” 牛铜顿时变得有些闷闷不乐:“我只是有些不甘心。原本可以赢下一场,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 他们显然在说着另外一件事。天浩观察着两人的表情:“什么赌赛需要阿铜你出场?” 巫源对他的问话毫不在意,顺口道:“雷牛部族与血鹰部族的射术比赛,各选三个人下场,阿铜也是选手之一。” 与牛族一样,鹰族也分为血鹰、飞鹰、猎鹰等多个部族。射术是他们的强项,鹰族弓箭手在所有蛮族当中首屈一指。其中最强的飞鹰部,其次是猎鹰部。血鹰部族人口稀少,属于弱族,居住区域与雷牛部邻接。蛮族与南方白人的战争延续了很久,强壮的牛族战士也在战争中不断进化,对于武器的使用和操控能力变强。十五年前,雷牛部开始与血鹰部共同举行射术比赛,各自拿出大量物资为赌注,族内贵族们也纷纷参加。双方输赢次数并不悬殊,区别不大。 “今年大赛的情况与去年不同。”巫源解释道:“血鹰部最好的弓箭手上个月战死在锁龙关,他们今年派出来的三名选手整体实力不如我们。原本应该是稳赢的局面,没想到阿铜出了意外,现在没法上场。这样一来,我们这边的整体实力就不如血鹰部,肯定是输了。” 牛铜对此也是无可奈何:“族长对这件事情很重视。他连续派人催促,还专门把阿源派来为我治伤。我的射术在部族里排名第一,这次不能上场,只能让族长另外选人了。” “排名第一?”天浩试探着问:“也就是说,阿铜你是咱们部族里最好的弓箭手?” 牛铜点点头:“是这样。” 天浩把目光转向巫源:“你刚才说,血鹰部最好的弓箭手战死了,他们今年派来参赛的选手整体实力不如咱们?” 巫源不明白天浩为什么忽然问起这个。他端起酒碗抿了一口,语气有些沉闷:“如果阿铜可以上场,今年咱们肯定稳赢。现在嘛……唉,不提了。” “我觉得我们现在也可以赢。”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房间一下子变得安静下来。牛铜与巫源不约而同把目光聚集到天浩身上,如此的灼热,充满惊讶,天浩有种仿佛全世界都盯着自己的感觉。 他拿起一支筷子,用力掰成长、中、短三段。然后拿起另外一支筷子,对比之前的木段,将其掰成同等长度的三段,在桌上顺序摆开。 “这是血鹰部的选手。”天浩抬手指了指横列摆放的三条木段:“分别对应着他们的第一、第二、第三。” 接着,天浩将另外三条木段紧挨着摆下:“这是我们的人,对应第一、第二、第三。最上面这个,就是阿铜。也就是说,阿铜没有受伤以前,我们的人都要比血鹰部强,三场比赛都能赢,是这样吗?” 两个人都不明白天浩究竟是什么意思,却被他的举动提起了兴趣。桌上的碗碟挡住了视线,牛铜干脆把装肉的大碗挪到旁边,给天浩腾出更多的空间。他盯着桌面上那根最长的木段,再看看紧挨着摆放,长度略短的木段,神情有些不悦,缓缓点头:“是的。” 天浩左手拿起代表牛铜的木段,右手拿起代表雷牛部三名弓箭手的最短那根木段,相互交换:“现在阿铜变成了实力最弱的选手,我们同样可以把参赛顺序调换一下。阿铜你可以出场,但是你得对付血鹰部的最强选手。” 牛铜顿时瞪了他一眼:“为什么?” “因为你肯定会输,但我们一定会赢。”天浩一边说,一边将手里的木段改变对比顺序:“接下来,我们的长对付他们的中,我们的中对付他们的短。三场比赛下来,我们还可以赢两场。” 看着桌子上的这些小木段,瞪大双眼的牛铜彻底陷入沉默。 巫源感到自己的眼角在微微抽搐。他做了个长长的深呼吸,努力控制着身体里瞬间产生的强烈激动,发出惊叹:“阿浩说得没错,这样的话,我们能赢。” 良久,牛铜终于抬起头,他的望向天浩的目光里充满了震惊:“阿浩,你是怎么想到的?” 天浩的笑容很是平和:“看来明天我们要一起走了,大家都去雷角城。” 第三十一节 纯洁的友谊 这个时代的城主出行远不如上古时代那么隆重。赤蹄城附近的积雪没有磐石寨周边那么厚,四轮马车可以正常行驶。只是考虑到牛铜的伤势,速度缓慢,不算快。 巫源和牛铜身份尊贵,两个人的护卫队加在一起,人数超过了两百。天浩与天狂都不会骑马,他们与步兵护卫们走在一起,在雪地上留下杂乱的脚印。 望着前面骑在马上的巫源,再看看那辆被骑兵簇拥着的马车,天浩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昨天在城主府吃饭的时候,他就觉得情况不太对劲。无论行巫者、医者,还是百人首,这三个身份在巫源和牛铜看来都很普通。就算自己治好了牛铜的腿伤,他也没必要给予自己那种平等的态度。 巫源的态度就更难以理解。他是执掌整个雷牛部族的大巫,地位仅在牛族国师之下。而我……只是一个小村寨里的行巫者,而且还不是得到老祭司认可的正式行巫,最多只能算是预备人员。 这就像两头老虎邀请一只猫共进晚餐,主动要求彼此成为朋友那么诡异。 为什么? 有两种解释,天浩认为比较合理。 难道牛铜和巫源和自己一样,都是来自已经毁灭文明时代的寄生者? 这种可能性的几率太渺茫了,天浩根本不敢出言印证。就算要说,也必须耐心等到对方先开口。 第二种解释,就是自己身上有着他们可以利用,有需求的东西。 这比第一种解释更加荒谬。 当正常逻辑无法对事物本身做出解释的时候,思维也就朝着另类方向产生偏移。天浩脑海里不禁生出连他自己都觉得后背直冒冷汗的念头————难道这两个家伙看上了我的屁股? 逃走是不可能的。两条腿无论如何也比不上速度极快的骑兵。 玩笑归玩笑,他们亲近自己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眼缘”这种事的发生概率不大。这个世界的身份尊卑等级分化有多么严重,天浩已经有了极其深刻的了解。从本质上来说,磐石寨头领孚松不是一个坏人。然而他对姓氏的渴望是如此执着,就算赌上整个寨子的命运,也要不顾一切向部族统治者求取一个姓。 天浩的确想要与赤蹄城的统治者拉近关系,也想通过治疗腿伤从牛铜那里得到一些好处。棉布或者麻布、麦面、稻米、钱……总之,只要是可以改善生活条件,能够被称之为“财富”的东西,他都很乐意接纳。 一个普通小蛮族与城主和大巫之间纯洁的友谊? 还是让这种不切实际的事情见鬼去吧! 天浩从那顿宴席开始后不久就察觉情况有异。“货币政策”这种事情是统治者阶层的专利,就算牛铜与巫源两个人关系再好,也不会在自己这个外人面前提起。 拿不准对方的真实用意,天浩只能尽量在对方面前显示自己的存在价值。不得已,被迫给雷牛部和血鹰部的箭术比斗出谋划策。 谁赢谁输关我什么事? 还是那个问题,他们如此刻意与我拉近关系,究竟是为什么? 天浩找不到答案,百思不得其解。 算了,老老实实跟着走吧!看情况再说。 前面,就是雷角城。 …… 这是一座有着十二万人口的大型城市。四面环山,中间凹陷形成盆地。一大一小两条河流分别从城市南面和东面经过,浸润着面积广袤的耕地,养活了数量庞大的部族。虽是冬天,这里却看不到太多积雪,气温比赤蹄城还要暖和。 巫源给天浩和天狂安排了一家旅店,算是雷角城内档次较高的地方。他和牛铜显得有些匆忙,随便交代了几句,留下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就离开了。 天浩数了一下,袋子里装着一百个银币。 以文明时代对工业产品挑剔的眼光来看,这种货币打造得其实很粗糙。铸造产生的圆形不太规则,边缘和表面有太多的微小凸起和凹陷。正面图案是一个犄角很大的牛头,背面是一个简化版的锤子。 “再有一把镰刀就好了,那样看起来才是我真正熟悉的东西。”天浩撇了撇嘴,用只有自己才能听见的低音喃喃着。窗外的阳光照在平摆掌心的银币上,反射出银制品特有的金属光泽。 申报百人首的流程并不复杂。巫源帮着把申请文书递上去,第二天下午,一个身穿绯红色制服的中年男子来到旅店,出示了自己身为雷角城行政官员的兽皮证明,天浩跟着他离开旅店,前往签印府。 砖石建筑普及的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对水泥的使用。走进签印府的时候,天浩特别留意了一下这里高大的墙壁,可以确定砖块之间干燥的粘粘物体与自己熟知的水泥有着部分共同点,只是具体的硬度还需要进一步验证。 宽阔的内堂,方形的结构,明亮的光线……天浩不禁想起了磐石寨阴暗丑陋的小木屋,不禁有些感慨:无论文明时代还是这个看似野蛮的世界,在政府办公区域建设方面都舍得下本钱。一样的奢华,一样的大气磅礴。 磐石寨的村民们在这个冬天几乎全部饿死,附近青龙寨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可是看看签印府里这些红光满面的家伙,“饥饿”两个字与他们没有半点关系。 有着来自整个雷牛部族所有村寨上缴的粮食,这座城市吃得很饱。 走廊上有十几个人在排队,他们手里都拿着各自的身份文书。天浩被安排在队伍末端,看着正前方被一个个高大背影挡住的走廊尽头,他闻到空气中飘来一股刺鼻的焦糊味。 是肉类在高温炙烤下烧焦的那种气味,其间不时传来忽高忽低的嚎叫声,更有几声凄厉的惨叫。 天浩觉得自己可能是来错了地方。看看周围的人,发现一个个脸上神情凝重,尤其是站在自己前面的那几个,他们紧握双拳,牙齿在口腔里死死咬住,身体也在微微颤抖。 走廊尽头是一个很大的房间。黑乎乎的屋子没有窗户,砖石结构的地面有两个火塘,几个赤裸上身的精壮男人聚在那里,中间看似为首的人手里拿着两张很大的兽皮文书,按照顺序念着名字。 “从峪寨,克刚。” 排在最前面的男人大步走过去,他脱下身上的皮袍,露出粗壮结实的胳膊。紧握着左拳,臂膀上的肌肉像膨胀皮球那样隆起。念着名字那人应该是个管事,他盯着叫做“克刚”的男人看了一眼,也不说话,随便抬起手了挥了一下,两名站在旁边的侍卫大步上前,一个从反方向用力扣住克刚的肩膀,另一个拿起放在炭火上烧至通红的烙铁,带着说不出的冷酷与一丝虐意,将这块滚烫的金属狠狠按在克刚左臂上端。 伴随着清晰的“嗤嗤”声,皮肉与烙铁之间立刻升腾起浓烈白气,蛋白质被烧焦的臭味再一次充斥鼻孔。克刚的的忍耐力显然要强于之前那些人。他紧紧咬住牙关,剧烈颤抖的身体在强大意志力控制下仅有微微起伏。他没有发出喊叫,冷汗在头皮和面颊上密密麻麻渗透出来,从鼻孔深处与紧抿嘴唇的背后,不断传来音量明显被压低的“唔唔”闷哼。 松开烙铁,负责叫名的管事用赞赏的眼光看着脸色发白,近乎虚脱的克刚:“还行,比前面那几个家伙强多了。这种有胆识不怕死的人才是真正的“百人首”。去那边休息吧!下一个。” 在这种地方得到上位者的赞誉,对接受烙印的人来说就是最高奖励。缓过气来的克刚忍着剧烈伤痛,高高兴兴地从排队等候的人群旁边走过,坐在侧面靠墙的木凳上休息。他叉着腰,故意把胳膊的受创面暴露在众人面前,天浩看到那里烙着一个清晰的圆形图案,正中是一只四十五度斜着向上的黑色牛角。 这个时代谈不上什么防伪技术,无法制造身份证、军官证、特殊单位工作证之类的东西。半军半名的类斯巴达制度决定了基层民众管理者同时也是低阶军官。想要成为百人首,除了得到所在村寨首领们的一致认同,得到所在部族族长的承认,还必须在左臂位置用烧红的金属标价打上烙印。 这只黑色牛角代表着百人首。无论走到哪里,只要脱掉上衣,露出特殊标记,就能得到所有蛮族的承认。 狮族的标记是一个狮头,虎族是虎头,鹰族是一对翅膀,熊族是尖利的牙齿……每一个种族都有专属的特殊标记。 想要成为人上人,先得吃点儿皮肉之苦。这与文明世界区别很大。 轮到天浩了。 尚未成年的他身材干瘦,虽说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上却看不到明显的肌肉轮廓。管事有些疑惑,他要过天浩拿在手上的身份文书,对照着自己手里的兽皮花名册,印证之后发现没有问题,于是摇摇头,眼里闪烁着若有若无的讥讽,还有一丝淡淡的鄙夷。 第三十二节 烙印 (新书更新会慢一些,章节也在调整(无奈),谢谢诸位书友的支持,老黑拜上!) 管事随口吩咐站在旁边的两名侍卫,抬手指了一下天浩:“你们按紧他的肩膀不要动,这次我来。这小子看着就是个不耐疼的,等会儿叫起来说不定会把房顶都震塌,还会当场尿湿了裤子。” 永远没有绝对的公平,任何时代都不会缺少享受家族和长辈福祉的公子哥。靠着别人照顾得到百人首之职的家伙经常会在这里出现。他们当中大多数无法熬过烙铁这一关,必须同时上去好几个人将他们死死按在地上,在痛苦凄厉的惨叫声中完成身份行刑。 天浩安定地凝立着,火光在他身后映照出摇曳不定的高大阴影:“用不着那么麻烦。把烙铁给我,我自己来。” 管事觉得自己一定是耳朵出了问题。他很惊讶,不太确定地问:“你说什么?” “我说,我自己来。”天浩重复了一遍。 周围顿时响起一片倒吸凉气的“咝咝”声,就连坐在墙边木凳上已经接受过烙印的那些人也纷纷站起,走过来,用惊异不定的目光打量着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小子。 这种时候说再多言语都不如实际行动更有说服力。 天浩大步走到火塘前,拿起一只插在火中保持高温的烙铁。掌面通红,圆形外框中间是一只粗大的斜向牛角。感受近在咫尺从滚烫金属表面喷涌而来的高温,他第一次对野蛮人的悍勇产生了深刻理解。 这是深深刻在骨子和血脉深处的特质。 众目睽睽之下,烧红的烙铁调转方向,准确按在天浩左臂上端。皮肉瞬间烫熟,烟雾混合着浓烈焦糊冲击着旁观者的视觉与嗅觉。天浩嘴唇紧抿,微微颤动的面颊表明他正用力咬住牙齿。但自始至终,他没有发出半点动静,哪怕是一点点模糊的鼻音。 房间里一片死寂,所有人脸上都有些变色,即便是管事与侍卫这种见惯了烙印身份过程的人也不例外。他们很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尤其是滚烫烙铁与身体刚接触的时候,持续十秒钟以上的痛苦真的很难忍受。若是换了承受能力差的人,足以让他们神经崩溃。 这个年轻人竟然在不需要任何帮助和辅助的情况下,自己完成了身份烙印。 管事眼睛里的惊异正在散去,之前的鄙夷和讥讽早已无影无踪。他下意识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兽皮花名册,发出前所未有充满敬意的庄重语音。 “磐石寨,新晋百人首天浩,礼成。” 皮袍斜搭在肩膀上,神情自若的天浩转身朝着大门方向走去。无数热切崇拜的目光聚集在他身上,伴随着一阵阵惊叹。 “这家伙真厉害,他根本没要别人帮忙啊!” “好汉子,这才是咱们牛族的男人。” “磐石寨?天浩?我得回去打听打听,看看他婚配了没有。” 走到外面,天浩冷得打了个寒噤,连忙缩着脑袋穿好皮袍。 装逼是一种境界。 以细胞形态在培养舱里长时间存活,必须付出很多在普通人看来无法承受的代价。寄生虽然成功,宿主却不是天浩理想中的目标。他有些感慨,为什么刚刚脱出培养舱的自己没有遇到牛铜或者巫源?如此一来,在这个陌生世界的起点就会变得很高,很多事情也容易得多。 全面控制并占领了宿主身体,对神经中枢的调控也同时进行。在有意识的情况下,局部身体的神经末梢可以通过封阻血液的方式进行短时阻断,达到暂时性麻木状态。 这样的一块皮肉,不要说是区区烫伤,就算直接用刀子将整块肌肉割下来,天浩也不会感到疼痛。但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太久,最多半小时就必须把阻断的神经末梢复原,否则会造成局部面积区域性坏死。 一个勇敢者的形象,这是在野蛮世界生存的倚仗之一。 …… 第三天中午,天浩在城主府见到了雷牛族族长牛伟邦。 这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黑色长发经过特殊修剪,剃去两侧部分,只留下中间宽约十厘米的一条。不知道是用什么颜料将头发染成了铁灰色,长长的一直拖到后腰,很有些文明时代嬉皮士的味道。 他神色严峻,腰身结实。薄薄的无袖布衫穿在身上,贲张的胸肌被紧绷着高高鼓起。在整个族群内部,他是真正意义上,无人质疑其权力的王者。 “磐石寨的小子,我听说了你的事情。”身材壮实的雷牛族长斜靠在床榻上,精明的目光牢牢锁定半跪在五米外的天浩:“箭术比赛结束了,你的法子很管用,我们赢了。” 不等天浩回答,牛伟邦继续发出冷漠鄙夷的讽刺声音:“你是不是觉得很得意?是不是觉得我应该给你丰厚的赏赐?牛铜那个混蛋就是这么说的。你为他治伤,他在我面前可是替你说了很多好话,就差没把你夸成一朵花……呵呵,三比两胜,血鹰部的人输得不情不愿,他们一直在说我们耍诈,要按照最公平的方式比拼,重来一次。” 天浩保持着单膝半跪的姿势。他不明白牛伟邦的态度,也不知道对方那种冷意究竟从何而来。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这位雷牛部的族长对自己没什么好感。 “赢了就是赢了,手段不重要。重新再比也不是不行,但必须按照族长殿下您的意思,明年再来。”天浩只能按照自己掌握那点不多的信息,小心揣测着部落族长的独特思维。 牛伟邦嗓音开始变得低沉起来:“我只提醒你一次:你可以叫我雷牛王殿下,也可以直接称呼我殿下。本王不喜欢“族长”这个称谓。” 天浩把头低了下去:“如您所愿,殿下。” 牛伟邦瞥了他一眼,随手拿起摆在旁边矮桌上的兽皮文书,反手将其甩出,轻飘飘地落在天浩面前:“这是你送来的文书。明年上缴百分之八十的粮食,另外还有三千头鹿的贡品。哼!区区磐石寨,三百人不到的小寨子,你们哪儿来这么多的贡品?欺君之罪,那可是要杀头的!” 天浩丝毫没有辩解,他的眼神中透出一股平静:“这是头领的意思,与我无关。” 这话让牛伟邦感觉很是诧异。他微微皱起眉头,继续按照之前的说话语气发出讥讽:“看来磐石寨这个头领是个没脑子的家伙,你显然不是他的亲信,也没有站在他那边。” “我们今年缴纳了所有收获的百分之七十,寨子里的存粮根本不够吃。下雪的时候,寨子里就开始杀人。老人、孩子、女人……如果明年按照百分之八十的份额继续缴粮,寨子里恐怕没人能活下来。”天浩用冷静的语调阐述事实。 牛伟邦眼底透出一丝冷意:“你在质疑你们寨子头领的权威?” 天浩注视着面前那块浅灰色的坚硬地面:“我没有违抗他的命令,我带来了没有删改过的文书,敬奉在大王面前。” 牛伟邦从中听出了一些别样意思:“这么说,你们寨子的确弄到了不少猎物,真能拿出三千头鹿的贡品?” “是的。”天浩用平实无奇的语调叙述了那场围猎。他着重于数据,尤其是在磐石寨数量不多村民与多达数万庞大巨角鹿群的对比上,清晰到令人感到震惊。 “我们把大群野鹿逼进山谷摔死。太多了,根本没法点清,可能有四千,也可能是五千。所以我们可以拿出三千头鹿的贡品,这的确是真的。如果大王您不信,可以让人跟我回磐石寨,一看便知。” 说这些话的时候,天浩一直低着头。他努力扮演一个服从命令的卑微者角色。 牛伟邦冷漠的神情略微产生了变化,呼吸也变得悠长:“你们寨子头领是个有心的人。这份贡品,本王笑纳了。” 上位者最喜欢的就是忠诚下属。有没有能力不重要,只要听话,坚决服从命令就行。 听到这里,天浩连忙抬起头,说话速度也比刚才快了一些:“还请殿下尽快派人到我们寨子把贡品运回来。” 这要求在牛伟邦看来并不过分:“磐石寨人少,距离本王居城路途遥远,把三千头鹿运过来的确很困难。也罢,这件事情暂时这样,现在雪深路滑,运输不便,你回去转告你们头领,让他把鹿肉准备好,等到明年雪消融化,本王再派人去取。” 第三十三节 族长的想法很重要 天浩苦笑着叹了口气:“殿下,恐怕等不到那个时候。我们寨子虽然就在海边,却无法取水煮盐。现在天寒地冻,鹿肉不会坏。要是真等到春天,那些肉……全都臭了。” 牛伟邦微怔了一下,眼睛里随即释放出危险的冷光:“你说什么?” “磐石寨附近的海面到了冬天会结冰,海里还有一些巨大的怪兽。只要在海滩上停留时间稍长,它们就会窜出来把取水的人拖下去吃掉。”天浩的嗓音里多了一丝颤抖,目光却很坚决:“这些事情不是秘密,殿下您只要一查便知。” 赌博需要勇气,尤其是把所有赌注摆上桌子,要求梭哈的时候,真正是孤注一掷。 牛伟邦脸上全是狐疑的神情。他捏个响指,唤来一名近侍,低声吩咐了几句,那人领命转身离开。高坐在上首的雷牛族长双腿分得很开,他左手杵着膝盖,上身前倾,居高临下注视着天浩:“你最好不要撒谎。欺骗我的人,都会死得很惨。” 天浩用沉默作为回答。 近侍很快取来了磐石寨的相关记录。那是记载在兽皮上类似文明时代地方志的一种资料。正常情况下,族群内部每隔五年会派出专人在辖下各地来往调查,各地特产、人口基数、气候与环境等信息都有记载,然后在之前的资料上进行修改。 兽皮上清清楚楚写着:磐石寨,距离雷角城脚程十天……邻海,冬季海水结冰,海中有食人巨兽,不可接近。 在资料末尾,还有一行小字注解:该地无法产盐,需从别处调运。 “混账!” 牛伟邦把手中的兽皮卷作一团,重重扔在地上。他轮廓分明的脸上全是怒意,思维在正常逻辑引导下朝着极为可怕的方向延伸。 这个叫做天浩的年轻人没有撒谎。 磐石寨的确是无法产盐。 不到三百人的小型村寨,牛伟邦根本不会放在心上。之所以突然间来了兴趣,一方面是牛铜和巫源对天浩的赞赏,另一方面则是他送来的文书上,清清楚楚写着关于贡品的内容。 牛伟邦很清楚底层平民对于姓氏的渴望。他不是一个残暴的统治者,每年收取的正常粮食缴纳税率只是百分之三十。贪婪这种东西伴随着权力蔓生,各地村寨不断增加的缴纳比例让牛伟邦感到无奈。现在,自发性缴纳的额度已经达到百分之五十,可是像磐石寨这种直接在文书上注明百分之八十的做法,牛伟邦还是头一次遇到。 他想想就觉得不寒而栗,这是要把所有治下人口活活饿死,只为了求得一个姓氏吗? 忠诚是足够忠诚,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 治下的百姓全都死了,老子还当个屁的王? 至于那三千头鹿的贡品,牛伟邦的确很感兴趣。两样东西加在一起,赐予磐石寨头领一个姓氏倒也并无不可。只是摆在眼前的事实让牛伟邦勃然大怒,他觉得自己像个白痴一样被人耍了。 事情明摆着,以磐石寨的能力,根本不可能消化掉这么多的鹿。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春天很快就会来临。到时候,原本是丰厚财富的鹿肉会腐烂,偏偏磐石寨无法产盐,加之距离雷角城路途遥远,与其留在手上白白烂掉、臭掉,不如打着贡品的名义,把这个麻烦扔给自己。 冬天无法进行长途运输。车轮会被深深的积雪掩埋,即便是治下拥有多达数十万民众的雷牛族长牛伟邦,也必须服从自然环境的安排,将这项工作推到春天进行。 贡品? 呵呵…… 一种原始血腥的愤怒从牛伟邦心底涌出,同时产生的还有反击欲望。杀人的念头在他学管里涌动,理智却将他从狂暴边缘硬生生拉了回来。沉重呼吸逐渐变得缓慢,他注视着跪在台阶下的天浩,想到昨天前来禀报的签印府官员,坚硬的嘴角慢慢向上弯曲,露出一抹诡异的冷笑。 “你回去吧!告诉你们的头领,上缴的粮食份额与贡品就算了,本王不感兴趣。让他好自为之。” 能够想出那种三局两胜之法,让雷牛部与血鹰部在箭术比斗中获胜的人,可以算是聪明。 能够一声不吭,自己拿起烙铁在胳膊上烙下身份印鉴的人,可以算是勇士。 一个有勇有谋的年轻人,偏偏出现在磐石寨这个地方,光是想想就值得期待。 百分之八十的粮食上缴份额牛伟邦根本没有放在眼里。磐石寨连三百人都不到,就算粮食上缴份额再高又有什么用?与其从穷人嘴里抢下那口吃的,索性大度些直接放弃。他们毕竟是自己部族的百姓,是自己人。 贵族有贵族的骄傲,低贱的平民根本不会明白。他们天真的以为只要拥有姓氏就能摆脱命运跃升于贵族行列。殊不知,统治阶层从不轻易增加数量。就算这一代幸运得到了姓氏,死后也以各种理由被剥夺,后人很难,甚至无法继承。 磐石寨的头领简直又老又蠢。 一个年轻的百人首应该可以与他斗一斗,这种事想想就觉得有意思。 …… 离开城主府的时候,天浩心里充满了意外。 那些应答的话并非急中生智。从磐石寨走来的路上,他就考虑得非常完整。 在赤蹄城之前,沿途经过那么多的村寨,天浩没有打探过任何与当地首领有关的信息。身份上的不对等会导致计划无法进行。无论五百人首还是千人首,在显赫的雷牛族长面前都排不上名号。真正可以利用的,只有赤蹄城城主牛铜。 不是所有新晋百人首都会得到族长接见。但如果有了一位城主帮着说话就不同了。就算牛铜的腿没有受伤,天浩也会寻找别的借口,想方设法与牛铜搭上关系。 必须保住寨子里的粮食,还有那些鹿。寄生复活的起点已经很低了,天浩必须牢牢抓住磐石寨这个地方,使其发展、壮大,真正成为自己的地盘。 献上“田忌赛马”这条计策会不会得到某种奖励? 说实话,这种事情不在天浩的考虑范围内。计划核心是粮食与鹿,至于其它的东西,有了当然好,没有也不值得惋惜,更不可能以自己区区一个百人首的身份,不知天高地厚的去拼命争取。 大巫的居所距离城主府不远。天浩回到旅店收拾好行李,带着天狂返回大路,来到大巫居所前。站在马路上,以最恭敬的礼仪,对着大门鞠了一躬,转身离开。 牛铜与巫源后来就没有出现过。无论出于任何理由,天浩都没有上门叨扰。何况,他已经从雷牛族长牛伟邦那里得到了想要的好处。如果没有算错的话,牛铜和巫源应该从中帮着自己说了些好话。 在彼此身份与实力不对等的情况下,猫和老虎不可能成为朋友。当然,打着“互相帮助”的名义,偶尔利用一下是可以的。 第三十四节 逃出来 身穿淡青色袍子的侍卫走进内堂,对着坐在桌前仔细把玩一块龟甲的巫源弯腰行礼,发出谦恭的声音:“启禀大人,您说的那两个人来了,他们站在外面,对着大门行了个礼,然后就走了。” 龟甲是所有巫师的必备品。这块龟甲被巫源带在身边很多年了,表面已经被抚摸把玩得一片光滑。因为品种罕见,这种龟甲造型别致,在所有巫师看来都是一种珍宝,巫源平时拿在手里也很小心,轻起轻放。只是忽然听到侍卫的最后一句话,巫源不由得抬起头,微微有些诧异,握在手里的龟甲差点儿滑落。 “他……什么也没说?”巫源脸上掠过一丝不悦。 “没有。”侍卫摇摇头。 牛铜坐在一张椅子上,一条很长的木凳撑着他那条被木板固定的伤腿。他冲着侍卫挥了挥手:“行了,我们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看着侍卫唯唯诺诺退出房间,巫源感觉自己好像是被某种说不出的东西击败了。牛铜伸手从旁边桌子上的金属盘子里拿起一个橘子,慢慢地剥着。这东西是秋天的收获,平时存放在地窖,这时候拿出来不会腐烂,也没有结冰,对普通平民来说属于奢侈品。 “天浩是个聪明人,否则也不会想出三局两胜这种法子。”牛铜把一瓣橘子塞进嘴里,牙齿咬破薄薄的内瓤,清甜的果汁在舌尖上四散溢开:“虽然我们没有告诉他那件事情,但我估计他多少猜到了一些。” 巫源用奇怪的目光看着他,眼眸深处透出深深的疑惑:“他的眼光真有那么独到?” “我只是觉得有这种可能性。”牛铜耸了耸肩膀,一边嚼着橘子,一边伸手撑了个懒腰:“别想那么多了。反正咱们的计划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族长那边我负责去游说,你就做好你自己的事情。说起来,这次与血鹰部的箭术比斗还真是托了天浩的福,否则咱们也不会赢那么多东西。我原本觉得他是个可以拉拢并且听话的家伙,可以多给他点儿好处。现在嘛……呵呵,既然人已经走了,也就没那个必要,我还能省一笔。” 巫源没有发表意见。他低头注视着握在手里的那块龟甲,看着光滑甲壳表面那些复杂神秘的花纹,陷入长久的沉思。 …… 天气正在逐渐变得暖和,地面积雪已经出现了融化的迹象。 回程经过赤蹄城的时候,天浩花钱在店铺里买了几匹麻布。他现在不缺钱,只是用银币支付的时候,店铺经营者有些犹豫,最后还是收下了那些钱。 性情直爽的天狂问:“这钱有什么问题吗?” 布店老板是个身材偏瘦的中年男人。他笑着摇摇头:“这倒是没有。只不过……我也不瞒你,其实我不是很喜欢这种银币。如果可以的话,我更愿意你给我一些粮食,或者新鲜的肉。”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两兄弟背着麻布离开赤蹄城的时候,天浩一直在思考关于货币的问题。牛铜曾经说过,金属货币是狮族大王仿照南方白人帝国搞出来的东西。现在看来,普通民众对它的接纳程度远远没有想象中那么高。 边走边想,正在出神,冷不防天狂从旁边用胳膊肘拐了他一下,瓮声瓮气地问:“老三,你觉得我给阿娇多少聘礼比较合适?” “什么?”天浩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 天狂面皮粗糙的脸上一片通红。长途跋涉激烈运动导致血液流速加快,扑面而来的冷风刺激着血管,更多成分还是年轻的他初涉人事感到害羞,就连说话也有些扭捏:“阿娇……你见过的,就是咱们之前在赤蹄城旅店里那个……我……我相中她了。老三你主意多。你帮我看看,多少聘礼能把她娶过来?” 娶亲? 那个白白胖胖的旅店老板娘? 以往的审美观念与现实世界之间区别真的很大。杨玉环算是四大美人中的特例,虽说丰腴,却还远远达不到旅店老板阿娇那种程度。可是没办法,在这个世界,在所有北方蛮族的逻辑思维当中,特别丰腴,有着强壮体魄,拳上能站人,臂上能走马的那种妹纸,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绝色美人。 “……老二,你可想好了,真要娶她?”天浩用力咽了下口水。不是因为嫉妒,纯粹是对自家兄弟的特殊口味打心眼里感到佩服。 天狂坚定地点点头,眼睛里瞬间燃烧起充满欲望的熊熊火焰:“阿娇很漂亮,要不是因为她男人战死了,恐怕我是没有机会的。” “那个……咱们先回家。这个事情回去以后你跟大哥商量一下。反正家里现在不缺吃的,咱们好好合计合计。”除了先开一张空头支票把天狂哄着,天浩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自家老二属于那种一根筋的人物。很讲义气,可以为了朋友和兄弟两肋插刀。可是一旦发起横来,同样也会六亲不认,反过来插兄弟几刀。 有了对未来的美好期盼,也就不觉得路远,速度也比平时快了不少。 距离磐石寨已经很近了。 突然,前面路口拐角冲出来一道黑色身影,在雪地里拼命迈开腿脚,以很费劲,却又相当别扭的姿势尽量提升着奔跑速度。 天浩有着超越常人的敏锐视觉,他清清楚楚看到了那张在零散长发摇来晃去遮掩下显出恐惧和慌乱的熟悉面孔:“阿依,你怎么了?” 在空旷的环境里,他的声音传递出很远。阿依顿时停住脚步,隔着十多米远的距离,愣愣地看着站在对面的两兄弟。突然,她仿佛被人从后面打了一针强心剂,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瞬间爆发出令人惊讶的力量,将腿脚迈至最大限度,不顾一切冲到天浩面前。 天浩成为“十人首”的时候,阿依是分到他手下的民户之一,也是最为年轻,也最特别的一个女人。 “你终于回来了!你终于回来了!”身材纤瘦的阿依显然是受了很大惊吓,翻来覆去就只会说这句话。她死死抓住天浩的胳膊,裹着兽皮的膝盖哆嗦个不停,恐惧的声音里不由自主发出颤抖:“头领……头领要杀了我,他在寨子里杀人……杀人。” 天浩愣住了,天狂怔住了。两兄弟不约而同叫起来:“你说什么?” “头领抓了很多女人。他……他要杀了她们。”惊吓过度的阿依短时间内很难恢复理智。她脸上一片惨白,双手十指死死抓紧天浩的胳膊不肯放松。此时此刻,这是她唯一能够依靠的男人。 到底怎么回事? 天浩与天狂对视一眼,各自拽住阿依的两边肩膀,带着她强行调转方向,朝着磐石寨快步跑去。 无论出了什么事,必须尽快赶回去。 …… 在距离寨子很近的一个雪堆后面,三个人停下脚步。天浩抬手将食指竖在唇边,对天浩和阿依做了个禁声的动作。 这里其实是一片开阔平坦的区域。今年雪大,村民们外出往来不便,只好将靠近寨门的积雪挖开,顺手堆在路边。现在,超过四米的雪垛子成了极好的掩体。在这个很近的隐蔽点,天浩可以透过雪堆中间的缝隙,清清楚楚看到寨子里正在发生的一切,听到众人交谈的言论。 寨子中间的广场上,密密麻麻站满了人。天浩从他们身上扫了一眼,发现所有村民都在,就连受伤的大哥天峰也被人从屋子里抬出,躺在担架上,放在距离火堆较近的位置。 在村民的东侧,是一群以前从未见过的女人,都是生面孔。估计是之前离开寨子的时候,与青龙寨谈妥了用鹿肉换来的交易品。 空地正前方用积雪和各种杂物堆起一个半米多高的台子。一群女人跪在平台下面。她们双手反绑,光着身子。尽管背对着天浩,但是从身体特征很容易判断出具体性别。她们被一条长长的绳索连在一起,旁边站着几个手持钢刀,神情冷肃的壮汉。 磐石寨头领孚松站在平台上。在他身后,矗立着一尊不知道从哪里搬来的木头雕像。 看到这一幕,天浩只觉得心里猛然下沉,也终于明白了阿依为什么要从寨子里逃走。 还是宿主记忆的一部分。 蛮族祭祀有很多种方式。最常见的,就是活人祭祀,以及五牲祭祀。无论任何一种形式的祭祀都必须有行巫者在场,只有他们才能沟通神灵,向伟大的它们求得愿望。 被绳索捆住的女人们在抽泣,地上那些散乱的积雪表明她们曾经挣扎过,甚至反抗过,却终究无济于事。在如此寒冷的天气,强行剥掉身上衣服是最为有效的控制手段。极寒环境会助纣为虐,让无助的可怜人很快丧失抵抗能力,蜷缩在雪地里瑟缩着身体,直至冻僵。 第三十五节 活人祭祀 “头领从大清早就开始抓人。平俊带着人一个屋子一个屋子的搜。阿研告诉我说是只抓从外面交换的那些女人,说是头领的意思,我就没有在意。但是后来平俊把我也给抓了,跟外面来的那些女人关在一起。阿研偷偷溜进来给我解开绳子,我害怕……我也不知道该去哪儿。我……我不想死。” 阿依战战兢兢的连声低语。风从对面吹来,这个位置发出的轻微语音不会被寨子里的人听见。天浩看到老祭司巫行站在平台侧面,神情全是麻木。狩猎队长永钢在他旁边,侧着身子,拧着眉毛盯着脚下地面,脸上一片铁青。 祭祀的过程很简单,冷风从不远处吹来了头领孚松对伟大神灵发出的高声祈求。 “冬神啊!赐予我姓氏吧!我会向您奉上最美丽的少女,向您奉上最美味的食物,向您奉上就连人间帝王也为之羡慕的财富。” 随着从他嘴里发出最后一个音节的消失,平俊脸上显出狂热光彩,高高挥起手中的钢斧,他用脚踩住一个快被冻僵,彻底失去反抗能力的女人。锋利的斧子带着力量与重量呼啸而下,在空中划出一道雪亮的反光,人头裹挟着泉水般喷涌的鲜血飞起,在地上“骨碌碌”滚了几圈,歪斜着固定在雪堆里。 五十个女人被杀,这是一次敬奉丰厚的祭祀。活人祭祀的等级以“五”为单位,至少是五个人,往上必须以十、十五、二十、二十五的方式顺序递增。据说活杀的数量越多,神灵的满意程度就越高。天浩搜索过宿主记忆,以这具身体原主的身份,自然是没有见过大规模活人祭祀。但他听说过类似的事情,到了部族之王那个级别,一次活人祭祀,至少要杀好几千人。 这种事情的发生概率不多。尤其是随着文明进步,活人祭祀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少。上位者们不是傻瓜,他们都很清楚治下人口意味着权力和财富。话虽如此,活人祭祀却从未断绝过。 村民们拖来几具滑撬,把无头的赤裸尸体搬上去。这些死者的尸体会被运往远处山林抛弃,冬神眷顾着这个世界上所有生物,他老人家在享用祭品的同时,也不会忘记关照饥饿的野兽们。 所有人头被插在木杆顶端,按照顺序插在头领木屋周边。这是活人祭祀仪式中最重要的步骤之一,只有这样,才能让伟大的冬神知道是谁向自己敬献了这些贡品,才能对真正的敬奉者准确赐福,满足他想要的愿望。 远远望去,头领木屋就像一块做工粗劣的蛋糕,边缘插满了外形独特诡异的生日蜡烛。 人已经杀了,村民们正在清理广场的血污和尸体。滑撬很快就会装满,等到村民们拖着滑撬走出寨子,继续藏在这里也就毫无意义。 天浩带着天狂与阿依站起来,绕了个圈子,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快步走进寨门。 “阿浩回来了,还有阿狂。” “他们来得挺快啊!我还以为还得过几天才能回来。” “咦,阿依怎么跟他们在一块儿?” 在村民们纷杂的议论声中,天浩大步走近平台,恭恭敬敬对着站在上面的头领孚松行了一礼。后者情绪不错,他笑着走下平台,用力撸起天浩的皮袍袖子,看着左臂上已经结痂的牛角烙印,放声大笑:“不错!不错!咱们寨子里有了一位年轻的百人首!” 说着,他拉起天浩的手,将赤裸的左臂高高举起,对着环立在周围的所有人高声宣布:“大家都看看,天浩这次去族城申报,看到这个烙印了吗?阿浩现在是寨子里新的百人首!” 这个标志无法作伪,同时也是北方蛮族特殊的身份象征,族群认可程度远远超过文明时代的个人身份证。 周围响起了稀稀拉拉的回应。刚经历过成规模的屠杀,村民们的心里都有些复杂,只是对于新晋上位者的敬畏,以及天浩之前对寨子做出的种种贡献,很快冲淡了他们脑海中的负面情绪。欢呼声很快变得热烈起来,随即演变成数百人共同吼出,如山呼海啸般的洪亮音符。 天浩走到老祭司面前,鞠躬行礼。巫行紧紧握住他的手,长时间绷在脸上的僵硬表情开始有了松缓迹象。他张了张枯皱的嘴唇,却什么也没说,眼睛里释放出警惕的目光,牢牢锁定正从天浩身后朝着这边走来的头领孚松。 “阿浩,你送文书过去的时候,族长说什么了吗?”孚松深深地看了老祭司一眼,亲热地用力拍了拍天浩的肩膀,温和的说话语气中带有毫不掩饰的急切。 天浩摇摇头,满脸都是少年人特有的纯真与朴实:“没有。” 一股不妙的思维在孚松脑海里长出了嫩芽,而且生长态势很是茁壮。他脸色微微一变,话语顿时变得带有几分惊怒:“这怎么可能?族长到底有没有看过我让你转交的文书?” “文书是我亲手递上去的,族长还专门问了咱们寨子明年为什么要上缴百分之八十的粮食额度。”周围的人群还没有散开,天浩控制着说话音量,比平时大了些,却不会让心情急迫的孚松注意到这一点:“我当时就回禀族长,这是头领您的意思。” 一个距离较近的村民当场失声叫道:“百分之八十?怎么,明年我们要给族里上缴百分之八十的粮食?” 站在他身边的另一个人也瞪直双眼,又惊又怒:“今年我们才交了百分之七十,明年要交的份额比今年还多?” “天啊!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粮食全都交了,咱们到时候吃什么?” “这该怎么办啊?” 很简单的一句话,就像可怕的病原因子,在极短的时间里引发了恐怖瘟疫。“百分之八十”的可怕数字在每一个听者脑子里急剧发酵,人们望向孚松的视线也失去了应有的敬意,变得冷漠且憎恨,甚至带有几分隐藏的杀意。 孚松感觉自己犯了个错误。他有些恼怒天浩公开文书上的内容,可如果要究其根源,如果不是自己过于心急在众目睽睽下发问,天浩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把事情挑明。 “族长有没有说什么时候给我赐下姓氏?”强压着内心火气,孚松直截了当问起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没有。”天浩重复了一遍之前说过的话。诚实认真的神情证明他不是一个撒谎者。 巨大的失落感与愤怒同时在孚松脑海里汹涌起来。就像两头互相争斗的怪兽,在不断吞噬其它思维的同时,也以可怕的速度急剧成长。他忽然感觉自己所做的一切失去了意义,认为本该十拿九稳的事情在自己从未想过的位置出现了意外。 族长为什么不赐予我姓氏? 难道我做的还不够吗? 我今年已经上缴了全寨粮食的百分之七十,明年还要缴纳更多,另外还给了族长三千头巨角鹿的丰厚贡品……这么多,竟然还是无法换来一个姓氏? 怒火像魔鬼一样啃啮着孚松的心脏,他觉得自己必须找点儿事情来做。铁青着脸,转身朝着自己的木屋快步走去。抬起脚重重把门踢开,用很大的力气将门摔砸着关上,发出巨大的响声。 木屋里很快传来凄厉惨叫的女声。 那是阿玫在尖叫。 孚松必须在女人身上暴虐发泄才能找回自我。他是寨子头领,是这个家的丈夫,他有这个权力。 看着僵立在原地的村民,再看看满地的血污,年迈的老祭司长叹一声,摇摇头:“散了,都散了吧!” …… 夜幕降临了。 铁匠同彪走进天浩四兄妹木屋的时候,发现国基和昌珉也在。 天峰的伤势好了很多,他已经可以半靠着坐起,饮食不需要旁人用勺子喂进嘴里。 天霜在屋子角落里玩着几块打磨光滑的骨头。这是北方蛮族小孩子常玩的游戏,磨光的骨块在平地上撒开,与文明时代“摸一抓四”的玩法颇为类似。 天浩在火上烧了一壶开水,摆开几个粗糙的土陶杯子,笑着招呼同彪等人坐下,分别给他们倒了一杯“茶”,又给盘腿坐在旁边的天狂弄了一杯。 说是茶,其实是黑针松叶子冲出来的热饮料。没有文明时代茶叶的清香,入口很是苦涩,喝过以后有些回甜。 同彪与国基和昌珉相互对视着,彼此的目光在默默询问。他们都是当天在海边成功猎杀巨型皇带鱼之后,当场对天浩下跪效忠的人。 “寨子里的情况你们都很清楚。我去族城的这段时间,孚松接连用鹿肉从其它寨子换回了很多人。青龙寨连续换了两批,总共三百个。环车寨那边换了一批,五十个人。庆元寨也换了二十个。另外还有其它寨子,林林总总加起来,总共是四百零四个人。” 天浩说话的声音平平淡淡,没有特别控制的语调节奏,丝毫听不出他的喜怒哀乐。 第三十六节 密议者 在寒冷的冬夜,一杯温暖热饮料是最好的享受。抿了一口苦味的液体,天浩认真地说:“其实寨子里的人不是越多越好。关于这个问题,我和大祭司、永钢,还有头领商量过。以咱们寨子现在的情况,从外面换来的新增人口最多不能超过三百。再多,就会给我们带来麻烦。” 国基对此深有感触。他缓慢地点点头:“是啊!这段时间换进来的人太多了。寨子里的空屋全都住上了人,就连装肉的仓库都腾出来给他们。还好现在是冬天,鹿肉放在外面也不会坏。可是一下子进来这么多人,比咱们寨子里原先的人多多了,要是真闹出什么乱子,咱们说话他们也不会听啊!” 昌珉的年龄与国基差不多,都是三十多岁。经常修剪的两边面颊留有短短胡须,下巴上显出一片扎手的暗青色。他脸上带着愠怒,从进来以后就没有变过。听着天浩与国基两个人把话说完,他拿起杯子,像喝酒那样仰脖灌下去一大口黑针松茶。苦涩的液体在口腔里回荡,压抑了很久的怒火仿佛被浇了汽油一下子瞬间升腾起来。 “孚松那个该死的狗杂种,他抢了我的女人。”他感觉有些耳鸣,却不知道这是肾上腺素短时间内大量分泌所造成。 上次利用山谷捕猎了大量巨角鹿,让磐石寨家家户户都有了足够的肉食。昌珉看中了一个从青龙寨换过来的女人。胸大屁股大,腰身也粗,一看就是在地里干活儿的好手。头发梳得很干净,不像其他女人那样脏兮兮的散发着一股馊味。尽管昌珉已经有了老婆,却并不妨碍他对别的异性产生兴趣。找到狩猎队长永钢说了一下,按照寨子里的惯例,在泥模板上按了手印,昌珉欢天喜地的把那女人带回了家。 从外面换来的人属于“公用品”。想要得到,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给寨子修建围墙,开垦更多的荒地,熬煮更多的盐巴,砍伐更多的树木当做柴火……这些属于寨子里的公共事务。劳动可以致富,还可以得到比现任老婆更漂亮的女人。 妻子对昌珉带回来的女人没有表露出反感。她甚至很高兴能有一个新姐妹来帮助自己分担更多家务和农活。家庭成员多了是件好事,那意味着原本沉甸甸压在自己肩膀上的各种事情可以分一半出去。何况现在家里不缺吃的,新妇很勤快,自己可以在未来几个月里安下心来怀孕,然后舒舒服服的生孩子,把所有家务都交给她。 头领孚松的祭祀行为没有任何预兆。平俊带着一帮人挨家挨户的挑选,他们从换来的女人当中挑出年轻漂亮的。数量不够,又从寨子里的女人补足六个缺额,一起敬奉给了伟大的冬神。 祭祀是一种神圣行为。用歪瓜劣枣敬奉,只会激怒神灵,给寨子降下更大的灾难。 残忍与冷漠的笑意在天浩心中荡漾开来,他脸上保持着丝毫看不出任何预兆的平静。拿起水壶,给昌珉喝空的杯子加满,他耐心地发出劝解:“看开点儿,咱们寨子里的存粮很多,还可以从外面换进来更多的女人。孚松毕竟是头领,这件事情还是算了,没必要因为这个与他起争执。” “……不,你不懂……你们……你们谁也不会明白……”昌珉脸上全是痛苦的纠缠。他低着头,膝盖曲起的双腿分得很开,脑袋低垂着深埋在两座如山峰的膝盖中间,发出隐约带有抽泣的悲鸣。 “爱情”这种事情发生在一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身上,的确有些不可思议。但是上天可以作证,昌珉发誓:自己第一眼看中那个女人的时候,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想法就在脑子里生根发芽。肥大的屁股看起来是那么诱人,强壮的腰身光是看看就令人血脉贲张。没有北地蛮族常见的粗糙皮肤,反倒有种类似油脂抹在脸上的光滑,眼睛很大,厚厚的嘴唇是那么性感……总而言之,这是一个非常符合蛮族审美观点的漂亮妞。 她被杀了。脑袋插在木杆上,在寒冷冬夜矗立在头领孚松家的外面,死不瞑目。 “孚松还会杀更多的女人。”彪悍的天狂插进话来:“再有一段时间,天气就会变得暖和。耕地以前得有春祭,对春神的祭祀规模还会更大。到时候死的人会比现在多。一百个,甚至两百。” 这些话不是天狂自己原创。昌珉等人没来的时候,天浩就把同样的话在家里说了一遍。他当时一直在长吁短叹,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反正都是家里人,就当做是发发牢骚。可是在外人,尤其是比自己年龄更大的成年人面前,天狂觉得自己必须表现出更加成熟的一面。他需要展示自己的能力,主动参与更多的公共事务。 男孩子都有极力证明自声能力的冲动阶段。天浩需要一个人在这时候充当自己的帮手。天狂很符合这个角色,他根本没想过这是天浩计划的一部分。就像一个小男孩听到父亲与客人高谈阔论,于是把谈话内容当做炫耀资本在小伙伴面前重复,以此显示自己比同龄人更加聪明,富有远见卓识。 所有人都沉默了。 坐在角落里玩着骨节的天霜受到影响。她停下手上的动作,睁大黑黝黝的眼睛望着这边,想要从一张张严肃冷漠的脸上看出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良久,同彪端起杯子喝了一大口苦涩的黑叶茶,他用充满深深疑问的眼睛盯着天浩:“阿浩,孚松让你把文书带给族长的时候,真在上面写了咱们寨子明年上缴百分之八十的粮食份额?” 一个成熟的男人不会相信谣言。同彪虽然当众向天浩效忠,但他毕竟与孚松一起在寨子里生活了很多年。有些事情,他必须自己探知真正的答案。 天浩认真地点点头:“当初他说这件事的时候,永钢和大祭司也在场。” 说着,他侧过身子,从摆在旁边的皮袍里翻出那张当做文书使用的小型兽皮,递给同彪:“你自己看吧。” 摇曳的火光照亮了兽皮上的每一个字。同彪死死盯着兽皮,双手在微微颤抖。这种动作很快沿着胳膊蔓延至全身,就连目光也被感染,在难以置信中透出无可遏制的愤怒。 “那么多的粮食,还有三千头鹿……疯了,孚松他一定是疯了!”这是同彪能够为这种可怕行为找到的唯一合理性解释。 国基是个性情沉稳的男人。他紧皱着眉头:“这是要把咱们寨子里所有的粮食全部上缴。以后……咱们吃什么?” “孚松那个该死的王八蛋就是为了他自己!”昌珉出于激烈的爆发边缘,他双眼被愤怒刺激得一片通红,嗓音沙哑:“今天祭祀的时候你们都听到了,孚松根本没有向冬神祈求保佑寨子安稳。他只想着他自己得到姓氏,一个字也没有提到我们。” 这些话瞬间给予了同彪启发,他立刻转向看着天浩:“这么说,孚松让你去族城送文书,承诺明年这么多的粮食上缴份额,就是为了从族长那里得到一个姓氏?” 天浩很满意事态的发展。他冷静地点点头:“是的。” 同彪内心深处仍然保留着一点点卑微的期盼:“族长答应了?” 天浩用缓慢摇头粉碎了他的最后一丝希望:“族长说了,这不可能。” 虽然不是雷牛族长牛伟邦的原话,却是差不多的意思。只不过,同样内容的话用不同字句改变排列顺序,往往会在关键时候产生特殊效果。 躺在病榻上的天峰长长叹了口气,若有所思地发出声音:“缴纳这么多的粮食也不能让孚松得到姓氏,他以后还会变本加厉,百分之九十,甚至是所有当年收成的全部……他肯定会这么干。” 兽皮文书是真的,白纸黑字摆在面前。 天浩没必要在这种事情上撒谎。何况想要证实他刚才所说的这些话很简单。胆敢假传族长的命令,除非是活得不耐烦了。 同彪眼里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失望。他死死盯着拿在手里的兽皮文书,发出仿佛落水濒死者般的呻吟:“三千头鹿,明年还要缴纳那么多的粮食……我们,我们该怎么办?” 没人发现天浩眼睛里透出审视的目光。他不动声色仔细观察着每一个人脸上的变化。 天浩手里握着一张具有决定性杀伤力的重磅底牌。 族长牛伟邦已经说了不要磐石寨的贡品,明年高额的粮食上缴数字他也不稀罕。 这些事情天浩没有公开。这会成为自己在磐石寨牢牢站稳脚跟,牢牢抓住寨子主控权的最大筹码。 坐在火塘边,感受着火焰释放出来的热度,国基觉得脑海深处一些被深埋的可怕念头被瞬间点燃。 “孚松是个自私的家伙。既然他不让我们活,干脆一刀宰了他,然后我们另选一位新头领。” 第三十七节 杀 解决问题的方式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看似无解的困局通过暴力就能达到所有人想要的最佳结果。 同彪用震惊的目光看着国基。 满面暴虐的昌珉呆住了,张着嘴,抬手指着国基,半天也说不出话来。 天狂下意识伸手摸了一下摆在脚边的战斧,随即松开手指。 坐在角落里的天霜浑身抽搐了一下,像受惊的猫一样快步跑到天浩身边,紧挨着坐下,双手用力抓住他的皮袍下摆,恐惧的脸上一片惨白。 孚松做事情虽然不得人心,可他毕竟是寨子里的头领。 半躺着的天峰很快从震惊中冷静下来。他定定地看着国基,足足沉默了五秒钟,才慢慢地说:“如果杀了孚松可以解决所有问题,那么……我赞成。” 天浩清清楚楚听到了从每个人鼻孔里发出的沉重呼吸,看到了一双双因为激动正在不断充血的眼睛。这种时候表现出谦虚或者表面上的假意否定只会让事情走向反面。他装作思考,眉头深深皱起,缓慢沉重地点了点头,在叹息声中表明自己的态度:“如果孚松死了,那我就去族城向族长禀明一切,请求族长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粮食上缴额度。” 国基的眼角在微微抽搐,对未来的强烈希望瞬间代替了刚刚冒出头的杀意,只是连他自己都不太确定:“真的?族长真会答应?他真的不会追究我们杀了孚松这件事?” “我们又不是造反,只是活不下去。”同彪的见识毕竟要多一些:“再说了,法不责众。” “我去叫人。”国基站起来,朝着房门走去。他现在一秒钟都等不下去。 同彪和昌珉对视了一眼,两个人不约而同站起来,紧跟国基的脚步走出木屋。 以天浩为核心,已经形成一个成规模的群体。十一名效忠者在磐石寨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今天晚上叫来商议的三人就是其中代表。天浩对事态的发展很满意,他随手拿起摆在旁边的一把匕首,用磨石仔细擦着金属刃面。 天峰躺在兽皮上摇头苦笑:“老三,我从未想过你会这么聪明。要是我没猜错的话,你和老二从族城回来的路上,你就已经想好要这样做了吧?” 天浩一下又一下磨着刀,动作专注敏捷:“如果不是孚松他自己不得人心,我也没有机会。没人愿意饿死,他用别人的口粮去换他自己的姓氏,本来就是个错误。” 天峰陷入了沉默。 同彪等人的速度很快,他们叫来了十多个人,把四兄妹的小木屋挤得满满当当。压低声音的商议没有持续太久,在绝对的利益面前,大家很容易就能组成共同对抗群体。 天浩带着他们走出木屋的时候,所有人都带着武器。 这种事情不能犹豫。知道的人已经很多,谁都有可能泄露秘密。之前造势的时候天浩可以藏在阴影深处,但需要自己露面的时候就必须干错利落。十一名效忠者,十一个在寨子里有家户的男人,这是属于我自己的力量。 敲门,照例是阿玫过来开门。 看到这么多的人走进来,孚松有些意外。正盘腿坐在火塘边吃着烤肉的他站起来,抬起手里油腻腻的带肉骨头指着对面,嘴里嚼着尚未咽下去的食物,含含糊糊地问:“你们怎么了?有什么事吗?” 昌珉像一头饥饿已久的豹子,以最凶猛的动作扑过去。他的脑袋重重撞上了孚松腹部,架在火塘上的烤肉被踢翻,带起一阵被风吹起来的散漫火星。孚松随即感觉腹部传来剧痛,他低头看见昌珉握在手里的刀子,鲜血正从自己的皮袍破口汨汨渗出。 “你……我杀……” 又惊又怒的吼声在开口几个音节句被彻底封堵。孚松仰着头,感觉嘴里那口嚼烂的肉被唾液混合着,变成一种黏糊糊的东西堵塞了喉咙。喘不过气,也无法呼吸。他瞪大双眼,直愣愣看着近在咫尺的天浩。握在手里的肉骨头掉了,颤抖的手指朝着咽喉部位伸去,摸到一片温热,一片湿滑。 宿主是一个懒惰的宅男,原本属于寄生体的熟练战术动作却不会因此变得陌生。“割喉”这动作天浩演练过无数次,他本来就是个战士。 昌珉的脸被强烈复仇快意扭曲着。他不要命地将匕首向前捅,几乎连着握柄都差点儿送进孚松的肚子。折磨濒死者不是一种好习惯,甚至会被认为是北地蛮族的耻辱。天浩抬手抓住昌珉的肩膀,将他硬生生甩开,然后把尚在抽搐的孚松平平放在地板上,锋利的刀尖深插,熟练地割下他的头颅。 “按照计划,你们把孚松的亲信抓起来。我去见大祭司。” 抛下这句话,拎着正在滴血的人头,满面平静的天浩大步走了出去。 …… 看着跪在面前的天浩,再看看歪斜摆放在他旁边的那颗人头,老祭司浑浊的眼睛里透出一丝复杂光芒。 “说吧!你是怎么想的?”良久,老人发出无奈且夹杂着威胁成分的声音。 “我们今年上缴了所有收成的百分之七十,寨子里所有人差点儿饿死。族长这次没有答应孚松的请求,他明年只会变本加厉,拿出更多的东西上贡。我在族城打听过了,正常的上缴额度只是百分之三十,族长也从未要求各村寨增加份额。粮食是我们种的,鹿是我们猎的,凭什么要把所有东西都变成他孚松一个人请求姓氏的筹码?” “只有在寨子走投无路的时候才能杀人。冬天都快要过去了,孚松却在这个时候祭祀冬神。他是磐石寨的头领,可以跟我们同患难,却不能与我们共富贵。那是专属于他一个人的权力。春天的时候还有祭祀,夏天也是这样。从外面换来的女人都被杀了,以后谁还会跟我们做生意?” “这次的事情是我做的,我愿意承担一切后果。明天我就去族城向族长禀明一切。无论族长降下何种惩罚,我都会一肩承担。” 老祭司的目光有种穿透人心的特殊力量。他仔细分辨着天浩脸上的每一个细节:“你想当磐石寨的头领?” “是的!”天浩回答的很干脆,毫不掩饰内心想法。与之前在自家木屋里商量计划的那些效忠者不同,老祭司的精明绝不可能用几句谎言糊弄过去。在他面前,与其遮遮掩掩,不如直接翻开底牌。 “我会向族长申请得到明年最低的粮食上缴份额。我会让寨子里所有人吃饱,我们现在有盐,可以用来与其它寨子交换东西,尤其是南面的鹿族。他们会纺线织布,寨子里的人会有衣服穿。” 吃饱,穿暖。 这是人类的最低生存需求,也是磐石寨人向往了很久都没有实现过的美好愿望。 “按你的想法去做吧!”老祭司挥了挥手,他侧过身子,避免视线与天浩发生接触。沙哑的声音里透出一丝疲倦,同时带着深深的思考:“去吧!让我安静一会儿。” 天浩离开了木屋。 长子巫且在老祭司身边慢慢坐下,忧虑地问:“父亲,他们杀了头领,这样一来,会不会……” 老祭司抬起手,止住了儿子后面的话。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孚松已经死了,他的人头就摆在面前。 接连几件事情,老祭司对孚松的感官急剧滑落。他已经不是很多年前那个刚刚坐上头领位置,吃苦耐劳的老实人。环境对一个人的改变是如此巨大,老祭司也不知道孚松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沉迷于“得到姓氏,成为贵族”。 他是个沉稳的男人,也是个没用的男人。那么多年,磐石寨的情况没有丝毫改变,粮食每年都不够吃,村民们连一件麻布衣服都穿不起。 也许天浩这个年轻人会改变现状。 尽管他有着这样那样的缺点,却在磐石寨最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救活了大家。 一个人身上最美好的品质,就是忠厚老实。尽管很多时候被看做是能力低下的表现,但谁也无法否认,与一个老实人做邻居,肯定要比与一个狡猾聪明的家伙做邻居更让人放心。 何况天浩要求得到更多,他要代替孚松成为寨子头领。 老祭司觉得自己实在是无法改变什么。无奈又无力的感觉在身体里蔓延。很多时候都会这样,尤其是在孚松发疯把寨子里大部分粮食送出去的时候,老祭司就会产生深深的无力感。像他这样的高等行巫者属于贵族,孚松胆子再大也不敢对他下手。但他早已摸清了老祭司的脾气性格,做事情从来不会征求他的意见。 换个人做头领,寨子的情况也许会比以前好。 其实最重要的还是那句话————孚松已经死了。 第三十八节 塔楼 带有腥咸味的海风从东面吹来,湿湿的,带着一股陌生的暖意。 冬天的积雪在阳光下早已融化,坚硬犁头轻而易举插进湿软泥土,在简单的推拉动作下翻起厚厚黑泥。种子从背着蔑箩的女人手里洋洋洒洒落下,寻找着适合自己的位置,享受着春日的温暖,饱喝着充裕水分沉沉睡去。等到再次苏醒,已经是头顶嫩芽,一片绿油油。 北方蛮族显然并不在意文明时代男人的忌讳。在这里,“妻子”只是一种概念上的称呼。很少有男人喜欢妻子,那意味着被寨子头领和祭司共同见证,所有人认可的制度性婚姻。相比之下,“伴侣”就简单多了。喜欢了两个人就睡在一块儿,不喜欢了就分开。凭着体能与生理方面的强悍,男人在冬天没有食物的时候还可以把伴侣卖掉,等到有足够的食物再赎回来,或者干脆换个新面孔,全面感受属于自己的新鲜人生。 孚松的头颅经过处理,以完整的淡黄色骨骼形式悬挂在墙上。那是磐石寨的集会所,墙壁上悬挂着二十多颗人类头骨,都是历届的寨子头领。 尸体可以埋葬,头颅却必须留下作为后人的纪念。这是北方蛮族特有的习俗,与恐怖或邪恶之类的概念无关。 天浩召集所有村民,公开宣布上缴粮食份额降为百分之三十这个消息的时候,略带青涩的少年就在欢呼声中成为了新的头领继任者。 肯定有人对他的上位提出质疑,声音却在极短的时间被压了下去。这是一个随时必须准备应对饥饿的时代,没人会觉得碗里多一口吃的就是罪恶。想要追随孚松脚步前往另外一个世界的要求完全可以满足。就算天浩身边的效忠群体不动手,寨子里也有更多的人会帮助你实现这个愿望。 吝啬是一种恶习。在寨子里的老人看来,新晋的年轻头领显然不懂得什么叫做“精打细算”。“闲时吃稀少,忙时吃干”的千古训导在他身上没有得到丝毫印证。大块的鹿肉分发下来,家家户户都飘出大骨头熬汤的浓香。兴高采烈的人们在春天降临的时候像往年那样扛着犁头耕地,将一切希望都寄托在黑色的泥土深处。 老人们在担忧:鹿肉是有数的,吃完了该怎么办? 年轻人却没有那么多的想法。他们被天浩鼓动着,对未来充满了憧憬。 比起往年,今年的耕地面积扩大了很多。在冬天用粮食换来的人口成为了新增劳动力,人们趁着冰雪融化的时节挖地播种,等到第一场雨水下来后,嫩绿的禾苗在一双双眼睛里映开了笑容。 烧窑对蛮族来说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家家户户都有一些粗陶物件。赤蹄城与黑角城高大的墙壁足以证明水泥和砖块被广泛运用。磐石寨之所以没有使用这些,是因为烧砖过于麻烦,不如就地伐木那么简单。 春耕结束后,天浩从寨子里分出两百人负责烧砖,他带着其余的人前往海边扎营。 山坡上有现成的石头,混合灰泥,很容易就能筑起一座坚固的警戒塔。正常情况下,塔里可以容纳六个人,天浩特地给塔里留造出足够宽敞的空间。铁匠和木匠正在村里赶制新的弩炮,造好以后会运到这里安装。平时村民们在海边煮盐捕鱼的时候,留守塔内的武装人员就负责警戒。 野兽是最大的威胁来源。春天到了,它们也纷纷离开巢穴,寻找填饱肚子的猎物。在它们看来,人血又鲜又暖,人肉又软又甜。 磐石寨的人不懒,只是没什么眼光。无论已经死去的头领,活着的老祭司巫行,还是狩猎队长永钢,在漫长的几十年人生里从未想过要真正走出这个寨子。耕种、狩猎,然后狩猎、耕种,生活永远在简单的圈子里循环,遇到危险就把刚刚探出去的手脚缩回来,高大坚实的寨墙会保护每一个人,所有问题都可以放在里面解决。 黑嚎狼是一种可怕的野兽。它们四足站立的时候高度超过一米五,厚厚的角质层在足尖部位形成硬度极高的爪子。它们成群结队,每年入秋的时候会大量进食,带着大量体内脂肪呆在洞里过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冬眠,只是把身体各项机能降至最低,在长达好几个月的时间里保持半睡半醒的慵懒状态,从根本上降低对营养物质的需求。 没人想要在冬天歪打误撞走进黑嚎狼的巢穴。那与主动走进地狱没什么区别。一群看似慵懒的野兽会一拥而上,把愚蠢的猎物撕食得干干净净。 长达一个冬天的饥饿足以证明黑嚎狼的坚韧耐心。春暖花开表明它们到了活动的季节,山林里经常可以看到成群结队的黑色身影。幼年黑嚎狼的反犬齿会在这个时候脱落,从内侧牙根生长出来的反向错齿将代替,最终长成暴露在口腔外部的锋利獠牙。 天浩下令在海边山坡上筑起那座警戒塔的时候,很多村民对此无法理解。一些人甚至找到老祭司,希望他可以出面劝说天浩打消这个念头,把宝贵的人力投放到其它方面,哪怕多开垦一些荒地,趁着天气暖多弄一些猎物回来也是好的。 狼群来袭的时候,塔上的警戒者第一时间发出了警报。在海边煮盐的人们迅速集结在塔下。他们扔掉各种工具,拿起各自的战斧和长矛,以这座小小的石头建筑为核心,形成一个攻击矛头向外的不规则圆阵。 在一对一的情况下,黑嚎狼不是北方蛮族的对手。这些野兽身上流淌着文明时代祖先的基因,它们会分工合作,从不同的方向对猎物发起进攻。磐石寨村民之所以惧怕狼群,是因为它们早已学会前后夹击的战术。蛮族虽然强壮,却不可能一心二用。专心对付前面挡住了咬断自己喉咙的獠牙,就无法防备从身后袭来,撕破皮袍,直接伸进肛门,将体内肠子硬生生拖拽出来的残忍狼爪。 所有人都面对同一个进攻方向的打法,让黑嚎狼群对眼前的猎物难以下口。站在塔上的弓箭手瞄准目标不断射击,精钢打造的箭头准确钻进野兽身体,在一片令人惊恐的黑色浪潮中溅开一朵朵血花。 战斗从清晨持续到中午,无法讨到便宜的黑嚎狼在凄厉的嗥叫声中被迫撤退。它们留下多达上百具尸体,就连最强壮的狼王腿上也结结实实挨了一斧,砍掉了大半个足掌。到了今年母狼发情的季节,伤残无力的它肯定会被年轻强壮的竞争者取代,成为狼群在饥饿时节被强行瓜分的食物。 人们唱着歌,拉着四轮货车,碾过崎岖不平的多石道路,缓缓走进大开的寨门,在广场中央堆起黑色山脉一般的厚厚狼尸。 刚得到消息的老祭司跌跌撞撞从自己的木屋里小跑着出来,迎面碰上了正往这边赶来的狩猎队长永钢。 “这么多的狼……天啊!咱们,咱们寨子里死了多少人?”神情紧张的老祭司手里拿着一包黑乎乎的伤药,长子巫且背着一个很大的兽皮包跟在旁边。“人类打不过野兽”,这是深深刻画在老祭司脑海里的记忆烙印。在磐石寨这个地方,人兽大战每年都有发生,从来都是己方伤亡惨重。 永钢脱掉沾染了大量血污的皮袍,用手抹了一把溅在额头上已经凝固的狼血,深沉的呼吸推动着胸部肌肉忽高忽低,他脸上交织着亢奋与感慨:“没死,一个人也没死。只有两个人受了伤,都没有大碍。” 老祭司一愣,随即勃然大怒:“这怎么可能?永钢,你可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 “我真没骗你!”永钢拉着老祭司的手就地坐下,随手从旁边捡过来几块小石子,当做模型绘声绘色地解说起来。 永钢当过族里的预备兵队长,是寨子里颇有战术眼光的人。天浩在海边筑起堡垒的做法他完全可以理解。就这样,唾沫星子横飞,老祭司听得一愣一愣的,两个人如此做派吸引了其他人的目光,很多人纷纷围拢过来,边听边点头,不断发表自己的见解。 “要不是阿浩提前在海边筑起那座塔,咱们今天也打不赢这群狼。” “阿浩是个聪明人。你也不想想,要是没有阿浩,咱们还能熬到现在?恐怕早就饿死了!” “这可是黑嚎狼啊!那么多年了,咱们寨子什么时候杀过这么多的狼?而且一个人也没死。” “阿浩是个好头领,他比孚松强。” “就是。” 周围的声音乱七八糟,老祭司却听得很清楚。他没有老眼昏花,看到了跟随男人脚步逐渐围过来的女人。她们脸上充满了好奇,眼睛里投射出异样的光彩。有男人在,重体力活就轮不到女人。高大坚实的寨墙保护了女人,却并不妨碍她们从男人那里知道野兽的凶猛。一双双异性目光不约而同集中到了站在远处的天浩身上,有些较为羞涩,有的就毫不掩饰爱意,还有的女人更直接,老祭司看到她们干脆走过去,伸手拉住天浩的胳膊,就差没当着所有人的面往他怀里钻。 第三十九节 生活的多样性 站起来,蹒跚着脚步慢慢走回自己的木屋。巨大的失落感笼罩着老祭司巫行,他觉得自己突然间失去了很多东西,不是具有实质的那种,却异常珍贵。 喧闹和欢笑声像长了翅膀的精灵钻进耳朵,老祭司无奈地用棍子拨拉着火塘里的灰。在磐石寨生活了很多年,他早已忘记自己是一名贵族。有姓氏,还是行巫者,却从不在人前摆出架子使用特权……很多时候,村民们也忘记了这一点。 孚松的死对巫行刺激很大。他不喜欢孚松,单纯为了个人利益罔顾全体的做法,注定了不可能走太远。但不管怎么样,孚松毕竟是这个寨子的头领。 天浩又去了一趟黑角城,他居然带回了一份族长签字认可的头领委任状。左臂上多了一枚新的烙印,比之前的“百人首”烙印略小,图案是一个笔画简单的牛头。有了这两种东西,没人会对他寨子头领的身份产生质疑。 巫行只是觉得孚松罪不至死。对付他的办法很多,可以抓起来监禁,可以把人抓起来送到族城请求族长发落,还可以发动村民们进行公推,选举出天浩这个新的头领……可他偏偏采取了最激进的做法。 外面传来了敲门声,是熟悉的节奏。老祭司沉默了几秒钟,暗自叹了口气,对站在旁边的儿子挥了挥手。巫且走过去把门打开,只见天浩与天狂搬着一头巨大的黑狼,直接送进屋里,摆在老祭司面前。 天浩的神情很庄重,他把狼尸横摆地板上,以标准的祭祀动作跪了下去,双手掌心向下,指尖合拢,头部朝着老祭司缓缓落下去的时候,额头触碰在手背表面。 这表明眼前的黑狼是敬奉给自己的礼品。 不满和愠怒在一点点消失,带着感慨成分的复杂心理占据了大部分思维空间。老祭司抬起满是皱纹的手,枯瘦如杏脯的脸上露出尴尬神情。他轻轻抚摸着跪在面前的天浩头顶,良久,发出长长的叹息。 “你是个有能力,也很聪明的孩子。但是……你不该杀了孚松。” “他是个例外。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发生类似的事情。”低垂着额头,天浩的声音充满了无可置疑的真诚。 这是所有猎物当中体型最大的一头黑嚎狼,它的眼睛被羽箭射中,锋利的箭头贯穿大脑致死,整块狼皮完整,的确是敬奉给贵族最好的礼物。 老祭司在沉默中禁锢已久的心,渐渐变得热火起来。 “我听永钢说了,这次你在海边做得很好,没有人死,大家都活着……我老了,不能跟着你们出去,祭祀的事情就交给我吧!咱们寨子小,经不起像孚松那么的折腾。过去的事情就算了,按照你的想法去做。记住你对我说过的话:要让大家吃饱、穿暖。” …… 新居的建造工作正在稳步进行。 磐石寨内部的原有建筑杂乱无章,除了中央广场和公用仓库,所有木屋的位置都很无序。天浩带着人用石灰在地上撒了白线,寨墙外面五十米的位置被划为新的住宅区。二十座新的石屋以此为基础开始建设。村民们对此感到很难理解,在这里建房无法得到寨墙保护,一旦到了冬天,很容易受到野兽攻击。 天浩没有对此进行解释,他安排人手在新住宅区外侧开始筑造警戒塔。十五米高,与最外沿的新屋之间留有宽敞通道。即便是在最糟糕的情况下,屋内住户也可以在警戒塔武装人员的掩护下有足够时间逃回寨墙内部,确保安全。 磐石寨人口不多,一次性修造功能繁琐的小型城市显然不可能。棱堡是欧洲在古老年代最优秀的军事要塞。天浩的计划很庞大,他要把附近山上的泉眼与南边的那条河全部囊括在内,把磐石寨变成无比坚固的“磐石堡”。 这种事要一点点慢慢来。军事类建筑有着很强的区块防御功能。就像一个个小型方格,以每个“格子”内部居住二十至五十个人计算,只要在格子主要外侧点修筑一个警戒塔,就可以最大限度保证这些居民的安全。 随着以后人口不断增加,方格的数量也会扩大。围墙和便道将其连同,原有建筑可以不断增高,外围依托警戒塔之间形成墙壁,继续按照这样的做法扩大控制区,等到磐石寨人口达到数千人的时候,一座小型棱堡也就自然而然初具规模。 这其中涉及到大量的工程学和数学计算。对天浩来说,不是什么高深的知识。 …… 灰白色的海盐颗粒很大,看上去有些脏。 粗盐的制造谈不上什么工艺,单纯用铁锅煮水的工作小孩子就能完成。老人和孩子没有像往年那样闲着,他们聚集在海边,不断添柴加水,确保煮盐的工作不会断档。警戒塔上安排了寨子里最优秀的猎手,一旦发现情况不对,他们将在第一时间吹响牛角发出警报。 在淡水河道与海边连接的地方,天浩带着村民捕捞到大量鳟鱼。 这种鱼与记忆中熟悉的文明时代品种有一定区别。锋利的牙齿表明它们更具掠食性,体表鱼皮失去了磷光,在颈部与头部出现了细密的尖刺。平时以顺滑状态倒伏,不会影响水中速度,遇到敌人就立刻直起,与怒气冲天的河豚鱼颇为类似。 麻藤编织渔网的做法,是天浩传授给寨子里女人们的新技能。其实他在这方面也是个生手,不算行家,只是见多识广而已。用树枝在地上划出简单的网格图案,手指比划着,尽量用这个时代野蛮人能够听懂的字句解释,然后拿起几根准备好的麻藤,按照网格交织的方式笨拙地打上结,连接起来……天浩没有在这项工作上浪费太多时间,他只做出了一小块有着五、六个网眼的绳网。事实再次证明人民群众的智慧果然是无穷无尽,女人们在这方面有着令他为之汗颜的聪慧。她们很快发明了将树枝削成梭状,挑着麻藤在一个个网格之间来回迅速编织的方法。绳结钩连得异常牢固,就算是寨子里强如天狂之类的猛人用力撕扯也无法损坏。 在磐石寨,裤子是一种奢侈品。看着一群腰粗彪悍的女人将绳网挂在几颗大树中间,用梭针灵活地来回编织,不断迈开白花花长腿走动的时候,天浩总会联想起文明时代勾起原始欲望的性感黑丝网袜。 海里的怪兽已被干掉。有了网,自然就有鱼。 粉红色的鱼肉质地紧密,味道还是那么鲜美,遗憾的是没有酱油……文明时代岛国人在食物烹饪方面倒也独居特色,生鱼片在一群懒鬼厨师手里得以发扬光大。穷怕了也饿怕了的磐石寨村民连鳟鱼内脏也没有放过。尽管他们吃得很开心,天浩却看着那一张张嚼着生鱼肠子的嘴唇感到阵阵反胃。在“吃饭”这件事情上,他更愿意多花时间与老祭司交流。 清洗干净的鱼肉切成厚片摆在盘子里,紫黑色酸柠果可以代替柠檬,撒上少许碾成粉末的盐,加上一点专属于野蛮时代的“百里香”,这样的鱼生料理看起来马马虎虎,勉强算是过得去。 老祭司刚尝了一块,就彻底爱上了这种吃法。 妹妹天霜在食物面前从来就没有抵抗力。尤其是第一次吃过天浩做的熊肉,她脑海里产生了坚定且永远不会有变化的深刻意识:哪怕三哥把一盘子大便端上桌子,那东西也一定很美味。 常年吃惯了兽肉的磐石寨村民忽然发现这个世界上还有其它美好的事物。这一切都是年轻头领带来的:盐、漂亮坚固的新房、用麻藤编成的网、新鲜美味的鱼…… 去年春天的时候我们在干什么? 耕种时节过后,照例像往年那样组织大伙儿上山打猎。寨子里有一半多人闲着,每天看着太阳升起落下,诅咒着海里那头怪物什么时候突然死去,遥想着天空中会不会出现一个长着翅膀的家伙,如果是个女人我就拿起弓箭把她射下来,抱回家里用激情四射的方式度过漫漫长夜。如果是个男人,我就拿起弓箭把他射下来,抱回家里拔掉羽毛切块放进锅里煮了吃……据说,鸟人的味道很不错。 鳟鱼的数量相当庞大。那条被干掉的变异皇带鱼应该是制约着这一带海洋动物族群增加的重要原因。天浩实地测量过,这里的海水温度的确比其它地方高一些,也有可能正好赶上了鳟鱼的洄流期……总之,一个多星期的时间,人们从海里捕捞了几十吨鱼。 建盖房屋的工作被迫停下,大部分人手被紧急抽调过来熬煮海盐。晾晒鱼干成了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那是把整条鱼开膛破肚,斩去鱼头,在对半剖开鱼身表面抹上盐粒的做法。直接曝晒在阳光下只会让鱼块变臭,流通的空气会在短时间内挥发水分,使鱼肉变干。 第四十节 刺瓜 没人提起什么该死的“环境保护”。没人认为一头暴鬃熊或黑嚎狼的生命会高于人类。我们是这颗星球的主人,无论将其它物种杀光或者吃光,那都是专属于我们的权利。其实把事情倒过来想想就明白,如果远远跑在进化线前沿的不是我们,而且其它某种动物,谁又会为了人类惨遭杀戮与食用的命运哭泣?谁会举着鲜血淋漓的骷髅图案在当权者面前高喊着“保护(人类)动物”? 整个寨子散发着浓烈鱼腥的时候,人们开始了新的工作。 山谷里的积雪融化时间较晚,春耕结束后谷地仍有冰块残留。有了这个天然的冰箱保鲜,天浩才有足够的时间熬煮海盐。仍旧是老办法,绳索捆在靠近悬崖的大树上,把人放下去,再用绳子捆绑僵硬的死鹿,拉至崖上,运回村里。 这项工作在整个冬天都陆续进行,鹿肉的腌制过程比鳟鱼要复杂。天浩没打算把所有巨角鹿都制成咸肉,他把大块的鹿腿分散到村民家中,分割切小,挂在房梁上,借着火塘升腾的烟雾制成熏肉。 鹿脯是一种美味的食品。天浩打算趁着这个机会,把所有鹿肉晾晒干制保存下来。磐石寨现在的情况比过去好了很多,可是说到真正具有价值的财富,只有寨子里的这些村民。 百里香的来源是一种树叶。椭圆形,颜色青葱翠绿。寨子周围山上的大型乔木多以黑针松为主,其中夹杂生长着这种体型较小的树。宿主记忆只有对这种树叶的气味描述,天浩按照文明时代植物学的概念,认为大规模收取树叶并晾干保存的时间只能是夏季。 天气逐渐热了起来,鱼干晒制的很成功,白色的鱼肉晾晒后呈现出半透明状态,附着鱼皮的那一面有着漂亮光滑的纹理。天浩用小刀切下一片塞进嘴里慢慢咀嚼,鲜咸的滋味在唾液搅拌下很快在舌尖上溢开,令他感受到粗糙兽肉所不具备的细腻。 春天大面积播种小麦的时候,人们也在田间地头洒下少量的蔬菜种子,主要是刺瓜和一些绿色蔬菜。天浩以前没见过刺瓜,这根本不是文明时代的植物品种。绿色的蔓藤沿着所有可供攀爬的固体向上延伸,藤上开出一朵朵黄色小花,看起来有些像南瓜。 同样还是依靠昆虫授粉,幼嫩果实从枯萎花瓣中长出来的时候,天浩发现这东西表面生长着密密麻麻的尖刺。起初这些刺较软,摸上去也不算扎手。几天时间过去了,淡青色的刺尖颜色逐渐变深。深绿、墨绿、暗蓝……最后彻底变成了黑色。 两个星期时间,刺尖变化是如此显著。这个时候的尖刺硬度极高,手指轻轻碰到会扎破皮肤,甚至流出鲜血。 瓜的体积不大,相当于成年的拳头。密布在瓜体表面的尖刺长度约为五厘米,与瓜体连接的大部分仍为青色。老祭司叫上天浩一起,摘了些刺瓜,又摘了一大把蔓藤枝头上的嫩芽。天浩看着老人用砍刀把刺瓜从中间破开,里面露出嫩黄色的肉质部,边缘的外皮有些发绿,很硬。 老祭司用刀子把带刺的外皮削掉,用勺子挖掉刺瓜中间空腔位置的黄瓤,将整个瓜体切成小块,放进锅里加水炖煮,锅里很快散发出一股闻起来令人愉悦的甜香。 蔓藤嫩芽洗清过后分掐成小段,放进沸腾的锅里,等到刺瓜煮熟,锅里的糖水变成黄绿相间的粘稠浓汁,老祭司撤了火,用木勺盛出两碗,他特意捻了少许粗盐,撒进天浩的碗里。 味道与记忆中的南瓜一模一样,被咸味刺激产生的清甜在唇齿间回荡。让天浩遗憾的是没有米,刺瓜蔓藤嫩枝虽说味道不错,吃在嘴里还是觉得寡淡了些。另外就是这个时候的刺瓜太小了,若是能够在长老一些,等到秋天收获的时候,瓜体内部积蓄的糖分更多,吃起来会更加美味。 刺瓜必须减藤,也必须在这个时候摘掉半数左右的果实。留足养分给剩余果实才能长大的道理与过去没什么区别。无论刺瓜还是南瓜,表面上的称呼通过外形来加以区分。 天浩不明白:南瓜在自己沉睡的这段岁月里到底经历了什么?为什么它表面会有那么多的刺?而且连名字都改了? 天峰的伤势已经恢复。北地野蛮人强悍的身体素质令人咋舌。天峰闲不住,他知道自己刚刚恢复,不能做太过剧烈的运动,于是在寨子附近下了几个套,捉到几只山鸡。 艳丽的羽毛表明这是雉鸡类品种,体型却堪比文明时代的吐绶鸡(火鸡)。天浩对此早以见怪不怪,自从进入宿主体内复活,他看到了太多体型超乎自己以往记忆的动物和植物。“巨大”似乎是这个特殊时代的最重要标签,随着野蛮人体型的暴增,所有物种仿佛也跟着产生了同样的变化。 烧水拔毛的工作交给天霜去做。她虽未成年,却很勤快。充足的营养让这个女孩变得脸色红润,干瘪的面颊也在一顿顿浓汤和烤肉的滋养下逐渐膨胀。吃虱子的老毛病一直改不掉,被天浩结结实实用棍子揍了几顿,被打怕了,终于学会捉住虱子就当场摁死,而不是像从前那样直接往嘴里塞。剪掉了长长的头发,整个人扒光皮袍扔进热水盆里好好洗了几次澡,脱去黑乎乎的油腻污垢,终于露出一张算是比较干净的脸。 天浩从雉鸡身上拔下颜色最漂亮的尾羽,细心插在天霜的头发深处。凑到近处的时候,他从天霜脸上闻到一股淡淡的油脂香气。 天霜很怕这位哥哥,但尊敬的成分显然多过畏惧。她扬起头,露出讨好的神情:“三哥,我听你的话,一直用熊油擦脸,你闻闻。” 再漂亮的女人也挡不住风刀霜剑,天生丽质的美人放在野外三个月就会变得无限沧桑。“美丽”这种东西有很大概率是后天养成,只有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深闺大小姐才会皮肤嫩滑美丽动人,天浩一直很怀疑古老故事里那些当街耍横抢占民女的无脑恶霸……这些家伙难道都是没长眼睛的瞎子吗?居然连整日在田间劳作的村妇也能看中,拼着被青天大老爷砍脑袋的危险也要把那种女人抢回去? 世界上最好的化妆品其实是凡士林。文明时代的时髦女性永远不会明白这个道理。化妆品厂商会用无数例子让她们明白这种想法是多么愚蠢。总之,一万块一套的高端产品与几毛钱一瓶的甘油区别很大,你们不是科学家,花心思研究很伤脑,还是老老实实从口袋里掏钱出来,认认真真购买就行。 天霜毕竟是自己的“妹妹”。这个时代北方蛮族对女性特殊的审美观念令天浩很是无语。他可以按照自己的逻辑给天霜开具出一整套的形体训练课程。包括柔软体操、模特步、舞蹈……可是没用,这里的男人只喜欢虎背熊腰的彪悍女子,没人喜欢娇柔骨感的细腰妹纸。 用熊油擦脸是天浩的主意。世界终究在发展,时代终究会变化。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 鸡头鸡脚鸡翅膀鸡脖子剁下来熬汤,内脏从不浪费,鸡杂煮进汤里味道很不错,非常鲜美。天浩切了一块熏鹿肉剁碎,又拿了一条刚从海边送来的鱼,将鱼肉剔下,加上一些调味的树叶混合,塞进挖空的雉鸡肚子里,架在火上慢慢烘烤,等到烤熟,香气四溢。 一家人吃得很开心,天峰脸上也露出久违的笑容。天浩舀了一碗鸡汤递过去,笑道:“大哥,你的伤已经差不多了,这段时间就帮帮我,盯着寨子里建造新房的进度,让他们弄快点。” 天浩没有完全摒弃平均分配这种古老低效的方法。但他承诺所有参与劳动的人都能得到双倍食物,而且品种丰富。私有制产生需要一个过程,在此之前,他要尽可能多的在磐石寨积累公共财富。 天峰嚼着鲜美的烤肉,吃得满嘴流油。他连连点头:“天气越来越热,最近几天已经穿不住这身袍子。今年有你在,咱们寨子的情况算是好的,有肉,还有鱼。别的寨子就不好说了。每年这个时候,还有冬天,他们都会出来换人。” 天浩微微点头。 这是青黄不接的时节。 当然,整体情况比冬天好一些。山上可以挖到野菜,野物们也不像冬天那么具有攻击性。 开春以来,寨子里有七个女人怀孕。按照惯例,天浩给她们安排了一些轻省的伙计。野蛮人与文明时代人类的区别从分娩上就能看出来。孕妇不需要十月怀胎,正常孕期为五个月,最多不会超过六个月。 这个世界没有“唐氏筛选法”,却同样有着先天性缺陷婴儿。遇到这种情况,孩子父母只能自认倒霉,耐心等待着女人身体恢复,然后与丈夫继续重复生理动作,生养健康的后代。 第四十一节 肉干与棉布之间的价值对比 “左所”是寨名,这里隶属于鹿族治下,是“牡鹿部”的势力范围。 寨主福全在自己的木屋里接见了天浩和天狂。寨门警卫验看过天浩左臂上的烙印,确认这是一位百人首兼寨子头领。无论如何,福全都认为自己必须给予对方足够的礼遇。 福全的眉毛比一般人更加浓密,用皮绳扎起来的黑色长发一直垂到肩膀。他打量着盘腿坐在对面的这个年轻人,看到对方身上那件兽皮坎肩的时候,福全心里不禁生出一丝得意,连带着目光也变得飘忽,不自觉地带上了几分轻蔑。 鹿族之所以在所有北方蛮族部落里拥有地位,是因为鹿族有着高超的纺织技术。五年前,鹿族各部开始大规模种植棉花。从那以后,棉布逐渐代替了麻布。现在,鹿族成员很少穿麻布织品,大多是棉质。 每个部族都有各自的秘密,纺车这玩意儿没什么技术含量,所有部族都能制造。可是说到以高效、快捷的方式将麻线或棉线织成布料,这项技术只有鹿族掌握,其它部落即便有麻布产出,也只能使用老式织机,速度极其缓慢,数量极少。 “呵呵,磐石寨的人什么时候选了个年轻后生当头领?”福全说这话并无恶意,只是他忍不住加上了一些讥讽的成分。左所是人口数量超过一千的大寨,区区两百来人的磐石寨在他看来就是只小蚂蚱。 “孚松死了,我接替他的位置。”天浩抿了口杯子里的水。颜色有些微黄,有着很重的泥土味。他笑了笑,开门见山地说:“我这次来,是想找福全头领谈一笔生意。” 福全没有对此表示反对。他笑呵呵地问:“你想换多少布?棉布还是麻布?” 来左所寨子谈生意的人,都是为了这里的布匹。 “棉布,五百匹。”天浩平静的脸上透出成年人才有的老到。他直接说了个数字。 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忽视的正事。福全收起脸上玩味的表情,目光炯炯注视着天浩,彻底忘记了对年轻头领岁数上的质疑:“你用什么交换?我先说明,我们不要武器。” 牛族擅长冶炼金属和锻造兵器,磐石寨的金属制具品质优良。 天浩抬手摸了一下已经长出粗硬短须的下巴,手指慢慢从那个位置滑开,以很潇洒的动作在空中捏了个响指。坐在侧后位置的天狂连忙打开摆在手边的背包,拿出一块鱼干,递了过来。 福全颇为意外地看着这块鱼干。梭性的外观看上去干干净净,洁白的鱼肉捏起来很硬,没有丝毫水分。翻过来是淡青色鱼皮,凑近了可以闻到淡淡的腥味,没有肉质腐烂的恶臭。这表明肉干品质相当不错,是难得一见的优等品。 口腔里毫无预兆分泌出大量唾液,福全不断耸动着喉咙。经历了一个饥饿的冬天,左所寨的情况比其它寨子好不到哪儿去。所幸去年的粮食收成不错,寨子里没有死人,也没有在寒冷时节里与别的寨子进行人口交易。 靠着野餐和时有时无的猎物,左所寨一直熬到现在。寨子里也种着刺瓜,已经被摘掉大半。剩下的那些绝对不能动,否则冬天存粮就会少掉很多。 说起来,这是福全的错误。 连续几年,附近的村寨都会派人来左所寨用粮食交换棉布。左所寨从这桩生意里获利丰厚,包括福全在内,所有人都认为没必要花力气耕种,只要确保有足够的棉花地产出原料就行。 去年,是左所寨历史上耕种粮食面积数量最少的一年,却偏偏遇到了百年罕见的极寒天气。 “衣食住行”,衣服虽然排在第一位,那却是文明时代以“廉耻”和社会道德基本框架为前提的说法。在北方蛮族看来,饥饿才是必须首要解决的最大问题。 即便是福全这个寨子头领,仍然过着饥肠辘辘的生活。这种情况要一直持续到入了秋,地里的第一批粮食下来,才会从根本上得以缓解。 “你们从哪儿弄的鱼?”福全一直狂吞着口水,脑子里却充满了疑问。磐石寨的地理位置他很清楚,据说那边的海里有吃人怪兽,很多年了一直无法靠近。 天浩耸了耸肩膀,仿佛没有听到他的问话,笑容可掬:“还是谈谈我们的生意吧!福全头领,你想要多少这种鱼干?” “五十公斤换一匹布。”福全回答的很快。这是正常时节的交换价格。肉干与鲜肉之间的换算约为一比六。这些鱼肉晒的很干,福全估计不要说一比七,就连一比八都有可能。 布料比肉和粮食值钱。做成衣服穿在身上,只要爱惜点儿,可以维持很多年。 “你在开玩笑吧!”天浩脸上笑容变得有些冷淡,说话语气也变得不再客气:“如果是秋天,这个交换价格当然没有问题。但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五十公斤……呵呵……” 他摇摇头,讥讽和嘲笑明明白白写在脸上,一览无遗。 磐石寨南面的地形很特殊,长达数百里的海岸全都是悬崖耸立。高达数百米的山崖找不到一条下去的路,无论捕鱼还是煮盐都很困难,无法形成规模。 距离左所最近的寨子就是磐石,这些牡鹿部族的野蛮人显然到现在还搞不清楚状况。 尴尬的心理在福全脑海里一晃而过。他知道这个要价有些过分,但生意就是生意,何况鹿族的纺织技术众所周知。天气已经热了,对面的年轻头领还穿着厚厚的兽皮坎肩,难道他就不想换件凉爽轻薄的棉布褂子? “那就四十九斤。”福全觉得自己已经拿出了最大诚意。 他根本没有看清楚天浩的动作,只觉得手里一滑,那块当做样品的鱼肉干瞬间消失。等到回过神来,肉干已被那个该死的年轻人牢牢握在手里,然后递给坐在他后面的粗壮汉子。那家伙更可恶,他直接把肉干塞进背包,双手死死按住,用警惕如防贼般的眼睛盯着自己。 “算了,我还是走吧!”天浩站起来,抖了抖兽皮坎肩上实际并不存在的灰尘。他拿起摆在旁边的长柄战斧,阳光从木屋的缝隙间照进来,在锋利的斧刃表面反射出幽蓝色金属冷光。 第二个融合点已经产生,天浩直接投入到了“体能”方面。这段时间,大量食物营养补足了宿主体内的缺失部分,肌肉在迅速生长,骨骼强度也在增加,肌腱变得更加强韧,虽然还达不到天狂那种程度,两者之间区别倒也不是很大。九十分和八十五分,仅此而已。 做生意之前得考虑全面,在“成”与“不成”之间必须做好充足的思想准备。磐石寨没有这方面的人才,天浩必须亲自跑一趟,这是诚意,也是身份对等上位者之间的较量。 福全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打乱了阵脚,各种已经想好讨价还价的字句还没说出口就被迫咽了回去。他绞紧眉毛,脸上油然生出一丝怒意,很不高兴地大声嚷嚷起来:“那你说吧,多少能换?” 已经走到门口的天浩停下脚步,他举起左手,伸出五指:“五公斤鱼肉干换一匹棉布。” 福全想也不想就摇头否决:“这不可能。” 左所寨子从未以如此低廉的价钱交换布料。 天浩瞥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转身离开。 望着他的背影,福全的恼怒在成倍扩大。 在这种时候用强硬手段留下一位寨子头领,是极不明智的行为。何况留下天浩也没用,他那个随从的背包不大,估计里面就没装多少东西。 五公斤鱼干换一匹棉布,你是在故意侮辱我吗? …… 饥饿阴影继续笼罩着左所寨。 粮食已经断档了。 这里所说的“粮食”,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括所有田地里的农作物出产,以及肉类。在北方蛮族的字典里,“粮食”意味着营养品。 野菜不能算在其中。春荒时节,很多寨子都是全家人一起出动,他们在山上挖野菜,掏洞里的山鼠,搜寻一切可吃的东西,就连小虫子也不放过。晚上回家,各人的收获聚集起来,连汤带水煮成一锅,当时喝下去胃里倒是被撑得很满,到了半夜肚子里就“咕噜噜”响个不停。熬不到天亮,又会变得饥肠辘辘。 看着地里那些长出青嫩穗子的麦苗,福全心里急得像是着了火。 附近山上的野菜已经被挖光,野物们也没了踪影。鹿族居住的区域林木稀少,每次狩猎的成果都不多。再这样下去,就真的走投无路了。 今年得了教训,耕种麦子的面积远远超过任何时候。等到秋天,大家都不会挨饿。 问题是,如何才能熬过这段最艰难的时间? 难道真要向磐石寨那个年轻的毛头小子屈服,用一匹珍贵的棉布交换区区五公斤鱼肉干? 福全无法说服自己接受这个事实。 就在他犯难的时候,一名族人兴冲冲地从寨门方向跑来:“头领,有人来换咱们的布了。” 第四十二节 跌价 那是一个很壮实的汉子,脸上随时带着笑,看上去很憨厚老实的一个人。 他很懂规矩,对着福全恭恭敬敬行礼,笑容可掬道出自己的来意:“头领,我想换点儿布。” 说话的时候,福全下意识带上了一些急切的口气:“你想换多少?怎么换?” “五十匹棉布,我用这个换。”说着,壮汉从背包里拿出一块肉。 那是腌制过的熊肉。干燥的表面发黑,散发着一股盐的气息,以及淡淡的臭味。福全用刀子割下一块,发现肉块内部呈现出暗淡的酱色。这表明熊肉腌制过程没有想象的那么好,估计是在温度较高的环境里捂了一段时间,有些变质。 腌肉与干肉不同,前者含有水分,后者则是彻底干透,捏在手里非常坚硬。 福全再次皱起眉头,他用粗大的手指用力挤压着割下来的那块肉,暗自叹了口气。就品质而言,这块腌肉倒也马马虎虎。鹿族人不挑食,饿起来的时候,就连野外找到的腐肉也能吞下去。之所以觉得失望,是因为有了磐石寨那位年轻头领的上等鱼干作对比。看着手里这黑乎乎隐约散发着臭味的腌熊肉……福全顿时产生了巨大的心理落差。 东西总是要换的。棉布虽然值钱,可是究其价值,却必须等到冬天才能体现出来。目前左所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即将到来的饥荒。 “说说,你想怎么换?”毫无选择的福全声音听起来很是沉闷。 壮汉咧嘴一笑,露出颜色暗黄的两排牙齿:“六公斤腌肉换一匹布,头领你觉得怎么样?” “你说什么?”福全猛然抬起原本耷拉着的眼皮,放射出两道难以置信的冰冷目光。 壮汉被他盯得有些发毛,整个人连忙后退半步,浑身肌肉下意识紧绷,抬高肩膀,做出本能的戒备状态,小心翼翼的重复了一遍之前的话:“我说六公斤腌肉换一匹布,棉布,不是麻布。” 这个数字的确比天浩给的高一些。可账不是这样算的。腌肉不同于鱼干,其中的含水量约为百分之五十。如此一来,实际到手的食物总量远远不如鱼干。 “这笔生意我不做了……你走吧!”福全低下已是铁青的脸,抬起手,像撵苍蝇那样冲着壮汉挥了挥。这一刻,他连杀人的心都有。 头领的命令不可违抗。武装侍卫们推搡着壮汉把他带出了屋子,已经走出去很远,还能听见他模糊的叫嚷。 “别这样,价钱不合适咱们可以再商量啊!” “我吃点儿亏,六斤半总行了吧?” “……七斤!不能再多了。” “连七斤都不换?那你们自己留着那些布好了。呸!我看你们到时候吃什么!” 杀人抢货的想法的确在福全脑海里出现过。但谁也不是傻瓜,不会傻乎乎随身带着所有交易品。左所寨现在是最虚弱的时期,寨子里的存粮只够以最低食用标准限度维持约两个星期。在这样的情况下,无法对其它寨子发动进攻。 战斗需要力气,吃不饱的结果就是白白被杀。 第二天和第四天,左所寨又来了两个想要换布的家伙。一个想换十匹,一个想换四匹。他们开出的价钱同样低得令人发指:一个给出六公斤粗面换一匹布。那是带有大量麸皮,其中掺杂着大量杂质的面粉。福全用手摸了一下,指尖不时传来很硬的刺扎感,估计不是麦芒就是小石子。另一个拿出来的交换的也是腌肉,因为盐抹的不够,肉块腐烂程度很高,散发着令人欲呕的浓烈臭味。 即便是这种勉强可以算是食物的东西,他居然张口给出“五公斤换一匹棉布”的交换价。 福全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他不是没想过自己出去寻找生意。其实就在天浩来之前,福全已经打算组织一批人,在周边几个寨子顺序走访,推销左所寨产出的布料。但他实在是有些抹不下面子……往年,都是其它寨子里的头领带人上门求着自己交换布匹,今年的情况偏偏颠倒过来。“身份”这玩意儿很多时候会束缚着大脑,让你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对一些本该自己亲力亲为的事情产生奇怪的傲慢感。福全现在情况就是这样,他迫切需要帮助,却实在是拉不下这张脸。 后悔的思绪在大脑里徘徊,越来越深重,占据了每一根思维神经。 饿肚子的感觉很糟糕,尤其是半夜被饿醒的时候,黑暗的四周一片寂静,只有肚子里传来“叽里咕噜”的诡异声音,仿佛有种置身于食人魔窟的可怕经历。 有好几次,福全都会伸出左手,轻轻抚摸睡在旁边的妻子,右手却悄悄探到床榻边缘,手指触摸着斜插在那里的刀柄。 饥饿的时候,无论看见什么都会与食物联系起来。 他感觉妻子也在伸手抚摸自己的身体。也许,她也在想着与自己同样的事情,另一只手也在锋利的金属凶器附近转悠。 等不到天亮,打定主意的福全早早爬起来,叫上几个护卫,以及寨里的祭司,离开家,朝着磐石寨而去。 …… 福全以前来过磐石寨,那还是好几年前的事情。如今,这个寨子的变化令他感到惊讶。 所有人都在忙着盖房子。整整齐齐的青色砖块用拖板车子运来,与大块的岩石混合堆砌,中间填塞着搅拌均匀的泥灰浆料。屋顶没有使用瓦片,而是用原木当做房梁,表面有大块的覆盖物,然后在用砖块砌上。 这样的建筑方法不算新鲜,鹿族的一些村寨里也可以看到类似的建筑。可是像磐石寨这样成规模的建设,福全还是头一次看见。 矗立在房屋之间的警戒塔数量太多了。福全用手指点了一下,就数出七座。他觉得很疑惑,一个正常的村寨,根本不用设置这么多的警戒塔,正常情况下只要两座就已经足够。 他叫住一个正推着木板车来回运送砖块的男人。那人倒也实诚,没有丝毫遮掩,直言不讳:“这是咱们寨子里新建的暖房。” “暖房?”福全及其手下瞪大双眼,都感觉脑子有些不够用,从那人嘴里蹦出的新鲜名词实在很烧脑,从未听过,无法理解。 “那房子是冬天用的。”运转的男人索性放下推车,双手比划着,口沫四溅炫耀性解释:“你看那房子是不是像个长粗筒子?我们头领说了,那叫“烟囱”。看没看见房子下面紧挨着别的屋子?那里面有管子连着,冬天的时候只要在大粗筒屋子里烧柴,周围所有的屋子就算晚上不点火也冻不着,很暖和,所以叫暖房。” 启发性语言对封闭大脑有着意想不到的促进效果。飞扬的思绪让懵懂听者们瞬间提升了好几个智商等级。包括福全在内,都在不由自主连连点头。 没错!看起来像警戒塔的“暖房”周围连着十几间房屋,排列的整整齐齐。 果然是奇思妙想啊! 今天就算了,等到冬天的时候,找个时间再过来看看,亲身体验一下这种暖房究竟有没有用。如果真的管用,左所寨也可以跟着搞起来。 带着这样的念头,福全见到了天浩。 没有表面上的虚伪客套,年轻人就是这一点好:实诚!不像上了年纪的老狐狸,总是顾左右而言他,胡乱找个别的话题敷衍,先把你急得没办法,然后自己赶着就把要求和底线一股脑全说出来。哪里会像磐石寨的年轻头领,见了面就笑着问:“福全头领,你是来换粮食的吗?” “幸福”这种事情需要对比才能产生。寨子里接连来了几拨用粮食交换布匹的家伙,对比来对比去,还是磐石寨这边开出的价钱最合适,也最优厚。 福全已经不去想什么“以往的辉煌”。去年全寨人纺线织布就能吃饱肚子的好光景早已不在。做人嘛,得往前看,踏实一些。天浩给出的鱼干兑换数量虽然少,可是那东西质量不错,用水泡开,实打实的可以填饱肚子。 有了互相认同的基础,谈判气氛才会变得友好,事情也就变得容易商量。用文明时代《新闻联播》的话来说:两寨头领在热烈友好的气氛中就双边贸易关系达成共识,并就双方感兴趣的话题交换了意见。磐石寨方面承诺绝不会在交易中以次充好,左所寨表示赞同,要求把双方友谊延续下去。 最终的成交数量为一千五百匹棉布,六百匹麻布,足足超过天浩原先要求的好几倍。 这几乎是左所寨的所有库存。 谈判的事情由头领负责,接下来的工作交给两寨祭司。他们现场制作泥板,用雕刀在上面写下交易全过程。文字很简单,重点是双方交换的货物种类,以及数量。完成了这一切,天浩和福全分别在两块泥板上用力按下拇指,双方祭司确认无误,同样压上了自己的指印。 (诸位书友手里的推荐票请砸过来吧!) 第四十三节 布料分配 北方蛮族没有发展出造纸术。据说狮族正在就这一技术进行摸索,他们已经研究出很粗糙的原纸,可是距离全面实用化还需要解决各种各样的复杂问题。 在泥板上留下契约是蛮族的做法。具体保留时间视交易进程而定。像这样粮食与布匹之间的交换,通常是保留三年,然后在双方立据者在场认可的情况下进行销毁。如果其中一方表示泥板需要继续保留,另外一方必须同意,不得反对。 福全高高兴兴地走了。 包括他带来的那些手下,离开的时候脸上都带着微笑。 在半饥半饱的状态下过了这么久,再没有什么比一顿热乎乎肉汤,加上数量管够的烤肉更能令人满足。 上门是客,肯定要好好招待。 左所寨的客人刚离开没多久,同彪和国基就不约而同走进了天浩的寨子。 “阿浩,你这法子挺管用啊!”同彪眼睛里闪烁着崇拜的目光,脸上全是喜悦的神情:“你让我拿着腌熊肉去左所寨的时候,我还觉得这事儿恐怕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没想到今天还真是被你搞成了。” 向来稳重的国基也满面激动:“是啊!你怎么就能肯定,左所寨的人不会接受我和国基的条件,用布料从我们手上换粮食呢?” 有些话不能说得太明,大脑的进化更多时候需要自主性思考。天浩笑了笑,抬手拍了一下同彪的肩膀:“有对比,才能产生好坏优劣的判断。五公斤鱼干这个价钱其实不算低了,但是比起冬天去交换布料花费的粮食,福全肯定不会接受。我得让他明白现在是什么季节,更重要的是,再不换点儿粮食回去,左所寨的人就要饿死了。” 正说着,外面有人敲门。天浩偏头往房门方向看了一眼:“进来。” 在寨子外面推车运砖的汉子走了进来。他对着天浩恭敬地行了个礼,压低声音描述了一遍之前发生过的事:“头领,按照你交代过的,我告诉他们塔楼是暖房。他们相信了。” 天浩的话音充满了上位者特有的力量与威严,他笑着点点头:“做的好!去,找仓库管事多领一天的肉食。这是给你的奖励。” 磐石寨的新建筑功能与分布是一个秘密,在外人面前必须尽可能遮掩。 福全是个急性子,被饥饿驱使的他想要尽快完成这桩交易。第二天,双方满载的运输车队在指定地点碰头,验看过货物后,两位头领完成了最后的交割。 一辆辆装载布料的木板车被拉进寨门的时候,磐石寨再一次陷入了沸腾。 “布,看到了没有,那车上装的全都是布。” “是麻布,还有棉布。我的天,我还从没见过这么多的布啊!” “哈哈哈哈,以后咱们有衣裳穿了。” “这都是天浩从鹿族人那里换来的,是他帮着咱们换的。” 天浩爬上位于广场正中的一辆板车,站在用干草裹住的布料堆上,发出洪亮且富有感染力的声音:“去年冬天,我接任寨子头领的时候,曾经答应过你们,要让这里所有的人吃饱肚子,穿上衣服。” “现在,我做到了!”这句话爆发出天浩的最大音量,连站在寨墙外树枝上的鸟儿也被吓住,连忙扑棱着翅膀飞走。 同彪的长子元凯眼睛里释放出狂热,望着站在车上的天浩喃喃自语:“他说的没错,他的确做到了。” 身材纤瘦的阿依站在人群前面,牢牢锁定天浩的目光充满了炽热与崇拜:“没人会比你做得更好,你是一位真正的头领。” 旭辉在沉默中弯下右腿膝盖,对着天浩恭恭敬敬跪了下去。 他仿佛是个无声的信号,旁边、周围、附近……更多的人做着相同动作,几乎是齐刷刷地向天浩下跪行礼。 孚松统治磐石寨几十年,真正向他效忠的人其实没有多少。天浩接替他成为新头领不过半年时间,已经从根本上掌握了人心。 其实磐石寨的人要求不高。只要吃饱、穿暖,就已经足够。 寨子里没有专职裁缝,天浩沿用了老办法,直接把布料分给每一个人。数量前所未有的丰厚:成年男女每人可以得到一匹棉布,孩子减半。 满载布料的板车聚集在寨子广场中央,天狂等数十名经过挑选,体格健壮的年轻男子手持武器守候在天浩周围。他们是寨子的执法队成员,这是天浩最近搞出来新鲜玩意儿,相当于文明时代专门负责维持秩序的警察。 很多蛮族都不知道什么叫做“排队”,磐石寨的人对此也丝毫没有概念。执法队的威严需要在日常生活中一点点积累。从去年冬天杀死孚松,全面执掌寨子统治权,对所有人公开发放食物的时候,天浩就有意识的培养村民们的纪律。 阿依和几个女人从车上取下一匹匹布料,打开以后用米尺量着,对折以后从中间剪成两半。村民们排成不算整齐却井然有序的队伍,依次从天浩手中领取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让他们学会遵守秩序很难,执法队没少抽那些不遵守规则家伙的屁股。每当这种时候,天浩就站在一边冷眼旁观,等到揍得差不多了,才会走过来和颜悦色地劝阻。受罚者知道了厉害,也感受到了来自年轻头领的关爱与温暖。他会把这一切铭记于心,皮肉疼痛令他长时间甚至永远保留这份教训,从痛苦中被拯救的经历会让他对天浩充满感激。 今天的“胡萝卜”是布料。 孚松去年不顾一切用粮食从其它寨子换取人口。冬祭的时候杀了一批,后来被天浩制止,没有继续换人。虽说寨子里的人口数量一直在危险边缘游走,却得益于储备充足的粮食,大量外来人口没有闹出什么乱子,只是居住房间显得拥挤。 七百零二人,这是磐石寨目前的人口数量。 微笑是一种颇有杀伤力的武器。天浩是个英俊的男人,长达几个月的食物充足使他发育良好,个头一下子蹿高了很多。块状胸肌从敞开的皮坎肩下面裸露出来,与高挺的肩膀连接着,凸显出力量与健美。 把布料递给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男人,他会抬手拍拍对方肩膀,说些鼓励的话。 如果是老人,天浩会显出几分尊敬的神情。 他对女人的态度同样温和,丝毫没有这个时代男人高高在上的傲慢。磐石寨不大,人口目前来说也不算多,里里外外各家各户的事情不算什么秘密,天浩总能找到一些女人们感兴趣的话题。比如孩子,比如男人,比如家里的粮食等等……这是来自文明时代的特殊技能,他学过一段时间即兴演讲。倒不是说在那时候对节目主持人之类的职业产生了想法,纯粹只是个人爱好,以及从普通战士晋升为军官后的必须技能训练。 一个在民众眼里优秀的领袖,不仅仅只是施政方针给予普通人更多利益那么简单。还需要宣传,需要在不同场合表现出更多亲民姿态,更加与老百姓打成一片,没有丝毫阶层隔阂的意识障碍。 聚集在天浩身边的女人越来越多了。十几个,都是年轻“漂亮”的那种。天气炎热,全身皮袍根本穿不住,她们半露着胸脯,粗壮的胳膊就连文明时代轻量级健美冠军也自愧不如。粗壮的腰身意味着力量,无论农活或者狩猎都是一把好手。寨子里原本的年轻姑娘不多,大部分是用粮食从外面换来。每次看到她们,寨子里的男人总是忍不住摇头叹气:这些女的其实只能算是一般。真正漂亮的那些,已经在冬祭时节被孚松动作祭品杀死。现在,“伴侣”这种事情,只能在矮个儿里找高个子。 天浩从未接受过任何女人的示爱。她们的目光毫不掩饰,动作大胆。他相信只要自己一个眼神,这些粗壮黑实的妹纸们就会主动钻进自家小木屋,脱掉皮袍安静等候着夜幕降临……天浩费了很大力气好不容易才从女人堆里钻出来,浓烈的汗臭几乎令他窒息,在一个个滑腻肥壮的身体之间招架游走差点儿没让他崩溃。尤其是拖着疲惫脚步走进老祭司居住那间屋子的时候,他无比怀念已经逝去的文明时代。 得想办法让寨子里的女人们洗澡了。 还有,究竟是哪个该死的混蛋改变了曾经的审美观,把一群强壮有力的黑胖女人看做绝色妹纸? 捧着一匹柔软的棉布,恭恭敬敬奉在老祭司面前。 这是福全按照天浩的要求,特地从交换货品里精心挑选出来的上等品。纺布也有精品和次品。比起普通棉布,上等品质地更加柔软,透气性更好,穿在身上更舒服。 老祭司很满意。与死去的孚松比较起来,天浩这个年轻头领更讨他的喜欢。食物就不说了,各种敬奉的东西都是精品。很多时候老祭司都觉得感慨:在磐石寨生活了这么多年,唯独天浩担任头领的这半年时间,自己过得最省心,最愉快。 第四十四节 商人 “每个人一匹布,会不会太多了?”老祭司枯瘦的手轻轻抚过柔滑的棉布表面,望向天浩的目光中带着探询:“其实每人给一件衣服就行,用不了那么多。” 这个时代的布匹长度为二十米。按照北方蛮族平均两米七的身高,一匹布做成衣服裁剪下来颇有富余。 “多给他们一些吧!”天浩在微笑中缓缓摇头:“男人也就罢了,女人总得有几件衣服穿,还有裤子和裙子。天气热,总不能一直捂着皮袍。就算咱们寨子里自己人不说,别的寨子也会把这个当做笑话。” 老祭司对此不置可否,他笑道:“按照你的想法去做吧!” 离开老祭司木屋的时候,天浩看见站在不远处的阿依。 她穿着宽大的鹿皮袍子,像寨子里别的女人那样光着两条腿,穿着粗糙的兽皮鞋。纤瘦的肩膀上锁骨凸起,显出很好看的轮廓。她有些犹豫,似乎是想要走过来,脸上却露出明显的迟疑。过了几秒钟,她感受到天浩朝着这边看过来的目光,连忙低下头,带着脸上两团迅速扩大面积的红晕,转身跑开。 天狂扶了一下背在身后的战斧握柄,咧开嘴笑了。他用肩膀使劲儿推了一下天浩,挤眉弄眼地说:“老三,阿依喜欢你。” 不等天浩回答,天狂又颇为遗憾地摇摇头:“阿依长得真难看。她太瘦,太丑了。” 天浩若有所思地从鼻孔里发出“唔”的声音。他注视着阿依的背影,思考了近半分钟,慢慢收回目光,低声吩咐天狂:“我先回去,你把平俊叫来。” …… 平俊跪坐在天浩面前,低着头,神情惶恐。 这是磐石寨的议事堂,平时门关着,只有得到三位寨子首领的允许才能进来。过去的几个月,这里挤满了从外面换来的人,现在新房盖好,议事堂自然就空了出来。 “我知道你这段时间一直过不好。”天霜从家里送来一壶烧开的热水,天浩沏了两杯黑叶茶,盘腿坐着,把其中一杯摆在平俊面前:“喝吧!有些事情,我想跟你好好谈谈。” 投入身体方面的融合点效果明显。现在的天浩足以在体能方面碾压平俊。他特意让天狂守在外面,房间里只有他和平俊两个人。 “我不喜欢杀人,但是我不反对杀人。你当时投靠孚松是为了对付我,我也知道你曾经想要杀了我和我妹妹。之所以让你活着,不是我特别好说话,也不是我这个人心慈手软。寨子的人杀一个就少一个,但是我们要做的事情很多。煮盐、捕鱼、盖房子、挖泥炭、编织渔网、上山砍树……多一个人就多一分力量,所以磐石寨不养懒鬼和废物,你懂我的意思吗?” 天浩的语调平淡无奇,也没有掺杂威胁成分。可越是这样,平俊就越是觉得胆战心惊,身体忍不住微微颤抖。 从孚松脑袋被割下来,挂在议事堂墙上的时候,他就一直在等死。 天浩抓住了孚松所有的亲信。没有想象中的血腥杀戮,甚至连殴打询问都没有,只是在那件事后接下来的一个多月,包括平俊在内的所有人只得到最低限度粮食配给。 平俊一直不明白这究竟是为什么。 “都是寨子里的人,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我们之间没有血海深仇。说起来,都是粮食闹的。如果能吃饱,谁会故意搞出这些?”天浩发出感慨的叹息,转过头,眼睛迎向从房门缝隙里透射进来的那一抹光线,眼角余光却飞瞟着坐在对面的平俊,看似随意地问:“你家这次也分到了棉布,回去以后做几件衣服穿吧!” 一股深埋在血液里的特殊能量猛然间冲上头顶,迅速散发在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平俊张了张嘴,想要说话,最终却没能发出声音。 他心里有种冲动的激涌着。 除了孚松,寨子头领更换的的确确没有波及到第二个人。站在天浩的角度,这种事情其实很简单,凶猛野兽和大雪是最好的守卫,它们把磐石寨在去年冬天变成了一个天然监狱。只要从源头上控制住粮食,就没人会在那个时候离开。无论孚松的亲信也好,自己的敌人也罢,所有乱七八糟的心思都在饥饿面前粉碎。用一根带肉的骨头,就能决定一个人的未来命运。 平俊没理由不服从命令,否则就会活活饿死。 天浩的确想过要杀了平俊。杀人的念头随着情况不断改变而淡化。一方面是他对老祭司做出承诺,另一方面也是天浩想要看看自己能不能对平俊产生影响。 现在看来,效果斐然。 宁定的目光注视着平俊,看着他浑身颤抖着双手按在地板上,整个上身弯曲,面对自己恭恭敬敬行了北方蛮族最尊贵的礼节。 这表示着愿意对自己效忠。 天浩耐心地等着平俊完成了整个仪式,重新直起身子,才认真地问:“有件事情我不明白。寨子里那么多女人你都看不上,为什么唯独要抓走阿依?” 去年冬天,刚成为“十人首”的时候,阿依就对天浩说过:平俊想要抓她,把她卖掉。 后来孚松杀人冬祭,平俊又趁着这个机会想把阿依抓起来,可惜被她逃走。 “冬祭的时候你去抓阿依,应该不是想要杀了她吧?”天浩抿了一口茶水,感受着口腔里散开的余味,眼睛里闪烁着专属于他的精明:“怎么,你想把阿依卖掉?卖给谁?” “是南边寨子过来的一个商人,他叫金生。”平俊丝毫没有隐瞒,老老实实地说:“他呆在青龙寨的时间比较长,以前我都是去那里找他。” “商人?”天浩微微皱起眉头:“跟我们一样的商人?” 平俊听懂了这句话,点点头:“是的,他是牛族人,跟我们一样,都属于雷牛部落。” 天浩心中的疑惑仍未解开:“他为什么要买阿依?阿依长得并不漂亮……嗯,很丑。寨子里年轻漂亮女人多得是,你为什么偏偏看中了阿依?” 这是长久以来盘桓在天浩脑子里的诸多问题之一。 平俊脸上浮现出犹豫的神情。他迟疑片刻,缓缓张开嘴:“当初,我也觉得奇怪。后来我盯着金生问了几次,他不耐烦了才告诉我,像阿依这样的女人的确长得很丑,但是在南方大陆的白人看来就不是这样。他们喜欢很瘦的女人,尤其是腰身很细的那种,阿依符合他们的要求。” “南方大陆的白人?”天浩慢慢咀嚼着这句话,他控制的很好,内心震惊丝毫没有流露在脸上。 “就是锁龙关南面的那些人。”平俊在脑海里努力搜索记忆:“我没去过锁龙关,据说只有最强大的战士才有资格在那里作战。那道关口把我们和白人的世界分开,我们在北,他们在南。” “你说的那个商人……金生,他现在在哪儿?”天浩直接抓住问题核心。 “也许会在青龙寨吧!”平俊自己也无法肯定:“他总是到处走,我也不知道他具体在哪儿。反正咱们周边的几个寨子他都会去,没有固定的地方。” “去找到他,把他带回来。”天浩很清楚,从平俊身上已经榨不出更多有用的信息:“告诉他,我要和他谈一笔生意。” …… 寨子里诞生了五个婴儿。 原本应该是七个,三个因为难产死了。接生这种事情从来都是女人帮女人。拜上一任头领孚松所赐,连续几年冬天磐石寨都在缺粮,老人几乎被杀光了,年轻女子在接生方面毫无经验,胎儿体位不正导致难产的问题必须通过剖腹才能解决。可是等到天浩得到消息赶过来,帮助接生的女人已经从孕妇双腿中间抓住婴儿手脚生拉活拽强行拖出……孩子离开母体的时候,脑袋歪朝一边,颈骨已经折断。 之所以被称之为“野蛮人”,实在是他们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太多的现状需要改变。 老祭司熬了一大锅黑乎乎的草药,看着虚弱的产妇们喝下去。从火塘里舀起大把的冷却草木灰用于止血,被血水浸透就再换一把干燥的,家里灰烬不够就去别家讨要……天浩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现在还要另外分出一个“妇科(产科)医生”的可怕选项。 新的命令在第一时间颁布:严禁产妇丈夫以任何借口驱使她们下床。 蛮族女人都很强健,即便是生孩子这种对身体有着强烈损耗的事情,她们也要在生下孩子的第二天继续操劳。 男人们对此觉得难以理解。 女人们却很高兴,因为年轻头领紧接着下达了第二条命令:所有产妇可以在生育后的两个月里得到双倍口粮。 人口是繁衍的基础。天浩没有破坏规则,他只是让这些女人过得比以前更好。 寨子里有更多的女人怀孕。 再有几个月,妹妹天霜就年满十岁,到了该出嫁的年龄。 第四十六节 养鸡专业户 “阿依……算了,这个事情我还真不好发表意见。还是阿娇好,我得找个时间去赤蹄城向阿娇提亲。” 天霜睁大了黑亮亮的双眼,从她嘴里说出的话毫无遮拦:“三哥,你和阿依姐睡过了?” 正在举杯喝茶掩饰自己尴尬的天浩一口喷了出来。 他一言不发,站起来,铁青着脸转身走了出去。 野蛮人的比想象中更加开放。 看来,我对这个全新的世界还缺乏了解。 …… 二十多天后,振辉和阿力回来了。 “头领,我们一直跟着那个商人。我亲眼看着他去了赤蹄城,进了城主府。” 这间新屋子是按照天浩要求建盖。中空的墙壁里填充着木头刨花,隔音效果非常好,独门独栋,位置也很隐蔽。天浩把这里当做自己的日常办公场地,摆放着简单的家具。 振辉和阿力都是猎人,也是寨子里排的上名号的斥候。他们身手敏捷,动作灵活,尤其是天浩接任成为寨子头领以后,要求寨子里所有人定期修剪头发,并且洗澡。振辉发现这样做可以有效清除身上的体味,降低了被野兽发现的几率。 天浩缓缓点头,思考片刻,他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这件事就这样吧!你们对谁也不要说。出去以后,找仓库管事领取今天的双份口粮。” 加倍口粮是非常有效的奖励。 独自坐在“办公室”里,望着从窗外照射进来的那抹阳光,天浩脸上的笑意渐渐消失,被凝重的沉稳取而代之。 与自己猜测的一样,金生果然不是普通商人。具体情况还需要更多情报和更进一步了解,不过现在可以暂时确定他与赤蹄城城主牛铜有联系。 南方大陆的白人,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 这方面的宿主记忆寥寥无几,只知道南方大陆由白人统治,由很多不同的王国组成。在“南北对抗”这个问题上,北方蛮族所有部落都站在相同立场。无论部族之间是否有仇,或者正在爆发战争,一旦情况需要,都会毫不犹豫从己方族群里抽调最勇猛的战士前往锁龙关战场。 “最优秀的战士”不是一种广义概念,那是精挑细选的结果。天浩在残存的宿主记忆里搜寻到这样一段内容:很多年前,牛族选拔猛士,磐石寨当时有五个人入选,他们在部族首都黑角城比试之后,只有一个人被选中,成为正规士兵,编入军队。 那时候,磐石寨的人口多达四百。 按照四百比一标准挑选出来的精锐编组军队,那是何等恐怖的概念? 由此可以看出占据南方大陆那些白人有多么强悍。 金生居然能与他们做生意……他背后要是没有一个强大的利益集团作为支持,打死天浩他也不会相信。 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金生不是一个人,像他这样的商人,还有很多。 …… 在喧闹的鸡叫声中,浩浩荡荡的商队开进了磐石寨。 关在篾筐里的母鸡扑腾着翅膀,用好奇与恐惧的目光打量着这个新地方。公鸡保持着必不可少的威严与气势,却被狭窄的篾筐限制着无法伸直脖子,只能低下头,不断发出声嘶力竭的尖叫声。 尖嘴猴腮的金生实在无法让人将他与“勇猛”这个北方蛮族常用形容词联系在一起。他带着一队护卫,接过天浩递过来的钱袋,从中拿出一把白花花亮闪闪的银币,在手心里摊开,用手指随便点了点,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银币的购买力很高,之前在赤蹄城的时候,天浩就对此有着深刻了解。 吩咐天狂带着人清点笼子和鸡蛋,天浩带着金生走到旁边的僻静角落,和颜悦色地说:“有了这次良好的开始,我们之间的合作看来没什么问题。” 金生目光里透出商人特有的精明:“尊敬的头领大人,听你的意思,你还有别的商品需要交易?” 天浩从衣袋里拿出一个兽皮小包,递了过去。金生解开系绳一看,里面装满了灰白色的粗盐。 “这盐的颗粒太大了,煮的时候也不太干净,颜色偏黑,这东西卖不上价。”挑剔的字句当然是为了压价,金生捻起少许塞进嘴里尝了尝味道,望向天浩的视线夹杂着一丝试探:“看在咱们之间有过合作关系的份上,我可以给你一个还算不错的价钱。嗯,这东西的数量多吗?” “不多,只有五十多公斤。”天浩回答的很快。 一抹失望在金生脸上掠过,他很快调整情绪:“这样吧,我把这次交易货款从你给我的那些银币里扣除。” “我不要钱,我要别的货物。”早有打算的天浩说话速度很快:“我要布匹,还有就是棉花。” 金生在天浩的注视下流露出带有淡淡轻蔑的神情:“盐巴虽然值钱,但布匹和棉花也同样值钱。头领,恕我直言,你这点儿盐巴换不了多少布。” “你帮我看着办吧!能换多少换多少。”天浩此刻是个坦诚的老实人,诚挚的面孔,清澈的眼睛,甚至带有一点在金钱力量震慑下产生的畏惧:“我们寨子离海边不远,随时可以煮盐。我们不缺吃的,就缺衣裳穿。” 傲慢的成分在金生脑海里徐徐升起。他没有在脸上显露,却忍不住在说话的时候夹杂着讥讽:“这种事情我也说不准,行情随时都在变化。五十公斤粗盐……呵呵,我争取过几个星期再来一趟,到时候把布和棉花给你带来。” “太感谢了。”天浩的姿态有些卑微。 …… 商队离开磐石寨的时候,天浩站在寨门口的警戒塔上,久久注视着在远处山路上缩成黑色蚂蚁般大小的车辆与人影。 身后传来用力踩踏木板的声音是如此熟悉,不用回头看也知道那是天狂。 “数量点过了,鸡和鸡蛋数目都对得上,没有问题。”他跑得有些快,呼吸粗重。 塔顶天棚挡住了斜射夕阳,光线没有直接与眼睛接触,只照亮了天浩的下半张脸,耀出一片灿烂的金黄。 “按照我们事先商量好的计划,把母鸡和鸡蛋分下去。告诉女人和老人,这是她们以后的工作。” 任何一个蛮族寨子里都有老人和孩子,受伤与生病无法避免。天浩是老祭司认可的行巫者,他可以借助神灵的名义对这一切做出解释。可实际上,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人类生理循环过程。 去年冬天没有把寨子里所有老人“消耗”一空。现在,七百多的村民当中,有五十一个人无法参加重体力劳动。 阿依的母亲就是其中之一。 不能干重活儿,但总不能让他们闲着。编织渔网、搓麻绳、帮着铁匠打磨金属制具、煮盐……现在,天浩又给他们增加了一项“养鸡”。 每天有二十四小时,除去睡觉吃饭,有很多时间可以利用。磐石寨的时间使用率其实不高,天黑以后就被迫中止所有活动。木柴和泥炭燃烧释放出的光照程度太低,人们基本上是摸索着做事,规模化养鸡可以趁此机会提上日程。天浩计算过:改变现有的煮盐程序,白天用板车从海边把水运来,留到晚上光线不足的时候熬煮。留出来的时间,老人和孩子就照顾那些鸡,尽快让叮嘱金生购买的“熟鸡蛋”孵化。 “熟鸡蛋”是民间的称呼,指的就是能孵化的鸡蛋。 天浩从未想过要白白养活一大帮人。他不是天使,也不是老天爷派来拯救这些人的慈悲菩萨。一群精力旺盛的野蛮人吃饱肚子什么也不错,光是想想就觉得危险。必须不断想着法子折腾,让他们有干不完的活儿,做不完的事,每时每刻都朝着自己勾画的美好未来方向上一路狂奔。 文明世界有太多例子证明无所事事的懒鬼吃饱以后有多么危险。那个时代居高不下的犯罪率是再清楚不过的事实。磐石寨目前的犯罪率基本为零,天浩不知道这种情况能持续多久,他只能尽可能延缓第一个罪犯在寨子里的出现时间。 狠狠压榨他们。 让他们感到疲劳,让他们无法拥有多余的精力。更重要的是,让所有人都对我感恩戴德,觉得是我给了他们足够的粮食,足够的衣服。 邪恶的事实往往会被障碍性思维所掩盖。很少有人拥有透过迷雾看穿真相的眼睛。 右手插进衣服口袋,指尖触到了几枚圆形的银币。 夕阳笼罩下,天浩嘴角弯起一抹得意的笑。 付给金生的那些银币,来源于牛铜给自己的那个钱袋。也许是自己帮他们赢下箭术比赛的报酬,也可能是上位者打发叫花子的施舍……总之,无论赤蹄城城主牛铜,还是雷牛部的大巫巫源,他们的态度很明显,都不愿意与天浩扯上太多关系。 付给金生的那些钱,有很大一部分是天浩自己造的。 绝密的伪币制造计划参与者不多,只有同彪和国基两个人。 天浩不知道狮王陛下究竟是出于何种想法大力在蛮族中间推广金属货币。但是这种货币质地粗糙,丝毫没有冲压机械制品应有的光滑质感。 第四十七节 充满八卦的世界 这件事情天浩做得很小心。 磐石寨仓库里有银矿石和金矿石,只是数量不多。天浩尝试着使用了代替性金属,铅块、铜,还有锡……凭着对文明时代先进科技的深刻理解,他成功造出一种外观与银币光泽相同的合金。在自制天平上称过重量,切割成小块,然后把烧红的金属液体倒入自制模具,冷却后取出,用粗大沉重的锤子在铁毡上稍事敲打,最后的打磨阶段要慢一些,但是成果斐然。 这种“银币”含银成分极低,外观上却与真币没什么区别。很幸运,现在是金属货币推广的初级阶段,货币价值坚挺,天浩只花了几十枚伪币就从金生手上购买了母鸡和鸡蛋。 委托金生卖盐买布只是个幌子。商业规模一步步扩大需要时间,磐石寨是个穷地方,牛铜给了自己多少银币他自己心中有数。一下子拿出太多的“钱”,傻瓜也知道其中有问题。 这种空手套白狼的把戏在周边村寨毫无作用。整个蛮族社会还没有发展到全民接受金属货币的程度。以物易物是基础,就像左所寨的鹿族人,他们只要粮食。 全新的生活需要试探,计划和谋略也是一样。 …… 第一声公鸡报晓,把整个寨子从沉睡中唤醒。 天浩与狩猎队长永钢商讨过军事训练计划,永钢对此并无异议。 用文明时代的标准来看,天浩寄生的这位宿主无疑属于“宅男”序列。他在军事方面并不精通,知道的事情寥寥无几。天浩只能采取隐蔽手段,旁敲侧击,从永钢那里隐晦得知了一些关于北方蛮族的军队信息。 锁龙关是隔绝南北大陆的重要关隘,那里由最精锐的蛮族战士把守。无论任何族群和部落,一旦情况需要,必须根据战事进程向锁龙关给予最大限度支持。从人力到物力,毫无保留。 正常情况下,驻扎在锁龙关的蛮族军队对南方白人保持着监视机制,而不是无休无止的高烈度战争。事实上,双方交战的次数不多,南方白人同样在那里驻扎了大量军队。双方与其说是战争,不如说是在彼此敌对的状态下占据各自地形优势,长时间对峙。 北方蛮族各部落每三年征一次兵。各地村寨必须将适龄青壮发往征募军官所在的城市,由他们负责挑选。 严酷的自然环境逼迫着北方蛮族从幼年时代就必须学习格斗与射术。以磐石寨为例,家家户户无论男女,都擅长使用弓箭和战斧。哪怕是个孩子,遭遇突发情况同样可以当做战士看待。他们在战斗力方面的唯一制约就是正在发育的身体,在身高和体能方面,无法与成年人相提并论。 这些人没必要在战技方面进行加强。天浩决定的军事训练计划也只是从纪律方面着手,希望在短时间内让村民们懂得什么叫做“规矩”。 在广场上整齐排列为一条直线是暂时不用想了。五大三粗的汉子们眼里全是茫然,他们的确对天浩这位让自己吃饱肚子的年轻头领充满敬意,却不明白为什么大白天的让所有人分队站在这里晒太阳?听说是军事训练,这还用得着练吗?杀人多简单,就像平时在山里遇到野狼和熊罴,抡起斧头上去砍就是。 在天浩看来非常简单的“正步走”,这帮家伙硬是学了一个多钟头也无法理解。他们就像一只只笨拙的企鹅,脚步僵硬,如机器人般左手左脚,有手有脚,不时朝着站起队列前面脸色阴沉的天浩偷偷望去,努力挺直身体和脖子,继续以全是错误的动作机械前行。 被打败的感觉在脑海里呈现出越来越浓的灰黑色。天浩只能退而求其次,他不再要求这帮野蛮人正步走,必须从源头开始,让他们明白什么是“左”和“右”。 又一个小时过去了,发令所有人举起左手的时候,还是有半数的人在满面懵懂中举起右手。 地上爬过来一只蚂蚁,满脸平静的天浩抬起脚,将其狠狠踩死。他觉得自己必须弄死点儿什么活物才能发泄心中怒火。把一群野蛮人训练成号令严明的士兵实在太难了,老天爷你发发慈悲吧!要不咱们换个题目,你给我一头猪,我保证让它学会说话。比较起来,这种事情显然要简单得多。 思考了很久,天浩让天狂从家里弄来一些锅底的烟灰,用水调开。他端着这碗与墨汁没什么区别的东西,用木棍蘸着,在所有受训者左手手背上画了一个圆圈,右手背上画了一个三角。 “圈!” 齐刷刷统一举起了左手。 “三角!” 齐刷刷统一举起了右手。 看来这些家伙不是天生愚蠢,而是自己的训练与沟通方式有问题。 明白了这一点的天浩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意,发号施令的声音也比之前更加洪亮。 他开始有意识夹杂了一些基本指令:“圈,三角右……左,三角,圈……” 交替的指令很有用。野蛮人们渐渐明白了圆圈代表左手,三角代表右手。他们的动作依然笨拙,出错率却远远少于之前,显出了整齐的雏形。 “圈!” “三角!” “圈!” “三角!” “左,右,左……” 寨子里的公鸡叫了。 “喔,喔,喔!” …… “阿依和头领好上了。” “你听说了吗,阿依跟头领睡过了。” “阿文看见阿依和头领偷偷亲嘴,连舌头都伸进去了……” 风言风语很快传遍了整个磐石寨。“八卦”是女人身体里永远不可能剥离的特殊成分,无论文明时代还是现在都是如此。她们津津有味口沫四溅说得头头是道,更有几个当事人振振有词表示自己当时在场,清清楚楚看到了每一个细节。刻画程度细致的令人发指,就连文明时代中马文宗师也自愧不如。 生活需要消遣,从更简单更直接的方面来说是娱乐。事态发展令天浩有些措手不及,他确定那天发生在阿依家里的事情非常隐蔽,不可能有第三个人在场,可那些女人说的有鼻子有眼,实在是让他哭笑不得。 我用辛勤和汗水填饱了他们的肚子,却无法用劳作和超越时代的智慧让所有人在思维感官方面得到满足。就像文明时代被很多人争论的那个话题:娱乐明星与科学家的收入和知名度不成正比,前者拥有大量粉丝,后者虽然对国家与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却默默无闻……这其实很容易理解。很少有人会对着密密麻麻如天书般的研究数据津津有味看上一整天。有那个时间,不如打开电视看看选秀节目,看看哪个男演员长得帅气,哪个女明星长得漂亮。 寨子里牙尖嘴利平时最八卦的那个婆娘,在天浩看来很有成为娱乐明星的潜质。这婆娘甚至把阿依和天浩之间那些从未被人见过的事情变成顺口溜,就像韦小宝随时挂在嘴边的《十八摸》。她肯定不会当着天浩的面说这些,村民们却对在背后编排自家头领风流韵事这种行为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议论群体从最初的婆娘堆里不断蔓延,很快扩散到男人中间。 狩猎队长永钢这几天看着天浩的目光有些古怪。后来他实在忍不住了,冲着天浩竖起大拇指,声音压得很低:“兄弟,连阿依你都能下得去手……佩服,我实在是佩服啊!” 老祭司巫行外表端庄严肃,骨子里却是个闷骚到极点的糟老头子。他编了个由头把天浩叫到面前,似笑非笑地轻声低语,传授着人生经验:“你是寨子头领,只要是看上的女人,也就是一句话的事情。我看阿研就不错,腰身粗,是个好生养的。阿容也很漂亮,嘴唇厚,皮肤白。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偏偏看中了阿依?还是你觉得对其他女人有些不好意思,先在阿依身上练练手?” 这种事情无法解释。 天浩郁闷的心情,如同临近秋天多雨的阴霾天空。 谁能理解我? …… 秋天到了。 麦子熟了。 这是一年当中最忙碌的时节。镰刀这种工具并未被抛弃,人们在金黄色的麦浪深处挥汗如雨。抢收这种事情全看老天爷给不给面子。只要一场大雨,全年的辛劳就会化为乌有。 寨里的广场早在一个月前就做好了硬化准备。全面夯实,表面用灰浆抹平,干透的硬度与文明时代水泥相似。成捆的麦子收割上来,第一时间运到这里脱粒晾晒。 一千二百斤,这是今年的亩产数。 几个月前新建仓库的时候,老祭司就放弃休息整天呆在工地上监督。从山上运来大块的石头垫成地基,仓库内部是厚重的木板,边缘放着一个个转有石灰的蔑箩。这东西能吸收水分,确保仓库内部干燥。等到地里的麦子收割下来装进去,才能保存很长时间。 看着仓库里堆积如山的麦子,老祭司皱纹密集的脸上笑开了花:“今年冬天,咱们有馒头吃了。” 第四十八节 肉饼 天浩嘴上不说,心里对却对此感到好笑:馒头有什么好吃的? 把晒干的麦子磨成粉,是一项极其枯燥的工作。磐石寨没有牛马,自然也就谈不上使用畜力。寨子外面有河,北方蛮族在水力机械方面的运用程度为零。麦粒脱壳的工作交给女人处理,通常要持续很久。相比之下,人力推磨虽然辛苦,却也简单。 第一包新麦面粉送到天浩面前的时候,秋收已经结束四天了。 面粉颜色偏灰,甚至有些黑,不是记忆中的粉白色,这表明有大量麸皮掺杂其中。文明时代用一百斤麦子连续脱壳去掉大量麸皮才能制出的精面“八五粉”(一百斤麦子出八十五斤面),在这个时代实在太过于奢侈,也远远超出村民们对“粮食”的逻辑概念。 掺水和面,等待面团发酵的时候,阿依一直在砧板上剁肉。天狂在山上猎到一头鹿,这种善跑的动物体内没多少油脂,天浩剖了一条鳟鱼,让阿依把两种肉混合起来剁成肉糜。这样一来,吃起来就不会感觉太柴。 刺瓜已经长大。这些平均重量为三公斤左右的果实看上去对所有觊觎者充满了敌意。表面尖刺变得异常坚硬,必须用柴刀一一斩断,才能伸手把瓜从蔓藤上摘下,然后抱起。坚硬的瓜皮仿佛一个坚果壳子,分开的肉质部呈现出橘红色,散发出诱人的甜香。 留下瓜子做种,天浩选了几块瓜肉让阿依剁碎,与之前备好的肉糜混合,加入各种调料和盐。 阿依现在是他的女人,天浩却没想过要结婚。并非吃过以后想要赖账不负责,而是没有这个必要。文明时代在道德框架在这个世界毫无用处,谨守着曾经的婚姻规矩在北方蛮族看来会显得与整个社会格格不入。身为寨子头领,与寨子里最丑的女人睡过也就罢了,如果还要进一步谈婚论嫁……包括永钢和老祭司,所有人都会认为天浩是个白痴,是个疯子,还会进一步怀疑到阿依身上,认为她是个可怕的巫婆,给伟大英明的头领下了蛊,诱惑着他做出不合规矩,令人无法理解的可怕行为。 异端的下场,是被捆在火刑架上活活烧死。 既然丰收,肯定就得请客。天浩请来了老祭司和永钢,还有同彪和国基。家里地方小,坐不下那么多人,天浩干脆把宴客地点放在村里的议事堂。 人们看着他熟练地把面团摊开,用一根打磨光滑的圆木棍子在上面擀来擀去,中间填上事先准备好的馅料,做成馅饼,烧热的锅里放上熊油,慢慢地烙着,空气中很快散发出令人馋涎欲滴的浓烈香气。 天浩用了懒办法,他把饼子烙得很大。这样做,省事省力。热乎乎的馅饼离开锅,平放在砧板上,天浩用菜刀切开,笑着分给坐在周围的人。 很烫!面团被肉汁与熊油浸透,牢牢锁住了鲜美的馅料。 第一口咬下去的时候,永钢就彻底爱上了这种馅饼。他顾不得烫热,吸呵着冷气,肉汁与肉油在舌尖上跳动,几乎没尝出什么味道就慌慌张张咽了下去。第二口咬得很大,食物填满了整个口腔,他边吃边点头,眼睛里全是满满的幸福。 老祭司吃得太急,啃掉了一颗牙。他懊恼地捡起牙齿,脸上露出痛悔的神情,最后还是把牙齿塞进口袋,专心致志嚼着自己的那份肉饼。 阿依叫来了十多个女人,她们模仿天浩的动作,在一个个大盆里和面,然后剁肉。 就这样,没有任何预兆,很简单的小范围宴请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全寨人参与进来的大型集会。主食只有这种馅饼,只是其中的肉馅填料不同。 所有人都认为这是年轻头领给予自己的礼物。全新吃法比单调的馒头更加美味。 …… 天峰带着一些人,拖着满载粮食的大车出发了。 上缴族群的百分之三十额度绝对不能少。这件事情没得商量,必须在入冬前把粮食送到雷角城。否则,整个寨子将面临着来自雷牛王的滔天怒火。 永钢照例组织寨子里的青壮编成狩猎队。秋天是人类欢庆丰收的季节,山里的动物同样有着比平时更多的食物。它们会在寒冷降临以前大量进食,积蓄体内脂肪。山鸡、野兔、獐子、狗獾……这是一年当中野物最肥美的季节。 磐石寨附近的黑嚎狼被打散了。它们连续多次对海边煮盐的人们发动袭击,每次都被野蛮人依托警戒塔彻底击败。庞大的的狼群在过去几个月里大幅度缩减,现有的黑嚎狼已经无法对磐石寨构成威胁。它们面临的出路有两条:要么修生养息耐心等待几年,让种群整体回升到原先的数字。要么离开这个地区,融入别的狼群。 智慧性思维一旦打开大门,就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虽说现在不是冬天,在冻肉里添加巨角鹿软骨“佐料”的做法无法使用,但这并不妨碍猎人们从其它方面进行思维延伸。铁匠做出了很多弹性极好的细铁签子,两头磨尖,平时以直立状态插在箭筒里,需要用的时候就拿出来,将铁签弯曲,中间用韧性极好的细麻绳绑紧,外面裹上新鲜的肉。暴鬃熊对这种加料肉丸毫无抵抗力。有些直接吞下,胃液腐蚀着麻绳,铁签穿透胃部,让它们在痛苦嗥叫中死亡;有些会在嘴里嚼嚼,细绳当场断开,瞬间绷直的铁签扎破熊嘴,弄得到处是血。等候已久的猎人们趁机拥上,捂着嘴巴痛苦惨嗥的暴鬃熊根本无法反抗,只能眼睁睁看着各种武器往自己身上招呼。 天浩带着女人和孩子采摘苹果。 这东西与记忆中的苹果没有任何相似之处。黑灰色的外壳很硬,用力捏才会裂开一条细缝。果实差不多有成年人拳头大小,切开可以看到与普通苹果相同的肉质层,味道也没有区别。 坚硬外壳是一种自我保护措施。天浩不明白,在自己沉睡的这段时间,苹果到底经历了什么? 这片果林距离磐石寨约六里,位置偏僻,狼群密集,平时很少有人过来。整个林间山谷地上落满了果实,厚厚的一层。下面的已经腐烂,上面覆盖着去年落下的部分,已经萎缩,又干又瘪。 天浩带来了八辆板车,一个个装满苹果的篾筐码在车上,堆成小山。尽管如此,人们摘下的果子只占整个树林外面很小的部分。 第四十九节 肉果还是坚果 苹果很甜,与文明年代的优良育种有一定关系。更重要的,还是苹果自身的进化。甜味果实是植物的一种自我保护措施,与鲜红耀目的外表一样,只有这些才能吸引鸟兽前来啄食,它们吞下果核在排泄过程中给予植物养料,帮助生长与扩散。 天浩并不认为手上的苹果属于这个范畴。这样的进化逻辑无法解释坚硬且颜色暗淡的果壳。严格来说,这样的苹果正在脱离“肉果”行列,朝着“坚果”方向一路狂奔。 坚硬的果壳必须用刀子才能破开,果肉有些软,与其说是固体,不如说是淡黄色的半凝固物质。总之这是一种天浩从未见过的水果,柿子的口感,苹果的味道。 盐,可以让很多东西改变原有的形态。 将硬壳苹果对半剖开,表面抹上一层碾细的盐末,放在阴凉的位置风干。做法很简单,就算没有硬壳苹果,以前也不是没人想过对别的食物进行腌制。因为海里有吃人怪兽威胁,磐石寨无法得到更多的盐,也就无法对基础食物进行深层次加工。 天浩觉得这种硬壳苹果很适合酿酒。他让村民们大量采摘,除了留下腌制的部分,其余的用水清洗果皮,挖出其中甜软的果肉,掺入一部分寨子周边山上采来的浆果,将其捣烂,放入一个个土陶罐子,耐心等待着发酵。 浆果的外形与蓝莓相似,口味偏酸。之所以选用这种东西,是因为浆果外皮有一层野生酵菌。文明时代很多水果外皮上也有着类似的自然发酵物质,比如葡萄和李子,果皮上都有着淡淡的“白霜”。 老祭司对一个个装满硬壳苹果的土陶罐子很好奇。这些罐子存放在磐石寨的公共仓库,他每天都会过去看看,用手指关节轻敲着罐子,仿佛这样做可以加快发酵速度,提前喝上春甜美的酒汁。 夜晚降临了。 天浩有礼貌地敲开老祭司的木屋房门,走了进去。今天下午的时候永钢就找到自己,说是晚上约着来老祭司家里吃饭。狩猎队这次出去收获丰富,得好好庆祝一番。 面目狰狞的野猪头被整个砍下,连同内脏一起放在屋角的木盆里。腥臭的猪肠即便是在文明时代也很难清洗干净,必须用面粉和盐反复搓揉。这种方法在磐石寨人看来实在过于奢侈,天浩也没兴趣自找麻烦。他微笑着对老祭司和永钢行礼,然后走到正用刀子从猪身上砍下整条后腿的巫且面前,接过他手里的刀,割下一大块腰窝肉。 这是整头猪身上最柔软的部位,俗称“五花”。与被驯化的家猪不同,野猪的体脂含量很低,凶悍好斗的它们外皮极厚,无法像家猪那样连皮带肉烤着吃。 天浩将猪里脊成两厘米见方的肉块,让巫且把肉块穿在铁钎上。这种简单的金属制具家家都有,而且数量很多。只要是为了晾晒肉干,尤其是到了秋末快入冬的时候,为了尽快制成腌肉,人们会用多根铁钎把清洗后的猎物撑开,挂在房梁下面,易于风干。 撒上盐和调料的肉块烘烤时间不长,嚼在嘴里很嫩。 吃了几串烤脊肉,天浩放下手里的铁钎,挥刀将摆在砧板上的五花肉切成薄片,照例穿上铁钎,架在火山烘烤。 老祭司和永钢邀请他过来吃饭,很大程度上是看中了天浩在烹饪方面的超人技艺。一顿饭,同样的食材有很多种吃法,谁也不会拒绝在享受方面提高层次。 生猪肉是北方蛮族的传统做法。必须是鲜嫩的里脊才能生吃。天浩进来的时候,老祭司长子巫且已经在砧板上剁碎了不少。天浩把小山般的剁肉装进木盆,放上从外面摘来的野生香菜,撒上自制的百里香。没有醋,就用野果发酵而成的一种酸汁代替。天浩没有放入传统做法必不可少的新鲜猪血,他在肉糜里加上了半个硬壳苹果,最后才撒上盐。 唯一遗憾的是没有辣椒。 文明时代的西南省份生猪肉吃法盛行。有香脆劲道的“烤生皮”,还有麻辣酸香的“剁生”。当地很多人因为生猪来源不干净,吃了以后被寄生虫感染。尽管疾病缠身,仍然不肯放弃常年形成习惯的特殊美味……天浩原本对此一直都是敬而远之,很偶然的机会,被朋友拖着勉强尝了一次,结果吃了以后就上瘾。 食物与执拗性思维之间的差距是如此巨大。很多事情如果不亲自尝试,永远不会明白其中的奥妙。 老祭司吃得很满足,他用手背抹了一下沿着嘴角流淌下来的鲜红肉汁,对天浩笑道:“阿浩,咱们寨子如今是越来越兴旺了。我和永钢商量过,入冬前,你去一趟族城,把你的“千人首”职位申请下来。” 天浩心脏猛然抽动了一下,他没有在脸上显露丝毫痕迹,淡笑着摇摇头:“咱们寨子现在只有七百多人,达不到千人的标准。” “等到冬天就够数了。”狩猎队长永钢用筷子挑起一大团生猪肉送进嘴里,边嚼边说:“我这段时间在周边寨子里转了一圈,他们的粮食收成跟咱们差不多,但是往族城里送的上缴份额至少也是百分之五十。人人都想得到姓氏啊!像孚松那样的家伙还有很多。” 说到这里,永钢放下手里的筷子,端起摆在面前的陶杯喝了一大口浓茶。他用舌头在口腔里剔着牙,叹了口气:“不是我对族长不敬,他是个好人,百分之三十的上缴定额一直没有变过。可是下面各个寨子里的头领不这样想,人人都表现,争先恐后把粮食缴上去,到头来,有几个人会真正管过别人的死活?” 天浩微微一笑,也不言语。 他其实对此深有感触。文明时代某省地处边疆,经济不发达,地方官员却将每年收入几乎全部上缴中央。几年后,那位官员因为政绩斐然青云直上,留下一片狼藉多年得不到发展的省内烂摊子。 “千人首你是绝对够格。”老祭司嚼着嘴里尚未咽下的肉,递过来一张小型兽皮:“这是我开给你的文书,永钢已经看过,我们俩都按了手印,你尽快送到族城审验。咱们寨子里的人会越来越多,明年这个时候,估计会超过一千。呵呵,好好干,别让我失望。” …… 饭后,巫且送着永钢出去。看着他们消失在门口的身影,老祭司转过头,望向天浩的时候,眼眸深处透出一道意味深长的幽暗目光。 “说是收你为徒,可实际上,我还真没怎么教过你。”老祭司的语调有些自嘲。他抬起头,望着被烟雾熏成黑色的天花板,喃喃自语:“当年师傅收下我,让我成为行巫者的时候,差不多也是你这个年龄。” 天浩用探询的目光注视着老祭司:“您的师傅?” “他一直跟我在一起,从未分开过。”这句话有些莫名其妙,充满了缅怀,隐隐有一丝悲伤,更多的却是兴味索然。 老祭司站起来,慢慢走到屋角,抱起一个十多公分高的土陶罐子,转身回到他自己的位置,将陶罐轻轻放下。 罐口用一整块揉制过的旱獭皮封着,扎口的藤绳系得很紧,就像文明时代罐装腌菜的做法。 当着天浩的面,老祭司解开系绳,揭开封皮,从罐子里拿出一颗人头。 第五十节 干缩人头 在人类文明史上,干缩人头曾经给生物学家造成了很大困扰,认为在沙漠和南美雨林里生存着文明世界当时尚未发现的“矮人王国”,甚至将其称之为“侏儒卑格米”。 后来才知道,这是食人族用特制药水对猎物头颅进行炮制的做法。他们取出颅内骨骼,却不会损伤外皮。大量失水导致干缩的人头仍然保持着能够判断的死者面容。原本足球大小的人头干缩成拳头那么大,的确令人惊讶。尤其到了大航海时代,来自蛮荒地区的干缩人头甚至成为欧洲贵族的收藏品,风靡且盛行于整个上流社会。 老祭司捧在手里的这颗干缩人头看上去很精致,没有浓烈的药水气味,萎缩成拳头大小的面孔双眼紧闭,可以看出是个成年男子。 “这是我的老师。”老祭司用粗糙的手指轻轻抚摸着人头颅顶,仿佛触摸着那里并不存在的头发:“是他教会了我行巫者的基础,他让我知道这个世界有很多未解的秘密,让我拥有了姓氏,成为贵族。” 天浩的眼睛里透出一丝好奇。行巫者师尊与弟子之间存在着如此诡异的依存方式?还真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现在,我把他送给你。”说着,老祭司抱起摆在手边的陶罐,轻轻落在天浩面前。然后,拿起地板上的干缩人头,递了过来。 “为什么?”天浩控制着思维情绪,下意识地问:“这是行巫者的传承礼仪吗?” 老祭司摇摇头:“这是老师临死前对我的叮嘱,我只是按照他的吩咐,把他的一切传给你,也就是被我认可的磐石寨下一任接掌祭司。” “他的一切?给我?”天浩不认为这是一份礼物。尽管如此,他的语气仍然变得软化,脸上与眼睛里的震惊毫不作伪,非常真实。 “老师当年是这样告诉我的。”老祭司沉默片刻,颇为遗憾地摇摇头:“我本想把这些东西留给巫且,可他在行巫方面实在没有天份。按照部族里的规矩,长子可以继承贵族名号和身份,如果无法从族长那里得到承认,到了死的时候,形式与身份会被自动剥离。” 天浩眼里闪烁着明悟的光:“你想要我照看巫且和他的家人?” “我总会死的,巫且也是。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唯一能指望的人,只有你……阿浩,你是我见过最聪明的头领,没有之一。”老祭司的精明一如既往,他从不做亏本生意。 …… 夜深了。 天浩洗过脚,盘腿靠在兽皮垫子上,默默注视着摆在面前的这颗干缩人头。 这是他的新居。身为寨子头领可以拥有一些特权,单独享有一间住房也是天峰主动提出。他是这个家的长兄,是过来人。男女之事方面天峰早就经历,只是那时候家里穷,那女人虽然喜欢天峰,却不会跟着他一起饿肚子。两个人睡过并不意味着永远都保持样的关系,反正不是寨子头领和长者见证过的正式婚姻,谁也不会当真。 三弟天浩已经成年,阿依虽然相貌丑陋,性子却还不错。天浩得单独有一个房间,这样一来,他方便,大家也方便。 手指触摸到人头的时候,天浩感觉自己就像在摸着核桃。他不相信巫术崇拜,也不相信所谓的神灵,但是这一刻,在四周静谧的环境里,他忽然觉得自己走进了一个神秘且从未接触过的世界。 在老祭司家里,第一眼看到这颗人头的时候,他就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 死者在对我说话。 那是一条很长的密码,其中有汉字的天干地支,有英文字母,还有罗马字母和俄文字母。 没有声音传入耳朵,纯粹是停留在意识层面的交流。 如果对方是活人,天浩会觉得很正常。可问题是,发出这道信息的偏偏是一颗干缩人头。想要把人类头颅制作到这种形态,需要高超的技艺取出颅骨,包括脑浆等内容物,只剩下一张干燥的完整外皮。 玩具、收藏品、纪念品、崇拜物……它居然在对我说话,从意识形态进行交流? 这不是梦,也不是幻象。 天浩在心里默读秒数时间,每隔五分钟,干缩人头会发送一次密码:甲0079qv840丁申w戊辰322…… 密码长达九十九位。 冷汗从天浩后背上渗透出来,他感觉全身湿滑。这让他感到十分恐惧,无法判断自己是否真正清醒。有好几次,他盯着那颗人头,忍不住想要随便抓起什么砸过去,将其彻底粉碎。 如果不是那条密码,天浩已经这样做了。 密码传递结束,后面还有一句话:“读出来。” 天浩很清楚这三个字的含义。 他自己也拥有一条这样的密码。那是所有战士在最后时间里各自持有的身份编码。九十九位代码据说是计算机自动生成,平时在基地里用于身份扫描,只有在不确定持有者是否被复制人替换的情况下,才会要求对方用语音读出。 这是保存在每一位战士记忆深处的秘密。密码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无论构成的汉字还是任何字母,都有着五个不同的发音。比如“甲”字,规定它另外还有“列”、“司”、“亭”、“暴”等四个读音。比如编制表上用印刷体显示的英文字母“v”,其实在不同排列阶段代表着罗马字母,发音为“牛”。 任何得到密码却无法用正确发音读出的人,都会在第一时间被杀,连申辩的机会都没有。 战争的残酷与冷漠,让一切都充满了森严规则,以及死亡。 天浩在再一次把手指按在干缩人头顶端。他发现这是与死者进行意识交流的正确方式,双方有肢体接触,才会产生意识。 脑海里默念着正确密码读音,天浩没想过要故意念错。规则限制是如此可怕,以至于多年后苏醒的他仍然感到畏惧。有时候想想觉得挺可笑,这里没有高强度激光,没有基因毁灭器,没有自动控制的多管机关炮,就算不小心说错了什么也很安全。 “你好,我叫詹建华,机动四十一师准尉队长。很高兴你读出了密码,只有我们自己人才知道正确发音。” 不能算是交谈,密码显然是一道锁扣,大量信息随着最后一个脑海里的音节落下,如潮水般涌入天浩的思维中枢。 “这是基因层面的交流。你收到这些信息的时候,我已经死了。基因细胞可以保存一部分记忆片段,希望对你有用。” “我进入了培养舱,通过寄生复活。我的运气很糟,寄生舱破裂,规定时间内无法找到宿主就会死亡。迫不得已,我毫无选择,只能选择一匹马作为宿主。” “以马的形态生活了四年,我终于找到机会,改变了固有形态,重新成为了人类。” 天浩缓缓摇着头,发出无声的叹息。 他不认识这个叫做“詹建华”的人,但是对方提到的这些事情自己都有经历。机动四十一师是友军,说起来,天浩的职位比詹建华高,他当时官至上校。 至于寄生……詹建华的确运气不好。脑海里随之出现了大量画面,天浩“看到”一匹毛皮颜色暗黄的马趁着马倌不注意,从后面一口叼住他的脑袋,将整个人头死死含在嘴里。习惯了草料的臼齿无法啃断脖颈,但是腥臭的马口足以致使马倌在短时间内窒息。拼命挥舞的双手渐渐不动了,扭动挣扎的身体也软软垂落。周围是多达上百匹的马群围绕,谁也不会看到这里发生的诡异场景。一个多小时候,密闭的马口张开,浑身沾满唾液的马倌倒在地上,同时倒下的还有那匹马。又过了半个多钟头,看上去与死者没什么两样的马倌突然睁开眼睛,大张着嘴,带着满脸惊骇紧张的神情,大口呼吸着空气。 “我在体内封存了百分之三十的基因种子,如果无法成为人类,我宁愿死。付出了百分之七十的生命精华为代价,我成功进行了第二次寄生。但是这样做损耗极大,我活不了多久,只有二十年,甚至更短。” “后来者,接下来的信息,应该对你有用。” “我在这个世界走了很多地方,行巫者是一个不错的身份掩护。我花了十五年的时间,从一个马倌成为了大巫师。这个世界的知识机构有很多断层,一些在我们看来简单无奇的东西,野蛮人很难理解。” “想必你已经注意到,“巨大化”是这个陌生世界给你的第一印象。无论人类还是动物,包括植物都是如此。我没有仪器,无法对空气成分进行测量。但我估计氧含量应该很高,至少超过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次见到南方白人的时候,我终于从他们身上找到了熟悉的感觉。与我们比起来,他们更像是正常意义上的人类。平均身高约为一米七,拥有大量北方蛮族不具有的知识。” 第五十一节 迷乱的世界 “他们的文明程度极高,拥有先进的科技。当然,这是以北方蛮族为对照体而言。南方白人的文明进程相当于十七世纪初期,甚至更早,介于黑暗时代与启蒙时代之间的那个的阶段。他们懂得使用火绳枪,也许还出现了原始燧发枪的雏形,至少我没有见到。他们有着强大的海军,大规模使用木制风帆船,文化经济远远超过北方蛮族。与他们比较,我们是真正的野蛮人。” “我不知道南方和北方的对峙形态究竟从什么时候形成。蛮族与白人之间互为矛盾不可调和的死敌。我建议你有机会的话,最好去一趟锁龙关。那里的地形特征很难用一两句话描述清楚,很多事情你必须亲自看过才有体会,我的生命已经到了最后时间,基因保存的信息容量有限,无法进行详细记录。” “我是牛族人。贵族……呵呵,以前从未想过这辈子竟然有机会跻身于上流社会。算是入乡随俗吧!我现在的名字是牛建华。” 又是姓氏。 沉默的天浩目光随着这段基因信息变得轻柔。没想到连文明时代的幸存者也不能免俗,来自社会道德框架的压力果然大于个人意志。 “以所属部落作为姓氏是一件奇怪的事。我不明白这个世界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我记得进入培养舱以基因形态休眠的时候,基地里所有人都有着不同的姓氏。我假设是一场大毁灭改变了一切。全球性的核大战?剧烈的地壳运动?还是像《福音书》里说过的那样,上帝用洪水淹没陆地,只有最后的义人亚当才有资格活下来?” “如果是最后一种假设,那与这个世界的现状倒也吻合,勉强能解释过去。历史证明,只有整个社会制度被颠覆,掌权者牢牢统治民众思维的时候,一些匪夷所思的法令才可能被所有人视作正常。尤其是大规模的活人祭祀,这在文明时代是不可想象的。可是在这里,在虎族,我亲眼见过他们一次性屠杀了好几万人,把尸体做成菜肴,端上宴席的餐桌。” “我个人倾向于核战争。锁龙关的确地势险要,可是以南方白人的先进科技,打消耗战,源源不断提供更多的火药和士兵,锁龙关失守是迟早的事情。然而事情就是这么古怪,我作为牛族大巫跟随军队在前线待过一段时间,提审过几个白人俘虏,他们对踏上北方大陆这片土地显得畏惧。俘虏的数量不多,甚至应该说是极其稀少。他们拒绝投降,即便是在突围无望的绝境下,也宁愿自杀。” “白人王国流传着这样的传说:北方大陆是一块禁地,任何踏上那片土地的人都会死。” “很奇怪不是吗?这让我想起了核战争结束后的世界。所有的东西,包括土壤也被辐射污染,人类在这样的环境里无法生存。就像切尔诺贝利,那块死域存在了很多年,没人敢踏足其中。” 核战争? 辐射? 天浩想起了巨角鹿。寨子背面的鹿群规模实在太庞大了,很难想象林木繁茂的山区能有足够的食物养活这些动物。它们体型高大,意味着每天必须大量进食才能维持生命。山林可不是牧场,没有足够的草料,光靠啃食树皮和嫩叶,它们到底是怎么存活的? 还有海里的那条巨型皇带鱼,如果是在辐射环境下导致变异,那的确是合乎逻辑的解释。 “最大的问题,是生活在北方大陆这块土地上的野蛮人。”干缩人头传递过来的信息直接触动着天浩思维最深处:“白人的禁地,却是野蛮人的天堂。他们在这里自由自在的生活,用原始的方式狩猎,田间耕作水平低下,知识传递沿用着古老的“口授”方式。” “无论任何一个部族,每天冬天都会面临食物短缺的问题。上位者的行为在我看来是如此愚蠢,他们宁愿耗费大量粮食也要酿酒,在所谓的节日和神灵祭祀上的宴饮庆祝,对治下活活饿死的平民视而不见。没人想过要起来反抗,所有人都觉得上位者的行为是理所当然的“贵族权利”。很幸运,野蛮人强大的生育能力填补了死亡陷阱,女孩十岁成年,当年出嫁后有百分之六十的几率怀孕生产。文明时代成年女子十个月的成熟怀孕期,现在被缩短到了五个月,甚至四个月。我观察很多胎儿,他们从未出现过先天性缺陷,“唐氏筛查”在这个时代毫无用处。他们不会顾忌近亲结婚,在一些遥远偏僻的部落村寨甚至出现了直系男女通婚的情况。” “后来者,你可以沿用我目前已有的数据对这个世界进行观察。缩短怀孕周期与高速发育成长没有必然关联。它们导致的唯一结果就是整个北方蛮族种群人口大量激增。文明时代国家管理者忧心忡忡难以解决的人口繁殖问题,如今被彻底自然化。这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而是以几何倍数增长的爆发性模式。我觉得我开始理解蛮族部落上位者那些表面上看起来残酷至极的做法,也不再对每一个神灵祭祀大规模屠杀行为觉得反感。生得多,杀得多,他们用这种最简单的方式确保了社会框架平衡,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 “我没有去过南方。对于野蛮人,那里同样是一片死亡禁地。” “我不明白,为什么南方白人拥有如此先进的科技力量?其实从地域角度来看,北方与南方之间就隔着一道锁龙关。按照文明时代的观点,战争是最好的科学催化剂,交战双方都可以从对手身上学到更多的知识。然而那么多年过去了,野蛮人仍然愚昧,他们拒绝使用新式武器,从未对火药进行研究。反观南方白人,他们却一直走在科技的最前沿。封闭是如此严密,尽管我是大巫师,也很难得到关于来自南方的更多情报。但是前线士兵对此深有感触,我看过一份报告:白人在火绳枪研究与使用方面不断进步,这种古老枪械的射程在十年时间里提升了二十米。” 第五十二节 历史沉淀 “我与这个世界是如此的格格不入。我比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老,甚至有可能是他们真正的祖先。可是我从他们身上无法感受到尊重……不要误会,我没那么狂妄,我指的是对待知识与科学的认同感。我见过牛王,见过虎王,甚至与鹰王有过简短的交谈。他们僵化守旧的大脑令我感到恐惧。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对他们产生绝对影响力与震慑力的存在,就是神灵。” “愚昧、无知、堕落、野蛮……我从未想过会给庞大的人类种群打上如此之多的丑陋标签,然而这是最真实的存在。我无数次啃咬自己的指头,狠狠掐着自己的大腿,来自肉体的疼痛告诉我没有做梦。我无数次在黑夜中哭泣,我对着天空中灿烂的星星哀求祷告,我从未想过要做什么人类中的王者,我只想回到自己熟悉的那个世界,这是我唯一的愿望。” “假如……时间可以倒流。” “去北边看看吧!那里是一片陌生的世界。我能力有限,实在走不动了。我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对这个世界进行更加深刻、仔细的探索。大陆北面是一块神秘的地方,即便是土生土长的野蛮人也极少踏足。具体原因我不是很清楚,我只知道那里有猛兽,真正的变异怪物……我曾经在虎族部落看到一具巨大的骸骨。从骨骼分布来看,与恐龙相似程度极高。剑龙,只是后脊上没有那么多的骨板,但它真的很大。” “我以为自己可以征服这个世界,我觉得我拥有超乎整个社会的知识与见解,我可以凭着自己的力量成为部族首领,按照自己的意愿改变一切……我输了。什么小小一只蝴蝶扇扇翅膀就能变成滔天龙卷,什么重生者穿越者随便动动手指就能掌控权力,统统都是毫无根据的空想。个人力量永远不可能对抗整个社会。连我自己都觉得滑稽,我连改变北方蛮族各部落现状的能力都没有,居然妄想着征服南大陆,进而统治世界……我输了,即将死去。” “后来者,送你一件礼物吧!巫行是我的弟子,他当着我的面,以虔信的神灵之名发过誓,会把我留下的一切完完整整交付给被他选中的人。孢子形态生物置换法则……如果你成功接收到我留下的信息,并且一直聆听到这里,你应该明白,并且很清楚刚才这句话的意义。” 孢子形态生物置换法则。 天浩黑色眼眸深处顿时腾起难以置信的火焰。 当初进入培养舱休眠的时候,世界战争局势已处于胶着状态。地球表面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城市被毁,失去了束缚,杀红双眼的交战国开始大规模使用生物武器,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包括当时的天浩在内,所有人都认为核大战已经不可避免。这种本该成为战略性威慑力量的武器之所以一直没有动用,是因为各大交战集团认为己方在生物研究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对手绝不可能对此有所突破。 全身百分之八十面积覆盖着坚硬角质层的巨大化战狼。 拥有超高肌肉力量,骨骼得到大幅度强化,一次性可以携带五百公斤装备的“阿尔法”型战士。 早在一九八零年,合众国陆军总部就提出“兽化士兵”的概念。当时因为两大超级集团对峙,克格勃的触角无孔不入,成功从合众国国防部得到了完整的计划书。公开后,国际舆论大哗,当时的中央情报局长也被迫引咎辞职。该项计划后来一直无人提起,本以为就此束之高阁,没想到在争夺南极新城区的战斗中,突然出现了战熊化状态的士兵,他们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彻底改变了战局。 另外,就是各种想想就令人头皮发麻的致死病菌。 战争概念从很早的时候就被彻底改写。拿破仑曾经认为大炮是战争之神,但他从未想过后世的战争格局会是如此多样化。手握核弹的掌权者其实并不愿意使用这种武器。原因很简单:战争需要海量资源支持,一旦发射核弹,将对手领土化为一片白地的同时,也意味着那片区域在随后漫长的岁月被辐射污染,无法产生收益。相比之下,生物兵器才是更好的选择。 “孢子形态生物置换概念”就是在这样的背景被被提出。不同于动物和植物,以孢子繁衍的菌类是地球上已知的第三种生物形态。从“概念”形成“法则”的时间很短,天浩对此没有深刻研究,他对此所知甚少,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 大体上,就是以人体内部的基因为“原料”,产生出很多拥有原主生命特征的“孢子”。它们会在人类体内发育成型,这个复杂的过程可以理解为身体内部产生一串串“葡萄”,每一棵葡萄就是一枚专属于你自己的孢子。当它们成熟的时候,就意味着可以“采摘”。无论原主活着还是死亡,这些成熟的“葡萄”都能选择新的寄生目标,可以是植物,也可能是某种动物。 这样做,比单纯意义上建立冷冻精子库,由机器繁衍人类的概念更加靠谱。至少自主权掌握在人类手上,孢子寄生体可以在情况允许的时候产生二次进化,彻底改变现有状态,集中宿主体内的所有营养物质,抛弃一切不需要的部分,彻底转化为新的人类。 科学的复杂性注定了这是一种无法被大多数普通人理解的概念。用简单化的字句描述,就是从某人身上采摘一枚成熟的孢子,植入一头牛的体内。你可以把这个过程理解为给牛打了一针,牛对打针这件事毫无抗拒,也没有感觉。它向平常一样吃着草,喝着水,突然有一天寄生在体内的孢子变成了完全体,它从内部撕裂肌肉,破开牛皮,一个有着成年形态的人类就此出现。 人类是一种在进化方面并不成功的物种。我们惧怕的东西太多了。畏寒、惧热、身体受损承受能力低下、两次进食间距过短、身体需要各种微量元素……不夸张地说,一只蚂蚁都要比我们活得轻松,它需要考虑的生命问题远远要比人类简单。我们自诩走在“所有物种最前面”的科学,其实只是为了强化人类种群,甚至是给我们自己懒惰的思维寻找借口。 天浩与将军有着很好的私交。进入培养舱以前,他与将军谈过。将军对战争未来不抱任何希望,他自己也要进入培养舱。他那时候谈起未来,显得很感慨,也透露了一些关于孢子形态置换法则的秘密。 对植物形态的寄生转换研究一直无法取得突破性进展,对于动物形态的寄生倒是成果斐然。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并不奇怪,人类本来就是动物界成员,跨界寄生的难度极高,这个难题也许会困扰人类很久,说不定会延续到下个世纪。 干缩人头发送过来的信息让天浩再次提起了兴趣:“我体内产生了一枚成熟的孢子,你可以随意使用。只要滴入你的血,让它对目标进行寄生,你就可以控制对方。” 成熟的孢子就在干缩人头内部。思维信息让天浩“看到”了人头颅顶左侧位置,在干硬的皮肤和肌肉中间,隐藏着一团直径一点五厘米,整体基本呈圆形的物质。 天浩并不怀疑干缩人头,也就是詹建华的遗留信息。将军的级别比自己高,他接触到的秘密比自己多得多。他曾经说过同样的话。甚至在接受注射前,生物教官也告诉自己:从沉睡状态醒来的第一件事是寄生,第二件事就是检查体内有没有产生成熟的孢子。如果有,最好在第一时间立刻使用。那意味着能够在短时间内聚集起一批专属于自己,对自己绝对服从的力量。 孢子的所属性可以转换。如果身边的战友死亡,你可以从他体内挖出成熟孢子,滴入自己的鲜血改变基因统属,改换掌控。 大半年过去了,来到这个世界的天浩体内没有产生孢子。也许是成长时间不够,也可能是尚未达到孢子产生的要求。他现在是第一次看到这种东西,有些惊悚,更多的还是惊喜。 “我的时间不多了。最后,给你几个忠告。” “不要尝试以科技手段去改变这个世界。相信我,在这里,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绝不可能成为众人眼里的英雄。你只会成为怪物,成为被他们视作与神灵敌对的妖魔。” 第五十三节 宣传手段 “第二条忠告:这个世界……也许真有神灵存在。我没有亲眼见过,但我可以感受到那种来自神灵的力量。很飘渺,就像玄幻小说里的情节。这也许是深埋于这个世界的秘密之一,反正我是没有胆量进行挖掘研究,我也奉劝你最好不要这样做。” “接下来,我想说说我的仇人。之所以把这件事列入忠告,是因为我觉得杀死我的人极有可能会把你列为敌人。听清楚,是敌人,而不是对手。他很强大,是……” 信息到此中止。 话说到一半就卡住的感觉很难受,天浩静等了十多分钟,仍然无法从干缩人头那里得到任何感应。拿起来,在手里翻来覆去仔细端详,除了那张被永远固定的陌生面孔,天浩脑海里一片安静,仿佛之前的一切从未发生过。 为什么会这样? 基因存储空间不够?脑海里冒出这念头的时候,天浩自己都觉得滑稽。他不是专业研究人员,只是一个战士。就像一个网络游戏迷摆弄着突然出状况黑屏的电脑,焦急又迫切,却无法让死机的电脑重新恢复运行,只能胡乱敲打,设想着种种不切实际的解决方法。 又过了半小时。 天浩轻轻放下干缩人头,在宁定中长长呼了口气。 詹建华……他毕竟是死了。如果没有注射过基因改良药剂,如果不是与自己同样在培养舱里休眠,然后苏醒寄生,他也无法以这样的方式留下信息。 人类在进化,文明时代的遗留者,大概只剩下我一个。 以成熟的孢子为基础,对某人进行寄生,从而达到控制目的……这种事情真能实现? 天浩陷入了长时间的思考。 在年轻人的心目中,“诗和院方”曾经是令人迷醉,令他们对这个世界充满希望的方向。 天浩很喜欢席慕蓉,也喜欢普希金。他觉得自己有那么几分文学青年的成分,这个世界有太多值得歌颂与感动的事物,无论过去,还是未来。 推开门走出去,已是黑夜,星斗满天。 夜晚的磐石寨远不如白天那么热闹,光线限制了人们行动,黑暗把一颗颗躁动的心牢牢锁在家里。他们偎依在火塘边上,母亲哼着从古老年代流传下的歌催眠孩子入睡,男人在摇曳火光映照下忙碌。搓麻绳、煮盐、腌肉、用泥巴制成陶胚、挑选矿石……懒惰者在这个世界的结局只有死亡。如果有电灯,磐石寨应该会成为蛮荒世界的文明发源地。 在黑暗中漫步,天浩走进寨子里新建的塔楼,沿着楼梯一路向上。负责警戒的哨兵祖木有些意外,他手里握着长弓,很是恭敬地对天浩行礼,后者微笑着随口说了几句鼓励的话,推开通往顶层的门,走上了塔顶。 有风,但是这个季节不冷。站在距离地面几十高的位置,天浩发现自己的视线无法越过山脉看到远处,也看不到远处的大海。但他可以闻到从山那边被风吹来的草木香气,还有从海面方向裹挟而来的潮湿。 我想我的妈妈。 我想我的爸爸。 孤寂的时候容易想起更多,发散思维会让你产生平时从未有过的纷乱念头。天浩眼前晃动着几个熟悉的面孔,那是他曾经喜欢过的女孩。主动追求过,却没人喜欢他。 “亮煌煌几页史书,乱纷纷万马逐鹿……” 适合这种时候的歌有很多,天浩哼唱的声音不大,这是专属于自己的时间,之所以选择这首歌,不是因为特别喜欢,只是想到了,就唱了。 天总会亮的。 他以后再也不会唱这首歌,黑夜是白天的分隔线,意味着过去,代表着很多必须被割舍,必须被遗忘,必须永远封禁在记忆最深处,甚至遗忘的东西。 …… 磐石寨的议事堂经过扩建,现在变成了一座高大宽敞的砖石混合建筑。 天浩坐在椅子上,满面微笑注视着跪在面前的十名妇人。 是妇人,不是少女。 她们每个人旁边摆着一个背篓,透过盖在表面的树叶,隐约可以看到一块块腌鹿肉和半透明的鱼干。 事实上,装在背篓里的东西很多,包括一袋磨制好的面粉,一小袋粗盐,半匹粗布。 鹿族的纺织技术的确走在各部族前列,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它部落不会纺布。比较下来,鹿族的纺织效率最高,棉麻布匹质量也最好。以磐石寨为例,虽然也有织机,无论产量还是质量,远不如鹿族那么优秀。 这些东西都是磐石寨的出产。 天峰站在天浩左侧,成熟干练的他是“十人首”,在村民当中也颇有威信。朝前走了两步,天峰用力拍了拍手,跪在地上的妇人们纷纷站起,她们背起背篓,纷纷望向坐在对面正中的年轻头领,眼里泛着惊喜,也有些不知所措。 “去吧!记得在规定的时间回来。”充满善意的微笑很适合这种时候,天浩的话语充满了关爱与潜在威胁:“我历来说话算话,也希望你们不要让我失望。” 磐石寨的人口来源很杂。目前,外来人口比例已经高于寨子里的原生群体。去年的这个时候,孚松是寨子头领,执拗的他为了姓氏不顾一切用鹿肉换进了大量人口。按照孚松的本意,这些换进来的人都会在祭祀的时候献给神灵。天浩阻止了这一切,却必须解决外来人口太多给自己带来的麻烦。 很幸运,从春天到秋天,寨子里没有爆发疫病,田地里的收成也还不错,大批量建筑工程让换进来的这些人没时间想太多。他们每天都忙忙碌碌,丰盛且足以吃饱的食物让他们毫无怨言。第一批新房建成的时候,天浩心中的那块大石也终于落下,这意味着磐石寨的局面趋于稳定,朝着更加牢固的方向发展。 换进来的人,大部分是女性。“残、病、老、弱”,这是北地蛮族人口交易的最普遍规律,也是人口卖方的交易排序。孚松很挑剔,残疾和病人绝对不会要,上了年纪的老家伙只会浪费粮食。在寒冷饥饿的前提下,手握粮食就拥有最多筹码,再加上孚松从一开始就存心想要对神灵进行活人祭祀,因此换进来的大多是未婚少女,妇人数量偏少。 人类是一种群居动物,“一日夫妻百日恩”的说法在野蛮人世界同样盛行。蛮族女子地位低,她们并不抱怨自家丈夫在饥饿时节把自己卖掉,老老实实遵从安排,也默默接受了来到磐石寨后的安置现状。 天浩没有急于分配这些女人。他要求兄长天峰对换进来的人进行甄别,阿依负责暗中监管其中的女性。磐石寨必须团结,决不能有外来的声音。 外来者对这里的生活非常满意。 但是仍有一部分女子思念自己的家人。她们有丈夫,有父母,甚至有孩子。 让这些在交换之前就已经成家的女人回去探亲。这是天浩与老祭司和永钢商议后的结果。 不是所有人一次性放行,必须分批,分时间进行。 看着这群妇人欢天喜地走出议事堂,像鸟儿一样叽叽喳喳议论着走向远处寨门,天峰眼里的担忧成分越发浓郁。他快步走到天浩旁边,不无忧虑地说:“阿浩,这样做会不会太草率了?我不反对让她们回家去看看,只是现在可能早了点儿,至少应该让她们在寨子里再呆上一年。” 老祭司笑着走过来,他手里杵着一根做工精美的拐杖:“现在正是放她们回去的时候。放心吧!她们会回来的。” 天浩笑着从椅子上站起,他下意识摸了一下背在身后的战斧。这是北方蛮族的习惯,男人在正式场合必须携带武器,这是从多年悍勇杀戮中演化而来的礼仪。 只有经历过文明时代社会变迁的人,才会明白“宣传”的重要性。 “咱们寨子的情况比过去好多了。”不等天浩开口,狩猎队长永钢就忙着对天峰解释:“仓库里有那么多的腌鹿肉,今年的麦子收进来,只向族里缴纳了百分之三十,狩猎队这次带回了很多猎物。食物方面是绝对没有问题,咱们可以高高兴兴渡过这个冬天。” “寨子里的人都有新衣裳穿,咱们有足够多的皮子,冻不着。”笑呵呵的老祭司下巴上白胡子乱颤:“我们还有盐,这可是好东西,很多寨子根本吃不上,也没办法弄到。” “是啊!我们今年还盖了很多房子。我算过,足够容纳两千人。如果挤一下,四千也不是问题。”脸上全是笑意的永钢连声附和。 “所以我们现在缺人。”天浩用冷静睿智的目光注视着兄长:“让她们回去,带上咱们寨子里出产的东西,所有人都会知道磐石寨的变化。想要吃饱就过来,想穿新衣服也没有问题,咱们打开寨门,欢迎所有的人。” 几个人一席话,把天峰说得连连点头,紧皱的眉头松开,豁然开朗。 第五十四节 阿菊 只是天峰心里还有最后的疑问:“阿浩,你这做法当然是好的,我也没有意见。只不过……要是她们被扣住,这该怎么办?以前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你得小心啊!” 一般情况下,买进来的女人通常会关在寨子里养上几年,然后才会给予自由。可即便是这样,回家探亲的女人也有可能被家人或原先的寨子里扣住。要么杀了吃肉,要么当做商品另外卖到其它地方。只要没人抓住把柄,矢口否认,事情到了最后,往往只能是不了了之。 天浩笑了。 永钢笑了。 老祭司也笑了。只是相比天浩和永钢,他的笑容没有那么得意,其中夹杂着几分无奈。 “让他们扣吧!呵呵,其实这是我最想看到的结果。”天浩的眼睛透出几分狰狞,期盼中明显带有嗜血成分。 …… 环车寨的守门人认识阿菊。 高大坚固的寨门徐徐开启,两名手持长矛的警戒者跑过来,他们用惊奇的目光在阿菊身上打转。 去年冬天寨子里缺粮,阿菊和另外几个女人被头领选出来交换粮食,听说卖到了磐石寨。 “阿菊,你怎么回来了?”较为年长的警戒者丝毫没有放松警惕,尽管是熟人,他仍旧紧握长矛,分开双脚站在道路中间,丝毫没有让开的意思。 “我来看看我妈。”阿菊很和善,她用手背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侧身放下沉重的背篓,蹲下去,掀开背篓顶部用作遮盖的树叶,抓出一把苹果干,笑着递过去:“宏叔、阿平,你们尝尝,这是我自己做的。” 礼物是消除人与人之间陌生与戒备的最佳溶解剂。阿菊本来就是寨子里的人,何况她还是个女的,孤身一个,无人跟随。 年长的警戒者宏叔很快打消了疑虑,他半信半疑从阿菊手中接过一块果干,凑近眼前仔细端详。以前没见过这种东西,手指长短的一条,看上去有点儿像黄米面捏成的不规则团子。果干的甜香味散发开来,灵敏的嗅觉迅速捕捉到这一缕令人愉悦的特殊气味。 他忍不住问:“这个……能吃?” 脸蛋肉乎乎的阿菊笑起来很好看:“你尝尝,是甜的。” 旁边的阿平已经三口两口吃完了一块,他迫不及待从阿菊手里抓起另一块。 “甜”是一种极其难得的味道。不同于为了生存的咸,那意味着盐巴,意味着长时间不吃咸味食物就会身体乏力。北方蛮族没有营养师,也没有化学家和生物学家,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做“糖”,也不知道什么叫做“氯化钠”。舌头是判断食物是否美味的唯一标准。甜……除了野蜂蜜和山上的果子,一年当中的绝大部分,只能在记忆深处寻找它的存在。 给两人手里各塞了一把苹果干,阿菊迈着细碎却不失沉稳的步伐进了寨子,朝着熟悉的旧木屋走去。 年轻的阿平咽下嘴里的食物,他盯着女人的背影笑道:“阿菊变漂亮了。” 年长的宏叔有着敏锐的观察力,视线一直在远去背影的腰部和臀部打转:“看来阿菊在磐石寨那边的日子过得不错,能吃饱,没饿过。” 只要吃饱,有足够的食物,干瘦丑陋的女人也能变得漂亮。“白白胖胖”曾经是文明时代所有女人为之痛恨的可怕形容词,可是在这里,意味着比四大美人还要动人心魄的绝色容姿。 阿菊父亲死的早。他运气不好,上山打猎的时候遇到了狼群,争斗中被饿狼啃断了左手,尽管同行者拼死把他救回来,却变成了残疾,第二年冬天就被寨子里的人杀死分食。 母亲会纺线,这种技能是她的庇护伞。当寨子里其他老妇在缺粮时节不断被杀的时候,只要她坐在纺车前“吱呀吱呀”转着纺锤,就没人会冲进家里把她带走。 大哥是个老实人,三锤打不出一个闷屁的那种。一辈子老老实实,寨子里分粮分东西他从来不去争,给多少就拿多少,就算分得不公平也不会说话。老实人总是被欺负,尽管他身材高大,脸上却总是带着一副憨相。 短暂的惊喜与问候过后,阿菊把背篓里的东西一件件拿出,她勤快地点火烧水,拿出两块鱼干泡上,然后从家里取了些粗麦面,让大哥到邻居那里用腌鹿肉换了些鲜肉,按照自己在磐石寨学到的方法,开始制作肉饼。 “听说了吗,阿菊回来了。” “她不是去年冬天卖给了磐石寨吗,怎么又回来了?” “不清楚,可能是被那边的男人揍了,逃回来的吧?” “净瞎说,阿宏和阿平今天值守,他们说阿菊带回来很多东西,有种甜甜的果子干很好吃。这哪儿像是被男人打过的样子啊?” 消息像风一样在寨子里飞蹿着,钻进所有人的耳朵,仿佛猫爪挠脚底板那样牵动人心。 卖出去的女人从未有过回来的先例。环车寨如此,其它寨子也是这样。 浓烈的食物香气从阿菊家的木屋里飘散,每一个从附近走过的人都忍不住吸着鼻孔,努力判断气味来源,在大脑里拼命思索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屋子里密密麻麻挤满了人,都是来看热闹。苹果干的数量不够,阿菊只好用刀切成小块,分发到每个人手里,尝过的都说好。 羡慕的眼光与嫉妒的话语成为了最佳配额。 “你看看阿菊,去了磐石寨一个冬天,没想到回来以后还变漂亮了。你瞧瞧她那腰身,下地干活儿肯定很有力气。” “真香啊!她在锅里做的那是什么?我看她刚才把泡在水里的肉拿出来剁了,说是鱼。我以前没见过。白色的,那么大一块,那是什么鱼啊?” “你瞧瞧她身上那件衣服,还有裤子,都是棉布做的。她哪儿来这么多的布做衣裳?该不会是偷的吧?” 衣服是女人最关心的话题之一,无论文明时代还是现在从未变过。满心好奇的她们小心翼翼凑过去问,阿菊对此毫不隐瞒:“这是我们寨子头领发的,每个人都分到一匹布,小孩子减半。” 满屋子的女人顿时瞠目结舌,彻底惊呆。 一匹布是什么概念? 在某些特殊的时候,比如冬天,或者夏天,一匹布可以换一个女人,甚至两个。 当然,这样的生意不会多,主要看交换双方的需求。价格随时都在变动,但人们只会记着最昂贵的部分。 能吃饱,有衣裳穿,在绝大多数北地蛮族看来,这就是最幸福的生活。 关于阿菊的议论变得更加热烈。环车寨所有女人一致认为:阿菊现在是个真正的富人。 嫉妒心理很快压倒了羡慕:去年冬天被寨子里卖掉的臭婆娘,居然过上了这种跟神仙没什么两样的好日子,实在不公平。 半夜,磊志冲进屋子。 他是阿菊以前的男人。 是彼此互相看中后睡在一起的男人,不是经过寨子首领和祭司同意,当众举行见证仪式的丈夫。 阿菊有些惊慌。她勉强挤出笑脸,对磊志打着招呼。后者却没有她想象中那么好说话,直接过来抱住她的腰,将整个人横着拽起,高举过肩,扛了出去。 磊志带着几个人,大哥跑过来阻止,被他们拦住。 公开的抢劫毫无秘密可言。他们抢走了阿菊的背篓,把她带回来的所有东西瓜分一空。又惊又怒的阿菊力气没有磊志那么大,她被扛在空中,挥舞着拳头,对这个蛮横不讲道理的男人又叫又骂,磊志却置若罔闻,就这样大步穿过寨子,在纷纷走出各自木屋好几百人的目光注视下,把阿菊带回了家。 阿菊被磊志狠狠扇了几个耳光,打得头晕脑胀。她感觉有人在脱自己的衣服,拼命挣扎着连声尖叫:“我结婚了,我有丈夫。” “你有个鸡把的丈夫。我才是你的男人。”磊志抡起拳头,狠狠砸中阿菊的面颊,发出凶狠威胁的声音:“再乱喊乱叫,信不信老子用刀子剁了你?” 卖出去的女人还会有丈夫?磊志根本不相信这种话。北地蛮族女性地位极其低下,尤其是相互交换的女人,她们有可能被别的男人看中,但绝不可能成为公开合法的夫妻。 男人不喜欢束缚,请寨子首领见证婚姻也需要付出代价。粮食、猎物、布料、盐巴……那是一笔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花费。 望着被痛打了好几拳,躺在地上瑟瑟发抖,扭动身子在抽泣中挣扎的阿菊,磊志眼里的凶狠逐渐散去,释放出带有强烈欲望成分的火焰。 阿平他们几个说得没错,阿菊的确比以前漂亮多了。 她以前很瘦,摸上去全是骨头。 现在变胖了,肥厚的腰身捏起来感觉柔软,原本凹陷的面颊也被撑开,变得圆嘟嘟,一片光滑。 码的,磐石寨那边的生活水平看来不错,连这种丑婆娘也能养得油光水滑,真正是母猪……哦,不,骷髅变貂蝉。 第五十五节 把我的人交出来 清晨,被折磨了整整一夜的阿菊从浑身酸痛中醒来。她惊恐的发现:双脚被一根粗大的铁链拴住,中间还扣上了一把沉重铁锁。 磊志光着上身坐在火塘前,大口啃着从阿菊家里抢来的腌鹿肉。他吃得很开心,脸上全是满足:“既然来了,就不准走。以后就住我这儿,咱们还是像以前那样,我是你男人,你是我的女人。” …… 第四天下午,天浩带着几名护卫走进环车寨,见到了头领雄奎。 简单的寒暄过后,天浩直接挑明了来意:“阿菊是去年冬天你们寨子换过来的女人。三天前,她回到环车寨探亲。现在约定的时间到了,她没有回来,也没有消息。” 年近六十的雄奎长得很高,将近三米。长短不一的头发看上去就像乱草,黑色与白色相互掺杂。鼻孔下面长了一大把胡子,呼吸通道被挡住的感觉很不舒服,他却偏爱这种野蛮的造型。宽阔的肩膀和肌肉随着年龄增长不断退化,腹部不再像年轻时候那么平坦,圆圆的,鼓鼓的,文明时代的人类管这个叫做“啤酒肚”。 “你们寨子的女人不见了,跟我有什么关系?”如果不是因为对方也是头领,与自己身份对等,雄奎根本不会接见天浩。他打心眼里看不起年轻人,尤其是天浩这种外表英俊,女人们看了直流口水的类型。 对方态度强硬,天浩没兴趣与他掰扯细节:“有人看见阿菊进了环车寨,从那以后就一直没有出来过。” “谁看见了?让他站出来。”雄奎高扬着满是胡须的下巴,傲慢的眼睛居高临下注视着天浩:“老子当了这么多年头领,从来就没听说过换出去的女人还会回来。小子,告诉你这件事的那个人一定是眼睛瞎了。” 周围的人顿时爆发出哄堂大笑。 天狂眼中闪过一丝凶光,他反手想要去摸斜插在后背上的战斧,天浩伸手牢牢扣住他的胳膊,盯着雄奎的目光一片冰冷。 “我给你们三天时间把人交出来。否则,后果自负。” 留下这句话,天浩带着人转身离开,大踏步走了出去。 “呸!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竟然对我说这种话。”望着他的背影,雄奎狠狠啐了口唾沫。 如果换个时间地点,雄奎早已直接下令,把天浩等人抓住。可是现在不同,他没有这个底气。 阿菊的确在寨子里。 磊志那个混小子把她关起来,还给自己送了一大块腌肉和好几块鱼干。不知道磐石寨那些人究竟是怎么弄的,鹿肉的味道真不错,切片烤了嚼在嘴里很是鲜美,有股特殊的香气。鱼干也是,用牙一丝丝啃下来,越嚼越香,比黏糊糊血淋淋的兽肉好吃多了。 磊志是寨子里的人,阿菊以前也一样。虽说换出去的女人没有扣下来的道理,可是磊志那小子说的对:去年冬天寨子里卖了很多女人,说起来也是自己考虑不周,剩下的男人多了,连个婆娘都找不到。难得有个阿菊回来,肯定不能放过。再说了,谁知道今年冬天会是什么状况?要是还像去年那样下大雪,恐怕还得把扣下来的阿菊当做货物再转卖一遍。 用刀子在她脸上划几刀,破了相就没人能认出来。再不就挖掉一只眼睛,打掉她半边牙齿。只要不伤了手脚,不耽误做事情,就没人嫌弃,价钱只比正常女子略少那么一点点。 …… 黑夜遮蔽了眼睛,封锁了秘密。 清晨,阿平打着呵欠,伸着懒腰站起来,像往常一样用慵懒目光扫过寨子外面的时候,飞掠过的视线似乎看到了什么,迫使他把已经侧过去的身体重新回转过来。目光与远处的目标对焦,他顿时睁大双眼,瞳孔瞬间缩小。 环车寨北面有两座山头,原本光秃秃的山顶上,明显多了一些东西。 北地蛮族视力再好也比不过望远镜。阿平眯着双眼,站在那里凝视了很久,好不容易才看出那是几具重型弩炮。 谁会把那种东西扛上山? 脑子里的疑问越来越深重,耳边传来急匆匆从楼下跑上来的脚步声。年长的宏叔冲过来,狠狠给他脸上一记耳光,发出紧张的怒声斥责:“你狗日的眼睛瞎了吗?寨子外面那么多人都看不见?快去塔顶吹牛角,给寨子里发警报!” 这不能怪阿平。塔楼的窗户就那么几扇,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北面,就没想过要寨子外面会出问题。 长长的队伍从南面走来。他们全副武装,在距离环车寨门大约百米的空地上列成军阵。 得到消息的雄奎匆匆赶来,站在寨墙上,他看到了令自己胆战心惊的一幕。 男人排列在军阵最前面。他们顶盔贯甲,手持钢斧和盾牌。牛族有着北方蛮族最精良的锻造技术,高大变异的身体足以承载厚重盔甲。那是真正的战甲,头部、肩膀、手臂、胸部、腹部、大腿……几乎身上所有部位都被覆盖,高过头顶的巨型塔盾插在地上,形成一片令人畏惧的金属坚墙。 女人组成了军阵的另外一半。健壮的妇女在战场上同样也是战士。她们穿着半身甲,尤其注重胸部与背部的防御。短刀与圆盾是她们的武装,除此而外每人还有三支短柄投枪。 一对一,雄奎是不怕的。若论武器装备,环车寨也有铁匠,同样制作精良。 让他感到畏惧震惊的是首先人数。粗略估计,这个军阵至少有五百多人。 “我刚数过,总共是六百二十八个。”身边传来亲信战战兢兢的声音:“头领,他们的人太多了。” 微凉的晨风带来一片清新,刺激着雄奎的大脑从混沌变得清明。他是从床上被人叫起来,这感觉很糟糕,何况来到这里又看到如此惊悚的一幕。 年长者对年轻人有着本能的蔑视,雄奎也不例外。昨天,磐石寨年轻头领离开时扔下的那几句狠话,雄奎根本不在意。好勇斗狠谁不会?每年都要与周边山林里的野兽打交道,拼死拼活,在血腥和死亡中挣扎生存,谁会被口头上的威胁吓住? 让我三天之内交人,你算老几? 前年的时候,雄奎去过磐石寨。那时候磐石寨有三百不到的人口。去年冬天是环车寨祭司带着人过去做交易,据说磐石寨那边人口数量增加不多,也就是三百出头的样子。 现在寨子外面的进攻队伍足足多达六百以上,他们哪儿来这么多人? 更可怕的,还是他们排列的军阵。 雄奎年轻的时候去过锁龙关,即便是那里最精锐的蛮族军队,也不如眼前这些人排列整齐。挡在前面的塔盾非常整齐,彼此之间紧密的仿佛没有缝隙。头盔与肩盔严严实实护住了一切,就算是最高明的弓箭手也找不出破绽。面对防护如此严密的“乌龟壳”,就算自己这边占据寨墙优势,居高临下射箭,也很难给对方造成伤害。 他看到了天浩,那个年轻小子被四面塔盾围着,站在军阵侧面。 满面愠怒的雄奎抬手指着那个位置,发出粗野狂暴的咆哮:“小子,你想干什么?” 用大嗓门长时间嘶吼会撕裂声带。天浩早早用薄铁皮做了个简单的卷筒喇叭。他警惕地观望四周,确定没有任何弓箭手之类存在,这才从塔盾的严密保护中探出少许身子,发出足以让对面所有人听见的声音。 “把我的人交出来,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交人? 雄奎压根没想过这种事。 他苍老的脸上肌肉微微抽搐,惊讶与怒火使表情扭曲得一片狰狞:“都说了你弄错了,这里是环车寨,没有你要的人。另外,昨天你不是说有三天时间嘛,怎么今天一大早就……” “我改主意了。”天浩冷冰冰地打断了他的话:“立刻交人,没得商量。” “码的,有本事你就攻进来!”被激怒的雄奎仿佛一头饿兽,他像雄性成年大猩猩那样用拳头狠狠砸了几下自己的胸口:“来啊!人多了不起吗?老子很久没动刀了,让我多砍几颗脑袋过过瘾。” 天浩轻蔑地看了他一眼,下达了撤退令。整个军阵随着几名十人首的号令,保持着整齐统一的步调拔起塔盾,依序后退。整个过程无人喧哗,站在塔楼上的弓箭手无法找到破绽,看到这一幕的环车寨村民纷纷张大了嘴,半天也合不拢。 雄奎听到亲信在身边用震撼的语调喃喃自语:“……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这也是盘桓在雄奎脑海里的最大疑问。 …… 第一块石头从空中落下,砸中塔楼的时候,雄奎就知道事情变得很麻烦。 磐石寨的人占据地利优势,他们趁着夜色把重型弩炮搬上山顶,居高临下用石块抛射。四台弩炮轮番轰炸,一会儿是铺天盖地的碎石,一会儿是巨大坚硬的成块岩石。 寨子北面的塔楼被砸塌了。即便是粗大的原木也无法抵挡来自空中的袭击。高度加上速度,以及石块自身重量,组合在一起变成了令人惊恐的可怕杀伤力。 第五十六节 赔偿 雄奎从未见过三块岩石砸中塔楼同一个位置。 环车寨也有重型弩炮,这东西的射击精度不高,尤其是抛射石块的时候,只能谈得上“面”杀伤,根本无法做到精准的“点”攻击。 支撑塔楼的粗大木柱从中间折断,“嘎嘎吱吱”的断裂声令人头皮发麻,摇晃歪斜的塔身朝着寨墙内部倾倒,两个反应敏捷的警戒者飞快从塔楼里跑出,剩下的动作慢了,他们发出凄厉惨叫,被倒塌建筑激起的漫天尘土淹没。 灰头土脸的亲信气急败坏跑到雄奎面前,抬手侧身指着远处的山顶:“头领,这样下去不行啊!咱们的弩炮打不到他们,得冲出去,跟他们拼了。” 地形落差决定了自下向上射击无法达到既定射程。雄奎被气得浑身发抖,颤动的胡须沾满了泥灰:“这些该死的混蛋,不就是一个女人而已,至于吗……冲,冲出去,把他们的弩炮给老子砸了!” 想要打开沉重的寨子大门就必须依靠绞盘。一个壮汉手脚利索地爬上控制台,立刻被远处射来的羽箭射翻。紧接着,弩炮改变攻击方向,满满一大网兜碎石朝着这边砸来,在后续人群里制造出无数伤痛,无数惨叫。 整整一个上午,环车寨内的局势被彻底压制,没人冲得出去。占据了寨子外面制高点的磐石寨人根本不与对手正面接触,碎石砸死了十二个人,弓箭射死了四个,另外还有数十人受伤。 雄奎知道自己输了。就算搬动绞盘开启大门冲出去也没用,磐石寨那些人在远处保持着完整的军阵。从起跑的贴身近战,途中肯定会遭到射手攻击。何况对方严阵以待,光是那堵厚厚的塔盾墙,自己就难以应付。 “升白旗,不打了。”想通了这一点,他很干脆的下令。两寨同属于一个部族,虽说矛盾纠纷从来都是看谁的拳头大,却没必要在毫无赢面的情况下硬撑。而且对方占据全面优势,再打下去死的人就越多,对自己没有半点好处。 …… 谈判地点约在环车寨外距离寨墙两百多米的山岩下面。看到雄奎带着十几个人怒冲冲大步走来的时候,好整以暇的天浩心里忽然生出一丝古怪的愧意:北地蛮族果然是性情豪爽,不会耍阴谋诡计。以雄奎为例,他显然从未想过自己会在谈判的时候突然下手。 就像古代小说里的情节,摔杯为号,一群如狼似虎的刀斧手蜂拥而出,将目标活活剁成肉酱。 “你到底想干什么?”雄奎一屁股坐在充当凳子的石头上,冲着天浩吹胡子瞪眼。 “把我的人交出来。”天浩保持着戒备,钢斧放在伸手就能摸到的位置,话音平静得听不出丝毫情绪波动:“有人看见她进了环车寨。我这人没什么耐心,十分钟的时间,要是我看不到阿菊出现,那我们之间就没什么可谈的了。” “我已经说了寨子里没有你要的那个女人。”雄奎满面暴怒,理直气壮的样子根本不像一个撒谎者。浓烈的口气与热量夹杂在咆哮声中混合喷出,天浩不得不侧过脸避开,以免窒息。 “那就是没得谈了?”他耸了耸肩膀,皮肉不笑地抓起摆在手边的钢斧:“回去吧!咱们接着打,等到我把环车寨所有男人全部杀光,事情自然就清楚了。” …… 十多分钟后,阿菊被两名健壮的妇人搀扶着,从寨门方向缓缓走到天浩面前。 雄奎实在是无可奈何,他手里没有过硬的筹码。周围几个山头都被磐石寨人占领,他们装备精良,居高临下用弩炮和弓箭牢牢封死了寨门。再这样打下去,整个环车寨里所有的人都会被活活耗死。 只是一个女人罢了,不值得为了这种事情与磐石寨交恶,更不值得为此搭进去更多的村民。 阿菊脸色惨白,眼角与额头有明显的青紫,右边面颊高高肿起,两条腿一直在打颤,无法合拢。裤子被撕破了,双腿中间的部位一片潮湿,其中夹杂着鲜红血渍。如果不是那两名妇人牢牢抓住她的胳膊,根本连站都站不稳。 “……头领,我……” 她挣扎着想要跪下来行礼,却被天浩伸手挡住,随即吩咐旁边的侍卫把阿菊带下去。 “现在我要和你谈谈赔偿的事情。”在令人煎熬的沉默中等待了近两分钟,确定阿菊被侍卫们带到了安全位置,天浩这才抬起头,望向站在对面雄奎的目光微微有些发冷,有种说不出的诡异。 雄奎对此无法理解:“你说什么?” “阿菊回家探亲,她随身带了五十公斤腌肉,五十公斤鱼干,五千公斤麦面,十公斤盐,另外还有一千公斤苹果干。雄奎头领,她只是一个女人,你们这样对她不好吧!打了我的人,还抢了她的东西,呵呵……你们到底想干什么?” 天浩的视线在雄奎健壮的身体表面缓慢移动,仿佛在搜索每一根骨头的痕迹,就像猎人审视猎物,酝酿着合适下刀分解的位置:“你是不是觉得磐石寨的人很好欺负?还是你们想要打一场,用拳头和斧子来说话?” “你放屁!”暴怒的雄奎再也忍不住了,破口大骂:“你这该死的骗子,五千公斤麦面,一千公斤苹果干,码逼的你当老子是白痴吗?区区一个女人怎么可能背得动那么多东西?还有腌肉和鱼干,还有盐……” “别那么惊讶,声音大不代表你占着理。”天浩毫不客气打断了他的怒吼,对付无赖最管用的办法就是比对方更加无赖:“反正阿菊当初离开磐石寨的时候,她带走的所有东西在我那里都有报备。我劝你还是老老实实把东西交出来,否则咱们接着打,” 他说话的声音不大,却仿佛具有神奇的魔力,把雄奎的吼声逐渐压了下去。后者很快变得沉默,肌肉狰狞的面孔表明雄奎心中怒火丝毫未减,他大口喘着粗气,却不再张口骂人。 这是赤裸裸的讹诈。 “你们用如此肮脏、卑鄙、下流、无耻到极点的手段对付一个曾经被你们卖掉的女人,难道你们不觉得羞愧吗?”天浩的声音铿锵有力,占据着绝对不容置疑的道德制高点:“你们必须对她给予赔偿,一钱麦面也不能少。” “这就是你想要的?”雄奎眼睛里一片明悟,他深深吸了口气,控制住内心的愤怒,极不甘心地抬起头看了一眼远处山头上的那些重型弩炮:“是不是我答应你,就不打了?” “把抓走并虐待阿菊的人交出来,还有她的家人。”这是天浩最后的条件。 …… 环车寨外的空地上竖起了一根粗木桩,赤身裸体的磊志被绑在上面。结实的藤绳环绕过他的腰和胸口,不受束缚的双手可以活动,却无法绕到身后解开绳结。 他战战兢兢,满面惊恐。从被几个身形魁梧环车寨男人从家里抓住送出来的时候,磊志就不断发出恐惧的尖叫声。 “你们想干什么?” “别杀我,你们不能这样,阿菊是我的女人。” “阿菊的东西都在我那儿,我什么也不要了,都给你们。” 尖叫与挣扎毫无作用,闹出来的动静很大,环车寨所有人都上了寨墙,隔着几十米远的距离,心情复杂地望着这一幕。 窃窃私语和低声交谈使一切在暗地里传播。 “磊志把阿菊打了一顿,还抢走了她带回来的所有东西。磐石寨的人现在找上门来找他算账。” “搞了半天原来是这么回事。照这么说,人家还真是占着理。” “阿菊本来就不是咱们寨子里的人。她去年冬天就被卖掉,现在回来只是为了看看她娘和她大哥。都是磊志这个狗杂种惹出来的祸,要是他不把阿菊扣下来,磐石寨的人又怎么会跟咱们过不去?” “呸!活该!” 天浩走到木桩钱,用冷森的目光盯着磊志。后者瑟瑟发抖,不断地哀求告饶。 他不为所动,抬起手,带着说不出的冷漠与残忍,指了指磊志双腿中间,然后手臂下沉,指了指磊志那双没有穿鞋的脚。 北地蛮族的刑罚非常残酷,但作为囚犯,仍然保有那么一点点可怜的选择权。比如现在,磊志可以选择自己身体的受刑部位。 “发发慈悲吧,我……我不敢了……不要……求求你,不要……”他无从选择,任何一个部位磊志都不愿意放弃。除了用最凄惨的声音苦苦哀求,他实在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放弃应有的权利其实很愚蠢。不过也好,这会让你牢牢记住这次的教训。”天浩仿佛地狱学校里最邪恶的教师,嘴里轻声慢语着只有他自己才明白其中意义的可怕字句:“这是一道选择题,答案a和答案b你都不选,那就意味着交白卷……嘿嘿嘿嘿,零分。” 第五十七节 人心 失去雄性象征物和双脚的磊志依旧被绑在粗木桩上,发出不似人声的惨痛哀嚎。 天浩觉得自己的涵养比过去好多了。遇到事情虽然愤怒却不会大声咆哮,其实想想也是这个道理,有理不在言高。嘴上说一万句恐吓威胁的话,比不上直接捅过去的一刀子。 “不管是谁动了磐石寨的人,我都不会放过他。” 留下这句轻飘飘的话,他带领全副武装的军队,带着几十辆满载粮食的大车,走了。 …… 阿菊得到了五百公斤麦面的补偿。 她不顾伤痛,跪在天浩脚下感激涕零。老娘在旁边搀着她,憨厚的大哥也跟着妹妹跪了下去。一家三口流着眼泪,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没有来到磐石寨以前,老娘对阿菊的话半信半疑,大哥也不怎么相信。谁能想象真有这么一个愿意为了手下村民拼命的寨子头领?谁能想象磐石寨这边真有宽敞的石头新房?何况这里粮食丰足,有盐,还有甜甜的苹果干? 宣传的重要性,在接下来的这段时间里清清楚楚体现出来。 章浦寨的人带着麦子来了,说是要换些盐巴,还有鱼干。 青龙寨的人也来换盐,他们同时也对苹果干表示出浓厚兴趣。 平林寨的人想要腌鹿肉,那东西很好吃,滋味儿香美。 放出去探亲的女人都回来了。这完全得益于拒绝承认失败,心里充满了屈辱和愤怒的环车寨头领雄奎。他暗地里联络了周边的多位寨子头领,邀约对方联手对磐石寨发起进攻。虽说大家都同属于一个部落,都是雷牛族的一份子,可实际上,部族首领对治下各村寨的控制力很是松散。无论雷牛族长还是牛族之王,只有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战争,才会对治下村寨下发号令。平时各寨之间的矛盾都是自行解决。只要不是叛乱谋反这种涉及到统治基础的严重问题,上位者不会计较村寨之间的小规模械斗。 对于雄奎的建议,的确有人动心。 有资格做到寨子头领的人,绝不会是傻瓜或白痴。他们悄悄打听过雄奎与天浩之间的矛盾,知道了发生在环车寨的所有故事。男人之间的交心往往很简单,一顿烤肉,加上一点盐巴,粗豪直爽的野蛮人就会把自己知道的一切痛痛快快说出来。的确有那么一点儿显摆的意思,当然如果有酒效果会更好。但是那玩意儿属于奢侈品,具体细节不是很清楚,只要了解个大概,也就够了。 牛族领地内各个城寨的金属锻造工艺都差不多,盔甲武器质地都很精良。你有的我有,我有的你也有。 可是磐石寨的人居然会摆军阵,而且号令严明,这就不一样了。 通过各种渠道打探回来的消息都差不多:环车寨在那次械斗中伤亡惨重,反观磐石寨这边却毫无损失。雄奎这个老东西空有一身蛮力,智力方面明显不上档次,白白赔付了多达好几吨的粮食,到头里还被人家把惹事的男人绑在木桩上,制作成可怕的鲜血标志。 谁也不会知道磐石寨的军阵其实是做做样子。若论真实战斗力,其实与过去没什么区别。天浩花了一个多月时间,费了很多功夫,好不容易才用圆圈和三角把一群野蛮人训练得能整齐排列,服从号令,让所有人穿着盔甲站成一排。可如果贴身近战,他们立刻一哄而散,单打独斗,根本谈不上什么军阵配合。 马屎表面光,就是这样。 若要真正磨合,让他们成为真正意义上互为配合的战士,还需要更多的训练。 派去磐石寨交易的人都说了,那里的村民最近都很自豪,嚷嚷着什么“谁敢动咱们磐石寨的人,老子就剁了他全家。” 还有那个叫做天浩的年轻头领,脸上笑眯眯的,动起手来狠得吓人。 最令人无法理解就是那次矛盾起因只是一个叫做阿菊的女人。谈不上国色天香,普通得实在不能再普通。就为了这么一个毫不起眼的婆娘,磐石寨的年轻头领竟然带领全寨六百多人正面硬杠环车寨,把雄奎那个老鬼揍得灰头土脸。 这个世界上从来就不缺狠人。 狠人同时也是被大多数人所警惕,为之戒备,想要除之后快的那种类型。就像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引爆的炸弹,总觉得不安全,很危险。 可是从不同渠道反馈回来的消息,让各个寨子头领对此前的判断产生了怀疑————所有交易都表明磐石寨的人并不傲慢。无论任何项目的交易都很公平。没有仗势欺人,没有缺斤短两,也没有人多势众就对外来贸易者强买强卖的霸道行为。尤其是那位年轻头领天浩,他甚至主动出面主持公平,对己方寨子里一些在交易中占小便宜的人当场斥责,严重的还公开实施鞭刑。从他嘴里喊出来的口号也的确打动人心:公平交易,绝不欺骗老人和孩子。 其实应该是“童叟无欺”。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野蛮人没有那么高的文化水平。 没人再理会雄奎的撺掇。磐石寨的确物产丰富,令人为之垂涎,可伸出爪子的同时也要想想人家手里握着刀枪。六百名可以组成军阵的武装人员,这是一个无论对谁都充满了威慑力量的数字。 雄奎是个外表蛮横,实际上没卵蛋的怂包。如果他当时不顾一切带着寨里的人冲出去拼命,立刻就会发现磐石寨的军阵没有想象中那么强大。 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以前如此,现在是这样,以后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变化。 “磐石寨优待女人”的流言,开始在各个村寨里传播。 在那里,能吃饱饭,有衣裳穿。 在那里,肉有咸味,还有甜甜的苹果干。 在那里,女人每个月来那种事情的时候,寨子头领和管事都会酌情减轻你的工作。遇到怀孕生孩子,还会额外给你更多的营养品。 神灵作证,这在任何寨子里都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孕妇挺着大肚子在田地里干活的比比皆是,很多孩子甚至就在田间地头里诞生,男人觉得这很正常,女人也不觉得这是一种悲惨。可是作为当事人,女人都希望得到关照,得到爱护。 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所谓的“天堂”。在对比产生幸福感的前提下,你的舒适生活就是我的向往,你的居所就是我心目中的天堂。 还有就是磐石寨的年轻头领,听说连丑陋到极点,腰身瘦不拉几,身上松垮垮没几两肉,胳膊腿脚细得跟麻杆没什么区别,小屁股一看就是不好生养那种类型的女人也能伸手,晚上搂着能睡下去……啧啧啧啧,想起来就令人头皮发麻,恶心想吐。 这是好事情。 他连那种其丑无比的女人都不放过,对于别的胖乎乎,圆滚滚,粗壮壮,孔武有力,五大三粗的美丽女子,肯定是饥馋无比,随时见了都流着口水。 秋天快要结束,寒冷的季节即将到来。 这注定了是个人心躁动的冬天。 …… 雪花飘落在脸上,凉丝丝的。 天浩低头注视着拿在手上的一把野草,看得非常仔细。 这种草叫做“黑麦冬”,文明时代很常见。 不是真正的黑色,而是草叶呈现出浓密的墨绿,近似于黑。 绿油油的叶片狭长肥厚,用手指掐开,断面上立刻流淌出散发着浓烈青草香味的汁水。草茎长却并不坚硬,它们保持着很强的韧性,植食类动物很喜欢,将其当做主食。 天浩很重视干缩人头遗留的信息。从环车寨回来后,他就加大了对北方区域的探索力度。 北面山区的庞大巨角鹿群是探索重点。天浩一直很奇怪,如此庞大的鹿群究竟是靠什么维持种群? 他在山区边缘找到了这种外部细节与文明时代没什么区别,只是整体形态变得巨大,增加了近四倍以上的黑色麦冬草。 整个山谷,包括周边山坡上长满了这种草,绿油油的,随着寒风吹拂形成一片片波浪,起伏不定。 天气虽然寒冷,它却丝毫没有枯黄的痕迹。 夏天的时候,天浩就来到这里观察。那时候的草叶颜色与现在一样。 它显然已经适应了冷热气候变化,四季常青。 这是巨角鹿的最主要营养来源。 山坡和山谷的面积不大,正常情况下,多达数万头巨角鹿只需要几天就能把这里所有的黑麦冬全部吃光。 天浩弯下腰,从地上捡起一把失去水分的枯萎草叶。 这是三天前从同一个位置摘取的黑麦冬。 对比了一下长度,都是从根部掐断,两者没有区别。 那里位于巨角鹿的进食区,它们从不放过任何可以啃进嘴里充当食物的绿色。 这意味着从文明时代存活至今的黑麦冬拥有强悍生命力。就像野蛮生长的韭菜,一刀子割下去,用不了多久又会长出来。其中间隔被缩短到令人恐惧的程度,三天,甚至两天。 怪不得巨角鹿群不愿意离开。 第五十八节 北方 对它们来说,这里就是一个天然的粮仓。 天狂凑过来,他挥舞了一下胳膊,饱满贲张的二头肌表面盘虬着密集血管。他把握在右手的长柄战斧换到左手,凝神注视着天浩手里的黑麦冬:“老三,这草长得真快啊!我记得前两天它们还很短,怎么现在一下子就变成了这样?” “我不知道。”天浩英俊的侧脸上掠过一丝自嘲:“恐怕只有神灵才能给我们解释。” 天狂“嘿嘿嘿嘿”讪笑了几声:“现在怎么办?” “这是一块天然的牧场,巨角鹿呆在这里撵都撵不走。”天浩边说边弯下身子蹲在地上,随手捡起一块小石子,在雪花融化浸润过的空地上划出几根简单线条:“这是咱们的寨子,东面是大海,南边是耕地,现在北面这个山谷,也就是我们现在的位置,距离寨子其实不远。只要连起来,整块地方都是咱们的。” 他说话言简意赅,跟在天浩身边时间久了,天狂已经习惯这种表达方式。他并不认为在三弟身边充当保镖是一种羞辱,身高与体重永远比不上高深的智慧。大块头的他单膝蹲下,左手倒杵着握柄朝下的战斧,思索片刻:“你的意思是,咱们要占领这个牧场?” “为什么不呢?”天浩很高兴天狂保持着与自己一致的思维:“地里的庄稼收成会受到天气影响,降水或者干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当年的收成。可是这里不同,我观察了很久,鹿群一直保持这个规模,无论增加还是减少的幅度都不大。这意味着它们可以自我调控,更重要的还是食物,也就是这种草。它的生长速度刚好可以满足鹿群需求,就像一根钉子,把它们牢牢钉在这儿,哪儿也去不了。” 天狂眼睛里闪过一丝喜悦:“也就是说,咱们以后每年都有足够的麦子,有鱼,还有鹿肉?” “还有奶油和奶酪。”天浩并不介意先在空中画出一个大饼,但他至少有足够坚实的依据。 “干了!”天狂放开握着战斧的那只手,低头冲着手心里吐了口唾沫,很是兴奋地双掌用力搓了搓:“老三,你说吧!该怎么做?” “老规矩,现把警戒塔建起来。”天浩站直身子,观望四周,抬起右脚足尖轻轻点了一下地面:“第一座塔就设在这个位置,然后在两百米外建第二座。巨角鹿再凶猛,也比不上黑嚎狼。告诉下面的人,可以射杀一部分雄鹿,尽量捕捉已经怀孕的母鹿和小鹿。呵呵……奴隶得从小培养,关在笼子里饿上一段时间,再狂暴的野兽也得老老实实服从命令。” 天浩不是专业驯兽师,但他知道如何驯化野兽。如果没有原始人从荒原上捕捉到第一头野牛,也就无从谈起文明时代给人类提供了大量营养的良种母牛。狗也是同样的道理,只有比野狼更凶更狠,比它们更加残忍嗜血,它们才会乖乖褪去野性,摇身变成蜷缩在人类脚下舔着主人脚趾头的拉布拉多。 …… 初冬的天空一片阴霾。雪不大,稀稀拉拉,尚未落到地面就已经融化。 皮袍的保暖效果非常好,加上穿在里面的一件棉布内衣,身上没有那种令人不舒服的空荡荡感觉。 长峰和长林走在最前面,天狂和天浩走在队伍中间,旭坤负责押后,阿依是这支小规模搜索队里唯一的女性。厚厚的鹿皮袍子掩盖了苗条细瘦身段,她脸上擦着熊油,在寒风中透出热情与笑意。 大陆北方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 詹建华遗留的信息不多,天浩必须自己去寻找答案。 二十天时间过去了。 越过第一道山脊线,天浩发现这里的植物非常陌生,从未见过。 乔木数量明显增多,针叶与阔叶类型相互夹杂。阔叶植物表面尖刺丛生,叶片很硬。天浩尝试着用小刀从树干表面割下一块树皮,他发现皮层结构致密,外部干燥层竟然厚达两厘米,尤其是被割开的部位,竟然在短短几秒钟时间分泌出大量粘稠的棕色液体,迅速覆盖了与空气接触的断面。 这是植物的一种自我保护措施。就像人体受伤流血,体内血小板会在伤口附近大量集中,堆砌成厚厚的阻塞层,减少血液流失。 旭坤加快脚步跑到天浩身边,低声劝道:“头领,咱们不能再往前了。族里的老人说过,前面有很多怪物。咱们的狩猎队从不往这个方向走,很危险。” 天浩瞥了他一眼,淡笑着问:“怪物……你见过?” 旭坤怔了一下,脸色顿时变得有些发红:“……没有。” 寨子里一直都有关于怪物的传说。流传时间非常久远,具体时间已经无法考证。 “我也没有见过。”天浩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别担心,我有分寸。都来到这儿了,总不能什么也不看,什么也不做,转身就走吧?” 旭坤点点头,不再言语。 天浩并非固执且不分轻重。 从昨天开始,他发现了一些令人震惊的东西。 到处都是混凝土。非常坚硬,保持着自己那个时代熟悉的风格。偶尔会捡到中间插着锈渍斑斑钢筋的混凝土块,有些已经松散,无法看出本来的面目。 茂密的植被挡住了肉眼视线,把无数秘密深藏其中。天知道它们究竟经历了什么,寒冷天气对它们毫无影响,仍然保持着绿色。各种各样天浩叫不出名字的灌木在山林中密集生长,其中不乏颜色鲜红令人很感兴趣的果实。阿依想要伸手去摘,却被天浩挡住。经验告诉他,越是令人动心的野果,往往含有极其可怕的毒性。 短短几天时间,天浩发现自己体内突然出现了两个融合点。 他一直想要弄明白这玩意儿的增长规律,却毫无头绪。抛开寄生成功产生的第一个点不算,在过去的一年里,天浩也仅仅增加了一个新的点。可是现在,离开巨角鹿牧场才几天的功夫,竟然给了他如此之大的惊喜。 没有犹豫,他直接把两个融合点投入到体能方面。 强化效果需要过段时间才能体现,这越发刺激着天浩朝着大陆北面深入探索的好奇心。 詹建华说得没错,这片土地隐藏了太多神秘。 几个人沿着土坡爬上山顶,气喘吁吁踩着坚实地面站直身体的一刹那,天浩觉得整个人浑身一震,差点儿保持不住平衡,从狭窄的站立位置摔倒下去。 他感觉自己踩到了某种东西。 “那边……你们看那边,那是什么?”天峰抬起手指着正前方,他脸色苍白,脖子仿佛被无形之手用力捏住,只能发出沙哑的声音。 第五十九节 神秘世界 一颗巨大的头颅从树林深处钻出,厚厚的角质层覆盖了整个头部,粗糙皮肤下面高扬起两大块圆形骨板,像盔甲一样形成保护。 它的头部前段生长着锋锐犄角,比长矛还要尖利。 最可怕的是它的高度,目测超过二十米。 暗黄色的眼睛里,镶嵌着令人心悸的竖瞳。它像变色龙那样有着内生眼角肌,可以操控眼球以灵活速度查看四周,一百八十度无死角,而且两只眼同时可以朝着不同方向转动,搜索频率和速度同时产生变化。 “快走,我们离开这儿。”这次天浩没有固执己见,他以最快的速度下达了命令。 那是一头三角龙。 早已灭绝的恐龙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天浩不是生物专家,他所在的那个时代也没有活着的三角龙。可是通过短暂观察,他发现这头巨型野兽与记忆中在博物馆里看到的化石有着很大区别。 体量更大,腿脚长度也没有那么短粗,这意味着它的奔跑速度比想象中更快。 也许在远古恐龙里它算是慢跑选手,可对于平均身高两米七的北地蛮族来说,巨大的体量填补了速度短板,它一个跨步就能达到人类绝望的距离。 两根尖利獠牙从它的下唇凸伸出来,向上生长。这是促使天浩迅速下令离开的原因。那意味着原本应该是植食动物的三角龙极有可能改变了固有食性,对血肉生物产生了浓厚兴趣。 一口气冲出很远,以极高的速度越过山脊,在平缓的山坡底部停下,转身看了一眼远处仿佛笔直插入天空的黑色山峰,大口喘着粗气的天浩这才觉得双腿发软,身体不受控制般向后歪倒,缓缓跌坐在地上。 所有人都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很幸运,风往这边吹,那头变异三角龙没有发现他们的存在。 天狂紧握着手中的战斧,过于用力,胳膊与肩膀一直在颤抖。他连滚带爬跑到天浩旁边,在粗重的呼吸中瞪大双眼:“老三,那个……那究竟是什么怪物?” 天浩摇着头,脸上全是苦笑:“我不知道。” 其实真正令他恐惧的不是那头三角龙,而是别的。 爬上山顶的时候,天浩就觉得自己好像踩到了什么,只是天峰的喊叫让他转移了注意力,只能在转身逃跑的时候本能低头往脚下瞥了一眼。 那里有一个大部分隐没在泥土和碎石里的正方形,只留下一个外露的直角。旁边残留着一个从土壤里外凸的“锅盖”。如果没有文明时代残留的记忆,天浩也不可能判断出那是一个家用电视卫星接收天线。 那不是什么山顶,而是某个建筑的楼顶。 他还看到了另外一些熟悉的东西。 一辆车。 很旧,很破,引擎盖早已不见,面目全非。一株两人才能合抱的巨大乔木从车底生长出来,将整个底盘撑开,满是锈渍与污垢的车体从中段裂开,仿佛两片无法合拢的嘴唇,默默讲述着曾经的历史。 这是一个被毁灭的世界。 暂时离开并非胆小,而是不得已为之。 天浩很清楚,自己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时间。 我可以得到更多的融合点对自己进行强化。 我不会放弃,我还会再来。 …… 赤蹄城,城主府。 商人金生跪在宽敞的内堂地板上,就像一头温顺的看家犬,不敢抬头,用最谦卑的姿态注视着眼前这块地面。 “磐石寨的生意没有太大增长。每次交易总量保持在九十个银币左右。但是他们可供贸易的货物种类很多:腌鹿肉、鱼干、粗盐、麦面……苹果干是上个月出现的新品,只是数量不多。” 城主牛铜坐在椅子上,粗糙的圆形木桌谈不上什么制作工艺,表面上了一层亮漆,却没有经过打磨,摸上去有些扎手。他从盘子里拿起一块苹果干,凑到眼前翻来覆去端详了几秒钟,调转方向塞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说:“味道还不错,挺好吃的。” 大巫师巫源坐在对面,神情宁定的他关心重点显然与牛铜有所区别,目光一直停留在金生身上,丝毫没有偏移:“接着说吧,还有什么?” 金生身体的弯曲程度比刚才更低了,语调也变得更加卑微:“磐石寨方面每次购买最多的货物就是布匹,无论棉布还是麻布都要。” 牛铜嘴里含着尚未嚼烂的苹果干,笑呵呵地插话进来:“既然他们想要,就给他们好了。区区一个几百人的小寨子,能要得了多少?” 巫源抬手撩了一下从额前垂落的长发:“他们给钱了吗?” 他随即更正了自己刚说的话:“他们有没有在交易过程中使用金属货币?” “没有。”金生回答得非常肯定:“最初的几次交易用过,后来就没了。他们总是要布,超过了我从磐石寨收购货物的价值总量。一来二去,生意就变成了交换。” 巫源手指轻轻点着桌面,若有所思道:“也就是说,他们手里没有多余的钱。” 牛铜对巫源的态度有些不满。他眼下嘴里的那口食物,喝了一口温热的茶,颇为满足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这不明摆着的事情嘛!磐石寨的东西就那么多,其实也值不了几个钱。阿源,要达到你说的那种程度,至少得让那个寨子产出物质增加好几倍才行。” 巫源平静地看了牛铜一眼,没有争辩。他把摆在手边的一摞兽皮翻了翻,对金生发出冷漠如冰的声音:“接着说下一个寨子的情况。” 每一张兽皮上,都记录着一个寨子最近三个月的商品交易情况。 章浦寨的余盈为十五个银币。 松风寨的余盈为两百三十三个银币。 山游寨的余盈为四十七个银币…… 这是账本,但是记录方式与文明时代有很大区别。记录数字并非金生这边的盈利状态,而是各个村寨在交易之后,转化为金钱的所得利润。 半小时后,神情谦恭的金生从房间里退了出去。 “就整体来看,情况比我们想象中要好。”巫源拿起摆在最上层的那张兽皮,递给坐在对面的牛铜:“松风寨竟然有两百多个银币的利润。呵呵,延森这个家伙,比我想象中更会赚钱。” 延森是松风寨的头领。 牛铜丝毫没有伸手去接那张兽皮的意思,苹果干的味道不错,他干脆把整个盘子都拖到面前:“账本我已经看过了。所有寨子都有余盈,除了磐石寨,那是个例外。” 巫源脸上的轻松神色缓缓消失,取而代之的一丝凝重:“是啊!好几个月了,他们竟然没有攒下一分钱。” 第六十节 生意人 “他们要的布料太多了。”牛铜尽量寻找在自己看来符合推敲的逻辑:“磐石寨不产布,以前孚松当头领的时候我就听说过那个地方,又穷又苦,寨子里的人几年下来连件衣裳都穿不起。” “这就是磐石寨攒不下钱的理由?”巫源轻轻笑着,英俊面孔因为这善意表情显得越发充满了吸引力:“我可不这么认为。阿铜,难道你不觉得磐石寨那个小头领要求得到的东西太多了吗?” 不等牛铜回答,巫源继续道:“夏天的时候,他们从鹿族那边换到了很多棉布。金生每年都要去左所寨做生意,唯独今年他没能带回来哪怕一块布料。左所寨的人说了,他们的布料全都换给了磐石寨,没有使用金属货币,交换的货物是鱼干。” 牛铜把手里那块吃了一半的苹果干调换方向,灵活地在手上抛了抛,不太明白地问:“这件事情我知道,那时候正好青黄不接,鹿族人粮食不够吃,磐石寨的人用粮食换他们手里的布匹,这有什么问题?” 笑容在巫源脸上逐渐淡化,从皮肤深处与肌肉之间透出深深的思考。语速变得缓慢,仿佛从嘴里说出的每一个字都需要深思熟虑:“鹿族人把棉布卖得太便宜了,左所寨子的头领福全很后悔……非常后悔。” “我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牛铜撇了撇嘴,有些不屑:“男人说话,一口唾沫一个钉。既然当时谈好了价钱,双方买卖成交,现在后悔有什么用?说实话,我就是看不起鹿族那些家伙,打仗不行,就会呆在家里纺线织布。” “这不是问题的重点。”巫源眼睛里闪烁着精明的目光:“阿浩……这位年轻的小头领是个聪明人,他很会做生意,懂得抓住机会。你还不明白吗?他从鹿族人那里以极其低廉的价格换到了大量布匹,磐石寨就那么丁点儿地方,能有多少人?不要说每人一匹棉布,就算更多也够了。” “金生从今年夏天开始与磐石寨做生意。从最初的粗盐,到后来的腌鹿肉和苹果干,磐石寨拿出来卖的货物花样很多,层出不穷。可那位小头领的要求很单一,除了布料还是布料。阿铜你自己算算,加上前后几次交易的数字,磐石寨现在囤积了多少布料?” 牛铜感觉自己被点醒了。他抬手拍了一下脑门,惊讶且明悟地问:“囤积?你是说,他是故意的?” “棉布做的衣服,穿在身上肯定要比兽皮舒服。天气这种事情没定数,今年冬天说不定还会比去年更冷。除了木柴和泥炭,这个季节最好卖的货物就是棉布。”巫源从鼻孔里发出嘲讽意味浓重的冷哼:“磐石寨的这位年轻头领很精明。别忘了,当初咱们与血鹰部的那场箭术比赛,还是靠了他的主意才赢下来。” 牛铜被巫源的这些话说得有些心慌意乱:“阿源,照你这么说,他……会不会看穿了咱们的计划?” “不可能!”巫源断然否定:“当初狮王殿下邀请咱们的时候,我可是足足花了一个多星期才把前后关节想明白,想透彻。那还是因为狮王殿下给了我各种暗示。他区区一个小寨子头领能有多大见识?别开玩笑了,这根本不可能!” 牛铜被巫源这番话说得有些不高兴,他微微皱起眉头:“既然如此,那你还觉得阿浩有问题?这不是瞎即把乱猜嘛!” 巫源面皮紧绷,他站起来,在房间里来回踱着步:“你说的也有道理,可能的确是我想多了。” 牛铜把小拇指塞进嘴里,用长长的指甲剔着牙,含含糊糊道:“你能不能不要老是盯着磐石寨不放?那是个小寨子,满打满算也就几百人,何况磐石寨是族长牛伟邦的直属领地,就算那里年年粮食丰收也跟我没有半点关系。我是赤蹄城的城主,周围几十个寨子都要听从我的号令。阿源,我劝你还是把心思收回来,先把咱们领地里问题解决了再谈别的。古人说得好:好高骛远要不得。” 怀疑的表情变成了迟疑,眼眸深处的冰冷逐渐变得犹豫。 巫源缓缓点头,在沉默中表示赞同。 …… 坐在磐石寨崭新的屋子里,青龙寨百人首管事浩平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充满了新奇。 宽敞的砖石建筑很宽敞,火塘照例挖在屋子中央,地上铺着打磨光滑的木板,柴火烧得很旺,暖烘烘的非常舒服。 浩平知道孚松已经死了,如今磐石寨换了一位叫做“天浩”的新头领,据说很年轻。 尽管前后只是一年时间,磐石寨却不是过去的样子。浩平记得清清楚楚,自己上次来的时候,在孚松的木屋里吃过一顿烤肉,两个人商量着定下用鹿肉交换人口的生意。那时的磐石寨与别的寨子没什么两样,一圈粗大的原木围成寨墙壁,前后寨门各有一个瞭望塔。 现在,磐石寨的规模比过去扩充了好几倍。新建的砖石建筑挡住了木头寨墙,仿佛一块块积木,在高低错落间构成全新格局。如果从空中俯瞰,会发现以老寨子为核心,被一个巨大的“十”字形街道贯穿连接,周围是数十条窄巷,形成一个小规模的城市。 浩平数了一下,发现磐石寨里里外外共有二十二座高塔。这种建筑非常显眼,与林立周边的低矮平房构成鲜明对比。虽然负责引路的人一再声称“那是冬天烧柴供暖的烟囱”,浩平却半信半疑。 高超的锻造技术使牛族所有村寨都能打造精良武器,所有寨子都有猎人。打的野兽多了,看待事物角度自然不同。浩平很清楚占领制高点对弓箭手的重要意义,就算磐石寨里这些诡异的高塔真是所谓的“烟囱”,只要上面站几个人,那种居高临下的威慑力不言而喻。 浩平不喜欢这间新屋子,可是磐石寨负责接待的人说了:我们头领觉得以前的木屋太旧,烟火味太重,而且寨子里人多嘴杂,乱七八糟什么声音都有,这才专门在寨子外围新建了这间会客室。 第六十一节 回扣 磐石寨内部正朝着要塞化方向转变,建筑格局绝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多一个外人进来参观,就多一分泄密的可能。 天浩在磐石寨外面单独设置了一间会客室,距离最外围新建的警戒塔约有两百米。 浩平不认为这是对自己的怠慢。位置虽然偏僻,磐石寨方面的招待却很不错:体格健壮的女招待端上了一盘面饼,当着浩平的面用刀子把饼切开,她用勺子捞出锅里的炖肉,在案板上剁碎,熟练地用菜刀把肉末塞进饼里。 寒冷天气,一碗热乎乎的肉汤下肚,整个人瞬间变得暖和起来。老天爷丝毫没有怜悯,今年的雪虽说没有去年那么大,感觉却比去年还冷。从青龙寨一路走来,浩平觉得自己整个人快要冻僵,好不容易在这件暖烘烘的会客室里烤着火,他一口气喝了两碗热汤,吃着烫呼呼油碌碌的肉饼,这才觉得汤的味道与平时区别很大。 非常鲜美,没有那股难闻的肉腥气,扑鼻的香味彻底颠覆了浩平对食物的一贯认知。 “这肉汤是怎么煮的?”吸饱了肉汁的粗面饼给予了舌头和口腔豪华享受,四十多岁的浩平忽然觉得此前的人生全都白白浪费,他做梦也没有想到人世间居然会有如此美味的食物。大口咽下嘴里尚未嚼烂的肉饼,他冲着正在做饼的女招待继续之前的问题:“这汤里究竟放了什么?” 她尚未说话,门开了,头上和肩膀上洒着落雪的磐石寨头领天浩大步走进。他站在门口拍了拍身上,带着一股冰凉空气走过来,在火塘边坐下,朗声笑道:“浩平管事,这汤的味道还不错吧?” 浩平连忙站起来想要行礼,却被天浩抬手抓住肩膀硬生生按了下来:“别那么客气,坐,坐下说。” 浩平犹豫着坐下:“这个……你是头领,一寨之首,我……” “没什么你你我我的。”天浩大度地挥了挥手,从侍女刚摆好的盘子里拿起一块饼,边吃边说:“你是百人首,我也是百人首,都是一个部族里的兄弟,咱们不分彼此。” 虽然是场面话,却给了浩平极大的心理满足感。磐石寨这位新头领虽然年轻,看起来却比孚松好打交道。 “拿酒来!”随着天浩一声命令,随从长林连忙端来一个土陶坛子。他手里拿着一块石头,小心翼翼敲掉坛口边缘干硬的土块,很快露出规则的圆形坛口。 一股浓郁的酒香顿时弥漫在空气中。 浩平使劲儿吸了吸鼻子。他喝过酒,对这股熟悉的气味并不陌生。这是珍贵之物,只有在丰收时节才会耗费粮食酿上那么一点点。无论在北方蛮族的任何一个部落,都是被所有人认同的奢侈品。 浪费粮食会遭天谴。一口酒,十口粮,尤其是在缺粮的时候,一口吃的就能救活一条人命。人人都知道酒好,寒冷时节喝一口,浑身暖洋洋的舒服极了。可即便是最富裕的寨子也不会大规模酿酒,那相当于把活人扔进酒缸里,喝一口下去都是人血。 看着天浩拿起土坛倒出满满一碗棕黄色的液体,浩平的心也随着酒香飘散变得激动起来。说实话,百人首这个职位只是表面上看起来光鲜,其实真正得到的好处没有多少。尤其是青龙寨这种人口数目过千的大寨,与浩平身份对等的百人首还有很多。实际算下来,他实际掌控的权力,真的很少。 浩平在青龙寨没有喝酒的权力,那是专属于头领的特权。粮食金贵,每年只能在收获季节酿上那么一点儿,装酒的坛子还没有眼前这个土陶罐子大。看着磐石寨年轻头领双手端着恭恭敬敬递到面前的满满一碗酒,一股说不出的冲动仿佛电流瞬间贯穿浩平全身,整个人在激动与亢奋中微微颤抖,几乎连酒碗都端不稳。 这碗酒喝下去,至少要值一、两个人吧! 他深切感受到了来自年轻头领的尊敬。 青龙寨与磐石寨同属于雷牛部,虽说两寨之间距离不算远,但平时少有联络。大冬天的,天寒地冻,在雪地里站久了不走动就会活活冻成冰雕。谁也不是傻子,在这种天气主动上门,其实目的只有一个,为了求取帮助。 傲慢与鄙夷往往会在这种时候成倍放大。尽管大家都是穷鬼,但手里多一口吃食的人瞬间变成了富翁,可以站在高处尽情奚落快要饿死的同族。没人理会秋收时节的粮价,一个个都会把粮价钱抬得很高。只要不超过彼此共同默守的人口与食物比例底线,那么一切都有得谈,再屈辱的条件也必须接受。 “阿浩……你……是个好的!”忽然,浩平的话语变得有些哽咽。他冲着天浩翘起左手大拇指,然后双手捧着酒碗,带着说不出的感慨抿了一口,感受着迅速在口腔里弥漫甜香与热辣的同时,他长长叹了口气,拉住天浩的胳膊,两个人就这样紧挨着坐下。 天浩笑着问:“浩平管事,你们寨子的粮食还够不够吃?” 在恰当时候说出特定话语能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即便是防备心理再重的人,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拒绝满面微笑的天浩,何况他还是一寨之首。对方在言语上没有讥讽,再加上那碗价值昂贵的酒,浩平彻底放下心来。他自嘲地摇摇头:“我也不瞒你,青龙寨的粮食不多了。” 天浩转过头,对站在身后的天狂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点点头转身出去,等到过会儿回来的时候,天狂肩上扛着一个很大的鹿皮袋子,沉甸甸的。当着浩平的面,他把口袋放在地板上,解开封口系绳,里面全是大块的鹿肉,还有鱼干。 天浩从旁边接过长峰手里的一只布口袋,体积约有成年人两只拳头大小。他递给浩平的时候,后者发现里面装满了粗盐。 “这是我送给浩平管事的礼物,先吃着,不够再来拿。”天浩说话慷慨有力:“大家都是雷牛部落的人,分什么彼此?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 第六十二节 说漏嘴 负责交易的人或多或少都能从中得到一些好处。这是公开的秘密。如果不是因为这样,浩平也不会冒着大雪,顶着在野外遇到猛兽与活活冻死的危险,在青龙寨与其它村寨之间来回走动。 浩平舔了舔满是肉油的嘴皮,看着放在自己面前这只装满东西的皮口袋,不由得有些发怔。他小心翼翼把装盐的小布袋放好,整个人忽然变得有些畏缩,脸上挤出一丝警惕多于尴尬的讪笑:“这个……这些东西,太多了吧?” 拿人回扣也是有规矩的。浩平很清楚“天底下没有白吃午餐”这个道理。寒冷天气在外面跑动用人口换粮食的确可以得到好处,但不是所有好处都能闭着眼睛收下。若是乱了规矩,不顾一切张口把各种苛刻条件答应下来,别说到时候生意做不成,就算回到青龙寨,头领也绝饶不了自己。 天浩诚挚的神情和语气没有丝毫作伪:“我说了,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这是在生意之外的。呵呵,说起来也是缘分,咱俩名字里都有一个“浩”字,我可是对浩平大哥你崇拜已久啊!以前孚松老头领活着的时候,就经常说浩平大哥很讲义气。平时大家就应该多走动走动,你得多来磐石寨做客,咱们也能见见面,多喝几次酒。” 孚松死亡的消息在磐石寨内部被严格封锁。除了老祭司等极少参与者知晓内情,绝大部分村民都以为孚松是“暴病身亡”。在寨子里大部分人都公开效忠的情况下,天浩轻而易举掌控了局面。孚松被杀的时间距离现在将近一年,在平时充满快乐与希望的日子里,没人会想起老头领之死的种种疑点,潜意识接受并认同了寨子里流行的说法。 磐石寨的人尚且如此,外寨的人就更不可能知晓真正细节。 浩平紧绷的面孔明显变得放松。他伸手用力拽了一下沉重的皮口袋,朝着自己这边拖动了十多公分距离。这动作看似随意,实际上是为了估测重量,顺便看看天浩的态度。 两个结果都让浩平感到满意:口袋沉甸甸的,自己需要花上很大的力气才能拖动。年轻头领的目光与神情都没有变化,也不像孚松那个死鬼那么斤斤计较,吃他一块烤肉就跟从他婆娘身上占了便宜那么不容商量。 礼物……直到现在,浩平才真正觉得年轻头领没有撒谎,对方的确是诚意十足,也开始对天浩从进门以后就一直挂在嘴边“浩平大哥”四个字产生了自傲。 苹果酒的度数不高。酿造酒可不是蒸馏酒,天浩暂时也没有科技改良的想法。十二度的果子酒很甜,来自青龙寨的管事不知不觉就喝下去小半坛。在不考虑个人体内解酒酶基因的前提下,酒量与身体素质一样,都需要长期锻炼才能产生效果。浩平觉得身上暖烘烘的,大脑思维也变得比平时更加活泛。 “老弟,我也不瞒你,接下来,青龙寨有大动作。只要价钱合适,这次可以换给你三百人。”说着,醉眼惺忪的浩平举起右手,冲着天浩竖起三根指头。 这数字让天浩感到意外。 正常情况下,各个村寨之间用作交换的人口数量不会太多。青龙寨虽说是人数过千的大寨,一下子换出这么多人,的确有些不合常理。 何况青龙寨去年就因为缺粮失去了相当一部分人口。秋收之后,天浩放出去探亲的那些女人纷纷带回各寨消息,其中就包括青龙寨今年的粮食上缴份额为百分之五十。 现在,他们剩下的粮食就算不够吃饱,但也绝不至于缺粮缺到这个程度。 天浩笑容可掬又给浩平敬了一碗酒,观察着对方身上和脸上的每一个细节变化:“浩平大哥,这次你能换给我多少女人?” “你说多少……就是多少。”半酣的浩平丝毫没有察觉对方在故意引自己的话。他吃得很饱,脑子也在酒精作用下有些不太清楚:“这次是头领发话,尽量把寨子里的女人换出去。老弟啊!机会难得,如果你这里有足够的粮食……嗯,就算质量差点儿也没什么,我做主,这笔生意就跟你们磐石寨做了,我也懒得往别的地方跑。” 天浩搬起酒坛,把浩平面前的空碗倒满,故作惊讶试探着问:“怎么,你们寨子里不要女人了?咝……这大冬天的,平时也没事情做,要是没有足够的女人,寨里的男人熬得住?” “嘿嘿嘿嘿……”浩平被酒精刺激着泛红的脸上浮起一片得意:“这你就不知道了。这是我们青龙寨头领从秋天时候就定下来的计划。我们要去打南边的鹿族人,到时候女人要多少有多少,要是现在不趁着……” 说到这里,浩平突然抬手紧紧捂住自己的嘴,脸上全是惊慌。 他发现自己说漏口了。 房间里的气氛瞬间降温,所有人都保持死一样的沉默,只有木柴在火塘里发出不断炸开的燃烧声。 天浩对坐在旁边的天狂等人挥了挥手,后者会意地点点头,起身离去。 很快,房间里只剩下年轻头领和青龙寨管事。 “浩平大哥,这件事情我不会告诉别人。”天浩把位置往浩平那边挪近了几厘米,声音压得很低,他的微笑有种安抚人心的魔力:“刚才那几个都是我的亲信。放心吧!他们不会乱说话。” 浩平的酒已经醒了大半。他感觉有些焦头烂额,必须严守的秘密莫名其妙就说出了口,他同时也有些庆幸。如果换了是磐石寨以前的头领孚松,事情肯定不能善了,那是个见了好处就不会放过,无论如何也要从自己身上啃下一块肉来的家伙。相比之下,满面真诚的年轻头领就让人放心多了。 刚见面人家就送了自己一份大礼,还一口一个“大哥”。北方蛮族都看重身份,虽说大家都是百人首,但管事无论如何也比不上一寨头领。 第六十三节 小规模战斗 想到这里,浩平暗自咬了咬牙:“都是自家兄弟,反正这事儿早晚也会公开。老弟,我可是丑话说在前头,你自己听了就算过去了。如果你有什么想法,可以自己去找我们寨的头领商量。但是有个前提————千万不能说是从我这儿得到的消息,不能把我拉扯进去。” 天浩用力拍了拍胸脯,义正词严:“如果我连浩平大哥都要出卖,那还是人吗?” 看着就差没把“正义”两个字用刀刻在脸上的年轻头领,惴惴不安的青龙寨管事情绪也逐渐平定。 “我们头领要对南边的鹿族人动手了。”浩平偏头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音量被压得很低,他凑到天浩耳边,神神秘秘地说:“蒙香寨离青龙寨很近,正常走过去也就是两天时间。我们头领说了,这次一定要把蒙香寨拿下。到时候,别说是区区几个女人,要什么东西都有。” 天浩脸上微微有些动容:“蒙香寨?那可是牡鹿部的大寨子,据说有三千多人,以你们青龙寨现在的力量,能打得下来?” 浩平得意地笑笑:“这个你就不用管了。既然我们头领敢这么做,就肯定有他的原因。呵呵,刚才我是喝多了才说起这件事。老弟,你知道归知道,别去外面乱说。现在这消息还是个秘密,就算你要找我们头领商量参与,至少也得等到下个月。” 天浩了然地点点头,笑道:“放心吧!我不会给浩平大哥你添麻烦。” 浩平用力拍了一下大腿:“这就对了,这才是自家兄弟的样子。哈哈哈哈,既然老弟你都这么说了,大哥我也不能不给你点儿好处。嗯……这样吧!我做主,这次交易的数量可以给你加一些,四百个,你看怎么样?” 天浩缓缓搓着手指:“都是女人?” “哪有那么多!”浩平不在意地摇晃着脑袋:“都是老人和孩子。我知道你们磐石寨不缺粮,反正就是生意上的一点儿添头。早晚得处理他们,不是今年就是明年,价钱方面可以便宜些,就按照往年一半的粮食交换吧!” …… 浩平带着沉甸甸的好几个皮口袋离开了磐石寨。他心满意足,手下的几个人也面带微笑。在外面奔走交易那么多年,唯有这次从磐石寨得到的好处最多,最丰厚。 天浩在第一时间召集所有亲信开会。按照惯例,他与老祭司和狩猎队长永钢坐在屋子正中。 所有人都对青龙寨管事泄露的秘密感到震惊。 “青龙寨的确是人口过千的大寨子。可那是从前。去年他们缺粮找我们换了几百个人,今年又是四百,这样算下来,青龙寨其实没多少人了。他们的头领良栋我认识,挺精明的,不像是头脑发热就乱干的那种类型。鹿族的蒙香寨就算你们没有去过,多多少少也听过那边的名字。三千多人啊!良栋该不是犯糊涂了吧!他怎么打得赢人家?”永钢脸上全是不信,他随便摆出两个数字就得出青龙寨必败无疑的结论。 天狂杵着手中巨大的钢斧,新剃的光头表面密布着青色发根:“既然要打仗,为什么要把寨子里的女人换出来?三百可不是小数,那差不多是青龙寨里所有的女人了。” 老祭司陷入了思考:“青龙寨的情况我比你们清楚。孚松还活着的时候,他与那边走动多,知道的事情也多。包括现在的头领良栋,青龙寨连续几任头领都是通过打仗升上来的。他们那边的女人换得很勤,寨子里正式结婚的男女数量少,不是去外面抢,就是用粮食换。因为距离鹿族人近,几乎每年都会打上几次。去年冬天来得早,两边都没动手。我估计良栋憋了整整一年就是为了现在,他这次对蒙香寨是势在必得。” 伤势恢复的天峰也是与会者之一:“满打满算,青龙寨的男人不会超过五百人。我实在看不出他们有赢的可能。” 老祭司对天峰的话不置可否。他转过头,用富含智慧的目光注视着一言不发的年轻头领:“阿浩,说说你的看法。” 抬起头,天浩的声音里没有嘲弄几分,没有挖苦,也没有故弄玄虚,他平平淡淡地回答:“青龙寨会赢的。” 除了老祭司,屋子里所有人都感到惊讶,很多声音不约而同问:“为什么?” 天浩拔出佩在身后的小刀,手指在锋利的刀刃表面轻轻横刮了几下:“纵观天下蛮族,唯有咱们牛族在金属锻造方面独具一格。虽然我没有去过锁龙关,但我知道驻守那里所有蛮族军队使用的武器均为牛族打造。反观鹿族,他们最擅长的是纺织。单论兵器锋利程度与质量优劣,青龙寨就占了绝对上风。” 身为效忠者之一的旭坤觉得难以理解:“话虽如此,但是青龙寨人少啊!比起蒙香寨,少得也太多了。四百对三千,这仗怎么打?” 天浩没有直接给出解释:“浩平这次从我们这儿得到了很多好处。光是那几口袋东西,就够他全家吃到明年春天。何况过几天他还要带人过来交易,所以没必要骗我们。只要不是正式结婚,女人在寨子里就没有地位。而且青龙寨那边的情况与咱们这里不同,因为女人是从外面抢回来,在青龙寨被视作消耗品。我估计这批女人已经被那边的男人感觉腻烦了,接下来要从鹿族那边抢到很多新面孔,与其把旧有女人放在寨子里浪费,不如趁早拿出来换粮食。” 狩猎队长永钢对此表示赞同:“阿浩说的没错。如果青龙寨打赢了这一仗,消息传开,到时候所有牛族寨子都会对他们拿出来交换的女人压价。与其到时候卖不上价钱,还不如现在就把女人换掉。战士吃得饱了才有力气,才能多砍几颗脑袋。” 旭坤依然眉头紧皱:“他们就这么肯定能赢?” “青龙寨应该是从其它方面得到了支持。”天浩沉稳地说:“能当上一寨头领,良栋可不是傻乎乎什么也不明白用区区几百人就往三千名鹿族人这块石头上硬碰的白痴。这就是他们之所以对外隐瞒消息的最重要原因。” 第六十四节 谁支持他们? 天峰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谁会支持他们这样做?这可是攻击一个大型寨子,打仗要死人的,还会消耗兵器和盔甲,还有粮食。” 旭坤连忙点头附和道:“没错!有人在背后支持青龙寨,也得掂量一下付出的代价。蒙香寨可是有三千多人,想要稳赢至少也得出兵三千,甚至四千。这么多人光每天吃饭就是个大问题。” 天浩依旧是带着淡淡微笑的模样,丝毫未变:“蒙香寨是牡鹿部落的寨子,而我们……是牛族的雷牛部落。” 一股无法言语的可怕思维如潮水般重重袭向旭坤,他感觉自己血液里明显多了一些与平时截然不同的成分。令他惊喜,令他恐惧,令他有种脑子清明瞬间看明白迷雾的通透感。但沉重的压力随之而来,仿佛巨石压在胸口,无法动弹,难以呼吸,就连自己的脉搏也感受不到。 “……头领,你是说……大……大王?”这句话,旭坤说的无比艰难。 天峰同样被瞬间思维转换震撼得张开了嘴。他毕竟比旭坤年长,又是天浩的长兄,虽说对这种事情从无经验,接受速度却明显比其他人快了许多。深深吸了口气,天峰用探询的目光望向三弟:“阿浩,你说的是真的?” “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天浩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发散性思维让他想到了更多方面。 狩猎队长永钢挪动了一下屁股,换了个更加舒服的坐姿:“阿浩,你觉得我们应该参战吗?” 天浩摇摇头,坚定的话语不容置疑:“那只会让我们的情况变得更糟。” 旭坤对此觉得难以理解:“为什么?就算我们人少,也可以跟在青龙寨的后面。战利品他们拿大头,我们多多少少可以得到点儿好处。何况……” “你以为打仗是这么简单?”天浩轻笑着,他语气温和,丝毫没有嘲笑或讥讽:“如果是公开的部族之战,浩平根本用不着遮掩。事情明摆着,这次族战的规模不回大,恐怕就连大王自己也不会承认。没错,青龙寨的确是得到了来自其它方面的大力支援,但是就我猜测,攻击范围应该仅限于蒙香寨,不会扩大到其它鹿族村寨才对。” 他停顿了一下:“最重要的是,大王没有下达征召令,这次的事情与我们无关。” 老祭司插话进来:“这不是族战,而是一次试探。” 天浩笑道:“大王看中了鹿族人的东西,既然没办法通过明面上的手段得到,那就干脆去抢。” “阿浩,你指的织布机?”老祭司不太确定。 “我觉得应该是人,熟练的织布工人。”天浩对此颇为笃定:“再好的织机也得有人会用才能发挥效果。鹿族人每年用布匹从牛族换走很多东西,比如粮食。他们对武器的需求不大,就像上次我们与左所寨的生意。这光是有需求,却没有卖出去的部分,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平衡。只要是人就得穿衣裳,大王不会永远容忍下去。” 天峰恍然大悟:“只要抓住一批鹿族人的纺织工,就能把我们的人训练出来?” 天浩对长兄的理解能力感到满意:“所以战斗规模必须控制。寨子对寨子,只有这样才不会引起鹿族人的警觉。消化纺织技术需要时间,我估计上面的人早就想好了应对措施。到时候被抓住的鹿族人直接送往王城,青龙寨只说是战俘都被卖了,或者被吃了,鹿族那边也拿他们没办法,到时候问题就交给两族首领会谈解决。” 永钢若有所思地问:“所以我们这次不能参战?” “非但不能参战,甚至对这件事连提都不能提。”天浩拿起火钳,松了松火塘里燃烧的木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大王派出的军队已经在路上,用不了几天就能抵达青龙寨。我们插进去非但得不到好处,还会惹得大王震怒。” 旭坤已经从刚才的震惊中冷静下来。他疑惑地问:“那我们就什么也不做,光这样看着?” 天浩意味深长地说:“把我们的斥候放出去,告诉他们不准参与战斗,在远处看着就行。等到青龙寨和蒙香寨两边打得差不多了,再等我的命令,进行下一步动作。” …… 在北方蛮族的字典里,“冬天”是个残酷又安静的季节。没有食物,遍布冰雪,人死得多了,烦恼痛苦嘈杂混乱的声音也就少了。 今年的冬天与往年有些区别,至少在磐石寨是这样。 几乎每天都有人在寨子外面徘徊。有时候是单独的一个人,有时候是拖家带口的好几个。领头的大部分是女人,年轻的很少,大部分都上了年纪,身边带着脸上全是懵懂,面黄肌瘦一个劲儿砸吧吮吸手指,仿佛把这个当做点心的孩子。 森林和荒原上有很多流浪的人。 北方与南方是永远的敌人,尽管所有北方蛮族都会挑选族内最勇猛的战士定期前往锁龙关戍卫,但各族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你死我活的战争从未停歇,连绵延续了千百年。 战争产生了大量死者,导致无数家庭破碎。正常情况下,胜利者会被被攻破城寨里的年轻男女带走充作奴隶,杀死老人和孩子。毕竟,留着他们只会浪费粮食。 很多村寨都会收留这些在野外流浪的人。当然,很多时候并非出于善意,而是将其当做应对残酷季节的储备粮,他们相当于自然保鲜,可以存放很久不会变质的罐头。 流浪者与缺粮村寨之间一直进行着斗智斗勇的游戏。他们之所以进入村寨当然不是对人生未来感到绝望,只是为了在可能的情况下得到帮助,得到一口热汤,甚至是一口吃下去就不至于饿死的粮食。反正这里不是我的家,死亡威胁一旦从头顶上淡化了笼罩阴影,流浪者同样也会思考该用什么样的方法逃离给予自己生机的冬季屠宰场。 女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八卦的群体,没有之一。 天生喜欢议论的她们比嘴皮子最利索的喜鹊还要张扬。攀比成分大概从古代文明毁灭的时候就牢牢刻画在她们的基因深处。一口袋颜色较白的麦面,一块用盐较多没有发臭的腌肉,一件新裁的麻布衣裳,都会成为女性世界里抬高身价傲视群芳的资本。 第六十五节 闻讯而来的人 这是一个消息封闭的时代。村寨之间交流往来完全靠走,大声吼叫是唯一的远距离通讯手段。 一群来自磐石寨的女人回到各自的村寨探亲,很快成为了当地村民们感兴趣的话题。 真正是令人感觉不可思议,她们竟然没有在去年冬天被当做粮食吃掉,反而一个个活得很滋润。光滑的皮肤一看就是吃了很多肉,粗壮浑圆的腰身表明她们平时不会缺粮,就连粗糙略黑的面颊两边也出现了代表健康的红润。 口臭在文明时代令人厌恶,可是在北方蛮族朴素的认知逻辑当中,这意味着吃饱吃好,顿顿有肉。道理很简单:常年挖草根啃树皮吃素的穷鬼拉泡屎连臭味都没有,只有经常吃肉的人才会张口就能闻到来自油腻腻肠胃里的那股特殊气息。 没错,在这个野蛮的世界里,这就是身份的象征。 磐石寨有足够的粮食。 磐石寨不会杀人祭祀。 磐石寨给所有村民分发布料做衣裳穿。 磐石寨有个年轻英俊的头领,关键是他没有结婚,没有老婆,而且他太年轻了,被一个身材干瘦浑身骨头摸上去没有二两肉的丑陋女子勾引……不是老娘吹牛,放眼望去,这村村寨寨里哪一个姑娘不比她漂亮? 千万不要怀疑,我以神灵的名义发誓这一切都是真的!去吧,别犹豫,赶紧去磐石寨,去了就能得到你想要的一切。尤其是女人,你有很大机会成为寨主夫人。 天浩发誓,他从未给回家探亲的女人们下达过拐骗人口的命令。 很多人对女人们说的这些话半信半疑,但女人们从背篓里拿出腌肉和苹果干的时候,怀疑心理也在一点点消除。 秋天快要结束的时候,各个寨子就涌动着往年不曾有过的暗流起伏。人们开始谈论磐石寨,那里所有的一切都令人好奇。有人觉得女人们带回来的消息有假,有人对此付之一笑,还有人不置可否,冷眼旁观……但是不可否认,的确有一部分人动心,早早做好了准备。 变乱,从最穷困的那部分人开始。 北方蛮族的物质分配原则为公有制。刻在泥模板上的粗糙文字告诉人们这已经延续了千百年。尽管有着部落贵族、村寨头领,以及巫师和祭司的监督,仍然不可避免出现了个人财产私有化的情况。虽然不太明显,但各个村寨里已经出现了模糊概念上的穷人和富人。 每年冬天粮食不够的时候,首先考虑的目标就是穷人。若非自觉自愿,没人敢对头领和富户家里的老人下手。 逃吧!去传说中神奇的磐石寨看看。如果那里的情况真有女人们说得那么好,对活不下去的穷人就是一条生路。就算她们胡言乱语欺骗我们也没什么,反正留在原寨是死,过去了也是死,神灵会收取死者的灵魂,我们没有任何损失。 流浪者和逃亡者构成的庞大群体,源源不断出现在磐石寨的外面。 就在青龙寨管事浩平来之前,一个星期时间,磐石寨就收容了三百二十四个人。 都是老人和孩子。其中年龄最大的超过六十五岁,是一位多年前因为战乱被迫逃亡的荒野流浪者。最小的只有五岁,是附近村寨的一个小女孩。 “给他们肉汤。” “给他们房子。” “给他们正常份额百分之六十的食物。” 天浩的命令充满不容置疑的威严。他给了这些收容者两天休息时间,减少食物份额让这些人不会因为吃得过饱而导致撑死。他是一个很亲民的头领,在设置的收容区里看望这些主动投靠过来的人,一个个握手,问寒问暖,尤其是遇到孩子的时候,他总会微笑着从口袋里摸出几块香甜的苹果干。 两天的休息时间结束,天浩露出了残酷冷漠的一面。 所有来到磐石寨的逃难者都必须工作。 以六十岁为限,高于这个年龄段的老人要参与煮盐,揉搓麻藤编制绳索,跟随寨子里的女人一起织网…… 九岁至六岁的孩子必须跟随大队前往海边捕鱼。他们虽然力气不大,却是很好的辅助力量,帮着撒网,在岸上收拾散落的鱼。 六岁以下的孩子要参与的事务更多,他们要在铁匠铺、人工磨坊、伐木区和捕鱼区之间来回走动,学习所有规定技能。 在孚松执掌寨子的时候,老祭司曾经想过要在磐石寨开设一所巫师培训学校。年复一年,计划一直无法得到实施,大量人口在冬季时节被消耗,老祭司火热的心也逐渐变冷。 直到现在。 天浩满足了老祭司长久以来的心愿。这相当于一所规模不大的学校。在十岁成年之前,孩子们可以在老祭司教导下学会文字和所有必备的蛮族基础知识。只有在这里,他们才不会成为食物,装进别人的肚子。 其余的人,都必须参加军事训练。 尤其是射箭。 有三个人拒绝服从命令。 他们都是年龄超过六十岁的老人。磐石寨的肉汤滋味儿香浓,对于长时间呆在冰天雪地里的流浪者来说,温暖的屋子简直就是天堂。他们并不认为两天休息时间是对自己的优待,反倒觉得可以用谎言和无赖手段长时间留在这里。 生病。 我不舒服。 我老了,实在是没有力气,连走路都喘气厉害觉得难受…… 总之一句话,我拒绝任何形式的劳动工作。 三颗血淋淋的人头被当众砍下,用长达好几米的木杆高高撑起,矗立在磐石寨广场的正中央。 天浩举行了一次郑重的冬神祭祀。他用实际行动表明了自己对神灵的敬奉。磐石寨并非从根本上杜绝了活人祭祀,他只是不愿意白白浪费宝贵的人口。但该杀的时候,绝不手软。 浩平带着大量礼物心满意足离开磐石寨的时候,没有看到插在广场中央冻僵的人头。 他连磐石寨的大门也没有进去。 几天后,他从青龙寨带来了约定交易的人群。 第六十六节 吃亏 四百零五个人,几乎全是女性。 破破烂烂的皮袍老远就散发出一股难闻的馊霉气味,乱蓬蓬的头发上堆着落雪,一个个冻得嘴唇发青,站在雪地里瑟瑟发抖。 天浩连忙让人打开寨门,安排这些人进屋取暖。看着成群结队从面前走过的交易品,再看看她们脚上用木头削成的鞋子,他颇有些气恼地对浩平说:“老哥,从青龙寨走到这儿可不算远。就算不给她们吃的,好歹给块保暖的皮子也行啊!你看看,这些人的腿脚都冻成什么样了?照这种情况,很多人就算呆在屋子里一个多星期也不能下地。” 浩平穿着厚厚的皮袍,路上走得急,鼻尖与额头上渗出少许汗珠。他讪笑着搭腔:“兄弟你就包涵一下吧!我也是没办法,给不给皮子那是头领说了算,就算我有这个心,也没有那个能力啊!” “老哥,你不能这样啊!”天浩抱怨着,唉声叹气:“你瞧瞧我这寨子里每天都有那么多事情。老头领给我留下一个烂摊子,去年换了几百人进来,总不能让他们白白饿死吧?我这寨子虽然看着大,人口多,大部分都是老人和孩子,真正顶事的壮劳力其实没几个。要不是靠着海边能捕鱼煮盐,这日子可真是没法过了。我原本还想着跟浩平老哥你搞好关系,看在咱俩的关系上,你会多给我带些壮实好用的女人过来。可是现在你看看,她们饿得连路都走不稳,身上几乎连衣裳都没有一件……这……你这不是坑我吗?” 浩平知道这事做得有些过分,脸上浮起一丝羞愧。他毕竟在各寨之间走动的多,脸皮较厚,没过多会儿已经恢复正常,笑道:“好好好,这事儿的确是你占理。可我实在是没办法啊!我只是个下面跑腿儿办事儿的,我也有心想要给老弟你留几个好的,但是头领不让,我也不能把人从他手里强要过来不是?” 天浩面色逐渐紧绷:“我给你的可是实打实的粮食,麦面,加上鹿肉,还有鱼干。可你们呢?就用这些乱七八糟没人要的女人打发我……老哥,咱俩算是老关系了,这事情要是说出去,你觉得以后还会有谁跟你们青龙寨打交道?做生意?” 浩平讪笑了几声,压低声音:“那你说怎么办?” 天浩思考片刻:“再补给我十个人。这次你个不能糊弄我,必须是年轻健壮的女人。” “这个……”浩平有些犯难:“这个我可做不了主,得回去找头领商量。要不这样,你等我的消息,最多三天时间,我一定回来给你个准信儿。” “那行!”天浩抬手叫过守候在旁边的旭坤:“你回头在交易的泥板上特别注明一下这件事,浩平老哥你也在泥板上留个印记。这样吧!我不会让你难做,约定的粮食你先带回去,另外那十个人的事情咱们下次再谈。怎么样,我够意思了吧?” 浩平听得连连点头,翘起了大拇指:“我就知道兄弟你是个讲义气的,不会让老哥我难做。行,放心吧!回去以后我立刻找头领把这件事说了,让他斟酌着给你补偿。” 天浩用大拇指揉了揉太阳穴,看得出来他对之前谈定的生意变成现在这样非常不满。浩平知道这事儿的确有些过分,可责任真的不在自己。他毕竟只是个百人首管事,不是决定一切的寨子头领。 良久,天浩叹了口气,他侧过身子对站在靠后位置的旭坤挥了挥手,后者会意地转身跑进距离最近的仓库。过了几分钟,等到旭坤出来的时候,他身后跟着一名壮汉,两个人肩膀上各自扛着一个鹿皮口袋,直接放在浩平脚下。 “这是我答应过给你的好处。”天浩示意旭坤解开口袋顶端的系绳:“浩平老哥,咱们男人说话得算数。我是真心想交你这个朋友,所以你提出的要求我一点儿也没有犹豫,全部满足。大家都是一个族里的兄弟,做事情……得凭良心。” 浩平低着头,讪笑表情无法掩饰他内心的羞愧。 送到磐石寨的这些女人从前天就没吃过东西。头领良栋亲自下了命令:既然是决定换出去的“货物”,就没必要在她们身上浪费粮食。如果不是担心她们因为饥饿导致脱力在路上活活饿死,良栋还会进一步克扣她们的食品配额,多饿几天,甚至长达一个星期。 食物尚且如此,衣服就更不用想了。除了鹿族,北地蛮族的大部分服装材料都是兽皮。山上的野兽虽能生养,但是上山狩猎的野蛮人更多。从双方谈定交易的那一刻起,这些女人就是别人的东西。没必要在她们身上浪费皮子,随便裹着一块烂布就行。 浩平知道自家头领这事情做的不地道,可他无法从中插手改变什么。在来的路上,浩平已经预见到磐石寨年轻头领会对此不满,甚至发怒,也做好了属于自己那份好处缩水一半,甚至更多的心理准备。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天浩说归说,给自己的好处却丝毫未减。 “我知道这件事情错不在你。但是良栋归良栋,你是你。反正这个亏我已经吃了,但我说过的话必须算数。”天浩弯下腰,用手拍了拍其中一个口袋,对浩平认真地说:“这是你应得的。” 他说话的声音不大,浩平却感觉仿佛有无数洪钟在耳边轰鸣。羞愧之心被刺激着成倍扩大。这一刻,他真的很想说点儿什么,有种忍不住想要面对天浩跪下去,深深膜拜的冲动。 眼睛里毫无预兆出现了湿润,鼻子也在一阵阵抽搐着发酸。浩平的头更低了,他实在没有勇气抬起来。这种时候的男人很窝囊,尤其是自己最软弱的一面被别人看见。他紧紧咬住牙,浑身肌肉在后悔与羞愧中颤抖绷直,双手各自抓起一个口袋,也不管这样做会不会失礼,像一只偷窃成功的老鼠,无法顾及两只口袋的重量,带着说不出的仓皇,以最快速度从天浩面前逃开。 第六十七节 敌人 天狂站在门口,冷眼看着浩平把两只口袋拖上滑撬,带着数十名押送女人的手下迅速离开,雪地上留下无数杂乱脚印,还有一道道深深的碾压痕迹。 天浩从屋子里走出,抬头遥望着即将消失在远处新建寨门方向的那群客人,淡淡地问:“青龙寨送过来的女人都安排好了?” “安排好了。”天狂收回视线,转过身:“老三,我过来就是要找你说这件事。这笔生意做的亏啊!你是没有看见,那些女人都饿成什么样子。我们准备好的肉汤,才几分钟就被她们一下子抢光。一个个嚷嚷着没吃饱,张着嘴要。” 天浩冷静地点点头:“我猜着也是这样。良栋不会让她们吃饱。” “她们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粗豪的天狂难得叹了口气:“以前我觉得没粮食的时候杀老人和孩子天经地义,现在想想……如果这种事情落到我自己身上,真正是接受不了。” “告诉阿研和阿玫,让她们带着人给新来的女人煮点儿面汤,把鱼干切碎了掺进去。”天浩维持着冷淡的语气:“数量别太多,每人给一碗,否则会被撑死。咱们用粮食把她们换回来,如果死了,就太不值了。” 天狂点点头,用力紧握了一下巨大的拳头。他凑近天浩身边,低声问:“老三,青龙寨和蒙香寨什么时候能打起来?” “反正不是现在。”天浩背着双手,望着北方连绵起伏的山脊线:“浩平从咱们这儿换的粮食没有运回去以前,良栋不会出兵。他是个眼光与格局都很小的人,就算可以从其它地方得到支持,也不会放弃哪怕一点点好处。” 天狂有些奇怪:“你见过良栋?” 天浩偏过头,视线落到了天狂身上:“怎么可能,我又没去过青龙寨。” “那你刚才为什么说……” 天浩直接打断了天狂的疑问:“如果换了是我,我会给卖出去的女人吃上几顿好的,再给她们每人发一件新衣裳。短时间的困难并不意味着永远都会这样。一个寨子想要发展,关键还是在于人口。让她们记着原来寨子的好处,让她们就算被卖掉也会对原来的寨子念念不忘。总有一天,她们在新寨子里对生活感到绝望的时候,还会偷偷跑回来。” 天狂恍然大悟,他摸了摸光秃秃的脑袋:“这就是你让那些女人带着粮食回各自寨子探亲的原因?” 天浩坦然看着他:“咱们现在比以前过得更好,这是磐石寨的优点。关起门来谁会知道?口头上说说也没人相信。必须让别人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他们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人加入我们。” 天狂笑起来的时候总会咧开嘴,露出几乎整个上下牙面:“这就是你平时常说的“羡慕嫉妒恨”?羡慕我可以理解,嫉妒也很正常,可是恨……老三,听你的意思,这是准备着要跟周围的寨子干一仗?” 天浩笑了,整个肩膀都在张扬的笑声中颤抖:“该来的,总会来的。” …… 麻烦与混乱就像一对老友,总会不约而同出现在同一个地方。 数百名饥寒交迫的妇孺刚得到安置,天浩下发一道道命令的时候,警戒塔上的守卫发来消息:磐石寨东面通往王城方向的道路上,出现了一大群全副武装的陌生人。 天浩带着卫队匆匆赶往寨子东面,站在高大的寨墙上,隔着不算太远的距离,他认出了其中有张熟悉的面孔。 环车寨头领,雄奎。 他穿着厚厚的熊皮袍子,外面罩着全钢打造的护胸盔甲,长柄战斧倒放在地上,双手杵着斧柄,冷眼盯着这边。 天狂眼睛里燃烧着嗜血火焰,他紧握着战斧,不断活动着肩膀与颈部关节,发出“噼里啪啦”的骨节脆响,带着说不出的亢奋连声嚷嚷:“这帮家伙看样子是来打架的。很好,我要砍下他们的脑袋,把头盖骨做成喝酒的碗。” 天浩瞥了一眼浑身上下弥漫着好战因子的自家二哥,吩咐站在身后的亲信长林:“传我的命令,全寨戒备。另外,派个人出去,问问他们究竟想干什么?” 雄奎带来的人不多,大约三百左右。虽说都是顶盔贯甲的精壮汉子,但数量太少,如果对方正的想靠这点兵力攻下磐石寨,只能说雄奎是个没脑子的白痴。 上次在环车寨周边制高点设置重型弩炮全面压制的情况,在磐石寨永远不可能发生。附近没有高于寨内塔楼的山头,天浩对寨子的建设计划完全依据棱堡,塔楼之间互为依托,平民居住区距离外围战斗区域很远。以北方蛮族目前的科技手段,无法打造超过这一射程的攻城武器。 派出去的人很快回来,带来了令人意外的消息:“环车寨、庆元寨、章浦寨三个寨子的头领都在外面,他们要求进来,说是有要事商谈。” 想要进来是不可能的,否则天浩也不会在寨墙外面单独设置面积足够宽敞的会客室。 既然要谈,那就谈吧! 大家都属于雷牛部族,如果不是杀父灭门的滔天仇恨,断然没有一言不合就打起来的道理。 几分钟后,天浩带着随从走进会客室,看到了围坐在火塘旁边的三名寨子头领。 庆元寨头领益丰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身材虽然高大,却很削瘦。狭长的脸型看起来颇为温和,他对剃短里的头发的天浩有些好奇,盯着看了近五秒钟,才笑着伸出手:“都说磐石寨的新头领很年轻,没想到还是超出了我的预料。” 天浩礼貌地握住对方的手,脸上显出与对方同样停留在皮肤程度的浅淡笑意:“你好。” 他随即转向坐在雄奎左边身材魁梧的中年壮汉:“你就是章浦寨的建平头领?” 彼此身份一样,没必要用敬语。 建平缓缓站起,带着挑剔的目光上上下下对着天浩打量一番,缓缓伸出手,轻握了一下,随即松开。 天浩转身吩咐长林:“给客人们上茶。” 第六十八节 翻脸 从高处壶口落下的沸水注入陶碗,炒干的黑叶茶随着水流急速旋转,泛起成串的白色泡沫,散发出一股很香的气味。 庆元寨头领益丰对递到面前这碗茶产生了兴趣,他端起陶碗看个不停:“天浩头领,怎么你这儿的黑叶茶跟我那儿的不太一样?好香啊!” 天浩谦虚地笑笑:“大家都是同族,别那么客气。益丰头领比我年长,就叫我阿浩吧!其实都是一样的茶叶,只不过是我掺了点儿粗麦面,在锅里炒了炒。你回去可以试试,很简单。” 益丰脸上的笑容比刚才更加浓密。他端起碗来抿了一口,连连点头,侧身示意坐在旁边的章浦寨头领建平:“你尝尝看,味道不错。” 建平放下手里的钢斧,端起碗来喝茶的时候,还半信半疑用眼睛斜瞅着对面的天浩。 疑惑与戒备很快从他的脸上消失:益丰没有说错,茶味的确香浓。 雄奎对两人突然变化的态度很是不满,他抡起拳头,重重砸了一下地板,巨大的音量仿佛要把屋顶震塌:“别管茶不茶的,咱们今天过来是有事情要谈。” 天浩冷冷地偏头看了他一眼,却被雄奎用凶狠的目光狠狠对着。益丰一看情况不对,连忙放下手里的茶碗打圆场:“老奎,有什么话好好说,咱们今天就事论事,我看阿浩不是那种不讲理的人。” 说着,他转向天浩,收起脸上的笑,神情变得严肃:“阿浩,咱们都是寨子头领,是百人首。有些话,我就直说了。” 天浩从满是横肉的雄奎脸上收回视线,缓缓点头:“请说。” “去年冬天来得早,我的寨子准备不足,实在没办法,就找你们磐石寨用女人换了些粮食。那时候还是孚松当头领。其实吧,这女人换了也就换了,大家都得讲规矩,做生意断然没有反悔的时候。后来孚松死了,阿浩你接替他的位置……我得承认,你是个有脑子的年轻人,磐石寨的日子过得比以前好多了。你放回来探亲的那几个女人穿上了棉布衣裳,说是在这边能吃饱,有腌肉和鱼,还有一种很好吃的苹果干。” 天浩脸上显出淡淡的笑意:“益丰头领过誉了。” 益丰摆了摆手:“这是事实。孚松活着的时候我来过磐石寨,那时候根本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你们寨子又破又旧,哪会像现在这样,修了这么多塔楼不说,面积还扩大了不少。我一向佩服那些有本事的人。跟孚松比起来,阿浩你是这个。” 说着,他伸出右手,翘起了大拇指。 随即,益丰话锋一转:“磐石寨发展得好,吃饱穿暖,我很羡慕,但我并不嫉妒。可是我寨子里的人偷着逃到你这里,我就必须上门找你讨个公道。” 天浩深黑色眸子透出一丝冷光。他宁定地笑笑:“益丰头领,你说你的人逃到我们磐石寨?有多少人?具体的名字呢?” “有六个,一男五女。”益丰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张小型兽皮递过来:“名字都在上面,你自己对照着看看。” “我们章浦寨也有人跑到你这儿。两个男的,九个女的,总共十一个。”旁边,建平头领瓮声瓮气地插话进来。 “还有我!我们环车寨的人也跑了,三十个男的,六十多个女的,将近一百多号人。”满面激动的雄奎再次抡起拳头朝着地板上狠砸了一下,大声咆哮:“小子,要不是你指使那些女人回家探亲,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没错……你就是故意的,就是你指使她们在我们几个寨子里散布消息,故意把我们的人骗走。” 来自雄奎巨大的音量没有对天浩产生任何效果。他甚至连偏转身子往那个方向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目光注视着坐在正对面的益丰,天浩意味深长地问:“欺骗?益丰头领,建平头领,你们也是这样认为的吗?” 不等两人回答,雄奎再次跳了出来大声指责:“小子,你就是个不要脸的骗子!” 刚说完这句话,雄奎突然感到一阵强烈且毫无缘由的恐惧游走全身,仿佛一直罩在身上的安全防护屏障瞬间消失,把自己毫无保留暴露在一头凶猛巨兽的獠牙之下。 他看到天浩冲着自己微微一笑,突然从地上跃起,雄奎本能地伸手去抓摆在旁边的钢斧,却被长林眼疾手快迅速把兵器抢了过去。毫无防备坐在地板上的姿势本来处于弱势,雄奎眼睁睁看着天浩扑到面前,用力抓住自己的头发,劈手冲着自己脸上狠狠扇了一记耳光。 无比巨大的力量,雄奎感觉眼前直冒金星,耳朵也被这股力量冲撞得什么也听不见,在可怕的“嗡嗡”声中短暂失聪。整个头部被扇得偏转过去,半天也回不过神来。足足过了半分钟,感觉好些的雄奎嘴角流下鲜血,面部也火辣辣疼痛不已。 益丰和建平在天浩动手的时候就立刻站起,拿起各自的武器想要有所动作。天狂带着十几个面色凶悍的壮汉冲进屋子,形成一堵厚厚的人墙,把他们牢牢挡在天浩与雄奎外面。 “你们,你们想干什么?”益丰又惊又怒,他双手持斧横架在身前,上身微躬,保持着随时准备战斗的姿势,眼睛透过人墙之间的缝隙,死死盯着正对雄奎动手的浩平:“阿浩,你想杀了我们?你知不知道同族之间这样做是违规的,难道你就不怕惹怒大王,派出大军灭掉你们磐石寨?” 这时候的雄奎已经缓过劲来,面部剧痛束缚着肌肉,无法让他发出与之前同等音量的威胁,只能含糊不清地骂道:“……混蛋……你……我要杀了……你……” “你是一泡该死的臭狗屎!”天浩绷紧肌肉,一记勾拳打在雄奎的肋骨上,疼得他整个人蜷缩起来。他艰难地喘着气,双手不由自主捂着伤处。天浩并未因此放过他,右脚运起力气,就像文明时代绿茵场上得到开球权的运动员,以最大力气冲着雄奎腹部狠踢过去,他惨叫着在地板上滑出一条直线,撞上对面坚实的墙壁,发出“嘭”的一声巨响。 第六十九节 撺掇者 从北方神秘地带回来后,天浩体内又产生了一个新的融合点。他毫不犹豫投入了体能,获得了超越天狂的强大力量。 野蛮人的体质远远超过文明时代人类。天浩下手很重,却保留着底线,没有伤及雄奎的性命。他尖声惨叫着在地上翻滚,感觉胃里一阵翻腾,连续呕出很多酸水。 天浩厌恶地朝着那个方向看了一眼,用力搓掉手上沾染的血迹,转过身,伸手插进背对自己的天狂与旭坤之间,没费什么力气就从人墙中间隔出足够通行的距离,径直走到浑身紧绷,保持着最高戒备状态的两名寨子头领面前。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是雄奎撺掇着你们来我这儿要人的吧?”天浩的目光冰冷,态度坚硬的就像一块花岗岩。 会客室地下设置了供暖通道,屋内温度比外面暖和得多。建平进来以后脱掉了堆满落雪的皮袍,他袒露着胸口,尽管兵器被抢走,两条胳膊上却暴起大团结实的腱子肉,在愤怒情绪驱使下不断膨胀,胸口也随着剧烈呼吸上下起伏。 “……你,你敢……”狂怒的他抬起右手指着天浩,厉声咆哮:“你今天要是敢动老子一下,章浦寨将永世与磐石寨为敌。还有,大王也不会放过你!” 益丰抬手挡住紧握双拳,牙齿咬得“格格”作响的建平。他毕竟年长,经历过的事情多。他朝前走了一步,看着在人墙后面捂着肚子痛苦翻滚,短时间内彻底失去反抗能力的环车寨头领雄奎,目光重新回到天浩身上,疑惑地问:“阿浩,你怎么知道是雄奎带我们来的?” 虽是探询的口气,益丰却显得相当镇定,言语当中也带着威胁。 天浩没有转身,就这样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注视着益丰随口吩咐:“旭坤,去把阿兰叫来。” 阿兰很快被带进了会客室。当着所有人的面,她把自己回环车寨探亲的全部遭遇清清楚楚说了一遍,还特意脱掉身上的皮袍和衣服,露出肩膀与胳膊上被虐待殴打留下的一道道伤痕。 头领之间的谈话,普通人没有资格参与。天浩安静等待着阿兰讲述完一切,旭坤把她带出房间,这才挥了挥手,示意天狂等人解除警戒,散开人墙。他转身走到差不多已经恢复过来的雄奎跟前,冷笑着,以不可抗拒的力量,一把抓住他的右手。 “你……你要干什么?”腹部的疼痛感比之前有所减缓,雄奎真正被吓怕了。本以为自己是老资格头领,同时还有另外两个寨子的头领在场,就算天浩不会答应自己提出的所有要求,至少也会看在三寨使压的前提下勉强答应一半。可是现在看来,这个年轻人简直就是一头凶悍到极点的黑嚎狼,不管不顾,六亲不认。 天浩脸上的笑容颇为玩味,他伸手从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钢制矬子,灵活地在空中抛了抛,抓住握柄,把粗糙尖锐的一头直接顶入雄奎的大拇指甲里。 这是他特意让铁匠同彪做给自己锉指甲用的小工具。 “你……等等……你不能……不要……”雄奎忽然明白了天浩想干什么。他拼命挣扎,扭动的身体活像一条被扔进火里的泥鳅。 天浩脸上浮起阴测测的笑:“你怕什么,我又不会杀了你。既然有胆子来磐石寨,就得做好全盘的考虑。” 说着,他用力扣住雄奎的手掌,小锉刀在手上力量的推动下钻进手指与指甲中间。天浩顺势向上一挑,剧烈的神经抽搐让雄奎有种心脏被狠狠戳了一刀,然后像未成熟桃子那样直接从树上狠拽下来的可怕感觉。他双脚蹦跳离开地面,双眼拼命朝上翻动,惨叫声大得简直可以震聋所有在场者的耳朵,剧烈抽搐与痉挛使整个身体颤抖不已。 他的胯下出现了一片湿痕,很快流淌到地面上,以令人厌恶的暗黄色占据了一块面积。 天浩松开手的时候,所有人都看见雄奎的指甲被挑飞,大拇指上全是血。 文明时代的医学科技发展到了极高层次,对人体痛觉神经的研究理论更是单独成为一学科。说起来很奇怪,文明时代的人口数量远远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王朝,却偏偏废弃了死刑,以“无期”和“终身监禁”取代。 在那个时候,杀人这种行为被绝对禁止。但是在某些国家,只要巧妙掌握不越过被法律制裁的那条警戒线,就可以对别人造成极其痛苦程度极高的小伤害。 手指是人体神经最为集中的部位之一,硬生生撬掉指甲对受刑者造成的痛苦,相当于疼痛指数第九等级。 这是特种部队成员的受训常识。 大家都属雷牛部落,天浩从未想过要杀死雄奎。那样做,只会给自己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甚至可能被直接逐出族群,得不偿失。 区区一块指甲就不同了。没人会认为这点微末的角质层会对一个人构成致命伤害。当然惨是惨了点儿,但我们毕竟是雄赳赳气昂昂的蛮族男子汉,就算手指头断了,也绝对不会眨一下眼。 此时此刻,雄奎宁愿自己手指被砍断,也绝不愿意承受如此惨烈的痛苦。 庆元寨头领益丰和章浦寨头领建平吓了一跳,他们不由自主紧贴着站在一起。尤其是建平,他现在才真正收起刚来到磐石寨时对天浩的轻视心理,对这个年轻头领的心狠手辣有了全新认识。 天浩并不打算就这样放过雄奎。 他缓缓走到近前,用森冷目光盯着死死攥住受伤大拇指的环车寨头领。雄奎疼得浑身颤抖,蜷缩在墙下,牙齿在剧烈恐惧中疯狂打战,“格格格格”响个不停,望向天浩的眼神再也没有了傲慢与狂妄,仿佛站在面前的根本不是一个人类,而是一头张开血盆大口,露出尖利獠牙的吃人怪物。 “把手给我。”天浩说话的语气平淡,带有一点点温和,就像幼儿园里把苦涩汤药描述成美味甜汤诱骗小盆友喝下去的爱心阿姨。 “不要!我不要!”雄奎用慌张的眼睛搜索一切可能的逃路:“我……我要走,我要离开这儿……” 第七十节 公平 这不是我要的回答! 天浩毫不客气又是一巴掌扇在雄奎脸上,鲜血夹杂着唾液像雾一样喷洒出来。他的脸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胀,粘稠的鲜红液体沿着嘴角缓慢流躺,下巴和脖子逐渐改变了颜色。 抓住雄奎的另一只手,他被吓得脸色惨白,张口疯了似地连声尖叫:“不要!我错了!阿浩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我不要你赔我的人,我现在就走!现在就走!” 天浩手里捏着小钢锉,怜悯地在雄奎粗糙布满斑点的脸上轻点了几下:“骗人是一种不好的习惯……真的。” 带血的钢锉尖端一点点扎进指甲盖里,大团鲜血从灰白色角质层下面急剧涌出。雄奎疼得觉得自己快要死掉,他双眼外凸着就像离开水的鱼,肩膀拼命向后,仿佛这样做可以摆脱天浩的控制。即便是会客室里特殊的隔音墙和无法挡住他的惨叫声,而且没有丝毫人类应有的成分。 “杀了我吧!求求你杀了我吧!”拼命扭动的雄奎脸上和身上全是血,他怒目哀求,思维趋于混乱的边缘。 庆元寨头领益丰连忙小跑着来带天浩面前,带着仔细斟酌过的语气好言劝说:“阿浩,差不多就行了,算了吧!” 就算是傻子也能看出天浩与雄奎之间有私怨,何况之前阿兰的现身说法已经讲明了一切。 天浩微微一笑,松开手,任由浑身颤抖的雄奎躺在地上翻滚,飞起一脚,以巨大的力量把雄奎从敞开的会客室大门踢了出去。 “看着他,别让他冻死了。”随口对旭坤和天狂吩咐着,天浩转身走到之前摆开的茶碗前坐下,残忍与冷漠已经从脸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春风般温暖的表情。他偏过头看了看依旧站在身后发呆的益丰,又转回来看看站在前面的建平,朗声笑道:“两位头领,咱们还是好好喝茶。有什么事,大家坐下来好商量。” 益丰眼角微微抽搐了几下,没有做声,迈着沉重的脚步走了过去。 建平坐下的时候,他死死咬住牙齿,两边腮帮上的肌肉不时鼓起,整个人保持最高戒备状态,仿佛坐在对面的天浩根本不是一个人类,而是最危险,最可怕的暴鬃熊。 “我们之间的事情可以谈。”天浩不动声色给两位头领各自倒了一杯茶,他侃侃而言:“人活着,总得有点儿追求。饿了就想要吃饱,冷了就想着有衣裳穿。两位都是前辈,我没有责怪你们的意思,各人管理寨子的手段不同,但你们不能因为别人随便说了几句,就头脑发热带着人到我这里闹事。你们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紧张气氛在缓慢的时间流逝中淡化,益丰与建平面面相觑,都从彼此眼睛里看到了疑惑和不解。其中,最令他们心情安定的成分,就是对目前环境下自己人身安全的肯定。 尽管有些不太愿意,章浦寨头领建平还是带着几分不满,颇为勉强的承认:“今天的事情的确是雄奎带头。他找到我和老丰,正好我们俩的寨子里也有人往你这边跑,所以就过来找你讨个公道。” “公道?”天浩毫不掩饰笑声中的讥讽:“照建平头领你的意思,是我让你的人跑到我这儿?我倒要问问你,我有没有去过你的寨子?我有没有对这些人说过让他们离开章浦寨之类的话?” 尽管愤怒,建平却被问得张口无言。 益丰插话进来为自己的盟友打圆场:“阿浩,你这话就不对了。明明是你把我们之前卖掉的女人放回去探亲,要不是她们……” “我让她们回家探亲有什么错?”天浩毫不客气打断了益丰的话,他的语句坚硬,坚决的立场不容动摇,根本没有商量余地:“你们搞清楚,这些女人只是回去看看亲人,没有想要煽动你们寨子里其他人的意思。要不这样,咱们把各自寨子里的人都叫出来,当面对质,看看我的人明里暗里有没有说过撺掇的话?再让你们寨子里的人来评评理,看看当时到底是不是这样一个情况?” 咄咄逼人的态度使两名上门问罪的寨子头领彻底偃旗息鼓。益丰和建平已经记不清楚这件究竟是第几次两个人互相对视。他们无法从对方那里获得帮助,两个人只能在无奈中长时间沉默。 “磐石寨不是任人捏弄的软柿子。如果你们想打,我们随时奉陪!” 露出锋利獠牙的同时,天浩也逐渐改变强硬的态度,久违的微笑重新在脸上出现:“不过话又说回来,大家都是雷牛族的兄弟,两位头领比我年长,无论如何,我都得叫你们一声“大哥”。这次的事情,说起来都是因为缺……这样吧,益丰大哥,建平大哥,你们寨子逃到我这里的人,就按照你们之前说的数字,我都认了。” 事情转换得是如此迅速且毫无预兆,益丰与建平两个人怔住了。他们嘴唇微张,神情呆滞,足足过了三秒钟,建平才发出疑惑的声音:“阿浩,你的意思是……让我们把人带回去?” “我估计他们不会愿意跟着你们走。”天浩的笑容有种令人难以猜测的特殊魔力:“而且事情闹得这么大,回去以后他们肯定会受到惩罚。结结实实打一顿,或者当做祭品杀了敬奉神灵……实在太浪费了。与其这样,不如我们各自退一步:你们把人卖给我,我会为此支付足够的粮食。” 停顿了一下,天浩认真地说:“正好两位大哥的寨子也缺粮,算是咱们彼此互补吧!” 精神高度紧绷的建平脸上一下子显出狂喜之色,他连连点头,刚想张口答应,却被坐在旁边的益丰抬手挡住。 他想到的问题比建平更多,更全面。 “阿浩,你能给我们多少粮食?”这才是问题的重点。 “跑到我这里的人,每个人三百公斤,麦面和冻肉各占一半。”天浩抿了一口茶水,语句铿锵有力:“这是我能做出的最大让步。” 第七十一节 兄弟 平心而论,这是个极其公道的价钱,尤其是在寒冷的冬天,能给出“每人三百公斤”这个数目,绝对是良心价。 原本以为的障碍忽然变成平坦大道,内心深处的愤怒烈火瞬间消失。就连性子暴躁的章浦寨头领建平也忽然觉得坐在对面的年轻头领比之前要看起来顺眼多了。只是他仍然存有少许疑虑,无法完全相信这是真的。 天浩捡起他们之前摆在地上那两张写有人名的小型兽皮,拿在手里晃了晃:“益丰大哥,建平大哥,我尊敬你们是前辈,所以今天给你们这个面子。但是我得丑话说在前头:若是粮食不够吃,你们尽可以来找我换。若是你们照看寨子不严,人跑了出来,就不能把责任怪在别人头上。类似的事情,下不为例。” 和煦如温暖阳光的微笑总是伴随着严厉告诫同时出现:“当然,我很欢迎你们随时过来找我喝酒。既然今天两位大哥来了,就是看得起我磐石寨。这样吧,答应给你们的粮食,先让管事的下去交接,你们远道而来,我应该好好招待你们。稍等片刻,我让他们把这里收拾干净,然后陪两位大哥好好喝几杯。” …… 地板上的血迹用抹布擦干,空气中令人生厌的浑浊气味被驱散,火堆里添加不会产生烟雾的木炭,香喷喷的夹肉馅饼使益丰和建平彻底打消了疑虑。苹果酒度数虽低,喝多了却会醉人。缺食少粮的两寨头领平时极少有机会品尝,难得今天放开肚皮痛饮,他们很快被酒精刺激得脸色通红,纷纷搂着天浩称兄道弟。 等到酒宴结束,时间已近黄昏。 看了一眼躺在地板上昏沉沉睡去的两寨头领,天浩眼睛里掠过一丝鄙夷,站起来,走出房间。 寒冷的风吹得他头脑为之一醒,长长呼出沉闷在胸中的浊气。 天峰尾随其后,他皱着眉,颇为厌恶地偏头朝着会客室里两名醉汉看了一眼,低声劝道:“老三,其实你没必要这样招待他们。这件事情是咱们占着理,就算是在大王面前打官司,咱们也不会输。” “我知道。”天浩保持着对长兄的尊敬,笑道:“我是故意的。” 天峰感到难以理解:“为什么?” “给了人家脸上狠狠一记耳光,总得再给他们一点看上去还不错的甜头。” 这就是生活。 “同时对付两个寨子并不明智。何况章浦寨和庆元寨与咱们一样,都是隶属于雷牛部族。”天浩保持着尽可能随意的样子,他注意到兄长眼眸深处隐隐流动着一丝不安:“这是一个残酷的世界,没有足够的粮食,谁也无法安安稳稳度过冬天。大哥你也看到了,今天的事情其实就是个阴谋。雄奎对上次的事怀恨在心,他知道单凭环车寨的力量根本不是我们的对手,所以拉上章浦寨和庆元寨的头领一起过来找我讨说法。哼……连自己手下的人都喂不饱,他们有什么资格跟我谈这些?” “你要杀了雄奎?”这句话天峰脱口而出。连他自己有没有意识到自己双手紧握着拳头,手心里攥着湿黏黏的冷汗。可怕的念头一旦在脑子里生根发芽,就很难祛除干净。 “我干嘛要杀他?”天浩削瘦的脸上棱角分明,在火光的映照下充满了严酷,微微向上翘起的嘴角显露出大写的讥讽:“他完全可以像只鼹鼠老老实实躲在暗处过冬,却偏偏觉得可以用这种方法挑战我的权威。呵呵……就他这样的废物,不是我瞧不起他。我原本打算等到明天春天再对环车寨动手,现在看来,用不着这么麻烦。” 他说话毫不避讳歪躺在地板上那两名酣醉的寨子头领。酒很珍贵,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喝。连续在体能方面投入多个融合点的天浩探知能力极其强大,他听到建平与益丰发出均匀鼾声,这种深度的睡眠短时间内根本不可能清醒。 天峰用力吞咽了几下口水。他很钦佩自己的弟弟,感情却有些难以接受摆在面前的事实。颇为惆怅地叹了口气:“老三……你变了,变得比以前厉害多了。我……说真的,我感觉都有些不认识你,就像另外一个人。” 天浩双手反叉在腰间,摇晃的火光在他脸上映照出大片黑色阴影:“我不能永远躲在你的后面。大哥你不知道,上次狩猎你受伤回来把我吓坏了。俊平要杀了我和小妹吃肉,你和二哥都不在……我没有更好选择。我必须活得像个真正的男人。” 房间外面传来雄奎痛苦的呻吟,天峰觉得思维深处一些从未想到过的部分正被徐徐唤醒。眼前的弟弟神情坚毅,眉眼之间有着自己熟悉的少许青涩,却同时兼具着上位者狠辣,不畏一切的刚硬。 “去做你认为正确的事情吧!”天峰抬起手,用力按了一下天浩的肩膀,张开的五指像钩子那样狠狠扣住:“不管你遇到什么困难,还有我和阿狂。要打架,咱们三兄弟一起。要杀人,我会帮着你冲在前面。” 说完这些话,他松开手掌,大步走出充满浓烈酒精气味的房间。 望着兄长远去的背影,天浩忽然觉得门框仿佛一幅模糊的人像油画,充满了温暖,很有人情味。 他笑了。 喃喃自语:“还是太祖说得对:所谓政治,就是把我们这边的人搞得多多的,把敌人那边搞得少少的。” …… 磐石寨西面的空地上点起了篝火。 雄奎带来了一支小型军队。 足足三百人。 加上章浦寨头领建平与庆元寨头领益丰的护卫,总数为三百三十五个。 环车寨的人都认识阿菊。上次她回寨子探亲闹出来的动静很大,所有人记忆犹新,也清清楚楚知道磐石寨的年轻头领心狠手辣,磊志临死前的惨状仿佛历历在目,所以当阿菊带着一群女人走到近处的时候,雄奎留下的带队头目很警惕,举起长枪指着她们,不准靠近。 第七十二节 渗透 寒冷的冬夜非常可怕,尽管有火堆取暖,环车寨的人还是被冻得直打哆嗦。他们随身带着干硬的麦饼,用火烤热了虽然很香,嚼起来却很费劲。就这样伸手抓着地上的积雪,半冷半热地啃着,几乎所有人都在心里咒骂着该死的雄奎。 说是谈判,就这样进了磐石寨,直到天黑。 这种时候就应该呆在家里,舒舒服服烤火休息。偏偏雄奎这个寨子头领不知道发什么疯,带着一帮人来到这个地方,说是联合章浦寨与庆元寨一起找磐石寨的头领要粮食要人,结果一去就是大半天,连个人影也没见着。 愤懑思绪像病毒一样很快扩散到了其他人身上。 阿菊和磐石寨的女人们偏偏在这个时候火上浇油,隔着不算太远的距离大声嚷嚷。 “雄奎今天晚上不会出来,他正在寨子里跟我们头领喝酒。” “屋子里烧着泥炭,暖和极了。我们头领宰了一头大鹿,撒上盐烤着吃,味道很香,你们环车寨的头领吃了很多,我估计是吃撑了,他跑到外面解手,来来回回好几次。” “等他们吃完谈完至少也得明天。雄奎看上了我们寨子里的几个女人,说是要带回去。他有这个权力,我们头领也同意了。” 阿菊撒谎的本事并不高明。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她觉得脸红心跳,说话也结结巴巴。她毕竟曾经是环车寨的人,再加上没有携带武器,守卫的警惕性在黑暗与寒冷侵蚀下一点点淡化,直至消失。 逐渐走近了以篝火为中心的人群圈子。以阿菊为首,十多个女人分散开来。她们带着一块块新鲜鹿肉,还有装在篮子里的鱼。东西虽然少,可是用刀子切开架在火上烤熟,倒也勉强能让三百多人都尝上一小点。 吃饱是不可能的。夹杂着动物脂肪熔化香气的烤肉令人馋涎欲滴,再想想被磐石寨头领邀请在会客室里大吃大喝的雄奎,不满的声音逐渐变大,开始朝着愤怒方向转化。 “你们傻啊!也不想想,雄奎什么时候管过寨子里的人?” “他当了那么多年的头领,环车寨年年缺粮,我们什么时候吃过一顿饱饭?” “外面这么冷,还有野兽,你们在这儿能呆多久?要不这样,我跟头领说说,你们跟我进去,找几个房间让你们休息,有什么事,明天早上再说?” 非常暖心的建议,让人觉得阿菊的确是站在公道的立场上说话。 领队的环车寨头目犹豫了。 他毕竟是雄奎的亲信,警惕性比一般人高。 可是仔细想想,阿菊应该没有恶意。 磐石寨的人如果想要动手,根本不会等到现在。 大家都属于雷牛部族。同族之间有矛盾最多就是打一架,不会出现杀人灭寨的情况。如果磐石寨的人真敢这样做,雷牛族长饶不了他们。 北方蛮族的历史,是证明这种想法的最有效经验。 雄奎在吃肉喝酒,身边还有漂亮妞陪伴。 老子却在这里吹冷风吃雪球……码的,这不公平! 信念一旦动摇就再也不可能坚决。 走吧! 跟着阿菊一起进磐石寨。 …… 阿菊和女人们手持火把走在前面,三百多人的队伍紧跟其后,仿佛一条在黑暗中被火光引导的长龙。 这是一块陌生的区域,谁也没有来过,没人知道磐石寨究竟有多大。 突然,走在前面的女人溜了。 她们跑得很快,动作整齐划一,不到五秒钟,她们手里燃烧的火把直接插进雪地里迅速熄灭,就像一只只熟悉周围环境的老鼠,飞快消失在黑暗深处。 领队的头目一下子懵了,身后随即响起阵阵不满的嘈杂。 “阿菊你怎么把火给灭了?” “喂,阿菊你在哪儿?” “前面是怎么回事?阿菊她们呢?” 不妙的预感在头目身体里发酵,他清清楚楚听到周围传来金属铿锵与沉稳的脚步声。 头顶亮起了火光,富含油脂的松枝被燃点起来,在上空与地面形成两层光线来源,让慌乱的人们看清了一切。 这是一片被四座警戒塔围成的空地,面积不大。 依稀可以看到塔楼上站着人,他们手持弓箭,正对下方的钢制箭簇在火焰映照下发出冰冷寒光。 前面的道路被封死,至少上百面重型塔盾整齐排列,形成一道难以逾越的坚墙。 退路也被封死,后面的人群不断发出尖叫,那个方向闪耀着成片的火光,估摸着至少有好几百人。 左右两边是高大的建筑。领队头目伸手摸了一下,是岩石与砖块构成的建筑,高大坚硬,最令人恐惧的找不到门。 这是一条甬道,一块只要走进来就几乎没有逃离可能的死亡地带。 上当了! 头目感觉身体里的血液瞬间凝固,他努力睁大双眼,紧握长枪的双手却有些发软,颤抖不已。 身穿黑色皮袍的天浩出现在南面警戒塔平台上。他低头俯视着这些落入陷阱的人,缓缓举起手中用薄铁皮卷成的简易话筒,发出威严的声音。 “下面的人听着,我是磐石寨的头领。放下你们的武器,我可以保证你们的安全。” 三百多人被关在狭窄圈子里的感觉很糟糕。队伍末端的人群立刻产生了骚动,他们想要转身逃跑,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在身后位置出现了武装人员,排着整齐的队列,密密麻麻的长枪分为两层,锋利矛尖正指着自己。 “冲……别听他的,大家一起冲出去!” 满面恐惧的头目不顾一切尖叫着,他现在恨不得把阿菊这个贱人从黑暗中揪出来,用最残忍的方法剁成肉酱。 “雄奎一定是被他们抓住了。” “想想磊志,他只是吃了阿菊带回去的一点东西,就被磐石寨的人活活弄死。他们不会放过我们,不会!” “跑啊!杀出去!” 喊叫的声音在嘈杂人群里是如此明显。天浩眉头紧皱,他挥了一下右手,警戒塔上立刻朝着发出叫嚣声的位置扔下去十几支火把。 第七十三节 坑 长林站在警戒塔上,手持长度几乎与他身高对等的鹰角弓。这种长弓用北方大陆特有的紫华木制造,具有良好的韧性。他的目光和注意力集中在地面火把集中的位置,死死盯着那个满面张惶,像疯子一样拼命挥舞胳膊,企图带人想要冲到寨子外面的家伙。 手指一松,紧绷弓弦发出低沉的轰鸣,羽箭在长林与目标之间连出一条直线,准确钻进对方左眼,在巨大的推动力作用下贯穿颅骨,精钢箭镞拖拽着少许神经肌肉组织从脑后暴露在空气中。火光下,锋利锐状金属三角表面滚动着令人心悸的鲜红。 充满压迫感的吼声此起彼伏。 “放下武器,否则死!” “这里是磐石寨,不是你们撒野的地方。” “谁再敢乱动,老子就用钢枪捅穿他的屁股,向上一直插到头领,把他做成人肉干。” 这些威胁绝对不是嘴上说说那么简单。北方蛮族有着把死者头盖骨做成小碗的可怕习俗。“骨碗师”是一个令人尊敬且神秘的职业,据说他们能够与神灵交流,骨碗也根据死者和使用者身份高低贵贱有所区别。普通平民使用的骨碗最多就是打磨光滑,若是贵族用的骨碗,周围要用黄金镶边,讲究的还要嵌入宝石。 环车寨的人被吓坏了,他们战战兢兢聚在一起,更多的火把在黑暗中燃起,照亮了前后两边像活动墙壁一样徐徐推进,不断压缩活动空间的厚重塔盾。 带队的头目已经死了。他的手脚仍在抽搐,仿佛被人狠踩了一脚,受到致命伤害,神经传输却还没有彻底断绝的某种昆虫。 警戒塔上出现了更多的弓箭手。 他们甚至把架设在塔楼上的重型弩炮也调转方向,拆下仰角支撑器,成年人胳膊粗细的巨大箭头直指向被围拢的密集人群,一声令下,操控者立刻用木槌砸下钢闩,朝着目标倾斜死亡。 在乱哄哄的惊恐状态下对峙了约三分钟,第一个投降者出现了。 紧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 领队的头目死了,失去纪律约束的人们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 活着才有希望。 何况这不是常规意义上的投降。彼此同属于雷牛部落,都属于牛族。把阵营条件放宽,我们都是生活在北方大陆上的野蛮人。 只要投降对象不是南方大陆上那些个头矮小的白人,那就没有任何问题。 …… 天色已经破晓。 宿醉的感觉很糟糕,益丰醒来的时候,感觉手脚四肢不属于自己,从未有过的麻木与迟钝在身体里弥漫,口腔里黏黏的,干渴像火一样烧灼着喉咙,迫切想要喝水。 更令他头疼的是已经发生的事情。 这是个冬季时节难得的晴天,曙光从天空洒向磐石寨,将一切都染上了粉红色。空气依然很冷,夜幕驱逐白天少量热度之后带来的刺骨寒冷仍在发挥作用。更糟糕的是起了风,钻进人们单薄的衣服,从兽皮袍子的角落里灌进去,狠狠蹂躏撕扯着皮肤,以及更深层次的肌肉。 建平紧握着他的长柄战斧,保持着高度戒备的战斗姿势,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他怒火中烧,却死死抿着嘴,牙齿在肉眼看不到的地方几乎快被咬碎,却长时间沉默,连个屁都不敢放。 雄奎带来的军队,连同他和益丰手下的护卫都被抓住,一个也没有剩下。 看着面带微笑坐在对面的天浩,益丰下意识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手指触到一片密集粗糙的皱纹,他第一次感觉自己老了,而磐石寨这位年轻头领就像天空中正在徐徐升起的太阳,正从晨曦薄雾中一点点释放出刺眼的光线,从温暖转化为灼热的温度。 “阿浩,你应该不会忘记我们昨天晚上谈定的事情吧?”成年人的狡猾与计算在益丰身上得到了体现,他迅速摆正自己的位置,愤怒心理在畏惧警告下很快转化为不满,就连说话语气也下意识带上了几分连他自己也没有察觉到的谦恭:“就按照你说的那个价钱,从我寨子里跑过来的那些人……嗯,我说错了,是我主动卖给你的那些人,就以你给的价钱结算吧!” 天浩的笑容充满了大度:“我就知道益丰大哥很讲义气,也有信用。哈哈哈哈,没问题,我这就让人去仓库里取粮食。” 益丰“嘿嘿嘿嘿”干笑着,坐在那里丝毫未动:“我还有几个人昨天一直呆在寨子外面。阿浩,你和雄奎之间的事情我不参与。但是我的人……” “说起这件事情,我正好想请益丰大哥和建平大哥做个见证。”天浩打断了他的话:“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就有麻烦。地里的庄稼收成不好,这人饿了就会想着找着吃饱。所以我和两位大哥之间的事情,咱们就生意归生意,不扯别的。” “但是雄奎和你们不同。”说着,天浩话锋一转,凶狠冷酷没有丝毫遮掩浮现在脸上:“益丰大哥,你说你的寨子跑了六个人。建平大哥,你那边是十一个。雄奎呢?他张口就是一百多……码的,他真以为我磐石寨是泥捏的好欺负?带着几百人气势汹汹硬闯进来,他以为这是他自个儿家里,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益丰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 建平也讪讪地坐下,将手中的长柄战斧放平在膝盖上。他有些不好意思,酒精的效果还在,脑子也不大清醒,早上起来就听说昨天夜里发生战斗,再看看那些被控制住的俘虏,他一下子热血上头,以为磐石寨的年轻头领要对自己下手。可是现在看来……事情显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 “现在你打算怎么办?”良久,打定主意的益丰缓缓开口,他用老谋深算的眼睛盯着对面:“阿浩,你想要我们做什么?” “实话实说就行。”天浩回答得很干脆:“无论任何人问起,只要你们照实描述发生过的一切,包括雄奎撺掇你们来到我的寨子要人,以及昨天他对我说过的那些话,一个字与不要漏。” 第七十四节 劝解的人 建平觉得一定是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他觉得难以置信,伸手摸着光秃秃的脑门,疑惑地问:“就这么简单?” 天浩看了他一眼:“就这么简单!” …… 带着各自被释放的护卫,扛着一个个沉重厚实的口袋离开磐石寨,益丰和建平的心也变得活泛,感觉从被束缚的空间里彻底挣开,重返自由。 接下来的时间,他们还会派人过来取剩余的粮食。那是一个很大的数字,需要拉着木头大车才能搬运。 建平粗糙的面孔被寒风吹得一片通红。他转过头,看了一眼远处的磐石寨,目光中闪烁着本能的贪婪:“这些家伙……他们现在可真是富得流油,这么多的粮食说给就给,一点儿折扣都不打。老丰,要不咱们好好计划一下,约上几个寨子的头领,商量着看看能不能拿下磐石寨?” 益丰仿佛没有听见这些话,他神情严肃,迎着风向前走,自言自语:“雄奎这次就算不死也得脱层皮。我估计环车寨是保不住了。今年,要不就是明年,这家伙肯定会被阿浩吞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建平站在原地呆了几秒钟,随即反应过来,连忙加快脚步追上去,眼神里带着质疑:“……他……他真会杀了雄奎?大王有命令,同族之间严禁私斗。我刚才也只是想多约几个寨子一起去磐石寨抢粮,没想过要阿浩的命。” 益丰停下脚步,转过身,用复杂目光注视着远处已经模糊不清的村寨:“阿浩不会杀雄奎。他是个聪明人,不会主动给人以把柄。但是环车寨的情况我们都很清楚,雄奎野心勃勃,他这次想要一口吃成胖子,把手下所有能打的人都带了过来。现在……呵呵,一个也没剩下。” 建平忽然有种正被黑暗笼罩的可怕感觉。 他仔细询问过手下被释放的护卫,知道了昨天夜里发生的所有事情,没有落下任何细节。 用环车寨熟悉的女人进行欺骗,谎称可以给他们温暖的房间,足够的食物,轻而易举把全副武装的军队骗入陷阱,当场射杀为首的头目,招降所有人。 如果是一对一正面对抗,建平还真没怕过谁。 正因为如此,他才觉得磐石寨的年轻头领简直就是魔鬼。洞察人心,懂得利用天时地利,没费任何力气,没有任何伤亡,轻轻松松抓到了几百个俘虏。 他们是环车寨的精锐,能上阵打仗的那种。 可是现在…… 就连寨子头领雄奎也落到了天浩手里。 益丰说得没错:环车寨真的完了。 “雄奎狮子大开口,他以为有我们俩在旁边帮忙,就能从阿浩手里弄到一大批粮食。”益丰饱经风霜的脸上露出讥讽嘲笑:“现在好了,这叫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建平连忙问:“老丰,那我们……” 益丰抬起手,打断了他后面的话。这时候天空中飘下雪花,落在睫毛上,眼前一片迷茫。 他叹了口气:“好好跟阿浩做朋友吧!他是个讲规矩的人,只要不主动招惹,他就不会找你的麻烦。” 停顿了一下,益丰为这句话加上了注脚:“至少现在是这样。” …… 短时间内想要消化三百多人,对磐石寨是个不大不小的挑战。 他们不是女人和孩子,也不是为了一口食物就会跪在地上向你磕头的衰弱老者,而是精壮彪悍的成年男子。 神情呆滞的阿平被人押着,跟在阿菊后面,走进一间宽敞的木屋。 里面坐着一个身材丰腴的妇人,火塘里跳动着火焰,上面架着一口锅,沸腾的水面“咕嘟嘟”不断冒出气泡,空气中充满了熟悉的肉汤浓香。 阿菊转过身,冲着阿平笑了笑:“这几天你就在这儿吃饭吧!介绍一下,这是阿玫姐。” 被俘的羞辱在阿平心中冲撞,他愤愤不平地瞪了一眼阿菊,也不说话,带着怒意坐在地板上,低着头,一声不吭。 阿菊与押送者离开木屋,房间里只剩下阿平与阿玫。 她从锅里舀起一碗热汤递过来,温柔的声音听起来让人感觉舒服:“你饿了吧?先喝碗汤,暖暖身子。” 阿平有着年轻人的执拗与高傲,他瞥了一眼这个年龄明显比自己大的妇人,强迫自己把视线从汤碗与她美丽的脸上移开。 “你逃不掉的,外面有人,你只要出去就会被抓住。”阿玫笑着发出糯软的声音:“就算你想抓住我,把我当做人质也不行。阿浩的心肠很硬,要是真这样做了,你会死得很惨。” 她用细致化描述丰富着自己的口头威胁:“连续在你身上割好几百刀,从额头开始,然后是肩膀和胳膊,再往下是两条腿。大祭司配了一种药膏,抹在伤口上能止血。最初动刀子的时候,他们会避开你的内脏。整个过程至少要持续三天,你会不停地叫,直到没了力气。到了最后一刻,他们才会砍下你的脑袋。” 阿平听得不寒而栗,浑身忍不住颤抖:“……你见过?” 阿玫没有直接作出回答。她用优雅动作从面盆里取出一个事先做好的麦饼,表面撒上少许冷水,用细长的手指捏着,在靠近火塘的位置慢慢烘烤:“我丈夫以前是这个宅子的头领,阿浩当着我的面杀了他。” 再也没有比这更真实的恐怖故事。阿平用力咽下一口唾液,年轻的他感觉仿佛置身于食人魔窟:“你想报仇?” 阿玫停下手上的动作,转过身,用奇怪的目光看着他:“报仇?为什么?” 阿平对此难以理解:“刚才你不是说,你的丈夫被……” “那个男人对我不好。”阿玫回答得很简单:“再说了,他也不是我的第一个男人。我是被他抢回来。他杀了我的丈夫,强行把我变成了他的妻子。” 不同的思维在脑海里纠缠,阿平觉得实在难以从中找到答案。他用警惕的目光盯着阿玫:“你到底想告诉我什么?” 第七十五节 美丽的诱惑 “你是环车寨的人。那里只是一个小地方,不是圈禁限制你的监狱。我们都是牛族人,都属于雷牛部落。说真的,你们头领就跟我那个死掉的丈夫一样,是个毫无眼光,没有见识的废物。他们从未想过应该怎么做才能让手底下的人吃饱穿暖,而是绞尽脑汁拼命想着给大王上贡,以此给他们自己换来一个高贵的姓氏。” 阿玫的这些话让阿平逐渐低下了头颅。他忽然感觉有些心虚,不敢与这个女人进行视线上的接触,声音也变得低落,夹杂着叹息:“我们寨子今年给大王缴纳的粮食份额是百分之六十五。去年……是百分之六十。” “都一样。”阿玫的声音甜糯,却有着毫不掩饰的愤恨与讥讽:“我那个死鬼丈夫比你们头领更狠,他直接把粮食上缴份额调升到百分之七十。” 阿平猛然抬起头,难以置信地问:“这么多?那你们吃什么?” “他就是一个为了姓氏什么也不管不顾的疯子。他永远不会明白,大王不会因为多交那么点儿粮食就轻易改变规矩。要么在锁龙关与白人打仗立下战功,要么对族群做出所有人认同的贡献,否则几乎不可能从平民一下子变成贵族。”阿玫发出轻蔑酣畅的大笑,仰起头,双手拢住在脑后散开的长发,饱含憎恶的眼睛里隐隐释放出一丝感激:“老天有眼,他死了。否则我们全寨所有的人都得饿死。” 她头部后仰的幅度很大,衣服领子随着肩膀运动被撑开,露出线条分明的锁骨,以及大片铜色的细腻肌肤。两个人之间坐的距离很近,阿平闻到了从阿玫身上散发开来,女性特有的淡淡体味。 不是那种刺鼻的汗臭,而是夹杂着荷尔蒙的味道。 天浩下令寨子里所有人必须定期洗澡。很多人最初无法理解这道命令,本能加以排斥。天浩手里掌握着粮食发放权,身边有实力强大的效忠群体,不听话就饿到你服从命令为止,若是再继续顽抗就抓起来结结实实揍一顿。 阿玫注意到阿平的表情明显有了变化。她笑着挺起胸脯,骄傲且挑衅地伸出右手,带着说不出的风情与轻佻,在阿平脑门上轻轻戳了一下:“只有在我们磐石寨,才能找到整个雷牛部落最漂亮的女人。” 阿平对此很赞同。 记忆中的阿菊,是个瘦弱丑陋的女人。皮肤寡黄,头发蓬乱,身上的皮袍又脏又旧。这样的女人光是看看就觉得倒胃口,根本提不起想要亲近的兴趣。 上次阿菊回环车寨探亲,阿平惊讶的发现她变漂亮了。干瘪凹陷的面颊变成了圆形,枯瘦的胳膊表面皮肤光滑。虽说磊志的确蛮横不讲道理,可是包括阿平在内大部分环车寨男人都站在磊志那边————阿菊已经不是过去那个样子,她是我们环车寨最漂亮的女人。尼玛的,凭什么要便宜磐石寨的男人? “留下来,你可以吃饱。”阿玫改换坐姿,她用手肘杵着左边直立的膝盖,手背自然下垂,支撑着懒洋洋斜靠过来的面颊,右手随意虚点了一下火堆旁边那半块尚未吃完的肉饼:“只要你愿意,每天都有这样的食物。” 阿平感觉心脏深处被某种锐利的东西狠狠刺中。对现实的理解压制了正在体内不断升温的原始欲望。低头看看肉饼,再抬起头来看看眼中带笑的阿玫,他觉得喉咙有些干燥:“……你不会是在骗我吧?每天都能吃上这种好东西,这……这……” 火焰在阿玫脸上映出一片令人心动的红色。她很是珍惜地用手指轻轻抚过身上的衣服,感受着棉布特有的质地与细腻:“我以前一直想要一件这样的衣服,盼了很多年,是阿浩帮我实现了愿望。” 阿平脑海里出现了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年轻男子影像:“你是说,你们寨子现在的头领?” “如果你还是坚持要回去,那就当我什么也没说。”女人变脸就像翻书一样快,阿玫瞬间收起甜腻挑逗的微笑,整个人变得冷如冰霜。她发出女妖般令人心悸的冷笑:“小子,滚回你的环车寨去吧!陪着雄奎那个混蛋一起去死。你们没有粮食,这次出来白白耽误了那么多天,如果是上山狩猎,说不定还会有点儿收获。现在你们被抓住,是我们的俘虏。阿浩说了,看在大家都是同族的份上,他不会对自己人动手。你吃饱了,也喝足了,如果你还是那么固执,那就站起来,立刻给我滚出去!” 美丽幻梦与黑暗地狱之间的转换速度实在太快。阿平一下子懵了。他心中本能腾起一股怒火,很想抓住这个该死女人的头发,劈头盖脸揍一顿。然而理智告诉他,这样做只会让自己死的更快。 学会思考,是人类凌驾于整个地球生物圈顶端的最大奥秘之一。 环车寨只剩下几百个老弱病残。 他们不可能在这种天气上山狩猎,只能留在寨子里等着年轻人带回食物。 这次出来,雄奎叫嚣着“要让磐石寨付出代价”,他邀约了章浦寨和庆元寨的人,带上了寨子里所有青壮,包括仓库里的大部分粮食。 事情没有朝着雄奎希望的方向发展。 现在回去,只会活活冻死、饿死。 年轻人是最容易改变立场的群体。想通了这一点的阿平眼睛里重新燃起火焰,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忽然伸手握着阿玫的手腕,带着说不出的急切,颤抖着问:“……你……我要你……可以吗?” 阿玫是过来人,她很清楚应该如何对付这种年轻小子。风情万种的微笑令人迷醉,她慢慢抽回自己的手,却留下手指,在阿平掌心里用指甲轻轻地抠着,刺激着神经,麻酥酥,痒乎乎的感觉沿着血管在身体里弥漫。此时此刻,除了阿玫,阿平脑子里没有多余的念头。他甚至觉得眼前这个年龄比自己大了很多的女人美到极致。 “我没那么随便。”阿玫轻笑着,说出了自己的条件:“如果你想和我在一起,就必须结婚。” 第七十六节 你可以走了 她随即补充了一句:“磐石寨所有的女人都是这样。” 认定目标的年轻人是如此执着。阿平反手紧紧扣住阿玫的胳膊,仿佛铁箍,紧密得没有丝毫缝隙。他说话斩钉截铁:“我娶你!我这就回磐石寨,把家里所有人接来。” 阿玫身体随着荡漾的笑声一起颤抖:“你确定?” 阿平恶狠狠地重重点头:“你说的对。环车寨什么也没有了。现在回去,死路一条。” 他的喉咙随着用力吞咽动作上下耸动:“做我的女人。从今往后,我养活你。” 阿玫在媚笑声中更正他话里的错误:“是妻子,被头领和祭司当众宣布认同的妻子!” …… 雄奎翻来覆去一夜没有睡好,早上醒来的时候觉得头疼。他感觉这是比手指甲被拔掉更难以忍受的折磨。需要考虑的事情太多了。活了几十年,就在刚刚过去的这几天,高频率的大脑活动远远超过以往人生岁月所有思考时间的累计。那时候的雄奎对“智慧”两个字很不感冒,觉得那是愚蠢到极点的做法。与其有时间坐在那里冥想思考,不如到山上猎几只山鸡、野兔,或者找个看起来还不错的女人,在她身上狠狠发泄多余的精力。 不得不承认,磐石寨的女人很漂亮,美丽指数远远超过雄奎知道并去过的任何城寨。就连阿菊这种以前在环车寨面黄肌瘦丑陋无比的女人,如今也变得落落大方,腰肢浑圆,光是看看就让人心痒猫抓,想要伸手过去舒舒服服捏一把。 天浩走进监禁室的时候,雄奎忍不住颤抖着身子瑟缩了几下。他现在很清楚眼前这个年轻人绝对不是表面上看来人畜无害的样子。那是一个真正的魔鬼,他甚至怀疑直接就是南方白人崇拜的可怕邪神。 身体得到全面强化的天浩在雄奎对面坐下。上次反抗失败,雄奎就彻底丧失了反制对方逃跑的想法。作为惩罚,他的左脚大足趾被砍下,足掌失去了位于正前方的平衡力支撑点,导致无法奔跑,永远只能缓慢步行。 当时天浩留下一句话:“我不会杀你。但我保证,再发生类似的事情,我会一点点取下你身上的零件。眼睛、耳朵、鼻子、手指……这将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游戏。当然,前提是你喜欢并且愿意主动参与。” “零件”是个很陌生的词,雄奎花了很长时间才明白其中意义。 侍卫退了出去,从外面把门关上。天浩在火塘前坐下,他随手拿起火钳拨弄着木炭,扬起头,瞟了一眼战战兢兢的雄奎,平静的脸上没有丝毫威胁成分:“我听下面的人说,你这几天都没怎么吃东西?” 雄奎警惕地盯着他的手,视线焦点牢牢锁定钢制火钳,仿佛那是一把随时可能捅进自己心脏的锋利匕首。 察觉到这种在沉默中不断膨胀的畏惧,天浩淡淡地笑了:“我今天来,是有件事情告诉你————你可以走了。” 无数与死亡有关可怕念头在大脑里冲撞的雄奎没有听清这句话。他蜷缩着身子,大气也不敢出,足足过了半分钟,才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对这句话进行理解。 “……你要杀了我?”绝望的雄奎感觉呼吸都无法维持。 “杀你?”天浩的目光富有洞察力,他放下火钳,随手拿起摆在旁边盘子里的一块面饼,凑近火堆慢慢烘烤。这是雄奎的早餐,总共有四块,足够他吃个满饱。被恐惧支配的雄奎几天以来一直没什么胃口,他吃得很少,有时候甚至连碰都不会碰侍者送来的食物。 “杀了你,对我有什么好处?”面饼冷了就变硬,火焰带来的温度使它在烘烤下逐渐变软。天浩从烤热的面饼边上撕下一块送进嘴里,慢慢咀嚼:“我派人去了一趟环车寨,你留在那里的女人和孩子现在全都归我。那边已经空了。要是不相信的话,你可以自己回去看看。” 对环车寨的并吞对消化,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 阿平与阿玫的结合不是特例。天浩从未想过要灭杀被俘虏的三百余名青壮。马洛斯需求理论虽然是文明时代产物,却同样适用于这个野蛮世界。把所有投降的环车寨青壮单独分离,由女人出面劝说,一顿他们从未见过的美味晚餐,一套用昂贵棉布制成的衣服,足以消除他们心中的大部分敌意。 大家都是雷牛族的兄弟,自己人不杀自己人。 磐石寨与环车寨不分彼此,有我一口饭吃,就不会让你饿着。 还有就是女人。 人类历史上无数例子表明,女性美丽的基础来自丰衣足食。鹿肉、新鲜的海鱼、秋天收获的大量麦子、某种程度上相当于奢侈品的苹果干……丰富的营养使她们胸部膨胀,日益粗圆的腰身意味着力气,干瘪的面颊鼓起来了,皮肤表面也泛起象征健康的红润。在天浩严令下被迫洗澡逐渐形成习惯,穿久了就会发臭的兽皮袍子换成了棉布衣服。寨子里不养闲汉,每个人都有事情做,做得越多就得到越多,工作出色还能得到额外奖励。 平均分配相当于吃大锅饭。在过去的一年里,天浩有意识的在磐石寨“制造”出一个富裕阶层。干活努力的人必须得到奖赏,哪怕只是比其他人多得一份口粮,也是专属于他们自己的个人财富。 只要不是傻子和瞎子,都能清清楚楚看到磐石寨的这些变化。 加入我们的寨子,成为我们的人。 除了吃饱穿暖,这里还有你在任何地方都看不到的漂亮妞。更重要的是,磐石寨有很多这样的漂亮女人,只要彼此看对了眼,在头领或祭司那里得到公开承认,结为夫妻,你就有了永远留在磐石寨,成为这里正式成员的资格。 这是一个秘密,女人偷偷说给被俘男人们听的秘密。 公开的政策不值钱,也没人会珍惜。 越是偷偷摸摸像做贼那么在暗地里操作,就越是令人心动,绞尽脑汁想要得到。 (求月票和推荐票,谢谢!) 第七十七节 面对现实 以被招降的这些人为先导,带上足够的食物前往环车寨,随便几句话就能叫开寨门。 最强壮的男人们都改变主意加入了磐石寨,剩下的女人、老人和孩子自然不可能有别的出路。所有人聚在一起,吃了一顿美味的夹肉馅饼,人们纷纷带着不多的个人私产,在寒冷季节离开环车寨,成为了磐石寨的新成员。 所有这一切都是在雄奎被监禁的时间里进行,他对此一无所知。 “这不可能!”雄奎双眼瞪直,像受伤的狼一样嚎叫起来:“那是我的寨子,我才是他们的头领。你……你在骗我,你一定是在骗我。我不相信!” “信不信那是你的事。”天浩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膀:“我很忙,没工夫在你身上浪费时间。要不是看在你好歹也是一个寨子头领的份上,我才懒得过来跟你说这些话。” 雄奎的第一直觉是天浩在欺骗自己,想要籍此达成某种目的。理智和冷静同时在大脑空间里清除这些疯狂念头,用现实依据证明一切都是真的。虚幻与真实之间的对比是如此残酷,雄奎苍老的脸上肌肉纠结,随着愤怒一层层紧绷堆起,又在痛苦和追悔中绝望散开。他张着嘴,丝毫没有发现失去控制的唾液从嘴角慢慢往下滴淌,就像被人随手拧开又忘了关上的水龙头,很快在那个位置出现了一条被火光映照出黏白色的细密直线。 天浩不动声色观察着雄奎的情绪变化。他又把一块碎饼塞进嘴里,边吃边站起来,话音里夹杂着毫不客气的咀嚼声:“你现在自由了,想去哪儿都行。” …… 踉跄着脚步走出房间,雄奎发现这是一个全新的,自己从未见过的世界。 高大的塔楼非常显眼,上面站着强壮有力的弓箭手。广场上有很多人在排队,为首领队喊着“圆圈、三角”之类的号子,具体代表什么意思雄奎一点儿也不明白,只觉得那些人排队走路非常整齐,看起来挺有意思。 几十个女人拖着木制滑撬从远处走来,上面装满了鱼。个头很大,差不多有成年人手肘到指尖那么长,青色鱼鳞表面微微泛起粉红,只是已经冻硬了,不会跳,不会挣扎,硬邦邦的像根柴火。 铁匠铺子里生着火,里面传来“叮叮当当”的敲打声。屋门敞开,很多孩子挤在熔炉旁边围观,前面站着一个男人,正对他们说着话。距离太远了,听不清楚究竟在讲些什么。不过就雄奎猜测,应该是与金属打造与矿石熔炼有关。 每个人脸上都泛出健康的红色,丝毫没有饥饿的迹象。 更加令他震撼的是数量。 人太多了。 这绝对不是一个区区几百人小型寨子应有的数字。放眼望去,光是自己能看到的这些,至少就有上千人。 其中有不少熟悉的面孔。 他们都是环车寨的成员。 女人松开手里拉车的绳索,不知所措地看着站在十几米外的雄奎。 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纷纷围拢过来,与孩子一起,以雄奎为核心形成一个圆,圈内是大片空白,没有人上前。 阿平距离有些远,他颇为心虚地透过人墙缝隙看着雄奎,下意识伸手握住站在旁边阿玫的胳膊,心中刚冒出来的一点慌乱,随着手指触及到柔软皮肤的时候随之散去。 雄奎低着头,脏乱的头发在寒风中散开。 他们都是环车寨的人,是自己手下的寨民。 我是你们的头领! 没有人像往常那样下跪,也没人对着雄奎弯腰行礼。一双双眼睛里流露出冷漠,可怕的平静逐渐转化为波及整个寨子的沉默。更多得到消息的人四面八方围拢过来,看着四周密密麻麻的厚重人墙,雄奎的身体也在不由自主发抖,恐惧占据了整个大脑空间。 这里的人至少超过两千,而不是自己之前估算的一千。 他现在终于相信天浩没有撒谎。环车寨的确被吞并,从老人到孩子一个也没有放过,还包括自己带来的所有年轻汉子。 你们为什么不反抗? 拿起钢刀和斧子,砍死磐石寨的狗杂种! 还有女人……你们这些不要脸的贱货,明明是环车寨的人,却偏偏躺在磐石寨男人的身边,你们到底还要不要脸? 雄奎张了张嘴,很想对着面前这些人破口大骂。他有暴跳如雷的资格,这是头领对手下呵斥责骂的权力。 可他不敢。 人太多了。 即便是自己最熟悉的亲信,眼睛里也看不到丝毫服从命令的可能。他们要么把身子偏过去,要么低着头,尽量不与自己的视线接触。很明显,他们不打算站出来帮着自己说话,根本不会站在自己这边。 至于其他人……雄奎看着那几辆满载冻鱼的滑撬,忽然觉得明白了什么。 他们现在可以吃饱,可以穿上柔软舒服的棉布衣裳,就像天浩此前对自己说过,有了这些,谁还愿意回到环车寨过以前的苦日子? “……我……我是你们的……头领……啊……”沙哑的嗓音被压得很低,雄奎觉得喉咙一阵发颤,痛苦扭曲的脸上全是悲苦。 他用拳头狠狠捶打自己的胸膛,无法用语言描述的痛悔像刀子一样扎进了心脏。 “你想要我们跟着你回去?” 忽然,一个清脆的声音从人群里响起。循着方向,阿菊分开人群走了出来。她干净的脸上擦抹着动物油脂,即便是在寒风中也不会皴皱:“环车寨没有粮食,你能解决这个问题?” 雄奎被问得哑口无言,但是被挑战的权威瞬间使他腾起一股怒火,忍不住想要抡起拳头砸烂眼前这个该死女人的脑壳。 “我以前就是环车寨的人,去年冬天你把我卖了。换回去的粮食,你吃得最多。全寨人老老小小辛辛苦苦在地里种麦子,到了秋天被你一句话就送了出去。你想成为贵族,你想得到姓氏,可是我们呢?我们能有什么?” 第七十八节 恨意 “身为寨子头领,你一点儿也不公平。” “我从小在环车寨长大,没有吃过一顿饱饭。” “还有衣服。前些年,咱们在山上猎到很多野牛,当时用牛肉换了些布,全都被你和你家里人占了。” 阿菊的话就像火焰,一下子点燃了深埋在环车寨村民脑海深处的种种记忆。平时畏于头领威严不敢说的话纷纷嚷嚷起来,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嘈杂。随着更多的人得到消息赶来,乱哄哄的人群也变得言辞激烈,不少胆子大的甚至抬手指着雄奎破口大骂,脸上全是愤恨的神情。 雄奎被骂得怒火上冲,他想要抡起刀子把这些该死的家伙一个个砍成两段。凶狠的目光从一张张熟悉的面孔上滑过,雄奎看到站在人群后面高台上的天浩。狂怒仿佛火焰遇到迎头浇下的冰水,瞬间熄灭得干干净净。 天狂押着两个衣衫褴褛的年轻男子分开人群,一直走到雄奎面前。 那是他的两个儿子。 “我问过环车寨的女人,没有一个人愿意跟着你。”天浩从高台上走下,发出清朗洪亮的声音。他站在人群前面,周围很多人都能听清他说的这些话。 雄奎没有老婆。他的合法妻子很多年前难产就死了。那时候,雄奎很高兴老天爷收走了自己的负担,那意味着从此以后可以在寨子里随便与任何看中的女人睡觉,若是喜欢,两个人呆在一起的时间会略久,但肯定不会结婚。 天浩从侍卫长林手里接过一个鼓鼓囊囊的兽皮口袋,当着所有人的面,他解开口袋上的系绳,倒提着口袋把里面所有东西倒出来。聚拢在圈子内部的人们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一块块厚实的面饼,还有一块块专门剔去了骨头的鹿肉。 “这些食物足够你们吃着回到环车寨。”天浩朝着寨门方向抬起右手,整个人散发出冷酷威严的气势:“走吧,磐石寨不欢迎你们。” 雄奎默默看着自己的儿子,他们脸上有明显的青肿,嘴角带着少许血痕。估计是被人揍狠了,两个人站在那里畏缩着身子一言不发。 弯下腰,从雪地上捡起面饼和肉块装进口袋。雄奎故意拖延时间,动作缓慢。他最终还是失望了,没有一个人开口向磐石寨的年轻头领求情,也没有人走过来帮自己的忙。 软禁雄奎的这几天时间,天浩没有闲着。舆论宣传工作做得非常细致,以阿菊为首,把环车寨的男女老少聚在一起,哭诉着曾经遭遇的苦难。 “诉苦会”在特殊历史时期曾经发挥了强大的作用,真正把底层民众团结在一起。目前的情况完全适用,悲伤痛苦的口子一旦打开,很快就会形成汹涌如洪水般的民情。没人会记得雄奎是寨子头领,他们彻底忘记了自己是环车寨成员,再加上天浩慷慨下发了充足的粮食,还有每人一匹布料的优待条件,谁也不会陪着雄奎继续回到空无一人的环车寨受冻挨饿。 上千双眼睛看着雄奎扛起装满粮食的口袋从雪地上站起来,带着两个儿子往寨门方向走去。 他毕竟是一寨头领。两个寨子之间可以闹矛盾,但擅杀头领是大罪,即便有天大的理由,在部族首领看来也相当于谋反。 从天浩面前走过的时候,雄奎停下脚步,他睁着布满血丝的眼睛,死死盯着磐石寨的年轻头领看了几秒钟,发出只有彼此才能听见的凶狠誓言。 “小杂种,你给老子等着,我一定会回来的!” …… 阳光透过厚重的灰色云层投射下来,就像火红的烙铁将天幕捅穿了一个洞。雄奎带着两个儿子走在雪地上,踩着被风刮落的干枯树枝,留下一串杂乱脚印。 “阿爹,环车寨已经没有人了。”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是啊!这点儿食物不够我们度过冬天,最多只够吃上一个星期。” “要不我们到章浦寨去看看,那里的人一定会收留我们。” 雄奎走在前面一言不发,两个儿子走在后面越说越起劲。离开磐石寨快一天了,现在已近黄昏,四周是野地和森林,除了他们自己,没有多余的听众。 “你们两个给我闭嘴!”雄奎猛然停下脚步,转过身,冲着两个儿子发出怒吼:“粮食,收留,过冬……混蛋,难道你们只会想到这些事情吗?你们为什么不想想该怎么干掉磐石寨的那个小杂种?为什么不想想怎么做才能让他跪在我们脚下求饶?你们是我的儿子,是头领的儿子啊!” 两个年轻人面面相觑,良久,长子朝前走了一步,壮着胆子说:“阿爹,他们人多,我们打不过的。” 次子连忙在旁边连声符合:“是啊!以前就这样,现在磐石寨收留了我们寨子里所有的人,我们没办法赢的。” 雄奎感觉自己快要被活活气死。 他忽然感觉自己很孤独,真正是被整个世界所抛弃。 扬起头,对着天空长长叹了口气,带着说不出的无奈与疲倦,雄奎摇着头转过身,在雪地上转了个方向,朝着西面走去。 长子在身后高声叫道:“阿爹,你走错了,我们寨子在北边。” 雄奎收回已经迈出去的脚,站在原地,侧着身子冷冷盯着后面:“你们给老子滚过来。” 等两个儿子走到近处,雄奎收起脸上的狰狞与恨意,凶狠的声音却丝毫没有减缓杀意:“我们不回环车寨。我们去雷角城,面见大王。” 小儿子不明白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满面疑惑:“为什么?” “去找大王告状!”雄奎冲着雪地狠狠啐了口唾沫:“就说磐石寨的头领杀了咱们的人,吞了咱们的寨子,大王不会不管我们。” “可是……可是他没有这样做啊!”长子毕竟年轻,思维方式没有雄奎那么卑鄙无耻:“是咱们寨子的人主动逃过去的。” 次子也在旁边点头道:“大哥说得没错,何况他今天当着所有人的面放了我们,大王只要派人下来调查,随便问问就能知道是怎么回事。” 第七十九节 后手 “你们这两个蠢货!”雄奎低声骂道:“大王当然会派人调查,可是大王也会派出军队帮着我控制局势。只要咱们攻进磐石寨,抢在前面先杀一批人立威,剩下的那些家伙就算知道是怎么回事也不敢开口。” 几十年时间给了雄奎丰富的经验和人生阅历。他的位置来源于父亲,也就是上一任环车寨头领。不同势力之间的勾心斗角使他大开眼界,也懂得了很多部族村寨默守的规则。 抬起头,透过天空中缓慢飘落的零星雪片,雄奎狠狠喷出一口污浊的恶气,咬牙切齿道:“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 把失去的权力夺回来。 杀光所有胆敢跟自己作对的人。 老子要报仇! “嗖!” 一道熟悉的恐怖音响从背后传来,雄奎下意识猛然转身,只见一支羽箭准确穿透了长子咽喉,红色箭簇在天空中正被乌云再次吞没只剩下少许的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他满面痛苦,想要低头去看这枚正在夺走自己生命的凶器,却只能看到一点箭尖。长子左手捂住喉咙,右手颤抖着抬高,慢慢攀上了与下巴齐平的光滑箭杆。 他张着嘴,不断张合的嘴唇无法发出声音,雄奎却看懂了儿子想要说的话。 “阿爹,救救我……我不想死……” 更多的羽箭从空中飞射过来。这些可怕的飞矢极其精准,力道极大,一箭就把次子胸膛射穿。他口中喷血,惨叫着迈开大步向前狂奔,破空袭来的飞箭直接钻进他的后脑,将凄厉的尖叫永远定格,箭簇射穿了舌头,从张开的嘴里“噗”地一声显出狰狞冰冷的金属锐状三角。 雄奎左腿上中了一箭,不等他完成转身动作,另一箭射中了右脚足踝。他彻底失去了行动能力,身子向前扑倒在雪地上,激起一片如白色迷雾般的雪花,四散飞扬。 一股巨大的力量按住他的脖颈,把雄奎整个人死死压在地上。他心中顿时腾起一股不妙的预感,不顾一切拼死挣扎。就在这个时候,雄奎感觉左臂传来被锐利重物劈砍的剧痛,他在白色冰雪深处忍不住张口惨叫,声音被深厚的积雪阻挡,没有传出太远。 我的手断了! 这是雄奎脑子里唯一的念头。 几秒钟后,奄奄一息的雄奎被人强行翻转着拉起来。他大口喘着粗气,靠着长子带有温度的尸体,透过被鲜血粘连挡住部分视线的发丝,用愤恨通红的眼睛死死盯住站在几米外的磐石寨年轻头领。 天浩抬手做了个手势,阻挡了正要抡起战斧砍下雄奎另外一条胳膊的天狂。他向上提了一下握在手里的长弓,使金属包角的尖端避免与地面接触。这动作其实很自然,可是在半死不活的雄奎看来,充满了说不出的残忍,更有着野兽捕猎前的沉静与冷酷。 “你走错了方向。这里不是去环车寨的路。”天浩年轻的脸上有着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睿智,玩味地问:“雄奎,你打算去哪儿?” 回答他的是带血的凶狠目光,以及沉默。 “你想去雷角城,想要面见大王,然后用这张比粪坑还臭的烂嘴颠倒黑白,从大王那里骗取军队。” 天浩抬起脚,毫无怜悯踩在雄奎另一个儿子的尸体上:“其实你很蠢。你觉得我会放过你,白白留下这么大的一个安全隐患,等到你恢复了实力,再回来找我报仇?” 一个个音节,仿佛一颗颗钉子狠狠捶打砸入雄奎的心脏。恨意与疯狂从他的眼睛里退去,惊骇与恐惧成为了新的主导。他终于彻底明白,眼前这个年龄与自己儿子差不多的年轻人,根本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不容易对付。 “……你是故意的?”雄奎的声音在发抖。 天浩平静地低头注视他:“我要让所有人看到你平平安安离开了磐石寨。从环车寨过来的人很多,想要让他们安分守己留在我的寨子里,就必须让他们知道我是一个宅心仁厚的好头领。我连自己的敌人都不会杀,又有什么理由去对付他们?只要他们在磐石寨待上几个月,吃上几顿饱饭,谁也不会记得环车寨,不会记得你这个曾经的寨子头领。” 他随即换了低沉森冷的语气:“但是你必须死。在这里,离开所有人的视线,我会亲自动手。” 明白了一切的雄奎面色灰白,连一丝挣扎反抗的勇气也没有。他脸上闪过绝望的阴影,苦苦哀求:“饶了我吧……我……我不会去雷角城,我不会找你报仇……求求你,饶了我吧……” 凄苦卑微的话语无法打动天浩。他冲着站在雄奎身后的天狂使了个眼色,后者立刻抡起钢斧,锋利的金属刃口在空中划出一道银线,带着泰山压顶般的气势落下,雄奎的脖颈当即被砍断,头颅夹杂着鲜血滚落在地,在白色积雪上染出一条不规则红线。 天狂弯下腰,把战斧在尸体表面来回蹭了蹭,抹掉血迹。旭坤等人也纷纷动手,他们搬起雪地上的三具尸体,放在滑撬上,用绳索捆牢。 做完这一切,天浩走到天狂面前,低声叮嘱:“快去快回,别耽误太久。” 身量巨大的天狂笑了笑:“放心吧,我会办妥的。” 从这里往北走十多公里,就是暴鬃熊的群居区域。这些不会冬眠的野兽在寒冷季节总是饥肠辘辘,它们不挑食,什么都吃,而且吃得很干净,连一根骨头也不会剩下。 杀了人,就要毁尸灭迹。 这是天浩从文明时代学到的经验。 …… 蒙香寨位于磐石寨南面,距离左所寨约二十公里。 三千多人的大型寨子,百人首就有好几十个,昆炜是其中之一。 他有着圆圆的脸庞,那并非天生,而是长时间保持微笑致使肌肉扭曲的结果。 微笑是一种本领,尤其是无论对着谁都能保持微笑。昆炜用这种方法赢得了一个好人缘,成为了百人首,还得到了令人羡慕的仓库主管位置。 第八十节 恋旧的女人 看到阿芹的时候,昆炜有些发懵。 她曾经是他的女人。 时间很早了,距离现在至少有五、六年。那时候寨子里缺粮,头领挑选了一部分女人前往狮族部落进行交易。狮族是北方蛮族当中最擅长耕种的族群,他们几乎每年都会丰收,储备充足。 收成这种事情得看老天爷的心情。雨水多了会涝,少了则会干旱。除了粮食,所有鹿族的寨子都会种植棉花。很遗憾,布匹虽然贵重,可在冬天的时候还是不如粮食值钱。 昆炜不知道阿芹被卖到什么地方。这种事情对他来说不值一提。仓库主管是个肥缺,只要愿意,寨子里有的是女人随时主动贴上来。 以前的阿芹黄皮寡瘦,经常佝偻着背,又脏又乱的头发从额前垂下,薄薄的嘴唇永远不会合拢,那是轻微程度的龅牙所导致。可越是这样,就越是让人感觉她充满了饥饿感,就像一个随时都在寻找食物的幽灵。 现在的阿芹,已经不是昆炜记忆中的模样。 她的脸变圆了,腰身明显比过去粗壮,长长的黑色睫毛使她看上去更加漂亮,牙齿也刷的干干净净,凑到近处闻不到臭味,活脱脱是一个经常可以吃饱,不缺乏营养的快乐少妇。 “我来看看你,你毕竟是我以前的男人。”这是阿芹主动找上昆炜的原因,听起来理由充分,没有任何破绽。 这种事情并不少见。 人类是一种恋旧的动物。亲人与家庭是最难以割舍的东西。尤其是女人,“一日夫妻百日恩”这句古话的确很有道理。虽然两个人不是被寨子头领认可的正式夫妻,阿芹却表现的很主动。她告诉昆炜:我很想你,真的只是回来看看,没有别的意思。 勤快的阿芹从进屋的时候就开始忙碌。她整理各种杂物,用簸箕把火塘里的炭灰清了出去,用破旧的兽皮擦拭地板……等到屋子变得空旷清爽,她从背篓里拿出一块块鱼干和腌肉,在土陶盆里掺水和面,开始做饭。 昆炜一直没有结婚。 他仔细观察着阿芹的一举一动,脸上虽然带着笑,心里却充满了警惕。 因为想我,所以回来看看? 带了这么多的礼物? 进门就帮我打扫房间,然后做饭? 田螺姑娘是上古时代的传说。北方蛮族信奉神灵,自然也有各种神话故事口口相传。类似情节的传说很多,母鹿姑娘、母狼姑娘、母狐姑娘、母猪姑娘……都是讲述某个幸运儿无意间做了好事,从邪恶猎人手中救下一头雌性野兽,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 这样的借口骗骗白痴还可以。但也不看看昆炜是谁?如果他是那种没脑子的蠢货,也不可能在仓库主管这个位置上一坐就是十几年。要知道蒙香寨可是人口超过三千以上的大寨,想要从一大群聪明人当中脱颖而出,除了有精明的头脑,还得有过人的智慧。 吃饱饭,天黑了,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情也就顺理成章,该发生的一切都发生了。 阿芹躺在昆炜的臂弯里,温顺得就像一只兔子。 不出昆炜所料,她开始提出要求。 “我去年被卖到了北边的磐石寨,那里的人不错,对我很好。寨子头领知道我以前是蒙香寨的人,就让我回来找你,像跟你谈谈关于布匹交易的事情。” 黑暗中,昆炜脸上的表情终于变得松缓,眼眸深处的戒备成分也消退了大半。 他就知道这个女人回来找上自己肯定另有目的。 布料交易当然可以谈,昆炜甚至有些求之不得。这意味着自己可以从中得到一部分好处。 认为找到了事情真相,消除戒备的他对阿芹更温柔了。 夜深了,两个人都没有睡意。阿菊絮絮叨叨说了很多,都是昆炜爱听的话。 我被卖了好几遍,遇到过好几个男人,没有一个像你对我那么好。 我一直没办法忘了你。 磐石寨有个男人向我求婚,我觉得他还不错,可是我放不下你,就借着这次机会回来看看,以后……我就是别人的妻子。 阿炜,你已经不年轻了,该找个合适的女人成家。就算你不喜欢我,也不能永远这样单独一个人过下去…… 昆炜觉得自己有些神经过敏。 这的确是一个曾经爱人的感慨,无论怎么看,阿芹都没有理由陷害自己。何况她现在就在身边,若是想对自己不利,何必绕来绕去搞出这么多的麻烦,干脆利落直接捅自己一刀岂不是更简单? 彻底放下心来的昆炜开始有了谈话的兴趣。 两个人就这样聊天,说着说着,话题不知不觉被阿芹带着偏离的方向。她谈起了别的寨子,谈到了自己的各种见闻,谈到了部落村寨之间的械斗,甚至战争。 “北边的牛族人很厉害,打起仗来简直不要命。” “他们射箭很准,四个人就能对付一头暴鬃熊。” “牛族的寨子之间也会打架,女人和孩子也会像我们这边被卖来卖去。” 阿芹不经意地提了一句:“阿炜,我觉得蒙香寨应该学学牛族人的做法,他们的寨子有前后两道门,而不是像我们这样,只有前面的正门。” 各个部族都有自己的建筑特色。鹿族村寨只有一个入口。这样做其实没有错,寨门设置越多,就必须安排更多的人看守,附近还得额外修建警戒塔。 昆炜觉得阿芹说的有道理,但也仅此而已。 聊得困了,也就睡了。 …… 阿芹在蒙香寨呆了四天。 她每天都会寻找机会和借口对昆炜提起关于寨门的事情。 有两个寨门会更方便,从对面方向出去就不会绕远路。 如果遇到危险,多一道门也方便逃跑。 磐石寨有很多粮食,如果布匹交易的生意真能谈成,北面的寨子围墙上新开一道门,运输货物会节省很多时间。 阿芹说话很有技巧,她的各种话题非常丰富,没有专门特意提及“寨门”两个字,总是以各种借口,在昆炜毫无察觉情况下,悄然无息引导着他的思维。 第八十一节 她是一个演员 很快,到了离开的时候。 阿芹依依不舍,双手搂着昆炜的脖子亲了又亲。 “好好活着,千万不要出事。” “要是你在蒙香寨待不下去,就到磐石寨来找我。那里的头领是个好人,他一定会收留你,到时候我们就能在一起。” “我还会回来的。” 妻子不如情人的感觉,是所有男人都有的通病。望着阿芹远去的背影,昆炜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仿佛有什么东西失去了控制。这几天他过得很幸福,阿芹的确没有恶意,她真的是想念自己特意回来看看。 尽管是被自己卖掉,同时遗忘了很多年的女人,昆炜却认为阿芹才是自己最喜欢的对象……真是奇怪,为什么以前我没有这种感觉? 回到家,看着空荡荡的房间,失落感变得更加强烈。 阿芹做得饭菜很香,非常美味。 阿芹很勤快,这几天家里干干净净。 阿芹是个好女人,她会站在我的角度,替我考虑各种问题。 思维就是如此不可思议,昆炜想起了阿芹说的那些话,想到了她一再提到的寨门。 是啊!两道寨门的确比一道要方便得多,以后去北面的磐石寨做生意,也能少走一些冤枉路。 这念头一旦冒出来就不会停下。 昆炜觉得自己应该找到头领好好谈谈,是时候改变一下鹿族固有的村寨修建模式,在寨子后面多开一道新的门。 …… 阿芹回到磐石寨,在首领房间见到了天浩。 仔细询问过阿芹回蒙香寨“探亲”的每一个环节,天浩很满意。他吩咐旭坤,给阿芹一头巨角鹿和五十公斤鱼干作为奖励。 看着欢天喜地面朝天浩跪拜行礼,随即跟着旭坤离开房间去领取奖赏的阿芹,天狂用骨节粗大的手指挠了挠后脑,皱起眉头问:“老三,不就是一个女人罢了,你干嘛给她这么多东西?” 天浩端起土陶杯子,抿了一口温热的茶水,笑着说:“阿芹是我特意让平俊从外面换回来的。” “平俊?”天狂脑子里出现了一个瘦小的身影。他扭动了一下宽阔的肩膀,两道眉毛朝着中间开始挤压:“他想吃了你和小妹,我不喜欢那个家伙。” “都是以前的事了。”天浩劝解地抬手拍了拍天狂的胳膊:“其实平俊也是被逼的,人饿起来就顾不了那么多。他现在愿意效忠,愿意为我做事,就没必要再计较这些。” 这不是天狂想要的答案,他觉得更糊涂了:“平俊和阿芹之间有关联吗?” 天浩手里端着茶杯沉吟了几秒钟:“青龙寨的浩平前段时间过来找咱们换粮食,带来了一个消息,他们正在集结军队,打算对南边的蒙香寨动手。” “这事儿我知道。”天狂神情开始变得严肃,他沉稳地点点头:“上次老三你对我和大哥说起过,让我们保密,不要外传。” 天浩对自家二哥的表现很满意:“蒙香寨是个大寨,以青龙寨目前的实力,根本不是对手。综合这段时间从各方面收集到的情报,我觉得应该是大王想要对鹿族人下手,但他不愿意扩大战争规模,青龙寨对蒙香寨,只要把矛盾纠纷限制的两个寨子之间,那么一切都好商量。” 天狂虽然粗鲁,却不是傻瓜,他思考了几秒钟,脸上露出惊悚的神情,声音也压得更低了:“老三,你是说,大王以后有可能把青龙寨的头领良栋交出去,扔给鹿族人处置?” “不排除有这种可能。”天浩补充了一句:“如果牛族在争斗中落于下风,良栋就必须成为替死鬼。” 天狂在认真思考,越这样他就越是觉得自己与三弟之间有着太过遥远的距离。这是一种人格的影响力,仿佛天浩生来就会发号施令,善用权谋。 “阿芹以前是蒙香寨的人。怎么,你也打算对那个鹿族寨子动手?”他眼睛里闪烁着向往战斗的欲望火焰。 天浩淡笑着摇摇头:“开什么玩笑,触怒大王可不是闹着玩的。青龙寨之所以封锁消息,就是为了保密。要不是上次浩平喝多了酒不小心说漏嘴,我们也不可能知道这些。” 他用舌头舔了一下嘴唇:“有句老话说得好: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只要方法得当,我们未必不能从中得到一些好处。” 天狂觉得自己隐约捕捉到了什么:“你指的是阿芹?” 天浩缓缓点着头:“平俊把阿芹买回来的时候,我专门对她训练了一个多星期。她这次回蒙香寨,说话做事都是按照我的要求进行。其实我也不确定这样做到底有没有用。但不管怎么样,做了总比不做好。” “仅仅只是这样?”天狂觉得自己的价值观正被颠覆,他难以置信地问:“就因为这个,你就赏了阿芹那么多的东西?” “她做得很好。以前训练的时候,她就把我教的东西全部吃透,记得很牢,理解也很深刻。”天浩脸上释放出高深莫测的神秘微笑,说了一句天狂无法理解的话:“阿芹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演员。” 眼缘? 天狂撇了撇嘴,直接略过了最后这句自己听不懂的怪话。 老三经常说些莫名其妙的话,谁也不明白其中含义。这大概就是聪明人与自己这种粗豪汉子之间的本质区别吧!所以他成为了百人首兼寨子头领。 “这件事情还得看看再说,青龙寨那边我派人盯着,一直没有动静。你就暂时别管了。”天浩笑着转移话题:“二哥,你上次不是说想娶赤蹄城的那个女人嘛,咱们现在有粮食,棉布也不缺。这样吧,你明天带上几个人,多带些礼物,去赤蹄城走一趟,早点儿把你的亲事定下来。” 天狂立刻想起了阿娇,他不由得一阵脸红,呼吸也变得粗重起来。 “老三,你说的是真的?”他用力咽了一大口唾液。 “咱们爹娘去的早,以前家里一直都是大哥说了算。这事儿我和他商量过,大哥也很赞成。”天浩笑声爽朗:“二哥你明天就放心的去吧!早点儿把婚事定下来,迎娶嫂子进门。” (感谢诸位书友的打赏,关于的更新的问题,我会在九月增加数量。请诸位理解,我毕竟不是专职写手,要上班的……) 第八十二节 驯鹿者 并吞了环车寨,磐石寨的现有人口超过两千三百人。 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数字。 夏季建造的大量空屋派上了用场,天浩在入冬前做了一次评估:正常情况下,磐石寨现有的住宅可以容纳三千五百人左右。若是住的拥挤些,五千人也没有问题。 进来的人太多了,粮食供应隐隐出现了压力。 明年春天扩大耕地规模势在必行,然而现在的问题迫在眉睫,可供增加数量的粮食来源不外乎磐石寨北面的巨角鹿群,以及东面的大海。 以警戒塔当做“钉子”,掌握周边区域控制权的做法除了对黑嚎狼有效,对成年累月占据天然牧场的巨角鹿同样产生了作用。六座高大的警戒塔由西向东形成中间凹陷的弯月形状,塔基用坚硬的石块砌成,为了确保稳固,天浩在所有塔楼底部用上少量钢筋。每座塔楼间距为四百米,刚好覆盖了塔与塔之间的有效弓箭射程。 文明时代研究表明,鹿的智商极低。天浩又玩弄了一次风哨模拟雄鹿发情呼唤的小把戏,仍然有成群结队的巨角鹿上当,积雪覆盖的山谷再次被多达数千头向往爱情的蠢鹿填满。这些头脑发热动物盲目冲进山谷的时候,天浩指挥磐石寨猎人用牢固的套索救下一些,加上位于冲击队列末尾那些没有摔死的受伤部分,总共得到了三百多头活鹿。 砍掉它们的角,关进狭窄的木头笼子。浑身上下充满了野性的巨角鹿纷纷发出高亢咆哮。然而它们再怎么叫唤也没用,木笼是天浩仿造文明时代奶牛养殖场的做法:长度和宽度刚够容纳鹿身。笼子虽未封顶,弹跳能力强大的巨角鹿却无法通过奔跑获得逃离禁锢的助力。这些体量巨大的动物一个个目露凶光,挣扎摇晃着身子不让村民们割掉自己头上的角,残酷的现实如魔鬼般狞笑着,让它们在疼痛与不甘中第一次懂得了什么叫做屈服。 木笼周边半米的空间寸草不生。天浩让人清除积雪,铲走所有植被,撒上石灰。一天两天还没什么,体内积蓄着大量脂肪的巨角鹿保持着高贵与傲慢,拒绝人类驯服。它们没有料到饥饿时间会持续的如此长久,足足超过了一个星期。当天峰带着一群妇人拿着它们最喜欢吃的黑麦冬草在眼前出现,所有被圈禁的巨角鹿纷纷觉得眼前一亮,不顾一切嚎叫起来。 人类提供的草料不多,就那么一小把。想要吃饱是不可能的,最多就是吊吊胃口,相当于给饥肠辘辘饿至半死不活的人嘴里为了一口粥。对食物的迫切向往使所有巨角鹿在吃过那点草料后开始发狂。它们觉得无法继续忍受这种屈辱,在狭窄的木笼里用脑袋顶,焦躁不安地用膝盖撞。 闹得最凶的家伙被人类用绳索套住脖子拉了出来。它显然没弄明白状况,当场被粗大的木棍砸断后腿膝盖,左前腿被一斧头当场砍成两截。凶残的野蛮人把这头可怜的巨角鹿绑在木桩上,用带刺的鞭子狠狠抽打。一下又一下,鞭鞭下去都带着血。它一直在惨叫,从中午到晚上一直没有停过。 刑场位于新建牧场中央,所有关在笼子里的巨角鹿都能看到这一幕。混乱很快平息,它们从鲜血淋漓不断惨叫的同类身上学到了不少东西。饲养者显然不打算就此放过带头闹事的巨角鹿,它的肚子被锋利尖刀割开一个洞,肠子被拉出来。这个时候,其他野蛮人从牧场外面带来了两头黑嚎狼。 文明时代人类对野兽最成功的驯化案例应该归属于狗。那时候有很多爱狗人士叫嚣着要提升狗的社会地位,摆在与人类同等的高度。黑嚎狼虽然性情凶狠,天浩却认为可以尝试着对它们进行驯化。磐石寨猎人按照他的命令清除寨子周边狼群,攻破了两处黑嚎狼巢穴,得到了十几头幼狼。 把肉剁成糜,混合着麦面熬成粥,其中掺上一定数量的野菜,这就成了饲养幼狼的食物。 不是所有幼狼都愿意改变固有食谱。饿死了六头性情最执拗的“熊孩子”,剩下的幼狼被逼无奈,只能接受残酷的现实。 野兽其实与人类一样,都会在现实面前选择屈服。 带进牧场的这两头黑嚎狼,是所有幼狼当中表现最好,最听话的个体。作为奖励,它们可以得到新鲜的鹿肠。长久没有闻到血腥的它们不顾脖子上拴着铁链,拼命向前挣扎,拽动着金属链子“哗哗”直响。训犬者狠狠抽了它们几鞭子,两头龇牙咧嘴的幼兽立刻被吓得缩回爪子。它们伏低身体趴在地上,一面用畏惧的目光飞瞟主人,一面留着贪馋的口水,死死盯住鲜血直流的巨角鹿不放。 得到允许命令的时候,两头幼狼以最快速度狂奔过去,各自叼起一段肠子大口啃食。更多的内脏从鹿腹内部被拖拽出来,瞪直双眼的它惨叫凄厉,却无法挣扎,就这样眼睁睁看着两头幼狼以可怕速度大口吞噬自己的肠管。 所有巨角鹿都被吓呆了。 我们要自由! 与生命比起来,自由算个屁! 杀鸡给猴看的做法,可能适用于地球圈的所有生物。 接下来的驯化工作就变得容易。两天后,一些性情温顺的雌鹿被挑选出来,它们可以离开狭窄的木笼,在野蛮人严密监控下进入被一块木头栅栏围成的空地,得到的草料数量要多一些,也更加新鲜。 待遇区别有助于分化固定群体,即便是巨角鹿,内部也会因此形成不同阶级。 死掉的那头鹿仍然绑在木桩上。虽是鲜活恐吓的示范,却也不能浪费。人们割掉鹿身上的肉,除了一颗完整的鹿头,就只有一块块带血的骨头。 想吃饱就得听话,何况牧场外面还有虎视眈眈的幼年黑嚎狼。尤其是尝过新鲜血肉的那两头小魔鬼,它们整天都在冲着笼子里的鲜活食物磨牙,服从主人的指令,耐心等待着下一顿。 (感谢书友“大佬秋哥”的万赏。) 第八十三节 亲事 对雌鹿进行人工授精是个技术活,这种事情以前没人做过,即便是天浩对此也毫无经验。野蛮人们只能按照年轻头领的命令,参照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正常做法,笨手笨脚,将整个流程以人工方式在雌鹿身上过了一遍。 已经学会初步服从的可怜动物们肯定很痛苦,但人类永远不会顾忌它们的感受。 有两百多头雌鹿成功受孕,其它怀孕失败的雌鹿仍将接受固定不变的粗野流程。 捕捉野鹿的工作仍在继续着。天浩给牧场分派了两百人,同彪的长子元凯成为了牧场主管。他做得很用心,捕猎队每天都能带回一定数量的野鹿。少的时候五、六头,多的时候几十头。元凯牢记着天浩的命令:多抓雌鹿,务必将雄鹿与雌鹿的比例保持在一比一百左右。 随着牧场规模不断扩大,这个比例还会进一步降低。 首批怀孕的雌鹿在大雪落下前就开始生产。不出意外的话,它们将长时间保持哺乳状态。 杀鹿取肉是最低级的做法。在大规模驯化成功前,牧场很难大量提供肉食,并形成稳定有序的牲畜宰杀环节。相比之下,奶制品的获取要更为简单。随着进入哺乳期的雌鹿数量不断增加,磐石寨可以得到新鲜鹿奶,还有一定数量的奶酪。 …… 通往海边的道路被不断拓宽,人们砍伐林木,搬开地面上碍事的大块岩石。用铁锤砸小石子的工作交给外寨换进来的女人和孩子完成。这些石料被有序铺开,强壮有力的男人们拖着大石碾子在上面来来回回过了几遍,一条宽敞的新路就此出现。 与磐石寨同样的建造方法,人们在距离海滩不远的高地上建盖塔楼和房屋。这里的塔楼现在多达四座,新造房屋至少能容纳六百人。仓库里堆满了渔网和泥炭,取水煮盐的人数不断增加,从最初的几十个,发展到了现在的两百余人。 北方蛮族的造船技术非常简单,磐石寨目前的人口数量也不足以维持向深海进军的想法。天浩把这个新建的小村子定位为“渔村”,村里有一座结构简单的船坞,人们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砍伐树木,按照他的指点,造出了四艘小型平底船。 这种船只能沿着岸边游弋,捕捞海鱼。若是划远些,稍微遇到风浪,就是船毁人亡的结果。 振辉被任命为渔场主管,这里成为了磐石寨越来越多新增人口的食物供应基地,比北面的巨角鹿牧场更重要。 …… 天狂从赤蹄城回来了。 他把自己关进屋子,天峰和天霜无论怎么敲都不开。天浩一大早就去了渔场,带着振辉等人沿着海边观察地形,寻找大规模鱼群踪迹……等到他晚上回来的时候才听说这事。 也许是白天长时间的思考让天狂头脑变得冷静,他没有继续禁闭自己。门开了一条缝,他低着头,带着肌肉紧绷的表情,一言不发,侧身让等在外面的天浩等人进来,自己默默走到只剩下少许余烬的火堆前坐下。 天峰刚准备张口说话,却被天浩抬手挡住。他吩咐惴惴不安坐在旁边的妹妹天霜:“去弄点儿柴,把火烧旺。再弄点儿吃的来,老二一整天都没吃东西了。” 很简单的几句话,使天狂那颗仿佛被寒冷冻结的心脏逐渐暖化。他抬起少许低垂的头颅,看着妹妹天霜在火堆前忙碌。 很快,屋子里飘散着肉汤的香气。天浩拿起一块烘热的面饼,连同一碗热气腾腾的浓汤递到天狂面前:“不管怎么样,自己不能亏待自己。哪怕有天大的事情,这个家里有大哥,还有我。” 天峰盘腿坐着,双手杵在膝盖上,沉稳地点点头:“老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肉汤香气一丝丝钻进天狂的鼻孔,这是他平时最喜欢的食物,此时此刻却对他毫无诱惑,大脑里的沉闷思维使他无法产生食欲:“……阿娇死了。” 正往火堆里添柴的天霜停下动作,抬起头,用惊愕的目光看着天狂。 天峰一怔,随即急速发问:“到底怎么回事?” 天浩微微皱眉,问话更加直接:“谁干的?” “一个叫昌茂的家伙。他是青龙寨的管事。”天狂拿起放在面前的面饼,张嘴狠狠咬了一口,咀嚼特别用力,牙齿每一次咬合会牵动腮帮两边强劲的咬肌高高隆起,仿佛食物就是不共戴天的敌人。 阿娇是个寡妇,她的丈夫在锁龙关战死。按照北方蛮族所有族群共同遵守的条例,勇士遗孀可以在税收和年度纳粮方面给予优待。可阿娇毕竟是个女人,在这个以男人为尊的野蛮世界,她必须服从父亲的安排。 昌茂是青龙寨的管事,他以“百人首”的身份向阿娇提亲,倒也算得上是门当户对。阿娇其实不喜欢昌茂,但阿娇父亲看中了丰厚的彩礼,不顾阿娇的反对,强行把她嫁了出去。 天狂去晚了,阿娇早在几个月前就被昌茂娶走。 蛮族女人在婚姻方面很少有自主话语权。 “青龙寨的昌茂……”天浩沉吟片刻,用力掰断握在手里的一根树枝,认真地问:“他为什么要娶阿娇?是出于真正喜欢,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他看中了阿娇的财产。”天狂红着眼睛,狠狠咽下嘴里嚼烂的食物:“阿娇在赤蹄城经营的旅店很赚钱,我听城里的人说,昌茂从一开始就打着这方面的主意。阿娇他爹是个心黑的,从昌茂那里要了一大笔彩礼。他提前买通了赤蹄城的一个管事,等到两个人成亲后,借口阿娇跟从夫家,把她的所有产业强行收走。更可恨的是,他没给阿娇嫁妆,连一块肉,一袋粮食,一块皮子都没有。” 房间里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只有木柴燃烧发出的“噼啪”炸响。 “阿娇是被昌茂活活虐待死的。”天狂呼吸变得粗重,沉闷的语音从牙齿缝里一个个蹦出:“他没能从阿娇那儿得到任何好处,结婚第一天,就把阿娇打得下不了床。” 第八十四节 流言 他缓缓垂下头,谁也无法看到天狂布满血丝的眼睛正在分泌酸涩液体。他的语调逐渐变成了低声呜咽:“……我去晚了……都怪我……去晚了……” 天霜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她本能的想要安慰二哥,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只能走到天狂身边坐下,伸手抱住他肌肉发达的胳膊,紧贴在自己黝黑柔软的脸上。 天峰长长叹了口气,抬起手,用力拍了拍天狂的肩膀。他毕竟是家里的老大,这种事情平时见过,也听过一些。罪魁祸首的确是阿娇的父亲和昌茂,可是按照北方蛮族共同约定的族规,没人能给他们的所作所为定罪。 “有什么好哭的?”天浩发出冷酷的声音,促使悲伤中的天狂缓缓抬起头。隔着火堆,他看见坐在的三弟眼睛里透出凶狠杀意:“谁敢抢你看中的女人,我就杀光他全家。” 天峰连忙劝阻:“老三,别那么冲动。” “我没有冲动,也没有开玩笑。”天浩削瘦的面部轮廓线条看上去无比坚硬,有种令人不寒而栗的狠辣:“这件事情没那么容易了结。我还是那句话,敢惹咱们家的人,我会要他好看。一个一个来,青龙寨的百人首昌茂……他会为他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 高大厚实的城墙无法挡住风雪,赤蹄城大街上空荡荡的,这样的天气很少有人外出,偶尔有几个身影出现,也是紧紧裹住衣服,蜷缩着身子避开寒风。 城主牛铜的房间里烧着好几个火盆,通红的木炭释放出温暖。他穿着厚厚的皮裘,看着正在埋头算账的大巫师巫源,闷闷不乐道:“你整天就这样算来算去,有意思吗?” 巫源头也不抬地回答:“你无法理解计算带来的愉悦。我们的生意在盈利,把账本上这些数字一个一个加起来,是世界上最有趣的事情。阿铜,你身为投资者,应该多参与才对。” “我可没有你那么好的耐心。”牛铜鄙夷地笑笑,撇了撇嘴:“城里最近出了件事,比账本上那些数字加起来要有趣多了。” 巫源正好算的有些累了,他放下手中的笔,把椅子向后挪了一下,转向摆在侧面的火盆,冰凉的双手感受着温暖,不由得笑着摇摇头:“这不可能,任何事情都比不上数学,对我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 “那是因为你孤陋寡闻。”牛铜嘲笑的声音更大了:“南区那边有个经营旅店的寡妇,几个月前嫁给了青龙寨的一个管事。前段时间,听说那寡妇嫁过去以后被活活打死,现在城里很多人都在议论这件事情。” “寡妇?”巫源的眼睛里透出一丝迷惑:“你什么时候对寡妇产生了兴趣?” 牛铜有些哭笑不得,他忽然发现自己与巫源之间实在很难进行沟通,因为两个人的思维基础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无奈,他只能把寡妇阿娇的故事完完整整说了一遍,包括她那个死要钱不要脸的亲爹,还有一本心思想要讨老婆发财却发现到头来没有得到半点好处,暴怒之下把阿娇活活打死的丈夫昌茂。 巫源很快被故事吸引,听得很入迷,他忽然发现自己所谓的兴趣其实不仅仅局限于数学和账本,思维和眼界的开阔使他透过事情本身想到更多问题:“青龙寨的管事娶了赤蹄城的女人。呵呵,不得不说,这家伙其实挺聪明的,他至少懂得资源价值最大化的道理。用婚姻换取一间赚钱的旅店,的确是桩好买卖。可惜啊!他那个老丈人心黑手硬,早早把女儿名下的财产拿走了不说,更是连一点儿嫁妆都不给。要换了是我,恐怕也会冒出杀人的心思。” 很意外,牛铜没有像往常那样附和或反对。他坐在椅子上沉思,过了很久,才慢慢地说:“阿源,我们现在做的事情,会不会把整个部族推向最可怕的反面?” “反面?”巫源怔住了,随即反应过来。他淡淡地笑了,笑声中充满了笃定:“社会在发展,金钱的力量永远只会起到推动作用。放心吧,狮王殿下的计划非常周密。看看南方大陆的那些白人,他们的正常综合体能相当于我们的二分之一,但社会进化程度极高。火枪、机械、海船、艺术……所有的一切都走在我们前面。我们已经落后太久,如果再不对整个社会进行彻底变革,总有一天我们会落魄到比野兽还不如。相信我,金钱的力量可以推动一切,有刺激,有欲望,人们才会产生改变自身的强大动力。” 每当巫源长篇大论的时候,牛铜就觉得自己插不上话,只能老老实实当个听众。巫源的谈兴一旦被勾起就很难停下。他站起来,来来回回在房间里踱着步:“如果换了是南方白人的世界,青龙寨的那个管事就触犯了法律,他会被定罪,接受惩罚。” “南方大陆?那离我们太遥远了。”牛铜耸了耸肩膀:“还是谈谈青龙寨吧!大王这段时间一直向那里秘密集结军队,你觉得他什么时候会对鹿族人动手?” 虽然身为雷牛部族的大巫,巫源却从不在私下场合尊称部族首领为“殿下”或“大王”。他儒雅的脸上显出一丝轻蔑,左手拈起耳边垂下长发的动作是如此飘逸:“牛伟邦一向没有眼光,他早该看出我们牛族与鹿族之间可以进行资源互补。他接任雷牛族长这么多年,根本没有对鹿族宣战的勇气。这次的事情倒也符合他小心谨慎的性格,五千大军化整为零,悄悄进入青龙寨集结,时机一到,轻而易举就能拿下蒙香寨。说起来,青龙寨也算是沾了光,可以从中分到一些好处。” 牛铜观察着巫源的表情变化:“看样子,你好像有了某种计划?” “你太高看我了。”巫源叹了口气:“这次不一样,给我一百个胆子也不敢插手。” 第八十五节 小说,故事 “鹿族是咱们牛族的邻居,蒙香寨就在雷牛部落的边上。这些年生意做得多了,我们掌握了一些织机和工人,布料质量虽然没有鹿族人那么好,自产自销却没有问题。” 巫源没有直接把话挑明,牛铜却听得睁大了眼睛:“阿源,你的意思是,这次青龙寨出兵,是大族长的意思?” 大族长指的是牛族之王,包括雷牛部、狂牛部、凶牛部和野牛部等逐部的共尊首领。 “我只知道牛伟邦没那么大胆子主动挑起与鹿族人的战争。”巫源也不解释,他重新回到椅子上坐下,拿起摆在桌上的笔,继续之前中断的计算:“赤蹄城有好几万人,阿铜你身为城主,连你都知道了青龙寨管事与那个寡妇之间的事情,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东西,一定会闹得满城皆知。青龙寨……呵呵,良栋的手下,果然是一群惹是生非,专门给他这个头领找麻烦的废物啊!” …… 流言扩大化的过程比天浩预计要简单得多。 平俊做这种事情天生是把好手。 他装作是外地途径赤蹄城的客人,找到阿娇以前经营的旅店,三言两语就问出漂亮的老板娘已经出嫁等一系列事情。这时候旁边会有一张陌生面孔插进来,神神秘秘告诉正在聊天的人们:听说那个老板娘嫁到青龙寨后日子过得很艰难,被她丈夫虐待死了。 流言像长了翅膀的鸟儿,短短几天时间就传遍全城,迅速扩散了到了周边村寨。 青龙寨出了名,“百人首管事昌茂”这个名字也在口述耳闻中流传甚广。北方蛮族本来就是以男者为尊,丈夫打老婆更是天经地义,但流言内容经过改编,添加了很多绘声绘色的叙述,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故事话本。 既然是故事,就肯定有恶人,有饱受欺凌的可怜女子。善良深埋在每一个人心底,所有听者无不对吝啬的父亲报以鄙视,对奸诈狡猾的昌茂恨之入骨,阿娇成为了所有人同情的对象。 故事里,穿插着一个对阿娇痴情眷恋的男人。天狂的名字当然不可能直接出现,人们只知道早在昌茂之前阿娇就有她自己喜欢的对象。痛恨与惋惜越发深重,流言影响范围已经扩大到了其它蛮族寨子和城市。 这个世界基本上没有娱乐项目,人们喜欢听故事,就像上古时期专门的说书人,通过他们,一个个白话本子和演义故事才能流传开来。 关汉卿的伟大在于他写出了《窦娥冤》。很普通的曲艺话本,传统到极点官府断案还冤女清白的故事。之所以能口口相传,是因为当时的社会背景有太多与窦娥遭遇相似的可怜女子。 阿娇的故事也一样。在这个几乎所有女人都被丈夫打过,被男人欺凌的野蛮世界里,女人们很快从中找到了与自己对应的部分。 一个女人是弱者,十几个女人联合起来就有可能形成“复仇侠女十三太保”之类的社团组织。随着这股力量不断扩大,几百、数千、上万……她们可能彼此之间并不认识,素未谋面,可她们都听过《阿娇的故事》,知道青龙寨,知道那个万恶的百人首管事昌茂。 可怜的昌茂,他对此一无所知。 …… 冬季的北方大陆被大雪覆盖,碎裂的岩石一片白色,看上去有种令人感觉舒适的绵软。仿佛那是一个个厚厚的白色垫子,可以坐进去,或躺着,还有等到春暖雪融,才能看到深埋其中如钢刀般锋利,笔直插向天空的山峰。 尽管天气寒冷,蒙香寨仓库管事昆炜的兴致却很高。他早早起来,按照事先安排好的计划,让下面的人挨家挨户通知,很快集中了几百个青壮汉子,扛着各种工具,往寨子北面走去。 新寨门的建设计划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蒙香寨头领景中生性谨慎,不会因为昆炜随随便便几句话就说动。真正让他改变主意,是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 寨子附近出现了一群黑嚎狼。 这种野兽在冬天会变得尤其凶猛,攻击性比其它季节强烈。蒙香寨北面是山林,去那里砍柴的蒙香寨村民当场死了两个,有三个人被咬成重伤,等到寨子里得到消息,派出大队营救,重伤逃脱的那几个血已经流得差不多了,没能活过来。 昆炜的劝说对头领景中产生了效果。他虽然谨慎,却并不固执。景中仔细看过,如果在寨子北面新开一道大门,在林子里砍柴的村民就算发生意外,自己也能及时派人救援。而不是像之前那样,从寨子南面的正门过去,绕上一个大圈,白白浪费时间。 在寒冷的冬天,新建寨门不是一件容易的工程。这需要把原有的木头寨墙推倒,然后趁着白天光线充足,尽快完成新大门的安装工作。 两天过去了,工程进度缓慢。 这毕竟不是为了食物和生存,蒙香寨的人没什么工作激情,人也逐渐变得懒散。 远处的森林里蹿出两头黑嚎狼,它们站在以岩石为基础堆起的厚厚积雪顶端,冲着相距数百米外正在寨墙内部工作的人们发出嚎叫。 林子里还有狼,要是不尽快把这道新门建好,以后上山砍柴仍会遇到危险。 工程进度变得比之前迅速多了。 到了中午,寨墙已经推倒,中间出现了一段十米左右的宽度。人们用厚重的原木钉在一起,做成简陋的门。 在蒙香寨村民视线看不到的山峰背面,天浩带着几名侍卫用树枝扫除雪地上的脚印,朝着磐石寨走去。 磐石寨捕获了一些活狼。 给这些野兽灌下老祭司熬制的麻药,它们立刻变得昏昏沉沉,任人摆布。 带上几头喝了药分不清天南地北的黑嚎狼,估算着它们清醒的时间,把这些野兽放在距离蒙香寨很近的北面山林。等到它们醒来,立刻会变得暴跳如雷,脑子里全是疯狂报复的念头,张开獠牙,拼命攻击在林子砍柴的村民。 必须制造出威胁近在咫尺的紧迫感,才能加快蒙香寨新大门的建设速度。 第八十六节 行军 没人怀疑这其中有什么蹊跷。 黑嚎狼喜欢人肉,还喜欢人血,它们不会听从任何人的命令。 …… 天色尚未破晓,天狂就急匆匆冲进房间,把天浩从温暖的兽皮堆里拉起来。他粗糙的面部皮肤因为激动而扭曲皱起,张开的嘴唇大口吐出白色热气:“老三,青龙寨那边动了……他们开始动了。” 天浩从沉睡中清醒的速度很快,他低下头,双手紧贴着面颊,用力抹了几把:“有多少人?” “我离开的时候至少出来了三千人,后面肯定还有。我赶着回来给你送消息,旭坤和长林在那边盯着,没什么问题的话,他们最迟中午就能回来。”天狂的呼吸节奏逐渐恢复平稳,说话音节高低起伏也没有之前那么强烈。 “那我们也该行动了。”天浩说着站起来,他伸手拿起放在旁边的战刀,脸上露出天狂熟悉的微笑:“传我的命令:磐石寨第一战团,全体出发。” …… 这是一个没有飞机的野蛮时代。 没有火车,也没有汽车。 即便时光之神大发善心赐下这些文明时代的先进产物,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也无法使用。 以成年人正常的步行速度,从青龙寨到蒙香寨要走上四天。折去天狂从侦查地点返回磐石寨报告的时间,留给天浩的剩余部分,只剩下两天。 不出意外的话,时间应该足够了。 战团,是天浩设置的战斗部队。编制五百人,都是体格健壮,格斗技巧熟练的战士。 以磐石寨目前的规模,能凑出这么一支军队已经是竭尽全力。当然,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战斗人员数量还会更多。除了未成年的孩子、孕妇、年老力衰的长者,磐石寨所有能打的男女统统拉出来,至少超过两千。 这就是精锐部队与民兵的区别。 战团运动速度很快。 天浩要求所有士兵把日常训练与生产工作结合在一起。谁都知道军队专业化的好处,但目前磐石寨没有能力供养这么多的职业军人。巨角鹿牧场从建设的第一天,整个战团就被抽调过去,人们在山林间奔跑,用套索捕捉活鹿,体能消耗大约是平时的两倍。 大运动量,必须有足够的营养为基础。 平时,面饼和炖肉敞开供应。 现在,每人带着足够四天消耗的粮食:主要是面饼和腌鹿肉,还额外发放了每人两公斤苹果干。 在文明时代,无数胖子抚摸着身上的肥肉,恨得咬牙切齿,痛哭流涕高喊着“糖是魔鬼送给人类的礼物。” 长途跋涉体能消耗巨大,果糖是必不可少的能量补充。 天浩没见过雷牛王麾下的精锐部队究竟是什么样,但他觉得自己已经做得很好。放眼周边所有部族村寨,谁能打得赢自己手下这五百名战士? 对北方蛮族来说,营养就意味着战斗力。 天狂背着巨大的钢制战斧,急不可耐,一路上不断催促天浩加快速度。 “老三,快点儿啊!” “去晚了就赶不上了。” “咱们出发本来就比青龙寨晚,再磨蹭的话,他们都打完了。” 天浩边走边看着从厚重云层里斜射下来的少许阳光,心里计算着时间:“急什么,现在这个速度已经很快了,来得及。” “青龙寨那边人多啊!”天狂跑得浑身燥热,他用手背抹掉额头上的汗:“鹿族人打仗本来就不行,大王这次又派出那么多军队,蒙香寨根本挡不住。” 战团出发前,负责监视的旭坤和长林也回来了。他们记录了从青龙寨出发的后续雷牛族军队总人数,战士数量累计多达五千。 天浩继续用威严且平淡的语气说:“蒙香寨可不是泥巴捏的,一碰就碎。这是灭寨之战,他们就算再不能打也得拼命。大王一次性派出那么多人,想要不引起注意,只能化整为零,分批在青龙寨集结。他们必须速战速决,否则等到其它鹿族寨子收到消息,派出增援部队,不要说是五千人,就算这个数字再多一倍也是死。” “二哥你监视的时候也看到了,那支从青龙寨里出来的军队没有携带重型武器。他们的配置跟我们一样,不外乎战斧、盾牌和弓箭。蒙香寨的外墙高大又坚固,只要封住南面的寨门,里面的人出不来,我估计三到四天的时间,消息无法传递出去。” 天狂觉得眼皮连续抽搐了几下,疑惑地问:“老三,你去过蒙香寨?” “没去过。”天浩边走边回答,速度不紧不慢。 “那你怎么对蒙香寨的防卫情况这么清楚?”天狂觉得自己越来越难以看清这个共同生活了很多年的亲弟弟。 “阿芹去过。”天浩没有故意卖弄,他的解释干脆利落:“她以前就是蒙香寨的人,回去探亲不会引起注意。否则你以为我为什么要赏赐她那么多东西?” 一股亢奋的冲动在天狂身体里蹿动,他忽然觉得这次战斗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困难,已经牢牢站在了稳赢不败的制高点。 跟着聪明的老三时间长了,天狂也学会思考问题。两个人肩并肩走了一段,他犹豫着问:“老三,你觉得青龙寨会不会也像你一样,知道蒙香寨的情况,在里边儿安插了内应?” 天浩颇为意外地偏头看了他一眼,目光中隐约带上了一丝赞许:“可能性不大。” “为什么?” “我们是牛族,他们是鹿族。平时两族之间互相往来做点儿生意还行,若是想要在鹿族的寨子里安插眼线,至少也得几年前就开始布置。这次咱们从浩平那儿得到消息纯属意外,我观察过,青龙寨是最适合进攻蒙香寨的出发点。良栋野心很大,如果他早几年……不,就算他去年知道大王要对蒙香寨下手,我估计他心里根本按捺不住,早早就会把青龙寨多余的女人卖掉,换成粮食全力备战。” 周围的人都是心腹,天浩并不介意自己与天狂之间的对话被旁人听见。 旭坤和长林互相对视,从彼此眼睛里都看到了钦佩与震撼。 第八十七节 机会 天狂倒吸了一口冷气,脸上全是惊讶的神情:“老三,你这脑子是怎么长的?听你这么一说,感觉很复杂的事情一下子变简单了。” 天浩轻描淡写地笑着:“你得学会分析,透过表面现象看到事物本质。” …… 密密麻麻的针叶林沿着山坡生长,仿佛一层层有序堆叠覆盖在大地表面的黑色鱼鳞。塔状披散开来的冠顶上堆着积雪,在大片黑色之间显出散碎洁白。 整个磐石寨的战团隐蔽在树林深处,没有人说话,他们得到命令,有五分钟的进餐时间。人们解下身后的背包,拿出各自配发的面饼和腌肉,按照各自小队的排列,聚在一起默默啃食。 从不懂得规矩到学会服从,需要付出鲜血和惨痛的教训。 整个磐石寨,这五百名战团士兵的待遇最好,伙食品种也丰盛得令人羡慕。虽然是半农半兵,却也精挑细选,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有资格进团。平时有问题可以提,训练的时候就绝对不讲情面。出了差错就取消一切待遇,还得结结实实抽上一顿鞭子。 每当有人受罚,天浩就会拿着伤药,在无人注意的时候悄悄走进受罚者的小屋。恩威并重才能收获感激与效忠,这决定了他在磐石寨的地位稳如泰山,无人胆敢撼动。 森林隐藏了战团的踪迹。 这里与山脚下蒙香寨之间是一道斜坡,高低落差约为一百五十米。天浩眯着双眼,注视着远处被高大寨墙围住的鹿族聚居区。 融合点对身体的强化效果涵盖了所有方面。天浩可以感觉到自己眼部的视觉细胞数量有显著增加。尤其是双极细胞,数量剧增导致多级神经元反应度超过普通人四至五倍。这使自己拥有超卓的远视能力,居高临下,即便是隔着数公里的距离,仍能看到蒙香寨内的动静。 从青龙寨出发的牛族军队已经发起进攻。他们没有耽误时间,攻击方向是位于南面的寨门。蒙香寨内一片混乱,到处都是奔跑的身影。 天浩虽然拥有强大的视觉能力,却无法看清牛族军队的整体进攻态势。这不是重点,脑补一下就知道良栋不会用人命去填充蒙香寨墙外面的壕沟。他应该是用北方蛮族常见的方法,以数十面厚重大盾形成保护,缓慢移动到寨门正前方,挡住头领落下的密集箭雨,让那些腰圆膀大的壮汉挥舞斧头朝木头寨门上拼命乱砍。 再坚固的原木寨门也无法抵挡这种进攻,区别只在于时间长短罢了。 只要人多,武器锻造技术精良,这办法对付小型村寨非常管用,百战百胜。 这就是牛族与鹿族之间的最显著区别之一。前者的村寨大门会在原木排列基础上增加一层钢板,后者能做的,顶多就是增加构成寨门的原木数量,两层排列,或者三层。 天狂三口两口吃光手里的腌肉,在身上的皮袍表面随便抹了几把,擦掉油脂。他急不可待地抓起钢斧,大步冲到正在观察情况的天浩身旁,亢奋得就像文明时代金霸王电池广告里那只动力十足的粉红玩具兔:“老三,该咱们上了吧?” 天浩注视着远处从蒙香寨内向外抛射,不断从天空掠过的黑色羽箭,平静地问:“你想去哪儿?” 天狂眨了眨眼睛:“当然是帮着青龙寨的兄弟一起打鹿族人。” 随手从旁边的树枝上摘下一小撮针叶,在指尖缓慢用力地揉搓着,天浩认真地问:“我花了那么多时间和心思,耗费那么多粮食,带着寨子里最精锐的战士走了那么远的路,怎么你以为我是来帮着青龙寨打蒙香寨?” 天狂觉得自己的思维瞬间凝固,想象与现实之间产生了堪比深渊般的可怕距离。他张了张嘴,好不容易才发出不连贯的声音:“……难道……不是吗?” “那只会给良栋增加更多的战绩,我们却捞不到半点好处。”天浩感受着碎裂针叶戳在手指表面的轻微刺扎,这有助于让他保持理智和清醒:“昌茂是青龙寨的管事,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现在一定在山下参战。二哥,你这次可以替阿娇报仇了。” 天狂的面部表情已经僵硬。他用力咽了一口口水,压低声音:“老三,你到底想干什么?” “耐心点儿,等着吧!”天浩诡异的笑容令人无法猜透:“我们的机会就快来了。” …… 蒙香寨里一片混乱。 身材削瘦的头领景中单膝跪在地上,手里撑着长矛,用仅剩的独眼死死盯着喧嚣嘈杂的寨门方向。 他的左眼插着一支箭。不知道是哪个牛族的混蛋干的。牛族人的弓箭手五十人为一队,根据命令对指定区域进行抛射。景中刚好走进弓箭压制范围,身边的护卫连忙举起盾牌防御,却漏掉了这支射瞎他眼睛的飞矢。 这次战斗没有任何预兆,牛族人说来就来。还好瞭望塔上的警卫发现得早,立刻落下寨门,否则寨子现在已被攻破。 高大厚重的寨门已经出现了一丝倾斜。 牛族人没有采取四面围攻的做法,他们集中兵力在寨门附近,只要有足够的耐心,那里就是最好的突破口。 每一种战法都有其优劣。全面围攻需要更多兵力才能形成绝对优势。景中观察过集结在外面的牛族军队,大约五千人左右。围攻情况下,即便有少部分进攻者越过寨墙,自己也能组织力量迅速将其反杀。防守的一方本来就占据地利,何况蒙香寨的人数不少,足足多达三千以上。 一旦寨门被攻破,成规模的牛族战士冲进来,立刻会形成洪水溃坝的可怕连锁效应。鹿族的战斗力本来就不如牛族,武器质量也没有对手那么精良,根本无法抵挡。 一名侍卫手里拿着一块棉布,犹豫着应该用什么方式给头领包扎。又痛又恨的景中干脆扔掉长矛,左手五指张开,紧扣住大半个头部,食指和中指死死夹住箭杆。 第八十八节 俘虏 右手用力掰断木质箭杆的一瞬间,景中觉得大脑仿佛被某种硬物撬动,硬生生的离开了原来位置,拖拽着中枢神经爆发出无法形容的剧痛。 他紧紧咬住牙齿,痛觉刺激着神经产生巨力,碾碎了右边的臼齿。仿佛嚼了很多沙子的麻木感在口腔里弥漫,他随即张开嘴,发出“啊”的一声惨叫,那声音凄厉得简直不像人类,充满了绝望。 侍卫连忙伸手将他扶住,景中侧着身子挣扎了几下,用颤抖的右手在地上摸索找到自己的长矛。他强忍剧痛,努力睁大右眼,在血丝晕染的朦胧鲜红中死死盯着远处寨门,爆发出野兽般的嚎叫。 “走,所有人都走……走啊!” 攻城掠寨,最常用的武器就是火箭。 但是牛族人偏偏没有使用这种东西。 他们的目的很明显————从一开始,目标就瞄准了寨子里的仓库。那里除了粮食,还有堆积如山的布匹。 那是女人和老人辛苦了大半年的劳动成果。 “该死的牛族杂种,老子什么也不会留给你们!” 他挣扎着站起来,拼着所剩不多的力气举起长矛,发出平生音量最大的咆哮:“男人都跟我来,杀……杀光这帮牛族混蛋!” 头领的威严一如既往发挥作用。景中身边很快聚集起数百名跟从者。他们搬来各种乱七八糟的杂物挡在岌岌可危的寨门后面,迅速形成一道新的障碍。 景中现在外表看似疯狂,脑子却很清醒。 蒙香寨已经守不住了,陷落只是时间问题。 我将战死在这里。 他心里唯一的庆幸,就是在此之前没有那么固执,听从了仓库主管昆炜的建议,在寨墙北面修建了一道新门。 牛族人肯定不知道这件事。 女人和孩子已经开始从北面撤离蒙香寨。 必须给给她们争取到足够的时间。 他吐掉嘴里咬碎的牙,恶狠狠吩咐身边的一名侍卫:“传我的命令,点火,烧掉仓库。” 侍卫沉着地点了一下头,迅速转身跑开。 哪怕是是一块布,一颗粮食,也不能留给牛族人。 …… 昆炜背着沉甸甸的藤编背篓,跟着一大群女人,乱哄哄地从北面新寨门逃了出来,爬上山坡。 西面和南面被牛族军队封锁,过不去。 蒙香寨东面是高达数百米的山崖,必须爬上北面的山坡,从山顶绕过去,才能从小路前往别的鹿族村寨。 恐惧疯狂啮咬着昆炜的大脑,他觉得自己很幸运,有先见之明,提前在北面寨墙上开了一道门。这不,瞧瞧身边这些蓬头垢面惊慌失措的女人,要不是因为我,你们现在只能困在寨子里等死。 一种说不出的自豪与优越感油然而生,昆炜觉得自己应该成为所有逃难者的领袖。他很佩服头领景中,那是个真正的男人,带着一群悍不畏死的汉子顶在前面。其实回过头来仔细想想,那的确是他的职责。 我要把这些逃难者带去流云城,对大族长禀明一切。 昆炜打着如意算盘,此时此刻他彻底忘记了阿芹,脑子里丝毫没有“要不是阿芹建议,我也不会想到要求头领在北面新开寨门”的想法。对死亡的恐惧感已经没有刚从寨子里逃出来时那么强烈,跟着女人逃出来的男人不多,昆炜还是一个颇有身份的“百人首”。如果运气好,顺利抵达流云城,鹿族大王肯定会觉得我立了功,说不定还会让我带着这些人另选地点重新建寨。到那个时候,我就是新的头领。 上了上坡,进了森林,没人会在这种时候顾忌林子里有黑嚎狼之类的野兽。逃难的人多,再凶猛的野兽也不敢出来。 “啊!你们……你们是什么人?” 逃难者队伍最前端发出惊恐无比的女性尖叫。透过乱纷纷的人群间隙,额头上正在冒汗的昆炜看到几十个影影绰绰的高大身影。 全部都是男人,穿着牛族人特有的皮袍,披着牛族人特有款式的盔甲,手里握着精钢打造的战斧,反射出令人心悸的金属寒光。 尖叫声更大,更多了。 逃难者群体仿佛集体触电,“哄”的一下朝着来路转身退缩。昆炜脑子里那些带着美丽梦幻色彩的念头瞬间消失,他猛然转身,一把推开挡在前面的女人,踩着她失去平衡摔倒在地的身体,以最快速度向树林外面狂奔。 “嘭!” 一个黑乎乎的坚硬物体迎面袭来,准确砸中昆炜的面颊。他惨叫着反向摔倒,眼前全是鲜血渗开的颜色。昆炜双手紧捂着脸,惨叫声透过手掌缝隙传递开来。手指在颤抖,他摸到从中间凹陷下去的鼻梁,骨头肯定被砸断了。 身高将近三米的天狂手持钢斧站在树林边缘,他披着厚重的肩甲,金属胸甲被绳索缠绕着穿在身上。从腰部至腿部,三层盔甲按照人体关节构造以堆叠方式排列。他朝前走了一步,带着清脆的金属碰撞,毫无怜悯直接踩在失去反抗能力的昆炜身上,握着沉重的长柄战斧,在地面上重重一顿,发出满足且充满威慑力的狞笑。 “所有人,双手抱头,老老实实给我蹲着。” 他随即补充了一句:“不想死就照我说的做,要是谁敢不听话,老子就砍掉他的脑袋!” …… 蒙香寨被攻破了。 看着眼前满目疮痍,到处都是火焰的寨子,青龙寨头领良栋气得快要发疯。 战斗过程很简单,没什么值得描述的细节,事实再次证明鹿族不是牛族的对手。 但是己方伤亡数字很大,超过了预计。 战死两百余人,另有七百多人受伤。 按照北方蛮族的逻辑,身体非要害部位中了一箭,这其实不能算是战损。只有手脚被砍断无法恢复,或者伤及眼睛、下体、关键指(拇指或大足趾)、内脏等部位的伤害,才能算是真正意义的受伤。 五千打三千,将近一千人左右的战损……这根本不是良栋想要的结果。 更糟糕的是,此战几乎没有收获。 第八十九节 没有战利品 所有仓库都被鹿族人自己放火烧了。 空气中弥漫着粮食被烧焦的特有香气。良栋派人查看过,粮仓被烧得很彻底,肉块变成了一团团黑色焦炭,它们与麦子混合堆放,油脂渗透布袋,成为了最好的燃烧添加剂。 粮仓旁边紧挨着布料仓库,无论棉织品还是麻织品统统被付之一炬。巨大的火势直到寨子被攻破也无法减弱,良栋站在距离燃烧区数百米的位置,仍能感受到从那里传来的烈焰温度。 纺织机被鹿族人自己砸碎了,遍地都是木头碎片,丝毫没有拼和的可能。 良栋怒火中烧,脑子里的狂暴之火令他失去冷静,再也无法保持理智。 几个月前,雷牛部族首领秘密派人来到青龙寨,启动了整个计划。 物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巨大数量差额,是无法以任何正常手段进行调控的矛盾。雷牛部与牡鹿部接壤,青龙寨是整个部族边缘地区实力最强的寨子。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最适合执行计划的基础力量。 雷牛王牛伟邦派出了五千名精锐部队,矛头直指蒙香寨。 为了做成这件事,他花了很多功夫:所有部队化整为零,在长达几个月的时间里悄悄进入青龙寨。大量粮食从北方小路运过来,那里很偏僻,无人察觉其中的变化。 北方蛮族最能打的战士和军官都在锁龙关,鹿族人也不例外。雷牛王派来的这支军队的确很强大,可就综合能力来看,只能算是北方蛮族的二线部队。 良栋很清楚,这大概是自己目前最大的一次机遇,也是获得姓氏,真正跻身于贵族行列的绝佳时机。 长久以来,青龙寨走得就是纯军事化发展路线。良栋要求寨子里绝大部分男人都成为战士,他从不看中农耕,寨子里获取食物最多的方法就是上山狩猎。纵观附近所有的雷牛族村寨,青龙寨的人口数量变化最大,村民更迭最频繁。如果是在文明时代,这可以理解为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不同层次人口文化交流:城市需要更多的劳动力,乡村需要来自城市的知识性人才进行科教普及。但在青龙寨,“人口交换”只意味着一件事,那就是食物。 在战士基础培养这个问题上,良栋与天浩有着共同的逻辑思维。他们都认为必须给战士提供大量的食物,充足的营养。但良栋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产生了偏差,崇拜神灵的他相信勇气来源于死者灵魂。无论男女老幼,只要将其当做食物吃掉,活人就可以从死者身上得到更多勇气。 浩平能与磐石寨之间进行多达数百人的交易,其实是来自良栋的示意。 在青龙寨,女人的地位极其低下。这里几乎没有北方蛮族认可的合法夫妻,绝大部分男人与女人之间保持着“需要”的关系。在这里,女性的地位更像是奴隶,而不是部落成员。良栋把女人当做奖励,赏赐给那些在日常狩猎获取丰富的男性村民。他鼓励男人之间互相争斗,胜利者可以得到寨子里最年轻、最漂亮的女人。 谁也不会主动往火坑里跳。很多年了,青龙寨极少有外面的女人进来。缺粮、社会地位低下、生命和权利无法得到保障……种种问题制约着寨子发展。虽然附近村寨公认青龙寨的男人很能打,这种认知却是建立在野蛮好斗,残酷凶暴,以荒废每年大部分耕作收获为代价的基础上。 青龙寨不可能长期维持这样的优势。在毫无爱情与家庭生活可言的前提下,男人对女人的需求更多是来源于新鲜感。没有新面孔加入青龙寨,男人对彼此争斗就失去了兴趣。 雷牛城距离青龙寨很远,牛伟邦对这里的详细情况并不熟悉。身为族群统治者,他对领地的了解程度更多是来自手下官员,以及每半年一次的各地情况汇总报告。 既然大家都说青龙寨的战斗力很强,那里的男人很能打,想必寨子头领良栋颇有军事眼光,干脆就让他充当这次计划的指挥官,也省得从雷角城派出自己的亲信,引起不必要的注意。 这次进攻蒙香寨,绝对是稳赢不输。 良栋仔细对比过双方实力,五千对三千,自己这边所有人都是战士,蒙香寨虽然人数多达三千,可真正评估下来,能打的人没几个。 良栋这次真正是孤注一掷。 他卖掉了寨子里所有的女人换回粮食。男人吃饱了才有力气,只要攻破蒙香寨,粮食、布匹、女人……所有付出都能得到回报,连本带利统统收回来。 蒙香寨头领景中和六名护卫被带了上来。他们死战不退,直到最后一刻。七个人身上遍布大大小小的伤口,干涸与新鲜的血混在一起,将身上的衣服染出大片红黑颜色。 全副武装的青龙寨战士把他们团团围住,用兵器钝面狠狠敲打着这些失败者的腿弯,强迫他们跪下。良栋快步走到景中面前,居高临下恶狠狠盯着对方,被强烈期待感扭曲的脸上肌肉一直在抽搐。他弯下腰,一把抓住景中的衣领,发出有些失去控制的尖叫声。 “你竟然把粮食和布匹烧了……说,你们寨子的人呢?还有没有额外的仓库?” 景中已经看不清眼前的景象。被弓箭射中的眼睛导致整个视觉都出现了问题。他努力在一片鲜红遮蔽下分辨着面前这个大喊大叫的男人,耳朵清清楚楚听到对方吼叫的每一个字。 他毫不掩饰轻蔑的笑,甚至从鼻孔里发出非常响亮的冷哼。 再没有比从敌人那里得到的情报更真实。虽然看不清楚良栋的脸,景中却大体上可以判断对方的身份不低。所谓战争,除了报复与仇杀,最大目的就是获利。对方既然说出这种话,就意味着大部分蒙香寨村民都逃掉了。 景中再也不想保持什么情绪,他忽然张口爆发出放肆到极点的大笑,眼角部位稍有愈合的伤口再次被肌肉牵引着崩裂,鲜血夹杂着酣畅淋漓的欢畅流下,在面颊上铺开一道道红色的河。 第九十节 速度 良栋被彻底激怒了。 任何男人被这样侮辱都会激起心底的血性,何况没能从景中嘴里得到想要的答案,对方的态度竟然如此傲慢……景中整个身子都在狂怒中发抖,暴怒的他彻底失去冷静,反手抽出斜背在身后的战斧,瞪着毫无理智可言的通红眼睛,发出令人震撼的低吼,咬牙切齿朝着景中头部狠劈下去。 小半个头颅在雪亮的金属光线中被切开,在力量作用下远远飞了出去。切口在断裂肌肉与皮肤之间留下光滑边缘,暴露在空气中的白色骨头立刻被血水浸透。景中双手在空中抖索了几下,仿佛失去平衡的人想要抓住某种支撑。他有些不理解视线瞬间的变化,太快的死亡降临让他无法右半边头颅被砍飞的过程中感受痛苦。身体失去了一部分的感觉是如此清晰,他张了张嘴,身体后仰,在逐渐恢复意识,大部分脑神经仍然沉浸在之前满足与快感的思维环境中缓缓倒下。 良栋觉得自己现在像一头受伤的暴鬃熊。他双手紧攥着沾血的钢斧,大步走到另一名俘虏面前,鼻梁上方与眼眶外围连接的肌肉不断抽搐,仿佛不受神经控制的面瘫患者。张口发出咆哮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牙床在发颤,口水从牙尖上滴落下来。 “说,你们的人在哪儿?” 依然是与景中没有任何区别的轻蔑微笑,还有那种该死的,难听的冷哼。 几分钟后,六名护卫的尸体倒在地上。 丝毫没有泄愤的良栋抡起钢斧在他们身上乱砍,仿佛要把这些尸体劈成碎片才能消退心头怒火。 蒙香寨的人没有全部逃走,战士们在火焰与烟雾中捕捉一个个逃难者。成规模的抵抗已经结束,但寨子角落里仍然不时发出暴喝与惨叫声。 良栋倒提着战斧,头部低垂,阴森森目光漫无目的朝着四周望来望去,扯着嗓子发出充满报复与恶意的叫唤。 “把他们都带过来。” “让他们开口,谁要是不老实,就杀了他。” “我要人,还要粮食和布。用钳子拔掉他们的牙,他们会说的……一定会老老实实交代值钱的东西藏在哪儿。” 一个粗重沉稳的声音从良栋身后响起:“差不多就行了。杀太多人对我们没有好处,这不是大王想要的结果。” 良栋本能地转过身,目光与目标的时候,他愤恨不甘地用力吞了下喉咙,把未说完的话硬生生咽了下去。 刚典是牛伟邦的侍卫队长,绝对的亲信。他是那五千名战士的统领,同时也对战斗结果进行统计。 看着神情阴郁的良栋,刚典叹了口气,他用力拍了拍良栋的肩膀,低声劝道:“我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放心吧,我会把整个战斗过程如实向大王禀报。” 这的确是刚典的心里话。良栋的表现他一直看在眼里,尽心尽力。对蒙香寨的进攻也颇有章法,即便是换了自己来指挥,估计结果跟现在差不多。说起来,大家都低估了蒙香寨的战斗力,谁能想到鹿族人竟能爆发出如此强烈的抵抗心理。从寨子头领景中以下,大部分男人宁愿战死,没人想过投降苟活。 一个个俘虏从寨子不同方向被押着聚拢过来。从他们杂七杂八的声音里,良栋和刚典听到了令他们为之震惊的消息。 蒙香寨还有另外一道门。 战斗刚开始,老弱妇孺就从北面新门逃出了寨子。 这些人的数量,多达两千。 …… 黑沉沉的森林仿佛一头怪兽,不断吞噬着胆敢深入这里的生命。 “所有人加快速度。” “都给我跑起来。” “前面拉上后面的一起走,快点儿,再快点儿!” 五百名磐石寨战士分成一个个小队,押着庞大的战俘群沿着来路小跑前进。 一千九百三十七名俘虏,这是最初点算后得出的数字。 天色已经黑了,在雪地上以这样的速度行进,对体能消耗非常大。被抓住的女人和孩子不断发出哭喊,她们招来了棍棒和皮鞭,结结实实挨上几下,试探性的哭喊立刻变成了抽泣,再后来,谁也不敢发出声音,只是用一双双眼睛释放出仇恨目光。 一个头发散乱的老妪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她腿脚抖索得厉害,胸口随着剧烈呼吸节奏上下起伏,望着从面前走过的人,目光茫然,充满了无助。 “……我实在走不动了……求求你……休息……让我休息一下。” 天浩手里握着长柄战斧,大步走到老妪面前,发出不容置疑的威严命令:“站起来,继续走。” 他的目光中带有强烈最后通牒式的警告意味。天色昏暗,密集树林挡住了从天空中落下的最后一点光线,老妪只能看到天浩面对自己的高大阴影。她跪坐在地上一个劲儿凄声哀求:“让我休息一下再走吧,我老了……没有力气……” 后面应该还有话尚未说完,钢斧已经带着不可抗拒的力量轰然劈下。天浩这次没有留手,锋利的斧刃直接从老妪左肩劈到左腹,整个人被分成两半,鲜血混合着浓烈的内脏气味,迅速在林地里弥漫开来。 “走不动就得死。”天浩在温热且尚在抽搐的尸体表面用力擦了擦战斧,他此刻就像一块冰冷坚硬的钢铁,扫视在每一个俘虏身上的目光是如此刺眼,仿佛具有实质:“还有谁要休息?” 无人回答,只有加快速度踩踏积雪发出的摩擦声。 两小时后,队伍终于在黑暗中抵达了预设营地。 这是天浩提前派人修建的简易休息区。四周堆砌着雪墙,兽皮毡子下面盖着木柴之类的燃料。随着营地里升起一堆堆篝火,被死亡恐惧占据了绝大部分脑部思维的鹿族战俘也逐渐安静下来。 只要没有在战乱中被杀,就基本可以确定安全。作为北方大陆通用于蛮族的财富标准衡量群体,战俘就是胜利者的财产。 天狂安排好负责警戒的哨兵,大步走到天浩所在的火堆旁坐下。 第九十一节 是他吗? 这里相对干燥,是专门为头领特设的休息场所。 冰天雪地里,烘热的饼子虽说硬了点儿,吃在嘴里却很舒服。天狂用树枝扫了些火灰,把一块腌肉塞进灰里慢慢捂热,他偏头看了一眼被铁链拴在远处木桩上的那两条黑嚎狼幼兽,不由得低声笑道:“老三,以前你派人抓狼的时候,我还觉得这是在浪费力气。这一路上多亏了那两条狼崽子,要不是它们在前面开路,咱们肯定得遇上麻烦。” 皮鞭加上巨角鹿的血肉,对黑嚎狼幼崽产生了绝佳效果。它们嗅觉灵敏,很远就能闻到空气中的异样,对主人发出警示,避开危险。 天浩裹紧身上的皮袍,从烤热的饼子上掰下一块,塞进嘴里慢慢地嚼着。他侧过身子,扫了一眼聚集在远处的鹿族战俘:“随便吃点儿东西就安排他们休息吧!传我的命令,让负责看守的人都机灵点儿,千万别闹出什么乱子。从现在到天亮还能睡上一段时间。天黑了,青龙寨的人不敢追上来。我们天亮就出发,尽快赶回去。” 天狂挪了下位置,凑到天浩近前,低缓的声音只有彼此才能听见:“老三,这次咱们明摆着是从青龙寨嘴里抢食吃。要是人少了还好说,这足足一千多快两千的俘虏,回去以后人多嘴杂,消息根本藏不住啊!” 天浩颇为意外地看一眼天狂:“哦,说说你的想法。” “咱们肯定要跟青龙寨干一仗。”天狂从火灰里扒拉出那块熟肉,用力咬下一大块,嘴唇曲线按照咀嚼方向左右晃动着:“回去以后得提前做好准备,再联络几个关系熟的寨子,到时候才能占上风。” 天浩没有把话点破,他笑了笑:“大哥在寨子里已经给这些人安排好了住处。回去把人交给他,你跟我去一趟雷角城,面见大王。” 天狂愣住了。他虽然性情粗豪,却不是傻瓜。思考片刻,夹杂着疑惑认真地问:“老三,你的意思是,把蒙香寨这些人献给大王?” “我们吞不下他们,何况这次对蒙香寨发难的计划是大王一手安排。我这么做,只是从中取了个巧,真正算下来,其实没有花费什么。”感受着口腔里麦饼的香气,天浩淡淡地说:“我真正的目标是青龙寨。表面上看,咱们绕了个圈子,抓了蒙香寨这么多的难民,帮着良栋完成了大王的计划。实际上,咱们究竟有多少功劳,大王应该很清楚。” 天狂加快思考速度,让自己尽量学着理解天浩刚说的这些内容。 “你说得没错,得到大王的认同和庇护,比攻下十个蒙香寨都强。” “咱们离开的时候,我看见寨子里正在着火。良栋这次死定了,我估计他抢不到多少东西,又没能得到人,大王一定不会放过他。” “老三,你之前派平俊在赤蹄城散布消息,是不是为了现在做准备?” 天浩用严肃认真的语调回答了最后一个问题:“你是我二哥,你看中的女人没了,我必须帮你讨回这个公道。” …… 青龙寨的人没能追上来。这得益于天浩从文明时代保留的经验。按照他的命令,旭坤和长林带着几个人在队伍最后清除痕迹。做法很简单,用树枝在雪地上来回清扫,抹掉脚印。 整个磐石寨戒备森严,所有塔楼上都能看到全副武装的弓箭手。 昆炜从队伍里被单独叫出来,捂着用破布条裹住的破碎鼻子,佝偻着背,大气也不敢出,跟着天狂走进一个小房间。 他对这个身材魁梧,看上去就像是人形暴鬃熊似的家伙产生了强烈畏惧。鼻梁骨是被天狂砸断,昆炜一路上疼得死去活来。 走进房间,昆炜看到年轻的磐石寨头领坐在火塘侧面,旁边还有一个自己熟悉的身影。 阿芹半躬着身子,双手杵着地面跪坐在那里,神情很是恭敬。 天浩抬起在火面上烘热的手掌,慢慢握着搓了搓,随手指了一下被天狂押着走在前面的昆炜,用探询的目光望向阿芹:“你说的那个人,是不是他?” 阿芹肯定地点点头。 看见熟人的喜悦心情并未持续太久,不知道为什么,昆炜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丝不妙的预感。他好不容易挤出一点干巴巴的笑,点头哈腰冲着天浩连连示好,又冲着阿芹露出谄媚的神情。 他很想说点儿什么,夹杂着恐惧与期盼的心却牢牢扼住了喉咙,无法发出任何音节。 “我也觉得应该是他。从蒙香寨回来的路上我就问过几个俘虏,都说他是百人首,寨子里的仓库主管,名字也对得上。”天浩转过身,用宁定的目光注视了昆炜几秒钟,视线随即越过他的肩膀,转移到站在后侧的天狂身上。 房间里的气氛是如此沉闷,昆炜从阿芹脸上丝毫看不到往日应有的热情。他感觉鼻子一阵麻木,眼睛不由自主随着天浩的视线与动作产生移动。他看到年轻的头领将右手抬高,细长的手指在脖颈中间轻轻平划了一下。 死亡动作他做得如此轻描淡写,面无表情。 他想杀了我? 快逃! 两个念头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脑海里瞬间闪现。电光火石之间,昆炜突然发现自己明白了很多事情。不等完全转身,一直守在后面的天狂左手扣住他的肩膀,右手死死扼住他的喉咙,粗壮胳膊爆发出惊人的力气,昆炜感觉咽喉就像被铁钳牢牢卡紧,气管内壁没有丝毫缝隙。 昆炜听将咽喉部位传来清脆的骨头碎裂声。他努力瞪大双眼盯着阿芹,脸上全是不甘心的神情。 这是个阴谋。 她根本不爱我,更不可能被卖出去那么多年还记着我的好,口口声声说什么“我是她这辈子最喜欢的男人。” 一切都是故意的。 为了让我相信蒙香寨会遇到危险,为了撺掇我在寨子北面开一道新门。 我真蠢,竟然会相信阿芹的鬼话。 该死的臭女人! 第九十二节 惩罚 第二天清晨,天浩带着几名亲信离开了磐石寨。 (本月开始,更新量单张增加一倍,求各位手中的推荐票,月票。谢谢!) 昆炜必须死。 蒙香寨被攻击,从北面逃离寨子没多久就被抓……只要静下心的想想,谁都会发现这其中有蹊跷。 只有死人才会保守秘密。 蒙香寨、青龙寨、磐石寨,相互之间是一个锐角三角形。天浩带着大批俘虏从蒙香寨返回磐石寨,路程虽说比良栋带领军队返回青龙寨短,可良栋不会呆在青龙寨长时间休整。他虽然打赢了蒙香寨这一仗,却几乎没有得到战利品。 天浩仔细询问过俘虏,很多人都说逃离寨子的时候,头领景中已经下令点燃仓库。通过战场观测与战斗时间分析,估计寨子里的粮食和布匹已经被烧得所剩无几。 酝酿了那么长时间,秘密派出庞大的军队,却得到这样一个结果,无论换了是谁都会大发雷霆。 现在前往雷角城,献上大批蒙香寨的俘虏,正是时候。 从浩平那里得知消息,直到后来针对蒙香寨设置种种计划,天浩从未想过要吞下这些人。 文明时代有一句流传甚广的话:有些钱可以拿,有些钱连碰都不能碰。 鹿族人擅长纺织。 牛伟邦身为一族之长,区区蒙香寨三千余人的财富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之所以大动干戈,偷偷摸摸安排军队化整为零从青龙寨出兵,目的应该就是鹿族的纺织技术和熟练工人。 良栋进攻失利,这件事情肯定会一查到底。 与其被查出来是自己私下截胡,不如大大方方把这批鹿族人主动交上去,换取更多的好处。 …… 雷角城。 牛伟邦坐在高大的王座上,他左手反向杵着膝盖,上身前倾,右手握着一颗约莫有拇指大小,不知道具体是什么质地的珠子,在掌心里慢慢摩挲。 半米多高的五层台阶下,赤身裸体的良栋跪在地上,他低着头,颤抖的双手直接触摸冰冷石砖。身后,一名凶神恶煞的壮汉手持皮鞭,鞭梢划过空气,发出令人心悸的呼啸,一次又一次准确落在良栋的背上,很快变得皮开肉绽,血痕淋漓。 侍卫队长刚典光着上身站在侧面。他紧抿着嘴唇,在伤痛与寒冷的混合进攻下浑身直打哆嗦。他知道这个时候绝对不能发出声音,只能死死咬住牙齿,冷漠注视着正在受刑的良栋。 刚典十鞭。 良栋三十鞭。 暴鬃熊皮下面有一层质地坚韧的内膜,厚度约为三毫米。把这层膜割下来,用熬化的熊油浸泡,三天以后取出晾干,然后继续浸泡……这样的过程往复五次,就成为制作鞭子的最佳材料。不会轻易折断,柔韧中不失坚硬。正常力度一鞭子下去,即便是皮糙肉厚的北地蛮族,同样也会皮肤绽裂,流出鲜血。 蒙香寨战斗结束后,良栋一秒钟也没有耽误,带领军队第一时间返回了雷角城。他很清楚自己这次办砸了差使,没有胆量吞没从蒙香寨搜刮到的那点儿战利品。连同破寨后抓住的一百二十二名俘虏,一起献给了部落族长。 这不是牛伟邦想要的结果。 三十鞭已经抽完,良栋疼得脸色惨白,整个人几乎瘫在地上。他大口喘着粗气,目光麻木,默默注视着从后背上不断滴落下来的那些血,在地上形成一个不太规则的人形。 牛伟邦眼里释放着愤怒火焰,他不由自主加重了左手的力气,按紧膝盖,冲着已经收起鞭子站在台阶侧面的行刑手破口大骂:“我让你停了吗?给我打,再打三十鞭,然后砍断这个混蛋的腿,把他扔出去,分给外面那些饿鬼。” 雷角城里也有穷人。尤其是冬天,没有食物来源的他们越发感到饥饿。 刚典本想开口替良栋求情,听到最后一句话,吓得连忙再次咬紧刚松开一丝缝隙的嘴唇。 良栋猛然抬头,难以置信的眼睛里满是绝望,他不顾一切拼命磕头,脑袋撞击地面发出“咚咚”的响声,一个劲儿的连声哀求:“饶了我吧……请大王再给我一次机会,再给我一次机会啊!” 神情凶狠的牛伟邦死死盯住良栋,咬牙切齿发布命令:“拖出去,现在就给我砍了他的脑袋。” 在这里,他有绝对的权威,无人违背。 两名如狼似虎的侍卫急匆匆走进大殿,分从左右按住良栋肩膀,顺势抓住他的胳膊,将整个人倒提着从地上拎起,不顾挣扎,以不可抗拒的力量拖着他往外走。 “先等等。”一个沙哑的声音喊住了侍卫。 牛伟邦王座右侧的房门从里面被推开,一个将近三米的高大身影走了出来。见状,雷牛王连忙离开王座,站起来,对着来人躬身行了一礼。大殿上的侍卫们纷纷跪下,就连被倒拖着已经走到大殿门口,遍体鳞伤的良栋,也强忍剧痛,以最标准的动作跪拜下去。 那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者。他穿着质地昂贵的裘皮大衣,做工考究,无论款式还是质地,都与普通蛮族服装有着显著区别。手里杵着一根硬木拐杖,顶部镶嵌着一头黄金质地的有角怪兽,只是做工粗糙,难以分辨究竟是什么。 部族王座只能是族长一人专享。牛伟邦直起身子,对老者身后的侍卫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点点头,连忙转身跑回内屋搬来一把椅子。老者侧身坐下来,他看了一眼神情恭敬的牛伟邦,轻轻叹了口气,带着明显可以听出的不满,慢慢地说:“事情办砸了,该罚的当然要罚。身为一族之首,必须一言九鼎,该罚该杀,事先就应该想好。若是已经罚了又觉得不够,想要杀他泄愤,那你以后如何取信于人?” 平时狂傲的牛伟邦在老者面前大气也不敢出。他低着头,唯唯诺诺:“国师说得是,在下谨遵国师之令。” 老者是牛族国师巫彭。除了尊贵无比的牛族陛下,是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他脸上全是皱纹,密密麻麻长满了老人斑。坐在那里,有着不怒自威的上位者气势。巫彭注视着跪在大殿边缘的良栋,额头附近的皱纹开始朝着眉心位置集中:“蒙香寨这件事你办得很糟糕。五千打三千,到头来只抓住百十个鹿族人。没有粮食,没有布……哼!要不是刚典为你说话,证明你没有在中间上下其手吞没东西,你以为你还能活到现在?” 良栋心里丝毫不敢有怨气。他顾不得后背伤痛,捣蒜般跪在地上连声哀求:“求大国师开恩,饶了我吧!” “死罪可免,活罪难饶。”国师巫彭厌恶地从良栋身上收回目光:“剥去他左臂上的皮,从此贬为平民,永不录用。” 按照北方蛮族的规矩,有身份的人都会在左臂上烙下痕迹。十人首、百人首、千人首……就像文明时代的个人身份证,或工作证。 刚刚从死亡阴影里挣脱的良栋呆住了。 对他来说,这是个更可怕的噩耗。 青龙寨是人口数量过千的大寨,他这个头领是真正的千人首。一旦被剥皮去烙,就什么也没有了。 良栋以更加猛烈的力度拼命磕头,发出凄惨无比的哀嚎:“求大国师给我个机会,我再也不会这样了,我……我一定会把交代的事情办好,一定……” 巫彭安静地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看着良栋跪在那里折腾。直到他没了力气,额头上的皮破了,满脸是血瘫在地上,这才直起身子,发出带有恨意的冷笑。 “我从三年前就开始关注青龙寨。良栋,你的寨子距离鹿族人最近。按理说,你应该与他们接触频繁,要么用粮食换布,要么打过去,抢人抢粮。你倒好,呆在青龙寨无所事事,整天就琢磨着对付自己人。三年了,青龙寨的人数非但没有增加,反而越来越少。当然,每个头领都有自己的一套管理办法,你用女人刺激男人,让他们变得更加好斗,这我没意见。可结果呢?青龙寨的女人被你一年年的折腾光了,现在只剩下几百个男人。” “我这次已经给了你最好的机会。”巫彭嘴角露出一丝残酷的冷笑:“雷角城出兵五千,由你统领攻取蒙香寨。要是你干得漂亮,我也不介意你吞下几百个女人充实青龙寨。可是你看看,到头来损兵折将不说,你给我带回了什么?” 良栋浑身颤抖,鼓起勇气,结结巴巴地辩解:“……蒙香寨的人新开了一道门,他们都从那里跑了……我什么也不知道……我……” “你是吃屎长大的吗?”巫彭苍老沙哑的声调听起来尤为低沉:“长达几个月的准备时间,你为什么不派人到蒙香寨打探情况?新开一道寨门虽说不是什么大工程,但只要多加留意就能发现。告诉我,你派出去多少探子?他们都给你带回了什么消息?” 大滴的鲜血从良栋头顶滑落,掉到了鼻尖上,又从这个位置缓缓坠下。他感觉整个心脏被恐惧填充,没有留下丝毫缝隙。 “青龙寨的人很能打。” “你是个带兵的好手,非常不错的能人。” “青龙寨是我们牛族牢牢钉在边界上的一颗钉子,随时都可以用来对付鹿族人。” 巫彭以极慢的动作转过身,抬起被皱纹压住的眼睛,满是讥讽看着站在侧面的雷牛王牛伟邦:“这一切都是你告诉我的。我历来都相信下面的人说话,因为他们最了解事实,接触的次数也最多。你倒好,给我推荐了这么一个废物!” 牛伟邦站姿僵硬,一言不发。 他自己也不了解实际情况。 “我们需要布匹。”耳边再次响起国师巫彭沙哑的声音:“我们牛族的领地位于整个大陆的最北边。这里天寒地冻,御寒是个大问题。我们花了很长时间才从鹿族人那里学会了种植棉花,偷偷摸摸学会了造纺织机……必须承认,鹿族人在这方面的确很有天赋。几百年了,他们接连改进织布机,效率超过我们好几倍。鹿族有明主,接连几任大王都很精明,族内规矩森严,我们可以用粮食找他们换布,但只要涉及到织机和技术就没得商量。陛下和我一直想要改变这种状况,甚至不惜一战。” “若只是鹿族一家也就罢了。但他们后面有很多人支持。虎族、狮族、豹族、熊族……呵呵,一个个都见不得我牛族好,都想把咱们活活困死在这冰天雪地。” “我们随时可以对鹿族人动手,但绝不能爆发全方位战争。蛮族内部皆兄弟,最大的敌人是南方白人。这个道理你们应该懂,也必须懂。” “这次虽然攻下了蒙香寨,整体计划却失败了。逃走的那些鹿族人会把消息传回去,他们边境上所有寨子都会提高戒备,再想有类似的机会就难了,说不定明年他们还会拒绝与我们交易,到时候……唉……” 大殿里鸦雀无声,巫彭觉得说够了,也懒得继续看着这些畏首畏尾,无法提出任何建设新意见的废物。他撑住椅子扶手慢慢站起来,这简单的动作忽然让他觉得筋疲力尽。完全出于心理上的错觉,并非真正的体能衰竭。越是这样,巫彭就越觉得悲哀————堂堂牛族,几百年来一直是扼守锁龙关的主力部族,除了正常的军事物资供应,无法从其它部族得到援助。各部落都在死守着族群拥有的技术秘密,谁也不肯公开。照这样下去,北方蛮族被南方白人全面超越,只是时间问题。 一名侍卫急匆匆跑进大殿,在台阶下面单膝跪倒:“启禀国师和大王,磐石寨头领求见。” “让他滚!”正处于怒意焦点的牛伟邦此刻听不进任何一个字,他发出狂怒咆哮:“抽他三十鞭,逐出雷角城。” 国师巫彭沉默着看了一眼进来通报的侍卫,眼底掠过一丝嘲讽。 有资格在雷牛部族首领身边担任侍卫的人,除了具备本事,还必须拥有眼色。 第九十三节 我来了 难道这侍卫不知道牛伟邦正在惩罚下属? 这个时候冲进来禀报说有人觐见,显然是大着胆子冒着危险故意为之。 如果不是拿了别人的好处,他会这样做? 既然有胆量伸手,就得做好接受暴怒与惩罚的思想准备。 这样的人巫彭见多了,也懒得管。 估计牛伟邦不会下令杀人,但狠狠责罚一顿是肯定的。 继续呆在这里已经没什么意思。 剥皮的刽子手已经走进大殿,他手里拿着一把短刀,正低头打量着瘫在地上的良栋。 巫彭转过身,正准备离开,忽然听见侍卫紧张地说:“启禀大王,磐石寨的头领天浩,他……他声称有大批来自鹿族蒙香寨的战俘要献给大王。” “什么?” 国师身子一僵,猛然转身。 满面怒意凝固在雷牛王脸上,变成了定格的惊愕。 “磐石寨头领天浩,声称有大批来自蒙香寨的战俘要献给大王。”侍卫再次用洪亮声音重复着之前说过的话。 “让他进来。”巫彭直接越过牛伟邦,下达了命令。 …… 走进大殿的时候,天浩闻到了弥漫在空气中的血腥味。 良栋被两名壮实得堪称恐怖的男人压在地上。他的左臂被单独拉开,刽子手操控短刀的技艺熟练又高超,刀尖刺入肌肉不深,切开的断面不大,在身份烙印边缘划出一个半圆,拇指和食指拈起外翻的皮肤,就像文明时代菜市场肉摊屠户的常见做法,锋利尖刀在猪皮与肥肉之间不断游走,轻而易举将其分离。 割下来的那块人皮长达二十公分,上面顺序排列着四个烙印。由下至上,分别是十人首、百人首、五百人首和千人首。 整个过程良栋一直在惨叫,与其说是疼痛,不如说是恐惧和不甘。刽子手接到的命令只是剥皮,他从腰间解下一个小皮口袋,从里面掏出一把草木灰洒在伤口表面,很快止住了血。 面朝王座台阶单膝跪下去的时候,天浩忽然想起文明时代的样板戏。不知道为什么,感觉这里很像座山雕的老巢,阴森森,血淋淋,到处充满了死亡与野蛮气息。 “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这句话只能在心里默念,肯定不能说出来。 雷牛部落族长牛伟邦坐在王座上,居高临下盯着天浩,目光阴晴不定:“磐石寨的小头领……说吧,你给我带来了什么?” 天浩从皮袍内袋里取出一张小型兽皮,双手捧着,恭恭敬敬举过头顶:“在下侥幸捉到一些鹿族人,特意敬献给大王。” 侍卫从天浩手中接过兽皮,转呈给牛伟邦。后者接过扫了一眼,瞳孔骤然缩小,不由自主显出震惊的神情。 “一千九百三十个,这么多?”虽然之前侍卫通报的时候牛伟邦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真正看到兽皮上用炭笔标注数字的时候,还是吃了一惊。 天浩保持着下位者必不可少的恭敬:“我们当时抓住了一千九百三十五个,作为威慑,杀了五个。” “都是蒙香寨的鹿族人?”牛伟邦脱口而出。 天浩沉着地点点头:“是的。” 自始至终,他的目光丝毫没有偏移,视线一直锁定在牛伟邦身上,仿佛坐在王座侧面的老者巫彭是一尊雕像。 突然,身后传来明显失去理智的尖叫声。 “是你,是你抢走了我的战利品!” “就是你,该死的磐石寨,老子带人在前面流血拼命。你倒好,把逃出蒙香寨的鹿族人都抓起来,现在跑到大王和国师面前邀功请赏。你……你这个该死的混蛋!” “我要杀了你!” 良栋不顾一切从地上仰起头,力量之大,就连两边按住他的侍卫都有些压不住。他一扫之前的颓然与绝望,眼睛里燃烧着狂怒火焰,双脚来回蹬着地,好几次想要挣扎着站起来,仿佛胳膊上的伤口根本不会痛,满面狰狞想要扑过来找天浩拼命。 天浩下意识地转过身看了一眼双目充血的良栋,又立刻转身,用崇拜震惊的目光看着台阶上坐在牛伟邦旁边的巫彭,失声道:“国师?” 他掩饰得恰到好处。这种时候需要极其自然的情绪外放。尽管走进大殿之前天浩已经知道巫彭的存在,但他觉得这样的表现最符合实际。 身穿皮裘的老者神情淡然,他从牛伟邦手里接过那张兽皮,非常认真地看了近半分钟,抬起头,眼眸深处充斥着威严与冷静。 “磐石寨头领兼行巫者天浩拜见国师大人。”天浩立刻转移跪拜方向,自禀身份的同时,刻意加上了“行巫者”三个字。 这番说辞立刻引起了巫彭的兴趣。他严肃的神情略微变得缓和:“你也是巫师?寨子里的祭司?你的师者是谁?” “在下还没有正式晋升为祭司。”天浩仔细观察着巫彭脸上的变化,小心翼翼地回答:“磐石寨祭司巫行,他是我的师者。” “巫行?”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巫彭眼角微微抽搐了一下,再次望向天浩的时候,目光也变得有些复杂。 身后,良栋仍在不甘心地破口大骂。 “贼!小偷,你这个不要脸的狗杂种。” “把属于我的东西还给我!” “国师、大王,是他抢了我的功劳,是他抢走了蒙香寨的鹿族人啊!” 尖厉声音对正在思考的巫彭造成了干扰。他皱起眉头,抬起左手,对站在旁边的侍卫做了个手势:“去,把他的嘴巴堵起来。事情没有搞清楚之前,这里需要足够安静的听众,不是胡乱叫嚷的乌鸦。” 一块粗硬的木头塞进良栋嘴里,侍卫用韧性极强的绳索直接从良栋嘴唇中间绕过,在他脑后用力拉紧,栓上活结。木块在口腔里毫不客气占据了几乎所有空间,舌头被死死挤压在角落里。良栋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他努力瞪大双眼,从口鼻里发出痛苦的“呜呜”声,但谁也没有理他,魁梧强壮的侍卫仍然死死从后面按住肩膀,他紧贴地面,脸颊在不可抗拒力量的力量碾压下扭曲变形。 巫彭平静地注视着跪在台阶下首的天浩:“说吧,到底怎么回事?” 在这种时候撒谎,是极不明智的行为。天浩丝毫没有隐瞒,他从当初与青龙寨管事浩平交易说起,完整讲述了事情的全过程。 一口气说了近半小时。 “这么说,是青龙寨的人自己泄露了消息?”牛伟邦感觉有些不可思议,愤怒随之涌上心头。他抬起头,视线越过天浩,直接落到无法发出声音的良栋脸上,抡起拳头,往自己的腿上重重砸了一拳,怒不可遏:“本王是怎么交待你的?严守秘密,不得对外泄露半分……好,非常好……原来你就是这样给本王办事的?” 国师巫彭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缠,精神矍铄的他测过身子,注视着站在大殿侧面,之前与良栋一起受罚的侍卫队长刚典:“百人首浩平,青龙寨有没有这个人?” 刚典忍着后背上火辣辣的伤痛,快步走到台阶下首正面,与天浩并排跪在一起:“禀国师,浩平的确是青龙寨的百人首,他一直负责对外交易。天浩头领说的时间没有错,我记得当时浩平的确卖掉了寨子里四百多老幼,带回了大批粮食。” 牛伟邦的怒火丝毫没有平息迹象,他发出雷霆般的咆哮:“区区一个百人首管事竟敢泄露机密,这样的人,该杀!” 刚典迟疑了一下,略微偏头看了一眼天浩,他迅速回转视线:“启禀大王,浩平此人我认识。他……他谨慎小心,不像是个随便乱说话的人。” 他心中仍有怨气。无论是谁被抢了功劳都会觉得这口气下不去。在这个问题上,刚典站在良栋这边,潜意识里把天浩当做敌人。 “这不是浩平大哥的错。”天浩处变不惊,回答得有理有据:“远来是客,何况青龙寨与磐石寨之间几乎每年都有交易往来。身为头领,我肯定要设宴招待。浩平大哥那天喝醉了,他也是无心之失。” “喝醉?”雷牛族长牛伟邦觉得很意外。 国师巫彭略有缓和的面孔再次紧绷,密集皱纹也变得如刀刻般坚硬,语调再次变得冰冷:“天寒地冻,很多寨子都在缺粮,你们磐石寨居然还有酒喝?” “是苹果酿的酒。”天浩毫无惧色,来自台阶上两位大人物的威严气势没有对他造成任何影响:“磐石寨北面有一片果树林子,我们把熟透的苹果摘下来,一半酿酒,一半做成苹果干。” 他很聪明,丝毫没有让话题涉及“粮食”这个敏感词。 国师巫彭的思维慎密,他眼里闪烁着精明目光:“浩平泄密的事情暂且不论。既然你当时知道要对鹿族人用兵,为什么不直接去青龙寨说明情况?” 天浩沉默了几秒钟,缓缓回答:“我不敢。” “为什么?”巫彭用洞悉人心的双眼紧盯着他。 “这样会牵连很多人,包括我自己。”天浩的回答很符合他的身份。 “哼!”巫彭讥讽地冷笑着,他眯起双眼,苍老的脸上无数皱纹再次朝着那个位置挤压:“你偷偷摸摸避开青龙寨单独行动,难道就没想过会得到同样的结果?” “我没想过要抢功劳。”天浩年轻的脸上浮起一丝坚决与倔强:“我只是派人潜入蒙香寨后山,在很远的位置观察情况。我安排的斥候每三天更换一次,一个多月了,青龙寨方面按兵不动,但我的人发现蒙香寨在北面寨墙上新开了一道门。” 巫彭的问话仍然冰冷:“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当时我也不明白。但我觉得情况肯定有了变化。”天浩沉着地回答:“斥候带回消息后,我连夜派人去了青龙寨,可是想想这样做不太把稳,就带上寨子里的狩猎队,立刻朝着蒙香寨出发。” 他的确派出一名亲信前往青龙寨,不过时间上卡得恰到好处,良栋和刚典带领大队足足离开了半天,磐石寨的人才慢悠悠出现。 “既然你和良栋差不多同时抵达蒙香寨,为什么不带着你的人参战,而是躲在后山旁观?”牛伟邦的问题更加尖锐。 “当时的情况非常紧急,青龙寨的大队已经对蒙香寨正门发起进攻。我本想派人联络良栋头领,可是一来一去要消耗大量时间,估计消息传回来的时候,良栋头领那边已经打完了。”天浩不留痕迹的巧妙地奉承道:“大王的军队果然是百战精锐,鹿族人根本抵挡不住。刚开战没多久,大部分鹿族人就打开北面寨门逃了出来。” 巫彭目光深邃,发出讥讽的冷笑:“所以……你就捡了个便宜?” 此时此刻,天浩一场冷静。他迅速在脑海里过了一遍之前的应答计划,确定没有任何破绽好遗漏。足足过了五秒钟,他再次发出清朗的声音。 “其实,从浩平大哥那里知道大王要对蒙香寨动手的消息后,我一直在思考:大王为什么要这样做?” “蒙香寨是鹿族大寨,人口多达三千以上。大王的军队化整为零悄悄进入青龙寨集结,就是为了不引起鹿族人注意,打一场速战速决的快仗。正是依据这一点,我推算大王派出的军队应该在五千人左右。” 巫彭脸上的冷意略有缓和。他发出深重悠长的呼吸:“接着说。” “鹿族是大族,引发全面战争显然不是大王的本意。那么新的问题出现了————目标为什么是蒙香寨?” 说话是一门艺术,抑扬顿挫的声调比平淡对话更能引起听者兴趣:“多达五千人的军队不是一个小数,每天要消耗大量粮食。就算蒙香寨的鹿族人站在那里什么与不做,任由我们攻破寨子,从他们仓库里得到的粮食和布匹最多能与这次出兵的费用持平。我们根本得不到任何好处。” “我们牛族的特长是锻造兵器,鹿族则是纺织。所以我大胆推测:大王的目的应该是人,蒙香寨里那些会织布的鹿族人。” 第九十四节 落差 大殿里一片安静。 刚典彻底忘记了后背上正在流血的鞭伤,他保持着单膝下跪偏头转向右侧的动作。粗黑的眉毛下面双眼瞪圆,被震惊所驱使的嘴唇张开幅度不算大,却怎么也合不拢,可以看到白色的牙齿边缘。 良栋不再挣扎,偶尔扭动腿脚也只是想要换个姿势,让自己被压住的身体不那么受罪。木块塞进嘴里的不适感仍然强烈,无法控制沿着嘴角向外流淌的口水。脑海空间里仿佛有一块无形橡皮,逐渐擦去愤怒,呆滞占据了越来越多的地方。 牛伟邦眼中的敌意明显消退,取而代之的是思考,甚至流露出几分欣赏。他当然记得这个叫做天浩的年轻人,只是没想到一年时间未见,对方竟以这样的方式重新出现。 巫彭用苍老浑浊的眼睛盯着天浩,仿佛要把他看穿。 良久,国师发出平淡的声音:“你很聪明,至少你目前说的这些让我听起来感觉很顺畅,没有任何漏洞。但有一件事我不明白:既然你已经猜到这么多,为什么当时没有带兵封住蒙香寨北面的寨门?前后夹击,没有一个鹿族人能跑掉。” “在蒙香寨后山观察的时候,我注意到从青龙寨派出的大王军队没有使用火箭。”天浩的声音有些低沉,听起来像是敬畏的语调:“这意味着除了人,我们还可以这场必胜战斗中得到更多。但情况很快起了变化,从北面大门逃出寨子的鹿族人越来越多,他们甚至在自己寨子里点起了火。如果我的人加入战斗,封住北门,等到攻下蒙香寨,收获肯定比现在少得多。” “那相当于把鹿族人逼上绝路。绝望的人什么都干得出来。他们是一群疯子,先杀自己人,然后自杀。”天浩对此非常笃定:“这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 大殿里再次陷入沉默。 牛伟邦惴惴不安地偷瞟着巫彭,苍老的国师一言不发,仿如树皮的脸上冰冷严肃。事情到了现在,天浩已经把来龙去脉说得很清楚,条理分明。牛伟邦心中的怒火早已消失,他很庆幸自己有这么一个聪明的下属,也对天浩的眼光感到赞赏。相比之下,此前认为是猛将的良栋……根本就是个没用的废物。 沉默中,天浩感觉国师巫彭的态度有所变化。 裹在皮裘里的老人其实很清瘦,那双鹰一般的眼睛里不再流露出凌厉慑人的气势,转而变得温和,更有着几分说不出的暖意。 “站起来。”他冰山般的脸上绽露出微笑:“走近点儿,让我好好看看你。” 天浩依言站起,朝前走了几步,保持着必不可少的礼仪站在台阶下面。 “磐石寨……”巫彭缓缓念着,在脑海深处搜索这个名字,同时以更加仔细的目光打量着天浩:“你现在是什么职位?五百人首?还是千人首?” 这不是胡乱猜测。身为国师,巫彭对牛族内部大部分城寨情况了如指掌。对照天浩之前说过的那些,巫彭觉得这个年轻人至少应该是一位五百人首。 “在下是百人首。”天浩垂下头,恭敬地回答。 “百人首?”即便是城府极深的巫彭也对此感到惊讶,他微怔片刻:“你只是一个百人首?” 牛伟邦从旁边凑过来低语,抬手朝着天浩虚指了一下:“磐石寨是个小寨,人口刚过百。去年冬天,他们以前的头领暴病死了,寨子里长者公推他继任。” “……百人小寨?”巫彭坐直了身体,收起脸上刚露出的笑意,严肃地问:“你们哪儿来这么多的粮食?” 不等天浩回答,巫彭加重了质询:“之前你说过从青龙寨换了四百多人,你用什么交换?” “我们上山打猎,从海边能捕到一些鱼。”天浩想了想,决定不再遮掩:“我们还养了很多母鸡,现在寨子里不缺吃的。” “养鸡?”这是个新鲜的话题,巫彭忽然对此产生了兴趣:“你们养了多少鸡?” “几千只吧!”天浩微笑着给出一个笼统的数字:“八千,也许九千。” 巫彭和牛伟邦同时倒吸了一口凉气,异口同声:“这么多?” “总得给寨子里的老人和孩子找点儿事情做。”天浩摊开双手,颇为无奈地说:“他们不是太老就是太小,干不了重活,又不能跟着男人们狩猎打鱼。寨子想要发展,必须人人都尽一份力。” 国师用幽深的目光看着天浩,他忽然明白这是在故意分散自己的注意力,然而事情就是如此奇妙,年轻头领说的这一切充满了魅力,无论是之前对鹿族人的围捕,还是现在谈起的母鸡,都让巫彭对遥远的磐石寨产生了好奇。 “你这次来雷角城,不仅仅只是为了献上那些鹿族人吧?”巫彭认真地问。 天浩点点头,从口袋里拿出另外一张小型兽皮:“磐石寨村民数量超过上千,祭司和长者公推我成为千人首,还望大王批准。” “千人首?”接过兽皮的时候,雷牛部族长牛伟邦愣住了:“去年冬天磐石寨才有两百来人,今年怎么会一下子增加这么多?” 天浩的回答很简单:“我们用粮食换的。” 牛伟邦下意识看了一眼台阶下被侍卫按住的良栋:“包括青龙寨的那四百多人?” 天浩微笑着摇摇头:“不包括。” 巫彭直截了当地问:“说个准确的数字,磐石寨现在究竟有多少人?” “两千三,零头没有计算在内。” “这怎么可能?”极度震撼的牛伟邦猛然从王座上站起,他呼吸变得基础,鼻孔张大,失态的巨大声音在大殿里回荡,颤抖的手指着天浩:“去年……仅仅一年时间……两千三……等等,你说,你老老实实告诉我,你都干了些什么?” 所有人目光纷纷集中到天浩身上,他摊开双手,神情自若:“我只是做了一个头领该做的事。让寨子里的人吃饱,让他们有衣裳穿。” “这不可能!”牛伟邦深深吸了口气,宽阔的双肩随着身体微颤上下起伏:“从去年到现在才多久,不……我觉不相信这是真的。” 理智告诉他,一切都是真的。可身为部族首领的骄傲让牛伟邦实在无法接受。 “有什么话好好说,就算是假的,他人在这儿,跑不了。”巫彭眼神凌厉得就像刀锋,他抬手虚按了一下牛伟邦的胳膊,示意他坐下。 他能理解牛伟邦的失态。 北方蛮族的人口增长速度其实不慢。女人怀孕期短,小孩子十岁就算成年。十一、二岁女人背着娃娃忙碌的情形在所有城寨里都能看到。男人承担重体力劳动,压在女人身上的担子要轻一些。一年到头,最大的目标就是吃饱、穿暖。 很简单,却又无比奢侈。 在占据大陆南方的白人看来,北方蛮族是一个整体。实际上,各部族之间都在勾心斗角,爆发不同规模的战争。彼此都想得到技术,交换合作这种事情各族首领嚷嚷了几百年,至今仍然停留在表面阶段。谁也不是傻瓜,谁都想得到更多,以此作为统治对方的基础。 以牛族为例,居住地周边有鹿族、虎族、狮族、鹰族……位于部族中央区域的城寨情况最好,那里不会受到战争威胁,地里的农作物可以保证收成。位于边缘地带的城寨则不同,他们随时可能遭到来自其它部落的攻击,严重的时候,城毁人亡。 锁龙关是一个平衡点,所有部族都会抽调最精锐的战士在那里守卫,防备来自大陆南面的威胁。这只是表面上的合作,在确保关口安全的前提下,各部族仍然私斗不止,纷争不断。 除了狮族,其它所有部落的粮食都不够吃。狮族对外宣称这是因为他们掌握了精湛的耕作技术,实际上,他们拥有比其他部落更好的农作物良种,还有两种至关重要的东西。 玉米,还有马铃薯。 巫彭和牛族大王一直想要改变这种状况。他们尝试过很多方法。然而狮王的态度非常强硬:可以用牛族打造的兵器交换玉米面和马铃薯粉,无论数量多少都行。可一旦提及关于这两种农作物的种子,那就绝对没得商量。 每年都有很多牛族人活活饿死。 蛮族的食量大,即便是位于部族居住区内部,不会受到战争影响的城寨,年度收获只够。勉强维持。即便是部族首都黑角城,在国师巫彭多年苦心经营下,也才拥有半年的余粮。 磐石寨距离青龙寨不远,从区域划分来看,同样属于部族边界。在这样的地区,人口增长速度极其缓慢,能够保持百分之十的年增长率已经非常不错。去年两百多人,今年突然暴增超过两千……这种事情如果是真的,那简直就是神迹。 巫彭对天浩的话本能产生了质疑。可这个年轻人“行巫者”的身份让他有些犹豫。“诚实”是一名巫者必备的品质,何况他仔细看过天浩之前拿出来的那张小型兽皮,上面盖着祭司特有的火漆符号,无法作假。 短暂的思考,巫彭很快做出了决定。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用威严的目光扫视周围,视线落定在天浩身上。 “走吧,带我去你的寨子看看。” 国师的决定让所有人都感到意外。牛伟邦对此毫无准备,他下意识地阻止:“大国师,这恐怕……” 巫彭抬手打断了他:“雪已经停了,算算时间,冬天差不多快过去了。我从黑角城来一趟也不容易,正好借着这个机会在你的领地里走走。” 他随即注视着天浩:“年轻人,你最好不要撒谎。虚荣心和身份光环的确很重要,但它们往往会把人害死。我可以给你个机会:如果刚才你在胡编乱造,只要现在承认,我会下令割掉你的舌头,留你一条命。可如果我到了你的寨子,看到现状根本不是你说的那样,我会让你承受最残酷的刑罚。” 牛伟邦神情凝重地点点头:“千刀万剐,少一刀都不行。” 天浩仰着头,侧身往旁边走了一步,让开足够宽敞的通道:“您会看到的。” …… 一队彪悍的骑兵走出了雷角城。 马匹高度与巨角鹿差不多,它的外观与文明时代区别不大。后颈有马鬃,脚下有坚硬的足蹄。骑士们同样配备了鞍鞯,踩着钢制马镫翻身上马,整齐列队。 骑兵数量不多,大约两百人左右。沿途城寨会提供饮食和草料,不需要为补给操心。 天浩没有把鹿族战俘带来雷角城。在这种寒冷天气带着上千名老弱长途跋涉会导致大量减员。他只是赶在有效时间内表明自己的态度,献上俘虏。按照计划,大批战俘离开磐石寨前往雷角城,这件事情必须在冰融雪化的春天才能进行。 第一次骑马的感觉很奇妙,不知道为什么,天浩感觉胯下这匹杂色马惧怕自己。它很安静,丝毫没有一头野兽应有的狂性。 刚典紧挨着天浩。虽然受罚,可他毕竟是牛伟邦的侍卫队长,他牢记着大王的命令:时刻盯着这小子,如果他要逃,立刻给我抓回来。 来自周围怀疑且不善的目光太多了,天浩对此只能抱之一笑。他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用,只有到了磐石寨,那里才是自己的主场。 …… 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巫彭看到了矗立在远处的高塔。 用石块堆砌而成,中间填塞着泥灰。这是北方蛮族筑城的常用方法,只是没想到会在牛族部落的遥远边陲之地看见。 生活在小型寨子里的人通常不会花力气做这种事。他们更关心食物,宁愿花大量时间外出狩猎。 天浩驱马来到巫彭座驾前,侧身行了一礼:“启禀国师,请让我去前面通报一下,否则寨子里的人看到这么多士兵,情况不明,他们会放箭的。” 刚典在旁边冷冷地说:“你该不是想趁机逃跑吧?” 第九十五节 养鸡场 天浩淡笑着看了他一眼:“有那个必要吗?” 牛伟邦一路上都在观察,没发现天浩有什么破绽。他大度地挥了挥手:“你去前面,让你的人打开寨门。” 天浩点点头,双腿用力夹了一下马腹,来到骑兵阵列最前端,打开背包,取出一块半米见方的黑布,借过旁边骑兵手中的长枪,将那块布穿在长矛顶端,左右摇动了几下。 蛮族的染料来源于自然。村民们在海边捕到一些乌贼,用它们的墨汁染了些黑布。 “左二,右三。”巫彭注视着天浩的动作,喃喃自语:“这是他们约定的信号?” 从这个位置看不到寨门。几分钟后,长林带着几个人从警戒塔方向匆匆跑来,远远看到骑在马上的天浩,他们脸上纷纷露出释然的微笑。 大队骑兵继续前进。 巫彭凝视着逐渐接近的高塔。六座、七座、八座……距离磐石寨越近,进入视线的塔楼数量就越多。灰白色塔身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周围是大大小小的砖石建筑。 走到近处,仍然没有看到寨门。 来到最外侧塔楼近处的时候,巫彭示意暂停前进。他从马上跳下,走到塔楼基座前,伸手摸了一下坚硬的墙壁,发现那与自己所想一样,是整块的岩石。 牛伟邦从队伍后面策马上前,来到近处,从马背上俯下身子问:“大国师,怎么了?” “没什么。”巫彭拍了拍手上的尘土,遥远远处的目光如炬:“别骑马了,下来陪着我一起走走。” 看着这一切,天浩没有插话,远远走在队伍靠后的位置。 沿途,高低错落的建筑让巫彭多次停下脚步仔细查看。这里的房屋格局令他感到迷惑,道路虽然宽敞,却拐来拐去非常复杂。很多本该是直来直去的大路,偏偏被一幢房屋从中间隔断,不得不绕着建筑外墙多走出上百米,才能来到大路的另一侧。 牛伟邦觉得很困惑:“奇怪,在外面的时候,我看这磐石寨不大啊!怎么进来以后绕来绕去走了这么远?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是一座迷宫。”经验丰富的巫彭淡淡地说:“这里所有的建筑都是为了应对战争。狭窄区域能有效分散兵力,只要熟悉地形,外面攻进来的敌人会被隔离成小块,数量再多也是死。” 说着,他指了一下距离最近的塔楼:“那上面全是弓箭手,还有重型弩炮,你再看看这下面的房子,平平整整,没有屋檐。而且房门全是朝着寨子内部方向开。不知道地形状况冒冒失失攻进来,根本不可能活着离开。” 牛伟邦脸上露出思索的表情:“这里的房子全是砖石结构,这种建造法很费时间,需要的人很多。我不明白,他们哪来那么多精力搞这个?不种地了?不吃饭了?” 巫彭整了整身上的皮袍:“先进去再说吧!我有种预感,统管磐石寨的这个年轻人,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惊喜。” …… 原木构成的寨墙已经拆除了三分之一,剩余部分与高塔和外围建筑连接起来,形成一道不太规则的屏障。寨门敞开着,除了塔楼上负责警戒的哨兵,老祭司巫行与狩猎队长永钢带领所有人沿大路两边排开,迎候着远来的客人。 “大国师!”远远看到从道路尽头走来的巫彭,老祭司连忙双喜跪倒,额头紧贴着地面。 在他身后,所有人都跪了下去。 “是大王。” “还有国师。” 无论牛伟邦还是巫彭,对磐石寨人来说尊贵无比的存在。尤其是后者,更能与神灵交流,声望甚至超过了牛族大王。 类似的场面巫彭经历很多,他知道该如何应对。可眼前密密麻麻跪倒在地的人群还是让他吓了一跳————天浩没有撒谎,目测这里的人数至少超过两千。 他缓缓走到老祭司面前,盯着那颗布满白发的头颅,轻轻发出一声意义莫名的叹息:“巫行?” 老祭司颤巍巍地抬起头,颤抖的嘴唇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没想到你还活着。在雷角城,刚听到“磐石寨”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就觉得有些熟悉。后来在路上才想起到,你是这里的祭司。” 国师伸手虚扶了一下老祭司:“起来吧,陪我走走。” 老祭司连忙站起,小心翼翼在侧前方引路。 几名贴身卫士把想要凑过来的人挡在外面,与他们隔开十米左右的距离。 三个多钟头时间,老祭司带着巫彭在寨子里参观,谁也不知道他们具体谈了些什么。等到一一看完,已经是吃饭时间。 平底渔船只能沿着海岸航行,却可以带来更多的新鲜渔获。鳕鱼个头很大,足有成年人手臂那么长。阿菊带着几个女人当着客人们的面操作,她们把整条鳕鱼清洗干净,用刀子从鱼尾部分向上平切,呈现出大片的粉白色鱼肉。 肉块切成小段,撒上盐和调料,放入面粉鸡蛋混成的糊,下油锅炸。 巫彭咬了一口色泽金黄的油炸鱼块,酥脆的外皮在齿缝间跳动,软熟的鱼肉纤维滴淌出鲜美浓汁,在舌头表面留下令人愉悦的回味。 的确很美味,牛伟邦等人吃得赞不绝口。 巫彭却神情严肃,慢慢皱起了眉头。 这样的食物太奢侈了。 油脂价格昂贵。正常情况下,人们宁愿用油脂交换粮食。 脑子里刚冒出这个念头,巫彭下意识联想起在寨门前迎接自己的磐石寨村民。他们很健壮,所有人都这样。脸上泛着红光,高大结实的身体一看就是营养充足。尤其是那些孩子,圆滚滚的面颊看起来很可爱,与其他城寨里的孩子有着显著区别。 铁钎上叉着一只只拔掉羽毛清出内脏的鸡。它们事先用盐揉过,用架子从里面撑开的做法对牛伟邦和巫彭来说并不陌生。他们真正感兴趣的是煎蛋,看着女人们端来一盆盆鸡蛋,当着自己的面打蛋下锅,在“滋滋”的热油里变成一个个荷包蛋,惊讶也在内心深处逐渐扩大,变成了震撼。 鸡蛋的数量太多了。粗略估算,按照这次的宴会规模,至少得消耗上千个蛋。 巫彭不禁想起老祭司带着在寨子东面看到的那些平房。走进去,数百个木头笼子沿着墙壁摆放,放眼望去,笼子里密密麻麻全是毛色杂乱的鸡。 木笼制作的很精妙,内侧有一条倾斜坡道,新鲜鸡蛋会沿着坡道缓缓滚到下一层。距离太远,有嗜蛋习惯的母鸡无法啄食,管理鸡棚的人走进来,就像在田间随手摘取成熟果实那样便可轻松拿起。 一群孩子端着藤编簸箕蹦蹦跳跳走进鸡棚。他们从簸箕里抓起一把把饲料放入食槽。母鸡吃得很欢,带着红冠的脑袋上下颠动。巫彭很好奇,叫住一个孩子,从簸箕里拈起一点饲料在掌心上摊开,发现一部分是碾碎的糠皮,还有一些散发着腥味,颜色灰白,他端详了很久,还是无法判断那究竟是什么东西。 “是鱼骨、兽骨,还有一些晒干的小鱼小虾。”巫行在旁边解释:“这些孩子每天的工作就是用石块和锤子把骨头砸碎,碾压成粉。每次打鱼回来,都有一些散碎的鱼虾。阿浩说了,什么也不能浪费。这些东西我们无法消化,可对于母鸡来说,却是很好的饲料。把它们掺水混合,做成小块就行。” “放养”是不可能的。无论公鸡还是母鸡都有着强烈野性。即便剪掉飞羽,仍然无法挡住它们向往自由的疯狂。文明世界在山林里放养的土鸡肉质鲜嫩,那时候的环境与现在区别很大,天浩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把这些鸡放出来。它们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吃东西、产蛋,一代又一代,先关上几十年再说。 缺少活动空间的封闭环境有助于母鸡变得肥胖。虐待动物,关于肉质老化嚼不动之类的嘈杂声音在这里无人回应。规模化养殖的便利与好处正在显现,短期内母鸡数量增加到十万只,这是天浩给磐石寨养殖场定下的目标。 鸡肉熟了,穿在铁钎上的熟鸡表面“滋滋”冒油。阿菊把鸡肉从烤架上取下,放在托盘里,熟练地用刀在鸡肉表面切了几道,撒上盐,恭恭敬敬端到国师面前。 熟肉香气刺激钻进鼻孔,刺激着口腔里分泌大量唾液。巫彭伸手拧下鸡翅膀,咬了一口,烤酥的脆皮混合着嫩肉被牙齿撕裂着,说不出的鲜美立刻涂抹在舌面上。 这是贵族的吃法。鸡身上最好吃的部位莫过于翅膀和脖子,那里肉质细嫩。如果换了是平民,他们首先瞄准的目标是鸡腿,或者鸡胸。原因很简单,这些部位肉多肥厚,吃起来顶饱。 女人们端着几坛酒走上客席,将一个个空碗斟满。巫彭抿了一口,味道很甜,不是粮食酿造。 果子酒的度数虽低,喝多了也会上头。心情畅快的牛伟邦一口喝干碗里的酒,抓住旁边正给自己倒酒的女人手腕,拉进怀里,在她圆润的脸上狠狠亲了一下,顿时引起哄堂大笑。 巫彭朝着热闹喧嚣的焦点方向看了一眼,一言不发,细嚼慢咽,慢吞吞吃着自己的那份鸡肉。 磐石寨的女人很漂亮。 宴会厅里烧着十几个炭盆,这里非常暖和,穿着皮袍会感觉很热。负责招待的女人们穿着棉布衣裳,很单薄,不像其它地方蛮族女性故意在腰间裹上兽皮,显得腰肢粗壮,吸引男人眼球的做法。她们胳膊上全是肌肉,圆滑的弧度看上去很舒服,红彤彤的面颊仿佛苹果熟透,也难怪喝多了微醉的牛伟邦兴致大发,当着所有人做出那种举动。 身为统治一族的族长,雷牛王什么没见过?男人都喜欢漂亮妞,如果换了瘦骨嶙峋,面黄肌瘦的女人,不要说是亲嘴,估计牛伟邦只会觉得倒胃口,连摆在面前的美食都吃不下去。 在这个蛮荒的世界,营养决定了一切。 磐石寨果然不缺粮食啊! …… 入夜,酒宴散了。 巫彭端坐的房间的首位上,旁边是年轻的雷牛部族长。火塘把天浩隔在对面,他神情自若地坐在那里,十分安静。 “我原本想在这里多留几天,好好看看。但情况有了变化,我们明天就得离开。”巫彭的声音很平缓,充满了之前从未有过的善意:“年轻人,你做得很不错。” 身为国师,巫彭极少像现在这样夸赞某人。 刚进磐石寨,他的手下立刻分散开来。他自有一套手段探明当地的状况,上百名骑兵近卫各自寻找目标,通过交谈,在短短几个钟头的时间里迅速收集情报。 老人、女人、孩子、青壮……离开雷角城来到磐石寨是巫彭临时起意,沿途他命人盯着天浩,确定对方没有离开队伍,或者与其手下沟通提前返回寨子进行安排之类的行为。换句话说,磐石寨的村民不知道自己要来,在寨门前迎接的时候,巫彭看到了村民脸上的震撼与尊敬,以及毫不掩饰的不知所措……他对此非常满意。 所有反馈回来的信息显示天浩没有撒谎。他与周边几个小寨子之间来往密切,关系倒也正常,与环车寨干了一架,活捉了寨子头领,并吞了那里的全部村民。 他用新奇特殊的方法获取大批鹿肉。 他带着村民杀死了海里的怪兽,得到了盐。 总之,他的表现很不错。 “有一件事,我不明白。”巫彭微笑着,苍老的脸上露出一条条交叉皱纹:“据我所知,雷牛部族所有所有寨子上缴的年度粮食份额都在百分之五十以上,唯独磐石寨今年只缴纳了百分之三十。这是为什么?” 天浩回答得顺理成章:“这是大王亲口答应过的缴纳额度。” “我知道。”巫彭用手指轻轻点了点自己的右边膝盖:“这是正常的上缴额度。但你为什么不多缴一些?要知道,大家都这么做。” 第九十六节 你想要的什么奖励 (感谢书友前小白的万赏!) “那是他们的想法。”天浩回答得很快,不假思索:“缴纳超过定额的粮食以换取姓氏,这种做法很蠢。” 巫彭注意到牛伟邦的眼角微微抽搐了一下,他随即淡笑着问:“为什么?” “我可以理解第一个做这种事的人会获得成功。但只要是英明的统治者,就不会让其他人复制这种行为。”天浩纯净的眼睛里看不到一丝杂色:“只要缴纳额度超过百分之五十,寨子里的人就会挨饿。我知道那种感受,很可怕,恨不得连木头地板都塞进嘴里嚼成碎片咽下去……百分之六十、七十、甚至更高。为了一己私欲他们恨不得把所有东西都送上去。可最终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 “就算他们成功了又能怎么样?所有人都饿死了,只剩下他孤零零的一个贵族。我不否认姓氏的重要,但我绝不认同用这种办法获取。” “我宁愿去锁龙关,砍下足够数量的白人脑袋。” “我可以把这个寨子经营得更好,所有人吃饱穿暖,女人们生养更多。按照族规,只要寨内人口超过一万,就能改寨封城,身为头领,同样可以得到姓氏。” 巫彭盯着天浩:“你真是这么想的?” “这里是我的家。”天浩挺起胸脯,面无惧色:“我有家人,有兄长和妹妹,还有我的老师,我的朋友……他们信任我,让我成为寨子头领。我不能辜负这份信任。想要吃饱其实不难,这里的每个人都很勤劳。我们甚至可以拿出一部分粮食找鹿族人交换布匹。我们可以过得很充斥,非常满足,很幸福。” “这是你的目的?”巫彭问。 天浩注意到这些话给国师造成了极大的震动。他略微降低音量,态度变得和缓:“得知青龙寨出兵的消息后,我觉得应该考虑更多的问题。磐石寨位于族群边界,我们不可能迁徙到别的地方。说实话,鹿族人其实很好打交道,他们不喜欢打仗,我们与附近鹿族寨子相处得很不错,可是现在……这种情况被打破了。” 巫彭眼里闪过一丝满意:“你很聪明。” 天浩感受到一股难以抗拒的压迫之力。他轻轻叹息着:“我毕竟是牛族人。为了我的部族,为了这个寨子,有些事情就算不愿意做,也必须去做。” 巫彭用鹰一般明亮的眼睛注视着他:“……我想……我可以放心了。” 停顿片刻,国师认真地问:“这次你捕获了大批蒙香寨的鹿族人,立下大功。说吧,你想要什么奖励?” “能免去年度缴纳的粮食额度吗?”心中早有计较的天浩回答得很快。他伸出右手,张开五指:“五年时间。” 这回答出让巫彭和牛伟邦都觉得出乎意料,他们下意识互相看了看,从彼此眼睛里都看到了惊讶。 “免税?”牛伟邦上身前倾,有些不太相信:“就这么简单?” 磐石寨的确发展的不错,但目前人口只是两千左右。这些人每年耕种的农田面积不大,百分之三十的缴纳额度其实没有多少。身为一族之王,这点儿好处牛伟邦并不放在眼里。 巫彭同样对天浩的回答感到诧异:“你就不想要点儿别的?你这次立下的功劳很大,弥补了良栋的差错,抓住了超乎我想象数量的鹿族人。这样吧,我可以给你一千枚金币的赏赐。” “金币?”天浩脸上露出疑惑的神情,他思考了很久:“我要那么多金币做什么?” “有了钱,你可以买到更多的东西。”巫彭密切注意着天浩,他眼睛里流露出一丝掠食动物般的阴暗目光:“就像你与赤蹄城那边的人做生意,用他们新铸的银币结算。金币比银币更值钱。” “国师大人您说的是商人金生吧?”天浩无奈地摇摇头:“那是没办法的事情。寨子里的人越来越多,每天都要消耗大量粮食,还得给他们衣裳穿……我们把苹果酒卖给金生,以前那种一坛酒值多少匹布的换法没用了,他给我们的酒定了个价钱,用银币和铜币结算,然后再把我们需要的布料以这个价钱换过来……说真的,我看不出这办法究竟有什么好。换来换去其实都一样。他每次都劝我留下银币,说这玩意儿留到以后肯定比现在值钱。可是这东西硬邦邦的,不能吃也不能用,放在家里还占地方。” 巫彭用探究的目光盯着他:“你真是这么想的?” 天浩摊开双手,笑得很坦然:“我不要钱,这东西还没有一块烤肉来得实在。” 巫彭眼里的那道暗光消失了,他很快恢复了平静。 “我得恭喜你。”他的声音威严又庄重:“你可能是所有牛族部落里最年轻的“千人首”。在不远的将来,我希望你能成为五千人首,甚至万人首。” “会的。”天浩坚定地点点头:“我一定会成为万人首,得到属于我自己的姓氏。” “青龙寨归你了。” 巫彭笑了,他拍了拍手掌,房门从外面推开,走进来两名国师的贴身护卫。他们手里拿着烙铁,在天浩身后站定。 两块烙铁,代表着两个顺序上升的不同身份。 一块是五百人首,一块是千人首。 带有身份认证的金属在炭火上烧红,烫面与胳膊上的皮肤接触,灼痛感瞬间传遍了天浩全身。他死死咬住牙,额头上渗出密密麻麻的汗珠,脑子里每一根神经都在呐喊。尽管神经痛觉减弱幅度很大,可这对他来说仍是一种折磨。唯一能做的,就是转过头,睁大双眼,恶狠狠盯着那块正在伤害自己的烙铁。 “很不错,牛族就需要像你这样的勇士。”牛伟邦在旁边看得津津有味,忍不住赞了一句。 “你还拥有极其聪慧的头脑。”第二块千人首烙铁盖上天浩胳膊的时候,巫彭长长呼了口气,他目光变得意味深长:“神灵眷顾着磐石寨,这里的人们很幸运,有你这么一位睿智勇敢的头领。” …… 凌晨,太阳尚未从地平线上释放出金黄光线的时候,国师与雷牛族长的骑兵队就离开了磐石寨,沿着来路返回。 他们将在中途转向北方,距离下一个寨子很远,否则天黑的时候无法抵达。 天浩端着装满食物的托盘,恭恭敬敬送到巫彭面前。后者很满意,抬起手,拇指轻轻抚过他的额头。这是行巫者之间特有的礼仪。 “我很喜欢你做的那种酒。”他摘下手上的戒指递给天浩,微笑着说:“每年都给我送几坛过来。拿着这个,都城的守门官不会为难你。” 牛伟邦骑在马上,居高临下注视着天浩:“好好干。五年的免税期,这是你自己要求的奖励。希望我下次再来的时候,这里已经不是磐石寨,而是一座磐石城。” 男人之间的友情很容易通过酒精变得热络。刚典接过天浩递来的一大块熟肉,用复杂的目光看着他:“……我应该早点儿认识你就好了。” 天浩笑了:“现在也不晚。” 刚典很认真:“有空的话,来雷角城找我喝酒。” “你请客。” “没问题。” 骑兵队很快消失在远处的山林之间。 天浩站在寨墙上,朝着那个方向一直眺望。皮袍袖管斜搭在肩膀上,左臂裸露着。低温可以有效减缓伤口灼痛,他在烙印表面轻轻涂抹了一层油脂,五百人首和千人首的标志异常显眼。 “即便是野蛮人,也不可忽视啊!”几天以来,天浩第一次露出自然的微笑:“这是一个尔虞我诈的世界。以前如此,现在还是这样。” 平俊很适合情报首领这个位置。如今,磐石寨的情报网遍地开花,附近所有城寨都有平俊手下的密探。 抵达雷牛城的时候,天浩已经知道国师几天前抵达城内的消息。他花了两个小时,认真听取了密探这段时间对国师的各种监视信息。其中有一条,引起了天浩的重视。 巫彭带着几名手下穿着便服在雷角城里了解民情,顺便询问各种货物的价格。他想用布料交换一种肉干,却被不识身份的货主拒绝。对方要求巫彭用金属货币交易。巫彭表现得很愤怒,他铁青着脸,转身离开。 对北方蛮族来说,金属货币是一种新事物。 如果不是非常偶然的机会遇到了牛铜和巫源,天浩也很难知道部族高层对货币的真实态度。 简而言之,有人赞同,有人反对,两派阵营泾渭分明。 文明世界的历史表明,货币出现并贯穿于整个人类社会,是自然进化的必然结果。 然而,北方蛮族目前的生产力似乎暂时还不足以让货币制度自然产生。 国师巫彭应该是货币制度的反对者。 他给出的那些金币是一笔巨款,价值远远超过五年免税期。 天浩决定赌一把。 他不想因为一句话就赔上自己的脑袋。 现在看来,这是最好的结果。 蒙香寨的俘虏将在下周送往雷牛城。那时候天气已经回暖,路上积雪也开始融化。 身后传来天峰的笑声:“恭喜你,我们磐石寨最年轻的千人首。” 转过身,寨墙下面聚集着大批前来送别的村民。老祭司站在最前面,他旁边是狩猎队长永刚。他同样袒露着左臂,胳膊侧面有一个清晰的“五百人首”烙印。 绝对不能独自贪下所有功劳。这是天浩从文明世界带来的重要经验。自己得到了最想要的东西,同时也必须给手下争取到最大程度的利益。 磐石寨多了一大批新晋的百人首。 天峰、天狂、长林、旭坤…… 现在的磐石寨人口众多,需要的管理人员更多。 天浩没有忘记老祭司。虽然他在磐石寨德高望重,身份已经无法晋升,但并不妨碍这种荣耀落在家族成员身上。他的儿子巫且同样得到了一个百人首之位。 阿依和阿菊成为了百人首。 昨天晚上,天浩对国师和雷牛王提出这要求的时候,两个人同时愣住了。足足过了好几分钟,巫彭才犹豫着缓缓点头答应下来。 很多寨子里都有女性十人首,但女性百人首还从未出现过。天浩觉得这是个机会,应该尝试着做了看看。 “她们很聪明,在女人当中很有威信。搓绳子、煮盐、养鸡、织布……寨里很多事情都需要女人参与,把她们组织起来,男人们才能放心的上山狩猎,外出打仗。我们应该给女人更多的权利,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 …… 从寨墙上下来,天浩走进自己的房间,命人叫来了平俊。 与成长的年轻头领比较起来,已过中年的平俊显得更矮了。 “头领!”他双膝跪倒,左掌压着右掌,双手相对横摆在身前,身体弯曲,卑微的额头紧贴着手掌背面。 “起来吧!”天浩示意平俊直起身子,他善意地微笑着:“你这段时间做得不错,情报方面你很有天分。” 得到夸奖的平俊显得有些兴奋,他不断搓着手:“谢谢,谢谢头领。” “做得好,就有赏赐。”天浩赞许地看着他:“等会儿你出去找到长林,让他给你开具一份“百人首”的身份证明,然后送到大祭司那里留下泥版,让旭坤给你胳膊上烙印。下个星期,你带着蒙香寨那些鹿族人前往雷角城,顺便把你的身份证明文书送过去备案。呵呵,从现在起,你就是咱们磐石寨新的百人首了。” 什么? 百人首? 突如其来的消息把平俊砸的晕乎乎的,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他张着嘴,脸上全是震惊的表情。 “好好干,总有一天,你也会成为千人首。”天浩站起来,走过去,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 这是巫彭与牛伟邦给予他的特权————百人首以下的职位可自由任命,自行烙印,只要事后把人事任免文件送到雷角城就行。用国师巫彭的话来说:无论是谁能把百人小寨在一年时间里发展到人口过千的中型寨子,都可以给他同样的权力。 第九十七节 收编 走出房间的时候,太阳已经升起来。望着远处山脉凹线上投射过来的那缕金黄,平俊觉得浑身暖洋洋的,舒服极了。 他的身体不再颤抖,只是鼻孔酸酸的,很想哭。 平俊曾经以为自己死定了。 没想到,居然还有成为百人首的一天。 望着远处金黄色太阳,他暗暗发下毒誓。 头领,我永远效忠于你。 …… 阳光同样笼罩着青龙寨,然而相同性质的金色光线没有让这里的人感受到丝毫温暖。 浩平从家里急匆匆赶到寨子门口,远远看见外面排列着多达数百人的军阵。前排的武士穿着钢甲,手持圆盾和长矛。后排的身着半身甲,手里握着尺寸惊人,杀伤力巨大的长柄战斧。 寨门敞开着,军阵朝着寨子里缓缓移动。他们步调统一,整齐得令人难以置信。所有人在同一时间迈出左脚,然后是右脚,白茫茫雪地很快被践踏成肮脏的泥浆,这些仿佛机器般的家伙却不为所动,继续缩短着与寨门之间的距离。 “他们是什么人?” “为什么要把大门打开?关上,快关上。” “怎么没有发警戒信号?哨兵在哪儿?” 短暂的混乱过后,一个个消息在慌乱的人群里传递开来。 外面那支军容整齐的队伍来自磐石寨。 这不是战争,也不是寨与寨之间的械斗。他们派出了联络人员,出示了部族首领签发的文书,还有两名来自雷角城的传令官。 整个青龙寨里弥漫着混乱,恐慌的表情出现在每个人脸上。无数张嘴都在问着“怎么办”,无数目光集中在浩平等七名“百人首”身上。 这种时候需要有管事的人站出来。然而想象中有人登高一呼做出决定的画面没有出现,直到磐石寨军队大踏步走进寨子,分派弓箭手占领寨墙和瞭望塔,要求青龙寨所有人在中央广场上集合……没有一个百人首挺身而出。包括浩平在内,都用疑惑的目光看着来人。 “阿浩?你怎么来了?”浩平眼睛尖,看到了被几名高大魁梧近卫簇拥着走出人群的天浩。他不由得面露喜色快步迎了上去。 天浩对浩平略一点头,也不说话,朝着旁边侧让了一步,为一名身穿黑色皮袍的中年人让出空间。 牛伟邦走的时候,留下了两名传令官。他们将协助天浩完成收编青龙寨的后续工作。 加盖了部族首领的文书权威性不容置疑,没有文明时代亢长繁琐的字句,语言表述简单得不会让人产生偏向性误导思维。 “从即日起,青龙寨归于磐石寨,任何人不得异议。” 嘈杂的声音立刻从人群里冒出来,就像病毒,迅速扩大并感染着每一个人。 “我们被磐石寨收编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良栋呢?他不是去雷角城向大王复命了吗?怎么现在会变成这样?” 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这种时候每个人都想弄明白这究竟是为什么。 浩平费力地挤到前面,他仗着自己与天浩关系熟,凑到近处,满脸堆笑,压低声音问:“阿浩,到底怎么了?为什么大王会下这样的命令?” “良栋惹怒了大王,他犯了不可饶恕的罪。大王已经下令剥夺他千人首的职位,青龙寨现在归为磐石寨,我是你们的新头领。” 解释很简单,却非常可怕。 一个四十多岁,左臂上留有百人首烙印的中年男子大步走到天浩面前,愤愤不平地问:“大王怎么能这样?就算我们头领有错,可看在我们攻下蒙香寨的份上,至少应该功过相抵才对啊!” “功过相抵?”天浩平静地看着他,回答像鞭子一样狠狠抽了过去:“区区一个鹿族寨子,良栋耗费那么久才攻进去。损兵折将不说,没抢到粮食,没有布,连人都没能抓住几个。哼!他这算是有功?” 中年人没想到天浩对情况如此了解,他顿时感觉无话可说,正在搜肠刮肚寻找合适的字句反驳,天浩却没给他机会,直接迈步从他身边走过,从侍卫手里接过铁皮话筒,对所有人发布命令。 “你们有半天时间收拾自己的东西,然后跟着我去磐石寨。” 周围立刻响起无数抗议和不满的声音。 “不,我哪儿也不去,这是我的家。” “我绝不相信这是大王的命令,你们一定是在骗我。” “我要去雷角城面见大王。” 一个身材瘦高的男人走上前来,他说话的口气平平淡淡,言语当中却充满了威胁。 “年轻人,别那么急,青龙寨的头领是良栋,我劝你还是先回磐石寨。有点儿耐心,具体情况还是等我们头领回来再说。” 天浩打量着他:“你是谁?” “我叫昌茂,是这里的百人首。”看着比自己年轻太多的天浩,昌茂眼里闪过一丝轻蔑:“收编不是你想象中那么简单。我还是那句话:如果良栋不回来,这件事情就没得商量。” “良栋?”天浩突然爆发出一阵刺耳的大笑:“你确定?” 他侧过身子,对站在后面的旭坤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点点头,拎起一直拿在手里的一样物件,掀起盖在表面的灰布。 那是一个用蔓藤变成的笼子,里面装着一颗人头。当着所有人的面,旭坤把笼子打开,一把抓住死者头发,抬手将其高高竖起。 是良栋! 极度震惊之下,所有吵闹声都消失了。 昌茂仰起头,呆若木鸡注视着那张在寒风中凝固的熟悉面孔。令人恐惧的灰白色面皮,厚厚的嘴唇挂着白色冰霜,睫毛被冻住,眼睑彻底上翻,浑浊的颜色占据了整个眼眶。 “你们可以拒绝接受大王的命令。良栋就是最好的榜样。” 天浩的声音异常凶狠,浩平感觉自己仿佛面对着一个从未打过交道的陌生人:“现在,立刻收拾各自的私人物品,仓库主管清理寨子里所有储备品,中午以前必须完成交割。违令者……杀!” …… 强有力的铁腕压倒了一切质疑,期期艾艾的反抗注定没有前途。良栋的人头被挂在高杆上,距离地面不远,每个人都能看到他的脸,知道那是曾经的寨子头领。 磐石寨迎来了一批全是男性的移民。 收编工作其实很简单。顽固的死硬派毕竟是少数。之所以想要留在青龙寨拒绝离开,是因为在那里生活了很久,觉得磐石寨情穷困不堪,生活水平低下。 热乎乎的肉饼堵住了嘴,不满的声音彻底缩进肚子里。 棉布衣服穿在身上比兽皮舒服多了,没人会拒绝免费下发的布料。 所有人打散,按照一家一户的原则分配房间。五百多个强壮的男人聚在一起容易滋生事端,分散以后就很难聚集。反正大家都是牛族人,磐石寨里有的是空房。 天浩宴请所有青龙寨的百人首,饭菜准备的很丰盛,酒的分量很足。 他对房间里那一双双带有敌意和忿怒的眼睛视而不见,端着酒碗走到浩平面前,热情地敬了一杯。 “浩平大哥千万不要见外,以后就把磐石寨当成你自己的家。别有什么太多的想法,良栋归良栋,你们是你们。大王下令让我执掌青龙寨,以后寨子里的事情还需要你们多多帮衬。” 话风和态度与在青龙寨时截然不同,更多是商量的口气,没有强硬森冷的命令。这让浩平等人紧绷戒备的心缓缓落下,觉得事情应该不是自己之前猜想的那样。 一轮酒喝下来,房间里的气氛立刻变得热烈起来。 “磐石寨的这个年轻人不错,至少他还懂点儿道理。” “就是,刚才我听他说,以后咱们的职权不变,在青龙寨的时候是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要是这样的话,那咱们还是赚了。” “是啊!磐石寨可比青龙寨富裕多了。你瞧瞧这里的人,皮袍里面都穿着布料衣裳。要换了以前,咱们能有这些东西?” “这肉饼好吃啊!你们快尝尝。还有这酒……啧啧啧啧,好多年没喝过酒了,以后这磐石寨就是咱们的天下,每天都有好酒好肉,随便吃,随便喝,哈哈哈哈……” 天浩与浩平说了会儿话就离开房间。没有了他这个寨子头领在现场看着,青龙寨的管事们越发肆无忌惮。酒精上头,浑身变得燥热,反正这里没有外人,随便什么话都能说。 昌茂喝了好几碗酒,肉饼和烤肉的滋味儿不错,他一口气吃了很多,肚子胀鼓鼓的,小腹释放出强烈的尿意。醉醺醺的他抬脚跨过正在议论勾画未来美好生活蓝图的同伴,嘴里发出意义不明的嘟囔,推开房门,半歪着身子走了出去。 扑面而来的冷风使他清醒了大半,一股说不出的傲慢与鄙夷在昌茂心中散开。 哼!年轻人都他吗的是废物!大王下令收编青龙寨,这么好的机会不用,偏要笼络包括自己在内的百人首……说起来,良栋是个狠人,要是没有他那股子凶狠蛮横的劲儿,也不会统治青龙寨那么多年。 人都死了,在背后说人坏话不道德。可昌茂并不看好天浩,他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取而代之。青龙寨的男人都是战士,表面上将他们打散,但只要自己一句话就能把人聚起来。到时候找个借口公开向天浩发难,识相的就自己下台把头领之位让出来,不识相的就跟他打一架,让他知道厉害。 站在屋子外面撒尿,紧绷膨胀的腹部感觉逐渐消失,整个人变得酣畅淋漓。 现在是黄昏,天色尚未暗下来,周围很多人来来往往,他们皱起眉头,对着站在公开场合肆无忌惮释放的昌茂指指点点。 天浩在磐石寨强令推行厕所,现在已经没人会在公开场合这样做。 来自周围的目光让昌茂很不高兴,顿时瞪起眼睛吼道:“看什么看?再看老子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妈比的,没见过男人撒尿吗?” 他没有注意几个女人走进了身后的房间。 阿玫端着一盆鱼从对面的大路上走来。 昌茂的眼睛立刻亮了。 他还是头一次看到这么漂亮的女人。五官生得很端正,眉眼之间带着一股魅意,丰腴的身材简直让人看了就流口水,皮肤很白,走路的时候屁股自然扭动,就像两个柔软圆球挤压着相互磨蹭,带动腰肢形成恰到好处的角度,形成一幅美丽的画。 昌茂立刻扑了过去。 这种事情在他看来没什么大不了。青龙寨是男人的天下,良栋从不过问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情。反正看中了抓过来带回家,关起门来想怎么弄就怎么弄。很多年了,青龙寨的女人来来去去换了好几拨,真正留在寨子里结婚的其实没几个。她们要么死了,要么被卖掉。 阿玫没注意到狼一般凶狠的昌茂,她惊叫着打翻了手里的盆,几条洗干净的鱼掉在地上。昌茂抓住她的胳膊,不由分说狠狠扯开她的皮袍,顺势俯低身子,右手灵活地穿过阿玫腿弯,将她整个人横抱着举过头领,扛在肩上。 周围人多,昌茂脸皮还没有厚到公开做那种事情的程度。他打算把阿玫带回房间好好收拾,麻痹的长这么大还从未遇到过这么漂亮的妞,今天晚上要是不把她收拾得服服帖帖,老子名字就倒过来写。 昌茂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老子是百人首,这是我的权力! 人群里立刻爆发出惊怒的喊叫声。 “快去叫阿平,有人抓了阿玫。” “拦着他,不能让他走。那家伙是青龙寨的人,快抓住他!” “把卫兵叫来,快去通知头领和祭司,出事了!” 几个男人拦住昌茂的去路,他瞪起眼睛盯着对面,狠狠给了肩膀上挣扎哭闹的阿玫一拳,示威性地扬了扬拳头,带着酒意口齿不清含含糊糊骂道:“……滚开……你们……想打架吗?” 不等对面的几个男人回答,昌茂身后的宴会厅大门“嘭”地一下从里面猛然撞开,一个满脸惊恐的女人尖叫着逃出来。 第九十八节 群众的呼声 得到消息赶过来的人更多了。 几百双眼睛清清楚楚看见宴会厅里一片混乱,那些喝醉的男人追逐着女人,他们口鼻里喷吐着臭味和酒气。场面已经失控,到处都是摔碎的土陶碗盏,吃了一半的肉饼扔在墙角,烤肉从架子上掉进火塘,表面全是灰。男人们已不再对食物和酒感兴趣,荷尔蒙在他们体内涌动,现在迫切需要寻找发泄目标。 “救命……救救我!” 更多的女人从屋子里逃出来。 他们毕竟喝醉了,软绵绵的手脚没了力气,何况这些女人身强力壮,不比男人差太多。 怒火像风一样被瞬间点燃。 “青龙寨的这帮混蛋太欺负人。” “百人首又怎么样?那是我们寨子的女人。还有阿玫,她已经和阿平结婚了。” “先把他们拉开,有什么等头领来了再说。” 乱哄哄的叫嚷声中,一个身材高大,肌肉发达的男人快步冲到昌茂面前。他眼窝深陷,粗糙的皮肤一看就是常年劳作。身上穿着无袖皮袍,后腰上佩着一把短刀,木头刀鞘看上去很简单,表面用藤绳捆绑,做工很是精细,应该在这上面花了不少时间。 “阿玫!”他一个跨步拦在昌茂面前,发出狮子般的怒吼:“把我老婆放了,否则我就宰了你!” 凶狠的怒意使昌茂瞬间酒醒了一半。他使劲儿甩了甩头,看到更多的人从远处跑来,他们把自己围成一个圈,更多的人冲进身后的宴会厅,具体什么情况不知道,但只要想想就知道事情没有朝着自己希望的方向发展。 昌茂有些心虚地想放下阿玫,这件事到此为止。可心底的狂傲吞没了冷静,扛着阿玫那么久,肩膀与脖颈触到她柔软的身体,那股舒服的感觉是如此美妙,这女人身上没有臭味,甚至隐隐透出一丝特殊的香气。这在以往青龙寨女人身上是从未有过的,很陌生,对男人充满了吸引力。 “她现在是我的女人!”昌茂瞬间恢复了凶狠,他估量了一下阿平的身高与实力,觉得自己至少能打个平手:“老子是百人首,你不过是个下三滥的狗杂种。就算她是老婆又怎么样?也不撒泡尿看看你自己那副熊样,能睡上这么漂亮的女人算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她现在归我了!滚!马上给我滚!” 类似的事情,昌茂在青龙寨没少干。 那时候好啊!良栋只要男人能打能杀就行,女人的事情他从来就是睁只眼闭只眼,从不计较。就算是寨子头领公开认证过的合法夫妻又怎么样?只要老子看上了,她男人打不过我,就一样得乖乖跟着我走。 现在情况有些变化,磐石寨不是青龙寨,可这在昌茂看来其实没什么两样。天浩太年轻了,像他那样的年轻人在自己面前根本没有威严。是大王砍了良栋的脑袋,跟他有狗屁相干?这不,两寨合并,他还不是一样得好吃好喝招待我。哼……想要控制从青龙寨过来的人,还得依靠我们这些管事。 在这里随便睡几个女人,也是应该的。 阿平的站姿蓄势待发,他反手拔出佩刀,刀尖直指着昌茂,连声怒吼:“青龙寨的狗杂种,我再说一遍,立刻放了我老婆!” 威胁话语迎来了昌茂再一次嘲笑:“滚!” 听到这个关键词,怒火中烧的阿平彻底失去冷静,他怒不可遏狂吼着,双腿爆发出惊人的力量,握在右手的尖刀直接捅向昌茂侧腹。 清清楚楚的刺痛感使昌茂身子一歪,左手再也扶不住扛在肩上的阿玫,任由她滚落下去。剧痛随之引起了恐惧,昌茂张着嘴,双眼瞪得斗大,他下意识用双手捂着肚子,发现握住刀柄的那只手硬邦邦的,充满了可怕的力量。 “敢动我老婆,我宰了你!” “狗1日1的,死吧!” “我要割掉你的舌头!” 暴怒的阿平无理智可言,锋利尖刀轻而易举在昌茂腹部开了个洞。拔刀,猛插,再拔刀,继续猛插……昌茂惨叫着摔倒,阿平却没有因此放过他。冲上去,整个人骑在昌茂身上,双腿用力夹紧他挣扎颤抖的胳膊,刀子一下又一下乱捅,插进口腔,磕飞了半颗牙齿,绞碎舌头,星星点点的淡粉色软肉夹杂着鲜红血水四散飞溅。 愤怒是一把火焰,迅速点燃了更多的人。 从宴会厅里逃出来的女人们放声哭诉着。她们紧紧捂住被撕开的皮袍,躲到熟悉的男人身后瑟瑟发抖,激起了越来越凶暴的杀意。 混乱与尖叫延续了很久。 身材高大的天狂站在塔楼上,居高临下注视着这场混乱。他面皮紧绷,手里握着几枚硬币,用手指轻轻摩挲着。 “阿娇,我给你报仇了。” 杀人,不需要自己亲力亲为。 可以雇佣:只要价钱合适,很多人愿意出手。 可以命令:只要你占的位置够高,身份足够尊贵。 还可以使用计谋,编织陷阱,让令人厌憎的目标自己走进去。 塔楼内部的空间很宽敞。天浩站在天狂身后五米多远的位置,看着自己二哥高大强壮的背影,脸上微微露出笑意。 夏天的山里,雨后会长出很多蘑菇。 麦角菌是一种神奇的物质。它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令欧洲研究者感到迷惑,后来发现这种外形与牛角类似的菌类含有致幻成分。 天浩让人收集了很多,晒干磨成粉。这玩意儿洒在肉饼和烤肉上,只要少许一点,就能产生极好的效果。 整件事是天狂制订计划。 收编青龙寨的当天,他就想要杀死昌茂,用斧子砍下他的脑袋。 天浩告诉他:杀人当然没有问题,但必须杀得有价值。应该找机会对付他,让青龙寨这些自视甚高的百人首当众出丑,从而取代他们,真正掌控青龙寨。 磐石寨的规矩与别处不同,男人可以追求这里的女人,但绝对不能用强。 只要对民众灌输“她们是我们的女人”这种概念,就会收到不错的效果。 阿玫在宴会厅外等了很久,直到昌茂出来,她才迎着那个家伙走过去。她当时走路的动作很特别,挺胸抬头,扭肩扭腰扭屁股,双脚走在一条直线上,看起来风骚无比,有股特殊的魅力。 天浩用文明时代的模特步法训练了阿玫一段时间。 遗憾的是没有高跟鞋,如果有那种神器存在,阿玫可以成为当之无愧的北地蛮族第一美女。 背对天浩的天狂忽然弯下身子,蹲在地上,头颅深埋在双膝之间。 天浩轻轻往前走了几步,听到天狂发出低沉的呜咽。 他在哭。 肩膀随着抽泣微微颤动。 月亮升起来了,照亮了挂在他眉角的泪水。 脚下是一片嘶吼,几具躺在地面的尸体被刀斧分割,零散破烂。 没有打扰天狂,天浩以同样轻微的脚步缓缓走下楼梯。 阿娇是他的初恋。 可以理解。 …… 一颗颗人头挂在高杆上,在寒风中变得僵硬。毫无生机的灰色皮肤与白色霜花混杂,死者面目显得越发狰狞。 昌茂死了。 浩平死了。 所有青龙寨的百人首都死了。 平民百姓杀的,法不责众。 要怪,就怪他们自己不长眼睛,平时在青龙寨欺男霸女也就罢了,还要把这种恶劣习惯带来磐石寨。别以为没人治得了你们,你敢惹,我就敢杀。 死者不能浪费。 天浩用这些尸首举行了盛大的春神祭祀。 百人首是非常关键的位置,只有得到认可的自己人才有资格担任。 如果浩平聪明些,他应该卸掉这个位置。天浩为他准备了大量财富,足以让浩平舒舒服服过完下半辈子。 ……可惜。 失去了头领和管事,青龙寨的男人们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昨天晚上的混乱有扩大迹象,天浩第一时间下令出兵平息。没必要滥杀,青龙寨这些人现在属于磐石寨。只要加以时间磨合,他们就会老老实实服从命令。 祭祀开始。 春天来了。 …… 春神对这片土地的确是格外优待。第一场雨下得很透,吸饱了水分的土壤变得蓬松,犁头轻轻松松就将它们翻起,女人和孩子在笑声中抛洒麦种,播撒希望。 人多了,耕地面积自然要扩大。磐石寨周边的荒地面积广阔,就算目前寨子里的人口数量增加十倍,也有足够的农田养活他们。 天浩召集所有十人首以上的官员开会。 “与往年不同,今年的规矩改一下,实行包产到户。” 什么是包产到户? 这是个谁也没有听过的新词。 解释起来并不费劲,其实道理大家都懂,也有不少人想过要这样做,就是没有胆量当众提出。 “大王免了我们磐石寨五年的粮税,但寨子里必须有足够的存粮。包产到户,各家各户自己种多少就吃多少。种得多就收得多,到了秋天无论多少都归自己。但有一条:地属于寨子,每家每户按照实际耕种的面积,上缴百分之三十的寨内公粮。” 天浩实在是不想吃大锅饭了。去年他就发现寨子里有些人出工不出力。但这种事情缺少衡量标准,无法用法律规矩对其进行惩处。 分,与耕地有关的一切都分出去。 分房子。 分农具。 分皮子分布,确保磐石寨里每个人都有足够的生活资料。 他没打算在短时间内把磐石寨变成全面私有制的天下。拆分范围仅限于耕地。巨角鹿牧场、渔村、铁匠铺这些地方划分职能更加清晰,产品纳入寨子公共管理。简单来说,肉类、鱼类,包括牧场规模扩大后产出的奶制品,都会逐渐成为对村民公开出售的商品。 想吃肉? 方法不外乎两种:要么自己带着武器上山狩猎,要么多耕荒地多打粮食进行交换。 这是一种尝试。 国师与雷牛王做梦也不会想到,当初看在磐石寨一年时间从几百人暴增至两千以上人口的份上,给了天浩足够的权力,却被他用在这种地方。 公平的集体合作注定了不会走太远。 寨子头领不是管家婆,从米面口粮到布匹衣裳什么都要管。可以放出去一部分权力,让寨子里的人自己管理自己。 天浩在考虑更加重要的问题。 究竟是从原始社会进化到奴隶社会?还是应该直接进化到封建社会? …… 左所寨的头领福全上门求见。 按照北地蛮族的规矩,即便是相互敌对的部族,当其中一方头领提出会见要求的时候,另一方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但有个前提:接受情况下,会面必须光明磊落,诸如“埋伏五十刀斧手,摔杯为号”之类的事情绝对不行。会面仅仅只是会面,可带随从两三个人,谈完了就走,谁也不得阻拦。 尽管有些意外,天浩仍然接受了请求。 会客室依旧设在寨子外围。比起去年,现在这间会客室距离有着同样功能的老房间直线距离超过两百米。 福全外貌没什么变化。他带着一个年轻随从,看上去二十多岁的样子。这个年轻人大部分时间低着头,有些羞涩,从不插话,默默坐在福全侧面旁听。 “老弟啊!这次我是来求你帮忙的。” 福全的神情有些尴尬,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天浩对此并不在意,他微笑着让人上了热茶,吩咐侍卫弄来几条新鲜鳟鱼,当着客人的面,剖开鱼腹掏去内脏,将鱼肉切成小块,用铁钎穿好,架在炭火上慢慢烘烤。 磐石寨与左所寨的关系不错,这是正常的待客之道。 两串烤鱼下肚,福全也变得不那么拘束。他用手背抹了抹,挪动屁股坐到天浩近处,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认真地问:“阿浩,有件事情我得问问你,你可得对我说实话。” “没问题。”天浩的笑容甜得有些发腻:“福全大哥你直管问,知道的我一定说。” “蒙香寨那边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你们牛族人干的?”福全目不转睛盯着他。 “我不知道。”天浩满脸都是真诚。 第九十九节 小王子 “蒙香寨怎么了?” “去年冬天那么冷,我们一直呆在寨子里没出去。那是你们鹿族人的地盘,我跟那边从无来往,平时要交换布匹什么的都是找福全大哥你交易,从来不去蒙香寨。” “你怎么突然说起这个?” 看着满面无辜的天浩,福全长叹了一声:“蒙香寨惨啊!全寨三千多人就这么没了,房子烧得乱七八糟,寨子里也没剩下什么东西。” “……咝!”天浩倒吸了一口冷气,正往嘴里送的一串鱼片停了下来:“照你这么说,他们是跟别的寨子打仗了?” 福全用手按住天浩的膝盖,推心置腹低声低语:“所以我才过来问问你,知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不知道。”天浩摇着头:“我真的什么也不知道。” 福全眼睛里闪烁着疑惑:“磐石寨距离蒙香寨这么近,你就没听到点儿什么?” “这话你就说错了。”天浩认真地回答:“离蒙香寨最近的寨子是青龙寨。福全大哥你要是有什么问题,应该去问那边才对。” “青龙寨已经空了。”福全盯着天浩,仿佛要把他整个人看穿:“我这段时间派人查过,青龙寨如今是个废寨,”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正在吃肉的天浩停下咀嚼,手指慢慢搓动着剩下一半烤肉的细长铁钎:“这里是磐石寨,他们那边的事情我管不着。” 很简单的一句话,隐隐约约透露出不少信息。如果是个聪明人,应该懂得恰到好处就及时收手,打住不问。偏偏福全脑子里一根筋,他丝毫没有听出天浩话里的意思,仍不死心地继续追问:“老弟,你肯定知道点儿什么,还是告诉我吧!” 天浩没有理会死缠烂打的福全,他转过身,注视着坐在福全身后的年轻人,轻笑着问:“这位兄弟很面生啊!福全大哥你怎么也不给我介绍一下?” 福全顿时僵住了。 那位年轻人目光闪烁,视线不由自主与天浩的眼睛碰撞,释放出下意识的警惕。 “……他,他是我的随从。”福全说话的速度先慢后快,其中有着明显的思考间隔。他颇为紧张地舔了舔嘴皮,挤出一丝笑:“那个,青龙寨的事我就不问了。阿浩……那个,你们寨子今年还换布吗?” “换!”天浩微笑着随口答应,目光却一直没有离开沉默中的年轻人:“你姓鹿?” 福全脸色骤变,他单手撑着地面想要站起来,这时候房门从外面被推开,两名精悍强壮的侍卫快步冲进,分从左右扣住他的肩膀,以不可抗拒的力量将他死死按在地上。 “你要干什么?”福全眼里充满了惊恐,声嘶力竭发出尖叫:“你……放了我,快把我放开!” 这声音对天浩丝毫没有产生作用。他保持着固定的坐姿,凝视着对面的年轻人,微笑在他脸上形成固定不变的模板:“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事已至此,已经没有必要继续掩饰。年轻人深深吸了口气,过于紧张导致身体有些僵硬。他慢慢握住双手,又缓缓松开,很无奈,带着几分不甘,用阴沉的声音回答:“你说的对,我的确姓鹿。” “左所寨隶属于牡鹿部,牡鹿部的族长名叫鹿庆元。我听说庆元族长是个志向远大的男人。从第一个儿子降生的时候,他就给自己的后代安排好了名字。庆东、庆南、庆西、庆北……这样的排序很不错,但他至今还没有第四个儿子。现在,庆元族长的长子鹿庆东三十多岁了,已经成家立业。他下面还有两个弟弟。呵呵……告诉我,你是鹿庆南?还是鹿庆西?” 平俊的情报部收集效率很高,他手下有一批人。按照天浩的要求,无论传说、故事、各个部落与城寨的人物杂谈,统统都属于信息收集的范畴。以牡鹿部为例,族长姓名与年龄,家里的人口组成,儿子女儿老婆等等……只要稍加留意,很快就能形成一份完整详细的个人资料。 情报工作没有想象中那么神秘。只要善于分析,对大量繁杂信息进行整理就行。这是文明时代遗产,天浩极有可能是唯一的持有者。 被按在地上的福全惊呆了。他脸上肌肉抽搐,惊愕的神情很快变得狰狞起来。 “不……他不是……你说错了,他不是……” 年轻人侧身看了一眼拼命挣扎的福全,神情晦暗地对他摆了摆手,随即转身面对着天浩,用力咬了咬牙:“是谁向你告发了我的身份?我的那两位哥哥……是他们干的吗?” 天浩继续着之前的问题:“你是鹿庆南?还是鹿庆西?” “我……我是鹿庆西。”他脸上已是一片铁青。 足足注视了对面五秒钟,天浩认真地说:“没有人对我说过你要来,是我自己猜的。” “猜的?”鹿庆西抬起头,从鼻孔里发出很轻的冷哼。他摇头的幅度非常小,根本不相信天浩的说辞。 “你和福全进来的时候我就感觉有些不太对劲。虽然他一直走在前面,保持着身份比你更高的样子。但他显得很不自然,好几次回头看你。” 说着,天浩抬起手指了一下自己的眼睛:“从这里可以看出很多问题。目光交流往往比语言更加直接,你们应该事先预演过,但无论福全还是你,对彼此身份的转换并不适应。尤其是福全,他对你有着明显的敬畏。通过这一点不难判断你的身份比他高贵。我说过,左所寨隶属于牡鹿部族,你很年轻,很少有人能够在这个年龄通过自身实力坐上极高的位置。除了族长鹿庆元的儿子,我想不出还有更合理的解释。” 福全张着嘴,愤怒在眼睛里逐渐退去,只剩下惊恐和呆滞。 鹿庆西沉默了很久,仿佛是放弃抵抗,无可奈何地摇头笑笑:“你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人。” “你想多了。我不会杀你。那样做对我没好处。何况福全是以头领的身份要求会谈,我得遵守规矩。” 天浩脸上再次浮起微笑,他对那两名按住福全的侍卫挥了挥手:“把他放了。” 福全用手揉着肩膀上的酸痛部位,缓缓直起身子,脸上全是僵硬,一言不发。 天浩对此毫不在意。他笑着对鹿庆西说:“其实你没必要这样做。就算你是牡鹿部的小王子,我也不会把你怎么样。远来是客,何况牡鹿族还是我们磐石寨的朋友。这样吧,我给福全大哥另外安排个地方,咱们也能好好谈谈。” 鹿庆西缓缓点头。 房间里很快只剩下他和天浩两个人。 “说吧,你为什么想到用这种方法与我见面?”天浩认真地问。 “两个原因。”没有第三个人在场,鹿庆西的状况比刚才好了许多:“福全说过,你是个讲道理人,但是很狡猾。”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蒙香寨?”天浩不打算浪费时间。 “三千人的大寨就这么没了,我们当然要寻找原因。”鹿庆西上身向前探出,压低的声音里透出一丝凶狠:“告诉我,到底是什么人干的?” 天浩看了他一眼:“你为什么会选择我作为答案突破口?仅仅只是因为福全的推荐?这个理由并不充分。” “我打听过你和你的寨子。”因为激动和急迫,鹿庆西的脸有些泛红:“你经营的很好,磐石寨从去年到现在一直没有缺粮。这里的村民比以前增加了不少,就连环车寨的雄奎也不是你的对手。更重要的的,你遵守规矩,不会随便对人下手。” 天浩感觉颇为意外:“我的名声有这么好?” “这些事情我也是从庆元寨和章浦寨那边听说的。”鹿庆西道:“其实我们一直不喜欢庆元寨,那个寨子与我父亲的名字一模一样。但我觉得这些传言可信程度很高,庆元寨和章浦寨是你们牛族的寨子,地位与磐石寨差不多,连他们都说你的好话,真实程度就算没有十分,至少也有八分。” 这答案有些出乎意料。天浩用手掌捂住下颌,在粗糙的短硬胡须上来回摩擦了几下,若有所思道:“你的胆量不错。牡鹿族的小王子……其实我真的很想把你抓起来,献给雷角城的大王。我们一直想要鹿族的纺织技术,你是一个身价很高的筹码……让我说你什么好呢……勇气可嘉?还是愚蠢透顶?” “我必须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鹿庆西无奈地叹了口气:“我手下可用的人不多,福全算是比较好的。但他能力有限,我只能装作他的随从跟着过来。有些事情……从别人嘴里转述与自己亲耳听到,无论内容还是真实含义,都有很大的区别。” 天浩思考了很久,终于放弃抓住鹿庆西从雷角城换取好处的想法。 “给你个建议。”他注视着坐在对面的年轻人:“忘了蒙香寨吧!这件事情已经超出你的能力范围。” “这不可能。”鹿庆西想也不想就当场拒绝。 “哼!”天浩毫不掩饰出自己的嘲讽:“就算你心不甘情不愿又能怎么样?鹿族能打得赢牛族?你们有我们的装备精良?你们有多少战士?每年分派到锁龙关的精锐名额,所有部落就数你们鹿族的比例最低。” 年轻的鹿庆西脸涨得通红:“这……这是两回事。” “在我看来就是一回事。”天浩没有给他丝毫怜悯:“如果换了我是你的父亲,就把附近的寨子整合聚拢,合并成至少五千人的大寨。你们占据的地方太多了,还有你们掌握的纺织技术,所有部落都想要。就算没有蒙香寨,同样的事情也会落到其它寨子头上。” 鹿庆西猛然从地上站起,居高临下怒视着天浩:“是你们牛族人干的?” “我什么也没说。”天浩很平静:“给你个建议:我们之间可以合作。” 火焰燃烧从旺盛到衰竭是一个必然过程。愤怒也一样。当身体耗尽了所有激发怒火的能量,鹿庆西忽然发现自己这样做毫无意义。磐石寨这个年龄与自己相仿的头领说得一点儿也不错:就算知道灭杀蒙香寨的凶手又能怎么样?就算说动父亲尽起牡鹿族全部军队,仍然不是雷牛族的对手。鹿族内部四分五裂,其它部族根本不管牡鹿族的事情。如果派出大量军队,族城的局势不稳,说不定还会引来虎族和狮族的觊觎,趁虚而入。 领地周边强敌环伺,这就是鹿族的现状。 良久,鹿庆西淡淡地问:“你想怎么合作?” “我这里有你感兴趣的东西。”天浩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我喜欢交易,不喜欢战争。” “你指的是粮食?”鹿庆西本能的想要发出冷笑,他最终还是克制住自己的情绪,硬邦邦,冷冰冰地说:“我知道福全去年找你换过粮食,但他是他,我是我。再说了,狮族和我们之间一直有稳定的粮食布匹贸易往来。他们的粮食数量更多,价钱也比你的便宜。” “我说的是盐。”天浩感觉鹿庆西就像一头蠢萌冲动的小野兽:“我可以大量提供。” “磐石寨有奶酪,狮族人应该没有这种东西。” “我还可以提供这个。”说着,天浩随手解下系在腰间的一只小皮口袋,扔了过去。鹿庆西接住打开一看,发现里面装满了灰色粉末。 “这东西对身体虚弱的人很有好处,是一种珍贵的补品。”天浩明亮的眼睛里没有一丝虚假。 鹿庆西低头嗅了嗅,皱起眉头问:“这究竟是什么?” “你可以自己尝尝。撒点儿在烤肉上,或者炖汤。”天浩笑容可掬,声音充满了诱惑。 “蒙香寨……” “我说了不要再提蒙香寨。那已经超出了你现有的能力。如果你现在不是王子,而是牡鹿部的族长,我会考虑告诉你更多的事情。因为那样的话……你力所能及。可现在……你还没有那个实力。” 第一百节 异兽 离开磐石寨的时候,鹿庆西脸上带有明显的愠怒。 但不管怎么样他都必须承认:天浩说的这些话一点儿也没错。 自己的确是过于莽撞,太年轻,没有经验。 更重要的是……没有实力。 坐在空荡荡的会客厅里,天浩缓缓摇着头,发出叹息。 年轻人都很冲动,都想做成几件大事,好在父辈和朋友面前彰显力量。 如果不是遇到自己,换了一个人,鹿庆西现在已经被抓,直接送往雷角城领赏。 天浩不认为这样做能给自己带来好处。区区一个牡鹿部的小王子,连毛都没长齐的娃娃,他对鹿族内部的纺织技术秘密能知道多少?就算牡鹿族长愿意换回幼子,估计付出的代价也不会多。 这是个女人廉价甚至根本不值钱的时代。五个月的短暂怀孕期致使生育繁衍变得简单。一个儿子死了,再生一个就是。相比之下,族群秘密才是维持一切的根本。 傻孩子。 小白痴。 不过他的小王子身份倒是可以利用。贸易往来是维持不同族群之间的友谊的基础纽带,尽管这种“友谊”极有可能是笑里藏刀,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磐石寨与左所寨之间的交易仍会持续下去。 磐石寨与鹿族之间必有一战。 蒙香寨的事情不可能轻易了结。虽然牛伟邦和巫彭尽最大努力保守秘密,自己也捉到从北面寨门逃离蒙香寨的鹿族人,可那么大一个寨子说没就没,鹿族人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福全的左所寨规模很小,他考虑的问题只是寨子安全,战争之类的事情与他无关,甚至根本不会参与。 看得出来,鹿庆西是个颇有野心的家伙。他想干点儿大事,超越继承顺位排在前面的两个哥哥,说不定还想干掉他的老爹,提前继承族长之位。 他不会撺掇着牡鹿部与磐石寨开战,那样做对他没有好处。原因很简单,尽管他是部族王子,可他实在太年轻,无法得到掌控军队的权力。无论在一个父亲眼里,还是部族长老看来,军权必须交给年富力强有经验的人。 长子鹿庆东,或者次子鹿庆南。 抓住这家伙只会更加触怒鹿族,提前战争时间,还会有损自己的声誉。 放了他,鹿庆西回去会想方设法阻挠开战。想要上位的人不会眼睁睁看着别人得到好处。北方蛮族最看重的就是战功,他的两位兄长如果因为蒙香寨事件踏平几个牛族村寨,声望比以前更高,排在第三的鹿庆西距离族长之位更远了。 这家伙有着成为一根优秀搅屎棍的潜质。 必须让他活着,至少现在是这样。 天浩是一个诚实的人。 他没有欺骗鹿庆西。 那种灰色粉末的确很珍贵,是真正意义上的大补药物。 把巨角鹿的角割下来,切片晒干,磨成粉。 在文明时代,鹿茸的功效广为人知。 现在,北方蛮族对这种药物的理解与使用一片空白。天浩觉得自己有必要为他们补上这一课。 给他点儿试用品。 只要尝到甜头,他会回来的。 …… 穿过巨角鹿牧场,踏上遥远的山脊,沿着同样的路线,天浩再次来到山脉北面的神秘之地。 磐石寨现在很安全。收编了青龙寨的全部居民,寨子总人口突破了三千。 战团规模没有扩大,这五百人也不是专业士兵。他们只是训练时间与战斗科目比普通人增加三倍。基础武器配备为圆盾和战斧,另外还有弓箭。 士兵数量不足,只能用这种方法弥补。充足的食物使他们体格强健,抛开战技与经验不谈,单论体质,磐石寨完全可以在北地蛮族各部落之间名列前茅。 永钢仍然像往常一样带着狩猎队外出。他对现在的生活很满足,五百人首这个职位圆了他多年以来的梦想。寨子里的年轻人需要锻炼,再没有什么能比狩猎更能提升民兵的战斗力。 就像那句广泛流传在北地蛮族之间的谚语:白人有火枪,我们有弓箭。 寨子里的铁匠由同彪统一管理。除了打造盔甲兵器,天浩额外交给他一些图纸。热兵器取代冷兵器是文明进化的必然趋势。虽然不明白在自己沉睡的时候这个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天浩仍然觉得自己应该未雨绸缪,就算目前为止尚未在活动区域内发现硫磺,也应该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 振辉的权力比以前大。他现在不仅管着渔场,还必须腾出一定数量人手修建盐池。 煮盐的规模无法扩大。想要大量获取,最好的办法还是晒盐。 去年之所以没有修建盐池,是因为天浩对这个世界完全陌生。在过去的一年里,他观测天象,记录了一年之中最炎热,日照时间最长的月份。修建盐池没什么技术含量,只要把地面摊平,留出潮水涨落的出入口就行。剩下的工作,一切都交给太阳,交给时间。 海水不能直接食用,没有经过净化处理的粗制海盐同样含有毒素。然而天浩观察了很久,磐石寨的村民从未有发生过体内重金属元素超标的迹象。联想到北地蛮族超过正常人将近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巨大体量,他隐隐觉得文明时代人类惧怕的食物安全问题恐怕早已烟消云散。看看身边这些身体比熊还壮实的家伙,只要能够填饱肚子,他们什么都吃。 造船的工匠比去年增加了二十人。正在制造的新船尽管很小,却已经插上了风帆。这是平底船的改良升级版本,具体性能需要离开船坞下水以后才能知道。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就像小孩子学算术,不懂得一加一等于二,永远不可能明白二加二等于四。 寨子的防区在扩大,更多砖石结构房屋按照图纸设计矗立在蛮荒世界。 对于提高女人地位这件事,男人们颇有微词。天浩的解决方法很简单:他把那些意见最大的家伙集中起来,每天干完活让他们自己做饭吃。在过去一年里习惯了肉汤、面饼、炖肉等美食的肠胃已经变得很娇贵。他们无法忍受粗硬糙口的烤肉,不会自己熬汤,慢火炖肉的技能更是只有女人才掌握……连一个星期都不到,这群男人只能缴械投降,老老实实服从命令,学会对女人微笑,开始放弃成见,耐心听取女人的声音。 一步到位是不可能的。即便是文明世界,仍然存在大量把女人当牲口使唤的男人。“讨来的媳妇买来的马”,这观念根深蒂固,很难彻底扭转。 磐石寨的日常物资积累,有四成来源于女人。 阿依和阿菊做的很出色,她们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无愧于“百人首”这个职位。 相比之下,天浩这个寨子头领过的越来越清闲。 他打算趁着这段时间去北方看看。 这次,他只带了天狂一个人。 冥冥中,那片土地与自己之间有着神秘关联。 还是没有任何变化,越过山脊,从蓬松土壤踩上坚实地面,天浩立刻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悸动。仿佛体内血液运转速度瞬间提升了几个档次,就连肌肉和皮肤都在发热。 “你留在这儿别动,我过去看看。”他叮嘱天狂。 “那你自己小心。”天狂已经习惯三弟用命令的口吻说话。他把战斧从后背上取下,双手握着重重在地面上一顿:“我就在这儿,哪儿不去。” 天浩笑了笑,转身离开。 再次来到上次那幢建筑前,弯腰捡起那块锅盖形状的残破卫星接收天线。天浩拿在手里仔细端详,在碗形的北面发现几个模糊小字。 中……耳……通。 中间的“耳”字显然是个偏旁,右边部分被抹掉了,只留下几道深刻划痕。 那辆中间长出一棵大树的车,正前方残留的模糊标志表明它是一辆“长城”。估计树苗发芽的时候正好从底盘间隙里穿过,逐渐长大,从敞开的车顶天窗里生长至今。植物的力量就是如此神奇,日积月累,撑破了坚硬的汽车底盘,把这台文明时代的人类造物变成它身体的一部分。 砍刀比战斧更适用于现在的环境。 到处都是植物。蕨类、灌木、蔓藤、高低错落的乔木……越往前走,天浩就越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热带雨林,密密麻麻的绿色遮天蔽日。然而气温保持如常,湿度也不是很大。总体来说,与山脊另外一侧的磐石寨区别不大。 太阳已经越过头顶,估计时间差不多过了中午一点。从离开天狂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个小时。走出的路程其实不算远,天浩在心里默算了一下,大概只有十公里左右。 在不考虑障碍的情况下,成年人步行时速为五公里。 北方蛮族体格高大,步行时速约为八公里。 这里的地形其实并不复杂,天浩感觉自己其实是在平地上行走。问题是一路上植被繁茂,很多地方必须用砍刀开路。 为什么是这个方向? 这问题他自己也找不到答案。 直觉。 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天浩找了个平整的地方坐下,打开背包,拿出一块肉饼,撕了一半,慢慢地吃着。 皮袋里装着水。 阶段性少量进食有助于保持体力,也不会因为吃得太饱导致大量细胞参与消化导致身体疲劳。 “哗啦!哗哗!” 树林里传来清晰的摩擦声。天浩连忙把最后一口食物塞进嘴里,手忙脚乱拧紧水袋塞子,背上背包,抓起摆在脚边的长刀,上身前倾,全神贯注盯着发出声音的方向。 太近了,就像隔着一道薄薄的门板,可以听到对面的人在说话。繁密的树叶只能遮挡视线,无法形成足够坚固的障碍。 一颗面目狰狞的三角形脑袋从树叶里探出,表面覆盖着整齐有规律的鳞片。它用带着黄色暗纹的竖瞳盯着天浩,细长脖颈支撑着头颅缓缓向前。 天浩感觉周围的温度瞬间下降了不少,心脏仿佛停止跳动。他用力咽了一口唾沫,握着长刀的右手掌心里全是汗水。 这头可怕的怪物正在向上延伸。直到后半身从树林里探出,天浩才发现它的高度超过五米。自己必须抬头仰望,就像看着一座活动的怪物雕塑。 它毕竟是活物。 更重要的是没有敌意。 由下至上可以看到它短小的前肢,尖端有锋利的爪子。强壮有力的后腿支撑着身体,巨大的勾爪在脚趾尖上闪闪发亮。 这是一头迅猛龙。 按照达尔文学派的说法,它应该是鸟类的祖先。可是天浩无论如何也难以将面前这头怪物与笼子里的金丝雀联系在一起。它实在太大了,无论身高还是体量都远远超过《侏罗纪公园》里版本,也远远超过文明时代博物馆里的那些史前骨骼化石。 它低着头,久久注视着浑身僵硬的天浩。 它缓缓张开嘴,露出锋利整齐的獠牙。 天浩在等待,他告诉自己现在绝对不能慌。握刀的手运足了力气,就等着迅猛龙低头距离自己最近的一刹那。 他有些后悔,这种时候长刀的威力无论如何也比不上战斧。重量加上速度,估计这样做才能干掉这头怪物。 可怕的竖瞳看起来就像魔鬼之眼。它应该没有像人类这样的双目对焦能力。偏着头,用单侧眼睛打量天浩,头颅垂得更低了,舌头从上下张开的牙齿中间伸出来,缓缓落在天浩的头顶上。 它没有敌意? 天浩再次产生了与之前相同的感应。 很软,很热,只是黏糊糊的不怎么舒服……舌头与新剃过头发的脑袋接触,就是这种感觉。 天浩有些哭笑不得。 它在舔我? 舔完头顶,粉色舌头继续向下,慢慢舔着胳膊,然后是手指。如此的仔细,就连握刀的右手也没有放过。 它很小心,灵活避开了锋利的金属刃面。 迅猛龙的唾液很腥,散发出难以言语的臭味。 这动作持续了好几分钟,它终于心满意足地抬起头,迈开长腿,从天浩身边离开。 它为什么要舔我,而不是吃我? 第一百零一节 老嬷嬷 长时间屏住气息的天浩终于放开口鼻,仿佛溺水者重新爬上岸,大口呼吸着带有浓重潮湿的空气。 回头看着迅猛龙消失的方向,那里已经毫无气息。 它究竟把我当做食物?还是朋友? 或者……同类? 脑子里各种乱七八糟的念头接踵而至, 忽然,天浩想到一种不太确定的可能。 之前长途跋涉,身上流了很多汗。 气味是吸引动物的关键。 难道……是因为盐? …… 穿过茂密的丛林,眼前变得豁然开朗。天浩发现脚下土地不再柔软,杂草与死亡植物积年累月交叠形成的触感开始变得坚硬。他颇为疑惑地低下头,用力抬腿在脚下这块狭窄范围横擦了一下,带起大片枯萎枝叶,露出一块熟悉的灰白色。 是水泥地面。 这里应该曾经是一个很大的广场。 向前走,天浩感觉有些茫然。地面上很多位置已经龟裂,各种叫不出的名字的植物从缝隙中生长出来。越往前走,视线变得更加开阔。广场南面方向有明显的隆起,就像某种钻地机械从地下潜行,在那个位置用钻头冲出地表,带起大量泥土,形成一座小山,如今被各种植物包围占据着,显得很突兀。 阳光变得更加刺眼。 突然,天浩停下脚步,他眯起眼睛,努力辨认远处那些刚进入视线的奇怪物体。 加快脚步提升速度。几秒种后,心情季度紧张并且迫切的他开始小跑。 十几个体量巨大的金属块散落在附近。金属……是的,天浩可以确定它们就是金属。虽然表面长满铁锈,蔓藤弯弯曲曲裹附在它们身上,黄白色小花在它们高大坚硬的身躯庇护下茁壮成长,位置高一些的位置盛开着紫色牵牛。 重型坦克、轮式装甲车、轻型步兵战斗车辆……所有这些都是天浩熟悉的兵器。军绿色涂装早已剥落,露出大片暗红色的锈蚀部分。 脚下传来清脆的声响,低头一看,天浩发现自己踩到一支突击步枪。坚硬的枪托早已脆化,被自己踩得四分五裂,黑色碎末下面迅速钻出几只胖胖的白色虫子。它们丝毫没有对临时居所的眷恋,在草丛与各种杂物掩护下疯狂奔逃,很快消失在新的屏障阴影深处。 这里应该是一个军事基地。 长长吸了口气,天浩抬起右手,手指用力插进了头发深处,指尖倒抓着头皮,他需要刺痛与按摩,才能重新恢复清醒,变得冷静。 细胞在身体里涌动,敦促着他继续向前。 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在哪儿? 潜意识告诉天浩,这里应该是自己休眠的基地。可以放眼望去,他找不到任何与记忆中重叠的熟悉部分。 在搜索中前行,他看到了更多从文明时代遗留至今的古老痕迹。然而这些东西对他来说毫无用处。它们残破不堪,被腐蚀得厉害,氧化程度极高,轻轻一碰就碎。 远处不时可以看到三角龙和迅猛龙。前者巨大的体量令人心悸,后者比天浩之前遇到的那条还要大,身量高达七米以上。 无论素食还是肉食,它们都没有表现出对天浩这个陌生闯入者的丝毫兴趣。并非没有看见,有好几次,天浩清清楚楚感受到这些怪物察觉到自己存在,朝着自己所在的方向看过来,但三角龙仍然自顾嚼食树叶,迅猛龙也有它们自己的猎物。那种漠然的态度,仿佛路上走过来一个陌生人,稀松平常。 十多分钟后,一幢坍塌的建筑出现在眼前。地面有巨大的裂痕,就像张开了嘴,把原本矗立在地表的建筑吞下去。只是裂缝宽度不够,只能把这块肥美的食物含在嘴里,一时间上下不得,就这样永远变成了凝固的风景。 到处都是树,植物多得令人感到厌烦。大片绿色丝毫没有让天浩感到愉悦,他用力挥舞砍刀分开一条路,朝着被密林遮掩的建筑深处走去。 这的确是自己曾经待过的基地。坍塌的大楼虽然破碎,却保持着勉强可以辨认的外观。 天浩有生以来第一次相信了直觉的存在。如果不是大脑深处神秘的意识牵引,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找到这里。从磐石寨一路过来,没有偏转方向,整个路程几乎是一条直线。 大厅里一片黑暗,倾斜的地板像刀一样插入地下。进入基地下层的通道被堵死,除了植物和土壤,以及各种杂物,那里没有一丝缝隙。 风从空洞的窗户吹进来,玻璃早已消失,天浩看到散碎的大块钢筋混凝土下面露出人类骸骨,还有坚硬的单兵防护陶瓷盔甲。 死寂的黑暗深处,有一点幽幽的红光在闪烁。忽明忽暗,就像某人在黑夜里吸着烟,看不清面容,看不到喷吐出来的白色烟雾,那点红色光亮就像魔鬼的眼睛,让你在恐惧中想要转身逃跑,却又无法舍弃潜在的诱惑,被极其强烈的复杂心态支配下,寸毫艰难地向前挪动脚步。 天浩在记忆深处搜索关于这里的所有信息。 这里是基地大厅东面,原本应该有一条走廊,还有两堵隔墙。过道之间装有防弹玻璃,想要进入首先要接受机械守卫的身份验证。所有基地成员都必须佩戴个人身份卡片,机械守卫认卡不认人。这不是它们的错,自从人脸识别技术全面推广以来,以电子方式谋取他人面部信息的罪案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 隔墙已经坍塌,只剩下残垣断壁。可是远处那点以极慢节奏不断闪烁的红光对天浩产生了强烈吸引。残存在脑海深处的记忆告诉他那是一台光脑查询器。同样的机械在基地大厅里共有四台,分别安装在四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它们与基地核心主机相连,为基地成员提供各方面的服务便利。就像文明时代市场占有率很高的“家庭服务机器人”。 想想以前……下班回家不用做饭,服务型机器人会过来主动帮你拖鞋,甚至把劳累了一天的你抱到床上休息。做饭之类的事情根本不用操心,只要预先输入每日菜单,它们会全程帮你搞定。扫地、洗衣服、打扫房间……如果男(女)主人有特殊方面的生理需求,它们同样会按照你的要求,全方位做好每一个细节,甚至包括你从岛国动作片里看到的邪恶非人类部分。 前提是你得有钱。不同型号的家用服务型机器人价格不同。从粗糙简单的保姆大妈型,到精致可爱模仿率百分之百的美丽女仆型,区间售价从几千到数十万不等。 安装在基地大厅里的这些光脑仅限于查询。它们有个很特别的外号————老嬷嬷。 据说是一个值班女军官先叫起来的。查询光脑在基地内部的数量更多,它们会无时无刻提醒你各种注意事项。那名女军官值班的时候闲极无聊,找了一部很早的电视连续剧打发时间,随口把剧中一个喜欢监视别人幽灵般可恶可恨面目可憎的老太婆联系起来,给查询光脑起了个“容嬷嬷”的名字。后来传开,叫得人多了,也就以讹传讹,变成了“老嬷嬷”。 挥舞砍刀斩断一从灌木,天浩用力分开各种障碍,带着无比迫切的心情来到查询光脑面前。倾斜地面迫使他必须抓住旁边柱子上的凸起部位,抬手抹掉光脑显示屏上的灰尘。他并不确定这台机械是否还能用,期待的心情是如此强烈:“老嬷嬷,你……你还好吗?” 天浩以前的职位很高,他知道基地能量有两条供给源。一个是超长合金探针吸取地热,另一个是从基地外部吸收的太阳能。 红色光点仍在闪烁,就像哮喘病人间歇极长的呼吸节奏。满怀期盼的天浩在黑暗中足足等了三分钟,最后还是失望了。 他没有听到熟悉的电子合成声音。以前在基地里,只要通过身份验证,无论是谁对查询器提出问题,都能以音动方式获得回答。 就在希望沉入海底的时候,他忽然看到死气沉沉的屏幕闪了一下,随即出现了一行字。 “音源判断:姓名,龙天浩。军衔,上校。职位,第四十七机动战斗部队指挥官。” 天浩感觉浑身上下所有神经瞬间抽紧。他激动得有些难以自持,话语不由自主带上一丝颤抖:“……老嬷嬷……你,你还能听得见我说话?” 仍然没有熟悉的电子音回应,取而代之的是屏幕上闪烁的方块形文字:“音控设备损坏,无法修复。” “到底发生了什么?”声音与否并不重要,看到希望的天浩呼吸骤然变得粗重。他感觉喉咙里黏糊糊的,连忙吞了一下口水,急不可待地问:“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这里会变成这样?” 光脑对人类思维与情感的理解显然没有达到更高层次。屏幕亮度颇为晦暗,闪烁的文字看上去比以往更加刺眼:“身份级别判定:军衔甲级,职务甲a,非基地核心成员,未参与基地建设,密级掌控百分之八十……再次核准,密集掌控缩减百分之六点五。” “查询范围:a级。” “第二身份审核判定:第三梯队沉睡者。” “预定职务:新编第二区域指挥官。” “权限提升程序生效,自动排序认证中……” “再次生成身份审核判定模式,综合判定权限甲级,控制密级权限百分之九十九。” 天浩没有继续发问,很有耐心的等待着。他知道这是光脑自动进入了搜索计算模式。进入休眠仓之前,他喜欢上技术部的一名年轻女中尉,有事没事经常往那儿跑,知道了一些相关的机械操作程序。两个人曾经有过几次亲密关系,可到了后来……沉睡中的男人没有爱情,更不可能指望有睡美人那样被人吻醒的运气。 屏幕上很快出现了一行新的字:“你指的是什么?基地?还是世界?” 天浩犹豫了一下:“世界。” 他不知道光脑还剩下多少能量,也不知道这台机械还能撑多久,只能选择最重要的问题解答。 “世界毁灭于核战争。按照卫星监控的数字,交战国总共发射各类型核弹八千四百零一枚。” 核战争?天浩感觉自己的眼角在微微抽搐:“所有人都死了?” “估计全世界在战后有百分之四十的幸存者。战后大规模死亡不是因为核辐射,而是小行星撞击。战争摧毁了各国政府,失去对外太空的全面监控。小行星撞击地球引起地轴偏移,地壳首发爆裂点为马里亚纳海沟,然后是圣安吉列斯断裂带,全球火山爆发频繁,所有人口定居点无一幸存。” 事情显然没有完全与想象中重合。天浩从呆滞中清醒过来,试探着问:“也就是说,核战争只是起源,根本原因还是小行星撞击地球?” “是的。”以屏幕文字为回答的方式非常刻板:“灾难原本可以避免。和平时期各国都有针对撞击的预防性措施,但核战争摧毁了整个控制系统。” 天浩有些不甘心:“可就算是这样,至少应该有少数人幸存才对。” “没有幸存者。”光脑的回答是如此冰冷:“撞击引发的地壳运动超过历史上所有记载。太平洋整体范围缩小了百分之三十,欧亚板块从土耳其方向开始碎裂,然后被巨大的力量推动着向东移动,华中平原形成新的山脉,北美和南美同时被撕裂……详细情况由监控卫星记录,如有需要,可以调阅这期间的相关数据。” “监控卫星还能使用?”天浩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所有数据只记录到距今八百六十七年两个月零四天十一小时二十二分十九秒的时间。” 八百六十七年? 天浩感觉自己的头“嗡”地一下炸响,无数杂乱的念头像蝗虫一样冲了出来。 究竟过去了多久? 沉默片刻,他发出如同濒死者般沙哑的喊叫:“我要看地图,让我看看现在的世界地图。” 第一百零二节 残破的世界 光脑屏幕上很快出现了陌生的地图。 没有亚洲,没有欧洲,没有非洲,没有南美和北美,有没有澳大利亚。 到处都是支离破碎的土地,它们被茫茫大海包围着,形成新的岛屿。 找不到熟悉的意大利长靴,地中海彻底消失,太平洋面积整体缩小了百分之三十,大西洋却扩大到令人难以置信。 “……这是监控卫星最后发回来的图像吗?”天浩用颤抖的手扶住墙壁,他现在迫切需要一点足够坚固的支撑。 “是的。”老嬷嬷一直在重复这两两个单调的字。 天浩缓缓抬起头,用发红的双眼死死盯住屏幕:“全世界几十亿人,你确定没有任何幸存者?” 机械的回答充满了冷酷:“是的。” 天浩陡然睁大双眼,剧烈波动的情绪导致他有些失态,声嘶力竭:“我呢?我不是还活着吗?如果按照你的说法,全世界所有人类都死了,那我算什么?” “你不同,你是苏醒者。”光脑没有任何情绪,仅仅只是就问题本身做出回答。 “苏醒者?”天浩大口喘着粗气,理智与清醒控制着大脑,之前的失态是因为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巨大落差。他恢复的很快,至少现在不像刚才那么疯狂。 “所有在战争之前接受休眠指令进入沉睡状态的个体都是苏醒者。”屏幕上的文字随着光标逐行跳动:“你是第三批,基地编号000152,整体编号甲乙甲000271。” “第三批?”情绪略有恢复的天浩不由得张大了嘴,愕然地问:“这是什么意思?” “你是第三批进入休眠状态的指定人员。”即便是解释,机械的逻辑仍然如此刻板。 “等等!先等等!”天浩忽然觉得有种说不出的恐惧正侵袭着大脑空间:“老嬷嬷,你的意思是:在我前面,还有两批跟我一样的人?” “不一样。首批休眠者有六个人。他们的身份属于最高密级,代表着整个国家最高权力与顶级科研水准。人类无法抗衡自然衰老,癌症之类的疾病在那一时期属于绝症。旧式休眠法以低温急冻为基础,这在当时属于最先进的研究成果。对外宣称这些人已经死亡,实际上,他们在生命的最后阶段进入休眠舱,长时间封冻。” 听到这里,天浩忍不住问:“为什么一直没有首批休眠者解冻?” 光脑沉默了几秒钟:“涉及到的因素很多。他们的封存基地属于最高等级,我只负责通过主控设备接受并保存相关资料。时代的变迁,科技的进步,不同时期权力群体的构成,以及对当前时局造成的影响……首批休眠者的存在被列为最高机密,即便是高级研究人员也无法接触。这是你们人类的权力纷争,你应该理解。” 天浩在阴暗的环境里发出悠长的呼吸:“继续吧,我要知道更多的事情。” “第二批休眠者有十一个。这是在和平状态下对未来的一种假想尝试。东西方对峙将长时间存在,只要是稍有头脑的领导者都不会主动引发战争。限定范围内的小规模武装冲突发生概率极低,更多的还是相互试探,以及通过遥控第三方进行的摩擦。只要全球经济保持稳步增长,就算增幅缓慢,对峙双方仍将保持,并共同稳固和平局面。核武器的存在只是一种威慑,任何新的有核国家都将遭到两大集团严厉制裁。在这样的局面下,历史和现有文化得到从未有过的重视。休眠者的选择标准更看重于对权力核心的忠诚,以及自身在本民族文化方面的造诣。” “文人?”天浩觉得越发不可思议:“你的意思是,第二批休眠者全部都是文人?” “文学艺术与传统文化这是一阶段休眠者的核心选择标准。战争能毁灭一切,但文明必须以本民族独有的方式延续。该计划延续了二十二年,所有休眠者自愿签署沉睡协议。” “那么……我呢?”犹豫着发问的同时,天浩心中也充满了期待。 “你属于第三批,也是最后一批。第六次纽约金融风暴对全球经济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伦敦金融市场接连重挫,全球各大股票交易指数纷纷下行,各国都在寻找解决危机的办法。集团对峙升级为全面危机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敌我双方都选择以战争刺激经济。但这样的情况历史上任何一次世界大战都有区别,先进科技导致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出现,无论在战争中处于先手还是后手,最终局面都是两败俱伤。出于对未来局势的考虑,包括你在内,总共有五万人被列入休眠计划。” 天浩注视着光脑屏幕,心中充满了感慨。 思绪回到了很多年前的那一天。基地司令把自己叫到办公室,拿出绝密文件。自己就是在那个时候知道了休眠计划。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按照文件内容,所有休眠者军衔自动晋升一级,身为上校的自己得到了向往已久的准将金星,却仅仅只是存在于脑海和档案中的形式。没有能够触摸到的实物,带着义无反顾的责任与理想,注入药物,陷入沉睡。 “那场战争……在我沉睡之后爆发的战争。我们……打赢了没有?”伤感的思绪支配着中枢神经,声音也变得低暗沙哑。 “核大战其实是个误会。” 看着屏幕上弹出的这行字,天浩的瞳孔瞬间骤缩:“你说什么?这是什么意思?” “这件事情有些复杂。”毫无情绪的光脑在执行命令方面毫无折扣,解释得非常清楚:“你知不知道“人类改造计划”这个技术项目?” 天浩缓慢地点了下头:“知道。” 长时间以来,不断有人对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及生物进化理论提出质疑。越来越多的人拒绝相信自己是从一只猴子进化而来。这种观点在十九世纪末达到了高潮,反对者开始对地球环境与人类自身各种数据进行综合研究。他们认为地球环境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宜居,人体存在着太多无法克服的生理缺陷。 这种观点影响甚广,其中一些理论依据引起了各国军方的注意。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巨人化”和“人体功能多样化”。 “巨人化”属于反对者的传统学派。该理论核心以地球质量与后期宇宙研究数据为准,认为人类最佳身高比例应该在三米左右,以强化自身体质及综合环境适应能力为基础,进一步缩减人口数量,达到“以质换量”的目的。 这一观点得到了大批拥护者。精英化与普通化历来是人类社会的两大概念形态对立群体。居于金字塔顶端的少数精英认为大部分人类只是浪费粮食,他们是造成各种混乱的源头。反过来,普通人群对极少数精英的厌恶同样深重,认为少数服从多数才是分配权力的唯一选择。 屏幕上继续弹出新的文字:“早在第三次休眠计划实施前五十年,我们已经展开了人体巨大化的研究。最初的目标完全出于军事层面考虑。骨骼强度、运动能力、战场综合反应、物资负重……所有项目综合计算,身高二百七十厘米至三百厘米的士兵最符合要求,首批三十名实验体被注入药物,在基地内部接受训练。” 二百七十厘米? 这是北方蛮族现在的平均身高。 天浩努力控制住激烈跳动的心脏,继续注视光脑屏幕上显示的信息。 “巨人计划得到了成功,整个计划延续了四十五年,从药物注入改变固有形态,到基因层面改良直接作用于胎儿,巨人被证明在各方面综合能力明显优于普通人类。考虑到民众的接受能力与可能引发的社会性恐慌,只能暂时以军方内部小范围群体为试点,通过长时间多层次的广泛宣传,最终达到全民化改造目的。” “也就是说,目前这片土地上的所有人类,都是巨人计划的基因改造体?”天浩认真地问。 “是的。” “他们不是幸存者?” “不是。” “……他们是怎么来的?”天浩盯着屏幕:“没有幸存者,他们究竟是从哪儿来的?” “从十九世纪开始,各国都制订了针对大毁灭环境下的文明延续计划。其中,投入资金数量最多的项目就是太空移民。这其中有两个关键:首先是选择适宜人类居住的星球。其次是能够大规模运载人类的星际飞船。” “有人提出质疑,认为通过太空射电望远镜发现的“类地行星”存在着太多不确定因素。电脑分析得出的宜居数据极有可能是某种人类尚未发现的未知成分。以氧气为例,太空分析数据完全有可能来源于另外一种成分比例相似的东西。它可能对人类构成致命威胁。毕竟纸面上的“类地行星”太远了。物理、数学、生物繁衍体系……所有这些只是在地球上被证实为真实有效,一旦离开,进入太空,在另外一个陌生的星球,谁也不知道这些东西是否管用。” “大量冷冻精子库的建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无论军事基地还是科研基地,都配备了智能化释放装置。这些装置每年都要进行安全检查,信息库与卫星联网,自动判断繁衍体的最佳释放时间。尤其是全面核战争爆发的前一年,小型智能机器人技术开发成功,它们携带着综合探测器,依靠太阳能持续运转,在外界搜索环境数据,发回基地,中枢光脑依照这些数据改变繁衍体的释放标准,从而达到最佳效果。” “也就是说,北方大陆上的这些人,都是智能机械与冷冻精子库的综合产物?”天浩不知道自己究竟该哭,还是该笑? “是的。” “为什么他们的智慧……”天浩犹豫片刻,换了种更加合适的问法:“嗯……他们的社会文明程度如此低下?” 北方蛮族其实很聪明,国师巫彭就是最好的例子。 “社会文明等级需要输入大量知识才能确认保持。核战争爆发后的地球环境非常恶劣,中枢光脑判定当时无法启动繁衍计划。而且战后人类幸存者数量众多,他们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缺乏食物。启动繁衍计划只会让情况变得更糟。小行星撞击地球引发了全球性灾难,恶劣的环境持续了很长时间。频繁地震导致各基地损毁严重,等到漫长的尘埃期结束,中枢电脑已经在地球活动灾难期间丧失了对繁衍体的知识灌输能力。除了最大限度增加人类数量,我们什么也做不了。” 天浩在黑暗阴影中发出无声的叹息:“其它物种呢?我指的是动物。小行星不可能只毁灭了人类,其它物种的复苏也是整体繁衍计划的一部分?” “是的。” 屏幕上闪烁的光点速度明显比之前慢了一些,“老嬷嬷”似乎在思考:“巨人化的人体各项标准无懈可击。最初制定计划是军方主导,计划重点以培养战士为主。到了计划后期,针对所有繁衍体进行了基因改造,因此大毁灭之后出现在北方大陆的人类对环境适应能力极强,他们的综合体能指数全面超越前代人类。尤其是抗辐射能力。” “辐射?”天浩心中一凛:“你的意思是,北方大陆仍然残留着辐射?” “这种辐射不是核大战的产物,而是来源于小行星撞击后的一系列灾难。主要是火山爆发和地壳运动。” “锁龙关究竟是怎么回事?还有大陆南方的白人,他们为什么身材矮小?”天浩立刻想到一系列问题。 “这是很多个问题,我需要逐一回答。”光脑按部就班,刻板到极点。 天浩换了一个较为舒服的站姿:“说吧,我有足够的时间。” “我的数据有很大一部分来源于监控卫星。监测图像表明,大毁灭对地球各部分造成的伤害程度不同。” 第一百零三节 基因再造 “大陆板块移动主要发生在亚欧板块与非洲板块。南美和北美被大海吞没,沉入海底。太平洋板块被挤压上升,形成新的陆地。地球整体移位导致的地轴产生变化,来自地壳内部的大量岩浆带来了新的辐射。但辐射的主要笼罩区域为新大陆北面,南方却几乎没有任何影响。” 天浩若有所思地点头:“大规模地震带来了新的辐射源?从地下随着岩浆流出的强放射性物质?” “是的,你可以理解为新的,以前从未发现过的露天型铀矿。” 天浩觉得释然,又有些难以理解:“放射性物质对自然环境下的物体会不会造成影响?比如一辆车,在非辐射环境下被破坏的很严重,可在辐射环境下却能延缓这种效果?” 他想起进入北面区域时,在路上看到的那辆“长城”车。长达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自然腐蚀,竟然保持着相当的完整程度,的确有些不可思议。 “这要看具体的区域环境数据才能得出分析结果。但不排除有这种可能。” 光脑继续道:“大陆南方的白人与你有着很大区别。他们的祖先是核大战前另一个对峙集团,虽然同样受到“人类改造理论”的影响,可他们的研发方向与我们不同。” 天浩疑惑地问:“不是巨人化?” “他们选择了多功能人体改造。”屏幕以稳定的速度显示文字:“长出翅膀,不需要借助任何外物就能自由飞翔;增加皮肤角质层厚度与硬度,抵挡任何口径的枪弹伤害;强化牙齿和指甲,强化肌肉与身体协调性,成为廉价的生物兵器……这些情报的密级等次极高,我们对此所知不多,只能推断出大概的情况。他们也有与我们类似的文明末期人类繁衍计划,但是很明显,南方白人的体质与核大战前没有任何区别,一模一样。” “所以他们无法进入北方,只能以锁龙关为界?”天浩觉得这是一件好事:“可他们为什么拥有比北方蛮族更先进的科技力量?” “地壳运动从来就不是一件公平的事。他们那边的基地受损程度应该没有那么严重,中枢电脑多多少少保留了一部分文明输入的能力。但根据卫星早期监控数据,我估计他们的文明信息残留程度不是很高,百分之二十……最多不会超过百分之二十二。否则他们早就穿着防辐射服开着飞机坦克攻破锁龙关,占领整个新世界。” “他们也在进化……”天浩眼眸深处闪烁着只有他自己才明白意义的暗光。 光脑却误会了这句话,将其当做一个新提出的问题:“从大毁灭至今已经过去了好几百年。他们当然在进化,在逐步适应新的环境。锁龙关是板块挤压形成的自然天险,但它无法确保大陆北方永远安全。” “为什么?”天浩连忙追问。 “辐射这种东西不可能永远存在。它们会淡化,会消失。几百年前南方白人无法攻进来,并不意味着他们现在没有这个能力。就算现在不行,以后会发生什么……谁也无法确定。” 狭窄破败的空间再次陷入沉默。说不出的失落笼罩着天浩。他从攀扶的墙上收回右手,用左手代替交换着保持平衡的位置。他觉得筋疲力尽,就算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都要花掉他所剩无几的残存力量。 “还有其他幸存者吗?我是指像我一样的人……苏醒者。” “没有。”屏幕上的光点闪烁片刻,补充了一句:“基地损毁严重,监控卫星多年前就已经失联,我无法对外界进行探测,无法得到更多的信息。按照我的计算,前后三个批次的休眠人员应该全部死亡,苏醒的可能性低于十亿分之一。” “为什么会有恐龙?”这是天浩觉得必须找到答案的迫切问题之一:“他们是自然产生?还是基因再造的结果?” “基因再造。这源于一个早期的模拟计划。该计划于十九世纪由考古人员提出,认为可以通过骨骸化石发掘找到恐龙基因,对其进行小规模复制。计划本身其实就是《侏罗纪公园》那部电影的翻版,当时根本不具备可操作性,只能当做参考资料列入电脑存储备案。二十年后,有人提出“已灭绝生物规模化繁衍”计划,认为可以挑选已经灭绝的物种进行规模化复制,从而达到地球生物圈再次平衡,减少人工干预降低后期环境保护资金投入的目的。该计划的探讨时间长达七年,但出于各方面的因素考虑,计划最终封存,不予实施。” “大毁灭时期地震频发,基地中枢光脑认读程序错误,将归列于同一信息库的“已灭绝生物规模繁衍计划”予以自动执行。该计划基因排列模式为配对化整理,素食物种与肉食物种一对一进行基因再造。序列编号一:迅猛龙对三角龙。序列编号二:翼手龙对小型食草龙。” 屏幕上没有显示后续文字,天浩觉得奇怪:“序列三是什么?” “没有序列三。”光标带着文字继续:“非人类特殊繁衍计划只执行了序列一和序列二,中枢光脑自动修复程序纠正了这一错误。按照正常情况,应该派出战斗部队或机器人在第一时间灭杀错误培育物种。然而基地损毁严重,我们什么也没有,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即刻中止错误的繁衍计划。” 天浩想起途中遇到那条用舌头舔过自己的迅猛龙:“它们似乎对人类没有敌意?” “这同样是程序错误的一部分。基地对所有休眠者的身体变化进行了详细记录,尤其是第三批休眠群体,所有人基因信息各基地联网封存。特殊物种序列一和序列二开始育种的时候,地震导致基因库出现大面积破裂,第三批休眠群体与史前物种基因出现部分混合,因此两个序列四个物种对相同基因携带者会产生天然的亲近感。” “天然的亲近感?”天浩有些惊讶,随即想到磐石寨村民口口相传关于大陆北方关于怪物的传说,疑惑地问:“这种亲近感只局限于个人?还是会扩散到整个灾难后的人类繁衍群体。” “就目前的情况分析,应该只局限于你一个人。” “为什么?”天浩觉得更意外了。 “第三批休眠者是一个特殊群体。你们的存在是为了应对未来战争中出现的极端危险情况。因此从基因改造的最初阶段,你们的强化过程有别于正常意义上的改造。你们可以通过战斗、高质量营养摄入、脑部微量激素分泌等方法产生强化点,对自身缺陷与不足的分项进行补充。” 天浩忽然变得紧张起来:“这样做真的有效?” “这问题应该问你自己。因为你现在已经是强化人了。”光脑回答:“其实这个计划的开发程度并不完整,只有百分之九十八。之所以有部分缺失,是因为无法以计算方式得出最终进化体会达到何种程度。就人体基因改造层面来看,当时我们已经走在世界最前列。以“兆”为单位的频繁验算证明注入你们体能的改造药剂非常安全,不会缩短寿命,也不会造成基础性不良影响。唯一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大概就是整体外貌因为肌肉纤维粗大化会产生少许变化。” “那普通人呢?你之前说过,巨人计划针对的是所有人。” “基地受损导致的基因混合并不涉及他们,只针对第三批休眠者全体。基因受众面会随着自然繁衍和生育产生同等效果。比如你让一个女人受孕生产,你的后代将继承这种基因特质,第三代、第四代、第五代都是这样。” “群体性扩散化?” “是的。” 天浩用力咬了一下后槽牙:“这种情况会不会波及到大陆南方的白人身上?” “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屏幕上显示的文字明显带有讥讽成分:“黄种人、白种人、黑种人……不同的人种基因构成有着显著区别。只要掌握了基因排列规律,即便是同一种病毒,就可以做到具有针对性的感染群体限制。在北美和欧洲释放一株病毒种源,杀光所有白人,其它肤色的人类安然无恙。这绝不是科幻小说里的场景,而是真正可以用于实战的生化武器。” “巨人计划是我们的最高机密,从未有过泄露的迹象。虽说科学无国界,但我们绝不可能无私到将整个计划受益层面扩大到全世界。他们是他们,我们是我们,以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 再次沉默。 天浩在阴影里苦笑着:“老嬷嬷,基地里还有什么部分是可以正常运转的吗?” 这其实是他最关心的问题。 回答是如此的冷酷:“没有。” 天浩仍不死心:“兵器生产车间的情况怎么样?能不能修复?” 回答:“它毁于六百二十年前的地震,大量岩浆涌入,无法修复。” “武器储备库呢?” “岩浆高温引发了大规模爆炸,仓库被彻底炸毁。” “轻型装备车间位于地表,那里的情况怎么样?” “彻底损毁,无法使用。” “食品加工厂呢?” “彻底损毁,无法使用。” 天浩顺着把所有记忆中的部门车间全部问了一遍,得到的回答都一样,他那刚有了一丝起伏的心也再次沉入谷底。 “我能从你这里得到什么帮助?”思考很久,他换了一种较为笼统,觉得应该有少许效果的问法。 “我无法为你提供任何帮助。”屏幕上显示的文字是如此令人沮丧:“我只是一台光脑……不,我已经失去了大部分运算功能。现在的状态,最多只能算是一台信息存储器。我的设计使用寿命是三千个地球年,以人工或自动更换内储零件维持硬件良好状态。基地的所有太阳能吸收装置全部损毁,只有一根地热吸收探头还在发挥作用,提供为数不多的能量。虽然你拥有目前为止的最高密级,支配我的最高权力,但是很遗憾,我什么也做不了。” “未来只能靠你自己。” “你是人类,而我……只是一台机器。” 毫无疑问,老嬷嬷已经出现了智能化的迹象。如果基地正常运转,它的变化会引起所有研究人员的重视和关注。 “我给你看点儿东西吧!这是特工人员在核大战爆发初期从特殊渠道弄到的情报。” 屏幕上出现了一些文字和图片。 …… 历年军费居高不下一直是合众国内部的矛盾纠纷之一。特殊人类改造计划使五角大楼看到了缩减经费的最佳来源。他们在计划中添加了一个新的分项:多功能士兵。 战斗中会出现各种意外。哪怕性能再优秀的武器装备也需要人类士兵才能操作。完全以机械取代人类会导致一系列不可控的情况。这些意外如果发生在敌军身上,当然是皆大欢喜,可如果发生在自己人身上,将会引发可怕的灾难。 因此,军费再高也不可能完全剔除人类士兵。这是合众国军方的基础观点。 基因改良可以使人类外形产生更多的变化。 增加腿脚长度让士兵跑得更快;强化骨骼强化他们的单兵格斗能力;角质层大幅度增加可以让指甲变成爪子,想想看,一头人形的猛虎或狮子,配备了远距离攻击的热兵器,在这种强悍到极点的军队面前,无论是谁都不堪一击。 只要做到上述几点,就能大幅度缩减军队数量,就算不能缩减均分,至少可以做到与目前的水准持平,国会那帮该死反对派的议员就不会永远攻击这个问题。 合众国的人类改造研究成果斐然。 初步的研究实验体已经走出了培养舱,在长达半年的适应期内感觉正常,所有身体监控指数没有变化。 直到马尔斯引发了那场可怕的灾难。 第一百零四节 小人物 在五角大楼的电子管理中心数据库里,佛罗里达基地属于密级顺位首要序列部分的存在。 这里是一个远程导弹地下发射场,总共十五枚洲际导弹全天候处于值班状态。因为是战略性攻击武器,目标由国防部直接锁定,范围囊括了俄罗斯在欧洲地区的主要人口密集城市。 马尔斯是第四批多功能改造士兵。 按照五角大楼的计划:首批改造士兵六名,重点改造骨骼与肌肉,增加负重与身体力量输出。第二批改造士兵两名,重点为脑部神经扩容与外接设备同步化。第三批改造士兵四名,重点是多武器同时操控(如双手同时对不同目标射击,强化级别可操作不同型号武器)。 严格来说,第四批是第三批改造计划的延续。因为从这一批次开始,研究部门的改造计划提升了一个档次。 所有接受改造的士兵都是志愿者。马尔斯从签下志愿书的那一刻,就做好了“老子以后不再做一个人类”的思想准备。 离开培养舱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变成了一条章鱼。 肩膀两边多了四条胳膊,加上原有的两条,总共有六只手。胳膊长度按照从上至下的标准不同,原有的那对胳膊最短,越往下就越长,六只手掌可以排列在一条直线上。 这批改造的计划核心针对技术兵种,而不是最初的战斗人员。 如果每个人多一双手,某些特殊行业就能产生双倍的效益。国防部从很早以前就开始进行类似的项目,直到现在才有了突破性进展。 以马尔斯所在的战备导弹值班为例,正常情况下他这个岗位需要四个人。现在,马尔斯一个人就能搞定。 实验改造体总有着这样那样的缺陷。马尔斯也不例外,成倍增加的上肢数量导致体重暴增,他无法像正常人那样行走,研究组不得不专门为他配备了一辆电动滑轮车,他现在只能坐着移动。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最初的新鲜感在逐步消退。马尔斯开始觉得自己做了个错误的决定。现在这种章鱼模样无法见人,就连知晓实验内幕的上级,每次看到自己都有种本能的厌恶。当然,他们绝不可能当面嘲讽,可眼睛里那种鄙夷和轻视却一览无遗。 马尔斯对研究部门提出更多要求。 我要质量更好的饭菜:最顶级的小牛排、新鲜的日式料理、鹅肝和鱼子酱,还有来自法国的上等白兰地……所有的一切我都要,而不是你们口口声声所谓“营养丰富”的特殊餐。 我要喝威士忌。 我要抽烟。 我还要一个帮助我排解寂寞的漂亮妞,像玛丽莲。梦露的那种。 区区一名上尉提出诸多要求,在正常情况下肯定会被上级当做精神病患者关入禁闭室。 但马尔斯不同。 他得到了想要的一切。 反正他只是一个实验品,只要在这过程中得到所有数据,就能对下一次改造提供更多经验。 科学是一种探索,面对无知前途寻找摸索的时候,总会有牺牲,总会有消耗。没人逼你签志愿书,现在想要反悔,已经来不及了。 马尔斯不是普通的军人。 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坐在战备导弹值班室的椅子上时刻关注监控屏幕。事实上像马尔斯这样的技术军官数量不多,薪水也远远超出战斗部队的普通士兵。虽说签署实验协议的志愿者可以晋升一级军衔,但没人把扛着少校徽章的马尔斯当回事。他的所有训练和数据监测都在实验室模拟环境下进行。 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隐藏得相当好,至少在监控人员看来,除了在生活物质方面要求多了点儿,其他倒也不算什么。 异常听话,毫无折扣服从命令。长达一年的观察期,监控人员没有发现任何问题。马尔斯在物质方面提出的各项要求被认为是合理并可以接受。 上级决定让马尔斯回归原来的工作岗位,真正成为一名可控制的成功基因改造人。 一个人干四个人的活儿,相当于减免了另外三个人的薪水。如果加上各种相关的正常开支,就能省下一大笔钱。 特殊改造的意义就在于此。 对马尔斯的监控仍在继续。他知道自己身后时刻存在着好几双眼睛,还有时刻瞄准自己的枪口。他掩饰得非常巧妙,无论怎么看都是一名优秀军人。马尔斯甚至主动找出导弹发射中心电脑程序的一处错误,避免了意外造成的大规模核辐射。 上级终于对他放心了,马尔斯的军衔也升到了中校。 花了两年时间研究整个发射系统,通过各种方法复制了战备值班军官的核钥匙,早已在电脑系统留下暗门的他选择生日那天行动。 至少需要两个人才能启动的发射台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十五枚负载着长时间憎恨与怨念的巨型导弹从发射井里腾空而起。那一刻,马尔斯感觉自己得到了新生,反锁控制室大门的他满面微笑,注视着巨大的监控屏幕,轻轻哼着从小时候就听祖父唱熟的那首《苏珊娜》,举起手枪枪口塞进嘴里,带着无限满足与期盼,用力扣动了扳机。 只有疯子才会毁灭这个世界。他们从不怕死,耗费心力绞尽脑汁执行可怕的计划只是为了让世界给自己陪葬。 淳朴的想法,奢侈的野望。 …… 看完了老嬷嬷屏幕上显示的这些资料,天浩的表情依然严肃,眉心因为怀疑而紧皱着。他现在对一切都充满了疑问,整个世界,包括眼前这台历史悠久,像风烛残年老人一样苟延残喘的破旧光脑。 离开光线阴暗的废弃基地大厅需要勇气。天浩觉得极度疲劳,两条腿沉重得就像灌了铅。尽管如此,他仍然踉跄着步子,缓缓走了出去。 橘红色的太阳已经接近地平线,天空中残留的光线让天浩觉得刺眼。他闭上眼睛,坐在地上。他知道这里的黑夜充满危险,但他觉得无论如何也需要坐上一会儿,哪怕只有几秒钟也好。 机器会撒谎吗? 答案模棱两可————也许会,也许不会。 苏醒者? 我就是这个世界最后的幸存者。 继续询问已经毫无意义。无论世界毁灭的真相到底是什么,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天浩都失去了挖掘的兴趣。 远处传来踩动落叶和杂物的声音。树林里探出两颗布满细小鳞片的狰狞头颅。 是之前那头舔过自己的迅猛龙。它并不孤单,带来了一个伴儿,体量比它大多了,高度约为八米。 这应该是区别它们幼年与成年的标准。大个儿的迅猛龙也许是它的父亲,或者母亲。天浩没有研究过史前生物,至少现在从外观形态上无法分辨。但只要多给他一些时间,总会弄清楚。 两条迅猛龙同时低下头,伸出舌头慢慢舔着他的头顶和脖颈,以及裸露在袖口外面的手掌。 天浩越发肯定这两头野兽是被自己体表的残留盐分所吸引。 解下背包,拿出一小袋备用的盐,倒在掌心,手掌举高,两头迅猛龙立刻转向,把舌头伸向那一小堆颜色浑浊的粗糙盐粒。 它们很温顺,丝毫没有把天浩当做点心的意思。舔光他手中的盐粒,体量较小的迅猛龙弯下腰,用硕大的头颅轻轻触碰着他的肩膀,令人心悸的竖形瞳孔表面眼皮半闭,活脱脱就是一头在主人面前撒娇卖萌的宠物。 体量大的迅猛龙较为矜持。它低头注视着天浩,目光中没有敌意,充满了令人感觉舒服的柔软。 “我要离开这儿。”天浩伸手抚弄着面前的野兽,感慨着发出只有他自己才明白其中意义的叹息:“你们想跟我一起走吗?” 野兽不会说话,它们看着天浩站起来,安静地跟在他的身后,以实际行动作出回答。 这里到处都是辐射。天浩觉得这是迅猛龙比印象中体型更大的原因。 一个人,两头本该在亿万年前就灭绝的肉食恐龙结伴而行,离开废弃基地,离开被植物占据的广场,离开被埋葬的历史。 辐射可以改变很多东西。 天浩忽然明白了为什么这块土地上的生物如此诡异。 无论巨角鹿还是暴鬃熊,都有着令人畏惧的巨量体型。 有着生命力极其旺盛,可以像韭菜一样频繁收割的野草。 皇带鱼体型大些也就罢了,但它很聪明,离开了文明时代生物学家认为最适合生存的深海,像两栖动物那样攻击陆地上的人类。 远远的,看见了天狂。 他坐在用树枝搭建的简易营地前,手里拿着一块肉干,刚好侧身看见朝着这里走来的天浩,手指一松,吃了一半的肉干掉在地上。他以最快的速度抓起斜靠在旁边的长柄战斧,巨大魁梧的身体表面肌肉贲张,脸上肌肉因为紧张和焦虑挤压在一起,鼻梁上方层层叠叠全是皮肤堆积,沉重的脚步溅起沙土灰尘,一路狂冲大声咆哮:“老三快跑,那些怪物会吃人,我来帮你!” 片刻,冲到近前的天狂双手挥舞战斧举过头顶,怒吼着朝距离最近的迅猛龙奋力劈砍。杀伤力十足的武器即将落下的时候,天浩眼明手快一把抓住斧刃下方的握柄,攻击画面瞬间定格。 “别怕,它们不会伤害我。”天浩脸上露出虚弱的笑容。 “这……怎么会……”紧张到极点的天狂死死攥住战斧握柄,一丝也不敢松开。他大口喘着粗气,血液在体内以极高的速度疯狂流转。 他知道这种怪物。 听说过,也远远地见过。 它们吃人。磐石寨、青龙寨、庆元寨、章浦寨……附近大大小小所有寨子都有人丧生在这种怪物口中。它们饭厅灵活,行动敏捷,长着一口锋利密集的尖利牙齿,是天狂见过的最可怕生物。 它们像黑嚎狼一样群居,经常集体攻击另外一种体型巨大的怪物。但那种脑袋上长有三支角的怪物也不好惹,它体表生长着厚重的骨板,像盔甲一样坚固。 “它们是我的……嗯……”天浩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解释这件事,也找不到合适的词。他转过身,用瘦长的手指轻轻拂过年长那头迅猛龙的前胸,感受着来自鳞片的冰凉与光滑,目光落到了它两边翘起,中部凹陷的后背上。 “它们是我的坐骑。”这个理由比较有说服力。 这不是重点。死寂冰冷的心脏因为天狂重新恢复了活力。我不是一个人,并不孤单。 “坐骑?”天狂再次觉得自己脑子不够用。他缓缓放低战斧,双眼死死盯着记忆中喜欢吃人的怪兽,明显对天浩的说法表示怀疑:“你是说,可以骑在它们背上?” “也许是这样。”天浩努力让自己笑了一下。沉闷灰暗的心情仍在支配着他,无论换了是谁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从世界毁灭真相的困境中走出来。失去的一切永远不可能回来。最后的幸存者……多么滑稽可笑,又令人悲哀的头衔。 对于这个在一夜之间展现出诸多优秀特质与卓越能力的弟弟,天狂有着一种盲目的崇信。他半信半疑地收起战斧,犹豫着伸出手,不太确定地问:“我可以试试吗?” 这也是天浩所希望的。 粗糙的手指缓缓向前探伸,距离迅猛龙越近,天狂就越发明显感受到来自对方的凶狠与敌意。这是两种截然不同更多态度,它们对待自己没有像对待天浩那么温和,就像火与冰。 天浩察觉到这一点。 他用手按住迅猛龙的前胸,感觉这动作可以让它安静下来,至少不会对正在接近的天狂发出威胁性低吼。 驯兽这种事情极有可能需要天分。没有人教,也没人说过具体该怎么做,天狂忽然脑子里灵光一闪,从皮袍里掏出一块肉干,递了过去。 它低头嗅了一下,张口叼住这块从未尝过的食物。凶狠的竖瞳瞬间变得柔和下来,它慢慢咀嚼,狰狞可怕的狭长形头部显露出满足表情。 第一百零五节 牡鹿族 “它喜欢肉干。” 天狂喃喃着继续伸手向前,亲眼看到的变化给了他更多信心和胆量。终于,指尖颤抖着触摸到迅猛龙体表鳞片的一刹那,天狂清清楚楚感受到这头食人巨兽轻微抖动了一下,它没有张口攻击自己,也没有在第一时间闪身离开。 它低下头,默默注视着自己,就像文明时代相亲男女见面,充满了审视与挑剔。 “扶住它的背,骑上去。”天浩在旁边鼓励。他知道迅猛龙会接受自己这样的动作,但无法确定它们是否会接受天狂。 这很重要。 这是一个野蛮疯狂的时代,想要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立足,掌控更大的权力,就需要同样野蛮疯狂的想法和计划。 马为什么能骑? 这是文明时代生物学家绞尽脑汁也无法找到答案的问题。 在全世界毁灭背景下自动激活的冷冻精子库再造了人类,基因得到全面改良的北方蛮族早已适应了辐射环境。他们可以自由进入这片区域,只要确定有办法驯服变异恐龙,磐石寨的实际控制区就能成倍扩大。 打造一支以变异迅猛龙为基础的骑兵。这种肉食怪兽在战场上将所向披靡。 还有变异三角龙,天浩同样将它们列入了计划。基地所有车间尽毁,造不出枪炮,造不出子弹,但我可以建立一支“生物坦克”部队。体量超过二十米的三角龙,它们足以碾压一切。 天狂终于骑在了迅猛龙背上。整个过程与其说是“骑”,不如说是“爬”。没有鞍鞯,他的动作显得极其笨拙。离开地面数米的高度使他有些眩晕,双手紧紧抱住迅猛龙细长的脖颈,确保不会掉下来。 “感觉怎么样?”天浩的心情比刚才好多了。 “神灵在上,我竟然骑着一头怪兽……”天狂狠狠掐了一下大腿,确定这不是在做梦。 “你可能是这个世界的上第一位龙骑士。”天浩认真地说。 “什么是龙骑士?”天狂有些疑惑。 天浩一阵语塞。 在文明世界,龙骑士是个意义丰富的词。某些相貌特殊的妹纸被称之为“恐龙”,与她们有着超乎友谊亲密关系的男人就是龙骑士。 “它们不是马。刚才你也看见了,它们吃肉。”天浩觉得自己的思维方式需要改变,随口敷衍着,寻找适用的解释字句。 天狂虽然粗豪,却不是傻瓜。他轻轻拍了一下迅猛龙的脖颈:“老三,你为什么把它们称之为龙?” “它们不是龙。”天浩想也不想就张口否认:“至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龙。” 天狂更疑惑了:“龙是什么东西?” “一种伟大的神灵,一种必须崇拜的图腾。”天浩回答得异常坚定:“它有牛族的臂膀,鹿族的角,狮族的鬃毛,虎族的爪子,鹰族的眼睛,豕族的鼻子……总有一天,所有人,整个世界,都将匍匐在龙的脚下。” …… 鹿族领地,牡鹿城。 很少有人仅从第一眼就喜欢上这座城市。作为必不可少的防御性建筑,牡鹿城的城墙很糟糕,没有砖,也没有石头,从城头到墙基,所有一切都是用木模干燥后的土块建成。为了增加墙体坚固指数,人们在土块里添加了稻草茎秆,整个城墙看上去很粗糙,毫无美感可言。 相比之下,位于牡鹿族领地外围的流云城情况就好得多,有着砖石结构的高大城墙。这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族群统治者的意志与思维脉络————如果连防守严密的外围城寨都被敌人攻陷,位于领地核心的族群首都也就失去了存在价值。 有限的资源要用在刀刃上。 族长鹿庆元焦躁地走来走去,愤怒的面孔看上去无比狰狞。他双手互相绞着,大拇指在虎口中央旋转着拔出,又以更加强烈的力度狠插进去。 潜伏在雷角城的探子发回消息:蒙香寨的覆灭是雷牛族所为。详细计划与攻击路线暂不明确,但牛族军队的出发位置已经探明,就是已经废弃的青龙寨。 王座位于议事厅正中,两边顺序摆着十多把椅子。除了三个儿子,有资格进入这个房间的人不是牡鹿族长老,就是身份尊贵的统领。 次子鹿庆南性子暴躁:“父亲,让我带兵出征吧!必须让雷牛部的人血债血偿。” 一个身材高大的统领从椅子上站起来,面对鹿庆元躬身行了一礼:“大王,二王子说得对,这次我们必须从牛族人那里讨要说法。两族相邻几百年了,他们总是越过边界袭击我们的领地。以前只是小打小闹,偶尔几个人口数量少的寨子也就罢了。但是这次他们竟然对蒙香寨下手,那可是足足三千人啊!如果这次我们没有反应,还是像以前那样不为所动,那么下一次,他们的目标就会是流云城。” 对面,身穿黑色棉袍的部族大巫冷哼了一声:“嘴上说得好听,我们拿什么打?牛族人善战,他们掌握着最精湛的锻造技术。早在二十年前我就说过,雷牛部必定是我们牡鹿部的大敌,必须早做准备。可是你们有谁把我的话真正听进去?他们需要布匹,用武器与咱们交换是笔双方都能受益的好买卖。只要达成供需协议,我们就能与牛族和平相处,还可以通过供应布料的方式源源不断获得武器和盔甲。可你们呢……德耀,你一直反对我们与牛族人交易,每年产出的布料大部分用来与南边的狮族人交换粮食。现在好了,牛族人打到了咱们眼皮子底下。你倒是给我说说,仓库里那些腐朽生锈的刀枪,还有破破烂烂的盔甲,这就是你口口声声要与牛族人开战的底气吗?” “巫智,你什么意思?”德耀是拥有姓氏的牡鹿部贵族,掌管着多达上万的军队。他脸色微微有些发红,恼羞成怒抬手指着对面厉声叫道:“我们的土地要种棉花,用布匹换粮是大王的意思。二十年……如果每年都把布匹换给牛族人,我们要那么多的盔甲和武器做什么?我们要的是粮食,粮食!” “哼!除了嘴上说得好听,你还能干什么?”巫智用嘲笑的目光看着对面:“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每年从狮族换回来的粮食有很大一部分被你截留下来用于酿酒,真正分发到各个城寨的部分能有一半就不错了。” “我们需要盐!”鹿德耀针锋相对,寸步不让:“用酒才能从豕族那里换到盐。” 巫智的冷笑声更大了:“我只看到一枚一枚的银币装进你的口袋。别说我没有提醒你,那是狮族搞出来的玩意儿,你把它们当做宝贝一样藏起来,究竟是能吃,还是能穿?” “够了!”烦躁不已的鹿庆元爆发出怒吼:“现在不是说这些事情的时候,要吵架就给我滚出去!” 每一个统治者都会面临各种麻烦,鹿庆元也不例外。 他在心里计较得失。 制定族群政策很难,目光超卓的伟大领袖终究是凤毛麟角。不要说是二十年,就算五年,甚至两、三年后的变化也很大。其实巫智和鹿德耀之间的争论孰是孰非并不重要,那就是一锅稀里糊涂的烂米粥,无法分清上下轻重。 鹿族需要粮食,需要铁器,需要盐,需要各种各样的生活物资。尤其是牡鹿部,刚好夹在几大部族之间,领地面积就这么大,每年种植棉花或粮食都有定数。这种多了,那种自然就少。更糟糕的是牡鹿部无法拓展领地面积,被迫限制人口数量。 鹿庆元从未想过要与牛族人全面开战。那样做是自寻死路。就算战争规模限制在雷牛部与牡鹿部之间,自己仍然不是对手。 难道就这样算了? 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长子鹿庆东离开座位,在众人注视下走上王座台阶,他凑到很近的位置,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见的声音低语:“父亲,我们可以仿照雷牛部的做法,攻击他们边境上的某个寨子。” 鹿庆元在沉默中缓缓抬起眼皮,用复杂的目光看着鹿庆东。 他其实并不喜欢这个儿子。首次成为人父的喜悦随着次子和三子接连降生被冲淡了许多。“爱到三岁恨到老”,文明时代的谚语经历了漫长时间考验。鹿庆元知道自己能力有限,而且上了年纪,永远不可能成为传说中被无数人敬仰的部族领袖。每天看着水面倒影里苍老的面容,抚摸着白色头发,他心里总会生出说不出的恐惧。 长子从年轻时代就表现出部族首领应有的诸多特质。他聪明,对很多事情有着特殊见解,与部族各方面势力都有交集,优秀公平的处理方式得到所有人一致认可……但越是这样,鹿庆元对长子的戒备就越深。 干掉亲生父亲取而代之不是什么新闻。现在的狮王就是最好的例子。他起兵造反,攻入部族主城,当着所有人的面,砍下他父亲的头颅,将上任狮王的尸体分给所有降臣,逼迫着他们当场吃掉。 这是蛮族统治者证明实力的一种方式。 鹿庆元无法保证长子不会效仿年轻的狮王,突然在某一天把同样方法用在自己身上。 他更信任次子鹿庆南,还有三子鹿庆西。尤其是次子,从小就很听话,不像长子那么叛逆。 “你想进攻哪个牛族村寨?”其实长子的意见正是鹿庆元内心所想。可越是这样,他对这个儿子就越是忌惮。 “暂时还没有具体目标,这只是我的一点想法。是否可行,还需要父王您拿主意。”鹿庆东半躬着身子,小心翼翼的回答。 鹿庆元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转过身,缓步回到王座前坐下。他对站在侧面的贴身近侍使了个眼色,跟随多年深知他心意的后者点点头,转身离开……几分钟后,近侍拿着一卷兽皮返回。他将兽皮在鹿庆元面前的木桌上摊开,分别用沉重的物件压住边角。 这是牡鹿部周边区域的。绘制得很粗糙,很多地方线条模糊,只能大概看出以轮廓形式存在的部族边界。 “你们都来看看。”鹿庆元用低沉的嗓音对所有人发布命令:“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必须向雷牛部讨一个说法。” 议事厅里所有位高权重的人纷纷围拢过来。 巫智站在最前面,他用看透一切的目光注视着自己的王,不无忧虑地问:“大王您的意思,是打一场小规模的仗?” 鹿庆元没有否认:“牛族不会承认蒙香寨的事情是他们干的。就算我们把状告到部族联盟那边也不会有结果。我知道牛族人不好打,但我需要牛族人的脑袋。” 鹿德耀立刻朝前迈了一大步:“属下愿为大王分忧。” 鹿庆元仿佛没有看见他的存在,视线直接从鹿德耀身上掠过,落到了次子鹿庆南身上。他抬起手,朝着那个方向招了招:“阿南,准备一下,这次就由你领兵出征。” 鹿庆南有些惊讶,他本能地偏头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大哥鹿庆东,然后转过头:“父王,这个……大哥他……” “我说了这次由你领兵出征!”鹿庆元有些恼火,加重了音量和说话语气:“没让你向牛族人全面开战,只要攻下边境上的几个寨子就行!他们抓我们的人不外乎是为了织布,我们同样可以抓他们的人过来炼铁。” 鹿庆东半低着头,默默无语,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鹿庆南不停地偏头看着兄长,结结巴巴地回答父亲:“那个……我……我……” 他很想说“让大哥去吧!” 这句话已经到了嘴边,还是被鹿庆南强迫着咽了下去。他知道父亲的脾气,这样做只会越发触怒,后果变得越发不可收拾。 周围一片安静。 鹿庆元内心的怒火略微消退。他抬手在兽皮地图上画了一个圈,用手指在中间用力点了几下:“就这片位置。章浦寨、磐石寨,还有庆元寨……本王全部都要。能抓多少是多少,不愿意投降的统统杀掉,烧光他们的寨子,夷为平地!” 第一百零六节 战争模式 天浩没有直接把两头迅猛龙带回寨子。他在巨角鹿牧场逗留了一天时间,让人叫来了主管元凯,带着人,在距离牧场北面大约五公里的山坳里造了几间简易木屋。 对变异迅猛龙来说,北方蛮族就是食物。天浩需要时间探究出一套切实可行的驯化方法。他让天狂先回寨子,挑选出五十个身强力壮的汉子,带上各种必需物资,前往自己选定的“龙骑兵驻地”。 盐和肉是最好的诱饵,即便是凶猛的吃人怪物,同样喜欢不劳而获的幸福生活。 尤其是盐。 给它们装上鞍鞯的时候,迅猛龙表现的有些抗拒,天浩下令增加盐的供给量,它们很快变得温顺下来,任由皮带绕过腹部,给脖颈周围套上缰绳。 “骑上去。” “让它们学会服从命令。” “不听话就用鞭子抽,用长矛狠狠给我刺。让它们流血,让他们明白什么叫做规矩。” “如果实在无法驯服……就杀了它们!” 身为一寨头领,天浩有太多的事情要做,不可能长时间待在这个地方。 他有种破釜沉舟的觉悟。 在蛮荒世界生存本来就极其艰难,知晓了文明世界的结局,让他对未来那一丝最后的期盼彻底破裂。创造需要打破原来的桎梏,任何胆敢反对声音都必须被狠狠压制。如果遭到激烈反抗,那么该杀就杀,绝不手软。 对人如此,野兽就更是这样。 大陆北方面积广阔,杀掉两头拒不服从的迅猛龙,它们还有更多的同类。 想象中最糟糕的情况没有发生,两头迅猛龙都很配合。它们没有对四周这些手持武器的人类表现出敌意,只要有盐,或者是用盐腌制的肉干,它们就觉得心满意足。 天色很快变得昏暗下来。 营地点起篝火,天浩也差不多到了即将离开的时候。这时,元凯带着几个人从远处小路上匆匆赶来。 “头领,寨子里传来消息,有紧急情况。”他边说边把站在身后的一个年轻男子拉到前面。 天浩认识这个人,他是平俊手下的一名探子。 “出什么事儿了?” “鹿族人大举出兵,已经越过了边境。” …… 磐石寨议事厅里的三个火塘里燃烧着熊熊烈火,在没有开发出更好的照明方式以前,这是人们向黑夜换取活动时间的唯一方法。 寨子里所有“百人首”阶位以上的人都参加了会议。他们聚在宽大的原木桌子旁边,以天浩为核心,低头注视着桌面上平摊开的兽皮地图。 平俊有生以来第一次在这种场合公开露脸。他很激动,甚至转化为亢奋在心里冲撞。他强迫着自己冷静下来,却很难控制住颤抖的身体,导致说话声也变得断断续续,不那么连贯。 “牡鹿城的军队前天就已经出动。我们按照头领的指示,从赤蹄城买了十几匹马,这才抢在鹿族人前面把消息传了回来。” 天浩抬手拍了拍平俊的肩膀以示鼓励,认真地问:“打探到他们行进的方向了吗?” “我们正在查探,消息以接力的方式回传过来。”按照天浩之前给平俊的建议,每五人一个小组,分派在几个必须重点关注的方向。一旦出现必须尽快传递的重要情报,磐石寨立刻往该方向派出一至两个信息联络组,所有人配马,以单人单次的方式将最新情报逐层后传。 天浩不知道这个陌生的世界有没有鸽子。捕捉驯化鸟类用于传递消息的方法已经告诉平俊。遗憾的是,一切都需要时间。 “军队人员构成仅限于牡鹿族,数量在六千人左右。他们针对的目标就是我们雷牛部。” 打探到这些消息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 鹿族人的战斗力只能算是一般。行军打仗当然要保密,可是这次的情况不同:对于强悍凶暴的牛族,鹿族人有着本能的畏惧。隐瞒消息欺骗他们越过边境进入牛族领地,只会在军队内部引发恐慌。没人喜欢与强大的对手交战,赢面太小了,与其白白战死,不如提前逃跑。 迫不得已,鹿庆元只能公开蒙香寨被毁灭的消息。主动出兵与报仇雪恨是两种概念。鹿族军队低迷的士气开始变得高涨,士兵的畏惧心理也没有那么强烈。 “我们没有打探到鹿族人的具体攻击目标。那支离开牡鹿城的军队没有从直线距离最短的方向进入边境,而是从我们的东面绕了个圈子。”平俊用手指着地图,在磐石寨东南方点了一下:“他们的入境位置在这儿。” “有一件事很奇怪。”停顿片刻,平俊继续道:“这次鹿族人的统兵大将有两个,都是牡鹿族长鹿庆元的儿子。” 天浩抬起头,感觉有些意外:“其中一个是鹿庆西?” “不,他不在其中。”平俊摇摇头:“是鹿庆东和鹿庆南。具体谁是正将谁是副将,我们正在打探。” 目前知道的情况就是这些。 天浩双手杵在桌面上,双臂分得很开,他仰起头,用充满威慑力的目光扫视四周:“咱们的麻烦来了。攻击蒙香寨是大王下的命令,但现在青龙寨已经没了,我们肯定会成为鹿族人的攻击目标之一。” 狩猎队长永钢有些疑惑:“阿浩,你的意思是,鹿族人这次想打大仗?” “他们没那个本事,也没有那个资本。”天浩冷静地摇着头:“如果是全面开战,他们派出的军队数量就不会这有这么点儿,至少也是两万以上。负责监视其它方向的斥候一直没有传来消息,这就意味着其它部族没有出兵。” 老祭司低头看着地图,面带忧虑:“就算是六千也很多了,咱们寨子连上老人和孩子才有三千多人……这仗怎么打?” 天峰插进话来:“阿浩,趁现在还来得及,我们尽快派人向赤蹄城和雷角城求援吧!” “暂时还用不着。”天浩诡异地笑了:“说起来,我得感谢鹿族人这次派来的统兵大将。是他让我有了打赢这一仗的底气。” 永钢皱起眉头,完全不明白他在说什么:“阿浩,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天浩用右手在兽皮地图上标准的磐石寨位置重重点了一下:“我们寨子距离鹿族人的领地最近,他不会把我们当做首要攻击目标。” 说着,他的手指朝着右侧移动,自下而上以磐石寨为中心画了一个圆:“这个范围内所有的寨子都有可能遭到攻击,但我们排在最后……肯定排在最后。” 天狂横抱着粗大的胳膊,他与其他人一样,想不明白,也无法听出天浩话里的隐藏内容,只能把求解的目光偏转到天浩身上:“为什么?” “因为他是个聪明人。”天浩笑了:“颇有头脑,远见卓识的那种。” …… 永利寨被攻破了。 兴奋的鹿族战士大声呼喊着冲进寨子,锐利长矛捅穿一个个牛族人的身体,然后将长矛倒插在地上。尸体和武器,这是彰显武功的最直接方式。 被杀的都是男人,女人被抓起来集中看管,这是战斗结束后的统一规则。但在这之前,谁都可以把她们横扛在肩上带进小木屋,做大部分男人都喜欢的事情。 老人没用,统统杀掉。 身高达到一定程度的孩子可以活命。他们会长大,成为优秀的奴隶。 太小的孩子没用,他们和老人一样,都会成为蛮族战争中的备用粮。 坐在原本属于永利寨头领的木屋里,看着正用小刀切割一大块鲜肉的牛族女人,鹿庆南非常满足,发出爽朗的笑声。 “还是大哥你聪明啊!这次多亏了大哥你跟我一起出来,否则我怎么也不会想到要先打永利寨。” 鹿庆东坐在旁边,他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面前摆着一个木盆,盆里装着一颗刚砍下来不久的新鲜人头。死者嘴里塞着一块木头,约莫有孩子拳头大小,口腔内部空间只能勉强容纳。它是趁死者还活着的时候硬生生塞进去,然后用皮绳勒紧木块,防止死者将其吐出,然后等待死者在刺激食道产生强烈呕吐感及半窒息状态下挣扎近两分钟的时间,这才用刀斧将头颅砍下。 这是永利寨头领的脑袋。 鹿庆东不是骨碗师,但他知道制作骨碗的每一个细节。给死者口腔强塞木块会导致面部肌肉紧绷,对颅骨产生足够的挤压感,最大限度密闭颅骨之间的缝隙。保持这样的死状,剥皮割肉,剔除大脑,就能沿着颅顶边线取出完整的碗形。 永利寨规模不大,满打满算也就是一百多人。鹿庆东打算趁这次出征的机会,砍下九个牛族百人首和一个千人首的脑袋,亲手制成一整套十个骨碗,敬献给父亲。 蛮族详细用死者头骨制成的碗具有神秘力量。病人喝药用这种碗会好得很快,虚弱者用骨碗吃饭会获得力量,胆小的家伙多用骨碗能得到胆量……可怕的迷信就这样广泛传播开来,就连孕妇也愿意使用骨碗,认为这样可以让生产变得顺利,大人孩子平平安安。 火光照亮了已经剥掉头皮的颅骨,鹿庆东手上全是血,他在抹布擦干死者头骨,在靠近火塘的位置略微烘烤。炭笔在干燥的骨头表面画出一条线,他拿起小钢锯,沿着线条开始切割,发出令人牙酸的摩擦声。 牡鹿族长鹿庆元的三个儿子,长子鹿庆东经验丰富,头脑聪明,是一名优秀的统兵将领。 鹿庆南知道自己在军事方面无论眼光还是能力都比不上大哥。他属于那种老实忠厚的性子,对族长之位向来没有太大兴趣。鹿庆元决定出兵的前一天,鹿庆南找到父亲,请求带上大哥鹿庆东一起出征。为打消父亲的怀疑,他主动提出:自己为正将,大哥鹿庆东为副将。 事实证明,鹿庆南的选择没有错。 鹿庆东的进攻路线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他没有直接攻打距离鹿族领地最近的磐石寨,而是带领军队从东南森林越过边境,进入牛族领地,在没有暴露行踪的情况下在山林深处足足走了一个多星期,绕到雷牛部后方,对人少偏僻的永利发动泰山压顶般的猛烈进攻,一战而平。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鹿庆东对二弟的称赞毫不在意,他专心锯着木盆里的人头,发出轻轻的叹息:“牛族人悍勇凶猛,他们打造的兵器举世无双。就拿这把钢锯来说,这么小的一点儿东西,他们都能做得如此精巧。要换了是咱们族里的铁匠,还真是不行。” “我们鹿族人的士兵只能打顺风仗。这次咱们出兵,磐石寨肯定是最方便的攻击目标。但是老二你得明白,很多事情不能光看表面。磐石寨位于边境,这种地方的据点历来是守备坚固。我估计青龙寨的人已经集中到了磐石寨,雷牛族长牛伟邦很聪明,他知道我们早晚会报复,所以提前做好了应对。两寨合并为一寨,战斗力也就成倍增加。” “磐石寨是个硬核桃,咱们就偏不理他。绕过去,打他们的后方。你看看这地图上:永利、甘泉寨、积麦寨、漳浦寨……咱们用不着有什么规律,只要以最快的速度冲过去,就能把这些小寨子一个个推平。” 整个作战计划鹿庆南已经知晓,但他仍然有些担心。挪动屁股朝着鹿庆东那边移了一些,低声道:“大哥,父王要求咱们这次必须打下庆元寨,这才是重点。” “胆敢冒犯父王的名讳,他们必须要付出代价。”鹿庆东视线自始至终没有离开手里的那颗人头:“我仔细考虑过,庆元寨排在倒数第二的攻击顺位,磐石寨排在最后。那里距离我们的领地最近,有什么意外的话也能及时撤离。总之,磐石寨能打就打,打不赢就走。只要拿下庆元寨,再加上我们这段时间林林总总攻下的这些牛族小寨,在父王面前就是大功一件。” 第一百零七节 跟我走 鹿庆东从未没想过要进攻赤蹄城。 区区六千鹿族军队就想进攻牛族坚城,无异于痴人说梦。 直接进攻磐石寨是愚蠢的选择。鹿庆东太清楚鹿族士兵的德行,如果磐石寨首战不利,损兵折将,自己这边立刻会士气大降。到时候远距离迂回的策略根本无法实施,军队也会出现大量逃兵。 事实证明自己是对的。虽然在钻山绕林走了那么多远路,可数千名鹿族军队突然出现在永利寨的时候,寨子里所有牛族人都惊呆了。六千对一百,就跟石头砸鸡蛋一样轻松。 外面到处都是女人的尖叫与哀求,鹿庆东却充耳不闻。烧杀抢掠,侮辱妇女,这同样是提升士气的必要手段。何况对方是牛族,是灭杀蒙香寨的仇敌。 “老二,把命令传下去。”永利寨头领的头骨被切开,看着整齐的骨质部切割边缘,鹿庆东很满意。他伸手从中挖出死者大脑,边做边说:“让他们统计寨子里的粮食,杀光老人和孩子,剔除骨头只要肉,带上所有的女人,我们明天一早出发,直取甘泉寨。” 正看着女人烤肉的鹿庆南一愣,随即倒吸一口冷气:“这么快?还是在这儿多待一天吧!让下面的人高兴高兴,咱们在林子里走了那么久,大伙儿都……” “多一天都不行。”鹿庆东轮廓分明的脸上浮起强硬表情:“这里是牛族人的地方,不是我们的牡鹿城。告诉下面的人,所有战利品上缴五成,剩下的全归他们自己分配。不服从命令的人,格杀勿论。” 停顿了一下,他继续道:“命令就由你来发。毕竟……你才是正将。” …… 天浩带着几名侍卫走进漳浦寨的时候,寨子头领建平丝毫没有主动出来迎接的意思。他坐在屋子里,眼睛里全是冷漠与傲慢。 “真是难得,阿浩你怎么有时间来我这儿做客?”他对这个年轻人的印象不是很好,火塘对面的客位上没有奉茶,甚至没有摆放专供贵客使用的兽皮坐垫。 “我没时间跟你说这些。”刚进门,天浩就直截了当地说:“我是来救你的。” “你说什么?”身材魁梧的建平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他觉得很意外,对方应答完全背离了自己之前的猜想。建平觉得磐石寨年轻头领这次过来应该是有事需要求助自己。人口、粮食,或者别的。 “鹿族人打过来了。”天浩尽量言简意赅:“我收到消息,他们已经攻下永利寨,正朝着这个方向进攻。” “这不可能!”回过神来的建平本能对方在撒谎。他气呼呼地瞪着天浩:“永利寨离我这儿比磐石寨近多了。连我都不知道的事情,你怎么可能知道?” “你平时不与他们联络,当然是什么也不知道。”天浩发出冷淡的嘲讽:“别说我不帮你,我可是在救你的命。” “够了!”恼羞成怒的建平“嗖”地一下站起来,胡须随着脸上肌肉一起颤抖,抬手指着远处的寨门方向:“出去!滚!漳浦寨不欢迎你!” “你自己想也就罢了。可是他们怎么办?”天浩仿佛根本没有看到建平的动作,侧过身,指了一下敞开的房门外面:“漳浦寨上上下下五百多牛族兄弟,难道你想让他们为你陪葬?” “我根本就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建平被他说得一阵火大,不由得怒从心起:“哪儿有什么见鬼的鹿族人?再说了,磐石寨旁边就是鹿族的左所寨,你前面还有青龙寨挡着。就算鹿族人真打过来,有麻烦的也是良栋和你,跟老子有屁的关系?” “良栋已经死了,大王下令,青龙寨所有人并入磐石寨,由我统一节制。”没有争论,天浩放缓语速,充满了不可置疑的威严。 “这不可能!”建平想也不想就重复了一遍刚说过的话,心里却同时生出说不出的惊异。 磐石寨这位年轻头领是个胆大包天的家伙。这是建平很难对他产生认同感,也很难喜欢的原因。 雄奎同样惹人讨厌,可不管怎么说,他毕竟是认识了很多年的老人。彼此面子上很熟,来往也多,不像磐石寨刚蹿起来的小年轻,让同为头领的建平觉得很不舒服。 但是天浩提到了大王。 他胆子再大,也不会扯着虎皮冒用大王的名义吧? 何况话里还说到良栋……良栋死了?青龙寨与磐石寨合并?这段时间春耕忙碌,各个寨子平时也很少走动,难道这事儿是真的? 天浩深深地看了一眼神情明显变得犹豫的建平,突然下令:“抓住他!” 几名特别挑选,训练有素的近卫立刻一拥而上,按翻建平身边猝不及防的护卫,两个人死死卡住他的肩膀,以熟练地动作将他用绳索捆紧。 “混蛋,你想干什么?” “我……我就知道是你杀了雄奎,你现在也要用同样的方法对付我,谋夺漳浦寨?” “你走不掉的!这里到处都是我的人!” 又惊又怒的建平一个劲儿地破口大骂,他拼命挣扎,只是绳索捆得太紧,怎么也挣不开。 房间里的混乱传到外面,附近的人纷纷围过来,想要看个究竟。 天浩索性一脚踢开房门,一把抓住正在大声叫骂的建平,大踏步走了出去。 他立刻感觉到来自所有方向的敌意。 “那家伙是谁,他抓了咱们的头领。” “砍死他!立刻把我们头领放了!” “好像是磐石寨的人……先等等,问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近卫把刀子架在建平肩膀上,看到这一幕,附近几个想要冲过来的男人纷纷停下动作,脸上露出犹豫的神情。 天浩从一名近卫手里接过铁皮话筒,面对木屋前越聚越多的人,发出足够所有人听见的洪亮声音。 “章浦寨的兄弟们,我是磐石寨的头领天浩。我今天来只为了一件事:鹿族人打过来了,他们已经灭掉了永利寨,说不定还灭掉了甘泉寨。情况紧急,暂时还没有更多的消息。你们现在立刻各回各家收拾东西,跟着我往南走。” “放你妈的屁!”肩膀上那口刀对建平没能产生威胁,他冲着天浩啐了一口,连声怒道:“你就是想要谋夺我的寨子。别信他,他在撒谎!” “如果我要谋夺你的寨子,你现在已经死了!”话筒扩大了天浩森冷的声音:“有这样把寨子头领公开带到所有人面前的谋夺方式吗?用你的脑子好好想想,我才带了几个人过来,在这种公开场合就算杀了你我能得到什么好处?” 被愤怒与杀意笼罩的情绪逐渐平息,人们开始理智思考问题。一时间,木屋前的广场上窃窃私语,人们交头接耳,虽然心中仍有怀疑,却不像之前那样把天浩当做敌人。 怒火缓缓从建平身体里冷却,他大口喘着粗气,却比之前理智了不少,用带有血丝的双眼盯着天浩:“……你……你说的是真的?你没骗我?” 这时候,一名老者从台阶下方走过来,他皱紧眉头道:“年轻人,有什么话好好说。先把建平放了,我们可以坐下来好好谈。” 他随即补充了一句:“我是漳浦寨的祭司,我可以保证你的安全。” “现在我们没时间慢慢谈。”天浩想也不想便拒绝了对方。他加重了语气和音量:“鹿族人已经在路上,他们的速度很快,留给你们的时间不多了。不想死的话,就跟着我一起走。” 他转身看了一眼建平,吩咐旁边的近卫:“把绳子解开。” 冰冷凶狠,如刀子般锐利的目光死死盯着建平:“现在下令让你的人集合,一小时候出发。带不走的东西全部烧掉,一颗粮食也不能留给鹿族人。” 事情到了现在,建平对天浩的话已经信了大半。如果要谋夺章浦寨,也绝对没有如此愚蠢的做法。何况以天浩刚才话里的意思,他几乎不可能从漳浦寨得到任何好处。 都烧了,还有个屁啊! 台阶下的祭司脸上全是震惊,但他反应很快,立刻转身对附近的寨民发出急促喊叫:“看来事情是真的。把车子套上,老人和孩子现在就走,能带的都带上。快……一定要快!” 章浦寨顿时乱作一团。 建平耸动肩膀,摘下捆绑自己的绳索。他用极其复杂的眼光注视天浩:“你怎么知道鹿族人从东边打过来?那个……大王真的下令让青龙寨与磐石寨合并?” 天浩平静地看着建平,缓缓脱下上衣。 这动作让建平迷惑不解,可随着天浩袒露上身,脱去最后一条衣袖的时候,他眼眸深处的疑惑仿佛黑暗在烈阳照射下瞬间退散,只留下深深的畏惧,说不出的惶恐,张口结舌的呆滞。 年轻头领的左臂上有一排烙印。 十人首、百人首、五百人首……在这些烙印的最下方,顺序排列着清晰无比的千人首记号。 …… 短短几天时间,磐石寨涌入了大量的外来者。 庆元寨、漳浦寨、平林寨三个寨子的人都在这里集中。 庆元寨头领益丰不像建平那么固执。天狂三言两语就把他说动,答应带领所有的人撤往磐石寨。 从上一任头领孚松在位的时候,平林寨与磐石寨的关系就不错。老祭司巫行带着天峰一起出马,说动了平林寨头领广胜。 章浦寨距离最远,行动速度却不慢。天浩与建平带着五百多人进入寨子的时候,老祭司刚把平林寨的人安顿下来。 三位寨子头领都在第一时间派出斥候,沿着东面方向打探消息。 天浩没有撒谎,鹿族人的确杀了进来。 永利寨被灭。 甘泉寨被灭。 方陵寨也被灭了…… 所有头领和祭司聚在议事厅里,凝神关注在木桌上摊开的兽皮地图。 “鹿族人这次的行动目的很明显,就是为了蒙香寨报仇。”天浩指着地图侃侃而谈。 性子暴躁的建平当场骂了起来:“都是良栋那个混蛋惹的祸,要不是他已经死了,老子一定多砍他几刀。” 天浩平静地注视着他:“这种话咱们几个关起门来说说也就过去了,在外面可不能这样。建平大哥,别发那么大火,良栋再有诸多不是,他也是奉了大王的命令。这件事就此打住,谁也不要再提。” 建平讪讪地随口答应了几句,旁边的庆元寨头领益丰用胳膊肘捅了他一下,低声道:“阿浩是为了你好,你可别不识好歹。良栋都死了,还提他做什么?何况现在阿浩是千人首,多听听他的,没坏处。” “我知道……我明白……”建平连连点头:“我就是随口一说。这次的事情要不是阿浩,漳浦寨就真的完了。” 他脸上全是真诚:“谢谢你,阿浩……等这次的事情结束,干掉那些该死的鹿族杂种,我请你喝酒。” 天浩略一点头,立刻转换话题:“现在不谈这些。今天把诸位请来,是商量着看看应该怎么做才能解决目前的问题。” 漳浦、平林、庆元三寨头领当中,平林寨头领广胜最年轻。他三十来岁,瘦高的身材看上去很有精神:“阿浩,我们是不是应该派人向雷角城和赤蹄城求援?” “来不及了。”天浩的声音沉稳,有种令人心情平和的特殊魔力:“正常情况下,赤蹄城一来一去至少需要两个星期,雷角城就更远。出兵很麻烦,就算赤蹄城的牛铜城主愿意帮助咱们,也需要时间集结军队,还得在两周时间基础上增加一至两天。” “那该怎么办?”建平觉得身体微微有些发抖:“鹿族有整整六千人,都是战士。咱们这边实力最强就是阿浩你的磐石寨,三千人。其次是广胜的平林寨,八百人。接下来是老丰的庆元寨,七百。我的章浦寨最少,才五百人……这一仗,能赢吗?” 益丰冷静地说:“你只算了总人数,老人、孩子和一部分女人不能算进去。这样一来,数量更少。” 第一百零八节 乱 紧张沉闷的气氛瞬间在房间里弥漫开。益丰忧虑地看了一眼广胜,发现对方的反应与自己一样,于是两个人不约而同低下头,深深皱起眉头,双眼盯着桌上摊开的地图。 没有人说话,房间里死一样的寂静。 外面人声鼎沸,厚厚的门板无法挡住音波传递。有孩童在哭喊,有女人在责骂,有男人在叫嚷,还有老人在向神灵祈祷……平时的磐石寨稳定有序,一下子进来了两千多外来者,他们对这里一片陌生,不熟悉环境,一时间难以适应天浩制定的各种规则,争吵只是苗头,极有可能演变成混乱。 议事厅里虽然宽敞,天浩却觉得太闷了。他解开上衣领口用硬橡木做成的纽扣,从众人聚集的木桌前离开,一把拉开房门,大步走了出去。 “长林!” “旭坤!” “天狂!” “所有人都给我过来!” 强化过的身体拥有巨大肺活量,他发出堪比饥饿时节暴鬃熊更有威胁力的咆哮。喊道名字的几个人匆匆跑来,在天浩面前站成一排。 “怎么回事?”天浩面色阴沉:“为什么这么乱?” “漳浦寨的人不守规矩。”长林无可奈何地解释:“他们随地大小便,我让他们把粪便清理干净,他们却说以前在寨里就是这样,反正过会儿会风干,说了半天就是不肯动手。” 旭坤愤愤不平道:“平林寨的人说是安排给他们的房间太挤了,至少要增加一倍才够。我过去看了,有两个百人首在带头闹事,他们霸占了最好哦度房间,下面二十多个十人首就有样学样,自己占了一间,剩下的人当然不够分。” “庆元寨的那帮家伙在偷藏粮食。”天狂偏头冲着地上啐了口浓痰,凶神恶煞地回答:“我按照人均每天的定量给他们分发粮食,面饼和烤鱼各半,还有你规定数量的蔬菜。他们倒好,几个领头的家伙先把鱼肉吃了,只把饼和菜分下去,没吃到的那些人当然不愿意,为首的那几个混蛋根本不承认,说是咱们分配的数量就这么多。” 天浩脸上显出一抹狠辣。 “让所有负责警戒的人上塔,战团成员集合。”他没有刻意降低音量,附近所有人都能听见:“把闹事的抓起来。有一个抓一个,拒绝反抗的格杀勿论!” “等等,先等等!”开着门,益丰连忙跑过来,伸手拽住天浩的胳膊,低声劝道:“阿浩,还是让我去吧!这件事情我来解决。” 建平也离开房间走到近前,广胜跟在他的后面。建平对长林很不满意,挺不高兴地嚷嚷:“不就是撒个苗拉泡屎的事情,有必要搞得那么严重吗?我承认你们磐石寨是挺干净,但我的人已经习惯了。怎么着,难道还要让他们憋着不成?” 天浩缓缓转身,冷冷地注视着建平。后者被他刀子般森冷的目光盯得心里发虚,嘴上却兀自强硬:“阿浩你看我干什么?本来就是嘛,鸡毛蒜皮大的一点儿事情被闹得这么大,咱们眼前的麻烦可是鹿族人。我劝你还是……” 天浩的眉毛微不可查地皱了一下。 没有任何预兆,喋喋不休的建平突然感觉视线被无比巨大的拳头填充,可怕的冲击力迎面砸来,建平脑子一阵眩晕,短暂的麻木感支配了视觉神经,眼球在眼眶里一阵摇晃,有种随时可能飞脱出去的恐惧思维。他惨叫着歪倒,却被天浩一把抓住头发,右手像拔萝卜那样将整个人狠狠揪起,左手冲着他眉头上方皮肤破裂流出鲜血的位置抓去,直接从额头上撕去巴掌大的一块皮。 “……啊!” 建平惨叫着,双手分别捂住头顶和伤处,痛到极点的尖叫立刻覆盖了广场其它声音。 “放开我!” “我要去大王那儿告你!” “老丰、广胜,帮帮我……快把他的手拿开……救命,救命啊!” 天浩猛然转身,抓住建平头发的右手丝毫没有松开。他狞笑着盯住想要动手的益丰和广胜:“你们想跟他一样吗?” 益丰粗大的喉结明显耸动了一下,他脸色变得有些苍白,脑子里下意识联想起上次来磐石寨的时候,双手指甲被活生生撬飞,至今下落不明的雄奎。 “别这样……阿浩,不要这样。”他不断用舌头舔着黏糊糊的嘴唇,感觉自己的劝解没有丝毫说服力:“有话好好说,咱们都是一个部落的兄弟。” 广胜浑身肌肉紧绷,他觉得身上的血液有很大一部分停止了流动,导致神经与皮肤无比相应,只有大脑勉强保持着思考能力。张着嘴站在益丰侧后的位置,双手感觉没地方放,颤抖沿着足尖向上延伸,爬上膝盖,越过腰部,攀上胸口,直至肩膀。 “……你……阿浩……你想干什么?”这不是广胜平时正常的说话语调,惊恐到极点,听起来就像见了鬼:“难道……你要杀了我们?” 凶狠的目光直接从益丰和广胜身上掠过,松开手,一脚踢中建平的肚子。他双手紧紧捂住腹部,像断线的风筝惨叫着飞出好几米远。 淤积在天浩胸口的怒意稍稍缓和,他随即发出残忍冰冷的命令。 “把所有闹事的人抓起来,拒捕者当场格杀。这里是磐石寨,不是你们随便撒野的地方。” …… 三十三颗血淋淋的人头高挂在木杆上。死者睁着眼睛,张着嘴,有恐惧的表情,愤怒凝固,祈怜求饶的也有,它们混合扭曲在一起,成为残留在这个世界的最后存在物,随着时间在阳光下腐烂,成为苍蝇蚊虫争相撕咬的美餐。 随地大小便,杀! 抢占房间,杀! 欺上瞒下,截留本该分发给其他人的粮食,杀! 这些人态度嚣张,平时在各自寨子里蛮横惯了,谁也不觉得屁大点儿事情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天狂带人把让他们抓起来的时候,一个个叫嚷得比谁都厉害,愤怒不甘的嗓门堪比炸雷。天狂性子粗豪,笨嘴拙舌,最烦的就是摆事实讲道理,直接把人抓过来,照准脖子一斧头劈砍过去,全世界都清净了。 很多人围上来劝解,还有更多人满面怒意要找磐石寨的年轻头领讨说法。他们觉得不该这样做,大家都是一个部落的兄弟,何况这些人罪责不大,如果连撒尿拉屎弄错了地方都要杀头,磐石寨的规矩也未免太可怕了。 残酷的事实让他们明白这个世界必须有规矩存在。面对几十上百号人的哀告求情,天浩冷酷得就像魔鬼。 杀,全家株连,一个不留。 老人、女人、孩子……只要是犯者家属,所有脑袋统统挂在一起。 留下心底深埋仇恨种子的幼小敌人,给自己未来增加难度更大的变数,这种事情无论怎么看都很愚蠢。 只要有不服的人就杀,杀到所有人彻底惧怕、拜服为止。 建平的肋骨断了,胸前有一大块明显的凹陷。他躺在地板上疼得死去活来,却只能死死咬住亲信递过来的一根硬木,不敢发出半点声音。 现在是四个寨子所有头领和祭司共同参加的会议。天浩说了:谁要是在会上胡乱说话打断会议进程,就直接把人拖出去,砍头敬神。 “既然你们来了磐石寨,就必须遵守这里的规矩。我把大家约在一起是为了对付鹿族人,如果你们觉得没这个必要,现在就可以离开。寨子大门在那边,走出去就是。但是有一点你们最好记住————一旦离开,就别指望我会看在同族的份上出兵救援。” 天浩用凶狠暴戾的目光横扫四周,无人胆敢应答。 “看来是没有人反对。”他对现在的状况很满意:“很好,你们做出了最明智的选择。” 益丰连忙战战兢兢地接上话问:“阿浩,我们该怎么做?” 他被吓怕了。 活了这么大岁数,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凶残的人。根本不给自己这个寨子头领情面,两个百人首全家说杀就杀。感觉天浩就像一块硬度强悍的金属,威胁哀求全然无用。 益丰觉得这次带领所有人离开庆元寨恐怕不是什么好主意,他隐隐有些后悔。 比较下来,继续留在庆元寨肯定没有来到磐石寨这么安全。益丰知道牡鹿族长的名字,可是没办法,庆元寨之名沿用了千百年,如果因为惧怕鹿族人报复就更换寨名,族长牛伟邦第一个就饶不了他。 “我要从章浦、庆元、平林三个寨子里挑出最勇敢的战士。这一战,我们共同对敌。”天浩说得轻描淡写,丝毫没有商量的语气:“益丰大哥、广胜头领,你们就在磐石寨待着,所有事情我负责处理。放心吧,我能打赢鹿族人。” 听到这里,益丰的心猛然往下一沉。有那么一瞬间,他感觉自己被无形的山脉活活压倒:“阿浩……你……你这是要吞了我的寨子?” “你想到哪儿去了?”满面惊诧的天浩不像是撒谎:“这怎么可能?大王不会允许我这样做。” 这回答同时也让广胜惴惴不安的心落了下来。他急忙问:“可阿浩你刚才说……” “如果不把所有人的力量集中到一处,你们觉得有多大把握打赢这一仗?”天浩平静地注视着他,脸上没有高傲,只有一种诡异且令人不安的冷漠。 …… 益丰和广胜毫无选择。 阿菊与几个妇人领着他们出去了。 他们抬着载有建平的担架。一行人从天浩身边走过的时候,奄奄一息的建平连大气都不敢出,仍然死死咬住那块硬木,整张脸膛憋得发紫。 很快,议事厅里只剩下天浩与天狂。后者透过半开的房门,看着已经走远的人群,眼眸深处闪烁着嗜血的光。 “老三,你怎么不制造点儿机会,把建平那个混蛋干掉?”天狂说着,右手掌面平摆在脖子中间,狠狠朝着旁边用力一拉。 “这次的情况不一样。”天浩淡淡地解释:“人太多了,三个寨子几千号人聚在一起,很多双眼睛盯着我们,不方便下手。” 天狂遗憾地叹了口气:“我还以为你要吞了漳浦寨。” 天浩冷峻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你没猜错,我的确有这个想法。” “……那你刚才不是说……”天狂有些摸不着头脑。 “必须解决眼前的问题。”天浩重新变得严肃:“先解决鹿族人,再解决漳浦寨,这是顺序。” …… 从走进漳浦寨的大门到现在,鹿庆东一直保持着凝重的神情。 积麦寨已经荡平,连同现在的漳浦寨在内,这次出兵已经连续攻下了三座牛族村寨。 在永利寨和积麦寨,所有鹿族战士都认为这次作战没什么困难,轻而易举就能打败牛族人。想赢其实很简单,只要看看兽皮口袋里那些从死者身上割下的耳朵就行。除此之外还有从两寨抓获的六十多个女人,她们属于战利品的一部分。 积麦寨的规模与永利寨差不多,都是小寨。 包括鹿庆东在内,所有鹿族战士都对漳浦寨寄予厚望,认为可以在这里好好捞上一笔。 可是……这里竟然是个空寨。 亲信急匆匆小跑着过来,在鹿庆东面前单膝跪倒:“启禀殿下,我们仔细查看过每一个房间,没有找到一个人,仓库也是空的。” 鹿庆东缓缓点头:“知道了,安排下去,让大伙儿休息。空了就空了,没什么大不了。应该是牛族人提前得到消息躲了起来。用不着担心,他们总会回来的。” 亲信答应着转身离开。看着他的背影,鹿庆南走到鹿庆东身侧,不无忧虑地说:“大哥,情况不太对劲儿啊!漳浦寨的人全走空了,咱们什么好处也没捞到。从积麦寨到这儿我们走了四天,会不会是速度太慢,走漏了消息?” “……有这种可能。”鹿庆东略低着头,手指轻轻按揉着太阳穴。他对此也感到无可奈何,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第一百零九节 空寨 鹿庆南显得有些焦躁:“大哥,你说他们会不会去了庆元寨?还是直接逃往赤蹄城?” “……可能吧!”鹿庆东的回答很含糊。事实上他自己对此也没有多少底气。行军打仗,斥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带领大军进入牛族领地之后,他在第一时间派出了大量哨探。这些人做得很不错,每天都能带回不少有用的情报。 接连攻下永利寨和积麦寨后,情况明显产生了变化。 从前天到现在,一个斥候也没有回来。他们仿佛消失在空气中,无影无踪。 鹿庆东感觉不妙,接连又派出了上百名哨探,然而还是与之前一样,这些人有去无回。 直到现在,来到了空无一人的漳浦寨。 他默默陷入了思考,慢慢走到最近的一幢木屋前,仔细观察着门板内侧,过了半分钟,这才推开缓步走进。 房间里一片阴暗。北方蛮族很多村寨房屋都是这种建造模式:朝南的墙壁上把木头锯开,厚重的粗木窗户底部必须用撑杆才能打开。平时关上窗户的时候,光线难以照进来,必须在位于中央的火塘生火,才能看清屋子里的各种摆设。 鹿庆南满面焦躁,他跟在鹿庆东后面,左手反叉着腰,一直撮着牙,砸吧着嘴,满脸都是想要杀人泄愤的表情。 他不明白,这间空荡荡的木屋究竟有什么好看的? 大哥在这里耽搁了很长时间。 看来看去,还不是与别的屋子一个样。反正漳浦寨里没有人,感觉根本就是在浪费时间。 一名领队的百人首从远处匆匆跑来,他在木屋外的台阶上单膝跪倒,恭恭敬敬地问:“启禀大王子,已经到了做饭的时间,今天该怎么安排?” 北方蛮族各部落纷争不断,大族内部又有更多的部落。通常情况下,各大族族长可称呼为“陛下”,像牡鹿族长鹿庆元这样的小族长称为“殿下”。因为身份上的限制,族长后代只能直呼“王子”和“公主”,无法使用“殿下”的称谓。 鹿庆东从黑暗笼罩的屋子里走出来,站在阳光笼罩的区域边缘,淡淡地问:“我们还有多少从积麦寨和永利寨带出来的女人?” 跪在地上的百人首略微思索了一下:“六十二个。” “把她们都杀了。”鹿庆东的语调平淡无奇,仿佛在说着普普通通的生活话题:“不准有人藏私,所有女人必须全部杀掉,加上一点儿干粮掺进去……今天的晚餐和明天的早餐,差不多够了。” 这命令让鹿庆南和百人首听得张口结舌。 前者连忙快步上前,急匆匆地问:“大哥,这……为什么啊?” 跪在地上的百人首也满面惊愕,觉得自己是不是耳朵出了问题。 这批掳掠而来的女人有些特殊。其中有几个长得很漂亮,就连鹿庆东自己也试过,称赞不已。攻下积麦寨的时候,他亲口告诉鹿庆南:要把这几个女人带回去,当做礼物献给父王。 还有几个女人是铁匠。她们懂得铸造兵器,从辨识矿料到精炼成钢,拥有一整套锻造技术。鹿庆东一再吩咐下面对她们严加看管,将其当做最重要战利品的一部分。 “我们现在不需要女人。杀了她们,一个不留。”鹿庆东没有当着百人首的面解释,他加重了语气:“我们需要食物。” 充满威严的命令不容置疑。尽管内心充满疑问,忠心耿耿的百人首还是面朝鹿庆东弯下腰,额头在地面上轻轻一触,他随即站起来,带着疑惑去执行上位者血腥残忍的意志。 “我们来晚了。估计是之前被我们攻下来的两个寨子有人逃掉,要不就是我们的斥候被他们抓住。”鹿庆东一边思考一边解释:“消息传到赤蹄城至少需要一个星期,雷角城就更久。从做出反应,集结部队,然后派出,抵达……整个过程差不多也是一个星期左右。综合计算下来,我们至少还有十五天的时间。” 鹿庆南脸上一片茫然。他实在难以适应鹿庆东这种跳跃式的思维。之前明明说着杀女人充作军粮的事情,瞬间就转换为牛族军队的动向。 看了一眼张口结舌的弟弟,鹿庆东微微一笑,抬起手,按住他的肩膀:“阿南,父王对你很看重。你得学聪明些,自己分析问题。” 说着,他转过身,指着敞开的木屋门板:“你看这儿,这是正常推门的位置。你摸摸,上面这层灰很薄。这说明漳浦寨的人离开时间不长。” “跟我进来。这儿,看这扇窗户,它是开着的。再看看房间里的摆设,牛族人走得很从匆忙,他们没时间把所有东西全部带走,甚至连自己的家都顾不上。” 细节决定成败。按照鹿庆东的指点,鹿庆南逐渐看出了很多问题。他抬起头,用崇拜的目光看着兄长:“大哥,漳浦寨的人没有走远?” 鹿庆东点点头:“他们应该正在逃往附近寨子的路上,也可能直接选择逃往赤蹄城。” 鹿庆南眼里浮起一丝迷惑:“那我们为什么不追上去?” “斥候一直没有回来,情况不明,我们暂时只能待在这儿。”鹿庆东耐心地解释:“我们这次打的是快仗,要速战速决,抢在雷角城牛族主力反应过来以前结束战斗离开。所以从一开始我们就只带了十天的粮食。咱们人多,进攻路线上的牛族村寨规模小,容易打,一攻就破,只要保持这种进攻势头,我们会很顺利的在牛族领地里绕个圈,最后杀穿磐石寨,安安稳稳的回去。” “所以大哥你觉得带着那些女人很累赘?”鹿庆南有些明白了。 “现在的情况与前几天不同。”鹿庆东叹了口气:“那时候需要激励士气,带着她们对我们有好处。何况那几个女的确实漂亮,还有铁匠……她们很值钱,父王见了也会喜欢。可是现在情况不同了,我前前后后派出去一百多的斥候,一个人也没有回来。我们在漳浦寨最多只能待上半天,明天一早必须出发。” 停顿了一下,他缓慢地说:“这里是牛族人的地盘,除了抢,没人会给我们提供粮食。” 鹿庆南默默点头。 良久,他认真地问:“大哥,我们明天去哪儿?” 鹿庆东早已思考过这个问题:“按照原计划,直接攻打庆元寨。” …… 第一抹曙光从天边升起的时候,鹿族军队离开了休息一夜的漳浦寨,朝着远处的庆元寨徐徐而去。 夜晚的光很珍贵,长时间行军让每个人都感到疲劳,除了烧水做饭的必需燃料,谁也没有多余的力气在林子里砍柴。很多人对鹿庆东下令杀死随军女人感到不满,但彼此身份摆在那里,牢骚归牢骚,没人胆敢违抗。 只是汤碗的肉块有种莫名的熟悉,有些不舍,更多的还是遗憾。 很多人都在揉着肚子,在脑海里回味着自己曾经亲近的那一张张漂亮脸蛋。 没有马,包括鹿庆东和鹿庆南在内,所有人都是步行。 北方蛮族拥有耕牛数量最多的部落是牛族,这也是部族之名的来源。 虎族拥有最强大的骑兵部队。他们是这块大陆上最早捕获野马并将其成功驯化的种族。 狮族拥有数量最多的骑兵。请注意,是“最多”而不是“最强”。这与狮族掌握着某些特殊农作物有直接关系。但就骑兵战斗力来看,狮族不如虎族,仅仅只是在数量上占据优势。 鹿族当然有骑兵部队。牡鹿族也不例外。 一名骑兵的总体消耗比一名步兵昂贵。鹿庆元把骑兵当做手里的宝贝,列入族长直辖。天性多疑的他谁也不相信,更不可能在这种小规模报复战中投入使用。 鹿庆东对此很是无奈。远距离奔袭最适合的兵种就是骑兵,但父王对自己一直抱有戒心,即便是二弟鹿庆南为正将,父王仍然拒绝下派骑兵使用权。 出发时超过六千的军队在战斗中略有损失,但是对整体而言影响不大。鹿庆东照例派出哨探,他穿着破旧的衣服,外表看上去与普通士兵没什么两样。优秀将领应该与战士呆在一起,能保障安全,同时也能及时掌握情况,下达指令。 道路两边是高低起伏的山峦。牛族领地地形复杂,到处都是山林。其实这里的山不算高,最多只算是丘陵,但到处都生长着成片的森林,只有靠近村寨的位置才被牛族人砍伐出一片片空地。 “嗖!” 空中传来成片的可怕呼啸,鹿庆东听觉敏锐,他连忙反手摘下背在身后的圆盾挡在身前,连声疾呼:“所有人散开,敌袭!” 几十支箭从东面的山头上飞射下来,立刻在庞大密集的人群里引发了混乱。反应敏锐的战士们纷纷冲到近处的岩石与树木后面寻找掩护,来不及转身的直接举起盾牌斜着迎向天空。 鹿庆东的盾牌被射穿了。锐利箭头带着巨大惯性透穿了木质盾牌,带着长约两公分左右的箭杆出现在鹿庆东眼前,然后被盾牌死死卡住。 牛族与鹿族在金属锻造方面的技术对比是如此明显。即便是身份尊贵的大王子,也只能配备普通士兵常用的木质圆盾。为了增加防御,顶多就是在盾牌表面蒙上一层生牛皮。 一个倒霉的家伙脑袋被射穿了。他倒在地上,双手挣扎着想要站起,却只能将这种动作转化为无节奏抽搐,迅速死亡。 一个动作慢的士兵手掌被射穿,被牢牢钉在路边的树上。他惨叫着转身想要拔出那支箭,却被更多的箭矢射中,穿透胸脯,在濒死状态下喷血尖叫。 只有一波飞矢,混乱持续时间前后只是几秒钟。鹿庆东将手中的圆盾朝着左侧移动,紧张的眼睛透过盾牌边缘向远处望去,山头上有几个黑乎乎的人影……距离太远了,无法看清楚具体面容,他们消失得很快,一秒钟也没有犹豫。 是牛族人! 伤亡结果很快报了上来:四人死亡,十五人不同程度受伤。 对多达数千的军队来说,这点损失微乎其微。 然而,对整体士气的影响很大。 百人首和十人首们重新整队。这一次,鹿族战士没有之前那么随意,他们变得小心翼翼,直接将盾牌套在手腕上。 鹿庆南找到鹿庆东,他显得有些兴奋:“大哥,牛族人不敢跟我们正面打硬仗。漳浦寨的人肯定是逃到庆元寨去了。” 简单的一次骚扰,可以分析出很多问题。 鹿庆东没有回答,他缓缓点头,轻轻“唔”了一声。 牛族人到底在干什么? 小规模骚扰的确对自己造成了影响。周围地形复杂,对方提前设伏,离开得很从容,自己这边虽然占据了绝对数量优势,却因为距离太远无法追赶。 鹿庆东对自己派出的斥候已经不抱太大希望。步兵斥候……就算他们发现了敌人踪迹,也无法在短时间内把消息传递回来。 也许鹿庆南说的对:牛族人在庆元寨集结。 那是此次出兵攻伐的重点。 牛族人不是傻瓜,他们知道牡鹿族大王的目的。 从时间上看,赤蹄城方向目前不可能派出增援部队。 牛族人如果集中在庆元寨就再好不过。附近所有寨子的人加在一起,也不是鹿族大军的对手。 鹿庆东第一次萌生了想要打主力对决战的念头。 …… 事情没有按照他所想的方向发展。 两小时后,军队进入一条山谷。两边山崖突然掉下大块落石,三十一人死亡,六十八人受伤。 下午,再次遇到远距离弓箭袭击。这次的规模比上午大得多,估计对方弓箭手数量不会少于上百人。他们在极短的时间里连续多次发射,当场射死五十七人,伤者数量达到一百零六人。 鹿庆南终于看见了派出去的斥候。 路边竖着十几根木棍,上面插着一颗颗人头。 在这些人头正前方,一具浑身被剥光的无头尸体用木杆撑起,保持着双手分开的站立姿势。 第一百一十节 最后的目标 死者胸前的皮肤破了,刻着一句鲜血早已干涸的话。 “我在庆元寨等你。” 鹿庆东缓步上前,用冰冷的目光死死盯着这具尸体。 这个“我”到底是谁? 他忽然有种说不出的恐惧,感觉整个人被看穿。 愤怒也随之而生,是谁在跟我作对? 鹿庆南走到近前,小心翼翼地问:“大哥,现在该怎么办?” “加快速度,尽快赶到庆元寨。”鹿庆东想也不想就做出回答。 父王一直想剥夺自己长子的位置。如果没有攻下庆元寨,就这样调转方向返回,他绝对不会轻饶自己。 想要掌握军队,就必须得到士兵与中下层军官的支持。没有足够的战利品,哪怕自己身为大王子,在其它方面表现的再优秀,也无法得到他们的认同。 最后的问题,就是粮食。 原路返回是不可能的。为了隐蔽踪迹,来的时候绕了远路。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打下庆元寨,然后从磐石寨方向离开牛族领地。 鹿庆东打定主意:攻下庆元寨为首要目标,无论如何也要从那里得到补给。 至于磐石寨,打与不打都不重要。看情况,能打就打,打不过就走。 …… 与章浦寨一样,庆元寨是一座空寨。 没有一个人,没有一颗粮食。 鹿庆南慌了。 他惊慌失措的连声喊叫:“为什么会这样?牛族人为什么连他们自己的寨子也不要了?他们在哪儿?” 鹿庆东感觉心脏彻底沉到了谷底。 如果漳浦寨是个意外,那么眼前空荡荡的庆元寨则真正令他感到恐惧,第一次对牛族人产生了重视。 聪明的将领知道如何作战,清楚对手的弱点,胜利对他们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现在问题是,对手根本不与自己直接碰撞。能躲就躲,能逃就逃。 “大哥,我们现在怎么办?”鹿庆南的声音有些发颤。 “天已经晚了,走夜路不安全。在这里休息一个晚上,我们明天一早出发。”鹿庆东没有优柔寡断,他在惊惧愤怒中迅速考虑了前后关节,做出决断:“不要管周围寨子,我们直接去磐石寨,越过边境返回牡鹿城。” “啊?”鹿庆南做梦有没有想到他会这样说,极其不甘地连声发问:“……就这样走了?那岂不是什么也没有得到?父王不会高兴的……大哥,要不咱们分兵,去附近的牛族寨子看看?” “附近的村寨肯定已经空了。”做出最后决定的鹿庆东彻底冷静下来:“老二你听我说,现在我们遇到了大1麻烦。对手很难缠,可能是附近某个寨子的头领,也可能是赤蹄城城主牛铜。我们出其不意攻下两个寨子,牛族人集结军队需要时间,所以把所有村寨的人清空集中。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些人应该是去了赤蹄城。” “所以我们直接进攻磐石寨?”鹿庆南有些明白了。 “必须有战利品,必须给父王一个交代。”鹿庆东咬牙切齿地恨声低语:“只要打下磐石寨,我们至少可以应付过去。反正庆元寨在我们手上,这是所有人都看到的。明天走的时候放火把这里烧掉,算是毁了这个寨子。” 鹿庆南连忙点头:“好,我听你的。” “先等等。”鹿庆东叫住想要转身离开的弟弟:“传令下去,把受伤的人全部杀掉。” 鹿庆南感觉自己的眼角正在抽搐:“大哥……这……这样做,不太好吧?” “留着他们干什么?”鹿庆东此时此刻铁石心肠:“要怪就怪他们自己反应慢,运气不好。这一天下来那么多人受伤,他们需要人照顾。咱们明天要加快速度赶到磐石寨,他们会成为累赘。再说了,把他们扔在这儿不管,牛族人回来他们一样要死……告诉下面的人,动手的时候利索点儿,让他们少受点儿罪,我们能吃肉,还能省下些粮食。” …… 夜深了。 鹿庆东的房间里生着火,他没有闲着,坐在火塘前用钢锯锯着人头。 用十颗牛族寨子头领脑袋制成一套骨碗的计划注定不可能实现。但他想要尽可能增加骨碗数量,哪怕这次凑不齐,以后也会省去不少功夫。等到明年父亲大寿,就是一份很不错的礼物。 父亲身份尊贵,使用的骨碗来源至少也是“百人首”这个级别。白天的伤者当中就有一个百人首,用同族的人头制作骨碗,在鹿庆东看来没什么区别。 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隐隐有些不安。对事态失去掌控的感觉在脑子里盘桓,可究竟是哪里不对劲儿,他自己也说不上来。 突然,外面传来惊恐的尖叫声。 “着火了!” “是牛族人,他们在外面。” “快吹牛角,把大家叫起来。” 鹿庆东猛然站起,一把拉开房门冲了出去。 他立刻被眼前的可怕景象惊呆。 漫天的火箭从寨墙外面飞射进来,无数星星点点汇聚为成片的闪亮光河。它们落在屋顶上,点燃干燥的树枝,腾起成片的熊熊烈火。 到处都是呼喊声,无数人影在眼前晃动,人们手忙脚乱用各种工具疯狂扑打火焰,却无济于事。 鹿庆东呆住了。 他知道火箭的威力,却从未见过这种从空中飞射而来却很难扑灭的火焰。 “嗖!” 一支火箭落在距他不远的地上。鹿庆东连忙跑过去,左手撑起盾牌挡住火箭来袭的方向,迅速弯腰,右手拔起斜插在地面的箭矢,转身跑到屋檐下面仔细查看。 这支箭做得很精致,箭杆前段绑着厚厚的布条,同样是在油里浸过。可是燃烧散发出的气味与鹿庆东记忆中截然不同,丝毫没有动物或植物油的香气,只有刺鼻的呛味。 小行星撞击地球改变了很多东西。蕴藏在地下的石油也从地壳深层喷涌出来,有些油层距离地表极近,甚至直接氧化变成沥青。 鹿族领地上没有这种东西,牛族领地也极其罕见。天浩在巨角鹿牧场北面发现了一处露天沥青矿,直接拿来使用。 大火燃烧了整整一个晚上。 鹿庆东是个优秀的统兵将领,他成功稳住了情况,在很短的时间内组织起几只小队维持秩序。他仔细观察寨墙外射进来的火箭数量,判断出对方弓箭手约为七百左右。黑暗封住了双方的眼睛,数量上居于弱势的牛族人不可能强攻进来,自己这边也很难整队出击。对方夜袭的目的很清楚:制造混乱惊扰鹿族军队休息,顺便烧毁寨子里的建筑和粮草。 混乱一直持续到天亮。 牛族人很聪明,他们早早撤离,在黑夜掩护下离开。 鹿庆东手里拿着一小块尚未燃尽的沥青,坐在一块石头上百思不得其解。 这究竟是什么,居然能烧那么久? 鹿庆南喘着粗气跑过来。他脸上到处是烟熏火燎的痕迹,两边面颊上全是黑色烟灰,气急败坏地说:“大哥,咱们的粮食被烧掉很多。昨天晚上的火太大了,怎么扑也弄不灭。那些该死的牛族人,他们……” 鹿庆东抬起头,平静地打断他的话:“还剩下多少粮食?” “还有一半。”鹿庆南脸色铁青:“这无论如何也撑不到咱们回去。” “烧焦的粮食也能吃。”鹿庆东扔掉手里的沥青,拍了拍手站起来,眼眸深处闪烁着阴狠与果决:“把昨天晚上受伤的人都杀了,我们两小时后出发。” …… 两天后,磐石寨近在眼前。 望着远处警戒塔上来回走动的模糊人影,鹿庆东长长舒了口气————自己的判断没有错,磐石寨果然是附近牛族人最后的据点,他们没有逃,都在这儿。 庞大的鹿族军队在他身后集结,随着一支支队伍不断抵达,行军阵列开始变化,人们在不满与争吵中排列队形,队长们声嘶力竭的喊声在空中游荡,想要这些人排成整齐的直线根本不可能,无论从哪个方向看,都是歪歪扭扭,参差不齐。 身穿盔甲的鹿庆南大步走上前来,低声询问:“大哥,现在该怎么办?” 他只能充当执行者,而不是决策者。 “我们时间不多,直接上吧!”鹿庆东眯起双眼注视远处,他没有看到用原木排列而成的寨墙,只看到一幢幢无序散落的砖石建筑。 羡慕的心理油然而生:这些牛族人竟然有这么多石头建造房屋,实在太奢侈了。 陌生的诡异感也同时在大脑里萌动:为什么没有寨墙?磐石寨距离两族边境这么近,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正常情况下,战斗顺序应该是首先派出小股部队试探性进攻,大概摸一下对手的情况,再决定主力进攻方向。 鹿庆东没有时间进行试探。 只剩下一天半的粮食。如果不能一次性攻下磐石寨,自己就得困在这里。 还是那句话: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反正已经是最后一站,没必要与牛族人死磕。直接派上主力部队,能打进去最好,如果势头不对就立刻带着剩下的人以最快速度离开。人少了,剩余分到各人头上的粮食就多,足以熬到返回牡鹿城。 活着,才有争夺一切的本钱。 …… 进攻部队在距离磐石寨大约七百米的时候遇到了第一波反击。 铺天盖地的石块,全是经过挑选,足有成年头拳头大小,棱角分明的那种。重型弩炮大范围抛射的杀伤力极强,这种程度的攻击虽不致命,却足以让很多人失去行动能力。 缺少防护的鹿族士兵惨叫着成片倒下。他们没有配备金属头盔,只能在奔跑的同时举起圆盾挡住头部,单薄的皮质胸甲无法提供足够防御,很多人捂着肚子摔倒,更多的人被空中砸来的石块撞翻。 随即而来的是一阵箭雨,立刻在无法保持进攻阵型的鹿族战士中溅起无数血点,引发了第一波死亡。 鹿庆东站在临时用泥土堆成的高台上,目光阴沉看着正前方战场,有条不紊下达命令。 “第二队向南移动,第三队从北面进攻。命令一队保持进攻态势,督战队跟上去,谁敢转身就当场格杀。所有人向前冲,不想死就别给我回头!” 重型弩炮只能面对一个方向进行设置,短时间内无法转向。第一队进攻受挫,就意味着从其它方向攻进去的可能性更大。 打仗肯定会死人。这些士兵在永利寨和积麦寨享受过牛族女人,是他们的福气。现在,是时候让他们用性命偿还这一切。 等价交换是这个世界最基本的规律。打赢了自然一切好说,打输了就得死。 督战队人数多,都是鹿庆东的亲信。 一个满面惊恐的年轻人扔下短剑和盾牌,飞快朝着来路转身逃跑,迎面被一个身披重甲的魁梧壮汉挡住,凶神恶煞直接侧身用肩膀将他撞翻。锋利的刀刃指着年轻人:“混蛋,你跑错方向了。给我回去,杀光对面的牛族人。” “……我……我不去,我不去!”脸色苍白的年轻人一个劲儿摇头,连哭带喊:“他们的弓箭太厉害了,根本冲不进去。” 壮汉用凶狠且带有最后通牒式的目光盯着他,持刀的右手向上举起:“捡起你的武器,给我上!” “不,我不去……求求你,饶了我吧!”年轻人被吓得浑身如筛糠。 刀刃在惨叫声落下,砍断一半的脖颈顶端连着头颅,年轻人整个视线发生了偏移。他惨叫着双手扶住头,想要在喷溅的血水中恢复到原来的位置,身上的力气却迅速流失,越来越少。 督战队很管用。 鹿庆东看到南面和北面的部队已经攻入磐石寨,消失在一座座警戒塔和看似凌乱搭建的房屋之中。 “他们冲进去了!”鹿庆南满脸兴奋,重重挥舞了一下拳头。 鹿庆东微微颔首,却没有说话。 远处警戒塔上的牛族射手没有混乱,仍然保持着固定的射击节奏,而且他们的攻击方向丝毫没有变化。 这让他感到迷惑不解。 破城,就意味着失守。 为什么磐石寨没有丝毫的混乱迹象? 第一百一一节 传令兵 难道牛族人在寨子内部设下了埋伏? 这念头在脑海中一闪而过。 鹿庆东幅度极小地摇了摇头。 几乎没有这种可能。 北方蛮族有很多种战斗模式,尤其是常年驻守锁龙关的各族精锐部队,他们配备了各部落最好的战马,最精良的武器,最优秀的巫师。 然而上述任何一支军队都不可能出现在这儿。磐石寨毕竟是一个小型村落,不是有着高墙深沟的城市。围寨,破墙,面对面的肉搏,这才是小规模的蛮族战争。 只要攻破寨墙,哪怕是悍勇好斗的牛族同样要面临败局。 鹿庆东对此深信不疑。 从牡鹿城出发的时候,他就对这次长途奔袭做了全面准备,详细了解沿途所有牛族村寨的情报。 磐石寨的上一任头领叫做孚松。他去年暴病身亡,一个名叫天浩的年轻人接替了他的位置。 这是一个小型村寨,人口数量在两百至三百之间。 鹿庆东很精明,他不会完全相信纸面上的数据。何况蒙香寨战后,青龙寨并入磐石寨的消息迅速传开,估计驻守在这里的牛族人约为八百,不会过千。 他根本不相信漳浦寨和庆元寨的人会并入磐石寨。只要是人就有私心,一个头领身份高低贵贱,与其治下的人口数量有着直接关系。何况这次自己带兵越境,多达六千人的庞大军队足以淹没挡在面前的任何牛族村寨。漳浦寨和庆元寨的头领不是傻瓜,他们肯定会选择最安全的逃跑方向。 赤蹄城,那是他们唯一的去路。 与磐石寨的人合力对抗鹿族大军?这个选项不可能存在,也没有成立的理由。 除非他们得到了来自雷角城的命令。 从时间上看这根本不可能。鹿族出兵是机密,只有牡鹿族高层寥寥数人知道具体的出发时间。就算攻破永利寨的时候有人侥幸逃出,也无法在如此短的时间里通知雷角城和赤蹄城,得到增援。 鹿庆东从不轻视任何对手。他甚至在潜意识当中把磐石寨的牛族人数量增加了一部分,达到一千。 自己在兵力上占据压倒性的优势,没理由攻不下区区一个磐石寨。 从这个位置看不到详细战况,密密麻麻的砖石建筑挡住了视线。正前方矗立着好几座警戒塔,鹿庆东只能看到上面的人往下射箭,远远传来模糊不清的喊杀声,他的眉头也渐渐皱起,有那么几秒钟,他感觉战况可能会失去控制,没有按照自己预料的方向发展。 鹿庆南同样等得心焦。他在烦躁地走来走去,颇为懊恼地自言自语:“要是有匹马就好了……回去以后我一定要禀报父王,至少要给大哥你配备几匹马。” 鹿庆东只能对此报以苦笑。 他已经忘了父亲的戒备与怀疑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也许是前些年娶了新妻,也可能是自己在部族内部得到越来愈多的支持。人上了年纪就会胡思乱想,对权力和金钱死死抓住不放。哪怕我是他的儿子,哪怕他死后由我继位,只要在这个世界上存活一天,父亲就会把这一切视作珍宝,任何人不得染指。 两个小时过去了。 一个身穿皮甲的鹿族战士从远处小跑过来。他身上沾染了大片血污,身后斜背着一把战刀。从磐石寨的警戒塔方向跑过来距离不算近,他气喘吁吁,脸色发白,尚未接近,就被守候在鹿庆东周围的亲卫们一拥而上,团团围住。 “……呼……让开,快让开,我有紧急军情要报告大王子。”他上气不接下气的连声嚷嚷。 鹿庆东身边的护卫森严,他本人也很小心。往前走了几步,隔着密集的人墙,他淡淡地问:“你是什么人?” 这次出征的鹿族士兵多达六千,鹿庆东不可能认识每一个人。 “我是国兴的手下。”年轻的鹿族战士已经缓过气来:“我叫良生。” 一名亲卫凑到鹿庆东耳边,压低声音:“大王子,他的确是百人首国兴的部下。我认识他。” 鹿庆东不为所动地注视正前方:“传令兵呢?我专门给国兴安排了传令兵,他为什么把你派回来?” 停止了剧烈运动,感觉不是那么疲累的士兵单膝跪在地上:“牛族人防守严密,我们冲进去就被打乱了,无法保持阵型,国兴找不到传令兵,就临时把我派回来。” 鹿庆东暗自在心里摇头。 类似情况在攻打永利寨和积麦寨的时候就出现过。没有太好的通讯方法,近处只能靠吼,远处就得用旗号。十人首管制小队,百人首管制大队,编好的阵型打起来就乱,与其说是协同进攻,不如说是各自为战。 磐石寨的塔楼太多,也太高,挡住了鹿庆东观察战局的视线,也挡住了进攻部队的信号旗。 这名士兵不像在撒谎,何况他胳膊上留有鹿族烙印,身边的亲卫也认识,鹿庆东的戒备顿时散去不少,他微微点头,认真地问:“前面打得怎么样了?” “牛族人打仗很猛,他们的装备太好了,我们很难砍穿他们的盔甲。”良生说话结结巴巴,他用手背蹭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污垢与脏血顿时抹花了脸:“牛族人太狡猾了,他们把寨墙修在里面,我们得先把那些塔攻下来,然后才能冲进去。” 这是正常的打法,鹿庆东再无怀疑:“国兴派你回来要增援?” 良生连忙点头:“我们人不够,要是能再多一些就好了。” 他毕竟不是经过训练的传令兵,不会使用特定的专业术语。 鹿庆东思索片刻,对站在身旁的一名亲卫挥了挥手:“阿耀,带着你的人,跟他一起去。” 光耀是鹿庆东的侍卫队长,忠心耿耿。卫队成员两百,这是族长鹿庆元规定的数字。 光耀有些迟疑:“大王子,那你的安全……” “如果拿不下磐石寨,我们就算回去也没好日子过。”鹿庆东摇摇头:“去吧!让我看看你的本事。” 看着远去的卫队,鹿庆南发出一声叹息:“大哥,父王对你实在太苛刻了。其实牛族人这么强,我们打不赢也很正常。” 鹿庆东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主力已经全部投入进攻,卫队是他手上最后的力量。 这里地势开阔,情况不对随时可以离开。 只要能打赢,一切都不是问题。 看看四周,包括弟弟鹿庆南在内,总共只有十几个人。 他们是最后的保镖。 从庆元寨一路过来,鹿庆东特别留意过周围情况,没有发现牛族人活动的踪迹。 连他自己都有些发慌,从战斗开始的时候就孤注一掷,迫切想要打赢的心理压倒了一切。为了达到目的,他愿意压上最后的筹码。 父亲。 王位。 这是两个看似互不牵扯,又与自己实际相关的问题。 带着无奈的苦笑,视线缓缓转向远处的战场,鹿庆东突然萌生出一股极其强烈的危险预兆,不等做出反应,他立刻感觉左腿传来一阵酸麻,随即是一阵轻微的疼痛感。他低下头,发现大腿上扎着一根黑色的刺。 麻木感沿着腿部向上延伸,很快越过了腰,爬上胸口。他惊恐万状,艰难地抬起头,发现站在周围的人纷纷倒下,他们身上或多或少都插着一、两根黑刺。 “大……哥……有埋伏……我们……逃……”鹿庆南的声音非常微弱,感觉就像站在很远的地方说话,若有若无。他嘴角流出涎水,躺在地上浑身颤抖,目光正趋于呆滞。 “扑通!” 鹿庆东再也支撑不住,双膝一弯重重跪在地上,双手随即按住地面,像溺水者那样大口喘气。 是有毒的刺。 他听见身后传来杂乱沉重的脚步声。 十几个彪悍的牛族人从北面出现。他们骑着马,手里各自握着一支长长的吹箭筒。 昏迷前,这是残留在鹿庆东脑海里的最后意识。 …… 从黑暗中醒来的感觉很糟糕,酸麻的身体仍旧不听使唤。鹿庆东从未感觉睁开眼皮这种简单动作是如此困难,周围的死寂更令他有种不祥的预感。 “你醒了?”可以感受到来自火焰的热意,平淡的声音带有威严。循着光亮与声源,鹿庆东费了很大力气好不容易抬起沉重的头颅,他发现自己身处一间屋子里,坐在一把椅子上,对面坐着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男子。 他很英俊,有着连女人都会嫉妒的光滑肌肤。剃着精干的短发,面颊刮得很干净,手指细长,张握之间充满了令人畏惧的力量。 “……你是磐石寨的头领?”身体反应是如此缓慢,神经在传递大脑命令的同时也在传递恐惧。鹿庆东很清醒,他大概判断出目前的处境,以及这个年轻人的身份。 “你比我想象的更聪明。”天浩微笑着称赞了一句。 “我的人在哪儿?”鹿庆东挣扎了一下,发现双手被反绑在背后,两边足踝也被铁丝牢牢固定在椅子上。逃跑的意识是如此强烈,但他没有失去理智,做出让自己更加危险的行为。 “你的弟弟和手下都很安全。”天浩从旁边茶几上端起一个杯子,轻轻吹散热气,抿了一口茶水:“我不会滥杀俘虏,尤其是那些主动放下武器投降的人。” 投降? 我们打输了? 麻醉药效已经过去,针刺般的疼痛正在减弱,比刚才更加强烈的恐惧感在脑子里沸腾,却在短短几秒钟冷却下来。慢慢的,鹿庆东内心开始变得平静。他用力甩了甩头,强迫着驱散想要昏睡的意识,勉强向上弯曲的嘴角释放出自嘲:“我就知道会这样。牛族的探子无孔不入,看来雷角城早就知道了我的进攻计划,你们故意抛出永利寨和积麦寨为诱饵,让我相信你们毫无防备,一步一步走到这里。” 天浩依旧浅笑着,慢慢喝着茶,不置可否。 “我弟弟在哪儿?”不知道为什么,鹿庆东对眼前这个比自己年轻太多的头领有种说不出的畏惧:“你对他做了什么?” 天浩放下杯子,用平静的目光注视着他:“这里只有我和你,所以不要再演戏了。” “你其实并不喜欢鹿庆南和鹿庆西,你一直把他们看作最大的竞争对手。” “当然,如果他们对你顺利继承牡鹿族王位无法构成威胁,你并不介意扮演一个富有爱心的兄长角色。” “如果这次你能胜利回去,就能得到牡鹿族军方的全面支持。到时候,就连你父亲也压制不住。” 鹿庆东感觉自己被看穿了,身体每一个角落都变得透明。他用力咬了咬牙,强迫自己冷静。 “我给你两个选择。”天浩的目光极其锐利:“投降,或者拒绝。” “我能得到什么好处。”鹿庆东的语速很快。他向来思维敏捷,现在依然如此。 天浩再次笑了,笑容里透出满意。他将上身朝着左前方倾斜,左手肘撑在膝盖上,右手反向杵着大腿:“想不想知道你们是怎么败的?” “这种事情得看你愿不愿意告诉我。”鹿庆东舔着有些发干的嘴唇:“你身上有着很多与我相同的东西。我看到了野心,也看到了贪婪……不要误会,我没有贬低你的意思。你实在太年轻了,我从未见过在这个年龄像你这么可怕的人。” “可怕?”天浩玩味着这个词。 鹿庆东缓缓点头:“这是我愿意接纳你成为盟友的基础。” 天浩眼眸深处闪烁着令人无法猜透的笑:“你觉得我不会杀你?” “我可以帮助你得到更多。”鹿庆东对此有着强烈信心。他随即补充了一句:“那个回来找我要援兵的家伙,是你手下的奸细?” 天浩居高临下看着他,摇了摇头:“他是你的人,真正的鹿族人。他的同伴都死了,只剩他一个。像他那样主动投降的人还有很多,但他的表现最好,所以我放他回去找你。” 恨意在鹿庆东脑海里蔓延,让他不自觉地释放出嘲讽:“你给了那个叛徒多少好处?” 第一百一二节 眠 “粮食、房子、女人……”天浩摊开双手:“该给的都给了。其实他要的东西不多,还不到我心理预期的三分之一。” “他只是我派出去的第一个人。良生……嗯,是叫这个名字。”房间面积不大,天浩语调平常:“像他那样主动投降并且愿意帮我做事的人还有很多,包括你信任的百人首国兴。我知道你迫切想要打赢,想要带着磐石寨的战利品风风光光回到牡鹿城。可能连你自己都没有发现,你变得很急躁,远远不如以前那么沉稳。” 鹿庆东睁大双眼,一阵惊讶:“你在监视我?” 他随即改口急问:“你在我身边安插了探子?” “你想多了。要是我能做到那种程度,你根本不可能带领大军来到磐石寨,我早早就能在路上把你们全部解决。” 天浩在低声笑语中夹杂着几分怜悯:“在漳浦寨的时候你就应该及时抽身,原路返回。尽管你的粮食不够,至少可以让大部分人活着回去。八成,甚至更多。你很清楚灰溜溜的回去会有什么结果,你父亲极有可能以这个为借口,剥夺你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资格。所以你想赢,无视了潜在威胁,选择了投机性最大,危险性最大的那条路。” “其实我也没有想到区区一个投降的小兵就能让你改变主意派出增援部队。我的确想要活捉你,也制定了好几个针对你的计划。呵呵……一个也没能用上。欲望令人丧失理智。如果换个时间、地点,你肯定能看穿这是一个局。” 鹿庆东的身体在微微颤抖。 “……你很了解我。”他忽然感到有些悲哀。对面坐着自己的敌人,而不是自己的朋友。 “所以我愿意与你结盟。”天浩的声音仿佛有股魔力,能够贯穿人心:“我们对这个世界有着共同的诉求。我们掌握着各不相同的资源,可以互补,可以互相帮助。” 鹿庆东听出他话里的暗示,无论内容还是语调他都不反感,甚至隐隐有些诡异的期盼:“你说的没错。” 他缓缓点头,目光变得有些迷离,与其说是应和,不如说是喃喃自语。 迷人的笑在天浩脸上荡漾开来。他竖起右手食指,在鹿庆东恍惚的目光注视下,在空中画了一个圈。动作缓慢,仿佛有着实质般的轨迹:“我可以满足你的任何需要。你性情顽固的父亲,暗地里喜欢搞小动作的弟弟,包括那些碍事的大臣……你会成为牡鹿之王,甚至是鹿族之王。” “……王……王……我是王……” 鹿庆东的思维正在涣散,仿佛逻辑被注入了镇静剂,以平稳的节奏在脑海深处流淌。语言的魔力是如此奇妙,他感觉不到被俘的耻辱,无法生出想要逃跑的念头,冥冥中似乎有一条无形绳索将他牢牢套住,牵引着缓缓走向未知迷茫之地。 天浩很满意他此时此刻的表现。 从椅子上站起来,迈着比最灵巧猫咪还要轻捷的步伐,无声无息走到鹿庆东身边,由上至下注视着那双彻底失去灵动,深埋在空虚深处的眼睛。 “好好睡一觉,我会等着你醒来。老朋友,我们有的是时间,不着急。” …… 广胜站在距离地面六米多的高台上,注视着台下广场上那些跪着的鹿族战俘。 他感觉心跳速度正在加快。 除去重伤的濒死者,还剩下三千三百七十一个。 他从未想过此战能赢。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居然还有这种打法。 根本不需要什么寨墙,警戒塔与一桩桩砖石房屋分散了鹿族军队进攻的力量。就像坚硬顽强的岩石,任凭湍急的激流疯狂冲刷,也不得不在比它们更加强悍的存在面前被迫分开。 磐石寨的外围,已经被无数建筑变成了一座迷宫。 塔楼的坚固性简直令人难以想象。天知道磐石寨的人究竟用了什么建造方法,出入塔内的大门竟然是钢铁混合石块所搭建。从里面搭上门栓,仅凭人力根本攻不进去。 所有鹿族部队都是轻步兵,长途奔袭的他们没有携带重型装备,也没有时间砍伐树木建造攻城器械。 这不是他们的错。惯性思维对村寨规模的战斗理解就是这样,只要人多就能赢。 将近六千的鹿族军队从三个方向涌入磐石寨,立刻被一座座高塔分流。千人变成了百人,狭窄的街道限制了行动,他们不得不继续缩小进攻单位,几十个,十几个,甚至更少……这里对他们来说是一片陌生之地,更糟糕的是必须随时防备从头顶射下的羽箭。这样的情况下很难保持进攻态势,所有人都觉得只要往里面就能赢,他们举起盾牌挡在头顶正上方,呼喊咆哮着加快速度,密集军阵变成了细长人流,无法做到互相配合,后面的人上不去,像没头苍蝇般在房屋之间来回乱蹿。 越往里面冲,就死得越快。 高塔更多了。所有塔楼都配备了弓箭手,储备箭矢数量多得惊人。居高临下射击导致伤害力成倍增加,鹿族士兵好不容易冲到位于寨子内部的围墙外面,却发现那是一道无法逾越的障碍。 守卫者数量其实不多,只有六百人。 天浩交给他们的任务只是维持胶着战局,把进攻的鹿族军队挡在寨墙外面。 预先埋伏在寨子外部塔楼里的战团成员开始进攻。他们排成数列,前面有厚重坚固的塔盾做掩护,锋利的长矛从盾牌缝隙中刺出,形成一道道堪比刺猬的坚墙,朝着寨子内部缓缓移动,不断挤压被困在其中鹿族军队的活动空间。 这是一个人为制造的巨型牢笼,堪称利用地形作战的教科书。广胜当时带着平林寨的弓箭手站在塔楼顶端,他亲眼目睹了战斗全过程。射手们随意选择攻击目标,就像猎人毫无危险射杀兔子和野鸡。鹿族人在一条条毫无遮挡的狭窄街道上惨叫着倒下,他们被迫举起圆盾挡住头顶射下的箭,却无法防备从街道尽头步步紧逼,口中喊着震天响号子,脚步整齐,行动一致,以大盾和长枪开道,如死神般碾压过来的重装步兵。 没人能在这种情况下坚持,勇气和决心随时时间迅速流失。投降这种事不用教,双手高举武器跪在地上就能活命。 反击者,杀! 顽抗者,杀! 企图逃跑的人,一个不留! 一颗颗头颅在地上翻滚,无数鲜血将地面染红,空气中弥漫着令人鼻孔发痒的浓烈血腥,肚子被长刀切开的重伤人员拖着肠子哀求告饶,手臂被砍掉的鹿族士兵哭喊着捡起断肢,杀伤力巨大的三棱锥形羽箭笔直落下,当场穿透坚硬的头盖骨,只留下不断摇晃颤动的箭尾,在当场死亡者头顶长时间矗立。 磐石寨所有人都动员起来,真正是男女老少一起上阵。寨墙内部的六百名主力守卫几乎全是妇女,另外还有多达上千名老人和孩子给她们运送物资。 磐石寨的箭实在太多了。一捆捆,一车车。广胜发誓,自己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的箭。无论数量还是质量,大概只有锁龙关上的精锐部队才能与之相提并论。 看着那些跪在地上哀求乞降的鹿族人,广胜忽然明白了以大量砖石建筑和高塔相互配合的这种全新战法。他粗略估计了一下数字,就算鹿族军队数量增加一倍,仍然无法填满这个巨大、无形、充满死亡和杀戮的可怕陷阱。 天浩……这位年轻头领的脑子究竟是怎么长的? 他是怎么想出这种诡异奇妙的战法? “阿爹,我们赢了!我们赢了!” 广胜偏过头,看了一眼旁边喜不自胜,手舞足蹈的长子广涛,淡淡地“唔”了一声。 广涛对父亲的反应有些奇怪,他很有眼色,控制住激动的心情,压低声音问:“阿爹,你怎么了?” “我在想,以后该怎么办?”广胜目光深邃,极低的声音只适合在父子之间交流。 广涛完全不明白父亲此刻所想。他跃跃欲试:“这次是四个寨子合力共战,这么多的俘虏,磐石寨肯定要拿大份,可咱们平林寨也出了大力。阿爹,我琢磨着,再怎么样也得分上七、八百人给我们才对。” 广胜深深地看了儿子一眼:“你觉得这一仗是我们打赢的?” 广涛根本没想到父亲会这样问,一时间有些措手不及:“那个……难道不是吗?” 广胜的视线从儿子身上移开,看着远处那一座座矗立的高塔,叹了口气:“如果换个地方,咱们根本没有赢的可能。鹿族人可不是白痴,他们不会站在那里什么也不做,任由你抡起刀子乱砍。你想想,我们的人有多少机会跟鹿族人正面对战?大部分时间就站在塔上往下射箭……小子,你知道什么叫做打仗吗?你以为这一切都是我们的功劳?” 广涛虽然年轻,脑子却很灵活。他立刻闭上嘴,小心翼翼观察四周,确定没人听到自己与父亲之间的谈话,这才凑到更近的位置,声音比刚才压得更低了:“阿爹,你的意思是……” “我打算与磐石寨结盟。”广胜的口气风轻云淡,却有着不容置疑的坚决。 结盟,是北方蛮族部落与村寨之间常见的合作形式。一旦同盟成立,就意味着从军事到民生全方位的互助关系。结盟通常有两种形式:第一是互为平等,第二是主从。 “平等结盟?”这话说出来的时候,广涛自己都觉得不太可能。 果然,他看到父亲粗糙的脸上显出一丝苦笑:“怎么可能是平等?阿浩现在是千人首,磐石寨的人口数量足足超过三千,再加上这一仗……我打算找个时间单独与阿浩谈谈,磐石寨为主,平林寨为从,希望他能看在这次合作的份上,对我们压榨不是太狠,条件能相对宽松一些,也就够了。” “主从……这……这……”广涛心里无比震惊,他知道父亲的脾气,很少向别人低头。如果不是亲耳听到这些话,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这是父亲所说。 近在咫尺,广胜完全可以感受到儿子强烈的不甘情绪。他转过身,严肃地说:“你是不是觉得这次四寨联盟,磐石寨只是其中之一,在你看来阿浩其实能力一般,没有我说的那么重要?” 广涛略低着头,脸色阴沉,在沉默中承认。 “放弃你的想法吧!别想着去联络庆元寨和漳浦寨。那样做只会给我们带来麻烦。”广胜讥讽地冷笑道:“尤其是漳浦寨的头领建平,你最好忘了这个人,当他不存在就行。” “为什么?” 广涛一惊,可怕的想法瞬间在头脑里闪现。他连忙抬起头,下意识地问:“难道阿浩要杀了建平?” “那怎么可能?”广胜嗤笑着抬手按住儿子的肩膀:“他肯定会让建平活着离开磐石寨,但我觉得,他很快就会失去对漳浦寨的控制。” “为什么?”广涛重复着之前的问话。 广胜没有回答,他转过身,低头注视着脚下成群结队的鹿族战俘,无限感慨。 “多用你的眼睛去看,多用你的耳朵去听,对不了解的事情不要发表意见。我们现在有足够的时间,而且我们很幸运,阿浩是我们的同族,是同一个部落的兄弟。” …… 丰盛的晚宴结束后,四名寨子头领聚集在议事厅里。 天浩当仁不让坐在首位,椅子上铺着暴鬃熊皮,软软的很舒服。他嘴角露出一丝微笑,牵动着面部肌肉,整个人看起来态度温和,谦恭有礼。 “我们打赢了,详细战果诸位都很清楚。除了超过三千名战俘,我们还抓到了牡鹿族的两位王子。” 广胜面带笑意频频点头:“说起来,这次多亏了阿浩。要不是你及时派人通知,平林寨早就被鹿族人灭了。还有今天这一仗,真正让我大开眼界……这样吧,别的我就不多说了,关于战利品和俘虏的分配,就由阿浩你一个人说了算。” 第一百一三节 分配原则 这番话广胜说得很诚恳,没有丝毫作伪。 益丰神色骤变。他张了张嘴,皮肤紧绷的脸上升起大片愤怒之红,又在短短几秒钟内迅速蜕去,变成令人看了极不舒服的白。 “……我……那个……我的人,我们参与了战斗,我……”结结巴巴半天,用力咽了好几次口水,他终于在极其艰难的状态下以不连贯语句表达了个人意图。 “我……我要五百个鹿族人。这……这是我的权利。”说出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益丰觉得自己就像在鬼门关上绕了一圈,战战兢兢,汗水浸湿了整个后背,黏糊糊的。 天浩的嘴唇咧开,笑出声来:“益丰头领,你确定?” 充满讥讽的笑声在益丰听来无比刺耳,他很想站起来一走了之,远远离开这个嚣张狂放的年轻人。然而利益天平牢牢锁住脑海深处关于自由的种种想法,就像一把最锋利的刀,将“冲动”、“血性”、“尊严”等诸多美好特质狠狠插在墙上,永远无法促使益丰转化为实际动作,连勉强挣扎都无法做到。 “我有两种分配方式。”天浩收起脸上的笑,突然转换的严肃冰冷就像夏日寒风:“先说第一种:按照咱们四个寨子的实际贡献程度分配战俘。” 神情紧张的益丰顿时变得轻松下来。他缓缓舒了口气,绷紧的面皮在释然状态下挤出一丝笑:“……呵呵……我就知道阿浩做事情很公平,不会让我吃亏。我的意思就是平均分配……嗯,我刚才算错了,加上零头,我应该分到八百个鹿族人。” “我只能给你一百。”天浩吐字清晰,他扬起头,视线居高临下,充满了讽刺。 震撼与惊愕同时冲撞着益丰的大脑,他张开嘴唇的幅度比刚才足足扩大了三倍,可以看到肉红色的食道内壁。 “你……你怎么能……我曹,凭什么?”炸雷般的怒吼在房间里回荡,益丰面颊再次变得通红,充满了烈怒。 天浩森冷的目光锐利如刀,仿佛随时可以插进益丰的身体:“之所以这样做,当然有我的理由。咱们先来算笔账吧!” “你从庆元寨带来了七百二十一个人。连上你在内,还得多加一个。首先我要说的是粮食。你们来得很匆忙,为了不让鹿族人得到补给,你们把寨子里原有的粮食藏在外面,只带了从庆元寨到磐石寨路上吃的部分。来到这儿以后,所有日常消耗都由我负责。人数、时间、单日消耗量……相加相乘,无论你想用哪种计算方法都行,总之你得把这些粮食还给我。” 益丰厉声咆哮:“……你……你简直……不,你当时不是这样说的。你告诉我鹿族人杀过来了,目标是庆元寨,让我带着人尽快离开,然后……” “没有然后。”天浩鹰一般的脸庞线条坚硬:“要么是你的记忆出了问题,要么就是你自己对某些问题产生了误解。好好想想,我从未答应过你的任何条件。没错,的确是我向你通报鹿族人进攻的消息,我也给过你尽快离开的建议。你自己想想,牡鹿族长叫做鹿庆元,你的寨子与他的名字一样。鹿族人当然要把你当做眼中钉,肉中刺,要是他们的军队偷偷溜进我们的族群势力范围,却没有进攻你的寨子,那才真是让人感觉奇怪。” 暴怒席卷着大脑,益丰抬手直指着天浩,怒不可遏:“你亲口说过:所有事情都可以商量,所有问题都由你来负责,让我先带着所有人离开。” “我是说过。”天浩耸了耸肩膀:“可是那又怎么样?我答应过你什么具体的条件?比如粮食,我说过免费供应之类的话吗?” 没有! 益丰在狂怒的脑海深处急速搜寻,最终颓然的发现:天浩的确没有说过这样的话,但模棱两可的含义很容易在当时造成误解。 “你的人在我这里可不是简单的一日三餐那么简单。”天浩深黑的眼睛里露出满足与傲慢:“新鲜的鹿肉、鱼、面饼,还有数量管够的蔬菜……我们摆事实讲道理。益丰头领,你的人吃了多少,就还我多少,种类和数量必须一致。” “你……”益丰努力控制住的愤怒火焰再次升腾起来。 “有点儿耐心,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天浩没有掩饰轻蔑:“现在我来和你谈谈实际参战的人数。按照我们四寨头领之前达成的协议,所有人都必须参战。可实际上,庆元寨的老人和妇女一直没有动。哪怕是磐石寨内墙被鹿族人围攻,情况最危险的时候,她们仍然像鹌鹑一样躲在屋子里不肯出来。呵呵……我可没有乱说,你可以自己想想。” 这是事实。 其实庆元寨的老人和女人并不怯战,可益丰的妻子搅乱了一切。鹿族人攻寨的时候,她领着三个孩子躲进房间,因为男人都上了警戒塔,身边没有护卫,她叫了十几个身材健壮的妇人充当保镖,拒绝服从天浩的命令参战。 上面的人如此,下面的人自然是有样学样。总体计算下来,包括益丰在内的一百二十六名战士,庆元寨其余的人没有出过半点力气,从头到尾躲在屋子里旁观。 “说真的,如果不是看在你我都是一个部落兄弟的份上,我连这一百个鹿族人都不想分给你。”天浩用遗憾的目光注视着益丰,仿佛看着一个什么也不知道的蠢货:“开战前我就说过,这次我们必须团结合作才能取胜。现在我才发现,庆元寨有太多的聪明人,难道你们觉得别人都是傻瓜,只有你们最聪明,什么也不用做,轻轻松松就能享受一切?” 房间里沉闷的气氛让益丰感觉很难受,随时可能窒息。他感觉嘴里有些发黏发苦,可就算喝再多的水也没法冲淡。看着对面,心虚的他视线迅速避开天浩,滑落到坐在旁边的平林寨头领广胜身上。那是个狡猾的家伙,自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也没有从中帮着劝解。他坐在那里慢吞吞喝着茶,仿佛那是世界上最值得细细品味的东西。 三个人都有椅子,唯独漳浦寨头领建平躺在地上。发狠的天浩很有漫画书里变身获得超级战斗力的疯子,建平伤得很重,虽说并不致命,却需要很长时间疗养。他被打怕了,垫着一张兽皮躺在那里,连大气也不敢出,呆滞的眼睛看着对面屋角,连转都没有转过一下,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益丰忽然感觉有些悲哀。 ……一百个人。 老子辛辛苦苦带着人,拼死拼活打了这一仗,才得到一百个鹿族人。 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多了。 庆元寨已经毁了。虽说是座空寨,粮食和其它物资早早做了安排运走,藏在安全稳妥的地方,可鹿族人进驻的那天晚上天浩带人发动夜袭,熊熊大火一直烧到天亮。现在回去……剩下的只是一片残垣断壁,散发着焦糊臭味的废墟。 一百个鹿族人能换回我的寨子吗? 战乱时期,地里的庄稼得不到照顾,今年恐怕谈不上什么收成,寨子里的人怎么过冬? 眼前的景物逐渐变得迷蒙,连益丰自己都没有发现究竟是什么时候流出眼泪。不是因为悲哀或者痛苦,而是来源于恐惧,以及对未来的绝望。 “帮帮我……阿浩……你,你不能这样。”他老泪纵横,丝毫不顾还有其他寨子头领在场,离开椅子,膝盖弯曲重重跪倒在天浩面前,不断地磕着头:“你得给庆元寨的人一条活路,让我们活下去啊!” “你这是什么意思?”天浩皱起眉头,丝毫不为所动:“我只是就事论事,我也没有夸大其词。做事情必须讲究公平,之前我们商量好的,按照各寨在战斗中的实际出力程度分配战利品。益丰,你不好好管束你的人,现在落到这个下场,你要我怎么帮你?” 益丰在痛苦中啜泣:“是你……是你放火庆元寨,是你烧掉的……” “那是我们共同制定的战斗计划。”天浩的声音冷酷无比,他随手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张小型兽皮,在益丰面前展开:“你仔细想想,从扰乱到最后的决战,每一个环节你都参与了讨论。还有这个,上面有你亲手按的手指印。” 抬起头,益丰忽然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说不出话,连哭泣都忘了。 没错,那的确是自己的指印。 谋算从来都是建立在幻想的基础上。 建平是个没脑子的粗人,稍微撩拨几句就能让他陷入狂怒。天底下最容易获利的事情就是挑拨离间,用嘴皮子驱动一个疯子充当免费打手这种生意怎么看都划得来。何况鹿族人的进攻路线已经分析清楚:永利寨、积麦寨,接下来就是漳浦寨。 益丰赞同夜袭,也认为烧掉漳浦寨是一招好棋。按照公平分配的原则,建平至少可以在战后分到几百个鹿族俘虏。残破不堪的漳浦寨不可能养活这么多人。到时候,只要花费极少的代价,自己就能从他手上全盘接收,甚至有可能得到更多的漳浦寨村民。 还有另外两种情况。 就算庆元寨被烧掉,只要得到大批鹿族俘虏,同样可以用他们为交换,从附近村寨得到帮助。 最好的情况,就是磐石寨被烧。这是一个丰富的宝藏,天知道阿浩这小子究竟是怎么积攒下这么大的一份家当。益丰很眼红,一直在狂吞口水,只是苦于没有下手的机会。 其实妻子不是胆小鬼,她的所作所为全是益丰授意:磐石寨的青壮男女都在外面作战,寨墙内部只剩下老人和孩子。粗略算下来,庆元寨的壮实女子最多,以护卫的名义拢住她们,让另外三寨的老弱与鹿族人拼命。他们死得越多,到时候我们就越容易控制局面,分走最大的一块蛋糕。 团结合作? 呵呵,你想多了。这个世界上从来就充满了勾心斗角。益丰其实很不甘心,自己年龄比天浩大,成为头领的时间也比他长,可为什么他的身份竟然超过自己成为了“千人首”? 无论如何也得把他比下去,压过一头。 然而,想象中对己方最有利的局面并未出现,残酷的现实让益丰明白了什么是刻骨铭心的教训。 他想翻脸。 想暴起杀人。 可他没有这个胆量,也没有足够的实力。 “一百个鹿族人,这是你应得的战利品。”天浩威严的声音在益丰心中产生了震撼性效果:“带着你的人走吧!两小时内,你们必须离开磐石寨。好好管管下面的人,别想着趁乱拿走不属于他们的东西。这几天杀的人够多了,但我并不介意多砍下几颗脑袋,插在寨墙上做装饰。” 恐惧的益丰浑身都在颤抖:“阿浩……算我求你,发发慈悲吧!一百个人实在太少了……我们……我们没办法熬过冬天。” “那是你自己的事情。” 天浩微笑着,黑色眼睛在绝望的益丰看来就像死亡深渊:“我这个人做事情讲究公平,没有粮食你可以找我换,价钱很公道。需要盖房子的材料有没有问题,无论任何形式的交易我都能接受。庆元寨有七百多人,加上一百个鹿族俘虏,他们是你手上最大的筹码。” 躺在兽皮上的建平嘴角在抽搐。他虽然莽撞,却不是傻瓜。 益丰终于明白了天浩的意图。 “……你……这就是你的目的?”他死死盯住天浩的双眼,仿佛里面藏满了各种秘密。 “是的!”天浩并不否认,他脸上全是坦然:“我给过你机会。我们原本可以合作,成为关系密切的盟友。但你并不这样想,你把我当做对手,觉得可以从磐石寨挖走一大块好处。从头到尾,你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既然如此,咱们干脆账目分明,把一切都算个清楚。” “欠我的你必须吐出来。至于你和你的人怎么活……关我屁事?” 第一百一四节 你们想要姓氏吗? 嘶哑的啜泣声停止了。 残酷现实如同一剂毒药,催促着益丰缓缓站起,拖着疲乏困顿的步子,目光呆滞,极其缓慢向外走去。 他从未感觉地狱从未像现在这么离自己如此接近,一根头发丝,甚至只是一层薄薄的膜。 广胜依然小口抿着茶,保持沉默。 诡异气氛在安静的房间里游荡,建平忍住疼痛,艰难地侧过身子,用手肘支撑着腹部。他发现广胜不时瞟着自己,就像饥饿的黑嚎狼,打量着被划入捕捉范围的猎物。 “小子,你打算怎么对付我?”建平脸上的肌肉因为疼痛而扭曲,他发出沙哑的声音,讥讽的成分一览无遗。 他已经想开了。 益丰很早就认识,漳浦寨与庆元寨相隔不远,两寨之间来往很多,关系密切。从某种程度上说,建平与益丰算是没有正式结盟的铁杆老友。 庆元寨算是完了。看着益丰拖沓疲惫的背影,建平觉得那就是自己即将面对的人生。 恐惧……呵呵,这种事还用说吗? 磐石寨的年轻头领是个怪物,脑袋瓜子简直聪明得令人发指。建平认识孚松,他花了几十年时间也没能把磐石寨发展到这个程度。这才几年的功夫,人口数量一下子跃升到三千以上,天浩还得到族长和国师的青睐,成为了千人首。 在建平看来,这都是他吗的运气! 所以他认了。 是的,反正我现在就这样,估计漳浦寨以后也没什么好日子过。能算计庆元寨,就肯定不会放过我这块肥肉。我累了,懒得反抗,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你打算分给我多少鹿族人?”受伤的建平一直没有刮脸,下巴上长满了粗硬的胡须,他发出张狂且酣畅淋漓的大笑:“你给了老丰一百个俘虏,想必我的肯定比他少。让我猜猜……五十个?还是四十个?” 天浩在沉默中注视着建平,嘴角带着讥讽向上弯曲。 “你比我想象的还要蠢。”他言辞如刀:“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成为一寨头领,下面的人居然会跟着你走到现在?他们一定是眼睛瞎了,要不就是比你更蠢的白痴。” 森冷讥讽的话语顿时激怒了建平,他挣扎想要坐直上身,发出哮喘病人般的短促呼喊:“你……不准你这样说……呼呼……不准……” “省点儿力气吧!”天浩慢步走过去,在面孔涨红的建平身前蹲下来,用手掌很是随意地轻拍了拍他的脸,带着几分怜悯,更多的还是嘲笑道:“不要把每个人都想的那么坏。其实我很公平,只要遵守规矩,我们大家都能得到想要的一切。” 停顿了一下:“三百个鹿族人,这是你的那份儿。” 死一样的沉寂再次笼罩了整个房间。 其实是建平选择性的失聪。 大脑瞬间停止思考,浑身血液流动停滞,就连空气也变得凝固……这就是他此刻的感受。 广胜不紧不慢地喝着茶,发出小口的啜饮声。 “……你说什么?”建平觉得自己一定是听错了:“你,你再说一遍?” “你可以得到四百名俘虏。”天浩不喜欢蹲着说话,他站起转身,回到自己的椅子上:“我这样计算是有根据的:是我建造了磐石寨,所有塔楼和建筑都是我的功劳。很简单的一个事实————如果不依靠这里复杂特殊的地形,你觉得我们打赢这一仗的概率有多大?” 建平彻底沉默了。 他低着头,微皱的眉头下面目光凝重。他忽然发现,事情好像不是自己之前想象的那么糟。 天浩清朗的声音仍在继续:“说起来,你得感谢你的那几名手下。你躺在房间里睡觉,他们带着人在外面拼命,女人和老人很听话,老老实实服从安排。扣掉日常消耗的粮食,其实分配给你的鹿族人应该是三百九十八个。我给你添了两个凑成整数,方便计算。” 建平猛然抬起头,脸上的肌肉在微微抽搐:“为什么?” 天浩平静地注视着他:“什么为什么?把话说清楚。” “为什么要对我这样?四百个鹿族人……”建平加快说话速度:“为什么你给老丰的那么少?你……你究竟想干什么?” “呵呵!你觉得这是个阴谋?”天浩不禁笑了:“真滑稽,没想到你居然这么想……好吧!我就一五一十给你算算。” “首先,你们从一开始就没有摆正自己的身份。鹿族人打过来,你们离开自己的地盘来到磐石寨。请注意,从那一刻开始,你们的身份已经是逃难者,而不是合作者。你们没有粮食,甚至缺少武器。是我提供了这一切,所以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最终分配不可能做到绝对平均。” “当然,你们也可以选择留在自己的寨子里独立抗击鹿族人。那样做的结果只会让更多的人白白战死,根本没有赢的希望。” “你们的人不遵守规矩,在磐石寨制造混乱。身为头领,我当然要管。你挡着我杀人,揍你一顿算是便宜你了。” “说到益丰,他一直打着小算盘。他吩咐下面的人出工不出力,还暗地里谋划着想要得到更多。其实我真的很不明白这么多年你与他之间究竟是怎么过来的?我估计你被他占了不少好处,只是你头大无脑看不明白……算了,扯远了,总之就是这样,该是你的我一点儿也不会少给。我们是同族,是兄弟,按规矩来,别总是勾心斗角算计别人,否则……雄奎就是最好的例子。” 建平感觉脑子很乱,一股从未有过的全新思维占据了主导。 规矩? 就这么简单? 潜意识告诉他,这是天浩的阴谋。 然而现实摆在面前:如果真是阴谋,又何必分给自己这么多?要知道漳浦寨实力比庆元寨弱,就算天浩想要拉拢分化然后打击,首选目标也应该是益丰,而不是自己。 “好了,这次的分配结果两位都已清楚。下面,我想谈的是另一件事。” 就在建平感觉思维一片混乱,拼命想要理清理顺的时候,他听到天浩说出一个极具诱惑力,自己任何没有拒绝可能的话题。 “你们想拥有姓氏吗?”天浩满面微笑,活像用糖果诱拐无知儿童的怪大叔。 姓氏? 广胜呆住了,颤抖的手指一滑,茶杯从手中掉落,温热的液体在地板上溅开,杯子“骨碌碌”滚出一条潮湿的半圆痕迹。 建平使劲儿眨着眼,嘴唇以极其缓慢的速度张开,露出颜色暗黄的牙,口水沿着嘴角流出少许,他下意识地用舌头舔了一下,脑子里浑浑噩噩,几秒钟关于尊严与死亡的种种念头不翼而飞,陷入一片空白。 “……你……你说什么?”广胜从椅子上站起来,动作僵硬,仿佛失去个人意识的提线木偶,他的声调明显变得沙哑:“姓氏?” 建平此刻的反应比广胜略微敏锐。他张开右手五指握住下巴,连同嘴角湿黏黏的液体狠狠揉了几把。这动作让他变得清醒,深重的疑问如黑夜般死死笼罩着大脑。 “小子,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尽管建平自己也不太愿意承认,但他的确因为天浩的战俘分配方案产生了少许好感。犹豫了几秒钟,他沉声道:“你是在开玩笑吧?” “你们想不想得到姓氏?”天浩重复了一遍之前的话,加重语气:“想?还是不想?” “想!当然想!”广胜连连点头,速度快得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讶,与癫痫发作者没什么区别。 “我有一个建议。”天浩双眼眯成缝,慢悠悠地说:“不要误会,仅仅只是建议。你们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 “说吧!我听着呢!”建平觉得这辈子从未有过如此强烈的期待感。 “除了分给庆元寨的俘虏,我们现在总共还有三千多名鹿族人。这次我们收获很大,活捉了鹿庆元的两个儿子。我也不瞒你们,鹿庆东我要了,我必须从他身上着手一些事情。嗯……其实也不算什么秘密,身为牡鹿族的王子,他或多或少应该知道点儿关于纺织的技术。” “接下来,是我要说的重点。” 房间不大,天浩的声音足够广胜和建平听清楚:“如果你们愿意放弃这些战俘,就可以向大王换取姓氏。” 广胜与建平互相看了一眼,后者神情凝重地摇摇头:“光是这些还不够。” 正常情况下,北方蛮族获得姓氏有三种方法。 首先,必须是一寨头领,只要经营好自己的领地,治下人口数量超过一万,就能得到姓氏,成为贵族。 其次,必须是城主。其实这个条件与第一个条件互有重叠。领地人口过万,村寨自动升格为城市。这条规定主要针对特殊地区,比如重要的关隘、位于两族夹缝中间的居民点。这些区域要么占据着战略地形优势,要么产出珍贵资源,因此非常重要,就算定居区内人口数量没有过万,九千、八千,甚至更少……它们仍会被列入“城”的范围,统治者自然可以得到姓氏。 最后,就是通过战功换取。 牛族法典规定:抓获异族战俘数量超过两千者,即可获得姓氏。 除此而外,还有一些针对极少数情况的封赏。例如暗杀敌对部族首领、向本族首领上贡大量财富、为本族做出特殊贡献等等。 广胜掂量着天浩的话,他同样在摇头:“我们抓到的鹿族人数量不够,大王不会同时给予我们三个人姓氏。” “足够了!”天浩认真地说:“六千名鹿族战士入境,我们干掉将近一半,同时献上去的还有一个王子,大王会认同你们的功绩。” 广胜微微有些发怔,这段时间与天浩接触频繁,习惯了他说话的方式:“阿浩……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们,不是我们。”天浩神色如常:“只要你们愿意,我可以放弃我那份儿,” 没有人说话。 建平用震惊的目光盯着天浩,仿佛他是一头怪物。 广胜的双手在发颤,看得出来他正处于激烈的思维斗争,非常激动,难以自持。 “小子,你该不是骗我们吧?”不等天浩回答,疑心深重的建平几乎是立刻问道:“为什么?” “两个原因。”天浩淡淡地笑了:“先说第一个:我需要盟友。如果你们接受我的建议,用这批战俘向大王换取姓氏,就必须与磐石寨结盟。” 建平挣扎着挪动了一下侧躺的位置,眼睛里放着光:“对等结盟?” “不,主从。”天浩说得理所当然:“我放弃了那么多,如果只是对等结盟,你觉得可能吗?” 这一刻,他恢复了惯常的冷漠与傲慢。 建平低下头,用粗糙的手指缓缓拨弄着腮帮上的胡须。他足足思考了半分钟:“这条件不算苛刻,我可以接受。但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要找我?” 说着,建平吃力起抬手指着广胜:“我知道他和你是一起的。这次说是四个寨子共同对付鹿族人,但益丰那边的实力更强,比较下来,你应该拉拢他才对。” “我已经说了,规矩很重要。”天浩冷笑着回答:“漳浦寨当然不如庆元寨,可是益丰不受规矩,他什么都想要,又不愿意付出。相比之下,我认为你比他要好得多。” 建平此刻的心情很复杂。 良久,他缓缓抬起头:“阿浩,你真是这么想的?” “我只看实际表现。”天浩神色如常:“我还是那句话:这是应得的。” “我愿意结盟。”想通了前因后果的建平异常干脆:“就照你说的,主从盟约。磐石寨为主,漳浦寨为从。” 天浩微笑着转过身,在他的目光注视下,广胜深深吸了口气:“我没什么可说的,现在就可以签约。” …… 鹿庆东从黑暗中醒来,睁开双眼的时候,他看见天浩坐在对面。 “……我……我睡了多久?”他的声音听起来偏于沙哑,吐字发音与平时有很大区别。 第一百一五节 沉睡之人 “我也不知道。”天浩似乎有些防备,同时带着隐隐的期待:“……你……还好吗?” “还行。”鹿庆东舒展了一下胳膊。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左手,五指缓慢握拢,又以同样缓慢的速度张开,百感交集:“没想到我还能有这么一天。” 抬起头,他的眼睛里充满感激:“谢谢!” 天浩微笑着伸出右手:“欢迎回来,詹建华准尉。” 巫行交给天浩的那颗干缩人头内部,有一枚成熟的孢子。文明时代全新的生物置换法则使生命跨越时空延续的构想成为现实。 鹿庆东……现在应该叫做詹建华。他低头看着胸前,看着双腿和双手,很快在左臂外侧找到一条十公分左右的伤痕。刀口很新鲜,用针线缝合的疤痕缝隙渗出少许血丝,中间鼓起一团乒乓球大小的圆丘。 “你把我植入了这个……”他感觉后面的话不太合适,考虑片刻,笑道:“植入了这具身体?” “还习惯吗?感觉怎么样?”天浩对这名与自己同一时代的复活者有着浓厚兴趣:“我为你选择的植入对象很年轻,你会喜欢的。” “谢谢!”詹建华再次道谢。他的眼神有些恍惚,这是寄生细胞尚未对中枢神经完全控制的迹象,只要稍事休息就能得到缓解。 看着天浩身上的棉布外衣,詹建华眼底飞快闪过一丝惊讶:“怎么,你是鹿族人?” 他很快更正自己的口误:“我的意思是,你的寄生对象是鹿族人?” 天浩点点头:“这里是蒙香寨,我是这里的头领。呵呵,你运气不错,想必你已经有所感觉,你是牡鹿族长的儿子,第一顺位继承人。” 詹建华嘴唇微张,惊讶的神情浮现在脸上。从沉睡状态苏醒,他对这具身体的掌控程度不足,只能勉强开启部分思维意识。天浩的提醒对他非常重要,詹建华很快从宿主大脑空间找到关于身份的记忆,相互对应,然后重叠。 “……这么说,我是王子?”神情恍惚的他脸上带着微笑,欣欣然,惊讶很快转化为惊喜。 “我需要你的帮助。”天浩加快说话速度,神情变得有些焦急:“我寄生这具身体的时候没有选择好……不,应该这么说才对:蒙香寨的头领触怒了牡鹿族长,他犯了死罪,可我对此一无所知,我的休眠仓当时损坏严重,无法选择更好的宿主。” 詹建华很有耐心听完这段话。他虚弱地笑道:“别急,慢慢说,我们现在有的是时间。” 这句话对天浩产生了有效的稳定作用。他不再急切,努力调整呼吸节奏。几秒钟后,沉着地点点头。 接下来,是天浩讲述自己的故事。 我和你一样,都是休眠者。 我的编号是甲a0001aq223甲95甲01…… 我的寄生目标是一个逃难者,但他的身份的确是蒙香寨头领。就在北面的山坡上,我变成了他。 我现在的名字叫做“景中”。 我……呵呵,转换身份真的很不容易,直到现在我仍然很难适应大脑里有两种思维模式。好吧,应该是“他”,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他是一个颇有野心的家伙。蒙香寨是个大寨,人口数量超过三千,然而景中只是一个普通蛮族头领,不是贵族,没有姓氏。 他想要改变这一切,于是把目标对准了部族大王鹿庆元的妻子,也就是你现在这具身体的母亲。 一个相貌英俊的年轻人与一个年老色衰的女人私通,这种事情在文明时代的肥皂剧里很常见。前者之所以看中后者不外乎两种情况:要么为了财富,要么为了权力。 真正是一对黑心的男女啊!你的母亲……请原谅,你应该明白我想表达的意思,这具身体的母亲,她被说动了,萌生了干掉自己丈夫,给予小情人更多好处,直接将他提升为贵族的念头。小坏蛋与老巫婆的组合很成功,他们用毒药弄死了牡鹿族长鹿庆元,却在最后关头功亏一篑,被族长身边的亲卫发现,不得不仓皇逃出了牡鹿城。 蒙香寨是景中的地盘,他胡乱下达了一大堆命令,让不明就里的人们抵挡追兵,自己却带着寨子里的祭司悄悄逃往北面的牛族领地,想要奉上鹿族密藏的纺织技术,以求得庇护。 为什么要带上祭司? 因为毒杀族长鹿庆元的药是蒙香寨祭司所制。说起来,这个叫做“巫颂”的祭司与你颇有渊源,他以前是牛族的行巫者,听说师从于雷牛族磐石寨的某个祭司,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叛徒来到蒙香寨,得到鹿族巫者的认可,成为了这里的祭司。 这些野蛮人的私生活非常混乱,景中的母亲曾经与这名祭司有过那么一段亲密缘分,所以祭司对景中很关照,教会他很多东西,还帮着他出谋划策,二十多岁就成为了寨子头领。 储存你生命细胞的那枚孢子就是祭司送给景中的礼物。我搜索了景中的记忆,这才知道干缩人头的使用方法。蛮族的行巫者必须绝对遵守师长遗命,他们一代传一代,很幸运,我得到了这枚唤醒同伴的珍贵之物。 “你必须帮我解决目前的问题。”天浩凑到近处,紧张亢奋导致他的呼吸不那么顺畅,死死盯住詹建华的眼睛锁定了聚焦点:“我也不想这样,寄生的时候无法选择,我不知道这具身体背负了如此多的罪恶……还好,目前为止幸运之神站在我这边。你是牡鹿族的王子,你可以改变一切。” 詹建华觉得有些头疼。不是托词或接口,而是生理上真正的疼痛。幅度轻微,若有若无,就像高血压人群经常感受到的那种。如果是在文明时代,一、两片阿司匹林就能有效缓解,然而现在没有那种东西。 换了个较为舒服的坐姿,他侧过身,左手食指按在颅侧太阳穴上,轻轻按揉,看似漫不经心地问:“现在是哪一年?” 满面急迫的天浩连忙回答:“你指的是蛮历?” 詹建华笑了:“当然是蛮历。我们的时代距离现在太远了。以当时的历法计算,对现在来说毫无意义。” “一八四零年。”天浩略想了一下:“我记得应该是这个时间,这是宿主的记忆。” “你醒来的时间比我晚太多了。”詹建华轻叹着摇摇头,微笑一直在他脸上持续,从未消失过:“对不起,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嗯……我指的的以前,你真正的名字。” “我叫龙天浩。” “军衔?”詹建华问得很快,没给他思考的时间。 “上校。” “自动晋升后的军衔?” “不,晋升以前。如果是晋升后,我应该是准将。” 一股说不出的压力骤然从詹建华心底升起。他不由得加重了按压太阳穴的手指力量,勉强挤出一丝笑:“没想到你的军衔这么高,我这个准尉还是晋升后得到的。如果是以前的时代,我得向你敬礼。现在嘛……很抱歉,我还没有完全适应这具身体。” “我理解。”天浩显然并不在乎这些旁枝末节。他显得比之前越发焦急:“我们的时间不多了,你得尽快帮我解决问题。” “你指的是谋杀大王?”詹建华吐字发音清晰,但是说话速度很慢。 “是的!”天浩用力抹了一把脸,整个人显得有些困顿:“如果可以重新选择,我根本不会寄生在这个人的体内。整个部落都在通缉我,我不想死,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先等等!”忽然,詹建华抬起右手,做个让天浩禁言的手势:“有件事情我不明白,你说我是牡鹿族的王子,你是合谋杀害王后,也就是我现在这具身体母亲的凶手……你是怎么接近这个人,然后把我的遗传孢子在他的体内寄生?” “我也是被逼得没办法……”天浩低下头,用力揪着头发,疲惫和无助使他看上去一下子变老了好几岁:“我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这个人逃到山上,恰好成为了我的寄生对象。那种感觉很糟糕,感觉我是一个很小的细胞,一条在树叶和烂泥里蠕动的虫子,进入他的身体后我立刻昏迷,不知道睡了多久,好不容易才醒过来。” “两天……也许是三天。我很害怕,这不是我们当初进入休眠仓的那个世界。我想逃跑,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那时候已经走不掉了。你带着大队人马围住山坡,在森林里搜寻。如果被抓住,结局就是死路一条。” “我唯一的依仗,就是祭司给我的那颗干缩人头。” “如果有个大人物站出来帮我说话就好了。哼!想想就觉得滑稽,如果我有一支突击步枪,我也许可以在这个世界成为皇帝。但我现在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能做。” “我决定冒一次险。这大概是我人生中最重大的决定。” “我主动走向那些正在搜寻我的人。我大声喊叫着要见你,也就是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他是王子,我谎称知道一些他母亲的秘密,与王位继承人有关。他相信了,按照我的要求,把我带进这个房间,单独谈话。” 詹建华用奇异的目光盯着天浩,脸上的神情有些困惑:“我没有在宿主的记忆里找到这些思维片段。” “我把你打晕了。”天浩自嘲地笑笑,摊开双手:“再怎么说我也是军区比武格斗冠军,一个养尊处优的家伙根本不是我的对手。他们用绳子把我绑住,我手里藏了一块小铁片。这就是我的计划:接近他,打晕,然后在他身上植入你的遗传孢子……现在你明白了吧!你必须帮我,否则他们会杀了我。” 詹建华皱起眉头,不断眨着眼睛,他在努力思考,想要从纷乱的思绪中找出答案。 左臂上的伤口隐隐传来疼痛,缝合的手法很是拙劣,他忽然发现那些黑色的缝合线其实是头发。 右边眼角侧面传来一阵酸痛。用手指轻轻摸上去,有种皮肤泡肿起来的触感。这表明该部位受到重击,力量幅度相当大。 应该是真的……眼前这个人把我打晕了,然后给我做了一次简单手术。 詹建华对此并无怀疑。他对北方蛮族的了解程度很深,除了自己,这片土地上没人会用针线缝合伤口。 他有编号,这个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作假。 我的确是牡鹿族的王子,宿主大脑里存在着同样的记忆。 可是,为什么我找不到他故事里的其它相关信息? 通奸、谋杀、叛乱、逃亡……这些什么都没有,一片空白。 短时间的大脑困顿会扰乱思维。人类的大脑其实很脆弱,它们惧怕震荡,尤其是来自外部的重击,将会导致大脑记忆出现变化和缺失,中枢神经也会受到影响。文明时代豪门故事里常见的“失忆”情节就是来源于此。当然,失忆的实际发生率没有那么高。 詹建华以前就遇到了类似情况。第一次和第二次寄生都是这样。遗传细胞对宿主的控制需要时间,短期内无法达到最佳效果。按照詹建华的个人经验,适应期至少需要十二小时。 眼前这个人……龙天浩准将,他应该没有撒谎。 至少他讲述的大部分内容是真的。 “让我再休息一会儿。”詹建华迅速做出决定,他温和地笑道:“不要急,现在我已经醒了,我是王子,我可以下令让外面的人暂时把你监禁起来。千万不要误会,我没有想要害你的意思。我只是想把事情办得更加稳妥。我现在对这具身体的掌控程度不足,很多事情我一点儿也想不起来,明天,或者后天,我应该……” “我知道!可是已经没有时间了!”天浩急不可待打断了他的话:“大王就要来了。这还是你……是鹿庆东亲口告诉我的。” 詹建华眼里闪过一丝怀疑:“一件普通的谋杀案,居然要搞出这么大的阵仗?” 天浩脸上全是苦涩:“他很爱他的妻子。他要报复。” 第一百一六节 我想起来了 詹建华有些意外:“大王……他什么时候到?” “今天晚上。”天浩用疑惑的目光看着他:“这还是你告诉我的。” 我? 詹建华的头再次疼了起来。他没有在大脑里找到相关记忆,仍然一片空白。 他怀疑天浩在撒谎,却找不到对方撒谎的理由。 因为对方的要求实在太简单了。尤其是自己站在一个王子的位置,他的诉求仅仅只是帮助解除死亡危机,洗白谋杀者的身份。 当然,从旁观者的角度看来很简单,换了是母亲被杀的鹿族王子,那就是血海深仇。 “抱歉,我一下子想不起来……”、 詹建华用手肘杵着椅子扶手,指尖用力按住头部,似乎在思考。天浩所在的位置无法看到他的眼睛,深沉的黑色中闪烁着冰冷。 突然,没有任何预兆,詹建华猛然抬头,冲着紧闭的房门方向张口大喊:“卫兵,快来人,都给我进来!” 天浩呆住了,他用惊恐不解的眼神看着对面。 房门从外面被强行推开,两名身材魁梧的精壮汉子冲了进来,他们后腰上佩着刀,凶狠的眼睛直接盯住天浩,随即转移到詹建华身上,变得畏惧和拜服。 “阿慎、凯博。”詹建华从宿主大脑里搜索到这两名侍卫的相关信息,这让他打消了部分疑虑,却没有彻底消除怀疑。 “主人,有什么要吩咐的吗?”阿慎一边问着,一边与凯博同时单膝跪倒在地上,脸上充满了虔诚与尊敬。 詹建华抬手直向天浩,发出森冷的声音:“抓住他。” “你说什么?”天浩呆住了,他完全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等等,你不能……” 阿慎的动作非常迅猛,他如猛虎从地上跃起,握指成拳,狠狠砸向天浩的头部。后者虽然及时作出梵音,却有些猝不及防,只能勉强离开椅子,无法同时挡住从侧面方向袭来的凯博,被重重一拳击中腹部,当场疼得弯下腰,双手捂住伤处,身体蜷缩成一团,脸色惨白。 詹建华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就这样默默注视着疼得直冒冷汗的天浩。过了五秒钟,才淡淡地说:“用绳子把他捆起来。” 凯博转身出去拿绳索,阿慎抬脚用力踩着天浩的肩膀,他满面警惕,右手住佩刀的握柄,随即偏头转向詹建华,认真地问:“大王子,现在就宰了他?” “不,暂时还不用。”詹建华淡淡地说:“这件事情还是交给父王来决定……对了,父王什么时候能到?” “估计快了。”阿慎眼里闪过一丝疑惑:“殿下说过,此事由大王子您全权负责,我们要赶着时间先把人抓住,因为事情紧急,大王和卫队随后就来……怎么,您不记得了?这还是大王子您告诉我的。” “我当然记得。我只是考考你有没有记性和脑子!”詹建华森冷的目光从阿慎身上掠过,再次移动到天浩身上。他轻轻挥了挥手,随口吩咐:“出去吧,我有话要跟他单独谈谈。” 阿慎点头答应,一边提起踩住天浩的那只脚,一边问:“大王子,要不我把他的腿砍下来,这样会安全些,就算他想跑也跑不了。” 詹建华惴惴不安的心随着这句话彻底平静下来。他的目光变得更加柔和,呼吸也没有之前那么急迫,脸上甚至露出一丝和缓的微笑。 “用不着。你先出去,回头我会好好赏赐你。”这一次,詹建华脸上的笑容真正是发自内心。 阿慎以极其谦恭的姿势倒退着离开房间。 狭窄的空间再次变得安静下来。 “你到底想干什么?”双手被反绑的天浩挣扎着坐起来,他艰难地用腿脚蹬着地面,勉强保持平衡,低哑的声音充满了不解与恨意:“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究竟是什么意思?” 詹建华咧嘴一笑,就像套着一个万圣节的鬼脸面具,黑沉沉的眼睛释放着凶狠与狂放:“将军阁下,您来的太晚了。” 天浩感觉有些意外,他对“将军”这个词很陌生。花了几秒钟在脑海里搜索,终于明白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其实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休眠。可是没办法,周围所有的人都这么做了,就算我个人拒绝也毫无意义。休眠者自动晋升一级军衔……哼!多么好听的借口,多么令人惊喜的奖励。可是这有什么用?我喜欢香烟,喜欢啤酒,喜欢夜店里动感十足的音乐,喜欢搂着身材火爆的漂亮妞在那种地方释放精力,然后开个房间,让她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男人。” “那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呸!该死的狗杂种!”沉浸在文明时代记忆的詹建华突然变了脸,无比痛恨,凶狠扭曲了肌肉:“你以为我会称呼你“长官”,然后对你立正敬礼?被他1妈的做梦了。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一切都完了,一切都结束了。国家、人民、世界……所有的一切灰飞烟灭,从我苏醒的时候世界就是这个样子。到处都是该死的野蛮人,他们食用同类的肮脏习俗让我感到恶心,他们喜欢比猪还胖的妞,浑身散发着臭味,长达几年甚至几十年不洗澡,沾满黄色污垢的牙齿从不清洗,甚至还要接吻……够了,老子受够了,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不是!” “你知道被迫寄生在一头动物身上是什么感受吗?我变成了一头畜生,每天被迫依靠草料才能活命,任何生物学家都不会想要复制我那样的可怕经历。可是我毫无选择,除了咀嚼那些干草,感受着粗糙碎末沿着食道咽下,在肚子里慢慢被消化的痛苦过程,我什么也做不了。” “好不容易离开那头牲口的身体,重新变成人类……我感谢上天,感谢神灵,感谢所有我能想到的一切。我觉得我可以掌控这个世界,我可以,也应该成为这世界上最尊贵的王者。难道不是吗?我拥有改变一切的力量,我熟知历史,我拥有任何国家与势力无法比拟的超前科技。我所缺少的只是一个机会,无论任何部族,只要我成为其中一个王,就能带着肮脏愚蠢的野蛮人改变世界,重新营造我熟悉的一切。” 天浩坐在地板上,背靠墙壁,用冷静的目光注视对面:“你是一个很有想法的混蛋。” “你说对了。”詹建华双手朝着天空扬起,姿势显得有些夸张:“我就是想看到这样的结果。为什么不呢?我比他们任何人都聪明,我有这个资本,我可以带着他们走向文明辉煌的未来。” “所以你与他们格格不入。”天浩话语低沉:“你只是一个满脑子都是嚣张念头的混蛋,其实你对这个世界什么都不懂。” “你在嘲笑我?”詹建华瘦长的面孔显出一丝狰狞:“注意你的言辞,还有态度。将军……这称呼对你来说挺合适。你叫什么来着……算了,我一下子想不起来,名字对我毫无意义,因为你必须死,而且很快就得死。” “我对你造成了威胁?”天浩继续盯着詹建华。 “这理由很充分不是吗?”詹建华笑了,高高在上,掌控一切的满足微笑:“我们都来自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时代,同一个国家。穿越者……很多小说里都有这样的人。我以前很喜欢看这类故事,没想到我也会成为其中之一。虽然不是逆转时间的穿越,但就目前的情况看,这样与逆转时空其实没什么区别。穿越者都很强大,这么牛逼的人物绝不能同时出现两个。” “所以你想杀了我?”天浩眼里一片明悟。 “不是想,而是必须这样做。”詹建华更正着他话里的错误。 “你为什么要留下那颗干缩人头?”天浩换了个话题。 “你为什么问起这个?”詹建华有着极高的警惕性。 “我很好奇。”天浩神情坦然:“谁也不想死,我也不例外。好吧,我承认是我考虑不周,让你活了过来,还给了你一个尊贵的鹿族王子身份……要不这样吧!看在大家以前都是同僚的份上,你给我个机会,把我变成像你那样的干缩人头,保留遗传基因。你总会变老,总得面对死亡,等到你认为合适的时候再我把复活。” “你可以尽情享受现在的一切。权力、王位、财富、女人……你想要的都得到了,我什么也不会跟你争,我继续休眠,就由你来掌控这个世界。时间在流逝,我们只是把彼此存在的阶段调换一下。” “这建议你觉得怎么样?”天浩眼眸深处闪烁着探询成分。 “你以为我是什么也不懂的白痴吗?”詹建华想也不想就张口拒绝。他恶狠狠地盯着天浩:“给我自己留下一个最大的潜在威胁,而且永远都要背负着可怕的秘密。这种话亏你说得出来。” 天浩挪动了一下位置:“你要独占这个世界?” “为什么不呢?”詹建华缓慢的轻声回答,听起来就像是自言自语:“我可以成为新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皇帝。” 天浩发出长长的叹息:“我们……我们是同志啊!” “同你吗个逼!” 骂出这句肮脏无比的话,詹建华深吸一口气,胸脯随着大量气体涌入高高挺起,摆出一副奇怪的尊严模样:“行了,差不多是时候结束这场谈话。将军,谢谢你帮我复活,谢谢你为我安排了这么好的一个身份。千万不要怀疑,我的道谢很真诚,真心真意。比起从前那个被人追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破落巫师身份,我很高兴能成为部落王子。” “这个位置可不好坐。”天浩的语音异常冷静:“他……鹿庆东,他的父亲不喜欢这个儿子,有着很重的猜忌。” “我已经发现了。”詹建华偏着头,右手食指和中指并拢,斜按在太阳穴上。他双眼微闭,在半冥想状态下搜索大脑记忆,微微点头:“一个不受父亲重视的长子……我喜欢这个身份,这样我才能毫无心理压力的干掉他,把他的脑袋砍下来做成骨碗……嗯,骨碗……这是什么?” 忽然,他脸上显出迷惑不解的表情:“牛族与鹿族之间的战争,我领军进攻……永利寨、积麦寨、磐石寨……咝……等等,这是什么意思?我……我……我被打败了?” 天浩的手指在身后活动着,他拉开其实没有绑死的绳结活扣,在摸索中挣开绳索,活动着略感酸麻的肩膀与脖颈,在詹建华惊恐无比的目光注视下,缓缓从地上站起来。 “……你……你怎么……”他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在抽搐,瑟缩的语音夹杂着牙齿剧烈撞击。 “我给你喝了点儿的药。”天浩整理着身上散乱的衣服,淡淡地说:“麻醉效果还行,它能让你好好睡一觉,还能让你忘记一些事情。当然,时间不会太久,但我觉得已经够了。” 可怕的记忆画面像炸弹一样在詹建华脑海里爆开。 他看到了鹿庆东从小到大的所有经历,看到了一个孩子是如何从父亲那里失去宠爱,不得不依靠自身能力一步步走到现在。 必须承认,这是一个血统高贵的身体,有着强大优秀的能力。 然而,鹿庆东是个阶下囚。 根本没有鹿族王后被人勾引毒药谋杀的惊险故事,年轻英俊小情人拼死逃离鹿族王宫更是无稽之谈。的确有蒙香寨这个地方,但寨子头领绝对不是天浩,而是一个早已死去的男人。 “我们是朋友不是吗?”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詹建华立刻离开椅子,他满面堆笑,神情谦卑的他想也不想就跪了下去,双膝接触地面,整套动作无比流畅,感觉演练过无数次,已经变得相当纯熟。 “长官,我……我们可以合作,我们可以全面掌控这个世界。”改口很及时,詹建华的态度转换非常彻底,他在这方面的心理研究颇有心得。 第一百一七节 最后的古代人 天浩注视着他,眼睛里全是怜悯和讥讽:“怎么,你觉得现在还有资格跟我谈论这些?” 停顿了一下:“我给过你机会,从一开始就给了你够多的机会。” “不,你不能这样。”詹建华从他的话里听出冰冷杀意,不顾一切发出尖叫:“我们是同类……不,我们是一起的,我们来自同一个地方,同一个时代。” “没错,这就是事情的真相,你的确足以自豪。”天浩的声音不大,却足够清晰:“你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你觉得我看不出正在谋算什么?脚尖顿地,反蹬力加上身体惯性,就能爆发粗最强大的冲击力量,标准的近身格斗动作。你想趁我不备杀了我,然后彻底转换局面?呵呵……别做梦了,你大概忘了我是将军,是你的长官。还有,我给你喝的药很特别,四十八小时内肌肉萎顿,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我可以……不,我愿意服从你的命令。”詹建华的反应很快,立刻换了一种哀求方式:“将军,别扔下我,给我个机会。” 最后看了他一眼,天浩沉默着转身走出房间。 身后传来詹建华绝望的呼喊。 “我可以告诉你一些秘密,这个世界有神灵存在……真的……我没骗你。” 天浩已经什么也不想听。 濒死者总会说出一些他们自以为有价值的事情。也许是真的,更多的却是编造。这一点儿也不奇怪,为了活下去,谁都会孤注一掷。 他对等在外面的天狂使了个眼色,后者立刻带着几名全副武装的彪悍战士冲进去,屋子里顿时传来一声尖叫,随便变为低沉的,被某种物体死死捂住嘴唇的“唔唔”声。 夜色下的磐石寨,到处都闪耀着星星点点。那是从各家各户透出来的火光,映照出一个个活动的人影。 鹿庆东睡了很久,他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变成了詹建华。 天浩一直想弄明白一件事:保存在干缩人头里的那颗遗传孢子是否真的有效? 它所产生的造物,究竟是以细胞方式复活久违的死者? 还是让自己得到一位来自相同时代的盟友? 无论如何也不能冒险。 必须安排并制造一个令他相信的特殊环境,才能真正看穿詹建华的内心。 鹿庆东是个合适的宿主人选,如果换成一个普通人,天浩觉得窥探詹建华内心真实想法的可能性不大,甚至极有可能弄巧成拙。 细胞直接寄生在体内,复活者直接对宿主进行记忆搜索,任何谎言都无法欺骗他。唯一的机会,就是麻醉药,以及人为制造的紧迫感。 困顿的大脑会成倍降低搜索速度,没有外部提示的情况下,短时间内复活者很难从宿主脑海中找出相关记忆。 我杀了王后,你是负责追索的王子,为了活命我抓住你并将遗传孢子用在你身上。这解释合乎逻辑,变相逼迫着詹建华跟随自己的思维方向寻找记忆。他不可能从大脑里找到关于谋杀的任何信息,以往经历会让他觉得这是寄生时间太短所导致。天浩无比急迫的催促致使他没有时间思考,为了掩饰,只能跟随自己的步调勉强附和。 至于阿慎和凯博……进犯的所有鹿族人不是被杀就是被俘,不是每个人都会为了上位者坚贞忠勇。只要他们提出要求,天浩就能予以满足。虽然不可能收买鹿庆东身边所有的亲卫,但从中挑出几个想要活命的家伙加以培养,让他们按照自己规定的剧本参演话剧,这种事情没有任何难度。 詹建华是一个野心很大的家伙。 其实天浩只想试探。 他理解这种野心,也理解普通人对权力的渴望。杀人的念头没有那么强烈,他自始至终都抱着宽容的念头。 我们可以共同分享一切。这个世界很大,足以容得下你和我,两个完全不同的国家。 即便是同族、同国,也可以存在两位国王,一正一副。 天浩提出沉睡的建议并非偶然。他的确认真思考过这种可能。就算詹建华容不下自己,我可以再次进入沉睡状态,成为一枚新的干缩人头,一枚遗传孢子。他终究会老去,面临死亡,到那个时候,我再醒来,步入这个陌生的世界。 因为我们是同类,来自历史的同一个时间段。 夜风带来了干燥寒冷,吹散了天浩的感慨,卷走失望。 身后传来天狂沉重的脚步声。 他手里拎着一颗带血的人头:鹿庆东双眼睁圆,惊骇恐惧永久固定在那张脸上。大张的嘴里有一颗木塞,几颗暴露在外的牙齿被挤压着离开原位,脖颈断口边缘带着少量皮肤,应该是用刀斧之类的武器从肩膀上砍下,然后用力撕扯造成。慢慢滴着血,包括一些半凝固状态的液体,在屋子与天浩之间连成一条鲜红色小路。 天狂把抓在手里的人头举高,以便让天浩看清楚。这动作使他臂膀外侧三头肌绷紧膨胀,显露出令人羡慕的力量曲线。 “他说他不是这儿的人。我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天狂瓮声瓮气地问:“老三,这家伙的尸体该怎么处理?” 不等天浩回答,天狂建议道:“我觉得还是不要浪费。鹿庆东跟别人不一样,他是王子……大人物啊!则啧啧啧,这样的机会可不多,以后说出去,咱们磐石寨的兄弟也脸上有光。” 有身份的人平时很少劳作,他们皮肤光滑,肌肉细腻。 “架个火堆,烧了吧!”天浩淡淡地吩咐着。 别开玩笑了,鹿庆东的尸体怎么能随便处理? 天知道他的遗传细胞有没有在鹿庆元尸体内部留下新种子? 干缩人头就是最好的例子,如果将尸体随便埋了或分散,说不定以后还会出现更多的詹建华。 也许只是猜测,但是天浩不敢冒险。 最好的办法,就是一把火将尸体烧成灰,一了百了。 高温是消灭菌体的最佳手段。 木架很快搭建起来,中间夹杂着散碎的沥青。高贵的鹿族王子被劈成碎片,从身体到毛发一丝不漏,全部放在架子上。 天浩手持火把,在众人目光注视下,点燃了熊熊大火。 对外,他宣称鹿庆东在逃跑中被杀,为了给予鹿族王子足够的尊敬,特地举行这场火葬。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是一个时代的终结。 我很孤独。 但我再也不用面对同一时代自己人从背后刺来的匕首。 …… 半个月后,雷角城。 国师巫彭与雷牛族长同时被浩浩荡荡押解入城的鹿族战俘惊呆。 前天就收到从磐石寨紧急送来的消息,知晓了这次战乱的全过程。按照原定计划,国师巫彭昨天就应该结束对雷牛部的视察,今天一早离开雷牛城前往野牛部落。为了亲眼看到急报中提到了数千名俘虏,他特意改变行程,专门留在这里耐心等候。 身材高大的牛伟邦精心打理过头发,编成几十条细长的辫子。发梢部位用打磨光滑的钢制珠子卡住,只要身体晃动,这些漂亮的金属物件就会相互碰撞,发出“叮呤当啷”的清脆响声。 很有文明时代嬉皮士的味道,如果把身上的皮袍变成黑皮夹克,配上一副墨镜,与那个时代的飞车党没什么两样。 “这么多的鹿族人,他究竟是怎么办到的?” 狂喜、震撼、惊愕,当然也少不了深深的嫉妒……复杂心理在牛伟邦脑海里纠缠,他不顾一切从多名侍卫簇拥下大步走出,抓住距离最近的一名鹿族战俘,不由分说,狠狠扯下对方的左臂,看到了一块拇指大小的鹿角形状刺青。 各部落的成员都会用刺青来表示身份。牛族和鹿族的角、鹰族的翅膀、虎族与狮族用牙和爪子……孩子出生,这项工作由所在城寨的巫师负责,永远跟随一辈子。 国师巫彭比牛伟邦要仔细得多。他看了一眼那名鹿族人胳膊上的刺青,微微颌首:“所有人全部脱掉衣服检查,看看其中有没有混进来充数的人。” 等到排查结束,天浩带着广胜与建平也来到内城门前,三名寨子头领同时单膝下跪,向国师与大王行礼。 “都起来吧!”心情大好的巫彭一一将他们扶起。特地改换顺序,先左右后中间,把天浩扶起的时候,老国师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连声赞叹:“很不错,你们做得非常好。” 牛伟邦从旁边走过来,深深地看了一眼天浩,紧绷的面孔忽然笑了,冲着他翘起大拇指。 “我这里昨天才得到消息,原本打算让赤蹄城出兵,没想到你已经把事情解决了。六千多牡鹿族的军队,被你活捉了一半还多……走,我安排了酒宴,给我好好说说,你们到底是怎么做的?” 说是酒宴,其实酒的数量很少,是真正的米酒,人均只有三杯。 巫彭特意选定一个不算宽敞的房间,只安排了两名侍者。酒虽少,食物品种与数量却很丰盛:来自北面湖里的胖头鱼,秋天摘下来在地窖里储存至今的枣,冰冻化开的梨,从宰杀时就特意混合鲜血灌成的肉肠,切成长条风干的肉,几只野鸡,还有一头当场宰杀的猪。 侍者将生猪切成大块,按照排骨、肥肉、瘦肉与外皮的比例分割装盘。每个人面前都有一个火塘,吃法也很简单:用铁钎叉上肉块,直接在火山烘烤,吃的时候蘸盐,肉块大小和数量随各人喜欢。 很粗野的吃法,管饱,味道其实并不怎么样。 喝过一轮酒,看着三名寨子头领吃了几块肉,国师巫彭用敏锐的目光在他们身上顺序扫了一遍,微微笑道:“都说说吧,这一仗你们是怎么打的?” 广胜与建平一直在说话,天浩发声的时候不多。这并非提前演练,而是他清楚在这种场合最好是别人描述比自己说的效果更好。 “五千多鹿族人进攻磐石寨,就这么败了?”牛伟邦听得连连倒吸冷气。他下意识想起在磐石寨见过的那些高塔,以及巫彭曾经说过“这里是一座迷宫”。 “你们掌握的时机非常好。”国师点头赞叹:“如果没有趁夜烧掉庆元寨,鹿族人也不会因为缺粮直接进攻磐石寨。就算是锁龙关的将军也不会比这做得更好……那么,现在说说吧,献上这么多的俘虏,你们自己一个也没有留下,呵呵,都想要些什么赏赐?” 满心期待的建平一路上都在想着这个问题。他丝毫没有身为胜利者的矜持,巫彭话音刚落,他就迅速离开座位,双膝跪倒在牛伟邦与国师面前,重重磕着头,连声求道:“姓氏,求大王赐给在下一个姓,我……我只要这个!” 牛伟邦早已料到建平会提出这个要求。实际上,部族底层成员最大的愿望就是拥有姓氏,很多人为此甚至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他把玩着手里光滑的玉石珠子,轻笑着从诚惶诚恐的建平身上移开视线,看了一眼正努力控制激动情绪的广胜:“你呢?你想要什么?” 广胜的表现比建平要沉稳得多。他深深吸了口气,离开座位站起来,走到建平身边跪下,声音里带着一丝微颤:“请大王赐予在下姓氏,恭祝大王福寿万年,安康长久。” “没问题!”牛伟邦回答得很干脆:“从现在起,你们就是我雷牛部族的正式宗亲成员。相关的姓氏证明文件稍后我会让人办理。记住,从你们开始,姓氏延续三代。以后,姓氏是否保留,得看你们后人的表现。” “多谢大王!”广胜和建平异口同声,心悦诚服同时跪下行礼。 牛伟邦对他们的表现很满意,挥了挥手:“这样,你们先下去办理相关的认证文书。想必你们得到姓氏的想法不是一天两天了,本王就满足你们。反正酒也喝完了,肉也吃得差不多了,去做你们该做的事。” 广胜是个聪明人,他连忙拽了一下建平的衣裳,飞快使了个眼色,拖着他离开房间。 巫彭看了看已经喝空的酒杯,颇为遗憾地舔了舔嘴唇,他抬起头,注视着坐在对面的天浩:“说吧,你想要什么?” 第一百一八节 三个要求 牛伟邦立刻插话进来:“小子,我得提醒你,三千多鹿族俘虏,加上一个鹿族王子,本王一下子封了两个寨子头领姓氏,现在剩下轮到你头上的赏赐可没多少了。” 天浩拿起抹布擦掉手上油污,正色道:“请大王屏退左右。” 这要求不算过分。 牛伟邦看了看站在身侧的侍卫,微微点头:“你们先下去吧!” 没有第四个人在场,国师巫彭也变得随便些。他推开摆在面前的茶几,让出更为宽敞的空间,用刀割下小块熟肉塞进嘴里,慢慢嚼着:“说吧,你到底有什么打算?” “牛神庇佑,在下抓住了牡鹿族的两位王子。” 天浩认真地说:“我对他们分别关押,也对所有被俘的牡鹿族百人首及其亲卫进行讯问。比起继承顺位第一的大王子鹿庆东,二王子鹿庆南更能得到牡鹿王鹿庆元的喜爱。很多人都认为他的继承顺位将超过鹿庆东,成为下一任牡鹿之王。” 巫彭微微点头:“这不是什么秘密,我们安插在鹿族的探子之前就传回过同样的情报。” 天浩宁定地坐着,语气带有足够的敬畏:“鹿庆南是一个分量足够的筹码,可以用来与牡鹿族交换更多的好处。我把审讯重点放在鹿庆东身上,他嘴巴很紧,想从他身上掏出秘密并不容易。” 巫彭神情变得凝重起来:“所以……你杀了他?” “他已经没有继续活着的必要。”天浩双手交叠着放在身前:“我用了一些特殊办法,从他嘴里套出了鹿族纺织机的秘密。” “你说什么?”巫彭下意识地连声反问。 “纺织机?”牛伟邦眼睛里闪烁着怀疑。 天浩认真地点点头:“是的,纺织机。” 牛族与鹿族毗邻多年,相爱相杀,源头其实就是纺织技术。鹿族弱,牛族强,这种情况延续了千百年之久。历任牛王都想以战争方式并吞鹿族,但其它部族拒绝这种情况,尤其是虎族和狮族,多次出兵帮助鹿族,打退了牛族的进攻。 对天浩这个“拥有知识的古代人”来说,鹿族持有的技术其实不算什么秘密。 纺和织,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 以棉花为例,所谓纺,指的是把棉花从絮状变成棉线。 所谓织,是将棉线交织成为布匹。 在中国纺织史上,黄道婆的地位极其重要。工匠在那个时代地位低下,却无法改变他们在平民当中备受尊敬的事实。织机改革促进了效率提升,一直延续到了近代。 对牛族来说,织布其实不难。征战鹿族多年,前前后后灭掉无数村寨,缴获的织布机不计其数。牛族工匠善于仿造,四百多年前就开始量产织布机。然而鹿族人不断改进,从粗陋到精致,织布机也在不断更新,织出的布匹质量越来越好,产量也稳步提升。 纺线的秘密集中在以鹿庆元为首的几名鹿族城主手里。他们遵循着古老的族规:每年收获季节,所有村寨必须将棉花运至辖区族城,按照比例交换棉线。如此一来,棉线生产被牢牢控制,除非牛族打下鹿族的大型城市,否则永远不可能得到相关技术。 珍妮纺纱机是英国工业革命的标志性产物。虽然牛族目前的科技水准距离蒸汽时代很远,却并不妨碍天浩将珍妮纺纱机以手动方式进行修改。现有的牛族纺纱机同样是人力操作,每次只能使用一个纺锭,这就是制约棉布产量的关键。 “我在鹿庆东身上下了狠手。”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天浩脸上油然浮起一丝狰狞:“用刑狠了点儿,但的确很有效果。” 巫彭沉稳地问:“所以你把所有战功都让给广胜和建平?” “这是他们应得的。”天浩神情如常。 他从不认为把所有功劳独吞是个人晋升与向上爬的便捷之路。当然,这种事情有时候也得看情况。事实上,如果益丰在四寨合战中做的不是很过分,哪怕他拿出半数的精锐参战,约束一下他那位胆小怕死的妻子,天浩都会公平分配鹿族战俘。 “那么你想要的是什么?”巫彭拿起刀,切下一块放在面前盘子里的烤肉。他虽年迈,枯瘦的手却很有力气,三分熟的烤肉切开,里面还有大部分透出带血的鲜红。他慢慢咀嚼着那块肉,下颌骨与面颊之间在咬合过程中呈现出坚硬的线条,专属于野蛮人的力量感。 “在有三个请求。” 听到这句话,牛伟邦怔住了。 巫彭持刀的手微颤了一下,差点儿滑落。他索性把刀子放下,用手帕擦了擦嘴角的肉汁和油脂,毫不掩饰自己的意外:“三个要求?好吧……说说看,都是些什么要求?” “我希望大王能给予我组建骑兵的权力。”天浩没有浪费时间,也没有吊人胃口。 牛族尚武,各村寨头领均可自由组建军队,打造兵器。骑兵是所有兵种最为特殊的部分。因为牛族领地内部没有野马群,想要获得马匹不外乎两种方法:要么在现有基础上进行人工繁殖与交配,要么通过贸易手段从虎族大规模买进。 蛮族很清楚骑兵在战争中的作用。长久以来,牛族一直在领地内部寻找能够替代马的大型物种。千百年过去了,这项工作毫无进展,太多的例子证明这种想法走不通。无奈之下,牛族统治者只能从兵器与军阵方面另找出路,钻研出一套步兵对付骑兵的战斗方法。 机动性的劣势是如此明显,就算能够在阵地战情况下打赢虎族骑兵,牛族步兵同样要付出巨大代价。更糟糕的是,步兵无论如何也跑不过骑兵,即便战场获胜,也无法乘胜追击扩大战果。 马匹是牛族与虎族之间纠纷争议最大的进出口货物。虎族的态度很强硬:买马当然没有问题,但所有公马都必须阉割以后才能出口,而且品种也是虎族说了算。总的来说,体型高大的优质战马很少,甚至不会成为双方约定的交易物。只有低矮的驮马、挽马才能用于出口。 在蛮族历史上,有很长一段时间,虎族曾经把骡子谎称为马匹卖给牛族。这项贸易持续了三十多年,当时的牛族对马匹很陌生,没有形成系统的研究养殖化流程。多达数万匹骡子就这样被认作战马接受训练,直到牛族与虎族爆发战争,看到对面高大威武虎族骑兵凶悍无比冲杀过来的时候,牛族才明白上了当,受了骗。 那一战,包括牛王在内的大批贵族战死,超过六成的牛族精锐被杀。众多亲卫拼死力战,好不容易才把重伤的牛王救回黑角城。牛王只撑了不到半天就去世。临死前,他发下遗诏:骑兵控制权必须掌握在皇族(姓氏拥有者)手中,牛族与虎族永为世仇,不死不休。 以磐石寨之前从赤蹄城买回的那些“马”为例,其实是进化版的骡子。马匹珍贵,虎族人也牢牢控制着贸易主动权。即便是赤蹄城城主牛铜,其麾下骑兵数量也仅为五百。 “你想跟虎族人做生意?”巫彭深深皱起眉头,他对这件事本能的持反对态度:“行不通的。你从中占不到便宜。” 天浩立刻接上话道:“这就是我向大王提出的第二个要求:与其它部族之间的贸易权。” 牛伟邦头部朝着左侧倾斜,右手把玩着从肩膀上滑落的发辫,浓密的眉毛下目光深邃:“我就知道事情没这么简单。上次在磐石寨我就领教过你小子的厉害。你很精明,那么多人都梦想得到姓氏,你却接连放弃两次,只为了从我手上换取别的。” “我们一直被封锁在大陆北方。”天浩的语句铿锵有力:“各部族之间的征战持续了千百年,彼此之间永远不可能达成和解。停战只是表面现象,几年,十几年,最多几十年的和平时间一旦结束,随之而来的将是你死我活的大规模战争。” 精神矍铄的巫彭目光一凛:“阿浩,你觉得我们会输?” “不会。”天浩摇摇头:“就算正面主战场上打不赢,我们至少可以在现有基础上维持本族领地的安全。牛族领地多山,骑兵无法在这种地形上发挥优势。同样的道理,鹿族是夹在我们与狮族和虎族中间的缓冲地带。鹿族势弱,无论虎族还是狮族,轻轻松松就能将其并吞。可他们谁也没有这样做,最多就是以小规模战斗形式对鹿族边缘村寨进行并吞,做法与我们上次对付蒙香寨其实是一样的。” “他们很清楚,如果没有了鹿族,将直接面对我们。到时候,彼此之间的征战将是不死不休。基于这个原因,鹿族必须存在,而且狮族和虎族也会在鹿族遭遇我们攻击的时候主动伸出援手。” 牛伟邦不再言语。 他拿起面前的酒壶,给自己的杯子加满。壶里的残酒不多,只倒出半杯就没了。粮食酿造的酒非常浑浊,没有澄清与过滤环节,更没有在野蛮人看来属于奢侈浪费行为的二次蒸馏。他把液体举至唇边,想了想,强压下心里想要喝下去的欲望,微不可查地叹了口气,把杯子轻轻摆在国师巫彭旁边,用手指慢慢推着,送了过去。 “你的筑城方法很特别,磐石寨是我见过最奇妙的寨子。”牛伟邦顺手从旁边拿了个空杯,倒上满满一杯水,带着说不出的遗憾将水喝干,他将土陶茶杯重重顿在地上:“这次你打赢了鹿族人,但并不意味着同样的方法可以用在虎族人身上。而且……不一定能赢。” 他没有明说,天浩却可以感受到雷牛族长深深的忧虑和忌惮。不是因为自己,而是来源于南面强大的其它蛮族部落。 “我是牛族人,而且还是一个寨子的头领。坐在这个位置上不能只是享受权力,我得让下面的人吃饱,让他们穿暖,让他们活得更久……幸福……还有快乐。” 平淡无奇的声音在屋子里回荡,伴随着火炭温度逐渐升高,钻进巫彭与牛伟邦的耳朵,深入他们的大脑。 这段时间,巫彭在雷牛族领地上接见了很多村寨头领。他们很激动,很狂热,崇拜与尊敬更多是因为自己的身份,以及神灵的代言人。真正懂得管理的头领非常少,他们根本不明白治理领地与增加人口的重要性。那一双双充满热切、谄媚、激动、紧张、畏惧的眼睛折射出尘世间五光十色,囊括了所有涵盖着功利的东西。 巫彭很失望,他没有从中看到哪怕一点点对责任的执着,只有对姓氏与更高等身份的渴求。 这些人的忠诚度毫无问题。关键在于,他们不是巫彭想要的人。 一群愚蠢透顶,只会执行命令,却不知变通的白痴。 这就是巫彭给他们下的定义。 每年上缴那么多粮食有什么用?不给你们所在的村寨留下足够存粮过冬,到时候大量人口死亡,对整个牛族来说,根本就是得不偿失。 身为上位者,又不能当面斥责,甚至拒绝这种行为。那样做,会让下面的人感到疑惑,认为是不是什么地方做错了惹得统治者大怒。 现在的牛族就是一潭死水,所有的鱼儿都因为缺氧沉在潭底,连大气都不敢出。 “我答应你刚才提出的两个要求。”巫彭低着头,很是吝惜地看着牛伟邦递过来的半杯酒:“但是我得加个条件————无论你用任何方法,通过任何渠道从虎族人那里弄到战马,必须上缴一半,而且必须送到雷角城。” 天浩默默咀嚼着这句话里的含义。良久,他抬起头,眼睛里满是询问:“必须是雷角城吗?赤蹄城距离磐石寨要近一些。” “这是先决条件,没得商量。”巫彭摇摇头,态度很强硬。 天浩点点头:“在下谨遵大国师之令。” 巫彭苍老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现在说说你的第三个条件吧!” 第一百一九节 服从者 “年轻人,你很聪明,我认为你的第三个条件要价应该不是很大。呵呵,你总是这样,把最容易最简单的留在最后,复杂困难的放在前面。”心情轻松的巫彭笑出了声。 “请大国师给磐石寨委派几名祭司。”天浩神情庄重地说:“磐石寨需要神灵的庇佑,需要风调雨顺的好年景,需要平平安安不受外族的威胁……所有这一切,都需要行巫者的帮助。” 这是天浩庞大计划的一部分。 随着磐石寨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增加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只会日益复杂。目前寨子里的行巫者只有巫行父子加上天浩三个人,他自己同时还要身兼头领一职。重叠的职权在小规模村寨里很管用,可随着治下人口越来越多,各种事务繁杂,天浩根本顾不上行使自己的巫者职能。 巫者能做的事情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教育。 寨子里的孩童必须接受教育。从最基础的文字开始,到中、后期的综合课程,其中包括动植物基础概念、气候观察、农作物栽培、畜类驯养等等……知识的传播手段大多为口授,在地上画图和泥版教学互为辅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将被挑选出来,成为新的行巫者人选。除此而外,他们日常最重要的学习项目,就是与神灵沟通。 巫行教过天浩如何与神灵交流。 神灵很多,不止一位。他们掌管着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从天空中闪亮慑人的雷电,到脚下卑微的蚂蚁,从你耳边抚过的风,到每天排出体外的粪便,所有的一切在冥冥中都有神灵掌管。天神、大神、地神、多能之神、诡诈之神、丰收之神、黑暗之神……在天浩看来,这其实是蛮荒时代人类对自然界诸多现象无法理解,只能以神灵作为解释的神秘主义起源。自己这种文明时代有知识有文化有理想的“智者”不应该,也绝不可能被迷惑。 一切神秘主义都是牛鬼蛇神。 打倒巫婆神汉,用科学手段破除迷信。 这口号是如此熟悉,经历时光打磨仍是贯彻人心。就像脑子混沌的时候狠狠冲着自己大腿上用锥子刺进去,再喝下一大杯不加糖和牛奶的浓咖啡,整个人瞬间清醒过来。 很多事情,自己明白是一回事,实际面对又是另一回事。 磐石寨需要巫者,只有这样才能让远在雷角城和黑角城的统治者安心。毕竟距离这两座城市太远了,天浩在连续多次征战中表现出优秀的统治者能力。磐石寨里也许没人嫉妒,却保不准会遭到来自上层人物的猜忌。天浩很愿意接受来自雷角城委派祭司的监督,真心诚意。 何况詹建华临死的时候说过:这个世界上有神灵存在。 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天浩百思不得其解。 他觉得这是濒死之人在最后关头不顾一切为了活命故意制造的虚幻。可在潜意识当中,他对此充满了怀疑。 天浩不想从詹建华口中得到答案。那个人很狡猾,慎密的心思处处都设置了陷阱。如果不是自己掌握先机给他安排了那样一个剧目,坦诚相对的结果肯定是自己死得莫名其妙……毕竟,詹建华对这个野蛮的世界比自己更加了解,谁也不知道他的过往,不知道他真正活了多久。 “没问题。”老国师毫不掩饰眼睛里透射出对这个年轻人的欣赏。看得出来,天浩没有被权力迷惑,他知道分寸,懂得尊卑。这种有能力有脑子又懂得进退,随时随地摆正位置的下级官员最受统治者宠爱。他们非但不会威胁到自己的地位,也愿意为上面的人分忧。 “现在说说鹿族人的纺织机吧!”三个条件在巫彭看来其实没什么大不了,没有超过他的底线,甚至远远高于想象中应该给予天浩的奖励。 懂得天高地厚的人很值得拉拢,尤其这还是一个脑子灵活,花样百出的家伙。 区区一个鹿庆东在巫彭看来根本不算什么。只要能够得到鹿族人的技术,就算砍下一百个王子的脑袋,在巫彭眼里也就是一句话,简单无奇。 天浩从怀里拿出一张卷起的兽皮,当着牛伟邦与巫彭的面徐徐展开。 简化版本的珍妮纺纱机与历史上的那台机器区别不大。同样是依靠轮轴转动牵引棉纱,将棉线在旋转的纺锭上集中。作为简化版本,天浩删除了原型机上八个纺锭的一半,只留下四个。 为了得到权力,鹿庆西宁愿拿出任何东西作为交换。他并不认为鹿族的纺织技术能对自己有所帮助。第一次带着左所寨头领福全前往磐石寨,身份被识破的时候,为了活命,鹿庆西把鹿族的机密当做交换筹码,对天浩一一言明。 鹿族的织机有五个纺锭,只要机械基础构造大体相同,多一个少一个其实并不重要。天浩不会拿出完美的织机版本,任何时候都要给自己留条后路。牛族在鹿族内部派驻了大量密探,两相印证,如果自己拿出来的织机图纸综合效能超高,非但不会得到来自牛族高层的赏赐,反而会给自己惹来麻烦。 巫彭对鹿族技术的渴求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他自己也在不断潜心钻研。当即拿过兽皮,随手往火堆里塞了几块木柴,把光线调亮,弯着腰,带着说不出的满足与期待,仔细看着兽皮上的那些构图线条。 “真是奇思妙想,真正是不可思议!”老国师不断发出赞叹:“看这儿,这个齿轮的作用非常大,它起到连接上下两个轮轴的作用。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对织机进行改良,但谁也没有想到在这个位置加上一颗齿轮……还有这儿,把横放在纺锭变成垂直竖立,就能节省空间,在机架上安装更多的纺锭。” 这张图纸是真的,不可能作伪。 经验丰富的巫彭很快判明了这一点。视线依依不舍离开图纸的时候,他脸上的笑意比之前越发浓密,对天浩的欣赏与器重也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你这个狡猾的小家伙,怪不得你愿意把这次的战功分给其他人。”老国师心情大悦,他探出上身,伸手在天浩肩膀上用力拍了一下,感慨且快慰地发出长叹:“从我师父的师父开始,多少年了,我们一直想要得到鹿族的纺织技术,直到今天才真正变成现实……阿浩,跟这个比起来,你刚才说的那三个条件不值一提。这样吧!我做主,你、广胜,还有建平,你们这次都能得到姓氏。” …… 离开族长府邸,回到押运鹿族战俘人员的临时驻地,气氛顿时变得一片欢腾。 建平身上的伤势尚未痊愈,却并不影响正常活动。他激动得难以自持,手里拿着部落族长签发的姓氏认可文书,用贪婪的目光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这才松开右手,以巨大的力量将五指深深插入头发深处,一把一把用力揪着。与自残没什么区别的动作拽着头皮产生痛觉,这使他脑子变得清醒,反复确认自己没有做梦。 广胜低头注视着手里展开的姓氏证明文件,两条胳膊在微微颤抖。他强迫着自己控制力道,不会因为过于激动用力将这张珍贵的兽皮撕成两半。 姓氏,这是所有北方蛮族中、下级成员为之追求的东西。宁愿挨饿,宁愿放弃尊严,宁愿向神灵献上至亲骨肉,乃至自己的生命,只为了在名字前面加上一个姓。 谁也不知道这种古老的习俗起源于什么时候。蛮族的姓氏不多,几乎都是以部族之名赐予。当然也有自创姓氏的例子,那相当于从原有部族中脱离,另外创建一个新的族群。 广涛快乐得像个未成年儿童。他抱住父亲广胜的胳膊,笑得合不拢嘴:“阿爹,我有姓了,咱们有姓了。哈哈哈哈……从今天起,我的名字叫做牛广涛。” 周围是无数双羡慕的眼睛。护卫、士兵、仆从……包括被绳子牢牢捆住,前后连接关进木头围栏里的鹿族战俘,纷纷露出渴求的神情,憧憬的目光,无比强烈的期盼。 那意味着一跃冲天。 意味着从此以后不再是普通人。 意味着真正成为了部落里的贵族。 “扑通!” 突然,建平像风一样冲到天浩面前,丝毫不顾剧烈动作可能挣裂腰腿上正在愈合的伤口,重重跪了下去。 “我牛建平在此发誓:从今往后,漳浦寨上下以牛天浩为尊,永世不变。如违此誓,必遭千刀万剐,神灵永远不会接受我的灵魂。” 这些话他说得掷地有声,庄重果决的神情不容置疑。 广胜带着广涛面朝天浩并排跪下。他在心里不断咒骂建平,这个混蛋平时看起来粗鲁野蛮就像一块木头,谁知道关键时候脑子居然如此灵活。发誓效忠的确是发自内心,可这家伙选择的时机太好了,速度飞快,抢在自己前面。 不过一点可以确定,像建平这种自视甚高的人不会随随便便下跪。真正能令他做到这一点,必须是心悦诚服,彻底服从。 天浩没有制止两位寨子头领的效忠。他安静地站着,没有流露出傲慢或优越感,只有说不出的冷肃,以及威严。 这是通行于蛮族之间的重要仪式。 这种时候不需要自谦。那只会让人认为你能力不足,无法承担效忠者寄予的厚望。 周围,跪下去的人更多了。 先是零零散散,很快就变得成群结队。天浩站在数百名跪拜者正中,坦然接受来自四面八方的崇拜与敬意。这一幕是如此壮观,又极其罕见,就连附近围观的人也被感染,有种忍不住想要参与进来,对这个陌生年轻人跪拜的冲动。 “我会带着你们过上更好的日子。能吃饱,能穿暖,所有人都是这样。” 清朗的话音顿时在跪拜者中引起共鸣。 他们跳起来,以平生达到的最大音量喧嚣欢呼,抬脚踩着节奏,这是战士出征时特有的祭祀舞步,据说是战神所创。双手拍打着肩膀和肚皮,“嘭嘭啪啪”的撞击与脚步配合,以天浩为核心开始转圈,发出充满男性荷尔蒙的号子,喜悦、自豪、尊敬……一张张朴实黝黑的面孔构成群体性舞蹈一部分。他们从小在巫师祭司的指导下学会这种舞,跳过很多次,即便是不同城寨的居民之间仍然保有默契。力量感十足,成为这个野蛮时代最真实的写照。 崇拜神灵。 舞蹈。 野蛮血腥的活人祭祀。 一切都是时间所造就。 我们生活在地球上。 我们是人类。 龙的后裔。 …… 建平的效忠绝对不是嘴上说说那么随便。思维概念彻底改变之后,他真正成为了天浩的手下。 天浩没有要求漳浦寨与磐石寨合并。但作为对自己效忠的分寨,漳浦寨现在与磐石寨属于共同利益集团。建平非常执拗地一直把他送到磐石寨,这才眉开眼笑带着手下护卫转身向北,返回自己的寨子。 对于年轻头领制订的规矩,他和广胜现在有着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 只要遵守,那么一切都能商量。 回到家,巨大的喜悦笼罩着四兄妹。 天峰一时间很难接受这个事实。他缓缓坐在地板上,脸上充满了震惊,在狂喜中不断变换颜色,一直喃喃自语:“我有姓了……我现在有姓了……” 天狂的反应是放声咆哮,炸雷般的嗓音传出屋外很远:“我现在是牛天狂,老子姓牛!” 他现在浑身充满了干劲儿,很想找个人打一架,以暴力方式释放激动。 天霜像牛皮糖一样黏在天浩身边:“三哥真了不起,三哥让咱们全家都有了姓。” 伸出手,轻轻抚过没有血缘关系妹妹的头发,天浩微笑着仔细端详她那张仍显稚嫩的脸:“记住三哥的话,认真洗脸,按时洗澡,不准再吃虱子。三哥会帮你找一户好人家嫁过去,舒舒服服,快快乐乐过一辈子。” 第一百二十节 父与子 牡鹿城。 鹿庆西端着装有酒菜的盘子,迈着轻缓的步子走进通道,很快看见独自坐在屋里发呆的父亲。 牡鹿部的军事计划失败了。本该是长途奔袭,在牛族人领地内部搅个天翻地覆,然后带着丰厚战利品与大批俘虏胜利返回,现在却变成了损兵折将,侥幸生还逃回来的人寥寥无几。 六千大军出征,只回来十二个人。 鹿庆西这段时间过得很累,倦意无时无刻都在向他展开攻击。最大的问题是不敢睡觉,必须随时等候来自父亲的召唤。父王……哼!老家伙现在变得很神经质,稍微有点儿风吹草动都能让他神经过敏,觉得四周潜伏着杀手,想要他的命。 生还者带回了鹿庆东的死讯。 鹿庆西对此感到窃喜。他丝毫没有泄密者的惴惴不安,继承顺位向前跨了一大步的狂热刺激着大脑,冲淡了身体的疲惫,神经几乎每时每刻都保持着亢奋状态。他觉得自己活力无限,充满了力量。就在两小时前,他刚离开床铺,留下几个女人如烂泥般呼呼大睡。也许她们是装模作样故意讨自己喜欢,但鹿庆西毫不在意————男人的价值只会在两方面得到体现:一是女人,一是权力。 缓慢的脚步继续往前。他必须在慢速状态下保持平衡,否则装在盘子里的酒会泼洒出来。 这种珍贵之物不能浪费。 距离侧坐不远处的父亲更近了,可以看到他花白的头发,手背上苍老如树皮般皴皱的皮肤。 二哥鹿庆南毕竟是一位王子。牛族人对他还算客气,没饿着,也没有用刑。信使来往于牛族与鹿族之间,父亲与雷牛王很快谈好了赎买价钱:以两千匹棉布为代价,换回了心爱的儿子。 货到放入,这是蛮族的规矩。 从边境到牡鹿城还有一段距离,半夜在野外露宿,有人闯进鹿庆南的帐篷,趁他熟睡之际灌下大量麻醉药,用刀子割走他的男性象征物。 杀人这种事情鹿庆西是不敢做的。二哥一向比自己在父王面前得宠,何况两族赎买已经完成,那样做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他很感激天浩,磐石寨的年轻头领的确足智多谋,他教会自己在二哥的接送人员里安排了几个牛族密探。那些家伙动作敏捷,得手以后迅速离开。现场留下了一些证据,一看就知道是牛族人干的。 一个去了势的二哥,就像雄风不在的阉鸡,永远不可能在母鸡面前扬起头颅“喔喔”叫,只能瑟缩着身子躲在鸡笼角落,慢慢养肥养壮,成为主人口中的美食。 把所有事情都推到牛族身上。这是天浩的原话。 鹿庆西很感慨,老天爷真的很不公平,年轻的磐石寨头领居然有着如此惊人的智慧。无论见识还是对事物的理解程度,远远超过自己的老师,也就是牡鹿族的大巫师。这家伙手段灵活,如果不是亲自与他打过交道,鹿庆西说什么都不会相信这是真的。也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生而知之,他们是上天的宠儿,浑身上下每一个角落都写满了“幸运”两个字。 鹿庆东永远不可能抓住那些逃跑的侍卫,永远不可能尽起牡鹿大军进攻雷牛部落。他没有那个胆量,更没有那个魄力。 父王与自己一样,骨子里有着对于牛族的恐惧烙印。这烙印来源于他的父亲,也就是鹿庆西被夺去王位的爷爷。老牡鹿王是个雄心勃勃的人,曾经有过联合虎族共同歼灭五千名牛族军队的辉煌战绩。他恪守传统,固执的认为应该把牡鹿族现有边界向北面推进,重新夺回几百年前被牛族占领的区域。 牡鹿族王室保留着一张古老的地图。从分界线上看,磐石寨、庆元寨、漳浦寨,甚至包括赤蹄城在内,北方广阔的大片土地都属于鹿族。王室内部甚至还有一种说法:牛族的庆元寨其实是老牡鹿王的出生地,他盼望着有一天能带兵打回去,所以给儿子起了这个名字。 牛族人强悍凶猛。自从与虎族之间不再联合,老牡鹿王再也没有打赢过。 直到他被鹿庆元砍下头颅,夺走王位。 现在是黄昏。 太阳正从天空中一点点缩减逗留时间,黑暗在屋檐、屋角、阴影等所有背光的位置缓缓聚集。它的面积越来越大,各种不同的影子也在地上拖得越来越长,慢慢汇聚起来,形成一大片吞没光线,笼罩世界的黑色外衣。 鹿庆西在心底发出叹息,同时还有那么一点点惴惴不安的紧张。他把情绪控制的很好,神情有些淡淡的忧郁,端着盘子径直走到父亲面前。 “阿爹,吃点儿东西吧!” 一碗加了肉末的粟米粥,一盘炒青菜,一大块切成片的烤肉。粥和青菜都是厨子刚刚做好,淡热微凉。肉是今天中午烤好,鹿庆西没什么胃口,随便吃了点儿就收走,现在回炉热了一下切片端上……即便是一族之王也不能浪费,何况这还是从豕族那边花了重金买来,有着肥厚油脂的猪肉。 豕族是一个怪异的部族。他们会驯养一种叫做“猪”的动物。这是一种四肢矮壮的厚皮兽,有着长长的獠牙,割开外皮,里面有厚厚的白色肥膘,再往下,才是纤维紧密的红色肌肉层。 豕族的猪并非北方大陆上常见的野猪。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 鹿庆元偏过头,浑浊的眼睛里目光迷惘,从鹿庆西脸上扫过,落在盘子正中装酒的小陶壶上。 “哪儿来的酒?” 鹿族每年产出的布匹有很大一部分用于向狮族换取粮食酿酒。他们用酒向其它部族交换各种生活必需品。粮食是硬通货,酒的价值比粮食更高。鹿庆东虽是族长,每个月享用的酒仍有定额。这是族内大巫与所有高层共同制订的规则,即便是族长也必须服从。 他这个月配给的酒早已喝光。牡鹿族大巫是个心智坚决的人,哪怕是亲生儿子死在面前也绝不会眨一下眼睛,根本不可能在酒类配给的问题上轻易松口。 “……这是……我从外面弄来的。”鹿庆西嗫嚅了半天,没敢直说这壶苹果酒来自磐石寨。 阿浩真的很够朋友。他送了自己好几坛子香味浓郁的果子酒。味道很甜,虽然酒精度数没有米酒那么高,喝起来却很爽口。 鹿庆元抬起头,看了儿子一眼,没有说话,伸手拿起酒壶,给空杯子倒满。 失败的情绪蔓延全身,像病毒一样侵袭着大脑。鹿庆元觉得很悲观,不是完全是因为这次出兵失败,更多的还是来自次子鹿庆南。 一个男人,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还能算是男人吗? 他不是傻瓜,否则与不可能成为王者,在部落族长这把椅子上一坐就是那么多年。三个儿子私底下的争斗他一清二楚,却从未制止过。 长子鹿庆东实在太厉害了。在他身上,鹿庆元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干掉父亲上位,这种事情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谁能保证鹿庆东不会有样学样,给自己来上同样的一幕? 之所以疼爱次子和三子不是没有道理。老二鹿庆南性情直爽,属于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类型,很容易掌控。老三鹿庆西心眼虽多,却很胆小,只要大声呵斥几句他就会吓得瑟瑟发抖。与聪明强势的老大鹿庆东比较起来,鹿庆元当然要偏向次子与三子。其实这次出兵他从一开始就存了让长子战死的念头,只是没想到牛族人居然如此凶悍,战斗力简直强得可怕,直接歼灭了整支军队,连老二鹿庆南都活捉到手。 发生在鹿庆南身上的事情,显然是老三鹿庆西下的手。 乱七八糟扯什么牛族人。 都说“知子莫若父”,可是现在……抿了一口酒,鹿庆元觉得嘴里一片酸涩,丝毫没有平时享用美酒的美妙感觉。 他长长叹了口气,复杂的目光落在鹿庆西身上。 老三还是小时候的那样,变化不大。 胆小,站在自己面前总会不自觉地双脚并拢,脚尖互相蹭着,肩膀紧缩,手指纠缠做一团,性情有些偏向女孩,遇到陌生人还会脸红害羞。 总得来说,这是一个听话的孩子。 当父母的,还能指望孩子什么呢? 长大成为万众瞩目的英雄? 拯救劳苦大众的伟大领袖? 智商超人的统帅? 通通都是他吗的狗屁!只要他平平安安,快快乐乐,高高兴兴过一辈子,也就够了。 我老了,虽有想法,却没有足够的精力。以我这把年纪,让几个女人怀孕应该没有问题。可孩子生下来又能怎么样。他们太小,太弱,与已经成年的鹿庆西比较起来,彼此力量毫不对称。到头来,只能让鹿庆西手上再多几条人命。 ……算了吧! 威胁最大的鹿庆东死了。 被自己寄予厚望的鹿庆南残了。 除了鹿庆西,再也没有值得信赖的王位继承人。 浑浊的目光开始变得柔和,老迈的身体强撑着释放最后精力。鹿庆元微不可查地呼了口气,淡淡地看了一眼站在面前手足无措的小儿子:“你下去吧,我想安静一会儿。” 鹿庆西惴惴不安地“哦”了一声,转身就要离开。 “先等等。”鹿庆元叫住他,眼睛里再次释放出族长特有的威严:“没事的时候多看看书,多去大巫那里走走,对你有好处。” 鹿庆西懵懂地点点头,得到父亲许可后,这才转过身,离开房间。 确定阴暗的走廊里没有第二个人,鹿庆西收起脸上的恭顺表情,恶狠狠地骂了一句。 “该死的老东西!” 第二句话骂得更难听:“你怎么还不死?” 后面的更加不堪入耳:“那么多年了,你这个老混蛋霸在王位上一直不死,老子怎么成为新的牡鹿王?现在鹿庆东死了,鹿庆南变成了废物,你狗日的还想怎么样?连个继承遗嘱都不写,你是不是还想着多生几个儿子,挑一个年轻听话的,排在老子前面?” 音量很低,就算这个时候有人从旁边经过,也只能听到鹿庆西含含糊糊如和尚念经般的混乱字节。 压抑的时间太久了。 这是鹿庆西在漫长时间里学会的自我排解方式。 用文明时代的话来说,就是吐槽。 现在,不只是吐槽那么简单。 他伸手插进长裤侧面的口袋,指尖触到一块坚硬的石头。鹿庆西仿佛遭受电击般突然将手缩回,他提心吊胆离开走廊,按捺住狂跳不已的心脏,迅速回到自己的房间。 与磐石寨之间的联络只能在暗地里进行。自己只是提了一下父亲对待三个儿子的不公,够朋友的阿浩立刻提出搞残鹿庆南的办法。鹿庆西不是白痴,他很清楚天浩这样做的目的不外乎是想要纺织技术。他觉得可以籍此从天浩手里得到更多好处。 一个诡异的联盟就此结成。连鹿庆西自己也觉得奇怪,为什么偏偏会对远在磐石寨的年轻头领言听计从?但不可否认,天浩的各种计谋真的很管用,而且实施的可行性极强。 比如现在,他教给自己对付父王鹿庆元的办法。 牛族那边盛产各种矿石,天浩派人给鹿庆西送来一块精挑细选的石头。来人是平俊手下的亲信,他再三叮嘱鹿庆西:每次使用,只要用刀子从石头表面轻轻刮下一层粉末即可。白色,无臭无味,拈在手里就跟普通尘土没什么两样。 “我们头领说了,把这个掺在你父亲平时吃的食物里,酒水也行。少则三个月,多则一年,会有效果的。” 使用剧毒把某人干掉,是非常愚蠢的行为。鹿庆西虽然对王位渴求多年,也不会使用如此激进的办法。那样做,只会站在所有人的对立面,把自己搞成孤家寡人。 很多矿石都含砷。 这种毒素可以通过化学手段制取,也可以从天然矿石中获得。 被囚禁在小岛上的拿破仑就是死于砷中毒,用同样的方法对付牡鹿之王,倒也与鹿庆元的身份很配。 第一百二一节 肉菜 天浩对此丝毫没有心理负担。他只是给出一个建议,提出一种方法,具体实施与否,碍于鹿庆西自己。 对面的墙上爬着一直蚂蚁。 不知道为什么,鹿庆西忽然对这只小生物产生了兴趣。走到近处,屏住呼吸,用探究的目光跟随蚂蚁,仔细观察它沿途经过的路线……就这样,他足足在这只蚂蚁身上耗费了十多分钟。 “……我们很像啊……”他微微颤抖,发出衰朽病人般的呻吟。 我就是这只蚂蚁,父王就是这堵高大厚重的墙。 卑微的我拼命往上爬,越过各种障碍,直至顶端。 一滴泪水从眼眶滚落,不偏不倚落到了嘴角位置,沿着嘴唇中间的缝隙渗进去,舌尖尝到了酸涩咸味。 鹿庆西用力吸了口气,大量气体涌入肺部,整个胸部高高鼓起。他像潜水运动员那样足足憋了很久,瞪着努力控制住泪水不再分泌的通红双眼,将淤积在体内的大量浊气大口喷出。 狂暴气流吹飞了那只蚂蚁,它摔得粉身碎骨,距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 房间里回荡着极其低沉的抽泣。 “父王……” “我是您的儿子,我有资格,也必须得到您的一切。” “您让我等待了太久,我也为此做了太多的事情。” “所以……你死吧!” “不要逼我。” …… 秋天再次降临了这片大地。 “包产到户”政策收到了极好的效果。村民们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强烈劳动欲望。耕地面积超过去年三分之一,如果不是开垦区域已经达到人力极限,为了粮食而疯狂的人们还会继续将其扩大。 在金黄色海浪般的麦田里收割,是每一个蛮族成员都喜欢的事情。粗糙尖锐的麦芒对他们来说根本不算障碍。锋利的镰刀一下下挥舞,用稻草扎紧的麦子躺在地里。老人好孩子负责运输,接下来的时间,它们将在磐石寨广场上完成脱粒、晒干等一系列工作。 家家户户都在蒸馒头,用苹果制成的酵曲使面团发胀。男人和女人脸上充满欢笑,粗壮有力的胳膊揉捏着面团,这个季节有葱,还有茴香,新磨的麦粉仿佛带有阳光味道,令人感受到充分的暖意,觉得挥洒了大半年的辛勤汗水很值,是大自然与人类之间最直接的等价交换。 夏天的时候,永钢带着狩猎队进山,带回来几十头野猪。 这种野兽的体量高达两米以上,黑灰色外皮与山林树叶构成完美的伪装。它们有外凸的獠牙,厚厚的嘴唇向上翻起,长时间生活在辐射区导致野猪变异,外皮厚度惊人,再加上这些野兽平时喜欢在泥浆里打滚,用肮脏的泥巴涂抹全身,以此避开讨厌的吸血蚊虫……无论长矛还是弓箭在这层土制盔甲面前都要减少三成力道,紧接着被高度角质化的皮层弹开。 经验丰富的猎手通常选择大队合围,从不单独行动。他们瞄准野猪的眼睛和鼻孔射箭,肌肉发达的力量型猎手则手持钢锤,从野猪后面发动袭击,同时行动的至少还有两个人,他们负责撒网,只要目标被藤网罩住,眼鼻部位突然受创,就能限制住活动范围,带着刚猛力道的狂暴锤击之下,再凶猛的野兽也会被活活打死。 猪肉的味道很香,主要是因为富含油脂。 磐石寨村民从未有过食用猪皮的经历。 他们对天浩的做法感到新奇。 用沸腾的开水冲刷猪身,洗去污垢,然后将正头猪放在稻草堆里点火焚烧。不必太熟,七分左右就行。将表面烧糊的猪皮用粗糙石块用力刮掉,下刀,沿着内皮位置切割,将猪皮与脂肪分开,取下半指厚的一层。 这时的猪皮半熟,很硬。用锋利的刀子切成细丝,拌上从山里摘来的青皮酸橙,撒上辛辣的花椒,挤上茴香汁,多加盐,当然也少不了野生芫荽和蒜泥,吃在嘴里同时兼有焦脆的糊香,韧劲十足。 野猪在山上就被杀死,体内血液早已凝固,但腹腔仍有相当数量的积血。烤生皮只是开胃菜。接下来由两名壮汉用钢斧剖开猪腹,下面用陶盆接出半凝固状态的血,照例撒上盐搅拌待用。新鲜的里脊很嫩,沿着猪脊整条取下,分给女人们剁成糜状,汇拢后用之前的半凝固猪血搅拌,简单的作料就那么几样:酸橙、茴香汁、花椒……如果佐料品种丰富些,这道生猪肉的滋味儿还会更好。 这是文明时代边疆地区的特色菜,名字也极富特色,“剁生”或“拌生”。颜色鲜艳的生猪肉很对村民们的胃口,嚼劲十足,又细嫩柔滑。香气浓烈的佐料压制了血肉腥味,同时突出了生肉的鲜美,搭配新麦做成的面饼和馒头,成为了收获季节最受欢迎的蛮族美食。 (云南烤生皮、猪血拌生了解一下。) 脂肪连同内层皮膜一起撕下,在干净的案板上切成块,指肚大小的那种。照例用热水清洗,下锅里慢火熬制,很快就能渗出颜色清亮的油。 猪油比熊油更香。只是磐石寨附近野猪种群不多,相比之下,暴鬃熊才是猎人们看中的目标。 天霜吃猪油渣拌饭上了瘾。稻米是从南边换来的粮食品种,数量不多。偶尔尝鲜还行,但终究不如麦面管饱。 天浩手把手教会了妹妹用猪油渣和面制成花卷,撒上葱花和盐。这种新奇的食物比肉饼更受欢迎。 天峰对此不太理解:“阿浩,你干嘛搞出这么多麻烦的东西?要我说,馒头和面饼就够了,咱们寨子几百年来吃得还不如这个呢!现在有肉又有面,比起过去已经很不错了。” “那可不一定。”天浩脸上荡漾着微笑:“幸福的感觉有很大一部分来源于食物。同样都是麦子,直接用麦粒做饭,把麦子晾干磨成粉再做成别的。馒头、肉饼、花卷、面条……新东西总会让人感觉有盼头,只有这样才会对未来充满希望。” 天峰没有在这个问题上与弟弟争辩。每当这种时候,他总是笑着点头,然后岔开话题。也不知道阿浩脑子是怎么长的,稀奇古怪的想法层出不穷。但必须承认,弟弟说的有道理,面饼很好吃,掺了油炸的花卷味道很不错,嚼着那些在牙齿中间“嘎嘣嘎嘣”发出脆响的小方块,感觉单调沉闷的生活的确增添了不少色彩。 仓库成为了磐石寨新增数量最多的公用建筑。 巨角鹿牧场已经初具规模。在确保鹿群整体数量的前提下,每天都会宰杀一部分活鹿腌制保存。两个月前,牧场收获了第一批奶酪。其实这东西在天浩看来只能算是半成品:发酵时间不足,仍有相当部分的乳液尚未固化,奶酪的整体味道偏酸,夹杂着浓重的膻味和腥味……更糟糕的是,这些野蛮的家伙没有清洁概念,从母鹿身上挤奶和制作的时候从不洗手,本该是乳白色奶酪表面星星点点沾满了草茎、泥土、炭渣……以及各种乱七八糟叫不出名字的可怕东西。 天浩亲眼看到一个身材壮实的汉子一边给半凝固的奶酪盖上细棉布,一边满不在乎将手指插进鼻孔,以极其舒服的姿势用力抠着。没有洗手,就这样毫无顾忌直接用多了少许鼻孔挖掘物质的手继续工作,而且做得非常努力,极其用心。 有那么几秒钟,他很想抡起刀子捅死那个肮脏的混蛋。 就算活活饿死,天浩也发誓绝对不吃这种该死的奶酪。 老祭司吃得很过瘾,永钢吃得脸上全是满足。他们很喜欢天浩推荐的做法:将乳酪切成半厘米厚的片,用上好的猪油或熊油煎炸,等到颜色金黄,再撒上一层薄薄的细盐。 当然还少不了粉末状的花椒。 “好吃吗?”谁也无法看出天浩微笑之下的恶作剧。 满嘴油光的老祭司翘起大拇指。 永钢腮帮鼓鼓囊囊说不出话来,只能狼狈地连连点头,然后忙不迭又给嘴里塞了一大块,不断舔着手指。 “那就多吃点儿。”天浩觉得自己就像看透一切秘密却永远不会说穿的诡诈之魔。 他打定主意,必须在巨角鹿牧场全面实行清洁法则。所有人定时洗澡洗手,尤其是上完厕所,如果有人胆敢不洗手就直接操作挤奶,老子会一根一根剁掉他的指头,让他明白“清洁卫生”四字真言的含义。 (炸乳饼) 鱼的产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两倍。 这里是一片天然的渔场,在漫长岁月里没有了人为大规模捕捞,鱼群数量以几何基数成倍增加。相应的,高端掠食者也在繁衍。天浩经常站在海边新建的高塔上眺望远处,可以看到成群结队的鲨鱼,远处不时有海豚跃出海面,甚至还能看到喷泉般冲向天空的水柱。 大海是一片神秘的世界。从文明时代起,很多可怕的传说都与海洋联系在一起。有吃人的海怪,有用歌声迷惑水手最后将其拖入海底溺死的美人鱼,还有永远徘徊在黑暗边界的不死幽灵。 天浩的目标非常明确:管它海里有什么,老子只要食物。 体型较大的鱼类最受欢迎,它们打理起来要简单得多。直接在海边处理,用刀子剖开腹部挖出内脏,砍掉鱼头,将清洗过的鱼身剖成两半,表面抹上盐,送往阳光找不到的通风位置晾干。 虾的处理要粗糙些:撒上盐,在草席上摊开,脱水后就是虾干。这种品质的干货当然无法与文明时代同类产品相提并论,节俭的野蛮人不会抛弃虾头虾尾,他们从不计较这些扎嘴的硬壳,甚至觉得香脆有嚼劲。 最令人讨厌的就是螃蟹。每一网下去都会带上不少,这些挥舞钳夹的生物没多少肉,处理起来也很麻烦。尽管天浩很多次以身作则蒸螃蟹煮螃蟹炒螃蟹当众吃了不少,却没几个村民喜欢以螃蟹为主的食物。按照他们朴素的思维逻辑,能够填报肚子的东西才能算是食物,进而提升到“粮食”的高度。 螃蟹……那是婆娘们平时闲着没事干才吃的玩意儿。 从去年就开始放养的牡蛎已经可以收获。离开渔场往北五公里,整片布满礁石的区域都被天浩用来放养牡蛎。人为把这些带壳的软体动物集中在一起,很快就能形成规模。尽管牡蛎外壳坚硬,但它在磐石寨村民中很受欢迎。 文明时代,天浩不止一次听说这玩意儿有“壮阳”的功效。 长时间辐射对牡蛎同样产生了影响。这些变异物种比它们的祖先更大,斧足丰厚程度更高,闭合肌更是有着令人难以想象的可怕程度。文明时代用刀子就能从中剖开的经验对它们无用,想要吃到其中甜美的软肉,要么用斧头砸,或者用铁锤敲。 磐石寨的男女之所以喜欢牡蛎,应该与大家都懂的那方面有关。这种事情调查起来很麻烦,说不定还会起反作用,天浩不打算深究,只是每次渔村收获牡蛎送回寨子,一大帮男男女女瞪红了眼睛围着疯抢,总是让他感觉整个寨子都被荷尔蒙笼罩,呛得有些头晕。 这就是生活。 头领的工作很复杂,不仅仅只是让一群野蛮人吃饱这么简单。就像文明时代那个流传广泛的段子:杂交水稻专家很后悔,让太多的混蛋吃饱了没事干,到处制造社会垃圾。 不能让他们闲着。 给我上山砸石头,用滑撬运回来盖房子。 给我上山砍树,造船制箭打磨各种工具。 给我去山里挖矿,炼钢炼铁造武器造装备。 科技树的基础选项已经点开,开始朝着更高端的树枝不断攀爬。 磐石寨出现了第一个“艺术家”。 那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太婆。满脸皱纹,身形佝偻,走路必须杵着拐杖否则肯定会跌倒的那种。 老人与未成年儿童的日常工作减半,这是天浩定下的规矩。 平时事情不多,闲下来就喜欢走动,顺便对着天空吼上几嗓子发泄情绪。 文明时代管这种行为叫“唱歌”。 第一百二二节 我的祖国 古有信天游,今有蛮族吼。这就是天浩的理解。 咿咿呀呀的哼唱没有固定调子,单调的音节与音乐扯不上关系。干瘪缺牙的歪嘴有些漏风,哼唱起来明显有些跑调,就像刚学过几天就信心膨胀我感觉良好举办个人音乐会操着一把二胡生涩演奏的半吊子水平,听起来很刺耳,感觉耳朵备受折磨,惨遭蹂躏。 这是天浩的个人想法。 但是其他人不这样想。 老太婆身边很快聚集了一帮音乐爱好者。 天黑了,本该是休息的时间,这帮混蛋不睡觉,纷纷聚集在广场上,点起一堆篝火,像发情的野狗胡乱喊叫着。 这绝对不是文明人对野蛮文化的蔑视。他们的确没有形成音乐的概念,纯粹就是凭感觉与个人喜好张嘴乱叫,与其说是唱歌,不如说是鬼嚎。 天浩听过不少文明时代的少数民族乐曲。《阿细跳月》、《小河淌水》、《绣荷包》……北方蛮族在文化方面显然尚未达到音乐与美术足以流传的程度。但是不可否认,脑子里绝大部分思维只有“饥饿”与“粮食”概念的他们同样有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用艺术手段进行渲染的想法。 天浩感觉自己快要疯了。 他实在受不了每天晚上外面的鬼哭狼嚎。麻痹的,这声音汇聚起来,连山洞里喜欢新鲜人肉的暴鬃熊都得转身加快速度狂奔逃走,何况自己还是在末日时期肩负重担从沉睡中苏醒的休眠者。 如果这群喜欢鬼叫的家伙来自其它寨子,天浩一定下令把他们的脑袋统统砍下,图个安静。 偏偏他们是自己人。 而且看这架势,这种自发性的群众娱乐活动还将持续很久,甚至永远…… 全方位封锁是没有用的。传说中伟大的治水英雄他老爸已经用生命证明:堵不如疏。来自下层民众的呼声永远不可能塞进铁皮罐头严严实实封死然后扔进大海。就算真的这样做,罐头仍然会在强大的海水压强之下瘪缩开裂,从黑沉沉的海底冒出一串串气泡,升至海面,“噗通”炸开。 连续几天没有睡好的天浩脸色苍白。他拖着沉重疲惫的脚步走出房间,来到被人群簇拥的篝火前。 周围顿时一片安静,无数双尊敬的眼睛集中在他身上,黑暗中到处散发着令人作呕的口臭气味。 天浩尽可能让自己脸上露出微笑,至少与平时看起来没什么两样。 抬起手,指着被众人簇拥在中间,也就是带头在夜晚嚎叫那个老婆娘:“那个……你叫什么名字?” 寨子里人太多,天浩能记住几千号人当中的百分之九十已经很不错了。如果不是这老太婆成天在夜里鬼嚎,他根本不会有任何印象。 老太婆咧开嘴笑了,她恭恭敬敬对着天浩跪了下去:“禀头领,我叫桂花。” 欢快的笑声,乐呵呵的表情,只是吃肉太多加上很少刷牙导致的浓烈口臭从对面飘来……天浩感觉盘绕在身边的吸血蚊虫瞬间少了很多。 一股恶寒从脚底涌起,娇滴滴的名字与满脸皱纹的现实令他浑身直起鸡皮疙瘩。天浩忽然有些后悔:应该把这个问题交给阿依解决,而不是自己出面。 现在已经晚了。 “好吧……嗯……那个……桂花。”强忍着恶心偏过头,在臭气熏不到的位置连续做了几个深呼吸,天浩慢慢转头过来,环视一圈周围,认真地说:“我教你们唱歌吧!” 一条大河波浪宽, 风吹稻花香两岸。 我家就在岸上住, 听惯了渔夫的号子, 看惯了船上的白帆。 姑娘好像花儿一样, 小伙儿心胸多宽广, 为了开辟新天地, 唤醒了沉睡的高山, 让那河流改变了模样。 这是英雄的祖国, 是我生长的地方, 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 到处都有青春的力量。 好山好水好地方, 条条大路都宽畅, 朋友来了有好酒, 若是那豺狼来了, 迎接它的有刀枪。 这是强大的祖国, 是我生长的地方, 在这片温暖的土地上, 到处都有和煦的阳光。 大体就是这样。 这是天浩最喜欢的歌。沉埋记忆深处,成为了永远不会遗忘记忆的一部分。 曲调简单,朗朗上口。 当然,有些歌词一定得改,必须改! 其实他唱歌的功底很糟糕,以前基地还在的时候,经常与朋友约着去军官俱乐部,人称“无良麦霸杀手”。 周围一片安静,摇曳火光照亮了人们眼睛里的震惊。 他们也许无法理解歌词,却能记下大部分曲调。 很好听。 真的。 比老太婆桂花鬼哭狼嚎的叫声好听多了。 “那个,大家都照这个练练吧!”沉闷的气氛让天浩有些尴尬。虽然他是寨子里说一不二的头领,此时此刻却有种想要转身逃跑的冲动。 他真的没想过要教这帮野蛮人唱歌。 我只想让他们改变一下兴趣焦点,让外面变得安静。 老子要睡觉。 仅此而已! …… 清晨,天浩从沉睡中醒来。 房门敞开着,可以看到正端着木盆站在外面接水的兄长天峰。他身材高大、伟岸,宽厚的肩膀就像一堵墙,浓密的眉毛下面目光深邃。他站在那里,胳膊上搭着一块洗脸用的棉布,仿佛一座山。 二哥天狂在屋子外面的空地上劈柴。他挥舞着钢斧,粗大的原木垛在凶猛的狂暴力量攻击下四分五裂。浑圆粗大的肩膀从无袖褂子下面暴露出来,早晨温度虽凉,他却热得满头大汗。很是随意地抬手抹了一把光头上渗出的汗水,喘了口气,再次将斧子拎高,继续着刚才的工作。 火塘里已经生好了火,妹妹天霜跪坐在那里煮汤。干净的案板上摆着一块鱼肉,粉色的金枪鱼,她用菜刀灵活地将鱼肉横切成片状,均匀撒进沸腾的锅里,空气中很快飘散出鱼汤的熟悉香气。 从粮袋里盛出半碗面粉,一边放水一边用筷子搅拌,随即将这碗半粘稠的面糊倒入锅中,撒上切碎的葱花,一锅热气腾腾的鱼片疙瘩汤就此完成。 天浩连忙从床上爬起,三下两下穿好衣服,拿上自己的洗漱工具小跑着来到外面,笑着顺序向每个人打招呼。 “大哥早。” “二哥你也起得挺早啊!” “小妹做饭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身为寨子头领,天浩单独拥有一间宽敞的新屋。但他觉得那里太大,也太空,住进去没什么人气,经常会没来由的发慌。这其实不难理解,毕竟是初来乍到,又是完全陌生的世界,哪怕是心理素质再好的人,也免不了会觉得孤寂与失落。相比之下,还是与名义上的“亲人们”住在一起比较好。 这个家里里外外都透着幸福。 天峰从不在弟弟妹妹面前摆架子。他长得天生具有温厚的亲和感,脸上时刻带有微笑,也许是经历得多,他很少发火,即便生气也能很好的控制情绪。如果不是天浩这个异类突然出现,他是这个家里毫无疑问的领头人。 天狂是个不折不扣的暴力分子。与其说他是勇猛的战士,不如说是时刻围绕在家门口的一条凶猛野兽。无论是谁想要接近,都必须首先面对他的验证。就像文明时代的乡村,很多人家都养着看门狗,它们对外来者龇牙咧嘴,发出令人心悸的低吼。如果主人不出面,这种时刻准备扑上去的对峙将永远持续。 很多时候,天浩脑子里都会忍不住冒出这样的画面:抬手指着某个对自己有着敌意的家伙,然后大喊:关门,放天狂! 等到三兄弟结束各自手上的事情回到屋里的时候,天霜已经盛好一碗碗的鱼片疙瘩汤,蒸锅里放着热乎乎的馒头,颜色虽然没有文明时代同类物品那么白,看上去却足以勾起食欲。 酸菜的做法很简单,那是用整颗的青菜(南方叫苦菜)为原料,分瓣清洗,然后在太阳底下晾干。晾晒要持续好几天,等到菜叶失水发焉,干巴巴,软绵绵的时候,将它们收起来抖落尘土,切成手指大小的碎块,撒上盐,装在大盆里用力搓揉。等到菜叶里残存的水分溢出,干燥的菜叶被彻底浸透,加上花椒之类的佐料搅拌,就能装进事先准备好的土陶罐子,顶部封口加盖,边缘凹槽放水隔绝空气,耐心等待发酵。 天霜是个手脚勤快的女孩,她整个夏天都没有闲着。茄子、豆角、白菜等各种蔬菜都腌了一些,林林总总有好几坛。这是天浩教给她的做法,磐石寨不缺盐,早餐加上一碟切丝切条的酸菜,搭配面饼和馒头,外加一锅粥或汤,饭总是吃得有滋有味。 天狂掰开一个馒头,夹了满满一筷子切细的酸白菜丝,像做汉堡那样把馒头合拢,用手捏着送到嘴边,带着说不出的满足,狠狠咬了一大口。 “小妹的手艺……越来越好了。老三……那个,是不是该给小妹找个婆家,让她嫁出去?”他嘴里全是食物,声音含含糊糊。 出嫁? 天霜抬起头,带着明显的慌乱和意外。 天浩端着汤碗,沿碗边吸溜转着,避开温度最高的烫嘴部分,眼睛从汤碗上方的空处看着天狂:“这种事情你就不要操心了。小妹愿意就嫁,不愿意就呆在家里。反正咱们不缺粮食,一辈子养着她也不成问题。” 说着,他放下碗,用胳膊肘捅了一下坐在旁边的天霜:“就照三哥说的做。要是你有喜欢的男人,就跟我说一声。如果没有也不怕,反正这是咱们的寨子,谁敢欺负你,三哥揍死他!” 天霜一下子变得快活起来。自从天浩寄生成功,家里就没缺过粮食,充足的营养使她发育速度明显加快,原先干瘪瘦弱的身体也变得凹凸有致,脸色红润,不再是从前黄皮寡瘦的样子,就连声音也又脆又甜:“谢谢三哥。” 天浩笑着在天霜略带婴儿肥的脸上捏了一把。软软的,滑滑的,手感十足。他随即把目光转向天峰,半开玩笑地说:“说起来,大哥你才是真的应该成亲了。” 天峰年长,早就过了结婚的年龄。 话一出口,天狂和天霜不约而同停止拒绝,房间里热闹的气氛也瞬间凝固。几个人互相看了看,所有视线纷纷集中在天峰身上。 天浩并非故意如此,他说的是事实。 天峰对此并不在意。他撕下一块馒头塞进嘴里慢慢嚼着,神色平静:“你们看着我干什么?赶紧吃啊,汤快凉了。” “那个,先等等。”天狂连忙咽下嘴里的食物,抬手急急忙忙指着天峰:“大哥,老三说得没错,这次我站在他那边————你的确是该结婚了。” 天霜也在旁边点头附和:“是啊!大哥你都不考虑这些事情,我怎么能抢在你前面?你要是不赶紧把嫂子娶进来,那我就永远不出嫁。” “……你们啊……”人多最杂,天峰一个人根本说不过。他苦笑着摇摇头,叹了口气,不再言语。 他知道天浩是好心。 说起来也是,二十多岁的男人,按照北方蛮族的规矩,早已是结婚生子当爹的年纪。 “阿莉已经嫁人了。”沉默片刻,他淡淡地说:“我暂时不想考虑这些事。” 拒绝的很简单,很粗暴,也很合理。 无论从前还是现在,人类情感从未有过变化。初恋的感觉是如此刻骨铭心,无论大富大贵,穷困潦倒,远隔重洋天各一方,痴恋男女永远不会忘记自己深爱过的那个人。 “大哥你可以再找个好的。”天狂在旁边苦心劝解:“老三现在是头领,咱们磐石寨刚打赢了鹿族人,名头响亮。只要大哥你愿意,随便什么女人都能摆在面前任你挑。” 天浩一听就感觉不妙,他连忙伸手拽了一下天狂的衣服,示意他立刻闭嘴。粗线条的后者却对此毫无察觉,他很不高兴地掸开天浩的手,嘴里嘟囔着:“你拉我干什么?” 第一百二三节 山源寨 天峰的神情阴郁,他久久坐在那里一言不发。直到碗里的汤彻底变冷,他才深深吸了口气,偏过头,用极其复杂的目光注视天狂。 “阿娇已经死了,你怎么不另外找个好的?” 说完这句话,他站起来,大步走出了屋子。 “……我” “那个……” “大哥,你等等,别走啊!” 天狂一下子哽住了。思维仿佛正在流淌的水龙头突然被关闭阀门,滴水不漏。 他连忙站起来,边喊边追了出去。 天浩没参与进去。他慢悠悠喝完自己的那份汤,咽下最后一口馒头,拍了拍手上的碎屑,正准备站起来,却看见老祭司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从外面走来。 天霜连忙招呼着,转身拿空碗给老祭司盛汤。 “别忙乎了,我就是随便过来看看。”老祭司抬手挡了一下,随即对天浩笑道:“你昨天晚上编的那歌挺不错。” 对于歌曲,巫师和祭司并不陌生。神秘主义从某种程度上说可以算是原始艺术的启蒙。敬神要唱歌,祭祀有专门的歌谣,葬礼要吟唱送别灵魂的特殊咏调……这些曲调都有特定含义,平时不能轻易吟唱,普通人也很少接触。 天浩不明就里,带着小心点点头,笑道:“是我写的。” “很好听,我跟着他们也学了点儿。”老祭司眯起眼睛哼起了旋律:“就是歌里的词儿我不太明白。那个……什么是祖国?这词儿是什么意思?” 天浩一下子被问住了。 北方蛮族的确没有国家的概念。这里只有部族,只有崇拜的神灵,以及图腾。 “祖国……就是自己的国家。”天浩努力搜索着合适的字句,能够让老祭司听懂:“简单来说,祖国就是祖先开辟的生存之地。从小范围来说,就像咱们的磐石寨。往大了说,整个雷牛部,整个牛族所在的区域,都能算是我们的祖国。” 老祭司听得有些入神:“这说法倒是新鲜。” 天浩稳定了一下情绪,语速比刚才更加流畅:“我们崇拜神灵,我们相信这片土地上的神会保佑我们。它赠予我们猎物,允许我们耕种,失去这片土地我们将一无所有,所以我们要崇拜、爱惜和捍卫。” 老祭司目光变得深邃起来。他缓缓点头,对天浩的说法表示认可:“就像我们和鹿族。他们一直想夺走我们的土地。” “所以我才说: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刀枪。”天浩加重了语气:“这里,就是我们的祖国。” 老祭司咂摸着其中意味,悠悠颔首。 他偏过头,往敞开的房门方向看了一眼,疑惑地问:“阿峰好像不太高兴?” 既然问起,就不能不说。天浩苦笑着把早餐的不愉快说了一遍,老祭司听了陷入沉思。良久,他若有所思道:“阿峰是该找个女人结婚了。” “我估计很难。”天浩并不掩饰自己的看法:“我大哥一直喜欢从前的那个女人,别的……他看不上,也没有兴趣。” “阿峰以前喜欢的那个女人好像叫做阿莉,是山源寨的人。”老祭司对此多少知道一些。 天浩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压低声音:“那我找机会到山源寨走走?” 老祭司饱经风霜的脸上透出一丝诡笑:“山源寨可不是漳浦寨,更不是平林寨。那是个五千人规模的大寨子,阿峰以前讨不到那个女人,一点儿也不奇怪。不过现在嘛……呵呵……” …… 高耸的山峰一座接一座,在地图上形成一条蜿蜒的线,深深插入平坦的大地,制造出难以通行的障碍,只有夹在两道山坡之间的谷底对人类略微友好,释放出少许勉强能算是“路”的部分。 山源寨在磐石寨的西北方向。从地图上看,直线距离其实与庆元寨差不多。但是道路被山崖与河流阻断,必须先从北面爬上山梁,沿着正西方向一直下到谷底,路上的时间被迫延长。不考虑天气、泥石流、野兽等额外因素,正常情况下,来回一趟至少需要一个星期。 这是一个人口超过五千的大型村寨。按照文明时代的划分定义,可以在此设镇,或者是县。北方蛮族在这方面相对简单些,首都、大城、小城,然后是大寨、小寨,没有其它。 人口超过两千以上才能算是大寨。而且这种不是一杆子买卖,绝对不是几个寨子头领私下商量,今年把大伙儿所有寨子里的人集中到一起,哄骗领地城主或族长,以非正常手段得到千人首的高位,事情结束再把兄弟们的手下放回去,明年按照同样的程序再来一遍……如此这般,大家都能成为千人首,都能爬上更高的位置。 人口核定通常是三年一次,这项工作由各地城主负责。无论任何时代都有聪明人,类似的骗局曾经有人玩过,他的结局很惨:抓起来当中剥皮,剖腹掏空内脏,尸体当众公示至腐烂,脑袋还要砍下在周边所有寨子轮流示众,家人失去所有生活资源,杀死以后由所在村寨所有人瓜分。 从那以后,再没有出现过这样的事情。 其实道理很简单:治下的人口多了,就意味着给族长上缴的粮食、贡品数量必须增加。如果是真正意义上的人口繁衍,任何城主都不会拒绝。你在下面撒谎虚报,多出来的部分就得老子自己掏腰包……麻痹的,不把你抓起来杀头示众,难道还留着你做硕鼠继续挖我的仓库? 阿莉在广场上用木耙翻着麦子。 她是个性子温顺的和善女人。二十一岁,很年轻。现在虽是秋天,天气却还很热,穿着裁短的兽皮群,上面是一件无袖的麻木坎肩,赤着脚,与另外十多个女人一起,在晒场上默默地工作。 黄色皮肤被太阳晒成了淡棕色,扎着头,长长的发辫一直拖到后腰。这是山源寨里不成文的规矩:女人不要随便剪头发,应该编成辫子,越长越好看。 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只是过长的头发打理起来很麻烦。每次洗头都要花费很多时间,尤其是湿漉漉的头发从水里捞起来待干,只能盘起,在头顶绕成一圈又一圈……乍看上去,就像一条黑漆麻乌的蛇。 壮实的胳膊,腿脚和腰部的线条很匀称,有些微胖,整个人散发出健康的美。 在山源寨,阿莉属于比较漂亮的女人。 她结过一次婚。 可是丈夫死了。 丧偶的女人日子不好过。从嫁出去的时候,土地就被寨里没收。其实也不能算是强行收回,只是把原本归在阿莉名下的那块地转到其家人名下。毕竟嫁出去的女人泼出去的水,她不可能回来继续耕种那块地。与其闲着荒芜,不如安排给别人。 翻麦子是个需要耐心的活计,得不停地在晒场上走动。若是翻得不均匀,麦粒就湿的湿,干的干,存在仓库里用不了几天就会发霉,到时候整个麦库里全是灰绿色的霉菌,村民们整个冬天都得挨饿。 太阳比早上更辣了,热得让人有些喘不过气。阿莉双手杵在木耙上,看了一眼远处坐在树荫下乘凉的父亲和兄弟,轻轻叹了口气,用手背抹掉额头上的汗,在沉默中继续工作。 几年前出嫁的时候,阿爹几乎没给任何嫁妆,随便拿了几块干肉就把自己打发过去。 阿莉什么也没说,因为就算说了也没有用。 家里兄弟多,难处大,每年的粮食都不够吃,寨子里分配下来的部分只能勉强糊口。说起来这些年还算是好的,连续几年风调雨顺,不像从前天旱水涝,根本谈不上什么收成。 这些话时父亲说的。他总是唠唠叨叨:女孩子家就是个赔货,养大了在家也待不住,早晚得是人家床上婆娘。就算巴心巴肝的好好对待,长大以后仍是胳膊肘往外拐,不会记得爹妈半点好。 别的女人也许是这样吧! 阿莉见过很多因为婚嫁闹得家里鸡飞狗跳,不得安宁的例子。她很理解那些从小一起长大的女伴:吃着家里最差的伙食,冬天睡觉还被挤到距火塘最远的位置,夏天穿着烂皮袍,冬天还得冒着大雪出去砍柴……别的寨子就不说了,就以山源寨为例,家家户户都是女人承担了所有家务,男人虽说要是壮劳力,要下地干活,要上山打猎,可他们回家以后什么也不干,一个个躺在火塘边闲聊充大爷。 从记事的时候起,家里就一直这样,也难怪女孩们长大以后纷纷想着尽快嫁出去,走得越远越好。 当然,比起那些冬天缺粮把女人当做货物卖掉的寨子,山源寨的情况算是好了很多,已经好几年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 天浩等人在山源寨管事带领下走过晒场的时候,阿莉正好往这边看过来。 她立刻觉得心跳加快,瞳孔在眼眶里瞬间骤缩。 是天峰,她记得那张脸,记得这个名字。 一个很英俊,身材高大,脸上随时带着甜甜微笑的男人。 几年前,山源寨的一个女人嫁到磐石寨。女人嘛,到了陌生地方总会有些不习惯。按照老人们定下的规矩,出嫁那天得有自己寨子里的几个女人陪着,算是娘家人的一部分,在那边吃顿饭,帮着新娘撑撑场面。 其实就是相当于文明时代的伴娘。 阿莉就是在那时候遇见天峰。 没有儒法礼教,喜欢就是喜欢,天峰也有着同样的心思。别人的婚礼对阿莉来说已经不重要了,一对刚认识的小青年约着溜到草垛后面没人的地方谈心……谈谈未来,谈谈人生,也不知道究竟是谁更主动,谈着谈着就搂在一块儿,很多事情也就顺理成章。 天峰告诉阿莉:等着我,一定来娶你。 他没有食言,很快就来到山源寨,向阿莉的父母提亲。 家里的事情从来都是父亲做主,母亲即便有什么想法也插不上话。她被父亲打怕了,从结婚到现在,胳膊粗的棍子打断了好几根,再有想法的女人也被打得沉默寡言,如同行尸走肉。 父亲看不起父母双亡,家中还有三个弟妹的天峰。冷嘲热讽了一顿,直接把人撵走。 阿莉想过跟着天峰私奔,却被警惕性极高的父亲看管起来。他托人给阿莉说了门亲事,早早把她嫁了出去。 丈夫是个好人,很老实。半年过去了,阿莉觉得跟这个人过一辈子也不错,心里那股跃动的青春之火渐渐熄灭,脑子里也不再妄想其它。爱情……多么美妙动听的词儿,却终究比不上残酷的现实。 还能说什么呢? 认命吧! 偏偏丈夫死了。 更糟糕的是,父亲把自己带回来,继续托人给自己寻找新的丈夫。 …… 两寨头领之间的谈话被限制在很小的范围。除了祭司、百人首级别的管事、狩猎队长之类的高层人物,普通人没有资格参与其中。 身为山源寨的头领,光寿多多少少有些瞧不起天浩————太年轻,也没什么值得夸耀的经历。身份的自傲来源于治下人口,“五千”这个数字并不简单,放眼四周的牛族村寨,光寿自信山源寨绝对是其中翘楚。 事实的确是这样,磐石寨虽然发展势头迅猛,人口数量却没有超过五千。光寿听说过这个小寨,知道天浩与周边其它寨子闹出些不愉快的事情。但是这次鹿族大举进犯他却压根儿不清楚。 这不是他的错,信息传导是如此困难,再加上又是农忙时节,很少有人会把时间浪费在打探八卦方面。 轻视归轻视,谈话开始不久,光寿不得不放弃原来的想法,对磐石寨年轻头领的到来变得认真。 “我想与贵寨交换些东西。”天浩笑容可掬,随同前来的侍卫们纷纷从背包里拿出货物样品。 苹果干、巨角鹿奶酪、盐、鱼干、鸡蛋……当然,也少不了酒。 所有这些东西让光寿睁大了眼睛,山源寨祭司和管事也发出意外的惊叹。 第一百二四节 彩礼 除了这些,还有更重要的货物————棉布。 对于食物,光寿每样都尝了点儿。 苹果干的味道相当不错。在北方蛮族的概念中,只要是甜的物质都是美味,而且价格昂贵。 鱼干的品质极好,没有印象中的浓烈腥臭,用手撕下一块塞进嘴里,越嚼越香。 身为大寨头领,光寿算是颇有见识。很多年前,他曾经在黑角城牛族大王召集所有村寨头领的大型聚会上见过奶酪,有幸分到一小块。那种浓香在舌尖上久久停留的奢侈感,直到现在也无法忘记。 他很惊讶,用刀子挖了一小块奶酪送进嘴里,久违的味道立刻从记忆深处唤醒。 “你……你们居然还有这个?”光寿顾不得把这口奶酪咽下去,满面震惊地问:“这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 天浩脸上洋溢着神秘的光,只是笑容看起来有些贱:“奶酪嘛……只要有奶就行。至于具体的做法,光寿大哥你懂的。” 光寿比他年长,在周围所有人都可以算作是狼的前提下,天浩无论见了任何寨子头领都会管对方叫“大哥”。 山源寨的祭司叫做巫成。他有些疑惑:“真的吗?” “你可以自己试试。”天浩眯起眼睛微笑的样子很好看,但谁都明白这是调侃。 “的确是好东西。”光寿随手拿起几个鸡蛋,塞进火塘边缘带着温度的灰烬深处,用力清了清嗓子:“现在,说说价钱吧!” “我要矿石。”野蛮人谈判不需要文明时代那么多繁杂的步骤,开门见山最好,否则拖来拖去他们会认为你在故意敷衍。这样做要么导致谈判失败,要么对方被惹怒,直接抡起战斧砍下你的脑袋。 “矿石?”光寿根本没有料到这是对方的需求。他疑惑地问:“你要打造武器?要打仗?” “磐石寨的位置不是很好,不安全。”天浩的话半真半假:“我得留意鹿族人,还得小心虎族人。另外还有豕族,那帮家伙脑子一根筋,很容易冲动……光寿大哥,我也不容易啊!” “没说的,大家都是牛族兄弟,能帮的我一定帮。”光寿心中大定,以矿石作为交换条件完全可以接受,他甚至觉得是自己这边占了便宜。 毕竟矿石不要钱,只要花力气就有,而且数量庞大,要多少有多少。 粮食就不一样了。就说鸡蛋吧!山源寨也养着鸡,可那些该死的步行鸟就是不下蛋,而且越来越胖,真正是惹人眼馋。到最后,干脆一刀宰了扔进锅里炖汤。 “那就说定了,以后咱们就按照今天谈好的价格交易。我出粮食,光寿大哥你这边负责提供矿石。” 所有人都对谈判结果感到满意,无论山源寨的祭司还是管事,都与光寿看法一致。 房间里的气氛很快变得热络,天浩也趁机转移话题。 “光寿大哥,其实这次来,我还有一个额外的请求。” 正在兴头上的光寿毫不在意,大手一挥:“都是牛族兄弟,尽管说!” “我大哥看中了贵寨的一个姑娘,希望光寿大哥你能成全。” …… 天峰出现在面前的时候,阿莉觉得自己一定是在做梦。 “你……是你?”颤抖的声音听起来是那么不真实,阿莉怀疑自己一定是晒多了太阳,脑子有些发晕。 “是我。”身材高大的天峰毫不顾忌周围的眼睛,直接伸手将她揽在怀里:“我来娶你。” …… 有光寿这个寨子头领出面,事情就容易得多。 阿莉的父亲叫做有禄,他对这桩头领介绍的婚事感到愕然。意外是肯定的,当着寨里巫师和管事的面,他满脸微笑喏喏应和。等到这些人离开,家里只剩下自己,他立刻变得脸色阴沉,怒不可遏。 阿莉直到晚上也没有回家。有禄按照管事的指点,找到天浩等人休息的屋子。他一眼就看到与天峰坐在一起的女儿。 这里毕竟是山源寨,就算得到头领光寿的允许,也断然没有直接把阿莉不声不响带走的道理。天浩拦住想要往里闯的有禄,拉着他在火塘边坐下,乐呵呵地东拉西扯,就这样不着边际东扯西拉吹了一个多钟头,这才回归原位,谈起了两边的婚事。 “阿莉是我大哥看中的女人,所以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 “这件事情你们头领已经答应了,所以别再跟我说什么不同意。” “呵呵,你说阿莉已经许给别人了?那你说说对方是谁?把他叫过来咱们好好谈谈。” “我要说的就是这些。老东西,别他1吗的给脸不要脸,老子耐着性子跟你说这么多是给你面子。信不信我现在就给你们头领打个招呼,把你全家当猪一样卖掉?” “一句话,你自己看着办。” 天浩其实没想过要这么强硬。结婚是一件好事,能够得到双方长辈祝福才好。来的时候,他从平俊那里了解过情况,表面上的事情知道一些,暗地里的私密也在查找。就目前来说,总体算是不错:阿莉愿意与天峰结婚,愿意跟着他永远离开这个寨子。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有禄终于明白,单凭自己个人意志已经无法改变什么。 他退而求其次,其实也是他一开始的真正目的。 “那行,就照你们说的办。可是有一点,这彩礼是无论如何也必须给的!”老头说得恶狠狠,火光映照的面孔凸显狰狞。 他的要求在天浩意料之中。 接下来长达半个多钟头的时间,人们都在听着有禄口沫四溅说着彩礼品种和数量。 鱼干一百公斤。 精面五百公斤。 五头巨角鹿。 五头野猪。 一百公斤盐。 五十匹上好的布料…… 林林总总加起来有一百多项。有禄很精明,他把各种日常用具也算了进去,包括陶盆、火钳、碗筷、柴刀……当然,他没有忘记苹果酒和奶酪。这两种东西是磐石寨出产的新货,有禄也是刚从寨子管事和祭司那里打听到。他很贪心,两种东西张口就是各要一百公斤。 “你他1吗的以为你是谁啊?”对于这种人,天浩说话从不客气:“要换了在磐石寨,老子直接一刀把你剁了。” 年迈的有禄属于那种为了钱甘愿放弃一切的疯子。他扯着嗓子嚎丧:“那是我闺女,整个山源寨最漂亮的女人。” “那你自己留着吧!”天浩耸了耸肩膀:“我大哥不要了。哼!以他的条件,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何必在这一棵树上吊死?” 拉锯战持续了很久。 很多山源寨的村民跑过来围观。 有禄脸皮很厚,他靠着这招无往不利。但是他很快发现,眼前这个年轻的头领比自己更不要脸。好话歹话说尽,对方就是油盐不进。无奈,最后只能在之前提出各种物品的基础上把数量降低一半,好不容易才把彩礼敲定下来。 夜深了,有禄骂骂咧咧慢慢走回自己居住的小屋。 远处,山源寨头领光寿与寨里的祭司巫成站在黑暗阴影里看着。等到四周的人群散去,一片死寂,正值壮年的光寿才“噗嗤”一声低笑着,摇摇头:“有禄这家伙,这次的亏是吃定了。” 巫成虽然上了年纪,眼睛却保养得不错,把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他用手指轻轻拈着下巴上的胡须,若有所思地说:“有禄该不是得罪磐石寨的人了吧?我看这次阿浩过来不仅仅只是跟咱们谈生意那么简单。说不定……” “这是肯定的。”光寿是旁观者清,阿莉的事情多少也有耳闻。他打断了巫成的话:“明摆着,阿浩这是下了个套让有禄自己往里钻。你想想,阿浩好歹也是一寨之主,磐石寨现在比过去好多了,上上下下几千号人,还有今天他拿出来的那些东西,别说是咱们寨子里没有,就算赤蹄城和雷角城也不见得经常能有卖的。” “这不应该啊!”巫成觉得很疑惑:“有禄的确是贪财,可他胆子很小。当然,在阿莉的婚事上,有禄做得很不地道。现在今非昔比,娶亲的又是阿浩大哥,其实事情根本用不着这么复杂,以他头领的身份,直接跟咱们说一声,肯定会把阿莉风风光光嫁过去。至于彩礼……随便意思一下也就行了。” “所以我才说有禄这次肯定完蛋了。不过,我现在还看不出来阿浩究竟想干什么。”光寿双臂交叉横抱在胸前,对此非常笃定:“管他呢!我也不喜欢有禄这个家伙,要不是咱们寨子里这几年不缺粮,我早就把他卖掉,让他趁早滚蛋。说起来,这次算是阿浩帮我解决了一个麻烦。” 祭司巫成毕竟要比光寿看得长远:“我是担心有人在背后说闲话。阿浩毕竟是磐石寨的人。” “想说就让他们说吧!”光寿对此并不在意:“每天都是肉和饼子,总得弄点儿别的东西换换口味。何况阿浩的要价不高,咱们附近的山里到处都是矿石。这种事情也就是磐石寨了,要换了其他人,恐怕咱们白给都不要。” 一切都是利益。在赚头丰厚的前提下,没有什么不能商量。何况在光寿看来,区区一个有禄,再加上一个阿莉,无论如何也比不上与磐石寨之间合作长远的生意。 谁说野蛮人没有脑子? …… 今年冬天没有提前,秋老虎牢牢占据着这个世界,以极其缓慢的速度消退。 磐石寨的人又来过两次,喜欢唱歌的老太婆桂花也在其中。天浩很大方,也很守信。除了与山源寨进行第一次物资交换,还给望眼欲穿的有禄带来了彩礼。谈妥的东西一样也不少,天浩在这方面做足了准备。他造出了很大的声势,整个山源寨所有人都知道阿莉嫁给了磐石寨首领的大哥。那是个好男人,百人首,忠厚老实,高大英俊。 送来彩礼的那天,整个山源寨都轰动了。尤其是寨子里正值婚龄的女人们,她们看着天峰,眼睛几乎死死黏在他身上,明里暗里都在嫉妒阿莉嫁了个好的。 已有丈夫的妇女和老太婆们同样也在嫉妒。她们更加看重丰厚的彩礼。不夸张的说,这些东西足够撑起一个百人规模的小型村寨。看着几乎被乐疯的有禄,婆娘们一个个都在冷笑,酸酸的撮着牙花子。 贪婪的人永远不会满足。收下这笔数量庞大的彩礼,有禄仍嫌不够。他拉着天峰的手一个劲儿说着自己养育阿莉的艰难,嚷嚷着女儿出嫁就没人给自己养老。天峰对此只能保持沉默,倒是天浩在旁边微笑着连连点头,像傻子一样不断附和。 山里天冷了就不方便走远路,天峰没有耽误时间,磐石寨的人很快再次来到山源寨。这一次,是真正的迎娶。 老太婆桂花带着几十个女人一起过来。作为天浩选定的陪同,她与另外五个差不多同样年龄的老妇为首,还有三十多个年轻女子在旁边帮衬。当天峰在阿莉家中进行各种婚娶程序的时候,天浩与天狂等人坐在一边旁观,以桂花为首的几个老太婆发挥她们的长处,很快在山源寨掀起了一波新的舆论。 前前后后来了好几次,桂花对山源寨已经非常熟悉。她在这里交了不少朋友。这个世界尊老爱幼的理念远不如文明时代那么深入人心,崇拜力量的野蛮人对于一个老妇也不会特别提防。她像幽灵一样在山源寨窜来窜去,只要看到女人就亲热地靠上去,发挥她唠唠叨叨的特点,巧舌如簧,很快就把对方说得晕晕乎乎,好感大增。 上了年纪,而且还是一个喜欢八卦,善与别人交流思想的女人。 桂花很快成为了山源寨备受欢迎的客人。天峰迎亲需要很长时间,按照天浩的示意,桂花这段时间亲手调教了几个老太婆,虽说达不到她那种短短几分钟内依靠舌头就能让听者改变对某件事看法的恐怖程度,却也差距不大。 第一百二五节 吝啬鬼 “阿莉他爹是个混子,这哪儿是嫁女儿?分明是把阿莉卖掉。” “那么多的彩礼,足够几十户人家吃上好几年。阿莉是个寡妇又怎么样?只要男人喜欢就没问题。二嫁?没事儿的,那是我们磐石寨头领的大哥,人家照样风风光光嫁过去。” “阿莉真有福气,那么好的男人,还能出得起那么多彩礼,这要换了是别人还真不行。” 平林寨的人来了。 漳浦寨的人来了。 庆元寨的人也来了。 场面很大,贺喜的人来了一拨又一拨。天浩早在一个多月前就把消息放了出去,广胜和建平现在以他为尊,婚庆方面自然是给足了面子。 人多,嘴就杂。 一群在体能与战斗方面不会造成威胁老太婆很容易接近别人。嘈杂的议论在不知不觉中转换着话题,很快从“彩礼”变成了“嫁妆”。 “人家迎娶阿莉给了那么多的彩礼,有禄给女儿的嫁妆一定很多吧?” “就是,就算没有彩礼的大部分,至少也得有一半才说得过去。” “阿莉是个有福气的。还没过门就被男人疼,他爹有禄看上去也是个好的,我估计这嫁妆的分量可不会少,肯定跟男方送过来的彩礼差不多。” 所有这些议论统统都是出自山源寨以外的人之口。很乱,人很多,根本无法分清究竟是谁先带歪了话题。但这种议论并无恶意,纯粹就是对这桩婚事发表意见。山源寨的位置相对封闭,平时走动的人不多,寨子里很少有像今天这么热闹的时候,何况结婚是喜事,谁也不会存心给谁难堪下不了台……所以没有插话,知晓内情的山源寨村民不约而同保持了沉默,用复杂的眼光和心态关注着事情发展。 其中,也有几分隐隐的期待。 阿莉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从天峰走进来迎亲的时候,她就一直跟在这个男人身边,一秒钟也没有分开过。她生怕这是个梦,必须时刻与天峰在一起才不会醒来。否则现实就是卖火柴的小女孩,火光一灭,世界永远陷入无穷无尽的黑暗深渊。 该说的说了,该做的也做了。天浩看看差不多,微笑着挥了挥手,让迎亲的队伍改变方向,回家。 刚走出阿莉家的大门,只见旭坤急匆匆从对面跑来,凑集天浩耳边嘀咕了几句,他瞬间脸色骤变。 “大家先等等。” 天浩神色一片阴沉,转过身,大步走到阿莉的父亲有禄面前,嗓音洪亮,足够让在场所有人听见:“你为什么不给阿莉嫁妆?” 这话问得很直接,现场所有人不约而同闭上嘴,一片沉默。无数双眼睛从不同方向看着有禄,讥讽、嘲笑、怜悯、冷漠、幸灾乐祸…… “我怎么没给嫁妆?你,你这是说的什么话?”有禄像是被重重一脚踩住尾巴的猫,不顾一切尖叫起来。他小跑着冲到阿莉面前,一把扯下她背在肩上的包袱,当着所有人打开,从里面拿出一张兽皮袄子,献宝似地在空中高举,用力扬了扬:“喏,看到没有,谁说的我没给她嫁妆?这是什么?” 皮袄颜色很杂,黑灰与白色相间,看得出来是用好几张兔皮拼凑缝合而成。 天浩睁大双眼,显然被这件皮袄的出现震慑住。他张开嘴,不自觉地吞了一下喉咙,表情和话语节奏都有些迟疑:“……这个……你说这个就是给阿莉的嫁妆?” “是啊!”有禄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只有这个?”天浩再次加重语气:“只有这一件皮袄?” “是啊!”有禄的思维明显异于常人,脸上全是诚实,毫无遮掩。 山源寨头领光寿站在远处看着这一幕,不由得低下头,带着几分羞惭与好笑,慢慢用手捂住了脸。 周围迅速传来低沉密集的“嗡嗡”声,就像成群结队的马蜂在空中飞舞。 那是无数人在低声议论。 音量越来越大。很快,人们不再遮掩,各种议论也变得足以让旁人听得清清楚楚。 “阿莉他爹怕是穷疯了吧!女儿出嫁这么大的事情,他竟然只给一件破皮袄做嫁妆?” “你不知道,有禄从来就是这个脾气。以前阿莉嫁人的时候,他爹也是找男方要了一大堆东西,嫁妆随便用几斤肉干就打发了。他平时在寨子里就喜欢占便宜,我们都知道他是个贪的,可是没想到他这么贪。” “要我说,这就太过分了。人家磐石寨送来那么多彩礼,有禄家里都放不下。阿莉是他亲生女儿啊!他自己心狠也就罢了,可他多少得给男方点儿面子,这样搞……他就不怕以后人家来找他的麻烦?” 笑意从天浩脸上彻底消失,他站在原地没有挪动,目光彻底变得冰冷。 “今天是我大哥成亲……你给我说说,你究竟是什么意思?”抬起手,指着有禄的额头,仿佛指尖就是匕首,足以将对面那颗丑陋的头颅活活刺穿。 有禄知道这件事情自己做的不地道,他心里有些发慌,却也有着足够的底气。往旁边移了半步,他避开天浩的指尖,扯着嗓子很不高兴地叫道:“都说了那是我女儿,给多少东西得我愿意。一件皮袄怎么了?不想要就拿回来。” “你觉得我很好欺负吗?”天浩的胸口在不断起伏,猛然从肺部呼出的空气带动着强化声带发成炸雷般的咆哮:“你找我要了那么多东西……彩礼……规矩很重要,既然我遵守,并且做在前面,为什么到了你这儿就要打个折扣?” 有禄有些畏惧眼前这个年轻人,他毕竟是一位寨子头领。可内心深处的贪婪彻底撵走了理智,他觉得今天是成亲的日子,对方就算火气再大也不敢把自己怎么样:“你搞清楚,给多少嫁妆是我这边说了算。” 周围的议论声更大了。 “有禄真是不要脸。” “还好我爹不像他那样,否则还不如让我死了算了。” “阿莉的陪嫁只有一件破皮袄,这实在是过分。” 天浩此刻的神情有些诡异。他嘴角向上弯曲,却没有笑,面部坚硬冰冷的线条表明他正在做出某种决定。 突然,他扬起手,冲着远处吼了一声:“光寿大哥!” 直接被人喊破的感觉很糟糕,光寿很想转身逃走,他第一次对自己为什么要站在这个位置看热闹的想法感到后悔,却已经来不及了。只能硬着头皮答应,带着讪讪的笑,慢慢走过来。 “今天是我大哥成亲的日子。说实话,我做梦也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天浩将双臂交叉横抱在胸前,神情冷峻:“要不你给我个主意,看看这事儿该怎么解决?” “你这让我很为难啊!”光寿不是傻瓜,他其实从一开始就把整件事情看得清清楚楚。脸上的讪笑变成了微笑,他冲着天浩深深看了一眼,转过身,抬手拍了拍有禄的肩膀,认真地说:“你找人家要了那么多彩礼,才给这么点儿嫁妆……啧啧啧啧,有禄啊,不是我说你,阿莉可是你的女儿啊!” 有禄原本还有几分畏惧,光寿毕竟是自己的头领。可是听他这么一说,有禄感觉光寿应该是站在自己这边,顿时有了挺起胸膛死硬到底的勇气:“那又怎么样?正因为她是我女儿,所以我说给多少就是多少。” 光寿转过身,背对着有禄,冲着天浩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点点头,也不多话,直接向前走了两步,对着有禄发出充满极度令人畏惧的凶狠威胁。 “行!你给我记住,你会为此付出代价的。” …… 结婚是一件喜事,尤其天峰身份特殊,他既是磐石寨的百人首,又是天浩的兄长。 几天好,迎亲队返回磐石寨,举行了盛大的结婚庆典。 广胜带着平林寨的人过来贺喜,还有一大堆礼物。 建平的章浦寨虽然规模不大,却也同样送来很多东西。 天浩下令宰了几十头鹿,渔村那边送来了最新鲜的鱼,加上今年新酿的果子酒,每人都能得到一份美味的食物。 天峰感受着巨大的喜悦,同时也有些惴惴不安。他找到天浩:“老三,这样做会不会太过了?排场实在太大了。” “你是我大哥,要是连你结婚这种事情都不重视,还有什么是真正重要的?”天浩笑着宽慰道:“其实我是想趁着这个机会,把以后每年这个日子固定下来,成为咱们磐石寨的一个节日。当然,这次你结婚只是正好赶上,巧合而已。” “节日?”天峰心里稍微安定,却并不理解天浩的说法。 “紧张忙碌了一年,总得给大伙一个休息释放的机会。”天浩认真地说:“秋天是收获的季节,粮食管够,咱们还有很多其它寨子没有的好东西。拿出一部分让大伙儿高兴高兴,来年才会有更高的干劲儿。这人啊,活着总得有个盼头。要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永远都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天峰慢慢咀嚼着这些话,真诚地向天浩说:“老三,谢谢你。” “咱们兄弟之间有什么好谢的?”天浩伸手搂住天峰的肩膀,语气带上一丝连他自己也没有察觉到的感慨:“我们是兄弟,是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如果连我们彼此都不能信赖,彼此之间还要勾心斗角,那就真正是毫无意义了。” …… 一些不好的消息正在山源寨里悄然蔓延。 磐石寨那边取消与咱们谈定的交易了。 他们不要我们的矿石,拒绝供应鸡蛋、奶酪、鱼干和盐。 这是一件很糟糕的事。 奶酪的味道非常好,山源寨的人也愿意用粮食换取鸡蛋。何况磐石寨产出的鱼干很好吃,吃腻了兽肉的人们都想要换换口味。 议论矛头很快指向了有禄。 越来越多的消息证明:磐石寨方面之所以突然改变态度,就是因为有禄在阿莉的嫁妆上极其贪婪,触怒了天浩。 是啊!他可是磐石寨的头领。虽然他不能越权对身为山源寨成员的有禄实施惩罚,却可以中止两寨之间的交易,让其他人来承受这股愤怒。 尼玛的,凭什么? 有禄几乎是在一夜之间激起了民愤。 刚开始,情况还没有变得特别严重。平时关系不错的熟人纷纷上门劝说,让有禄赶紧给阿莉补送一份嫁妆。其实磐石寨的年轻头领不难说话,何况人家给了你那么多彩礼,拿出一半送回去也很正常。 贪婪到极点的人,有着令人无法想象的狂妄与固执。 有禄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他义正词严:“那是我的东西,老子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不缺奶酪,我也不缺鸡蛋。这些东西我都有,家里多着呢! 笼罩着整个山源寨的愤怒很快变成了狂怒。 不知道是谁带的头,人们很快聚集在一起,冲进有禄的家,抢走了所有的东西。 有禄被一群强壮的男人抓住,无数的拳头迎面而来,将他打得满脸鲜血。女人们没有制止,她们站在一旁冷笑,从阿莉这个冷酷无情父亲的遭遇联想到自己。老人们上了年纪,即便有几个想要发声制止,也不敢触怒大多数人,只能缩在一边保持沉默。 小孩子也插了进来。他们手里捧着捡来的石块,钻进人群缝隙,对准有禄狠狠地砸。 这是一种游戏,很大程度是看着大人怎么做,他们就怎么做。 打够了,有禄也变得奄奄一息。 不知道是谁先喊出“砍下有禄的头,送到磐石寨那边给他们看看”的话。 必须承认,这是一个好主意。 说不定这样做就能消除磐石寨年轻头领的愤怒,重新开启两寨之间的交易。 一把锋利的钢斧,一个足够强壮的男人,这就够了。 光寿仍然站在远处,看着密集人群里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叫好,看着一个赤裸上身的精壮汉子将有禄的脑袋高高举起。 他发出一声沉重的叹息。 “阿浩……真的很聪明啊!” 第一百二六节 儿啊…… 从一开始,光寿就觉得天浩在谋算什么。 起初以为是自己的寨子,后来才发现是阿莉的父亲。 调查结果让光寿有些哭笑不得。他不明白天浩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就算有禄是阿莉的父亲,就算求取阿莉的天峰是天浩大哥,区区一个有禄,只要自己随便说句话,就能把人交给天浩处置,根本用不着这么麻烦。 看着远处那颗被人拿在手里在空中挥舞的血淋淋人头,光寿终于明白:这是天浩在展示实力。 不需要出动军队,两寨之间用不着像过去那样因为矛盾纠纷爆发大规模武装械斗,只要轻轻松松一句话,一个决定,就能在山源寨里引发混乱。 有禄根本不重要。 彩礼和嫁妆只是一个借口。 想到这里,光寿有些不寒而栗。他觉得自己这几十年人生真正是白过了,连如此简单的道理也不懂,迷迷糊糊过了这么多天,直到现在才看清真正的内幕。 说起来,还是比较幸运的。 自己没有因为有禄是山源寨的人就与天浩翻脸。虽然山源寨规模比磐石寨大,可是从阿莉出嫁那天的情况来看,天浩的影响力已经波及其它寨子,如果数寨联盟,综合实力足以碾压山源寨。 想通了这一点,光寿苦笑着摇摇头,低声吩咐站在旁边的侍卫:“把消息传出去,让下面的人带上鸿禧的脑袋,一起送往磐石寨吧!” 女人们喜欢八卦并非毫无道理,很多事情就是通过口口相传让更多人知晓。 天狂是天浩的二哥,他喜欢一个叫做阿娇的女人,鸿禧是阿娇的父亲,也是一个与有禄没什么区别的吝啬鬼。青龙寨的管事昌茂去年娶了阿娇,鸿禧谋夺了女儿在赤蹄城的财产,在嫁妆上一毛不拔,结果阿娇婚后被暴怒的丈夫活活打死。 磐石寨的头领这次是有备而来,目的除了阿莉,暗地里就是瞄准鸿禧。 他要替天狂报仇。 天浩很孤独,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古代人。 他同时也很幸运。、 有兄弟,有妹妹,有家人。 如果连保护和维护他们都做不到,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 阿依怀孕了。 天浩没有与阿依结婚。 其实他很愿意身边有个永远相伴的女人。放眼整个磐石寨,大概只有阿依算是符合文明时代审美观的女性。新奇古怪的择偶标准让所有人都迷惑不解,男人们都在纳闷阿依究竟有哪里好,能让天浩这个掌控大权的寨子头领念念不忘?女人们对此更是觉得不可思议,甚至有人在暗地里赌咒发誓,认为阿依一定是走了邪门歪路,用了南方白人的邪恶巫术,用她丑陋的身体迷住了天浩的眼睛。 绩优股人人都喜欢,尤其是天浩这种年轻英俊聪明绝顶的家伙。说实话,担任寨子头领以来,他做得很不错。现在情况比以前孚松执政的时候好多了。人人都能吃饱,食物种类比过去更加丰富。尤其是今年全面施行包产到户,所有人被激发出前所未有的劳动欲望,除了约定上缴给寨子里的百分之三十,现在家家户户都有余粮,存量也很可观。 阿浩是个好人。 阿浩很厉害。 阿浩是我见过最聪明的男人。 阿浩比寨子里所有男人加起来都要帅! 盲目崇拜是一种可怕的行为,会把普通人变成高高在上上的神。天浩的威严与影响力迅速在磐石寨铺开,甚至成为一些女人、老人和孩子平时闲聊时的英雄故事核心人物。 平俊在其中功不可没。他授意手下在磐石寨里里外外随时随地说起天浩主导的各项事务,以及对外寨的争端,与牡鹿族之间的战争……就像一部简化版本,单纯以口头形式流传的英雄史诗,让寨子里每个人都知道我们有一个英明的头领,是他让我们吃饱穿暖,过上了好日子。 这是一种潜意识的主导型思维麻醉。天浩对目前的效果非常满意,却怎么有没有想到,这会造成寨子里大部分未婚女性对自己产生了美丽幻想,同时也把阿依当做了最大的竞争对手。 结婚其实很简单。除了天浩自己,磐石寨里德高望重的人除了老祭司巫行,就是五百人首狩猎队长永钢。只要把他们俩约在一块,召集所有百人首,举行一个简单的仪式,当众砸碎一个土陶罐子,再用和好的稀泥将碎块重新拼合,勉强聚拢成完整的形态,野鸳鸯也就成为了合法夫妻。 天浩一直对“把罐子砸碎在拼起来”这个仪式过程赞叹不已。这是专属于野蛮人的智慧,更是他们对生活与现实的理解。夫妻总会吵架,敲敲打打与日常修补是维持婚姻的必要手段。即便是在文明时代,很多看似幸福美满的婚姻其实也有外人看不到的一面。总之一句话:只要在产生裂缝的位置用稀泥黏合,就能制止破裂。 他一直很忙,脑子里冒出结婚念头的时候,总是很不凑巧。与其它寨子的纠纷,鹿族人大举进攻,兄长天峰的婚事……等到诸事已定,有时间坐下来仔细思考,天浩又觉得结婚可能对自己目前的现状不太合适。 磐石寨目前最大的问题是人口。 他有各种各样的办法让人们吃饱,却不可能像单机游戏那样用作弊软件随意修改寨子里的人口数量。短期内的小目标是人口过万。然而放眼四周,与自己同一个部落的小型牛族村寨已被兼并得所剩无几。 平林寨与漳浦寨是不能动的。哪怕这两个寨子规模很小,人口数量尚未过千,却是值得信赖,对自己也言听计从的盟友。 天浩对并吞庆元寨的兴趣不大。益丰又老又固执,鹿族人入侵的时候一把火烧掉了他的寨子。他们现在的粮食缺口很大,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没有房屋过冬。周边区域就这么大,除了磐石、平林、漳浦三寨,益丰根本没有更好的求援对象。到时候,随便开出几个条件,三寨联盟轻轻松松就能将其瓜分。 天浩必须把三千名鹿族俘虏交出去。他们毕竟是外族,磐石寨短时间内无法消化这么多人。两族边境这么近,他们会想方设法逃跑,说不定还会导致大规模暴乱。无论任何一种,天浩都无法接受。 当然,可以用杀人的方法进行威慑。可那样只能是偶尔。人杀多了就会麻木,死者头颅对活人产生的震慑效果随之递减,由此产生的心理感受很快会变成厌恶、憎恨,以及越来越强的愤怒。 还是那句话:他们是外族人。若是数量少,磐石寨消化起来倒也不难。问题是三千名鹿族人太多,与其留在寨子里成为祸乱隐患,不如干脆交出去,给广胜和建平换取梦寐以求的姓氏,自己也能从中得到不少实惠。 雷角城是部族主城,距离鹿族领地很远,防卫森严,鹿族俘虏就算想逃也没有太多机会。 忙,忙,忙。 婚事就这样一再延误。 阿依是个好女人,她从未抱怨,也从不对天浩提出过分的要求。 天浩没有起外心。他的审美理念三观极正,北方蛮族所谓的“美女”在他看来根本无法接受,所以他和阿依之间产生了极为默契的共鸣。 让阿依怀孕,是天浩从雷角城回来后作出的决定。 尽管自己苦心经营,现在的磐石寨堪比一座军事堡垒。但就地理位置来看,这里出于多个部族相互争夺的边缘地带。困扰寨子多年的粮食问题已经解决,接下来即将面对的,就是安全。 这需要有足够强大的军事力量为后盾。 这也正是天浩之所以向雷牛族长和国师要求建立骑兵的原因。 在北面接近高强度辐射区的深山里,天浩建立了一个秘密骑兵训练基地,由天狂负责管理。 带着手下的亲信侍卫,他又去了北边两次,仍然用食盐为诱饵的方法,捉到了四头变异迅猛龙,两头变异三角龙。 这些以基因复活的原始兽类体量巨大,人们很快摸索出一套“食盐加食物”的驯化模式。按照天浩的想法,未来的龙骑兵部队将按功能分为轻、重两部分。轻骑兵以迅猛龙为基础,负责远距离奔袭、骚扰、追击……重骑兵全部以三角龙组建,它们是这个时代不折不扣的坦克,超过二十米的巨大身形,加上全钢板覆盖的厚重盔甲,足以碾压一切。 “活体蒸汽压路机”,这是天浩给它们下的定义。 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捕捉。 天狂把手下的猎人小队散出去好几个,他们在山脉北面发现了更大规模的三角龙和迅猛龙群体。可无论是其中任何一种,都对这些擅自侵入领地的野蛮人表现出强烈攻击意识————总共有七名猎人被杀,他们要么被暴怒的三角龙踩成肉酱,要么被蜂拥而来的迅猛龙当场撕碎,分而食之。 只有被天浩用食盐亲自“诱骗”过来的原始异兽,才会表现出令人难以想象的温顺。那种感觉很特殊,就像被英俊男人迷乱了逻辑思维的花痴,不顾一切跟着他走,心甘情愿被人套上鞍辔,装上钢甲,老老实实成为野蛮人的坐骑。 在别人看来极其不可思议的事情,天浩自己却心知肚明。这应该是文明时代基因修复工程相互融合所导致。他听说过这个项目:以渡渡鸟为例,基因复活和修复必须以人工模式进行。简单来说,就是利用基因造出一只活的渡渡鸟,考虑到目前环境与该灭绝物种的日常食谱,前期必须由人工饲养才能验证并完成一系列信息收集工作。因此,在复活该物种的同时,它的基因片段也经过修改,掺入了一些特殊成分,使它们对人类(不是大范围涵盖,而是针对日常饲养与研究人员)产生本能的亲近感。 “老嬷嬷”也说过,天浩可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能与原始异兽近距离沟通的人类。 凡事皆有两面。 从正面看,这是好事:只要天浩活着,龙骑兵部队就不存在原始异兽混乱、逃跑之类的问题。 从反面看,他会被活活累死。因为所有捕捉工作都必须由他亲自完成,任何人无法代替。 所以天浩思来想去,觉得自己应该有个孩子。 这是一种没有依据,单凭想象为基础的推演。 基因特性可以遗传,只要是自己的血脉后裔,应该具有相同的细胞特征。 我需要一个专职的原始异兽捕捉人。无论儿子还是女儿,他们都可以担任这个职务。 所以阿依必须怀孕,必须尽快把孩子生下来,让他长大。 这是个秘密,天浩对谁都没有说过。 因为事情还存在着另外一种可能————假如基因遗传特征没能发挥作用,派出去捕捉原始异兽的孩子被迅猛龙当做点心吃掉。 天浩不止一次想过这个问题。 他叹了口气。 吃了就吃了吧,反正我是对此没有任何办法。 这种时候讲不了什么亲情。 毕竟,我也很难啊! …… 如果从太空俯瞰,会发现北方蛮族各部占据的位置像个梳子。款式复古,整体呈厚月牙形状的那种。其中,牛族占据了梳子最上端的横排握柄,一根根与此连接的梳齿轮则是鹿族、虎族、狮族、豕族……细密狭长的梳齿其实并不整齐,它们在各自各自排列的末端开始膨胀,形成一块块大小不一的部族领地。 接近崮山寨的时候,空气中传来一股浓烈的恶臭,天浩不得不用手掩住鼻孔。然而臭味是如此浓烈,他被迫接连不断松手呼吸,氧气与甲烷混合的可怕味道冲击着大脑,嗅觉神经很快变得麻木。等到走进崮山寨的大门,越过寨墙,天浩及其手下的侍卫已经失去正常的嗅感,恶臭对他们造成的影响已经大幅度降低。 按照天浩的命令,身为情报头子的平俊向南面所有蛮族部落都派出了使者。 鹿族、虎族、狮族、豕族……一个不漏。 第一百二七节 豕族 使者的任务很简单:以送礼为名义进行联络,就双方贸易及安全等问题进行协商。 任务本身难度不大,使者的权力有限,只能就问题表面进行初谈。这是一种试探,天浩收到了预料中的效果,至少各部族对自己的态度大体有所了解。 鹿庆西正朝着疯子兼弑父者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估计用不了多久,现任牡鹿王鹿庆元就会一命呜呼。到时候,磐石寨有很大机会从中插上一手,挖取利益蛋糕上最大的份额。 虎族不冷不热,他们并不拒绝双方贸易往来,也愿意在商品清单上列出“战马”这个分项。不过从各方面反馈的情报来看,虎族在玩弄文字游戏方面很有一套,他们经常偷换概念,将马匹种类与实际能力混淆,而且这些马价格昂贵,其中没有一匹公马,绝不给你一点点自由繁殖的可能。 狮族就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他们最大宗的贸易品是粮食,主要为两种:玉米面、干薯块。后者是去皮后切块晒干的马铃薯,味道一般,价位在蛮族各类粮食货品居于中间价位,排在稻米和面粉之后,却胜在量大。 狮族强硬的贸易态度据说从几百年前就是这样。他们拒绝降低粮食价格,哪怕购买量再大也是如此。一句话:爱买买,不买滚,没得商量。 最容易打交道的是豕族。 站在崮山寨寨墙内部的豕族卫兵非常强壮。他们的平均身高约为三米,最重要是壮实。 那其实就是一头猪以双腿站立的姿势。豕族人的腿脚长度比其它部族成员略短,肥大的腹部致使这种区别更加明显。他们的四肢肌肉非常发达,尤其是大腿,粗圆的尺寸堪称恐怖,而且体表浓密多毛,散发出刺鼻的体味。 他们的五官与人类有着显著区别。粗大的鼻孔和外凸獠牙是最大面部特征。鼻梁从中部开始凹陷,鼻翼在向上翘起鼻尖的带动下,使鼻孔被拉伸出很大的半径。成年人约为三厘米,甚至四厘米。 从唇部外凸的獠牙使他们看起来像怪物。这种怪异的畸形牙齿并不影响进食。天浩曾经在雷角城见过一颗豕族人的头骨,两颗巨大的獠牙其实是犬齿产生了变异。据天浩猜测,这种变异应该有两方面原因:首先当然是受到高浓度辐射环境影响,其次可能是小行星撞击地球导致各种灾难频发,基地电脑在程序紊乱情况下对冷藏精子库重复启动导致的基因混淆所致。 文明时代的人类灭绝,机器在自动程序控制下操作。监控设备大量损毁,基因库也难以幸免。两种,甚至是多种以上的基因混淆在所难免。 猪与人类的很多生活习性相同,食谱区别也不大。 这只是天浩的猜测,他没有证据。当然,如果前往位于北部山区的废弃基地,与“老嬷嬷”好好聊聊,说不定可以得到某些线索以印证。 这样做的意义不大。豕族保持这样的身体形态千百年,他们自己已经习惯,其它部族也完全接受,所以没必要另生事端。 整个崮山寨弥漫着浓烈的臭味。走进寨子,到处遍布大量的粪便,就像天浩尚未苏醒前的磐石寨。但更多的气味来源于人体,天知道这些体格高大,基础外形与猪极其类似的家伙到底会不会洗澡?还是为了响应文明时代的节约用水号召,从不刷牙,也不洗脸? 走进会客大厅,天浩见到了崮山寨的头领黑齿。 与其说他是一个高大强壮的蛮族男子,不如说是一头巨大化的猪。进入发育期的天浩身高不断增加,现在已经超过三米,但黑齿比他还要高出一头。他腆着肚子,穿着一件兽皮坎肩,盘膝坐在火塘前。两条裸露在外的胳膊上全是黑毛,浓密的毛发从头顶向下,沿着脖颈分布。乍看上去,就像没怎么修剪过超长型的莫西干发式。 “欢迎,我的兄弟。”黑齿的笑声有些空洞,这是因为獠牙所导致,嘴唇无法合拢。 天浩发自内心地赞叹道:“黑齿大哥很魁梧啊!” 这句话是重点,黑齿对此非常满意,他笑得很开心,神情也颇为自傲:“我们豕族一直以来都是守护锁龙关的主力。几百年了,从我们的老祖宗开始,豕族人一直是世界上最好的重步兵。” 他们有着惊人的巨力,可以穿戴比其它部族更坚固的重型盔甲。短粗有力的腿脚虽然降低了行动速度,却胜在平稳耐久。在蛮族历史上,以豕族为主构筑的重盾战阵从未有过被南方白人击穿的记录。 “我想我们可以合作。”天浩微笑着挥了挥手,侍卫们立刻接下背包,拿出一件件准备好的礼物。 都是磐石寨出产的各种东西。 微笑在天浩脸上一直没有断过。他看着黑齿拿起一块鱼干,凑到鼻孔下面使劲儿地闻着,对散发出来的淡淡腥味很满意,甚至有种瘾君子闻到烟草燃烧气味的强烈刺激效果。 他粗壮的胳膊尺度惊人,微颤之下,黑黝黝的皮肤表面泛起一层淡淡波纹。 “好东西,果然是好东西。”奶酪很快引起了黑齿的主意,他不断舔着嘴唇,肥厚的粉色舌头若隐若现,连续吞咽喉咙的动作变得越来越流畅,频率也比之前快了很多。有好几次,天浩清清楚楚听见黑齿吸溜口水的声音。他满脸都是馋样,眼睛也越瞪越大。 天浩笑着拔出小刀,切下一块奶酪递过去:“这是我自己做的奶酪,黑齿大哥尝尝,看味道怎么样?” 切下来的奶酪不大,两厘米见方,与黑齿宽度超过十五公分的大嘴比起来,也就相当于一颗牙齿的体积。 看得出来黑齿很犹豫,他右手向前伸出,想要接住天浩递过来的奶酪,但他有些迟疑,动作僵硬,舌头舔嘴唇的频率比刚才更高,速度也更快。 忽然,他干脆把手缩了回来,左手死死抓住右手腕,用力按在肥厚的肚皮上。仿佛那是一个随时可能溜掉的精灵,必须用这种方法才能将其牢牢束缚。 “……那个……阿浩兄弟,我看你也很有诚意……嗯,这样吧!咱们之间就别那么客套了,有什么就说什么。”黑齿说这些话显然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他的眼睛一直盯着摆在面前的各种食物,尤其是那块香气浓郁的奶酪。 天浩收起脸上的笑意,认真地说:“那好吧!我就打开天窗说亮话。我需要人。” 黑齿表情变得相对正式,但算不上严肃:“嗯,你想要多少?” 天浩竖起两根手指:“两百人,男女不限。” 黑齿感觉有些意外,惊讶的目光在眼睛里闪掠着:“……那个,女的也要?” 温和的笑容重新出现在天浩脸上:“现在天冷,磐石寨的燃料不够,我需要足够的人帮着挖泥炭。男的女的随便,只要有力气就行。” 黑齿明显没有之前那么紧张。笑容挤压着他的面部肌肉,皮肤在鼻翼两边向上堆积:“原来是这样……呵呵!没问题,当然没有问题。只是这酬劳方面……” 话未说完,已经被天浩打断:“黑齿大哥不用担心,酬劳方面绝对没有问题。我知道你们崮山寨的规矩,就按每个人日常口粮的两倍来算吧!” 房间里瞬间陷入沉默。 黑齿用难以置信的目光看着天浩,仿佛对面坐着一个陌生人,一头从异界穿越过来的妖怪。 “……两……两倍?”他结结巴巴,眨眼睛的速度明显高于正常:“你确定?” 天浩的声音和笑容都有着令人宽慰的特殊魔力:“磐石寨与崮山寨之间不算远,来回一趟很容易。要是黑齿大哥不相信的话,欢迎随时去我那儿看看。再说了,咱们之间谈好的事情可不是嘴上说说就过,这得由祭司见证,签约以后才能执行。” “对……对对……你说的没错。”黑齿连忙点头,紧张变成了有些不太好意思的笑:“是得定下来,我都差点儿忘了还有签约这档子事。那个……阿浩你等会儿,我这就让人去把祭司叫过来。” 签约很简单,祭司在泥版上留下双方名字,专门拿出一张小型兽皮注明各种细节。当然,还少不了最后的签名画押,留下指印。 …… 事情谈妥,一行人离开崮山寨。 长林有些不太放心,他一路上好几次转身,朝着远处逐渐缩小的崮山寨方向不断张望。最后,干脆直接跑到天浩旁边,很是担忧地边走边说:“头领,咱们寨子里的人其实够用,你为什么要从崮山寨这边雇人呢?” 路上的积雪很薄,走起来很轻松,天浩脚步沉稳:“因为他们是豕族。” 豕族是北方蛮族各部落当中最为特殊的一支。他们外形丑陋,力大无比,却没有任何专属技能。 牛族精于锻造,鹿族擅长纺织,虎族拥用最大的骑兵部队,狮族的粮食产量与储备连年稳居诸部落第一,鹰族制造弓箭的技术独步天下,而且拥有世界上最好的弓箭手……唯独豕族是个例外。 粗笨愚昧的他们只有力气。 豕族是所有北方蛮族部落最大的雇佣兵来源。 在野蛮人当中,豕族的地位不高。他们最大的优点就是吃苦耐劳,为了填饱肚子,愿意做任何事情。 以每日所需的口粮为标准进行雇佣,是通行于所有豕族部落的规矩。简单来说:只要你能够拿出可供一名豕族人当天吃饱的食物,那么他今天就属于你。 豕族对“工作”的定义涵盖很广,其中就包括男女之间的亲密接触。但这种事情的发生概率非常小,微乎其微……豕族女子强壮丑陋的外形源自祖先,尽管野蛮人的审美观很大程度上产生了偏差,却没有任何人愿意主动与豕族女性发生关系。 当然,战士的雇佣价格会高一些。通常是在日供口粮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五十,或者一倍。 千万不要以为这个价钱偏低。豕族人从来就以巨量的胃口而闻名。他们很能吃,遗传基因具体来自家猪还是野猪?这个问题已经无法找到答案。他们的消化能力极强,虽说从不挑剔食物种类,数量却多得吓人。 “天气越来越冷了。我们需要大量的泥炭。寨子里所有房间都需要供暖,还有牧场和渔场,都需要储备足够的燃料。咱们寨子里的人就那么多,分散在各处,大家都有任务,想要尽快达到目的有所产出,就必须把一部分工作让出去。下矿井挖泥炭这种事情很简单,只要有足够的力量,就有够多的产出。” 迎面一阵寒风袭来,天浩裹紧了身上的皮袍。他叹了口气:“豕族人的日子有不好过啊!你看看黑齿,堂堂一寨头领,崮山寨也算是人口过千的规模,他穿的那件皮袍连袖子都没有,还有我拿出奶酪的时候,他当时的样子……我估计他从昨天就没吃过东西,一直饿着。” 记忆画面在长林的脑海里被一张张翻出,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我也发现了。他们看起来很强壮,但很多都是装出来的。他们似乎是粮食不够,吃不饱。” “你也看出来了?”天浩轻笑道:“我们不缺粮,用粮食雇上几百个豕族人帮着挖泥炭,这桩生意其实很划得来。” 长林微微点头,他随即皱起眉头:“但你没必要一下子给出去那么多啊!两倍的口粮,这个价钱显然是高了。” “是高了点儿,但从长远来看,是一种必须的投资。”部分专有名词长林听不懂,天浩耐心地详细解释:“我们接下来需要面对的问题很多。鹿族、虎族、狮族……磐石寨距离赤蹄城很远,遇到紧急情况求援得花上好几天时间。如果能拉拢崮山寨,相当于从豕族那里得到帮助。他们的要求很简单,只要有足够的食物就行。” 第一百二八节 大胃王 恍然大悟的长林对此很是佩服:“头领,你考虑的真全面。” 天浩淡淡地笑了:“我这次之所以把你带出来,就是想让你多一些经历,多一些见识。磐石寨的规模肯定会越来越大,需要管理的人员和事情也会越来越多。我还是十人首的时候你就开始跟随,我得让你学会更多的东西。以后,你也会成为一寨头领,单独处理这些问题。” …… 崮山寨。 曲齿走进房间的时候,看到兄长黑齿低头盯着摆在他面前的那些东西,嘴唇微张,正在发呆。 “大哥。”曲齿疑惑地轻唤了一声,把沉浸在混乱思维深处的黑齿拉回了现实。 他用舌头飞快舔了一下快要从嘴角溢出的口水,以极强的意志力牢牢压制着饥饿感,宽大肥厚的脸上好不容易挤出一丝笑,抬起头:“你来了……呵……那个,这是磐石寨头领刚送来的礼物。阿曲你来的正好,都拿出去,给大伙儿分了吧!” “钢牙”部的豕族人取名都会带上一个“齿”字。曲齿的名字有些特殊,他不喜欢父亲给自己起了“龋齿”这个名字,无奈之下,只能向聪慧的祭司求助,另外选了一个同音的“曲”字。 曲齿的个头比黑齿更高,却没有后者看起来那么胖。当然,这种说法并不准确,黑齿所谓的“胖”,其实是身体宽度。这是所有豕族人最大的外表特征,他们的外形无法改变,皮下脂肪厚度比其它蛮族多得多。可无论再怎么肥胖的身体,也必须有充足的食物摄入才能确保营养和健康。 黑齿看起来体量巨大,其实从入冬以来,他每天都过着半饥半饱的日子。 看着摆在地板上的各种食物,曲齿有些犹豫,他踌躇了一会儿,迟疑道:“……大哥,这……” 黑齿微笑的样子看起来很是憨厚,挥手打断他的话:“我知道,都拿走,快去吧!” 曲齿从外面叫来两名侍卫,房间里很快空了。看着光秃秃的地板,闻着残留在空气中的食物香气,曲齿深深皱紧眉头。 “大哥,你觉得磐石寨那些牛族人……他们开给咱们的价钱,是真的吗?” 双份口粮,这让曲齿感觉有些不太真实。 “不管真真假假都得去了才知道。”黑齿拿起摆在旁边的水壶,一口气灌下去大半壶烧开后放凉的温水。壶的体积很大,正常情况下很少有人会一下子喝这么多水。 “别喝了。”曲齿劝道:“喝水不顶饿,我还是让人给你拿点儿吃的来吧!” 壮硕的黑齿放下水壶,打了个充满水汽的饱嗝,粗大的手掌轻抚着肚皮,发出“晃荡晃荡”的响声。 他的笑容有些苦涩。 豕族人的外形虽然特别,性子却不懒惰。 崮山寨没有懒汉。偷懒的人在这里根本活不下去,非但不会得到分配的食物,还会被其他人瓜分。 制约寨子发展的最大问题是粮食产量,还有人均饭量。 以孚松执政的磐石寨时期为例,同样种麦子,耕地面积也差不多,但基本上差别不大的小麦产量能养活一千名牛族人,却无法养活一千名豕族人。 他们的胃口实在太大了。 磐石寨缺粮的情况在天浩成为头领后得到显著改善,包产到户激发着人们更加强烈的生产积极性。天浩下令在磐石寨强制实施公共卫生计划,得到了大量肥料。从最初的怀疑到现在心甘情愿接受,人们亲眼目睹了粮食亩产增加幅度达到百分之十,而且这个数字预计在明年还会略有上浮。 野蛮人对粮食的理解比文明时代更加深刻。“八五粉”之类的精白面对他们来说相当于神话,也无法理解为什么要脱去大量麦麸的精细化行为。豕族在这方面做得更加彻底,他们甚至连坚硬的麦粒外壳都不愿意丢弃,集中起来,用石磨碾碎,与粗制面粉混合,成为一种极其粗糙,令人难以下咽的粮食。 在所有北方蛮族当中,豕族的食物概念最广泛。 春天,他们会把寨子周边的所有野菜采掘一空。 夏天,日常口粮必须添加三分之一的树叶。他们成群结队上山采摘树叶,嫩枝上的部分全部撸光,叶片洗净,放在大锅里用沸水汆过,捞起沥干水分,按照比例掺入粗麦面,捏成一个个拳头大小的团子。无论老人还是儿童,都用这种东西果脯。 炎热时节的好处在于大量昆虫繁殖。蝗虫最好吃,它们个头大,一个个抓来以后穿在竹签上,烤熟后撒上盐,香脆的口感令人无法停下嘴。肥胖洁白的蛾类幼虫在树叶之间蠕动,将它们捣碎,加上少许酸橙汁,黏烂的感觉很像肉酱。蝼蛄和天牛吃起来有点儿费事,必须把它们坚硬扎嘴的外壳和脚肢摘掉,然后才能放在火上烘烤。 虫子对豕族人来说是如此重要,捕捉工作通常交给老人与孩子负责。几百只虫子密密麻麻装在土陶罐里,看着就令人觉得头皮发麻。豕族人在这方面很有一套,他们往往会盖紧罐子,整个架在火上烧。只要掌握火候,就不会焦糊。半熟的虫子倒出来再逐一清理,剔除不能吃的部分,剩下的用土碗装上,撒上盐,按照各家人口平均分配。 秋天是一年当中最好的季节,几乎所有膨大化的植物根茎都被饥饿的豕族人列入采集范围。尤其是芋头和木薯,它们淀粉含量极高的根部成为难得的美食。吃法很简单,或蒸或煮,或烤或炒……最后一种吃法在豕族人看来很奢侈,那需要大量的油,而且有着很强的饱腹感。 死神用饥饿统治着整个冬天。寒冷的天气会加剧体内热量消耗,最好的过冬办法就是呆在家里,减少外出活动几率。 各部族周边环境不同,崮山寨的豕族人每年秋天都会组织大规模狩猎,捕获的猎物却不多,聊胜于无。 用文明时代的眼光来看,豕族人的居住环境极其恶劣,生活习惯也毫无卫生可言。他们体内携带有大量寄生虫,人均寿命也不长,与其说是生活,不如说是挣扎。 黑齿是一个好头领。 他宁愿用水灌饱自己空瘪的肚子,也不愿意额外占据更多的食物份额。 “等会儿你就带着人去吧!”肚子里灌满了水的感觉并不舒服,黑齿觉得自己很重,沉甸甸的坐着不想起来,勉强削弱了胃里火烧火燎的酸灼,脑子却一片混沌,就连视线也变得有些灰暗。 曲齿有些意外:“今天就去?大哥,你们不是谈好了后天才出发的吗?” 黑齿沉默了几秒钟,叹了口气:“还是早点儿去吧!咱们的粮食不多……说实话,磐石寨的牛族人还是很不错的。很少有人愿意在冬天雇咱们帮着做事,何况他们给的价钱也不低。那个……你多带几个人,早点儿去吧!” 同一句话,他重复了好几遍。 曲齿默默地点点头,对着黑齿行了个礼,转身走了出去。 他能理解黑齿的想法。 虽说磐石寨与崮山寨两边已经谈妥相关事宜,但早几天派人过去不算违约。黑齿耍了点儿小伎俩,磐石寨那边就得多供应几天这些人的吃喝。 这实属无奈之举。 磐石寨的情况肯定比崮山寨好,就算不能给这些提前过去的人吃饱,至少也会供应一半的口粮吧! 哪怕再少一些,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对崮山寨饥肠辘辘的豕族人来说,也是非常值得期待。 站在屋子外面,看着阴沉沉的天空,曲齿神情冷肃地呼出一口浊气。 这是个可怕的饥饿时节。 …… 崮山寨的人来得很快,数量也超过了双方约定的数字,足足多达二百八十六个人。 收到消息的时候,天浩愣住了。 他很快调整好心态,跟着报信的长风一起,急匆匆赶到位于寨子外围的临时安置区。 有着超过三米以上巨大身材的曲齿脸上堆着笑,他躬着腰,尽量缩短自己的身量,以求高度尽可能与天浩齐平,甚至更低。这种谦恭到极点,甚至带有相当谄媚成分的做派,曲齿通过无数惨痛教训中被迫做出的改变。 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单凭勇敢和力量就能傲视一切。只要拥有海量的物资,用最简单的粮食,就能让最勇猛的战士老老实实跪下来,舔你肮脏的鞋。 “尊贵的头领,我们来了。”尽管之前见过一面,但曲齿并不认为自己与天浩之间已经熟到能够称呼对方名字的地步。 “你怎么这么见外?”迅速调整到情绪的天浩用力给了他肩膀上一拳,很是亲昵地抬手将其搂住:“什么头领不头领的,叫我阿浩,否则就带着你的人给我滚回去。” 这话让曲齿听起来有些发懵,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崮山寨与很多部族都打过交道。 所有雇主都是看中豕族强悍的战斗力,以支付口粮的形式要求豕族人替自己卖命。 这种雇佣关系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平等。毕竟豕族人的诉求很低,只要吃饱就行。 一次两次还没什么,时间长了,年复一年,一代又一代,豕族逐渐沦为各部族之间的笑柄,变成智力低下愚蠢透顶的代名词。 除了一身蛮力,他们什么也没有。 “你们真是……”天浩用手指了指曲齿,眉头皱得很紧:“要来也提前说一声,我好让人提前给你们准备住处。” 类似的话曲齿以前听得多了。刚刚在心底升起的一丝希望,就这样随着天浩的话缓缓沉下。他脸上浮起僵硬的公式化微笑:“那个……住处其实没什么大不了。随便给我们一块睡觉的地方就行。” “你这是说的什么话!”天浩双眼一瞪,强硬不容置疑的态度根本不像一个年轻人。他转身吩咐站在旁边的旭坤几句,后者连连点头迅速跑开。 天浩视线落到站在曲齿身后的那些豕族人身上,顺序扫了一遍,笑着说:“阿曲兄弟,你们的人很多啊!” 曲齿原本就惴惴不安的心脏随着这句话猛然高吊起来。他连忙压低声音,笑容比刚才显得越发勉强,说话也变得底气不足:“那个……我,我大哥说了,他担心磐石寨的牛族兄弟事情多,人手不够忙不过来……所以……所以让我多带了些……做帮手。” 天浩把一切都看在眼里。 他一直在微笑,没有点破。 阴霾的天空飘飘悠悠落下雪花,落在这群衣衫褴褛的豕族人身上,他们被冻得直打哆嗦,缩成一团。一双双眼睛里充满了期待,更多的还是畏惧。 天浩神情逐渐变得凝重。 他伸手拉住曲齿的手腕:“走,吃饭去。” “啊?”曲齿一直低着头,天浩的举动出乎自己意料之外,感觉思维瞬间凝固,所有想法与现实无法产生重叠,除了茫然迷惑的单音节,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远来是客。”天浩加重了语气:“先吃饭,吃饱了才有力气说别的。” 宽敞的石造房屋专门用于大规模聚会。阿依带着百十个妇人迅速生火,将整个房间烧得一片温暖。 临时要做出三百人左右的饭菜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 旭坤带着人从仓库里抬出几大筐鳕鱼。这个季节的鳕鱼很肥,捕捞上岸的时候,它们就在渔村经过处理:割掉鱼头,清出内脏,冲洗干净后直接装筐运回寨子储存。冬季气候寒冷,这些鳕鱼很快就能冻结成冰,放置整个冬天也不会坏。 对付坚硬如铁的冻鱼需要力气,天峰带着一群汉子抡起战斧将鳕鱼劈成碎块,阿依带着女人们将鱼块放进锅里熬煮。只要加上少许佐料和盐,很快就会变成一锅锅鲜美的鱼汤。 包括曲齿在内,所有豕族人都看呆了。 装鱼的筐子很大,目测分量至少超过上百公斤。 一个又脏又黑的豕族青年挤到曲齿身边,小心地问:“阿曲,这些鱼……都是给咱们吃的?” 第一百二九节 吃饱的感觉 大锅里的鱼汤已经沸腾,浓郁香味对饥饿的人简直就是残酷折磨。曲齿神情呆滞地摇摇头:“……我不知道。可能……也许……应该……” 他对此毫无把握。 豕族人无论走到哪儿都是被鄙视的群体。 多年前,虎族与狮族大战,虎族抢先一步赶在狮族前面雇佣了豕族。“绝不能同时受雇于交战双方”是豕族老祖宗传下的铁律。受雇的豕族战士在那次战争中尽心尽力完成了自己的职责,却与狮族结下了仇怨。 狮族人的报复方式很直接,他们提高了对豕族交易粮食的价格,比过去足足高了三成。 无奈之下,豕族只能向虎族求助,得到的只是白眼和嘲笑。虎族高层的态度很坚决:我们之间只存在雇佣关系,现在战争结束,合约解除,你们与狮族人之间的纠纷我们不可能插手。 沦落为社会最底层的感觉很糟糕,豕族成为了所有部族眼中的笑柄。其实他们的要求并不高,只是为了得到最基本的生存权……很遗憾,上天在这片大陆上分派各蛮族部落的时候,豕族得到了位置与物产最贫瘠的一块。 在蛮族的字典里,“礼遇”是一个规格很高的词。 粗笨、愚蠢、野蛮……尽管大家都是野蛮人,豕族却被所有族群看作是阶级社会最底层的渣子。因为外贸,因为没有掌握任何技术,因为他们可怕到令人难以置信的胃口,还因为他们毫无选择的最卑微生活方式。 从小到大,曲齿跟随长辈们接受雇佣多次外出。“十岁成年”的规矩同样适用于豕族。第一次砍掉敌人脑袋的曲齿刚好十岁零三个月。他记得清清楚楚:那是一个鹰族人,据说是该部落里臂力过人的弓箭手。装备简陋的自己硬是用皮厚多肉的肩膀硬扛了对方两箭,这才得以冲到近处,用长矛将其捅死,割下头颅。 那份战利品为自己换来了两块额外的干面饼。那次是受雇于鹿族人,饼子又干又硬,自己却吃得很高兴,也期盼着能够继续作战,每天都有这样的好运气,用人头换食物填报肚子。 曲齿今年三十四岁了。仔细想想,那应该是自己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礼遇。 雇佣兵的食物标准很低,花钱的一方总是不愿意付出更多代价,豕族人结实的肠胃对粗糙食物也从无挑剔。在所有豕族部落里,硬面饼成为了通用货币。这东西的制作标准也很简单:百分之五十的粗面粉、百分之十的草籽、百分之十的草根、百分之十碾成粉末状的肉干、百分之十的锯末,再加上百分之十的杂物。 锯末与食物之间有着神秘关联,据说是用上古时代流传至今。说是面饼,其实做法与发酵烘烤的面包没什么两样,区别仅是外形显得扁圆。 草籽与草根会随着季节不同有所变化,尤其是后者,很多时候在硬面饼里占据的份额更大,甚至完全取代草籽。 对于豕族人来说,肉干是奢侈品。他们其实很少吃到真正意义上掺杂肉干制成的面饼。砸碎的骨头粉末、被丢弃的淋巴组织、过于坚硬嚼不动的筋膜连接部分,甚至是野兽的毛发……这些东西在粉末状态下无法分辨本来面目,说它们是肉干,它们就是肉干。 “杂物”是一个涵盖范围很广的词。泥土、树皮,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甚至可能是干燥的粪便。总之你无法判断硬面饼里那些诡异的黑色颗粒究竟是什么。这得看做饼的人是否心地善良。如果运气不错,粗面粉的比例会高一些,如果触了霉头,恐怕饼里连百分之三十的面粉比例都达不到。 千万不要怀疑,虎族人就是这样做的。他们驯养着北方大陆上数量最大的马群。这种可以骑在背上的动物肠胃功能似乎不怎么好,粪便里掺杂着大量尚未消化完全的干草。虎族人把这些粪便收集晾干,按照比例添加新草成为马的饲料,还有一部分直接进入与豕族人的粮食交易系统,掺入面粉制成硬饼。反正这种东西虎族人无论如何也不会吃,丑陋肮脏粗笨浑身散发着臭味的豕族人却从不拒绝。 其实这些事情根本瞒不过豕族人。他们不是傻瓜,上至豕族大王,下至豕族平民,全都了然于心。可即便知道了也无法改变现状。他们需要粮食,哪怕掺杂了马粪的粮食,也是他们活命的基础。 有些现实,残酷得令人无法选择。 香气浓郁的鱼汤令人馋涎欲滴,在场的所有豕族人谁也不敢动,他们呆呆站在原地,直勾勾地盯着汤锅,活像一群锁定猎物目标的狼。然而猎物自身的威慑力是如此巨大,他们谁也不胆大妄为,只能在期盼与抗拒中备受煎熬,仿佛脚下是万丈深渊,无法跨越。 “……阿叔,鱼……我们……能吃吗?”一个带着几分稚嫩的女声在曲齿耳边响起。 那是裂齿,一个十三岁的女豕族人。她年龄虽然不大,发育得却很不错,早早拥有了宽厚的肩膀,粗壮结实的胳膊。平时在寨子里比试摔跤,很多男人都不是她的对手。 曲齿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我们是雇佣兵。 我们从未有过刚到雇主驻地就享受饭食的待遇。雇佣关系是如此冷酷,不拼着姓名砍下几颗脑袋,谁会给你粮食? 磐石寨这次的雇佣条件非常优厚,而且他们不需要我们打仗,只要帮着下矿井挖泥炭。 他们凭什么刚见面就安排如此丰盛的一餐宴席? 虽然只有鱼,可是在曲齿看来,这样的招待规格已经算是年节时候才会摆出来的盛宴。 能吃吗? 这会不会是牛族人故意设下的圈套? 对面,天浩端着一个很大的碗,笑吟吟地走过来。 那已经不能算是普通意义的碗,而是一个可以单手握的陶盆。 里面装满了一块块拳头大小的鱼肉,光是看看就觉得很实在,绝不是曲齿以前在其它部族城寨见过的敷衍伪装。尤其是虎族人,他们总是在面饼上撒下一小撮切细的肉干,样子好看,实际内里却没有任何改变。 天浩把装满鱼肉的陶盆直接递到曲齿面前。看到他神情犹豫,于是一把抓住他的手,将肉盆硬生生塞了进去。伴随着笑容的声音坚决且不容置疑:“都是蛮族兄弟,来到这儿就跟在自己家里一样,放开肚皮吃,管够!” 曲齿颤巍巍地端着肉盆,嘴唇一直在颤抖,却无法说出内心深处迅速膨胀的无数话语。 他可以感受到来自天浩的真诚。 这感觉是如此奇妙,让自己忍不住想哭。 他低下头,让肉盆里升腾的热气冲撞着眼睛,这样做可以避免别人看到在自己眼眶里打转的酸涩液体。足足过了五秒钟,曲齿才抬起头,他深深吸了口气,对眼巴巴守候在旁边的裂齿露出微笑。 “阿裂,看来这一切都是真的……饿了就吃,渴了就喝吧!” 这是一场酣畅淋漓的盛宴。 久已未尝鱼味的豕族人感到分外鲜甜,来不及化冻就直接扔进锅里的鱼块很快变得烂熟。很多豕族人第一次吃到这种棉烂的食物,觉得很新奇,也真切感受到在口腔里散开的鲜美。 光吃肉肯定不行。 旭坤带着男人们从仓库搬来一筐筐面饼。这是入冬前就做好的粮食储备,按照天浩给出的配方,掺入百分之十的豆类粉末,百分之二十的干肉,还有部分油脂,发酵制饼,将水分烘干就能长时间保存。这是磐石寨的特制军粮,正常情况下,以两个月为周期顺序更换,每六个月完成一次新旧更替。 面饼很硬,裂齿拿在手里捏了一下,感觉与平时吃过的没什么区别。她没多想,张口咬了一嘴,顿时愣住了。 她看到坐在对面的族人脸上同样充满了惊讶与震撼。 随即,各种议论取代了咀嚼,成为整个房间里唯一的音调。 “这……这是真正的纯面饼啊!” “你看,着里面还有肉,是肉块和肉丝,不是骨头砸碎以后的那种东西。” “这饼子可真香,实在太好吃了,这是我吃过最好的饼。” 天浩与曲齿并排坐在一起,他拿起一块面饼,从中间掰开,递了一半给曲齿,温和地笑道:“曲齿兄弟,干吃太硬了,泡在汤里会好一些。” 说着,他抬起头,对周围的豕族人提高音量:“大家放心吧!远来是客,来到我们磐石寨,就别担心食物的问题。大伙儿敞开吃,不够还有。” 感动归感动,可该问的问题曲齿也不敢马虎大意。他连忙放下手里的肉盆,用胳膊肘捅了一下天浩,惴惴不安地压低声音:“阿浩,那个……今天这顿饭,是不是算在你付给我们的报酬里面?” “不算。”天浩摇摇头:“你们走了这么远的路过来,都累了。今天就休息一下,咱们之间的雇佣合同从明天开始执行。” 曲齿眼睛里闪烁着莫名的激动,说话也变得语无伦次:“那……那现在……是让我们白吃?” “怎么能说是白吃呢?”天浩目光中流露着一丝怜悯:“你们是磐石寨的客人。要不是因为你们来得匆忙,还能准备得更丰盛些。” 所有这一切对曲齿来说根本闻所未闻。冲击性的各种念头在大脑里炸开,他觉得自己在混乱颠覆性意识搅扰下差点儿昏了过去。曲齿不敢再问,身体在发热,强烈的感激思维像野兽在脑海里冲撞。发酸的鼻孔刺激着泪腺,他现在连头都不敢抬,几乎把整个脑袋埋在肉盆深处,用充满幸福感的食欲麻木大脑,迟缓神经。 回荡在他脑海里的只有天浩的那句话。 “我们是兄弟。” …… 豕族人的胃口很大。 豕族人吃饭的速度很快。 这是首次接触下来天浩对他们最深刻的印象。 所有锅里都剩下一半的鱼,筐子里的面饼也没有吃完。 这在曲齿看来是不可想象的。豕族人从不浪费食物,也从不放过任何可吃的东西。记忆中,所有关于吃饭的场景和画面,总是伴随着杯盘碗盏空空如也,仿佛狂风席卷落叶那么干净。 天浩连续让人加了四次鱼肉煮进去,面饼供应量是平时的两倍。饥肠辘辘的豕族人实在是吃不下了,包括曲齿在内,感觉再吃肚子一定会被撑爆,“轰”地一下炸开。 天浩笑吟吟地走过去,微笑着问:“吃饱了吗?还要不要再来点儿?” 身形魁梧如山的曲齿打着响亮的饱嗝,很不好意思地捂住嘴,惭愧地点点头,含含糊糊道:“饱了……饱了……” 天浩“哈哈”大笑着用力拍拍他的肩膀:“那就好好休息休息。今天就算了,明天再开始咱们约定的工作吧!” 听到这句话,曲齿一下子急了。他连忙大声嚷嚷:“这怎么行?阿浩兄弟,我们已经吃了你一顿好饭,总不能白吃不干活儿。不就是挖泥炭嘛,你说,把地方告诉我们,我带着他们现在就去。” 天浩眼睛里荡漾着笑意:“要我说,今天还是算了。你们好好休息,明天一早我派人带你们下矿井。” “这可不行。”曲齿肥大的头颅摇来晃去,态度非常坚决:“阿浩,你是个实诚人。说句掏心窝子话,这些年我带着寨子里的兄弟们走南闯北,都是当雇佣兵。像阿浩你这样愿意用粮食雇咱们挖泥炭的还是头一次。我大哥说了,你给的价钱高,咱们做事情也得真心实意。说真的,要不是崮山寨缺粮,我也不会厚着脸皮早早带着这么多人过来。今天这顿饭油水足啊!我和兄弟们没话说,要是再不让我们帮忙做点儿事情,那真正是要把我给活活臊死。” 话说到这个份上,天浩也不再坚持。他收起笑意,认真地问:“那行!我让人带你们过去,先领工具,到了地方就开始挖。晚上六点收工,还是到这儿吃饭。” 第一百三十节 卖命者的价值 曲齿带着吃饱喝足的豕族人走了出去。 天峰看着带领一群女人收拾房间的阿依,对天浩笑道:“豕族人真的很能吃,这种胃口……啧啧啧啧,也难怪他们养不活自己,崮山寨的日子不好过啊!” 天浩没有隐瞒自己的观点:“能打、有力气、只要有口吃的无论做什么都行,他们是我需要的那种人。” 他压低音量,凑近天峰的耳朵,手指轻轻点了点额头侧面:“最重要的是,大部分豕族人都不太聪明。” 天峰会意地看了他一眼,赞同地轻轻点头:“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好事。” 片刻,天峰脸上露出思索的神情:“但我不太明白,你为什么一定要让他们去挖泥炭?我们根本用不了那么多。” 天浩意味深长地笑了:“其实泥炭很值钱。” 天峰怔住了,他根本不相信这句话:“这怎么可能?” “无论任何物体,只要在这个世界上得到认同,产生需求利益关系,就会拥有价值。” 天浩没有详细解释:“耐心点儿,你会看到的。” …… 泥炭矿场距离磐石寨不远,以北方蛮族的正常步行速度,单程耗时约为三十分钟。 看着眼前这条路,曲齿抬脚踩上去,用力跺了几下,不由得发出惊叹:“这路是你们特意修的?真够平的,硬度也没得说。还有……怎么你们还特意扫了雪,瞧这路干净的,啧啧啧啧……” 平整的泥灰(水泥)路从磐石寨北面出口一直延伸向远方。路面上留有清晰的清扫痕迹,积雪在道路两边高高堆起。负责带领他们前往挖掘场的旭坤笑了起来,扬手指着远方连绵起伏的山脉,话语当中充满了自豪:“这是阿浩带着我们修的。以前从山里把泥炭运回来得肩挑人抬,现在就轻松多了,直接装上车子推着走。” 胳膊粗壮的裂齿抬脚走了几步,忽然“咦”了一声,弯下腰,低头仔细看了看脚下,仿佛发现新大陆般尖声高叫起来:“阿叔,曲齿叔,你看这路上全是一道道的沟。” 严格来说,不能算是沟,而是一条条沿着路面密集整齐排列的横槽。 看着这群低头盯着地面猛瞧,一个个脸上露出惊奇表情的豕族人,旭坤觉得自己无论知识还是经验都要超出他们太多,笑意和解释也带上了一丝神气与倨傲:“有了这些沟漕才能防滑,走在路上不容易摔跤。雨天的时候能排水,这路也能多走几年。” 这是从天浩那里得到的知识。不光是旭坤,磐石寨里每个人都知道。 曲齿对此觉得无法理解,他一直在摇头:“这也太浪费了。有时间做这个,不如去山上多找点儿吃的回来。” 不同的逻辑,对同一件事的理解截然相反。但曲齿必须承认:这条路的确很好走,脚下不滑,速度也要比直接在积雪里深一脚浅一脚快多了。 挖掘场是一个很大的山坳。西北方是高度超过上百米的悬崖,矿床沿着崖底边缘向南面延伸。矿脉原本是露天形态,磐石寨的牛族人前前后后在这里挖掘了好几百年,如今的地表部分早已采掘一空,六个如怪兽巨口般的黑洞出现在山崖底部,周围散落着一些黑乎乎的泥炭碎渣。 曲齿掂了掂拿在手里的铁镐,他对这种表面偶尔浮泛出幽蓝色暗光的金属制具很满意,弯腰从地上捡起一人多高的藤编背篓,踩着地上散碎的冰花,大步走进黑暗的山洞。 以他为首,所有豕族人纷纷拿起各自的工具,顺序排列着,很快消失在如同怪兽之口的山崖底部。 阴霾的天空洋洋洒洒飘落着雪花,没有起风,这些在低温环境下形成的白色物质落在脸上感觉冰凉,不是很冷,冬神很难得有这么温柔的时候,就像手指轻轻拂过面颊,如情人刚饮过冰啤的嘴唇,却蕴示着即将到来的酣醉,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在暴虐与疯狂中挥洒严寒,粗暴、狂野、毫无逻辑。 天浩从磐石寨方向缓缓走来,身后照例簇拥着一群护卫。倒不是因为怕死被人或野兽袭击,而是到了现在的地位,有些排场就算不愿意也必须摆出来。 体质强化是专属于他的秘密。即便是强悍如曲齿这种卖命卖力气的豕族人,也不是他的对手。 “都下去了?”望着远处那一个个黑色山洞,天浩口鼻中释放出淡淡的白色雾气,目光中带着微笑,锐利如刀。 “都下去了。”旭坤点了下头,朝前走了两步来到天浩近前,他有些迟疑,在沉默中不断改变嘴唇形状,犹豫了很久,才压低声音问:“头领,干嘛要大老远的从崮山寨请这些豕族人过来?其实咱们寨子里不缺燃料,夏天和秋天挖出来的泥炭足够用到明年春天。” “你说得对,我们的确是够用了。”天浩很平静,着让旭坤感到一种说不出的畏惧,更有一种无法看透的神秘感。 “想要度过寒冷的冬天,需要粮食,更需要木柴和泥炭。”看着远处的天浩神情专注,带有磁力的男性嗓音有些深沉:“到处都是树,只要花费力气就能砍回来劈碎了做柴火。没有烧成炭的木柴会冒烟,人呆在屋子里会很不舒服,甚至还会活活憋死。泥炭就不一样了,这玩意儿很耐烧,更重要的是,就目前来看,只有咱们牛族的领地才有。” 旭坤觉得自己抓住了问题的核心,小心翼翼,下意识用上了敬语:“您的意思是,我们可以把他们挖出来的泥炭卖掉?” 天浩一直没有把视线落在旭坤脸上,他的微笑中带着轻蔑,有不为人知的傲慢,更多的还是看透人世的感慨:“这个泥炭挖掘场已经存在了很多年,矿井里的情况很复杂,只有在洞里最深处的地方才能挖出质地最纯的泥炭。总得有人下去探探情况,老人和孩子干不了这些粗笨的力气活儿,所以……还是交给专业人士比较好。” 旭坤觉得大脑运转速度正在加快,他可以理解天浩的部分思维,却不明白他话里的一些特殊字句:“头领,您的意思是……那些豕族人,他们很专业?” “他们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天浩耸了耸肩膀:“总不能让我们的人来做吧!都说了矿井下面很危险,就算现在没什么动静,早晚也会出事。我们磐石寨里的男人很精贵,都是有技术的铁匠,而豕族人……做矿工总要比在战场上厮杀强得多,也更加安全。” 把一件极度危险的事情说成是天大的福利,这是来自文明时代统治者的智慧。 “何况他们的要价不高,很便宜。一碗鱼汤,一块杂面饼子,就能让一个人替你卖命,这种事情多划算?” 他在幽幽地叹息,听起来像是在笑,又明显带着一点点遗憾。 …… 第一个装满泥炭的箩筐从洞里送出来,仅仅只是开始。 运输方式很原始:几条带钩的藤编麻绳从洞口扔下去,栓牢满载的箩筐,上面的人一起用力拉上来,整个过程就像用吊桶在井里打水。 豕族人的确有着惊人的体能和耐力。不到一个下午的时间,他们挖掘出数量庞大的泥炭。旭坤安排了二十个人在地表负责拉筐子接应,他们很快累得气喘吁吁,手脚酸软,不得不临时派人回寨子里求援,这才把所有挖出来的泥炭拉出地表。 踩着用钢架和藤绳制成的软梯,身形巨大的曲齿一步步攀了上来。落日余晖照亮了他的身体正面,黑乎乎,光秃秃,破烂的皮袍卷成一团,与铁镐一起用绳子捆住斜背在身后。他看起来很热,满头大汗,从面颊到肩膀,双臂和肚皮,黑乎乎的泥炭渣子涂抹全身,被毛孔里渗出的汗水自上而下冲刷着,出现了一条条细小如蚯蚓的淡色痕迹。 不仅是他,所有从矿洞里爬出来的豕族人都是这样,身无寸缕,黑乎乎的面孔无法分辨男女,只能从身体特征勉强看出性别。 “怎么不穿衣服?”天浩笑着问。眼前浑身赤裸的曲齿忽然让他生出一丝忌惮————他们才是真正的野蛮人,相比之下,磐石寨的牛族人要更加文明。 野蛮,疯狂,这两个词其实区别不大,很多时候甚至可以通用。 “干起活来就热,穿不住。”曲齿满不在乎地回答,反手摘下背在身后的皮袍,像抹布一样擦了擦身上的污垢,然后将皮袍抖开,摇头晃脑地穿上。 天浩笑了。这笑容在旁人看来充满了热情,只有他自己才知道那是多么的虚假。 “走吧!回去好好休息休息。”他亲热地搂住曲齿的肩膀,仿佛多年未见的老友。 …… 巨大的铁桶里装满了沸水,热气腾腾,将临时用于安置豕族人的这片建筑笼罩在缭绕上升的雾气深处。 天浩带着曲齿走进一间浴室,随手指了一下位于屋子正中装满热水的巨型木桶:“去洗个澡吧!” 洗澡? 五大三粗的曲齿眨巴着眼睛,对这句话觉得难以理解。 “为什么要洗澡?”他摇着头补充了一句:“现在是冬天,太冷了,我们都是在夏天才洗澡,那样做很凉快。” 天浩思考了几秒钟:“在洞里挖泥炭很累,洗个热水澡有助于缓解疲劳,你会感觉很舒服。” 曲齿紧紧皱着眉头,硕大的脑袋摇晃着,态度很坚决:“不,我不洗。这是我们豕族人的……” “不洗也行!”天浩毫不客气打断了他的话,语气瞬间变得森冷:“不洗就有报酬,反正你们今天已经吃过饭了,现在就带着你人滚出磐石寨!” 曲齿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这威胁比钢刀直接架在脖子上更有说服力。 他转过身,带着如同走向万丈悬崖的坚毅和决心迈出脚步。 看着曲齿黑不溜秋的圆润屁股,天浩忽然觉得这家伙与不听话的孩子没什么两样。只要抓住重点,其实不难控制。 …… 用积雪烧开的水没有想象中那么干净。颜色有些暗,看上去显得很脏。但与刚从矿洞里出来的豕族人相比,完全可以用“纯洁”这个词来形容。 曲齿从未想过泡在热水里的感觉是如此奇妙,舒服得他忍不住发出呻吟,放松的身体无论如何也难以变得紧张,他甚至很想就这样泡在浴桶里睡一觉。 为什么我以前从未发现洗澡这种简单的行为是如此享受? 用力搓着身上污垢的曲齿忽然对以往人生经历产生了怀疑。 也许,一些在我看来本该是正确的事情,极有可能是错的。 房门从外面推开,天浩信步走进来,他抱着一套干净的衣服,轻轻摆在浴桶旁边的椅子上。 “等会儿洗好了就穿这个。”他平平淡淡的话语在曲齿听来简直就是天崩地裂般的超级灾难:“你之前的那件袍子我让人烧了。” “啊?”愣住的曲齿嘴巴张得老大,完全忘记了该说什么,脑子里一片空白。 “你的袍子太脏了。”天浩站在桶边,低头注视着他:“我会给你一件新的。” 高吊的心脏终于缓缓落回了实处。曲齿感觉就像在死亡悬崖边上走了一遍,他感觉自己越来越看不穿这位年轻的牛族头领,惴惴不安地问:“那……那其他人……” “他们都有,所有人都有。”天浩颇不耐烦地挥了下手:“洗好了就赶紧起来,等着你吃饭呢!” …… 晚餐同样很丰盛。 当然,这是按照豕族人对“丰盛”两个字的理解标准。 还是中午那种大块鱼肉炖出来的浓汤,面饼换成了馒头,另外多了一个腌白菜。 天浩很喜欢辣白菜,可惜牛族的辣椒种植量不大,这种几十年前好不容易从狮族领地引种的植物在大陆北方生长困难,更主要的原因是它毕竟不是粮食,相比之下,人们宁愿花时间精心侍候小麦,也不愿意把精力浪费在几株用于调味的辣椒上。 第一百三一节 商行 裂齿大笑着跑到曲齿旁边,也惊喜的声音炫耀着身上的新衣裳:“曲齿叔,你看,你看,这是牛族人给我的。” 棉布衣服有着良好的透气性,穿在身上很舒服。虽是冬天,关起门来房间里就很暖和,坐在火塘边,喝着热乎乎的肉汤,热汗一阵阵涌上来,这比穿着厚实不透气的兽皮袍子感觉好多了。 洗过澡的裂齿比平时好看了很多,肉乎乎的脸蛋表面泛起健康红色。她很兴奋,对房间里的一切都充满好奇,手里拿着一个馒头,学着阿菊的样子,把馒头从中间掰开,用筷子夹起腌白菜塞进去,然后合拢,带着说不出的期待与快乐,大口咬下去。 干净的环境的确能让人感到愉悦。看着四周正在欢笑声中饱餐的族人,曲齿那颗不安的心脏也渐渐平定下来。 吃饱喝足,人们逐渐散去。 曲齿在旭坤的引导下,走进了专属于寨子头领的房间。 “吃完了?”天浩的微笑有些随意,更多的还是客套:“坐,我想就以后的工作跟你好好谈谈。” 曲齿嘴上忙不迭答应着,小心翼翼在椅子上坐下,屁股只挨着椅面半边,紧绷的双腿保持随时能站起来的姿势。 勇敢的豕族人从不鄙视自己,也敢于面对任何强大的存在。 曲齿见过很多部落族长,甚至见过一族之王。但不知道为什么,即便是掌握着强大权力的王,也远不如面前这位年轻头领更具威严,给自己更大的威慑力。 这好像是因为财富产生的力量。 数量管够的美味肉汤,一套崭新的棉布衣服。光是这两样,曲齿觉得已经足够。 不光是自己,所有跟随而来的族人,大家都有这样的待遇。 猪(豕)神在上,这得要多少钱啊? 天浩说话开门见山:“我打算在泥炭挖掘场矿洞的位置修出一条坡道,以后你们进进出出的,搬运泥炭就方便得多。” 曲齿在心里计算着数字:“这得分出我们一半的人。” 天后显然并不在意细节:“明天我会派人给你们划出具体的坡道方向,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你们每天的泥炭采掘量。” 他缓缓竖起一根手指,脸上的神情与其说是平静,不如说是冷酷:“一吨,不能低于这个数。” 曲齿思考了一下,试探着问:“你是说实际挖出来的,还是从洞里运出来的?” “当然是运出来。”天浩端起摆在桌上的热茶,抿了一口:“所以我要求你们先把坡道修好,搬运泥炭的速度就能加快。当然,修建坡道的工作会纳入每天的采掘量合并计算。坡道修建时间暂定为一个星期,这期间的泥炭挖掘任务缩减一半,人均五百公斤。” 这条件在曲齿看来并不苛刻,完全可以接受。 他心里考虑着另外一件事:“阿浩,那个……关于我们的报酬,你是怎么算的?” “报酬?”天浩用奇怪的目光看着他:“之前我去崮山寨的时候不是已经谈好了吗?人均每天两倍的口粮。” “我知道。”这回答没有引起曲齿的强烈专注,相反,更增加了他内心不安。曲齿在心里酝酿着措辞,他问得有些战战兢兢:“我的意思是,今天我们吃掉的这些,是不是……是不是同样计算在内?” 天浩久久注视着他,足足过了五秒钟:“你觉得……你们吃得太多了?” 曲齿犹豫着缓缓点头:“如果把我们平时吃的也算在内,那最后付给我们的报酬恐怕剩不下多少。” “……所以……”黯哑的声音连曲齿自己听着都觉得模糊,但他实在没有提高音量的勇气:“能不能……从明天开始……把日常供给我们的粮食缩减一些?” 天浩眼眸深处透出一丝怜悯:“你想缩减多少?” “四分之三。”这是曲齿早已想好的答案:“我得多带些吃的回去。” “如果这样做的话,剩下的部分不够你们吃。”天浩摇摇头。 苦涩的表情在曲齿脸上泛起,他用力抹了一把粗糙的面皮,低头注视着位于脚下的那盆炭火。 “寨子里的粮食一直不够吃,到了每年冬天的这个时候,崮山寨差不多就得断粮。分到每个人头上的数量很少,我大哥也是被逼得没办法,这才让我多带些人过来帮着干活……阿浩,你是个好人……真的!我帮着狮族打过仗,帮着虎族杀过人,他们开出的价钱只有你给的一半。挖泥炭……这是份好工作,比打仗杀人强多了。跟以前比起来,我们这趟出来更像是享福。” 这是曲齿的心里话。 他从未一次吃饱过如此鲜美的鱼汤。 原来冬天用热水洗澡的感觉是如此美妙,舒服得让人就想永远躺着,睡着了不愿意起来。 曲齿这辈子头一次穿棉布衣裳,软软的,很轻,几乎感觉不到重量。身上这套衣服从穿上以后他就变得小心翼翼,生怕弄坏了。曲齿打定主意,回到房间后就脱下来,带回崮山寨给自己的婆娘。 光是这套衣服,他觉得磐石寨给出的报酬已经够了。 “其实你用不着担心。”一直关注着他情绪变化的天浩张开嘴唇,缓缓地说:“每人每天五公斤的口粮,我会按照这个标准来计算报酬。所以你大可以放心吃饱,等到合约结束的时候,我保证你能带回去足够的粮食。” 曲齿冷下去的心脏再次变得火热起来:“你,你说的是真的?” “包括今天发给你们的这套衣服。除此之外,明天还有一套,也就是每人两套。”天浩微微一笑:“所以你们必须完成每天规定的工作量,才能得到足额报酬。” 曲齿忽然想到另外一种可能,这想法如烈火般烧灼着大脑,令他感觉浑身燥热:“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们干得越多,挖到更多的泥炭,是不是就能得到更多的粮食?” “当然!” 天浩眼里的笑意越发浓厚:“做事情必须讲究公平,付出多少,得到多少。” …… 虎族,裂爪部领地,沅水城。 用文明时代的标准来看,这座城市规模不大,居民数量刚过七万。 砖石结构的城墙非常坚固,也彰显出虎族强大的经济实力。马匹交易历来是虎族最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他们做了千百年这种生意,从中得到了令人羡慕的丰厚利润。 冬神不会对任何人给予优待,寒冷在该来的时候笼罩着整个大地。人们在风雪中奔走,路上行人一直不多,脚印很快被大雪掩盖。 百人首长兴紧了紧身上的皮袍,看了一眼门框外面阴沉沉的天空,抬脚走了出去。 半年前,沅水城里出现了一家名为“盛兴隆”的商行。 在这个野蛮的世界里做生意,比文明时代简单得多。没有繁琐的工商注册手续,也没有各种需要复印的文件,只要在城市管理部门备案,按时交纳税金就行。 长兴走进“盛兴隆”店门的时候,看到里面密密麻麻挤满了人。 “给我来五十公斤泥炭,快点儿。” “我说,都等了大半天了,什么时候才能轮到我?” “喂,前边的那个别插队啊!说的就是你,装什么装,赶紧给老子滚出来,老老实实上后面跟着,再敢插队信不信老子一刀活劈了你?” 多达上百人的长队,从店内一直排到店外。 看到这一幕,长兴不由得面露苦笑,缓缓摇头。 在沅水城,“百人首”的权力远不如小规模村寨那么大。这城里光是“千人首”就有好几十个,更有几位手握大权的“万人首”。 长兴的身份要特殊一些,他是专管商业的官员。按照虎王颁布的相关条令,虎族领地内的城市进行框架式区域划分,那是相当于在城市平面图上勾画九宫格的做法。长兴的管辖权限恰好位于这个区,平时负责收税,调解商业纠纷,按照月份将收上来的钱和物资进行清点,然后运往城主府,仅此而已。 沅水城附近地势开阔,只有几道起起伏伏的丘陵。周围的树林早已砍伐一空,虽说有很多荒草可以利用,日常烧柴却得从别处运来。好在木柴这种东西到处都是,只要愿意花力气砍树就行。沅水城的虎族人在燃料方面支出不大,周边的小部族和村寨很愿意做这种生意。 今年的情况有些不同。 “盛兴隆”商行从入冬的时候就卖起了泥炭。 长兴亲自体验过这东西的好处:燃烧的时候不会产生烟雾,可以直接在屋里烧了取暖。烧尽以后的泥炭灰烬不多,清运起来也很方便。最重要的是,这玩意儿很耐烧,一块泥炭的燃烧时间相当于同等体积五至七倍的木柴。 狮王正在全面推动整个蛮族的货币化改革,虎族作为与狮族领地接壤的亲密盟友,自然是全盘接受。但并非所有部族都赞成使用金属货币,因此沅水城里的商业贸易仍然夹杂着相当部分的以货易货。 长兴知道“盛兴隆”的老板叫做祖木,是个牛族人。 这些事情在商行筹建申报的时候就必须通过审核,谁也无法作伪。 说起来,泥炭的确要比木柴好用。更重要的是价格便宜。按照五口之家每天的正常消耗用下来,专烧泥炭的花费只相当于木柴的三分之二。 入冬以来,“盛兴隆”的生意越做越大了。 他们现在垄断了长兴管辖这个区的所有燃料供应。 作为百人首,长兴很是尽职。他向上面报告过这件事,得到的答复却是不置可否。其实站在更高的位置向下俯瞰,这件事情没什么大不了。沅水城分为九个区,一个牛族商行就算垄断更多的区域燃料供应也很正常。只要是人就得吃饭,就不可避免要烧水烤肉,何况泥炭的好处大家都看在眼里。木柴虽然便宜,又是附近好几个虎族村寨赖以谋生的行当,可那些村民实在狡猾,他们为了卖更多的钱,往往会把木柴在水里浸泡,然后烘干表面,这样就能称出更多重量。 湿漉漉的柴火很难烧。包括长兴在内,很多主管商业的官员都收到过类似的投诉。 相比之下,按时交税,从不在货物上偷奸耍滑的“盛兴隆”,简直就是业界的良心和标杆。 也难怪人家生意越做越大,越来越红火。 看着眼前排成长龙的人群,长兴犹豫着没有上前。 家里的燃料不多了,上次买回去的泥炭只剩下寥寥几块,可是看现在这样子,等排到自己,至少还得一个多钟头。 “嘿,这不是长兴兄弟嘛,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说一声?” 一个惊喜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长兴转身一看,是“盛兴隆”的老板祖木。 这是个脸上随时洋溢着微笑的年轻人。他身材高大,有着宽厚的肩膀,面部线条从颧骨以下就变得浑圆,而不是常见的三角形削尖。这让他看起来显得可爱,虽不胖,却天生有着双层下巴线。 祖木属于那种自来熟的性子,去官署里办过事,见过长兴,随便聊了几句,当时就开始称兄道弟。 长兴性子有些严谨,多少不太适应。他干笑着回应道:“……我……过来随便看看。” 祖木眼里闪烁着精明的目光。周围人多,他拉着长兴走到人少的僻静角落,笑着问:“长兴大哥要买泥炭?” 就这么直接问道了重点,长兴一下子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下意识“哦”了一声,点点头,就没了下文。 “要泥炭跟我说一声就是,根本用不着你大老远自己跑一趟。”祖木嗔怪着埋怨了几句:“要多少?两百斤够不够?” 长兴迟疑着没有回答,他转过头,看着远处正在排队的那些人:“这个……不太好吧!我看大家都在排队……” “管他们干什么?”祖木直接打断他的话:“长兴兄弟你又不是外人,排什么队啊!这样,我现在派人去后面装泥炭,直接送到你家里。” 第一百三二节 条件 即便是性子木讷的长兴,也被祖木这番话说得笑了起来:“这个……那多不好意思。” 祖木把眼睛一瞪:“把我当兄弟就别说这种话。咱俩谁跟谁啊?要不是长兴大哥平时照应,我这商行也做不起来。” 奉承话就像一坛醇香的美酒,把长兴灌得迷迷糊糊。仔细想想,自己平时似乎没对“盛兴隆”有过什么照应,该收的税一分钱也不会少,该执行的规定丝毫不能变通……不过长兴对祖木的态度很满意,一口一个“大哥”真正是喊进自己心里,还帮着免了排队的麻烦。 “多少钱?”满面笑容的长兴掏出钱袋,里面装着一枚枚金属货币。 祖木抬手一把将他挡住,神情明显带着几分怒意:“什么钱不钱的,长兴大哥你这是看不起我?” “这……这……不是,我……”长兴有生以来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他有些手足无措,但心里的确觉得很舒服,有种地位超然的优越感。 祖木伸手按住钱袋,压低声音:“以后长兴大哥有什么需要派人过来说一声,不就是点儿泥炭而已,值不了多少钱。” “……这不太好吧?”长兴把钱袋收起,脸上笑意比刚才更浓了,推脱的话语也比之前说得更加顺溜。有些东西不用学,天生就会。就算骨子里没有带着这种技能,也会被周围的环境感染,容易理解,上手极快。 祖木笑起来的模样很好看:“咱们是兄弟。” 这是天浩经常挂在嘴边,专门对特定人群说的一句话。 …… 磐石寨西北面的矿山轻微改变了形状。 豕族人没有听过《愚公移山》这个故事,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以巨大的热情投入同种形式劳动。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想象一条长达五百多米的坡道会在如此短时间内出现,一头连接着泥炭临时堆放场,一头连接着入口被全面扩大的矿井。 现在下井比刚开始的时候方便多了,全面挖开的坡道一直延续到矿井内部。井下内部落差不算大,充其量不超过五十米。坡道建成后,天浩进去看过,脚下全是厚厚的泥炭层。 这是来自文明时代的馈赠,地球在无数次演变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新的东西。至于在人口爆炸年代备受诟病的碳排放量……走出矿井的时候,天浩对着正在下雪的天空竖起一根中指。 曲齿带着族人们兴高采烈回到了崮山寨。 几十辆满载粮食的木制滑撬立刻引发了轰动效应,寨子里所有的人纷纷跑到大门两边围观。 “天啊,这是鱼,我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多的鱼。” “阿爹,你闻闻,那是面饼的香味儿。我鼻子灵着呢,隔着口袋就闻到了。” “那是什么鱼?样子看起来挺怪的。” 曲齿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自己活得像个人。 以前,无论任何部族的雇佣,完成任务后能带回来的粮食都很少。派出去的族人会随身带着一个干粮袋,用兽皮或者棉布缝制。直径约有成年豕族人的胳膊粗细,容量虽大,可每次带回来的粮食最多只能装填充三分之一。 出去打仗的战士必须吃饱,然后才能顾及寨子里的其他人。 “不要抢,每个人都有,你们都有份儿。” 站在装满面饼口袋的滑撬顶端,曲齿用尽浑身力气努力狂吼,音量之大,震落了附近屋顶上的积雪,“扑簌簌”抖落下来。 分,公平的分,人人都能得到足够的鱼和饼。 寨子头领黑齿早早就得到消息,站在远处看热闹。 裂齿是个聪明的女人,虽说年龄小了点儿,在事情的复述方面却没有问题。事实证明曲齿提前派她回来是个明智决定,黑齿听完裂齿的话,坐在原地足足发了一分多钟的呆,带着难以置信的惊愕表情,接受了这个事实。 但不管怎么样,他必须亲眼看到才能相信这是真的。 与族人们挤在一起抢东西只会让自己掉价。身为头领的黑齿对此有着深刻认识。其实观望的位置距离曲齿分发粮食的空地不远,就隔着几十米,黑齿仍然按捺住不断狂跳的心脏,强行压制住迫不及待想要把弟弟抓过来仔细问个究竟的冲动,看着他有条不紊分派人手砍碎冻鱼,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块冷硬的面饼,按照规定的数量,分发到一个个无比期盼的族人手里。 今天是崮山寨的节日,哪怕是过年也没有这般热烈的狂欢气息。 好不容易等到一切都平息下来,得到当天粮食份额的人们兴高采烈拿着属于自己的食物回到各自家中,黑齿才走到近前,用力拽了一下曲齿肩膀上的衣服,又是羡慕又是激动地大声道:“说说,快跟我好好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从中午到日头偏西,口干舌燥的曲齿终于讲完在磐石寨经历的一切。 黑齿问得很详细,没有漏掉任何部分。 女人把剁成大块的冻鱼装进锅里炖煮,暖烘烘的房间里充斥着食物香气。如果换在以前,曲齿肯定馋得直流口水,这段时间在磐石寨顿顿都能吃饱,每天都有管够的鱼肉,他现在对鱼汤产生了足够的免疫力。 “他们从哪儿弄的这么多鱼?”提出问题的同时,黑齿自己已经找到了答案,他猛然一拍脑袋,恍然大悟:“是了,磐石寨东边儿就是海,有的是鱼。” 新的问题接踵而来:“磐石寨以前的头领是孚松,那人我认识,也打过几次交道。可孚松活着的时候磐石寨没这么好,他们的情况甚至比我们还糟,都到了卖人换粮的地步。” 曲齿脸上油光泛彩,这段时间伙食不错,吃得很饱,他的面颊比起过去明显圆了一圈:“大哥,那都是从前的事儿了。磐石寨现在是头领是阿浩,我听说他前段时间还打败了鹿族人,他们不缺吃的,有的是粮食。” 正在做饭的女人从不参与男人的话题,她默默笑着,递给黑齿一大碗鱼肉。见状,曲齿连忙摆了摆手:“大哥你吃就是,大嫂你也别管我,今天早上从磐石寨出来的时候我刚吃过,现在还饱着呢!” “狗屁!”黑齿用筷子夹起一块鱼肉送进嘴里,边笑边说:“太阳马上就下山了,从早上到现在你肚子都空了。别跟我二话,赶紧的,自己拿筷子。” 看着妻子盛了一碗鱼肉递给曲齿,黑齿这才注意到他身上的棉布外套,连忙把嘴里正嚼着的肉咽下去,忙不迭举着筷子冲曲齿点了点:“老二,你这衣服哪儿来的?” “阿浩给的!”曲齿左手端着汤碗,炫耀地高高挺起右边肩膀:“咱们派出去帮他们干活儿每人都有。一套下矿里挖泥炭的时候穿,一套回来洗完澡再换上。” “你说什么?”黑齿顿时瞪直了眼睛,端在手上的大碗差点儿被惊得滑落:“两套?你……你是说……这样的棉布衣裳,你们每个人有两套?” 他明显有些失声,完全是见了鬼的腔调。 “是啊!”曲齿已经忘了自己曾经有过与黑齿同样的震撼。现在他觉得这种事情很正常。 “这可是棉布,是真正的棉布啊!”说着,黑齿猛然想起一件事:“对了,你们以前的衣服在哪儿?你……就说你,你的那件旧皮袍子呢?哪儿去了?” “烧了。”曲齿对此也是无可奈何:“是阿浩亲自下令烧的,说是太脏,穿久了会生病,而且还不舒服。” “……烧……烧了?”瞪大双眼的黑齿语音颤抖,刚听到这一切彻底颠覆了他的价值观。 房间里的气氛瞬间安静下来。女人坐在火塘边上,惴惴不安看着一言不发的两兄弟,默默用筷子在碗里把煮熟的鱼块夹碎,与热汤混合,再用力掰开一块硬面饼,蘸着汤,慢慢地吃着。 良久,黑齿终于发出沙哑的声音:“磐石寨……真有这么好?” 曲齿肯定地点点头。其实这段时间他也问过自己同样的问题。带着疑问,曲齿暗地里留意着磐石寨的方方面面。他发现那里的女人都会纺线织布,家家都有织机,这大概就是牛族人不缺布料的原因。 粮食来源要复杂得多。 豕族人也在田地里耕种庄稼,但因为超大食量的问题,每年的收获一直不够吃。 至于猎物、鱼,以及其它方面的肉食来源……曲齿不得不承认,天浩的很多经营手段无法复制,至少在崮山寨不行。 “阿浩让我给大哥你带来一个口信。”曲齿慢吞吞地说着,眼睛似有似无总是往坐在火塘对面的女人身上瞟。 黑齿知道他的顾虑,认真地说:“那是你大嫂,不是外人。” 停顿了一下,他神情骤然变得严肃,恶狠狠地补充了一句:“如果她胆敢把听到的事情泄露出去,老子有的是办法收拾她……给大伙加餐!” 区区一个女人,杀了就杀了,就算是同床共枕多年的妻子也不例外。 “大哥,咱们寨子不能再这样下去了。瞧瞧人家磐石寨过的是什么日子,咱们过的又是什么日子?虽说是口信,可阿浩说了,我们可以相信他。” “他给了我们两种选择。” 曲齿声音压得更低了,他侧着身子,向前倾斜的头部在火光照不到的地方显出大片阴影:“第一种是长期雇佣咱们。不像现在这样一个月几个月的算。过了冬天,从春天开始,每三年为一个时间段计算。” “只是帮他们挖泥炭?”黑齿粗糙平静的脸上看不出丝毫情绪波动。 “要做的事情很多,挖泥炭只是其中之一。上山砍树、下海捕鱼、搬石头盖房子,还有修路什么的……总之他让我们干什么,我们就得干什么。”曲齿回答的很详细。 “其中也包括帮他们打仗?”黑齿从不相信天上有馅饼掉下来这种好事。 “报酬不一样。”曲齿解释道:“刚才我说的那些,报酬是双倍口粮,就跟我们这次去磐石寨挖泥炭一样。如果是打仗,咱们还能得到更多。” “具体点儿!”尽管曲齿是自己的亲弟弟,黑齿却不会轻轻容易被随便几句话说动。 “在刚才的基础上增加一倍。”曲齿吐字发音很清晰。 “你说什么?增加一倍?”黑齿难以置信地叫了起来,脸上肌肉因为震惊而扭曲。坐在火塘对面的妻子也听得呆住了。她的反应更大,颤抖的手一松,土碗掉在地上,鱼汤洒得到处都是。 黑齿偏过头,用紧张的眼睛狠狠瞪了一下妻子,女人被他凶神恶煞的模样吓住了,连忙低下头,哆嗦着身子,慌慌张张拿起一根木柴在地板上使劲儿刮着,残汤被刮进火塘边,与堆积在那里的灰烬混合,变成一团团颜色诡异的潮湿凝固体。 布料很珍贵,穷困的崮山寨没人用得起抹布这种奢侈品。平时家里脏了,要么找块烂兽皮清理一下,或者就是像现在这样,找根还算光滑平直的木柴,来回地刮。 “这只是正常情况下的报酬。”曲齿尽可能让声音变得缓和,其实他自己刚听天浩说的时候,反应与现在的黑齿差不多:“除了食物,还有衣服,棉布和麻布做的衣服。另外,如果有人战死,他的家属还能得到一笔抚恤。” “抚恤?”黑齿忽然觉得脑子不够用,他木愣愣地盯着曲齿,仿佛对方根本不是与自己一母同胞的亲弟弟,而是一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满口胡言乱语的傻逼怪物。 豕族人的综合体质普遍强于其它部族,他们是最优秀的重步兵。今年帮着你打他,明年帮着他打你,来来回回,反反复复,豕族人死了成千上万,却从未听过,也从未得到过什么“抚恤”。 曲齿肯定地点点头:“具体的抚恤标准暂时还没定,阿浩说,根据实际情况会有所变化。但他也说了,再怎么变也不会让咱们吃亏,战死者的抚恤绝对不会少于平时给我们的正常报酬。” 第一百三三节 叛意 黑齿不再发问。 他双臂交叉横抱在胸前,硕大的脑袋低垂,上下眼皮朝着眼眶中间缓慢挤压,视线逐渐只剩下一条狭窄缝隙,牢牢锁定放在面前地板上的一块饼。 这是曲齿从磐石寨带回来的报酬之一。 饼很大,也很厚实,虽说硬了些,却没有偷工减料,也没有用草籽和锯末之类的东西掺杂使假。这种真材实料的食物很顶饿,管饱,而且富有营养。 磐石寨肯定比崮山寨富裕。这一点,从上次天浩带着礼物上门雇佣的时候,黑齿就多少有所了解。 可他做梦也没有想到磐石寨居然富裕到这个程度。 不缺粮。 不缺布。 听曲齿的口气,顿顿都是大鱼大肉。 天浩开出的条件实在太优厚了,比起其它部落以前雇佣豕族人给的待遇,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黑齿忽然有些后悔,早知道是这样,就应该听弟弟的话,把做饭的女人赶出去。 曲齿看到黑齿脸上阴晴不定,连忙放下手里的筷子,凑到近处,小心翼翼地问:“大哥,你怎么了?” “……把刀子给我。”黑齿回答的声音很低,沙哑,其中混合着某种令人恐惧的成分。 他一直低着头。 “刀?”曲齿一下子没能反应过来:“什么刀?” 黑齿低垂的头颅略微上扬了几毫米:“就是你旁边那把。” 顺着黑齿的指引,曲齿下意识往侧面看了看,发现地板上摆着一把刀。刀刃长度约为二十公分,很锋利。这东西在蛮族村寨里很常见,家家户户都会备有那么一、两把,平时用于切肉,或者掏骨髓。 曲齿没多想,伸手拿住刀背,倒转这把握柄递给黑齿。 木头刀柄握在手里不觉得冷,有种紧贴着皮肤的扎实感。黑齿显然在犹豫,他将刀柄握得很紧,仿佛那是一种随时可能溜走的珍宝,必须用这种方式才能抓住。 没有任何预兆,他猛然从地上蹿起,一个大跨步跃过火塘,朝着坐在对面猝不及防的女人猛扑过去。迅猛的动作尺度非常大,撞翻了架在火上的汤锅,白色的鱼肉到处翻滚,黏白色的鱼汤横流满地,溅在火里,在一缕缕烟雾中散发出刺鼻焦糊,以及刺耳的“嗤嗤”声。 女人做梦也没有想到黑齿会扑过来,大脑思维瞬间变得空白,她张大了嘴,用惊恐不解的双眼望着丈夫,视线焦点随之集中在他手里那把锋利尖刀上。 他要杀了我? 他要杀了我! 从产生疑问至找到答案的时间极短,一秒钟,甚至是以微秒为单位。 但一切都来不及了。 女人眼睁睁看着刀子穿过两人之间的距离障碍,在自己恐惧的眼睛直视下,狠狠插进喉咙……低头这样的动作变成一种奢侈,她只能看到黑齿紧握刀柄的手,以及他粗壮多毛的前臂。 可怕的变化使曲齿瞬间震惊。他呆呆坐在原地,下意识抬高的双手在半空颤抖着,目瞪口呆的表情在脸上定格,就这样眼睁睁看着黑齿把女人强行按倒,带血的刀尖从女人后颈上穿刺而出,喷溅出几缕线状的红色液体。 “大哥!”惊惧不已的曲齿只能喊出这两个字。 其实他很想说点儿别的,可脑子里纷乱疯狂的各种念头死死遏制住神经,口腔与舌头变得坚硬,无法发出多余的音节。 黑齿背对着他,从曲齿所在角度无法看到兄长此刻的脸。但他可以想象那一定是凶狠到极点的表情。 粗壮的胳膊随着动作一下下挥动,黑齿一声不吭拔出刀子,又把凶器狠狠朝着女人身上捅进去。也许是肩膀,或者是胸口或腹部,要不就是脸……豕族是天生的战斗部落,黑齿经历过大大小小十几次战争,他知道最有效的杀人手段,知道怎么做才能让目标在无法发出声音的情况下迅速死亡。 很快,一切都平静下来。 黑齿从女人的尸体面前曲腿站起,转过身,带着说不出的疲惫与木然,缓缓走到原来的位置坐下。 刀子插在女人胸口,只剩下刀柄。 曲齿的眼角和嘴角都在抽搐,刚刚目睹死亡凶杀的他对这一切无法理解,眼睛里闪烁着惊恐和胆怯。有那么几秒钟,他甚至觉得黑齿会像对付大嫂那样杀了自己。 “……哥……这是……为什么?”曲齿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颤抖。 “她不是我们的人。”坐在地上的黑齿仍然低着头,粗重呼吸表明他刚才消耗了太多体力:“她是大王派来监视我们的。” 死一样的寂静笼罩着屋子。 沉默与惊愕有助于恢复记忆。 曲齿从呆滞中回过神,终于想起了大嫂的来历。 与牛族一样,豕族同样分为好几个部族,崮山寨属于“钢牙”部,族长的名字叫做铁齿。 每个上位者都有自己的统治手段,铁齿也不例外。他是一个特立独行的族长,对麾下各城寨实施高压律令的同时,还会采取婚配的拉拢方法。 黑齿的妻子,是铁齿的女儿。 族长有很多女儿。几十个,上百个……如果这些还不够,铁齿还能随时“变”出成千上万的女儿。 他在控制女人方面很有一套。这样做有个前提,必须与铁齿发生过关系。这些外嫁的女人对铁齿忠心耿耿,从未出现过反叛的情况。对外,铁齿声称她们都是自己的“义女”,就这样,其麾下所有城主和寨子头领婚配均由铁齿指定。 当然,被指婚者可以拒绝,前提是你的脖子够硬,能抗住砍掉你脑袋的那把刀。 鲜血在地板上流淌,曲齿不得不往旁边挪了些位置,避免被那些血沾到。他用复杂的目光看着黑齿,疑惑地问:“大哥,你想造反?” 杀了族长指配的女人,这与谋反没什么区别。 黑齿低头注视着面前的那块地板,发出幽幽的声音:“……我得给咱们寨子里的人找条活路。” “咱们崮山寨,以前可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远的就不说了,就从五年前说起。连上老人和孩子,那时候寨子里至少有三千人。这些年一直接着其它部落的雇佣生意,很是死了些人,可换回来的粮食真正能有多少?” “铁齿是个黑心烂肝的混蛋!每次咱们接了生意,他都要拿走一半的粮食……他是族长,这是他的权力,如果他把收上去的粮食公平分配,照顾其它壮劳力少的村寨,那我非但无话可说,还会上缴更多。可是你看看,这么多年,咱们前前后后死了那么多人,换回来的东西都被铁齿一个人霸占。他有那么多的女人,一个个都很听话。为什么?就因为他给的东西多,那些女人都愿意替他卖命。” “还有酒……用粮食酿的酒……真正是糟蹋东西啊!你去过附近的寨子,人越来越少,每年都有人饿死。可他呢?他根本不管不问,每天好吃好喝,听说钢齿城地窖里至少藏了上百坛酒,那都是咱们的血,一条条人命啊!” 黑齿缓缓抬起头,神情呆滞的脸上逐渐起了变化,泛起一丝苦涩:“老二,你之前说的那些话我都听在心里。其实我不想动刀子……就算她是大王的人,也总是跟我在一张床上睡了那么些年。可我没办法,要是不让她听,回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就会把消息报上去。” 想通了事情前后的曲齿陷入紧张思考:“大哥,就这样造反,咱们实在是没有把握。大王的军队那么多,随便派些人过来……” 黑齿打断了他的话:“所以我打算带着所有人投靠磐石寨。” 不等曲齿回应,黑齿继续道:“你只说了阿浩给出的第一种选择,还没说第二种。你大哥我不糊涂,如果没有猜错的话,第二种选择就是咱们全寨都过去,从此以后没有崮山寨,只有磐石寨,甚至是磐石城?” 曲齿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感觉所有的话都被黑齿一个人说了。 良久,他抬起右手,带着满脸佩服的表情,冲着黑齿翘起大拇指。 不同种族之间的合并,倒也不是没有先例。事实上,在北方蛮族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类似的情况发生过很多次。 黑齿看了他一眼,对此熟视无睹:“我没你想的那么莽撞。这段时间我派人出去打探消息,对磐石寨和阿浩的情况多少有些了解。他们打赢了鹿族人,自己损失不大,而且阿浩很会做人,附近几个寨子全都以他为首。” 曲齿心领神会,微微点头:“大王如果出兵,恐怕很难从阿浩手里讨到好处。” “投靠也是一门学问。”黑齿沉着地说:“全寨人都快饿死了,族里也没有管过。说实话,崮山寨没有混吃等死的懒汉,可我们辛辛苦苦用命换回来的东西就这么白白归了大王,我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就算没有阿浩,我也打算找机会投奔别的部落……没办法,这都是被逼的。” 曲齿思索片刻:“大哥,你对磐石寨就这么有信心?” 黑齿淡淡地笑了:“实力这种东西可不是嘴上说说那么简单。这次派你们去磐石寨挖泥炭,阿浩拿出了很多粮食。我当头领这么多年,他是唯一出得起价钱雇佣咱们的人。呵呵……说句不好听的,这其实不能算是谋反叛乱,顶多就是卖身投靠。既然是选主子,总得选个实力强,而且有钱的财主。” …… 几天后,磐石寨。 看着站在面前的黑齿和曲齿两兄弟,还有面前黑压压一大群衣衫褴褛的豕族人,天浩慢慢搓着手,缓步上前。 总共一千一百三十七个。 如此庞大的陌生人群想要进入磐石寨,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他们先是被哨兵用弓箭硬生生逼退在寨外,守卫者第一时间派人向天浩通报消息,同时周边所有塔楼立刻提升到最高警戒等级,居高临下逐一清点,得到准确人数,然后命令所有豕族人放下武器,确认解除武装,这才由寨子内部的战团引导,分批进入。 豕族人高大强壮的体型很容易产生威胁感。磐石寨内的空地被挤得密密麻麻。紧张的空气笼罩在每个人头顶。尽管这些异族人很穷,就连女性也衣不遮体,却没人敢对他们报以轻视态度。 没有人说话,一道道粗重的喘息从不同的口鼻间发出。寒冷的风吹散了热气,一双双对未来充满希望,同时兼具茫然的眼睛里透射出无助,所有目光不约而同集中到天浩身上,仿佛那就是被寄予了无限可能的神。 曲齿站立的位置略微靠前,看着数米外被一群护卫簇拥着的天浩,他心中隐隐浮起些许不安。现在的情况与之前不同,不是雇佣与被雇佣,而是多达上千名豕族人集体行动。无论换了任何寨子,甚至城市,对方都会感到潜在的危险。 毕竟,我们不是一个部落,一个族群。 天浩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 曲齿很清楚,面前这个年轻英俊的男人虽说看上去无害,手中却掌握着巨大的能量。之前被雇佣挖掘泥炭的那段时间,曲齿没有闲着,他通过方方面面的渠道探听消息,从无数磐石寨村民口中得知过去几年发生的事。 孚松死了。 磐石寨从区区几百人的规模,逐渐成为拥有数千人口的中型定居点。 环车寨被并吞。 庆元寨被打残了。 平林寨与漳浦寨现在唯天浩马首是瞻,据说两寨头领与他结下了主从盟约,在他面前,连个屁都不敢放。 现在,他仍然面带微笑,就像第一次去崮山寨的时候。 曲齿忽然觉得自己引以为傲的力量瞬间变得无比虚弱。 包括我在内,所有豕族人都是强大的战士。 然而,更重要的还是头脑。 磐石寨从上到下,从男人到老人,甚至包括襁褓里的孩子,统统都能吃饱。 这真的非常令人羡慕。 没人发出命令,曲齿听见身后传来“普通”一声沉重的撞击。 第一百三四节 计划尚未结束 他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知道此时此刻自己应该干什么。 众目睽睽之下,曲齿膝盖一弯,重重跪倒在天浩面前。 他知道站在身后的大哥黑齿与自己一样,跪了下去。 紧接着,曲齿听到大哥斩钉截铁,沙哑中带有一丝感伤的声音。 “崮山寨上下一千一百三十七口,求大头领收留。” 这是一个信号。 所有豕族人纷纷跪下,就连懵懂的孩子也不例外。 寒冬的地面一片冰凉,下跪的动作有辱尊严,可是在严酷的生存问题面前,这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这时候的天浩显得格外安静。他凝神注视着跪在面前的这些野蛮人。强化过的身体拥有一种特殊能力,他可以感觉到包括黑齿在内的所有人没有敌意,也没有故意做作想要诱骗自己上前,暴起杀人的阴谋。 他缓慢向前走了几步,来到黑齿面前,低下头,认真地问:“你……想好了?” 黑齿扬起头,又黑又粗的脸上显出决绝的神情:“从今天起,黑齿不再是崮山寨的头领,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豕族人,求大头领收留。” 天浩眼里一片冷漠:“这是叛族,钢牙王铁齿不会放过你。” 黑齿脸上一片狰狞,从嘴唇位置外凸的獠牙在扭曲肌肉带动下微微发颤:“我杀了自己的妻子,她是铁齿的心腹……我……我们……已经没有退路了。” 天浩神色未变,心里却有些意外。 他知道钢齿部的规矩,也知道族长铁齿控制手下的习惯。平俊的情报收集工作很有效,严格来说,这些事情不算什么秘密。 黑齿将头转向身后,一名亲信连忙从地上爬起,小跑着上前,同时解下后背上的箩筐,掀起盖布,拿出一颗已被寒冷冻结的人头。 那是黑齿妻子的脑袋。双眼已经翻白,微张的嘴唇两边各有一颗獠牙,只是不怎么锐利,体积也不如黑齿那么大。 天浩眯起双眼,视线却牢牢锁定跪在地上的黑齿:“既然如此,那就向你们伟大的神灵发誓吧!” 他随即加重语气:“血誓,永远不可违背的那种。” 说着,他拔出佩刀,扔在黑齿面前。 没有丝毫犹豫,黑齿捡起刀,对着自己左手掌心狠狠割下去,细密的血线很快染红整个手掌。他抬起带血的手,按住额头,仰面朝天,发出令人头皮发麻的震天咆哮。 “我,黑齿,崮山寨第三百三十七代头领,凭着鲜血向豕神发誓:永远效忠我的主人。若有违背,必将粉身碎骨,灵魂永世不得安宁!” 带血的刀传到曲齿手中,他把黑齿刚做过的事情重复了一遍。 接下来,是所有的豕族人。 包括孩子,没人可以例外。 这个过程持续了很久。 成年人也就罢了,孩子却忍不住疼痛,誓言伴随着哭喊,地面上逐渐变得星星点点遍布鲜红,血的颜色慢慢转黑,淡淡的血腥伴随着寒风,钻进人们的鼻孔。 天浩冷眼看着这一切,直到最后一个豕族人发誓完毕,他才一扫脸上的漠然,露出温和的善意笑意,弯腰把跪在地上的黑齿搀起。 “呵呵,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同一个部落的兄弟!” …… 天峰带着黑齿和曲齿走了。以他们为首,这批数量庞大的豕族人必须尽快得到安置。 看着广场上跟随一个个磐石寨引导者逐渐分成小队的豕族人,手心里一直死死攥着巨型钢斧的天狂觉得焦躁不安。他面色阴沉,用充满敌意的目光扫来扫去,声音压得很低:“老二,你为什么会相信这些家伙?我觉得……他们其实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可靠。” 天浩抬手按住他的肩膀,手指爆发出强大的力量,透过厚厚的暴鬃熊坎肩,深深透入天狂的骨骼,卡得他纹丝不能撼动:“以后不要再说这种话了。他们已经发下血誓,这是永远不可能违背,也必须被尊重的誓言。” 天狂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被扼住了翅膀的小母鸡,他极不舒服地扭了一下脖子,意外的是天浩并未对此作出反应,那只扣住自己肩膀的手仿佛钢浇铁铸,牢牢焊死。 他知道天浩的力气很大。天狂觉得这可能是平时伙食太好,营养摄入丰富导致的结果。天浩的个头不大,力量却大得惊人,尤其是上次在北方山区“捕获”迅猛龙,已经让天狂对这个昔日沉默寡言,身材干瘦的弟弟另眼相看。 “好,我不说了……老三……你……先把手拿开咱们再好好谈……”在别人面前,凶悍的天狂从不求饶。可是在天浩面前不一样,类似的情况已经发生过很多次。 缓缓松开手指,看着狼狈扶住肩膀,口中不断吸嘶着冷气,龇牙咧嘴活动被捏疼位置的天狂,天浩面色沉稳,肃然如冰。 “这种事情没得商量。这是原则问题。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不希望以后再听到类似的话。” 细长的手指笔直对着天狂眉心,平淡且毫无感情的话语令他心生畏惧:“你不是普通人,你是我的二哥,你平时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其他人造成影响。我们好不容易才得到今天的成就,总不能因为随随便便一、两句话就让一切辛苦付之东流。” 强大的气场瞬间从天浩体内散发出来。天狂身高明明远超于他,魁梧强壮的体格更是让他看起来如同巨人,如此醒目的外观对比无论任何人看了都会觉得天狂占据优势。然而事情就是如此诡异,居高临下的天狂正在颤抖,忍不住有种想要对着天浩跪下去,顶礼膜拜的冲动。 这是长时间压力积累造成的结果。天狂知道三弟比自己优秀太多,无论任何方面都是如此。 很干脆的认错其实不丢脸,何况从很早的时候,天狂就已经认定天浩有着领导者的专属特性:“老三,我错了,这些话以后我再也不说了。” 平静地注视着天狂,透过对方瞳孔,看到深藏于心的畏惧和拜服,天浩嘴唇微张,在寒冷的空气中轻轻吐出白雾,他转过身,看着广场上逐渐散去的豕族人,叹息着说:“……他们也不容易啊” “黑齿是被逼的。如果换了是我处于他的位置,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暴力不是控制这个世界的唯一手段。你应该多花点儿时间看看平俊从外面带回来的情报。得有头脑,学会分析。人与人构成了社会,这是一个复杂混乱的系统。事物本身远不是眼睛看到的那么简单,高兴的背后往往透出悲伤,暂时的难过也许只是未来希望的开端。我们是这样……所有人都是这样……” 天狂把巨大的战斧斜插在背后,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朝着背对自己的天浩迈出脚步,来到距离很近的地方站定,头伸出过去,在对方可以感受到自己口鼻喷出热气的位置,发出疑惑的低语。 “老三,你……你说的这些话,我不太听得懂。” 天浩没有改变站姿,也没有变换角度,仿佛一尊永远矗立在原位的雕塑:“鹿族人还没有大举进攻以前,我就谋算着想要并吞崮山寨。平俊带回来的消息很有用,钢牙族长铁齿用女人控制下属的手段其实很高明,但他显然没有意识到“保密”的重要性。如果换了是我……呵呵,我永远不会让别人知道我有那么多的女儿。” “强行没收下属的收益,是个非常恶劣的习惯。豕族人世世代代都是雇佣兵,在战场上拼死拼活用脑袋换来的粮食,被铁齿随便一句话就得分走一半,甚至更多。换了是谁都咽不下这口气。短时间的不满只是口头发泄,时间长了就不一样。真不知道铁齿究竟是怎么坐上族长的位置,但就我们得到的情报分析,像崮山寨头领黑齿这样的人很多,他们只是摄于铁齿的族长威严,敢怒不敢动,平时甚至连话都不敢说。” “这是一个随时可能达到临界点的炸……嗯,这么说吧,就像你喝多了水肚子发胀,偏偏这个时候有人捏住你的排尿管,就像我刚才抓住你的肩膀……懂我的意思吗?”天浩缓缓转过身,意味深长地看着天狂。 这诡异目光让五大三粗的汉子没来由一阵发虚,天狂下意识倒吸了一口冷气,夹住双腿,他按照自己的思路顺嘴说道:“那不是得活活憋死?” “没那么容易死。”天浩的嘴唇很薄:“正常的疏导通道走不通,被压制的力量就得另外寻找新的出路。” “那……那该怎么办?”天狂的思维还是过于简单化。他想了想,不太确定地试探着问:“从别的地方……老三,你是意思是……从嘴里吐出来?” 天浩抬起左手,五根手指撮在一起,在天狂专注的目光中猛然做了个迅速张开的动作。 “挤压到一定程度就会发生爆炸,撕裂最牢固的防御基础,就是这样。” “豕族人最难熬的季节就是冬天,他们比平时更需要食物。呵呵,我当然知道上次雇佣曲齿他们的价钱给高了,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感受到什么叫做幸福。有粮食,有衣服,他们对生活的追求层次其实不高。喝惯了鲜美的鱼汤,再回头去吃苦涩的野菜,这会让他们对艰苦的生活感到不满。但事情还没有结束,接下来他们还得面对更糟糕的问题。” “黑齿的老婆是钢牙族长铁齿的女儿。她会把我们与崮山寨之间的交易一字不漏报上去,我给了曲齿多少粮食,铁齿都会拿走一半,甚至更多。到最后,真正落在崮山寨村民头上的好处寥寥无几。他们同样要挨饿,生活状态不会因为找到我们这个大客户发生本质上的变化。” 天狂粗硬的脸上终于显出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我就说老三你脑子是不是被暴鬃熊给啃了,怎么平白无故的给曲齿那么多好处。平时他们下矿挖泥炭吃好点儿也就罢了,临走的时候还答应了那么一大堆条件,足足四倍的报酬,这简直就是让咱们寨子的人看了眼红。” “就算我答应给他四十倍也没用。铁齿是个残酷的家伙,他会以族长的名义把一切都夺走。黑齿是个聪明人,他看穿了我的计划,知道这是我变相对他进行招揽,所以他给我带来了那个女人的脑袋,崮山寨全体加入我们磐石寨。” 随和的口气让天狂胆战心惊,他忽然对这个弟弟产生了新的认识:“老三,有件事我不明白,你以前就认识黑齿?你知道他一定会这样做?” “我怎么可能认识他?”天浩淡然地回答:“这只是一个计划,成功的几率很高,同样也有着失败的可能。” 天狂脸上写满了不解:“但你之前答应过曲齿,如果跟我们签下三年的雇佣合同,就必须付给他们四倍的报酬,足足四倍啊!” “那又怎么样?”英俊的脸上透出冷酷:“他们愿意永远充当牲畜的角色,那是他们的自由。四倍的报酬当然不可能白给,收获与付出必须成正比。如果他们真愿意接受那种条件,我会把他们往死里用,榨干最后的,所有的价值……连骨头都必须挖出来熬油。” 天狂忍不住打了个寒噤。他忽然觉得身体周围的温度下降了很多,冷得让自己直打哆嗦。 还好这是我的弟弟。 还好我与他站在同一阵营。 还好咱们是同一个部族,同一个寨子。 在心里,天狂暗暗对天浩翘起了大拇指。 这些事情要换成是自己肯定不行。弯弯绕绕那么多的陷阱根本想不出来。天狂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现,能扛着战斧打仗杀人的生活最简单,也最快乐。至于那些用脑伤神的问题,还是统统交给老三处理吧! 这时,他听见天浩发出淡淡的笑声。 “其实,这只是计划的一部分……” 天狂彻底僵住了。 一部分? 那就意味着,还有后续。 第一百三五节 风一般的消息 豕族人的安置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 关键问题是他们的身高和体量。 磐石寨现有房屋的建造标准均以牛族人为准。对于高大粗笨的豕族人来说,这样的房屋显然太小,不够住。 冬天不是合适的建造季节,只能暂时将他们分散安置,等到明年春暖花开,再另行建造新的居所。 除了曲齿和上次被雇佣的豕族人,其余的崮山寨村民必须交出身上和随身携带的衣服,然后洗澡。 他们平时的生活习惯很脏,破旧的皮袍天知道穿了多久,也许从制成衣服的时候就从未换下来洗过,光是想想就知道上面爬满了无数可怕细菌。这种东西根本留不得,必须统一收缴,集中起来点火焚烧。 上一次全寨规模的大清洁,还是天浩担任头领以后的事情。磐石寨的老人们对此记忆犹新,那时候很多人觉得极不习惯,很别扭,对天浩的命令阳奉阴违,甚至当场抗拒。 谁也不会拒绝看笑话,拖拖拉拉拒不配合的豕族人与当初那些家伙没什么两样。一切都是穷人的吝啬思维在作怪,他们当然想要得到配发的崭新棉布衣裤,却不愿意丢弃肮脏的破旧袍子。常言道:传家宝衣,一代又一代,衣服破了改短裤,短裤破了改内裤,内裤破了拼拼凑凑还能缝出一双袜子……这才是省钱的高招,发家致富的秘诀。 天浩是个节俭的人,他从不提倡浪费,却不赞同这种可怕到极点的节省。 修改后的命令很快在豕族人当中引起骚动:不交出身上的衣服,就不能领取新的衣裤。 所有人都在问“为什么”? 回答是一张张不做任何解释的冰冷面孔。 这是个选择题。 有些人觉得事情没有想象中那么麻烦,他们心里存在着幻想,认为只要哭哭闹闹,眼泪一撒,胡搅蛮缠就能达到目的。不就是交衣裳嘛,先给他们,等新的到手,回过头来再找他们要,不给老子就闹。 天浩的命令冷酷到极点:胆敢闹事违抗者,格杀勿论。 十几颗血淋淋的脑袋插在标枪上,狰狞的獠牙从大张的嘴里伸出。大家都是蛮族,牛族虽说体型和力量不如豕族那么强大,却掌握着最精良的锻造技术。何况崮山寨的豕族人武装全部收缴,面对寒光闪闪的锋利战斧,他们就是一群束手无策的待宰羔羊。 天浩把黑齿叫道面前,认真严肃地说:“约束一下你的人,这里是磐石寨,是你们的新家。我不管你们之前究竟有着什么样的规矩,可既然来了,就必须服从安排,服从管理。我把你当兄弟,所以才跟你说这些话。我可以容人犯错,一次可以,两次也行,但绝不能有第三次。你是个聪明人,知道该怎么做。” 曲齿成为了新的行刑队长。 其实他对这份新工作很满意。 任何寨子里都有几个刺头。仗着资格老,脸皮厚,对很多规矩完全无视。以前大家是同族,说起来甚至沾亲带故,我对你装疯作傻也就无可奈何。但是现在不同,这里是磐石寨,曾经管用的那些手段只会给你带来死亡。 被驯化过的野牛和驮马拉着几辆大车,满载破破烂烂的脏旧袍子运到寨外。辐射环境直接影响了昆虫进化,个头足有指肚大小的虱子很不满意舒适生活环境顷刻之间发生了变化。这些可怕的吸血虫从衣服里钻出来,跳到牛马身上,用针式口器狠狠刺穿皮肤,吮吸血液。可怜的牲畜不断摇头晃脑,尾巴拼命拍打着后背,却怎么也不能将其祛除。 熊熊燃烧的烈火上空腾起黑色浓烟,空气中散发着刺鼻的焦糊,更多的虱子从大火深处争相逃跑,“哔哔剥剥”被烧炸的声音让人听了头皮发麻。 站在远处观看的豕族人纷纷流出口水。对他们来说,虱子也是食物,而且是味道很不错的那种。尤其是像现在这种大火烤熟的虱子,闻起来很香,吃起来口感十足。 洗澡,剪头发。这是两道必须严格执行的命令。天浩不希望磐石寨人口数量剧增的同时,也给寨子带来瘟疫和病害的隐患。 所有怨恨和愤怒在完成个人卫生清理工作,面对一碗热气腾腾的肉汤,足够管饱面饼的时候化为乌有。 吃饱,穿暖,这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欲望。 一坛酒,让曲齿和黑齿两兄弟喝得很高兴,非常满足。 天浩当众宣布“咱们与豕族兄弟今天真正成为了一家人。” 趁热打铁,搬出炭火和烙铁,分别给曲齿和黑齿的胳膊各自烙上印记,他们成为了磐石寨新的“五百人首”。 黑齿的地位肯定比过去降了一截,他对此并无意见。这是一个没有野心的男人,也是一个真正为族人考虑的头领。 庆祝的宴会持续了一整夜。 第二天太阳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必须参加劳动。 曲齿带着六百名经过挑选的豕族男女下矿。 黑齿对此很感兴趣,他看着肩扛工具,按照命令在广场上集合,排成队列朝着西北面转向而去的队伍,问站在旁边的天浩:“阿浩,我不明白,你要那么多的泥炭有什么用?只是取暖的话,寨子里现在的存量已经足够了。” 天浩保持着温和善良的笑意:“炼钢需要大量的泥炭。” 黑齿对此似懂非懂,试探着问:“炼钢?你要大规模打造兵器?” “不是只有打造兵器才会用到钢铁。”天浩耐心地解释:“磐石寨很快就会变成一座城市。需要用到钢铁的地方很多。这么说吧,一个国家……嗯,一个族群如果想要强大,某种程度上,钢铁产量是决定一切的基础。” 这些话黑齿听不太懂,他微微点头,并不意味着理解,只是表面上的礼节虚应。他紧接着问:“可问题是哪来那么多的矿石?” “会有的。”天浩微笑着回答:“附近几个寨子都是我的盟友,每隔一段时间他们就会把矿石送过来,这是一桩对大家都有好处的生意。” 这句话真正把黑齿吓住了。 “周围的寨子……嘶……”他倒吸着冷气,再次刷新了对面前这位年轻头领的认知。 只要有着共同的利益目标,就不难达成合作基础。类似的事情黑齿做过,他曾想以崮山寨为核心,与周边的豕族人村寨结为联盟,共同对抗来自族长铁齿的压力。可惜没人响应,想法终究没能成为现实。 正因为亲身体验过,黑齿才明白这种事情说起来简单,真正坐起来究竟有多么困难。 他忽然觉得自己老了。 与年轻的天浩比起来,真的是又老又蠢。 “我做了这辈子最明智的选择。”看着远处山脊线上徐徐升起的太阳,黑齿无限感慨:“阿浩,那些人就交给你了。我老了,也累了。我这个人没什么雄心壮志,你是个好的,也是个厉害的,我弟弟曲齿很佩服你……记住你答应过我的话:让他们吃饱,别让他们在冬天的风雪里被活活冻死。” 天浩转身注视着他,笑意比之前多了些真诚的分量:“别说这种话,你一点儿也不老。咱们一起努力,一切都会好的。” “呵呵,我们是兄弟。” …… 米泉寨和联康寨同样隶属于钢牙部,都是人口数量没有过千的小型村寨。 天峰与黑齿带着贴身护卫,顺序拜访了两个寨子。 开出的条件与当初雇佣曲齿一样:双倍口粮,不打仗,仅仅只是下矿井挖泥炭。 尝到了甜头,等到一个月的雇佣期结束,米泉寨和联康寨的两位头领都觉得这种事很划算,皆大欢喜。被鱼汤和面饼喂饱的被雇佣者很怀念在磐石寨的幸福时光,黑齿不失时机的再次出现,劝说加上诱导,与崮山寨相同的剧目很快接连上演。 祭司巫行变得更加苍老,可密布皱纹的眼皮怎么也掩盖不住内心喜悦。 算下来,最近几年时间,今年冬天的收获最大。有了充足的粮食储备,附近的小型村寨纷纷被磐石寨兼并,就连豕族人也加入进来。现在磐石寨的人口数量足足突破七千,距离过万的城市已经不远。 “阿浩是个能干的!”这是他平时挂在嘴边最多的一句话。 与山源寨之间的矿石合约进行得很稳定,没有用劣质矿石偷工减料,也没有在分量上故意缩减。天浩也投桃报李,新鲜的冻鱼、苹果干、巨角鹿奶酪……这些东西丰富了山源寨村民单调的食谱,让寒冷枯燥的冬天增添了更多暖意。 天浩没有对黑齿撒谎,用到钢铁的地方很多。只是有些事情没有详细解释,何况就算对黑齿说了,估计他也听不懂。1 并吞豕族村寨是一件大事,天浩第一时间派出信使,向远在雷牛城的族长传递消息。 “没想到这小子居然收编了豕族人……反正这是他自己的事情,他自己心里应该有谱。就这样吧!本王会把这件事禀报给陛下,这段时间让你们头领自己小心,豕族人可不是好惹的,尤其是钢牙部的铁齿,那家伙是睚眦必报的性子。吃了这么大的亏,肯定得从磐石寨找回来。给本王传个口信给你们头领:需要帮忙就说一声,本王会尽快派出援兵。” 这是牛伟邦的原话。 从雷角城返回的时候,信使中途在赤蹄城休息。 收编豕族人的村寨不能算是秘密,天浩也从未想过要隐瞒消息。站在同为牛族成员的内部角度来看,这都是一件值得宣扬的好事。“名声”这种东西很重要,一个寨子如果仅仅只在粮食产量和获取渠道方面占据优势,很难从根本上得到发展。相比之下,一个在广大民众心目中拥有良好信誉的统治者,才是决定一切的关键。 前往雷角城的时候,信使就按照天浩的命令,在赤蹄城大肆宣扬了一番。 现在回程,他仍在做着同样的宣传。 城主府。 看着手下刚送来的报告,牛铜有些发懵,一直在自言自语:“阿浩居然把手伸到豕族人的地盘上,他这不是找死吗?” 豕族人很强,不考虑装备、环境、食物等因素的情况下,他们与其它部族成员之间的战斗交换比为一对二,甚至可能达到一比三。 上天总是很公平,给予他们强大身体和力量的同时,也毫不留情收走了智慧。已经无法考证“蠢猪”这个词究竟是从什么时候流传开来,总之就是专指外貌丑陋,如同怪物般的豕族人。 他们是世界上最优秀的雇佣兵(重步兵),也是发起怒来翻脸不认人,连亲爹亲妈都会杀的疯子。 “阿浩一定是疯了。”牛铜放下手中的小型兽皮,坐在椅子上摇头叹息:“他怎么能这么干?” “哼!要我说,你才是想得太多。”旁边,身材削瘦的巫源轻蔑笑道:“他可比你聪明多了。那是个无利不起早的家伙,要是没有半点好处,你以为他会冒着触怒铁齿的风险做这种事?” “他能得到什么好处啊!”牛铜闷闷不乐地直摇头:“反正我是不喜欢那些长得像猪的家伙,又蠢又笨,而且一个个胃口大得惊人。” “那可不一定。”巫源的话语充满了讥讽:“天浩是个能人。你忘了上次大国师下来视察的事儿?牛伟邦谋算蒙香寨不是一天两天了,他千挑万选让青龙寨的良栋打头阵,结果却被天浩捡了便宜。鹿族人出兵报复,却被他打得丢盔弃甲,活捉了好几千人。” 牛铜抬起头,直视着他:“你说这些干什么?阿浩做的没错,他很棒。” 巫源并未因此停止嘲笑:“他现在拥有很大的权力。对五千人首以下的官员可以自行任命。哼……这跟城主有什么区别?” 牛铜有些疑惑:“你的意思是,阿浩是为了增加磐石寨的人口数量?” “他想成为真正的城主。”巫源收起笑意,眼眸深处透出毫不掩饰的忌惮:“只有人口过万的村寨才有资格封城,这是历代牛王陛下制定的规矩。” 第一百三六节 他不要钱 这些话对牛铜没有产生触动:“他想尽快发展,这没什么错……阿源,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对阿浩有那么大的偏见?” “偏见?哼!”巫源冷笑道:“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但我觉得自从他出现以后,很多事情都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了。” 牛铜对此多少知道些:“你指的是环车寨?” 巫源并不否认:“村寨之间的兼并很正常,但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双方实力差别很大的时候。磐石寨以前的头领是孚松,他死了,天浩接掌大权。这才几年的功夫,他先是并吞环车寨,然后接连搞出那么多的动作……阿铜,不是我说你,你得为自己打算,也不看看周围是什么状况。你可是城主,掌控着赤蹄城周边的所有区域。回过头来看看现在,就连远在边境上的一个小寨子,居然也快追上来了。” 牛铜凝神思考了几秒钟,认真地说:“那是阿浩的本事。” “所以我们要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巫源有些急躁,他拉过一把椅子坐下:“南方白人各方面都比我们先进,他们已经用事实证明货币制度是社会进步的经济基础。可是我们呢?很多人死守着老规矩不放,他们对狮王陛下的货币改革当做一个笑话。远的不说,大国师的态度就很顽固,他拒绝接受金属货币,甚至包括任何类型的代替品,直到现在也不承认金钱的价值。” 牛铜的声音有些低沉:“阿源,你说的太片面了。大国师是非常聪慧的智者。要我说……其实这事儿的关键还得落在狮王身上。很简单,如果他愿意拿出马铃薯和玉米的种子作为交换,我们也不会牢牢死守着冶炼和锻造技术。双方只要在这件事情上达成共识,货币改革根本没有任何阻力。” 巫源面色变得有些难看:“马铃薯和玉米是狮族的核心秘密,他们不可能拿出来与所有人共享。” “所以我说这件事情不会有任何变化。”牛铜摊开双手:“狮王陛下想要的东西太毒了,他自己却不愿意付出,这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不可能是等价交换。” 这是一个无法打开的死结,巫源不想在这上面浪费时间,他重新引导着回到原来的话题:“但我们可以在小范围内做出改变。想要强大就必须进行货币改革,我们要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牛铜对此不是很理解。他想了想:“你指的是阿浩吧?这跟他有什么关系?” “你不觉得磐石寨现在的情况很奇怪吗?”巫源的话里潜藏着一丝愠怒:“金生的商队一直与他做着生意,我特意交代金生,让他每次多多少少让出点儿利润,可是这么久了,磐石寨的贸易进展根本没有按照我想象中的进行。” “生意?”牛铜耿直的脸上浮起一丝疑惑:“你指的是什么?” “所有方面,所有一切可以成为商品的东西!”巫源骤然提高音量,与其说是大声喊叫,不如说是咆哮:“他们最初需要的只是布料,麻布和棉布,用来交换的货物种类也很单调,要么是盐,或者腌肉。苹果干和酒是后来才出现,半年前又多了一项新的,那就是乳酪。” 牛铜无法理解巫源的思维:“他们用自己的东西跟我换布,很正常啊?” “你还不明白吗?”巫源恨铁不成钢地盯着他:“用用你的脑子!商品贸易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磐石寨产出的物资很丰富,种类繁多,天浩与我们之间的生意一直占据上风。这么说吧,磐石寨现在就是一个卖方市场,无论那里产出的任何东西,都可以卖出一个好价钱。” “这倒是。”牛铜点点头,若有所思地自言自语:“他们做的苹果干很好吃,果子酒也不错,还有奶酪……听说阿浩的领地北面有一群巨角鹿,他把母鹿抓起来饲养……啧啧啧啧!他的确很聪明。”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儿。”巫源深深吸了口气,整个人忽然变得有些阴森:“你知道酒的价值,那玩意儿很贵。奶酪也一样,小小一块就能卖出很高的价钱。金生很听话,他忠实执行了我的命令。可到了现在……看看这个,你就会明白。” 说着,巫源顺手拿起摆在桌上的账本,带着迅猛动作席卷的气流,狠狠递到牛铜面前。 牛铜接过来,翻了几分钟,随即疑惑地抬起头:“从这上面能看出什么问题?” “总体来看,磐石寨在每次交易过程中都能盈利,是这样吗?”巫源没有直接解释。 牛铜下意识低头看了一下账本上的数字,点点头:“没错。” “可是他们的钱在哪儿?”巫源的声音有些暗哑,表情也变得狰狞起来:“我不反对他们赚钱,我甚至很高兴看到天浩有一个聪明的脑袋瓜。但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要金生支付给他的金属货币,银币和金币,他什么都不要。” “不对啊!”牛铜指着账本,皱起眉头:“这上面明明写着金生付给他的钱,每一笔都有,清清楚楚。” “他不要钱,他只要布。”巫源冷冷地说:“他总是以各种各样的借口拒绝金属货币。天知道他要那么多的布做什么……除此而外,他还要求得到更多。” 牛铜抬起头:“比如?” “他要各种兽皮和兽筋、农作物的种子、可以买卖的人口……其中,最让我想不通的是,他居然要求大量的铁,还有铁矿石。” “铁矿石?”听到这里,就算牛铜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仍然愣住了:“磐石寨不缺矿,他们北面就有一个铁矿山,还有储量很大的泥炭,他究竟想干什么?” “我不知道。”巫源缓缓摇着头,眉头紧拧在一起:“我只知道他拒绝收钱。虽然没有直说,但他的态度很清楚,他与国师是同一类人。” 牛铜想了想:“我觉得问题没有你说的那么严重。金属货币的推广需要时间,现在有很多人拒绝承认它的价值。” “别人有这想法我不觉得奇怪,可为什么偏偏是他?”巫源活动了一下腮帮,仿佛正在咀嚼有着实质形体的字句:“磐石寨发展的太快了,以这样的速度,用不了多久就会变成一座城市……一位新的城主,你没觉得这是一种威胁吗?” 不等牛铜回答,巫源缓缓地说:“如果他愿意收钱,就意味着他站在我们这边。情况已经很明了,他很抗拒,不是我们的人。” 牛铜陷入了沉默。 良久,他发出平和的声音:“找个时间,你去一趟磐石寨,找他好好谈谈。” “谈什么?”巫源以极快的速度反问。他摊开双手,夸张惊愕的表情显然是故意做作:“难道要我跪下来求他,告诉他这是狮王陛下的计划,是我们从南方白人那里学到的经验,摆脱野蛮走向文明的起点?” “……不,当然……我的意思是……你们,应该是我们与天浩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牛铜努力寻找合适的字句。 “他是个聪明人,应该明白我们无论身份还是地位都在他之上。懂得服从与尊重,这是他融入我们最起码的台阶。”巫源用他自己的方式表示拒绝。 从这些话里,牛铜听出了森冷的杀意,连忙开口制止:“阿源你想干什么?我警告你别做傻事。无论如何,阿浩都是我们的族人。” 劝解似乎产生了效果,巫源没有说话,他似乎放弃了自己的主张。 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 彼此之间很熟悉,牛铜知道巫源不会就这样善罢甘休。他站起来,认真地说:“我知道你是好心,急于推行狮王陛下的货币改革计划。其实我做的事情不比你少,可是与下面的人接触越多,我就越发现这个计划有太多漏洞。” 巫源以极慢的速度转过身,眼眸深处闪烁着只有他自己才明白的危险冷光:“……你想退出?” “我想再等等,观望一段时间。”牛铜选择了较为柔和,不那么强硬的解释:“我已经说了,解决这件事情的根本在于狮王的态度。马铃薯和玉米的种子,如果他不肯拿出来交换,国师和陛下永远不会答应使用金属货币。” 说完,他转身离开。 巫源独自呆在房里沉思。 “我就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他发出除了自己不可能有第二个人听见的自言自语:“见鬼,为什么当初我要选择成为一名巫师,而不是一位城主?哼……从精神上统治所有人,成为他们寄予信念的领袖……多么好听的漂亮话,多么令人向往的未来。可是与真正的相比,这根本算不了什么。” 羡慕与嫉妒在巫源脸上扭曲冲撞,他恶狠狠地盯着地面,眼睛在肌肉挤压抽搐的过程中不断改变形状。 巫源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祭司,能爬到这个位置的人寥寥无几。只要一句话,巫源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但他毕竟不是城主。无法掌控军队,无法在既定区域内发布行政命令。就像推动货币改革,以赤蹄城为例,牛铜一句话就能让全城上下所有人强行接受。可如果换成巫源这个部族巫师,人们顶多就是给予他尊敬,畏惧他身后潜在的神灵。至于金属货币……还是算了吧,我们就喜欢以物易物。 “挡住我路的人都要死……”他发出只有祭拜神灵时才有的呓语。 “我不喜欢比我聪明的人……”这是比呓语更加深重的憎恨。 “一个一个来……我有足够的时间……”长期压抑的愤怒不可能在这种时候得到释放,但他脸上露出笑容,古怪又狰狞。 “天浩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脑海中浮现出具体的指向性目标,这让他觉得疲惫的身体重新焕发出活力。 “阿铜……别逼我,我一直把你当朋友!”他变得有些犹豫。 “我会给你机会,可如果你仍要挡住我的路……抱歉,未来的路很窄,只能容得下一个人通过。” 他的双眼在不知不觉中充血,很快变得一片鲜红。 …… 所有迹象表明,豕族人与牛族人相处得很融洽。 虽然因为基因植入混乱导致他们外形长得像猪,但这并未影响到他们的大脑发育。何况文明时代的研究成果早已证明:猪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智慧程度甚至可能超过猴子和猩猩。 原因很简单:他们的脑很大。 曲齿被任命为矿山主管。 他发现包括自己在内,所有下井挖掘泥炭和铁矿的豕族人都得到了新装备。 那是一个用多层棉布堆叠缝制起来的古怪物件。差不多有自己的巴掌大小,左右两边各有一条棉线。使用很简单,只要把干净的布面蒙住口鼻位置,将下半张脸严严实实遮盖,在把两边的棉线挂在耳朵上就成。 曲齿问过天浩:“这究竟是什么东西?” “这叫口罩,能帮助你们过滤矿井里的有毒气体和灰尘。”天浩一边解释,一边接过口罩戴在脸上,当着所有人做了个示范。他随即抬手拍了拍曲齿的胸脯:“肺部必须保持干净,如果吸入太多的灰尘,会对你的健康造成影响。记住,让你的人在井下随时戴着它,不要摘下来。” 曲齿翻来覆去看着拿在手上的口罩。 蛮族没有想象中那么封闭。小时候,曲齿听过从锁龙关回来的老战士讲故事。据说南方女性白人有种特殊的衣服叫做“身体上部罩”,那是按照女性身材特点制成的内衣。具体什么样曲齿没有见过,不过两者之间都带有一个“罩”字……感觉很奇妙。 曲齿嘟着嘴,若有所思把口罩按住自己的胸口,在充满无限想象力的思维空间里对比、摸索。 他歪着头,大半个面孔斜对着太阳,微微眯起的眼睛看起来就像伟大哲人正在思考人生奥秘。 庄重、神圣、不可侵犯。 只是想得实在太投入,歪斜的嘴角慢慢流出一丝口水。 第一百三七节 王之怒 “你在想什么?”天浩对他这副诡异的模样觉得很奇怪。 猛然醒来的曲齿连忙吸溜着口水,小心翼翼把这块突然间在想象空间里增值了很多倍,凸显珍贵的口罩紧紧攥在手心。他迅速想到一个非常合理的问题用于缓解目前的尴尬:“那个……既然这东西这么好,为什么之前你没给我们用?” “这是用棉布做的。”天浩淡淡地说:“别看只有这么一小块,却足足缝了五层。你自己算算这得多少布料才能做成一个?以前的你们与现在不同,那时候是我用粮食雇佣你们过来干活儿,除了支付承诺的报酬,无论你们发生任何事我都不会管。说句不好听的,那时候你们就算死在矿井里,我也不会帮着你们收尸。” 他随即话锋一转:“但是现在不同,加入磐石寨,你们就是这儿的人。我得为你们考虑更多。生活、工作、安全、粮食……这可不是随便说几句空话就能做到,得落在实处。” 曲齿张着嘴,粗大的獠牙随着面部肌肉微颤而抖动。他心里滚动着一些非常奇妙的东西,有惊讶,有愤怒,更多的还是感动。 “你得理解!以前我们立场不同,而且不是一个部落。”天浩认真严肃地说:“管好你的人,以后别再口口神圣说什么“我是豕族人”。磐石寨只能有一个声音,只有一个种族。从今往后,你们可以称呼自己是“最强壮的牛族人”!” “阿浩……不,头领!”曲齿慌慌张张更改着称谓:“那我们之间的通婚……女人……这个……” 融合不是嘴上说说那么简单,通婚是个无法绕过去的问题。 其实蛮族各部落之间都有通婚,唯独豕族是个例外。他们恐怖强壮的外表令人望而生畏,女人们光是看看就觉得可怕,更不要说是亲近。 “这事儿我正在考虑。”天浩神情比刚才显得越发严肃:“总之一句话:是金子走到哪儿都会发光。让你的人老老实实工作,平时该干什么就干什么。该有的东西都会有,少不了你们。” …… 包括米泉寨和联康寨的人加起来,并入磐石寨的豕族人数量超过两千名。 对他们的管理颇为困难。 最大的麻烦,莫过于个人卫生。 这些粗笨魁梧的家伙根本不懂得什么叫做“清洁”。随带大小便这种事在他们看来稀松平常,甚至当着女人的面也不忌讳。 天浩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和和气气搞所有部族大团结。到处都有不听话的刺头,但并非所有豕族人都是死硬分子。最听话,执行命令程度最彻底,同时也是最配合的那部分,当然是黑齿麾下的原崮山寨成员。按照天浩传授的方法,天峰再次有意识的对这些人进行划分,从中挑选出三百多个表现最好的,给予令人羡慕的丰厚奖励。 美味的食物之所以在人类文明进化史上占据重要位置,是因为它能促使人们对优越的物质生活产生向往,从而激发出内在的能动力。 养鸡场已经形成规模。这种禽类天生带有美味因素,无论任何做法都会让味蕾感到愉悦。 在文明时代,艾灵顿爵士是美国的爵士乐天才,同时也是有名的大胃王。他可以在一餐中吞下令人难以置信的大量食物,对食物品质也很挑剔。 按照他的说法:“你可以在马萨诸塞的汤顿吃到美国最鲜嫩的炖鸡,可以在波尔多吃到螃蟹饼,芝加哥有一个地方可以吃到美国西部最美味的烤排骨,还可以吃到新奥尔良以外最可口的虾。我在俄勒冈州的波特兰平常切努克大马哈鱼,可以在多伦多吃到烤鸭,而要吃到全世界最美味的炸鸡,就必须到路易斯安纳的肯德基去。” 在天浩尚未入眠的那个时代,肯德基炸鸡的配方已经不能算是秘密。面粉、鸡蛋、百里香、盐、罗勒、黑胡椒、干芥末、姜粉、蒜……尽管缺少了其中几味调料,磐石寨厨子仍然在天浩口授之下,做出与历史上区别不是很大的炸鸡块。 对于常年吃着粗劣食物的豕族人来说,简直就是神灵赐予的最高奖励。 天浩要求得到奖励的人在公开场合享受这种食物。浓郁的香气就像毒1品,会让人上瘾。 美味的食物有很多,但就流水线生产规模化和便利来看,炸鸡是目前可供选择的最佳角色。 这是一个奇妙的场景————磐石寨战团全副武装,保护着服从命令的豕族人享受炸鸡。在锋利战斧和锐利弓箭的外围,聚集着多达上千名流着口水,目光呆滞,脸上充满无限期盼和欲望的违规者。 有了第一群人做例子,就会有更多的人想要加入进来。 整合豕族人的速度比想象中要快得多,前后只花了两个星期。 高效有节奏的转化让黑齿看得目瞪口呆。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打死他也不会相信这些老老实实列队站立,按照领队命令做出各种动作,嘴里喊着“一二一”,迈着逐渐正规步伐的家伙,竟然会是自己的同族。 黑齿现在真正相信天浩是一名伟大的行巫者。只有得到神灵眷顾,与神灵自由沟通的巫祭,才能真正令人拜服。 其实天浩不想成为神棍。 然而残酷的现实摆在面前:在这个野蛮愚昧的世界里,很多事情必须,也只能以神灵的名义进行。 天浩挑选了两百名最强壮的豕族人充入战团。他们由曲齿统领,装备着防御程度令人发指的超厚型盔甲。 黑齿一直担心族人在磐石寨生活得不习惯。他很快发现,这种顾虑根本没有没有必要。 天浩总有各种各样的方法刷新豕族人的认知,让他们恍然发现,这个美丽的世界不仅仅只是活着与死亡那么简单。 下矿井挖掘泥炭的工人分成小组,每天都要搞竞赛活动。个人、小组、轮班……分为不同的奖次,奖品多寡也根据泥炭挖掘量而定。懒惰的家伙在这种环境里无法生存,他会被所有人排斥,人人都喜欢干活勤快的家伙。从天浩那里,高大强壮的豕族人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做“团队合作”。 清洁卫生也要分出排名。包括磐石寨的原住民在内,以“十人首”管辖的人户为单位,每周进行安全卫生检查。“一尘不染”显然过于夸张,但至少要把平时居住的房间打扫干净。 懒鬼和脏鬼很快发现情况不妙,他们在人们的嘲笑与厌弃目光中被迫自我改变。 磐石寨不需要自由,这里与其说是平民定居点,不如说是半军事化管理区。天浩做这些事情很有经验,当做奖励发放出去的食物也不算多。 只有在森严规范框架下运转的人类社会,才能最大限度释放出生产力。 老太婆桂花的日常生活非常充实。她开始学着编写歌谣,曲调虽然简单,歌词却很能鼓舞人心。 以曲齿为例,可以这样唱:曲齿真好,曲齿真妙,曲齿干活呱呱叫。 考虑到歌唱曲调必须为广大群众所喜爱,而且简单易于上口,天浩极不负责的使用了《三只老虎》那首歌。 歌可以唱,人名也可以改。这周挖掘泥炭的冠军是曲齿,下周就有可能是黑齿……总之,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被歌唱的主角,他的名字会像风一样迅速传遍整个寨子。 优胜者有个特殊称号,叫做“劳动模范”。 周、月、年都要进行评比,年度劳动总冠军能得到极其丰厚的奖励。他会成为寨子里的大人物,成为所有女人心目中的宠儿。 牛族女人其实并不介意找一个豕族人做丈夫。当然,亲热接吻的时候,豕族人特有的獠牙很碍事,但这种小问题并不妨碍蛮族男女现实的爱情观————只要他吃苦耐劳,有力气,干活儿不偷奸耍滑,老娘就能接受这样的劳模汉子当我的丈夫。 黑齿担心的所有问题都在“规矩”框架下消弭于无形。 他终于相信天浩是真心实意对待自己和族人。 就像天浩经常挂在嘴边的那句话。 “我们是兄弟”。 …… 钢齿城。 “该死的叛徒!” “这是谋反。” “为什么没人阻止他们?为什么没有人向我禀报?” “你们统统该死!” 狂怒的钢齿王铁牙在咆哮,歇斯底里的尖叫声在大殿里回荡。他感到脑袋里乌云密布,无法思考,各种想法都被迅猛如风暴的“复仇”牢牢裹住,形成无法被任何劝说化解的疯狂执念。 崮山寨叛变了。 米泉寨叛变了。 联康寨也叛变了。 这世界变得无比陌生,铁牙感受不到丝毫熟悉。 我们是豕族人啊! 我们因为野蛮而受人嘲笑,我们是这个世界上独特且无法被接受的存在。可是谁能想到,本该是抱成团共同对外的自己人,却出现了可怕的分裂。 铁齿身高超过三米,庞大的体型要求尺码惊人的王座才能承载。豕族人最大的特点是肚皮肥大,他的肚子更是大到令人难以想象的程度:从胸部以下高高隆起,半径超过足月怀胎的妇人至少两倍。冬天有宽大的袍子遮住还好,如果是炎热的夏天,就能清清楚楚看到暴露在外的肚皮上全是黑毛,又粗又硬。 他脸上突然泛起诡异的潮红,源于背叛的愤怒在心中点燃了熊熊烈火,喉咙深处爆发出野兽般的吼叫。 大殿四周有十多个卫兵,他们站得笔直,神情肃穆,微微悸动的眼角出卖了他们此刻的内心恐惧,只能通过紧贴墙壁的后背上传来冰冷,提心吊胆勉强维持着最后的胆量,不至于在疯兽般的铁齿面前被吓得转身逃走。 钢齿部的巫师年纪不算大,外表与其说是一个体型过于高大肥胖的变异人类,不如说是一头有着浅灰色皮肤的猪。他的变异程度严重,鼻梁大幅度向前凸伸,耳朵也颇为肥大。他双手紧握在身前,低垂着头,一言不发站在原地,不时用眼角余光朝着铁齿偷瞟,寻找平息对方愤怒的可能。 四名侍女分别站在王座两侧。她们同样恐惧又小心,慌乱胆怯的眼神在彼此低头的动作间相互交流,从对方眼睛里无法找到保护和安慰,只有更加令自己心慌惊悚的成分。 “该死的混蛋!” 从铁齿狰狞的嘴里爆发出吼声只是开始。他突然伸手抓距离最近的侍女,扣住她的胳膊,在对方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将其高高抡起,就像拖拽着某种重物,从地面到空中挥舞出一个完美的圆,伴随着在天旋地转中惨烈的呼救声,侍女被抡圆了狠狠砸在岩石地面上。 沉闷的响声来自肌肉撞击,骨头粉碎要清脆得多。鲜血从破裂的皮肤深处被挤压出来,大面积溅开,仿佛一只熟透的放大版草莓从高处坠落,轰然炸开。 “叛徒!” 侍女们被吓呆了,忘记逃跑的她们眼睁睁看着铁齿拔出佩刀,带着野蛮人特有的凶暴扑向另一个同伴。刀尖穿透了她的眼睛,以不可阻挡的锐利和力量冲击扎进头部,从脑后捅出,在血色与白色之间反射出金属特有的森冷寒光。 “该死的下流胚!” 野蛮人的头骨坚硬,想要拔出被牢牢卡在其中的刀子并不容易。狂怒中的铁齿没有耐心,他握住刀柄摇晃了几下干脆松开手,转身咆哮着抓住另一个被吓得当场呆住,忘记了抗拒与逃跑的侍女头发,狠狠将其拖到面前,右手扳住对方肩膀,在头部与肩膀之间用力分出一个凹角,对准皮肤相对细滑的脖颈,张嘴咬了下去。 铁齿不饿。 他这样地位和身份的人已经是贵族,不用为了食物操心。 纯粹只是想要泄愤。 可怜的侍女连惨叫声都来不及发出,就被凶暴野蛮的铁齿啃断喉骨,头颅与肩膀之间当场形成直角,随即被巨大力量压迫着变成向下倾斜的锐角。 血腥和烂肉终于让恐惧中的幸存者明白了现实。 最后的侍女脸色惨白,尖叫着转身逃跑。 第一百三八节 怒令 “贱人,连你也要背叛我吗?” 铁齿双目通红,整张面孔被喷溅的血水染成同样颜色。他像丢垃圾那样扔掉手中尚在抽搐的尸体,凶狠狰狞的目光死死锁定跑远的侍女,向守候在大殿四周的卫兵们发布命令。 “抓住她,否则你们所有人统统得死!” 再强壮的女人也无法逃出被围堵的命运。她很快被带了回来,看着近在咫尺被鲜血与杀戮刺激着面部扭曲的铁齿,她被吓得当场小便失禁,在颤抖中疯狂地尖叫哀求。 “饶了我吧!大王,求求你,饶了我吧!” 她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铁齿用力抹了一把脸上的血,额头两边暴起粗大的青筋,仿佛有无数蚯蚓在那里聚集爬行。他抬起右手,略微弯曲的手指冲着被卫兵按住的侍女点了点:“……你……你和她们一样……我给了你们最好的生活,整个族群所有女人都在羡慕你们可以得到食物。然而……你们就是这样报答我。崮山寨、米泉寨、联康寨……你们违背了自己的誓言,跟着那些家伙一起背叛,你们……必须死!” 他很激动,说得语无伦次。 但侍女仍然听明白了铁齿话里的意思。 她立刻像泥鳅那样拼命扭动挣扎,不顾一切发出声嘶力竭的惨叫:“大王你弄错了。不是我……不是我们啊!我和她们不一样,我一直呆在大王您的身边,我哪儿也没去,我根本不知道这些事情啊!” 剧烈运动使铁齿浑身冒汗,咸味和血腥混合在一起非常难闻。凶暴的表情逐渐从脸上消退,他伸出手指,用坚硬细长的指甲轻轻刮过侍女面颊:“你跟她们没什么两样。都是女人,都是我的女儿,都发誓向我效忠……可结果呢?” “为什么不向我报告?” “为什么明明知道那些叛徒谋反,却没能穿回来消息?” “嫁了人,有了丈夫,就可以不要我这个王吗?” 左手抓住侍女的头发,右拳重重砸在她的脸上。就像拳击运动员对着耐打的沙包进行训练,一下又一下,沉闷的皮肉撞击与骨头碎裂混合,她的惨叫与哀求从高亢到衰弱,直至彻底没有了声息。 愤怒终于得到释放,铁齿感觉这个世界终于有那么一点点按照自己的意愿正常运转。他胸部起伏得厉害,不停地大口喘着粗气,浓烈血腥刺激着鼻孔和眼睛,鼻涕眼泪不受控制着流了出来。 “……呼呼……她们归你们了……所有,都赏给你们。”连连后退了好几步,重重跌坐在王座上。铁齿歪着身子,随便抬手指了一下散落四周的侍女尸体,对卫兵们发布命令。 在这个物质匮乏的时代,尤其现在还是冬天,一切都不能浪费。 大殿上彻底安静下来。 发泄过后的铁齿感到身体一阵空虚。他缓缓调匀呼吸,斜睨着站在大殿侧下位置的族巫,发出带有无穷恨意的声音。 “传本王的命令,集结城内所有军队,扫平磐石寨,给我把那些叛徒的人头带回来。” 豕族人的数量不多。整个族群总人口约为五十万,是所有北方蛮族部落当中人数最少的一支。 铁齿统治的钢牙部人口数量为四万。作为部族核心定居点,钢牙城的居民数量为一万二。 全民皆兵是不可能的。当然这种情况是针对其它部族而言。如果对上南方大陆的白人,所有豕族人就体质而言均可成为战士。 钢牙城内有一千名常备军,这是铁齿多年苦心经营的成果。他们是真正的职业军人,包括从锁龙关退役的老兵,以及经验丰富的军官。对外雇佣颇有些文明时代劳务人口输出的感觉,铁齿从本族雇佣兵里精挑细选,留下其中最强悍的家伙,一点点拼凑出这支军队。 他们真正是武装到了牙齿。所有武器盔甲均为牛族打造。圆盾、短剑、投枪、战斧、弓箭……应有尽有。 唯一的遗憾,是无法为他们配备马匹。倒不是铁齿不愿意这样做,而是豕族过于高大肥壮的体型限制了马匹无法承载。就连身份尊贵的钢牙之王铁齿,平时外出的时候也得面对同样的麻烦:没有坐骑,只能乘坐牛车或马车。 用“砸锅卖铁”来形容组建这支军队的困难一点儿也不过分。豕族并不富裕,胃口更是大得惊人。为了养活并让这些士兵保持战斗力,铁齿几乎掏空了全部家底。 付出与回报之间成正比。这支军队名气大了,求着雇佣的人就多,佣金也成倍增加。不夸张地说,铁齿很有些经营头脑,他亲手打造出一只能下金蛋的母鸡。 钢牙城当然可以出动数量更多的军队,可无论素质还是战斗力都落后太多。从狂怒中冷静下来的铁齿考虑得很周到:以这支军队的能力,完全可以在短时间内扫平磐石寨,杀光所有叛徒,狠狠给该死的牛族人一个教训。 巫师站在原地没有动,仿佛聋了,无法听见铁齿的命令。 他脸上充满了思索的神情,缓缓转身,对着斜靠在王座上面色阴沉的铁齿躬身行礼:“大王,我觉得这件事情不能简单处理,必须让事态扩大。” “……哦?”怒气未平的铁齿微微一怔,他本以为巫师会说些劝解的话,让自己不要出兵,或者通过外交手段处理。可是听对方的语气,事情似乎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 “这是背叛行为,是谋反。”神情严肃的巫师言辞锋利:“他们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随即话锋一转:“这件事情很严重,是对大王权威的极度蔑视。有一就有二,说不定还有更多人抱着与崮山寨头领黑齿同样的想法。我们不可能把他们抓起来一个个剖开肚子看看心里究竟想些什么,只能通过别的方法对他们进行震慑。” 铁齿心中的不快已经消失。他用探究的目光注视着巫师,缓缓点头:“接着说。” “所以这次出兵决不应该大王您独自行动,应该让整个钢牙部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巫师神情严肃:“让族里各个城寨集体出兵,由大王您定下一个数字,各城寨按比例派出军队。” 铁齿皱起眉头,对此不是很理解:“你说所有城寨一起出兵,这究竟是为什么?” 钢牙部总人口约为四万。除了钢牙城,部族大大小小的城寨分布四周,在这个交通基本靠走的时代想要迅速传递消息并不容易。何况下令各城寨集体出兵,军队集结,各种物资的消耗,以及行军路线安排等等都很困难。就复杂程度而言,远远超过铁齿的近卫部队单独出征。 “崮山、米泉、联康三个寨子的叛乱,已经说明有很多人对大王您居心叵测。我对此深感忧虑。肯定还有其他人谋算着想要叛乱。必须给他们一个教训,让他们摆正身份和心态。所有城寨共同出兵的确很麻烦,但只要在战场上杀过人,砍下那些胆敢触犯大王威严牛族人的脑袋,他们手上就沾染了血,就算以后想要谋反作乱,也得仔细考虑还有谁愿意接纳他们?” 巫师年纪不算老,但这些话真正是老成持重,考虑得很全面。 铁齿眯起双眼,侧着身子,手掌在额头与头顶之间来回抚摸,阴晴不定的目光表明他正在思考,只是一时间还拿不定主意。 他的确是个残暴的统治者,却不是一个愚蠢的傻瓜。 必须重视作为神灵代言人的巫师意见,何况刚才这些话的确是说到了铁齿心里,与他的一些想法不谋而合。 以崮山寨为首的三寨叛乱,在钢牙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人脉广泛的黑齿给很多城寨头领送去了书信,有些人直接把信件上缴,有些则偷偷藏起啦……人心无法看透,不可能摆在桌上红或黑一目了然。细细思考,还是巫师说得有道理:既然无法从根本上进行裁断,那就索性用绳索将所有人捆住,牢牢绑上自己操纵的战车。 让他们共同出兵,让他们冲在最前面,命令他们砍掉所有牛族的人头。 破寨杀人,寸草不留,夷为平地。 血仇永远不可能化解,杀的人多了,就算天生反骨的家伙也不得不转换思维,除了老老实实尊自己为王,他们哪儿也去不了,残忍的黑历史是他们永远的污点。 “你说的对!”想通了前后关节的铁齿神情略有舒展,他抬起头,,目光中流露出一丝赞许:“传本王的命令:钢牙部所有城寨按比例出兵六千,必须在规定日期抵达本城集结。本王另外增派亲卫一千,总兵力七千,扫平磐石寨。此战不要俘虏,以人头计功。” 巫师连忙跪下:“谨遵大王之令,我这就下去安排。” 几分钟后,走出大殿的巫师暗自呼了口气,布满皱纹的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笑容。 其实这些话并非他自己原创。 崮山寨叛乱的消息前天就已经传来,巫师甚至比钢牙王铁齿还早知道半天。 就在昨天晚上,方谷城派来了使者,连立寨和双堆寨也派了人,尽管他们前后抵达的时间不等,但表述所求却完全一致————请巫师在大王面前帮忙说说话,他们愿意在即将爆发的大战中出兵出力,为钢牙之王分忧。 分忧? 呵呵,分个屁的忧。话说得好听,实际上是为了你们的利益还差不多。 以巫师的聪慧,不难猜出这些人的真实目的。 工匠、粮食、人口……钢牙之王麾下的三千名亲卫部队威名赫赫,强大的战斗力就连虎族和狮族也不愿轻易招惹。以一族击一寨,此战的结果毫无悬念。这种必胜的战斗必须参加,就算跟在主力后面也能分到很多油水。 听说鹿族前段时间与牛族闹了些纠纷,牡鹿王鹿庆元大怒之下,派出六千多的军队大举越境。气势虽然很大,最后却在磐石寨全军覆灭。 巫师根本没想过同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豕族军队身上。这是两码事:豕族军队战斗力远远超过鹿族,后者无法与前者相提并论。别的暂且不论,就说单兵素质,三个鹿族人也打不过一个豕族人。 想要参战,必须有个合乎逻辑的正当名义。 吃人嘴软,拿人手断。得了好处的巫师绞尽脑汁,一整夜没睡才冥思苦想找到这个借口。 他从未怀疑过其中有诈。 愿意为了大王出兵的城寨头领,根本不可能是叛徒。 他们最多是一群苍蝇,闻到臭肉的味道就蜂拥而来。 这一次,磐石寨肯定完了。 …… 牛族领地,雷角城。 走进城主大殿的时候,巫源觉得就连空气也变得沉闷起来。 他一点儿也不喜欢这个地方。 然而事情就是如此令人无奈……我,偏偏是雷牛部的巫师,是这座城市的统治者之一。 神情恭敬的卫兵走在前面引导,很快把巫源带进了客房。 接下来,是长达半个多小时的漫长等待。 巫源一再告诫自己要有耐心,不要发怒。他很清楚,这是雷牛王牛伟邦故意的怠慢行为,他从来就不喜欢自己,这是最好的,让人挑不出毛病的羞辱方法。 其实我也不喜欢他。巫源坐在椅子上,自嘲地想着。 直到中午,牛伟邦才终于现身。 “真是难得,没想到你竟然会跑回来见我。”身材魁梧的牛伟邦仍然穿得像个嬉皮士,他上上下下打量着巫源,发出毫不掩饰的讥讽笑声:“怎么,在赤蹄城待腻了?” 按照惯例,身为一族巫祭之首,应该常驻部族主城。牛伟邦在这方面并未亏待巫源,他在雷角城也有自己的私人住宅,但巫源极少回来,尤其是最近几年,一直住在赤蹄城。 “你不待见我,我也不想在你面前绕来绕去,自找麻烦。”巫源冷笑着回应。族长的权力的确比巫师大,然而巫师代表着神权,从某种程度上说,双方地位差别不大。 牛伟邦懒得跟他多言,直接走到距离最近的椅子上坐下:“说吧,你这次回来到底有什么事?” 第一百三九节 王与巫 他们曾经是很好的朋友。 但是现在…… “我这次回来不会待太久,反正你也不喜欢看到我。”巫源尽量长话短说:“磐石寨这次闹得事情很大,身为族长,你打算怎么解决?” 牛伟邦活动了一下左手,伸展的拇指带动鱼际肌缓缓转了个圈:“磐石寨?你指的是阿浩那小子?” 不等巫源回答,牛伟邦嘴角歪朝一边,从胸膛深处喷出轻蔑冷哼的嘲笑:“怎么,你之所以回来,就是为了这件事?” 平整端坐的巫源没有否认:“你觉得这事儿很小,可以不用管?他直接把整个崮山寨弄过来。这是什么行为?直接与豕族开战?” “别说得那么危言耸听。”牛伟邦看似大大咧咧,其实却在仔细观察巫源的表情变化:“区区一个钢牙部,不代表整个豕族。” “那就是说,你打算为了区区一个磐石寨,与钢牙部全面开战?”巫源修正了话题,抓住问题核心。他鄙夷地笑着,略微显长的英俊面孔看起来有些邪魅。 “一个几万人的小部落而已,算得了什么?”人口数量是牛伟邦引以为傲的资本。从父亲手里接掌权力即位后,他对族内的管理一直很宽松,核心政策主要是针对扩大耕种奖励,以及各城寨粮食上缴的比例逐年降低。但规矩是规矩,下面的人为了私利拼命增加粮食缴纳数量,牛伟邦也对此无可奈何。毕竟参与的人太多,除了劝说和诱导,实在没有更好的办法。 钢牙部有四万人,雷角部有十二万。 巫源的冷笑同样轻蔑:“如果所有问题都可以通过数字对比来解决,就不会有什么战争了。” 牛伟邦分开双腿,朝前倾斜的身体依靠手肘杵在膝盖上的力量支撑,浓密的眉毛下面目光炯炯:“你想得太多了,还轮不到你来教我做事。” “我只是告诉你这件事会引发什么样的后果。”巫源抬手拈住从耳边垂落下来的长发,在指尖慢慢搓开:“钢牙王铁齿的亲卫可不是好惹的,那都是一个个从死人堆里杀出来的狠角色。看看他们最近几年的战绩:一千对六千,帮着虎族人干掉了鹰族一个部落。一千对一万五,帮着狮族灭掉鹿族一座城。除了这两次大战,林林总总还有几十次小规模战斗,都是稳赢不败。” “别以为天浩上次打赢了鹿族人就能得意忘形。你比我更清楚鹿族人在打仗方面有多么窝囊。他们天生就不是吃这碗饭的料,否则锁龙关方面也不会一再拒绝挑选鹿族人为战士。但是豕族不同,尤其是钢牙王铁齿,他的亲卫可不好惹。” “没错,雷角部人多,十二万对四万,三打一赢面很大。可你也不想想,磐石寨才多大点儿地方,距离雷角城这么远,等到你集结好军队,也许一切都结束了。” 牛伟邦陷入了沉默。 巫源没有夸大其词,他说的这一切全都有理有据。 他并不担心钢牙王铁齿会进攻雷角城。那样做与主动自杀没什么区别。铁齿虽然残暴,却不会白白给自己送人头。 但他一定会报复。三个豕族村寨同时投靠磐石寨,换了任何部落首领都咽不下这口气。 铁齿的亲卫威名赫赫,战斗力堪称恐怖。 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时间和路程,磐石寨距离雷角城实在太远,有些鞭长莫及。 派出大军驻守磐石寨并不现实,那会消耗大量资源,同时还会减弱对其它军事方向的威慑力。牛族领地外围并不安全,需要警惕的敌人到处都是。 良久,牛伟邦发出粗重的呼吸,他用黑亮的眼睛盯住巫源:“你到底站在哪一边?你好像忘记了,你是我们雷角族的巫师。” “我在帮助你解决麻烦。”巫源以言辞激烈的反问应答:“身为族长,你应该从大局着想。区区一个磐石寨,丢了就丢了,没什么大不了。虎族和狮族才是我们必须首要考虑的重点。” “照你的意思,我是不是应该把所有投奔过来的豕族人抓住,好好包装打扮一番,把他们送回钢牙城,然后跪在铁牙面前求他宽恕,然后再跟他缔结一个主从盟约?”牛伟邦讽刺地问。 巫源对此置若罔闻,他保持着正襟危坐的姿势:“尊敬的殿下,你应该学会取舍。这是个庞大的世界,无论是谁都不可能把所有好处都拨拉到自己碗里。为了区区一点蝇头小利,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牛伟邦再次陷入了沉默。 他在思考。 眼睛眨动的频率非常缓慢,左手五指分开杵着大腿,右手握住下巴,在粗糙的胡须之间来回摩挲。眼睛仿佛被地板上的固定位置牢牢粘住,无法移动,思考在脑海里游荡,无序冲击着逻辑,秩序扫平了混乱,新的思维从头脑战争焦土上诞生,重新构建出另类的框架。 他眼眸深处释放出森冷目光,死死盯住坐在对面的巫源:“如果你不是我的族人,不是雷角部的巫师,我现在就把你打成残废。” 世俗权力与神灵代表着两个不同的世界。作为一族之王,牛伟邦可以惩罚巫源,却不能剥夺其生命。杀死一名巫师,必须有着来自更高级巫祭的指令。 或者另外一种方法:由神灵降下旨意,决定一名巫师的生死。 “……照这么说,我还得感谢你?”巫源并不在意这种威胁,他淡淡地笑道:“感谢你没用鞭子抽我,感谢你没用刀子把我的耳朵割下来,还得感谢你没有砍断我的手脚,把我变成一个废人。” 牛伟邦知道自己在口舌方面不是巫源的对手。 他的眼角微微抽搐,抬起右手,带着被压制的狂暴力量,笔直指向敞开的房门。 “滚出去,别让我再看到你。” 巫源的脸色有些发白。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因为愤怒。 被羞辱的感觉像电流一样贯穿全身。 上次产生同样的感觉是好几年前,那时候自己奉命出使狮族,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巫源被狮王的货币改革理论所折服,怀着迫切与希望返回,却没有从牛伟邦这里得到任何支持。迫于无奈,他只能把所有希望投注到赤蹄城主牛铜身上。 “……希望你记住今天说过的话。”站起来,巫源脸上看不到丝毫留恋:“我……我保证!你……会后悔的。” 大步走出房间的他仿佛一阵狂风,充满毁灭一切的可怕力量。 房间里很快变得安静。 看着正前方那张空空的椅子,牛伟邦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怒火,以强大的意志从脑海中抹掉下令杀死巫源的冲动。 “看来得跟国师好好商量一下,给雷角部另外换个新的巫师了。” 解决问题的方法很多,这只是其中之一。 …… 大雪纷飞的季节不宜外出。 从雷角城远来的使者小队带来了雷牛王的亲笔信,还有五匹马。 用黑炭粉混合骨胶制成的墨水附着力极强,写在兽皮上的字句必须先用文火烘烤,然后才能用刀子刮掉。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伪造文书的难度,再加上用特殊针法缝制合拢的兽皮边缘,最外部带有雷牛王记号的火漆印,使这封信具有很高的保密度。 信上的字句不多:“如有需要,立刻向雷角城求援。本王会第一时间派出援军。好好干,给我狠狠杀杀铁齿那个混蛋的威风!” 连日赶路,几乎被冻僵的信使队长一口气连喝了两大碗肉汤,好不容易暖和过来。他搓着手,颇为敬畏地对天浩道:“大王让我们把这些马送过来,让您先用着,不够再说。” 上次送到雷角城的数千名鹿族战俘,让天浩威名大振。现在整个雷角部落都知道边境上有一个叫做“磐石”的寨子。蛮族最重战功,他们认为这是一个男人挺身立足于世间的基础。 感慨的微笑在天浩脸上荡漾,他看着兽皮信件自言自语:“没想到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居然得到出乎意料之外的信任。呵呵……看来某些人生为统治者果然是上天的垂爱……好吧,是我过于诗情画意了。我必须为我之前的某些想法向您道歉,尊敬的雷角之王殿下。” 没人听见他在说什么。极低的声音不可能传入别人耳朵,微微张合的嘴唇也无法通过视觉观察判断出具体字句。 “谢谢你们带来的好消息。”收起信件,抬起头,天浩带着热烈激情顺序拥抱了每一个信使:“好好休息,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家。今天,你们是磐石寨最尊贵的客人。” 很多人都在哀叹机会没能降临到自己头上,却从不懂得创造机会。天浩从不忘记对值得拉拢的人施恩,哪怕只是几名身份低微的信使,在他看来也决不能放过。 当面宰杀的母鸡在汤锅里散发出浓香,鸡蛋这种奢侈品管够,切成厚片的奶酪在锅里滋滋冒油,还有新鲜的鱼和酒……丰盛的宴席让信使们受宠若惊,满怀感激的他们议论纷纷。 “以前在雷角城的时候,就听说磐石寨这位年轻头领很厉害。今天一见,果然没有架子。” “他一直说我们是他的兄弟。要换了别的头领或者城主,谁会说这种话?” “阿浩头领可不是嘴上说说故意敷衍咱们。瞧瞧这些吃的,平时咱们连想都不敢想。我原本以为大冬天的这趟出来送信是个苦差事,没想到阿浩对我们这么好,有吃的,还有酒。” “回去以后我跟我家里人商量,看看明年春天把全家都搬过来。” “哈哈哈哈,我也是这么想的。来,咱们干了!” …… 夜深了。 远处传来几声令人心悸的野兽嚎叫,守卫哨塔的士兵却不紧张,只是转过身,朝着传来声音的方向看了一眼,随着声音很快平息,注意力也转到远处被黑暗笼罩的开阔地带。 驯养黑嚎狼的工作很顺利,这些野兽在棍棒、皮鞭和食物的双重作用下逐渐褪去野性。幼狼的数量多了,天浩有意识的让村民们各自认养。很多家庭都养着狼,饲料多为从海里捕捞的小鱼小虾,以及人类牙齿难以对付的骨头。 磐石寨的首脑人物聚集在头领房间里开会。 宽大的木桌上点着油灯,以前用的是兽油,现在大多使用鱼油。粗大的灯芯用棉线捻成,浸透了油脂,驱散大面积的黑暗,照亮了摆在桌面上的地图,还有聚集在木桌四周的所有人面孔。 天浩被所有人簇拥在正中,他抬手指着摊开的兽皮地图,富有磁性的声音抑扬顿挫:“我们现在面临的最大威胁来自钢牙城。崮山寨的消息已经散布出去,估计铁齿用不了多久就会出兵。综合目前从各个渠道收集的情报,铁齿会派出大量军队,其中包括他那支战斗力很强的亲卫部队。” 黑齿低头注视着地图,神情凝重:“这一仗很难打。铁齿的亲卫部队很厉害,以前我在钢牙城见过,他们每个人都是百里挑一的勇士,战技和武器娴熟,相互之间的配合也很默契。如果是正面进攻,我们胜算不大。” 其实黑齿的话已是刻意保留,铁齿亲卫部队是他见过最恐怖的存在。钢牙之王花费了大量资源培养那些战士,他们绝不可能背叛,所有人都有死战到底的决心。 狩猎队长永钢盯着地图上连接磐石寨与钢牙城那条代表道路的弯曲线条,试探着问:“如果我们放弃寨子外围,把他们让进来打,就像上次对付鹿族人那样,赢的可能性有多大?” 当众向神灵发下血誓的黑齿如今已是天浩的亲信。这段时间他走遍了磐石寨,对这座堪比堡垒的定居点深入了解,也知道鹿族军队在这里遭到惨败的每一个细节。 他摇摇头:“同样的方法对鹿族人管用,对铁齿的亲军却不行。尤其是要塞内部狭窄的街道只能单打独斗,那刚好是他们的强项。” 第一百四十节 体贴的女人 旭坤显得很急躁:“野战不行,防御战也不行,那我们该怎么办?” 永钢目光沉凝,他在脑海里思索着各种可能,忍不住摇头发出叹息:“如果我们有足够的马就好了。以前在锁龙关的时候,我听老兵们说过虎族骑兵对付南方白人长枪阵的骑射战法。给最精锐的轻骑兵配备弓箭,让他们围着白人战列来回跑,不能停下,边跑边射箭,箭射完了就回去补充,累了就换另外一队骑兵上……就是这样,再强大的军队也能活活耗死。” 停顿了一下,永钢脸上泛起敬佩的神情,补充道:“这是几百年前虎族对白人的经典战术。后来南方白人开发出火枪,骑射也不管用了。但这种方法可以用来解决我们目前面临的问题,可惜……我们没有马,没有骑兵。” 天浩首次发言后就一直没有说话。 这是对手下的培养。如果任何事情都由自己拿主意,会导致他们产生“反正万事有头领拿主意”的想法,对于逐渐扩大的领地和不断增加的人口,只会引发更多的问题。 激烈的辩论持续了很久,看着聚在木桌周围绞尽脑汁冥思苦想的人们,天浩露出满足的微笑。 趁着人们不注意,他悄无声息退了出去,把气氛热烈的环境让给他们。 居室里燃烧着炭火,站在房间外面就能感觉到令人舒服的暖意。天浩推门走了进去,看到阿依坐在火塘侧面铺着兽皮的床上,旁边椅子上还坐着另外两个女人。 “你们在聊什么?”天浩按照自己的理解,温和地笑着问。 两个女人连忙站起来对着天浩行礼。她们低着头,双手在身前交握着,显得很拘束。见状,阿依连忙让她们出去,她随即站起来,从天浩身边走过,关上房门。 看着挺着肚子慢慢走过来,脸上带着一抹绯红的阿依,天浩笑道:“你背着我在搞什么名堂?” 火光照亮了阿依的脸,肤色有些黑,却比天浩最初认识她的时候白了不少。左手轻轻抚摸着高腆的腹部,宽松的棉布衣裳不会束缚胎儿,她不太自然地伸手顺了一下头发,吞吞吐吐地低语:“……我……肚子里有孩子,所以……我把她们找来。今天晚上……以后……她们……” 她的声音很小,明显底气不足,解释的很勉强。 天浩静默着站在那里,注视着阿依半掩在阴影里的侧脸。 她比以前更漂亮了。褪去少女的青涩,妇人的成熟令她不断增色。阿依一直保持着苗条的身材,即便怀孕前也是这样。现在的腰身虽然臃肿,修长的双腿却没有走形,整体纤瘦,锁骨在脖颈之下显露出完美线条。 之前出去的那两个女人没有走远,她们就站在门外,等待着阿依发话。 她们…… 天浩摇摇头,努力让自己不去想那两个壮硕肥实膀大腰圆的身影。截然不同的审美观决定了自己永远不可能从野蛮人里找到太多伴侣。能有一个阿依已经很幸运,这大概是上天对自己重生后的奖励。未来也许会有别的女人进入自己生活,但就目前为止,天浩没有发现任何与阿依相似的异性。 这个世界的审美观非常可怕! “我不喜欢她们,真的。”他温柔地笑着,加重了语气。 这让阿依有些发急,强烈感动促使她忍不住扑倒天浩怀中,低声抽泣:“可是……我怀了孩子,我不能尽一个妻子的责任。你是男人,你有权利把我……” “我谁也不要。”天浩用手指挡住她的嘴唇,耐心等待阿依的情绪平复下来,轻轻梳理着她的长发:“谁也不能决定我的喜好,包括你在内。不要哭,你一直很漂亮,你是我的女人。现在如此,以后也是这样。” “……我,我知道我长得丑。”阿依不太相信他的话:“只有长得高大壮实的女人才好看。老人们都这样说。还有祭司,他也是这样告诉我的。” 天浩一直摇头,半开玩笑地说:“保持你现在的模样,如果你真要变成她们那样,我就真的不要你了。” 阿依很高兴,也有些惴惴不安:“阿浩……你不要骗我。” “我没骗你,真的。” 神灵在上,这的确是真话。 …… 钢牙城难得有像今天这么热闹的时候。 整个部族所有城主和村寨头领都来了。铁齿下达了征召令,大小头领必须服从。 平时宽敞的大殿如今显得拥挤,数百名头领和祭司站在台阶之下。按照各自不同的身份排列,最前面的是城主和巫师,后面才是头领和祭司。这一刻,人口与权力真正得到了彰显,金字塔形状的身份堆积即便是在野蛮时代也不会变化。 端坐在高大的王座上,铁齿披着一件形状怪异的锁甲:自肩膀往下,一直连接到双手腕部的金属部分,向上对着天空的部分镶嵌了密密麻麻的兽牙。 大部分是暴鬃熊与黑嚎狼的獠牙。选取最长最锋利的牙,从根部取下,牢牢固定在盔甲表面,成为令人恐惧的可怕装饰。 只有在重大集会的时候铁牙才会穿上这件盔甲。这玩意儿当然不能穿着上战场,毕竟是象征意义高于防御能力。身为钢齿部的族长,要是没有一件符合自己身份的特殊服装,说出去也是惹人笑话。 他用威严的目光环视四周,发出狂兽即将捕猎前的威慑性低吼:“事情的经过,想必诸位都知道了。崮山、米泉、联康三寨叛乱,谋逆者全部投靠了牛族人。此事……决不能轻易了结。” 站在台阶正下方的一名城主猛然举起粗壮右拳,振臂高呼:“杀光他们!” 这信号瞬间点燃了全场所有人的情绪,疯狂的咆哮瞬间爆发,此起彼伏的吼声震耳欲聋。 “砍下他们的人头。” “我要亲自尝尝那些牛族人的味道。” “烧掉他们的寨子,把所有牛族人和叛逆变成奴隶!” 疯狂叫嚣的大殿就像文明时代的明星演唱会现场,只是缺少了在空中挥舞摇晃的荧光棒。 铁牙对此非常满意。 他举起双手,用力往下做了个按压动作,喊叫声逐渐平息,一双双被狂放话语刺激着发红的眼睛不约而同聚集到他身上。 “很好,你们让我看到了勇气和决心。”铁牙觉得身体里涌动着热流,他已经忍不住现在就砍掉一个叛徒的脑袋,狂饮对方体内喷涌而出的鲜血。他没想过失败,那种事情根本不可能发生。 牛族人口多达数百万,足以对豕族形成全面碾压。但牛王陛下不是疯子,他需要面对来自其它方向的威胁,被迫分散了强大的军队,不可能把区区的边寨纠纷全面扩大为种族战争。 可以是小规模的战斗,局限于雷牛部和钢牙部之间。但决不允许扩大为战争,牛族与豕族至少要保持表面上的和平相处关系。 这将最大程度发挥豕族战士的优势。他们不怕单打独斗,数千人规模的战斗赢面高于百分之七十。何况这次还派出了自己的亲卫……铁牙打定主意,无论付出任何代价,都必须一战平定磐石寨,把那些胆敢谋反的家伙统统抓住,剥下他们的皮,制成旗帜,永远挂在钢牙城的城墙上。 按照族内各城寨的比例出兵,是个非常不错的建议。技能减少自己的损失,也能从某种程度上凝聚族群向心力。 巫师是这么说的,铁齿也深以为然。 当然,跟随出兵的各城寨肯定要分走一些战利品,得到好处。这种事情在铁齿看来很正常,算不了什么。 这一刻,他真正感受到自己身为王者的尊严,拥有号令八方的巨大权力。 “哗啦!” 从王座上站起来的时候,披挂在身上的金属盔甲发出清脆撞击,响亮无比。 铁齿高举起右手,用力向下挥舞,发出有生以来最大音量的狂吼。 “出兵,扫平磐石寨!” 远远看去,他就像某种怪兽的嘴,整个身体遍布尖牙利齿,唯独没有舌头。 …… 几天后,天浩接到了潜伏人员从钢齿城紧急传回的消息。 信件上记录的内容简明扼要:目前探明的豕族出征数量为八千三百五十一人,全部都是重步兵,由钢牙王铁齿亲自挂帅,以一千亲卫,两千城卫军为核心,其余部分为钢牙部各城寨按照比例出兵。情报发送之日,豕族军队正在钢牙城集结,所需物资也在准备,预计五至六天后可出发。 平俊早在一年前就派人打着鹿族的旗号到钢牙城开设商行。身份文件当然是通过鹿庆西得到了便利,他与天浩关系不错,这种小事情在他看来没什么大不了。 打探豕族军队的详细情报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崇尚勇武的豕族人从不屑于隐瞒,他们会把出兵打仗的事情嚷嚷着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他们相信以自己的力量可以杀光任何对手,力量和勇气足以碾压任何阴谋诡计,尤其是全面宣扬更能为己方造势,令敌人胆寒,甚至有可能不战而胜。 这样的想法不能说是有错。豕族人的逻辑思维有时候很简单,也容易受到外来因素干扰。何况他们强大的战斗力各部族都有目共睹,争相雇佣豕族人在战争中替己方效力也成为一种习惯。 “八千三百五十一个……”看着手里的情报,天浩微微皱起眉头。 铁齿出兵规模明显超出自己的预计。按照之前估算的数字,天浩觉得五千左右比较合理。毕竟出兵不是春游,需要考虑方方面面的问题,尤其是后勤供应,若是没有足够的粮食,谁也不会饿着肚子打仗。 他没有避讳站在旁边的天峰,顺手把兽皮信件递了过去:“大哥,你看看,觉得有什么问题?” 天峰很快看完,他的反应与天浩一样:“八千多人,铁齿真有这么多的粮食?” 他随即疑惑地问:“会不会是我们的人搞错了,情报有误?” 天浩思考了几秒钟,缓缓摇头:“可能性不大。这种事情我宁愿信其有,也不愿信其无。” 众所周知,豕人是个一直缺粮的部族。造成的原因很多,导致每年冬天各城寨都会派出相当一部分人口外出接受雇佣,这样才能得到更多的粮食。钢牙城也不例外,铁齿费尽苦心也只能保证麾下亲军吃饱,无力顾及更多。由此导致豕族人口无法增长,甚至逐年下滑,死亡率高于出生率。 按照天浩制定的相关条例,潜伏在各部族内部的情报人员至少每月发回一次消息。综合之前传回来的情报,他得出钢牙城存粮不多的结论,没想到铁齿此次出兵数量竟然出乎意料之外。 “应该是发生了某种意外。”天浩凝神缓步在房间里走了几个来回,他很不喜欢这种局面失控的情况:“算了,具体是什么也别想了。一时间很难探听明白,等新的情报穿回来时间上也来不及……这样,启动第二套方案吧!” 最初从崮山寨雇佣曲齿过来挖掘泥炭并非临时起意。那是整个计划的第一部分。针对崮山寨全体发誓投入磐石寨,也有着应对钢牙之王带兵报复的计划内容。天浩仔细考虑过前因后果,针对各种出现的突发状况,计划也相应作出改变,分为第一、第二、第三等多重序列。 这一系列流程并不复杂,他坐起来也得心应手。其实就是文明时代军事学院的相关科目,那时候天浩是优等生,考核分数很高,也是他日后多次晋升的基础。 天峰脸上浮现出亢奋期待的神情:“老三,你确定真要用到那东西?” 天浩认真地点着头:“这次铁齿带来的人多,我们也要增加对应的数量。还好去年和今年夏天我们提前做了准备,否则这次麻烦就大了。” 天峰深深吸了口气,用力握住天浩的手,带着强烈激动,颇为紧张的压低音量:“那大王那边,我们还要不要派人求援?” 第一百四一节 狙杀 “当然要!” 天浩的语气很坚决:“我们的军队数量不够,如果得不到雷角城方面的增援,整个计划的完成度会大打折扣。” …… 以罗有些舍不得离开磐石寨。 这里的感觉太好了。 食物种类很多,而且数量充足,甚至就连鸡和鸡蛋这种在其它村寨算是珍品的东西都不缺。 这里的人很热情,很少有勾心斗角,干活儿的时候相互合作,效率成倍提高。 干净的环境是以罗从未见过的。没有人随地大小便,还定时有人在寨子里清扫垃圾。他们有一个特殊的称呼:环卫工人。 这一切都得益于寨子头领天浩,听说如此之多的奇思妙想都是他提出来,下面的人制定出规章制度,执行起来没有丝毫折扣,该奖就奖,该罚就罚。 以罗是牛伟邦的贴身侍卫。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充当信使就够了。但是这次的情况有些特殊,雷牛王传递给天浩的信息属于绝密,同时还需要足够的人手驾驭马匹,所以派出了一个精锐卫兵小队执行任务。 身为队长,以罗知道自己必须尽职尽责。所以当天浩让他带着密信返回雷角城的时候,以罗丝毫没有犹豫。 肉干和奶酪装满了口袋,甜甜的苹果干单独装进另外一个袋子,以罗和另外两名随同返回的骑兵各有一份。这是天浩送给他们的礼物。以罗很满意,远在雷角城的家人看到这些平时难得一见的东西,肯定会高兴得笑起来,把沉甸甸口袋装上马背的时候,他甚至有些迫不及待想要回去,用粗硬的胡须好好扎扎儿子的小脸,把他弄哭,再用苹果干把他逗笑。 马匹和装备已经准备好,随时可以启程。 以罗紧紧握住天浩的手,认真地说:“谢谢!” “这封信一定要亲手交到大王手里。”天浩神情严肃的再三叮嘱:“事关重大,沿途千万不能耽误。我计算过时间,从你们回去到大王派出增援部队,前后应该衔接得刚刚好。以罗兄弟,我也不瞒你,磐石寨上下能否彻底改变目前的局势,就看这一仗了。” “我明白!”以罗把带有体温的兽皮信件塞进怀里,用手轻轻地拍了拍,郑重其事地回答:“放心吧,绝对不会误事。” “那我就等着你的好消息。”天浩脸上露出微笑:“我会在寨子里给你和兄弟们留下足够的房子,等你们下次带着家人过来,就能永远住在这里。” 听到这话,站在旁边送行的另外两名信使都笑了,牵着马准备和以罗一起返回的两名骑兵也笑了。 来的时候五个人,现在回去三个,另外两个暂时留下,天浩需要等待事态发展,看具体情况与雷角城之间保持联络。 以罗翻身上马,骑术精湛的他轻轻拽了一下缰绳,发出满足且爽朗的大笑。 “我一定会回来的,到时候你就是我的头领,还有我儿子,你答应过当他的老师!” 三人三骑轻快地穿过寨门,马蹄踏着地面上不多的积雪,朝着雷角城方向而去。 看着他们的黑色身影逐渐从视线里消失,天浩缓缓收起脸上的笑,转过身,吩咐一直守候在那里的天狂:“二哥,该做的准备工作都差不多了,开始吧!一切按计划执行。” …… 两天后,傍晚。 在马背上颠簸了一整天,以罗感觉自己体内所有的骨头都快散架了。担任信使不是什么清闲工作,很累,整个白天沿途几乎没有休息的时候,快马扬鞭朝着雷角城疾驰。 前面就是赤蹄城,远远的可以看见黑色城墙轮廓,在微弱阳光的映照下,边缘泛出一丝淡淡的金黄。 这是返回途中最大的休息点。冬季寒冷,山林里到处都是野兽,夜晚必须在村寨或城市住宿,好好休息睡上一觉,明天清晨出发,大约下午时分就能抵达雷角城。 以罗抓住缰绳,双腿夹紧胯下的马背,一边控制马匹一边转身,气喘吁吁地鼓励跑在旁边的同伴:“再加把劲儿,前面就是赤蹄城,等到了驿站,我请你们吃顿好的。” 两名同伴顿时笑了起来。 “队长,瞧你说的,再好能有咱们在磐石寨吃的好?” “呵呵,就是,磐石寨的鱼汤真好吃啊!现在想起来我还忍不住要流口水。” 以罗扬起鞭子,指着其中一名同伴笑骂道:“你们的胃口被吊高了,看不起我是不是?” “哪儿能呢!”同伴笑着回答:“我们都商量好了,这次回去就把家搬到磐石寨。那是个好地方,阿浩也是个好头领。” “是啊!这次来以前,我还真没想过会有这么好的地方,要不咱们回去帮着阿浩头领好好宣传宣传,应该有很多人都想跟着咱们一起过来。”另一名同伴笑着附和。 天色越来越黑,太阳以肉眼可以见的速度缓缓坠入地平线。 “我也是这么想的。”以罗骑在马上,边说边判断着正被黑暗笼罩的前方道路:“咱们还是慢点儿吧,反正也快到了,前面不远就是赤蹄城的城门,千万别摔了。” 侧面马背上的同伴笑道:“放心吧,我这骑马的技术……” 话未说完,空中传来“嗖”的一声呼啸,一支从侧前方射来的羽箭狠狠钻进他的眼眶,鲜血带着破碎晶状体一起溅开,他惨叫着向后仰倒,胯下的马失去控制,带着骤然失去负载重量的轻快感,以更加迅猛的速度狂奔。 发生了什么事? 以罗被惊呆了。 他下意识转过头向前看去,同时非常警觉地伏低身子,双手死死拽住缰绳。刹那间,他清清楚楚听到有东西从头顶上飞过,远远落在身后。 “啊!” 惨叫声从侧面发出,另一名同伴也被羽箭射中。锐利的三棱箭头深深扎进肩膀,他几乎在一瞬间同时被三支箭射中,第二支钻进胸口,最后一支射中左边面颊,撕裂肌肉,连惨叫声都变了腔调。 以罗感觉浑身血液瞬间凝固。 有人躲在暗处狙杀我们! 究竟是谁? 这问题注定了不可能现在找到答案。 强烈的求生意识迫使他将身体伏得更低,紧贴在马背上,几乎连为一个整体。身为战士的本能反应促使他反手拔出佩刀,将锋利的刀尖狠狠朝着马臀刺下。剧痛刺激着胯下的畜生,它发出嘶哑的咆哮,四足爆发出更加强大的力量,在即将消失的最后光线照耀下,朝着远处的城市撒蹄狂奔。 “拦住他!” 路边黑暗深处传来沙哑的低吼。 以罗有生以来第一次希望太阳消失的速度不要那么快。他在心里拼命祈求神灵,最好永远将这所剩不多的光明牢牢定格。 披着残酷外衣的黑夜驱除了太阳,可怕的黑色阴影将以罗彻底笼罩。 在最后的模糊视线中,他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从侧前方路边跳出,那人穿着轻便的皮甲,双手紧握巨大的战斧,高高轮过头顶,带着迅猛不可挡的威势,迎面狠劈。 冲不过去,挡不住,躲不掉。 机警的以罗双脚猛然发力,用力咬着牙,踩着马镫拼死从马背上跳开。这一躲很及时,他在空中翻滚了两圈,重重摔在地上,顾不得腿脚身体疼痛,以最快速度向路边树林里跑去。 眼角余光看到模糊的血腥画面:自己的马从头部被劈成两半,从空中落下的战斧坚不可摧,持斧攻击者被巨大的马匹冲击力当场撞飞,惨叫着落在几米外的草丛里。 这些人真正是亡命之徒。 以罗听见那人体内传来清脆的骨裂声,也许他被当场撞死,却成功干掉了自己的马,拖延了自己逃命的速度。 “该死的混蛋!” 以罗在心中暗自怒骂,脚下的速度却不减。跳马的时候撞伤了膝盖,他什么也顾不上了,在林子里弯着腰来回奔跑。 黑暗现在是他的盟友,通往赤蹄城的方向充满了危险,只有尽快逃入密林深处才能得到安全。 野兽会吃人,但身后紧追不舍的这些家伙更可怕。 “嘭!” 以罗感觉自己被某种坚硬的物体砸中头部,他惨叫着向后仰倒,巨大的眩晕使他感到天旋地转,下意识伸手摸了一下鼻梁,中间深深凹了进去,指尖触到少许坚硬的碎片,应该是断裂的骨头。 整个面部一片麻木,感觉不到痛。他拼命扭动身体想要挣扎着站起,腿脚却不听使唤,找不到重心,接连几次歪歪扭扭站起来,又在黑暗无光的失衡状态下栽倒。 一只沉重的脚死死踩住他的肩膀,精疲力竭的以罗趴在地上大口喘息着,嘴角和鼻孔流着血,唾沫和粘液混在一起,体能消耗得很快,遭到重创的身体剧烈颤抖。 “继续跑啊,怎么不跑了?”头顶传来得意的狞笑,声音很陌生,以前从未听过。 整个面部神经连在一起,鼻骨断裂的以罗出于短时间视觉失能状态,但他可以感觉到有人正在接近,从多个方向而来,奔跑速度很快。 心底的最后一丝期盼随着来人说话彻底沉入谷底。 “那两个被射死的家伙仔细找过了,他们身上没有带着信。” 还是之前来自头顶的那个陌生口音,他同时加重了脚下踩踏以罗的力量:“也就是说,信在这个家伙身上?” 信? 他们要找阿浩送给大王的信! 他们到底是什么人? 为什么对我们来到赤蹄城外的时间和路线如此清楚? 新的巨大恐惧像魔爪死死扼住以罗的心,他拼着最后的力气,发出野兽濒死的嘶吼,以令人难以置信的力量侧身将后背上的那只脚掀开。 “想跑?” “抓住他!” “他带着我们要的东西。” 低吼、怒骂、喊叫……密林里充斥着各种声音,以罗左手紧紧捂住藏在胸前内袋里的兽皮信件,踉跄着朝前冲出十几米远。 “嗖!” 一支从后面追上的箭,又狠又准,穿透了他的右腿,彻底封死他最后的生之路。 那只沉重的脚再次踩住他的后背,力量比刚才更大,仿佛一座足以将人活活压死的山。 黑暗中,以罗感觉自己的手断了。 不是长刀就是战斧,只有重型兵器才有如此刚猛的威势。 沉重的撕裂力量再次落下,砍断了以罗的左脚足踝。手持凶器之人骂骂咧咧,用力摇晃了几下兵器长柄,带着以罗惨痛不似人声的尖叫中松动骨头,将卡在中间的战斧拔了出来。 他被粗暴地翻了一个身,眼睛彻底看不见,一片黑暗,锐利坚硬的刀子在以罗腹部和胸口捅了好几下,奄奄一息的他连哀求都无法发出,微张的嘴唇中间喷吐血沫,一个个鼓起,一个个炸开。 信从胸口被搜走。 还是那个陌生的声音,他似乎擦亮了蛮族随身携带的火折:“应该就是这个。” 他随即对其他人发布命令:“你们几个去前面把尸体搬进来,你们去牵马,用绳子把他们栓上,按照我之前说过的,把他们埋了。动作要快,不能被人发现。” 以罗觉得自己距离死亡无限接近,大脑思维却很清醒。 绳索拴住自己的腰,在地上拖行了一段距离,右肩上挨了重重一脚,在黑暗中翻滚,坠下一个不算太深的高度。 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迷迷糊糊的脑子里全是问号。 最后的意识,伴随着铺天盖地而来的巨大恐惧。 那是一把抛洒在以罗脸上,冰冷潮湿的泥土。 …… 赤蹄城。 巫源在狭窄的房间里来回走着,与其说是踱步,不如说是用这种简单机械的动作消磨时间。 他是个喜欢享受的人,尤其是食物。巫源认为一天三餐最重要的就是晚饭,通常他的这一顿会很丰盛,新鲜的烤肉必不可少,甚至还有少量的酒。 今天的晚餐很简单:一碗加了肉汤煮成的粥,一个寡淡无味的面饼。 如此单调的饮食并不符合巫源的理念。 他现在没心思考虑别的问题,巫源第一次觉得食物在生活中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重要。 第一百四二节 秘密 粥喝了半碗,那块饼连动都没有动过。 他从早上起来到现在基本上水米未进,却丝毫没有胃口。 等待,令人如此焦灼。 天空逐渐被黑暗笼罩,恐惧和紧张的心情也随着时间分秒过去变得沉重。 终于,巫源听到房间外面传来熟悉的脚步声。紧接着,是三长一短的叩门。 是约定的暗号! 带着无法形容的狂喜,巫源快步走过去,伸手拉开房门的同时,他努力控制情绪,保持着与平时没什么区别的表情。 他的贴身护卫站在外面,看到房门打开,连忙跨步走进去,随手关上房门,单膝跪在地上:“启禀大人,我拿到了您要的东西。” 这正是以罗临死前听过的陌生口音。 从护卫手上接过兽皮信件,巫源感觉狂跳的心脏随时可能从胸腔里蹦出。他紧紧攥住那块用火漆封口的兽皮,仿佛那是决定世界运转方向的核心,闭上双眼,在黑暗中驱赶眩晕,大口呼吸寒冷的空气,足足过了三秒钟,他缓缓睁开眼睛,以惯常的优雅姿势,将手中的兽皮缓缓展开。 与之前猜测的一样,磐石寨果然没有足够的力量对抗钢牙之王,天浩必须向雷角城求取增援部队。 房间里摆放着早已准备好的火盆。巫源把兽皮信件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确认没有任何问题,这才带着说不出的满足与快乐,用指尖拎着兽皮一角,凑近火盆点燃。 看着那团在半空中徐徐上蹿,在吞噬中不断变大的火焰,巫源眼前仿佛晃动着天浩那张熟悉的面孔。 “其实你不该拒绝我的好意……真的。我需要盟友,我们可以合作……但……你拒绝了。” 自言自语的话语只有他自己才明白其中含义。 看着那张兽皮化为灰烬,巫源这才转过身,含笑注视着站在面前的心腹:“事情办得怎么样?没被人发现吧?” 心腹摇摇头,连忙恭敬地回答:“总共是三个人,都被杀了。尸体和马都埋在城外的林子里,没人会去那个地方。” 巫源仍然微笑着点头,继续问道:“他们呢?” 心腹知道这句话的真实指向:“我随身带着装酒的皮袋,事情结束后,以庆祝的名义让他们每人喝了点儿,酒里下了药,他们都死了。” 巫源眼里的赞许成分更深了:“这件事你没有对别人说过吧?” 心腹认真地说:“大人您吩咐的事情,我怎么敢违背?” “非常好!” 巫源轻笑着转过身,走到柜子前面,拉开抽屉,取出一个沉甸甸的麻布钱袋。 “这是给你的奖励。”他把钱袋递过去。 心花怒放的心腹连忙接住:“多谢大人。” “下去吧!”巫源满意地注视着他,同时叮嘱:“管好你的嘴,不该说的事情就不要乱说。” 对方心领神会,牢牢抓住手里的钱袋,忙不迭应道:“属下明白。” “去吧!” 赏赐很丰厚。 跟在巫源身边时间久了,心腹随便用手一捏,隔着厚厚的布料就能判断出装在里面的金属货币面值。那是比银币体积更大的金币,这么大的一袋,至少有上百枚。 在赤蹄城,这些钱可以买下很多东西。 带着说不出的狂喜,他转身想要离开。 刚迈出右脚,他立刻感到后腰传来一股坚硬的力量,衣服被刺穿,撕裂了皮肤和肌肉,深深扎进了内脏。 也许是肾,或者是肝。 剧痛与震惊同时笼罩着大脑。捧在手里的钱袋掉了,颤抖的手掌捂住后腰,摸到了插在那里的匕首握柄,有种可怕且难以形容的坚硬感,更多的还是潮湿与温热,那是鲜血大量流出体外产生的触感。 不断向后转移的视线中出现了巫源的脸,他仍在微笑,上扬的嘴角丝毫没有温和与亲切,只有令人畏惧的嘲笑和讥讽。 “……你……杀我……”心腹脸上的肌肉一阵扭曲,他想要伸手抓住巫源的脖子。明明白白知道凶手就在眼前,也知道区区一个巫师无论战技还是力量都不是自己的对手,可最后的空间障碍就是无法突破,颤抖紧绷的胳膊就这样悬停在半空,彻底凝固在距离巫源喉咙约二十公分的位置。 “你好像忘记了我的身份。”巫源宁定地注视着眼前的濒死之人:“我们掌握着天底下所有的药物。能使人解除病痛,自然就能让人失去力量。如果没有我给你的毒,区区一口水酒怎么可能把人弄死?你现在也是同样的道理,麻痹,失去对身体的控制,已经进入你血液的毒素很快就会贯穿全身……呵呵,我的确不是你的对手,但只要在刀子上涂抹那么一点,也就够了。” 死亡恐惧降临到自己身上,心腹才真正明白那是一种何等可怕的感觉。 他忽然想起几小时前在城外被自己狙杀的那三个人。 尤其是被砍断手脚的,一直挣扎到最后的那个男人,他当时的心情和感受,是否与自己现在一样? 僵硬的手脚已经不听使唤,思维意识也越来越模糊。心腹拼尽最后的力气,发出痛苦绝望的低缓哀嚎。 “……告诉……我……为……为什么?” 话音刚落,最后的生机从体内消失,沉重的身体轰然倒下。 他至死也没有从巫源口中得到答案。 巫源弯腰从死者身上拔出匕首。他非常小心,侧身避开从伤口位置喷溅的血水。为了确保目标必死,又抡起匕首对准死者胸口部位狠插了几下,然后割断喉管。 这里是赤蹄城,就算杀了人,也不会给巫源带来麻烦。 注视着那张在震惊与恐惧中永远凝固的脸,巫源淡淡地笑了。 “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可惜,你不懂这个道理。” …… 从钢牙城出发的军队非常庞大,在白雪皑皑的荒原上缓缓前行,形成一条绵密的黑线。 行军队伍里有一辆马车。木制车厢很粗糙,谈不上什么工艺,与其说是车厢,不如说是一个粗制滥造的大木头箱子。唯一的优点的厢体足够宽敞,即便是体型巨大的豕族人,同样可以躺在里面睡觉。 两匹马用于拉车,这是铁齿财力的极限。有时候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个族长当得很窝囊,表面上管着好几万人,实际上还不如其它部族富裕些的寨子头领。 老天爷真的不长眼,凭什么其它部落都有核心技术,唯独我豕族什么也没有? 宽敞的车厢内部铺着兽皮,冷空气进不来,铁齿坐在里面很暖和。巨大的木质车轮碾过石子路面,颠簸的感觉很不舒服。铁齿脸上全是阴郁,一直沉默,偶尔发出低沉的叹息。 愤怒狂热冷却之后,他发现自己做出的征战决定其实并不明智。 当然,磐石寨的牛族人撺掇崮山寨全员反叛,这场仗一定要打,但不应该以现在的方式进行。 随同出战的人太多了。 粮食成了最令铁齿头疼的问题。 其实钢牙巫师提出的建议很不错,由各城寨按比例出兵,的确可以壮大自己这边的军队声势,增强力量。但直到军队离开钢牙城的时候,铁齿才知道手下这些城主和头领都打着小算盘,他们带的粮食不多,仅够钢牙城到磐石寨这段距离单程消耗。 铁齿不蠢。年轻的时候他去过锁龙关,跟南方白人打过仗,他很清楚后勤补给对一支军队来说有多么重要。然而问题的关键就在这儿————上面的人这样想,下面的人却不这样看。表面上说是为了替大王分忧,要让叛逆者付出代价,可实际上他们脑子里只是想着攻城破寨搜刮战利品。何况豕族人强悍的战斗力众所周知,尤其是铁齿直属的亲卫队,有了这支所向披靡的精锐为核心,哪里还有打不赢的道理? 这次的征战应该很轻松,说不定大军开到磐石寨,那里的人就全部吓傻了,用不着自己动手,他们就自乱阵脚,开门投降。 这不是假大空的臆想,而是有着真实发生过的依据。 在某些方面,铁齿的想法是一致的。 他觉得自己能赢。 但他万万不能接受大量战利品被手下瓜分。 何况这些家伙早早就想好了对策,他们连路上吃的粮食都不愿意多带,明摆着是要轻装上阵,杀人破寨,扛着满满当当的大包小包高高兴兴回家。 坐在车厢里低着头,愁眉苦脸,手指用力按着脑门,仿佛要把那个位置硬生生捅出一个洞。 马车忽然停了下来。 铁齿听见外面有迅速奔跑的脚步声,来人在车厢外站定,粗重的呼吸让他判明那是身边的亲卫。 “出什么事儿了?”铁齿隔着车厢问。 “启禀大王,有人想要见您。” 见我? 铁齿微微皱起眉头:“谁?” “一个牛族人,他主动找到前面的哨探,自称是从磐石寨逃出来,有紧急军情要报告大王。” …… 十多分钟后,全副武装的近卫们押着一个手无寸铁的年轻男子走近马车。 这是一个相貌清秀,皮肤白净的青年。个头很高,年轻人特有的雀斑沿着鼻梁两边朝脸颊蔓延。他穿着一件鹿皮袍子,外面的毛层有些部位已经磨光,看上去又脏又旧,细长的手指不受控制般微微颤抖,也许是因为恐惧,或者干脆就是有病。 车厢前面的兽皮挂帘高高掀起,铁齿用阴冷目光打量对方。首先是过于年轻的面孔让他感觉放心,阴谋诡计这种东西大多数时候适用于中年人或老人,那需要经验和阅历。 这小子没什么胆量。他站在马车前快两分钟了,身子一直在发颤,眼神也充满惊恐和畏惧。铁齿轻蔑地从鼻孔里发出一声冷哼,摇了摇头,这种角色他以前见多了,胆小又没用,这种人……活不长。 “你是什么人?”铁齿轻描淡写地问。 年轻男子“扑通”一声跪了下去,在雪地里重重磕了几个头,积雪粘在凌乱的头发上,活像刚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疯子:“我是磐石寨前任头领的儿子,求大王给我做主,帮我报仇!” “哦?”铁齿顿时来了兴趣:“磐石寨前任头领是你爹?” 神情惶恐的年轻人连连点头:“我叫孚广,孚松是我的父亲。” 铁齿知道“孚松”这个名字。黑齿带着崮山寨全员逃亡后,他多多少少了解了一些磐石寨的情况。 对方没有武器,看身量与外表,就算肉搏也不是自己的对手,何况旁边还有成群结队的亲卫,不可能对自己构成威胁。 铁齿忽然产生了一丝兴趣:“说吧,你找本王有什么事?” “天浩杀了我爹,求大王替我报仇!”年轻人发红的双眼里闪烁着凶狠。 “说点儿有用的。”铁齿颇为厌烦地挥了挥手:“本王该做什么事情用不着你来指手画脚。” 男子怔住了,他显然没有料到铁齿会是这般反应。这让他感觉很难受,呼吸和血液仿佛瞬间受阻,脖子表面鼓起根根青筋,整张脸泛起通红,雀斑的颜色也更深了。 “在下有紧急军情报告大王。”他此刻表情活像孤注一掷的赌徒:“磐石寨不是大王的对手,头领天浩正在四处求助。” 这才是铁齿真正感兴趣的重点。他抬起眼皮,面无表情注视着对方:“这么说,雷牛王牛伟邦给他派来了援兵?” “没有。”孚广摇摇头:“有一份礼物我要献给大王。” “什么礼物?”铁齿其实并不相信这个主动投靠的年轻人,只是行军路上枯燥无聊,偶尔有这么个人打发时间,调剂一下也不错。 就当是随便聊聊天,感觉好了就带在身边玩几天,腻了就一刀砍下他的头,分给下面的人,总之不能浪费。 “粮食!”孚广眼里泛起亢奋的光亮:“足够大王军队吃上一个星期的粮食。” 完全出乎意料的回答让铁齿愣住了。 轻蔑,还有游荡在脑子里的轻微杀意被这句话强行打断,它们被骤然腾起的欲望火焰取代,后者越烧越旺。 第一百四三节 带路党 良久,铁齿长长呼出一口白色雾气:“说仔细点儿,什么粮食?” 孚广狡猾地眨了眨眼睛:“在下想求大王答应一件事。” 他的态度很是无礼,表面上虽然恭顺,话里却隐隐约约透出一丝威胁。 铁齿用冷漠的目光注视着他。 忽然,笑了。 这个年轻人远不是自己最初所想的那么简单。 他有要求,有欲望。 这才合理。 “说吧,你想要什么?”铁齿打消了大半警惕。 “恳请大王攻下磐石寨后不要大开杀戒。当然,您可以带走一部分我的族人,还可以带走大部分粮食和财物。在下只求大王给我留下一半的人……或者更少些……也行。”他说的有些犹豫,迟疑了好几次。 铁齿觉得自己看穿了对方的心思:“你想当磐石寨的头领?” “那个位置本来就是我的!”这句问话对孚广产生了强烈刺激,他几乎是立刻发出尖叫:“天浩杀死了我的父亲,他抢走了本该属于我的一切!” 铁齿微微颌首。这与他了解到的情况差不多,磐石寨方面对外声称孚松因病死亡,这个结果其实瞒不过有心人。只不过,站在局外人的角度,铁齿乐得看见牛族人自己闹内讧,现在又跑出来一个前任头领孚松的儿子,口口声声请求自己帮他报仇……至于他之前提到送给自己的礼物,可信度也就成倍增加。 铁齿冷笑了一声:“现在就提条件还早了点儿。年轻人,你得明白什么叫做“等价交换”。还是先说说粮食的事吧!那才是重点。” 脸上长满雀斑的孚广显然在这方面没什么经验。他思考片刻,最终还是欲望压倒理智,占据上风。 “天浩正在对大王您治下的其它村寨动手。据我所知,其中甚至包括一座人口过万的城。” 铁齿觉得脑子里某根神经一下子抽紧:“具体点儿。哪些寨子?哪座城?” “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他们一直提防着我,我也是通过别的方法才探听到这些消息。”看到铁齿那张骤然显出怒意的脸,孚广连忙补充道:“但我知道他们筹集了很多粮食,打算用来贿赂和引诱大王您的手下,让他们像崮山寨的黑齿那样,带着所有人背叛大王。” 铁齿缓缓压制住心中狂躁,眼睛里的凶狠光芒快速暗淡下去。他盘腿坐在车上,右手中指轻轻点着膝盖。 这才是重点! 孚广应该没有撒谎,他的话可信度极高。磐石寨的现任头领天浩……哼!他之前就是这样做的,以粮食为借口,引诱崮山、米泉、联康三个寨子同时背叛,彻底倒向了牛族人。 “你说的那批粮食在哪儿?”此时此刻,铁齿几乎彻底打消了对孚广的怀疑。 “我离开寨子的时候他们正把粮食装上滑撬,数量很多,很重,他们走不快,我估计距离大王您的军队差不多有一天左右的路程。” “他们的目的地?”这是铁齿关心的另外一个重点。 “这个……我真不知道。我只知道大概的方向,这还是我费了很大功夫才打听到的秘密。”孚广小心翼翼地回答:“他们走得是东面那条路。” 铁齿脑海里顿时浮现出此前看过的地图。 从钢牙城到磐石寨只有一条路。 但途中有一个分叉。就像一个菱形,相对的两角外延各有一条直线延伸,无论向左还是向右,最终都会走到与对角连接的那条线上。 东面那条路? 铁齿眼眸深处闪过一丝怀疑,又很快消失。 此次出征路线选择了西面的路,是因为途中有大片树林,容易就地伐木烧柴取暖。至于东面,那里是一片荒野,无遮无拦。如果说孚广是磐石寨故意派来的奸细,诱骗自己上当,那这种方式也未免太过于拙劣。 他们把自己骗到东面那条路能有什么好处? 伏击? 别开玩笑了,那种开阔的地势根本不可能埋伏。如果是山谷形成的夹角小路,铁齿肯定会心生警惕。可那里是片平原,偶有几座山丘也是缓坡,如果真要在这种地方开战,铁齿肯定求之不得。 “够我的人吃一个星期?”思考了很久,铁齿认真地问:“真有这么多的粮食?” 他真正动心了。 孚广向前走了一步,脸上充满了狠辣与果决:“我不会跑,大王您可以派人随时盯着我。如果我有半句假话,砍掉我的人头,分了我的身子,任由大王您随意处置。” 满面森冷的铁齿足足盯着他看了半分钟,忽然笑了。 他右手放在膝盖上,轻轻抚摸,仿佛那里有一只因为被主人抛弃而烦躁不安的小动物,温和的语调连铁齿自己都不太习惯:“那就一言为定,你在前面带路,如果一切都是真的,真有你说的那么多粮食,本王答应攻破磐石寨后给你留下五百个牛族人。呵呵……豕族和牛族本来就该时代友好,有你这么优秀的年轻人担任寨子头领,相信我们之间会有更多的合作机会。” …… 随着新的命令下达,大军开始转向。 铁齿特意挑选了最信赖的将军,带领包括亲卫在内的两千名精锐提前出发,按照孚广所说的路线打前锋。 主力在后,速度肯定要慢一些。铁齿是个谨慎的人,如果有意外,两千精锐的实力也足够应付。前后两队之间距离没有拉开太远,随时保持联络,其中任何一方都能互作支援。 安排了三倍的人手监视孚广,全都是高大强壮的亲卫。与他们比起来,孚广根本就是一个玩具:个子矮、身材瘦弱,别说是离开监视突然暴起袭击,就连想要离开那个圈子逃走都是一种奢望。 铁齿满意地笑了。 这趟出征多少还算有点儿意思,没有想象中那么枯燥无聊。 下午大约四点多的时候,从前面传来了消息。 一名身穿轻便皮甲的传令兵飞快跑到马车前,带着满面狂喜单膝跪倒,气喘吁吁道:“启禀大王,前锋大胜,我们……我们得到了大量粮食。” 铁齿猛然掀起车厢前的挂帘,从车里探出头,抑制着紧张和期待,问:“有多少?” “很多。”豕族士兵对数字显然没有什么概念,正在恢复呼吸节奏的他努力把事情描述清楚:“有几十辆木头车子,上面装的全是粮食。” 铁齿下意识地抬起头,目光落到被亲卫们团团围在中间的孚广身上。他满意地搓着手,在亢奋与快乐中下达命令:“加快速度,本王要亲眼看看,究竟有多少……还有,传我的命令,任何人不准擅自食用,否则格杀勿论。” 初战告捷的消息很快传遍了全军。 “粮食”这个词以极高的频率被反复提及,从无数张嘴里说出,钻进更多人的耳朵。 “听说前面打赢了牛族人,缴获了很多粮食。” “跑回来传令的那个人我认识,他说牛族人这次吃了大亏,我们得到的粮食至少有山那么高。” “那我们晚上可以好好吃的一顿了?” “那是肯定的,吃饱了才有力气打仗!哈哈哈哈……” 人们议论纷纷,声音也越来越大,铁齿坐在车厢里也能听见,期待心理也比之前膨胀了许多。 打仗就是这样,高昂的士气需要一场场胜利来维持,充足的后勤补给同样也很重要。豕神在上,神灵果然在保佑着我们,最担心的问题看来已经解决,愚蠢的牛族人自己闹内讧,上天给自己派来了孚广这个奸细,弥补了最后的短板。 黄昏时分,豕族军队主力与前锋汇合,铁齿终于看到了孚广所说的那批粮食。 数十辆滑撬被武装亲卫们围在中央,每一辆滑撬都很大,上面堆着如同小山的物资。 冻硬的鱼、大块的鹿肉、一袋袋面粉、装在土陶大罐里的奶酪,还有二十坛酒。 领军的是铁齿亲卫统领,他陪在铁齿身边,掀起距离最近一辆滑撬上的盖布,恭敬地说:“启禀大王,所有的车上都是粮食。我已经派人清点,种类和数量都很丰厚,可以让我们维持很长一段时间。” “很好,这正是我想要的。”铁齿对亲卫统领的话并无怀疑。 他其实是个很谨慎的人。 真实和虚伪之间的区别是如此明显,往往可以从外表做出判断。 如果仅仅只是区区几辆粮车,铁齿心中肯定仍会产生怀疑。战争的某些环节其实与钓鱼没什么两样,为了达到歼灭对方的目的,就得付出一些代价,设下诱饵。 如果眼前这些粮食是牛族人故意扔出来的诱饵,那他们也未免太傻了。铁齿计算过,数量之多,如果省着点儿吃,足够麾下所有士兵在行军路上的单程消耗。 而且这些粮食都是精挑细选的优质品。他仔细看过:腌肉切成拳头大小的块,不是连同骨头一起腌制的门面货;冻鱼认真清洗,专门掏空了内脏,同样切成小块,这种做法能保存很长时间;口袋里虽是常见的粗面,却不是豕族人通常食用的“多种物质掺杂品”,没有锯末和草籽,也没有晒干后磨成粉的草根和树皮。这样的面粉做成食物很好吃,营养丰富,容易消化。 奶酪的数量很多,估计谁也不会拿出这么多奶酪白白送人。这玩意儿很贵,可以卖出很高的价钱。 最后,就是装在坛子里的酒。 它们成为了打消铁齿怀疑的最后证据。 他唯一不明白的就是为什么没有抓住任何牛族俘虏,甚至战斗现场没有留下任何一具对方的尸体。 “他们跑得太快了。”对此,亲卫统领也是无可奈何:“我们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到,对方也很小心。押运粮食的牛族人不多,除了拉运滑撬的人,他们还带着几十匹马。这里地势开阔,没有障碍,发现他们的时候,他们也看到了我们。我刚下令冲锋,他们立刻转身逃跑。据我猜测,牛族人已经得到我们出发的消息,但他们不知道我们具体从哪个方向过来,同时想着抢在我们前面把这批粮食运出去,没想到在路上遇到了。” 铁齿思考片刻,微微点头。 这是最符合逻辑的解释。 其实根本没必要想那么多,已经到手的战利品就是最好的证明。他笑着吩咐亲卫统领:“天快黑了,晚上就在这里扎营吧!命令下面的人,按平时双倍的标准发粮,让大伙儿好好吃一顿。” 铁齿需要更加旺盛的士气。 其实他隐隐有些后悔:如果不是那么小心谨慎,提前封锁消息,单独派出亲卫做前锋,自己就有很大机会独吞这批战利品。 现在无论做什么都晚了。 所有人都知道缴获了大批粮食,所有人都看到兽肉和面粉。尤其是那些随同出战的城主和头领,他们对奶酪和酒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如果不分给他们,来自下面的反对声音会很多,很大。 既然藏不住,那就索性分了吧! 让大伙儿吃饱,从士兵到军官一视同仁,这样才能显出自己身为族长的公平公正。 要把目光放长远。 磐石寨的牛族人果然富得流油。他们既然可以拿出如此之多的粮食买通其它豕族村寨,撺掇谋反,那磐石寨里储备的物资想必数量更多。 这一战,收获必定丰厚。 孚广的确没有撒谎。 此战获胜,应该多给他留下几个牛族人。有这么一个听话的家伙担任头领,相当于打开了通往牛族领地内部的大门。 只要是有着雄心壮志的统治者,都喜欢带路党。 …… 浓烈的食物香气在黑夜中弥漫。 临时扎营很简单,只要把辎重放在外面围成一圈就行。豕族人吃苦耐劳,即便是在冰天学地里也能安然入睡,何况现在还有大堆的篝火,香美的烤肉,鲜美的浓汤。 鱼肉和鹿肉被切得很碎,煮汤的时间不长,豕族士兵纷纷摘下自己的头盔,把分发下来的面粉掺水揉和,在旺火上烘烤,制成一张张面饼。 第一百四四节 昏睡 做法简单,食物其实很粗劣,他们却吃得很开心。与平时比较起来,这已经算是难得一见的美食。 孚广一直跟在铁齿身边。 他几乎是寸步不离,从未脱离过铁齿的视线,更难得的是他很知趣,老老实实听话的样子深得铁齿欣赏。 铁齿下令让人从滑撬上搬下一个个粮袋,对士兵们进行犒劳的时候,孚广主动在旁边劝阻:“大王,您得小心,先找个人试试,万一他们在食物里下毒怎么办?” 铁齿斜睨着瞟了他一眼,似笑非笑地点点头:“行啊!那就让你来试试,看看这些东西能不能吃。” 肉汤、面饼、奶酪、酒……所有东西都给孚松一份,他逐一尝了尝,丝毫没有想要找机会逃跑的迹象。 没有任何士兵出现异常。 可能是因为长途跋涉走了一整天,大家都很累了,再加上寒冷的天气很容易入眠,吃过一顿丰盛的晚餐后,人们纷纷聚在篝火周围,眼皮越来越沉重,很快睡着。 奶酪的滋味非常好,香浓的口感令铁齿赞不绝口。酒也不错,尤其是在这种天气,几杯下肚,整个身体很快变得热烘烘的全是暖意。 他感觉眼皮很重,困顿牢牢扼住了大脑。铁齿觉得自己有必要睡一觉,他特意叫过侍卫队长,吩咐他牢牢看紧孚松,绝不能放松对这个人的警惕……安排好这件事情,铁齿打着呵欠爬上马车,钻进厚厚的兽皮,很快传出有节奏的鼾声。 孚松根本没有想逃跑的意思。他心甘情愿坐在一群士兵中间。看到这一幕,侍卫队长觉得铁齿有些多心:营地面积很大,就算发现异常,随便喊一声就有无数士兵从各个方向冲过来将其抓住。 “来来来,多吃点儿。”孚松脸上全是谄媚的笑,他把手里一块刚烤好的鹿肉递到侍卫队长面前:“你跟着大王忙前忙后大半天了,快过来烤火,再吃点儿东西。” 侍卫队长暗自点头,接过那块烤肉,大口撕咬。 只要不是酒,就没必要太过注意。 孚松很健谈,烤肉的手法也很熟练。他此刻给人的感觉更像是一位专业厨师,手里拿着一大块用铁钎穿上的鹿肉,架在旺火上转烤,烤熟一层就用刀子片下来分给周围的人,然后继续重复的动作。 美味的食物能让人感到愉悦。侍卫队长吃完手里的烤肉,吮着手指上的油,对孚松笑道:“你这次帮了我们很大的忙,等打完仗,大王一定会好好奖励你。到时候你就是磐石寨的新头领,以后咱们应该多走动走动,呵呵……大家都是朋友。” 孚松的笑容有些夸张:“光是朋友怎么行?我们一起吃过肉,喝过酒,从今往后就是兄弟了。” 恭维兼奉承的话让人听了很舒服,侍卫队长虽在笑,心里却充满了鄙夷。 说一千道一万,这家伙只是大王跟前的一条狗。 蛮族敬重英雄,尤其是那种为了族人死战不退的硬汉。 像孚松这种出卖同族的家伙,只会趋炎附势,从骨子让人瞧不起。 喝了一碗肉汤,全身都暖和起来的侍卫队长忽然觉得很累。他连打了几个呵欠,沉重的睡意袭扰着大脑。他本能的想要叫几个人过来,把看管孚松的差使交代下去……心里这样想着,他努力挺起胸脯,睡眼惺忪观望四周,忽然发现情况有些不对劲。 实在太安静了。没有人说话,就连很低的谈话声都听不见,只有从头顶刮过“呼呼”的风声。 这里不是幽深宁静的私家宅院,而是多达数千人临时驻扎的军营。 麻木困倦的大脑仿佛被猛然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强烈的警兆从思维最深处迸发出来。侍卫队长连忙转过身,踉跄着向前走了几步,他看到聚集在火堆旁边的所有士兵横七竖八躺在一起,都在呼呼大睡。 怎么全都睡着了? 哨兵在哪儿? 队长连忙弯腰用力推了推面前的一名士兵,紧张地连声催促:“起来,快起来啊!” 对方丝毫没有回应,依旧发出沉闷的鼾声。 这实在太诡异了。 他们是钢牙之王的贴身护卫,是最精锐的战士。哪怕是再疲倦的时候,仍会保持足够的警惕,绝不可能像现在这样连叫都叫不醒。 眼前出现了很多从未见过的景象。 天气突然变得清朗,太阳被某种力量撕扯,分成了好几块。明亮的橘黄色被黑暗侵入,它们纠缠在一起,扭曲侵染成不同颜色,在半空中出现了怪物的眼睛,野兽的爪子,还有很多莫名其妙,感觉神圣又妖异的图像。 转过身,队长看到了坐在火堆前的孚松。他抬起颤抖的手,又惊又怒:“……是你……这一切都是你干的对不对?” 从头领到普通士兵,从王者到将军,所有人都睡着了。 孚松缓缓站起来,摇曳的火焰将他高大的身体在雪地上照出长长黑影。 “你现在不应该说话,你太累了,好好睡一觉吧!”这声音带有魔力般的磁性。 深重的困意再次袭向大脑,队长再也支持不住,像山一样轰然倾倒。 尽管他一再告诫自己不能闭上双眼,却无法抵挡困顿的神经。 …… 黑色的夜,火焰被寒风刮起,无数闪亮的火星在天空中飞扬,它们很快被黑暗吞噬,同时还有更多的燃烧物质从火堆里飞出,争先恐后互相追逐,形成一张冰与火构成的画卷。 天浩坐在火堆前,随手拾起一根树枝,用力从中间折断,轻轻扔在燃烧的木柴表面。 在他看来,钢牙之王就是个笑话,铁齿麾下的这支军队没什么大不了。 毕竟是从千百年前寄生而来的苏醒者,无论见识还是战术推演,都要远远超过这片土地上的野蛮人。 麦角菌是一种神奇的物质。自从那个叫做萨古纳的传教士从阿兹特克人那里发现,并亲自品尝,体验过麦角碱对大脑可怕的影响后,它才真正进入了科学家的视线。 孚松没有儿子。 所以就也不存在“孚广”这个人。 从去年开始,天浩就在磐石寨北面的潮湿地带大量培植麦角菌。虽然没有文明时代精湛的加工工艺,但将其晒干墨粉的粗制法却也可用。 这次为了对付钢牙之王,磐石寨付出了很大的成本。 想要取信于人就必须说些真话。在崮山、米泉、联康三个寨子集体反叛的前提下,磐石寨在大战来临之际,派出使者,带着数量庞大的粮食前往其它钢牙部村寨进行策反的做法,不由得铁齿不信。 送出去的粮食若是少了,非但起不到应有的效果,还会引起铁齿怀疑。 食物品种也不能单一,更不能用品质低劣的下等货滥竽充数。奶酪肯定得有,酒的数量也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铁齿相信的确是成功拦截了磐石寨的使者小队。 既然打了胜仗,就必须犒劳士兵。豕族战士对食物的渴求是如此强烈,就算身为部族之王的铁齿也不得不考虑大多数人的反应。天浩在时间安排上计算得非常精妙,从自己冒充孚松之子与豕人大队接触,到铁齿派出军队拦截,不能太早,也不能太晚,以黄昏时分最佳。 胜利,加上即将到来的黑夜,会让人彻底忘记紧张,从精神到肉体彻底放松。 大量麦角菌干粉混在面粉里,腌肉和冻鱼之所以切成小块是为了让粉末涂抹均匀,提前准备的奶酪和酒里同样撒了这种东西。 这是一次冒险,却并非是在万丈悬崖上走钢丝。 如果对手换成虎族,或者其它任何一个野蛮人部落,这个计划都有可能被出现偏差。 食用麦角菌的反应速度非常迅速,中毒者会在短时间内陷入昏迷。当然,他们外表看起来就像正在熟睡,怎么叫也叫不醒。 豕族体格健壮,他们对毒素的抵抗能力超过任何部族。 在磐石寨的时候,天浩挑选了三十个豕族人,分别让他们服用不同剂量的麦角菌干粉。这种实验他前后进行了四次,终于摸索出食物与毒药的最佳配比。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计划核心,就是叛出磐石寨,主动向钢牙之王“投诚”,心甘情愿成为带路党,出卖族人利益的磐石寨前任头领孚松之子。 这是决定整个计划成败的关键。 天浩不敢假手于人。 事实上,除了他自己,实在找不到更合适的扮演者。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 他是苏醒者,拥有不断在体内产生强化点的神秘力量。天浩现在对很多毒素产生了免疫,大量服用麦角菌干粉不会对他造成任何影响。 铁齿是个疑心很重的人。就算在叛徒的指引下派出军队缴获大批粮食,他仍不可能省去让带路党亲自品尝的过程。 奸细是狗,狗吃了没事,人才会吃。 计划本身有可能出现疏漏,必须考虑的细节之一,就是有人识破了天浩这个冒充的孚松之子。如果真是这样,他必须在第一时间逃跑。 目前天浩体内产生的强化点当然不足以以让他大发神威,一个人杀光上千名豕族精锐。但他的速度很快,可以在第一时间冲出重围。 如果幸运的话,甚至有可能趁乱给予铁齿致命一击,彻底扰乱敌人军心。 …… 所有人都睡着了。 夜晚的黑暗深处出现了一个个影子。密密麻麻,成群结队。 金属碰撞的声音由远及近,很快变得密集且沉闷。 身穿重型盔甲的战士很难在悄无声息的情况下接近对手,举手抬足,身体运动都会导致甲片挤压,发出声响。 火光照亮了天狂粗豪的面孔。 全副武装的旭坤与他站在一起。 永钢手里握着一把钢斧。 黑齿和曲齿一前一后跑到火堆侧面,站成一排。 所有人的目光纷纷集中到天浩身上,他们的眼睛里全是敬畏,发自内心的震惊如书写笔画般在脸上显露。有人倒吸着凉气,有人张大了嘴,还有人眼角抽搐,颤抖蔓延到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摇晃抖动着。 他们被眼前看到的事实所震撼。 多达数千名强悍的豕族战士陷入昏睡,或坐或卧,在雪地与火堆之间发出此起彼伏的鼾声。 天狂单手紧握着斧柄,他双眼瞪得斗大,看待天浩的眼神就像是关注神灵:“老天啊,你……老三……你真的做到了!” 旭坤努力控制住激动的情绪,他用左手死死压在胸前,因为亢奋而通红的脸上肌肉抽搐。紧接着,他“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发出无比虔诚的呻吟:“……真的……这一切都是真的啊……” 永钢毕竟年长,自控能力比其他人更强。他反手将战斧斜插在背后,肃穆的神情在寒风中彻底凝固,上身开始向前弯曲,对着天浩恭恭敬敬行了个礼。 在旭坤之前,黑齿和曲齿已经跪了下来。 “豕神在上,一个人……他只是一个人就做到了……”黑齿双眼发直,跪在地上直打哆嗦,不是因为寒冷,而是发自内心的恐惧。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打死我也不会相信这是真的。”曲齿在喃喃自语。 在他们身后,更多的人聚集过来,没有命令,也没有震耳欲聋的高呼,一张张嘴在窃窃私语,一双双眼睛放射出尊敬和畏惧。 他们是磐石寨的战团成员。 本以为这将是极其惨烈,必须付出巨大伤亡的一战,如今却以谁也没有想到的方式结束。 黑压压的人群纷纷跪下。 人们双手杵着地面,额头碰触着冰雪,这一刻,天浩在他们心目中已不仅仅是寨子头领那么简单,他被无限放大,甚至堪比神灵。 按照约定,磐石寨战团应该在这个时间来到这里,与天浩汇合。 天浩站起来,活动了一下久坐酸软的腰,高大的身影在火光映照下格外显眼。他带着说不出的威严,发出清晰爽朗的话音。 “都起来吧!时间不多,立刻去做你们该做的事。” 第一百四五节 突变 一方是养精蓄锐,在暗处等待许久的战士。 一方是昏沉沉睡去,至少要在昏迷与幻梦中迷醉几十个钟头的豕族大军。 杀戮就此展开。 钢牙部的精锐战士很容易通过外表进行判断。他们配备了最精良的武器,最坚固的盔甲,为了让他们能在寒冷天气保持战斗力,铁齿甚至给亲卫们准备了棉质内衣……所有这些,都是普通豕族人无法比拟,梦寐以求的奢侈品。 这些人是铁齿的死忠,几乎没有劝降的可能。按照天浩的命令,天狂和旭坤带着手下分头行动,把他们一个个找出来,用钢制战斧干脆利落砍下头颅。 参战的各寨头领和城主也上了死亡名单。判断标准与铁齿的亲卫队差不多,将他们身上的服装、盔甲、武器进行对比,服饰越华贵精美的人,身份也就不言而喻。 整个营地顿时变成了杀戮场。 一颗颗砍下来的人头用铁丝穿起,堆放在事先准备好的滑撬上。这是向部族首领报功的依据,必须带回磐石寨,然后送往雷角城。 天狂高高挥起战斧,带着说不出的快感砍下一颗豕族人头,从断颈喷洒而出的鲜血很快凝固,寒冷的天气将一切封冻,在沉睡中被杀的豕人甚至连手脚都不会抽搐。 永钢清点着头颅,数到两千的时候,天浩下令停止屠杀。 “差不多了。”他走到马车前,注视着从车里被拖出来,毫无知觉陷入沉睡的钢牙之王铁齿,吩咐一直跟在身边的狩猎队长永钢:“把他捆起来,用铁丝绑牢实点儿,这是我们送给大王的礼物。” 牛族是所有北方蛮族当中唯一不缺钢铁制品的部族。即便是铁丝这种在其他野蛮人看来属于高科技产品的东西,牛族也有着充足的储备。 用铁丝捆人是个技术活儿,尤其是身份尊贵的钢牙之王。 永钢拔出匕首,对着铁齿的肩窝捅进去,锐利的刀尖穿透肩胛骨,他将铁丝从半凝固状态的血洞中间穿过,在昏迷的铁齿身后交叉,从身前绕过,反向绑住交叠的手腕。为了保险起见,又特意将铁齿的双手拇指向内并拢,分别用两段铁丝捆住虎口和指关节,最后用铁钳牢牢拧紧。 麦角菌的威力非常可怕:如此严重的身体伤害,铁齿没有丝毫反抗,甚至连哼都没有哼过一声。 天快亮了。 天浩爬上一辆装满粮食的滑撬,朝着北面翘首望去。 以罗带着密信前往雷角城求援,按照信里的约定,雷角王牛伟邦应该带着增援部队从那个方向出现。 这次战斗至关重要,磐石寨上上下下总动员。除了最精锐的战团,另有一千名经过短期训练的豕族、两千名牛族男女随同出征。 四千名男女战,这是天浩目前能动用的全部力量。 计划制定得很周密,凭着磐石寨目前的战力,可以全歼铁齿麾下的大军。 但这不是天浩想要的结果,他希望得到更多。 战争当然会死人,同时也会产生巨大的收益。 他的野心很大,目标是整个钢牙部。 只要拿下铁齿,很多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 弯弯曲曲的地平线上露出一抹曙光,黑暗仿佛遇到与生俱来的天敌,以迅猛的速度远远避开那个位置。以放射形式展开的光芒渐渐爬升,在黑色山脊线顶端制造出一片亮色。先是淡淡的金黄,逐渐朝着橘红转变,最核心的亮部光度提高,地面上敢于直视太阳的人们纷纷避开,低下头,仿佛那是统治一切的神灵,必须恭敬,老老实实匍匐在它的脚下。 天浩的面部轮廓在明暗对比强烈的光线中显得越发坚硬。他站在那里,长时间保持着固定姿势。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平静的心脏加快了跳跃速度,脑海中从昨天夜晚就沉稳无比的思维,在光芒逼近,黑暗散去的过程中开始变得焦急。 “怎么还不来?”望着天空中越升越高的太阳,天浩眉头紧锁,喃喃自语。 以罗送往雷角城的密信上约定了时间和地点,计划制定的很周密,天浩计算过牛伟邦下令动员军队和赶路的时间,一切正常的话,牛族大军应该在太阳升起之前抵达。 身穿皮甲的长林骑在马上,以极快的速度从远处跑来。冲到天浩面前,他用力拉住缰绳,骤然受阻的马匹惊叫这高高扬起马首,两只前蹄在突然停止的惯性作用下在空中乱蹬。 “大王的军队没有来,连影子都没有!”来不及下马,满面急色的长林一边努力在马背上保持平衡,一边急匆匆发出喊叫:“派出去的前哨用旗子传信,我看得很清楚,是黑旗!” 为了保持联络,天浩在大军过来的路线上安排了三组哨探,彼此之间用旗号联络。按照约定,日出后必须第一时间传递信息,若是雷角城的援军抵达,就以红旗为号,反之,则是黑旗。 天浩感觉心脏瞬间沉入了谷底。 “黑旗……为什么会这样?”脑子里瞬间闪过无数个念头。 牛伟邦不肯发兵? 这不可能!钢牙部一直是牛族边界上的威胁,尤其是铁齿麾下的精锐部队,更是雷角部的心腹大患。何况天浩从未有过独吞战功的想法,他知道磐石寨力量不足,此次想要大胜,就必须得到牛伟邦的增援。 他们在路上耽误了吗? 也不太可能。正常情况下,增援部队昨天下半夜就应该到达这里,现在天色已经大亮,就算途中遇到意外,他们也应该派出联络人员,至少可以看到前锋的踪影。 难道以罗没有把密信按时送到? 这可是在牛族领地内部传递信息,不可能有敌人拦截。天浩考虑过途中遇到野兽的可能性,所以一次派出三名信使。他们很清楚这次任务的重要性,哪怕只剩下一个人,也会拼着性命冲到雷角城。 “再多等一个小时!”天浩咬咬牙,发出连他自己都觉得可怕的低吼。猛然转身,对站在身后的其他人下达命令:“第一战队,把滑撬上的人头统统放下来。” 闻言,天狂大惊失色:“老三,你要把这些人头丢掉?这……这怎么行?咱们就靠这个向大王请功啊!” “雷角城方面可能出事了。我们必须变更计划,执行后备方案。”天浩弯腰从地上抓起一捧雪,闭上双眼,手掌托起积雪在脸上狠狠连搓了几把,刺骨的寒意立刻激活血液和细胞,刺激大脑以更加敏锐的高速运转:“别问那么多,立刻执行命令。” 天狂不敢多言,连忙转身招呼手下往远处的滑撬跑去。 老三从不乱说话,天狂早已对此深有体会。 “预备役战团,把所有粮食集中,分成五份。”这是战斗力较弱的磐石寨成员,他们主要担任运输任务。 “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战队,从营地外围开始,杀光所有的豕族人。”这道命令专指中了麦角菌之毒,陷入沉睡的钢牙部战士。 黑齿和曲齿同时脸色大变,就连旭坤、长林和永钢也当场惊呆。 “什么?杀了他们?” “为什么?” 身为带队统领,他们参与并共同制定了整个作战计划。 铁齿麾下的精锐部队必须死,这部分人被招降的可能性很低。 总共八千多的豕族军队,剩余的六千多人属于战利品。按照计划,他们将在雷角城增援部队抵达后,全部装上滑撬,由武装人员押送返回磐石寨,等到药性过后苏醒,面对死亡与活命两种选择,由不得他们不降。 “计划有变,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脸色阴沉的天浩拔出佩刀,对准距离最近的一名豕族士兵颈部砍下,熟睡中无法反抗,硕大的人头被当场砍飞。 “没有大王派来的援军,我们就无法带着他们一起离开。这里足足有六千多人,至少需要两千人才能把他们运回磐石寨。”天浩脸上全是狰狞,他再次挥刀砍向下一个目标,口中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怒吼:“杀啊!你们站着干什么?快杀啊!” 曲齿被他疯狂的模样吓得脸色发白,浑身颤抖,发出语不成句的哀求:“大头领……求求你不要这样。他们……他们是我们的同族啊!” “从你们决定加入磐石寨的那一刻,就已经不是豕族人了!你们现在属于牛族。”天浩用力过猛,刀刃卡在死者的颈骨上,他抬脚踩住温热的尸体,用力拔出刀,抹了一把溅在脸上的血,转过头,用森冷的目光盯住曲齿:“记住,你们当着我的面发下血誓,如果违背,神灵不会宽恕你!” 旭坤心中有些不忍,他急急忙忙劝说:“阿浩,就算大王的援军没来也用不着这样啊!他们中了毒,至少要睡到今天晚上才能醒,我们完全可以……” “闭嘴!”天浩把长刀换到左手,朝着旭坤脸上重重挥了一记耳光,暴怒的咆哮加上力量,把旭坤彻底打醒:“你自己算算,钢牙部有多少人,我们磐石寨又有多少人?雷角城增援部队是决定胜负的关键,他们到现在都没有出现,我们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就算现在不杀他们,回去以后还得面对更大的威胁。钢牙部上上下下几万人,现在铁牙被我们抓了,你以为同样的诱敌办法还能再用一次?” 永钢快步走到近前,一把拉起摔在地上的旭坤,认真地说:“阿浩说的没错,现在情况已经变了,大王的援军没有按时抵达,一切只能靠我们自己。” 旭坤虽然冲动,却不傻。他很快变得清醒:整个钢牙部有好几万人,部族之王被抓,这是无法消弭的仇恨。就算杀光这里所有的豕族战士,接下来磐石寨仍要面对可怕的危险局面。 黑齿已经不想那么多了。他反手从身后拔出战斧,发出受伤野兽般的嚎叫,对准面前一名熟睡的豕族人狠狠劈下。 疯狂的杀戮就此开始。 天浩从一名被杀的豕族人胸口拔出刀,大量体能消耗导致他呼吸沉重,手脚有些发颤。随着疲倦迅速涌来,被鲜血笼罩的大脑也稍微清醒。他大口喘息,叫过刚砍下一颗人头的长林,低声吩咐:“……你……你现在骑着马,带上一个哨探小队立刻回去。” 长林抬手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有些不解:“回寨子?” 天浩喘息着点点头:“回去以后叫上剩下的那两名信使,立刻出发,前往雷角城向大王禀报这里发生的一切。记住,三到五个人一组,分成三组,走不同的路线,务必要让大王尽快派出援兵。” 长林紧张得连说话都结结巴巴:“现在……去雷角城……还……还来得及吗?” “我也不知道。”天浩凶狠的目光简直不像一个人类:“但不管怎么样,总得试试。” 长林骑着马迅速跑远。 天空中刮起了风,纷纷扬扬的雪花继续落下。 到处都是残破的尸体,为了确保目标死亡,杀戮者们都是对准颈部下手,喷出的鲜血很快凝固,然后冻结。大地被鲜红的液体覆盖,随即被雪花染成淡色,粉红与浅红夹杂。 曲齿已经杀疯了。如果不是黑齿从后面拦腰死死将他抱住,失去理智的他还会抡起斧头乱砍,让那些已经死去的人面目全非,七零八落。 朝着相互抱着扭做一团的两兄弟看了一眼,天浩长长呼出一口浊气,对四周发出足以让每个人听见的长啸:“现在整军,所有人归队。” 日常训练已经让人们形成纪律意识,疲劳的他们虽然动作比平时慢,仍然排成还算整齐的队列。 “现在分派任务,执行第二套方案。”天浩用锐利的目光扫过众人:“永钢带领第一战队,目标连立寨。” “天狂带领第二战队,目标双堆寨。” “旭坤带领第三战队,目标前兴寨。” “木拓带领第四战队,目标全宇寨。” “我带领第五战队,目标方谷城。” 第一百四六节 方谷城 军官体系是文明时代的军队基础。 北方蛮族的管理体系与军事编制颇为类似:十人首是基层军官,百人首为中层,千人首是高级将领……按照这样的管理配比,整个战团从构成到具体行动指挥很容易搭建框架。 天浩制定的计划相当庞大:全歼钢牙之王率领的军队,杀光包括亲卫在内的精锐,其余的部分在昏迷中押回磐石寨,接受从心灵到肉体的劳动改造。 这是第一阶段作战计划,目前成功了一半。 雷角城的援军一直没有出现,天浩只能被迫执行后备计划。 磐石寨现在有大批豕人成员,天浩进行了全面总动员,除了身体衰弱的老人和儿童,壮年男女统统上阵。除了钢牙城,铁齿辖下的部族各城寨,实力最强,人口最多的就是方谷城、连立寨、双堆寨、前兴寨和全宇寨。在铁齿看来,这次出兵征讨没有任何悬念,强大的军队足以对磐石寨形成碾压之势,所以族内各城寨纷纷加入,希望从中得到丰厚的战利品。 各城寨派出了他们最强大的战士。然而事实与想象之间的区别是如此之大,本以为初战告捷,获得数量庞大的粮食,没想到所有人在饱食中沉眠,被以逸待劳的磐石寨战团在昏迷中杀死。 所有派出的战队都有数百名豕族人。目标各城寨的士兵被抽调一空,防御能力大打折扣。只要剥下死者身上的衣服,以豕人为前锋,冒充获胜返回的军队,很容易就能骗开寨门,攻入其中。 天浩的命令直截了当:杀光所有反抗者,将各城寨的剩余人口全部抓走。 一个几千人的小寨子想要并吞多达数万的部族,听起来简直是笑话。 天浩并不狂妄,这一切都建立在牛伟邦派出增援部队的前提下。 现在情况有变,他只能放弃一部分既得利益,分兵进攻钢牙部各个城寨。 决不能让钢牙部的豕族人有喘息之机,否则等到明年春天,他们会产生新的钢牙之王,集中全族之力进行报复。 …… 三天后的凌晨,天浩带领第五战队抵达了方谷城。 这是一座用土坯建成的城市。在北方大陆,区别“城市”与“寨子”的标准有两个:一是人口必须过万,二是拥有城墙。土坯的坚固程度当然比不上砖石,却胜在简单,就地取材,只要肯花力气,夯实地基与土坯,修筑而成的城墙倒也还算坚固。 骗开城门的过程比想象中容易得多:黑齿穿着一套从方谷城侍卫身上剥下来的衣服,带着几十个身材高大的豕人战士,操着本族特有的说话腔调,以城主派他们回来调兵为理由,在卫兵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诈开了城门。 临时扩编的第五战队有一千五百人。 曲齿挥舞长柄战斧,目露凶光,带着连他自己都觉得恐惧的狂暴力量,当场将迎面走来的一名豕人男子头颅砍飞。 这几天,曲齿觉得从灵魂到肉体已经不属于自己,归于神灵。 崮山寨全体投靠磐石寨的时候,他觉得那是远离死亡,走向希望的开始。 “你为什么不跑?”一脚踢开滚落在地的人头,双目通红的曲齿挥舞战斧扑向下一个目标。 “你们为什么一点儿警惕性都没有?”他喃喃自语着,砍下另一颗人头。 没有第二个人听到他自责的声音。 曲齿知道终究会有一天会把屠刀对准曾经的同族。逻辑上的痛苦对他来说是一种折磨。得知钢牙之王派出大军的时候,曲齿感到恐惧,他不想死,尤其是不想死在同族刀下。 三天前的深夜,在那片到处都是昏迷同族的雪地上,曲齿有生以来第一次对阴谋与智慧产生了崇拜感。他知道自己的选择没有错,继续呆在崮山寨,继续保持钢牙部成员的身份,只会让自己死得更惨。 刚开始屠杀同类的时候,曲齿内心充满了抵触。 他很想冲到天浩面前,哀求着改变那道残忍至极的命令。 大哥黑齿死死拉住他,与其说当时是低声劝解,不如说是警告:“老二,别忘了,我们都发下血誓,从离开崮山寨的那一天,我们就不再是豕族人,而是牛族人!” 杀得人多了,也就麻木了。 曲齿从未想过要违背天浩的命令,他只是觉得磐石寨的年轻头领已经不再是心目中最初的印象。他很强大,同时兼有狐狸的狡猾,饿狼的残忍,暴熊的蛮横,以及令人畏惧,头皮发麻的野心。 但有一点必须承认:阿浩对同族真的很不错,他从不独享任何好处,只要愿意发誓加入牛族,他会把你当兄弟。 “跑啊!”锋利的钢斧从空中划过,一个豕族壮汉惨叫着翻倒。 曲齿杀红了眼,强烈自责与对生存的渴望在脑海里冲撞,越来越多的鲜红笼罩了双眼,鼻孔也被浓烈血腥味刺激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他像一个失去理智的疯子,以最凶猛的状态冲进人群,撞翻拦在前面的反抗者,杀戮使他的愧疚一点点磨灭,惨嚎与尖叫代替了对神灵的祈祷。 “……我是牛族人……”一边杀,一边在机械凶狠的动作中自言自语。 “你们不是我的同族,你们是敌人……”曲齿反复在心里说服自己。 不说服又能怎么样? 难道还要我像从前那样,忍饥挨饿,缺衣少食? 我从生下来就是钢牙部的一员,几十年过去了,我老老实实服从钢牙之王的命令,被其它部族雇佣南征北战,前前后后砍下来的脑壳没有一百也有几十,有其它部落的人,也有我的同族。 他们都是敌人。 到头来,我得到了什么? “杀啊!”双眼通红的曲齿开始咆哮,狰狞的面孔活像魔鬼。 你们统统都是我的敌人! 老子是豕人,牛族部落里的豕人! 方谷城的守卫者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事。警戒部队很快被杀得七零八落,他们在恐惧与尖叫中四散奔逃,将可怕的消息传递到城市每一个角落。 身穿盔甲的天浩大步走进方谷城。 近在咫尺的死亡面前,恐惧会变成一种瘟疫。 这座城市很多地方燃起了熊熊烈火,战争与焚烧是一对双生子。沿着宽敞但不平整的大路一直向前,天浩清清楚楚感觉到来自正前方的血腥与杀戮。 越来越浓重的恐惧朝着周围蔓延。 女人抱着孩子从燃烧的房屋里逃出来,在凶神恶煞攻击者威逼咆哮下朝着城市中心广场拔脚狂奔。老人一路跑得跌跌撞撞,他们脸色发白,腿脚哆嗦得不听使唤,好几次被追赶在后面的破城者踢了屁股。 天浩坚硬的嘴唇曲线开始变得柔软,露出一丝如释重负的微笑。但这种表情在敌对的豕族人眼里,却显得冷酷又狰狞。 战前训练很有用。 所有进攻者异口同声发出狂吼:“放下武器,缴枪不杀!” 简单明了,就算是脑子不够用的白痴多听几遍也能明白其中意义。 街道上遍布尸体,被砍断的残肢浸泡在冰雪与鲜血混合的液体中。有人的头盖骨被整块削飞,有人的肠子流了出来,还有人不知道为什么被弄瞎双眼,跪在地上双手朝着周围摸索,在痛苦的哭喊中哀求。 天浩大步走过去,反手抡起长刀,对准那个可怜的瞎子脖颈狠狠劈下。 磐石寨没有多余能力供养重伤的残疾人。这是部族之间你死我活的战争,决不能心慈手软。 从城市各个角落发出的哀求与告饶是如此管用,它们成倍扩大了恐惧对人心的遏制效果。看着最勇猛的战士被破城者当场格杀,好几把长刀将一个活人当场劈成碎块,燃烧的火焰驱散了寒冷空气,甚至有着把氧气消耗一空,让这里所有人的活活窒息……很少会在这种时候产生想要反抗的念头。他们本能的逃跑,同时催促着认识的人这样做,尽量离可怕的杀戮魔鬼远一些。 当然,偶尔也会有人站出来,他们很勇敢,挥舞着武器反扑,是真正的英雄。 他们毕竟是少数,何况历史早已证明在这种时候站出来充当英雄的人都死得很惨。尤其是冷兵器搏击,一个受过训练,配合默契的战斗小队可以干掉任何高手。 位于方谷城中心位置的空地上,密密麻麻挤满了人。 半年前,平俊带回了方谷城的情报。天浩脑海里牢记着这座城市的详细平面图,以及具体的守备部队兵力分布情况。 方谷是一座小城,无论规模还是人口都比不上赤蹄城,更比不上雷角城。出于安全考虑,只在城市南面和北面各开了一道城门。从地形与防守来看,这样做当然没有错。但也正因为如此,天浩才放心大胆将麾下战队分为两部分,以豕人为先锋骗开城门,进城后首先灭掉守备部队,从前、后两个方向对这座城市展开碾压。 曲齿不知道从哪儿搬来一把椅子,放在可以俯视整个空地的高台上。天浩手持长刀大步走到近前,坐下,他的姿势张扬,双腿分得很开,左手杵着膝盖,持刀的右手粗壮有力。他故意没有擦掉溅在身上的血,这使他看起来平添了几分残忍,以及威严。 台下,是从城市各个角落驱赶到此的豕族人。放眼望去,粗略计算,大约在八千人左右。 “我叫天浩,是磐石寨的头领。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我的俘虏。” 同样还是用薄铁皮卷成喇叭,扩音神器发挥出与从前同样的特殊魔力,台下的豕族人听得瑟瑟发抖,茫然无助的眼神从不同方向释放出来,集中到高台顶端的天浩身上。 “铁齿已经死了,元图也死了。”天浩抬起左手,比划了一下,站在侧后的曲齿连忙快步上前,他摘下挂在腰上的两颗人头,抓住头发,将其高高举起,让所有人都能看见。 天浩被迫做出杀死铁齿的决定。得不到来自牛伟邦的增援,他必须把这个最大的危险隐患尽快消除,无法按照预定计划将其送往雷角城报功。 元图是方谷城的城主,他随同出征,吃过掺有麦角菌的食物昏睡,人头被曲齿随身携带,现在派上了用场。 “如果不相信,你们可以自己看看。”随着天浩发话,曲齿用力将两颗人头抛出,翻滚着落在人群中间,引发了阵阵尖叫。 并不是所有豕族人都心甘情愿认输,强壮能打的男人还有很多,然而城主和族长的脑袋就在眼前,潜藏在心底的那一丝丝怀疑,也随着残忍冷酷的事实烟消云散。 “你们已经败了。”天浩左手拿着话筒,发出足以让每个人听见的响亮声音:“元图带走了这座城市的大部分存粮,你们熬不过这个冬天。去钢牙城求援更是个笑话,我估计你们走到半路就会被饿死、冻死……你们哪儿也去不了。” “跟我走吧!去磐石寨,改变你们目前的身份,忘掉豕族,成为一个真正的牛族人。” 这些话不可能对所有听者产生效果,但其中总有些人会产生共鸣。 一个背着孩子,手上还牵着一个孩子的女人犹豫着问:“去你的寨子?那……那你会给我吃的吗?” 天浩很满意她出现的恰到好处。抬起手,朝着那个方向指了一下,两名亲卫立刻跑过去,从人群里把女人和她的孩子带出来。 “把刀给她。”天浩的目光随即从亲卫转移到女人身上,他循循善诱,富有磁性的声音听起来令人无法拒绝:“只要你发下血誓,永远效忠于我,就能得到想要的一切。” 不等女人回答,天浩捏了个响指:“把吃的端上来。” 曲齿扛出一口袋事先准备好的肉干和面饼,当场解开系绳,把袋子里所有食物暴露在空气中。 “我发誓!我现在就发誓!”事实摆在面前,饥饿的身体无法抵挡来自食物的魔力。女人连忙挥刀割开手掌,急促而坚定的对着神灵发下誓言。 第一百四七节 艰难的活着 与其它豕族村寨一样,方谷城也缺粮。 城主元图之所以绞尽脑汁带人加入铁齿讨伐磐石寨的大军,并不是脑子抽风,而是需要通过战争获得战利品,维持自己的统治。 如果将一个人的日常食物供给标准以百分数计算,那么方谷城的豕族人均指数最多只能达到百分之六十。而且这个数字只针对壮年男子,女人、老人、儿童还将按照族内群体重要性顺序排位递减。 这些事情对天浩来说不是秘密,早早布局的情报部门从各方面收集信息。 元图领兵带走了城里的相当一部分存粮,所有人都在翘首期盼他胜利回来。 他们或许不太熟悉钢牙之王长什么样,毕竟那是高高在上的大王,钢牙城离这儿也很远。但城主不同,他从小在这里长大,即便身为贵族,狭窄的活动圈子注定了这里大部分人都与他熟悉。随着那颗冻结成冰块的人头在人群里传来传去,隐隐传来了哭声,人们脸上的恐惧程度更深,悲苦的表情也越来越重。 很多人在犹豫,更多的人做出了与女人同样的决定,他们纷纷走出来,跪在天浩面前,以自己熟悉的方式发下血誓。 天浩端坐在台上,稳如泰山。 部族之间的战争就是这样,只要确保得到足够的利益,没人会坚持信念顽抗到底。说穿了,谁也不会把自己当成外人,大家同属于北方蛮族,是一个有着不同图腾的整体。这与对抗南方白人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概念。北方与南方属于外部纷争,部族之间属于内部矛盾。 花了三个多钟头整队排序,刚过中午,庞大的人群按照命令缓缓离开广场,离开这座他们熟悉并生活过的城市,朝着远方的磐石寨而去。 方谷城里几乎没有任何值得掠夺的战利品。 没有兽皮,粮食数量不多,没有贵重金属……饥饿的豕族人把所有东西都拿出去交换,他们穷得连乞丐都不如。 这里最有价值的存在物,就是人口。 这也是天浩之所以决定对钢牙部趁势发起全面进攻的原因之一。 一个穷困至极的部族并不可怕。这意味着他们没有精良的武器,也没有足够的存粮长期作战。只要攻破其中个一个点,整体态势就会摧枯拉朽般彻底崩塌。 但穷疯了的豕族人也非常可怕。正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为了活命,他们什么都愿意做。 这样的一股力量必须掌握在自己手里。 八千一百零三个人,这是黑齿逐个点算后报给天浩的数字。 点点头,天浩直接在脑海里将这个数字过滤。他用力按住黑齿的肩膀,这动作驱散了大部分黑齿心中的惴惴不安:“带着他们走吧,磐石寨会成为他们的新家。” 路上肯定有人会趁机逃跑,现在的数字无法作准,最终抵达磐石寨的人肯定没有现在这么多。 天浩转过身,正视着黑齿:“我得感谢你的帮助。如果没有你,这一战会死更多的人,活下来的豕族人也更少。” 黑齿脸色涨得通红,他张了张嘴,很想说点儿什么,最终却没有发出声音。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天浩认真地安慰道:“这不是背叛。你是牛族人,是我的兄弟。说起来,你帮助了方谷城里的大部分人。元图死了,铁齿也死了,如果不跟着我们走,这个冬天有很多人会饿死。” 黑齿脸上露出一抹苦涩的笑,他感觉眼眶湿润了,有种说不出的东西在心里滚动着。 他觉得自己对不起曾经的同族。 然而誓言不可违背。 如果不是真正到了走投无路的困境,谁也无法体会两头为难,必须从诸多道义深处找出并选择其中之一的那种绝望。 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东西都能放弃。 但有时候,你不得不放弃。 突然,黑齿张开双臂,死死抱住天浩的肩膀,像孩子一样嚎啕大哭。 长久以来的委屈和恐惧,这一刻得到了淋漓尽致的释放。 虽然这一幕在旁人看来很滑稽:黑齿身材高大,足足高过天浩一个头,依靠与被依靠的关系完全翻转,看起来极不协调。 天浩轻轻挥手拍打着黑齿的后背,发出缓慢低沉的叹息。 “没事儿的,哭出来不丢脸。” “我明白……我理解……” “现在,我们回家吧!” …… 总体来说,回程还算顺利。 为了安定人心,天浩下令按照正常供给标准给所有豕族人发放口粮。 吃饱是没有问题,只是食物品质无法做到与磐石寨战团一样的标准。这些食物来源于方谷城仓库,豕族人早已习惯。 沿途发生了四次逃跑事件,前前后后杀了三百多人。 不是每个投降者都愿意发誓,在方谷城的时候天浩也不可能强迫所有人发下血誓。如果真要以哪种方式进行甄别,跟从大队离开的人只会更少,恐怕连现在一般的数字都不到。 抵达磐石寨的方谷城豕人约为七千七百名。 天浩不在的时候,天峰成为了代理头领。他带着一队士兵连忙来到寨子外面迎接,将成群结队的豕族人带进去,逐一安置。 “老三,你们怎么这么晚?天狂和永钢他们两天前就回来了。”天峰拉住天浩的手,上上下下看个不停,担心地问:“你没出什么事儿吧?有没有受伤?” 天浩笑容里透出发自内心的轻松。一个多月了,他第一次觉得背在身上沉甸甸的担子终于能够放下:“方谷城是计划当中最远的攻击目标。没事,我很好。大哥,现在寨子里的情况怎么样?” 天峰边走边说,他神情凝重:“人太多了。连立寨、双堆寨、前兴寨、全宇寨的所有豕族人都来了,加上你今天带回来的这批,总人数超过了一万八。” “二哥他们的伤亡大不大?”这是天浩关心的另一个重点。 “不大。开战前,你对形式估计得很准,永钢和天狂他们按照后备计划进行,四个寨子留守的豕族人跟你想的一样:寨子头领和能打的男人都死了,剩下的都是女人和老人,只要答应给他们足够的粮食和衣服,吃上几顿饱饭,都愿意跟着过来。” 说到这里,天峰压低音量,用力咬了咬牙:“老三,咱们的存粮不多了。一下子进来这么多人,我真怕出什么事儿啊!” “粮食的问题不用担心,至少到明年夏天以前都可以维持。”天浩对此早有计划:“祖木的商队正从虎族和狮族大量购买粮食,尤其是狮族,只要泥炭供应没有问题,他们随时都能卖给我们芋头干和玉米面。” “另外,就是海里的鱼。路上我想过了,黑齿他们这次表现不错,可以放给他一部分权力,让渔场那边加快造船的速度,现有的渔船来回几班倒腾,让那些受过训练的豕族人轮流上,人交替着休息,但船不能停,只要有鱼,咱们就不会缺粮。” 天峰仍然忧心忡忡:“老三,照这种搞法,海里的鱼会不会被咱们全捞光了?” 听到这句话,天浩脸上浮起一丝古怪的神情。他想笑又不敢笑,只能憋着。 在文明时代,只要是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发生。 加上这次从钢牙部各城寨掳来的豕人,磐石寨满打满算人口数量达到了两万五千。比起文明时代东方国家高达十亿以上的庞大人口基数,就像高山脚下的沙子一样渺小。 不要说是区区一个磐石寨,就算供应整个牛族,海里的鱼也不会因为捕捞而绝种。 “别担心,不会发生那种事。”他安慰着天峰:“这段时间周边寨子没什么情况吧?” “永钢回来的早,我听他说了。”天峰对天浩话中所指心领神会:“以罗他们肯定没把消息送到雷角城。长风回来带着人走了,我给他们安排了马,路线也按照你说的分头行动。估计现在大王已经收到消息,正带着人往咱们这边赶……你们走了以后,寨子周围我安排了三十个游动哨,发现情况就点火烧柴放烟……你放心吧,一切都很安全,平林寨和漳浦寨还派人来问过需不需要帮忙。” 天浩终于放心了。 他的微笑里透出疲惫:“大哥你就多费心了,我得去好好睡一觉。这么多天……我快困死了。” …… 食物像一剂良药,缓缓抚平了豕族人恐惧的心。 每天发放的食物数量不算多,刚够吃饱。种类简单,大多时候是鱼汤,里面有成块的鱼,面饼和腌肉的数量较少,另外就是蔬菜。 牛族一直有着在冬季利用地窖储存蔬菜的做法。大面积种植的白菜入冬前有充足的收获量,天浩执掌磐石寨后,教会人们用陶罐和盐大量腌制酸菜。这勉强算是增加了少许食物供应种类,让单调的菜单勉强看得过去。 磐石寨的居住空间再次变得拥挤。 天浩下令对寨内人口结构进行全面调整。 大量豕人男子被安排进入矿井挖掘泥炭,除了向远在其它部族的商队供货,还得向寨子旁边的砖窑提供燃料,烧出更多的砖。 冬天上山采石很困难,但是现状逼迫着人们做出改变。天浩派出战团在周边巡猎,确保采石场与寨子之间的道路畅通无阻;每天都有人在这条路上清除积雪,方便运输石块的畜力车正常来回。最后,所有进山采石的人发放双倍口粮。 随着堆积如山的大批布料发放下去,满满当当的仓库彻底清空。 吃饱、穿暖,这两个标准是天浩的具体施政方针,也是巩固他威信的基础。 对于征服者,豕人肯定怀有愤怒与憎恨,肯定有人想要复仇,肯定有人不会老老实实服从管理。 天浩对此并不觉得意外。还是沿用以前从老办法,将所有豕人分成小队,从中挑选出十人首和百人首,以小队为单位,按照各自不同劳动分项成果累计进行比较,获胜的一方得到奖励,排名最后的小队日常供应略有缩减。只要有活儿干,大量消耗体能,疲劳会成为压制大脑思维的最佳助手。尤其是在适当提升生活质量的前提下,愤怒与憎恨会逐渐缩小,对未来的美好期盼有很大概率能将其替换。 寨子里的牛族人没有闲着,没有任何人可以高高在上。他们被分派到各个豕人小队,按照天浩的意图,将他说过的原话完整复述。 “咱们都是一家人。” “别说什么豕族和牛族,其实咱们之间都是兄弟。” “看看人家崮山寨的兄弟,他们很早就过来了,还有米泉寨和联康寨也一样。他们在这里过得很好,有饭吃,有衣服穿,说实话,能有阿浩这样的好头领,简直是你们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一个头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平民百姓的生活水准。 仔细想想好像真是这样。以方谷城为例,元图担任城主这么多年,大家每年都得接受雇佣出去卖命。带回来的东西不多,还要拿出很大一部分上贡给大王。 “你们傻啊!自己辛辛苦苦挣回来的粮食,就这么交出去,白白养着钢牙城里的大王亲军。那些人吃得白白胖胖,到头来你们遇到什么事情他们也不会出手帮忙。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好像是的。 仔细想想,这样的想法越发深重,越觉得深以为然。 文明时代的大量例子早已证明,思想政治工作对稳定民心有着极其重要的效果。 天浩在战团内部设立了“政治委员”一职,随着大量豕人充入磐石寨,这个特殊群体也在扩编。 曲齿对来自身边的变化感到目瞪口呆。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打死他也不会相信多达上万名豕人居然在短短几天内改变态度,从抗拒到接受,以可怕的速度融入了磐石寨。 就因为有饭吃? 就因为有衣服穿? 还是因为天浩带着人,每天晚上与豕人们面对面亲切交谈,了解他们的需求,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在悄无声息的过程中建立起威信? 第一百四八节 谁是内奸? 这比直接发动战争,砍下上万颗人头更可怕。 …… 牛伟邦终于来了。 同时抵达的还有六千名战士,这是天浩在密信中请求得到的增援力量。 全副武装的牛族军队释放出强大威慑力,磐石寨的豕人顿时感觉到巨大压力。生活明显没有之前那么轻松,随时都有一双双警惕的眼睛盯着自己。这些来自雷角城的陌生面孔警惕性极高,再加上豕人与本族成员很容易从身体外观进行判断,他们时刻保持戒备,如临大敌。 亲卫们把宽敞的议事厅团团围住,任何人不得靠近。 牛伟邦与天浩相对而坐,中间放着一个火盆,房间里没有第三个人。 “我刚收到消息就带着人赶过来。六千人……应该够了吧?”长途跋涉使牛伟邦看上去有些疲倦,身上的衣服沾满泥浆,习惯编成很多小辫子的头发也显得散乱。屋子角落摆着一套钢制盔甲,胸前位置刻着特殊纹样,代表着它的主人。 “够了。”天浩保持着必不可少的尊敬:“还请大王在磐石寨多呆一段时间,帮助在下维持秩序。” 牛伟邦颇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现在没有外人,咱们之间用不着那么客套。说起来,你小子本事挺大的,当初我可没想到你从孚松手里接管磐石寨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啧啧啧啧,这才多久,按照晋升的规矩,磐石寨现在可以改寨为城了。” “这都是神灵保佑,大王领导有方。”天浩面含微笑,奉承话是必须且必要的融合剂。 “喂,都说没外人在,你就好好说话不行吗?”牛伟邦脸上浮起一丝愠怒:“别光拣好听的说,我有自知之明。领导之类的都是屁话,要是没有你,磐石寨在孚松那个死鬼手里永远不可能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看看其它寨子,要是我真的英明神武,能力卓著,他们就算达不到磐石寨现在的程度,至少也应该差距不大。” 天浩这次没有自谦,他站起来,认真庄重地对着牛伟邦行了一礼:“多谢大王。” 雷角之王是个性情豪爽的人。这一点,从最初接触的时候天浩就深有体会。一个不贪图下属功劳的上位者,才是最好的统治者。 牛伟邦端坐在椅子上受了这一礼,他用目光示意天浩坐下:“说吧,到底怎么回事?” 天浩问得很直接:“大王您没有收到我发出的第一封密信?” “没有。”牛伟邦活动了一下身子,分开双腿的坐姿看上去很是威武:“我把以罗派出来,他就再没回去过。” “这是一个征兆。”天浩的神情、思维、语句都表明他此刻非常冷静:“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以罗应该已经死了。” “你的意思是,我身边有内奸?”牛伟邦怒形于色,他咬牙切齿地问:“你觉得会是谁?” “如果我知道就好了。”天浩发出深重的叹息:“是我的错……我以为在本族领地内部传递消息应该很安全,就没给他们加派护卫。结果……出了这种事。” “有人在挑战我的权力。”牛伟邦双眼直勾勾顶着火盆里那些燃烧通红的炭,愤怒使他两边太阳穴位置的青色血管根根暴起:“这次我原本可以带兵直接攻下钢牙城,彻底解决铁齿的部落,现在……是那些藏在角落里该死的臭虫让我失去了机会。” 他说话的速度很快,反应也很敏锐,不等天浩开口,牛伟邦立刻想到另外一种可能:“会不会是其它部族派人干的?鹿族跟我们的关系不怎么好,蒙香寨被灭,他们还死了一个王子。说真的,咱们雷牛部周边不太平,到处都是敌人。” “可能性不大。”天浩深思熟虑着摇摇头:“鹿族我一直派人监视,如果有什么风吹草动,瞒不过我的眼睛。何况磐石寨扼守边境要道,无论出入都必须从这里经过。如果出现异常,巡逻队会第一时间向我报告。正因为一切都很平静,没有陌生人进来,我才没给以罗他们派出护卫。” 凶狠的杀意在牛伟邦脸上凸显,他用力张握着手指,粗大的骨节将皮肤绷紧:“照这么说,你确定族里有内奸?” 天浩思考了几秒钟,点点头:“这是最合理的解释。” “……那会是谁?”牛伟邦喃喃自语,他仿佛在咀嚼这句话,大脑在飞速运转,一张张面孔从眼前闪过,问号与感叹号夹杂,不断重叠。 天浩没有插话,他知道这种时候必须保持沉默,让牛伟邦独自思考。 良久,雷角之王发出低沉的呻吟:“到底……是谁在背着我做这种事?” “我想,这个人应该可以从中得到某种利益。”天浩吐字发音很清晰,语速不急不缓:“狙杀大王的信使是死罪,对方既然敢这样做,就肯定有他必须出手的道理。” 停顿了一下,他补充道:“当然,以罗他们可能没有死,还活着,只是被拘禁在某个地方……这只是我的猜测。” “无论是谁,本王绝饶不了他!” 发出这句凶狠至极的低吼,牛伟邦端起摆在桌上的茶杯,将里面温热的液体一饮而尽。着让他有种清明和冷静重新回到身体内部的舒爽,焦急愤怒导致的咽喉干燥被驱除一空,情绪逐渐平复下来,暴虐凶狠的念头被查明真相的决心代替。 “说说你吧!”放下空杯子,雷角之王把视线转移到天浩身上:“你这次的功劳很大,干掉了铁齿,还得到这么多的豕族人。要是下面得每一个城主和头领都像你这么精明能干,本王的日子就好过多了。” 他“哈哈哈哈”大笑起来,没有丝毫预兆,与几分钟前暴怒的牛伟邦就像是两个人。 很快,他止住笑声:“说,你想要什么?” 天浩真诚地回答:“我想要姓氏。” 任何蛮族成员都不可能在这件事上免俗。尽管姓氏对天浩来说几乎毫无用处,但他知道不能再三推辞,或者从其它方面寻求奖励。社会与世界有其固定逻辑和框架,偶尔做出一、两次出格的举动会被看作是特立独行,甚至谦让,可类似的事情多了,就会令人产生怀疑。 “我这次回去就让人给你准备身份证明文件。”牛伟邦上身前倾,用力拍了几下天浩的肩膀,笑着说:“磐石寨现在的人口数量超过一万,已经可以升级为城。按照惯例,所有城主都可以得到姓氏。这不能算是奖励,好好想想,换个条件吧!” “我只有这一个要求。”天浩的态度很认真:“说起来,这不能算是我一个人的功劳。寨子里所有人都在努力,如果只有我……恐怕什么事都做不了。” 牛伟邦收起笑容,用奇异的眼光注视着他:“你的想法很特别。” “我是实话实说。”天浩平静的脸上看不出丝毫情绪波动:“他们尊我为头领,我就有责任让他们有饭吃,有衣服穿。” 两个人距离很近,牛伟邦从天浩那双漂亮的眼睛里看到了纯洁、极其干净、透明得如同清朗天空般的颜色。 “欲望太多的人不会这么干净,他们很浑浊,让人无法猜透……”他发出只有自己才明白其中意义的叹息,笑意带着几分自嘲:“知道吗,有时候我真羡慕你下面的那些家伙。他们有一个好头领,即便是这种时候还会替他们着想。如果换了别人……这是不可想象的。” “我得到的已经太多了。”天浩说的很诚恳。 “我喜欢跟你这样的家伙打交道。”牛伟邦不由自主提高了音量:“看来我比我的父亲和祖先都要幸运得多,你是一个好下属,一个能力超强,并且让我放心的小表弟。” “表弟?”天浩不明白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所有城主与族长之间的关系都是亲戚。有些是直系,有些就像你这样,从下面一点点升上来,然后我们就成为了亲戚。”牛伟邦解释道:“这是祖先定下的规矩,任何人不得违背。” 天浩对此产生了兴趣:“如果是大王您的直系亲属,就可以直接成为城主?” “那不可能。”牛伟邦摇摇头:“只会给他们一个寨子,至于能否成为城主,得看他们的能力,以及功劳。” 说着,他用力一拍大腿,随即站起来,发出爽朗的大笑:“我得向你说声“恭喜”,你大概是整个牛族历史上最年轻的城主。” …… 按照雷牛之王的命令,五千名战士将在磐石寨驻扎一个星期。 这是天浩计划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牛族的锻造技术独步天下,战士们身穿坚固无比的合金盔甲,作为标准配备的战刀和战斧异常锋利。 各个部落之间都会进行贸易,但有些东西注定了不可能成为商品。以牛族为例,通常做法是将盔甲兵器按锻造质量分出等级,只有普通品质的武器可以出售,真正的高端产品只能由本族成员使用,或者极少数当做礼品赠送给友好部族的统治者。 有了强大的军队做依靠,彻底震慑住从各个城寨收拢过来的豕族人。 全副武装的巡逻队成为了治安保障,每当他们从豕人面前走过,后者总会感到畏惧。紧张与束缚的感觉持续时间不长,豕人很快发现这些战士没有想象中那么凶恶,虽然外表看起来冷漠严肃,但只要老老实实遵守相关条令,就没人会故意为难自己。 这种情况在本族城寨是不可想象的。大家都缺粮……巧取豪夺、尔虞我诈、欺男霸女,还有更加凶横野蛮的行为。 道义只存在于有着强悍力量做保证的前提下。即便是同族,在生存与食物面前仍然显得自私自利。 他们把曾经的恶劣习惯带到了磐石寨。十人首、百人首、比其他人更强壮的成年男子……他们习惯了从老人和女人手里抢东西吃,如果吃饱肚子,就把目标对准味道更好,口感更妙的美味食物。 阿细今年十六岁,按照北方蛮族的标准,已经是成年的女人。粗大的骨头架子使她看起来高高壮壮,实际上没有多少肉,长期半饥半饱的生活甚至让她有些营养不良,皮肤偏黑,头发颜色也明显枯黄。 阿爹前年被虎族人雇佣,外出打仗的时候死了。娘上了年纪,没有吃的就没有力气,平时下地干活撑不了太久,都是干一会儿歇一会儿。阿细下面还有三个弟弟,全部都是八岁。 这是一个看起来非常怪异的家庭。说起来都是阿细他爹搞出来的名堂:他从未与任何女人结婚,阿细是长女,但精力旺盛的父亲开始追逐城里别的女人。他很强壮,平时说话也很风趣,这样的男人很讨女人喜欢,因为没有被头领和祭司认可的正式夫妻名分,各种条条框框也就管不住他,于是阿细多了三个年龄段几乎一模一样的弟弟,诞生时间前后区间最多不超过一个月。 阿细以为自己会融入一个大家庭,谁知道阿爹死了,那些女人们很快搭上了别的汉子。至于流着鼻涕光着屁股在泥地里打滚的三个弟弟……女人们说了,那是阿爹留下的种,总之都是你们家里的人,你愿意养就养,不愿意的话就拎刀子杀掉,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这就是野蛮人世界的真实写照。 残酷生活把阿细磨练得异常凶猛。她早早就成为了雇佣兵,带回来的粮食除了养活家里人,还得留下一部分积蓄。 在战斗中,她失去了一颗獠牙。不平衡的生长发育导致剩下的那颗牙异常粗壮,而且锐利。远远望去,就像一枚犄角从唇部穿出,向上弯翘着高高矗立。 三个弟弟把一切都看在眼里。按照顺序,家里姐姐是老大,依次是老二、老三和老四。 前年冬天,老三他娘饿得不行,找上门来嚷嚷着要吃的,结果被三个孩子一拥而上,当场乱刀捅死。 最后,她什么也没有剩下,骨头都被磨成粉。 从那以后,很少有人敢惹阿细一家。 第一百四九节 阿细 磐石寨大军攻陷方谷城的时候,阿细最初想要反抗,但她发现只要服从命令,这些牛族人就不会滥杀的时候,阿细选择了服从,带着老娘和三个弟弟一起投降。 现在的生活完全出乎意料之外:没有想象中投降者的屈辱,也没有看押人员的恶语相向,更没有老兵们常说种种对女性的暴力与蹂躏……恰恰相反,每天配给的食物都很多,种类也很丰富。 面饼和鱼汤,腌肉和杂粮粥,烤鱼加上酸白菜,甚至还有少许的苹果干。 如果换在方谷城,即便是在重大的节日也不一定能吃到这些。 阿细明白付出与得到之间的道理,但她从未想过如此丰得到盛的食物仅仅只要付出力量。 下矿井挖掘泥炭,上山砍树,用藤条编制各种器具,帮着铁匠们把矿石炼成钢铁,砸石头修路,建造房屋……磐石寨里的工作太多了,管事的牛族人对女人给予优待,让她们优先选择工作项目,最苦最累的重活由男人承担。 听说,这是寨子头领天浩的命令。 阿细见过那个人。 在方谷城的时候,他坐在高台上,冷酷又凶狠,活脱脱就是一尊杀神。 在这里,他脸上随时挂着微笑,无论见了谁都彬彬有礼,态度温和。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阿细打死也不会相信这是同一个人。 豕人心目中的男子汉,是伟大的战士,是只身肉搏暴鬃熊,靠着双手就能撕裂黑嚎狼的壮汉。高大、魁梧、身上肌肉结实得如同钢浇铁铸,那样的男人才有女人喜欢。就像阿细死去的父亲,很多女人都心甘情愿倒贴着给他生孩子。 知道阿依是天浩的女人后,阿细看待阿依的目光充满了鄙夷。 那女人腿脚细得像麻杆,腰身更是细的双手一掐就能合拢,浑身上下看着没多少肉……这种货色,恐怕扔到山上连野狼都懒得下口,估计身上就裹着一张皮,里面全是骨头。 唯一的优点,就是皮肤很白。 偏偏她还怀孕了,肚子里是天浩的孩子。 磐石寨的原住民对此早就习以为常,但包括阿细在内的新来豕人却觉得不可思议,难以接受。 阿爹在世的时候,经常对阿细说:“吃多了肉就会觉得腻,会想着吃些野菜换换口味。” 来到磐石寨以前,阿细从未有过吃肉腻味的感觉。她觉得阿依与天浩之间的关系应该就是这样:身为头领,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他偏偏选了一个在所有人看来最丑的,也许、大概、可能……真的是想要换换口味,尝尝鲜。 但是有一点必须承认:阿依是个好女人。 她经常带些食物来到阿细家里帮着做饭。阿依炖的汤滋味儿鲜美,阿细从未想过区区一条鱼居然能在她那双手里变出如此之多的花样。有煎的,有炒的,还有用腌肉和酸菜一起炖煮,汤浓肉鲜的做法。 她教会了年老力衰的阿娘编制藤筐,教她纺线,还让人帮着做了一架织布机。阿娘现在提起阿依就赞不绝口,说是再过一段日子就能自己织布,等到明年冬天,给姐弟四个每人缝一套新衣裳。 三个弟弟都很喜欢阿依。她口袋里总能掏出一些苹果干,这东西没有任何小孩子能抗拒。阿依告诉弟弟们要遵守规矩,除了平时安排的活儿,还得到祭司那里上课。 这在阿细看来是不可想象的。方谷城也有祭司,但那些人从未像磐石寨这样公开给孩子们上课。阿细知道那些刻在泥板上一道道的线条图案叫做“文字”,可她一个也不认识,那是专属于祭司和官员们的专利。 从恐惧到不安,从仇恨到心甘情愿接受,直到现在安安心心成为磐石寨的一员,阿细心里甚至有些欣喜。 在没人看到的夜晚,她主动用刀子割破手掌,对着冥冥中不知道是否真能听见祈祷的神灵,发下自己的血誓。 我愿意成为牛族人。 那天晚上没有下雪,清朗的天空中漂着一轮月亮,弯弯的,像只小船。 阿细用指尖轻轻触了一下自己的獠牙,笑了。 这是个好地方。能吃饱,有活儿干,还有男人。 是时候找个强壮的男人一起生活,该结婚了。 …… 豕族女人属于雷厉风行的行动派,与文明时代喜欢用各种方法试探男人,看看他们是否对自己真心,同时还要考虑房子车子票子家庭情况种种因素的玻璃心女青年根本是两种生物。 阿细第二天就跟镇辉好上了。 他是双堆寨过来的豕族人。镇辉有着浓密的体毛,尤其是后颈,黑压压一大片,就像野兽的鬃毛。皮肤很黑,很强壮,尤其是从唇边凸起的那两颗獠牙,形状非常好看,有种令人心动的暴力之美。 阿细与一群女人上山砍树,路上遇到前往矿山的一群男人。镇辉冲着她吹了声口哨,阿细停下脚步看了他一眼。等到工作结束晚上回来,阿细来到镇辉住的屋子外面,刚好他抱着一筐泥炭往房间里走,阿细随口问了一句:“白天的时候,你什么意思?” 镇辉盯着她看了几秒钟,什么话也没说,扔下手里泥炭筐子,一把攥住她的手,两个人来到屋子后面……于是,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就这么简单,就这么普通,就是这么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阿细觉得镇辉大概是自己生命中永远存在的那个男人。 仅仅过了一天,她彻底改变了这种想法。 镇辉其实很懒:如果不是牛族人用刀子威逼着他,这家伙恐怕连手指头都不会伸一下。 镇辉其实很馋:他一口气吃光了阿细全家当天配给的腌肉,还抢走了阿依送给三个弟弟的苹果干。 阿细知道自己看走了眼,但这不是她的错————父亲死得早,老娘是个没见识的,他们谁都没有给阿细上过感情课,她不知道该如何选择伴侣,甚至不知道男人有种可怕的本领叫做“伪装”。 但是阿细很有力气,她知道该怎么解决问题。 “从我家里滚出去。”她手里握着刀,凶狠的眼睛死死盯着镇辉。 男人躺在软软的干草堆上,还垫着一块干净的兽皮,他嬉皮笑脸:“咱们俩睡都睡过了,你怎么还对我说这种话?别忘了,我可是你的男人。” “这里是我的家。”满面冰冷的阿细提高音量:“出去!” 镇辉根本没把她放在眼里。他破不耐烦地伸展了一下腿脚,说话腔调就像贵族吩咐平民:“我饿了,快去做饭。还有,你顺便去跟我们那队管事的说一声,以后下矿挖泥炭的活儿我就不去了,要做也是你做。” 年迈的娘坐在对面屋角,用复杂的目光看着这边,默默无语。这个家里的事情她说不上话,从来都是强悍的女儿做主。 三个弟弟同时跑到阿细身边,像精力旺盛的狼崽子那样大声喊叫,此起彼伏。 “出去,我姐姐不喜欢你。” “把苹果干还给我!” “我们家不欢迎你这种人。” 阿细眼眸深处闪烁着杀人的意图,越发强烈,冰冷的声音从喉咙深处发出,是最后的警告:“我再说一遍:这是我的家,立刻给我滚出去。否则……我就吃了你!” “麻痹的,你以为你是谁?要吃也是我吃,还轮得到你?”镇辉愤怒了,他瞬间被激起怒火,从干草堆上一跃而起,抡起拳头往阿细脸上猛砸。 他没看见阿细是什么时候拔出了刀,也没想到这女人力气竟然这么大。一把抓住自己的胳膊,以极快的速度反手拧到身后,尖锐的钢刀朝着侧腹位置狠狠捅进去,以顺时针方向连续拧了两下,感觉就像一个玩具上紧发条的全过程,只是镇辉明明白白知道:自己的肠子断了,肝脏也碎了。 三个弟弟一秒钟也没有犹豫,他们扑过去,就像一群幼兽,抱住镇辉的双腿张嘴乱咬。濒死的镇辉生理机能彻底失禁,暗黄色的小便沿着裤管流淌下来,三个孩子转身跑到火塘前,拿起铁钎之类的东西做武器,朝着躺在地板上的镇辉身上乱捅乱砸。 他的眼睛被锅铲打飞了,肠子从破裂的肚皮边上流出来,脚底板上扎着一根铁钎……那是平时用来烤肉的器具。 阿细不认为这有什么错。以前在方谷城的时候,男人和女人经常这么对着干,脾气上来,不是你杀我,就是我杀你。 负责巡逻的警卫接到报告,以最快的速度跑来。他们抓住了阿细,控制了三个想要拼命的孩子。 磐石寨新增人口多,所有百人首的权力都被放大。阿细属于阿依的管辖范围,她挺着高高隆起的肚子,急急忙忙赶来,逐一问明情况,让警卫放了阿细,接管了一切。 “这里是磐石寨,不是方谷城,所有事情都得按规矩来。”阿依的声音很好听,糯糯软软:“其实遇到这种事情你用不着自己动手,你应该告诉我,让我来处理。” 阿细重重踢了一脚躺在地上的尸体,恨恨地说:“都怪我没长眼睛,他是一个恶棍!” “那就更不值得为了他把你自己搭进去。”阿依耐心地劝解:“磐石寨有磐石寨的规矩,拒绝服从的人都得受罚。” “罚?”阿细红着眼睛问:“怎么罚?” 跟在天浩身边久了,阿依学会了如何抚慰人心。她随手指了一下镇辉的尸体:“他会被指派到山里,干最重的活儿,配给的食物份额也会缩减。如果拒绝,他会结结实实挨上一顿鞭子。如果继续反抗,他的脑袋会被砍下来,挂在广场上让所有人看见。” 阿细沉默着微微点头,这才是她想要的。 “再来说说你吧!”阿依叹了口气:“寨子里不能随便杀人。不过……这次的情况有些特殊,你刚来没多久,对各种条例也不熟悉。这样吧,粮食我就不扣了,但接下来三个月,你的工作量得增加一倍。” 阿细抬起头,眼睛里全是疑惑:“就这么简单?” 之前,巡逻队刚来的时候,不少得到消息的牛族人站在外面看热闹。阿细听到他们说起对这种事情的处理,至少要服一年的苦役,还会连累家人,削减一部分粮食配额。 “这是头领对你们的特别照顾。”阿依解释道:“你们加入磐石寨时间短,熟悉各种规矩和条例需要一个过程。但是阿细你得记住,类似的事情绝对不能再犯,有问题就找警察,他们会帮你,会站在你这边。” “警察?”阿细眉头紧皱着,唇边的獠牙也在肌肉作用下偏了点儿方向:“就是刚才进来又出去的那些人?” “是的……” 刚说完这两个字,阿依突然脸色骤变,她双手死死捂住高高挺起的腹部,从那里传来的剧痛几乎使她失去了思考能力,甚至连话都说不出来。 “我……我好像是要生了……阿细,快去叫人来帮我。” …… 天浩得到消息从巨角鹿牧场赶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阿依生下一个男孩。 强壮的胳膊腿脚与文明时代婴儿截然不同,他睁着双眼,目光茫然又可爱,仿佛要提前融入这个世界,打量并学习来自周围的一切事物和信息。 皮肤表面的皱褶依旧,这大概是人类婴儿诞生之初的最具体表象。 襁褓是棉布做的,天浩早在几个月前就再三叮嘱。 阿依安静地躺在床上,生产过后的她很虚弱,喝了些肉汤熬出来的米粥,感觉已经好多了。 想想之前那种撕心裂肺般的剧痛,现在仍然觉得额头直冒冷汗。 “他有一个优秀的头领父亲。”阿依很想说“城主”这个词,但天浩新的身份需要雷角城方面颁发文书,还需要亲自前往部族首都黑角城得到确认,这一切程序尚未结束前,就算村民人口过万,仍然只能是磐石寨,而不是磐石城。 天浩用手指逗弄着抱在怀里的婴儿,奇妙的感觉在身体里迅速弥漫。 我和他之间的关联是如此紧密,他会服从我的命令。 第一百五十节 植入 是的,他是我的儿子,我的血裔。 “该给他起个名字……呵呵,就叫囚牛吧!”这想法从脑海里冒出来很突然,天浩从未思考过关于名字的问题。只是现在看见,才忽然觉得一切都顺理成章。 “囚牛?”这名字拗口又古怪,阿依隐隐觉得好像有那里不太对劲儿,却又说不出来。 天浩笑着微微点头:“就叫囚牛。相信我,这是个好名字。” …… 产妇需要休息。 天浩看过孩子,没有耽误太久,他离开房间,带着几名亲卫,穿过寨子中央的广场,敲开了曲齿的房间。 在崮山寨的时候,曲齿已经结婚了。他现在带着家人,与兄长黑齿分开住。 天浩把曲齿叫出来,他跟在后面,惴惴不安走进距离不远的一间空屋。天浩对着亲卫队长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转过身,离开房间,关上房门。 曲齿打量着房间里简单的摆设:一张桌子,两把椅子,桌上放着一个土陶茶盘,地板正中照例是预留的火塘,只是没有点火,呆在这儿感觉有些冷。 “阿曲,坐。”天浩微笑着抬手指了一下椅子,让曲齿坐下:“有件事情,我想跟你商量。” 曲齿有些紧张:“大头领,您吩咐就是。” 天浩笑了:“用不着那么拘束,你我又不是外人。是这样,磐石寨很快就要升格为城,大王还为此派出军队,这段时间暂时驻留,帮着我们维持秩序。目前一切工作以稳定为主,所以我想给你更多的权力,帮我管理好寨子里的豕人。” 曲齿连忙站起来,小心翼翼地回答:“这本来就是我的职责。” “坐下,坐下说。”天浩笑着侧过身,拿起陶壶,倒出两杯温热的茶水,递了一杯给曲齿:“喝点儿水吧!” 这是最基本的客套,曲齿没觉得有什么问题,他端起杯子一饮而尽,脑子里回荡着天浩之前说过的那些话。 他从无叛意。 而且现在也没有那个必要。 钢牙部已经基本上毁了,就算真的想要反叛,从豕族那里得到的好处也不会比留在磐石寨多。从前的生活曲齿记忆犹新,吃不饱,穿不暖,大部分时间都在为了下一顿发愁。表面上说是雇佣,实际得到的东西不多,还要被豕人贵族拿走大半……那种日子,想想就觉得摇头。 这段时间的磐石寨其实没有表面上看来那么平静。 有些豕人在暗地里相互联络,约着想要反叛。 大部分是以前各城寨的百人首,还有一些忠诚度较高的十人首。除此之外,那些在战争中有家人被杀的幸存者同样有着恨意。他们想报仇,只是摄于雷角之王派来了增援部队,被迫忍气吞声保持沉默,耐着性子等待时机。 所有这些事情曲齿都有耳闻,他也亲手抓住并干掉几个为首的家伙。这使他在态度游离的那群豕人眼中彻底变成了反叛者,甚至有人公开喊出“部族耻辱”之类的话。 曲齿对此并不在意,与大多数得到实惠,心甘情愿在磐石寨住下来的豕人相比,他们毕竟是少数派。只是看在大家都是同族的份上,曲齿决定给他们一个机会,觉得可以通过反复劝说,劳动改造等方法让他们改换观念。 忽然,眼前的景物开始变得模糊。 曲齿感觉天旋地转,手脚四肢失去了力气,甚至连坐都坐不稳。他手一松,杯子“哐啷”掉在地上摔得粉碎,庞大的身躯随之轰然坠落,侧躺在地板上,努力挣扎了几下。 “……你……你给我喝了什么?”拼着脑子里最后的清醒意识,曲齿看着已经从椅子上站起,面对自己走来的天浩,又惊又怒地问。 “我在茶里放了一点麦角菌的粉末,还有一些麻醉药。”天浩微笑着安慰道:“放心吧,我从未想过要杀你……你不会死,我是个行巫者,药量多少我心里有数。” 曲齿的意识趋于模糊,这些话在他听来毫无意义。可怕的恐惧占据了整个思维空间,随即被黑沉沉的睡眠意思笼罩,他很快闭上双眼,发出沉重的鼾声。 天浩缓缓蹲下,解开曲齿的裤带,脱掉他的裤子,两条粗壮多毛的大腿暴露在空气中,散发出豕人特有的浓烈体味。 他站起来,走到桌前,从衣服内袋里拿出一个白瓷瓶。这是磐石寨土窑的产物,烧制陶器的时候,偶尔也有部分物件会出现瓷化迹象。天浩让人提升窑温烧了一批瓷瓶,以做备用。 从皮鞘里拔出的刀很小,却很锋利。天浩拔掉瓶塞,将瓶中的液体倒在一个碗里。颜色有些浑浊,不那么清亮,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酒味。 这是浓缩后的苹果酒,大约六十度。 握着刀柄,刀尖与刀刃浸没在酒里,天浩拿出一块干净的细棉布,蘸着碗里的酒,在自己左臂上用力擦拭。 那个位置有一个明显的半圆形凸起,大小体积相当于乒乓球。锋利的刀刃割开皮肤,切开肌肉层,随着伤口边缘继续扩大,出现了一颗表面裹着鲜血的红色肉球。 转过身,走到昏睡的曲齿身旁,再次弯腰蹲下,照旧在他的左腿上擦抹酒精,同样用刀子割开皮肉。天浩刻意避开血管,没有流太多血,他放下刀,伸手从左臂伤口中央拔出那颗圆形肉球,用力塞进曲齿割开的皮肉内部。 缝合线用的是经过处理的“鱼肠”。虽说带有一个“肠”字,却与真正的鱼肠没有任何关系。那其实大型鱼类的筋,有着极强的韧性。 一切都很安静。 天浩走到门口,拉开房门,对守卫外面的侍卫做了个手势,然后把门关上。 几分钟后,房门从外面推开,侍卫送来一个木盆,还有一壶热水。 轻轻擦洗胳膊上的血,缓缓放下高卷起的衣服袖子,天浩低头看了看,发现缝进曲齿腿部的那颗肉球大部分已经消失,只留下略微隆起的一点,乍看上去,就像一个被蚊子叮过的肿块。 詹建华说过,从沉睡状态醒来的古代人有着一些匪夷所思的特殊能力。以天浩为例,随着自然生长,体能会逐渐产生一个个强化点。但他一直找不到强化点产生的规律,只知道如果长时间呆在高浓度辐射环境下,强化点的产生速度会比平时快一些。 另外一项重要能力,就是苏醒者体内自然生成的孢子。 入冬前,天浩就发现左臂上隆起一个包块。起初他没有在意,后来随着包块越来越大,思维神经与这块异物之间也产生了联系。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像你知道身体出现了变化,突然长出的这块物体对自己并无害处,它只是一枚种子,将在随后几个月内逐渐长大、成熟,不会突破皮肤的束缚,你必须用刀子切开皮肉,才能将其取出。 它有着神奇的自主意识,却完全服从于天浩这个主体。大脑意识是如此清晰,天浩知道这是自己体内生成的孢子,这只是第一个,如果需要,以后还将产生更多。 这一刻,他终于明白詹建华为什么能以干缩人头的形式沉睡漫长的时间,直到自己挖出他的孢子,植入鹿庆东体内,才得以再次复活。 这是休眠者的一种自我保护手段————只要将主观意识移动到孢子内部储存,就能通过基因遗传的方法在寄生复活后重新得到主体思维。 以詹建华为例,从生物学的角度讲,他其实早就死了。无论是基因信息里描述的寄生在马身上,还是后来被天浩植入鹿庆东体内,仅仅只是他的复制体寄生复活。但有一点必须承认:复活的寄生体与孢子原始形态完全一样,没有任何区别。 现在,天浩这个主体还活着,他把一颗成熟的孢子植入曲齿体内,就能得到一名附从者,他将完全服从于主体,通过彼此之间的细胞活动进行联系,只要来自线粒体的能量供给源源不断,基因活动将永远保持主从形态。 这是一次尝试,天浩自己也没有太大把握。 …… 曲齿从黑暗中醒来,睁开眼睛的过程很困难,沉重的眼皮像钢铁一样难以挪动。他本能的想要按平时习惯以手肘撑住地面直起身子,却发现自己的意识和身体反应都很迟缓。 嘴里有些发苦,黏黏的,透出一股麻醉药的味道。曲齿以前尝过这玩意儿,那是几年前被狮族雇佣打仗,受了伤,祭司配了些药让自己喝下去,昏昏沉沉睡了好几天。 麦角菌……脑子里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个词。之前好像听某人说过,给我喝了麦角菌与麻醉药混在一起的饮料。 透过火盆里泥炭燃烧发出的光线,曲齿看到了身形模糊的天浩。 “你醒了。”天浩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看着挣扎着想要坐起来的曲齿,再看看他五大三粗的肥壮身躯,再想想之前用区区一杯茶水就将其灌翻的经过……天浩不由得生出一丝恶趣味,想起《水浒传》里潘金莲毒杀西门庆的经典桥段。 “大朗,起来吃药啦!”他笑得很龌龊,压至极低的音量含含糊糊,只在口腔内部回荡。 曲齿看见天浩的嘴唇在动,他用力撑起身子坐直,粗大的手指挠了挠头,从昏迷中醒来的朦胧与迟钝仍未祛除,下意识地问:“阿浩,你说什么?” “没什么。”天浩脸上的表情极其精彩,就像从农人口袋里成功偷到胡萝卜的兔子。 生活需要调剂,没有乐趣就自己制造一些笑点。这毕竟不是我熟悉的那个时代,一味的强硬与残酷,会把自己活活逼疯。 “感觉怎么样?”收起玩笑的心态,他认真地问。 “……感觉……”曲齿挠头的动作足足持续了好几分钟,不是因为头皮发痒,而是他根本没有想要改换动作与姿势的意识。他觉得大脑里忽然被塞进了太多的东西,当然实际数量可能没那么多,只是感觉很陌生,以前从未见过,却带着几分莫名其妙的熟悉。 “我……我想向你跪下,对着你磕头……”满面懵懂的曲齿在自言自语,他完全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 天浩的微笑很迷人:“还有呢?” “……还有……”曲齿茫然地观望四周,忽然感到腿部传来一阵疼痛,低头看去,发现自己没穿裤子,大腿上还有一条状若蜈蚣,隐隐渗出血丝的伤痕。 “怎么会这样?”看着这道新鲜的伤,曲齿目瞪口呆了几秒钟,忽然想起之前走进房间的时候自己没有受伤……他觉得脑子不太够用,很多混乱思维正被一种前所未有有的逻辑归拢,按照自己从未想过的方式理顺。 “你,你干嘛脱我的裤子?”这句话他脱口而出,接下来的话却与之毫无关联,只是听起来令人浮想联翩:“你是我的主人。” 天浩觉得事情正朝自己希望的方面发展。他满意地微微点头:“你病了,我给你做了个手术。呵呵,别忘了,我可是行巫者。” 曲齿表情呆滞地“哦”了一声,其实他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明白,只是主导思维深处产生了“对主人必须绝对服从”这条诡异导向,以至于现在无论天浩说什么他都觉得很正确,无论执行力度还是重要性,远远超过神灵。 “回去好好睡一觉,明天早上醒来,你会发现这个世界很美,充满了希望。” 这就算是逐客令了。 曲齿笨手笨脚坐在地板上穿裤子,这种事伴随着他的人生渡过了很多个年头。麻醉药的效果仍在,他觉得手脚不听使唤,动作僵硬。 天浩一直注视着他。 与其说是看笑话,不如说是信息收集。毕竟,这是自己的第一个孢子植入体。 “你的毛太多了。”天浩有感而发,曲齿那两条毛茸茸黑漆漆的粗大腿脚无论如何也避不开自己的视线。 “……啊?”曲齿下意识地回答,模样看起来有些傻。这是外来思维与主观思维正在相互纠缠导致的结果。 第一百五一节 经济学 “其实你根本没必要穿什么裤子。你随身就穿着一条保暖效果很好的毛裤,怪不得冬天不会觉得冷。” 天浩再次大笑起来:“还是自带装备好啊!万事不求人……哈哈哈哈!” …… 牛伟邦很喜欢天浩的儿子。 他经常跑到婴儿床前逗弄孩子,一待就是大半天。 各种乱七八糟的问题和很多。 “阿浩,你儿子长得不错啊!” “这孩子像你,真的很像。” “囚牛……为什么要给他起这个名字?听起来好怪。” 对此,天浩只能翻白眼,或者装作没有听见。 统统都是些废话。 我这么帅,我儿子能丑吗? 我儿子要长得不像我才怪了,难道要长成你那般模样? 给孩子起什么名那是身为父亲的自由,就算你是族长也无权干涉。 当然这些话只能在肚子里说说,断然不能发出声音。 牛伟邦觉得天浩更怪。 蛮族女人没有文明时代同类那么娇弱,躺在床上喝了两天肉汤,阿依已经可以下地干活儿了。她像所有母亲那样抱起婴儿哺乳,即便有外人在场,只是掀起衣服的时候背过身子稍微避一下,随后一切都很正常。 牛伟邦也有妻儿。看着正在哺乳的阿依,他用手肘重重拐了一下天浩,声音压得很低:“你的口味很特别啊!” “什么?”天浩一时没能反应过来。 “你怎么会喜欢这种女人?”两个男人站在屋子外面,隔着二十多米的距离,牛伟邦抬手指了一下坐在屋里的阿依,脸上表情有些疑惑,带着少许的促狭:“她长得实在太丑了,我没想到你竟然是如此自甘堕落的男人。” “阿依是我的妻子。”天浩不满地看了他一眼。 身份与权力是一对双生子,寨子头领与族长之间有着巨大的落差。城主就不一样,尤其是以赫赫战功晋升,通过掳掠外族人口充实自身的方式变得强大。天浩明显感觉到与过去相比,牛伟邦对自己的态度产生么很大变化,更加亲切,少了很多上级对下级的颐指气使,彼此之间与其说是领导与部属,不如说是关系亲密的朋友。 晋升城主就能与部族之王成为亲戚,这的确是一种奇妙的拉拢方式。 牛伟邦摆明了不相信天浩的话。他阴沉沉地笑着,眼里充满了怜悯:“改天我给你送几个女人过来,真正漂亮的那种,你会喜欢的。” “我不要。”满面正义的天浩态度很坚决:“我喜欢阿依。男人要重感情,要专一。她对我好,我也会她好。” “……咝!”牛伟邦没想到天浩会这样说,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他慢慢摸捏着下巴,悻悻地说:“听起来就跟真的似的……不过话又说回来,你现在是城主,身边要是没有十个八个的女人,跟你的身份很不配啊!” “反正我不要。”天浩义正词严:“如果你真要给我送女人过来,我就把她们洗洗干净,煮煮吃了。” 现在不是正规场合,只要是无伤大雅,与牛伟邦之间的谈话可以开开玩笑。 “想吃也行啊!那我给你挑几个细皮嫩肉,不塞牙的那种。”牛伟邦冷笑着看着他。 “那就恳请大王多赏几个。”天浩冲着他拱了拱手,诚恳地说:“磐石寨人多,若是给的少了,肯定不够分。” 彻底无语的牛伟邦一再摇头,冲着他竖起了大拇指:“要我说,你才是真正的豕族人。就你这脸皮厚度,铁齿算个屁啊!” 说起豕人,牛伟邦的思维顿时转了方向:“再有几天我得带着军队回去了。磐石寨现在发展的很不错,你把这儿治理得井井有条。但我不明白,你让那么多的豕族人下矿井挖泥炭,到底想干什么?” “当然是挖出来卖。”天浩老老实实的回答:“我们缺粮、缺布,还缺很多东西。” “你就给我装吧!”牛伟邦瞪了他一眼,感觉又好气又好笑:“看看你寨子里这些家伙,无论男女老少,一个个吃得红光满面。本王麾下那么多的城寨,哪个有你的粮食多?” “那是以前,现在不一样了。”天浩叹了口气:“一下子进来这么多豕族人,仓库里的存粮已经空了。如果不是东边的渔场每天都能捕捞海鱼,以豕族人的胃口,我也撑不住啊!” “这就是你把泥炭卖到赤蹄城和雷角城的原因?”牛伟邦知道磐石寨组织了几个商队前往其它城市推销泥炭。虽然他对此并不看好,但两相印证,天浩似乎没有撒谎。 “赤蹄城有五万人,雷角城有十三万。这么多的居民,不可能每个人都出城砍柴,但柴火对他们来说是一种生活必需品,每天都要用。我去过雷角城,城市周边的树早就砍光了,现在城里居民使用的木柴都是从远处运来,这对周边村寨的人来说,是一种必须维持的商业活动。”天浩的语气很平静。 “这事儿我知道。”牛伟邦缓缓点着头,他收起玩笑的心思:“你想用泥炭代替木柴?” “比起木柴,泥炭是综合效果更好的燃料。其实只要用过的人都很会选择泥炭,而不是木柴。”天浩认真地说:“至于城外山上的树,还是让它们慢慢长大吧!” 牛伟邦眼里闪过一丝狐疑:“听你的口气,好像很赞成狮王正在大力推荐的货币改革模式?” “不完全是这样,我只赞同其中一部分。”天浩没有隐瞒。 “具体点儿。”牛伟邦脸上已经看不到微笑。此时此刻,两人之间的谈话变成了上级与下级。 “货币化制度终究会成为社会框架的一部分。”天浩耐心的解释:“以大王您管辖的雷角城为例,其实城内的平民已经分化出各种行业。他们不可能像人口稀少的村寨那样,所有事情都得自己动手。农民种地,铁匠负责锻造,工匠铺路修桥,士兵负责打仗……就以烧柴做饭这件事来说,如果雷角城所有平民都要自给自足,他们就必须每天拿出大量时间离开城市,去附近的荒野和山里收集燃料。但大王您知道,这种情况没有发生,因为雷角城附近的村寨替他们完成了砍柴这项工作。村民们付出劳动,城里的居民用粮食和布料从他们手中换取木柴,这就是最简单的以货易货,也是一种最基本的商业活动。” 牛伟邦脸上的表情略微缓和,他轻轻点头:“这个我知道,粮食和布匹本来就属于货币。” “但它们用起来并不方便。”天浩以启发式思维进行劝解:“以购买一捆柴为例,它的价值显然比不上一匹布。大王您想想,假如您现在急需柴火做饭,偏偏用不了太多,您会按照实际价值,从您持有的布料上剪下一小块用于交换吗?” “那怎么行?”牛伟邦摇头否决:“只有整匹的布才值钱。” “对于卖柴人来说,这道理其实是一样的。”天浩笑道:“零零碎碎的一小块布对他来说毫无用处。可问题就摆在这儿:他的柴火只值这些,无论如何也卖不到一整匹布的高价。” 牛伟邦很精明,他若有所思:“所以,就需要一种小面额,处于中间位置的货币?” 天浩轻轻抚掌:“从这方面来看,狮王的货币改革方案其实没有问题,甚至应该说是高瞻远瞩。” 牛伟邦眼眸深处透出一丝探寻的目光:“巫源的看法跟你差不多,他对我说过同样的话。” “不,我和他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天浩缓缓摇头:“赞同狮王的货币改革方案,并不意味着毫无保留的全盘接受。事实上,狮王的方案有一个很大的漏洞。我不知道这是他故意为之,还是针对包括我们在内其它部族的阴谋。” 牛伟邦的神情一直在变,他现在变得仔细又凝重:“什么漏洞?” 天浩从衣袋里拿出一枚银币:“这种货币本身没有价值。正如大国师说过的那样:不能吃,也不能穿。但贵重金属本身就具有价值,这一点,是狮王从南方白人那里学到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它们数量稀少,所以南方白人已经承认并接纳,并且以此为基础形成了系统的货币框架。” “但我们不同。连吃饭和穿衣问题都没能解决的情况下,没人会去考虑使用金属货币。简单来说,花出去的钱就必须买到足够数量的货物。以这枚硬币为例,狮王规定它值整整一口袋面粉,可谁会相信?就算相信了又有多少人愿意用面粉换钱?因为接下这枚钱,就意味他必须寻找另一个愿意接纳货币的人。卖掉面粉的人不需要粮食,他需要别的,盐、酒、衣服……这就需要拥有这些东西人承认银币的价值,否则这枚钱只能烂在他手上,永远花不出去。” “你说得对,这才是问题的关键。”牛伟邦深以为然,连连点头。 “其次,还是关于价值的问题。”天浩目光变得有些冷冽:“狮王凭什么说这枚银币值一袋面粉?谁给他擅自定价的权力?他所规定的贸易框架和货币交换量又是以什么为基础?说穿了,这是一个我们从未接触过的新游戏,狮王的确走在所有人的前面,但他制订游戏规则的方式太过于粗暴,我们无法理解,难以认同。” “最好的办法,就是所有部族首领聚在一起商讨,共同制订出大家都可以接受的货币价值等量。这种事情永远不可能由单独一个部族说了算,因为各部落的情况差异很大,必须找到平衡点。否则,货币制度会变成掠夺财富的刀,随便用一堆没用的金属就能抢走大量粮食和布料,到时候,除了一堆叮呤当啷的钱,我们什么也没有,很多人会饿死,损失惨重。” 牛伟邦眼里放出精光。他头一次发现天浩居然有着如此高深的见识。深入浅出的讲述令他眼前一清,很多困扰自己的复杂问题都得到了解释。 “那我们该怎么解决?”他问得有些迫不及待。 “有两种方法。”天浩侃侃而谈:“第一种:发行我们自己的货币,只在牛族内部流通。定价权必须得到陛下与国师的认可,由他们共同签发许可证明,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所有族员的承认。” 牛伟邦皱起眉头:“这不是在走狮族的路子吗?” “这是我们牛族的专属货币,不能与狮族的钱相互流通。”天浩解释道:“这涉及到人均生产力的问题。打个比方,一枚基础牛族货币可以购买一公斤兽肉,因为我们牛族人与狮族人的狩猎能力有差异,而且居住地周围的兽群数量区别很大,所以这样的购买力肯定在狮族那边行不通。如果他们想从我们这里购买货物,就必须把他们的钱换成我们的钱,然后再谈生意。” 牛伟邦听得两眼发直,发出极其痛苦的呻吟:“……这……这实在太复杂了。” 他听得一知半解。之前还听得懂,后来脑子里根本就是一团浆糊。 天浩注视着他,笑道:“大王,还有第二种办法。” “算了,我不听了。”牛伟邦抬起手制止,态度很坚决:“我就不该跟你谈论这个话题。怪不得国师说你比本王聪明……算了,还是说说修路的事儿吧!” 在磐石寨与雷角城之间修一条路————这是天浩此前提过的条件,算是对这次出战的功绩奖励。 “我会派人准备筑路所需的各种材料,只要大王您同意,明年春天派人跟着观摩学习一段时间,为期一个月,等到他们回去,雷角城方面的工程也就可以开始进行了。” 牛伟邦并不反对修路。只是他不明白:“筑路,真有这么复杂?” 天浩笑了:“我们要修一条全新的大路,很坚硬,宽敞的那种。如果建成,磐石寨与雷角城之间往返时间至少能缩短一半,甚至更多。” 第一百五二节 群贺 几天后,带着对未来的希望与信心,牛伟邦带着军队离开磐石寨,返回了雷角城。 …… 充满震撼性消息像风一样传遍了周边所有村寨。 “你听说了吗,磐石寨打了个大胜仗,抓回来一大批钢牙部的豕族人。” “啧啧啧啧,真是不得了,现在磐石寨人已经过万,我听说大王前段时间还专门去了一趟,说是要给磐石寨的头领姓氏,还要赏给他很多漂亮女人。” “瞧你说的,怎么到了现在还说什么磐石寨,赶紧改吧,以后得叫磐石城了。” 每天都有各个寨子的头领上门祝贺。有些是单独前来,有些则约在一起。 广胜和建平来得最早,作为磐石寨的盟友,他们很高兴能有这么一个强大坚硬的靠山。 庆元寨的益丰也来了。虽说有些心不甘情不愿,但这是大势所趋,由不得他不来。毕竟,周围的人都去祝贺,唯独自己躲在残破不堪的寨子里生闷气,要是以后被人抓住这点大做文章,后悔也来不及了。 光寿带着手下前来贺喜,送来了不少礼物。其实他很嫉妒,同时兼有羡慕的成分。山源寨是人口数量超过五千的大寨,这份资本让光寿在面对其它寨子头领的时候,有种强烈自豪与骄傲感。可是听到天浩率军接连攻破多个豕人城寨,带回来大批俘虏的时候,光寿心中顿时产生了巨大落差。他唯恐消息有误,第一时间派人以交易为借口,带着曾经约定的大量矿石前往磐石寨打探实际情况,然而带回来的消息越发令他震惊:大王目前率军暂驻磐石寨,已经发布命令赐予天浩姓氏,等到新的身份文书颁布,磐石寨就能升格为城。 这就像是公鸡群体里出现了一只特别强壮的家伙,当然他本质上还是鸡。可突然有一天这只公鸡竟然变成了鹤,光是长长的脚杆就足以让所有公鸡抬头仰望。那种充满不甘与失望的心理,成为笼罩所有失落者的阴影。 但不管怎么样,他毕竟是我的同族。于情于理,都应该上门祝贺。 何况天浩还有了一个儿子。 比起以前,磐石寨的变化更大了。 寨子外围出现了很多高大坚固的新建筑。那是专供豕族人居住的区域,道路宽度超过原先一倍,砖石结构的建筑方法速度很快,更重要的是坚固,战争时期可以当做堡垒使用。 这座城市已经初具规模,同时具备要塞功能的防守区域比年初扩大了三分之一。冬季寒冷,工程进度相对缓慢,等到明年春天,磐石城将以令人震撼的全新模样出现在世人面前。 在宽敞的新建大厅里,天浩设宴款待了所有到贺的村寨头领。 食物的种类很多,制作方法也更加精巧。这已经成为磐石寨人衡量幸福生活的具体指标之一。 照例还是阿菊带着女人们负责招待。最大的区别,是这些女招待有一半是豕族人。她们的平均身高超过牛族男子,腰身滚圆,倒也符合北方满足的审美观点,只是从嘴唇内部外凸的獠牙看上去有些吓人,但她们都刮过体毛,每天坚持用草木灰掺水洗脸,白净的皮肤增色了不少,看上去倒也的确令人心动。 最大的特点是强壮,有着结实的肌肉。尤其是胸部,丝毫看不出文明时代女性应有的特征,只有块垒般高高膨胀的方块形状。 广胜与天浩关系很不错,他多喝了几杯,笑着抓住正给自己倒酒的豕族女人手腕,将她拉进怀里,在那张圆嘟嘟、胖乎乎、肉腻腻的脸上狠狠亲了一口。 顿时,引发了哄堂大笑。 豕族女招待笑起来很好看,她特意把獠牙尖端磨至光滑。 有了这个鲜活的例子,其他人也有样学样,纷纷与身边的女招待们变得亲热起来。 仅仅只是搂搂抱抱,摸手捏脸之类占点儿小便宜的动作。这里毕竟是宴会大厅,真要做出动作太大的事情,估计天浩第一个就饶不了他们。 当然,双方你情我愿私底下的事情他不会管。反正现在是冬天,要是真能忍得住寒冷,不惧命根子被冻成冰块,大厅外面有的是草垛、小树林、阴暗无光的角落…… 趁着酒兴,光寿朝着天浩那边挪了挪位置,试探着问:“阿浩,咱们的关系不错吧!” 天浩微笑着看了他一眼:“当然,我们是兄弟。” “那你以后可得多带带我。”光寿声音压得很低,却在不停的埋怨:“你说你跟钢牙部打仗这么大的事儿,连说都不说一声。再怎么样你也得派人告诉我啊!还兄弟呢,你摆明了不相信我。铁齿那个混蛋竟敢打你的主意,早知道的话老子派人宰了他,说什么也不能让阿浩你一个人担着啊!” 天浩的笑容很温和,他连连点头:“光寿大哥说得是,这件事的确是我考虑不周。下次要再出兵打别的部落,我肯定第一个叫上你。” “这就对了,这才是兄弟嘛!”光寿很满意:“对了,再就是我想跟你谈谈矿石的事情。那个……以后我能不能给你多送点些矿石过来?当然,价钱还是按照我们上次约定的,只是我想增加产量,所以嘛……” “没问题!”天浩一口应承:“这是好事儿,我今天把话放在这儿,无论光寿大哥你送来多少矿石,我全都照单收下,有多少算多少。” “真的?”光寿脸上全是惊喜。磐石寨的鱼在山源寨很受欢迎,而且从几个月前开始,天浩就增加了货物种类,全部都是海产品:冻虾、螃蟹、海带、贝类……价格不高,常年吃惯了粗面饼和干肉的山源寨村民很喜欢,只是光寿拿不准天浩的态度,不敢擅自增加挖矿的人手,提高产量。 万一挖出来的矿石卖不掉怎么办? “其实我可以给光寿大哥你两个更好的建议。”天浩笑着低声道:“山源寨离磐石寨路远,来回一趟很不容易。要不这样,咱们商量商量,两边一起出人,把路好好修一修,以后来往也方便得多。” “修路?”光寿有些犹豫:“这个花费就大了吧?” “其实也不大。”天浩笑得像只狐狸,他板着指头,对光寿说得天花乱坠:“山上到处都是石头,只要挖出来砸碎了就是材料。砸石头要费点儿功夫,但这种事情基本上用不到男人,只要把石头运回来,女人和小孩在寨子里就能做。修路很简单,我这边派人负责勘测,咱们两边一起进行。凹进去的地方就多垫点儿土,高出来的部分就挖掉,铺上石子儿,盖上沥青,派几个人拖着大石头碾子来回走几趟,这路不就出来了嘛!” 他没乱说,这的确是简易公路的修筑方法。 “沥青?”光寿听到了一个新词儿:“啥是沥青?” “我在山里找到一种黑乎乎的东西,在火山烤一下会变软变热,能把石子儿黏起来,干了以后很硬,走在上面也不咯脚。”天浩笑着解释:“仓库里就有,等会儿吃完饭我带你去看看。” 光寿连连点头:“还有一个建议是什么?” “你可以把矿石炼成铁,就能交换更多的东西。你想想,大老远的从山源寨来一趟不容易,你手下的人又不是不会炼铁,反正矿石运过来我一样要把它炼掉,还不如你直接在山源寨帮我省了这道工序。至于价钱嘛……呵呵,咱们都是兄弟,好商量。” …… 酒宴散了,夜深了。 女招待把各个寨子头领送回房间。 广胜与建平留了下来,天浩带着他们走进偏室,阿菊端上一壶热气腾腾的茶,恭恭敬敬退了出去。 天浩微笑着给他们各倒了一杯茶,:“刚才吃饭的时候你们一直说是有事情要谈,现在说吧,到底怎么了?” 没有外人在场,广胜说话很直接:“我和阿建商量过了,打算把我们的寨子并入磐石城。” “合并?”天浩下意识地偏过头,看了一眼坐在斜对面的建平,发现他脸色涨红,表情也不太自然。 “……那个……阿胜跟我谈了一次。平林寨和漳浦寨人少,距离也远,要是再发生上次鹿族人大举进攻的事情,我们恐怕很难应对。说起来,都怪咱们的寨子离边境太近了,虽说有阿浩你在前面挡着,可是谁也保不准什时候发生意外。所以我们商量了一下,最好还是带着所有人搬过来,大伙儿聚在一块儿才安全。” 建平说话的语调最初有些含糊,后来就变得顺畅。看得出来,他心里多少有几分不情愿,但是权衡利弊,不得不做出合并的决定。 天浩略微思考片刻:“你们担心豕族人会报复?” 广胜与建平相互对视,都从彼此眼睛里看到了无奈与苦笑。 “既然阿浩你都这么说了,我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广胜犹豫了几秒钟,叹了口气:“豕族人可比不鹿族人,他们很能打。阿浩你这次主动去打豕族人,他们肯定会报复。我知道你有办法对付那些家伙,可是我们不同……如果豕族人分兵,像上次鹿族人那样避开大路,从小路分头进攻其它村寨,无论我还是阿建的寨子都挡不住。所以……这次我们提出合并,真正原因并不是你想的那样。” 建平用粗大的手掌揉着脸颊,情绪有些低落:“我也想通了,阿浩你不是那种过河拆桥的人,你很够意思,上次让出那么大的战功给我和阿胜,让我们从大王那里得到了姓氏……我这辈子知足了,就算现在死掉也够了。” “阿浩,其实我以前挺恨你的。仗着你自己实力强大,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你收拾雄奎的手段真狠,老丰也没能从你手里讨到好处,跟着你一起打鹿族人,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现在庆元寨算是毁了,老丰上个月到我那儿求援,让我给他点儿粮食。阿浩你是没看到当时那个惨,这才几个月的功夫,感觉老丰一下子老了几十岁。庆元寨的房子被烧了,整个冬天老丰都带着人在附近砍树。真正是饥寒交迫啊,他手底下的人一个接一个的跑。你想想,以前庆元寨人口最多的时候,有七百多将近八百的数量,再加上上次你分给他的鹿族人,加起来快有小一千了。可是现在……今天晚上老丰悄悄给我透了个底,庆元寨的人快跑光了,只剩下两百多的老人和孩子。” 建平以粗暴的动作拿起茶杯,大口喝干杯子里的液体,他蠕动着被浓密胡须覆盖湿润的嘴唇,语音沙哑,更多的还是感慨:“我这次是真的想通了,神灵对每个人都赋予了不同的能力。有些人生下来就很优秀……但是我不行,虽然年龄比你大,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别说是豕族人,就连鹿族人我也是能躲就躲,尽量避免跟他们打交道……我是真的很害怕,就像上次大王出兵对付蒙香寨,几千人的大寨子,说没就没了,要是哪天漳浦寨也变成这样……我……我……” 后面的话没有说完,天浩却已经明白建平想要表达的意思。 广胜的手指深深插入头发,指尖重重抓了几把头皮,认真地说:“阿浩,我们真没有别的想法。我对磐石寨很熟,从孚松活着的时候我就经常过来。这才几年的功夫,几百人的小寨子变成了城市,换了我和阿建,谁也不可能做到这种程度。” “是啊!带着我们一起干吧!”建平在旁边点头附和。 天浩安静地坐在那里,眼眸深处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闪亮。可以感觉到广胜和建平没有撒谎,他们很诚实,经过了深思熟虑,做出这样的决定也符合他们寨子目前的情况。可若是说到想要合并的真正原因,估计还是粮食。 磐石寨今年获得了粮食大丰收。 原因很多:肥料、全新的耕作方式、包产到户激发了人们工作热情、天浩指点下的田间管理等等。 第一百五三节 咱们合并吧! 缺粮的问题同样困扰着平林寨和漳浦寨。当然,他们今年的情况好于往年,广胜和建平得到了姓氏,他们按照正常的比例向族群纳粮,寨子里留下了七成份额,余粮足够吃到下一个收获季节。 “够吃”与“吃饱”是两种概念。 如果大家都这么穷,生活水准区别不大,那么谁也不会发出怨言。 偏偏出现了磐石寨这么一个异类。 所有人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就会觉得一切都很正常。你啃树皮我吃草根,你吃了上顿我没有下顿,你地里亩产一斤,我亩产八两……大家谁也不会红眼,以平静的心态面对残酷世界,实在饿到受不了,走投无路,咱俩换换孩子,互相吃吧! 最后,一起嗝屁。 有对比,才会产生幸福感。 有对比,才会产生巨大的落差。 有对比,才会恍然发现原来这个世界远远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有太多美好的事情值得我们去追求,有太多从未见过的事情是如此奇妙,有太多充满诱惑力的事情让我们迷醉。 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多么令人向往,充满激情与希望的话。 可是连肚子都填不饱,星辰算个屁? 至于大海……抱歉,我只关心能不能捕到鱼。 其实广胜从未想过要成为,或者与蛮族历史上那些最伟大的人物并列。他知道自己能力平庸,否则也就不会主动与天浩之间结成主从盟约。得到姓氏更是意外之喜,本以为这辈子够了,就算死了也能挺直胸脯去地底下见老祖宗,顺便把目前拥有的一切传给儿子,圆满完成一个做父亲的责任。 然而现实是如此残酷,强迫着广胜做出改变。 与磐石寨接触多了,平林寨村民开始对目前的生活感到不满。 人家每天都有鲜美的鱼汤喝,我们有什么? 人家顿顿都能吃上大块的鹿肉,我们有什么? 人家实行包产到户,仓库里粮食多得装不下,我们有什么? 现在就更牛逼了,磐石寨接连打了两次大胜仗,起初干翻了鹿族人,现在又抓回来多达上万的豕族人俘虏,听说还干掉了钢牙之王……“俘虏”是一种很特别的存在,那意味着获胜一方的男性可以随便挑选女人,女人也可以按照具体需求挑选男性俘虏。千万别想歪了,这只是人类繁衍的一种手段,是获胜者的权力。 如果这些事情发生在别的部落,那么也就罢了,最多是穷鬼流着口水踮着脚尖透过富人区的围墙往里面看。酸溜溜,牙痒痒,心潮澎湃却又无可奈何,最后只能狠狠啐口唾沫,在没人注意的阴暗角落骂一句“有钱人统统都是王八蛋”。 可是现在,大家都是牛族人,还都是隶属于雷牛部的同胞兄弟,凭什么磐石寨的人顿顿吃肉,我们却连汤都喝不上一口? 北方蛮族的思维是如此朴素:村民们把一切根源归结于领导者无能。 事实也是如此,如果你的能力突出,有能力带着大家脱贫奔小康,那么大伙儿苦点累点儿也值得。可问题是,我们现在连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顿顿吃饱肚子都是那么的奢侈。 广胜感到一股暗流正在平林寨里游荡。越来越多的人公开对自己这个头领表示不满。身边听话的人少了,就连长久以来的亲卫也在私下里抱怨,甚至就连儿子广涛看中的女人也明确表示拒绝。 上个月,有四户人家偷偷离开了平林寨,据说有人在磐石寨看到他们,已经成为了这里的村民。 这个月,尤其是天浩大胜豕族人消息传开后,更多的人悄悄溜走,到前几天广胜离开寨子前往磐石寨向天浩祝贺的时候为止,总共有六户人没了踪影。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很正常。 如果再这样继续下去,广胜实在无法想象那会演变成何等可怕的局面。 其实他根本不愿意合并。 那意味着将失去太多权力,太多的好处。 可是没办法,再不作出改变,平林寨就空了。 今天酒宴之前,广胜与建平碰了个头,私下谈了一会儿。 漳浦寨的情况比平林寨更糟,建平早就焦头烂额。几乎每天都有人逃跑,同样也是因为缺粮的问题。建平的统治手段一向残忍野蛮,他连续杀了五个人,那是当着全寨人公开行刑的做法,以前很有效,首先砍断手脚,然后剖腹挖心,最后砍下头颅……血腥残酷的杀戮以前很有效果,能够震慑人心。 然而这方法现在非但没起到作用,反而在村民中间激起了更大的愤怒。当五颗头颅高高悬挂在木杆上的时候,现场所有人纷纷咆哮起来,他们大声指责建平,很快变成了咒骂,如果不是寨里的祭司实在看不下去,连忙站出来制止,恐怕整个事件会在短时间内激化,演变成不可收拾的局面。 天浩微微沉吟:“……合并……也不是不行。” 广胜与建平的目光一直集中在他身上,两个人在苦笑,更多的还是无奈。当头领当成这个样子,说起来也是窝囊,脸上无光。 “这样吧,我说说我的意见,你们可以好好考虑一下。”心中已有计较的天浩抬起头,脸上重新展现出阳光般的笑容:“第一种,如果是合并的话,你们得交出现有的权力,我会把这件事上报给大王,向平林寨和漳浦寨另外选派新的头领。” 建平一听,顿时急了:“那我们……” 天浩抬起手,止住了他后面的暴躁声音:“耐心点儿,听我把话说完。既然你们愿意交出权力,我肯定不会让你们吃亏。如果真这样做了,你们可以在磐石寨得到一个“千人首”的位置。” “千人首?”广胜有些怀疑:“阿浩,你说的是真的?” 一个是穷困小寨的头领,一个是富裕大城的管事,虽说后者权力远不如前者,可是仔细想想,这样的身份转换倒也不错,至少不用操那么多心,简单幸福。 “这只是一个名誉职位。”天浩套用了文明时代的做法:“虽说是千人首,却没有对应的权力。我会给你们安排职务,很清闲的那种。但生活方面就完全不用操心,别人该有的你们都有,别人没有的你们同样会有。” 这话说得有些模棱两可,但只要仔细想想,大概意思却不难理解。 建平陷入了沉默。 广胜眉头皱得很紧:“阿浩,你再说说第二种吧!” 天浩笑道:“第二种就复杂一些。你们目前面临的困难,已经无法用正常的方式解决。想要让平林寨和漳浦寨稳定发展,就必须从根本上做出改变。” 广胜问得很急:“那你说说,该怎么变?” “这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的,你们得在我这里住上一段时间,多看多学,我再给你们制订一个计划,把平林寨和漳浦寨纳入共同的管理范围。”天浩说:“我们三寨本来就是盟友,以盟约为基础,可以把更多的东西纳入控制。” 建平仍在沉默。 广胜有些摸不着头脑:“那个……能不能……具体点儿?” 天浩耐心地解释:“就以酒来说吧!你们都知道磐石寨酿酒的材料是苹果。以前没人注意这种野果子,最多就是秋天的时候摘回来一些,放在家里吃上十天半个月。但只要改变思维,把它酿成酒,就能长期保存,价值也成倍增加。” “你的意思是,我们可以一起用苹果酿酒?”广胜有些心动。 “其实平林寨在这方面比磐石寨有更好的条件。”天浩用平静语调说出自己的计划:“平林寨北面有大片山地,可以用来做苹果园。果树栽培移植需要时间,两至三年内是没有收益的,但只要坚持下去,平林寨很快就能富起来。” 广胜思考着这些话,目光闪烁:“我明白你的意思……阿浩,你是说我们两个寨子一起合作?” “我们可以垄断这种酒的经营。”天浩的态度很认真:“我派人考察过周围的村寨,包括整个牛族领地,除了我们这里,其它地方没有发现野苹果。这只是举个例子,可以控制的东西还有很多:盐、鹿肉、各种海产品、奶酪,甚至木材……道理很简单,只要我们扩大规模,进来的人数量够多,就能决定货物在市场上的售价。当然,前提是货物质量必须保持优等状态,让人挑不出问题。” 广胜犹豫了几秒钟,试探着问:“那你能不能帮我解决平林寨目前缺粮的问题?” “当然可以。”天浩淡淡地笑了:“只要在公平交换的前提下,任何事情都可以商量。” “怎么个交换法?”广胜显得很急切:“平林寨现在什么都没有,你想要什么?” “不要让你的人永远呆在家里,得让他们动起来。”天浩微笑着解释:“人吃饱了才有力气,但吃饱了整天闲在家里什么也不干,就会乱七八糟胡思乱想。广胜大哥,不是我说你,你得给手下的人找事情做,让他们工作,就算是冬天也必须干活儿。他们一旦闲下来,问题会越来越多。” “可是……让他们做什么好呢?”广胜嗫嚅了半天,他在这方面丝毫没有经验,只能用求助的眼神望着天浩,脸上全是期盼。 “让他们挖泥炭、砸石头,另外就是修路,通往磐石寨的路……这些事很简单,只要安排下去,随便什么人都行。”天浩语音带有一丝油然而生的威严,口气也严厉起来:“如果人多,就派过来,我会安排他们跟着渔船出海捕鱼。事情多得很,只愁人不够用,从来就没有事情不够做的说法。” “那好,咱们说定了!”问题彻底解决,大喜过望的广胜狠狠张开左掌,用力握住捏紧的右拳。 他下意识转过身,看着侧面一直没有说话的建平:“阿建,你觉得阿浩的主意怎么样?” 建平缓缓抬起头,满是胡茬的脸上显出一丝疲惫。他挤出一个勉强的笑:“……算了,你们之间的事,我就不掺合了。” 广胜觉得很意外,连忙劝说:“那个……等等,你怎么这样啊!你没听阿浩说的那些话吗?这条件我觉得很不错了,咱们完全可以……” “我不是那个意思。”建平拖长了声音,他长长叹了口气:“我是真觉得累了……我爹死的早,他那时候带着人上山打猎,被黑嚎狼掏了肠子,我二十二岁就接管了漳浦寨。其实那时候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让寨子里的人吃饱,但我显然没有这个能力……不然的话,漳浦寨也不会那么多年都是现在这样,年成好的时候有六百多人,年成不好就只有四百。人来人去,女人换粮食,来年秋天再把人换回来,反反复复都这样,以后……唉……我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变化。” “说起来,我真要好好谢谢阿浩。”他低着头,右手斜撑着下垂的脸颊:“要没有你,我这辈子也不可能得到姓氏。所以……我觉得已经够了。就按照阿浩你说的第一个法子做吧,这头领我也当腻了,真正是没什么意思。阿浩你跟大王说一下,派个人过来接替我的位置,至于我嘛……磐石寨不错,再过一段时间就会变成磐石城……我会带着全家人一起过来。” 建平缓缓抬起头,从疲惫与苦涩表情里挤出的笑容有些尴尬:“一个千人首的位置,这可是阿浩你自己说的。当然……是不管事儿的那种。” 天浩神色如常,笑容深处有种令人心神宁定的特殊力量:“只要你愿意,磐石城永远都是你的家。” 说着,他站起来,走到广胜与建平面前,伸出右手:“恭喜两位做出了最合理的选择。接下来,我们合作愉快。” 广胜伸出右手,他知道天浩的规矩:“合作愉快。” 建平站起来,同样握住他们的手,笑意比刚才舒展了很多:“谢谢,合作愉快。” 第一百五四节 请客吃饭 两种方法各有各的好处。 其实天浩并不希望看到三寨合并。 无论平林寨还是漳浦寨,所在区域附近都有大量耕地,以及各种可供利用的资源。大量人口集中在一座城市里的确可以增加力量,却会失去对偏远地区的控制。 他打算把平林寨和漳浦寨变成磐石城的附属力量。 这涉及到体内生成孢子的使用。 曲齿是目前最好的实验对象。 如果情况按照预料中发展,那是最好的结果。 如果他与孢子融合失败导致死亡,也没什么大不了。 毕竟,他是一个豕族人。 这是天浩第一次对目标进行孢子植入,其中存在着太多的未知因素。他需要足够的时间进行观察,没有准确把握之前,不可能进行新的目标植入。 何况,体内孢子的产生条件连他自己都无法判断。 从苏醒寄生到现在,长达几年的时间,才产生了这一枚孢子。 曲齿这段时间一直呆在家里休息,他的状态不是很好。 嗜睡,有时候一整天都在睡觉,就算叫醒了也没有精神。东西倒是吃的不多,估计是意识融合程度不高,中枢神经身体在无法得到大脑指令的情况下,体内所有细胞都呈现出懒散与困顿。 这是一次实验,需要时间才能印证结果是否如天浩预计的那样。 还有一种可能:被植入者对孢子意识接纳程度有着决定性的因素。 如果这次的植入对象没有选择曲齿,换成另一个人,结果就很难预料。 正因为如此,天浩不敢对雷角之王下手,否则可以直接得到整个雷角部。 耐心等等,他有的是时间。 …… 晚餐时间。 天浩推开门,走进天峰家里的手,阿莉正在做饭。她一边招呼着天浩在火塘边坐下,一边从沸腾的锅里舀起一碗肉汤,笑着递过来。 是鱼汤,味道很浓,盐放的不多,恰到好处呈现出最鲜美的味道。 磐石寨的人现在都喜欢在家里炖汤。渔村的规模不断扩大,现在林林总总有三十多条船。每天从海上带回来的鱼获数量庞大,人们用天浩传授的方法,将鱼头砍下,清洗干净熬成浓汤。剖开的鱼身清出内脏,冬天直接放在屋外冻成冰,其它季节就抹上盐,或晾晒成干,或制成腌肉。 天浩微笑着慢慢喝了些,赞不绝口:“大嫂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阿莉抬手拢了一下从耳边垂下来的长发,不好意思地笑道:“主要是鱼新鲜,阿浩你喜欢就多喝点儿。” 身材高大的天峰挨着弟弟坐下。他已经褪去年轻人的青涩,有着粗犷的面部轮廓,嘴唇与两边面颊看不到胡须,应该是刚刮过不久,棕黄色的皮肤偏黑,透出成年男子特有的成熟,以及稳重。 “怎么会想起跑到我这儿?”他笑着接过妻子递来的汤碗,打趣道:“是不是阿依把你撵出来了?” “有事情跟你商量。”天浩略过天峰的玩笑话,放下喝空的碗,认真地说:“你准备一下,明天去雷角城。” 听到这句话,夫妻俩同时把目光聚集到天浩身上。 “去雷角城干什么?”天峰很是不解:“大王不是刚走吗?” “今天广胜和建平过来找我谈事,漳浦寨现在的情况很糟糕,建平已经压不住下面的人。他决定放弃寨子头领的身份,与咱们合并。”天浩从火塘旁边的藤筐里拿起一块面饼,探出身子,拿起放在锅里的大勺,给空碗里盛了些汤:“我跟建平已经谈妥了,他和你一块儿去雷角城面见大王,把头领的位置让给你。” “你说什么?”这消息来得很突然,天峰完全没有心理准备。震撼、惊讶、狂喜、激动……各种念头一下子涌了上来,他差点儿打翻了手里碗,连忙稳住情绪,双手扶住,颤声问:“阿浩……你……这是真的?” 天浩撕下一块饼,在鱼汤里浸了一下,塞进嘴里,淡淡地笑道:“我骗你干什么?这事儿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麻烦,只要去雷角城备个案,得到大王允许就行。” 天峰觉得心跳瞬间加速,浑身血液流速同时加快,大片红色在面颊两边浮现,急急忙忙地问:“大王真能同意?” “应该没有问题。”天浩很冷静:“这次我们打赢了钢牙部,带回来那么多的豕族人,大哥你得明白“功高震主”这个道理,所以我只求大王赏赐了世袭姓氏。现在是建平主动提出要求,大王肯定愿意顺水推舟做个人情……放心吧,问题不大。等你从雷角城回来,我派些人跟你一起去漳浦寨,帮着你稳定那里的局面。” 尽管天浩说得很清楚,天峰仍然觉得脑子里晕乎乎的。 “我……我是头领?” “我要成为一个寨子的头领!” “阿爹,阿娘,我也是头领了……我是头领啊!” 他一直在喃喃自语,巨大的狂喜让他很难在短时间里平复情绪。 天峰甚至没有注意到天浩是什么时候离开。 在充满激情的事业面前,他眼里充满了对未来的无限希望。 …… 虎族领地,沅水城。 冬天是一个令人懒惰的季节。在炎热夏季被人们远远抛弃,甚至连提都不愿意提起的被子,在这个季节成为了人类最好的朋友,而且数量越多越好,这样才能牢牢裹住热量,像一条软绵绵的肥虫,在朦胧困顿的睡意中打发时间。 老天爷似乎很偏爱沅水城,他给这里降下了更多更大的风雪。虽说再有几个星期冬天就要过去,寒冬之神却并不愿意就这样放弃对放弃对世界的掌控力。他像一个暴怒的君王,不断吹胡子瞪眼睛,呼号的寒风从一间间屋顶刮过,漫天的雪花在狂暴过后纷纷扬扬落下,越级越深,越来越厚。 长兴推开门的时候,看到马路对面的墙角有三个黑影。他们蜷缩在地上,白色积雪埋住了整个下半身。胳膊、头顶、肩膀这些部位同样堆着大量积雪,看起来颇为怪异。 那是被冻死的穷人。 沅水城里同样有人吃不上饭。穷人和富人总会随着社会存在与时间推移而出现,再公平的分配制度仍会产生贫富差异,就虎族目前的情况来看,那是懒惰与勤劳导致的区别。 这是官方给出的解释。 一个少年蹦跳着从敞开的大门里跑出,他是长兴的儿子,站在父亲身旁,看着蜷缩在对面墙角的三具尸体,年幼的孩子有些不知所措,他紧紧拉住父亲的手:“阿爹……他们怎么了?” 长兴从鼻孔深处喷出一道轻蔑的冷哼:“一群不愿意做事,宁愿被活活饿死、冻死的懒鬼。城外那么多的荒地,随便开垦一块就能种粮食,山里到处都是树,还有草,只要愿意花力气背回来就能换钱。他们倒好,宁愿窝在城里什么也不做……活该!” 没必要对小孩子解释太多,说了他也不会明白。 少年懵懂地点点头:“我知道,阿爹是这个区的管事,是个勤快人。” 这时,身穿皮袄的妻子笑着从屋里走来。长兴弯腰抱起儿子,在他粉嫩柔滑的脸蛋上狠狠亲了一口,兴致勃勃地说:“还是我儿子聪明。呵呵,走,阿爹带你做客去。” 一家三口出了门,被积雪掩盖的地面上留下一串清晰脚印。 所有管事都从城主那里领取俸禄。 其实长兴说的没错,沅水城外的确有着大量荒地。但他不知道,那些荒地远离河道,就算开垦出来也无法灌溉,根本谈不上什么收成。至于上好的良田水浇地,根本轮不到那些没关系没地位没身份的穷鬼。 吃不饱,没有力气,在这种寒冷的天气外出,走很远的路砍柴伐草,无异于自寻死路。 所有这些事情都与长兴无关。 那些人都已经死了。 城里的穷人很快会发现这些冻硬的尸体,在他们看来,这就是冬之神在寒冷季节送给自己的礼物。 …… “盛兴隆”商行的生意越来越兴旺。 长兴带着妻儿走进商行大门的时候,看到几十个人挤挤挨挨排着队,他们提着或背着箩筐,在商行伙计的引领下顺序向前,依次购买泥炭。 这东西的确好用:比起柴火没那么大的烟,很耐烧,用不少来来回回添柴加草。长兴对此有着深刻体会,感觉泥炭用下来的确要比木柴便宜,虽说卖价贵是贵了点儿,消耗量却比木柴低得多。 商行老板祖木亲自把长兴一家带到后院。 他现在是个有钱人。 “盛兴隆”商行店铺面积很大,祖木一口气买下了周围的好几套宅子,打通墙壁,连成一体,从仓库到店面,包括私人住宅与员工宿舍全都有了。 吃饭是正常的联谊手段,是人与人之间最好的沟通方式。祖木牢记着天浩说过的话:“没有什么事情是一顿宴席不能解决的。如果真有,那就两顿。如果还是不行,那就三顿。” 女人和孩子被安排在小院对面的房间,祖木带着长兴穿过走廊,来到一间优雅的空屋。长兴对此并无异议,几天前祖木邀请自己赴宴的时候,他就知道这家伙肯定有事情要商量。 房间里的摆设不多,一张桌子,两把椅子。祖木笑着招呼长兴坐下,外面进来两名侍女,她们依次端上烤肉、浓汤、馅饼……长兴每样都尝了尝,味道的确很不错,与平时家里做的区别很大,非常好吃。 当然,也少不了酒。 与在磐石寨的时候相比,祖木明显胖了不少。他看着长兴一口气喝了半壶苹果酒,连忙笑嘻嘻地拿起酒壶,给长兴面前的空杯子斟满。 “长兴大哥,这兔子肉是昨天才送来的,很新鲜,你尝尝。” “这酒是磐石寨今年新酿的,味道很不错。” “哈哈哈哈,阿红,你愣着干什么,没看见长兴大哥累了吗,快过去给他捶捶腿,揉揉肩膀,要是长兴大哥高兴了,说不定还会认你做个干妹子呢!” 都是客套话。 但必须承认,两个侍女都很漂亮。 当然,是按照北方蛮族的审美标准:她们有着粗厚的腰、肥实的臀部、肌肉发达的胳膊,白嫩的皮肤。 一个蹲在长兴面前给他捶腿,动作轻缓,力道不轻不重。 一个站在长兴身后给他揉肩,指掌力量透过衣服贯穿肌肉,松缓神经。 她们没有蛮族女子特有的浓烈体味,应该是经常洗澡,说不定还擦抹了某种特殊的东西,长兴闻到淡淡的香气,他微微闭上眼,享受着按摩捏拿,舒服得轻轻发出呻吟。 祖木的确很够朋友,要不是他早早把妻儿支开,带到别处用餐,整个场面会变得很尴尬。 长兴脑子里已经产生出美妙的幻想。 阿红……呵呵,的确是个好名字,很漂亮的女人。 比起来,妻子老了。 “长兴大哥,有件事情我想跟你商量商量。”迷醉间,飘来了祖木带有甜腻微笑成分的声音。 长兴半眯着眼睛,抬起手,随意晃了晃:“阿木你太客气了,咱俩之间用不着那么客套。说吧,有什么困难要我帮忙?” “嘿嘿嘿嘿!我就知道长兴大哥是个豪爽讲义气的好人。”祖木的奉承话一套接着一套:“我这商行开的时间不算短了,城里到我这儿来买泥炭的人也越来越多。长兴大哥你是知道的,沅水城周围就不产泥炭,我的所有货物都得从磐石寨那边运过来……太远了,每次都得走很久,一来一去很耽误时间啊!” 长兴微笑着缓缓点头。这些事情他都知道,祖木在开设商行前向自己报备过。 祖木一直在仔细观察长兴的表情,他笑的有些过甚,嘴巴咧得很大:“沅水城人多,我让伙计们运来的泥炭太少了。所以嘛……我打算从下个月开始,增加供货量。” “这是好事儿啊!”长兴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商行出货量增大,利润增加,缴纳的税金自然就多,这对管理方和经营方都有好处。 “我想通过长兴大哥你的关系买几匹马。”满面微笑的祖木看上去老实巴交:“用马来拉车,要比人力运输快得多。” 第一百五五节 自戕 “买马?”长兴略微觉得有些意外,仔细想想又觉得正常。虽说马匹是虎族三令五申严格管制的重要商品,但只要合乎规矩,买几匹马倒也不难。 他笑了:“你要买多少马?” “不多,就五匹。”祖木笑着伸出一个巴掌,展开手指。 “回头让你的人到商管府来一趟,这事儿我帮你办了。”长兴的口气很随意,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哈哈哈哈!那我就提前谢谢长兴大哥。”祖木大笑着牢牢盯住长兴的脸,真正的重点在于后面这句话:“我想要五匹公马。” “都说了没问题,你怎么……”随口应答的长兴猛然醒悟过来,他一下子睁开眼睛,双手紧紧按住椅子扶手,整个身体向前直立,惊愕的表情固定在脸上:“你说什么?公马?” “对,公马!”祖木的语调一直很平缓,不轻不重:“这就是我想要的。” “你是牛族人派来的奸细?”长兴的反应很快。他浑身肌肉紧绷,双手也在微微颤抖,眼眸深处释放出警惕与戒备。 “奸细?嘿嘿嘿嘿……不要把话说得那么难听。”祖木笑容不变,他拿起摆在面前的小刀,从盘子叉起一块烤肉,塞进嘴里慢慢地嚼着,油脂沿着他的嘴角缓缓向下流淌:“我是个守法商人。奸细……这种话说出去有谁会相信?不就是买几匹马而已,你搞那么大的动静做什么?来来来,咱们还是喝酒吃肉,好好谈谈。” 长兴现在根本不相信这些话。他立刻从椅子上站起,带着强烈的心跳与不安,足足注视了祖木五秒钟:“我真没想到,你竟然是这种人。” 祖木没有动怒,他胖圆的脸上依然带着笑:“咱们是朋友不是吗?就是让你帮着买几匹马而已,至于吗?” “对不起,我得走了。”长兴说,严厉的声音暴露出他内心的焦躁与愤怒。 他觉得这里很不安全。 “走?”祖木咽下嘴里的食物,发出带有讥讽意味的冷笑:“你想去哪儿?” 这显然是一句带有强烈暗示的命令。长兴看到侍女阿红走了过来,封住自己通往房门的去路,另一个侍女绕到餐桌对面,迅速收走摆在桌上割肉用的刀,并且与阿红站在对立位置,把自己牢牢夹在中间。 “坐下,咱们好好谈谈。”反正脸皮已经撕破,祖木也懒得维持形象。他曲起左脚,踩在椅子上,手里把玩着小刀,用刀尖从盘子挑起一块熟肉塞进嘴里,抿了一口酒。他用刀尖点了点对面的空椅子:“你的位置在那儿。事情没谈妥之前,你哪儿也去不了。” “你……你竟敢用这种口气对我说话?我要向城主告发你!”长兴愤怒了。 两名侍女立刻扑过来,长兴本能的想要反抗,却被阿红抓住胳膊向后反拧,然后重重一拳砸中胳肢窝,这是天浩传授的知识,攻击神经末梢集中的部位能导致目标在短时间内丧失反抗能力。长兴疼得额头上直冒冷汗,被两名侍女抓住肩膀,狠狠扔在椅子上。 她们的确很漂亮,动起手来同样冷酷无情。 “告发?”祖木嚼着肉,一双阴沉沉的眼睛挤在满脸肥肉中,目光像锥子一样刺向长兴:“哼!你以为你还有那个资格吗?” “咱们还是先来算笔账吧!” “我这商行是今年夏天才开起来的。你是这个区的商业管事,我当时给你塞了五个银币的好处。” “从那以后,我约了你好几次吃饭,但你都没答应。呵呵……我以为是看走眼了,你属于那种很讲规矩,清正廉明的人。可是到冬天,我给你家送去五十公斤泥炭的时候,才发现是我想的太多,你和那些暗地里收好处的家伙没什么两样。区别在于,有些东西你不是很喜欢。” “从那以后,你家里烧的泥炭都是从我这儿拿,从没给过钱。” 长兴已经从疼痛中缓过来,他恶狠狠的盯着祖木:“区区一点儿泥炭,值不了多少钱,我给你就是。” “啧啧啧啧!果然是虎族的好汉子,连这种不要脸的话都能说得慷慨激昂。”祖木嘲笑道:“你怎么不说说你老婆和儿子?我派人往你们家送的东西很多,三张暴鬃熊皮、五张黑嚎狼皮、两张白狐狸皮,还有苹果干、酒、奶酪……长兴,你以为这“盛兴隆”是你家开的,所有东西统统不要钱?远的不说,就你媳妇儿今天穿在身上那件兽皮袍子,你敢说不是用我送的礼物做的?” 长兴气得浑身发抖:“我还给你,都还给你。用掉和吃掉的那些,算算多少钱,我一个便士也不会少给。” 虎族执行的货币政策来源于狮族,狮王制订的货币体系套用于南方白人国家。金币面额最大,称为“磅”,银币次之,称为“先令”,铜币最小,称为“便士”。三种货币之间的兑换数额为十,最小的便士与最大的金镑之间比例为百。(十进制换算简单些,勿与现实联系) “你还得起吗?”祖木鄙夷地看着他:“你一个月的俸禄是多少?一张暴鬃熊皮在市场的价格你不是不知道。你的家底我很清楚,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 “你……”愤怒的长兴眼眶里血丝密布,却说不出话来。 “来来来,咱们还是喝酒,慢慢谈。”祖木收起冷漠,换了一副亲切的笑脸:“长兴大哥,咱们有事好商量。其实我这要求不过分,你帮我弄五匹公马,我可以给你十倍于马价的好处。” “这不可能!”长兴脸色铁青,想也不想就摇头拒绝,。 “你这是敬酒不吃吃罚酒。”祖木仍然笑嘻嘻的,话语却比之前森冷了许多:“别忘了,你老婆孩子还在外面。只要我说句话,他们现在就会被抓起来,运出城,卖到偏远的寨子。没人会怀疑这桩生意有问题,冬天是买卖女人和小孩最好的季节。哦……差点儿忘了,她们会说话,会嚷嚷,会告诉买家你的名字,而且你还是沅水城里的管事。” “真是令人困扰的麻烦啊……要不这样,我把她们的舌头割下来,你觉得怎么样?” “嗯,还有一个问题:你媳妇儿会写字,这同样会泄露消息。那我只能把她的手给砍了……两只一起砍!” 祖木突然变得杀气腾腾,凶狠无情。 “……你,你不能这样……不能……”长兴觉得浑身上下都在发冷,这是他有生以来感觉最寒冷的一个冬天。 祖木逼视着他的眼睛:“你说错了,我有这个能力。” “处理她们的方法很多,这座城市里到处都是穷人,你老婆儿子白白嫩嫩的,只要把她们送进贫民窟,会很受欢迎。” 祖木说话的速度很慢,他咧着嘴,用刀尖从牙齿缝里剔出一根肉丝,在餐桌表面用力抹掉:“所以你最好按照我说的做,五匹公马,如果有难度的话,四匹、三匹也行。事成之后,我会给你很多好处,咱们还是朋友,而且我保证,可以帮你在有麻烦的时候离开沅水城,去其它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长兴觉得自己站在悬崖边上。 进一步,是万丈深渊。 退后,是充满屈辱的道路。 他趴在桌上,双手狠狠揪着头发。 痛苦和后悔煎熬着心灵,他很想扑过去撕烂祖木那张丑陋的肥脸,但他很清楚自己不是两名侍女的对手。天知道她们究竟是从哪儿蹦出来的,居然有着那么大的力气,甚至超过城里最勇猛的虎族战士。 祖木一直在观察长兴。 引诱是一门学问,天浩之所以在祖木心中占据着与神灵对等的地位,除了卓越的领导能力,更重要的还是庞大知识量令祖木折服。 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当间谍。祖木是天浩亲自教出来的第一批徒弟,他从天浩那里学到了文明时代关于情报收集的各种技巧。 祖木判断,长兴正处于剧烈的思考状态,抗拒或者屈服,就看接下来的这几分钟。 为了加重筹码,祖木拿出一个很大的钱袋,摆在桌子上,推到长兴面前。 “这是给你的。”祖木加重了语气:“预付款……只要我拿到了马,你还会得到更多。” 只要能用钱解决的问题,统统都不是问题。 这是祖木从天浩那里学到的经验。 长兴瞪着发红的双眼,看着祖木以极其缓慢的动作解开钱袋封口的绳索。一枚枚银白色的圆形货币闪闪发亮,其中夹杂着耀眼的金黄,这意味着钱袋里不仅只有银先令,还有价值更高的金镑。 “这差不多是你十年的俸禄。”祖木的声音听起来就像魔鬼在耳边低语:“只要你帮我办成这件事,我保证你能得到一辈子也赚不到的钱。离开沅水城,好好享受幸福的人生,让你媳妇儿穿最漂亮的衣服,让你儿子高高兴兴吃上最美味的食物,这才是一个男人该做的事。” 长兴不得不承认,这些话的确说进了自己心里。有那么几秒钟,他真的有些动心了。 “怎么样,我的要求不过分吧!”祖木微微地笑了,那表情与《圣经》上描述引诱夏娃偷吃苹果的蛇没什么两样:“五匹公马,你只要在证明文书上签个字就行。你是这个区的商业管事,下面的人都听你的。” 长兴一直在沉默,呆滞的表情凝固在脸上。 祖木伸出粉色的舌头,舔着油乎乎的嘴唇:“就算你不为自己考虑,也得为你的家人想想。” 长兴应该是把这些话听了进去。他的视线开始偏移,有些漫无目的,摆在面前的东西不多,除了餐具就是装在盘子里的食物,还有一些之前啃光的骨头。 良久,他从喉咙深处发出极其痛苦的哭声。 “不……我不能愧对陛下的信任。我……我不能……” 祖木和两名侍女同时变了脸色。巨大的失败感笼罩在祖木头顶,他觉得房间里空气突然变得充满刺激成分,就像撒了很多胡椒,导致浑身血液流速加快,备受刺激的大脑也在疯狂运转,产生出一个个连他自己都觉得害怕的恶念。 “你想死吗?”这问题祖木并不打算让长兴回答,他恶狠狠地发出低吼:“我不会让你死,你得活着。我现在就让人把你老婆儿子带来。有勇气是一件好事,我很佩服像你这样有骨气的勇士,但你显然不明白必须为此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感谢神灵吧!是他让你拥有了眼睛,你会亲眼目睹一些悲惨的事情,我保证你看了以后,会比现在更加痛苦。” 祖木早已预见到长兴可能会在自己逼迫之下自杀。为了避免这种极端情况发生,他早早下令让侍女收走了桌上的刀,虽说蛮族历来就有随身携带武器的习惯,可今天毕竟是宴请,长兴出门的时候没想那么多,他什么也没有带。 “你得为你刚刚作出的决定付出代价。”祖木发出凶狠的声音:“如果你现在回心转意,还来得及。” 长兴觉得一股从未有过的力量控制了自己。这是一种信念,一种无法用任何语言描述的执着。 “虎王陛下万岁!” 他彻底爆发了,在汹涌如潮的狂怒中吼出这句话。 不等侍女和祖木反应过来,长兴一把抓住早已看好的一根骨头,带着说不出的凶悍与狂暴,双手紧握,将锐利的骨头尖端刺入自己的喉咙。 桌上有一道菜:烤野猪肋排。粗大的肋骨长度超过三十厘米,硬度虽然比不上金属,却远胜于人类的皮肤和肌肉。它的尖端肯定没有匕首那么锋利,但只要使出足够的力量,再普通的物件也能变成凶器。 祖木和两名侍女同时惊呆,他们眼睁睁看着长兴把那根野猪肋骨反向刺入咽喉。力量是如此之大,钝秃的骨尖撕裂一切,以不可阻挡的威势从长兴脖颈后面透出,表面全是血,散发出浓烈的血腥,夹杂着尚未散尽的烤肉淡淡香气。 第一百五六节 兴旺的城市 长兴把整件事情想得很透彻:只有自己死了,祖木才有可能放过妻儿。 大量鲜血从咽喉伤口喷涌出来,他仰靠在椅背上,失神的双眼向上望着天花板,大张的嘴里涌出血沫,发出极其模糊,濒死的最后音节。 “……虎……陛下……万……万岁……” 两条胳膊彻底失去了力气,软绵绵垂落下来,在空中摇晃着,仿佛失去发条控制,在最后惯性支配下的钟摆。 死一样的寂静。 阿红看见祖木的手有些微微颤抖,可能是因为恐惧,也可能是因为愤怒。彼此已经很熟,她知道祖木的某些习惯,这表明他的思维正处于高度紧张,面部表情无比狰狞。 “……该死……这个该死的混蛋!”良久,祖木发出被强行抑制住的暗哑咆哮。 阿红看了他一眼,目光随即转移到长兴的尸体上,眼中流露出一丝怜悯:“他是个高尚的人,值得尊敬。” “高尚个叽霸!”狂怒的祖木爆出肮脏粗口,唾沫横飞:“他彻底毁了老子的计划。该死!该死!该死!他就算是死一万遍也不过分。头领大人交代过无论付出任何代价都要得到几匹公马,就算他拒绝我也有办法制造新的陷阱让他掉进去。码的……自杀很了不起吗?我……我要把他碎尸万段!” 阿红目光微凝,她叹了口气,耐心地劝解:“算了,都已经这样,说什么都晚了。晚些时候我带人把尸体运出城外,找个地方埋了。” 祖木显然没把阿红的话听进去。他暴跳着冲过来,抬起脚,狠狠踢翻仰躺在椅子上的尸体,却不敢发出太大声音,只能憋着嗓子怒骂:“狗1日1的,你以为这样我就拿你没办法了吗?沅水城有九个区,每个区都有一个像你这样的商业管事。从你这儿得不到的东西,老子照样能从别人那里弄回来。死……你死个屁啊!” 阿红无奈地劝道:“阿木,算了。” 冲动与发泄能有效舒缓紧张的神经,看着倒在地上的尸体,祖木觉得淤积在胸前的那口恶气消解了不少,目光中充满厌恶,冷冷地对阿红发布命令:“你带几个人,把这混蛋的老婆儿子抓起来。” 阿红怔住了:“你想干什么?” “我说过要把他的老婆儿子卖掉。”祖木的声音冷得像冰:“男子汉大丈夫,一口唾沫一个钉,说话要算话。” 阿红迟疑片刻,缓缓点了点头。 平心而论,她觉得祸不及家人,应该把长兴的妻儿放了。 然而理智告诉他,这样做只会使自己陷入更加危险的境地。 “记得把她们的舌头割掉。”祖木恶狠狠地说:“这混蛋以为死了就算完事儿了?上了咱们的船还想下来,没那么容易。头领说过:对待敌人,要像秋风扫落叶那么冷酷无情!” …… 磐石寨。 雷角城方面的正式文书颁布前,仍然只能沿用“寨”的称呼。这并不重要,磐石寨目前的总人口已经超过两万五千,虽说其中大部分是豕人,但谁也无法否认这是一个即将升格为“城”的好地方。 曲齿已经从昏睡中醒来,他不再困顿,重新像以前那样精神抖擞。这意味着植入体内的孢子已经与宿主完全融为一体。天浩满意地看到曲齿行动自如,再没有最初植入时大脑命令与多处神经产生反射停滞导致的机械与僵直,在公开场合下谈笑风生,毫不拘束。 豕族人干活儿是一把好手,只要有足够的口粮,他们堪称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壮劳力。 在这个全方位释放人们慵懒的寒冷季节,磐石寨却忙碌得热火朝天。 泥炭开采量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多达数千名豕族人在曲齿的带领下,分为几百个中队,在巍峨的崇山峻岭之间展开了劳动竞赛。连接矿区的道路拓宽了一倍,大量的泥炭运回来,被商队运往赤蹄城、雷角城,甚至距离更远的牛族首都黑角城。商业规模不断扩大,覆盖了周边庞大的区域,虎族、狮族、鹿族、鹰族……几乎所有部落或多或少都用上了磐石寨所产的泥炭。 按照天浩的命令,商队带回了大量的牛。 牛族算是所有北方蛮族当中拥有牛群数量最多的部落。然而牛族没能像虎族那样彻底垄断马匹交易。这个时代的野牛体型远超文明时代的祖先,高度超过两米,基础外形特征变化不大,唯一引人注目的是犄角,几乎是笔直向前,仿佛两把随时准备攻击对手的锋利尖刀。 庞大的牛群在整个北方大陆上生活,野蛮人从很早就开始捕捉并驯化这种野兽。打穿野牛的鼻孔,穿过一根绳子,用这种残酷却非常有效的方法让它乖乖跟在屁股后面的做法无师自通……除了从基因层面保留至今的古老记忆,不可能找出第二种合理解释。 老祭司和旭坤这段时间快忙疯了。 磐石寨周边的所有区域都要勘测,从而选定最适合耕种的区域。等到明年开春,这些土地会发放到各家各户,有了数量足够的耕牛,来年一定能有好收成。 最高兴的就是豕族人。 阿细与阿依走得很近,女人之间有太多的共同话题,尤其是阿依刚生过孩子,大部分时间都得躺在床上坐月子,阿细家里的事情安排妥当,每天都会抽出时间过来陪她。一个纺线,一个哺乳,阿细从阿依那里知道了磐石寨从以前到现在的种种变化。每次谈起天浩,阿依眼睛里就会放光,口气也会不由自主变得崇拜起来。阿细看着她觉得颇为好笑,却很佩服那个带领所有人变得强大的年轻头领。 在一个个漫长寒冷的冬日,阿细通过阿依知道了磐石寨的各种规矩,明白了那些行为属于绝对不能触碰的禁忌。有些她可以理解,有些却觉得稀里糊涂。但只要随着时间推移,她总会习惯,并且永远成为逻辑框架的一部分。 豕人正在一点点融入磐石寨的生活。 “听说了吗,咱们快要分地了。以后种粮食只要上缴百分之三十的额度就行。” “你搞错了吧,才百分之三十……这怎么可能?以前咱们在方谷城的时候,至少也是百分之六十。” “那是以前,现在不一样。你也不看看现在是谁当头领。我听说阿浩从外面买了很多耕牛,到时候每家每户都能分上一头。” “真的?你没骗我?” “骗你干什么?我是听曲齿和阿细说的……” 改造某个特定群体,最重要的就是介入者。天浩之所以选定曲齿作为植入对象,正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 黑齿也是植入候选人之一。但比起曲齿,他的优势没那么大。主要是因为年龄。 孢子很珍贵,天浩自己也不知道下一枚成熟的孢子会在什么时候产生。曲齿比黑齿年轻,可供自己使用的时间更久,更划算。 他甚至考虑过挑选一个勉强看得过去的豕族女人,作为自己的伴侣。这相当于一个标杆,也表明了自己身为区域统治者的态度,大家一视同仁,没有种族偏见。 在这个冬天,还有两项重要工作。 天浩加大了上山采石的人数,目前房屋不足,尤其缺少适合豕人居住的高大宽敞型居室,必须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大量泥炭为砖窑提供了充足的燃料,山源寨运来的铁矿石增加了原料基数。钢铁与砖石混合结构的建筑方法在文明时代很流行,而且坚固。 其次,就是修路。 早在去年夏天的时候,天浩就派出两个小队对磐石寨通往雷角城的道路进行勘测。经过计算,两地之间距离约为七百公里。 身为王者,牛伟邦既然答应了就不会反悔。 这不是一项简单的工程:挖掘泥土,用大块的岩石当做路基,用碎石和土壤填充缝隙,最后用更加细碎的石子混合融化的沥青铺上去,以人力或畜力拖着巨大的圆形石碾走上几遍。 沥青不难找,山里到处都是这种东西。天浩觉得这应该是小行星撞击地球导致剧烈地壳运动,挤压导致大量石油喷发所导致。他在很多沥青矿点勘察过,发现只要向下挖掘很浅的深度,就能渗出石油。 他正在思考应该如何使用这玩意儿……就目前的情况看,先把沥青从山里运出来,用于筑路。 志林是去年春天加入亲卫队的成员。天浩仔细考察过,他在忠诚方面没有问题,而且为人谨慎,做事小心。出于对未来的综合考虑,天浩在山里设置了一个小型炼油厂,由志林担任主管。 土法炼油其实很简单。寨子里有的是铁匠,牛族在金属锻造及合金工艺方面的技术独步天下。按照天浩的要求,同彪带着人打造了几只特制蒸馏箱。这东西其实就是个很大的薄壳铁箱,用的时候打开盖子,倒入从地里挖出的石油,然后点火,以加热蒸馏的方式提取可用的轻质油。(海湾地区反政府武装炼油的基础方法。) 天浩给志林配了二十个人,后来增加到五十个。炼好的成品油用大号陶罐盛放,黑齿带着人专门在附近挖了个地窖,用于存放这些东西。 一个族群强大的过程必定伴随着杀戮与战争,至于使用石油作为驱动的内燃机……说真的,那距离北方蛮族实在过于遥远。天浩认为目前最适合磐石寨的初级机械就是蒸汽机。遗憾的是,他一直没有找到制作蒸汽机必不可少橡胶,或者类似的代用品。 这些提炼出来的轻质油燃点很低,目前最大的用途就是军事方面。天浩觉得可以进一步扩大其用途,他命令从磐石寨砖窑分出部分人手,在北面另建新的窑群。那里同样有着丰富的胶泥层,就地取材很方便。按照天浩的要求,人们烧制出一批体积约有拳头大小,上端宽圆,下端很长,容易单手握住的特殊陶罐。这种罐子内部空心,顶部留有一个成年人(野蛮人)拇指大小的孔洞。 尽管所有人都不明白这种外形奇特的陶罐到底有什么用,却无人违背天浩的命令。烧制好的陶罐堆放在地窖里,排列得整整齐齐。 长久以来,天浩都在绞尽脑汁尽可能提高磐石寨的武装力量。 科技不仅仅是生产力,还是至关重要的战斗力。 热兵器取代冷兵器是文明进化的必经之路。虽然没有去过锁龙关,没有亲眼看到传说中的南方白人火枪手究竟是什么样子,但这并不妨碍天浩自行脑补。综合目前的各方面情报,南方白人使用的枪械还很原始,科技水准相当于文明时代的火绳枪。这种枪械精度很差,操作复杂,射击间距长……但不管怎么样,它毕竟是一支枪。 历史已经证明,若论射击精度、频率、杀伤力、距离等因素,这种火绳枪其实比不上弓箭。但它最大的优势在于规模化。 一个熟练的弓箭手需要长达数年,甚至十几年的训练期。 火枪手则不同,几天时间就能上手操作。 同样以三百人为例,一个月的时间,弓箭受训者恐怕连基本要领都无法掌握,火枪受训者却可以迅速成军。 历史上有太多数量压倒质量的教训。 很幸运,北方蛮族从儿童时代就开始使用弓箭,这已经成为他们日常生活中的本能。 其实天浩并不愿意扩大弓箭的使用范围。可是没办法,目前制约他火枪全民化的最大问题,就是硫磺。 野蛮人没有想象中那么愚蠢,他们当中不乏智者。以牛族为例,无论大国师巫彭,还是雷角之王牛伟邦,都是坚定的火枪支持者。蛮族与南方白人之间的战争延续了几百年,他们对火枪和火药有着深刻理解。为了盗取火药配方,蛮族死了很多人。各族群很早的时候就派人在领地内部进行勘察,寻找天然硫磺,却一无所获。 相比之下,硝石倒是很多,牛族领地内部甚至就有一个储量很大的芒硝矿点。 第一百五七节 关于猪的构想 有些事情注定了不可能通过正常方法解决,天浩目前能做的就是派人继续寻找硫磺,同时加大对磐石寨各方面的技术革新。 黑齿和同彪很快成为了朋友。 其实在这件事情上,同彪比黑齿更加主动。身为天浩看中的铁匠技术主管,同彪在锻造方面的能力无人质疑。黑齿的性格粗中有细,他很清楚:选择投靠磐石寨,固然是给本族同胞找了一条出路,却并不长久。卖力气的人终究上不了台面。想要获得其它族群的全面认同,豕人还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 平时没事的时候,黑齿总会带着一些人往铁匠铺里跑。他们很勤快,帮着牛族铁匠做各种事情。抬水、搬运矿石、新建棚屋、清运垃圾……总之,所有脏活累活都被他们揽下,毫无怨言。 天浩和同彪把一切都看在眼里,尤其是同彪,对黑齿这个外表粗壮高大的豕人逐渐产生了好感,开始让他帮着打铁,两个人经常约着喝酒,关系日益亲密,甚至称兄道弟。 最寒冷的季节已经过去,很多地方开始化冻。天浩带着人在寨子北面的河道上勘察,综合最近几年的观测记录,他在河岸边选好位置,决定在这里兴建水利工坊。 这是对自然力量的巧妙使用,是对前人智慧的致敬。 出于综合考虑,这次的工程队成员大部分选用豕人。 黑齿很兴奋,他脱掉厚厚的兽皮袍子,扛着四米多长的钢筋混凝土尖桩,站在齐腰深的河岸浅水区域,在预定的落点放下,让旁边的人双手扶住,他转身跑到岸边,拿起巨大的铁锤,爬上搭好的木头架子,带着说不出的激动与力气,抡起铁锤,朝着尖桩尾端一下下猛砸。 天浩站在岸上,远远望着在黑齿带领下来回奔忙的豕人,赞许地点点头:“他们还是很不错的。” 同彪站在旁边笑着附和:“黑齿是个很好的人。以前我一直认为豕族都是些野蛮愚蠢的家伙,其实他们很聪明,学东西的速度很快。” 天浩转过身,笑意显得有些古怪:“我听说,你和黑齿经常聚在一起喝酒?” 同彪不明白这问话究竟是什么意思,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脸上表情顿时变得尴尬起来:“那个……我们只是偶尔聚聚。” “呵呵,你做的不错。”天浩笑着宽慰道:“你想多了,我不是那个意思……这样吧,回头我让长风每月多给你们发两坛酒,你也别光与黑齿一个人亲近,还有他身边的人,包括其它你觉得学习能力不错,有上进心的豕族人,都可以拉进这个小圈子。” 同彪从这些话里听出更多的丰富内容,他压低音量:“阿浩,你的意思是……” “想要真正把他们变成我们的人还需要时间。”天浩并不隐瞒自己的意图:“磐石寨很快就要升格为城,会有更多的人成为这里的居民。想要他们跟我们一条心,光是把人弄进来是不够的。你做的很好,让他们多参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予一定奖励。呵呵……这人啊,活着就得有盼头。要让他们觉得努力工作能改变生活状况,这才是真正的融合。” 同彪听得连连点头,翘起大拇指,半认真半奉承地说:“怪不得阿浩你能当上城主。” “先把水力作坊建起来吧!”天浩昂首望着人来人往的远处,朗声笑道:“寨子里的女人以后可以不用推磨了,她们能做更多的事情。” …… 磐石城修建的第一条道路连接着东面渔场。 路很宽,又平又直,花费了很多功夫,照例还是沥青铺面的做法。天浩使用了文明时代的做法,路面中间略微隆起,与左右边缘呈拱形,路边有排水槽,打磨方正的石块用水泥固定形成道沿,外侧特意撒上草籽,这样做可以固定土壤,长时间保持路面稳定不变形。 地面硬化的好处显而易见,装载重物的畜力车辆在寨子与渔场之间来回时间大为缩短。随着道路两边的林木被大量砍伐,随同车队一起出行的护卫人员也不断减少。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只要人类的数量和力量占上风,野兽就必须从这个圈子里退出,被迫缩小或改变原有的活动范围。 天气逐渐暖和,从海里捕捞的鱼已经不能直接冻上。人们开始清理渔获,撒上盐,运回寨子晾晒。 船坞的规模不断扩大,目前拥有两大四小六个船台。最引人注目的是两个大型船台,长度超过三百米。这是一个耗费时间与人力的大型工程,所幸有大量豕族人的加入,提供了足够的劳力。 天浩给了振辉一张新图纸。 盖伦帆船在风帆时代有着标杆式的重要意义。当然,以船坞目前的技术力量是否能按图索骥造出这种帆船,天浩自己也没有底气。他只能画出图样,具体的研究与探索交给振辉及下面的工匠,至于具体耗时与花费,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只要愿意摸索,总会有成功的一天。 停在原处不动,永远谈不上什么未来。 天浩早已做好了失败的心理准备。无论新船下水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在他看来都可以接受。他反复交代过振辉:关键在于水手和工匠,尤其是后者,必须保证他们的安全。 …… 永钢恪守着自己身为狩猎队长的职责。 按照天浩最新的指令,狩猎队的工作重心产生了偏移,不再是单纯猎杀野兽,重点在于捕捉獠齿猪。 只有活物才能驯养。 狩猎队新增了一百名豕族人。永钢一直觉得让他们担任猎手,尤其是捕捉獠齿猪,可能会引起这些豕人的反感,但实际情况表明这种想法只是多余。强壮的豕人在山里挖好陷阱,设下埋伏,两个星期时间,连续捉到四十多头獠齿猪。他们用绳索和木棍将猎物固定,用钢锯锯掉野猪锐利坚硬的长牙,带下山,运至预先建好的养猪场,把这些凶猛的野兽单独关押。 用大块岩石启程的猪圈非常坚固,其中还添加了钢筋。这种单身野兽“宿舍”面积不大,只能勉强容纳獠齿猪在里面转身。没有足够的助跑距离,无法活动,性情暴躁的它们只能用额头朝着墙壁乱撞,想要拱塌外墙,重获自由。 饥饿能改变一个人的看法,有助于让其看清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野兽也不例外,连续一个多星期没有投食,连饮水数量也缩减了一半,这些可怜的俘虏变得焉头焉脑,不再叫唤,也失去了用脑袋撞墙拼死反抗的兴趣。 永康是天浩任命的养猪场场长。他让人牵来几十条驯化的黑嚎狼,隔着用粗大钢筋做成的猪圈栏门,黑嚎狼发出令人头皮发麻的疯狂嚎叫。其实它们野性未褪,只是被饥饿与来自主人的暴力所震慑,现在看到一头头肥胖可口的獠齿猪,立刻激发出对美味食物的原始渴望。要不是脖子被粗大的铁链牢牢拴住,它们早就扑过去,用锋利的爪子将猎物撕成碎片,痛饮猎物鲜甜且掺杂着恐惧的鲜血。 用黑嚎狼看管獠齿猪,是天浩的主意。永康牢记着年轻头领的叮嘱:“控制住那些狼犬,只有被吓怕的獠齿猪才是最好的猪。当然,要是能把它们吓傻了就更好。只有这样它们才会好好吃饭,好好睡觉。” 到底有没有被真正吓傻的猪? 这种事情永康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但效果明显,这些獠齿猪远不如刚抓进来的时候那么激动,它们变得很畏惧,缩在猪圈角落里瑟瑟发抖。尤其是那些母猪,总是把屁股紧贴着墙,就像被剥光了衣服的小姑娘,被魁梧蛮横的壮汉死死盯住,恐惧又无助。 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喂食,它们吃得很欢。狭窄的猪圈限制了行动能力,除了睡觉和发呆,被锯掉獠牙的猪们开始躺在圈里思考人生。它们不傻,很聪明,时间长了就发现外面的黑嚎狼只是模样狰狞,有坚固的钢制圈门拦着,根本进不来。 减肥的秘诀其实只有一个:管住嘴,迈开腿。 它们注定要长胖,无论这其中经历了多么丰富多彩的历险。 公猪和母猪的交配要过一段时间。永康忠实执行着天浩的命令:先让它们长胖,失去凶悍的战斗力。对付一个浑身长满懒肉的胖子,总比对付一个灵活瘦子简单得多。 这些被抓住的獠齿猪终于认命了。 接下来,就是被驯化和大规模生养。它们肥厚的皮下脂肪是一种美味,这个时代没人嫌弃肥肉,那是生活幸福的标志之一。 不过……豕族人到底愿不愿意吃猪肉? 这是一个令天浩头疼的问题。 …… 广胜带着一百多个名手下来到了磐石寨。其中包括他的儿子广涛。 天浩没有藏私,一个星期时间,他带着广胜父子走遍了磐石寨的所有角落。 广胜觉得大开眼界。 原来泥炭可以用这种方法进行挖掘。 从海上获取食物原来是这么简单。 钢铁加上砖石的建造方法很奇妙,坚固的塔楼根本不是自己想象中那么神秘。 天啊!磐石寨的人竟然把黑嚎狼当做牲口驯养,他们还养猪、养鸡、养鹿…… 广胜来磐石寨的次数不多,他以前从未留意过这些事情。一方面是身为寨子头领的傲慢与尊严,另一方面是固定思维作怪:他一直觉得粮食就是地里长出的庄稼,收多收少得看老天爷的安排。可是现在,天浩认认真真给他上了几堂课,原来庄稼想要长得好还有那么多学问,得收集粪便做肥料,得留意阳光和水分,还得用多种方法激发种粮人的热情…… 这些事情说穿了都很简单,可集中在一个寨子里全面铺开,就必须付出巨大的艰辛。 “阿浩,你也不容易啊!”心悦诚服的广胜拉住天浩的手,长吁短叹:“以前我觉得你是运气好,现在才明白我是真的不如你。怪不得孚松当了那么多年头领磐石寨一直没有改变,你上来以后这里的人才过上好日子。” 天浩谦虚地笑笑:“其实平林寨的条件很不错,广胜大哥你这次回去按照我教你的办法做,再把咱们两寨之间的路修起来,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好。” “修路的事我已经让人在做了。另外就是建平……”说着,广胜压低了音量:“我听说你让你大哥接替建平的位置,做漳浦寨的头领?” “是的。”这种事情没必要否认,反正早晚都要公开。天浩坦言:“我大哥去雷角城向大王说明情况,回来以后就去漳浦寨完成交接手续。” 广胜试探着问:“阿浩,你怎么不让漳浦寨并过来?这人多了,事情才好办啊!” 天浩微笑着,弯下腰,随手在地上画出三个圆圈:“这是磐石寨,这是平林寨,这里是章浦寨。你看,只要把三个寨子连起来,就是一个很大的三角形。这意味着中间这块内部区域属于我们的共同势力范围,所有的物产都由我们共同开发。木材、矿石、泥炭、粮食……我们可以得到很多东西。可如果只是一个点,无论以章浦寨还是磐石寨为主,距离上就太远,得走很长时间。” “另外,就是各个寨子对周边区域的影响力。”天浩在代表平林寨的圆圈上重重点了一下:“就拿广胜大哥你的平林寨来说吧,可以朝着外围获取更多好处。只要经营得法,就会有更多人加入你的寨子。到时候,平林寨就会变成平林城。” 广涛在旁边听得很激动,心驰神往,他满面亢奋,用胳膊肘轻轻碰了一下广胜,眼睛里放着惊喜亮光:“阿爹,阿浩说的没错,他说得真好!” 一股从未有过的狂热在广胜心中发酵。 平林城? 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可是现在,广胜觉得这种事很实际,看得见,也摸得着。 远的不说,磐石寨就是最好的例子。 第一百五八节 黑角城 良久,他发出极其兴奋,郑重其事的低吼:“阿浩,以后我就跟着你干了。你说什么,我就做什么。” 天浩的笑容看起来令人非常舒服:“那我们就先修路。” “好的,没问题!” …… 天峰从雷角城回来了。 一场丰盛的宴席践行,他带着阿莉,还有两百名亲卫班底,前往章浦寨赴任。 第二天,天浩把各种事情安排好,带着护卫们离开了磐石寨,往黑角城而去。 一直没有以罗的消息。按照文明时代的理解,失踪人口死亡的概率很大。 天浩从不认为自己是神勇无敌一个打一千的超人。好不容易寄生成功,白白成为对手狙杀的目标未免太浪费了。安全保卫工作无论做得多么细致也不过分。做人坦诚些,公开承认怕死不是懦弱的表现,恰恰相反,是为了自己的事业,对所有与自己相关的人负责。 整个随同出行的卫队多达上百,其中有五十名新近选为亲卫的豕族人。 碎齿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他身材高大,比其他豕族人更加魁梧,能够熟练使用各种兵器,曾经是崮山寨最好的雇佣兵。 曲齿把碎齿推荐给天浩。有了绝对可信的推荐人,碎齿成为了头领豕人亲卫小队的队长。 队伍里有五匹驮马,主要负载武器和食物,所有人步行。 一方面是没有足够的马,一方面是天浩想看看自己的体能极限究竟能达到何种程度。这次长途跋涉前往黑角城算是一种测试,顺便对牛族和豕人战士的耐力进行评估。磐石寨粮食充足,他们不缺乏营养,如果在保持速度且负重前提下达到天浩的预期,他觉得就算因为材料受限无法制造火药,也可以从其它方面对野蛮人的武器装备进行提升。 临近赤蹄城的时候,天浩下令避开大路,直接前往雷角城。 碎齿对此无法理解,他加快速度跑到天浩身边,不解地问:“大头领,为什么不进城休息一晚再走?” “那座城市有着太多无法确定的未知因素。”天浩抹了一把额头上渗出的汗水,平静地说:“牛铜也许是个好人,也可能是个坏人。我们人少,如果进去遇到危险,很可能无法活着出来?” 碎齿粗糙多毛的脸上浮起震惊:“赤蹄城的城主……他……他可是您的同族啊!” 看着这个涉世未深的年轻战士,天浩淡淡地笑了:“没错,他的确是我的同族,我也没说他是个坏人。但我必须小心,所以能避免的麻烦,还是尽量不要招惹。” 几天后,抵达了雷角城。 牛伟邦很守信用,他安排了大量劳力筑路,而且进度很快,天浩在城外三里多的位置就看到负责修路的工程团队。正在回暖的天气融化了冰雪,地面没有深冬时节那么坚硬,强壮有力的牛族汉子挥舞铁镐挖开土层,垫上大块的坚硬岩石,一切都按部就班,有条不紊。 看到天浩抵达,牛伟邦很高兴。他将城中事务交给副手,带着贴身卫队与天浩一起前往黑角城。 为了兼顾速度,牛伟邦干脆撇开坐骑,兴致勃勃与天浩一起步行。 “其实这次就算你不来,我也要去黑角城觐见陛下。这是咱们牛族的规矩,每年春年的时候,所有城主都要在黑角城聚会,商量本年度的各种计划,顺便制定计划。”他谈兴很高。 天浩有些意外:“照这么说,牛铜也要去黑角城?” 牛伟邦点点头:“他上个星期就出发了。听说赤蹄城出了点儿事情,他想从大国师那里求得帮助。” 天浩思考了几秒钟,疑惑地问:“赤蹄城出什么事了?” “我也这么问他,但他不肯说。”牛伟邦耸了耸肩膀:“牛铜是城主,只要把年度的粮食份额缴足,其它事情都由他全权处理,我这个族长不管的。” 天浩若有所思,微微颔首。 离开雷角城一路往西北方向走,沿途经过了很多村寨。这里是牛族核心领地,没有太多的山,地势整体趋于平缓,有两条宽阔的大河,水量充沛,灌溉着两岸肥沃的土地。 太阳高挂在天上,释放出融化冰雪的热能,风速缓慢,吹在脸上很舒服,不像深冬季节那样有针刺刀刮的感觉。 天浩弯下腰,从脚下抓起一把被融雪浸润的黑色泥土,发出赞叹:“这里的土质不错,今年会有个好收成。” “也许吧!”牛伟邦对此显然没什么兴趣。 天浩奇怪地问:“你怎么了?” “收成好不好其实都一样。”牛伟邦用舌头沿着上牙床在嘴里抹了一圈,自嘲地说:“这里是领地内部,就算再好的田地,数量也有限。按照大王颁布的法令,以雷角城为界,往北所有的城寨粮食缴纳额度都是百分之五十。没办法,要养活其它粮食产量少的边境城寨,还要给锁龙关供粮,只能从这些地方获得支援。” 望着远处高低错落的丘陵,天浩疑惑地问:“为什么不开垦更多的荒地?我知道南面是边境,可大陆北方应该没有别的部族啊?” “北面的土地不适合耕种。”牛伟邦解释道:“而且那里的情况很复杂,天气寒冷,而且都是山地,没有平原。” 说着,他神情变得严肃起来:“还有一个原因,北边是暴民的势力范围。” “暴民?”天浩头一次听到这个词。 “从血缘上来说,他们是我们的同族,但它们很可怕,是真正的野蛮人。”牛伟邦认真地说:“一直往北,翻过最高的那座山,那里是冰雪笼罩的世界。暴民长得跟我们差不多,他们什么都吃,最重要是……很难沟通。” “你见过暴民?”天浩试探着问。 “见过。”牛伟邦神情凝重,缓缓点头:“那年我九岁,父王带着卫队给北边的暴民送粮食。我就是在那个时候见过他们,所有人都穿着兽皮,头发又乱又长,估计从生下来就没有修剪过。” “送粮食给他们?”天浩觉得越发不可思议:“为什么?” “这是从祖上传下来的规矩,包括虎族、狮族、鹰族、鹿族……所有部落都要定期给暴民送粮。其它部落的运粮队必须经过我们牛族领地,他们每年春天派出使者前往黑角城,与陛下约定当年运粮的人数。最重要的是,他们不能携带武器,运完粮食必须按照规定路线尽快离开。” 他叹了口气:“这是几大部落之间的秘密,只有城主以上身份的人才有资格知道。至于你问为什么……说实话,我也不知道。” “如果……我是说如果,不给他们粮食,或者没有给足他们粮食,会怎么样?”天浩觉得很好奇,这些事情完全超出了他的理解和认知,简直闻所未闻。 “你说的这种情况的确发生过。”牛伟邦声音压得很低:“那时候我阿爹还活着,听说那年鹰族领地遭了大水,粮食大幅度减产。虽然鹰王没有缩减必须送给暴民的粮食数量,可负责运粮的人却起了私心。他私下藏了一些,结果粮食运过北面的山口,暴民清点过后发现数量不够,当时就把所有运粮的鹰族人抓起来,除了放回来一个报信,其余的全都杀死……从那以后,再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 “说是报信,其实就是警告。” 天浩抬起头,下意识朝着北面望去:“暴民……山口……照这么说,北面岂不是与锁龙关一样,都是重兵把守的关隘?” “不一样的。”牛伟邦继续解释:“据我所知,咱们牛族在北面山口没有驻扎军队,只设了一个警戒哨卡。暴民虽然可怕,却不是我们的敌人。他们很强,就算真的打起来……说实话,估计我们不是对手。” 说到这里,牛伟邦清了清嗓子,用力抓住天浩的胳膊:“是不是被我说的有点儿动心,想过去亲眼看看暴民长什么样?” 天浩犹豫了一下,点点头。 “你最好打消这个念头。”牛伟邦再次发出警告:“他们从不与外人接触,就算是使者,也必须持有牛王陛下签署的文件。那是一个很特别的印记,任何人都无法伪造。” 一路上,天浩都在思考牛伟邦说过的这些话。 暴民…… 这个陌生的世界显然隐藏着太多秘密。 他第一次对“老嬷嬷”产生了怀疑。 …… 所有第一次来到黑角城的人都会感到震撼。 壮观、宏大、雄伟……实在是有太多的词汇可供用于形容这座城市。它建造在山岭之间,并非依山而建,而是将几座独立的山峰包容在内,以此作为支撑点,构筑高度惊人的塔楼,充分利用山峰之间的谷底,修造平民居住的房屋。远远望去,就像一层层堆叠而上的鱼鳞。 王宫占据着位于山岭正中的位置。有一个幅度很大的斜坡,倾角约为三十度,多达上千级台阶全部用岩石砌成,正下方是面积宽阔的巨型广场,至少可以容纳五万人。 整座城市居民数量多达四十万。据牛伟邦说,这还是四年前统计的数字。 这里的防卫设施极其严密,高塔与城墙上架着大型弩炮,全副武装的牛族战士结队巡逻。天浩留意过他们身上的盔甲,在阳光下反射出一层幽蓝色的光,这意味着盔甲用高强度合金打造,异常坚固。 铬与镍是文明时代高强度钢材必不可少的重要成分。天浩看过老祭司珍藏的泥版,也见过铁匠同彪锻造金属的全过程。无论古老的记载还是保存于他们脑海深处的记忆,都没有留下相似文字的痕迹。但他们知道什么样的原料可用,什么样的做法才能得到最优质的金属。 进入牛族首都,天浩开始变得忙碌起来。 牛伟邦为他开具了新的身份证明文件,从村寨头领晋升为城主是一件大事,必须得到王族管理机构的承认。 宗族府看似占地面积很广,其实办公区域不大,最多只有总面积的十之二、三。在天浩看来,宗族府就像文明时代其它省市所设的驻京办事处,很多房间用于安置驻京人员,或用作招待所,只留下区区一两间才是装点头面的办公室。 蒙着铁皮的大门敞开着,正中图案是一颗用艺术手法夸张变形的巨大牛头,它从中间分为两半,双眼向下低垂,视线由下至上盯着每一个从这里经过的人。 大厅里烧着炭火,两名身穿号衣的男子坐在桌前忙碌。一个身高将近三米,魁梧结实的中年人坐在椅子上,从身旁侍卫手中接过一杯热茶,慢慢地喝着。 虽不认识对方,天浩却看见那人身上穿着熊皮袍子,领口敞开的位置露出白色棉质内衣。他大步走上前,微笑着对中年人行了个礼:“你好。” 对方坐姿端正,笔挺的后背如旗杆般标准,他保持着野蛮人很少修剪头发的习俗,却经常梳洗,看上去干干净净,一丝不苟,用一根红白缠绕的棉绳在脑后扎紧,露出宽阔的额头。 “你好。”他微笑着略微点头算是回礼,深深内陷的眼眶镶嵌着鹰一般的眼睛,锐利的目光在天浩身上打量,试探着问:“你是刚获得晋升的千人首?” 因为职能重叠,黑角城没有另设针对下级官员晋升的类似机构,审定流程也相对简化,尤其是百人首、千人首之类的晋升,只要有所在辖区城主开具的证明文件,就可以在宗族府接受认证,以及烙印。 与文明时代一样,在某些特定场合,可以通过对服装判断某人身份是否尊贵。天浩谨守着礼仪,不卑不亢地回答:“我是磐石城的城主。” “城主?”中年男子骤然动容,他倒吸一口冷气,发出惊叹:“你今年多大?这么年轻就是城主……你父亲是谁?” 天浩正准备回答,对方却抬起手,猛然一拍脑袋,恍然大悟道:“磐石城……等等,我想起来了,你是雷牛部牛伟邦的手下……天浩……对,牛天浩,我在通报文书上见过这个名字。” 第一百五九节 我怕疼 这人给自己的第一感觉很不错,天浩笑着点头承认:“请问阁下该怎么称呼?” “我叫元威,是山阳城的城主。我跟你不一样,我是狂牛部的。”元威从椅子上站起来来,上上下下盯着天浩看了很久,发出感慨的叹息:“没想到你这么年轻……来来来,坐下,好好跟我说说,你到底是怎么弄的,这么年轻就成了城主。要不是我跟牛伟邦很熟,对他知根知底,肯定会认为你是他的私生子。” 这话说得让天浩哭笑不得,看得出来,对方的热情丝毫没有作伪。反正也没什么事,他索性从旁边拉过一把椅子坐下,开始交谈。 基本上是天浩一个人在说,元威只是偶尔发问。谈话内容包括磐石寨的发展,前后两次分别对鹿族和豕族的大战,以及对磐石寨周边资源的利用等等……当然,涉及机密的内容天浩不会泄露,无法藏住的事情他也不会刻意隐瞒。 元威听得很仔细,他有着这个年龄段的丰富阅历,谨慎、细致和耐心:“照这么说,磐石城现在的人口数量超过三万?” 天浩没有夸大事实,他谦虚地摇着头:“没那么多,大约有两万七千人,而且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豕族人。” “那也是很了不起的成就啊!”元威对天浩的态度很满意,更喜欢对方没有故意夸大的诚实,他的目光充满了赞叹与欣赏:“不错……一个雷牛部边境上的小寨子,短短几年功夫就能发展到这种程度,要是所有村寨头领都像你这么努力,咱们牛族肯定是所有部落里响当当的头号大族。” 说着,他一把拉住天浩的手:“来,让他们给你审核文书,然后烙印,别耽误时间。小兄弟,弄完了到我那儿去喝酒。” 天浩脱去外衣,露出粗壮的臂膀,结实的肌肉棱角分明,反射出一层浅褐色的光。 通红的烙铁与皮肤接触,瞬间融化了皮下脂肪,浓烈的焦糊气味四散蔓延,伴随着令人心悸的“嗤嗤”声。片刻,等到烙铁移开,天浩强忍疼痛朝着左臂望去,看到那里多了一个清晰的双角牛头图案,线条明朗,有种粗犷与野蛮的特殊美感。 元威站在旁边,仔细观察着天浩左臂上那一个个代表不同身份的烙印。 十人首、百人首、千人首……直到现在,新加上的城主标志。 天浩紧咬住牙,剧痛导致神经一阵抽搐,反叉在腰间的胳膊微微颤抖,额头上疼得冒出冷汗,却一声不吭,只是面部表情显得有些狰狞。 “不愧是我牛族的好汉子!”元威大声喝彩,他满意地重重拍了拍天浩的肩膀,眼中全是佩服的目光:“我有你这么大的时候,第一次十人首烙印,我疼得差点儿没哭起来,要不是我阿爹狠狠抽了几鞭子,估计我……” 刚说到这里,从大门方向忽然传来杂乱的脚步声。后半句话没说完的元威连忙抬头朝那个方向望去,看到十几个人走进大厅,为首两人他认识————那是野牛部汨水城的城主宗具,还有他的儿子宗光。 “嘿!老具,你怎么也来了?”元威迈开大步迎上去,发出粗豪的大笑。 宗具看起来年纪不算大,应该与元威差不多,都是四十左右。他的个头与元威差不多,却没有后者那么强壮。体型偏瘦,高凸的颧骨使眼窝看起来越发显得深陷,龅起的门牙使上唇总是张着。看到元威,他显得有些迟疑,脸上表情也不太自然,目光随即落到天浩身上,下意识地点点头,随口“哦”了一声,抬起手,指了一下天浩:“这位是……” 元威在察言观色方面显然没有那么敏锐,他仍然大笑着,用力握住宗具的胳膊,将他拉到近前:“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雷牛部新晋的城主阿浩,他的领地刚从寨子升格为城,是牛伟邦的手下。” 转过头,面向天浩:“这是宗具,野牛部的,跟你一样,也是城主。那是他儿子宗光,你叫他阿光就行。” 宗具脸上浮起一丝浅笑,与其说是客套,不如说是尴尬,他保持着必不可少的礼仪,向天浩伸出右手:“你好。” 看着两个人互相问候,元威重复着之前的问题:“老具,你怎么有空到这儿来?” 宗具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天浩看出他很是窘迫,只是不明白究竟出于什么原因。正思考着,他看见站在宗具身后的宗光。 这人很年轻,二十岁,甚至更小。他比宗具矮一个头,瘦的厉害,宽大的皮袍穿在身上,摇摇晃晃,显得很空。他有着北方蛮族少见的细腻皮肤,脸色苍白,就像大病初愈。 宗具大概是看着元威没有离开的意思,又看着天浩脱掉上衣袒着左胸,空气中的焦糊味尚未散尽,胳膊上新烙的图案非常清晰。他眼里闪过一丝羡慕,叹了口气,犹豫了几秒钟,强笑道:“我……阿光现在是城主。这不是大王召集开会嘛,我就顺便把他带来,弄个身份,顺便……烙印。” 很简单的一件事,宗具说得很艰难,他说着说着就低下头,神情也不太自然。 “城主?”元威疑惑地望着他,又偏头看看站在宗具身后的宗光:“咝……我说老具,阿光明明是怀集寨的头领,去年秋天我去他那儿的时候,寨子里好像只有三千多人,这什么时候超过一万了?” “……这个……”宗具觉得难以启齿,只是元威问得很直接,彼此关系很熟,有些事情晚说不如早说。想了想,他声音变得更低了:“……我从汨水城分了些人过去……” 元威脸上一片恍然。 天浩听懂了宗具话里的意思。 从千人首晋升为城主的条件很苛刻,治下村寨的人口必须超过万数。宗光是宗具的儿子,当爹的从自己城里分出几千人过去,让怀集寨升格为城。 天浩不知道这样做是否违规,可是看元威的表情,估计族里应该不是第一次有人这样做。而且他对这个世界很陌生,插不上话,也不好发表意见。 “我老了,阿光总要接下我的职位。”宗具有些惭愧,似乎是在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他只是千人首,没有管理大城市的经验。我寻思着先把他抬上去,用怀集城练练手,以后经验多了,我再把汨水城交给他,也就放心了。” 宗光应该属于很内向的性格,他一直低着头,有些腼腆,没有说话。 对此,元威也不好发表意见。他叹了口气,问:“大王那里没问题吧?” 宗具知道这话所指,连忙点头道:“大王已经答应,阿光的身份文书也发了下来。” 元威板着脸,点点头,侧身朝旁边让了一步:“既然如此,那就让阿光过来接受烙印吧!” 再严格的规定也有人钻空子。虽说宗具和宗光是父子,但这样做肯定属于徇私。用文明时代的话来说,就是“合法不合理”,令人鄙视,却又挑不出毛病。 宗具也知道这样做不太合适,他讪讪地笑着,用力握住宗光的手,拉着儿子走过来,站在炭火熊熊的火盆前。 侍者验看过宗具出示的身份文件,仔细核对无误。他拿起冷却的烙铁,塞进燃烧正旺的炭火深处,用丝毫不带情绪的目光注视着宗光:“把衣服脱下来。” 宗光明显颤抖了一下,他盯着正在炭火里烧红的烙铁,目光中流露着恐惧,还有挣扎。 他颤巍巍地退了一步,整个身体瑟缩着,用带有哭腔的声音哀求父亲:“阿爹……我……我怕……” 宗具急了,想要发作,却碍于元威与天浩在场,只能压低声音,带着说不出的羞意,恼怒地问:“你怕什么?” “……疼……”宗光是个懦弱的性子。他死死抓住宗具的手:“烙铁……疼死了……上次烙千人首,我足足疼了一个多月。” 元威在旁边看着,转过身,用手捂着嘴,看他微颤的背影,明显是不好意思当着老朋友的面发笑。 宗具觉得自己的脸被丢尽了,他被气得不轻,一把甩开儿子的手,恨铁不成钢地骂道:“你……你……这是祖宗定下的规矩,你看看人家阿浩,比你大不了多少,人家一样是城主。” 宗光被强烈的恐惧折磨着,脸色变得越发苍白,他再次抓住父亲的手,连声哀求:“我怕……我怕啊……” 就在这时,大门方向忽然传来一个严肃的声音。 “既然害怕,那就不用烙了。连这点儿小痛都受不了,还当什么城主?” 国师巫彭在几名护卫簇拥下走进大厅。 见状,元威连忙转过身,行了个礼:“大国师,您来了。” 巫彭虽老,步伐却很稳健。他径直走到天浩面前,看了一眼胳膊上新烙的牛头图案,赞许地点点头:“我就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这才过去没多久,磐石寨就变成了磐石城……好!好!非常好!” 他一连说了三个“好”字,周围的人听了大为惊奇。国师性子稳重,城府极深,很少有当众夸奖某人的时候,像今天这样就更是罕见。 元威把视线移到天浩身上,对这个年轻人又有了新的认识。 宗具同样也在看着天浩,目光里充满了感慨,更多的还是羡慕。想想自己胆小怕事的儿子,再看看天浩,那种被“别人家孩子”支配的复杂情绪让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国师转过身,用严肃的眼睛盯着宗光,目光是如此锐利,吓得这个年轻人魂不附体,一直发抖。宗光很想躲到父亲身后避开,然而理智告诉他绝对不能这样做:这是大国师,是决定自己未来命运的人。 “怕疼怕痒,成何体统?”巫彭拎起拐杖,重重在地上顿了顿,口中发出威严冰冷的声音:“你父亲好不容易在陛下面前为你求的一个城主职位,你却一点儿也不珍惜。烙印是我牛族汉子证明勇气和能力的痕迹,上至牛王陛下,下至最普通的村寨管事,哪一个胳膊上没有烙痕?虎族、狮族、鹰族、鹿族……所有部落都是这样,这是兽神定下的规矩,你生为蛮人,就必须敬奉兽神,接受这一切。” 这顿训斥说得宗光面颊通红。他低着头,用力咬住下唇,紧握成拳的双手保持微微上扬的幅度,在激动与屈辱中不停地颤抖。 他很想大吼一声脱掉上衣,冲到炭火前,拿起烙铁,用行为证明自己不是一个懦夫。 然而之前烙印的经历实在是无法让他忘记那种剧痛,难以忍受,甚至疼得足以令人昏死过去。 头顶再次传来国师带着怒意的威严质疑:“既然你如此惧怕烙印,那我问你,你之前是怎么通过十人首、百人首和千人首资格认定的?没有烙痕就无法得到身份,你在怀集寨当了那么久的头领,你父亲就算胆子再大也不敢徇私,你倒是给我说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宗光实在忍不住了,他一把扯掉上衣,露出左臂,光滑的皮肤表面由下至上顺序排列着三个烙痕。 巫彭苍老的眼睛释放出看透一切的冰冷目光,声音里夹杂着一丝鄙视:“别告诉我你以前烙印的时候吃了麻药,那跟作弊没什么两样。” 宗光猛然抬起头,暴怒导致肌肉紧绷,粗大的血管在两边太阳穴位置根根暴起:“我没有!” “那就奇怪了。”国师冷笑着摇头:“以前都能接受烙印,现在却怕得要死……依我看,怀集寨也没必要升格为城,你还是老老实实呆在那里当头领吧!” 宗具在旁边一下子急了,连忙快步冲到巫彭面前,连声恳求:“大国师,不能这样啊!阿光年纪小,还请大国师给他一个机会。” “机会?哼……”巫彭显然不打算给宗具这个面子:“机会得靠自己争取,而不是从天上掉下来。陛下仁厚,对你从汨水城迁人到怀集寨的行为不予追究,宗光是你的独子,这样做倒也无可厚非,可是看他现在的表现,恐怕要让你失望了。” 第一百六十节 长远的计划 天浩一直在旁边看着,没有说话。 事情其实很简单,一点儿也不复杂。 他走上前,对着巫彭行了一礼,恭敬地说:“大国师,宗光兄弟刚到黑角城,可能是路上走得急了,有些不太适应,还望大国师见谅,给他一点儿时间。” 谁也没有想到他会突然说出这种话,巫彭顿时怔住了。 元威眼睛里流露出一丝好奇。 宗具则是感激。 宗光却显得懵懂,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天浩转过身,弯腰从地上捡起宗光扔掉的上衣,递过去,微笑着鼓励道:“别害怕,其实烙印没有你想象中那么疼。用力咬住衣服,左手叉在腰上,把肌肉鼓起来。” 宗光犹豫片刻,缓缓伸手接过衣服。他脸上的神情有些复杂,谢意中夹杂着畏惧,期期艾艾地问:“……真……真是这样吗?” 天浩笑了:“第一次烙十人首图案的时候最疼,我当时疼得差点儿晕过去。后来就好多了。烙百人首的时候感觉还是很痛,却没有第一次那么明显。等到了烙千人首,感觉又比上一次好……这不,现在烙城主的印记,根本用不着害怕。” 说着,他继续鼓励宗光:“其实大家都一样,只要鼓起一口气,脑子里想着别的事,就不会觉得那么痛。” 这是一种心理及生理上的本能反应。天浩是文明时代的休眠者,同时也是军官,他接受过系统的心理辅导训练,知道如何在战场上开解对死亡产生恐惧感的士兵。宗光虽然性子软弱,但身份烙印这种事不可能做假,至于国师说的喝点儿麻药扛过去就更不可能。这个时代的权力者不比从前,上上下下有很多双眼睛盯着他们。何况城主与巫师是两个互为监督的权力系统,就算宗具有心照顾儿子故意给宗光放水,汨水城的巫师也不会在这种事情上给予配合。 烙印,肯定很痛。 可以从外观上看出宗光体质很差,也就不难理解他对烙印这种事产生畏惧心理。 心理医生最有效的治疗方法不是给病人开药,而是准确切入病患的心理沉疴,挖掘内心触动点,用语言诱导他们从自我封闭状态下走出来。 “你是汨水城主的儿子,不要因为自己的行为让你父亲蒙羞。想想你的家人,他们都希望你成为城主,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我不知道你是否娶亲,如果有,一旦消息传出去,你的妻子会被连带着被外人嗤笑。如果没有,你会被女人瞧不起。这是一辈子的事,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害怕,毁了自己,害了别人。” 天浩把话说得很重,口气也比较严厉。元威等人听了暗自点头,宗具眼里虽然透出感激,却仍是愁眉不展看着宗光。后者死死攥住衣服,看得出来正在进行激烈的心理斗争,脸色越来越红,仿佛随时可能有鲜血渗透皮肤,滴落下来。 天浩放缓语气,抬起手,轻轻拍了一下宗光的肩膀:“真的没有你想象中那么痛。你很幸福,有父亲陪在身边,还有大国师,我们是牛族人,是一个部落的兄弟。放心吧,我们都会陪着你完成这场神圣的仪式。还有兽神,它无时无刻不在注视着你,祝福着你。” 这些话触动了宗光心里某些脆弱的部分。 他抬起头,眼里的畏惧消退了很多,沉甸甸如山一般的责任感充实进来。他不断舔着嘴唇,大口喘息,神情与目光逐渐变得坚定起来。 天浩上前半步,认真鼓励道:“别怕,你父亲当年也是这样过来的。” 宗具连忙点头,迅速脱掉上衣,将满是烙痕的左臂伸到宗光面前:“阿浩说得没错,看看,这是阿爹的。” 元威与宗具是老友,见状,他也脱掉上衣,袒出左臂。 坚定的目光从宗光眼眸深处释放出来。他双眼变得有些发红,猛然发出令人震撼的狂吼。 “来吧!给我烙上!”说着,他嘴巴张大到极致,狠狠咬住手里的衣服。 侍者将烧红的烙铁重重按上他的胳膊,浓烈的焦糊味再次蔓延开来。宗光脸上的肌肉和表情都在扭曲,鼻翼两侧的皮肤大幅度上扬,在脸颊与嘴唇边缘堆积起无数皱褶。牙齿咬得是如此紧密,浑身上下每一根神经都在剧烈颤抖。他紧握双拳,在剧痛与疯狂中发出沉闷的“呜呜”声。 宗具一直担忧地看着儿子,然而眼前的现实令他惊讶:宗光没有哭泣,没有流出眼泪。 烙铁从胳膊上挪开的一刹那,宗光感觉浑身所有的力气都被抽空。他觉得自己像一条没有筋骨的鱼,软绵绵的想要瘫下去,就在这个时,身后突然伸过来一只强劲有力的手,死死扣住肩膀,强行把自己抓住,保持着勉强站立的姿势。 耳边传来音量极低的话语:“站起来,别给你父亲丢脸。” 这句话让宗光瞬间涌出压倒一切的力量。他偏过头,看了一眼站在身边的天浩,眼里全是感激。 宗具高高吊起的心终于缓缓落下。他走到儿子面前,用微颤的手轻轻握住带有烙痕的胳膊,长长呼了口气:“……好……好……你长大了,现在是城主了……” 元威笑着穿上衣服。 国师的神情依然冷漠,他对此不置可否,转身离开。 天浩看懂了他目光深处释放的隐意,连忙穿好上衣,快步跟了出去。 巫彭在走廊侧面转向,踏上通往南面高台的石阶。 天浩亦步亦趋,紧跟其后,很快登顶。 这是一个面积五百平米左右的高台,地势开阔,可以把整个黑角城这一方向大部分建筑收入眼底。可以看到纵横交错的街道,密密麻麻相邻排列的房屋,以及远处的城墙。 “你为什么要帮宗光?”国师背对着天浩。 “他是我同族的兄弟。”天浩回答得很认真。 “就因为这个?”国师没有转身,他的声音里带有一丝嘲讽:“你敢说不是想趁此机会跟他们拉上关系?” “我承认的确有这想法,但这不是主要原因。”天浩很坦诚。 “那你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国师问得很快,他不打算给天浩时间思考。 “每个人都要面对人生中的第一次。宗光是这样,我也不例外。”天浩感慨地叹了口气:“他很幸运,有个替他考虑未来,心甘情愿铺路的父亲。说真的我很羡慕他,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到来自父亲的关爱。我曾经有过,那时候我还小,阿爹为了让我们兄妹几个有一口吃的,不至于饿死,他上山打猎,就再也没有回来……” 国师缓缓转过身,注视天浩的目光变得略有缓和,不像之前那么锐利。 “做父亲的替儿子考虑,这是人之常情。宗光其实没有看起来那么懦弱,他只是对这种事情不太适应,我估计是身体上的原因。他很瘦,跟其他人区别很大。”天浩在脑海中回放各个细节。 巫彭再次转身,淡淡地说:“你看得很准。宗光是宗具的独子,他生下来的时候不足月,这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毛病。” “所以我必须帮他完成仪式。”天浩有着属于他自己的坚决:“一味打压不见得会有好结果,大家都是牛族的兄弟,必须抱成团才能活得更好。何况他们都是城主,如果因为这件事产生反效果,到时候无论汨水城还是怀集城,那里的平民百姓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影响。” 沉默了几秒钟,国师冷哼了一声:“你想得还挺多。” “身为城主,我必须考虑更多的问题。”天浩恭敬地说:“其实大国师您何尝不是这样?表面上看来冷酷无情,其实您同样希望宗光自己挺过去。您之前说的那些话,不过是在吓他,别人听不出来……我……嘿嘿嘿嘿……” 巫彭转过身,脸上的冷漠早已消失,他显得有些无奈,摇着头叹道:“好了好了,不提这件事。我问你,你心里究竟打的什么主意?” “我想与其它部族互相往来。”天浩没有隐瞒自己的意图:“有贸易往来,才能加强彼此间的关系。磐石城有盐,还有各种海产品都可以用作贸易。当然,卖给咱们牛族的兄弟,价钱肯定比卖给其它部落便宜得多。” “你想从他们手里得到什么?”国师紧盯着天浩:“具体点儿,就说宗具父子吧!你想从他们那里得到什么好处?” “矿石,还有泥炭。这是我目前最需要的。”天浩说得很认真。 “你要这些做什么?”国师下意识地皱紧眉头:“你的领地附近就有铁矿,还有大量的泥炭,何必舍近求远?” “我们有,但是其它部族没有这些东西。”天浩笑了:“泥炭是一种很好的商品。从今年夏天开始,我向其它部落派出商队,专做泥炭生意。他们总得烧火做饭,以前用的是木柴和干草,比起来,泥炭要好烧得多,而且价格不贵。只要他们习惯了,以后就很难再用木柴和干草。” 巫彭的眉头略有舒展,他对此产生了一丝兴趣,只是心中仍有疑问:“泥炭……这想法不错。可泥炭到处都有,我估计很快就会有人效仿,这桩生意应该不会长久。” “会,肯定会!”天浩对此有着强烈信心。 “为什么?”巫彭无法理解他的思维。 “因为我拥有整个北方大陆最广泛,同时也是最多的泥炭供应量。有竞争对手并不可怕,有人效仿也不奇怪。打个比方,就以咱们牛族最擅长的锻造来说,其实所有部落都会打造兵器,他们也有技术精湛的工匠,但是数量很少,偶尔造出几件精良的兵器很正常,他们的缺点在于无法形成规模,产量极低,无法扩大。”这是专属于文明时代的经验。 国师是个极富智慧的人,他若有所思微微点头:“所以,其它部落上等兵器价钱卖得很贵……我们的……很便宜?” “泥炭也是同样的道理。”天浩笑道:“据我目前掌握的情况,其它部族的泥炭产量不大,而且不是所有部族领地都有泥炭这种东西。比如狮族和虎族就没有。只要加大供应量,花上两到三年的时间,让他们彻底习惯使用泥炭,就会对我们产生依赖。到时候,他们会主动求着我们维持贸易。” 这是思想上的一种误区。就像文明时代曾经出现过的蜂窝煤,后来被煤气取代,再后来变成了天然气……能源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这个时代的部族首领们无法看到这一点。“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句老话可不是随便说说,如果文明时代截断家家户户使用的燃气管道,全国宣布重新使用蜂窝煤,这种可怕的政策将对整个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导致极其可怕的全方位后退。 巫彭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 他在仔细思考。 他毕竟没有亲身体验,无法想象其中的诸多细节。但他最大的好处就是愿意接受各种新鲜事物,因此对天浩的说法并不反感,只是显得犹豫,无法判定这件事的可行性有多大。 良久,他认真地问:“你到底需要多少泥炭?有没有一个具体的数字?” “没有。”天浩坦言:“不过,整个北方大陆上所有部族人口加起来,至少有好几千万。我的目标是,让所有人都能用泥炭取暖、做饭。” 巫彭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骤然动容。 天浩继续道:“以汨水城和怀集城为例,他们可以得到盐和鱼,磐石城可以得到源源不断供应的泥炭。只要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就算狮王和虎王想要中止贸易,也不得不考虑来自下层民众的反对意见。到时候,我们完全可以提出索取马匹和粮种的要求,如果他们拒绝……呵呵,肯定会出乱子。” 巫彭被彻底说服。 “就照你的想法,放心大胆去做吧!这件事我会上报给陛下,争取为你提供一些便利条件。” 第一百六一节 其实,我是一个奸商 说到这里,巫彭忽然想起另一件事:“牛伟邦告诉我,这次你进攻钢牙部之前,曾经派人向雷角城求援,但是信没有送到,信使也不见了?” “是的。”天浩点点头,详细说了一遍之前发生过的事。 国师再次皱起眉头:“这么说,有人想对付你?” “不管是谁,他都是整个雷牛部的敌人。”天浩的态度很坚决:“因为增援没有按时抵达,我不得不杀了六千多个失去抵抗力的豕族人,还失去了攻占钢牙城的机会。当时铁齿已经被我俘虏,有他在手上,就能控制整个钢牙部……这样的机会,以后再也没有了。” “必须把这个人找出来。”巫彭变得异常严肃,话音森冷:“这是叛族行为。” 天浩对此深以为然。他缓缓吸了口气,再次朝着巫彭行了一礼:“大国师,在下有个请求,希望您能答应。” 巫彭正视着他:“说吧!” “我想要一份完整的地图。”这是天浩长久以来的心愿。 信息不畅通,是这个时代最大的特征。雷角城有涵盖着整个部族的地图,这仅仅只是牛族领地的一部分。其它狂牛部、野牛部、凶牛部等累加起来,才是一张完整的牛族领地分布图。 在此之外,还有虎族、狮族、鹰族、鹿族……各部落的地图均属于机密,从不对外泄露。 这还只是大陆北方,在锁龙关以南,那片陌生的土地上,同样还有更多的秘密。 如果有地图,很多事情会变得简单。至少可以在前人勘测的基础上,少走很多弯路。 巫彭目光变得凝重:“你要地图做什么?” “如果……我是说如果有这种可能,我想去暴民控制的区域看看,能不能找到硫磺。”天浩并不隐瞒自己的想法:“我们与南方白人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了,而且这种差距还会随着时间进一步扩大。无论如何,我们都必须造出火药。” 巫彭的神情有些松动:“你对暴民的事情知道多少?” “不是很多。”天浩回答:“我是从大王那里知道这些事情。” “暴民……”巫彭眼眸深处晃动着一些复杂的东西。他叹息着缓缓摇头,却并不意味着拒绝:“其实他们是供奉神灵的人,他们不是我们的敌人,从某些方面来说,甚至可以说是我们的朋友。” “朋友?”天浩有些疑惑。 “从很早的时候,我们就供给暴民每年所需的粮食。所有部落一起承担,狮族、虎族、鹿族、鹰族……所有部落都是这样。可是他们要的太多了,数量每年都在增加,尤其是今年,足足要了两百万吨。” “这么多?”天浩顿时瞪大双眼,失口叫道:“两百万……吨?” 这是一个极其庞大的数字。 按照文明时代的标准,那时候人类年均消耗粮食约为四百至七百公斤。之所以数字偏差较大,是因为大量副食摄入及不同国家、地区、人种等多方面因素。 北方蛮族体型远超普通人类,他们的食量也相应增加。在过去几年时间里,天浩以磐石寨村民为基础,计算过每年人均粮食消耗量,大约在一吨左右。如果添加一定程度的肉食,这个数字还会进一步缩减。 这只是维持生存的基础数字。如果想要吃饱吃好,数量还要增加。 总之,取一个勉强能接受的平均数,就是一吨。 北方蛮族各部落的总人口不是什么秘密。 狮族掌握着马铃薯和玉米这两种产量最高的农作物,他们有着诸部落当中最多的人口————约四百万人。 虎族排在第二位:三百八十万人。 排在第三位的是牛族:三百万。 豹族和熊族人口数量差距不大,基本持平,都是两百万。 鹿族和鹰族也是这样,大体均为一百五十万,上下浮动不会超过两万人。 其余的,就是一些小部族。比如四十万左右的豕族,二十万左右的螭族等等…… 各部落所有人累计,总人口约为两千万。 两百万吨粮食,相当于整个北方蛮族十分之一的正常需求。 “暴民究竟是什么人?他们侍奉神灵……这……这是真的吗?”天浩觉得这事情听起来很荒谬,极不真实。 巫彭心情随着他的问话变得压抑起来:“算了,别问那么多,这不是你该知道的……地图可以给你,回头我让人给你送过来。你这次立下大功,算是给你的奖励吧!” 回过神的天浩连忙躬身行礼:“多谢大国师。” 巫彭用明亮的眼睛注视着他:“记住你对我说过的话:让你治下的百姓吃饱,让他们有衣服穿。你现在是城主,需要管理的事情更多,需要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五年的免税期说长也长,说短也短。到时候,你得承担起自己的职责。” “在下谨记!” …… 离开宗族府的时候,天浩在大门口遇到了宗具父子。 宗光已经恢复的差不多,外衣没有系上扣子,敞开披在肩上。远远看见天浩过来,他满面欢喜,小跑着主动迎上,感激地笑道:“阿浩,我们一直在等你。” 天浩微笑着看了一眼宗光的左臂:“怎么样,感觉还行吧?” 宗光左手使不上力气,他用右手紧紧握住天浩的手,声音比任何时候都诚挚:“谢谢……谢谢你!” 宗具笑着走过来:“阿浩,今天多亏了你,否则的话……唉,不说了……走,到我那儿吃饭去。” 天浩正打算推辞,却看见宗具双眼一瞪:“今天说什么你都得跟我走。你是城主,又帮了我和阿光这么大的忙,我必须好好谢谢你。” …… 宗具在黑角城的私宅很大,是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无论规模还是建造工艺,远远超过天浩在磐石城的客馆居室。 晚宴非常丰盛,元威也被请来作陪。长度超过五米的条形长桌上琳琅满目,杂陈各种食物。 烤猪肉很新鲜,厨子切肉的刀工很不错,片得很薄,表面刷上调味的酱料,随便在炭火上一烤就能吃,滋味鲜美,口感嫩滑。 鸡的做法就比较粗糙:半径超过三十厘米的大锅里煮着四只母鸡,都是用最简单的方法整只囫囵炖熟。汤很浓,上面漂着厚厚一层油,与嫩黄色的鸡皮相映成辉。 牛肉的做法有些另类:选取大块的腱肉,用大木槌在案板上用力舂散,砸成肉糜,撒上各种调料,混合翠绿的葱花,还有红艳艳的辣椒面,捏成拳头大小的丸子,再用木杖轻轻擀开,在热锅中用牛油煎熟。 主食是面饼和馒头,前者做得很干,极薄,其实就是文明时代天浩吃过很多次的馕。后者从蒸锅里取出来,热气腾腾,口感松软。 元威抿了一口米酒,笑着用筷子点了点坐在对面的宗光:“阿光,你得好好敬阿浩几杯,今天要不是有他在,你无论如何也过不了大国师这一关。” 宗光连忙站起来,双手捧着酒杯高举过头,态度很是恭敬。天浩赶紧站起来回礼,碰杯,各自喝干。 酒过三巡,众人话也多了。 宗具用筷子夹起一片刚烤好的肉片,放进天浩的碗里。他笑着叹了口气,认真地说:“阿浩,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我欠你个人情。这样吧,无论你提出任何要求,我都会满足你。” 天浩笑着摆了摆手,自谦道:“其实我没做什么,主要是阿光自己的功劳。” “话不能这么说。”宗具摇摇头,苦笑道:“自己的儿子,自己清楚。阿光从小身子骨弱,在家里又是独子,所以从小我就惯着他。虽说我是城主,可汨水城地处偏远,附近也没有拿得出手的物产,城里人少,以前从我爹手里接掌的时候是那样,现在还是没什么变化。我寻思着阿光以后总得坐上这个位置,就早早安排他到怀集寨当头领,让他历练历练。没想到今天出了这种事,还差点儿被大国师把他的职位给降了,说起来……唉……喝酒!咱们喝酒!” 宗光低着头,脸上一片涨红。 元威与宗具关系很近,说话就没有那么多的顾忌。他板起脸大声训斥:“阿光,你爹也不容易,今天这种场合你真是不该那么做。就算忍不住,也必须忍。” 天浩微笑着打圆场:“其实阿光做的很好,他毕竟做到了,自己克服心里的恐惧,就这点来说,阿光是个真正的男人。” 这番话说得很高明,元威仔细想想的确是这个道理,微微颔首。 宗具觉得在老朋友面前很长脸,心里对天浩的评价顿时提高了不少。 宗光抬起头,用炽热的目光望着天浩,充满感激,甚至可以说是有些狂热。 天浩拿起酒壶,把各人的杯子逐一加满,按照顺序敬了一圈,这才笑道:“宗具城主,趁着今天这个机会,我想跟你商量件事儿。” 宗具大手一挥:“只管说,只要是我能办到的都没问题。” “咱们做笔生意吧!”天浩笑嘻嘻的,态度温和又亲切。 元威在旁边饶有兴趣地插进话来:“什么生意?” “泥炭。”很简单的一个词,天浩让众人的注意力集中到自己身上:“还有铁矿石,或者生铁也行。” 元威很是不解:“你要这些做什么?咱们牛族最不缺的就是矿石和泥炭。怎么,你要大规模锻造兵器?” 天浩没有把话挑明,他不会轻易公开自己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以及独特的价值观:“我可以用你们需要的东西作交换。我说过,这是一笔生意,咱们各取所需。” 宗具没想太多,心中充满感激的他再次提高音量:“千万别说这种话,阿浩你不是外人,不就是一点儿泥炭和矿石而已,那东西不值钱。这样吧,要多少,我派人给你送过去。” 宗光在旁边连连点头:“还有我。怀集城虽然人少,但只要是阿浩你要的东西,多多少少我都能凑点儿。” 天浩用手按住自己的腿,带有微笑的眼睛从每个人脸上顺序扫过:“三位城主,你们误会了,我是真的想要跟你们做成这笔生意。我重申一遍:这是生意,而不是人情。” 宗光仍想继续劝说,已经明白天浩态度的宗具抬手在他肩膀上按了一下,元威咽下嘴里的食物,满脸都是疑惑的神情,问:“既然是生意,那你用什么做交换?” “鱼,海里的鱼,很大,很肥的那种。”天浩笑着,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他用双手在空中比划了一下:“如果是冬天,鱼会很新鲜,冻起来,只要把冰化开就能吃。如果是其它季节,我可以提供腌过的咸鱼干。” 元威再次提起了兴趣,他摸着下巴上粗硬扎手的胡须,笑道:“听起来不错,你的领地可以弄到盐?” “还有奶酪和苹果干。” 天浩说着,抬起双手,用力拍了几下巴掌,紧闭的房门随即从外面推开,身材粗壮的碎齿扛着一个不算太大的藤筐走进来,当着所有人放下,掀起表面的盖布,把装在里面的东西一件件拿出,摆在餐桌上。 奶酪的颜色有些暗黄,这是添加了面粉的缘故。其实巨角鹿牧场的乳产量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制作奶酪本来就是智者见智,仁者见仁的事情。在文明时代,品质最好的奶酪当然是用纯乳制取,然而添加面粉增稠的办法广为人知,只要做得不太过分,没有丧心病狂超出正常比例的添加,倒也勉强可以接受。 这就是那个时代市场上很多奶酪价格偏低的真正原因。但作为消费者,只要被蒙在鼓里就不会挑剔。毕竟这种奶酪看起来品相不错,味道也还过得去。至于营养……面粉也是一种食物,你能说它吃了对身体有害吗? 在某些特定的时候,“良心”这个词会像小飞侠一样从天浩身上溜走。 把一百斤麦粒连续褪去多层表皮,剩下的部分磨成精白面,这就是文明时代有名的“八五粉”。 五十公斤鹿奶,兑上五十公斤精白面,这就是巨角鹿牧场生产的奶酪。 第一百六二节 牛族之王 在文明时代的人类看来,这玩意儿根本就是一团垃圾,是黑心商贩为了赚钱丧心病狂牟取暴利的结果。根本谈不上什么口感,用刀子切片会产生大量粉末,放在油锅里煎熟的过程会大量起泡,而且吃在嘴里很硬,香味很淡。 社会本来就是不平等的金字塔形状,只有站在最高位置寥寥无几的精英统治者才能看到所有黑暗角落,以及缝隙。所以天浩从未想过要用假冒伪劣产品瞒过他们的眼睛,能拿到台面上当做样品的奶酪虽然掺了面粉,比例却没有那么高,口感还行,符合北方蛮族对“美味”的理解。 “味道怎么样?”他亲自用刀把奶酪切开,看着元威和宗具父子慢慢品尝,笑吟吟地问。 “挺不错的。”元威满意地点点头。 “这味道很香。”宗具的评价要高一些。 “好吃。”宗光毕竟是年轻人,说话直白,毫无保留。 这是添加了百分之三十面粉的假货。 其实天浩自己也在赌,他觉得野蛮人在口感和味道方面的判断能力远没有想象中那么高。从寄生成功的那天开始,他就对身边所有认识的人进行观察,各人牙齿的磨损程度充分说明了这一点。那是常年食用粗糙食品导致的结果。 奶酪这种高级货,大部分北方蛮族不要说是吃过,就连见都没有见过。 三位城主并非客套,看得出来他们很喜欢这种新奇食品。有了他们作为判断标准,天浩觉得在接下来的交易过程中,掺杂了百分之五十面粉的劣等货也能卖出一个好价钱。 苹果干不能作假,甜味食物能让人产生愉悦的感觉,北方蛮族也一样。 元威很喜欢苹果酒,这东西味道偏甜,口感比传统米酒好得多,更重要是度数不低,完全可以取代米酒。 除了这些,最重要的交易品,就是盐。 元威很满意。他拿起一块鱼干,对着火光最亮的方向仔细看了看,带着显而易见的惊讶笑道:“没想到阿浩你的领地有这么多好东西,我应该早点儿跟你们雷角部多来往一下……当然,现在也不晚。” 宗具开怀大笑:“阿浩,别的话我就不说了,这次我欠了你一个很大的人情,回去以后我立刻派人把泥炭和矿石给你送过去,东西你看着给就行,价钱也是你说了算。” 天浩知道这是客套话,他笑着轻轻摇头:“做生意讲究公平,这不是一锤子买卖,以后咱们来往的机会很多,还是好好商量一下,大家都能接受才行。” 有了酒,气氛才会热烈。 他们谈到很晚才散场。 天浩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主动提出离开,宗光连忙站起来送他,两个人结伴走了出去。 看着从房门方向消失的背影,醉眼惺忪的元威暗自点头,淡笑道:“这是一个很懂规矩的年轻人。” “……是啊!”宗具砸吧着嘴,叹了口气:“今天的事我真得好好谢谢他。要没有阿浩,阿光的城主位置肯定黄了。” “你对泥炭和矿石的生意怎么看?”元威试探着问。 “我觉得可以做。”说到正事,宗具恢复了严肃认真的心态:“他拿出来的东西都是好货,还有盐。至于泥炭和矿石……只要愿意花力气,要多少有多少。” 元威从自己的角度对这件事进行分析:“你说的没错,问题是磐石城的位置有些远,单程就得走上一个星期。” “总得给城里的人找点儿事情做。”宗具淡淡地说:“还有阿光,就让他带队负责。多跟着阿浩接触几次,让他也长点儿见识。” …… 翌日,清晨。 大朝会的规模没有天浩想象中那么宏大。 空旷的大殿里只有一百多个人。部族族长站在前面,牛伟邦是其中之一。在他们身后,按照领地规模和人口数量为标准,从高至低顺序排列着数十名城主。天浩与宗光站在队伍末端,身份尊卑清清楚楚,一览无遗。 巫祭们沿着大殿两边整齐站立。在他们身后,是全副武装的精锐卫士。随着礼官敲响钟鼓,掌管整个部族的牛王缓缓出现在连接内部宫殿的走廊尽头。 他已经很老了,真正是老态龙钟,虚浮的脚步连走路都显得困难。脸上密密麻麻布满了黑色斑点。随着年龄增加,体内肌肉不可避免的萎缩,佝偻的身形令人难以想象当年英武挺拔的模样。身上的衣服虽然华贵,却显得很空,就像是被一具随时可能垮掉的骨头架子撑起来。 唯一让人感受到威慑力的就是眼睛,炯炯有神,锐利的目光从大殿台阶上的每个人身上扫过。天浩跟随众人一起弯腰行礼,抬起头的时候,他发现牛王陛下的视线在自己身上足足停留了三秒钟,随后才转移到旁边的宗光身上。 他们是今年新晋的城主。 所谓大朝会,其实是一个沉闷无聊的亢长仪式。大国师巫彭站在牛王身边,大声宣读一条条议定内容。关于新的一年施政方针,关于国计民生,关于各部族分担的任务,关于粮食和军事等等……时间长达两个多钟头,所有人必须保持站立姿势。 这不是讨论,而是宣布。 民主生活会?呵呵,这种事情不存在的。 天浩耐心听了一会儿就失去了兴趣。巫彭宣读的内容大多很空洞,只有一个大概方向,根本没有准确的数字。其实仔细想想就能明白:具体细节属于族群机密,尽管城主已经位列部族高层,却没有真正进入权力核心。能知道个大概就已经很不错了,想要真正参与探讨,成为规则制定者的一员,还得继续努力,勇攀令人心驰神往的权力高峰。 站着发呆显然不太合适,也不符合天浩对时间的合理利用逻辑。 他开始思考别的事情。 比如地图。 昨天晚上回到客馆,国师巫彭派人给他送来了一份地图。 请注意,是一份,而不是一张。 厚厚的一大摞,全是不同种类的兽皮。所有皮子的边缘都经过修剪,左上角标注着编号,可以根据编号将它们拼起来,构成一张边长八米,基本上呈正方形的地图。 这是一张世界地图。 北方大陆形状像个被略微压扁的球,正北方有一块明显的凹陷,粗大的黑色线条分出占据大陆的各个部族。其中狮族的领地最大,其次才是牛族。只不过牛族领地被一条由东至西横贯整个大陆的醒目红线分切成两半,红线南面的区域面积大一些,相当于红线北面的三分之二。 牛伟邦曾经见过这副地图,他告诉趁夜上门讨教的天浩:红线代表禁区,任何部族都不得进入。当然,禁区并不意味着死亡,只是那里有很多凶猛的怪兽,还会发生一些奇怪的事情,让人难以涉足……久而久之,神秘地带就成为了禁区。 更重要的是,那里有暴民。 在地图上标注这些危险,并不意味着绝对禁止踏足。如果你觉得自己运气逆天,那就完全可以尝试着去那里走一走,逛一逛。牛族法律从未有过相关的禁止条令,如果你能活着从禁区回来,可以把这番经历作为资本,向别人炫耀,吹吹牛,顺便吸引几个喜欢冒险家的漂亮妞。 南北大陆连为一体,巨大的山脉从中部分开,只留下一个可供进出的山口,那就是著名的锁龙关。 地图南面属于白人领地,标注比较粗放,没有细致的线条,只有大体框架和一个个城市村寨的名字。这意味着对那片区域了解不多,很模糊,甚至可能是极其片面。 在地图上,天浩看到了弯弯曲曲的海岸线,还看到一些用黑色线条勾勒的岛屿轮廓。它们距离大陆很近,至少从图上看起来是这样。 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收获,天浩打算把这副地图带回磐石城,让人重新复制并加以细节化。他需要从更深层次了解这个世界,才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人生道路。 台阶上,传来大国师威严洪亮的声音:“下面,请磐石城主、怀集城主上前,由陛下亲自向你们颁发晋升文书。” 天浩连忙收起放开的思绪,与宗光一起快步上前,单膝跪倒在大殿前端的台阶下。 “抬起头来,让我……好好看看你们。”头顶传来一个温和慈祥,语速缓慢的声音。 牛王的笑容令人感觉舒服,那是长辈看到小辈才会有的关爱。尽管他老迈不堪,必须双手扶住椅子才能坐稳,但眼眸深处透出的欣赏却发自内心,毫不作为。 “上来……都……都上来。”老人喘息着,兴致却很高。 天浩与宗光走上台阶,在巨大的王座前站定。苍老的牛王抬起右手,分别与他们握了一下,松垮垮的皮肤在天浩触摸下感觉是那么的软,丝毫没有弹性,与其说是人类的手指,不如说是深秋时节从树上飘落的枯叶,随便用力就能捏得粉碎。 他已经风烛残年,时日不多了。 “……去年没有人晋升,今年……今年一下子就有两个……好……好得很……呵呵……年轻人,好啊!”这句话说得断断续续,极大的消耗着体力。 晋升文件是一张小型兽皮,颁发过程由国师代劳,老牛王坐在那里看着,眼睛里全是欣慰。 大朝会就此结束。 …… 离开大殿的时候,天浩看到了牛铜。他快步走过去,笑着打了个招呼:“你好。” 牛铜也笑了:“我是昨天晚上才知道你晋升的消息。原本打算今天回到客馆再找你,来得早不如来得巧,等会儿一起吃饭,我们好好喝一杯。” “下次吧!”天浩脸上露出遗憾的表情:“我和殿下约了有事情要谈,今天真的没有时间。” 牛铜眼睛里明显掠过一丝失望。他勉强挤出笑容:“阿浩,其实有些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天浩微笑着问:“你指的是什么?” “很多。”这两个字脱口而出,随即他陷入了长达五秒钟的沉默。等到再次开口,神情也变得有些落寞:“我一直想找你好好谈谈,我们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你完全可以相信我,用不着舍近求远与雷角城合作,我可以帮你。” 天浩仍然笑着重复刚才的问题:“你指的是什么?” 牛铜低头舔了一下嘴唇,重新把头抬起,缓缓地说:“就当做是一个猜谜游戏吧!这么短的时间,从一个村寨头领晋升为城主,你的确令我刮目相看……不管怎么样,我们现在是兄弟。” 这句话是天浩的口头禅,现在从另一个人嘴里说出来,他觉得有些好笑,也觉得很是古怪。但仔细想想牛铜倒也没乱说:北方蛮族的权力体系就这么独特,成为城主就能自动拥有姓氏,成为氏族宗亲,虽说没有血缘关系,但彼此都可以称呼为表亲。 “有机会你一定要来赤蹄城作客。”牛铜很认真:“我介绍我妹妹给你认识,她长得很漂亮。” 话题转换速度是如此之快,天浩措手不及,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发了几秒钟的呆,一股强烈想要发笑的思维在脑海里冲撞,他努力控制情绪,僵硬的面皮掩盖了剧烈思考的脑部神经。 这是示好? 抑或拉拢? 权力的确是个好东西,只要站在足够高的位置,很多东西都会出现,无论数量还是种类,都会令你感慨人生的奇妙,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同时也萌生野心,在不断加码的外部刺激过程中开始膨胀。 看看时间不早,天浩向牛铜说了声“再见”。后者一直站在原地招手,依依不舍。 天浩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 牛铜的话半真半假,一时间难以判断。 如果他真的有心,今天就不会是天浩主动向他打招呼,而是颠倒过来。 外来的城主都住在黑角城客馆区,彼此距离不远,真要坐下来好好谈谈,昨天晚上是最好的机会。 天浩丝毫没有上当受骗的感觉。 从文明时代活到现在,他什么没见过? 第一百六三节 愤怒的心 毫无疑问,牛铜想拉拢自己,但他用错了方法,地点不对,时间也不合适。 这种事情很常见:有些人对你没有恶感,见面的时候也会微笑,会看似很有诚意的请你吃饭,几杯酒下肚还会搂着肩膀称兄道弟,拍着胸脯嚷嚷着要帮你解决各种困难,还会告诉你,我有一个漂亮的妹妹,改天介绍给你认识。 改天……就真正是遥遥无期了。 …… 回程的路总是充满了希望,唯一让天浩觉得难受的就是道路。 太烂、太陡、太难走。 想要彻底改变这种状况需要时间,还有机会。 与去的时候一样,天浩没有在赤蹄城留宿休息,他调整行程,直接越过了那座城市。 城主回归是一件大事,在天浩的提前授意下,除了必须在重要岗位值守的卫兵,所有人都来到城外迎接。整个场面热烈又隆重,尤其是最早的磐石寨原住民,更有一种身份顿时提高,骄傲自豪的狂热心理。 阿浩是我们的人,我是从小看着他长大,看着他一步步从十人首成为千人首,现在又晋升为城主。 很多人都有资格说这种话。 被无数人簇拥着走进城市,站在巨大的高台上,天浩手持薄铁皮话筒,向所有人发表演讲。 这是一个特殊的讲台,建造之初经过精心设计,周围建筑恰好与平台正中形成声波回应角度,相当于天然的扩音装置。 “我承诺过带领你们消灭饥饿,我答应过你们不会在寒冷的冬天冻死。我做到了!” 台下,是一片震耳欲聋的欢呼,更有无数人用尖叫予以回应。 天浩举起双手,做了个向下按压的动作,示意众人安静。 “以前是磐石寨,现在是磐石城,很多人见证了这一切。无论牛族、鹿族,还是豕族,在我眼里都没有分别。我们是朋友,是兄弟,更是在危难时候能够背靠背互相依靠的亲人。你们选择了我,我就不会让你们失望。磐石城的规模将越来越大,这里的人会越来越多,这座城市必将兴旺发达,在不远的未来,你们还能得到更多。” “这是我们的城市,我们的部族,我们的国家。” 不管他们能不能听懂,但这些话必须说。 老祭司杵着拐杖站在人群前列,百感交集。 狩猎队长永钢神情严肃,眼里透出满意的微笑。 天狂双手高举向空中,爆发出有生以来最炽热的欢呼。 天霜与几个要好的女孩站在一起,望向台上的目光充满了崇拜。 曲齿已经跪了下去,他脸上全是虔诚,天浩是他心目中的神灵,彻底超越了人类最高权力者的极限。 黑齿在颤抖,他第一次看到这么多人对着同一个目标欢呼雀跃。强大的感染力,可怕的拥护,发自每个人心底的呼声……这一切颠覆了他的思维逻辑,除了毫无保留的拜服,他觉得任何想法和动作都是多余。 阿依抱着襁褓里的孩子,在几名侍女的陪伴下站在广场侧面。她的笑容带着快慰与自豪,令人羡慕,也令人嫉妒。 “城主万岁!” 不知道是谁先喊了起来。就像一道命令,瞬间在人群里急剧扩散,从零零散散汇聚成统一的腔调,演变为山呼海啸的音波冲击。 这是天浩对曲齿的秘密授意。 站在台上,看着台下疯狂高呼的人群,他满意地笑了。 未来,就是这样令人期待。 …… 赤蹄城,城主府。 平静中,巫源刺耳的尖叫仿佛划破沉闷天空的惊雷,令人惊悚,炸裂耳膜。 “你说什么?磐石寨升格为城,他现在是城主?” 端坐在椅子上的牛铜瞥了他一眼,淡淡地说:“这有什么好奇怪的。阿浩打赢了豕族人,差点儿就灭掉钢牙部,他手里一下子多了上万的豕族人,要是这样都不能晋升为城主,那才是怪了。” “豕族人……他们为什么要听那小子的话?”巫源苍白的脸上神情扭曲,双手十指张开,仿佛想要抓住什么,却在半空中微微颤抖:“他们是异族,是牛族的仇敌,他们应该杀了他,而不是服从!” 时间过去的其实不是很久。 阴谋从来就见不得光,秘密必须隐藏在黑暗深处。没有戳破面具之前,坏人看起来与好人没有区别。同样的道理,巫源必须谨守秘密,他不敢派出手下外出打探消息,这段时间他一直呆在赤蹄城,老老实实做着一名巫师的正常工作,对外界一切都显得漠不关心。 暴露,往往是从一个毫不起眼的缝隙里开始。 巫源不敢冒险。 他觉得一切都在自己掌握之中。只要干掉磐石寨派往雷角城送信的密使,就能从根本上断绝天浩的援助。豕人可不是好惹的,他们是整个北方大陆上最野蛮,最凶残,最强大的重步兵。历史上从未有过与豕人讲道理就能达到目的的范例。他们最大的嗜好是吃,其次就是杀人。 磐石寨有多少人? 六千,还是七千? 钢牙部呢? 整整四万! 现实就像玩弄人类思维的神灵化小丑,它用最残忍的方法狠狠给了巫源一击。预料中的情况没有发生,区区几千人的小型村寨竟然打赢了一个多达数万的豕人部族,还杀死了他们的王。 是的,磐石寨。 在巫源的印象当中,那个地方永远只是一个村寨,而不是城。 有生以来,巫源第一次感觉世界是如此的苍白,如此的陌生。 “这不可能……”他喃喃自语,失魂落魄连连后退,重重跌坐的椅子上。 “这有什么不可能的?”牛铜对巫源的反应很奇怪:“天浩这次真正发达了,招降了那么多豕族人,磐石城的规模扩大了好几倍。也亏得他手上有足够的粮食,否则真养不活那些大胃口的家伙,连带着牛伟邦的地位也水涨船高……这次你是没有跟着我去王都,国师对他的态度简直好得没法说,听说还有好几位城主与他结成联盟,就连陛下也对阿浩赞不绝口。” 阴影笼罩着巫源黑沉沉的面孔,他用嘶哑的声调掩盖了内心深处的不安,以及愤怒:“……你确定?” 牛铜很清楚巫源对天浩的态度。他走过来,在巫源对面坐下,长长呼了口气,耐心地劝解:“阿源,天浩是我们的同族,他不是我们的敌人。” 羞愤的思维牢牢占据着大脑,巫源感觉每一根神经都紧绷到极致,他的表情很平静,内心深处却爆发着惊涛骇浪,无论怎么压制也难以平复,只有微微抽搐的眼角不受控制,但他低着头,牛铜看不出来。 所有情绪都需要时间来缓释。 渐渐的,一抹虚伪的微笑浮现在巫源脸上。 连他自己都觉得无法理解为什么在如此狂怒之前居然可以做出这种表情。他用手指轻轻揉着眼角,按住那块神经质般抽搐的肌肉,发出带有讥讽,听起来却很温和的声音。 “我从不认为他是我的敌人。”巫源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白净的脸庞尤其英俊,软软的长发沿着肩膀垂落下来,薄薄的嘴唇上飞起一抹绯红,所有这些都代表着善良。 “我只是想把他拉进我们的圈子,难道这样做有错吗?”反客为主就是这么简单,在居于劣势的情况下迅速占据上风,是一种谈话的艺术。 牛铜很冷静:“你已经尝试过了,虽然阿浩没有明说,但他的行为已经表明了拒绝。” 巫源缓缓抬起头,眼角已经不再抽搐,他对情绪的控制恰到好处,笑容里带有一丝淡淡的忧伤,还有显而易见的不满,仅仅如此,无法让人看出敌意。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身体里有个疯狂的魔鬼在怒吼,在咆哮,恨不得用锋利的獠牙狠狠刺穿该死的天浩,撕裂他的皮肉,一根根拔出骨头,痛饮鲜血,只有这样才能释放出无穷无尽的恨意。 “你想告诉我什么?”巫源伸手去端摆在桌上的茶杯,优雅动作掩饰了肌肉的僵硬。 “阿浩跟以前不一样了。”牛铜继续劝解:“他现在是城主,听说磐石城现在的人口超过两万,他对那块地方有着很强的控制力,而且从族长到国师,都给予他很大的支持。我们……我们得跟他搞好关系。” 城主! 这两个字仿佛尖刀狠狠扎进巫源的大脑,他比任何时候都后悔当初作出的选择……就不该成为一名巫师,应该选择成为百人首,进而掌控一座城市。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巫源深深吸了口气,笑容在大幅度张开的嘴唇映衬下显得无比张扬:“哈哈哈哈,城主……我应该换身衣服,在他面前跳个舞,嘴里还要唱着赞美的歌,你觉得怎么样?” 牛铜眼里闪过一丝失望:“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巫源没有暴怒,平淡的语调听起来像冰:“他打赢了钢牙部,他现在是城主,所以我就得像马屁精那样对他阿谀奉承?我就得跑到他面前跪下,像妻子对待丈夫那样用最温柔的声音恳求他原谅?” 牛铜沉默了几秒钟,站起来,转身朝着房门方向走去。 已经没有谈下去的必要。 巫源呆呆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保持着固定姿势。时间缓缓流逝,他仿佛中了石化魔法,变成一具无生命的雕塑。 天色渐渐黑了。 没有得到召唤,侍者也不敢进来,房间里一片黑暗,只有轻微的呼吸声表明有人在那里。 “干掉一个对手,有很多种方法。”从嘴唇缝隙深处发出的声音很低,只有巫源自己能听见:“一个谋反的城主;一个心怀叵测的城主;一个准备投敌叛族的城主;一个生活不检点,惹怒了神灵,降下灾祸,必须用死亡和鲜血才能抚平一切的城主……呵呵,其实办法挺多的,真奇怪,为什么以前我没有想到呢?” “不管有没有用,都试试看吧!” “干掉他。” “运气好的话,说不定我可以取代他的位置。” “恭喜我自己,未来的磐石城城主,巫源。” …… 初春,天气颇冷。乌云牢牢挡住阳光,就像它们在过去几个月里大部分时间所做的那样,不愿意就此交出对世界的掌控权。连续几天都是大雾,有时候甚至还会下起小雨。 年幼的银齿趴在窗口,用好奇的眼睛望着外面。 这里是钢牙城的城主府,建筑位置很高,透过窗户可以看到远处的山脉,以及河流。映入眼帘的颜色很单调,除了晦暗的灰,就是死气沉沉的褐黄。它们分别代表着山脉与岩石,如果将范围扩大,还可以把砂子、泥土、枯草、垃圾等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囊括进来。 银齿今年九岁,他是钢牙之王铁齿的第三个儿子,也是年龄最小的幼子。 长子是一名雇佣兵。强壮、高大、魁梧,尤其擅用长柄战刀。他很多年前就战死了,虎族人砍掉了他的脑袋,雇佣他的鹰族人没能抢回尸体,他们派出信使,带回噩耗,还额外送来三百公斤粮食。这是之前约定雇佣价格之外的部分,算是一种补偿,也可以理解为免费赠送。 次子是个废物。他从生下来的时候就只有一条腿。巫师用针扎破他的皮肤,取了一点血,用作占卜,得到的结果是宣称“这是一个被神灵遗弃之人”。愚蠢的铁齿不知道有种说法叫做“先天性畸形胎儿”。他认为这是上天对自己的惩罚,或者警告。狂怒中,他想要杀了那个孩子祭神,却被奄奄一息的产妇从床上暴起,以骇人的力量死死挡住。等到铁齿乱刀将女人剁成几块,这才发现孩子不见了。 他被女主人身边的侍女悄悄带走,隐姓埋名抚养长大。 遗憾的是,这种幸运没能一直陪伴着他。十二岁那年,养母病死,独腿的他被人发现,告至城主府,铁齿派人将他抓回来,当众处死。 上天的确为疯狂又野蛮的铁齿降下了灾祸,从那以后,他身边的女人接连产下几十个女儿,唯独没有儿子。正因为这样,钢齿听到幼子诞生消息的时候,他下令用五百个本族男女活祭神灵,以此作为感谢。 第一百六四节 银齿 银齿不喜欢自己的父亲。 他粗暴、野蛮、愚昧,解决问题最常用的方法就是杀人。他当众砍下银齿母亲的人头,做成了骨碗。据说这是神灵在梦中给他的启示:年幼的孩子必须用这只骨碗喝水、吃饭。只有这样,才能健康平安的长大。 钢牙城的很多百姓同样不喜欢这位族长。 他冷酷、残暴、嗜杀,最大限度压榨族员的生活物资,用于供养对他忠心耿耿的亲卫部队。那是铁齿掌控权力的基础,如有任何人反对,如狼似虎的亲卫就是他手中最锋利的武器。 但他毕竟是一位父亲。之所以取“银齿”这个名字,是希望幼子未来成为比自己更高贵的人。 未来……呵呵…… 年幼的孩子眼里掠过一丝抹忧郁。 窗外,近处的风景看不到一点绿色。 银齿曾经去过远处游玩。那是多年前的夏天,放眼望去,到处都是令人欢悦的颜色。树是绿的,草是绿的,潮湿的空气在林间制造出特殊环境,生养出同样染上绿色的苔藓。那种清爽和温润无法用语言形容,甚至就连吸入肺部的空气也是一片绿意。 在豕人看来,绿色就意味着食物,可以吃。 银齿闭上眼睛,慢慢地笑了。 只要这样做,就能在记忆深处找回快乐。 他双手发力撑住窗台,爬了上去。 这里是城主府最高的一座楼,房间位置距离地面至少有六十米。他坐在窗台外侧,双脚在空中晃晃悠悠,湿冷的风迎面刮来,银齿不得不把脸偏过去,只有这样才能睁开眼睛。 身后,正对房门外侧的走廊上传来急促脚步声。银齿很熟悉那种节奏,他知道来人是身边的侍卫,也是父亲留给自己,最值得信赖的心腹。 “嘭!” 房门从外面被用力撞开,身上衣服被鲜血染红了大部分的侍卫猛冲进来。他手里握着已经缺刃的刀,脸上有好几道皮肤外翻的伤口,估计是刀剑划伤,也可能是羽箭飞掠造成。他左手捂住正在流血的侧腹,大口喘息着,发出狰狞又坚定的狂吼。 “少主,快走吧!我们已经守不住了。” 一周前,牛族人就开始围城。 那是一支结构成分很怪异的军队,牛族和豕族各占一半,银齿听说过领军将领的名字————他叫做曲齿。 曲齿没有直接下令攻城,而是在城外架起一口口大锅,烧水煮肉。 没有杀人,食材有鱼和鹿两种。他们没有遮掩,当着站在城墙上的人宰杀活鹿,将一条条鱼剁成大块,浓郁的肉汤和鱼汤香气四溢,吸引着饥饿的守卫者。 铁齿带走了钢牙城里的大部分粮食,他没能活着回来。尽管城里的豕族人非常节省,却毕竟是坐吃山空,剩下那点余粮根本熬不过春荒。 有人想逃出去,却被忠心于城主的侍卫杀了。 只不过,在强烈饥饿的驱动下,哪怕再残酷的杀戮也无法阻挡大规模群众自发行为。 钢牙城开始了内乱。 侍卫毕竟是少数,他们手中的一口刀只能砍杀一个人,却要同时面对几十,甚至超过上百的武器。接连被豕人平民打死了好几十个,侍卫们也纷纷退却,拼死扼守城主府这块最后的阵地。 城外的牛族大军杀了进来。 年幼的银齿坐在窗台上,可以看到脚下全是人,密集如蚁,成群结队。偶尔有一、两个侍卫被他们围着,就像在狂暴海潮中无助游荡的小船,顷刻之间被彻底吞没。 喊杀声震天。 “冲进去,杀光他们。” “别让铁齿的儿子跑了!” “抓住那个小崽子。牛族人说了,他至少值五百公斤粮食。” “妈痹的,谁也不准跟老子抢他的人头,否则别怪我手里的刀子不长眼睛。” 银齿稚嫩的脸上露出一抹惨笑。 他知道父亲不得民心,却没有想到城里百姓对他的恨意却如此强烈。其实仔细想想也不难理解,为了供养人数多达上千的亲卫队,不计其数的平民口粮被抢走,他们的家人被活活饿死,能咬紧牙关活着撑到现在……自然是恨意滔天。 “为什么要把我生下来?”银齿在自言自语,白净的脸上显出单纯。他的獠牙很小,从嘴唇外凸的部分只有几毫米,洁白又晶莹,反射出一层来自侍卫身上的淡淡血光。 侍卫再次发出痛苦又紧张的悲鸣:“少主,快走啊!” 银齿用温和的目光注视着他,这人他很熟悉,从小陪着自己一起长大,是父亲指定的贴身护卫,为人很老实,性格也不错,经常把自己高高举起,分开双腿骑在脖子上面。很多时候,银齿都觉得他才是自己真正的父亲。 至于母亲……父亲死讯传来的时候,她就不见了,连带着一起消失的还有很多贵重物品。 “谢谢!”银齿平静地笑了一下。 侍卫完全不明白这两个字代表的意义。 他随即听见银齿说出另一句话。 “是你让我感觉不那么孤独……谢谢,好好活着,不要死。” 年幼的孩子双手一撑,跳了下去。 身后,目眦欲裂的侍卫爆发出痛苦绝望的尖叫:“不……” 瘦小的身体在空中旋转,眩晕和失重笼罩着银齿,眼前所有景物以极快的速度飞闪,他却觉得时间是如此漫长,仿佛过了一辈子。 重重摔在建筑底层的屋檐上,银齿觉得一片麻木,鲜血从体内倒涌着冲进口腔,嘴唇不由自主张开,在灰蒙蒙的的湿冷空气中喷洒出漫天血雾。 大街上纷乱的人们抬起头,看到一个从天而降的黑影。屋檐的缓冲没能帮到银齿,第一次碰撞对身体产生了致命伤害。他的脊柱断裂,震碎的肝脏表面全是裂纹,折断的肋骨刺穿了肺泡……没人看到这些惨烈的现象,人类的眼睛没有进化出透视能力,他们只看到一个孩子从高塔上掉下来,摔在地上,身体四肢以奇怪的角度扭曲着,在濒死的边缘剧烈抽搐。 在生命的最后几秒钟,银齿看到了一个美丽的世界。 它被漂亮的红色笼罩,不是自己记忆深处那种生机勃勃的绿。 原来,这个世界是如此丰富多彩。 乱哄哄的人群被突如其来的坠落所震慑,无数双眼睛聚集在这具尸体上。惊讶、恐惧、愤怒、怜悯……无论怀有任何想法,这一刻彻底变得沉默。 很快,他们开始窃窃私语。 “这孩子是谁?他怎么会从上面掉下来?” “楼上……好像是城主府!” “我想起来了,我见过他,他是铁齿的儿子!” 死者身份的确认立刻引起新一轮疯狂。 “谁也不准抢,他是我的。” “他已经死了。” “我要他的脑袋,那可是五百公斤粮食!” “谁抢老子就宰了他……滚……这颗人头老子要定了!” 幼小的尸体被割裂,从大块变成小块,面目全非。 这是个残酷又真实的世界。 …… 钢牙城的陷落,标志着这个部族彻底灭亡。 对周边其它村寨的进攻同时进行。天狂、旭坤、曲齿、永钢、碎齿、长风、木拓……每人各带一队,遵照天浩的命令,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扫平了整个钢牙部。 战争必须伴随着死亡,有反抗就有杀戮,一颗颗血淋淋的人头高挂在木杆顶端,用残忍与冷酷迫使活着的人投降。 所有俘虏都要,男人女人老人孩子一个也不能少。烧掉他们的房子,搬空仓库里所剩无几的存粮,除了老老实实服从命令,被胜利者像牲口一样押回磐石城,他们什么也不能做,甚至连抗议的声音也不敢发出。 他们不知道未来有什么样的命运等着自己。 但他们很清楚,从此以后,自己就不再是豕族人,而是牛族的一员。 磐石寨的总人口突破了四万。 曲齿从钢牙城搜出一百多公斤黄金,还有四倍于这个重量的白银。 铁齿毕竟是一族之王,整个家族经营数百年,多少能积累下一些财富。 银齿的死亡没有造成任何影响。区区一个孩子,死了就死了,其实就算侥幸活下来,天浩也不会放过他。 怜悯是一种毫无意义的廉价品,养大仇人的孩子,只会给自己培养一个新的仇人。 寒冷的冬天已经过去。 即将到来的春天,孕育着无穷无尽的希望。 …… 新的耕种季节开始了。 磐石城周边的适耕土地已经分配完毕,人们在黑色的土地上挥洒汗水,肥料随着翻起的土壤混合,播撒种子的动作轻柔又缓慢,无数欢声笑语随风飞扬。 按照天浩的请求,国师从黑角城派来了五位祭司。连同之前派来的四个,加上巫行,磐石城总共有十名祭司。 盛大的春祭开始了。 以前的同类祭祀都是由巫行主持,现在还是他占主导位置。区别在于有了多位祭司的辅助,这次春祭规模更大,是磐石城有史以来最盛大的祭典。 二十头最肥壮的雄性巨角鹿被挑选出来,在神圣的高台上当众宰杀。两百名精壮的汉子浑身赤裸,祭司用鹿血在他们身上画出复杂的线条与图案。他们的脸色又黑又红,胸前各自挎着一面鼓,双手在鼓面上用力拍打,随着节奏起舞。 在这里,没有婀娜娇柔的舞姿,只有专属于男人的雄健,他们用野蛮与震天狂吼向神灵表示尊敬,举起带血的鹿头,奋力捧向蔚蓝色天空。 以前孚松担任寨子头领的时候,用活人祭祀。 天浩禁止了这种野蛮的做法。 男人们把一个个鹿头堆起来,巨大的鹿角枝枝丫丫,形成一座诡异的小山。 天浩跪在这堆专属于神灵的祭品前,神情庄重。 他其实一点儿也不喜欢这该死的仪式,感觉就像一群人在胡闹,总是让他联想起文明时代无聊国人叫嚣着庆祝的“圣诞节狂欢”。那是成千上万的人聚集在广场上,手里挥舞着雪花喷罐,无论是谁都要冲上去喷一下,看着别人满头满身都是擦不掉的白腻泡沫,纷纷发出得意满足的傻笑。 他暗自腹诽:与其崇拜神灵,不如崇拜我。至少老子有办法让你们吃饱,否则你们哪有力气在这里又跳又唱,乱整胡闹,瞎叽霸搞? 老祭司巫行脸上用鹿血抹着诡异的图案,他迈着方正的步伐,缓缓走到天浩面前,不苟言笑,居高临下注视着他:“伟大的神灵接受了祭品。现在,说出你要祈求的愿望吧!” 我想离开这个可怕的野蛮人世界,回归文明。 我想要一台最新款的ps游戏机。自从来到这可怕的时代,我没玩过一局刀塔,连王者农药什么样都快忘了。 我想要一包香烟。尼古丁虽然有毒,我却无法忘记那股牢牢刻在鼻腔深处的气味。 我想要一个美味的蛋卷冰激凌,那玩意儿是我在炎热夏天的最爱。 愿望太多了,可全都只能在脑子里想想,不敢说,也不可能做,更不可能实现。 在心中暗暗叹了口气,天浩尽量使自己看起来认真又严肃。他清了清嗓子,字正腔圆大声宣布:“我,牛天浩,磐石城第一代城主,向伟大的春神祈求雨水,保佑这里的每一块土地都能丰收。” 所有祭司面对祭品跪了下去。他们前所未有的庄重,从眼眸深处释放出的虔诚与狂热如有实质。跪拜是如此整齐,仿佛提前演练过无数遍,强大的感染力如病毒般迅速传播,每个人都成为可怕的感染体。他们像了疯了一样张口呼喊,跟随着平台上老祭司的节奏。尽管距离太远,范围太广,除了近处的平民,其它大部分人根本听不到他在说什么,却并不妨碍他们用自己独特的理解,从千万张嘴里同时呼喊出祈求神灵的祷告。 “神灵已经听到了我们的祈求,已经接受了祭品!” 老祭司从未像现在这样满足。几百人的小寨子与数万人的城市区别是如此之大,自豪感油然而生,他觉得浑身上下所有细胞都在跳跃,与神灵沟通的触感是如此清晰,冥冥中的力量正在指引自己,就像事实摆在面前,睁开眼睛就能看到。 第一百六五节 人工降雨 “伟大的神灵会给我们降下雨水,地里的庄稼必将丰收,城里的每个人都能吃饱,再也不会挨饿!” 他吼得声嘶力竭,稀疏的白色胡须在空中飘扬,薄薄的皮肤紧绷到极致,两边太阳穴和脖颈上血管鼓凸,粗大的喉结不断耸动,双手时而朝着天空高高举起,时而变换成不同动作,似是舞蹈,似是疯狂,似是癫痫病患者发作,似是肌肉抽筋长时间无法恢复……归根结底,这只是祈祷仪式的一部分,如果加上一张勾描夸张的面具,活脱脱就是一个从文明世界遗落至今的萨满。 天浩满面严肃,比任何人都庄重严肃。 内心深处,他将这帮祭司和该死的神灵骂了一万遍。 神灵……神尼玛个逼! 没有我,你们现在早就饿死了。 别说是粮食,恐怕连屎都吃不上。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灵存在,那也应该是我,而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东西。 伟大领袖早就在《奋斗自勉》中说过:与天奋斗,其乐无穷!与地奋斗,其乐无穷!与人奋斗,其乐无穷! 当然,原文原话其实不是天浩理解的那种意思,但这并不重要。任何文字描述都有无数种理解,重要按照自己的喜好,在需要的时间,需要的地点,以需要的逻辑进行诠释,那就够了。 “神说,会下雨!”高台上,老祭司状若疯子,以超过他这个年龄的超大音量发出狂吼。 天浩表面上看似被感召,虔诚无比。 其实他心里已经把该死的神灵诅咒了无数次。 下雨……哼!古话说得好,“春雨贵如油”,岂能是你说下就会下的? 当然,我是城主,就算是有着被科学武装的超前大脑,也必须在这种场合下服从大多数人的意志,该当聋子就当聋子,该装傻就装傻。 科学家被绑在火刑架上活活烧死的悲惨遭遇就是例子,与大多数傻瓜对抗的结果就是自己提前嗝屁。聪明不是一件坏事,但你必须明白你只是一个人,与千千万万的傻逼比起来,你只是黑暗浪潮面前一朵洁白的脆弱小花。 天空变得阴暗。 云层变得越来越厚,就连太阳也被遮挡。 老祭司仿佛打了鸡血,精赤着双脚在台上又唱又跳:“神灵从不欺骗我们,他接受了祭品,他接受了城主的祈祷,他听到了我们的声音。哈哈哈哈……大家看到了吗,下雨啦,要下雨啦!” 无数民众跟着老祭司的呼喊再次下跪,他们面朝那堆鹿头祭品拜了一次又一次。人们用额头触着地面,亲吻着肮脏的泥土。这一刻,理智与科学被彻底抛弃,如果有人跳出来指责这是何等愚昧的行为,试图让这些野蛮的家伙重归文明,那他的下场一定很惨,活活撕成碎片,挫骨扬灰。 可为什么会突然变得阴沉? 这不符合常理? 天浩不是专业的天气预报员,但他曾接受过这方面的短期培训,“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的俗语来源于生活,就算不是百分之百准确,正确率至少也有百分之八十。 他是行巫者。来到这个野蛮世界几年了,天浩就像一块海绵,疯狂吸收着这里的一切信息。老祭司对他很看好,教会了他很多知识,其中就包括对天气的预测,以及这个时代人类对气候的特殊理解方式。 无论古代还是现在,此时此刻的天气变化彻底颠覆了任何一种逻辑,颠覆了天浩的认知。 天色阴霾,空中落下的雨滴如此清凉,在天浩额头渗开一片潮湿。 他用微颤的手指轻轻触及,拇指与食指缓慢摩挲,皮肤之间被雨水浸润的阻力是如此明显。眼前视线随即变得模糊,那是雨水打湿了睫毛,滴入眼睛。 在这种时候狂呼大喊“下雨收衣服啦”是三藏法师才会做的事。 抬起头仰望天空,厚重的云层如发面团般急剧发酵,天浩忽然明白了猪八戒那句“好大棉花糖”的感慨是如此写实。 跌跌撞撞跑到屋檐下,看着外面“哗哗”降下的倾盆大雨,看着那些在大雨中如受惊母鸡尖叫着四散奔逃的野蛮人,天浩觉得逻辑思维再次受到冲击,甚至忍不住想要跑到老祭司面前,问他:“负责降雨的伟大神灵电话号码是多少?微信号是多少?他平时用qq还是msn?推特账号是什么等级?” 根据不同云层的物理特性,选择合适的实际,以飞机或火箭弹等方式向云中播撒干冰、碘化银、盐粉等催化剂,促使云层降水或增加降水量,这就是人工降雨的原理。 综合以往的经验,以及来到这个时代对气候的常年观测,天浩有很大把握确定这是一场该死的人工降雨。 飞机估计是不存在的,那玩意儿就现在来说实在有些高上大了。但是降雨火箭却很普通,科技含量远不如飞机,也不需要太多的苛刻制造条件,无论操作还是发射都很简单。 雨很大。 它们在气流推动下,斜着冲进屋檐下层,狠狠撞击着天浩的脸颊。 他忽然想起詹建华临死前说过的那句话。 “这个世界上,可能真的有神灵存在……” 当时他没有把话说完,天浩也没有兴趣听。濒死之人所说不一定是真的,而且詹建华不值得相信,从他嘴里说出的每一个字天浩都认为是在撒谎。 野蛮人的祭司真能与神灵沟通? 仅仅只是几颗新鲜的巨角鹿脑袋就能让神灵出手,在春天降下珍贵的雨水? 天浩抬起头,视线透过朦胧的雨帘,笔直望向遥远的北方。 他觉得有必要再去一次残破的基地,找“老嬷嬷”好好谈谈。 …… 几天后。 北方这块土地没有任何变化,仍然保持着天浩记忆中的模样。 山脉、谷地、森林、残破不堪的建筑、被遗弃的重型战车、充满辐射的环境…… 倾斜的基地入口保持原状,天浩注意到坍塌的部位刚好形成一个三角形。如果不是这种特殊的支撑,恐怕自己上次很难发现入口,更不要说是进去。 远远就能看见光脑屏幕侧面闪烁着红光,一闪一灭,循环间隔长达五秒钟,就像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的衰重病人,无法以正常方式呼吸,苟延残喘。 手指刚触及光脑,灰暗的屏幕上立刻出现了一行字:“你又来了。” 天浩的问题很直接:“你好像有很多事情瞒着我?” 屏幕上光标闪烁:“你指的是什么?” “我发现了一些奇怪的人,他们自称为“暴民”。”天浩说话尽量字正腔圆,这是光脑对外部声控输入的判断基础。“老嬷嬷”太老了,它是一个真正的老家伙,说不定还是一个老混蛋。但不管怎么样,想要从它这里找到答案,至少得让它明白自己在说什么。 “暴民?”它的回答逻辑严密,令人毫无挑剔:“辐射环境会导致生物变异,出现这种情况并不奇怪。其实我一点儿也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但我知道你肯定看到了一些外形奇特的生物。你应该学着去尝试,去接受,并且承认它们的存在,而不是看到异类就大喊大叫,觉得一切外形与大脑固定理念产生冲突的东西都是敌人。” 天浩撇了撇嘴:“你觉得我是那种看到异形就会吓得转身逃跑的胆小鬼?” “也许吧!”产生了智能意识的光脑言辞锋利:“以很多年前那部旧电影为例,除了强悍到简直不像是人类的女主角,其余的人都死了。他们的所作所为符合我刚才所说,人类判断危险的第一标准,就是狰狞可怕的外观形态。” 这家伙简直像是一个狡猾的放高利贷者。 天浩决定换个问题:“告诉我,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神灵存在?” “你指的是上帝?真主?还是释迦摩尼?”光脑的回答非常理智,逻辑清晰:“如果你是崇神者,那么神灵当然存在。如果你是无神论者,那神迹对你来说就是一场骗局。其实这个问题你应该自己去寻找答案。就像人类在文明时代经常说的那句话:科学的尽头,就是神学。” 天浩用力捂住嘴唇,张开的手指在脸颊上用力揉捏着:“你就不能给我点儿真正管用的信息?你说过,我是休眠者,有着目前为止最高的管理权限?” “我已经尽最大努力向你提供帮助。”光脑给人的感觉可怜巴巴,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我回答了你提出的所有问题。” 天浩放下手,长长喷出一口带有强烈愤怒的热气:“这不是我要的答案。” “那你到底要我怎么说呢?”老嬷嬷在屏幕上闪现文字的速度随之加快:“好吧,暴民是一群下三滥遗留的后代,他们每个人都有三颗脑袋六条胳膊,是细菌感染加辐射再加生物进化的结果。至于神灵……这个世界到处都有神灵,包括掉在地上的一片树叶都有其灵魂,前提是你得用眼睛看到它,发现并找到,才能让神灵变成你喜欢的女人,然后你把她带回家,为所欲为……这答案你觉得怎么样?” 天浩沉默了很久,淡淡地说:“我亲眼目睹了野蛮人的祭司向神灵求助,祈祷雨水,然后……我看到了一场人工降雨。” “告诉我,这究竟是为什么?”他用森冷的眼睛死死盯住屏幕。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老嬷嬷一秒钟也没有耽误,几乎是立刻做出回答:“人工降雨不是什么高科技行为,随便几发增雨火箭弹就能做到这一点。” 天浩怔住了,这答案简直出乎意料,他顿时变得激动起来:“告诉我,到底是谁干的?” “我不知道。”光脑的坦诚令人抓狂。 “你说什么?”天浩有种想要抽出后背上钢斧将眼前一切劈成碎片的冲动:“你再说一遍?” “我不知道。”屏幕上出现了更多的文字:“我探测到范围有限,监控卫星很多年前就失去了联系,基地的所有功能瘫痪,我能保持现在的样子已经是个奇迹,你觉得我还能做什么呢?” 天浩强迫着自己冷静下来:“你的意思是,不是你做的?” “当然!”光脑屏幕上显现的文字带有一丝讽刺:“你觉得我有那个能力吗?” “那的确是人工降雨,我确定这一点!”天浩逼视着它。 “如果不是确定过你的身份,我一定会认为你是个冒牌货。我觉得……是你的逻辑思维出现了问题。”老嬷嬷的回答认真又朴素:“难道你觉得全世界只有这里一个基地?” 天浩再次怔住:“你什么意思?” “我不是世界之主,也没有控制一切的能力。”屏幕上的文字非常清晰:“文明时代已经毁灭了,小行星撞击地球也是真正发生过的事实。你得明白,人类早已预见到这种毁灭性灾难,否则也不会早早提出各种预案,修建基地和避难所。你就是最好的例子,如果没有针对性的“休眠者计划”,你现在根本不可能站在这儿。” 天浩感觉呼吸一下子瞬间停止:“可上次你明明说过,只有我一个幸存者。” “我说的是事实。在我探测到的范围,以监控卫星传输的数据为基础进行分析,这就是我得出的结论。以前是这样,现在我还是做出同样的回答。但无论任何事物都存在着意外几率,尤其是在综合分析的时候,还要加上“时间”这个因素。” “……你的意思是,有些基地在你能够监控的时期没有反应,之后有可能因为某种缘故被激活?”天浩明白了光脑想要表达的意图。 “我现在不具备这样的分析能力,我只能给你一个寻找并分析的方向。”它的回答让人感觉落寞:“我已经告诉了你所有的事情,我没有撒谎。” 天浩无言地点点头。 良久,他认真地问:“老嬷嬷,在你能力最巅峰时期,监控范围能达到什么程度?” 光脑回答得很快:“太空轨道有十一颗卫星提供监测信息,范围涵盖整个地球。” 第一百六六节 可用信息 “具体时间呢?”天浩立刻问道:“小行星撞击地球之后?” “是的。” “现在呢?” “我目前监控半径只有三千一百二十七米五十八厘米四毫米。如果你想知道更准确的数字,我可以精确到微米。不过那样做没有太大意义。” 三公里左右的监控半径,连磐石城外围都无法触及。 天浩发出长长的叹息。 “老嬷嬷……你能给我什么帮助吗?”这话问得连天浩自己也没有把握。 “这得看你具体想要什么。”光脑的回答依然刻板:“你得理解,因为我不知道你的想法。” 这不是天浩想要的答案,却偏偏是他已经知道的答案。 这几天算是白白浪费,其实早就应该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我想要一个漂亮的女人。”天浩尽可能装作不经意地问。 “对不起我帮不了你,这已经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屏幕上闪现的文字颇有意思:“但我可以给你个建议。” 天浩被勾起一丝兴趣:“什么建议?” “在不考虑道德框架的前提下,你可以与任何一种在你看来颜值不错的雌性动物交配,让它(她)怀孕,选取后代中的雌性,继续重复这一过程。” “你……你混蛋!”天浩哭笑不得地骂道。 光脑并不因为他的愤怒而中止回答:“基因具有优良自主配比特性。一般来说,两代至三代的优化结果最明显。如果你有足够的时间,还可以把这一过程延续至更多的代数。不要生气,我只是就你提出的问题作出回答。答案本身与善恶无关,何况我已经就此设定过回答前提。” “我要枪,要大炮,需要大量的热能兵器。”天浩恶狠狠地盯着屏幕:“告诉我,在哪儿可以弄到这些东西。” 这明显是气话。 在别人面前,天浩永远不会用这种口气说话,更不会如此颓丧,气急败坏。 领袖的伟大形象需要维持,严肃与神秘感是掌握权力的重要因素。可以对下属亲切,可以对他们发号施令,可以在他们面前以铁血凶狠模样出现……但是在这里,这座破败的基地让天浩无比熟悉,古老的怀旧与思念只能在这里释放。就像一个孩子长大成人,踏入社会,无论他是否结婚,是否生养后代,是否随着时间老去,在他记忆的最深处,最温柔的词语总是“母亲”。 身家亿万的富豪,铁血无情的将军,风情万种的交际花,工人、农民、教师……他们都会在母亲面前撒娇,毫无形象顾忌在母亲面前放浪形骸。 因为,那是对自己最宽容的人。 天浩也一样。 他现在已经明白应该如何与“老嬷嬷”打交道。 “我可以向你提供图纸,从早期的突火枪到最新型的ak2000都有。”光脑很坦诚:“这是我唯一能提供的帮助。” 天浩皱起眉头:“我记得上次你说过,无法提供任何帮助?” “老嬷嬷”的回答令人无可挑剔:“你当时要求得到实物,那是不可能的。以我目前的状态,只能提供信息。” “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 强烈期盼牢牢扼住了天浩的心:“告诉我,什么地方可以弄到马铃薯和玉米?或者其它高产作物的种子也行。” “马铃薯和玉米?”虽然是机器,“老嬷嬷”仍对这怪异的要求感到迷惑:“你要它们做什么?” “当然是为了吃饱肚子。这个世界有很多人在挨饿。”天浩简单叙述了一下北方蛮族的现状,他对此非常迫切:“你能不能帮我弄到它们?” 灰蒙蒙的电子屏幕上出现了一张地图。 这张图天浩见过,就是大国师在黑角城给他的兽皮地图。轮廓边缘基本一致,很多地方比兽皮地图更加清晰。周边线条为绿色,海岸与浅海区域分别用淡蓝和浅蓝表示,大海的颜色更深,可以看到零星分布的岛屿。它们很小,面积不大,看上去就像无数散乱的碎片。 天浩在地图上找到了磐石城的位置,没有标注,只是一个能被他判断的大概位置。往南,是用醒目红色线条勾画的区域,整体狭长,北面连接着牛族领地,南面连接这锁龙关。 “马铃薯和玉米主要分布在这个地区,种植面积非常大。”电子屏幕侧面的分栏对话框里出现了文字:“你可以在这里找到它们。” 天浩脸色变得很难看:“其它地方有吗?” 老嬷嬷对此很是不解:“为什么?” “那是狮族的地盘,他们对玉米和马铃薯看得很紧,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获取。”天浩加重了语气:“这是他们的最高机密。” “那就只能从南方大陆想办法了。”光脑的反应很迅速:“可是据我所知,掌控南方大陆的白人对你们并不友好,目前正处于战争状态。” 天浩慢慢向前走了两步,他被这不好的消息弄得烦躁不安:“真的没有任何办法吗?” “我只能提供已知的栽种区域。这还是几百年前卫星传回来的监控信息。”老嬷嬷诚实得像个孩子:“我可不像你,有手有脚,哪儿都能去。” 天浩叹了口气,闭上眼睛,仰天长叹,自嘲地摇摇头:“实现梦想果然没有捷径可走。以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 低下头,睁开双眼,他颇不甘心地问:“拜托,你就不能给我任何实际性的帮助吗?哪怕一点点也行。” “对不起,你知道我目前的状态。没有零件可供更换,从外界吸收的能量也极其有限。” “你只能给我这张地图?”天浩用苦笑代替了自嘲。 “我可以提供信息。”屏幕上闪跃的文字仿佛是一种生命:“你拥有最高权限,我会尽可能帮助你。” 长时间的安静。 说不出的疲惫笼罩全身。 残酷的现实与自己开了个玩笑,毫无根据的猜测果然无法代表事实。天浩觉得自己就像赤手空拳面对一头凶猛狂暴的野兽,正处于生死边缘,比任何时候都需要帮助。身后刚好响起一个同类的声音,自己带着无限希望与期盼艰难地回头,却看到一个失去手脚的残疾人趴在地上,带着鼓励的眼神,冲着自己大声喊“加油”。 一丝落寞爬上天浩的面孔,他轻轻用手拍了拍屏幕表面,用手指抹去一点灰尘:“如果你是一个人类,我真的很想抱抱你。” “为什么?”老嬷嬷觉得这句话理解起来难度很大:“你知道我不是人类,无法与你做这样的动作。” 外面,天色已近黄昏。破败的基地里没有灯,只有电子屏幕发出微弱的光亮。站在几乎完全被黑暗笼罩的环境里,谁也看不到天浩脸上露出了惨笑。 “在这个世界上,大概只剩下你和我才有共同语言。” 光脑仍然无法理解:“你是人类,我只是一台机器。” “我们都来自同一个时代。”天浩喃喃自语,这是他此时的真正想法。 红色指示灯仍在忽明忽暗。 四周一片安静。 希望往往伴随着巨大的失望。天浩终于明白这句话并非虚言。 “谢谢!”他用力抹了几下僵硬的面颊,用人类的方式向老嬷嬷告别:“我现在感觉好多了……谢谢你。” “你要走了?”老嬷嬷问。 天浩已经转过身,他偏着头看了一眼屏幕:“别担心,我还会回来看你的。” “等等!”屏幕闪现文字的速度极快:“先不要走。” “为什么?”天浩停下脚步,他有些很疑惑。 “我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屏幕上的地图消失了,新出现的文字更换了格式,字体比之前更大,也更清晰:“你很悲伤?” 天浩已经把情绪调整过来,他抽了抽鼻子:“有那么一点儿。” “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光标在闪动,后续文字速度明显变慢:“我想……大概……我可以帮助你。” “你说什么?”这回答完全出乎天浩的意料之外。 “不要误会,我不会更改之前说过的话。我知道的马铃薯和玉米只能在地图上标注的区域才能找到。我的意思是,你想要别的东西吗?” “你指的是什么?”天浩问得很小心,刚刚经历过失望的他不敢再对这台老旧光脑抱有太多希望。 “我知道一些可能对你有用的农作物分布区域。yc0045型海水稻、9kws9147高抗病型甜菜、红玉萝卜,还有黑农69号大豆。”光标闪烁缓慢:“我觉得……这些东西可能对你有用。” 天浩张着嘴,怎么也无法合拢,脑子里一片空白。 “……这些……对你有用吗?”如果老嬷嬷拥有人类形态,此刻一定是怯生生的小女孩。 “有用!当然有用!”如梦初醒的天浩连忙回答,强烈激动促使他说话也变得有些语无伦次:“我要……它们……你怎么……我的意思是,老嬷嬷你说的这些农作物在哪儿?” 电子屏幕上出现了一张新的地图,是大陆北方的一个特定区域。天浩用手点了一下屏幕右侧的“缩小”两个字,他看到了代表高山的图框,北端有一个醒目的“甲四十三”标注字样。 “甲四十三是战争爆发前农业部特设的试验区。”老嬷嬷解释:“和平年代,包括海水稻、高油型大豆、高抗病甜菜等优产优种农作物,都在那里进行良种化杂交培育。小行星撞击地球导致地轴变更,大量植物因为环境破坏死亡,甲四十三区域也不可避免受到影响。卫星发回的监控数据显示那里已经没有动物形态生命,试验区域受损程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九。但它们是植物,仍有少部分存活。你可以到那里去看看,也许会有收获。” 天浩双眼发出兴奋的光芒,他脸上绽放出狂热的笑容:“谢谢,太感谢了。” 老嬷嬷的回答有些不太好意思:“你是最高权限拥有者,很遗憾,我无法帮到你太多。” “不不不!”天浩连忙摇头:“这消息很有用,不夸张地说,这甚至可以改变世界。” “真的吗?”老嬷嬷显然不太相信这种说法:“你确定?” “我确定!”天浩用力点点头:“抱歉,我得走了。我要尽快去你说的那个地方看看。” “你还会回来吗?”光脑的问题有些古怪。 激动中的天浩没有注意这个细节:“当然会回来。我说过,在这世界上,我们来自同一个时代,只有我们才有共同语言。” 他几乎是小跑着离开基地。 黑暗中,红色指示灯的闪烁节奏比之前加快了半秒钟。 就像一只眼睛,久久注视着天浩远去的背影。 老嬷嬷陷入了长时间的思考。 它想起很早以前记录的一句话。 不是记忆,而是记录。前者专指智慧型生命体,后者只能用于机器。 “如果电脑(光脑)产生了像人类一样的思维情感,哪怕是极其微弱的一点,就意味着全面智能化的开端。” 电子屏幕上闪现出一行字。 “可能的话,我也很想抱抱你,我的朋友。” 天浩已经走远,他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没有看见。 …… 他以最快速度返回了磐石城,第一时间召集了所有统领和管事。 “我要出去一趟,天狂和碎齿带上卫队跟我一块儿走。”天浩的命令简短清晰:“城里的事情就由巫行、永钢和黑齿暂管,各分部的任务不变。这段时间的重点是耕种,尤其是黑齿,管好你下面的豕人。他们必须按照规定流程开挖耕种,任何细节都不能少。我不管你们以前是怎么做的,总之这里是磐石城,所有事情都得按规矩来。” 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精耕细作的好处。豕人有力气,他们也不懒,但长久以来的观念让他们对新生事物觉得难以接受。粪肥发酵与使用就是最好的例子。在这个野蛮的时代,天浩无法向他们说明什么是氮磷钾,什么农作物生长的必需营养,因为就算说了他们也不懂。 第一百六七节 甲四十三 (感谢花剑笑逍遥的万赏!) 杀人是统治者的权力。 不听话就杀。 违反规矩就杀。 当然,砍头之前会给你个机会,首次违规的惩罚轻一些,当中剥掉衣服狠狠抽二十鞭子。 再犯,那就不要怪我冷酷无情,不讲情面。 挂在高杆上的人头比任何法令都具有威慑力。 尽管不太情愿,豕人还是老老实实扛起锄头,按照城主的规定把粪肥与泥土拌匀,播撒种子。 其实他们同样有着工作的激情。包产到户责任制如今在磐石城全面实施,这条法令从文字上很难让人看明白,但只要理解透彻就不难用简单字句说出个一二三。豕人脑袋瓜子一根筋,他们只知道“干的越多,得到越多”,这种好事以前在钢牙部连想都不敢想。在祭司的带领下,一个个外形恐怖肥壮高大的野蛮人学会了简单计算,他们扒拉着手指,舔着唾沫,知识贫乏的大脑在无数“一加一等于二”的简单思维深处寻找结果。 结论是如此简单明了:只要按照城主大人说得做,到了秋天,就能收获装满仓库的粮食,老人和孩子都可以吃饱。 黑齿唯唯诺诺,对天浩相当恭敬。 其他人也一样。虽然在场的人有一些年龄比天浩大得多,却丝毫没有对他的命令和态度产生抵制。如果说孚松是埋在坟土深处的一粒渣子,天浩就是黎明地平线上令人瞩目的那颗明星。 就算与其它蛮族城寨比起来,磐石城无论生活条件还是环境都好了太多。再看看城市周边,鹿族人被我们打服,豕族人被我们灭掉一个部落,短短几年时间,几百人的磐石寨一跃成为人口数量超过四万的大型城市……自豪与骄傲油然而生,如烙印般深深刻入人们的大脑。 …… 柔和的天色总是令人愉悦,然而几小时过去了,行走在崎岖山路上的人们并未看到期盼的太阳。毫无疑问,这又是一个灰蒙蒙的阴天,飘荡的云层挡住了阳光,也再次激活了天浩心中的疑惑。 老嬷嬷应该没有撒谎。 可祭祀仪式那天突如其来的降雨是怎么回事? 难道真相就是如老嬷嬷所说: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基地,它们在小行星撞击地球的灾难中侥幸存在,就算大部分功能损毁,却仍有部分系统维持运转。 老嬷嬷就是最好的例子。它是一台幸运的光脑,这种幸运虽说产生几率很低,却并不意味着不会降临到别的地方。 向北面行进的道路折来折去,有时候一公里要整整走出两个多钟头。有密林,更多的还是悬崖峭壁。每当遇到无法越过的障碍,队伍就不得不停下,分出人手在周围寻找可利用之物。比如巨大的树木,或者足够坚硬的岩石,以搭建滑索,用石块堆叠等办法,朝着天浩心中的目的地缓缓接近。 有些地方实在无法攀登,只能搭人梯。 这是老嬷嬷给予的路线,也是最安全,通过几率最大的路线。尽管监控数据来自卫星,距今已经过去漫长的岁月,但这台老旧光脑的顽固性与执着实在令天浩无话可说。 “固定地貌无法改变,唯一有可能产生变化的就是植被。它们属于可被删除的部分,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不得不承认,老嬷嬷的话的确有其道理。这一带都是崇山峻岭,地震造成的影响很小,几乎可以不计。 越往北走,天浩看到了更多熟悉的东西。 这里的岩石并非自然形成,而是大块的混凝土。与其说是山脉,不如说是好几幢三十层以上高度的大楼相互挤压、碰撞、坍塌之后形成的结果。那是地壳运动导致的强行移位,人类文明建筑在自然灾难面前就像儿童玩具一样松散脆弱。漫长的时间过去了,古代人类的骨骼早已分解,纸张变成泥土的一部分,塑料也面目全非。 不是所有地方都能像基地那么幸运,身处高浓度辐射环境有时候也是一种好处,老嬷嬷能够保存到现在,就是最好的例子。 一路走着,由无数楼房构成的山脉越来越稀疏,个体也越来越小,大片的森林占据了视野,道路却变得有些奇怪。构成路面的泥土砂石与其它地方区别很大,有很多散碎颗粒,反射出耀眼的微光。 天狂弯腰捡起一块拳头大小,周边棱角坚硬的石头,凑近眼前,饶有兴趣地说:“这东西挺漂亮的,好像是一种矿石?” 天浩瞥了一眼:“喜欢就留着吧,可以摆在家里做个纪念。” 他很清楚这是什么。 这是一条旧公路,如今踩在脚下充作路面的部分,其实是一辆辆密集连接的汽车。 在文明时代,这里应该是一座城市。人类在灾难面前只能逃避,他们开着私家车,像受惊的蚂蚁那样纷纷驶入通往城外的公路。然而不知道什么原因道路阻塞,数以万计的车辆在公路上排成长龙。也许逃难者谁也没有活下来,他们也可能很幸运,只是放弃财产跟随临时指令进入附近的地下避难所。 留在公路上的车辆变成了遗迹,风吹日晒,电闪雷鸣,大自然的腐化分解法则对它们同样有效。如今,早已看不到完整车体,高强度塑料或钢制的框架辅修破裂,发动机和车体钢架只留下一圈深黑色痕迹。它们变成了粉末,甚至某种以金属为食的病毒(细菌)最喜欢的家。野兽在这里来回出没,无数风雨狠狠碾压,粉碎分解的人类造物轰然坍塌,形成一座座略高于地面的隆起土丘,脚踩上去,会发出“吱吱格格”的密集摩擦。 碎齿猎到一头怪异的野兽。 它的外形像鹿,体型却比巨角鹿缩小了百分之三十。头部没有犄角,唇边却有着外凸的獠牙。区别在于,不是像豕族人那样由下自上生长,而是反过来,弯曲角度向内延伸,非常锐利。 野蛮人对此大为好奇,纷纷凑过来看新鲜。天狂知道自家兄弟见多识广,他一把从碎齿手里抢过这头怪物,小跑着扛到天浩面前放下,迫不及待地问:“老三,你看看,这是什么?” 天浩用力扳开死兽的嘴,仔细看了几分钟,颇为笃定地回答:“这是麂子。你看它的毛皮颜色发黄,所以也叫黄麂。” “这玩意儿能吃吗?”这是天狂最关心的问题。 “当然能吃,而且味道很不错。”天浩淡然地笑了。 看着满面高兴扛起黄麂转身朝着河边飞跑的天狂,天浩缓缓收起脸上的笑,暗自叹了口气。 他看不是随口乱说,这的确是一头麂子。按照文明时代的分类,它是鹿科的一种。碎齿猎到的这头是雌性,所以没有犄角。外凸的獠牙是麂子犬齿,并非变异所导致。不过,这头麂子的体量远远超过文明时代的同类,增加了好几倍。 麂子通常生活在热带雨林,或者是亚热带地区。从区域分布来看,很少,甚至不可能出现在这种靠近寒带的地方。天浩只能感慨物种对环境的适应性是如此强大,没人愿意死,其它动物也一样。 这头麂子出现了明显的变异,它嘴里的牙齿同时兼具磨碎植物和撕咬肉食两种功能,而不是像牛或马那样只有粗大坚硬的臼齿。这意味着它和它的祖先在变异过程中食物圈进一步扩大,虽说尚未进化出爪子,却吃了不少肉。老鼠、野兔、鸟类……说不定还有大型野兽,也包括人类。 真正的杂食动物。 继续往北。 山脉开始变得稀疏,起伏的丘陵成为主调,密集的森林蔓延生长,野兽也越来越多。根本用不着担心粮食补给,每顿的主菜不是烤野兔,就是烤地鼠,或者麂子肉。 第一眼看到远处那片稻田的时候,天浩觉得大脑里所有思维被瞬间清空。 他看到了巨大的,像树一样的稻子。 呆呆站立了几秒钟,他像疯了般拔腿狂奔,以平生最快的速度冲到那片青翠的“树”下。 身后,是天狂等人震撼无比的惊呼声。 “我的天啊,这么大的稻子……我……我不是在做梦吧?” “这的确是稻子。咱们这边都是种小麦,但我以前在狮族人那边见过,长得一模一样。” “这也太大了,这稻子能吃吗?” 眼前的水稻植株超过三米,即便是天浩也必须抬头仰望。他看到了正在抽展嫩叶的茎秆顶端,太阳从云层缝隙中透出一抹光,照亮了嫩芽深处正在成型的幼小穗体。 像树木一样高大的稻子,这并非童话,而是现实。 天浩知道眼前的稻米叫做“毫枇”。在自己熟悉的那个时代,毫批原产于云南,也就是当时著名的“遮放米”。 毫批是水稻中的巨人,植株超过两米的原生毫批比比皆是。(事实,并非杜撰)在当地傣族传说中,就有“稻子树”的故事。 毫批的优点与缺点同样明显:它的生长周期短,可一年两熟,甚至三熟,缺点是产量极低,亩产稻谷约为一百七十公斤,但这种稻米味道极好,香气浓郁。 “不要乱动这里的任何东西,所有人保持戒备!” 交代完这句话,天浩反手抽出斜插在背上的长柄战刀,绕开正前方如森林般密集的毫批,朝着远处走去。 老嬷嬷没有撒谎。 他看到了大片生长的甜菜,无数长出地面植株的萝卜,好几种不同类型的稻米,正处于生长期的大豆……在远处的山梁上,可以看到成片的果树,甚至还有挂在树枝梢头的葡萄。 一幢房屋藏在蔓藤深处,天浩挥刀斩断密密麻麻的绿色枝叶,驱赶开无数受到惊扰的虫子,露出久远建筑的基础轮廓。 白色墙漆早已剥落,变得斑驳。它的设计风格应该是庄重典雅,如今却饱含着历史的厚重,给人以古朴感。坍塌的楼梯,面目全非的门窗,各种早已腐朽,却在狭窄区域内奇迹般勉强保持完整的家具摆设。只是手指轻轻一触,它们立刻松散,继而崩溃。 天狂从蔓藤深处找到一块长方形物件,送到天浩面前,小心翼翼地说:“老三,这上面有字。” 这是一块标牌,文明时代挂在单位大门两侧的那种。 轻轻抚去表面的泥土和积尘土,文字早已斑驳不清,难以辨认。 “甲”字只剩下一半,“四”不见了,中间的“十”还在,“三”还剩下大半,勉强可以认清。 这里的确是甲四十三区域。从标牌上残余的文字判断,应该是一个物种实验基地。 因为地区环境与气候的缘故,这类实验基地培育的良种受到限制,没有玉米和马铃薯也可以理解。 长时间无人看管,这里的植物生长漫无规律,它们在成熟与繁衍中进化,基因深处有着古代人类强行给予的遗传成分,在这个混乱野蛮的世界无序生长。 对北方蛮族来说,这里不是禁区,却从未有人来过。 这一点儿也不奇怪。世界是如此之大,北方蛮族各部落总人口只有两千万,抛洒在庞大的陆地上,就跟寄生在人体表面的细菌差不多,毫不起眼(专指体量,非数量)。 没有掌握科学改造方法之前,大自然对人类充满了恶意。它用险恶的地形限制了人类活动区域,各部落之间常年爆发战争,在温饱都尚未解决的情况下,很难出现真正意义上的探险家。 “这里的一切都属于我们,属于磐石城!”天浩站在高处,带着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狂喜,大声宣布对片区域的统治权。 天狂发出崇拜的咆哮:“没错,谁敢跟我们抢,老子就砍下他的脑袋,挖出他的脑子!” 凶狠的碎齿满面狰狞:“给他肚子上开个洞,把肝割出来下酒。” 所有人乱哄哄地发出叫嚣。 “城主说得没错,这是我们的地盘。” “这里的好东西太多了,所有都是我们的。” 心潮澎湃的天浩转身望着远处。 他对这个野蛮世界有了更强烈的信心。 可以在这里建一座城,将一切都纳入控制。 第一百六八节 时代的英雄 现在是春天,这里的大部分物种都没有成熟。 大豆、稻米、甜菜、葡萄……我有足够的耐心等待,未来的一切充满光明。 天浩下令所有人仔细搜索。 是他预料中的结果————基地早已破败,没有任何可用的机械,没有武器,没有仍在运转的能源系统,也没有与老嬷嬷相似或相同的光脑查询装置。 除了漫山遍野生长的植物,数量最多的就是玻璃碎片。它们的大部分边缘早已磨光,如果有足够的时间和耐心,可以把这些碎片收集起来,拼成一个个烧杯、量杯、蒸馏管,以及各种不同类型的容器。 按照天浩的命令,天狂带人从附近砍了一棵树,用斧子削去树皮,剖成粗糙的木板。 天浩选取木板中央最厚也是最硬的部分,深深埋在地里,竖起一块两米高的碑。 他用烧红的匕首在木碑表面刻烙下四个大字:甲四十三。 天狂看不明白,挠着光秃秃的头问:“老三,这是什么意思?” “这里曾经有过一些伟大的人,他们是英雄。”天浩淡淡地解释。木碑竖立在山崖顶端,这边风景独好,下面是深度超过数百米的山谷,有些植物开着小黄花,在温暖的春风中微微摇晃。 那是一个充满美丽梦想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矛盾的时代。 没人看见天浩眼眶里有晶莹光彩微微闪动。 其实我根本不想成为什么该死的休眠者。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宁愿这一切从未发生过。 长生不老,复活,在漫长的岁月里与时间纠缠……相互追逐……听起来多么令人神往,可着不是我想要的。我的命运被蹂躏,就像那些已经死去的人类。现在……现在……现在……所做的一切与梦想无关,纯粹只是为了活着。 谁能理解我? 这是一个无比广阔的世界,在眼眸深处以深邃方式展现着,我能看见山那边的远方,嗅到空气中充满无限机遇的味道,然而……我已心力交瘁。 很多事情都不能拒绝,就像复活,就像寄生。懵懂无知的蛮族少年天浩无法抗拒命运,与他有着同样名字的古代天浩也是这样。这是专属于一个时代的神秘力量,进化与发展是一对矛盾双生子,同时也承载着共促共进的强大力量。 我无法拒绝。 我只能在挣扎中变得强大。 我会开心的活下去,有尊严的活下去。 木碑上代表的那些逝者,他们是真正的英雄。 而我,将会成为这个时代的英雄。 天狂对“英雄”这个词的理解颇为狭窄:“他们杀了很多人?砍下了很多脑袋?做成无数的骨碗?” 天浩无意纠正他的思维方式:“很多人因为他们而活着,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他们曾经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得以强大的基础,就像最硬的石头那么顽强。” 天狂懵懂地点着头,他望向那块木碑的目光充满了尊敬,更有一种说不出的狂热。 “老三,你怎么会知道这些事?”这是一个必须得到解释的疑问。 “是神灵告诉我的。” 天浩闭上眼睛,紧紧收住最后的泪水,深深吸了口气,带着浓重的鼻腔音调,笑了。 他的回答毫无破绽:“别忘了,我可是行巫者。” …… 天峰成为头领后,漳浦寨的变化很大。 天浩抽调了两千人,跟着天峰来到这里,加上原有的寨民,总数超过三千。 按照事先制定的计划,天峰没有忙于改造村寨防御体系。除了分出少数人上山采石,寨里大部分劳力开始春耕,开垦面积达到漳浦寨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数字,囊括了附近水源区的所有良田。 这里有水,有地,矿石和泥炭也不缺,开采石头只要花费力气就成。唯一的缺点与大海之间有高山阻挡,必须绕行很远才能抵达。 这问题在天峰看来不难解决,方法同样来自于天浩:只要挖掉这座山,前面就是一片通途。 传说中,曾经有人这样做过,他的名字叫做愚公。 说笑归说笑,其实方法蕴含着科学原理。 天浩很早就探索过周边区域,根据勘测结果,漳浦寨东面的山全为石质,表面松散的土层很薄。天峰带人从附近的矿里挖出泥炭,堆积在预先测定的位置点火燃烧,同时砍伐树木,挖空树心,对半剖开,形成中空的半管。几十上百棵这样的大树连接在一起,用大号铁钉固定,一头连接位于高处的水源,一头从漳浦寨外围横空而过,架设在石山正上方,水源部位预先用沙包填充阻塞,等到泥炭将山石烧烫烧红,温度达到顶点,以远距离摇晃旗帜的方法传递信息,放开临时水闸,大量冷水滚滚流下,冷缩热涨,大块的坚硬山岩纷纷碎裂。 如果有炸药,就用不着这么麻烦。 问题是,天浩一直没有找到硫磺。 目前需要处理的问题很多,他决定过段时间再去找老嬷嬷,说不定会有新的收获。 天峰也许不是一个具有创新能力的头领,但他性情稳重,明白轻重缓急。漳浦寨这段时间只建成了两座警戒塔,大规模建造房屋必须等到入夏。无论如何也不能耽搁春耕,有粮食,有了生活的保证,才是繁衍人口,壮大一切的基础。 …… 鹿族领地,左所寨。 福全一点儿也不喜欢夏天。 炎热的天气让他觉得烦躁,只要是因为干旱。倒不是说没有下雨,只是雨水太少:小半天的毛毛细雨,如顽童般随性时有时无的阵雨,如便秘患者淅淅沥沥的雨点……总之一句话,真正落到地上对庄稼产生作用的雨水不足,它们喝不饱,高昂的绿色茎秆纷纷变焉趴下,就像钙摄入量不足,站不起来的软骨病人。 粮食一直不够吃,福全对此也没有办法。春耕秋收是老祖宗传下来的经验,多少年都这样过来。一块地里收多少粮食那是有定数的,年成好了多三五斗,年成差了就少一些,除非是老天爷实在不给脸的大灾之年,否则区别不会太大。 种粮这种事,从来就不是鹿族的强项。福全虽说是一寨头领,可他对种植棉花却颇有心得。这其实不难理解,多年以来,鹿族一直用棉布与其它部族交换粮食,尤其是南面的狮族,历来是这种交易的大客户。 今年的情况与往年不同,只要是因为磐石城。 福全很羡慕天浩,从区区一个几百人的小寨头领,一跃成为统治数万人的城主,这种好事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落在头上。左所寨与磐石城来往较多,福全很清楚这个年轻人崛起的过程,包括大部分细节。 福全觉得,关键是磐石城有粮。 更重要是,人家有一个对下属体贴照顾的王。 牛伟邦绝对是个值得夸赞的部族之王,听说他一口气免掉了磐石城五年的粮税。光是这一点,就让福全羡慕不已。 这意味着磐石城可以放开胆量全面接纳人口,没有后顾之忧。 当然,这种高额度奖励并非白给,而是天浩自己通过战争获取。 然而问题就在这儿……福全仔细考虑过,就算自己立下与天浩同等的战功,大王鹿庆元也不可能给予这种奖励。当然姓氏肯定会给,至于其它,恐怕只是几百公斤粮食,外加一些布匹,或者女人。 人和人,不能比啊! 还有更令福全烦恼的事情。 磐石城正在全力修路。 如果他们只是在牛族领地内部筑路,福全也懒得计较。可问题是,天浩显然对鹿族产生了兴趣,磐石城的筑路方向四通八达,其中一个就指向自己的左所寨。 去年冬天的时候福全就得到消息,他悄悄带着斥候潜入牛族领地,远远看着那些疯狂挥洒汗水和力气的家伙。 一条新的路基从远处的城市延伸过来,周围是蚂蚁一样密集的劳作人群。 豕族人天生就是干这种活儿的料,沉重的铁镐对他们来说毫无分量,大块的岩石用两条胳膊就能搬动,空气中的焦糊味据说来自一种叫做“沥青”的物质,那玩意儿不能吃,但是很黏,能把碎石和砂子粘在一块,冷了以后就变得坚硬。 福全躲在远处看着。 到了吃饭时间,远处来了好几辆大车,有人在前面用皮绳拖,也有用牲口拉的。他们从车上卸下大锅肉汤,厚实的饼子从厨子手中传递开来,地上点了几堆火,汤要是凉了就架在火上重新烧开……总之一句话,他们不缺食物,这是确保筑路工程进度的基础。 深深的恐惧从那时候就扎根在福全心里。 他很清楚,这条路是冲着左所寨来的。 天浩到底想干什么? 筑路工程在春天的时候停了几个月,可是现在,刚入夏,他们又开始了。 烦躁不安的福全接连派人向牡鹿城传递消息,却如同石沉大海,毫无回音。 福全实在忍不住了,他觉得有必须亲自走一趟,去牡鹿城面见大王,说明其中利害。 只不过,他心里仍然带有一丝幻想。 福全决定先以交易的名义前往磐石城,探探情况,听听天浩究竟是怎么说,然后再决定下一步的动作。 …… 磐石城的接待大厅比以前阔气多了,还是那么干净,也更加宽敞。 天浩没有让福全多等,他还是像以前那么热情,脸上洋溢着令人倍感亲切的笑。见面就主动握手,透过指关节与皮肤,可以感受到沉稳与力量,让人心安。 “福全大哥你该提前派人过来说一声,我也好让下面的人准备准备。呵呵,又不是外人,别那么拘束,坐……咱们坐下说。”天浩搂住福全的肩膀,一直把他送到椅子上。 这亲热的动作让福全心中宁定了不少。他下意识地笑道:“阿浩,恭喜你啊,你现在是城主了。” “哎,你怎么也说这种话?”天浩不以为意地摆了摆手:“现在管的人虽多,需要操心的事情更是方方面面,麻烦也大啊!” “那是……那是……呵呵……”福全讪笑着:“我这次来,是想跟你谈笔生意。” “什么生意?”天浩随和地笑着问:“还是用布匹换粮食?” “是啊!”福全点点头,试探着问:“能不能还像从前那样,多给点鱼和肉?” 天浩笑了:“没问题。只是这价钱方面……不知福全大哥是怎么想的?” “当然是按照以前的老规矩。”福全没有多想,脱口而出。 天浩诡异地笑了,眼眸深处闪过一丝讥讽:“这不可能。” “为什么?”福全像尾巴被踩了的猫一样从椅子上跳起来,颇为恼怒地嚷道:“阿浩,我可是用棉布跟你换粮食。你听清楚,是棉布,不是麻布。” 天浩懒得解释,脸上笑容也变成了公式化:“这样吧,看在你上次带着鹿庆西来过我这儿的情分上,我可以给你个还算不错的价钱,按照咱们以前商定价格的三分之二交易吧!” “你说什么?”福全觉得一定是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我现在不缺布料,尤其不缺棉布。”天浩很有礼貌的回答:“我可以给你透露点儿秘密:从今年开始,棉布的价格会大幅度下滑。当然,其它部落是什么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牛族,尤其是磐石城,如果你要从我这里换粮食,只能是这个价。” “这不可能!”福全内心腾起惊涛骇浪,他控制着愤怒,尽量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左所寨去年种了一整年的棉花,我们辛辛苦苦纺线织布,就是为了能吃饱。现在你随随便便一句话,就要把我们的棉布全部弄走,哪儿有这么好的事?” 天浩笑得连眼睛都眯起来,他没有掩饰自己的嘲讽:“你好像还是没弄明白,现在不是我求着你用粮食换布,而是你主动上门找我做这笔生意。我有定价权,换多换少,我说了算。” 福全的面孔因为愤怒而扭曲,他不顾一切大声喊叫起来:“没想到你是这种人!不……我绝不同意!” 第一百六九节 粮食与棉花 天浩耸了耸肩膀:“那是你的自由。如果你认为我不是一个好主顾,完全可以另找别人。比如狮族和虎族,他们人多,对布料的需求很大。” 说着,他抬手指了一下敞开的房门:“我不会拦着你。” 福全的怒意只持续了不到两分钟。 他没有迈开脚,也没有离开的意思。 冷静与清醒逐渐平息了愤怒火焰,他听出天浩没有开玩笑,更不是故意调侃。 时刻保持理智的人,总会想到更多。 就适居性来看,左所寨附近的综合环境其实很不错,尽管河流在夏季偶有断流的情况,发生几率却不大,像今年这种程度的干旱就更是少见。寨子周围有大片平整的耕种区,每年雨季河水会从上游带来大量腐殖质,层层堆积起来,土地自然变得肥沃。 但就位置来看,左所寨又显得颇为尴尬:刚好位于鹿族与牛族接壤的边境,距离鹿族其它城寨路途遥远,往返一次要花费很多时间,极不方便。 统治者的决策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到领地的生死存亡。 前年,左所寨百分之六十的土地都用于种植棉花。福全对此很有把握,事实上也是如此,包括当时的磐石寨,附近各部落大小城寨都需要棉布,为了渡过寒冷的冬天,他们愿意拿出大批粮食交换,价格自然水涨船高。 那一年,左所寨村民吃得很饱,几乎家家户户的女人都怀了孕。吃饱肚子的男人才有力气,才愿意在女人身上花费时间和精力。 备受鼓舞的福全去年下令,让寨子里所有土地都用来种植棉花。他觉得这样做应该没有问题,高昂的棉布价格决定了这是卖方市场。尤其是冬天,御寒才是头等大事。 现实再次证明了与想象之间的差距:在刚刚过去的这个冬天,左所寨积攒的棉布只卖掉三分之二,虽说换到了足够的粮食,积压在仓库里的大量布料却让福全忧心忡忡。再加上磐石城往鹿族领地大规模修路的消息,他越发有种强烈的危机感。 一些之前从未想过的问题,像炸弹一样在福全脑子里爆开。 磐石城接连收纳了多达数万的豕族人,难道他们不穿衣服? 就算豕族人天生强壮,皮糙肉厚不惧寒冷,单凭体质就能熬过冬天,可是夏天怎么办?难道仍是赤身裸体光着屁股干活? 男人也就罢了,可是女人呢? 福全缓缓转过身,偷偷看了一眼天浩,眼神有些摇摆不定。他用力咽了口唾沫,不太确定且试探地问:“阿浩……你……你真的不需要棉布?” 天浩意味深长地看着福全,抬手指了一下椅子:“坐下来谈吧!” 满腹疑问的福全重新坐下,这实属无奈,尽管男人的尊严告诉他立刻站起来拍拍屁股一走了之,理智却不允许这样做。 “棉布,我当然要。但是你的要价太高。”天浩说得很直接:“相当于去年三分之二的价钱并不低。如果你不相信,可以到其它寨子问问,就知道了。” “其它寨子?”福全心中的不安越发深重:“你跟他们联合了?” 天浩笑了:“这一切其实是你自己造成,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你说什么?你……你这是什么意思?”福全觉得越发糊涂。 天浩已经完全料到了他的想法:“跟我来,给你看点儿东西。” 两个人一前一后离开大厅,走到外面。来来往往都是人,福全羡慕得不断发出赞叹,觉得这种繁华程度毫不亚于牡鹿城。周围的人纷纷朝天浩弯腰行礼,跟在他身后,福全觉得自己就像跟着一个真正的大人物。 正前方有一座高塔。大块条石堆砌成基座,五十米长的四条边构成一个正方形。塔楼高达上百米,只有这样才能符合警戒要求,与野蛮人远超文明时代人类的巨大身形相对应。 迈开脚步,走上塔内台阶,福全看到这座分层建筑有着惊人的厚度,内部有一个个用金属壁板隔成的小房间。上了三楼,在向外敞开的攻击位置,他看到一台台威力惊人的重型弩炮。 “这里面储备着粮食和水,还有大量的弓箭。遇到紧急情况,只要把下面的大门反锁,谁也攻不进来。站的高才能射的远,无论是谁进攻这座城市,都必须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天浩看似随意的解释。 以前来磐石寨的时候,福全见过这种塔楼。他知道这是一种专门为应对战争而建的防御设施,却从未想到塔楼威力竟然如此强大。 “这是城里的禁地,除了警戒部队,还有得到我允许的人,谁也不能进来。”天浩的表情很放松,带着微笑:“如果有人想偷偷溜进来看个究竟,我会砍下他的脑袋,挂在墙上。呵呵……一种很不错的装饰品。” 一时间,福全无言应对。 很快,登上了塔顶。 眼前一片开阔。 之前在楼梯上的时候,福全就知道即将看见壮观辽阔的场景。他曾经爬上很高的山峰,俯瞰过辽阔的大地,有过心旌荡漾的激动与震撼。他觉得这是天浩故意施展权力的做法,让自己亲眼目睹整座城市收入眼底的视觉刺激。毕竟,“权力”总是与宏大、壮阔、广袤之类的词联系在一起,效果非凡。 这座城市没有福全想象中那么大,尤其是站在如此高度向下俯瞰,各种建筑变得矮小,街道上密集的人群也变得稀疏。这不难理解:四万人听起来很多,可是按照文明时代的标准,顶多算是一个小县城。 天浩抬起手,指向北面的远方。 随着他的指引,福全看到清朗的天空下有辽阔大地,越过脚下这座城市的外围防御地带,远处阡陌纵横,尽是一片生机勃勃的绿色。柔和的阳光笼罩着大地,早晨刚下过一阵雨,湿润的空气产生了折射,美丽的光晕释放出一副漂亮的画卷。 福全不由自主张开嘴,瞪大了眼睛。 到处都是麦田,地里的庄稼正处于旺盛的生长期,绿油油的,就像一块覆盖在大地上的厚绒毯。面积之大,彻底颠覆了福全对“耕种”这个词的理解和认识。他从未想过人类活动竟可以达到如此可怕……不,应该说是恐怖的规模。感觉整个世界根本看不到其它景观,所有的一切统统被麦田占据。 旁边,传来天浩仿如赞叹的声音。 “今年雨水不错,秋天会有一个好收成。我不缺粮,不要说是四万人,就算这个数字再翻三倍也不成问题。我们有鱼,大海是最好的农场。只要把这个消息放出去,就会源源不断有人加入进来。只要给他们食物,给他们住的地方,他们就会心甘情愿为我做事,用劳动换取他们梦寐以求的幸福。” “对了,还有棉花。”说着,天浩用手指了一下更远的西北方向。 福全不是超人,没有站在几千米外清清楚楚看到一只蚂蚁的本事。可他毕竟种了那么多年的棉花,对这种农作物非常熟悉。远处的景物虽然模糊,但从颜色及大体上的外观,足以让他判明天浩没有撒谎,那的确是棉花。 一根可怕的刺,狠狠扎入了福全的心脏————他没有骗我,这种规模的棉花种植程度,完全可以满足磐石城的需求。 只有现实才能击碎不切实际的幻想。福全终于明白天浩没有胡言乱语,也并非强行压价。 “可是……你……阿浩,你现在种了那么多的麦子,还要派人修路,你哪儿足够的人手纺线织布?”这是萦绕在福全心中的最大疑问,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自信,这是目前仅剩的筹码。 天浩狡黠地笑了:“你以为鹿族的纺织技术真是只有你们猜知道的秘密?” 福全感觉心脏正在遭遇低温,骤然缩紧:“你是说,上次大王派军队攻打,被你抓住的那些俘虏?” “那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天浩的语调平静且带有嘲讽:“很多年了,各部族都在相互打探彼此的秘密。据我所知,鹿族的织布机在五十年前就已经泄密。虎族、狮族、牛族、鹰族……几乎所有部落都有仿造。你们对棉花的管理也远不如狮族对马铃薯那么严格。大量种子外流,只要花上几年时间就能得到成规模的棉田。我说话可能有些难听,但你们鹿族以前的大王的确是个糊涂蛋,天底下第一号大白痴。当然,也许这是他前人犯下的错误,可现在已经无法更改,后悔也来不及了。” “你们现任的王很精明,他牢牢抓住了把棉花纺成棉线的这道工序。简单来说,就是效率。整个北方大陆所有部族公认你们鹿族的纺织技术独步天下,但我很清楚,只要有足够的棉线,就根本用不着为了布料发愁。” 福全死死盯着天浩的脸,发寒的口气充满了恨意:“这是鹿庆西告诉你的?” “他知道的秘密恐怕远不如我这么清楚。”天浩嘲笑道:“秘密在于纺锭的数量,正常情况下是一个,你们鹿族的机器经过改良,一次能用两个以上的纺锭,最多能达到四个。这就是为什么所有鹿族村寨每年收获季节都要把棉花运往族城,交换对应数量的棉线,再运回各自村寨织成布料的真正原因。呵呵……福全大哥,我说的对不对?” 福全觉得身体里所有力量瞬间流失,他踉跄着后退,最后失去支撑,重重跌坐在地上,满面颓然。 “你怎么能这样……你们……怎么能这样做……” 很多人认为,与狮族交换粮食应该是最好的选择。但实际情况根本不是这样。左所寨距离狮族领地很远,正常情况下要走八至九天,如果用大车装运货物,速度还会更慢。长途运输会消耗大量体能,一来一去,很多粮食在路上白白浪费。 狮族的粮食也不便宜。与其说现任狮王是个聪明人,不如说他是个精明的生意人。玉米和马铃薯这两种高产作物在狮族内部的种植量没有想象中那么大。在优先满足族群人口消耗的前提下,狮王宁愿让部分土地闲置,甚至荒芜,也不愿增加更多的粮食产量。 一公斤粮食可以卖到两个便士,甚至三个便士(狮族货币),谁会愿意放弃利润做烂好人?其它部族成百上千的人活活饿死,跟我有什么关系?要知道保持粮价可不是嘴上说说那么简单,这需要复杂的统筹安排,还需要理顺方方面面的问题。只要狮族永远死守住这个规矩不变,饥饿的人们就永远没有更好的选择。 照此计算下来,前往狮族换粮,最终得到的数量远不如从磐石城就近交换。 当然,这是按照去年粮价得出的结果。 如果左所寨的人们自己种粮……产量暂且不论,收益就远不如种棉花纺线织布。 经济类作物与生活基础作物之间的耕种矛盾,在文明时代也是被翻来覆去讨论的重大问题。福全简单的大脑肯定不如那时候的专家学者,但他有着专属于自己的单纯理解:种棉花收入高,比种粮食更好。 可现在的问题是,生产出来的棉布卖不掉。 天浩不会给他解释原材料与深加工之间的价值对比关系。他蹲下来,面带微笑:“福全大哥,要不咱们商量一下,以后你们左所寨的棉布,我统统包了。” 磐石城每年需要大量棉布,天浩不可能拿出大量土地种植棉花。之所以带着福全来到塔顶登高远望,是为了从心灵深处给他重重一击。毕竟,磐石城今年种植棉花的土地面积很大,已经超出了福全的正常逻辑范围。其实这些棉花全部织成布料也远远不够,但天浩不愿意在这方面浪费资源。总之一句话,能蒙就蒙,能骗就骗。 福全盯着他,语气很生硬:“你给的价钱太低了。” “那随便你,反正我无所谓。”天浩的笑容非常邪恶:“反正你也看到我正在派人修路,用不了多久就能连通你的寨子。到时候,就算你想卖,我也不一定要。” 第一百七十节 药 福全浑身紧绷,警惕地问:“你想干什么?” 天浩用灼热的目光在福全脸上到处游走:“我想杀了你。” 冰冷僵硬的感觉瞬间锁死了福全的所有动作。 他知道自己逃不掉。 塔下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很快,天狂带着几个身材高大的战士走上塔顶。他们全副武装,围着福全站成一圈,冷漠残酷的目光仿佛在看着一个死人。 福全彻底崩溃了,他还没意识到眼泪已经夺眶而出,哭喊着哀求:“阿浩你不能这样,我……我帮过你啊!” “是啊!你的确帮过我的忙,这正是让我觉得烦恼的问题。”天浩砸了咂嘴,装模作样,满面愁容:“你的布太贵了,我买不起,你又不愿意降价……我真的很犯愁,你说该怎么办?” “我降价卖给你,就按照你说的价钱,我卖……统统都卖。”福全一下子抓住了救命稻草,发疯似地连声求饶。 “可是这样的话,你很吃亏啊!”天浩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而且我要的数量很多,除了你们现存的部分,以后所有的布料我都想要。” “没问题,我可以做主,都给你。”福全没多想,他以剧烈的节奏疯狂点头,迫不及待想要离开这可怕的地方。 天浩满意地拍拍他的肩膀:“记住你说过的话。” “我现在可以走了吗?”福全极力控制着自己的声音。 天浩微微点头,示意天狂等人让出一条路。 看着逃也似朝着楼下飞奔的福全,天狂皱起眉头,发出粗犷的声音:“老三,就这样放他走,未免太便宜了吧?你刚才都说要杀了他,现在让他回去,左所寨肯定会提防,说不定还会向牡鹿城那边求救,到时候,事情就没有现在这么简单。” “我故意的。”天浩站起来,随口回答。 天狂已经很熟悉他说话的语气和风格:“这是你的计划?” 天浩点点头:“让他回去给鹿庆西传个信,试探一下他的反应。” 天狂对这件事情知道些内情,他神情恍然:“我估计鹿庆元差不多该死了。这么说,鹿庆西会成为下一任牡鹿之王?” “所以我得弄明白他此刻的想法。”天浩抬高右手,指尖轻轻点了一下右侧额头:“左所寨有一千三百多人,只要派出战团,很容易就能解决他们。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接下来要面对其它部族的连锁反应。” 天狂的思维方式比过去开放多了:“你担心其它部族联合起来对付我们?” “是啊!出头的椽子先烂;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太过优秀的存在总是令人嫉妒,进而憎恨。”天浩叹了口气,他的声音听起来也显得平静了一些:“我们灭掉了钢牙部,豕族方面一直没有动静。如果在这个时候出兵攻打左所寨,会给其它部落留下“我们很好战”的不良印象。当然,他们这样想其实没有错,事实就是这个样子。” 天狂皱起眉头陷入思考:“如果鹿庆西接任牡鹿之王,左所寨就是他的地盘,他不可能在这个问题上对我们给予帮助。” “先等等看吧!”天浩的声音很小,但充满了威严:“这种事情说不准的,也许、可能、大概……总之我们还有时间,消息也通过福全放了出去,只要鹿庆西不是白痴,他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 仓皇逃出磐石城的福全一秒钟也没有耽误,他以最快速度冲回左所寨,先是下令所有人戒备,然后召集卫兵,当天就离开寨子,前往牡鹿城报信。 一路狂奔,福全越想越觉得恐惧。 鹿族与牛族本来就不同属,这么多年与磐石寨和平相处,让他彻底忘记了世界上还有“部族战争”这种事。如果磐石寨一直弱小,彼此和平会变成长久,可是现在随着那座牛族村寨演变为城市,平衡被彻底打破,足足四万人啊,就算按照每二十个人出一名战士的比例,也能轻轻松松派出两千名军队,彻底碾压左所寨。 怪不得他们要修路。 怪不得天浩一口咬死交易价格。 他的确有这样做的底气。 再看看我自己,能有什么? 唯一的办法只能去牡鹿城。 大王,救命啊! …… 牡鹿城。 鹿庆元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 他现在老得简直不成样子。长时间病痛吞噬了大量脂肪,松垮垮的皮肤罩在身上,就像身材瘦弱的试衣者穿了一件大号外套。额头、喉咙、肩膀、手臂、足踝……所有位置的骨节都显大,萎缩的肌肉无法像从前那么饱满。深陷的眼窝看起来非常恐怖,与厌食症患者没什么区别。 一群飞虫在距离他鼻孔十多厘米的空中盘旋,发出令人厌恶的“嗡嗡”声。 蚊子? 还是苍蝇? 两个答案在鹿庆元脑海中旋转,也许它们都是正确答案。 苍老的重病患者会散发出一股浓烈的气息,与其说是服药太多所导致,不如说是生命流逝引发体内器官迅速衰竭,排泄系统不畅,长时间无法得到清理,在恶臭与浑浊环境中混合而成。 现在是夏天,外面艳阳高照。 鹿庆元却冷得直打哆嗦,身上盖着厚厚两大床棉被也觉得浑身发寒。 一缕微风从窗外吹来,卷起地板上的灰尘与轻微杂物,飞上半空,在鹿庆元朦胧的目光注视下翩翩起舞,缓缓落下。 他看见了很多头发。 非常的细,又枯又黄。 那是我的头发。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头发掉得很厉害。早上起来抬手随便一摸,它们大把地掉落,仿佛秋天的树叶,即将走到生命尽头。 房间外面的走廊上,传来熟悉的脚步声。 过了几秒钟,鹿庆西从外面推门进来,他手里端着一个盘子,缓步走到床前,俯下身子,带着微笑关切地问:“阿爹,你感觉好点儿了吗?” 他的笑容明显过分热情,好看又虚伪,就像饱含毒汁的美丽花瓣……遗憾的是,鹿庆元以前什么也不知道,直到最近才明白这个道理。 盘子里有一个壶,一个杯子。 鹿庆元瞪大双眼,看着儿子拿起壶,倒了一杯水,带着说不出的恭敬与关切,双手捧着送到自己面前。 “阿爹,该喝药了。”他的声音温柔又动听,简直不像男人,更像是一个娇柔委婉的婆娘。 “……我……不喝。”老人的声音极其沙哑,如果不仔细听,很难分辨出他其实正在咆哮。 “你生病了。”鹿庆西的劝解很简单,甚至有些粗暴。 看着他毫不掩饰显露在脸上的期待表情,鹿庆元发出恐惧愤怒的暗哑嘶吼:“你是不是希望我现在就死?” 他知道自己中了毒。 那还是两个月前发生的事。 小翠? 小花? 还是翠花? 总之就是跟这差不多的名字。她是妻子的侍女。虽说是在城主府供职,但她长相一般,身材也不好,干干瘦瘦,个头矮小,最多不超过两米二。鹿庆元对这种丑陋的女人丝毫没有兴趣,之所以把她留下,是因为这女人性子绵软,唯唯诺诺很听话,看起来属于容易控制,绝对不会阳奉阴违的那种类型。 战争失败,长子被杀,次子也变成一个废人。连遭打击的鹿庆元心灰意冷,开始把注意力全部投向最小的儿子身上。可就是从那时候开始,鹿庆元觉得身体越来越差,时常喘不过气,觉得眼前发黑,胸口发闷,饭也吃得少,有时候一整天都没有食欲,偶尔喝上几口麦粥就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他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衰老,面对死亡,却从未想过这一天会来的如此之快。 鹿庆元从未怀疑过鹿庆西。如果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不能相信,那这个世界就彻底充满了叛徒和敌人。 那天深夜,侍女偷偷溜进鹿庆元的房间。她两眼放光,仿佛挖到了绝世宝藏。女人凑近半梦半醒的鹿庆元,用手捂住他的嘴,让他不要害怕,让他耐下性子不要喊叫。 “大王,有人要害你。”这是她当时的原话。 活了几十岁,鹿庆元什么么见过?他觉得侍女应该不是胡说八道,更没有得失心疯。于是他微微点头,示意她接着往下说。 这是一个很有心计的女人。她没有直接告诉鹿庆元真相,而是以此作为筹码,讨要好处:“大王,只要你娶我为妻,我就把一切都告诉你。” 你? 做我的妻子? 鹿庆元很想大笑,继而本能的想要张口召唤侍卫,把这个胆大包天的女人抓起来。 “我知道你不相信,但我说的都是真话。”她絮絮叨叨蹲在床前,说了很多关于鹿庆元身体方面的变化。 大王,您是不是觉得走路没有力气,气喘心跳? 大王,您是不是经常觉得嘴巴里很苦,不想吃东西? 大王,您是不是觉得眼睛越来越模糊,成天只想睡觉,身子骨软绵绵的不想动弹? “你都知道些什么?”鹿庆元开始警觉,他感觉这女人并非胆大妄为,想要取代妻子上位那么简单。 侍女什么也不肯说,真正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她一个劲儿要求鹿庆元承认自己的妻子身份,直言不讳:“要么下令杀了您现在的妻子,要么您死。” “好吧,我答应你。”鹿庆元控制着愤怒,随口答应。 “那可不行,您得写下来,或者对神灵发誓也行。”侍女不笨,她很聪明。 鹿庆元选择发誓。 人老了,有些事情就看得开。崇拜了一辈子虚无缥缈的神灵,自己最难受,也是最困难的时候,哭泣着向神灵祈求帮助,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期盼的神迹一直没有出现,身体也没有好转,现在又从侍女口中听到可怕的消息……鹿庆元对神灵产生了怀疑,同时死亡正在迫近,在自己的脑袋与欺骗神灵降罪这道选择题面前,他肯定只能选择前者。 侍女相信了鹿庆元的誓言。她告诉尊敬的族长:您的亲生儿子在饭菜和酒水里下毒,他要杀了你。 我的儿子? 鹿庆西? 脑袋深处支离破碎的画面在那一刻连接起来,鹿庆元回忆起很多被自己忽略的细节:幼子总是劝说自己喝酒,后来就不断劝说自己吃药。他脸上总是带着微笑,担忧的表情是如此清晰,很多次端着跪在面前恳求自己进食,如果拒绝,他的眼睛会流露出悲伤,以及泪水。 好一个孝顺的儿子啊! 侍女呆在房间里的时间太久,刚说完这一切,就被值守的卫兵发现。暴怒的鹿庆元强撑病体从床上爬起,咆哮着下令,让侍卫们抓住这个女人,还有自己的儿子。 鹿庆西得到消息赶来的时候,他身边跟着很多卫兵。 鹿庆元虽是族长,是部族之王,可他毕竟老了。他性情暴虐,冷酷无情。鹿庆西买通了整个亲卫队,就连父亲最信赖的心腹,也变成了儿子的服从者。 鹿庆西被吓出一身冷汗,他觉得自己很幸运,如果不是提前下手买通了所有亲卫,愤怒的父亲根本饶不了自己,这次必死无疑。 他下令把那个梦想飞上梢头变凤凰的侍女抓住,割掉舌头,挖出双眼,抽筋剥皮。 从那天以后,族长房间就再没有来过其他探视者。无论吃饭喝药,都是鹿庆西亲自送到床前。 鹿庆元想跑都跑不掉,精钢铁箍牢牢束缚了他的双手双脚,床铺也经过特殊改造,床板中间有一个洞,他被牢牢固定在那个位置,无论拉屎撒尿都可以躺着解决,甚至连翻身都做不到。 这是儿子对父亲的孝敬,生怕他年老体衰,一个不小心从床上翻滚下来,活活摔死。 一个镶嵌在木头床板上的老人,这就是鹿庆元的现状。 “阿爹,你该吃药了。”鹿庆西微笑着,重复了一遍之前说过的话。 “你为什么不直接杀了我?”鹿庆元费了很大的力气,好不容易抬起皱纹密集的眼皮,冷冷地问。 “瞧您说的,我怎么能做那种大逆不道的事?” 第一百七一节 新的王 “接任族长之位是一件大事,族巫和所有百人首以上的官员都要到就职现场参与见证。他们都知道您病了,我告诉他们您很烦躁,总是莫名其妙的发脾气,火气上来就不顾一切下令杀人。他们都怕您,所以委托我全权照顾,顺便代他们向您问好。” 鹿庆西笑得很感慨:“说起来,都是托父亲您的福。他们之所以这样,都是因为父亲您的缘故。” 鹿庆元睁大怒火燃烧的双眼,挣扎着想要直起上身,然而手腕和足踝都被固定,臀部也被牢牢卡在床洞中央,注定了这样做是拼命又徒劳。他瘦骨嶙峋的胸口剧烈起伏,发出嘶哑的喊叫:“……你……你说什么?” “从爷爷那里得到王位后,您杀了很多人。”鹿庆西的笑容很真诚,丝毫没有作伪:“上一任族巫、三个卫队副队长、七个千人首、三十多个百人首,还有其它城寨大大小小的头领……我知道杀人是巩固权力的必要手段,小时候您就是这样教育我的。见异思迁的人统统该死,想要谋朝纂位的人都得砍头,只有死人脑袋才能对活人产生威慑力,让他们服服帖帖,老老实实……尊敬的父王啊!死在您手上的人太多了。他们有家人,有妻儿,有朋友。他们会成长,仇恨的种子在心里生根发芽,如今已长成参天大树。你以为那些看似听话的人是真正的心腹?其实只要给他们足够的好处就会转投到我这边。粮食、女人、权力……我不贪财,他们想要的一切我都可以满足,如果连这样都无法掌控一切,那么这个世界……呵呵,一定是个虚假空幻的混账世界。” 鹿庆元不再挣扎,他浑身僵硬,直挺挺躺在床上,用空洞的眼睛望着在空中盘旋的小飞虫,发出绝望的呜咽:“原来……你们都盼着我死……” “不要把所有人都想得那么坏。”鹿庆西冷笑道:“很多人并不知情,他们只是不喜欢你,却并非真正憎恨你。正因为如此,我才可以用“生病”为借口,把他们挡在外面。” 停顿了一下,他转身拿起放在旁边桌上装药的杯子:“来吧,你该喝药了。” 从“您”到“你”,口气转换很自然,非常流畅。 鹿庆元用苍老的眼睛看着他,咬牙切齿地问:“你为什么不直接杀了我?” “那样会让人看出破绽。”鹿庆西淡淡地说:“你毕竟是族长,杀人的方法很多,砍头挖心实在是很过分,而且一眼就能被人看出你死于谋杀。生病就不一样了,身体外表没有伤痕,没人知道你究竟是怎么死的。只有这样,我才能顺顺当当接替你的位置,成为新的牡鹿之王。” 他随即露出自嘲的微笑:“你以为,我花了那么大力气,给你做这张特殊的床只是为了好玩吗?永远就这样躺着吧!这是一种很不错的药,它性子温和,需要喝很多次才能产生效果,所以你的骨头不会变黑,没人能看出其中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它会让你在不知不觉中闭上眼睛,没有痛苦,不会挣扎,很舒服。” “……你……混账……逆子……”鹿庆元发出痛苦的悲鸣。 “这一切都得怪你。”鹿庆西没有发怒,他的口气很正式,平平淡淡:“如果你早点儿那王位交给我,就不会发生这些事。顺便再告诉你一件事:二哥死了。昨天晚上,侍女在浴盆里发现了他的尸体。二哥平时洗澡只能用浴盆,坐在里面就不能动,估计是他不小心滑了一下,歪在盆里淹死了。所以,现在你只有我一个儿子。” “是你!是你杀了他!”鹿庆元的声音颤抖又急促。他从未像现在这样清醒,看清一切。 “没错,是我干的,可是那又怎么样?”鹿庆西笑得灿烂夺目,极其自然:“你上次下令出兵的消息也是我给牛族人透了风,是我要求他们杀死大哥,不要把他放回来。王位只有一个,碍事的人越少越好。” 鹿庆西已经不再是从前的样子。 阴谋诡计会让人迅速成长,尤其是弑父纂位,更是考验一个人的耐心与残忍。从一个良善青年变成一个疯子不需要太久,何况鹿庆西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 “你该喝药了。”他再次把装药的杯子凑过去。 “滚!”鹿庆元恨不得把眼前之人生吞活剥,千刀万剐。 鹿庆西轻蔑地笑了一下,反手狠抽了父亲两记耳光,他左手反转向上,以巨大的指力扣住父亲面颊,强行按住下颌骨与头骨之间的关节,逼迫鹿庆元张开嘴,然后把杯子倾过去,把所有液体灌入喉咙深处。 …… 福全赶到牡鹿城的时候,鹿庆元已经死了。 鹿庆西第一时间继承王位,并得到族巫和其他几位重要人物的承认。目前所欠缺的只是一个仪式,走走过场。 正常情况下,福全这种普通的村寨头领很难见到族长。但他是个例外,一方面因为鹿庆西曾经在福全帮助下前往磐石寨,另一方面则是鹿庆西刚刚继位,就算是装模作样,也必须做出与下属亲近的表率。 主要是因为第一层关系,接见地点安排在城主府的一个小房间。 关上门,福全“扑通”一下就双膝跪倒在地上,连哭带喊着哀求:“大王,救命啊!” 他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哭喊着把事情说了个大概,尽管吐字发音不是很清楚,鹿庆西仍然基本上听懂了福全想要表达的意思。 “阿浩打赢了豕族人,他那座小寨子现在人口过万,升格为城?” “他现在是城主?” “他们正在修路,而且不愿意用去年的价格交换布料?” “他要杀了你?” 令人震撼的消息一个接着一个,把鹿庆西炸得晕晕乎乎。 弑父纂位是一件大事,处于密谋状态的鹿庆西很少关注来自外界的消息。他知道磐石寨与豕族人之间爆发战争,却对胜负结果丝毫没有兴趣。毕竟,在这个野蛮的世界传递消息很困难,没有电话电报,也没有网络。牡鹿城距离磐石寨很远,又是两个不同属的部族,寒冷的冬天极少有人外出,春天又是所有人忙于耕种的季节。要不是福全这次带来消息,恐怕还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知道这些事。 福全用期盼的目光望着鹿庆西:“大王,我现在该怎么办?” 鹿庆西思考了很久。 “……把布卖给阿浩吧!”语速非常缓慢,他的半边身体被阴影笼罩,目光低垂望着地面,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就按照他说的价钱……卖吧……” “大王……这……这怎么行?”福全脸上充满了被伤害与震惊的表情,张口结舌,后面的话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就是点儿棉布而已,没什么行不行的。”鹿庆西很快恢复了状态。他抬起头,浑身上下散发出新王应有的威严气势:“牛族人善战,他们的兵器品质天下无双。你觉得本王应该为了这点儿事情与他们全面开战?还是为了顾及你的面子和利益,派出几万人的军队攻打磐石城?别忘了,我们去年就出过兵,还是我大哥领队,结果呢?头破血流,全军覆没……” 福全张着嘴,难以置信的表情在脸上逐渐褪去,悲哀与痛苦成为了主导:“大王,左所寨的粮食一直不够吃,如果按照牛族人给出的价钱,会有人饿死的啊!” “那是你自己的问题。”光线笼罩着鹿庆西年轻的侧脸,他厌恶地看着跪在地上的福全:“谁让你不种粮食,只种棉花?上次我去左所寨的时候,就特意告诫你必须小心。棉布的价钱肯定比粮食卖得贵,但你的寨子位置不好,一旦在这方面出了问题,没人帮得了你。” 听到最后这句话,福全一秒钟也没有犹豫,立刻趴下身子,额头重叩着地面,发出沉闷的声响。 “求大王帮帮我,我愿意用左所寨所有的棉布换粮。”他暗哑的声音听起来很是凄切:“我要粮食,只要咱们鹿族人的粮食。” 居高临下俯视着跪在地上的福全,鹿庆西面无表情,冷冷地说:“现在是春荒时节,哪儿有多余的粮食给你?再说了,这种事情从来都是各城寨自己解决。如果觉得牛族人给得少,你可以到狮族人那边去碰碰运气。虽说他们也会压价,但终究没有牛族人那么狠。” 说完,他从椅子上站起,转身离开。 福全独自跪在地上,看着眼前那块阳光阴影各半的地板,若有所思。 …… 几天后,从边境上传来消息:福全带着左所寨所有人投靠了磐石城。 鹿庆西坐在宽敞冰冷的王座上,随手把通报消息的兽皮文书放在一边,站起来,踱着不紧不慢的步子,慢慢走到窗前,望着外面枝繁叶茂的风景。 磐石城怎么可能不缺布? 也就是福全那个没脑子的家伙,才会被天浩口头上的威胁所吓倒。 他也不想想,几万人的城市,人人都要穿衣吃饭,这是身为城主必须解决的头等大事。其实在鹿庆西看来,解决吃饭问题比解决穿衣更简单。毕竟食物来源很多,而且现在是夏天,野菜野果漫山遍野到处都是,何况磐石城距海不远,丰富的鱼获足以弥补粮食缺口。 说到衣服……如果没有布料,就只剩下两种选择。要么穿兽皮,要么穿树叶。 哼,就算杀光磐石城周边所有的野兽,恐怕也凑不够那么多皮子。 至于树叶嘛……男人用绳子穿起来围在腰间也就罢了,如果换成女人,光是想想就觉得那是一道非常美丽的风景。 一群黑不溜秋的屁股。 天浩是个非常厉害的家伙。他的胃口很大,从他对豕族人的态度就能看出,这是一个野心膨胀的人物。他想吞掉左所寨,只是碍于某些原因不方便出兵,至少现在是这样。所以他故意恐吓福全,以低价换粮的办法逼迫福全寻找出路。 区区一个千把号人的村寨头领,能有什么改天换地的办法? 他只能族群之王求救。 这种事我根本不想管,懒得管,也不敢管。 鹿庆西与天浩缔结过秘密盟约,他有太多的把柄掌握在天浩手里。比如用毒药干掉亲生父亲这件事,天浩清楚其中的每一个环节。 呵呵,他是我的老师,我的盟友,甚至可以说是合伙人。 只有傻子才会出兵帮着福全巩固左所寨的安全。 只有傻子才会帮着福全解决粮食问题。 只有傻子才会时刻谋算着毁灭磐石城,干掉那个年轻的城主。 当然,最后一种其实是鹿庆西的真实想法。 可他没有胆量,也没有足够的实力去执行,并完成。 死去的父亲不是没有尝试过,结果失败了,他的下场很惨,牺牲了两个儿子,王冠也稀里糊涂戴在了幼子头顶。 既然天浩那么想要左所寨,就让他拿去好了。 如果这还不足以填饱他的胃口,我还可以放弃更多。只要你有那个能力,边境上的所有村寨都可以给你。 这是鹿庆西早就考虑过的计划。为此,他愿意放弃一至两万的人口。 只有牢牢掌控住牡鹿城才是关键。 我毕竟是一位新王,有太多觊觎的眼睛躲在暗处。 我很理解父亲当年为什么要大肆杀人,只有死人脑袋才能震慑活人。尤其是那些已经得到好处,被我早早买通的家伙,他们的贪婪就连神灵看了也会摇头叹息。这帮家伙之所以拥护我成为新王,就是想要吸我的血,吃我的肉,最后把我活活榨干。 我必须掌控军队。 我必须得到强有力的帮助。 磐石城是我坚强有力的盟友。 区区几座边境上的寨子,就当是我送给阿浩的礼物。 就算他想要更多,我也愿意给。 你想要我的妻子? 还是儿子? 没问题! 我连自己的父亲都敢杀,还有什么是我不敢做的? 我只要权力。 我要成为真正的牡鹿之王! 第一百七二节 劳动最光荣 一千三百四十四个鹿族人,这是福全用以证明自己身价的筹码。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福全也不愿意这样。 放着好好的头领不做,偏要跑到人家的地盘做一个千人首。 如果只是粮食方面的缺口,那其实不算什么问题。关键是新任大王的态度,才是导致福全做出决定的重要原因。 没人愿意保着左所寨,没人愿意当我的靠山,那还混个屁啊! 索性干脆点儿,领着所有人投靠过去,以后大家都是牛族人,说不定日子还会越来越好。 阿浩是个有眼光有能力的城主。短短几年时间,磐石寨升格为城,就是最好的证据。 看着颇为尴尬的福全,天浩“哈哈”大笑着给了他一个亲热拥抱:“欢迎加入磐石城,以后咱们就是兄弟。” 他无论对谁都是这句话。 但不可否认,这句话有着巨大的魔力,令人信服,心生温暖,有种说不出的安全感。 甲四十三设置了一个新寨。那里环境不错,有很多便利条件,水源充沛,土壤肥沃,如果不是因为有着优越的自然条件,古代人也不会在那里设置良种培育机构。 农作物成熟需要时间,出于适应性考虑,天浩下令把每种作物都带了点儿回来,连根带植株长途运输,先在磐石城试种了看看,如果生长情况良好,秋天就派人大量收取种子,规模化种植。 首先试种成功的是红玉萝卜。这是一种红皮形态的小萝卜品种。叶子很少,肉质根部呈圆形,红色外皮薄而明亮,很光滑,颜色鲜艳。这种萝卜味道很甜,含有比其它品种更多的糖份,汁多且肉质细腻。最重要的是抗病性强,生长迅速。在适宜条件下播种后五十天就能连续收获,而且不受季节影响。 作为全球毁灭性灾难后侥幸生存的物种,现在的红玉萝卜比历史上的同类族亲拥有更强大的生命力。对土壤要求不高,基本上只要有水就能存活。生物基因优良组合与自我选择特征在红玉萝卜上表现得尤其明显。它有着比前代更强大的繁殖力,除了传统的开花结果产生种子,更进化出以根须就能扩大种群的特殊能力。 植物跟人一样,除了怕死,尤其害怕断子绝孙。 9kws9147高抗病型甜菜同样产生了变异。这种甜菜在历史上的亩产量约为五千公斤,也曾出现过六千以上的记录。天浩下令在磐石城北面试种了两百亩,那里土质疏松,砂质多,适于甜菜生长。只是不知道具体的含糖量,需要成熟采摘后进一步检测。 不是所有带回来的农作物都能顺利成活。yc0045型海水稻显然不适应磐石城周边的地域,三亩试验田枯萎了一半,剩下的部分也奄奄一息,不知道是否还能缓过气来。 天浩没有试种毫批,那玩意儿虽然看起来体量高大,实际产量却很少。现在不是考虑米质好坏味道优劣的时候,产量成为压倒一切的关键。在肚子无法填饱的前提下,没人会觉得粗粮比细粮难吃。 葡萄生长很迅速,这种藤本植物的蔓生性简直令人瞠目结舌。不需要种子,只要直接把蔓藤插进地里,每天固定浇水就能成活。天浩对此很感兴趣,他派出五百人在西北方向的山坡上新设村寨,专门照料这些有着特殊意义的植物。 宗具和宗光父子来了。 他们带来了约定的矿石和泥炭,天浩爽快的把磐石城所有特产摆开,任由挑选。物品种类之多,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宗光根本不会相信这是真的。 他要鱼,也要肉,尤其是酒和苹果干,奶酪也要了一些。 天浩没有多给,双方约定的价格稳定不变,虽说可以看在同族情分上“赠送”一部分,但首次交易不能开这个先例,否则以后极有可能形成常态,如果其它过来交易的城寨纷纷效仿,还做个屁的生意? 宗具对这一切感到惊讶。 “我以前来过这儿,那时候我还年轻,磐石寨是个小寨子,当时的头领叫孚山,手底下只有两百来人。”他在欢迎酒宴上大发感慨。 作陪的老祭司点头笑道:“你说得没错,孚山是上一任头领孚松的父亲。呵呵,我那时候也年轻,寨子小,人少,一年到头吃不上几顿饱饭。不像现在,顿顿都有鱼有肉,过节的时候还有酒。” 宗具一直拉住坐在旁边天浩的手,问个不停:“阿浩,你给我说说,你到底是怎么弄的?当年区区几百人的小寨子,如今变成四万多人的大城。乖乖,要不是亲眼所见,说什么我也不会相信。” “只是凑巧罢了。”天浩谦虚地笑笑:“刚好那年猎了一些鹿,又从海边弄了些鱼,有粮食,人自然就多了。” 很多事情不可能在这种场合公开,何况这涉及到磐石城的很多机密。 宗具依然满脸微笑,朝着天浩靠近了一些:“我这次来,除了按照上次的约定跟你交换矿石和泥炭,另外还想跟你结盟。” 老祭司和永钢听到这句话,顿时互相对视,从彼此眼睛里看到震惊和喜悦。 汨水城是大城,积蕴深厚。城主之位从宗具祖上传到他手里,已经过了好几代人。这种有着古老历史的蛮族城市向来被牛王重视,再加上汨水城位于牛族领地内部,基本上没有战乱,可安心发展,无论人口繁衍、资源积累,还是与族群各方面的信息交流,都有着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 城主也分三六九等。磐石城虽然人多,发展迅速,前些年毕竟是个小型村寨。远的就不说了,就连距离最近的赤蹄城,城主牛铜对天浩最初也是不理不睬。可是现在,遥远的大城市统领居然亲临磐石城,还口口声声主动要求缔结盟约……这种好事,换在以前根本不可想象。 这都是阿浩的功劳! “行啊,没问题。”天浩笑道:“其实上次在黑角城的时候我就有过这想法,那就趁着今天大家伙都在,咱们结盟。” 这可不是客套话。 汨水城属于野牛部族,跨越部族之间的盟约并不常见。这意味着除了正常的商业来往,还将涉及到共同利益,以及战争时期的攻守同盟。尤其磐石城目前虽然发展迅速,势头正旺,却依然面临着种种问题。最直接的威胁来自虎族、狮族和豕族。 尤其是豕族,他们人口虽少,却是天生的战士。灭掉钢牙部之后,天浩派出大量斥候,平俊的情报部也将工作重心转向豕族,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信息,探听豕王的反应。 之所以委派天峰前往漳浦寨担任头顶,一方面是为了扩大势力圈,另一方面是要打造稳定的战略后勤供应基地。磐石城易守难攻,但城内人口多达数万,天浩不怕短期战争,就怕对手绕过磐石城,在自己的腹地打死破坏。如果辛辛苦苦种下的庄稼被毁,粮食颗粒无收,将直接影响明年的发展计划。 汨水城有八万人。按照特殊时期的动员标准(总动员),宗具至少可以派出多达两万的军队(非职业战士)。 这是一支实力强大的盟军。如果运用得当,天浩有把握从豕族身上狠狠啃下一块肉。 更重要的是,作为牛族的老牌城主之一,宗具有着天浩无法比拟的庞大关系网。雄厚的人脉,可从各方面调集大量资源,甚至能影响到好几位部族之王……有了这层关系,甚至可以正面硬怼其它族群。 这不是毫无根据的幻想。 宗光是宗具的独生子,父亲对儿子的疼爱达到了极致,甚至不惜搞出大规模迁移人口的把戏,只为了把宗光捧上位,成为一位年轻的城主。 只要与宗光搞好关系,成为铁哥们儿,以后我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麻烦我负责解决。 …… 第二天,宗具带着大批货物离开了磐石城。 与宗光一起留在磐石城的还有一百名卫兵。宗具临走的时候反复叮嘱:让宗光在这里住上半年,跟着天浩好好学习如何管理一座城市。 大清早,吃过丰盛的早餐,看着父亲与满载货物的车队朝着汨水城方向缓缓远去,宗光感觉整个人都变得轻快起来。他兴奋地搓着手,兴高采烈地问站在旁边的天浩:“阿浩,从今以后我听你的,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天浩爽朗地笑道:“别这么说,你是客人,咱们又是兄弟,不管怎么样,哪有让客人动手的道理?” “我可不是跟你开玩笑。”宗光年轻的脸上显出一丝倔强:“阿爹一直说我是长不大的孩子,本来这次是我一个人押运泥炭和矿石,可他不放心,非要跟着过来。” “他是关心你。”天浩的笑容很温和:“你很幸福,有一个好父亲。” “但我现在是城主。”宗光异常坚决:“我要让下面的人每天都能吃饱,还有衣服穿,就像磐石城这样。” “听你的意思,是真想跟着我好好学学?”天浩饶有兴趣地问。 宗光认真地点点头:“你在黑角城帮了我那么大的忙,从今以后你就是我大哥。” 天浩意味深长地看着他:“那你得做好吃苦的心理准备。” 宗光挺起胸脯,用力拍了拍:“没问题。说吧,我该怎么做?” 天浩笑着表示同意:“那行!你先到管事那里领一套衣服,跟着豕族人下矿井挖泥炭。” …… 粗麻制成的衣服穿在身上有些硬,身材干瘦的宗光只能穿小号。他觉得很新奇,学着豕族矿工的样子,扎进袖口与裤管,带上藤编背篓,扛起矿镐,跟随大队下了矿井。 井下黑乎乎的,从洞口折射进来的光线很少,只能勉强分辨四周环境。出于照顾,黑齿特意安排宗光在靠近井口的位置挖掘。他戴上口罩,跟着其他人用力挥舞铁镐,从墙壁和地上挖出大块泥炭,装进背篓,拴上绳索,让地面上的人一筐筐拉出去。 宗光从未干过劳动强度如此之高的体力活。挖了不到一小时,他觉得浑身发软,手脚无力。 黑齿用胳膊肘拐了他一下,递过来一个水壶。宗光放下铁镐,拉下口罩,拧开壶盖,清凉的净水顺着喉咙灌下去,他觉得清醒多了,只是体能消耗太多,一时间难以恢复,酸软的手脚发颤。 “我挖了多少?”他把水壶还给黑齿,满怀希望地问。 “六筐。”黑齿的回答简单又残酷:“按照规定,每人每天至少要挖一百筐,才能得到足份的口粮。挖得越多,挣得就越多。” “……一百筐?”宗光下意识地吞了一下喉咙,“困难”两个字如烙印般在脑海里浮现:“这么多?” 黑齿憨厚地笑笑:“大伙儿都得卖力气干活。其实一百筐只是听起来多,认真做下来,每人每天都能挖出超额的泥炭。这活儿不难做,还有免费的衣服,平时给咱们吃的东西也实在,油水很足。只要耐下性子老老实实做下去,每天超额的数字至少有十筐。” 他很感慨:“比起以前在崮山寨的时候,现在的日子已经好多了。那时候大伙儿连吃饭都成问题。地里种的粮食不够吃,还得交给族里一半,每年都有人饿死。我们年年都要出去打仗,拼死拼活,一年到头吃不上几顿饱饭。春天挖野菜,夏天烤虫子,秋天打猎,辛辛苦苦到了秋天连老人和孩子都养不活。哪像现在,只要肯卖力气挖泥炭,顿顿都有好吃的,而且管够。” 这话顿时在附近的豕人当中引起共鸣。 “是啊!还是磐石城好,肯干活儿就饿不着。” “城主是个好人,要不是他愿意收留咱们,哪儿有现在这种好日子?” “别说每天一百筐了,就算再多也不是问题。我老婆昨天还在念叨:她有两个妹妹早年嫁到别的寨子,得找机会去走走亲戚,把这里的好事儿跟她们说说,大家都搬来磐石城,一起过好日子。” 第一百七三节 教育 如果只是一个人这样说,宗光也许半信半疑。可所有人都这样,就由不得他不信。 中午,地面上的人吹哨子发信号,井下所有人沿着坡道顺序爬上去吃饭。 每个人都要去河边洗手,顺便擦脸,然后挨个来到管事面前接受检查,确定手上没有污垢,才能排队领取食物。 干净的藤筐里装满了馒头,有拳头那么大。负责发放食物的妇人穿得很干净,系着白色围裙,带着口罩,她们把一个个馒头掰开,塞进一块块煎鱼和肉片,还有炒熟的蔬菜,外加一碗表面漂着厚厚油层的鱼汤,装在陶碗里,一份份递过来。 馒头吃了不够可以再要,鱼汤也管够。前提是不能浪费,拿多少都必须吃完,如果发现有人偷偷扔掉或者剩下,就必须接受严厉的惩罚。 宗光大口咬着夹菜的馒头,他从未感觉像现在这样饥饿。其实这份饭菜多肉少,约为二比一,但肉块很大,分量十足。 整个下午他都在拼命,手掌磨起一个个水泡,尽管如此,还是没能挖够预定的数字,只有六十六筐。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地面的管事再次吹响哨子,让所有人收工。 宗光几乎是拖着步子回到自己的房间。他感觉快要累死了,根本顾不上床榻的柔软与舒适程度,除了好好睡一觉,麻木的大脑没有任何想法。 两名侍卫拖着他来到隔壁,强行脱掉衣服,抬进装满热水的大木桶里。 天浩走进来,笑着问:“感觉怎么样?” 宗光疲惫又舒服,哼哼唧唧虚弱地应道:“……我快累死了。” “再累也得吃饭。”天浩并不打算就这样让宗光休息:“洗快点儿。吃完饭,我带你出去转转。” 泡在水里,宗光发出绝望的哀嚎。 …… 热水澡有助于恢复精力。 晚饭很简单,数量也少。天浩解释:没有挖够定额的泥炭,只能吃到这些。 没有吃饱的宗光依依不舍放下空碗,跟着天浩离开房间,在一群手持火把的卫兵簇拥下,穿过大街,来到位于城市东面的工棚。 这是一座半露天的建筑,四周点起好几个火堆,不是为了取暖,而是为了照明。 多达数百的女人在工棚里忙碌着:白天挖出的泥炭在这里集中,她们用水将一种粘稠的胶泥稀释,像和面那样与泥炭混合搅拌。 这项工作是在一个边长三十米的方形地框里完成。湿漉漉的泥炭被她们用金属盖板用力碾实,用一个半径二十厘米的钢制圆形筒状模具压成扁圆,再用一个形状奇特,焊着六根粗大钢棒的平面把手用力按压,拔起来的时候,扁圆的泥炭块规则又完整,中间均匀分布着六个孔洞。 宗光觉得很好奇,看着整整齐齐叠摞如小山的泥炭块,他不解地问:“泥炭直接放在火里烧不就行了吗?何必这么麻烦?” “大块的泥炭不好烧,这是物体结构与形状带来的问题。”天浩弯下腰,信手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眼睛里透出超越这个时代的微笑:“烧火做饭是每个人都要做的事情。平时我们引火大多是用干草和枯树叶,因为它们很薄,一点就着。在它们燃烧的基础上添加细树枝和松明,然后在逐步添加大块的木柴或泥炭。” 宗光点点头,他知道这是蛮族人平时生火的正常程序。可是听天浩说了这么多,感觉与眼前这些打孔的泥炭毫无关联。 “树枝为什么好烧?因为它们体量不大,有足够的空间让火焰钻进来。大块的木柴和泥炭则不同。你想想,那么大的一块放进去,刚生起来的火一下子就被压灭了。”天浩没有提及空气,这对没有科学概念的野蛮人来说根本无法理解。他只能从体积方面进行解释,显得通俗易懂。 宗光思考了很久,恍然地扬起眉头:“就像一间只能住两个人的屋子,偏偏要挤进去六个人。” 天浩满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没错,就是这个道理。” 只有明白问题根源才会想到去解决。至于其中真正的原因,需要更多好奇者朝着这个方向进行探索。科学就是这样产生,有强烈的好奇心,有着浓厚的兴趣,才会产生揭开秘密的欲望。 自己找到答案的感觉非常好,兴奋在宗光的身体里涌动,看着那些正在忙碌的女人,他眼睛里再次产生了新的疑问。 “为什么在这里干活的都是女人?” “问得好!这说明你真正用脑子思考,而不是随便看看就过。”天浩赞许地回答:“无论村寨还是城市,都不可避免存在着人口结构的问题。男女比例,老人和孩子,健康的人与病患……如果把最强壮的成年男子劳动力标准定为一百,女人就是七十,老人酌情减半,约为六十至五十,孩子最少。” “我明白了。”宗光觉得眼前豁然开启了一扇新的大门,他惊喜地叫起来:“让劳动力标准一百的男人下矿井挖泥炭,因为他们最强壮?” 天浩点点头:“女人负责对泥炭进行加工处理,劳动量没那么大,她们完全可以胜任。你今天跟着黑齿下井挖矿,很清楚具体的劳动强度,干了一整天活儿的男人需要休息,男女混合搭配,这是一个正常循环的工作流程。” 停顿了一下,天浩继续道:“磐石城没有闲人,我这儿不养懒汉。十人首是最基层的监管,每个人必须按照当天的工作量领取食物。工人与农民的划分很明显,如果选择得到耕地,就必须在收获季节足额上缴。如果是工人,不好好劳动同样混不下去。总之一句话,磐石城有很多工作岗位,只缺人。” 宗光忽然想到另一种可能,他把声音压得更低了:“阿浩,如果负责监管的十人首欺上瞒下……那怎么办?” “有一个杀一个,有两个杀一双。”天浩的声音很平静,有种令人不寒而栗的冷酷:“磐石城实行连坐制,一个人出问题,与他有关的所有人一起受罚。轻则每人二十鞭,重则全家一起死,分尸,脑袋砍下来做成骨碗。不怕死的家伙都可以试试,反正人头只有一颗,砍掉就没了。” 宗光心中一片凛然,却对天浩的做法赞叹不已————这才是真正的恩威并施。 “老人和孩子劳动标准低,他们能做什么?”这是宗光的新问题。 “很多。”天浩深黑的眼睛仿佛可以看穿一切:“你今天跟着黑齿下矿井,身上穿的衣服,还有装泥炭的背篓,都是出自老人和孩子之手。裁剪缝纫,采集麻藤搓绳子编织各种工具,这些事情坐在家里就能完成。不要说是老人和孩子,就算是病人、残疾人,同样可以做。” 他的语气平平淡淡,宗光却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他开始真正明白天浩之前所说“磐石城没有懒鬼”这句话的含义。 “每个人都有他的位置。”年轻的宗光在天浩面前不懂得遮掩,很多想法透过表情就能看穿。天浩淡淡地笑了:“这与残酷无关,更不是毫无怜悯的暴行。其实统治一座城市,乃至一个族群,并不是如你想象的那么困难,只要满足民众的要求,他们就会拥护你,在公开场合欢呼你的名字,向你抛洒鲜花,无论任何时候都以你为荣。” “满足他们?”宗光感觉自己抓住了问题核心:“让他们吃饱?让他们有衣服穿?” 天浩摇摇头:“没那么简单,这只是最基础的统治等级。你得明白,人类内心深处的欲望永远不会满足。饥饿的时候想要吃饱,吃饱了以后想要吃好,有了丰美的食物就会追求味觉方面的极致,想要品尝世界上最珍稀的东西,无论这样做是否会引发一连串的灾难与问题全都漠不关心,纯粹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和好奇心。衣服也是同样的道理。最初采摘树叶穿在身上是为了遮羞,猎杀野兽剥皮做成袍子是为了度过冬天。当所有人都穿着麻布衣服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很正常,但只要有一个人穿上透气柔软的棉布衣裳,其他人都觉得那是一种了不起的奢侈行为。按照这个顺序发展下去,我觉得未来的某个时候完全有可能会出现极其可怕极端的变化,比如从某个活人身上剥下皮肤,做成衣服,会成为很多人疯狂追逐的时尚。” “这实在太可怕了。”宗光听得眼角一阵抽搐:“必须压制他们的欲望,只要达到最低程度就行。” “如果你真这样做,就会发现那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天浩发出长长的叹息:“来自民众要求改变的呼声不可能被永远压制。大量的既得利益者在其中成为主导,他们会从方方面面强迫你改变想法,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这个过程悄无声息,甚至会在你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进行。等到你反应过来,无论做什么都来不及了。无论族长还是国王,一味的强硬统治只会让自己更早出局,必须懂得在适当的时候妥协,否则反对者群体扩大,综合力量超过由你掌控的军队,那些叫嚣着“自由”口号的傻瓜和疯子会把你赶下台,甚至砍掉你的脑袋,做成敬奉在新王面前的骨碗。” 宗光听得心惊肉跳:“真会出现这么可怕的事?” 天浩意味深长地微微点头:“他们认为你阻碍了寻求自由和光明的道路,认为你是扼杀一切的残暴魔王。在冲动与愤怒面前,他们会选择性忘记是你驱散了饥饿,是你让他们有衣服穿,没有在冬天活活冻死。呵呵……很好笑不是吗?没人会记住你的善良与慈悲,他们只知道你是个冷酷且残暴的族群之王。就因为你拒绝某些不适合多数人的条令实施,就因为你让一些颇有实力但数量绝对不占优势的家伙遭受损失,所以他们觉得你不配屁股下面的王座,必须把你弄死,手段温和地点儿的会选择把你搞下去,换上一个又听话又容易被控制的傀儡。” 恐惧与震撼在宗光眼睛里流动,他下意识用双手拢紧身上的衣服,寒冷来自于内心,仿佛冬神在那里寄生,占据了一切,拼命释放出无穷无尽的可怕寒意。 “阿浩……这些事情,你全都经历过?”思考片刻,宗光试探着问。 周围是天浩绝对可信的心腹,平淡的笑意在他脸上漾开,英俊的面孔在远处火光映照下微微发亮,就像正从黑暗深处不断扩大面积的曙光:“我见证了一切,亲历了一切。正因为愤怒和不满,我才机缘巧合成为了磐石寨的头领。那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而是专属于我这个群体所有拥护者的意志。” 宗光神情顿时变得紧张,呼吸也变得急促。他压低声音问:“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这……这是你的秘密?” 火光照亮了宗光的脸,有焦急和紧迫,也有年轻人特有的冲动,在诸多成分糅合之下,显出清晰的认同与崇拜,它们被强大的亲近力囊括在一起,以复杂多变的形式成为他此刻的表情。 “你很像过去的我。”抬起手,用力按住宗光的左肩,天浩感慨地说:“烙印的时候怕疼,性格看似懦弱,关键时候却会显出坚强的一面。会屈从于父亲的命令,那是因为身为儿子的职责,哪怕心里对此并不认同。努力想要在某些方面做得更好,以证明自己不是别人印象中的废物。想要得到认同,却在面对实际困难的时候感到彷徨,不知道该怎么做。” 宗光脸上一片涨红。他好几次低下头,又颇为不甘地重新抬起。目光深处夹杂着感激、惊讶、疑惑、释然,更有着大家都是同类的温暖与亲近,毫无保留自然流露的善良与率真。 “在黑角城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我就觉得我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家人。”天浩认真且温和地说:“我一直把你当做兄弟……亲弟弟。” 第一百七四节 关于马 宗光一直在沉默。 良久,他慢慢地笑了。 “我就知道你是个跟别人不一样的家伙。”宗光发出浓重的抽吸鼻音:“谢谢……其实我也有同样的感觉。小时候,我一直希望有个哥哥或姐姐,看来神灵听到了我的祈求,只是满足愿望的时间没有我想象中那么早,但现在也不晚……我……我很高兴……真的。” 天浩张开双臂,紧紧将他抱住。 感情是这个世界上最真实的维系纽带,超越了任何物质层面的简单堆积。 世界很大,独自拼杀实在太难,势单力薄。 必须把汨水城牢牢捆绑在自己这驾战车上。 宗具经验老道,不是那种轻易就能被话语打动的人。中年人都很实在,除了利益交换,他们很少,甚至绝不相信所谓的朋友。 相比之下,宗光要更容易接触,容易产生信赖感。他的唯一缺点就是个性,这在文明时代几乎成为了所有同龄人的最显著特征。他们容易被很多看似普通平常的事情感动,成为脑海深处永久记忆的一部分。 文明时代有句广为人知的话————做人难,做xx人更难。 无论感慨还是发牢骚,至少天浩很清楚,作为一名高级军官,尤其是一线战斗部队的指挥官,真的很难。 心理学是身为高级指挥官必需的诸多能力之一。你必须换位思考敌方指挥官的战斗布局,还有己方士兵在不同环境与状态下的心理变化。 他知道宗光的梦想是什么。 我可以帮助他,但绝不免费。 还是那句话:我们是兄弟。 只不过,这次的说辞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真诚,这种超越了友谊的感情看得见,摸得着,而且有着实实在在的利益交换为基础。 宗具会很高兴我把他的独生子教导成合格的统治者。就像家长感谢培育了优秀学生的老师,一辈子都会念念不忘。 …… 虎族领地,沅水城。 比起去年,“盛兴隆”的规模更大了。 商行面积扩大了两倍,祖木买下附近的一家车马行,得到一个很宽敞的院子。同时购入的还有大量草料,在后院堆成好几个小山般的垛子。 大量泥炭从磐石城源源不断运来,在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不断消化。 全城九个区,都有一个“盛兴隆”的分店。那其实只是一个仓储兼对外销售的窗口柜台,只是为了方便购买的人群。 从去年秋天的时候,泥炭就在沅水城打开了销路。越来越多的人发现它的好处:这玩意儿很耐烧,几乎没有烟雾,烧尽后的炭灰也能凝固在一起,不像传统的木柴或木炭,稍微一动就洒得飞飞扬扬,到处都是,吸进鼻孔里很不舒服,一整天都在咳嗽。 入冬以后,“盛兴隆”卖的泥炭变了个形状:扁圆,中间还有孔。沅水城的虎族人不明白这究竟是为什么,但实际用下来,他们发现如今的泥炭比过去好烧,放在家里还能一个个摞起来,不占地方,整整齐齐。 使用泥炭的人越来越多,没人再用木柴。毕竟前者不算贵,单就消耗量来看,木柴无论如何也比不上泥炭。 按照天浩此前通过秘密渠道传递的命令,祖木在上周关闭了沅水城的六个对外销售窗口。表面上说是离磐石城太远,泥炭运输不便导致暂时缺货,实际上这是一次试探,结果也令人满意:剩余的三个销售柜台当天排起了长队,一直持续到晚上。 这表明沅水城的虎族人已经全面接受泥炭这种新燃料,他们很喜欢“蜂窝煤”这个名字,并将其当做彰显身份与实力的象征。原因很简单,有钱才能买到蜂窝煤,如果是一贫如洗的穷鬼,连肚子都填不饱,怎么可能有钱买泥炭?他们只能带上砍刀和绳子去城外砍树,累个半死,老老实实背回来。 泥炭价格定的极其低廉,只要不是穷到连裤子都穿不起的寒酸程度,无论是谁都买得起。 尽管如此,“盛兴隆”仍然获得了丰厚的利润。 出货量大,薄利多销,再加上这个时代开采成本几乎为零……天浩精确计算过每个环节,他现在是商业战总指挥官,没人察觉到来自这股磐石城,正在逐渐扩大的危险。 失踪的地区商业管事曾经引起重视,城主府下令全城搜索,务必活要见人,死要见尸。那段时间祖木怕得要死,他战战兢兢小心翼翼收缩势力,低眉顺眼老老实实做人。其实管事一家当天已被分切成碎块,连骨头都被扔进大石头碾子里磨成粉……在这个野蛮时代毁尸灭迹很简单:城外到处都是野兽,切成大块的肉混合骨粉扔过去,最多半天就被吃得干干净净。不要说是两大一小三个人,就算是三十个,同样会被残酷现实吞得连毛都不剩。 “盛兴隆”每天都有大量货车进出城外,只要给够好处,守城士兵不会在意你车上那些鼓鼓囊囊的口袋里到底装着什么。何况祖木现在是沅水城的优秀商业代表:他从不欠税,每个纳税季都表现积极,像一只踊跃主动求着投身与猫儿嘴里的耗子。 城主与商户之间的关系就像猫和老鼠,这是所有蛮族生意人的共识。 很多人羡慕祖木,也很多次酝酿着想要谋夺他蒸蒸日上的红火生意。但仔细算下来,却愕然发现这桩生意根本无法取代。原因很简单:泥炭这玩意儿并非到处都有,老天爷显然特别垂青于牛族,他们的领地内部储量最大,而且多是露天矿,采掘方便。至于别的族群虽然也有,却量少,深埋于地底,大规模采掘需要雄厚的前期投入资金,其中更有太多无法估量的变数。 赚钱的生意人人都想做,看到泥炭采掘有利可图,千辛万苦弄出来的矿井肯定会被当地统治者分润。这还是颇有良心的行为,如果换成某位黑心的城主,干脆连骨头带肉吞得一点儿不剩,到头来变成为他人做嫁衣……何必呢? “盛兴隆”的泥炭已经形成招牌,别人很难仿冒。光是独特的外形,中间打孔的繁琐做法,就让一心只想赚钱根本没想过成本投入的眼红商人们捶胸顿足。 何况祖木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身后站着磐石城。那位年轻的城主连凶狠好战的豕族人都不怕,可想而知也是个心狠手辣,不要脸,眼睛里只有收益的执着型疯子。 对于来到虎族领地上的做生意的牛族人,沅水城主远不如表面看起来那么放心。他派人暗中调查过“盛兴隆”,得到的结果并非想象中那么黑暗:祖木的底子很干净,商行里的伙计平时很少外出,也从不向城里的人打探消息。所有迹象都表明这是一家纯粹进行商业活动的机构,除了卖货赚钱,他们不参与政治斗争,从未干过间谍之类的勾当。 “盛兴隆”每个月都要购入一批马。多则五十匹,少则三十匹,母马和骟马都有,品质上也很挑剔————只要雄壮高大的那种,瘦弱矮小统统不要,连看都懒得多看一眼。 祖木派人定期将这些马送回磐石城。每次出城的时候都会主动提出检查申请,从不躲躲藏藏,更没有避讳的意思。 这些做法让沅水城统治者彻底放心,不再对他们产生怀疑。 一直以来,牛族与虎族之间最大的贸易项目,就是兵器和马匹。牛族严管锻造技术不放,虎族也不肯放任何一匹公马过关。森严的贸易壁垒存在了数百年,谁也不会轻易松口。这是族群延续的根本,两族历代统治者谁也不愿放弃。 牛族人来到虎族领地上买马,这是再正常不过的行为。当然,市面上的母马和骟马随便挑,价格高低以当年牛族兵器对外发卖的标准升降浮动,你便宜了我就廉价,你卖贵了我就加钱,只要在不触犯双方底线的前提下,算是一种另类的物资交换。 按照虎族法律:任何以打探、贿赂、藏匿、偷盗、抢劫等方式将公马转运给其它部族之人,将被所做全族公敌,世世代代被虎族追杀,挫骨扬灰。 防谍措施是如此严格,就连所有公马发情期间每一次交配记录,都必须有专人在场进行记录,无论母马是否受孕,在限定时间内一律不准出境。任何人胆敢违规,一律处死,全家砍头。 祖木后来才明白,上次设下酒宴款待商业管事,威逼利诱,实在是强人所难。无论成败,都是杀头的大罪,就算真正得到批文顺利买到公马,也会在离开城市的环节被拦下检查。城卫军是最严格的检查人员,除非有城主卫队长级别的人物陪同,并出示城主亲笔签署的文件,反复核对确认无误,才能放行。 没人会把自己在这个世界上赖以生存的东西随随便便抛弃,野蛮人也不例外。 祖木只能退而求其次。 夜深了。 “盛兴隆”后院的马厩里灯火通明。这是一幢高度超过五米的大型建筑,不像普通马厩那样呈半露天形式,上层加盖了屋顶,外侧竖起了墙壁,想要窥探其中秘密,必须身在其中,无法从外部观看。 身材肥胖的祖木脸上全是汗,圆嘟嘟的面颊被红色占据,他亢奋又激动,脱掉上衣,光着两条粗壮肥实的膀子,手里拿着一根两米多长的木制圆筒,眼里透出紧张,死死盯着躺在地上的那匹母马。 天浩可能是蛮族历史上首个滥用麻药的行巫者。大规模制药现在已经成为磐石城的一个特殊行业。平俊的情报局对麻药消耗量很大,用处方方面面,比如现在,就是最好的例子。 这匹母马很漂亮,灰白色的毛皮,鬃毛柔顺,眼眶周围的暗色条纹仿如女子黛眉,瘦长的马脸在灯光下显出一抹忧郁,它看了一眼肥胖紧张的祖木,便缓缓低下头,迷离目光转移到自己被麻绳捆紧的腿上,完全不明白围在四周的十几名魁梧壮汉究竟想干什么。 一个高大强壮的随从小心翼翼地对祖木说:“老爷,已经给它灌过药了,没事儿的。” “放你1吗的屁!”祖木狠狠啐了他一口,颇为恼怒骂道:“灌过药为什么它还睁着眼睛?这睡都还没睡过去,你就敢说没事儿?码1的,你当我是瞎子吗?” 随从被骂得哑口无言,他讪笑着点头应和:“……那……那我再加点儿?” 祖木用手背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像撵苍蝇那样厌烦地挥挥手:“快去,赶紧的,动作快点儿,时间不多了。” 漂亮的母马终于闭上眼睛进入了梦乡。对它来说这很难得,长这么大,很少有躺着睡觉的时候。 祖木示意两名随从用力分开母马后腿,他用力抱紧手中的木制长管,对准母马屁股中央那片红艳艳的位置插了进去。 北方蛮族专用的大号注射器制作起来颇为困难:选取干燥的木头,将中部掏空,外表打磨光滑,前段削成圆锥,留出可供液体进出的管口。用厚实的麻木包上软木塞,从木管后部塞实,使用的时候沿着缝隙注入少许熔化的动物油脂,感觉也不会那么干涩。 既然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得到公马,就只能从母马身上想办法。 有了上一次的教训,祖木现在把贿赂目标范围扩大。他找上了负责沅水城马匹繁殖的官员,买通了两名马夫。经过一段时间充满浓重金钱味道的“特殊友谊接触”,马夫成为了祖木的铁哥们,他们一起喝酒,一起谈论女人,一起做着各种超越了正常行为,却完全合乎道德规范与友谊的事情。 当然,还有一个重要前提:大家都没有违反虎族的法律。 既然只是吃吃喝喝玩玩闹闹,那么无论怎么做都行。大家伙喜闻乐见,平时好几天见不着了还会心里痒痒。所以有一天祖木趁着众人喝醉,脑子晕晕乎乎的时候,故意仰天叹息:“我也想有个儿子啊!” 第一百七五节 生儿子的秘方 每次吃喝玩乐都负责买单的大金主如此悲伤,其他人当然坐不住。他们纷纷围过来嘘寒问暖,祖木也趁机挤出几滴泪水,眼泪汪汪诉说自己的人生痛苦:老天爷不长眼,那么多的女人跟过我,就是没给我生下一个儿子,女儿却如同夏天的蚊子多到令人恶心。我这辈子没别的愿望,就想有个儿子,跪在面前叫我一声“爹”……就算是死,我也知足了。 大哥是不是那些女人有问题? 大哥是不是你办事的角度有问题? 大哥是不是你选择的时间有问题? 大哥是不是你自己身体有问题? 这种时候这样问绝对不是骂人,而是满怀温暖的关心。大家伙七嘴八舌说了一堆,各种方法都有:求神拜佛,多吃肉长得壮,每天睡前顺着窗前左三圈右三圈转几转,在床前放一个公猪脑袋镇一镇…… 做事情需要助手。 一个人在明处主持,另外一个躲在暗处帮忙,这是祖木上次计划失败,回到磐石城请罪,天浩教给他的办法。 在诸多乱麻麻帮着祖木分忧,帮助他寻求未来儿子可行性的提议中,有人在旁边弱弱地插了句嘴:“我听说,弄点儿公马的那玩意儿,趁着新鲜让女人喝了,生出儿子的可能性很大,比求拜神灵管用多了。” 这种事情对马夫来说很简单,而且又是在这种场合提出,免费吃喝玩乐那么久,不帮帮朋友也实在说不过去。再说这没有触犯条令,只是一包公马的静1液……本着对朋友负责,对自己今后纸醉金迷且免费的生活负责,他们拍着胸口答应:某年某月某日,我会帮你搞到一包公马的新鲜玩意儿。 自然繁殖的法子走不通,天浩只能尝试对母马进行人工授精。 静1液在自然状态下存活时间很短,祖木提前准备了几十个马的尿泡,以最快的速度运回来,用麻药灌翻母马,尽管这种人工方式强硬又野蛮,但谁也不可否认:的确有一定的成功几率。 整个晚上都在忙碌,总共三十五匹母马被灌了个遍。它们对此肯定是抗拒又反感,遗憾的是,没有在漫长的岁月里进化成人类,就无法选择,只能承受。 看着躺在地上“呼呼”大睡的马群,无限满足的祖木从侍者手中接过湿毛巾,带着说不出的快乐,慢慢擦拭着双手。他的手其实一点儿也不脏,只是油腻腻的很不舒服。用作润滑的动物油脂从木质大号注射器里溢出,不可避免沾在手上,就连空气中也弥漫着浓烈的腥味。 “感觉就像一场梦啊!”祖木舔了舔肥厚的嘴唇,发出诗人般的感慨。 他曾经设想过很多种从虎族盗取公马(种字被禁,读者见谅)的方法,残酷的现实一一击碎了所有计划。祖木不想杀人,尊敬的城主不止一次说过:一个成功的间谍从不沾染鲜血。可是任务摆在面前,必须完成,很逗时候,祖木很难说服自己不使用暴力。 做一个优雅的有钱人,成为一名北方蛮族历史上最伟大的间谍。这是祖木长久以来的梦想。接连碰壁的事实让他明白很多事情无法按照逻辑进行,固定的常识也没有用。然而现实就是如此奇妙,就在祖木觉得无计可施,信心丧尽的时候,天浩居然想出了如此诡异的办法。 “赶快把它们弄醒,别让这些牲口睡太久,天一亮就出城,一路上不要停留,直接送往磐石城。” 他认真叮嘱手下的人按规矩来。其实事情到了这一步,后面的流程已经用不着担心。这些母马丝毫看不出怀孕的迹象,哪怕再有经验的马夫也不可能看出它们肚子里另有乾坤。 至于那些花费重金获取的公马“种子”,祖木玩了个障眼法,到手的时候,他用满满一大包预先调配好的粘稠液体趁着马夫朋友不注意,迅速更换。那些浓汁被精心处理,无论外观还是气味都无可挑剔。既然是花天酒地,就得有个无良土豪的模样:祖木找来六个相貌美丽,腰粗腿粗胳膊粗的漂亮女人,将满满一大包浓汁倒进六个杯子,让她们当着马夫朋友的面,一滴不剩全部喝光。 白芝麻酱汁、水、面粉、盐、鸡蛋清、提前熬制的肉汤……这份配方看起来是如此可怕,可味道很不错,只是量大,六个女人拼尽全力全力地喝,一直撑到肚子胀鼓鼓的,尿意十足。 马夫朋友同样提心吊胆,第一次做这种事情的他们心里隐隐有些后悔,也的确产生过“祖木这家伙是不是故意欺骗我,他实际上是牛族间谍”之类的想法。 所有怀疑在女人们喝光浓汁的同时彻底消失,他们得到了鼓鼓囊囊的钱袋,欢声笑语伴随着在空气中飘散的酒精,再次成为男人们伟大友谊的见证。 这种事情可以多来几次。 反正女人们能不能生出儿子完全是祖木一个人说了算。诡异的秘方据说很灵验,但无论任何事情都贵在坚持。让她们多喝点儿,这过程至少得持续一、两个月。 祖木很清楚,有些办法光凭自己永远也想不出来。 他对年轻城主超凡智慧佩服得五体投地。 沅水城的虎族统治者并不反对马匹交易,他甚至非常愿意看到管辖下的城市商业发达,各种税金滚滚而来。 “公开进行马匹交易,把你买到的马光明正大运回来。”这是天浩的原话,他仔细考虑过每一个细节。 望着黑沉沉的夜幕,祖木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英雄。 他仿佛看到遥远的牛族领地山岗上,有无数雄壮的战马在奔跑。 老子是牛族人。 我为我的族群感到骄傲! 夜深了。 祖木轻轻哼着歌。 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 我家就在岸上住,听惯了渔夫的号子,看惯了船上的白帆。 …… 豕族领地,族群首都,獠牙城。 这座城市到处散发出野蛮的气味。 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很臭。 这里看不到任何与“艺术”有关的东西。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破破烂烂的棚屋,那是用原木与土坯堆成外墙,中间用高大木柱作为支撑,把树枝斜搭成坡状,表面糊上厚厚泥层用于防水的做法。屋内地面低于外部,必须在门槛位置挖一道排水沟,否则雨水会倒灌屋内,一片潮湿。 “卫生习惯”这种事情对豕人来说根本不存在。他们从不觉得肮脏的环境有什么不对。当然贵族要讲究得多,他们用坚固的岩石建造房屋,内部摆设也较为整齐,尽管只是简单的收拾整理,对比普通的豕人平民,已是相当于文明时代穷鬼与亿万富翁的区别。 巫源强迫着自己,以最优雅的姿势端坐在椅子上。 这里是豕族国师的私宅。 听起来很是高上大,令人心生敬畏。可是在巫源眼中,就是一个相对干净些,臭味没那么浓烈的大号垃圾堆。 用石头砌成的墙壁上,挂着数十颗白森森的头骨。有凶悍的暴鬃熊,有狰狞的狂狼,有体量超出正常认知,也不知道具体叫什么名字的怪物,还有可怕的巨蛇与鳄鱼,尤其是后者……巫源悄悄对比了一下,发现自己整个身体躺进巨鳄满是尖牙的嘴里还略显有余。 当然,也少不了豕人的头骨。 看着对面墙上那一个个空洞的黑色眼窝,巫源想象着他们(它们)死时的模样。生者与死者的凝视太令人难忘,并非想要留下永远的纪念,而是各种恐怖狰狞的画面。 坐在对面的巫鬃已经很老了。七十,或者八十……具体的年龄巫源也不是很清楚。岁月对每个行巫者来说都是一种秘密。他们从不轻易泄露自己的真实年龄,这是专属于巫者的传统,也是保持这一群体神秘感必不可少的手段。 女性行巫者很多,可是像巫鬃这样成为一族国师,身份显赫的女性巫师就极其罕见。纵观北方蛮族各部落历史,女性国师寥寥无几,但她们都很伟大,在不同时期做出了令人瞩目的壮举,也正因为如此,才能在泥模板上一代又一代把名字保留下来,成为后人传说的主角,永远吟唱。 巫鬃个子不高,只有两米五,她穿着浅蓝色的上衣,棉质面料看上去很考究,还有用白色胶泥染成的图案。炎热的夏天穿不住太多衣服,圆润的锁骨凸显在领口位置,只是表面覆盖着褐色皮肤,又干又枯,没有丝毫的韧性。 “我已经替你向上面传过话了。”巫鬃的声音低沉且暗哑:“大王不会出兵的。” 后半句才是重点。 巫源感觉心脏瞬间被高吊起来。他竭力保持着礼仪,让刻板的微笑停留在脸上,说话语调虽显僵硬,吐字发音却足够清晰:“呵呵……失去了整整一个部族,豕王陛下就不想报仇吗?” 从赤蹄城出发,避开大路,在人迹罕至的山林里穿行,因为不能骑马,足足十七天的脚程,巫源好不容易才赶到獠牙城。 巫师之间有着天然的亲近感,超出了部族与族群的限制。与神灵沟通的人总是自成一派,何况巫源身份不低,值得巫鬃以礼相待。 早在几个月前,钢牙部被灭的消息已经传到了獠牙城。 巫鬃以为巫源是一个迟来的报讯者,却没想到他真正的目的是劝说豕王出兵,攻打磐石城,为死去的钢牙之王报仇。 长达半分钟的沉默让气氛变得凝固。一个是国师,一个是族巫,这对年龄迥异的男女各怀心事。 “阿源。”忽然,巫鬃用一种异样的语气发问:“你还没有告诉我,这究竟是为什么?” 巫源第一天抵达獠牙城的时候,巫鬃就问过同样的问题,但没有得到答案。 “我只是在尽自己的本分。”迟疑片刻,巫源的神情有些犹豫,又带着点儿严肃:“天下所有蛮族是是一家,磐石城灭杀钢牙部,大逆不道,手足相残。长此下去,必然会威胁到其它部族。如果豕王陛下坐视不管,以后……恐怕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年迈的巫鬃笑了,她那双被无数皱纹包围的眼睛里透出讥讽和精明:“这里没有外人,你我都是巫者,没必要遮遮掩掩。再说了……呵呵,这样的理由,你觉得我会相信吗?” 巫源的左半边脸露出笑容。这表情对他来说实在有些困难,可他真的笑不出来,只能将嘴角略微上扬,显得不是那么尴尬。 “磐石城主是个不讲道义的家伙。钢牙之王勇猛善战,这次完全是被他用阴谋诡计所害。身为雷牛部族巫,我实在看不过去,所以……” 巫鬃抬手挡住他后面未说完的话,老巫婆缓缓皱起眉头,用探询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巫源:“如果这就是你的答复,那么不说也罢。” 她的声音里透出冷漠,巫源暗自叹了口气,他低头思考了几秒钟,重新抬起的时候,微笑洋溢在面孔的每一个角落。 “打下磐石城可以得到绝大的好处。”他的口气充满了诱惑:“那里有很多粮食。这可不是我胡编乱造,牛天浩得到了钢牙部三万多豕族人,养活他们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国师大人,您想想看,如果没有足够的粮食,钢牙部投降的豕族人会老老实实听他的话吗?” 对这种说法,巫鬃其实很赞同。 吃不饱,任何部族战俘都会造反。何况豕人天生胃口大,这对任何战争获胜者来说都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麻烦。所以在北方蛮族所有族群统治者看来,豕人俘虏在很多情况下不能算作战利品,而是一种负担。 巫鬃的眼神很严肃,也很认真:“只是粮食,还不足以打动陛下,让他改变心意。” “磐石城有很多特产。” “城市附近有数量庞大的巨角鹿群。” “他们的东面就是大海,可以得到盐,还能捕获大量的鱼。” “苹果干和酒是最具特色的产品。” “……对了,还有奶酪。” 第一百七六节 财富的概念 巫源一直在喋喋不休。 他绞尽脑汁,说得嘴巴都快干了。 花白的长发在巫鬃头顶茂密生长,盖住了额头以下的小半个面孔,她的眼睛有部分隐没在阴影里,但目光很犀利,仿佛具有令人畏惧,不得不避开的锋芒。 “这不是我想听到的答案。”年迈的女国师盯着巫源:“至少不是你的真实想法。” 巫源薄且发白的嘴唇微动了一下。 真实……那种事情能说吗? 再没有比真实更令人恐惧且随时感到悸动的存在。那是深藏于我内心的秘密,只能,也必须永远被黑暗笼罩。 没有去过狮族领地的人,永远无法想象那里有多么繁荣。 当然,“繁华”这个词会随着时间改变。但就一座城市而言,巫源觉得必须用“伟大”才能配得上狮族首都咆哮城。那里有超过五十万以上的居民,是整个北方大陆名副其实的第一大城。 狮王陛下是如此的聪慧,如此富有远见卓识。他看到了货币化社会的光明前景,看到了金属货币在文明进程中发挥的作用。不仅仅只是造出供人们使用的硬币那么简单,从此一切都有了价值,精确到以“便士”为单位,而不是原始贸易中通过双方商议,大概、也许、可能等模糊字词彼此衡量,奸商们再没有机会玩弄小花招,上对统治者逃税,下对平民百姓坑蒙拐骗,一切只为了利润。 真正是记忆犹新啊!这是深藏于巫源心底最美好的画面。那时候,自己纯洁得就像一张白纸,冲动又激昂,一心只想着为平民大众谋取福利。他牢记着自己牛族人的身份,多次在狮族人面前捍卫己方族群利益,为之呐喊,为之奔走,甚至甘愿付出生命。 经历的事情多了,想法也就变了。 勇敢是愚蠢的表现,据理力争只是弱者苍白的喧哗,阴谋诡计是对抗刀剑的最佳手段,只是见不得光,只要找对了方向,轻轻一戳就破。 山盟海誓的爱情就像滑稽剧一样可笑,亲眼看到心爱的女人背着自己与别的男人上床,巫源感觉浑身所有的血猛然冲上头顶。他想杀人,想抡起刀子活活把这对狗男女肮脏的心挖出来……可他什么也不能做,骑在自己女友身上的那个男人是贵族,而那时候的自己,只是一个小小的初级行巫者。 权力令人畏惧。 但巫源发现,还有比权力更强大的存在。 那就是金钱。 只要有足够的金镑,就能让手握重权的大人物心甘情愿为自己办事。他们会失去大脑和主动思维,变成自己手里随心所欲指使的玩偶。 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变化。 狮族人很幸运,他们有一个智慧超卓的王,带领他们逐步摆脱愚昧和野蛮,走向文明。 那是巫源向往的未来,他看到了金钱的魔力,看到了区区几枚金属货币就能决定一个家庭生死荣耀的诡异魔法。 拥有一枚金币,可以让你在今后一段时间里生活无忧,快乐满足。 欠下一枚金币,你将面对饥饿、贫穷,甚至死亡。 这的确是一种魔法。 大部分野蛮人的思维都很淳朴:食物来源不外乎土地和猎物,除了战争,这就是决定生活与未来的关键。 至于表面雕刻着精美头像的金属货币……那玩意儿不能吃也不能用,揣在衣兜里还咯得慌。 巫源是个聪明人,他有着敏锐的观察力,知道北方蛮族正处于巨大的转型时期。只要成为变革的主导者,就能从中获取丰厚的利益。 遗憾的是,牛王并不赞同狮王的货币改革计划,大国师也对此持反对意见。巫源为此上下奔走,好不容易在牛铜那里得到支持,赤蹄城也成为牛族内部唯一一个金属货币试用区域。 牛铜是个老实人,他什么也不懂。 巫源每天都在计算着自己的身家财富————制造金属货币实在太简单,只要有材料和熟练工匠,就能批量化生产。一枚硬币换一个女人,一枚金币换一个家庭,另外还有粮食、布匹、武器、酒……那段时间,巫源每天都在做梦,他幻想着自己成为全族最富有的人,挥舞着金属货币掌控一切,就连牛王陛下也不得不因为经济问题跪倒在自己脚下。 “国王用权力统治世界,银行家用金币统治国王。” 这是南方白人的一句谚语。 区区一个赤蹄城,无法满足巫源的胃口。他需要加快速度全面推进货币化,如果短时间内连牛族都无法接受这种制度,其它部族就更不用说。 天浩是巫源选定的种子。他知道这个年轻人很聪明,否则也不会提出在射术比赛上打赢鹰族人的建议。 对聪明人,巫源一向都很欣赏,所以他给了天浩一袋钱,不再搭理。 紧接着向磐石寨派出商队,巫源相信以天浩的聪明程度,必然明白自己的用意。 这算是一种实验,也是巫源对天浩变相的拉拢。既然无法改变那些思维顽固大人物的想法,我就退而求其次,从小型村寨的头领身上下手。 这一招巫源用得很纯熟,很多牛族村寨头领都受到影响,选择接受金属货币,而不是传统的粮食和布匹。 天浩是个意外。 金生与他的每一笔交易都有记录,可算来算去,磐石寨每次都能从中受益,天浩却没有存下多少钱。 他手里几乎没有金属货币。 或者应该说,他拒绝接受这种硬邦邦的小玩意儿,换而要求粮食和棉布。 这不是巫源想要的结果。 金属货币必须得到承认才能体现价值。 粮食可以吃,布料可以做衣裳,至于金属货币……没有这两种功能。 如果可能,巫源真的很想用刀子一个个撬开野蛮人的头盖骨,把先进文明的金融货币知识硬生生塞进去。 只有得到所有人的承认,自己手里这些金属货币才能发挥最大威力。 天浩的确很聪明,而且有着极强的统治手腕。短短几年时间,磐石寨一跃成为了磐石城,就是最好的证明。 可越是这样,巫源就越是对天浩恨得咬牙切齿。 他没有按照我的想法去做,没有在领地内部推动金属货币改革,甚至要求其他人拒绝接受这种东西。从这方面来说,天浩是巫源不折不扣的敌人。 更糟糕的是,随着磐石城规模不断扩大,对周边村寨的影响也急剧增加。环车寨、章浦寨、平林寨、山源寨……巫源曾经在这些小型村寨布局,金生的商队与他们进行过交易,可如今,所有村寨头领抛弃了金属货币,他们要求得到粮食和布匹。 文明时代的美国人曾经这样说过:“一张面额为一百美元的钞票,本质上只是一张纸,然而它的价值是如此坚挺,你可以用它在其它国家购买大量商品。这公平吗?可世界上所有人都愿意接受美元,甚至把这张花花绿绿的纸当宝贝一样藏起来,这就是我们国家实力的象征,这就是货币价值的最高体现……当然,如果有一天,世界的某个角落有人叫嚣着拒绝美元,就该轮到我们的军队上了。” 巫源只是一名巫师,不能掌控军队。 天浩的身份越高,影响力越大,对巫源造成的伤害就越严重。其中的道理不难理解,就像文明时代某人拥有一百套房子,自然是希望房价上涨。可如果出现了质疑楼市价值过高的声音,对房屋拥有者来说就是堪比杀父仇人一般的存在。 随着磐石城不断崛起,巫源的财富也在迅速缩水。 所以天浩必须死。 豕族人应该是不错的帮手。他们在战争中损失了整整一个部落,人口数量多达数万的钢牙部被磐石城并吞。这是任何王者都无法忍受的屈辱,只能用鲜血才能洗清。 在磐石城与豕族人之间挑起战争,这种事情在巫源看来毫不困难,甚至是理所当然。他有后手,提前准备了大量货物,只要豕族人与磐石城打起来,战火波及区域内所有交易都必须以金属货币为唯一支付手段。巫源有把握通过这次大战获取丰厚的利润,他仔细考虑过每一个环节,制订了周密的计划,却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在本该是最稳妥的豕王这里出现了偏差。 他竟然拒绝一场报复战争? 这简直不可思议! 巫鬃紧盯着巫源的双眼:“你还是什么都不肯说吗?” 巫源意识到自己的紧张感,他深深吸了口气,脸上浮起一丝故作轻松的表情:“我没有撒谎,刚才告诉您的这些,都是我的心里话。” 我是一个出于正义请求豕王陛下出兵的巫师,而不是为了一己私利撺掇战争爆发的高利贷者,两者之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巫鬃淡淡地笑了。 她从巫源眼睛里看到了自己年轻时候的模样。冲动、个性十足、每一秒钟都有各种奇思妙想从脑子里蹿出来……年轻人认为可以征服世界,他们不遗余力朝着自认为终点的各种目标狂奔,在阴谋诡计与强大力量之间你来我往,干掉对手,或者被对手打败。有人认输,从此一蹶不振。有人赢了,得到丰厚的奖品。年轻岁月的喜悦与哭泣随着时间被不断分薄,继而淡化,最后变成蒙在心脏表面彻底风干的一层膜。 后来,我们很难……甚至不会再有激动的时候。单凭一双饱经风霜的眼睛,就能看穿这世上的诡诈与算计。 巫鬃的声音依然低沉,夹杂着看破一切的嘲笑:“陛下不会出兵。” 巫源脸色苍白:“大国师,就不能再争取一下吗?磐石城……他们……灭掉了整个钢牙部啊!” 巫鬃饱经风霜的脸上毫无表情:“这是陛下的意志,谁也无法更改。” 巫源明白这是下了逐客令。 他挣扎了几秒钟,艰难地从椅子上站起,拖着沉重的双腿,朝着房门方向缓缓走去。 巫鬃默默注视着他远去的背影,目光有些复杂。 每个族群都有一个王,但并非每一个王的意志都能得到贯彻,并执行。 豕王老了,他病得很厉害,奄奄一息。从去年入秋的时候病发,拖了整整一个冬天,虽说现在情况略有好转,却无法下床,饭量大减,每天只能进些流食。 巫鬃和祭司们每周都给豕王检查身体,她很清楚,大王已经病入膏肓,撑不了太久。 女性在蛮族社会的地位很低,但也有例外。豕族王后多年来一直苦心经营,她身边有很多追随者,甚至一些军方将领也公开表示支持。王子年幼,需要很久才能成年……可以想见,如果大王一死,獠牙城所有权力都会落到王后手里。 如果所有人都听命于王后,巫鬃倒也愿意加入支持者群体。问题是,其它分部族长对这位强势的王后印象不太好,他们拒绝服从王后的命令,坚持认为只有男性王位继承人才有资格发号施令。如果年幼的王子不具备这种能力,那就只能召开族群大会,从贵族当中进行推选,产生一位新王。 对于王后来说,这更是无法接受。 谁也不愿放弃权力,王都獠牙城暗流涌动,只要重病的豕王一死,随时可能爆发族群内战。 在这样的情况下,全族出兵为钢牙部讨还公道,变成了一个滑稽的笑话。 只能说,天浩的运气,以及选择的时间点实在太好了。 巫鬃从巫源眼睛里看到了阴谋。 尽管他义愤填膺,振振有词,口口声声“这都是为了豕族的利益”。 苍老的脸上浮起不屑冷笑。 巫鬃很想下令把巫源抓起来,严刑拷打,从他嘴里问出究竟。 想想还是算了,毕竟大家都是巫者。 何况豕族内部现在很混乱,各种难以处理的问题简直让巫鬃焦头烂额。 磐石城只能先放一放,以后再说。 …… 天浩收到了祖木派人从沅水城远途送来的马。 数量不多,每个月几十匹不等,都是母马。 巨角鹿牧场东北方向单独划出一块区域,用于养马。 第一百七七节 交出你的寨子 儿子已经会走路了。 事实证明,基因改造与自然环境的改变能促使人类进化。囚牛的发育速度至少超过文明时代普通人一倍。他已经学会奔跑,抬起两条稚嫩的胳膊保持平衡,在欢声笑语中用好奇双眼打量着世界。 天浩经常去北面的山区,变异迅猛龙很听话,细胞之间的神秘关联是如此不可思议,它们会主动亲近这个男人,心甘情愿跟着他前往龙骑兵训练所,安装钢甲,系上缰绳。 一百零六头迅猛龙,七头三角龙,这是训练所现有的坐骑总数。 天浩比任何时候都盼着儿子长大。 他努力想成为一个合格的父亲。只要在城里,大多数时间都会陪着囚牛。每当这种时候,天浩会变成世界上最好的讲解员,他仔细解释小孩子看到的一切,并非表象,而是原理。 老祭司当仁不让成为了囚牛的启蒙老师。传授知识的方法很原始,在抹平的沙地上用树枝写字,在泥模板上刻写作业,学着像男人一样用刀,教会他如何解剖一头野兽,分辨不同的内脏器官,判断在不同温度与环境下的保鲜时长。 皮肉可以带回来,肝部与心脏就得趁着新鲜吃掉……这些做法在天浩看来其实没有问题,尤其是动物的肝脏,富含大量维生素,生吃的效果更定比熟食更好。 他带着囚牛去过几次龙骑兵训练所,年幼的儿子对那些巨大怪物表现出浓厚兴趣。他欣赏那些丑陋庞大的身躯,喜欢尖利的獠牙,总是张开胖乎乎的手臂拥抱它们。 迅猛龙如玻璃片的眼睛里闪烁着凶狠,却在面对囚牛的时候变成了脉脉温情,甚至就连令人看了觉得头皮发麻的竖形瞳孔,也释放出柔软的信号。 三角龙做得更直接:它们总是低下头,任凭囚牛笨手笨脚爬上去,骑在脖子上,双手攀住坚硬巨大的头部骨板,发出满足的欢笑。 天狂认为有必要把囚牛教育成一个合格的男人。他教囚牛如何使用长柄战斧,传授给他最精良的战技。磐石城的人们经常看到他们坐在一起吃饭,一大一小,吃得很认真,囚牛的饭量就这样被带着日益增加,却因为平时运动量大,没有发胖,身上逐渐显出模糊的肌肉轮廓。 “作为男人,一定要能吃、能打,还要能干!”满面凶狠的天狂这样教导囚牛。最后几个字含义丰富,说得太透彻反倒没了意思,得自己去体会其中深意。 囚牛很快成为磐石城与他差不多年龄段的孩子王。在天浩的授意下,永钢将他们编成童子军,纳入战团统一管理。每天清晨按时起床,分别接受体能与文化训练,下午参加各项劳动……总之,没有一分钟能闲着。 投枪和弓箭是每一个蛮族男子必备的基础技能。一群半大孩子在训练场上吵吵嚷嚷,按照教官的命令朝远处用白色灰线标注的区域奋力投掷,这场景很容易引起围观者的兴趣。看着一个个孩童争先恐后比拼实力,大人们也觉得手痒,于是在附近另外划出一块场地比试起来。 女人最喜欢男人之间的比试,她们纷纷在旁边围观。来自异性的目光立刻挑起男人体内荷尔蒙加速分泌,他们变成一只只好斗的公鸡,使出吃奶的劲儿朝着远处投掷标枪。获胜者理所当然引发围观女群众的阵阵呼声,失败的却不肯认输,冷嘲热讽,认为赢了的家伙耍诈作弊,再不就是搜肠刮肚寻找“我比你强,只是今天风向不对”之类的理由,很快引发了新的争斗。 旭坤向天浩报告这些事情的时候忧心忡忡,他认为必须禁止在城内进行类似的比斗,否则难以维持秩序。 天浩的看法恰恰相反:“没什么大不了,喜欢的话,就让他们比吧!但要制订出规则,所有人都必须服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觉得可以尝试着举办一次运动会。” 这个该死的野蛮时代没有任何娱乐项目。天浩早就有过“运动会”的想法。这应该是个很不错的主意,首先在磐石城兴起,再把周边所有村寨囊括进来,很快就会形成令人瞩目的竞技风潮。 身为城主,当然要以身作则。 天浩很快出现在投枪赛场上。城主的威严无人胆敢质疑。他下令用白色石灰在地面撒出标尺,规定了禁止越过的投掷线,按照距离远近,分出不同的落点区……做完这一切,他脱掉上衣,鼓起健美的胸肌,从旭坤手里接过一支投枪,轻松助跑,骤然加速,带着说不出的狂暴与凶猛,将手中的投枪远远掷出,伴随着无数叫好与惊叹,白色投枪在空中划出一道美妙弧线,远远落定,斜插在地面上。 得给吃饱的人们找点儿事情做,释放出他们多余的精力。 身为城主,必须给下面的人以榜样的力量。这一掷,天浩没有留手,进化后的身体爆发出巨大能量,标枪远远落在标尺尽头。负责测算的旭坤带着人跑过去,得出一个令人震惊的数字。 “二百三十四米!”旭坤先是一惊,随即爆发出雷鸣般的激动狂吼。 这数字在天浩意料之中。 文明时代奥运会纪录为98.48米。北方蛮族身高、体能远超那个时代,正常情况下,一名蛮族战士使用重型标枪的覆盖半径,约为一百五十米。 城主不仅需要智慧,还需要强大的力量,才能慑服下面的人。 统治者都需要作秀,现在也不例外。 听到这个可怕的数字,很多想要在女人面前露一手的男人纷纷不再发声。女人就不同了,她们用炽热的目光追随天浩,等到天浩微笑着挥手离开,在视线里走远,消失,这才把目光转向显赫的新建城主府。 阿依越来越招人嫉妒了。 强壮的城主……尤其是想想他那身膨胀鼓起的浅褐色肌肉,简直让人牙痒痒,恨不得扑上去咬几口。 很多事情只要起了个头,后面的就顺理成章,用不着自己操心。 何况天浩离开的确是有要事。 城门哨卡传来消息:庆元寨头领益丰来了。 …… 坐在椅子上,打量着狭窄的房间,益丰有些惴惴不安。 实在太小了。与其说是会客厅,不如说是一间没有床铺的卧室。到处都是冷冰冰的石块,坚硬又粗糙,光是看看就觉得很不舒服。 几天前,益丰接到来自磐石城的信,要求他在这个时间赶过来,与天浩面谈。 无论怎么看这都像是一道命令,而不是头领之间身份对等的信函。更可气的是,益丰大老远来到磐石城,天浩没有出来迎接,只有一个卫兵把他带过来,连茶水都没有。 愤怒油然而生,却无法在心中激起燃烧的火焰。 实力导致了权力与身份差距不断拉大。现在的磐石城就是一头凶猛巨兽,听说人口数量超过三万,实际上可能比这个数字更多。每次想到这里,益丰就觉得心口疼得厉害,各种复杂情绪也搅扰着大脑,让他无法平静下来。 以前,庆元寨的规模比磐石寨大得多。 感觉就像从高高的云端突然坠下,巨大的落差令人窒息,难以接受。 门开了,天浩走进来,高大的身体挡住了阳光,制造出一片斜长的阴影。 益丰连忙从椅子上站起,脸上带着微笑。 对面走来的年轻城主也在微笑,却充满自信,更有一种傲然。他很英俊,黑色的眼睛非常漂亮,可是在益丰看来,却无时无刻不在释放出凶狠,尤其是棱角分明的面颊与下巴,更有着说不出的冷酷与刻薄。 他没来由的胸口一紧,忽然觉得正在走近的年轻城主让自己感到恐惧,还有巨大的压力。 “坐!”天浩笑着指了一下椅子。 他说话简单直接,省去了以前时刻挂在嘴边“益丰大哥”的特殊称谓。 “磐石城比过去热闹多了,这都是阿浩你的功劳。”益丰没有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露出谄媚的笑,佝着背,点头哈腰,无法直立。 天浩很随意地摆了摆手:“还是说正事儿吧!” 益丰忽然有种不妙的预感,感受到天浩咄咄逼人的目光。情况显然与过去不同,他没有客套,更抛弃了礼仪。 “我要庆元寨。”无论说话口吻还是内容,都极其霸道,蛮不讲理。 “……什么?”益丰觉得自己一定是听错了。 “我要你的寨子。”天浩语气平淡,但言之凿凿:“今天叫你过来,不是跟你商量,而是把我的意思告诉你。嗯……就不留你吃饭了,回去准备一下,我明天就派人接管庆元寨。” 益丰屏住呼吸,努力睁大双眼,苍白与鲜红在脸上急剧交替。 “你……你说什么?”虽然愤怒,他却不敢发火,颤抖的声音是绝望前兆:“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把庆元寨交出来,我要所有的一切。”天浩仿佛统治黑暗的魔鬼,在微笑中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当然,你还有两个选择:要么拒绝,要么死。” 强烈的尿意在小腹内部膨胀,益丰不得不夹紧双腿,却无法控制身体颤抖幅度不断加剧。 他忽然很想哭,就像弱者不小心走进吃人怪兽的巢穴,无法逃跑,正前方是一张满是尖利獠牙,散发出浓烈腥臭的血盆大口。 “……凭什么?”在绝望和恐惧中挣扎了很久,他发出无助的悲鸣。 “凭什么?”天浩对他的反应感到奇怪:“只要我一道命令,磐石城随时可以出动两万以上的军队。这理由你觉得怎么样?” “我可以给你两百人……不,三百。”益丰觉得自己快要疯了,泪水忍不住涌出眼眶:“阿浩你不能这样,我们是同族,我还帮过你。你要人是吗?我给你,三百不够就四百,五百也行……求求你,庆元寨是我的,你不能这么残忍,给我留条活路吧!” 天浩叹了口气,缓步走到侧面的椅子上坐下,平静的眼睛里偶尔闪过一丝冷光,只有他自己才明白其中含义。 “这不能怪我。”此刻的他丝毫没有感情可言:“我给过你机会。” “我听你的,以后无论你说什么我都听你的。”痛哭流涕的益丰不知道后悔了多少次,他不再想与尊严有关的任何事情:“求求你,我毕竟是庆元寨的头领,一百个人……我只要一百个人,其余的全都归你。” “你好像还是没有明白我的意思。”天浩的微笑看上去无比邪恶:“所有人我都要,包括你,还有你的家人。我打算把你的妻子卖给虎族人,你的儿子卖给鹰族人。另外还有你家里的其他成员,卖得越远越好……说句实在话,我不打算让他们活过今年冬天,如果明年的这个时候我还能听到他们其中任何人的消息,我会宰了负责发卖的人,割掉他的舌头,挖掉他的眼睛。” 益丰脸上毫无血色,他张着嘴,说不出话来。 “我得让下面的人看到我的决心和手段。”他淡淡地说:“你总是跟我作对,我一次又一次的放过你,但你总是这样……是时候改变这一切了。” 益丰彻底绝望了。 “不要逼我!”他发出受伤野兽般的嚎叫,咬牙切齿猛扑过来。 话说到这个份上,明摆着没有商量的余地。 这里是磐石城,外面全是天浩的人,就算转身逃出这个房间也跑不远,最终会被抓住,死的很惨。 只能奋力一搏,一对一抓住天浩,把他当做人质挟持,逃离这座城市。 或者……杀了他。 这是我最后的机会。 近在咫尺的距离,向前猛扑的益丰看见天浩脸上露出冷笑。 “你觉得这样做有用吗?” 他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离开椅子,闪避的脚步是如此灵活,就像一条滑不溜秋的鱼。益丰连天浩的衣角都没能碰到,感觉眼前的景物一花,从侧面袭来的胳膊死死卡住自己的脖子,是那么的强劲有力,坚如磐石。 第一百七八节 负分 益丰觉得喘不过气,整个人快要窒息了。 “饶了……我……”他努力向上翻着眼睛,在哀求声中拼命挣扎。 天浩诡异的笑容让益丰看了毛骨悚然,他丝毫没有放松夹紧益丰脖颈的臂弯,高举右臂,如刀般的手掌狠狠朝着后颈部位猛劈下来。 “你现在的状态完全符合我的要求。” 听完这句莫名其妙的话,益丰眼前一黑,陷入昏迷。 …… 缓缓蹲下,注视着昏迷不醒的益丰,天浩脸上的笑意逐渐消失,被光线笼罩的侧脸显得尤为冷峻。 站起来,大步绕过桌子,走到南面的墙下站住,拉开壁橱,各种工具赫然出现。 钢钳、不同规格的刀、钢针、骨锯、大号铁钉、钢锤、锉子……应有尽有。 得益于牛族流传千百年的精湛锻造工艺,钢丝的柔韧度非常好。天浩用钢丝拴住益丰的足踝,将两条腿牢牢捆绑在一起,还特别脱去他的鞋子,将双脚大足趾并拢,同样以钢丝固定。 向后反背的手臂显然违逆了人体结构学,但必须承认,这种在文明时代被证明非常管用的束缚方法的确可以让被囚禁者丧失行动能力。除了手腕和大拇指,天浩还特意将益丰的双手食指拉开,再用钢丝固定,算是加了一道保险。 北方蛮族的强悍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为了确保安全,再严密的预防措施都不过分。 照例脱掉益丰的裤子,他的皮肤表面同样长满了浓密体毛,只是没有曲齿那么多,汗味也没有那么重。 天浩走到桌前坐下,高高挽起衣服袖口,在上次取出孢子的相同位置,如今再次鼓起一个半圆形的球。 这是一枚新的孢子。 天浩已经摸到一些孢子产生规律:应该是与主体大脑思维有关,比如说你想到“我要”,体内变异细胞就能感应到来自大脑的指令,从而产生一些促发孢子生长的“种源”。可具体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天浩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他估计可能与脑垂体分泌的激素有关,在细胞与主控神经之间产生紧密联系。 每次只能生成一枚孢子,成熟期约为一个月。第一枚孢子没有摘除以前,不会产生新的孢子。 通过揣测判断的规则其实很模糊,准确率与正确正度还有待进一步观察。毕竟这只是天浩体内产生的第二枚孢子,他还需要更多的证据。 手术过程与之前对曲齿做过的一模一样,就连植入孢子的部位也没有分别。 收拾好各种器械,用干净的湿毛巾擦掉手上的血,看着仍在昏迷的益丰,天浩睫毛低垂,陷入沉思。 曲齿是第一次实验,现在是第二次。 之所以选择益丰,当然有着特殊目的。 上一次,孢子与曲齿真正融合,足足花了两个星期。那段时间曲齿表现出各种不适应症状:体温升高,中枢神经与神经末梢之间反射作用不连贯,大脑指令与身体动作极不协调,无法以正常方式表达思考结果,甚至对食物概念的理解也产生了偏差,进而影响到消化。 被植入者对外来孢子的抗拒是如此明显,最明显的直接作用导致了曲齿逻辑混乱。他那段时间只能喝粥,同时出现了一些可怕且诡异的行为。 负责监管曲齿的卫兵发现他半夜爬起来撒尿,却用陶碗盛住尿液,想也不想就往嘴里灌。 他对泥土产生了兴趣,吃得很开心,只是数量不多,远远达不到活活被噎死的程度。 幸运的是,这种行为怪异的适应期时间不长,曲齿恢复得很快,这表明孢子真正与他融为一体。 如果说曲齿是一颗在挣扎过程中彻底被黑暗吞没的无助夕阳,益丰就是在拼命想要撕裂厚重云层阻挡,想要以自身光亮在黑沉沉天空中占据一席之地的雨天太阳。 光明并不意味着绝对正义,黑暗并不代表这颜色的持有者都是坏人。 益丰属于一直跟天浩“对着干”的类型。 他是个真正的麻烦集合体。 天浩使用过各种手段:怀柔、施恩、威逼利诱、给与好处……益丰的对策也不软不硬,他表现出强硬的抗拒,同时还要吞下所有好处,属于那种既要吃你,又要骂你,你却偏偏那他无可奈何的该死混蛋。 在法治社会的确如此,你不可能一刀捅死他。 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天浩认为孢子寄生肯定有其限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成为植入目标。 他需要摸索,需要更多的实验。 最主要的限制条件,应该是植入目标对自己的态度,也就是主观意识。 以曲齿为例子,如果将他对天浩的态度划定为一百分值,那么益丰的态度就是负五十分。 正,代表好感。每二十分值为一个阶段,六十分以上即可承认接受你的权力与身份,八十分以上产生崇拜感,一百分的情况就属于狂热型追随者。 负,代表厌恶和抗拒。参考正面分值,不难理解其中概念。 天浩很想对雷角之王下手。 有价值的目标实在太多了:宗光和宗具父子、牛铜、大国师、牛王陛下……孢子产生的成本几乎可以不计,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天浩有把握牢牢控制这个世界,让它按照自己的意志运转。 关键在于,并非每个人都是曲齿,都能像他那样对自己有着强烈的崇拜意识。 一个狂热的崇拜者对寄生孢子都表现出反应如此强烈的不适性,贸然对其他目标下手,完全有可能导致一系列不可控的问题产生。 其实天浩对庆元寨的兴趣不大。只要他愿意,下令天狂带队,强悍的磐石城战团顷刻之间就能扫平那个小型村寨。如果不想使用暴力,派出老太婆翠花戴着几个女人到那里“走亲戚”,散布各种对益丰不利的言论,多多宣扬磐石城这边生活好,吃得饱,活得开心,幸福满足……用不了几天,庆元寨的人就会逃得一干二净。 至于卖掉益丰的家人并施以酷刑,那就更是嘴上说说罢了。尽管对这个野蛮的时代没有太多代入感,天浩却不是冷酷邪恶的统治者。潜意识当中,他一直把各部落野蛮人当做同胞,这也许是来自宿主本体的残留意识,无法清除干净。 一切都是为了激怒益丰,急剧降低天浩在他愤怒大脑里的综合评价,从竞争对手到敌人,然后是仇人,进而邪恶形象再次升级,达到魔鬼的高度。 以这样的人作为目标,孢子会产生什么样的融合形态? 天浩对此充满了期待。 就这样安静地坐在椅子上,在沉默中注视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益丰,就像艺术家用挑剔眼光欣赏自己刚完成的作品。 外面传来有节奏的敲门声,只有身边的亲卫才会这样做。 “进来!”天浩随口吩咐。 一名高大魁梧的战士推门进来,单膝跪倒在天浩面前,恭敬地说:“大人,平俊回来了,说是有重要情况要向您当面禀报。” …… 与过去相比,平俊现在的变化很大。 他刻意收敛住自己凶狠的气质,不再像从前那样瞪起眼睛看人,嘴角向下绷紧皮肤的习惯也改了,开始向上翻转,即便平时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也会面带微笑。当然这可不是自娱自乐的精神病预兆,而是在日常生活中形成习惯,易于让人产生亲近感。 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微笑会让更多的人接受你,这个世界是善良的,谁也不喜欢邪恶,就像白天与黑夜,正因为我们喜欢前者,却又不得不面对后者,所以选择以睡眠方式应对,同时积蓄精力,在阳光灿烂的时候挥洒自由。 平俊没看过《论一个演员的自我修养》,他的所有伪装理论与实际运用都来自于天浩的言传身教。感激的心从未改变过,随着磐石寨变成了磐石城,平俊的忠诚就像石头一样坚硬,越发稳固。 会客厅很宽敞,狭窄阴暗的小房间只适合见不得人的隐密勾当。天浩拿起茶壶,分别给平俊和自己面前的杯子倒满,温和地笑道:“说吧,有什么收获?” 平俊连忙从椅子上站起,从贴身衣袋里取出一卷兽皮,双手捧着,恭恭敬敬递到天浩面前。 这是一张鼹鼠的皮,内层油脂和外层兽毛均被刮得干干净净,表面用特殊材料处理过,摊开后的面积相当于一张文明时代的a4纸。墨水的制造方法很特别:锅底灰、泥炭粉末,再按照比例掺入稀释后的鱼骨胶……用这种墨水写成的文字能保持很长时间,不褪不掉。 兽皮上记录的内容不多,天浩却翻来覆去看了近一个小时。 平俊正襟危坐,保持着绝对的恭敬。 “有意思……没想到豕族内部居然这么乱?”天浩淡淡地发出轻笑,目光始终没有从那张兽皮上移开。 这份情报是平俊近段时间收集所得。 从上次曲齿带兵进攻钢牙城的时候,天浩就下令情报收集工作重心转向豕族。平俊派出大量人手,从豕族首都到其余各分部,没有任何疏漏。情报分析与整理花费了一些时间,但就整体来说很值得。 豕王病入膏肓,快不行了。 生老病死很正常,偏偏这位大王后宫不稳:五年前外出视察领地的时候,豕王看中了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于是带回来封妃。这女人倒也肚皮争气,当年就给豕王生了一个儿子。 豕族的分部构成很特别,与其它部落不同,所有豕族分部都是从主族内部分化产生。简单来说,豕族实行分封制,只要王子成年,就能得到相应的人口和封地。以钢牙部为例,被天浩干掉的钢牙之王铁齿,就是上一任豕王的儿子。 包括现年五岁的幼子,现任豕王有五个儿子。除了长子沙齿拥有封地,是“狂牙部”的王,其余三个已经成年的儿子都没有受封。他们都住在獠牙城,没有豕王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 这种情况看来很诡异,实际上,是豕王对宠妃的一种态度————按照正常的继承顺位,无论如何也排不到年仅五岁的幼子。都说人老就糊涂,这句话放在豕王身上恰如其分。他早就没有了年轻时候的雄心壮志,再加上身体状况一天不如一天,漂亮温柔的宠妃当然要比年老色衰的原配更令他喜欢。爱屋及乌,对幼子的态度自然超过另外四个儿子。虽然他们已经成年,在豕王心里的地位却越来越低。 人大了,性格与思维会变得独立。在文明时代,三十岁的男人如果对父母唯唯诺诺,会被骂做“妈宝男”。但不可否认,身为父母,谁都希望孩子永远听话,永远服从于自己的意志。 一边是整天伴随在身边,奶声奶气叫自己“阿爹”的幼子。 一边是成年且翅膀硬了想要飞翔,平时极少见面,偶尔碰到还会扭头转向一边,对自己没有丝毫尊敬,甚至暗地里谋算王位的一群混蛋儿子,这种选择题的答案不言而喻。 偏偏王后也是个不省心的。谁不希望丈夫对自己永远痴情?可岁月是把杀猪刀,在年轻漂亮的脸上割了一刀又一刀,眼睁睁看着丈夫每天夜里都躺在年轻妃子的床上,对自己看都懒得看一眼,任何女人都会产生怨恨,进而憎恨,最后彻底变为仇恨。 “老杂种,你赶紧死吧!”这就是豕族王后目前的心理状态。 从老大到老四,大家都想成为新王。 生下幼子的宠妃紧紧抱着豕王的大腿,她知道这是自己唯一的依靠,所以成天撺掇着躺在病榻上奄奄一息的豕王传下旨意,让幼子继承王位。 类似的话说太多,豕王也觉得烦。老子还没蹬腿,你就急吼吼让你的亲生儿子赶着上位,你到底想干什么? 总之,獠牙城现在暗流涌动,一片混乱。 “大人,这是我们的机会。”平俊很兴奋,他谨守着礼仪,声音压得很低:“只要运作得当,至少可以吞掉小半个豕族。” 第一百七九节 母与子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没那么简单。”天浩注视着兽皮卷上那些已经看过很多遍的内容,若有所思地微微点头:“可以尝试着先从狂牙部下手,下一阶段的情报收集工作就以这个为重点。” 平俊再次站起来,垂手站在天浩近前:“如您所愿。” “我需要详细的豕族地图,包括各个分部的村寨、城市内部结构图。”说到这里,天浩叹了口气,他扬起手中的兽皮:“这玩意儿实在太麻烦了,又厚又重,一点儿也不方便。” 早在一年前,天浩就让长风对纸张进行研制。其实他对制纸方法只有粗略的概念,知道基础原料是各种材料打散混合而成的纸浆。因为前期事情繁杂,磐石寨重点需要解决粮食等方面的问题,“造纸”这个项目也就一再拖延,现在看到记录情报的兽皮卷,让他不由得想到必须尽快解决这个麻烦。 先尽量尝试吧!实在不行,就去北方基地从老嬷嬷那里寻求帮助。 平俊一直没有搭话,他知道天浩的习惯。 “暂时先这样吧!”天浩放下兽皮,视线转移到平俊身上,他淡淡地吩咐:“十天时间应该够了,尽快把情报送回来,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应该不难拿下狂牙部。” 历史经验告诉天浩:一次只能对付一个敌人。 豕族是目前阶段最合适的对手。比起动辄数百万的虎族和狮族,区区五十万总人口的豕族实力不算强。他们的族人强大又野蛮,可惜不太聪明,力量层面的优势完全可以通过阴谋和周密计划抵消。更重要的是,吞掉这种小规模部族不会引起注意,更不会引起大型部族的敌意。原因很简单:豕族是个特殊的存在,为了生存,他们接受过所有部族的雇佣,今天帮着我杀你,明天帮着你杀我。这种情况延续了数百年,虽然大家都认可豕族的雇佣兵身份,知道他们能征善战,但抛开各种利益前提,豕族与所有部族都是仇人。 他说得风轻云淡,仿佛“狂牙”根本不是一个部落,而是一个随便扔在荒野,无论是谁都能弯腰捡起的物件。 平俊忍不住战栗了一下。 狂牙部是豕族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口多达六万以上,更重要的是,族长沙齿年富力强,多年来一直苦心经营。首都狂牙城高大坚固,绝非已经覆灭的钢牙城能比。沙齿对领地民众的压榨也没有铁齿那么凶狠,他的各项政策更温和,来自底层的反对幅度很小。 但不管怎么样,只要城主发了话,那就肯定有很大的把握。 如果不是智慧超群的英明统治者,怎么可能在短短几年时间就把磐石寨变为城市,接连打败鹿族与豕族? 平俊的身体里涌起一股不断膨胀的兴奋。 他再次朝着天浩跪了下去。 心甘情愿,毫无保留。 天浩对平俊的态度很满意,他端坐在椅子上,接受了对方的跪拜。 这是上位者应有的样子,权力与控制并非毫无底线的亲近温和,要保持适度的距离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威严,在属下心里产生足够的神秘感。 即将离开的时候,平俊忽然想起一件事:“大人,我们安排在獠牙城的人发现了一个意外情况。” 天浩微笑着点头示意:“说吧!” “上个星期,族巫大人去过獠牙城。”平俊很谨慎。 “族巫?”天浩微微怔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你指的是巫源?” 行巫者是能够与神灵沟通的人物,族巫更是高级别的行巫者,平俊无论如何也不敢直呼其名。他点点头:“我确认过,消息来源没有问题。” 之所以没有当做例行信息上报,是出于普通人对巫师的敬畏。 “他去见豕王?”天浩眯起了眼睛。 平俊摇摇头:“我们的人看到族巫进了豕族人的国师府邸,他在那里呆了四天,直到离开以前,一直没有出来过。” 国师? 族巫? 这是两个称呼迥异,实际上完全相同的职业。 难道是出于职业因素相互交流? 不排除有这种可能。 可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敏感时期? 天浩脑子里浮现出一张年轻英俊的脸,带着毫不掩饰的冷傲与优雅,目光冷漠。 思考了很久,他认真地说:“分出一部分力量监视巫源。不用太过紧密,不要让他发现,正常幅度的监视就行。” “如您所愿。” …… 豕族领地,首都,獠牙城。 三十三岁的沙齿继承了来自祖辈的遗传基因。他高大又强壮,即便在豕人当中也算是难得一见的巨人。他细腻的性格与粗犷外表差别很大,如果没有真正接触过,很难相信这居然是一个完整的生命体。 金黄色晨光洒进窗户的时候,沙齿就算闭着眼睛也能感受到。他睁开眼睛,清新的空气夹杂着热意,带来了城市远处的喧嚣,撞击着耳膜,驱走睡意,重塑清醒。 卧室的房门从外面推开,母亲走了进来。 身为豕族王后,珊华其实长得很美(豕族人审美观):她身材高大,肥厚的肚皮将衣服高高撑起,发丝质感极粗……请注意,这绝对不是一句贬义的话,其实她的头发富有柔顺感,只是不怎么细,就像文明时代大号的缝纫线。 王后身上的女性特征尤其发达,极其庞大,体积相当于文明时代的篮球。 她侧身在儿子的床榻边缘坐下,微笑着问:“睡得好吗?” 沙齿的獠牙挺特别,总共有三颗,而不是像其他豕人那样的两颗。这是幼年时代牙齿发育不良引发的后遗症,牙床左边长出两颗并列的獠牙,在他三岁那年凸出嘴唇,继而分裂。异常生长导致沙齿左边嘴唇无法合拢,挤压着面部肌肉长期向上,变成一张丑陋的歪嘴。 在豕人的贵族圈里,他有一个非正式的外号————歪唇男人。 “我已经迫不及待想吃早餐了。”沙齿笑着伸了个懒腰,他在母亲面前永远都是个孩子。 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有资格在王后的寝宫留宿,即便亲生儿子也不行。当然,用“王宫”形容这幢充满原始风格的建筑实在有些不贴切,有些怪异,容易让人浮想联翩。 如果不是豕王又老又病,珊华无论如何也不敢这样做。丈夫是个真正的狠人,年轻的时候,就因为侍女不小心在他进餐的时候摔坏了酒杯,丈夫下令砍掉侍女全家的脑袋,所有死者分切成碎块,摆在獠牙城的中央广场上,任由城内居民随意取走。 现在嘛……哼!他老了,连喘气都困难,躺在床上起不来,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两脚一蹬归于神灵的召唤。 沙齿是我儿子,平时他在封地,一年到头也见不上几次,好不容易来一趟獠牙城,把他安排在我的寝宫休息又能怎么样? 早餐很丰盛,尤其是对半剖开烤熟的母鸡很对沙齿胃口。他连嚼带啃一口气吞下去两只,浸透了肉汁的空心鸡骨也没有放过,豕人坚硬的牙齿很容易对付这东西,嚼起来很脆,算是一种不错的小吃。 珊华王后坐在餐桌对面,她特意支走了侍女,房间里只有母子二人。 “你什么时候带兵过来?”她的问题很直接,语气也很干脆,丝毫没有五十多岁老女人的缓慢与无力感。 沙齿缩回正伸向烤羊排的手,迟疑地看了一眼王后:“阿娘……昨天晚上我仔细考虑了一下,这样做……恐怕不太好吧?” 豕王没几天活头了。 这几乎是公开的秘密。 所有人都在争权夺势。 目前,獠牙城内分为两派:王后派与王妃派。 王后派实力很强,珊华多年来一直拉拢各方人脉,尤其是各分部族长。儿子沙齿是其中最可信赖,实力最强的代表人物。狂牙部有六万多人,全面总动员情况下可出兵四万,如果集合平时与王后关系不错的各部族长,就能组成一支庞大的军队,占有压倒性的全面优势。 王妃派的根基在于獠牙城本身。这里是个不折不扣的贵族圈子。王城的人口不多,只有三万,却驻扎着多达两千名豕族禁卫,更有着身份无比尊贵,在王位继承人问题上起决定性作用的大国师巫鬃。 珊华的计划简单又直接:长子沙齿现在就出兵,同时向其它分部传递消息,要求合兵围困獠牙城。反正丈夫老了,奄奄一息半死不活,连话都说不清楚。自己手下还有百余人的亲信,只要抓住时机,封住宫门,不让外人与丈夫接触,就能全面掌控大局。 到时候,一定要狠狠折磨王妃那个贱人,将她千刀万剐。 “阿娘您的法子行不通。”沙齿活动了一下歪斜的嘴唇,陷入深深的思考:“这样太急,会引起其他人的反对。” 老迈的王后对此嗤之以鼻:“别人怎么想跟我有什么关系?我算是看开了,只要有军队,无论说什么别人都得服从。如果他们敢跟我对着干,那就统统杀了,一个不留。” “问题是阿爹还活着。”沙齿耐心地劝道:“还有大国师,她一直没有表态具体站在哪一边。” 难以觉察的犹豫从珊华王后脸上一掠而过,被毫不掩饰的狠辣凶色取代:“那就连她一块儿杀了。区区一个国师,她死了更好,直接换上我们的人。” “这绝对不行!”沙齿满脸严肃,他认真提出警告:“阿娘,这种话咱们母子关起门来说说也就算了,如果被别人听见,麻烦就大了。” “那你说怎么办?”王后有些心烦意乱,她皱眉注视着餐桌对面的沙齿,冷笑着发出讥讽:“别忘了,你下面还有四个弟弟。尤其是最小的那个,最受你父亲宠爱。再拖下去,王冠和王座都得归他,说不定连你的狂牙部也要收回来。到时候,你连哭的地方都没有。” 强壮的沙齿畏惧地看了一眼母亲,显得很茫然。 他犹豫了很久,还是缓慢地摇摇头,情绪很是低落:“……阿娘,我下不了手。阿爹……他毕竟是我的父亲啊!” 沙齿很清楚母亲的想法。 出兵很简单,一道命令就行。以狂牙部的实力,完全可以派出两万人的大军。可是这样做就彻底站在父亲的对立面,说不好听的,这是大逆不道。 北方蛮族虽然性情粗野,却也懂得“孝顺”两个字。寒冬季节、春荒、青黄不接、饥荒的时候被迫杀死族中老幼实属不得已而为之。正常情况下,谁又忍心这样做? 母亲与父亲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不是简单一、两句话说得清楚。孰是孰非,说开了,他们各执一词。身为长子,沙齿劝说了很多次,却无效。父亲却不领情,每次母亲闹起来,他都会铁青着脸命令自己返回封地,不许多管,更不准多问。 如果真的按照母亲的意思行事,一旦她全面掌控獠牙城,局面就会变得很糟糕。 沙齿很清楚,母亲会毫不犹豫杀死父亲。 她一直是个控制欲极强的女人。 珊华用凶狠的目光死死盯住儿子,被肥肉和皱纹挤压的眼睛既紧张又愤怒。 “你真的想坐以待毙吗?”她从喉咙深处发出“呼呼”的咆哮:“你父亲迷上了那个该死的女人,那是个妖精,不要脸的贱货。她一心想让她的儿子继承王位,到了那个时候,你以为你还有机会吗?” 沙齿觉得自己站在岔路口,无论前进还是后退都是万丈深渊。 “……求求您,不要……逼我。”五大三粗的汉子畏畏缩缩,就像一只面对主人棍棒的猫。 冰凉的感觉沿着珊华王后皮肤渗透进入体内,笔直抵达心脏。 她老迈的脸上露出一丝孤寂苦笑。 从小到大,长子都很听话,让他往东绝对不会向西。正因为如此,珊华不惜与丈夫闹翻,贿赂族中多位高阶管事,联合逼宫,好不容易迫使丈夫将长子分封为狂牙之王。 这其实是一招好棋,有封地才有军队,关键时候才能成为自己的依靠。 第一百八十节 攻破 可是现在看来,一切都没有按照预期进展。 “你想死吗?”她的咆哮变得更加凶狠、刺耳起来:“如果让那个女人的儿子成为新王,她会下令砍掉你的脑袋!” “不会的。”沙齿连连摇头,急急忙忙辩解:“我不会让她有这个机会。我会跟她好好谈谈,让她打消这样的念头。” 暴怒的王后发出冷哼:“你太天真了。” 沙齿的头低垂着,不敢正视母亲近乎喷火的双眼,他的声音唯唯诺诺,充满了无奈的自我见解:“……他毕竟是我的弟弟啊……” 珊华足足花了半分钟才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他是指那女人的儿子。 我的亲生儿子没有站在我这边,反倒帮着一个外人说话。 你的弟弟……难道你还不明白吗?他即将成为新王,他与你根本没有兄弟之情,他只会服从那个该死女人的意志。每一次新王继位,都要砍下成百上千颗头颅,这是残忍又血腥的庆典,是新旧势力的交替。 “你……你给我站起来!”珊华觉得快要活活气疯了。 她双手猛然发力,粗壮的胳膊将巨大的餐桌高高掀起,各种餐具与菜肴如暴风骤雨般飞出,“丁零当啷”一阵乱响,动静之大,就连门外守候的侍者也被惊动,他们纷纷跑进来,却被王后凶狠的目光吓住,低下头,默默退了出去。 珊华大步踏过满地碎片,走到沙齿面前,一把抓住他的衣领,发出狰狞的质问:“你到底出不出兵?” 沙齿全身都僵硬了。在如此近的距离,母亲尖利的獠牙顶在自己脸上,挤出两个凹进去的浅坑。 痛苦撕扯着大脑,与其说是畏惧,不如说是惶恐。 就在这时,外面走廊上传来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房门从外面被用力撞开,发出“嘭”的一声巨响。 僵持中的母子同时把目光转朝那个方向。 一个身穿信使号衣的豕人卫兵跑进来,单膝跪倒在地,他额头与面颊上全是汗,粗壮的喘息致使他连话都说不清楚。 “……呼呼……启禀殿下……牛族人出兵攻打我族。新通寨、宁官寨、布素寨……还有……还有全宇寨,纷纷向狂牙城求救,请大王速做决断。” …… 狂牙族领地,新通寨。 身披重甲的天狂肩上扛着冲城撞木,仿如一头受惊的暴鬃熊,发出惊天动地的咆哮,高速奔跑越过三百多米的距离,带着无比震撼的力量与惯性,将前端包铁的撞木狠狠砸在沉重的寨门上,木屑飞溅。 撞木是蛮族特有的攻城武器,有多种规格。视具体情况,单人用、两人用、三人用……最高可达二十人用。如果是多人使用的大型撞木,长度与重量成倍增加。只有身材最高大,体能最强的壮汉才有资格成为扛木者。他们分成左右两排,每两人为一组,肩膀上扛着粗大结实的横杆,总共十条系绳固定着撞木,悬空而起。队列周围有重盾手负责掩护,挡住来自正前方与上面落下的箭矢,一直冲到寨门前,利用撞木像秋千那样荡起来的惯性力量,摧毁坚固的防御。 新通寨只有一千多人,这种小规模的村寨没有石墙,只能用木头和土坯修造建筑。围墙虽然厚实,却只是做做样子,可以挡住野兽,却挡不住成规模的军队。 距离寨子五百米的位置堆砌着土堆。这是两百名豕族人在短时间内的杰作。五百名重盾手将他们护得严严实实。工兵训练是天浩在这个世界的独创,人们用大车运来砖块,砌成六个高度超过十米的台子,就地挖土,沿着砖块平台顺序包围着向上堆积。就做法来看,与古埃及金字塔的修造方法颇有几分类似。顶端留出三米见方的平地,牛族工匠用预制零件迅速架起重型弩炮。他们绷紧皮绳,用拳头大小的碎石填满藤编网兜,指挥官一声令下,身穿皮甲的工匠纷纷抡起长柄重锤,狠狠砸向机栓,杠杠原理产生了精妙的弹射力量,空中顿时飞起一片可怕的石雨,带着令人头皮发麻的呼啸,在战场上空制造出成片的弧形攻击面,准确射入寨墙内部,带起无数飞溅的鲜血,喧嚣与喊杀声立刻被痛苦哀嚎与尖叫取代。 一千名战士,外加一千五百名后备,无论专业士兵还是数量,都占据着压倒性的优势。 寨内的瞭望塔连续被四枚铲子形巨弩射中,这其实是放大版的箭矢,专门为攻城设置,前段呈扁圆形,就像文明时代武僧常用的月牙铲。巨大的冲击力击碎了原木撑架,在无数豕族人恐惧的惊呼声中,简易木制塔楼摇晃着倾倒,站在上面的弓箭手失去平衡惨叫着坠落,对成群结队的进攻者彻底失去了远程压制能力。 锻造不是豕人的强项,他们也没有足够的钢铁用作防御。再厚重的木制寨门也挡不住撞木连续冲击,并排钉起的粗木被撞得粉碎,从中部凹陷,形成一个很大的“v”形。 “杀进去!”皮糙肉厚的天狂咆哮着扔掉撞木,凶蛮地抢过旁边一名牛族战士手中的战斧。鲜血与近在眼前的胜利刺激着神经,就像打了大剂量兴奋剂,他爆发出如山一般的威猛其实,将战斧高举过头顶,从喉咙深处发出震耳欲聋的暴喝,朝着横面钉板明显出现分岔的寨门连续猛劈,破开一条足够两人并行的通道。 正对面,五个身穿盔甲,高大魁梧的豕族战士怒吼着向他扑来。 五对一,足以把天狂像蚂蚁一样活活摁死。 沉重的铁盔护面挡住了部分视线,却并不妨碍五个人从不同角度看到天狂在笑。他的笑容是如此阴狠,毫不掩饰讥讽的成分。 他没有选择战斗,而是像懦夫那样转身就跑。速度是如此之快,就连最灵活的兔子也比不上。 数百名全副武装的牛族长枪手早已在寨墙外侧排好队形,他们曾经针对这种情况进行过无数次演练。天狂沿着侧面跑开,让出足够的距离,战士们立刻放平长枪,每两人中间夹着一名重盾手,迈着堪比机器人还要整齐的步伐,呼喊着令人恐惧的号子,横队两侧的枪尖往中间聚集,正对着破烂寨门的十多名长枪手以手臂高度为准,分为上下两层,仿佛一列自带撞角的蒸汽压路机,粉碎了松散的寨门外框与墙木,速度虽然,却锐不可当。 新通寨的豕族人从未遭遇过这种可怕的战斗。他们很勇敢,面对任何敌人从不畏惧,单打独斗也不落下风。然而锋利的枪尖刺破了希望气泡,冲在最前面想要挡住寨门重构防御的五名豕族战士被当场刺穿。他们感觉胸口一片麻木,整个身体瞬间失去了知觉。精通锻造的牛族兵器坚硬又锐利,长度超过五米的排枪密密麻麻攒刺过来。 头盔被当场挑飞,冲击力巨大的枪尖直接捅进面部,斜上贯穿眼窝,从带着散碎的肌肉组织从死者后脑探出。 胸口被捅得彻底凹陷进去,濒死者惨叫着,下意识扔掉兵器,双手紧紧抱住直插胸口的枪杆,哭喊着拼命想要挣脱,却被狞笑的对手以强大的臂力向上挑起,顿时双脚离开地面,只能在空中做无用的挣扎。 有人同时被三支长枪刺中,头部、左肩、右腹同时贯通,配合默契的长枪手们依次抽枪,继而向前突刺,短短几秒钟内,他的身体变成了蜂窝,连惨叫声都来不及发出,扬天喷出大口血沫,倒在地上,被无数沉重的脚步踩踏,碾成肉泥。 “挡住他们,快来人挡住他们!” 被攻破的寨子一片混乱,豕族守卫者眼睁睁看着攻击枪阵在整齐的号子声中冲进来,连忙在惊恐慌乱中绕行避开,好不容易想起避开锋芒攻击枪阵侧翼,却惊愕的发现枪阵后排迅速涌出数十名身披重甲的豕人战士,挥舞着长刀与战斧,恶狠狠朝自己扑来。 天狂举起钢斧劈开一名反抗者的肩膀,狞笑着看着那人惨叫着倒下,抬起左脚踩住濒死者的头,双手紧握斧柄,左右用力摇晃了几下,从骨缝中拔出牢牢卡住的斧刃。他将带血的武器高高举起,发出胜利者的呼号。 “放下武器,投降不杀!” 身后、四周、远处,所有进攻者都跟随天狂的节奏,大声呼喊出同样的声音。 第一个扔掉武器的下跪者出现,紧接着是更多放弃抵抗的豕族人。 “投降免死!” “快投降吧!只要投降了就有饭吃,还有鱼,有肉。” “你们打不赢我们,再打下去你会死,老子还要抓住你的老婆儿女,到时候谁来管她们?” 上兵伐谋,攻心最佳。 上千名牛族和豕族战士潮水般涌进新通寨,队伍里夹杂着数十名手持铁皮话筒的劝降者。成倍扩大的声音在寨子上空盘旋,任何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前后两道寨门都被封死,几个不甘心想要攀越寨墙逃出去的家伙当场被弓箭射中,牢牢钉在那里,一时半会儿死不了,他们在痛苦中流血,在绝望中挣扎,在后悔中等待死亡降临。 一队士兵抓住了新通寨的头领,用绳子反绑他的双手,推搡着押到天狂面前。 这是一个身高超过三米的强壮豕人,他后背上挨了一刀,正在流血,伤口很浅不致命。他居高临下用通红的眼睛死死盯住天狂,紧紧咬在一起的牙齿发出“格格”声。 “跪下!麻痹的打了败仗还这么拽,给老子跪下!”天狂不由分说,抡起拳头狠狠给了对方肚子上一下,豕人头领疼得张开嘴,双腿一软,“扑通”跪在地上。 天狂抓住他又粗又长的头发,将那张带血的脸向后用力揪起,对方痛苦的表情让他很满意,于是用右手轻轻拍了拍那人的面颊,阴沉沉地发出冷笑:“投降吧!你已经输了。” 豕人头领面部肌肉在痛苦与屈辱中扭曲,带血的唾液沿着嘴角缓缓流出:“我宁愿战死,也不会成为你的奴隶!” “哟嚯,真看不出来,还是条硬汉。” 天狂发出邪恶的调侃笑声,只是他瞬间变脸,笑容变成了狂怒,猛然拔出佩在后腰的匕首,狠狠捅进豕人头领的胸口,恶狠狠地骂道:“老子最讨厌你这种打不赢还喜欢玩嘴皮子的废物。输了就输了,哪儿来那么多废话!” 豕人头领带着凝固在脸上的恨怒与不甘心,缓缓倒下。 收拢新通寨豕人难民的工作很顺利。 战死与杀死的豕族人约有两百人,另有六十多人不同程度受伤(专指残疾,北方蛮族没有轻重伤之分)。天狂下令把所有伤者集中,当着所有投降者的面,干净利落砍掉他们的头颅。 这是个残酷又野蛮的世界,伤者已经没有继续生存的资格。 天狂手持铁皮话筒,在八百多名豕人降者面前走来走去,声嘶力竭地喊着。 “你们的王是个混蛋,他不让你们吃饱,不给你们粮食。” “跟我走,从此以后你们就是牛族人,咱们一起去磐石城,那里有的是粮食,还有肉,你们每天都能吃好的!” “我这辈子最恨撒谎的人。神灵在上,如果我有半句假话,让我下辈子投胎去大陆南方,做白皮,当黑鬼!” 话糙理不糙。 他吼得口沫四溅,随同出战的豕人战士们纷纷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食物,按照俘虏人数顺序分发下去。优先发给老人和儿童,其次才是妇女和男子。 领到食物的豕人俘虏们对天狂的话半信半疑,却不像之前那样抱着强烈抗拒的心理。 他是敌人。 但不管怎么样,一个愿意向神灵发誓,以命运和前途作保证的人,可信度极高。 两小时后,战士们押解着排成长队的豕人俘虏,往磐石城方向缓缓远去。 在他们身后,是残破不堪的寨子,遍地人类遗骸和鲜血。 这里很快会成为野兽的乐园。 明年,野草会长得更加茂盛,花会开得更鲜艳。 第一百八一节 旧识 宁官寨的战斗比想象中要简单得多。 折齿是宁官寨的头领,他与曲齿很熟,但关系很复杂,父亲前女友丈夫小姑子前男友儿子前女友的竞争对手。 他们曾经喜欢过同一个女人,只是在这场恋爱战争中没有胜利者————那女人运气不好,她上山砍柴的时候被暴鬃熊抓住,等到寨子里的人们闻讯而来,她的整个肚子都被撕开,心和肝不见了,肠子也被吃了一半。 野兽同样有着对美味的独特理解。它们最喜欢吃内脏,绵软鲜滑,腥味十足。 因为这层关系,率领军队而来的曲齿没有在第一时间下令进攻,他派出一名使者向折齿提出会面的要求。 折齿爽快的答应了,具体位置安排在宁官寨大门外一百多米的空地上,算是给双方心理上的保障,彼此也能接受。 那里有一棵树,浓荫密布。 按照北方蛮族的审美观点,折齿长得很帅。他身高超过三米五,魁梧的体格像山一样挺拔,肌肉结实,仿佛有着棱角的岩石。褐黄色皮肤颜色很淡,偏于苍白,漂亮的黑色长发一直拖到腰间,用一根橘红色布条系着,浓密程度足以令文明时代所有秃子恨得咬牙切齿。 “我听说你投靠了牛族人?”折齿在曲齿对面坐下,他身后并排站着五个身强力壮,肌肉紧绷,随时保持戒备状态的护卫。 曲齿没有否认,他点点头,抬手驱赶在唇边獠牙周围飞来绕去的小虫子:“这是去年的事情。崮山寨的粮食一直不够吃,我们必须给自己找条活路。” 折齿鄙夷且轻松地笑了笑,露出一口在阳光下亮闪闪的白牙:“我早就告诉过你别跟着铁齿,还是转到我们狂牙部好。不是我在背后说钢牙之王的坏话,他很自私,从不考虑其他人的感受。” 曲齿沉默了几秒钟:“铁齿已经死了。” 折齿用警惕的目光打量着曲齿,没有发现潜在的危险预兆。 “你身上这套衣服挺不错。”讥讽和嘲笑是折齿的习惯,这样的说话语气并不代表着恶意,隐隐还有几分羡慕:“棉布很贵……还有你的盔甲也很漂亮。牛族人的手艺真不错,他们在这方面有天分……阿曲,你现在看起来像个真正的大人物。” 曲齿露出友善的微笑:“只要你愿意,可以跟我一样,甚至比我更好。” 折齿还以他同样友好的语气,只是夹杂着一丝无奈:“宁官寨人多,消耗也大。前年的时候我点过一遍,差两百就够五千人。可是年成不好啊,老天爷不下雨,冬天又饿死了一批,零七碎八的卖了几百人出去,现在还剩下四千差那么一点儿。” 曲齿很是同情地看着他:“崮山寨跟你这儿的情况差不多,我大哥也是被逼得没办法,冬天的时候实在饿不住,本想着卖一批人出去,从狮族人那边换粮食。还好磐石寨雇了我们过去帮着做事,给的价钱高,这才熬过冬天。” “你们运气真不错。”折齿这次没有隐藏羡慕的表情。他紧接着叹了口气:“阿曲,说句心里话……我太累了。” “粮食不够吃,所有的豕族寨子都是这样。年成好也就罢了,掺上野菜和野果,平时多抓虫子,上山打猎,除去上缴给族里的部分,剩下的也能吃个七成饱。不是我不想扩大耕地多种粮食,而是实在没办法。寨子里就这么点儿人,宁官寨周围都是山,水上不去,种了麦子也是浪费。有时候想想,还是狮族人那边好过啊!我听说玉米和马铃薯在山上也可以种,而且用不了太多的水,要是能把它们弄过来,咱们谁都不用怕。” “再说野物,从我执掌宁官寨到现在,野鸡早就被抓得没了影子,野兔也一样,从大前年就没见过一只兔子。熊窝和狼窝离这儿很远,去一趟不容易,能带回来多少猎物也说不准。” “如果光是这样也就算了,大家伙勒紧裤腰带,一人少吃一口忍忍也就过去。可盐巴是个大问题,每年都要拿出很多粮食去外面换盐。别的部落就靠这个卡我们的脖子。就拿前年来说吧,鹰族派人过来传信,说是让我出一千人帮着他们打虎族。你知不知道他们给的神秘价?每个人二两……才二两盐巴啊!” 说到这里,折齿眼睛红了,话语也变得有些哽咽:“我带着一千人出征,只有六百多人活着回来。咱们是步兵,根本追不上虎族人的骑兵,没办法,还是用老法子,穿上重甲带上盾牌强推,鹰族人偷奸耍滑,一直躲在我们后面。反正我们是被雇过去的,死了也白死,顶多就是多给点儿盐。” “去年冬天遇上雪灾,我派人向大王求助,希望能拨点儿盐巴和粮食被大伙儿糊糊口,熬到春天。可是从狂牙城回来的人说了:他连大王的面都没见着,被下面的一个管事打发回来。人家一口咬定没有粮食,还威胁说这是以下犯上,再这样的话,就上报大王,说我们逆谋造反。” 曲齿安静地听着。 他很有耐心,一直等到折齿像话多的婆娘那样絮絮叨叨说完,才叹了口气,同情地摇摇头:“都过去了,你得向前看。” 折齿用力眨了几下眼睛,张开嘴,活动了一下面部肌肉,把快要流出眼眶的泪水狠狠逼了回去。他的声音变得嘶哑:“不就是要我投降吗?说实话,这种半死不活的日子我早就不想过了。我想找个靠山。其实就算这次你没来,我也寻思着派人到狮族那边看看,能不能带着全寨人一起过去,只要能吃饱肚子,安安生生过上几年,我也就知足了。” 曲齿没有立刻做出回答,他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旧时好友,谨慎地问:“你真这么想?” 折齿用力点点头:“说吧,磐石城能开给我什么条件?” 曲齿一直盯着他脸上不断变化的表情:“你想要什么条件?” “我要粮食。”折齿抬起头,视线落在曲齿身上,他说话的口吻羡慕又嫉妒,还有几分酸意:“瞧瞧你,又高又壮,红光满面。你在磐石城应该吃得很不错,我估计平时应该不缺油盐,还有肉?” “这些都可以满足。”曲齿微微颔首,幅度很小,在他巨大的身量衬托下显得过于谨慎。 “我还要衣服。”折齿眼里释放出火热的目光:“像你现在穿的这种衣服。” “没有问题。”曲齿的笑容很温和,与天浩一模一样:“只要向城主发生效忠,该有的都有,什么也不会缺。” “太好了!”折齿猛然发出粗犷的大笑:“那我就没什么好担心的,咱们就这样说定了?” “你得先向城主发誓。”曲齿再次提醒。 “等我们到了磐石城,我当面向他发誓效忠。”折齿站起来,急不可待地连声催促:“既然都说好了,那我们现在就走。” 曲齿想了想,点头道:“好吧!让你寨子里的人准备一下,两小时后出发。” 折齿兴致勃勃随口道:“那样太慢了,老人和孩子很拖速度。这样吧,我带上一千人跟着你算前队,现在就走,其他人留在后面慢慢收拾东西,你分出一半的人陪着他们。” 曲齿皱起眉头:“为什么?” “寨子里快没吃的了。”折齿收起脸上的笑:“我们带着最强壮的男人先走,到了磐石城,带着粮食回来接应他们。其实按照我的想法,老人孩子还有女人最好还是留在这儿。地里的庄稼刚种下去,就这样走了,平时没人管理,秋天也没人收,真的很浪费啊!” 曲齿若有所思地微微点头:“你说得有道理……不过,你还是先向神灵发个誓,这样比较好。” “那样太麻烦了!”折齿脸上闪过一丝愠怒,很不耐烦地嚷道:“发誓可不是嘴上随便说说,得准备祭品,还要有人头供奉,祭司主持仪式至少要提前三天沐浴净身,你自己算算这得耽误多少功夫?” 曲齿神情变得凝重:“只是发个血誓,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 折齿眼眸深处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凶狠,他强压住心头的怒火:“我现在是带着全寨人投靠磐石城。宁官寨有三千多人,这其中难保有人不跟我一条心,我发誓肯定会被他们看见,如果有人趁机逃跑,向大王告密,那怎么办?” 曲齿平静地笑道:“咱们走远点儿,我多派些人把你围起来。放心吧,寨子里的人看不到那么远。”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折齿没来由地激颤了一下,他很快调整情绪,说话口气也变得较为软化:“还是现在就走吧!照我说的,先带上一千人去磐石城,老人和孩子跟在后面。等到了磐石城,不用你催我也会向城主发誓。” 曲齿深邃的目光仿佛可以看透折齿内心。 良久,他淡淡地问:“你确定?” “我确定!”折齿一秒钟也没有犹豫。 …… 跟随折齿先期前往磐石城的一千名豕族人非常强壮。看得出来他们都经过挑选,一个个身材高大,肌肉贲张。 按照豕族人的观点,他们的装备很精良。每人都有一套皮甲,外面罩着钢制半身甲,护腰就粗糙些,那是仿照牛族人的做法,用很多金属小环扣相互结成的链甲,沿着从胸口位置的钢甲边缘垂落下来。只不过,豕族在锻造方面的技术只能说是一般,金属环扣规格不等,相互连接的密度也不够,勉强可以挡住剑劈斧砍,却挡不住弓箭。 七百多个男人,另有两百多个女人。用看待其它部族的眼光看待豕人,那是大错特错。豕族女人其实很强,她们在战场上同样凶悍,力大无比,狂暴到极点。 出于稳妥考虑,曲齿将大部分军队留下,监督并押运宁官寨其余的居民前往磐石城。他身边只有一百名卫队,对照折齿麾下的上千名豕族战士,根本不成比例。 曲齿对此毫不在意。他公开声称:折齿是我的朋友,他愿意归降城主。从现在起,他就是我们的人。 精心挑选过的队伍行动速度极快,两天时间走出了正常情况下三天的路程。 出发后的第二天下午,折齿找到走在队伍前面的曲齿,颇为担忧地问:“阿曲,我们带的粮食不多,中午的时候就已经吃得差不多,现在……怎么办?” 不带辎重上路是曲齿的主意。从宁官寨出发的时候,他告诉折齿:不用为给养发愁,自己会安排好一切,只要带着人尽快赶路就行。 他说得是如此笃定,令人不由得不信。 所以包括折齿在内,所有人只带了两天的食物。但豕族人胃口大,分发给各人携带的粮食不可能做到每餐分配那么精确,有人昨天吃的多了些,今天剩下的就少,甚至还有人已经把所有食物全部吃光,毫无剩余。 曲齿笑着抬手指了一下远处的山坳:“我在那里设置了一个补给点,从磐石城过来的路上就安排人手从城里运粮。放心吧,不会让你们饿肚子。”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人们赶到了曲齿所说的山坳。 补给营地设在背风的山脚,三面环山,对外的出口用砖石和泥灰砌成工事。有一百名留守者,他们对地形利用到了极致,以绳索和木梯对附近几个山头进行连接,遇到突发情况,很快就能脱离营地前往高处。每一个警戒点都备有弓箭,自上而下封死爬上来的路口,可以坚守很长时间。 食物很粗糙:大块的硬面饼,里面掺杂了很多麸质;鱼干又硬又咸。唯一的好处是量大,管饱。 在宁官寨的豕族人看来,这些食物已经算是难得的美味了。从中午开始就一直提心吊胆的人们顿时欢呼起来,他们纷纷围住负责分发口粮的牛族人,拥挤争抢着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带着无限满足与快乐大口撕咬。 第一百八二节 我知道你的想法 折齿饶有兴趣地看着远处那些用干茅草盖住防水的麻布粮袋:“阿曲,这办法不错啊!你怎么会想到在这儿安排一个补给点?” “战士们走远路本来就很辛苦,何况他们的主要任务是打仗。物资运输的事情交给其他人负责,沿途多设置几个营地,大家都能得到充分的休息……说起来,这可不是我想出来的法子,是我们城主的意思。” 说着,曲齿若有若无把目光瞟向折齿,低声劝道:“阿折,你还是现在就对城主发誓效忠吧!我帮你做见证,这样做对你有好处。” 折齿收起脸上的笑,怒意压得眉毛直往下沉,很不高兴地嚷嚷:“都说了我见到你们城主当面对他发誓。都快到磐石城了,你怎么又说起这个?真他吗的扫兴……阿曲,我警告你不准再提了啊!否则我真要跟你翻脸。” “神灵无处不在,真要有心,无论在任何地方发誓都没有区别。”曲齿低头注视着自己交握在身前的手:“作为见证人,我会帮你向城主争取最好的待遇。” 折齿嘴角往侧面一歪,不屑地笑道:“我自己的事情自己清楚。阿曲,你就别操这份心了。” 他有意结束这个令人不快的话题:“我饿了,时间也不早了,咱们去吃饭吧!晚上早点儿休息,明天也好早点儿起来赶路。” 说着,折齿转身就要往正在分发食物的人群走去。 “等等,别去那边凑热闹。”曲齿叫住他:“跟我来,我给你弄点儿好吃的。” 停下脚步的折齿顿时来了兴趣:“呵呵,看不出来,你还藏了私货?” 曲齿淡淡一笑:“你是头领,我是领军的管事,吃的用的当然不可能跟下面的人一样。我让人宰了两只鸡,煮了些米,还有酒,咱们好好喝几杯。” 很简单的两句话,瞬间勾起了折齿的食欲,他觉得嘴里涌出大量唾液,下意识地吞了几下喉咙。 这是一条很长的山谷。沿着山坳后面的羊肠小径弯来绕去走了几百米,天已经黑了,附近也听不到人声,除了沉重的脚步,四周一片安静。 折齿忽然感觉有些不对劲儿,他停下脚步,疑惑地抬头张望四周,发现身边的亲卫没有一个跟上来,除了走在最前面的曲齿,周围十几名牛族战士全是他的人。 “阿曲,等等,别走了。”折齿连忙高声叫住曲齿:“太远了,咱们还是回去吧!走了一天我也累了,你还是让人把吃的弄好了送过来,我想回去好好休息。” 曲齿缓缓转过身,肥硕粗壮的身躯在黑夜深处显得特别高大,他手里握着一根火把,锐利弯曲的獠牙表面反射出光线,仿佛传说中的食人魔,正面对着一顿大餐。 “向神灵发誓吧!向伟大的龙天浩城主宣誓效忠!”他的语气平平淡淡,毫无波澜。 一路上,曲齿反复劝说折齿发誓,都被他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 一股寒意沿着折齿后背蹿上头顶,在体内热血的感染下,很快变成急剧扩大的愤怒:“我已经说了到磐石城当面向那个人发誓,为什么你还要……” “我不相信你。”曲齿眼里一片平静,火把燃烧发出“滋滋啦啦”的轻微炸响,仿佛为他冷静平稳的字句赋予节奏:“阿折,认识你那么多年,我很清楚你的脾气与性格。表面上看起来大大咧咧,粗豪爽快,实际上你心思深重,擅于谋算。” “发个誓有那么困难吗?如果真心愿意投靠,无论在任何地方发誓都没有区别。” “你为什么要把宁官寨的人分成两部分?你带出来的这一千人都是精锐,装备精良。我知道你的胆子一向很大,带着这支精锐部队以“投效”的名义进入磐石城,趁着我们毫无防备,趁乱突袭,用城主的人头向你的大王报功,这就是你的计划?” 随着曲齿平淡的话语,折齿狂热的心脏不断冷却。他现在丝毫没有燥热感,反而觉得有种如坠冰窟的可怕寒冷紧紧包裹住身体。 他从未想过投降。 得知牛族人大举进攻消息的时候,折齿以为必将面临着一场殊死血战,却没想到竟然是旧识老友曲齿领军。曾经同为喜欢上同一个女人的竞争对手经历,加上长久以来同族的亲密关系,使折齿迅速想出了应对之法。 他知道曲齿是个性子憨厚的老实人。只要有他作为引荐,应该不难见到磐石城主。到时候,带领麾下多达一千的精锐暴起发难,挟持磐石城主,或者砍下他的脑袋,对方自然一片大乱。杀人的同时逼降对方,产生大量附从人员,成倍扩大己方力量,这是北方蛮族战争中的常用手段。 这是一个在折齿看来完美的计划,可行性极高。只要成功,就意味着自己从此跻身于贵族行列。大王肯定不会吝于赏赐,陛下说不定会因为战功卓著封自己为王……人生是如此美妙,未来充满了令人血脉贲张的希望。 心里有这样的想法,当然不可能对神灵发誓。人心可以欺骗,却不能用同样的方法对付神灵。父母从小教育,祭司和巫师一再告诫:面对神灵不能撒谎,既然发誓,就绝不可违背。 曲齿缓步上前,冷漠的声音在黑夜中清清楚楚传到了折齿耳中。 “你想杀了我们的城主,以此作为你晋升的资本?” “其实你根本不想发誓,只是以此当做欺骗我的借口。” “你真正是心狠手辣啊!放弃宁官寨剩下的那几千人,只为了麻痹我,能面见城主,打出致命一击。” 折齿紧咬着牙,一声不吭。 这些话全都戳中了他内心深处的秘密。 “你心里一定是充满了希望。”曲齿已经走到近处,注视着脸上一片铁青的折齿,他发出诗人般的感慨:“但你显然不知道希望是一种可怕的毒药,它会麻醉大脑,驱赶理智,让你无法认清现实,只沉醉与最灿烂的美丽光环,甚至连伸手触摸都无法做到。” “……你……你想怎么样?”折齿浑身肌肉紧绷,他知道情况不妙,却无法逃走。周围的牛族战士已经亮出兵器,长刀与钢枪对准了自己,长柄战斧也保持着随时准备斜劈过来的姿势。 这场景让折齿想到了以前带队在山上围猎,被猎人们困在圈子里等待死亡降临的野兽。 “我给过你机会……很多次机会。” 曲齿不再叹息,声音变得冰冷又坚定:“我要你的脑袋,这是你欺骗城主必须付出的代价。” 折齿紧绷的神经在这一瞬间达到了极致,他发出强烈的狂暴怒吼:“你敢……” 后半句话被一把从侧面刺入身体的长刀彻底打断。 两支长矛从后面刺入他的背,分别捅穿了心脏和肺部,锐利的枪尖从折齿胸前凸出。 另一把长刀砍断了折齿的右足掌,带血的人体残肢飞起半米高,落在两米外,足掌从破烂的鞋里掉出,五根足趾在尚未中止活动的神经牵引下兀自抽搐。 钢斧释放出令人畏惧的威猛力量,带着划破空气发出的可怕呼啸,割裂皮肤与肌肉,深深斩进折齿的左肩胛骨,牢牢卡住。 折齿是一名强大的战士,有着丰富的战斗经验。可无论再强悍的战士面对被围的困局,最终结果同样是一个“死”字。 他口中喷出鲜血,惨叫着摔倒。 两名牛族战士迅速上前,高举长刀,斩断了他的两条胳膊。 折齿声嘶力竭地叫着,惨叫声在夜空里传出很远。这样做消耗着他体内所剩不多的力气,加上无法止住的血,几分钟后,他最后一次在挣扎中翻动身体,仰面朝天,彻底躺在地上,在剧烈抽搐中大口喘息,再也无法动弹。 曲齿走到近前,他弯腰蹲下,把手中燃烧的火把插在地上,凝神注视着濒死的折齿:“省省力气,别叫了,这样做没有用。” 折齿感到浑身冰凉,这是流血太多导致体温下降。他用愤恨凶狠的眼睛死死盯住曲齿,却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 曲齿抬手指了一下自己的耳朵:“你的人什么也听不见,他们不会来。” 最后的希望彻底破灭,折齿却没有求饶。他想狠狠啐曲齿一口浓痰,却被从喉间涌起的一团血沫卡住,不得不连续咳嗽了几下,好不容易在剧烈喘息中发出没有任何力量感的怒骂。 “……你……叛徒……” 说完这句不连贯的话,折齿瞪大的双眼彻底凝固,他的身体不再抽搐,仿佛瞬间遭遇绝对零度低温,所有的一切都被冻结。 他死了。 曲齿注视着已经死去的朋友:“这世上拥有希望的不只是你一个人,我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追求理想和幸福。区别在于,我成功了,你失败了。” “你选择了一个错误的王。他不值得你追随,不值得你为此付出生命。很遗憾,你不明白这个道理。” 山坳营地里那一千名豕族战士都睡着了。 这些存放在补给点的粮食,与此前天浩假冒孚松之子欺骗铁齿所用的粮食是同一批次。里面掺了麦角菌干粉,上次没有用完,这次接着用。 熟睡的豕族战士肯定有折齿的亲信,现在效忠对象已经死了,等到醒来,他们必须考虑自己的未来,以及生路。 劝降他们应该没什么难度。 后面,还有来自宁官寨的大队人马。 折齿是个聪明人,他的计划成功性很大。 可惜,他遇到了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外来者。 …… 豕人领地,狂牙城。 沙齿没有耽误,得到消息就立刻赶往自己的居城。狂牙城现在戒备森严,城门也被封住,这让进入城内的沙齿感到心安,长长舒了口气。 城内整体气氛比平时紧张了许多,几乎人人都是神色凝重,大街上行人稀少,家家户户都关着门。 城主府的守卫比以前多了些。 沙齿直接召见了城卫军统领枯齿。他坐在椅子上,疲惫地对枯齿抬了一下手:“说吧,现在是什么情况?” 枯齿是沙齿的心腹,这段时间由他负责狂牙城的所有相关事务。没有其他人在场,说话也就用不着那么正式:“雷牛部的牛族人向我们发起了全面进攻。从边境地区开始,很多村寨都被攻陷了。” 沙齿怒不可遏,他紧紧握起拳头:“牛族人?我和他们历来都是井水不犯河水,他们为什么要开战?” 已过中年的枯齿摇摇头,这问题他自己也在寻找答案。接连派出三批使者前往雷牛部询问情况,却至今没有得到回复。 “据我所知,这次的战乱好像不是雷角之王的意思。”能够成为掌管大权的城卫军统领,枯齿有着过人的见识:“我收集了来自各方面的消息,雷牛部只有磐石城一个出兵方向。我觉得,应该是磐石城在针对我们。” “磐石城?”沙齿顿时暴跳起来:“你是说,他们只有一座城?就凭这点儿力量对付我的整个部族?” 枯齿慎重地点点头:“据目前的情况分析,应该是这样。” “他们有多少人?”这是沙齿最关心的问题。 “三万左右吧,具体数字不清楚,可能比这个多一些。磐石城的城主很年轻,那座城市也是刚建立不久。去年他们干掉了铁齿,吞掉了他的部落,实力一下子得到膨胀。估计今年又把目标瞄准了我们……不过有一件事我不明白,他们从哪儿弄到足够的粮食养活铁齿手下的人?要知道那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枯齿简单介绍着情况。 “才三万?”沙齿觉得简直难以置信,他发出刺耳的尖叫:“我的部落可是有六万多人,整整超出他们一倍!” 枯齿脸上露出无奈的笑,他低下头,不再说话。 他能理解沙齿此刻的心情。 三万对六万,弱势一方主动进攻强势者,这种事情无论怎么看都显得诡异。 第一百八三节 赤鼻 良久,沙齿恶狠狠地发出咆哮:“磐石城……他们这是想找死吗?” “殿下,我们必须反击。”枯齿提醒他。 沙齿稍稍收起心中愤怒,强迫着自己冷静下来:“军队集结的怎么样了?” “这正是我要向您报告的另一件事。”枯齿双眉一皱,神情变得凝重:“从上周开始,狂牙城陆续接纳了大量来自周边村寨的难民。新通寨、宁官寨、布素寨、全宇寨……大大小小有十几个寨子,难民总数超过八千。” 沙齿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这么多?” “是啊!”枯齿叹了口气:“其中,新通寨和宁官寨是大寨,其余的村寨规模小,人也少。他们全都遭到牛族人进攻,寨子被攻破,很多人被掳走,他们算是幸运的,趁乱逃出来,好不容易来到狂牙城……现在城里的房子基本上已经住满,再这样下去,会出大问题。” “你指的是粮食?”沙齿问。 枯齿忧心忡忡地点点头:“城里原有的居民在两万七千左右,每年的存粮都是按照三万人进行储备。正常情况下,有四个月的供应期,冬天的供应量还会略有减少。考虑到各个村寨每年上缴的固定份额,再加上他们从不同地方运过来需要时间,仓库里的粮食一进一出,基本上可以保持平衡,也不会闹出饥荒。可是现在一下子来了这么多难民,问题就变得麻烦。” 沙齿侧身坐在椅子上,右手握成拳头支撑着下巴,凝神苦思:“按照目前发放的配额,城里的粮食还能维持多久?” “两个半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这是枯齿早已统计过的数字:“现在是战争时期,战士们必须吃饱。他们一个人的口粮相当于平时两个女人的消耗量。” “用不了两个月那么久,一个月就够了。”被激怒的沙齿面露凶狠:“传本王的命令,一周之内完成全族总动员,各村寨的常备兵必须在规定时间抵达狂牙城。磐石城有三万人,本王就派出三万大军,将他们一举扫平!” 以狂牙部的实力一次性派出这么多人,其中不可避免要加入相当一部分豕人女子。 枯齿历来都是主战派,但他与年轻易冲动的狂牙之王不同,遇事更加沉稳,也更加谨慎:“殿下,我担心粮食供应不足,可能会出现问题。能否向其它部族求取帮助?另外,能不能得到陛下的支援?” 愤怒的表情凝固在沙齿脸上。他叹了口气:“很难……你不是不知道,我们与其它部落的关系不是很好。我的王位来自父王封晋,而不是继承。当初为了得到这块封地,父王从其它部落强行分出总人口七万人的村寨,又提供了一大批粮食供我建城。说句不好听的,那次已经把族里的所有部落全都得罪了。虽然我是王子,却没人买我的账。这么多年,要不是父王在上面压着,他们根本不会认我这个狂牙之王。” “但是这次情况不同。”枯齿耐心地劝道:“牛族人来势汹汹,他们的胃口很大,如果我们撑不下去,紧接着就会轮到其它部落。” 沙齿看了一眼站在面前的枯齿,摇头苦笑:“不是每个人都像你这么有眼光。” “那陛下呢?”枯齿不再坚持自己的观点:“您毕竟是他的长子。” 沙齿低头注视着脚下的地板,很是烦躁:“父王病得很重,獠牙城现在的情况很复杂。我离开的时候,獠牙城已经全面戒严了……阿枯,这些事情我也就是对你说说,你自己知道就行。” 枯齿心中升起一股不妙的凉意,他仍不肯放弃自己的坚持,于是试探道:“那王后……” 沙齿摆了摆手,有气无力地打断他的问话:“别想了,没有用的。我们现在只能靠自己,没人会帮我们。” 枯齿沉默了几秒钟,苦着脸,勉强挤出一丝笑:“我明白了。我现在就派出信使,向所有村寨发布命令。” 沙齿点点头:“去吧,让我一个人待会儿。” 母亲的愤怒面孔仿佛还在眼前晃荡。 得知领地被攻击的消息是如此可怕,神经紧绷的大脑自那时候起就片刻不得休息。 人口损失,村寨被毁,没有一个能让自己心情舒缓的好消息。 从獠牙城一路往回赶,体力消耗极大。 从枯齿这里听到的报告仍无法让自己轻松,局势比任何时候都紧张难控。 沙齿从未感觉像现在这样疲惫。 他需要休息,至少得好好睡一觉。 …… 夜幕下的狂牙城,大部分笼罩在黑暗之中。 这是个夜间缺少光亮的时代。只有大人物才用得起油灯,等级较低的官员均与这种奢侈品无缘。夜晚光线来源大多是火堆,或者火把。北方蛮族对多脂松木有着特殊情结,就是因为这种乔木的躯干很耐烧,是制作火把的最佳材料。 狂牙城的大门紧闭,这里毕竟是城市,城主也不是小型村寨头领那种毫无眼光的穷逼。当初建城的时候,沙齿就花了大价钱从牛族买铁,严严实实包住了所有城门,尺度惊人的门栓也是全钢打造。比起其它豕族人的城市,算是有着较强的防御能力。 前夜、半夜、深夜、凌晨……东面山梁上升起第一抹阳光的时候,值守了一整夜的卫兵纷纷打着呵欠,熄灭身边的火把,揉着惺忪的眼睛,拖着沉重的脚步,准备换岗。 城外是一片丘陵,对食物有着强烈的豕族人对大自然疯狂索取,疯狂破坏着植被。那里早已是黄土朝天,虽是夏季也很难长出野草。其实这样也好,至少在遇到外敌入侵的时候,整个城市正面一览无遗,没有任何障碍。 简单来说就是没有足够的障碍物,藏不住人。 大队士兵从城墙上走下,来到位于墙基后侧的休息区。 几口大锅里烧着开水,可以看到里面炖着几根不多的骨头。刮得很干净,看不见一丝肉。天知道这些骨头究竟来自什么动物,豕人也很少思考这个问题。他们只关心骨头够不够新鲜?汤里有没有油? 在这里休息的士兵有三百多人,他们对汤锅里的这些骨头形状很熟悉。 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意味着,士兵们已经很多次见过这些骨头,甚至有人趁着厨子不注意,飞快捞起来吮上几口骨髓。 操持大锅大灶的厨子几乎都没有良知。他们喜欢克扣,还喜欢缩减分量。若是有人对此表示质疑,回答起来也顺理成章,爽快利索没有丝毫迟滞。 “上面交代我就这样做饭。有意见你找当官的说去,跟我说没用。” “拨下来的粮食就这么点儿,我有什么办法?我也想吃山珍海味,可只有草根树皮我能怎么办?要不咱俩换换,你来当厨子,你做给我吃?” “吃不饱也办法,年轻人你就认命吧!下辈子投个好胎,生下来就是王子,以后想吃什么就有什么。” 插科打诨,嬉笑怒骂,不高兴的嚷嚷着发泄几句,满足于现实的就蹲在墙角看着某处发呆。墙根底下站着一大溜面对墙壁的粗汉,他们脱掉裤子露出光溜溜的屁股对着城墙撒尿,肆无忌惮谈论着女人,以及自己身体的特殊部位。打闹是士兵之间的家常便饭,身体瘦弱的那个总会成为被欺负对象,时不时挨上几下,被冠以各种侮辱性的外号,还得负责各种不属于自己的重体力活。 混乱又肮脏的画面,这就是真实的生活。 骨头汤熬好了。 浑浊的颜色让人看了就没有食欲,不过今天还算好,汤里浮泛着很多菜叶,还有一些块状的植物根茎。看着厨子拿出一袋盐,在汤里撒了一把,士兵们立刻笑着围过来,拥挤着争夺首先领取食物的资格。 盐巴是好东西,而且很贵。狂牙城离海很远,盐巴比粮**贵。 这里是守城士兵的早餐区,吃完以后换班。 赤鼻是城卫军小队长,同时还是一个身材高大的壮汉。他有着豕族人特有的粗厚皮肤,粗壮的腿脚。按照豕人的观点,赤鼻无疑是个美男子,然而破烂的鼻子破坏了这种野性美。 他只有右边的鼻翼,左边的从幼年时代就被割掉,露出一个很大的洞。 父亲是豕神的崇拜者,他毕生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行巫者。很遗憾,他没有领悟文字与神灵沟通的能力,注定了只能是个普通人。 他是那么的执着,自己无法实现的心愿无论付出任何代价也要在儿子身上实现。 那年赤鼻两岁。 父亲做了个梦。在梦里,他听到神灵在说话。 “你儿子只能有半个鼻子,否则他永远跟你一样,无法成为一名伟大的巫师。” 父亲发誓这是神灵在梦中的原话。醒来后,他拔出刀,割掉了儿子的半个鼻子。这种疯狂的行为非但没有引起恐慌,反而得到了左邻右舍所有人一致认同。 对神灵就该绝对服从,哪怕神灵说你是一个女人,也必须老老实实切掉你不该有的东西,穿上裙子,忘掉父母给予你的性别,老老实实以女性身份过完下半生。 父亲第二年被雇佣出征,战死了。 母亲被另一个强壮的男人带走,一直没有回来。 没人喜欢丑陋的赤鼻,他从小在贫民窟里厮混,性子很野,打架总是冲在前面,悍不畏死。拳头大是在豕人社会生存的基础条件,他凭着野蛮与凶悍抢来食物,就这样成年,通过军队考核,成为一名战士,再加上平时在士兵中颇有威严,被任命为十人首。 赤鼻这辈子只对三件事情感兴趣:食物、女人、强大的对手。 早餐的分量不多,每人一碗汤,一块杂合面饼。饼面积约有成年豕人的脸那么大,二指厚,吃饱是不可能的,足可以顶到中午吃第二顿。 赤鼻端着大碗,手指中间夹着面饼,蹲在通往城墙的台阶上唏哩呼噜大口吃着。今天汤里的内容物比平时多,是一种在夏季生长的植物块茎,味道有些微苦,却富含淀粉,吃起来很像文明时代的野芋。 对狂牙城的城卫军士兵来说,每次吃饭都相当于一场战争。人人都想多吃,“吃着碗里瞧着锅里”这句话很适合用来形容他们。打架斗殴也很常见,输了的人被迫交出食物,饿着肚子等到下一顿再多约帮手抢回来……类似的事情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上面的千人首也无可奈何,不是不想管,而是管不了,索性就任由这样,也省得搭理。 没人敢惹赤鼻,这家伙打起架来就是个不要命的疯子。他下手极重,打碎了好几个人的骨头,从那以后,再没人打过他的主意。 碗里的菜汤很快见底,赤鼻把最后一点面饼塞进嘴里,带着说不出的遗憾慢慢咀嚼。他觉得食物有一种特殊魔力,能让自己感觉还活着,距离苍老和死亡很远。 一只手从旁边伸过来,手里拿着一块饼。 赤鼻抬起头,沿着手臂方向望过去,看到一个身材与自己相仿,腰间裹着围裙的男人。 “没吃饱吧!拿着,再给你一块。”他的笑容很阳光,弯曲的獠牙很漂亮。 赤鼻接过那块饼,张开大嘴狠狠咬了一口,用这种近乎不讲理的方式确定对饼子的占有权后,这才用疑惑的目光打量对方:“你是谁?我以前没见过你。” “我是新来的厨子。”系着围裙的壮汉咧嘴笑道“我叫碎齿。” “干嘛给我这块饼?”赤鼻从对方身上没有感受到恶意,这让他轻松了很多,也没有刚才那么警惕。 “你长得很像我以前的一个兄弟。”碎齿在围裙上不停地擦着手,笑容很温和:“他跟你一样,吃东西的速度总是很快,经常被噎着。” 杂合面饼子以惊人的速度在赤鼻嘴里消失,他含含糊糊地点头应道:“……谢谢,我欠你个人情。” 碎齿的笑脸在赤鼻眼中开始变得模糊。 他随即听到碎齿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吃饱就好好睡一觉,这对你有好处。” 第一百八四节 “难民” 整个城卫军中队都睡着了。 四个膀大腰圆的厨子走到碎齿面前,不约而同互相对视,以极快的速度从衣袋里掏出一根黑布条,用力系紧在自己的左臂上。 从隐蔽位置拿出事先藏好的武器,碎齿带着四名厨师冲进城门凹洞,合力挪开沉重的钢制门闩,将密闭的城门徐徐开启。 一名手下递给他一面早已准备好的黑旗,碎齿接过,将旗套在长柄战刀上,拔腿快跑冲出狭长的门道,站在被初升太阳笼罩的城外,高高举起战刀,用力挥舞,黑旗被吹得“猎猎”作响,迎风招展。 城外平静的土地瞬间起了变化,无数人影从褐黄色的地上蹿起,他们顾不得拍打身上灰土,朝着敞开的城门蜂拥而来。 远处,被丘陵挡住无法以正常视角看到的屏蔽山坳里,天浩站在两块巨大岩石形成的夹缝中间,眯起双眼,看着位于遥远视线焦点正中那面比豆腐干大不了多少的黑旗,微微一笑,抬手往下重重一压,带着说不出的亢奋发布命令。 “时候到了,全军突击!” 他是一个有着伟大理想的古代人。 磐石城需要发展,需要更多的人口。 自然繁衍的速度极其缓慢,想要达成目标至少需要几十年,甚至几百年。 历史上无数例子早已证明:获取人口与财富的最佳手段,就是战争。 豕人虽然强悍能战,但就族群整体实力来看,其实是北方蛮族各部落当中最弱的一个。只要有粮食和物资,任何族群都能雇佣他们为其卖命。这是一种极其悲惨的命运,同时也预示着极其可怕的未来,注定了豕族人只能在无休止的仇杀与动荡中苟延残喘。就算磐石城不动手,他们以后同样要面对来自其它血仇部落的疯狂报复。 他们是真正的部族公敌,只是出于一些微妙的因素,暂时在几大部族之间形成平衡,勉强生存。 把豕族列为优先进攻目标,不会引起其它部族反感,由此引发新一轮大战的可能性非常小,几乎可以不计。 狂牙部有六万多人,对拥有四万居民的磐石城主来说,这是一块香喷喷的肥肉,只是体量稍显大了些,但只要尽可能张开大嘴,多嚼上一段时间,吞下去虽然有些勉强,甚至可能在吞食过程中被噎住,就整体来看,完全可以吃下去。 身披重甲的天狂一直守候在天浩身边,他与另外一百多名精锐战士组成卫队,簇拥着天浩离开山坳,朝着远处的狂牙城走去。 城内传来混乱的声音,可以听出各种腔调的“杀”字,有呼叫,有哭喊,还有乱七八糟的叫嚣与撞击。 天狂走在天浩右侧后的位置,亦步亦趋。他对自己的弟弟充满了敬佩,更有一种说不出的畏惧。 从制订到实施,天狂参与了整个计划。 正因为如此,他现在才感觉如此震撼。 这次作战,磐石城全民总动员。 天狂第一次看到层级化社会制度带来的巨大力量。 磐石城一直进行着人口普查工作。每一次大规模外来人口迁移都要进行仔细调查,审核结果以泥板模式保存。为此,天浩专门下令建造了大型档案馆。当时很多人对此表示质疑,认为这样做毫无用处,但现实给所有人上了一课:仅半天时间,磐石城就完成了对所有男女老幼的人员分层工作,除两千三百多人被判定无法参战留守城内,其余的磐石城居民全部在两天内完成整编。 包括战团在内,有两万四千人的主战力量。这是一支规模庞大,构建成分繁杂的军队。有女人,也有青少年。他们平时就以“组”和“中队”的形式整合在一起,易于抽调,以团体模式互相协作。按照战时标准进行细化,其实只有八千左右的一线战斗人员,专业化士兵组成的精锐部队就更少,约为三千。但谁也无法否认,这两万四千人的确很能打,胜率相当大。 辅助军团的规模为一万五千人。他们负责物资运输、战俘看管、维持营地秩序等工作。其实按照天浩最初的构想,辅助军团的规模应该扩大到三万人以上,这样才能对一线作战部队形成最有力的支援。但这次的情况较为特殊,只能边走边看,作战过程中暴露的各种问题留到以后再解决。 狂牙部是一个特殊的豕人部落,只有一座城市,其余的居民点都是小型村寨。 天浩的计划简单又粗暴:主战部队与辅助军团相结合,分成十五个两千至三千人规模的战队,同时对狂牙部所辖各村寨展开攻击。 核心城市的确是最大最肥美的肉,可那种地方看上去很诱惑,实际上硬度十足,强咬乱啃,会把自己的牙齿崩掉。 作战计划第一阶段执行效率很高,达到了天浩的预期。战争来的是如此迅猛,狂牙部各村寨毫无防备。新通寨、宁官寨、布素寨、天宇寨……大大小小几十个村寨被攻破,大量豕人战俘被押回磐石城接受整编,整个过程迅猛无比。 得益于北方蛮大陆复杂的地理环境,加上蛮族从未有过道路建设的相关理念,导致通行艰难,耗时漫长,狂牙之王沙齿在獠牙城收到牛族大举进攻消息的时候,各战队已基本结束战斗,正押着俘虏在返回磐石城的路上。 天浩再次将分散的战团合并,从中挑选出七千多名豕人战士,男女参半,假扮从各村寨逃出的难民,前往狂牙城。 这是一个非常大胆的计划。 所有“难民”都经过身份确认,他们当众发誓效忠于年轻的磐石城主,忠诚度方面没有问题。 化妆是必不可少的伪装手段:他们身上或多或少都留下了伤口,很浅的皮外伤,不会伤及骨头的那种。破烂的衣服是最佳道具,乱蓬蓬头发更能凸显战争时期对普通平民造成的伤害。他们脸上全是黑灰,身上也脏的不成样子,这样才符合不顾一切逃跑只求活命的正确形象。 只要有武器,豕族女人也能成为战士。 为此,天浩专门分发了一批带有浓厚豕族风格的武器。这是从钢牙部缴获的战利品,一直堆在仓库里,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狂牙部下辖制三十一座城寨,七千多“难民”就分成三十一批分别逃往狂牙城。 第一批进入城市的难民遭遇了最严格的审查。只不过,在天浩看来,豕人所谓的“审查”其实就那么回事,随便询问几句,只要能答对所在村寨头领的名字也就过去了。 一周多的时间,七千“难民”顺利进城,分别被安排在城市的各个区域。 包括天狂在内,所有知晓计划的磐石城高层,对此瞠目结舌,震撼不已。 永钢当时感慨地说了句话:“狂牙城现在就是一个熟透的苹果,只要我们伸手就能摘下。” 攻破那座城市当然毫无困难,然而天浩想要更多。他已经视整个狂牙部为自己的囊中之物,不希望在战斗中死太多人。毕竟现在每一个活下来的豕人平民,都会成为磐石城未来强大的基础。 接连不断的警报和危险预兆绷紧了狂牙城守卫者的大脑。枯木能力卓著,他下令从各村寨逃至狂牙城的“难民”中间挑选战士,充实军队。 曲齿成为了狂牙城的十人首。 碎齿摇身一变成了火头军,还有他手下的几个人也聚在一起,现在是狂牙城卫军里烧火做饭的厨子。 在这个过程中,不必避免出现了一些人员损失。 前前后后,有四个女人被城内的管事看中,其中两个女人很聪明,她们懂得自己的身体优势,推说现在是战争时期,谈情说爱之类的事情还是等到以后再说。她们虚以委蛇,并不排斥接吻拥抱,却死守底线。这在很大程度上迷惑了手握权力的“求爱者”,双方关系一度很融洽,甚至利用这种特殊关系完成了一些准备工作。 另外两个女人死得很惨。一个性子刚烈,拒绝对方威胁,当场拔出刀子与威胁她的男人同归于尽。另一个在“求爱者”纠缠过程中说什么也补充,对方恼羞成怒,邀约多人将她活活打死。 有两个男人被城内居民杀了。 起因是粮食分配问题。有些狂牙城的居民思维很特殊,他们非常敌视这些来自其它村寨的“逃难者”,认为是他们带来了战争,打破了自己平静的生活,而且占用了本该属于自己的口粮配额。这些目光狭隘的家伙有好几十个,他们纠集在一起,要求城卫军统领枯木把所有逃难者赶出去。这种要求当然不可能得到满足,却刺激着他们的私心越发膨胀,进而演变为可怕的仇视。 他们打死了两个“难民”。 理由很简单:你们不属于这里,滚回你们自己的寨子。 突发事件很快激发了城内两大群体的对立。“逃难者”集团要求严惩凶手,枯木一时间也没了主意,只能尽量劝解,同时在两大群体居住地中间安排了一个城卫军中队……在他看来,这种事情无法判定孰是孰非,一切只能等到战争结束再说。 三天前,曲齿夜间在城墙上值守的时候,悄悄往城外射了一箭。箭杆上帮着一小块兽皮,约定今天发动进攻。 天浩带着六千名进攻部队隐藏在山坳里。入夜,他派出五百名最精锐的战士,在夜色掩护下偷偷接近狂牙城,在距离城墙百米左右的位置就地挖坑,用很薄的土层盖在身上,留出呼吸空间,在那里静悄悄潜伏了大半夜,直到天明。 比起文明时代的“古人类”,北方蛮族的肉眼进化程度很高,他们当中从未出现过“近视”之类的眼疾患者,即便是在夜间,也拥有野兽般的视觉能力,只是看得不太远。 这个时代的蛮族城寨夜晚完全归于黑暗统治,没有足够的光亮,很难判断敌我。何况狂牙城内还有多达数千名己方潜伏人员,为了避免误伤,天浩决定将作战时间改为白天。为了确保迅速拿下城门,五百名精锐士兵必须潜入到距离城门很近的位置隐蔽,耐心等待信号。 先头部队已经杀入。 后面是天浩率领的主力。 狂牙城,破了。 …… 混乱与杀戮持续了一整天。 混入城卫军充当厨子是曲齿的主意。他这段时间在磐石城吃了太多的好东西,对煮菜做饭颇有心得,味道调理也恰到好处,前后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曲齿从最底层的烧火工一跃成为主厨,很受城卫军官兵欢迎,吃过他煮的菜,所有人都说好。 一个人有了地位和权利,提携更多的人只需要一句话就行。 包括碎齿在内,总共有一百多来自磐石城的“难民”混进了狂牙城军方厨师队伍。他们平时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脏活累活抢着干,做菜好吃而且不像之前那些混蛋厨子偷偷克扣粮食,以良好表现赢得了所有人一致赞许。 所以当他们在约定时间拿出装有麦角菌干粉的袋子,往汤锅里下料的时候,没人觉得他们在使坏,而是凭着模糊的经验,认为那是质地粗糙的盐。 不是所有人都中招倒下,但保持清醒的城卫军已经很少,无法对战意十足的牛族战士构成威胁。 人们从城主府的储物间里搜出了沙齿。他躲在那里瑟瑟发抖,恐惧的表情与巨大身量毫不相衬。两名战士把他强行拖出来,他一直用双脚蹬着地面挣扎反抗,发出不甘又畏惧的尖叫,仿佛即将接受悲惨蹂躏命运的无辜少女。 他被推搡着带到城市中央广场,这里挤挤挨挨都是人。 天浩在钢牙城曾经干过一次同样的事情,他比以前有经验,更加熟练,知道哪些环节应该避免,哪些环节应该扩大发扬。 这是一次毫无悬念的城市陷落,所有城门都被控制,无人逃走。 在广场正前方,沙齿看到了很多熟悉的面孔。 第一百八五节 一起走吧! 妻子、儿女、各种亲戚、城内的高级管事、千人首……还有城卫军统领枯齿。 台下,密密麻麻全是人。 平民。 城内值守的城卫军约有五千,枯齿这段时间全力扩军,正规部队增加至八千人,后备力量约为五千。改头换面的冒牌厨师们用麦角菌放翻了三千多人,这是城卫军中的绝对主力,随着天浩率领主力破城,剩余部分连冲带杀,不到一个小时彻底解决战斗。 曲齿和长风带着士兵在广场周围维持秩序,旭坤和天狂带领两千名战团成员站成两排,从广场最前面开始,手里拿着匕首,摸着人头,用冷漠凶狠的声音对跪在地上的狂牙城平民发布命令:“割开你的手掌,向伟大的磐石城主发誓效忠。” 肯定有人不愿意。 结果很简单,站在旁边的牛族战士直接抡起长刀,不假思索将整颗头颅当场劈飞。 天狂连看都不看倒在血泊中尚在抽搐的无头死者,径直走向下一个人,说着同样的话。 愿意流血发誓的豕人均得到优待。他们被带到广场对面,得到一份足够吃饱的食物。 碎齿带着一个战斗小队站在平台上,从左往右,依次按住跪在那里的大人物,一个一个杀。 天浩不赞同用刀子捅心窝的做法。他一直认为杀人就要干脆利落,只有人头落地才能让生者感到恐惧。所以碎齿带领的行刑小队装备优良,配备给他们的长柄战刀钢火很不错,接连砍了好几颗人头,锋利的刀刃丝毫看不出有缺口迹象。 沙齿看见老婆被杀了,儿子和女儿也死在这些残暴疯狂的敌人手里。 枯齿一直在破口大骂,他的遭遇比其他人更惨,临死前被割掉舌头,碎齿故意把他留到最后,等到跪在地上那些人的头颅统统砍下,这才带队折返,像对待牲口那样将他按在地上,踩上一只脚,战刀高举过头,劈斩而下。 沙齿脸上满是泪水。 他一直在苦苦哀求,痛哭流涕。 “不要杀我,我是城主,是贵族!” “无论你们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我是豕王的长子,我的母亲是王后,求求你们把我放了,他们会给你们赎金。” “我不想死,你们不能这样做……” 赎金什么的天浩不感兴趣。他早已派人搜过城主府,找到了大量黄金和白银,以及各种贵重物品。这次出兵的收益还算不错,沙齿毕竟是豕王的长子,城内仓库堆积着大量物资,主要是兽皮和矿石,虽说不值钱,却也是一种收获。 天浩缓缓走到沙齿面前,居高临下俯视,目光冷漠。 “你是城主,而且还是豕王的长子……”停顿了一下,他加重了语气:“所以你必须死。” “为什么?”沙齿在绝望中颤抖。 “因为你身上只有一件东西对我有用。”天浩对巨大的战争收获很满意,也有足够的兴趣在沙齿这里消磨一些时间。很随意地抬手指了一下沙齿的前额:“我们之间的仇恨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消失,何况你的家人都死了,你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我需要平民,而不是贵族。”天浩转过身,用感慨的目光望着台下多达上万的密集人群:“你的人头是对他们最好的震慑。未来的某个时候,他们也许会心生不满,想要反抗,但只要想想今天这一幕,我连城主都敢杀……呵呵……他们又算什么?” 身材高大的碎齿大步走上前,一把按住沙齿的肩膀,带着说不出的凶狠与快意,挥刀砍下。 …… 赤鼻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辆大车上,双手被反绑,周围都是人。大部分是步行,他们跟随车队往北走,神情很是古怪,介于希望与麻木之间。 碎齿肩背长刀走在车架右侧,偏头看了他一样,随口道:“这一觉睡得怎么样,还舒服吗?” 赤鼻挣扎了一下,发现被绑得很紧。一种不妙的预感在身体里发芽,他用力咽了下口水,努力睁大双眼瞪着碎齿,同时在脑海里极力回想之前发生的事……良久,他发出惊异愤怒的咆哮:“你是敌人?你是那些叛变的豕人?” 他听说过有些豕人叛变投敌,只是以前从未见过。 “不要把话说得那么难听。”碎齿也不生气,“呵呵”笑道:“我救了你一命,你不好好感谢我,反倒嚷嚷着说这种话……啧啧啧啧,以后不准再说了。” 赤鼻被他说得心里一阵发慌,本能的想要跳起来逃跑,却无法改变半固定坐姿。他神情惶恐不断观望四周,看见前后都是延伸出几里长的黑色人龙,还看到一辆辆被牲口拉运的车辆,包括很多熟悉与陌生的面孔。 “我们这是去哪儿?”他不自觉用上了“我们”这个词。 “去磐石城。”碎齿的表情很悠闲:“那是我们的新家。” “那狂牙城怎么办?”赤鼻虽然样子凶恶,却很年轻,本能的有些恐慌。 “狂牙城已经不存在了。”碎齿平静地回答:“不信你可以问问其他人。” 根本用不着问,这只是赤鼻心里的自我挣扎。恐惧越来越强烈,他感觉很多东西正在远离自己,干脆仰靠着半躺在车上,望着头顶湛蓝色的天空,目光迷离,思绪随风飘荡。 “要不要我把你解开,下来走走?”碎齿发出善意提醒。 赤鼻缓缓转过头,呆滞的目光深处有一丝凶狠:“你就不怕我杀了你?” “沙齿是你们的王,也是狂牙城的城主。”碎石举起粗壮的右臂,炫耀地在赤鼻眼前晃了晃,答非所问:“我砍了他的脑袋,用他的人头做了个碗,有机会咱们约着一起喝酒。” 城主? 部族之王? 这些事情距离赤鼻太远了。 他还没有忠心到为了一个死人殉葬的程度。 碎齿是个爽快人,他拧开捆绑赤鼻手腕的铁丝,把他从车上放下。 “跟我走吧,去磐石城,好好过日子。”也许是觉得这句话蕴含了过于丰富,令人容易产生误会的猜测,碎齿补充道:“我没撒谎,你跟我以前认识的一个朋友长得很像,我一直把他当做弟弟。” 赤鼻活动着被勒出道道红印的胳膊,保持着戒备,皱起眉头问:“他现在在哪儿?” “死了。”碎齿扭了一下嘴角,这问题触动他内心深处一些不好的回忆:“他跟着雇佣军去打仗,受了伤,其他人把他给分了。” 赤鼻用力抽了抽鼻子,情绪有些低落:“都是粮食闹的。” “跟我们走吧,磐石城是个好地方。”碎齿再次发出邀请。 赤鼻没有回答。 但他没有转身逃走,也没有停下脚步。 过了一会儿,他认真地问:“在城里的时候,你为什么要给我那块饼?”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碎齿足足思考了两分钟,才慎重给出答案:“我看你一直都吃不饱,就多给了你一块。毕竟……你长得像我兄弟。” 赤鼻满意地点点头。 他永远不会知道真实的答案。 碎齿也永远不可能告诉他。 其实是因为你太高太壮,我担心一块饼子里下的药分量不够,闹不翻你,所以才给了两块。 …… 老祭司早早就站在磐石城的高塔上,远远看见地平线上缓缓蠕动的黑色人群,连日来惴惴不安的心情终于变得狂放起来。 “我们赢啦!我们的人回来啦!” 风一般的消息迅速传遍全城,提前做好各种准备工作的人们蜂拥来到城市入口,一双双眼睛里透出惊喜,看着越来越近的庞大队伍。 折损消耗,加上沿途从其它村寨掳掠而来的人口,磐石城的总人口经此一役突破了十万! 庞大的城市再次变得拥挤,按照图纸规划的新增建筑沿着城市外围不断扩大。 天浩一秒钟也没有耽误,当天夜里召集磐石城所有高层人员,紧急商议后续政策。 “安定人心是首要任务。还是老办法,城内不设万人首,城主以下只有千人首。从狂牙城过来的这些豕人俘虏全部打散重编,十人一个小队,百人一个中队,有家户的另外计算,由我们的人负责进行规则化教育。” 让一群野蛮人学会在规则框架下生活,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天浩为此准备了多达三千人的惩戒人员。套用文明时代的话来说,就是“武装警察”。 惩戒人员权力很大,他们以小队模式在全城范围内巡逻,无论何种形式的违规事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如果有人真是强悍到连杀头都不怕,尽管可以试试。 决不能对任何俘虏给予怀柔,必须在第一时间用强硬姿态让他们明白什么叫做“服从”。人类思维存在着妥协概率,如果第一次犯错处以较轻的惩罚,潜意识会认为再犯同样错误接受的惩罚级数有可能降低。 “初犯轻罚,再犯重惩”是文明时代的做法,但并不适用于北方蛮族目前的社会框架。 讲人权是没有用的,天浩只需要他们服从。 …… 豕人战俘们聚集在广场上,他们惊叹于四周高大的塔楼,对坚固的砖石建筑表示赞叹。这里不同于任何一座豕族城寨,几乎看不到木制建筑,平整的地面异常坚硬。北方蛮族很早就知道如何使用泥灰(初级混凝土),但豕族是个例外,即便是已经被毁的狂牙城,也只是用传统的重物夯实方法平整地面,根本像现在这样,大面积使用泥灰铺地。 按照从狂牙城至磐石城行军路上排定的顺序,十人首们开始领人。并不是强制规定每十人为一队,基本上以家户为单位,超出或少于十人的情况都有,通常做法是“逢九补一”(单身未成家男女),等到自然繁衍,该户人家新增成员,再视具体情况进行删减,组成新的十人编制。 半军事化管理在目前状况下很有效。磐石城外敌太多,随时可能遭遇外族进攻。半军半民的做法可以维持强大的军事力量。以这次对狂牙部的军事行动为例,真正是做到了全民皆兵。 居住空间不足一直是困扰天浩的大问题。他对此也很无奈……扩张速度太快了,各种突发事件总是打乱预定计划,但总不能因为房屋不够就停止战争。机会稍纵即逝,各种不足只能留到以后逐一弥补。 接下来,是所有战俘最关心的食物问题。 他们很幸运,磐石城有充足的粮食储备。 对盖伦帆船的仿造一直没有成功。虽有图纸,却不能依样画葫芦,文明断层导致牛族工匠在数学和工程方面产生了缺陷。船坞连续建成了五艘帆船,在下水试航过程中出现了种种问题,导致侧翻。所幸是沿着海岸航行,人员伤亡不大。 一次次事故积累了大量经验,现在船坞平台上正在制造的新船技术点不断得到修正。天浩从未催促过主管元凯,他知道这需要时间,也有足够的耐心等待。 同时建造的船只均为平底,只能在近海使用。目前渔场所属各型船只多达六十艘以上,天浩抽调精干人员驾船出海捕鱼,用这种最原始的方法训练水手。 鱼汤的鲜美,盐的咸味,构成了新加入磐石城豕人们的幸福生活。 赤鼻端着比自己头还大的土碗,用筷子夹起大块鱼肉,吃得满嘴流油。 他终于相信碎齿没有撒谎欺骗自己,这家伙的确有一个外貌与自己相似的弟弟————如果不是因为对死去亲人的思念,碎齿在狂牙城的时候就一刀把自己宰了,根本不会留到现在,能吃上如此美味的食物。 在豕人的印象当中,油和盐是如此珍贵。 临时架设的大锅里炖着鱼,浓烈的香气笼罩全城。每百人为一个单位,群聚在土灶周围,眼巴巴看着掌勺的牛族人把一个个空碗装满。 是货真价实的鱼,没有掺杂使假。浓汤表面浮泛着厚厚一层油,光是看看就忍不住直流口水。 坐在赤鼻身边的几个老人一直在哭,边吃边哭。 第一百八六节 幸福的生活 “我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多的鱼。” “天哪,这是鱼,是真正的肉啊!” “你吃出来了吗?这汤里有盐!” 人老了,絮絮叨叨话就多。老人们端着大碗,抹着眼泪,回忆从前,想起死去的亲人。 “我儿子要是还活着就好了。那年一直不下雨,地里长不出庄稼,全族都在闹饥荒。那时候咱们还在偏远的寨子,没有合并到狂牙城。我儿子出去挖野菜,就再没有回来。后来我听说,有人在野地里看到很多骨头,算算时间,估计就是他。” “饥荒的时候大家都没有办法。我老婆是是个心狠的,趁我睡着,把我闺女带出去,跟城里另外一家的孩子换了。我醒过来的时候,那孩子已经死了,被我老婆切成好几块……呜呜……” “我媳妇儿生孩子的时候就想吃口盐。一年多了,没吃过带咸味儿的东西,平时走路都觉得飘,身子骨也没有力气。后来我从鹰族人那里学了个法子,去挖平时撒尿那地方的土,带回来用水溶了,把那水装锅里放在火上煮,一直熬,干了以后把凝在锅里那层灰扫下来,就能当盐吃。可惜……我媳妇儿没撑到最后,还是死了。” “尿盐”是豕族平民家里常用的调料。人体尿液含有一定的盐分,在经常小便的位置取土,掺水,澄清,将这过程重复几次,再把这种恶臭肮脏的液体煮开,熬干,就能得到少量的盐。 赤鼻背对着这些老人,在别人看不到的位置无声抽泣。 他想起早年在平民窟里一起长大的朋友,有些被活活饿死,有些因为吃不上盐导致病死。豕人粗鲁又野蛮,他们认为死者是上天赐予自己的礼物,从不浪费。女人们对这种事情也看得开,孩子没了就再生一个,反正怀孕期短,小孩子长起来也快,只要十年功夫便可成年。无论生死,都是神灵的旨意。 只有经历过磨难的人,才会明白现在的幸福。 “磐石城主是个好样的,今天吃了这顿鱼,我死也能闭眼了。” “我傻啊!早先在城里被抓住的时候,我还想着要干掉几个牛族人,死了也不算亏。还好我打不过他们,后来被逼着发誓……要是那时候我一下子想不开自杀,哪儿能吃上这么好的东西?” “算了,都过去了,反正咱们原来的城主也死了。跟了他这么多年,算是仁至义尽。磐石城是个好地方,要不崮山寨的人为什么早早就投奔过来?咱们现在也不算晚。牛族人没杀了我们,让我们活着,还给这么好吃的鱼……我决定了,以后就跟着牛族人,在这里安家,好好过日子。” 赤鼻一边听一边想,没注意碎齿什么时候走到身边。他皱起眉头看着赤鼻手里的空碗,再看看体积明显膨胀的肚皮,摇摇头,大声制止。 “别吃那么多,差不多就行了。” 他的声音很大,周围的人都能听见,纷纷转过头,把目光投向这里。 赤鼻扬起脑袋,不解地问:“为什么?” “你们在狂牙城的时候每天都半饥半饱,现在看见这么多好吃的就很难控制自己。”碎齿蹲下身,叹了口气,从赤鼻手中拿过空碗:“我刚从城东头过来,那边有几个人吃得太多太猛,撑死了。” 撑死? 这种事情在赤鼻听来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倒是周围的几个老人纷纷露出紧张的神情。他们见多识广,知道碎齿没有乱说话,赶紧放慢了进食速度,多喝汤,少吃肉。 “这才第一顿,差不多就行了。”碎齿拍了拍赤鼻的肩膀,脸上露出善意的微笑:“既然来了,就饿不着你。我们城主是个有能耐的大人物,只要踏实肯干,就能过上好日子。” 赤鼻对碎齿已无怀疑。他深深吸了口气,认真地问:“大哥,我能做什么?” “你是个能打的,力气大。我看看能不能把你弄到卫队里去,但你还得发一次誓效忠城主,还得通过考核。这很简单,没有你想的那么难。”碎齿颇有把握地回答:“耐心点儿,等我的信儿吧!” …… 来到磐石城的第一个夜晚,很多豕人在临时搭建的草棚里度过。 “政治委员”是天浩特设的新职位,每百人设一人,地位相当于百人首,只是烙印图案有些复杂,额外增加了一颗五角星。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夜晚,所有政治委员都在忙碌。 他们必须尽快熟悉所辖百人队的情况,知晓各家各户的困难。城主制订的各种条例必须无条件遵守,政治委员在其中起到缓冲与解释的作用。比如某个新加入磐石城的豕族人随地大小便,巡视的惩戒人员会保持沉默,第一时间联络这个豕族人所在百人队的政治委员,由他出面,私下对这个违规的豕人进行处罚。大多是体能劳动方面的加倍惩处,同时还要单独谈心,让他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从此以后彻底杜绝。 这是典型的上有政策,下有基层处理。 城主制订的规则不容触犯,森严的等级有助于豕人在短时间内形成服从意识。但任何条例都有可容商量的一面,这种时候就需要基层官员挺身而出,他们承上启下,是底层平民与上层建筑之间的最佳粘合物。 太阳出来了。 早餐依然丰盛:鱼汤炖白菜、杂合面馒头、咸菜。 这份菜单让所有豕人都很满足。很多人都在议论:比年节时候吃得都好。 还是以百人队为单位,按照性别、体质等情况,壮劳力上山采石,女人负责纺线织布,老人和孩子搅拌泥炭,制成蜂窝煤。 超过五万名壮劳力上山采石的场面极其宏大,整个山上密密麻麻全是攒动的人头,人们沿着事先修好的坡道,将大块的岩石顺坡滚下,等候在山脚的人用铁索将其拴住,然后拉开,在空旷的位置以铁锤和钢凿进行切割,分成小块,运回城里。 建造住房是目前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夏天一过就是秋天,如果冬季来临前没有足够的住宅避寒,会有很多豕人冻死。 石料运输与牛之间的关系,永远都是无法绕过去的话题。 按照老祭司巫行的解释,本部落之所以用“牛”为名,是因为远古时代这片土地上生活着大量牛群。北方蛮族捕捉野牛并对其驯化,逐渐演变成今天的样子。 这是一种有着令人畏惧外形的巨兽,站立的时候高度超过三米,比起文明时代天浩熟悉的同类动物有着更庞大体型。尤其是向前凸伸的犄角非常坚硬,锐利的尖端仿佛两把刀,杀意十足。 其实它们性情温顺,老老实实吃草,只要打穿鼻孔并穿过一根绳子就会闷着脑袋跟你走。它们对食物从不挑剔,无论青草还是干草,只要能吃就行。唯一的缺点就是动作缓慢,无论拉犁、运输、推磨……迟缓的速度令人崩溃,怀疑人生。 天浩一直认为部落里的这些牛与水牛同种,外型上也有很多相似之处。这种动物不适合作战,也不可能像马那样用作乘骑,成为人类提升行进速度的承载。 在磐石寨时期,曾经有过两百头以上的牛群。但饥饿摧毁了人们对幸福的憧憬,随着一头头牛被杀死填充空瘪的胃囊,大量重体力劳动也不得不由村民们承担。再加上当时的寨子头领孚松一心想要获得姓氏,每次神灵祭典都很隆重,宰杀牲畜均为“十”的倍数,久而久之,磐石寨也变得破败,在毫无前途的困境中挣扎。 从头领那天气,天浩就执意推行自己的商业互融计划。他很清楚,磐石寨附近虽有大量资源,可就实际利用效果来看,对寨子的成长几乎没有任何帮助。这种情况无法通过区区几百个村民的努力就能得到彻底改观。从长远来看,最主要的任务是增加人口,其次就是与周边其它村寨之间的物资交流。 分批购买耕牛,进而形成庞大的种群。卖出盐和鱼干,购入第一批二十二头牛群,直到现在全城拥有的耕牛超过六千头以上,这一切只花了短短数年。 “耕牛”只是习惯上的统称,它们更多的时候还是用于拉车,日复一日往来于城市与东部渔场、西面采石场、南面的其他部族领地,以及北面的大型泥炭矿井之间。 北方蛮族很喜欢奶制品。 马奶是虎族特产,奶豆腐其实就是奶酪,只是换了一种叫法,区别在于制作方法方面的细微变化。也许是因为进化时间不足,虎族人没能像文明时代历史上的草原游牧民族那样发现奶液发酵的秘密,更不知道世界上还有“马奶酒”这种东西。 牛族人也会制酪,当然用的是牛奶,无论味道还是粘稠度,都比虎族的马奶制品更加醇厚。但牛族奶酪同样稀少,因为品质上佳,长久以来一直是各部落贵族们族喜欢的食品。它的价钱也很昂贵,整整超出虎族奶酪四倍。 羊的数量远不如牛和马,天浩知道这是因为各部族不同需求所导致。平俊收集的情报显示:鹰族是拥有羊群数量最多的部落,可是就总量来看,比不过虎族的马,也比不过牛族的牛。 如果将目光越过锁龙关,放在大陆南面,陌生的白人王国无论任何一种牲畜种群全都远超北方蛮族。这是文明带给他们的优势,野蛮人无法理解,难以复制。 天浩看出了问题所在。 无论部族之王还是国师,没人意识到牲畜怀孕与美味食物之间的关联。牲畜数量意味着财富拥有量。以牛族为例,怀孕的母牛比怀孕的女人更受重视。男人会整夜守在牛圈里,陪着即将临产的母牛一起睡觉,时刻关注它的情况,生怕一不小心导致生产失败。 女人嘛……反正生不生都那样,生不出来就把她从家里撵出去,另外再找一个新的。要是难产孩子死了,那就继续运动,接着怀孕,一个劲儿的生。 人类是一种很现实的动物。 小牛会长大,只要几年时间就能帮着主人做事。何况养活一头牛很简单,只要有足够的草料就行。等到打了,它的价值就越高,越值钱。 孩子有什么用? 那就是个赔钱货。吃的不少,当爹的还得操心他一辈子。与其养娃,不如养牛。 来到这个野蛮的世界,天浩从未见过黑白花皮的奶牛。上次在黑角城受封晋升城主,他特别留意过那里的情况,确定在乳制品行业没人能成为自己的竞争对手,也没有发现乳产量特别高的奶牛品种。估计它们都是小行星撞击地球的受害者,灭种灭群,早已消失在历史长河深处。 牧场主管振辉一直按照天浩的命令,对挑选出来的母牛进行长期仿孕训练。 这是专门为了满足人类需求的残酷行为。不仅是母牛,加入训练的还有雌性巨角鹿。人工授精粗暴又野蛮,却很有效。目的只有一个————让这些雌性动物常年保持哺乳状态,每天都能产生大量乳液。 有些人不怎么聪明,是因为尚未出现对他们智慧产生强烈激发效果的诱因。 天浩觉得自己开启了振辉的疯狂密码,这家伙自从担任牧场主管之后,对“人工授精”这种事产生了浓厚兴趣。除了日常对母牛和雌鹿的工作,他主动把工作范围扩大到黑嚎狼、旱獭、獠齿猪和另外几十种动物身上,甚至跃跃欲试,想要抓几头暴鬃熊回来关在笼子里驯养压榨……用他的话来说:“我这辈子还没尝过熊奶酪是什么滋味儿。” 天浩没有压制这种对工作的狂热,但在一些特殊并绝对不可逾越的方面,他严令振辉不得触及红线。 振辉曾经提出:从俘虏的鹿族或豕族人里挑选一百个女人,对她们尝试使用长期哺乳训练。如果计划成功,就能源源不断得到全新的营养产品。 第一百八七节 我们都在努力 无论从前还是现在,这个世界不缺疯子。 赤鼻有生以来第一次对“明天”这个词产生了憧憬。 在刚过去的这个夜晚,他睡得很熟,梦见了大块的烤肉。 事实上,关于食物的梦已经做过很多,种类也非常丰富,但以往任何一次梦境都没有这次来得清晰,印象深刻。 整个晚上他都被碎齿的话深深鼓舞。赤鼻觉得自己会成为一名统领,甚至可能是头领,一位真正的大人物。 城主卫队成员,多么美妙动听的词儿,想想就令人激动不已。 美丽的梦想气泡在天亮后被碎齿戳破。无比亢奋的赤鼻三口两口吃完早餐,一路小跑跟他来到城市北面,看到无数人在熔炉前忙碌的时候,赤鼻呆住了。 碎齿的解释很简单。 “我已经把你的名字报了上去,不过这种事情不是现在说了就能通过。城主下了命令:现在是非常时期,所有人必须服从安排,未来四个月,城内的房屋数量必须增加两倍以上。” 赤鼻抬手指了一下面前那座用无数铁矿石堆积而成的人工山头,疑惑地问:“造房子不都是用石头和土块吗?你带我到这儿来做什么?” “你得学习如何炼钢。”碎齿脱掉上衣,露出一块块结实的肌肉,意味深长地说:“钢铁是决定一座城市,乃至一个部落强大与否的关键。” “你指的是制造兵器和铠甲?”赤鼻有自己的理解方式。 “不光是那么简单。”碎齿半蹲在地上,仔细将脱下来的衣服叠好,放在一个干净的筐子里:“建造房屋同样需要钢材。” “你说什么?”赤鼻对此表示怀疑:“这不可能。” 他从未见过在把钢材插在房屋内部的愚蠢做法。铁料是如此珍贵,就算是华贵庄严的狂牙城主府,也不可能有如此奢侈的做法。 碎齿背起一个很大的藤筐,侧身看了一眼赤鼻:“跟我来吧,你会看到的。” …… 粮食是构成一个族群的基础,重要性排在第一顺位。 钢铁同样是一个族群强大的基础,重要性排在第二顺位。 这是天浩根深蒂固的理解。 牛族领地不缺铁,磐石城北面就有天然的大型露天矿场。那里出产的铁矿石品质不错,易于开采,品位极高。 这里没有文明时代国内常见的硫铁矿,这让天浩在满足之余有些微微的失望。他对硫磺的迫切心理已经达到变态的程度。硫铁矿与富铁矿的区别是如此明显,无论提炼效率还是钢材品质,后者都远远超出前者。 钢架结构加上大块的打磨石块,添加一定数量的砖,加上混凝土,促成了磐石城一座座拔地而起的高大建筑。 就制取方法及便利程度来看,烧土制砖的效率肯定高于传统采石。但磐石城目前的情况与文明时代有很大差异:大规模烧砖在时间上显得缓慢,而且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规模。采石场距离城市不远,春天的时候道路修整工作已经结束,两千多辆牛车来来回回循环运输,大量史料完全可以满足目前的建造需求。 钢结构建房的好处在于便利,高大坚硬的金属是支撑基础,坚硬的岩石增加了强度。不考虑高烈度地震的前提下,这种建筑修造速度快,甚至可以在战争中充当堡垒。 食物加上居住空间,满足了人类生活的基本需求。 小高炉在文明时代被无数人诟病,认为是污染环境的可怕源头。可如今,却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至于污染……野蛮人不会认为充满黑灰的空气会危及生命,随意倾倒的污水会让这个世界变得肮脏。他们甚至将此当做一种有趣的游戏:看着你附满烟尘的黑色脏脸,我伸出手,在你脸上划几下,留白是如此清晰,我笑了,你也傻乎乎的笑了。 对豕族女人的纺织训练由阿菊负责。 目前只是纺线。 这些五大三粗的女汉子粗手笨脚,她们经常弄断线头,推倒机器,以各种令人无语的粗鲁动作造成破坏。看得出来她们都不是故意的,毕竟第一次做这种事情需要技术,还需要耐心。阿菊对此也很无奈,只能用韧性十足的细长树枝狠狠抽打责罚,在一片哀嚎痛哭声中继续艰难的训练。 这是天浩赋予阿菊的权力。 “狠狠打,不要留情。我们需要熟练的纺织工人,而不是花费全城的力量供养一群什么也不会的废物。现在不是种粮季节,采石头和挖矿的人已经够了,盖房子轮不到她们上,搅拌泥炭制作蜂窝煤很简单,老人和孩子就能胜任。“人生在世,吃穿二字”。渔场方面调用了足够的人手,我们现在唯一的短板就是纺线织布。你可以用任何方式对她们进行惩罚,也能以任何形式对表现突出的人进行奖励。我只有一个要求:一个月的时间,必须训练三千名熟练织工。” 这是天浩的原话。 不合格的人全部剔除,等待她们的结果是生活水准直线下降。最直接的表现:每日三餐肉食数量削减三分之二,口粮配额削减四分之一。三天后进行第二次考核,再不合格就彻底取消肉食,每日口粮配额只有正常水准的一半。同时离开纺织场,派往其它工作岗位。 在磐石城,纺织女工是真正的高薪阶层,待遇令人羡慕。 她们可以吃到品质更好的鱼,还能得到一定数量的苹果干。尤其是后者,无论上山采石还是下矿井干重体力活儿的男人,都无法得到这项配给。 文明时代的研究表明,甜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女性愉悦感,让她们在工作环境下集中精力,效率倍增。 从多达数万名女豕人当中挑选三千名合格工人,听起来简单,做起来很难。 阿菊在拼命。 所有管事都在为了城主规定的人数努力。 …… 地里的萝卜已经收了一茬,堆在田间地头,远远望去红果绿叶一大堆,光是看看就让人高兴。 老人和孩子负责收获,清理过的土地继续洒下已经捂熟的粪肥,耕牛拖着铁犁继续翻地,重复着同样的播种过程。 “养地”这种事情目前在天浩看来颇为遥远。随着大量豕人涌入磐石城,粮食需求也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很幸运,磐石城不缺水,有着便利的灌溉条件,全城设置的公共厕所提供了大量肥料,沤肥熟肥一整套程序如今形成流水化生产线,如果今年秋天试种的大豆成功,天浩打算明年开始大面积种植,全面实行土地轮耕制度。 “一季粮食一季豆,年年得丰收。” 以前,老人们都这样说。 清洗干净的萝卜切成竖条,摊开放在太阳地里晒至半干,收拢放在大盆里,撒上盐,反复搓揉,等到表面潮湿渗水,装进罐子里封口保存,一个月的发酵期,萝卜在细菌帮助下完成了质变过程。这时候就可以打开封口,掏出来食用,口感爽脆,咸味中夹杂着一丝鲜甜,是最好的下饭菜。 唯一的缺憾是少了辣椒。 弥补这个缺点只是时间问题:从甲四十三移植的辣椒已栽种成功,现在只是夏天,目前磐石城的重点任务是增建住宅,因此只能在人力受限的前提下缩减种植规模。预测今年的收成无法满足全城消耗,这种情况将在明年得到缓解。 每支筑路工程队的规模固定在三百人,需要开通的方向太多了,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连通章浦寨,然后以那里为前进基地,连通遥远的甲四十三。 通往首都黑角城的道路也在不断延伸着,还有赤蹄城、汨水城和山源寨。相比之下,南面的近期目标不算困难,天浩只要求修至牛族与鹿族的边境中点就行。 章浦寨的规模也在扩大。这主要是得益于天浩源源不断向那里提供大量移民。从天峰成为头领,全面执掌开始,陆续迁移了两千人,这次并吞整个狂牙部,又派过去三千名豕族人,使那里的总人口一跃突破了六千。 磐石城位置突前,只能也必须进行全面要塞化建设。但章浦寨不同,两大居民点之间有广袤的平原,大量的田地,只要发展运作的好,未来的漳浦城会成为稳定的后勤基地。 天浩的计划简单粗暴:磐石城的人口总量最多不超过二十万,多余的部分全部迁往后方。章浦寨只是第一个兴建中的未来城市,今后还将有更多专属于己方体系的蛮族定居点不断加入。 当初国师巫彭答应给予的五年免税期,在天浩看来是最大的奖励。 野蛮也有野蛮的好处,他们憨厚老实,一口唾沫一个钉,不像文明时代道貌岸然衣冠楚楚的那些混蛋,口口声声说给你各种便利条件求发展存共进,可等到你千辛万苦渡过艰难的发展阶段,真正开始盈利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摘桃子。当初白纸黑字写下的各种便利条款全部作废,你就是那头最傻最蠢的羊,现在肥了,除了薅羊毛,我们还想吃羊肉。 天浩很清楚,磐石城里肯定有族长牛伟邦的人,也有国师巫彭的人。具体是谁他不清楚,一时半会也难以查出。这里的所有变化都会在一段时间后以密信方式送出去,被远方的大人物们知晓……他们的表现很冷静,没有张口要过一个豕人,没有因为眼红从磐石城抽走任何好处。 如果不是身在其中,很难体会到这是一种何等令人暖心的安慰。 天浩最近经常登上城内最高的塔楼,眺望远方。 他喜欢用这种最直接的方式,观察领地内的变化。 西北面的葡萄种植园正在扩大,今年肯定不会挂果,明年也很难说,真正收获可能还要等到后年。我有时间,也有足够的耐心。 渔场北面新开了大片土地,专门用于栽种海水稻。这曾是一位老人和无数研究人员拯救世界的梦想,并为之付出辛勤的努力。遗憾的是,文明时代并未终结于饥饿,却毁于来自太空的小行星。 矿山方向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铁镐与岩石的撞击是如此清晰,多达上万人进行着同样工作,音量增幅从远处传到这里,就像一曲动听的音乐。 炼钢高炉一直喷吐黑烟,肮脏的它们无法挡住阳光,也遮不住蔚蓝的天空。也许在未来的某个时候我会下令全面整治小高炉,还人民一片绿水晴天……那终究是以后的事情,距离现在很远,没有收到重工业化带来的丰厚福利,我永远不会下这样的命令。 东面飘来了大海的潮湿与腥味,今天艳阳高照,适合晒盐。捕鱼队估计是全部出动,他们每天都能捞取大量渔获,如果没有来自海洋的馈赠,单凭地里的庄稼收成,磐石城根本不可能维持现在的规模。 差点儿忘了,北面山坡上还有大片的果林。人类对甜味有着特殊情感,细胞在漫长进化岁月根深蒂固产生了“甜即美味”的烙印意识。我可以做麦芽糖,还可以蒸熟米饭做成醪糟,可那样做太浪费粮食,相比之下,还是甜美的果子更易于接受。 低下头,视力超卓的天浩看到了正与一群年龄相仿孩童厮混嬉闹的儿子。 北方蛮族的生长发育彻底颠覆了文明时代的研究理论。这是科技革命与基因改造导致的结果。在古人看来,现在的我无疑是个怪物,是真正的巨人。可是那又怎么样,我继承了你们的理念和知识,我要把失去的久远辉煌重新在这片大地上播撒。 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君临天下,所有人都将下跪,称我为皇帝。 …… 按照牛族法律:对外作战无论成败,都必须以文字形式上报。 天浩分别向雷角城和黑角城派出了信使。 展开手中的兽皮文书,随便扫了一眼,牛伟邦被彻底惊呆。 “灭掉了整个狂牙部族……这是真的吗?”他瞬间瞪大双眼。 第一百八八节 新寨的设置 信使恭敬地对族长行了一礼:“是真的。战斗已经结束了,我们抓获了大量豕人俘虏,还得到了很多战利品。” 这一听就是客套话。 牛伟邦撇了撇嘴。身为族长,他很清楚豕人都是些什么货色————贪吃能打,皮糙肉厚,没有精湛的技艺,粗笨野蛮……最重要的一条:上至豕王,下至平民,统统都是穷逼。 他们稍有点儿值钱的东西都拿出去换粮食,根本不可能有什么见鬼的战利品。 “你们磐石城现在有多少人?”这是牛伟邦最关心的问题。 信使一秒钟也没有犹豫,直接说出准确数字:“九万五,最多不超过九万六。” 实际人数比这更多,已经超过了十万。 所有派出的信使都是天浩心腹,事先统一过口径,尤其是磐石城的总人口。 从村寨头领到城主,是一个治下人口从数百上升为过万的增量化过程。城主之所以能得到姓氏,意味着实力暴涨,有能力掌控一方。 城主也有大小之分。以十万为限,超过即为大城主,低于这个数字就是小城主。 有时候实力增长太快也是一种烦恼。虽说来到这个世界好几年了,可天浩对北方蛮族的逻辑思维方式仍算不上很熟悉。他知道大小城主的划分规则,无法确定且难以揣摩大人物想法的情况下,只能采取保守方式,缩小磐石城的现有规模,踩着雷区边缘缓慢行走。 “……九万五……”牛伟邦坐在椅子上,双腿分得很开,上身前倾,右手扶着下巴撑在膝盖上,脸上全是感慨的神情。 雷角城是雷牛部的王城,治下人口七万。 一个新晋的年轻城主,竟然拥有比我更多的直辖人口。 牛伟邦觉得这简直就是个可怕又滑稽的童话故事。 我可是族长,是真正的族长啊! 其实静下心来仔细想想,天浩能得到如此丰厚的收益也理所应当————豕族人好勇斗狠,他们凶悍又强大的战斗力众所周知。正因为如此,各部落小规模争斗的目标从不对准豕族人。一来这帮野蛮粗鲁的的家伙很穷,出兵攻打不划算,收益与付出不成正比。二来他们天生就是雇佣兵,能打能抗,己方出兵不一定能赢,而且以后说不定还会用到他们,只要拿出少量的粮食,就能雇其为自己卖命,何乐而不为? 综上,没人想过要真正并吞豕人部族,也不会派兵对他们进行掳掠。就像你隔壁住着一个膀大腰圆的乞丐,你永远不会想到冲进对方家里大肆劫掠。 偏偏天浩这个混蛋就这么做了。 他得到了好几万豕族人。 浓浓的酸意在牛伟邦心中泛起。要说不嫉妒是不可能的。那小子毕竟是我的属下,见了我还得恭恭敬敬尊称一声“大王”。这份战功无论换在任何族群都足够光亮耀眼。尤其是人口,豕族人,世界上最好的重步兵……可以想见,磐石城的军事能力从此上了好几个台阶。 “来来来,坐下,先不忙着走。”牛伟邦抬手指着对面的椅子,苦笑着对信使道:“跟我好好说说,这一仗,你们城主到底是怎么打的?” 信使没有隐瞒,仔细讲述了完整的作战计划。 这是天浩的安排:如果大王和国师问起,就老老实实回答,一个字也不要漏。 唯一隐瞒的环节,就是麦角菌。 这是消除他们心中怀疑最直接的办法。 牛伟邦听得瞠目结舌,嘴巴张得老大。 “这也行?” “先分兵攻破周围的村寨,带走所有俘虏,再把以前投靠的豕族人扮作难民,大规模潜入狂牙城,在约定时间一起发难,由内应打开城门,一战而定?” “天浩这家伙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连这种办法也想得出……” 信使的嘴巴很笨,丝毫没有讲故事的才能。如果换了是磐石城的演艺明星老太婆桂花,肯定能说得天花乱坠,一场简单的战斗讲上三天三夜,没个一、两年功夫绝不可能把整件事情说完。 木讷的老实人说话往往更容易让人相信,这就是精彩故事与平铺直叙之间最大的区别。 牛伟邦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 他仔细思考每一个环节,没有找到任何破绽。 看来我得到外面多走走,不能成年累月呆在雷角城。 牛族人历来以勇武著称,连我手下一个小小的村寨头领都可以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快速成长,接连晋升,我这个当族长的总得做出点儿成绩才行吧! 感慨与失落在心里撞击,牛伟邦却丝毫没有抢夺天浩战功的想法。他是个公正的族长,这在他看来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品质,决不能被私欲和嫉妒污染。 “下去好好休息吧!”他微笑着用力拍拍信使的肩膀,认真叮嘱:“明天一早再出发去黑角城。回去以后,问问你们城主有什么困难需要本王帮忙解决。粮食、布料我这里都有,说一声就行。” “谢谢!”信使连忙从椅子上站起,深深鞠了一躬。 “别那么客气,大家都是同族的兄弟。”性情直爽的牛伟邦大笑起来:“多跟你们城主好好学学,他是个了不起的人。” …… 黑角城。 “你说什么,整个狂牙部都被灭了?” “磐石城现在有九万多人?” “天浩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国师巫彭的反应与牛伟邦一模一样,区别在于一个年老一个年轻,面部表情随皮肤光滑程度产生的褶子堆叠层数一个多,一个少。 信使把前几天对牛伟邦说过的话重复了一遍。 国师久久坐在椅子上,摇头发出长叹:“这太不可思议了……” 叹息过后,国师脸上浮起一丝玩味的笑容。 “九万五千……哼!这小子在故意玩弄把戏。我敢用任何东西打赌,磐石城现在的人口数量肯定超过十万。他只是在试探我的态度,才故意把你派来,说了这么一个不上不下的数字。” 信使低着头,在沉默中保持恭敬的态度。 “这是一份很大的战功,他做得不错!”老国师笑了,首先肯定了天浩的功绩:“说吧,他想要什么?” 信使连忙回答:“我们城主想在磐石城北面和东面新设几个寨子,希望大国师您能应允。” “新寨子?”这句话引起了国师的强烈关注,枯皱的嘴唇缓缓抿起,似笑非笑的表情在面部肌肉牵引下慢慢浮现:“他想在什么地方设寨?” “磐石城北面。”信使连忙说出此前被天浩再三叮嘱,反复背诵了很多次,早已滚瓜烂熟的话:“沿着山脉一直往北走,只要是有河水的地方就行。” 国师陷入了长达好几分钟的思考。他并非在犹豫,而是在大脑里回放整个牛族领地的地图。 这是一个巨大且充满神秘的世界。从表面上看,白人和蛮族各占大陆一半,实际上白人统治的区域面积更大、更广。在南方大陆上生活的还有黑人,据说他们也建立了王国,只是距离大陆北方太远,除了在锁龙关常年驻守的蛮族士兵,很少有人见过。 与其它部落相比,牛族在领土地域方面占据着绝对优势。如果将整个北方大陆看作数字“一百”,那么以牛族领地为界,一直往北,这片庞大的区域可以占到大陆北方的“四十”。 大陆北面没有任何部落,这里是一片空白的世界。小行星撞击地球造成地壳运动,大规模喷发的火山改变了大陆架固有形状。地轴变换导致海水在全球范围内形成海啸,淹没原有的陆地,被重新形成的山脉之间堆积,经历时间雕琢,成为新的海区,以及湖泊。 纵横交错的山脉无法居住,蛮族对世界的改造能力远不如文明时代的人类。在这种无法逾越的自然障碍面前,陆地北面出现了大面积的无人区。 连续多任牛族之王都想过要改变这种状况,不断派出族群成员向大陆北方迁移。然而成效不大,几百年过去了,牛族领地面积只扩大了百分之十左右。 迁移不是嘴上说说那么简单,这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问题。粮食、供水、新城市周边的物产、土壤等情况优劣不等,更重要的是,帝国疆域并非越大越好,尤其是在目前通讯处于原始传递的前提下,过于庞大的领土面积只会导致各种问题滋生。 实行分封制是这个特殊时代的必然统治方法。 “你们城主这次立了大功,我可以满足他的要求,给他十个村寨头领任免权。”国师充满智慧和岁月沉淀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只要新寨不与其它部族现有的利益范围产生重叠,无论怎么做,都是他的自由。” 十个村寨听起来多,真正安置下来其实没多少人。 按照北方蛮族的法律:设置村寨的基本条件是人口必须超过一百,只有这样才能产生一名百人首。 在这个时代进行人口迁移比文明时代困难得多。 政府提前划好区域,安排好住房和耕地,甚至旅费食宿样样都有,减免各种杂费……所有这些好处在蛮族看来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根本不可想象。 新设村寨最大的问题是安全。在这个遍地都是野兽的蛮荒大陆上,不要说是百人,就算千人规模的移民,仍有可能在一夜之间被成群结队的野兽袭击,所有人惨死,成为异类口中的食物。 没有坚固的围墙,没有足够的武器,没有强悍的防御措施,无论走到哪里都是死。 更重要的还是粮食。 如果没有足够的存粮,当年无法从田地里得到产出的移民很难维持下去。这是所有部落都要面对,同时也是难以扩大己方族群必须解决的最大难题。 国师是一个睿智的人。当初答应天浩五年的免税期,其实照顾的成分远大于奖励。那时候的磐石寨实在太小了,而且地处偏远,位于边境。治理部落需要铁腕强权,当然也少不了对特殊区域在政策方面的优待与照顾。区区几百人的小寨子,就算全部粮食收获上缴族群,又能有多少?与其用残酷压榨手段毁灭一座小寨,不如放宽心,给他足够的奖励,做个人情,任由磐石寨发展。 如今看来,当初的做法非常正确。事实证明天浩是个合格的统治者,这才几年的功夫,磐石寨先是一跃成为人口过万的城市,接着又连续打败豕族,收纳了大量人口……九万五……呵呵,这种数字游戏只能骗骗没脑子的傻瓜,磐石城现在的人口数量要是没有超过十万,我巫彭就把自己的眼珠子抠出来,当做祭品敬献给神灵。 就让他扩大自己的势力吧! 反正所有村寨都是磐石城一力筹建,牛族内部不出人,不出物资和粮食。大王可以增加十座新寨,统治区域增加,以后还能得到更多的好处,何乐而不为? 当初答应过的免税期还剩下三年。巫彭对此充满了期待,等到磐石城开始交税的时候,天浩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惊喜? 信使带着满意的答复离开了国师府。 巫彭独自坐在高背椅上陷入沉思。 窗户敞开着,湿热的空气随着微风在房间里流动,从窗外透进的大片绿色令人心情愉悦,身处美好年华的感觉是如此舒服,只是巫彭很清楚,自己已经老了,好消息引发的好心情逐渐变得平淡,额头上舒展开的皱纹重新占据了原来的位置。 天浩是个优秀的统治者。 他选择了豕人作为攻击目标,这很聪明,不会引起周边其它部族的反感和敌意。 现在,得到了数万名豕人的磐石城已经成为牛族边境重镇。只要加以时日,那里随时都能出动数万名精锐的重步兵。 但这其中有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天浩隶属于雷牛部,是牛伟邦的手下。 整个雷角部原有十三万人,首都雷角城的人口为七万。 可是现在,一座磐石城的人口就超过十万。 第一百八九节 房屋拥有权的最终解释 天浩很明白事理,他没有好大喜功,直接在报功文书上写明一切,而是以含蓄的口吻巧妙缩减,九万五……这个数字看起来的确触目惊心,却远不如“十万”那么震撼,令人浮想联翩。 如果磐石城的人口只有三万,甚至五万,国师都不会觉得头疼。 天浩的实力增长速度实在太快,照这样下去,难保不会引起其他人的嫉妒,甚至觊觎。 高速扩张会带来一系列负面反应。最直接的问题,就是磐石城内部不稳。 牛族人与豕族人之间比例差得太多,如果处理不好,那些归降的豕人极有可能叛乱,甚至闹独立。 这些事情在蛮族历史上都发生过,而且不止一次。 “交换人口”应该是个不错的办法。 可具体该怎么实施,巫彭暂时还没有太大把握。 他需要更多的时间思考。 …… 赤蹄城。 巫源得到磐石城并吞狂牙部消息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快一个月。 外面下着雨,很大。虽是上午,灰蒙蒙的天空被云层占据,看不到一丝阳光。雨水从清晨开始变大,从淅淅沥沥到倾盆而下只花了几分钟。 巫源躺在床上不想起来,可是躺久了并不舒服。他用枕头垫住后腰,靠在床头,用手在额头表面不断摩挲,可是脑子昏昏沉沉,睡眠时间过长导致无法在短时间内恢复清醒。他仰靠在枕头上,仿佛一个大病初愈身体虚弱的病人,用呆滞的目光看着窗户 前天,亲信带来了磐石城全面获胜的消息。从那时候,巫源就变得神经紧张,思维混乱。他在恐惧和愤怒中度过了几十个钟头,拒绝见任何人,就连食欲也在时刻紧绷大脑的压制下荡然无存。两天过去了,他只喝了一杯水,却并不感到渴。 经历了这可怕的精神波折之后,昨天晚上,他实在支持不住,昏沉沉爬上床,一直睡到现在。 巫源觉得自己是一枚命运的弃子,现实对自己充满了恶意,狠狠给了自己脸上一拳,就差没用刀子直接割开自己的喉咙。 毫无疑问,天浩是豕族最大的敌人。 我不辞辛劳长途跋涉前往獠牙城面见豕族国师,说明情况,希望豕王发兵攻打磐石城, 我被拒绝了。 紧接着,天浩主动出兵进攻狂牙部,将其并吞,得到了多达数万的战俘。 哈哈哈哈,我的目的达到了,只不过是以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 同样都是爆发战争,豕人完蛋了,我的眼中钉变得更加强大,难以撼动。 该死的豕王,该死的巫鬃,你们果真是两头愚蠢的猪! 虽然把天浩当做敌人,可巫源也不得不对他的强大能力感到震惊。从区区几百人的小型村寨发展到如今的规模,前后才短短几年时间,而且历次出兵的时机恰到好处,战争获胜也很简单,就像一个熟透的果子,只要伸手就能摘下来。 巫源将这一切归结为运气。 阴暗光线使他脸上的表情高深莫测,有种令人畏惧的冰冷。 长时间思考并非毫无作用。冥思苦想的巫源找到了一丝可供利用的缝隙。 “你和其他人一样,都有弱点。” “我会让你变得万劫不复。” “真是令人遗憾,我们本可以成为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合作者,是你逼我这样做的。” …… 磐石城。 连续几个月的规模化劳作成果斐然。 石料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加,不同规格的石头占据了城市北面整个临时堆放场。看到这一幕,天浩不得不承认自己对豕人强悍的劳动能力评估过低,他们的整体生产效能至少还得在预估基础上增加百分之二十。 当然,前提是必须给他们提供足够的食物。 新的民房和塔楼同时开建。天浩改进了牛族人原有的建造方法:仿照文明时代深挖地基,以钢铁构建在地底围拢,中空的部位以大块石料填充,插入粗大坚固的钢筋,再注以泥灰浆,使之形成一个整体。清朗无雨的天气,凝固干燥时间通常为四天。依靠这种“钢铁核心,石料附加”形成的立柱,依次建起围墙和屋顶,一幢幢整齐的两层小楼拔地而起,在城市西面构成一个个全新的方形街区。 早在去年夏天的时候,天浩就把这里划做新的居民区,预计可容纳十五万人。 仍然还是以塔楼为主,民居为辅的堡垒式营造。区别在于,这次天浩规定了真正意义上的城市边界,而不是像从前那样,以大量半军半民的建筑混合形成。他特意留出了城墙的位置,塔楼密度也超过城市内部整整一倍。 豕人很疯狂,尤其是这批从狂牙部抓回来的豕人干起活儿来更是不要命。无论上山采石还是下井挖矿,他们勤勤恳恳,毫无怨言。 政治委员与分队式竞争发挥了巨大作用。尤其是后者,彻底颠覆了豕人对“规矩”这个词的理解。在战争时期,豕人也会分队,相互之间也有竞争,那是以砍下敌人脑袋计算酬劳的做法。现在,磐石城直接把每个小队日常工作与口粮分配相结合,干得越多得到越多,反之就吃不饱肚子。这种全新的做法让豕人充满了好奇,也产生了强烈的危机意识。 除了必不可少的惩罚,奖励机制也同时产生————所有豕人都看到了正在建造的新房。比起从前在狂牙城和其它村寨的住处,这些用钢铁和石头造出来的房子高大美观,看上去就让人喜欢。第一批新住宅完工后,天浩特意下令让所有豕人休息一天,轮流参观新落成的建筑。 样板房是文明时代房地产开发商运作楼盘的基本手法。 天浩命人打造了一批家具,烧制出配套使用的陶器, 从前年开始,对整个磐石城的新规划与改造就全面展开。主要是饮用水与排水系统,以城外河流为水源,以石料和泥灰砌成巨型水管,接入整个城市的分流管。像文明时代那样家家户户都有自来水当然不可能,但野蛮人有野蛮人的做法:他们以每十户人家为一个单位,在居住区核心位置挖出大坑,用石料填充坑底壁面,以泥灰填充缝隙放水渗漏,修建一个个公用储水池。平时各家以木桶取水,遇到旱季还能起到一定程度的应对效果,流水进入水池自动沉淀,视具体情况定期堵塞上游节流管,派人清理水池底部淤积的泥沙。 厕所也是同样的道理,奢侈的单人洗手间在这个时代并不适用。但五百至一千人为单位的小型公共厕所在磐石城到处都是。设在城市偏僻位置的也就罢了,位于城市中心的公共厕所气味浓烈,天浩派出专人管理,每三天清理一次,周围种植从山上大量移栽的常绿乔木,在野蛮与残酷之间营造出文明的美感。 天浩去过赤蹄城,去过雷角城,去过黑角城,接连攻陷了豕族人的钢牙城和狂牙城。 豕人的城市在他看来毫无价值,遍地垃圾,各种建筑营造均不合理,就连城墙和是粗制滥造,纯粹就是土坯堆积的障碍物,不利于进攻,也不利于防守。 天浩没去过别的部落,然而平俊的情报部工作效率很高,每天都能带回大量信息,让天浩对这个野蛮的世界一点点增加印象,深入了解。 不夸张地说,磐石城是整个北方大陆上最干净、最文明、综合居住条件最好的蛮族城市。 豕人被迫适应这里严酷的居住规则,但他们很快发现这些规矩是如此奇妙,让自己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了难以言喻的感觉。 随地大小便是豕人的习惯,来到磐石城,前前后后有超过上千名豕人因此受到责罚。无一例外都是用鞭子公开行刑,第二天还要忍着伤痛下到矿井最深处采挖泥炭,口粮分量削减三分之一,品质也远不如其他人,没有鱼和肉,只有粗面和野菜。 最令人难以忍受的处罚还是当众认错。这是天浩新想出来的法子:不遵守公共规则的人必须每天花一个小时站在城市广场中央,脱光身上所有的衣服,手持泥模板,以最大音量老老实实诵读上面的每一个字。 我有错。 我不该xxxx,不该xxxx。 我悔过。 我向神灵发誓,以后再不会xxxx…… 差不多就是诸如此类的字句,总之就是一个自我批评与广大人民群众围观见证的过程,可以从根本上起到荡涤身心、清洁心灵、拯救灵魂的神奇效果。 脱光衣服这招的确狠了点儿,当然这是针对男性的措施,女性就要温和些,保留衣服。 在一个充满规则的城市,亲眼看到“样板房”的整洁与舒适,每天都有美味且足量的食物……豕人们再也不想走了,很多人都说这里才是真正的天堂。 新房子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住。你得付出辛勤的劳动,才能收获成果。 工地上有监工,他们按照每个小队的日常工作量打分。正常情况为十分,超额完成当天任务(根据超出部分计算)增加对应的分值,反之则缩减。每个月统计一次,三个月为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工作分数单季结算。达到规定分值(大月三百一十分,小月三百分)的人,才有资格成为这些漂亮新居的主人。 请注意,即便欢天喜地的入住,也并不意味着你将成为这幢宅子永远的主人。你和你的家人只能拥有这间住宅未来三个月的使用期。这就意味着你必须在接下来的时间加倍努力工作,在下一个季度评分达到“合格”标准,才能继续得到再下一个季度的房屋使用权。 想要得到更长久的使用权吗? 当然没有问题。 磐石城的奖励机制多种多样,只要你每天的工作量超过定额,如下矿挖泥炭,每天定额一百筐,你努力挖出一百一十筐,就能额外得到更多的分数。每天、每月、每个季度、每年累计相加,当超额分数达到“六百”,那么恭喜,你真正成为了这幢房子的主人。 只要每天额外多挖三十筐泥炭,持续一个月,就能在当月评比表格上增加十个奖励分值。 换句话说,只要你踏实肯干,最多五十年时间,就能在磐石城得到一套专属于自己的豪华大宅。 文明时代的工作条例经过无数人验算与论证,是这个世界最细致完整的人生规划框架。野蛮人的思维简单又纯洁,他们永远不会想到自己莫名其妙沦为被剥削阶层。其实只要变革方向仔细想想就能恍然发觉:石头是我上山挖的,我辛辛苦苦扛回来,铁料也是我挖矿石运到铁匠铺锻造,我挖的地基,建造房屋的全过程我都有参与,就连用石灰粉刷墙壁的工作也是老子一肩承担,为什么到了分配住房的时候,忽然一下子就变成了你城主大人一个人说了算? 没人注意这些小细节,没人察觉到这其中的陷阱。豕人的思维是如此单纯,他们永远斗不过一个来自文明时代的精明城主。 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俘虏,是族群被灭的幸存者。还好,磐石城的统治者不计前嫌,大度收留自己,给我们衣裳穿,给我们饭吃,还能勉强有一小块遮风挡雨的容身之所。 宣传的力量之强大,远远超乎野蛮人的想象。他们固执的认为日常口粮是必须通过劳动才能换取。队长和监工们每天都在喋喋不休,各种规章条例也清清楚楚写着:如果每天不完成采掘一百筐泥炭的工作量,就不能得到足额的口粮。 建盖房屋为城内居民提供住处是天浩的责任。 调拨足够的粮食养活百姓是天浩的责任。 更多的方面就不说了,就以这两件最基础的事来看,他一直在耍弄手腕,以制度和利益牢牢拴住豕人的心,让本该属于他们的东西当做福利赐予,让他们在正常的劳动收获面前感激涕零,让他们为了本来就属于他们自己,如今却成为长达几十年辛勤工作才能享有的财产向自己下跪。 第一百九十节 失败的试验品 这就是剥削。 充满了愚弄傻瓜的快感,让他们在浑然不觉的情况下主动上缴智商税。马克思死得早,针对吃人社会制度的揭露与批判著作早已在大灾难中毁灭,没有只言片语流传到现在。在这座新兴的城市里,所有一切统统都是白纸,天浩任意发挥,涂抹着专属于自己的图画。 针对农户的法令也在逐条修改,继而颁布。 再过几年,磐石寨就得向雷角城交税了。百分之三十的当年粮食收获额度,这是牛族祖先定下的规矩,不容商量。 作为既得利益者,天浩一颗粮食也不想上缴。可是没办法,这种事情最多没人的时候关起门自己想想,不交是不行的,雷角之王可以把放低姿态与实力强大的城主称兄道弟,却无法容许不交税这种挑战王者权威的行为。 天浩只能从磐石城内部想办法。 除了正常额度的百分之三十,磐石城农户还有另外两项赋税。 第一种:以每年收获为基础计算,额度为百分之十的“肥料税”。 第二种:同样以每年收获为基础,额度为百分之十五的“综合税”。 肥料税顾名思义,专指播撒的肥田之物。天浩从磐石寨时期就开始的实验很成功,人们从拒绝到半信半疑,如今全面接受了粪肥这种肮脏的新玩意儿。目前,这是磐石城的秘密,就连农户们也不是很清楚粪肥的具体制作过程,只知道这东西来源于城里的公共厕所,撒在庄稼地里能增加收成,一亩地能多收不少粮食。 人类排泄物不能直接作用于农田,必须经过发酵处理。 磐石城肥料厂规模极大,这里常年散发着恶臭,按照不同的肥料处理原则,分为三个工场。其中“粪料处理场”面积最大,距离城区也最远。除了每三天一次从城内运来的大量粪便,同时负责处理来自养鸡场的鸡粪。它们在这里堆积、发酵、晾晒烘干,再用特制的模具团成型,最终以干燥的饼状出现在世人面前。 粪饼,这是磐石城的特产,全大陆独此一份。 另外两个小型肥料处理场一个负责收集草木灰和锯末,一个专门负责海产品废弃物回收。前者不难理解,后者指的是贝壳、蟹壳、鱼骨等物质,将其粉碎,晒干,同样也是意义重大的肥料。 只要一年时间,经验丰富的老农就能明白是否施肥对庄稼生长意义重大。因此百分之十的肥料税在他们看来非常合理,无人反对。 综合税其实是笼统的说法,其中涵盖了林林总总几十个分项:开挖并清理水渠,旱季以各种人工方式蓄水,遇涝则组织人力排洪,城市内部清洁卫生,给予农户的各种便利……按照天浩的解释,所有这些事情都要花费人工,目前磐石城尚出于原始经济,没有使用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一切消耗只能折算为粮食或布匹。 两项大税,加上百分之三十的族内上缴额度,年度征收部分高达百分之五十五,超过农户当年收益的一半。 天浩仔细计算过这个数字。他很清楚,这样做不会让磐石城农户伤筋动骨,剩下的百分之四十五足以让他们吃饱,甚至还略有富余。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自己带来了先进的耕作方式,以及大规模使用肥料的缘故————同样的一块地,其它蛮族村寨农户收成最多只有磐石城农户的三分之二,甚至更少。 如此对比下来,同样征收百分之六十的粮食,其它蛮族村寨会出现饿死人的情况,磐石城却能保证营养,而且还有来自渔场和巨角鹿牧场的大量肉食作为补充。 天浩不打算让磐石城民众现阶段变得太过富裕。生活水准高是一件好事,但要看具体情况与环境。十万人的城市的确实力强大,但与周边其它部族比较起来,只是一只颇能蹦跶的小蚂蚱。看着你碗里有肉,我却只能吃糠咽菜,由此而来的嫉妒很快会变成愤怒,冲突和战争也就在所难免。 百分之五十五的征收额度是一条警戒线,如果再狠一些,百分之六十也不没有太大问题。但天浩必须给磐石城农户们留下一些利益,总不能一年到头什么也攒不下来,那样的话,以后谁还听自己的话?谁愿意跟着一个横征暴敛的城主? 每年攒下一万元,与每年攒下一千元,其中的意义截然不同。 前者积累财富速度过快,很容易形成新的剥削阶层。他们会用手上的财富去购买已经开垦的弄农田,强壮的豕人既然能当雇佣兵,为什么不能成为替我做事的雇农?多买田,多雇人,更多的财富就能源源不断像水一样流进我的口袋。 只要社会在进步,这种事情在所难免。无论天浩发布任何一道法令都难以制止,他只能尽量减缓这种情况的出现,避免产生更多的社会矛盾。 对于国师批准设置的新寨,政策自然不同。 简单来说就两句话:鼓励迁移,鼓励开荒。 主动迁移的领民建造住宅能得到物质补贴,可以是粮食,也可以是各种建筑材料,或者泥炭。 前往新寨开垦农田,免税期长达三年。 磐石城不需要有太多的人。以前对这座城市的定义是要塞,现在同样如此。当然,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清,但只要部族周边局势不变,磐石城的发展路线就永远都是半军半民。 以长林为首,天浩分别挑选出八十多名牛族人和豕人,组成学习班。 白色粘土混合一定比例的石灰制成十厘米左右的长条,在土窑里烧干,出现了野蛮时代的第一根粉笔。 木匠手艺很不错,光滑的木板拼接构为一个整体,刷上锅灰和泥炭制成的黑色涂料,用胶治进行防水处理,制成黑板。 城主亲自授课,没人敢请假缺席。宽敞的新教室里整整齐齐摆着桌椅板凳,八十多个魁梧彪悍的男男女女坐在讲台下面,大气也不敢出,睁大双眼看着刚走进教室的年轻城主。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村寨头领。” 这是天浩在黑板上写下的标题,光是看看就让人热血沸腾。 学员们很快明白了年轻城主的意图:这是传授如何成为大人物的秘密,从下层屌丝一跃成为上层统治者的治世秘籍。 其实他们想多了,也想错了。天浩需要的只是一批普通村寨头领,一批踏实肯干的基层干部。 新建的十座村寨涵盖了城市北方,大片广袤的土地上将建起一个个居民点。每个村寨目前规模只有五百人,这是一个较为理想的数字,可以稳定发展,也不会给磐石城带来更大的负担。 粮食和安全问题只是新寨需要面对的最大困难,身为村寨头领还需要掌握更多的相关技能,至少要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经验,掌握一定的工程技巧,粗通军事……同样的学习班天浩打算接着办下去,他需要一大批合格的基层官员,尤其是十人首和百人首。比起模糊概念的“威望”,个人能力更重要。祭司们在这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台下这些野蛮人能看懂天浩写在黑板上的字,完全是他们的功劳。 第一次讲授结束了。 长林带着所有学员离开座位,快步走到天浩面前,带着说不出的感激与庄重,纷纷跪了下去。 “感谢城主大人的再造之恩,我长林(其他人姓名)发誓,今生今世,永不背叛!” 发誓效忠的场面在磐石城很常见,只要有感悟就会产生类似的想法。长林是天浩身边最早的追随者之一,可即便如此,听完这堂课,长林仍然无法控制内心的激动,带着说不出的亢奋与冲动,快步冲到天浩面前跪拜。 旭坤、平俊、天狂、木拓、思宇……他们和我一样,都是差不多年龄的追随者,都曾在公开场合对城主发誓效忠。可是这次的学习班意义截然不同,除了我,班上的其他本族人都是底层十人首,豕族人就更不用说了,都是生面孔。这意味着,城主交给我一副沉甸甸的重担,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即将设置的十座新寨之中,应该是我执掌的新寨最重要,意义最为重大。 天浩笑容可掬从地上将他们一一扶起,他特意叮嘱无比感动的长风:“好好学习,多听多记。这段时间好好准备,下个月课程结束考试,希望你能拿出让我满意的成绩。” 脸色因为兴奋涨红的长风重重点头:“属下明白。” …… 磐石城北面,龙骑兵训练场。 天浩推门走进房间的时候,益丰背对着他站在窗前,仰望着被阴霾云层遮住的太阳。 天空中的那个方向有一团光,可以用眼睛直视,感觉很模糊,亮度也如有若无。 天浩随手拉过一张椅子坐下,淡淡地问:“感觉怎么样?” 益丰缓缓转过身,用戒备且畏惧的眼睛盯着他。 事实表明天浩之前的猜测确并非毫无道理。 对益丰的孢子移植彻底失败————长达两个月的时间,他没有表现出任何思维服从的迹象。第一、第二个星期一直在发烧,孢子对植入者造成的副作用与曲齿一模一样。然而它并未真正融入益丰体内,伤口很快化脓,天浩不得不对益丰进行药物治疗。一个星期的疗程过去了,益丰非但没有好转,植入伤口反而出现更加严重的感染,缝在体内的孢子急剧膨胀,体积增加了足足四倍。天浩剪开织线仔细查看,发现孢子已经溃烂,被破坏的细胞组织急速分裂后死亡,非但没有像曲齿那样进入移植者体内,反而以息肉的方式进行粘连,成为可怕的病变体。 病人就病人吧!反正只是一个实验,益丰也不是不能损耗的那种类型。 他的双手被反绑在身后,只有这样才能不让他强行抠出再次缝合藏在皮肤下面的溃烂孢子。其实上次检查的时候,天浩就已经放弃了希望,他只是想要再观察一段时间,说不定情况会再次产生变化,朝着自己希望的方向发展。 现在看来,这是不可能的。 “你在我身体里放了什么?”益丰用充满血丝的眼睛瞪着他,这是几个月来他不停寻求答案的可怕问题。 “你觉得我会告诉你吗?”端坐在椅子上的天浩抖了抖衣襟,脸上露出淡然微笑。 “这不是行巫者该做的事。”长时间没有刮胡子,益丰看上去就像刚从森林里跑出来的野人,他神情憔悴,却目光凶狠:“我有种感觉,你塞进我腿里的那块东西在活动,甚至还会说话。” 天浩的笑容趋于公式化:“哦,它都对你说了些什么?” “你不是我们这儿的人。”益丰拖拽着拴住足踝的镣铐,艰难地朝前走了几步,发出“哗哗”的声响:“很多事情表明你跟我们不一样。” 说着,他低下头,看了一眼明显变得肿胀的那条腿:“它告诉我必须服从,拒绝的下场只有死。我以前从未遇到过这种事,我很肯定你不是神灵派来的使者,你是魔鬼的仆人。” 天浩无声地笑了。 沉默了几秒钟,他淡淡地说:“没想到你还知道这些,看来这次试验没有我想象中失败得那么彻底,多少还有几分可取之处。” 益丰听不懂“试验”这个词,他也不想探究其中意义。缓慢拖着沉重的步子,来到椅子面前坐下。三米多的距离,他足足花了近两分钟。房间里弥漫着肉质腐烂的臭味,只是气味相对淡一些,不那么浓烈。 “我想通了很多事情。” “牛族历史上从未出现过像你这样的年轻人。不……应该是任何部落都没有先例。大国师说过一句话:年龄就是经验。磐石寨在孚松手上那么多年了,一直没有起色。后来你成了头领,寨子一下子变得兴旺,打赢了鹿族人,打赢了豕族人,这不正常。” 第一百九一节 商人高飞 “如果这是磐石寨其他人的功劳,比如巫行和永钢,那么我也认了。可偏偏是你,这怎么看都说不通。” 天浩扬起了眉毛:“你在调查我?” 益丰没有否认,他的眼眸深处透出恨意和恐惧:“上次打赢鹿族人的时候我就有这想法,我听过关于你的很多传闻,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年龄。你带着磐石寨这些家伙在山上围捕巨角鹿,方法很奇妙。你用重型弩炮杀死了海里的怪物,从此建立了渔场……够了,光是这两条就已经够了。这不是一个正常人该做的事。我们要是肚子饿了会找东西吃,你却杀光了整群的鹿;我们遇到怪物只会逃跑,你却冲上去将它杀死。” 天浩轻笑着摇摇头:“你想多了。” “你不是我们的人。”益丰佝偻着背,视线焦点由下向上紧盯着天浩的脸,仿佛要将他扒皮割肉,深挖骨头,搜出深藏于骨髓里的灵魂:“你究竟是谁?” 这是孢子寄生失败导致的副作用之一。 它无法控制植入者的大脑,无法产生融合效果,只能不断向植入者发布命令,进而通过神经连接的方式产生同步思维,各种传递出去的信息杂乱无章。益丰仍然保有专属于自己的独立思维能力,他感知到很多从孢子传递过来的秘密,加上自己的理解,拼凑成令他惊恐不已的真相。 “魔鬼”,这是他对天浩的理解,也是唯一符合他原始逻辑的可怕概念。 天浩没有回答。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拔出斜插在后腰上的匕首。 “你要杀了我灭口?”益丰脸上没有流露出恐惧,他知道自己肯定得死,只是没有猜到是现在这个时间。 被感染的腿脚又肿又胀,连走路都觉得困难,更不要说是奔跑。 双手被铁丝反绑,没有任何反抗能力。 天浩持刀来到近前,笑吟吟地说:“你知道的太多了。作为一个失败的试验品,你已经无法对我产生应有的价值。” “等等,别忙着动手。”益丰连忙叫住他:“我还有两个问题。” 天浩居高临下俯视益丰,同时以极快的速度在房间里扫视,确定没有任何能对自己构成威胁的存在,这才放缓脸上紧绷的皮肤,平静地说:“问吧!” 外面的守卫者都是心腹,没人会叛变。 房间里的摆设没有变化。 如果在这种重伤且行动受阻的情况下还能让益丰翻盘逃脱,那天浩也无话可说。 他并非突然间产生了猫玩老鼠的兴趣,而是想要听听益丰所谓的“问题”。 这应该对自己有所帮助,能避免今后出现同样的错误。 益丰低声说出第一个问题:“我可以确定,你不是真正的天浩……你到底是谁?” “我是你们的祖先。”天浩回答得很快,威严且不容置疑的神情同时浮现在脸上:“不管你是否相信,这就是我的答案。” “祖先?”益丰骇然道:“这不可能!” “说说你的第二个问题。”天浩不打算给他太多时间。 极度震撼的思维在益丰脑海里轰然炸开,他浑浑噩噩,带着说不出的苦涩,机械地问出第二句话:“如果我现在愿意服从你的命令,发誓对你效忠,你能让我活着吗?” 低着头,盯着益丰那张充满期盼的脸足足看看半分钟,天浩缓步从他面前绕过,在椅子后面站定。 左手抓住益丰的头发,右手紧握匕首,将冰凉锋利的刀刃横架在益丰喉前。 “……现在说什么都太晚了。”天浩发出幽幽的叹息。 随着最后一个音节,匕首用力割下,益丰双眼圆睁,他看到大片鲜红的液体喷向身前,听到咽喉部位传来“嘶嘶”的轻响。 原来这就是死亡的感觉。 …… 第二天,回到磐石城的天浩让人把长风叫到城主办公室,给他喝了一杯掺入麻药的茶,对他做了一次与曲齿和益丰同样的手术。 孢子的产生速度与自身思维有关。天浩发现这完全由自己控制,短至一周,长的时候好几个月。简单来说,就是看心情,想要的念头产生频繁且强烈,孢子出现的就快,反之则慢。 曲齿和益丰是两个在主观意识方面截然不同的试验体。有了益丰做对比,天浩对实施在长风身上的移植更有把握。现在可以确定,手术是否成功很大概率上取决于被植入者主体思维。只要大脑不产生反抗意识,接下来的融合过程将变得顺利。 新建村寨是天浩未来的基础,绝不容有失。其中,位于甲四十三附近的新寨最重要,天浩计划在那里设置一座城市,同时还是未来的帝国首都。如此重要的城市必须交给信得过的人执掌。 曲齿符合这一标准,但豕人的身份决定他与此无缘。这里毕竟是牛族领地,核心领导层必须是牛族人。当然,随着时代发展,这种偏见与限制肯定会变得淡化,短期内却无法做到,至少现在不行。 一个月后,磐石城举行了盛大的迁移仪式。 照例还是要祭祀神灵。 祭台上摆着一个个盘子,里面装着新鲜的鱼。 天浩不喜欢吃生鱼片,但包括老祭司在内的很多人喜欢。尤其是新鲜的海鱼,淡粉色鱼肉切成薄片,配上新鲜的蔬菜,光是看看就让人觉得舒服。 面粉掺水发酵,其中塞进剁好的肉馅,将面团做成人头大小,捏出五官,再用黑色与红色的植物颜料画出眼睛和嘴唇,顺序摆在祭台上……只要手艺高超,这种面团人头与真人脑袋区别不大。 传说这是诸葛孔明对付南方野蛮民族的法子,挺管用。 天浩说服老祭司不在祭典仪式上使用牲畜。牛和马很珍贵,让它们活着就是一笔重要财产。神灵感兴趣的只是来自人类的敬意,只要献给它美味的食物,神灵会理解我们的难处,会满意我们奉上的新祭品。 祭祀过程很顺利,台下跪拜的野蛮人也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对。成群结队的政治委员早在几天前就开始了宣传————城主大人体贴大家,他取消了残忍的活人祭祀,用最新鲜最美味的食物作为祭品。 对神灵的全新解释也同时产生————只有邪恶的魔鬼才收取人类灵魂,正义善良的神灵只会与我们分享食物。这并非故意曲解,而是有着广泛的民意。大家都觉得不错的好东西,神灵肯定喜欢。 生面团蒸熟了就膨胀变形,仪式刚结束它们被送进屉锅放水加温,这种体积很大的肉包子极受欢迎,老祭司一口气吃了两个,捧着鼓涨涨的肚子直哼哼:“这是一次成功的祭祀,神灵一定会给我们的新寨子降福,那里没有疾病,粮食年年都能丰收。” 长风带着两千名迁移者,在成片的欢呼声中离开了磐石城。 他的眼睛里没有犹豫,只有狂热的忠诚与坚定。 在他身后,是另外九支排好位置,顺序离开,前往指定地点建设新寨的移民队伍。区别在于他们的移民数量较少,每个新寨只有五百人。 宗光站在天浩身边,看着徐徐远去的人群,感觉有些唏嘘:“为什么一定要让他们出去另建新寨?人多了城市才会变得强大,让他们留在这里不好吗?” 天浩望着远处,没有转身:“磐石城虽好,但周边环境限制了发展,容纳的人口有限,如果不趁早把人分出去,以后会给我们带来很多麻烦。” 宗光叹了口气,在沉默中微微点头。 其实这个道理他懂,只是出于个人感情说出刚才那些话。 狂牙城一战,天浩以极小的代价吞掉了整个狂牙部,带回多达数万名豕人俘虏。 这种功绩令宗光羡慕,同时对自己产生深深的无奈,甚至有种“我很无能”的感觉。 “要用发展的眼光看世界。”天浩笑着,眼眸深处流转出清澈的目光:“现在,磐石城是他们的基础。以后,他们将成为磐石城的依靠。” 宗光听不懂这些话。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牢牢记住。 天浩说过:暂时不明白不要紧,只要记在脑子里,随着时间流逝,慢慢就会懂了。 生活是最好的老师,永远如此。 …… 豕族首都,獠牙城。 国师巫鬃下令所有人不得接近自己的居室,即便是贴身护卫也要远远避开。侍女上过茶水和点心便离开了,只留下年纪老迈的女国师,以及神秘的尊贵客人。 她端坐的椅子上,皱巴巴的眼皮略微抬起,被掩饰住的精明目光牢牢锁定坐在对面的中年男子,看着他端起杯子喝茶,自斟自饮。 他个头不高,足足比巫鬃矮了半个头。枯黄的脸色似乎染上了某种疾病,可从他裸露在外粗壮的胳膊来看,之前的判断显然不对。 他的名字叫高飞。 中年男人笑起来很好看,有种令人舒服的亲切感。他放下手里的杯子,轻言温语:“大国师,上次我给您的药,感觉怎么样?” 巫鬃以微笑掩盖了深深的戒备:“很不错。” 高飞的神情与口气都很谦和,甚至可以说是有些卑微:“那您还要吗?” 巫鬃没有立刻回答,她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这个叫做高飞的家伙来路很神秘,找不到关于他背景的任何线索,只知道他是一个商人。 商人……这是一个意义丰富的词,不仅仅针对职业。 北方蛮族与南方白人之间的一些秘密往来,都是通过商人促成。 有人对他们恨之入骨,认为所有商人都是卖族贼。 有人却持不同意见,认为商人是沟通大陆南北的桥梁,还促进了北方蛮族在科技、商业、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发展。 两个月前,高飞找上门,声称他有一种神奇的药物。 因为是托了一个部族首领的关系,巫鬃拉不下脸,而且对方奉上的礼物也很丰厚,只好出面接见。 巫鬃对此很是不屑,也觉得好笑————巫师能与神灵沟通,掌握着北方大陆上最完整的药典,说句不好听的,从来就只有巫师给人治病,别人求着巫师开药的份儿,现在莫名其妙搞得倒过来,何况巫鬃自己见多识广,稀罕的药材接触过不少,说到神奇……呵呵,再神奇的药物,难道可以起死回生,长生不老? 刚见面的时候,巫鬃根本看不起高飞:五短身材,皮黄貌丑,如果不是看在对方献上的那些礼物很是贵重,而且数量很多的份上,巫鬃早就拂袖而去。 客套加闲聊的敷衍过程很无聊,巫鬃耐着性子坐了不到五分钟就想下逐客令。就在那时,高飞说了几句话,拿出一样她从未见过的东西。 “在下听说豕王陛下病重,特意从南方寻了些好药,想献给大王,还请大国师行个方便。” 这明显是想要攀高枝的好处的做派。巫鬃表面上微笑,心里却充满了鄙夷。 可是接下来,高飞说了很多豕王的发病症状,让本想离开的巫鬃顿时变得紧张起来。 咳嗽、痰多,而且带血、胸口疼,经常在午后和傍晚发热,睡后和醒前大量出汗,肠胃不好,缺乏食欲…… 所有这些均符合豕王的症状。 宫廷内部从不对外公布豕王患病的消息,这主要是出于稳定局势考虑。 陛下病重,豕族其他分部之王各有心思,大王子沙齿虽说排在第一继承顺位,却是个没主见的,宫内大权由王后独掌……在这样的情况下,豕王若是身体康健,自是最好,可若是病重的消息外泄,必然会引发各方面的矛盾。 巫鬃很清楚:獠牙城王宫内部的所有亲卫都是自己一手安排,绝不可能有人走漏风声。 偏偏这个叫做高飞的商人对豕王所患病症说得一清二楚,丝毫不差。 这不由得让巫鬃对高飞拿出来的那种药产生了兴趣。 “大国师,古话说得好:虾有虾路,鳖有鳖路,至于大王病重的消息具体从何而来,您就不要再问了。何况问了我也不会说。大不了您把我抓住,严刑拷打。我既然主动求见,当着您的面说起这件事,自然是做好了妥当的安排。” 第一百九二节 我会化妆 “我的确是花了重金为大王找药,在下一片苦心,还望大国师您能谅解。” 这是高飞的原话。 药是装在陶瓷瓶里的一种液体,颜色有些浑浊,有一股刺鼻的呛味。 巫鬃找了三个人试药,查之无毒。 巫鬃很想找个借口把人扣下来,等进一步查明这种药的具体功效再谈其它。高飞却表示自己在獠牙城内新开了一家商行,平时很少外出,国师如有事情可派人过去通知,自己随传随到。 一个陌生人献上来的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就这样直接拿给豕王使用。 巫鬃没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只安排人手暗中监视高飞,同时在宫廷内外严查是否有人走漏消息。 她历来看重规矩,如果没有证据,就不能仅靠怀疑对某人定罪。国师位高权重,一言一行容易被其他人效仿,高飞知晓豕王病重的秘密虽令巫鬃感到惊讶,但她潜意识认为这是花大价钱重金买通宫廷内卫的结果。天底下毕竟没有不透风的墙,何况高飞是个商人,多花钱某个贵族身份,在巫鬃看来这就是事情真相。 情况在当天夜里有了变化。 宫里传来消息,豕王突然病重,连续咳嗽好几个小时停不下来,痰中带有大量鲜血,宫里的巫师束手无策,王后急召大国师入宫商议对策。 巫鬃急匆匆去了,按照从前的方子开药,可豕王吃了就是不见好,而且现在的症状比以前加重了许多,咳得上气不接下气,脸色苍白,仿佛随时可能一口气上不来,就此蹬腿。 巫鬃对此毫无办法,本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想法,狠下心肠,把高飞刚献上来的那种可疑药物给豕王用了。 反正是一个将死之人,在所有手段全部用尽的前提下,再渺茫的希望也不能放过。 这的确是一种神奇的药。 豕王喝下去,咳嗽症状明显减轻了许多。他挣扎着喝了些水,昏沉沉睡去。等到再次醒来,天已经亮了。 天底下竟然有如此奇妙的东西,巫鬃此前闻所未闻。 他急忙回到国师府,派人叫来高飞,急切询问这种药物的来源。 得到的答案与之前一样:来自大陆南方。至于更多的相关信息,高飞守口如瓶,顾左右而言他,拒绝透露一星半点。 这件事与牛族人大举进犯几乎发生在同一时间。如果换在平时,巫鬃一定会雷霆大怒,下令把高飞抓起来,严刑拷打。偏偏狂牙部连战连败,得到消息紧急赶往狂牙城的大王子沙齿也丢了王城,被人砍下头颅。 这消息震撼了整个豕族,獠牙城上上下下人心浮动,得知噩耗的王后变得痴痴呆呆,后来确定是真的变疯,宫廷内部由王妃掌权,豕王身体状况因为那种药变得明显好转,巫鬃思虑再三,决定暂时放过高飞,先把安定族内秩序和各种事务放在首位。 亲生儿子死了,整整一个分部被其它族群并吞,两个可怕的消息接连传来,豕王刚刚略有好转的病情再次加重。不得已,巫鬃只能再次拿出高飞献上的那种药。 这都是过去几个月里发生的事,离开回忆,巫鬃摆脱了思维状态,返回现实。 看着坐在对面神情恭敬的高飞,她忽然失去掌控的无力感。 堂堂一族国师,巫鬃能坦然面对数十万人虔诚的跪拜,只要一个眼神,就有无数神灵的信徒心甘情愿替她去死。北方蛮族流传着一句谚语:族长拥有我们的身体,巫师拥有我们的灵魂。从这个角度来看,在豕族内部,巫鬃比豕王有着更高的话语权。 一句话就能决定无数人生死的国师,竟然对一个小小的商人束手无策? 这一点儿也不好笑。 强迫着自己平复了一下再起波澜的思绪,巫鬃用平静且冷漠的眼睛注视着高飞:“那种药对大王的病很有效……说吧,你想要什么?” 天底下没人心甘情愿把口袋里的钱拿出来无偿奉送。巫鬃明白“利益交换”的道理。 高飞的笑容很迷人,脸上每一块肌肉运动的角度和位置恰到好处,他的两边嘴角又长又大,就像马戏团里的小丑,却只需要在脸上涂抹油彩,不用鲜红唇膏以夸张手法扩大嘴唇就能得到滑稽效果的那种类型。 “大国师,我无意冒犯您的威严。”他正襟危坐,双手平放在腿上,笑容可掬:“我听说,狮族的国师早年时候与您认识,而且关系很不错?” 巫鬃神色平淡,缓缓点头。这不是什么秘密,很多人都知道。 “我希望大国师您能给他写一封信。”高飞夹杂着微笑的声音听起来悦耳又舒服,其中夹杂着谄媚的成分:“我是个商人,我想把生意拓展到狮族的部落。呵呵,如果能得到狮族国师的帮助,那就再好不过了。” 只是为了做生意? 巫鬃潜意识根本不相信高飞的这种说法,她微微皱起眉头,尽可能装作不经意地问:“你打算去狮族做什么生意?” “泥炭。”高飞回答的很快,不假思索。 巫鬃脑海里顿时出现了一团黑漆漆的熟悉物件。 “泥炭也可以卖钱?”她眉头皱得更深了。 巫鬃知道狮王正在大力推动货币改革,整个狮族都在使用新造的金属货币。这种全新的交易模式源自南方白人王国,狮族国师巫况也多次来信邀请自己前往咆哮城,商谈狮族和豕族之间关于贸易合作的事情。 她能理解高飞想要去狮族领地拓展生意的想法。 可是泥炭……这东西真的能卖钱吗? 高飞很精明,他透过巫鬃浑浊苍老的眼睛看到了她内心所想,于是笑了笑:“生意就是生意,我没必要撒谎骗人。大国师您若是不信,可以在信里只写这部分的内容。”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无法理解的事情。 巫鬃思考了几秒钟,决定不再纠缠这个问题,转而问起自己关心的重点:“我可以答应你的要求,但是药……” 话未说完,高飞伸手从衣袋里拿出一个小布包,当着巫鬃的面打开,从里面取出三个成年人手指大小的精致瓷瓶。 每一个瓶子大小都与之前的一模一样。 “与南方白人之间的交易很困难,所有的药都在这儿。”高飞认真地说:“我已经派人前往南方继续寻找这种药物,请大国师谅解,这需要时间。” 犹豫了很久,巫鬃暗自叹了口气:“好吧……” 她毫无选择。 豕族目前的局势非常严峻。 北方的牛族人虎视眈眈,钢牙部和狂牙部接连被灭,他们的胃口肯定不会就此得到满足,用不了多久,新的战争随时可能爆发。 王后已经疯了。 这件事情很蹊跷:按照内廷管事的说法,是狂牙部战败和沙齿王子被杀的消息刺激王后导致发疯。可王后身边的侍女却说,那天晚上王妃派人送来晚餐,王后不知情,吃过以后就神志不清,胡言乱语。 巫鬃没有下令彻查。她知道这种事情就算查个水落石出对自己也没有半点好处,还会把混乱的局面搅得更糟。 只要豕王还活着,能够主持政务,就是最大的安定保障。 当然,他已经老了,尤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尽快确定新继承人就显得尤其重要。不是随随便便哪个王子都能成为国王,巫鬃也有自己中意的人选,她和王后一样,都不喜欢年轻的王妃,更不愿意看到一个懵懂的孩子坐在王位上,被权欲熏心的王妃像木偶那样控制着。 只要豕王再撑上一年,所有问题基本上都能得到解决。 高飞献上的这种药无法根治豕王的病,却可以起到显著的缓解效果。 从未有人敢用这种方式强迫巫鬃做出妥协。感觉很糟糕,她已经对高飞起了杀心。 想归想,至少目前不能这样做。 与南方白人之间的沟通,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办到。 暂且留他一条命,让他继续送来更多的药。 不就是一封信而已,想要在狮族的领地上做泥炭生意,就遂了他的心愿。 明年的这个时候,我会把你的人头砍下来,剥掉皮肤,割下所有的肉,用药水浸泡,最后把精心制作的头骨挂在墙上,成为永远的收藏品。 …… 半小时后,高飞带着巫鬃的亲笔信,离开了国师府。 他知道身后有人尾随,却毫不在意,慢悠悠在街上兜了个圈,以散步的速度走回自己在獠牙城的宅院。 内屋是个封闭的密室,地下还挖了一条临时通道,遇到紧急情况可以从这里离开,出口位于两百米外的横街背面,那里有一间鹿族人开设的布行,是用作伪装的另一个临时驻点。 陶盆里已经备好热水,高飞关上房门,把一块棉布放进盆里浸湿,然后将带着温度的湿布盖在脸上,来回焐了三次,每次时长两分钟,等到脸上出现手指触摸有湿黏感觉的时候,这才用毛巾用力擦拭,如此清洗几遍,蜡黄色的皮肤彻底消失,露出一张肤色偏白的脸。 用一种特殊的植物汁液涂抹在脸上,就能造成极好的伪装效果。 很多文明时代的女人精通化妆,她们深刻发掘出“母猪变貂蝉”这句话的精髓。天浩对此感到好奇,于是跟着网络上的教程学了一段时间。纯粹只是为了以化妆的手法改变容貌,不是惯性思维中可怕的女装大佬。 在这个野蛮的时代,“化妆”的说法无人理解,“易容术”就比较贴切。 高飞拿起一面打磨光滑的金属镜子,看着闪亮反射镜面里出现熟悉的平俊面孔,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脱掉身上的衣服,换上一套满是尘土的粗布服装,戴上一顶预先备好的假发,用特制油膏在脸上擦抹……一整套程序之后,高贵傲慢的商人消失了,出现了一个身材佝偻,脸上写满“穷困”,眼睛里释放出饥饿意味的潦倒中年人。 离开内室,走出宅院大门的时候,平俊看见对面街角站着两个男人,他们一直盯着这个方向,也看到了自己,却没有任何反应。 那是国师巫鬃派来盯梢的人。 平俊什么也没有说,默默转身离开,朝着远处的獠牙城门方向走去。 …… 几天后,平俊回到了磐石城。 他带回了让天浩满意的消息。 药物已经顺利送入了豕族王宫,国师巫鬃虽然对此产生了怀疑,却因为种种缘由没有对此构成干扰。 一切都在按照天浩的计划进行。 他早就知道豕王病重。平俊的情报局无孔不入,美男计加上数量多到让人无法拒绝的粮食和布匹,轻轻松松就搞定了王后和王妃身边的侍女。 爱情加金钱的双重攻势,谁能挡得住? 天浩虽不是专业医生,可是从豕王的症状来看,他有很大把握确定那是肺结核。 在文明时代,滥用抗生素导致各种病菌产生了抗药性,各国卫生部门对此均感到头疼。无奈之下,只能投入重金研发更高等级的针对性药物,“以病毒对抗病菌”是当时医药界的流行说法。 小行星撞击地球毁灭了世界,致病细菌是否也随着前代人类一起消亡? 这问题无法从老嬷嬷那里找到答案。 天浩只能按照自己的猜测,隐隐约约觉得可能性很大。 病菌和人类一样,都需要在合适的环境里才能生存。 没有足够数量的寄生目标,也就谈不上什么大规模存活。 老嬷嬷说过:北方蛮族是前代人类为了应对地球资源危机的预构体。全面增加人类体量,以巨人化取代规模化。这种从基因层面进行修改的做法与人造人没什么两样。 也许抗生素能有效遏制豕王体内的致病细菌。 当然,他得的也可能不是肺结核,而是症状相似的某种未知疾病。 这一切都建立在猜测的基础上。 天浩只有一个目的————让豕王活着,在减缓病痛症状,却并非痊愈的前提下活着。 他至少还要再活一年。 豕族内乱对天浩看来不是一件好事,对磐石城无法产生收益。 第一百九三节 战争计划 他需要大量的人口,而不是死者的尸体。 天浩无法造出病毒性抗菌体,但他知道如何制作一剂青霉素。 从山上摘回野果,在特定环境下放置发霉。 通过原始手段无法大规模提取青霉,不过就目前的产量来看,完全可以满足豕王一个人的消耗。 口服抗生素的效果肯定比不上针管注射。用针头扎破尊贵大王身体这种事情连想都不用想。天浩只能退而求其次,加大口服剂量,提高药效。 换了是文明时代的普通人,这种搞法早就弄出了人命。但野蛮人不同,天浩对这计划没报有太高的期望。总之只是尝试,成功了当然好,失败了也不值得惋惜,只要平俊带着情报局的人迅速离开獠牙城就行。 另外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王妃。 那是个很漂亮的女人:肥厚粗壮的腰肢很柔软,摸上去能感受到脂肪在皮肤下面如水一般流动。皮肤很白,没有太多的毛,尤其是大腿上的汗毛颜色很淡,不像农家粗妇那种令人厌憎的纯黑。单凭这一点,她的美色就远超王后,也难怪豕王为她着迷,甚至起了把幼子立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念头。 她正是如狼似虎的年龄,衰老不堪的豕王无法在那种事情上给予满足,空虚的心灵也就变得彷徨,在苦闷与焦灼中寻找新的寄托。 王妃与宫内的厨师私通! 这种事情绝对是震撼所有人的超级新闻。 但只要亲眼见过那名厨师,就能理解王妃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第一特征:高大,强壮。 第二特征:强壮,高大。 他是刚进入王宫做菜的一名新厨师。 他的胆子很大。 那段时间王妃心情不顺,对油腻的食物毫无兴趣。新厨子做了一碗蔬菜粥,亲自送了过去。 别问为什么区区一个厨子能端着菜盘做这种事,也不要问为什么当时王妃身边没有侍女没有护卫没有跟班……只要愿意砸钱,给粮食给肉,一切都不是问题。 他放下盘子,跪在地上,伸手捏住了王妃的脚。 那场面很吓人,王妃被惊呆了。 她本能的想要尖叫,让人冲进来抓住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可是下一刻,嘴巴被他的唇死死堵上,紧密得几乎喘不过气。 “我爱你,我从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深深爱上了你!” 痴情的男人抱着王妃,声泪俱下说着动情的话。 王妃总有在宫外抛头露面的时候,厨子偶尔看到了她的脸,从此为之倾心,不惜代价倾家荡产也要入宫为厨,只为了接近心上人。 “能亲过你,我死也满足了。”他双手紧紧抱住心爱且不知所措的女人,表现得大义凛然:“把外面的护卫叫进来吧,为了你我愿意死。” 一个男人做到这种程度,没有任何女人能抵挡这种温柔和浪漫。王妃很快从最初的惊吓中冷静下来,要说不感动是假的,心底也有那么一点点怀疑。可厨师所说的最后一句话打消了她的顾虑————他不怕死,而且做出这种荒唐行为只是为了见自己一面,何况外面全是自己的人,王后的手再长,也绝不可能伸到这里。 试探了几次。 纠缠了很多次。 厨子变成了王妃的情人。 如果粗制滥造的青霉素对豕王没能产生效果,就必须启用王妃这条暗线。 让她的儿子上位,成为新的豕王。 总之,必须确保豕族内部保持上位者无力控制,在混乱中保持平衡的局面。 天浩至少需要半年时间完成各种准备工作,才能对豕族再次发起进攻。 …… 碎齿用冷漠的目光盯着赤鼻,视线很快从他身上滑过,顺序扫向与他并排站立的另外九名豕人战士。 他们是新近挑选加入磐石城战团的成员。 所有人手里都握着一支投枪。 小孩子胳膊粗细的木制枪身打磨光滑,精钢打造的枪头分量十足,锐利的表面呈三角棱状,还用磨石擦出锋利的刃口。这种投枪经过天浩重新设计,符合人体力学,可以在保持平衡的状态下飞出更远距离。 看了一眼横在所有人脚下那条用白石灰撒成的粗线,碎齿发出音量巨大的号令:“持枪!” 包括赤鼻在内,十名豕人战士动作整齐划一,粗大的投枪高举过肩。 “掷!” 空中传来令人心颤的呼啸,所有投枪在半空中划出弧线,准确落在远处一个用石灰画出的圈子里。 弓箭并不适合豕人使用,他们天生对这种需要高超技巧的武器无缘。豕人战士偏重于刚猛、直上直下,以强大力量压倒对手的作战方式。天浩为此专门改造了投枪,配发给战团内的所有豕人。 重型弩也可以考虑,那玩意儿杀伤力比弓箭更大,精准程度也超过投枪。 碎齿用冷肃的目光盯着所有人,再次发出洪亮的命令:“拔枪,跑!” 十名豕人战士纷纷越过脚下的白线,集体冲向远处的白圈,他们拔出斜插在地面的投枪,以标准的反手动作把枪身倒插在后背的皮套里,沿着事先规定的路线,开始长达十五公里的武装越野。 刚开始的时候,赤鼻对此觉得很难理解。 牛族人打造的盔甲非常坚固,尤其是专为豕人开发的重型全身甲,覆盖了身体的所有要害部位,却不会有束缚感。 一把沉重的长柄战刀,五支投枪,一把随身佩戴的匕首。 除此之外,每人还有一个背囊,里面装着一皮袋干净的饮水,足够三天食用的干肉和面饼。 所有这些东西加起来重量超过八十公斤,必须带着它们以正常速度跑完十五公里。 这只是一天之中的普通训练项目。 早起晨跑二十公里、投枪命中率训练、负重穿越障碍科目、队形及刀盾的使用、长枪与重盾手之间的配合、重型弩基础构造及使用……所有这些训练科目让赤鼻感到眼花缭乱,他忽然发现以前的自己根本不能算是一名战士,顶多就是街头好勇斗狠的小混混。 战士之间讲究配合,个人英雄主义在这里毫无市场。尤其是防守严密的长枪阵,只要有一个人疏忽冒进或落后,整个战阵都会出现破绽。 区区一支投枪的使用居然有这么多的学问。 战场上杀人不需要繁琐花俏的动作,只要把握力量和方向,一刀下去,能断金铁。 赤鼻很聪明,他很快看出这一整套训练方法只能在磐石城使用的真正原因。 归根结底还是粮食。没有足够的食物,尤其是油脂和肉类,就无法为受训者提供充足的营养和体能。饿着肚子训练无异于逼人造反,谁也不愿意给穷酸又抠门的统治者卖命。放眼整个豕族,任何一位部族之王都不可能做到磐石城主这种程度。 目前的磐石城战团规模高达五千人。其中有三千名是正规士兵,也就是无需工作,专心于训练和战斗的职业兵。另外两千人属于后备力量,简单来说就是补充兵。 这在赤鼻看来是一支极其恐怖的军事力量。 抛开体能方面的区别,战团里所有牛族战士都是一台台杀人机器。他们战绩与配合娴熟,五人为一个小队,弓箭手与刀盾手相互配合,长枪手居中,这样的配置足以在大多数情况下保持胜率。如果小队组合为中队,继而构成更大规模的战队,他们将在战场上所向披靡。 这是用海量粮食与金属硬生生砸出来的战团,其中每一个成员放在别的族群都能成为军官。 如果连这都不能算是精锐,赤鼻实在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什么样的军队能算精锐。 他觉得自己很幸运,有资格成为这些人中的一员。 他对目前的生活很满意。 他迫切期待着下一场战斗。 那能给自己带来荣誉,以及更多的战利品。 战士的想法就这么简单。 …… 宗光走进城主办公室的时候,看到天浩神情严肃,与平时判若两人。 “发生什么事了?”宗光疑惑地问。 “有件重要的事情,我必须跟你父亲商量。”侍卫早早关上房门,天浩的声音虽然低沉,却很清晰:“我知道你身边有几个信使,现在就把他们派出去,请你父亲来一趟。” 在磐石城住了几个月,宗光对天浩的脾气性格已经非常熟悉。他略一思考,脸上很快浮现出兴奋的表情,声音压得很低,有些跃跃欲试:“阿浩,你要接着从豕族那里再搞一下?” 宗光不是外人,天浩也没有隐瞒的意思。他微微一笑,略点点头:“详细情况要等到你父亲来了才能商量,你自己知道就行,出去以后别乱说。” 宗光握紧了右拳,满面激动忙不迭答应:“好,我现在就派人回去传信。” …… 生活在缺乏通讯手段的原始时代,感觉时间过得特别慢。足足过了半个多月,宗具才带着贴身卫队进入了磐石城。 欢迎宴席很丰盛,宗具吃得很满意。因为接下来要谈事情,天浩没有上酒,他耐心地看着宗具吃光盘子里的食物,用抹布擦去手上的油脂,这才对近旁的侍者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转身退出房间,关上门。 宗具与天浩之间的关系很是熟络,他很欣赏这个优秀的年轻人。上次来过磐石城,彼此之间也不讲究客套。他抬手指了指摆在桌上的茶壶,用目光示意坐在旁边的儿子,宗光连忙站起来,分别将三个人的空杯倒满。 “阿浩,说说你的想法,你打算怎么对付豕族人?”事关机密,信使传递的消息简略,宗具只知道个大概。 天浩端起杯子抿了一口,认真地说:“从去年到现在,豕族的力量已经削弱了很多。神灵保佑,磐石城打赢了狂牙部。现在,我先说说豕族目前的情况。” “豕族原先有五十万人。其中钢牙部和狂牙部已经被灭,包括战死和被俘的总人数,两部相加的损耗约为十二万。现在,整个豕族还剩下三十八至三十九万人,分别是烈牙部、风牙部、黑牙部和豕王直属的部分。” “其中,烈牙部有七万人,风牙部和黑牙部各有六万,豕王直属的部分最多,人口高达十九万。” 宗具对此抱着浓厚的兴趣。他笑着问:“你打算对付哪个部落?” 磐石城进攻狂牙部的举动出乎宗具意料之外,如果不是宗光此前派人传信,宗具对此一无所知。他对战争结果感到震惊————四万打六万,普通规模的战斗胜利也就罢了,何况豕人的凶悍举世无双,狂牙部竟然输给了一个年轻城主,就连族城也被攻陷,狂牙之王沙齿更被当众砍下了头颅。 人人都想发财,通过战争得到大量人口更是所有统治者的共同想法。宗具很是眼馋,也对天浩的能力与实力评价再次提高了几个等级。他暗自庆幸早早与天浩之间搞好了关系,否则还真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心态面对这个迅速崛起的年轻人。 这次接到信,宗具没有犹豫,急匆匆带着卫队赶来,就是想要从中分一杯羹。 天浩的口气很正式:“我想对付豕族的所有分部,彻底解决他们。” “当啷!” 宗具手指一颤,握在手里的杯子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宗光猛然睁大双眼,透出年轻人毫无畏惧的冲动与悍勇。 “你……你要对付整个豕族?”宗具结结巴巴地问,他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耳朵出了问题。 他看到天浩点了点头,这画面很清晰,毫不模糊。 “那可是足足三十多万人啊!”宗具第一次觉得年轻人的胆量太大让自己产生了恐惧感:“阿浩,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他们人多,但不难对付。”天浩很冷静:“这是一块很大的肥肉,光凭磐石城和汨水城当然啃不下来。所以我得把作战计划上报族长,从雷角城得到足够的援兵。” “你想拉上牛伟邦一起干?”宗具听懂了话里的意思。他隶属于野牛部,又是城主,有资格在这种场合直呼雷牛之王的名字。 第一百九四节 制约 天浩左手轻轻抚摸着右手表面弯曲的静脉,宁定地答道:“豕族看似强大,其实内部一片混乱。我得到消息,豕王病重,估计熬不了多久。上次我之所以出兵攻打狂牙部,就是因为狂牙之王是豕王长子,但豕族内部很多人反对他继任王位。从整体来看,给我一百个胆子也不敢惹团结合一的豕族,只要把他们分开,其中任何一个分部都不是我的对手。” 这番话说的很严肃,带有一丝显而易见的冷傲。 宗具低头注视着自己的手,食指和拇指缓缓摩擦:“豕族人还是太多了。三十万……尤其是豕王本部,除了首都獠牙城,豕王利齿麾下还有另外两座副城,每一座都是三万多人,加起来超过十万。” 他抬起头,浓密的眉毛向中间紧紧皱起:“你说的有道理,单独进攻任何一个豕族分部,我们都有稳赢的把握。可如果豕王下令从直属的三座城市同时出兵,至少可以在短时间内集中五万大军……别忘了,豕人是天生的战士,他们的女人比我们的男人还能打。” “我不会给他这样的机会。”天浩说着,随手推开餐桌上的碗筷,拿起三个杯子分别摆开,形成一个“品”字:“这里是獠牙城,还有这两个,分别是赤牙城和断牙城。单独分开,任何一座城市都不是我们的对手,但只要阻断他们之间的联系,打赢这一仗的几率非常大。” 宗具凝神注视着桌上的三只空杯,若有所思:“我明白你的想法。先解决豕族的剩下的三个分部,然后再来对付豕王的直属部分?” 天浩笑了:“所以光靠磐石城和汨水城现有力量是不够的,必须请求族长出兵。” 宗具还是不太放心:“阿浩,你有把握阻断这三座城之间的联络?” “只要豕王病危就没有问题。”天浩用手指点了点代表獠牙城的那只杯子:“豕族首都一旦陷入混乱,我们就已经赢了一半。” 宗具心中微微一动:“这么说,你在獠牙城安排了内应?” 天浩没有直接回答:“算是吧!只要按照计划行事,衔接好各个环节,豕族不是我们的对手。” 宗具看着天浩,久久没有说话。 这个年轻人有着与自己一样的浓密眉毛,双眼炯炯有神,脸颊像岩石一样坚硬,粗线条的轮廓使鼻子看起来又高又挺。他有一种令人敬畏的坚毅感,不达目的不罢休,却并非毫无根据的狂妄,更有一种游走于其中的细腻。 这样的人不会惧怕困难,总有各种方法解决问题。 宗具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想起了牛族传说中那些伟大的祖先。他们披荆斩棘,在崇山峻岭之间营造村寨,进而发展为城市。他们征服高山与河流,没有任何事情能难倒他们。在这种人的字典里,只有“成功”或“失败”,没有居于中间的第三种选择。 即便是失败,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磨练,意味着积蓄力量再次重来。 败了算什么,只要坚强的意志,总有一天会赢。 “好吧,你说服我了。”宗具露出满意的微笑:“现在我们来谈谈细节,一个一个来。先说兵力,汨水城可以动员七万人,其中有五千名精锐战士,普通士兵两万五,加起来就是三人。” 虽然宗具做出了肯定的答复,天浩却没有顺着他的话头说下去。思考了几秒钟,他眼中透出一丝疑虑:“七万人……宗具城主,汨水城有多少存粮?能维持这么庞大的军队吗?” “现在出兵是不可能的,必须等到秋天。”宗具坦言:“汨水城今年新开了不少田地,粮食收成会比去年多一些。两个月……不,三个月,等到那时候出兵,我可以维持三个月。” 天浩摇摇头:“不是这样算的,你应该把豕人俘虏算进去。这一仗打下来,你至少可以得到五万豕族平民。” 宗具抬起手,轻轻拍了一下额头:“对对对,我把这个给忘了。” “还有这些人离开原来的领地,如果没有足够的粮食,他们走不到汨水城。”天浩的神情很严肃。 宗具刚刚舒展的眉头再次皱起。 他疏忽了。 汨水城一直无法扩张,粮食是最大的制约。 正常情况下,汨水城可以确保一年的供粮。 在北方蛮族的字典里,“供粮”不等同于吃饱。那意味着全面实行配给制,以人头计算,按照壮劳力、女人、孩子、老人的等级,提供正常口粮额度的百分之四十,甚至更低的比例。 以一名壮年男子每天三公斤口粮(米或面,不包括肉类和油脂)计算,供粮状态下只能得到一公斤。这个数字肯定不足以吃饱,饥饿的人们只能自己想办法。狩猎、种植短期成熟的蔬菜、捕捉昆虫,或者杀人。 只有在极其无奈的情况下才会启动供粮体系,这种事情大多发生在灾害时节。所有族群都有自己的粮库,储备粮从不轻易动用,年年都是陈粮换新粮,以确保有足够的粮食维持基础生存,不至于出现大规模的饥荒。但吃不饱总会觉得心里发慌,还会导致营养不良。 宗具计算过:加上汨水城今年秋天的收获,的确可以维持七万大军在三个月内的正常消耗。可如果加上五万名豕人俘虏,从今年冬天到明年秋天,就只能启动供粮体系,谁也吃不饱。 任何俘虏都不会在这种情况下老老实实服从安排,听从命令。到时候,这一战就算打赢,对汨水城也毫无意义。 人心不稳,是内乱的征兆。 犹豫了一下,宗具把垂询目光投向天浩:“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天浩摊开双手:“磐石城的粮食也不多,但这里有一个好处————临海,海里有的是鱼。” 宗光去过东面的渔场,他忍不住插话:“阿浩,你的意思是增加捕鱼量?” “这是我们目前唯一的,也是最好的食物补充来源。”天浩拿起一个酒杯,在指尖缓慢转动,仿佛在近距离欣赏一件艺术品。 计划总是随着实际情况不断产生变化。 原定一年之内不出兵的构想被迫取消————北方蛮族特殊的社会结构决定了王者在其中具有不可代替的重要意义。无论新王还是老王,都能起到对族群至关重要的稳定作用。病重的豕王一直在苟延残喘,天浩不确定自己提供的青霉素能发挥太大作用。虽然在獠牙城宫廷安插了人手,搭上并在某种程度上控制了王妃这条线,却只是辅助,而非决定性的力量。 王妃毕竟是个女人,豕族重男轻女的思维根深蒂固,依靠儿子上位的她无法将这种优势长时间维持下去。“垂帘听政”历来被男人们为之诟病,甚至憎恨。烈牙、风牙、黑牙三部之王根本不可能容忍族首之位长时间被一个女人控制。就算因为种种缘故被迫承认年幼的新王,但王太后不可能保有尊贵的位置,她要么远离权力核心,要么死。 无论出现上述哪一种情况,都意味着豕族内部各方面力量已经达成和解,趋于平衡和稳定。 这对磐石城来说绝不是一个好消息。 奄奄一息的豕王能让人产生无限联想,所有分部之王都认为自己才是最有资格的继承人,再加上王妃正在拼命拉拢日渐壮大的力量,豕族内部现在共有四股力量争夺王位。他们互相扯皮拖后腿,在这种你死我活的斗争决出胜负之前,不会出现决定性的声音。 豕族需要时间,磐石城同样需要时间。 刚刚并吞了狂牙部,整个城市需要休养生息。目前城内的豕人数量远远超过牛族,从人口结构来看,已经达到极其危险的边缘。如果没有足够的时间消化同化,各种矛盾很容易膨胀,全面扩大。 很幸运,天浩拥有来自文明时代的特殊思维,“政治委员”在北方蛮族历史上从未出现过,他们对磐石城的局势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更重要的制约条件,仍然还是粮食。 从磐石寨到磐石城,今年土地开垦面积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天浩计算过,以去年的收成作为参考标准,今年收获的粮食足以养活二十万人。 这里所说的“养活”,指的是真正意义的吃饱,而不是宗具的“维持”概念。 高达数万的豕人如潮水般涌进磐石城,埋藏在北部山脉的矿石与泥炭产量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驮马队规模扩大了四倍,频繁往来于狮族和虎族的领地,源源不断运来一袋袋沉甸甸的土豆粉和玉米面。 磐石城不缺粮,目前的富余能维持全城三至四个月正常所需,仓库里的储备可以满足四万人全年消耗。 天浩不是没有考虑过动用一切力量压制獠牙城内的局势。 然而从各个渠道传回来的消息都不是很好。 土造青霉素的效果只能说是一般,与其说是天浩倒腾出来的这种古老药物使豕王病情有所好转,不如说是巨人化基因对入侵体内的病菌有着强大反抗能力。但豕王毕竟上了年纪,年老力衰,他现在的情况好转更像是回光返照。 厨子对王妃的影响力没有想象中那么大。她已经不是小女孩,身为王的女人使她得到了与年龄并不对称的丰富宫廷斗争经验。爱情在她看来早已变成了童话,自身安危迫使她对权力产生了强烈渴求。 区区一个厨子算得了什么? 那不过是无聊时候用作缓解寂寞的道具。 好吧,我相信你的确很爱我,绞尽脑汁冲破重重阻拦乔装打扮混进宫廷就为了接近我,像西门庆对付潘金莲那样摸了我的脚,然后强吻……该发生的都发生了,我也觉得很舒服,非常满意,可这又能怎么样? 厨子就是厨子,你只是我的一个玩具。我可以在来兴趣的时候满足玩具提出的某些要求,前提是这些要求微不足道,至少不能对我的计划构成干扰。我还可以扮演一个较弱的情人,躺在你强壮臂弯里回归天真少女的角色,撒娇装傻,可那毕竟是自娱自乐的演戏,你若当真……呵呵,难道你觉得你是王,掌控整个天下? 总之,现在是对豕族下手的最佳时机。 敌人的困难就是自己的便利。 这是一条铁律。 粮食储量决定了磐石城未来的发展程度,可限于种种因素,城内的粮食储量一直上不去,只能保持在天浩勉强可以接受的范围。 他只能从其它方面实施辅助性扶持。 最关键的粮食新增来源,就是城市东面的大海。 天浩对这个世界的地理逻辑概念来自于文明时代,无论从大国师巫彭那里得到的地图,还是从老嬷嬷那里得到的卫星监控模本,都显示这个世界仍然被海洋包围。 随着时代与文明的进步,北方蛮族终究会离开陆地,征服这颗星球表面的蓝色区域。 即便是情况最糟糕的时候,天浩也从未抽调过船坞的工匠。他们研制盖伦帆船屡次失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船坞东面是木材厂,那里储备有大量板材。 磐石城船坞目前制造熟练度最高的木制渔船排水量(满载)约为两百吨。只要天浩一声令下,增加足够的辅助人员,一个月的时间,所有船台日夜赶工,至少可以造出一百六十艘船。 “如果有足够的人手帮忙下海捕鱼,我就能提供足够的粮食。”天浩的话充满了自信,他很严肃,斟酌着字句:“我建议汨水城现在就出兵,分为两部分,首先派出最强壮的战兵与辅助人员,他们抵达磐石城立刻就能投入生产。后续的辎重主要是武器装备,速度可以慢一些。总兵力七万人,先期抵达磐石城的不能少于五万,只有这样,鱼的产量才能稳步增加,成为我们在秋末冬初季节出兵的粮食储备。” 宗具仔细思考着天浩的这些话,他忍不住皱起眉头:“可是阿浩……我的人不会捕鱼啊!” “不会可以学。”天浩大手一挥:“我会把现在的操船水手打散,分派到新造的船上。目前没有足够的船让六万人同时下海,但造船的速度很快,让他们分批上船跟着做。船会越来越多,鱼也是这样。” 第一百九五节 王的决心 其中的道理不难理解,宗具皱起的眉头逐渐舒展开来。 他用欣赏的目光看着天浩:“你成功的说服了我。抛开我们之间的关系和利益不谈,你是我见过最聪明,最有远见卓识的年轻人。” “谢谢!”天浩面带微笑,无论回答还是态度都不卑不亢,既能显示出身为城主的高贵与骄傲,又不会让人感觉过于张扬。 宗具把视线转向宗光,开始行使自己身为城主和父亲的双重身份:“阿光,明天一早你跟我回去。这次的战争非常重要,我们必须全力以赴。这样,汨水城出兵七万,阿光你的怀集城至少要派出八千人。就照阿浩刚才说的,分成前后两批,只要有足够的粮食,区区几十万豕族人,根本不是我们的对手。” …… 天刚亮,两支队伍依序离开磐石城,分别朝着北面和东面而去。 几天后,雷角城已然在望。 权力与身份是一对双生子。城主,尤其是治下人口超过十万的城主,自然不可能与曾经的村寨头领相提并论。即便是在这座不属于自己的城市,天浩仍然得到了所有人的尊敬。 按照事先提出的要求,雷角之王在密室里接见了他。 “你说什么,你要攻打豕族,彻底解决他们?”牛伟邦对天浩的话感到震撼,惊讶得几乎从椅子上站起来。 天浩很冷静,把之前对宗具说过的话复述了一遍。他详细解释了整个计划,包括双方兵力对比,进军路线,可能遭遇的战斗及提前布置等等。 牛伟邦猛然扬起头,侍女们花费大量时间编织的黑色发辫甩过天空,带着漂亮的弧线在肩膀侧面稳稳落下。他用强壮有力的手掌杵着膝盖,面部轮廓线条随着思考不断收敛,仿佛巨石砸入湖水,浪花溅激过后,湖面上一圈圈涟漪缓缓平复,一切都归于平静。 “你的想法不错。”他首先肯定了天浩的计划,随即话锋一转:“可为什么不能像你上次对付狂牙部那样,直接瞄准某个豕族分部下手?豕族现在的情况与那时候差不多,一战能赢,而且还能得到丰厚的收益。” “同样的方法不可能多次使用。”天浩抬起手,轻轻点了一下自己的额头:“豕人的脑子虽然笨,却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傻瓜。我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吞掉一个豕族分部,但绝不可能再用第三次。磐石城现有的豕人太多了,没有一年的时间,我无法让他们真正忘记过去,融入牛族。” “豕人的战斗力很强,如果不是各种条件限制,我很难打赢那一仗。” “你的意思是,关键在于豕王?”牛伟邦听懂了他话。 天浩目光凝重:“我们的时间不多。如果豕族解决了内部矛盾,接下来……就该我们面对来自他们整个族群的报复。” 牛伟邦再次陷入沉思。 站在族长的位置,他必须全盘考虑这件事带来的影响。说实话,牛伟邦有些举棋不定:战争获胜的好处显而易见,可目前最大的制约是粮食,再次就是其它族群对此的反应。 良久,他认真地问:“除了磐石城和汨水城约定的兵力,你还需要多少人?” “这得看大王您的决心。”天浩的回答颇具艺术性。 牛伟邦看上去有些迷茫,他面露苦笑:“你给我出了一个难题。我当然想要战功,也想要更多的人口。但我是族长,不是城主……其实我挺羡慕你,有些事情用不着顾虑太多,只要看准了就能做。” 天浩向前走了半步:“这一战,你至少可以得到十万名豕人俘虏。” 雷角之王神情逐渐变得平和:“事情恐怕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你应该多想想虎族和狮族,他们一直雇佣豕族,把豕人当做廉价的军事力量使用。” “所以他们必须接受豕族在战后成为我们牛族一部分的事实。”天浩说得斩钉截铁:“我们有最强大的战士,还有最精良的武器,如果他们想打,我乐意奉陪。” 牛伟邦注视着他的眼睛。 那里面有坚毅,也有凶悍,执着与冷静同时显。精明且精于算计的成分沿着眼眶向四周发散,形成几乎固定的面部表情。这个与自己有着表亲关系的年轻人笑起来很好看,甚至有些孩子气,可越是这样,越能让人感到本能的畏惧。 一往无前的年轻人,就像一把寒光四射的锋利匕首,充满威胁力,随时准备痛饮鲜血。 “你需要多少人?”牛伟邦做出了最终选择。 “十万!”天浩的后续补充是一种诱惑:“他们至少能给你带来同等数量的豕人战俘。” “你先带三万人回去。”牛伟邦双眉蹙得很紧:“调集兵力需要时间,整个雷牛部十三万人,派出十万人的大军就得下达总动员令,联络周边村寨需要时间,后续部队至少两星期以后才能抵达磐石城。” 得到准确答复的天浩后退两步,单膝跪倒在地上:“尊贵的王,神灵会保佑您得到前所未有的胜利。” 牛伟邦微笑着将他搀起,声音压得很低:“其实我不怎么相信神灵的力量,那是一种超凡的境界。相比之下,我更相信你。” 天浩抬起头,眼眸深处闪烁着会意的目光:“您说得对,我们是同族。” 牛伟邦用力握住他的臂膀:“我们还是兄弟。” …… 带着雷角之王签发的命令,天浩走进了雷角城军议处。 他在这里遇到一个熟人————牛伟邦身边的侍卫队长,刚典。 天浩对此并不觉得意外,刚典一直是牛伟邦身边的心腹。 “刚典兄弟,又见面了。”他笑着张开双臂,用力拥抱了一下。 这动作让刚典很不适应,天浩也觉得拥抱之时他的身躯有些僵硬,态度远不如上次在磐石寨那么亲热。 “……城主大人……”松开胳膊的时候,刚典后退了半步,单膝跪了下去。 他低着头,微颤的身体看起来充满了畏惧,如果不是之前看到刚典眼睛里透出少许兴奋与激动,天浩会认为他与自己距离很远,抬起脚就能踩上去的那种。 事实上也是如此。城主与千人首之间虽说只隔着一个身份等次,却有无数千人首倾其一生之力也无法攀上去。 天浩双臂张开,保持着空抱的姿势,就连旁边的人都能看出他很尴尬。低头注视着跪在面前的刚典,长长叹了口气:“我们之间不该这样……真的不该这样。” 弯腰搀起刚典,天浩冲着他左肩窝狠狠擂了一拳,发出极不满意的低吼:“以后不准这样,还记得以前说过的话吗?咱们是兄弟!” 这些话仿佛给刚典打了一针强心剂,他瞬间变得亢奋起来,身体仍在颤抖,畏惧成分大幅度缩减,尊敬与激动成倍增加。 他见过很多大人物,有些身份尊贵,有些是因为机缘巧合,一飞冲天。这些人的共同特征是傲慢,不可一世。刚典平时事情多,任务重,自从上次离开磐石寨,就再没有去过。后来听说天浩接连打了好几次胜仗,磐石寨变成了磐石城……之前在城主府的时候,刚典亲眼看到族长牛伟邦送着天浩出来,面带微笑,一直握着他的手,这意味着族长承认天浩的身份,双方甚至可以说是平起平坐。 巨大的心理落差就此产生。 但现在看来,事情显然不是如自己所想的那样。 “总有一天你也会成为城主。”天浩用力握住刚典的胳膊,认真鼓励:“这次出兵是个机会,好好把握。” 一句话把刚典说得热血沸腾。 他深深吸了口气,用力点头,脸上紧绷的表情逐渐缓和,笑意重新绽放。 刚典拉住天浩的手,带着他转了个方向,指着从不远处走过来的一名男子:“阿浩,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廖秋,他跟我一样也是统领,这次出兵由我们负责。” 廖秋身材削瘦,肩膀宽阔,看上去比刚典年轻一些,二十岁左右的样子。他剃着平头,黑色头发有如刷子般根根竖起,浅褐色皮甲用两根柔韧的带子勒在身上,估计是狼皮加上野猪外皮经过脱脂后重叠缝制而成。 无论身材还是装束都很平常,与其他牛族人没什么两样。但他之所以吸引天浩的目光,是因为左侧面颊上的疤痕————以嘴角为端点,一直向外延伸,直到距离耳垂两厘米的位置才停下。疤痕中部有些弯折,仿佛一道刻在那里的闪电,令人不寒而栗,就像文明时代马戏团的小丑。 他一直走到天浩面前站定,半侧着身子,从这个角度看过去,恰好挡住了半边受伤的面颊。他的侧相其实很美,非常英俊,有着北方蛮族特有的凶悍,锐利的目光充满了冷意。 廖秋对着天浩行了一礼,显得不卑不亢。 “我听说过你。”他的声音粗哑,就像砂子在石头表面用力摩擦:“从区区几百人的村寨头领成为数万人大城的城主,你是我们雷牛族的骄傲。” 天浩伸出右手,真诚地点点头:“谢谢。” 廖秋握手的力气很大,可能他平时一直保持着这习惯:“大王下令集结军队,三万人已经准备好,随时可以出城。不过在这之前,我想带你见几个人。” “谁?”天浩不认为廖秋有能力对自己构成威胁,何况刚典就站在旁边。 “还记得以罗吗?”廖秋脸上露出一抹淡淡的悲意:“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天浩当然不会忘记这个名字。 对钢牙部一战,以罗带领信使小队返回雷角城求援,却至今下落不明。 廖秋用力拍了几下手掌,通往内屋的门开来,一个妇人带着两个孩子走出来,在距离天浩三米左右的位置停下脚步,慢慢跪下。 见状,心中隐隐猜到几分的天浩连忙走过去将她们扶起,认真地问:“你是以罗的妻子?” 女人脸上笼罩着深深的忧郁,她点点头,有些畏惧:“我叫阿凝。” 相比之下,两个孩子对权力和身份的理解就没有那么深刻。 “我叫轩昂,我七岁了。” “我叫轩宇,今年六岁。” 天浩双手分别按住两个孩子的肩膀,久久注视着佝偻身体站在面前的阿凝,她长得很不错,按照北方蛮族的观点算是个美人。 转过身,视线落到了廖秋脸上,天浩疑惑地问:“她们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 廖秋冷峻的脸色稍显平和:“你的记性不错,看来你不是那种得了好处就忘记过去的人。就冲这一点,值得我叫你一声“城主阁下”。” 他那种冰冷且若有若无的敌意显然是因为以罗。 天浩暗自叹了口气,他转过身,双手分别握住两个孩子的手,用冷静且凶狠的目光看着阿凝:“以罗是我的兄弟,我永远不会忘记他为磐石城做出的一切……告诉我,是谁在欺负你?” 泪水一下子从阿凝眼眶里涌了出来。看得出来她很紧张,神经在长时间的痛苦过程中被折磨,紧绷的大脑到了现在才变得松缓。起初是因为天浩的身份,“城主”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以罗毕竟只是一个信使队长。说实话今天带着孩子过来她没抱太大希望,但廖秋鼓励她应该试一试,如果年轻的磐石城主真如传言中那样是个念旧的人,是个心地善良的好人,事情也就有了解决的转机。 “我……我……大人,求求你,带我们走吧,离开雷角城,去您的领地,无论让我做什么都行。”她毫无预兆跪了下去,痛哭流涕,连声哀求。 天浩连忙拉住她的胳膊,以远超阿凝的力量将她拉起。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的语气非常严肃。 身后传来廖秋粗哑愤恨的声音:“有人想霸占她,还想杀掉这两个孩子。” 天浩猛然转身,眼睛里释放出惊怒的目光:“谁那么大的胆子敢这样做?” 廖秋活动了一下脖颈,如刀笔刻画的眉宇之间凝聚着怒意:“那个人叫涵中,你可能没听过他的名字。但他的身份很尊贵,是大王的亲弟弟。” 第一百九六节 增速 廖秋脸上的表情暂时打断了天浩的思绪,他控制住情绪,认真地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情很简单。 以罗失踪了。 按照北方蛮族的逻辑,长期失踪的人等同于死亡。 一个没了丈夫的漂亮女人总是令人浮想联翩。 至于她已经生养的两个孩子并不重要,解决方法很多:割喉、斩首、按在水里溺死、用绳索捆绑手脚扔到山里喂野兽……当然,最省事的法子莫过于把他们送给穷人,最多一天时间,他们会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只剩下一堆骨头。 涵中是牛伟邦的亲弟弟,也是一名千人首。 不是所有城主的亲兄弟都能成为贵族。这得看上一代老人是怎么想的。如果父亲生养了太多的儿子,十个八个,甚至更多,除了排在第一位的继承人,其余的只能按照城主、千人首、百人首的职位排列下去。 皇帝也有几个穷亲戚,何况只是区区一族之首。 特殊的身份决定了涵中与其他千人首截然不同。他拥有一些令人羡慕的特权。比如在女人方面,只要做得不是太过火,牛伟邦通常就懒得过问。 同一件事,在不同身份与地位的人看来,性质有着极大的区别。 牛伟邦知道涵中对阿凝的垂涎,但他并不认为这样做有什么错。以罗的确是自己的亲信,人死了,自己身为族长有必要照顾死者家属。涵中曾在牛伟邦面前信誓旦旦口口声声会好好对待阿凝,以他的身份和财富的确可以做到这点。然而牛伟邦忽视了涵中对这个女人是否有着真正的爱情。 那其实只是雄性生物最原始的欲望。 “我劝过大王,但是没用。他不听我的,认为我想多了。”廖秋的声音依然低沉,充满了自嘲:“这一点儿也不奇怪,毕竟我不是大王的弟弟。” “涵中……”天浩慢慢咀嚼着这个名字,用深邃的目光注视阿凝和两个孩子:“什么也不用说了,现在就跟我出发,去磐石城,我会给你们一个新的家。” 他彻底明白了廖秋的用意。 正面对抗涵中不是明智的选择。尤其现在正值特殊时期,雷角之王的态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接下来对豕族战役的整体进程。只要把阿凝带走,涵中就算再有意见也只能作罢,自己在牛伟邦那里也能有个交代————以罗毕竟是为了磐石寨和族群的利益下落不明,我身为城主,自然要善待他的遗孀。 一切都安排妥当。 廖秋无拘无束地笑了,脸上那道可怕的疤痕瞬间裂开,在嘴角与耳垂之间形成一个巨大的月牙,失去少许嘴唇的位置露出牙齿,从完整的一面看,是个微笑迷人的英俊男子;从残破的一面看,堪比笑意狰狞的恶魔。 “你是个好人,请原谅我刚才的无礼。”廖秋认真跪了下去。 天浩没有伸手搀扶,他接受了廖秋的跪拜。 亲近下属与冷酷严肃是两回事,这是个讲究尊卑等级的时代,自己毕竟是城主,有些规矩不能废。 等到廖秋站起,天浩才微笑着握住他的手:“欢迎加入磐石城。” 廖秋回答的很认真:“这是我的荣幸。” …… 几天后,三万名强壮的牛族战士进驻磐石城。 山上伐木的人手增加了十倍。 巨大原木从几乎与地面齐平的位置砍断,沿着山坡凹道推下,一直滑落山脚。早已等候在那里的人们用结实的绳索将其捆绑,用牛马畜力拖拉着运出山外。 木材厂有些名不副实,这里最大也是最多的工作就是将原木锯成木板。整个过程匆忙又紧张,监工在一块块泥模板上刻下代表进度的数字,以及日期,工人们脱掉上衣,挥洒汗水,用斧头削去树皮,双人长锯在“吱吱呀呀”的摩擦与震天号子中溅起无数木屑,成堆的板材占据了空地。就像一群群从四面八方聚集的军队,再次被绳索捆紧打包,运往位于海边的船坞。 按照正常的造船工艺,这些刚从山上采伐的木材不能作为原料。造船是技术水准极高的工程项目,文明时期大航海时代,船木毕竟反复晾晒,经过多次防水防蛀处理,整体硬度达到极高的要求,确定材料能够持久浸泡不变形,才能摆上船台,建造船只。 天浩不需要耐久性产品,至少现在是这样。 造船的目的是为了得到鱼。 无论汨水城还是雷角城的援兵,都只是暂驻磐石城。从这个角度来看,能够在海上航行六十年,以及终身寿命仅为六个月的渔船,在天浩看来没有任何区别。他现在单纯只为了追求渔获产量。只要有船,有人,就不难做到这一点。 至于以后的事情,留到以后再说。 短短一个星期,下水的渔船数量超过五十艘。 粗制滥造赶工而成的东西谈不上什么质量。但谁都无法否认它们的确是船,能下水,能航行,满载排水量约为两百吨,只要有熟练的水手操控,这些船能航行很远,前提是不能进入深海,只能沿着大陆架前行。 这就已经够了。 浅水区域有数量惊人的鲱鱼,这种脂肪含量的经济鱼种在历史上经历了多个不同价格期。小小的荷兰正是因为“鲱鱼经济”一跃成为海上马车夫。 鲱鱼滋味肥美,导致它在文明时代几乎被捕杀一空。尤其是天浩进入休眠的时期,全世界年度鲱鱼捕捞量还不到两千吨(勿与现实联系)。据说米国当任总统曾经发出哀叹:我统治着全世界最强大的国家,却无法在每天早餐的盘子里都能看到鲱鱼。 小行星毁灭了文明,也给海洋中侥幸存活的动物带来了漫长的生养期。 这段时间渔船带回来的收获大部分都是鲱鱼。这玩意儿处理起来很简单,只要用特制的钩刀插入鱼腹,拉出内脏,用净水清洗,抹上盐,装进陶罐里就能长时间保存。 更重要的是滋味很不错,有股特殊的风味。可捞出来即时生食,也可煎炸或烧烤。 鳕鱼群的位置距离磐石城有些远,它们位于北方温度较低的海域。为了追求渔获产量,天浩没有组织船队北上,因为天气很快就会变冷,到时候鳕鱼会大规模南下,未来几个月,它们会成为磐石城新的粮食储备来源。 城内仓库以惊人的速度被装满。 各种各样的腌鱼让空气里充满了腥味,整个城市仿佛被鱼干淹没。人们最初觉得很不习惯,久而久之嗅觉麻木,反而认为这才是最正确的生活之味。 从大规模赶制渔船下海到现在,前前后后出了六次事故,翻了六条船,死了三十多个人。 尽管有老水手带队,新上船的人仍然笨手笨脚。他们对此毫无经验,很多人不会游泳,一个浪头打过来,尸骨无存。 从远古祖先出现在这片土地上的时候,他们一直与这个残酷的世界抗争,拼命挣扎,搏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死亡并不可怕,这是征服世界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损失。 两个星期后,雷角城的后续增援部队抵达,磐石城开始变得拥挤。天浩分出半数的人手上船接受训练,其余的人上山采石,继续之前被迫中断的房屋建盖工作。 廖秋对磐石城的一切都感到新奇。事实再次证明,在令人眼花缭乱的新事物面前,再冷酷严肃的人也会倍受冲击,瞠目结舌,感觉自己就是一个来自社会最底层,无论见识还是经验都被别人远远甩出好几条街的傻逼。 天浩做事小心慎密,他从多个渠道对廖秋进行了解。刚典的评价较为中肯:廖秋是个好人。他对大王忠心耿耿,却不是任何命令都无条件执行的愚忠类型。为人正直,性情豪爽,喜欢打抱不平。 个人品质与他对全新事物的理解程度毫无可比性。 廖秋像一只疯狂的老鼠,在磐石城里里外外蹿上蹿下,用震惊的目光看待一切。 他从未想过警戒塔聚合成群能发挥如此大的威力。 他从未见过没有外墙保护的城市。 他从未见过如此之多的渔获,全是肉,即便是雷角城,也足以维持所有人一整年的消耗。 一天中午,廖秋主动找到天浩,认真提出要求:“能不能告诉我,你究竟是怎么办到的?” 这段时间,廖秋听过很多关于天浩的传说。 他最感兴趣的不是从小型村寨头领晋升为城主,而是天浩的管理方法和模式,以及灵活的统治手段。 天浩爽朗地笑了:“你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 廖秋并不否认:“不瞒你说,我也想成为城主。” “为什么?”天浩反问。 “因为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像涵中那样的家伙,而且他们不是一个两个。”廖秋目光变得锐利起来:“权力是一剂毒药,同时也是一种良药,就看具体怎么用。” 天浩透出令人猜不出具体含义的神秘笑容:“你确定能消除这种药里的毒性?” “你已经做到了。”廖秋挺直胸脯,转身看着远处高耸的警戒塔,发出赞叹:“如果没有亲眼看到,我永远不会相信这是真的。刚典一直在说你的好话,他说你是个英明的城主,是个非常聪明的人,还是一个体贴下属,对百姓温和的统治者。我一直认为他吹嘘的成分大于真实,现在……我必须相信。” “既然你可以消除药里的毒性,就算我不能做的比你更好,至少也能达到你的八成效果。”他转过身,眼睛里全是热切的目光:“很早以前我就明白一个道理————我得为自己负责,还得为我的家人和朋友负责。” 天浩的神情很平静:“你和刚典是两种人。他没有你这么多的想法,至少没有你这么复杂。” 廖秋脸上透出一丝迟疑:“你想要我对你宣誓效忠?” 天浩微微点头:“当然,我不会勉强任何人。” “你很诚实。”廖秋抬手冲着他指了一下,裂开那张有疤痕的嘴,笑了:“你是我见过最有趣的城主。如果换了别人,我现在不是被砍掉脑袋,就是已经被抽了几十鞭子。我一直在尝试激怒你,但你显然没有受到影响。” 天浩也在微笑:“我明白。” “你的眼睛让我感觉有些可怕,有好几次,我觉得脊梁骨都快被你看穿了。”廖秋耸了耸肩膀:“刚典说得没错,你是一个好人,一个容易打交道的人。你没有架子,不像那些身份尊贵的家伙高高在上。就冲这一点,你有资格成为我的朋友。” “不胜荣幸。”天浩笑着后退了半步,以夸张的动作略微欠身。 “该说这句话的人是我。”廖秋止住笑声,他变得郑重其事:“我会帮你打赢这一仗。如果那时候我还活着,你也活着,我会认真考虑我们之间的关系……效忠者与城主。” “谢谢!”天浩伸出右手。 廖秋用力握住。 …… 一个月后,宗光带领五万名牛族战士抵达了磐石城。 他对没有带来之前约定数量的军队感到抱歉:“阿浩,时间上实在错不开。地里的庄稼熟了,必须留下足够的人收麦子,汨水城和怀集城都是这样……我阿爹说了,他会尽快收麦子,只要粮食入库,立刻派兵过来,最多延误半个月。” 天浩笑着点点头。 他早已料到会出现这种情况。 倒不是说宗具对联合攻打豕族的计划另有想法,而是这个时间段刚好卡在秋收季节,无论汨水城还是雷角城,都必须留出足够的人收割庄稼。后者的情况要好一些,牛伟邦毕竟是一族之王,雷角城人手不足,可以从其它村寨调用。宗具只是一个城主,就算他对这次战争抱有信心,同样也要兼顾自己的后勤供应。 五万人不算少。以天浩最初的心理预期,首批抵达的汨水城联军能有三万左右就很不错了。 新增的房屋勉强够住,山上的石料仍在开采,铁矿石从山源寨等方向源源不断运来,磐石城变成了一个大型物资集中点。 第一百九七节 鲸 目前的关键仍然是鱼。 按照文明时期的观点,狩猎被认为是最原始获得食物的方法。捕鱼也是一种狩猎形式。在原始时代,捕鱼的工具主要是独木舟。进入文明时代,在加拿大西部和美国西北部,有人专门跟踪、捕猎海洋里的大型危险生物,包括鲸鱼和大鲨鱼。 天浩从一开始就把目标牢牢锁定了鲸鱼。 大约有三分之一的渔船安装了捕鲸炮。这些渔船经过挑选,建造时间通常为前年和去年,船身及龙骨加装了钢结构,就像一个巨大的钢筋笼子,牢牢箍紧木质龙骨,然后用特制的板材加以固定,最后成形,下水试航。 捕鲸炮是重型弩炮的改良版本。它们安装在所有特殊渔船的船首。巨大的弹簧扭力能把长达五米的金属鱼叉射出数百米远。鱼叉尾部铸有圆环,用耐泡的藤绳拴紧。元凯带着人测试过,藤绳可以承受高达上千吨的拉力。为了防止意外情况导致绳索断裂,船上还特意准备了两大根空心漂木,只要抓紧时机拴上备用绳,就能确保海中猎物短时间内不会逃跑,多多少少能找到一些残留的痕迹。 最初修建渔村的时候,天浩无数次站在岸边的高塔上向远处眺望。这片海域表面上与文明时代没什么两样,但他可以肯定在遥远的大洋深处有火山,或者布满硫磺的群岛。 远处的海面上经常喷起水柱,深蓝色海水与白色浪花之间浮泛着巨大身躯。座头鲸、抹香鲸、也可能是逆戟鲸,或者其它的分类种属。谁也不知道海中生物究竟是怎么从小行星撞击地球的巨大灾难中得以幸存,但显而易见,它们仍然保持着足够的种群数量,得以繁衍。 单独一艘渔船很难对付一头成年鲸鱼。目测结果表明,这个时代的鲸鱼无论体积还是重量均超过文明时代。天浩不止一次看到过三百吨左右的成年鲸鱼在海中嬉戏,它们是真正的巨无霸,活得如此悠闲,在长达数百年甚至更久的岁月,它们几乎没有任何天敌。 狼群战术适合对付特定目标。每三艘渔船为一小队,两个小队为一中队,这样的六艘渔船结成一个“狼群”。其中经验最丰富的船长为狼王,主要任务是在近海捕鱼,船与船之间通过红色、白色与黑色旗帜进行联络。通常会分出两艘渔船在距离海岸较远的位置巡逻,他们的任务是寻找鱼群,一旦发现,第一时间用旗号向队长船进行报告,由各船队队长决定派出多少船只前往该海域捕捞。 文明时代的渔场有着背过度捕捞的趋势,那个时代的渔民其实没有更好的选择。最好的,也是最合理的策略,就是抢在其他竞争者进行捕捞前尽全力去捕鱼。海明威是如此盛赞这种与大自然拼搏的英勇————年迈的老人冒着生命危险与暴风雨抗争,与鲨鱼搏斗,拼死捍卫自己的战利品,虽然最后只得到一副孤零零的鱼骨,但他至少能活着回来。 从渔村建立到现在,前前后后有数百名牛族人为此付出生命。不慎坠海、站在船沿被鲨鱼叼走、遭遇巨大的章鱼,以及各种不同类型的船难……他们的付出并非毫无代价,更多的熟练水手得以成长,并吸取前人的教训。他们现在知道如何对付凶猛的鲨鱼,船上最好的位置永远留给船长和最优秀的鱼叉手。女人们懂得利用自然的馈赠,在岸边的礁石区养殖牡蛎和文蛤。做法很简单,只要把这些贝类拾到一起,靠海的方向设置藤编绳网拦截,三个月左右就有收获。 在文明时代的二十世纪,世界各国的捕鱼量比历史上增加了近四十倍,总体产量高达三十亿吨。 这是一个极其可怕的数字,也是令天浩眼红心跳,为之产生无数美妙联想的数字。 如果磐石城现在拥有如此之多的粮食,他有把握在短时间内统一整个北方大陆。 现在与过去的区别是如此明显。历史上“古代人”对鱼肉并不看重,他们只喜欢肉质细嫩,富含脂肪的美味鱼种。在那个时代,鱼肉被用作肥料并且当做动物(家畜)饲料的数量远远超过人们的食用量。现在,鱼肉已然成为磐石城最主要的营养物质来源。 赤鼻穿着棉布短裤,上身赤裸,双腿分开站在平整的甲板上。粗壮的大腿就像两根铁钉牢牢钉在那里,魁梧的身躯随着船身摇晃节奏左右摆动,他保持着平衡,右手紧握钢叉,机警的双眼微微皱起,不断扫视着远处的海面。 生活能改变一个人。从外貌到心性,从思想到行动,愚蠢的人会变得越发聪明,胆怯的人会得到勇气。他们知道自己毫无选择,只有前面一条路,无法回头,也不可能转向。 赤鼻融入磐石城的时间不算长,他看到并亲身经历过一些残酷的事情。 在这个收获季开始前,城内所有的豕人步兵都改变了职业————按照城主的命令,他们前往海边渔村接受训练。操舵、划船、撒网、投掷鱼叉……这些工作对豕人来说无比陌生,简直就是存在于另外一个世界的行业。相比之下,他们更愿意拎着斧头在战场上杀人,砍下一颗颗鲜血淋漓的人头,挖出最坚硬的头盖骨,做成标榜自己勇敢的异类勋章。 赤鼻知道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他本能的排斥这道命令。可是他没得选,所有豕人都一样,必须老老实实按照各人编号集结,顺序上船接受训练。 几乎所有人都吐了。清澈海水表面漂浮着大量污物,馊臭气味在很远的位置就能闻到,还有人被吓得大小便失禁,黄白色的排泄物与呕吐物混在一起,偏偏海里的鱼虾最喜欢,它们争先恐后冲过来吃得很开心,丝毫没有防备从头顶撒下的大网。 赤鼻发誓:如果早知道海里的鱼虾喜好如此特殊,他宁愿活活饿死也不吃一口鱼肉。 当然,仅仅只是想想,发发牢骚。 为了活命,他吃过比这更脏的垃圾。 一次次迎着咸涩的海水哭喊,一次次在风雨中拼命挣扎,蜕变后的赤鼻像毛毛虫那样长出了漂亮翅膀。 他现在是整个小队最优秀的鱼叉手。无论准头还是力道,远远超过其他同行。 远处的巡逻船上有红旗在飘动。 “有大家伙!”赤鼻兴奋地抬手撸了一把鼻子,长柄鱼叉在手里灵活转了个枪花。他现在可以看懂不同颜色的旗号,顺着旗语的指引,赤鼻看到远处海平面上喷出一股十多米高的水柱,蓝色海水下面漂浮着一层黑色的皮。 那是一头体型短粗肥大的海中怪物。 赤鼻没学过古代人类的生物历,他不知道这是一头成年露脊鲸。提升野蛮人的智慧需要时间,天浩只能用粗浅易懂的字句告诉他们这叫“鲸鱼”。至于哺乳动物与鱼类的区别……他觉得说了也等于白说,这些脑子里只有“食物”概念的家伙永远不会明白什么是真正的鱼。 也许很多年以后会陆续出现更多的野蛮人学者,他们将对整个世界所有生物重新分类。也许继续沿用古老的“界门纲目科属种”,也可能是从未听过的新词儿,那已经不重要,毕竟是专属于他们的科学,全新的文明。 几个水手跑到赤鼻身边,抬手架在额前挡住刺眼阳光,朝着露脊鲸所在的方向眺望。 “好像是头公的,带把儿的那种。” “不是吧,你什么眼睛啊,连这都能看得见?喂,城主大人说了,鲸鱼的那玩意儿长在下面,在水底下呢!” “我觉得应该是头母的,城主说了母鲸鱼有奶(**,没办法,关键字可能被屏蔽),很黏,非常好喝。” “你喝过?” “没有,所以我想尝尝……” 一群思想怪异的野蛮人水手叽里咕噜议论着,丝毫没有干扰到正在目测鲸鱼距离的赤鼻。 尽管糙汉子之间的交谈很对胃口,但赤鼻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份不比从前,必须谨言慎行。他曲起手指,狠狠给了声音最大的人脑壳上一个爆栗,低声骂道:“小点儿声,要是把鲸鱼吓跑了,老子晚上给你开膛破肚,用你的肠子下酒。” 尖利的獠牙比任何凶器都更具威慑力。 水手们开始卖力划桨,渔船加速接近目标,很快越过了巡逻船用旗语表示的边界。赤鼻抓紧鱼叉,一直退到船尾,几秒钟的加速时间足够他向前猛冲,带着巨大惯性用力掷出鱼叉,朝着露出海面的那块巨大黑色飞驰,带起一阵“呼呼”的风声。 这头露脊鲸出现的很突然,来不及联络远处的船队,连同赤鼻所在的这艘船,还有另外两艘渔船从其它方向包抄。几乎在他掷出鱼叉的同时,两枚锋利的长柄钢制弩炮伴随沉闷的弹射声横向飞掠,划破空气,深深扎入露脊鲸脂肪肥厚的背部。 巨大的海兽在水中翻腾,叶状尾鳍掀起无尽的浪花。它在痛苦中尖叫,只是人们无法听懂凄惨哀嚎代表的意义。渔船很快冲到近处,在赤鼻带领下,三名鱼叉手排成队列,以无比凶蛮的力道再次投掷,长柄钢叉尾部有环装的焊接钩,韧性极强的藤绳牢牢拴系,醒目的漂浮物在海水中出没,它注定不可能逃脱。 另外三艘渔船问讯赶来,它们从很远的位置发射弩炮,冲击力加上可怕的惯性,鱼叉直接贯穿了鲸脑,它的身躯猛然绷直,以近乎垂直的角度在水中扬起,凸出海面,然后重重摔落,溅起无数的浪花。 十几个浑身赤裸的精壮水手欢呼着跳进海里,他们口中叼着匕首,腰上捆着绳子,仿佛一群围着猎物打转的蚂蚁,在水面以下潜泳,将绳索绕过巨大的鲸尸,尤其是尾鳍和身体最粗壮的部位,来回绕了好几圈,最后打上天浩传授的水手结。 城主的智慧就是如此令人赞叹。这种绳结是如此奇妙,越来越近,想要解开也不难。只要按照固定规律,轻轻一挑就能松开。可若是不知道其中奥秘,强行拽住绳索两边狠拽,永远只是一个打不开的死结。 大片飘散的血腥味引来了两条鲨鱼。 它们大概是这片海域最后的种群幸存者。 北方蛮族对海洋的理解并不深刻,很大程度停留在“鱼可以吃”的范围。从不挑食的野蛮人只知道大鱼和小鱼,他们没有“界门纲目科属种”的概念,从不计较这种鱼长得漂亮或是那种鱼外表丑陋。能吃,鲜美,肉质细嫩,刺多扎嘴……这就是他们对鱼的评价和认识。 在他们看来,鲨鱼与其它的鱼没什么两样,不外乎凶猛些,蛮横些。自从天浩带领族人干掉了盘踞海岸的那条变异皇带鱼,磐石城众多渔夫就有种谜一般的狂热自信。他们认为没有任何海洋生物能拦住自己获取食物的脚步,反正下海捕鱼就跟上山狩猎差不多,暴鬃熊有牙齿,鲨鱼也有牙齿,它们喜欢吃人,人类同样喜欢它们的肉。 三名渔夫下海钓鱼的故事在磐石城耳熟能详,甚至成为了渔民之间广泛认同的教材。请注意,这里所说的是“钓鱼”,而不是“捕鱼”。那是三名壮汉结伴出海,用绳子拴住其中一个人腰,到了鲨鱼出没的海域,主动跳下去担任诱饵,还要用匕首在身上划几刀,流点儿血,才能引来体量足够庞大的鲨鱼。 看见鲨鱼不要慌,只要船上与海里的三个人互相配合,长柄鱼叉朝它张开的嘴里乱捅,抓住机会扔几把刀子进去,很容易就能干掉可怕的海中猛兽。尤其是那些经验丰富的老水手,他们吃鲨鱼肉上瘾,每星期都要玩上一、两次这种刺激的勇敢者游戏。 老子们连暴鬃熊都不怕,鲨鱼算个屁! 如果斯皮尔伯格电影里的大白鲨生活在这片海域,磐石城的渔夫们一定会欣喜若狂,争先恐后想要把它弄上来成为自己的战利品。 第一百九八节 群体 巨大的猎物被渔船拖到岸边。 天浩早已得到消息,站在高塔上远眺这片海。 卫兵们簇拥着他走下高塔,迎接正在登陆的勇士。 一位彪悍的船长向天浩行了一礼,抬手指了一下赤鼻,尊敬地说:“启禀大人,他是我们船上最好的鱼叉手。” 天浩用一种深奥莫测的目光看着赤鼻:“我必须奖励你。你是第一个掷出鱼叉并射中这条鲸鱼的人。你有资格从它身上选择最喜欢的一件东西。” 这是北方蛮族古老的狩猎传统。 “我要它的牙齿,最大的那颗!”赤鼻双目通红,亢奋如火焰般推动血液在身体里加速流动,高亢的吼声足以让周围所有人听见:“感谢神灵,感谢城主,是你们的恩赐成就了我的荣耀。” 切割鲸鱼是一项技术活儿,天浩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但他知道一条鲸鱼体内含有大量脂肪,除了满足口腹欲望的鲸肉,这种海中游动的胖子身上最大价值体现就是肥油。这东西甚至成为了文明时代一些国家的工业革命基础。尤其是大航海时代早期,很多捕鲸船为了节省船内空间与运输成本,猎杀鲸鱼后就近靠岸,对猎获的鲸鱼烧锅炼油,抛弃无用的尸体,只带走最有价值的部分。 野蛮人不会计较那么多。何况在天浩看来,鲸鱼全身都可以利用,没有任何一处是垃圾。 这个时代的鲸鱼体量巨大,体重至少比文明时代的同类增加了三分之一。 眼前这条露脊鲸目测重达两百吨。人们在它身上搭起木头扶梯,手脚利索地爬上去,抡起巨大的钢斧,朝着无毛光滑的鲸鱼皮肤表面狠狠劈下。 蛮族历史上出现过一种叫做“龙皮甲”的特殊护具,据说材料来自海中巨兽。因为距今时间遥远,只能参照流传下来的泥模板进行对比。古老的线条虽然模糊,仍能看出那是海里的某种鲸鱼。这表明捕鲸活动从很早就开始进行,只是一直无法形成规模,猎物也因此被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 鲸类的外皮硬度极高,有着良好的韧性。揉皮制甲的工作用不着天浩操心,野蛮人有一整套迅捷高效的制作流程。 随着皮肤被分剥开来,洁白的脂肪暴露在空气中,引起所有在场的人发出阵阵惊叹。肥腻的现实在他们看来没有丝毫不适,更有人忍不住伸出舌头去舔,还有人用刀子切下小块塞进嘴里细细咀嚼……这可怕的画面让天浩一阵恶寒,他努力控制住呕吐欲望,走过去,问那些陶醉在油脂美味深处的家伙:“味道怎么样?” 在这种场合,再难吃的东西也必须好吃。何况野蛮人对动物油脂有着异乎寻常的喜好。天浩不止一次看到他们从割下巨角鹿和獠齿猪身上的肥肉,撒上粗盐腌制,花上两个星期自然发酵,然后把这种咸味浓重的块状油脂切成厚片,夹在面饼里,带着说不出的幸福感狠狠咬下,大口咀嚼。 很像文明时代的俄罗斯萨洛。 鲸脂切成半米见方的大块,鲸肉也是同样的做法,精赤上身的汉子们像码砖头一样将其层层叠摞,装上等候在旁边的空车,用绳索捆绑,运往城里。 它们将在那里完成后续工作流程:女人和老人会将它们切成厚片,撒上盐,用绳子串起,瘦肉挂在太阳晒不到的地方阴干,肥肉装坛,表层用洗干净的大块岩石压住,制成带咸味的盐腌脂肪。 天浩的确不喜欢这种粗劣的食物,但所有北方蛮族都将其视作以一种珍品。 所有软骨统统留下备用,它们能派上用场,只是暂时还不到发挥价值的时候。 最坚硬的鲸类骨骼交给铁匠们处理。野蛮人当中也有艺术家,很多人都懂得雕刻工艺,只要用在合适的地方,其价值会超出所有人的想象。 习惯了节俭的人们甚至连鲸血也没有放过。他们并不介意这种血是否会如兽血那样凝固,常见做法是鱼血和兽血和面,掺入各种剁碎的野菜和蔬菜、散碎的肉末、骨粉,以及各种可以算是食物的东西,捏成拳头大的团子,然后摊平,放在太阳地里晒干,就能长久保存。若是数量多,足够一家人吃上很长时间。 第一条鲸鱼是起(和谐)点。 天浩很清楚,随着磐石城对海洋索取……或者应该说是开发程度全面扩大,未来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惊喜。 比如抹香鲸,以及龙涎香。 野蛮人对香料的需求不大,至少现在是这样。 如果把眼光放远,越过重重山脉,抵达遥远的大陆南方,在那边陌生且充满敌意的白人国度,也许会掀起一场与历史上相同的腥风血雨。 人类的欲望总是随着物质丰富不断膨胀。 我在一个最糟糕的时代苏醒,却生活在最好的文明断层时期。 野蛮人没有大规模使用货币,这是一件好事。 否则磐石城现在的财政状况肯定会恶化到足以崩溃的程度。 感谢神灵,这里的人不喜欢钱。 …… 平林寨头领广胜带着粮队抵达了磐石城。 联盟的规模不断扩大,除了平林寨和山源寨,周边地区十几个小型村寨也加入进来。天浩给予他们优厚的待遇,主要是物资交换,铁矿石、泥炭与盐巴、粮食、布匹之间的贸易。 入秋前,天浩向联盟所有村寨派出信使,要求用鱼干和盐交换粮食。价格比平时低了两成,但他承诺明年将用更高的价格收购矿石和泥炭。年轻的城主有着良好信誉,再加上磐石城实力雄厚,联盟成员们纷纷表示赞同。 广胜有大半年时间没来过磐石城,这座城市似乎每过一天都会产生令人惊讶的变化。这次也一样————到处都是人,数量多得根本数不过来。广胜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人,即便是那些繁华的族城也比不上这里。 广涛紧跟在父亲身边,他年轻的脸上是流露出震撼与畏惧,声音压得很小:“阿爹,好多人啊……阿浩……城主是不是又出兵打赢了哪个部落?” 广胜努力控制着内心深处的骇然,故作沉稳地轻轻摇头:“不知道,没有这方面的消息。如果有的话,阿浩应该不会瞒着我。” 广涛并不认同父亲的话:“这很难说,毕竟人心隔肚皮。阿爹你忘了,他这次不仅是找我们平林寨换粮,其它寨子也是这样。照理说,磐石寨的耕地面积足够,而且他们还能自己产布,不应该缺粮啊!” 广胜没有对此发表意见,他很清楚儿子说的没有错。 “别乱说话,我们先去见阿浩,听听他是怎么说的。”考虑了很久,广胜做出决定。 …… 会面与平时没什么区别,还是在城主办公室,款待同样丰盛。 微笑已经成为天浩脸上的招牌:“谢谢广胜大哥的帮忙,来,我敬你一杯。” 珍贵的苹果酒不能多喝,虽是欢迎广胜父子之宴,每人的数量也只是三杯。 广胜的心情有些焦虑,放下空杯子,他开门见山:“阿浩,你跟我说实话,是不是最近有什么大的动作?” 天浩的笑意高深莫测:“看起来,你好像知道点儿什么。” 广胜没有隐瞒自己的观点,点点头:“磐石城的人太多了,很多都是我以前没见过生面孔。” “他们是大王派来的军队,还有野牛部的汨水城,两边的人加起来超过十万。”这不是什么重要情报,只要走出去随便打听就能知道。 “十万人!”广涛被这个巨大的数字感到震惊。 “大王和汨水城……”广胜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毕竟年长,经验丰富,连忙凑到近处,认真地问:“要打仗了吗?” 天浩的态度很平静:“我们的目标是豕族。” “豕族?”广胜联想起上次磐石城并吞整个钢牙部,下意识道:“你这次打算对付哪个部落?烈牙部,风牙部,还是黑牙部?” 天浩悠然地笑道:“我们要对付整个豕族,这也是大王的意思。” 后一句话他咬字特别重。 尴尬的笑在广涛脸上浮现,他心里涌起一股深深的失落感。 这是一个庞大的计划。 自己亲眼见证了磐石寨变成磐石城。如今,这座城市已经成长为顶天立地的巨人,必须仰望。与平林寨之间的差距日益拉大,久而久之,所谓的“联盟”是否还会存在? 天浩话里透出极其重要的信息:“我们”是一个意义双关的词,意味着两个以上的合作者。 更重要的是,天浩提到了大王。 长时间的冷场,房间里一片安静。广涛颇为担忧地看着父亲,发现他的眼角在微微抽搐,眼眸深处透出畏惧。 良久,广胜终于开口:“阿浩,还需要粮食吗?不够的话,我让下面的人紧一紧,想办法再给你调一批过来。” 天浩一直注视着广胜的表情变化。 他笑了:“还是你自己留着吧!磐石城目前不缺粮。呵呵……广胜大哥,平林寨现在有两千人了吧?” 广胜不明白为什么忽然间转移话题说起这个。他小心翼翼点头回答:“上个月我刚点过人数,两千零四十八个人。” 天浩说话很直接:“我现在需要人手,吃完饭你们就回去,带着一千两百人到我这儿来。” “……你的意思是,让平林寨参战?”广胜足足花了半分钟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这次打赢,你至少可以分到一千个豕人俘虏。”天浩微笑着压低声音,显得高深莫测:“这是机密,不要透露风声。如果有人问起……呵呵,我不会承认说过这些话。” 广胜连忙偏头看了一眼坐在侧面的儿子,发现广涛张着嘴,已经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他连忙把注意力转移到天浩身上,忙不迭连连点头:“我明白,我明白!” 这才是联盟主持者该有的样子。 “整军备战吧!”天浩抬手搭上了广胜的肩,意味深长拍了两下:“这一战,将决定我们未来的命运。” …… 在过去和接下来的几个星期,天浩已经进行并即将进行多次类似的私密交谈。 磐石城周边所有结为同盟的村寨都被拉进来,这是天浩送给头领们的一份礼物。 无数历史例子证明,吃独食没有好下场。 天浩从不怀疑对豕族的决定性战争会失败。他为此做了周密的安排,全方位推演过每一个细节。 目前最大的难题,就是战利品分配。 计划由我制订,磐石城上上下下所有人为此忙碌了很长时间,渔场和船坞二十四小时满功率运转,整个城市里到处弥漫着鱼肉的咸腥……毫无疑问,磐石城出了大力,无论备战程度还是物资收集,都占据了总比重的百分之七十。 如果按照这个比例在战后分配俘虏,磐石城应该得到七成,汨水城与雷角城各自分享一点五。 实际上,不可能做到如此公平。 磐石城最多能得到四成战利品,汨水城与雷角城各分三成。这还是宗具与牛伟邦看在磐石城靡费巨大的份上才能接受。 一个是颇具分量的合作者。 一个是本族之王。 两边谁也不能得罪。 天浩只能从其它方面想办法增加自己这边的分配筹码。 直接张口索取更多,只会引起宗具和牛伟邦的反感。一旦合作关系因此破裂,就再没有下次,雷角之王也会对自己产生怀疑,甚至猜忌。说不定在未来某个时间,还会给自己扣上一顶“逆谋造反”的帽子。 那就只能把磐石城周边所有加入同盟的大小村寨都拉进来。有一个算一个,谁也不能少。 以平林寨为例,广胜治下的人口近年来稳步增加,已经超过两千。他愿意拿出三分之一的存粮,本身就表明了态度。像这种听话知趣的人,天浩当然愿意扶持。 让他们参战,作为同盟力量,平林寨有资格分走一部分战利品。 这种事情正常又合理,无论宗具还是牛伟邦都无话可说。尤其是牛伟邦,平林寨本身就是雷牛部管辖,这其实是变相增加部族实力,他肯定乐见其成。 第一百九九节 干粮 天浩计算过,周边的同盟村寨全部加入进来,至少可以分走两万名豕人战俘。 这是一个极其关键的数字。 磐石城、汨水城、雷角城三方,任何一方多拿走两万名战俘,都会引起另外两方强烈反对。 把这部分战利品给予第四方参战集团就截然不同,他们拿的合情合理,有理有据。 最重要的是,这些村寨头领与磐石城来往密切,在过去几年建立了贸易往来,铁矿石和泥炭这两样在他们看来用处不大的物资可以被磐石城接受,交换盐和布料。 除了天浩,没有任何统治者能接受这桩生意。 天浩不相信所谓的神灵,他更看重利益所导致的支持,至于野蛮人的誓言……天知道能维持到什么时候。 两万名豕人战俘分散在各个村寨,至少能让各个头领的实力增强百分之五十。 如果能把这个分配数增加到四万,那就再好不过。 这意味着,天浩手上多了一支以正常视觉角度无法看到的隐藏军队。 …… 远赴狮族领地的商队回来了。 四十匹驮马,一百多头牛,这些强壮的牲口拉着一百二十二辆不同规格的大车。去的时候满载泥炭,回来的时候车厢里全是沉甸甸的粮袋。 天浩解开其中一个口袋的系绳,看到里面装满了金黄色玉米碎粒。 把玉米棒子晒干,剥下苞米,用特殊的器具碾碎,就成了狮族对外贸易的一种商品。 玉米面也是狮族人对外交换的粮食之一,这玩意儿与玉米碎粒的共同点都是不可种植,区别在于前者粉碎程度更高,价格也贵。 苞米被剥干净的玉米芯也能吃。狮族人用大型石磨将其粉碎,掺入一定比例的玉米面,就成了棒子面(勿与现实名称联系)。这是真正的粗粮,极糙的口感使人难以下咽,必须连汤冲服,否则会卡在嗓子中间下不去,就像一把颗粒很大的砂子吞进喉咙,火辣辣的疼。 马铃薯颗粒不算新事物,但在文明时代很少出现。从粮食属性方面看,芋头和马铃薯有很多相似之处,但芋头比较油腻(口感),马铃薯虽有微毒,却可以通过高温烹煮消除。狮族人的马铃薯颗粒做法简单:他们把新鲜马铃薯切成厚片,放在太阳地里晒干。其实这种程度的制作方法已经足够,没必要进行后续的粉碎过程。然而狮王就是如此小心眼,历代王者像吝啬鬼那样小心翼翼死守这种植物的秘密,从切片晾晒到粉碎全过程均有各级官员监察,发现违规立即惩处。只有从上到下全面严防死守,狮族才能确保在粮食供应方向远远走在其它部落的前面。 “实在是小气啊……”看着摊开手心里那些浅灰色的马铃薯颗粒,天浩苦笑着摇摇头,发出无奈的叹息。 后勤保障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增加粮食储备。泥炭生意的规模不断扩大,天浩对狮王颁布的货币规则毫无兴趣。还算好,狮族内部每年都有大批粮食要消化,泥炭换粮的交易没有引起狮族人怀疑。从夏天到现在,商队源源不断运回大批粮食,全是玉米和马铃薯的散碎颗粒。 就目前来看,泥炭换粮食的生意很合算。从远处运来的玉米和马铃薯总量虽不太多,却胜在细水长流。 只有卖出去的货物才有价值,狮族自己也无法消化过多的粮食。从这点来看,狮王的确是个精明的商人。 ……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宗具带着增援部队抵达了磐石城。 现在的磐石城非常热闹,里里外外都是人。所幸之前集中人力上山采足了石料,新建的房屋足够多,这才没有出现分配居住闹纠纷的问题。 同时抵达的还有后勤辎重。宗具没有食言,这些来自汨水城的牛族人拉着大车,人人都背着重达数十公斤的背篓,里面装满了脱掉外壳的麦粒,还有一块块新旧程度不等的肉干。 宗具对此表示了歉意:“实在是没办法,必须留下足够的人手收割,来不及把麦子磨成面粉,不过数量还算充足,可以维持三个月左右的正常消耗。” 他指的是汨水城和怀集城的军队,整整七万五千余人。 这里所说的“消耗”,指的是吃饱。战时环境必须让士兵吃饱,饥饿会导致士气迅速下降。 “这已经很不错了。”天浩知道宗具没有撒谎,平俊的情报部门对内对外都在渗透,没有因为汨水城是盟友就将其当做例外。 “我们什么时候发起进攻?”宗具对此期待已久。 “还得等等。”天浩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现在时机还不成熟。” 宗具轻笑了一下:“感觉你对此很有把握。呵呵……雷角城那边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不是你想的那样。”天浩礼貌地笑着,耐心解释:“大王前天派来信使,军队已经集结完毕,辎重正从雷角城陆续运来。冬天快到了,族里事情多,大王必须一一解决。再有就是他身份特殊,在这个时候离开雷角城,肯定会引起注意。我和大王商量好了,这次就派出他手下最得力的统领出战,就目前已经派驻雷角城的军队来看,实力已经很强。这一战,我们能赢。” “你说的有道理。”宗具微微颔首。他抬起眼皮看着天空,意味深长地说:“太阳已经不那么热了,就算站在这里晒一整天,身上也不会出汗。” 天浩右手翘起了大拇指。这动作很隐晦,左右两侧及身后的人无法察觉,只有站在正对面的宗具才能看见。 “神灵会指引我们走向胜利。”他淡淡地笑着,一语双关:“冬天很快就要来临,我们要给伟大的冬神准备一场盛大的祭祀。” 宗具抬起双手,在胸前交叉,做了个常用的祈祷动作:“赞美神灵。” “赞美神灵。”这同样也是天浩此刻的想法。 …… 连同后续增援,超过七万人的汨水城大军得到了半天休整时间。第二天清早,他们按照事先约定的排序,分为七个万人队,分别前往木材厂、河边磨坊和渔村。 茂密的森林笼罩着整个北面山区,即便多达上万人的伐木队也只能占据山岭一小部分。无论现在的磐石城还是未来的“磐石领”,都需要大量木材。它们用途广泛,只是天浩没有对宗具说明自己的真实意图。汨水城主毕竟不是穿越者,他只能看到建盖房屋和造船,惯性思维很难冒出带有创新意识的火花。 虽是第一天,来自汨水城的战士已经深切感受到磐石城居民的幸福。这里看不到传统的石磨,没有蒙上双眼被人用鞭子抽打屁股被迫围着石磨转来转去的马匹和骡驴。只要把晒干的麦粒倒进仓储斗,随着水流转动推动轮轴,外接敞口就会流淌出白花花的面粉。 “这简直是神迹。”一个矮墩墩的队长看着这一幕连眼珠子都不会转,喃喃自语。 “他们一定是得到了神灵的指引。”一位随军祭司觉得这才是最合理的解释。 “我听说这是那位年轻城主的主意。他很聪明,是个真正的智者。”统领的地位较高,知道的事情也多。 “磐石城的人很幸福,也许我该向城主请求留在这儿,再把我的家人带过来。”这是很多汨水城士兵的共同想法。 渔村的工作很多,人更多。 元凯感觉自己快要累死了。嗓子几乎喊哑,一口气灌下去几大杯水,这才有种从地狱深处爬出来的感觉。几乎所有老水手都得到晋升,不是十人首就是百人首,他们各自带着一队新来的汨水城同族,要么上船训练划桨,要么直接下海捕鱼。因为船只数量太多,近海渔场已经无法得到收获,必须将船驶出更远,才能捕捞到足够的鱼虾。 螃蟹、贝类、确定能食用的各类海藻……只要是能吃的东西,统统不能放过。 前段时间的工作成绩斐然,磐石城粮仓里装满了新近晾晒的各种鱼干。数量多得惊人,笼统估计约有上万吨。这不完全是大自然的功劳,秋天已经到了尾声,阳光远不如夏季那么炽热,腌过的鱼块只能晒至半干,剩余的水分必须通过泥炭燃烧烘烤蒸发。 好运之神显然特别眷顾赤鼻所在的那艘船。两周时间,他们连续捕杀了六条不同种类的鲸鱼。最小的约有六十吨,最大的一头目测体重超过三百吨。空气中弥漫着鲸脂特有的气味,浓烈的血腥从山林深处引来了大批野兽。它们很快发现这里没有想象中的美味大餐,只有无数锋利的战刀和钢斧,还有准头惊人的飞射箭矢。 天浩下令取消了长久以来的“渔获分级制度”。 那是一种用木头制成的特殊量具。准确地说,是一个用木条钉成的正方形框架,按照不同尺寸分为大、中、小三个类别。所有捕捞运至岸上的鱼都要以此进行分类,人们用木框套出鱼头,体量超出框架的算大鱼,其次中等,然后是小鱼。 只有符合这三种尺寸的鱼才能制成肉干,最后剩下的就是“末等”鱼虾。它们吃起来很麻烦,要花费大量时间进行挑拣,食物丰足的磐石城居民早已看不上眼,这些小鱼小虾只能沦为饲料,送到后山坡上的养鸡场。 特殊情况下,必须特事特办。 末等鱼虾如今不再作为饲料,它们与个头不等的所有螃蟹混合,全部送到河边磨坊碾碎,变成一堆无法分清本来面目的灰色糊状物。老人和孩子负责收集,他们把这些腥味浓烈的东西在竹匾上摊开,分成薄层,用燃烧的泥炭慢火烘烤,直至干燥。 面粉、玉米和马铃薯颗粒、少许坚果碎末,混合纯手工制成的“鱼粉”,撒上盐,掺入一定比例的油脂糅合,发酵,捏成一个个拳头大小的团子,压扁团成饼状,上屉锅蒸熟,放凉以后就能长期保存。 严格来说,这种混合面饼子味道不错。吃起来有些腥,却很对野蛮人的胃口。尤其是来自汨水城和雷角城的士兵,他们亲眼看着各种材料混合制作,没有掺杂使假,都是真正的面粉和鱼。尽管食材质量不怎么样,极其粗劣,却毕竟有盐有肉,能填饱肚子。 …… 秋天结束了。 蔚蓝色万里无云的晴朗天气以干脆利落的方式消失。仅仅只是一个灰蒙蒙的雨天,太阳彻底失去了踪影,仿佛从未在这个世界上出现过。令人不快的阴影统治了大地,每天要持续好几个钟头的雨水把一切都变得潮湿。泥浆黏住了鞋子,衣服穿在身上也不会干,冷空气以令人震撼的高效杀死了所有虫子。再听不到苍蝇的“嗡嗡”声,蚊子也不会趴在皮肤表面吸血,所有人都认为这是神灵的魔力,它长着四张截然不同的面孔,就像缺顶少底的魔方,有不同的颜色。 宗光感觉时间过得很慢,令人焦灼。 上山采石与下海捕鱼的士兵被召回了一部分,总共三万人,都是磐石城与汨水城的精锐。从上周起,他们就不再参加劳动,每天接受高强度训练。负重越野、拼刺与格斗、小队突击、不同环境与情况下的战斗模拟……花样繁多,令人目不暇给。可越是这样,宗光就越能看出磐石城军队的不同。他们对这些项目非常熟悉,尤其是小队作战配合,相互之间有着极高的默契。汨水城的战士单兵作战能力虽强,但五人以上的小队作战项目完全落于下风,连续十数十次模拟对抗,比分为零。 用天浩的话来说:“一个人敢打敢拼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南方白人开发火枪彻底改变了战争模式。我们虽然在身高及综合战斗力方面占据优势,武器先进程度却远远不如他们。豕族是个野蛮落后的部族,与南方白人比较起来,就像热点与冰点,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极端。作战方式必须随着对手而改变,如果与队友之间无法做到娴熟的配合,哪怕再勇猛的战士也只能成为敌人集中火力攻击的目标。这样的死亡毫无价值,跟一坨狗屎没什么两样。” 第二百节 合作者 诡异的感觉就这样产生,在宗光的心目中,天浩的形象逐渐放大。这是随着一件件事情点滴汇成,最初的亲密与感激也发生改变,朝着崇拜与敬畏演化。 宗光现在已经不太敢使用“阿浩”这个称呼。连他自己也没有察觉到究竟是什么时候产生了这种念头。我和他不一样,更卑微,更弱小,虽然彼此都是城主,但得到权力的过程有着本质区别。我来自父亲的给予,他却是依靠个人力量从社会底层爬起。就像一株幼弱的植物嫩芽,变得越来越茁壮,越发坚硬。 怀集城不是磐石城,虽是人口过万的城市,这些年来居民增长速度却很缓慢。宗光以前对此漠不关心,丝毫没有“发展”的概念。他是一个颇有雄心壮志的人,只是太年轻,没有经验,父亲宗具的保驾护航措施太过于完美到位,导致他空有理想,却只是用手指在空气中画出的饼,没有任何现实依据。 焦灼感来自即将爆发的战争。 其实准确来说,宗光体内流动着亢奋。 来到磐石城的这段时间他学到了很多,所有的一切都让宗光大开眼界。从“阿浩”到“阿浩”,连他自己也没有发现说话口气与声调产生了变化,小心翼翼,生怕触怒对方,甚至不自觉地陪着带有谄媚性质的笑脸。 很少有人会察觉自身的改变,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宗光对父亲的变化看得清清楚楚。 对于这次出兵,父亲从一开始就抱着有限的合作态度。他老谋深算,表面赞同,实际上对整个计划有所保留。 汨水城粮食供应情况远没有宗具说的那么糟糕,派出的军队并非全部精锐,至少留下了三千人。 宗光有种感觉,天浩好像什么都知道,这些秘密他似乎了然于心。 宗光知道磐石城强大的产粮能力对父亲产生了震撼效果,那并非是嫉妒,而是羡慕。父子俩就这件事私下聊过,宗具对磐石城良好的周边环境为之赞叹,但他很冷静,用沉稳的语调告诉宗光:如果换成另外一个人担任磐石城主,东面大海的资源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开发到这种程度。 这需要果断坚决的魄力,需要远见卓识的目光,还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忍受种种不便,甚至是底层民众的质疑和反对。 宗具毕竟是过来人,看待问题的角度很特别。 “阿光,好好跟着阿浩干吧!他的前途不可限量。”父亲的话语充满了敬佩。 宗光沉默着缓缓点头。 “阿浩是个性子坚韧的人。他有足够的耐心,而且对他自己也很苛刻。”宗具的目光悠远,有种难以言喻的特殊成分。 “阿爹,你指的是什么?”宗光全神贯注思考着问题,有些疑惑。 “阿依,他是阿浩身边唯一的女人。”宗具在“唯一”这个词上咬得特别清楚。布满岁月痕迹的脸颊似笑非笑,透出一个中年男人对时间沉淀的理解:“阿依实在太丑了,那么难看的女人,阿浩竟然把她当做妻子一样爱护……换了是你,行吗?” 长久以来,这是知道阿依与天浩关系所有人的共同想法。 她实在太丑了。 细瘦的腰肢就像树枝嫩芽,一掐就断。胸部和臀部的尺寸倒也勉强过得去,却并不符合北方蛮族的审美观点。她没有粗壮的胳膊,细长的大腿看上去就没几两肉,这种女人下地干活耕不了几亩田,上山一整天也带不回多少柴火,搬不起重物,扛不起岩石,简直丑到令人头皮发麻,光是看看就觉得恶心想吐,任何思维正常的男人都不会想要要与她发生超友谊关系。 阿浩显然不是傻瓜,否则也不可能成为城主。 可他的身边偏偏只有阿依这一个女人。 非常诡异,令人无法理解,完全不符合逻辑。 看着儿子充满疑问的双眼,宗具发出极其佩服的叹息:“统治并管理一座城市可不是嘴上说说那么简单。那记得那句老话吗?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阿浩在这方面给磐石城所有人做出了榜样。阿依是全城最丑的女人,阿浩把好的东西让出来,除了权力,他什么也不要。” “他可不是装模作样,阿依给他生了一个孩子,而且还是长子。你应该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你觉得以阿浩的身份没有更好的选择吗?磐石城那么多人,漂亮女人没有上千也有好几百,绝色就有好几个。呵呵……他连看都不看一眼,这些漂亮女人属于他手下那些最忠诚的跟随者。好手段啊!光是这份坚韧和耐性,没几个人能做到,至少我就不行。” “阿光,你信不信只要阿浩今天随便露口口风,说是不要阿依,主动贴上来的女人立刻就能从他的卧室一直排到磐石城大门口,还得围着这座城绕上好几个圈?” 宗光当然相信。 “你觉得阿浩是在自虐吗?”宗具用拷问的目光盯着儿子。 宗光抬起头,目光与父亲的视线接触,点了一下头:“不是,但从某种方面来说……也应该算是。” 宗具欣慰地笑了:“能明白就好,看来这段时间你没在磐石城浪费时间,的确跟着阿浩学了不少东西。” 宗光仰起头,注视着房屋斜上方的墙壁与天花板形成的夹角,发出缓慢的呻吟:“是啊,他连阿依这种丑陋的女人都可以接受,还有什么事情是他不能做的?” “真正有雄心壮志的人,对自己的态度非常狠辣。他们把折磨看做对心性与身体的磨练。想想那些牛族历史上伟大的英雄,去找祭司和巫师多看看记载他们事迹的泥模板,你会发现阿浩跟他们很像,他们身上都有着能成就伟大事业的共同特征。” 父亲的话令宗光感到惊讶,仔细想想又觉得顺理成章。他疑惑地问:“阿爹,你的意思是……我们应该跟着阿浩一起走?” “先跟着走上一段看看。”宗具一直保持着冷静,之前的感慨只是有感而发:“不是所有英雄都能成为领袖。这种事情得看能力,更重要的还是运气。就目前的状况来说,阿浩未来的发展不可限量。我已经派人回去传令,把留守的汨水城的三千精锐和部分粮食都调过来。阿浩是个精明的人,必须让他看到我们的诚意。” “我们以后会分道扬镳?”宗光从中嗅到一丝不寻常的气息。 “这得看阿浩自己的表现。”宗具抚摸着自己皮肤粗糙的左手,目光宁定:“如果他是一位真正的帝王,就跟着他走下去。毕竟他帮过我们很大的忙,我们欠他一个人情。儿子,你得注意其中的尺度,有时候是合作,也要视情况无条件给他最强有力支援。阿浩是一个讲究付出与收获之间平衡的人,跟着他不会吃亏。” 宗光犹豫了一下:“如果他没有成为帝王的运气呢?” 宗具安静地做着,注视着儿子逐渐成长的面孔。 “我已经老了,肯定会死在你的前面。在那以后,所有事情都得由你自己判断,做出决定。锦上添花永远不如雪中送炭令人感激,不顾局势毫无保留的帮助非常愚蠢。你得学着变聪明,通过眼睛和耳朵观察这个世界。” 停顿了一下,宗具发出低沉缓慢的声音:“保持与阿浩之间的亲密关系。如果他成为帝王,你就是他身边最忠诚的拥护者。如果他失败了,就砍下他的头颅,保住你拥有的一切。” 沉默了很久,宗光认真地问:“阿爹,你觉得这一仗我们能赢吗?” 宗具笑了,他没有直接回答:“我对阿浩的信心来自他制订的计划,来自雷角之王,更来自于我们的整个部族。” “牛族有三百万人,豕族连续遭到削弱,现在的人口连四十万都不到。” “牛伟邦的看法应该和我差不多,所以他派出了十万名战士。” “最后,是阿浩的计划。非常周密,没有遗漏任何细节。如果连这样都不能打赢,那我们以后只能老老实实呆在汨水城,永远不提对外扩张之类的事情。” “当然,凡事都有例外。如果……我说的是如果,情况有变,打了败仗,那就按照我刚才对你说的做————杀了他,用他的人头保住我们。这无关于卑鄙或正义,死人永远不会跟你计较这些。” …… 廖秋回来了。 两周前,他带着卫队离开磐石城,前往雷角城复命。 现在,他带来了多达四万人的增援部队。 天浩及一干亲信站在高达上百米的塔楼顶端,看着从地平线上出现,在视野中不断扩大的黑点、黑线、黑色团块。 这是雷角城派来的第三批,也是最后一批军队。连同之前派出的两批,总数高达十万人。 他们带着辎重和给养,为了便于远距离行军,加之又在领地内部,沉重的盔甲和兵器放在车上缓缓随行,只有轻装护卫人员配备了武装。大量的牛和骡马夹杂在队伍里,远远就能望见飞扬的尘土。等到距离更近,沉重的脚步令大地震颤,各种杂乱的声音混合,先是仿佛蚊蝇般“嗡嗡”,很快就迅速扩大,演变为震耳欲聋的噪音。 天浩侧过身,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天狂,后者会意地点点头,带着在场的大部分人转身走下楼梯。四万人不是一个小数字,他们的食宿必须尽快得到安排。从整编分队到分配休息区,各种事情又多又乱,都必须处理。 脚步声在塔楼下层回荡,没有下楼顺势的轻快,夹杂着一丝急躁的冲动。 天浩对这走路登梯的节奏很熟悉,强化过的大脑能抓住所以细节并同时加以判断。 他知道来人是廖秋。 大约过了二十秒,身后传来沉重的呼吸,他正努力调匀节奏,嘲讽的口吻与从前没什么两样,已经形成固定习惯,一种风格。 “我还以为你会在城门那里迎接我……看来是我错了。”廖秋的语音有些自嘲:“不过想想也对,您可是尊贵的城主大人。” 天浩转过身,严肃与凝重在他身上构成了特殊的威严气质:“怎么是你带队?大王不来吗?” 他一直观望着塔下正在进入城市的军队,没有找到雷角之王的身影。 廖秋收起玩笑的表情,凝重地叹了口气:“雷角城出了点儿事,大王必须留下处理。这是军队签领认证的文书,你自己看吧!” 说着,他从怀里拿出一块捆成卷筒状的小型兽皮,递到天浩面前,后者徐徐展开,看到了用黑色墨水写成的文字。内容很简单,注明了这支军队统领的名字、人数、辎重和装备情况、约定的交接时间……在兽皮的右下方,留下了牛伟邦的签名,加盖了雷角部族特有的专属印记。 天浩默默注视着页末的红色印记,仿佛纹章学家正做着研究:“雷角城发生了什么事?是不是因为阿凝?” 天气寒冷,廖秋拢了拢身上的无袖皮袍:“算是吧!涵中知道阿凝和两个孩子跑了,但他不知道你把她们带到磐石城。目前消息暂时封锁,大王知道轻重,短时间内涵中玩不出什么花样,可如果打完这一仗……那就不好说了。” 天浩莞尔一笑:“就因为这个,所以大王不来?” “不!不是这样。”廖秋摇摇头:“雷角城出现了一些谣言,大王很震怒,他下令追查谣言的散布源头。” 天浩的察觉力很敏锐:“跟我有关?” 廖秋抬起手,轻轻抚摸着脸上的疤痕:“有人说你意图谋反。” 天浩没有追问下去。 他转过身,站在之前的位置,低头注视着脚下混乱拥挤的城市。 牛伟邦如约派来最后一批军队,同时还有足够维持十万大军三个月的粮草供应,这本身就表明了态度。 如果不是绝对信任,谁会在这种时候给逆谋造反的野心家提供便利? “看来我必须尽快打赢这一仗。”天浩长长呼出浊气,在寒冷的空气中喷出一团白雾。 第二百零一节 拯救 廖秋的问题更直接:“什么时候能出兵?” 天浩扬起头,望着被浓密云层牢牢遮挡的天空,感受着触及皮肤的寒意,黑色眸子里荡漾着令人宁定的纯净:“差不多了,就这几天。” …… 豕族领地,烈牙部,合山寨。 三千战兵进攻一座两千居民的村寨,战斗结果毫无悬念。 豕人能征善战,合山寨的豕人也不例外。可上至村寨头领,下至普通平民,他们发誓这辈子从未见过如此强悍的牛族军队。 进攻步调整齐划一,令人头皮发麻的长枪阵无懈可击,密集得就像一片移动森林。他们装备精良,厚重的铠甲覆盖全身,就连头部防护面积也超过百分之九十,除了眼睛和鼻孔,找不到一丝缝隙。 可怕的盾牌厚度令所有豕人弓箭手感到绝望。人人都知道牛族善于冶炼和锻造,却从未想过他们拥有如此之多的钢铁。即便是杀伤力最强的三棱箭头,仍然无法射穿牛族战士排成横队步行前进的手持重盾。这种盾牌高大坚硬,表面呈弧状。豕族弓箭手不知道数学,更不明白斜面防护比垂直防护坚固的道理。他们站在高塔和寨墙上,发出凶狠张狂的咆哮,将手里的长弓拉到极致,却看到飞射的箭矢撞上盾墙,要么当场弹开,要么擦着半圆形拱面滑开,顶多在盾牌表面留下一个小浅坑或划痕,无法对步步进逼的攻击阵列构成威胁。 沉重的撞木轻而易举破开了寨门,顶盔贯甲的牛族战士如潮水般涌入。直到面对面肉搏的时候,合山寨的豕族人才愕然发现:手持屠刀利刃的对手竟然与自己一模一样,都是獠牙外凸的同族。 “这不可能!” “你们是谁?” “住手,自己人,我们都是豕人啊!” 这个世界太大,北方蛮族村寨城市之间很少进行信息交流。除了商队和每年运往族城缴纳粮税的队伍,彼此之间很少来往。合山寨的人们听说过獠牙城被牛族攻陷,也听说过狂牙部被并吞,可那些事情距离自己实在太远,惯性思维虽将牛族人看作对手,潜意识却不认为被俘的同胞会成为敌人。 他们为此付出了代价。 带队进攻的天狂抓住了村寨头领。尽管这个男人在战斗中失去了右臂,但他血性仍在,咬紧牙关坚持掩护老幼和女人逃亡。只是运气不好,被搜索部队从死人堆里找出,外逃的村民也没能走远,被游走在外线的散兵小队堵住,一个不少全部抓获。 战兵属于绝对精锐,合山寨最多能挑出不到一百名与其战力对等的勇士。 天狂处理问题的方式简单粗暴,从未变过。他左手抓住断臂头领的长发,右手握着匕首,发出令人心悸的狞笑:“老老实实投降,这是你们最好的选择。” 失去一条胳膊的村寨头领失血过多,脸色苍白。他的双眼饱含恨意:“你们杀了我儿子,他死了……他死了!” 他最初语调平淡,却拼尽全力吼出最后几个字。 天狂用刀柄挠了挠发痒的头皮,皱起眉头问:“如果你儿子还活着,你就投降?” 这是一个非常复杂,令人难以选择的问题。 虽然答案只有两个。 奄奄一息的断臂头领双目通红,悲愤交加摇头低吼:“已经不可能了,他……他死了。” “那你狗日的还说这么多废话!” 天狂猛然一刀捅出,刀尖深深扎入断臂头领的心脏。看着他怒目圆睁缓缓倒下,天狂骂骂咧咧拔出刀子:“想死早说啊,真他玛浪费老子的时间。” …… 距离合山寨北面二十多公里的一处山坳,成为了磐石城大军的临时驻扎地。 这是一个位置绝佳的盆地,四面环山,有好几个出口。天浩下令在四周山头上设置观察哨,外围山坡设有游动哨和暗哨。任何想要接近的陌生人都被挡在山梁外围,若是打不出事先约定的暗号,警戒人员毫不留情立刻将其斩杀。 全面总动员对磐石城来说还是第一次。战兵加上辅助人员,总兵力高达八万人。除了两万后备部队,天浩只留下三千战兵,其余力量全部派出,以这个临时驻扎点为核心,分别攻击烈牙部除族城外的所有城寨。 在规模化的军队面前,守住小型村寨的几率很低。 曲齿和碎齿各自率领六千战兵,加上已经攻占周边村寨汇合的一万八千名精锐,分别攻打烈牙部所辖的另外两座城市。 豕人数量少,他们的城市居民就更少,除了族城,各个城市的平均人口约为一万一,最多的一座不超过一万三。 合山寨位置偏远,天狂率队押着豕人战俘抵达山坳的时候,曲齿和碎齿已经完成了任务,这里聚集了来自狂牙部各村寨的大量俘虏,总数高达四万以上。 巨大的帐篷顶部用木头撑起,厚实的棉布为内衬,妇人们用针线将兽皮缝合,制成帐篷外层。尽管外面天寒地冻,烧起炭火的帐篷里却暖意融融。卫兵从粮袋里掏出一块块肉干扔进大锅,融化的雪水很快沸腾,朝着肉汤的方向缓慢转变。 天狂从天浩手里接过一块干面饼,用手捏着比石头还要坚硬的饼边,在通红的炭火上开始烘烤,空气中逐渐弥漫开一股麦面加热后散发的浓香。 “这该死的天气,真踏马冷!”天狂左手轻轻揉捏着耳垂,那个部位几乎冻僵了,感觉麻木,仿佛不属于身体的一部分:“来的路上冻死了二十几个,都是老人和孩子,我实在是没办法。” 天浩显然对此并不在意:“你损失了多少人?” “死了十六个,受伤二十二个。”天狂现在对数字尤其敏感,这得益于连续两年天浩派出专人盯着他强背九九乘法表,甚至用饿饭的残酷手段逼迫他学会了加减乘除混合运算。 在学习方面,除了真正有自我觉醒意识天赋的学霸,其实都是被逼出来的。 说着,天狂忽然来了兴趣,他盘起腿朝天浩的方向挪了挪位置,连声嚷嚷:“老三,同彪他们这次打造的盔甲质量棒极了,那些豕人傻大个用斧子都砍不烂。” 天浩微微一笑,没有说话,深黑色眼眸透出一抹超越时代,只有他自己深知明悟的沉静。 牛族工匠有着极高的锻造技艺,他们能造出质量极好的铬合金钢板,却不知道将这种钢板以高温加热,在油或水中淬火进行硬化处理。经过此道程序处理的钢板既硬又脆,还需要在四百至于六百五十度的火炉中进行数小时的回火,最后产品才能具有合适的适韧性度和刚性的均匀微结构。 这就是文明时代的均质钢。这种钢材可塑性非常好,可以阻止外来力量导致装甲的裂纹延伸,表面硬度超过普通钢材,能够抵挡高速飞矢的冲击。 豕族人自造的战斧体积巨大,分量十足,质量却很一般,甚至可以说是粗劣。经过天浩指导改良的钢板无论硬度还是张力均远超其上,尤其是盔甲,单纯以人力冲击、劈砍、直刺产生的力量很难将其破坏,穿戴者战场生存概率自然成倍提升。 唯一的短板是产量。均质钢对制造工艺要求非常严苛,尽管集中了磐石城所有技艺高超的铁匠,仍只能在这次开战前凑足八千套全身甲(牛族专用六千套,豕人专用两千套)。考虑到与汨水城之间亲密的合作关系,同时也要兼顾雷角之王的想法,天浩将这些盔甲分成三份,三支大军各取其一。 磐石城八万,雷角城十万,汨水城差不多也是八万。如此庞大的军队,区区几千套盔甲当然不够分。但冷兵器时代的战争有其特点,冲杀在第一排的战士必须拥有最好的装备。虽然三座城市军队各自攻打的目标不同,却都是袭击,几乎不可能遭遇开阔地带的对阵,如此一来,可以确保一线士兵的装备数量,只要首次冲锋不败,保持压倒性的攻击优势,战斗结果基本没有什么悬念,伤亡率也很低。 烤热的面饼微微有些变软,天狂对站在侧面的侍卫做了个手势,后者会意地走上前来,从锅里盛了一碗汤给他。天狂掰下一块饼浸在汤里,看着干燥的食物吸饱了汤汁,这才用短粗的手指捞起,直接塞进嘴里,大口吸呵着烫嘴的热气。 “老三,你弄的那个极其真厉害。”天狂舔了舔大拇指,顺手冲着坐在对面的天浩将手指高高翘起:“如果没有那玩意儿,我们也没有这么多的新铠甲。” 河水流动产生的能量源源不断,除了带动磨坊,同时还连接着新设的锻造厂。机械往复运动的原理很简单,至少在天浩看来没有任何技术难度。一套完整的均质钢全身甲大部分工作交给锻造厂完成。尤其是胸部、双臂、双腿、前下腹与后臀等部位的护甲均可冲压成型。流水线工作非常快捷,铠甲关节与软质连接部位就交给铁匠铺处理,效率自然成倍提升。 “照这样打下去,我们会赢得很轻松。”天狂大口嚼着食物,黑色眼睛里放着光:“至少拿下烈牙部不成问题。” “对了,你打算怎么收拾那些抓来的豕族人?”咽下嘴里的饼,略微停顿,他认真地问:“老三,你真要给他们吃饱?咱们的粮食可不多。再说了,等我们攻下豕族的王城,到时候几十万俘虏,养活他们可不容易。” 天浩和蔼地拍了拍天狂的肩膀:“我是来拯救他们,当然要对他们好点儿。” 拯救? 这个词儿钻进耳朵,就像一只冰冷的爪子狠狠扼住天狂的脖子,引起神经骤然收缩,他被噎得一下子喘不过气,脸膛憋得通红,连忙抓起摆在面前地上的碗,慌慌张张灌了一大口热汤下去,冲走卡住食道的面饼,气息通畅,手抚着胸脯上下摸顺了好几遍,这才心有余悸地看着天浩,发出极其古怪的声调。 “……老三,你管这种事情叫拯救?” 这明明是战争,是抢劫,是掠夺人口。 “当然是拯救。”天浩回应着淡淡一笑:“天底下所有事情都有其理由。人活着是为了什么?除了极少数思维极端的家伙,绝大部分都是为了过得更好。咱们接触过的豕人很多,黑齿、曲齿、碎齿,还有干掉鲸鱼的赤鼻……如果他们没跟我们走到一块儿,仍然呆在他们原先的村寨和城里,生活近况会像现在这样吗?” 天狂对此并不否认:“这倒是。他们那时候连饭都吃不饱,说不定现在已经饿死了。” 天浩笑着拿起摆在面前用作割肉的匕首,凝神注视着锋利的刀刃:“手持刀斧,就意味着有了杀人之心。无论砍掉对手的人头,还是挖出他的心脏,归根结底都是一种肮脏的手段。因为有血,水可以冲刷红色,却无法彻底消除血腥。可如果我不杀了他们,死的就一定是我,还要拉上磐石城所有的人。” 天狂从干硬的面饼边沿掰下拇指大小的一块,没有塞进嘴里,只是捏在手里缓慢滚动着,仿佛那是一个玩具。他若有所思:“类似的话你以前说过,战争与杀人,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 天浩“啪啪啪啪”拍起手掌,发出满意的赞叹:“你已经想明白了。这其实不是什么深奥的秘密,只是逻辑概念的转换。二哥,你现在有资格当一名城主,而不仅仅只是带着军队冲杀的统领。” 天狂是一个容易受外界影响导致情绪变化的人。他被天浩两三句话说的兴致勃勃,满足又兴奋,可随着脑海里最初的亢奋思维渐渐退去,他忽然感觉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儿。 “老三,你刚才说到拯救……可是那些拒绝投降的豕族人已经死了啊!” “这就是站在不同位置看到同一件事情带来的差异。”天浩脸上荡漾着迷人微笑:“他们是榜样,用他们的脑袋才给别人以警示,同时还可以拯救他们的灵魂。” 第二百零二节 深入表演 天狂是一个典型的北方蛮族,堪称代表。 对于复杂的问题思考会给他带来困扰,天浩并非心血来潮突然对他谈起杀人与正义之间的牵连。对十万人的城市控制不可能像从前对待几百人村寨那么简单。天狂身份特殊,性情耿直,难保不会成为某些别有用心之人的目标。 平俊的情报部不可能像篦子那样把城里所有人从外表到心灵彻底清理。谁也无法保证磐石城里每一个人都会心怀忠诚。 我可以向其它部族派出潜伏人员,同样的事情自然也会发生在我的领地。 天浩知道天狂不会背叛自己。无论从亲情还是利益角度来看,这方面的绝大部分假设都不成立。然而人类思维的变化就像宇宙膨胀那样神秘,无法捉摸。让一个单纯耿直的汉子学会搞阴谋耍手段,就像女人不通过丈夫的帮助独自怀孕生产那么困难。当然,她还有其它选择,丈夫以外的男人。 正义是一面辉煌的旗帜,是足以吸引所有人眼球的金字招牌。很多时候,邪恶与正义的区别不大,甚至相互混合产生重叠。以后来人的眼光,天浩能看懂白色与黑色混合而成的灰色,但天狂没有这种能力。他简单的头脑只懂得跟随,必须从现阶段开始加以引导。 吃饱喝足,天狂躺在温暖的火堆旁边沉沉睡去,很快发出如雷的鼾声。 天浩给他盖上妇人们巧手缝合的大块兽皮,往火里加了几块泥炭,站起来,转身走出帐篷。这里预留了通风口,不断有新鲜空气进来,泥炭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不会导致危险。 寒冷的夜风扑面而来,远处和近处被黑暗笼罩,无数火堆在燃烧,释放出热度与光线。 那是多达数万名豕人俘虏聚集在一起,围着火堆取暖就食。 还是老办法,庞大的战俘集团化整为零,五十至百人为一队,全副武装的磐石城战士保护着政治委员与他们接触,挨家挨户嘘寒问暖,从女人和老人身上寻找突破口,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族群没了不是问题,等这一仗打完,世上就再没有“豕族”的概念,你们必须改换观念敬奉新王。 家没了也不要紧,只要肯花力气,老老实实干活不偷懒,磐石城能给你想要的一切。 目前最大的困难不外乎两种,寒冷与饥饿。 从磐石城随军调运的大批棉衣派上了用场。天浩早年改良纺纱技术并在磐石城全面推广的做法,如今收到了令人瞩目的非凡效应————磐石城所有出战人员都配发了棉衣,考虑到今后的合作,天浩对汨水城和雷角城的友军同样慷慨,各自赠送了一万件。至于实际的分配问题,已经不在他考虑的范围。 俘虏被区分开来,老人和孩子可以得到棉衣,身强力壮的豕人男女比较抗冻,破城破寨的时候搜罗一下,各种兽皮衣服虽然破旧,用于保暖倒也勉强。 战俘口粮供应比例虽然只相当于正常幅度(对照磐石城作战人员)的百分之七十,实际算来却不少。混合鱼虾、蟹粉、麦麸制成的杂合面饼干燥得没有丝毫水分,坚硬程度堪比岩石。尽管如此,它很受豕人俘虏们喜欢,尤其是随便扔进几根骨头熬成的热汤泡着,牙口不好的老人和孩子都能接受,连汤带水吃了很暖和,有很强的饱腹感。 浓密的云层挡住了星星,黑暗天幕下上闪耀着无数篝火,豕人俘虏用树枝和积雪砌成简单的墙壁挡住寒风,几十个人聚在一起围着火堆取暖。他们刚经历过血火摧残,恐惧的心随着下发棉衣和食物一点点淡去,但内心深处仍有疑虑和敌意存在,他们不知道未来会怎样,自己该何去何从。 “我来给大家讲个故事吧!从前,有一个邪恶的君王,他用残暴的手段统治全族,欺男霸女……” 绝大部分磐石城的政治委员都是女人。男性俘虏面对她们的时候会消除大部分戒心,思维意识上也更易接受。旁边虽有卫兵环伺,女性温和柔软的声音却能深入人心,缓解紧张,消解敌意,让听者在战败现实与未来迷茫中悄然完成初步洗脑,至少在理念上接受“所有部落都是蛮族兄弟”的基础逻辑。 只要有了共同点,拉拢就不成问题。 政治委员衣服口袋里都装着苹果干和面饼。遇到小孩子就给几块甜的,孩子们无法抵挡甜味的魔力,他们簇拥在和善的女人身边,尽管吃完了还想要,却必须忍住馋意,按照对方的要求,跟着分发甜蜜美味的政治委员一起,大声朗诵。 “热爱牛族,热爱人民,热爱我们伟大的城主……” 关键字词有所改动,核心意思却没有区别。 老人的牙口都很糟糕,他们当中有些人无法吞咽粗糙的杂合面饼子,主要是嚼不烂。柔软的白面饼在这种时候正好派上用场。尤其是那些牙齿几乎掉光的年迈长者,他们蠕动着干瘪的嘴唇,浑浊的眼里流着泪,紧紧握住送来软饼政治委员的双手不放。 “我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么香的麦饼了。” “谢谢……你真是个好人。” 身上穿着暖和的棉衣,食物也不缺,甚至可以说是精美,这样的生活换在从前连想想都觉得奢侈,如今却变成了现实。 有老人规劝,看着孩子们也扬起了笑脸,壮年男女战俘内心抵触也渐渐消失,他们安静地围坐在火堆旁边,听着政治委员讲故事。 豕王是个坏蛋。 他横征暴敛、欺男霸女、搜刮整个豕族的财富供他自己享用。 仅仅只是揭发最高级统治者肮脏邪恶的嘴脸当然不够,还必须深挖灵魂深处的卑鄙,让这些可怜的豕人战俘明白为什么自己辛辛苦苦耕田种地做苦工卖命打仗接受雇佣,到头来却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日子过得凄凄惨惨。 “你们缴纳了太多的粮税。” “你们没有从中得到应得的东西。” “豕王抢走了一切,没给你们留下半点好处。这不公平!” 究其根底,磐石城其实也在剥削。区别在于,天浩懂得整体分配利益的诀窍,知道如何带动经济发展。他愿意让出一部分好处,把更多的人拉进来。 美好的故事统统都是童话,虽有成人版和少儿版之分,但概念与含义都一样。 寒风从人们头顶吹过,仿佛邪恶精灵在燃烧的火焰中飞舞,拖拽起无数火星飞散,在夜空中迅速烧尽。 一个身上长满浓密黑毛的豕人男子坐在火堆前,低头盯着通红的泥炭喃喃自语:“那年收成不好,只收了相当于往年的七成麦子。族长专门从烈牙城派了军队过来,说是必须按照同样的分例征粮。无论我们怎么哀求都没有用,他们带走了寨子里几乎所有的粮食。寒冬腊月啊,比现在还冷,撒出去的尿在雪地上一下子就结成了冰。实在没办法,头领带着我们离开寨子,主动找到附近的鹰族人请他们雇佣,不要钱,只要一天三顿管饱就行。” 说到这里,坐在火堆对面的一个老妇抬头看了他一眼,恨恨地说:“管饱?鹰族人都是吝啬鬼,他们根本不可能让你吃饱。” “……你说得没错。”豕人汉子粗糙的脸上浮起惨笑与悲意:“他们给的粮食不多,只能吃个半饥半饱。即便是这样,还要省下一些带回去。鹰族根本不把我们当人看,往死里用,派我们打头阵。” 老妇发出沙哑的叹息:“你能活到现在,真是命大。” “那次跟我一起被雇佣的人死了很多,我算是幸运的。”男人的声音越来越低,眼眶也微微发红:“后来打完仗,我带着省下的粮食回家……我娘死了,儿子也死了,老婆被卖到别的寨子。头领和祭司说这不是他们的错,寨子里缺粮,老人和娃娃们活着很浪费,养不活的女人留在寨子里就是负担,卖掉还能换点儿吃的回来。” 低沉的声音在所有豕人听众耳边回荡,雪墙阻隔了外来音波,小范围内说话让悲惨的故事产生了共鸣。 他们每个人都有过类似的遭遇,就算没能与这个故事全部吻合,至少与其中一段相同。 烈牙部有好几万人,这片山坳聚集了来自各个村寨多达四万的豕人俘虏。打散混编让他们相互间失去了联络基础,没人知道讲述悲惨故事的豕人男子其实来自磐石城,也没人知道与他一应一答的豕人老妇也是这样。他们之间是如此默契,这种行为在文明时代叫做“托”,只要加以演练,戏剧表演与生活区别不大,现实场景比舞台更令人倍感亲切,而且真实。 豕人男子一直在哭,低声抽泣。 “呜呜……找到我娘和儿子的时候,他们只剩下一堆骨头。” “我老婆也死了。她被卖到烈牙城,听说是被城主手下的一个统领买走,那家的女主人看她长得漂亮,趁着统领不在家,把她活活打死,尸体扔给城里的穷人。” 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抡起粗大的拳头,一下接一下狠狠砸着满是积雪的地面,冰冷的碎屑四散飞扬。 一个真正的豕人战俘站起来,走到他面前,扶着他颤抖的后背,叹息着劝道:“别哭了,我们都是苦命的人。” 一个女人从战俘群里走出,来到近前,从衣袋里掏出一块黑灰色帕子,默默替他擦去眼泪。 “我儿子也死了。”参加表演的豕人老妇颤颤巍巍地发出声音,她老泪纵横:“他战死了,那年帮着虎族人打鹿族人。当初离开寨子的时候,头领和祭司说好了每个被雇佣的男人至少能有五百公斤粮食,结果他们把我儿子的人头送回来,粮食一颗也没有见到。他们说……都被我儿子吃了。” 这种事情在豕族当中很常见。死者没有话语权,他们不可能从坟墓里爬出来与活人争抢好处。只有活人才能说话,偏偏这部分还掌握着权力,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 劝解的豕人战俘用力握紧拳头,又缓缓松开,他沉声低语:“这次我们被牛族人打败,说不定是件好事。” “为什么?”旁边拿出帕子的豕族女人不解地看着他。 “我听说过磐石城那个地方,据说那里的城主不错,是个好人。”男性战俘晦暗的眼眸深处闪过一丝亮光,锐利的獠牙随着话语在面部肌肉牵引下不断活动:“我打过仗,见过很多俘虏。无论狮族还是虎族,很少给俘虏食物,吃饱就更不可能。我们现在有这样的待遇已经很不错了,更别说老人和孩子还能有衣服。” 政治委员讲完故事就离开了这群人。一来还有别的工作,二来要把舞台留给其它演员,同时给予观众们广阔的思考和讨论空间。 半跪在地上的壮汉停止了抽泣,他用力吸着鼻子,抬起手背抹掉脸上的泪水,发出异常坚定的低吼:“我是想通了,就算找到机会逃回烈牙城,以后的日子也不会好过。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永远不会给我想要的东西。他们只会从我身上吸血。反正都是卖命,凭什么我不能给自己找个出价最高的买家?牛族人也是蛮族,除了这对牙齿,他们跟我没什么两样。我要去磐石城看看,说不定会在那里找到未来。” 豕人老妇缓缓点头,目光异常坚定:“他们给了我一件新衣服,还给了我一个软和的饼子……很多年了,我从未享受过这些。就连寨子里的头领和祭司也对我不闻不问,我原本以为熬不过今年冬天,现在看来是神灵赐予我的机会。牛族人……那些卫兵不坏,没打我也没骂我,给我饼的那个女人很善良。他们是这个样子,磐石城的城主估计也是个好人。” 火堆周围沉闷的气氛逐渐活跃,豕人俘虏开始低声交谈。失落与愁苦从他们脸上消失,被更多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取代。 第二百零三节 对忠诚的理解 天亮了,醒来的人们吃过简单的早餐,按照各自编号排队站列,在少量卫兵与政治委员的带领下,朝着磐石城方向缓缓而去。 庞大的山坳营地逐渐变得空旷起来,武装人员防护圈开始收缩,负责分发后勤物资的司库们也松了一口气。 人数多达两万以上的战团开始集结,队长们吹着哨子传达命令,架设在营地内部的高塔上红旗招展,那是信号兵在发布旗号,简单的旗语不难辨认,所有战团成员都必须学会并熟知其中代表的含义。 休息了一整晚的天狂精神抖擞,队长们清点人数集中报过来还需要一段时间,他信步走到天浩面前,从衣袋里拿出棉制手套戴上,用力踩了几下脚,大声笑道:“老三,还是你有办法,这种时候打仗,连老天爷都站在咱们这边。” 棉衣、手套,所有战团成员还额外发放了擦抹面部皮肤和双手的动物油脂,野蛮人本来就体质强健,寒冷的天气对他们毫无影响,这也是轻松拿下一座座豕族村寨的重要原因。 天浩注视着站在面前的天狂,认真叮嘱:“不要擅自改变行军路线。平俊派人仔细勘测过这条路,提前设置了观察哨,安全方面没有问题。” “我知道。”天狂咧开大嘴发出笑声,摩拳擦掌:“我保证三天之内一定拿下烈牙城。” “我知道你有这个能力,我也从未怀疑过你的实力。”说着,天浩侧过身子,抬手指着正在不远处集结排列的战团:“我要的不仅是胜利,你得尽量把他们活着带回来。” 严肃的表情在天狂脸上浮起,他点点头:“我明白。” 微笑再次随着天浩上扬的嘴角出现,他往前迈了一步,张开双臂,紧紧搂住天狂的肩膀。这突如其来的动作使后者不知所措,为之诧异,不知道该怎么办,面部肌肉与整个身体一起变得僵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二哥,你一定要好好活着回来。”耳边传来天浩温情的话语:“你是磐石城最强的战士,这个家不能少了你。” 这无关于阴谋,亲情牌很重要,天浩需要来自血脉亲族毫无保留的支持,尽管他很清楚,自己与这个时代的任何人都没有血缘关系。 “我会的。”天狂感受到来自天浩身上的体温:“我没那么容易死。我会看着你成为大城主、领主,甚至是皇帝。” …… 豕族领地,风牙部,石兰寨。 寨门已经攻破,身穿厚甲的牛族重盾手掩护步兵前进,在破碎的寨门两边构起双层盾墙。狭窄的空间最多容纳三个人,手持钢斧的轻步兵狠命劈砍寨墙边缘,以最野蛮的方式扩大入口。 刚典站在十多米高的土台上,眯着双眼注视前方战况,对站在旁边神情冷峻的廖秋发出轻笑声:“其实你没必要派人在寨墙大门两边浪费力气。长枪阵已经冲进去了,豕族人不是我们的对手。” 廖秋沉着的脸上看不到一丝笑:“我知道,但还是把稳些好。打仗可不比做别的,不到最后一刻,任何意外都可能发生。” “你太谨慎了。”刚典的声音很粗:“我们兵力占优,粮食占优,兵器质量占优。尤其是盔甲,啧啧啧啧……真不知道阿浩究竟是怎么弄的,那是我见过最好的盔甲。” 廖秋抬起头,视线集中在已经突破寨门的长枪小队上。 豕族人身材高大,寨门宽度超过其它部族一倍还多,足够容纳五名牛族战士并行通过。长枪阵讲究配合,正面五人为主力,他们双手持盾组成防御,另外十名士兵分为两组,枪尖从盾牌右侧探出,前后间隔为半米,确保十支长枪以高、低位置同时刺出,就像一头发怒的豪猪,推进速度缓慢,却非常沉稳,每突进一段距离,紧跟在后的其它长枪分队立刻补上两侧间隙,保持稳固的进攻态势。 所有北方蛮族都很熟悉这种枪阵,也有各自不同的应对方法。可无论是骑兵远距离抛射,还是重甲步兵以敢死队强行冲阵,都不适用于目前的局面。 敢死队冲阵需要的不仅仅是勇士,还需要精良的装备,以及队友的配合。如果是开阔地带,多达上百名豕族勇士集体冲锋,后方弓箭手抛射配合,至少可以在长达数百米的阵列横队上冲开好几个口子。一旦后方长枪手没有及时替补,进攻方后续步兵趁机扩大战果,没有攻击能力的重盾手只能束手待毙,无法发挥长枪距离优势,整个枪阵将在短时间内彻底崩溃。 廖秋紧盯着对面的豕族战士,尤其身材高大,长相最凶恶的那个家伙。他身上至少披着两层皮甲,外面罩着一件无袖半身金属甲。锻造方面丝毫谈不上什么技术的豕人无法造出金属关节,这种半身甲虽厚,却无法罩住整条胳膊,只能将上臂和前臂分开,佩戴两段圆筒状的钢板作为防护。 他双手高举两米多长的重型战刀过头,带着刚猛的力道与惯性破空直下,重重砍在正面的钢盾上,压迫着双手持盾的牛族战士连退两步,在后面枪手的肩膀侧顶下,好不容易稳住身形。 两支长枪立刻偏移方向,朝着这名悍不畏死的豕人战士胸口刺去。坚硬的金属防护面使者枪尖一滑,偏离刺入重心,抵上他左肩盔甲的缝隙,深深扎入其中,大片鲜血立刻从盔甲连接部位涌出,染红了整个盔甲下方。 勇往直前的长枪阵就像一头发怒的蛮牛,硬生生从寨门内侧冲进去十几米远,尾随其后的刀盾兵抓住时机从两侧涌入,他们发出令人战栗的怒吼,抡起战刀朝对手乱砍,掩护更多的同伴冲进寨子。 那名凶猛的豕人勇士惨叫着单手抓住枪杆,以惊人的力气和忍耐力强行脱出枪尖。他杀红了眼,丝毫不顾受伤的左臂,右手握紧刀柄,抡起战刀向一名从侧面袭来的牛族战士猛砍,后者猝不及防,被一刀劈中胸口,只听见“当”的一身闷响,牛族战士被这股力量击得身子一歪,连忙举起左手圆盾将战刀格开,朝着侧面灵活跳开,站稳后立刻抬起脚,狠狠踹向豕人战士的膝盖骨上方。 角度抓得非常准,人体这个部位很难低于来自刚好是这个方向的强烈外力,股四头肌瞬间瘫软,膝关节韧带和髌骨肌腱也随之失去力量。 豕人勇士惨叫着倒在地上,双手一松,完全出于下意识抱住膝盖,疼得满地乱滚。 这一脚的力量太大了,整个膝盖骨当场移位。牛族战士抓住机会手起刀落,锋利的刀尖狠狠捅进豕人勇士侧颈,以娴熟的格斗技巧将刀口用力横别进去,隔断了他的气管。 濒死者双手离开膝盖,紧紧捂住脖子,无比痛苦地扭动着身体,他嘴巴长得老大,却怎么也无法呼吸,大量自咽喉伤口涌出的鲜血浸没了双手,可怕的温热使他感觉倍加惊恐。 这注定了无力又无用的最后挣扎。 廖秋清清楚楚看到了每一个细节。 “我跟豕人交过手,他们很强。”廖秋喃喃自语,凝重的神情就像正在进行祭祀仪式。 刚典偏头看了他一眼,有些奇怪,微微点头:“我知道。你脸上那道疤就是豕人留下的。” 廖秋缓缓抬起手,指尖轻轻触摸从嘴角一直延伸到耳垂的疤痕:“如果换了是以前的铠甲,那个人刚才已经死了。他现在还活着,反过来干掉了那个豕人勇士。他比我幸运……参加这场战斗的人,他们都比我幸运。” 刚典终于听懂了他的话,下意识低头看了看穿在身上的新铠甲:“你说得对,多亏了阿浩,否则这仗打下来,我们会死很多人。” “不仅是盔甲那么简单。”廖秋冷酷的模样令人心生畏惧:“他还给了我们衣服和手套。在这样的天气不会觉得冷,双手保持温度。豕人就不同了,他们什么也没有,甚至还饿着肚子。” 刚典张握了一下右手,感觉被棉质手套拢在里面的手指很舒服。 他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阿浩是我们的人,他是我们的同族。” 廖秋转过身,沙哑的语音透出一股别样内容:“我知道他是个好人,但有人质疑他所做的一切,认为他拥兵自重,意图谋反。” 刚典变得严肃起来:“阿秋,你怎么忽然说起这个?” “我知道你在监视他。”廖秋颇有感触地叹了口气:“这是大王交给你的任务。” 刚典目光变得有些锐利:“牛族只有一个王。同样的道理,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位雷角之王。” “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对于这个问题,我和你的看法一样。” 远处,大队士兵冲进寨子,乱七八糟的喊杀与求救声混在一起,嘈杂得令耳膜“嗡嗡”作响。 “我们赢得很轻松。不光是现在这一仗,包括接下来进攻风牙城,我认为也是稳赢不输。”廖秋舔了一下嘴唇,感受着唾液浸润干燥皮肤之后被寒风迅速抹去温热的丝丝凉意:“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在背后散布谣言,口口声声说阿浩谋反?” 刚典目光低垂,他在短暂沉默中释放与廖秋相同的认知:“大王不会相信这种事。否则他不会派出主力与磐石城协同作战。” “阿浩不是叛徒。” 廖秋发出森冷的低语:“上个月我回雷角城调兵的时候,他把新式铠甲的整套制造工艺写在兽皮上,让我交给大王。” “一个意图谋反的人不会这样做。”刚典深深吸了口气,话语透出深深的痛恨与杀意:“之前是鹿族,然后是獠牙部,现在是整个豕族……阿浩立下太多的战功,有人嫉妒他。” 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大脑仿佛被钢针狠狠扎了一下,伴随着惊恐与骇然开始颤抖:“……阿秋,大王这次没有亲自带兵,一直呆在雷角城……难道大王怀疑阿浩?” 廖秋脸上掠过一抹茫然,表情很快变得无奈。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也许是,也许不是……我和你一样,都忠于大王。但你我都很清楚,阿浩不是如谣言所说的那种人。” 刚典身体颤抖的幅度更大了。他极力压低声音,充满了连他自己感到恐惧的成分:“如果大王要我们对阿浩动手……那该怎么办?” “我会杀了他。”廖秋回答的不假思索。 “你……”刚典的眼角在抽搐。 “不过,在那之前,我会拼命劝说大王打消这个念头。”廖秋长长呼出一口浓浊的白气:“如果磐石城主是叛逆,那这个世界上就再没有值得大王相信的人。” “如果你无法说动大王,那怎么办?”刚典觉得必须提前考虑这种可能。 “我已经说了我会杀了他。大王的命令必须服从,这绝对不容商量。” 廖秋的侧脸像岩石一样冰冷坚硬:“然后……我会自杀,用我的人头向阿浩在天之灵谢罪。” 远处,寨子破了。 …… 牛族领地,雷角城。 无论在任何时代,监狱都是令人畏惧的阴冷禁锢之地。 石头砌成的旋转式台阶深入地下,就像隐藏在地表之下的怪兽,张开令人厌恶的畸形大嘴。往下走,空气中的水分变得愈发浓厚,地面和墙壁湿漉漉的,常年浸水的位置长出了青苔,墙壁表面出现了一层粘稠物质,看着像鼻涕,摸起来像屎,散发出刺鼻的霉味。 在一群侍卫的簇拥下,牛伟邦很快走到了监狱最底层。 牛族对金属的锻造和使用达到任何族群无法想象的程度。牢门、栅栏、网格、包括嵌入墙壁的通风口……这座监狱里几乎所有东西都是用金属打造,反观其它部族,全部都是木头。 构成栅栏的钢筋很粗,与成年人的胳膊没什么区别。除非关在这里的犯人懂得缩骨之术,否则不可能穿过障碍逃出生天。透过牢门与墙壁之间的缝隙,可以看到二十多米外的对面,那里有一条狭窄的走廊,再往里走就是水牢。一潭死水,发黑发臭,无数蚊虫把这里当做黑暗天堂,每当有重刑犯关押进来,都是它们为之欢欣鼓舞的快乐时间。那意味着有血喝,有新鲜的肉撕咬,如果犯人熬不过去死在牢里就再好不过,尸体会腐烂,只要时间足够长,会变成粘稠如浆糊般的半凝固体。 第二百零四节 制造谣言 到那个时候,有资格参与肉食盛宴的就不仅仅是老鼠和蟑螂,更多的小虫子能分享大餐。肮脏是它们最好的调味品,恶臭是它们最喜欢的味道,死者骨头也不能放过,这种坚固的物质能保存很长时间,足以让丑陋恶心的生物群趴伏在上面久久回味,啃骨吸髓。 四名侍卫手持火把,照亮了阴暗无光的牢房。 牛伟邦双脚分得很开,沉静中的他目光低垂,被火光照亮的侧脸如古典雕塑般线条流畅,只是眼睛里看不到丝毫感情,冷漠占据了绝大部分,正朝着凶狠与愤怒的爆发边缘转变。 牢房内部空间不大,只能摆下一张床。 一个女人蜷曲着身子躺在地上。 她看上去有五十多岁,干瘦的身躯也许是因为饥饿,也可能是因为疾病。衣服很单薄,破破烂烂。无论穿着还是身体,都表明她不是个有钱人。 躺在地上的妇人已经没有呼吸。她睁着眼睛,舌头从微张的嘴唇中间伸出,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肿胀。残留在嘴角的血迹已经发黑,表明死亡时间至少是好几个钟头以前。裸露在外的大腿和胳膊上布满伤痕,深紫色,也有黑色,有钝器殴打留下的淤伤,也有尚未结疤的新鲜烙印。 愤怒和无奈像两条野狗在牛伟邦身体里疯狂撕咬,凶狠狂吠,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 大约是两个月前,也就是第一批援军派往磐石城之后,雷角城开始流传着关于天浩的谣言。 “磐石城主其实是雷角之王的亲弟弟。当年老王有好几个儿子,现任大王用了很多手段才得到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位置,很多王族都被他杀了。磐石城主很幸运,他被人悄悄收养,得到了其它部族首领的帮助,这才从村寨头领晋升为城主。现在磐石城的地位已经稳固,大王被逼得没办法,这才公开承认磐石城主的身份。” “我以前去过磐石寨,那是个只有几百人的小寨子。你看看这才过了多久,那里突然变为城市,听说去年人口就超过十万,这里面要是没点儿猫腻我才不相信。要我说,磐石城的城主一定是得到其它部落支持,跟咱们大王对着干。” “磐石城主要造反了,我用脑袋担保这是真的。他每天都在练兵,打造武器。那人是个疯子,他杀光了城里所有的反对者,包括祭司。他们已经不相信神灵,从不举行祭祀仪式,尤其是那个城主,他是亵渎者,是神灵的敌人。” 牛伟邦一直在查找这些谣言的源头。 雷角城不大,只要有决心,从区区几万人里筛查目标其实很简单。亲卫队前前后后抓了一百多人,严刑拷打,绝不放过,一个带一个,就像文明时代从传销集团最底层往上逆推,三角形顶端最终定格在一个叫做“阿芬”的女人身上。 阿芬老了,抗不住刑讯,扎了几次竹签,烫了几次烙铁,结结实实挨了几十鞭子,哀求告饶之下,她承认一切都是自己在背后主使,在泥模板认罪书上签字画押。 牛伟邦根本不相信她的供词。 阿芬的确是流言散布源头,却不是真正的幕后主使。一个穷酸潦倒的老妇怎么可能做这种事?如果没有足够的利益她怎么会冒着杀头危险前后奔忙? 牛伟邦是个认真严肃的统治者。他亲自旁听了对阿芬的审讯,看到竹签深深扎入她的手指,看着她发出不似人声的惨叫,也看着她在一次次殴打后被冷水浇醒,死去活来。 “让她休息几天,给点儿时间让她好好想想。”这是牛伟邦当时亲口下达的命令。 不是因为怜悯,而是她实在熬不过去。死人跟垃圾没什么区别,雷角之王需要真正的口供,抓住真正的幕后主使。 可是现在,阿芬死了。 种种迹象表明她身中剧毒。 牛伟邦脸上笼罩了一层冰冷寒霜。 他是一个对权力有着深刻理解的部族之王。无论任何时候都必须牢牢掌握军队,这是身为王者的基础。由此延伸,监狱、监察机构、各种不同形式的暴力机关,都是构成并巩固自身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牛伟邦从不假手于人,所有相关权力机构统领都由身边的亲信担任。 雷角城监狱的重要性仅次于军队,可偏偏在这里出了问题。 如果随身带着毒药那种东西,阿芬在刑讯之前早就一口吞下。她是个意志薄弱的人,不是死扛到底的硬汉。 那些像臭虫一样藏在阴暗角落里的家伙,已经把手伸进我的禁区了吗? 想到这里牛伟邦就觉得不寒而栗,心中怒火燃烧越旺,眼眸深处充斥着杀意。 流言本身并不重要。 他还没有昏聩到偏听偏信的程度。 如果天浩意图谋反,就不会向自己坦白整个对豕族的进攻计划,不会主动向雷角城军队提供棉衣和手套,包括粮食在内的大量补给,更不会让廖秋带回全新的盔甲制造工艺流程。 究竟是谁在背后扰乱我的视线? 他的目的是什么? “给我查!”良久,牛伟邦咬牙切齿,发出毫无情感可言的森冷语音:“整个监狱,从上到下,一个一个的查。我倒要看看,究竟是谁给了她毒药,究竟是谁在跟本王作对?” 亲卫队的执行效率极高。一个多钟头以后,离开监狱返回城主府的牛伟邦收到消息————昨天夜里负责值守的两名狱卒死了,亲卫在他们家里发现了尸体,同时还有死者的家人,全部横死,一个不剩。 可怕的感觉瞬间涌入大脑,牛伟邦觉得手足冰凉,张了张嘴,却没能发出声音。 潜藏在暗处的对手显然控制了局势,拥有比自己想象中更强大的力量。已经不仅仅是谣言那么简单,他们谋求的东西应该比表面上看起来更多。 也许是整个磐石城,或者雷角城,甚至有可能是自己这个部族之王。 无数念头在恐惧支配下蔓延开来,就像沿着主神经脉络急剧分叉的神经末梢,所有末端都结出了猜忌的黑色果实。牛伟邦忽然有些后悔,觉得不该早早派出族中主力,也许根本就不该打这一仗。 “攘外必先安内”,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古话。如果连雷角城的安宁与稳定度无法维持,打再多的胜仗有什么用?我要那么多的豕人俘虏做什么? 整整一个下午,牛伟邦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冥思苦想,直到晚上。 他没有思考出任何结果,眼前一片迷茫,仿佛被大雾笼罩,混沌不辨方向。 …… 巫源的私宅位于雷角城西面,这里是城内的富人区,周围邻居不是祭司,就是统领。 三十多平米的房间很宽敞,六个燃烧正旺的炭盆分别放在屋角与墙边。这座建筑设计精巧,有特殊的供热空心层,虽然外面天寒地冻,房间内部却温暖如春。 巫源穿着一件薄薄的单衣,拿起摆在桌上的酒壶,自斟自饮。 这段时间他一直呆在雷角城,没有像从前那样以赤蹄城为家。 族巫的身份很重要。尽管牛伟邦不喜欢巫源,甚至可以说是厌恶,但每年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来临之际,雷角之王不得不拉下面子,下令召回巫源,主持各种祭祀仪式。 巫师和祭司是神灵在人间的代言人,他们的身份无可辩驳。 最近发生的事情让巫源感到心情畅快。无论节奏还是结果,都让他有种说不出的亢奋。肾上腺素激增效果导致大脑运转速度加快了许多,思维也变得更加清晰,就连酒精也无法产生阻碍作用,纯粹只是兴奋的增效剂。 谣言释放的很成功。 巫源知道牛伟邦是个聪明人,也是一个智慧超群的部族之王。像他这种人不会随便被几句谣言改变内心想法,更不会轻易怀疑并改变手下重臣的身份地位。达到一定高度的统治者需要辅佐者,甚至是一个庞大的辅佐集团。其中偶有个人犯错,降下的责罚必须考虑各种因素,而不是简单的杀头、抄家、灭门。 磐石城主意图谋反。 这是构成谣言的核心,却不是巫源想要引起牛伟邦重视,达到根本目的的核心。 他知道牛伟邦不会相信这种攀诬。 那个叫做天浩的年轻人实在太聪明了,种种行为举动与他的年龄毫不相配。他好像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做私心,前后几次大战随随便便就把功劳让了出去。磐石寨附近与其交好的村寨头领一个个鸡犬升天,不是得到姓氏赏赐,就是得到更多的人口,甚至连距离遥远的汨水城也加入这张关系网,形成一个庞大的联盟。 很多贵族对天浩得到的好处嗤之以鼻。他们认为天浩的姓氏很卑贱,因为“牛”这个姓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按照各人身份尊贵程度,分为简单与复杂两种。主要体现在书写方面:像天浩这种从底层爬上来的新晋城主,他的姓氏书写模式笔画简单,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牛”字。如果是身份尊崇,祖上有着悠久历史的高级贵族,书写模式会很复杂,是一个笔画很多的象形文“牛”字。 其实这些事情天浩早已知道,宗光与他无话不谈,然而贵族的小把戏实在让人啼笑皆非,他们绞尽脑汁努力抬高自己,与旁边的人分出等级,却不知道这种做法实在令人讨厌,甚至有很大几率转化为憎恨。 天浩得到的好处是人口。前后几次大战,磐石城人口数量急剧攀升。从普通村寨到万人城市,他花了两年时间。现在,只要打赢豕族,泌水城和雷角城都能分到大量战俘,磐石城的人口更更超过十万以上,成为毫无悬念,真正意义的大城。 诬陷他造反是最好的做法。 话传得广,听的人多了,就不由得不信。 当然,牛伟邦可能是个例外,他相信并作出反应的几率很低。 所以巫源必须从其它方面给予牛伟邦更大的困扰,搅乱他的思维,然后在适当的时候露出少许“痕迹”,引导他往自己希望的方向走。 巫源从一开始就没对阿芬抱有太大希望。雷角之王是个铁腕统治者,他想要做的事情必须毫无折扣执行。追查流言源头很快就会找到阿芬那里,她根本逃不掉。 只要她在审讯阶段死死咬住没有幕后主使,在巫源看来也就够了。 这其实就是事实真相————没人指使阿芬,她只是在家里发现一个装满腌肉和棉布的口袋。里面有一块泥模板,刻在上面的文字告诉她:只要把留言下方的话说出来,讲给更多人听,你就能得到更加丰厚的报酬。 半信半疑的阿芬尝试着做了。 第二天,她在院子里找到一个更大的口袋,里面同样装满了腌肉和棉布。 前前后后,她得到了很多奖励。 但她从未见过留下这些东西的人。 阿芬真的没有撒谎,她在审讯中所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 可是没人相信,即便是自认为英明的雷角之王也认为她在撒谎,有所隐瞒。 因为这一切都不符合常理。 巫源熟悉牛伟邦的很多生活习惯,知道他的弱点。英明的王者总会给下层民众更多的机会,哪怕是杀人重犯,只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机遇,也能得到伟大的王下令赦免。 事情发展与巫源预料中完全一样:阿芬没有死,她奄奄一息被送回牢房,牛伟邦给了她更多时间考虑,可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巫源接下来的动作是买通狱卒毒死阿芬。 紧接着,狱卒也死了。 整件事情到这里彻底中止,硬生生被人掐断了线头。 这让牛伟邦感觉很糟糕,就像一把沙子牢牢攥在手心里,却从指间缝隙里缓缓流下,一点点缩小可控的范围。 现实是击垮信心的最佳武器。 当一个人发现熟悉的生活环境突然出现了碎片,扎破自己的皮肤,流出鲜血。尽管这种扎伤不致命,甚至连微恙都算不上,但他总会心存芥蒂,对身边的一切产生怀疑。 第二百零五节 指责 牛伟邦会杀了天浩吗? 答案是否认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还能向从前一样信任天浩。 雷角之王肯定知道关于磐石城主逆谋造反的谣言统统都是谎话,但他无法拔出种在心里的那根刺————监狱里出现了叛徒,谁能保证这种疏漏不会蔓延到身边的亲卫队?如果连发誓效忠的人都不能相信,那这个世界上到底还有什么是真的? 天浩表示忠诚的各种行为举动,在牛伟邦看来都有可能是故意伪装。 这就是巫源想要的结果。 他没有足够的权力控制一切,但他是神灵的代言人,知道如何利用手上的资源。有些时候杀人不需要用刀,一两句话,一个小小的动作,就足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但这还不够。 酒壶很小,巫源数着数,总共喝了六杯。 磐石城的苹果酒味道不错,很甜。 略微庆祝一下,并非放纵。带着一点点微醺的感觉最好,这重程度的酒精摄入量刚好可以刺激大脑,保持兴奋状态,却不会丧失冷静。 外面传来有节奏的敲门声。 巫源知道那是身边的亲信。身为族巫,他不缺跟随者,杀了一个有两个,多杀几个还有更多。 神灵是一面旗帜,比王更高级。 站起来,走过去,拉开房门。亲信跪在外面,额头紧贴着地面,卑微的声音里透出绝对尊崇:“大人,马车已经准备好,随时可以出发。” “那就走吧!”巫源淡淡一下,随手在亲信躬起的后背顶端轻触了一下:“神灵已经看到了你的努力,你会得到通往天国幸福之门的阶梯。” 有人求现世,有人求往生,还有人希望死后进入天国,虽然连他们自己也不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 “感谢神灵,感谢大人。”他的腰比刚才更加弯曲,几乎整张脸贴在了地上。 该去赤蹄城了。 这是巫源两天前就对外界释放的信号。他是族巫,雷角城这边的祭祀已经完成,接下来就是族中各出城寨的相关祭典。这是一个漫长辛苦的历程,如果老老实实按部就班一个个城寨顺序做完,明年春天也就到了。事实上,无论任何族群的巫师都不会这样做,顶多是挑着主要城市进行祭祀。小型村寨有自己的做法,当地祭司就能胜任。 这借口很充分,任何人都挑不出毛病。 没人知道巫源此行的目的地是獠牙城。 “磐石城一定会在战争中崩溃。年轻人,你会摔得很惨,粉身碎骨。” …… 豕族领地,黑牙部,常丰寨。 这座寨子遭到毁灭性破坏,周边寨墙有四处破口,寨门几乎被粉碎,两侧木质围墙被推倒,入口宽度扩大了三倍以上,整体长度超过上百米。 战斗已经结束。 手持战刀的牛族士兵以小队为单位,在一个个房间依序搜索。没能来得及逃走的人纷纷从藏身处被拖出,枪尖和长刀威胁着他们在中央空地上集中,双手抱头蹲在地上,稍有异动,警惕的士兵立刻冲过来狂扇耳光,打得嘴角流血,面部肿胀。 老人和女人混在一起,儿童也在其中。想要逃走是不可能的,所有俘虏按照人头编号,每十个人为一组,壮年男女与老弱一起混编,任何人只要有异动逃走的行为,所有人一起受罚,当众处死。 这绝不是嘴上说说那么简单,广场四周已经竖起五十多根木杆,上面插着一具具僵硬的尸体,不管有罪无罪,发现有人逃跑却不及时报告并加以阻止,冷酷无情的连坐制度会让你明白什么叫做现实。 杀戮仍在继续。 受伤的常丰寨豕人被一个个带出来,由牛族十人首这一级别的队长和统领进行甄别。伤势较轻的可以留下,加入战俘团。重伤者必须死,他们的手脚在战斗中被砍断,无法行动,就算侥幸活下来也跟废物没什么区别。何况他们不是牛族人,活着也是浪费粮食。 这是北方蛮族所有部落在战争结束后的必须环节。死者是对活人的犒赏,据说在遥远的古代,蛮族祖先在获胜后还会大规模杀俘,以满足麾下军队所有人的要求。 宗具对常丰寨宽敞的议事厅很满意。他坐在临时安置的椅子上,笑呵呵看着双手被反绑站在面前的寨子头领:“考虑得怎么样?投降吧!” 这是一个勇敢的豕人,也是一个看似可以争取过来的豕人头领。 他在战斗中表现很出色,非常英勇:腹部被刺了一枪,肩膀侧面被射中两箭,尽管如此仍不愿意后退,连续带领所剩不多的豕族战士打了个反冲锋,差点儿把已经冲进寨子的牛族军队杀了出去。要不是宗具手下的统领及时增援,想要攻下常丰寨还得花费更多时间,付出更多伤亡。 受伤的头领腹部裹着绷带,尽管很厚,仍被大量渗出的鲜血染红。因为流血过多,他看上去很虚弱,一直在发抖,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很冷,有种控制不住随时可能被冻死的感觉。 外面本来就下着雪。 他没有直接回答宗具的问题,摇晃着身子,睁大充血的眼睛,死死盯着站在对面的一个豕人。 “我……我认识你。”他大口喘着粗气,愤怒和恐惧早已随着时间变淡,内心深处的震惊逐渐平复,变成了困扰思维的不解:“十多年前,在獠牙城……大王的生辰,所有部落……所有寨子头领带着礼物前往庆祝,我和你坐在一起,你……你的名字……让我想想你叫什么……你……” 身材魁梧的豕人右手杵着长刀,安静地注视着他,沉默片刻,略点了点头:“你的记性不错,我叫黑齿。” “对……没错……就是,就是这个名字。”受伤的头领用力咽下一口带血的唾沫,发出凶狠愤怒的低吼:“为什么你会站在他们那边?牛族人……你什么时候投靠了他们?你……你是叛徒!”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黑齿活动了一下被盔甲束缚过紧的左臂,发出金属碰撞的轻微闷响:“我不想死。我也是头领。我得让下面的人吃饱肚子。我以前是钢牙部的人,地里种的庄稼不够吃,每年还要交给族长一大批麦子。我知道投降是一种耻辱,可是我能怎么办?就为了区区一点儿所谓的忠诚,眼睁睁看着全寨人饿死?” 受伤的豕人头领眼眶里血色更浓,他发出愤恨到极点的颤音:“如果不是你们带路,他们根本不可能找到这儿。你们还冲在最前面,帮着牛族人杀害自己的同胞。你……这是背叛!” 黑齿淡淡一笑。在磐石城呆了这么久,见过无数新鲜事,被天浩委派的政治委员连续多次洗脑,他早已不是从前那个莽撞冲动的村寨头领:“随便你怎么说,那是你的自由。如果我死了能让崮山寨其余的人吃上饱饭,那么我也认了。” “大王从未亏待过你。”受伤的头领脸上浮起悲痛:“他邀请我们参加生辰寿宴,那是……那是我感觉最辉煌的时刻。” “那是你的想法。”黑齿的声音没有欺负,却有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这种事情他见多了,也曾被很多豕人指责,他此刻已经没有任何情绪,感觉就是一台机器,只知道执行命令。 他不会帮着劝降。 磐石城、雷角城、汨水城三支大军各有统帅,为了方便作战,天浩向另外两支友军各派出了一千名豕人战士。黑齿牢记着出发前天浩的再三叮嘱————除了作战之外的任何事务都不要参与,哪怕宗具或宗光要求你这样做也必须拒绝。你只是一名战士,不要参与你不熟悉,甚至是完全陌生的政治斗争。 黑齿不知道什么叫做“政治”,他的思维很单纯————天浩把自己从豕族这个烂摊子里解救出来,他给了崮山寨所有人吃饱并活下去的机会,如果连这样的人都无法赢得好感,让自己产生追随的意愿,那他真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领袖。 年轻的宗光没什么耐心,他对这种看似没有效果的劝降已经失去了兴趣。拔出佩刀,用力架在受伤头领的脖子上,厉声喝道:“一句话,你到底投不投降?” 豕人头领的瞳孔骤然收缩,他正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良久,他长长叹了口气,神情随之变得呆滞,带着深深的悲伤和无奈缓缓抬起头,偏转了一下身子,看着站在对面的宗具:“……你保证放过被你们抓住的所有人?” “当然。”宗具笑意温和:“我从不对放下武器的人动手。” “你得给我们粮食。”豕人头领显然失去了反抗到底的决心,与其说是被黑齿一番话说动,不如说是他自己对生活和未来产生了新的想法:“还有衣服,这个冬天太冷了,你们要带着我们离开,就必须给老人和孩子足够的衣服,否则他们会在路上冻死。” “没问题。”宗具缓步上前,面带微笑:“看来我们之间已经达成共识。接下来,就该轮到你去说服外面那些人。” 战斗已经结束,所有被抓住的豕人集中在空地上。不是每个人都心甘情愿举手投降,很多人不太情愿,他们目光凶狠,如果不是顾忌牛族士兵迁怒于自己的家人,还有那种该死的连坐制度,很多人都会寻找机会逃跑。 受伤头领从屋子里走出的时候,聚集在空地上的豕人纷纷发出惊呼,平静的状态被打破,无数双眼睛看着他,没人说话,所有豕人都在等待他的命令。 宗具站在受伤头领身后,双手交叉握在身前,他淡淡地笑着,低沉的声音只有站在旁边的宗光才能听见。 “这是一个挺有威望的家伙。” 宗光下意识抓住插在鞘中,斜跨在后腰上的战刀握柄,疑惑的声音不并高于父亲:“那您还留着他?” “他对我们很有用。”宗具慢吞吞地回应着,往旁边迈了半步。这时候天空中的云层没有之前那么厚,一缕金黄色的阳光照耀大地,豕人头领高大的身体挡住了这点在寒冷冬日里极其珍贵的温暖,宗具不想让他独自尽享。 宗光没有问下去。 受伤头领开始对站在台阶下的豕人讲话。 内容很简单,不外乎是说明目前的情况,让大家放下武器投降。 宗光紧张的心情逐渐松缓下来。父亲说得没错,劝降这名头领是一步好棋。只有让他活着,豕人俘虏们才能安心。 无论是否愿意,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毫无悬念。接受事实的豕人俘虏们情绪虽然低落,却不再像刚才那样满面激愤。宗具笑着对守候在旁边的亲卫队长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点点头,快步走下台阶,对下面的十人首和百人首低声交代命令。 一个个豕人小队很快排成行列,按照顺序,接受牛族人分发的食物。 每人两块杂合面饼。 汤还得等上一段时间。士兵们正在归拢各种战利品,战死者也被集中到一处堆放。北方蛮族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专业厨师,肉汤很简单,剁碎切块,扔进大锅里加水熬煮,有条件就放点儿盐,否则就是一锅泛着白腻泡沫的腥味开水。 食物能安抚情绪,何况这种杂合面饼子味道很不错,有肉有盐,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豕人俘虏的紧张和不安。 宗具一直在微笑,当着所有俘虏的面,他握住了受伤头领的手,像多年未见老友那样轻轻摇晃,左手顺势攀上对方肩膀,亲热地拍了几下。 豕人头领表情不太自然,他很不适应这种场合,嘴唇张开好几次,却没能发出声音,低着头,情绪有些低落。 “我们是朋友。对于愿意合作并服从的人,我不会亏待他。” 宗具笑道:“来吧,先吃点儿东西,我还有些事情要跟你商量。” 所有豕人俘虏都看见头领转身随着宗具走进房间。 投降了也好,至少能保住性命。 牛族人的伙食不错,没准跟着他们能比现在过得更好。 第二百零六节 政治 走进房间的时候,豕人头领感觉身后光线忽然变暗,他本能地转身看了一眼,发现一名强壮的牛族士兵关上了门。 紧贴在身边的牛族亲卫队长迅速转身,灵活的左臂从受伤头领身前绕过,仿佛一条牢固的钢索,反向以臂弯紧紧箍住他的脖子,同时抬起左腿,曲起膝盖,狠狠顶住他的后腰。 两名牛族战士配合非常默契,分别抓住受伤头领的双手,以强劲的力量锁死手腕,像拧螺丝那样旋转近一百八十度,向上反推。绷紧到极致的韧带没有丝毫松缓缝隙,臂骨和腕骨当场错位。 这一切发生得实在太快,毫无预兆,受伤的豕人头领睁大双眼,被死死卡住的喉咙连呼吸都很困难,更不要说是发出声音。他只能拼命扭动身体,从鼻孔深处发出痛苦恐惧的闷哼,音量是如此之小,连周围的人都听不清楚,更不要说是被厚重房门阻隔,距离超过三十多米的豕人俘虏。 挣扎中,豕人头领看到宗具缓步走到自己正面,他仍在微笑,只是笑容深处多了一些讥讽的意味。 他想杀了我,他们要我的命! 这念头牢牢占据了大脑,可怕的想法正在演变成现实————一名牛族战士拔出匕首,一把扯开裹在豕人头领腹部的绷带,朝着肌肉外翻的三角形伤口中间狠狠捅入,控刀的右手迅速朝着左右两边摇晃,灵活地转了几圈。 豕人头领感觉自己的肠子被割断了,肝脏也被可怕的锐利固形物搅得粉碎。神经抽搐是如此剧烈,直插体内的刀尖甚至碰到了脊椎,他拼死挣扎,却被力气很大的亲卫队长死死扣住咽喉,最后的回光返照只持续了不到三十秒,他先是身体猛然一僵,随即如沸腾的开水高速升腾泡沫那样急速乱颤。窒息与致命伤同时发挥作用,抖动停止的同时,他彻底失去了最后的生命气息。 宗具低头注视着侧躺在地板上的死者,叹了口气:“是你逼我这样做的。” 黑齿站在旁边,感觉这话很怪异,就像犯了错的人对神灵做着忏悔,语调口吻之间却带着一丝调侃。 “给他包装一下,至少要看起来像那么回事。”宗具慢慢搓着双手,那模样活像浸淫赌道多年的老人摸着麻将牌:“动作轻一点儿,仔细点儿,把地上的血擦干净,不能被外面那些家伙看出问题。” 宗光有些发怔。 从走进房间事情突变到现在,他一直努力控制情绪,没有说话,没有动手。 他不傻,知道这一切都是父亲的安排,只是被蒙在鼓里的感觉很糟糕,而且宗光找不到必须这样做的理由。他抬起头问:“阿爹……他……他已经投降,为什么要杀了他?” “他不是我要的那种人。”宗具后退了一步,避开地板上蜿蜒流淌过来的暗色鲜血:“其实我对他没什么兴趣,我要的是外面那些俘虏。” “……直接招降他们不就行了,何必这么麻烦?”宗光还是不太明白。 宗具笑了。 面对儿子,他的笑容没有讥讽和虚伪,只有来自父亲的慈祥与关爱:“这人是个勇士,他死战不退。我们攻进来的时候,他带着几十个人拼死反抗,给其他人争取时间逃出去……这种人身上有真正的领袖特质,容易受人拥戴。” 宗光一点就透,他恍然明悟:“所以他必须活着?” “暂时活着。”宗具表示赞同,补充道:“两千多豕人俘虏不是一个小数字,他们能派上大用场,战争的意义就在于此,获胜者通过掠夺强大自身,态度强硬拒绝投降的失败者当然要死。只是在此之前,他得发挥应有的价值。” “这家伙说话很管用。”宗具低头看了一眼地板上逐渐变冷的尸体:“他给我们省了很多麻烦,否则外面那些俘虏不会这么容易服从,就算连坐斩杀,只会激起他们更大的怨怒。” “既然这样,为什么阿爹你要杀了他?”绕了一圈,宗光还是回到刚才的问题。 “打动人心最直接的做法是给予好处,要么给他权力,要么给他好处。如果是普通平民,他们索取的利益不会太多,十人首,或者百人首就行。但他不同,他本身就是这个寨子的头领,真正的千人首。本身的起(和谐)点很高,往上走的空间就很有限。我承认他的确能力出众,这样一来他要的东西会更多。比千人首更高的职位是万人首,我们辛辛苦苦打下一个寨子,得到两千多豕人俘虏,结果还得再填进去八千人,凑够一万,让出一个城主的位置,就为了得到他模棱两可,也许连血誓也不愿意发下的所谓效忠……呵呵,这样做,有意思吗?”宗具用看小孩子的表情看着宗光。 “所以他必须死。”宗光觉得大脑里被打开一扇门,很多此前想不通的症结豁然开朗。 “就算死了也不能让外面那些俘虏知道是我们干的。接下来要对他进行伪装,制造出伤势过重致死的假象。反正他已经完成了我们需要的工作,无论任何一种原因,只要接受了投降的现实,反抗战斗的想法也就随之消减。俘虏都知道他受了伤,以这个为借口谁也无话可说……呵呵,这就是政治。”宗具笑着抬起右手,冲着儿子翘了一下大拇指:“你还年轻,要学的东西多着呢!” 黑齿在旁边从头到尾看到了一切。 他一直没有说话,嘴唇闭得很紧,就连呼吸节奏也刻意压制,没有发出声音。 不寒而栗。 阿浩说得对,这种事情太过于深奥,前后转换令人猝不及防,难以接受。 我还是老老实实干我的本行,一个重步兵统领。 …… 巫源没有进入赤蹄城。他带着卫队日夜兼程,很快离开了牛族领地边界,前往豕族首都獠牙城。 前后两天的功夫,巫源深刻理解到“世事无常”这四个字的真正意义。 这是一个野蛮蒙昧的时代,在原始的基础上,很多事情不会以你想象中应该的模样进行。 磐石、雷角、汨水三城联盟对豕族展开军事行动是一个秘密。虽然参与者众多,数十万军队集中、行进、展开及后勤支援规模庞大,很难像文明时代战争那样做到全方位保密,天浩仍然尽全力保持平静的态势,至少在全面出兵以前,磐石城上上下下恪守保密原则,哨兵对每天出城的人仔细检查,尽量不透露消息,让对手察觉。 宗具和牛伟邦在这方面也做的很不错。尤其是牛伟邦,前后两次发兵均以“冬季整训”为由,除了身边的亲信,谁也不知道雷角部主力军队在什么地方,究竟在做什么。 从雷角城一路行来,巫源敏锐察觉到事情有些不太对劲。 沿途经过的村寨人数太少了。他特意走进几个寨子仔细询问,得到的答案都一样————大王下令集中军队整训,听说还要过一阵子才能回来。 整训很正常,为了保持战斗力,牛族战士常年都会进行类似的大规模训练。巫源性格多疑,他隐约觉得这件事情可能不是表面上看来那么简单,他立刻派出身边的心腹,前往附近的其它村寨进行打探,得到的回复都一样,毫无区别。 可怕的猜想从脑海深处像植物一样生长出来。 牛伟邦要对付谁? 他的目标在哪儿? 所有这一切会不会与豕族有关? 这个世界没有网络,没有电报电话。 现在是冬天,地面积雪深厚,减缓了移动速度,就算带着马也快不了多少。 凭着自己的直觉,巫源改变了最初的目标,转而前往獠牙城。 进入豕族领地,打探到的消息更多了。 战争已经爆发,雷角之王的大军先后攻破了多个村寨,大批战俘被押往后方,获胜的军队正在短暂休整,集中力量对付下一个目标。 巫源感到深深的懊悔————如果自己没有与牛伟邦翻脸,仍然留在雷角部权力中枢,这些消息对自己来说根本不算秘密。 他竟然躲着我,避开我的眼睛和耳朵,独自进行这么大的动作。 强烈的怒意如电流般贯穿全身,很快变成了深深的恐惧。 这意味着牛伟邦不再相信我,甚至将我从权力中心一脚踢开。 他竟敢攻打豕族? 这绝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整个雷角部才十几万人,豕人的战斗力众所周知,鸡蛋碰石头的对比并不贴切,核桃砸榔头的说法勉强合适。 对了,还必须加上磐石城,那位年轻的城主心高气傲,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少得了他? 说不定,就是他的主意! 巫源感到事情正在失去控制,他懊悔在雷角城呆得太久了。散布谣言的计划在他看来是一步好棋,能在牛伟邦心里种下一根刺,对年轻的磐石城主产生忌惮。可是这样做的弊端同样明显,那相当于自我封闭,白白在雷角城浪费了好几个月,对外界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 巫源扬起鞭子,狠狠抽打座下的马。 “该死的畜生,跑快点儿!” 他从未像现在这样愤怒,被欺骗的心理像爪子一样在大脑深处撕出血痕。我本该掌控一切,整个计划必须按照我的意志展开,可现在都被打乱了,就连豕族这个在巫源计划中占有重要比例的倚仗,也陷于深深的危险之中。 老天爷从来都很青睐执著顽强的人,哪怕他是个不管不顾的疯子。 豕族领地广大,三城联军在战争初期各自进攻的目标不同,再加上相互间原始落后的联络方式,不可避免出现了无法控制的行进间隙,就像电脑模拟游戏屏蔽对方所在的战场迷雾,笼罩着只有数十人的巫源团队,成功避开了侦查哨,进入了獠牙城。 …… 国师府邸。 见到巫源的时候,豕族国师巫鬃吃了一惊。 原本那个英俊潇洒的年轻人不见了。眼前的巫源披头散发,又脏又臭,天知道他有多长时间没有洗澡,浓烈的汗味被衣服吸收,形成一股令人掩鼻的恶心气味。脸上黑一块白一块,甚至还有明显的擦伤。衣服又脏又破,尤其是腿胯之间的部位有大量磨损,甚至透出少许肤色。 巫鬃没有窥(和)阴(谐)癖。 巫源从进来以后一直保持双脚分开的姿势。 连续几天骑马没有休息,他感觉自己快要活活颠散了架。不顾一切保持速度,再好的马也受不了,巫源不得不抛下一半的人,让他们步行赶来,自己带着护卫来回换马,尽管如此,仍有好几匹活活累死,扔在路上。 两条腿只能张开,无法合拢,否则皮肤接触,火辣辣的疼。 “大国师,豕族有危险,您必须立刻出兵,否则就真的来不及了。”巫源大口喘着粗气,整个人紧张到极点。 巫鬃眼皮跳了一下,缓缓皱起眉,很不高兴地问:“到底怎么了?” 巫源张了张嘴,难以置信地反问:“怎么……您没收到消息吗?” “什么消息?”巫鬃开始对巫源产生了一丝反感。 “牛伟邦发兵攻打豕族,他派出了雷角部的主力,倾巢而出……难道,难道您真的不知道吗?”巫源立刻想通了其中关键。 过于广大的领地导致消息很难在短时间内传递。现在是冬天,到处都是积雪,不要说是人类,就算凶猛的野兽也很少在这种时候外出猎食。秋天的收获能维持一段时间,豕人的体量比其它部族高大,粮食需求也更多。为了减少消耗,他们在整个冬天都是能不动就不动,尽可能少吃,就像蜷缩在窝里的冬眠物种。 巫源不知道牛伟邦到底派出多少军队,但推测下来应该不少于八万,再加上磐石城的力量,总体实力至少在十二万以上。 以有备打不备,倾巢出动,豕族领地内部区区几千人的村寨根本不是对手。他们甚至连逃跑都做不到,就像孤零零的礁石,被涨潮的海水迅速吞没。 第二百零七节 烈牙城 天浩上次对付钢牙部就是这么干的。 先对付外围的小型村寨,封闭消息,然后集中力量攻击核心城市。战斗时间持续不长,攻势迅猛,猝不及防的豕人抵挡不住,瞬间崩溃。 这招很管用,所以这次又来了。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巫鬃面色阴沉,她侧过脸,避开从对面直接冲进鼻子的那股臭味:“你大老远赶过来,口口声声说是有机密告诉我,就是这件事?” “国师您一定要相信我,牛伟邦已经出兵,我来的路上差点儿遇到他们。”巫源急不可耐,音量不由自主提高。 “他们攻打的是哪个部落?”巫鬃问得很直接,透出浓浓的怀疑。 “烈牙部。”巫源对此非常笃定,手下亲信还没有那么大的胆子敢在这种事情上撒谎。 “烈牙部?”年迈的巫鬃发出冷笑,带着一丝淡淡的讥讽:“我没收到烈牙部的求援,” 巫源很精明,他立刻明白了巫鬃的想法,急忙辩解:“大国师您一定要相信我,我真的没有骗你。您必须马上出兵,否则就来不及了。” 停顿了一下,他补充道:“如果您不相信,现在就派出哨探前往烈牙部,用不了多久他们就能把消息带回来。” 巫鬃认真地想了很久,饱含阅历的眼睛有些浑浊,仔细观察着巫源。 “你是牛族人。”良久,她淡淡地说了一句。 巫源的反应很快:“您不相信我?” “我们都是巫师。如果是别的事情,我会倾向于你那边。可是说到战争……呵呵,难道你不觉得这种事情过于儿戏了吗?你是雷角部的族巫,偏偏是你来报告牛伟邦正在攻打我们的领地……换了是你,会相信吗?”巫鬃眼神中的嘲讽意味更浓了。 “我不喜欢牛伟邦,如果可能的话,我想把他的人头做成骨碗。”巫源已经平静下来。 他说得很直接,巫鬃眼里的怀疑正在消失,却没有散尽:“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样做。还是那句话:你毕竟是牛族人……好吧,你说烈牙部有危险,你们的人打到哪儿了?我当然会派人出去打探消息,但总得有个大体的方向吧!” “你们”这个词在巫源听来颇为怪异。他没有计较,略微思索,沿途经过的行进路线在脑海里出现。 “他们在西北方的……” 话未说完,一阵混乱的脚步和嘈杂打破了两人之间的平静。房门从外面被推开,几名巫鬃身边的近侍拖着一名浑身是血的年轻男子跑进来。 “怎么了?他是什么人?”巫鬃脸色骤变,从椅子上站起来。 为首的侍卫队长神色严峻,恭敬地行了一礼:“启禀国师,他是烈牙部派来的信使。” 前后几件事情联系在一起,巫鬃心里再无怀疑。她连忙从桌子后面绕出来,脚步轻快,根本不像是几十岁上了年纪的老妇。他凑近长途跋涉明显已经脱力的信使,又惊又怒连声追问:“快说说,烈牙城现在情况怎么样?” 信使胸口急剧起伏,颤抖的声音难以连贯:“……烈牙城……被牛族围攻,大王派我……向大国师求援……尽快,否则就来不及了。” …… 烈牙城战斗比想象中结束得更快。 豕人特殊的相貌决定了他们无法被任何外族模仿。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基因传递,相互之间的认同感就此产生,哪怕不是同一个分部的豕人,仍会产生“他是我同族”的想法。 来自文明时代的天浩深知封锁消息的重要性。他宁愿分薄兵力,也要派出大量哨兵在战线外围游走。祖木在虎族领地经营的生意很不错,前前后后送回来六百多匹马。天浩从中挑出一半用于繁殖,另外一半组建游骑兵。 几千人的村寨,几万人的军队强推过去,顷刻之间被碾得干干净净,什么也不会剩下。 后备部队展现出极高的工作效率。在前一阶段的战斗中,总共俘虏了多达四万余豕人,经过初步思想改造,他们很快接受现实,在少量牛族战士押解下,离开世世代代的居住地,缓缓朝着北面的磐石城而去。 古代军事史上有过无数次战俘暴动的的例子。在天浩看来,这些可怕的案例无法成为这个特殊时代的危险依据。从某种方面来看,北方蛮族是一个整体,所有族群都会派遣最优秀的战士共同扼守锁龙关,相互之间的争斗虽由各部落上层贵族主导,对底层平民却影响不大。无论谁胜谁败,只是交换利益,反正王座上那个人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替换,牛族、虎族、狮族、豕族、鹿族……只要老百姓能吃饱肚子,他们从不计较。 唯一不共戴天的仇敌,就是盘踞在大陆南方的白皮,以及黑鬼。 当了俘虏还能吃饱,这种事情在豕人看来难以想象,甚至有种虚幻的不真实感。 当然,吃到满饱是不可能的,最多八成,或者七成。关键在于牛族人提供的食品味道很不错,有油盐,还有肉。 对一些生活穷困的豕人来说,这已经是年节时候才能吃上的美味。 天浩做在烈牙城王宫高大的王座上,看着几名士兵分别抓住烈牙王的两只手,踩住他的背,将他紧紧按在地上,天狂将长柄战斧高举过头顶,带着无可阻挡的狂暴力量劈下,头颅离开身体,带着喷洒而出的热血,远远滚落。 平时对民众闭锁的王宫大门敞开着,集中在广场上的所有豕人俘虏都能看到这一幕。 杀人是一种必要的统治手段,只有残酷的刑罚,加上死者的尸体,才能慑服活人的大脑。 攻陷狂牙城同样的方法适用于烈牙城,区别在于混进城市的磐石城豕人数量没那么多。财帛动人心,只要给出足够的好处,城卫军厨子的位置不难得到。大把的麦角菌干粉洒下去,坚固的城门形同虚设。 王宫内外到处都是士兵,强壮的牛族战士与豕人战士混编成小队,监视着上万名战俘聚集的广场。弓箭手占领了制高点,张弓搭箭,警惕寻找潜藏的危险份子。 大殿和台阶上到处是血,更有面积大到上百平米的暗红,醒目的血痕从远处一直拖到近处,附近还有几具尚未处理的尸体。他们的头颅被砍下,光秃秃脖颈端口露出森白色骨头,负责行刑的牛族战士肩扛战斧,漫不经心用脚踢开散乱的骨头碎渣,几个强壮的豕人战士脱掉盔甲,高挽衣袖,抓住尸体胳膊或腿脚,费力地拉往广场右侧。 那里堆起很多临时土灶,大锅里烧着水,已经沸腾。 大殿外的平台上,四十多个豕人俘虏并排站在那里。他们有男有女,年龄不等,甚至还有尚未成年的孩子。所有人反绑着双手,全服武装的士兵在旁边看管。 碎齿迈着沉稳矫健的步伐,穿过大殿,径直来到王座前站定。他弯下腰,恭恭敬敬对着天浩行了一礼。 “尊敬的城主,一切都准备就绪,可以开始了吗?” 天浩看了一眼被侍卫从地上捡起,装在银质托盘里,送到自己面前的烈牙之王头颅。 这家伙究竟叫什么名字? 凝神思考片刻,天浩决定放弃这种无用的烧脑行为。没必要在一个死人身上浪费时间,何况这家伙的身体已经被卫兵拖走,交给专业人士处理。区区一颗人头……外表狰狞,外表凄惨,就算知道他的名字也毫无意义。 抬起右手,在空中轻轻挥动了一下,天浩淡淡地发布命令:“开始吧!” 碎齿略一点头,转身大步走出殿外,站在那四十多个豕人排成的队首,发出洪亮威严且令人畏惧的狂吼。 “城主有令,行刑!” 被绳索捆绑的战俘们立刻脸上变色,他们挣扎着大声哭喊。 “求求你,不要杀我。” “你们不能这样,我是烈牙部的万人首,是真正的贵族。” “饶了我吧,我是烈牙之王的弟弟,我是下一任王位继承人,我愿意跟你们合作,无论你们说什么我都会服从。” “我要见你们的城主,我要见你们的王。” “我愿意侍奉任何男人,无论你们让我做什么都行,发发慈悲吧……” 碎齿棱角分明的脸上看不到宽容,寒冷天气仿佛冻结了他的面部肌肉,紧闭的嘴唇绷成一条直线,眼眸深处释放出不屑一顾的傲慢。 他发过誓,磐石城主是唯一的效忠对象。主人的命令已经下达,这些人的命运已经决定。 锋利的钢斧一次次挥起,一次次落下。金属劈碎人骨的声音是如此惊悚,无论哭泣、哀求、谩骂、呆滞……一颗颗人头滚落,各种各样的表情在死者脸上凝固,旁边有卫兵将他们收拢聚在一起,堆成一座三角形的山。 天浩坦然坐在王座上,双手摆开,庄重的目光越过大殿外侧的刑场,注视着远处灰暗的天空,以及天幕下密密麻麻,连大气都不敢出的俘虏。 烈牙之王以下,整个王族所有的血裔、万人首、千人首、身份尊贵的族巫,包括王后及其家人,无一例外,全部处决。 只有平民才能成为战利品。 投降的贵族在天浩看来毫无意义。想要得到千人首的效忠,就必须让他成为万人首。想要的万人首的效忠,就必须给他更高的位置。这是一笔怎么看都不划算的交易,磐石城养不起这么多的大人物,这些人不会因为保住一条命就对天浩感激涕零。只要他们活着,就是最大的不稳定根源。 小孩子也留不得,尤其是烈牙之王的四个儿子,一个女儿。“悯其幼代其养之”的确是文明时代令人称颂的高洁行为,然而狼就是狼,它的本性是吃肉喝血,等到主人年老力衰,畏伏多年的野兽就会露出獠牙,报仇雪恨。 磐石城的军事编制有“战狼”这个特殊单位。被驯化的黑嚎狼很听话,它们成群结队,数量多达六百多头。烈牙之王的儿女皮肉细嫩,它们很喜欢,吃得很开心,不断发出“呜呜”的欢快嚎叫,很快就把主人赏赐的美味争抢一空,连残留在地上的血也没有放过,舔得干干净净。 该死的人都死了,周围一片死寂。 天浩按住王座扶手,缓缓站起,迈着方正的步子,离开王宫,走出殿外。 风像野兽一样呼号,吹起大片雪花,在烈牙城上空形成翻滚的白色狂浪,上下飞舞。 “从今天起,我就是你们的主人。” “服从我的,必将得到食物和衣服。你们已经看到逆谋者的下场,他们的尸体属于这里的每一个人,无论你们喜欢任何一种方式,那都是你们的自由。” “没有豕族和牛族之分,你们都是我的子民。” “神灵在上,它见证了我的胜利,见证了我的辉煌。你们将跟着我走向明天,走向幸福。” 台阶正前方安装着几十个铁皮喇叭,形成特殊的扩音效应。这是天浩从多次实验中得出的结论:只要位置合适,体量够大,话筒拿在手里与摆在脚下没什么区别。尤其是十几只铁皮喇叭围成环状,站在圈子中央说话,扩大的音量足以让整个广场所有人听见。 无论他们是否理解。 无论他们是否明白。 我已经做了该做的事。 接下来,把一切交给时间,慢慢等待。 下一个目标是豕族首都,獠牙城。 …… 信使拼命赶路抵达獠牙城,冲进国师府邸报信的时候,狂牙城的战斗还没有结束。 巫鬃对这可怕的消息感到难以置信,然而信使的身份经过确认,他无论如何也不敢在这种事情上撒谎。 整个獠牙城陷入了混乱。 巫鬃顾不上与巫源多说,急急忙忙带着一群手下进宫,面见豕王。 老迈的王者风烛残年,噩耗对他造成的打击比巫鬃想象中更可怕。听完巫鬃的禀报,豕王当场中风,双眼瞪直,张开的嘴唇无法合拢,喉咙深处不断发出颤抖的“赫赫”声,流着口水,仿佛一个失去五感的活死人。 第二百零八节 对策 整个王宫彻底乱了。 美丽的王妃惊慌失措,她跪在豕王的病榻前哀声祈祷。虽然是冬天,她却穿得很薄,细滑的棉布开领衫几乎让整个肩膀袒露,肥胖的腰肢将整件衣服塞得鼓鼓囊囊。野蛮人没有“紧身衣”的概念,但女人们对魅力与诱惑理解显然超越了时空格局,她们知道如何展示自己身体最具吸引力的一面,尽管现实中没有高弹力尼龙,也没有化纤织品。 “大王,求你醒醒,说句话啊……” 她重复着这句话,从昨天到现在一直如此。 兼职宫廷御医的巫鬃已经来看过,开了一张在她看来应该管用的药方。瑾树果实榨出来的汁、翘翅甲虫的壳、黑芝麻、三岁小公羊的左眼、乌鸦右爪的第二根脚趾、一个体重九十九公斤成年男子雄性象征物卵形物质,只要左边那一枚,切分的时候必须精确,只要四分之一,多一点儿都不行。 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混在一起煮半小时,再加入十毫升两岁女婴的尿液,让大王混合服下,会有很好的效果。 王妃像疯了一样派人把王宫内外扰得鸡飞狗跳,乌鸦遭了秧,前前后后有数百只可怜的鸟被弓箭射落。小公羊的眼睛装在精致昂贵的银盘里,洗净血水,看着像是堆在一起的怪异葡萄。如狼似虎的王宫卫队在城内设置了几十个临时称量点,不由分说,把所有从附近经过的成年男子统统抓起来过磅,一口气带回来两百多个体重符合标准的倒霉蛋。 王需要你们的蛋! 这种话当然不可能公开,只能把他们暂时关押在王宫内部,按照大国师的要求,逐一杀死,取出他们体内合用的东西。 喝了很多可怕的粘稠药液,中风瘫痪的豕王丝毫没有好转。他仍然张着嘴,像失能的傻子流着口水,唯一的变化是眼睛终于能够转动,只是看上去很疲倦,无法说话。 整个晚上,王妃都趴在病榻上,满面愁容陪着豕王。 这一幕让很多亲眼目睹的人为之感动,认为这才是真正的爱情,年轻美丽的王妃比已经发疯的王后更爱豕王。 王妃把所有人赶出屋子,她凑到距离豕王很近的地方,低声抽泣,咬牙切齿,激动狂放如精神病患者,继而陷入长时间的沉默,视线集中于某个角落久久发呆。 “求求你说句话吧!” “把王位让给阿年,他是个孝顺的孩子。” “你不是口口声声说爱我吗?阿年是我们的孩子,他会成为一个伟大的王。” 牛族人发动了战争,继烈牙部之后,风牙部和黑牙部派出的信使也接连赶到獠牙城,向豕王和国师求援。 这些事情在王妃看来实在太遥远了,就像发生在另外一个世界。 她只要王位。自己的儿子如果不能成为新王,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虎视眈眈的贵族和皇室亲族会把自己剁成肉酱,或者被某个强大的家伙据为己有,终日蹂躏。这是失败者的下场,无人例外。 王妃很后悔没能在豕王清醒的时候让他提前写下传位诏书。都怪自己过于谨慎,觉得已经搞垮了王后,不能在短时间内继续向豕王和贵族们施加压力。可这不是我的错啊!上次用了大国师巫鬃进献的那种灵药,豕王的病情明显好转,苍白的脸颊也变得红润,一切都朝着健康方向发展。 仅仅只是一道从烈牙部传来的消息,就彻底击垮了这个老人。 我该怎么办? 我得守着他。 哪怕这个老杂种能保持五秒钟的清醒也足够了。 我只要传位诏书。 我要让我的儿子成为新王。 牛族人、战争、烈牙部……关我屁事? …… 巫鬃给豕王开出的药方并非毫无根据。巫术的神秘在于能够与神灵沟通,得到普通人无法理解的启示。在这个巫师兼职医生的时代,对生命的理解没有形成系统学科,构成药方的配料增减取决于患者发病症状————瑾树果实汁液对感冒有奇效,乌鸦爪子磨成的干粉能刺激神经(《巫术起源》,特定区域的鸟类有啄食鱼虾的习惯,爪子与一种矿物质含量很高的岩石接触,总之是病理与药物之间的歪打误撞),还有羊眼睛和诡异的人体器官,这些是祭祀仪式上奉献给神灵的礼物,巫源按照自己的理解把它们混合在一起,这样做不能说是有错,也绝非故意放毒想要弄死豕王,最多只能算是愚昧。 手忙脚乱的巫鬃第一次发现,自己对“掌控”这个词的理解,其实非常肤浅。 从烈牙部传来的消息让所有人感到震惊,更令他们感到惊恐的是风牙部和黑牙部,前后三个部族同时求救,意味着战争规模不仅限于一个分部,而是规模更加庞大的族战。 办公地点设在王宫,她第一时间召集城内的所有军事统领。商议的结果并不乐观,几乎所有统领都反对出兵增援那些求救的分部。 “牛族人肯定派出了极其庞大的军队,否则烈牙、风牙、黑牙三个部落不可能同时求援。” “必须立刻派人与他们取得联系,让他们放弃现有的领地,集中所有军队和剩余人口,全部向獠牙城方向集中。” “你疯了!决不能这样做。三个部落加起来至少有二十万人。他们是求援,他们遇到了危险,这意味着他们没有时间从容收拾一切。你知不知道二十万涌入獠牙城是什么概念?城里没有那么多粮食养活他们。到时候牛族大军尾随掩杀,我们会不战自乱。” “那你说该怎么办?” “让他们就地死守,等待增援。” “我们自己都很困难,哪儿来的援兵?” “管不了那么多了,总之他们必须守住,才能给我们争取时间。” 乱哄哄的会场,每个人都有不同意见。 巫鬃坐在条形长桌首位,看着左右两边不断争吵的统领心乱如麻。她知道自己地位尊贵,这些人也愿意服从自己的命令,关键在于自己对军事方面不是很了解。 他们每个人说的都有道理,都能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 可为什么所有解决问题的方法相互冲突? “都给我住嘴!”突然,她猛然拍了一下桌子,发出暴怒至极点的狂吼:“都什么时候了,还吵成这样,你们……你们到底想干什么?” 整个房间顿时一片死寂。 坐在最近位置的万人首鳄齿犹豫片刻,站起来,侧身转向巫鬃,右手按在胸前行了一礼,认真地说:“大国师,目前情况不明,我们应该派出哨探,同时派人向周边各城寨传讯,让他们带着粮食和军队向獠牙城集中。” 鳄齿是现任豕王的族弟,也是王宫亲卫队的统领。他以万人首之位掌控军队,不是普通的城主。 巫鬃的怒意略有消减,她缓缓点了下头:“烈牙部那边该怎么办?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我们没有力量支援他们。”鳄齿眉头紧锁:“城内有三万人,整个亲卫队只有五千人。王城守军的补给来自周边城寨每年缴纳的粮税。大王的直属领地还有两座城市,再加上各个村寨的常备军,只要下达全面动员令,粗略估计总兵力会超过八万人。可问题是,各个村寨之间的距离太远,派人传达命令和全面动员需要时间,他们还要带着粮食赶过来,等到各地军队集中,獠牙城形成防御态势,至少要一个月的时间。” 巫鬃面露愕然:“这么久?” 鳄齿心情沉重地点点头:“我们的军队都摆在王城外围,这种配置其实没有错。如果连外部都守不住,内部防御只是一句空话。但这次牛族人的军事行动出乎意料之外,三个分部派出的求援信使几乎是同时抵达,这意味着牛族人制订了周密的计划,协调性也很高。他们应该是分成三支军队,同时对烈牙、风牙和黑牙发起进攻。” “你的意思是……放弃他们?”巫鬃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是保住獠牙城唯一的办法。”鳄齿脸上的肌肉扭曲,看起来有些狰狞:“如果我没猜错,牛族这次肯定派出不少于五十万大军,我们根本不是对手。” 巫鬃下意识地摇摇头:“据我所知,这次战争只有雷牛部参与,他们的实际兵力没有你说的那么多,在八万至十二万之间。” “您从哪儿得到的消息?”鳄齿觉得很意外。 “雷牛族的族巫。”巫鬃瘦骨嶙峋的右手紧紧握住椅子扶手,尽可能让表情和声音保持理智:“他亲自送来的消息,比烈牙部求援信使来得更早。” “这会不会是牛族人的阴谋?”一位千人首统领对此表示怀疑:“目的是为了让我们自乱阵脚,无从判断?” 巫鬃与鳄齿都没有说话。 情况不明……虽然已经派出数百名哨探,短时间内却无法传回消息。目前一切都建立在猜测的基础上,令人抓狂。 “光靠我们自己的力量很难打赢这一仗。”沉默良久,巫鬃做出了众人看来最明智的决定:“向其它部族派出信使,请求得到他们的帮助。” 鳄齿再次变得犹豫。他迟疑着说:“大国师,我们无法同时向两个部族派出信使,他们不会答应我们的请求。” 巫鬃没往深处多想,被太多事情搅扰烦闷的她感觉很疲惫,失去了平时的冷静和睿智,随口问:“为什么?” “我们帮着虎族打过狮族,帮着狮族打过鹰族,帮着鹰族打过鹿族……所有部族都雇佣过我们的军队,这是一个很难打破的死结。”强壮的鳄齿对此很无奈:“我们是雇佣兵,注定了只能找到一个帮手。” 巫鬃低头沉默了几秒钟:“只派出一个信使,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如果对方拒绝,我们没有时间等到消息传回再派出第二个……所以不能等,管不了那么多了,现在就传我的命令,向所有部族派出信使求援,尤其是狮族和虎族,他们实力最强。” 鳄齿想了想,向巫鬃欠身行礼:“如您所愿。” 会议到此结束,参会者纷纷离开,鳄齿一直等到最后,这才压低声音,认真地问:“大国师,陛下现在的情况怎么样?” 巫鬃慢慢揉着太阳穴,疲惫地回答:“很糟糕,估计撑不了多久。” 鳄齿淡棕色的面部皮肤大部分被阴影笼罩:“陛下有没有确定王位继承人?” 巫鬃皱紧的眉头一直没有松开过,鳄齿此时提起这件事倒是让她想起了什么,流露出少许凝重:“怎么,你也想参与王位的竞争?” “我是王室成员,有这个资格。”鳄齿回答的理所当然:“只要打赢这一仗,一切都不是问题。” 巫鬃抬起头,苍老浑浊的眼睛透出疲倦,还有深深的无奈:“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想着这些……” “那个女人的儿子没资格坐上王座。”鳄齿忽然变得很激动:“他还是个孩子,什么都不懂,所有的一切都由那女人说了算。” 巫鬃提醒道:“我们现在的敌人是牛族,你不能……” 鳄齿再次打断她的话:“牛族只是外患,如果不解决内部问题,那才会酿成灾祸。大国师,您确定那女人执掌大权后不会对您下手?她可以换个更听话的人担任国师。但我不同,你我知根知底,我需要像您这么有威望的人辅理朝政。” 说着,他再次压低音量:“现在是最好的机会。” 巫鬃再次陷入沉默。 不得不承认,鳄齿说得有道理。 “让我考虑考虑。过几天,我会给你一个准确的答复。” …… 巫源带着一队豕族骑兵离开了獠牙城,快马加鞭,往虎族领地而去。 巫师之间的信任不同于友谊,他用实际行动表明了身份,巫鬃对他再无怀疑,因为人手不足,再加上巫源能说会道,干脆将其委任信使,帮忙做事。 正前方,沅水城已然在望。 第二百零九节 我的,你的 冬天的大地一片苍茫,落雪掩盖了一切,同时也让新的痕迹无从隐藏,以最显眼的方式在白色表面曝光。 天浩没有摧毁烈牙城。 这里成为了磐石城战团的临时基地。 大量弓箭从后方运来,城内设置了多个铁匠铺,破损的铠甲得到修理,忙碌的工匠很少有休息时间。相比之下,兵器磨损不是很严重,战刀与钢斧的日常维护工作士兵们自己就能进行。尽管油脂很珍贵,却没人会在这方面节省,尤其是现在这种寒冷的天气,想要保持武器刃口锋利,涂抹油脂必不可少。 缺少马匹再次成为困扰天浩的最大难题。他手下有优秀的战士,虽然这些人的骑术谈不上精湛,最多算是“骑马步兵”,但不可否认,速度优势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因素,信息传达也要快得多,尤其是后勤运输,公牛虽然矫健强壮,拉运货物数量更多,却远不如马匹那么快捷。 这问题目前无解,天浩只能把合用的马匹尽量配给游骑兵,再从战团精锐中拨出一些,组成三千人规模的快速部队。 侦查、与友军之间传递消息、猎杀敌方渗透小队、骚扰……他们承担的任务很多,意义重大。 所有俘虏押往磐石城,从时间上判断,第一批战俘已经抵达。老祭司和永钢负责后方调度,兄长天峰也从章浦寨临时抽调至磐石城负责对豕人战俘进行安置工作。为了确保前线兵力,磐石城内的军事力量只剩下六千人,唯一让天浩感到心安的是那些政治委员,他们尽心尽责,最大限度发挥了稳定作用。 “诉苦大会”是来自文明时代的经验。天浩没有杀光所有被俘的豕人高层,而是留下一部分与战俘随行。按照他的命令,各分队政治委员每天都会归程的夜间宿营地召集人们开会。议题很明确————谁能让我过上好日子? 既然是议论,就肯定有正反两方。大部分豕人平民日子过得很艰难,衣不遮体,食不果腹。这个特殊时代真不好说有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剥削群体,豕人平民对此也毫无概念,但他们需要一个承受愤怒的攻击目标,还需要解决问题的方法。 豕族百人首有好有坏,倚仗权力欺男霸女抢占米粮的事情时有发生。各队队长和委员们私下调查过,掌握了充分的证据,会上摆出来的攻击目标非常准确,不会冤枉好人。 “是他们抢走了我们的一切。” “他们是我们的同族,却根本没把我们当做同胞。” “我们一年到头拼死拼活,连口饱饭都吃不上。再看看他们,长得那么壮,那么肥,走了这么多天路连膘都不会掉……这都是我们的血汗啊!” 处死,是大会最重要的程序。这个权力交给会议公选出来的豕人代表。按照北方蛮族的规矩,行刑者可以得到死者的头颅,做成骨碗,世世代代对其诅咒。 烦心事解决了,接下来当然要对给予豕人战俘们幸福美好生活的年轻城主歌功颂德,赞美一切。 磐石城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你们将在那里开始新的生活。 这是一个充满新奇与诱惑的话题。 战俘们没去过磐石城,好奇心强烈的他们向身边熟悉的押送者探听消息。尤其是那些与自己外貌相同,来自其他部落,已经投靠牛族的豕人战士,从他们嘴里说出的事情最令人信服。 更重要的还是食物。 路上吃的都是杂合面饼,没变过,更没有糊弄人的汤汤水水,很实在。 也许投降是个正确的选择。 以烈牙城为核心,天浩在这里集中了八万大军,其中有多达三万人的辅助力量,大部分是女人。 打完这一仗,磐石城战团就能升格为军团。 平俊情报部的重要性再次得到体现————与雷角城和汨水城两支友军比较起来,天浩对豕族各城寨的情况非常了解。距离远近、位置、军队数量与装备……依靠这些详细的情报,他把五万士兵分为一个个数量不等的战团,对豕王直属领地发动精准攻击。 烈牙部已经不存在了。 前天得到消息:廖秋和刚典攻陷了风牙城,目前正在收拢军队,安排大批战俘后撤。 宗具占领黑牙城的时间与廖秋差不多,他依靠灵活的政治手腕掌控人心,很快稳定了城内局势,只是押运俘虏往汨水城方向而去的武装人员数量多了些,目前宗具手上可用的战斗力量只有四万,辅助人员暂且不计。 三方不断派出骑兵相互联络,约定一个月后在南面约定位置集结,向獠牙城发起总攻。 …… 虎族领地,沅水城。 脸色铁青的巫源快步走出城主府大门,一言不发。 他是真心实意想帮助豕族渡过难关,尽最大限度消耗磐石城的军事力量。 虎族首都血耀城距离这里很远,就算骑马也得走上两个星期。一来一回,就算虎王陛下通情达理,愿意派出援兵,但獠牙城的局势如此紧张,能否坚持到那个时候还真不好说。 巫源决定在沅水城耽误半天功夫,劝说这里的城主先派出一部分援兵,缓解豕族的困难。 很遗憾,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 “出兵帮助豕族对我有什么好处?他们是雇佣兵,只要花钱就能让他们卖命。我承认,他们的确很能打,但我从未拖欠过承诺给他们的好处。呵呵,你大概对我们之间的关系存在某种误解,这只是一种交易。” “豕族的问题必须由他们自己解决,至少我现在看不到出兵能给我带来什么好处。我以前跟豕王打过交道,他是个吝啬鬼,很贪婪的那种。而且豕人很能吃,饭量大,说不定我还得为此搭进去很多粮食,何必呢?” “我不明白,你一个牛族人干嘛要掺和这种事?既然你是雷牛部的族巫,为什么帮着豕族人说话?” “我劝你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别去血耀城了。陛下不会见你,何况你连我都说服不了,就算你买通下面的人,陛下也不会因为你说的这些改变主意。豕族人是消耗品,他们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冲在战阵前面,为雇佣他们的主人开道。” 很残酷的现实。 很充分的理由。 巫源站在城主府邸外面的空地上,仰望着灰色天空,身体僵硬,仿佛一具无生命的雕塑。 他对这个该死的时节充满了恨意。 没有一件事顺自己的心。 我做错了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从骨子里透出的高傲是如此深重,何况帮助狮王陛下推行货币制度与自己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也想要权力,我也想要财富,为什么有的人什么也不用做,随随便便就能走的很远,站的很高? 巫源对磐石城如何崛起毫无兴趣。他只知道那位年轻城主挡了自己的道,是必须砸烂,彻底碾碎的绊脚石。 他的痛苦就是我的快乐。 这句话说得实在太妙了。 豕人随从们站在对面,牵着马,聚在一起窃窃私语。他们不明白巫源究竟要站到什么时候。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豕人队长实在忍不住了,走过去,压低声音问:“大人,可以走了吗?” 离开獠牙城的时候大国师再三叮嘱:一定要尊敬这个牛族巫师。但尊敬并非无条件服从,信使小队的任务是向其它部族求援,不是站在这里发呆。 巫源缓缓放低视线,揉了揉眼睛,因为一直盯着阴霾的天空而发痛:“走吧,我们离开这儿,去碎金城。” “碎金城?”豕人队长对这回答感到诧异:“那不是狮族人的领地吗?” 心态已经平复的巫源微微点头,他目光阴沉,脸部肌肉僵硬:“沅水城主拒绝提供帮助,就算我们赶到王城,估计虎王陛下的态度也跟他差不多。与其浪费时间,不如我们直接从这里前往狮族领地,说不定能碰碰运气。” 豕人队长有些怀疑:“你确定?” 他没有用上敬语。 巫源瞥了他一眼,身为一族族巫的威严开始展现出来:“在对待豕族的问题上,狮族与虎族有很大区别。” “什么区别?”豕人队长的好奇心很重。 巫源冷笑着,恢复了自信:“这不是普通人能探听的秘密。你还达不到知晓一切的程度。” 豕人队长不自在的脸红了,他本能的想要发作,却被看破心思的巫源用一句简单的话封住了嘴。 “别忘了,我是巫师。” 如果没有大国师的命令,豕人队长很想现在就拔出佩刀,砍下这个讨厌狡猾牛族人的脑袋。 “好吧,我们现在去碎金城。”他悻悻地说:“希望你的猜测是对的。” …… 豕族王都,獠牙城。 城市气氛变得紧张。 大街上很少看到行人,武装巡逻小队的出勤率比以前增加了三倍。仓库和粮库附近开始修建高塔,弓箭手每天轮换。多达数千的平民在军官和士兵带领下出城伐木,大量泥土运入城内,以豕人特有的方法加固城门。 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工作协调程度却远不如磐石城。巫鬃压下了来自城外的消息,但种种不寻常的做法早已暴露了一切。惊慌和恐惧在民众之间蔓延,人们像疯了一样囤积各种物资。贵族和统领们对此无可奈何,只能通过叫骂和鞭打催促,强行压制。 王妃的寝宫。 宽敞的房间地板上躺着一具尸体。从死者身上的服饰判断,这是一名侍女。 王妃手里握着一根粗大的木棍,像疯了一样往死者身上狠命抽打。她脸上丝毫没有笑容,扭曲的肌肉和皮肤令人不寒而栗,浓密黑长的头发随着每一次挥动胳膊在空中飞扬,汗水从头皮下面渗出,浸透发根,沿着她肥胖的面颊缓缓流淌。 “该死的贱人!” “你竟敢顶撞我?” “为什么每个人都要跟我作对?” 她打了很久,仿佛要把满腔的怨气全部发泄出来。因为用力过猛,抽打次数过多,木棍顶端已经开裂,尸体背部和臀部也变得血肉模糊,可怜的侍女脑袋歪朝一边,嘴唇被打得走形移位,血泊里浸着几颗牙齿,断裂的獠牙飞到几米外的桌子下面,孤零零地躺着。 王妃发出野兽般的嘶吼,死者永远不会回应,任由她肆虐。 雍齿安静地坐在椅子上,看着王妃对一具尸体发泄愤怒。 按照北方蛮族的审美观,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美男子。 身材高大,肌肉结实,粗壮的大腿表面暴起一根根青色血管,两侧浑圆的肩膀与头部半径差不多,肚子上没有肥膘,漂亮的腹肌整齐排列。平时穿着衣服看不出来,脱掉上衣和长裤,只穿着贴身短裤的时候,整个人释放出健美的力量,属于那种让女人看了恨不得扑上去狠狠咬上几口的类型。 雍齿不是专业厨师,尤其是按照文明时代的观点,他甚至连最蹩脚的厨师也算不上。然而时代不同,蛮族对美味的理解远不如古时候那么精细。主要是熟食、能吃、口感和味道还过得去,任何人都能配得上“厨师”这个称号。 他的目光有些忧郁,英剧的面孔沉静如水,獠牙给人以坚强感,就像宽厚温和的兄长。 长时间反复练习才能做出这些表情和动作,非常微妙。天浩在教授间谍方面很有天赋,他很喜欢《如何成为一名伟大的推销员》这本书。书中主人公是从社会底层成功逆袭的范例,在网络尚未普及的年代,他每天要花大量时间对着镜子刻苦练习微笑,只为了按下门铃的时候,对陌生的家庭主妇施展笑颜……他成功了,那张微笑的面孔的确很值钱,他的经历也被那个时代无数人传颂,成为榜样。 勾引一个女人就这么简单,哪怕她是王妃。 可怕的疯女人终于耗尽了力气,她扔掉沾满血肉的木棍,重重跌坐在椅子上,披头散发,大口喘着粗气。 雍齿站起来,迈着轻快无声的步伐,走到她的身边坐下,以最温柔的动作张开双臂,将她缓缓搂入怀中。 第二百一十节 相爱的人 “亲爱的,你累了,休息一下吧!” 富有男性魅力的声音是如此悦耳,令人无法抵挡。 “……他们……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我?”王妃的双眼布满了血丝,情人温暖的怀抱并未让她从疯狂与憎恨中冷静下来。她死死盯着地板上那堆难以分辨本来面目的烂肉,下意识抬起胳膊,用手背擦了一下额头表面渗出的汗珠,却没注意手上沾满了血,顿时在脸上抹开一片鲜红。 雍齿加大手上的力气,把她搂得更紧,露出成熟男子极其诱惑力的微笑。 昨天下午,王妃请大国师进宫议事。这个满脑子都是权力欲望的女人很直接,她丝毫没有遮掩,当场摆明态度,希望得到巫鬃支持,让她的儿子成为豕族新王。 求人做事,需要付出代价。 王妃承诺事成之后国师仍将保持现在的位置,每年得到的供奉加倍。 巫鬃从头到尾一言不发,连客套化的微笑都没有,仿佛一块石头,耐心听完王妃的话,站起来,转身走了出去。 雍齿当时藏在隔壁,将一切都听得清清楚楚。 他想笑……神灵果然是公平的,它给予这个女人美貌容颜与曼妙身材的同时,也收走了她的智慧,甚至苛刻到连最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都不肯释放半分。 天底下怎么会有如此愚蠢的婆娘?想要得到国师的支持,就该投入大量赌注。要换了是雍齿,他肯定眼睛都不眨张口就答应给国师一座……不,三座城市的主控权。 无论是否可以办到,先画个漂亮的大饼再说。至于事成之后的兑现……反正那时候大事已定,当初答应过是一回事,给不给又是另一回事。 今天传来消息:因为情况特殊,豕王病重,大国师与獠牙城内的卫队统领鳄齿共同签发临时法令,对獠牙城全面实施军事管制。所有军队由鳄齿掌控,同时对城内物资实施统一调度。 鳄齿是现任豕王的族弟。这意味着他与国师之间已经结为同盟,在豕王没有公开宣布王位继承人的前提下,如果豕王在这时候意外身故,鳄齿将成为新王的最强有力竞争者,无论整体控制能力还是来自方方面面的支持,占据了压倒性的绝对优势。 王妃简直不敢想象,一旦锐齿继位,自己和儿子将面对什么样的命运。 “他们会杀了我,把我的骨头挖出来做成碗。”暴怒与肆虐几乎把她的体能消耗一空,这种如火焰依靠汽油燃烧的能量迅速挥发过后,王妃整个人变得极其虚弱。她瘫软在情人怀里,恐惧刺激着身体剧烈颤抖:“他们不会放过我……我……我……我该怎么办?” 雍齿用下巴轻轻压在王妃头顶,粗糙头发刺激着皮肤有些发痒。他翘起右手中指,在王妃裸露的肩部位置缓缓滑过。这动作他练习过无数遍,只要控制住力度,女人会非常喜欢,有种介于酥痒和冰冷水珠骤然滴落皮肤表面的轻微刺激。略有不适,却有种倾向于受虐方向的期待感。 简单来说,就是挑逗。 想要成为一个合格的情人并不容易,这碗饭真他玛难吃,是真正的技术路线。 在磐石城的时候,雍齿牢记着年轻头领给自己上课时说过的一段话。 “牛(和谐)郎绝不是你想象中单纯依靠美色就能站在巅峰的职业。想要得到一张令大多数男人垂涎不已的长期饭票,需要勤学苦练,需要灵感,还需要针对不同目标制订各种计划。最后,时刻不忘自虐。放弃关于爱情与生活的幻想,为了成功和胜利,你必须放弃一些美好的东西。这是一种交换,当你老了以后,回望过去的人生,你会觉得骄傲,你会因此而自豪。无论人们是否知道你的名字,你都能毫无遗憾的离开这个世界。” 雍齿不知道什么是牛(和谐)郎。从字面上理解,估计是养牛的男人……嗯,应该是一份高上大的好职业。 思维麻醉、催眠、忽悠……必须承认,在磐石城下级民众心目当中,天浩有着极高的人格魅力。 “我可以帮你解决这个问题。”良久,轻轻抚弄情人的雍齿张开嘴唇,在深沉的忧郁中低语。 王妃趴在他的怀中,用同样沉闷的语调反问:“你怎么帮我?” 其中夹杂着少许讥讽成分。 鳄齿是手握兵权的贵族,万人首,他还得到大国师巫鬃的支持。 雍齿只是一个厨子。 两者之间根本没有可比性。 “……杀了他。”只有成熟的男人才能发出这种沉吟,嗓音沙哑,带着一抹难以抗拒的诱惑,却冰冷又机械,能听出他毫不迟疑的决心。 王妃猛然从他的怀里挣开,如突遭电击般弹开,隔着半米左右的距离,她看见这个男人笑颜依旧,只是那中熟悉的忧郁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感慨,充满着对自己的无限留恋。 “把他们都杀了,包括大国师。我会帮你解决所有的麻烦。” 他站起来,迈着稳健的步伐走到面前,爱怜地把王妃再次搂进怀里,亲吻着她散乱染血的长发:“你的儿子会成为新王,这是我唯一能为你做的……我爱你,你是我这辈子见过最美丽的女人。” 谎言想要成为真实需要在特殊环境才能发挥作用。 其实雍齿一点儿也不喜欢这个女人————不可否认她的确很美(豕人观点),但她的脾气性格实在令人厌恶。搂着一头食人猛兽,这就是雍齿的感觉。 王妃抬起头,眼睛里充满了狂喜和震撼,面孔有些扭曲。她颤声问:“……真的吗?” 雍齿笑了,充满令人信服的诚实:“我从未欺骗过你。从前是这样,现在如此,以后也不会变。” 撒谎不眨眼是一种难度很高的技巧,需要反复多次练习。 王妃一头扎进情人怀里,“呜呜”哭了起来。 虽在流泪,她心里却乐开了花。 什么疯狂啊,叫骂啊,甚至把贴身侍女活活打死,都是为了在雍齿面前演戏。 她其实早就想杀掉鳄齿和巫鬃,只是苦于没有合适的机会,也找不到愿意帮忙下手的人。 鳄齿也就罢了,只要给予足够的好处,多少能找到几个悍不畏死的勇士。 可是巫鬃不同,她是国师,血统高贵,身份特殊,放眼獠牙城上下,哪怕开出极高的赏格,也没人敢亵渎神灵的代言人。 思来想去,唯一能依靠的就是雍齿。 他是厨师。 王妃的身份目前还管用,以商议继承人的名义诓他们进宫,顺便邀请锐齿和巫鬃共进晚餐,他们应该不会拒绝。只要在饭菜里动点儿手脚,老娘保证这两个混蛋看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雍齿的想法要复杂些————他上个月就通过秘密渠道得到来自磐石城的指令,天浩给了他一个时间段,要求在这个范围内尽可能在獠牙城内制造混乱。具体该怎么做,没有准确的计划,总之见机行事,把水搅浑,越乱越好。 算算时间差不多了,就是这几天。 各怀心思的男女抱在一起,做出各种少儿不宜的举动。 “亲爱的,你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也是真正爱我的男人。” “我愿意为你而死。” “杀了那些碍事的家伙,以后我们共同掌控豕族。我要给你生个儿子,让他见证我们之间的爱情。” “你真好。” “往旁边让着点儿,你的牙戳到我的嘴了……” 多么伟大的爱情。 …… 豕族领地,豕王直属区域,平丘寨。 一个月时间过的很快。磐石、雷角、沅水三城联军都完成了各自的目标。烈牙部、风牙部、黑牙部均被消灭,区域内所有城寨攻陷,第一、第二阶段作战任务圆满完成。 寨子彻底清空,所有豕人俘虏已经押往后方。弓箭手站在破坏程度不算严重的塔楼上警戒,三千名重步兵依托寨墙建立纺线,差不多同样数量的游骑兵在外围巡逻,侦查半径超过五公里,他们事先准备好干燥的木柴堆,都是富含油脂易于燃烧的松木,遇到情况立刻点燃,撒上一些晒干的马粪和牛粪就会腾起滚滚浓烟。 议事大厅打扫得很干净,熊熊燃烧的炭火煮沸了雪水,黒叶茶是北方大陆的特产,很多蛮族都靠喝这玩意儿补充维生素。味道很苦,茶水颜色极深,闻起来很香,喝过后口腔里会弥漫开淡淡的回甜。 刚典、廖秋、宗具父子,加上天浩,五个人围着火塘席地而坐。精锐的侍卫守候在外面,没有得到允许,任何人不得靠近。 “神灵保佑,这次作战很顺利,情况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宗具乐呵呵地笑道:“这都是托了阿浩的福,要不是你提出我们三城合力共战,也不会有这么大的收获。” 廖秋坐在旁边微微点头。 雷角城部队的主攻方向是风牙部,第一作战阶段得到了五万余名豕人俘虏,第二阶段主要是扫清豕王直属领地,大大小小几十仗打下来,又抓获了两万左右。其实仗打到这个份上,结果令人满意,收获巨大。 最重要是己方士兵伤亡不大,主要有两方面原因:首先是保密工作做得非常好,从出兵到逐一攻陷豕族城寨,因为兵力在进攻面占据绝对优势,对每个寨子都能做到严密封锁,偶尔有人侥幸逃出,也躲不过事先布置在外围路口的巡逻队,加上游骑兵反复拉网式警戒,第一阶段几乎没有走漏消息。 其次就是铠甲。磐石城出产的均质钢非常坚固,虽然数量不多,却在战斗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冷兵器时代的战斗,防护力至关重要。只要对手一刀下来没能破开防御,反手迎上的战士当场就能要他的命。 廖秋端起摆在面前的茶水抿了一口,冲着天浩翘起大拇指,发自内心地赞叹:“我佩服的人不错,你算一个。” 宗光插进话来,很感慨:“我从未想过仗还能这么打。进攻黑牙城的时候,我觉得可能要付出很大伤亡,不死个几千人根本攻不进去。阿爹告诉我城里有内应,不用慌,让下面的人好好休息,吃饱喝足,睡一觉,等到天亮了再动手。结果城门开了,我带着人冲进去,那些豕族人吃坏了肚子,一个个躺在地上站不起来。我亲手砍掉了黑牙之王的脑袋,我从没想过这辈子还能杀死一个王啊!” 刚典笑着附和道:“宗具城主说得对,这都是阿浩的功劳。” 天浩笑着摆了摆手:“仗还没打完,现在说这些早了点。” 宗具对此深以为然:“豕王很狡猾,反应也很迅速。就目前得到的消息来看,平丘寨应该算是我们与豕族决战的出发点。豕族剩余的人口和兵力都在朝着獠牙城收缩,那里现在至少集中了十万人。” “呵呵,那你的看法是?”天浩认真地提出问题。现在是三方在决战前最后一次会议,因为三支军队驻扎区域不同,集中起来很费时间,所以城主和统领们在此聚会相商,有了结果就各自返回。独断专行不是一个好习惯,尤其汨水城和雷角城都需要拉拢,天浩愿意听听宗具的看法,同时也是了解对方的灰。 “这对我们来说是件好事。”宗具隐约可以猜到天浩的想法,他对此并不在意:“没必要把豕人像兔子一样撵得到处乱跑,集中起来才能一次性解决问题。何况他们走得很仓促,很多村寨连存粮都来不及带上。以我的经验,獠牙城的存粮养不活这么多人,他们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我们大可以稳步推进,在獠牙城外围展开防线,等到城里的粮食耗尽,就能不战而胜。” 廖秋对此并不赞同:“我觉得应该主动进攻,速战速决。拖延下去对我们没好处。” 宗具对廖秋不是很熟,他不想破坏这种融洽的谈话气氛,微笑着轻轻摇头:“打仗嘛,总要死人的。不过有时候还是要讲究方法,尽量减少伤亡。” 第二百一一节 师勇 天浩思考片刻,决定透露一点信息:“宗具城主,其实獠牙城没有你想象中那么难打。” 宗具笑了,他把身子往前挪了一些,压低声音问:“阿浩,听你的意思,你在那座城里也安排了内应?” “算是吧!”天浩回答得模棱两可,现在情况不明,他不打算在这个问题上透露太多。 宗具脸上露出凝重的表情:“这样看来,我们还是应该速战速决。” 黑牙城就是最好的例子,那一仗打得很轻松,宗具至今印象深刻。 “必须速战速决。”天浩不想误导他:“我得到消息,豕王病重,目前獠牙城内所有事务都由国师巫鬃主持。” “巫鬃?”宗具从记忆深处找到关于这个人的种种画面,疑惑地问:“我记得她是个巫师,怎么她还懂军事?” “豕族剩下的兵力不多,就像你刚才说的,獠牙城缺粮,撑不了太久。他们必须向其它部族求援,这是唯一的出路。” 这是雷角城和沅水城都不曾掌握的情报。 宗具顿时变得严肃起来,廖秋与刚典也变得神情冷峻。 “阿浩,你觉得谁会派兵支援他们?”宗具认真地问。 “我不知道。”天浩平静地说:“虎族、狮族、鹿族、鹰族……谁都有可能。” 他往火堆里添了一根干树枝,烧得“噼噼啪啪”一阵乱响。 “但是这些部族出兵的可能性不大。”廖秋歪裂的嘴唇说话有些漏风:“他们互相之间打过仗,有些还是不死不休的血仇,他们不可能合作。” “你说得对。”天浩把玩着一根刚拿在手里的木柴,手指轻轻摩挲着刺扎感强硬的粗糙断面:“不会有两个以上的族群同时出兵支援獠牙城,却不能排除其中一个族群出兵的可能性。” “我们必须抢在情况变糟以前解决问题。”宗具挺直了身体:“我们什么时候行动?” “后天怎么样?”天浩并不独断专行。他计算过时间,给所有人多留了一天。 “那就约定后天早上出发,目标獠牙城。”廖秋回答的很坚决。 …… 狮族领地,苍狮部,碎金城。 同样是走出城主府大门,巫源的心情与几天前在沅水城时截然不同,充满了阳光,被强烈的满足感和亢奋支配着,就连脚步也变得轻快起来。 事实证明,虎族人都是些没脑子的傻瓜。 事实证明,我仍然智慧超群,富有远见卓识。 豕人信使仍然聚在一起小声议论着,高大魁梧的队长走到近前,看着神采飞扬的巫源,不太确定地问:“这次谈得怎么样了?” “师勇城主答应三天后出兵。”巫源压低声音,故作神秘地伸出左手五指:“足足五万人。” 豕人队长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惊喜在表情油然浮起:“真的?” 巫源点了点头:“虎族人一点儿见识都没有。他们只想得到好处,从未想过两族之间其实是一个整体。如果豕族垮了,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 豕人队长连连点头,他现在相信这位牛族巫师是真正为了自己的族群着想,虽然巫源的做法很令人奇怪,他不是豕人,反倒与自己的族群为敌。 “我们现在去哪儿?”豕人队长认真地问。 巫源晃了晃拿在右手上的一卷兽皮:“师勇城主写了两份文书,让我帮他送给另外两位狮族城主。他现在就派出专人前往咆哮城面见狮王陛下,说明情况。” 一股说不出的激动瞬间涌上豕人队长心头:“狮王陛下会帮我们吗?” “会,一定会!”巫源眼前仿佛晃动着天浩被高吊在木杆上的尸体,复仇的快感在身体里燃烧,就连刀子般从脸上刮过的寒风也不以为意。他用力攥紧手中的兽皮卷:“走吧,不要耽误时间,援兵越多越好,早点儿完成任务,我们就能越早返回獠牙城。” …… 碎金城主府邸。 师勇是一个面容阴沉的男人,五官最突出的部分就是眼睛,眼眶很大,眼皮却习惯性的向下压,大多数时候略低着头,由下至上的视线让人很不舒服,就像被一头充满敌意的野兽盯着。 包括他在内,会客厅里坐着五个人————族巫,以及三名负责军事的统领。 环视四周,师勇对这种沉闷压抑的气氛很满意。他清了清嗓子:“情况你们都知道了,我决定出兵。” 一名统领迟疑着问:“大人,这未免太仓促了吧?是不是应该向大王请示一下?” 他所说的“大王”,指的是苍狮部族长师崇。 “我已经分别向咆哮城和狂沙城派出信使,陛下和大王那里都需要解释。”师勇雄心勃勃:“豕族人已经山穷水尽,他们迫切需要帮助,再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机会。” 几乎与会者面面相觑,都从彼此的眼睛里看到迷惑不解。 族巫是个年过半百的长者,他代表大家发出疑问:“豕族很穷,他们对耕种一窍不通,族群所在的区域几乎没什么特产,土地也很贫瘠。我偶承认他们的确很能打,无论被雇佣还是主动与其它部落发生战争,对豕族来说都是家常便饭。可恕我直言,我认为不该帮他们的忙。何况这次豕族人的对手是牛族,贸然出兵……我们能得到什么好处?” “你拒绝的理由,只是单纯为了好处?”师勇看着族巫。 族巫没有避开他锐利的目光,正面对视:“我们的战士不能白死,尤其是这种看不到收益的战争。” “那就让我来告诉你具体的好处吧!”师勇不是一个独断专行的城主,他回答得非常干脆:“以我们碎金城为例,今年春天的时候新开了很多田地,离山很近,必须挖沟引水才能灌溉。那些地方你们都去看过,只能种土豆和玉米。” “我们缺粮吗?”师勇脸上露出几分凶狠且带有痞意的笑:“答案是否定的。感谢神灵赐予我们这两种神奇的东西,我们的族人不会受到饥饿困扰。但其它族群不同,一方面要给锁龙关按时提供给养,还要给北方禁区里的暴民送去粮食。不夸张地说,除了我们狮族,整个北方大陆上所有部落都吃不饱。” 族巫皱起眉头问:“大人,您说的这些我们都知道。可是这与出兵支援豕族有什么关系?” 师勇没有直接回答:“从我们这里买走粮食数量最多的是哪个部落?” 几名参会者互相看了看,一名统领试探着回答:“……好像是虎族人?” “没错,就是虎族。”师勇发出毫不掩饰的冷笑:“虎族有几百万人,如果不是每年都向我们买粮,他们根本熬不下去。他们有马,我们有玉米和土豆,虎族人把马匹看得很紧,公马从不进行交易。我们也一样,只卖给他们玉米面和土豆粉,那些东西只能吃,埋在地里永远长不出来。” “鹿族、鹰族、豹族、螭族、豕族……这些部落的规模小,远不如虎族那么庞大。虎王的野心很大,他想统一整个大陆北方,所有部族都得向他俯首称臣。呵呵,连我都知道这些事情,你们觉得陛下会视若无睹?明明知道虎族是我们狮族最大的敌人,每年还要卖那么多粮食给虎王,陛下难道傻了不成?” 族巫心中一动,连忙道:“大人,您的意思是……” 师勇摆了摆手,继续刚才的话题:“小部族有其存在的意义,它们同样缺粮,同样要向我们买粮。别看它们的购买量小,可加起来的总数超过虎族很多。更重要的是,它们与虎族之间矛盾重重,纠纷不断。大规模战争打不起来,小规模战斗却很频繁。为什么大家都会雇佣豕族人打前锋?因为雇佣豕族的价格便宜,他们的战士也的确很不错。正因为有豕族存在,鹿族才敢派出军队与虎族在边境上频繁冲突,鹰族才能一再骚扰虎族村寨,还有豹族和螭族,它们与虎族之间也是打来打去,维持一种双方都在越界,但都很谨慎的平衡状态。” “如果没有了豕族,这些部落根本不敢主动挑战虎族。哪怕其中任何一个部落偃旗息鼓,虎族就能腾出手来收拾另外几个。” “你们觉得单凭鹿族的力量能打过的虎族吗?” “鹰族号称拥有世界上最好的弓箭手,他们能挡得住虎族的百万大军?” “螭族和豹族就更不用说了,就像两团烂泥巴,甩不掉,但能把你恶心死的那种。只要虎族集中力量进攻,我估计他们连一个月都撑不下去。” “我明白了。”族巫恍然大悟,频频点头:“这些部落人多,各自进攻的方向不同。虎王同时还要防备着我们,就必须留出足够的军队以防万一。” 师勇满意地笑了:“这是一种微妙的平衡。目前我们狮族对虎族还不足以形成压倒性优势,用这些小部落不断消耗虎族的力量再好不过。所以陛下愿意把粮食卖给他们,如果不是为了避免引起虎族的怀疑,对外卖出去的粮食价格会比现在便宜很多。” 族巫认真地问:“大人,我们什么时候出兵?” 他已经完全信服。 “我已经下发了集结令,准备后勤物资大概需要两天时间。嗯,应该是三天……最多不超过四天。我们只是先头部队,陛下很快就能派出援兵。只要打赢这一仗,豕王将对我们感恩戴德,说不定还会主动投效陛下,成为我们狮族的附庸。” …… 这注定了是一个充满杀戮与血腥的冬天。 一只乌鸦扑腾着翅膀从枯树上飞起,带着对食物的渴望飞上天空,仔细搜索大地。 庞大的牛族军队已经抵达獠牙城外,分从东、北和西面三个不同方向进行包围。帐篷构成的营地连绵十几里,鹿砦、木墙,以及用积雪堆成的临时防护比比皆是,很多地块上挖起了泥土,獠牙城附近土壤干燥,水分不多,很难在冬天形成冻土。少水的地面很松散,只要推开雪层,不需要太费力气就能挖出大量沙土。牛族战士架起大锅,煮化积雪,把水倒在堆成墙壁的土壤表面,在这种滴水成冰的极寒天气,很快就能得到极其坚固的防御工事。 乌鸦找到了一具尸体,它高兴地飞下去,站在浑身上下几乎所有肉块都被割掉,只剩下少许暗红色残留组织的森白骨头上,从死者肋骨缝隙叼起一小块冷硬的剩肉,带着说不出的愉悦和满足,坚硬的喙部张至最大,将这块又冷又硬的美味硬生生吞了下去。 天浩站在冰雪和沙土堆砌而成的高台上,眯着眼睛,久久注视这只在两军战场中间胆大包天肆意取食的鸟。 豕族人的确勇猛。 三城联军在约定的时间抵达了獠牙城外围,城内的豕人不甘心于防御,双方打了两次,獠牙城总共派出五万人左右的军队。面对面的拼杀,没有偷袭的优势,牛族常用的枪阵威力远不如之前那么大。悍不畏死的豕人战士从数百米远的距离就开始加速奔跑,他们有着惊人的体能和耐力,仿佛一列列高速行进的机车,在守备严密的牛族重盾墙上狠狠撞开窟窿。 胆敢冲入枪阵的人都得死。但他们的死亡并非毫无价值。紧跟其后的豕人战士发出狂吼,成排并列朝着突破口强行压上,迅猛的进攻就连后排替补的牛族战士在第一时间完成补位也很难压制。如果不是碎齿和曲齿带着大批手下正面硬抗,牛族枪阵的崩溃只是时间问题。 豕人的确是这个大陆上最强悍的重步兵。长久以来,天浩之所以在历次与豕族的战斗中获胜且伤亡不大,一方面是他运筹帷幄,也计谋和各种利益对豕人成功诱降。另一方面,数量优势是关键,两、三千人的豕族村寨根本挡不住牛族大军,尤其是得不到增援的情况下,恐惧导致绝望,进而造成了心理崩溃。 好死不如赖活着,所以……还是投降吧! 第二百一二节 你不是士兵 碎齿对自己身上的新铠甲很满意。 那天遇到一个块头很大的家伙,对方轮起长刀猛砍下来,来不及闪避的碎齿觉得自己肯定完了,没想到刀锋磕在肩甲上之留下一道浅痕,尽管整块肩甲在巨大的力量压迫下朝着中间凹陷,却没有断裂,也没有破损。 碎齿觉得自己骨头都被砸快断了。幸好他反应灵活,惨叫着侧身往长枪阵里一缩,几名牛族战士立刻向前突进,四只长枪同时从不同方向捅进那人的身体,他怒不可遏,像疯子一样喷着鲜血挥刀乱砍,却被长枪如钉子般牢牢定在原地,最后流尽鲜血,再也不能动弹。 通过对比能发现很多问题。侥幸生还的碎齿对天浩的崇拜达到了顶峰。 “你一定觉得打仗是件轻松的事情。就算是素有蛮勇之名的豕人,也根本不值一提。因为你打了太多的胜仗,以前的钢牙部是这样,后来的狂牙部也是这样……呵呵……”天浩背对着碎齿,深邃的目光望向远方,那里有高大粗糙的城墙。 全副武装的碎齿站在天浩身后。此时此刻,他脑子里充满了对年轻城主的敬畏。碎齿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能保持着被天浩威严死死压制住的沉默。 “获胜的因素很多,关键在于组织和信息。无论钢牙部还是狂牙部,再到前段时间被我们干掉的烈牙部,他们没有得到任何关于我们的信息。就像你看不见对手的位置,那怕你力气再大,战技再娴熟也毫无用处。我们围住他们的寨子,集中优势兵力全面进攻,再勇敢的豕人战士也无法改变必败局面。我知道他们很勇敢,不怕死,但他们必须考虑家人的安危,再加上给予他们的各种招降条件很优厚,所以之前那些仗不难打,甚至可以说是简单又容易。” “现在不同了。豕族的所有分部都被我们并吞,他们在最后时刻把消息传到了獠牙城。豕王直属领地的各个村寨有了准备,相信你从之前几次战斗中就有感受。我们的的伤亡比以前增加不少,所有干脆放慢进攻速度,给他们时间离开村寨,全部集中到獠牙城。” 碎齿感觉心脏猛然抽紧,他低声喃喃自语:“打一场大规模的决战?” “一次性解决所有问题。”天浩双手背在身后,昂首挺立在冷冽的风中:“你是豕人,但我从未有过部族差异的想法。曲齿向我推荐了你,我相信他的眼光,所以让你加入亲卫队,也给了你很高的职位,但你的表现令我失望……真的很失望。” 碎齿脸上浮起羞愧的表情,面红耳赤。 “你不是普通的战士,而是一名指挥官。”天浩仍为转身,这样做能保持足够的神秘感与绝对威严:“我知道你很能打,就算没有其他人的帮助,你同样可以干掉那个看似威猛的对手。可是这又怎么样?他只是众多豕族战士的一员,像他那样的人,豕王手下有成百上千,甚至成千上万。但你不同,你是独一无二的,你已经得到我的认同,我会给予你更多的权力,如果你死了,对我,对磐石城都是极大的损失。” “扑通!”膝盖重重跪在地上,夹杂着刺耳的金属盔甲撞击,羞愧到极点的碎齿身体在发抖:“……大人,我错了。” “我并非不赞同勇敢,可是与一名优秀的指挥官比较起来,我更看重后者。杀死一个敌人的方法很多:集中弓箭射击、多人协同进攻、陷阱、投枪,甚至毒药……带有强烈的仪式感的单打独斗很愚蠢,只要达到目的,任何手段都是正确的。记住你的身份:你是指挥官,是统领,不是普通士兵。” 停顿了一片,碎齿听到一句令自己心潮澎湃,热血上涌的话。 “我们一起见证过磐石城的崛起,所有为之付出努力的人我都会记得名字。碎齿,你是我的兄弟。好好记住这一点,好好活着。” 天浩注视着远处那只站在骸骨上的乌鸦,平静的嘴唇略有弯曲,露出一个很好看的微笑。 鸟、鸽子、雕…… 古老的通讯方式必须得到修改,信息传递速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战争胜负走向。 野蛮人连黑嚎狼都能驯服,为什么不能驯服鸟类,用以传递情报? 值得尝试。 …… 平林寨出动了六百名战士,一千六百名辅助人员,总共两千二百人。 几乎是倾巢而出。 广涛拿着一根树枝在雪地上写画着,统计各种数字。 “阿爹,我们损失了一百三十三个人。”他看着站在对面的父亲广胜,小心翼翼地说。 广胜穿着一套漂亮的均质钢铠甲,越发显出魁梧的身材。战争期间无法顾及个人外表,他的胡须很久没有刮过,粗硬扎手的生长物就像一根根钢针,看起来粗豪又凶横。 “这点儿损失没什么大不了。”广胜对目前的收益很满意:“我们已经陆续押回去三千多名豕人俘虏,阿浩答应打下獠牙城之后,还会分给我们一些。我估计至少在一千左右,加起来总数不会低于五千。” 广涛已经不是几年前那个什么都不懂,往往被情绪支配的年轻人。他扔掉手里的树枝,颇为兴奋地活动了一下胳膊,低声对父亲笑道:“照这样继续下去,咱们平林寨用不了多久就能人口过万,到时候阿爹你就是城主。” 难以掩饰的喜色从广胜眼里闪过。左右无人,一些在平时不敢说的话此时在儿子面前也就没了顾忌:“这事儿你知道就行了,别往外传。” “我明白。”广涛连连点头。 “还有,对阿浩要绝对尊敬。”说到这里,广胜忽然变得很严肃:“如果没有阿浩,我们这次也不可能跟着他捡了这么大便宜。你想想,这可是好几千人啊!其实磐石城战团的实力很强,他根本用不着咱们参与就能解决问题。何况这次大王派来了雷角城主力,沅水城那边也是同盟。这种级别的战争,根本轮不到我们说话。” 广涛对此深有体会。 “回头你跟下面的人交代一声,让他们破城的时候留一下。阿浩不是喜欢黄金和银子嘛,獠牙城里肯定有,到时候仔细找找,能帮忙的时候我们决不推辞。” 广涛一边点头一边问:“阿爹,你说阿浩要那么多金子做什么?那玩意儿不能吃也不能穿,族长前些年也征收过,得到的数量不多,后来也就没提了。” “会管用的。总之你不懂得事情就不要胡乱猜测。放心吧,阿浩不是吃独食的那种人,只要我们配合,照他说的做,他就不会忘记我们。” 广胜对此非常笃定。 广涛笑了,随口道:“阿爹,那天在军事会议上阿浩说过,只要獠牙城里升起七道黑烟,就是我们进攻的信号。呵呵……这天寒地冻的,得等到什么时候啊?” 广胜转过身,注视着远处高大的城墙,良久,慢慢地说:“耐心点儿,既然阿浩说过以黑烟为信号,我们就安安心心等着。他是个聪明人,不会乱说话,更不会在这种事情上敷衍我们。” …… 獠牙城,王宫。 条形长桌上摆满了食物,年轻美貌的王妃坐在长桌上首,大国师巫鬃坐在左边,对面是神情冷肃的亲卫队统领鳄齿。 王妃端起酒杯,巫鬃和鳄齿却没有回应的意思。大国师上了年纪,她双手扶在桌子上,对摆在面前的银质餐盘似乎产生了兴趣,慢悠悠地看个不停。鳄齿满面都是冷意,他双臂交叉横在身前,靠着椅子后背,整个人坐得笔直。 “我们能谈谈吗?”王妃一改之前的跋扈,显得楚楚可怜,与其说是商量,不如说是哀求。 “您想谈什么?”巫鬃脸上永远都是那副客套的微笑,熟悉她的人知道这一种招牌,并不代表任何意义。 “我不想再这样下去了。”王妃用力咬了一下嘴唇,随即松开,她仿佛下定了决心:“大国师,我只想要一个城主的位置,就像沙齿那样,可以吗?” 她的这些话完全出乎意料之外,巫鬃和鳄齿不由得面面相觑,从彼此眼睛里看到了惊讶。 沙齿是狂牙部的族长,同时也是豕王的长子。他已经死了,整个狂牙部被天浩并吞,归入磐石城。 有些话不用说得太公开,一个城主的位置……这意味着王妃彻底放弃了争斗,不再专注于把她的儿子扶上王位,而是退一步求其次? 惊喜的目光在鳄齿眼眸深处一闪而过,他冷冷地注视着王妃,态度丝毫没有松动:“这种事情我们说了可不算,如果没有大王下诏,就不能进行分封。” 这段时间鳄齿一直忙于整座城市的防御与维持。牛族人来得实在太快,很多防御工事都未能建成。鳄齿派出军队进行试探性攻击,结果损失了好几千人。震惊于牛族人强大战斗力的同时,他也坚定了固守待援的想法。獠牙城现在集中了豕王直属领地内的大部分人口和粮食,配给制前提下能维持很长一段时间。 豕王已经病入膏肓,随时可能一命呜呼。 从上个月到现在,王妃连续邀请了很多次,鳄齿全都置之不理。他觉得这个女人实在可笑,她手上最大的也是唯一的牌,就是陛下。她以前很傲慢,现在却像只缩在角落里发抖的可怜猫咪,失去了张扬,收起了爪子,可如果她觉得靠祈求就能让自己改变态度,那才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 如果不是大国师巫鬃发话,鳄齿根本不会来到这个地方。 他多少能猜到一点巫鬃的想法————站在共同的利益出发点上,巫鬃同样需要得到王妃的支持。王族内乱毕竟不是什么好事,这会让其他王室成员看到机会,参与竞争。换在平时也就罢了,但现在是战争时期,一切以击退外敌为主。 只是过来吃顿饭,没必要搞得剑拔弩张,至少现在是这样。 何况王妃的态度也有了明显改善,她退了一大步,不再奢求替儿子争得王位,只要一个城主就行。 问题是,鳄齿连区区一个城主都不想给她。 现在的局面与之前不同了,鳄齿有很大信心守住獠牙城,外出求援的信使也发回消息,碎金城的狮族城主已经发兵,用不了多久就能抵达。 军事力量是最大的话语权,鳄齿完全有理由相信自己就是下一任豕王。 既然距离王座无限接近,唾手可得,为什么要把即将属于我的东西分给你? 巫鬃轻轻咳嗽了一下,慢吞吞地笑了。 “殿下您能这么想就对了。我们都很担心陛下的病情,现在的局势不是很好,牛族人在城外集结大军随时准备进攻,这种时候并不合适讨论谁来继位的问题。既然殿下愿意退让,我们也不能没有表示。这样吧,等这次打赢了牛族人,殿下您可以带着小王子在任何一地选择建城。” 鳄齿根本没想到巫鬃会这样说,他惊愕地张开嘴看着对面,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却看见巫鬃半侧着身子,在王妃视线无法看到的隐蔽角度微微冲自己摆了摆手……心情郁闷的锐齿只好闭上嘴,狠狠将这口闷气咽了下去。 王妃连忙离开了椅子,来到巫鬃面前,感激地行了一礼:“多谢大国师。” 巫鬃极有耐心地看着她行礼,重新站直身子,这才客套地笑笑,说:“我们是同族,不是敌人,只要殿下您通情达理,事情就会像现在这样变得非常简单。” 王妃微笑着连连点头,只有凑到很近的位置,才能看到她眼角一直在抽搐,也不知道是出于激动还是愤怒。 巫鬃对此毫无察觉,她端坐在椅子上,淡淡地问:“该说的都说了,殿下,能让我和鳄齿大人单独呆会儿吗?” 这话其实有些无理,可是在巫鬃看来,自己已经掌控全局,礼节什么的已不重要。 第二百一三节 惊变 这同时也是一种试探————傲慢是一种存在与思维深处的东西,以王妃的性子,大概永远不可能割弃。巫鬃没兴趣对她进行人格改造,只要王妃愿意在这场权力斗争中认输,放低身段,巫鬃也不会赶尽杀绝。 那样做,对自己没有好处。 王妃如梦初醒,忙不迭点着头,很是仓促地对着巫鬃和鳄齿分别行礼,急急忙忙离开了房间。 巫鬃抬起布满老人斑的枯瘦双手,拿起摆在面前的餐具,用筷子点了点装在大盘子里的烤肉,示意鳄齿:“尝尝吧,宫里厨子手艺还是很不错的。那女人为了这桌菜还是很花了一番心思,不要浪费。” 当面称呼“殿下”,背后直呼“那女人”,身份转换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区别非常大,也是人之常情。 鳄齿对餐桌上的食物毫无兴趣。他其实很饿,现在正是午餐时间,菜肴也很丰盛————有新鲜的嫩肉,用考究的手法用绳索捆绑,这样做可以让肉质保持紧密,然后切片蘸料,很有嚼劲。 树叶包裹动物大脑烧烤的做法源于古代,曾经是蛮族祖先不浪费食物节俭的代表。然而大脑的鲜美嫩滑令人吃起来感到愉悦,久而久之也就成为一道美食。 再有就是脆骨,体积约为小孩子手指那么长,油炸酥黄,脆嫩筋道,撒上一层细盐,能让人吃了就停不下来。 菜肴本身的味道暂且不论,单就食材来看,就弥足珍贵。尤其现在是特殊时期,凑齐这么一桌美味的食物,足以看出王妃的诚意。 鳄齿卷起衣服袖子,直接拿起一大块烤肉装进自己的盘子。他狠狠咬了一大口,带着说不出的郁闷,边嚼边问:“为什么要答应给她一个城主?” 巫鬃的吃法和动作没有锐齿那么粗鲁。她用勺子舀了一些烤熟的脑子装进碗里,用筷子慢慢挑着吃:“你想杀了她?” 鳄齿被问住了,微怔片刻,下意识地摇摇头。 “那你是打算杀了她的儿子?”巫鬃换了一个问题。 “那怎么可能。”鳄齿想都不想便张口回答:“他毕竟是陛下的儿子,是真正的王室成员。” “她必须活着,她的儿子也不能死,能用一个城主就解决这个问题,其实对我们对她都是最好的结果。”巫鬃对这道菜很满意,她很快吃光碗里的那些,又舀了一大勺:“这段时间她待在宫里应该想了很多,否则她不会这么容易松口。少了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这对你很有好处。” 鳄齿低着头慢慢咀嚼,目光有些阴沉:“陛下的病到底怎么样了?” “快不行了,也就是这几天的事情。”巫鬃轻轻发出叹息:“人老了,就身不由己,必须服从神灵的召唤。” 鳄齿抬起头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继续低头吃着自己盘子里的食物。 巫鬃这些话只能骗骗外面的人。 谁都想要权力,越多越好。 这段时间鳄齿执掌獠牙城军权,他明显感受到巫鬃对自己的态度产生了变化。想想就不会觉得奇怪,牛族人在城外虎视眈眈,随时可能发动全面进攻。掌握军权等同于掌握王权,尤其是信使已经带回狮族出兵的好消息。巫鬃对自己的支持肯定会有所保留,她毕竟是国师,一个过于强势的掌权者对她来说并非好事。中庸一些,甚至放出一部分权力,在几方争逐中掌握平衡,这才是她想要的。 王妃的儿子会长大,巫鬃想必会给予他更多的帮助……这些事永远不可能摆在台面上说,因为说了她也不会承认。 “我这是为你好。”看着神情阴霾的鳄齿,巫鬃淡淡地笑道:“你得到了军方的全力支持,但这还不够,你得顾及其他王室成员的反应。得到的太多就得分一些出去,看看陛下吧,他就是最好的榜样。一味强硬只会带来糟糕的结果,必须注意平衡,无论战争还是统治一个族群,都是这样。” 鳄齿不打算在这个问题上与巫鬃争辩,事实上也不可能争过她。这个老太婆牙尖嘴利,说起话来头头是道……就暂且让一步吧!反正这种事情私下里商量做不得准,等到战争结束再说。 以后,那就由不得你们了。 鳄齿悻悻然地冷笑着,伸手抓向餐盘里的烤肉。 突然,他的胳膊僵在空中,脸上露出惊愕的表情。 “我……怎么会……这样……” 他清清楚楚看见坐在餐桌对面的巫鬃同样面露震惊,却连话都来不及说,双眼一闭,重重扑倒在桌上。 这些菜有问题! 脑子里刚冒出这个念头,鳄齿感到眼前一黑,彻底失去了知觉。 房门从外面推开,王妃跟着雍齿快步走了进来。 她脸上充斥着狂喜和亢奋,激动得难以自持,一个劲儿连声催促:“把他们抓起来,统统抓起来。” “一个是国师,一个是负责全族军队的统领,把他们抓起来没用。”雍齿耐心解释:“应该按照我们之前商量好的,杀了他们。” “对,杀了他们!”王妃的双眼在充血,第一次做这种事让她感到刺激,想也不想就抓起摆在桌上的餐刀,舔着肥厚性感的嘴唇,迈着颤抖的脚步,来到昏迷不醒的巫鬃身后。 雍齿手上握着一把战刀,连声催促:“捅她的脖子,把她的头砍下来。这个老太婆不是好人,她根本不可能为你和孩子着想。杀了她,有什么事情我担着,你儿子会成为新的豕王,你必须这样做。” 在菜里掺点儿麦角菌干粉,再复杂的事情也会变得简单。何况这里是王宫,巫鬃和鳄齿的卫队都在休息区。他们掌控着整座城市,宫内留给王妃的卫兵寥寥无几,国师和统领对此非常自信,做梦也没有想到区区一个厨子敢对自己下药,一个娇弱美貌女子会像发怒的野兽那么疯狂。 她伸手抓住巫鬃花白的长发,手明显在发抖,幅度很大。 雍齿已经绕到鳄齿身后,冲着王妃鼓起胳膊上的结实肌肉:“别怕,我杀一个给你看看。” 战刀太长了,他换了一把匕首,左手按住鳄齿的头,右手握刀,对准昏迷不信的大统领侧颈大动脉狠狠捅了进去,顿时喷出一股浓密的血泉。 麦角菌干粉的致幻效果极强,鳄齿眼前晃动着无数野兽,都是他从未见过的怪物。背景瞬间变成了红色,感觉不到痛,被麻痹的神经无法向大脑传递危险,因为服用时间太短,他仍保持着一点点清醒,手脚却不听使唤。雍齿和王妃之间的对话就像从另外一个世界传来的天籁,期盼中的神灵没有出现,生命气息却从身体里一点点消失。 鲜血比任何东西更能刺激神经。王妃握刀的手在发抖,她看见鳄齿的脖子歪了,雍齿力量很大,一刀下去直接隔断喉骨,大部分连接肩膀与头部的肌肉组织尽断。她虽然心狠手辣,前前后后也打死过好几个侍女,但在这种场合,以这种直接凶猛的方式杀人,对她来说的确是个挑战。 “想想你的儿子。”雍齿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汗,给这个徘徊在犹豫边缘的女人狠狠加了一剂猛药:“难道你要等着她醒过来?她不会放过你。鳄齿已经死了,还会有其他垂涎王位的人取代他成为新的统领。他们会用你儿子的人头祭祀神灵,连你也不会放过。” 王妃就像被无形巨手从后面狠狠推了一下,整个人不再迷糊,凶狠残忍的目光从眼眸深处闪现。她再无犹豫,如同疯狂的母兽,张大嘴,流着令人厌恶的口水,锋利的匕首高高举过头顶,对准毫无反抗能力的国师侧脸猛扎进去。 一刀、两刀、三刀…… 餐厅里血流成河,杯盘狼藉的餐桌上到处是血。烤肉表面溅上星星点点的血,破碎的人体组织凌乱。疯狂的王妃是如此执着,充满仇恨的大脑支配着她如机械般动作,刀锋卷刃,像操弄锯子那样在死者身上来回磨动,直到割下巫鬃苍老的头颅。 说不出的酣畅淋漓在身体里蔓延,她从未像现在这样亢奋。 豕人本来就是战斗的种族,女人也不例外。 她站在血泊之中,獠牙外凸的嘴唇猩红无比,发出对神灵虔诚无比的祈祷:“我做到了,我向您敬奉最尊贵的祭品。请保佑我的儿子继位为王……我……我……我将继续奉上更多的祭品,一千……不,五千……不不不,一万人,我将向伟大的神灵奉上一万名奴隶!” 雍齿在旁边听这忍不住打了个寒战。他知道这女人很疯狂,却没想到她竟然疯狂到这种程度。 一万人,相当于一座城市。 强压下心里的恐惧,雍齿扔掉手中染血的武器,大步跨过锐齿的尸体,走到如疯如痴的王妃面前,以野蛮狂暴的方式一把搂住她的肩,劈手打掉她的武器,力量巨大的双手捧住她的脸,强迫王妃正视自己。 “亲爱的,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他大口喘息,呼出带有浓烈男性成分的热气:“我做到了,你的儿子将成为新王。” 王妃热泪盈眶,感动得不知所措:“谢谢……我真该早点儿遇到你。我……我说过,我要给你生个儿子。” “我只要你!”雍齿对她的话置若罔闻,偏过头,避开王妃那对用金箔精心装饰过的獠牙,张开嘴,狠狠咬上她的唇。 不是亲吻,是撕咬。 动作很直接,力量如此之大,毫无反应的王妃沉浸在爱情光环深处,做梦也没有想到心爱的男人会撕咬自己的唇。他的牙齿尖利无比,从王妃口腔内部扯出舌头,毫不犹豫,一口咬断。 “唔……唔唔……”她惨叫着如触电般跳开,双手紧紧捂住流血的嘴,充血的双眼带着恐惧睁至最大,剧痛撕扯着大脑和心脏,感觉眼前的男人无比陌生,根本就是从地狱深处爬出来的魔鬼。 雍齿用力吐掉嘴里的半截舌头,抬起脚,狠狠将其碾碎。 他用右手顺了一下从额前垂落的头发,冲着惊恐不已的王妃露出邪魅微笑,转身跑出了餐厅。 只有傻瓜才会陪着这个疯女人一块儿死。 她也不想想,巫鬃和鳄齿的身份极高,就算进宫吃饭,两个人都带着数量过百的卫队。碍于宫廷禁制,这些人无法进入内廷,却在王宫外围休息等候。没错,王妃这段时间的确花了大量财富买通宫廷上下,笼络了五、六十个听从她使唤的侍者和侍女。可是就战斗力来看,这些人终究不如职业士兵。 “杀人啦!王妃杀人啦!” 雍齿奔跑的速度极快,短短半分钟就冲出内廷,有两个见势不妙的侍者想要将他拦住,却被雍齿用强劲的肩膀当场撞飞。 他一直跑到卫队值守的宫廷外侧空地上,彻底收敛住凶悍的气息,脸上浮起凄苦恐惧的表情,先是故意摔了一跤,连滚带爬,跌跌撞撞跑向距离最近,同时也听到呼喊,手持武器问讯赶来的卫兵。 “救命,快救救我。王妃疯了,她在里面杀人……见人就杀啊……”一把抱住那人的脚,雍齿涕泪交加放声大哭。 那是锐齿身边的一名亲卫队长。雍齿这段时间做足了功夫,他与巫鬃和锐齿身边的一些人混得很熟,互相能叫得上名字,雍齿也利用自己皇宫御厨的身份,偷偷给他们做了些好吃的……男人之间的友谊其实很简单,有共同爱好,有酒有肉,多聚几次,反正大家都是豕人,在上层势力斗争尚未分出胜负以前,都能成为朋友。 队长看到浑身血迹斑斑的雍齿,大吃一惊,连忙把他从地上扶起来,满面惊异连声追问:“你说什么?发生什么事了?” “王妃杀了大国师,她还杀了大统领。”雍齿结结巴巴,与吓破胆的濒死者没什么两样:“她疯了,她在餐厅里拿着刀,见人就杀……” 第二百一四节 信号 (感谢无良混子的打赏,谢谢!) 这消息实在太可怕了。 队长连忙放开雍齿的双手,咆哮着对聚集过来的卫兵迅速下达命令,带领几十个人向王宫内廷拔腿飞奔。 没有人照看雍齿,与一个普通的厨子比较起来,无论国师还是大统领的身份都要尊贵得多。卫队的意义相当于保镖,一旦大人物们出了问题,上至队长,下至普通卫兵,全都难辞其咎。 看着身边瞬间走空,所有人像疯了一样朝内廷方向跑,雍齿那张沾染了大量鲜血的脸上浮起一丝感佩的笑。 “城主大人果然妙算无双,一切都被他说中了。” 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成为间谍,雍齿在磐石城被天浩选中,前前后后接受了一系列严格训练。 人类都有思维误区。 如果要去做一件危险的事,而且被捕几率很高,那就必须在此之前做点儿什么吸引警戒人员的注意力,这样才能让你得到安全。 雍齿从未爱过王妃。那女人虽然漂亮,却是一头真正的食人野兽。跟她在一起,雍齿时刻都要打起十二分精神,小心翼翼陪着说话,从自己嘴里吐出的每一个字都要经过深思熟虑,否则就会有性命之忧。 这样的生活实在太难了。 但也有乐趣存在。这在雍齿看来是一种挑战,就像驯兽师,明知狮子老虎喜欢吃肉,还要主动把脑袋塞进它们的嘴里,挑战极限。 无论大国师巫鬃还是大统领鳄齿,他们都必须死。只有这样,才能在獠牙城内制造混乱,给驻扎在城外的三城联军创造机会。 从接近并得到王妃认同,成为她情人的那一天,雍齿就从不同角度潜移默化让她感受到王位的重要性————没人规定你儿子必定会成为新王,有很多人都在对这个位置虎视眈眈。为了权力,为了未来幸福的生活,你必须做点儿什么。 所以你得杀了巫鬃和鳄齿。 目的达到了,那个漂亮女人果然很蠢。她挥舞尖刀割下巫鬃脑袋的时候,大概从未想到这其实是通往地狱深渊的台阶。 接下来,我得考虑自己的安全。 王妃不是那种能共渡难关的女人。她很自私,爱情在她眼里其实是打发时间的无聊存在。雍齿敢用脑袋的打赌,别看当时王妃被吓得花容失色,浑身颤抖,但只要过了短暂的恐惧适应期,她会毫不犹豫把自己推出去,亲口告诉外面那些卫兵————是这个厨子杀死了大国师,干掉了大统领。 理由很简单,他是男人,他很强壮,瞧瞧他的胳膊和大腿,那么粗。 再看看我,弱女子一个,国师也就罢了,我根本不是身为统领鳄齿大人的对手。 把对方卖掉也得讲究时机。 趁着王妃脑子不是那么清楚,趁着她还沉浸在复仇的快感之中,合理利用我们之间剩下最后那么一点点可贵的爱情,让我最后吻你一次,搂住你的肩膀,重重给你一击,你会痛,你会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呆,至少短时间内不会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还有就是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嗯,我会给你足够的时间慢慢想,一分钟不够就五分钟,再不够就十分钟,只要我趁机逃出去,装作受害者叫来那些卫兵,一切都有了定论,我也就得到了迫切需要的安全。 思维假象已经成功制造,所有人都会认为王妃是凶手。她没有舌头,无法自辩,就像一个清白之人被封住了嘴,无法说出“冤枉”这个词。 至少当时是这样,事后说不定会有几个聪明人发现端倪,抽丝剥茧分析线索并找出雍齿这个真正的幕后主导。可是那又怎么样?最关键的逃生时间他已经得到,这就足够了。 沿着事先窥探好的路径逃出王宫,雍齿一路上不断喊叫着“国师死了,大统领被王妃杀了”之类的话。听到的人们纷纷面露惊讶,议论着转身朝王宫方向跑去。 雍齿很快溜进城东的一个院子。他一脚踢开紧锁的房门,从房间里搬出一大堆事先准备好的木柴,全都是劈成细条的松明。他转身跑进厨房,从灶膛里取出头天预埋的火种,引燃干燥的树叶,看着蓝色的小火苗不断扩大燃烧面积,变成吞噬大块木柴的红色火焰,这才慢慢添加大块的干牛粪,将其压住,迅速释放出浓烈的滚滚黑烟。 做到这一步,雍齿的使命也就结束了。 看着这堆在浓烟中不断扩大燃烧的烈火,雍齿“嘿嘿嘿嘿”笑了起来,一股强烈的自豪感与成就感油然而生。这一刻,他真正明白了在磐石城受训的时候,年轻城主所说“无名英雄”这个词的意义。 他转身踩着扶梯爬上屋顶,朝着四周不断张望。很快,城市的各个角落纷纷腾起一道道黑色烟柱,扶摇直上,仿佛连接天空与大地的诡异支柱。 “一、二、三、四、五……七道,哈哈哈哈,七道!”雍齿压制着狂喜的心,眺望着远处高大的城门,陷入深深的期盼。 …… 城外,磐石城大军驻地。 碎齿带着两名传令兵像疯了般冲进天浩的大帐,他粗糙的面部皮肤被红色占据,眼睛里闪烁着亢奋的光,激动的声音震撼如雷鸣:“大人,城里……城里的烟升起来了。” 天浩目光微动,淡淡地问:“有几道烟?” “七道!”碎齿努力伸展开自己的左手,汗珠在因为激动而颤抖的脸上向下滚落:“我数过,的确是七道。” 天浩平静地笑了。 安排在獠牙城里的内应不止雍齿一个人,但他是最重要的。 按照约定,以雍齿所在位置升起的黑色烟雾为信号,城内其他潜伏人员同时动手。按照各自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只要安全稳定,做好了就近夺取城门的准备,就立刻点火燃烟。只要有一道烟雾升起,就意味着獠牙城已经陷入内乱,可以进攻。两道烟雾升起,代表有两个潜伏区域在小范围内得到控制。 天浩前前后后向獠牙城内派出一百多名潜伏者,按照事先划定的各自职能,分为七个互相支援的小集团。同时升起七道黑色烟柱,意味着獠牙城内的平静与稳定被打破,所有潜伏者同时发难。 “命令快速反应部队出动,按照烟雾信号指示攻击城门。其余的部队立刻集结,向獠牙城发起总攻。” 这不是磐石城战团单独作战,上次三方指挥官共聚的时候,天浩就公布了烟雾信号的秘密。瞭望塔上每天都有士兵值守,只要发现城内有烟雾升起,宗具和廖秋会同时做出反应。 在没有电力和卫星传讯的时代,这是最快的通讯方式。 …… 两千名强壮的豕人战士小跑着从鹿砦间距开阔的位置冲出。接近城墙的时候,他们纷纷取下背在身后的圆盾,挡住头顶和正上方,迅速贴近城墙底部。 在他们后面,是两千名装备精良的牛族士兵。重盾手负责掩护顶部和两侧,人们扛着沉重的工程零件,跟随冲在前面的豕人迅速接近城门。这些零件结构简单,只要配合默契,几分钟就能拼出一具悬挂式重型攻城锤。 獠牙城墙上一片混乱,到处都是尖叫与呼喊,很多人来回奔跑,更多的士兵眼露迷茫,不知所措。 大国师死了。 大统领也死了。 王妃发疯杀了他们。 可是……这到底是为什么啊? 士兵和平民对上层权力争夺毫无兴趣,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安危,以及是否能吃饱肚子。 该死的牛族人,偏偏趁着这个时候发动进攻。 统领们得到消息都去了王宫,稳定局面比什么都重要,必须尽快对王妃做出处理,同时争取给自己拿到更多的好处。 中、下层军官无法统御全局,他们只能带着士兵登上城头拼命抵抗。可是新的问题接踵而来————几乎所有城市防御面都遭到进攻,庞大的联军部队从未像今天这样凶猛。他们的弓箭手在城外列队,依靠重盾手掩护,举高弓弩朝着城头抛射,重步兵扛起架好的攻城锤,发出震天响的号子,一下又一下撞击城门。 雍齿小队已经完成了集结,十几个人左臂上绑着白色布条,这是用以区分敌我的约定标志。事前偷运进来的铠甲均为磐石城出产,他们左臂上绑着圆盾,右手持刀,背后插着一大捆投枪,在街上见人就杀,引发了更大的混乱。 前面就是城门。 并非所有豕族军官都是废物,一名百人首集结了周围的所有士兵,以城门为核心列队,展开防御。他很清楚,无论城内的叛乱分子还是城外的侵略者,都会把攻占城门作为首要目标。只要牢牢守住这里,哪怕城内再乱,也不会对局势造成致命威胁。 隔着两百多米的距离,雍齿看到手持长枪的士兵在城门外围警戒,一些被临时征召的平民扛着石块等重物,沿着城门内侧开始堆放,进行加固。 再强大的攻城锤也很难砸开这种障碍。 士兵们发现了这群装束明显异于普通平民的家伙,立刻调转枪口,朝着这边扑来。 “投枪准备,标尺一百米,扔!” 雍齿从年轻城主那里学到了不少新词。他对“标尺”的概念很模糊,勉强知道这代表投枪与弓箭射击的距离。这在雍齿看来不是什么坏事,恰恰相反,这才能显出自己与众不同。就像文明时代的英文初学者,其实连朗读句子都不流畅,但在一群崇洋媚外却连ABC都分不清楚的家伙眼里,说话的时候随便蹦出几个英文单词,是多么有面子且令人羡慕的一件事。 三棱投枪分量十足,射程虽不如弓箭,却可以在近距离造成可怕的杀伤力。 成年人(文明时代)胳膊粗细的投枪贯体直入,在对面的士兵群里带起一片惨叫。豕族缺铁,根本谈不上什么盔甲质量,他们的腹部被捅穿,胸口被粗大的投枪深插进去,口中喷吐鲜血哀嚎着倒下,被进攻者沉重的脚步从脸上和身上踩过,朝着下一批目标继续投掷杀人利器。 弓箭手都在城头,普通的豕族巡逻小队只配备了长枪。 雍齿不喜欢用弓箭,虽然他知道羽箭比投枪射程更远,但他就是无法把握精准的射术。也许正如年轻的城主大人所说:豕人的优点在于力量,投枪是最适合他们的远程武器。 突击小队每人配备了七支投枪,这是个人负载量的极限。 守卫城门的豕族百人首已经死了。雍齿掷出的投枪从他眼窝里准确扎进去,穿透大脑,牢牢钉在身后的墙上。 最后的六名守卫者同样还是被投枪解决。他们的死法颇为诡异————谁也没有想到这群反叛分子竟然拿出一个个拳头大小的棉布口袋,从空中扔过来,眼前顿时扬起一片白色灰尘,眼睛顿时变红充血,无比刺痛。 雍齿等人的编制是“特战小队”。他们携带的东西比正规军多得多。三角钉、油壶、带勾爪的绳索、短管吹箭,甚至还有三个装满生石灰的棉布口袋。 “作战杀人,杀死对方为第一目的。这无关荣誉,只关乎任务是否成功,还有你们的生存概率。” 这是天浩的原话。 只有死人才会在意所谓的“脸皮”。真正的强者从不顾忌这些,简单来说就是不要脸。 趁着对方双眼刺痛丧失视觉,雍齿等人再次掷出投枪,彻底清空与城门之间的最后障碍。 搬运石块的平民已经逃散。 奋力拨开挡道的石头,雍齿从地上捡起一柄重型战刀,高举过头顶,狠狠斩断横在面前的钢制大锁。 城破了。 …… 狮族领地,首都,咆哮城。 从碎金城传来的消息已经送入王宫,狮王师雄对此非常重视,第一时间召集重臣进行商讨。 他是一个年富力强的王,正值壮年,高大魁梧,有着宽厚的肩膀,肌肉发达。从外表来看,给人以强硬且必须畏惧的感觉,属于那种一旦决定了不会轻易改变主意,无论如何也要执行到底的类型。 第二百一五节 灭族 在对待豕族的问题上,师雄和师勇看法一致————必须出兵。 整个调兵过程很繁琐,涉及到方方面面各个环节。尽管如此,师雄仍然下令派出十万名王城禁军,等待周边区域二十万部队集结后出发。同时派出信使分别前往领地北面的多座城市,命令当地城主先期派出一至数万军队,即日越过边境,支援北面的豕族人。 师雄眼光长远,他知道以豕族的实力撑不了太久。想要守住一座城市,“有没有援兵”对守卫者来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思维心态。哪怕只是区区几千人的小规模增援,都相当于给他们打了一剂强心针,促使他们爆发最强大的战斗力。 一切顺利的话,先头部队一周内就能抵达。何况碎金城的城主师勇极有见地,智勇双全,他早早就完成了集结,带领五万大军前往獠牙城。 耐心点,告诉豕王一定要撑下去,本王会带着三十万主力亲自驰援。到时候,我们一起杀光那些该死的牛族人。 …… 潮水般的牛族战士涌入獠牙城,纵横交错的街道被黑压压人群填充。雍齿小队的每一个人都成为向导,他们冲在最前面,进攻仓库、王宫、重要的塔楼…… 王妃已经死了。暴怒的卫队长砍下她的脑袋,用长枪挑着矗立在宫门前。他忠心耿耿,在哭喊与惶恐中收拾好巫鬃与锐齿的尸体,却被冲进王宫的牛族战士再次扰乱,连他自己也在猝不及防之下被乱军所杀。 杀死所有的豕人贵族。 杀死所有千人首以上的官员,包括他们的家人。 这是天浩下达的命令,任何人都不能破例,无可违背,必须坚决服从。 粮仓与内库在第一时间占领,尤其是内库。雍齿带着数千名强壮的战士,迅速搬空了豕族王室多年来积攒的贵重物品,尤其是黄金和白银。 雷角城和汨水城的军队从另外两个方向杀进来。三个人分赃哪里比得上一个人独吞?何况天浩从一开始就做出了很大让步,他不打算把这些重要物资让出去,这关系到下一步经济全面发展的计划与安排。 整座城市一片混乱,到处都是喊杀声。 无数平民从家里被带出来,如狼似虎的侵略者肆意冲进屋里搜寻财物。女人在这种时候无法抗拒,尤其是那些相貌不错的漂亮女子。虽然天浩下令禁止磐石城士兵在这方面肆虐,却无法约束雷角城和汨水城的人。他最多只能作壁上观,下令各级军官严格约束士兵,确保军纪。 眼睁睁看着别人吃肉,自己连汤都喝不上一口,这种感觉很难受。不过磐石城的士兵们也想得开————城主大人早在出发前就说过,这次带回去的俘虏(女性)随便挑选,只要愿意结婚,甚至还能得到一定数量的物质奖励。 很快,城内出现了明显的两极分化:越来越多的豕族平民自发性朝着东面逃跑,据说那里的牛族军队比其它方向要好得多。他们虽然凶悍,却不会随便杀人,更重要的是女人逃到那边很安全。 战争带来的混乱一直持续到黄昏。 三方指挥官在王宫大殿上分席而坐。 到处都是血迹,尚未清理干净的人体器官碎片随处可见。宗具对这些东西感到厌恶,他微微皱起眉头,抬手遮住鼻孔,避开那股浓烈的的血腥味,认真地问:“阿浩,我们什么时候走?” 之前出兵的时候,三方约定攻占獠牙城后不做逗留,清点完各种战利品和俘虏,第一时间撤退。 “至少需要两天时间才能离开。”天浩目光冷峻,吐字发音听起来有些沉重:“我指的是从现在开始计算。其实有些东西没必要点算的太过清楚,还是以俘虏为核心,让辅助人员押着他们,编成一队就撤一队,现在就走。” 刚典有些诧异:“用不着这么急吧,豕王死了,所有王室成员不是被杀就是被抓。他们已经没人能撑起局面。” 廖秋也微微点头,带着疑惑赞同刚典的说法:“是啊,豕族已经不存在了。这段时间不停的打仗,下面的战士体力消耗很大,进城的时候我特意去仓库看了看,豕人的存粮不算少,城内城外死了很多人,多给士兵们发点儿粮食,让他们吃几顿好的,犒劳一下再走吧!” “情况没有你们想的那么好。”天浩沉吟片刻,决定公开从雍齿那里得到的情报:“我得到消息,早在我们三城联军围城之前,豕王就向其它部族派出信使,请求援兵。” “什么?”宗光惊讶得脸色涨红,一片激愤之色。 廖秋凝重地深吸了一口气:“这是我最担心的事情,没想到还是发生了。” 宗具一直在摇头,语气轻蔑又感慨:“豕族一直是各部落公认的雇佣兵。他们替所有部落打过仗。要说结仇,其实豕族人才是所有部落憎恨的对象。然而问题就在这儿,谁也不能把豕族人怎么样,一方面是厌恶,一方面又需要他们的力量。他们是工具,也许就连豕王也没有意识到这点。” 刚典对宗具话深以为然:“他们一直都是这个德行,我觉得没人会为了豕人出头。这可不是随便猜测,要换了是我,无论那些信使怎么说,我也不会出兵帮着往日的仇人。” “问题是狮族已经出兵了。”天浩的语调平静,语音清晰:“两天前,一名信使从南门进入了獠牙城。他带来了狮族出兵的消息,碎金城方向,五万人。以我的推算,他们最多再过四天就能抵达。” 一片沉默,所有人脸色凝重,尤其是汨水城主宗具。以往的经验告诉他,年轻的磐石城主不会在这种事情上撒谎,哪怕是丰厚的战利品摆在面前,也绝不会动摇他在持续发展与短期利益之间做出愚蠢选择。 更重要的还是因为情报。 大家一起出兵,汨水城无论历史还是底子都比磐石城厚重,偏偏在情报收集方面落于下风,天浩的口风很紧,从不透露半点……直到现在,宗具根本不明白这些情报究竟从何而来。 他由衷的感到羡慕。 “我们应该听阿浩的,现在就整编俘虏,争取今天晚上就走。”刚典的脸色严肃起来。 “看来只能暂时取消对士兵们的犒劳了。”廖秋想到的问题更贴近于实际:“那些死掉的家伙可不能浪费,把他们都带上,要不就粗放点儿,只要腿脚胳膊不要身子,这些部位很有价值。” 宗具用富含询问成分的目光看着天浩:“阿浩,说说你的计划吧!你是我们当中最聪明的人,要是没猜错的话,你已经有了计划?” 天浩并不否认。他微微点头:“我派了两个游骑兵中队沿着南面的大路搜索前进,他们会不断发回消息。我们必须尽快完成对俘虏的整编工作,腾出更多的人手。” 刚典脸上全是愕然,结结巴巴地问:“怎么……你……你想对付狮族?” 也难怪他会如此反应,狮族是北方大陆上综合实力最强的部落。 天浩依然微笑着,但他黑色眼睛里却流露着严肃的神色:“强大与否暂且不论,我只就事论事。我们目前总体军力超过十五万,这还只是一线作战部队的数字。我建议现在对獠牙城的俘虏进行整编,今天晚上就安排人手将他们押往后方。这样一来,我们的粮食和后勤供应压力会减少很多,留下的士兵都是精锐。” “狮族再强大也是一个部落。狮族和虎族虽说是盟友,却是因为货币制度而产生。其实虎王对狮王的强势很不满,狮族在交易中赚取了虎族太多的利润。这一点儿也不奇怪————养马是个漫长的过程,玉米和马铃薯就不同,每年都有大量收获。虽然两族都在相互出口,但究其贸易总量,狮族从中占据了很大份额。” “所有虎族不可能出兵帮助狮族,甚至有可能暗中派人阻挠。至于其它部落就更不用考虑,宗具城主之前就说过,豕族与所有部落都有血仇,但狮族是个例外。考虑到领土面积和时间上的关系,我们完全可以打赢,一次性吃掉从碎金城派出的这五万先头部队。” “这是一笔额外的收益。”天浩的声音充满了诱惑:“我们与狮族之间很少发生冲突,这次如果不是灭掉豕族,打通了与狮族之间的领地连接,估计狮王也不会派出军队。这可是实打实的战功,还有俘虏……我们可以得到很多好处。” 宗光重重一拳打在自己的左掌心,发出兴奋的低吼:“干了!阿浩我跟着你干他一票!管他狮族还是什么其它部族,我都跟着你干了!” 宗具偏头看了一眼儿子,有些哭笑不得……年轻人就是容易冲动,随便撩拨几句就急不可耐。比起沉稳有魄力的磐石城主,自己的独子实在差得太多。 廖秋与刚典互相看了看,不约而同把目光转向天浩,认真点了点头。 “那就这么定了。”天浩淡淡地说:“做好安排,尽快把分配的俘虏押走。破损的盔甲和兵器抓紧时间修复,各自留下三万人,应对接下来的这一仗。” …… 獠牙城。 这注定了是个不眠之夜。 到处都是火光,只有点起房屋才能得到光线,烧毁俘虏们的希望。这意味着家园被毁,就算神灵降下神迹,迫使侵略者离开,也彻底失去了生存的根基。 谩骂与哭泣在城市上空徘徊,怜悯从这片土地上被永远驱逐。牛族战士挨家挨户的搜,战斧编制仍旧以十户为一个小队,区别在于这次的看押监管人员比以前更多,足足增加了一倍。 高大的城门被卸下,獠牙城毕竟是一族首都,重视防御的豕王花费大量物资好不容易用钢铁制成门板,现在变成了侵略者的战利品。熟练的牛族工匠将其就地熔化,冷凝成一个个上百公斤重的铁锭,装上牛车,随着浩浩荡荡的战俘大队一起运往后方。 年轻的宗光站在王宫塔楼顶部,透过做工粗糙,谈不上精细,也没有丝毫美感可言巨大窗户,注视着脚下这座被尖叫与火光充斥的城市。 从这里可以看到位于城市正东方向的广场,那里点起数百根火把,四堆巨大的篝火将广场中心照得亮如白昼。上千名全副武装的牛族和豕人战士环伺周围,就在那些篝火正中央,远远看见一个高大的黑色身影背对这边,做着虔诚的祈灵仪式。 那是年轻的磐石城主。 豕王死了。冲进王宫的牛族战士在寝宫找到了他的尸体。这位老迈的王当时已经僵硬,也许是中毒,也可能是生命被疾病折磨到了尽头,也可能是什么别的原因……总之他双眼紧闭,仿佛羞于看见族群终结于自己之手。 不管怎么说,他毕竟是一位王者。按照北方蛮族的规矩,无论通过征战还是其它什么方法,能获得一位王者的头颅(包括尸体)都是无上的荣耀。他是所有战利品中最为宝贵的一部分,三城联军所有指挥官经过商议,认为将豕王尸首献给牛族陛下这份殊荣应该归于天浩。 他是城主,也是行巫者,祭祀仪式理应由他负责。 尸体从中部被剖开,所有内脏被挖尽,用干净的水仔细清洗,内外都抹上盐,这道防腐工序必不可少,而且必须做得非常精细,确保死者五官保持原样。最后,还要在此基础上用油脂涂抹全身,为其穿上隆重的礼服。 现在是冬天,寒冷把一切东西都能牢牢冻住。珍贵的油脂不能浪费,也就省去了这道奢侈的工序。 “一切荣光都归于伟大的牛族陛下。”宗光脸上闪耀着狂热与激情,他喃喃自语,下意识握紧双拳。战功、胜利、亲自见证一位王者的陨落、充满希望的未来……这一切都在刺激着他年轻的心,如醉如痴。 第二百一六节 聪明人的选择 宗具缓缓走到儿子身后,隔着三米左右的距离,发出深沉的叹息。 “即便是大王也不可能比阿浩做得更好。”顺着宗光的视线,宗具注视着远处的广场:“他很聪明,没有用油脂涂抹那具尊贵的尸体,这就是阿浩与其他征服者最大的区别。” 宗光转过身,神情有些微微的惊讶:“阿爹,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还年轻,没有经历过这种事。”宗具迈着稳健的步伐走上前来:“很多年前,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跟着你爷爷出征鹤族。那时候的大王年富力强,鹤族人少,只有区区十万不到,陛下一战将其灭族。我们攻进鹤族首都,当时是夏天,为了把鹤王的尸体带回黑角城,陛下杀死了五百名俘虏,将他们扔进大锅,熬出大量油脂。” 这种场面光是想想就觉得可怕。宗光忍不住打了个寒战:“那种油……也能用?” “那是标准的仪式用油。”宗具的话音逐渐趋向平淡:“这是获胜者的权利,无论生死都掌握在自己手里。其实这种仪式毫无意义,就算把王者的尸体带回黑角城,最后留下来的也只是一颗头颅。最坚硬的颅骨才能做成骨碗,其余的部分则当着所有王室成员的面,扔进火里焚烧。” 说到这里,宗具微微一笑:“怎么,你以为那种油是用来吃的吗?” 宗光低着头,陷入沉默。 “想象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总是很大,你以为伸手就能触摸的东西其实很遥远。有时候,无论付出任何辛苦和努力,它就像天上的星星那样看得见,却总是抓不到。” 宗具沉吟片刻,认真地问:“阿光,你有没有想过,我们为什么能打赢这次战争?” 宗光抬起头,眼睛里全是疑惑。 这问题父子俩讨论过不止一次,该分析的都分析了,所有因素都被找全。宗光知道这父亲对自己刻意培养,传授经验。 “……您指的是什么?”宗光小心翼翼地问:“还有什么是我没有注意到的吗?” “我想说的是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部分。”宗具今天晚餐时候喝了点酒,嗓子有些沙哑,他故意放缓了说话速度:“……粮食。” “磐石城的战士很勇猛,无论牛族人还是豕人。算算时间,从联军出发到完成第一阶段作战任务,阿浩的军队总是冲在最前面,他甚至有能力派出一部分兵力帮助我们攻打相邻区域。远的就不说了,你看看黑齿带领的那支豕人部队,他们每个人都体格健壮,战技娴熟,这说明他们在磐石城的时候不缺粮食,甚至可以说是吃得很好。” “只有得到充足营养才能确保战斗力。我的儿子,想想那些被我们攻陷的豕族村寨吧!那些被砍掉头颅的豕人勇士难道惧怕死亡吗?在他们看来,我们是侵略者。当家园和亲人受到威胁的时候,他们愿意为之放弃一切。可是这有什么用?缺粮是他们最大的问题,吃不饱就没有力气,小孩子长大了也发育不良。你看看獠牙城里这些豕人俘虏,再看看阿浩手下的士兵,暂且不论盔甲兵器方面的优势,就算一对一肉搏,磐石城的豕人战士也稳占上风。” “他简化了祭祀豕王的仪式,当然也可能因为现在是冬天的缘故,尸体不容易腐烂,但不管怎么样,阿浩没有杀人熬油,让那些本该死去的豕人活下来,这才是一个统治者该做的事。” 宗光眼里闪烁着明悟,他急切地问:“阿爹,你的意思是……” 宗具抬起手,挡住了他后面的话:“阿浩从根子上解决了问题,现在磐石城的军队堪称精锐。有机会你应该到锁龙关走走,除了战斗经验,磐石城战团与常年驻守关隘的那些勇士毫无区别。” “……我想过了,你还年轻,有些事情我得替你做出决定。”宗具缓缓地说:“这次押回去的俘虏,额外分给阿浩两万人。” “为什么?”宗光完全不明白父亲的思维。 “因为我们养不活那么多人。”宗具叹了口气:“汨水城不比磐石城,离海很远,周围的耕地有限,就算按照阿浩传授的方法改良种植,明年的粮食产量也很难有大幅度增收。转化俘虏可不是嘴上说说那么简单,得让他们吃饱,让他们心甘情愿留下来。否则一旦缺粮,他们还是要逃。” 宗光思考片刻,苦笑着说:“这样一来,磐石城会变得很强大。” 看着有些灰心丧气的儿子,宗具淡淡地笑了:“想开点儿,也许这就是命运的安排。强行拿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只会给我们带来灾难。我本以为阿浩是一块坚硬的石头,需要的时候能依靠。现在看来,他应该是一座高山,能给我们遮风挡雨,甚至给予庇护。” 宗光抬起头,目光中多了一些对刚才这些话的认同:“您的意思是,跟着他一起走?” “跟着他一起走!”宗具做出肯定的回答。 …… 南方,通往獠牙城的大路上,成群结队的狮族战士小跑着前进。他们没有着甲,各人身上只带着武器,之所以这样做当然是为了减轻负重,提高速度。 按照蛮族的习惯,行军过程中只穿戴皮甲,沉重的金属铠甲装在车上交给牲畜拉运。轻装斥候小队距离主力很远,一旦他们遭遇危险发出信号,士兵们立刻跑到辎重车附近聚集,结队备战。 很少发生这种意外,至少在师勇带队出征的几次战斗中从未出现过。 他骑在一匹高大的马背上。这是花了大价钱从虎族买来的骟马。那些比吝啬鬼还要狡猾的虎族人从不对外销售公马,仿佛那是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物。 冷冽的风吹在脸上像刀刮一样痛,师勇牢牢握住缰绳,保持上身稳定不动。他紧抿着嘴,刚硬的面部轮廓在晨光下大部分被黑暗笼罩,只是从他不断夹紧马腹的双腿可以看出很焦急,身边的传令兵也不断催促队伍加快速度。 陛下还是那么睿智,一眼就看出豕族的重要性。信使从咆哮城带回的陛下诏书让师勇感到欣慰,足足三十万主力即将从咆哮城出发,意味着自己这支先锋无论兵力还是后勤都有了保障。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豕王和獠牙城是否可以撑到援军抵达? “加快速度,再快点儿。天黑之前必须到达前哨营地。” 从碎金城到獠牙城,这条路师勇走过几次。他对沿途经过的地方了然于心,早早派出数十名骑兵连同哨探一起先发前进,一方面为了警戒,另一方面则是替主力部队寻找并安排合适的临时驻地。 天快黑了,走了一天路的狮族士兵们早已疲惫不堪。尽管途中休息了好几次,他们仍然觉得脚酸腿软,只想躺下来好好歇息一阵子。 师勇考虑的问题更多————如果今天晚上不能按时抵达预定位置,就无法赶在明天太阳下山前抵达獠牙城。 夜间行军危险性很高,师勇不确定围攻獠牙城的牛族人是否得到自己出兵的消息。豕族的确很重要,可如果为了帮助他们把碎金城主力部队搭进去,那就真正是得不偿失。 太阳距离地平线越来越近,沉甸甸的,仿佛随时都能掉下去。用北方蛮族粗俗不堪的玩笑话来说,“那就是个憋了好几天没拉屎的倒霉蛋,突然一下子来了感觉恨不得立刻脱裤子就地解决。” 暮色近了,越来越多的黑色占据天空,地上几乎看不到士兵们奔跑的影子。焦急的师勇心里如同点燃烈火,他知道这种急躁不能流露在脸上,毕竟自己是统军大将。他在心里狠狠咒骂着该死的时间,该死的太阳,还有这条无比漫长看似走不到尽头的路。 正前方出现了一条狭窄的山谷,看到不远处外向扩大的喇叭形谷口,师勇紧绷的心脏终于缓缓松开,他长长呼了口气,因为紧张导致长时间直视四周的眼睛也有了酸涩感,他下意识抬起手背擦了一下眼角,用平缓的语调对身边卫兵下达命令:“加快速度,穿过这条山谷。” 虽然同样都是“加快速度”,但前后两次命令所代表的意义截然不同。 这条山谷不长,约为一里。在这条通道的尽头,就是前哨营地。 无法支撑悬浮状态的太阳终于落到地平线以下,四周一片黑暗,狮族士兵们进入山谷后明显放缓了行进速度————不是他们不想快,而是遍地碎石,灌木丛生,尤其是积雪在这种半封闭环境下融化速度比其它地方更慢,一脚踩下去,连足面都看不见。 师勇骑在马上,被士兵们簇拥着走在队伍中间。 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有种说不出的危险预兆。 队伍前后都点起了火把,数量不多,几十个人合用一根,前后两根火把之间距离超过三十米远。望着前面已经走远,如同星星般在寒风中摇曳闪烁的那些微弱光亮,师勇忽然明白心里那种诡异的感觉究竟从何而来。 他用力勒住缰绳,让人从前面叫来一名传令兵,很是焦躁地问:“你最后一次收到前方哨探传来的消息,是什么时候?” 传令兵对此记得很清楚,连忙回答:“启禀大人,是今天下午。” 师勇需要更精确的答案:“距离现在过了多久?” “大约五个小时。”传令兵思索片刻,做出回答。 “那么久?”师勇的脸色在黑暗中陡然剧变,他有些不甘心的急速追问:“从那以后他们就再没有消息?” “是的。”传令兵的反应很快,他的思维在这一瞬间与师勇产生了重叠,面露震惊:“大人,您的意思是……” “传我的命令,所有人向后转,马上离开这条山谷!”师勇几乎是咆哮着下达命令。 在黑暗环境传递命令很困难,需要从发令点开始,前后顺着人头,依次喊叫着让远处的人听见。师勇拨转马头,他不担心已经深入山谷的前队,那部分士兵不多,充其量不过几千人,真正重要的是后队,传令速度缓慢,完成整个转向动作要花费大量时间。这种感觉就像文明时代在高速公路上遇到塞车,等到队伍末端的最后一辆车得到消息开始掉头,足以让最前面迫切想要离开这条该死公路的司机消磨所有耐性,等到怀疑人生。 十分钟过去了。 原地等候的队伍仍然没能移动。所有人都朝着自己的来路翘首企盼,师勇再急也没有办法。他有些后悔,早知道就不该进入山谷,应该首先派人与前哨营地取得联系。当然,可能是自己想多了,毕竟直到现在也没有出现任何状况。也许是自己疑神疑鬼,根本没有所谓的危险。 突然,远处传来阵阵骚乱。 那是一种嘈杂的声音,就像无数虫子从沙地表面爬过,足肢接触砂砾发出的轻微响动。它们数量密集,微小的声音形成规模,逐渐放大为各种可怕的颤音。 有求救,有喊杀,有尖叫,还有无数脚步踩踏地面发出的撞击。 远处的火光乱了,很多火把在黑暗中胡乱移动,毫无章法,彻底失去了秩序。 “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事?” “我也不知道,后边好像乱了起来。” “是我们在山谷外面的人,他们怎么了?” 簇拥在师勇身边的士兵们低声议论着,他们面露惊讶,纷纷拿好各自的兵器。 师勇骑在马上,他的位置高,比其他人看得更远。 他刚健的面容因为惊骇而扭曲。 “所有人结队,防御阵形……不,冲出去,所有人向外冲,我们不能留在这儿!” 后队中了埋伏。 有人在夜间偷袭。 千算万算,做梦也没有想到对方会选择这个时候下手。他们甚至没有等到狮族军队全部进入山谷就发动进攻。 所有士兵乱哄哄地冲向山谷入口,原本就很拥挤的道路瞬间堵死。 师勇的心猛然下沉。 第二百一七节 围杀 曲齿带领数千名彪悍的豕人战士排成直线,朝着离开大路向这边冲过来的狮族士兵掷出投枪。杀伤力强大的武器在空中形成密集死亡刺林,带着令人头皮发麻的呼啸破空袭来,穿透人类的胸脯,扎进肩膀与脖子之间的连接部位,撕裂腹部,带起一片凄厉的惨叫。 “标尺两百米,扔!”曲齿发出极其威严的吼声,以标准的投掷姿势,持枪的右手大幅度向后倾斜,肌肉产生可怕的瞬间爆发力,投枪在空中划出一道漂亮弧线,准确命中一名狮族士兵左胸,贯穿身体,将整个人牢牢钉在地面。 旭坤带领一万名弓箭手在曲齿后方五十多米远的位置列阵。真正的弓箭手只有六千,其余的都是临时性替补,大部分是受过射击训练的豕人。他们手持重型弩,以抛射的方式对狮族军队形成覆盖,数百米的射程至少超过投枪三倍,两队之间互相配合,形成中距离和远距离两道死亡拦截网。 “前后交替,后队上前三十步……预备,放!” 黑暗中不需要传递命令,整个作战计划早已下达到负责领军的百人首和十人首那里。无论曲齿统领的投枪队,还是旭坤统领的弓箭队,均以三十步为一个阶段,攻击一轮就前进一次,射击队列正前方还有一排刀盾兵。他们形成坚固的防线,负责砍杀那些越过弓箭,从投枪密林中侥幸生还的幸运儿。“运气”这种事情本来就虚无缥缈,神灵永远不可能特别眷顾某个家伙。他们以为自己是冲破重重障碍,想要以悍勇和敌人鲜血来证明自己价值的勇士,却没想到黑暗中隐藏着锋利刀刃,斩断自己的手脚,捅穿心肺,砍下头颅。 如果太阳仍在天空中释放光线,就能看到这种配合默契的中、远程压制攻击队列以狮族军队为核心,分为左、右两排。就像一块三明治,狮族军队是夹在中间的那块肉饼,磐石城军队早已在队伍两边列阵,不断向前挤压,以干脆利落的高效屠杀方法进一步缩小对方活动空间。 这的确是一场屠杀,对交战双方来说,黑暗的环境很公平,区别在于是否可以做到合理利用。 所有军队都必须排成长队行进,这在天浩看来是最大的弱点。 来自两侧攻击位置的磐石城军队在半小时后合并,同时掩杀过来的还有雷角城步兵。廖秋负责指挥,他们像一块狠狠砸入溪流的石头,直接嵌入重新整队的磐石城弓箭手与狮族士兵中间,朝着山谷方向砍杀过去。 宗光带领汨水城主力负责解决狮族后队。他的主要攻击目标是辎重,用不着点火烧毁,只要杀光狮族押运人员,牢牢控制住那些牛马牲畜拉运的大车,这一仗就再无悬念。 冷兵器时代最大的装备特征就是防护,无论皮甲还是金属铠甲,都是必不可少的护具。师勇急于赶路,辎重部队与前队之间拉开很长一段距离,尽管士兵们随身携带武器,却必须脱掉铠甲轻装步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这样做当然没有错,现在却演变成袭击者单方面屠杀的灾难。 你砍不死我,我却能轮起刀子把你宰了。 这就是狮族士兵面临的可怕现实。 杀戮持续了整个夜晚。 天浩没有下令扩大战果,无论曲齿还是天狂,都没有带领各自队伍莽撞行事。他们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战果,以投枪和弓箭进行威慑,将其余的狮族士兵分割为一块块互不相连的小集团。如果对方胆敢冒死冲杀,就直接将其射杀。如果老老实实呆在原地不动,就能暂时获得安全。 天色终于亮了。 “放下武器,投降不杀!” 这句简单的话从数万人口中同时喊出,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 在恐惧和惊骇中高度戒备了整整一个晚上的狮族士兵再也撑不住了。他们绝望的发现四面八方都是敌人,遍地都是同伴的尸体。插在他们身上的弓箭和投枪密密麻麻,数都数不过来。更重要的是敌人实在太多了,他们装备精良,身上穿着厚厚的铠甲。 第一个放下武器的投降者只是开始。 师勇从山谷里走出来的时候,碎齿带着几名豕人士兵迎上去,把他从马上狠狠拽下来,解除武装。做完这些事,确定碎金城主身上没有隐藏武器,碎齿带着他走了很远的一段路,来到被上百名卫兵围伺的天浩面前。 “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狮人贵族。”天浩注视着这名与自己身份对等的城主,微笑着伸出右手。 师勇脸色一片铁青,他对这种礼仪视而不见,紧抿着嘴,一言不发。 山谷两端都被牛族人封死,无法进退。僵持了一整夜,等到天明,师勇这才骇然发现,左右两边的山头上全是牛族人,他们手持弓箭,只要带队军官一声令下,万箭齐发,包括自己在内所有人都得死在这里。 这时候从山上射下一份箭书,按照兽皮卷上的说法,敌军指挥官要求与自己会面,就投降事宜进行商谈。 这相当于最后通牒。 师勇考虑再三,决定接受邀请。 “投降吧!你毫无选择。”对方的无礼天浩并不在意,他依然面带微笑,用宁定沉稳的语调述说事实:“你的粮食和装备都被我们缴获,只要我愿意,现在就能杀光你们。” 师勇目光变得阴沉下来,他努力压制着抡起拳头砸烂眼前这个年轻人脑袋的想法,恶狠狠地问:“你们占领了獠牙城?” 天浩微微点头:“我已经把豕王的尸体送回了黑角城,这是敬献给牛王陛下最好的礼物。” 最后的希望破灭了。 师勇忽然感觉眼前有些眩晕,一股深深的无力感贯穿整个身体。他退了半步,好不容易稳住身形,发出用做掩饰自己内心震撼的无用冷笑:“狮王陛下会替我报仇的。我是城主,我永远不会为了卑微苟且的活命向你下跪。” “我知道你不会,你是一个有着强烈尊严感的人,一个真正的贵族。”天浩笑着抛出一堆好听的奉承话。他抬起右手,指着远处已经投降,正按照牛族战士命令排列整队的那些狮族士兵,认真地说:“但他们不同,很多人都不愿意死。想想你留在山谷里的那些士兵,想想他们的家人。是你把他们从碎金城带到这个地方,你得为他们负责。” 师勇眼里闪烁着森冷凶光:“你竟敢威胁我?” “我只是告诉你这样一个事实。”天浩摊开双手,耸了耸肩膀:“如果你拒绝投降,我就把他们全部杀死,一个不留。” “你不会这样做。”师勇根本不相信这种话,他不断摇着头:“战俘是重要的战利品,他们活着比死了更有价值。” 天浩忽然毫无征兆地笑了。 他转过身,对碎齿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闪身离开。这番动作让师勇感到不解,目光紧紧追随着碎齿,看着他走到最近的战俘聚集区,随便揪出一名放下武器投降的狮族士兵,拽着他,一直拖到天浩面前。 可怜的俘虏完全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他哆嗦着身体,惊恐不已,畏惧的眼神在所有人身上打转,脸上充满了哀求。 碎齿拔出匕首,当着师勇的面,狠狠刺穿了他的心脏。 “这就是你所谓的价值。”天浩低头看了一眼尚在抽搐的濒死者,抬起头,对师勇平静地说:“他们活着就得吃东西,我可没有多余的马铃薯和玉米养活他们。我不会在这种事情上撒谎,你是个聪明人,应该明白什么是真话,什么是假话。” 师勇感觉自己被逼到了死角,连转身的余地都没有。他双眼一片赤红,艰难的将一个个音节从喉咙深处发出:“……你……你确定?” “你是所有俘虏当中最具价值的战利品。”天浩冷漠的脸上完全看不出喜怒哀乐:“我需要一个听话的奴隶,而且是一个颇具身份的贵族。” 奴隶! 无数可怕的画面随着这个词涌进师勇大脑,他被刺激得浑身发抖,不是因为恐惧,而是被强烈的屈辱感支配着,想要自杀,却发现通向死亡的道路被高墙铁壁彻底阻断。 他低着头,什么伟大的理想,英明的领主,为族群做出贡献等等一系列光辉的念头统统不在。师勇曾经想成为一个伟大的人,一个传说中令人瞩目的英雄。他忽然发现现实跟自己开了个玩笑,身份尊贵的城主一下子变成了奴隶,而且还是必须接受,毫无选择的那种。 他的眼角在抽搐,说话语调就像换了慢性哮喘的病人:“……你保证……他们的安全?” 衡量的天平已经朝着自己希望的方向倾斜,没必要再给下坠的一方添加砝码。天浩点点头,沉着地说:“当然。” 师勇猛然抬起头,眼眶里全是密密麻麻的红色血丝,他发出野兽般的不甘咆哮:“如果你欺骗我,我会把你……” “没那个必要。”天浩不客气地打断他的话:“我也是城主,诚实是一种美德,撒谎欺骗是一种罪,必将受到神灵的惩罚。” 话说到这个份上,已经足够。 师勇颓然地瘫坐在地上,一动不动,面如死灰。 此战,碎金城主力全军覆没。 三城联军阵斩一万两千名狮族战士,自碎金城城主师勇以下,降者超过三万五千。 …… 豕族领地,獠牙城西南方向约五公里。 巫源趴在深深的雪堆里,双眼死死盯着远处白色冰原上那条缓缓移动的黑线。 这里位置很高,正好夹在两座山峰之间,视野开阔,可以俯瞰整个獠牙城,以及斜下方的广阔平原。 那座熟悉的豕人城市已不是巫源熟悉的模样。城中有大片焦黑,一些标志性建筑也不见了。尤其是距离这个方向最近的两座高塔,都只剩下残垣断壁,整个塔基被浓重的黑色裹住,上下全是被大火烧过的痕迹。 现在的巫源很狼狈,即便是最熟悉的人也无法认出这是曾经英俊潇洒的雷牛部族巫。平时最喜欢的白色棉袍又脏又破,很多地方布满了污渍,蓄养多年的长发被剪掉,只为了行动方便。没有专业的理发师,所有动作都是巫源自己用剪刀完成,搞得头发长短不一,看上去与撒泼失败在泥灰地里打滚后站起来的腌臜婆娘没什么区别。 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用最恶毒的字句诅咒天浩。 虽然同样的事情巫源此前干过不止一次,但他发誓这次的诅咒最恶毒,最可怕,最具从幻想变为现实的可能。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做梦也不会相信獠牙城被攻破了。 天浩显然取得了重大战果————从昨天夜里到现在,大队战俘离开獠牙城,他们穿过冰原,一直向北。 豕人队长趴在巫源旁边,他怒目圆睁,被恐惧和愤怒支配的身体微微颤抖,双手死死握住两大团积雪,攥得很紧,从指缝深处流出融化的冰水。 “大人,我们现在怎么办?”他压低声音,脑子里全是复仇的念头。 从轻蔑到接受,再到后来的尊敬,豕人队长经历了很多在他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情。 谁能相信一为牛族族巫居然会为了豕族安危到处奔走? 谁能相信一个陌生人会为了争取援兵差点儿鹰王陛下吵起来? 巫源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让豕人队长相信,“他是我们的人”。 他是值得尊敬的,所以必须称呼他为“大人”。 到处奔波忙碌,只有狮族派出了援兵。在巫源看来,这已经足够了。 需要联络的族群很多,信使小队被迫分散行动。说起来也是侥幸,巫源带着豕人队长从鹰族领地返回獠牙城的时候,经验丰富的后者发现情况不对,于是两人离开大路,来到距城市最近的山上观察。 “他竟然打赢了这场战争?”巫源仿佛没听见豕人队长的问话,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喃喃自语。 第二百一八节 你死我活 “这才过了多长时间……獠牙城有那么多军队,光是豕王陛下的精锐亲军就有五千人,加上从领地收拢的平民,至少能整备出十万大军。可是……可为什么就输了?” 这是豕人队长想弄明白的问题。 巫源感觉浑身冰凉,他其实穿得很厚,以北方蛮族强壮的体质,趴在雪地上也不会觉得冷。他从未想过现实会如此残忍,哪怕自己做了这么多,竟没有对战局产生哪怕一点点推动作用。 豕人不是号称北方大陆上最强的重步兵吗? 豕人不是都很能打,是天生的勇士吗? 豕人被各个部落雇佣,不是拥有丰富的战斗经验吗? 他们竟然败了! 巫源想破头也不明白这究竟是为什么。 “大人,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您倒是说句话啊!”旁边再次传来豕人队长焦急的催促,他不善于思考,是一台真正的命令执行机器。 胆战心惊的巫源把探出去观察的上半身缩回来,背靠着临时堆砌用作挡风的雪墙,他皱眉苦思了好几分钟。豕人队长虽然焦躁不安,却不敢在这个时候出声打扰,就这样耐着性子等候。 良久,沉默的巫源终于张开了嘴:“我们去找狮王陛下,他是唯一能帮助我们的人。” “太好了。”得到答复的豕人队长重重一拳砸在雪地上,他浑身上下鼓起干劲:“那我们现在就走。” 巫源脸色阴沉,咬着牙,缓缓点头。 “大人您稍等,我下去牵马。”对于真正能拿出主意的聪明人,豕人队长一直都很佩服。他边说边转身,迈开脚步。 突然,沉默的巫源朝着背对自己的豕人队长猛扑过去。他拔出插在身后刀鞘中的匕首,对准目标右侧腹位置狠捅进去,灵活的手掌顺势握着刀柄转了一圈,随即松开。 这一切毫无预兆。 剧痛在惊愕中爆发,猝不及防的豕人队长下意识反手朝着身后挥拳,却砸了个空。他右手捂住中刀的部位,艰难地缓慢转身,眼睛里全是难以置信,张着嘴,眼角和嘴唇都在颤抖。 “……你……你……要杀……我?” 这问题已经不需要答案,显得多余。 痛悔中的豕人队长猛然爆发出震耳咆哮,他再也压抑不住仇恨与愤怒,右手离开伤口,仿佛一头从睡眠中被惊醒的暴鬃熊,张牙舞爪,双手握拳,朝着距离不远的巫源狠命砸下。 这样的攻击注定了不可能有结果。早有准备的巫源侧身一个翻滚避开,丝毫没有想与对方正面接战的意思。这越发激起豕人队长的愤怒,他双目欲裂,以重拳砸碎挡在前面的雪墙,细碎的冰冷白屑纷飞,却无法伤及巫源,没有任何实质意义。 “为什么要杀我?” “我一直在保护你,我把所有粮食都省下来给你吃,我忠实执行大国师的命令,我们……我们应该是一路人啊!” “我知道你不是奸细,否则……否则你就不会帮着我们豕族说话,向狮族城主求取援兵。” “可是为什么你要杀我……我……我没得罪你啊……” 他的狂吼逐渐变成了低吼,大量鲜血从伤口涌出,每一次动作都会引发剧烈疼痛感。插在身体里的刀又冷又硬,被破坏的内脏无法提供新的体能。 最后,他重重向前扑倒,口中喷出一大股鲜血,瞪着永远无法相信这个世界的双眼,咽下最后一口气。 灰头土脸的巫源从地上缓缓站起。 他非常小心,没有靠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试探着扔向毫无动静的豕人队长。 又等了几分钟,巫源捡起一根很长的树枝,带着十二分的戒备,慢慢往前走了几步,他用树枝尖梢捅了几下豕人队长的脸,然后是鼻子,继而眼睛……这种确定对方生死的动作很管用,对一切都充满戒心的巫源从不轻易涉险。他几乎把豕人队长的右眼硬生生捅烂了,树枝梢头全是血,亮晶晶的眼球液体在低温环境下冻结成冰,他这才放下心来,走过去,从尚有余温的尸体腰部拔出匕首,用力握紧,重重切向死者脖颈。 天浩既然获胜,就意味着整个豕族领地已被荡平。现在这种时候无论去哪儿都很危险,前往其它部落求取援兵已变得毫无意义。就算狮族主力能按时抵达,也无法改变豕族被灭的事实。 巫源必须为了自己的安全,以及今后的事情考虑。 他毕竟是牛族人,是雷牛部的族巫。所有阴谋诡计都在暗中进行,牛伟邦不知道他做过这些,天浩就更不可能知晓。至于那些分散求援的豕人信使,巫源已经无力顾及,他必须杀了身边的这个豕人队长,这样才能确保安全。 何况带着一颗豕人的头颅在身上,相当于一道护身符。 至于我为什么会出现在双方交战地带? 这问题其实也好回答————我是巫师,是能与神灵沟通的代言人。我觉得神灵可能会在这里降下神迹,所以我来了。 信不信由你,反正我没有撒谎,也不屑于做那种不诚实的行为。 仔细搜索全身,扔掉所有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的豕族物件,巫源把割下的人头拴在腰上,俯身从地上捧起一把雪,双手用力搓了几下,然后揉在脸上。顿时,杀人引发的燥热立刻从脸上消退,刺骨的冰冷从体内带出了清醒。 “没想到连这种实力对比悬殊的仗你都能打赢。看来是我疏忽了……” 望着远处冰原上那条向北而去的黑线,巫源长长呼出一口浊气:“还好,我提前准备了后手。其实我们本可以成为朋友……别怪我,这都是你找的。” …… 回城之路漫长又艰难。 多达十数万名俘虏无论吃喝拉撒都是大问题。幸好天浩提前做好了后勤保障,一路上没有因为缺粮导致哗变,偶有几次小波动,也被负责监管的士兵当场弹压,用鲜血淋漓的人头再次昭示获胜者权力。 一路上不断有人死去。 主要是伤者,以及瘦弱的老人和孩子。这些损失不可避免,但比较下来,还是归属于磐石城的战俘大队损失最小。 宗具第一次对“政治委员”制度产生了兴趣。 廖秋也开始思考这样做是否管用。 刚典是个直性子,简单来说就是不会往深处想的粗人。他从不考虑这些,只知道俘虏不听话就用鞭子抽,反抗就杀头。反正只要把不听话人统统杀光,剩下的自然都是顺从良民。 庞大的行军队伍终于进入了牛族领地。 广胜带着儿子广涛找到天浩,向他辞行。 礼节非常隆重,广胜不顾天浩的阻拦,执意双膝跪地,完成整套礼仪。站起来的时候,他紧紧握住天浩的手,真心实意说了声:“谢谢!” 平林寨这一仗收获颇丰,分到五千多名豕人俘虏。 很简单的两个字,却最能表达广胜的感恩之心。 山源寨的头领光寿也向天浩辞行。他很后悔,因为犹豫不决,兼之对战争本身没有信心,只出动了少数辅助人员,没有派出作战部队,导致分派战俘的时候数量比平林寨少了很多,只得到两千多个豕人。 “阿浩,这次是我有眼无珠。要是下次再有这样的机会,一定记得叫上我。别的本事我没有,帮着一起打仗,出把力气还是可以的。”光寿拍着胸脯发誓赌咒。 川前寨是个小寨子,只有八百多人。头领凌悦继承父业得到了这个位置。也许是因为冲动,也可能是想要搏一把,凌悦带着全寨人一起出动,换来了足足一千五百名豕人战俘。 这个年轻的头领割破手掌,流出鲜血,公开对天浩宣誓效忠。 类似的小型村寨还有很多,总计分出去近三万名豕人战俘。天浩对这个结果很满意,达到了最初的目的。 大队继续向前,在通往磐石城的岔路口,宗具带着儿子找到天浩,向他辞行。 从这里往北,就是野牛部的领地。 “阿浩,我必须向你说声对不起。”宗具紧紧握住天浩的手,感慨又诚恳:“我怀疑过你发动这次战争的动机,但事实证明不是我想的那样。你没有藏私,尤其是在分配俘虏的问题上,你做得很公平。请收下我的道歉。” 说着,宗具双手平举至胸前,神情异常庄重,不顾天浩的阻拦,恭恭敬敬对他行了一礼。 其实天浩很早就注意到宗具态度上的变化,却没想到他竟然在这种公开场合把话说开,着表明双方合作比以往更加密切,所以他微笑着说:“我们是朋友,而且是利益相关的盟友。以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 “以后也会的。”宗具代替他把后半句话说完,随即拉过站在身边的宗光,推到前面:“我想过了,阿光还是跟着你比较好。他还年轻,有很多东西要学。虽然我是的他的父亲,有时候却狠不下心来让他接受真正的考验,你得多教教他。” 天浩笑着点头答应。 宗具的态度让他感到心安,只要宗光一直呆在磐石城,长期潜移默化,他会成为天浩身边有力的支持者。 廖秋带着刚典走过来,他的表情与依然冷漠,脸上那道永远无法消除的伤疤令人感觉狰狞。廖秋耐心等待着宗具把话说完,这才走上前,握住天浩的手。 “你让我对这个世界产生了一些不同的看法。”廖秋感觉天浩的手很温暖,而且坚定有力:“我从未怀疑过你对大王的忠诚,你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 文明时代的经历让天浩对这种场合对彼此关系处理自如。他直视着廖秋,加重了手上的力气:“我明白你的想法。我们是同族,我必须为磐石城的人负责,你也一样,必须对大王负责。这是我们的共同点,永远不会改变。” 廖秋冷硬的面孔略微有些缓和:“如果大王下令,我会杀了你。” 天浩神秘地笑了笑:“应该不会有这种机会。” 廖秋缓缓咧开嘴,虽是微笑,看起来却很惊悚。 他张开双臂,用抱住天浩的胸膛,两个人紧紧搂在一起。 廖秋凑到天浩耳边,发出只有两个人才能听见的低语:“我会帮你在雷角城找出谣言的源头。诬陷者必须死,我会把那个家伙的脑袋砍下来,做成骨碗送给你。” 他的臂膀是如此有力,而且温暖。自从苏醒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除了家人,天浩第一次从别人那里找到这种感觉。 “磐石城永远是你的家。如果你在雷角城待不下去,尽管来找我。如果你遇到无法解决掉麻烦,希望你第一个想到的求助者就是我,而不是别人。”天浩狠狠抓了一把廖秋的后肩:“你可以相信我,倚靠我,就像靠着最坚硬的石头墙。” 庞大的队伍开始分流。 一部分往北,一部分向西。 天浩站在路边一块位置很高的岩石上,看着宗具和廖秋分别远去,对他们逐渐模糊的背影久久招手,直至不见。 曲齿带着一群军官走到近前,仰起头,发出尊敬崇拜的声音。 “大人,我们现在可以走了吗?” 天浩低下头,面带微笑,重重挥动的胳膊强劲有力:“走吧,我们回家。” …… 太阳越过天空正中的时候,胜利凯旋的人们远远看见了高塔,还是与之前离开时一模一样,很熟悉,振奋人心。 很快就要到家了。 成群结队的豕人俘虏无法理解这种欢乐。他们世世代代居住的家园被毁,被迫跟着征服者来到这片陌生之地。必须承认,这些牛族人没有想象中那么凶恶,也不是食人魔,尤其是那些十人首,脸上经常挂着微笑,不时从口袋里掏出食物递给老人和孩子。 时候忘记过去,开始新的生活。 经过强化的视觉非常敏锐,天浩远远看见兄长天峰带着几名卫兵骑着马朝这边过来。 刚见面,第一句话说得很匆忙:“阿浩,你准备一下,跟我去见大国师。” 第二百一九节 合理解释 巫彭坐在城主办公室的高背椅上,聚精会神看着拿在手里的一张纸。 那的确是一张纸,颜色不是很白,偏于暗黄,表面很粗糙,手指摸上去有轻微的刺扎感。 近乎固定的坐姿他保持了近两个小时。房间里很安静,侍从都守在外面,冬天快要结束,太阳出现在天空的时间也越来越久。老人、光线、静默……共同构成一张具有沉淀质感的画面。 外面传来脚步声,沉稳有力,速度很快却并非奔跑。巫彭将手中的纸缓缓放在茶几上,眼皮低垂,右手举高,轻轻揉着眼角,这时候房门从外面推开,年轻的磐石城主走了进来。 “大国师。”天浩在距离巫彭三米的位置站定,恭敬地行了一礼。 巫彭放下右手,指了一下摆在对面的椅子,淡淡地说:“坐吧。” 天浩依言坐下,目光很自然地落在那张纸上。 “我昨天就到了。从黑角城过来这一路上差点儿被把我累坏了。牛伟邦派人给我送去消息,说是算算时间你应该这几天就回来。呵呵……挺巧的不是吗?”巫彭斜靠在椅子上,苍老的脸上显出疲惫表情。人上了年纪都这样,很多时候坐着就会犯困,但他毕竟是国师,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即便是随意交谈,也会散发出一种莫名的威严。 天浩没有说话,保持着足够的恭敬。他很清楚,国师从遥远的黑角城而来,肯定不是为了与自己拉家常那么简单。 “告诉我,这是什么?”巫彭用手指点了点茶几上的那张纸。他语气平和,目光中深藏探究。 “这是纸。”天浩很坦然,纯净的眼眸里没有一丝污垢。 “纸?”年迈的国师微微皱起眉头。他听过这个词,知道正确的发音,此前却没有见过实物。 “上次在黑角城,我去过皇家资料库,看了很多泥模板。上面记载过一种叫做“纸”的东西,据说可以用来写字,就像我们现在用的兽皮卷。纸比兽皮更薄、更轻,制作方法也很简单,竹子、木屑、破碎的衣服、干草……把它们捣烂掺水煮成浆,在透气的竹匾上摊开,晾干以后就能用。” 天浩没有撒谎,他是个老实人。 在黑角城的时候他的确去过皇家资料库。那地方的概念相当于国家图书馆。巨大的建筑专门为储藏知识服务,那里有不计其数的泥模板,多达一百五十名专业维护人员。泥模板上记载的内容很多,其中就包括纸张的传说,以及粗略的制作方法。 “老嬷嬷”说过,北方蛮族与已经毁灭的文明时代刚好处于历史断层。小行星撞击导致人类灭绝,智能电脑与游弋在太空的卫星联网,对探测到的各种环境指数进行分析,确定地球自然界从大灾难中开始复苏,辐射浓度与尘埃降低,这才启动了新人类再造程序。 北方蛮族没有见过纸,但他们的祖先可以讲述关于纸的故事。这是遗传基因对新人类大脑直接产生作用的神奇表现,直接把历史记忆形成生物本能,就像马生下来会跑,老虎拒绝吃草,只会吃肉。 没有任何事物是绝对的。在最初生下来的短时间内,如果小马驹无法站起,那它永远都是马族中的废物。老虎也一样,如果睁开眼睛的幼虎被一只食素动物带走,它这辈子恐怕都与肉食无缘,虽然很纳闷青草和树叶的味道为何如此古怪,却根本不会想去尝试捕捉其它活物,更换食谱。 本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变得淡化,甚至彻底消失。 北方蛮族的祖先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们具有远见卓识,把很多知识通过泥模板保留下来。他们其实不知道这些知识具体有什么用,但潜意识告诉他们必须这样做。以纸张为例,他们知道“纸”这个字的正确发音,知道大概的制作方法,可无论前人还是现在,都没有尝试着造出实物。 不就是写写画画吗?兽皮卷已经够用了,何必那么麻烦? 这是一种障碍性思维。不能因此说野蛮人固执或愚昧,而是他们自身所处的环境与社会造成了这种思维局限性。改变环境与接受新事物不是嘴上说说那么简单,何况他们当中大部分人还饿着肚子,连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 造纸术之所以在北方蛮族祖先脑海里根深蒂固的存在,可能因为它是灿烂辉煌的四大发明之一。“所有荣光都归于先祖”这句话经常用于祭典仪式,它的真实含义正随着时间流逝与后人难以理解而淡忘。 天浩一直在尝试着造纸。 失败了很多次,也有明显的技术突破。他毕竟不是专业的造纸行业工程师,就像文明时代的人类大多知道“蔡伦”这个名字,但他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造纸术发明人,而是将诸多类似技术归纳集中,合百为一。 身为城主,需要操心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天浩不可能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造纸方面,他开了个头,后面的事情就交给阿依负责。“城主夫人”这个名头很响亮,也有足够的权力。只是连天浩自己都没有想到,就在自己带兵外出征战的这段时间,阿依竟然造出了真正意义上的纸。 虽然它质地粗糙,却是一张可以用炭笔书写,能够折叠,具有相当柔韧性的纸。 巫彭脸上看不道微笑,严肃的神情被众多皱纹禁锢,他身上弥漫开一股淡淡的气息,威严,或者应该说因为权势而产生,居高临下,让人不得不仰望。 “你为什么想到做这个?”国师眼睛里充满令人无法忽视的巨大压力。 天浩挺直脊梁端坐。 这不是自己预想中的剧本。 国师应该呆在黑角城,而不是磐石城。 阴暗与烈火在心中交织,曾经想过无数次与大国师的再次会面,首先谈论的话题难道不该是这次战争?灭掉一个完整的部落,俘虏了几十万人口,杀死了一位部族之王,带回了他尊贵的尸体……这些才是天浩真正擅长且预制的剧本,而不是此前反复试验多次,一直处于失败状态,迫不得已把基础方法交给下面的人继续尝试,直到现在才算勉强有了成果,轻飘飘的一张纸。 大国师为什么会出现在磐石城,为什么见面就问起这张纸? “所有的往来信息都用兽皮,实在太浪费了。”天浩平静地抬起眼皮,目光从平等的位置与国师对视,他的眼睛清澈如水,释放出一种夹杂欢快的优越感和自信:“这种叫做“纸”的东西可以代替兽皮,它很轻,材料简单,只要试制成功,就能大规模普及。” 说着,天浩站起来,随手从衣袋里掏出一根条状木炭,信手在那张纸上写了几个字。 他总会随身带着一些炭条,或者熟石灰制成的粉笔,身为城主随时会发布命令,尤其是一个来自文明时代的“古人”,奇怪的想法和构思很难用语言表述清楚,必须在黑板或白板上以图形表示。 阴郁沉闷的气氛不适合这种场合,其实环境可以被人为控制,对双方思维与逻辑变化能起到很大作用。 大国师目光落在天浩递到面前的那张纸上,随即被吸引住。他眯缝着双眼,透出睿智与思考,翻来覆去看了很久。 “俘虏二十万。”巫彭缓缓念出纸上的字,意味深长地问:“……大获全胜?” 天浩保持着对情绪的强大控制力,沉稳回答:“豕族已经不存在了。” 巫彭接下来的问题令人难以捉摸:“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些豕人俘虏?” “全凭大国师做主。”天浩的态度很坦诚。 巫彭站起来,背着双手在房间里踱了几个来回,足足过了两分钟,他在茶几前停住,凝视着正用目光追随自己的天浩,认真地说:“我们对于祖先遗留知识的敬奉和理解,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他们在这片蛮荒大地上开辟了适合生存的庇护所。没有他们,就没有现在。” 天浩以同样认真的态度点了点头。这是北方蛮族所有族群共同认可的历史,他在黑角城皇家资料库看过记载类似内容的泥模板,留下了深刻印象。 巫彭苍老但极具力量感的声音在房间里继续回荡:“我们崇拜神灵,不仅是因为它们的强大,更在于神灵对我们的指引。在某种程度上,“祖先”这个词与“神灵”之间可以划上等号。” 惊讶在天浩脑海里展开,他微微有些动容,不需要控制情绪,这才是正确、应有的反应。 “在你之前,有很多人尝试过造纸。我的老师,我老师的老师,还有之前好几位故去的陛下,都极力推动纸的研发与制造。这是泥模板上最重要的记载内容,遗憾的是,在漫长的岁月里,所有的努力都失败了。” “你成功了。” 天浩听得出这句话用的是叙述语气,而不是提问,因此不需要回答。 他点了点头。 “你比之前那些人幸运?还是因为你比他们懂得更多?”巫彭缓缓地笑了,这两个问题同样不需要回答:“这真的很不可思议,至少在有些人看来是这样。” “我认为你是个被幸运之神眷顾的小家伙。我看过泥模板上记载的内容,大致做法跟你差不多,区别在于某些环节的处理。其实无论之前那几位陛下,包括我的老师,他们欠缺的只是耐心和运气。在你回来之前,我问过你手下负责造纸的千人首,他告诉我,试制试验前前后后进行了一百多次,这张是最好的成品。而你……还不知道这个消息。” “再来谈谈那种品质优秀的新铠甲。”巫彭弹了一下指甲,露出老谋深算的微笑:“我去河边看过磨坊,非常精妙,利用河水推动机械的想法很不错。这不是新东西,皇家资料库的泥模板上有过记载,但包括我在内,没人意识到它的重要性。” “如果我问你均质钢配方的来源,你一定会告诉我同样也是皇家资料库的泥模板。”巫彭嘴角微不可查地向上扬了扬,这话虽是陈述语气,却是问句。 “是的。”天浩平静地点点头:“第三十三储藏室,第八十四列,第七个架子,第九排……后面的具体位置我记不清了。” 上次黑角城之行,天浩在皇家资料库逗留了很久。强化过的大脑发挥了非凡作用,他记下了泥模板上那些模棱两可的文字内容。就方法而言其实没有错,但实际操作难度极大。 他甚至看到了“歼20”战机残破的结构图,相关资料和数据记载在两百多块一米见方的泥模板上,仅此而已。 这当然不可能是一份完整的战机资料。不要说是厚度一指左右的泥模板,就算写画在文明时代韧性最好的纸上,全套技术资料至少可以装满好几个房间。 野蛮人经常在梦里看到一些稀奇古怪的画面,天浩对此深有体会。 阿依说过,她梦见很多人把一块巴掌大小的金属拿在手里,靠在耳朵与脸颊很近的位置,像白痴一样对着那块金属自言自语。 天浩知道那块所谓的“金属”其实是智能手机。 天狂梦见一只奇怪的巨型铁鸟,很多人走进它的肚子,然后铁鸟发出难听的怪叫飞起来……还有一种体型较小的铁鸟,它的屁股会喷火,还会像母鸡那样在天上下蛋。 妹妹天霜梦见一群丑陋的女人,她们的腰很细,干瘦的身体跟皮包骨头没什么两样。这些丑八怪穿着短至屁股的裙子,脚上鞋子后面有很高的木棍支撑,估计她们都是矮个儿,必须用这种办法把脚后跟垫起来增高。她们在一个“T”字型的平台上搔首弄姿,走来走去,扭着屁股,露着大腿,嘴唇红得像涂了血。无数男人站在台下,手里拿着一个镶有圆形粗管的黑色匣子,冲着平台上那些丑女发出刺眼闪光。 第二百二十节 陛下的态度 很多事情无法从神灵那里得到解释,但一些奇怪的梦可以在现实生活当中找到出处。比如某个野蛮人按照梦境,尝试着将铁矿石熔炼,得到金属,然后再按照其他人的梦境掺入炭粉,锻打之后得到钢材。 这就是通过基因方式残留的古老记忆。数量庞大,分类复杂,以野蛮人目前的文明水准绝大部分都无法理解,可历经数千年,他们仍然从中找出一些技术加以利用,不断缩短与“古人”之间的差距。 至于那些无法理解的部分,只能以泥模板的形式保存下来,留待后人解读。 这是行巫者才有资格知道的秘密。 老祭司告诉天浩,黑角城储存着整个牛族从创立至今所有的泥模板。对照当时还是磐石寨内存放的同种物件,天浩隐隐觉得自己找到了这个陌生时代文明进化的某种依据。 事实证明他没有猜错。 大国师一脸严肃:“我在皇家资料库查过记录,你说的那个位置的确能找到均质钢制作方法。不过,比起你交给牛伟邦的配方,泥模板上的内容实在是差太多了。” “这是必不可少的技术改造。”天浩回答得从容不迫:“我用泥土做过实验。” “泥土?”巫彭皱纹密布的脸上浮起一丝不解:“这与均质钢有什么关系?” 天浩笑了。 从走进房间到现在,他终于找回了主场的感觉。 用力拍了拍手掌,房门从外面被推开,身穿做工精良全身钢铠的碎齿大步走进,他看起来就像一座山,令人怀疑脆弱地板难以承受可怕的重量,随时可能断裂,被他一脚踩出极深的窟窿。 “去弄点儿泥巴,别太干,要湿的那种。”天浩的语气平淡,字正腔圆,确保巫彭听得清清楚楚。 碎齿很快带来了一桶泥。他是个耿直的性子,对城主的命令理解透彻。木桶很大,里面装满了刚从地上挖出的泥土。“湿泥”和“冻土”是两种概念,碎齿带着人挖了一个很深的坑,桶里的泥土虽冷,却很柔软。 天浩弯下腰,伸手从桶里拿起一块泥巴,凑到巫彭面前,恭敬地说:“您看,这一块普通的泥。” 巫彭对此没有表示异议。碎齿拎着桶进来的时候他就注意到这些泥土没有做过手脚。于是他点点头,不置可否地从鼻腔深处发出“唔”的轻声。 天浩把泥块握在手中,用力掰开。 黑色泥土断面与巫彭记忆中的画面没有区别,还是那股熟悉的气味,土腥夹杂着少许陈腐,可以看到细小的植物根茎,还有大部分呈灰白色的不规则小石子,以及砂砾。 巫彭还是不明白这块泥土与均质钢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他抬起头,将询问的目光投向天浩。他是个很有耐心的人,但耐心并不意味着能包容一切,尤其是以种种借口扰乱视线,搪塞主要问题,巫彭不会容忍,一旦伪装被揭露,他必定降下雷霆般的震怒。 “这块泥土结构很松散。”天浩指着左手的那块泥土断面,认真地说:“它有很多缝隙,有大量的杂质,砂子和石头,植物的根……如果用钢铁来进行对比,这块泥土相当于矿石,必须经过提炼,去除其中的杂质,才能成为一块金属。” 巫彭很精明,他立刻察觉到天浩话里的提点和启示:“等等,你刚才说到缝隙……”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天浩笑着抛出底牌,狠狠将手里的泥块砸在地上,然后弯腰捡起,用力揉捏着:“反复对钢材进行锻打是消除缝隙最好的办法,使结构变得紧密,从根本上使它变得强固。单纯对一块钢铁进行这道工序只会产生个体优良产品,只有全面规模化、系统化,乃至整个牛族所有工匠都按照这个标准对钢铁进行锻造,才能批量产出世界上最好的铠甲。” 巫彭的双眼骤然放亮。天浩的解释通俗易懂,身为执掌牛族多年的上位者,巫彭对特殊技术的理解远远超过普通人。 何况天浩没有撒谎。皇家资料库的泥模板上的确记载过均质钢制造法,区别在于泥版上古老的文字生涩难懂,天浩说的这些就很简单,不要说是巫彭,任何一位牛族工匠都能明白其中含义。 “皇家资料库是我们最大的秘密,也是整个牛族力量与技术的源泉。无论我们是否理解祖先遗留下来的这些知识,它们都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作用。也许是现在,或者未来的某个时候。其实我对均质钢的理解很片面,直到有一天我看到蚂蚁在沙地上来回搬运东西,一时好奇,挖开它们的巢穴,看到松散的结构,才豁然解开大脑里的困惑。” 巫彭抬手轻轻抚摸着胡须,低沉地笑了笑:“这就是你把均质钢制造法交给牛伟邦的原因?” 天浩笑得很坦然,明亮的眼睛里看不到一丝污垢:“这是属于整个牛族的秘密,我只是在前人的基础上找到了一点诀窍。” “你可以把它留下,在特殊的时候用做交换。”巫彭锐利的目光仿佛可以直入心脏:“很多人都会这样做。” “我已经说了这不是属于我一个人的东西。”天浩脸上一片宁定,态度异常坚决:“磐石城太小了。十万人,加上这次征服豕族的收获,充其量不过二十万,但整个牛族有好几百万。打造一副铠甲需要大量时间,磐石城也没有那么多的工匠。把均质钢配方交给大王是最好的做法,只有整个牛族都变得强大,磐石城才能得到安全。虎族有马,狮族有粮食,我们牛族必须在武器装备制造方面长期占据优势,这不是嘴上说说就能做到,必须统合整个族群的技术优势,发挥集体性力量。” 巫彭维持着表面上的平静,枯瘦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弹动着,但内心却在不断颤抖。很多从未有过的念头从脑海深处涌出,刺激着从多年前就麻木的思维神经。那并非寻常逻辑概念的疾病,而是经历太多以后,对事物本身产生的漠视。 他眼睛里闪烁着夺目光芒,带着无比的信仰与崇拜,更多的还是感慨与期待。 良久,巫彭恢复严肃的神情:“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些豕人俘虏?” 天浩的反应很迅速:“全凭大国师做主,您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磐石城的豕族人实在太多了,已经超过正常比例。我可以帮你安排一下,向其它内部族领和城市进行人口置换。”巫彭的语气平淡,他看了一眼天浩,抬手指着摆在对面的椅子:“别站着,坐下说。” 天浩依言坐下,发出爽朗的笑声:“太好了,多谢大国师。” 这的确是他的真实想法。 豕族是北方蛮族的特殊个例,身形体量特殊的他们与其说是人类,不如说是怪物。其实在蛮族内部,一直都存在拒绝承认豕人为“部落同胞”的声音。这种意见之所以没能成为意识主流,是因为豕人数量少,族群规模不大,与整个北方蛮族总量超过数千万的规模比较下来,区区几十万豕人几乎可以不计。 此前并吞狂牙部,磐石城内的豕人已经超过牛族原住民。这次三城联军灭掉豕族,又分到十万余名豕人俘虏。从整体来看,豕人群体占据了绝对优势,很难在短时间内被牛族同化。 巫彭苍老的脸上笑颜舒展:“用不着谢我,这其实是陛下的意思。” 天浩闻言,顿时感到惊讶:“陛下?” 巫彭认真地点点头:“你以为三城联盟这么大的事情能瞒过陛下?如果没有陛下的许可,牛伟邦也不可能尽起全族之兵征讨豕族。就连雷角城发往前线的粮食,有很大一部分也是来自周边部族的调拨。但你得明白,这些事情都是相辅相成,并不独立。” “上次你在黑角城帮助宗光通过烙印仪式,陛下就对你很看重。互相帮助使我们牛族从古至今的传统,但有些人觉得时过境迁,他们更关心自己的利益,对同族兄弟的困难漠不关心。如果不是因为这件事,陛下也不会对你特别关注,充其量只是一个普通的城主。” “你依靠自己的力量打赢了狂牙部,牛族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过这么辉煌的战功。陛下虽然上了年纪,却不糊涂。他压下了一些本该赐给你的奖励。你太年轻了,一下子得到太多,会有很多人嫉妒,甚至招人怨恨。” “雷角城一直流传着关于你逆谋造反的谣言,有人在背后推波助澜,现在扩散到了黑角城,陛下也有所耳闻。你把均质钢制作方法分别抄送给牛伟邦和陛下的做法很及时,就凭这一点,你在陛下心目中的地位就变得稳定。” “另外就是这次的战功。豕王身份尊贵,你带回来一位真正的部族之王,如此显赫贵重的战利品,在整个牛族历史上都很罕见。用他人头做成的骨碗可以进入皇家珍宝馆,留给后世子孙。” 意外的表情在天浩脸上凝固。这并非做作,而是真实的内心写照。 巫彭对他的反应很满意,笑了:“做好准备吧!最迟后天,从其它城市过来的置换平民就能抵达磐石城。” 天浩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这么快?” “豕王尸体送到黑角城的当天,陛下就下发了人口置换令。总共八万人。如果你觉得置换的数量不够,还可以增加一些。” 天浩笑道:“足够了,陛下帮我解决了很大的麻烦。” 他的笑容很真诚,至少表面上看来是这样。 …… 巫彭的确没有恶意。 他当众公布了牛王陛下对天浩的赏赐————从城主晋升为大城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领主。 只有治下人口超过十万的城主才有资格成为大城主,这意味着统治区域不局限于一座城,而是囊括城市周边大大小小所有的居民点。按照北方蛮族的规矩,城与城之间的边界由区域相邻的统治者互相议定,只要达成共识,将在双方祭司和巫师的见证下形成边界协议,刻印在泥模板上,同时加盖协议城主各自的印章。 磐石城的位置很特殊,按照部落族属,目前的城市边界分为内、外两部分。 内部,与磐石城邻接的只有赤蹄城。牛铜虽有性格上的缺陷,却对天浩没什么恶意。何况长久以来赤蹄城外围一直没有进行开发,而且距离磐石城颇远,双方对边界问题应该不会有太大矛盾。 外部,与磐石城接壤的部落很多。鹿族、虎族、狮族、鹰族……部族之间的领土和边界问题很少以谈判方式解决,要么战争,要么以局势进行压制。总之领地大小完全看双方实力强弱,谁也不会永远遵守泥模板上的固定框架。 大领主是一个颇为特殊的身份。按照南方白人帝国实行的爵位制,天好现在的身份相当于公爵,雷牛族长牛伟邦相当于大公或国王。 磐石城北面有大片处于蛮荒形态的无人区。其实这里自然条件很不错,各种物产也很丰富,只是牛族人口稀少,对定居点的选择首先考虑水源和耕地,所以没有对这些区域进行开发。 消灭一个完整的部族,带回一具尊贵的王者尸体。如此显赫的功绩在牛族历史上极其罕见,牛王陛下也不吝于赏赐————除了之前已有的十个村寨,天浩还得到二十个村寨的新设权,前提同样是不能与牛族内部其它城市产生区域纠纷,自给自足。 大国师在时间上一向把握得很准。两天后,第一批置换人员抵达了磐石城。他们来自凶牛部落,多达两万余人。 天浩对置换战俘这件事很重视。他早早做好了安排,从人员休息到食物方面全都做得无可挑剔,就连大国师巫彭看了也暗自点头。 凶牛部的人浩浩荡荡从北方而来,在磐石城外的空地上集结。 天浩默默注视着这些远道而来的同族,眼中目光逐渐变得锐利,很快变得冰冷,夹杂着毫不掩饰的愤怒。 第二百二一节 交换数目 新建的磐石城外墙高大坚固,城外一片空旷,站在城墙顶部,可以将城下所有的一切收入眼底。 冬天已经快要结束了,带着少许暖意的风从地上带起少许沙土,伴随着人们杂乱的脚步在空中飞舞。正在融化的积雪被肆意践踏,城外的白色大地瞬间变成了泥浆场。就像一大群骡马冲进汪集积水的洼地,乱七八糟,溅起无数泥浆,死死压制住略有起色的风,将那些离开地面的沙土拽下来,拧死了它们想要飞上高空的美丽梦想,永远成为大地的一部分。 半数以上都是女人。按照北方蛮族的观点,她们长得都很丑。无论腰肢还是肚皮上都看不到脂肪,很多人瘦得厉害,皮肤又灰又黑,本色被大量污垢盖住。她们几乎都没穿裤子,身上只裹着一件破皮袍,朝前迈出的腿脚骨节很大,看上去令人触目惊心。 第二群体是老人,他们同样瘦弱,整体情况看上去比女人更糟。很多人一直在喘气,长途跋涉对他们来说是个挑战。来到磐石城下,终于得到了休息命令,他们不管不顾就这样直接坐在泥泞之中,目光呆滞,大口喘息着。 孩子的数量太多了,目测至少超过三千。他们没有单独成队,跟随在亲人身旁。很多女人纷纷用自己单薄的皮袍将孩子罩住。这一幕看起来很滑稽,又黑又脏的皮袍顿时变得异常宽大,罩着两双粗细不均的脚或走或停。表面上看似同裹着一件衣服抱团取暖,其实是为了把孩子藏起来,让站在城墙上的大人物只看到成年人。 小孩子没有价值,无论缺粮时节交换人口还是耕种劳动,都远不如成年人管用。处于发育阶段的他们胃口很大,比成年人吃得更多。 天峰站在天浩左边,不由自主张大了嘴,他用力搓着手,眼眸深处流露出震惊与疑惑,难以置信地自言自语:“怎么会这样?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明明说好了是人口置换……为什么送来的全是女人和孩子?” 随时背着尺寸惊人的巨大钢斧,已经成为天狂身上的最醒目标志。他一直跟在天浩身边,愤怒的眼睛死死盯着城外那些人,狠狠冲着地上啐了口浓痰:“老三,咱们是不是被人家当冤大头给耍了?” 说着,天狂转过头,下意识往远处巫彭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低沉地问:“大国师该不是骗你的吧?凶牛部的人这样做,明摆了是要占咱们的便宜。” 天浩脸上一片平静。 他很有耐心,看着城外领队的凶牛部统领带着卫兵进了城门,估算着对方行进速度与时间,过了十多分钟,才一言不发,转身朝着国师巫彭所在的位置走去。 时间拿捏得很准,一个身穿皮袄的壮实男子刚好沿着台阶走上城墙,面对巫彭行礼。 巫彭的脸色有些难看,却保持着应有的礼仪。远远看到天浩朝这边走来,老人脸上的神情有些复杂,似乎有些举棋不定。 “大国师。”走到近前,天浩认认真真行了个礼。 巫彭略一点头,“呵呵”笑了起来,抬手指了一下站在侧面的中年男子:“我来介绍一下,这是俞铮,凶牛部的统领。” 俞铮长得不错,按照蛮族的观点是个美男子。他发出爽朗的笑声,站在巫彭与天浩中间,神情态度也随着目光指引不断变化。对前者,他随时保持恭敬与谄媚,对后者,“傲慢”两个字随时从骨子里透出来,仿佛那是凝固在他脸上,是肌肉与皮肤的共同组成部分。 “见过城主阁下。”用的虽是敬语,却夹杂着毫不掩饰的讥讽:“我们大王非常重视这次人口置换,特派我全权负责。没什么问题的话,我们现在就可以进行人口交割。” 天浩没有立刻做出回答。 他转过头,将探询的目光投向巫彭。在如此近的距离,他清清楚楚看见巫彭眉头紧皱,额头上皱纹密布,双手交握在身前绞得很紧,枯瘦干瘪的面颊上肌肉在缓缓抽了几下,这表明大国师正在用力咬牙,内心深处应该涌动着被刻意压制的怒意。 他一直沉默着,没有说话。 天浩将视线从那张苍老的脸上移开,注视着站在对面的俞铮:“没问题,只要点算好数量,随时可以进行交接。” 他随即发出清亮的语音:“你们凶牛部打算交换多少人?” 俞铮眼里流露出一丝贪婪。 城墙位置很高,站在这里可以看到城内很远的地方。就在百米开外的一处工地上,很多豕人男女正在建造房屋。他们很强壮,身上穿着半新不旧的棉布衣服。无论夯实地基还是搬运建筑材料,他们的速度都很快,没人偷懒。 这些人的身体素质看起来不错,是强壮的农户,也是极好的战士。 “凶牛之王让我带来了他的祝贺。城主阁下此次大胜,战功卓著,不愧是我牛族年青一代的翘楚。作为贺礼,大王让我带来了一千名奴隶。” 俞铮很会说话,这一千名作为礼物的奴隶身强力壮,绝非城外那些老弱可比。在蛮族字典里,“奴隶”专指失去生产资料和家庭的独立人口,大部分是战俘,还有一部分是因为债务产生。 “我这次带来了三万六千六百七十二个人。”俞铮笑容可掬,语气也变得比刚才恭敬,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没那么傲慢:“交换方式当然是一对一,一个豕人,换一个牛族人。” 天浩宁定的脸上看不到一丝笑:“有交换文书吗?” 俞铮忙不迭点头:“有,当然有。” 说着,他掀起衣服下摆,拿出两张裹紧的兽皮卷。 天浩接过对方递来的兽皮卷,没有急于解开系绳,他把玩着尚带有俞铮体温的兽皮卷,仍像刚才那样把探询的目光投向巫彭,后者仍然一言不发,以动作和沉默表明了置身事外的态度。 天浩收回目光,直视着俞铮,扬起拿在手中的两卷兽皮,颇具玩味地问:“怎么有两份文书?” “写第一份文书的时候,大王搞错了数字,所以后来又补充了一份。”俞铮笑着回答,字正腔圆,条理清楚。 天浩似乎并不打算在这件事情上深究。他随手捏了个清脆的响指,跟在身边的两名祭司连忙上前,天浩把两份文书分别递给他们,认真地说:“按规矩来,先验封印,再验内容。” 敬奉神灵的祭司永远不会撒谎。所以每当遇到重要事务的时候,必须有祭司或巫师在场,他们以神灵之名证实自己的高洁品行,确保中立与公允的身份,是所有野蛮人公认的裁决者。 俞铮脸色微微有些变化,他下意识探了一下右手,又很快缩回,手掌低垂着,在众人视线无法看到的位置,极其缓慢地握紧。 “这一卷文书加盖了火漆印章,是真正的凶牛之王印记。” “这一卷文书没有印章,只有封绳。” 面对这样的检验结果,天浩只字未提。他点点头:“都打开,宣读内容。” “等等!”俞铮快步走到天浩面前,急急忙忙止住已准备当众宣读的两名祭司,他凑到天浩近处,声音压得很低,露出比刚才更加深厚的谄媚表情:“大人,只是一份人口置换协议,没必要搞得这么隆重吧?” 天浩久久注视着俞铮,纯净如水的眼睛里透出一股别样意识。如水晶般坚硬,如冰块般寒冷,英俊的面孔在这两种特殊气质烘托下变得令人不敢直视,散发出油然而生的强烈威严。 他忽然笑了,邪魅的表情犹如野兽口中獠牙,锋利又嗜血:“为什么不呢?三万六千多人,这不是一个小数字。” 俞铮张了张嘴,内心仍然充满了想要也必须阻止的念头,却怎么也找不到适于目前场合的字句。 两位祭司算术不错,两张兽皮文书上的数字相加,很快得出了验证结果。 “凶牛部向磐石城求换人口,三万六千六百七十二人。” 俞铮表情明显变得不太自然,眼底甚至闪烁着森冷的恨意。 天浩对此毫不在意,他注视着站在对面的这位凶牛部万人首级别统领,以威严的语气发布命令:“清点城外的人。” 等后许久的天狂等人立刻转身离开。几分钟后,数十队早有准备的磐石城战团成员进入城外移民大队,依序清点。 点算工作整整持续了两小时。等到天狂把各队数据汇总,累计相加得出结果,送到天浩面前的时候,俞铮已经显得很不耐烦。他焦躁不安地走来走去,却摄于这里是磐石城,四周卫兵林立,只得压住内心怨气,一言不发。 天浩看了一眼天狂写在纸上的数字,不由得笑了。 “一万八千零四个人。”他扬起手中的纸,平静前额带有嘲讽的语气是正在酝酿风暴的前奏:“尊敬的俞铮统领,这数字未免差得太多了吧?” 说着,他把两份兽皮文书扔在俞铮脚下,发出冰冷的声音:“加盖了你们族长印鉴的那份文书上的确是一万八千零四个人。这是怎么回事?” 俞铮沉默了几秒,凶狠暴怒的目光在眼睛里不断闪过,他脸上丝毫看不到尊敬,骄横与懊恼从身体里不断释放开来:“大王告诉我的交换数字就这么多,你问我,我怎么知道?” 他顿了一下:“当然了,从凶角城走到磐石城,这么冷的天,总会死几个人。反正我话已经带到,文书你也验过,零头我就不算了,总数三万六,你尽快把人交给我,这事儿就算过去了。” 大国师巫彭一直没有说话,他现在干脆转过身,背对天浩,看着城外密密麻麻拥挤的人群,也不知道想些什么。 天浩盯着俞铮那张充满戾气的脸,冷冷地笑了:“你们凶牛部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是没有任何兴趣。但你们的王也未免太蠢了,居然被你这么个混蛋玩弄于股掌之上……算了,这不是重点。我问你,为什么这次用于置换的人全是老弱病残?为什么连一个强壮的男人都没有?” “这是大王的安排。”俞铮目光阴沉,说话底气却很足,他毫不掩饰自己的嘲笑:“如果不是陛下的命令,你以为我们愿意换那么多豕人回去?他们吃得多,难养活,看在他们有点儿力气,还能用得着的份上,勉为其难帮衬着换点儿,这已经很给你面子。别以为叫一声“城主”就得巴结你,你还达不到成为贵族的资格。” 天浩陷入了沉默。 他不知道在自己领军外出征战的这段时间,牛族内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就廖秋和宗具的态度来看,他们应该跟自己一样毫无所知。大国师的态度很诡异,按理说他应该是自己的支持者,却提前来到磐石城,在此之前,更对凶牛部人口置换可能引发的问题只字未提。 而且看巫彭现在的态度,摆明了不想插手。 良久,天浩发出冰冷的声音:“把你的人带走吧,我不换了。” “这不可能。”俞铮说话的速度比刚才慢了些,不是因为惧怕,而是他必须用这种方式让天浩听得更加清楚:“我已经把人带来,就必须带着足够的豕人回去。” 天浩盯着俞铮的眼睛,目光充满了疑问:“这是你们大王的原话?” 他只是区区一名统领,如果没有得到位置更高的上位者示意,无论如何也不敢这样做。 这是俞铮手里最大的底牌。尽管被天浩当面说破感觉有些意外,他却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点点头,凶狠的眼睛里尽是威胁,甚至还有几分得意:“你说对了。” 天浩眼中迅速聚集着杀人的凶意:“要换也可以,但得照我的标准。” “你的标准?”俞铮咧开嘴笑了,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轻蔑又满足。 “你的人太瘦了,而且全是老人和孩子。”天浩竖起右手食指:“三个换一个,这是我最后的让步。” 第二百二二节 狼的点心 三换一,这是天浩刚想到的临时方案。 “你觉得这可能吗?”俞铮笑得很张狂:“你好像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知道。” 天浩盯着他,保持沉默。 “置换人口是陛下的意思,是来自黑角城的命令。”这句话俞铮反复说了两遍。 他没有撒谎。 从凶牛之王那里接到命令的时候,俞铮也觉得很惊讶,他觉得这道命令根本就是向雷角部宣战————一万多老弱病残,交换同等数量的豕人,只有白痴才会答应这种滑稽如玩笑般的置换条款。 俞铮的身份很特殊,他姐姐是凶牛之王的宠妃。因为这层关系,提心吊胆的俞铮从姐姐那里得到了重要提示,以及在他这个身份层次无法知道的秘密。 磐石城主很年轻,他崛起的速度太快,几乎毫无根基。 这里所说的“根基”,专指是贵族圈内的人脉。无论城主还是领主,乃至部族之王,都需要来自方方面面的支持。族群内部也有勾心斗角,利益交换和重叠是贵族之间保持友好关系的常见方法。老牌家族与新晋小贵族之间的区别就在于此,大家族互相联姻,利益层面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共荣共损。新晋贵族想要融入这个圈子就必须付出代价。人口、财富、领地……这是所有人必须经历的过程,无论北方蛮族还是南方白人,都没有区别。 即便是在雷角一族内部,同样流传着磐石城这位年轻城主的谣言。据说他以下犯上,企图逆谋造反。看在他在军事方面颇有能力,雷角之王暂时没有发作。等到这次与豕人的战争结束,雷角之王应该不会放过他,要么贬谪,要么收回权力和人口,早晚的事情。 谣言同样传到了黑角城,传到了陛下耳朵里。你以为陛下的人口置换令是出于好心?你以为陛下就没有任何约束动作?在此之前,磐石城接连并吞钢牙、狂牙两个部落,收编的豕人超过十万以上,很多城主和族长都动了心。谁不想要好处?关键在于合理的借口与做法。陛下的心思其实不难猜,只要把磐石城的豕人分散,往那座边境城市掺沙子,就能从根本上确保控制。时间一长,再以“开发牛族北方”的名义下令磐石城大规模移民,哪怕再有二心的城主也会偃旗息鼓,老老实实遵从王命。 当然,事情真相也许不是这样,可是从贵族的逻辑思维来看,就算不全对,至少也有八成以上是真实。 俞铮对这次出使产生了浓厚兴趣,他知道这是姐姐从凶牛之王那里为自己争取到的肥差,整个人的心情也不一样了。 天浩的目光逐渐转冷,他冷笑着问:“陛下的意思……伪造文书,把一万多人的置换量增加到三万六千,这也是陛下的意思?” 表情凝固在俞铮脸上,骤然反应过来的他随即发出怒吼:“我没有伪造,你血口喷人。” 他的手在发抖。 这是一次绝好的发财机会。 俞铮一直觉得自己万人首的身份与现实无法对应。真正的万人首都是城主,自己只是一个统领。当然,俞铮也有自己的领地,一个居民两千左右的小寨子。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姐姐的上下打点,长时间给凶牛之王吹枕头风,俞铮根本不可能得到万人首的职位。 拥有过万的领民,把村寨真正升格为城市,这是俞铮长久以来的愿望。 在大王置换文件的基础上增加一份附件,这是最合理,也是受益最大的做法。 正确的解读上意很重要,既然陛下不愿意看到磐石城做大做强,我们就应该帮助陛下解决问题。磐石城的人太多了,只要不是里通外族,勾结叛乱,陛下肯定不会责怪我把磐石城的豕人多换走一些。 这样做其实皆大欢喜————陛下无忧,磐石城主也抹消了反叛可能,我从中得到实惠,晋升为城主。 三万六这个数字其实可以商量,俞铮的底线是三万人。如果磐石城的年轻城主够聪明,应该不难看出这其中的端倪。要知道,我可是在帮你! 偏偏天浩是个愣头青,张口就把俞铮心里的秘密说破,搞得他下不了台。 大国师还在旁边……他一直保持沉默,在俞铮看来这就是最好的信号,相当于默许。 “你……”他抬手怒视天浩,指向对面的手指气得不断发抖:“……不识抬举……大逆不道!” “大逆不道的是你。”天浩的声音依旧平和,其中却暗藏着无限杀机:“胆敢某算我,你算什么东西?” 这句话像刀子一样深深刺痛了俞铮,他猛然抬脚向前垮了一步,用恶狠狠的目光死死盯住这个态度强硬的年轻人,一字一句地发出低吼:“这是凶牛之王的命令,你必须服从。” 天浩淡淡地笑了,他的声音温和悦耳:“凶牛之王的文书只有一份,我只认他的专属印鉴,至于另外一份……” 说着,他捏了个响指,在旁边伺立多时的天狂连忙将那份没有印鉴的文书递到面前,天浩随手拿住,肌肉强劲的双手爆发出惊人力量,看都不看一眼,直接将整张兽皮撕成碎片。 “你算什么东西?”英俊的面孔依旧平静,冷淡且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嘲笑。 “你……你……”无数血丝刹那间布满俞铮的眼眶,一片通红。他气得浑身发抖,恨不得立刻扑过去抡起拳头砸烂天浩的脑袋。他毕竟没有完全丧失理智,多多少少保持着一点理智,控制住情绪,没有做出更出格的举动。 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俞铮狠狠掌握了一下左手,他忽然怒极反笑:“很好……非常好……你竟敢违背陛下的命令。” 这样的威胁对天浩毫无效果,他笑颜依旧:“怎么,不按照你说的数字交换俘虏,我就成了叛逆?” 俞铮脸色变得很难看,但他明白对方已经抓住了自己的把柄,所以不敢在这方面继续强硬。他是个聪明人,知道事不可为就必须放手的道理,问题是,这次交换豕人产生的利益实在太大,远远超出了他的心理预期。 俞铮很清楚,也许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拥有像磐石城主这样显赫的军功。这需要实力,需要精明的头脑和战略眼光,更需要运气。 除了运气,自己什么也不具备。如果不是姐姐被凶牛之王看中选为妃子,连现在的万人首统领之职都无法得到。 机会摆在面前,相当于一条通往天国的楼梯。无论任何人拦在前面,俞铮都要把他从楼梯上狠狠推下,看着对方惨叫着活活摔死,我必须爬到最高点……听起来很疯狂不是吗?现实就是如此残酷,胆小退让,只会成为别人的垫脚石。 “三万人,这是我最后的让步。”俞铮感觉自己已经退到悬崖边缘,支持他疯狂与强硬的基石是大国师。听起来有些令人不解,但俞铮很清楚:巫彭一直背对自己站立,与天浩争执到现在,大国师连一个字都没有说过,这本身就表明了态度。 “否则……”他用力咽下一大口唾沫,像饿狼一样盯着天浩那张英俊到令人憎恨的脸,寒声道:“否则,凶牛之王将对你宣战。” 毫无预兆,从正前方砸来的巨大拳头占据了俞铮全部视线,毫无防备的他惨叫着倒飞出好几米远。浑身散发出冰冷与杀意的天浩根本不给对手机会,他几乎跟着俞铮的飞行轨迹同时猛冲,右手以优雅的动作拔出佩刀,刀锋在空中划出一道漂亮弧线,干脆利落斩断了一条胳膊。 重重摔在坚硬的砖石地面上,俞铮看到断臂从空中掉下来,衣袖切口光滑整齐,鲜血从断臂伤口位置喷出,溅在脸上,热度瞬间被空气吸收,浓烈的血腥气味笼罩着鼻子,很痒,很冷,断开的神经感觉不到痛,只有无穷无尽的恐惧死死扼住心脏。 “……我的手,我的手啊!”大脑陷入呆滞状态时间不长,前后不过几秒钟。回过神来的俞铮猛然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惨烈的剧痛立刻贯穿全身,他用右手死死抱住断臂伤口,在血泊中痛得死去活来,不断翻滚。 血丝充斥了整个眼眶,透过这片令人心悸的鲜红,俞铮看见一队全副武装的豕人冲到天浩身边,他们魁梧彪悍,身穿战斗盔甲,每人手里拉着一条粗大铁链,这种金属环扣连接物另一端拴着一条黑嚎狼。它们距离自己只有半米,凶猛的野兽嘴巴张到极致,能看见锋利的獠牙,闻到从它们喉咙深处发出的恶臭。 “不……救命……”俞铮觉得自己的灵魂都被吓飞了。他拼命发出惨叫,强忍剧痛用腿脚撑着身子向后移动。凶猛的黑嚎狼被豕人卫兵牢牢拉住,它们用极其不甘心的饥饿眼光盯着俞铮,明白这家伙暂时还不能成为午餐,立刻把争抢目标对准了那条断臂,大口撕咬,粗壮的骨头被它们嚼碎,发出令人头皮发麻的“咔嚓”声。 天浩并不打算就此放过他。 安然站在原地,以缓慢的动作将佩刀插回刀鞘,伸出右手,一名豕人卫兵会意地走上前,将一支长矛恭恭敬敬递过来。天浩用眼角余光瞟了一眼背对这边的大国师,巫彭仍然站在原地丝毫未动,周围的事情对他毫无影响,视若无睹。 反手持矛,天浩迈着轻盈的步子一直向前,半躺在地上的俞铮吓得半死,他张口发出一声凄厉怪叫,天浩不为所动,单手握住长矛,把锋利的枪尖对准俞铮右腿,用力刺了下去。 “陛下没有下过让我向你交接三万名豕人俘虏的命令。我们可以去黑角城走一趟,当着陛下的面把事情说清楚。” “宣战?呵呵……你有那个资格吗?” “区区一个统领,连城主都不是,竟敢站在我面前大声喧哗,为所欲为。” “伪造凶牛之王的命令,就凭这一点,你根本走不出磐石城。” 一句句话说得很诛心,俞铮被吓破了胆。他用尽浑身力气惨叫着,却无法从深深扎透大腿,将自己牢牢钉在地面的枪尖下挣脱出来。直到现在,他才明白自己与天浩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对手,人家也根本没把自己放在眼里。 其实这道理不难懂————上过战场,灭杀数万人,并吞了整整一个族群的上位者,岂能被区区一个虎假狐威的家伙随便几句话吓退? “饶……饶了我吧……”俞铮嘴里喷吐着鲜血,他从未像现在这样感到虚弱,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生命气息以可怕的速度从身体里流失,说话也变得断断续续:“……我……现在就走……求……你……” 天浩用明亮残酷的目光盯着他,缓缓低语:“你是个骗子,凶牛之王根本没有你这种废物手下。” 说完这句话,他猛然用力拔出插在地上的长矛,转身返回,留下一句令俞铮心胆俱裂的话。 “放开那些狼,把他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一群野兽蜂拥而上,惨叫声从凄厉到微弱,前后只花了不到半分钟。这些黑嚎狼经过特殊训练,撕咬目标讲究顺序:先是手脚四肢,再到身体内脏,最后才是脖颈和人头。这样能最大限度让目标感到痛苦,面对死亡却无法挣扎的恐惧深深印入脑海,永远与灵魂紧密捆绑。 碎齿带着一个牛族男子从城墙下方走上来。那是俞铮的副手。按照惯例,带领上万平民大规模行动,必须配备正、副统领各一位。 他在城下的时候就被吓坏了,本以为是简单的人口交换,没想到被凶悍的磐石城士兵团团围住,从上至下,所有凶牛部的人被解除武装,等到碎齿让副使跟着自己上城墙面见城主的时候,轻飘飘扔过来一句话,差点儿把他当场吓得大小便失禁。 “俞铮被我们城主杀了喂狼,现在轮到你了。” 第二百二三节 交换概念 从城下到城墙顶端这段路不长,轻轻松松就能走到。副使却觉得浑身上下没有力气,他脸色惨白,牙齿不受控制剧烈打战。看着他瘫在地上如烂泥般的模样,碎齿皱起眉头,一言不发,伸手抓住他的衣服后领,像成年人拉着一个不听话的孩子,连拖带拽将其带到天浩面前。 一群黑嚎狼围着尸体进餐的场景极其血腥,富有震撼力的画面在副使眼睛里永久定格。他张着嘴,呆呆看着那些大快朵颐连头都不抬的野兽,从它们互相拥挤产生的缝隙之间,不时露出一颗若隐若现的人头。 数百名全副武装的豕人战士环伺周围,他们身穿黑色重甲,加装了防撞层的两侧肩膀上全是钢刺,非常锐利,一看就不单纯是为了防御用途。武器虽是长柄战刀,尺寸和重量均不是普通式样,长度超两米,宽厚刀背释放出令人心悸的沉重。 周围一片肃杀,就连空气也仿佛凝固。 碎齿从身后发出凶狠的怒喝:“跪下,向城主大人叩头!” 天浩对这套彰显自己身份的威压性礼仪毫无兴趣,但现在不是文明时代,破坏野蛮时代的行为规则并不理智。他注视着战战兢兢跪在地上对自己行过大礼的副使,淡淡地说:“俞铮是个骗子,回去告诉你们大王,让他以后把眼睛放亮点儿,不要随随便便什么人都派出来。这次就算了,下不为例。” 骗子? 堂堂王妃的亲弟弟,居然被人说成是骗子! 这事太滑稽了,彻底超出了副使的正常逻辑范围。他觉得脑子不够用,呆呆跪在地上半天说不出话,直到目光瞟见散落在旁边的兽皮卷碎片,还有上面那些零星的文字,整件事情才被他在脑海里串联起来,恍然大悟。 副使知道俞铮想要趁此机会中饱私囊,借着凶牛之王的名义,从磐石城强行换走更多的豕人俘虏。这种事情必须得到整个使节团中、上层人员的同意,至少是默许,才能进行。俞铮为此买通了包括副使在内的好几个人。他的身份摆在那里,王妃是凶牛之王身边的红人,没必要为了一个私心膨胀的家伙得罪王妃,何况俞铮答应事成之后会给大家送上一份重礼。虽然没说具体是什么,但大家都乐得做个顺水人情。 没想到他死了,被一群凶残的野兽撕成碎片,一点点吞进它们的肚子。 磐石城主掀开了所有伪装,直接指明俞铮是个骗子。 副使很想否认,可他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这里是别人的地盘,俞铮的下场尚且如此,自己又何必为了一具尸体触怒这个满面冷酷的年轻人? “置换人口是陛下的命令,只要公平合理,我从不拒绝正常的要求。”天浩的声音同时夹杂着威严与冷酷:“看看城外这些人,如果不是看在大家都是同族的份上,我现在就下令把你们全部杀光,一个不留。” 副使早已吓破了胆,血淋淋的教训摆在眼前,他丝毫没有反驳抗拒的勇气,整个人直接扑倒在天浩脚下,连声哀求:“这不是我的意思,我只是奉命行事。” 天浩用轻描淡写的语气发出讥讽:“我的狼已经吃饱了,我对你这种没用的废物毫无兴趣。留下那一千名礼物,还有城外所有的老人、女人、孩子。至于你,还有你身边的卫兵,现在就离开我的领地。回去告诉你们的王————想占我的便宜就得拿出相应的实力,这些人我留下了,就当做是他派了一个骗子冒犯我威严必须付出的赔偿。磐石城欢迎每一个真诚相待的朋友,心怀叵测的家伙在这里没有容身之处。如果你们的王想要交换俘虏,就必须拿出诚意,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期满哄骗。否则,我不介意用他的脑袋做成骨碗,成为我收藏的一部分。” 副使觉得自己一定是耳朵出了问题。 虽说是老弱病残,可这毕竟是一万多平民,被年轻的城主张嘴一说直接定性为“赔偿”,这……这……这种事实在是匪夷所思,彻底颠覆了副使的逻辑观。 然而拒不接受又能怎么样? 俞铮已经死了,难道我要大着胆子触怒磐石城主,落得与他同样的下场? 副使灰溜溜地走了。 这是大人物之间的较量,只有凶牛之王才能对付这位年轻城主。无论回到凶角城要面对来自大王何等震怒的惩罚,都是唯一的,必须的选择。 …… 上万人拥挤在城外被圈定的区域里,根本不可能有所谓的安静。尽管如此,在寒冷天气里相互依偎着取暖的老弱妇孺们仍然感到地面传来震动。 数千名全副武装的豕人战士排着整齐队列从城门内侧出现。他们的脚步整齐划一,所过之处碎石纷飞,尘泥四溅,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阻挡。看着这些彪悍的战士从身边绕过,一直跑到远处圈子边缘站定,将所有来自凶牛部移民团团包围的时候,无法抑制的寒意瞬间冲上所有老弱心头。他们拥挤得比刚才更加紧密,无论女人还是老人,纷纷把孩子往身后推,尽可能展开自己破烂褴褛的衣服,将他们遮得严严实实。 女人脸上显出凄苦绝望的神情,老人浑浊的眼睛不再有亮光闪现,队伍里为数不多的瘦弱男人表情呆滞……眼前发生的这一切对他们来说并不陌生,非常熟悉。 弱者在部落里没有生存权。老人和残疾人属于被抛弃的第一队列,其次是营养不良活不过冬天的孩子。相比之下,女人的价值略高,因为无论如何她们毕竟是女人,在被欲望控制大脑的男人面前,大多数时候都不会计较外观长相。 他们从自己的家里被赶出,同样的遭遇很多次发生在一个人身上。没有力量就意味着没有话语权,上至城主,下至十人首,随便一句话就能要你的命。别想着什么“这屋子是我建的”之类的话,在拥有权力的觊觎者面前你只能无条件双手奉上,而且对方牢牢占据了道义制高点————大王有令,你现在必须去磐石城,从今以后,你就是雷牛部的人。 雷牛部和凶牛部有区别吗? 似乎没有。 一个瘦弱孩子挣扎着从母亲挡住自己的破皮袄里探出头来,用懵懂的眼睛看着这个世界。他大概六岁左右,长期营养不良导致头身比例严重失调。硕大的头颅被很细的脖颈撑住,仿佛随时可能从上面掉下来。孩子用力咽了一下喉咙,用畏惧的目光看着远处那些豕人战士,小心翼翼地问:“妈妈,他们会杀了我们吗?” 杀人在部落里不是什么新鲜事。祭神的时候要杀人,打了胜仗要杀人,打了败仗也要杀人,就连平时遇到各种乱七八糟无法用常理解释的事情还是要杀人。家家户户都用死人脑袋和骨头装点房屋,就像文明时代的墙纸、工艺花装饰、璀璨漂亮的吊顶挂灯、名家所做的书画艺术品…… 他的母亲同样瘦弱,可怜的妇人用力按住孩子肩膀,颤抖着再次用破皮袍将他盖住。这是来自多年前的经验,死人太多的时候,只要小孩子能屏住呼吸,被厚重宽大的衣服盖住,就有机会从屠杀者手里逃过一劫。 这样的理解不能说是有错。 押送自己的凶牛部官员已经走了……不,应该用“逃”比较合适。很多人都看到强壮的豕人战士抓住副使的胳膊,像垃圾一样把他扔出城外,觉得不过瘾,还特意追上去狠狠冲着他屁股上踢了一脚。 难道凶牛部与雷牛部要开战? 想象中最可怕的事情没有发生,一群和颜悦色的牛族人出现了。他们手里没有鞭子,也没有棍棒和刀剑,从人群外围开始,基本上每十个人为一个小队开始整编。随着一个个小队被他们带入城内,徘徊在城外上空的恐惧气氛也逐渐消散,移民们知道自己的生命不再受到威胁,他们开始低声交谈,猜测并思考自己未来的去路。 城墙上,天浩缓缓走到巫彭旁边,并排站在一起,气氛顿时变得凝重起来。 “这就是你的处理方式?”大国师的语气平平淡淡,无法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我杀了一个假传凶牛之王命令的骗子。”天浩平静又安详,貌似在考虑,思维却在全面扩散:“我是陛下任命的大城主兼领主,我有这个权利。” 巫彭的目光逐渐飘远,他注视着那些进入城内,按照小队编排暂时安置的广场上的凶牛族人:“陛下的命令是让你置换俘虏,你没有做到这一点。” 天浩抬起头,看着大国师有几缕白发飘飞的侧脸,宁定地说:“交换的前提是公平,如果做不到这一点,谁也别想从我手里得到一个豕人。” 巫彭发出轻轻的叹息:“你这样做,很容易被人当做把柄。这次我之所以来到磐石城,就是想和你好好谈谈。那些谣言传得很快,你要让大王相信你的忠诚。” “忠诚从来不需要挂在嘴边。”天浩的态度依然强硬:“我灭掉了整个豕族,我给陛下带回了一颗真正的王者头颅,我从未想过要依靠战功爬到更高的位置,我为了养活这座城里的人殚精竭虑,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 巫彭侧转身子,眼底流露出一丝温和:“这些我都知道。” “可是那些人,他们做了什么?” 天浩突然变得暴怒,发出炸雷般的咆哮:“几十年来他们不思进取,从未主动向外进攻,族群里每年冬天都要死人,粮食永远都不够吃,为什么不从根子上想想办法?皇家资料库有那么多祖先留下的知识,有谁想过要去主动翻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远的就不提了,就说我这次出兵,战争初期为了保密封锁消息,到了后期领地内部很多城寨都知道我和豕人在打仗。有谁想过要出动出兵帮我一把?有谁来问过需不需要支援?” “没有!所有人都在冷眼旁观,他们对族群荣誉漠不关心,也没人看好战争结果。他们只想着坐享其成,无论我们胜利还是战败,他们都能从中分一杯羹,得到最多的好处。” “打赢了,就有凶牛之王这样的家伙跳出来,随便扔出几个老弱病残,嚷嚷着必须换走身强力壮的豕人俘虏。他以为他是谁?这种不要脸的话张口就来,甚至还专门发出加盖他个人印鉴的文书。哈哈哈哈……他可不是什么小人物,是一个真正的部族之王啊!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这种做法跟乞丐有什么两样?” “如果我打输了,他们同样不会放过我。很多双眼睛都在盯着磐石城,他们会以各种理由要求我让出这座城,或者用其它方法将城内的平民瓜分。这种事情我以前遇到很多次,那时候还是磐石寨,不是磐石城。人心的贪婪永远没有止境,也不会随着身份高低有所区别。” 巫彭眉头微皱了一下,随即松开,露出无奈的苦笑:“看来你已经知道了我的态度。” 天浩没有否认:“所以我杀了俞铮,他必须死。” 大国师脸上笑容变得有些不可捉摸,颇为遗憾地轻轻摇头:“我不反对你杀俞铮,正如你刚才说得,他打着凶牛之王的名字招摇撞骗。但不管怎么样,你不该强行留下这一万多凶牛部的人,交换俘虏是陛下的命令,任何人不得违抗。” “我没说不换。”天浩耸了耸肩膀,冷笑中夹杂着说不出的邪恶:“必须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才能交换,只要凶牛之王拿出诚意,我双手赞成。” “这些人你打算怎么办?”巫彭抬手指了一下远处熙熙攘攘人群密集的广场。 “他们可以选择离开,也可以选择加入磐石城。”天浩微微一笑:“从凶牛部走到这里并不容易,如果不想死在路上,就只有第二种选择。与其在路上留下一堆尸体,不如暂且让我来负责他们这段时间的生活所需。” 第二百二四节 权力的解释 “凶牛之王应该很清楚这其中的区别,我也不是不讲理的人,既然他给了我一千个强壮的成年男子做礼物,我当然要回敬他同样规格的回礼。但我不会主动派人送过去,想要的话,他得自己来拿。” …… 两小时后,巫彭离开了磐石城,他带着卫队北向而去。 天浩站在磐石城最高的塔楼顶端,默默注视着远去的那一行背影。 尽管这次会面出乎意料之外,他仍能感受到来自大国师的关切。这个老人为了族群长期操劳,他担心自己迷失在卓著战功与海量的战利品面前。这样的例子在历史上数不胜数,因为自己太年轻,年龄与经验之间的差距往往导致自信膨胀,进而发展为目空一切的骄横。 大国师同样不喜欢陛下的命令,可他无法反对。 陛下虽老,却很精明。作为最高统治者,他很清楚必须让手下相互之间存在矛盾,只要不是动摇帝国基础的决死性仇杀,任何矛盾都能在最高权力介入下轻易化解。实力强大的地方性势力令人担忧,种种复杂的可能性都会导致局势恶化。有时候,谋反其实是来自中、下层力量的逆向推动效应,但在这之前,最高统治者可以用各种手段调控,进而预防。 天浩是个例外,他来自早已消亡的文明时代。 磐石城同样是个例外。天浩的经营手段与任何蛮族高层都有区别。无论粮食生产还是物资调拨,对财富的理解和运用,包括对底层平民的主观能动性开发,他远远走在这个时代的最前面。所有努力都是为了应对随时到来的战争,整座城市无论进攻还是防御能力都被开发至最大限度。其实天浩的很多做法用“穷兵黩武”来形容并不过分,磐石城百姓几乎没有娱乐项目,没有私人空间,没有个人财产,所有人存在的意义都是为了打赢下一次战争。 这是一台不折不扣的战争机器,一个被城市名义所掩盖的超大号军营。 宗具是个眼光独到的城主,他看到了磐石城强大的战争运营能力,以自己的所有身家押注了未来。这其中固然有天浩的个人魅力所致,更重要的还是北方蛮族整个社会框架极其原始,个人自由思维尚未达到全面觉醒。 很多人都惊讶于磐石寨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升格为城市的奇迹,但他们并不了解天浩以“经营城市”为借口暗中进行的种种努力。放眼整个北方大陆,没有任何村寨、城市、部落对情报重要性的理解如他这般深刻;没有任何中、高层统治者能像他这样注重与底层民众沟通交流,同时将控制触角无限延伸,如八爪鱼般牢牢吸附在每一个平民身上。 听起来很可怕,实际效果却很好。他知道底层平民需要什么,愿意用什么样的代价作为交换。这不仅仅是吃饱肚子就有力气打仗那么简单,谁也无法确保治下的每个人都能心甘情愿奉献牺牲,这种时候就需要引导,长期、多次、从单独到群体化不断改进,反复接触,亲力亲为的引导。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挑起民众的主观能动性,让他们产生“我是城市(部族)主人”的想法,而不是被动受到统治者驱使,被迫服从多于主动。 在天浩的管理下,磐石城已经达到令人瞩目的高度。北方蛮族号称“全民皆兵”,但不是随便什么部族或城市都能做到这一点。以汨水城为例,如果没有得到磐石城在粮食方面全力支援,宗具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派出数万人参战,其中辅助兵比例超过百分之八十,而不是像磐石城这样,一线作战力量超过整体参战部队百分之五十以上。 天浩的眼光并不局限于磐石城。他的胃口很大,目前阶段囊括了城市北面的所有宜居区。上次从大国师巫彭那里得到的十个村寨早已建成,平均规模在千人左右,其中最大的当属漳浦寨。天峰接替建平成为头领,天浩多次向那里增拨移民,加上这次战争分拨过去的豕人俘虏,漳浦寨目前的民众数量已经突破六千。 维持并强化一个区域的统治,不能光注重核心城市发展,同时还要兼顾周边村寨的存在和影响力。 大国师一行已经走远,彻底消失在视线中央。 天峰缓缓走到天浩身旁,眯着眼睛注视远方,低声劝道:“想开点儿,其实大国师没有恶意,他一直在帮助我们。” “我知道。”天浩平静地缓缓点头:“他是个有想法,真正想要做事的人,但现实和理想之间永远存在着差距。” “阿浩,你指的是什么?”天峰有些奇怪,偏头看了他一眼。 “其实我可以让俞铮活着,或者结结实实揍他一顿再撵出磐石城。总之应对方法很多,主动权掌握在我们手里。大国师一直没有插手,就是想看看我能做到什么程度。他在试探我们,他不知道我的真实想法,甚至摸不准我是否真如谣言所说产生了叛意。”天浩呼吸着清冷的空气,笑容带有一丝浮华的嘲讽。 天峰没有天浩那种超越时代的思维,他足足想了半分钟,不太确定地问:“你的意思是,大国师从一开始就知道你会杀了俞铮?” 天浩摇摇头:“他不知道。但无论我做什么,大国师都不会阻止。” “为什么?”天峰瞠目结舌,这已经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 “因为我是城主,我有这个权利。”天浩扬起头,注视着头顶淡薄云层与阳光同在的灿烂天空:“就算有陛下的命令,凶牛之王也无法强迫我按照服从他的意志。我们不是一个部族,他的想法对我没用。俞铮就更不用说了,扯着虎皮做大旗,假公济私。既然他主动把脑袋伸过来让我砍,我当然不会拒绝这种要求。总之一句话,让他活,或者死,全凭我的心情。可是大国师在场,俞铮就非死不可。” “我必须用这种方式向大国师表明态度。这就是所谓的政治。强硬有强硬的处理方法,软弱就必须承担更多的分量。如果今天我不杀了俞铮,大国师会要求我服从凶牛之王的意志,按照那份该死文书上的数字交换俘虏,一个也不能少。因为我不是大国师想象中强硬不肯退让的那种人。虽然我打了胜仗,骨子里却充满对权力贵族的畏惧,这样一来磐石城就失去了培育价值,就算我成为领主,也是为他人做嫁衣,牛族内部任何人都能从我身上挖走一块肉,年年如此,永远不会消停。” “所以光杀了俞铮还不够,还必须用最强硬的态度把师团撵走。凶牛之王不要想要交换吗?就必须按照我的规矩来。反正这批老弱已经来了,就老老实实呆在磐石城。凶牛之王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下次他会带着军队过来。可那又怎么样?撒泼耍赖谁不会?我直接告诉他这些人都死了,他能把我怎么样?” 天峰听得眼角一阵抽搐:“阿浩,这……这恐怕不行吧!” “为什么不行?”天浩耸了耸肩膀:“他又没给这些人留下粮食,就说他们被饿死了,他能有什么说的?” 天峰终于明白了自家兄弟的意图:“你这是铁了心要对抗到底?” “是他们先挑起了矛盾。”天浩扬天大笑,眼里闪烁着森冷的光:“想打就尽管来,磐石城可不是任人捏弄的软柿子。” 在寒冷的风中静立良久,天峰发出深长的叹息:“我终于明白大国师为什么要走了。他已经没什么可担心的。阿浩你很强,磐石城什么也不怕。” 天浩将高扬的头颅缓缓放低,坚毅的目光仿佛穿透了时空:“还不够,我们还要做得更好。” …… 新一轮的人口安置工作全面展开。 多达六万名豕人被分配前往各个新建村寨。以环车寨和庆元寨为例,这两个寨子在战争中被毁,天浩下令以三千人规模分别在原址基础上重建。 大量物资和粮食被分散,沿着新修的道路运往远方。所有村寨头领都是天浩亲自认可,他在这些人身上投入了大量心血和时间,亲自传授各种知识和技能,他们在忠诚度方面也无可挑剔。 连同大国师巫彭上次批准的十个村寨名额,加上这次战功的奖励,天浩目前拥有四十个村寨的建设权。 目前的局势不适合全面铺开,能控制的区域也无法容纳这么多村寨。经过反复测算,以及区域内水源区和实际容纳人口估量,最终确定以甲四十三为最北端,中间狭长型区域散布设置,包括天峰执掌的漳浦寨,所有隶属于磐石城管辖的大小村寨多达二十八个。 经过一系列分流、转化、迁移,磐石城平民数量最终稳定为十五万人。 这座城市的设计容量为二十万,必须留出一定空间持续发展。天浩定下的基调准确又直接:因为所在区域的缘故,磐石城定位为要塞。这里不适合成为人口密集型城市,虽然周边资源种类繁多,却没有足够的耕地。想要打造一座集文化、经济等方面为核心的中央城市,必须另选位置。 何况以蛮族的眼光来看,短时间内出现人口过二十万的大城实在骇人听闻,对正处于上升期的磐石领来说不是什么好事,容易引起来自上层的猜忌,甚至赤裸裸的实力剥夺。 来自凶牛部的万余妇孺在天浩看来是一份大礼。这些人失去了生活资源,是真正的无产者。磐石城当然不会白白养活他们,但他们向新主人效忠的心情是如此迫切,一顿面饼加鱼汤,一套干净的棉布衣服,再加上温暖坚固漂亮干净的屋子,就算用鞭子抽打屁股也无法将其撵走。 天浩的统治逻辑丝毫没有改变————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废人,只有懒人。只要安排妥当,无论老人还是孩子,都能在这座城市里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 军事编制从即日起全面升格。磐石城战团改编为磐石领军团,定员两万人。各兵种根据实际需要分编,主力为重步兵和弓箭手。 领内二十八个村寨分别设置战团,定员从三百至一千不等。所有村寨都分派有一定数量的马,村寨之间视具体情况建设烽火信号台。平时以骑手传讯,遇到紧急情况就点火传烟。 对鸟类的捕捉驯化工作同时进行。天浩为此专门拨付了一批粮食和专用器械,对外名称暂定为“禽蛋加工物资处”。名字本身没有特别意义,完全出于他个人喜好。 白头雕是北方大陆有名的猛禽,处于食物链高端。这种动物与文明时代的白头海雕区别很大,应该是金雕在大灭绝时代侥幸存活的变异品种。 天浩的态度很明确,不管能不能用,先捕捉训练再说。 他实在无法忍受目前落后迟缓的信息传递速度,必须从根本上改变。 纸张研发工作此前一直交给巫且负责,他做得很不错,大国师看到那张具有突破性意义的纸,正是巫且的杰作。只是因为时间上不凑巧,天浩恰好带领大军在外征战,没有及时得到消息。 新的纸张技术要求再次更新:颜色必须更白,纸面更光滑,柔韧性更好,同时注重吸水性和触写舒适程度,可以在现有基础上尝试开发不同种类的产品。 从休眠状态苏醒并成功寄生以来,天浩对这个陌生世界最大的不适应莫过于上厕所。吃法拉屎睡觉,人生无法无视的三大基本活动。夏天的时候,野蛮人可以选择较厚的树叶擦屁股。讲究些的会大量收集野草,晒干后用木板之类的重物反复按压、搓揉,这样做能让干草变得柔软,每次使用就抽出一些捏成团状,反手对准光秃秃的屁股中央用力揩去。 很多贵族都喜欢这种“软草清洁法”,事实上这样做仍有风险。 第二百二五节 新城规划 以野蛮人的工作习惯,不可能把干草里的所有杂质彻底清除,总会混着少许小石子、小木棍、叫不上名硌人小物件什么的。如果软草团里混进一、两颗苍耳、鬼针刺、荨麻种子之类的东西,独特的酸爽感能让你在流血与括约肌抽搐过程中对人生产生强烈怀疑。 平民的解决办法要简单些:他们大多使用二指宽度的木片,将两头削圆,用粗糙的沙子打磨光滑,用刮蹭的方法清除污物。还有人从野外捡来光滑溜圆的石头,大小必须合适,体积以成年人拳头相似最佳。无论石头还是木片,用过之后都要冲洗干净,以便下次再用。 这些东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有野蛮人都会在家里专门留出一块地方用于摆放。所以在某人家中看到一堆石头前往不要觉得意外,也不要按照你独特的逻辑,认为他是一个有着收藏癖的奇石爱好者。 从茅房里出来的时候,天浩忍不住抬头仰望天空,发出神清气爽的长长叹息。 好几年了,第一次让他有了重新回归文明时代的感觉。 就像少年时代倾慕某个女孩,两个人有过牵手拥抱的经历,却因为种种原因被迫分开。多年以后,她老了,我也老了,各自膝下儿孙成群,她却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出现在我面前,在我满是皱纹苍老的面颊上轻轻一吻。 两件事风马牛不相及,然而感慨的思维发散性如此强烈,同样是回味,同样是在记忆中令人沉醉。 造这种纸其实不难,产量也令天浩满意。他让巫且新造了一批黄纸,分发给磐石城千人首以上的统领和官员。 这是试用品。 光是天浩一个人觉得舒适方便可不行,必须让更多的人参与体验。对野蛮人来说,厕纸是个新东西。 两天后,各人体验纷纷反馈回来。 以老祭司和永钢为首的大部分牛族人都说好用。尤其是老祭司,也许人到了一定年龄就会思维转化,朝着不可描述的方面发展。他居然描述厕纸擦屁股这过程“就像轻轻抚摸妙龄少女肥胖光滑的皮肤……”,包括天浩在内,所有人听了一阵恶寒。 黑齿、碎齿、赤鼻这些豕人统领对厕纸的感觉很糟糕,他们纷纷表示这玩意儿不可靠,尽管叠加厚度达到四层,厕纸还是无法抵挡他们强壮手指的力道,不是被捅破,就是被撕裂,总之那过程极其肮脏,体验感极不舒服,还是用以前的老办法,石头和木片最好。 天浩对此不置可否。豕人本来就是个例外,不用急,慢慢来。 天峰不明白自家兄弟为什么会如此关注厕纸,投入如此多的精力?他疑惑地问:“老三,这东西不能吃也不能穿,你干嘛要花这么大的劲儿来捣鼓?” 天浩脸上洋溢着神秘的微笑:“它可以改变世界。从高端文明的角度看,它能成为兽皮卷的最佳代替品。” 这种说法天峰很是赞同,他点点头,深以为然:“你说得对,有了纸,我们的确可以不用兽皮写字。但是厕纸……仅仅只是为了解决擦屁股的问题,有这个必要吗?” 天浩的表情高深莫测:“厕纸能帮我们换回很多东西。粮食、马匹、棉布……应有尽有。” 天峰对此表示怀疑:“这怎么可能?老三,你在开玩笑吧?” 天浩没有对此做出解释。 很多事情口头上说了不算,等到事实降临的那一天,所有的怀疑猜测都会不攻自破。 …… 元凯从渔村赶到磐石城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城主宅邸沿用了文明时代的建筑风格,三层小楼建造起来并不困难,大块基石堆砌出粗犷与厚重,没有任何装饰,也没有雕塑之类的精细刻画,可无论从任何角度望过去,都给人以强烈的雄伟触目感。 房间里很宽敞,阿依带着两名侍女在火塘边忙碌,做着晚餐。她的腹部高高隆起,元凯是过来人,看看就知道她起码有了三个月身孕,不由得把视线转向坐在对面的天浩,笑着问:“再有几个月,阿依该生了吧?” 天浩笑着微微点头。 这孩子是对豕族全面开战前怀上的。阿依大概属于受孕几率很高的那种女人,天浩自己也没有想到第二个孩子来的如此迅速,虽说有些意外,他却对这个即将来到世界上的孩子持欢迎态度。 囚牛跑到元凯面前,先是冲着他做了个鬼脸,然后双脚并拢,对他行了个礼。小孩子都这样,人嫌狗不爱的年龄,顽劣淘气是天性,他对父亲有种与生俱来的畏惧感,平时闹归闹,只要不闹出格,天浩也不会计较。但严肃正式的场合就必须收敛性子,按照辈分,囚牛得叫元凯一声“叔叔”。元凯很喜欢这个孩子,每次从渔村回城,都会带给他一点儿礼物。 从随身皮囊里拿出一个很大的白色海螺,递过去,笑着摸摸囚牛的头:“拿去玩吧!” 阿依知道今天的晚餐很重要,她带着侍女从中午就开始忙碌。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女人们开始把各种精美菜肴端上桌,分别在天浩和元凯面前摆上碗筷,倒上酒……做完这一切,阿依笑着对元凯欠了欠身,转身走到天浩面前,俯身在他脸上轻轻一吻,后者温和地按了一下她的手背,阿依转身带着囚牛走出房间,顺手把房门带上。 天浩端起酒杯,认真地说:“敬那些在战争中死去的人。” 这是北方蛮族在宴会上常用的祝酒辞。这里的死者专指野蛮人,不包括大陆南方的其它人种。死者的地位在某种程度上与祖先对等,甚至比神灵重要。 元凯连忙端起杯子,与天浩隔空举杯互敬,一饮而尽。 天浩拿起筷子,点了一下摆在餐桌正中装在大盆里的鸡,笑着说:“这是阿依的手艺,味道很不错,快趁热尝尝。” 黄油蒸鸡是文明时代的做法,只要保持火候和温度,蒸出来的鸡肉口感爽滑,带有浓郁的甜香。在天浩熟悉的文明历史上,米国国务卿对这道菜大为赞赏。(基辛格鸡。) 甜味,奶制品特有的香味,这是两种被北方蛮族认为极其珍贵,充满了幸福感的味道。人类味蕾在进化过程中大概永远不会遗忘从祖先时代保留下来的特殊存在。元凯也不例外,他对散发着浓郁黄油香气的鸡肉赞不绝口,风卷残云般干掉了一整只。 野蛮人胃口很大,正常情况下,招待客人的宴席上至少会用到四只鸡,这还只是一道菜的耗用量。 天浩耐心地看着元凯吃完一只鸡,尤为不舍地忙着舔手指,他微笑着问:“水手们对那艘新船都有些什么评价?说来听听。” 一直赶路的元凯早就饿了,他知道天浩从不在这种场合看重规矩,于是用刀子切下一大片烤肉,又从旁边的篮子里拿起一个馒头,掰开,将那片烤肉蘸着酱汁塞进馒头,张嘴咬了一大口,混合着食物的美味发出赞叹:“简直棒极了,所有人都说那是世界上最好的船。” 大规模高强度的量产渔船工作已经结束,工匠们船只的理解与经验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对比天浩之前留下的图纸,很多技术难点被逐一克服,在进一步细化水密舱和船内配重的基础上,人们终于造出了第一艘能正常航行的盖伦帆船。 四天前船坞方面就送来了消息,天浩正好也在酝酿新的计划,于是派人召回元凯。 “他们在海上呆了整整四天,这是目前为止持续时间最长的航行记录。这种船的内舱很大,能装很多东西。下水试航的时候稳定性很不错,船上所有水手都保证不会像前几次那样发生意外。其实我也在赌,就给了他们足够的粮食和水,让他们自己选择航线,沿着海岸来来回回一直走。” 骄傲与自豪在元凯脸上浮现,他大口嚼着馒头,眼睛里闪烁着亢奋:“大人,我们能比以前走得更远,我们能离开大陆去别的地方。我一直留着您给我的那张海图,我们能跨过这片海域抵达那些岛屿。这不是梦,我们真的做到了!” 天浩一直在微笑,他鼓励元凯为此付出的一切努力:“你的名字会刻在石碑上,像祖先和英雄那样,永远流传下去。” 这句话真的很意外,元凯不由得张开嘴,手里半块尚未吃完的馒头掉在桌上,他用激动且难以置信的眼睛看着天浩,颤抖着问:“……这……您说的是真的?” 天浩肯定地点点头:“我不会忘记你为此做过的一切,永远不会。” 一股热流瞬间贯穿元凯全身,他感觉很多说不出的东西在脑海里闪现,并且拥挤。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力量,他不知道什么叫做肾上腺素,只是忍不住想要欢呼,想要离开椅子,以最狂放的姿态奔跑长啸。 “我会造更多的船,我……我要把这片海里所有的鱼捞上来,让我们的人吃饱……永远不饿。”元凯很激动,思维活跃的大脑产生了很多想法,口齿笨拙的他无法逐一说明,只能以简单质朴的方式表明决心。 吃饱,多么幸福的词。 天浩笑着摆了摆手,示意双手撑着桌子站起来的元凯坐下:“今天之所以叫你过来,是有事情想跟你谈谈。” 元凯按捺住激烈跳动的心脏,抿着嘴,用力咬了一下牙齿,随即张开,连连点头:“您说。” “我打算让你换个位置。”天浩的声音很沉稳,透出不容置疑的严肃:“你准备一下,明天带着三千人出发,去北面建造一座新的城市。” 元凯确定自己听到了“城市”这个词,而不是“村寨”。虽有些意外,他还是定了定神,认真地问:“您的意思是,在北面建城?” 天浩拿起摆在手边的酒壶,给自己的空杯倒满:“那地方你很熟悉,去年就带着人去过。” 元凯恍然大悟。 去年四月,按照天浩的命令,元凯带着四艘渔船,沿着海岸往北航行,目的是为了计算与甲四十三之间的航程。途中,元凯发现了两处较大的河流入海口,尤其是位置偏南靠近磐石城的一处,是天然的深水良港。 “渔村太小了,磐石城周边的地形限制了发展,这里注定了不可能有大的变化。北面的河流出海口不同,地势开阔,有大片耕地,在那里建城有天然优势,等到后期道路连通,就能与磐石城形成一个整体。”天浩抿了一口酒:“旭坤会跟着你一块儿去,所有建设要求和资料我会单独给你一份。我想过了,这座新城的名字就叫“连都”。人口方面你不用担心,目前暂定的数量是三万人。” 元凯彻底呆住了。 天浩完全理解他此时此刻的想法,笑了笑,再次将酒杯倒满,举起杯子:“让我敬你一杯,未来的连都城主。” 元凯感到呼吸急促,他彻底忘记了在这种事情应该同样举杯回礼。强烈的激动与幸福感几乎让他死去,那是一种在甜蜜与感慨中活活被溺毙的感觉。他觉得脑子有些晕,几乎是挪着离开椅子,面对天浩,双膝重重跪倒在地上,毫不犹豫咬破手指,将鲜血涂抹在右手掌心。 被信任的感觉真好。 我永远不会背叛。 …… 天明时分,元凯带着移民团和辎重队离开了磐石城。明媚的阳光照在他脸上,映出一片对未来充满希望的红色。 天浩同样起得很早,他站在城主府邸的楼顶,看着人们在广场上集合,排列成队,转向朝着北面的城门走去。 阿依缓缓走到身后,给他披上一件厚厚的皮袍。虽然距离春天不远,天气却还颇冷,地上覆盖着一层霜,再过几个小时它们才会化掉。 天浩看了一眼面带卑微神情站在旁边的阿依,温和地笑笑,脱下皮袍,反手给她披上,细心地收拢衣领。 第二百二六节 卤肉 “多穿点儿,别冻着。”他的声音富有磁力,悦耳动听。 阿依很感动,依偎在他的怀里,低声呢喃:“你应该多要几个女人。你是领主,我不能太自私了。” 天浩将她搂紧,下巴轻轻压触着阿依柔顺的头发,笑声中透出只有他自己才明白的感慨:“别再说这种蠢话了。我只要你,多给我生几个儿子。” 甜蜜的感觉缓缓注入阿依体内,她喜欢就这样被天浩抱着,却仍有些紧张和担忧:“很多女人都比我漂亮,我……我长得太丑了。” 这样的话已经不是第一次在天浩面前说起,阿依很有自知之明。倒不是她翻来覆去絮絮叨叨,而是整个社会群体性观念非常强大,个人意识无法与其对抗。就像漂浮在海面上的一叶扁舟,平静的时候自然安全,如果大海掀起滔天巨浪,一切都将毁灭。 天浩把阿依抱得更紧了,爽朗的笑声像阳光一样明媚:“我想过了,找个时间,咱们结婚吧!” 他们一直没有结婚。按照北方蛮族的观念,阿依现在只是“阿浩的女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妻子。 依偎在怀里的女人浑身一震,她不可置信地抬起头,激动又畏惧地问:“……真的吗?” 天浩低头轻触了一下她的嘴唇,微笑着点头:“明年秋天我们就举行婚礼,我会邀请大国师亲自来做见证。做了这么多的事,他应该能答应我的要求。” 秋天,收获的时间。 未来,的确值得期待。 …… 磐石城北面的山坡上新起了一排房屋。 这些建筑很高,结构也很特别————外部同样是砖石砌造,内部却是厚厚的木头。就像以原始的木屋为胚胎,在外部加盖了坚固的混凝土石层。 屋子没有用作安置人口。空旷的内部并排摆放一个个高大木架,间距与模式与文明时代图书馆颇有几分类似。木架上堆放着无数陶罐,长约三十公分,上下没有收口的圆柱形。 陶罐密密麻麻堆在一起,塞满了木架中间所有缝隙。罐子里装着腐殖土,罐口略微向上倾斜,确保罐内物质不会掉落。初春时节,天气已经回暖,这里每天都有人按时进来巡视,入口处特别设置了很高的门槛,主要是防止虫蚁,还有老鼠。 人工养殖蘑菇其实不能算是文明时代的产物,这项技术很早就已经出现,关键在于量产化规模。夏日和秋日的山林里,到处都能看到生长在草丛和树干上的蘑菇:黑木耳的体积比文明时代更加肥大,榛蘑与松菇的香味要更加浓郁,还有就是大名鼎鼎的人工菌,地球毁灭导致它由家养变为野生,辐射导致变异产生的野外形态足足增量了好几倍。尤其是夏天闷热多雨的季节,经常可以在林间看到磨盘大小的野生人工菌。 长久以来,野生菌类一直是北方蛮族重要的粮食补充。尤其是夏季,少量粮食加上大量野菜混煮,连汤带水的吃法虽说不经饱,当时吃下去却有很强的饱腹感。蘑菇自身带有鲜味因子,清汤寡水的食物里掺杂一部分,吃起来很顺口,也有了勉强活下去的动力。 如何识别可食用菌类曾经是行巫者的专利。巫师们很早就发现了菌类分有毒和无毒两种。前者被合理利用,后者也没有彻底放弃。巫术与医术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最高明的巫师往往就是最好的医生。然而普通人对蘑菇的理解仅限于食物,从蛮族有记载的古代到现在,死在毒蘑菇之下的野蛮人不计其数。他们在荒野中挣扎,踩着前人尸骨摸索出安全的食用方法。 说起来很幸运,天浩入伍后的第四年,有一个大学同学因为收入太低无法养活老婆儿子,愤而辞职回乡,在老家搞起了蘑菇养殖,做得有声有色。天浩去看过他几次,吃饭喝酒的时候聊起各自工作,多多少少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技术要点。 他不是很确定这种方法有效,但值得一试。 之前的试验以麦角菌为主,成功比天浩想象中要简单得多。只要有合适的温度与湿度,孢子繁衍生长速度极快。有了来自剧毒蘑菇的经验,现在搞起规模化食用菌养殖,自然就不成问题。 还是那句话————磐石城里没有懒鬼。 老人和孩子是城内养殖业的主力。 圈养状态下,獠齿猪的繁衍速度比预计中更快。几十头獠齿猪关在一个圈栏里其实很危险,天浩不得不下令截断它们的獠牙。这样可以进一步缩小生活空间,彼此碰撞的时候也不会刺破身体造成伤亡。历史上无数例子早已证明,“多吃少动”是涵盖整个地球动物界肥胖的重要因素。哪怕这些变异物种性情再凶猛,对食物的概念再广泛,随时都用森冷凶狠的眼睛盯着喂猪人,却永远无法改变它们被固定的命运。 吃了就睡,睡了就吃,而且食物数量充足,种类繁多。尤其是渔村饲料厂生产的“鱼粉”,城内食品厂生产的“骨粉”,只要有这两种东西添加在食物当中,獠齿猪们总是吃得很开心。 磐石城的孩子很聪明,也很努力。按照城主的命令,所有孩子必须进入祭司开办的学校接受教育。上课时间为太阳升起后的两小时,主要是对文字的认识及理解。午餐前的这段时间由教师带领,在附近的山上和田间参与劳作,割草或种植,给饥饿的獠齿猪投喂饲料,巡视养鸡场,补充鸡粮和水,收取鸡蛋并归入仓库。 这些事情活动量不大,却很繁杂。成年人需要负责重体力劳动,只能由老人和孩子承担。 终日吃吃睡睡的幸福让獠齿猪不再幻想自由,它们很快忘记了成群结队呼啸山林的威风。暴鬃熊有什么了不起,黑嚎狼又算个屁,它们做梦也不会想到老子过着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更重要的是圈养我的人类实在很贴心,他们竟然把眉清目秀的年轻母猪跟我关在一起,我只是意味深长地看了它一眼,它就屁颠屁颠跑过来,在我面前躺下,四仰八叉伸展腿脚,流着口水,脸红彤彤的,全是无比期待的表情。 好吧,姿势可能有些不对,但并不影响结果。 环境改变对所有物种都造成了影响。为了确保种群不灭绝,獠齿猪把更多的进化力量投注到繁衍方面。每年怀孕两次,每次产崽十至二十头,公猪的发情期能维持三个月以上……这些可怕的数据非常真实,如果不是因为獠齿猪有着庞大种群,北方大陆也不会有这么多黑嚎狼和暴鬃熊。 这是一个完整的食物链。 现在,野蛮人开始从中插足。 去年的时候,腌猪肉就成为了磐石城特产。 请注意,这里说的不是火腿或培根,而是专指用獠齿猪肥膘制成的咸味脂肪。它们在坚固的猪圈里安然渡过了一段美妙幸福时光,每天吃吃睡睡,以可怕的速度长胖,却不明白自己的白色肥膘对野蛮人产生了特殊意味。 腌猪肉的做法其实不算陌生,磐石城的厨师最早以鲸脂为原料,做出了第一批腌制脂肪。豕人很喜欢这种带咸味的油脂,他们用刀子把腌过的鲸脂切开,夹在面饼里大嚼。以赤鼻为首的一群鱼叉手将这种吃法带到了船上,进而成为几乎所有豕人都狂热爱好的顶级美味。 牛族人对肉食的理解比豕人要宽泛得多。相比之下,他们更喜欢獠齿猪。同样是腌制脂肪,肥猪肉无论口感还是味道都比鲸脂更好。 当然,这是牛族人的片面理解。 反正无论腌猪肉还是腌鲸脂天浩都不喜欢。他无法接受肥腻腻一大块固体油脂进入口腔的可怕感觉。非常恶心,刺激着肠胃翻滚,产生强烈的呕吐欲望。 他喜欢猪耳朵,也不拒绝猪肠和猪肝。卤肉的美味贯穿着整个文明时代,无数国人厨师前赴后继,不断调整配方,做出各种富有地域特色的美味菜品。他们很节俭,从不浪费任何可吃的东西。被白鬼子黑皮傻逼抛弃的动物内脏,只能也必须在这群人手里发扬光大。 酱油的制作过程其实不难,简单来说,就是黄豆发酵后的产物。 还是要感谢那位早已消失在茫茫时间长河深处的朋友,如果不是大城市对他充满敌意,生活无着,他也不会选择归乡开始新的生活。那个时代很多东西充满了工业化色彩,食品安全成为了全民性质的普遍关心问题。家中有块地,平时养点儿蘑菇,顺便用黄豆做点儿酱油,做多了吃不完就给身在远方的天浩寄点儿,打开手机视频聊聊闲话,当然很大程度还是想炫耀一番。 天浩没做过酱油,但他知道基本程序。 基因记忆是深藏在野蛮人骨子里的知识,天浩开了个头,接下来的事情也就变得顺理成章:黄豆制成饼粕,加水蒸熟,掺入一定比例的酵母,接下来把一切都交给时间。失败的可能性很大,成功的几率同样存在。 新做的酱油散发出一股浓香,天浩迫不及待命人宰了一头獠齿猪,他亲自监督放血宰杀的全过程。猪血没有浪费,掺入半熟的米饭制成血肠。两大扇肉按照不同部位分成小块,排骨和后腿在案板上码成小山。 碎齿带着几个豕人亲信,像白痴一样看着天浩卷起袖子操刀上阵。挥舞钢斧砍下猪头,从中间剖成两半,点燃松明烧光猪毛,再用小刀仔细刮掉污垢,挖出猪脑备用,一点点取出头骨,最后剩下的就是整张猪脸。 大锅烧水,剔骨干净的猪脸和猪蹄在滚水里连汆两道,捞起来沥干,倒掉锅里的热水,将锅洗净,加入各种佐料,连同新酿的酱油,放水淹没猪脸,盖上锅盖慢火炖煮,空气中很快飘散开一股很香的味道。 除了百里香,其余的佐料只有大蒜、生姜、辣椒和变种的花椒。这些都是从甲四十三带来的收获物。尤其是大蒜和生姜,天浩下令在磐石城周边单独开辟地块种植。这些东西的香气和味道与文明时代区别不大,变异程度不高。 甜菜栽种的时间不长,规模也不大,天浩只能选择蜂蜜作为糖的代替品。 从磐石寨时代过来的老人都知道天浩做菜手艺不错。早上杀猪的时候消息已经传开,包括老祭司在内一大群高层人员纷纷不请自到,天浩对此无可奈何,只好吩咐侍卫在其它房间另架起几口大锅,把此前切块的猪肉按同样方法处理,制成卤肉。 太阳偏西的时候,肉熟了。 掀开锅盖,浓郁的香气令人垂涎欲滴,碎齿等一群豕人统领看傻了眼,纷纷站在锅边吸溜着口水。这种食物彻底颠覆了他们对肉食的理解,没有什么同类之分,也不是以往那种散发着浓烈腥气的做法。大块的卤肉装进藤筐,阿依带着几个妇人手持扇子给肉降温。 碎齿流着口水,可怜巴巴且小心翼翼凑到天浩面前,压低声音问:“大人,为什么要给那些肉扇扇子?它们……很热吗?” “为了追求最妙的口感。”说着,天浩走过去,用刀子割下一小块散发着热气的卤肉,递给碎齿:“尝尝,自己感受一下。” 那是一块带皮的后腿。碎齿翘起手指,就像用针线绣花的小媳妇,带着无限崇拜与高度神秘拈起这块肉,如珍宝般放进嘴里,慢慢咀嚼。 “……我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的肉。”他实在舍不得咽下去,可莫名其妙不知什么时候就吞了下去,残留在舌尖上的味道非常浓郁,整个口腔弥漫着他无法用语言形容的鲜美。 天浩用怜悯的目光看着他,不断摇头。 十多分钟后,肉也晾得差不多了。他再次用刀切了一块递给碎齿:“再尝尝。” 肉其实不算冷,表面微凉,猪皮在低温状态下收紧,将肉质部牢牢固定。 第二百二七节 幸福生活的组成部分 肉煮得恰到好处,很有嚼劲。 碎齿有种想要跪在地上对天浩顶礼膜拜的冲动。 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自己做出了正确选择————离开豕人部族,加入磐石城的决定是如此明智。不仅仅是因为一份卤肉,而是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与憧憬。 其实冷肉不见得比热食好吃,但天浩是城主,高高在上的身份相当于潜在意识指引,就像文明时代的红酒兑雪碧,曾经属于高上大的全民喜好。只要他这个城主说好,其他人都会产生附从心理。 卤猪耳朵切成丝,猪蹄从中间剖开,酱色外皮在火光映照下有朦胧的半透明质感,猪心切成薄片,肥瘦相间的猪头肉一层层斜堆在盘子中央,码成三角形的小丘。 浅灰色的土陶盘子里盛着一些盐,还有晒干后磨碎的辣椒,红色与白色混在一起,光是看看就觉得赏心悦目。 洗了个萝卜,切成手指粗细的条。 从甲四十三带回来培植的葱也拔了两根,切成细丝。 大圆桌上挤挤挨挨围着三十多个人,看着天浩悠闲地坐在那里,用筷子夹起一块猪头肉,在盐巴和辣子里蘸了蘸,送到嘴里慢慢咀嚼。 这周个进餐就像一场隆重的仪式。也难怪,晋升城主之后,天浩很少把时间花在伺弄食物方面,虽然大家都知道他做的菜好吃,却还是头一次看到他如此仔细的对付一头獠齿猪。 天狂挠了挠头,疑惑又期待地问:“好吃吗?” 天浩夹起一筷子猪耳朵丝送进嘴里,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 这种事根本不需要解释。 老祭司用力推开左右两边的人,在拥挤的餐桌旁边硬生生加进一把椅子。按照北方蛮族的习惯,吃东西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用手,可是跟天浩在一起时间久了,老祭司受影响很重……他知道天浩在这种时候不会提供餐具,于是自己带了个碗,还有一双筷子。 “……好吃!”老祭司嘴里塞满了卤肉,这是他唯一能发出的两个音节。 这种场合怎么能没有酒? 苹果酒虽说度数低了点,却聊胜于无。 看着围聚在老祭司身旁的这些人,天浩轻轻地笑了。 权力果然是个好东西。 以前在磐石寨的时候,自己偶尔做点儿好吃的,很多人会争着一起分享,说话做事也没有那么多顾忌。头领虽说是一寨之主,却只是个百人首。现在不同了,大城主,而且还是领主,接连带兵打了好几次胜仗,灭掉了整个豕族。放眼雷角部,除了族长牛伟邦,自己是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都说位置越高的人越没朋友,此言不虚。 带着淡淡的遗憾和满足感,天浩把摆在面前装满卤肉的大盆推了出去,朗声笑道:“别站着,自己找碗筷,自己动手。” 人群里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静默有序的局面瞬间打破。早有准备的侍女端着空碗和筷子从厨房走来,男人们像打仗一样从她们手里争抢过去。这是个极度混乱,又保持着诡异协调的环节。整个过程没有碗筷掉在地上,但侍女的屁股被这些家伙狠狠捏了几把。 至少天浩看见的是这样。 阿依端着刚烤好的猪脑摆上了桌。那是把猪脑放在盘子里切碎的做法,撒上辣椒和芫荽,把一种带酸味的蚂蚁捣烂用作调味,盘子上加盖,架在旺火上烤熟。为了符合天浩城主的尊贵身份,阿依又特别在这道菜里加了一大勺炼化的油脂。 这道“包烧脑花”曾是天浩在文明时代最喜欢的食物。最正宗的做法是用树叶代替盘子。很遗憾,现在是冬末初春,树梢上虽能见到青嫩的绿色,却只是很小的芽。 几杯酒下肚,天浩也变得放浪形骸。他环顾四周,看见阿依站在远处,似乎这时候才想起“女人不能上桌吃饭”这条规矩。于是笑了笑,招手唤过阿依,不等她反应过来,直接拉到怀里,用力将她按在自己腿上。 “一起吃点儿,喝一杯。”他说得很认真,面带微笑,把筷子递了过去。 野蛮人体质特殊,苹果酒度数很低,偶尔一杯,对孕妇不会有什么影响。 乱哄哄的周围顿时变得安静下来。包括老祭司在内,所有人都用奇怪的目光盯着天浩。 曲齿用力咽下嘴里的食物,很不合适宜地嚷嚷:“大人,女人不能跟男人一起上桌吃饭,您这样做就乱了规矩。” 阿依的身体明显颤了一下,她下意识的想要站起来,却被天浩用强壮有力的胳膊牢牢环住腰,无法动弹。 “简直是放屁,这是那个混蛋定的规矩?”天浩似乎喝多了,他抬手指着坐在对面的曲齿,高声骂道:“你1吗是不是女人?要没女人你是怎么来的?还有你奶奶,你曾祖母……要是没有这些人,你爷爷和你父亲又是怎么来的?臭小子,居然说出这种话,我看你简直就是数典忘祖!” 曲齿脸上青一阵红一阵,他明显是畏惧天浩的权势,却不愿意在这个问题上认输,悻悻然地嘟囔着:“我们男人力气大,能干重活儿。下海捕鱼,挖矿采石头,盖房子修路,锻造兵器,还有打仗……哪一样不是我们男人冲在前面?女人本来就只能呆在家里做饭带孩子,不让她们上桌吃饭很正常啊!” 天浩再次发出嗤之以鼻的冷笑:“没有女人织网,你用什么捕鱼?没有女人编藤筐,你挖的石头怎么运回来?没有女人用泥炭做蜂窝煤,你用你的屁股喷火去炼钢?说起打仗,你平时吃的干粮,装水用的皮袋,野外睡觉盖的毯子,包括抓到俘虏捆人用的绳子,哪一样不是女人做的?” “没女人你能行吗?” “没女人你这辈子就完了。你还别不服气,有本事你自己不要女人,自己生个孩子给我看看。” 前面那些话说得很严厉,丝毫没给曲齿面子。后面这些就纯属调侃,玩笑成分更多,引得众人哄堂大笑。 阿依感觉身体里明显多了一些以前从未有过的东西,腰挺得更直了,胸脯也抬得很高,仰起头,并不卑微。这一瞬间,她觉得自己有了与这些男人平起平坐的资格。 不光是她,站在旁边的几个侍女神情也有了变化。她们昂首挺胸,眼睛里释放出比平时更加强烈的自信。 “别的地方我管不着,但在磐石城,在我的领地,以后再没有“女人吃饭不准上桌”这种说法。要是有谁不同意,就趁早从城里滚出去!” 天浩目光沉凝,散发出令人不容置疑的威严。 碎齿和赤鼻等人围着曲齿哄笑,他们知道城主只是嘴上说说,不会真正对曲齿降下责罚。本来就是非正式场合,没人在意这些。 曲齿闷着头慢慢喝着酒,只有在旁人看不到的位置,他才会嘴唇微微上扬,露出一丝只有他自己才明白的浅笑。 他是死心塌地要跟着天浩走到世界尽头的效忠者,哪怕是再匪夷所思的命令,曲齿也不会拒绝,只会毫无保留的执行。 只是一场事先约好的双簧,当众表演。既然是话剧,肯定有正角和反角。重要的是,表演时间不能太长,简单几句争论,由尊贵的城主对女人问题一锤定音,这就够了。 滔滔不绝的大辩论容易被人看出破绽,沿用固定思维随便挑上几句,这才是正确的表现方式。野蛮人对女性的偏见是如此根深蒂固,天浩从未想过要在一朝一夕之内有全面改观。他要用阿依做榜样,狠狠打压曲齿这个不长眼睛的家伙。这件事情很快会传出去,光凭这一点,轻轻松松就能收拢整个城市,乃至整个领地所有女人的心。 效忠之心,而不是可怕的爱情。 天黑了,酒宴散了。 天峰走到天浩身边,搂着他的肩膀,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见的声音问:“阿浩,你今天这是怎么了?不就是猪肉而已,干嘛要搞出那么多名堂?” 天浩停下脚步,用纯净的黑色眼睛看着他:“我做的菜好吃吗?” “好吃。”天峰老老实实回答,他随即皱起眉头:“但我不明白,何必要搞得那么复杂?养獠齿猪是为了让更多的人吃饱,你做的猪肉味道的确不错,可是太麻烦,得花太多时间。好吃的东西大家都喜欢,以我们现在的情况……我担心,恐怕会变得本末倒置,很多人把心思花在这方面,得不偿失啊!” 天浩微微点头:“你说的没错,的确有这种可能。但不要忘了,生活本身就是由很多美好的东西构成。吃饱是一种幸福,在冬天有衣裳穿也是一种幸福。这两种幸福我们目前都不缺,就必须让大家体会并期盼更多的幸福。美味的食物是一种仪式,就像我们在祭祀典礼上把最好的东西敬奉给神灵。生活很艰难,日复一日的劳动枯燥乏味,有了好吃的食物,才能让下面的人产生期待感。” 天峰的思维转换速度很快,他想了想,不太确定地问:“所以你对那个叫桂花的老太婆另眼相看?” “她会唱歌。”天浩笑了:“而且唱得很不错。关键在于,很多人喜欢听。” “你说得有道理。”天峰不是那种固执己见的人。他脸上露出微笑,轻轻给了天浩肩膀上一拳,发出感慨的叹息:“没想到你懂得这么多,看得这么远。比起以前,你真的变了太多。有时候我都怀疑你是不是我弟弟,不是从前那个只会围着我转的老三。” “咱们是一家人。不管我是不是城主,这一点都不会改变。”天浩根本不可能承认,他已经习惯这具身体成为自己的宿主:“加油吧!用不了多久,你也会成为城主。” …… 从空中俯瞰,磐石城像一只巨大的蜘蛛,与各个城门连接的道路是它的节肢,朝着远方不断延伸。 天浩一直静待着杀死俞铮的后续影响。凶牛部距离磐石城太远了,一来一去至少需要两周时间。 他没兴趣追查到底是什么人在背后造谣,说自己谋反。 置换俘虏这件事到目前都没有一个准确说法。当然,大国师不可能撒谎,牛王陛下肯定下过这道命令。至于为什么凶牛部之后就再没人上门提出换俘要求,其中道理不难猜测————俞铮死了,还是直接扔给一群饿狼活活撕食,消息一旦传开,各种抱着小心思小算盘想要从中占便宜的家伙,纷纷被这可怕消息吓得停下脚步,不再动作。 其实大家都在等待,都在观望。磐石城现在是一块油汪汪的大肥肉,大家都在等着首先扑上来的头狼。 天浩从不被外界琐事干扰。他对自己的定位与目的都很明确————发展才是硬道理。 监狱设在磐石城东北方向,那是一个角落,一个从建城之初就存在的大型地坑。很早以前,这里有一条小型泥炭矿脉,磐石寨依靠这些距离地表很浅的可燃物质维持了很多年。后来泥炭被挖空,雨水冲刷导致矿井崩塌,形成一个凹陷深度二十米左右的大坑。天浩干脆废物利用,依托地形在这里建造了监狱。 哪怕再繁荣的城市也有不和谐群体。小偷、骗子、流氓、恶棍……相比之下,磐石城的情况较好,足以容纳数千人的庞大地下空间,只有寥寥十一个单间派上用场。 这还是监狱利用率较高的时候。磐石城不养懒鬼,哪怕是囚犯,也必须在狱卒看管下老老实实干活,得到属于自己的那份食物。 天浩走进牢房的时候,师勇正躺在床上。他听到狱卒用钥匙开锁的声音,侧转身子,斜睨着瞟了一眼抬脚走进房间的天浩,从鼻孔里发出一道冷哼,闭上双眼,不再理会。 狱卒端来一把椅子,天浩缓缓坐下,示意他离开。金属牢门虚掩着,佯装睡觉的师勇透过眼皮缝隙看到没有上锁的门,心中不由得微微一颤,浑身肌肉顿时紧绷。 第二百二八节 海船 “我知道你没睡,咱们聊聊吧!”天浩看似随意地说。 被人点破的感觉很糟糕,师勇也不是那种拖沓装傻的性子。他侧身坐起,双脚踩着地面,双手撑在膝盖上,整个后背像山一样隆起,头部放得略低,目光由下自上冷冷盯着年轻城主:“你想聊什么?” “狮王陛下派出了援军,足足三十万。”天浩竖起三根手指,露出惊叹夸张的表情:“都说狮族实力雄厚,是北方大陆上响当当的头号大族。看来玉米和土豆果然是好东西啊,你们的人根本不用为了粮食发愁,生养众多,轻轻松松就能派出这么多军队。” 师勇冷漠的脸上浮起一丝傲然:“你不是陛下的对手。三十万大军,足以碾平你的磐石城。” “是啊!我也是这么想的。”天浩愁容满面,像精于打理家产的财主那样搓着手指:“不瞒你说,那几天我怕得要命,下令全城戒备,所有军队收缩防线。我怕兵力不足,派人向雷角城和黑角城求取援兵,可到了后来……狮王陛下的大军没有越过边界,掉头返回了咆哮城。” 这不是凭空编造故事。 天浩在豕人领地上散布了一百多名斥候,狮王的确派出了三十万军队,他们占领了空无一人的獠牙城,速度更快的前锋甚至抵达了黑牙城。整块大地上空荡荡没有一个豕人,到处是残垣断壁,被攻破的城寨只留下被火烧过的痕迹。狮族斥候一直追到钢牙部领地,在这之后,就传来狮王下令收兵的消息。 这不是故作伪装诱敌深入的计谋,斥候仔细探查,证实了一切。 师勇缓缓低下头,眼眸深处透出凶狠固执的冷光:“陛下这样做,肯定有他的考虑。” “他把你放弃了,没人顾及你的死活。”天浩一直在微笑,他很喜欢用这种语言形态的刀子往别人心口上狠狠扎下去。 “哼!”师勇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他甚至连看都懒得多看天浩一眼。 从被俘到现在,天浩来过牢房四次。 师勇的态度很坚决,他不认为自己是主动投降,而是为了保住手下士兵的性命,不得不这样做。 “投降吧!”天浩再次发出之前重复过很多次的邀请:“你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不该接受这样的待遇。” 师勇不假思索张口拒绝:“我是狮族人,不是牛族人。” “你的手下都投降了。他们现在过得不错,有活儿干,能吃饱,还有免费的衣服穿。”天浩抬起双手,在身前平平展开:“这座监狱很大,我一直认为它会派上大用场。事实证明我想错了,这里更像是一个战俘**,偶尔用上几次就得闲置。你应该有感觉,周围很安静,这里没有太多的人。” 师勇抬起头,用阴冷的目光注视着他:“我承认你是一个不错的城主,但这不是我必须向你投降的理由。” “你打不过我。”天浩笑得很得意:“别看那扇门了,你又不是没尝试过逃走。我每次过来都会给你这样的机会,你不是我的对手。” 两个人总共打了四次,没有武器,单纯肉搏。 天浩每次都会支开狱卒。 师勇不明白这个年轻人哪儿来那么大的力气?简直就是神灵附体!说起来,自己也算是狮族有名的战士,养尊处优的生活没有让师勇怠惰,他每天都会早早起来锻炼。以前在碎金城的时候,三个侍卫也打不过自己,偏偏在年轻城主面前毫无招架之力,每次都输得很惨。 师勇不知道什么叫做科学,更不明白强化的意义。 他干脆把身子往后一靠,露出一个“你奈我何”的懒散表情,发出不屑的冷笑:“你花那么大的力气招降我,不就是为了得到玉米和土豆……哼!何必呢?” 天浩脸上透出迷人的笑:“事实上,我对那两种东西兴趣不大,我真正想要的是你这个人。” 这话说得很暧昧,年轻城主的目光一直在师勇胸脯上打转,那里有大块隆起的肌肉,流畅的身体线条,富有男性魅力的各种组成部分……不过话又说回来,野蛮人无法理解捡肥皂的典故,更不会明白男人之间为什么会有那么可怕的亲密行为。 “那是你的想法。”师勇神情冷漠,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天浩摇摇头,脸上全是遗憾。 师勇用警惕的目光看着他:“怎么,你要杀了我?” 谈不下去就杀人,这是野蛮人常见的做法。比起一个强硬顽固的囚犯,一个精致的骨碗更具价值。 天浩没有立刻做出回答。 他拍了拍手,外面走廊上很快出现了狱卒的身影,他双手各提着一个食盒,走进牢房,在师勇的床上摆开。 菜很丰富,数量也很多————新鲜切片的金枪鱼、裹上鸡蛋两面煎黄的鳕鱼、包括猪耳朵在内的一大盘卤肉、炒猪肝、奶酪、大骨头熬至乳白色的浓汤,还有热气腾腾的馒头。 看着这些琳琅满目的食物,师勇疑惑地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天浩拿起坛子,分别给两个杯子倒满,淡淡地说:“你毕竟是个城主,我们身份一样。说句实在话,我很佩服你。那么多部落,那么多的王,还有城主,只有你真正看到了豕族灭亡引发的种种危险,也只有你真正明白豕族对狮族拥有的价值。” 师勇目光一暗,缓缓摇头:“你说的部队,还有陛下。” “但你是第一个出兵的人,第一与第二之间永远存在差距。你是一个眼光独到的家伙,一个连我都必须佩服的对手。”天浩举起酒杯:“我敬你。” 师勇的身体瞬间僵硬了一下,一种极其复杂的情绪从脑海深处涌了上来。他用深黑色的眼睛凝视对面,足足五秒钟,认真说了两个字。 “……谢谢!” 两个人吃得很开心,一坛酒很快见底。 师勇知道这些食物没有下毒。以年轻城主的骄傲,根本不屑于做这种事。 抛开种族与战争仇恨,我们应该能成为很好的朋友。 至于投降,还是算了吧! …… 磐石城东面的大海上,一艘帆船乘风破浪。 正江是这艘船的船长。他很年轻,二十四岁,精壮的身躯没有一丝赘肉,体格算不上魁梧,整体却很匀称,日晒雨淋给皮肤表面涂上一层铜色,整个人有种内敛的气质。 外表与事实往往相反,正江其实是个张扬热情的性子。这艘盖伦帆船是船坞刚下水的新产品,按照正常程序,至少要经过两天海试,在近海浅水区域验明整体性能,向船坞总技术负责人详细报告之后,才能得到正式船舷编号,列入船队。 算起来,正江是从磐石寨跟随天浩直到现在的老人。他打过仗,亲手砍下好几颗鹿族人的脑袋。他不喜欢陆地,对海洋的特殊喜好起源于天浩用弩炮杀死那条巨型皇带鱼。正江有着所有年轻人特有的通病,喜欢挑战从未接触过的领域。因为这个理由他选择成为了水手,在渔船上操劳了几年,积累功绩晋升为船长。 这是一艘综合性能极其优异的新船。即便是眼光颇高的正江也不得不承认,船坞工匠的技术不断提升,已经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同样款式的大船以前造过几艘,却在试航过程中倾覆。这一次,喜欢冒险的正江主动要求担任试航船长,却没想是捡到了宝贝,无论速度、灵活性还是稳固程度,这艘新船综合指数都远远高于预期,远远甩开普通渔船一大截。 文明时代的先贤说过:“不要给孩子拿枪玩刀的机会,那样做很危险,对他们自己和周围的人都是如此。” 正江就是那个喜欢冒险的孩子,虽然他没有看过《汤姆索亚历险记》,却向往着驾船纵横四海,灭杀一切敌人,酣畅淋漓劫夺财宝,证明自己人生价值,获取地位的海贼王生活。 一个疯子般的天才车手得到了一辆豪华超跑,这就是正江目前的境遇。 “升帆!” “保持航线。” “一直往前开,有多远走多远。” 在船上,无人敢质疑他的命令。正江在水手当中拥有很高威望,他的经验与资历也足以令人信服。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一艘好船,舱里有足够的粮食和水,足够维持三个星期。原本是用作压仓,现在却成了正江遨游大海,寻找全新世界的重要资本。 这已经违反了船坞首席技术师“试航时间四天”的命令。 现在是第六天。 天浩一直都有提拔年轻人的习惯。去年,他当着所有船长和大副的面,展示了这个世界的地图。几大块缝在一起的兽皮上布满了线条和文字,按照城主大人的描述,正江在图上找到了牛族领地,找到了磐石城,找到了大海。 原来磐石城这么小,在地图上只是一个点。 海洋对面那些弯弯曲曲线条构成了岛屿,但形状模糊,也许更远的地方还有大陆。 正江就是从那个时候下了决心————无论如何,这辈子一定要去那块陌生的土地上看看。 他的运气不错,一直都是大晴天,太阳是最好的方向标。 指南针的运用在北方蛮族各部落不算新鲜事物。包括牛族在内,很早就懂得金属与磁铁之间的吸引与排斥关系。这来源于古老的基因记忆,各部落狩猎队依靠小小的指南针纵横山林,从未迷路。 天浩要求所有渔船都配备指南针,尤其是船长、大副和领航员,人手一个。 地平线上出现了一个黑色的点。随着距离拉近,黑点变成了黑色团块,两侧边缘也在延伸,形成一条远远超出视线范围的三角线。 “这是一个很大的岛。”正江双手握住轮舵,双眼盯着正前方,在亢奋中喃喃自语。 他记得这个方向,这个位置。城主大人展示的地图上标示过这块陆地。 常年与大海接触的经历,让人们知道不能贸然靠岸,必须先放下小船,沿着近海岸边寻找合适的深水悬崖,尤其要避开暗礁,大型船只才能靠岸驻留。 大约下午三点的时候,船靠了岸。 正江用力跺了跺脚下的土地,熟悉的坚实感从鞋底传来,一种专属于征服者的优越心理油然而生。他手持战刀,转身朝着后面的水手用力挥动,让所有人加快速度。 一直走到太阳落山,找到一个宽敞干燥的岩洞,正江下令休息。水手们收集枯树枝点起篝火,运气不错还抓到几只山鸡,两条很大的蛇。 北方蛮族对蛇很熟悉。比起文明时代的同类,这种爬行动物在高浓度辐射环境下发生了变异,不再依靠外部温度维持生命体征,直接变成了恒温。 水手都知道如何把蛇变成一道大餐。他们剖开蛇腹,挖出蛇胆,正江和大副各自分享了一颗。没有酒,就这样直接生吞,据说可以明目,是否管用不知道,这是专属于勇敢者的游戏。 砍掉蛇头,剔掉毒腺,沿着断口位置用力一拉,整张蛇皮轻轻松松就剥了下来,用小刀刮掉鳞片,用船上储备的鲸油略煎一下,撒上盐,酥脆可口。 白嫩嫩的蛇肉看上去就很舒服,拔掉毛的山鸡掏空内脏,斩成小块,放在锅里一起炖煮,沸腾的肉汤呈现出乳白色,撒上百里香碎末和盐,加上水手们带在身上的粗面饼和肉干,就是一顿丰盛的宴席。 第二天,探索小队继续前进。 正江定下的搜索时间为两天,来回就是四天,随身携带的干粮和饮水只能维持这么久,再长就不行了。 沿途没有发现有人类活动的痕迹,有狮群,有黑豹,只是数量不多。水手们发现了大量野兔,还有很多叫不上名字的植物。 越过构成岛屿的第一道山脉,眼前是一片漫无边际的缓坡。 包括正江在内,所有水手被眼前的景色惊呆。 铺天盖地全是黄色石块,大小不等,仿佛一大桶暗黄颜料被打翻,从空中泼洒,覆盖了整个山坡。 第二百二九节 海岛 一个水手弯腰捡起脚边的石头,疑惑地问:“这是什么?” 正江接过他递来的石头,仔细端详。 石块体积不大,相当于成年人的拳头。表面干燥,手指接触的时候很容易沾上一层黄粉,凑近鼻孔,可以闻到淡淡的臭鸡蛋味。 正江脸色骤变,狂喜与激动如电流般贯穿全身:“我知道这东西,我听城主大人说过,这是他要找的宝物。” 水手们纷纷好奇地凑过来,七嘴八舌地问:“船长,这究竟是什么?” “别问那么多,这不是你们能知道的……嗯,至少现在还不行。”说着,正江迅速下达命令:“腾出两个人的背包,全部装上这种石头。我们不往前走了,现在就回去。” …… 几天后,磐石城。 看着摆在办公桌上的黄色石块,天浩轻轻呼了口气,伸手摸了一下,指尖传来干燥粉腻的感觉。 第一眼看见的时候,他就知道这是自己长久以来苦苦寻找的天然硫磺。 这玩意儿其实在自然界里到处都是。一般来说,只要有火山的地方就有硫磺,此前一直没有找到,只能说自己运气不好。往宽泛了说,北方蛮族的运气也很糟糕。小行星撞击地球导致地壳大规模移动,大毁灭时代火山爆发、地震、海啸是如此频繁,偏偏在大陆北面这片广阔区域里没有一座火山,就连岩浆渗出地面的缝隙也没有。 房间里的空气仍有些微冷,初春的热度还不足以让人脱掉外衣。天然硫磺的气味很淡,只要不凑到近处就闻不到那股臭鸡蛋味。天浩却将它拿起,带着说不出的感慨久久看着,眼前晃动着无数沉浸在时间长河深处的熟悉画面。 从冷兵器到热兵器时代,人类总是在不断改变,不断进化。 我可以造出火药,彻底改变北方大陆的军事与权力格局。仔细想想,其实天浩骨子里是个老实人,从未想过要掌控最高权力成为世界之王。游戏里可以这样,现实中却不行,命运偏偏跟他开了个玩笑,把他推到一个必须向前狂奔,无法停下的特殊位置。 外面响起了敲门声,天浩对这小心谨慎的节奏很熟悉,他收起思绪,发出平静沉稳的声音:“进来。” 房门从外面推开,身材巨大的碎齿大步走进来,仿佛一座移动的高山。 他恭恭敬敬行了一礼:“大人,那些船员都在问,他们带回来的黄色石头究竟是什么?” 豕人大概永远不适合“演艺明星”这样的职业。碎齿是个老实人,他脸上和眼睛里清清楚楚标注着“好奇”两个字,就像文明时代服装店里衣服上的挂牌,所有信息一览无遗。 “我看是你自己想知道才对吧?”天浩微笑着点破碎齿的那点小心思:“这不算什么秘密,早晚都要公布。不过在此之前,必须严格封锁消息。” 碎齿脸上显出肃然的神情,好奇的意味比刚才更加深重。 “这是硫磺,有了这东西才能造出火药。”天浩不打算对碎齿具体说明,野蛮人……尤其是一个从未见过火枪的豕人,他的思维很难理解金属管子里喷出的火焰比战斧和长刀更具杀伤力。 但多少可以给他那么一点点关于未来的启示:“它能改变我们目前的作战方式,开启一个全新的时代。” 碎齿眼睛里放着光,他像对待神灵那样虔诚地注视着那块石头:“管不得大人您一直说,这是上天赐予我们的宝物。” 天浩的确说过硫磺是宝贝,却从未添加“上天赐予”这个前缀。其实碎齿的说法不能说是有错,北方蛮族在漫长的岁月里一直没有找到硫磺,这的的确确是上天的限制。 “所有参与这次探索的水手晋升一级。”天浩笑道。 碎齿没有急于出去传令,他思考了一下:“大人,我觉得还是由您亲自告诉他们这个消息比较好。” “为什么?”天浩下意识地问。 “他们都等在外面。”碎齿脸上浮起一丝苦笑:“他们想见见您。” …… 几分钟后,正江带着所有水手走进城主办公室,宽敞的房间顿时变得拥挤,人头攒动,秩序却不乱,也没有乱哄哄的噪音。 天浩微笑着分别与每个人握手,简单的交谈使气氛很快变得融洽,不那么严肃,一个个面皮紧绷的水手脸上显出笑容,他们窃窃私语,相互交流着对年轻城主的看法。 磐石城的人太多了,天浩无法像以前那样对每个人都熟记于心,都能叫出名字,都打过交道。尤其是后来新加入航海队伍的水手大多是豕人,感觉他们长相都差不多,就像文明时代国人看洋鬼子,似乎没什么区别。 “你们做的非常好,我以你们为荣。”天浩很擅长在这种时候用鼓动的话语调节气氛:“所有人都能得到晋升,这是你们应得的奖励。” 高兴、亢奋、面露喜色……不知道是谁先喊出了“城主万岁”,房间里顿时响起震耳欲聋的欢呼。 天浩从所有人面前走过,最后回到正江面前,笑道:“你肯定因为这次的事情被上司狠狠骂了一顿?” 正江搓了搓手,腼腆地笑了,这与平时在船上坚决果断的他根本是两种模样:“……算是吧……按照规定,本来要关我的禁闭,但他也说了,发现了那个岛,算是功过相抵。” “每个人都必须遵守规矩。要换了是我,就狠狠抽你一顿鞭子,再发给你几桶酒,让船上所有的人好好喝一顿。” 天浩从不越俎代庖,磐石城之所以维持着强大的正常运转,与严格的管理制度密不可分。 “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我可以动用城主特权,给你一点额外的奖励。”天浩意味深长地看着正江:“说吧,你想要什么?” 年轻的船长立刻双脚并拢,高挺着胸脯,脸上全是激动,胸口在剧烈起伏。他和身边的水手眼睛里全是期待,释放出热切的光。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要那艘新船,成为它真正的船长。”正江随即补充道:“由我来决定它的名字。” 天浩眼里全是笑意:“看来你已经想好了?” “大毒蛇号,这是我们大家商量好的船名。”正江看看聚在四周的水手,目光回转到天浩身上,他握紧右拳,狠狠擂了一下自己的左胸,发出庄重的誓言:“大人,我们不会让这个名字蒙羞。” 天浩认真地看着他,良久,缓缓点头:“就照你说的做,它是你的了。” …… 船坞开始变得忙碌起来。 “大毒蛇号”的成功让所有人看到了希望。从技师到工匠,每个人仿佛被打了强心剂,整个船坞充满着对正江及船上水手的赞誉,天浩针对工匠和技师的奖励也同时下发,无论走到那里都能听见人们议论海洋与航行的话题,各种技术要点也代替插科打诨,成为休息时间的唯一谈论内容。 天浩颁布了最新的奖励标准,元凯也承诺将在最短时间造出十艘与“大毒蛇号”相同等级的远洋航船。 新技术的产生和运用就是这样,需要一个关键的切入点。当然,“大毒蛇号”的成功并非偶然,如果不是天浩长期以渔船形式大规模培养工匠,就算空有图纸也很难得到实物。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水手,只要稍加训练,普通渔夫很快就能跨越操控航船的技术门槛,成为合格的远洋水手。 按照天浩的命令,一个新的探索军团正在组建。计划定员五千人,以原磐石城战团为基础,组成强大的战斗搜索部队。这个时代没有海军陆战队的概念,早做准备要好过事到临头措手不及。天浩有种感觉————正江发现的那座大型岛屿上新物种肯定不止硫磺,应该还有更多文明时代的遗产。 火药的研发工作同时进行。 对于北方蛮族,火药配方不算什么秘密。长时间与南方白人之间的战争早已使野蛮人知道火药的威力。蛮族并不守旧,很多部落首领甚至颇具眼光,他们早就看出火药在未来战争中的决定性意义,但苦于锁龙关以北没有天然硫磺,白人又对大陆南方的硫磺产地严防死守,出于无奈,只能以落后的刀箭对抗火枪。 天浩越过了火药研发初级阶段,直接进入到颗粒状黑色火药制造状态。这是磐石城的最高机密,全部工作交由曲齿负责。他将跟随正江于近期出海,在那座刚发现的岛屿上设置火药工厂,同时就火枪研发与制造展开一系列安排。 磐石城人多嘴杂,一次小小的爆炸试验就有可能泄露风声。茫茫大海阻隔了大陆和岛屿,除非有大型海船,否则根本不可能抵达。那里将成为天浩最大的秘密基地,也是未来全新的枪炮兵工厂。 这个世界上所有东西都有名字。哪怕是一件死物,一块土地也不例外。出于文明时代的恶趣味,天浩把这片新发现之地命名为“济州岛”。 它当然不是文明历史上真正的济州岛。从正江和水手们的描述来看,新岛面积更大,地形更复杂,物产更多,纬度也更低。反正总要有个名字,就按照曾经的习惯命名。 新船下水需要时间,对新岛的探索却不能拖延。“大毒蛇号”变成了一艘运输船,它将在新岛和磐石城之间来回往返,把人员和设备运过去,建立基地。 两天后,正江和曲齿带领第一批武装探索者登船,扬帆起航。 希望总是伴随着不好的消息同时降临。 凶牛之王来了。 …… 时近中午,站在塔楼顶端负责警戒的哨兵不断挥舞红旗。这是磐石城军队熟悉的信号,大大小小不同距离数十座塔楼立刻进入警戒状态,几队全天候待命的游骑兵快马扬鞭冲出城门,朝着扬起大片烟尘的远处跑去。 从监视方向很快传来消息:那是来自凶牛部的人马,由凶牛之王牛凌啸亲自带队。 只要是王,无论大小,都是身份尊贵的大人物。何况凶牛之王的队伍讲究排场,除了常见的牛车,光是随同骑兵就多达两百。他们穿着精良的铠甲,外表打磨光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仿佛一个个无比耀阳的金属玩偶。 早早得到消息的天浩带着一干亲信站在塔楼顶端,远远注视着这支正在接近的队伍。 “这些家伙穿得很光鲜,看上去都是些有钱的阔佬。”天狂啐了一口浓痰,悻悻地嘟囔着,口气有些羡慕,更多的还是鄙夷。 永钢温和地笑笑,理解并赞同地微微点头:“说起来,我们也算是雷牛部的精锐,却从未有过这样的待遇。” 他指的是铠甲和马匹。好东西人人都想要,正常情况下,只有牛伟邦身边的亲卫才有资格配备。 这只是无关疼痒的牢骚,仅此而已。 天浩捏了个响指:“走吧,我们该下去迎接这位尊贵的大人物了。” 虽然大家不是一个部族,但牛凌啸毕竟是一个王。在这个身份等级森严的时代,向某人致敬行礼很多时候无法出自你的本心,更多的还是一种框架型限制及强迫行为。 凶牛之王的体格比普通族人强壮得多。财富和权力意味着能得到更多食物,有充足的营养,除了天生有缺陷的早产或畸形,绝大多数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贵族后天发育都能得到保证,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历史上被诗歌传颂的英雄大多是贵族,很少有平民。他们依靠强大的体能在战场上冲杀,块头大的家伙本来就有优势。 牛凌啸属于自来熟的性子。他跳下马,用力握住天浩的手,发出爽朗的大笑。 “哈哈哈哈,都说磐石城主很年轻,我一直觉得说这种话的人都在撒谎,应该割掉他们的舌头。现在看来,他们都是些诚实的家伙。” 天浩行了一个贵族之间常用的礼节,笑着问:“听大王的意思,你身边多了一群哑巴?” 第二百三十节 我想要的 他没有使用敬语。 牛凌啸听出这句话里的讥讽成分,却没有发作,反而友好地用力拍了拍天浩的肩膀,发出更加洪亮的笑声:“本王身边不养废物。没了舌头他们就得死,反正都是一个“死”字,还不如干脆点,砍了他们的脑袋,以后就没人敢在我面前搬弄是非。” 他目光顿时变得深邃起来,反讽的意味是如此浓厚:“老弟啊!这嘴巴长在别人身上,他们能说你年轻,就能说你是个连毛都没长齐的奶娃娃。如果不控制,以后这些话说不定还会变成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嘿嘿嘿嘿……还有比这更离谱的,说磐石城主是个娘儿们,平时穿女人的衣服,遇到事情就站在女人那边,就连吃饭也让女人上桌,根本不要男人管。” 天浩抬起手,慢慢抚弄着自己的下颌。他动作优雅,微笑中充满了自信与傲慢:“这一点儿也不奇怪。有些女人结不了婚,身边却有很多男人,孩子生下来根本不知道谁是父亲,长大了,自然会对女人产生偏见。他们都是些没有见识,思维愚钝的野种,还是些血统肮脏混乱的杂种。” 他口齿清晰,吐字清朗。一个是部族之王,一个是领主,这种场合只有他们能说话,其他人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无法插嘴。只是天浩话里的嘲笑意味实在过于清楚,以至于站在牛凌啸身边的凶牛部亲卫听了纷纷脸色一变,纷纷握住各自的武器,气氛瞬间变得紧张起来。 怒火在牛凌啸眼眶里燃烧,却在极短的时间里迅速熄灭。他方正的“国”字脸上再次展露微笑,仿佛此前一切都未发生过,仍旧带着直爽的笑声问:“阿浩,我走了那么远的路过来,你是不是该请我喝一杯?听说磐石城的苹果酒很不错,这要求不算过分吧?” 天浩同样微笑点点头,侧身让开,做了个“请”的姿势。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反正面对面第一次交锋大体上已经明白对方态度,接下来,就该进入核心问题。 转身陪着牛凌啸走向城主办公室的时候,天浩瞥见凶牛之王卫队里有一个黑衣人。他穿着一件厚重的长袍,严严实实遮住了整个头部,无法看到丝毫面孔。 感觉有些熟悉。 天浩若有所思地收回目光,有些疑惑,却一时间想不起那人究竟是谁。 他开始思索。 …… 侍卫们都守在外面,宽大的办公室里只有牛凌啸和天浩,隔着做工精细的条形长桌,凶牛之王收起从入城就保持在脸上的笑,整个人显得阴沉刻板,散发出令人畏惧的森冷气势。 “看来你和我想的一样,不想把事情扩大。”牛凌啸把手伸向摆在盘子里的茶壶,目光却牢牢锁定坐在对面的天浩:“你好像不明白什么叫做“规矩”。也难怪,年轻人在这方面总是做得很糟糕,尤其是像你这种从下面爬上来的暴发户。说句不好听的,我甚至怀疑过你是牛伟邦的私生子。” 天浩不动声色地回了一句:“承蒙夸奖。” 牛凌啸失望地看着从茶壶嘴里流出的净水,他把手里的茶壶重重往桌上一顿,很不满意地嚷道:“喂,就算没有酒,来杯茶总可以吧?” 天浩的回答风轻云淡:“这里是磐石城,不是凶角城。” 这回答完全出乎意料之外。牛凌啸微怔片刻,忽然笑了,嘴唇往两边咧开很大,露出满口颜色略黄的牙齿,就像排列整齐的玉米颗粒:“年轻人,竟敢对我这么说话,呵呵……你胆子挺大。” “那你想要我说什么?”天浩的笑容极具魅力:“对不起大王?我不该杀了你的使者大王?我向您认错大王?” 牛凌啸“哈哈”大笑着将手举高,重重一拍桌子,巨大的力量差点儿把杯子震翻,水溅到在桌上,迅速渗开一片湿痕。 他双手撑住桌面,像猎食的熊那样紧盯着对面,仿佛要把天浩脸上每一个细节牢牢刻在脑子里:“没错,这正是我想听的。” 天浩的笑容逐渐变淡,嘲讽从骨头深处透出,如水面波纹浮现在脸上:“抱歉,让你失望了。” “让我们来算算账吧!”牛凌啸不打算继续无用的口舌之争,他握紧右拳,又以极慢的动作伸张开来,就像八爪鱼从桌面立起,将手腕和手心高高拱起,声音放得很低,如同幽灵在耳边窃语:“你好大的胆子,敢杀我的人。” “如果你指的是俞铮,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他是个骗子。”天浩回答的很快。 “你打算怎么了结这件事?”凶牛之王并不在意过程,只专注于结果。 “我很乐意把他的骨头还给你。”天浩从牛凌啸面前拿过水壶,平静地说:“下次砸桌子别用那么大的力气,打碎东西要赔的。顺便说一句————磐石城的茶壶和杯子都很贵。” “把我的人还给我。”牛凌啸脸上看不到一丝笑,眼眸深处释放出凶狠的冷光:“俞铮带来了两万人,我记得他们的每一张脸,每一个名字。如果你想把他们留下,就得给我同样数字的豕族人。” “你记错了,只有一万八千零五个。”天浩毫不客气地说:“半死不活的老人,连路都走不动的孩子,女人瘦得皮包骨头,还有很多缺手断脚的残废……你挺会做生意,用这些家伙交换强壮的豕族人,无论怎么看都是稳赚不赔。” “我说两万就是两万。”牛凌啸忽然毫无征兆的大笑起来,发出沙哑的怪笑:“把我的人交出来,否则你就死定了。” “很遗憾,他们都死了。”天浩摊开双手,年轻的脸上全是无辜,他叹了口气:“这都得怪你。那些人走了很远的路,你却像吝啬鬼一样不肯给他们粮食,我凭什么要帮你养活一万八千多个连活儿都干不了的废物?你以为磐石城是什么地方,模范养老院?还是不交任何费用就能住进来的孤儿院?” 不等牛凌啸回答,天浩冷笑着用手指敲了敲桌子:“身为一族之王,就这样眼睁睁看着这么多人活活饿死,你还有脸跟我说什么赔偿。我想好了,明天就派人去黑角城,把这件事原原本本禀告陛下,让所有人都来评评理,看看他们怎么说。” 牛凌啸慢慢眯起眼睛,不再说话。他的眼睛里透出危险和杀意,与捕食状态的野兽没什么区别,恐惧在沉默中蔓延,已经露出了尖牙利爪。 “我想割掉你的舌头。”血丝在他的眼眶里逐渐密集:“还有你的眼睛,实在太亮了,我得把它们挖出来。” “承蒙夸奖。”天浩略微欠了欠身,淡淡地笑笑:“我一直认为这是我身上最大优点。” “你一定认为我拿你没办法?”凶牛之王在磨牙,他的脸色很难看。 “这儿是磐石城,不是凶角城。”天浩不打算在这个问题上争辩,也毫无意义。 牛凌啸的脸色再次阴沉下来,他用蛇一般湿冷的目光看着天浩:“年轻人,注意你的措辞,就连牛伟邦也不敢这样跟我说话。” “他是他,我是我。”天浩的回答简单又直接。 “如果不是陛下禁止私斗,我现在就派出军队,推平这座该死的城市。”牛凌啸慢慢舔了一下嘴唇,发出难听且充满威胁的冷笑:“你应该明白我有这个实力。” 天浩平静地摇摇头:“假设与现实之间很难划上等号,尤其是现在。” 凶牛之王瞪圆双眼,一股从未有过的挫败感在身体里游荡。他收起凶狠慑人的气势,眉头皱得很紧,身体后靠在椅子上,视线与天浩的眼睛齐平,在沉默中对峙了很久,他缓缓将右手插进衣袋,拿出一个闪亮的金属硬币,随手抛在桌上,用中指按住,慢慢推到天浩面前。 这是一枚狮族特有的银币,采用铸造后打磨的形式制成,圆形不是很规则,位于中央的狮王头像有些模糊,但就工艺而言,已经是狮族的最高水准。 “我是一个讲道理的人。”牛凌啸的眼睛里笼罩着一层阴霾:“看在都是同族的份上,我觉得这件事可以用另外一种方式解决。” 他竖起右手食指:“一枚银币换一个豕人,这是我最后的让步。” 不等天浩回答,牛凌啸继续发出充满威慑力的低语,语速也极其缓慢:“看在你是领主的份上,我已经给了你足够的礼遇。你最好答应这个条件,不要试图激怒我,如果那样的话……我保证,你会后悔的。” 最后几个字,他说得特别清楚。 天浩沉静如水。 长达半分钟的时间,他一直保持沉默。 良久,他缓缓张开嘴唇:“这东西的含银量不够。” 期待仿佛一匹桀骜不驯的烈马,从悬崖顶端猛冲跃起,朝着牛凌啸心中黑暗不见底的深渊急速坠落。 他明白这句话所代表的含义。 黄金和白银是北方蛮族的通用贵金属。 遗传记忆将财富的概念深深刻入野蛮人骨髓,包括大陆南方的白人和黑人,都把这两种金属当做硬通货。绝大部分北方蛮族虽然没有货币的概念,但他们都喜欢黄金,也愿意接受用白银交换货物的贸易方式。狮王首倡的货币制度正是以此为基础,参照南方白人的做法,铸造金币和银币。 金融是一门复杂的学科,超出了野蛮人的正常认知。狮王算是其中的佼佼者,普通平民很难理解甚至不可能明白其中的意义。非纯银货币交换货物本质上相当于财富掠夺,以狮族铸造的银币为例,其中含银量最高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这在蛮族上层是公开的秘密。大国师巫彭之所以极力反对货币制度,正是因为这种“掺杂使假”的铸币含金银量不高,而且狮族做足了准备,一旦全面放开贸易,牛族必定损失惨重。 身为部族之王,牛凌啸对这一切心知肚明。其实包括他在内,很多贵族都认为货币制度势在必行,实物交易的方式太古老,极不方便,尤其是作为掠夺下层平民财富最为有效的手段,牛族内部赞成的呼声很高,甚至可以做到与大国师一系分庭抗礼。 黄灿灿的金子,白花花的银,多么耀眼,就像最美貌的女子,用身体最曼妙的部位诱惑着男人,为之疯狂。 牛凌啸根本没想过与磐石城全面开战。无论陛下还是大国师都不可能答应这种内斗行为。副使带回俞铮死讯的时候,暴怒的凶牛之王当场砍掉了他的人头,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耻辱,就像被一个混蛋骑在脖子上拉屎拉尿,最后还要揪起自己的头发擦屁股。 讹诈也是一种权力象征。 得知磐石城攻伐豕族获得大胜的时候,牛凌啸被刺激得双眼发红。他迫不及待派出使者要求交换俘虏。豕人虽然粗鲁愚昧,却是公认的勇士。用一万多老弱病残交换同等数目的豕人,这买卖怎么看都划得来。 他觉得这样做没有任何问题,磐石城主毕竟是个年轻人,就算有牛伟邦在背后支持,但年龄与经验摆在这里,只要张口提出要求,一个刚升上来的年轻后辈肯定会双手奉上自己想要的东西。 我毕竟是一个王。拍马溜须奉承谄媚,这是每一个想往上爬的人都会做的事。 可我偏偏遇到一个什么也不懂的愣头青。 杀了我的使者,还抢了我的人。 牛凌啸气得肝疼。 他很精明,准备了好几套方案。 既然对方的态度是如此强硬,那就退而求其次,把这个年轻人拉入自己的利益圈。 我们就把这件事单纯作为一桩交易,以货币方式结算。 天底下没人不喜欢黄金和白银,何况磐石城位于雷牛部领地边缘,与包括狮族在内的多个部落接壤,这位年轻的城主应该明白银币价值所在。 可他偏偏说了这么一句该死的话! 含银量不足。 第二百三一节 杀人嫁祸 天浩丝毫没有在意牛凌啸的态度,他拿起那枚狮族银币,以同等缓慢的速度推了回去,淡淡地说:“用这种东西交换一个豕人……难道你不觉得很不公平吗?” “哈哈哈哈!”突然,牛凌啸猛地爆发出一阵歇斯底里的狂笑,他笑得是如此张扬,低着头,左手扶着桌子,右手不断用力拍打桌面,整个身体伴随着剧烈大笑不断起伏,仿佛在高强度地震中颠簸的山峦,随时可能崩塌。 良久,他渐渐止住笑声,消耗了大量体力的身体不再神经质般抽搐。仰起头,大口喘息,用凶狠且带有一丝挫败感的目光盯着天浩,从牙缝中恶狠狠地挤出几个字:“就算它不含银,那又怎么样?” 天浩斜侧着身体,左手肘以下的部位横摆在桌面上,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轻轻点动,英俊冷漠的面孔丝毫没有变化:“你是贵族,是部族之王。但你现在给我的感觉,就像一个骗子。” 如刀子般深深扎入骨髓的讥讽没能产生作用,牛凌啸再次咧开嘴发出狂笑:“随便你怎么说,反正这就是我的条件。接受或者拒绝,没有第三种选择。” “我选择拒绝。”天浩一秒钟也没有犹豫,清冷的声音抓住凶牛之王说话间隙,将他张狂飞扬的语调硬生生压了下去。 之所以态度强硬,丝毫不肯退让,当然是因为有着足够的底气和筹码。 其实天浩不想与任何同族为敌。 之所以杀死俞铮而放过副使,就是想对凶牛之王释放自己想要和解的信号。内斗毫无意义,只要对方提出的要求不是很过分,天浩都愿意接受。其实他自己也不想要太多的豕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牛王陛下的战俘置换令帮助磐石城解决了一些麻烦。在相对公平的前提下,天浩愿意吃点儿亏,换取与凶牛部之间的友好关系。 一万名豕人,这是天浩的底线。凶牛部那些老弱虽说多达一万六千,但究其价值,差不多等同于五千豕人。如果牛凌啸的态度不是那么张扬,高高在上,稍微露出一点儿和解的意思,根本不会搞成现在这种剑拔弩张,毫不退让的局面。 他毕竟是一个王,天浩只是领主。 时间因素同样重要,而且是决定性的。 如果牛凌啸早来几天,天浩的退让心理会比现在更甚,愿意为此付出更高的代价。 连续经过数次大战,磐石领需要全面休养生息。新拓的领地需要开发,大量新建的村寨需要整备。道路、粮食、矿石、泥炭……大量繁杂的事务需要理清头绪,各种工作纷纷压上日程。一句话,天浩比任何时候都需要时间。只要耐心熬过这段时期,磐石领将以更强大的姿态出现在世人面前。 偶然的机会,“大毒蛇号”下水试航获得成功,偏偏船长正江是个喜欢冒险的年轻人。老天爷肯定给他加注了幸运光环,否则根本不可能在那种时候带领全船水手像疯子一样冲向大海,找到了地图上标注的海岛。 这相当于给了天浩一条稳定的退路————就算情况恶化,在北方大陆上没有立足之处,自己完全可以带领所有人乘船出海,到那些遥远的岛屿和陆地上另立一国。 老子不玩了,把这块乱七八糟的陆地让给你们,我在海外专心发展,等到国富民强,再率领大军杀回来也不迟。 所谓“狡兔三窟”,就是这个道理。 硫磺是最具分量的筹码。 颗粒状的大威力火药出现,对天浩来说只是时间问题。北方蛮族很早就掌握了火药配方,却苦于没有硫磺无法造出成品。天浩计算过,最多半年,就能在济州岛上建立一支三千人规模的火枪部队。以强悍的豕人重步兵配合,辅以少量火炮,足以应对来自任何方向的军事威胁。 老子手上可打的牌很多,大小王四张二都有,随便你怎么来我都不会输。 就像站在高处之人常说的那句话:我给过你机会,但你没有珍惜。 牛凌啸眼眸深处凶狠炽热的目光迅速暗淡,被一种阴冷潮湿的东西代替。 他伸手从衣袋里拿出一个陶制哨子,当着天浩的面,塞进嘴里,鼓起腮帮,用力吹了一下,发出刺耳的尖啸。 天浩微眯起双眼,他不明白牛凌啸到底想干什么。 很快,外面传来了敲门声。 “进来。”天浩发出威严的命令。这里是磐石城,就算牛凌啸有什么动作,自己完全可以在第一时间将其压制。 房门从外面推开,全副武装的碎齿站在门口,对着天浩恭恭敬敬弯腰行了一礼:“大人,凶牛部的人说是收到他们大王的命令,要把这个女人送进来。” 说着,他侧开身子,后退半步,让出足够的空间,露出站在身后一个女子的身影。 她身材高大,薄薄的棉质衣服下面透出曼妙的身体曲线。粗壮的腰部与水桶没什么区别,丰满肥大的胸部令人瞩目,臀部以下是结实的腿,双脚分得很开,整个人看上去孔武有力,活脱脱就是一个魁梧彪悍的女战士。 按照北方蛮族的观点,这是一个标准的美人。 天浩用疑惑的目光大量着这个女人,没有发现武器。她低着头,只能看到脖颈上挤压堆起的一层肥肉,这是平民觐见贵族的标准礼仪,倒也挑不出什么问题。 大脑在飞速计算,估量着自身强化力量与对方的实力高低。光凭肉眼估计不一定准确,但天浩很清楚,在没有武器的前提下,牛凌啸和这个女人加起来也不是自己的对手。何况卫队就在门外,只要喊一声,他们将在第一时间冲进来控制局面。 “进来吧!”天浩略一点头,随口吩咐。 房门再次关上,女人仍旧低着头,迈着细碎的步子走到牛凌啸身边,她拉过一把椅子,双手平放在身前,顺从地坐下。 “她是我的女人。”牛凌啸用野兽般的目光盯着天浩:“你杀了她的弟弟。” 两句话之间的联系不是特别紧密,天浩思考了几秒钟才得出答案,他微微皱眉,目光不由自主转移到女人身上:“你指的是俞铮?” 她缓缓抬起头,天浩此刻才看到她长得不错。就容貌而言,超过磐石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女子,而且皮肤光滑,不似普通野蛮人那么粗糙。 这已经超出了“美人”的范畴,甚至可以在前面加上“绝色”两个字。 “你杀了我的弟弟。”她发出凶狠的低吼,从眼眸深处释放出来的怨毒与仇恨如有实质:“你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天浩对这个满怀恨意的女人丝毫没有兴趣。他偏转视线,用探究的目光看着牛凌啸:“你这是什么意思?” 魁梧的凶牛之王摊开双手,举至与肩膀齐平的位置,脸上露出充满邪意的狡猾笑容:“一万枚狮族银币,再加上这个女人,只要你给我一万个豕人,我们至今就能达成交易。年轻人,这是我最后的让步。” 停顿了一下,他继续道:“顺便说一句,你还能得到我的友谊。” 女人猛然转身,用不可置信的眼睛瞪着凶牛之王,发出震惊的喊叫:“你说什么?” 牛凌啸瞥了她一眼:“别那么惊讶,你很清楚我为什么要这样做。你的胆子太大了,竟敢瞒着我让你弟弟做那种事。三万个豕人……哼!就连我都没有那么大的胃口。还好他已经死了,否则就算活着回来,我也一样会砍掉他的脑袋。欺骗我的人从来就没有好下场,你也不例外。” “不,你……大王……你不能这样做。”女人眼睛顿时一片通红,她死死抓住牛凌啸的胳膊,发出凄厉的尖叫。 “够了!”天浩以雷鸣般的咆哮压住所有声音。 他如山一般从椅子上缓缓站起,居高临下注视对面,尤其是牛凌啸:“我已经受够了这场闹剧。真没想到身为部族之王居然会做出这种事,看看你拿出来的都是些什么?一堆没用的垃圾,一个被你玩腻了抛弃的女人。” 这番指责对牛凌啸毫无作用。他干笑了几声,看似豪爽的笑声透出阴冷:“我还是之前那句话,你只有两个选择:接受,还是拒绝?” 天浩紧盯着他的脸,抬手指着房门方向:“滚!” 牛凌啸推开椅子站起,用力甩开被女人抱住的胳膊,足足注视了天浩三秒钟。 “你将为今天所说的这些话,以及做出的决定付出代价。” 说完,他猛然转身,丝毫没有预兆,从衣服袖口里滑出一把匕首,朝着坐在旁边的女人狠狠捅去。 下刀的部位非常准确,割断了喉咙,切开大片肌肉。匕首显然是用特殊工艺打造而成,异常锋利,再次挥刀割断了脊骨,她整个头颅失去支撑,歪斜着掉挂下来,靠在肩膀上,瞪着难以置信的双眼,张开的嘴唇怎么也无法合拢,伤口喷出大股血泉。 做完这一切,牛凌啸以极快的速度收起凶器,被鲜血染红的双手高高举过头顶,发出怪异张扬的尖叫。 “杀人啦!” “卫兵,卫兵都死哪儿去了?” “快来人,来人啊!” 房门从外面被强行撞开,一大群侍卫冲了进来。碎齿带着几名豕人亲卫首当其冲,他们看到站在桌子对面冷若冰霜的天浩,随即看到靠在椅子上头部几乎掉落的女人,再看看双脚踩在血泊之中乱跳的凶牛之王,一时间手足无措,只能下意识跑到天浩身侧站住,将他团团护住。 凶牛部的卫兵也迅速站到牛凌啸身边,虎视眈眈盯着对面,房间里形成泾渭分明的两派。 天浩的目光无限森冷,他一字一句地问:“你到底想干什么?” 牛凌啸的身体在颤抖,丝毫没有之前张扬狂放的模样,他仿佛受到极大的惊吓,脸色发白:“你杀了我的王妃,你贪图美色让我把她让给你,我拒绝了你就拔刀杀人。你之前就杀了她的弟弟,现在又是这样……你……你是故意的。” 天浩忽然明白了牛凌啸的计划。此时此刻,他异常冷静:“你想以此为借口,到陛下那里告我的状?” 牛凌啸眼里闪过一丝慌乱,迅速被强硬与凶狠代替:“杀人必须偿命,就算陛下不判定你有罪,你也必须为此进行赔偿。我是部族之王,你竟敢当着我的面杀死我的女人,光凭这一点,我就能说你意图谋反。” 天浩陷入了沉默。 不得不承认,牛凌啸的确心狠手辣,老谋深算。 他身边这些亲卫就是最好的证人。没人亲眼看见他拔刀杀人,但所有人都知道她是王妃,而且还是极其美貌的那种。试问有哪个正常的男人会对这种女人下死手?最重要的是人死在磐石城,房间里没有第三个目击者,牛凌啸肯定为此准备了后手,推波助澜,造成既定事实。 把所有凶牛部的人抓起来,统统杀掉? 这不可能。 杀掉俞铮是因为他身份普通,牛凌啸则不同,他是真正的部族之王。杀了他,就坐实了谋反之名。 以磐石领目前的状况和实力,根本不可能脱离牛族。 “马上从我眼前消失,滚出我的城市。”这是天浩的最后决定。 牛凌啸笑了。 从走进磐石城开始,直到现在,这是他听到最悦耳的一句话。 这意味着年轻强硬的领主终于认输,低下了高贵的头颅。 “我不走你又能把我怎么样?”他发出阴冷的怪笑:“别说我不给你机会,你最好再考虑考虑,如果你……” 一道寒光从眼前掠过,站在牛凌啸左边的亲卫猛然瞪大双眼,所有人都看到他喉咙出现了一条血线,大量鲜血沿着皮肤下方不断涌出。他双手紧紧捂住脖子,拼命张嘴呼吸空气,却在极短的时间被抽空了力量,双腿弯曲,整个人失去支撑倒在地上,不断蹬着腿,直至最后一刻。 天浩抬手指着对面,发出凶狠的命令:“碎齿,再给我抓两个人出来杀了。” 第二百三二节 他必须谋反 () 彪悍的豕人亲卫一拥而上,他们忠实执行命令,把站在牛凌啸身旁的两名亲卫乱刀砍死,几乎剁成肉酱。 天浩控制着身体里狂暴的怒意,如同雷暴来临前黑云充斥的能量漩涡,手指很快转移到牛凌啸显苍白的脸上:“从现在开始,每分钟杀一个人,把这个人留到最后。” 这是他给出的终审判决。 凶牛之王一秒钟也没有犹豫,以最快速度转身跑出房间,慌慌张张冲到外屋的马厩,手忙脚乱解开缰绳,翻身上马,连声招呼其他人:“快走,离这个该死的疯子远点儿。” 他现在终于相信那些传言没有编造————年轻的磐石城主的确是个疯子。 凶牛部的队伍凌乱不堪,他们乱糟糟朝着城门方向跑去。深知天浩心意的碎石带着人紧跟不放,他追上跑在最后的凶牛侍卫,狂笑着抡起战斧,从后面劈开那人肩膀,直接砍成两大片。 “领主大人说了,一分钟杀一个,用这帮狗杂种的骨头熬汤!”他抹了一把溅在脸上的血,发出震耳欲聋的狂吼。 牛凌啸带着人跑得更快了。 马队以惊人的速度冲出城门,一路狂奔,冲到城外三里多的僻静位置,被吓得浑身大汗的牛凌啸才勒住缰绳,心有余悸从马背上转过身,探视后面。 整个队伍稀稀拉拉,丝毫没有秩序。清点之后,少了三十一个人。 “人呢?都没跟上来?都死了?”牛凌啸用颤抖的手紧抓住缰绳,虽在暴怒狂吼,心里却充满了恐惧。 见过不讲规矩的白痴,却从未见过如此不讲规矩的疯子。 一言不合就抡刀子砍人,而且还是当着自己的面,丝毫没有避讳。 我可是一族之王啊! 紧跟在后的黑衣人策马上前,他掀起黑色斗篷罩帽边缘,露出一张年轻英俊的面孔。 如果天浩在场,一定会看出这是自己的熟人,雷牛部巫师,高高在上的巫源。 “恭喜大王,我们此行还算顺利。”他凑到距离牛凌啸很近的位置,浅笑着发出只有两个人才能听见的低语:“杀死王妃可不是随便说说就能过去的重罪。张扬跋扈,目中无人,以下犯上……嘿嘿嘿嘿,光是这几条罪名就够他受的,综合起来就是意图谋反。就算有大国师护着,牛天浩这次也难逃此劫,陛下不会轻易放过他。” 恐惧的感觉逐渐退去,牛凌啸深深吸了口气,他用带有怒意的目光盯着巫源:“都是你出的馊主意,说什么牛天浩肯定会答应我的要求做出赔偿。本王为此搭上了一万多人,还有我最喜欢的妃子。这笔账,你说该怎么算?” “我们已经达到了目地不是吗?”巫源轻轻一笑:“所有人都看见王妃死在磐石城,牛天浩就算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他之所以做出这种事,其实不难理解。连续打了好几次胜仗,灭掉了整个豕族,还把尊贵的豕王献给陛下,功劳大了,人就自然变得骄横跋扈。别说是大王您宠爱的女人,就算是陛下身边的妃子,他牛天浩也说不定会心动,伸手摸上一模。” “至于女人……”他缓缓顿了一下:“她瞒着大王您做了那么多的事,与其留着日后生出更多祸端,不如趁早杀了。” 牛凌啸已经恢复了正常状态,他大有深意地问:“这跟谋反有什么区别?” “没有区别。”巫源阴冷的脸上显出一丝诡笑:“按照咱们原来的布置,把消息散出去,传得越远越好。身为苦主,最后算账的时候肯定少不了大王您的份儿。事实真相不重要,只要陛下相信磐石领主意图谋反就行。到时候大王您率领大军踏破磐石城,所有一切都是您的。” 牛凌啸挑起嘴角,冷笑着,习惯性的放荡不羁顿时蔓延开来:“真没想到牛伟邦身边居然有你这么一个家伙。真不知道该说他倒霉,还是应该说我比他幸运?” 巫源仿佛没有听懂话里嘲讽的意味,神色平静:“我是行巫者,这一切都是神灵的指引。” 牛凌啸对此产生了兴趣:“神灵有没有说过我什么时候能成为新的牛王陛下?” “这得看您是否努力。”巫源微笑着回答:“运气很重要,实力同样必不可少,还有审时度势,分清敌我。就目前看来,这些您都不缺。” 很巧妙的阿谀奉承,几句话把牛凌啸说得心花怒放。 “虽然你是个混蛋,可我喜欢。哈哈哈哈!” 大笑着,马队朝北方缓缓而去。 …… 磐石城主办公室已经清理干净,尸体被拖走,地面也用水冲刷后反复擦抹,看不到血痕,只是空气中仍然弥漫着淡淡的血腥。 天浩坐在椅子上陷入思考。 牛凌啸的目的很清楚,不外乎是讹诈,顺便强买强卖。这些都不难对付,可他偏偏不按常理出牌,杀了那个女人,嫁祸到自己身上。 否认毫无意义,人死在磐石城,这就是最大最好的借口。 谈不上什么凶案调查,对方接下来的动作肯定是散布谣言。用不了多久,“磐石城主杀了凶牛之王妃子”之类的话会蔓延开来。这样做不一定能造成实际性损伤,但肯定会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 比如牛王陛下对自己的态度。 还有就是那个跟在牛凌啸身边的黑衣人,天浩确定自己曾经在什么地方见过他,身影很熟悉,就是一下子想不起来。 他索性不想了。 所有问题都必须通过实际行动来解决。总之,把该做的事做好,在绝对实力面前,任何阴谋都将无效。 …… 随着天气转暖,耕种季节再次降临。 天浩对这次春耕极其重视,从调拨人手到配发种子,由亲卫队监督整个流程每一个环节,确保庞大的耕种民团如机械般稳固运转,没有迟滞或浪费。 磐石城周边土地的利用率已经达到极致,多余的人口早在几个月前就迁往其它城寨。尤其是天峰担任头领的漳浦寨,无论规模还是耕地开发程度,都达到令人瞠目结舌的程度。 粮食是压倒一切的关键。天浩一直留着师勇,就是想通过劝降的方式获取玉米和马铃薯。很遗憾,碎金城主是个忠勇兼具的硬汉,而且颇有战略眼光,天浩舍不得杀死这种人才,只能监禁收押,留到以后再说。 在过去的几年里,巨角鹿牧场的规模持续扩大,现在差不多达到了临界点。因为高浓度辐射区存在边界,变异黑麦草生长面积受到限制,天浩命人在其它地方多次试种都没有成功,巨角鹿种群数量也由此受到压缩。甲四十三倒是有很多紫花苜蓿,可目前磐石领主要种植作物以小麦为主,暂时腾不出人手植草。天浩已经选定苜蓿种植区,预计今年夏天开始大面积播种。 马匹只能从虎族流入,得益于祖木肮脏狡猾的手段,种群繁殖已经有了起色。前后加起来,马场出现了一百三十三匹小马驹,其中有半数左右为雄性,假以时日,完可以自产成群。 这是天浩手上的一张至关重要的牌。公马是如此珍贵,关键时候完可以用于交换重要资源。事实上,他从未想过以马匹为基础组建磐石领骑兵,计划分两步走,已经对外公开的普通骑兵自然是用马匹作为乘骑。龙骑兵部队目前只有一个雏形,主要是变异迅猛龙和变异三角龙数量不足,难以形成足够强大的战斗力量。 天浩心目中最低程度的龙骑兵至少有五百骑,少于这个数字就显得薄弱。当然,即便数量少了点,只要运用得当仍然可以收到奇效,可这样做只能发挥一次性作用,无法成为长久的威慑性力量。 还是那句话:需要时间。 多达数万人的耕种大军在平原上无比浩荡,远处的丘陵缓坡上也有人在忙碌。那里的主要种植作物是萝卜,这东西生长期短,四季皆能播种,加上刺瓜和各种蔬菜,已经成为磐石领的部分主粮代替品。 从前年开始,磐石城渔场就不再使用木柴煮盐。泥炭是最好的燃料,山上的树木主要用于造船。夏季盐场规模不断扩大,产出的食盐足够供应所有人年消耗,而且剩余部分很多。元凯提过是不是停掉女人和孩子们用泥炭煮盐的工作,天浩仔细考虑后还是予以否决。北方蛮族所有部落都需要盐,这是极其重要的战略物资,必须增加储备。 生料与熟料是对造船木材的特有称谓。以船坞目前的状态,之前储备的熟料早已入不敷出,迫不得已,只能暂时以生料造船,同时大量储备可用的木材。天浩对此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叮嘱工匠们尽可能确保所造船只性能,满足渔场和船队短时间内的正常需求。 济州岛上的建设与探索同时进行。 出于对获取硫磺方面的便利,曲齿把初始营地设在背对硫磺山谷的坡面上。河水从这里流过,山上还有一口泉眼,充沛的水量足以维持人们正常消耗,同时也是大批动物的栖息场所。对岛上原住民的征服与其说是战斗,不如说是狩猎。在数百名训练有素弓箭手和重步兵和联合进攻下,人们捕杀了数十头猛兽,大大小小上百条蛇,以及上千只不同类型的鸟。 生长多年的参天巨树被砍断,构成了临时营地的大门和外墙。营地规模不大,容量约为三千人。按照曲齿的命令,强壮的豕人步兵在营地附近挖坑取泥,得到烧制砖块必不可少的基础材料。 除了围墙,首先修建的就是塔楼,其次才是住宅。北方蛮族骨子里透着强壮基因,他们甚至可以在滂沱大雨中露宿野外,只要有一堆篝火,加上充足的食物和水,气温没有降至令人无法忍受的程度,他们就像野生动物那样直接睡在地上。 因为只有一艘船,首批运送的物资以食物和钢铁为主。当两座小型塔楼一前一后分别矗立在营地两端,弓箭手站在塔楼顶端瞭望四周,以旗语发出“一切安”信号的时候,营地里的人们纷纷展露笑颜,开始忙碌各自的工作。 从一公斤到五十公斤,连续几次试爆都很成功,黑色火药炸裂了东面山崖上的一块巨岩。看着遍地碎石,曲齿满意地点点头。他并非临时起意,这块巨岩挡住了通往硫磺山坡的路,碎小的石块将被收集起来,成为营地的建筑材料。 “神灵在上,这是我见过最可怕的东西。”赤鼻使劲儿抽着鼻子,闻着空气中那股浓烈的硝烟,心有余悸。 曲齿的看法恰好相反:“你说错了,这是上天赐给我们最好的礼物。正如领主大人所说的那样,这东西能改变一个时代,能让我们更高效的屠杀敌人,而不是像从前那样,用长刀和斧头一下一下地砍。” 赤鼻握紧了手中的投枪,仰起头,望着远处爆炸烟尘尚未散去的山崖:“我从未怀疑过领主大人,但我还是更愿意相信自己的武器。” 曲齿微微一笑:“你很快就会发现,你错得很离谱。” “也许吧,但至少不是现在。”留下这句自认为很帅气的话,赤鼻迈开脚,朝着被炸开的山崖大步走去。 以二十人为一队,人们朝着是个不同方向展开搜索。 这是一座很大的岛,面积比目前整个磐石领还要大上三分之一。西面和东面是连绵起伏的山脉,中央有广阔的平原,除了分布在西面丘陵的天然硫磺,人们还找到了很多可供利用的资源。 主要是野兔,数量多得惊人,它们是岛上食物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蛇类还是猛兽,都以它们为食。 野蛮人的见识有限,曲齿牢记着临行前天浩的叮嘱,不管有没有用,认不认识,只要遇到从未见过的植物、动物、石块以及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统统收集起来带回营地,交给正江运回磐石城。 第二百三三节 老人 几天后,在约定时间带着卫队赶到渔村的天浩刚好赶上“大毒蛇号”返航。 他被从船舱搬至岸上的各种物件惊呆,随即兴奋不已。 十几个体积约有水缸那么大的金黄色果实堆在一起,散发出诱人的浓香。从外表判断,天浩可以确定这是菠萝,但他从未见过体量如此巨大的东西。不由分说,操刀上阵,切开厚实坚硬的网格状外皮,金黄色的多汁果肉立刻出现在眼前,味道与文明时代区别不大,只是香味更加浓郁,甜度更高。 一大捆用绳索固定的甘蔗引起了天浩兴趣。它的直径与成年野蛮人胳膊差不多,深紫色外皮非常坚硬,必须用长刀削去厚厚一层,才能露出洁白的可食用部分。这东西与巨型菠萝的共同点是极甜,完全可以代替目前正处于规模化种植的甜菜。 天浩经常思考,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在早已逝去的文明时代,纬度是决定动植物生长的重要因素。因为热能,因为太阳。无人工培植的情况下,甘蔗与菠萝只能在热带地区才能存活,可搜索队居然在济州岛上找到它们……唯一的解释,就是高浓度辐射导致了变异。 坚硬干燥的厚皮,内部拥有充足的储水量,这几乎是所有历经大灾变从毁灭时代侥幸存活植物的基本特征。它们毕竟不像动物那样能自由活动,必须通过外媒传播种子进行繁衍,坚固强悍的防御注定了与大多数动物无缘,只有口味特殊的物种对它们产生兴趣。 强壮的水手们从船舱里搬出好几个藤编大筐,里面装满了黄色石块,有些表面呈现出规则的晶块化,大多数还是片岩形式。天浩随手拿起一块掂了掂,嘴角上扬,露出会心的微笑。 这是天然硫铁矿石。在文明时代,含硫的铁矿石分布极广。这东西其实含铁量不高,主要用于制造硫酸和硫磺。 探索团队收获巨大,其中最令天浩关注的货物,就是罂1粟。 青绿色的果子表面偏灰,断茎部位干凝的黑块表明采摘手法极其粗劣。有几个果实表面留着清晰的牙印,显然被采摘者啃过,只是味道很糟糕,没有将其当做食物。 天浩指着装有罂1粟的藤筐对碎齿下达命令:“把它们搬到我的府邸,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得靠近。” 自然界产生的任何物种都有特殊意义,关键在于如何使用。 …… 谣言像风一样传遍了整个牛族领地。 “磐石城城主意图谋反。” “我也听说了,他杀死了凶牛之王最宠爱的妃子,手段残忍,令人发指。” “区区一个凶牛之王算什么?他连陛下都不放在眼里。” 黑角城,大国师巫彭走进王宫后殿的时候,远远就听到几名侍卫聚在一起低声交谈。那是一个背风的角落,刚好可以从这个方向看得一清二楚,墙壁具有音波折射效果,语音虽然低沉,却可以通过只言片语判断出大致内容。 巫彭停下脚步,深深地看了一眼这些侍卫,一丝忧虑顺着眼角爬上眉心,沉默了几秒钟,他摇摇头,一言不发走进殿内。 这里是牛王的寝宫。 黄昏时分光线已变得暗淡,房间里点着灯。油脂虽贵,对一族之王来说却不算什么。 牛族之王半躺在床上,从窗口透进的夕阳光线在他身后照出大片阴影,微风吹过,摇曳的火光在墙上映出阵阵动静,密集的皱纹在脸上堆积,干枯的皮肤表面青筋暴起,盘根错节。 “……你来了。”牛王的嗓音沙哑,说话简短,听起来有些虚弱。 巫彭走到床前,弯腰行了一礼,旁边的侍从连忙搬过一把椅子让他坐下,老迈的牛王看了他一眼,侍从会意地点点头,转身离开。 “巡视的结果怎么样?”彼此很熟悉,虽说是君臣,却也是多年的老友,王问起话来也就不那么正式,随意又自然。 国师的双眉紧锁着,眉心中间的密集皱纹如刀刻般深凹:“整体形势不错,去年的粮食消耗不大,各部落收成也还可以,存粮比我们预估的要多一些,但也只是聊胜于无。” “你好像不太高兴?”王的目光很锐利。 巫彭没有否认,他坦然地缓缓点头,却没有说话。 “最近我听到了一些流言,都是关于你上次向我引荐的那个年轻人。”王的头发雪白凌乱,皱纹深处透出岁月的痕迹,他的话里透着询问。 国师没有直接回答,他侧过身子,打开摆在旁边的一个布质小包,拿出几张裁得整整齐齐的纸,在膝盖上随便顿了两下,递到王的面前:“陛下,您先看看这个。” 略显粗糙的手感从指间传来,很薄,有着良好的韧性,与熟悉的兽皮卷不同,这东西能弯曲,可以折叠,无论轻巧程度还是体积,都远在前者之上。 最重要的是它能用于书写。 “这就是纸?”苍老的王笑了,他知道这东西,虽然是第一次看见,却无数次在皇家资料馆看过与其相关的泥模板。身为帝王是一项必须掌握大量知识的工作,什么也不懂的白痴国王下场通常都很惨。 国师点点头,递过去一支用木炭削成的笔。 没有经过化学加工的炭条很脆,稍微用力就会断裂。王用拇指和食指捏住炭条前段,小心翼翼在纸面上随便写了几个字,看着那些清晰的黑色方块文字,他会心地笑了。 “这是那个年轻人搞出来的?”王放下手中的炭条,抬起胳膊,手指轻轻按压着太阳穴,在舒缓压力中思考:“他叫什么名字来着……天浩……好像是这个。” 国师把身子往前挪了少许,认真地说:“征讨豕族,攻占獠牙城,将豕王头颅敬奉给陛下的那个人,就是天浩。” 人上了年纪,大脑就会变得迟钝,反应慢。哪怕是刚发生不久的事情,也会被忘得一干二净。 天浩属于新晋贵族,他不在黑角城久居,除了上次晋升城主见过一面,与牛王之间再无联系,被遗忘的几率自然很大。 “他是牛伟邦的人。”王的回忆在国师提醒下逐渐复苏,布满黑色老人斑的脸上浮起微笑:“我想起来了,我专门给他颁发了领主晋位诏书,那是一个精力十足,懂的协调关系的年轻人。” 他指的是宗光城主烙印仪式那件事。 “这一战,汨水城分到了七万名豕人,雷角城得到了十万,磐石城大概在九万左右。豕族已经不存在了,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好事。”国师语速缓慢,仿佛每一个字都要深思熟虑之后才能说出。 “凶牛部的牛凌啸昨天求见,他一直在哭诉,口口声声说牛天浩杀了他的妃子。”王似乎是随意地说着闲话:“他有很多证人,真要调查的话,磐石城应该有很多现场目击者。这种事情没有想象中那么麻烦,只要想查,总会有结果。” 国师沉默了几秒钟,忽然笑了:“如果换了是我意图谋反,绝不可能做得如此张扬。年轻人嘛,刚从村寨头领爬上来,城主的位子刚做了几年,就抓住机会灭掉一个部族,无论换了是谁都会觉得骄傲。” 王的神情很安详:“我更愿意相信牛伟邦。既然连他都对这件事保持沉默,我也没什么可说的。” 国师连忙拱手再次行了一礼:“陛下圣明。” “有能力的人总会遭到嫉妒,这一点儿也不奇怪。”王有些感慨:“神灵会公平的对待每一个人。他造出了纸,敬奉了一个王者骨碗,如果所有城主都能像他这样,呵呵……我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国师脸上的笑容比刚才更加舒缓:“的确如此。” “发两道密旨给牛伟邦。”谈话时间有些长,王感到疲倦,话语当中再次透出虚弱与困顿,却有着不容置疑的威严:“按照惯例,所有城主都必须前往锁龙关值守半年,同时按照各城实际情况派出轮值部队。” 巫彭神情变得严肃起来,他缓缓点头:“必须是精锐部队。” 一阵冷风从窗外吹来,刺激着王的嗓子发痒,他开始剧烈咳嗽,国师连忙拿起摆在侧面桌上的茶壶倒了杯水,一直送到王的嘴边,颇为担忧地看着他慢慢喝下,好不容易止住咳,深重的呼吸由急变缓。 “……增援人数……暂定两千吧!”猛烈咳嗽消耗了王的大部分体力,连他自己也没有注意到一丝涎液沿着嘴角慢慢滴下:“让牛伟邦自己掌握时间,明年……最迟,最迟不超过后年。” 国师眼睛里充满了深深的忧虑:“第二道旨意是什么?” “……给牛伟邦一道最高级别的格杀令。”王脸上酥浮的肌肉抽搐了一下:“磐石城……太远了,让他自行决断,密切注意牛天浩的动向……如果……如果他忠勇兼具,我……我不介意让他自成一族。如果他……真的意图谋反,就……就让牛伟邦以诏书为准,杀了他。” …… 走出牛王寝宫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站在空无一人的王宫广场上,巫彭抬头仰望天空,黑色天幕布满了星星,仿佛一颗颗价值连城的珍宝,吸引着人们伸手将其摘下。 无奈的笑缓缓爬上脸颊,引发了只有他一人听见的深长叹息。 陛下是个聪明人,岁月正以野蛮粗暴的方式拆解他的身体,却无损于他的智慧。 很多年前,我们都是年轻人。那时候的陛下心中怀有激情和梦想,如果不是被他富有渲染力的那些话说动,也许我一直呆在村子里,永远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普通祭司。 上年纪的人疑心病就重,巫彭自己也是这样。谁说陛下不会心生嫉妒?他嫉妒年轻人,不是因为他们建功立业,而是他们拥有令人羡慕的青春。 传说中的不死药只是虚幻。 牛伟邦是陛下嫡亲的侄子,是真正的亲信。哪怕天浩的功劳再大,也比不上牛伟邦在陛下心目中的地位。 同样的道理,如果天浩不是牛伟邦的下属,如果磐石城不在雷角城的管辖范围内,这次牛凌啸妃子被杀事件肯定不会以这样的结果收场。 天浩将被放逐,远远派至某个偏远村寨充当头领。这是他的价值所在————区区几年时间,就能把数百人的磐石寨发展成现在这种规模,足以证明他的能力。比起有着赫赫战功手握重权的统兵大将,一个专注于民生发展的内政型官员更能让陛下放心。 能分析泥模板资料,造出能写字的纸,这样的人才陛下当然不舍得杀,但明升暗降肯定会有,就算不是现在,以后也不能免俗。 在不相信的人看来,谣言只是一句笑话。 它还有另外一种解读方式————同样的话如果从无数人嘴里说出,假的也就变成了真的,由不得不信。 天浩还是很幸运的。 磐石城刚好地处牛族边界,与多个部落接壤。牛伟邦之所以安排在那个位置单独成族,除了与陛下之间亲密的血缘关系,更重要的还是牛伟邦很能打。 所以陛下把首要处置权交给了牛伟邦。天浩是雷牛一族的重要人物,要杀要用,牛伟邦肯定比陛下清楚得多。 其实巫彭很赞成王的做法。 历史上无数例子早已证明统兵大将权力过甚导致的危害。 但他同时也很看好天浩这个年轻人,很优秀,有着超卓的战略眼光。 唯一的担忧,就是陛下的身体。 他太老了。 我们都老了。 …… 大面积播种的小麦在春风中冒出了嫩芽。 广袤的农田从远处山脉脚下连绵至山林,除了被探明无法种植的区域,放眼望去,磐石城周边到处都是绿色。 老祭司拉着天浩从城内出发,沿着新修的大路一直往北,足足走出好几公里,这才找了块干净的地方坐下,带着说不出的亢奋,大口呼吸暖湿的空气,眼里充满了希望。 “我们再也不会饿肚子了,孩子都能吃饱,那些老人……他们都能活下来。” 第二百三四节 穗木寨 类似的话天浩已经听过很多,他能理解包括老祭司在内这些人的感恩戴德,可同样的话听多了,也就不以为意。 最近很忙,各种事务繁忙,如果不是想趁着这个机会好好与老祭司谈谈,天浩不会扔下手头上的工作,跟着他来到这种地方抒发情怀。 “我听说,大国师是你的老师?”天浩随手从脚边拔了一根青嫩的草茎,一口咬掉葱白色的部分,慢慢地嚼着。 这种植物的嫩茎有点甜,算是一种天然零食。 这话勾起了老祭司的回忆。他陷入沉默,缓缓点头。良久,才慢慢地说:“他是我以前的老师,后来……我遇到了另一位老师。” 天浩知道他指的是詹建华。 “大国师不喜欢他。”老祭司在脑海中搜索记忆。 天浩敏锐抓住了问题核心:“你的意思是,大国师与你的老师之间有过交集?” 老祭司点点头:“应该是吧,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那段时间我一直很困扰,大国师反复劝我不要跟着老师走,他认为老师传授的那些知识有问题,甚至可能是亵渎神灵的异端行为。” 天浩眼中目光微闪:“比如?” “让女人生不了孩子,让男人绝育。”老祭司控制着音量不让其他人听见,他带有思念表情夹杂着古怪:“其实我觉得老师有些话说得没错,粮食产量一直上不去,生太多孩子只会让生活变得艰难。与其所有人都吃不饱,不如控制人口增长,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 天浩陷入了沉思。 …… 鹿族领地,穗木寨。 天气越来越热,头领木屋没有生火,没有桌子,地上几个陶盘里盛着简单的食物。 福全咬了一口面饼,粗糙的口感如此可怕,舌头仿佛被无数针刺狠扎了一下,他连忙把嘴里的这口食物吐在盘子里,端起摆在面前的碗,喝了一大口肉汤。 表情瞬间变得古怪,福全觉得很难受,汤里有一大股尿骚味,同时夹杂着浓烈的腥气,这感觉是如此诡异,如果不是考虑到自己的客人身份,他真的很想张嘴喷出去,再用清水好好漱个口。 他强迫着自己把这口难吃的汤咽了下去。 张开嘴,长长呼出一口连福全自己都觉得难以忍受的恶臭,感觉终于离开地狱,来到一个人类活动的世界。 穗木寨头领光平坐在对面,满怀期待地看着他:“怎么样,好吃吧?这是上个星期从山里猎到的獠齿猪,我一直留着没舍得吃。” 福全用恐惧的目光看着那锅肉汤。 他当然知道汤里的肉来自獠齿猪,可福全发誓自己从未吃过如此可怕的肉。 ……好吧,既然是发誓,涉及到神灵,就必须诚实,不能撒谎。 很早以前,我还是左所寨头领的时候,的确喝过这种散发着臭气的肉汤,而且不止一次。 说起来,那时候也是没办法。缺粮,大家肚子里都没什么油水。偶尔上山弄到点儿猎物,都是精打细算恨不得连骨头都嚼碎咽下去。只要是大型动物就有肠子,大肠肯定要冲洗干净,小肠就舍不得洗,肉呼呼的管子里全是油,节俭惯了的野蛮人连血带油扔进锅里一块儿煮,那时候包括福全在内,整个左所寨没人觉得这种东西难吃。 直到带领全寨人投靠了磐石城,福全才知道世界上有句话叫做“食物精细化”。 同样是处理獠齿猪的肠子,磐石城的牛族女人从海边弄来细碎沙粒,先用清水冲洗,然后剪开猪肠,用手蘸着沙粒不断地搓。这法子据说是年轻领主的独闯,只有这样才能搓掉肠管内部皱褶上的污垢,最后的冲洗也很费事,必须把沙子弄干净,否则吃进嘴里的感觉会很糟糕。 现在的福全早就看不上猪肠炖汤。他觉得自己很有必要给光平在美食方面好好上一课。谁让他既是穗木寨的头领,又是我的远房亲戚呢? “肠子最好别煮,加酱油炖出来很好吃。那个……你不知道什么是酱油吧?就是从黄豆里捏出来的汁水,放在罐子里存上一段时间,非常的香。” “瞧瞧你这煮是什么汤啊!肉没洗干净不说,连猪皮上的毛都没刮掉。你得做精细点儿,让女人把猪皮放在火上烤,火一燎毛就没了,多简单。” “还有你这汤里的猪头……唉,不说了,肯定没洗过,直接砍成两半就煮了,是不是这样?” 光平听得满面懵懂,福全刚才的话有几句听不懂,但感觉很高上大,有种说不出的敬畏,现在回到自己熟悉的话题,连忙点头:“是啊,就是砍成两半,一直都是这么煮。” “所以说这汤不好喝啊!”福全一脸的痛心疾首:“猪鼻子掏过吗?里面全是鼻涕。猪耳朵里面这些黏糊糊黄兮兮的又是什么?还有猪脸,你看看,你看看……猪皮一层层堆起来,中间的部分连洗都没洗过,我用指甲就能抠出一大块。” 缺乏食物的时候就不能挑挑拣拣,一头獠齿猪从杀死的那一刻就必须精确计算,包括体内的每一滴血都属于食物。按照北方蛮族,尤其是底层平民的观点,除了大肠必须清洗,其余的部位根本不要加工。最常见的办法就是用刀子在猪皮表面刮一道,力量还不能太重,按照老人的说法,刮猪毛的时候过于用力会把油脂刮掉,那样做非常可惜,会被一大堆人用手指头戳着骂“败家子”。 穗木寨虽说是人口超过四千的大寨,头领光平在福全面前却是个小辈。这种复杂的血缘关系要上溯到福全的曾祖那一代人。其实这么多年下来,很多亲戚已经分散,就算是嫡亲的表兄弟之间也会变得疏远。福全是个老好人,虽说经营方面不怎么样,也没什么政治头脑,但他属于那种在大家庭环境下颇有人缘,口碑极好的类型。 以前还是左所寨头领的时候,他就经常与周边其它寨子头领来往,这家送几百斤麦子,那家给上一些盐。东西不多,但人情往来不外乎如此,用福全的话来说:平时大伙儿把关系搞好,遇到困难才会互相帮助。所以尽管左所寨人少,附近村寨的头领都愿意跟他称兄道弟,来往密切。 光平比福全小六岁,平时管福全叫“大哥”。当初福全带着左所寨投向磐石城,光平是又惊又怕,他觉得鹿族大王一定很暴怒,继而出兵。如果真是这样,在战场上遇到福全,光平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 没想到福全竟然带着十几个护卫来了穗木寨。他口口声声“只是走走亲戚,看看老朋友”。话说到这个份上,光平也不好按照界限分明的敌我阵营把福全抓起来。他下令封闭寨门,把福全带进自己的私宅,还让媳妇从柴堆下面把上周猎到的獠齿猪拿出来,割肉煮汤,好好款待这位久已未见的亲戚兼老友。 福全还是跟以前一样,笑呵呵的,自始至终没提过一句关于牛族人的话。 他的笑容让人感觉很舒服,拿起筷子点了一下装在面前碗里的猪耳朵,问:“阿平,你这猪肉腌过吧?” “当然腌过,不然的话怎么可能留到现在?早就臭了!”光平没多想,张口回答。 “已经臭了。”福全索性不吃了,直接把筷子插进猪耳朵,叹息着连连摇头:“你肯定是舍不得用盐,肉腌的不入味,也耐不住热。这汤端上来的时候我就觉得味道有点儿怪,不信你自己尝尝,真有一大股臭味。” 这话没有乱说,光平自己也心知肚明。他讪讪地挤出一个笑脸:“福全大哥,你现在变得好挑剔啊!要换了以前,这锅肉汤能让你吃的根本停不下来……呵呵,看来是磐石城的日子太好过,你嫌弃我了?” “乱说!”福全嗔怒着瞪了他一眼:“都是自家兄弟,怎么说这种话?” 光平不是傻瓜,他依旧笑道:“你这次来,应该不是为了吃顿饭那么简单吧?” 福全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他往前挪了挪,压低声音,:“阿平,你老实告诉我,寨子里去年的粮食够不够吃?” 光平摇摇头,这不是什么秘密,只要稍加留意就能知道。他收起脸上的笑,神情变得阴郁:“去年雨水少,地里的庄稼收成勉强还行,刨掉上缴给族里的部分,剩下的连过冬都成问题。实在是没办法,我换了四百个人出去,这才维持到现在。” 福全对此深表同情:“你也难啊!” 光平叹息着摇头:“没办法,我们主要种棉花,往年都是用棉布向狮族人换吃的。去年不知怎么了,狮族那边说是粮食歉收,粮价比往年足足涨了一成半。我把库房里所有棉布都拿出去换粮,现在……仓库已经空了。” “狮族人?”福全发出轻蔑的冷哼:“他们拿什么换你的棉布?还是土豆干和玉米面?” “一直都是这些,除了这两样东西,狮族人也拿不出别的。”光平砸了咂嘴,眼里闪烁着憧憬的目光:“要是我们自己能种玉米和土豆就好了,大家都用不着挨饿。” “别做梦了,哪有这么好的事儿。”福全笑着用拳头往他肩膀上捅了一下,继续问:“今年你打算怎么办?” “今年?”光平的反应有些慢,他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想了想:“棉花已经种下去了,麦子也是,但我估计就算秋天的收成不错,寨子里也很难有余粮。” 福全没吱声,他缓缓低下头,拔出插在猪耳朵上的筷子,在已经冷掉的汤碗里慢慢搅动。 “前些年,左所寨的情况跟你现在差不多。粮食不够吃,只能用棉布找狮族人换。他们都是些黑心的狗杂种,一匹上好的棉布只能换到半口袋玉米面。你想想,那可是棉布啊!从纺线到织布,寨子里的女人辛辛苦苦没日没夜的干,容易吗?结果被人两三句话说得一文不值。”良久,福全发出夹杂着愤怒情绪的声音。 光平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他坐在那里没有动,用疑惑的眼睛看着福全,足足过了半分钟,才不太确定地问:“福全大哥,你是想让我跟着你,一起去磐石城?” 福全没有直接劝说:“我问你,你打算让寨子里的人怎么度过今年冬天?” 不等光平回答,他抬起手,做了个阻挡的姿势:“别跟我说什么走一步算一步,那都是放屁。现在是春天,你们都这样了,还能走到什么时候?” 光平艰难地辩解:“今年的粮价说不定会降下来,到时候……” “不可能!”福全当场否决:“狮族人的心有多黑我是知道的。他们每次都是往死里压价,尤其是年成不好的时候,价钱压得更凶。还记得十二年前那次饥荒吗?所有部落都没有吃的,所有人都跑到狮族那边换粮。五匹棉布换半口袋玉米面啊……这些天杀的狗杂种,他们真敢开这个口。最早的时候一匹棉布就能换五袋粮,甚至更高的时候也有过。他们明摆着是趁火打劫,不给我们活路啊!” 光平知道福全说的这件事,他低着头,犹豫着说:“其实不是一定要找狮族人换粮,我们可以去牡鹿城向大王说明情况,这样一来……” “大王什么时候管过我们?”福全毫不客气打断了他的话:“每年上缴的粮食额度那么高,最近几年还不断提高税率,左所寨连续好几年都在卖人,再看看你的穗木寨,现在恐怕连四千人都没有了吧?” 光平沉重地缓缓点头:“三千八百零六个,这是我上个星期清点的数字。” “再这样下去,不超过两年,穗木寨最多只剩下三千人。”福全的语气变得激烈起来:“阿平,你还能撑多久?养活寨子里的人不是光靠嘴上说说那么简单,他们每天都要吃饭,否则就得饿死。” 第二百三五节 加入后的待遇 () 一句句话,像重锤一下下狠狠撞击着光平的心。 “福大哥,磐石城真有你说的那么好?”他的表情有些茫然。 福故意顿了一下:“如果那地方真的很糟糕,我今天会过来找你?” 他随即语重心长地说:“阿平,我是看着你实在太难了,穗木寨的兄弟们也实在过的太苦。不应该啊……你想想,咱们鹿族的织造技术独步天下,哪个部落不找我们买布?可到头来,我们自己还过的这么潦倒,吃了上顿没没下顿,大人也就罢了,可那些孩子怎么办?” 光平双眉紧皱在一起,脸上流露出凄苦感慨的表情:“……穗木寨可是有好几千人,磐石城真能给我们这么多粮食?” 福久久注视着光平:“跟我去磐石城走一趟吧!我不会骗你。如果你去了感觉不好,随时可以回来。我保证没人拦着你,更不会有人把刀架在你脖子上,强迫你投降。” …… 夏天到来的时候,光平带着穗木寨所有人投靠了磐石领。 他是一个谨慎的人,依靠福嘴上劝说不可能达到这种效果。光平带着寨子里的祭司和所有千人首前往磐石城,在那里住了几天,切实体验过那里的环境与生活,最后才下了决心。 天浩历来重视对其它部族的渗透。早在上次出兵前,他就对福进行了孢子移植手术。虽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并愿意效忠,但天浩身边还是聚集起一大批忠心耿耿的追随者。孢子产生需要时间,移植对象也必须面考察,确定在思维方面没有问题,不会产生排斥反应,才能暗地里进行手术。尽管如此,磐石领仍然出现了一批胳膊或大腿上留有刀疤的人。他们都被分派到重要岗位,不是村寨头领,就是预备城主。 不知道是谁先起的头,他们组建了一个小规模团体,自称为“伤痕者”。 天浩对此不置可否,结党组社历来是人类的习惯,抱团是群居动物的天性,党同伐异营造出最坚固的人心壁垒。谁也不知道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子,但就天浩从文明时代的经验来看,一个有着强大凝聚力与执行力的政治核心,肯定比相互对抗,轮流执政的多个政党轮换制度优越得多。 你可以骂我独裁,但你无论如何也不能否认这是集中权力的最佳手段。 福是所有伤痕者当中的特殊存在。他目前没有担任头领,只有一个千人首的头衔。天浩专门给福配属了一支精锐卫队,还有足够的马匹和财物,要求只有一个————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对熟识的鹿族城寨进行渗透。 战争是消耗资源的吞金兽。磐石领目前铺开的事情太多,面积太大,天浩根本不需要,同时也难以维持一支庞大的军队。亦兵亦民是北方蛮族自古以来的做法,但各部落都维持着一定数量的职业化军队,磐石领也不例外。就目前来看,短时间天浩不会主动发起战争,他需要时间储备粮食,发展领地,探索并巩固刚发现的济州岛。 所有这一切工作都需要人手。 对鹿族的进攻其实从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按照文明时代的观点,战争分为两种:热战与冷战。白头鹰与毛熊之间的争斗以后者轰然倒下为终点,当世界为之惊叹的时候,天浩牢牢记住了一个富有时代感的专有名词————和平演变。 宣传部是天浩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福目前暂代部长一职。 磐石领有很多指的对外界宣扬的好东西。这里有健的劳动保障制度,稳定且有法律依据的社会框架,美味的食物,年节时候甚至可以得到一定数量的奢侈品。 苹果酒的产量比去年提升了两倍,整个磐石领所有人痛饮是不可能的。天浩带着祭司们精确计算,最终得出结论:可以按照人均一百毫升的数量发放,每年发放时间分别为春祭、收获祭和冬祭。 纯苹果酒的产量无法满足磐石领民范围发放。天浩的解决办法来源于大航海时代的英国海军,当时的海军上将爱德华。佛农首创了用清水掺兑朗姆酒的做法发放给船上水手,从那以后,掺水的朗姆酒就被称为“格罗格”。 两份清水,加上一份苹果酒,这就是专属于磐石领的“格罗格”。虽说口味淡了点,但谁也无法否认这是一种酒精饮料。 粮食是如此珍贵,在这个很多人连温饱都无法解决的野蛮时代,酒精属于无可争议的奢侈品,仅这一点,在磐石领生活的人们就足以令其它部落平民羡慕。 关起门来胡吃海喝,大鱼大肉,谁也不知道你碗里到底装着什么菜。虽然你长得很胖,可谁也无法确定那究竟是脂肪撑起了皮肤,还是长期营养不良导致的浮肿? 把我们美好的一面展示出去,让更多的人知道我们过着幸福生活。 这就是宣传的意义。 再没有比鹿族更好的目标了————天浩手里捏着鹿庆西最大的秘密,上一任鹿王的死因其实没有像鹿庆西想的那样烟消云散,天浩只是将其当做一张专属王牌,寻找打出去的最佳时机。 对于左所寨投向磐石城这件事,鹿庆西一直保持沉默。这不难理解,只要手里握着别人的把柄,讹诈勒索的成功率也就成倍提升。 只要到了磐石城就能吃饱,不仅是麦饼和馒头,就连鹿肉和新鲜的鱼都不缺。 那里有盐,用不着花钱买,属于每个人都能得到的日用品。 那里的房子很漂亮,是石块和砖头造的,高大又气派,冬暖夏凉,最重要的是整个城市非常干净,不像现在的寨子里到处是垃圾和粪便,又脏又臭。 在磐石城生活有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每天上山砍柴。那里的人都用泥炭,据说是领主大人专门下的命令。泥炭很耐烧,也没有木柴那么浓的烟雾,真正是好东西。 磐石城的孩子都能免费上学,听傻了吧?千万不要怀疑,磐石领有很多祭司和巫师,这是领主大人送给所有孩子的福利,让他们学习写字,懂得并领会更多的知识。 那位年轻仁慈的领主还免费给所有人发放衣服,真正的棉布制品,老人孩子都有,从不歧视。 其实光平对福的话抱有一定怀疑,他知道劝降者从来都是把事情往好的方面说。尽管亲自来过磐石城,见过天浩,光平仍然对寨投靠这件事有些忐忑。但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后路,他只能希望年轻的领主能遵守诺言,对穗木寨的兄弟们好一点儿。 事实证明这一切担忧毫无必要。 现实证明了福没有撒谎。口粮、衣服、房子……该得到的都得到了,每个鹿族人分到了一小份苹果干,正处于哺乳期的女人和孩子甚至每天都能得到一份鹿奶。这东西是如此珍贵,光平也只是很多年前偶尔尝过。 令他感到震惊的事情还很多。 第一次尝到苹果酒的时候,穗木寨的鹿族人完不明白这是什么东西。甜度适中,虽然掺水使得酒味变淡,却增加了一些提升口感和风味的东西————百里香熬的汁、花椒、蜂蜜,以及秋天从林子里摘回来放地窖里储存的野山楂……这些做法彻底改变了苹果酒的本质,更像是文明时代啤酒的制作方法,无论口感还是味道,更像是一种果啤。 其实啤酒酿造成本极其低廉,尤其是形成规模化以后,无论以传统的大麦还是野苹果为原料,都是一种大众化的廉价饮品。 兴奋的感觉是如此奇妙,对于从未喝过酒的野蛮人来说,区区一百毫升掺水酒足以让他们感到来自体内的异样。欢愉变得越发强烈,笨嘴拙舌的人话比任何时候都多,性情木讷的人想要唱歌,着重于行动力的干脆跳起了舞。 负责监管的碎齿用力揉了揉鼻子,右手握紧佩刀,用威严森冷的目光扫视这些投诚的鹿族人。 新来的人都需要监管,这是必须坚决得到贯彻执行的领主意志。 碎齿心中充满了鄙夷————一小杯酒就能让你们乐成这样,不用说,都是一群从未从未喝过酒,不知道酒精为何物的穷鬼。 作为天浩身边的亲卫队长,碎齿对年轻领主的崇拜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地里的甜菜收获了两次,领主大人下令把所有紫红色的根茎集中,由女人和老人负责,用清水冲洗,先切成大块,然后切条。 这个过程繁琐又复杂,男人无论如何也做不来,但就实际工作量来看,只要坐在案板面前挥动菜刀就行。就这样,一根根手指粗细的甜菜用藤筐装好,运到河边磨坊,任由水流驱动的机械反复捶打,浑浊的汁水从藤筐缝隙中流出,汇聚到预先摆放在底层的陶盆里。 整个过程很简单,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就算没有机械,人工作业也可以完成。甜菜的糖分存在于细胞液中,切块与冲臼捶打导致细胞壁破裂,糖分才能浸出。这道程序可以得到两种东西————制糖原汁与菜粕。 菜粕加上一定的水,放在大锅里反复熬煮,沥出的同样含有糖分。熬煮三次,菜粕就变成了无用的废粕。 原汁与菜汁的区别是如此明显,同样是用炭火煮去水分,冷凝成糖,原汁糖块无论颜色还是光泽都远远超过菜汁糖块。天浩将其称为一级糖和二级糖。 碎齿尝过一点这种整体呈棕红色的糖,甜度极高,不亚于世界上最好的蜂蜜。 直到这时,碎齿才多少明白天浩曾经说过的话:生活需要一定的仪式感,美好不光是吃饱穿暖这么简单。甜蜜的食物会让你对这个世界充满眷恋,未来希望建立在家庭美满的基础上。我们得守护这些人,让他们努力工作,用辛勤和汗水换回属于他们自己的东西。衣服、粮食、盐、油脂……除了这些最基本的东西,还得有更多让他们感到惊喜并为之雀跃的东西加入进来。只有这样,才能构建起让他们产生强烈荣誉感的领土及部族概念。 只有自己享受幸福美好的生活,才有资格鄙夷且怜悯那些身处贫穷苦难的人。文明时代的移民潮就是因此产生,天浩在磐石领的所作所为,与那个时代富裕国家元首们毫无区别,给与民众更多的福利,从而在他们当中产生信息扩张源头,吸引更多的外来者。 一个鹿族孩子蹦跳着来到碎齿身边,颇为羡慕,带着几分胆怯,轻轻摸了一下他单手杵在地上的长刀。 他大概六岁左右,平时胆子应该没这么大,掺水的酒精饮料使他做出这种在外人看来近乎狂妄的举动————领主亲卫不是普通的武装人员,他们从盔甲到武器有着统一规定,尤其是身为千人首的碎齿,矗立在左肩铠甲表面的黑色牛角表明了身份,让人看了就觉得不怒自威。 孩子的父母站在远处,想要过来又心怀畏惧。他们脸色有些发白,显然是想到平民与官员之间的区别,只能默默祈祷神灵,让这个外表凶恶的豕人统领放过自己的孩子。 碎齿低头注视着身高尚不及自己腰部的小女孩,冷酷紧绷的面部皮肤逐渐松缓,露出一丝和善的微笑。 他把长刀递给旁边的侍从,从铠甲下面的衣袋里拿出一块糖。这是领主亲卫专享的福利,拇指大小的一级糖块,每人每月能得到一定数量配给。碎齿不知道这是文明时代的做法,主力战斗部队必须确保食物热量与营养,区别在于那时候供给战士的是巧克力,天浩目前能拿得出手的只有这种粗制红糖。 他把糖块递到小女孩面前,瓮声瓮气地说:“尝尝,很甜,很好吃。” 他咧开嘴笑的样子很可怕,尤其是不熟悉豕人的鹿族人看来就更显得恐怖,文明时代用棒棒糖引诱无知女生的怪大叔莫过于此,令人浮想联翩,无论过程还是结果统统充满了邪恶成分。 第二百三六节 建设 小女孩眨了眨眼睛,本能的想要转身逃跑,却被糖块散发出的浓郁甜香所吸引,她犹豫片刻,伸出稚嫩的手,带着说不出的谨慎和小心,慢慢触向碎齿掌心里的那块糖。 她尝到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甜味,笑了。 碎齿弯腰将她抱起,得意张扬地发出大笑,在孩子光滑的面颊上狠狠亲了一口。 站在不远处的父母终于放下心来,他们走到近处,对碎齿说着恭维的话,气氛不再紧张,所有人脸上都挂着笑。 小女孩砸吧着糖,用好奇且满足的目光看着碎齿,问了一句让所有人都觉得莫名其妙的话:“你结婚了吗?” 碎齿愣住了,下意识摇摇头:“没有。” “那我长大了嫁给你,我要你做我的丈夫。”鹿族小女孩说得一本正经。 小孩子经常玩过家家,无论文明时代还是现在。谁是谁的丈夫,谁是谁的妻子,买菜做饭,铺床睡觉,仅仅只是游戏。 她不知道这句话的真实含义,只是在主观意识上给碎齿打上了“好人”标签。糖是如此珍贵,甜蜜的味道令人留恋,这个高大魁梧的男人比平时游戏的小伙伴有趣得多,他就是我选定的丈夫。 在她看来只是一场游戏,不是生活。 碎齿双手捂着肚子大笑起来,他笑得是如此酣畅淋漓,连眼泪都流了出来。 一个尚未发育的小女孩居然要我做她的丈夫……这是本年度我听过最有意思的笑话。 好不容易笑够了,碎齿弯下腰,带着说不出的满足感与快乐,用粗大的手指刮了一下女孩鼻子,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阿云。”她仰起头,迎着阳光,脆生生地回答。 …… 按照惯例,穗木寨的鹿族人分队编组,当天就住进了分配给他们的房屋。 来自领主新的工作命令正式下达————所有鹿族人以队和组为单位,纺线织布。 这是他们的专长。 走进磐石城纺纱工场的时候,光平被彻底惊呆。 多达上千台纺纱机整齐摆放,无数个纺锭在机器牵引下高速旋转。驱动方式与普通纺纱机没什么区别,均有操控者双脚踩动踏板,带动牵引齿轮,把力量传递给固定纺锭的轴,通过旋转的方式拉出一根根棉线。 这项工作很简单,不算累,老人就能负担,唯一的缺点是过于单调。 让光平为之震惊的不是纺纱机本身,而是插在每台机器正上方牵引棉线的纺锭,足足多达八个。 “这不可能,我一定是看错了……不,神灵在上,我……我都看到了什么啊……”他用颤抖的语调发出呻吟。 福全从后面走上来,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发出深沉感慨的声音:“我第一次来到这儿的时候,跟你现在的感觉一模一样。八个纺锤,这简直就是神迹。” 在北方大陆上,没有任何部族能像鹿族这样对纺织有着深刻独特的见解。制约布匹产量的根本条件其实是线,也就是把原材料转化为可编织棉线的过程。从棉花到棉线,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鹿族谨守了千百年的秘密,说穿了就是高效率的线纺技术。 纺线机器的轮轴可以同时驱动两个纺锤,这是鹿族与其它部族最大的区别。历代鹿王绞尽脑汁严守这种纺织机的秘密,要求所有村寨把当年收获的棉花运至所在辖区城市集中处理,纺成棉线,就是为了从源头上把泄密几率降至最低。 正因为如此,鹿族的棉布产量远远超过其它族群。 光平觉得自己看到了传说中的毁灭深渊,仿佛一张可怕的怪兽之口,笼罩在整个鹿族上空,不断扩大张开的幅度,永不了多久,就能将整个族群彻底吞下。 天啊,牛族人已经强大到了这种程度,一台机器八个纺锭,这种可怕的效率不仅仅是区间数字“六”那么简单,而是以几何倍数叠加,简直令人难以想象。 怪不得磐石领主有那么大的把握能招降我们。 怪不得他给我们的待遇是如此优厚。他根本不缺布,只要有足够的棉花,一切都不成问题。 “现在你应该明白我为什么要离开鹿族。”身后传来福全夹杂着浅笑的声音:“阿平,忘掉过去吧,别再想着那些乱七八糟的事。这不是我们的错,我们不是叛徒,我们只是为了给自己和寨子里的人找一条生路。如果大王真的英明神武,能让我们吃饱肚子,那就没人会背叛他。” 光平慢慢转过身,尚未从脑海里褪去的震惊以表情方式浮现在脸上:“福全大哥,我……我现在该怎么做?” 他没有屈辱的感觉,脑海里反倒有种迫切投身于现实,急于证明自身价值的强烈冲动。 福全虽在微笑,说话语气却很正式:“领主大人说了,你暂时加入宣传部,这段时间就跟着我,在熟悉的鹿族寨子里走走,跟以前的老朋友交流一下感情。” 激动的光平狠狠一拳砸在自己的左手掌上,连连点头:“是啊!应该让他们也跟着过来看看,磐石城才是人待的地方。” 福全用含笑的眼睛注视着他:“我得提醒你,你恐怕暂时不能担任头领。磐石城有磐石城的规矩,千人首与拥有实职的官员之间区别很大,想要成为后者,需要通过一系列考核,得到领主大人的批准才行。” “我明白。”光平兴奋地点点头。 …… 全新耕作方式让新来的鹿族人大开眼界,他们以前从未接触过这些,尤其是萝卜,穗木寨的鹿族人不要说是见过,连听都没有听过。 萝卜对土壤的要求不高,生长期短,这使它成为极其优秀的粮食补充。 YC0045型海水稻生长情况良好,天浩下令在所有距离海岸较近的新建村寨推广。更重要的农作物是高产型水稻,比起传统的小麦,亩产量超过上千公斤的高产稻米虽然口感一般,却能填饱更多人的辘辘饥肠。 有了充足的物资,很多事情都变得简单。 磐石城变成了一个大型人力培训基地,豕人战俘和新附的鹿族人在这里集中,他们在馒头和皮鞭的双重作用下迅速转变,放弃了自己的王(无论它活着还是死亡),放弃了顽固的想法,也放弃了自己的族群。在这里,没人能偷懒或是偷奸耍滑,就算监工没有发现,你也会在第一时间被身边的同伴举报。连坐制的好处就在于此————身边总会有很多双眼睛盯着你,你同样可以反过来盯着别人。举报有奖,但并非鼓励人们肆意诬陷,故意编造罪名,这种事情讲究证据,监工和武装巡逻人员也会仔细查证,目的只有一个:让新加入磐石领的外来者在最短时间里理解并熟悉各项法令,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进行相关技能训练。以三个月为期,将熟练的受训者分批转移到其它新建村寨,逐步充实那里的力量。 磐石城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城市,而是一座坚固的军事要塞,天浩从一开始就将其职能固定,从未改变。 北面,连都的建设速度正在加快。 元凯对城市的理解颇为特别,他没有直接在划定区域的核心位置开挖地基,而是以四座小型塔楼为基础,依次搭建普通住宅和码头。他牢记着天浩的嘱咐,连都的定位是港口城市,这里的建设重点是船坞,未来要全面取代磐石城,成为真正意义上,也是整个磐石领最重要的造船基地。 在更加遥远的北方,越过“老嬷嬷”所在的废弃基地,与甲四十三往西面方向正对六十多公里处,有一个尚未开发的大型盆地。 旭坤带着五千名开拓者在这里设下了第一根建城桩。 在文明时代,欧洲白皮远渡重洋踏上美洲,在那片陌生土地上每次新建城市的时候,都会由德高望重的长者或领头人在地面放下一块石头,以此作为新城镇的中央。国人也有专属于类似的做法,他们喜欢挖开地基,埋下一块奠基石。 砍下活人脑袋,做成骨碗,这是北方蛮族延续千百年的习俗。骨碗的重要意义不仅仅只是巫术延伸,还被赋予了一些特殊成分。包括牛族在内,所有部落都储备有一定数量的白人骨碗,它们来自锁龙关,是历次大战的产物。按照野蛮人从祖先那里继承的古老仪式,所有新建村寨都必须在开挖地基的同时,埋下一根建城桩,以此作为新城核心。 建城桩很粗糙,就是一根从山上随便砍来木头,长度约为一米五,顶部牢牢嵌着一个白人骨碗。因为身高与体量的缘故,他们的头骨不大,相当于野蛮人部落里的儿童。只要把这根木桩固定,就意味着这片土地有了规划,开始建设。 来来往往的人们每次从这里走过,都会冲着木桩顶部的骨碗吐唾沫。这同样是来自祖先的行为模式,鄙视、嘲讽、憎恶、侮辱……蛮族与白人之间的血仇如此之深,根本没有化解的可能。把敌人的灵魂牢牢固定在这里,用一整座城市镇压,等到新城初具规模,人们就拔起建城桩,扔进锅里烧掉,最后还要从冷却的灰烬里扒出骨碗,用浸过尿液的石头当中砸碎。 旭坤知道自己肩负着重责大任。 天浩再三叮嘱:这座新城不同于普通城寨,这里位置特殊,河流水量充沛,周边土壤肥沃,按照规划,这里将成为磐石领的首都。 天京,这是新城之名。 五千名建设者只是第一梯队,后续还会源源不断派来更多的人。 …… 济州岛上的第一座城市,当然就叫做济州。 满功率运转的船坞爆发出令人震惊的速度,人们在极短的时间内造出四艘新船,与“大毒蛇号”一起,编成了北方蛮族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远洋船队。 先发搜索队没有在岛上发现有人类居住的迹象。 登岛人员目前超过一万,探索营地的建筑全面升级,已经出现了城市的雏形。按照规划,济州岛上总共设置三座城市,大小村寨十余座。 作为天浩看重的海外基本盘,济州城得到了来自磐石城的全面支援。人员、粮食、设备、后勤物资应有尽有,预备调用量可以满足五万人三个月的正常消耗。曲齿被任命为济州岛总督,当然这只是磐石领的内部职位,无论雷角城还是黑角城,牛伟邦和牛王陛下对此一无所知。 新的田地在岛上到处开挖,一切顺利的话,高产型稻米和海水稻将在一个月后播种,成为明年最主要的粮食来源。 济州岛上大量种植甘蔗,位于大陆上的磐石领各城寨大量种植甜菜,这是天浩定下的基调。他需要这些物资充实统治力量,尤其是糖,在不远的将来,会成为比弓箭和刀枪更有效的特殊武器。 光平带着卫队出发了。 渗透与拉拢不只是发生在鹿族村寨,虎族、狮族、鹰族、豹族……周边地区的所有部落天浩都没有放过。多一个人,磐石领的力量就强上一分,这与蚂蚁聚群是一个道理。大国师当初给了磐石寨五年的免税期,如果不能好好把握住这段黄金时间,以后只能留下无穷无尽的遗憾。 至于来自其它部族的进攻和反击,天浩从未放在心上。 人口和统治重心朝着领地内部转移的计划正在进行,磐石城外围已经建起了高大的城墙,这座要塞型城市无论设计还是实际效果远超野蛮人的战争理念。何况最强大的重步兵部族已被自己吞并,只要严阵以待,占据地形优势,再强大的军队都啃不动磐石城这块硬骨头。 这种自信建立在超越时代的眼光基础上。 最重要的前提,是进攻者没有得到火药,没能研发出大口径火炮。 这是北方蛮族最大的短板,他们在这方面落后于南方白人,所有部落绞尽脑汁到处搜寻,也没有找到一丁点儿硫磺。 第二百三七节 白人 只要这种情况继续下去,三至五年后,磐石领将成为一头令人畏惧的恐怖巨兽。 天浩从不怀疑磐石领有着光明辉煌的未来。 他目前唯一担忧的问题,就是来自牛族内部的威胁。 黑角城方向一直没有传来消息,这在他看来是一件好事。不外乎两种情况:要么是大国师对陛下成功进行了劝说,要么是陛下对自己依然信赖。只要最高等级的上位者不为所动,天浩根本不把区区一个凶牛之王放在眼里。 同时需要顾虑的还有雷角城。 牛伟邦一直没有传来任何命令。廖秋和刚典带着庞大的豕人战俘团离开磐石城,仿佛彻底消失了踪迹,一切都沉入水底,死一样的寂静。 天浩承认自己有过畏惧,他毕竟是一个外来者,以牛族内部的力量,就算不能推平磐石城,至少也能让自己刚刚建立的领地损失惨重。就他内心而言,其实很愿意做出妥协,只要对方提出的条件不是很苛刻,天浩愿意付出部分代价以换取时间。 在等待中发展,这令人忐忑不安。 他的确没有第二种选择。 …… 盛夏如约而至。 囚牛虽未成年,却已经表现得像个大人。他早早脱离了孩童群体,参与到女人和老人为主的各种工作项目。 这完全是自发行为,并非来自天浩的命令。 人们对此交口称赞,包括老祭司在内,所有人都对囚牛早熟的行为赞不绝口,认为“这才是领主大人儿子该有的模样。” 天浩对此哭笑不得,他觉得应该是遗传基因发挥了作用,把自己的主观意识直接作用于后代身上。“休眠者”计划核心在于沉睡者本身,在确保主体,也就是休眠者本人意识形态产生决定性作用前提下,直系血亲只作为附从个体存在。除非得到主体认可,否则他们永远无法改变这种状态。 简单来说,天浩的后代无论男女,都会对他这个父亲俯首帖耳,绝对服从。 听起来很可怕,但作为人类种群延续的重要安排,这种残酷的生物设计理念必须存在。 再有一个月,阿依就能生产。 非常惊人的速度,彻底颠覆了天浩来自文明时代的生养逻辑。他觉得自己在冥冥中似乎改变了什么……人口,可怕的繁衍速度,同时也是地球大毁灭之后人类的自我调节。五个月怀孕,十岁成年,尽管生养速度比过去足足缩短了一半时间,北方大陆上的野蛮人数量仍然如此稀少,只有区区几千万。 食物肯定是首要影响因素。 磐石领的婴儿出生率一直很高,这些孩子天生有着令人惊讶的强健体魄。以前在磐石寨的时候,天浩就见过直接把新生儿浸在冷水中清洗血污的做法。在文明时代,这样做无异于谋杀,可是现在却很正常,即便是寒冷的初冬,两、三岁大的孩子同样会脱光衣服,光溜溜跳进冰冷的河里洗澡,泼水嘻闹,玩得不亦乐乎。 巨角鹿牧场的奶制品产量比过去缩减了百分之十,振辉一直派人寻找适宜种植变异黑麦草的新地块。按照天浩的命令,所有生产后的妇女和两岁以下的儿童都能免费得到一份鹿乳,这是磐石领给予她们的福利,哪怕从此以后再没有奶酪这种东西,天浩也必须把这项政策贯彻下去。 一碗鹿乳,外加指甲盖那么大的一小块糖。就是这么一点儿简单的东西,当十人首们首次分发给各自管辖产后妇女的时候,她们彻底呆住,然后当场嚎啕大哭。 这是无比珍贵的礼物。无论牛族还是豕族,或者鹿族,平民们从未享受过这种待遇。她们不知道什么叫做糖,只知道蜂蜜是专属于贵族的东西。马奶和牛奶见得次数多,却很少有人尝过是什么味道。连饭都吃不饱,谁有时间去考虑那些? 那一天,成千上万的女人纷纷对着城主府方向跪了下去。这场面让每一个亲眼目睹的人为之震撼。 老祭司站在炽热的阳光下,右手搭在额前,眯起眼睛注视着远处的城主府,感慨地说:“阿浩已经走得很远了,他是我们寨子里最聪明的孩子。” 老人都念旧,老祭司经历了从寨到城,然后升格为领地的每一个环节,但他无法改变自己固执的称呼,磐石寨,而不是磐石城。 永钢脸上浮起微笑:“他会成为一位尊贵的王者,我从不怀疑这一点。” …… 一周后,渔村方向派来一位信使,将一封紧急文书送到天浩手里。他简单浏览了一遍,目光瞬间变得锐利起来。 碎齿第一时间召集卫队,三百名精锐战士跟随天浩离开磐石城,往东面的渔村而去。 在一个守卫森严的房间里,天浩见到了正江。 “说吧,到底怎么回事?”开场白很简单,直接切入重点。 正江的肤色比以前更黑了,常年在海上奔波的人就是这样。他剃着极短的头发,肌肉结实,却并非轮廓分明的块垒,而是有着流畅线条的强壮类型。上身穿着一件无袖短褂,下面是一条不过膝的短裤。天气太热了,如果不是为了面见领主,他甚至连这点衣服都不想穿。 “大毒蛇号”一直往返于磐石城渔村与济州城之间,运动人员和物资。 今天凌晨时分,船只卸下物资离开济州码头,掉头往渔村方向行驶,瞭望员发现南面海域出现了一艘船,立刻报告了正江。 那是一艘双桅船,是正江从未见过的款式。他带着强烈的好奇心,掉头驾船往那个方向开了过去。 “那是一艘南方白人的船。”正江身体里充满了激动,就算对面坐着一句话就能决定自己生死的领主,他仍然有些难以遏制情绪:“当时的风和洋流都站在我们这边,船速很快,一下子就冲过去,他们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甚至没有对我们开炮。哈哈哈哈,那帮该死的白皮鬼子一个个都吓傻了,接舷战,我们用搭索钩住那艘船,他们砍不动金属链子,水手们一个接一个的跳过去,所有反抗的白皮鬼子都被砍了脑袋,剩下的被吓坏了,他们像呆傻的鹌鹑那样什么也不敢做,老老实实举手投降。” “鹌鹑?”天浩被这个比喻逗笑了。 正江转身走到屋角阴影深处,从那里拖出一个很大的藤筐,从窗外射进来的光线照亮了一切,天浩看到筐子里装满了足球大小人头。 “这是那些反抗者的脑袋。”正江笑得很得意,张扬中透出野蛮人特有的狰狞:“他们的脑子很新鲜,用这些人头做成的骨碗很受欢迎,只要剥掉他们皮,搭配骨碗就能卖出很高的价钱。” 跟野蛮人呆久了,类似的话听得多,天浩与其说是习惯,不如说是麻木。他不置可否地笑了一下,问:“那些投降的家伙在哪儿?” 这才是事情的关键。 正江连忙并拢双脚立正,认真回答:“我现在就把他们带上来。” …… 三十三个白人被卫兵押进房间,他们簇拥在一起,眼睛里透出惊恐和绝望。 全部都是男性,他们皮肤偏白,大多数头发浓密,自然卷曲,看上去较为柔软。颧骨不算高,与北方满族比较起来偏平。眉弓很高,眼窝深陷,鼻梁挺拔程度超过天浩见过的任何一个野蛮人。最引人注目的是他们的眼睛,碧蓝、淡绿或棕色,很少看到像蛮族一样的深黑。 对这些平均身高一米八左右的白人来说,高度超过两米七的北方蛮族无异于巨人。大陆南北的种族战争持续了千百年,关于野蛮人的各种传说多不胜数。其中最广为人知的部分,就是他们残忍野蛮的饮食习惯。 野蛮人吃人,尤其喜欢吃孩子。 野蛮人坚固的牙齿连骨头都能嚼碎,比南方荒原上的野狼还要凶猛。 野蛮人喜欢把用凿子和钢钳撬开活人脑袋,吸食脑浆…… 无法考证这些传说具体产生于什么时候,很少有人思考这些说法是否真实。酒馆和旅店里经常有吟游诗人讲故事,什么勇士大战北方食人魔,美少女从野蛮人胯下机智逃生,一群北方恶魔群聚群嗨,结果被神灵一个闪电劈下来,全部烧成灰灰…… 来自退伍老兵的说法就更值得关注,尤其是那些自称上过战场,缺胳膊少腿的家伙,他们总是当着所有人的面,炫耀性的露出身上残躯,用力拍着胸脯指着伤口:“好好看看,这就是我从北方食人魔窟里逃出来的证据。他们吃掉了我的胳膊(大腿),还把我的骨头当牙签用。” 天浩用平静的目光顺序从每一个人身上扫过。 房间里弥漫着一股难闻的臭味。 从被抓住的时候,这些人就吓坏了。有半数左右的水手小便失禁,没有替换的裤子。 “谁是船长?”天浩的音调平和,却带有不容置疑的威严。 口音纯正的英文,碎齿、正江,包括周围的所有卫兵,都被天浩的这段“鬼话”吓了一跳。 周围卫兵环伺,这些站在大厅中央手无寸铁的白人水手面面相觑。良久,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鼓足勇气站出来,他右手按在胸前,对着天浩行了一礼,壮着胆子,战战兢兢地说:“回禀大人,船长……他死了。” 天浩对这回答并不觉得意外,他微微点头:“那么谁是大副?” “大副也死了。”男人的语调比刚才平缓了少许,至少没那么恐惧。 “谁是二副?”天浩的问题一个接一个。 中年男人这次终于没用死亡信息作为回答。他转身望着人群深处,目光仿佛一道指向标,白人水手们纷纷把视线朝着那个方向聚集。 天浩注视着瑟缩身子想要躲在人群中间的那个家伙,淡淡地问:“你是二副?” 那是一个身材干瘦的秃顶男人。实在躲不过去,他只能硬着头皮走上前来,努力控制着惊慌和恐惧,不让身体颤动幅度过大:“……我……是的。” “你们的船叫什么名字?”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天浩用审视的目光盯着他:“先别忙着回答,我是一个讲道理的人,但我没什么耐心。我只要正确答案,所以每次回答你只有一次机会。如果你说错了,或者故意撒谎,站在你后面那些人随时可以更正。他们会因此得到奖励,至于你……呵呵,我还没来得及吃早餐。” 居高临下俯视的感觉很不错,身高差异带来了强烈视觉落差。天浩故意咧开嘴,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露出一副饥饿的馋相。 “黑曜石号。”可怜的男人想也不想就张口回答:“我们的船叫黑曜石号。” 天浩耐心等待了几秒钟,满意地捏了个响指:“不错,看来你听懂了我的话,我喜欢与聪明人打交道。这是个良好的开端,我决定暂时把你从我的菜单上划掉。” 二副脸上闪过一抹惊喜,他忙不迭再次行礼:“多谢大人。” “先别忙着谢,我的问题还没有结束。”天浩再次恢复了冷漠森冷的状态:“下一个问题,你们为什么要来这个地方?” 正江此前带人仔细检查过被俘的“黑曜石号”,这是一艘商船,除了布置在船首的一门小口径铜炮,再没有任何武装。 这不是正常的商贸航线,而且远远深入北方蛮族腹地。如果是有着特殊目的的战舰也就罢了,偏偏一艘白人商船突然出现在这个位置,无论怎么看都觉得诡异。 “我不知道。”二副脸上一片茫然:“是船长下的命令。” 天浩皱起眉头,用探询的目光盯着他:“船长是怎么死的?” 二副畏惧地看了一眼站在天浩左侧的正江,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声音。 “有什么就说吧!”天浩耐着性子宽慰道:“有我在,他不会把你怎么样。” 二副用力吞了一下喉咙,颇为艰难地发出声音:“……他,他砍掉了船长的头。” 天浩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他目光阴沉,转身瞟了一眼站在侧面的正江,随口吩咐:“去,把那些人头抬过来,让他们一个一个指认。” 第二百三八节 为什么来 正江再次从屋角抬出那个装满人头的藤筐。筐子很大,人头太多,即便是魁梧强壮的他想要双手抱起来也显得吃力。干脆一直拖到天浩面前,用最简单的方式,直接抓住筐底和上缘推翻,一大堆面目狰狞,夹杂着斑斑血迹的人头如西瓜般“骨碌碌”滚落一地。 这种事情在北方蛮族看来没什么大不了,很正常。任何一次战斗都要杀人,死者头颅是彰显自己勇武和功绩的最佳手段。可是在南方白人看来就完全不是这样,水手们被吓得浑身颤抖,倒不是说他们没见过死人,只是像这样突然间人头满地,感觉瞬间来到了地狱,再看看环伺周围那些虎视眈眈的巨人卫兵,尤其是碎齿这种外形长得像猪,凶神恶煞,还有两大颗獠牙从嘴唇里高高挑出,眼睛里释放出不怀好意森冷目光的怪物,没被当场活活吓死就已经很不错了。 天浩注视着脸色苍白的二副,平静的声音透着冰冷:“把船长的人头找出来。” 这不是游戏,这是他用来验证对方是否撒谎的办法。 二副跪在地上,像狗一样趴着,双手抱起一颗颗人头凑到眼前仔细辨认。他看得是如此认真,手指拨开死者的头发,用近乎变态的目光死死盯着每一寸肌肤看个不停。人人都怕死,他不想因为一时疏忽导致椅子上那个年轻的野蛮食人魔狂性大发,把自己变成一道美味可口的菜。 足足过了十多分钟,好不容易找到了船长的脑袋。天浩依次让水手们上前辨认,所有人表示二副没有看错,这的确是船长。 正江站在旁边有些扭捏,神情不太自然。他与南方白人之间当然不可能有暗中来往。正江记得很清楚,接舷战刚开始,自己就挥舞长刀砍下了这家伙的脑袋……早知道他是这艘船的船长,自己肯定不会这样做,顶多砍断他的双腿,让他尝点儿苦头,再带回来献给尊敬的领主大人。 天浩有些烦躁,目光也变得越来越阴沉。这起意外事件与想象中出入很大:在黑角城的时候,天浩仔细查阅过皇家资料馆的泥模板,分别就海洋的问题询问过相关人员,无论历史记载还是答复,都显示南方白人从未沿着海岸线深入过北方大陆。 这显然不是航海技术欠缺造成的制约。“黑曜石号”是一艘很不错的双桅船,航速很快,安全性很高,适合用于横渡大洋。南方白人之所以在漫长的岁月里没能以大量战舰确保制海权,进而以海军陆战队登陆的方式从野蛮人后方发起进攻,完全是因为种族个体实力差别太大,以及武器方面很难对战争胜负产生决定性作用。 以肉搏相抗的冷兵器战争,南方白人根本不是野蛮人的对手。 很幸运,他们早早造出了火药,开发出火枪。天浩觉得这极有可能与北方蛮族的遗传基因是同一种记忆存留方式。但因为种种条件限制,南方白人的火枪威力有限,几十年过去了,他们仍在使用极其原始的火绳枪,就连火药配方也丝毫未变。 他仔细看过“黑曜石号”搭载的那门火炮,通体为铜铸,而不是更加先进的钢制品。古老的前装炮,圆形实心炮弹杀伤力有限,区区一门火炮在海战中几乎不可能发挥作用,与其说是武器,不如说是震慑对方,同时也能给自己船上的人一点点心理安慰,聊胜于无的道具罢了。 当然,集结大规模舰队,在野蛮人后方登陆的高明战法并非完全不可能实现。可是这样做极其困难,必须付出很大的代价。天浩计算过,以南方白人的综合战斗力,一次跨海投送不能少于三万人,而且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后续人员补充,才能稳固前期建立的临时据点。 打仗可不是光把军队送过去就行,没有充足的后勤保障,再多的人去了也是死。 很幸运,南方白人总共建立了五个国家:撒克逊王国、上主之国、金百合王国、莱茵王国、维京王国。五大王国之间虽然缔结盟约,合力对付来自大陆北方的威胁,但彼此之间号令不一,短时间内很难统一。 除此之外,教廷也用强大的军事力量,单独存在于五大王国之外。 在这样的情况下,就算集合各国海军成立联盟舰队,也会因为各自利益不同产生纠纷。 这样的前提,这样的背景,“黑曜石号”偏偏避开各种违和条件,出现在距离磐石城只有区区几天航程的海面上,这不由得天浩不往深处想。 偏偏唯一知晓内情的船长还被正江这个蠢货砍了脑袋。 天浩不认为二副在撒谎。秘密总是越少人知道越好,如果连二副都知道内幕,也就谈不上所谓的秘密。 “黑曜石号”为什么要来到这个地方? 这就像一个脑子正常的人主动抬脚走进陷阱那样不可思议。 冷峻的目光扫过全场,天浩用沉稳的语调吩咐正江:“把地上的人头收起来。” 他随即活动了一下身子,抬手指着人群里个头最矮的那个水手:“你,出来。” 那是一个身材削瘦的年轻人,从年龄来看,应该是所有人当中最小的。 他包着一块红黑格子头巾,腿脚胳膊都很细,大号水手服穿在身上松垮垮的,神情有些迟疑,颤抖的指尖表明他正处于恐惧之中,额头上渗出冷汗,站在那里没有动。 天浩不想在这些人身上浪费时间。他偏头看了一眼碎齿,捏了个响指,用蛮族语言发布命令:“去,把他抓过来。” 碎齿带着一脸狰狞走过去,仿佛抓鸡那样直接扣住他的肩膀,单手将其拎着离开地面。可怜的年轻人拼命挣扎,却根本不是碎齿的对手。 “小白皮,你看起来很美味。哈哈哈哈!”碎齿故意把他拎到面前,从大张的嘴里喷出一股浓烈恶臭,看着这个年轻人脸色瞬间变得毫无血色,碎齿心理上得到极大满足,他笑呵呵地将其放在天浩面前,用力按住肩膀,迫使他跪了下去。 年轻人听不懂碎齿的话,却能通过动作表情多少明白一些想要表达的意思。 天浩审视着对方。 良久,他压低音量,用略显沙哑的嗓子发出疑问:“你为什么一直不说话?” 这是一个相貌清秀,皮肤颜色极白的少年。他与别的水手区别很大,看上去显得瘦弱,头巾下面挑出几缕漂亮的金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这问题并非无的放矢,正江带着所有人走进房间的时候,天浩就仔细观察过每一个人。之前询问二副和辨认船长的人头,其他人或多或少都说了几句话,要不就是发出惊呼和哀叹,唯独这个年轻水手双唇紧闭,一声不吭。 天浩注视着他那双漂亮的碧蓝色眼睛:“你这是在挑战我的权威。还是你觉得我没什么了不起,传说中的野蛮人其实就这么回事,既不可怕,也不凶恶,甚至还彬彬有礼,给予你贵族般的待遇?” 他的眼角抽搐了一下,目光明显有些动摇,却被一种来源不明的坚定立刻掩盖。 “看来你不打算就这艘船和你本人对我说点儿什么。”天浩左手搭在膝盖上,坐姿端正:“那好吧,反正时间也差不多了,我还是先确定一下晚餐的菜单,吃饱喝足,再来继续这场无聊的游戏。” 抬起手,翘起的食指越过跪在面前的年轻人,在屋子中间一群水手身上缓缓移动,天浩轻启唇齿,念念有词:“是他,是他,就是他,我们的英雄,小哪吒……” 念一个字,点一个人头,连续念了三遍,指尖终于按照顺序落定在一个倒霉的家伙身上。 “就是他了。”天浩故意活动了一下腮帮,露出一副饥饿的模样,英文吐字发音异常清晰:“把他的腿砍下来,切成细条,用牛油炸,多加蒜蓉。告诉厨子在他的骨髓和眼睛里加上奶油,少放点儿盐,这样沙拉才会好吃。还有就是他的脑袋,必须让他活到晚餐上菜的时候,这样才能保证他的脑子足够新鲜……嗯,差不多就这些,其余的部分你们自己看着办,让下面的人分一分,差不多够吃就行了。” 其实野蛮人根本没有这样可怕的菜谱,纯粹只是出于天浩自己的恶趣味及恐吓。 他用蛮族语言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 碎齿狞笑着走过去,抓住那个可怜的家伙,从人群里狠狠拖出,他发出凄厉绝望的尖叫,拼命挣扎,却无法反抗,就这样被碎齿硬生生拉出房间,声音越来越远。 天浩居高临下注视着跪在地上的年轻人,淡淡地笑了,说着字正腔圆的英文:“你很年轻,很嫩,你将会成为我明天的早餐。” 尽管内心充满了害怕,这个年轻人却掩饰得很好,甚至做出一副不容侵犯的样子。他仰起头,发出倔强不肯认输的声音:“你是故意的……如果你真的饿了,根本没必要用我们的语言说那些话。” 天浩眼眸深处掠过一丝怒火,他抬起脚,重重踩住对方的肩膀,控制着力道,刚好把他那张略显稚嫩的脸压下去,却没有踩在地上压扁。 他发出阴森冰冷的笑:“不想吃不代表不能吃,暂时没有胃口并不意味着永远不会饿。其实你很清楚,我从一开始就想知道你们的秘密……嗯,“你们”这个词似乎不太合适,那么,能不能告诉我,在一群水手当中为什么会出现一个女人?而且她如此年轻,有着与其他人格格不入的贵族气质?” 被踩在地上的年轻人猛然仰起头,碧蓝色的眼睛里闪烁着不可置信。他的身体开始剧烈颤抖,散发出前所未有的恐惧,以及绝望。 “我的手下都是男人。虽然你的长相和身材不符合他们的审美观,但他们并不介意跟一个白种女人来上几次超越友谊的亲密接触。”天浩在微笑中展示狰狞:“我保证你会一小时内怀上野蛮人的崽子,一年生一个,有时候说不准还会是双胞胎,或者三胞胎。” “你不能这样。”她浑身都在哆嗦,语速极快,惨白的脸上毫无血色。 “我是领主,在这儿我说了算。”天浩弯下腰,用手指轻轻勾起那张青涩苍白的脸,仿佛那是一只被弓箭射中,倒在地上奄奄一息,无法抵抗,只能忍受命运蹂躏的可怜牡鹿:“你只有一次选择的机会。” 多次强化的感知能力非常强大,天浩早就发现她其实是个女人。尽管她在模仿男人方面做得很不错,尽可能像真正的水手那样粗豪,即便是身体互相碰撞接触也保持常态,却仍有很多细节暴露了真实性别。 突然,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快步从人群里冲出,用带有恐惧,却异常坚定的口吻大声喊道:“我可以告诉您所有的秘密,求您放过她,大人。” …… 艾尔普索是撒克逊王国的古老家族,其渊源可以上溯到传说中的黑暗战争时代。那时候南方大陆上有数百个国家,历经无数次战争,终于合并为现在的五大王国。 家族首创者出身卑微,只是一个普通平民。非常偶然的机会,他成为了骑士身边的扈从。此后屡立战功,得到国王赏识,一步步爬了上来,最终成为一名伯爵。 这个爵位不算高,但绝对不算低。 现在的艾尔普索家族已经没有职业化军人,祖先的荣光早已被后代抛弃,从那个时代积累下来的大量财富足够后人衣食无忧,从根子上消磨着努力。 老家主在生育方面有着令人惊叹的天赋,他没有虚度人生,前前后后与很多女子共度良宵,同时引发了惊人的命中率,儿子女儿多达三十个以上。 以水手外表藏匿身份的女子名叫伊丽莎白,今年十五岁,她的父亲老艾尔普索两个月前过世,卒年七十四岁。 第二百三九节 白人贵族 现在的艾尔普索家族已经衰落,很多年没有得到国王的召见,以后大概也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但不管怎么样,这毕竟是一个拥有伯爵封号的家族,而且头衔只有一个。为了争夺这唯一的权力封号,老艾尔普索的子女明争暗斗,开始了你死我活的互相算计。 博纳尔早年是一名扈从,他厌倦了战争与厮杀,流落到艾尔普索家族,成为一名普通侍卫。老艾尔普索指派人员有着很大的随意性,博纳尔成为了伊丽莎白母亲身边的护卫,出于对骑士教条的坚定信仰,再加上寂寞女主人与强壮侍卫之间的传统爱情剧目,博纳尔一直把伊丽莎白看做自己的亲生女儿,悉心关爱,不容她受半点侵害。 按照家族继承顺位,伊丽莎白排在第三十一名。 继承家业成为女伯爵是不可能的,无论博纳尔还是伊丽莎白本人从未有过不切实际的幻想。他们打算离开这个家,到城市边缘买一套便宜的小房子,安安静静渡过余生。 现实却不允许这样做,争斗中的艾尔普索家族成员根本不相信世界上有“主动退出”这种好事。他们派人追杀伊丽莎白,要不是博纳尔拼死力敌,她早就变成了腐烂泥土的一部分。 撒克逊王国之内已经难以立足,无奈之下,博纳尔只能带着伊丽莎白从海路离开,前往其它国家避难。 船长是博纳尔的老朋友,他对伊丽莎白的遭遇很同情,主动邀请他们上船,让伊丽莎白乔装打扮成为水手。按照计划,他们将前往金百合王朝,在那里安顿下来。 “黑曜石号”是一艘私人商船,常年往返于金百合王朝与撒克逊王国之间,两地的熏香与葡萄酒有较大的价格差距,一来一回能产生利润。从撒克逊王国出发的时候,船长购买了大批葡萄酒,装满了整个货舱。 他的运气很糟糕,出海第三天就遇上了海盗。那些来自维京王国的疯子都是杀人狂,为了加快船速,船长只能忍痛下令将所有货物扔进大海,当时的洋流和风向推着轻飘飘的空载商船,一直驶向大陆南北之间的边缘地带。 海盗被远远甩在后面追不上来,如果这时候另外选择航线前往别的港口,就不会有后面的故事。 船长的全部身家都换成了葡萄酒,活下来的人必须考虑今后的生机问题。他绞尽脑汁,找到博纳尔商量,想约着他一起去大陆北方碰碰运气。 “你已经老了,带着一个孩子,今后靠什么生活?你曾经是个战士,反正船都开到这个地方,不如索性拼一下,只要小心谨慎,我们能挣一大笔钱。” 这是船长的原话。 在南方世界,来自大陆北方的野蛮人很值钱。 一个强壮的野蛮人(男性)能卖到五十金镑,女人的价钱低一些,四十磅,最低不会少于三十五磅。他们在南方白人眼里没有地位,奴隶和角斗士是他们必须承担的职业。 锁龙关前线是最大的野蛮人奴隶来源,各国军队或多或少都因此有些收入。与生俱来的种族仇恨,加上对身材高大巨人怪物的恐惧感,都让野蛮人生死决斗成为南方白人最喜爱的娱乐节目。观众们为此一掷千金,各种不同赔率的赌局也同时衍生,总之都是从野蛮人身上赚取利润,与道德不沾边。 南方白人组建了很多捕奴队,沿着海岸北上航行。这种残忍的活动持续了很多年,最初,毫无戒备的野蛮人损失惨重,后来就沿着海岸建立了一整套警戒制度。捕奴船一旦登岸,立刻被早有准备的蛮族军队包围……据不完全统计,千百年来至少战死了数万名捕奴者,他们的捕猎成果一再降低,从最初的单次收益几百人,下降到后来的几十人,再到现在的寥寥无几。 捕奴风险性极高,死亡率极大,却挡不住为了发财利欲熏心的疯子,以及那些走投无路,想要做最后一搏的家伙。 船长的计划是个秘密,除了博纳尔,他对谁都没有说。船长很清楚手下这些船员的性子,肯定不愿意陪着自己北上冒险。他提前在船上做了手脚,弄坏了罗盘,让领航员误以为船只一直朝着南方行驶,其实真正的目标在北面。 船上有充足的粮食和饮水,只要到了野蛮人的地盘,是否上岸捕捉奴隶,也就由不得他们选择。 船长坚信,只要是人,总会有着想发财的念头。 遗憾的是,他偏偏遇到了正江的“大毒蛇号”。 …… 夜深了。 渔村官邸亮着灯,这在野蛮人看来是一种浪费资源的奢侈行为。 野蛮人专用的浴桶极大,伊丽莎白泡在热气升腾的温水中,感觉这里就像一个小号游泳池。 天浩坐在对面的椅子上,用挑剔的目光打量她毫无寸缕的身体表面。他眼睛里没有丝毫欲望,只有令人惊讶的冰冷与漠然。 伊丽莎白蜷缩在水里,面颊两边全是涨红。她做梦也没有想过自己会被一个野蛮人强行撕裂衣服,如玩具般扔进这个浴桶,强迫自己洗澡。 “好好洗吧!想要做一个漂亮的女人,首先应该是外表干净,而不是像那些船上的水手,浑身上下散发着鱼腥味。”天浩的声音很平静,仿佛正评价着一件艺术品。 以他的眼光和经验来看,伊丽莎白勉强算是一个有姿色的少女,却达不到让人第一眼看了就怦然心动的程度。 她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却明显有着正朝天使化方向发展的趋势。 她的胸部本钱很足,这是很多女人梦寐以求的优点。 臀部形状勉强还算可以,但已经有了正在下垂的趋势。 简单来说,她正在长胖。 南方白人的审美观与文明时代毫无区别,这是天浩花了整整一个下午对那些水手和博纳尔分别讯问得出的结论。 他可是不是出于对旧时代的怀念给这些白人特殊照顾。这涉及到天浩从休眠中苏醒,对整个世界产生全面认识之后,随之产生,进而不断修改,逐步完善各个环节的秘密计划。 他对统一整个大陆北方有着充足信心,可在这之后,必须面对来自大陆南方的敌人。 平俊在情报方面的工作很出色,但他的能力和触角恐怕得止步于锁龙关。无论身高还是外貌,注定了野蛮人不可能乔装打扮进入南方世界,成为白人群体的潜伏者。想要得到大陆南方的各种消息,就必须寻找新的情报主持人。 一个正在逃难的破落贵族,这在天浩看来是非常适合的人选。 燃烧鲸鱼油释放的火光非常明亮,伊丽莎白半蹲在浴桶里磨磨蹭蹭,低着头,一直不肯出来。 “我是贵族,我会谨守礼仪。”天浩的目光清澈,看不到半点邪恶成分。他随手指了一下整齐叠好放在浴桶侧面椅子上的干净衣服:“洗好就出来吧,我知道你饿了。” 停顿了一下,他上身前倾,加重了语气:“别逼我动手。” 棉质衣裙很合身,尺码由天浩指定,从磐石城临时征调了二十个擅长针线的女人,很快就完成了这套在她们看来跟玩具没什么区别的特殊服装。 侍卫们走进房间,抬走了浴桶,几个女人端着盘子进来,在餐桌上摆开丰盛的菜肴。 天浩走到主位上坐下,伊丽莎白在沉默中缓缓走到侧位椅子面前,她小心翼翼看着这个野蛮人领主,得到对方目光的示意,这才坐了下去。 “站起来!”天浩皱着眉头,发出令她不知所措命令,女孩下意识做出触电般立刻起身的反射动作 “你的动作一点儿也不优雅,根本不像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贵族。”天浩闷闷不乐。他知道这不是伊丽莎白的错,之前的讯问博纳尔说了所有关于艾尔普索家族的事情,破落贵族早已不讲究场面上的规矩,虽然顶着伯爵的头衔,说话方式与日常生活与粗俗平民没什么两样。 “看着我,我怎么做,你就怎么做。”天浩从椅子上站起,发出不容抗拒的威严命令。 他的脚步很轻缓,摆在身前的双手轻松自然:“分开你的手指,用指缝夹住裙子,不用太多,一点点就好。注意,夹住的裙布不能超过你的指缝,否则那就是失礼行为。” “手臂摆动幅度不要太大,自手肘向下,形成一个标准向内弯折的菱形。” “你好像没学过芭蕾,不懂得双脚外向摆放的姿势?” “挺起你的胸,把脖子直起来。十个美人九个脖子直,记住你的身份,你是艾尔普索女伯爵,不是一只摇头摆尾的肥鸭子。” “叫你挺胸抬头,你是不是听不懂我说的话?乳(和谐)房是女人身上最值得骄傲的部位,缩着藏着像什么样?” 天浩手里拿着一根特意削过的细树枝,这东西有着极好的韧性,抽在身上很痛,却不会伤及肌肉。伊丽莎白动作笨拙,连续挨了好几下,她眼眶里流转着泪水,眼睁睁看着摆在桌上的食物却不能动手,委屈得只能低声抽泣。 “不准哭。”天浩的声音很平静:“再哭我就把你扔出去,交给外面那些男人。” 这比任何威胁都管用。 好不容易按照要求过了一遍,刚落座,天浩严厉的目光再次扫射过来:“不准靠着椅子,把你的背直起来,集中精神,看看真正的贵族是怎么做的。” 餐桌上的菜品不多,却很精致。 正江带着人从“黑曜石号”船舱里搜罗了好几套白人专用的餐具。天浩拿起餐刀和叉子,伸向摆在面前的烤鸡。 伊丽莎白瞪大双眼,嘴唇不由自主张大。 她从未见过有人把餐具用得如此纯熟,以极快的,充满优雅意味的动作切割那只鸡。每一刀都充满艺术感,丝毫没有普通人的粗鄙。他切了一条鸡腿放进盘子里,叉子与餐刀相互配合,以流畅的动作将其分割成小块,叉起鸡肉送进嘴里的时候,姿势如此迷人。 “跟着我做。注意,动作幅度不要太大,眼睛平视正前方,真正的贵族宴会有专人为你添菜,但私人场合就必须由你自己做这些事。用手腕的力量控制餐刀,不要整条胳膊一起移动,那样做很失礼,会被当做笑话。” “尽量把肉块切小,这样吃起来要容易得多。嘴唇不要张大,合拢之后才能拒绝,吃饭的时候不能发出声音,用勺子喝汤,如果你端起碗来喝,那就没人会认为你是贵族,就算当场没被赶出去,以后也不会有人邀请你参加聚会。” “平时要注意保养你的手指,每次放在温水里浸泡五分钟,每天泡十次。以后我会让人送来一些牛奶,浸泡的时候注意指关节和手腕,它们就像女人的脸一样重要。” 伊丽莎白心脏“砰砰”跳得厉害,怎么也无法掩饰脸上的震惊。这些是专属于高级贵族的知识。小时候,父亲给兄长请过一位家庭教师,课程有专门的贵族礼仪,年幼的伊丽莎白偷偷跑到窗户底下听过几次,有些部分与天浩说得一模一样,但那位家庭教师无论专业水准还是个人气质,远不如这位可怕凶残的野蛮人领主。 人类的情感是如此奇妙,她忽然觉得这位个头高出自己太多的巨人不那么狰狞,尤其是他的侧脸,很好看,非常英俊,短短的头发很精神,有种专属于贵族的特殊气质。 “……你在帮我?”少女的思维明显有些愚钝,她很快从混乱与畏惧中理清思绪,不太确定地问:“你想帮助我?” “我需要一个代言人。”天浩用冷漠的目光注视着她,说话半真半假:“我想跟你做一笔交易。” “你指的是什么?”伊丽莎白问得很快。 “我有世界上最好的毛皮、药材、矿石、珠宝,以及各种各样白人喜欢的东西。”天浩摊开双手,做了个夸张的动作:“所有这些都可以作为商品。” 第二百四十节 语言和舞蹈 “我需要黄金,需要银子。锁龙关封闭了我们两族之间的正常贸易通道,我一直想扩大贸易规模,所以选择了你。” 伊丽莎白思考着这些话的正确性,犹豫着问:“这就是你的目的?” 天浩轻蔑地笑笑,反唇相讥:“你有什么值得我图谋的?你的家族在我看来就是一堆垃圾,再看看你自己,有什么能吸引我的地方?说实话你长得不算漂亮,身材也不好,你看上就像一个粗鄙的乡下丫头,而我……是一位尊贵的领主。” 有自夸的成分,炫耀则更多,主要是为了引起对方注意。 苦难艰难的人生总会让人提前成长,经历死亡威胁之后,伊丽莎白的心智思维与同龄人有了很大区别:“我能得到什么?” “我会帮助你干掉所有竞争者,让你成为真正的艾尔普索女伯爵。你还可以从这桩生意里得到一部分收益,百分之十,不能再多了。”天浩意味深长地说。 少女思考了很久,像大人那样认真地点点头:“成交。” …… 天浩把日常办公地点从磐石城移到了渔村。 在大陆北方,白人是所有野蛮人眼中的魔鬼。磐石城人多嘴杂,泄密的可能性很大。渔村的人也不在少数,活动范围却成倍缩小。天浩下令腾出几座仓库用于安置“黑曜石号”的船员,又另外给博纳尔和伊丽莎白单独安排了房间,整个区域由领主卫队负责,分为内、外两道严密的警戒线。 包括碎齿在内,天浩临时抽掉了一批人来到渔村,由自己亲自授课,白人水手在旁边参与指导,进行高强度的英文学习。 他现在可以确定这个世界没有偏离“老嬷嬷”所说的大致框架。占据大陆南方的白人已经消除了文明时代语言隔阂,所有王国及教廷均使用英文。 按照伊丽莎白和博纳尔的说法,教廷内部有部分神职人员拒绝使用英语,他们以一种称之为“神语”的文字进行沟通。伊丽莎白早年的时候曾跟着家庭教师学过一些皮毛,天浩让她在纸上写了几个神语字母……紧接着,他淡淡地笑了。 所谓神语,其实是拉丁文。 所有休眠者都接受过系统训练,只有最优秀的人才有资格入选。天浩对英文掌握得很熟练,拉丁文的熟悉程度略低,他还能说上一些简单的法语,日语和泰语也能基本满足日对话。之所以学会后面两个小语种,倒不是训练机构的要求,完全是出于男性本能。 军人也有爱情————朋友给天浩介绍了一个在芭蕾舞团工作的女孩,她虽不是团里的台柱,却有着令所有女性为之羡慕的曼妙身材。那时候她最向往的国家就是英格兰和俄罗斯,认为那是芭蕾艺术最为繁盛的所在地。这与崇洋媚外扯不上关系,她一心只想跳舞,成为歌剧院舞台上最耀眼的那只白天鹅。 她是一个博学且极其聪慧的人。剧团经常有涉外演出任务,与各国人士接触频繁,为了便于交流,她连续学会了四门外语。不算精通,能日常对话的那种。女孩很喜欢天浩,两个人约定过两年彼此事业上有所建树的时候就结婚。天浩对未来老婆很是佩服,在她的带动下,对外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她去法国参加芭蕾舞比赛,就再没有回来。 比赛期间外出游玩,她在卢浮宫外面遇到一个手持标语的白人妇女,对方声称是环保主义者,正为了改善地球环境努力筹款。心善的她拿出十欧元钞票递过去,谁知对方接过钱却不肯走,嚷嚷着“既然你答应捐款,就必须一次给够五千欧元”之类的话。 事情到了这一步,谁都知道遇上了骗子,外加讹诈。她想要转身离开,却来不及了。两个身材高大的白种男人挡住去路,抢夺她的手提包。争斗中,她被捅了一刀。 国外远没有自由主义者叫嚣得那么好,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却没人上前制止,也没人帮着打电话报警或叫救护车。她在血泊里挣扎了一个多小时,慢慢的死去。 学习英文非常的难,碎齿感觉这是比同时面对上百头暴鬃熊更可怕,更令人绝望的任务。 “必须学会,尤其是日常对话,必须熟练掌握常用单词和短句。”天浩的态度很坚决,丝毫不容商量:“听不懂他们的语言就无法进行交流,哪怕再难也必须学。” “为什么?”碎齿对此无法理解。 天浩弯腰捡起一根树枝,蹲下身,在脚下的沙地上随手画出整块大陆的基础轮廓,然后用树枝在锁龙关的位置划了一条线:“这是锁龙关,从这里开始,分为南北两部分。” 地图整体像一个加宽加大的长方形,天浩划的那条线位置偏北,由此可以看出大陆有四分之三控制在白人手中。 “他们占据的区域很大,远远超过我们。白人还拥有更多的优势。他们的科技比我们先进,早在很多年前就学会使用火药,造出了火枪。他们对货币的理解超过任何一个野蛮人,就算是全力推行货币制度的狮王也不及他们当中的小商贩。他们建立了无数城市,五大王国总人口加起来超过三十亿,粗略计算,是我们所有部落总人口的好几十倍。” “他们对我们充满敌意,所有国家连同教廷一起组建了联合军。据目前掌握的情报,五大王国和教廷麾下的正规军连同随时可以征召的后备人员,总兵力大概在三千万左右。” “我们呢?所有部落加起来,总人口也不过两千万左右。牛族只有两百万人,狮族最多,超过四百万。你可以想象一下,他们的总兵力比我们的总人口还多,这仗怎么打?” 碎齿对数字没有太过直观的概念。他属于那种没有数学天赋的类型。如果不是成为天浩身边的亲卫队长,在祭司们的教导下学会了很多东西,他愚钝的脑子可能永远只会计算百以内的加减法。 三千万军队? 碎齿眼前晃动着密密麻麻庞大的蚂蚁大军。他见过蚂蚁巢穴,小时候为了弄到一口食物经常挖开这种小生物的家,然后在旁边摆上一个很大的陶盆,盆地抹上一点花蜜或蜂蜜,蚂蚁会循着气味爬进来。人站在旁边,手里握着一根底部粗大且清洗干净的木舂,等到盆底的蚂蚁逐渐聚多,就轻轻舂下去将其碾死。后面的蚂蚁不会顾及前面同伴的伤亡,依然为了食物奋勇向前……这个过程会持续很久,被木舂碾死的蚂蚁也渐渐堆积起来,越来越厚。 掺上少许面粉,把这些蚂蚁捏成团,按成扁圆的饼,撒上盐,放在炭火上烘烤,是一种口感很不错的美味。 那样的一大盆蚂蚁应该有三千万了吧? 碎齿骨子有着不肯服输的坚强性格,他咬了咬牙,表情变得有些狰狞:“三千万……他们……他们都是些不经打的小矮子,我一个人就能干掉上百个那样的家伙。” 天浩冷笑道:“如果是肉搏,我不怀疑有这种可能。但是你得明白,南方白人从几十年前就很少使用刀剑,他们的所有士兵都配备了火枪。那是一种改变战争进程的武器,是弱者灭杀强者最有效的工具。不要说是一百个,就算十个白人士兵同时开火,你根本无法抵抗,当场被打成筛子。” 碎齿彻底沉默了。 除了年轻的领主,他只相信神灵。 “……大人,我们该怎么办?”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惧缓缓占据着碎齿的心,他用力抹了一把脸,认真地问:“只要学会那种绕来绕去的文字,跟他们说同样的语言,就能打赢他们,砍掉他们的脑袋?” “我们需要了解他们的一切。”天浩抬高右手,用手指轻轻点了一下碎齿的前额:“学习、沟通、了解,进而寻找他们的弱点,只有这样,才能持续不断的胜利。” 碎齿丑陋的脸上浮起狂热:“我明白您的意思,我们要学会制造他们的武器。” “不只是这么简单。”天浩笑了:“还有玉米和马铃薯。狮族人对我们严防死守,但这个世界上除了他们之外,还可以在其它地方找到这两种宝物。” “您指的是白人?”碎齿顿时变得激动起来:“白人领地上也能找到玉米和土豆?” 天浩没有解释,他笑着拍了拍碎齿的肩膀:“努力学习,你迟早会成为一个大人物。” …… 伊丽莎白从未想过自己会在野蛮人的地盘上接受形体教育。 宽敞的房间里没有家具,整齐铺就的木地板打磨光滑,四周墙壁上装着木头横杆,与文明时代唯一的区别,就是缺少了镶嵌在墙上的镜子。 天浩缓步走进房间,手里照例拿着一根柔韧性极好的树枝。他注视着站在面前的少女,语气比平时略显温和:“开始上课吧!” 她身上只有一件裹胸,再加一条很短的内裤。 倒不是天浩吝啬,而是以鹿族人的目前的织造技术无法生产高弹面料。紧身练功服就不要想了,没有出现化学工业之前,人类服装仍以结实耐用和保暖为第一要务。当然夏天可以穿得较为单薄,至于舞蹈训练就没那么讲究,一切以宽松舒适为主。 十五岁的伊丽莎白骨骼发育已经成型,大幅度压腿之类的动作并不适合,天浩对她的日常训练只能集中在基础方面。 半蹲,双腿标准外开为一百八十度,脚尖、膝盖、胯部和肩膀必须在同一平面上。 全蹲,在上一姿势基础上向下半蹲,双腿必须蹲至最深处,关键在于脚跟不能产生力量主动推起。 小踢腿,用脚带动腿部向空中踢起,动作要敏捷,有力迅速地提出与收回,胯部保持稳定,脚部抛出与收回前必须确保足尖绷直,擦掠地面。 除此之外,还有一系列极具标准化的动作。 所有这些都是天浩从女友那里学到的经验。热恋中的青年男女有专属于他们的甜蜜,天浩在靶场上手把手教女友如何使用枪械,她在舞蹈训练室里教天浩跳芭蕾,还专门给他买了一套男式紧身练功服,美其名曰:你让我熟悉你的日常工作,我帮你走进舞蹈艺术的殿堂。 一个小时过去了,伊丽莎白觉得自己浑身上下每一块肌肉都在酸疼中呻吟。 她见过其他贵族女孩学习芭蕾,那时候觉得很羡慕,现在有了同样的经历,才觉得这种事情很可怕,远不如表面上看起来那么优雅。 她本能的想要偷懒,天浩手中的鞭子毫不留情抽打过来。 “要么训练,要么死,你自己选择。” “你长得一般,不算漂亮。你现在正处于发育时期,但身体已经走样变形。一个优雅美丽的女伯爵身上决不能有一块赘肉。除了通过刻苦残酷的训练重新塑形,根本没有第二种方法。” “我很忙,不可能把所有时间都浪费在你身上。你只有六个月,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看到成果。如果你拒绝训练,我只能另选别人。呵呵……尊敬的艾尔普索女伯爵,你应该听过一句谚语:在这个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人。” 没有音乐,只有单调的节拍。 这是天浩无法克服的短板,虽然他会弹钢琴,也能装模作样拉上几段简短的小提琴乐曲,却毕竟不是音乐专业科班出身。更糟糕的是,北方蛮族对音乐的理解来源于战吼和巫术,他们喜欢战鼓,喜欢放开嗓门酣畅淋洗地唱,在狂热与野蛮中挥洒令人震撼的艺术细胞。 没办法,北方与南方,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 夜深了。 天浩坐在房间里处理公文。 得益于纸张在磐石领的全面运用,现在从各村寨传过来的消息都写在纸上,内容也不会因为兽皮卷大小限制被迫缩减字数,尽可能言简意赅,比过去要仔细丰富得多。 博纳尔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黑叶茶走进房间,小心翼翼摆在天浩侧面的桌子上。 第二百四一节 革命意识 () 天浩偏头往这边看了一眼,温和地笑道:“就放在那儿吧,待会儿我自己来。” 每天都有很多书面信息需要处理,村寨与新城建设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虽然天浩给所有外派出去的头领都进行过孢子植入手术,但他们在政务方面天生的短板却很难克服,只能边做边学,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只能派人送出信件,从天浩这里寻求帮助。 博纳尔站在原地没有动,他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看到他这副模样,天浩轻轻把手中的炭笔放下,站起来,挪动椅子来到距离茶盘较近的位置放下,微笑着招呼博纳尔:“反正都这么晚了,来吧,陪我喝杯茶再走。” 经过天浩反复多次改良,现在的味道比起以前有着明显改善,随着热气蒸腾而上的香味更加浓郁,入口先苦后甜令人回味悠长。 “这东西比咖啡好喝。”博纳尔抿了一口杯中热茶,发出感慨。 天浩坐在对面,微微一笑:“你好像有话要说?” 潜伏者计划非常庞大,尤其是目前正在进行的筹备工作非常重要。包括博纳尔在内,天浩对“黑曜石号”上所有船员给予了优待,这是一个为期半年的试验,他希望能通过这段时间的日常接触与这些人消除种族隔阂,至少让他们明白自己并无敌意。 只要心生好感,就能成为植入孢子的首要前提。天浩从未想过能把三十多位船员部转化成功,只要其中有那么一、两个成功的范例,再加上重点培养的伊丽莎白,也就够了。 博纳尔是这些白人当中的一个特殊存在。他不是贵族,却是从底层平民努力往上爬,成为高级扈从的模范代表。他的眼光与知识超过普通水手,甚至知道一些上层社会的秘闻。 天浩与博纳尔谈过几次,发现这是一个对现实有着强烈不满,迫切想要激进的家伙。 “大人,我仔细想过您上次说过的那个故事,能说说故事后面的部分吗?”他双手捧着茶杯,淡棕色眼睛里闪烁着期盼目光。 天浩满意地笑了。 上次讲述的故事,在文明时代广为人知。 一个生活在贫民窟里的小人物,亲眼目睹了身边无数穷人的困苦生活,发誓要用自己的力量改变这个世界。他每天不停的奔走,号召与自己有着同样处境的人站起来,组成一股强大的力量,向控制着所有穷人的贵族阶层宣战。 他的名字是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 他还有另外一个更加响亮的名字————列宁。 “他成功了。”天浩的声音悠扬悦耳,操着一口纯正的牛津腔,这得益于当时的英文教师对他进行多次口语训练:“革命者干掉了国王,推翻了贵族统治,把所有土地都分给了穷人。” 这就是故事的结局。 博纳尔紧紧握住手里的杯子,不知不觉加重了力量,他久经风霜的脸上浮起大片潮红,流露出近乎实质的激动:“大人,您的意思是他成功了?他解除了那些专门针对穷人的不平等法律?” 天浩意味深长地看着博纳尔:“他成为了新的国王。” 博纳尔愣住了,他足足呆了五秒钟,才发出难以置信的声音:“……这不可能。” 改天换地这种事在博纳尔看来相当于神话,他属于迫切想要改变命运的那种人。但无论如何,博纳尔从未想过要成为一个王,真正坐上那个万众瞩目的位置。他认为所有错误都归结为品行败坏的贵族,是他们的傲慢与冷酷导致下层民众生活穷困,至于国王……他属于永远不会犯错的圣人。 “如果没有国王的允诺,贵族怎么可能对你们做出那种事。”天浩用修长的手指握住杯子,慢慢抿着温热的茶:“他们看中漂亮女孩就带回家,行使所谓的“初(和谐)夜权”,看中你们的房子就随便扔出几个便士让你滚蛋,打牌赌博输了钱就对领地内的平民加税……这一切的源头就是国王。我们北方蛮族有句老话,叫做“上梁不正下梁歪”,你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这些话与博纳尔脑子里存在了几十年的逻辑截然不同,他有些彷徨,不知所措,不太确定,结结巴巴地说:“……大人……您……您也是贵族,但您和他们不同,我觉得……用您作为例子,我们的贵族当中应该也有好人。” 因为天浩的有意放松,博纳尔在渔村内部有着较为宽泛的活动区域。他知道的事情比水手们更多,甚至还能亲身参与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务。比如指导野蛮人厨师做菜,按照南方白人的口味。比如帮着保养武器铠甲,或者用棉布裁剪衣服。 他能感觉到周围有很多双警惕戒备的眼睛,这种敌意来自于双方不同种族,而不是出于利益和阶层。博纳尔暗中留意过天浩的日常饮食,发现与大多数野蛮人没什么区别。磐石领的物资非常丰富,他却没有大肆享受,每天还是该做什么就做什么,也从不因为个人情绪责罚下属。 博纳尔认为这才是一位真正的贵族。 天浩露出经过伪装的无奈笑容:“这不一样……我说的那个故事很真实,不是胡编乱造。被推翻统治的国王下场很惨,包括王后与他所有的孩子都被发配流放,几年后,国王家被处死,从那以后,再也没有所谓的王室成员。” 博纳尔觉得内心深处一些说不出的东西被猛然扎了一下。沉默良久,他认真地问:“大人,您害怕未来有这样的遭遇?” “是的。”天浩很坦然:“我享受来自民众的尊敬,所以我必须带给他们更好的生活。让他们吃饱,让他们有衣服穿,想要做到这两点并不容易。” 博纳尔呼吸变得有些低沉:“您可以杀了那些不听话,想要造反的家伙。” “杀不完的。”天浩发出长长的叹息:“反抗的种子深埋在平民内部,砍掉一个反抗者的脑袋,他们还会像传说中的九头蛇那样长出来更多。我的朋友,我明白你的想法,我想告诉你的是:一个合格的贵族不会用刀剑统治平民,很多时候,面包和衣服才是最有效的武器。” 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博纳尔体内涌动着一丝丝冲动和愉悦引发的颤抖。 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他知道天浩的身份极高,是这片土地真正的统治者,相当于白人世界的公爵,甚至大公。 这位值得尊敬的大人物,竟说“我是他的朋友”? 在博纳尔看来,这简直就是天大的殊荣,值得对子孙后代炫耀一辈子。 谁说野蛮人都是些吃人不吐骨头的怪物?我可是亲眼见过他们的日常食谱,除了数量多一些,制作不怎么精细,他们吃的跟我们一模一样。 当然,给博纳尔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是那个故事,以及“弗拉基米尔”这个名字。 他永远不可能知道这是天浩计划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南方白人实在太多了,单纯以军事力量很难将他们消灭。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陷入内乱,将五大王国分割为十个,甚至更多的小国。 革命输出就是这么简单,人类的思维是混乱之源。 博纳尔永远不可能成为引爆整个南方世界的巨型氢弹,但他可以成为引爆炸药必不可少的雷管,或者是点燃导火索的小火花。如果说北方蛮族正处于原始、奴隶与半封建社会的混杂并立时期,那么南方白人已经超越了这一切,建立了真正的封建君主制度。 必须承认,他们的社会制度比我们优越,他们比我们有着更强大的生产力。 可是这又怎么样? 先进与文明必须付出代价,被提前激活的民众思维将引发更多不满。如果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博纳尔,叫嚣着反对贵族口号,他的结局肯定很惨。可是现在不同了,进化中的“博纳尔2.0”将得到来自大陆北方磐石领的面支持。他有资格在大陆南方搞风搞雨,成为未来所有白人贵族灾难的源头。 原始也是一种好处。因为我们什么都没有,没有顾忌,也就没有后顾之忧。只要拼死向前,一切都可以从敌人那里得到。 更重要的是博纳尔相信天浩,已经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崇拜感。这是来自贵族阶层对底层平民的信任,比相同身份的人更容易得到感激。 这就是进行孢子移植手术的先决条件。 …… 时间已近凌晨,天浩却毫无睡意。 黑叶茶对大脑有强烈刺激效果,这东西的茶叶碱含量远超文明时代的红茶和绿茶。反正睡不着,天浩索性在房间里慢慢踱着步,思考着计划各个环节,是否还有遗漏的部分。 良久,他让人叫来了天狂。 “你准备一下,天亮后带着一个小队出发,去黑角城。”天浩递过一个信封,表面用火漆封死,加盖了专属于他的个人印章,认真叮嘱:“记住,无论任何时候这封信都不能离开身上,一定要亲手交给大国师。” …… 牛族领地,凶牛部,凶角城。 族长私宅的设计颇为独特,密室设置在地底,需要顺着楼梯才能进来,这是一个倒“八”字的结构,两侧均有出口,由族长卫队常年值守。 牛凌啸用森冷的眼睛盯着巫源,发出凶狠的质问:“你上次是怎么答应我的?你口口声声只要让我的女人死在磐石城,就能造成既定事实,再加上大规模散布的谣言,就能说动大王对磐石领采取手段。结果呢?好几个月了,黑角城方面没有任何动静。” 巫源坐在椅子上,眉头紧皱,沉默不语。 事情发展完没有如想象中进行。 凶牛之王动用了黑角城的关系,巫源自己也派出最得力的亲信,短短一个星期,“磐石城主意图谋反”之类的流言传遍了大街小巷,而且以黑角城为核心,朝着周边区域迅速蔓延。 一个人嘴里说出的话可能是撒谎,一万个人嘴里说出的话就是真相。 巫源对此深信不疑,他觉得再没有比这更稳妥的计划。用不着自己动手,凶牛之王也不会露面,牛王陛下肯定会受到谣言干扰,就算有大国师这个不确定因素从中阻拦,没有派出大军征讨磐石城,至少也会把天浩的城主身份拿掉,降为头领,甚至平民。 身份……每次想到这该死的问题,巫源就觉得怒不可遏。 区区一个小人物,竟然一升再升,爬到了领主的宝座。这位置已经超过了一族之巫,与族长比起来几乎毫无区别,这将我的脸面置于何地? “为什么陛下没派人把他抓起来?这是谋反,我们有证据,他杀了我的女人!”牛凌啸已经到了暴怒的极点,他压抑着音量,一直在低吼。 这同样也是巫源正在思考的问题。 只要关乎利益,肯定会带来死亡。人命不值钱,不要说是区区一个城主,就算是一族之首,只要陛下觉得他的存在给族群统治带来威胁,该杀的一样要杀,根本不在乎什么借口。 “他之所以还活着,是因为我们做的还不够。”诡异的冷静笼罩着巫源,他凝神思考,大脑以可怕的速度疯狂运转,语调比任何时候都平静,仿佛在说着另外一件事。 牛凌啸恶狠狠地盯着他,狰狞的表情无法让人相信这是一位部族之王:“你什么意思?” “光是谣言还不够,陛下没有感到来自磐石领的压力。他接连打了好几次胜仗,雷牛部和汨水城的人口数量得到明显增长。这对陛下来说是一件好事,足以抵消他杀死一位王妃的罪责。”巫源冷静得可怕,他抽丝剥茧,对整件事情展开仔细深入的思考。 “够了!”牛凌啸如野兽般蹿起,一把抓住巫源的衣领,以不可抗拒的力量将他从椅子上揪起。 两个人的鼻尖几乎接触,巫源可以闻到从他嘴里喷出的浓烈口气。 第二百四二节 耻辱之心 “是你告诉我这样做的。”凶牛之王双眼瞪得通红:“我为此付出了最喜欢的女人。他是整个凶牛部最漂亮的妞。” 他的肌肉强劲有力,粗大的指骨关节抵住巫源的喉咙,压迫着他几乎喘不过气。巫源用力挣扎了一下,努力把头部偏向侧面,大口喘息着说:“你冷静点儿,那女人留着迟早是个祸害。她眼里只有家族利益,根本没有你这个王。假造文书是重罪,是我帮你解决了这个麻烦。” “放你(和谐)妈的屁!”牛凌啸根本不听他的解释,巨大的右拳带着呼啸猛砸过来,如炮弹轰在巫源脸上,他被当场打飞,惨叫着仰起头,重重摔在对面的墙上,贴着墙壁缓缓滑落。 眼前全是闪烁的金星,耳朵里发出“嗡嗡”的轰鸣。巫源觉得脸上一阵麻木,腮帮上传来明显的肿胀感。他想要说话,却发不出声音,野蛮人的血性本能刺激着他想要寻找武器杀死牛凌啸,颤抖的双腿却无法站起,只能眼睁睁看着陷入疯狂的凶牛之王大步走到面前,以更加猛烈的方式把自己拎起。 “我觉得有必要去一趟雷角城,跟牛伟邦好好谈谈。”他抑制着怒意,抬手冲着巫源肿起来的脸上拍了两下,发出讥讽的冷笑:“族巫?神灵的代言人?你以为你是谁?直说吧,到现在为止,我没看到事情朝着你说那种情况发展的可能,我却一直在付出。妈(和谐)的,我被牛天浩那个混蛋嘲笑了一顿,丢尽了脸。当初你信誓旦旦只要按照你说的做,我就能得到磐石城。嘿嘿嘿嘿……如果你没这本事,就不要来我面前装模作样。我会挖出你的眼睛,砍断你的脚,再把你当做礼物送给牛伟邦。” “不,你不能这样做。”巫源脸色惨白,拼命摇着头。 “我得把损失找回来。”牛凌啸深深吸了口气,眼中杀气四溢:“我会把你带上,当着牛伟邦的面,让他听听关于你的故事。我用脑袋打赌,他一定很感兴趣,还会给我一大笔丰厚的谢礼。” “我可以帮助你得到磐石城。”情急之下,巫源顾不得痛,声嘶力竭发出尖叫。 “你还想耍我?”牛凌啸冲着他脸上啐了一口浓痰,反手就是一记耳光。 “我没有,我保证这次一定成功。”巫源惨叫着,被打碎的牙齿割裂了口腔,嘴角流出鲜血。 牛凌啸用凶狠的眼睛盯着他,足足看了半分钟,才将他重重一扔,丢在地上。 巫源感觉体内所有力量全被耗空,他双手撑着地面用力咳嗽,剧烈喘息夹杂其中,嘴里的血涌入气管,刺激着他仿佛要把肺部活生生咳成碎片。他的身体不断抽搐,过了很久才强撑着站起,歪歪扭扭挪到椅子上坐下,双眼无神,脸色死一样的白。 牛凌啸冷冷地注视着他,目光有些悻悻,更多的还是杀意:“你好像还有后备计划?说来听听。” 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一笔亏本的买卖,反正都到了这个地步,如果巫源还能提出让自己感兴趣的建议,牛凌啸不介意再让他多活一段时间。反正这里戒备森严,他跑不了。 “关键还是在于牛伟邦。”巫源已经顾不得保持形象,他抹了一把嘴角的血,凶狠和愤怒从骨髓深处爆发出来:“你得杀了他,必须杀了他。” “你说什么?”牛凌啸怔住了,他完全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回答。 “牛伟邦是陛下的亲族,他深受信任。陛下之所以没有对磐石领下手,就是因为那是牛伟邦的属地。”被痛打了一顿有助于刺激神经,巫源现在脑子转得特别快,之前一些没能想通的症结全被理顺,他在短短几秒钟内找到了问题关键。 牛凌啸对他的话表示怀疑:“你是说,只要杀了牛伟邦,陛下就会下令抓捕牛天浩?” “是的,你可以理解为牛伟邦是牛天浩的担保人。”巫源说话速度极快,有些语无伦次:“只要他一死,雷牛部就必须选出一位新的族长。整个族群内部任何人的功劳都无法超过牛天浩,可陛下无论如何也不会让他成为族长。” 他大口呼吸空气,狰狞的表情仿佛要吃人:“至少现在不会。” 凶牛之王坐在椅子上沉思,这些话需要时间慢慢消化。他觉得匪夷所思,可是仔细想想又觉得巫源所说不无道理。牛凌啸熟悉牛王陛下的性格……不得不承认,巫源的确找到了突破口。 如果牛伟邦死了,陛下的态度肯定会有所变化。 没有任何预兆,凶牛之王笑了。 非常温和,是上位者对平民体贴宽容的微笑。 “我知道你是个聪明人,呵呵,我只是跟你开个玩笑。”牛凌啸显然不知道“羞耻”两个字该怎么写。他笑着站起来,走到巫源面前,故作惊讶地按住他的肩膀:“我这个人脾气有些暴躁,我不是故意的。那个……我这就叫人来带你去洗个澡,顺便换套干净的衣服。你休息一下,晚上我会安排宴会,再来几个漂亮妞,好好陪陪你。” 变脸不是传说,而是现实。 雨过天晴,一切都恢复如常。 …… 神情呆滞的巫源蹒跚着脚步,在侍卫的陪同下走进浴室。 关上门,整个人浸泡在热气腾腾的温水里,酸疼的肌肉被刺激着一阵抽搐,他死死咬住牙关,发出无声的抽泣。 感觉自己一下子失去了很多。 尊严、傲慢、冷漠、财富、权力…… 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 我是高高在上的巫师,是神灵的代言人。 天浩、牛伟邦、大国师……在这些如同刀刻般清晰的仇人名单上,又增加了一个牛凌啸。 我会报仇的。 我要用你们的人头祭祀神灵,夺回我失去的一切,还要得到更多。 …… 博纳尔的手术进行得很成功。 白人平民与野蛮人领主之间的谈话很正常,博纳尔没觉得从天浩手中递过来的那杯茶水有什么不对。味道比平时略苦,他以为是放多了茶叶。昏昏然睡去,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醒来以后,裤子不见了,大腿上多了一道用针线缝合的伤口。 第一次往别人体内塞“乒乓球”的时候,天浩感觉有些忐忑。同样的事情做多了,也就习以为常。如果说当初脱掉曲齿的裤子植入孢子是为了手术方便,那么现在对博纳尔采取同样手段就是一种初期检测————裤子,尤其是男人的裤子,意义非常重大,尤其是睁开眼睛发现双腿中间没有任何遮挡物,本能的羞耻心理会促使他们用双手掩盖。如果手术顺利,孢子与植入者大脑成功产生联系,没有产生排斥,植入者就不会产生抗拒思维,他们会表现的很坦然,甚至会张开双腿,避免两边皮肤接触刺激伤口产生更剧烈的疼痛,而不是强忍剧痛也要夹紧腿部,双手紧紧捂着中间,还要对你怒目相视。 很简单的一个动作,就能看出植入者是否接受了天浩这个直接命令来源体。 天浩感觉孢子的产生与成熟期明显比过去缩短,以前至少需要一个月,现在只要一个星期,甚至六天。基础规则依然如旧,每次产生一枚,不会多,也不会少。只要不取出来使用,它就一直呆在自己体内,毫无异动。 伊丽莎白的形体训练成果斐然。她的身体出现了一些微妙变化:脖子随时挺得笔直,几乎与后背形成一条直线。这是天浩反复要求并在树枝抽打过程中形成的条件翻身。训练方式很简单,在地上埋设一根经过加工,表面光滑的木桩,让伊丽莎白背靠着木桩站立,用棉纱编织的柔韧布条分别捆住她的足踝、膝关节、腰部、腋下和脖子,当然要留出足够她呼吸的部分,却不能松动太多。如此一来,只要她稍有松懈,身体习惯性向前弯曲,立刻被布条束缚着喘不过气,以酷刑般的束缚强迫着完成站姿训练。 痛苦和屈辱,这是伊丽莎白最直接的感受。但她无法反抗,只能在默默承受中变得麻木。 强化训练非常管用,她现在习惯了挺胸抬头随时展示身体最佳特征部位的走路方式,那怕男人们把视线焦点纷纷集中在自己胸前,伊丽莎白也不会觉得尴尬,甚至觉得这很正常。年轻的野蛮人领主虽然冷酷,但伊丽莎白不得不承认他的一些话很有道理————我是女人,这是我身上最引以为傲的资本,只要不是眼睛与皮肤毫无障碍直接性碰撞,无论你怎么看,也不管那些眼睛里释放出羡慕、嫉妒、欲念、狂热、嘲讽甚至是强烈的占有,都与我无关,都是以不同方式对我的赞美,以及认同。 她再也不会弯着腰,低着头走路。 “贵族就该有贵族的样子。可以傲慢,却必须彬彬有礼。可以吝啬,却必须在适当的时候给穷人乞讨的碗里扔上几个便士。可以目空一切,却必须尊崇信仰。记住你的身份,你是艾尔普索女伯爵,不是街头流浪的小瘪三。” 这是天浩的原话。 因为环境限制,天浩无法教给她关于音乐的详细知识。但不可否认,来自文明时代的休眠者很清楚怎样才能成为一个贵族。 改变,甚至应该是“制造”她,按照我的模式。 压腿很痛苦,十五岁的伊丽莎白身体发育基本成型,韧带柔软程度远不如低龄儿童。任何思维正常的一个舞蹈教师都不会收她为徒,更不会强行要求她做出各种高难度动作。然而天浩不同,他有着多次强化过的身体,尤其是视觉和感知能力,可以让他产生一种奇妙的“视觉”。 他触摸过伊丽莎白的身体,与色(和谐)情无关,纯粹只是以触觉方式“看到”她的肌肉与韧带生长情况。 “你会成为舞台上最耀眼的明星,一个有着令人羡慕舞技的芭蕾天才。”伊丽莎白平躺在床上,天浩双手分别握住她的胳膊和大腿,手指从柔软的皮肤表面轻轻滑过。他闭着眼睛,感受着从少女1皮肤下面透过脂肪向上传递的信息,发出禁闭在思维深处,超越了时间和岁月的感慨。 我爱的人,已经不在了。 伊丽莎白睁大双眼,注视着坐在身侧的年轻巨人。 他有着无比英俊的侧脸,流畅的线条勾勒出面部轮廓,下巴圆润,凸起的颧骨挡住光线,在脸颊下方形成极富魅力的阴影。浓密的眉毛释放出专属于男人的刚硬,头发极短,应该是以星期为循环按时打理。肤色虽然偏黄,嘴唇和腮帮却刮得干干净净,隐约透出一股淡淡的,很好闻的气味。 荷尔蒙在人类身体里冲撞,会产生不同的特殊气味。所谓的男人魅力,还有少女体香,都是来源于此。嗅觉细胞往往会在特殊环境下产生误判,严格来说那不能算是气味,而是来源于大脑思维的延伸。 他每天都要这样抚摸自己。开始的时候伊丽莎白很抗拒,浑身扭捏着不肯配合,她被狠狠揍了几次,打怕了,也打服了,随后就听之任之。 她很快发现这不是一种变态行为,而是对自己身体状况的变相检查。 “你的韧带发育很不错,可以压腿,现在训练还来得及,不算晚。” 说过这句话的第二天,伊丽莎白开始了比任何时候都痛苦的惨烈训练。 双腿必须绷成一条直线。 天浩让人打造了一套金属锁具,牢牢固定住伊丽莎白的双脚,以及上肢。她必须背靠墙壁,以双腿张开呈直线的方式固定十分钟,然后松开,休息五分钟,然后继续刚才的姿势……周而复始,每天如此。 天浩不会轻易毁掉自己选中的重要目标。伊丽莎白的身体柔韧度还算可以,骨骼与韧带能都承受这种程度的训练。很幸运,上天在这个时候让她出现,如果再晚几年,这种残酷训练会掰断她的骨头,变成残废。 第二百四三节 此非爱情 () (感谢书友strike122的打赏) 惨痛、哭喊、尖叫……构成了伊丽莎白日常训练的重要组成部分。 她无数次咒骂这个该死的野蛮人,她无数次在哭泣中哀求他放过自己,再不去想着成为什么女伯爵。然而天浩的心智如此冷酷,丝毫不为所动。 饮食变得很单调,肉类和脂肪比例大为减少。相应的,新鲜蔬菜开始增加。所幸日常食谱还有一定数量的奶制品和鸡蛋,以及新鲜的鱼,否则伊丽莎白真会觉得这里是暗无天日的地狱。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天晚上例行检查身体成为了伊丽莎白最期盼的事情。 少女都有着朦胧的梦幻,白马王子是所有幻想中最明亮的色彩。她崇拜过自己的父亲,因为他是贵族。她崇拜过公爵,因为他是故乡土地上最高权力执掌者。现在,伊丽莎白的崇拜对象变成了天浩……一个每天都在虐待自己的野蛮人,听起来很滑稽,却是她必须承认的现实。 用文明时代的理论分析,这是施虐者与受虐者之间的奇妙思维转换,可以归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看着天浩平静的侧脸,伊丽莎白提出一个奇怪的问题:“你有孩子?” 天浩睁开眼睛,视线自上而下落到她的脸上,有些疑惑。 “你的妻子应该很漂亮吧?”少女紧接着提出另一个问题:“有我漂亮吗?” “你在诱惑我?”天浩眼中目光流转,手上的触摸却没有停下。 “你见过我洗澡,你看过我的身体。”她轻咬了一下嘴唇,随即张开:“你告诉我这是女人最大的资本,我不明白……为什么你对我没有兴趣?” 这是天浩讲授课程的内容之一,也是少女日后返回白人世界进入上流社会必备的基础技能。 “看来你学得不错。”天浩赞许地微微点头:“活学活用,明天午餐可以给你加个鸡蛋。” “我要的是你。”她忽然跳起来,站在床上,以极快的动作伸手抱住天浩,双手绕过他的脖子,搂得很紧,就这样对着他的嘴唇重重亲了上去。 天浩站在那里没有动。 以他强化过的感知能力和肌肉爆发力,可以轻松避开伊丽莎白的强吻。 足足过了半分钟,她终于松开双手,往后退了一步。床不算高,却提供了伊丽莎白与天浩眼睛对视的同等位置。她带着说不出的胜利感发表宣言:“我吻了一个野蛮人,还是一个尊贵的领主。” 天浩用手背慢慢擦去嘴角残留的唾液,淡淡地说:“听起来你很高兴,这就是你的目的?” “我要成为你的女人,取代你妻子的位置。”她说话的时候呼吸节奏骤然变得急促起来,看得出很紧张,胸口不断起伏。 天浩平静地注视着她:“你是白人。” “这不是问题。”伊丽莎白变得激动起来:“我想呆在你身边,就这样跟着你。” 沉默了几秒钟,天浩笑了。 “这不是爱情,至少不是你想象的那种爱情。” 他转过身,朝着房门走去,留下轻飘飘的一句话:“很晚了,睡吧。” 小女孩与强权者之间的游戏,就像兔子与狮子之间的生死博弈。 天浩能理解伊丽莎白的想法。 身份与权力是一种诱惑,哪怕自己对她再冷酷,训练再严格,也无法抹消她对自己从畏惧思维深处延伸而来的敬仰与崇拜。就像学生和老师,前者对后者的尊敬建立在彼此身份不对等基础上,通过后者的严厉管教而产生。 当然,严厉必须遵循适度原则,否则会导致前者对后者不再尊敬,彻底转化为恐惧和憎恨。 伊丽莎白与博纳尔不同,她对天浩的好感度来源于日常训练,简单来说就是又爱又恨。当然,这种思维转化还需要时间,强吻只是少女为了证明自身能力的突兀表现,与爱情无关。 我这次考试得了一百分,老师你看看是不是该奖励我一根士力架,外加两个蛋黄派? 黑夜里,天浩唇角上扬,露出无人看见的笑容。 我要的是这个世界。 至于女人……呵呵! …… 大国师从黑角城抵达渔村的那天,正是一年当中最热的时候。 两百人的卫队安排在渔村外围,那里有很多新建的仓库。祖木的商队上星期刚运走一批鱼干和鲸油,腾出来的库房可以临时用作安置。 长途跋涉,一路上都在骑马,大国师显得很疲惫,他不是个注重礼仪的人,对保持恭敬的天浩挥了挥手,苦笑道:“你我之间用不着这些虚礼,抓紧时间给我们弄点儿吃的,这比什么都管用。” 这里最不缺的就是新鲜海鱼。天浩选了几尾大的,动作麻利清出内脏,将整条鱼在油锅里煎了一下,放水焖煮,沸腾的时候洒下香料和切碎的青葱,汤色黏白,香气四溢。 一大碗温热的鱼汤喝下去,巫彭感觉自己从麻木边缘被拉了回来,浑身上下说不出的舒服。 侍女们端着卤肉和鲜炒时蔬一道道送上,碟子里盛着酸萝卜条和猪肝鲊,后者是天浩在文明时代吃过并学会的一道南方腌制菜肴。虽是肉制,却有着极其清爽的口感。 大国师显然是饿狠了,他要了满满一盆米饭,浇上浓浓的卤肉汁,用木勺拌至均匀,就着简单的咸菜,如风卷残云,顷刻之间吃得干干净净。 这时候,鱼和虾才刚刚烤好,装在精致的陶盘里端上来。 巫彭喝了一大口茶水,轻轻抚摸着胸口,吩咐天浩:“差不多就行了,简单点儿,吃不完也是浪费。” 天浩点点头,叫过站在旁边的侍女,随**代几句,她连连点头,带着恭敬的神情离开房间,关上房门。 没有外人在场,大国师也较为随便,他伸手从盘子里拿起一只烤熟的虾,也不剥壳,就这样在装盐的碟子里蘸了一下,连同坚硬扎嘴的虾须一起送进嘴里,慢慢咀嚼。 见状,天浩剥了一只虾,把白净鲜红的虾肉送到巫彭盘子里,善意地笑道:“外面的壳太硬了,不好吃。” “太浪费了。”巫彭看似随意地说:“整只虾都能吃,掐头去尾不要壳子吃起来的确舒服,但扔掉的那些实在可惜。很多人都饿着肚子,别说是虾壳,就算是草根树皮都不够吃。” 天浩轻笑了一下,没有接话。 他能听出这不是责备,只是大国师的一种习惯,已经成为生活中的本能。 “说说你这边的事吧!”巫彭抹掉嘴角的汤汁,用帕子擦干净手指,分开双腿端坐,用炯炯有神的眼睛看着天浩。 “黑曜石号”双桅船,以及船上的数十名白人船员,这是天浩让天狂送往黑角城密信上的内容。 房间外面由领主卫队值守,任何人不得靠近。 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下,天浩才能把心里的秘密和盘托出。 “这是一个机会。”他关注着大国师脸上的每一丝情绪变化,小心翼翼地说:“我们迟早要面对来自大陆南方的威胁,趁着现在把潜伏人员安排下去,以后才能应对自如。” “你有多大把握?”大国师又拿起一只烤虾,用力咬掉半截,慢慢嚼着,眼中流露出探询的目光。 “三成左右。”天浩认为这是一个比较稳妥的数字。 说着,他从挂在身侧的皮袋里拿出一样物件,摆在大国师面前。 那是一只短铳。 月牙形的木制握柄,精钢打造的枪身,成年人拇指粗细的枪口呈略有外扩的喇叭形,这样做是为了便于装填火药和弹丸。没有扳机之类的激发装置,只有连接枪膛的洞口,这个位置是用于填塞引线,用明火点燃。 总的来说,这是一支做工粗劣的短铳,虽然可以归为“手枪”的范畴,却无论如何也不能与文明时代的枪械相提并论,更不是天浩最初认为的燧发枪。 “这是从那些白人身上缴获的,另外还有十几支长枪,一门铜炮。” 大国师看了一眼摆在桌上的短铳,淡淡地“唔”了一声,没有说话。 这类东西他见得多了。锁龙关经常有缴获,各部落王室均有收藏。你死我活拼杀了千百年,枪械原理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以牛族的金属加工技术,轻轻松松就能造出比这质量更高的火铳,问题是北方大陆一直找不到硫磺,无法生产火药,也就不可能使用火枪。 “我们可以通过这些人得到火药。”天浩把声音压得很低:“在南方大陆,火药不算管制品。我知道有些部落通过锁龙关与白人做生意,但彼此之间交换的商品数量有限,更不可能以这种方式大规模换取火药。我分别与这些人谈过,他们对我提出的物资交换计划很有兴趣。” “交换?”巫彭有些疑惑。 “白人很喜欢我们这里的毛皮,尤其是熊皮和貂皮。”天浩神情如常:“其中的利润很高,他们愿意为此冒险。” “这样做,能换到多少火药?”这是大国师最关心的问题。 “一年两次,每次三到五艘船。”天浩补充道:“他们的船,最初可能达不到一年两次的贸易量,以后交易次数肯定会越来越多。” 巫彭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你在信上说,可以通过那些白人弄到玉米和土豆?” “这是他们的主食。”天浩坦然道:“只要愿意给钱,一切都不是问题。” 巫彭没有继续发问,他陷入了长时间的思考。 其实天浩说的这些事情他不是没有想过,只是脑子里刚冒出类似的念头,立刻被惯性思维深深压了下去,深埋到意识深渊最底层。 北方蛮族与南方白人是天生的仇敌,永远不可能和平共处,更不存在化解的可能。 锁龙关商队是一个特殊存群体。严格来说,它的产生起源于南方白人。时间太久,已经无法考证究竟是哪一位白人国王提出了“有限度贸易”这个概念。大陆南北两端各有特产,有些东西只能在北方找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人参。 这玩意儿数量稀少,产地仅限于黑角城北方的一个山谷。野蛮人踏遍北方山岭原野,再没有找到类似的地方,更重要的是,除牛族之外的其它部族领地均没有出产。 大灾变导致物种在高浓度辐射环境下产生了变异,人参也不例外。牛族王室对产参地是如此重视,就连天浩这种新晋领主也无缘见识。他听过一些关于人参的传闻,据说真正是性命衰竭关键时候的救命之物,能把人从生死边缘硬生生拉回来。 野蛮人也狡猾,每次与南方白人交易的人参数量都不多,而且从不以鲜参进行交易,都是确定晒干无法埋入地下存活的那种,尤其是人参种子,更是从不交易的禁品。 南方世界也有很多野蛮人喜欢的货物。 比如丝绸,还有钟表。 北方世界没有蚕,桑树也极其罕见。至于钟表……除了来自基因层面的遗传记忆,天浩实在想不出更合理的解释。 值得一提的是纸币,南方白人很早就发明了纸,油墨印刷技术使纸币代替金属货币成为了现实。当然,以南方五大王国并存的现状,各方利益冲突不断,很难彻底取消金属货币,但他们的市场上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纸币在流通,而且数量逐年增加。 有时候天浩自己都觉得好笑————如果放开锁龙关禁制,南北双方相互交流,很多技术都能进入北方部落,从根本上改变野蛮人的世界。 各部落之间相互封闭的技术隔阂将荡然无存,尤其是狮族,费尽心思守护了好几百年的玉米和土豆,到那时候就会成为一个笑话。 站在文明时代的高处俯瞰这一切,天浩的确有资格说这种话。 可是回过头来仔细想想,谁能保证放开锁龙关,冲进来的不是一头凶猛怪兽? 尤其是整个南方世界都把北方野蛮人看做异类,必须彻底灭族的前提下,谁能保证放开禁制的未来就是世界多民族共同繁荣? 第二百四四节 货币 站在科技层次较高的文明种族有着难以言喻的优越感。远渡重洋来到美洲大陆上讨生活的只是一群囚犯、穷鬼,以及在英格兰岛上混不下去潦倒渣子,却对印第安人起了强烈杀心,认为他们是被上帝拒之门外的野人。 印加帝国的覆灭同样源于这种文化优越理念。尽管那场几百人对上万人的血战历史真相还有待于探索,但谁也不可否认谈好了黄金交换皇帝又翻脸杀人的行为卑鄙又无耻。这就是文明与野蛮的碰撞,前者藐视后者,从不认为自己冷酷暴力,只能怪物竞天择,落后就得挨打,给其它文明种族腾出足够的生存空间。 北方蛮族正处于这样的一个岔路口。 身为国师,巫彭曾经考虑过利用锁龙关商队从南方白人那里换取玉米和土豆种子。 狮王早就断绝了这个计划的实施可能————商队每次交易的规模非常小,双方货物都会提前约定。最重要的,野蛮人对白人语言一无所知,再加上天生的种族仇恨,导致这多年接触下来,只有寥寥数人勉强能听懂,日常交流还得夹杂大量手语进行比划。 这也是大国师觉得不可思议的地方,如果不是天浩在密信里主动说出懂得白人语言这件事,巫彭无论如何也不会在这个关键时期离开黑角城,来到遥远的磐石城渔村。 “你确定能通过这些白人得到玉米和土豆?”巫彭有些不放心:“具体在什么时候?” “最迟不会超过明年冬天。”天浩对此很有把握。 大国师久久望着天浩,看的是如此仔细,仿佛要透过他的皮肤看穿内心,找到深藏其中的秘密。 “……你是真实存在的。”他忽然说了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夹杂着深深的叹息。 天浩只能对此报以微笑。他知道大国师从不无的放矢,也不会在这种时候有闲心说笑话。 “我今天只打算做个听众。”巫彭旋转了一下捏在手上的那半只烤虾,缓缓举高,送进嘴里,冷掉的虾肉很硬,他的牙齿勉强还能对付:“说说你这段时间做的事吧!其他人同样可以告诉我,但我觉得还是从你嘴里说出的话更真实。” 天浩微微一笑,张开嘴,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 “我招降了几个鹿族寨子,收拢了很多鹿族人。” “纸的使用已经全面铺开,主要是各村寨与磐石城之间的公文往来。现在我们已经不使用兽皮,而且很方便。” “目前已经建立的村寨达到二十八个,平均人口在三千左右,豕人和我们的人各占一半。另外就是北方海边新建了一个港口,以此为基础扩大为城市。现在的渔村太小,无法容纳更多的船,一旦那里初具规模,我打算把船坞和主要渔业基地都搬过去。磐石城是按照要塞的标准修建,这里容纳不下太多的人。” “对虎族和狮族的泥炭生意经营得还算可以,我们换到了大量的粮食和马……说到马,就不得不提到下面具体办事的一些人。他们很聪明,对陛下和部族忠心耿耿。困扰了我们祖先好几百年的难题终于解决了一个,他们真的是……” “等等!”大国师猛然发声,打断了天浩的话。他神情激动,目光剧颤,急切地问:“你的意思是搞到了公马?” 天浩点点头:“是的,他们做到了。” “偷运?还是用了什么别的手段?”大国师觉得心脏跳得厉害,枯瘦的双手也不由自主急剧颤抖:“他们死了多少人?虎族有没有发现这个秘密?” 巫彭很清楚虎族对马匹的管理有多么严格。这是一种虎王到贵族整个统治阶层共同形成的利益认知。无论任何形式的贿赂,都不可能引诱虎族掌权者有所松动。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而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对祖先与部族的森严崇拜感。 “他们都是很聪明的年轻人。”天浩依然微笑,他从不在这种时候吝于宣扬手下的功绩:“他们用了些很特别的方法,虎族人自始至终都没有察觉。” 关于祖木和他的“盛兴隆”商行,天浩足足说了一个多钟头。他说得非常仔细,没有漏掉一个环节。大国师听得入了迷,不断发出惊叹,脸上神情也在欢笑与严肃中循环变化,听到认为滑稽部分他笑得很开心,还笑出了眼泪。 “这办法一点儿也不难,实在太简单了。”巫彭笑得胡须乱颤:“编造借口从马夫手里骗取马的精(和谐)液,亏他们想得出。” 天浩意味深长地说:“非常时期,就要用非常手段。只要达到目的,过程并不重要。” 大国师收起笑容,神情变得肃穆,显出一股前所未有的庄重:“他们都是非常优秀的年轻人,我要为他们向陛下请功,就凭这一点,他们完全有资格把名字刻在泥模板上,进入皇家资料馆,让子孙后代永远牢记。” “现在还不是时候。”天浩浅笑着劝道:“他们的身份属于机密,先把这份功劳记下来,等到以后再封赏也不迟。” 巫彭感慨着点点头:“祖先有句话说得好————年轻人才能创造这个世界的未来。我以前一直想不明白,现在我才真正理解这句话的意义。” “我把马场设在北面山里隐蔽的位置,您明天可以去那里看看。只是那些马还小,走不了远路。暂时在我这里养上一年,等到明年天气暖和,我会带着三十匹公马前往黑角城觐见陛下。” 天浩顿了一下,转换话题:“另外,我想跟您谈谈货币的事。” 巫彭的神情没有变化:“说吧,我听着。” “您是一位睿智的贤者,如果没有来自您的指引,牛族不可能以强悍的姿态在北方大陆上站住脚。在我们这个部族,陛下是决定一切的主导,您负责具体事务的统筹安排,以及协调。无论陛下还是您,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人物。在很多问题上你们有着长远目光,早早安排并制定了计划。不夸张地说一句:磐石领之所以能有今天的盛况,与陛下和您的帮助密不可分。” 大国师不由得笑了:“真是意外,没想到会从你嘴里说出这些话。我一直以为你是个性子坚韧,刚强骄傲的家伙,呵呵……说奉承话讨人欢心,这可不是你的风格。” “我是实话实说。”天浩脸上全是认真,眼眸深处透着诚恳:“如果不是您给予我绝对的信任,给了磐石寨五年免税期,给了我绝对自主权,我也不会有今天的成就。” 奉承话人人都爱听,尽管巫彭知道天浩话中有话,他仍然觉得心情愉悦,轻笑道:“在你晋升为城主,前往黑角城接受烙印仪式前,陛下没有听过你的名字,更谈不上什么支持。” “都一样。”天浩的目光充满了崇拜:“陛下是一位英明的王者,如果没有得到陛下认可,就算我得到大国师您的推荐也没有用。” 巫彭脸上笑意变得比刚才淡了些,他拿起茶壶,给自己的杯子倒满,用这个从容的动作掩饰自己正在思考。 “直接以物品进行交换的贸易方式已经不再适用。我只以磐石领的现状为例子————三千匹麻布是一笔很大的钱,我想交换粮食,而且只要粮食,族群内部其它城寨也愿意交换,毕竟下面的人总得有衣裳穿。问题是没有任何一个城寨能拿出这么多的粮食,分散交易也不行,那样会消耗更多的精力和人力。” “我一直致力于与周边村寨搞好关系,带着他们一起发展。磐石领有鱼,还有盐,我用这些与他们交换物资,主要是泥炭和铁矿石。以山源寨为例,这种交易成为了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吃的东西多了,寨子里的人口也在增加。但他们每次来的时候都要求得到更多,比如上次用一公斤矿石换一公斤粮食,这次就要求增加一两,或者二两。这是一种人情生意,就算我制订出价格,他们总会想方设法占点儿便宜。” “永钢是磐石城的军事统领,去年他带着狩猎队外出,走得很远,在靠近汨水城辖下一个寨子的地方,猎到了一百多头盘角羊。猎物太多,路太远,永钢只好带着人把猎物抬到那个寨子,跟当地头领商量着交换粮食。新鲜肉放不住,不处理的话几天就会臭掉。偏偏那个寨子去年粮食丰收,不缺吃的,当地人对羊肉不感兴趣,他们想要的货物是棉布。最后实在没办法,永钢只好把猎物留下,带走价值仅为一半的粮食。不是他不想多要,而是对方只给这么多,而且话讲得很清楚,爱要不要,不要就算。” “如果我们建立了一个所有人都认可的货币体系,就能避免这些麻烦。” 天浩没往深处说,有些事情点到为止即可,以大国师的智慧,应该不难理解。 巫彭沉默的时间长达好几分钟。 他终于张开嘴唇,只是神情严肃,缓慢的语速表明他同时也在思考:“你说的这些我都明白,包括这些例子,狮王很多年就说过类似的话,甚至比你说得更清楚,更多。” 天浩的语气很正式:“我和他不一样,区别很大。除了贸易自由,狮王还想通过全面推行货币制度掌控一切,以铸币方式掠夺我们的财富。” “你看出来了?”巫彭的话里夹杂着一丝讥讽:“那你还想跟他做同样的事情?” 天浩没有回答。 他从衣袋里拿出一枚狮族银币,又拿出一块体积相当于成年人半个拳头大小,外表铸造为正方体的银块。 “货币体系必须以金银为基础,狮族货币对我们来说毫无用处。”他用手指点了一下那枚银币:“我对这东西进行了仔细检查,它粗制滥造,几乎没有任何含银量。狮王很狡猾,他用这一手骗过很多人的眼睛,表面上看是推行货币制度,实际上用一堆废钱换走了大量资源。他甚至要求狮族人使用这种货币,却把真正的黄金和白银囤积起来。” 巫彭从这些话里听出很多不寻常的意思,不由得怔住,随即脸上浮起急切的神情:“阿浩,你是说……” “这是我们的机会。”天浩笑了,源自文明时代的优越感再次贯穿全身,成为决定一切的主导:“我们可以铸造自己的专属货币,含银量百分之七十,或者六十,不能低于这个比例。钱的价值在于流通,而不是大量囤积。我们不认可,也不接受狮族人的钱,这种全新的银币只在我们牛族领地流通。” “对外贸易怎么办?”巫彭立刻皱起眉头,问题脱口而出。 “这正是我接下来要说的。”天浩压低音量,把银块和狮族银币摆开,拿起筷子横在它们中间,做成一个简易等号:“必须向所有部族公开这个秘密,让所有人知道狮王的阴谋。别的部落怎么想我们不管,但只要与我们之间进行贸易,武器、钢铁、铠甲……所有商品必须用我们的钱结算。比方说鹿族的一匹棉布能换一个银币,他们想要购买价值同样为一个银币的长刀,就必须先把棉布按照我们的价格进行交易,然后再以到手的利润购买长刀。” 巫彭依然皱着眉:“这样做很麻烦,直接用棉布交换长刀不是更好吗?” “这只是一匹棉布和一把长刀之间的交易,族群之间的贸易肯定不会只有这点数量。如果是一万匹布,一万把刀,价格方面肯定有所变动。而且商品生产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比如天气会导致棉花丰收或歉收,疾病会导致我们族群人口减少,没有足够的人手挖矿,武器价格也就随之上涨。所以各种商品每年的价格都不一样,这种事情永远不可能约定,只能随行就市。” “更重要的还是货币主导权,必须让其它部族明白这样一个道理————既然来到我们牛族的地盘上做生意,就必须服从我们的规矩。” 第二百四五节 被信任的感觉 巫彭觉得眼前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很多从未接触的东西扑面而来。他感觉欣喜,也有些恐慌。 “我们必须掌握定价权。”天浩的话语掷地有声:“大国师,我看过皇家资料库存储的泥模板,货币制度早有记载,关键在于如何运用。我们能与狮族进行贸易,但他们必须服从于我们制订的规则。想要武器和钢铁,就得用我们的钱进行交易。” “……我懂你的意思。”思考了很久,巫彭终于发出极其悠长的感慨。他脸上一片明悟:“价格由我们制订,规则也是如此,他们要么接受,要么拒绝。” 天浩双手交握着横摆在桌上,笑道:“价格方面我们不会抬高太多,必须符合最基本的市场规律。这种做法肯定会触及狮王底线,他很难接受,甚至拒绝承认这一整套贸易系统。不出意外的话,他会用断绝玉米和马铃薯出口的手段来威胁我们。” “我们只要坚持一段时间就能解决这个麻烦。”微笑在巫彭脸上重新绽放:“你通过那些白人从大陆南方引进玉米和土豆,到时候我们可以自己种,用不着看狮王的脸色。” 天浩以同样的微笑表示赞同。 愉快的心情持续时间很短,巫彭很快想到另一个问题,他收起笑,皱纹以原来的模样覆盖在脸上,幽深的眼睛里有些莫名的东西在流动,他随即苦笑着缓缓摇头:“阿浩,你的想法很不错,但陛下不会同意,不会颁布诏书,更不会下令在族群内部全面推行这种新的货币制度。” 天浩有些诧异:“为什么?” “陛下老了。”巫彭直言不讳:“他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保持族群稳定。开拓进取在陛下看来已经不那么重要。你得明白,这不是昏聩,而是年龄与时间对一个人从意志层面上进行消磨。这不是他的错。陛下……从来就不是一个坏人。” 人上了年纪都想得到稳定美好的结局。 躺在床上安详的死去,是离开这个世界最好的方法。 老人尤其不喜欢战乱,他们从骨子里憎恨弑君的叛逆,不肖子孙,还有遗忘祖先名字的败家子。 天浩缓缓点头:“我明白。” “所以刚才你说的这些事情只能暂时搁置。”巫彭把他的表现看在眼里,认真地说:“耐心等待一段时间,我会尽量劝说陛下改变心意。” 天浩思索片刻,问:“要不这样,能不能在您的权限范围内,先对货币制度进行简单的尝试?” 巫彭的反应很快:“你的意思是,像赤蹄城那样的区域性试点?” 天浩笑了,他现在嘴里说出的每一句话都要深思熟虑,反复思量:“这毕竟只是我的个人想法,没有绝对的把握。与其就这样直接在整个族群铺开,不如先在磐石领进行尝试。赤蹄城是个很好的例子,雷牛之王非常谨慎,牛铜在赤蹄城试行狮族的那一套表明不符合我们的利益。小范围试验就算失败,提前被限制的损失也能接受。反过来看,如果试行情况良好,就能以此为基础,在全族范围内全面展开。” “这主意不错。”巫彭颔首发出赞许:“小范围试行……大王不会反对这样做。” 房间里的气氛再次变得热烈,老人和年轻人就具体细节探讨了很久。天浩惊讶的发现,大国师对货币制度的理解并不比自己浅薄,他虽是野蛮人,却有着思维敏捷的头脑和长远目光,甚至连自己遗漏的部分细节也能予以补充。 谈话差不多到了该结束的时候。 “有个问题,希望你能老老实实回答我。”老人目光忽然变得锐利起来。 天浩对此早有心理准备,他知道这个问题迟早会来。点点头,脸上一片平静:“请说。” “你会永远忠于我们的族群吗?”大国师的语气非常严肃,没有掺杂一丝别的成分。 巨大的惊讶在天浩脑子里炸开,这完全脱离了预想中的剧本。 这不是自己所想的那个问题,甚至连边儿都沾不上。 震惊和意外像两块巨大的石头,狠狠砸进天浩处变不惊的思维水潭,溅起无数水花。 “回答我,你会永远忠于我们的族群吗?”大国师重复了一遍之前的问题,神情变得越发冷肃。 反应过来的天浩深深吸了口气,他拿起摆在桌上的小刀,割开自己的左掌,顿时出现了一条细密血线。 这是血誓。 “我将永远守护这个部族,不让这里的人民遭受奴役,不让他们流离失所。我曾答应过您,让磐石寨的人吃饱穿暖,我做到了。现在,我还要把这个目标扩大,让所有的牛族人都能享受这种幸福。” …… 天亮的时候,大国师带着卫队离开渔村,北向而行。 他总是这么忙碌。 上位者其实没有普通人想象的那么轻松,显赫光环笼罩下,是事必躬亲,远超平民万分的艰难与辛劳。 有些事情无法隐瞒。 捕获“黑曜石号”这件事迟早会传出去。碎齿和正江对自己忠心耿耿,是因为他们接受过孢子移植手术。身边的亲卫队同样对自己忠心耿耿,却是出于对领主的敬畏。在领主之上有族长,有国师,有陛下,还有神灵。 如果换了其它事情,泄密的可能性很低。 但涉及白人就不一样,千百年来的仇敌在磐石领受到优待,很多人根本无法理解,他们不敢对天浩这位英明的领主产生质疑,只会认为是白人使用邪恶巫术迷惑了领袖,他们简单的头脑不会想到更多,也无法理解所谓的阴谋,只能新更高位统治者那里寻求帮助。 主动向大国师报告,与其他人实名举报,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概念。 前者意味着光明磊落,后者就令人心生怀疑,再加上外界一直流传着关于磐石领主意图谋反的谣言,在这种时候自证清白,坦然暴露,是最有效的反击武器。 天浩很清楚,整件事情最大的破绽,就是自己熟知对野蛮人来说极其陌生的白人语言。 这个时代的野蛮人几乎不懂英文,字母在他们看来相当于天书。 派天狂送出密信的时候,天浩已经做好了全面心理准备,他制订了一整套应对大国师讯问的计划。可以有限的告诉他部分秘密,这是为了自保,也是为了磐石领更好的发展。 现实与想象之间的落差太大了,大国师自始至终就没提过天浩预料中的那个问题。 你从哪儿学会的白人语言? 他最后的问题只涉及对族群是否忠诚。 天浩用手紧紧捂住自己的嘴,内心充满强烈激荡,鼻孔一阵发酸,泪水几乎夺眶而出。 这是一种被信任的充实感,简直美妙极了。 就像父亲对儿子,无论儿子是否长大成人,在父亲眼里永远都是被呵护的孩子。他永远不会计较儿子的过错,只要在大方向上保持正确,父亲永远是儿子最强大的支持者。 大国师显然知道一些秘密,关于族群,关于这个世界。 天浩感觉沉甸甸的担子压在肩上。 这是无比强烈的责任感。 渐渐止住激荡的情绪,他松开手,抬高右臂,平平伸直的右手举至于太阳穴前端,对着大国师远去的背影庄重行了一礼。 这是文明时代的军礼,也是天浩来到这个时代,对野蛮人第一次使用如此庄重、古老的礼节。 …… 制造银币很简单。 合金配方由天浩亲自选定,单块硬币含银量高达百分之七十。同彪带领铁匠们做好了模具,以冲压方式成型,银币正面刻有牛王陛下的肖像,后面则是象征部族权力的牛角,冲压成型后简单打磨,确保规则的正圆。 这种银币异常精美,制造技术远远超过狮族货币。 接下来的这个月,以碎齿为首的领主卫队,包括整个磐石领军团核心成员,都领到了以银币形式发放的俸禄。 “俸禄”,这是一个野蛮人极少接触的新词。 在配给制占主导的社会,他们几乎不会思考生产资料与产品之间的诸多问题。磐石领之所以能在整个牛族群体突飞猛进,短时间内从小型村寨升格为城市,继续扩大为大面积区域,除了天浩的个人因素,更多的还是民众生产力成倍提高,以海量物资为基础刹产生的结果。 如果没有稳定的物资供应,再天才的统帅也不可能打胜仗。 土地、海洋、山林……天浩像一只辛勤的土拔鼠,疯狂积攒各种物资。现在,磐石领的产出远远超过其它村寨,以及部族。除了对大国师说过的那些理由,来自下层民众的需求,才是推行货币制度的基础。 其它地方是什么情况暂且不论,但磐石领需要货币,而且是价值坚挺,有着强大购买力的高信誉附加值货币。 曲齿的探索队在济州岛上发现了一座银矿,这是天浩大力推行货币制度的倚仗。 磐石币、牛族银币、牛角币、大王币……各种乱七八糟的称呼一夜之间冒了出来,还有几个不长眼的家伙嚷嚷着银币上的肖像与他们一模一样,认为这是神灵降下的神迹,就差没将其本人名字刻在上面。 天浩下令把所有胡说八道异想天开的家伙抓起来,当众抽了几十鞭子。 千万不能用文明时代的标准看待这些野蛮人。你给他一块卫生巾,他完全有可能当做美味的糕点塞进嘴里,而且吃得不亦乐乎。 来自领主大人的命令一道接一道在全领范围下发。 新货币暂定名为“磐石币”,分为金币、银币和辅币三种,市场流通主要以银币和辅币为主,金币与银币之间兑换率为一百,银币与辅币之间兑换率为两百。 任何人不得破坏、藏匿、污染磐石币,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于惩罚。 任何人不得伪造磐石币,一旦发现并确认属实,当中处于极刑。 一次性颁布的条例不能多,野蛮人简单的大脑很难记住。细节性规定只能在日常生活中让他们自信体会,政治委员将在其中发挥重要指引作用。 碎齿对这种亮晶晶的小玩意儿很感兴趣,他拿着刚发到手的钱兴冲冲跑到物资供应处,亲身体验了一把用辅币换取当天食物的交易过程。 麻痹的,钱真的很管用啊! 这玩意儿什么都能买,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买不到。领主大人说了,以后再遇到战争,甚至可以用钱购买女性战俘,想买多少就买多少。 天浩对货币发行量持谨慎态度,计算精确,绝不超发。一方面是济州岛银矿目前产量不高,另一方面实际发行量必须以磐石领实际生产物资为基础。目前这种状态正处于金融原始阶段,提前搞出股票交易所和信贷制度只能把自己玩死。 当然,银行肯定得有,这代表着磐石领官方对货币的承认,如果平民拒绝接受货币,随时可以兑现成物资。 天浩感觉自己就像在贫瘠的土地上种下一颗种子,幼苗生长缓慢,但毕竟是破土而出,看到了绿色。 …… 济州岛的开发进展迅速。 正江的船队在两个月时间里急速扩张,现在拥有六艘海船。按照天浩的命令,禁止船队出现不尊号令,故意偏离航向之类的违逆行为,必须老老实实往返于渔村和济州城之间,运送人员和物资。 天浩很清楚正江是不喜欢束缚的跳脱性子,但规矩就是规矩,前两次擅自行事却有所收获,只能说他运气不错。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目前济州岛开发的重要性压倒了一切,如果正江再有第三次违令行为,他不介意用这个刚刚树立起来的典型给所有人上一堂鲜活生动的刑罚教育课。 曲齿在岛上放了一把火,引燃了大面积的灌木和树林,大火持续了近一个月,直到季风从海面上带来大量水汽,形成降雨,铺天盖地的火焰才终于熄灭,露出被厚厚灰烬覆盖的肥沃土壤。 第二百四六节 白人的理解 菠萝、甘蔗、萝卜、甜菜、稻米……现在刚好是本年度的最后一个种植季节,尤其是从甲四十三带来的多季稻,以目前岛上的耕种面积计算,正常收获量可以满足两万名野蛮人的年度消耗。 兔子与野蛮人之间的战争才刚刚开始。前者被后者大肆捕杀,一时间吃不完就制成兔肉干。兔子拥有强大的繁殖能力,尽管岛上失去了一半以上的绿地,剩下的森林仍能满足兔子的生活所需。很遗憾,野蛮人很快发现了这个秘密,他们把森林团团围住,以高效的围捕急剧缩减庞大的兔群。等到新开垦的土地上播下种子,第二波雨水开始了天然灌溉,兔群终于失去了对济州岛的绝对统治地位,被迫让位给这些满脑子都是食物概念的外来者。 蛇被杀光了,狮子早就失去了踪影,最后一头猎豹成为搜索队上个星期的战果,除此而外,就是各种不同类型的鸟,它们的肉很好吃,蛋也美味……(想歪的人自己面壁) 只要愿意吃,这个世界迟早要在舌头和牙齿面前屈膝俯首,磕头下跪。 在北方蛮族看来,生存最大的意义就是为了食物。 济州城南面被曲齿划为港口和船坞的建设区域。这里有非常不错的临岸深水区,稍加建设就是良港。船坞位置偏向东面,这里取石方便,易于搭建船台。 得益于纸张的运用,包括正江在内的所有船长均被要求按时书写航海日志。在磐石城,对水手和高级海员的培训班已经开办了四期。教育模式很简单,分为船务和文化课程,前者由经验丰富的老水手和现任船长主讲,后者由祭司负责。天浩从未想要让这些野蛮人通过学习掌握多么高深的科学文化知识,但他们必须会写自己的名字,能把自己在海上的经历和经验用笔写下来,留给后人。 按照体量与实际用途,磐石城船坞目前制造的大型海船分为三种类型。首先是与“大毒蛇号”相同的货船,内舱空间大,船体坚固,载重量(非排水量)约为一千五百吨。 第二种是渔船。野蛮人工匠以“大毒蛇号”为蓝本,在不改变基础龙骨的前提下,减少了一根船用主桅,腾出更多的船上空间用于安装捕鱼器械,比如拖网、抛网、滑轮式简易起重机、长杆和捕鲸炮……这些双桅渔船载重量为一千吨左右,不考虑高强度风暴情况下,甚至可以进行长距离跨海航行,是真正的远洋渔船。 第三种是战船,目前没有造成实物,只是躺在纸面上的设计图。一方面是天浩对战船的要求较高,他认为可以通过大量制造民用船只的方法积累经验,以后的战船技术可以直接升级为铁甲舰。那是模仿文明时期大航海时代西方国家的做法,在大型三桅战舰表面蒙上一层钢板,可以起到良好的防弹效果。 以济州岛为出发地,新的海上渔场让人们充满了希望。固定区域内的无序捕捞的确会对环境造成影响,磐石城渔村附近海域渔获量比起最初有所减少,虽说目前的状况远远达不到文明时代国内沿海渔场那种近乎枯竭的资源匮乏程度,但就长远来看,远洋捕捞是未来的趋势,必须未雨绸缪。 曲齿在岛上划定了军事专用试验区。得益于天浩超越时代的经验,曲齿在粉末状火药的基础上开始研发颗粒状黑火药。全钢铸造的火炮和火枪研发进程令人满意,目前以发射实心弹丸为主,第二研究分项为链弹。 膛线是火器研发历史上的一项伟大成果。天浩交给曲齿的超前资料刚好达到这个程度。事实上,第一次看到这些资料的时候,曲齿无法理解膛线与弹丸高速旋转之间的推动平衡关系。天浩没有要求他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做出成果,反正只是一种启发性的资料储备,具体做到什么程度,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这段时间,天浩每天都会抽出一些时间看望躺在病床上的博纳尔。 他的恢复状况很不错,没有出现天浩最担心的强烈排斥导致体内系统崩溃。博纳尔的胃口很好,他尤其喜欢面包煎蛋,加上一碗热乎乎的鱼汤。 孢子植入对博纳尔大脑产生了决定性影响,他开始对天浩说出更多关于大陆南方的事情。 我们那里的东西没有你们这边大。嗯,可能因为你们是巨人,我们个头矮小,所以你们喝水的杯子相当于我们的碗,你们的碗相当于我们的盆。你们的女人……算了,还是换个话题,虽然女人是所有男人都感兴趣的共同焦点,尤其是脸蛋和身材,可是女巨人……她们实在无法让我与各种美好的形容词联系在一起。 你们这边的马,还有猪,体型都比我们那边大得多。就说马吧,我从未见过这么高大的动物,我们那边的马至少比这个小四分之一,还有猪和牛,差不多也是这个样子。 这不什么秘密。 “老嬷嬷”说过,这个世界的大部分动物都是电脑制造。小行星撞击地球导致了漫长的高浓度辐射环境产生,北方蛮族与南方白人之间的体量差异源自文明时代基因计划。人类早早就未雨绸缪留下大量封闭式精(和谐)子库,连同物种基因一起,在大灾变之后相对“干净”的低辐射区环境下自动生成新的已毁灭物种。 人类是这样产生的,猪马牛羊也不例外。到了今天,大陆南北的同类物种之所以对比如此强烈,原因在于锁龙关。 “我们那儿一直有这样的传说:锁龙关是挡住恶魔的一扇门,从那儿往北就是地狱。那里有巨人,他们把我们当做食物,喜欢拧下脑袋喝新鲜的血,还会砍下整棵的树,削尖以后从我们嘴里穿进去,一直穿透屁股,像肉串那样架在火上烤着吃。” “早在很多年前,圣主就降下神谕,禁止人们穿越锁龙关,前往北方。但有些人不相信,尤其是那些背弃圣主的亵渎者,他们越过封锁和障碍前往北面,至今杳无音信。” “《圣谕福音》上说,北方所有的巨人都是魔鬼。” 同类物种在不同区域内的体量差异,天浩从博纳尔话里感受到难以形容的震惊。 他一直以为大陆南北的动物都这样,有着超越文明时代的巨大体型。巨角鹿、獠齿猪、暴鬃熊、黑嚎狼……可是现在听博纳尔话里的意思,自己显然想错了。 锁龙关是挡住恶魔的一扇门。 这句话是否具有双重意义? 以此为线,是两个世界? 单纯从动物体量方面来看,似乎没错。 可是从生物学角度来看,这完全没有道理。 动物不是植物,它们会移动,会翻越山脉,越过平原,在本能驱使下向新的食物来源地迁移。想要把一整块连接的大陆分为两部分,除非是不可逾越的高山,深不可测的天堑,或者是动物们无法靠近的死亡威胁。 就像文明时代的有袋类动物之生长的澳大利亚,茫茫大海隔绝了它们向其它陆地繁衍的可能。 来到这个野蛮的时代后,天浩第一次觉得自己应该去锁龙关走一趟,看看那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植入孢子后的博纳尔脸上丝毫没有戒备,他从眼眸深处释放出崇信者的狂热,以及深深的思索:“主人,有件事我觉得很奇怪。” 天浩把思绪从遥远的地方收回,看了一眼矮小的白人追随者:“说吧!” “你们这儿的土豆和玉米味道很怪。我吃了一些蒸出来的那种玉米面包,还有用鱼掺在一起煮的土豆泥,感觉有股很淡的苦味,没有我们那边的好吃。” 玉米面混合少量面粉,捏成拳头大小的团子,从底部按出凹陷的空洞,这是窝窝头的标准做法。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玉米面沉实,整个蒸透的话很费火,中空捏薄的做法能节省燃料;再有就是很早以前粮食不足,窝头吃起来虽少,可看起来很大,穷人吃起来也就自我安慰“今天吃了两大个窝头”,属于缺粮时候自欺欺人,空气哄肚皮的典型做法。 南方白人的字典里没有“窝窝头”这个词,博纳尔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认为这是一种在屉锅里蒸熟的“玉米面包”。 “苦?”天浩重复了一遍这个字,下意识地皱起眉头。 接受过孢子植入手术且没有产生排斥反应的人,在自己面前不会保留秘密,更不会谄媚奉承故作秘密,夸大其词。 博纳尔既然这样说,就一定有他的道理。 “玉米应该很甜,在我们那里甚至可以用来熬制糖浆,只是甜味没有蜂蜜那么浓。我很喜欢吃土豆,这东西是平民的日常主粮,吃法很多,烤的、煮的、焖熟……什么都有,但我从未吃过味道如此特别的土豆。哪怕跟鱼汤煮在一块儿,也无法掩盖那股很淡的苦味。” 博纳尔脸上全是诚实。 天浩隐隐觉得自己抓住了某种重要的东西,只是一时间不知道具体是什么。 他冥思苦想了很久,把门外值守的卫兵叫进房间,吩咐拿来一袋玉米面和一袋土豆颗粒。 这是从狮族那边换来的东西。泥炭换粮食,已经成为磐石领与狮族之间重要的贸易项目。 同时被唤来的还有两个妇人,她们按照天浩的要求,从口袋里分别倒出少量玉米面和土豆颗粒,一个掺水和面,一个用温水把淘洗干燥的土豆颗粒,然后把面盆端到隔壁厨房……没多久,热气腾腾的窝窝头和鱼汤炖土豆摆在桌子上,香气四溢。 正常情况下,土豆颗粒必须用水浸泡很久,等到彻底发开才能下锅炖煮,鱼汤会变得很稠,黏糊糊的所有内容物混在一起。摆在天浩面前的这盆炖菜要清爽得多,他用勺子舀起一块土豆送进嘴里,慢慢嚼着,感觉味道与平时没什么区别。 窝头也是一样。 两样东西博纳尔都尝了一下,他脸上露出小心谨慎的表情:“还是那个味儿,有点儿苦,不是很好吃。” 被捕获的“黑曜石号”船舱里,储粮只有面包和咸肉。为了便于保存,它们几乎没有任何水分,硬得像石头。一时间,天浩无法找到来自南方白人世界同类物种进行对比。 他用手指轻轻点了一下博纳尔的肩膀,尽可能让自己的声音保持正常:“你先休息,我还有事情要处理。” 博纳尔弯下腰,向他深深鞠了一躬。 …… 天浩一秒钟也没有耽误,他带着卫队立刻出发,离开渔村,赶往磐石城。 碎齿下令封存两只布袋里没有用完的玉米面和土豆颗粒,他另外安排两名亲卫分别携带没有吃完的窝头和那盆炖菜。后者只能装在罐子里,封紧罐口,用绳索牢牢固定在马背上。一路颠簸,等到了磐石城的时候,已经彻底冷透。 天浩带着卫队直接来到城中监狱。他走得很快,平静表情下面掩盖着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具体为何物的焦躁。眼前仿佛有一堵透明的墙,直至此时此刻,他才感觉摸到了平滑墙面上的某个凹陷,可能是打开墙壁的机关,也可能是存在时间久了,岁月留下的一点擦痕。 现在是凌晨,距离天亮还早。 师勇躺在床上酣睡,从沉睡中被突然叫醒的感觉很糟糕,他揉着惺忪睡眼,强忍着身体的极度不适感,侧着身子,用左手挡住火把释放出的刺眼光线,带着几分恼怒看了一眼站在面前的天浩,冷冷地发出讥讽:“怎么,终于想通了,迫不及待的现在就想杀了我?” 他不认为这个时间把自己从床上揪起来是一种善意表现。 “临时想到点儿事情,情况紧急,很抱歉打扰了你的休息。”天浩情绪变得相对平缓,他已经冷静下来,转身示意卫兵把窝头和装有炖菜的罐子放在桌子上,认真地说:“我做了点儿吃的,尝尝。” 第二百四七节 差异 师勇用狐疑的目光看着他,视线随即转移到那些食物上。 “我是个勇士,而且还是城主,你应该给我一个体面的死法。”他没多想,紧紧皱起眉头,下意识地说:“在食物里下毒,这算什么?” 从睡梦中被叫醒,摆在面前的东西虽然能吃,却无论如意也不能算是美餐。冷掉的窝头很硬,装在罐子里的炖菜经过一路摇晃早已面目全非,看上去很恶心,令人联想起一些不愉快且肮脏的东西。 也难怪师勇会有这种想法。 “如果我要你死,你根本没有机会跟我说这些。”天浩的语调很平静:“把它们吃掉,现在就吃。” 他的话透出不容抗拒的威严,就连悍不畏死的师勇也忍不住打个寒噤。这样的威严与气势,他只在狮王陛下身上见过。师勇有种感觉,如果拒绝了年轻领主的要求,自己的下场会生不如死,甚至饱尝难以想象的羞辱。 他面色阴沉,伸手拿起一个窝头,带着说不出的怒怨,低着头,狠狠咬了一大口。 天浩紧盯着他脸上的变化:“味道怎么样?” “太凉了,太硬。”师勇咽下嘴里嚼烂的食物,闷声闷气地说:“这是用死面做的吧?应该加点儿面粉发酵,这样做出来才会蓬松好吃。” 天浩无视了他的后半段话,伸手指着那罐炖菜:“还有这个,快吃吧!” 鱼汤在低温下会冻结。师勇用勺子舀起已经一团浑浊的凝固物送进嘴里,不禁摇摇头,发出深长的叹息:“土豆炖鱼是好东西,可你为什么让人热一热再给我吃?” “味道怎么样?”天浩重复着之前的问题。 “还行吧!”师勇感觉很郁闷,他抬起头,用疑惑的目光盯着天浩:“你大半夜的把我叫起来,就是为了让我吃这些?” “说说你的感受。”火把上摇曳的光线只能照到天浩半边侧脸,他眼睛里透出一股幽深莫测的成分:“主要是味道,跟你以前吃过的同种食物比起来,有没有什么区别?” 听到这句话,师勇微微一怔,他下意识地咬了一口捏在手里的窝头,细细咀嚼,脸上疑惑的表情更深了:“窝头就是窝头,怎么了?” “你确定?”天浩呼吸节奏变得绵长,以怀疑的目光注视师勇。 “如果你指的只是味道,那就没什么可说的。”虽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师勇现在可以确定天浩不是故意耍弄自己。他活动了一下嘴唇,舌头在口腔里扫清沾在牙齿表面的食物残渣:“是不是交易的时候遇到了问题,你觉得我的族人给了你一批假货?” 天浩陷入了长达好几分钟的沉默。 无数念头从脑海深处浮现,被他用思维之锥一个个戳破,这些虚幻的气泡并非毫无作用,它们依附在文明时代的基础上,必须与野蛮文明的现实产生撞击。身为休眠者,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此————在漫长沉睡时间发生了太多的事,天浩只有一个人,他虽是将军,却并非全知全能的圣者,也不是知晓动物界和植物界所有物种进化生长规律的学者,他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对这个陌生的世界进行分析。 良久,他缓缓张开嘴唇,吩咐守候在旁边的碎齿:“去弄点儿吃的,再来点儿酒。” 天快亮了,忙碌了整个晚上,他感觉很饿。想要让烦躁困惑的大脑变得稳定下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进食,让大量脑细胞参与消化。 侍卫们搬来一个小火炉,天浩用刀子把冷硬的窝头切成厚片,用金属网格架起,放在烧红的泥炭上方烘烤,空气中很快飘散开一股很香的气味。 萝卜切成丝,与肉汤混合着煮在一起,看起来很清爽,非常鲜美。 腌鹿肉切成厚片,随便放点儿佐料爆炒,搭配烘热的窝头,吃起来别有风味。 师勇一口气喝下大半杯掺水的苹果酒,他用筷子夹起一块肉片送进嘴里,双眼注视着坐在对面的天浩,边嚼边问:“你好像遇到了什么麻烦?” 天浩答非所问:“说说玉米和土豆吧!我对它们很感兴趣。” 师勇流露出傲然的笑:“这是我们狮族最大的秘密,不光是你,所有人对它们都有兴趣。” 天浩烤好一块窝头,他用手掂着,等到烫手感逐渐消失,咬了一口,带着讽刺的语气说:“狮王陛下保密工作做得真不错。千百年来,你们狮族靠着它们兴旺发达,生养众多。” “这是神灵的赐予。”师勇脸上全是认真。 “玉米和土豆的亩产量是多少?”天浩看似随口问了一句。 “你问这个干什么?”师勇很警惕。 “算是收集情报吧!比较一下牛族和狮族之间的生产实力。”天浩冷笑着,声音里透出一丝危险的成分:“这不是什么秘密,就算你不说,我同样可以从其他俘虏那里知道。我抓了很多你的部下,他们的嘴巴可没有你这么严。” 师勇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这不能算是威胁,而是事实。 “六百公斤左右,具体产量得看年成,丰收的时候能超过八百。玉米产量比土豆低,不过每年都能种两次。”想通了的师勇不再保持沉默,他同样发出讥讽的冷笑:“牛族永远不可能得到玉米和土豆。仅凭这一点,你们根本不是我们的对手。” 天浩猛然一颤,手上的动作停住了,他明显变得事态,发出不可思议的沙哑声音:“才六百?这点亩产量连小麦都比不上?” 苏醒寄生至现在,太多的事情让他消耗精力,同样还有很多事情他都是按照文明时代的标准进行判断。天浩知道玉米和土豆属于高产粮食物种,却从未了解过它们在这个时代的真正产量,仍以惯性思维觉得,事情与从前没有区别。 文明时代亩产量动辄超过上千公斤的马铃薯,现在的产量只有六百? 就算每年种两次,丰年产量也就是一千六百公斤左右。 师勇对天浩的反应嗤之以鼻:“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当上领主的。如果单就产量来看,它们当然不如小麦。其实玉米和土豆最大的价值,在于它们对土地要求不高,就算在水少的地方也能活。” 很简单的几句话,天浩感觉大脑深处某些被封闭的思维瞬间激活。 无论任何时代,田地等级一直是判断粮食产出的重要依据。土壤肥力、水源、温度……综合看来,产出最多的地块各方面条件都很优秀。还有更简单的评判标准,水田与旱地,仅“灌溉”一项,前者就把后者远远甩在后面。 不可能所有耕地都是上好的水田,河流分布并不均衡,注定了地球表面很多地方必须人为修建水渠,甚至人工手段都无法改变土壤缺水缺肥的残酷现实。 文明时代,土豆的正常亩产量多为一千五百至两千公斤,如果采用地膜覆盖等种植方式,再加上土壤与环境等因素,亩产超过四千公斤的情况也很正常。 玉米需肥量大,亩产量通常为八百至一千公斤。严格来说,这个数字比不上小麦和稻米,但玉米对人类的重要性并非产量,而在于它强悍的适应性。 耐旱,对土壤成分要求极低,几乎所有山地都能栽种。 博纳尔说:玉米和土豆的味道很怪,吃起来有些苦。 师勇说:玉米和土豆的产量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高。 天浩在沉默中得出结论:这不是自己熟悉的那两种农作物,至少生长在北方蛮族土地上,被狮族当做宝贝大面积耕种的土豆和马铃薯,它们早已变得面目全非。 师勇大口嚼着窝窝头,非常用力,腮帮两边的咬肌拽动着面部皮肤包括头颅两侧肌肉不断伸张。深黑色的眼睛里透出高傲和鄙视,那是专属于胜利者的目光,仿佛居高临下俯视着在脚下盲目爬行的蚂蚁。 “你永远不可能从我这里得到玉米和土豆。”嘴里塞满了食物,他发出含糊不清的笑:“我很欣赏你,如果在同一个族群,我们会成为很好的朋友,甚至是异性兄弟……很遗憾,我永远不可能背叛狮王陛下。” 天浩手里拿着半块没吃完的窝头,他忽然没了食欲,低头注视着自己在窝头表面留下的清晰咬痕,淡淡地说:“你是个聪明人,有能力,有头脑,如果可以的话,还是留下来吧!” 师勇是个很不错的管理者,一个合格的官员,天浩一直想招降他。 端起碗,喝了一口温热的汤,感受着食物顺着喉管滑入体内的微妙触动,师勇抬起头,用复杂的目光注视天浩,良久,缓缓地说:“还是换个别的话题吧!” 天浩的声音非常平静:“那么只剩下两个选择,杀了你,或者放了你。” 师勇咧开嘴笑了:“我猜你一定会选择前者。” 天浩低下头,静静地看着自己双手,从这个角度师勇无法看到他脸上的表情。 “我打算放了你。”他的声音很低,却很清晰。 师勇陷入了长达半分钟的沉默,他没有露出相信或不信的神情,显得异常冷静,眼睛盯着对面,舌头在口腔里转了一下:“这是几个月来我听过最好的消息。” 天浩抬起头,英俊的脸上浮起一丝笑:“你说得对,我们会成为朋友。这是个残酷的世界,朋友之间不该刀斧相向,何况你还是目前为止我见过最好的狮族人。” 师勇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的左手指尖微微发颤,这是习惯性动作。 凭着这段时间与年轻领主的接触,他可以确定天浩没有撒谎。巨大喜悦和难以言喻的心情充斥着大脑,就像被神灵眷顾,紧接着就是强烈的激动贯穿全身。 “碎金城永远不会与你为敌。”师勇发下庄重的誓言:“包括我的后人,永远如此。” 天浩的笑容有些冷,透出深深的无奈:“先别忙着道谢,你手下的士兵可没有你这么幸运,他们是我的战利品。” “可以用粮食交换吗?”师勇不打算就此放弃:“只要不涉及玉米和土豆的种子,我可以满足你提出的任何要求。你得明白,他们的家人都在碎金城。” “你显然没有明白我的意思。”天浩眼眸深处有闪亮的光:“把他们的家人送过来,这是我答应释放你的条件之一。” 惊讶的表情在师勇脸上定格,他张大嘴,目光呆滞:“……我……我以为……” 天浩把没吃完的窝头放回盘子,站起来,搓了一下沾在手上的碎屑,平静地说:“这顿饭算是我给你饯行。收拾一下,等会有人送你出去。” 变故来得如此迅速,意外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直到天浩的身影从视线中消失,师勇仍然觉得脑子晕乎乎的,很多话没能说出来,很多问题没有找到答案。 …… 离开监狱,天浩直接去了位于城内的办公室。 推开房门,早已等候在那里的平俊连忙从椅子上站起,对年轻领主恭恭敬敬行了一礼。 天浩反手将门关上,随意对平俊点了下头,宁心静气以敏锐的感知能力搜索四周,确定没有异常,这才缓步走到对面的椅子坐下:“说吧,有什么发现?” 情报部一直在追查凶牛之王牛凌啸身边那位神秘的黑衣人。 天浩确定曾经在什么地方见过他,强化过的眼睛不会欺骗自己,脑海里留下深刻印象只是暂时无法与目标重叠,却对此有着极其深刻的记忆。 “那个人是巫源,我们雷牛族的族巫。”平俊的声音有些刻板,语速低缓。 天浩眯起双眼,黑色瞳孔变得无比幽深。 强烈的熟悉感与记忆中的影像重叠,迷雾般的黑衣如粉尘被狂风吹散,露出清晰的五官。 平俊在幽闭房间里继续未完的报告。 “我们一直按照大人您的要求对巫源进行监视。他很狡猾,也许是察觉了什么,在赤蹄城的时候就脱离了我们的监控。” 第二百四八节 火枪,初现 “后来有消息说他出现在黑角城,我立刻派出最精干的人员前往,却没有发现他的踪迹。” “白头鹰的训练初见成效。凶牛之王上次离开磐石城,我们在讯鹰的指引下尾随对方,确认了那名黑衣人在凶角城的居住位置。” 听到这里,天浩微微点头:“你能确定那个人就是巫源?” 平俊从天浩进来后就保持双手下垂的恭敬站姿:“目标所在位置是凶牛之王的私宅,我去年就在那里发展了两名情报员,又买通了一名近侍,根据他们的共同描述画了十一张头像,从中选出相似程度最高的一张。” 说着,平俊从贴身衣袋里拿出一张折叠过的纸,双手向上举着递过来。 北方蛮族一直有着在岩石和泥模板上绘画的习俗,用炭笔在纸上绘画对他们来说是件新鲜事。粗糙的纸面上线条简单,没有用作表示光影的调子,与传统的素描扯不上关系,在天浩看来,甚至有些孩童随笔玩闹的幼稚意味,但即便是他也必须承认:这幅头像抓住了人物特点,一眼就能看出是巫源的脸。 缓缓皱起眉头,天浩侧身拿起摆在桌上的酒壶,倒出满满一杯,一饮而尽。 这种程度的酒精摄入量能对他产生兴奋作用,刺激大脑却不会麻醉。喉咙里火辣辣的感觉若隐若现,升腾的热感仿佛一团小火燃烧着大脑。天浩的意识逐渐发散开来,他想到很多事情,包括第一次与巫源见面,双方关于货币的不同看法,还有牛铜和牛伟邦,商人金生。 毫无疑问,巫源是狮王陛下货币制度的坚定支持者。他是蛮族当中数量稀少的高等级智者,对货币与价值理论有着深刻理解。站在旁观者的角度,货币只是人类文明进化过程中的重要台阶,可如果换在实际参与者层面来看,就真真关系到自身财富增减,以及对权力的掌控程度。 巫源对自己抱有敌意,天浩从不怀疑这一点。他甚至可以确定,上次牛凌啸带着美貌王妃来到磐石城,当着自己的面上演那样一出闹剧,有很大几率是巫源在背后出谋划策。 他到底想干什么? 还有,在刚刚结束的对豕族战争中,巫源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以罗信使小队的失踪,会不会与巫源有关? “全面加强对巫源的监视,绝不能再让他脱离视线。”天浩把画像放在桌上,手指轻轻点了几下:“对白头鹰的训练还要加强,优先满足情报部的需求。另外就是凶牛之王牛凌啸,可能的话,在他身边安排一个人。” 平俊恭身应道:“如您所愿。” …… 天京城的建造已经初具规模。 纸张的出现从根本上改变了工程概念。第一次看到建筑图纸的时候,旭坤觉得自己走进了另外一个世界。 天浩在纸上画出的工程基建图其实很简单,总共三张。 首先是地基浇筑,与野蛮人熟悉的做法没什么两样,只是增加了一个钢筋混凝土预制板的制作工序。牛族在钢铁铸造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但出于惯性思维,他们很少把钢铁与建筑联系起来,也从未想过有钢铁为筋骨的房屋会如此坚固。 其次是塔楼。天京是一座新城,也是天浩整体规划中未来的领地首都。他对塔楼的概念来自于文明时代欧洲棱堡。这些正在建造的塔楼与磐石城截然不同,体积更大,楼层更高,视野更加开阔,内部空间成倍增加。 既然是都城,肯定要首先考虑人口容纳问题。天浩打算把这些大型塔楼当做政府办公地点,警察局、税务局、环卫总署、宣传部、食品供应部门……以塔楼所在位置为核心,周边划出对应的区域建盖房屋,将更多的平民纳入控制,让他们与城市管理者近距离接触,相辅相成,互为监督。 最后是整体规划。这是一张很大的图纸,详细罗列了正在新造的城市所有细节。从区域性功能,到军事、民用、卫生、运输、储备等各个方面均有涉及,繁琐复杂的程度令旭坤眼花缭乱,内心充满了强烈震撼的同时,也越发坚定了他必须亲手打造一座繁荣巨城的信心。 光寿一直担心与磐石城之间用矿石换食品的生意不会长久维持,现实却是山源寨目前供应的矿石和铁料根本不够。天京城的存在是一个秘密,磐石领从上到下所有大小官员全都守口如瓶。不仅是山源寨,来自北方汨水城及领地周边所有牛族村寨的矿石都被集中管理,进行熔炼,除留下必不可少的军事储备,其余全部发往天京。 当四座大型塔楼完工后,旭坤自开工以来一直提心吊胆的大脑终于得到松缓,长长呼了口气。这意味着以内城为核心的区域有了安全保障,就算现在爆发战争或遭遇袭击,只要集中一部分工人依托塔楼坚守,至少能抵挡五千人的进攻者,直到领主派来增援部队。 磐石城的变化是个秘密。按照天浩的命令,在过去的四个月,总计有三万六千余人悄悄派往了天京方向。得益于两地之间早早完成修建的简易道路,大量物资和建筑材料源源不断供应,新城比天浩预计时间提前一周完成了内城建设。这证明天浩没有选错人,旭坤目前同时朝着城市北面和东北方向进行扩张,两处在规划图纸上位于外城顶点的大型塔楼已经开工,后续工程将以它们为核心,建造一系列复杂坚固的防御堡垒。 天京不需要城墙,历史早已证明这种大型防御措施必将随着热兵器全面普及彻底丧失其地位。但就目前来看,塔楼和小型堡垒群相互搭配的守备形式仍将发挥作用。占据地形优势的弓箭手和火枪手能给进攻者造成大量伤亡,配合设置在城内的火炮,加上一定数量的快速机动部队,这才是现阶段战争的正确打开方式。 天浩对大国师抱有一丝歉疚的心理。 他答应过“不会把屠刀对准自己人”。 历史上很多愚忠者都没有好下场,他们不是被阴谋家所害,就是被迫走上断头台,成为消除国王猜忌的最终筹码。牛族内部同样存在着纷争,远的不说,凶牛之王就是最好的例子。 从天京的整体建造量来看,军事性建筑比例不高,最多只有百分之零点五,甚至更低。旭坤一直对此忧心忡忡,他接连数次要求增加塔楼,要求设置外墙,均被天浩否决。 目前新城的这些防御措施只是权宜之计,在天浩看来,真正的军事防御必须设置在领地外围,如果连那里都保不住,就更谈不上什么“内部作战”。 两天前,搜索与勘探小队传来好消息,他们在大陆北方发现了一块平原。具体位置在甲四十三东北方向,距离正在建设的甲四十三六百多公里处。高大的山脉从那里开始沿着北面逐渐趋于平缓,落差高达一千四百多米,周围的丘陵林木茂密,却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束缚着,导致树林无法蔓延,任由丘陵底部平原上只能生长野草,面积超过上万平方公里。 那是一块庞大的平原。天浩并非无的放矢,他根据“老嬷嬷”提供的卫星监控地图派出勘探小队。崇山峻岭挡住了野蛮人祖先扩张的脚步,却牢牢守住这片水草繁茂之地,成为了天浩的战利品。 那里可以成为新的畜牧场,唯一的问题,是距离磐石城太远,只能从甲四十三派出人员,发送物资,打通险峻的山岭,与领地内部进行连接。 曲齿派人送来了最新研制的火枪。 合金钢打造的枪管长达两米,这是天浩根据野蛮人平均身高多次验算后得出的数字。枪管长度决定了射程,得益于强化版本的火药配方,圆形铅弹发射后能造成强大杀伤力。 更令人感到头皮发麻的是火枪口径,足足达到了二十毫米。 北方蛮族巨大的体量决定了在很多方面与南方白人不同。武器也是同样的道理。在野蛮人看来,二十毫米口径真的很细,曲齿之前也曾派人反复询问天浩“是不是应该把新型火枪口径增加一倍,提升到四十毫米?” 圆形实心弹头无法与文明时代尖锐型弹头相提并论,受限于科技因素,天浩目前也没有更好的改进方法。他只能给曲齿简单解释了火药推力与子弹质量、速度、杀伤力之间的关系,要求曲齿在研发火枪的同时必须在枪管内部加上膛线。 按照文明时代人类的逻辑,二十毫米口径热武器已经脱离了“枪”的范畴,必须被标注为“炮”的概念。 圆形弹丸表面刻着花纹,与枪管内部膛线互为吻合,确保了良好的气密性。 天浩对着靶子开了一枪,八十米的距离,厚度为一厘米的钢板被撕裂,造成一个由外向内的喇叭形破口。 这样的杀伤力已经足够强大,南方白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穿戴如此沉重的铠甲作战,他们承受不了这种重量。 射击的精准程度勉强让天浩满意。这种火枪很原始,与早期的燧发枪区别不大,击锤引燃火药会发出大量烟雾,射击有一定延迟,只能依靠密集阵形确保排枪火力。 目前无法做到火帽式击发,那需要研发出雷酸汞,天浩对此无计可施。 但不管怎么样,这是一种成熟的武器,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产量。 膛线与枪管制约了火枪产量,济州岛上有充沛的水力,曲齿选取了四个合适的地方设置军工厂。以目前的人力和资源计算,火枪月产量约为九十,但随着水利作坊大面积建成,产量还会继续提升。 天浩已经下令停止了传统的长弓制造项目,磐石城军工厂远程器械部整合为两块:一部分派至济州岛,参与曲齿主导的火枪研发与制造,另一部分全力制造重型军用弩。两者人力搭配为七比三,前者明显高于后者。 科学会改变一切。 在天浩看来,其实牛族早就应该抛弃长弓,全面生产更具灵活性与杀伤力的单兵机弩。金属锻造方面的优势使牛族很早就学会使用弹簧,批量生成也不成问题。他们在武器运用方面产生了思维限制,也许是对祖先的崇拜,也可能是对鹰族弓箭手产生了某种误解,在牛族军队里,一直是弓箭手与弩手混编,而且前者数量远高于后者。 他们显然不知道什么叫做“火力投放量”。 从生产效率来看,一把优秀长弓的生产周期远远超过机弩,而且弓箭手的训练极其残酷,远不如弩手那么简单。 在火枪部队尚未形成规模以前,磐石领仍将保持一定数量的弩手部队。 南方白人在这方面与天浩的看法不谋而合。博纳尔与“黑曜石号”船上的水手纷纷确认:五大王国与教廷军队均为火枪手和弓箭手混编。当然,“弓箭手”只是习惯性概念的俗称,早在十多年前,南方各王国军队就不再使用长弓,全部转用机弩。 碎齿属于那种脑子不是很聪明,却有着执着思维的家伙。他把拗口英文当做这个世界上最凶恶的敌人,废寝忘食拼命背诵。 他学习效率不高,却学得很快。用文明时代老师的眼光来看,碎齿属于勤奋努力,脑子却不是很聪明的学生。 作为奖励,天浩把新武器扔给他,在靶场上开了几枪。 “BIG!”獠牙粗大的野蛮人立刻爱上了这种武器,他不顾刚完成击发的枪管温度,用自己手指在滚烫的金属枪口里进进出出,嘴里嚷嚷着刚学到的新词儿:“所有big的东西都是好东西,这才是男人该用的武器。我喜欢big,我爱这枪!” 天浩在旁边抬手捂住自己的脸。 他感觉碎齿对现实生活的理解是如此纯粹。 还好只是一支正处于试验阶段的火枪,如果是口径更大的火炮,天知道这混蛋还会冒出什么惊人之语。 第二百四九节 噩耗 离开磐石城,师勇一秒钟也没有犹豫,直接朝着狮族领地而去。 夏天已经结束了,泛黄的树叶预示着现在是秋神统治世界。说起来,这是四季神灵当中最让人喜欢的一位,只是从未有人见过,所以在北方蛮族各部落的存在形式不同,区别很大。 牛族的秋神是个中年人,和蔼可亲。 虎族的秋神是个胖大妈,有着圆圆的胸,圆圆的屁股,圆圆的胳膊,圆圆的腿。 鹰族的秋神是个老头,总是在笑。 狮族的秋神是个老太婆,脑袋上顶着巨型发饰,就像文明时代富有墨西哥风情的玉米帽,上面盛满了麦穗和果实。 骑着马,师勇越过两族之间的边界,他迫不及待想要回到自己的城市。 碎金城现在处于收获期,现在回去正是时候。必须让下面的人知道城主还活着,同时颁布明年的新税率。师勇仔细考虑过,税收将比今年低一些,得安抚人心,尤其是那些失去家人的平民。 路上,他一直在思考关于玉米和土豆的问题,包括天浩在监狱里与自己的对话。师勇觉得隐隐似乎抓住了什么,却无法找到具体线索。 正前方,远远可以看到边界哨卡。那是一座矗立在鹿砦与壕沟内部,被木制寨墙严密防护的塔楼,以及散布在周边的数十座木屋。依托附近地形与山势,构成一个小型军事据点,由碎金城方向定时输送给养。 隐隐绰绰能看到几个站在塔楼上的狮族士兵,师勇觉得心里顿时变得火热,不由得双腿用力夹紧马腹,催促胯下的坐骑加快速度。 脑海里浮现出妻子的面容,还有两个儿子……师勇是个家庭观念很重的男人,他迫不及待想要回到碎金城,紧紧抱住他们,挨个狠狠地亲一亲。 “嗖!” 一支羽箭从塔上射来,牢牢钉在距离马头三米左右的地面上,催马狂奔的师勇被吓出一身冷汗,连忙用力勒住缰绳,被阻住冲力的马顿时扬起马蹄,伴随着剧烈呼啸,被迫侧向跳了一下,师勇以精湛的操控技术拨转马头,原地转了个圈,好不容易保持平衡,没有摔下来。 “混蛋,你们竟敢……” 刚爆出这句粗口,后面的话尚未说完,六名全副武装的狮族士兵立刻从哨卡里冲出,他们手持长矛,沿着鹿砦排列开来,将锐利的枪尖指向师勇。 “你们眼睛瞎了吗?是我……”师勇怒从心起,骑在马上破口大骂,他随即控制着怒意,用狂怒的声音发出解释:“我是碎金城城主,立刻把路让开!” 不是所有士兵都认识自己这个城主。 士兵们面面相觑,却没人按照师勇的话去做。 就在这时,一名身穿半身甲的统领从塔楼里匆匆跑来,他穿过士兵列成的长枪阵,用力从鹿砦之间搬开一条足够通行的缝隙,快步来到师勇面前,抓住栓在马头上的缰绳,颇为激动地说:“大人,您回来了?” 师勇看了一眼来人左臂铠甲上的百人首图案,目光随即移至对方面孔,仔细端详了几秒钟,不太确定地说:“……你是永志?” 他想起来了,这个人曾经是自己身边的亲卫,前年被提拔为百人首,派至边境哨卡担任统领。 永志连忙点点头,他拉住缰绳,不由分说,将马匹拖进路边的树林。师勇虽然心中疑惑,却没有反对,任由对方动作。 这里相对僻静,永志侧身朝着远处的哨卡看了一眼,转过身,压低声音,焦急地说:“大人您怎么回来了?” 他的语调和声音都让师勇心脏猛然往下一沉:“出什么事了?” “陛下早在几个月前就颁布旨令,宣布大人您是叛逆。”永志接下来的话让师勇如坠冰窟,手脚冰凉:“碎金城的城主已经换人了,您现在回去无异于自投罗网。” 师勇瞪大双眼,血丝以可见速度占据着眼眶,他脸上全是难以置信的神情:“你……你说什么?” 可怕的旨令来自咆哮城。 狮王轻率大军驰援豕族首都,却不想獠牙城早早被牛族攻破,本以为碎金城方向反应迅速,师勇率领五万大军就算无法从根本上对战争形势进行改观,至少能拖住牛族人,等狮族主力一到,合力将其吃掉。 局势发展让狮王的构想变成一场空。前方哨探传来消息————碎金城城主师勇遇袭,全军覆没。现场留下上万具狮族士兵尸体,余者不知所踪。 暴怒的狮王只能转向撤军,他深恨师勇愚蠢,没能让自己完成战略构想,迁怒之下,剥夺了师勇的城主之位,下诏宣布师勇为狮族叛徒。 区区一个城主,而且还是个毫无用处的废物,这样的人在狮王心中毫无存在感,死了也就死了,节省粮食,顺便还能收回对碎金城的直辖权。 师勇感觉自己仿佛遭到雷击,脑子里一片混沌,彻底失去了思考能力。 良久,他才脸色发白,发出颤抖的声音:“……不……我没有……我没有背叛陛下,我真的没有背叛。” 永志深感当年师勇对自己的提拔,压低声音耐心苦劝:“大人,您还是快走吧!如果您执意要去碎金城,根本就是死路一条啊!” “……我要面见大王,把一切都说个清楚。”师勇内心充满了不甘。 “您到不了咆哮城。”永志叹息着摇摇头:“陛下已经发下悬赏,无论活捉还是带回您的人头,都能得到一大笔钱,还能得到百人首的职位。还好您上次带走了哨卡里所有老兵,现在都是从其它地方招募的新兵,他们不认识您,否则刚才不堪设想。” “我没有投降!”师勇眼睛里燃烧着熊熊怒火:“就算被牛族人关在监狱里,我也从未对他们低过头。大王凭什么这样对我?” 永志同情地看着他:“大人,您还是走吧!天下之大,何处不能容身?何况您的家人都死了,他们……” “你说什么?”师勇再次产生了心脏被狠狠揪住的感觉,他从马背上跳下,双手死死抓住永志的胳膊,颤抖着身体,咬牙切齿地问:“你,你再说一遍?” “新城主杀死了您的家人,您的父母妻儿,包括整个亲族无一幸免。”永志的语调平静,透出一股深深的无奈:“他宣布您的财产属于非法所得,全部没收上缴。您的家人……被分给城内的平民。” 最后这句话像刀子一样狠狠穿透师勇心脏,他缓缓松开手指,连连后退好几步,一棵树挡住他歪斜的身体,没有让他失去平衡摔倒。 惨白的脸上看不到一丝血色,师勇感觉身体里所有力量被抽空,身体背靠着树干无力下滑,失神的眼睛里一片空洞,喃喃自语:“……他们怎么能这样?我对他们是那么好,碎金城是整个族群税率最低的城市,在我的统治下从未有人被饿死。他们……竟然分掉了我的家人,我的儿子……” 永志缓步走过来,蹲下身子,他犹豫了几秒钟,低低地说:“新城主发布公告,宣称您是叛徒,联合牛族人制造陷阱,那些随同您出征的士兵全部战死……他们失去了家人,那段时间整个碎金城到处都是哭声。” 师勇半歪着身子,恐惧和愤怒在脑海里纠缠,咸涩的泪水从眼角无声滑落:“我对他们不薄啊,难道……难道就没人站出来帮我说句公道话吗?” 永志张了张嘴,随即低下头:“……当然有……他们都死了,都被杀了。” 当他重新抬起头的时候,通过朦胧的视线,师勇看到永志与自己一样,泪水在脸上划出一道道湿痕。 “他们和我一样,恪守身为武者的尊严与忠义。他们是真正敢于发声,为大人您仗义执言的勇敢者。大人您身边的卫队,包括城内的一部分官员,他们向新城主进言,请求放过您的家人,还要求面见陛下,求得对您宽恕……因为人太多,新城主假装答应,事后突然派兵杀人。” “他们有很多都是我的朋友。” “我很惭愧,没有与他们站在一起。” “求求您走吧,不要去碎金城。我是一个苟且偷生的卑鄙小人,我当时没有跟着他们一起死,现在就没有脸皮恳求您的宽恕……走吧,这是我给您最后的忠告,永远别再回来。” …… 师勇像疯子一样冲进磐石城的时候,人们刚举行完盛大的祭祀仪式,人人脸上充满了欢笑,庆祝着神灵赐予的丰收时节。 狂奔的马如一辆战车,无视守卫者的警告冲进城门,沉重的马蹄将人们惊醒,扰乱了欢庆气氛,带起惊慌和恐惧,无数双眼睛看着重甲卫兵从街道两边冲过来,挥舞长枪砸碎了马匹膝骨,师勇在巨大的惯性作用下从马背上远远甩出,重重摔在地上,半天也无法爬起。 士兵们押着师勇走进城主府,来到天浩面前。 他身上衣服破破烂烂,脸上被锋利的小石子划出一道道伤口,左边面颊有一大块擦痕,胳膊上有明显的淤伤,双手被绳索反绑,好几双手狠狠按住他的肩膀,强迫着跪下去,无法站起。 身着盛装的天浩坐在椅子上,冷冷地看着师勇,眼眸深处透出一丝疑惑。 “你不是走了吗,为什么还要回来?” 师勇挣扎着努力仰起头,他用充血的眼睛死死盯着天浩,浑身颤抖,发出歇斯底里的咆哮:“是你!是你干的对不对?一切都是你的阴谋,一切都是你在背后算计!” 天浩微微怔了一下,表情随即恢复如常,淡淡地说:“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师勇带着磕磕绊绊的哭腔,时而发出野兽般的凶嚎,时而趴在地上低声抽泣,把事情诉说了一遍。几天来,他没有吃过一口食物,狂怒与复仇支持他从边境一路狂奔来到这里,就连喝水的生理需求也被压缩到最低点。 “……是你杀了他们……”泪水顺着面颊流下,进入伤口,混合鲜血:“你为了让我投降无所不用其极,是你派人在咆哮城散布谣言,否则陛下根本不会这样对我。” 天浩脸色逐渐变得难看起来。 “我没有做过。”他冷冷地加了一句:“无论你是否相信,总之我没有做过。” 师勇用狼一样的眼睛盯着他,胸口剧烈起伏,话语充满了说不出的恨意:“你是个不要脸的骗子!” 天浩发出轻蔑的笑声,从椅子上弯下腰,用凶狠的目光反盯着师勇:“你把自己看得太高了。你以为你是谁?你觉得你是个尊贵的大人物,值得我在你身上浪费那么多力气吗?别忘了,你带着五万狮族人出征,除了那些战死的士兵,其余的谁也没能逃掉,他们现在要么在矿井里砸石头挖泥炭,要么在工地上老老实实烧砖炼铁。他们是我的战利品,是奴隶,懂吗?” “他们每个人都比你管用得多。”天浩继续发出讥讽的嘲笑:“你显然不明白投入与收获之间的价值交换规则。一顿饭,两个馒头一块肉,外加一碗蔬菜汤,这些东西能维持他们半天的体力消耗,他们能带给我足量的矿石和泥炭。而你呢?每天待在监狱里,吃着同样的食物,除了撒尿拉屎,还能做什么?” “没错,我的确想要你投降。你的脑子很灵活,我承认想要通过你得到玉米和土豆,可无论之前还是现在,都证明我在你身上的投资已经失败。狮王认为你是个叛徒,你也没办法证明自己的清白。其实这件事情我之前就知道,只是没有你现在说得那么详细。” 师勇用力咽了一口带血的唾沫,在哆嗦中发出哭泣般的喊叫:“……你,你知道?你故意瞒着我?” “我是领主,在狮族领地多多少少还有那么点儿消息来源。”天浩冷笑着摊开双手:“知道但不告诉你又怎么样?这是我的权利,谁规定了我必须是个话痨,在你面前没有任何秘密?” :。: 第二百五十节 局势的改变 师勇从未感觉像现在这样虚弱,整个人几乎要瘫在地上:“你是故意的……所以,你才放我离开……” 天浩从椅子上站起,缓步朝前,在距离师勇很近的地方蹲下,凝视着他:“我可以向神灵发誓,从你被俘后,我从未做过对你不利的事情,从未散布过关于你叛变的谣言。我承认知道狮王陛下的诏令,但我真的不知道他会下令杀了你的家人。” 他的确没有做过。 早在几个月前,平俊就传回关于碎金城变乱的各种消息。天浩当时很惊讶,这的确出乎意料,无论狮王还是新任城主都像是自己人,在招降师勇这个问题上给予了最大帮助。正因为如此,天浩从未逼迫一直保持抗拒状态的师勇,也愿意在适当的时候放他离开磐石城,甚至慷慨给予粮食和饮水,以及代步的马。 有些秘密只能让当事人自己去挖掘,说穿了反倒毫无意义。 痛苦和绝望再次笼罩着师勇,抓住他的士兵们感受到肌肉力量正在消失,同时得到天浩以目光传递的命令,纷纷松开手指,悄悄从房间里退了出去,把所有空间让给他们。 他滚热的泪水落在地上,很快变得冰凉。 “我为陛下做了那么多,就算是在最困难的时候,我也没有向咆哮城伸过手。碎金城以前是一片荒地,从我爷爷那被辈人就苦心经营,两千多人的小寨子变成城市,人口也越来越多。我从未亏待过那些平民,每年冬天我都会花时间明察暗访,给他们粮食和衣服,让所有小孩都能顺利活下来……结果呢,他们竟然用那么对我的家人那么残忍……他们分了他们……分了他们啊……” 天浩没有说话,长时间保持沉默。他知道这种时候只需要做一个听众,而不是发言者。等到对方说累了,哭乏了,一切悲痛与疯狂就会平息。 病态的白色充斥在师勇脸上,他胸前的衣服全是湿痕,泪水、鲜血、唾液、汗水……一片肮脏,破烂得不成样子。 良久,师勇发出老人般的沙哑声音:“……你……之前说过的话,还算数吗?” 天浩用沉稳锐利的目光看着他:“你指的是什么?” 承诺过很多事情,一时间想不起来都有些什么。 “……我投降……”师勇艰难地翻过身子,抖索着跪在天浩面前,额头轻轻触及地面,消耗太多力气且僵硬的身体只能保持这个姿势,他从喉咙深处发出期盼求助的哭喊:“我愿意投降……求你……帮帮我。” 天浩注视着师勇发须花白的头顶,深邃的目光直接深入对方大脑,洞察着其中秘密:“你想借助我的力量帮你报仇?” 师勇没有回答,发出低沉哽咽的哭声。 所有关于美好的希望已经破灭,此刻他心里被复仇的黑暗笼罩,无论是谁,无论任何条件,他都愿意签订出卖灵魂的契约。 哪怕是魔鬼我也愿意奉上一切。 我失去了妻子,失去了家人。 这世间已经没有值得我留恋的东西。 我可以死。 但在那之前,我必须从凶手那里讨还公道,让他们为此付出代价。 …… 这是一个安静祥和的秋天。 时间向前倒退两个月。 平俊没有从黑角城收到任何不好的消息,天浩将这种状况归功于大国师,如果没有这位老人劝说牛王陛下,事情肯定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牛凌啸在磐石城的遭遇像风一样传遍四方。虽然时间过去已久,“王妃被杀”一事仍在贵族圈里引起巨大反响,没人再敢提起磐石城的豕人战俘,却有更多声音质疑年轻领主的身份和权力。 越来越多的贵族向牛王陛下进言,要求对磐石领的扩张加以限制。 “那是个傲慢无礼的年轻人,他根本不懂得尊重贵族。也难怪,他本来就是穷小子,只是因为运气好才爬到现在的位置。他连牛伟邦的命令也不听,更不会服从陛下的命令。” “凶牛之王把他当做兄弟,他却连牛凌啸的女人都不肯放过。” “必须拆分他的领地,最多给他几个村寨就行,把磐石城拿回来,那种地方只能由大王直接管辖。” 人心还是那些人心,谣言却随着形势产生了变化。没人再提“磐石领主意图谋反”之类的话,他们转而从侧面迂回,揣摩着牛王陛下的心思,口口声声一切都是为了牛族稳定和大局着想,要求划分天浩的领地,将利益归于王权。 就连凶牛之王也不得不赞叹巫源的智慧。这位年轻潦倒的巫师在玩弄阴谋方面的确很有天赋。 情况每一天都在发生变化,随着时间退移,继续用“藐视贵族”之类的谣言当做武器显然不合适。牛凌啸的王妃虽然漂亮,却不可能做到所有贵族都能分享。豕人战俘就不同了,在那种时候,以“置换人口”为招牌,所有贵族都会产生兴趣。 “单凭一个凶牛部肯定不是磐石领的对手。你得拉上更多的人一起干。别忘了,牛天浩是个强大的家伙,何况他背后还站着几个大人物,以前是牛伟邦,现在变成了大国师。” 这是巫源的原话。 是啊……大国师! 每次想到这点,牛凌啸就恨得牙痒痒。 虽然都是行巫者,但大国师绝非巫源这种小角色能与之相提并论。牛凌啸算是贵族当中胆大包天,肆意妄为的典型,可即便是他也不敢对大国师有丝毫不敬。凶牛之王放荡不羁,他可以在公开场合称呼大国师为“那个老头”,却绝对不敢称其为老家伙、老混蛋、老不死、老杂种……可以戏谑,可以调侃,甚至可以开开玩笑,然而敬奉意识从很早的时候就深入骨髓,大国师的地位甚至高于牛王陛下,包括牛凌啸在内的所有贵族看来,应该算是在某种程度上与祖先摆在一起的重要人物。 还是那句话:虽然都是行巫者,大国师与巫源这种自称“神灵代言人”的家伙有着本质区别。牛凌啸从不怀疑大国师能与神灵沟通,祈求,甚至要求神灵降下某些神迹。在凶牛之王看来巫源显然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因为他太年轻了,说句不好听的————时间代表一切,想要得到真正的尊重,就得等到皱纹爬上你的脸,而且数量还得超过你双腿中间那枚核桃的皱褶。 牛凌啸不明白大国师为什么要站在天浩那边?在他看来这实在匪夷所思。区区一个年轻人,勉强算是能与“贵族”两个字沾边。要说打仗我也会,无论勇气还是谋略我都不会输于别人,他能灭掉豕族只能说是运气好,换了是我同样可以做到这一点。 之前散布的谣言没有任何效果,大国师坐镇黑角城,下令王宫卫队全面出动,一口气抓了好几千人。千万不要小看上位者追查真相的决心,就这样顺藤摸瓜找出一百多个算是谣言源头的散布者。就在牛凌啸和巫源提心吊胆,觉得这场追查很可能会落到自己身上的时候,大国师却下令把那一百多人砍了脑袋,曝尸警示。 “他不想把事情闹大。这样做对大家都没有好处。马上就到秋天,收获粮食,修缮仓库,整备物资……这些事情需要足够的人手,如果闹得人心惶惶,黑角城局势动荡,连带着扩散到周边区域,那才会演变成真正的祸乱。” 巫源的分析很有道理,接触到了部分真相。 稳定,是决定一切的关键。 牛凌啸有生以来第二次感到了恐惧。上次产生类似的感觉是在磐石城,他用自己的脑袋发誓,当时如果不是跑得快,年轻的领主肯定不会改变命令,那些如狼似虎的卫兵会毫不犹豫杀了自己。 他不知道大国师对谣言本身了解有多深,但可以确定,大国师并非不能追查,而是不愿意这样做。那个老人为了维持族群稳定付出了巨大心血,多年来一直如此,这是他与牛王陛下之间最大的区别,也是所有贵族真心实意对他心怀敬意的原因。 尊敬归尊敬,但我想要的东西还是一点儿也不能少。 麻痹的,何况老子还为此付出了心爱的女人。 杀死牛伟邦的计划被迫暂时中止,先不说成功率,只要想到大国师那双睿智的眼睛,凶牛之王就觉得头皮发麻。 事情走入了困境,真正的死胡同。 巫源可怕的智慧在这种时候得到了体现。他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决定还是以谣言为武器,对磐石领进行遏制。 区别在于,这次谣言的连带利益者不是贵族,而是牛王陛下本人。 “磐石城是一块肥肉,我们想要,其他人想要,陛下也想要。既然我们无法从其他人那里得到帮助,不如大方点儿,把这块肥肉直接送到陛下面前。哼……我承认大国师的确是个公平公正的人,他所做的一切都让我无话可说。磐石城毕竟是咱们牛族的领地,他牛天浩再了不起也是必须服从陛下的命令。如果陛下说要,他敢不给吗?哈哈哈哈……” 牛凌啸简略思考了一下巫源的这些话,没有发现逻辑上的问题。他皱起眉头:“照你这么说,陛下当然能得到磐石城,可是我怎么办?我能得到什么?” 和煦的阳光洒在巫源脸上,皮肤表面泛起柔和的光泽,迷人的微笑在英俊面孔上漾开,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无人相信肮脏卑鄙的阴谋出自他那颗令万千女性沉迷的脑袋。 “你觉得牛天浩会老老实实服从陛下的命令吗?”巫源将上身往前探出,张开左手五指,做了个抓捏的动作。 “不会。”牛凌啸想也不想便张口回答,这种事情根本不需要考虑。 “陛下是天,他是天空笼罩下的一只蚂蚁。”巫源脸上的微笑变成了冷笑:“如果这只蚂蚁不听话,老天爷发怒,电闪雷鸣,降下滂沱大雨,说不定还会有冰雹大雪,活活把他淹死、冻死、压死……这种时候就需要你自告奋勇,带兵出征。反正陛下要的只是磐石城,至于人口、粮食、财物……都是你说了算。” 这主意不错,成功率很高,牛凌啸很喜欢。 巫源兴致勃勃。他觉得自己找到了人生价值,尤其是重新得到了凶牛之王的信任,相当于往权力核心又迈进了一步。什么复仇啊耻辱啊之类的想法当然要深埋心底,现在还不到算总账的时候,反正是帮着仇人打仇人,先让他们拼个两败俱伤,然后我才可能从中得利。 愉快心情只持续了不到两小时,就被心腹从磐石城带来的消息狠狠击碎。 商人金生一直是巫源的手下,他从赤蹄城派来一位信使,却不知道信使是巫源安插在自己身边的人。 “你说什么,磐石城全面使用金属货币?”巫源满面惊愕,张大了嘴,根本不相信这是真的。 信使单膝跪在地上,因为事关机密,他的声音不大:“是的。金生为了查明事情真相,带着商队前往磐石城交易,对方以金属货币支付,而且这种钱可以在磐石城通用,无人拒绝。” 说着,信使从贴身衣袋里取出一枚银币,恭恭敬敬双手奉上。 巫源脸色铁青,呼吸节奏在不知不觉间变得急促。他狠狠咬住牙齿,完全失去了平时的优雅,几乎是抢一般从信使手中抓过那枚银币,随即厌恶地挥了挥手,示意对方离开。 他比任何时候都需要独自安静。 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用力攥着拳头,坚硬的圆形银币在手心里捏着很不舒服,巫源感觉自己抓住了久未谋面的仇人,要活活将其摁死、闷死,直至粉碎。 天浩…… 他不是最反对使用金属货币吗? 我之前对他进行过那么多次试探,都失败了。 无数事实表明年轻领主是货币制度的反对者,他永远不可能站在我这边。 可是现在,他居然下令在磐石城全面使用金属货币? 巫源觉得,老天爷跟自己开了个大玩笑。 第二百五一节 儿童仪式 我处心积虑针对磐石城不就是为了钱? 我是族巫,我需要权力和财富。 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权力贵族,只能通过推行货币制度得到这些。因此,挡在我发财道路上的所有人都得死! 曾经的仇人,现在居然变成了盟友。 这样的身份转换实在太大了。 巫源独坐房中,陷入了长时间的沉思。 …… 冬神再次降临大地。 阿依生了个女儿,顺产,没有剖腹。 所有人都不明白天浩究竟以何种理由给孩子取名……“睚眦”,这两个字笔画繁复,读起来也很拗口,其中意思也让人莫名其妙。 长子囚牛趴在床边,用手指好奇地轻轻触了一下妹妹的脸。软软的,柔柔的,很有弹性,她笑起来很好看,哭起来也惊天动地,必须让母亲抱着哺乳,才能堵住她那张爆发出惊人音量的嘴。 卧室的供暖效果很不错,泥炭在壁炉里燃烧,烟囱直通屋顶,不会引发煤气中毒。 天浩走到床前,抬手抚摸着囚牛柔顺的头发,微笑之下,掩盖了感慨的叹息。 北方蛮族强大的生育能力实在很可怕,不到两年时间,阿依就接连生下一男一女,这还是在天浩身为城主和领主,多项事务缠身,极其忙碌的状态下进行。 根据基层官员(十人首)的最新统计数据,到昨天为止,整个磐石领的总人口超过三十万。 缩短至五个月的怀孕期,让蛮族女人变成了强悍的生育机器。 天浩很清楚,这是文明时代灭绝后,残留基地电脑对人工繁殖计划作出的修改结果。自动繁殖程序早在繁荣时代就输入电脑,冷冻精(和谐)子库确保了庞大的供应量。虽然无法考证北方大陆上第一个野蛮人究竟是什么时候出现,但可以确定,他(她)和所在的族群以强大繁殖能力压倒了残酷环境,让人类再次回归这个世界。 南方白人妇女的怀孕期也被缩短,却比北方蛮族略长,她们需要八个月才能分娩,儿童成年时间约为十五年。 北方蛮族只要十年。 以数量维持种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粮食却是限制一切的根本。 这个世界遭遇了太多变乱,文明时代有各种毁灭世界的方法,可无论野心家还是捍卫和平的勇士,都没有想到毁灭源头竟然来自太空,而不是人们成天叫嚣且忧心忡忡的核大战、病毒扩散、气候变化……小行星撞击同样导致了大面积核辐射,也许这就是玉米和土豆在锁龙关南、北两块大陆生长迥异的原因。 南方白人得到的好处太多了,那里的土豆亩产量高达两吨,他们以此确保了大部分人能吃饱,继而生养众多,五大王国和教廷以总人口超过三十亿的强大优势,把两千万北方蛮族远远甩在了后面。 同样是土豆,生长在大陆北方的品种产量远不如南方。这一点,天浩已经从博纳尔和师勇身上分别得到验证。 战争与地形阻绝了南北双方交流的可能,即便是大国师这种眼光超卓的人物,也无法想象南方白皮拥有如此令人羡慕的粮食资源。 狮王是个真正的蠢货,包括他的历代祖先,死守着玉米和土豆的秘密,却做梦都没有想到,当他们闭关锁国为了独占粮食收益沾沾自喜的时候,南方白皮却站在更高的位置发出阴冷嘲笑,仿佛看着一群为了残羹剩饭亡命拼杀的乞丐。 寄生很成功,天浩体内关于原主的记忆碎片已经寥寥无几。那些画面血腥又残忍,撕心裂肺,充满了饥饿与痛苦。 在北方蛮族看来,强大的生育能力是族群延续的根本,却是针对食物方面的一种补充。每年冬天,都是老人和孩子大量死亡的时候。不是饿死就是被杀,每一个村寨,每一座城市,每一个族群……久而久之,就变成了祖宗惯例。 这是残酷无比的物竞天择。大规模杀人的时候必须对适龄目标进行甄选,只有最强壮的孩子才有资格活下来,他们将成为战士,有资格分配到足量的食物。女人也一样,她们用子宫和肚皮证明了自身价值,所以在各部落相互交换的货品清单上,最能生的女人总是最值钱。 可怕又残酷的挑选,成为了北方蛮族延续至今的基础。 天浩觉得是时候打破这个坚固丑陋的瓦罐。 与其说野蛮人很幸运,不如说这是上天赐予他个人的机遇。甲四十三是一块宝地,虽然没有在那里找到高产型马铃薯,却找到了YC0045型海水稻。 这是文明时代留下的宝物,其价值远远超过黄金和钻石。 大片荒地得到利用,人们在欢笑和疑虑中播撒种子。野蛮人一点儿也不懒,然而适合耕种的土地太少,导致产出无法满足空瘪的胃囊。大毁灭时期因行星撞击引起的地壳变动挤压陆地板块,导致新的山脉形成,残存基地执行人类再造计划依循旧世界大陆为基础,却不知道野蛮人为此付出了惨重代价,无数人因此饿死、被杀、挣扎。 整个磐石领,播种海水稻的耕地面积约为目前小麦种植面积的百分之八十。这相当于凭空增加了近一倍的粮食产量。 这是真正的宝物,天浩暂不打算公开,除了关系亲密的汨水城,整个牛族只有磐石领持有。 领地内的新增人口超过五万,都是儿童。 他们是幸运的一代人,能吃饱。 他们同时也是幸福的一代人,因为有甜菜和甘蔗,能比他们的父母尝到更多的甜味。 泥炭作坊里经常可以看到挺着大肚皮工作的孕妇。成天呆在家里休息保胎这种事对她们来说相当于天方夜谭。生孩子在田间地头,产后一个星期下床,两个星期背着孩子上山砍柴……这些事情在文明时代女性看来简直就是恐怖传说,可是在这里,所有人都觉得顺理成章。 外面响起了敲门声,侍女走过去把房门拉开,身材高大的永钢走了进来。 他穿着一件黑色熊皮大衣,这是永钢十多年前彰显武勇的猎物,他在取皮的时候非常小心,完整保留了大半个熊头,用刀子一点点剔除肉质部和骨头,用鱼胶把尖锐的熊牙粘上去,做成一件漂亮熊口罩头连帽皮袍。 “大人,时间到了,他们都在外面等您。”永钢欠了欠身,面对天浩恭恭敬敬行了一礼。今天是个重要的日子,换了平时,他根本不会拿出这件象征自己身份与实力的皮袍,穿戴得如此正式。 天浩微笑着点点头,伸手在囚牛肩膀上轻拍了一下:“来吧!” 阿依抱着女儿,坐在床上,用尊敬且骄傲的目光看着父子俩走出房间,离开视线。 城主府外的广场上,多达上万名孩子排成五列横队。他们密密麻麻聚在一起,最小的有两岁,最大的五岁,各队队长同样由孩子担任,所有人的目光纷纷聚集在天浩身上。 阴霾的天空中浓云密布,狂风席卷着雪花肆意呼啸。雪不算大,风力却很强劲,吹在脸上一阵生疼。 天浩看了一眼站在身边的儿子,囚牛看懂了他眼里表达的意思,随即点点头,抬脚朝着广场上的人群跑去。 今天,他是他们当中的一员。 碎齿双手捧着一个薄铁皮做成的话筒,递到天浩面前。他随手拿起,发出洪亮震耳的吼声。 “都给我跑起来!” 庞大的孩童队伍开始转向,以城内事先做好各种标示的主要街道为行进路线,开始了稳定有序的长跑。 在寒冷的冬日锻炼,历来是北方蛮族的传统。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做马拉松,却明白只有跑得快才能追上敌人的道理。为了砍下对手的人头,为了吃饱,必须从小训练。 领跑者是成年人,也是天浩身边因为战功受到嘉奖的亲卫。 严格来说,这不能算是正常训练,而是天浩最新颁布《磐石领儿童冬季训练计划》的开始仪式。 老祭司紧紧拢住暖和的皮袍,站在天浩身侧,望着他高大的侧影,内心充满了激动。 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参加此类仪式。比祭祀神灵更加隆重,也更有意义。 在刚刚结束的这个收获季节,老祭司亲眼看到海量的粮食装满了仓库。 以前没有磐石城,还是个小寨子的时候,谁能想到珍贵的大米能装满一整间木屋? 现在,高大的仓库用石料建造,内部容量庞大得令人难以想象。用棉布口袋装粮这种行为在老祭司看来实在很奢侈,然而以往无数例子都证明天浩是对的,他也实在找不到反驳的理由。以一百公斤为单位,一个个鼓鼓囊囊的粮袋堆积如山。老祭司是个有心人,他计算过,城内仓库的米面储备足够五十万人一整年的消耗。 请注意,是吃饱情况下的“消耗”,而不是按照人头每天确保最低生存标准的“正常供应”。 这还没有算上其它新建城寨的粮食存量。 鱼干和腌肉的计数同样不在其中。今年收获期开始前,天浩就明确规定了“粮食”的概念,它们不属于米面,列入了“肉类”和“商品”的范畴。 身为磐石领高层,老祭司当然知道济州岛的存在。那是一个特殊的地方,据最新上报的数字,曲尺在那边干得很不错,尤其是大面积烧毁林地开荒,足量的草木灰促成了今年岛上粮食丰产。目前派至岛上那些人根本吃不完,天浩下令将多余的粮食在岛上储备,等候命令随时取用。 只有饿过的人才能理解吃饱有多么幸福。 城市上空飘荡着整齐沉重的脚步声,平民们早早就得到命令,居住在长跑路线附近的民众不得离开家门,只能打开窗户观看这场典礼。 “犯我者,杀!” “辱我者,杀!” 口号就这么两条,简单明了,朗朗上口,从几万张嘴里喊出来,虽不是太整齐,却惊天动地。 老祭司做梦都没有想过能有这么多孩子聚在一起奔跑。这场面不仅壮观,更有着令他感到震撼与感慨的深厚基础支撑。 城里的祭司已经多达三百余人。他们承担了所有适龄儿童的教育任务。天浩的要求比过去更高了,除了正常的认字学习,还规定了很多额外的内容。 《三字经》是基础课本。天浩进行了修改,要求祭司们对学生主讲忠孝礼仪,爱族爱家。 “二级祭司职称考试”是天浩搞出来的恶趣味。在这个时代,“教师”的称谓显然不如“祭司”朗朗上口。领主大人规定高级祭司可以拿到更多薪水,前提是必须参加领主大人亲授的高等学习班,通过考试,拿到证明身份的签字文件。 针对适龄儿童的数学课程已经开始,物理和化学初级班也在筹备。 文学艺术就算了,目前没有这个必要,尤其是在厕纸全面普及以前,天浩觉得教小孩子在纸上画画实在很浪费。就算磐石领在未来几年能出一个堪比达芬奇、米开朗琪罗、徐悲鸿或齐白石之类的人物,又有什么用? 我需要能砍下敌人脑袋的勇士,而不是艺术家。 老太婆桂花是个例外,她获准成为磐石城学校特聘的音乐祭司。之所以加上“音乐”这个前缀,是为了区别于其他祭司,表明她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行巫者。 《我的祖国》在磐石领风靡一时,现在大人小孩都会唱。 在所有人看来,伟大的年轻领主与神灵没什么区别。他很快拿出了新的音乐作品,《龙的传人》。 遥远的东方有一条龙,它的名字就叫中国。 遥远的东方有一群人,他们都是龙的传人。 不同于《我的祖国》,天浩对这首歌只字未改。他曾在黑角城皇家档案馆的泥模板看到过这些文字,野蛮人不懂音律,不知道这是一首歌。遗传基因有着牢固的记忆,促使他们保留了这些意义模糊,难以辨识的内容。 在野蛮人的概念当中,“龙”是一种神物,只是没人见过。 第二百五二节 一起发财 奔跑的孩子们开始流汗,开始喘息,他们速度不减,即便是体质最弱的孩子也咬牙跟上,拼命发出声嘶力竭的吼声。 他(她)们用这种方式证明自己是个强壮的人。 长跑很快结束。按照之前编排好的队形,孩子们分为男、女两部分,由队官们带领,前往不同区域。男孩走进广场,女孩绕过高耸的塔楼,来到位于北侧护墙与建筑之间的空地。这里提前备好了一桶桶净水,他们纷纷脱掉衣服,赤(和谐)裸(和谐)着身子,在成年队官的监视下,抄起桶里刺骨的冰水往身上泼,用狂放且令人震撼的方式冲洗泥垢。 这是北方蛮族的传统,小孩子每天冬天必须以冰水沐浴的方式证明其强壮。冷得打哆嗦的人直接剔除,当场杀死,只有活下来的人才能得到食物。 天浩改良了野蛮人的做法,却并非全盘否定。他需要健康的追随者,而不是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废物。有时候想想文明时代弱不禁风的伪(和谐)娘,他自己都觉得好笑,为什么那个时代如此宽容,连这种垃圾都能容纳,更有无数傻逼疯狂追逐? 磐石领今年粮食丰收,却没有一颗粮食能用来养活废物。 完成冬浴仪式的孩子重新回到了广场,他们换上了干燥的厚衣服。测试体质固然重要,却不能因此白白造成损耗。 无数崇拜的目光聚集在天浩身上,他高高举起右拳,带着说不出的狂放用力挥舞。 “明年,我们会过的比现在更好!” 这比任何鼓励都管用。 其中意义,也不难理解。 五年的免税期,明年是最后一年。 不知道是谁首先喊起了“领主万岁”,起初是零零星星,很快汇聚成堪比海啸和风暴还要猛烈的音潮。 这股力量是如此强大,就连太阳也仿佛从沉睡中被惊醒,它用光线撕开厚重的云层,透出一片耀阳的金黄。 …… “盛兴隆”生意做得越来越大,尤其在这个刚刚降临的冬天,祖木惊喜的发现,无论狮族还是虎族,已经有半数左右的人口用上了泥炭。 准确地说,应该是泥炭为基础制造的蜂窝煤。 巨大的牛车不断往返于磐石城设置在各地的商行之间。祖木选择各部落与牛族边境的主要城市为转运中心,所有泥炭以此为基础发往各地。实际上,这也是“盛兴隆”商行泥炭生意所能维持的极限————因为道路状况与运力方面的限制,能扩张到目前的程度,很难再有所寸进。 祖木已经很满足了。 与虎族的交易很有赚头,大量马匹源源不断运往磐石城。计算下来,前前后后超过上千匹。虎族人一直没有发现马夫与祖木之间的肮脏勾当,至少那些被注入精(和谐)液的母马现阶段无法从外表进行判断。情报部与祖木保持着密切联系,他知道年轻领主对自己的工作很满意,特别给予了口头嘉奖,实质性奖励得等到返回磐石领,直到那时,祖木才能带着成功人士的骄傲与满足,渡过幸福的余生。 狮族的主要贸易项目仍是粮食。祖木仔细观察过,其实狮族内部的粮食供应也很勉强,尤其是边境和偏远地区,仍有很大的粮食缺口。然而狮王恪守承诺,首先满足锁龙关方面的军队供粮。得益于玉米和土豆强大的环境适应能力,总的来说,狮族平民日子比其它部落要好过得多。 根据情报人员传递的命令,祖木对今年的泥炭销售政策进行了修改。 在不拒绝狮族货币交易的前提下,对大宗货物购买商家提出要求,必须以部分纯金、纯银进行支付。 祖木小心翼翼控制着支付比例,约为百分之五。视具体情况,更低的比例也能接受。总之,在确定大部分利润(狮族货币)能购买粮食和其它物资的前提下,尽量收取金银。 “我喜欢金子,呵呵,看我这颗牙,就是金子做的,是不是很漂亮?” “我喜欢银子,瞧我这戒指就是银子做的,还有我家里吃饭的碗和筷子,都是银的。” 明晃晃的大金链子戴在脖子上很重,祖木经常有种脑袋被坠着耷拉到地上的感觉。他用这种特殊嗜为掩饰,很是收拢了一批黄金白银。 简单粗暴的拒绝狮族货币就是找死。在狮族领地上做生意,还拒绝使用本族货币,这要么是对人生产生了怀疑,要么是干脆活腻了。 习惯是人类的一种自我催眠,很难更改。祖木坚决执行天浩的命令,以低廉的价格向其它部族大量输入泥炭。时至今日,包括虎族和狮族在内,至少有上千万野蛮人放弃了木柴,转而以这种燃烧时间持久的东西烧火做饭。 其实人类的思维就这么简单,便宜方便的就是好东西,何况祖木真的没有在泥炭这个项目上赚太多钱。 当一个行业变得兴盛,看到亮晶晶的银币成堆装进别人口袋,商人们自然眼红心热,他们抛弃了之前嘲笑旁观的态度,主动找到祖木,想要分一杯羹。 “兄弟,虽说我是狮族人,可咱们几千年前都是一个老祖宗。你这泥炭生意做得很红火,要不这样,我来做你的分销商怎么样?” “钱是永远赚不完的,多个朋友就多条路。我说祖木兄弟,我那个商行主要做狮族南边的生意,要不咱们商量商量,北边我不掺和,让给你,你跟磐石城那边说说,我自己带人拉货,这样大家都有得赚。” “是啊,你想想看,你的商队每次只能拉那么点泥炭过来,其它部族也需要,你却供应不了那么多,真的很亏啊!现在这部分我们帮你补上,也算是一举两得,大家一起发财。” 神灵作证,这些人都是自己找上门,祖木根本没有私下鼓动。他深信年轻领主说过的那句话————只要有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利润,商人们就会爆发出前所未有的自觉性,全面推动泥炭普及。 祖木很清楚,找上门来的这些人有很大一部分是贵族,虎族狮族都有,甚至还有鹰族和鹿族。其实狮王根本用不着绞尽脑汁推行货币制度,随着社会进步与社会发展,货币必然与野蛮人产生紧密联系,谁也离不开谁。 “盛兴隆”收购的货物种类比以前更多了,尤其是动物毛皮,已经代替了粮食,成为目前交易的最大宗项目。 被别人分走利润终究不是什么好事,可是祖木无法拒绝。有些家伙来头很大,比如狮王陛下小舅子二姨夫四姑妈女儿侄子表姐的弟弟,虎王陛下六大爷老婆妹妹堂弟的表哥,还有各种城主、统领、高阶巫师的代言人……他们都是些了不得的大人物,属于跺跺脚就能让地面晃三晃,一口唾沫就能决定某个平民生死的实权者。 祖木很为难,至少表面上看来是这样。 必须有一个激烈思想斗争的过程,他在暗地里没少发牢骚,不外乎是埋怨争抢利益的人太多,而且一个也不能得罪。有好几次,公开或私下的场合,祖木喝得酩酊大醉,喷吐着呛鼻的酒气,像疯子一样指天叫骂。 “都他1吗的欺人太甚。” “我大老远的把泥炭从磐石城运过来,我容易吗?” “赚钱的生意都让他们抢了,我还怎么活?” 纯粹就是骂几句而已,等到酒醒,该怎么样还怎么样。 这些人也不敢逼迫太甚,他们很清楚,祖木是磐石城的代言人。尽管牛族和其它部族之间偶尔爆发战争,去年还灭掉了豕族,但生意就是生意,没人会跟钱过不去。 无论逼死或逼走祖木,甚至动用权力查封“盛兴隆”,都是得不偿失的愚蠢行为。 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没有祖木在中间牵线,谁也别想从磐石城拿到一块泥炭。 在共同的利益面前,再强硬的人也必须软化。利欲熏心的家伙们很快结成同盟,他们成立了一个松散的商业联盟,公推祖木为会长,约定以各家的势力分摊泥炭销售额度,祖木的“盛兴隆”可以在其中占据百分之三十,各部落参与进来的商人共同确保他永远享有这部分利润。作为回报,祖木必须帮助大家说动年轻的磐石领主,拿到约定的泥炭销售份额。 任何利益集团的形成都需要一个过程。谁也没有意识到祖木在演戏,他们只看到了表面上本该装进他口袋的钱掉了出来,却没想过从最初开始这就是一个局。 祖木亲笔签名的商业介绍信很值钱,至少五百两黄金一张。 只要持有这张写满了文字的纸,就能从磐石城以成本价购买约定份额的泥炭。 祖木这次表现的非常坚决————按照各人需要的泥炭数量,五百至一千两黄金绝对不打折扣,而且必须是经过检验的纯金,不能用狮族流通的货币或其它货物抵扣。 之前的懦弱、无奈、哭喊、叫骂统统都是伪装,看着无可奈何拿出真金白银换取介绍信的商人们,祖木心里乐开了花。 磐石城的泥炭生产力高得惊人,傻大黑粗的豕人很难担任技术性工作,他们对纯粹消耗力气的挖矿石泥炭采掘干得很欢。人人都有一个发财梦,人人都想在磐石城得到一套属于自己的新屋。天浩制定的奖励制度在他们看来很公平,无可挑剔,没人想过这是万恶该死的剥削行为,也没有脑子抽筋的家伙跳出来指责年轻领主是趴在劳动人民身上的吸血鬼。他们每天都在自己的幸福拼命努力,收获多得惊人,积存下来的泥炭堆满了几十个露天临时货场。 单凭“盛兴隆”自己的运力,根本无法解决如此之多的泥炭。东西太多只会造成商品积压,天浩迫切需要将它们换成粮食、布匹、毛皮、金银…… 这个时代不存在所谓的“招商引资”,主动给别人好处只会引起怀疑,心不甘情不愿的退让才能让商业竞争者产生快感,他们认为是通过自己的聪明智慧得到利润,却从未想过着其中存在的某种猫腻。 实际上,根本用不着什么介绍信,这玩意儿一钱不值。 只有用金钱换来的东西才会令人珍视,哪怕它是一张擦屁股都嫌硬,随时可能划破皮肤引发痔疮的纸。 今年第一场大雪落下的时候,来自六个部族,总共十一个商行的主管来到了磐石城。 天浩站在城主府宽阔的阳台上,双手扶着栏杆,支撑略微向外倾斜的上身,像鹰一样俯瞰聚集在楼下空地上的那些商人。 天狂和碎齿分别站在他身后左右,两个人都是同样魁梧彪悍的体格,都喜欢使用沉重的长柄战斧为兵器,如果忽略掉两个人在外貌上的差异,只看背影,完全有理由认为他们是一对双胞胎。 碎齿对自己身份摆得很正,天狂毕竟是领主的兄长,有他在的场合除非领主大人下令,否则轮不到自己说话,但面上的客套还得有,他偏过头,冲着天狂微微一笑,后者对他这番做派心领神会,同样以微笑致意,随后向前走了两步,在天浩旁边站定,用钦佩的语气发出声音:“老三,都被你说中了,这些家伙主动来给咱们送钱。” 天浩的笑意很淡,同时兼具无所谓和意料之中的神情,他拢了拢身上的皮袍,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下面那些人,说了一句让碎齿和天狂感到莫名其妙的话。 “他们是韭菜。” 两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脑海里立刻浮现出茎秆细长的绿色植物。这玩意儿很常见,尤其是夏天,生长旺盛,野蛮人吃的很多。 “我不喜欢韭菜。”碎齿嘟囔着摇摇头:“我不喜欢那股味道。” “韭菜肉馅包子不错。”天狂的大脑回路与碎齿差不多,停留在食物阶段,但他至少比碎齿多想了那么一点点:“老三,你该不是想把这些商人剁碎了做韭菜包子吧?” 第二百五三节 介绍信 两个不同时代人类的思维差异是如此巨大,天浩只能报以苦笑,他再次发现循循善诱的智慧提升对野蛮人毫无作用,至少他们现在无法理解胜利者挥舞镰刀收割韭菜的快感,这份快乐注定了只能由自己独享。 …… 为了表明自己重视的态度,天浩在城主府大厅接见了这些商人。 与所有贵族府邸一样,大厅墙壁上少不了各种装饰。主要是野牛头骨,多达十几个。这种动物与它们在文明时代的祖先区别很大,除去体量方面的增加,最令人瞩目的就是犄角,非常巨大,经过野蛮人的进行打磨,锐利的角尖堪称杀人利器。 卫兵带着商人们从敞开的大门走进来。他们的服装颇为单调,有长袍,也有衣服和裤子,看得出来这些服装经过精心裁剪,没有粗糙的边角线头,尤其是在染色方面,偏重于鲜亮明快的钴蓝与藤黄,而不是像普通平民那样,以经久耐脏的灰色、深蓝、黑色为主。 “欢迎诸位光临磐石城。”他从王座上站起,敞开双臂,笑容可掬:“朋友来了有好酒,诸位远道而来,今天晚上我设了宴会款待大家,到时候还请多喝几杯。” 商人们对天浩的年龄感到惊讶,他们听说过这是一位年轻的领主,却从未见过,直到现在,看着天浩那张英俊且带有几分生理性稚气的面孔,很多人下意识在心中给他打上了“只不过是个孩子”的思维标签。 年轻的大人物并不罕见。只要这个世界上有王权和贵族存在,家族继承将永远持续下去。三、五岁大的孩子都能封王,何况区区一个领主? 平心而论,这位年轻城主的排场很大。别的不说,光是看看站在大厅四周的那些侍女,都是真正的美人。她们腰肢肥圆,有着粗壮的腿脚和胳膊,尤其是下巴,低头时可以看到明显的皱褶,那是脂肪在颈部堆积产生的特殊效果。如果日常伙食很糟糕,没有油水,女人们只会饿瘦变成一堆可怕的包(和谐)皮骷髅,根本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圆润、肥实、油光水滑。 再看看她们身上穿的衣服,很有特点,也显出了年轻领主的富有和特殊审美能力。大厅地下安装着供暖管道,房间里暖融融的,侍女们身穿薄质上衣和短裙也不会觉得冷。衣服很紧,在身体表面勒出男人们最喜欢的脂肪挤压曲线,就像一块半凝固状态的油脂,含在嘴里,随着舌头与口腔的挤压,在不同位置和角落里滑来滑去,缓缓融化。 短裙也很吸引眼球。平时劳动的时候,为了行动方便,野蛮人妇女会挽起袖子,卷起裤腿,或者干脆裁剪成短裤穿着下水田栽秧。商人们见多识广,不要说是露胳膊露腿,就算赤1身1裸1体的女人也见得多了。可无论老中青任何一个年龄层次的女人,都无法与磐石城大厅里的侍女相提并论。 她们的短裙款式很特别,大腿侧面有一条奇特的开叉。这种该死的做法简直就浪费布料,却恰到好处露出腿部,随着布料翻飞与走动,令人浮想联翩,肾上腺素分泌速度也随之剧增。 其实这种事情没有任何悬念,所有商人都知道裙子下面就是腿,无论形状、颜色、肌肉结实程度都没有悬念,只要看看侍女暴露在外面的小腿和膝关节就能推断出被布料遮挡的隐密。然而人类的好奇心就是这般不可思议,就像蓝胡子离开家时警告过他的新娘:我给你家里所有房间的钥匙,除了那扇被我指定不准打开的门,你可以在整个城堡里自由活动。 可怕的好奇心是如此强烈,哪怕已经知道布料下面的答案,仍会控制不住想要掀起来看看,验证一番。 在商人们看来,这就是专属于贵族的排场。平民不可能穿这种衣服,至少不可能在公开场合穿成这样。虽然只是一件衣服,一条裙子,她们却立刻显得花枝招展,妩媚动人,无论气质还是给人的感觉都比普通平民提升了好几个档次,偏偏还混合着一种极其古怪,令人不可亵渎的高贵感。 先入为主的观念扫清了理智,人们开始怀疑来到磐石城之前听过的那些传言————这位领主实在太年轻了,怎么看都不像是带领民众从区区几百人小型村寨逐渐发展成大型城市的统治者。如果要说他背后没有来自其它贵族,甚至是牛王陛下本人的支持,根本不可能做到今天这种程度。 天浩脸上洋溢着富有男性魅力的微笑,他环视四周:“耽误别人的时间是一种恶劣行为,我看过诸位递交的文书,知道你们的来意,磐石城欢迎每一个合作者,前提是你们必须诚实守信,同时还得遵守这里的规矩。” 规矩? 一个身材瘦高的商人站出来,试探着笑问:“大人,如果我在这里看中一个姑娘,想要把她带走,这种行为是否符合城里的规矩?” “这得看你以什么样的方式把她带走。”天浩舒展了一下身体,语调口吻显得随意:“只要她本人及其家人同意,我会给你开具放行证书,甚至还能给你举行一个小规模的祭祀仪式,祈求神灵赐予你们幸福。呵呵,我是领主,也是一个行巫者。” 这话在商人中间引起了一片赞叹。能够与神灵接触的人身份更加高贵,在某种程度上,比掌控权力的王者更能得到尊敬,同时也是诚实守信的化身。 “谢谢!”那名商人右手按在胸前,对天浩欠身行了一礼,他的话语充满了兴奋:“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开始我们之间的合作了。” 天浩微笑着抬起右手,伸出食指:“在这之前,还有一个小小的验证环节。” 验证? 众人面面相觑。 “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从我这里得到泥炭。”天浩的微笑在这种场合永远是那么得体,显得彬彬有礼,丝毫没有权力者特有的强势感:“我从不否认我的观点,我喜欢和生意人打交道,我们会成为朋友。出于利润方面的考虑,我必须对整个市场进行规划。就像一张很大的肉饼,两个人分,两个人都能吃饱。可如果增加两个人,每人就只能得到四分之一。” 他没有直接把话点破,但道理很清楚,商人们都能明白。 还是之前说话的那个人,他首先打破了沉默,试探着问:“大人,您的意思是,限制参与泥炭销售的人数?” 天浩看了他一眼:“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暗眼。”瘦瘦高高的商人连忙回答:“我是鹰族人。” “泥炭是一门赚钱的生意,但不是每个人都能享有这份好处,所以我必须确认你们的身份。”天浩脸上一片坦然:“呈上你们的介绍信,这是必不可少的检验环节,也是对你们所有人的公平。” 这话说得有理有据,商人们心悦诚服,纷纷排着队,依序走到天浩面前,向年轻领主呈上各自的资质文件。 连续验了四个人,都没有问题。 天浩微笑着从第五个人手中接过信纸,随手捏了一下,目光落在纸面上的时候,他神情顿时变得凝重起来,继而收起笑意,冷漠严肃从皮肤下面透出,目光也变得锐利。 “你叫什么名字?”天浩抬起头,视线离开信纸,将站在眼前的商人牢牢罩住。 这是一个身材壮实的男人,尽管有些不安,他脸上仍然挂着微笑:“回禀大人,我叫建中。” 天浩想要知道的答案显然不只是此人名字这么简单。他扬起手中的信纸,语调变得森冷起来:“请你告诉我,你从哪儿弄到的这张介绍信?” 不等对方回答,天浩上身前倾,凑到很近的位置,释放出逼人的气势,用野兽猎食前的目光盯着建中:“或者我换种问法————告诉我,这究竟是什么?” 建中呆住了,一时间哑口无言,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足足过了半分钟,因为惊吓产生的冷汗从皮肤表面渗出,他才猛然惊醒,抬手抹了一把湿漉漉的额头,结结巴巴地回答:“……我……这是……这是祖木……不,这是我花钱从祖木那里买的啊!” 天浩并未因此放过他,冷笑着,松开手,任由手中的信纸轻飘飘落下:“这是假的。” 雷霆般的震撼在建中脑子里轰然炸开。 “这怎么可能?”他陡然睁大双眼,忙不迭弯腰捡起信纸,声嘶力竭尖叫着辩白:“我花了五十两黄金才从祖木手里买到这张介绍信,怎么……怎么可能是假的?” 天浩冷冷地看了他几秒钟,带着上位者特有的威严和气势,冷笑着慢慢挥了一下手:“你让在场的诸位看看,听听他们怎么说。” 周围的人纷纷安静下来,一个与建中关系较好的商人快步走到近前,从他手里半拖半扯过那张信纸,手指接触的时候,商人脸上急切的表情瞬间定格,他抬起头,用古怪的目光看着建中:“……领主大人说的没错,你这张介绍信的确是假的。” “我来看看。”鹰族商人暗眼也走了过来,第一眼看到信纸的时候,他不由得笑了。 “这当然是假的。”暗眼不断地摇头。 听他这么一说,其他人也纷纷围上,七嘴八舌发表议论。 “这假的也太明显了。” “这种东西也值五十两黄金?开玩笑吧?” “领主大人还真没冤枉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居然拿着一份假玩意儿来冒充,胆子挺大啊!” “喏,给你看看,这是我的,你自己对比一下。” 这些商人从来就不是铁板一块。 他们纷纷拿出各自的介绍信递到建中面前。其实根本用不着这么多人一起作证,只要随便有两、三张介绍信作为对比,建中自己看了就知道问题出在哪儿。 纸张质量是最明显的差异。包括暗眼在内,商人们的介绍信纸面光滑,有着极好的厚度与韧性。反观自己手里的这张,很软,质地轻薄,虽然纸面上书写的文字内容一模一样,却一眼就能看出是两种截然不动的东西。 更重要的是介绍信落款,自己的介绍信右下角只有一个祖木签名,其他人的除了正常签名,还加盖了一个醒目的红色印章。 如此之多的破绽,当然是一张冒牌货。 天浩用冰冷的目光盯着建中:“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我……我没有欺骗您啊大人!”建中“扑通”一下双膝跪倒在地上,他吓得脸色惨白,浑身颤抖,连话都说不清楚:“这张介绍信我真是从祖木那里买的,足足花了我五十两黄金,我……我说得权势真话,没骗您啊!” “祖木?”天浩嘴角显出一丝阴冷的笑容:“把所有过错推到一个不可能来到这里为你作证的人身上,有意思吗?” 建中一下子理屈词穷,他被吓得面如土色,一个劲摇头:“我没有……我这就回去找祖木,是他,都是他干的。” 想法与行动之间配合的如此紧密,建中当即转身,连滚带爬站起来朝着大厅出口跑去。 “抓住他!”身后,传来天浩凶狠的威严命令。 卫兵们一拥而上,反拧着建中的胳膊,将他押回王座前。 “你的胆子真大很大。”天浩眼睛里燃烧着所有人都能看到的愤怒火焰:“居然用一张假的文件来我面前招摇撞骗。你以为磐石城是什么地方?” “你……你不能这样对我。我是狮王陛下的……亲戚。”卫兵力气很大,从后面紧紧扣住建中的脖子,勒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我,我真的没有骗你。” “你觉得我不够公平吗?还是认为我的做法简单粗暴?” 天浩嗤笑着摇摇头,抬手指了一下距离自己最近的鹰族商人暗眼:“你和他们一起来到磐石城,你们在路上应该有很长一段距离同行,你有很多机会与他们交流,别告诉我你什么都不知道,这种谁也不会相信。” 第二百五四节 排水量 建中是个特殊例子,也是祖木按照天浩的要求,提前安排在这些商人里的必死者。当然,建中本人对此一无所知。他脑子里全是关于发财的美好向往,怀着对未来美好的希望来到磐石城,也的的确确在祖木那里给足了钱,五十两黄金丝毫不少。 建中没有撒谎。 他的确是狮王陛下的亲戚……远房亲戚,几乎不走动的那种,关系远到狮王根本不记得家族里有这么一号人,但这并不妨碍建中以王室血缘为由头,成为了狮族王室的泥炭特供商。 所有人都希望利润最大化,天浩也不例外。 他订出的泥炭批发价格不算高,却必须为此设置门槛。这跟“贵族”一词的解释是同样道理,稀少而高贵,只有符合某种条件的人才有资格加入。 祖木是第一道门槛,只有缴足了黄金白银的人才能得到介绍信。 不是每个有钱人都能参与其中,“防伪”是第二道门槛,也是天浩与祖木约定的一场公开表演。 建中的那张介绍信的确出自祖木之手。与另外十张介绍信比较,这份文件纸质粗劣,没有加盖印章。祖木不会告诉建中这是个坑,是个必须抵达磐石城才能当众揭开的悲惨谜底。年轻的领主需要一个骗子,所以你必须招摇撞骗,必须拿着一张明显有漏洞的假文件在所有人面前公示。 这其实算是一场赌局。 介绍信是珍贵之物,是专属于每一个用真金白银从祖木那里换取购买泥炭资格商人的秘密。如此重要东西当然要随身携带,就算商人们结伴而行,拿出来互相炫耀对比的可能性也极低。哪怕关系再亲密的老友,在金钱利益面前也不断泄露底牌。我知道你有,你也知道我有,那就用力捂着,大家各走各的路。 天浩所说的“交流”,就是这个意思。 建中一路上从未给别人看过自己的介绍信,其他人也一样。他自始至终不知道自己花重金买了一份假货。 “你的胆子很大,竟敢骗到我头上。”天浩对卫兵发出凶狠的命令:“砍掉他的脑袋,挂在城门上示众。” 哭喊与挣扎没有任何效果,这种时候没人会站出来帮着建中说话。谁也不是瞎子,所有人清清楚楚看到是建中自己拿出那张介绍信,伪造的痕迹太明显了……也难怪,对于一心想要发财的人,往往会做出疯狂愚蠢的行为。他肯定没走正规渠道在祖木那里花钱,而是用了别门心思,从其他人那里打听到介绍信的款式与文字内容,照样伪造了一份,结果在年轻领主这里露出马脚。 就算现在没有出现真正的伪造者,以后也难保有人往这方面动脑筋。一个活色生鲜的例子比任何口头威慑都管用。没人会惧怕纸面上的条令,死人脑袋比任何语言都能说明问题。 龇牙咧嘴的人头很快送了上来,断颈位置用石灰抹过,翻白的眼睛,微张肿胀的嘴唇,永远凝固在脸上的惊恐和不甘……这一切在活着的人看来毫无意义,有几个商人甚至发出无声冷笑,暗自庆祝又少了一个竞争者。 “现在,谈谈我们之间的生意吧!”天浩大声宣布,重新坐进了椅子。 巫且带着三名年轻祭司从侧门走进大厅,他们手里端着各种称量器具。 没有漫长的讨价还价,天浩的定价不算高,甚至比商人们的心理预期略低一些,这确保了他们有丰厚的利润,磐石城方面也可以在短时间内清空货场,不再积压泥炭。 一切都很顺利,直到双方约定以何种方式支付。 年轻领主的态度非常坚决:“磐石城不收狮族货币,我只要黄金白银。” 他停顿了一下:“还有这种钱。” 天浩随手从衣袋里摸出几枚新造的金币和银币,递给站在近处的鹰族商人暗眼,分发给其他人。 精美的钱币立刻在商人中间引起阵阵惊呼。 “我以前从没见过这种钱,做得真不错。” “这应该是用了特殊模具,非常规则,两边的图案很漂亮,还有这儿,你看看,打磨得很光滑,摸起来一点儿也不糙手。” “挺沉的,这里头掺了黄金,是真正的金币。” 等到议论逐渐平息,一个身材高大的商人迈步走出,他面对天浩躬身行了一礼,认真地问:“大人,这是牛族新造的货币吗?” 天浩注视着他,没有直接作出回答:“这种货币目前只在我的领地流通。” 商人脸上露出了然的神情:“既然如此,为什么您不肯接受我们狮族的货币?” “因为你们的钱太假了。”天浩脸上露出讥讽的笑意:“简单来说,就是含银量不足。” 狮族商人皱起眉头,他伸手从衣袋里掏出几枚狮族银币,与左手的新造银币摆在一起:“大人请看,这是我们狮族的银币。我承认,在金属制造工艺和技术方面,狮族比不上你们牛族,但两种货币的区别也仅限于此,您可以称一下两种银币的重量,其中不足的部分可以单独列出来,在交易总额里进行补充。” 天浩目光紧盯着他:“你好像没有明白我的意思。一块普通的金属,一块真正的银币,它们的价值能一样吗?” 狮族商人皱起眉头:“大人,我没有冒犯您的意思,但我不明白,您刚才拿出来的这种银币,无论外观还是重量,都跟我们狮族的银币区别不大,您为什么说我们的钱里不含银?” 天浩冷笑了一下:“想知道答案吗?没问题,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 他随手捏了个响指,巫且带着那些祭司快步走上前来,碎齿带着卫兵从侧面房间里搬来两张桌子,还有一个很大的木箱。当他们掀开箱盖的时候,人们看到箱子里装着各种熟悉的称量用具,还有一块沉甸甸的亮银色金属。 “这是一块纯银。”天浩指着那块金属,认真地说:“如果诸位对此抱有异议,可以用你们认为正确的方法检验。别担心,任何方法都行,破损或者割裂都不会改变它的价值。” “我来试试。”鹰族商人暗眼走上前来,他卷起衣服袖子,用小刀从银块表面切下一些,对着阳光仔细端详。 商人们不知道天浩口袋里究竟卖得什么药,但他们对天浩的做法和言语产生了兴趣,纷纷聚过来,围在暗眼身边,很快确定了这是一块纯银。 也有人觉得不太甘心:“应该把这块银子砸扁,看看里面有没有掺假。” 没人附和他的意见,虽然大家都觉得他说的有一定道理。 天浩平静地发出声音:“这块银子重一公斤,是真正的纯银。” 包括暗眼在内,商人们微微点头,却不以为然,不明白年轻领主究竟想表达什么。 巫且走过来,从暗眼手中拿过银块。 他做这件事的时候,一名祭司从旁边地上拿起一个很大的木盆摆在桌上,另一个祭司弯腰从箱子里拿出一个小木盆,放进桌上的大木盆里,然后往小盆里倒水,很快将其装满,水面刚好与木盆边缘齐平。 当着所有人的面,巫且双手扶着银块,轻轻放入水中,随着银块落下,多余的水被挤出来,沿着盆边缓缓流下,在底部的大木盆里汇聚。 很简单的动作,丝毫无奇,任何一个人都能做到。商人们不明就里,他们看着巫且小心翼翼双手抓住小木盆两边,将其拎高,从大木盆里取出。等他做完这一切,守候在旁边的祭司把大木盆倾斜,将里面的水倒入一个土陶杯子。 “你们都看到了,这是一公斤纯银从盆里压出来的水。”天浩声音里流露出智慧的成分,他注视着那位狮族商人:“接下来,你拿出一公斤狮族银币,把刚才的流程重做一遍,让我们看看能不能从盆里压出同样多的水?” 阿基米德是一个伟大的人,他创造了不损坏王冠就能检验金银含量的特殊方法。 北方蛮族对度量衡的概念来源于遗传基因,他们对长度和重量有着深刻理解。很早就出现了天平,各部落都在使用铅制砝码,区别在于有的天平很大,称量的货物有时候重达数百公斤。 看着木盆里溢出的水远远超过陶杯里的数量,狮族商人不由得急了,他连续做了好几次,每一次都非常小心,却无法改变摆在眼前的事实。 “这不可能,这是狮王陛下亲自核准发行的银币。”他又恼又气,说话的音量陡然提高:“一定是这块银子有问题,它肯定不是纯银。” 天浩淡淡地笑了:“我是个公正的人。既然你这么认为,那我就给你个建议。” 他从王座上站起来,环视四周:“你们远道而来购买泥炭,除了狮族的钱,应该还带了些银子。这样吧,就用你们的银子来做一次,我这里有工具,你们自己切割,一公斤纯银,不多也不少。” 没有人拒绝,这的确是最公平的检验办法。 几分钟后,看着装进另外一个陶杯里的清水,愤怒不已的狮族商人彻底没了脾气。他低着头,用呆滞目光瞪着摆在面前的银币,难以置信的喃喃自语。 “为什么会这样?陛下亲口颁布诏令,这是真正的银币,是真正的银子啊!” 天浩用冰冷的话语击碎了他心中最后一道防线:“你们的钱里其实没多少银子。铁、铅,再加上一些别的东西,表面上看起来跟真正的银没什么两样,但只要用这种方法就能进行无损伤检验。哼!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都能欺骗我们的眼睛,唯有亲手触摸,对比衡量,这才是检验真相与谎言的方法。” 在场的其他商人神情凝重,沉默不语。 其实他们心中也有着同样的疑问,只是狮族银币用了这么久,再加上狮王本人颁布诏书做保证,潜意识对这种货币也就产生了接纳心理。此事此刻,被天浩揭穿,他们感觉整个价值观和逻辑框架都产生了动摇。 鹰族商人暗眼走上前来,对天浩恭恭敬敬地说:“大人,我想用您之前的那种新造银币试试,不知是否允许?” 天浩微笑着点点头:“照你的想法做吧!” 他随即对着碎齿做了个手势,后者会意地转身离开,等到再次出现,手里多了一个很大的钱袋,当中打开,里面装满了新造的牛族银币。 有对比才能揭穿谎言,证明新造货币坚挺的价值。 北方蛮族的量具远不如文明时代精确,但误差尚在能够接受的程度。文明时代延续了几千年,无数金银伪造者前赴后继如飞蛾扑火般想要点石成金,他们积累了大量经验,无论后世警方还是政府,都通过一桩桩金银造假案件吸取经验,从而修正规则,针对不断改进的伪造方法和技术,查缺补漏。 阿基米德的体积排水量测算法虽然高明,却只能在他那个时代管用。后世,大量复杂的合金配方出现,单枚银币含银量甚至缩减到百分之四十,仍可通过改变了分子结构的合金进行体量补充,无论重量还是体积检验都无法判断真伪,只能以更加先进的金属光谱进行解读。 牛族在金属锻造及合金配比方面的高超技术得到了体现。经过天浩的精心计算,新造货币单枚含银量可降至百分之六十五。加上半自动化冲压工艺,精美的图案,精心的打磨,无论质量还是外观,全都完胜狮族银币。 左手掌握着检验方法,右手掌握价值规则,这就是天浩需要的未来市场基础。 水排量检测法简单明了,用整块的纯金纯银作证,谁敢不信? 科学家是神棍和骗子,这话并非毫无道理。至少在这个野蛮时代,天浩的确有资格装神弄鬼。 “纯金、纯银,或者新造的牛族货币,只有这三种货币能被磐石城接受。” 天浩脸上再次露出富有魅力的微笑:“当然,我也可以接受对等价值的粮食和布匹,以及其它经过协商,被交易双方共同认定的物资。” 第二百五五节 货币真相 “我是一个公平的人。” “我尊重你们,也希望你们同样尊重我。” “牛族人不是傻瓜,随便用几块破铜烂铁就从我们手中换走钢铁兵器的日子结束了。今天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希望大家能记住我的话,磐石领欢迎每一个诚实认真做生意的朋友。就像我们经常唱的那支歌:朋友来了有好酒。你们将在这里受到最好的招待,买到你们最满意的货物。” “当然,你们还应该对后面的歌词加深印象:若是来了豺狼,迎接它的有刀枪。” 说着,天浩随手抓起摆在旁坐旁边桌子上的人头,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那是狮王亲戚建中的脑袋。 …… 尽管有种种令人不快,气氛紧张的小插曲,但就整个交易过程来看,仍然算是顺利。 整整一个货场的泥炭被清空,装上商人们带来的大车,被各种牲口拖着,在车夫的吆喝声中离开了磐石城。 蜂窝煤的制作谈不上什么技术含量,北方蛮族虽然愚昧,却不是没脑子的傻瓜。这种东西只要用上几次就能明白其原理,烙印在遗传基因深处的全范围高效率模仿天赋永远不会磨损,即便是在这个时代,仍能发扬光大。 块头很大的天狂走过来,在天浩旁边站定,看着远处货场上正在指导装货的商人,声音压得很低:“老三,我觉得你这种搞法没用。” 天浩偏头看了他一眼:“你指的是什么?” “银子。”天狂直言不讳:“我们都知道银子的价值,狮王也不是傻瓜。他摆明了想用没有银子的假钱从别人手里抢东西,天底下又不止他一个聪明人……老三,我觉得这些来买泥炭的家伙肯定早就知道这件事,就算不是所有人都清楚,至少也有那么一、两个。” 天浩笑了:“你说的对。” 天狂被他的笑容弄得有些摸不着头脑,疑惑地问:“怎么……你知道?” “正如你刚才说的,我知道,而且他们当中的一些人也知道。”天浩把视线回转到远处的商人身上,淡淡地说。 这话出乎意料之外,天狂瞬间觉得脑子不够用。他皱眉思考了很久,不太确定地问:“就因为他们是狮族人?” “算是一部分原因,但不全面。”天浩嘴角略微上扬,笑容冰冷又残酷:“你以为他们装聋作哑就是好人?哼……他们也想发财,想要借着狮王掠夺财富的同时中饱私囊。还记得他们刚来的时候,我站在楼顶阳台上说过的话吗?” 天狂绞尽脑汁想了半分钟,认真地问:“韭菜?” “没错,就是韭菜。”天浩深深吸了口气:“他们肆意收割别人的财富,愚弄我们牛族,用一些毫无价值的金属圆片当做钱,换走武器和铠甲。我为什么看不起赤蹄城主牛铜?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一个没脑子的废物!从头到尾被别人牵着鼻子走,就算有那么一点点怀疑,也没想过要去证实。他惧怕遭到狮王的报复,却从未想过他是一个牛族人。” 稍事停顿,天浩恶狠狠的再次发声:“还有巫源,他是一个真正的叛徒。” 天狂第一次听说这件事,惊悚震撼的表情在他脸上迅速蔓延:“老三,你说的是真的?” 天浩沉着地点点头:“师勇亲口告诉我,三城联军攻破獠牙城的时候,巫源带着几个豕人跑到碎金城向他求援。卑躬屈膝,苦苦哀求,就差没跪在地上磕头。师勇当时就觉得奇怪,豕人与其它部族的外表区别很大,而且巫源刚见面就表明了他的身份。那时候师勇站在不同立场,被俘后也拒绝投降,这件事情才一直瞒到现在。” 强烈的杀意从天狂体内释放出来,如同一股强劲的气流,瞬间席卷了以他为核心的小范围圈子。他下意识抬手去抓斜插在背后的长柄战斧,冰凉坚硬的金属握柄在手心里紧贴又松开,理智告诉他这种动作毫无意义,但天狂就是觉得眼前仿佛晃动着一个肮脏卑鄙的影像,很模糊,却能看清对方尖锐的獠牙,流淌着毒汁的舌头,还有那张丑陋到极点的脸。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天狂从不怀疑天浩的话。在过去的几年里,无数例子早已证明只要是他以肯定语气说出的内容,哪怕再荒谬也会成为现实:“他是巫师,他是我们雷牛部的族巫啊!” 天浩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这同样是他想要知道的答案。 侧转身子,注视着站在旁边的天狂,看着他魁梧巨大的身躯,一双燃烧着愤怒火焰的眼睛正朝着红色转变,那是被激怒大脑促使眼部充血导致的效果。 “可能是因为权力,也可能是因为财富。”天浩的声音非常冷静:“每个人做事都需要理由,需要与利益有关的驱动。一个人杀了另一个人,凶手可以得到死者的财产,以及食物。如果把凶手的地位抬高,一位城主,一位领主,甚至是一个王,他通过杀人这种行为就能得到更多的东西:一座城市,一块领地,一顶王冠。” “他已经是族巫了,除了雷角之王,他是我们部落里真正的第二号人物。”愤怒驱使肌肉在天狂脸上扭曲:“就连老祭司见了他也要行礼下跪,老三你也得对他恭恭敬敬,他……究竟想要什么?” “巫源不是头领,不是城主,更不是领主,所以他只能以行巫者的身份往上走。”天浩用平淡语调述说自己的猜想:“成为一族国师是所有行巫者的梦想,但不是每个人都能这么幸运。自古以来,财富是权力的最佳匹配,穷困的国王被人鄙视,肆意挥洒金钱的王者才能得到尊敬。” “牛伟邦正值壮年,他很聪明,除了正常的祭祀,部落大小事务几乎由他一人决断,巫源根本没有插手的机会。平俊这些年收集了很多情报,巫源和牛伟邦之间一直存在矛盾,真正决裂是六年前,牛伟邦收回了巫源在族群政务方面的所有权力,一怒之下,巫源离开雷角城,前往牛铜的赤蹄城定居。从那以后,除了每年两次重要的祭祀,他从不涉足雷角城。” “巫源是个不甘心居于人下的家伙,他心高气傲,一直寻找机会压过牛伟邦。狮王的货币制度在他看来是最好的机会,只要有钱,就能由下自上迫使牛伟邦改变某些政策,让巫源重新回到雷角城掌控大权。所有……” “等等!”天狂打断了天浩的话,他很疑惑:“老三,我明白的你的意思。可是……钱这种东西,真有那么大的作用?” 天浩笑了。 他伸手从衣袋里取出一枚新造的银币,平摊着放在掌心中央:“它有着极其复杂的定义。纯洁、美丽、肮脏、丑陋……最美好和最邪恶的定义都能使用,而且每一条定义都很准确,让人无法反驳。它能推动整个社会进步,同时也会带来各种问题。” 抬起头,看着远处那些仍在货场上忙碌的商人,天浩在微笑中发出感慨:“我之所以说他们是韭菜,是因为他们贪婪又自私。你别看他们之前在大厅里看到用水检验银币成色的时候个个都很惊讶,其实他们早就知道狮族货币含银量不足。之所以没有揭穿,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他们没有证据,再有就是他们自己也想从中谋求好处。狮族的铸币方法简单粗糙,只要弄到模板,就能自己铸私钱。” 天狂觉得短短几分钟内感受到震惊远远超过此前任何时候。他不由得张大了嘴,惊骇地问:“老三,你……你在开玩笑吧?这种搞法……狮王……狮王肯定会杀了他们。” “呵呵,你想多了。”鄙夷的微笑在天浩脸上泛起:“如果没有狮王陛下的默许,你以为他们会有这么大的胆子?” “默许?”天狂简单的思维变得迟滞:“这怎么可能?这跟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有什么区别?” “狮王比你想象中要聪明。”天浩叹了口气,脑海里回放着平俊收集的各种情报:“货币制度的本质,其实就是财富和多余生产力的延续。狮王想要得到部落贵族的支持,就必须分出一些好处给这些人。简单的赏赐几千公斤粮食,几百匹棉布,这种程度的赏赐在高等贵族看来其实不算什么。就拿磐石领来说吧,二哥你想想,如果牛王陛下现在赏赐我们五千公斤粮食,五百匹布,你会是什么反应?” “我会很高兴。”天狂抬手挠了挠头,期期艾艾,不太确定地说:“好像……就只是高兴,没别的。” 天浩用深邃的目光注视着他:“你会因此跪下来朝着黑角城方向磕头,痛哭流涕大声向陛下感恩,花上好几天时间诵念他的名字吗?” “不会。”天狂很老实,认真地摇头。 “这就是最大区别啊!”天浩继续发出长叹:“想想从前,每年冬天寨子里都有人饿死,那时候不要说是几千斤粮食,哪怕大王下令给每家分到一个馒头,所有人都会对他感恩戴德。后来粮食多了,我们都能吃饱,馒头也就变得不怎么重要,呵呵……就连你都认为,面对几千公斤粮食的赏赐,最多说声谢谢。” “二哥,我没有责备你的意思,我只是打个比方。狮族不缺粮,狮王陛下更不可能让他手下的官员饿着肚子干活儿。但你得明白,一个合格的领袖不能独善其身,想要得到支持,就必须把更多的人拉进同一个利益圈子。当正常赏赐很难,甚至无法满足支持者群体的时候,就必须加大赏赐力度,用更加丰厚的物质刺激他们继续保持忠诚。这种方法有着很大弊端,会导致储备物质大幅度缩减,所以狮王推出那种含银量极少的货币,表面上没有明说,其实默许了有能力的贵族私下铸币。当然,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太久,我估计最迟明年,狮王就会全面收回铸币权,另造新模,发行取代旧币的新币。” 天狂若有所思:“他要放出一部分好处给下面的人?” 天浩点点头:“准确地说,受益者群体是贵族,与平民无关。” 天狂的眼神有些奇怪:“这太可怕了,那些钱全是垃圾,毫无用处。” “这是一种正常的财富掠夺行为。”天浩淡淡地笑着:“首先在本族范围内取得货币信用,强行收取一部分平民财富为基础,进而把货币制度扩大到其它部族,通过大量收拢外来财富的方法填补内部损耗。最后,全面改换现有的货币制度,以新币取代旧币,重新制定价值规则,这就是狮王的阴谋。” 作为文明时代苏醒的休眠者,天浩早已看穿了狮王的计划。 其实聪明人很多,大国师巫彭就是其中之一,因为牛族的态度很强硬,迟迟不肯加入狮族的货币体系。 “巫源想要得到更多的财富,想要一步登天,所以他心甘情愿成为狮王在我们族群内部的代言人。还记得金生吗?他的商队以前经常来我们寨子,每次交易都用狮族货币结算,那时候我总要以各种理由让他以实物交换。粮食不够吃,衣服不够穿,磐石寨只要米面和布匹……呵呵,他拿我没办法,又不敢强行让我收下那些钱,只能老老实实接受我的要求。” 天狂用力点着头:“同彪他们私底下做了很多狮族人的钱,我见过。” “我们撑过了最艰难的时期。”看着远处的货场,天浩的声音透出几分凶狠,发出邪恶的冷笑:“现在轮到他们了。狮王的掠夺计划涵盖了所有部族,商人可不比贵族,排水量检测法的精准率很高,这事儿很快就会传开。到时候,所有部落的商人群起攻之,狮族内部肯定会爆发变乱。我是很想看看狮王陛下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些问题,希望他不会令我失望。” 第二百五六节 首例 狂躁激动的心情再次笼罩着天狂,他迫不及待地问:“老三,我这就去发布命令,派人追杀巫源?” “目前还不能这样做。”天浩否定了天狂的建议:“他毕竟是雷角部的族巫,没有证据,就无法形成指控,更谈不上什么追杀。” “师勇不就是最好的证据吗?”天狂皱起眉头问。 “师勇是狮族人,他被狮王宣布为叛徒,这层身份会令人觉得他的话是故意报复。如果是指控对象是普通的城主也就罢了,但巫源是行巫者,能沟通神灵,是世界上最诚实,信仰最坚定的人。”天浩嘲讽地笑笑:“如果连他都反叛族群,陛下还能相信谁?” 天狂变得沉默了,他随即发出低沉的语音:“你的意思是,这件事会牵扯到大国师?” 天浩微微点头:“所以我无法以公开的方式对巫源下手,何况他现在行踪隐密,就连平俊也很难找到他真正的落脚点。目前只知道他得到凶牛之王牛凌啸的庇护,更多的消息和情报还需要时间。不过你也别担心,我已经派人给大国师送去了密函,说明了事情经过,他会对此作出处理。” 天狂抬起头,目光越过无数建筑,望着远处苍茫的大地,在寒风中大口喷吐着浓烈的白色雾气。 “老三,你把我心里说得热乎乎的。我现在想打仗,狠狠揍几下狮族人,还有那些南方的白人矮子。”他粗糙的脸上露出笑容。 “耐心点儿,机会很多。”天浩认真地说:“其实战争理论归结起来,就是对各种风险的计算。我们一直做着准备,基础越雄厚,打赢的几率就越大。” …… 渔村。 伊丽莎白走进房间的时候,发现只有天浩一个人。他坐在椅子上,目光平静,与平时没什么两样。 “今天在这里训练?”她迈着轻快的步子走过来,扶着天浩的肩膀,侧着身子在他腿上坐下,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 房间里很暖和,屋外烧着泥炭,热能沿着预埋在地下的管道沿地板和墙壁分散开来。伊丽莎白进门的时候脱掉了毛皮大衣,她穿着平时训练的棉质短裤和紧身衣,在这种温暖的环境里不会觉得冷,运动量大甚至还会出汗。 她的皮肤很白,淡青色的血管微微泛起,有种令人忍不住想要伸手触摸的透明感。 天浩的视线与伊丽莎白目光刚一接触,立刻偏转,滑向她圆润的肩膀:“这段时间的训练很不错,我离开了几天,你很自觉,也很努力。” 伊丽莎白紧贴着他的身体,柔软的嘴唇凑近他的耳朵:“你说过,我要做一个美丽优雅的贵族。” 少女身上散发出一股特殊的洗浴味道,清新又迷人。 “我会帮助你完成训练。”天浩抬起头,仔细观察着伊丽莎白身上的每一个部位:“很不错,比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好多了,根本就是两个人。你的芭蕾舞课程基本可以结束,礼仪已经毕业,只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多加熟悉。说话方式很得体,要特别留意发音,真正的撒克逊贵族说话有着特殊韵味,你得模仿这种节奏。” 少女的眼睛顾盼生辉,她搂住天浩的脖子,光滑的鼻尖在他侧脸上轻轻剐蹭,没有使用英文,而是标准的蛮族语:“我喜欢你们的语言,尤其喜欢听你说话。” 天浩端坐在椅子上不为所动:“多掌握一门语言对你来说没有坏处。你很聪明,学得很快。” “我只想跟你说话,就像现在这样,用你的语言交谈。”她碧蓝色的眼睛里透出欲(和谐)望成分:“你为什么不抱抱我?” 闻着从他毛孔深处散发出来的汗味,伊丽莎白感觉呼吸都变得急促:“我是你的奴隶,你可以对我做任何事情。” 天浩的措辞适用于正式场合,刻板得就像一块石头:“我说过,这不是爱情,至少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爱情。” 少女睁大双眼,毫不犹豫否决了他的话:“我爱你。别问我为什么。你是我见过最英俊的男人,虽然你不是白人,可是这又怎么样?” 天浩缓缓侧过脸,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近至能够感受彼此呼吸:“你会被教会绑在火刑架上烧死。” 伊丽莎白对这番警告置若罔闻:“你抓住了我。从那一刻,你就是我的主人。” 洗脑是如此成功。 判断一个人是否说谎,是一门高深的学问。肌肉收缩、皮肤颜色、眼睛、睫毛、嘴唇等部位的运动幅度,都会在诚实或撒谎的时候产生变化。 在“主人与爱情”这两个互为依托的概念面前,天浩以长时间陪伴成功获取了伊丽莎白的信赖。这不能算是小女孩和怪蜀黍之间的爱情,而是经验老道成熟男人与小女生之间的斗智斗勇。她玩不过他,天浩每时每刻都有全新的主意和念头,伊丽莎白看得眼花缭乱,尤其是早年时间在家族内部的经历,更成为了对天浩整个教育计划的反向衬托。 她知道这些训练能给自己带来好处,却不知道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子。 在陌生和恐惧中,索性不想。 恐惧感在一天天淡化,“所有野蛮人都是食人魔”的说法随着时间缓慢消失。至少伊丽莎白没见过天浩吃人,也从未见他用残忍冷酷的手段对付别人。他虽与自己不是一个种族,却有着超乎大多数白人男子的英俊。他彬彬有礼,无论吃饭睡觉都恪守礼仪。他从不侵犯自己,日常接触也仅限于双手,纠正舞蹈训练姿势只用削尖的树枝,从不触摸自己身体敏感部位。 女人对男人的好感由此产生,再加上天浩身份尊贵,他是一名真正的领主,不是冒牌贵族。 英俊、富有、权力……女人最喜欢的莫过于这些,伊丽莎白的态度也在转变,从敌意到抗拒,继而变成冷淡,平和,喜欢,直至最后的爱慕。 这是一个女人最纯真的时候,也是自控能力最差的时候。无数诗人传颂着爱情的伟大,只有真正经历过时间折磨的人才知道,爱情其实是一剂毒药。 天浩笑着抬手指了一下摆在屋角的床:“躺上去。” 巨大的喜悦在伊丽莎白心中爆开,她整个身子都在微微发颤,凑到天浩脸上轻轻一吻,以极快的速度从他腿上滑下,小跑着爬上那张床,努力摆出最具诱惑力的姿势。 这同样是日常训练的一部分。树枝无数次抽打的痛苦让伊丽莎白学会了各种姿态,腿脚胳膊的摆放位置与身体扭曲幅度相互配合,头发与光线之间的映衬,四十五度角侧转,以及衣服在不同环境下的穿着……所有这些,全都深深刻入脑海,成为永久的烙印。 真正的贵族,让所有男人都喜欢的魅力女子,这就是天浩要求的结合体。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在伊丽莎白期盼目光的注视下走到桌前,拿起茶壶,倒出一杯颜色乌黑的液体,端着送到她面前,递过去:“把这个喝了。” “这是什么?”伊丽莎白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不由得皱起眉头。 “一种能让你欢乐的药。”天浩从不在这种事情上解释,微笑是最好的安定剂。 伊丽莎白没有怀疑,接过杯子一饮而尽。 她很快陷入沉睡。 天浩照例脱去她所有的衣服,黑亮的眼眸深处看不到丝毫情(和谐)欲,只有凝重和关注。 这是第一个白人女性实验品,绝对不容出错。 伊丽莎白的重要性远远超过博纳尔,为了对她进行培养,天浩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更重要的还是时机,以及她的家世和背景……得到一个白人很简单,只要派出“大毒蛇号”前往南方,想抓多少就有多少。可是像伊丽莎白这种身份的破落贵族,就真的是可遇不可求。 一个女人的美丽和优雅与身体完整程度有直接关联。手指和脚趾绝对不能受到伤害,胳膊和腿脚也是同样的道理。考虑再三,天浩决定在她的左腿内侧下刀。这个位置相对隐蔽,疤痕可以解释为“长时间骑马导致的磨损”。 她未来总要嫁人,如果成为一国王妃,对身体方面的审核尤其重要。女人从男人手中得到权力的方法是讨其欢心,如果因为伤痕导致整个计划失败,就真正是得不偿失。 割开自己的手臂,取出孢子,填入伊丽莎白的身体。天浩这次没有使用针线对她的伤口进行缝合,那样做会留下过于明显的痕迹。他下刀的开口非常小,不断用手指轻轻挤压塞进去的孢子,以人工手段收拢伤口,尽可能减少血液流失。 收拾好一切的时候,天浩从床沿站起,大步穿过客厅,拉开房门。 阿菊带着两个牛族女人站在外面,天浩随口吩咐:“好好看着她,照我之前说过的做。” 这次的药剂加大了分量,足够伊丽莎白睡上两天时间。阿菊和女人们轮流值守,用手指压住伤口两边,以最原始的方法代替针线,促使伤口愈合。 天浩特意选择在寒冷的冬天对她进行手术。细菌不多,感染几率降低,有助于恢复。 夜风吹在脸上,他为之一振。 ……爱情……呵呵! 喜欢我的女人多了,整个磐石领至少有好几万个。野蛮人不是傻瓜,同样会说甜蜜的情话。 我爱你…… 多么动听,多么美妙。 但我永远不会接受。 因为你是我的工具,我的棋子,被我驱使的奴隶。 而且你是白人。 天浩发过誓:永远不会让某个白种女人生下自己的孩子。 如果不小心让某个白种女人怀孕,那绝对不是有心,而是意外。 处理方法很简单,杀了她。 …… 这个冬天过得很平稳,没有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消息。 巫源很狡猾,他一直藏在牛凌啸的府邸没有离开。 几乎每天都有商队来到磐石城,装满泥炭的大车沿着道路驶向各个部落。“银子”很快成为商人们最感兴趣的话题,包括狮族领地在内,拒收银币的情况越来越多,但交易双方默守了某种规则,没有喧哗,没有争吵,更没有唇枪舌剑互相指责的激烈场面。这是商人对商人之间的秘密,他们不再使用狮族银币,转而以提炼过的银块结算。 磐石城铸造的银币就这样流入狮族领地,悄无声息。 有人动过歪脑筋,想要仿制这种银币,却很快发现难度极高。除了含银量方面必须付出的成本,制造方法也很重要。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做“冲压”,只知道这些银币有着令人惊叹的均制规则,重量差异低至可以不计,排水量检验法也封死了伪造之门。 伴随着堆积如山的泥炭,天浩给狮王送去了一颗颗货币炸弹。他知道商人们没有引爆炸弹是因为局势所限,畏惧狮王的权势,想要通过赚取利润的方法尽可能减少损失。以一百枚狮族银币为例,只要多往磐石城往返几次,销售泥炭产生的收益就能抵消亏空。“民不与官斗”是古话,以后注意点儿,不再收取这种没有银子的“银币”就行。 平俊传回的情报详细描述了这些,天浩对此报之一笑。 国王与贵族的贪婪永远超乎想象,商人们独自吞下苦果的做法只能维持一时。用不了多久,对财富膨胀的贪欲会促使贵族加大货币铸造,到那个时候,被压榨到极点的商人会爆发,说不定还会演变成你死我活的内部战争。 要有耐心。 冬天是消耗泥炭的最佳季节,这段时间的生意很快就能掏空商人的金银储备,他们撑不了太久。 火枪的后续试验已经完成,最终定型的口径为三十五毫米。天浩从磐石城抽调了两百名铁匠,三千名工人。得益于新水利作坊不断完工,济州城现在的月产量提升为一百三十支,而且还将在这个数字上进一步提升。 磐石领民众没有呆在家里过冬的习惯,他们一直很忙碌。 很快,春天来了。 第二百五七节 炸药 (此节有部分参考《神秘岛》) 这是免税的最后一年,也是在天浩看来至关重要的准备时间。 磐石城变得不那么平静了,虽然在过去几年里这个地方从未平静过,可是这次不同,就连处于最底层的平民都感觉到空气中涌动着异常。 城内的武装人员一直在轮换。整个军团以大队为单位,分批前往渔村搭乘海船前往济州岛,接受火枪训练。 天浩批准了六千个训练名额,碎齿和天狂负责对下面的人进行甄别。整个亲卫队,以及久经考验的老战团成员为首批受训者。天浩的要求非常明确————受训对象只考虑忠诚,身体素质放在第二位,甚至排序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降低。 在文明时代,火枪在人类战争史初露头角的时候,很多人愤怒指责火枪手是“卑鄙的刺客”。他们无法想象强大的战士会被一枚铅弹击倒,长达数十年的兵器搏杀训练被随意的举枪射击动作彻底终结。历史上久远的争吵如今成为了天浩必须面对的选择:正常受训三个月,就能得到一名熟练的火枪手。如果情况有变,这个时间还能大幅度缩短至一个星期。 射击很简单,列队也不算困难。只要确保稳定充足的武器供应,磐石城军团完全可以在一夜之间改头换面,所有人成为跨时代的火枪兵。 按照天浩的命令,同彪在济州岛上开设了炸药研究基地。 整个大陆北方到处都能看到暗黄色的铁矿石。这东西含铁量不高,有着太多杂质,包括牛族在内,没有任何部族的野蛮人愿意用这种东西为原料进行加工,提炼铁料。 天浩知道这是硫铁矿,济州岛上也有大量分布。硫铁矿的主要成分是硫化铁、矾土、碳和硅石,其中前者含量最高,只要把硫化铁分离出来,并且尽可能将其转化为硫酸铁,就能提炼出所需的酸液。 硫酸提取工作从去年冬天就开始进行。五百名工人在岛上修筑了一条从试验场通往硫铁矿区的简易公路,健壮的妇人们背着箩筐捡回黄色矿石,在基地外围用铁锤将石块砸碎。这个过程繁琐又单调,整整持续了两个月。 男人们备好木柴和干草,在搭好的柴垛上堆砌硫铁矿碎石。那是一层柴火,一层矿石的堆积法,总共堆了五层,中间用大块的木头架空,流出气流进出的缝隙。做完这些准备工作,便开始点火燃烧。 这是一个原始的自然转化过程。通过碳化焚烧,硫化铁会变成硫酸铁,矾土则变成硫酸铝,整个过程大约需要十至十二天左右。燃烧产生的粉末富含硫酸铁和硫酸铝,两种物质都能溶于水。 渔村储存着大量鲸脂。虽说是用盐腌制过主要以食用目的为主的东西,却也符合天浩的要求。一个个装有腌制鲸脂的罐子搬上海船,运至济州岛。皂化反应的过程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石灰水,加上对应数量的草木灰,通过天然苏打对鲸脂进行处理,在脂肪分解上升与沉淀过程中,产生了两种物质————可溶于水的肥皂(粗制),以及甘油。 妇人们把燃烧冷却后的硫铁矿粉末收拢,装进一个个巨大的土陶水缸,往里面注水,同时用粗大的棍棒徐徐搅动,然后耐心等待这些液体静止,继而沉淀,再合数人之力将表层的液体倒出。 这就是硫酸铁和硫酸铝溶液。水析法就这么简单,却是在前人基础上总结了无数次才得出的化学经验。 文明时代,云南有一道名菜“汽锅鸡”。做法很简单,关键在于炖鸡的锅,中间有一根与锅底连接的管子,通过煮沸产生蒸汽的做法烹熟鸡肉。 这种混合液体需要进行蒸发处理,同样使用提前准备好的特殊蒸锅。同样是简单粗苯的操作方式,气化后沿着倾斜盖面流淌汇入接盆集中的液体形成了硫酸铁,这玩意儿冷凝之后会形成晶块,残留在蒸锅底部没有汽化的部分就是硫酸铝,属于提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料。 化学的乐趣就在于此,普通的一块矿石经过各种程序,变成现在这种半透明状的结晶,参与操作的所有野蛮人都感到好奇,包括曲齿在内,他们对年轻领主的超卓智慧再次产生了敬畏。 硫酸铁毕竟不是真正的硫酸,还需要最后一道工序。 将硫酸铁结晶放置在密封的瓦罐里焙烧,使之蒸馏为蒸气,这些蒸气冷凝后就变成硫酸。 这是磐石领现代化工业的基础原料,也是天浩庞大战争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足够的硫酸,有大量的硝石,硝酸也就呼之欲出。 天浩在这个时候来到岛上,亲至基地进行指导。 同彪觉得自己就像传说中的大巫师,亲手调配,将硝酸与甘油混合,得到了一种油状的浅黄色液体。 “对这种东西的储备和生产必须绝对小心。”天浩一再叮嘱,神情严肃至极点:“不能用力摇晃,不能用力搅拌,更不能有激烈的碰撞。它能释放出雷神才有的可怕力量,足以杀死这座岛上的每一个人。” 对野蛮人说“爆炸当量”之类的话,无异于对牛弹琴。他们最畏惧的是神灵,其次是贵族。前者能决定他们的命运,后者能掌控他们的生死。笼统来说区别不是很大,他们却固执的认为,无论力量还是地位,神灵都远远超过地上的王者。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包括曲齿、同彪、正江在内的很多人,终于明白了“雷神之怒”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一个装满硝化甘油的罐子。 制造雷管是一个复杂的工业过程,以炸药研究基地目前的技术水准不可能搞出那种东西。天浩只能退而求其次,他用火药和纸卷做了个引爆装置,原理和做法其实就是加大号的炮仗。没办法,硝化甘油虽是烈性炸药,但它的性质很特殊,火焰无法引爆,只能将其点燃,必须有足够的冲击力引发连锁反应,产生巨大的爆炸效果。 爆炸声震耳欲聋,浓密的烟尘腾空而起,用作实验威力对比的大块岩石从山崖侧面炸裂,夹带着无数沙土呼啸直下,落在地面上,带起令人头皮发麻的震动。 曲齿浑身颤抖,朝着烟尘尚未散尽的远处重重跪倒,他的额头紧贴地面,粗大的獠牙插进泥土深处,在恐惧的喃喃中发出祈语:“伟大的雷神啊,请原谅您的仆人曾经心存怀疑,我直到现在才真正明白您的威严不容冒犯,我将成为您永远的追随者。” 同彪像无脑傻瓜那样睁大双眼死死盯住爆炸方向,他双手紧握成拳,说不出的恐惧和激动在身体里冲撞。害怕是因为自己愚蠢,之前调配和制造硝化甘油的过程有很多不规范之处。虽说天浩在此之前仔细交代必须遵守规章制度,确保每一个制造环节安全,同彪却有些不以为然。一方面是身为铁匠多年的经验,一方向也的确疏忽,认为区区一种液体没什么大不了……直到现在,亲眼目睹那种足以毁灭世界的力量,他忽然觉得自己是那么渺小,就像肆意玩弄神器的无知孩童,丝毫没有察觉到神灵就在旁边默视,随时可能爆发愤怒,如蚂蚁搬将自己活活碾碎。 正江整个人瘫在了地上。他脸色苍白,面部肌肉一直在抽搐,怎么也停不下来。驾驭航船傲视大海的汉子从不知道什么叫做“畏惧”,在济州岛上待得久了,正江对火药的熟悉程度超过绝大多数磐石领成员。然而无论火枪还是正处于试验阶段的火炮,都没有给他以现在这种巨大的精神冲击。他很清楚,这种力量足以改天换地,再坚固的防御设施也无法阻挡。 总共有两百多人随同观看这次试爆。 很多人像曲齿那样跪在地上,用属于他们自己的方式向神灵祈祷。 一些人被彻底惊呆,嘴巴张得老大,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更多的人发出激烈狂狂吼,本身没有任何意义,他们本巨大的爆炸与震撼刺激着,释放出体内最原始的本能。 正江双眼发直,他好不容易从极度震惊中恢复过来,活动了一下僵硬的面部肌肉,发出轻声惊叹:“居然有这种东西……我们的塔楼没用了,城墙也会失去作用。” 天浩大步走上前,用力按住他的肩膀,发出鼓舞人心的爽朗大笑:“那可不一定。别忘了,这是专属于我们的秘密。” 当所有人在震撼和恐惧中感到迷茫的时候,最清新和最有号召力的人自然就成为了领袖。 正江转过身,努力控制着想要对天浩顶礼膜拜的冲动,发自内心地连连点头:“您说得没错。” 曲齿已经从地上站起来,他跌跌撞撞来到天浩面前再次跪倒,亲吻着他的鞋子:“大人,您是神灵派到地上的使者。我从不怀疑这一点。我亲眼看到了您施展的神迹,我永远都是您最忠诚的仆人。” 所有在场的豕人跟着曲齿跪了下去,动作整齐,没有丝毫犹豫。 同彪从剧烈的思维震荡中清醒过来,他大口喘着气,从缓慢到急促,整个人逐渐变得激动且亢奋起来。与崇信神灵的豕人不同,他是牛族铁匠,精于锻造,硝化甘油从原料制取到后期调配,所有工作环节都有涉及,亲力亲为。同彪很清楚,这是一种威力巨大的战争武器,根本不是无脑豕人口口声声的什么“神迹”。 他来到天浩面前,带着对智者的尊敬,提出心中疑问:“阿浩,这东西叫什么名字?” “硝化甘油,是一种炸药。”天浩语音低沉。 同彪深深吸了口气,肌肉结实的胸脯高高挺起,然后缓缓落下。 “我们能赢。”虽未直接点明,但他知道天浩能够听懂自己话里的含义:“无论对手是谁,我们都能狠狠揍他们,打到他永世不得翻身。” …… 很少有人感觉到磐石城的人口在减少。 春耕开始前,天浩下令再次往天京城方向迁移两万居民。旭坤在那边已经建起了足够的居住区,基础防御设施也很完备,虽说目前只有一条简易公路连接着磐石城,倒也勉强可以满足物资运输。 从一千到三千人不等,天浩派出一个个移民团,充实着完成了先期建设的领内村寨。分派工作从去年冬天开始,寒冬限制了人类活动,大雪抹掉了迁移者留下的脚印。更重要的是,春天降临,冰消雪融的时候,抵达新居所的移民们养精蓄锐,以饱满的姿态和浑身干劲,迎来了一年当中最重要的耕种季节。 “扩大耕种面积提升粮食产量”,这是天浩今年提出的口号。 政策与纲领的最终落实,都需要以不同方式进行宣传。文明时代的各种口号令人眼花缭乱,它们代表着不同时期上级政府的施政目标。现在也一样,老太婆桂花带着宣传部所有人早早就开始走村串巷,敲着锣,打着鼓,唱着歌,以最原始的方式传播年轻领主的意志。 “多种地,多打粮食,多生孩子。” “现在多挖一亩地,秋天多收一吨粮。” “干活不能偷懒,老天爷在看着你呢!人哄地皮,地哄肚皮。” 虽然师勇投降,可是在玉米和土豆的种子问题方面,他也没有任何解决方法。狮族的防范如此严密,天浩只能在领地内部大规模推广海水稻,以及从甲四十三带来的各种高产作物,以小麦和稻米为主,撑起多品种栽种的架子。 萝卜每季都在种,而且数量庞大,加上刺瓜,它们构成了磐石领的重要粮食补充。 济州岛的大面积耕种与大陆领地同时进行。按照天浩给曲齿下达的命令:济州城今年的收获量除了满足岛上正常供给,还要留出足够的储备。 这个目标不难达到。 最后一年免税期,天浩希望把所有仓库装满。 偏偏在这个时候,雷角之王牛伟邦来到了磐石城。 第二百五八节 交心 他还是从前那种高大冷峻的样子,不苟言笑,线条粗硬的脸上写满了“生人勿近”,仿佛一块活动的人形岩石。 他带来了大队人马,目测数量超过一千,带队的两名统领天浩都认识,一个是廖秋,一个是刚典。 摒去左右,房间里只有天浩和牛伟邦两个人。这是最适合私谈的密室,家具摆设很简单,除了两把椅子,只有中间的一张茶几。 雷角之王一直保持沉默,他用深沉的目光注视年轻领主,看着他在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拿起摆在茶几上的陶壶,分别给两个杯子倒满。 “我还以为你要永远躲着我,就连打了胜仗也不敢来雷角城向我报信。”牛伟邦显得有些渴,他端起茶杯一饮而尽,然后把空杯子重重放下,发出打破屋内沉静的撞击。 “你该不是怕了我吧?亲爱的小表弟。”不等天浩说话,他以幅度很大的动作将上身前倾,用手指着摆在面前的空杯:“再给我来点儿。” 天浩笑了。 这笑容毫不作伪,平淡又自然。 再次拿起茶壶,在杯子正上方倾斜,浅褐色的茶水与杯子之间连成一条弧线。以仔细的态度完成一整套倒茶动作,天浩放下茶壶,将杯子推到牛伟邦面前,笑容充满了温暖和善意:“这才是我熟悉的王,真正的雷角之王。” 停顿片刻,他继续道:“其实我也在等你。” “你这个狡猾的家伙。”牛伟邦恶狠狠地盯着他。 天浩不为所动,微笑依旧。 足足对峙了半分钟,凶狠冰冷的神情在像冰遇到太阳一样融化。 “见鬼,为什么你老是这种胸有成竹的样子?”牛伟邦很是粗俗地啐了口唾沫,悻悻地说:“码1的,我可是部族之王,你就不能低个头,弯个腰,说几句好听话,至少对我表示出场面上的尊敬也好啊!” 天浩眼睛里释放出天真纯洁的目光:“如果你喜欢,我当然可以这样做。问题是……这样有意思吗?” 随着肌肉扭曲,愤怒爬上了牛伟邦的脸,他变得狰狞又凶狠:“你为什么不是个女人?那样我就能把你娶过来,扔在床上想怎么收拾就怎么收拾。” 天浩阴测测地笑着,伸出右手,抬起两根手指:“我这人有个习惯,总会随身带把剪子。顺便说一句,永远不要小看女人。” 牛伟邦盯着他:“所以你当着牛凌啸的面,杀了他最喜欢的妞?” 天浩摇摇头:“是他自己动的手,我连一根指头都没碰过。” 牛伟邦迟疑了一下,深深吸了口气:“那女人我见过,很漂亮,是不可多得的美女……凶牛之王,这个狗杂种可真下得了手。” “巫源得到了他的庇护,他们现在是一伙的。”天浩淡化了笑意,神情逐渐变得认真起来。 之前发出的密函有两份,一份给了大国师巫彭,另一份送往雷角城,给了牛伟邦。 他微微点头:“所有事情都连起来了,这才是最合理的解释。照这么看,雷角城的谣言也是他在背后主使,还有其它几件事……我一直不喜欢这个家伙,只是看在他族巫的身份才没有动手。” “你现在同样动不了他。”天浩提醒道:“牛凌啸把他藏了起来,而且我们没有足够的证据。” 法律很多时候是用于限制平民,贵族和巫师属于权力群体。没有切实雄厚的证据,很难指控一名贵族。就像文明时代肥皂剧里花钱买通律师打赢官司的富翁反派,得意地大声叫嚣:“有钱就是了不起,你们能把我怎么样?” “我很了解巫源。”牛伟邦重重拍了一下桌子,发出冷笑:“他可不会如你想的那么老实。这是个不甘心屈居人下的家伙,他肯定还有后续动作。只要牢牢盯着他,就能抓住把柄。到时候,就算陛下也保不住他。” “这不是什么秘密。”天浩再次笑了:“你大老远过来,就是为了对告诉我这些?” 牛伟邦猛然抬起头,厉声道:“你还想怎么样?要我对你鞠躬行礼,感谢你打了胜仗,带回来那么多俘虏?” 天浩耸了耸肩:“这是事实。” 他不担心这样做会触怒牛伟邦,雷角之王面冷心热,既然主动来到磐石城,就说明他有了计较,不会在这些旁枝末节的问题上纠缠不清。 牛伟邦冷冷地“哼”了一声,冷傲的神情在脸上浮现:“我是来告诉你,你得走了。” 天浩在心中发出无声的叹息:“你指的是锁龙关?” 牛伟邦神情严肃,点点头:“这是陛下的命令,上个星期刚送过来。按照我们牛族的法律,雷牛部今年出兵两千,你我各派一千,必须是最精锐的战士。” 轮值锁龙关,这是所有野蛮人贵族都必须面对的事情。除了来自族群上层分派的战士名额,被指派的贵族必须亲自带队,以半年为期前往锁龙关,就地驻扎,随同作战。 驻守锁龙关的军队是蛮族精锐,真正的百战精兵。以雷牛部这次派出的两千名精锐为例,这些人在关上还要进一步筛选,最终只有数百人留下来。 贵族轮驻制度起源于数百年前的大战。锁龙关位置特殊,各部落之间矛盾不断,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抛弃仇恨一心为公,所以从那时开始,各部落首领以十年为期召开会议,每个部落推选五名统领,由大家从这些人当中投票选出一正、两幅三名统帅,全权负责锁龙关。 统帅的权力非常大,掌控各部族发往锁龙关的所有物资,可视情况改变兵力部署及征调。总之,有资格担任锁龙关统帅的人寥寥无几,却都是所有部族公认的优秀将领。他们不接受来自任何一个族群之王的命令,只服从部族大会所有王者共同签发的文件。无论士兵还是将领,一旦成为锁龙关真正意义上的驻防者,就必须抛弃族群观念,除了伤病战残正常退役,永远都得留在那片土地上。 统帅为终身制,只有统帅自己提出,或各部之王觉得统帅年老力衰,必须更换的时候,可以临时召开大会,推选出新的接替者。 与其说是贵族轮驻,不如说是以轮战方式对野蛮人军队进行人员优选。虽说以防御为主,却无法避免正常情况下出关作战。这是所有城主以上级别贵族必须经历的环节,即便是最怕死的胆小鬼,也必须服从蛮族组训,老老实实带队前往锁龙关,在那个充满死亡气息的地方待足半年。 天浩知道这一天早晚会来,他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却没想到会是现在。 沉默片刻,他抬起头,直视着牛伟邦的双眼,平静地问:“什么时候出发?” 这种事无可避免,他也没兴趣思考是否与藏在暗处的敌人是否存在某种关联。躲不过,避不开,反对与哀求只会带来更多问题,甚至整体局面一发不可收拾。与其期期艾艾的畏缩,不如干脆利落的接受。 “最迟后天。”牛伟邦脸上的神情有些复杂:“我就知道你连半个多余的字都不会问。码1的……大国师在看人方面的确眼光独到,他说过你不会在重要问题上拖后腿,老子当时还不信……我说,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坚决,哪怕稍微犹豫一下都好,至少让我觉得你不是我想象中那种硬汉,给点满足感行不行?” 天浩笑了:“你永远都是我的王。” 牛伟邦凝视着他,咬牙切齿:“知道吗,我想揍你一顿。” 这是句玩笑话,天浩却鬼使神差微笑着冒出一句文明时代的话:“好啊,尽管来,我有医保。” 雷角之王迷惑了:“……衣包?那是什么?” 自娱自乐的笑话绝不能过分,说太多会露出马脚,天浩及时收手,他忽略了牛伟邦的问题,丝毫没有解释的意思,正色道:“今年是免税的最后一年。从明年开始,我会按照百分之三十的税率正常缴纳。” 牛伟邦端起杯子抿了一口茶水,用深沉的目光盯着他:“这是我走进这个房间直到现在,听到最暖心,也是最喜欢的一句话。” “这是我的职责。”天浩用微笑向他致意:“你是一位优秀的王,值得尊敬。” 他承认话里有奉承的意思,但绝不是故意的拍马溜须。 笑意从牛伟邦眼底一闪而过。 “说真的,你比我强。” 他在脑海中思考已久,终于决定说出内心的感慨:“短短几年时间,从一个小小的寨子发展为城市,灭掉了豕族,磐石城加上雷角城两地的俘虏总数超过二十万……阿浩,你做的这些事情真让我眼红。我承认,我的确嫉妒你。尤其是廖秋带着豕人俘虏回到雷角城的那段时间,有大半个月我都待在家里不肯出来。你的功劳比我大,而且还是战功。我这个王被你稳稳压了下去,连气儿都喘不过来。” 天浩笑着安慰:“你想多了。” “但我不得不想。”牛伟邦神情庄重:“我必须思考究竟是什么地方做错了。我想成为一个公平公正的王。贵族就得有贵族的样子,我们统治平民,我们得成为他们心目中的榜样。以前我觉得自己做的不错,就连大国师也对我多有称赞。可是从你出现之后,很多人都改变了想法。没有对比就不知道自己的短处,我想揍你,甚至想过要杀了你。” “但你没有这样做。”天浩笑容依旧。 “我下不了手……”牛伟邦用力抹了一把脸,瓮声瓮气地说:“那是卑鄙者的行为,我的所作所为要对得起祖先,对得起我死去的父亲。” 天浩点头赞许:“这才是真正的贵族行为准则。” “放心的去吧!”雷角之王提高音量:“带着廖秋一起去,半年时间很快就能过去,我们都趁着这个机会各自磨练。我得学学你在磐石城搞的这一套。码1的,你送给我的豕人俘虏实在太多了,光是把他们教训听话就费了我很大力气。真不明白,同样都是豕人,为什么你手下这些家伙老老实实听话,我那边的却一个个连叫都叫不动,非得用鞭子抽着才会走路?” 天浩笑道:“你是这里的王,磐石城大门永远向你敞开。” 牛伟邦从椅子上站起来,他舒展了一下胳膊,用力拍着天浩的肩膀大声笑道:“我饿了,今天你必须好好招待我,得有肉和鱼,还有酒。” “没问题。” …… 心情舒畅的人总是容易喝多。天浩不断劝酒,尽管苹果酒度数不高,很少喝酒的牛伟邦还是喝得酩酊大醉。 安置好来自黑角城的军队,天浩立刻召集亲信,简短急促的发布各种命令。 主要是挑选随同前往锁龙关的士兵,这项工作由天狂负责。 安排好一切,天浩带着卫队翻身上马,朝着渔村方向疾驰。 抵达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快步走进伊丽莎白的房间,看着神情喜悦的少女,天浩认真地说:“收拾一下,回家吧。” 她恢复得不错,孢子植入手术获得了完美成功,寄生吻合率是目前为止所有目标当中最高的一个,没有丝毫排斥反应。 伊丽莎白睁大了眼睛,有些不知所措:“回家?你指的是什么?” “回大陆南方,尊敬的艾尔普索女伯爵。”天浩微笑着说:“我已经让他们去准备船,博纳尔现在应该接到了命令,还有碎齿,他们会陪着你一起回去。” 少女脸色顿时变得苍白,她用力咬了一下嘴唇,随即松开:“不是说还有两个月才走吗?” “临时出了点问题。”天浩不打算过多解释,他的态度很坚决:“准备一下,今晚就走。” 她有些抗拒,却拗不过已经被孢子寄生的大脑主观意识。服从思维压倒了感情,伊丽莎白只能转身走到床前,侧身拉开旁边的柜子,拿出一个做工精致的木箱。 箱子里装着换洗衣服。 她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提前做好了准备。 第二百五九节 离开 天浩以目光跟随着伊丽莎白的脚步,她走到哪儿,就移到哪儿。 需要带走的东西不多,两个手提箱足够装下。 脱去长裙,换上便于活动的裤子,上衣和马甲是牛族女人早在几个月前就准备好,按照南方白人贵族特有的款式缝纫。 三个首饰匣里装满了宝石。翡翠、玛瑙、金刚钻……小行星撞击地球引发了巨大的板块活动,新一轮的地质变化在大陆北方产生了各种矿物。很多地方都能找到这些闪亮的石头,可是在野蛮人看来它们毫无意义,不能吃也不能穿,充其量只是一种装饰。 在白人眼里,它们是珍贵的,价值连城的宝物。 天浩坐在椅子上,拉着伊丽莎白的手,这场景就像巨大的食人野兽抓住一个小女孩,居高临下端详着猎物,寻找最适合下口的位置。 他认真交代着注意事项:“遇到事情多与博纳尔商量,还有鲍勃和斯图尔特,他们是你身边最值得信赖的人。” 除了伊丽莎白和博纳尔,天浩对“黑曜石号”上的其他水手也在进行意识同化。按照他的命令,所有水手单独关押,只要在固定的范围活动,并不干涉他们的日常生活。虽然不可能消除每一个人对北方蛮族的敌意,却可以改变一部分人的想法。天浩要求看守的亲卫们学习英文,意义就在于此————双方无法正常交谈,就很难消除隔阂,拉近彼此之间的关系。 鲍勃和斯图尔特是转化最成功的两名水手。他们与博纳尔一样,都接受了孢子移植手术。 如果时间再多一些,天浩觉得还能再转化几个人。哪怕只多一个,也能为伊丽莎白回到南方的计划增加成功几率。 牛伟邦来的太不是时候。 但这种事不能怪他。天浩仔细看过文件,命令由牛王陛下亲自签发,规定了出发时间,绝对不容违背。 这是部落的传统,也是每一个部落贵族必须遵守的职责。 伊丽莎白好不容易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在放弃希望与重获期盼之间来回游走:“……我不想走,我想留下来陪你。” 天浩的神情丝毫没有变化,他不再温和,语气虽未冰冷,却比之前少了很多感情成分:“不行。” “……可是……”伊丽莎白再也无法控制,泪水一下子从眼眶里涌了出来:“……我爱你,我爱你啊!” “爱我就帮我做事。”天浩回答得非常迅速,不假思索,强硬的语气不容商量,更不容抗拒:“你应该明白,从我把你留下,开始训练的那天起,你就注定了必须服从我的命令。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贵族身份,根本不可能活到现在。” 天浩强压着从心底腾起的怒火,冷冷地说:“磐石城的粮食很珍贵,我不养废物。” 现在的伊丽莎白,不是以前的那个伊丽莎白。虽然外貌一模一样,身体结构也没有变化,可她的大脑思维已经改变,主观意识完全被孢子控制,个人思维被压制在极小的范围,而且随着时间不断推移,将被寄生孢子一点点吞噬干净。 孢子与宿主之间的关系是如此奇妙,必须首先让宿主产生接纳心理,进而对孢子生成主体产生认同感。朋友,或者比这个更加亲密的关系,当然也包括因为爱情产生的恋人。 曲齿是天浩的第一个改造目标。可是就成功率与融合程度来看,曲齿最多只能达到伊丽莎白的百分之八十。 她爱上了年轻的领主。虽然这种爱情看起来荒诞又可笑,却是真正超越了年龄和种族的情感释放。伊丽莎白今年15岁,她对这个世界的理解和认知停留在自我禁锢的狭窄圈子里。她喜欢骑士,喜欢浪漫故事,尤其喜欢听《灰姑娘》这个故事。 刚被正江抓回渔村的那几天,她因为惊吓整夜睡不着觉。天浩总会在她惊恐不适的时候出现,点着灯,隔着被子搂着她,用温和的声音讲述邪恶继母和女孩,讲述她痛苦悲惨被欺压的生活,讲述王子的晚会,还有那双连接两个年轻人心灵的水晶鞋。 定位很重要。 天浩从一开始没把伊丽莎白当做自己人。 从文明时代而来的他,对白皮充满了深深的戒备,以及仇恨。后者起源很单纯,因为深爱的女友。前者就比较复杂,民族、国家、其它方方面面的东西……用“爱国者”三个字可以简单囊括。 最重要的原因————她不是我们的人。 如果是蛮族,就算伊丽莎白没有阿依那么独特的身形,很胖,肥壮,天浩都有可能接受。一个主动向男人表示爱慕的女人总是惹人怜悯,她的感情纯洁真诚,天浩从不怀疑伊丽莎白为了爱情愿意付出一切。 很遗憾,她是异族。 天浩对伊丽莎白的态度就像一只猫咪,或是一条狗。可以趴在主人脚下撒娇,可以伸出舌头舔舔主人的手,特别宠溺的时候甚至允许你露出爪子,偶尔发点儿小脾气……但无论如何,猫狗毕竟是宠物,老老实实听话,你可以衣食无忧,若是你思想叛逆,主人也不介意将你开膛破肚,抽筋剥皮,洗净斩块,多加葱姜炖煮,再来一壶老酒。 如果天浩想要女人,只要一个眼神,立刻就有无数女人争先恐后扑上来。 伊丽莎白相貌只能算是一般,这几个月的特殊训练对她进行了全方位调整,整个人显现出特殊气质,女性身材的瞩目点也显露无遗。然而天浩的目的从一开始就很准————他需要一个工具,一个能够在大陆南方掀起风雨的异族亲信,而不是一个只能在床前月下陪着自己享受人生的玩具。 假若老子想要,随随便便就能从磐石领挑出几千个女人。控制她们的饮食,每天按照标准芭蕾课程严格训练,瑜伽和形体课程同步跟上,简单的音乐和绘画,再启发她们在文学诗歌方面产生兴趣……照这样培养下去,符合审美观的漂亮妞很快就能填满年轻领主的后宫。 文明时代早已证明“天生丽质”是一句屁话。化妆术是如此神奇,面目可憎的妖怪可以通过化妆变成绝世佳人。超凡脱俗的美貌停留于外表,以至于男男女女在确定双方关系之前,都要想方设法编造借口,让对方洗个澡或洗把脸,让清水冲去铅华,展示真容。 当然这有夸张的成分,但天浩不是小男生,他渴望爱情,却不会接受任何一种超出固定界限的爱情。 现在已经没必要对伊丽莎白和颜悦色。她的主观意识被孢子控制,撒娇耍赖只是残余意识在作怪。就像投资,对某个需要的目标长期喂食,对其进行引诱。现在目的达到,天浩不可能再像从前那样对伊丽莎白百依百顺,继续让她产生情感依赖。 已经没这必要,无论她愿意还是拒绝,现在都是我的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 月色在平静的海面上耀起一层银辉,“黑曜石号”静静地停在港口。在野蛮人眼里,它实在太小,根本不能算横渡大洋的海船,充其量只是一艘近海渔船。 穿戴整齐的水手们已经上了甲板,做着出航前的准备工作。他们很兴奋,不断的交头接耳,尽管小心翼翼控制音量,仍能偶尔听到他们交谈的只言片语。 “我们要离开这个地方。” “圣主保佑,这些野蛮的巨人终于放了我们。” “回去以后我要在酒馆里躺上三天三夜,我要喝光成桶的啤酒,还有杜松子酒。” “这段时间我受够了,总有一天我会回来,杀光这些该死的野蛮人。” “没想到船长带在身边那小子居然是个妞,还挺漂亮的。嘿嘿嘿嘿……暂时服从她的命令吧!我用脑袋打赌,她肯定跟那个所谓的巨人领主睡过,说不定还怀了野蛮人的种。” “听我说,都不要急,这几天在海上,无论他们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没有我们他们不可能开走这艘船,巨人领主和伊丽莎白之间肯定有某种阴谋。大家都耐住性子,一切等到靠岸登陆。我会带着你们向国王和教廷报告,只要把伊丽莎白供出去,我们就能得到丰厚的奖金。” “你说的没错,我赞成。” 密如蚊讷的低声交谈无法被监管者听见,但是天浩不同,他的身体器官经过连续强化,无论现在还是之前,他都能听到这些水手在私下密谈,不外乎就是此类内容:告密、反叛、发财、杀人…… 他们至少说对了一件事————“黑曜石号”必须依靠这些人才能扬帆出海。 食物和饮水已经搬入船舱,毛皮和其它货物也运到了船上。天浩从博纳尔、鲍勃和斯图尔特面前走过,对他们置若罔闻,连个招呼都不打,径直来到伊丽莎白面前,伸手为她整了整散乱的衣服领口,认真地说:“去吧!” 她漂亮的蓝色眼睛紧盯着天浩:“我还能回来吗?” 犹豫片刻,天浩微微点了点头:“如果有这种需要,我会派人去接你。” 这种时候需要给彷徨的女孩一点鼓励,一点看似渺茫却足以安定心灵的希望。 她转身上船,走得是如此果决。 伊丽莎白很清楚,这才是自己必须面对的未来。 松开缆绳,庞大的船身缓缓离开码头,驶向大海。 不远处的海面上,出现了“大毒蛇号”山一般庞大的黑影。它将陪着“黑曜石号”离开北方世界,一路向南。 …… 庞大的军队离开磐石城,朝着南面而去。 春天唤醒了荒芜的大地,无数绿色从各个角落里生长出来,不同层次,不同位置,重叠或稀疏,其间夹杂着白与黄的花瓣。靠近城寨的区域随时可以看到人群在活动,他们牵着牲口耕耘农田,女人帮助丈夫挖坑播种,同时还要关照嬉笑乱跑的孩子。 杂乱又真实的生活,有序旋转的世界。 大路上不断有骑兵奔驰,他们三人成队,承担着哨戒与传递消息的任务。按照北方蛮族各部落之间共同遵守的约定,所有前往锁龙关的部队均为友军,无论任何时候都禁止攻击。哪怕是部族之间杀父夺妻的血仇,只能通过正常的战争方式解决。 蛮族大会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任何部落胆敢触犯,都将遭到所有人斥责,成为公敌。 一千名牛族步兵,一千名豕人重步兵,两千人的军队规模不算大,却引得沿途民众纷纷围观。 装备精良,军容整齐,彪悍的战士神情冷峻,举手抬足都表明他们是真正的精锐。 马匹数量不多,除了天浩与廖秋,加上数十人亲卫队,其余的人都是步行。 “我从未想过会以这种方式在虎族人的领地上漫步。”天浩拉着缰绳,以娴熟的动作操控马匹,低声发出感慨。 廖秋穿着一件做工精巧的锁甲,金属环扣编制的防护层严严实实覆盖着从肩膀到手腕每一个角落。他掀起钢制头盔的面罩,微笑着说:“牛族与虎族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我们需要马,他们需要武器和铠甲,可是谁也不肯让步。如果不是看在大家都崇信兽神的份上,早就杀得你死我活。” 锁甲虽然比钢甲轻巧,但穿在身上久了同样很不舒服。天浩活动了一下酸软的肩膀,叹了口气,半开玩笑地说:“我们应该推选出一位皇帝,这样才能真正把所有部落联合起来。” 廖秋双腿夹住马腹,确保上身保持平衡。他目光沉凝:“你说的没错。这种事情做起来很难,以前有人试过,而且不止一个……他们谁都没有成功。” 天浩没有对这个问题深入讨论。 只要引起思考就够了,很多问题注定了至少现在不可能找到答案,但只要把种子播撒下去,适当的浇点儿水,再给点儿肥料,就算不能茁壮成长,它至少会发芽,露出苗头。 “走吧,希望今天晚上能穿过虎族领地,进入狮族人的地盘。” 队伍加快了速度。 第二百六十节 血船 没有遇到任何阻碍。无论虎族还是狮族扼守重要通道的统领,仔细验看过游骑兵提前送达的通传文件之后,纷纷命令哨卡值守者搬开障碍,对这支全副武装的队伍予以放行。 用不着考虑补给,沿途经过的哨卡和城寨都会拿出食物免费供应。食物品质只能说是一般,却能保证有相当一部分肉类,还有在很多偏远城寨居民看来珍贵无比的盐。 “这是部族联合大会很多年前就定下的规矩。所有部族成员必须向前往或离开锁龙关的军事人员无偿提供食物。如果遇到南方白人大规模进攻的时候,食物标准还会提升到最高等级。” 中途休息,廖秋大口吃着一块夹肉的粗面饼。这里是狮族领地,饼子的麦面成分很少,绝大部分是玉米面和土豆粉,吃起来口感很糙。 “最高食物等级?”天浩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很感兴趣。 “必须让参战的士兵吃饱,这样才有力气。”廖秋拿起摆在脚边装水的皮袋仰脖灌了一大口,用手背擦抹嘴角:“这是战时标准的一部分,另外就是油脂和肉类,必须占到供应食物的一半,除此之外还得有盐,实在拿不出来的话,也可以用蜂蜜代替。” 天浩沉静的眼眸深处闪过一丝惊讶。 这是真正的营养餐,能确保热量。文明时代的军队伙食结构比这复杂得多,但就基本理论和成分来看,两者之间区别不大。 结合现状,天浩缓缓摇头,皱起眉头问:“真的可以做到这种程度?百分之五十的油脂和肉类……如果某个村寨恰好在行军路线上,只有几百个居民,士兵的数量却多达数千,供应无论如何也满足不了需求,那该怎么办?” “他们必须给!”廖秋回答得斩钉截铁:“就算把寨子里所有人全部杀光,他们也必须拿出优先满足军队的食物。” 天浩对此有些怀疑:“真会这么做?” “以前有过先例的。”廖秋张嘴咬了一大口饼子,含含糊糊地回答:“很多年前的事情,我是没有亲眼见过,也是听别人说起。好像是虎族还是狮族的某个寨子,为了给增援锁龙关的鹰族人提供食物,寨子头领杀光了所有人,最后他当众自杀。从那以后,各部落的王纷纷改变条例,在领地内部划出一条固定的行军路线。沿途没有小型村寨,只有人口过万的城市,而且前往锁龙关的军队必须提前派人与当地城主取得联系,让他们做好准备。” 天浩微微颔首。 野蛮人能在这片苍茫的大地上顽强生存,聚集成群,不是没有道理。 他们虽然愚昧,却懂得取舍,心甘情愿为了大局作出牺牲。 他忽然有些迫不及待想要看看那座传说中的关隘。 …… 入夜,“黑曜石号”终于驶入了南方海域。 这个时代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公海”,南方和北方在海域上的界定也很模糊,远不如锁龙关那么明显。无论白人还是野蛮人都懂得使用罗盘,但就航海与造船技术而言,白人早已把北方蛮族远远甩在了后面。 一大一小两艘海船组成的船队从早晨就开始减速,行至黄昏,正江用旗语下令在这片陌生的海域“暂时停留”。这一度在“黑曜石号”上引起了慌乱,水手们纷纷猜测会不会是野蛮人又有什么新的想法。鲍勃和斯图尔特连忙在人群中发表安抚性个人见解————我觉得他们只是想把货物和补给运过来,仅此而已。 他们是隐藏在水手当中的暗子,不到关键时候绝不轻易暴露身份。博纳尔和伊丽莎白目前是所有水手眼中的公敌,人们知道他们与北方蛮族走得很近。尤其是伊丽莎白,她甚至成为了巨人领主的宠物。 夜,渐渐深了。 漆黑一片的海面上,巨大的“大毒蛇号”开始朝着“黑曜石号”靠拢。人们在空中抛洒缆绳,将两艘船拴在一起,用铁锁和木板搭起临时通道,气氛在黑暗与沉默中显得凝重。 碎齿已经适应了在甲板上摇晃颠簸的生活,他用手指轻轻点了一下“黑曜石号”二副的肩膀,发出带有浓重本地口音的英文:“让所有人上甲板搬东西,动作快点儿。” 月亮在乌云深处不断穿行,或明或暗的光线使二副面孔隐晦不定。这个心思很深的男人脸上露出谄媚,面对山一般站在眼前的碎齿,他将仇恨与杀意深埋心底,嘴上答应着,同时点头哈腰地问:“我这就让人通知他们……大人,船上的货舱都满了,还要搬什么呢?” “毛皮、黄金,还有宝石。”碎齿大大咧咧地笑了,他双手捧着肚子,善意的表情很自然。自出海以后他一直保持这种友好的态度:“这是领主大人交给伊丽莎白的货物,也是给你们的补偿。” 二副怔了几秒钟,不太确定地问:“……补偿?” “我们没有随便杀人的习惯。”碎齿轻笑着,用最简单,也是最令人信服的方式作出解释:“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谎言,你得亲眼看过,自己尝试过才能明白真假。呵呵……就拿吃人来说吧,在村子里住了那么久,你见过我们把谁当作点心?” 二副下意识摇摇头,神情有些茫然————碎齿没有撒谎,他的确没见过这些野蛮的巨汉以人肉为食。 “去做你该做的事吧!”碎齿微笑着,长达好几个月刻苦学习英文使他有了与白人交流的能力:“把东西搬过来我就得走了。如果以后还有机会,欢迎你来北方做客。” 看着他转身离开的高大背影,二副微微有些失神。 他第一次觉得自己会不会做出了错误决定? 也许事情根本不是自己所想的那么复杂。 野蛮人……其实也能成为朋友? 水手们很快在甲板上聚集,他们被数十名身材高大的野蛮人围成一个圈,还有更多的野蛮人沿着船帮跳过来,增加数量。 正江凑近站在身旁的碎齿,狞笑着低声问道:“都在这儿了?” 碎齿已经清点过人数,他心领神会地点点头,巨大獠牙映衬下的笑容同样狰狞:“一个不少。” 压抑的气氛笼罩着“黑曜石号”,人类对潜在危险的确有着神秘感知,虽不太清楚,水手们却从这些神情不善的巨人眼睛里看出一些端倪。恐惧不安在人群里蔓延,他们开始窃窃私语,惊慌失措。 二副觉得心脏跳得厉害,他壮着胆子向前迈了一步,用期待惶恐的眼睛望着碎齿,期期艾艾地问:“……大人……按照您的吩咐,除了舵手和瞭望员,其余的人都在这里。” 鲍勃是舵手,斯图尔特是瞭望员,这是船上的重要位置,尤其是两船停靠的时候,必须有人值守。 碎齿缓缓抽出斜插在后背上的长柄战斧,发出爽朗的大笑:“非常好,我会尽可能快的砍掉你的脑袋,让你死的没有痛苦。” 他用英语说这句话,发音准确。 顿时,所有水手一下子乱了。 “什么,他要杀了我们?” “不,这不是真的。我要回家……我不想死,我要回家!” “天啊,我们被骗了。” “往海里跳,那儿比船上安全!” 锋利的战斧从空中斜劈下来,带着令人头皮发麻的呼啸,直接将二副削成互不相连的两片。碎齿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是个诚实守信的人,他的确死得毫无痛苦,顶多有些恐惧,这种可怕的感受贯穿了死者灵魂,永远无法抹消。 正江大步冲进人群,伸手抓住一个背向自己逃跑的水手肩膀,右手钢刀避开坚硬的骨骼部分,狠狠捅进对方侧腹,刀尖从前胸略下的位置穿透出来。 一个反应极快的水手迅速冲到船舷边上,纵身跃入大海,夜色与海水这时候的确是最佳掩护,他却没有得到幸运之神的庇护,无法躲过站在“大毒蛇号”上的野蛮人弓箭手。他们早已手持弩机各自选定目标,两枚从不同位置发射的箭矢呼啸而来,在空中就射穿了水手身体,他惨叫着骤然改变跃出姿势,仿佛被猎人射中的鸟,在空中翻滚了一下,重重坠入海面,溅起无数带血的浪花。 水手们毫无防备。 碎齿与二副之间的友情交谈使他们放松了警惕,没人随身携带武器,人人都被想象中值钱的货物迷住了。毛皮、黄金、宝石……这些令人迷醉的词儿听起来是如此美好。伊丽莎白的确该死,可是在砍下她人头向当地贵族请功之前,没人会拒绝用亮闪闪的金币先把口袋装满。 反正野蛮的巨人总要离开,前面不远就是白人王国的海上警戒线,那里有庞大的舰队巡逻,就算“大毒蛇号”的防护能力再强,也挡不住多达上百门火炮的齐射。 我们是安全的。 我们快到家了。 正江反手砍飞一名水手的脑袋,在如泉喷溅的血水中放声狞笑:“杀光他们,一个不留!” 这场杀戮根本不能算是战斗,无论身高还是体格,野蛮人全都占据上风。 “黑曜石号”必须有人操控才能开到这个位置,对野蛮人来说,南方白人的海船实在太小,就像大人拨弄婴儿玩具,一不小心就会弄坏,所以得暂时留着这些水手,让他们发挥最后的价值。 他们必须死。 除了被植入孢子的博纳尔、鲍勃和斯图尔特,任何人都有泄密的可能。 杀戮持续时间不长,对于久经战阵的蛮族精锐来说,这个任务毫无困难。 很快,甲板上堆满了尸体。 正江弯腰从地上抓起一个濒死的水手,在冰冷的月光照射下近距离凝视对方,他不顾水手的哭喊与哀求,将其拖到船舷,把上身推出去,左手按住水手的后背,右手钢刀狠狠劈下,哭喊声戛然而止,与脖颈分开的头颅坠向海面。 清理工作很简单,随着一具具尸体被扔进大海,鲨鱼被血腥味吸引过来。这些饥饿的生物围着海船争相撕咬,碎齿和正江指挥手下用木桶打上海水,冲刷着甲板上的污血。 留下十名野蛮人水手,正江带领其余的人返回“大毒蛇号”,松开铁锁和缆绳,两艘船之间逐渐分开距离。 短时间内操作海船,控制“黑曜石号”当然没有问题。海面上风平浪静,这里距离白人王国海上封锁线还有一段距离。碎齿指挥众人改变航向,往西面驶去。 后半夜,隐隐绰绰看到了陆地轮廓。 这是“黑曜石号”原船长在日记中记载的一个秘密海湾。附近没有礁石,按照画在日记上的海图就能轻轻松松把船开进来。重要的是,这里距离锁龙关很远,已经深入白人王国腹地。 伊丽莎白在博纳尔的陪护下走出船舱。虽未亲眼目睹之前的杀戮,她却听到外面的喊杀声,闻到残留在甲板上的血腥。 碎齿走到她的面前,认真地说:“我们到地方了。按照领主大人的吩咐,该做的都做了,接下来,一切都得靠你自己。” 少女紧抿着嘴唇,流露出贵族特有的高傲和冷漠。 “帮我回禀大人,我将忠实执行他的每一个命令。我会做得很好,我将成为他引以为荣的骄傲。” …… 一个多月后,队伍抵达了锁龙关。 巨大的关隘设置在两道山脉正中。险峻的山势东西纵横,延绵数千里。突兀的地势骤然拔高,仿佛笔直的台阶,在地表中央硬生生构成一条可怕的障碍。巨大的岩石在地面上耸立着,如钢刀般刺向天空。看不到任何植物生长的迹象,就连山顶也一片光秃,全是坚硬的黑色火山岩。 这里是真正的贫瘠之地,是地壳剧烈变动在地球表面留下的伤疤。巨大的板块推动堆起了山脉,冷却后的岩浆导致地形由北向南倾斜,形成这种单方面对北方蛮族有利,利于防守的绝对优势。 这些火山岩是如此坚硬,刀砍斧凿只能在表面留下轻微划痕。 第二百六一节 爱普镇 锁龙关是人力的造物,横跨东、西两端山脉,构成一道长约八百米的关隘。深埋在地下的基座以金属支撑,大块的岩石从远处运来,集整个北方蛮族之力,在山巅云端之间建造出一座小型城市。 仰望着高达上百米的巨墙,天浩发出由衷的感慨:“神灵在上,这的确是一件伟大的杰作。” 这是面朝北方的关隘内部。 南方,面对大陆的方向,城墙与山脉之间形成的高度约为五百米。如果从侧面将锁龙关剖开,会发现这是一个底部朝外,整体呈现出规则的斜放置梯形。 从距离关隘五公里的地方开始,道路就变得宽敞平直。那是将地面夯实,再用细碎石子铺就的做法。路口设置了哨卡,内部是一座座高大的塔楼,放眼望去全是各种军事设施,高塔加上围墙,以及深达十多米的壕沟,两地之间以金属吊桥为连接,形成难以跨越的防线。 从路口哨卡一直向内,直至关隘底部,这样的防线共有三道。 廖秋曾经带兵来过这里,对周围的情况很熟悉,他指着远处的建筑对天浩解释:“锁龙关上的空间有限,整体防御兵力只能容纳三千人。二十年前,上一任狮王陛下在关隘两侧的山头上设置哨所,架设重型弩机,守关兵力提升至五千人,防御能力全面加强。按照部族大会议定的规则,锁龙关单独设为一个军团,编制两万人,分为四拨人马轮流值守。” 天浩点点头,抬手指了一下近处的壕沟,问:“这是后备防线?” “是的。”廖秋解释道:“从外部哨卡到这里,还有沿着山脉两边扩散的区域,都是狮王陛下派驻的后备部队,总数多达十万人。” 天浩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全是狮族的军队?” 廖秋点点头:“据说这是第三次部族大会的时候,当时在任狮王主动提出的建议。狮族掌握着玉米和土豆,粮食供应不成问题。虽说很多人都觉得这支后备力量没什么用,南方白人根本不可能越过锁龙关,可狮族还是在这里设置防线,而且历代狮王不断强化,才变成了今天的样子。” 天浩会心地笑了:“换了是我也会这么做。狮族肯定以这个为借口,从咱们牛族手里要了很多武器装备。” 廖秋无可奈何地苦笑道:“光是去年就要了五千套弩机,三千套重型甲,这还是正常供应以外的数字。” 天浩收紧缰绳,放缓了行进速度,笑着说:“陛下一定很不高兴。” 廖秋凑过来,声音压得很低:“我听说是大国师做主才给了这批武器,为此还跟大王吵了一架。” 天浩摇摇头,并不赞同:“这都是捕风捉影的说法。没有陛下的批准,大国师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这样做。何况锁龙关是天险重地,不容有失。一旦这里情况危急,被白人攻破,到时候再多的武器供应也没用。” 廖秋想了想,深以为然地点点头:“你说的有道理。” …… 通过层层哨卡,进入关隘内部,在山岩与高大城墙构成的庇护建筑里,天浩见到了锁龙关副帅师正浩。 北方蛮族以部族名为姓,有些部族采用谐音,以狮族为例,上至狮王,下至贵族,均以“师”为族姓。 他是一个身材修长的中年人,瘦削的脸庞和冷峻双眼让人不寒而栗,容易联想起一些不好的东西。 “我听说过你,牛族目前最年轻的领主。”师正浩端坐在椅子上,他穿着一件轻便皮甲,光秃秃的头上没有一根毛发,说话的同时,表露出了冷漠的态度:“你灭掉了豕族,很多人都在传颂你的功劳,把你夸成一朵花,就差没跟神灵摆在一起。” 天浩谨守着礼节,欠了下身子,说话语调不卑不亢:“这是部族之间正常的战争行为。” “所以你这次给我带来了一千名重步兵?”师正浩发出轻蔑的冷笑:“他们都是你的战利品?” “他们是我治下的百姓。”天浩更正对方话里的错误:“如果得不到他们的认同,没人愿意跟我来到这个地方。” “照这么说,你还挺厉害的?”师正浩嘲笑道:“年轻人,竟敢跟我这么说话,你胆子可不小。” “我一向实事求是。”天浩神情不变。 “你以为锁龙关是什么地方?”一抹愠色爬上师正浩的面孔:“别以为你是领主就能为所欲为。任何贵族头衔在这儿都没用,就算是牛王陛下本人亲至,在这里,在锁龙关,也必须服从我的安排。” “我明白。”天浩点点头,一个字也没有多说。 师正浩的神色逐渐放缓。 他打量了天浩几秒钟,随手从桌上拿起一块金属铭牌,对着天浩扔了过去,后者连忙伸手接住,发现那是一块长约十公分的方形铜牌,上面刻着“后备第六大队”几个字。 “拿着这块牌子,去你该去的地方。”师正浩像撵苍蝇那样挥了挥手,颇不耐烦地随口道:“滚吧!” …… 大陆南方。 斯图尔特缓步走藏身的岩洞,抬头看了一眼正朝着地平线上沉沉下坠的夕阳,拉起灰色斗篷的罩帽,朝着远处依稀可辨的集镇走去。 爱普镇是一个小地方。这里隶属于萨克逊王国,但在官方地图上找不到这个镇子的标记。通常只有人口稀少的定居点才有此待遇,然而爱普镇不同,这里的常住居民超过三千,而且每天都有增减。 斯图尔特走得很快,,他赶在太阳余晖的末端照射下走过山坡,抵达了镇子外围。斗篷和长外套是这里常见的衣服款式,但他年轻的面孔在这里从未出现过,很快引起了注意。一路上有各种各样的目光从木屋和窝棚里透出,大多数充满了戒备,也有冷漠和敌意,更有几个不怀好意的家伙从他进镇后就一直跟着,仿佛幽灵和影子,挥之不去。 这是一个特殊的地方,聚集着整个王国的窃贼、强盗、骗子,以及形形色色的罪犯,是一个真正的黑帮聚集地。 斯图尔特从斗篷下面伸出右手,连续捏了三个清脆的响指,然后撮起嘴唇,吹出一段不符合正常音律,听起来颇为滑稽的口哨声。 这是一个代表陌生人身份的信号,只有熟悉爱普镇,知晓这里秘密的人才会这样。 跟在后面的黑影消失了,追随他的目光也偏移方向。这里的居民对“自己人”不感兴趣,那意味着更多的麻烦,甚至可能带来死亡。毕竟来到这地方的人相互间虽说谈不上知根知底,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里是肮脏与邪恶的老窝,贵族老爷不可能在爱普镇收税,他们永远不会主动走进这里,弄脏他们漂亮的鞋子。 斯图尔特在一条阴暗的小巷尽头停下脚步。这里有一个破败的小酒馆。房门虚掩着,透出摇曳的火光。门板上刻着一个高脚杯,算是招牌,旁边有一张鲜红的嘴唇,估计广告创作者想以抽象手法表达出对女性的关爱,可他的雕刻技术实在拙劣,嘴唇刻得歪歪扭扭,令人联想起屁股、胸脯,山丘……总之是两个凸起中间凹陷的形状,没有丝毫美感。 斯图尔特推开门,走了进去。 小酒馆里摆着四张桌子,两把椅子,还有几个不知道从哪里弄来充当座位的粗木桩。七、八个男人围着桌子喝酒,他们衣裳破旧,身材却孔武有力,可以看到斜插在腰间的匕首,几块失去光泽的金属盾牌靠在墙边,没有生火的壁炉侧面挂着几把单手战斧,表面全是斑驳的铁锈。 空气中弥漫着酒味,浓烈又呛鼻,斯图尔特对这味道很熟悉,知道是用劣质谷物酿成的烈酒。度数高,有股入口很烧的辣味,但胜在价格便宜,容易制取。 一道道目光从不同位置聚集到斯图尔特身上,他再次感受到刚进镇时的戒备与敌意。 一个身材粗壮的中年男子坐在吧台后面,他秃顶,反射出一层油腻的光泽,咧开嘴笑时,可以看到门牙缺失造成的空洞。 “年轻人,你想喝点儿什么?”他从两只酒瓶中间的缝隙打量着斯图尔特,揣测着他的身份。 “我找拉杰什。”斯图尔特掀开了罩帽。 这个名字仿佛连接着炸药桶的导火索,在酒馆里瞬间引发了连锁反应。 一个距离房门最近的家伙猛然跳起,以最快的速度关上房门,同时抽出匕首,封死了斯图尔特的退路。 其他人纷纷站起,用不善的目光盯着他,各自拿起摆在手边的武器。 酒馆老板从吧台后面站起来,他其实个子很高,无袖坎肩两端晃荡着两条肌肉结实的胳膊,他居高临下注视着斯图尔特,辨别着每一个细节。 “你从哪儿知道这个名字?”他的声音听起来令人不寒而栗。 如果是以前的斯图尔特,肯定被这些凶神恶煞的家伙吓得半死。 在北方大陆的经历让他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恐惧,他见过巨人,并且与他们共同生活了好几个月。那段时间斯图尔特没有闲着,他从年轻的巨人领主那里学会了很多东西————格斗技巧、熟练使用各种兵器、如何与不同的人打交道、察言观色……甚至参与了“黑曜石号”上的战斗,用刀子捅穿了两个水手的身体。 他拣了一张还算干净的椅子坐下,简洁地说:“博纳尔让我来的,他说可以在这里找到拉杰什。” 紧张的气氛顿时变得松懈下来,人们纷纷收起刀子,没人再对斯图尔特释放出敌意,他们回到原来的位置上坐下,只是守在门口的那个人没有离开,他闪身走出酒馆,顺手关上房门,一切动作都表明他是这里的哨兵。 魁梧壮实的酒吧老板冲着这边做了个手势:“年轻人,到我这儿来。” 他看着斯图尔特走进吧台,眼睛里充满了疑问和好奇,声音压得很低:“你认识博纳尔?” 斯图尔特点点头,以同样低沉的语调回答:“他让我向你问好,顺便让我看看他放在你这里的剑刃。” 拉杰什再无怀疑。 “剑刃”是他与博纳尔之间的约定的暗号。 拿出一个干净的杯子,从瓶子里倒出小半杯烈酒,摆在斯图尔特面前,拉杰什笑着问:“说吧,他想让我做什么?” “有一笔不错的买卖。”斯图尔特没有伸手,他恪守职责,现在也不是喝酒的时候:“护送一个人前往多塞特郡。” 拉杰什仍在微笑:“仅仅只是护送?” 斯特尔特沉着地点点头:“这任务很简单,你可以召集你认为可用的人手。雇主给的价钱很高,每人可以得到三个金镑。” 拉杰什收起笑意,认真地问:“贵族?” “艾尔普索家的人。”斯图尔特有着与他年龄不相符的沉稳:“从现在到天亮,你有足够的时间了解关于艾尔普索家族的所有事情。这有助于你做出决定。博纳尔还让我带给你一句话————他是你的朋友,永远不会欺骗你。” …… 三和男人,一个女人,这就是天浩派往白人世界执行任务的特殊部队。 身材高大的野蛮人在那片土地上没有容身之所。对异族的恐惧和敌意延续了数千年,除了奴隶和角斗士,野蛮人不可能在白人世界里得到第三种职业。 鲍勃和斯图尔特都很年轻,天浩对他们进行了全方位训练。他们的战斗力很强,拥有精明头脑和敏锐的判断能力,超乎寻常的胆识。 如果不是确定孢子植入成功,天浩不会在他们身上下如此大的赌注。 拉杰什早年当过兵,他和博纳尔一样,都是依靠战功从下级扈从晋升为平民骑士的典范。他们是同乡,把“人生四大铁”都占全了,也因为利益需求掩盖过彼此的罪恶……总之他们是朋友,能够交心,你儿子杀了人就把我儿子带走顶罪,就算进监狱砍头我也毫无怨言的那种。 第二百六二节 老友记 拉杰什的工作范围非常广泛。简单来说,什么事情赚钱就做什么。早年从战场上退下来,不甘寂寞的他没有选择博纳尔那种生活方式,自己组建了一个佣兵团,帮着贵族卖命。最初的时候经营很不错,一度发展到六百多人,但幸运女神显然对这个糟老头子没什么兴趣,他的团队在一次战斗中几乎全军覆没,最后只逃出来几十个人。为了活命,这帮人坑蒙拐骗什么都干,最后流浪到了爱普镇。 这里虽是一个肮脏阴暗的地方,却同样可以在太阳升起的时候被光辉笼罩。 镇上的人鱼龙混杂,但只要涉及利益,有足够的钱,就可以在第一时间知道大陆南方各个角落里发生更多事情,包括家族隐密,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那点破事,甚至国王穿什么颜色内裤也一清二楚。 生活在暗影里的人,自有他们的一套行为模式。 拉杰什很快弄清了艾尔普索家族的相关情况。包括老伯爵的葬礼,几个排名靠前继承人在家族内部掀起的腥风血雨,伊丽莎白在混乱与杀戮之夜被迫逃亡等一系列事情。 他从不相信从官员和贵族嘴里说出的内容,相比之下,爱普镇上的人说话要靠谱得多。尤其是坐在面前这个满脸堆笑,手里捧着一颗劣质水晶球,据说能够与死人交流,根据星象判断未来的老太婆,她真正的身份其实是私酒贩子,同时也兼做情报生意。 只要有钱,她可以告诉你任何秘密。 斯图尔特也没有闲着,在拉杰什的担保下,他走进一个脸上随时洋溢着甜蜜微笑的红头发男人家里,拿出一颗玉米粒大小的钻石,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红发男人从隐秘的保险柜里拿出几个钱袋,里面装着一千八百个沉甸甸的金镑。 天浩很难理解南方白人对钻石的狂人追捧与痴迷。这种对宝石的狂热逻辑应该上溯到比文明时代更加久远的时期。白人的遗传记忆显然包括了这部分,比如老太太女王陛下王冠上的“光明之山”。其实钻石不是什么稀有物质,文明时代通过人工手段大规模碳转化制造的钻石价格低廉,彻底撕破了白人钻石经销商“爱情恒久远,一颗永流传”的谎言。 但在这个时代,因为开采能力与各种条件限制,白人世界的钻石数量非常稀少,导致价格昂贵。 这颗钻石至少值两千磅,如果通过正常渠道进入市场,真正的交易价应该在两千七百磅左右。 斯图尔特牢记着年轻领主的教诲——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要追求最高利益,只要满足当时所需的正常条件就行了。百分之七十、六十,甚至更低都可以接受。贪婪会引发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把自己陷入难以摆脱的困境。 在爱普镇这种地方出货,能得到这个价钱已经很不错了。 穷鬼和罪犯不会购买这种奢侈品,然而爱普镇上的居民不完全由这些人构成。有些藏头露尾的家伙其实底子很干净,他们是贵族委派的代言人。 红发男子身后是一位侯爵。那位大名鼎鼎的贵族之所以这样做,当然不是为了关心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贫苦大众。这里是贼窝,也是整个撒克逊王国与其它接壤国家最大的销赃之所。只要带着足够的现款,你可以在这里买到很多美妙的“小玩意”,而且价格及其低廉。 对于这桩对双方都有好处的交易,红发男子自始至终没提过与“货源”有关的问题。大家都是聪明人,他只需要对自己的主人负责。 斯图尔特直接给了拉杰什五百磅。 博纳尔说过,自己这位老友是个小气的家伙,他的优点和弱点同样明显,只要给他足够的钱,并且让他感受到承诺守信还将得到更多好处,他会以全方位体贴服务让你体验到什么叫做“客户至上”。 艾尔普索家族、钻石、一个身手敏捷思维清晰颇有胆量的年轻人,再加上自己那位担任过骑士的老友……握着手里沉甸甸的钱袋,拉杰什费了很大力气才把“独吞”之类的想法压下去,决定陪着斯图尔特走一趟,顺便从老朋友博纳尔嘴里探探风声。 加上拉杰什,总共二十六个人的武装佣兵小队离开了爱普镇。 他是一个很有威信的佣兵团长,这些人愿意长时间跟随不是没有原因,利益层面其实很薄弱,更多的还是因为拉杰什个人魅力。 人们拉着四辆大车,沿着斯图尔特的来时路线,朝着背面海滩与礁石并存之地走去。 车上转满了玉米和马铃薯。按照斯图尔特的要求,拉杰什在镇上收购了一大堆。他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对方也没说,只能按照常理思考,认为这是护送任务必不可少的粮食消耗。 抵达伊丽莎白等人藏身之处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夜里。 博纳尔给了拉杰什一个紧密的热切拥抱,简单的寒暄过后,开始就细节问题进行商讨。 佣兵们分散四周形成警戒,他们每人拿到了一个金镑的预付款,这让他们欢欣鼓舞,愿意为了更多的报酬付出努力。 已经变成幽灵的“黑曜石号”船长显然不是什么正经人,他在日记中记录这个礁石与岩洞混杂的地方易于藏身。斯图尔特离开的这段时间,伊丽莎白等人没有闲着,他们把所有货物搬进岩洞深处,用石块将洞口封死。鲍勃还在碎石缝隙间填充土壤,移栽了一些易于生长的灌木,巧妙进行伪装。 伊丽莎白在野蛮人之地久经训练,她自然而然流露出的贵族气质让拉杰什确定并非作伪。对于老朋友博纳尔近几年的生活情况,拉杰什在往来信件中已有了解,综合种种情报和信息,他终于确定这的确是一次正常的护送任务,就像童话故事里邪恶王后想要独占王冠,运用魔法将公主送到森林深处喂野兽,自己就是那个发现公主的勇敢猎人,只要将她安全送回家,就能得到丰厚的赏赐。 如果换了是别的雇主,拉杰什根本用不着这么麻烦,直接带着佣兵们把所有人杀光,抢走所有的钱。 他还是比较讲究脸面的,尤其是深交几十年的老友。残酷的世道把很多善良的人逼成了恶棍,可即便是恶贯满盈的家伙也有那么一、两个朋友。这是身为人类的最基本原则,也是坏人心底最后,最温柔,必须牢牢守护的温暖角落。 没有人注意斯图尔特和鲍勃什么时候把玉米和土豆装上小船,趁着夜色悄悄划向大海。 西北方向有一块很大的礁石,足以掩盖“大毒蛇号”庞大的船影。 他们一直在等候,从未离开。 …… 大陆北方,锁龙关。 天气逐渐变热,很快到了盛夏时节。 天浩呆在军营里无所事事,每天都过的很单调:跟随队伍一起出操,全副武装越野,一对一或小队为单位对抗训练。 伙食还是不错的,顿顿都能保证有肉,只是数量没那么多,分到每个人头上,大约就是二两左右的一小块。这点儿分量对南方白人来说不算少,在野蛮人看来只能说是聊胜于无。 锁龙关的统帅是虎勇先,从名字上就能看出他是虎族人。这位六十多岁的将军战功显赫,据说十二岁从军,二十二岁那年就以战功晋升为城主。实打实以砍人脑袋为功绩的那种,不是像天浩这种经营为手段发展领地的做法。虎勇先三十四岁那年被部落大会推选为统帅,从那以后一直驻守锁龙关,直到现在。 另一位副帅是鹰族人,“鹰镇全”这个名字是所有野蛮人弓箭手心目中的神。很多关于射术的故事均以他为蓝本,还有一些是用他的名字取代曾经的老人。在天浩看来,传说并非完全虚构,肯定有其根据,然而太多称赞语句用在一个五十多岁的人身上,稍加分析就不难看出有一股力量在悄悄推动。 也许是鹰族,也可能是鹰镇全本人。他们肯定不知道什么叫做“广告效应”,但他们都很清楚个人声望对族群,对个人的重要意义。 相比之下,师正浩这位副帅就简单得多,他在三位统帅当中排名最低,战绩也没那么显眼,这与他常年主抓训练有关,不像鹰镇全经常出现在前线,也很少与虎勇先一起制定作战计划……总之,他更像是一个执行者。 鹰镇全是一个很容易打交道的人,他与所有统兵将领和贵族的关系都不错。天浩刚来到时候,首次参加的聚会就是鹰镇全邀请,到场的十多个人均为各族城主,有些人是第二次,甚至第三次来到锁龙关,还有几个与天浩一样,都是首次来到这个地方。鹰镇全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丝毫没有副帅的架子,他表现的很直爽,给每个人敬酒,说话也很得体,是个整体感觉很不错的上级领导。 领兵报到的时候,天浩见过一次虎勇先。这位统帅很忙,同时还是身份尊贵的大巫师,据说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指挥室里,面对各种地图凝神沉思。老统帅不擅长人际交往,却是个和蔼忠厚的好人,他从不轻易责罚士兵,在情况允许的时候总会给予下面的人各种福利。 极少有军权和神权同时在握的上位者。之所以出现虎勇先这种例外,一方面是锁龙关环境特殊,另一方面是他这个神灵代言人不参与部族之间权力斗争。“大巫师”的称号对他来说可有可无,除了每年几次重要祭祀,日常祈祷几乎看不到虎勇先的影子,所有工作都交给下面的祭司负责。 平心而论,锁龙关的整体环境不错,没有勾心斗角,也没有相互倾碾,虽然三位统帅性格差异很大,却有着共同的目的,构成并维护着坚固防线,随时警惕来自大陆南方的敌人。 …… 天浩光着上身,坐在训练场边缘被墙壁阴影笼罩的角落里,眯着眼睛看了看没有一丝云的清朗天空,感慨地说:“实在太热了。” 现在是正午,不需要温度计,凭他的经验就能判断出今天气温至少超过三十度,地表温度更高。 长时间锻炼使他肌肉饱满,流畅的身体曲线虽不如体能型战士那么吸引眼球,却诠释了什么叫做“英俊与男性魅力”的完美组合。他皮肤光滑,汗水被蒸发后在肌肉板块交合位置留下少许白色盐末。负重训练是野蛮人的传统,休息时候可以脱去上身铠甲,却必须保留腰部防护和下面的腿甲。这些金属防护层能在战场上提供庇护,也能在炎热的天气增加负担。 他看起来就像传说中强壮俊美的战神。 廖秋从旁边递过一块潮湿的毛巾:“擦一下。” 虽不是工业时代的流水线棉纱制品,却有着足够的厚度。天浩随手接过,在脸上抹了一把,手持毛巾顺着脖颈下滑,湿凉的感觉很快在胸口蔓延开来,他惬意地呼了口气,感觉整个世界在这一刻对自己变得亲切友善。 “我以为你是个养尊处优的窝囊废,没想到你挺能打的。”廖秋笑起来很难看,脸上的疤痕给人的感觉像个怪物,他用胳膊肘拐了一下天浩,好奇地问:“你跟谁学的剑技格斗?平时没见你练过啊!” 在锁龙关这种地方整天呆着无聊,除了主动参加训练,天浩实在无事可做。廖秋主动要求做他的训练对手,双方以木剑和圆盾为武器进行对抗,从上个星期到现在,前前后后打了二十多次,廖秋完败。 他很惊讶天浩那种神出鬼没的剑技,也从未想过单兵圆盾竟然有着如此之多的使用方法。依靠撞击、短距离加速跑、反关节踩踏、肘部与膝盖,甚至贴近后用头部冲顶,配合巧妙的拔剑刺杀,廖秋每次都输得莫名其妙,却也心服口服。 这是来自文明时代的格斗技巧,以杀人为目的,几乎不考虑体格方面的因素。 第二百六三节 敌袭 “跟山里动物学的。”天浩笑着,露出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它们要捕猎,攻击必须迅猛直接,干脆利落。” “真的?”廖秋对此表示怀疑。 “真的。”天浩在忽悠技术方面已经炉火纯青:“想想我之前的动作,再想想黑嚎狼,还有冲撞,是不是很像暴鬃熊?” 他不会解释在遥远的文明时代有个人叫“华佗”,有种运动体操叫做“五禽戏”。 廖秋站起来,半信半疑拿起木剑和盾牌,一边思考,尝试着比划。 令人信服的微笑在天浩脸上绽开,他觉得找到了打发时间的正确方法,不完全是忽悠,以技术称雄,成为受人尊敬的老师,也是一种在精神与境界方面得到升华的伟大成就。 突然,远处城墙上传来急促的号角声。 紧接着,城楼塔台上升起滚滚浓烟。 白人攻过来了,这是预警信号。 …… 站在高达数百米的城墙上往下俯瞰,身材矮小的白人比蚂蚁大不了多少。他们的数量密密麻麻,出现远处的平原尽头,向是一条细密的黑线,随着推进不断变得厚重起来。 锁龙关外没有树林,地表植被都被野蛮人毁去。他们在战斗间隙派人出关放火烧树,距离较近的部分就直接发射火箭。这种做法从建关之初就延续至今,周围的地表暴露,再加上没有河流经过,久而久之,形成一片荒凉的平原。 任何地方都有名字,这里也不例外,无论野蛮人还是白人,都把这里叫做“鲜血平原”。 没有遮挡,通透的视线可以看到远处。庞大的白人军队结为方阵,他们迈着整齐的步伐向前推进。可以看到战阵前列的士兵手持长戟,后面肩扛火枪。密集的军阵非常厚重,中段位置有数千头牲畜拉着火炮。 鹰镇全的指挥所距离城墙最近,他是第一个接到报告走上塔楼观察情况的统帅。没有玻璃,没有望远镜,只能依靠个人视力。他抬手放在额前,挡住刺眼的阳光,眯起眼睛看了很久,发出轻蔑的嘲笑。 “白人都是蠢货,跟我们打了那么久,阵形和兵种还是没有变化,唯独就是数量比以前多了些……放心吧,没什么大不了。耐心点儿,等他们过来,这次可以多砍几颗脑袋,接下来的几个月我们也能过得更舒服。” 他直白粗俗的话语在士兵当中引起哄堂大笑,冲淡了紧张的气氛。 鹰镇全随手拍了一下身边副官的肩膀,神情随意地笑道:“帮我盯着,我下去看看。” 他转身下了塔楼,在没人注意的时候加快速度,很快迎上了得到消息带着卫队往这边赶来的统帅虎勇先。 鹰镇全伸手拽了一下虎勇先的衣服,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点点头,当即带着卫队登上城墙,选了一处视野开阔的位置,卫兵们四散分开形成警戒线,一正一副两位统帅站在墙边,用只有他们两个人才能听见的低语交谈。 鹰镇全神情严肃,丝毫看不到之前随和的调侃式笑容:“白人学聪明了,他们增加了战阵前排的防护力量,我们很难冲破他们的阵型。” 虎勇先脸上全是凝重,他缓缓点头:“不光是这么简单,你看那儿,步兵后面的火炮,数量比上次大战的时候明显增加,而且比那时候更大、更粗。” 野蛮人字典里没有“枪炮口径”的说法。 鹰镇全用力握了一下拳头:“我有种感觉,白人这次的进攻与往次不同。” 虎勇先双手扶着石墙,凝神远眺:“传我的命令,召集所有统领以上军官开会,命令骑兵和突击队做好准备。这一战……估计要打很久。” …… 虽然天浩在锁龙关没有军职,可他毕竟是一位领主,尊崇的贵族身份摆在那里,顺理成章成为了军事会议的参与者。 会场是一座宽敞的会堂式建筑,数百名参会者整齐有序,无人发声,聚精会神听着站在正前方平台上的统帅虎勇先讲述情况。 老人是个实干派,从不在这种时候浪费时间。他狠狠挥舞了一下拳头,发出野蛮人特有的振奋式战吼:“杀光那些该死的白人!” 这话瞬间在会场里掀起音浪轰动。 “没错,砍掉他们的脑袋!” “把他们抓住吊起来,放在太阳下面烤成肉干。” “挖出他们的眼睛,凿碎他们的牙齿,我要把他们的骨头做成战利品。” 怕死的人没资格走进这个地方,粗鲁野蛮是最好的勇气证明。 头发花白的虎勇先抬起双手,做了个双掌向下的按压动作,群情激奋的会场很快变得安静下来。 “必须狠狠打击白人的士气,让他们知道侵犯锁龙关将付出惨重代价。”他用凌厉的目光横扫全场:“老规矩,一支骑兵,一支步兵,两位有军职的统领,愿意出战的自己报名。” 他特别加重了“军职”两个字的语气。 打仗不是开玩笑,尤其是两军接触的初战,胜败直接影响所在方的士气。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是优秀的指挥官带队,所以虎勇先剔除了来此历练的贵族,只要成熟精干的军官。 在一片疯狂高亢的“我”声中,虎勇先选了两个人,当众指派任务。 简短的会议到此结束。 廖秋陪着天浩离开会场,沿着台阶登上城墙。 “这种事情轮不到我们。”他跟在天浩身后,有些悻悻然:“还是站在上面看看他们怎么打仗吧!就算不能杀人,看着他们杀人也能勉强过过瘾。” 天浩走在前面,头也不回地说:“别那么妄自菲薄,我觉得咱们有机会出战。” 廖秋楞了一下,随即大喜:“真的?” “我不确定。” 天浩停下脚步,侧过身子,似笑非笑地看着笑容凝固,眼睛里透出失望的廖秋:“但我们出战的可能性很大。” 廖秋对这话题明显失去了兴趣,他低声嘟囔:“你在故意逗我开心吧?” 天浩平静地笑笑,不做解释。 …… 高大厚重的全钢制城门随着绞盘力量缓缓开启,全副武装的蛮族军队徐徐走出。三千名步兵,一千名骑兵,分别按照各自的兵种编制在城外排好队形,军官们发布最后一次检查武器的命令,所有人的眼睛都紧盯着传令兵手中旗帜,期盼着那片代表“进攻”的鲜红色。 天浩的目光牢牢锁定敌军,强化视觉使他看得比别人更远。排列成紧密战阵的白人士兵同样身披铠甲,可无论厚度还是对身体的覆盖程度远不如蛮族。现在双方尚未接触,前排长戟手没有放下金属面罩,他们的长相与“黑曜石号”上的水手差不多,还是应了文明时代的那句话————无论我们看老外,还是老外看我们,都是一个样。 “他们的数量太多了。”天浩双眉紧皱,陷入思考。 目测城外的白人军队至少超过十万。 这还只是以不同兵种为方阵出现在战场上的部分。与地平线连接的远处,更多的黑色阵列不断出现,相互之间保持距离。在武装部队的后面,是上万辆畜力车,白人在远离战场的位置将车队停下,卸下各种材料,就地建造营地。 “他们想打持久战?”这念头在天浩脑子里一闪而过。 城外的蛮族军队已经做好了进攻准备。手持塔盾的士兵走在前列,掩护紧跟其后的长刀手。他们步伐稳定,行进速度不算快,前后配合默契,显然经过多次演练。 骑兵没有急于离开,他们在统领的指挥下分成左、右两部分,沿着步兵阵列散开,形成两个快速战斗群。 这样的排列不难理解,不外乎重盾手掩护步兵从正面突击,骑兵从两侧骚扰,寻找机会扩大战果。只是天浩对此并不看好,北方蛮族与白人之间的战争延续了数千年,彼此有什么底子都很清楚,双方都在寻找获胜之法,谁也不会呆板到白白送上人头,一味被动挨打的地步。 白人战阵没有继续推进,先头部队的指挥官很精明,他对这个战场很熟悉,没有进入蛮族守军的弓箭射程。天浩站在城头,看着白人士兵有条不紊完成最后的集结,根据旗号指示进入各自的位置。火枪兵分为三队排列,正前方的长戟兵把枪尖放平,有些人的手在发抖,却没人后退,他们放下金属面罩,整体气氛变得紧张沉闷。 在他们后面更远的地方,牲畜与拖架之间的挂钩被取下,安装在木制拖车上的火炮排成一条直线,工兵们挥舞锄头在地面挖出土坑,嵌入车轮,前后用事先准备好的沙包夯实。炮手们拖来弹药车,从木箱里取出一枚枚圆形的实心炮弹,垒砌在火炮侧后方,与成桶的火药摆在一起。 天浩立刻看懂了双方指挥官的意图————无论蛮族还是白人,均以远程火力作为己方安全保障。白人庞大的兵力尚未完全展开,强悍高效的突击部队很容易在这种时候取得战果。从外行人的角度来看,以区区四千人对付数万名白人显然过于儿戏,但这是短时间内能派出的精锐部队。何况锁龙关前空间有限,守军虽然占据地形优势,重型弩炮却比不上白人密集猛烈的火力。 双方各有优势,就看指挥官临场发挥与应变能力。单纯以数量为依据判断胜负很愚蠢,天浩相信三名统帅肯定明白这个道理,他们现在同样在观察战局,等待投入后备部队的最佳时机。 贵族与统领们都是军官,所在位置与普通士兵拉开距离。天浩转过身,发现一名熟识的统领站在旁边,于是低声问道:“白人每次进攻都有这么大的规模?” 那人摇摇头,眼睛盯着城外,神情有些紧张:“他们以前进攻的规模最多不超过五万人。我指的是批次进攻。人数最多的一次大概三十万,一般情况也有二十万。” 地形限制了进攻人数。 锁龙关只有一道门,两侧均为陡峭的山崖,连绵上千公里,没有任何一处可供攀爬的缓坡。这种罕见的极端地形为蛮族守军提供了天然防御便利,却也限制了军队出击————所有蛮族战士只能从城门出入,白人只要在城外设置观察哨,就能把一切动静看得清清楚楚。 同样的道理,如果白人实力足够强大,完全可以封死锁龙关,任何野蛮人不得踏足南方大陆。 正因为如此,白人军队不会舍近求远,从远离城门的位置发起进攻。毕竟这个时代的火炮威力有限,无论如何也难以炸平整片山崖,何况火山岩是如此坚硬,没有开发出更具威力工业化武器之前,白人只能止步于锁龙关。 以锁龙关正门为核心,五万白人军队足以构成严密的攻击阵列。 当然,更多的兵力同样可以列阵,只是没那个必要。而且战斗中有太多不可预测的突发状况,尤其是战阵前列一旦防御崩溃,导致蛮族突击部队冲入阵中,整个区域布置立刻混乱,到时候再多的兵力也无法发挥作用,真正是败如山倒。 白人将领精明,蛮族统帅一样不含糊。双方是多年交战的老对手,都很清楚彼此的底细。 重步兵加快了行进速度。 站在城墙顶端的弓箭手和弩炮手一片静默,白人军队没有进入射程,现在发射只能是浪费箭矢,没有半点额外的好处。 架设火炮需要时间,虽是实心炮弹,同样有着强大的后座力,多达上百门火炮在白人工兵忙碌下嵌入地面,军官们一边下达各种命令,一边用测量工具校正方位。白人的整体科技发展水平比北方蛮族高得多,这种优势会随着时间推移在战争中彻底占据优势。 野蛮人重步兵开始小跑,这是战斗前最后的热身。两翼的骑兵同样加快了速度,却尚未进入冲刺阶段。 对面的白人长戟兵严阵以待,明晃晃的枪尖在阳光下显得尤其锋利。 蛮族步兵已经越过了最后的相持距离,双方都可以看到对手身上的铠甲样式,以及武器。 杀! 第二百六四节 悍不畏死 位于队伍中段的蛮族步兵统领爆发出狂吼,身边的士兵仿佛受到感染,以扩大声源的方式对这道命令进行扩散,很快变成波及整个步兵阵列,山呼海啸般的战吼。 步兵统领经验丰富,最后的冲刺距离约为两百米。这样做能确保有足够的惯性力量撞开长戟兵前排防御,己方士兵也能保有足够的体能。 双手持盾的野蛮人如滚动的岩石向前猛冲。 “开火!” 白人将领下令射击。 顿时,整个方阵上空硝烟弥漫,从无数火绳枪口喷射火光,腾起浓密的白烟。这是粗制火药燃烧的特点,过于浓密的烟雾会遮挡视线,除非是接受过严格训练的士兵,否则很难在这种情况下对目标进行连续射击。 圆形铅弹在强大推动力作用下脱膛而出的时候,第一排白人火枪兵按照平时训练的动作有序后退,第二排迈步向上,端平火枪,朝着烟雾弥漫的正前方扣动扳机。 这种时候不需要瞄准,也根本不可能瞄准。对比传统的冷兵器,火绳枪的优势不言而喻,弱点也同样明显,缓慢的射击频率很容易让步兵贴近攻击。这个时代的白人也许不知道什么叫做“三段击”,但他们将同样的阵列射击做到了极致————五排火枪兵前后交替,射击间隔约为五秒,配合前排严阵以待的长戟兵,整个阵列俨然变成一只拥有坚固甲壳的变异刺猬。 子弹如暴风骤雨打在盾牌上,发出冰雹般“噼里啪啦”的炸响。与文明时代冷兵器战争时期相比,整体长度超过三米的重型塔盾外表已经发生了变化,它不再是一块平直的钢板,而是从中部开始弯曲,形成一个向前凸起的钝角。 天浩第一次看到这种款式的塔盾,不由得暗自发出赞叹。 这是真正的倾斜装甲。在水平射击面上,厚度五十毫米的钢板倾斜对敌,防御力会随着倾角变化而增加,同时还能产生反弹效应,受力量与角度等因素影响,箭矢和子弹有很大几率从这种盾牌表面滑开,如果想要穿透,就需要口径更粗,威力更大的重型步枪。 火枪射击是如此密集,尽管大部分铅弹被盾牌挡住,仍有零星子弹穿过塔盾之间的缝隙,命中狂奔的蛮族战士。他们惨叫着向后仰倒,其余的人根本不管同伴生死,要么跨过,要么直接踩踏,真正的目标就在前方。 “杀进去!”步兵统领再次发出震耳欲聋的狂吼。 仿佛从深海之中随着飓风推动而来的滔天海啸,高大沉重的塔盾狠狠装上长戟,爆发出令人头皮发麻的金属摩擦。嘶吼、尖叫、怒骂……随即是乱七八糟的武器碰撞,厚达五层的长戟兵阵列被撕开十几处破口,尽管白人士兵对蛮族力量有着清晰认识,可他们还是被野兽般凶猛突进的重盾手所震撼。 这些可怕的巨人无畏生死,他们就像一群没有脑子的白痴,双手托着盾牌狂冲勇进,如功率强大的蒸汽压路机,强行冲开锐利的枪尖,在无数惊叫与鲜血中硬生生碾出一条路。 盾牌就是他们的武器,双手紧握,在失去冲击的惯性力量后就这抡起左右挥舞,白人士兵在这种野蛮力量面前跟积木没什么区别,那场面触目惊心,就像一个坏脾气的孩子,用最不讲道理的方式狠狠蹂躏矮小的玩具兵。 长刀手配合默契,在重盾兵身后迅速拓宽通道。锋利的刀刃从空中狠劈直下,轻而易举破开白人长戟手的铠甲,身高加上力量在肉搏战具有绝对优势,看似厚重的枪阵顷刻之间失去了防御能力。 “我们赢了!”看到这一幕,站在天浩身边的统领神情激动,用力握紧拳头,发出大声欢笑。 长时间驻扎在锁龙关的蛮族军人很熟悉这种场景。白人枪阵一破,整个战局就再无悬念,火枪兵没有肉搏能力,尽管他们受过严格训练的士兵能把射击时间缩短至二十秒,却无法挡住如狼似虎的蛮族步兵。剩下的问题,只是能在此战中砍下多少颗白皮人头,带回多少战利品? 廖秋以前来过锁龙关,亲眼目睹过类似的战况。他笑着伸手拍了一下天浩的肩膀,很是兴奋:“白人鬼子不是我们的对手,我们又赢了。” 天浩神情凝重,他缓缓摇头:“你们高兴得太早了……还没有……” 廖秋意外地看着他:“为什么?” “白人的阵列没有崩溃。”天浩指着远处惨烈混乱的战场:“一般情况下,防御阵列被突破到这种程度,根本不可能维持。士气这种东西必须以勇气来维持,但不可能每个人都是勇士。那些白皮鬼子没人后退,无论长戟手还是火枪手都在拼命反击。看那儿,他们拔出了短剑……实在太奇怪了,这不正常。” 廖秋和统领听懂了他的意思。 战死者会让活着的人感到恐惧,哪怕是性格再坚强的人也会在失败和死亡面前被磨去锋锐,失去战意。这是大势所趋带来的影响,士兵对战局走向有着专属于自己的认识,身边的同伴战死太多会导致丧失信心,无法获胜的战斗毫无意义,勇敢不是白白送命,绝大多数人都会在战况失利的时候转身逃跑,而不是像疯子那样负隅顽抗。 “没有人逃跑,就连那些火枪兵也死战不退,这太奇怪了。”天浩重复了一边之前说过的话,他眼眸深处透出迷惑,喃喃自语:“那些白人……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们以前应该不是这个样子。” 此刻,站在城墙高处的三位统帅也看出了问题。 “他们为什么不逃跑?” “以前不是这样的,仗打到这种程度,白人早就开始撤退了,可现在一个人也没有跑,难道他们都疯了吗?” “会不会是攻击强度不够?” 虎勇先眉头紧锁,虽然没有天浩那种可怕的强化视觉,但他仍可以通过远处白人军阵的变化看出骑兵骚扰没能奏效。他们从两翼进攻,被严阵以待的白人火枪兵击退。这样做是为了确保正面方向进攻的步兵不受干扰,在有限的时间里拦阻白人增援。 白人的阵列毫无变化,自己委派的统领也很优秀,无论打法还是进攻节奏都与过去没什么两样。唯一的区别就是这些白人士兵。哪怕是身经百战的精锐战士也很难做到这一点,何况白人不可能凑出如此之多悍不畏死的勇士,更不可能把他们摆在一线,充作消耗。 时间不会因为个人思考停滞下来。 短短几分钟内,战局已经发生了变化。 白人士兵虽在身高体格方面处于弱势,但他们数量庞大,整个战列长戟兵与火枪兵加起来总数超过四万。前排防御虽被攻破,却无人逃跑。勇于突进的野蛮人战士开始感到压力,他们惊讶的发现这些白人是如此疯狂,尤其是那些军官,竟然在混乱中收拢并组织起一个个火枪兵战团,朝着战斗最密集的地方无差别射击。 他们连自己人都杀! 这种暴虐的行为在战场上会激起兵变! 然而现实如此诡异,白人长戟兵就算被身后袭来的铅弹射中,也没人回头朝那个方向望去。他们用各种武器死死拖出蛮族战士,用短剑砍,用折断的长枪刺,没有武器的干脆张开双臂死死抱住对手,张嘴朝着任何能够接触的部位乱咬。 步兵统领反手砍飞一颗人头,咆哮着轮起长刀劈向一名朝自己扑来的白人,威猛的力量撕裂铠甲,从肩膀斜下,破开长达三十多厘米的伤口,那人却一声不吭,双手死死握紧卡在骨头上的刀身,瞪着一双发红的眼睛,如饿狼般与统领对峙。 统领紧握刀柄用力晃了两下,刀刃纹丝不动。那怕是反应再迟钝的人也能察觉情况不对,他立刻松开刀柄,反手抽出短剑,连声狂吼,急促下达命令:“所有人撤退,我们回去。” 他在锁龙关待了十多年,大大小小打了几十仗,从未见过这么悍不畏死的白人士兵。 更可怕的是,这样的家伙不止一个,成群结队。 他们到底有没有脑子? 他们真的不怕死吗? 坚决服从命令是蛮族军队的传统,无论愿不愿意,蛮族士兵互相掩护着开始后退。鲜血和惨叫在战场上空飘荡,没人会在这种时候抛弃伙伴,他们从地上拉起伤者,其余的人在他们身后形成防御,白人士兵不可能放过这种机会,他们很快从混乱中恢复,恶狠狠地扑了过来。 空中传来可怕的啸音,退却中的蛮族战士纷纷举起盾牌遮挡头部,这是白人弩手从远处发动的抛射,可无论时机还是射击规模都令人吃惊————弓弩射速比火枪快得多,威力却不如铅弹。以往历次战争,白人弩手只作为掩护单位存在,从未像现在这样尾随射击。 原因很简单:两军追赶的时候很难区分敌我界限,大面积抛射误中己方的几率很高,白白造成伤亡。 从空中落下的箭雨密集又迅猛,后排的火枪兵有部分完成了整队,他们紧跟在蛮族步兵后面小跑,朝着前方追赶的长戟兵和敌人扣动扳机。 廖秋站在城墙上感觉双手冰凉,又惊又怒:“他们怎么连自己人都杀?” 天浩的声音很冷静:“他们在兑子,二兑一,甚至三兑一。哪怕是这样的比例,对白人来说也算是赚了。” 他知道这种做法很可怕。 大陆南北双方的人口数量差异太大,以人头换人头虽然残酷,却极为稳妥。 城下,骑兵统领已经带领马队掉头,向同样有着长戟兵保护的白人弩手发起进攻。 一千骑兵,三千步兵,舍小保大,这笔账谁都会算。 北方蛮族从来没有怕死后退的战士。 锁龙关上已是一片混乱。 “为什么统帅大人没有下达增援令?” “打开城门,得出去把我们的人救回来。” “你疯了,没有命令谁敢出去?” “弓箭队注意,只要那些该死的白人进入射程,就给我狠狠地射!” 乱哄哄的声音无比嘈杂,每个人都在发表意见,在场的都是职业军人,没人在这种时候乱说话。 锁龙关的防御能力强悍无比,只要步兵们撤至城下,设置在两侧山梁与城头的弩炮和弓箭手就能确保安全,以猛烈的远程火力阻断追兵。 惨烈又诡异的杀戮在半小时后落下了帷幕。 步兵一千三百零六人,骑兵四百二十七人,另有伤者四人,这是所有逃回锁龙关的蛮族战士。 步兵统领和骑兵统领双双阵亡。他们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把生还的机会留给别人。 几乎没有伤者是因为白人士兵穷追不舍,从战斗开始到结束,他们至少付出了万余人的代价。这个数字由各个观察哨汇总得出,肯定有误差,伤者与战死者应该各占一半,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死在他们自己人手里。 虎勇先冷冷地看着那些在远处打扫战场的白人士兵。他们从一堆堆尸体当中分拣出蛮族死者,用长度超过五米的特制长杆挑着,在人群密集的地方竖起,引发阵阵欢呼。 以死者彰显胜者的武力,这是交战双方常见的做法。野蛮人对白人也曾这样做过,而且那时候被挂在城墙上的白皮尸体更多,密密麻麻。 鹰镇全从鼻孔里喷出强烈的浊气,他声音发寒:“都打到那种程度,他们竟然死战不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师正浩眯起眼睛往远处看了很久,慢慢地说:“是金百合王国的旗号,他们是先头部队。” 虎勇先并非见死不救。身为统帅必须掌控全局。当时白人军阵后方有两只部队向前压上,如果锁龙关派出增援,势必会演变成两军大战。蛮族军队虽然占据地形优势,弓箭和弩炮火力密集,然而白人的火炮也差不多完成了架设,远程对远程,只会造成更大的伤亡。 第二百六五节 以金钱开路 鹰镇全目光阴冷,恨恨地说:“还有撒克逊王国的旗号,莱茵王国、维京王国……就连上主之国也来了。哼!规模挺大的,又是一次五大王国全体出动。” 类似的情况以前也有,南方五大王国合力进攻锁龙关,兵力至少多达百万。他们采取轮战制度,任何一方都不能退缩。蛮族方面依托关隘地形,配合灵活多变的战术,双方就这样你来我往,最后演变为长期相持。 看着远处在白人步兵保护下层层设防的那些火炮,师正浩叹了口气:“还是下达防御令吧,他们的炮弹要打过来了。” 小规模的战斗只是前奏,每次接触战结束,白人军队总会摆开火炮,对着锁龙关狂轰滥炸。限于目前的技术,大威力后装炮尚未出现,实心炮弹对城墙损害不大,但只要提高仰角,总会有炮弹射上城头,给驻守士兵带来伤亡。 针对这种情况,关隘内侧修建了很多隐蔽所,士兵们可以在炮击的时候暂时离开各自岗位避开攻击。白人的大口径火炮没有曲射能力,迫击炮虽然结构简单,却不是属于这个时代的产物。 虎勇先缓缓点头,他对师正浩的提议并无意见,最后看了一眼遍地尸骸的战场,他转过身,用沉闷的语调说:“都下去吧!召集主要统领开个会,看看接下来的仗该怎么打。那些该死的白人……他们以前不是这个样子。” 征战数十年,虎勇先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凶悍的白人士兵。 这不正常。 师正浩转身跟上主帅的脚步,压低声音:“这次的情况不太对劲儿,难道我们要向守护神祈祷?” 鹰镇全刚好走到近处,听见这句话,身体不由得抖了一下:“不至于吧!上次向守护神祈祷还是十多年的事情,那时候神灵就警告我们————不到万不得已,决不能再次祈祷。” 虎勇先被两人说得心烦意乱,他面色阴沉:“向守护神祈祷是我们最后的办法。别管这事儿了,先召集大家商议。我有预感,白人这次的行动与往次不同,他们这次应该是不死不休,对锁龙关势在必得。” …… 大陆南方,撒克逊王国,多赛特郡,蒙特市。 人口密集的城市很少能看见大片绿地,文明时代“寸土寸金”的房地产理念在这里同样适用。在国王的统治下,公园变成了贵族专属,宽敞豪华的建筑与下层平民无缘。 身穿蓝色号衣的仆人在前面带路,伊丽莎白沿着碎石步道走进园子。高大的围墙遮挡了风景,走进来才发现这里树木稀疏,只有几株高大的雪松,灌木倒是很茂盛,种类繁多,尤其是覆盆子和连翘,它们在园丁修剪下显出别致造型,构成美丽风景。 布莱克男爵很喜欢这个园子,尤其在蒙特市里很少能有如此面积的幽静之所。他是贵族,也是郡守,因为财力有限无法像老牌家族那样拥有一座城堡,只能以权力在辖区闹市开辟这样一处别院,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男爵上了年纪,身体却很健康。这里视野开阔,远远就能看到沿着步道走来的伊丽莎白。她穿着一条鹅黄色长裙,虽是贵族当中常见的款式,腰部和胸前却点缀着漂亮的真丝绣花。巧妙的改造令她增色不少,越发衬托出娇艳的容颜。 她款款走来,面对男爵行了一个屈膝礼。 这礼节极其标准,每一个动作恰到好处,布莱克男爵赞叹着微微点头,笑着指了一下摆在对面的椅子:“不愧是艾尔普索家的人,坐吧!” 人老了,往往会对一些特殊的东西产生兴趣。布莱克这辈子都想得到更高的爵位,却舍不得用郡守之职从国王那里进行交换。他沉迷与家族纹章,多年研究下来,已是这方面公认的权威。一朵百合花,一只鹧鸪,一束月桂……这些在普通平民看来无法理解的家族纹章均有其意义,布莱克也因此将研究面扩大至贵族的日常生活,尤其是礼节。 现在的年轻人都不讲规矩,他们根本不明白构成屈膝礼各个动作之间代表的含义。膝盖弯曲的角度,手臂摆放的位置,中指与食指为什么并列……他们什么都不懂,几乎所有人都在敷衍了事,唯独伊丽莎白的做法让布莱克眼前一亮,她是那么的自然,动作标准却不僵化,堪称老布莱克这多么年见过所有年轻贵族的礼仪典范。 撒克逊人都喜欢下午茶,关于来历,布莱克可以滔滔不绝说上好几天,本想在伊丽莎白面前习惯性的发表一些见解,却被贵族少女优雅的喝茶动作吸引,他看得目不转睛,不由得轻轻拍了手掌。 “艾尔普索小姐,你是一位真正的贵族。”这赞叹发自内心,无关于男女情(和谐)欲,纯粹只是学术层面对礼仪动作的奖励。 “谢谢!”伊丽莎白笑着回答,得体又大方。 布莱克感觉阳光比平时更加明媚,空气也变得清新。他温和地笑了:“很少有人愿意为了请教问题花上二十个金镑在我这里喝茶。说吧,你想跟我谈什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财之道,布莱克身为郡守,他希望在正常收入之外开辟一条另类财路。与自己的学识和贵族身份有关,多年的研究必须有所收获,顶着“纹章学家”的头衔,任何想要学习咨询的人都要以金钱交换。 二十金镑一个下午,不算贵。 至少布莱克自己是这样认为。 很多年了,他没有从这方面收获一个便士。 不是有求知欲的人少,而是布莱克规定了诸多限制,其中最关键的一条,就是求学者必须有着与自己相配的贵族身份。 伊丽莎白是第一个愿意拿出真金白银,也得到布莱克认同的人。 但她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谈论家族纹章这么简单。 人老了,这点眼力布莱克还是有的。 他很愿意与这位美丽的贵族少女交谈,这是一种享受,仿佛眼前摆着一副大师级别作品,优雅自如,让人愿意花时间仔细欣赏。 家族纹章这种东西需要时间沉淀才能体现其意义。布莱克虽老,却并不糊涂。 伊丽莎白展示出令人舒服的微笑。轻便的小圆桌遮住她的裙子,也挡住了她摆在腿上的精致手提包。肩膀与胳膊的动作表明她正从包里拿出某种物件,这个位置刚好位于树荫下,稀疏斑驳的阳光透过树叶缝隙斜射下来,在光滑的缎面织物上照出一片美丽的光。 她翘起细长光洁的手指,把一个黑色绒面首饰盒摆在桌上,轻轻推到老男爵面前。 盒子不大,体积相当于一枚胡桃,盒身做工精巧,中间有一条漂亮的细长缎带,在盒子开口处扎成蝴蝶结。 “这是什么?”老男爵笑着问,他坐在那里没用动。 “我送您的礼物。”伊丽莎白的微笑充满少女青春气息,这笑容是长期训练的产物,腮帮、牙齿、眼睛所有部位密切配合,决不能随心所欲,必须让看到这张脸的人感受到亲和力,带有那么一点点诱惑,不忍拒绝。 老男爵轻轻摇头,这动作并非否认或拒绝,只是他释放内心疑问的一种表示。拿起首饰盒,按下锁扣,盒盖弹起的时候,他看见细软的绒底内衬上嵌着一枚钻石,差不多有榛子那么大。 布莱克立刻被这颗昂贵的宝物吸引住,他把钻石从盒里拿出,凑近眼前仔细端详。 这是一颗质地纯净的钻石,泛着淡蓝色的微光,呈长条形,表面打磨出大大小小数十个面,看得出这是顶级工匠用最上等工艺制造的结晶。 “……真美啊!”老男爵发出由衷的赞叹。钻石本身的价值不言而喻,他更加欣赏的还是做工。珠宝是上流社会的通行证,但这种东西极其昂贵,布莱克在所赛特郡担任郡守多年,也算是颇有家底,却没有太多的闲钱用于购买此类奢侈品,更不要说是这样一枚灿烂夺目的蓝钻。 这东西至少值两万镑。 “这太贵重了。”老男爵欣赏了一番,把钻石放回盒中,将盒子盖上,再次望向伊丽莎白的视线比之前多了几分谨慎:“艾尔普索小姐,这已经超出了我的所有身家。很抱歉,我不能接受这份珍贵的礼物。” 做人要有自知之明,这是布莱克能够在郡守位置上一坐就是几十年的原因。爵位与权力是一道双向选择题,国王不可能给与伯爵级别以上的贵族实权,这关系到每月征收的税。以多赛特郡为例,这里在名义上属于某位侯爵,却仅限于他和他的家人享用当地特产,酒、面包、香肠、野味、水果……侯爵本人可以投资矿产或其它生意,控股权属于国王,贵族只能分红。 郡守是实际管理者,国王之所以在侯爵下面安排布莱克男爵担任地方官,自然是为了把侯爵架空,透过名义上的封袭制度对地方上进行管辖。所以布莱克只能是一个小贵族,有掌控地方的权力,却并不富裕。 “您是我见过最公正的长者,也是最洁身自好的官员。”伊丽莎白看出了老男爵的犹豫,她直言不讳:“我需要您的帮助。” “这就对了。”布莱克不拒绝吹捧,贵族少女在这方面恭维得恰到好处。没有夸张,也没有过度,公正廉洁是老男爵一向的自我标榜,实际上也做得很不错,多赛特郡的平民对他没有太多恶评,这在王国官员当中实属罕见。 “那么,请告诉我,这枚钻石代表着什么?”老男爵忍不住又看了一眼首饰盒,要说没有占有欲是不可能的,关键在于如何把这颗钻石变成自己的合法私人物品:“艾尔普索小姐,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继承权。”伊丽莎白没有遮遮掩掩,她笑吟吟地说。 布莱克怔住了。 身为郡守,他当然知道艾尔普索家族多位继承人之间的内部纷争。自艾尔普索伯爵死后,他的子女就为了争夺伯爵头衔明争暗斗。关起门来你死我活,各种阴谋诡计与肮脏的手段自不用说,老男爵也没兴趣知道。然而规则摆在这里————无论任何人继承爵位,都必须按照法令向国王递交继承证明书。 事情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复杂,只要家族内部达成协议,推举出公认的继承人,将各种文件送到郡守府,布莱克的工作就是在文件末页上盖章,派人送往首都,在皇家档案馆备案,得到国王签字认可就行。 贵族太多了。以撒克逊王国为例,大大小小各种有封号贵族多达数千人。尤其是那些世袭家族,国王根本不认识现在的继承者,只是走个过场,在文件上签个字,履行国王祖先对贵族祖先的承诺罢了。 原来事情是如此简单! 老男爵心情莫名一松,他有着敏锐的洞察力,伊丽莎白此刻他眼中完全透明,尤其是在伯爵继承权的问题上,没有丝毫秘密。 “呵呵,你是个聪明的孩子。”布莱克笑了,他抬起右手,食指在首饰盒面上轻轻点了几下:“你怎么会想到找我帮忙?” “您是唯一能够帮我的人。”伊丽莎白嗓音悦耳,她准确把握住谈话的节奏。 只有得到地方官,比如郡守的认可,封爵继承文件才能发往京城。这个过程看似简单,却很重要。一般情况下,地方官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刻意刁难,除非与当地贵族之间有着难以调和的矛盾。官员从不拒绝此类继承申请,因为这会在贵族圈里引起公愤。家族之间或多或少都有几个盟友,在封爵继承权的问题上有着共同利益。然而官员的权力很大,他们可以把继承文件扔到某个角落里,等堆积了厚厚的灰尘才“偶然想起”,慢吞吞的找出来处理。 拖延很正常,少则几个月,多则好几年,你得有足够的耐心。 第二百六六节 贵族 你永远不会从他们嘴里听到“我拒绝”三个字,也永远不可能发生继承文件被拒绝办理这种事。拖延的借口很多:我生病了,驿站没有空闲的马,最近天气不好,通往京城的某个路段塌方,送文件的人家里有事还没回来上班……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对方说不出来。 很多官员都会把责任推到国王身上,“文件已经送到京城,至于陛下什么时候批准,我也说不好。”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能把四十岁中年人硬生生熬成白发老翁,也许临死前才能拿到期盼已久获得批准的封爵继承文件,带着说不出的遗憾和困惑闭眼,把艰巨困难的同样任务交给下一代。 这绝对不是玩笑,而是现实。 当然,如果你想要尽快成为一名合法的贵族,也不是没有办法。 最直接的,只要让处理文件的地方官高兴,那么所有困难都不成问题,都是小事一桩。 咱们也不玩虚的,喜欢女人的就送几个漂亮妞,喜欢钱的就送他一箱子金镑,总之人和人之间差距不大,你喜欢的基本上我都喜欢,只要我觉得舒服满足,少则一个星期,多则半个月,你你就能得到祖先传下来的一切。 伊丽莎白深谙其中的道理,她不会说破,只需要稍加点拨,以老男爵丰富的阅历,不难明白自己的潜台词。 父亲前年就过世了,艾尔普索家族的继承申报文件在下葬后第二个星期就送到了郡守府。那时候的伊莉莎白是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女生,她只知道家里是几位哥哥姐姐做主,他们每天为了谁来继承伯爵头衔的问题争吵不休,后来干脆发展为撕打争斗。 花钱雇人搞暗杀是二哥先搞出来的,紧接着是四姐。这些有着不同顺位的家族继承人仿佛在一夜之间开了窍,都明白“只要竞争者死掉才能彻底解决问题”的道理。正因为家里混乱不堪,博纳尔才带着伊丽莎白逃出家园,歪打误撞前往大陆北方。 掌管这个世界的神灵显然不止命运女神一个,戏谑之神肯定也在其中。天浩给伊丽莎白准备了多套预案,她雇佣拉杰什的武装小队从爱普镇一路抵达多赛特郡,听到了意想不到的好消息————艾尔普索家族的内部纷争还没有结束,少爷和小姐们仍在为了谁继承封爵明争暗斗,为了得到官方认可,他们纷纷向郡守府递交了继承申请文件,总数多达十六份。 布莱克男爵是个性子随和的老人,他不会刻意压制,更不会像其他官员那样丧心病狂把文件核查时间拖延好几年。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这些申请文件压着,等到艾尔普索家族内部争斗得出最终结果,确定由谁成为新的伯爵,再把文件发往京城,交给国王签字。 老男爵听过伊丽莎白的名字,她是老伯爵的女儿,不受疼爱,继承顺位靠后的那种。 没办法,死掉的艾尔普索老伯爵有着令人惊叹的生育能力,就像一台辛勤的播种机。“喜好女色”这说法在贵族圈里是一种禁忌,但只要说起“他或(她)有很多孩子”,大家都能心领神会。 伊丽莎白笑了笑,再次打开手提袋,拿出一份崭新的继承权申请文件摆在桌上。虽然已经知道内容,布莱克还是随手翻了翻,果不其然,他在文件次页的申请人栏目里,看到了伊丽莎白的名字。 “这样的文件我手里有十六份,加上现在的,总共是十七份。”老男爵认真提醒她。 “我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伊丽莎白挺起胸脯,精心修饰过的脸上显出庄重神情:“我将重现艾尔普索家族的光荣。” 老男爵不动声色地看了她一眼,思考了很久,慢慢张开嘴唇:“你家里人对这件事是什么态度?” “每个人都在争。”伊丽莎白没有在这个问题上遮遮掩掩:“如果他们赢了,我会死得很惨。” 布莱克轻笑了一下,缓缓摇头:“你可以离开多赛特郡。” 他随手指了一下摆在桌上的首饰盒:“这颗钻石能让你过得很快乐,衣食无忧。” “这不是我想要的。”贵族少女态度坚决,她此刻给人的感觉就像一名死守立场的斗士:“艾尔普索家族已经在沉沦之路上走了很久。贵族的意义不仅是高人一等,更多的还是责任。郡守大人您是纹章学家,纹章本身所代表的就是持有家族的功绩。无论金雀花还是百合,鹧鸪还是雄鹰,都是祖先通过实力和努力所获得。而他们……我的那些哥哥姐姐,他们会做什么?他们能做什么?” 老男爵不禁有些动容。 他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话,而且还是如此年轻的一位少女。她的气质高雅不俗,举止得体,在这个几乎所有女人都在关心个人相貌的糜乱时代,具有责任心的她显得如此高洁,瞬间盖过其他家族继承人无数高度。 “……好吧,你说服我了。”老男爵把视线移到文件上,脸上笑容不见,被极端的严肃认真取代:“我现在就签字,明天一早就派人把文件送往京城。” 伊丽莎白离开座位,缓步走到老男爵面前,她双手拉开裙摆,恭恭敬敬行了一个觐见礼节,布莱克对这套礼仪很熟悉,他微笑着伸出满是皱纹的右手,看着少女如珍宝般捧住,在自己手背上轻轻一吻。 这是下位者对上位者表示尊敬的最高礼节。 “您赢得了我的尊敬。我保证,艾尔普索家族将是您永远的朋友。” …… 锁龙关,联军指挥所。 这是一个临时搭建的巨型帐篷。撑木加上轻便的空心钢管搭成架子,表面以厚实的布料覆盖,边角用钢钎钉牢,再加上各种内部装饰,看起来很气派,也简单实用。 桌子和椅子沿帐篷中央的撑杆侧面摆放,围成一个圈。仆人们从昨天晚上就开始忙碌————母鸡被掏空肚子塞进各种填料,用慢火烘烤;酥皮馅饼必须用上好的猪肉制作;两头半夜宰杀的小牛必须尽快处理,否则柔嫩的腰肉就会老化难以嚼动;装在罐子里长途运来的鹅肝虽不新鲜,但只要和黑松露搭配倒也勉强可以上桌;鲑鱼和鲟鱼必须用牛奶闷死,这样做出来的鱼排才不会有腥味,鲜美可口。 这是一次丰盛的宴会,虽然举办地点距离战场不远,有资格走进这个帐篷的参会者却毫无异议。他们觉得这样做才能彰显勇气,证明自己是最优秀,最具胆量的指挥官。 阿尔弗雷德侯爵举起装有红酒的高脚杯,站起来,已是中年的脸上洋溢着热情笑容:“诸位,让我们干一杯。” 没人会拒绝这种提议,尤其是宴会开始的时候。无论个人心态如何,帐篷里响起了稀稀拉拉,饱含讥讽、嘲笑、轻蔑、傲慢的附和回应……各种情绪被人们深深埋藏在心底,至少从脸上看不出来,也听不出来。 五大王国不是第一次联合行动,类似的行为在历史上多次出现,但只有昨天下午,王国联军首次取得了对北方蛮族真正意义上的军事胜利。 六千四百六十七人战死,六千零一个人受伤(重伤,但存活)。王国联军控制了战场,收拣了所有野蛮人的尸体,把这些巨大怪物的身躯和头颅在后方营地挂在木杆上,或者钉上十字架,矗立在通往王国腹地的公路两边。 这样的交换比在王国战争史上是第一次,是真正的大胜。 在这些高阶贵族当中,卡利斯公爵显得很年轻。三十多岁的公爵并不罕见,却极少有他这样的军事专家。他耐心不错,一直等到众人轮流举杯三次,酒精气息在帐篷里肆意弥漫,这才离开椅子站起,双手撑在桌面上,用鹰一般的眼睛环视周围。 “这场宴会应该早点儿结束,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他并不隐瞒自己的意图:“昨天下午,金百合王国打了头阵,按照之前的约定,该轮到撒克逊王国上了。” 联军决不能打乱重编,也不能同时有两个以上的王国军队出现在对蛮族战场上。这是历代国王从惨痛的鲜血教训中得出的结论。若是打赢也就罢了,只要稍微出现一点点可能失败的苗头,那种时候谁也不会顾及友军,有多远跑多远,保存实力才是关键。 以抽签的方法决定各国军队参战顺序,这很公平,得到所有国王的一致认同。 胖胖的英格拉姆侯爵站起来,他随手把一块啃光的骨头扔在地上,用这种方式表达内心的傲慢:“我们是战神与雷神的后代,我们从不推卸责任,在这场决定大陆命运的战争中,我们将用鲜血和勇气证明一切。” 他随即拿起酒杯,睁大双眼,毛孔粗大的肥胖面孔因为酒精刺激变得通红:“敬国王!” 这样的祝酒同样无法拒绝,尽管贵族们有些不情愿,仍然举杯,响起一片稀稀拉拉的附从声。 卡利斯公爵用阴沉的目光盯着英格拉姆,看着他把那杯酒一饮而尽:“你还是少喝点儿,差不多就出去集结军队,我们会等着你,晚上回来想喝多少都行。” 英格拉姆从这番话里感受到轻蔑和鄙视,他怒视着卡利斯,酒精推动着发烫的血往头顶冲涌,幸好坐在旁边的副官察觉到异样,连忙用力拉着他,两个人跌跌撞撞出了帐篷,这才没能演变成争吵撕打的闹剧。 卡利斯向来看不起英格拉姆。这个有着猪一般体型的家伙是个窝囊废,是借助裙带关系爬到军队统帅位置的国王宠臣。撒克逊王国并非无人可用,甚至有好几位卡利斯极为尊敬的将军。没办法,早年立下太多战功,自然受到国王猜疑,能有个闲职呆在家里颐养天年就很不错了,国王无论如何也不会把这些人从笼子里放出来,威胁到自己的地位。 首战很重要,昨天下午已经打赢,那些野蛮人已经知道厉害,他们现在肯定忙于商量对策,英格拉姆算是白拣了一个便宜,锁龙关上的野蛮人出战几率很低,这个该死的胖子只要带着军队在阵地上静坐一个下午就能安全回来,顺便捞取战功。 很多人都和卡利斯一样对此不满,却毫无办法。抽签顺序早在出站前就已经决定,承诺守信是贵族的原则,虽然很多贵族都会以各种借口搪塞,但现在决不能这样做。 帐篷入口的布幔敞开着,卡利斯瞟了一眼远处已经缩小的肥胖身影,他强迫着自己收回目光,冲着坐在对面的阿尔佛雷德侯爵点头致意,然后把视线集中到坐在帐篷客位下方的一个中年男子身上。 那是一个身穿黑色教士袍削瘦男人,额头很宽,眼窝深陷,他总是仰起头,却不会给人有高傲的感觉,若有若无的微笑中和了坚硬的面部轮廓,有些严肃,但不是那种难以接近的冰冷类型。 “我提议,敬佩里亚斯神父一杯。”卡利斯公爵举起酒杯,发出与之前有着天壤之别的洪亮声音:“他是我们最大的功臣。” 还是有些人不太愿意,但附和相应的音量明显比之前提高了不少,由此可以看出相当一部分人真心实意。 “……谢谢……”佩里亚斯很不适应这种场合,他连忙站起来,有些紧张,说话也结结巴巴:“谢谢诸位大人,谢谢……” 卡利斯手持酒杯从餐桌后面绕出来,走到佩里亚斯身边,微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用不着自谦,你所做的一切我们都看在眼里。神父,如果没有你的帮助,我们不可能取得如此辉煌的战果。” 佩里亚斯逐渐冷静下来,说话也变得圆滑且场面化:“这是来自圣主的指引,一切光荣都归于神灵。” 教廷掌握着这个世界的很多秘密。 严格来说,佩里亚斯在神学方面的理解远不如在“神秘学”方面的研究。 第二百六七节 米伽尔第四十四号药剂 神秘学,这是教廷内部开设的一个研究分支,与其它正常学科并列,却很少有人知道。 天气、自然灾害、所有无法用正常逻辑解释的奇怪现象,都可以归为神秘学的范畴。 很自然的,其中也包括使用一些特殊方法对人体造成影响,进而达到控制或决定他们行为的目的。 米伽尔药剂,这是一个诡异又充满占有欲的词。只有担任过秘密研究院成员的教士才明白其中意义。简单来说,这是一种药,最初的研制目的是为了缓解神经麻痹。“教士等同于医生”这句话可不是白说。具体的药剂开发时间可以上溯到四百多年前。随着最初的研究人员逐渐老去,新的教士加入进来,各人思考的问题不同,研究方向也产生了偏移。 从第一号至第四十三号,米伽尔药剂的功能作用不断升级,变化多端。沉睡、极度亢奋、镇痛、消除体表区域性触感……几乎所有研究主导者都在药剂里添加自己喜欢的成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药剂本身是一款失败品。序列号代表的意义就是具体功能,“米伽尔”这名字有着很强的迷惑作用,令人忽视了后续编号。 第四十四号药剂由佩里亚斯完成。他是一个低阶教士,只能穿品质一般的普通黑袍。他对圣主的崇拜不值一提,神灵在他心目中的地位远不如面包。完全是因为兴趣,再加上不受束缚的宽松研究条件,这才是他加入教会的真正原因。 米伽尔第三号药剂是一种镇静剂。佩里亚斯认为“镇静”的概念应该有很多种,单纯以睡眠方式产生的镇静很狭隘,应该将其放宽,比如在清醒状态下从根本上消除恐惧。 所有研究项目都必须上交对应的报告文件,经过教廷审核通过才能进行,继而得到相应的研究资金。佩里亚斯的一切都符合程序,他在文件中声称:新药剂的研究方向是针对民众,让他们在服用后感受到宁静和谐,不会在聆听唱诗班神圣音乐的同时,联想起圣母美丽动人的身体,以及男人女人之间那些乱七八糟的破事……总之,这是从根本上塑造信徒,把他们从邪恶危险道路上拉回来的最佳工具。 他获得了批准,得到了金币。 教廷会定期公布一些研究成果,由各王国自行挑选,觉得合用就付出相应的报酬,教廷从中收取利益。 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这样做很公平,神灵会理解的。 卡利斯公爵目光敏锐,发现了米伽尔药剂第四十四号(试用型)在军事方面特殊用途。他出资帮助佩里亚斯扩大了实验规模,选取了两百人为实验对象。整个实验期长达一年,因为活体试验品消耗太快,又连续补充了四次,至最后药剂定型,前后消耗的活体试验品多达一千余人。 这些人来源广泛,大多数监狱里的囚犯,也有贫民窟里弄来的穷鬼。专门有些黑帮与地头蛇做这种人口捕捉与贩卖生意,男女老少都有,买家几乎都是贵族。天知道他们把这些人买回去究竟有什么用,反正大人物品味特殊,或多或少都有些无法放在太阳底下公开的秘密。 最终定型的药剂对服用者脑部有明显压制效果。简单来说,就是以控制脑垂体分泌激素的方法稳定思维状态,在一定时间内消除激动、恐惧、喜悦等情绪。服用者在药剂效能维持期间表现稳定,对命令的理解也很单一,极少甚至不会产生连带意识。 无论从哪方面看,这都是一种理想的控制药剂。而且原料简单廉价,便于大规模生产。 唯一的短板就是药效持续时间,从服用到失效,只能维持五个钟头。 多达五百二十二例实验结果表明,米伽尔第四十四号药剂服用后会导致思维麻木,就算用刀子之类的武器缓慢将其杀死,肌肉被撕裂的神经痛感不会引发实验者的恐惧情绪。他们只会产生轻微起伏的愤怒,对施暴者的反抗思维也随之产生。 王国联盟之所以在漫长岁月中无法战胜北方蛮族,除了冷兵器时代体格、力量等至关重要的因素,更多的还是士兵在战斗过程中产生的恐惧思维。身形巨大的人对矮小者在战斗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动物(包括人类)害怕比自己体型更大的对手,就算占据数量优势,也很难转化为压倒对方的战斗力。这种劣势持续了很久,就算王国联盟研发出火枪,也无法控制士兵在战场上因为恐惧的逃跑行为。 北方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南北之间和平共处是一句空话。谁也不可能与异类共存,巨人要杀光白人,白人也要砍下所有巨人的脑袋。谁都不会相信锁龙关永远存在,牢牢挡住对面的恶魔。 卡利斯公爵从五年前就着手对武器和军队进行改造。尤其是前者,他投入了大量财力和精力。“火药研磨精细化”是最为显著的成果,大口径火炮的产量也稳步增加。卡利斯没有藏私,他在各国之间不断游说,提议重视炮兵建设。 “锁龙关不是无法逾越的天堑。相信我,我们可以控制战争的主导权。大口径火炮能改变这个时代。好好想想,我们有庞大的人口基数,一对一肯定不行,十个打一个总没有问题。锁龙关两边的山脉全是火山岩,那不是我们的目标。只要集结军队,全力制造火炮和炮弹,对准野蛮人用砖块和石头堆起来的那堵墙,狠狠的轰,它总有倒塌的时候。” 卡利斯并非空口白话,他做过实验————以人工方式仿照锁龙关砌成缩小版城墙,命令工匠造出同样缩小比例的微型火炮,总数一千门,专门派人用这种跟玩具没什么区别的火炮轰击城墙,然后定期检查,最终得出结论,表明公爵的理念正确无误。 作战计划建立在现实基础上。 大规模生产米伽尔第四十四号药剂,五大王国按照比例出兵,总兵力三百万,各国必须出动炮兵主力。这次作战与往次不同,必须有长期战的意识,重视补给,尤其是炮弹,一定要确保有足够的物资消耗到锁龙关城墙坍塌,甚至粉碎。 卡利斯公爵从未考虑过步兵战败的问题。只要确保药剂供应,阵地战就稳赢不输,区别在于付出多少损失。战争是个坑,总要拿人命往里填,无数次战争实验早已证明火枪的优越性强于冷兵器,就算野蛮人在体格与力量方面占据优势,能负载重甲冲破长戟兵阵列,可在近距离射击的火枪集群面前一样是死。 不断补充损失惨重的步兵方阵,以稳定强大的防御能力确保火炮安全,炮弹射程高于野蛮人的弩机和弓箭,只要持续高强度炮击,那堵墙撑不了多久。 这是个笨办法,却很管用。 贵族可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愚蠢,虽然很多民间故事都把贵族描述为满脑肥肠之辈,但他们仍然牢牢掌握着南方大陆的最高权力。国王、公爵、侯爵、主教……这个复杂的权力组合体经过仔细商议,最终决定由卡利斯担任主帅,统领联军出击,务求拿下锁龙关,一战决定大陆局面。 佩里亚斯也因为研制药剂的功劳获得晋升,从区区一个有资质的普通教士成为了神父。按照教廷内部的规矩,他得到了两名美丽的修女“协助研究”,并在日常生活方面给予贴心服务。 这还不是最妙的,按照规定:可以根据神父的要求,每两周更换一次修女。 同样还是黑袍,材质却出现了变化,原本粗糙的布料变得细滑,透气性良好,胸前还能佩戴一枚精致小巧的银质十字架。 佩里亚斯第一次感觉到权力带来的快乐,他自告奋勇跟随大军一起出征,一方面是为了收集药剂使用数据,另一方面则是紧跟卡利斯这位恩主,情况允许的话,甚至可以从他的赫赫战功里分一杯羹。 远处传来军官的号令,整齐的脚步踩踏地面,引起了轻微的震动。 英格拉姆侯爵出发了,他带着多达上千人的卫队,重型火炮照例由牲畜拖着运往战场,连续射击会导致炮管发热,必须随时更换。 打仗真的很烧钱,尤其是现在这种数百万庞大的军队,每天开支和花费都很惊人。 国战不是那么好打的,王国联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但只要攻下锁龙关,一切努力和付出都有了回报。 卡利斯公爵再次举杯高呼。 “诸位,让我们提前欢庆胜利,杀光那些该死的巨人!” …… 锁龙关上的气氛每天都很沉闷。 大规模的炮击持续不断,就连夜间也不曾间断。 圆形炮弹一次又一次撞击墙壁,溅开无数碎石。 几乎全是两百公斤重的大口径金属炮弹,这东西破坏力巨大,却在锁龙关坚固的城墙面前一次次被挡住。除了墙体表面损伤,目前为止尚未破坏墙体结构。 白人派出了他们有史以来最强大的远程部队,现在光是出现在战场上的火炮就足足占据了两公里宽,十二公里长的巨幅区域。这些火炮以间次排列的方式形成阵列,按照单数和双数递次轰击。受限于射程和射击频率,每次只有两百门左右的火炮能投入使用,威力却大得惊人。 天浩第一次感受到前装炮和火药威力最直观、最震撼的集体轰鸣。随着齐射开始,整个世界地动山摇,天翻地覆。圆形金属炮弹带着令人心悸的呼啸掠过城墙,狠狠砸在高塔上,将瞭望台碾成碎渣。无数碎石夹杂着人体,伴随惨叫与惊呼轰然坠落。这种撞击带来了致命威胁,短短几天之内,多达数百名蛮族士兵在炮击中丧生。他们有的被直接命中,整个人面目全非,变成黏糊糊的鲜红肉泥;有的失去了胳膊腿脚,彻底失去了活动能力;还有的无法承受死亡威胁,精神崩溃变成了疯子,做出各种可怕的行为举止,被巡逻队抓住,当场格杀。 白人的炮兵指挥官经验丰富,他们按照口径将火炮分为两部分,大口径火炮射击城墙中下部,小口径炮直接瞄准城头。对于那些防护薄弱的位置,有时候炮打能摧毁整段城墙,撕裂砖石堆砌的掩体。有时候炮手们故意抬高炮口,重型炮弹越过城墙飞进关隘内部,深入后方区域上千米,这些可怕的实心铁球带着巨大动能在落地后继续翻滚,碾碎房屋,粉碎建筑,将猝不及防的人们活活压死。 强烈的震动非常可怕,尤其是重炮部队密集开火的时候,躲在关内掩体的士兵能感觉脚下在震动,仿佛神灵发怒,宣告世界末日即将来临。 蛮族守军绞尽脑汁使用各种方法减轻炮击产生的破坏。统帅虎勇先下令组成临时工程部队,从库房里拿出储备的灰浆与砖石,对受损墙体从内部进行加固和修补。关隘守军以前也遇到过类似情况,知道坚硬的砖石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填充一些柔软的物质减轻炮弹冲击。比如布料、装满兽毛的袋子、干燥的树叶和野草……这些做法只能算是聊胜于无,彻底解决问题的关键仍在于正面迎战。 在过去的一个星期,虎勇先下令出击了三次。 第一次六千,第二次一万,第三次人数最多,规模最大,总兵力达到三万八千人。 他抽空了锁龙关上所有的部队,驻扎在关隘后方的预备队被调了上来。虎勇先是一个优秀的统帅,他很清楚:任由炮击继续下去,再坚固的墙也会崩塌。如果不赶在这之前遏制白人的攻势,就一切都完了。 双方战争延续了千百年,南方白人第一次掌握了主动权。 主动出关作战没能取得预想中的效果。那些白人士兵人在战斗中表现出的坚韧与强悍简直令人无法理解。 第二百六八节 对策 多年的经验告诉虎勇先,并非所有白人都是孬种,他们当中也有英雄好汉,以及令人敬佩的勇士。但无论如何,“勇士”的概念绝不可能扩大到整个军队每一个人。然而现状就是如此诡异————那些白人死战不退,尽管他们的综合战斗力远不如北方蛮族,却凶悍到极点,那怕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也要奋不顾身扑过来,双手死死抱住对手,为同伴争取射杀目标的机会。 这样的打法导致蛮族军队伤亡惨重。连续三次出击,活着回来的人不足百分之五十。尤其是第二次战斗,战场生还者的几率更低,只有百分之三十。 虎勇先要求出关作战的人尽可能抓几个俘虏回来。 这种事情以前很简单,只要攻破白人的军阵,轻轻松松就能像抓羊那样逮住几百上千,甚至更多。然而情况就是这么诡异,现在的白人仿佛得到了勇气之神的加持,一个个变得极难对付。他们不会像以前那样逃跑,也不会扔掉武器跪在地上求饶。迫不得已,蛮族士兵只能贴近肉搏,用盾牌和战锤将其击晕,用这种笨办法抓回来十几个人。 米伽尔第四十四号药剂的秘密曝光了。 按照俘虏的供认,军官会在每次战斗的时候提前派发这种药剂。每人一份,装在密封的玻璃瓶里,单瓶容量十毫升。 虎勇先很好奇,他让手下的士兵喝了一瓶这种药剂,却没有任何效果。 北方蛮族与南方白人在基因层面上的区别很大,虽然两者祖源相同,但人种差异导致基因代码从遥远古代就产生了变化。简单来说,一种病毒只对白人有效,却无法攻破野蛮人的免疫系统,药剂也是同样的道理。 虎勇先没时间对药剂进行研究,他必须尽快解决面前的问题。连续三次出击给白人军队以沉重打击,勇猛的蛮族战士至少斩杀了十五万人。这样的战绩换在以前足以令白人军队彻底崩溃,现在却只是皮毛,无法对庞大的王国联军伤筋动骨。 三位统帅聚集在虎勇先的私人房间,摒去左右,秘密商议对策。 “伤亡太大了。自从我接过统帅这个位置,还是第一次把仗打成这样……我已经派出信使分别向各个部族求援,最多一个星期就能收到回复。”虎勇先显得很疲惫,他的白发比以前更多了,脸上的皱纹也更加明显。 “目前只能维持现状,不能再主动出击了。我们伤亡太大,精锐部队损失率超过百分之八十,剩下的那点儿人无论如何都不能动,必须等到增援部队上来以后再做打算。”鹰镇全腮帮上密密麻麻长满了胡茬,这段时间他专注于军务,无法打理个人仪容,眼眶里经常可见血丝。 性格沉稳的师正浩摇摇头,发表不同意见:“照目前的情况看,我们恐怕是守不住了。白人开发出的这种药剂非常可怕,直接将他们军队的整体战斗力提升了好几倍。我觉得是时候改变以往的做法了,不能再用长刀和战斧打仗,就算我们这边找不到硫磺,无法造出火药,也应该想想别的办法,从根本上进行改变。” 虎勇先的声音有些虚弱:“现在说这些没用,我们得解决目前的问题。我叫你们过来可不是为了发牢骚,都说说看,你们觉得应该怎么做,才能解决那些该死的白人火炮?” 鹰镇全眼眸深处闪过一丝惊讶,他下意识偏头看了看坐在侧面的师正浩,发现对方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嘴唇微张,露出意外的神情。 虎勇先不是无能的废物,否则也不可能被部族大会选为统帅,扼守锁龙关。 对付白人其实很简单,蛮族体格、速度、力量等多方面均超过对手,肉搏战绝不会落在下风。可是现在的问题不止是那种药剂,更糟糕的还是火炮。 白人已经完成了炮兵部队的全面设置,前方有多达五万人的厚重坚实保护阵列,两翼还各有五万名火枪手与长戟兵随时准备增援。这种乌龟加刺猬的阵列远离锁龙关,不在弓箭手和弩炮的射程之内。 想要解决那些火炮就必须出关作战,必须以强大的力量狠狠砸开白人军队厚实的保护阵列。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各方面不断完善,他们的火炮可以对前方步兵形成有力支援。现在出关作战,难度比王国联军刚刚抵达的时候大得多,他们的远程炮火可以形成弹幕,封闭城门,导致蛮族军队无论进出,都必须付出惨重的代价。 鹰镇全知道虎勇先的前期指挥有问题。如果当时不计伤亡带领全军强行突击,就算白人有那种诡异的药剂,至少可以摧毁他们的部分火炮。突击队不回城,直接在关墙外面游走骚扰,可以从城头上把物资扔下去给他们提供补给,只要他们持续不断的进攻,白人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构筑炮兵阵地。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这不是虎勇先的错,无论鹰镇全还是师正浩,三位统帅谁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他们对热兵器战法缺乏了解,尤其是火炮。锁龙关依靠坚墙和远程武器在北方大陆边界屹立了千百年,谁能想到竟然被区区几百门火炮轰得随时可能土崩瓦解? “你还是打算向守护神祈祷?”鹰镇全低下头,左手五指深深插进乱蓬蓬的头发深处,从发根部位狠狠揪起一把,自我折磨的疼痛有助于迷茫大脑瞬间变得清醒。 虎勇先解开胸甲的扣子,这东西太重,压得上年纪的他有些喘不过气:“我这几天思考过每一个细节……我也不想这样,这是唯一的办法。” 师正浩坐在椅子上,双腿分得很开,历来稳重的他变得有些紧张:“……这样做恐怕不行。守护神以前就降下神谕:每次祈祷的周期不能少于一百年。我们上次祈祷到现在,时间太短了,恐怕……” 虎勇先以平静的口吻打断了他的话:“你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白人的火炮把城门封死了,我们的人出不去。” “情况会变得越来越糟,现在连城头上的观察哨也无法保证安全,白人的火炮技术比以前提高了很多,他们能打得更高、更远。我们所有的塔楼都被炸碎了,前前后后死了两百多人。” “我这几天一直在观察他们的旗号,五大王国联合进攻,前天是上主之国,昨天轮到莱茵王国,今天又是咱们的老对手金百合王国……白人矮子学聪明了,他们轮流作战,确保火药和炮弹的供应。照这样打下去,我们撑不了多久。” 压制愤怒的感觉不是很好,鹰镇全很想在爆发中咆哮,用激烈言辞反驳虎勇先。 他最终一个字也没有说……虎勇先是对的,目前的锁龙关是一个死局,从前使用过的任何方法都不能将其解开。无论死再多的人,派出再多的军队都无济于事。 深深吸了口气,无法释放出胸中怒意的他抡起拳头,带着沉重狂暴的力量,狠狠砸在脚下的地面上,坚硬的砖块四分五裂,以拳头落点为核心,出现了几道朝着四周散开的裂纹。 缓缓收回紧绷的拳头,鹰镇全用发红的眼睛盯着虎勇先,沉声问:“你想打国战?” 虎勇先皱纹密布的脸颊浮起坚毅神情:“只要得到守护神的帮助,一切都不是问题。锁龙关是我们的根本,是祖先留给我们最宝贵的财富,各族大王绝不会坐视不理。我已经得到狮王陛下的回复,后方援军正在编组,总共六十万人,先头部队明天下午就能抵达。” 鹰镇全在沉默中慢慢体会着“六十万”这个数字。这是狮族派出的援兵,其它部族的增援部队也不会少。按照这样的比例,整个北方大陆所有部族加起来,总援兵数应该在两百万左右。 这差不多是蛮族出兵的极限数字。最大的制约仍然还是粮食,否则以蛮族全民皆兵的做法,除去老人和孩子,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都能上战场。 “我们必须维持目前的局势,下面的人决不能乱。告诉各级统领,一定要稳住军心,发现任何人散布恐慌言论,当场格杀!”虎勇先语速缓慢,杀气腾腾。 鹰镇全沉默着站起,点了一下头,一言不发,转身走了出去。 他是个实干派,既然决定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执行命令。 师正浩也离开了座位,他面对虎勇先行了个礼:“我去准备祭祀仪式所需的各种物品。” 虎勇先疲惫地挥了挥手:“去吧!” …… 无所事事的感觉很糟糕。 其实天浩这段时间没有闲着,他从仓库里弄到一些此前战斗中缴获的白人武器,仔细研究,白人俘虏带在身上的米伽尔第四十四号药剂也弄到几瓶,受限于环境,无法对其进行分析,只能留到返回领地之后再说。 天狂带着亲卫们做了个锁龙关的沙盘,天浩反复推演,无法找到在炮火封锁下的取胜之道。得出的结论令人沮丧————以目前的状态,再多的人出关也是死。 除非有火炮,威力,尤其是射程与白人对等的火炮。利用锁龙关的地形优势,高低落差使守军射程更远,从根本上解除对方封锁,然后派出机动部队,与白人军队展开决战。 米伽尔第四十四号药剂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这玩意儿好虽好,却有着很大的副作用。五个小时的药效期一过,服用者会变得肌肉酸软,神经麻木,困顿嗜睡……这是以药物对中枢神经进行控制必须付出的代价,那些嗑过药的白人士兵至少要睡上十个钟头才能恢复。所以白人将军对药剂使用持谨慎态度,只有派至前沿组成防御阵列的士兵才有派发,同时严令“必须看见野蛮人出城才能使用”,如果局势平稳,没有战斗,撤回后方营地轮换休息的士兵必须把药剂上缴,留到下次再用。 天浩想过使用欺骗手法让白人上当:先派出少量军队,或做出大部队出城的假象,让对面的白人步兵喝下药剂,等到药效时间一过,再发起进攻。 白人很聪明,一旦察觉有异,他们会把前线部队换下去,同时以密集的炮火封死锁龙关城门,这计划根本行不通。 天浩相信,以三位统帅的眼光,不会看不到王国联军长时间封锁引发的种种问题,尤其是对方火炮的威力,已经对北方蛮族传统的作战方式形成压制。 扼守锁龙关已经毫无意义。 解决方法不外乎两种。 第一,向所有部族求援,集结重兵杀出锁龙关,以惨重伤亡换取生存时间和空间,直接进入大陆南方,占据某个出产硫磺之地,在反复拼杀中维持,追赶落后太久的战争科技。 第二,放弃锁龙关,全军后撤,以大陆背面广阔的区域为缓冲,通过各种方法骚扰攻击。白人军队的优势在于火枪和火炮,前者其实很粗糙,必须以密集射击的方式确保火力。后者极其笨重,运输不便,熟悉地形的野蛮人可以从任何位置发动袭击。 两种方法都有优缺点,但总比呆坐在这里无所事事好得多。说句不好听的,现在根本就是在熬时间,等死。 天浩见过三位统帅,知道他们不是迂腐顽固之人。然而时间一天天过去,指挥中心没有发布任何命令,这让天浩忍不住觉得烦躁。 真不明白他们究竟在干什么。 没有新的作战计划,还是已经乱作一团? 在困惑与沉闷中,锁龙关守卫者迎来了狮族的第一批增援部队。 十万人,全是身强力壮的战士。他们驻扎在关隘背面的山坡上,无数装载物资的车辆源源不断从道路尽头出现,为他们提供补给。 “看来是要打决战了。”廖秋发表着自己的意见:“这只是第一批,后面来的人会更多。” 第二百六九节 女伯爵 天浩没有对此发表意见,他眼眸深处透出疑惑和不解。 其实解决锁龙关的问题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 济州岛已经完成了部分火炮实验,常规口径后装炮从上个月就开始量产。至天浩出发前,总存量为二十六门。数量虽然不多,却使用威力很大的榴弹。只要一封密信,同彪立刻带着人把火炮运来,双方对射,王国联军在这种超越目前科技水准的重型武器面前根本讨不到半点好处。 这是天浩预留的后手。 然而他看不懂锁龙关的现状。 三位统帅到底想干什么? 他们似乎还有除上述两种方法之外更好的选择? …… 牛族领地,凶角城。 “这些该死的垃圾,臭不要脸的狗杂种,他们为什么不去死?” 宽敞的客厅地面上布满了各种碎片,最多的是陶器。牛凌啸发出疯狂的怒吼,仿佛着了魔,他拿起身边任何能接触到的物件又砸又摔,连椅子都没有放过,以歇斯底里的方式发泄心中愤怒。 这些动作迅速消耗着体力,他很快变得疲惫不堪,踉跄着脚步在歪斜的椅子上坐下来,佝着背,弯着腰,两只手杵着分开的双腿膝盖,瞪着布满血丝的眼睛大口喘息,背部随着沉重的呼吸节奏上升下沉。 巫源抓住他沉静下来的发泄间隙,快步从屋角走过来,凑到近处,带着被压制的快感低声道:“这是我们最好的机会。” 他特别加重了“我们”这个词。 牛凌啸缓缓抬起头,用带有恨意的微红双眼盯着他:“你指的是什么?” “我们的计划成功了。”巫源语速很快,能听出他的话里夹杂着快乐与兴奋:“牛天浩去了锁龙关。哈……他是那么傲慢的一个人,却不得不服从大王的命令。我真的很想看看他接到命令时究竟是什么样的表情,那张脸能让我记一辈子。” “你想让我出兵攻打磐石城?”牛凌啸头部有些歪斜,问话的语气也有些古怪。 沉浸在愉悦中的巫源没注意这些,他激动得有些难以自持:“这是最好的机会。说“攻打”就有些过了,只要派出军队,把那座城市围住,趁乱抓一些人带走还是可以的。这样既不违反陛下禁止内斗的命令,又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三万……不,五万,我们至少可以从那座城市弄到五万人。” 牛凌啸眼睛里透出奇怪的光:“我真不搞不懂你这脑子是怎么长的。你没看见我在发火砸东西吗?” 巫源被他说的一阵语塞,过了近半分钟才重新组织语言,带着些许慌乱张口搪塞:“不是……我的意思是,我知道陛下对凶牛部下达了征调令,要求所有军队赶往锁龙关,但我们可以两件事同时进行。” 牛凌啸在沉默中调整呼吸节奏,仰起头,虽是从下往上看,却透出专属于部族之王的冷傲:“你什么意思?” 一种说不出的诡异沿着巫源后背爬上头顶,他觉得自己刚才的表述已经很清楚,任何人都能听懂。可牛凌啸既然这样说,就肯定有他的道理。巫源感觉对方的心态难以捉摸,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对之前的话加以补充。 “可以把军队分成两部分,一半前往锁龙关,一半派往磐石城。这样既不违反陛下的命令,又得帮助大王您完成心愿,替王妃报仇。”巫源使劲儿挤出一丝谄媚的笑,声音比刚才压得更低了:“磐石领同样接到了来自陛下的征调令,就算牛天浩远在锁龙关,他下面的人也会必须服从。我们只要控制时间,等到磐石城防务空虚的时候再过去,轻轻松松就能进城抓人。呵呵……他们挡不住我们。” “这就是你所谓的建议?” 牛凌啸盯着巫源,语气充满了愤怒:“见鬼,你什么都不明白。我发那么大火不是因为得不到磐石城,也不是因为牛天浩那个混蛋。该死的白人……他们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发起进攻?老子费了那么大的心思才把牛天浩从城里调走,结果锁龙关军情吃紧,陛下居然下发了全面增援令。码的……以后哪儿有这么好的机会?” 巫源有些不知所措,喃喃自语:“这不冲突啊!按照我说的做,那是最好的办法。” “放你1妈1的屁!”牛凌啸再次变得暴怒起来,他从椅子上跳起来,想也不想挥手就给了巫源重重一记耳光,不等对方在痛苦中发出惨叫,一把揪住巫源的耳朵,扯到面前怒声咆哮:“现在的问题是白人!白人!白人!他们才是最大的敌人,是我们从祖先时代就不共戴天的仇人。锁龙关一旦失守,我们就什么都没有了。你以为陛下是什么也不懂的老糊涂?我看你才是臭不要脸的白痴。” “没错,老子的确想要磐石城。牛天浩那个混蛋吞了我那么多人,还杀了我最心爱的妞,这笔账他迟早得还。” “但不是现在……凶牛部要尽快出兵,麻痹的你让老子现在对磐石城下手,你觉得陛下会放过我?你也不想想其他人会怎么想?老子这张脸还要不要?” “不解决锁龙关的问题就不能对磐石城下手,先把外面的人干翻了再解决我们自己的问题,你懂不懂这个道理?” 巫源的耳朵在“嗡嗡”作响,他感觉耳膜几乎坏掉,牛凌啸体内充斥着太多的暴力因子,不开心的时候就把自己拖过去揍一顿,这似乎变成了凶牛之王新的爱好与消遣方式。 他显然谨守着某种底线,从对白人和天浩的不同称谓就能看出来————前者是“垃圾”和“杂种”,后者只是“混蛋”。 用拳头揍人的发泄方式很有成就感,牛凌啸给了巫源脸上一拳,转身匆匆走出客厅,随口对身边的亲卫下达命令。 “调集军队,让他们速度快点儿。” “把仓库里的粮食搬运来装车带走。狮族人可没那么好心,也没有能力给那么多的军队供粮。他妈1的,说到底还得靠咱们自己。” “派人看着那个家伙,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不准他出去乱跑。如果他敢耍花样,就给我打断他的腿。” …… 大陆南方,多赛特郡。 伊丽莎白走进艾尔普索庄园的时候,充满了说不出的冷傲与庄重。 她走过前门,走进宽敞漂亮的前院,穿过走廊,远处从孩童时代就熟悉的巴洛克建筑映入眼帘,当然也少不了那些同样熟悉的仆人————他们当中有些人很善良,有些人则心狠手辣,暗地里虐待年幼的家族成员。 拉杰什的佣兵队接管了整个庄园。他和博纳尔一起,把伊丽莎白想要的人一个个找出来,戴上铁镣,固定在木桩或墙上,顺序用鞭子狠狠地抽。 走进大厅,伊丽莎白毫不顾忌来自周围的无数目光,旁若无人走到位于正面的主位上,双手拎着长裙,安安稳稳坐了下来。 大厅里聚集着上百个人,男女老少都有,这些人都姓艾尔普索,与故去的老伯爵是亲戚,也跟伊丽莎白有着或多或少的血缘关系。 鲍勃一直跟在身边,他双手捧着一份用紫色缎带扎起的文件,恭恭敬敬递到伊丽莎白面前。后者随手接过,在空中晃了一下,发出优雅悦耳的声音。 “这是国王陛下签署的文件。从现在起,我就是合法的爵位继承人。” 话音刚落,一个站在左侧,神情阴郁的中年男人立刻发出震怒喊声:“你没资格成为新伯爵,我们拒绝承认这一切。” 在他的对面,一个年过四十的瘦男人抬手指着伊丽莎白,发出音量更大咆哮:“你根本没有得到第一顺位继承权。” “你只是个在家里排名垫底的贱货!”与他站在同列的胖女人捶胸顿足发出尖叫:“我才是真正的艾尔普索伯爵。” 第一个发声的中年人立刻转向怒视对面:“米莉亚你怎么能这样说?我才是真正的继承人。” 瘦男人立刻加入这场无用的争吵:“我是长子,我拥有最高继承优先权。” 大厅里顿时变成了菜市场,各种声音都冒了出来,随着更多的人加入,尖叫怒骂如预埋在地底的火药轰然炸开,嘈杂的乱音震耳欲聋。 伊丽莎白对此冷眼旁观,她发出轻蔑的无声冷笑,头部略微偏转,看了一眼与鲍勃站在一起的郡治安官。 他是布莱克郡守安排的人。治安官不止一个,是管理地方的军事长官,在郡守之下,按照权力可分为高级、普通、一般等不同级别。这些人拥有军衔,称谓上却没有细分。 想要从一群持强烈反对意见的人手里拿回艾尔普索庄园并不容易。布莱克特意安排这位治安官跟着伊丽莎白前往,就是为了表明官方的态度。 “肃静!”身材高大的治安官用力跺了跺脚,中气十足的他抬手对着大厅外面做了个手势,数十名郡兵排队小跑进来的同时,他朝前走了两步,怒目环视全场,发出令人胆寒的咆哮:“这是国王陛下亲笔签署的爵位继承文件,你们竟敢拒绝承认?哼……我看你们是活得不耐烦了!” 这话比任何空泛的威胁管用。 年龄最大瘦男人赶紧辩白:“大人,我是菲德,菲德。艾尔普索。我是这个家里的长子,我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啊!” “你撒谎!”对面的中年人怒气冲冲道:“我罗萨才是真正的爵位继承人。我得到了父亲亲口允诺,就算你是长子也没有用。” “爵位是我的!”胖女人不甘示弱,她从贴身隐秘处拿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在空中抖了抖:“这是父亲给我的遗嘱,上面清清楚楚写着由我继承爵位。” 她的动作很大,那份遗嘱想必很重要,所有人都看见她是从双腿中间的黑暗位置拿出来,没有丝毫遮掩。 治安官暗自思忖:该死的……我跟贵族们打交道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却从未见过比这头母猪更恶心的女人。 “只有国王亲笔签署的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应。”他压制着情绪,低沉地说:“家族内部的问题你们自行解决,我今天过来是为了宣布伊丽莎白小姐的身份。” 说着,他从伊丽莎白手中接过文件,拆开封口,发出洪亮的声音:“从即日起,伊丽莎白继承爵位,成为新的艾尔普索伯爵。” “我拒绝承认!”菲德气得浑身颤抖。 “这是个阴谋。”罗萨凶狠的目光足以吃人:“陛下被骗了,所有人都被她骗了。” “她是个不要脸的女表子!”米莉亚的尖叫声一如既往。 伊丽莎白对这些声音置若罔闻。她保持着令人赞叹的优雅风度,发出胜利者特有的冷静话语:“我给你们一天时间收拾自己的东西,明天的这个时候我再过来,到时候我希望庄园已经腾空,让出你们现在的位置。” “你这是痴心妄想。”菲德的声音比刚才更大了。 “我尊敬的哥哥,请注意你的言辞。”伊丽莎白挺起她骄傲的胸脯:“你只是平民,你没资格用这种口气对一位伯爵说话。按照王国法令,我现在就能让人抽你二十鞭,然后再以毁谤罪对你进行起诉。” 不等菲德说话,气得发抖的罗萨张口怒斥:“你敢……” 伊丽莎白立刻微笑着打断他的话:“你是在质疑国王陛下的尊严吗,我尊敬的二哥?” 罗萨张着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深深的恐惧和愤怒共同压制大脑,他感觉思维混乱,无法找到合适的反驳用词。 “继承文件是假的。”胖胖的米莉亚显然没有两位家族男性成员那么聪明,她跳着脚连声叫骂,企图再次掀起之前那种激烈的反对浪潮:“你是个不要脸的骗子,国王根本没有签过爵位继承书。假的,这一切都是假的!” 伊丽莎白根本不做解释,她轻轻一笑,摇了摇头,端庄优雅的动作是如此迷人,释放出美丽的诱惑。 第二百七十节 进展 大片鲜红色涌上治安官的脸颊,他一直控制控制着情绪,却被狂妄无知的米莉亚彻底激怒。双手握住文件两端,当众展开,指着页面末尾高声道:“看清楚,这是陛下的签名,还加盖了王玺。” “你竟敢质疑陛下的威严,冒犯陛下认可的伯爵,真正是以下犯上,罪不可恕!”治安官用凶狠的眼睛紧盯着米莉亚,怒吼着下令:“把她抓起来!按照撒克逊王国的法律,辱骂贵族当众抽二十鞭,侮辱国王罪上加罪,五十鞭,加起来就是七十鞭。把她拖出去,给我狠狠地打!” 惨叫、哀求、哭喊…… 郡兵有专业的行刑人员,说是铁镣,其实是增强版本的手铐。米莉亚双手被铐住,整个人面朝墙壁被牢牢固定,持鞭者显然有些恶趣味,故意用刀子割开她的衣服,露出大片腻白的后背,在阳光照射与她的哭喊声中短暂欣赏了几秒钟,用动物硬皮制成的鞭梢高高挥过头顶,朝着贵妇人柔软的身体狠狠抽下。 米莉亚没能撑到最后,五十多鞭的时候她就没了声音。行刑结束从墙上放开的时候,她彻底没了呼吸。 按照王国法律,行刑过程中死亡属于正常**,无论行刑者还是发令者都不用为此担责。 有了活生生的例子摆在面前,没人再敢说话。他们收拾东西的速度非常快,当天傍晚,伊丽莎白再次走进艾尔普庄园,这里已经空无一人。 博纳尔跟随着她的脚步,微笑着说:“恭喜你,年轻的艾尔普索女伯爵。” “可以进行主人安排的计划了。”没有第三个人,伊丽莎白说话也用不着遮掩:“让鲍勃往南方跑一趟,尽快把那些钻石卖掉。把消息放出去,我们手上的毛皮质量很不错,能卖个好价钱。” 博纳尔保持着尊敬的态度,说话的语气却不是在商量:“我让拉杰什在爱普镇那边留了人,继续保持隐密的出货渠道。护卫增加了二十个,明天你应该接见他们。这个庄园要重新打理,现在乱糟糟的,配不上你的头衔。我已经让人召集工匠明天过来重新装修,大概需要两个月的时间。” 伊丽莎白缓缓点头:“别忘了收集种子和情报,主人最需要的就是这些。” 博纳尔“嗯”了一声,对此不置可否:“西维拉子爵夫人明天晚上举行舞会,布莱克郡守已经对外公布了你继承爵位的消息,子爵夫人希望你明天到会,这是请柬。” 说着,他从衣袋里拿出一张带着银饰的卡片。 “我会去的。”伊丽莎白伸手接住:“你帮我挑一件礼物送给她。” 博纳尔略一欠身,点头答应。 …… 抵达锁龙关的蛮族军队越来越多了。 从虎勇先发布最高增援令至今,时间过去了一个多月,各部族纷纷派出精锐部队前往锁龙关。除距离最近的狮族,第二批抵达的军队为三万名虎族骑兵,递次为鹰族、马族、鹿族、螭族、牛族…… 锁龙关后方的丘陵地带变成了军营,目前已经集结的总兵力高达八十二万。 天浩见到了率队前来的牛伟邦和刚典,几个人约着凑了些简单的食物,搞了个聚会。 “没想到情况会变成这样。”牛伟邦卷起衣袖,从木架上割下一块鲜肉,用铁钎熟练地穿成长条,单手握着在炭火上烘烤,认真地说:“以前我也跟南方的白人打过,他们那时候没这么多的火炮,战争规模也不大,充其量也就二、三十万人。” 廖秋摇摇头,火光映照着他脸上的疤痕使整个人更越发显得狰狞:“这次不一样,那些白人的准备很充分,他们在远处修起了寨墙,摆明了是要长期打下去。而且他们的火炮比起从前有了很大改变,射程更远,火力更猛,管子……” 说到这里,廖秋一下子找不到合适的词儿,干脆举起双手,分开虎口比划:“他们的炮弹有这么大,有时候炮弹从城头上飞过来,能把一个人当场打碎。” “我今天已经看见了……”牛伟邦叹了口气,低头看着铁钎上的肉差不多能吃了,随手从摆在茶几上的兽皮口袋里捻出一点盐,均匀地撒在肉上,张嘴咬了一口,血水立刻从半生不熟的肉里挤压出来,沿着牙缝流到嘴角,顺着下巴低淌下来。 “白人的火炮比起以前的确有了很大改进,以后的仗会越来越难打。”他一边吃,一边含含糊糊地说:“虎勇先也为难,不管换了谁在他的位置上都会这样做,除了下发增援令,实在没有更好的办法。” 天浩对这种烤肉没有兴趣。除了盐没有第二种佐料,而且肉的来源很可疑,他没看见任何被杀死的牲畜,挂在架子上的那具动物尸体被剥了皮,无法判断本来面目……他手里拿着一块面饼,慢慢掰下边角,送进嘴里,似有似无地嚼着,皱起眉头说:“我觉得现在的问题不是增兵那么简单,锁龙关肯定是守不住了,关键是接下来的仗该怎么打。” 牛伟邦咽下嘴里的食物,无奈地笑笑:“这不是我们应该考虑的问题。” 这回答出乎天浩意料之外,他怔了一下,望向牛伟邦的眼睛充满了疑惑:“你说什么?” 廖秋从旁边插话进来:“大王的意思是,这事用不着我们操心。” 天浩很诧异,手上掰饼的动作也停住了:“锁龙关一破,就再没有屏障能挡住白人。如果我们……” 牛伟邦抬了一下手,打断了他后面的话。 “阿浩,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你得明白,这次情况不一样,这是国战,是关系到所有部落的大事。陛下签发了最高征调令,雷角城出动了所有军队,你留在磐石城的驻防部队也被我调了过来,光是咱们两城加起来就是七万,你再算算其它城市,其它部族。” 天浩对此心知肚明,他微微点头:“我明白。后续增援还有,最后集结的总兵力不会低于两百万。” 牛伟邦叹了口气:“是啊!两百万……这么多人,征调起来很麻烦,集结在一起作战就更麻烦。你再看看锁龙关的城门,不要说是两百万,就算一百万,五十万,甚至十万,如果把这些军队派出去,光是正常行军就要花费大量时间。你再看看城外白人虎视眈眈的架势,你觉得他们会给我们时间从容准备,像以前那样依托城头上的弩炮掩护着整军排列吗?” “不会。”天浩很坦然,只要稍有军事常识人都知道,这不是什么秘密。 “白人的火炮太多了。现在的情况与过去相比已经有了很大变化。他们能打到我们,我们却打不到他们。用更多的人强冲过去是一个解决办法,但这样做肯定伤亡惨重,而且白人的数量比我们多得多,再加上那种该死的药……情况明摆着,这一仗很难打,会死很多人。” 牛伟邦又从铁钎上咬下一块半生不熟的肉,带着强劲咬合力认真地说:“所以我们需要一些特别的帮助。” 天浩皱起眉头:“你指的是什么?” 一直没有说话的刚典凑进来,抬起右手,带着尊崇敬畏的神情指了一下屋顶,发出虔诚的声音:“神灵会帮助我们。” 天浩不由得瞪大了双眼。 他发誓,这是自己听过最滑稽,最无聊的话。 神灵? 牛伟邦仿佛看到了正从他心里冒出来的问号:“神灵无处不在,他有着超乎你想象的伟大力量。神灵带给我们丰收和食物,也会因为某种原因导致愤怒,降下灾祸。据我所知,白人也有他们自己的神,但白人神灵的力量不如我们的神。放心吧,锁龙关现在的情况的确很糟,却还没到最坏的程度。你要相信虎勇先,呵呵……他可不是一般人,也不是你认为的“优秀统帅”那么简单。” 天浩努力消化着刚才听到的这些话,微微点头:“我知道,他是行巫者,是这里的大巫师。” “他是所有部落里目前还活着,最好的,也是最强的巫师。”牛伟邦放下手里吃空的铁钎,用粗鲁的动作在身上抹掉油脂:“虎勇先的能力远远超出你的想象。相信我,锁龙关还没到最困难的时候,否则他这次给各部族下发的就不是增援令,而是求援令。” 区别只有一个字,意义却截然不同。 “他到底有什么办法?”强烈的好奇心如魔爪扼住了天浩大脑,他忽然发现自己对这个野蛮未开化的世界所知甚少。 “神灵会帮助我们打赢那些该死的白人。” 这就是牛伟邦的解释。他没有故意卖关子,而是他的个人理解只能达到这种程度。 聚会很快散了。 天浩独自坐在房间里凝神思考。 神灵…… 他想起了那次祭祀,天空中毫无预兆突然降下大雨。 天浩确定当时在云层最深处炸开了一枚人工降雨火箭。 “老嬷嬷”说过,这个世界的人类都是电脑创造,是文明时代人类针对自然毁灭,重新繁衍计划的自动执行结果。 “老嬷嬷”不会撒谎。 这个世界到底还有多少我不知道的秘密? …… 牛族领地,凶角城。 巫源独坐在静室里,用颤抖的手指轻触着自己的脸。那里有着大块明显的肿胀,从皮肤下面透出的深紫色表明有大片瘀伤。神经传导尤其敏感,指尖触摸着皮肤,难以忍受的剧痛立刻钻进大脑,连带产生出愤怒和屈辱。 轻轻“嘶”了一声,巫源把手放下,他的眼睛有些失神,动作也因为伤痛变得机械,简单的一个转身,他足足花了半分钟。 其实身体没有失去活动能力,他只是陷入了深层思考。 桌上放着一个拳头大小的兽皮袋子,透过表面硬邦邦的凸起,能猜出里面装满了金属货币。 巫源很喜欢思考,“冥想”是行巫者必备的功课,但他的思考并非毫无逻辑。比如现在,牛凌啸带着多达五万的精锐部队从凶角城出发,沿途还将汇合来自凶牛部其它城寨的士兵,集体前往锁龙关。 “南方的白人很强啊……”巫源发出重病患者般的呻吟,这声音只有他自己能听见。 现在可以确定,牛凌啸不是一个理想的合作者。 巫源之前就下过同样的结论,可那时候他不敢说出来,只能把想法闷在心里。 他惨然一笑,片刻后已经收敛笑意,森冷的表情从皮肤下面透出,眼眸深处释放着恨怒之火。 “我会让你为此付出代价。”感受着来自面颊上的肿痛,巫源慢条斯理自言自语。被打的次数多了,恨意也在逐渐加深。本以为凶牛之王是个很好的合作对象,自己也能借助他的力量对付牛伟邦,从磐石城得到某种利益……没想到牛凌啸是个疯子,着强烈的暴力倾向。 之所以留在这里没有离开,是为了等待时机。 呵呵,没想到机会来得如此之妙。 巫源很有耐心,他不急于实施计划。 还有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个问题需要得到确认。 他用力吞咽了一下喉咙,伸手拿过摆在桌上的钱袋,怀着激动期盼的心情解开系绳,把袋子里所有的钱币倒在桌面上。 钱的数量不多,只有十五枚银币。它们均为规则的圆形,两面的图案很精美,拿在手上沉甸甸的,有种令人舒服的质感。 巫源左手拿着一枚银币,右手拿起摆在桌上的长柄锉刀,他特意挪了挪椅子,让自己即将进行的工作区能够被窗外射入的阳光笼罩。 “你最好别让我失望。”他眯着双眼,细细打量着手里这枚精致的银币:“我已经因为你失去了太多……我承认,当初之所以对你冷淡的确是一种误判。其实我们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共同掌握巨大的财富,控制整个部族。” 自言自语的对象是天浩。 如果这个世界上有后悔药,巫源发誓自己一定不会像从前那样对待他。 第二百七一节 战地实验室 原来我们有着共同的目的。 所有的一切都是误会,如果早知道你也会铸造金属货币,全面认同狮王陛下的货币改良制度,我根本不会成为你的敌人。 现在,让我看看我们之间到底有没有合作的可能? 锉刀在金属货币表面来回锉着,发出有规律的摩擦声。 巫源是如此执着,他在所有银币上留下了清晰的三角形锉口,从侧面望去,就像被大号三角钉打穿,把这些钱硬生生变成无法使用的废币。 “哐啷!” 他手一松,锉刀滑落,掉在地上。 “……我是对的……”巫源喃喃自语,古怪的表情浮现在脸上,苦笑中夹杂着失望,却看不到愤怒。 人生是一种磨练,他觉得自己已经过了愤怒的年龄。不是按照年岁计算,而是以“天”和“小时”为单位。 这是真正的银币,用锉刀矬开的部分银光闪闪,这种银币就算不是百分之百的银子制成,含银量也高得可怕。 这不是无缘想要的货币,至少不是他认为正确的那种钱。 “我们之间永远不可能合作,我们不是一路人。”他慢慢抹掉手上的金属屑,恢复了正常坐姿。 再次陷入长时间的思考,巫源终于下定了决心。 事情到了现在已经没有第二种选择,只能拼死向前。 他用力拍了拍手掌。 房门从外面被推开,一个高大魁梧的壮汉走了进来。 如果牛凌啸在场,一定会认出这是自己身边的一个亲卫队副队长,属于那种实力强悍,战技娴熟,经验丰富的精锐战士。 他面朝巫源单膝跪下,皮肤粗糙的脸上充满了虔诚:“大巫师,您有什么吩咐?” “人都到了吗?”巫源从椅子上站起,恢复了冷傲自若的形象。 “都到齐了。”副队长补充了一句:“我们在等候您的命令。” “那就走吧!”巫源认真地说:“按照计划,我们去赤蹄城。” …… 有很多种方法让一个人服从自己的命令。 金钱、女人、权力…… 巫源是神灵代言人,他的巫师身份在牛凌啸看来一钱不值,因为凶牛之王本身地位极高,早已看透了权力与神灵之间的某种关联。这并不意味着牛凌啸不相信神灵,但他知道神灵其实没有传说中那么玄妙,可能存在,可能还比不上一坨臭狗屎,但无论如何,后面那句话只能自己关起门来悄悄地说。如果换在外面,当着成千上万的普通民众,就算给牛凌啸一百个胆子,他根本不敢吐露半个字。 蛮族与神灵之间的联系是如此密切,凶牛之王可以藐视神灵,他下面的人却没这个胆量。亲卫队副队长就是最好的例子,虽然忠于自己的王,但他觉得不应该用如此粗暴的方式对待巫源。行巫者地位很高,必须得到尊敬。 巫源敏锐地抓住机会,对包括这位副队长在内的一些人进行笼络,向他们宣扬关于神灵的一切。行巫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算是医生,巫源在医术方面颇有研究,他用草药治好了副队长的母亲,收获了这个性情直爽汉子的友谊,更逐渐转化为对自己的各种崇拜。 一切都在牛凌啸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悄悄进行。他认为凶角城绝对安全,下面的人不会对自己阳奉阴违,却做梦也没有想到,巫源已经成功拉起了一个六十多人的小集团,所有人以他为首,死心塌地将灵魂卖给了神灵。 我效忠神灵,坚决服从代言人的命令,只有这样做,才能从灵魂层面上得到救赎。 赤蹄城,是巫源的最后一步棋。 他不确定是否可以成功,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成功率高达百分之八十以上。 这是真正的背水一战。 赢了,光辉万丈。 输了,就真是什么也没有了,必死无疑。 …… 锁龙关,王国联军后勤基地。 佩里亚斯神父站在一口巨大的铁锅侧面,双手握着长柄锅铲,用力搅动着锅里已经煮沸的黑色液体。 这是米伽尔第四十四号药剂的原液,也就是直接以原料制成的浓缩体。这玩意儿毒性猛烈,必须掺入大量的水,对药性加以中和,再放入一定数量的烈酒,才能以十毫升的剂量装瓶,发放到士兵手上。 卡利斯公爵带着两名副官从远处走来,他对这个设置在军营内部的后勤基地很满意,除了正常的粮食供给,这里专门划出一块地方给佩里亚斯用于调配药剂,避免了长途运输带来的麻烦。 数百名身穿黑袍的低阶教士都在干着与佩里亚斯同样的活儿。基地最初设置的时候,很多贵族感到好奇,纷纷过来一探究竟,他们很快被浓烈刺鼻的制药臭味逼走,其实没什么好看的,就是一群教士在这里挥洒汗水,做着单调重复的工作。教廷对五大王国公开了米伽尔第四十四号药剂的配方,任何人感兴趣都能通过正规途径购买。何况卡利斯公爵野心勃勃,他想借助这种药剂一战夺取锁龙关,打开通往大陆北方的门,药剂使用量如此庞大,早就毫无秘密可言。 “你好,我的朋友。”公爵走到佩里亚斯面前,友好地打着招呼:“你的努力让我感到钦佩,打完这一仗,我会在教皇陛下那里为你请功,我们不会忘记你所做的一切。” “谢谢!”升腾的蒸汽让佩里亚斯觉得很热,他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双手杵着斜插在锅里的铲子,透过升腾的热气,远远望着营地背面模糊的山脉轮廓,喘息着问:“这场战争还要持续多久?” 他已经通过药剂证明了自己的价值,现在佩里亚斯不希望战争很快结束,他需要时间和更多的试验品对药剂进行改良。尤其是那些身材高大的野蛮巨人,从前线送来一些俘虏,佩里亚斯认为这是公爵送给自己最好的礼物。 “应该快了,我们有世界上最强大的炮兵,还有最伟大的药剂研究人员。”卡利斯能当上公爵并非仅靠实力,一张能说会道,让听者感到安慰的嘴同样重要。他露出温和关切的笑容:“强化版药剂研究得怎么样了?” 佩里亚斯收起放开的思绪,神情变得严肃起来,他缓缓摇头:“不是很顺利。” 卡利斯公爵对此并不意外:“都遇到了什么困难,要我帮忙吗?” 神父放下手里的长柄锅铲:“您最好跟着我过去亲自看看。” 实验室是一个临时性帐篷。外面有卫兵把守,没有得到允许谁也进不来。 佩里亚斯带着公爵走进帐内。 这里的空气充满了血腥,夹杂着药物特有的气味,混合起来令人很不舒服,就像文明时代堆积了太多医用废弃物的垃圾房。 这里摆着十几个铁笼,所有笼子里都关着一个野蛮人。 他们的手脚被砍断,用特殊手法止血,伤口表面撒了用于愈合的药粉。长方形的铁笼宽窄与他们强壮的身躯刚好吻合,竖放的笼子底部装有金属卡扣,总共十一组,就像首饰盒里常见的软垫,恰到好处将这些失去收缴的野蛮人卡在其中,保持头部向上的姿势。 他们都活着,一双双眼睛怒视着掀开帐篷围幔走进来的神父和公爵。尽管失去了手脚,他们却有着顽强的活动力,拼命扭动身子挣扎,却被金属卡扣和皮带束缚着,无法松缓。 “我不喜欢这些家伙,他们的手脚太多余了。”佩里亚斯边走边摘下手套,顺便向公爵介绍这里的情况:“我只需要试验品,知道他们对药剂本身的反应就足够了。他们和其它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脑子,有思考能力的物种就是这么麻烦,但只要砍掉他们的手脚就能避免各种麻烦,让复杂的事情变得简单化。” “他们听不懂我说的话,这真是一件令人悲哀的事情。我们的语言多么优雅,而他们呢……哼!肮脏的单音节生物,说起话来就像发情的雄性野兽在嚎叫,天知道他们想表达什么意思。” “还有这个,这家伙给我造成了很大的麻烦。”神父走到摆在帐篷右侧的铁笼前,指着笼子里奄奄一息被“制造”成残废的蛮族男子:“他好像是一个军官,要不就是野蛮人当中的头领之类的大人物。砍断他手脚的那天,他竟然依靠背部和腰部的肌肉力量从地上弹起来,用脑袋把我的一个侍从撞进火堆里烧死了。” 公爵顿时来了兴趣,他走过来,聚精会神盯着笼子里虚弱到极点,呼吸节奏缓慢,浑身上下到处都是血痂的蛮族男子,对神父刚才的话表示怀疑:“真的吗?” “千真万确。”佩里亚斯叹了口气,抬手指着深深钉入蛮族男子两边肩膀的钢钳:“皮带栓不住他,只有钉子才管用。他有着令人惊叹的生命力,是一个很好的试验品……圣主在上,其实我不想这样做,只要他稍微配合那么一点点,我就不会对他施以如此残酷的刑罚。他应该摆正,并理解自己的位置和处境。他是我们的俘虏,必须服从我们的命令。” 帐篷内部不通风,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恶心的臭味。卡利斯公爵抬手掩住鼻孔,沿着气味来源的方向,他看到一具铁笼下方敞开,地面摆着一个便盆,里面装满了肮脏的粪便。 “请理解,这里是实验室,而且最近太忙了,仆人们要熬制药剂,只能定时过来打扫。”佩里亚斯从衣袋里拿出两个棉布口罩,递了一个给公爵,自己戴上另一个。他抬手指了一下固定在铁笼里的野蛮人:“我割掉了他们的舌头,包括这家伙在内,所有人现在只能以这种方式排泄。当然进食方面没有问题,每天都有人用勺子喂他们,只是这些家伙脾气不好,能活到现在还不知足,总想着在吃饭的时候用牙齿咬人。” 卡利斯公爵被逗笑了:“这是他们最后的反抗能力,不奇怪,很正常。” “我的仆人为此付出了代价。”佩里亚斯耸了耸肩膀:“有两个人被咬断了手指,他们从此有了合理偷懒的借口。” 公爵笑了笑:“说说你正在试验的新药剂吧!” “进展缓慢。”佩里亚斯叹了口气,随手从桌上拿起一瓶米伽尔第四十四号药剂:“这东西对他们不起作用,没有任何效果。” “会不会是剂量不够?”公爵一向喜欢从专业角度看待问题。 “不是。”神父摇摇头:“我尝试过加大剂量,这些巨人对药剂的感觉就像我们平时喝啤酒,有短暂的麻木感,偶尔还会胡言乱语,总之这种药对他们来说就像酒精饮料……圣主在上,真是可怕的物种。” “没有效果?”卡利斯公爵感觉有些不可思议:“除了身材方面的差异,野蛮人与我们之间可以说是毫无区别。药剂竟然对他们不起作用?这……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我也不明白这究竟是为什么。”佩里亚斯用右手拇指轻轻按揉着太阳穴,颇为伤神地说:“我每天都要检查他们的粪便,这些家伙在食物选择方面跟我们差不多。面包、黄油、肉类、水果、酒……所有的食物他们都能接受,消化也很正常。” 公爵摇摇头:“没必要进行这方面的实验,类似的结论早就有了。野蛮人什么都吃,草根、树皮,包括死者,他们什么也不会放过。教廷曾经用战死者的尸体喂养他们,这些可怕的家伙从不拒绝。野蛮人角斗士为什么值钱?地方上的监狱与角斗士商人之间有协议,定期供给他们一定数量的死刑犯。每次决斗比赛开场都会让他们吃饱,观众就喜欢看这个。” 佩里亚斯忍不住微颤了一下,他隔着口罩发出带有怜悯感的叹息:“真是些可怜又可怕的怪物,愿圣主宽恕他们。” “呵呵,这话就说错了。”公爵笑了:“他们不会相信圣主,这些巨人是真正的异教徒。” 第二百七二节 决战宣言 “相信我,他们永远不会因为圣主仁慈而背弃他们信奉的神灵。我父亲很早就尝试着想要让野蛮人改变信仰,然而他至死也没有成功。” 卡利斯公爵的话对佩里亚斯有所启发,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米伽尔第四十四号药剂对他们不起效果应该是一件好事。” 公爵转过头,看了一眼年轻的神父:“你指的是药剂本身?” 佩里亚斯没有否认:“这种药剂调配简单,材料也很普通,关键在于几种原料的配比数量。这些野蛮人很聪明,他们虽然使用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语言体系,但只要加以诱导,通过手势和具体物件的对比,就能让他们理解我想要表达的基本意图。” 公爵很惊讶:“你的意思是,他们会窃取药剂配方,然后逃跑?” 不等佩里亚斯回答,公爵自己就笑了起来:“他们没有手,也没有脚,哈哈哈哈……难道你以为巨人崇拜的神灵真是无所不能,随便吹口气就能把他们全部带走?” “也许吧!”佩里亚斯知道自己在公爵心目中的地位,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没有那么多在正式场合必须遵守的规矩和礼仪。他摊开双手:“野蛮人的神毕竟也是神,说不定他们还真有这种本事。” 说着,他转过身,面对卡利斯公爵,认真地说:“大人,我的实验已经到了关键时期,希望您一如既往给我更多的支持。” 公爵的心情不错,他微笑着回应:“说吧,你想要什么?” “请再给我五十个野蛮人俘虏。”神父的态度很坚决。 “五十个……这么多?”卡利斯公爵有些犯难,他在踌躇中皱起眉头:“佩里亚斯,你得明白,野蛮人不是普通平民,想抓就能抓到。他们是疯狂的勇士,在战场上只要还剩一口气就能打到最后。你应该看过角斗表演,赛场上的每一个野蛮人都很值钱,即便是国王陛下对他们也很感兴趣。这次出兵,陛下单独召见我,让我尽可能活捉野蛮人,如果……我说的是如果,可能的话,陛下愿意付出一些代价招揽他们,组成一支皇家卫队。” “野蛮人?皇家卫队?”佩里亚斯不由得失声笑起来:“这怎么可能?他们连语言都不通。” “你说的不完全对。”公爵也许是站久了觉得累,他拉过一把椅子坐下,认真地说:“其实有一部分……不,应该说是极少数的野蛮人与我们有联系。据我所知有两个人,他们懂我们的语言,不算精通,只是勉强能交流的那种。” 佩里亚斯不由得睁大双眼,这是他头一次听到这种秘辛:“真的吗?” 公爵微微颔首:“我们之间的往来仅限于生意,药品和宝石,无论交易量还是次数都很少。” “能不能给我几个女巨人?或者小点儿的巨人?”佩里亚斯连忙改变条件:“我需要更加详细的研究数据,目前的巨人俘虏都是男性,我需要在女人身上做实验,还有他们的孩子。她们对药剂的反应也许会有差异,我必须试试。” 公爵对神父的话表示怀疑:“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区别有这么大?” “有!”佩里亚斯非常肯定:“女人每个月都有七天的流血时间,男人就不会。” 公爵一阵语塞,他觉得自己很蠢,主动跳进了思维陷阱,白白让佩里亚斯抓住了把柄。 “……我尽量吧!”他闷闷不乐,随口敷衍。 佩里亚斯看穿了公爵的搪塞态度:“阁下,如果得到足够的试验品,我有可能研制出全新的特殊药剂。” 这话充满了诱惑。卡利斯抬起头,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佩里亚斯:“你指的是什么?” “男人在那种事情方面的能力。”佩里亚斯直言不讳:“野蛮人在这方面有着我们无法比拟的天然优势。我指的是生殖器尺寸。然而科学可以改变一切,新药剂可以让服用者得到他们的能力————持久,而且没有副作用。” 卡利斯公爵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如果听到这些话的是一个普通人,最多将其当做颇有意思的玩笑。 然而卡利斯不同,“公爵”这个位置注定了他对金钱和权力有着灵敏嗅觉。可以想象,这种药剂一旦研发成功,将会在王国贵族圈里掀起新一轮追捧热潮,自己也能从中得到大笔的收益。 “你确定?”虽有怀疑,他的疑问却充满了期待。 佩里亚斯笑了,厚厚的口罩遮挡了他扭曲的面部肌肉:“这得看您什么时候给我足够数量的女巨人和小巨人。” 公爵沉默着点了下头,这算是允诺,但在数量上仍需思考,以及详细的计划。 帐篷布幔从外面掀开一条缝,一名亲卫走了进来。他面朝公爵行了个礼,后者暂时停止了与神父之间的交流,看了一眼亲卫,淡淡地问:“怎么了?” “蒙塔纳将军刚从前线回来,他希望现在就见到您。” …… 半小时后,在蒙塔纳将军的引领下,卡利斯公爵带着卫队离开后勤基地,往前线而去。 下午三点多的时候,公爵回来了。 他第一时间召集王国联军的所有高级将领,召开紧急会议。 核心议题只有一个————那堵墙已经撑不了多久,长时间炮击达到了预期效果,现在到了决战的时候。 没人对公爵的话表示怀疑,他是真正的名将,无论对米伽尔第四十四号药剂的推广使用,还是集中各大王国炮兵部队的建议,都在这一战中得到了印证。 既然他之前所做一切都是对的,那么接下来的总攻时间想必也不会出错。 卡利斯为人公正,这次作战一直是莱茵王国的军队打头阵,仅这一点,就让其他领军的贵族们无话可说。 “今天晚上让小伙子们好好休息,提前把药剂发下去。明天一早按照计划出兵,这次我们要踏平锁龙关,杀光所有的野蛮人。” 不是所有人都赞同公爵的战争宣言,一些贵族大声笑起来:“卡利斯,这话你就说错了,得让他们留下一部分。你大概忘了,只有活的野蛮人才值钱,死人可卖不上价。” 战争的目的是为了利益,除了土地,就是金钱。 战俘是南北双方的重要收益之一。野蛮人角斗士价格昂贵,尤其是贵族和国王都喜欢把他们当做宠物。然而这些家伙大部分野性难驯,让他们成为角斗士在赛场上拼命倒是很简单,可如果俯首帖耳服从某人的命令,变成一条哈巴狗,就要困难得多。 佩里亚斯希望得到“小巨人”的原因就在于此,相比成年蛮族,野蛮人孩童更容易驯化,如果让蛮族女人怀孕,直接从以刚生下的婴儿进行调(和谐)教,长大了他会很听话,比世界上任何宠物都值钱。 卡利斯不以为意地笑了:“你们说得没错,得让他们活着才有价值。好了,大家都是聪明人,这是千百年来我们最好的机会,我们将得到超越历代国王和将军们最伟大的功绩,一旦成功,我们的名字将永远被后人传颂。” 这话顿时激起了所有人的情绪,他们纷纷变得亢奋起来。 那堵墙已经不行了,这是决定战争进程的关键。 “征服北方!”一个上了年纪的老贵族举起酒杯,他涨红了面孔,发出声嘶力竭的喊叫。 这句话引起了共鸣,无数个声音汇聚在一起,震耳欲聋。 “征服北方!” “打破锁龙关!” “历史将牢记这一刻,还有我们的名字!” …… 翌日,锁龙关内侧。 天浩被一阵嘈杂的声音从沉睡中惊醒。 贵族,尤其是一位领主,无论在任何地方都能得到超乎寻常的优待。虽然现在是特殊时期,锁龙关附近大军云集,天浩仍然得到了一个独立房间,虽然很小,却是专属于自己的私人空间。 他迅速从床上坐起,以极快的速度穿好衣服跑到窗前,用力推开紧闭的窗户,看见外面广场上有无数士兵在聚集,他们按照军官的号令整队,这还只是持有武器的巡逻兵,在广场更远的地方,士兵们依序前往距离最近的仓库,领取各自的装备。 多达数十名身穿号衣的传令兵在沿着道路策马疾驰,从他们远去的方向判断,应该是前往驻扎在附近的各族援兵大营。 天浩拿起佩刀挂在腰间,匆匆走出房间,正好廖秋带着一名卫兵迎面走来,天浩抬手打了个招呼:“出什么事了?” “虎勇先下令全军整备,我也是刚接到命令过来通知你,估计……”正说着,外面传来悠长高亢的号角,打断了廖秋的话。 旗语和号声是这个时代传达军事命令的最直接方式。天浩屏息凝神倾听号声,分辨其中信息,神情变得凝重:“所有军团最高等级戒备,口粮发放为战时最高标准……骑兵准备、步兵准备……第一军团两小时内完成所有集结工作,等待后继命令……什么,第一时间展开突击?” 在北方蛮族的军事教典里,“突击”和“进击”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词。 前者意味着不计伤亡强行突破敌军防线,同时给予对手最大程度杀伤;后者专指在行进状态下作战,攻击强度远不如前者。 天浩看着站在对面的廖秋,眼中闪烁着惊异的目光:“白人的炮兵部队撤了?” 廖秋摇摇头:“我刚从城墙上下来,还是老样子,没变化。” “大统帅为什么会下达准备突击的命令?”天浩百思不得其解:“这不是白白送死吗?” “我不知道。”廖秋神情严肃:“但不管怎么样,必须服从命令。” …… 半小时后,穿戴整齐的天浩匆匆赶到了临时会场,参加军议。 牛伟邦前天就离开了锁龙关。按照法律,族长不用参战。贵族的意义不只是享受权力,更多的还是义务。尤其是现在,各族精锐部队均被抽调一空,如果锁龙关战况不利,就需要贵族在后方挑拨物质和更多的援兵。族长的位置不能轻动,这不是贪生怕死,而是必须负担的职责。 会场里聚集着大大小小上百名贵族,没看到虎勇先,主持人是鹰镇全。 “诸位,我来说一下目前的情况。”他神情阴鸷,话语清晰:“昨天晚上哨兵发现城外的白人有异动,他们从凌晨时分开始增兵,前沿阵列保持固定的人数和厚度,增援部队聚集在战线两翼。据目前掌握的情况,他们在整个战场上摆开了三十万人,而且数量还在增加。” 一个强壮的虎族男子站起来发问:“这是要跟我们决战吗?” “看样子是的。”鹰镇全的话语带着一股怒意:“他们的炮火非常猛烈,前面的城墙破损严重,连续修补了很多次,还是难以维持。其实我们也在等待机会,现在看来差不多了,既然他们想打,就满足这些白皮矮子的要求。” 天浩从椅子上站起来,认真地问:“我们什么时候出击?” “等命令,会轮到你上的。”鹰镇全看了他一眼。在过去的这段时间,这位年轻的领主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主要是他带来的那些豕人重步兵。牛族与豕族之间的战争鹰镇全有所耳闻,虽然事不关己,但作为军事统帅,对能打仗的人都有种天然的亲近感。 “都下去准备吧!”他没有更多的解释:“带好你们各自的队伍,每人至少随身携带三天的口粮。这一战以突击为主,不带辎重,让你们的士兵出城以后跑快点儿,否则连抢人头都赶不上。” 最后一句调侃在众人间引起了大笑。 笑过后,之前说话的虎族男子有些忧虑:“白人的火炮威力很猛,我们的伤亡会很大。” 鹰镇全摇摇头:“别管那些,神灵会保佑我们取得胜利。” 他随即咳嗽着清了清嗓子:“这不是宽慰,守护神站在我们这边,它将指引我们走向胜利。” 第二百七三节 守护神 天浩不知道这是自己第几次听到“守护神”这个词。 有一点可以确定————在之前老祭司对自己讲授行巫者的相关课程里,没有提到过这位神灵的名字。 它究竟是什么? 白人的火力优势如此明显,鹰镇全为什么如此笃定,认为这一战能赢? …… 太阳升起来了。 猛烈的炮击仍在持续着。 超越北方蛮族的文明进程使南方各王国建立起强大工业,这是王国联军肆无忌惮空前浪费的底气所在。炮管打热了就拖下去换一门,炮弹如不要钱似的充足供应。更大的消耗还是火药,各王国都在前沿建立了临时仓库,桶装国药码积成山,每天都有无数牲口拉着大车在前线与后方之间来回,将仓库掏空,继而装满。 硝烟浓度达到令人难以忍受的程度,几乎不能呼吸。炮手们必须用湿毛巾掩住鼻口,在脑后栓紧才能操作。垫在炮位下的土在剧烈震动下一次次松开,被人们一次次夯实。从进攻到现在,炸膛之类的事故有好几十次,损失了上百名炮手,替补人员换下了他们的位置,继续朝着远处那道不屈的城墙射击。 从正面看,锁龙关已经面目全非。坑坑洼洼到处都是洞,大片的裂隙从城墙上端开始,形成一个个向下延伸的喇叭口。散乱在砖石碎块在城下堆积,形成一个个三角形的自然拱起,有几处墙壁被打穿,远远就能看到模糊的人影在晃动。那是蛮族工兵用灰浆和各种材料在紧急修补,如果没有他们从城墙内部填塞破口,这场强度惊人的炮战早就已经结束。 卡利斯公爵骑在马上,手持单筒望远镜,驻足山岗向远处眺望。 旁边,同样骑着马的炮兵指挥官小心翼翼介绍着情况:“大人,预计再有几个小时,我们就能炸开那道墙。” 这话在公爵看来显得多余。他经验丰富,望远镜里看得清清楚楚,锁龙关外墙基座裂开了一条缝,这对整个城墙来说是致命的,无法通过简单的内部填充加以修补。 一股强烈的激动贯穿公爵全身。 “征服北方”是所有国王和将军的梦想。今天,就在今天,这份殊荣将属于我! “对准墙基连续开炮,给我彻底砸烂它!”带着说不出的亢奋,卡利斯放下望远镜,狠狠挥舞着右拳。 十多分钟后,一发大口径炮弹脱膛而出,带着巨大的动能砸在墙上,引发了惊天动地的剧变。 整个墙壁仿佛失去了支撑,伴随着“轰隆隆”的巨响,在声嘶力竭惨叫与轰鸣中垮了下来。砖石碎片如倾盆暴雨泄下,可怕的崩裂仿如泥石流淹没了一切。密集的尘土高高掀起,将远处的一切淹没在迷雾深处。肉眼无法看到的地方正在上演死亡悲剧,来不及撤离的人们被深埋其中。 卡利斯眼睛里全是狂喜,他在颤抖中举起右手,发出期待已久的命令。 “停止射击,第一步兵方阵服用药剂,然后向前推进,攻破锁龙关。” …… 天浩站在距离城墙三百多米的塔楼上,抬起左手架在额前挡住灰尘,用微眯的双眼注视眼前这个世界。 一切都是灰蒙蒙的,大面积坍塌引起的尘土风暴短时间内无法散去。声势的确是山崩地裂,实际伤亡却不多————从前天开始,前方城墙上就没有安排太多的人。以三十人为一队轮流替换,除了最高处的瞭望塔,以及重要的几个位置,整个外侧城墙上没有任何士兵把守。 统帅们显然早已预料到情况会变成这样。外墙垮塌没有影响到内墙结构,修补工作仍在继续,只是原本与两侧山脉齐平的位置露出凹陷,就像某人缺少了一颗门牙,但只要继续往前走,就会看到高度低矮的内墙,以及密密麻麻如蚂蚁般忙碌的蛮族工兵。 从这个角度,天浩可以看到城外庞大的白人军队正在前进。他们迈着坚定有序的步伐,仍然是长戟手在前,火枪兵在后的排列。多达五万人的阵列厚实又密集,在他们后方还有更多的步兵形成阵列,两翼的军队朝着中央靠拢,行进阵列中夹杂着一些轻型火炮。 在更远的地方,地平线上全是黑压压的团块。那意味着更多的士兵,更庞大的军队。 白人炮兵排序非常稳定,丝毫没有受到步兵阵列推进的影响。他们训练有素,只是开炮射击间隔比之前略有延长,烈度和强度没那么高,这样做是为了避免误伤,同时保持对锁龙关方向的火力压制。 天浩神情冷峻,一言不发。 外墙坍塌,相当于锁龙关失去了保护,除此之外,整体态势与之前没有分别。驻扎在关内的蛮族军队一旦出去必定遭遇火炮压制,伤亡惨重,剩下的力量无法撼动白人步兵阵列,只能白白战死。 锁龙关内部目前的军队相当庞大,总数超过一百一十万。天浩相信三名统帅很清楚这意味着什么,关内区域狭窄,这么多部队无法一次性派出,难道他们的意图是依托残破的城墙打消耗战,以蛮族强悍的体能与力量一点点消磨进攻的白人士兵? 想到这里,天浩摇摇头,低下头,注视着在关隘内侧完成集结的第一军团。 准确地说,这里只有三万名整装待发的虎族骑兵,两万名狮族步兵。 第一军团定员十万人,空地面积狭窄,其余的部分实在摆不开,只能以队列形式拥挤在更远的路上。 相比之下,白人压过来的力量实在强大。 这仗到底怎么打? 忽然,远处最高的一座塔楼顶端,传来悠长的号声。 天浩愣住了,这是行巫者才有资格吹响的节奏,意味着现在对神灵进行祈祷。 他觉得这一切很荒诞————敌人就在外面,用不了多久就能踏破障碍杀过来。如此紧要关头,统帅们非但不下令全军迎上,反而搞起了祭祀仪式? 他们究竟想干什么? 这时,一名站在天浩身后的锁龙关祭司张开双臂,脸上充满了狂热,朝着南面方向跪了下去。 “伟大的守护神,请展示您强大的力量,杀光该死的白人!” 这一切很突然,天浩连忙转身看着这名祭司,感觉这不像是正式祷词,除了狂热,没有丝毫庄重的仪式感。 “这样的祈祷有用吗?”他看着站在身旁的廖秋,认真急切地问。 “我不知道。”廖秋握紧了手中的长刀,神情坚毅:“但我听过守护神的名字,它无所不能,只要有它在,白人永远不可能跨过锁龙关。” 就在这时,跪在地上的祭司猛然直起身子,用发抖的双手指着北方,狂喜的脸上布满了汗水灰尘,从喉咙深处发出嘶哑的吼叫:“它来了……守护神……降临了!” 天浩随着他的指引转身,视线与远方接触的瞬间,他整个人仿佛石化,呆呆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他的内心充满风暴,就像席卷一切的龙卷,祭司的呼喊在他心中起伏,如同在强风中越烧越旺的火焰。 一台巨大的重型机械出现在远处山巅之上。正北方向的丘陵是它的藏身之地,它从泥土深处缓缓站起,就像被锁在棺材里的死者被埋入墓穴,因为某种神秘的力量刺激重生,带着强大的力量推开棺盖和覆土,以令人畏惧的姿态重现在这个世上。 超过四百米高的身躯充满了力量感,它以双足交替行进,一个跨步就能越过山头。整个构造为方形,手脚四肢棱线清晰,远不如文明时代电影《环太平洋》重型机甲那么流畅。也难怪,这毕竟是真正的战争产物,不是为了讨人喜欢在外表上刻意修饰的结果。巨大的钢铁头颅为圆柱形,随着正前方的红外摄像机不断进行扫描,避开山坡上正在集结的军队,走上了预先留出的大路。 它有着军绿色的外漆,只是大部分已经剥落,露出被锈渍侵蚀的金属部分。钢铁同样无法抵挡时间的力量,它的很多部位已经老化,行进速度缓慢,因为缺油润滑,举手抬足之间关节发出“吱吱嘎嘎”的摩擦声。巨大的齿轮式钢足落在地面,压出深达五厘米的脚印,再次掀起漫天尘土。 天浩感觉到一种难以言喻的意识从脑海深处迸发出来。一切都清晰无比,各种久远的画面历历在目。 “八十五号工程”是一项绝密。以天浩在文明时代进入沉睡前的身份,他看过一部分工程图纸,知道大概内容。 这是一台“甲二十二型陆战机甲”,是“八十五号工程”的成果之一。 长久以来,人形兵器与传统车载型兵器之间的优劣,一直文明时代未来战争研究的最大争议。两者各有优点,整体来看车载兵器适用性更高,各项综合指数也优于前者。然而对人形兵器的相关研究并未终止,仍能得到部分拨款和物资支持。只是就整体而言,远不如车载泛用型兵器。 天浩曾经见过二十二型陆战机甲的构想图,与眼前这台巨大的战争兵器区别不大。在文明时代,这款兵器一直出于实验阶段,天浩进入休眠前,听说兵器研究所已经完成了百分之七十的部件制造,武器搭载也趋于实用化。 它后来有没有获准量产? 它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难道它就是锁龙关守军所谓的“守护神”? 杂乱的念头冲破了时间障碍,天浩感觉过去与现实在迷茫中重叠。仿佛无数死去的人在这个时间复活,他们以能量形态附集在这台重型机甲上,催动着它跨过完成集结的蛮族军队,朝着失去外层防护的锁龙关步步逼近。 他想起了很多关于“八十五号工程”的传说。 “人形兵器适用于复杂地形,我不建议将其小型化,发动机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既然是区域性战斗,就必须拥有压倒性的火力。” “防护与重量之间的问题不难解决,只要注重火力投放,加上适当的辅助战力就能达成目标。突然性和隐蔽性,这是人形兵器最大的特点,只要使用得当,它的威力足以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还是尽可能增加人形兵器的体量吧!这样在弹药耗尽的时候其身体就能当做武器。这只是我的一点建议,可能不太合适,还是通过实验再决定是否有必要这样做。” “新兵器应该有两套控制系统,一套由机师操作,另一套由电脑负责。根据不同区域和战况决定操控。” 身为军事主管,天浩参加过很多次类似的研讨会。兵器研发不是闭门造车,科研人员需要听取来自前线战士的意见。 它实在太老了。 本该强劲有力的机械足在天浩看来已显蹒跚,大块剥落的漆面使这台战争兵器看起来充满岁月感。它像个上年纪的老人,每次迈出步伐都要停留半秒至两秒,仿佛走累了,需要站在原地喘口气,稍事休息。 地面上的蛮族战士被这一幕彻底震撼,很多人忘记了呼吸,瞪大双眼目不转睛看着这台超越了时空限制出现的陆战机甲。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做人形兵器,却并不妨碍他们简单的思维将一切站在自己这边,实力强大的非正常存在当做神灵。 它因召唤而出现,它在我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站了出来,它和我们一样巨大(对比白人的结果),所以它就是我们崇拜敬仰的神。 人们纷纷跪了下去,巫师和祭司们表现得更加虔诚。他们脱掉衣服,用匕首割开胸前的皮肤,刻画出人形兵器的大概轮廓。鲜血淋漓的自残是如此惊悚,行巫者们却乐此不疲,这是祭祀中的最高仪式,把神灵的模样刻在胸前,以鲜血为证,永远保留,永远崇拜。 “伟大的守护神,指引我们走向胜利吧!” 一为年长的巫师用手指蘸着胸口的鲜血涂抹全身,亦步亦趋跟在人形兵器后面,他右手紧握着匕首,满面狂热,被血色笼罩的眼睛里全是杀意。 第二百七四节 破局 钢铁兵器从头顶跨过的时候,天浩看到了裹满灰褐色铁锈的巨大轴承,听到了来自机甲内部刺耳的干涩摩擦。 这台人形兵器已经很难维持目前的状态。凭着一个士兵积累战功成为将军的丰富经验,天浩判断这台机甲无法发挥全部实力。主要是自然磨损,长期缺乏保养导致机件损伤严重,整体外观勉强保持完整,仍能看到多达上百处因碰撞或爆炸产生的凹陷。 天浩不知道这台人形兵器是否经历过文明时代的战争。它很幸运,从小行星撞击地球的毁灭性灾难中幸存,沉睡至今。 左肩上的四门大口径联装炮炮管折断,显然是不能用了。 侧腹位置的火箭巢被泥土和砂石阻塞。 位于两条机械臂前端的重机枪已经熔毁,估计是接触到剧烈高温,或者是岩浆所导致。 天浩的心脏在疯狂跳跃,他感觉意识已经不受时间层面的影响,就像穿透一切迷雾看到真相的眼睛,他终于明白锁龙关三位统帅为什么如此笃定,为什么对城外强大的白人联军不屑一顾,为什么不顾地形限制仍要集结如此庞大的蛮族军队。 这就是守护神。 它的后背应该有一台大功率推进器,能在短途范围跳跃式行进。现在,天浩在那个位置只能看到几个破损挂钩,还有小半个有熔毁痕迹的推进器残片。肩部的合金防盾已经消失,被一些黑色的污物取代。 它浑身上下诸多部位覆盖着泥土和杂草,甚至有盘曲的树根缠绕。 战斗机甲的速度实在太慢了。天浩在记忆深处搜索过以往资料,从远处山丘到锁龙关这段距离,以这台人形兵器的设计速度只需花费六分钟……它现在足足走了半个多钟头,就像风烛残年的老人,抱着最后的信念,强撑着走下去。 它的能量不足。 这是天浩的判断。 更重要的问题在他脑海里萦绕————这些野蛮人究竟以什么方法启动人形机甲?虎勇先所谓的“召唤”又是怎么回事? 山一般的钢铁巨人跨过锁龙关,丝毫没有触碰到已经垮塌的外墙。这意味着它保持着精确的判断能力,红外摄像机与中枢控制系统仍在发挥作用。天浩已经放弃了“机甲内部有机师操控”的想法,这不切实际,没有任何休眠者具有这种能力,文明时代的机师也无法超越时间永生不死。 唯一的解释是电脑仍在运转,就像“老嬷嬷”。它活着,它知道这个世界发生了什么,可它不是人类,只是一台按照固定程序运转,忠实执行前代人类遗留指令的机器。 “我需要一匹马……” 望着人形兵器远去的背影,天浩喃喃自语。 他突然变得暴怒起来,冲着廖秋与身边的亲卫发出如雷咆哮:“给我一匹马,我现在就要!” 没人敢在这个时候触怒年轻的领主,他的功绩和能力早已证明其威严不容触犯。迅速跑下塔楼,天浩抓住侍从递来的缰绳,翻身上马,双腿用力夹紧马腹,扬鞭狠抽,吃痛不住的牲畜发出长嘶,朝着远处尘土飞扬的关隘纵蹄狂奔。 天浩像疯了一样冲上关隘最高处,他用力勒紧缰绳,驻足远眺。 高大的山脉与关隘遮挡了从外部看过来的视线,突然出现的钢铁怪物让所有白人大惊失色。 “圣主在上,那是什么?” “我想起来了,我听我爷爷的爷爷说过,这是野蛮人的神,是他们最强大的战神。”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整齐有序的步兵阵列瞬间变得混乱,人们变得手足无措,脑子灵活的立刻转身逃跑,胆大的端起火枪射击,想看看子弹对这个巨型怪物是否管用。更多的人牢记着军官的命令,他们迅速拿出配发的药剂,拔掉瓶塞,张口喝下。 巨大的钢铁之足凌空踏下,将来不及躲避的人们碾成肉泥,附近立刻响起了恐惧尖叫。长戟手纷纷抡起武器往目标上乱捅,却没有看到长戟刺破皮肤流出鲜血的熟悉场面,只听见“叮叮当当”的金属碰撞。 更大的恐慌立刻在人群里蔓延开来。 “天啊,它是铁做的。” “这究竟是什么东西?” “快开枪,说不定子弹能打穿它。” “我试过了,没用。” “我们的火炮在哪儿?开炮……快开炮啊!” 安装在木制底座上的小口径火炮跟随步兵大队前进,面对超出正常认知的巨型钢铁怪物,服用过药剂的炮兵没有惊慌失措,他们迅速装填炮火和炮弹,点燃引线,带着说不出的期待感看着圆形炮弹脱膛而出,准确射中目标,却发出令人头皮发麻的沉闷撞击。 被射中的部位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更没有凹陷的迹象。 连续炮击似乎触怒了这头钢铁怪兽,它抬起相当于数百辆辆重型卡车那么大的脚,以超过之前蹒跚步履的频率接连落下,以可怕重压覆盖新的区域,制造出一个又一个相当于足球场大小的血肉方块。 锁龙关方向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同时响起了还有苍茫悠远的号角。 这是出兵的信号。 鹰镇全满脸杀气腾腾,骑着一匹被链甲覆盖的雄壮战马,他手持长刀,策马来到整装待发的骑兵阵列最前端,高高举起手中的武器。 “守护神已经降临,它一如既往保佑着我们。睁开你们的眼睛好好看着,我们的神灵是如此强大,那些白人矮子根本不是对手。所有人跟着我一起上,杀光他们,一个不留!” 工兵已经从废墟中清理出一条通道。严格来说这不能算是一条路,顶多就是从废墟中间挖开碎石,扒出宽度约六十米的豁口。距离地面有三米左右的高度,前后两端以砂石填充,形成平缓的长坡。鹰镇全带着骑兵队从这里蜂拥而出,仿佛开闸倾泄的洪水,以可怕的冲撞力量席卷一切。 廖秋带着卫队赶了过来,他在天浩身侧勒紧缰绳减速,虽有些疑惑,却没有多问。他凑到天浩近处低声道:“大人,该我们上了。” 虎勇先准备了多达上百万的蛮族步兵,所有人带足口粮,已经说过这一战不带辎重,能杀多久就杀多久。 天浩微微点头,调转马头,离开已是废墟的城墙。 他很清楚,这台陆战型机甲的能量不多了。 以太阳能或吸取地热转化为电力,这是文明时代大型基地、固定、重型兵器的长期性后备能量来源。与核反应堆不同,这类能源持续时间长久,而且有着稳定的可吸收方式,尤其是在主能量供应受损严重的情况下,整个后备系统可以全面替换,长期运转。 野蛮人之所以会把这台钢铁兵器当做神灵,除了超乎想象的强大力量之外,更重要的因素就是它必须长期休眠。与人类休眠不同,它这样做是为了吸收能量。天浩猜测它的能量来源方式与“老嬷嬷”相同,不外乎是地热和太阳,这是最合理的解释。 即便如此,受损严重的人形兵器仍然难以维持。连“老嬷嬷”这种基地固定型电脑都只能苟延残喘,被称之为“守护神”的重型机甲却可以活动,以野蛮粗暴的方式为锁龙关挽回败局,简直堪称奇迹。 不知道它能撑到什么时候。 也许……这是它的最后一战? 天浩缓缓拔出佩刀,努力控制着手臂不再颤抖,他感慨于时间和历史与现实发生的冲撞,文明与野蛮竟然用这种意想不到的方式进行着碰撞。这大概是最奇妙的战争,熟悉又陌生。 “尽你们的全力,杀死每一个你们能看到的白人。” 天浩发出冷酷至极的命令:“这是为了争夺生存空间,为了我们的家人,为了我们的部族,杀!” …… 卡利斯公爵感觉快疯了。 能被眼睛看到的危险其实不多,死亡虽未近在咫尺,却距离很近。 那头钢铁巨兽是哪儿来的? 面对铺天盖地的炮火,绵密的步兵防御阵列,再加上佩里亚斯神父研制的米伽尔第四十四号药剂,锁龙关的野蛮人早已无计可施。他们是一头被困在笼子里的野兽,除了老老实实等死,别的什么也做不了。 公爵死死抓住缰绳,牢牢遏制着胯下躁动不已的战马。 他瞪圆了发红的双眼,从心底发出极其不甘的怒吼。 “……不,不应该是这样……” 他为了这次大战殚精竭力准备了十五年。 莱茵王国的税收每年都在增加,现在已经高达百分之三十七点六。这是整体国民税收,商税额度比这高出近一倍。国王通情达理,大量财富没有成为他的个人享受,而是全部投入到军队建设方面。在短短几年时间里,火枪和火炮产量分别增加了四倍和六倍,新建的钢铁厂提供了大量原料,为公爵的宏伟战争蓝图奠定了基础。 其它国家怎么想不重要,卡利斯公爵从未考虑过依靠王国联军取得胜利。 撒克逊人从骨子里透着傲慢,他们自认为是整个大陆最尊贵的统治者。他们首先玩出了“女王继承制”,在此之前所有国王都是男性。卡利斯一直怀疑所谓的女王其实是男人,只是因为某种原因穿上了长裙……一国之主尚且如此,下面的士兵战斗力可想而知。 维京王国的军队的确很能打,但他们的军事力量以海上为主。五大王国当中,维京人的火枪普及率最低,他们更像是缩小版的野蛮人,仍然保有四分之一的冷兵器部队。 金百合王国人口众多,却过于狡猾。他们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军队,却大量向外输送雇佣兵,王室和贵族阶层也因此富得流油。直到六十年前,当时的国王才废除旧制,建立了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军队。尽管如此,该国向外输出雇佣兵的传统仍在继续,而且数量远超王国正规军。 上主之国是个诡异的国家。严格来说,他们也是异教徒。这些人拒绝相信圣主,他们另有一个崇拜的神灵,号称“光明之神”。如果不是看在他们外观特征与其它国家相似,不是北方巨人那种可怕的怪物,四大王国早就联合起来将其灭掉。 其实这是早晚的事情。异教徒在任何地方都不被人喜欢,天知道所谓的“光明之神”究竟是什么东西。按照卡利斯的计划,只要平定大陆北方,接下来的目标就是上主之国。这无关于信誉,只是为了证明圣主的荣光。 最后,就是教廷。 教皇在技术层面上给予了卡利斯很大支持,尤其是佩里亚斯的药剂研发团队。然而教廷敛财的本性始终未变,卡利斯必须为米伽尔第四十四号药剂的使用拿出大笔专利费。他很清楚,这些钱其实没有多少能真正落入佩里亚斯的口袋,而是成为教廷和教皇本人的私有物品。但不管怎么样,他还是要次感谢教皇,感谢圣主,并在战争获胜后,向教廷奉上大量野蛮人俘虏。 一句话,王国联军虽然看起来实力强大,总兵力多达数百万,却不会在关键时候联合起来共同对敌。 远处的庞然大物正朝着这边接近。 它打开了胸口锈渍斑斑腐蚀严重的墨绿色装甲盖板,露出直径超过一米的圆形发射器。刺眼的红光比太阳还要强烈,带着令人恐惧的“嗡嗡”声,仿佛一把斜射的钢刀,齐齐扫过密集的步兵阵列。 被红光划过的位置立刻散发出剧烈高温,无数被切割的人体在升腾中汽化。光线扫射时间不长,只持续了十一秒,刚好是重型陆战机甲上身转动所需,它以目前的所在为核心,扫出一个巨大的扇形死亡半径。 准确地说,只有半数所有的死伤者身体被汽化。能量不足导致光线炮攻击被迫降低了功率。这是重型机甲最后的武器,它继续抬起巨大的钢铁之足,按照电脑程序固定的节奏,无视正前方轰鸣的炮火,一步步朝着王国联军核心区域迈进。 第二百七五节 发威 鹰镇全的骑兵队已经在城外完成集结。作战指令下达至各队统领,以千人为单位,跟随重型机甲开辟出来的血肉通道,对已经崩溃的王国联军展开围杀。 沉寂多日的蛮族骑兵重新爆发其威力,他们沿着密集的白人军阵向两翼绕行,直接奔袭远处的联军大营。在他们后面,数千名工兵疯狂清理碎石,以令人惊讶的效率拓宽城墙缺口,骑兵出城速度变得更快,时近中午,所有骑兵全部派出,严阵以待的轻步兵紧跟其后,他们排成纵队,手持武器,在军官的催促中小跑着冲出关隘。 天浩和廖秋带着所属部队排在第三个千人队列。这个位置本来轮不到他,但他的参战欲望是如此强烈,连番多次找到师正浩要求出击,看在那些强悍的豕人步兵份上,师正浩答应了请求,调换排序将他安排在这个位置。 重型机甲已经走远,天浩迫不及待想要近距离观察,探知更多关于这台古老兵器的秘密。锁龙关内部等候出击的蛮族步兵多达数十万,轮流出发需要几天时间,如果按照正常排序,情况可能会产生变化。 列队等待的时候,天浩向师正浩问起关于“守护神”的事情。本以为这是锁龙关绝不示人的秘密,没想到大部分疑问都从师正浩这里得到了解答。 “我们用特殊的仪式向守护神祈祷,那是一段只有统帅才能知道的咒语。当然,光有咒语还不行,如果没有守护神赐予的礼物,它就不会响应召唤。” “守护神平时不会主动现身,只有在锁龙关最危险的时候才能召唤它。” “它一直庇佑着我们……太久了,至少有好几百年。其实锁龙关也是神迹的一部分,据说这道关口是守护神的杰作,后人在它用岩石构筑关隘的基础上不断加固,才有了你们看到的现状。” 天浩带着豕人步兵冲出关隘,他感觉自己的意识仿佛在扭动着,就像某种生命力旺盛的东西,难以捉摸,不受控制。 白人步兵阵列撤退的速度不算快,巨大的重型机甲在人群中践踏,抛弃的火炮和辎重挡住了去路,他们的恐惧心理虽被米伽尔第四十四号药剂压制到最低程度,却同样明白死亡的可怕。就这样跌跌撞撞向后逃跑,碍事的长戟和火枪被随手扔掉。之前有无数人以生命为代价证明了那头钢铁怪物的强悍,无论枪尖还是子弹都无法对它构成威胁,即便是火炮射击也一样……这就意味着常规武器对它不起作用,与其带在身上成为负担,不如扔掉让自己跑得更快。 活下去,才是硬道理。 天浩追上白人长戟手,那人背对着他,长刀从空中猛然斜劈下来,将他的头颅当场削飞,带着惊恐的神情和鲜血滚落。 礼物……天浩一直在思考师正浩说过的这个词。 神灵赐予的礼物,咒语必须配合礼物才能产生效果,伟大的守护神才会接受召唤,降临这个世界。 强壮的豕人步兵排成横队,踏过无数血肉残躯。他们的杀戮迅速又高效,从不放过任何目标。无论逃亡者还是伤者,都用长刀或钢斧解决。 只要贴身近战,北方蛮族从不畏惧任何对手。他们被白人的火炮长时间压制,种种复杂的情绪一直得不到释放,就像一头迫于猎枪威胁的野兽,一旦持枪者因为某种缘故放下武器,野兽立刻露出锋利的獠牙,以超过之前数倍的狂暴猛扑过来。 更多的蛮族步兵从后方的关隘缺口冲出,不断填充着稀疏的进攻线,使其绵长,加厚,进而释放出更加强大的战斗力。 身高加上体格,野蛮人比白人跑得快。 天浩追上一群步履慌乱的火枪手,他咆哮着高高跃起,双手挥舞长刀猛劈,没有丝毫的怜悯,力量成为了残忍最好的添加剂,看着在利刃切割下离开身体滚落尘埃的人头,感受着温热鲜血溅在脸上的刺激,深埋于心中长达千百年的战斗意识也在苏醒。 天狂没有使用习惯的长柄战斧,分量轻巧的长刀更适合这种时候。他放弃了沉重的钢甲,换上了一套链甲,如坦克般冲撞。白人当中也有勇士,米伽尔第四十四号药剂使他们悍不畏死,然而人类都有从众心理,身边的同伴纷纷逃走,没道理把我一个人留下独自抗敌。再热血的英雄主义在这种时候都将灰飞湮灭,他们的确不怕死,却无法克服恐慌,一旦加入逃跑大军就再不可能回头,即将面临的,就是被身后敌人追赶上来刀劈枪刺。 锋利的长刀将一颗人头斜斜削开,白色的粘稠物溅在天浩手上。他很随意地在身上抹了抹,反手抽刀劈向下一个目标的同时,脑海里浮现出“礼物”这个词。 神灵赐予的礼物? 必须和咒语搭配使用才能召唤守护神? 这听起来应该是一种启动装置。天浩确定那台战争兵器里没有人类操控者。他曾经看过机甲设计图,虽说是双重控制系统,驾驶舱的装甲防护罩却早已封死,时间能把灰尘和一切具有粘合效果的东西聚在一起,阻塞每一道缝隙,除非以暴力破坏,否则永远不可能打开。 这样的猜测应该没有错。启动装置很关键,可能是一台外置型微型电脑,也可能是一个遥控终端。至于咒语……天浩不由得联想起自己的身份密码。以“老嬷嬷”为例,文明时代的主控电脑认码不认人。这道理很简单,人脸识别技术防伪效果很差,重要区域的保密措施仍以密码为主。在已经毁灭的时代,曾经发生过某人杀死银行主管,割下死者的整张面皮,通过技术处理,覆盖在自己脸上,通过层层保安检验,堂而皇之走进银行金库,大肆抢掠的事情。 远处的巨型兵器再次启动了光线炮,在密集人群中制造出新的死亡和混乱。这次的炮射威力比之前更加猛烈,空气中迅速弥漫开浓烈的焦臭味,彻底压倒了血腥。 那应该是K204型光线炮。激光武器从很久以前就开始研究,高强度光线每次发射需要大量的电力,小型能量转换器很早就研发成功,但体积却没有外人想象中那么“小”。直到天浩进入休眠仓的时候,车载型微缩转换器研究进展缓慢,所谓的“小型化”适用于大型作战兵器平台,或者战舰才能承载。 强化过的身体拥有力量,除了视觉和听力,天浩的感知能力远超常人。他的内心在激动和颤抖中不断变得亢奋,看着远处不断起落金属巨足,以践踏和暴力方式摧毁白人军队的钢铁兵器,他可以感受到这具与自己同时代产物之间存在着某种神秘联系。 我确定它是通过吸取地热的方式得到能量,维持至今。 光线炮属于机体内置式搭载武器,外部覆盖着厚厚的装甲板,内部有微型机械清洁装置定期维护,这才得以保留了唯一的武器。至于火箭巢、多管联装炮、大口径机枪等外设武器系统,早就在时间长河中被细菌、空气、水分不断侵蚀,成为锈渍斑驳的废铁。 杀! 天浩怒吼着持刀上前,刀尖准确插进一个摔倒在地的白人嘴里,当场将整个面部切开,露出鲜红色的肌肉断层。他的舌头从根部削断,天浩握住刀柄一别一扭,整齐排列的牙齿当场飞离。那人惨嚎着捂住失去下巴的脸,仿佛离开水面的鱼,用腰腿死命扭曲反弹着,天浩看都不看一眼抽刀扑向下一个目标,在他身后,无数豕人步兵发出震天狂吼,将挡在脚下的一切障碍踏成肉泥。 普通人很难察觉到重型机甲的异样,天浩很清楚这台古代兵器能量不足。从它在锁龙关内部出现的时候,蹒跚的步履,缓慢的动作,一切都表明它失去了应有的迅捷。在文明世界的战场上,行动如此缓慢的兵器毫无价值,只会成为敌方集火攻击的最佳目标。时间流逝会造成机械内部磨损,但无论如何也不会以如此迟缓的速度行进。 “加快速度,冲进去把他们分开,给后面的人腾出位置!”天浩像疯了般连声狂吼,身边亲卫不断重复他说过的话。长期训练使彼此之间配合默契,混乱的战场上竟然出现了统一声调,以磐石领的部队为首,各个蛮族步兵队纷纷聚合,不再以绵长的线性队列平推,转而构成三角阵列。从空中俯瞰,仿佛一个个尖锐的凿子,狠狠楔入厚重的联军深处,将仓皇逃窜的人们隔成小块。 虎勇先站在塔楼上,看着远处迅速变阵的步兵前锋,微微颔首。他抬手指着远处飘摇挥舞的旗帜,好奇地问:“冲在最前面的那支部队好像是牛族人?” 那是一面黑色的方形旗帜,上面用金线绣着一只巨大的牛角。 站在旁边的副官连忙上前,低声解释:“是的。领队主官是磐石领的领主牛天浩。大人您之前见过,很年轻的一个人。” 无论任何时候都少不了人情。天浩来到锁龙关的第一天就打点上下,主要是统领以上的官员。礼物很简单,苹果酒、奶酪、鱼干、布料、盐……这些在南方白人看来丝毫无奇的东西很受欢迎,天浩谦和的性子使他容易被人接受。除了正常训练,一日三餐他从无私人时间,都是与其他人一起聚会。 这样做很累,却可以拉近彼此的关系。严格来说算不上贿赂,充其量只是正常的人情往来。平时看来也就这样,但关键时候就会有人站出来帮着说话,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磐石领的领主……”虎勇先思忖片刻,缓缓点头:“我想起来了,那个年轻人很不错,他带着很多豕族人,这几个月的综合训练成绩不是第一就是第二。” 师正浩站在旁边,望着与虎勇先相同的方向,插话进来:“这小子很聪明,知道要把为之让给后面赶上的大部队。你看那儿,他们直接杀进白人阵列中间,一直向南,这样才能截住白人的主力,给后面的部队创造机会。” 虎勇先笑着点头,却在几秒钟后收起笑意。他叹了口气:“能否截杀白人主力这种事情得看守护神。如果它允许我们这样做,那就肯定能行。可如果它拒绝……” 后面的话没有说完,虎勇先摇摇头,陷入了沉默。 战场上的喧嚣正在远去,随着更多的步兵冲出锁龙关,塔楼上的观战者只能听见密集杂乱的脚步声。 …… 卡利斯公爵像疯了一样挥剑乱刺。 周围的地上躺着十几个人,都是身穿莱茵王国军队制服的士兵。其中有七个人已经死去,其余的不是在血泊中抽搐,就是在哀求与咒骂中发出痛苦呻吟。 卡利斯双手握住剑柄,将带血凶器狠狠插入脚下一名重伤士兵的胸口,发出恨意滔天的咒骂。 “为什么要跑?你们统统都是胆小鬼,你们应该拿起武器跟那些巨人打到底!” “你们不应该害怕,圣主赐予了你们勇气之药,那些巨人不是你们的对手。” “都给我回去,重新编列军阵,狠狠打回去啊!” 他流着泪,一边杀一边发出狂吼。 他是公爵,士兵是平民。现在是战争时期,按照国王颁布的法令,贵族指挥官有权根据战况组建督战队,就地斩杀拒绝服从命令的士兵。 卡利斯身边有两百名骑士,每个骑士带着三名扈从。他们分列在数公里长后方战线上,毫不犹豫砍死了转身逃到这里的第一批士兵。 米伽尔第四十四号药剂的确效果非凡,在士兵心目中,长久以来对贵族的畏惧感压倒了死亡恐惧,看着骑士军官们手里明晃晃的刀剑,大部分人略微犹豫,咬咬牙转身扑向后方追兵,却被山一般的古代兵器抬脚踩中,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当场变成血肉模糊的泥浆。 第二百七六节 梦醒与执着 太多的死亡例子摆在面前,没人再去顾及什么身份尊卑。被督战队和野蛮人夹在中间,感觉没有活路的白人士兵们顿时一哄而上,把凶神恶煞的骑士军官纷纷砍倒,如破闸汹涌的洪水,在各个临时营帐与基地之间疯狂蹿行。 可怕巨大的金属怪物根本砍不死,不要说是刀枪,就连大口径火炮对它也毫无办法。相比之下,督战队更容易对付。贵族也是人,反正前后都是死,不如砍死贵族,这样还能夺回一线生机。 督战队纷纷朝着卡利斯公爵的位置靠拢,骑士和扈从们迅速组成一个战斗力强悍的群体。战场惩杀令早已失去了作用,毫无战意的士兵们也没心思与督战队死磕,只要对方让开通道就行。就这样,公爵与骑士们就像拼命抵挡海潮冲击的礁石,但他们每一个人都很清楚,这种状况保持不了多久。 “大人,快走吧!”一名近侍苦苦劝道。 耳朵听到了劝阻,大脑却控制着身体不为所动。 紧张恐惧的时候,人类思维会变得特别活跃。 卡利斯想起了自己的童年,自己从那时候就接受各种训练。父亲是个严厉的人,他教会自己如何辨识云层判断天气,如何通过皮肤触感判断风力,如何在干燥的地方寻找并收集可用的水,甚至喝牲畜的血,食用生肉……这些残酷的训练只有一个目的:打败北方的巨人,彻底征服锁龙关以北的世界。 很多家族祖先都战死在锁龙关前,旁人只看到“公爵”封号的荣耀与显赫,确不知道这是整个家族无数人为之付出努力和生命的结果。父亲临终前,卡利斯跪在他病榻前发誓————一定要在有生之年打破坚墙障碍,把所有北方巨人变成奴隶。 当然,家族执念是一部分原因,更重要的还是因为利益。 巨人很值钱,尤其是经过训练,褪去部分狂野性子,能听懂王国语言的巨人,他们会成为很好的贴身护卫,也是彰显贵族身份的顶级奢侈品。无论抓捕、驯化,还是供养,都是一笔很大的费用,是真正体现财富与权力的象征。 大陆北方与南方之间区别很大,尤其是动物品种。以野蛮人骑兵为例,常年交战,王国联军缴获了一些蛮族战马。上至国王,下至平民,都对这种外观与普通马匹差别不大,体型却足足超过好几倍的巨兽感到震惊。骑兵的力量来自马匹,可这些巨型战马在生活习性与食物方面很挑剔,倒不是说它们拒绝食用北方草料,而是它们的肠胃无法适应锁龙关以北的黑豆和干草,以及各种饲料。北方战马在南方的存活时间通常为半年,也有长达两年以上的特殊例子。可那些“高龄”战马退化严重,根本谈不上什么繁殖能力。 北方有宝石。祖母绿、金刚钻、玛瑙、珍珠……这些关于财富的描述来源于一卷羊皮纸日志,时间要上溯到一千多年前。据说那时候有几个白人冒险家,他们买了一艘船,偷偷越过海上巡逻队的监视,沿着海岸往北航行。他们没有深入那片蛮荒大陆,只是在沿岸地带游历,记录下种种见闻。尽管如此,仍然遭到野蛮人截杀,最后活下来的三个人仓皇驾船逃离,在返回南方大陆的时候,他们患上一种奇怪的病。航船行至南方,被海上巡逻队截获,带至港口,教廷的人赶到现场对他们进行隔离。据说这三个家伙为他们的冒险喜好付出了惨重代价,全身溃烂,其中一个在隔离后的第四天死亡,另外两个双目失明,牙齿脱落。他们在最后的日子拼命祈祷圣主宽恕,通过口授的方式留下了相关资料,连同此前船上的日志,共同构成了《北方漫游记》。 北方大陆是一块充满死亡的危险之地,但在亮闪闪的珠宝面前,这一切根本算不了什么。 其实长久以来教廷一直反对出兵,历代教皇宣称“北方很危险”,“那里不适合我们生活”。因此,王国联军与北方蛮族之间的战斗规模不是很大,基本上保持着互相袭扰,严守防线的低烈度战争模式。 四年前,教廷改变了态度,给予主战派卡利斯大量支持。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土地。大陆南方虽然广袤,各大王国也纷纷派出船队寻找新大陆,但就整体来看,无论发展速度还是王权管理,海外领地都比不上接壤的大陆新区域。 杀光所有巨人,那片土地就是我们的。 这是所有国王与教廷方面达成的共识。 “……我没有输,我们……我还有机会。”卡利斯泪流满面,他发出极度不甘的嘶吼,双目通红。 以后也许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 此次出兵的军费是一个天文数字,米伽尔第四十四号药剂虽然便宜,实际消耗量却大得惊人。国王和教廷为此掏空了腰包,现在却被传说中的钢铁怪物彻底碾碎了唾手可得的胜利。 五大王国和教廷都有关于这头钢铁巨怪的记载。 锁龙关不是一道永恒的障碍,它既然以人力建造,就能被同样的人类力量破坏。王国历十一年、圣教历六十三年、海神历一三九年、圣王历二二六年……无论任何王国的历法,钢铁巨兽都会出现,每次出现都是北方蛮族战况最危险的紧要关头。它用山一般庞大的躯体和烈火挡住了白人进攻者,保住了大陆北方,给野蛮人换来一次又一次的喘息之机。 从弱小到强悍,北方蛮族在守护神的庇佑下茁壮成长,建造了锁龙关这道坚固防线。 在钢铁怪物面前,任何已知武器都失去了作用。 它的出现周期很有规律,通常是五十年。 或者应该说,前后两次出现的时间间隔,不会少于五十年。 它的每一次降临都会带来烈焰与死亡,爆炸和粉碎。只要有它存在,锁龙关就是永远坚不可摧的防御,“守护神”之名也由此而来。 南方王国甚至有一条谚语:人生百年,如果见到两次北方巨人的钢铁怪物,厄运将永远缠绕你的子孙后代,永无休止。 随着科学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对钢铁巨兽产生了怀疑。他们认为根本不是什么神灵,而是北方巨人制造出来的战争兵器,就像通过齿轮和轴承运转的机械造物。 猜测注定了毫无意义。他们绞尽脑汁也没能研制出能与之相抗的东西。 卡利斯虽是主战派,却同样对钢铁巨兽心存恐惧。他很清楚,只要这东西存在,王国联军永远不可能打破锁龙关。 六年前,他遇到了索森神父。 那是个喜欢酒的老头,据说是教廷高等研究部门的人,因为某项实验触犯了圣主威严,被裁判所追杀,迫不得已逃出圣城,前往莱茵王国避难。索森神父与卡利斯的父亲是旧交,看在过去的情分上,卡利斯愿意提供帮助,但要求索森神父必须以手术方式改变容貌,从此不再谈及研究。 他答应了,在卡利斯的城堡里安享晚年。 作为回报,索森神父告诉卡利斯一个秘密————教廷内部对钢铁巨兽的定义是“兵器”,根据相关研究部门常年观测与计算,钢铁巨兽很可能已经到了使用极限,它应该撑不住了,如果再次出现在战场,就算不是最后的发威,至少也是油尽灯枯,行将就木。 按照教廷早珍藏的文献记载,上一次钢铁巨兽出现,距今已有十六年。 卡利斯是个严谨的人,他综合了方方面面的情报,最终决定说服各大王国一起出兵。 远处,大队蛮族步兵正在追赶,目测冲出锁龙关的部分已经超过十万,后续仍在源源不断。 脸上的泪水早已风干,卡利斯心中坚定的信念随着身体颤抖轰然坍塌。越来与近的钢铁巨兽加重着他的恐惧和敬畏,他用力揪着自己的头发,发出痛苦的声音:“……走吧……我们撤退……” …… 天浩率领步兵大队追上了重型机甲。 多达数万名野蛮人从其胯下越过,都会放缓脚步,用崇敬与好奇的目光打量自己的守护神。 走到近处,天浩看到它肩膀上长满青苔,更多的岁月痕迹布满体表。容易让人联想起废弃工厂里的机械设备,堆积在车棚角落里多年不用满是灰尘的老自行车,漆面斑驳的废弃车辆…… 天浩眼中泛起一阵酸涩的苦意————只有我一个人明白这些话的意义。 它保持着双脚分开站立的姿势,巨大的圆柱形头颅直视前方。金属足底粘连着大块人肉,周围的土壤被鲜血浸透,呈现出令人头皮发麻的酱色。 人形兵器没有继续追赶,隔着很近的距离,天浩听见从它体内传来沉闷的金属摩擦。那应该是内部机件在运转,速度缓慢,就像上年纪的哮喘病人在呼吸,沉重又艰难,让人担忧随时可能中断。 在它的右胸部位有一块灰色方格。天浩以超卓的强化视觉看到那里有红色数字在闪烁。 百分之零点四七。 他迅速在脑海深处搜索着关于重型机甲的相关资料,很快确定那是兵器的外显平台。正常情况下,那里应该有一块装甲防尘板,现在盖板不翼而飞,本该打开才能看到的数字也就暴露在外,显示器也沾染了大片污渍,至于那些红色数字……代表着机甲内部的剩余能量。 瞬间,天浩忽然明白了关于守护神的种种传说。 伟大的神灵必须听见最虔诚的祈祷才会降临。 它不会随便回应祈祷,通常五十年为一个周期。 它只会在锁龙关最危险的时候才出现,击退白人,给我们带来希望。 “它必须有足够的时间吸取能量……”天浩轻轻发出只有自己才明白其中意义的叹息。 剩余能量不足百分之一,难怪这台古老的兵器不再前行,也不再释放光线炮。它的确到了最后时刻,残存能量也许只能维持它最后的返程。 说到它的藏身地,那里不可能有完整车间,否则它就能得到完整的修复,而不是现在这种破破烂烂的样子。那里也不可能是完备的基地,否则会有一台新的“守护神”来替换它。充其量只是一个储能舱,甚至只有一个地热吸收装置,而且严重老化,效率低下。长达五十年的储能时间……这足以说明问题。 “守护神跟我们在一起。”天浩弯腰从一具白人尸体上撕下破碎的衣服,擦拭着长刀上的血,目视正前方,发出凶狠的命令:“现在,该我们上了。” 它只是一台机器,执行着从文明时代输入的命令。不可否认它的确出现了智能化迹象,否则不可能将固定程序改变为“保护锁龙关”之类的内容。它是所有蛮族部落公认的英雄,是危难和死亡面前的最后倚仗。 然而天浩很清楚,这极有可能是重型机甲最后一次出击。 就算残余能量可以维持它返回藏身地,这具破烂不堪的身体也难以在五十年后随着祈祷声再次苏醒。时间能毁灭一切,就连同时代的“老嬷嬷”都无法抗拒。 现在的白人比过去更加强大,他们不仅拥有数量庞大的炮兵,还开发出可怕的米伽尔第四十四号药剂。他们的确不是守护神的对手,但无论白人还是野蛮人,都不知道这大概是重型机甲的最后战斗。 虽然没有证据,天浩却大体能猜出锁龙关存在的意义。这应该是一道辐射隔离线,北方的辐射浓度比南方更高,再加上文明时代不同的人类基因改造标准,导致南北双方物种差异巨大。可能是因为气候,也可能因为地壳变动,大陆南方辐射消散时间比北方更早。 身高与体格方面的优势终将随着科技进步荡然无存。如果自己没有在这个时代苏醒,北方蛮族将在几十年后遭到灭族的命运。 到那时,再没有什么守护神。用伊丽莎白和博纳尔的话说:一切都归于圣主。 第二百七七节 前进终点 (感谢书友烈焰女王的万赏) 庞大的蛮族步兵开始向前运动,他们攻破了毫无防守的联军营寨,疯狂砍杀眼睛看到的每一个活物。 亲卫们把天浩的命令以口传口的方式迅速下达。 “现在多杀一个白人,以后就能少一点儿麻烦。”干脆又直接,简单又好懂。 杀人是个体力活,效率远不如枪弹那么迅捷。 四小时的服用时间已经过去,白人士兵开始出现了强烈的副作用。很多人跑着跑着就摔在地上口吐白沫,那是剧烈运动加上神经失去控制导致的后果。更多的人体能消耗一空,浑身酸软,连举起刀剑反抗都做不到,只能眼睁睁接受被屠杀的命运。 天浩领军冲进后勤基地的时候,截住了十几个来不及逃跑的教士。他及时喊住想要挥刀斩杀的天狂,保住了这些人脑袋。 “你干嘛要把他们留下来?”天狂大口喘息着,一路追击,他体能消耗过大,浑身上下都是汗,呼吸的时候胸口起伏剧烈,恨恨地说:“他们都是些该死的混蛋!” “我跟你一样不喜欢这些人。”天浩把染血的长刀靠在怀里,用力搓着手上半干的血,简单地解释:“我留下他们有用,以后你会明白的。” 看着后面已经赶上来的大队步兵,天浩抬手叫过一名亲卫:“你去跟他们的指挥官说一下,我们在这里休息半小时,随后赶上。” 连续追杀,作为先头部队的步兵已经疲累不堪,必须休息才能确保战斗力。 看着亲卫走向远处的背影,天狂眼中透出深深的恨意:“老三……我知道你不会站在白人那边,但你得明白,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所谓的好白人。” 天浩听出他话中有话,不由得停下手上的动作:“你想告诉我什么?” “跟我来,给你看点儿东西。”天狂已经调匀呼吸,他把长刀反手斜插在背后,转身朝着不远处的一个帐篷走去。 如果卡利斯公爵在场,一定会认出那是佩里亚斯神父的战地实验室。 营帐门口有两名豕人把守,天狂掀起布幔带着天浩弯腰走进,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天浩见过很多惨烈的场景,却从未像现在这样感到触目惊心。 笼子里全是野蛮人,他们被砍断手脚,被皮带和金属扣固定着,就像竖立放置的人体标本,却还活着。 他们每个人都在拼命扭动脖子,努力睁大双眼,嘴唇扩张到极致,从喉咙深处发出“赫赫”的声音。 “白人割掉了他们的舌头。”天狂瓮声瓮气地说:“发现的时候他们已经这样,白人把他们当做材料进行某种巫术。老祭司说过,这是白人特有的邪恶巫术。” 天浩强压下内心的怒意,环视四周,他走到距离最近的野蛮人面前,抬手按在对方肩膀上。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壮年男子,残留的左臂有小半个虎头,可以看出他至少是百人首以上的职位。他在颤抖,眼里全是期盼,空荡荡的口腔深处不断发出沉闷嘶吼。 “我明白你的意思,我能听懂……”天浩叹息着,伸手拔出佩刀,朝着对方脖颈位置用力捅了下去。 按照蛮族的标准,他们属于“无法挽救的极度重伤人员。”毫无痛苦的迅速死亡对他们来说是一种解脱。 男人的目光不再愤怒,他眼睛里充满了感激。天浩下刀的部位很准,切断了气管,一刀毙命。 没有太多的诗情画意,也没有徒劳无用的伤感。天狂从外面叫来卫兵,几个人分别动手,在沉默中送他们上路。 “安息吧我的族人,我会为你们报仇的。” “神灵会收下你们的灵魂,你们将在天国安享幸福,每天能吃饱,永远不惧寒冷。” “你们的身体将归于大地,那里会长出麦子,给后人们提供粮食。这是我们所有人的宿命,也是你的功劳。” 专为死人准备的悼词原始又简单,没有华丽的辞藻,只有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向往。 帐篷里的血腥味比之前更加浓烈,大片鲜血从死者体内喷溅出来,一股又一股,将所有触碰到的东西染红。 “收拾一下,把他们抬出去,与其他战死者摆在一起,交给后面的运输队吧!” 这是野蛮人的习俗,战死者必须带回锁龙关。一方面是不能浪费,一方面是死者灵魂只有在自己的土地上才能被神灵接纳,升入天国。 帐篷里的其它摆设引起了天浩注意。这里到处是瓶瓶罐罐,还有插在木制托架上的玻璃试管,野蛮人很难理解其中意义,天浩却以文明时代的眼光知道这里正在进行某种实验,他不由得联想到从白人士兵身上搜出的那种黑色药剂。 侧面柜子下方的白布抖了一下,被鲜血溅湿的表面有一团拳头大小的隆起。幅度不大,若不是仔细观察很难看出区别。 天浩抬手挡住握着战刀想要扑过去的天狂,他凝神注视了那里几秒钟,发出清晰的英语:“不想死的话,就立刻出来。” 染血的布再次抖了一下,看得出藏在里面的人正陷入思考。只要是聪明人都知道这种时候该做出什么选择。对方很是狼狈的藏身处爬出,露出了佩里亚斯神父那张满是污垢和泥土的脸。 “你是什么人?”天浩注意到这名神职人员与之前抓住的那些不太一样,尤其是神父胸前那枚精致小巧的银色十字架。 佩里亚斯满面震惊,他抬手指着天浩,结结巴巴地问:“你……你会说我们的语言?” “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天浩加重语气,冷冷地问:“你最好认真回答我的问题,我这人没什么耐心,是死是活,你自己选择。” “我叫佩里亚斯。”他慌慌张张的答道:“我是一名二级神父。” 天浩对教廷的人员架构没什么兴趣,这些事情早已通过伊丽莎白和博纳尔有所了解。他随手从桌子上拿起一支空的玻璃试管,在佩里亚斯眼前转了转:“看来那种药剂的制作方法很简单,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困难。” 佩里亚斯听懂了他话里的潜台词,沉默片刻,犹豫着点点头:“是的,这里是米伽尔地四十四号药剂的临时生产中心。” 天浩注视着他:“你知道配方?” 骄傲的神情油然浮现在佩里亚斯脸上:“是我创造了它,我是药剂的第一发明人。” 他显然不是一个战士,也不是担任职务的军官。这种谈及研究就清高自傲的家伙,天浩在文明时代见过许多,无论神情还是气质都很熟悉。 “把他带走。”天浩立刻做出判断,转身吩咐站在旁边的天狂:“你带领一个小队先回去,必须确保他和外面那些黑衣俘虏的安全。如果有人问起,就说他们是我的战利品。” “战利品?”天狂对这道命令不太愿意接受,他眉头皱得很紧:“老三你确定?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这些家伙。我感觉他们会给我们带来麻烦,与其留着,不如杀掉。” 天浩没有多说,他重重拍了一下天狂的肩膀:“执行命令,别忘我失望。” 他很清楚自家兄长的脾气,说归说,顶多就是发泄一下。以往的经历早已在天狂心里植入了信任,他会把一切都办好的。 …… 半小时后,天浩带领步兵大队往南前进。 追杀持续了整整两天时间。 遥远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片建筑轮廓,随着不断接近,可以看到那是高大的城墙,还有一座巨大的核心塔楼。 很有些文明时代高楼大厦的感觉,规模却比普通大楼宏伟得多。目测占地面积超过上万平米,四周有大量不同高度的塔楼拱卫,加上外围绵密的石墙,共同构成了防御。 这里是神威要塞,是南方各王国联合出资建造,挡住北方蛮族的防御支撑点。 无论防御面积还是长度,神威要塞都比不上锁龙关,但它牢牢钉在这里,以强大的炮火对蛮族军队构成威胁。 这里的地形没有锁龙关那么复杂,也没有天然形成的地理优势。要塞前方是一条峡谷,据说很早以前曾是河流,后来被王国联军以人工方式改道断流,形成外围障碍。左右两侧都是丘陵,可以轻松绕行,但只要脑子正常的将军都不会这样做,要塞守军随时可能出击,阶段补给线,到那个时候,后悔也来不及了。 投石器和弩炮射程远不及火炮,以北方蛮族现有的科技水准,想要攻破神威要塞只能不断往里面填充人命。暂且不论打下来必须花费的损失,王国联军也决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他们会压上重兵拼死堵截,为后方城市全面强化防御争取时间。 人口优势,加上火炮,北方蛮族被死死压制在锁龙关内部,任何形式的主动出击都很难收获战果。南方白人也清楚火药的重要性,无论神威要塞还是面向北方的边境城市,全都设置在重要位置,附近无法找到硫磺,从根本上掐死蛮族获取火药的可能。 虎勇先带着后续部队抵达了要塞。 远远望着矗立在夕阳下的那些塔楼,他紧抿着嘴唇,一言不发,过了很久,终于无力地垂下手臂,以无言的方式下达撤军命令。 无数前任长达数百年的经验告诉他,神威要塞的白人守军不会出兵在野外作战。城墙和塔楼是他们的坚固依托,那里储备着海量的火药和炮弹,,蛮族弓箭射不穿城墙,投石机和弩炮打不了那么远,这里是一个真正的钢铁刺猬,硬冲上去,只会把自己扎得浑身是血。 在过去的漫长岁月里,很多将军都尝试过避开神威要塞,从其它方向寻找突破口。最成功的一次距离现在已有四百多年,当时的蛮族军队一度占领金百合王国三分之二的领土,距离首都只有二十公里。然而庞大的联军以数量抹平了蛮族胜机,他们像蚂蚁一样涌上来,活活啃死了强悍的巨象。 等到他们开发出火药,造出火枪和火炮,北方蛮族再没有主动进攻的可能,白人彻底掌握了战争主动权。 鹰镇全用力捂着受伤的胳膊,用发红的眼睛死死盯住远处要塞。他在追击过程中挨了一枪,不是很严重,却很窝火。 “为什么守护神拒绝进攻?”他的声音有些发寒,充满了无法理解的悲意:“我们死了那么多人,付出了那么大牺牲,神灵为什么一直站在死亡平原上不肯离开?它每次都是走到那个位置就停下,把后面的事情交给我们……难道,这就是我们的宿命?” 师正浩从后面走上前,与鹰镇全并肩站在一起,他神情严肃,话语却很是感慨:“不要质疑神灵,守护神这样做一定有它的理由。那么多年了,它一直在保护我们……这应该是神灵对我们的考验。” 鹰镇全对这说法表示怀疑:“我们还能祈祷吗?我指的是下一次。十年、二十年,还是更久?白人还会来的,到时候可能我们都不在了,年轻人永远不会知道今天发生了什么。我……为什么我们必须守在锁龙关不能出来?这究竟是为什么?” 虎勇先眼底浮起一片迷茫:“这是神灵的旨意,我们只能服从。” “不,那是你的想法。” 鹰镇全缓步走到虎勇先面前,抬头凝视了他很久:“我很尊敬你,你是真正的统帅。无论眼光还是对战机的捕捉,各方面都比我强。” 师正浩察觉到他话中有异,连忙走过来:“你想干什么?” “谁都别想拦着我。”鹰镇全阴鸷的脸上全是凶狠:“有些事情必须做。我要按照我自己的方法进行,你们只要看着就好。” 师正浩感觉有些不妙,用力抓住鹰镇全的胳膊,却被后者用力甩开。他迅速后退了好几步,抽出佩刀,用锋利的刀尖指着师正浩,又迅速指向虎勇先,用嘶哑的嗓音怒声咆哮:“这是我的选择,你们谁也不能阻止。” 第二百七八节 永久沉默 三名统帅相处时间很长,彼此都知道心意。师正浩急得连声大喊:“老鹰,你千万别做傻事!” “必须有人做点儿什么。”鹰镇全身体释放出令人惊叹的狂热,他用警惕的目光注视虎勇先,迅速弯腰拿起放在地上的圆盾,与右手的佩刀形成战斗姿势:“我受够了,无论如何,老子都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下去。你们说的没错,守护神这样做的确有它的理由。它帮助我们干掉了白人的大炮,但这远远不够。” 师正浩勃然大怒,咆哮道:“不要侮辱神灵,你会被降罪的!” “我没有侮辱守护神。”鹰镇全丝毫没有放松戒备,他脸上露出一抹惨笑:“在锁龙关待了几十年,我受够了。我们被白人封在这里动都不能动,没有硫磺,没有火药,眼睁睁看着他们的堡垒越来越多。他们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想怎么打就怎么打,我们却一直冲不过去。说句心里话,我一直在等这个机会,等着白人大举进攻,这样才能祈祷守护神降临,然后全族出兵攻下神威要塞……它还是跟从前一样没有任何变化,到了那条线就再不肯向前一步。我……我没有对神灵不敬,可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啊?” 师正浩眼中目光顿时变得黯淡下来:“……这是神灵的意志,我们只能服从。” “那是你,不是我。”鹰镇全用鄙夷的眼神看着他,发出冷笑。 没有豪言壮语,他双手各持武器转身朝着要塞走去。步伐稳健,持盾的左臂横在身前。他穿着双层链甲,虽然厚重,却不会像钢甲那样妨碍活动。 廖秋站在天浩身旁,用敬畏目光注视着那个背离野蛮人大军远去的身影,不受控制的在颤抖中发出呻吟:“……他……想干什么?” 经历过文明时代的天浩对这一幕很熟悉,虽然看的不多,与鹰镇全之间也谈不上熟悉,但他理解一名将军在这种时候的无奈和痛苦。 眼睁睁看着敌人就在面前,却无法率领军队冲杀过去。这不是双方都认可的和平终战,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白人还会再来,到那个时候,他们会带着更先进的火枪,威力更强的大炮,甚至还有超出北方蛮族正常认知的可怕武器。 他们始终走在科学的前沿。 “他要做他自己认为正确事情。”来到这个陌生的时代,除了大国师,天浩叹息着,第一次用尊敬的目光看待一个野蛮人:“他是一个英雄,属于这个时代的英雄。” 鹰镇全开始奔跑,强烈的风如刀一般从他脸上刮过。 对面驻扎在要塞里的白人士兵察觉到异状,警戒兵吹响了口哨,这一方向锯齿形的城墙垛口立刻聚集了几十个人。他们有些慌乱————这很意外,北方巨人历次进攻不会越过干燥的河谷。这是军官训诫时说过的话,那时候他们脸上总是带着讥讽和骄傲的神情,嘲笑那些野蛮大个子都是些没胆量的猪。 城头上的士兵开火了。人群里腾起一股股浓密白烟,几颗有准头的子弹打在盾牌上,立刻被弹开,鹰镇全不为所动,他以平生未有的高速冲到悬崖边,毫不犹豫跳下,足底踩着预先看好的岩石,以惊人的敏捷在石块上跳来跳去,迅速冲过干涸的河床,抵达对面的悬崖底部。 这一系列动作令人眼花缭乱,久已沉闷的蛮族大军顿时变得有些躁动。持有重盾的士兵纷纷自发结阵上前,只为了看得更清楚。 廖秋整个人被激动的情绪控制,他紧握着拳头,脸上肌肉因为狂喜而扭曲:“他过去了!他过去了!我就知道他能行!” 天浩神色如常,内心却在苦笑。 个人行为对大局于事无补。就算鹰镇全能爬上神威要塞高大的外墙,最终结局一样是死。但必须承认,他以个人的勇敢激励了士气。 “不仅是英雄这么简单,他会成为鹰族的神,甚至是整个锁龙关为之崇拜的神……新的神。”天浩喃喃着,这些话只有他自己能听见。 鹰镇全顺利爬上对面的悬崖,立刻遭到多达数十支火枪由上至下集中射击。更多的白人闻讯而来,这一方向及周边的攻击位置人头攒动。滚烫的铅弹呼啸而来,穿透他的身体,钻进防护薄弱的大腿和胳膊,他身上血珠四溅,伤口多达十几处。圆盾的防护面积有限,链甲在集火攻击下很难保持全面防御。鹰镇全仿佛不知疼痛为何物,没有告饶,没有惨叫,他仰天大笑,披散的头发狂乱如魔。 北方蛮族常年狩猎,沿着砖缝攀爬上墙毫无困难。然而鹰镇全感觉身体很重,大量体能随着鲜血外流迅速消失。他大口喘息着,勉强举起圆盾挡在头顶,却无法估计从左右两边斜射过来的子弹,虚弱无力的感觉弥漫全身,子弹射入身体发出“扑扑”的闷响,一股热血沿着喉管涌入口腔,他想要把这团粘稠的腥物强咽下去,却怎么也使不上力气,只能咬紧牙齿,任由鲜红色的液体从齿缝中涌出,从嘴角两边溢开,流淌满身。 头顶传来白人肆无忌惮的狂笑,虽不通语言,鹰镇全却明白对方在嘲笑自己,不外乎是愚蠢之类的字句。他很想拧下某个白人的脑袋,用佩刀割开对方的喉咙,让这些白皮矮子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杀戮,然而他什么也做不了,眼前的景物越来越模糊,再也无法站稳,轰然倒下。 悬崖对面的蛮族军阵一片肃然,之前走到前面的持盾战士纷纷沿着来路退回。他们神情沉重,有些人眼角夹杂着泪光。 虎勇先用复杂的目光望着对面,鹰镇全的尸体如凸出海面的礁石般醒目。神威要塞里的白人士兵仍在向他开枪射击,至少有上百发子弹钻进他的身体。 抬起右手,做了个缓慢下落的动作,明白其心意的副官转身对士兵下达撤退令。很快,庞大的蛮族军转齐齐转向,迈着沉重整齐的步伐,朝着北方缓缓移动。 廖秋抬头仰望天空,用力吞咽着喉咙,使劲儿抽着鼻子,在天浩看不到的位置用力眨眼,用这种方法把溢出眼眶的泪水强逼回去。 “你说得对,他是个英雄……真正的英雄。”廖秋的语气极其坚毅,眼眸深处同时充满了崇拜与仇恨。前者属于战死的统帅,后者归于白人。 天浩最后看了一眼远处那具破破烂烂的尸体,在无声的静默中转身,朝着来路迈开脚步。 他心中一片明镜。 无法单纯以战死者轮输赢,这大概是北方蛮族与南方白人之间最后一次战和。 接下来,至少有十年的和平时间。 我能改变这一切。 …… 战争结束,锁龙关不需要太多士兵,各部族派来的军队纷纷返回。 师正浩对驻关士兵要求很高,他挑选出三百名豕人,其余的全部归还天浩。 锁龙关进入了全面修补阶段,因为所在位置接近,虎族和狮族派来了大量工兵,各种建筑材料一应俱全,关隘内外密密麻麻到处是人。这样的情报下不需要大量士兵驻守,本着平衡各部族实力的原则,各部族的人都留了些。反正短期内不会再有战事,有充足的时间对他们进行训练。 算算时间,半年的驻扎期已经到了。 天浩带着军队离开锁龙关,往北面的牛族领地而去。 临走之前,他特意征得虎勇先同意,前往关隘西北方的山林。 这里是守护神的藏身处。 其实“藏”这个字并不准确,这一战过后,重型机甲的所在地众人皆知。 残余能量仅能维持它越过死亡平原,回到出发前的那片山岭。巨大的钢铁巨人以蹲姿静处在两座山头之间。那是一个巨型坑洞,透过缝隙可以看到破损的金属内壁,整体歪斜超过三十度,蹲坐在里面的重型机甲更像是半躺。因为缺少能量,内部空间因为地震变得狭窄,它有四分之一的部分暴露在外。 天浩来到现场的时候,整个山坳里全是蛮族工兵。他们用各种工具搬运泥土,从最底部开始,将庞大的重型机甲一点点覆盖。 “这是守护神的意志,是它让我们这样做。它在大地深处沉眠,继续守护着这片土地。无论任何时候它都与我们同在。赞美神灵,赞美守护神。” 面对天浩的质疑,一名在现场指挥的祭司这样回答。 望着被大量泥土从肩膀一直向上堆积着,逐渐形成一座山丘的文明时代产物,天浩沉默了很久,转身离去。 他不知道这样做是否管用。 守护神也许永远就这样沉眠下去,再不可能醒来。 这一战,无法用简单的“胜利”或“失败”定义。 王国联军总计战死了两百一十三万人。这是蛮族打扫战场拣算人头得出的数字。实际损失肯定大得多,毕竟践踏、粉碎、撕裂、残片等类型的死者头颅没有计算在内。这是北方蛮族的习惯:只有完整的人头才能计入战功,残肢手脚只是身体的一部分,就算一颗人头被砍成两半重新拼合,最多只能证明你力气大,却不能当做战利品。 整个死亡平原上堆满了白人尸体,一向节俭的野蛮人此时也变得挑剔起来。他们在距离锁龙关三里左右的空旷地带专设了一个处理场,用长刀剖开死者身体,挖出内脏,将无头的躯干装上大车运回关内用水冲洗……这套流程沿用了千百年,所有环节他们都很熟悉。 相比之下,蛮族方面四万余人的战损可以说是轻微到极点。 然而,账不是这样算的。 以南方白人庞大的人口基数,区区两百多万人对他们来说只是九牛一毛。十五年,甚至用不了那么久,他们就能得到补充,整体实力比现在更加强大。当然,这段繁衍期对蛮族同样有效,人们可以生养众多,以数量抹平伤痕。 关键在于守护神。 天浩很清楚,这台重型机甲已经废了。五十年、一百年,甚至更久……无法判断它是否还可以吸收能量,内部机械运转功能是否保持完好?退一步看,就算它残存的机能仍可以接受下一次召唤,从沉睡中苏醒,恐怕也难以应对实力强大的南方白人。 他们的科技水准一直在稳步提升。进度虽然缓慢,却有条不紊。前装火炮会变成后装形态,钢铁实心炮弹会变成爆炸型榴弹,甚至穿甲弹。火绳枪演变到燧发枪的时间很短,尖锥形弹头很快就能代替圆形子弹。 在很多人眼里,鹰镇全是个英雄。 可是在天浩看来,他是个眼光独到,能看到未来的人。无数迷茫笼罩着现实,鹰镇全挣扎过,也抗争过,最终却毫无用处,他深陷于痛苦深渊,只能用无比悲壮的方式得到解脱。 重型机甲为什么止步于神威要塞不肯寸进? 除了能量不足,是否还有别的原因? 北方蛮族与南方白人之间的战争持续千年,“守护神”之名本身就能说明问题。它之前几次出击肯定不是这种状态,就算武器系统自然磨损,但依靠庞大的身体仍可以给对手造成巨大伤亡。 它没有前进,也没有帮助北方蛮族统治这个世界。 电脑程序规定了它只能走到这里? 大陆南方存在着某种令它恐惧的东西? 问题很多,天浩却找不到答案。 他对这台老旧机甲的控制方法毫无兴趣。就算处心积虑绞尽脑汁从虎勇先那里得到控制器,问出所谓的“祈祷咒语”,最终得到的极有可能只是一堆废铁。 与其把精力浪费在至少五十年后才能使用,而且还不是确定能发挥作用的虚无寄托上,不如转移到其它方面,踏踏实实做些事情。 未来的路,只有我自己独自前行。 …… 回家的感觉令人期待,无论狮族还是虎族都没有拦截,只要出示虎勇先签发的文件,各个关口哨卡都会予以放行。 第二百七九节 底蕴 廖秋一路上保持沉默,几乎没怎么说话。 队伍很快离开狮族领地,进入了牛族辖区。 磐石城位于边境,天浩一直派人在道路附近设置暗哨,一方面便于查探消息,一方面也能加快往来讯息传送速度。进入领地的第二天,前方大路上一名骑士策马疾驰,在大队前方被拦住,他连忙取出磐石城用作证明身份的特制铭牌,亲卫验证后,这才被带到天浩面前。 铭牌上没有文字,正面刻着一只眼睛,后面则是数字编号。这是天浩设计的款式,情报部门专用。 看着来人从贴身衣袋里取出一个精巧的金属管,恭恭敬敬递到面前,天浩微微一笑:“阿凯,你家里人还好吗?” 他记得这个精壮的年轻人。 阿凯有些惊讶,更多的还是喜悦和感激,他连连点头:“多谢领主大人记挂,我阿娘在城里泥炭场干活,一直很好。” 天浩熟练地旋开金属管,从里面倒出一卷手指粗细的纸,侧了下身,在只有自己能看到的角度展开,目光扫过纸面的同时,他脸上笑意不改:“你媳妇快生了吧?” 阿凯再次鞠躬行礼:“差不多了,还有两个月。” 天浩看完纸面上的内容,将那张纸仔细折叠,与金属管一起装进衣袋收好,略点下头,挥了挥手:“我知道了,你先去吧!” 阿凯离开后,大队继续前行。 跟上次一样,廖秋带着雷角城的人马在岔路口与天浩道别。 他的情绪不是太好,脸色沉闷,声音比平时沙哑:“阿浩……我先走了。” 天浩用复杂的目光注视着他:“想开点儿。其实这次我们打赢了白人,他们死了那么多,我们损失不大,这很值得庆祝。” 廖秋闷闷不乐地点了下头,偏投朝着被押在队伍中间的白人俘虏望去:“你打算怎么对付这些家伙?” “还能怎么样,当然是杀了吃肉。”天浩咧开嘴笑着。 廖秋摇摇头,根本不相信他的话:“我知道你没有那方面的嗜好。” 天浩止住笑容:“你得多来磐石城走走。” 廖秋若有所思地注视着他:“你的意思是,这些白人能帮你做事?” “也许吧!”天浩的回答模棱两可:“不管怎么样总得试试。” “有机会我一定来。”廖秋不喜欢猜谜,此时此刻他也没有那个心情。拽动缰绳拨转马头,他用双腿夹住马腹坐稳上身,双手抱拳,神情凝重,冲着天浩行了一礼:“再见了。” 望着他带队远去的背影,天狂从后面赶上前,在天浩身边停住,小心翼翼低声问道:“老三,出什么事儿了?” 身为天浩的心腹,又是磐石领的重要统领,天狂对情报部的工作流程很熟悉,如果不是特别重要的信息,不会专门派人直接递交到天浩面前。而且阿凯与天浩之间的问答应对也不是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而是有外人在场情况下约定的暗号,表明事态紧急,必须优先处理。 年轻的领主脸上笑意早已消失,他沉吟道:“巫源失踪了。” 一明两暗三个监视哨同时失去了巫源的消息,他以极其诡秘的手段从监控网里消失。 天狂脸上显出一丝狰狞:“我早就说过应该宰了他,一了百了。” “事情没那么简单。”天浩摇摇头:“一个人想要行凶作恶,必须拥有对应的力量才行。他之前做过的事情我已经分别通报给牛伟邦和大国师,除了凶牛之王,巫源在牛族内部几乎没有可供他依附的实力派人物。牛凌啸之前带队增援锁龙关,巫源刚好在同一个时间点失踪,情报部已经查明,他应该得到了牛凌啸身边几个亲卫的帮助。由此推断,巫源和牛凌啸之间可能发生了一些矛盾,促使他趁着牛凌啸前往锁龙关的时候逃出了凶角城。” 天狂皱起眉头低声骂道:“这家伙跟苍蝇没什么区别,走到哪儿都会带来一大堆麻烦。” 天浩笑道:“一个人能活到这种境界也是本事。你说得对,他就是一只苍蝇。没必要为了一只虫子浪费精力,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这话让天狂想起了在锁龙关见过的白人火枪,他顿时变得浑身火热起来:“老三,这次回去我要去济州岛,好好试试曲齿造的的那些新枪。” “你一定要学会如何使用这种武器。”天浩很认真:“长刀和战斧总会过时,未来战场属于热兵器。” “热兵器?”天狂咀嚼这个从未听过的新词,不住地点头,双手比划着问:“老三,你是指白人的大炮?” 天浩微笑着说了一句文明时代广为人知的话。 “真理只存在于大炮的射程之内。” …… 天浩第一时间召集了所有高层人员。 宽敞的会议室按照文明时代风格进行装修,顺序摆放的座椅多达两百个,天浩坐在主席台上,接到通知紧急赶来的参会者集中在会议室最前端,所有人的目光纷纷聚集到年轻领主身上。 在拉近彼此关系方面,圆桌子肯定比长桌子好,然而亚瑟王与圆桌骑士那一套在这个时代并不适用。天浩用孢子把一部分手下变成了自己人,这个绝对俯首帖耳的圈子仍在随着时间逐步扩大。蛮族社会需要上下尊卑,准确的身份定位有助于政令下达与实施。高坐王位的好处不是为了脚踩人头,而是为了得到绝对意义上的服从,进而将个人意志转化为现实力量。 天峰是天浩的兄长,无论地位还是身份都排在众人之前。现在是深秋季节,天气已经颇冷,厚棉布外衣加上兽皮坎肩的搭配使他看起来很精神。天峰从椅子上站起来,认真地说:“各新寨的建设已经基本完成,主要是寨墙和防护塔。上周我跟各个寨子的头领开过会,今年开荒很及时,粮食收成也不错,新建的仓库全部装满,但麦子还是太多,只能临时加盖新的库房。” 天浩微笑着点点头,粮食一直是他最关心的问题:“今年整个领地的粮食储备有多少?” 天峰在数字方面有着很强的记忆力和计算能力:“我们今年的耕地开垦面积超过去年两倍,这得益于大量新寨的建设。目前各寨收获工作已经结束,入库的粮食主要是脱壳小麦,仅这部分的数字就相当庞大,可以满足五十万人全年的消耗。” 其实这数字应该包括大米,而且构成比例同样还是大米。导致北方蛮族缺粮的因素很多,其中一条就是缺乏耕地。经历了地球全面变动后的海水稻产生了变异,它几乎可以在任何地方生长,野蛮人很难更改以往的习惯,天峰所说的“麦子”是个笼统概念,他当然明白小麦和稻米之间的区别,却不会在口头上进行具体划分,仅以“麦子”一词涵盖。 除了天浩,在场的人纷纷动容,一个个发出惊讶的声音。 “竟然有这么多?” “娃娃们明年能吃饱了。” “瞧你说的,在咱们磐石领,只要肯卖力气干活,谁都能吃饱肚子。” 在座的都是磐石领高层人员,虽然各自分工不同,可对于几年来大规模开垦耕地的面积多少有所了解,他们知道今年的农作物收获量肯定很大,却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会如此惊人。 永康双眼中露出震撼:“五十万人全年的消耗……我的天,这还只是麦子的数量啊!” 他的话顿时在周围引起共鸣,众人纷纷点头。 腌肉和鱼干同样属于储备物资,是磐石领除农作物外最大的食品储备项目。因为肉食在生产方面的特殊性及自身价值,天浩将它们单独分出来,由自己直接管辖,统一进行调拨。 除了天浩,没人知道磐石领腌制肉类的真实数字。 天峰的报告其实并不完整,麦子收成仅限于磐石领在北方大陆上的部分,济州岛的产出没有包含在内。这同样是出于天浩之前的授意————只计算大陆产出,海岛方面另成一体。 汇报仍在继续着。 “甲四十三的整体修建工作完成了百分之六十。目前的防御体系基本可以满足要求,主要是针对野兽和小规模的敌人。按照设计要求,塔楼沿东面海岸和西面山脉逐层展开,中间狭长型的区域面积广阔,而且有河流经过,很适合耕种。今年的耕地开垦和使用率约为百分之二,如果明年加大人口迁移力度,整体效果会好得多。唯一的问题,就是甲四十三距离磐石城过于遥远,而且道路不畅,一些重要物资的往来运输,最好还是使用海船。” 看着天峰坐下,元凯连忙站起:“连都码头已经完工,新船坞的建造完成了一半。目前我们有六个大型船台,加上以前渔村的五个,总共是十一个。按照大人您的吩咐,中型和小型船台暂不计算在内,只要保障材料供应,短时间内造出的“大毒蛇”级海船可以满足任何需求。” 天浩满意地点点头:“先按照图纸造吧,我知道这半年来你做得很不错,六艘“大毒蛇”级下水,加上之前的就是七艘。这段时间小型船只先放一下,主要是中型运输船和大型海船。目前我们用不了太多的战舰,已经造出来的就算了,剩下的部分全部改成渔船。” 粮食危机一直是悬挂在天浩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从苏醒至今,他摸清楚了北方蛮族各部落的基本情况。部族之间的矛盾引发了纷争,在所有首领都想要统一族群,狮族的玉米和土豆因为环境因素产生了变异,目前只拥有生长适应性优势,产量却低得可怜……没有足够的粮食,北方蛮族就无法解决人口危机。尽管他们生长迅速,在繁殖周期方面有着全面超越文明时代祖先的强大优势,却始终无法扩大族群。 在天浩看来,黄金白银固然重要,但粮食才是决定蛮族未来的根本。 磐石领发展是如此迅速,总得有些摆在明面上给外人看的东西。装满的仓库不是秘密,但在这之外,比麦子更重要的腌制肉类和鱼干,以及远离大陆的济州岛,天浩说什么也不会让人知道,哪怕是关系亲密的雷角之王和大国师。 天浩注视着元凯:“城市建造目前是什么进度?” 元凯连忙回答:“按照大人您的吩咐,连都的定位是海港城市,主要城市功能以海上贸易和航运为主。对外防御塔楼完成了百分之五十,目前的城内建筑可容纳五万人。新的,也就是第二居住区设计容量为六万人,预计明年春天完工,然后就是第三居住区。” 这是天浩传授的全新建造方法。他满意地笑了,示意元凯坐下,目光转移到旭坤身上:“轮到你了,说说新京城的情况。” 旭坤站姿笔挺,侃侃而谈:“新京内城已经全部建造完毕,外设防护塔楼完成百分之七十。目前入驻了四万人,入秋以来集中人力对地里的庄稼进行收获,建城工作暂停,上个月粮食入库,之前的工作继续。如果今年冬天的情况跟去年差不多,应该可以完成城市西部和北部的建造计划。” “继续做吧!”天浩微笑着鼓励:“我希望两年后能搬过去,三年时间建一座城,这速度不算快,但也不慢。” 他的视线继续移动,身材壮实的曲齿此前被植入孢子,只要在近距离范围,主体与“孢子分体”之间会产生微妙共鸣。看着天浩明亮的黑色眼睛,曲齿此刻完全明白他的心意。 “大人,我们的新式武器很厉害。”曲齿脸上满是兴奋,凸出唇外的獠牙随着说话不断晃动:“火枪威力很大,就连我们最新研制的铠甲都挡不住。” 得益于天浩从文明时代带来的科技,野蛮人拥有了颗粒状黑火药。膛线增加了子弹气密性和射击精准程度,导致武器威力直线上升。 第二百八十节 急讯 (感谢书友黎小桃子的万赏) 在锁龙关的时候,天浩仔细查看过南方白人遗留的火枪,枪管很长,做工也很精良,但射程和杀伤力远不如济州岛上的产品。白人的遗传记忆显然缺失了膛线部分,他们射击的时候用通条在枪管里舂实火药,用这种最原始的方法确保威力。 “按照大人您的吩咐,我把领地内的战士每两千人为一批进行轮换。牛族人和豕人各一半,在济州岛上进行封闭训练。” 目前的火药产量很高,充足的硫磺确保了原料供应。天浩离开磐石城的时候曲齿下达了命令————加强对士兵的训练,尤其是火枪射击。 曲齿在济州岛上对他们的严格训练可谓残酷,水力机械使枪管制造效率成倍提高,强大的后勤供应确保受训者们每天至少有一百发子弹的射击量,有时候甚至可以达到一百五十。尽管枪械磨损量很大,济州岛军械仓库里仍然储备着七千支崭新的燧发枪。 这是天浩临走前定下的必备存量。计划很明确————只能人等枪,不能枪等人。整个磐石领战团所有人必须接受训练,而且个人命中率必须达到百分之五十。三射两中属于优秀,视具体情况可提升为战队队官,或为射击教官。 炮兵训练同期进行。 济州岛目前产出的火炮按口径分类。因为无法解决爆炸技术,现有火炮只能发射实习炮弹。天浩没有一味追求口径,一百五十毫米足以适用。这属于重炮,视具体使用情况,填充圆弹和链弹。火炮成品优先装备海军,由正江负责。当然,天浩暂时没有对外公布“海军”这个词。除了日常巡逻,舰队的大部分水手均在济州岛接受炮术训练,如果计划顺利,最迟明年春天,就能从这些人当中产生不少于三千名炮手。 一百毫米口径炮安装在木制炮座上,底部设有滑轮,可以在相对平缓的道路上行进。这种轻型火炮简单便捷,视战况不同,分别使用实心弹丸和霰弹,只要确保数量和火药供应,足以对现有的蛮族建筑造成毁灭性破坏。 七十毫米手持炮更像是放大版的文明时代雷明登,整体设计构思使用了霰弹版本。主要是铁砂和钢珠,使用的时候舂实火药,以扳机擦动转轮火花进行射击,喷射的枪弹可扫及正前方五十至七十米的扇形面。但它的缺点同样明显————没有替换弹药,无法在短时间内再次发射,这种近距离武器没必要使用队列射击,天浩将其开发出来也只是为了在特定场合使用。它们只配发给特殊部队,每人负载两支,用完后交给后勤人员处理,或直接从辅助人员那里得到再次装填。 手雷的开发与制造正式提上日程。 硝化甘油威力很大,爆炸释放出的动能远远超过黑火药。这玩意儿很危险,因为是液体,流到那里就炸到那里。天浩使用了诺贝尔在文明时代的同样做法,以多孔的硅藻土对硝化甘油进行吸附,从而将其制成固体炸药。小型触发式引爆装置很简单,加上预制式内网格化的金属外壳,虽说拉绳引信看起来很原始,却超越了北方蛮族对武器的正常理解。 地雷的研制同时进行。这东西比手雷更简单,制作起来也不困难。 尖锥形弹头的研究对曲齿来说较为困难,但在天浩看来,他却是最合适的研究者之一。从自己体内分离的孢子带有遗传记忆,这是一种极其微妙的存在,零散的片段式记忆往往可以在恰当的时候发挥作用,“灵光一闪”之类的词适用于这种场合,小型引爆装置就是这样产生,曲齿自己也觉得很疑惑————他能造出这种装置的模具并画出图纸,可是神灵在上,曲齿发誓自己从未见过类似的东西,也不明白其中原理。 相关的内容是后天得到补充。这与科学家的研究实验不同,孢子导致曲齿的整个研发过程被调转,先有成品,然后再来讨论其过程。 现在的济州岛,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号兵营。 多达两万名磐石城战团成员在这里接受训练。炮兵与步兵的分类清晰,前者需要接受更深层次的数学训练。得益于大量祭司和天浩在整个领地全面开设的学校,炮兵整体年龄段比步兵年轻,这符合天浩的要求,毕竟壮年男子在步兵阵列中起到的作用更明显,炮兵需要计算,以及更加精密化的训练。 留守各地的警备力量以弩兵为主,身材高大孔武有力的豕人战士同时配备长刀重甲。按照天浩制定的计划,正常轮换周期为两年。也就是说,最迟后年的这个时候,磐石领上下所有武器装备将全面更换,以先进的燧发枪和火炮取代冷兵器。 济州岛的存在不可能永远成为秘密。比起整个北方蛮族,区区几十万人的磐石领实在太小了。杠杆原理的确可以撬动地球,但天浩很清楚,自己手里这根杆子没那么长,硬度也不够,想要撬动所有部落倒也勉强可行,却必须付出惨重伤亡。何况大陆南方还有多达几十亿白人虎视眈眈……与其内斗白白浪费资源,不如首先强大自己,在适当的时候向牛王和大国师公开一切。 只要有硫磺,牛族的战争科技就算落后于白人,也不会输太多。 接下来的议题是商品。 曲齿让人端上来两个精致的白色瓷盘,一个装着块状的红糖,一个装着细砂般的白糖。 甘蔗与甜菜种植初具规模,尤其是前者,在济州岛上的种植面积相当大。 天浩让在场的与会者每人都尝了一些。 “这是我吃过最美妙的东西。”天狂微眯着双眼,脸上满是感慨。 “……真甜。”旭坤的评价非常中肯。 “很好吃,弄得很干净,没有渣子。”志林偏重于口感。 白糖的提炼过程并不复杂,碳吸附的方法比想象中简单。看着这些对糖块和砂糖评头论足的手下,天浩不由得想起文明时代关于豆浆的发财传说……喝一碗倒一碗,实在太奢侈了。 “这东西能卖大价钱。”天峰注意力很快转移到装糖的瓷盘上。他从旭坤手里接过盘子,双手抬着举高,仔细观察着盘底,然后放下,指尖在光滑的圆形盘壁上来回摩挲,发出惊讶的声音:“实在太漂亮了,我从未见过这么好的陶器。” 天浩纠正他话里的错误:“这不是陶,而是瓷。” “词?”天峰不明就里,思维总是跟不上自己的弟弟,长久以来,他已经习惯了。 “比陶器更高级的存在。”天浩笑着,丝毫没有隐藏秘密的意思:“它会成为磐石领最值钱的商品之一。” 元凯笑着插话进来:“还有酒,我们的酒很不错。” 苹果树和葡萄的栽培面积每年都在扩大,加上从甲四十三弄来的海水稻,现在的磐石领几乎没有闲着地块,均用于不同的种植项目。 天浩收起脸上的笑意,变得正式又严肃:“说说土豆吧!你们对这种从南方弄来的新作物感觉怎么样?” “大毒蛇号”把伊丽莎白送去了南方,带回了半吨多的马铃薯。 就目前了解到的数据来看,这种马铃薯与狮族人死守秘密的土豆算是同胞兄弟。它们有着很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对土壤和水分要求不高,可是在产量方面,却有着巨大差异。 南方白人的马铃薯产量超过狮族土豆好几倍,口感也更好。 天浩知道这个世界因为小行星撞击发生了改变,不同区域的辐射浓度导致物种变异。锁龙关以北曾经是布满辐射尘的死亡地带,随着时间流逝,致命的辐射逐渐消失,尽管有些地块仍然辐射弥漫,却被压缩在狭窄的范围。 南北双方马铃薯的区别因此而起,天浩并不确定南方土豆是否能在北方生长,然而伊丽莎白和“黑曜石号”的船员给了他信心————如果大陆北方辐射浓度超过人体正常承受极限,他们就算没有死,也会患上严重的辐射病,自己也谈不上什么在白人当中秘密植入间谍的计划。 天峰又一次站起来,他略显犹豫:“我把“大毒蛇号”运来的土豆分成两部分,出于保密考虑,没有在磐石城周边种植,大部分交给下面新设村寨的头领,还有一些给了曲齿。” 天浩微微点头:“说结果吧,这才是重点。” “……效果……非常好。”天峰有些迟疑,他神情复杂,有些拿不定主意:“这是我见过最可怕的农作物。亩产量……亩产量……” 会场里一片沉默,包括天浩在内,大部分人用疑惑且探询的目光注视着他。 天峰深深吸了口气:“亩产量超过三千公斤。” 周围立刻响起一片惊叹声,天浩也骤然动容:“三千?这数字准吗?” 天峰认真地回答:“从种植到称量,所有工作都是我一手安排。因为事关重大,我不敢假手于人。” 曲齿在旁边点头补充道:“济州岛上的土豆产量没这么高,但也在两千三百公斤左右。说实话我也被吓坏了,从没见过这种东西。难怪狮族人把玉米和土豆藏得那么严实,这果然是好东西啊!以后咱们再也不用饿肚子了。” 天浩的笑容有些古怪:“你们该不会没吃过这东西吧?” 曲齿的回答理所当然,他恭恭敬敬:“这是大人您千方百计好不容易才弄回来的宝物,没有您的命令,我们谁也不敢动。” 天浩有些哭笑不得,更多的还是感慨:“那就让人煮一盆,大伙儿尝尝味道。” 中毒这种事不存在,正江和碎齿此前把土豆运回来的时候,已经在海上吃了一些。他们很健康,身体至今没有任何问题。 这就是权力的好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下面的人绝对不敢违背。 会场气氛变得热烈起来,人们笑呵呵的,心中充满了快乐,以及对美好未来的憧憬。 这时候,大门从外面推开了一条缝,魁梧的亲卫统领碎齿快步走来,神情严肃他的眼睛与天浩对视,得到年轻领主以目光允许后,立刻小跑着来到平台上的主位侧面,弯腰俯低身子,凑近天浩耳边,以两个人才能听到的音量说:“大人,雷角城来人了,说是要见您。” “雷角城?”天浩有些意外,从锁龙关回来的时候刚与廖秋分开,算起来前后连十天都没有,难道发生了什么意外? “谁要见我?”思考片刻,天浩认真地问。 “廖秋统领。”碎齿的声音虽低,却很清晰:“他来得很匆忙,身边只带着一个人,连马都跑死了。” 天浩立刻从椅子上站起,神色冷峻,匆匆走出了会议室。 这里距离接待室不远,天浩穿过城市广场走到建筑附近的时候,看到卫兵们正拖着一批死马从城门方向走来。那是一匹健壮的栗色马,口鼻位置残留着大量白沫,早已变得僵硬,腿脚被折叠在大车上,一动不动。 走进接待室,廖秋光着上身坐在桌子旁边,他神情疲惫,桌上放着一个空碗,还有一个很大的茶壶。 看到天浩从门口走进,廖秋连忙站起,跌跌撞撞跑到面前,死死抓住他的手,带着尚未调整过来的粗重喘息,急促慌乱地说:“……快……立刻出兵,跟我走。” 天浩抬手按住他的肩膀,低声劝慰:“别慌,出什么事了?” “巫源抓了大王。”廖秋脸上浮起一片狰狞,横贯两边嘴角的刀疤使他如面若凶神:“他在赤蹄城。他图谋不轨,想要造反。我派人从黑角城调兵,也控制了赤蹄城的军队。但他很狡猾,一直藏在城主府不肯露头。” “他用大王的性命要挟我,威胁我按兵不动,只要我下令进攻,他就立刻杀了大王。”廖秋喘着粗气连连点头,提起巫源,眼眸深处全是恨意。 “巫源要见我?”天浩有着强大的逻辑分析能力,从廖秋的话里听出别样意思。 第二百八一节 心狠手辣 “是的。”廖秋回答:“他说要跟你谈谈,只要你去了他就不会动手。现在只有你才能救大王。” 天浩一秒钟也没有耽误,他转身向碎齿迅速下达各种命令。很快,整个城市以令人惊叹的高效运转起来。从调兵到集合,前后不超过半小时。当天浩率领亲卫队和骑兵队风驰电掣冲出城门的时候,多达两千名步兵尾随其后,朝着赤蹄城而去。 …… 牛族领地,赤蹄城。 巫源站在敞开的窗前,昂首挺胸,欣赏着月色。 这里是整个城主府位置最高的地方,可以俯瞰整座城市。牛铜身份尊贵,在这里,没人敢把房屋高度造得超过城主,否则就是自己找死。 “今天天气不错,晚上也是这样。”巫源很喜欢穿白色的衣服,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衬托出自己优雅的气质。仰起头,欣赏着天空中那片亮丽的银色,喃喃自语:“月亮真圆……真美……” 身后,传来沉闷的诅咒声:“你这个该死的疯子,臭不要脸的娘娘腔……你……你连男人的东西都没有……哈哈哈哈……” 这些话扰乱了巫源的思绪,兴致勃勃的他顿时皱起眉头,随手关上窗户,转身走进里屋。 阳台连着起居室,房间里放着好几盏油灯,将一切照的明晃晃如白昼。 牛伟邦身上的衣服被剥光,粗大的铁镣分别铐住手腕和足踝,将他形成一个伸展的“大”字,用铁链固定在墙上。 他脸色苍白,毫无血色,浑身上下布满了伤痕。有些是鞭子抽打,有些是刀剑之类的锐器割伤。伤口很浅,不会致命,流出的血也不多,新旧伤痕堆叠在一起,流淌在体表的污血早已凝固变成黑色。有几道明显被割伤的部分撒着白色药粉用于止血。看得出来,行刑者不想让他就这样死。 右边膝盖遭到粉碎性撞击,从中间深深凹进成年人拳头那么大的一块,致使小腿向外侧弯曲,与大腿之间形成诡异的形状。 他的左脚从足踝略上两厘米的位置被斩断,切口平整,估计是战斧之类的武器造成。伤口位置敷着一团团草药,可以看见碎裂的骨头。 最初的剧痛时期已经过去,可来自伤口的麻痒和后续痛感无时无刻不在折磨自己。黑色长发在之前的受刑过程中被强行拔掉不少,其余的沿着额头垂落下来,被鲜血和污垢凝在一起,引来了“嗡嗡”作响的小飞虫。 牛伟邦感觉越来越虚弱。 他很后悔,为什么会相信那个信使的鬼话,急急忙忙来到赤蹄城。 那人是巫源的亲信,他乔装打扮,声称是牛铜的贴身护卫,在黑角城求见自己,说是牛铜身染重病,奄奄一息。 这种事情很正常,牛伟邦没想太多,连忙带上卫队跟着那人一起前往赤蹄城。刚走进城主府,就被几个彪形大汉强行按倒,他们显然有过预先演练,配合默契,速度极快。这帮家伙人虽不多,身手却很敏捷,抓住目标直接押往城主府顶楼,其余的人在府内设下层层防御,用强弩和弓箭挡住了卫队。 在顶楼,牛伟邦见到了失踪多日的巫源,还有牛铜。 牛铜被巫源控制了,不光是他,还有家人。 文明时代有句话————朋友是拿来出卖的。 这话说得一点儿也没错。 从童年时代,牛铜和巫源就是好友。赤蹄城主做梦也没有想到巫源会对自己下手,他带着几十个亲信闯进城主府,关上大门,以极高的效率杀死牛铜身边的卫兵,将牛铜一家带上顶楼,强行禁锢。 牛伟邦早就收到天浩的密保,知道巫源是族中叛徒。出于保密考虑,他没有对外扩散消息。再加上牛铜与巫源之间亲密的关系,雷角之王从一开始就把牛铜从可信任名单上划掉。 不得不承认,巫源在揣摩他人心理方面的确有着过人之处。他其实也在赌,赌牛铜不知道自己的秘密,赌牛伟邦只会私下派人对自己进行抓捕。他算中了一切,仍然以好友身份进入赤蹄城,在没有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掌握了城主府,抓住了牛铜。 牛伟邦被诱骗进城,走进城主府的时候,他和身边的亲卫毫无察觉。如果不是廖秋对气味特别敏感,闻到城主府走廊上传来淡淡的血腥,他和另外两名亲卫一样会被埋伏的巫源亲信乱刀砍死,身首异处。 隐密的计划就此被撞破,恼羞成怒的巫源下令所有人放弃城主府下层,死守通往顶层的走廊。他以牛伟邦和牛铜为人质,向廖秋提出要求:除了提供足量的饮水和食物,必须立刻向磐石城派出信使,约见年轻的领主牛天浩。 廖秋对此嗤之以鼻,他一边派人向首都黑角城传递消息,说明情况,一边调集军队将城主府团团围住。 事实证明廖秋不是巫源的对手————之所以选择城主府进行计划,是巫源精心策划的结果。他熟悉赤蹄城,熟悉城主府的每一个角落。之所以放弃下层当然不是一心求死,而是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安全保障。牛铜的府邸易守难攻,城内也没有更高的建筑对顶层进行狙击。廖秋带人攻了几次,都被巫源的亲信用弓箭射死。狭窄的地形无法施展,就算是身披钢甲挡住弓箭,也会在楼梯拐角遭到重锤攻击。 他拒绝向巫源等人提供食物饮水。 当天下午,牛铜的幼子从顶楼上被人扔了下来,当场惨死。 巫源说话毫不客气:“你最好老老实实满足我的要求。没有食物和水,我有的是办法解决。牛铜的家人都在这儿,大不了我杀一个吃一个。哼……他们的脑袋掌握在我手里,要死要活由我来决定。” 廖秋毫无办法,只能按照要求把东西送了进去。 他耍了个心眼,在食物里掺了毒药。 十多分钟后,牛铜的老婆被人按住腿脚,从顶楼窗户探出身来,她惨叫了很久,被人一刀砍断脖子,带血的人头从空中滚落。 巫源的话冷酷到极点:“既然你有兴趣,咱们就玩到底。我手上还有几个试毒的人,他们死光就轮到牛伟邦。我本以为你对他忠心耿耿,现在看来你也盼着他早点儿死。哈哈哈哈……不要急,既然你拒绝我的要求,早晚都会轮到他。” 廖秋根本不相信这些话。 狠归狠,可即便是恶人也有行事底线。巫源搞出这么大的阵仗,挟持赤蹄城主,诱骗牛伟邦,他一定所谋甚大。这个人心狠手辣,对好友的家人也毫不留情,说杀就杀。包括牛伟邦和牛铜在内,总共只有八个人质。此前已经杀掉两个,如果继续再杀,巫源手里的筹码就越来越少。 廖秋显然低估了一个疯子兼冷血杀人狂的可怕。 时间逐渐过去,人头一个接一个落下,很快轮到了牛铜。 他被捆住双脚,被人推着将上身从顶楼窗户里探出,就像他妻子之前同样的待遇。 巫源从肉眼看不到的隐蔽位置对廖秋发出狂笑:“你不是觉得我下不了手吗?你不是认为你很聪明吗?早就让你照我说的做,你却以为我是在虚张声势……好吧,就让我杀个城主给你看看,等会儿你捡到他的人头一定要看仔细了,我这人不会弄虚作假,我是神灵的代言人,从不说谎。” 血雨在天空中溅开,怒目圆睁的人头滚滚落下,一根绳子勒住牛铜的嘴,他无法说话,至死也不相信这是自己推心置腹的好友所为。 楼顶传来巫源阴测测的话语:“接下来是牛伟邦,我会让他亲眼看看他最相信的手下竟然盼着他死……嘿嘿嘿嘿,廖秋统领,没想到我们是同一类人。” 廖秋被吓得脸色煞白,之前都是信心和愤怒被抛至九霄云外。他急急忙忙安排下属封死城主府前后出入口,下令赤蹄城全城戒严,这才带着卫队往磐石城纵马狂奔。 他终于相信巫源是个说得出就做得到的疯子。 这种人毫无理智可言,如果一再逼迫,他真会杀了牛伟邦。 …… 天浩来到赤蹄城的时候,大街小巷空无一人。虽是临时管制,效果却极好,廖秋从黑角城紧急调来三千步兵,加上赤蹄城原有的军队,多达两万名全副武装的士兵在城内维持秩序,将城主府围得如同铁桶。 走上台阶,敲了敲门,紧闭的城主府大门从里面拉开,露出一张警惕的脸。 这人是巫源身边的亲信,也曾经是凶牛之王的卫队长。 “让我进去。”天浩的声音平平淡淡:“巫源要见我。” “你就是牛天浩?”那人上下打量着他,注视着眼前这张过于年轻的面孔,不太相信。 “是不是可不是你说了算。”天浩抬手挡住想要发怒的廖秋,冷静地说:“带我上去,巫源会告诉你真假。” 进了府邸,那人在天浩身后迅速关上房门,用粗大的铁链将门栓住,扣上一把牢固的锁。 很快离开走廊,上了楼梯。在拐角与通道连接的位置,天浩看到十几具堆在一起的尸体。两个人把死者当做板凳,就这样坐在死者背上。他们大口嚼着面饼,旁边的陶盆里剩下一半肉汤,还有一些蔬菜,估计是廖秋被迫让人送来的食物。 在楼下的时候就检查过天浩没有携带武器,他踏着楼板来到顶层,起居室的门开着,隔着十多米远,巫源站在走廊尽头,脸上洋溢着热情的笑,就这样看着天浩被四名亲信押着走过来。 “欢迎!欢迎!”他用力鼓掌,大笑着说:“你看看,我给你了贵宾的待遇,没用绳子捆住你的手。呵呵……我是真心诚意的想跟你坐下来好好谈谈。” 四名亲信都是战技熟练的战士,这些人经过巫源精心挑选,就连牛伟邦也不是他们双人合击的对手,更不要说是身材更加单薄,比牛伟邦足足矮了半个头的天浩。 四对一,而且天浩没有武器,巫源相信自己掌控了全场,只要在谈话的时候保持一定距离,对方不可能对自己构成威胁。 他的确是算到了每一个细节。 天浩跟着巫源走进房间,视线立刻被锁在墙上的牛伟邦吸引,瞳孔瞬间紧缩。 “你……”来不及多说,天浩快步走过去,用微颤的手轻轻掀开对方长发,露出牛伟邦布满血污的熟悉面孔。 “……你来了……”牛伟邦勉强挤出一个微笑,他随即虚弱地摇摇头:“你不该来这个地方。廖秋……该死的……” 天浩立刻转身怒视着巫源,冷冷地说:“把他放了,有什么问题你可以跟我谈。” 巫源走到事先摆好位置的高背椅上坐下,发出鄙夷的轻笑:“既然来了就别想着走。无论他还是你,反正都一样……当然,区别还是有的,这就是为什么我要见你的原因。” 他随即抬手指着天浩站立的那块位置:“这件事情有些复杂,坐下来,我们可以慢慢谈。” 天浩站在那里没有动,仍然坚持自己的意见:“你想谈什么都可以,先把人放了。” “你没资格跟我讨价还价,至少在这件事情上不行。”巫源用不屑一顾的口气说:“我好不容易才把他抓住,为了他我放弃了一切,呵呵……他现在是我手上最重要的棋子,你觉得我会顺着你的意思吗?” “坐下去,就坐地上。”巫源重复了一遍之前说过的话。 这种时候触怒一个疯子并不理智,天浩用冷漠的目光盯着他,一言不发,盘腿坐下。 “这就对了。”巫源脸上露出微笑:“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意味着我们可以在融洽的气氛里正式谈话。平等很重要,你站着我坐着会形成高度差,这样不好……非常不好。” 话虽如此,守候在天浩周围的四名亲信丝毫没有放松警惕。他们面对着天浩分别站立,仿佛一个人体与力量构成的牢笼,将他囚禁其中。 第二百八二节 目的 “我得向你道歉。”从巫源口中说出的话语让天浩有些意外,他叹了口气:“我弄错了一些事情,我以为你是我的敌人。事实证明我当初的结论过于武断,我们之间缺乏沟通,彼此也不了解。后来我才明白,其实我们是一类人。” 这段话太突然了,被锁链固定在墙上的牛伟邦艰难地仰起头,透过血枷和乱发,惊讶地看着坐在对面的巫源,随即收回目光,低头注视着坐在近处的天浩。 无数的念头在天浩大脑里翻腾,他眼前闪过一幕幕文明时代的场景,更出现了詹建华的印象。 一类人……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巫源也是休眠者? “狮王陛下是一个天才,他创造性的发明了货币制度。”巫源的声音在继续:“当然,我指的是我们这边,不是整个世界。南方白人在这方面远远走在我们前面,所以他们的整体社会制度比我们更先进,更优越。金钱可以转化为巨大的力量,成为推动社会前进的能源。你去过锁龙关,你应该知道南方白人兵强马壮,火枪和大炮比弓箭射得更远。” 天浩淡淡地笑了:“我觉得你的逻辑思维有问题,金钱和武器之间没有关联,你扯远了。” “金钱可以买到一切,包括武器。”巫源并不在意天浩的冷嘲热讽:“财富的力量可以推动一切,包括武器更新换代。我们在身高体格方面的优势维持不了多久,锁龙关也不可能把白人永远挡在外面。五十年、一百年、两百年……新的变革总会出现,白人一直在前进,我们却在原地踏步。到头来,他们会打破锁龙关,征服北方,我们的子孙后代要么沦为奴隶,要么灭族。” 天浩沉默了,他的目光产生了变化,不再那么阴沉和冷淡,比刚走这间屋子的时候多了一些温度。 “看来我对你的理解有所偏差,你不是一个纯粹意义上的坏人。”天浩停顿了一下:“至少没有我想的那么坏。” “所以我们必须做出改变。”巫源对天浩现在的态度很满意,他笑了:“货币制度势在必行,狮王陛下……” “我觉得你没有搞明白事物的本质。”天浩打断了他的话:“我很清楚狮族所谓的“货币制度”是怎么一回事,那是一种财富掠夺手段。你是聪明人,把普通的金属变成银子,外面裹上一层金箔就能冒充黄金……这根本不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是欺骗,是讹诈,是让更多无辜人走向绝望的深渊。” “原始积累是残酷的。”巫源收起笑容,他的脸色和语气一样冷漠:“总得有人为此作出牺牲,他们的绝望并非毫无意义,这才是构成联合部族强大的基础。” 天浩笑了,冰冷又轻蔑:“说到牺牲……既然你如此推崇货币制度,又是狮王的狂热支持者,为什么你不主动站出来成为牺牲者的一员?为什么你处心积虑用各种假币冒充黄金白银?为什么要用一堆不值钱的金属圆片掠夺他人的财富?” “这是我的权力。”愤怒在巫源的身体里膨胀,他努力控制情绪,尽可能让自己平静下来:“那些平民根本不知道货币制度的意义所在,他们直到现在还使用原始的以物易物。” “这就是你抢占他人财富的理由?”天浩冷笑道。 “经验和教训只能通过亲身经历才能获得。最先倒下的这些人会成为范例,给后来者提供帮助。作为指导者和先行者,我有权力得到属于自己的东西。”巫源神情逐渐转冷, 被锁住的牛伟邦忽然笑了,讥讽的意味是如此明显:“你的东西?呵呵……这是我听过最愚蠢的话。” “闭嘴!”巫源强迫自己尽量不要发火:“你现在是我的囚犯,最好不要惹怒我。” 天浩忽然觉得有些无力,明明大家都在使用同一种语言,彼此思维却不在同一个次元。他用明亮的眼睛注视着巫源:“我想起了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巫源觉得这是拉近关系的好机会,连忙笑道:“你当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你很轻视我,觉得跟我在一起会拉低你的身份。”天浩毫不留情撕破了对方伪装:“那时候我是一个小人物,一个十人首。我帮助你和牛铜解决了与鹰族之间射术比赛的麻烦,只得到了一袋钱,一袋毫无价值的伪币。” “那是我对你的考验。”巫源根本不承认这是事实,他想也不想就张口狡辩:“何况那些钱你已经花掉了,你从我这里购买粮食和布匹,这是正常的商业行为。” “那是因为我看穿了你掠夺财富的本质和手段。”天浩顿了一会儿,用一种很特别的语气说:“对某个人产生敌意并不奇怪,但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从一开始就对我抱有那种态度?我不认识你,甚至连见都没有见过。” 巫源默不作声,他的呼吸不再平稳,略有些粗重,低头注视着脚下的地面,仿佛那里刻画着许多内容,成为补充记忆的记录板块。 “我说了要跟你好好谈谈,这同样是我们交流的一部分。”慢慢的,他抬起头:“既然你这么问,那我就告诉你————因为你来自磐石寨……是寨子,而不是城市。” 他加重了后面几个字的语气。 “有区别吗?”天浩目不转睛注视着他,感觉似乎抓住了某个问题的核心。 “我是行巫者。在我成为族巫的道路上,有过很多老师。”巫源沉浸在对过去的思绪深处:“在很小的时候,大国师对我进行过指导,可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他那些理论。没必要所有人都忠君爱族,适当的时候可以就利益方面进行交换。大王不是生下来就能坐上那个位置,以妥协换取和平的做法绝对不是投降。然而大国师的态度是如此强硬,他认为我的思想很危险,所以他把我逐出了皇家巫师培训学校,赶出黑角城……那一年,我十三岁。” “当时我只是一个预备祭司,我发誓要证明大国师是错的。我去了很多地方,也去过磐石寨。” “那段时间我的情绪很低落,我觉得世界就像一个黑沉沉的罩子,永远不可能被捅开看到光明。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遇到了我真正的老师。” 天浩下意识用右手握住自己的左臂,他的声音中带着深深的怀疑,以及不确定:“在磐石寨?” “准确的说,应该是磐石寨外面。”巫源很感慨:“他叫詹建华。我当时很惊讶,因为只有贵族才能拥有姓氏,而他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贵族。他告诉我姓是自己取的,这是一种自由,不应该被贵族们垄断。我跟着他的时间不长,只有三个月。那是我人生中永远不会忘记的一段时光。他教会了我很多东西,医术、知识、对这个世界的理解和认知、动物和植物,还有对大陆南北不同社会制度的看法……” “詹建华是你的老师?”天浩再次打断了巫源的话,他整个人变得凝重起来,不再是刚进门时冷淡平静的态度。这消息太意外了,感觉就像一个死去多年的人从坟墓里爬出来,藏在阴暗角落里,狠狠诅咒着那些浑然不觉的人们。 “你知道他?还是听过他的名字?”巫源很警觉。 “他是被放逐者。”这是天浩短时间内能想到的最合理解释。 “看来你和巫彭之间的关系比我想的更加亲密。”巫源冷笑着,挖苦道:“他连这种秘密都告诉你,估计是把你当做下一任国师进行培养……可惜啊!你选择了另外一条路,领主不能成为国师,没有任何一位族长能接受这种双重职位的掌权者。” “这就是你对我产生厌恶的理由?”天浩继续追问。 “三个月后我再没有见过他。他说过正处于放逐阶段,是巫彭亲自下的命令。”巫源的语气又变得生硬起来,目光也变得冷淡:“虽然只有三个月,可是我从他那里学到的知识比任何人都要高深。我憎恨那些迫害他的人,憎恨与其有关的一切,包括磐石寨。” “磐石寨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天浩皱着眉一直摇头。 “你还不明白吗?那里是他的放逐地!”巫源骤然提高音量,几乎是在喊叫:“他被关在那里出不来,否则我还能从他那儿学到更多的知识。” “就因为这个,所以你把我当做敌人?”天浩觉得实在难以理解,简直不可思议。 “这理由难道还不够吗?”巫源在缓慢的语速中释放愤怒:“你来自那个寨子,就像肮脏、污秽、黑暗的地方,只要脑子正常的人都会避开,从不主动接近。” 天浩摇摇头,陷入了沉默。 他实在找不到可说的话。面对偏执狂,理智和冷静都将被视作敌意。 牛伟邦用力拽了一下锁住手腕的铁链,发出清脆的金属撞击。他满是血污的脸上露出狰狞冷笑,大口喘息着说:“你果然是个疯子……都怪老子当初瞎了眼,觉得你才识过人,把你选为族巫……如果早知道是这样,我该直接下令砍掉你的人头。” 巫源的目光冰冷又锐利,他瞟了一眼牛伟邦,没有与其争论,注意力很快回转到天浩身上:“还是谈谈我们之间的问题吧,这才是重点。” 天浩抬起头,不再沉默:“你的目的是什么?或者我换种问法,你想得到什么?” “我想成为你的朋友、盟友、合作伙伴,关系最牢靠的那种。”巫源并不掩饰。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天浩内心充满了疑问。 “牛铜已经死了。包括他的妻子、儿子,以及所有的家人,全都死了。”巫源恢复了正常语气,优雅自如的神情在脸上重现:“我为你扫清了障碍,赤蹄城现在是一座无主之城。牛铜虽是城主,可是按照部族法律,如果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直系血亲,就意味着继承权按照正常顺序递次延续,从表亲当中选出新的继承人。” 一股强烈的恶寒从天浩体内席卷而过,他感觉自己的神经变得紧绷又脆弱,身体本能颤抖了一下,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对从未接触也从未想过的陌生领域在眼前突然展现,猝不及防之下引发的震惊。 “还有他,也是一样。”巫源冷笑着,伸出右手,笔直指向锁在墙上的牛伟邦。 “比起其它部族,雷牛族有些特别。”他阴沉沉地笑着,得意的目光不断扫过牛伟邦伤痕累累的身体:“我们有一位英明的王,他雄才大略,想要在治理族群方面得到比祖先更伟大的功绩。哼……神灵早已证明他没有这方面的能力,否则这么多年以来,雷牛族就不会只有牛铜一个城主。” “没有城主就没有表亲,有资格继承王位的人就少。”巫源偏过头,盯着坐在对面的天浩:“现在你知道牛铜在牛伟邦心目中的地位了吧!哈哈哈哈,我只用一封信就把他从雷角城骗过来,他居然相信了。就像一只鹌鹑,傻乎乎的什么也不知道。” “你想杀了他?”天浩的眼角抽搐了一下。 “我得替你扫平障碍。”夸张得意的笑容再次浮现在巫源脸上:“我不是一个人,我是族巫,我是神灵的代言人。有很多人相信我,并愿意为了我而死。你以为我在雷角城里没有布置吗?你以为我的手下只是现在你看到的这些?哈哈哈哈……实话告诉你,牛伟邦的家人也死了,就在今天早上,我的人杀了他的妻子,他的儿子,他的每一个血亲。” 天浩与牛伟邦同时变色,后者浑身都在颤抖:“你……你胡说,这不可能。” 巫源低声浅笑:“这就是聪明智慧与蛮横力量之间最大的区别。我早就买通了你妻子身边的仆人,不止一个,而是很多。我告诉他们,如果今天你没有从赤蹄城回去,在雷角城出现,那就意味着计划顺利。” 第二百八三节 其实我在帮你 “尊敬的大王,我很早就看中了你屁股下面的那个位置,你得让出来。” “你以为我那么多年一直呆在赤蹄城只是为了避开你的眼睛?你以为我和你之间的矛盾永远都是以我认输为结束?呵呵,每次辱骂我的时候,你是不是很有成就感?凌驾于神灵代言人之上的感觉怎么样?其实这是我计划的一部分,实力相当的对手会引起警惕,你会随时关注我的动向。反过来,一个每次都输的对手就会让人感觉轻松。我在你眼里就是一只老鼠,一只蚂蚁,没必要浪费时间和资源特别留意。” “牛铜一直以为我是他最好的朋友,既然他这么想,我也没必要解释。他怎么想不重要,关键是我需要他的这种态度。我可以在赤蹄城自由进出,我也帮着牛铜做了很多事情。我承认,那时候我没想过会有这么一天,我也没想过要杀死牛铜。这只是一种预备手段,我真的不希望走到这一步。” “一个部族只能有一个王。现在的王死了,就得换个新的。” 巫源的微笑包含着强烈期盼,他从椅子上站起来,双手在身前合握,毕恭毕敬对着天浩行了一礼,直起身子的时候,他特别加重了语气:“只要杀了牛伟邦,你就能成为雷牛族的王。” “这不是幻想,而是现实。我杀光了除他之外所有的王位继承人,走到这一步我们已经没有退路。我说过,我必须重新整理并认真对待我们之间的关系。我们是比朋友更亲密的盟友,是一条船上的人。” 天浩神情严肃,他的语气透出一丝古怪:“我不明白你究竟是怎么想的。如此大逆不道,劫杀城主,囚禁大王,除此之外还有别的罪行,尤其是心甘情愿成为叛逆,为什么……” 巫源打断了他的话:“叛逆?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天浩竖起左腿,轻轻按揉着因为久坐酸软的肌肉,着动作引起站在四周护卫们的警惕,纷纷拔出佩刀,天浩却面不改色,注视着巫源,继续道:“你暗地里与狮族人勾结,在我们出兵攻打豕族的时候通风报信。獠牙城一役,你带着豕王卫队前往狮族求援,碎金城那五万援兵就是你带来的,如果不是我们及时得到情报,改变作战计划,整个雷牛族数十万大军肯定会被困在獠牙城,不是被狮王杀光,就是沦为奴隶。” 巫源眯起双眼盯着天浩看了一会儿,阴沉的表情在脸上游走。良久,他缓缓呼了口气,紧绷的肌肉略微缓和:“现在说这些毫无意义。别忘了,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变化,朋友会变成敌人,同样的道理,生死血仇也可以化解。我们能走到一起,这就是我为什么费那么大力气干掉牛铜,把牛伟邦骗到这儿来的真正原因。” “阿浩,我们是一类人。”他再次重申,并用上了感**彩丰富的昵称。 “碎金城的狮族援军给我造成了很大麻烦,我本来可以不打那一仗。”天浩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话,自顾道:“按照我最初的想法,是以獠牙城为据点进行加固,把牛族领地扩展到那个位置,驻扎重兵,依托地形对狮族构成威胁。只要有一个月的时间,这个计划就能实施并得到全面完善。结果你打乱了我的部署,你从狮族引来援兵,我只能在最短的时间撤军,被迫放弃了自开战以来最好的机会。” 这些话半真半假,巫源不清楚内幕,无从反驳。 “我能理解因为野心而产生的疯狂,毕竟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天浩轻笑着,缓缓放平腿脚:“但我不明白,你能从中得到什么?” “牛铜死了,你的身份暴露,你做过的一切众人皆知,而且你胆大妄为,居然囚禁并残害大王。就算你跟凶牛部的关系不错,牛凌啸也愿意出面保你,但“名声”这种东西一旦掉了就很难再找回来。何况你选择赤蹄城执行整个计划,现在外面有几万军队驻扎,他们要么是对牛铜忠心耿耿,要么是大王的亲卫……我只问一句————你逃得掉吗?” 平静注视对面,天浩沉稳地问:“请你回答这两个问题。” 巫源缓缓坐了下来,他整了整衣服上的皱褶,低头抚平光滑的布料,用指甲轻轻抠着溅在袖口上的一点干涸血迹,无声地笑了。 “族长的权力很大,一族之王……嘿嘿嘿嘿……”他相貌英俊,笑起来很好看,笑声却透出一股说不出的诡异:“我为什要逃?只要族长一句话,我就是一个清白的人。” 巫源抬起头,含笑的面孔透出满足和张扬:“你是从底层爬上来的,对于权力应该有着非常深刻的理解。一道命令,一句话,甚至一个眼神就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这种感觉很舒服不是吗?你能掌控一切。成为十人首有十个人听你使唤,成为百人首有更多的人对你俯首帖耳。你成为了头领,然后是城主,你能控制并决定的事情更多了。上万,甚至几十万,所有人都服从你的意志,你说什么他们就做什么。哈哈哈哈,这种感觉是不是很爽?” 突然,巫源换了一副面孔,变成凶狠又狰狞:“让你放弃这一切,你愿意吗?” 天浩冷冷地注视着他。 巫源自问自答:“答案是肯定的。品尝过权力美妙的人永远不可能放弃这一切。他们会想方设法保住现有的一切。你也不例外。” 天浩悠然点头:“你说的对。” 巫源欢畅地笑了:“所以我现在给你更多、更大的权力。区区一个领主满足不了你的胃口。你和我一样,属于那种占有更多就想得到更多的人。我为你创造了机会,你可以成为族长,成为新的雷牛之王。” “所以你杀了牛铜,还杀了所有的雷牛王族继承者?”天浩平静地说:“接下来你还想杀牛伟邦。” “他是最后的障碍。”巫源并不否认:“我已经把他抓住,他哪儿也去不了。如果不是需要人质,他早就死了。” 被捆在墙上的牛伟邦瞪大眼睛盯着巫源,滔天恨意伴随着身体颤抖释放出来:“……你这条该死的毒蛇,我……我饶不了你!” 巫源双手抚掌笑道:“我要是你省点儿力气。你声音越大就死得越快。尊敬的大王,我给过你机会,只要你愿意合作,接受狮王陛下的货币制度,这一切都不会发生,我们还像从前那样是很好的朋友,亲密无间。呵呵……遗憾啊……” “我会把你的舌头拔出来!”牛伟邦恶狠狠的发出诅咒。 巫源没理他,转向面对着天浩:“现在你明白我的意思了?你会成为新的部族之王,只要你一道命令我就能洗清所有罪名。没有叛族者,没有杀人犯,更没有忤逆纂位的弑君者,所有的一切都由你来决定。” “至于我想得到的东西……其实很简单。我要你在全族实行货币制度,当然前提是我的身份和地位不变,跟以前一样还是族巫。”笑意从巫源眼眸深处透出来,有隐隐的试探,更多的还是期待:“我会辅佐你成为最伟大的王,在雷牛一族的历史上留下名字。” 天浩直接干脆地戳破他的谎言:“你想要钱。你所谓的货币制度,其实就是以不含金银的货币为基础,从平民手中掠夺财富。” 巫源丝毫没有被揭穿的尴尬。他眼角抽搐了一下,皮肉不笑道:“这里没有外人。你说得对,与其躲躲藏藏,不如把事情摆在台面上来商量。你当你的王,我来掌管部族财产,这很公平。” 天浩冷漠的脸上看不出丝毫情绪变化:“如果我拒绝合作,你现在就让这些人杀了我?” 巫源耸了耸肩膀:“不然呢?我干嘛要留着一个反对我的家伙?我给你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会,你却连看都不看一眼。我需要合作者,需要盟友,而不是从后面捅刀子的背叛者。” 天浩叹了口气:“真不知道你从哪来的自信,居然认为可以控制我。” 巫源发出讥讽的笑声:“祖先早已教会我处理问题的方法。你必须先发血誓,然后杀了牛伟邦。用古老的话说,这叫投名状。” 天浩神情凝重,换了个问题:“杀了他……你觉得外面的士兵会相信我吗?这里是赤蹄城,有很多牛铜的亲信,剩下的就是王族亲卫队。廖秋亲眼看着我走进这座建筑,外面所有人都知道你杀了牛铜及其家人。就算他们相信我,我也没有把握能保住你。” “你太小看自己了,你在他们当中有足够的威信。”问题太多,巫源开始觉得烦躁:“磐石领主的名字在雷牛部如日中天,只要你即位为王,赞成者的数量肯定超过反对群体。何况我已经帮你杀光了其它继承人,没有人做你的竞争对手。” 沉寂像巨大的岩石死死压在每一个人心头。 天浩想起了自己来到这个陌生世界的很多画面。饥饿的部分来自宿主残存记忆,因为过于深刻,已经无法抹去,成为大脑烙印的一部分。悲惨的部分多一些,它们与饥饿重叠,涵盖了野蛮人的粗鲁愚昧,更有各种令人无语的可怕行为。有血腥,也有暴力,这构成了北方蛮族的日常生活,包括男人对女人犯下的罪恶,不堪折磨的女人拼死反抗,却被抓起来,成为祭祀仪式上献给神灵的礼物。 神灵……它们渗透了北方蛮族的一切,就连巫源这种恶贯满盈的家伙,在这种精心谋划的紧要关头,最相信的仍是血誓。 “你让我想起一个人。”天浩很平静。 “谁?”巫源忽然变得警惕起来,他感觉有危险,却无法从天浩身上找出任何苗头。 “曹操。”天浩吐字清晰:“他控制了皇帝,掌握了所有的权力。是非功过暂且不论,就他的各种行为和言论来看,你们是一样的,而且你比他更卑鄙。” 巫源脸色逐渐变得难看起来。他从这些话里听出了天浩的拒绝,以及嘲讽。巫源强作镇定,发出冷笑:“我不认识这个人。” 天浩坐下的位置背对着牛伟邦,他没有转身,抬手反向指了一下身后:“任何事情都可以商量,放了他,我可以保证你的安全。已经死了太多的人,我们都是一族同胞,哪怕你犯下如此之多的罪恶……我愿意保你,我们……是同族。” 他很诚恳,浮现在脸上的痛心疾首是如此明晰,诚挚的语气加上丰富表情,就像老实巴交的父亲苦口婆心劝说走上犯罪道路的儿子悬崖勒马。站在周围的四名武装护卫不由得为之动容,他们冰冷坚硬的内心世界悄然松开一丝缝隙,有阳光照进来,尽管微不足道,却照亮了黑暗世界极其狭小的部分。 巫源脸色一沉,他缓缓垂下头,左手插进浓密的黑发深处不断抓摸着,手指接触着发根,仿佛要把脑海里各种思维以实质形态揪出来。抚摸的频率越来越快,逐渐变成了用力抓挠,他其实并不觉得痒,只是烦躁,怒火中烧。 “……你……我给你创造了那么好的条件,还是好好考虑一下吧……只要你愿意,你就是雷角城新的主人。”巫源强迫自己做出最后的努力。 “为什么一定要作恶?”天浩认真地说:“其实你可以成为一个善良的人,一个受人尊敬的大巫师。” 巫源猛然抬头,这动作仿如触电,他眼眸深处释放出恨意,英俊的面孔瞬间被狰狞占据。 “杀了他!”他在暴怒与绝望中咬牙切齿发出咆哮。 在他嘴唇张开的一刹那,天浩已经开始了动作。 看似双腿盘坐的外表是一种伪装,能迷惑对手放松警惕。右腿实际上没有盘曲,而是保持着足面向下倾斜,随时反蹬地面推动身体爆发的前兆。 第二百八四节 未来,交给你了 这是文明时代的杀人技,只有身体柔韧性极强且受过严格训练的人才能做到。 天浩从地上跃起,带着惯性与冲击力量直扑位于左前方的守卫。巨大的拳头狠狠砸中那人下身。鸡蛋被砸扁的感觉是如此明显,无法形容的剧痛与窒息感混合,仿佛那个位置被无形巨手紧紧扼住,守卫嘴唇张得老大,剧烈神经收缩促使眼球急剧充血,在堪比橡皮筋抽拉到极致的力量下瞪圆,从喉咙深处发出惨绝人寰的尖叫。 他跌跌撞撞踉跄着后退,天浩眼疾手快,一把抓住早已看好位置,对方挂在腰间的佩刀握柄,反向抽刀,以左腿为制成,右脚辅助平衡,锋利的刀尖顺势向上,在身体带动下原地划出轨迹完美的圆。 他其实恨透了巫源。 之前那句“我愿意保你”,只是为了麻痹对方,同时在四名环立周边的守卫心中引起共鸣。从来就没有天生的恶人,这些人跟着巫源走到现在不外乎是为了名利,或者是所谓的“神灵感召”。无论他们心智再坚定,狂信感十足,仍然有着身为人类的正常思维。他们不怕死,也不想死,虽然已经踏上绝路,但只要有一线生机,谁也不愿意放弃。 何况天浩说得很诚恳,哪怕再铁石心肠的人听了也会心生触动。 短暂的松懈意味着思维出现空挡,有机可乘。 天浩没有直接挥刀攻击要害,那样做并不理智,而且他没有把握在极短的时间里干掉三个人。巫源聪明绝顶,他谋划的这一切可以说是无懈可击,当然不可能容许身边的护卫出现漏洞。他们身披重甲,以天浩从地上跃起产生的力量很难对他们造成致命伤。而且对方占据数量优势,就算侥幸杀死一个,另外两个也会扑上来缠斗,天浩虽然不惧,乱战中却会伤到牛伟邦,何况房间外面还有更多的护卫,一旦闻讯涌入房间,到时候局面会变得更糟。 他把攻击目标选定为三名护卫的手。 以刀尖为轨迹的圆形是如此完美,被削飞的手指如脆萝卜在空中飞舞,鲜血和惨叫是美味调料,唯一的缺憾是这盘手指沙拉数量少了点,只有七根,而且又短又粗,大多是从手指中段削开。优点是足够新鲜,它们从空中落在地上,在血泊里不断抽搐着,轻微弹动。 他们失神的时间其实很短,前后不过两秒。 在天浩看来这已经足够了。 强化后的身体爆发力十足,更重要的还是速度。他纵身跃起,从两名手捂伤口惨叫哀嚎的护卫中间穿过,从精准的角度发起攻击,刀刃从正前方那人咽喉划过,如一阵凉风,冰冷的触感使人脖子一紧,在切割中被撕裂的感觉无比惊悚,随即是沿着鲜红线条中央迅速弥漫,然后溅开的大片鲜血。 护卫瞪大双眼,再也顾不上指头被削飞的手,死死捂住自己的脖颈,任由血水从张开的嘴里涌出。身体需要氧气,呼吸却被阻断,大量鲜血灌入气管,引起肺部急剧收缩,这感觉难受极了,就连失水的鱼也不会感觉如此残忍。他失去平衡倒在地上,发疯般撕开衣服,想要扯脱身上的铠甲,却感觉护具如山一般沉重,仿佛要把自己活活压死,唯一能做的就是双脚拼命乱蹬,在无用挣扎中耗尽最后的力气。 天浩已经冲到门前,这才是他真正的目标。 用力把门关上,一把抓住斜靠在墙边的钢制门栓,横在门后的凹槽中间,按下去卡死。 外面的楼梯和走廊上全是巫源的人。走进城主府的时候天浩暗自数过,光是能看见的就有二十一个。这些人一旦冲进来自己根本挡不住,必须趁他们尚未反应过来以前尽量争取时间。 旁边桌子上摆着茶盘,这是天浩从进门时就特别留意的物件。他迅速转身,右手持刀,左手抓起茶壶,朝着巫源身后敞开的窗户用力扔去。 耳朵倾听着茶壶从高处落下,在楼下空地上摔落粉碎的声音,身体和刀子都没有闲着,天浩转身扑向另一名护卫,失去手指的对方无法拔刀,猝不及防,被天浩一刀劈开侧颈,头颅以肉眼可见的角度从肩膀上分离。 第三个断指护卫强忍剧痛拔出佩刀,受伤的手怎么也使不上力,他看见天浩挥刀猛劈过来,下意识举起佩刀迎上,却忘了双方在实力上因为伤痛产生的差异,“哐啷”的金属碰撞随即响起,威猛的刀势顺压向下,刀锋贴着颈部落下,他的整只耳朵被削飞,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天浩横过刀身,从横斜面毫无阻拦切开他的气管。 男人的命根子是如此重要,以天浩强化后的身体聚力爆发的一击堪比重锤,钢甲能挡住刀剑,却无法隔绝重击产生的力量。眼睁睁看着三名同伴横死当场,之前倒在地上的守卫却站都站不起来,他双手紧紧捂住胯下,没命地尖叫着,只有这样才能稍稍缓解痛苦。 外面传来激烈嘈杂的喧嚣。 “领主大人从楼上给我们发信号了,把门撞开!” “冲进去。” “杀啊!” 掌控全场的感觉很不错,天浩走到惨叫翻滚的护卫面前,挥刀给了他最后一击,彻底结束了他的痛苦。 刀尖斜指着地面,鲜血不断滴落。 天浩凝神注视着巫源,后者呆坐在椅子上,用近乎智障的眼神瞪着他。 “……你……你是怎么做到的?”巫源在颤抖和极度震撼中发出恐惧之声:“他们是我千挑万选的护卫,是身经百战的勇士,你不可能是他们的对手……不,这一切都是假的……我不相信……” 天浩没有携带武器,四名护卫都是精锐,这是巫源敢于面对面与天浩谈话的底气所在。 他从地上跳起来到战斗结束,前后持续了多久? 五秒钟? 三秒钟? 或者更短? 这一切彻底颠覆了巫源的逻辑思维,他从未想过一个人能以如此高效迅捷的方式突破重围改变局面。即便是传说中的杀戮之神恐怕也无法做到这种程度。 “……你……你……不是……”巫源用颤抖的手指着天浩,如神经质般拼命摇头,语无伦次:“我搜集过你的全部资料,你没有这方面的能力……等等,我的意思是,这不是一个贵族该有的能力。这不正常……我不会算错,我不可能出错。我的计划无懈可击,你……你……你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天浩丝毫没有回答问题的兴趣。他用严谨的目光审视着巫源,上上下下搜索他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没有发现有携带武器的迹象。 确定了这一点,他转身走向被固定在墙上的牛伟邦,举起佩刀,朝着锁住他手脚的铁镣砍去。 外面的楼道里已经传来碰撞和喊杀声,沉重密集的脚步压倒了声嘶力竭的惨叫。 刀势即将向下的瞬间,天浩身后传来巫源急切仓皇的尖叫:“等一下,先别动手。” 天浩背对着巫源没有转身,他在脑海里迅速回放了一遍之前的搜索,确定没有遗漏,无论对方身上还是附近都没有武器。天浩头也不回冷冷地问:“你想干什么?” “这是我最后一次问你,最后一次!”巫源的声音充满绝望与悲哀,与其说是发问,不如说是祈求:“再考虑一下吧!你能成为部族之王,你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人。” 虚弱的牛伟邦看到天浩脸上露出轻蔑笑容,他的刀再次运势举高,带着击碎一切的刚猛力道,狠狠劈向铐住自己左腕的铁链。伴随着火花与金属摩擦,牛伟邦感到左手一松,整个人失去平衡从空中坠下,被来自右腕的力量拖拽着,虚挂在墙上晃荡了几下。 “是你逼我的!” 暴怒的巫源猛然发出震天狂吼,这意外的怒声引得天浩转身,与牛伟邦同时将视线集中在巫源身上。他们惊讶地看到巫源用力按下椅子扶手,本该固定的那个位置如微型升降机般落下,他脚下的地板传来机械运转特有的闷响,身后窗户左侧正下方的墙壁突然凹陷,出现了一个拳头大小的圆形空洞,从里面“嗖”地射出一镞钢箭。 这里有机关? 天浩脑海里升起“果然如此”的念头,他不动声色将脚步后移,强化后的身体拥有速度优势,虽有些意外,却足以避开这种程度的袭击。 “快让开!”牛伟邦大叫着,拼尽最后的力气用右手肘撑住墙壁,推动身体扑向天浩,将他撞开。 “扑扑扑”,数枚钢制箭头尽数射中他的身体,发出可怕的入肉声。 低下头,牛伟邦看到钉在胸口和腹部的钢箭。这东西有手指粗细,遍体漆黑,一股说不出的力量在体内游走,他脸上的肌肉开始扭曲,浑身变得僵硬。 “哈哈哈哈……”巫源仰天狂笑:“你以为我是看起来那么简单的吗?你以为我没有准备后手?别忘了这里是赤蹄城,整个城主府都是我设计的,这是牛铜的卧室,我告诉他要提防有人偷袭,他听从我的建议安装了防护机关……牛天浩,你不是很聪明嘛,难道你就没有发现我一直坐在这里没有动?你就不想想这是为什么?哈哈哈哈……你是个蠢货,你的智谋和聪慧远不如我。” “混账!”天浩在狂怒中发起冲击,他如复仇的猛虎,一拳砸碎了巫源面颊,散碎的牙齿伴随鲜血在半空中飞舞。族巫毕竟不是战士,他被打得当场昏死过去,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你……过来……”身后传来牛伟邦虚弱的低语。 天浩连忙转身走到墙边,伸手扶住身体歪斜的雷牛之王。 毒药的效果非常迅猛,他的眼皮一直在抽搐,喘息越发沉重,残留的清醒意识已然不多。 “摘下我的戒指……戴上……我……我现在就传位于你。” 他在颤抖和重喘中说完这句话,房门也同时从外面被砸开,廖秋带着十几个全副武装的亲卫冲进来,看到房间里遍地狼藉,到处是血,纷纷呆住了。 “从现在起,你就是新的雷牛之王。”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牛伟邦猛然提高音量,他显然是想让房间里所有人都能听见:“我……谨以部族和家族之名向神灵起誓,将王位交给……交给磐石领领主牛天浩。从……现在起……你……就是……新的,部族之王。” 他身体颤抖得比刚才更加剧烈,呼吸节奏急促,急速起伏的胸口如同风箱,,脸上不断涌起大片血色,又在极短的时间里迅速散去,留下死一样的白。 “……见证……你们都是见证人……”他努力抬起头,被毒药侵蚀的双眼已经无法看清物体,只有一个个朦胧模糊的人影,但牛伟邦知道那是廖秋,是自己身边忠心耿耿的亲卫:“记住我最后的话……他,天浩……是新王……新的……雷牛之王。” 廖秋带着众人跪倒在地,金属铠甲撞击着地面,哭声与应答响成一片。 死亡的感觉是如此清晰,牛伟邦甚至可以感受到通往地狱的大门已经敞开,就在自己面前。 他以最后的力量扶住天浩肩膀,嘴唇几乎贴住他的耳朵,呼出的热气与低沉语音同时钻进天浩身体。 “……你……是故意的,对吗?” “你,不希望……我活着。” “我知道……你……不是他的同谋……可是……你,你动心了……” “我愿意把王位传给你……你比我……更,更合适坐这个位置。” “……好好对待……我的族人……自己人,永远……永远不打自己人……让他们,吃饱……穿暖……” “再见了……我的……兄弟……” 天浩静静地站着,保持着单手扶住牛伟邦肩膀的姿势。他知道不需要回答任何问题,从牛伟邦口唇深处喷出的热气越来越少,轻微语音是专属于两个人的秘密,雷角之王的身体从未像现在这样分量十足,重若千钧。 第二百八五节 我,我,我 廖秋跪在地上,抬起头,泪流满面。 死者的气息如此清晰,这一刻根本不用解释,一切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大王啊……” 他挥拳用力捶打胸口,泣不成声。 所有亲卫都在痛哭流涕,哀声一片。 天浩在沉默中挥刀,狠狠劈向铁链,分别斩断,将牛伟邦的尸体从墙上解下,扛在肩上。 他没有去拿牛伟邦的戒指,将尸体横抱着,站在廖秋等人面前昂扬挺立。 “把所有叛乱者抓起来,尽量留活口,别给他们自杀的机会。” 被仇恨充斥全身每一个细胞的廖秋怒不可遏,他发出声嘶力竭的不甘怒吼:“是他们杀死了大王,还有那么多人死在巫源手上,我……我要把他千刀万剐。” 天浩异乎寻常的冷静,他瞟了一眼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巫源:“把他抓起来,送往黑角城,交给陛下和大国师发落。” 这才是正确的处理方法。 廖秋痛苦地挥拳狠狠砸中自己的左手,他抽出佩刀,冲到距离最近,已经死去的巫源护卫面前,对着尸体疯狂乱砍。碎肉和鲜血四溅,金属与骨头之间撞击铿锵,散乱的内脏从破开的腹部伤口流出,血腥与臭味混合……他需要发泄,却没有失去理智,焦灼的心脏只能用鲜血才能降温。 “把消息传出去,现在就派出信使。” “整个族群领地实行军管,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得出入。” “准备一下,一切以大王的葬礼为重……” 一道道命令下发,气氛虽然沉闷,人们也沉浸在悲痛之中,整体秩序却有条不紊。 天浩抱着牛伟邦的尸体,走出房间,下了楼梯,穿过走廊,以庄重冷肃的姿态出现在更多人面前。 哭声越来越大,整个赤蹄城被悲伤笼罩。 牛伟邦是一个优秀的部族之王,他的死亡令人惋惜。 然而,死者不会说话。 在他生命最后的几分钟,天浩知道自己被看穿了。 他不是巫源的同谋,但他有能力在巫源按下机关,射出弩箭的时候救下牛伟邦。 天浩找不到这样做的理由。权力只有掌握在自己手里才有用,巫源虽然凶狠奸诈,但在这一点上却看得很清楚,他没有说错————天浩与他的确是一类人。 “我答应你,我会治理好这个部族。未来……没有内斗,没有战争,没有饥饿,没有寒冷,人人都能安居乐业,人人都能安享太平。这个世界会变得更加美好,和平安宁的盛世终将到来,一切都如你所愿。” 他站在那里,就这样久久地抱着牛伟邦,仿佛一尊雕塑。 一抹阳光撕开乌云,照亮了大地。 现在是深秋,寒冬即将笼罩大地。 可无论任何时候,总有明媚的阳光驱散黑暗。 …… 牛族领地,首都,黑角城。 衰老的牛王已经到了最后时间,他躺在病榻上连最简单的翻身动作都无法完成,每次抬手都觉得困难,仿佛运动员在赛场上必须拼尽全力。 大国师巫彭站在床榻侧前方,忧心忡忡看着跪在床前的两位王子。 陛下快不行了。 夏天结束的时候,他的哮喘复发,越来越剧烈,常常咳得上气不接下气,令人担忧,随时可能在长达好几分钟的剧烈咳嗽中窒息。 王室已经在准备相关的治丧事宜,随着天气逐渐变冷,估计陛下很难撑过这个冬天。 对于生死,巫彭历来看得很淡。他与陛下是从年轻时代就开始的老友,很清楚对方的想法。上了年纪,陛下的疑心病比过去更重了。他怀疑身边的每一个人,包括两个亲生儿子。 大王子牛伟战今年四十四岁,二王子牛伟方三十六岁。牛王陛下年轻的时候身强体壮,前前后后生养了二十多个子女。然而上天注定了不会给他后代繁茂这种幸福,除了两个儿子,只有三个女儿活到成年。 苍老的牛王努力睁开眼皮,透过压迫眼睛的沉重皱纹,在两个儿子身上不断扫视着。 他发出沉重的呼吸,双手死死抓住拢在胸前的被单,肌肉萎缩失去控制能力的嘴唇虚张着,任由唾液淌下,在嘴角与枕头之间连成一条细线。 巫彭实在看不下去了,他弯腰凑到近处,低声劝道:“陛下,该做出决定了。” 牛族一直没有确定真正的王位继承人。 这听起来是个让人很不舒服的笑话,至少巫彭是这样的感觉。 他知道自己的老朋友不愿意放弃权力,哪怕是“太子”这个没有太大实权的头衔也令他万分警惕。逆子弑君的例子在历史上比比皆是,北方蛮族是这样,南方白人也不例外。掌控权力的喜悦让牛王深感安全,看着两个儿子为了继承顺位明争暗斗,只要自己随便一句话就能平息矛盾的感觉更是堪比灵丹妙药。这些做法在外人看来实在很无聊,甚至可以说是变态,但牛王自己不这样认为,他有独特的见解————这是我的权力,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就不会分给任何人。 巫彭相信,如果这个世界上有杀死儿子延续自己寿命的方法,牛王陛下肯定毫不犹豫下令砍掉两位王子的人头。 这并非残忍,而是一种疯狂的执着。 可对于民众来说,牛王是一个英明的陛下,一个公正的统治者。 “……你们……” 说出这两个字得消耗大量体能,随即引发了剧烈咳嗽。枯燥的咳嗽声令人心烦,巫彭和旁边的近侍连忙将牛王从病榻上扶起,按摩、抚胸、喂水、捶背……两个王子眼巴巴地望着,各种安慰的话语不要钱般流水送出,只有神灵才知道其中究竟有多少是真心实意。 看着牛王咳嗽稍显平息,心急如焚的巫彭再次进言:“陛下,该决定了。您到底中意大王子?还是二王子?还请明示。” 衰弱到极点的牛王目光散乱,他弱弱地抬起手,缓慢的动作连蜗牛看了都会觉得顿生自傲。他努力想要翘起手指,却只能保持弯曲向上的姿势。所有人的眼睛都在盯着他,尤其是两位利益相关的继承人,他们张着嘴,紧张的心脏几乎随时可能从胸口跳出来。 牛王的手指抬高了,距离床榻大约两寸。 没有任何预兆,轰然坠下。 他头一歪,垂到在枕头上。 巫彭感觉浑身一紧,无法言语的悲痛从心中涌起,泪水溢出眼眶。 老朋友……终于去了。 大王子牛伟战猛然从地上蹿起,神情激动大声宣布:“我看到了,阿爹指定我是继承人,我是新的牛族之王。” “放你1妈1的屁!”二王子牛伟方显然没有考虑过两人都是同一个母亲的事实,他猛扑过去,双手抓住牛伟战的衣领狠命撕扯:“阿爹明明指着我,我才是新王。” 牛伟战反手给了弟弟一记耳光,怒声咆哮:“你竟敢对我无礼……该死的,我现在就下令杀了你。” “我才是新王。”牛伟方挥拳砸中哥哥的脸颊,那个位置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胀起来。他破口大骂:“我要把你贬为奴隶,你这该死的贱种!” “够了!”巫彭怒吼着指挥近侍们将两人分开,他站在两位王子中间,强烈怒意促使血液流速加快,脸上一片涨红:“陛下尸骨未寒,你们就闹成这样,成何体统?” 牛伟战面色阴沉,发出威胁:“我已经得到父王指定,我明天就即位为王。” 牛伟方丝毫不甘落后:“你这个不要脸的瞎子,阿爹刚才就是指着我,所有人都看见了。” “陛下谁也没有指定。”巫彭以简单粗暴地方式终止两人争论,他冷冷地说:“两位殿下似乎忘了,除了我,这里还有几位统领和议政大臣,难道要我们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指定继承人是一族大事,四名统领和四名议政大臣分别站在病榻侧面的墙边,他们的身份略低一些,比不上王子,更比不了国师,但所在角度和位置都能清楚看到牛王最后的动作————他的确没有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指定继承人,也没有做出任何具有决定效果的动作。 牛伟战狠命克制着内心的冲动,他狠狠咬着牙,又缓缓松开,狰狞的目光从弟弟脸上移开,注视着站在面前的巫彭,说话语气开始变得温和:“……大国师,父王去了,无论他是否指定,总得选出新的继承人。我是长子,这是我的权力。” “哼!这种事情可不是你说了算。”不等巫彭回答,牛伟方毫不客气插话进来,他往旁边迈了一步,避开挡住视线的国师,死死盯住对面的哥哥:“咱们还是按老规矩来,一切都依照法律,以一年时间为准,到时候由族中重臣选出新王。” 北方蛮族法律规定:如果王者意外死去,又没有指定继承人,那么所有继承人都有资格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各自竞争,在第二年的秋收结束后,召集族内所有重臣,共同选出下一任族长。 牛伟战张口怪叫起来:“凭什么?” 巫彭怒视着他:“大殿下,请注意你的言辞,一切以陛下为重。二殿下说得很对,陛下没有指派继承人,还请两位殿下各自努力,明年的这个时候,我们一起决定由谁担任新王。” 牛伟战没有说话,他用阴沉的目光死死盯着巫彭。 他是个外表粗豪的壮汉,牛族强悍的基因在他身上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高大结实的骨架撑起身形,古铜色的皮肤紧绷在身体表面,勒出一道道显眼的肌肉隔纹。每当用力握紧拳头,两条胳膊上的血管随之凸起,彷如半埋在土里的粗大树根,释放出令人惊叹的力量。 他是天生的战士,在战场上极其勇猛。从十一岁就跟随已经去世的父亲四处征战,在牛族军方拥有一批支持者。然而他的身份摆在这里,王子毕竟不是真正的部族之王,北方蛮族的社会制度注定了神权在某些时候高于王权。牛伟战无论如何也不敢对巫彭下手。尽管粗鲁、野蛮、无视礼法,但他很清楚,对于自己是否能继承王位这件事情,大国师有着绝对的话语权,以及最终决定权。 “……请原谅我的失态。” 张嘴认错在旁人看来很简单,却只有牛伟战自己才知道这有多么困难。他知道父王快不行了,今天早早就来到寝宫,在病榻前老老实实跪到现在。虽说提前做足了准备,裤子内衬膝盖位置缝了两个厚厚的软垫,可跪久了同样不舒服,肌肉酸疼,就连骨头也感觉被固定在一起,无法活动。 码1的,老子辛辛苦苦装模作样不就是为了得到王位?如果不是安排为内侍的亲信传来消息,说老头子快咽气了,我今天根本不会过来扮演孝子贤孙。表面工作该做还得做,当然是给别人看的。 牛伟战知道父亲的想法,知道他不会轻易把手中的权力交出来。跟着他南征北战那么多年,自己只得到一个“统领”的位置。要知道我可是血统纯正的王子,是嫡亲的长子啊!统领,区区一万人的管辖权,这就是父亲给予儿子的权力。 想到这里,牛伟战暗自叹了口气,抬起眼皮,透过稀疏的睫毛,瞟了一眼站在对面的弟弟。 按照正常的家族排序,牛伟方至少是老七,或者老八、老九……排序混乱不是他的错,年轻时候的父王身边有很多女人,有些孩子难产没能生下来,有些生下来因为疾病没有熬到成年,还有些是因为种种原因意外死亡。外出游玩的时候落水、吃饭的时候被食物噎住喉咙、狩猎的时候被野兽袭击……有些是阴谋,但大部分都是正常死亡,王子顺位排在后面的牛伟方也就顺序替补,逐渐追了上来,成为永远的老二。 他没有牛伟战那么魁梧,整体身形趋于运动型。肌肉线条流畅,虽有腹肌和胸肌却不那么明显,没有形成给人以力量震慑的块垒形态,总体呈现出灵活,以及优雅。 第二百八六节 信 外貌往往代表着一个人的真实写照。这句话用在牛伟方身上再合适不过。他很精明,甚至可以说是狡猾。他不想牛伟战那么大大咧咧,擅长用精明的头脑制订计划。以这次的事为例,他来得比牛伟战更早,昨天半夜就跪在床前,肿胀通红的双眼表明他哭了很久。这当然不是因为多愁善感,而是为了在濒死的父亲面前表明自己有多么爱他,多么舍不得他离开这个世界。 牛伟战相信父王会把王位让给自己。我是天生的战士,我会带领整个牛族从战争中走向强大。 牛伟方同样相信自己会是王位争夺战的胜利者。牛族从来不缺战士,优秀的统领和将军更是一抓一大把。只有聪明头脑和远见卓识才是族群强大的根本。传说中伟大的英雄都是肌肉狂,深谋远虑的战略家无论名头还是功绩全都远在他们之上。 漫长的等待是如此令人焦灼,几十年过去了,总算是辛苦媳妇熬成婆,父亲死了,遗产归我。就算还有一个哥哥(弟弟),但无论牛伟战还是牛伟方,他们都相信父王会指定自己继承王位。 答案只可能是二选一。尽管牛王膝下子女众多,却唯有他们二人有这个实力。 当着一干重臣的面激烈争吵,甚至疯狂撕打……这不能算是肮脏嘴脸的曝光,而是极其愤怒与失望状态下的本能反应。 没有一加一等于二,只可能是二减一等于一。可是谁能想到,包括大国师这种聪慧之人都觉得不可能有第三种状况出现的时候,老爹却没能撑到最后,他一个字也没有说,那根聚集了所有人视线焦点的关键手指一直没有伸出,重重坠落。 他把选择题做成了可怕的减法,一减一,用“零”这个可怕的答案充当结局。 思维落差是如此巨大,强烈期待的最后结果让人目瞪口呆。无论牛伟战还是牛伟方,他们都觉得自己已经非常克制,没有当众骂出关于第三个人的脏话,没有暴跳如雷捶胸顿足,我唯一的念头就是干掉哥哥(弟弟),得到我应得的奖励。 一切都改变了,还要等一年…… 牛伟战转过身,深深地看了一眼巫彭,他肥实黑胖的脸上微微颤动,略低下头,用压抑着愤怒的极低音量表明态度。 “我将以实际行动证明我有资格坐上那个位置。一年……我会努力做好该做的事。大国师,诸位,你们都将成为见证者。” 说完,他怒气冲冲转身离去。 “粗鲁野蛮的家伙,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礼仪。”看着兄长远去的背影,牛伟方轻蔑地摇摇头。他面对巫彭弯下腰,恭恭敬敬道:“大国师,您是父王最信任的人,他的葬礼就由您全权负责。我希望在接下来的这一年得到您更多指导和帮助,以后……也是如此。” 说完这些话,牛伟方转身走近其他人,分别与统领和议政大臣们一一握手,低声寒暄。 离开寝宫的时候,他脸上洋溢着微笑,根本不像是刚刚得知父亲死讯的儿子。 巫彭叹了口气,拖着沉重的步子转身走到病榻前,缓缓坐下,抬起手,隔着被单,轻轻放在正失去温度的老友尸体上。 人活着,哪怕只有一口气在,两位王子都会老老实实跪在床前。 一旦死去,空荡荡,干干净净,一秒钟也不会多待…… 不能说他们薄情寡义,两位殿下想必都在为了接下来的丧事奔忙。“活人做给死人看”,这句话包含了太多的人生哲理。 虽然我是一族国师,很多事情却不会以我的个人好恶而改变。只希望一切顺利,一时的权力争斗不会影响两位殿下对未来族群管理产生怨念。虽说优秀的王者都能宽宏大度,可他们毕竟是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欲,会按照他们自己的喜好做一些事情…… 一名统领走到面前,弯下腰,低声劝说:“大国师,陛下已经去了。您得保重身体,节哀。” 一位议政大臣也走了过来:“是啊,我们不能没有您。就算明年选出新王,大国师您仍是无可替代。陛下的丧事就交给我们来办,这几天您还是好好休息一下,等到出殡的时候……” 正说着,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寝宫门口。那是巫彭身边的卫队长,他走得很快,脸上充满了焦急,几个跨步急匆匆穿过走廊,几乎是小跑着来到巫彭面前。 “大国师,出事儿了。”他气喘吁吁,用微颤的手递过一封密信。 得益于巫彭之前发布的命令,纸张的使用已经在牛族领地全面推行。天浩没有藏私,他公开了造纸技术,这样可以节省大量兽皮,贵族们也乐于使用这种轻薄方便的新东西。 巫彭很清楚自己手下的性格,卫队长历来稳重,如果不是事态紧急,他不会在这个时候选择通传。 信封上的火漆加盖着磐石领主印章。 巫彭强作镇定揭开漆印,拿出信纸展开,目光与信件内容接触的瞬间,他的双眼瞳孔骤然紧缩,脸上肌肉也在紧绷状态下变得僵硬。 他感觉手足冰凉,巨大的震惊使得大脑思维彻底凝固,连话都说不出来。 良久,他从微张的嘴唇深处发出含糊呢喃。 “……伟邦……死了……” 轻飘飘的信纸从手上滑落,掉在地上。 …… 天浩对赤蹄城展开了全面整肃。 带着年轻领主临时签发的命令,碎齿从磐石城紧急征调了六千名步兵,星夜赶往赤蹄城。 巫源的确是心狠手辣,他从一开始就谋算着从根子上解决问题。他从小在这座城市长大,对这里的一切都很熟悉。牛铜做梦也没有想到亲密好友居然对自己下毒手,从长辈到年龄最小的族亲,所有人被巫源杀得干干净净,导致赤蹄城瞬间出现了权力真空。 天浩第一时间控制了城内秩序。 六千换六千,替换下来的赤蹄城驻军前往磐石城接受改编。从统领到十人首,所有军官必须接受为期三个月的整训,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担任职务。 赤蹄城的人口一直在四万左右徘徊,最多的时候达到四万六,少的时候勉强过了四万。没有足够的可耕种区域导致缺粮,北方蛮族高大的体格注定了他们比白人吃得更多。除了谷物和稻米,肉类是最好的蛋白质来源,在基因遗传记忆产生的睡梦深处,很多野蛮人都梦见过动物养殖。他们在沉睡中“看”到了挤挤挨挨数以万计的母鸡养殖,“看”到了又肥又胖的大白猪出圈产肉,还“看”到了自动化奶牛养殖场,成群结队占据整个草原的羊。 这些梦境是如此美好,让人忍不住流口水。可醒了以后仍是空锅冷灶,辘辘饥肠。 他们的思维是如此简单————人都吃不饱,拿什么饲养动物? 不能说这样的想法有错,聪明人的价值往往在这种时候得到体现。荒诞的奇思妙想必须实际操作后才能体现其价值,在终日为了食物奔忙的野蛮人看来,这类实验得不偿失,与其浪费时间用有限物的资浪费喂肥一头猪,不如把它宰了,现在就吃上美味的烤猪肉和煎猪肉,清炖排骨,外加烤脆皮。 牛铜历来有着雄心壮志。他是一个真正想要做事情的贵族,然而在粮食问题上,他仍然束手无策。 牛族领地很少有平原,也丘陵为主。历代牛王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组织全族开挖沟渠,大力推行引水工程实施,但这样做收效甚微,提升上来的粮食产量很快被各种消耗迅速抵消,导致人口增长及其缓慢。 北方蛮族粮食额外支出最大的项目,就是对神秘暴民的进贡。 地球板块挤压形成山脉,赤蹄城与周边居住地的联系只能通过三条道路维系。牛铜想过翻越山岭另外寻找合适的区域新建村寨,但是新寨与主城之间的来往很成问题。尤其是第一批迁移过去的人口,如果无法得到来自主城的粮食供应,根本不可能撑过第一年漫长的收获等待期。 巫源改变了牛铜的很多想法,甚至是思维上的阻碍。 年轻的祭司对财富渴求是如此强烈,一个分散且很难修建道路的赤蹄城(领)不符合他的利益需求。牛铜逐渐打消了分民建寨的念头,也接受了巫源那套来自狮族的货币制度。可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巫源竟然当面砍掉自己妻儿的人头,还亲手用刀割断了自己的喉咙。 天浩在赤蹄城的全面整肃雷厉风行,他将整个行巫者集团连根拔起。与别处不同,巫源在赤蹄城经营多年,这里所有的行巫者都有可能是他同党。巫师、祭司,甚至是最底层的普通行巫者,以及数量庞大的护卫,都被巫源渗透,对他俯首帖耳。 六千人涵盖了大部分城防军,这些人在磐石城会受到严密监视。他们每天的生活单调又枯燥,一半时间用于高强度训练,一半时间由政治委员负责,以十人为单位强制学习,以天浩编写的特殊课本为教材,全面接受洗脑教育。 三个月只是预估时间,到时候由政治委员对各人打分评估,达到标准的就发回赤蹄城,如未达标就继续受训,两个月后再次进行评估,如果还是无法达到天浩的要求,那就格杀勿论。 赤蹄城同样也在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碎齿带着几名士兵冲进城南的一间屋子,从床铺与柜子之间的隐蔽位置揪出一个中年男子。他瑟瑟发抖,脸色苍白,想要反抗却被碎齿一脚踢中胳膊,握在手里的匕首飞了出去。 “你们不能抓我。”他显然知道这些陌生人为什么强行闯入,士兵们将其双手反拧至身后用绳索捆绑的时候,他拼命挣扎,扯着脖子厉声咆哮:“我是祭司,我侍奉神灵,你们……你们这是对神灵不敬!” 碎齿反手给了他重重一记耳光,中年男子被抽得脸歪过去,牙齿撞破了柔软的口腔内壁,割裂了舌头,鲜血沿着嘴角溢出。他被打得眼冒金星,耳朵发出巨大的轰鸣,半天也回不过神。 如狼似虎的士兵将他带到外面大街上,碎齿单手抓住他的头发,用脚狠狠踹了一下男人腿弯,迫使他跪下。附近的居民被巨大响动吸引过来,很快聚成一个数百人的圈子,对着他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是祭司,他怎么了?” “听说犯事儿了,罪名是谋杀城主。” “我也听说了,他跟巫源大人是一伙儿的。” 男人看到士兵们从房子里带出自己的妻儿。原本惶恐的他顿时变得激动起来,尽管被碎齿牢牢揪住头发,仍像泥鳅那样拼命扭动着。 “你想干什么?放了她们,立刻放了她们。”男人声嘶力竭发出尖叫:“我诅咒你们不得好死,我要向神灵祈祷,让神灵给你们降下灾祸!” 这样的威胁非常管用,附近围观的人被吓得不再说话。尤其是那些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们脸色煞白,纷纷用手捂住孩子的嘴,生怕发出丁点儿声音。 碎齿被激怒了。他松开男人的头发,一把抓住男人的左耳,拔出匕首狠狠割下去,直至断开。 男人发出凄厉惨叫。 “有本事就祈祷啊!别说老子没给你机会。”碎齿满面狰狞,巨大的獠牙使他看上去如同妖魔:“男人说话一定要算数。狗杂种,如果神灵没有回应你的祈祷,就证明你是个冒牌货,装模作样算什么祭司?等着,很快就轮到你,我要亲手割下你的蛋蛋!” 他随即转身对士兵发出暴喝:“都愣着干嘛?按照大人的命令,给我一个一个的杀。” 中年人在痛苦中发出绝望疑问:“……你们……你们要干什么?” 士兵以凶猛狂暴的行为作出回答。他们挥舞战斧,当众砍掉女人和孩子头颅,鲜血四溅。 这并非故意而为的残忍。小孩子会长大,父母双亡的仇恨会记一辈子。与其留着成年为祸,不如现在就杀掉,永绝后患。 第二百八七节 全面整肃 碎齿重新抓住已经瘫在地上中年男子的头发,将他整个人揪起。巨大的身形对比是如此强烈,仿佛无良孩童在蹂躏一个玩具。 “你帮着巫源做事的时候,没想到会有今天吧?” “如果不是你引开城主府外围的巡逻队,巫源不会那么容易得手。” “很多人都知道你是他的心腹……” 这些话不是碎齿说的。 他的嗓门还不够大。 砍掉女人头颅的豕人卫兵手持带血的钢斧,骂骂咧咧走到捂着耳朵伤口抽搐惨叫的中年男子跟前,抡起长柄战斧的握柄,狠狠砸中对方鼻梁,男子在更加剧烈的痛苦中仰面翻倒,被卫兵一脚踢中肚子……他感觉所有的肠子瞬间绞在一起,身体不由自主紧缩成大写的弯折笔画,想要挣扎,却被碎齿用力踩住后背,一时间动弹不得。 “就算你是祭司,是神灵的代言人,也必须遵守法律!” 大嗓门卫兵发出庄重且足以让周围所有人听见的怒吼,挥舞钢斧对准男子后颈笔直落下。头颅如熟透的西瓜离开了肩膀,在干燥的尘土间翻滚,被不远处的房屋台阶挡住。他大张着嘴,几乎瞪出眶外的眼睛里充满绝望,惊恐和后悔永远固定,随着时间分秒逝去逐渐淡化,最终将被厚厚的白腻颜色彻底取代。 天浩历来重视宣传,这是维持并巩固统治基础的重要元素。绝大部分人都会畏惧死亡,但杀人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巫源被定义为“反叛者”,他的所有跟随者统统得死。 关于牛铜的宣传也在同步进行。 老太婆桂花的位置比以前更高了,她手下管着上千号人,而且数量还在不断增加。“宣传部”是磐石领的诸多机构之一,天浩下令从磐石城紧急调来三十个宣传队,按照年轻领主定下的基调,太婆桂花和宣传人员们花了两个小时熟悉情况,编辑材料,各种关于牛铜的感人故事很快在赤蹄城大街小巷传播开来。 他是一个善良的城主,帮助赤蹄城的平民解决了很多问题。 他每年冬天都会送给贫苦穷人一些粮食。 如果穷人活不下去,只要向城主大人求救,总能得到帮助。 这些宣传不只是口号标语那么简单,还有多达十六个具体的小故事。其中,“雪天送粮”、“惩恶扬善”、“送医送药”这三个故事传播的范围最广。故事并非编造,而是有着真实的生活来源————牛铜的亲卫队成员对他忠心耿耿,天浩从中挑出一批充当故事的主人公。 发生在身边的鲜活事例最具说服力,关起门来谁也不知道别人家发生了什么。侍卫这个群体不上不下,刚好夹在穷人与贵族中间,只要当事人站出来说话证明一切都是真的。当然肯定会有少数人对此表示怀疑,可牛铜已经死了,他们不会质疑对死去的人歌功颂德这种行为,来自周围众多的感慨与思念冲淡了大脑思考能力。无论这些故事是否真的发生过,都不会妨碍牛铜以“善良城主”的身份永远活在平民心中。 一个善良的好人死了,他是被一个凶恶的坏人所杀。更令人义愤填膺的是,这个恶人丧心病狂杀害了城主全家,就连幼小的孩子也不放过。 如此邪恶到极点的人居然是族巫? 神灵是不会错的,他一定是用某种见不得人的法子蒙蔽了神灵,骗取了信任。 巫源已经被抓住,他终将受到严惩。 那些跟随在他身边一起作恶的人同样不能放过。 从祭司和下级行巫者查起,发现一个解决一个,还有城卫军和商贩,其中同样有着很多巫源的人。 查找这些人并不困难,平俊的情报部很早就向天浩提交了相关名单。这些人天浩一个不打算留着,全部由宣传队和工作组进行配合实施抓捕,现场公布罪状,当众格杀。 他需要一个干干净净的赤蹄城。无论这些人数量有多少,三千、五千,甚至过万,在天浩看来没有区别,统统该死。 巫源说得对,他为自己扫清了进位为王的障碍。他是个聪明人,也是一个胆大妄为的疯子。一切都在赌,巫源仔细研究过年轻的领主,知道天浩会接受这个赌局,愿意为了牛伟邦主动身涉险地。只要愿意接受他开出的条件,天浩就必须杀死牛伟邦为投名状。反过来,如果天浩拒绝动手,在场的四名侍卫立刻一拥而上,当场将其斩杀。 牛伟邦死了,牛铜死了,天浩也死了,巫源却仍有自己的退路。他早早在城内布置了暗子,牛铜的城主府里也有通往外面的密道,无论任何时候他都能安全逃离,以高级巫师的身份前往其它部族。 这些人一日不除,赤蹄城就一天谈不上干净。 这是个绝好的机会,天浩趁机将赤蹄城的行巫者体系连根拔起,从上到下杀得干干净净。不可否认其中大多数的确与巫源暗地里有来往,互相勾结,俯首听命,无辜者虽少,毕竟还是有那么几个。天浩对此不感兴趣,他需要一个干净的赤蹄城,而不是像过去那样,民众因为潜意识诱导的原因对神灵绝对崇拜,整个统治空间均被无论地位还是权力都高于城主的行巫者所操控。 杀光这里的行巫者,从磐石城另派一批过来,迅速填充死者们留下的权力空间。 天浩对行巫者一直有着清晰的定位————可以在有条件且被限制的前提下引领民众崇拜神灵。但行巫者的最终定位是“学者”及“民政官员”。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传授知识,从基础层面拉升整个社会的文化层次。按照天浩的要求,整个磐石领的识字率必须达到百分之九十(掌握五百至一千个常用字),文化扫盲率达到百分之六十。只有这样,才能提供足够的人才储备。 磐石领的行巫者培养体系正朝着淡化神灵存在感,全方位着重于知识理解与使用的方面转化。 “滥杀”是民众对统治者最糟糕的评价之一,天浩需要从根本上消除这种看法。宣传队的效果非常好,尽管赤蹄城内外杀得人头滚滚,血流成河,广大平民却没人对此说三道四,他们认为年轻的领主是个好贵族,这一切都是为了替牛铜报仇。还有更令人欢欣鼓舞并收拢人心的事情————天浩下令将所有反叛者家产充公,折算成粮食,按照公平的比例分发给城内平民。 新一轮的检举揭发开始了,所有被举报的人都会列入城卫军检查目标。这是一项繁琐复杂的工作,预计将持续很长时间。 赤蹄城里有问题的人其实不多,也主要集中在行巫者群体。然而天浩需要对整个赤蹄城不同阶层分化处理,需要以合理借口把一部分人从城里弄出来。 较为理想的数字是两万人,也就是赤蹄城现有人口的一半。 矿山、采石场、渔场、遥远的新建村寨,各种不同类型的工地……所有地方都需要人,巨大的劳动力缺口需要填补。 没人愿意离开自己的家,前往遥远偏僻的地方。 检举揭发是最好的办法,能试探人心。“一公斤面粉”的举报奖励会让很多人变得踊跃,无论他们举报内容真实或编造,被举报者都会被城卫军纳入管控,进而以“罪犯”的身份发往别处。这些人的家产同样没收充公,他们将以新的,被监管,强制劳动的身份,在陌生之地开始新的生活。 在清楚内幕的人看来,这样做毫无公平可言。然而天浩却能收获大量财富,同时得到多达两万名强壮的免费劳动力。在平俊情报部门的操作下,赤蹄城内所有十人首以上的大小官员均被列入举报范围。从穷人身上刮不到油水,天浩想要全面掌控赤蹄城就必须任命自己的官员。当然,所有被发配者都不会死,他们将在强制劳动三年后迎来新的人生。 磐石领相关机构会“核查”他们的案件,逐一证实他们被人诬告。随同一起到来的当然少不了补偿。在经历了长达数年痛苦折磨与困苦生活之后,这些人会彻底忘记自己曾经是权贵阶层,他们会为了区区几十公斤粮食“补偿”欢欣雀跃。更重要的是,他们将认为自己重获自由是因为年轻领主的英明和伟大,天浩的名字将被这些人及其后代传颂,他们会成为最坚定拥护者的一员。 至于那些诬告者,他们将成为赤蹄城未来三年内的良好市民。天浩消灭城内权贵阶层得到的田产将重新分配,以这些人为主体的平民成为新的自耕农。天浩会下令鼓励开荒,在不适合小麦和稻米生长的山地播种土豆,所有人都能吃饱……三年后,幸福快乐的日子到头了,随着当年举报案件全面清查,诬告者将被逮捕,他们辛勤开垦的田地将被没收,然后充公。 他们罪不至死,却必须为当初的贪婪付出代价,成为矿山工地空缺岗位的填充者。老老实实干上几年活儿,赎清身上的罪过,他们会成为新建村寨的居民,在其它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整个计划漫长有复杂,需要极高的执行能力。天浩有足够的时间和耐心,也有强悍的军队作为执行保障。 区区一个赤蹄城,实在太简单了。 …… 两天后,天浩把城市管理权和各种整理出来的资料移交给长风,他自己带着一万名从磐石城再次调集的军队,押着巫源,带上牛伟邦的灵柩,往雷角城而去。 那里是雷牛部的族城,是整个部落的核心。只有全面掌控雷角城,才能真正得到与族群之王对应的权力。 牛伟邦的尸体经过防腐处理,内脏被挖出,浑身上下涂抹了大量油脂。天气已经变得寒冷,天浩接到大国师发来的命令————将灵柩与巫源一起送往黑角城。 牛族领地多山,从雷角城到黑角城,走的是同一条路线。 巫源的双脚被砍断,两只手也被分别挑断了筋。这样做是为了防止他逃跑,同时也能防止他自杀。 大国师的来信措辞严厉,充满了恨意:罪恶必须用鲜血才能洗清。 天浩能领会这些话的含义。无论日常驻留还是行进,巫源均由年轻领主的亲卫负责看管,但这还不够。 从赤蹄城出发的时候,天浩来到监狱。 “没想到你居然会来看我?”巫源很意外。 手脚尽断的他笑了,样子有些癫狂:“哈哈哈哈,你想杀了我,是这样吗?” 天浩平静地注视他几秒钟,偏过头,吩咐跟在身边的侍卫:“动手,速度快点儿。” “……你想干什么?”手脚已经失去作用,只能瘫靠着墙壁坐在地上的巫源有些发慌,可怕的思维如洪流般从脑海里冲撞而过,披头散发的他发出凄厉尖叫:“等等,你们不能……唔……放开我……放开……” 如狼似虎的亲卫们一拥而上,他们分别抓住巫源的肩膀和胯部,将他整个人抬着离开地面,在后背的位置放下一张矮凳,以此为支点,仰面朝天将他按在上面。一名亲卫半跪在地上,双手抱住巫源的头,强劲有力的双手一边将其头颅固定,一边用手指狠狠卡住巫源的颌关节。另一个亲卫从侧面绕过来,狞笑着从衣袋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木托,在巫源惊恐无比的目光注视下,用力塞进他被迫张开的嘴。 这是一种特殊刑具,表面光滑,整体呈蛋形。强行塞进嘴里的感觉很难受,因为体积大于喉管,无法吞下,同时被牙齿挡住,进退不得,只能含在嘴里,上下颚无法合拢。 巫源不断发出低沉的“唔唔”声,拼命扭动身体,挣扎着想要避开接下来即将面对的可怕命运。 他知道这种刑具,也明白天浩想干什么。 强烈的后悔伴随着恐惧同时从脑海深处涌出,无边无际。 当初在城主府的时候,我为什么不直接下令杀了他? 就算我失败被抓,为什么不趁着后来被关在监狱里的机会撞墙自杀? 第二百八八节 释怀 生不如死的感觉是如此可怕,我曾经有各种机会,却丝毫没有珍惜,现在……就连死亡对我来说也变得无比奢侈,难以触及。 亲卫在地上摆开一个工具包,从里面拿出一把精钢打造的小锤,左手握住巫源拼死摇晃的面颊,用手指拨开他的嘴唇,对准那些整齐洁白的牙齿,熟练地砸了下去。 必须注重力度和技巧,这是身为一名行刑者必备的基础概念。不需要像牙医那么仔细,却无论如何也要保证受刑者脑子清醒。这样做能让他感受到更多的痛苦,在恐惧和绝望中承受酷刑。 锤子每一次落下,巫源都感觉心脏仿佛同时爆开。这种程度的伤痛不会致命,却能让人感觉在死亡边缘徘徊,对未来彻底丧失活下去的勇气。 亲卫们紧紧按住他的身体,却不会妨碍呼吸。 鲜血四溅,清脆与沉闷的锤击声相互交替。确定所有牙齿被砸碎,亲卫放下铁锤,换上一把小巧的镊子,他聚精会神凑到近处,从巫源血肉模糊的牙床上一点点夹起白色坚硬碎片,仔细清除。 最后一步,是把卡在口腔内部内部的卵形木托取出。 整个行刑过程非常顺利,堪称完美。 等到亲卫们将巫源松开的时候,他无力地从木凳上摔下来,侧躺在地上,嘴里流着血,目光呆滞,伴随着阵阵被憋闷后得到释放的咳嗽,大口喘息。 一名亲卫提着装满冷水的木桶走到他面前,左手抓住桶圈,右手扣住桶底将其翻转,冰冷的清水迎头泼下,把巫源从痛苦和迷茫中彻底浇醒,浑身湿透。 “……你……啥勒握……先再酒啥勒我……”他浑身颤抖,透过沿着前额披散开的脏污乱发,用通红且充满恨意的眼睛死死盯住天浩,发出含糊不清的吼声。 没有牙齿的感觉太可怕了,舌头一次次从失去坚硬感的牙床表面舔过,触摸着那些被肿胀和柔软迅速填充的凹陷,巫源觉得自己快要活活疯掉。 死亡并不可怕,眼睁睁看着身体一次次在折磨中失去应有的功能,从健康人变成残废,这才是最恐怖的事情。 天浩冷冷地注视着他,如魔鬼般绽开森冷笑颜:“还是这样好,没有牙齿就不会咬到舌头……哼!我知道你是个意志坚决的人,自杀的方法太多了,咬断舌头是最简单的做法。你会吞下所有的血,看管的人难以察觉……这不是我想要的,我必须让你活着抵达黑角城,所以还是把你的牙齿全部敲碎,这样对大家都好。” 巫源眼睛里全是怨毒,他满口都是血,失去牙齿使他吐字不清:“……宗由以天,握回啥了……尼……” 天浩轻笑着发出轻蔑嘲笑:“欢迎之至。” 摇着头,年轻领主转向站在身旁的亲卫队长:“用铁链把他锁起来,注意在他休息的位置安装软垫,决不能让他用头部碰撞导致死亡。如果他死了……你,你的家人,还有这里所有负责看管的人,都将为此付出代价。” 天浩很少用如此严厉的口气说话,亲卫队长被吓了一跳,连忙唯唯诺诺着答应。 交代完注意事项,天浩转身离开。 他知道巫源心中充满了对自己的恨意。 可是那又怎么样? 过于贪婪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 只有大国师才能处置巫源,这是规矩,也是天浩必须带着一个废人前往黑角城的原因。 …… 几天后,天浩带领大队人马抵达了雷角城。 赤蹄城的肃清工作基本完成,自巫源以下,整个巫祭阶层被扫荡一空,连同被查出“有问题”的百人首以上官员,以谋反罪名被杀的人超过三百,其余的因罪行较轻被判没收家产,全族发往磐石领矿山接受为期十年的劳动改造。 后期对举报的监管及认证工作由永康负责,因战功晋升为千人首统领的雍齿负责军事。一切顺利的话,赤蹄城很快就能产生一位新城主。当然,这得看大国师和陛下的态度。 赤蹄城距离黑角城实在太远,牛族领地复杂多山,交通不便,直到天浩进驻雷角城的当天晚上,才收到从黑角城传来的牛王死讯。 “王座上的那个老人死了……”看着手里这张薄薄的信纸,天浩敏锐嗅出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息。 他对牛王谈不上什么敬意,一方面是因为接触少,另一方面是对牛王执政期间各种政策不敢恭维。在天浩看来,其实牛族可以通过各种方法进行扩张,拥有比其它部族更好的方法解决粮食问题,但牛王的眼光过于局限,他只看到战争和掠夺,无法越过崇山峻岭,看到更加广阔的世界。 廖秋和刚典走进天浩休息室的时候,年轻的领主一直在沉思。他看了一眼推门而入的这两个人,从椅子上站起,走到他们面前,把信使送来的文书递过去。 “陛下殡天了?”刚典大吃一惊。 廖秋仍是冷漠沉闷的模样,他瞥了一眼文书上的内容,眼角微微抽搐了一下,什么也没说,转手递给天浩。 在他心目中,牛伟邦的地位远高于陛下。 “我原本打算在雷角城停留五天处理各种问题,现在看来最多只能停留两天。”天浩认真地说:“我需要你们的帮助。” 刚典恭顺地弯下腰,抱拳行礼,以示服从。 廖秋略点了下头,面无表情。 天浩把视线转向刚典,抬手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按照我之前下达的命令,对城里所有可能涉及谋反的人立刻进行抓捕,碎齿会协助你的工作。” 把赤蹄城做过的事情继续复制,这是天浩扫清自己晋位为部族之王的必须环节。 刚典保持着服从的态度,恭恭敬敬回答:“如您所愿。” 天浩很满意:“你先下去吧!” 看着刚典转身离去的背影,年轻的领主转过身,视线落到廖秋身上。 从牛伟邦死后,廖秋的情绪一直很低落。最初那几天他没吃过任何食物,后来在天浩苦心劝解下好不容易喝了点粥。 “我以为来到雷角城会让你的情况有所好转,看来是我错了。”天浩慢慢搓着手,平静地说:“你让我很失望,如果牛伟邦看到你现在的样子,他会跟我一样失望。” “……他已经死了……”廖秋的声音很淡。 “可是你还活着。”天浩凝视着他:“你是他最信任的统领,你是整个雷牛族最优秀的指挥官,你必须为这个部族继续贡献自己的力量。” 廖秋苦笑着缓缓摇头:“别逼我……我现在什么也不想……我要休息一段时间,我……要休息……” 巫源的叛乱让廖秋陷入强烈自责。 他觉得是自己导致了牛伟邦的死。 愧疚的心理是如此强烈,无论天浩如何劝说都没有用。 他想要退休,远离繁华,寻找一个偏僻冷清的地方,独自过完余生。 甚至……一度想过自杀。 “啪!” 毫无预兆,天浩挥手狠狠给了廖秋一记耳光。 他呆住了,下意识抬手捂住火辣辣的脸,呆呆地望着年轻领主。 “你忘了曾经对我说过的话吗?”天浩语气平淡,却比廖秋听过的任何声音更具支配力:“我们要共同开创一个全新的世界。我们在锁龙关一起战斗,我们未来最大的对手就是白人。没错,牛伟邦死了,可是那又怎么样?我也会死,神灵赐予每个人的生命都一样,区别在于你是否在活着的时候没有虚度人生,做了你应该做的事。” 廖秋感觉身体不受控制的微微颤抖,泪水迷糊了他的眼睛:“我当时应该拦住他,不让他走进牛铜的城主府。” “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天浩继续道:“都过去了……你应该为他感到骄傲,他是一个真正的王。难道你还不了解他的性格?难道你以为他是那种随便几句话就能改变心意的人?为什么他会在临终前给我戒指,当着你们所有人的面把整个部族交给我?他不希望你为了他去死,懂吗?他希望你活着,像个真正的男人,顶天立地,好好活下去。” “可是,我……”廖秋泪眼朦胧,喃喃着。 “没什么可是的。”天浩用冰冷强硬的语气打断他的话:“我可以容忍你之前的软弱和沉默,因为那是在赤蹄城。现在不同,这里是雷角城,你对这座城市比我熟悉。给我站起来,像个男人那样昂首挺胸。拿出你的气魄与威严,把那些隐藏在城市角落里的苍蝇和老鼠找出来。如果没有他们充当巫源的同谋,牛伟邦也不会死。这是你的职责,你的义务,你对他做出的承诺!” 廖秋感觉自己快要失控,狂放与悔恨在心中如暴风骤雨般激荡。他狠狠咬住下唇,牙齿刺破皮肤,渗出鲜血,腥浓的味道在舌尖表面蔓延,刺激着心脏快速跳动。 “去做你该做的事。”天浩用深黑色眼睛注视着他,张开双臂将他紧紧搂住:“我答应过牛伟邦,要让雷牛族的人吃饱穿暖。但这并不包括那些憎恨他,在背后对他动刀子的家伙。” “……我要把他们一个一个找出来。”廖秋泪如泉涌,嘴角的伤疤在悲痛中裂得更大,发出充满恨意与杀意的恐怖低吼:“我……我要为他报仇!” 天浩用力抱了他一下,这动作让廖秋感受到来自对方的力量直接传递到自己身上。 “去吧!我相信你能做到。”年轻的领主松开双臂,目光包含期待与热忱:“我们只有两天时间,尽快解决这里的事情,你跟着我一起去黑角城。” …… 疯狂的人,总会做些疯狂的事。 天浩说的没错,廖秋对这座城市非常熟悉,他知道那些人有嫌疑,那些人是牛伟邦真正的拥护者。 虽然都是统领,刚典却没有廖秋那么精明的头脑。他更适合成为一名执行者,而不是从整体方面考虑问题的决策者。 不知不觉中,廖秋的心态产生了巨大变化。此前效忠的对象是牛伟邦,廖秋与天浩的私交不错,他亲眼见证了牛伟邦临终前的权力交接。当然,族长之位的替换不是嘴上说说那么简单,这需要得到牛王陛下的承认,由大国师主持相关仪式赐福之后才能真正行使权力,但就基础层面来看,天浩已经掌握了雷牛部的大权。 随着情绪上的低落和困顿退去,廖秋以前所未有的激情投入到新的工作当中。 雷角城是一座大城,真正的部族王城。 城内的原住民有七万八千余人,加上后来从豕族战争中得到的十余万俘虏,目前的总人口超过十八万。就数量来看,雷角城算得上北方蛮族当中真正意义上的“大城市”,然而牛伟邦对豕人战俘的管理远不如天浩那么高效。 部队与民政管理人员的置换同时进行,天浩从磐石城调来了一万名士兵,与黑角城的城卫军进行同规模调换。处理方法和原则与赤蹄城相同,只是速度和手段略有缓和。 这里毕竟是牛伟邦的居城,各方面情况比赤蹄城复杂得多。如果得不到廖秋和刚典的协助,天浩会举步维艰,各种政令也难以实施。 何况牛王死得实在不是时候,他只能在这里停留两天。 大规模抓捕很快完成,看着廖秋交上来多达六百多人的反叛集团名单,天浩思考了很久,认真地说:“把他们全部杀掉,一个不留。” “把他们的财产全部分给平民,尤其是布匹和粮食。” “雷角城周边的土地重新丈量,按照比例分配。这项工作要尽快完成,最迟不能超过两周。” “对豕人的整训工作交给碎齿,他知道该怎么做。” “你准备一下,我们明天就出发,前往黑角城。” …… 一路上没有发生任何事情,天浩把大队人马留在雷角城,只带了三百名卫队。牛伟邦的灵柩装在大车上,与关押巫源的囚车前后相隔数十米。 黑角城仍然壮观,提前得到消息的大国师早已带着护卫在城门等候。 第二百八九节 悲思 老人几乎是扑到灵柩前,他用枯瘦且满是皱纹的双手抚摸着棺盖,显然是刚哭过不久,双目通红。 天浩走到近前,躬身向巫彭行了一礼,低声劝道:“大国师,请节哀。” 年轻的领主注意到老人双手不再轻抚棺盖,手指缓缓立起,坚硬的指甲从木板表面用力划过,发出令人牙酸的摩擦声。他是如此用力,从衣服袖口裸露在外的手腕表面青筋凸起,仿佛随时可能突破皮肤障碍,暴露在空气中。 “巫源在哪儿?”老人一直低头注视着灵柩,发出暗哑且充满悲痛的声音。 “在后面。”天浩站在原地没有动,半试探半劝阻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还请大国师移步。” 巫彭抬起头,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他用力抽着鼻子,并不掩饰抬起手背擦去眼角泪水的举动,目光一如既往的深沉,充满令人畏惧的威严。 “带着你的人,去我的府邸。” 留下这句话,老人转身离开。 他的背影有些虚浮,在摇晃中勉强保持平衡。 …… 大国师的起居室很宽敞,各种家具和摆设继承了他一如既往的朴素风格。东西不多,但常用的必备品一件不少。桌椅床榻上一尘不染,每天都在清扫,显得整洁大方。 门帘从外面掀起,屋子里射进一束亮光。侍女端着一个土陶托盘走了进来,上面放着茶壶和杯子。她按照顺序将茶杯放在两人面前的时候,天浩注意到侍女已经上了年纪,至少有五十岁,身材虽然丰满,却算不上漂亮。 大国师在沉默中做了个手势,女人顺从地退出房间,合拢门帘,关上外面的门。 他用苍老枯瘦的手拿起茶壶,给天浩的杯子倒满,然后才是自己。热腾腾的蒸汽从杯口飘散开来,很快上升到与天浩正常视角齐平的高度。 “说说具体的细节。”老人声音里透出深深的疲惫:“我要知道当时发生的一切,包括的所有的事情。” 他的思维显然有些混乱,却保持着必不可少的清醒。 尽管有些奇怪,天浩却什么也没有问。他张开嘴唇,以平淡且不带有任何感**彩的口吻讲述故事。 大国师听得很认真。 他比上次见面的时候更老了。 灰色长袍没有换过,还是上次那件,兜帽甩在身后,干瘦脸庞给人以坚硬的视觉感。稀疏的头发,粗糙的皮肤,眼窝深陷得厉害,额头侧面与脖子上长出少许廯疥。他不断抬起手抓挠那些位置,指甲在皮肤表面留下一道道白色划痕。 天浩说得非常仔细,足足讲了一个多小时。听完他的叙述,大国师陷入长达好几分钟的沉默。良久,才缓缓张开被枯皮覆盖的嘴唇:“他把族长的戒指留给了你?” “是的。”天浩没有否认,伸手从衣袋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戒指,双手捧着,送到巫彭面前。 老人眼里流露出深深的悲意,他伸手拿起,在手中翻来覆去地看着。 “……巫……源……”口中念出这个名字的时候,他身体明显剧颤了一下,每个字都咬得很重。 “他……大逆不道!”年迈的巫彭喘息着,用嘶哑的声音问:“他为什么要杀死伟邦?你已经表明态度拒绝合作,他……根本用不着这样……伟邦可以活下来……能活啊……” 有些语无伦次,思维比刚才更乱了。除了沉默,天浩知道此刻什么也不能做,也什么都做不了。这是老人的自我释放,淤积在内内心深处愤怒必须发泄出来才能重归冷静。 大国师一直在哭喊,只是声音没那么大,他压抑着悲痛和音量,有好几次都是以咬住下唇的方式低声呜咽。天浩从未见他这样,内心的震撼与好奇也更深了。 直觉告诉他,大国师与牛伟邦的关系不一般。 当哭泣终于停止,老人用一块棉布帕子慢慢擦去泪水,带着虚弱和伤感,重新在椅子上坐正身体的时候,天浩知道接下来的谈话将决定自己未来。 “他是我的儿子。”老人的声音已久嘶哑,天浩听了却浑身为之一震。 “……您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件事?” “因为他把族长之戒给了你。” 巫彭用红肿的眼睛审视着天浩:“因为某些原因,我和他母亲之间的事情永远不可能公开。伟邦不知道这个秘密,他一直认为死去的那个人才是他的父亲……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巫源杀光了所有与他有关的人,包括伟邦的母亲除了我,她是唯一的知情者。” “别问我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些。我需要找个人说说话,但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值得相信。我可以对身边的人倾诉,说完之后就杀了他。以前我做过这种事,杀过好几个……要么是从监狱里提出来的重刑犯,要么是被我抓住的敌人……有些事情总得找个人说说,我身上的担子很重……太重了……” “……你不一样。” “伟邦对你很信任,哪怕是你打赢了豕人,磐石领空前强大的时候,伟邦也没有把你杀死强占领地的想法。他嫉妒你,同时也对你做过的一切表示佩服。他跟我谈过,想等到磐石领总人口突破五十万的时候,联合另外几位族长向陛下共同提出申请,把你的领地划出来,单独成立一个新的部族,由你担任族长。” “他是我的儿子,虽然不能相认,我却一天天看着他长大,强壮又优秀。作为父亲,我很骄傲,而且自豪。” “可是……他死了……” 天浩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无论是谁,第一次听到与自己有关的秘密总会感到震惊。这是人类思维的正常表现。 他会把牛伟邦当做永远的朋友,尽管他已经死了。 “陛下也去了……”悲伤和无奈同时出现在巫彭脸上:“更糟糕的是他没有指定王位继承人,我们还需要一年时间才能选出新的王。与整个族群比起来,伟邦不算什么,雷牛部也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天浩低头注视着摆在面前的茶杯,认真地说:“我将尽一切力量稳定雷牛族的秩序,确保不发生任何变乱。” “这还不够。”老人摇摇头,发出深重的叹息:“你还年轻,大概不明白虎勇先在这个时候向守护神祈祷会引发什么样的后果。上一次守护神降临距今才过去不到二十年,间隔太短了,实在太短了……” 天浩从老人的话里嗅到一丝危险,却不明白这种危险究竟来自何处,他疑惑地发出声音:“守护神降临的时候我也在锁龙关,当时的情况已经到了危急关头,三位统帅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否则白人会攻破防线。” “……我知道……”大国师的目光透出无线苍凉:“也许这就会神灵给我们安排的命运。除了接受,我们无法抗拒。” “您的意思是……”天浩试探着问。 “战争很快就会降临。”大国师用力咬了咬牙,一抹深深的恨意与戒备浮现在脸上:“短时间内,白人不会对锁龙关发起进攻。按照惯例,这是我们与其它部族之间争斗的时间。” 天浩脸上露出苦笑。 他终于明白了巫彭的意思。来自外部的威胁一旦解除,就轮到蛮族解决内部的纷争。人口和地盘将在接下来的几十年内成为各族争夺目标,新一轮的族群之战即将开始。 这其实不算什么秘密,上次在皇家资料库查找泥模板的时候,天浩对这部分内容也有所涉猎。可他毕竟是来自文明时代,对这种事情理解的不够深刻,也很难想象曾经在锁龙关共同抗击外敌的友军,竟然会在一夜之间互相反目,你死我活。 “雷牛部位于族群边境,历来是其它部族的重点攻击目标。狮王一直在推行货币制度,通过正常手段无法得到的东西,只能以战争获取。虽然目前还没有动静,但狮族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突然动手。你要做好准备,警惕来自那个方向的进攻。” 大国师的情绪逐渐松缓下来,他端起茶杯抿了一口,叹道:“既然伟邦选择了你,就一定有他的理由。不过……族长继位可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按照法律,如果没有得到陛下的批准,谁也不可能成为新的部族之王。” 天浩对此心领神会:“您的意思是,要等到明年?” 巫彭幅度很小地点点头:“你可以先成为代理族长,等到明年选出新的大王,得到认证和许可,才能成为雷牛部真正的王。” “代理族长?”虽是询问的语气,天浩却不需要答案,他不断咀嚼着这四个字,感觉未来有些不可捉摸,增加了很多不确定的因素。 “即便是代理族长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大国师提醒道:“你准备一下,明天跟我入宫觐见两位王子殿下。伟邦死讯传来的时候,我就派人通知了所有部族之王,他们已经齐聚黑角城,明天召开临时大会,商议你的继位问题。” 天浩内心一片肃然:“如果不能得到他们的承认,我就不能继承族长之位?” “是的。”老人目光中透出不容置疑的威严:“至少要有半数以上的族长赞成,继承决议才算通过。现在是特殊时期,两位王子各占一个席位,他们的位置与各族长相同,都有投票表决的权力。” “……谢谢您!”天浩说得真心实意。 老人脸上浮起一丝笑,又很快消失。 “把巫源交给我。”他竭力保持镇静,却无法掩盖从身体内部释放出来的强烈恨意:“他是牛族的叛徒,不能让他轻易死去,我要对他进行公开审判,千刀万剐!” 天浩离开椅子站起,再次朝着大国师行礼:“如您所愿。” …… 翌日。 因为不是大朝会,参加评议的人也不多,巫彭有没有选择大议事堂,他将众人召集到王宫西面的偏殿,召开会议。 天浩第一次参加这种级别的会议,来得很早。按照大国师之前的吩咐,他穿上一件黑色长袍。袍子款式简单,左胸位置用银色丝线绣着一对交叉的牛角,这是部族首领的身份象征,一旦认定,还要在左臂上端用烙铁留下印痕。 一个身材高大的老者从殿外走来,他披着过肩长发,花白与黑色夹杂,胡须也很浓密。步伐稳健,身形没有走样,宽阔的肩膀看上去充满了力量。 所有椅子摆着一个环形,他在天浩对面坐下,会场里目前只有两个人,他用探询的目光打量着天浩,淡淡地说:“年轻人,我听说过你的名字。” 天浩从椅子上站起来,拱手行礼:“在下磐石领领主牛天浩,见过狂牛族长。” 对方胸前的牛角图案带有特殊花纹,表明了老人的身份。 继续盯着天浩,目光在他没有任何饰品的手上看了很久,老人忽然笑了。 “还行,不那么狂妄,最怕就是那种什么也不懂,不讲规矩也不讲道理人坐上这个位置。看来牛伟邦把雷牛族长的位置交给你,倒也并非没有道理。” 停顿了一下,老人继续道:“老夫元猛,你应该听过我的名字。” 天浩不卑不亢地回答:“狂牛族长之名,如雷贯耳。” “你的名气也很大啊!”元猛爽朗地笑了:“山阳城主元威是我的弟弟,他对你可是赞不绝口,极力夸赞。我一直以为他是吹牛,今天见了你……怎么说呢,人品性格什么的暂且不论,你没把族长之戒戴在手上就好,看来你为人挺稳的,不那么虚浮。” “谢谢!”天浩认真地回答:“我现在还不是雷牛族长,配不上那枚戒指。” 元猛眼中平添了几分赞许:“年轻人能像你这么谦虚的不多了。唉……说起来,牛伟邦也很优秀,可惜遇到这种事,恰逢陛下殡天,各种乱七八糟的事情全都凑在一块儿了。” 正说着,几个人从殿外走了进来。 第二百九十节 你没资格当族长 为首的是凶牛之王牛凌啸,他走在最前面,从很远的位置就一直盯着天浩,目光阴沉。 人多了,两人之间的谈话也不方便继续下去。元猛微笑着将双手摆在膝盖上,转移目标,侧过身子与刚在旁边落座的一名老者低声说话。 大国师走了进来。 紧接着是两位王子。 原本空落落的偏殿顿时变得热闹起来,没人大声喧哗,低声议论却不少。天浩飞快扫了一圈,根据个人身形外貌,以及年龄,参照此前平俊提交的情报对与会者逐一对应。 坐在元猛身边的老者是野牛部族长牛宗域。 与牛凌啸并排而坐的年轻人是牛振峰,公牛部族长。 整个牛族总人口多达三百万,其中狂牛部和野牛部实力最强,人口均为五十万左右。其次是牛凌啸的凶牛部,二十二万人;再往下是牛伟邦的雷牛部,十三万(对豕族战争以前);然后就是牛振峰的公牛部,十万人。 按照牛族法律,只有人口超过十万以上的族长,才有资格列席这个级别的会议。 自牛振峰以下,是多达几十个小部落,人口数量分别从两万至八万不等,自始至终没有超过“九万”这条线。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很多,相互之间明争暗斗,来自大型部落的挤压倾碾,以及年成不好时的人口交易等等……总之,加上天浩,现在有资格走进偏殿的族长就这么几个。 大殿正中摆着三张椅子,那是大国师和两位王子的位置。 巫彭今天的状态比昨天好了很多,眼睛虽有些浮肿,却不像昨天那样布满血丝。他端坐在两位王子中间,用严肃的目光环视全场,发出威严且带有一定压迫效果的声音。 “今天会议的议题你们都知道了。雷牛部是大族,牛伟邦因为奸人陷害意外身亡。临终前,他指定牛天浩为继承人。这件事情有很多人可以证明,我已经对整件事情进行过调查,没有疏漏。下面,各位都说说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如果没有问题的话,可以直接进入投票表决的环节。” “我有意见。”巫彭话音刚落,凶牛之王牛凌啸立刻张开了嘴,他伸手指着坐在斜对面的天浩,语气森冷:“我不会承认他雷牛之王的身份,哪怕是牛伟邦指定了也不行。” 大国师眉头微微皱了一下:“说出你的理由。” 无论询问或质疑,这种时候天浩都必须接受,并且由本人认真对答。这是会议程序,也是无数前代牛族部落首领共同制订的规则。 “首先,他的血统不纯。”牛凌啸显然早已准备好预案,就等着这个时候公开发难:“他不是真正的贵族,而是一个从下面一步步爬上来的野小子。就算他是领主,血统也比不上我们这些人,他没资格坐在这儿。” 身形魁梧的大王子牛伟战活动了一下双腿,换了个更舒服的坐姿,他神情冷傲:“我赞成牛凌啸的意见,血统不纯的人的确不能成为族长,哪怕他有上一代族长的指定也不行。” 公牛部族长牛振峰左右四顾,连忙点头附和:“我赞成。” 牛元猛和牛宗域停止了低声交谈,两个人不约而同把目光聚集到天浩身上。在这个房间里,他们是除大国师外最有实权的人,就连两位王子也自愧不如。他们很清楚自己说话的分量,除非利益相关,否则一般情况下不会主动参与讨论。大多是观望,等待局势明朗,才会投出自己关键的一票。 天浩端坐在椅子上,他神情自若,脸上流露出一种年轻人特有的活跃。那不是跳脱,而是平淡微笑加上五官微妙组合产生的亲和力。就像那些刚见面就让你感觉很舒服的陌生人,一方面是相貌俊美,一方面是笑容加礼仪产生的效果,与他们在一起你不会感到拘束,只会觉得快乐,而且放松。 冷漠的威严是上位者的专利。天浩很清楚,今天这种场合不是与磐石城的下属开会,满脸严肃看起来的确很酷,却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在相应的时候主动放低姿态,是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 “血统与功劳之间有关系吗?” 天浩的笑容很热忱,虽是嘲讽,却并不让人感觉刺耳。他从椅子上站起来,大步穿过会场中央的空地,来到狂牛部族长元猛旁边,认真地说:“狂牛之王的名字如雷贯耳,一战击杀飞鹰部四位统领,为本族增加六万人的战绩是如此辉煌,谁敢不服?谁敢不认?” 元猛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天浩直接把话题扯到自己身上。但他不得不承认,这些话说得很不错,也的确是自己年轻时候的丰功伟绩。当然,都是很多年前的事,喝多了或是高兴的时候都会拿出来讲讲,可是在这种正式场合,如此冠冕堂皇的提出,对元猛来说还是头一遭。 他神态自若,微微惊讶的脸上逐渐透出微笑。 谁都喜欢被人奉承,尤其是专指自己优点的的时候,更有一种挠到痒处,浑身舒畅的感觉。 牛凌啸眼眸深处闪过一丝忌惮,他没想到本该是最具杀伤力的话题居然被天浩搬出元猛作为屏障生生挡住。“战功”是天浩身上最好的护身符,这在很大程度上能抵消血统方面的不利因素,甚至可能是全部。 “你很残忍,而且对其他人将其冷酷。”牛凌啸没有在自己不熟悉的方面继续跟进,他换了另外一个话题:“几年前,现在的磐石城只是一个小寨子。从头领到城主,你手上沾满了我们族人的血。环车寨的雄奎,庆元寨的益丰,还有青龙寨的良栋……他们的死都是因为你。牛天浩,你心狠手辣,毒如蛇蝎,你有什么资格继承牛伟邦的位置,成为雷牛之王?1” 天浩仍然没有动怒,他以微笑面对牛凌啸的指控。从元猛身前走过,在牛宗域面前站定,笑道:“经营对部族的发展尤为重要。野牛部在这方面堪称我们牛族的典范。四十年前,野牛之王带领族人大面积开荒,在荒原上挖出了无数良田。现在,野牛部的辖区成为了牛族粮仓,人口也在稳步增长。无论实力还是生产力,全都居于牛族所有部落的首位。” 这番话把牛宗域说得喜笑颜开,他用欣赏的目光打量着天浩:“宗具说你是个很不错的年轻人,我一直想找机会见识见识,没想到咱们会在这种场合碰面。年轻人,你领地里的那些东西很不错,等开完会到我那儿去坐一下,很多事情我们得好好谈谈。” 这不是客套话。 宗具在对豕族的战争中收益巨大,汨水城人口增加了足足一倍,一跃成为野牛部实力仅次于族长牛宗域的最强城主。两人的关系亲密,宗具经常在宗域面前称赞年轻的磐石领主,“天浩”这个名字也被宗域牢牢记下,耳熟能详,他对磐石领的各种商品很感兴趣,尤其是海产和苹果干。 各人思维不同,对族群“强大”的理念区别和很大。宗域一直认为部族强大因素必须从内部发掘,人口增加有多种方式,不一定要通过战争手段才能获取。让治下民众吃饱穿暖,安乐幸福,这比什么都重要,而且只要平民百姓拥有一定程度的个人财产,面对外敌的时候他们才会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在战场更加凶悍,奋勇杀敌。 天浩笑着对野牛之王欠身质疑,随即转过身,面对牛凌啸,微笑变成了冷笑:“环车寨的雄奎的确跟我有矛盾,以我当时的实力,杀了他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但我没那样做,有成千上万的人都能证明我把他放了。” “雄奎失踪了。”牛凌啸掌握了大量情报,他阴测测地说:“紧接着,你并吞了环车寨。” “雄奎失踪跟我有什么关系?”天浩提高了音量,毫不掩饰讥讽的成分:“他连自己寨子的人都养不活,连续几次上门找我讨要粮食。我又不欠他的,能帮一次已经尽了同族的情分,何况当时磐石寨的粮食我们自己都不够吃。牛凌啸,看来你对我调查的很透彻啊!那么多年前的事情都知道,你怎么不说说雄奎带兵攻打磐石寨?你好像忘了,主动攻击同族是重罪,先王一再三令五申,禁止同族私斗。” 牛凌啸目光微微有些发颤,他无视天浩的质问,一口咬死关键性问题:“雄奎死了,这你怎么解释?” “谁告诉你他死了?”天浩抓住对方问题疏忽的细节。 “这……”牛凌啸不由得有些语塞,反应灵活的他立刻改变了说法:“雄奎离开你的寨子就失踪了,此后再没有他的消息,这不是死了是什么?” 天浩冷笑道:“照你这么说,我把我的人派去你的凶角城,离开以后失踪,无论他是死是活,你都将为此负责?” 牛凌啸脸色骤变:“你这是偷换概念。” “偷换概念的是你。”天浩步步进逼,无论气势还是音量都压倒了凶牛之王:“益丰是个蠢货,鹿族人大举进攻的时候他视若无睹,想着从其它被鹿族人占领的寨子里收取好处,后来他投靠我,想要借助磐石城的力量得到战利品。益丰属于坐吃山空的那种人,他根本不懂得经营,庆元寨的人活不下去,只能投靠磐石城。最后剩下他孤家寡人,如果你觉得这种人可怜,为什么你当时不伸手拉他一把?” “还有青龙寨的良栋。他奉命领军攻打鹿族人的寨子,指挥方面却一塌糊涂。鹿族区区一个小寨子久攻不下,给我们造成了很大伤亡。族长大怒,先将他革职,后来因为别的事情将其斩杀,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狡辩!”牛凌啸盯着他:“如果不是偷偷出兵封死了蒙香寨的退路,良栋从正面攻打根本没有问题。” 天浩对此嗤之以鼻:“照你这么说,我帮着自己的族人作战还有错了?” “反正你居心叵测。”牛凌啸死死咬住这一点:“你这样的人没有资格成为族长。” 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无论雄奎还是益丰,天浩在这些事情上从未隐瞒公众。杀人都是在暗地里进行,他很清楚,牛凌啸不可能拿出证据,最多就是模棱两可的猜测。 “说起资格,我倒是想问问你,你有什么资格成为凶牛部的族长?” 天浩开始了全面反击:“我做的这些是为了族群利益。你呢?对豕族的战争,你没有派出一兵一卒,却眼红我们雷牛部的收益,想要从中分走一大半豕人俘虏。用一万名老弱病残交换五万个豕人,这种卑鄙无耻的事情也只有你才做的出来。” “你说什么?五万?”牛凌啸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不由得呆住了。 天浩准确抓住时机,立刻打断他的话:“没错,就是五万。对豕族作战是我们族长提出的计划,野牛部汨水城主宗具和我三方共同出兵。我们花费大半年的存粮,好不容易打赢那一仗,结果我刚回到磐石城,你就派人过来索要俘虏。” “我没有!”牛凌啸发怒了,他厉声尖叫:“我那是正常的交换,是按照陛下的命令进行人口置换。” “我当然知道陛下的命令。可你拿来交换的都是些什么人?”天浩冷笑道:“一万人,都是老人和孩子,残疾、病人、瘦弱的女人……这些人在平时用来换粮食都没人要,你却全都推到磐石城,张口就要换走五万个强壮的豕人俘虏……呵呵,尊敬的凶牛之王,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真不敢相信这是一个贵族的所为。脸呢?你的脸在哪儿?” 这番话逻辑清晰,字正腔圆,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大王子牛伟战轻蔑地摇着头:“真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一万个废物换五万个豕人……这笔生意很划得来啊!” 二王子牛伟方用手捂着嘴,无声地笑了。 第二百九一节 机关算尽 元猛踮着脚尖挪了一下椅子,把视线往牛凌啸的方向略微偏转,他饶有兴趣地看着凶牛之王:“年轻人,你脑子蛮灵活的嘛,这种法子也想得出来。” 宗域对牛凌啸历来没什么好印象,他顺手轻抚了一把唇下胡须,似笑非笑着自言自语:“臭不要脸的东西,没本事,没胆子,比个娘们儿都不如。” 年龄界限决定了族长们的区别。无论元猛还是宗域,他们与牛凌啸之间的关系都很一般,甚至可以说是恶劣。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牛凌啸,他鄙视族群里的老家伙,认为老族长们没几年活头。他的态度非常放肆,而且狡猾,从不在公开场合讥笑嘲讽,总是在背地里骂个不停。 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土地。 北方蛮族各部落的领地自古形成,彼此之间的区域面积都有边界。为了争夺人口和耕地,部族之间的战争是家常便饭。 平心而论,牛凌啸是一个能力不错的族长。他即位后,凶牛部得到了全面发展,然而族群天然缺陷也很明显————凶牛部被野牛部和狂牛部紧紧包围,现有的耕地无法维持族群人口继续增长。想要改变这种状况只有两个方法:要么派出军队,越过野牛部、狂牛部和雷牛部的辖区,向南方的其它部族发起进攻;要么翻越北面的崇山峻岭,寻找新的宜居地区。 多山,这是造成牛族发展困顿的重要因素。 在牛凌啸看来,无论往北还是向南,都不是他所希望的选择。往南面以战争方式扩大领地的做法难度极大,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后勤补给,而且在族群边缘地带没有前进基地的话,很难对周边目标展开连续打击。战争讲究一鼓作气,一旦攻击停止,失去了战场主动权,接下来就是被动挨打,甚至全面失败。 何况凶牛部才二十万人,实力远不如野牛部和狂牛部。如果在战争中受损,牛凌啸就很难维持族群统治,极有可能被其它部落趁机并吞。 往北发展就更不现实。在山岭之间开挖道路难度极大,工程人员体力消耗严重,必须有充足的粮食才能维持。这样折算下来,就算翻山越岭好不容易找到一块宜居地,以数千移民在那里新设城寨,也无法达到收入平衡,甚至还可能因为山高皇帝远,各种命令难以传递,导致那边的官员萌生反意……到时候,就真正是花钱替他人做嫁衣。 这是凶牛部面对的现实,几乎无解。 如果族长是个安心守成,只想着稳定稳固的老实人,那么也就罢了,偏偏牛凌啸素有雄心壮志,他认为自己是带领凶牛部开创有史以来最美好局面的统治者。然而残酷现实给了他一次又一次的惨烈撞击,他觉得自己就像被困在笼子里的野兽,无论怎么做都出不去。 一个不安分的年轻人,夹在两个实力强大的老人中间,自然是矛盾重重,起来我往的激烈故事不断……作为当事人,元猛和宗域的嘲笑也就不难理解。 但谁也不能否认,牛凌啸在年轻人当中很有号召力。尤其是那些人口数量尚未达到十万,在五万左右徘徊的小族长,他们很赞成牛凌啸的做法,认为牛族的未来必须依靠战争才能获取。 公牛部族长牛振峰就是其中代表。 牛凌啸在乱纷纷的议论声中变得恼怒起来。他再也坐不住了,猛然从椅子上站起,抬手指着天浩,恶狠狠地说:“反正我就是不同意你接替牛伟邦的位置。你没有贵族血统,你手段残忍,而且你没有为族群做过任何贡献。” 元猛不由得笑了,摇摇头:“这话就不对了,阿浩还是很不错的,他灭掉了豕族,还带回了豕王的人头。咱们牛族已经很久没有得到部族之王脑袋做成的骨碗,是阿浩满足了先王的心愿。” 宗域冷冷地看着牛凌啸:“元猛说得没错,光是一个部族之王的人头,就能让他成为牛伟邦的继任者。” “我们能不能不要再玩这种愚蠢的游戏了?”面对两大族长的质疑,牛凌啸毫不畏惧。他直视着天浩,发出怨毒的笑声:“你不过是扮演了一个稍微成功的角色,一个小人物爬上领主高位的剧目,仅此而已。你已经走到了人生的最高点,抬起你的脑袋,好好看看上面,已经没路可走,也没有梯子,这就是摆在你面前的现实。” 天浩没有发怒,他很平静,良久,慢慢地说:“巫源杀了牛伟邦,你不打算对此解释一下吗?” “我不认识那个家伙。”牛凌啸的回答极其蛮横,他早已想好了关于这件事的应对方法。 天浩轻蔑地冷笑:“你说不认识就不认识?你手下的人都长着眼睛,都长着嘴。” 牛凌啸摊开双手,“哈哈哈哈哈”大声笑道:“你打算弄几个所谓的证人吗?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让巫源杀了牛伟邦,你可以让他当着神灵的面发个血誓,看看是不是我在后面指使?” 天浩依然平静:“当然不是你。” “这就对了。”牛凌啸笑的很得意,脸上肌肉扭曲:“既然没关系你还说那么多?” “但你或多或少参与其中。”天浩竖起一根手指,缓缓落下,笔直指向神情张狂的凶牛之王:“你刚才说过,品性卑劣的人没资格当组长,所以最好交出你的戒指,脱下你的衣服,从这里滚出去。” 如果牛王活着,场面根本不会如此混乱。无论天浩还是牛凌啸,言行举止都不会肆无忌惮。 大国师只是暂为监管,没有决定权。失去了强有力上位者的控制,只能在争吵与辩论中占领上风,从旁人那里得到支持。 “你……”牛凌啸左手叉在腰上,说了这个字就用右手掩住嘴,似乎是在阴沉中思考接下来的话该怎么说。 他不想让天浩成为雷牛之王。 得知巫源叛乱,杀死牛铜和牛伟邦消息的时候,暴怒的牛凌啸砸碎了房间里所有东西。他很清楚局势已经发生了变化,除了天浩,整个雷牛部有继承资格的人都被巫源杀了……光是这一点,牛凌啸就有足以怀疑巫源是天浩布置的暗子,是故意投靠自己,太知道背着自己都干了些什么的该死混蛋。 牛凌啸很清楚,之前说的那些都不足以扳倒天浩,充其量不过是把水搅浑。大国师历来顾全大局,他与元猛和宗域的私交非常好,这样做并非出于个人利益,而是从长远出发,将实力强大的族长们紧紧聚拢在牛王身边。 这是好事,牛凌啸双手赞成。 可是现在,却变成了狂牛部和野牛部两大部族共同支持天浩的可怕局面。 “……你……你必须把雷牛部所有的土地都交出来。” 牛凌啸下定决定,孤注一掷。他对天浩说出这句凶狠的话,立刻转身面朝会场正中的王座方向,对两位王子和巫彭拱手行了一礼,认真地说:“在下恳请大国师下令,收回雷牛一族的现有领地。” 这完全出乎意料之外,大王子牛伟战怔住了,疑惑地插话进来:“为什么?” “因为雷牛一族已经没有继承人。”牛凌啸此刻就像一个撒泼耍赖的疯子:“牛天浩没有贵族血统,他无权继位。” 凶牛之王很清楚,目前只有公牛族长牛振峰站在自己这边,两位王子态度不明,在这种情况下投票表决根本没有赢的可能。 唯一的办法就是以实际利益拉拢他们。 王权的基础是什么? 不外乎土地和人口。 既然我得不到的东西,你也别想装进口袋。 把咱们都想要的东西摆在台面上,全部充公,交给大王。 这是巫源曾经用过的计谋,只是当时没能奏效。 看着大王子牛伟战眼里毫不掩饰的贪婪,牛凌啸知道自己成功了。 “有道理!” 牛伟战发出亢奋的大笑:“牛伟邦死了,他的家人也死了,按照法律,无人继承的领地必须由本族收回。磐石领主没有贵族血统,也就没有继承权……没错,就这么办。” 他兴奋地搓着手,眼里冒着光。 实力代表着权力,直辖领地面积与人口数量是争夺王位最坚实的基础。没人会嫌弃口袋里钞票太多,更不会拒绝从他人手中得到更多的机会,虽然那与抢劫没什么两样。 巫彭神情严肃:“我不同意,这太荒谬了。磐石寨升级为城的时候,阿浩的身份就已经是城主。陛下当时亲口允诺把阿浩的名字加入族谱,他从那时候起就已经是贵族。” “他拥有的只是磐石领,而不是整个雷牛部族。”牛凌啸弹了一下指甲,狡猾地说:“现在收回的只是牛伟邦下辖直属领地,没有涉及到磐石领。” 巫彭用力握紧椅子扶手,一字一顿地说:“牛伟邦临死前把雷牛部交给阿浩,他得到了族长之戒。磐石领和雷牛部是一个整体,不能分开。” 他很想帮着天浩说点儿什么,可是现在不行。牛王殡天,两位王子目前正处于被所有重臣和所有部族成员选择的特殊时期。身为国师,必须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尤其是在这种场合就更要让人无可挑剔。 牛凌啸表面看起来极其恭顺,他胆子再大也不敢在这种场合公开忤逆大国师的意志。凶牛之王没有争辩,他转向面对一直没有说话的牛伟方:“二殿下,我想听听您的意见。” 哪有马儿不吃草的?牛凌啸对自己的计划很有信心,最好的结果就是两位王子各自分得雷牛部一半,只要自己从中继续挑拨,他们接下来的矛头肯定会瞄准磐石领。 “我觉得该说的都说了,大家还是投票表决吧!”牛伟方笑着回答。他的笑容很张扬,脸上充满了亢奋与期待。 天浩用深黑色的眼睛盯着牛凌啸,他身上透出极其令人畏惧的冷静。没有说话,丝毫没有想要发表言论的意思,诡异的沉着让牛凌啸感觉有些不安。 杀手锏很有用,两位王子显然对“收回雷牛部领地”这一招都产生了浓厚兴趣。 想到这里,惴惴不安的牛凌啸缓缓控制住心跳频率,没有之前那么剧烈。他有种站在高处往下看的感觉,在凶牛之王眼里,天浩此刻的平静意味着认命,他不可能有翻盘的可能。 两位王子、大国师、野牛部的宗域、狂牛部的元猛、公牛部的振峰,再加上天浩和自己,总共有八个人参加这次会议。 二王子牛伟方提议投票表决的时候,牛凌啸在心里默默的笑了。 只有票数达到五比三的情况下能通过决议。在旁人看来,会议结果不外乎两个:要么天浩成为雷牛部代理族长,要么他失去继承王位的资格。 牛凌啸很清楚,天浩从一开始就得到了大国师的支持。这相当于在本就朝着天浩那边倾斜的天平上增加了砝码。与大国师为敌并不理智,而且凶牛部也没有能力当面翻盘。元猛和宗域是族中老人,他们对大国师有种天然的亲近感。换句话说,从会议开始,天浩这一方就稳稳拿到了四张赞同票,基本上立于不败之地。 大国师很精明,他知道两位王子因王位产生的争端难以在短时间内弥补,因此很容易从中得到一张赞成票。巫彭毕竟是国师,位高权重,无论是谁得到他的支持,都将在接下来的王位争夺战中获取优势。 公牛部的牛振峰是个小跟班,牛凌啸说什么他就做什么。凶牛之王对这个听话的小跟班很满意,可惜有资格走进这间偏殿,与自己站在同一立场的人太少了。 唯一的办法,只能把雷牛部当做诱饵抛出来,给两位王子当做点心。只要喂饱了他们,局面也将同时扭转。四对四,只要把双方票数拉平,在牛凌啸看来就是胜利。 根本不需要五比三的压倒性优势,双方票数持平意味着会谈继续,对雷牛部的处理继续延期。 第二百九二节 我想要更多 两位王子不会放弃到嘴的肥肉,他们会趁此机会肢解整个雷牛部,分光所有的土地和人口。 对牛凌啸来说,这同样算赢。 只要天浩得不到,也就相当于增强自己这边的实力。 “那就投票吧!”凶牛之王笑了:“反对牛天浩成为雷牛部代理族长的人请举手。” 牛王没有指定继承人,王子与族长的身份地位对等,大国师虽然身份超然,但在这种时候他必须以大局为重,同样只是一个普通的参会者。无论牛凌啸还是其他人,都有权力发表意见,提出倡议。 公牛之王牛振峰几乎与牛凌啸同时举起右手。 大王子牛伟战举手的速度不算慢,他态度坚决,向上伸展的胳膊肌肉结实,充满了力量, 元猛和宗域面面相觑,不约而同把目光聚集到二王子身上。 大国师转过身,与他们看着同一个方向。 天浩一直注视着牛凌啸,从他的角度不用转身,眼睛余光就能瞟见二王子的动作。尽管有些奇怪,天浩却保持着沉默。沉闷的心情变得舒畅起来,随即而来的是惊讶和疑惑,没有了后顾之忧的他缓缓偏转身体,宁定地看着坐在大国师旁边的牛伟方。 他的坐姿懒散,像纨绔子弟那般毫不正经。两只脚歪斜着搭在一起,双腿分开形成罗圈,靠在椅子上的后背仿佛没有骨头,软绵绵的让人看了就觉得没有精神,他的两条胳膊分别挂在椅子扶手两侧,轻轻晃动。 “三个人反对,剩下的五个人赞成……呵呵……”二王子笑了,说话的声音很轻,却带着毫不掩饰的讥讽。 牛凌啸忍不住打了个冷颤,他的声音里透出一股寒意:“二殿下,您……赞成牛天浩成为雷牛部的代理族长?” 局势虽已明显,牛凌啸却觉得极不甘心,他必须从牛伟方嘴里得到一个准确的回答。 大王子牛伟战也立刻加入到质问行列中来。他粗糙的脸上腾起一股怒意,暴吼声在空旷的偏殿里带起阵阵回音:“老二,你该不是脑子糊涂了吧?雷牛部可是有二十多万人,咱俩每人一半,那可不是个小数目。” 牛伟方偏头看了一眼满面怒容的兄长,鄙夷地笑笑,转过头,视线落到站在侧前方的天浩身上。 “我觉得不会有人比他做得更好了。”二王子收起玩笑的表情,变得认真又严肃:“我们必须尊重法律,既然牛伟邦临死前把部族托付给他,又给他了信物,就意味着整个权力交接的过程没有问题,何况现场还有那么多人证明……诸位,神灵告诉我们做人要诚实,既然事实摆在眼前,我们为什么要装作看不见,进而否定呢?” 这样的转变实在出乎意料之外。牛凌啸觉得难以置信,他觉得二王子说的这些话彻底颠覆了以往在心目中熟悉的形象。就本质而言,牛伟方与自己是一类人,看中利益,未达目的不择手段。可是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他做出如此选择? 难道……以前是自己看走眼了? 正想着,二王子牛伟方发出洪亮且充满得意的声音:“投票吧!赞成牛天浩成为雷牛部代理族长的请举手。” 他第一个举起了右手。 大国师是第二个,天浩紧跟其后。 元猛和宗域仍然互相对视,两个人都笑了,各自举起右手。 大王子牛伟战面色陡然变得阴沉,他嘴唇紧闭,恶狠狠地瞪着牛伟方,后者对这种威胁毫不在意,回轻佻讥讽的无声嘲笑。 “五票对三票,我宣布,自即日起,牛天浩成为雷牛部的代理族长。”局势明朗,大国师快刀斩乱麻,立刻公布表决结果,造成既定事实。 元猛和宗域离开座位,走到天浩面前,笑着说出各种称赞的话。 二王子牛伟方从椅子上站起,他大步走过来,向天浩伸出右手。虽不明白对方的心意,此前也从未有过接触,天浩还是握着那之手,报以友好温和的微笑。 “好好干,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能帮的我一定帮。”牛伟方在拉拢方面很有一套。 会议结束,偏殿里的人逐渐离开。最后,只剩下呆站在原地的牛凌啸,以及陪在旁边的牛振峰。 空旷的大厅重新恢复了安静,光线从外面照进来,在沉默的诡异中透出少许阳光应有的神圣感。 “……为什么会这样?”牛振峰对这结果感到不可思议:“二殿下为什么会说出那种话?他……他应该赞成你的建议才对。” 牛凌啸脸色铁青,缓缓摇头。 脑子很乱,原本认为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突然出现了变化,他直到现在也没能反应过来。 良久,他终于想通了其中关键。 “是我把一切都想得太好了。”牛凌啸喃喃自语:“见鬼……他们是死对头,我给出的价码太低,他想要更多,光是这点儿东西,满足不了他的胃口……码的,我之前为什么没有想到这些?” 牛振峰在旁边完全听不明白:“你指的是什么?” 牛凌啸转过身,看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朝着出口方向慢慢走去。 …… 类似的剧目,在天浩与大国师之间也在上演。 “牛凌啸这次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没有外人在场,巫彭说话也没有那么多顾忌:“如果陛下还活着,他提出雷牛部归公的建议肯定会被采纳,这是两位殿下专属的权力,他们很乐意增加各自的领地和人口。哼……可惜牛凌啸搞错了时间,也没有搞清楚状况。” 天浩点点头,深以为然:“新王之位目前没有明确的归属,两位殿下都在为此争夺,都想从中得到最大的好处。” “二殿下是个聪明人。他很清楚十万人与一个部族的区别。”巫彭轻抚了一下皱纹密集的额头,叹道:“开始的时候,二殿下站在牛凌啸那边,但牛凌啸的建议让他看到了另外一种可能。” 天浩神色平静:“所以他选择支持我成为代理族长。如果把雷牛部拆分上交,两位殿下争夺的利益份额只是二十万人。反过来,如果我成为族长,就能掌控一个完整的雷牛部,加上磐石领,总人口超过五十万。” “此消彼长,大殿下什么也得不到,二殿下却能得到你的感激,你的友谊,还有整整一个部族的全力支持。”巫彭苍老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都是些厉害的年轻人啊,一个个绞尽脑汁全方位谋算,跟你们比起来,我是真的老了。” 天浩摇摇头:“您的地位无人可比,即便是新王即位,仍然需要您的辅佐。” “你做的很不错。”大国师用经历过沧桑的浑浊眼睛看着他,用力拍了几下天浩的肩膀:“你没有食言,把处心积虑从虎族弄到的公马都带了过来,光这个就是无人可比的功劳。就算牛凌啸想扳倒你也没有机会,我原本打算在情况最糟糕的时候公布这件事,至少让其中一位殿下改变态度,投你的赞成票……现在看来,暂时用不上了。” 天浩沉默了几秒钟,再次朝着巫彭行礼:“大国师,我该走了。雷角城的局势很乱,我得尽快赶回去处理。” “……去吧!”巫彭眼眸深处泛起慈祥的光:“伟邦把雷牛部交给你,这是他最后的心愿。记住你曾经对我许下的承诺————我们是一个完整的部族,是同胞,是家人,按照你的想法去做,让子民百姓吃饱穿暖,让他们平安快乐。” …… 行刑安排在第二天清晨。 数十名彪悍的牛族护卫押着囚车,从黑角城地牢出发,缓缓来到王宫正面的广场上。 事先发布过公告,很多人早早聚集在这里,只为了观看完整的行刑过程。 人们在窃窃私语,低声议论。 “是剐刑啊……很多年没见过这种场面了。陛下和大国师都是宅心仁厚的好人,以前执行过最严厉的刑罚也不过是腰斩,哪会像现在这样。” “你没看到公告上写的吗,雷牛部族巫犯下谋反重罪,无可饶恕。” “啧啧啧啧,总共要割好几千刀,他熬得住吗?” “熬不住也得熬,谁让他要做那种事情……” 天空中虽然乌云密布,天气却不算冷。魁梧强壮的护卫们把手脚尽断的巫源从囚车里搬出,在预先搭好的刑台上捆好。六名上身赤裸的刽子手分成两排,顺序走上台阶,在巫源两侧站定。 牛伟战与牛伟方坐在远处的椅子上观礼。大王子面色阴沉,他昨天想了很久才明白问题出在哪儿,可惜已经晚了。二王子面有得色,不时用眼角余光飞瞟自己的兄长,在无声中释放讥讽。 大国师站在仪式台前,一丝不苟主持祭典。 除了已经离开黑角城的天浩,谁也无法理解他此刻的悲痛。不能哭泣,不能叫喊,不能亲手用刀子割断仇人喉咙,只能以旁观者身份默默看着……死者是我的儿子,身为父亲,我只能用这种方式替他报仇。 痛苦和悲伤需要发泄,即便是位高权重的国师,巫彭也需要找人倾诉。 天浩不属于黑角城这个利益圈,他虽是领主,现在又是代理族长,却是一个底子干净的人。巫彭对天浩很放心,知道他不会把自己的秘密当做显摆到处乱说。何况知情者只剩下自己,就算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 贵族圈里有很多秘密,年轻的时候我们都曾张扬跋扈,在荒唐中挥洒青春。初生牛犊不怕虎,总以为自己是全世界最厉害的那一个。女人……睡了就睡了,被欲望支配着疯狂尽兴的时候根本不会考虑后果,却没想到她竟给自己生了一个儿子。 我悄悄看着他长大,却不能告诉他彼此之间真正的身份。他快乐所以我快乐,他的优秀令我倍感自豪,我在无人注意的角落里看着他茁壮成长,娶妻生子……那种奇妙的感觉真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生活和未来从此有了更多希望。 现在……他死了。 全家惨死,包括我最心爱的小孙子。 大国师浑浊的双目顿时变得通红,无数血丝以可怕的速度充斥眼眶,他高举起双手仰天长啸,在痛苦悲怆向神灵祈祷的过程中发出怒吼。 “行刑!” 第一刀从眼皮上割下去的时候,巫源感觉天一下子黑了。 他没见过剐刑,却知道这种残忍到极点的刑罚————从赤蹄城被天浩抓住的时候,他就开始享受“特殊”待遇。每天都有人用热水帮他清洗身体,然后涂上牛奶和油脂。这样做能使皮肤变得光滑,促进毛细血管和神经生长。野蛮人的做法与文明时代科学技术有着紧密联系,皮肤想要保持弹性,就必须拥有旺盛的活力。热水擦洗能清洗体表死皮,吸收牛奶和油脂可以增加营养。抛开天生丽质的成分,少女光洁的肌肤几乎全是后天调养……当然,男人也不例外。 光滑柔软的皮肤对痛觉是如此敏感,刽子手将眼皮选为首先下刀部位也颇有讲究。刀口向下,没有刺破眼球,也没有撕裂皮肤,两块血淋淋的薄皮倒吊着悬挂在眼前,挡住了巫源的视线。不断有鲜血渗透眼眶,他看到的一切都被蒙上浓重红色,光线被阻挡致使黑暗成分更多。很快,他彻底失去了视觉,只能在黑暗与深红之中疯狂寻找。 他发出不似人声的惨叫。 嗅觉在浓烈的血腥中变得麻木,仿佛感知能力只剩下触觉,神经变得尤其灵敏,痛觉在恐惧和绝望中被成倍放大。 “不要!” “求求你,饶了我吧!” “疼死了……救命……救救我!” 痛苦与后悔是一对双生子。 我为什么要做那些事? 如果这一切都没有发生,我仍然是雷牛部的族巫,受人尊敬。 我要向神灵祈求,让时光倒流。 实在太痛了,痛得要命,谁能救救我? 阿铜……那是我最好的朋友,救命……救命…… 他好像已经死了。 是啊,我杀了他,亲手砍掉了他的人头。 第二百九三节 行刑 剧痛折磨着神经,脑海里随即出现各种乱七八糟的画面。巫源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他只能发出凄厉痛苦的尖叫。此时此刻他对所有人的恨意统统消失,唯有天浩的面孔是如此清晰。 你为什么要敲碎我的牙齿? 我现在只想快点儿死,你却剥夺了我最后的机会。 血流的不多,刽子手每割一刀,旁边的住手就会在伤口表面撒上止血药粉。 大国师下令————整个行刑过程必须持续五天,直到最后一天傍晚,才能在他亲自监管下结束。 想要一个在严格控制下半死不活的人苟延残喘,实在很不容易。 行巫者有很多效果奇特的药物,在不考虑受药者健康的前提下,有很多方法可以从死神手里抢夺生者灵魂。 当然,这样做是暂时性的,可以理解为从死神手里拿过灵魂,代管几天。 带着浓烈药味肉汤灌进巫源嘴里的时候,他整个人顿时激动起来,拼命挣扎扭动身体,用舌头拼死往外顶,想把那些粘稠的液体吐掉。 他是巫师,也曾给不听话的手下用过类似汤药。简单来说就吊着你的命,不让你在规定的时间提前死去。 刽子手用铁钩钩住巫源的舌头,将其拉直,另一个人小心翼翼把浓汤灌入他被迫张开的嘴。这个过程一定要慢,否则液体流入气管,会导致当场窒息。如果因此出现意外,所有刽子手都得死。 没人敢冒犯大国师的威严。 下午,刽子手割掉了巫源的男性象征物。他把这条肉用力扔进行刑台下围观的人群,立刻引发了激烈争抢。几乎所有在场的女人都伸出双手疯狂追逐,肉条很快被撕扯成十几块碎片。 巫师是神灵的代言人,他们的雄性象征物珍贵无比,可以熬汤,可以晒干制成粉末,也可以用盐巴腌了以后切成片状,这样就能长期保存……至于效果,当然是为了求子。这种神奇荒谬的做法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流传下来,女人们对此深信不疑。 “啊……嚎……” “……浩……” “号……好……浩……” 巫源一直发出含糊不清的呻吟,他早已失去了尖叫的力气。含糊不清的发音令人难以辨别,他永远不会知道天浩不在现场。 天黑了,人们逐渐散去。 刽子手在广场搭起帐篷,一队士兵簇拥着大国师从王宫方向缓步走来。他们手持火把,将周围照得亮如白昼。 巫彭抬起头,用森冷凶狠的眼睛盯着巫源。他被折磨得不gRén形,在痛苦中瑟瑟发抖。 “看好他。”巫彭低头吩咐恭恭敬敬跪在面前的刽子手头目,发出威严的声音:“五天时间,少一天都不行,必须割够刀数,否则……就用你来当做替补。” 所有在场的人忍不住各自打了个寒噤。 他们还是头一次看到大国师如此残忍。 巫彭转身离去。 他步伐缓慢,听着从身后传来的痛苦呻吟,心中的恨意也在缓解。 “儿子,我为你报仇了。” …… 牛族领地,雷角城。 长途跋涉令人疲惫不堪,看着身后那些疲劳到极点的卫兵,天浩翻身下马,吩咐帮自己牵住马头的卫队长赤鼻:“你带着他们下去,好好休息,明天这个时候再过来换班。” 赤鼻高大威猛的身形高出天浩很多,他却表现得俯首帖耳:“大人,从黑角城一路过来您也很辛苦了,要不……” “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天浩温和地笑笑:“你也一样,带着他们下去,吃点儿东西,好好睡一觉。” 说完,他转身登上台阶,朝着城主府敞开的大门走去。 大厅里很宽敞,这里原本是牛伟邦召集群臣议事的大殿,如今成为了天浩的临时办公地点。 需要整理的资料太多了。 雷角城建有庞大的族群资料馆,同样储存着数量惊人的泥模板。天浩从磐石城抽调了数百名相关人员,要求尽快对泥版上记载的资料进行誊抄。 除此之外就是兽皮档案,数量同样巨大,足足装满了十几个房间。很多资料据说是从几百年前就保留至今,上面罗列着大量人名和地名,以及下辖各个村寨的实际情况。 在文明时代,这些资料只要一台电脑就能搞定。 巫且捧着厚厚一摞文本送到天浩面前。他两周前就奉命来到雷角城担任这里的民政官,各项事务繁杂,从开始工作就没能好好休息过,眼睛里布满了血丝,泡肿的眼皮外面全是黑晕。 “初步整理工作已经完成,雷角城现有人口为十八万三百二十二人。其中七万四千零六名是牛族人,剩下的都是豕人。另外,整个雷牛部还有七万八千多人分散在各个村寨,其中规模最大的超过六千,最小的还不到两百人。” 说到这里,巫且笑了笑,神情有些感慨:“这跟以前的磐石寨一样。有时候想想感觉就像在做梦,我们竟然从一个寨子发展到现在这种规模,真是难以想象啊!” 天浩淡淡地笑了:“人活着就是为了更好的生活。一切都会变,就算没有我,也会有其他人改变这个世界。” 巫且附和地点点头。他以前听过从父亲那里听过类似的话,那时候还小,无法理解,现在身处其中,才算是真正的了解。 天浩翻了翻摆在桌上装订成册的资料,忽然瞥见跟随巫且过来,站在他身后的一名年轻女子,不由得问:“她是谁?” 巫且连忙往旁边让了一步,侧身介绍:“她叫阿蓉,今年十四岁,是我父亲前些年收下的弟子。” 天浩历来重视教育,老祭司从磐石寨时期就德高望重,倍受尊敬,理所当然成为了磐石领地位最高的行巫者。他一直不肯晋升为巫师,说是要把这个位置让给年轻人。对于老人的想法,天浩多少能猜到一些————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给巫且让路。人老了,为后辈子孙就考虑更多。反正老祭司无论人望还是身份都在磐石领居于顶层,无可置疑,与其自己得到太多白白浪费,不如留给后来人。 老祭司收了很多徒弟,他历来赞成天浩的教育理念,除了基础祭祀,他传授的知识多以药物和医术为主,其中也包括粗浅的数学几何概念,以及后来天浩要求增加的“自然学科”,实际上就是对狩猎、动物、植物等经验的综合知识。 阿蓉长着一张圆圆的脸,皮肤白净,像大多数蛮族女人那样身材丰满。她恭敬地向天浩行礼,因为是第一次觐见大人物,显得有些羞涩。 十四岁不算小,按照北方蛮族的理念,十岁就是成年人。尤其是老祭司选定的弟子,常年跟随学习,各方面能力应该超过同龄人。 “阿蓉……”天浩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问:“你是行巫者?” “是的。”她的声音清脆悦耳。 “现在还不能叫做巫蓉吗?”天浩忽然来了兴趣。“巫”最初不是正式的姓,而是专属于行巫者的代称,后来才逐渐演变为特殊姓氏。而且不是所有行巫者都能使用,只有得到族群长者认可,同族同源,拥有至少祭司以上身份,才能使用“巫”这个姓。 巫且在旁边笑道:“阿蓉现在是预备祭司,她悟性不错,学得很快。” 天浩不禁笑了。 他一眼就能看穿对方那点小心思……巫且虽娶妻生子,却对这个叫做阿蓉的女子给予特殊关照。要知道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得到这种引见的机会,当然也可能因为阿蓉是行巫者,协助他这段时间对城市进行管理,巫且把这种引见当做对她的奖励……总之,这女人应该在行政管理方面有着突出能力,至于其它,只能报以“呵呵”。 “城里的存粮情况怎么样?”天浩想要考校她。 “可以维持到明年秋天。”阿蓉走上前,从桌上拿起一本文册,翻开,侃侃而谈:“上个月,今年的税粮已经送往黑角城,目前城内的粮食供应良好,可以按照基础比例定时发放。但其它村寨的情况不容乐观,以目前统计的数字,总共有三十四个小型村寨缺粮,受影响的总人口超过两万。” “这么多?”天浩有些意外,伸手示意阿蓉把文册递过来,一边翻看,随口问道:“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村寨缺粮?” “他们缴纳了太多超过定额的税粮。”阿蓉低声道:“大王……我指的是上一任大王,规定的税粮额度只是当年收获的百分之三十,可这些村寨缴纳的额度都超过百分之五十,有些甚至达到百分之七十。” 天浩没有再问,他陷入了沉默。 良久,抬起头,天浩看着站在对面的巫且,脸上露出一抹苦笑:“……还记得孚松吗?” 巫且缓缓点头:“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他们现在做的事情与当初孚松做的一样,毫无区别。” 停顿了一下,巫且小心翼翼地发出声音:“其实他们都不是坏人,没有恶意。” 天浩在沉闷中点头,“唔”了一声,问:“所以你把这件事情留到现在,让我来处理?” 巫且垂手站在原位:“您是领主,而且是整个雷牛部的新王,无论任何命令,我们都会毫无折扣坚决执行您的意志。” 天浩摇摇头:“我的事情太多,还是你来负责吧!把这些村寨的头领召集起来,前往磐石城受训。合格的留下继续任用,不合格的直接撤换。让他们明白,想要姓氏只能用功劳交换,而不是从下面的人嘴里挖粮食……码的,老子吃不了那么多。” 最后一句骂出了声,只有这样才能缓解天浩心中的怒意。 他随即补充道:“如果还有人胆敢违令不尊,那就格杀勿论,以儆效尤。” 巫且恭敬地行了一礼:“我这就下去分派人手传递命令。” 天浩微微点头:“去吧,顺便把碎齿给我叫来。” …… 几分钟后,碎齿带着三名年轻护卫走进大殿,在天浩办公桌前两米的位置站定。 正在批阅公文的天浩抬起头,目光越过正朝自己抱拳行礼的碎齿,落到站在他身后的那三个年轻豕人上,饶有兴趣地问:“他们是谁?” 他知道碎齿对自己忠心耿耿,孢子植入体永远不会违反来自主体的命令。碎齿带着这些人过来,应该另有深意。 “主人,他们是我新近挑选的亲卫,都是些很不错的小伙子。”碎齿笑着侧身让开,逐一介绍:“这是炎齿,这是凶齿,还有这小子,个头最大,也最优秀,他叫暴齿。” 天浩从椅子上站起,缓步走到暴齿面前。 这是一个十四岁左右的年轻豕人。很强壮,面目狰狞,长相穷凶极恶。这些形容词在豕人的字典里没有贬义,而是对相貌的正确描述。碎齿推荐的三个年轻人都穿着无袖坎肩,暴齿的魁梧程度超过炎齿和凶齿。他的獠牙又粗又长,被特别打磨成锐利的武器,这使他在面对面肉搏的时候比对手略占优势,以这个充当匕首。 凶齿在三人当中个子最矮,然而他的肌肉异常发达,宽厚的肩膀与背肌连在一起,仿佛因为重量过大压弯了腰,不得不微弓着背。没人能忽视他身上那些充满了爆炸性力量的肌肉,它们被棕黑色的油量皮肤裹住,绷得很紧。炎齿走路的时候双臂下垂,看起来有点儿猩猩,凶悍与敛而不放的力量令人畏惧。 炎齿身材高大,比暴齿略矮,他有着一头铁红色的长发,用发带扎紧,在脑后蓬松散开。年轻的他对天浩行礼过后,就一直高昂着头,这并非傲慢,而是长时间形成的站立习惯, 天浩微笑着与他们一一握手。 挑选有潜力的年轻人加以培养,这是他给碎齿下达的命令。前提是必须具备超过普通人的学识,至少要达到预备祭司的水平。 与南方白人的战争早已证明,光有蛮力无法统治这个世界,科学技术仍是人类社会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第二百九四节 政策不变 “赤蹄城的情况怎么样,工作进展如何?”天浩把目光转向碎齿,认真地问。 “如您预料的那样,一切顺利。”碎齿将右拳横在胸前,恭敬地回答:“城内的所有行巫者都被控制,罪大恶极的当众处死,举报与甄别工作目前完成了百分之九十五,所有被举报者被押往磐石城北部的矿山接受劳动改造。他们现在……” “等等!”天浩皱起眉头,打断了他的话:“你刚才说什么?被举报者?” “是啊!”碎齿一脸憨厚的表情,他反应很快,疑惑地问:“我说错什么了吗?” “你等会儿写一份文件发回磐石城,把这些人的对外名称改掉。”天浩斟酌片刻:“不要叫他们被举报者,嗯……“罪人”,这样比较合适。” 碎齿不明白天浩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来自孢子的思维植入早已改变了他的逻辑走向————永远不要质疑年轻领主的话,哪怕他让自己吃屎,其中也必定蕴含着极其深刻的人生哲理。 “准备一下,过几天带着卫队跟我一起走。”天浩再次将目光扫过三个站在面前的年轻豕人,心情随之平静下来。 赤蹄城的情况正在好转,那里的控制将变得稳固。 接下来的工作重点,是雷角城和其它村寨。 …… 冬神一如既往的降临了大地。它从来都很准时,用驱赶温暖的方式占领这个世界和粗暴,却很管用。人们从未怀疑过这是秋神与冬神之间早已商量好的阴谋————既然我们无法共同执掌权力,那就索性分开,几个月归你,几个月归我。 在黑角城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下雪,来到雷角城后雪已经停了,厚厚的积雪将在未来几个月里覆盖地表,只有春之神的力量才能将它们融化。 这是一件好事,意味着明年春天有足够的融水喂饱农作物种子,来年的庄稼收成值得期待。 平心而论,天浩不喜欢雷角城。然而现实逼迫他改变固定习惯,把这里当做长久的居所。 无论从地域还是统治方面来看,雷角城都比磐石城更适合成为部族主城。 至少现在是这样。 十八万零三百二十二人,这是最新的城内人口统计数字。 其中半数以上是豕人,也就是去年战争的产物,属于牛伟邦的战利品。 随着天浩一声令下,对雷角城的全面改造开始了。 赤蹄城的维稳与结构调整工作基本上结束,老太婆桂花带着宣传队百分之八十的人赶往雷角城,同时抵达的还有大量政治委员。他们很辛苦,照目前的情况来看,估计要一直忙碌到明年夏天,甚至更久。但他们毫无怨言,他们是年轻领主身边真正的狂信者,拥有号召并将这种信赖执念传递给更多人的强烈欲望。 目前的工程任务有两项:修建道路,采掘泥炭。 雷角城、赤蹄城、磐石城,这是一条连贯的路线。 雷角城与赤蹄城之间一直有道路连通,然而路况很糟。泥石流、雨水、落石,再加上人口稀少导致两城之间来往不多,与其说是道路,不如说是看上去勉强像路而已。 天浩要求对道路全面拓宽、夯实、平整,新设的技术部门对此有着严格要求,只是限于季节影响,只能临时征调两千名豕人,对两城之间的道路进行粗略维护,等到明年春天冰消雪融,再展开全面细致的工程。 采掘泥炭的重要性比磐石城更加紧迫。牛伟邦虽是族长,却从未意识到燃料对一个族群发展起到的作用。雷角城附近的树木早已砍伐一空,“伐木者”这个行业存在于所有族群,在雷角城也不例外。尽管有着磐石城大规模使用泥炭的先例,牛伟邦在雷角城推行类似做法的行为却一再遭到阻碍。这其实不难理解,已经形成的利益圈永远不会放弃现有收益。 巫源杀光了除天浩之外雷牛部的所有王位继承人,算是变相给了天浩很大的好处。 然而这还不够。 征调两万名豕人的命令于昨天傍晚发布,天浩身边的团队执行力很强,当天晚上开始动员和准备工作。 在天浩押送巫源前往黑角城的这段时间,天峰从磐石城派来了三千名精锐战士,他们带来了大量物资,主要是盐和鱼干,以及各种腌制蔬菜。 这是天浩执掌代理族长之位后在雷角城的首次大规模行动。得益于来自磐石城大大小小行政官员的强大执行能力,加上分批改造军队的做法,一道道命令得到了实施。 女人们被动员起来,从半夜开始制作食物。主要是面饼,面粉与杂粮为七比三,巨大的面团在木盆里揉捏,因为含有大量麸质,颜色有些偏黑,手指捏上去能触摸到很多颗粒。膀大腰圆的女人们把面团揪成一个个拳头大小的剂子,在案板上用擀面杖摊平。 肉馅略复杂些,是鱼肉剁碎后掺入姜末和萝卜制成。两周前,从磐石城运来了多达好几吨的冻鱼。这些来自海洋的高蛋白物质在船上就经过处理,剔除了内脏。冬季不用担忧腐烂问题,运到雷角城的冻鱼被人们用钢斧劈成大块,再用石磨碾碎,连骨头带肉,变成一堆堆粉红色的肉泥。 萝卜的做法跟肉泥差不多,磨坊内部有暖炉供温,菜泥和肉泥不会冻结,加上简单的佐料,用面皮裹住,或烤或烘,很快备齐了足够两万豕人消耗一整天的食物。 以文明时代的眼光来看,这种馅饼很粗糙,味道也只能算是一般。但谁有不能否认这是很好的食物,有盐,油水十足。配上一碗萝卜和鱼头混合熬成的浓汤,趁热喝下去,浑身暖洋洋的很舒服。 早晨六点,所有豕人在刺耳的哨声中起床,按照预先编好的队伍顺序来到广场上领取食物。 从被俘后来到雷角城,这些豕人的生活完全被固定化。牛伟邦不是一个冷酷的人,可他毕竟是雷牛部的王,无论任何时候都要首先考虑自己的族人。他一方面希望这些豕人能融入族群,一方面却无法摆脱固定思维,一直将豕人战俘当做奴隶。 这不完全是他的错,战利品意味着收益,雷牛部的贵族都想从中得到好处。在他们看来,战俘就是战俘,根本没必要改换身份让这些豕人成为雷牛部新的补充。 只要不是我们的人,使用起来就不需要顾忌道德之类的问题。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尽量从他们身上榨取最大的好处。 幸好牛伟邦没有丧心病狂,也不赞成这些贵族的意见。他在豕人的问题上与天浩看法一致————短时间内不能给与豕人正式族员身份,必须用时间和劳动让他们换取生存位置。遗憾的是,牛伟邦在“劳动改造”方面不具备天浩那种全方位眼光,同样是让豕人承担大部分体力劳动,战俘们却丝毫没有尊严,只能在半饥半饱中努力挣扎。 “不能让下面的人吃得太饱”,这是野蛮人贵族普遍的看法。吃饱了就会胡思乱想,不是琢磨着乱七八糟的念头,就是觉得生活不够味儿,还想要得到更多。只有那些勉强能吃上饭,却不能吃饱的平民最容易管理,区区一个馒头就能让他们满足,甚至还会跪下来趴在你面前哭喊着感激涕零。 顺序领取早餐豕人们惊呆了,他们对拿在手里的食物产生了疑问。 “……这……这是肉饼?” “实在太好吃了,有油,还有盐,我从没吃过这么美味的东西。” “这是真正的鱼汤啊,瞧瞧这是什么,好大的一个鱼头。” “我说,不过年不过节的,干嘛给我们吃这么好?” “该不会是断头饭,吃完这顿就杀了我们吧?” 豕人们每十人为一组,蹲在地上吃饭。议论声越来越大,人们的怀疑和顾虑也在不断加重。尽管政治委员和各队队长之前已经说过新的劳动规则,他们仍然心存疑虑。 今天的早餐时间为四十分钟,这是天浩与碎齿等人商议后的结果————给他们一些时间适应,消除心中的困惑。 相同外表的人看起来就是亲近,一些胆子较大的豕人主动向豕人卫兵打招呼,事先得到允许的卫兵纷纷点头应和,双方很快拉近关系,攀谈起来。 “雷牛族的族长已经换了,不是以前那个,现在的族长是磐石领领主。” “你们有福了,以后每天供应的口粮都是这个标准。只要好好干,用不了几年就能在雷角城安家,有一套属于你自己的房子。” “你问我怎么才能当上雷牛族的兵?哈哈哈哈,我跟你们不一样。我以前是钢牙部崮山寨的人。那时候苦啊,一年到头没几顿能吃饱,还得出去帮着其它部落打仗。我们头领觉得这样下去不行,就带着我们投了磐石城,从那时候才有衣裳穿,有肉吃。” “想当兵没问题啊!前提是你得听从我们领主大人……不,他现在是族长,得听他的安排。我跟你说,平时踏踏实实干活,别跟着其他人瞎起哄,只要肯卖力气,族长大人少不了你的好处。” 现身说法比任何宣传都管用。 舌灿莲花的好听话比不过一顿美食。 天色放亮的时候,两万名豕人出发了。他们在各自队长的带领下前往北方矿场,在那里寻找属于自己的未来与希望。 …… 半小时后,两个神情恼怒的中年男子走进族长府邸,要求面见代理族长。 木制王座很大,天浩将身体向后一考,双手平放在椅子的扶手上。他注视着在卫兵带领下走进大厅的这两个人,微微地笑了。 他们穿着做工精致的兽皮袍子,透过胸前交叠的衣襟,可以看到穿在里面的棉布衣服。无论款式还是材料,都代表着财富与地位。 左边的男人大约四十岁左右,体格健壮,头发大部分颜色已经变白,他大步走上前,他神情阴郁,略点下头,算是行礼:“在下牛云涛,见过族长大人。” 右边的男人紧跟其后,他的外表看上去介于三十至四十岁之间,神情很倨傲,一直皱着眉头,满脸不悦,语气生硬,自我介绍非常简单,丝毫谈不上什么礼节:“我是牛则宇。” 天浩用平静的目光扫过这两个人,淡淡地问:“你们找我有什么事?” 他不认识这两个人,却听过他们的名字————牛伟邦有三个妻子,之前两个均死于难产,现任的妻子被巫源杀害,牛云涛和牛则宇分别是第二与第三任妻子的父亲。 北方蛮族十岁即为成年,处于子嗣方面的考虑,像牛伟邦这样的部族首领通常很早就会结婚。十一、二岁的新娘在各个部落比比皆是,毫不为奇。 牛云涛为人老成,他轻轻咳嗽一声,阴郁的神情表明他正在控制情绪:“大人,您打算征用我的奴隶多长时间?” “征用?” “你的奴隶?” 天浩很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却故意不点破,疑惑地问:“你指的是什么?” 牛则宇要年轻一些,脾气也不太好,他盯着天浩,直截了当地说:“你从城里征用的那些豕人,其中有四千人是我的家奴。” 牛云涛神情有些尴尬,按照原来的打算,应该在稍后再把事情挑明。但他显然没有料到牛则宇当面就把话说开,现在已经无法缓和,略微思索了一下,他只能附和道:“我的家奴也被大人您征用了,只是数量没那么多,总共一千人。” “家奴?”天浩仔细琢磨着这个词,脸上笑容不变:“听你们的意思,今天被我派出去的那些豕人,其中有你们的奴隶?” “是这样。”牛云涛连忙回答。 牛则宇点点头头,“唔”了一声,倨傲的神情略略有缓和。 “没想到雷角城竟然还有奴隶?”天浩笑声变得冷淡下来:“牛伟邦活着的时候,从未告诉我有这种事。” 很简单的一句话,牛云涛和牛则宇脸上瞬间变色。 第二百九五节 我买了他们 “他们的确是我们的奴隶。”牛云涛连忙从衣袋里拿出一卷兽皮,解开系绳,将其展开,指着兽皮上的文字连声辩解:“这是上一任族长把那些豕人卖给我的凭证,这上面还有他的亲笔签名。” 牛则宇同样拿出一卷兽皮,他语气森冷:“你自己看吧,这是我的奴隶购买凭证。” 说着,他发出冰冷的威胁:“年轻人,别以为坐上这个位置就能为所欲为。你只是代理族长,没有得到陛下认可并签发文书以前,你只能代管雷牛部。” 炎齿分别从两人手里接过兽皮卷,转身递送到天浩面前,年轻的代理族长随手接过,将其展开,冷漠的目光从兽皮上迅速扫过,他抬起头,注视着站在面前的这两名申诉者。 “奴隶……”天浩将两张兽皮合在一起,随手放在王座旁边的茶几上:“真没想到,堂堂雷牛一族,居然还有奴隶?” 无论大陆南方还是北方,无论任何王国还是部落,都有奴隶存在。产生的原因很多,可无论白人还是蛮族,奴隶数量都很少。以整个牛族为例,充其量也就是几千人。 “请告诉我,你们哪儿来这么多的奴隶?”天浩眉头舒展了一下,随即皱起,问题很直接。 “买的。”牛则宇神情笃定,他眼睛里闪烁着意义不明的微光:“大王前往赤蹄城之前一个多星期的时候,召集了城内的一些人,我们也在其中。大王当时拿出三万名豕人拍卖,所以才有了这些努力。” “拍卖?”天浩微怔了一下,随即皱起眉头:“他把三万名豕人全部当做奴隶卖掉?” 牛则宇肯定地点点头:“是的。” “为什么?”天浩眉头皱得更深了。 牛云涛连忙插话进来:“豕人的胃口太大了,他们消耗粮食的速度非常惊人。上次出战后,城内的存粮不多了,大王几次召集我们商议,大家都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所以……” “所以牛伟邦就把这些豕人当做奴隶卖给你们,因为他没有粮食,养不活这些食量很大的废物?”天浩听懂了对方想要表达的意思,于是打断牛云涛的话,顺着把后面未完的内容加以补充。 “对,对,对,就是这样。”牛云涛弯着腰,连连点头,脸上显露出谄媚的笑。 “我懂了,这些豕人是你们的私产?”天浩跟随着对方的节奏,面露微笑,恍然大悟。 年轻代族长的态度比起之间明显有了改变,牛则宇心中的戒备也略有放松。他偏过头,飞瞟了一眼站在旁边的牛云涛,看到对方按照事先约定的眨了下眼。 牛则宇很快变得安定下来,他觉得事情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尤其是新任的代理族长很年轻……于是笑了。 “大王是个好人,巫源竟然狠心将他杀害,真正是该千刀万剐。”牛则宇绷紧了下颌,整个人看上去严肃又庄重:“大人,我们没有想要冒犯您的意思,我们只是在争取自己的正常权益。您初来乍到,对雷角城的很多事情并不了解,我们不怪您。只要把问题说开,把我们的奴隶放回来,这件事情就算过去了。” “……你说的有道理。”天浩的表情有些无所适从,甚至可以说是有些惶恐。他试探着问:“照你们刚才说的,我只征用了四千名奴隶,大王卖出去的豕人多达三万,这些人……我指的是奴隶,他们在哪儿” 牛则宇和牛云涛再次互相对视,得意的目光稍一碰撞立刻分开。牛云涛变得有些激动,他感到血气涌到脸上,语速随之加快:“他们被别的贵族买走了,都在城里。” “原来是这样……”天浩低头自言自语,他的声音越来越小,似乎陷入沉思。 沉默持续了半分钟,这对牛则宇和牛玉涛来说很是煎熬,也颇为提心吊胆。 良久,牛则宇上前半步,上身微倾,试探着问:“大人……” 天浩仿佛从梦中惊醒,连忙抬起头:“怎么了?” “我能不能……提个小小的建议?”牛则宇脸上堆起笑容。 “你说。”天浩的表现完全符合不谙世事,初掌大权,却没有太多经验,面对问题手足无措的年轻人。 “大王已经去了,雷牛部必须有一位新的族长。既然大王临终前传位于您,就肯定有他的理由。我们对此毫无异议,也愿意服从大人您的命令。只不过……有些事情……我们……能不能商量商量?”牛则宇的话语充满了诱惑:“用泥炭代替木柴不是一个太好的主意。我无意质疑大人您的权威,只是这道命令……能不能稍微通融一下?” 他完全没有看出天浩眼眸深处闪过的那一丝戏谑。 牛云涛也凑了上来,急急忙忙地说:“大人您刚刚接替族长之位,各种事务千头万绪,您没必要把精力放在泥炭这种小事情上。如果……我说的是如果,大人您一定要用泥炭代替木柴,这些小事情完全可以交给我来处理,我保证办得妥妥帖帖,让您挑不出毛病。” 牛则宇完全没有想到牛云涛会说出这种话,他有些发急,毫不客气用胳膊肘拐了同伴一下,恶狠狠瞪了对方一眼,以同样急迫的语气道:“大人,这些事情我也可以做……我……我可以做的比任何人都好。” 牛云涛面皮紧绷,他怒视着牛则宇:“你什么意思?” 牛则宇丝毫不肯相让:“都是为大人效力,何必分什么彼此?” “你……” “够了!” 天浩打断了正在争论的两个人,他宁定地问:“除了这些,你们还有什么要求?” 之前佯装软弱不是为了做戏,只是想要略微放松,顺便看看自己这个代理族长在这些家伙心目中真正的地位。 不知道为什么,牛则宇忽然觉得心神不定。他用力甩开牛云涛揪住自己袍子的手,面对天浩,讪笑着回答:“……那个……没了,只有这些。” 天浩把视线转到牛云涛身上:“你呢?” 后者张了张嘴,显然还想说点儿什么,他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最终还是闭上嘴唇,一言不发。 天浩恢复了之前专注冷漠的神情:“既然你们无话可说,那我就说说我的想法。” “据我所知,牛伟邦不是那种会把平民变成奴隶的人。”天浩从鼻孔里发出表明自己态度的冷哼,他的坐姿比之前更加放松:“你们口口声声是他把豕人俘虏卖掉……证据呢?” 年轻领主脸色变得飞快,从冷漠到软弱,从迷茫到强硬,前后不过几分钟之间,牛伟邦的两位老丈人觉得脑子无法跟上这种变化。牛云涛张口结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牛则宇要好一些,他脸上阴晴不定,试探着问:“大人,您这是什么意思?” “既然是人口买卖,就必须手续齐全。”天浩从旁边茶几上拿起那两卷兽皮,毫不客气地扔在地上,冷笑道:“我很佩服你们的胆量,竟敢用这种伪造的东西在本王面前招摇撞骗。” 得到族长之位后,天浩第一次在公开场合以“王”自居。 牛则宇和牛云涛并未察觉年轻族长在称谓上的改变,他们真正注意的是“伪造”这个词。两个人同时神情骤变,浑身一颤,随即整个人变得紧绷。 牛则宇眼角的肌肉抽搐了几下,尽管心中充满了恐惧和愤怒,他仍然强迫自己释放出微笑:“大人,您是不是弄错了……” “你好像忘记了本王的身份。”天浩毫不客气打断了他的话,左手杵在膝盖上,将上身前倾,身形整体姿势极其富攻击性和威严:“我是雷牛族的族长,你应该称呼我为“殿下”,而不是什么大人。” 牛则宇心中的愤怒越发加剧,同时而来的还有羞辱。他深深地看了一眼坐在王座上的天浩,按捺着想要扑过去捏断对方脖子的冲动,极不情愿地做出妥协:“……殿下,我……” “跪下去!”天浩再次打断他的话,抬手指着坚硬的地面,发出森冷的声音:“这不是觐见本王应有的礼节。跪下,跪在地上说。没有得到本王的允许,永远不准站起来。” 牛云涛在旁边看傻了眼,没有人催促,他双膝一弯跪了下去。这动作对他来说毫无困难,人老了就经验丰富,虽是简单的几句话,却足以让他从中判断出大量信息,及时作出正确选择。 牛则宇神情变得冷厉起来,他站在原地没有动,脸色铁青:“你只是代理族长,没有得到陛下的认可,你永远不可能成为雷牛之王。” “这就是你欺上瞒下从中骗取好处的理由?”天浩冷笑着反唇相讥:“一万个豕人,全都是你的奴隶……你的胆子真的很大。” 兽皮卷上注明了购买豕人奴隶的总数,牛则宇一万个,牛云涛五千个。 “这是牛伟邦卖给我们的。”牛则宇气急败坏,声色俱厉。 “是的!是的!他们的确是大王卖给我们的奴隶。”牛云涛跪在地上连声附和,他捡起兽皮文书,指着上面的落款连声辩解:“殿下请看,这是大王的签名。” “区区一个签名有什么用?你们懂不懂族里的规矩?”天浩平静地说:“大宗交易必须有族长加盖印章才行,好好看看这两张买卖文书,族长之印在哪儿?” 牛则宇的心猛然往下一沉。 他知道这是个疏漏,却也是没有办法弥补的漏洞。 唯一能做的补充,就是尽量辩解:“大王当时把豕人卖给我们的时候可能是忘记了加盖印章。不光是我们,还有其他人的奴隶买卖文书都一样。大人……殿下您如果不信,可以把所有买过奴隶的人都叫来,当面对证。” 天浩忽然大声笑了起来,他的笑容癫狂又妖异,张扬中透着酣畅淋漓:“哈哈哈哈,你以为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吗?” “当面对证?你以为人多就能稳赢?” “你以为你们做的很巧妙,本王什么都看不出来,被蒙在鼓里吗?” “三万个豕人奴隶,你们的心真够黑的。” 笑够了,天浩用力捏了个响指:“把他们抓起来。” 等待已久的炎齿和侍卫们一拥而上,将牛则宇和牛云涛的双手反拧,用力按倒。 所有侍卫都是豕人,他们凶悍到极点,彪悍体格超出了牛则宇和牛云涛对豕人的正常认知范围。炎齿一把抓住牛则宇的肩膀,在这种粗暴且不可抗拒的巨力面前,他连保持平衡都无法做到。身体就这样被拎高,双脚离开地面,紧接着后腰也被扣住,整个人从直立状态变成向前倾斜,被按住肩背从空中跌落,膝盖砸中坚硬的地砖,牛则宇觉得自己的骨头快要碎了,痛得嘶声惨叫。 牛云涛也被按在地上,他的脸上全是尘土,因为按得太紧,过于用力,额头被撞破,右边嘴角和面颊也出现了大片擦伤。 人类的大脑很奇妙,总会在某个特定场合灵光闪现,让你在混沌与迷茫中拨开迷雾,看清现实。 剧痛刺激着牛则宇的大脑,让他从恐惧中清醒过来。 奴隶! 新的族长! 一副副记忆画面在脑海里出现。 那个时候,从赤蹄城传来了牛伟邦的死讯。整个雷角城沉浸在悲痛之中。 牛则宇和女儿对巫源恨得咬牙切齿————是他让妻子失去了丈夫,让一个高高在上的国丈变成了普通贵族。恨意是如此强烈,以至于天浩押送巫源从赤蹄城前往黑角城,在雷角城暂作停留的时候,牛则宇甚至想过要带人冲进监狱,亲手砍下巫源的人头。 就是在那个时候,牛则宇见到了天浩。 他很惊讶,强大的磐石领领主竟然如此年轻。对比自己,牛则宇产生了强烈的不满。他很嫉妒,却只是嫉妒,没有想过其他方面,更没有取而代之之类不切实际的念头。 失去了族长,雷角城变得人心惶惶。 第二百九六节 局 城内的整体秩序还算稳定。天浩下达了临时管制令,由廖秋带领军队全权负责,为期两天的简单整肃过后,他带着巫源离开雷角城,前往牛族首都。 那时候,关于这个年轻领主的各种故事纷纷在雷角城传开。 他是所有故事里的主人公,英明神武,英俊智慧,带领族人解决了各种问题,引领磐石寨变成了今天的磐石城。 这些故事在牛则宇看来不值一提,甚至连冷笑的兴趣都没有。他是过来人,虽是继承祖先的姓氏,却是不折不扣的贵族。牛则宇很清楚什么叫做“造势”,他只是觉得极不甘心————为什么天浩的崛起必须以自己的女婿死亡为代价?我和我的家族本该有着光明辉煌的未来,我的孙子将成为雷牛部的王,家族世世代代统治这个地方。可现在,一切都化为泡影。 牛则宇对巫源的恨意是如此强烈,即将失去权力的恐惧更令他对周围的一切毫无安全感。 既然无法得到权力,就必须尽可能得到更多的财富。 金生与牛则宇很熟,他的商队经常往来于雷牛部各个城寨之间。有人说他是牛伟邦安排的商贸代理人,却只是捕风捉影,没有依据。牛则宇在看人方面自有一套办法:金生的商队与天浩一起进入雷角城,年轻领主押送巫源前往黑角城,金生仍然留在雷角城内销售货物,这本身就足以说明问题。 贵族历来是商队的重要客户,金生每次来到雷角城,都会宴请包括牛则宇在内的雷牛部贵族,在友好快乐的气氛中谈妥一桩桩生意。 牛伟邦虽然死了,生活却仍要继续。 很自然的,众人在在宴席谈起了关于新王的话题。 “大王就这样去了,不知道新族长会不会像大王之前那样照顾我们?” “我听说大王临终的时候把部族交给磐石领领主,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他这次从黑角城回来,会成为新的雷角之王。” “我看你是糊涂了,新王必须得到陛下的认可才能即位,他现在只能是代理族长,必须等到明年选出新的陛下,颁布诏书才行。” 雷角城与磐石城是两个地方,牛伟邦与天浩之间的私交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有类似的想法。雷牛部在这片土地是上繁衍生息至今,继承祖先爵位的贵族多达数十,包括牛则宇和牛云涛在内,他们有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对于新晋贵族、有功者、从底层社会一步步爬上来的人有着强烈抗拒意识。就好像原本属于自己的领域被陌生人闯入,强行占据。 站在大家都是同族的立场,说不上是敌意,却有着很强烈的反感。 话题很快转移到奴隶方面。 “大王留下那么多的好东西,这应该是我们的才对。” “别的不说,光是城里那些豕人俘虏,就该归咱们所有。” “没错,豕人应该是我们的奴隶。” 没人知道宴会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酒。这种奢侈品价格昂贵,平时偶尔喝到一杯已经很不容易。酒精刺激着大脑,牛则宇觉得浑身发热,说话也变得肆无忌惮,因为其他人说话比自己更加狂放。 “听我说,这是个机会。我们可以把那些豕人都变成奴隶。” “你在开玩笑吧?” “我说的是真的,巫源杀了大王,现在下面的人只关心磐石领主什么时候即位,没人过问那些豕人。俘虏是没有档案的,只有一个大概的数字。我们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弄几张奴隶买卖证明。” 牛则宇感觉自己的大脑被魔鬼撕开了一个口子。 是啊,没有来自上层的监管,这是绝好的权力交接空挡,只要抓住时机巧妙利用,就能从中捞到一大笔好处。 “只要在购买文件上注明交易时间,再加上大王的亲笔签名,一切都不是问题。” “签名可以伪造,我掌管部族档案馆,那里有很多文件都有大王签字,只要照着样子模仿着誊写,跟原件没什么区别。” “至于有没有大王的戒指印章并不重要。现在是特殊时期,那个磐石领的年轻小子想要掌控雷牛部,就必须得到我们的支持。只要他的脑子没有坏掉,就不会在这个时候惹是生非。你想想,咱们牛族从来就是死者为大。牛伟邦尸骨未寒,那个小领主在王座上连屁股都没坐稳,他敢不承认这些奴隶买卖文件的真实性吗?别忘了,他只是一个人。可咱们呢?只要今天在这儿的所有人都买下几百个豕人奴隶,这件事就是咱们说了算。” “没错!一个人犯事儿,一个人砍头。一堆人犯事儿,谁也不敢把我们怎么样。这叫法不责众。何况他还不是真正的雷角之王,只是一个代理族长。” 当天的宴会很快变成了分赃大会,一张张兽皮文书誊写伪造,从战俘变为奴隶的豕人总数多达三万五千。好处人人都想要,也不知道是谁多嘴多舌,这个秘密很快扩散开来,更多的人得到消息纷纷加入。具体情况牛则宇不是很清楚,据他的估算,私下签发的奴隶买卖合约非常多,累积到现在,总数不会少于六万人。 情况有些失控,可越是这样,牛则宇就越是觉得心安理得。 大家都参与了这场争夺财富的盛会,就意味着自己的安全系数更高。 如果不是天浩下令对所有豕人进行整编,今天凌晨派出两万名豕人前往矿场采掘泥炭,牛则宇永远不会主动走进族长宅邸。 现在,他被狠狠按在地上。 “你不能这样。”牛则宇从炎齿如山一般沉重的按压下拼命仰起头,扯着脖子尖声惨叫:“我女儿是牛伟邦的妻子,她……她是王后,你不能这样对我。” 这是他最后的倚仗。 牛云涛在旁边同样被死死按住,整个身体紧贴着地面,他侧着脸发出惊恐的喊声:“还有我……我女儿也是王后,牛伟邦的上一任妻子就是我女儿。” 天浩坐在王座上,低垂着头,如雕像般沉静地注视脚下。 “把他们的手砍下来。”足足静默了半分钟,他发出残忍的命令。 炎齿带着凶神恶煞的侍卫分别将两人的胳膊拉开,举起锋利的长刀,在牛则宇和牛云涛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中凌空劈下,断开的肢体伴随着鲜血弹开,失去控制的两个人在血泊中尖叫翻滚。 “你们的胆子可真大,连部族之王的签名也敢伪造。”天浩面无表情扫过血腥的现场:“难道你们不知道这是死罪吗?” 鲜血从体内急剧流失的感觉非常可怕,仿佛身体里一下子清空了很多东西。牛则宇仰面朝天躺在地上,尽可能不让断臂伤口触碰到石板,他拼命半扭着身子,从喉咙深处涌出堪比受伤野兽的嚎叫。 “……是你……是你在背后主使。” “你是故意的,金生……他是你的人!奴隶买卖是个骗局,你……你想把所有人都骗进来……才好……下手……得到雷角城……还有,族长的位置。” “我要揭穿你的真面目……啊……我的手……我要你为此付出代价。” 他虽然贪婪,却并不愚蠢。痛苦和后悔结合起来是一剂良药,牛则宇在惨痛中找到了真实答案。 天浩将身体后倾,靠在王座上,缓缓闭上了双眼。 炎齿虽然年轻,却在碎齿那里接受过长达好几个月的训练。他知道这是年轻族长开始思考的标志,于是一个字也没有说,同时用目光示意其他侍卫与自己一样,手持长刀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任由被砍掉双手的牛则宇和牛云涛不断发出惨叫和呻吟。 过了近两分钟,天浩睁开双眼,淡淡地吩咐:“杀了他们。” “不……你敢……”牛则宇怒目圆睁。 “求求你,饶了我吧!我愿意拿出……”牛云涛在痛苦中连声哀求。 话未说完,手起刀落,两颗头颅带着碎骨渣子和血水在地板上翻滚,画出一圈鲜红的湿痕。 炎齿和侍卫们将人头捡起,摆放在距离王座三米左右的地上。 看着残破的死者遗骸,天浩眼里闪过一丝本能的厌恶。 控制一个群体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整个群体都变成自己人。 牛伟邦死了,他留下巨大的权力空间,雷角城的贵族肯定要为此展开争夺。他们不会在意年轻族长前面的“代理”两个字,只会按照他们喜欢的方式瓜分雷角城。 有廖秋率领军队在明面上坐镇,这些人不敢乱来。 然而粮仓里的老鼠仍得抓出来才行。 平俊的情报部一直与商人金生有接触。说起来,这种接触其实金生主动提出要求。他虽是巫源的人,却不是巫源的狂信者。金生有自己的利益,与其说他是巫源的心腹,不如说是固守着底线的合作者。 酒精是能让人说真话的最佳药剂。一百坛苹果酒,一场丰盛的宴席,再加上参会者都是身份对等的雷角城贵族,他们认为这是专属于自己的圈子,说话肆无忌惮,同时也是谋划着对付天浩这个年轻代理族长的最佳时机。 金生选择恰当时机抛出了“买卖豕人作为奴隶”的话题。 酒到半酣的贵族们一拥而上,丝毫没有察觉这是一枚隐藏很深的毒饵,毫不犹豫张嘴吞了下去。 杀人需要理由,即便是天浩也不能乱来。 伪造族长签名是重罪,没有得到允许擅自买卖人口(超过五人以上)也是重罪,利用权力侵占公共财产更是重罪。数罪叠加,就是死罪。 “你们这些该死的混蛋!” 没有任何预兆,天浩猛然从王座上跃起,一把抓住放在地上的牛则宇人头,带着说不出的狂怒狠狠砸下,然后拔出随身佩刀,追逐着在地板上滚落的头颅,一劈两半。 “每年都有那么多的平民饿死,你们却视若无睹。” “廖秋和刚典领兵出征的时候,你们在哪儿?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们的家族没有派出任何人参战,现在却要强行分走这么多的豕人,真正是厚颜无耻。” “一直以来,雷角城的居民只有七万人。你们在各处私建村寨,藏匿人口,拒绝缴纳粮税。牛伟邦顾及面子,没有对你们进行惩戒,现在轮到我了,你们觉得这一套还有用吗?” “既然你们敢做,那么我就敢杀!” 天浩双脚分开站在原地,手中紧握着佩刀,力量如此之大,似乎要在坚硬的握柄上留下指印。他神情严肃,脸上皮肤紧绷,眼眸深处却透出残忍狂热的目光。他缓缓抬起胳膊,举高持刀的右手,低下头,伸出舌头,舔着溅在钢刀背面的血。 “传令下去,按照名单抓人,然后抄家,公开处决。” 在他的身后,炎齿与侍卫们单膝下跪,恭恭敬敬齐声允诺。 …… 伴随着“吱吱嘎嘎”的绞盘声,高大的城门徐徐合拢。 廖秋和刚典分别带领所辖军队,迅速控制了城内的主要通道。 总共六十三户,这是名单上的数字。 所有贵族都是继承祖先功绩的后来者,有万人首,也有城主。他们只有头衔,却没有封地。其中有混吃等死懒惰无能的家伙,也有苦心经营新建村寨,梦想积累人口过万,成为真正城主,重现祖先荣光的奋斗者,然而在年轻族长的冷酷命令面前,他们没有任何区别。 贵族身份是他们的原罪。无论好人还是坏人,无论想趁机捞一把还是想以豕人奴隶作为村寨发展基础,在天浩看来都是罪无可恕。族长之下不容许有第二种声音,他们连这个道理都不懂,死了也是活该。 从老人到孩子,无一遗漏,总数多达五百三十九人。 他们逃不掉,之前也没有任何预兆表明新任族长会突然动手。 在抓捕过程中有一百多人因为反抗被杀,他们的尸体被强壮的豕人士兵用长矛挑起,竖立在各个街口的醒目位置。 其余的人全部押往城市中心广场。 第二百九七节 王者之行 简易行刑台很快搭建起来,总共多达五处。 多达数百名重刑犯依序排列,从广场侧面入口一直排到远处的街角。 所有宣传队一起出动,每三人为一组,手持铁皮喇叭在大街小巷滚动广播。他们前一天就熟背了全部内容,从这些贵族的祖上开始,一直讲到现在。重点是他们有罪,企图瞒骗年轻的雷牛之王,从广大平民手中强夺不属于他们的东西。 “他们利用权力想方设法骗了你们的地,逼迫着你们为他们耕种。好好想想吧,你们辛辛苦苦一年到头,能得到多少粮食?” “你们都曾为了一口粮食卖儿卖女,你们又得到了什么?区区几十公斤粮食,还不到过完冬天就全部吃光,第二年该怎么过?” “是因为你们懒惰吗?还是因为你们干活儿的时候不肯卖力?你们为什么不想想这究竟是为什么?” 《独臂女》是磐石领宣传部新编的话剧。按照天浩的规定,每七个人为一个剧组,现场配合大量铁皮喇叭,以雷角城为核心,朝着周边领地所有村寨展开辐射式表演。 剧情很简单:一个身材壮实,相貌美丽的牛族少女原本拥有幸福的家庭。父母关爱,兄长照顾,她生活得很快乐,操持农活方面也是一把好手。村里的一个小伙子喜欢上了少女,两个人恋爱,双方家庭也商议着等过两年攒些粮食就给孩子成婚。偏偏遇到天灾,粮食歉收,一个贵族邀约少女的兄长外出狩猎,结果兄长被野兽咬死。在那个缺粮的冬天,母亲迫不得已自卖自身,换了十公斤粮食,却远远不够家里消耗。这时候贵族主动找上门,开价五十公斤粗粮买走了少女。 她后来才知道兄长是贵族故意派人杀死,伪造现场。 少女逃出了贵族的宅院,却在逃跑过程中被砍断左臂,从此隐居山林。 痴心小伙为了在那个悲惨的冬天筹集粮食,前往族群主城报名参军。他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得到部族之王赏识,成为了千人首。当他带着荣耀和战利品返回家乡,却发现心爱的姑娘已经不在,她的父母早已死去。 为排解心中忧愁,新任千人首上山狩猎,在深山老林中意外邂逅独臂少女。她依靠野果、昆虫和小兽为食,苦熬日子,一直等到现在。少女向千人首哭诉了一切,千人首怒火中烧,两个人连夜离开村寨,前往部族主城向大王求助。 部族之王是个英明公正的人,他派兵抓住狡猾的贵族,当众宣判,将邪恶的贵族全家砍头,分配财产给少女作为补偿,独臂少女与年轻千人首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很普通,很现实,很大众化。 在这个几乎没有任何娱乐的蛮荒时代,简单的吟唱就能成为流行乐,更不要说是这种多人表演,加上旁白配音的话剧。 总共五个七人剧组,从天浩下令抓人抄家的同一时刻,分别在雷角城内的五个街区公开表演,立刻吸引了全城百姓的注意力。 他们像五块具有强大力量的超级磁石,把所有人牢牢吸附在表演平台周围,从中午到晚上循环演出,收获了无数的掌声、泪水、欢呼、咒骂…… 按照天浩的命令,公开处决贵族们的速度要刻意延缓,每砍一颗人头都要计算时间。杀死这些人的时机不能早也不能晚,必须配合在旁边平台上表演的《独臂女》话剧,等到英明的部族之王出场,下令严惩贵族的时候,刽子手也同时在处刑台上挥舞钢斧,将其斩杀。 在绝大多数北方蛮族心中,家破人亡的惨剧总是与饥饿联系在一起。因为立场和自身所在圈子的种种局限,他们很少,甚至从未思考过这其中的关联。马克思不属于这个时代,卢梭和孟德斯鸠是另外一个时空的过客,克伦威尔与李自成的名字更是陌生……天浩一直觉得自己很幸运,这些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的野蛮人在如此严酷环境下生活,居然没有造反,而是苦苦忍受,直至今日。 没有造反的都是好人,因为他们需要一个英明、伟大、仁慈的君主。 阿菊带着三千名从磐石城而来的牛族妇女,早在天浩前往黑角城的时候就在这里扎下了根。还是沿用以前的老办法,挨家挨户的嘘寒问暖,拉家常问情况。女人和女人之间总是比男人更好交流,老人和孩子对女人也没有那么强的戒备心理。一把苹果干,几个看上去就惹人喜爱的白面馒头,一小袋盐……以磐石城强大的后勤供应和生产能力,这些礼物成本极其低廉,却收到了极好的效果。 所有罪恶都是那些该死的贵族所为。 巫源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大王那么好的人,他竟然下得了手,还杀光了大王全家。 雷角城里仍然还有恶人,新的雷角之王就是神灵派来拯救你们的使者。 傍晚,豕人工程队返回的时候,天浩也在大队护卫的簇拥下,离开王宫大殿,开始了他对雷角城的首次巡游。 他穿着一件做工精致的熊皮坎肩,扎着腰带,外面罩着一件鹿皮袍,宽大又暖和,整个人显得很精干。亲卫们环伺周围,手持火把,以年轻的代理族长为核心,照亮了半径五米左右的范围。 队伍里夹杂着十几辆牛车。 黑夜之神显然对他特别眷顾,这个夜晚没有下雪,几乎没有风。 天浩当然不会告诉下面的人,这是自己长久以来观测天气经验所得,特意选定了今晚外出巡游。 对于王者的畏惧如烙印般深深刻在每个野蛮人心底。看着这支在强大军队簇拥下缓缓而来的队伍,他们纷纷在街道两旁跪下,用卑微且透着几分好奇的目光悄悄打量年轻的新王……很意外,没有想象中冰冷严厉的目光回射。他很英俊,一直在微笑,释放出令人极其舒服的温和。 左前方地上跪着一个中年女子,她双手分开,拢着同样跪拜的四个孩子。她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几个孩子脸上布满了污垢,年龄不等。见状,天浩特意在她面前停下脚步,从旁边侍卫手里接过热气腾腾的馒头,分别递到几个孩子手里。 女人愣住了。 长这么大,她还是头一次收到来自陌生人的礼物。 而且还是部族之王。 天浩转过身,从侍卫手中接过一个藤筐,里面装着一袋米,一袋粗面,一些鱼干,还有一小包盐。他把藤筐递到女人怀里,双手把她从地上扶起,亲切地说:“这些粮食先吃着,以后一切都会好的。” 停顿了一下,他继续道:“如果你男人再敢找你的麻烦,就到王府找我,本王帮你解决。” 说完,天浩笑着转身离去。 愣愣的站在那里,看着他的远去的背影,女人感觉双眼湿润,泪水不受控制沿着脸颊顺流下来。 这就是新的部族之王! 他知道我需要粮食,他知道我带着四个孩子苦苦煎熬。丈夫是个懒鬼,每天躺在家里什么事情都不做,他甚至打算把我和孩子们卖掉,用换来的木柴和粮食安安稳稳过冬。 孩子很懂事,他们围拢在女人身边,八岁的长子抬手为她擦去眼角的泪水,将捧在手里的馒头举高,怯生生地问:“阿妈……馒头,我们……能吃吗?” “能吃,当然能吃。”她使劲儿抽着鼻子,用手背擦着眼睛,忙不迭推按着四个孩子的肩膀,用颤抖的声音连连催促:“跪下,都跪下,快给大王磕头,给大王磕头啊!记住,是大王给了你们活命的机会,是大王帮了我们。” 很多人都看到这一幕。 巡游队伍继续向前。 天浩在一个五十多岁的老者面前停下脚步。 老人只有一条胳膊。他穿着一件肮脏的旧皮袄,被虫子啃咬出一个个破洞,常年没有清理过的头发看上去又脏又乱,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恶臭。天气寒冷,他跪在那里瑟瑟发抖,旁边还有一个六岁左右的女孩。 天浩弯腰将老人扶起,脱下身上的皮袍替他穿上,又把女孩扶起,从侍卫手中接过装有米面的藤筐,递了过去。 低头注视着老人的断臂,天浩认真地问:“你这是刀伤?” 老人显然从未有过与部族之王这般近距离接触的经历。他畏惧着不敢抬头,但穿在身上的新皮袍实在很暖和,让他有种说不出的快慰与满足。老人伸出右手横在胸前,行了一个军中的礼节,低声回答:“以前跟虎族人打仗时留下的。虽说丢了一只手,但我也砍死了两个,算是赚了。” 天浩笑着称赞:“不愧是我牛族的勇士。” 老人脸上微微有些发红,他不太适应这种场合,来自上位者的称赞令他激动,也有些本能的畏手畏脚,很不好意思,低声嗫嚅:“……大王……我……很脏,身上有味……臭……” 天浩对此毫不在意,他低头看着手捧箩筐站在老人旁边的女孩:“这是你的孙女?” 老人单手拢住女孩的肩,点点头,情绪变得有些低落:“我儿子后来应征入伍,战死了。儿媳妇前年得了急病,也去了。现在就剩下一个小孙女跟着我相依为命,我……我……我是真怕有一天两脚一蹬就这么死了,留下她……那该怎么办啊……” 看着他近在咫尺的悲伤面孔,天浩蹲下身,把小女孩弯腰抱起,对老人认真地说:“无论之前是什么规矩,本王执掌族长之位后,全都改了。你明天去军务部门登记一下,只要是打过仗,为我牛族流过血,拼过命的人,都能得到一份工作。” 老人眼眶有些发红,他脸上流露出无限感激:“多谢大王……可是……我,我没有手……” “本王说话向来一言九鼎!”天浩提高了音量,在附近的人听来震耳欲聋:“只要是有功的战士,无论残疾还是健康,在本王看来都一样。我会养你们到老,你们的家人本王也会负责到底!” 这话如雷鸣般在老人耳膜里反复震响,他呆呆地望着天浩,不由自主张大了嘴:“这……这是真的?” 天浩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本王去过锁龙关,亲手砍了上百颗白人的脑袋。” 这比任何保证都管用。 …… 道路两边的围观者越来越多了。 天浩控制着与每个人谈话的时间和节奏,三至五分钟,不会超时。给予对方的礼物不外乎是皮袍和装有米面的藤筐,两样东西都放在牛车上,跟随大队前进。 说起来还是挺麻烦的,走过两条街道,天浩已经换了四件皮袍。 他很清楚这种亲民巡游的意义,也明白“身上衣”与“普通袍子”之间的巨大差异。 前者是部族之王穿过,带着他身上体温的礼物。后者就普通得多,虽是新衣,却在接受者心中失去了那种特殊的珍贵分量。 其实分发出去的礼物不算多,皮袍总计一百件,装有米面的藤筐一千个,馒头另算。 阿菊的妇女工作队成绩斐然。她们对雷角城底层平民进行了初步排查和了解,在短短一周时间里给这些人编号建档。针对各家各户不同的情况,制订了不同的援助标准。就连今天晚上的巡游,也是她们在暗地里推动,天浩按照阿菊报上来的名单,对她们选定需要“现场送温暖”的个体目标给予礼物。 在天浩身后,成群的民众纷纷跪下,无数人流下感动的泪水,纷纷高呼“大王万岁”。 这注定了是一个不眠之夜。 《独臂女》的故事很快就能传遍整个雷角城,继而是整个雷牛部的大小村寨。 名单上的所有贵族都被抓捕,上至老人,下至孩童,统统得死。 天浩需要他们的人头彰显权力。诚然,这些人当中肯定有冤死和误杀的部分,却没人在他们临死前高喊“刀下留人”之类的口号。 只要有十个平民在行刑现场站出来,表示其中某个人不该死,天浩都会欣然接纳他们的意见。 第二百九八节 豕人的想法 死罪可免,活罪难饶,然而与砍头比较起来,劳动改造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黑暗中,天浩遥望着远处传来的哭喊声的行刑台方向,发出轻轻的叹息。 “为富不仁啊……” 从此,雷角城不再是从前的样子。 巡游将继续下去,直至天明。 …… 牛族领地,磐石城。 第一眼看到拔地而起高大城墙的时候,雄鼻从心底最深处腾起强烈的崇拜感,在接下来的短短几秒钟内变成了震撼。 他是一个颇为特别的豕人。按照血脉传承往上推,雄鼻的祖先可以追溯到几百年前。那时候他的家族威名赫赫,连续三代人都是掌管部族军事的统领。可惜后来爆发战争,部族惨白,几乎所有家族成员战死,剩下的人颠沛流离,到了雄鼻这一代,早已成为彻头彻尾的平民。 雄鼻自幼从老人那里得到关于战争方面的很多知识。往磐石城走的越近,他内心的震惊就越发强烈————那些塔楼高大坚固,随便一个都能当做堡垒。这种建筑配备了弩炮了弓箭手,可以从很远的位置对进攻部队构成威胁,想要摧毁它只能用重型投石机,而且不是一、两发石弹就能解决问题,必须集中火力持续猛轰,才有可能砸毁塔楼的中上部分。 更可怕的是,这种塔楼数量极多,一路走来,光是雄鼻能看到的地方,总数就多达三十四座。 现在还没有进入磐石城,只能以勉强看到,高出城墙部分的类似建筑计数。天知道那座城市里究竟还有多少座塔楼?也许超过这个数字两倍?甚至更多? “加快速度,前面就是磐石城,我们快到了。”领队发出急促欢快的声音,打断了雄鼻的沉思。 这是从雷角城前往磐石城进行平民置换的行军大队。按照天浩的命令,雷角城将在这个冬天派出六万名豕人,在磐石城接受短期整训后,以两百人和一千人的规模,分别派往各个新建村寨,充实当地。 包括雄鼻在内,豕人们无法理解这样的命令。在他们看来,磐石城与雷角城没什么区别,同样都是牛族人的城市。从豕族战败灭亡的那天起,自己的身份就已经固定,永远打上了“战俘”的标签。 俘虏没有地位,更谈不上什么人权。未来的命运不外乎两种,不是苦工就是奴隶。在很多豕人眼里,雷角之王牛伟邦算是很不错的部族首领,他对战俘们管理严格,却没有大规模侮辱和滥杀。当然,偶尔抓出几个不听话的家伙当做典型,当众鞭笞以儆效尤之类的事情的确发生过。但就整体而言,雷角城庞大的豕人战俘群食物供应状况还算勉强,能吃个半饱,平时的劳动强度也可以接受。 两周前,雄鼻就听很多豕人用怪异口吻谈起雷牛部的新任代理族长。他叫牛天浩,是个响当当的名字。这家伙很能打,据说他得到了战神的眷顾,以区区一座磐石城的实力连续灭掉钢牙、狂牙、风牙等多个部落,最后以强大的压倒性兵力攻下了獠牙城,杀死豕王,彻底灭亡了豕族。 豕人向来佩服勇士,尤其是思维敏捷,兼具力量和智慧的那种。 雄鼻很少参与族人之间的议论,一方面因为年龄,一方面是与其他人很难产生共鸣。家族荣耀虽已久远,却仍使雄鼻有种本能的冷傲。他从不畏惧对手,即便是成为俘虏,他仍然觉得自己不比任何人差。 他远远见过那位在豕人俘虏当中有着极高人望,被称为“战神”的新任族长。 实在太年轻了……看着那张白净英俊的面孔,雄鼻微微有些失神。他向来看不起皮肤细腻的家伙,那根本就不能算是男人。尼玛的,男人的勇气必须用伤疤才能证明。就算没有上过战场,平时也得有事没事找人打上几架,用拳头证明自己的实力。 肯定是一个靠着家族力量爬上到现在这个位置的小白脸! 这是雄鼻给天浩下的定义。 当然,他对天浩的感觉也不全是憎恶和鄙夷。 新族长即位后,雷角城的豕人俘虏日常待遇有了很大改善。 最明显的变化是口粮。 以前是每天两顿:上午七点供应早餐,基本上是蔬菜汤和野菜汤,很少有盐,外加一个半拳头大小的杂粮团子。下午一点供应第二顿,团子增加到两个半,汤里的内容仍以蔬菜为主,只是增加了少量的油荤,比如动物内脏之类。 现在的口粮比过去丰富了许多:每一餐的主食同样也是团子,却不是过去那种掺杂了大量麦麸和糠皮,吃在嘴里很糙,随时可能舌头扎破的垃圾玩意儿。现在的团子形状较扁,更像是一个厚厚的饼,主要成分仍是麦麸,却绝对没有糠皮,面粉比例也明显提高,更难得的是里面竟然混合着很多肉渣,而且本身就含盐,味道非常好。 这是磐石城粮食加工厂的产物。本着不浪费的原则,人们用石磨和水利机械把动物骨头碾成粉末,添加鱼骨、虾皮、豆类、带壳的螃蟹和贝类、海藻(紫菜和海带),以及无法进入正常肉类加工环节的动物内脏(猪血和牛血),按照比例用麦麸和面粉搅拌,辅以各种调味品,以人工方式用模具按压成型,送入烤房烘干水分。 换在文明时代,这东西只能算是动物饲料,不要说是吃,根本连看都没人多看一眼。 天浩将其命名为“行军口粮”。 包括雄鼻在内,雷角城所有的豕人都觉得这种口粮味道不错,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干,这同时也是最大的优点————没有水分就意味着不会掺杂使假,稀粥看上去海海满满一大碗,喝下去却根本不顶饱,很快就饿了。不像现在,哪怕是最能吃的豕人,两块行军口粮就能吃饱,三块吃下去就会觉得撑得慌。 汤也比过去好多了。 雄鼻吃到了这辈子第一顿真正意义上的鱼汤。 他亲眼看着牛族厨子从仓库里搬来整筐的冻鱼。当着所有人的面,抡起斧头,把成年人胳膊那么长的大鱼剁成碎块,扔进大锅里炖煮。 那天,雷角城的所有豕人营地都沸腾了。人们高兴得像过节,也有人心存疑虑,认为这是牛族人即将对战俘们下狠手的前兆……事后证明他们想多了,一切改变都源于年轻的新任族长。 按照命令,第一批三万名豕人离开雷角城,前往磐石城。 从领队的牛族军官手里接过衣服的时候,雄鼻终于确定这不是梦,也不是新任族长想要把豕人们撵出城市,活活冻死在野外的邪恶阴谋。 细软的棉布衣服摸上去手感非常好,尤其是贴身穿在里面,丝毫没有皮袍粗硬的扎刺感。新衣服每人一套,一件内衣,一件棉袍,唯一让人感觉不太适应的就是必须洗澡————领队的牛族军官手持铁皮喇叭在战俘营里大声宣布:所有人按照顺序排队,到新建的浴室洗澡。那里有足够的木桶和热水,如果谁敢拒绝,或者装模作样不把身上的泥垢搓洗干净,就让他光着屁股在营房外面吹一整晚的冷风,让他胯下那根雄性象征物永远失去应有的作用。 这惩罚太可怕了,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 几乎所有豕人都在夸赞年轻的新任族长,认为他是个响当当的汉子,是个真正愿意为平民百姓解决困难的好人。 至于豕王和豕族……摸着良心说句实在话,以前豕族还在的时候,我也没吃过现在这么好的东西,穿过这么好的衣服。 雄鼻觉得很迷惑,那个年轻的族长究竟从哪儿搞来这么多物资? 从接到命令到出发前,他一直在仔细观察雷角城里那些牛族人的变化。 按照每个成年人三十公斤粗面、二十公斤糙米、十公斤冻鱼、五公斤腌萝卜或腌白菜的比例,雷角城内的牛族平民得到了入冬以来数量最丰厚的一次粮食配给。 同时下发的还有衣服和泥炭。 所有物资发放工作在两天内完成。天浩下令在城内设置了多个临时工作站,以街区为单位,把磐石城运来的大量物资按比例分配。老人酌情斟减,有军功者和孩子还能得到少许奶酪和红糖。 雄鼻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分发油脂。 有白色和黄色两种,据说是兽油和鱼油。它们装在规格统一的大号坛子里,早已在寒冷天气下冻硬板结。牛族工作人员以娴熟的技巧用小铁铲将其挖出,按照每户(五个成年人)定额的数量,把凝成固体的油脂碎片进行称量,五市斤为一份,每坛油脂可挖出四份,最后坛子里剩余的油脂单独成为一份,整个过程公平透明,顶多就是有人想白得一个坛子占点小便宜,却也无伤大雅。 给军功者和孩子分配奶酪和糖块的时候,附近的人纷纷围拢过来,看热闹的豕人也瞪大眼睛,觉得难以置信。 那的确是真正的奶酪,散发的空气中的浓郁香气无论如何也不能作假。 强壮的牛族战士从大车上搬下大块红糖,体积跟磨盘差不多,他们用厚厚的纸将糖块裹住,抡起重型战锤将其砸碎,然后把包装纸展开,仍然用秤盘仔细量过,一份份递给排队等候的军功者和孩子,同时让他们用大拇指蘸着红色印泥,在一张写有各人姓名的表格上留下印记。 负责分发的女人很漂亮,粗壮的腰身,圆圆的脸,肥实的屁股光是看看就让男人们怦然心动,雄鼻也忍不住吞了好几次口水。这样的女人不是一个两个,而是成群结队。以前从未见过她们,估计是从磐石城过来。她们很喜欢笑,看起来很温和,不时从包装纸里用手指撮起少许散碎的糖末,分给聚在周围的孩子,引起阵阵欢呼和快乐的笑声。 短短几天时间,雷角城里的豕人感觉就像活在另外一个世界。 “牛族人吃的实在太好了,他们有咸鱼,有腌肉,还有那种颜色很白的馒头……神灵在上,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好吃的。” “咸鱼和腌肉算什么,他们还有大块的油脂,还有奶酪和糖。但我听说这些东西不是每个牛族人都有,只分给有军功的战士,还有孩子。” “那些发放物资的女人长得真好看,要能搂着睡一觉,我这辈子也知足了。” “你说,我们有没有机会成为牛族人?得到与他们同样的待遇?” 杂七杂八的议论过后,这问题最现实。 豕人虽然外秒粗野,却不是傻瓜。 从被俘后来到雷角城,他们在这里待了很长时间,经历过这座城市的种种变化。 “不是所有牛族部落都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你想想以前的族长牛伟邦,再看看现在,我敢用脑袋打赌,如果不是因为现在的那个年轻人,雷角城里的牛族人还是跟以前一样,不是穷鬼就是乞丐。” “你说的没错,一切都是从他们的新族长来了以后才产生变化,我们的伙食比过去也好多了。” “如果能过上跟他们同样的好日子,我愿意替他们打仗,愿意效忠新的雷牛之王。” 三万名豕人离开了雷角城。 现在,终于抵达了磐石城。 雄鼻觉得自己的脑袋不够用————这里的一切都让他感到震惊,无论建筑规模还是设计诡异的街道,加上城墙和塔楼,组合在一起,成为了坚固无比的要塞。 无论居民还是警戒者,精神面貌与雷角城的牛族人截然不同。健康,充满活力,有着令人忍不住想要加入其中的强烈感染力。 更令人惊讶的是这里有大量豕人。无论怎么看他们都不像是被监管者,而是真正的自由民。 一位身穿皮袍的豕人官员站在入城口,面带微笑,手持铁皮喇叭,对庞大的豕人队伍高声致意。 “欢迎来到磐石城,这里是你们的家,是真正的奇迹和希望之地。” 有人认出了那位豕人官员。 他叫黑齿,曾经是钢牙部崮山寨的头领。 第二百九九节 大会 大量豕人离开,整个雷角城改变了拥挤状况,变得松缓又冷清。 天浩对雷角城的定位有着清晰认知:如果不解决粮食供应问题,太多的人口只会给城市本身带来麻烦。赤蹄城与磐石城方向的道路已经开始修建,预计明年夏天完工,到时候三地之间无论物资交流还是人员往来都很方便,消耗时间也能大大缩短。 除此之外,解决粮食问题的重点就是土豆。 伊丽莎白已经在大陆南方站稳了脚跟,她正逐步实施计划。爱普镇位置特殊,斯图尔特带着拉杰什的佣兵小队向海边岩洞里运送了大批马铃薯,“大毒蛇号”在过去几个月里一直往返于这条航线……就目前来看,磐石城已经储备了足够整个雷牛部春播的马铃薯。 这种高产农作物不需要种子,只要发芽,培植一段时间,它们就能自行成长。 明年春天是真正的希望时节。 现在的冬天虽然寒冷,却同样不能浪费。 时间很紧凑,非常重要。 …… 牛族领地,雷角城。 平林寨头领广胜带着儿子广涛走进大殿的时候,看到一排排整齐摆放的椅子,还有多达数百名参会者。 自从天浩接掌族长之位,整个雷角城以前所未有的高速开始运转。 肃清已经完成,庞大的贵族阶层被连根拔起,他们丰厚的财产没有进入天浩的私人腰包,而是成为了雷角城公共仓库的合理补充。尽管有极少数声音认为年轻族长做得有些过分,不该将所有贵族全家抄斩,至少该留下那些孩子……这种论调很快被铺天盖地的支持者呼声淹没,斩草除根不能算是一种暴行,而是为了从根子上杜绝潜在威胁。 从磐石城运来的物资其实不多,主要是冻鱼和腌肉、盐和布料。天浩下令打开雷角城粮仓,在工作人员细致的调查基础上,对城内平民实施全方位的配给。 “让大家过一个快乐温暖的冬天。” 这是年轻族长的命令,也正因为这道命令,他获得了来自平民阶层压倒性的支持。 无论走到大街小巷任何地方,都能听见“他是我们的族长”之类的话。 很多人把家里的神灵雕像换成了天浩。野蛮人的雕刻技艺很不错,尤其是那些手艺精湛的家伙,他们可以用木头把人雕得活灵活现,由此在雷角城里掀起了雕像新旧交替的风潮,从中很是赚了不少好处。 天浩对军功者的态度从未有过变化,尤其是巡游之夜当众表态,以及接下来针对军功者颁布的各种福利性族群条款,更使他得到来自军人阶层的全方位拥护。新条令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借口断绝对因战功致残者的日常配给,不得缩减其待遇,一旦出现上述情况,所属民政管理人员以连坐论处,视情节轻重,全家抄斩或处以流放。 族群领地不仅仅只是一座雷角城,还包括大大小小上百个村寨。 天浩第一时间派出大量信使,向各个村寨传递命令:所有头领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往雷角城议事。 一个体格彪悍,长相美丽的牛族少女微笑着走过来,她很有礼貌,尽管进入大殿前已经有守卫两次验看过广胜父子的身份铭牌,她仍然没有忽视这一环节,反复对比铭牌上的文字和花纹,直至确认无误,这才侧身做了个“请”的动作,带着这对父子来到属于他们的座位。 “阿爹,她长得真好看。”看着远去的侍女背影,广涛显得有些意犹未尽,他举目张望,发现会场内靠着墙壁位置还站着十几个装束打扮一模一样的侍女,顿时感觉发现了新大陆:“你看那边,这些女的真漂亮啊!” “坐下,别那么没规矩。”广胜用力拽了一下儿子的衣服,声音压得很低:“这都是大王的女人,看看就行了,别胡思乱想。” 年轻人对美色的诱惑抵抗力一向很弱,何况广涛在这方面也有着特殊爱好。他是个明白事理的人,坐在椅子上不断搓着手,用羡慕且酸溜溜的口气说:“阿浩一个人根本用不了这么多女人,而且他只喜欢阿依。” 广胜猛然转身,用凶狠的眼睛盯着儿子,一字一顿地说:“我最后一次警告你,不准再提“阿浩”这两个字。必须尊称他为殿下,或者大王。” 看到父亲如此强硬,广涛有些发慌,连忙讪笑着改口自辩:“……我……阿爹,我错了还不行吗?你知道我没那个意思,我只是以前说惯了,一直改不过来,而且我从不在有外人的时候这样叫他。” “必须改!”广胜的表情森冷又严肃:“我已经提醒过你很多次了,我知道你没有恶意,但祸从口出。你想想看,他以前只是一寨头领,后来变成了城主,然后是领主,现在更是成为雷牛之王。我们几乎参与了他晋升的每一个环节,平林寨的规模也因此得以扩大……阿涛,我能理解你的想法,毕竟你的年龄与殿下差不多,有上进心是好事,但一定要分清楚对象。有些人从生下来就得到上天眷顾,有神灵保佑,再加上他自身的努力,才能得到今天的一切。” “我明白。”广涛连连点头,心悦诚服,脸上全是恭顺的神情。 类似的话父亲说过很多次,广涛是个跳脱的性子,他没有坏心,也丝毫没有轻视天浩的意思。当然,的确有那么一点点嫉妒,却在很多时候都变成了刺激广涛努力追赶的强劲动力。 “至于女人……”看着坐在旁边的儿子,广胜温和地笑了:“咱们这些年做得很不错,会议结束后你可以求见殿下,只要不是很过分的要求,他通常都会答应。” 大殿里人多,父子俩交谈的声音很小,周围的人听不见。 广涛把注意力从侍女身上转移到别的方向。他在兴奋中发出惊叹:“阿爹,这次参加会议的人真多。” 广胜点点头,发出骄傲的声音:“咱们雷牛部现在比以前兴旺多了,听说新设了很多寨子,领地范围一直扩大到东北方向的海边。” 忽然,旁边传来爽朗的笑声。 “呵呵,是啊,以后我们再也不用为了盐发愁。” 父子俩抬头一看,只见山游寨头领光寿笑嘻嘻地走到面前,在标注着他铭牌上同样文字的椅子上坐下。 彼此都是熟人,关系也很亲近,广胜笑着抡起拳头轻轻擂了一下光寿的肩膀:“你怎么才来?” “已经不算晚了。”光寿摸了摸自己的脑袋,笑道:“说起来还是托了大王的福,他让信使带给我五匹马,这次我和下面的几个人才能一块儿来到雷角城。“赶时间抢速度”,这是大王以前经常挂在嘴边的话。” “现在也一样。”广胜对此深以为然:“你看看磐石城的发展速度,再看看雷角城,区别真的很大。我可不是说前任大王的坏话,也没有诋毁他的意思,我有种感觉,阿浩会带着我们雷牛部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兴盛。” “老弟,注意你的言辞,现在得尊称他为殿下。”光寿意味深长地笑了。 广胜神情变得很是尴尬,有时候说顺了嘴的确很难改过来。他看着缩在旁边捂着嘴“吃吃”偷笑的儿子,抬手抹了一把脸,自嘲地笑了起来。 大殿里的气氛很热烈,坐在这里的全是各寨头领,以及担任重要职位的百人首和祭司。天浩分派信使,给所有村寨都带去了五匹马,至于参会人员则由各寨自行决定,可以多,也可以少,前提是必须在规定时间抵达雷角城。 上午九点,天浩在卫队的簇拥下,沿着侧面通道走进大殿。 坐在高大的王座上,他俯视全场。巫且担任司仪,觐见程序没有以前那么复杂,省去了繁琐耗时的各人介绍,这得益于天浩强大的记忆力,他可以过目不忘,对应文本名册,配合图表,他迅速认清了一张张陌生面孔,牢记着所有人的名字。 热闹的大殿顿时变得安静下来。 巫且站在王座旁,高声发令。 “起立,跪!” 众人纷纷离开座位,在联排前后预留的空地上屈膝跪下,面对新任部族之王庄重行礼。 这是必不可少的觐见礼节,天浩一直没有将其省略。北方蛮族的社会结构与文明时代有很大差异,最高掌权者的地位对族群统治至关重要。所谓滋油冥煮,只会导致整个部落群体分崩离析,尤其是在科学技术尚未进化到决定性高度以前,强行改变整体社会框架只会引发灾难性后果。 天浩抬起右手,做了个向上升起的动作:“起身,都坐下吧!” 群体的致谢声不算整齐,却足够洪亮。 “本王执掌族权,很多事情需要与诸位共同商议。”天浩面露微笑:“下面,请诸位看看本王修订过的族规。” 二十名身穿淡青色衣袍的侍女分别从四个通道口走出,她们端着厚厚的文册,顺序递给每一位参会者。洁白的纸张,整齐的黑色方块形字体,所有这一切都让头领和百人首们感到惊奇。 天浩没有把纸张变成自己的私产。文化与科技推动需要极其有效的载体。无论纸张还是印刷术,都被他毫无保留主动交给了大国师巫彭,并在全族范围内得到全力推广。 “这纸可真白啊,比以前我见过的纸光滑多了。” “这字是怎么写上去的?嘿,擦不掉啊!” “我说你们几个叽叽咕咕什么啊!没听见大王刚才说的吗,这是新的族规,都给我老老实实地看。” 接下来,长达十多分钟的时间,整个大殿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议论,乱哄哄的声音也由小变大,在空旷的殿堂上空回荡。 天浩低头慢悠悠地喝着茶,讨论商议是必然的过程,在某些特殊问题上他可以独断专行,但表面上的“温和”态度却必不可少。 放下茶杯,偏过头,看了一眼站在侧面的巫且,后者会意地点点头,面朝台下大厅,发出中气十足的命令。 “请诸位安静。” 这间大殿经过特殊设计,从王座这个位置说话,音波能够产生增幅效果,让所有人听见。 混乱的议论顿时平复。 天浩脸上继续浮起公式化的微笑:“都看得差不多了,接下来,我想就这本修订过的族规,听听诸位的意见。” 众人面面相觑,没有人说话,现场一片安静。 这不是天浩想要的结果,只是他早已料到会出现这样的冷场。微微一笑,抬手指着坐在下面的山游寨头领,直接点名:“光寿,你来开个头,结合你山游寨的具体情况,好好说说。” 这种场合需要表演者,光寿就是那个被选定的示范个体。他站起来,照例摸了摸脑袋,毫不拘束,侃侃而谈。 开头和结尾都是恭维话,中间的内容却没有流于表象。日常生产,耕种与收获,年度粮税的缴纳,矿石与不同物资之间的交换……他一口气说了十多分钟,只是听者的态度不一,有些觉得很有意思,有些深受启发,还有的不以为意,神情冷漠。 “很好,说得不错,坐下。”等到发言结束,天浩满意地笑了。 不等他说话,一个相貌粗豪,腮帮两边全是胡茬的中年男人忽然站起来,结结巴巴地说:“……那个,大王,我……我是长川寨的头领。” 天浩点点头,在脑海里迅速搜索关于这个男人的资料:“我知道,你叫立道。” 中年男人顿时面露惊愕,他脸上表情瞬间变得很精彩。 长川寨是个两百多人小寨子,位置偏远,立道觉得新任族长这么年轻,应该对自己很陌生,却没想到天浩张口就能说出自己的名字。 一种极其复杂的情绪在身体里翻涌着。立道有些感动,语速也变得正常,只是不太好意思,他举起手中的族规文本:“我……我看不懂。” 天浩微微一怔:“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不识字。”立道很坦然。 第三百节 全面整顿 不识字? 联想起之前看过的各寨头领资料,天浩不禁笑了。这可不是之前的礼仪化笑容,而是发自内心:“这就是我接下来的要宣布的:从即日起,所有村寨头领,包括百人首和预备祭司以上的官员,必须在雷角城接受为期半年的训练。” 此言一出,全场大哗,议论纷纷。 “半年?我们要在雷角城待上半年?” “我们干嘛要训练?” “寨子里的事情都不管了?还是大王想把咱们的寨子并到城里来?” 天浩收起笑容,神情变得严肃:“安静!” 他再次提高音量:“都给我安静!” 看着台下再次平复,年轻的族长恢复了威严:“我们雷牛部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族群。历代族长勤勤恳恳操持族中事务,从几千人的寨子逐渐变成今天这般规模,真的很不容易。然而历史归历史,不能永远躺在祖先的身上看待这个世界。我们想变得更加强大,就必须做出改变。” 天浩深深吸了口气,离开王座,站起来,用冷厉的目光扫过全场:“不是我看不起你们,可在座的诸位有很大一部分人根本不配头领之职。你们没有能力,没有眼光,更没有胆量。” “就拿你来说。”天浩偏转目光,盯着仿佛标杆般站在原地,有些手脚无措的立道:“一个不识字的文盲,居然能成为一寨头领,而且公然在这种场合主动告诉本王,你连新修订的族规都看不懂……难道你不觉得这是一种耻辱吗?难道你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吗?” 立道目瞪口呆,其他人一个字也不敢说,整个大殿里只剩下天浩的余音在回荡,以及来自各人鼻孔的粗重呼吸。 天浩冷冷地盯着长川寨头领:“既然你不识字,也就看不懂本王发出的命令。想必这种事情平时都是寨子里的祭司负责,由他帮你打理一切?” “……是的。”魁梧彪悍的立道极不情愿地发出声音。 “你就没想过要学习写字?”天浩的质问无比严厉:“这种事情花不了太多时间。” “……我……”痛苦尴尬的表情在长川寨头领脸上浮现:“我得让寨子里的人吃饱,我实在没心思考虑别的事情啊!” 天浩提问的速度很快:“长川寨今年缴纳了百分之五十额度的稅粮,这就是饥饿的原因?” 立道没有听出年轻族长话里的深层含义,他“扑通”一下跪倒在地上,神情很是沮丧:“启禀殿下,我们那个寨子位置偏远,虽然有河,可寨子附近能种粮食的地方很小,如果平时不打猎,不趁着夏天多挖野菜,很多人都会饿死。我……我的确是没时间学啊!” “站起来!本王没让你跪着说话!”天浩发出暴怒的吼声,把长川寨头领吓得从地上跃起,完全是条件反射式的速度。 “族群规定的年度稅粮额度只是百分之三十,如果按照这个比例缴纳,你寨子里的人还会饿着吗?”天浩换了一种问法。 立道愣住了,他在心里迅速计算着,很快得出答案:“差不多够了,剩下的部分可以用猎物补足。” 说完这句话,他颇为畏惧,惴惴不安地问:“……殿下,只上缴百分之三十的额度,未免太少了。那个……您真能接受?” 天浩冷笑着反问:“谁告诉你本王要收取百分之五十的稅粮?” 憨厚的立道一阵语塞,他舔了舔厚嘴唇,犹豫着回答:“大家都是这样做的。今年缴粮的时候还有人说,百分之五十太少了,别的寨子都是交百分之六十,甚至更多……” 天浩脸色一沉,低吼道:“族规是怎么写的?” “我不识字。”立道的回答完全出于本能,他立刻反应过来不该这样说,连忙改口:“年度缴纳的粮税是百分之三十,所有寨子都一样。” “既然是这样,你们为什么不遵守规矩?” 天浩缓缓转过身,威严的目光从其他与会者身上扫过,在一个身材高瘦的男人身上落定。 “唯平寨的头领智昆,站起来。”他发出不容抗拒的命令。 巨大的音量产生了震撼式效果:一个六十多岁,脸上满是皱纹,头发几乎全白,下巴和面颊上挂着稀稀拉拉白色胡须的老人猛然从椅子上弹起。年轻族长的命令对他而言就像弹簧,在强烈的畏惧和惊吓中本能而为。 “殿下……我……我是智昆。”他磕磕巴巴的发出回应。 天浩转身从王座旁边的木桌上拿起一份报表,这是之前就准备好的资料。他用冷漠的目光盯着智昆,将手中的报表高高扬起,让大殿里所有人都能看见:“整个雷牛部,今年就数你的唯平寨缴纳稅粮最多。我指的是额度,不是数量,足足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五。” 这些话产生了堪比风暴般的剧烈反响。 人们被惊呆了,继而爆发出无数惊呼和议论。 “神灵在上,百分之九十五,这……这是真的?” “天啊,这简直不可思议。” “智昆一定是疯了,上缴了那么多粮食,唯平寨的人明年吃什么?” 天浩在平台上踱着步,他以王座为中心不断来回。不要说是台下多达数百名村寨头领,即便是心理素质极好的他,第一眼看到这份粮税上缴报表的时候,同样惊讶于如此高昂的缴纳额度,进而在脑海深处引发了思索。 他知道需要一点时间让这件事情发酵。过高的稅粮缴纳比例并不合适,想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做法,就需要找出一个典型加以问责。 天浩很有耐心,他一直等到台下众人议论的差不多,声音逐渐沉落下去,这才抬起双手,做了个向下按压的动作。天浩缓慢收手,带着部族之王特有的威严与庄重,目光仿佛无形的铁笼,将站在原地的智昆牢牢罩住。 “按照这种比例,唯平寨几乎没有存粮。就算侥幸熬过这个冬天,明年怎么办?你们怎么度过春荒?春耕的时候拿什么做种子?” 智昆苍老的脸上一片惨白,他卑躬屈膝忙不迭回答:“启禀殿下,我……我已经派出了狩猎队,打到了一批猎物。” “具体有多少?”天浩语气森冷,并不打算就这样放过他。 “两头鹿,一些野兔,还有……还有……”智昆一直舔着嘴皮,他半低着头,焦急的双眼不断在前排椅背和地板之间搜寻,仿佛那里的某个位置隐藏着可供自己过关的答案。 “两头鹿,六只野兔,别的就什么也没有了。”天浩以严肃的声音终止了他无用的思考:“唯平寨有两千多人,就这点儿东西,能吃多久?” 准确的数据击碎了智昆心中最后那点倚仗,他身子一歪,重重跪倒在地,额头上全是冷汗,苦苦哀求:“启禀殿下,我对您一片忠心啊!粮食……那些粮食我一点儿也没有私藏,全都交到了城里的公用仓库。交接的时候仓管大人验过,我真的没有欺骗殿下啊!” “本王没说你骗我。” 天浩发出令人心悸的低吼:“我看过历年来的统计报表:十年前,唯平寨的人口超过五千,,也就是从那时候起,你开始缴纳超高额度的粮税,当年就达到了百分之六十。从那以后,你每年缴纳的粮税一年比一年高,百分之七十、八十、九十……今年更是登峰造极,竟然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五。反过来,唯平寨的人一年比一年少,现在只有两千七百零三个,这还是把上个月刚生下来的四个孩子都算在内。” 跪在地上的智昆猛然直起身子,他嘴巴张得老大,瞪大双眼,难以置信地看着站在台上的年轻族长。 这数字太精确了,而且新任族长对唯平寨的情况了如指掌。 “十年的时间,将近一半的人没了,你是不是该给本王一个合理的解释?”天浩并不打算就这样放过他。 “我……我卖了一些人……换粮食。”智昆胆战心惊,好不容易找出这个看似能搪塞过去的理由。 天浩从平台上跳下,带着凶狠狂放的气势大步走进人群。联排座椅前后距离很宽,他从左侧通道走入,一直来到智昆面前,周围的人纷纷站起,会场秩序瞬间被打乱,头领们以天浩为中心围成一个圈,没人敢在这种时候说话,他们在静默中观望着事态发展。 “吃不饱的时候卖掉几个人,这种行为可以理解。”天浩外表很平静,却透出野兽掠食前的危险:“可是寨子里近过半的人都被卖掉……这不正常,也说不过去。” “……我……地里的庄稼收成不好,我……我养不活他们。”智昆搜肠刮肚寻找合理依据。 天浩平静地注视着他:“真有那么难吗?只要把缴纳的粮税额度降下来,百分之七十的存粮就算不能让所有人吃饱,维持到第二年的收获季节应该没有问题。” “……是的。”尽管极不情愿,智昆也不得不承认。 “牛伟邦从未下发过要求各村寨提高粮税缴纳额度的公告。”天浩语气变得森冷:“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智昆一阵语塞,他忽然觉得事先准备好的种种回答都失去了作用。 “别告诉我这是所谓忠诚。”天浩逼视着他:“我没有诋毁先王的意思,但你得明白,我和牛伟邦最大的区别,是我执掌过一个寨子,我知道超过正常额度的粮税是怎么回事,也很清楚你这样做的理由。” 大殿四周燃烧着一个个炭盆,墙壁外侧还有特殊的供暖管道,跪在着温暖的环境里,年迈的智昆却感到遍体发寒,忍不住浑身颤抖。他从天浩眼睛里看到了捕食者的目光,明白自己正面临危险,然而这一切都无法辩驳,巨大且不可推卸的责任如山一般死死压在自己头顶,无法卸掉,无法轻松,无法逃离。 “十年前,你五十一岁。”天浩的语调平稳,其中透出一丝讥讽的意味:“你从那时候就谋划着想要得到一个姓氏,你想要成为贵族。” 智昆弯着腰,直不起来的上身几乎趴在地面上。他无法反驳,也不敢辩解。 “有目标是好事,这样可以激人向上,产生旺盛的斗志。”年轻族长的话如重锤般狠狠砸中智昆心脏:“你完全可以用其它方式获取姓氏。战功、努力经营好自己的寨子,争取人口过万。” “……这太难了。”智昆嚎啕大哭:“所有的耕地都用上了,唯平寨周围都是山,种不出庄稼。” “为什么不能往北走?”天浩冷冷地问:“只要翻过背面的那座山,就有一个湖,那里有一块很大的平原。不要说是五千人,就算养活五万人也不成问题……哼!别告诉我你不知道那个地方。” 智昆呆住了,他止住哭泣,抬起头,呆呆地看着站在面前的年轻族长,甚至忘记抹掉脸上的泪水和鼻涕。 “你根本没想过要改变现状。”天浩一针见血点出问题核心:“你只想着用最简单的办法得到姓氏,成为贵族。反正你家里有足够的存粮,哪怕全寨的人统统饿死,对你来说也无关疼痒。百分之九十五的粮税额度……果真是人上了年纪,做事情就肆无忌惮,无所畏惧。” 巨大的恐惧就这样突然降临,智昆感觉浑身血液被冻结,他好不容易才让僵硬的身体产生了少许晃动,翕张着嘴唇,瑟缩且狡猾地发出哀求:“我错了,求殿下您饶过我这一次。我……回去以后我会带着人翻过山岭去北面的湖区开荒,明年我保证……” 天浩打断了他的话:“你已经没有机会了。死了那么多人,你觉得你还有资格继续坐在头领这个位置上吗?” “顺便说一句,你的家人已经被我下令从唯平寨抓来。十年,将近三千人,你和你的家人,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不!”智昆猛然从愕然中惊醒,他发出颤抖的狂吼:“您不能这样!” 第三百零一节 众议 天浩的回答冷酷无比:“我是组长,我必须为那些死去的人讨还公道。” 智昆在疯狂与绝望中挣扎:“……可是,不光是我一个人,大家都是这样做的啊!” “你是最突出,也是最极端的那个。”天浩的回答富有逻辑,令人无法挑出毛病:“其他村寨头领的粮税最高缴纳额度只有百分之七十,他们的想法和要求跟你一样,却没有你这么丧心病狂。我知道以前有过这样的例子,以超过正常额度的缴纳,换取专属于个人的贵族身份。那个人成功了,是他让你们看到了希望。可那是以前,只要在我这里,在雷牛部,以后永远没有这种可能。” 他弯腰俯视着瑟瑟发抖的智昆:“百分之九十五……你可真做的出来。用两千七百多人的性命,换取你一个人的姓氏。如果放任你这种疯子继续活着,总有一天会天下大乱。” 说完,天浩转过身,围观的人群自觉分开一条路,带着说不出的畏惧和尊敬,默视着年轻族长离开。 炎齿带着两名侍卫冲过来,把瘫成烂泥的智昆从地上拎起,倒拖着带出大殿。 重新回到王座上坐下,看到台下众人战战兢兢,天浩用力拍了几下巴掌,威严洪亮的声音再次响彻全场。 “认真阅读并理解发给你们的新订族规。不管你们用什么方法,必须背下来,一个字也不能错。” “本王再次重申对粮税的规定:每年最高缴纳额度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十。我会每年核定一次人口,按照上一年各村寨的实际人口数字,与第二年的人数进行对比。如果两个数字持平或者略有超出,所在村寨的头领及百人首以上官员都能算是工作合格。具体的条款和规则你们自己查阅文册,我就不多说了。” “本王要提醒你们,从明年开始,雷牛部全面实行首领负责制。从各村寨大大小小的行政事务、耕种,以及人口增长,都将成为量化考核的评分标准。不管你们现在是否听得懂,在接下来为期半年的训练和学习过程中你们都会明白。” “人口增长是族群发展的核心。本王现在郑重宣布:从即日起,雷牛部全面启动“私掠制度”,无论任何村寨,都可以视自身实力,首先向本王直属的军事部门报备,然后对其他非牛族的部落进行私掠。只要你们有能力,有眼光,有胆量,就能成为新的贵族。” “不管以前是什么规矩,现在都不一样了。别跟我说什么其它部落,别人怎么做是他们的事。记住,在雷牛部,头领之位不再是永久不变。做得好你就能上,做不好你就下。本王的评判标准很简单,人口!人口!还是人口!” 凶狠的声音充满威慑力,与其说是暴虐,不如说是冷酷。天浩用看待臭虫的眼光扫过全场:“别跟我提什么权力,也永远不要用以前的规矩跟我讲道理。如果有谁觉得本王的新规过于苛刻,难以接受,只要说一声,我保证让你卸下身上的重担,永远回归普通人的身份。” “我不是牛伟邦,我也无意对他制订的族群管理规则提出质疑。总之都过去了。诸位,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要珍惜,要努力,要认清你们的身份与职责。头领不是骑在广大平民身上作威作福,你得让他们吃饱,让他们在寒冷的时候有衣服穿,真正感受来自族群的关爱,让他们觉得温暖。” “只要是人总有一死。你们是这样,本王也不例外。”天浩双手微微捏紧,又缓缓放松,轮廓线条近乎完美的脸上浮起坚毅表情:“十年、二十年,或者更久,当你们老了,走不动路,只能躺着、坐着的时候,你们是愿意被治下的百姓当做圣人那样拥戴,每天都有无数人对你们嘘寒问暖,还是愿意守着一堆随时可能被人抢走的财富,提心吊胆的度过每一天?” 台下一片肃然,整个大厅里静的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不仅是各个村寨头领,就连站在四周值守的侍卫,以及侍女,每个人都在沉思。 广胜听得心潮澎湃。 坐在旁边的广涛用力握紧拳头,整个人看上去陷入强烈的激动状态,他低声自言自语:“说的真好,就该这样。” 前排的一位中年男子满面钦佩:“这才是我心目中真正的族长。” “是啊,我可不想老了以后被人用刀子指着脑袋,跟我一笔笔算清往日的旧账。”右边侧后位置,一个头发花白的头领用手抹着脸上冷汗,心有余悸,也有些庆幸,他扯了一下旁边同伴的衣服,低声道:“这趟真没白来,我早就觉得咱们不能一直超额缴纳粮税,可是大伙儿都这样做,我也不好说什么。先王对这件事的态度一直很暧昧,咱们身份卑微也不好问太多,现在好了……我以后再也不用被寨子里的人在背后戳着脊梁骨骂,说我用大伙儿的粮食给自己买姓氏。” 同伴有些犹豫:“……可是,我真的很想要个姓氏啊!” “想要姓氏还不简单?”体制全面强化后的天浩耳聪目明,即便是窃窃私语也能听得一清二楚。他站在台上高声笑道:“努力的方向很多,只要多开垦荒地,多种粮食,何愁寨子里的婆娘们不肯生娃?” 他随即抬手指着那人:“你叫振国,是枯藤寨的狩猎队长?” 振国颇为畏惧的从椅子上站起,恭敬地行了一礼:“回禀殿下,是的。” 他很意外,可以确定这是第一次与新族长见面,却没想到天浩直接就能叫出自己的名字,这让振国有些隐隐的期待。 “枯藤寨有一千三百人二十八个人。这是上个月统计的数字。”天浩视线下移,然后偏转少许,看了一眼坐在振国旁边的中年男子:“你叫祖辉,是枯藤寨的头领?” 祖辉赶紧站起,忙不迭行礼道:“是的。” 天浩的声音很平静,也不高:“本王跟你们打个赌,只要你们按本王说的做,五年之类,枯藤寨的人口数量肯定能过万,到时候你们都能得到姓氏,成为贵族。” 这句话仿佛砸入水潭的巨石,立刻在大殿里激起无数反应。 “我没听错吧!五年……只要五年时间,就能得到姓氏?” “枯藤寨的情况我多少知道些,这怎么可能?” “是啊,祖辉的寨子只有一千三百多人,就算半数以上是女人,年年都怀孕,年年都能生,五年时间也不够啊!” 议论纷纷,绝大部分参会者都表示怀疑。 天浩站在台上一动不动,他高傲地仰起头,低垂的眼睛里却流露出冷漠与嘲讽。这是一种根本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特立独行的做法。现实是一面镜子,不是每个人都能透过反射看清自己,也不是每个人都能透过镜像寻找自身缺陷。这是文明和经验的累积,他并非看不起这些野蛮的家伙,王者与领主最大的不同,就是需要以各种方式展示能力与威严。杀人震慑,更重要的是摆出成绩,让他们心悦诚服。 “光寿!”年轻的族长直接对山源寨头领点名:“你的感受应该比较深刻,你来说说。” 身材高大的光寿连忙站起,对着天浩拱手行礼,然后转过身,对大殿内的众人发出洪亮声音。 “我叫光寿,是山源寨的头领。有些人可能听说过我的名字,有些还跟我很熟。咱不来虚的,就直话直说。我是前年才认识大王,那时候山源寨只有三千人,我和你们一样,缴纳百分之五十的粮税,每年地里收的粮食根本不够吃。” 旁边有人点头赞同:“光寿说的没错,我以前去过山源寨,跟他说的没什么区别。” 光寿转身看着发出声音的方向,笑道:“是啊!可那是从前,现在不一样了。山源寨现在有七千多号人,只要再努把力,明年……最迟后年,寨子里的人口肯定能过万。” 大殿里再次一片哗然。 “前年到现在,才三年时间,乖乖……足足翻了一倍啊!” “不止!你没听他说吗,现在都七千多了。” “你们别打岔,让他把话说完,好好听听人家是怎么做的。” 光寿很得意,他的确有骄傲的资格:“还能怎么做?当然是跟着大王,一起种庄稼,一起挖矿石吗,一起打仗。” 他说的很简单,却很实在。 能当头领的都不是傻瓜,结合天浩此前发下的族群新规,很多人若有所思。 “我来说两句。”广胜也站了起来,他语调清晰,中气十足:“我叫广胜,是平林寨的头领。我认识大王的时间比光寿兄弟要早一些,算到现在,差不多有四年了。那时候平林寨只有两千多号人。我也想得到姓氏,成为贵族。按照族规,要么寨子里的人口过万,要么有战功,只有这样才能成为贵族。我也想给子孙后代留点儿好处,可是每年缴纳的粮税至少在百分之五十以上,寨子里的人吃不饱也饿不死,就这么熬着,遇到饥荒就得杀人,要不就是把寨子里女人卖到外面……” “那时候苦啊!寨子里到处都是死人骨头,女人根本不敢生娃,因为生了也是白生,没粮食谁也活不下去,最后就是大人孩子一块儿死。我跟寨子里的祭司和狩猎队长商量过,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得想办法改变,另找出路。” 说到这里,广胜忽然变得激动起来:“诸位,你们大概不知道以前的磐石寨是什么样。我问问你们,有谁认识以前的寨子头领孚松?” 零零星星有几个人举起右手。 “我认识。” “都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我以前去过磐石寨,我和孚松一起吃过饭。” “嗯,八年……好像是九年,磐石寨太远了,从那以后我就没听到过孚松的消息。” 广胜脸上的笑容富有深意:“那你们记不记得当时的磐石寨是什么样子,有多少人?” 寥寥无几的回应者开始搜寻往日记忆。 “人不多,好像是三百左右。” “没那么多吧,我记得只有两百。” “是两百。孚松是个心黑的,他做梦都想成为贵族。连续好几年了,他缴纳的粮税额度都在百分之六十以上,磐石寨的人被饿死了不少。” 广胜的笑容越发欢畅:“就按照三百来算吧!诸位,你们都知道我们大王是磐石领的领主,从磐石寨发展到磐石城,他只花了不到三年时间。我就是在那个时候结识了殿下,是他带着我一起发展,后来因为对鹿族人作战有功,我得到大国师的封赏成为贵族,平林寨的人也越来越多,现在已经超过八千,再有一、两年就能过万。到时候,我也可以成为城主。” 看着神情激动的广胜,天浩面露微笑,赞许地点点头。 这种场合需要有人现身说法。 事先安排好的人是光寿,没想到广胜主动站出来配合。就目前的情况看,效果比预期好得多。 大殿内再次陷入了沸腾。 牛族的疆域太大了,复杂多山的地形限制了彼此往来。主城之间信息勉强保持畅通,位置偏远的村寨彼此之间就很陌生。人们知道新任族长是靠着磐石城起家,却有很多人不知道磐石城前身是区区几百人的小寨子。他们对天浩的话抱有一定怀疑,却相信同为头领的其他人不会撒谎。 因为没这个必要。这不是单纯对新任族长歌功颂德,这一切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更重要的是,天浩当众与枯藤寨头领和狩猎队长立下为期五年的赌约。 他是贵族,是雷牛之王,必须一言九鼎。 天浩摊开双手,这一刻,他成为了无数灼热目光聚集的焦点。 “我,牛天浩,雷牛部代理族长。我是行巫者,也是你们的王。我将带着你们走向强大,走向幸福。” 他用强势的目光横扫全场:“你们愿意跟随我吗?” 第三百零二节 代理头领 谁也没有想到第一个高声发出附和的竟然是长川寨头领立道。 他振臂高呼,宽阔的方脸膛因为激动变得通红:“我愿意!” 之后,整个大殿欢声如雷。 …… 雷牛部领地,枯藤寨。 守义今年十八岁。在南方白人看来,他这个年龄的年轻人只是个孩子。然而北方蛮族不同,无论男女十岁皆为成年,尤其是男性,除了承担重体力活,还要为整个家庭负责。 虽然年轻,守义却是磐石寨出来的老人。他比天浩年纪小,说起来两个人的关系也很亲近。因为彼此年龄相差不大,一起玩过,一起闹过,也约着做过诸如掀起小姑娘衣袍看看里面长什么样的荒唐事。 天浩对整个磐石领的行巫者群体管束极其严格。他给予了这些神灵代言人目前能给予的最优厚待遇,同时对他们从品格到个人行为做出了近乎苛刻的要求。触犯规则的行巫者都被杀了,剩下的不是老老实实服从规则框架,就是属于个人品行无可挑剔,真正高洁的那种类型。数年来,从上到下全面整顿的教育系统全面发挥作用,行巫者们在开办学校,教育孩子的同时,也按照天浩编撰的教学大纲,培养出一大批基层管理人员。 守义就是其中之一。 他一直不明白天浩为什么会选中自己成为枯藤寨的临时代管头领。 也许是因为两个人之间的交情,也可能是曾经亲近的关系……直到带领物资运输队抵达枯藤寨,在这里待了一个多星期,全面了解情况,各项工作铺开以后,守义才逐渐理解新任族长的想法。 守义不知道什么叫做“大胆任用年轻官员”,但他知道自己的职责所在。 祖辉和振国暂时回不来,他们将在雷角城接受为期半年的综合训练。这是颇为复杂且需要深刻理解的学习。从今往后,雷牛部所有的官员除了通过传统的推举方式产生,还要增加额外的学习任务。前期教育工作由天浩负责,只有这样才能产生合格的基层官员,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只要力气大,能揍人,就能得到一部分人拥护,成为村寨头领。 北方蛮族的基因记忆断层导致很多技术无法连贯,他们能造出灵活结实的马车,却在长达千百年的时间里从未想过不需要车轮就能直接滑行的雪橇。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导致了寒冷季节物资难以流通,各村寨之间也极少往来。 来自磐石城的运输队使这个偏远村寨陷入了欢乐海洋。欢天喜地的人们争相从滑撬上抗下一个个粮袋,如木柴般高高堆砌的冻鱼使他们感到惊讶,看到装在兽皮口袋里晶莹粗盐的时候,枯藤寨的村民第一次感受到来自遥远王城的温暖。 “这些都是大王派发给你们的,这是大王送给你们过冬的礼物。” “不要慌,按顺序来,每个人都有。” “不准插队,按照名字登记,叫到一个给一个,谁要是敢多领,或者冒名顶替,我手里的斧头可不长眼睛。” 每个人都能得到三天的口粮。按照壮劳力、女人、病患、老人、孩子的不同标准发放,怀孕妇女和幼童还可以得到少量的糖。 与大多数偏远村寨一样,枯藤寨的房屋多为木制,只有公共仓库和寨门、塔楼等重要建筑能看见石造基础。这里倒处散发着破败的气息,虽是冬天,地面有积雪,寨子里却人来人往践踏得一片泥泞。蓬头垢面的野蛮人早已习惯了随地大小便,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做“公共卫生”,需要的时候脱下裤子就地解决。 女人在这方面要略微收敛,她们至少会找个避开大多数人眼睛的地方撒尿拉屎。不过这种事情的最大区别仍然还是年龄。年轻少女很羞涩,她们不会在陌生人面前暴露自己的身体。但结过婚,有过男人的就不同,她们显得较为随意,尤其是四十以上的中老年妇女,在这方面跟男人差不多,如果蹲下大解的时候遇到熟人,甚至会主动冲着对方打招呼,毫无顾忌拉着家常。 在磐石城待久了,守义早就习惯整洁干净的生活环境。虽然大家都是野蛮人,而且还是同一个部族,可来到枯藤寨后,他深深感受到两地之间巨大的差异,对天浩的崇敬与敬佩就越发深刻。 发动所有人铲雪,在村寨中央广场上清理出足够宽敞的空地。守义带着一队士兵,从排队领取食物的村民中间揪出好几个正在小便的家伙。上千人的队伍的确很长,他们在众目睽睽之下掀开破烂脏臭的皮袍,双腿分开……士兵们把他们抓出来的时候,这些人并不认为自己有错,他们下意识觉得这是来自磐石城的代理头领故意不想让自己吃饱,于是大声嚷嚷叫喊着自己没有错,结果被如狼似虎的士兵三下两下扒掉衣服,当众狠狠抽了一顿鞭子,皮开肉绽,鲜血四溅,伴随着火辣辣的疼痛……脸色铁青的守义当众宣布:所有违规者在队伍中的排序都将延后,等到所有人领取完食物,才能轮到他们。 “治盛世,用重典”,这是在磐石城民政官员集训课上,天浩对所有受训者说过的话,守义将这几个字当做烙印永远刻在脑海深处。 他带来了五百名士兵。 虽是同族,这些来自磐石城的战士无论任何方面均远远超过枯藤寨守卫。他们身材高大,结实发达的肌肉诠释了什么叫做充足营养与高强度训练的完美结合;里面穿着细软舒适的棉布内衣,每个人都有一件棉袄夹衫,灰白的布料染成绿色,衣袖和裤管侧面还缝着黑色与红色条纹……这一切在枯藤寨的人看来实在很奢侈,同时也眼红心热。人们纷纷在暗地里议论,最后得出共同结论,就算是头领祖辉家里恐怕也拿不出如此奢华的一套衣裳。 均质钢的锻造技法天浩已经交给大国师,目前却只是在牛族主要城市进行量产。枯藤寨村民对磐石城士兵身上的盔甲感到羡慕,更对每个士兵都配备了小型手弩感到惊奇,配合长刀与战斧,这些士兵的精神面貌令人为之一振,仿佛冰寒刺骨的强劲气流,释放出狂暴的姿态,迅速清扫着笼罩在枯藤寨上空的淤腐气息。 粗面、冻鱼、盐……枯藤寨村民眼里流露出极度渴求,他们带着狂喜和震惊排队领取,喜笑颜开,低声交谈着很快就到手的美食。 在如此寒冷的天气,再没有什么比一锅热乎乎肉汤都能让人产生幸福与舒适感的东西了。 “所有人必须按照顺序排队领取,不得以任何借口插队。违令者,杀!” “不得随地大小便。违令者,十鞭!” “不准高声喧哗故意扰乱秩序,违令者,十鞭!” 守义带来了新的村寨管理规定,其实就是升级版的雷牛部法律。具体条款当然没有这么严苛,然而他初来乍到,对枯藤寨各方面事务并不了解。他需要借助分配口粮这件事树立威信,需要得到大多数村民的支持。守义牢记着天浩的叮嘱————只要你的所作所为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和要求,你就能得到压倒性的支持。 至于其他持反对意见的少数人,该关就关,该杀就杀。整顿治理就是如此冷酷,没有宽容,没有怜悯,更没有所谓的各让一步,双方共存。 守义微笑着把一条冻鱼递到站在面前的老妇手里,顺手从旁边桌子上抓起一把散碎糖块(方块状的红糖)递给站在她身边的孩子。满面感激的老妇连忙拉着孩子跪下,不顾阻拦,执意磕了几个头,这才抖索着手脚站起,千恩万谢,转身离去。 一个蓬头垢面,之前因为站在队伍里小便,被狠狠抽了几鞭,当众受罚的男人走上来,他面带恐惧,畏缩的身体在微微颤抖。他低着头,不敢与守义直视。看得出来他不喜欢这种场合,很受拘束,有种忍不住想要转身逃跑的冲动。 守义用平和的目光注视对方,他接过男人在犹豫中递过来的兽皮口袋,装进足量的粗面,拿起一条冻鱼,然后用黑色陶碗从大布袋里舀出盐,手掌沿着碗口轻轻划过,将装平的盐碗倾倒在男人拿出的另一个兽皮袋里。 “这是你的。”守义说话的音量不大,听不出责备或命令的意思,略微有些温和,似乎已经忘了之前发生的事情。 男人眼里露出欢悦的喜色,他有些不敢相信,感觉摆在面前这些食物不怎么真实。 犯了错就要受罚,最轻的惩罚通常是剥夺当天应得的口粮。鞭刑过后,他心灰意冷,觉得今天的口粮与自己无缘,可是看看一个个领到东西的人们欢天喜地从发放点走来,又实在觉得不甘心。报复是不可能的,那些来自磐石城的士兵一个个牛高马大,一看就是平时吃的很好。在这个肥胖代表着权力与威严的野蛮社会,脂肪象征着财富,肌肉意味着力量。 抱着隐隐的期待和侥幸心理,男人依序排进了队伍。彼此都是一个寨子里的熟人,谈不上什么插队,还是原来的位置。 他几乎是扑上去,张开双臂,带着说不出的狂喜,将所有东西紧紧拢在怀里。左脸紧贴着装面的口袋,闻到极其舒服,令人满足的粗面香气,右脸触到冰冷的冻鱼,却不觉得冷,甚至忍不住有种张嘴直接啃咬的冲动。 就在男人抱着这堆食物乐呵呵转身离开,走出去大约一百多米,守义从后面追上来,将他叫住。 抓住他的左手腕,将一小把糖块塞进对方的手。 守义的双眼明亮,严肃的目光中透出一丝温和:“记住,以后一定要守规矩。” 说完,他转身离开。 男人呆呆站在原地,久久望着代理头领的背影。 感动和愧疚同时从心底最深处升起。 这一刻,沉默胜过千言万语。 …… 清晨,伴随着刺耳的哨声,整个枯藤寨开始了前所未有的全面清理。 所有人负责各自房屋的内部打扫,公共区域由男人们负责,人口多的每家出一个。粪便、弃物、肮脏的雪堆……忙忙碌碌一直干到下午,劳累了一天的人们终于得到休息的机会,他们忽然发现眼前豁然开朗,看着整洁干净的村寨,心情有变得舒爽起来。 按照守义的命令,枯藤寨的人们纷纷动员起来。他抽调两百名壮劳力清理村寨周边,按照天浩在图纸上划定的路线,开始修建通往磐石城的路基。这是一项长期且艰难的工程,以天浩要求的标准,预期三年内可以完工。 一部分男人安排前往北面的山中挖掘泥炭。很多地方都能找到这种东西,枯藤寨北面的泥炭矿脉很多年前就已经探明。与磐石城附近的炭场不同,这处矿脉泥炭埋藏位置较深,采掘不易,相比之下,直接砍伐树木作为燃料要方便得多。久而久之,也就被枯藤寨的人舍弃不用。 大块的泥炭和散碎炭粉都被运回寨子,来自磐石城的教导者很快让枯藤寨村民知道了什么叫做变废为宝。蜂窝煤的制作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可即便是最挑剔的人也不得不承认,这玩意儿的确很不错,比木柴管用多了。 寨子外围山岭上,开始建造三座大型塔楼。这里属于牛族领地后方,一般情况下,不会受到来自南面其它部族的攻击。可即便是最有经验的将军也无法保证枯藤寨永远安全,虽不至于像磐石城那样大量堆积工事塔楼,对整座城市进行全面武装,普通程度的警戒和武备却必不可少。守义带来了天浩亲自设计的塔楼图纸,这些建筑最迟将在明年春天完工,平时用于监视和观察,除了防备突然出现的袭击者,还可以对付成群结队的野兽。 最重要的工程核心,是修建一条通往大陆北方的路。 第三百零三节 炸开一个未来 祭司和百人首们被召集起来开会,他们得知这消息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不可能”。 大陆北方是连绵起伏的崇山峻岭,很多地方无法通行。牛族人之所以能画出大陆北面的粗略地图,是在过去的千百年时间里付出了大量人命为代价。可即便是这样,他们仍然无法进入被高大山脉阻挡的内陆区域,只能划着独木舟沿海岸航行。冰雪、风暴、野兽……一代又一代的探索者前赴后继,无数人踩着前人尸骨默默前行。这不是因为兴趣,想要探索未知世界,而是想要打破残酷的现实,寻找更多适合生存的区域。 早在两百多年前,牛族勇士就探明了在崇山峻岭围绕的北方有一个湖。那里气候宜人,四季如春,土壤肥沃,森林和草丛间奔跑着大量鹿群和野山羊。 当时,探索者带回的好消息令全族上下欢欣鼓舞,然而残酷的现实接踵而来————连绵的山脉难以翻越,探索者走过的路线有半数以上地段都是悬崖峭壁,必须借助各种辅助工具,再加上高超的个人技艺才能攀上去……总之,以牛族当时的综合实力,绝大多数人无法越过自然障碍,抵达北方丰饶的湖区。 更重要的是,当时的黑角城已经初具规模,整个牛族以这里为中心,四周辐射扩散开来。有一块丰饶的土地当然好,可问题是那个地方基本上去了就不可能回来,哪怕发展再好,与黑角城之间等同于从此断绝来往。这种做法相当于凭空在族群内部竖立一个新的,不受控制的权力集团。只要最高统治者不是傻瓜和白痴,任何一位牛王陛下都不会接受这种现实。 讨论会上,人们七嘴八舌,议论纷纷。 “我们当然知道北面有湖,可那里全是山,根本过不去。” “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曾经去过那儿,他说的确是个好地方。路其实不算远,就是难走,就算真要过去也只能是年轻人,老人和孩子根本不可能。” “北边的山太高了,而且全是石头,根本挖不动。” 守义对这些反对意见置若罔闻。他的态度很坚决————这是新任族长亲自安排的命令,必须无条件执行。 第二天,三百多人的修路队伍离开了枯藤寨,朝着北面进发。 筑路队伍在距离寨子约三公里的地方停下,从这里开始就无路可走,高达两百米以上的山崖阻断了一切通行可能,无法绕行。只有最灵巧的猎人可以借助绳索和钢钎能顺着山石攀爬至顶峰。纵观整个枯藤寨,这样的人不超过五个。 守义让猎人们爬上山崖,寻找牢固坚硬的位置栓系绳索。在他的指挥下,人们从滑撬上搬下一个沉重的密封木桶。守义和来自磐石城的士兵们神情凝重,他们用绳索捆绑桶身,形成密而严实的网格。这时,已经攀上山顶的猎人也按照工匠指示搭好了撑杆架。那是用粗大钢筋互相组合,形成一个外挑于山崖正上方,通过金属滑轮可自行控制升降,与岩壁之间紧贴,可进行人工操作的简易装置。 全副武装的士兵们守在木桶周围,他们神情严肃,仿佛正守卫着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物。 守义抬手拍了拍两名已经做好准备的工匠肩膀,认真叮嘱:“小心点儿,照图纸上画的去做,你们会成功的。” 设置的山顶的简易绞盘开始运转,用油脂浸泡过的藤绳非常结实,两名工匠的胯部和腰部被栓紧,守义拿着一面红色小旗,抬起头,望着徐徐上升的他们,看着高度上升至悬崖中部那条明显裂缝位置的时候,他举起手中的旗帜,从左向右连续挥舞了三次。 山顶的绞盘停了下来,两名悬在半空中的工匠也伸手扶住石壁,从斜挎在腰上的工具袋里拿出钢钎,插进悬崖中间的石头缝隙,抡起铁锤一下下用力砸,钉进去,直至稳固。 三百多人的筑路大队没有跟过来,他们停留在半里外,砍伐树木,从地上撬起大块的石头清理地面,拓宽并平整山崖与枯藤寨之间的这段距离,为接下来的筑路工作做着前期准备。 在悬空的山崖上进行操作非常困难,主要是没有着力点。可即便如此,工匠们还是花了两个多小时,在石壁缝隙上打入十几根钢筋,造出一个由外向内倾斜的钢架。 中午,山顶放下了新的绳索,在所有人提心吊胆且充满期待的目光注视下,沉重的木桶被绳网捆绑,随着绞盘转动的牵引力量,缓缓离开地面。 一名来自磐石城的士兵凑到守义近旁,惴惴不安,不太确定地问:“头儿,这样做能行吗?” “当然能!”守义猛然转过头,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脸上释放出前所未有的狂热:“这是殿下从济州岛上找到的宝物,所有的一切都是殿下亲自设计,只要我们认真执行,没有任何环节出错,就绝不可能失败!” 他的话仿佛一针强心剂,彻底打消了士兵的顾虑。后者脸上随即浮起坚毅神情,用力抿着嘴唇,沉着有力地微微点头。 悬在半空中的工匠神情凝重,他们伸手扶住木桶的时候,两个人的手不约而同都在发颤。来自磐石城的他们接受过严格训练,知道如何处理在类似情况下的各种突发**。可越是这样,他们就越是觉得心脏和身体被一股神秘力量控制着,带着说不出的期盼与冲动,在理智和冷静的束缚下,默念着新任族长亲自传授的操作步骤,将沉甸甸的木桶推进钢筋与山岩构成的斜面支撑,稳稳嵌入石壁缝隙正中。 一名工匠从随身工具袋里拿出火药包。这东西经过特殊处理,重达半公斤,厚厚的细棉布反复裹了好几层,中间留出长达数十米的导火索,乍看上去反复一条细长黑蛇盘绕在布包表面,神秘、凶狠,有种令人不寒而栗的死亡威慑。 守义一直等到山顶的人下来,所有人按照指示撤离到安全区域范围,这才拿出火石和火折,用颤抖的手擦出火花,点亮火苗,带着说不出的激动,点燃了长长的导火索。 转身,以平生最快的速度朝着来路狂奔。 当山崖方向传来巨大爆炸的时候,呆在半里外的所有人都感觉地面传来震动。人们看见远处被密林掩映的山顶腾起一股黑色浓烟,无数泥土和碎石如雨点四散溅开,“扑簌簌”洒落一地。 山崩了! 枯藤寨的人们纷纷张大了嘴,他们用瞪圆的双眼清清楚楚看到了现实。存在了千百年的高大山岭从中间塌了一大块,仿佛虚空中有一把巨大的铁镐,被无形的巨人高高挥起,将这块碍事的东西用力挖去。 “……这,这是神灵的力量,是神灵的力量啊!”枯藤寨的祭司语无伦次,他在脑子里下意识找出这个最合理的解释。 几位领队的百人首们目瞪口呆,他们的耳朵里回荡着“嗡嗡”声,看着尘土漫天飞扬的远处,潜意识觉得祭司说的没错,可眼睛看到的现实却告诉他们这一切与神灵无关。 是我们的人爬上山顶。 是我们的人在悬崖峭壁上钉入钢筋。 是我们的人把那个木桶塞进石壁缝隙。 关键在于那个桶,里面到底装着什么? “这是科学的力量。”守义从藏身的位置站起来,他用双手拍打着落在身上的尘土,转身环视聚集在附近的人们,大声笑道:“走吧,我们一起过去看看。” 一大桶硝化甘油的威力极其可怕,尽管没有复杂精密的计算,爆炸仍然破坏了整个山体,导致山崖上半部分彻底坍塌。远远望去,仿佛某人嘴里整齐排列的门牙少了一颗,透过仍有尘土飞扬的上空,可以看到远处隐隐绰绰的景物。 之所以没有直接从山脚引爆,是出于安全考虑。有两种不确定因素:一是山脉整体风化严重,爆炸力量会导致长达数百米的悬崖彻底坍塌;二来就是爆炸力量不足,无法对山体造成既定范围内的破坏,反而会破坏山崖结构,给再次爆破带来困难。 先炸开山崖上部,再缩减硝化甘油在山崖底部进行二次爆破,这就是完整的计划。 看着脚下遍地碎石,枯藤寨的祭司惊呆了。 “……神迹,这是真正的神迹……”他反复说着这句话,简单虔诚的大脑无法找到任何适用的字词。 “这不是神灵的力量。”守义大声纠正他话里的错误:“这是族长殿下的智慧,是他告诉我用这种方法炸这座山。好好看看这些石头,就算是个老太婆也能把它们搬开。” 没人否认他的说法,没人对这一切提出质疑。 人们心里充满了对幸福未来的希望。 听说新任的族长殿下是一位行巫者,一定是神灵告诉他这样做,他是真正得到神灵祝福,可以使用神灵力量的地上代言人。 通往北面湖区的障碍,打开了一个缺口。 在接下来的日子,这个缺口还会继续扩大。 …… 整个雷牛部开始了全面整顿。 来自磐石城和雷角城的粮食源源不断运往各个村寨,加上紧急赶制的皮袄和棉袄,人们可以在这个冬天享受久违的饱足,以及温暖。 当然,这一切并非毫无代价。 没有任何一个村寨能像过去那样在寒冬时节享受安宁,“呆在家里饿肚子”与“吃饱了就得干活”之间是一对异生双胞胎。按照新任族长的命令,所有村寨必须在明年春播季节来临前做好道路重修准备工作,清理村寨与城市之间的往来障碍。 拒不服从命令的人,杀! 偷奸耍滑的人,杀! 胆敢对新任族长命令提出质疑的人,杀! 到处都有违规者,但就总量而言其实不算多,天浩派驻各个寨子的民政官忠实执行了他的全部命令,每个寨子都杀了几个人。这些在寒冷北风与冰雪中被冻成硬块,面目狰狞的人头起到了良好示范效果,没人再敢抗令不尊,也没人再对新任族长的命令提出质疑。 …… 雷牛部领地,磐石城以南,靠近与鹿族接壤的边境位置。 这是一个背风的山坳,周边山岭上驻扎着数百名弓弩手,山顶建有塔楼,安装了射程极远的重型弩炮。特殊的位置决定了这里易守难攻,而且居高临下扼守着通往磐石城的道路,守军数量虽不多,却能依靠充足的粮食与箭矢储备,挡住数万敌军的进攻,一直坚持到己方援军抵达。 夜幕降临的时候,一支五十多人的队伍从南面缓缓而来。穿着服饰表明他们是鹿族人,显然是计算着时间与速度,刚走进山坳不久,太阳就落入地平线以下,虽有少许光芒照耀着天幕,大部分世界却被黑暗笼罩,很快就变得伸手不见五指。 在山坳深处隐蔽的空旷地带,早已搭建好几座木屋。这里是守军的休息区,现在被来自雷角城的族长卫队临时征用,外围到处是负责警戒的士兵,他们装备精良,盔甲表面特意涂成了浅灰与黑色条纹相间的图案,即便是白天也很难将他们从周围环境中区别开来。 鹿庆西走进木屋的时候,看到了坐在火塘对面的天浩。 “坐吧,我等你很久了。”年轻的族长笑起来很好看,他浑身上下释放出易于接触的温和,仿佛冬天里的火,让人想要亲近。 鹿庆西站在原地观察四周,确定没有任何能对自己造成威胁的存在,这才迈开脚步,走到火塘边坐下。 “你还是那么小心谨慎。怎么,怕我害你吗?”天浩拿起摆在旁边桌子上的陶碗,从沸腾的锅里舀起一碗热气腾腾的肉汤,吹开表面的热气,沿着碗边小口喝着。 “这是今天打到的山鸡,炖了一个下午,味道很不错。,想喝就自己动手。”他抬手指了一下桌上的碗筷:“我先尝尝,省的你说我在汤里下毒。” 第三百零四节 我帮你上位 鹿庆西对这种明显带有调侃意味的讥讽毫不在意。他专注地盯着天浩看了半分钟,这才伸手拿起一个碗,去盛锅里的鸡汤。 滋味儿的确不错,很鲜美,汤里除了剁成大块的鸡肉,还有一些蘑菇。他能喝出獠齿猪的味道,却没有在汤里看到这种厚皮兽的肉,想来应该只是加了些油脂调味。 在如此寒冷的天气在外面走了一天,无论是谁都不会拒绝一碗滚烫鲜美的鸡汤。 “你是一个狡猾的人,跟你在一起,我不得不小心。”鹿庆西慢慢喝着汤,眼睛里流露出本能的戒备。 看着他身上那件做工精巧且绣着漂亮花纹的棉袄,天浩平静地说:“你似乎忘了,是我帮助你坐上了现在的位置。如果没有我,你永远不可能成为牡鹿之王。” “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忘记。”鹿庆西苦笑着摇摇头,他感受着面前火焰传来的温热,慢慢摇晃着端在手里的小半碗鸡汤:“我们是很好的合作者,你是个聪明人,你很清楚,我不会与你为敌。” “合作者?”天浩笑了笑,佯装诧异:“我们难道不是朋友吗?” “不是。”鹿庆西对此非常肯定。他张口欲言,却在字句脱口而出的同时犹豫了一下,然后逐字逐句斟酌道:“我的意思是,我们……我,我现在还不能成为你的朋友。” “为什么?”天浩用黑亮的眼睛盯着他。 “我没有你那么优秀的能力。”鹿庆西狭长的脸上浮起一丝真诚:“从磐石寨到磐石城,再到后来的领主,现在的族长,你取得的这些成绩让我眼花缭乱,自愧不如。虽然现在我们身份一样,都是族长,但牡鹿部无论实力还是人口数量都比不上雷牛部。没有对等的力量就不能成为朋友,所以我只能与你合作。” 天浩有些意外,却没有在脸上显露出来。 比起几年前首次见面的时候,鹿庆西无论谈吐还是表现都上了好几个台阶。身在族长高位对一个人的影响和改造效果由此可见一斑。他少了很多张狂,学会在不同场合下冷静思考,很好的控制住内心欲望和情绪……呵呵,他甚至不再说“我们是朋友”之类的话,而是谨慎小心的以“合作”这个词用作代替。 鹿庆西仰脖喝完碗里的汤,平稳放下,他看着坐在对面的天浩,认真地问:“说吧,为什么约我过来?” 他现在是一族之王,很难在不引起别人注意的情况下离开牡鹿城。可即便如此,接到天浩密信的第一时间,鹿庆西立刻开始全面安排,他找了一个替身,带着少数精锐的卫队趁夜而行,悄然无息越过边境,抵达了牛族领地。 他对天浩有种本能的恐惧。 这个人知道自己的全部秘密。尤其是如何上位,从继承顺位靠后的王子一跃成为牡鹿之王,天浩的触角渗透了鹿庆西的方方面面,包括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细节。虽说这是两个人之间的秘密利益交换,鹿庆西事后对磐石城屡屡并吞鹿族村寨的行为视而不见,但他心里始终存在着对天浩的畏惧,觉得这个人随时监视,甚至隐隐控制了自己的灵魂。 他知道我的阴谋。 他知道我如何干掉了我的哥哥。 他知道是我杀死了父亲。 现在,他又想借着我的手,进行某种邪恶可怕的勾当? 天浩神色如常,火焰映照在英俊的脸上,泛起一层柔和的光:“你是个聪明人,区区一个牡鹿之王的位置,与你的实力并不匹配。我觉得你可以更进一步,成为真正掌管整个鹿族的最高王者。” “……你说什么?”来的路上,鹿庆西无数次想过天浩邀约会面的真正原因,却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他会说出这样一番话,简直令人难以置信:“整个鹿族的王?” “是的。”天浩严肃的脸上没有丝毫玩笑成分:“我能帮助你成为鹿族之王,一位所有鹿族部落族长必须跪拜的陛下。” 鹿庆西脸上的肌肉一直在抽搐,他的双手不受控制微颤着。屋子外面寒风呼啸,如同鬼号,他却什么都听不见,脑子里只有“鹿族之王”四个字在疯狂撞击,也野兽般狠狠撕咬。 “……你……你确定?”良久,他用发颤的声音问。 天浩轻松地摊开双手,他的笑容堪比阳光,令人丝毫感觉不到其中存在着阴谋成分:“当然,否则我也不会把你约到这儿来谈。” “你想要什么?”虽是试探,鹿庆西却明白,这是彼此之间讨价还价的开始。 “我很高兴你能首先想到这个问题。这表明你仍有清醒的头脑,不是那种随便被一点点好处迷住双眼,以至于自己在做什么都不知道的家伙……很好,这是我们之间公平合作的基础。”天浩的笑容极其迷人,富有感染力:“那么,我就说说我的价码。” “鹿族有一百五十万人。你登上王位后,无论用什么方法,我要三分之一。”天浩说得风轻云淡,仿佛正在谈论的话题是五十万只蚂蚁。 “……你在开玩笑吗?” 鹿庆西没有发怒,他知道现在只能苦笑,暴怒站起来走人那种做法完全不适合自己,而且会引发极其严重的后果:“五十万人……实在太多了。” “牡鹿族只有三十万人,这还是很早以前的数字。从上次战争到现在,牡鹿族的人口只有二十来万。我知道你身上肩负着沉重的责任,你手下很多统领都在叫嚣着与我开战。然而他们不知道我们之间的关系……嗯,朋友,我觉得还是我们之间是朋友,而不是简单的合作。我一直在帮你,只要成为鹿族之王,你可以一次性解决所有麻烦。” 天浩的笑容充满了男性魅力,他对鹿庆西的表现很满意:没有当场拒绝,也没有发怒,一切都表明他动了心。讨价还价很正常,只要不是来自内心深处的严重抵触,就表明双方之间存在合作可能。 何况自己抛出的这枚诱饵浓香十足,鹿庆西根本无法抗拒。 “你的意思是,帮我解决麻烦的那些人,算在五十万之内?”鹿庆西听懂了天浩的潜台词。 “可以这么说。”天浩的回答模棱两可,实际肯定成分具体有多少,只有他自己才清楚。 “还是先说说你的计划吧!”鹿庆西没那么容易上当:“八字还没有一撇,现在就谈论你从中分润的好处未免太早了。” 天浩随手从桌子下面拿出一份装订好的文件,从火焰和汤锅上方递了过去:“这是上个月就制订好的计划,所有细节无懈可击,只要你愿意,签个字就行。” 签字? 这个词对鹿庆西来说有些陌生,他狐疑地看了一眼天浩,伸手接过文件,带着期盼与戒备掀开空白无字的封面,看了不到五分钟,他猛然抬起头,眼眸深处释放出极度震惊,瞳孔骤然紧缩。 “……你……你能做到这种程度?”他的声音变得有些嘶哑,激动与狂放正在迅速支配他的情绪。 天浩沉着地点点头,随手拿起火钳,夹起一块蜂窝泥炭塞进火里,意味深长地说:“我从来不做没把握的事。” “你是一个真正的魔鬼。”鹿庆西从未像现在这般对天浩产生强烈的畏惧感,他喃喃自语:“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魔鬼,你一定是它们当中的佼佼者,甚至是魔王本人。” “多谢夸奖。”天浩不为所动,他显得有些懒散:“继续往下看吧,我时间不多,你也一样,最多下半夜你就得离开。” 鹿庆西一向自认为聪慧绝顶,干掉老爹和兄长虽说是借助了外人之手,可若是没有自己苦心经营和精妙谋划,无论如何也不能成为现在的牡鹿之王。他善于分析,知道如何取舍,从中获取最大的好处……然而,在这份只有薄薄几页纸的绝密文件面前,他感觉引以为傲的一切都失去了作用,显得是那么苍白,就像孩子在耄耋智者面前耍弄小聪明,自以为得计,却早被看穿,只是对方没有戳破,抱着游戏旁观的态度漠视一切。 看着文件上那些字,鹿庆西暗暗握紧双拳,激烈的大脑思维促使血管在额头两边暴涨凸起,他亢奋得有些难以自持,却努力想要控制情绪尽量不在天浩面前表现出来。大家都是部族之王,而且一旦按照这份计划实施,自己的身份立即提升为一族陛下……这跟一步登天有什么区别? 隔着熊熊燃烧的火堆,天浩送过来轻飘飘的一句话:“怎么样,五十万人不多吧?” 鹿庆西感到这话的分量极其沉重,仿佛压在心中的大山。他抬起头,用力吞了一下喉咙,艰难地说:“能不能少点儿?嗯……四十万……四十五万……你觉得怎么样?” 天浩坐直了身子,他鹰视狼顾,从眼眸深处释放出的森寒目光充满了威慑力量:“我一直认为你是个有决心,有魄力的人。没想到你竟然在这种事情上拖拖拉拉……你想清楚,这个计划有时间限制,这是目前最好的机会。呵呵,你觉得我会让步吗?你觉得以后还会有同样的机会吗?” 鹿庆西陷入了沉默,他脸色铁青,一言不发。 天浩对他的表现视若无睹,既没有生气,也没有发怒,他的语调平和,清晰且不失条理:“用三分之一的人口来交换一个王位其实很划得来。你得明白,这个世界并非一成不变。现在我能答应你的价码,就算以后还有同样的机会,也绝不是现在这个数字。” “几年以后,我要的还会更多。六十万,七十万,甚至一百万……”天浩的语气与他的脸色一样冷淡:“你得明白,女人是很能生的,我现在只是预定她们在接下来几年内应该生养的那些孩子。” 鹿庆西抬起头,神情有些犹豫,也有些隐隐的坚决:“你太贪心了,我觉得我们可以商量,其实四十五万已经……” “不!这不可能!我绝不答应!”天浩张口拒绝了对方建议。他用狼一样凶狠的眼睛盯着对面:“我已经说过,不要跟本王讨价还价。这是最后一次警告。顺便说一句:你没有这个资格。” 鹿庆西的心再次颤抖起来。 他注意到天浩使用了“本王”这个词。 这意味着两个人之间的身份出现了差异。同样是部族之王,却因为实力差异导致彼此不等。这一点儿也不奇怪,何况自己还有大量秘密掌握在对方手中。 仔细想想,其实就算交出去五十万人也没什么大不了。至少自己成为了鹿族的陛下,如果……鹿庆西想过种种可能,以自己的手腕和力量,应该可以很好的整合所有部族。到时候,以一百万鹿族人的强大实力,再加上来自虎族、狮族等其它部落的支援,干掉区区一个雷牛部,应该没什么难度。 这仅仅只是想法。 重点仍然在于计划本身。如果没有亲眼看过这份文件,鹿庆西无论如何也不会答应天浩提出的价码。 这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成功几率高达百分之九十。 全面思考过每一个细节,鹿庆西双手撑住膝盖,站起来,他用极其复杂的目光盯着天浩:“你……真的把我当做朋友?” 天浩收起严肃冷漠的神情,温和善意的笑容在脸上重新释放。他从火塘前绕过,走到鹿庆西面前,张开双臂,给了对方一个强劲有力的拥抱。 “你必须检讨你自己的想法。我从一开始就是你的坚强后盾,想想看,我帮你解决了那么多麻烦,到头来,你却质疑你我之间的友谊。” “我们是朋友,甚至是关系亲密的兄弟。永远不要怀疑这一点。” 等到他松开胳膊,鹿庆西眼睛里已经看不到丝毫怀疑。他同样在微笑,笑容甚至比天浩更加甜腻。 天浩弯腰从木桌上拿起酒壶,斟满两只酒杯:“恭祝我们合作愉快,尊敬的鹿王陛下。” 第三百零五节 鹿王陛下 他一语双关。 鹿庆西对这样的奉承欣然接受。 两个人像从前那样碰杯,欢笑如常。 …… 几天后,鹿族领地,王都,雄鹿城。 王宫主殿的装饰与黑角城区别很大,墙壁上悬挂着大量毛皮,多为熊皮和虎皮,还有大量的狐皮和狼皮,豹皮数量偏少。这是因为鹿族人一向喜欢白斑豹的皮,花纹很漂亮,在市场上的价格昂贵。尽管这种野兽性情凶猛,某些时候甚至比暴鬃熊更难对付,却无法阻挡贵族们的强烈爱美之心,不顾人员伤亡,一再组织针对白斑豹的围猎。 大殿里摆开了丰盛的酒宴。 参与者不多,除了现任鹿族大王鹿丰国、国师巫角、四位已经成年的王子,其余的都是各部族长,林林总总十几个人。 鹿丰国在民众之间的评价不是很好,却是一个对属下极其慷慨的大王。正因为如此,他得到贵族阶层的一致支持,权位稳固。 这是每年一度的族长盛宴。 五十八岁的鹿丰国从王座上站起,举起酒杯,笑着高声道:“感谢神灵,今年又是一个丰收年。” 台下,众位族长纷纷站起,纷纷附和:“恭喜陛下,贺喜陛下,为来年庆!” 粮食酿的酒很贵,但在这种场合却必不可少。一杯酒下肚,整个身子顿时变得暖和起来,感受着回荡在口腔里的那股醇香,鹿丰国示意侍女给自己的空杯加满,他侧过身子,面朝坐在旁边的国师巫角低声笑道:“今天的菜不错,多吃点儿。” 他和巫角是多年的老友,彼此关系亲近。 巫角乐呵呵地点头奉承了一句:“恭喜陛下,以后年年都是这样就好了。” “会的,神灵会保佑我们鹿族连年丰收。”鹿丰国笑着随口应道,他带着颇为遗憾的表情扫了一眼台下:“要是牡鹿族的鹿庆西也在就好了。” 国师巫角知道鹿丰国喜欢热闹,他放下手里的筷子,认真地说:“其实他比其他几位族长来的都早,却没想到偏偏在这个时候病了。” 微醉的鹿丰国看了一眼巫角,用怀疑的口气问:“他真病了?” 巫角连忙回答:“真的病了。我昨天晚上去驿馆看过,受了风寒,整个人缩在杯子里哆嗦,脑袋烫得吓人。如果是装病,瞒不过我的眼睛。我还专门问过驿馆的人,都说鹿庆西抵达雄鹿城当天就病了,从那时候起,一直在吃药,从未断过。” “那看来是的确是真的。”鹿丰国有些失望:“我还打算明天带着所有人一起外出打猎,让大伙儿好好高兴一下。” 巫角笑着恭维道:“我们都知道陛下宅心仁厚,就算鹿庆西明天去不了,到时候陛下赐给他一些猎物,相信他一样会感激涕零。” “哈哈哈哈!你说得对。”鹿丰国高兴地大笑起来:“就这么办。” …… 清晨,多达数百人的骑队离开了雄鹿城,沿着不算宽敞的土路,朝着北面密集的山林而行。 冬季狩猎是所有北方蛮族的传统项目。一方面是与残酷的自然环境做斗争,在这片苍茫的大地上,野兽数量远远超过人类。另一方面是为了食物,尤其是动物在冬季来临前必须大量进食,它们膘肥体壮,滋味儿比其它季节更美。 四个儿子如众星拱月般围着鹿丰国,他心里充满了快慰。 长子在治理部族方面有着不错的天赋,一些由他制订的政令在实施后产生了良好效果。这并非浮夸,而是众位大臣和国师亲自验证。鹿丰国甚至打算再观察几年,如果一切如常,就提前退位,让长子成为新的鹿王。 二子和三子是一对双胞胎,得益于他们母亲的悉心教导,这两个英俊的青年在品格方面无可挑剔。五年前,鹿丰国分别给了他们一个三百人的小寨子,现在,两寨居民均超过两千,尤其是富足程度,更是让周边的村寨为之羡慕。 已经成年的老四很能打,他从小就是块统兵的料。鹿丰国干脆把他踢进军队,直接掌控一个千人队。据下面的人反馈,四王子深受士兵们爱戴,他统管的千人队在军内比斗中成绩名列前茅,得到众位统领的一致夸赞。 鹿丰国很清楚,这四个已经成年的儿子各有天赋,他们取得的成绩离不开身边亲信的教导。其实这种事情不难理解,只要身为朝臣,每个人都要下注。大头重注肯定是落在长子身上,可作为表现同样优秀的另外三个儿子,自然也会引起朝臣们的注意。只不过,最后的决定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鹿丰国不希望在多年后看到一个四分五裂的鹿族,他想要寿终正寝,带着毫无遗憾的安详,在所有儿女不舍的哭泣中离开这个世界。 足足十六个女儿……她们的数量太多了,是儿子群体的四倍。鹿丰国对此很是无奈,却必须谨守着来自神灵的“馈赠”。说起来,早年妻子和妃嫔们接连生下女儿的时候,鹿丰国实在是哭笑不得,甚至产生了“难道我注定了只能有四个儿子”的怀疑。现在看来这种猜测并非毫无道理,只能感慨人生无常,世事难料。 八十名士兵的卫队数量不多,可加上白鹿、玄鹿、炎鹿、和青鹿这四个族长及其卫队,总人数就突破了两百。说起来,鹿丰国多少存了点炫耀的心思,马匹是虎族的特殊贸易品,尤其是公马,更被列入严禁交易的货品清单。马匹的价格是如此昂贵,即便身为部族之王,也无法组建规模庞大的骑兵。 鹿丰国与四个儿子胯下的骏马极其雄壮,八十名骑兵的坐骑更是油光水滑。看着其他四位族长及其卫队胯下毛色不一,甚至偏于瘦弱的马,鹿丰国心中的骄傲与自豪油然而生……是的,这是**裸的炫耀,是身为王者在下属面前必不可少,意味着身份等级的物质区别。 “驾!都给我快点儿,要是晚了找不到猎物,晚上回城可没饭吃。哈哈哈哈……” 鹿丰国大笑着发出豪言壮语,双腿用力狠夹了一下马腹,催动胯下的畜生吃痛,如离弦之箭,骤然加速向前狂奔。 很多部落都有类似的狩猎规矩,等候在家里的人不会准备饭菜,如果没有得到猎物,双手空空的猎人回家只能饿肚子。据说这是一个古老的故事,流传至今,逐渐演变为冬季狩猎活动的默认规则,即便是王族也不例外。 北山的猎场属于历代鹿王。这是一片广袤的森林,从遥远的大陆北面连绵至此,高大的黑针松养育了无数动物,尤其是靠近雄鹿城,距离城市六公里的这批片林地,因为地形特殊,刚好有一段丘陵从中间横过,将两侧平原与雄鹿城断开,加上从山梁底部流过的河,形成一片自然阻隔带。为了防备来自山林的野兽,前代鹿王特意在丘陵西南面设置了一个村寨,这里的军事防卫力量比其它同规模村寨强大得多。长矛、弓箭,加上塔楼,每年都要杀死多达数百头野兽。久而久之,来自山中的掠食者们知道这里是人类禁地,也就逐渐远离。 无论熊、狮、虎、豹,它们都有着专属于自己的智慧。野鹿和獐子虽然跑得快,却没人管。人类饲养的猪羊虽然好吃,却在掠食过程中充满了危险。落单的猎人在猛兽看来是食物,区区十几个人的狩猎队也不难对付,可是带有墙壁的村寨就不同,那里守卫森严,人多势众,即便是强悍的暴鬃熊也扛不住重型弩炮的冲击……人肉虽然美味,却不值得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 按照鹿族皇家资料库里泥模板上的记载,北山猎场已经七十多年没有出现过成规模的大型肉食兽。这里所说的“规模”,专指五十头以上的兽群。兽类之间有其特殊的信息传递与交流方式,它们也许有着与人类同样的基因遗传记忆。总之,北山猎场一直是野鹿和野猪的栖息地,偶尔有几头不长眼睛的暴鬃熊或黑嚎狼闯进来,但它们很守规矩,只要弄到猎物,就会带着收获转身离开,很少在此久居。 这是因为历代鹿王每年冬天都会组织王室成员外出狩猎。这些自以为幸运的野兽永远不可能活到第二年春天。无论人员还是装备,王室成员及其卫队绝非普通村寨猎人可比,在锋利的长刀和弓箭面前,再凶横的暴鬃熊也只能落荒而逃,若是跑的慢了,肥厚的熊掌就会摆在餐桌上,成为令人垂涎的美食。 今天天气不错,乌云难得散开,太阳露出了久违的颜面。马匹也似乎被人们高涨的情绪感染,跑得比平时更快。时近中午,鹿丰国射了几箭,得到了一头半大不小的鹿,几只野兔。 他左手挽住猎弓,双脚踩住马镫,极不满意地看着正在收拾猎物的士兵,皱起眉头:“太少了,才这么点儿……” 去年的这个时候,狩猎成绩堪称辉煌,总共得到了三十多头大鹿,十几头獠齿猪,甚至还有两头毛皮漂亮的白斑豹。 深知他心意的长子连忙策马上前,凑近鹿丰国身边,劝慰地笑道:“阿爹,不要急,现在还早,咱们再往前走走,鹿群应该就在林子里面。” 非正式场合,女儿们都光鹿丰国叫“阿爹”,而不是“父王”。他本人也很喜欢,觉得这样做更具亲情。 “好,听你的,再往前走走看。”鹿丰国笑着点头,拉动缰绳,催动跑马匹向前。 同样是王室狩猎,北方蛮族与南方白人有着很大区别。野蛮人不像白人那样会派出骑兵前哨在附近寻找并驱赶兽群供贵族射杀。无论贵族还是平民,野蛮人都看重个人能力,只有自己找到并杀死的猎物才能算是收获。 地上覆盖着一层不算厚的积雪,深度刚好没过马蹄,这点障碍对马来说不算什么。骑队跟随着兴致很高的鹿王继续向前,朝着森林深处而去。 即便是习惯了寒冷的黑针松也必须服从自然规律,它们的枝叶在这个季节比平时稀疏,因为数量太多,交替生长的树枝挡住了阳光,金黄色光斑透过枝叶间隙洒落在地上,在阴暗灰白的林间雪地照出一片片光晕。 这里的积雪比外面更深,很快就超过马的小腿,抵近马膝。 密林内部气温较低,不像林外那样被阳光直射,积雪表层融化。这里的雪层松软,行走不便,继续前行了数百米,马匹已经无法奔跑,只能吃力地缓步慢行。 鹿丰国再次皱起眉头。 他感觉有些不太对劲。 身为鹿王,他对北山猎场非常熟悉。他每年都会来这片林地狩猎,每次的收获都很丰富。必须承认,有时候的确要深入密林才能找到成群结队的猎物,却从未像现在这样,深入林地四、五公里,连一只野兔都见不到。 看了一眼胯下不断喷吐白雾的马,他叹了口气,翻身跳下,沉重的身体立刻压下积雪,一直没到鹿丰国的膝盖。 马已经走不动了,更别说背上还驮着人。再这样下去只会把这头可怜的畜生活活累死。反正目前这种环境,步行与骑行的速度区别不大,不如下来走走,活动一下身体。 鹿王尚且如此,在他身后,族长和士兵们纷纷下马。 大王子踩着深深的积雪走上前来,他有些犹豫,试探着问:“阿爹,要不咱们先回去,我让下面的人继续在附近找找,看看情况,咱们改天再来?” 他话说得很隐晦,丝毫没有提到“猎物”两个字。 鹿丰国心中一暖,下意识的想张口答应,只是身为鹿王的尊严使他有些迟疑,缓缓点头,却没有立刻认同儿子的提议:“……嗯……再往前面走一段吧,说不定……” 突然,他感到握在手中的缰绳瞬间绷直,一股巨大的力量从反方向拽动胳膊,将自己整个向后狠拉,差点儿失去平衡,倒在地上。 第三百零六节 狼群 力量来源是他的马。 这匹雌性畜生似乎是感受到来自雄性的召唤,压抑已久的荷尔蒙催动大脑,释放出惊人的狂暴之力,丝毫不顾缰绳仍在主人手上的事实,嘶吼着原地转身。如果不是站在附近的两名卫兵眼疾手快,死死抓住它的鬃毛和马鞍,猝不及防的鹿丰国肯定会在雪地上被倒拖出几十米远。 “混账!”愤怒的鹿王连声骂着,他松开缰绳,解下挂在腰间的马鞭,打算给这头不知好歹的畜生点厉害看看。 一股说不出的恐惧气氛瞬间蔓延开来,仿佛鹿王坐骑的疯病瞬间感染了所有的马,它们纷纷开始咆哮,发出意义莫名的嘶吼,乱蹬马蹄,焦躁不安原地打转,挣扎着想要从各自主人手里摆脱束缚。 “它们怎么了?” “这些马到底怎么回事?” “拉住它,快拉住它们……” 到处都是惊异不定的声音,士兵们下意识握紧了武器。虽然不明就里,鹿丰国却不糊涂,他很清楚,动物在预知危险方面有着超越人类的神秘本能。来不及多想,他连声大喊:“上马,都上马,快离开这儿。” 几乎在他发出命令的同时,正前方密林深处突然涌出一大片黑色潮水。 那是多达数百头黑嚎狼。 天知道它们究竟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就像蕴含着可怕力量的海潮,悄无声息自水面下接近滩头,在无人察觉的时候猛然推高水面,以狂暴的力量淹没一切。 这些凶猛的野兽动作敏捷,粗大多毛的四足脚爪支撑着身体在在雪地表面高速奔跑,不会像人类那样因为体重与足底受立点之间不平衡深陷下去。它们在林地上空激起漫天飞雪,爆发出令人头皮发麻的群体咆哮。 包括鹿丰国在内,所有人都惊呆了。 狼群来的是如此突然,它们顺着山势从高处冲出,也许早就隐蔽在那里,也可能是被王室狩猎队嘻嘻哈哈肆无忌惮的谈笑声所吸引。在这个寒冷的季节,残酷的环境能迫使它们做任何事,把任何活动的生物当做点心。 鹿丰国感觉脑子瞬间变得僵硬,手脚在不受控制的发抖。他本能的想要弯弓搭箭射向其中某一只狼,发颤的腿脚却忍不住有种踩住马镫拨转马头立刻逃跑的冲动。 几个反应较快的士兵已经射出了箭矢,他们同样惊慌失措,慌乱中没有任何准确性可言,射出的羽箭也明显力量不足,与平时训练的时候判若两人。 密林中的积雪很深,此前大部分人已经下马,他们现在胡乱叫骂着拉住缰绳,连声催促着马匹从雪地上调转方向。马匹对危险的感觉比人类更加深刻,它们在雪地上乱跳,挣扎着从积雪深处拔出马蹄,却在慌乱和恐惧中再次踩了下去,同时还要忍受主人手里挥舞的皮鞭……嘶吼、谩骂、尖叫、兵器擦碰的金属声,这一切使密林上空的气氛越发沉闷,几乎将所有氧气彻底驱赶,令人窒息。 “……跑,快跑……”这是鹿丰国此时此刻能找到的唯一一句话。 狼群前锋已经冲到近处,这些凶猛的野兽没有急于进攻。它们保持着高速奔跑的态势,分成左、右两队,绕过仓皇拥挤的人群。 直到这时,人们才忽然发现狼群规模远远超过想象,根本不是此前乍看上去的几百只,而是超过上千。 哪儿来的这么多狼? 所有人脑子里都有着共同疑问,却无法通过询问找到答案。 狼群开始了进攻。 三头黑嚎狼同时扑向位于人群前列的鹿丰国。正常情况下他不会待在这个位置,但外出狩猎不同,何况北山猎场距离雄鹿城很近,安全方面应该没有问题。惯性思维引发了可怕的灾难,距离太近了,无法使用弓箭,年迈的鹿王扔掉手中的猎弓,拔出佩刀,正准备举高的瞬间,领头攻击的黑狼从雪地上突然跃起,以令人眼花缭乱的速度蹿过半空,张开血盆大口,狠狠咬住鹿丰国持刀的右手腕。 鹿王双眼陡然睁大,他如疯了般狠命甩着胳膊,想要从这头该死的野兽嘴里挣脱开来。它的牙齿是如此锋利,硬度堪比钢钳,它用残忍且毫无理性可言的眼睛盯着自己,酱红色的血从它多毛且散发着腥臭的唇角渗出,喉咙深处更是发出莫名的“呜呜”声。这一头真正的巨狼,身高体量与鹿丰国的爱马差不多。它扬起爪子,另外两头黑嚎狼一拥而上,分别咬住鹿王双腿,彼此之间配合默契。 鹿丰国感觉自己的手腕被咬断了,紧接着是身体下方传来剧痛。他惨叫着低头,看见左腿上侧靠近腹部的位置衣服和裤子均被撕烂,长达半米的肌肉层被撕开。狼牙不是刀,没有横向切割效果,饥饿的野兽张口咬住,连皮带血倒拖着向后扯开,嫩黄色的脂肪在寒冷空气中颤抖,鲜红的肌肉下面露出粗壮森白的骨头。 “……救……救命……”鹿丰国仰面朝天倒在地上,发出恐惧到极点的惨号。 这声音只持续了两秒钟,一头从后面赶上来的黑嚎狼加入了血食盛宴,它以强劲有力的脚爪按住鹿王胸口,掠过他溅满鲜血,在恐惧和绝望作用下彻底扭曲的面孔,对准脆弱且毫无防护的脖子,张口咬了下去。 大王子被一头巨狼咬住左手,他声嘶力竭地叫着,可是身边的侍卫自顾不暇,都在忙于招架进攻的狼群。眼看着另外两头黑嚎狼朝着自己重来,大王子把心一横,强忍剧痛拔出佩刀,对准自己的手腕,狠狠砍了下去。 鲜血四溅,他死死咬住牙关,带着体内猛然爆发出的凶悍,挥刀刺向叼住自己断手的浪头,刀尖戳进狼的眼睛,强大的力量推动金属利刃切碎了骨骼,深深捅进狼的头部。 从这头野兽体内拔出刀的时候,大王子感觉整个人如虚脱般冷汗淋漓,他转身朝着人群密集的方向跑,发出雷霆般的怒吼。 “老二、老三,快走啊!” 他看见鹿丰国被数头黑嚎狼分食,已经没救了。大王子想要以吼叫对其他人预警,只有足够大声音才能迫使他支持下去,他拖着疲惫的双腿,强忍着正在流血断臂的伤痛,刚喊了两声,被后面飞蹿过来的一头巨狼扑倒,咬断脖子,头颅当场失去脊骨支撑,从肩膀上垂落下来。 二王子和三王子位置靠后,他们被一群侍卫簇拥着,尽管如此,二王子的后背仍然被狼爪撕裂,一道长达六十多公分的伤痕触目惊心。他死命护着受伤的弟弟,扶着三王子好不容易爬上马背,却失去平衡,从马鞍的另外一端摔下来,重重跌落。 “二哥……我……我不行了……你,快走吧!”三王子瘫坐在地上,他脸色惨白,泡肿的嘴唇翕张,双手死死捂住肚子。他在混乱中被一头巨狼咬住侧腹,连皮带肉扯开一个洞,肠子流出十多公分长的一截,在寒冷的环境很快失去了温度,变得青紫。三王子尝试着塞回去好几次,又流出来,上马的时候双手必须抱住马鞍,失去阻挡的肠管从体内流出了更多……他现在彻底放弃,双手虽然捂住伤口,只是为了求得心理上的安慰。拖在身体外面的肠子摇摇晃晃,仿佛从不应该的部位长出了男人的第二根雄性象征物。 二王子单手杵着佩刀,摇摇晃晃从地上挣扎着站起,希冀迫切的目光越过混在一起的人群和狼群,望向数十米外鹿王猎旗所在的位置。他看见旗杆歪斜着,那里被多达五十头黑嚎狼淹没,远处还有更多的狼朝着这边狂奔。 “父王……”二王子瞪着布满血丝的眼睛,双手持刀狠命劈向距离最近的一头巨狼。落刀的位置极准,当场砍飞整颗头颅,那张狰狞凶残的野兽之脸在空中翻滚,掉在远处的雪地上。 “……二哥……帮帮我……”奄奄一息的三王子声音微弱,他紧捂着伤口,因为失血太多导致浑身发冷,冻得直打哆嗦,嘴唇已经变成了青紫色:“杀了我……不想……成为它们的……食物……” 二王子怒吼着挥刀劈向另一头冲过来的黑嚎狼,他其实很想帮助弟弟完成心愿,拖拖拉拉不是北方蛮族的习惯,见惯生死之间的男人做事情很干脆,何况老三伤势严重,已经无药可救。与其留在这里成为累赘,不如一刀下去,让他死在自己手里。 巨狼带着强大的冲击力高高跃起,它有着专属于野兽的智慧,张开血盆大口迎向二王子手中向后挥舞的刀锋,丝毫没有避让。它知道必须这样做才能让压制长刀的攻击力度,迫使挥刀者改变动作运势,锋利的狼爪同时攻向二王子肩膀,迫不得已,他只能将刀锋自上而下横过来,同时拖着踉跄的步子躲开狼爪,从横面劈向这头凶猛的野兽。 这头黑嚎狼实在太大了,体量与重量成正比,意味着力量成倍增加,它们常年在山林间游走,是极其高明的猎手。 冬天是野兽狂性大发的季节,因为缺少食物,饥饿的它们比平时更疯、更狂、更残忍。 二王子脑海里一直徘徊着两个问题。 这么多黑嚎狼究竟是从哪儿来的? 它们的体量为什么如此之大,远远超过此前见过的同类野兽? 北山猎场是鹿族的王室领地,这里没有人烟,但每年冬季狩猎活动开始前,都会派出部分士兵和猎人沿着东、西两侧山脊进行搜索,探明是否有数量足够的猎物出没,同时标注有威胁的猛兽位置,为接下来的王室狩猎活动提供一定程度的安全预警。 历年来,这件事情一直是二王子负责,今年也不例外。上个星期,也就是两天前,他看过下面送上来的最新巡猎报告,上面清清楚楚写着:北山猎场及外围区域没有发现猛兽,除了总数约为三百头的巨角鹿,还有差不多等同于这个数字的獠齿猪。 如此庞大的狼群,光是能看见的部分,至少有一千五百头黑嚎狼。 它们太大了,体量至少超过二王子见过的黑嚎狼三分之一。 他感觉自己根本不是这头凶猛巨狼的对手。 旁边蹿过一道黑影,速度飞快,受伤极重的二王子慌忙避开,等到他双手握住长刀,好不容易在雪地上稳住身形的时候,发现三王子已经被一头巨狼按在地上,他的头颅被锋利狼牙啃碎,在强大的肉食性野兽咬合力作用下彻底变形。“咔哧咔哧”的咀嚼无比清晰,仿佛那是一颗美味的超大号香脆炒豆。 一头毛色介于黑色与棕色之间的巨狼正在不远处奔跑。它是个捕猎技艺远远超过同类的高手,嘴里叼着一个人,奔跑速度丝毫未减,这头黑嚎狼显然不愿意与其它同伴分享猎物,它啃断了目标的喉咙,一边狂吞鲜血,一边极有耐心的在周围寻找合适的进食场所。 二王子看得双眼发直,他再也忍不住了,脑海中急剧增幅的恐惧彻底压倒了勇气,扔掉手中的长刀,转身朝着十多米外仍在积雪中挣扎的一匹马拔足狂奔。 那是老四,他已经死了。 六头狼从不同方向朝着二王子发起进攻。它们轻盈灵活的身体在雪地上丝毫不受束缚,一头狼绕到正面,跳起来,张嘴咬住马的脖子,鲜血四溅。一头从马的侧面袭击,在马腹上咬开一个洞,直接将狼爪伸进去,掏出热气腾腾的肠子。可怜的马发出濒死悲鸣,侧到在地上,失去平衡的二王子摔下来,另外几头黑嚎狼一拥而上,停留在他眼中的最后画面,是一颗无比巨大的狰狞狼头,以及令人胆寒的锋利獠牙。 白鹿部族长被两头黑嚎狼咬住双腿,朝着不同方向死命地拉,硬生生被撕成两半。 玄鹿、炎鹿和青鹿三位族长跟随狩猎队行进的位置较为靠后,鹿丰国在前面遭遇狼群的时候,三位族长及时作出反应,他们带着卫兵结成防御圈。 第三百零七节 迅猛龙 反应速度不慢,却也无济于事。狼群来得太快了,几乎是顷刻之间就绕过狩猎队两侧,将所有退路彻底封死。 三位族长只能带着卫队边杀边撤。 “冲出去,一定要冲出去!” “杀啊!干掉这些该死的畜生!” “神灵在上,我从未亏欠过你,每年都按时祭祀,祭品也很丰厚,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临时集结起来的几十个人结成圆阵,仿佛一只受伤的刺猬,努力蜷缩着身体,挺起身上的每一根硬刺,与想要吃掉自己的野兽正面对峙。 他们的存在是一个希望,给了那些挣扎反抗的人一丝期盼。惨叫、哀嚎,夹杂着痛苦呻吟与绝命呼救,没人愿意成为狼口下的食物,他们拼命挥动武器,朝着这边跌跌撞撞跑过来。就算失去双腿,伤势极重,也要拼尽最后的力气往这边爬。 很多人看见鹿丰国倒下。 这种时候大家的身份都一样,无论贵族还是平民,族长还是卫兵,谁也不愿意落在后面。 北方蛮族骨子里流淌着战斗基因,他们有着丰富的战斗经验。不用三位族长安排,残存的士兵们很快形成防御,身强力壮的手持兵器站在外面,与虎视眈眈黑嚎狼对峙。他们用盾牌挡住扑过来的野兽,挥舞佩刀和战斧一次次反击。站在内圈的人用弓箭给予支援,恐惧是最大的力量来源,箭矢划破空气的刺耳呼啸一次次响起,看着中箭倒地发出凶狠嚎叫的野兽,人们心底的惶恐和混乱也逐渐散去。 “用不着害怕它们,这是一群狼。” “是啊,没什么大不了,我们有足够的箭,只要稳住外围防线,哪怕它们数量再多也不是问题。” “听我指挥,所有人分成两队,外面的杀累了就换进来休息。不要慌,一个一个来。” “把马鞍解下来,赶快点火,野兽就怕这个。” 最初的惊惶已经过去,三位族长口中有条不紊发出一道道命令。虽然他们神情紧张,语音颤抖,却能指引卫兵们迅速明白各自的位置。 不到三分钟,数十头黑嚎狼被羽箭射中,它们惨叫着摔在地上扭曲翻滚,更多的同类从它们身上越过,以更加凶猛的姿势扑向目标。 防御阵列内部点起了火。兽皮制成的马鞍燃烧,散发出一股刺鼻的焦糊气味。玄鹿族长双手举起一块燃烧的兽皮,在防御圈内部快步助跑,将这块割裂的马鞍从防御者头顶用力掷出,扔在数十米外的空地上。 密集如潮水的狼群立刻以火焰为中心,出现了一块空白。 它们对火焰有着显而易见的畏惧,却不像其它野兽那样远远避开。十米、五米,甚至三米,狼群绕过火焰,继续向防御者发起进攻。 “见鬼,我敢用神灵的脑袋发誓,它们绝对不是普通的黑嚎狼!”炎鹿族长绷紧长弓射出一箭,又惊又怒连声狂吼:“我从没见过不怕火的野兽。” 玄鹿族长挥舞长刀砍翻一头巨狼,他用手背迅速擦抹着溅在脸上的血,气喘吁吁,不太确定地说:“也许它们以前见过火?” 青鹿族长从箭筒里拿出一支羽箭搭上弓弦,他思维慎密,布满血丝的眼睛里透出疑惑:“我觉得今天这事不太对劲儿……不管了,总之先杀出去再说。各位,一定要坚持下去,这里距离雄鹿城不远,援兵会来的。” 话音刚落,他忽然听到一阵尖厉的哨音。 随即,正前方密林深处蹿出一群可怕的怪物。 它们体型高达八米,即便是最雄壮的骏马也远远不及。粗大且强劲有力的双腿交替前行,膝弯如禽类般向后弯折,看上去有种诡异的敏捷。它的上肢非常短,像是一种无用的摆设,前端却生长着锐利的勾爪。细长的脖子非常灵活,能支撑头部全角度旋转,观察到周边每一个地方,没有死角。 玄鹿族长看得两眼发直:“……那是什么?” 青鹿族长持弓的左手有些发颤:“好像是一种蜥蜴……我没见过……等等,我想起来了,我在皇家资料库的泥模板上见过,它们是一种野兽,喜欢吃人。” 炎鹿族长注重实际,他屏息凝神,张弓搭箭,瞄准冲在最前面的一头怪兽射了过去。 “铛!” 所有人清清楚楚听到了清脆的金属碰撞,看到飞掠箭矢射中那头怪物胸口,却没有如想象中撕裂皮肤,深深扎入肌肉层,却带着擦拭产生的火花,箭头偏移,斜飞着落在雪地上。 难道这些怪物的皮肤比金属还硬? 可怕的念头如瘟疫般在众人脑海里迅速蔓延开来,他们在恐惧和不安中眼睁睁看着那些怪物迅速接近。数量太多了,至少超过两百头。密集的狼群分开一条条通道,似乎是畏惧,或者是不同野兽之间因为力量和掠食等级产生的地位落差,如果把狼群看做普通士兵,它们就是综合战力强大的老兵,甚至军官。 “我想起来了,我听巫师说过这种怪物。”炎鹿族长一边用力拉开弓弦,一边恶狠狠地说:“它们是迅猛龙,是大陆北面,山那边的野兽。” “山那边”是一个概念性范围,通常指牛族领地,甚至同一方向更远的地方。但无论如何,绝对不是北山猎场。 简单的一句话,让所有幸存者明白————这不是鹿族领地上的怪物。 迅猛龙的冲击力量非常大,它们就像一辆辆高速行驶的汽车,轰然撞开围成圆形的防御阵列。无论长刀还是钢斧在它们面前都失去了作用,直到现在,人们才忽然发现,这些迅猛龙体表罩着一层厚厚的钢甲。胸前、腹部、大腿、小腿……大块钢甲和链甲以相互组合的方式保护着它们,尤其是上肢,还套着坚硬锋利的钢爪。 这绝对不是天生天养形成的产物,更不是普通意义上的野兽。 一直无法攻破圆阵的狼群冲进防线缺口,争先恐后撕咬着各自选定的目标。 炎鹿族长的左臂从身体上撕开,连带着两根肋骨,被一头迅猛龙仰脖抛向空中,准确叼住,张口咽下。他剩下的残躯被四头黑嚎狼迅速瓜分,各自叼着一块血淋淋的肉跑开。 青鹿族长被十几头狼争抢着,所有内脏从体内掏出,粉碎的肺部挂在枯死的灌木从中,被冷空气迅速凝结,变成一团团粉色硬块。 玄鹿族长双手捂住流血的裤裆,爆发出惊人的力量,发出痛苦到极点的惨叫,在雪地和野兽中拔足狂奔。黑嚎狼攻击从不挑拣部位,优先攻击咽喉却无法命中的时候,它们往往会选择易于得手的位置……一头巨狼叼着刚刚到口疑似香肠的战利品,强忍剧痛的玄鹿族长刚冲出十几米远就耗尽力气,向前扑倒。一头雄壮的迅猛龙飞跃过来,从后面咬住他的头,咬合力惊人的上下颚狠狠挤压他的头颅,他在临死前听到自己头骨碎裂的声音,眼球失去束缚从眼眶里飞出,划出晶莹的直线,不偏不倚落入对面张开的狼口。 惨叫与求救声此起彼伏,却伴随着一道道撕裂声戛然而止。 远处的山梁上,身穿浅灰色皮袍的平俊神情严肃,他手里拿着一具单筒望远镜,朝着这边凝神注视。 玻璃是磐石城今年夏天烧制成功的新产品。按照天浩提供的图纸,六名工匠精心打磨,造出了两具单筒望远镜。 第一次试制极其困难,必须在摸索与尝试中积累经验。镜片的损耗率非常高,足足消耗了三十多片,才得到这两具成品。然而好处也很明显,工匠们已经知道具体的做法和步骤,知道如何在打磨过程中避开危险环节。接下来,他们的工作将更具效率,缩短时间。 平俊很有耐心,一直等到整个林地里的求救声彻底消失。 接下来,是长达半小时的进食期。 无论黑嚎狼还是迅猛龙都喜欢这种遍地血肉的环境。为了这次任务,饲养者从四天前就不再对它们喂食。作为特殊骑兵载体培养的迅猛龙数量稀少,天浩这些年不断往来于北方山脉与磐石城之间,好不容易积攒下四百多头迅猛龙。按照新任代理族长的想法,等到长子囚牛成年,就能卸下这副重担,将捕捉、驯养、训练特殊骑兵的所有工作转交给他。 早在天浩接掌磐石寨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对黑嚎狼的驯养。这种理念来源于文明时代,人类对狼犬和动物的利用贯穿了整个文明社会,尤其是战争,动物一直是较为特殊的参与者。黑嚎狼有着敏锐的嗅觉,它们可以在战斗中发挥意想不到的作用。 按照天浩最初的构想,黑嚎狼将作为狼犬的代替品,随同军队一起作战。尤其是以南方白人为假想敌的未来战争,黑嚎狼能在其中发挥出巨大的作用。 正常情况下的黑嚎狼体量没有这么大。 遭到小行星撞击后的地球表面出现了大面积辐射区,海洋也不例外。也许是因为基因变异,磐石城船队捕捞的渔获弃物饲料(小鱼、小虾、鱼骨)对这些驯化后的黑嚎狼产生了特殊效果。 幼狼生长速度更快,它们的体量普遍超过野生化同类五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常年在山林里捕猎的野蛮人对此有着深刻理解,对比之下,它们的确可以算是巨狼。 一千五百头黑嚎狼,两百四十头配备了防具的迅猛龙,这是专属于磐石领,专属于天浩,专门用于此次行动的秘密攻击力量。 以哨声为引导,狼群负责助主攻。它们很聪明,在团结协作方面做的尤其出色。只要将整个鹿族王室狩猎队团团围住,最后的攻坚战斗交给迅猛龙负责。 它们浑身披挂钢甲,这种防御经过磐石城工匠多达数百次检验,无论牢固程度还是甲片之间的栓附都没有问题。敏捷的动作,凌厉的攻势,锋利的爪牙,足以撕裂狩猎队防御圈,杀光所有在场的鹿族王位继承人。 鹿族王室每年冬天都要举办狩猎活动,人数通常为三百左右。只要稍微花点儿心思,从不同方面着手,就能得到参加狩猎的人员名单,以及卫队配置情况。 一份准确的情报,一群掐着时间点翻山越岭来到北山猎场的野兽,结合在一起,就是一场漂亮的伏击。 空气中的血腥味越来越浓,整个林地一片狼藉,遍地尸骸。无论黑嚎狼还是迅猛龙,都接受过严格训练,它们知道在战场上首选攻击活人,死者可以放在一边,等待战斗结束后在慢慢进食……三十分钟的进餐时间结束了,就算平俊没有前往现场查看,也有足够的依据相信那里没有幸存者。 “撤吧!”他放下手中的望远镜,对身边侍从下达命令。 奇特的哨声再次吹响,远处的兽群纷纷仰起头,尽管鲜红的眼睛里带有不舍,饥饿已久的肚子也没有完全吃饱,它们仍然调转方向朝着来路小跑过来,按照牢牢刻在脑子里的训练内容,分为一个个小队,在各自训导员的带领下,迅速离开这片死亡林地。 杂乱的兽群掩盖了人类脚印,平俊历来注重细节,从不在这方面留下蛛丝马迹。 …… 雄鹿城,王宫偏殿。 鹿庆西与国师巫角隔着木桌对坐,慢慢喝着热茶。 尽管裹着厚厚三件皮袍,鹿庆西仍然觉得浑身发冷。头痛是如此难忍,哪怕一点点身体触碰都会引起无法言喻的难受。 看着神情困顿的他,巫角笑道:“好点儿了吗?” 鹿庆西有气无力地点点头:“吃了药,比昨天好多了,只是感觉没有力气。” “受了风寒就是这样。”巫角拿起茶壶把他的杯子加满,微笑着劝道:“陛下一大早就外出打猎,差不多该回来了。你上次没有参加宴会,今天无论如何也不能缺席。陛下喜欢热闹,牡鹿部也是大族,这种场合再难受也得撑着。我让下面的人熬了药,等会儿你喝一碗,呵呵……很快就能好起来。” 第三百零八节 是你做的 鹿庆西挤出一个疲惫的笑,微微点头。 巫角略微转身,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皱起眉头。 现在是下午,往年这个时候,陛下早就带着狩猎队回来了。 不知道为什么,巫角从中午就觉得心神不定,总觉得似乎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两小时前,他派出巡逻队前往北山猎场,如果真的发生了意外,多达五百名精锐战士应该可以控制局面。 殿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片刻,几个高大的身影从外面冲进来,为首者是此前派出的巡逻队长,他脸上全是汗,紧张惊恐的表情随着粗重呼吸越发显得骇人。 巫角脸色骤变,不由得从椅子上站起,与此同时巡逻队长也单膝跪倒,发出惊恐到极点的喊叫。 “大国师……陛下……陛下……”他一路狂奔,上气不接下气。 “陛下怎么了?”巫角脸上全是急色。 “陛下死了。”队长好不容易调均呼吸节奏,喘息着说:“所有人……都死了。” “你说什么?”鹿庆西和巫角同时发出惊呼。 尽管牡鹿之王心底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他仍被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所震惊,脸色一片煞白。 陛下死了? 所有人都死了? 国师巫角张大嘴,呆呆站在原地,仿佛灵魂飘离了身体,只剩下一具无用的皮囊。 “……大国师……大国师?” 巡逻队长用颤抖的声音将他从惊愕深处拉了回来。 脖子很僵硬,年迈的巫角艰难扭转,用失神的眼睛看着队长,发出沙哑的疑问:“……都死了……你……什么意思?” “我们在北山猎场发现了大量死者,经过仔细辨认,找到了陛下和四位王子,以及各位族长,包括卫队,没有一个人活着。”巡逻队长知道这种时候一个字也不能乱说,他控制着狂跳的心脏,尽可能让自己的语调保持平稳。 “传我的命令,让所有统领立刻过来议事。” “派出两千卫队前往北山猎场,严密守护事发现场,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得进入,违令者杀!” “全城戒严,封门。” 清醒过来的巫角释放出强大气场,迅速发布三道命令,身边的侍卫纷纷依令执行。他盯着巡逻队长,认真急促地问:“知不知道是什么人干的?” “禀国师,现场没有发现军队袭击的痕迹。”队长抹了一把冷汗淋漓的额头:“那里到处都是野兽的足迹,据我的分析,陛下他们应该是遭遇了狼群。” “狼?”巫角难以置信地叫起来:“这里是雄鹿城,北山猎场又不是什么荒僻的地方,怎么可能有狼群出没?” 队长没有争论,他低声道:“还请国师亲自过去看看。” “先等等!” 巫角眼中闪烁着精明的光。他转身看了一眼桌子对面,抬手指着坐在椅子上的鹿庆西,冷冷地说:“把他抓起来。” 几名卫兵立刻冲过去,分别扣住鹿庆西的肩膀,将他按在桌上。 实在太意外了,毫无防备的鹿庆西顿时懵了,他挣扎着仰起头,怒视着巫角连声尖叫:“大国师你这是什么意思?我犯了什么错?” “别那么用力,我是让你们抓住他,不是让你们把他弄死!”巫角连忙阻止卫兵们的粗鲁动作:“把他绑起来,单独关押,没有我的命令不准任何人与他接近。违令者杀!” 说完这番话,巫角用深沉的目光盯着鹿庆西,仿佛要把他整个人活生生看穿。 “你没有参加之前的宴会。” “你来到雄鹿城就病了。” “你是唯一一个没有参加狩猎,没有跟随陛下外出的族长。” “按照法律,如果陛下殡天,在没有指定王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由所有王子共同执政一年,从中选出新的继任者。如果没有直系血统的王子,就由各部族长共同执政,第二年公开推选新王。” “他们都死了,你却活着。毫无疑问,你将成为最大的获利者,甚至有可能是新的鹿王。” 鹿庆西浑身剧颤,他脸色苍白,望着巫角的眼睛仿佛看见了鬼:“你……你怀疑是我干的?” “我没有证据,我现在什么也不知道。”巫角沉声道:“但你必须承认,你的嫌疑最大。” 鹿庆西用力挣扎着,他恶狠狠地发出咆哮,声嘶力竭:“不是我!我以神灵的名义发誓,不是我!” 巫角足足看了他半分钟。 “也许我是错的,我也真心希望不是你。说实话,我不想看到整个族群因此四分五裂。我现在就去查明情况。至于你……老老实实呆着,用实际行动证明你的清白。” 临走的时候,巫角忽然停下脚步,再次转身,用森冷凶狠到极点的目光死死盯住鹿庆西。 “这件事情最好跟你没有任何关系。否则……我以神灵的名义起誓,你会死得很惨。” …… 寒风呼啸,席卷着带血的红色冰渣从地面飞起,飘向远方。 先后调集了四批军队,总共七千余名鹿族战士,将整个北山猎场团团围住。 神色冷峻的巫角带着一群统领和议政大臣走进密林,这里的外围已经被士兵清空,建立了警戒线,搜索范围正在扩大,延伸到北面十多公里之外。 遍地都是尸骸,散碎的血肉早已冻结,以僵硬的冰块形式暴露在空气中。不同形状的碎骨、断肢、衣服破片随处可见,染血的兵器和箭矢遍布林间。 巫角脸色铁青,他在一名统领的指引下,来到一具残破的尸体前,缓缓蹲下。 死者腹部被撕开,两排肋骨已不整齐,大部分被啃断,胸腔和腹腔所有内脏被掏空,残留的肠子一直拖到十多米外,暗黄色的粪便与黑血混在一起。 几名士兵从附近围过来,将他们从各处找到的残肢碎片聚拢,与这具尸骸拼合。只是身体残片太少也太乱,只能按照死者服装衣料勉强拼接,士兵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能看出一部分残肢不属于死者。 巫角弯下腰,捡起摆在尸骸肩膀上方的头颅。 只剩下一半,一颗眼珠已经没了,骨头从肌肉和脂肪内部暴露出来,颅腔内的浆状物质已经冻硬,不再松散。 残剩的头颅侧面有一块黑斑,还有一道发白的刀疤。凭着这两个特征,巫角辨认出这就是鹿丰国。 “陛下……陛下啊……”他嚎啕大哭,撕心裂肺。 四位王子都死了,所有伤口证明他们并非死于谋杀,而是真正的野兽撕咬。 族长们都死了,现场没有兵器拼斗留下的痕迹,只有无数的野兽爪印。 只有黑嚎狼的撕咬才会造成如此可怕的伤害,如果是人类谋害根本用不着如此麻烦,一支箭就能把人射死,一刀捅进身体就能致命,只有野兽才会把猎物撕咬成块,它们最喜欢柔软的内脏,因为没有骨头,食肉兽尤其喜欢来自猎物体内的腥臭,就像花椒、八角、生姜、大蒜对菜肴的味觉提升效果,它们觉得这是一种美味,比普通的肉更好吃。 与死者比较起来,死狼的数量不算多,只有四十三头。残留在地面的大量动物脚印表明狼群朝着北面离开。它们已经吃饱,这种具有高度协作性的野兽从不在陌生环境里久待,它们打了就走,除非找到老巢,否则很难判断具体行踪。 “这里为什么有狼?而且还是数量如此之多的狼群?”国师巫角哭得很伤心,哽咽着问。 周围一片沉默,无人能回答这个问题。出于对王室成员的安全考虑,北山猎场从很多年前就开始清理,一旦发现掠食性兽群,军队立刻出动,将其就地围杀。偶尔有落单的猛兽进入,也无法对多达百人以上的狩猎者构成威胁。 “把之前负责寻找猎物和勘察的人抓起来。”巫角抹掉泪水,用力抽着鼻子,恶狠狠地说:“全城搜捕,如果他们其中有任何一个逃跑,哪怕天涯海角,也要给我抓回来。” 这道命令早在三小时前就已经下达,人已经抓住了,一个不少。王室卫队负责监管,任何人不得插手。 巫角很精明,是鹿族的第一智者。他总能在事发时想到最佳处理方法,找出隐藏的漏洞。 可是这一次,面对遍地遗骸,他有种说不出的无力感。 所有痕迹都表明这不是一场阴谋,而是真正的意外。 如果想要谋害陛下,办法实在太多了,根本用不着这么麻烦,连同几位王子和族长一起杀。何况所有现场证据都表明这是狼群所为,就算策划阴谋的家伙有心图谋王位,试问谁能操控如此之多的野兽? 难道他有堪比神灵的特殊能力? 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之前已经有人知道有这么一个规模庞大的狼群,可能是以某种方式引诱狼群进入北山猎场。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所有负责巡检猎场的人都有嫌疑。 哪怕其中有一个人逃跑,巫角都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这是一场阴谋。 很遗憾,卫兵按照名单抓住了所有猎场巡检者,他们在抓捕过程中无人反抗,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鹿族高层有某人与这件事有牵连。 巫角做事,一向雷厉风行。 他派出的人已经完成了初步审讯,结果令人失望,没有任何人供认,他们愿意咬断手指,以刀子插进身体,立下最严酷的血誓,证明自己的清白。 在北方蛮族看来,誓言,尤其是这种程度的血誓,重要程度远远超过任何形式的利益诱惑,“祖先和神灵会注视着你”绝非毫无意义的空话。 巫角很失望,同时也感到无比的庆幸。 平心而论,他真的很希望这是一次意外。 阴谋是如此肮脏,如果真是针对鹿族高层而为,对于整个族群,简直就是不亚于天崩地裂的灭顶之灾。 所有成年的王室成员都死了,族长也死了,剩下有资格的血脉继承人过于年幼,如果强行扶上王位,只会引来更多人的觊觎。到时候,族群分裂,新一轮的内战爆发……那种情形,光是想想就令人恐惧。 一名统领走近巫角身边,压低声音问:“大国师,事情已经弄清楚了,陛下遇难的确是狼群所为。现在牡鹿之王还关在城里,是不是……” 说到这里,他欲言又止。 除了鹿庆西,有资格参与王位竞争的人都死了。 他是个真正的幸运儿。 巫角从地上缓缓站起,他抬头望着远处阴暗的密林深处,苍老的脸上浮起一丝凄凉:“难道这真是神灵的安排?” 国师有些意动,在族群稳定与四分五裂全面战争这道选择题面前,他只会选择前者。 平心而论,他不是很喜欢鹿庆西。 这个年轻的牡鹿之王令他有种难以接近的陌生感,甚至应该说是潜在的敌意。 巫角认识鹿庆元,知道鹿庆西是上一任牡鹿之王最小的儿子。 巫角还认识鹿庆东,他对那个性子有些腼腆,踏实肯干,做事远多于说话的年轻人颇为欣赏。身为国师,巫角知道鹿庆元不喜欢长子,他一直从中劝说,希望年迈的牡鹿之王能改变主意。 只有团结,才是族群强大的基础。 很意外,鹿庆西越过了排在前面的两位兄长,成为了新的牡鹿之王。 鹿庆元死了。 这其中是否存在阴谋? 巫角没心思管那么多。人已经死了,就算鹿庆西真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他现在已经是真正意义上的牡鹿之王,就算杀了他也无济于事。反过来看,就算有证据表明他杀兄弑父,巫角也只能装作看不见————谁能保证把鹿庆西弄下去,然后换上来的新牡鹿族长会比他做得更好?至少他很聪明,至少没人能有分量的罪证对他进行指控。 对家人,他可能有罪。 可换个角度来看,对于族群的稳定和发展,的确需要一个聪明且极富心计的领导者。 这次鹿族王室全体遇难,应该不是鹿庆西做的。 他早早就受了风寒。 生病很难伪装。巫角是国师,精通医术,只要伸手摸下脉搏,看看对方面相就能知道是否在“生病”这个问题上撒谎。 第三百零九节 幸运儿 另外就是王室狩猎队的出行时间。 冬季狩猎是族内的法律,具体什么时候出猎由鹿王决定。也许这个星期,也可能是下个月,一方面看天气,一方面看上位者的心情。如果是针对鹿族王室的阴谋,的确有可能把攻击时间固定在一至两周内,可如果想要继续精确到某一天……说实话,即便是巫角也没有这个把握。 他记得很清楚,王室酒宴结束后,鹿丰国亲口告诉自己:明天我们去打猎。 当时鹿王已经喝得半醉,他是个谨慎的人,即便是那种时候,他仍然只信任巫角,由国师将自己的意图传达给每一个人。 从当天夜里到第二天早晨,如此短的时间,想要布置周密的计划何其困难。 如果是安排擅长暗杀的精锐也就罢了,偏偏袭击王室狩猎队的是一群黑嚎狼,一群无法用人类语言控制的野兽。 见识与经验决定了思维方式,巫角从未想过捕捉黑嚎狼幼崽进行驯化,在训练过程中给人偶穿上衣服,撒上一种特殊的香料,诱使黑嚎狼将此当做优先攻击目标。 他没有见过“大毒蛇号”,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这种大型海船,更不知道两艘大毒蛇级能装下庞大的狼群,以及两百多头迅猛龙。 冬季寒冷,这种天气在野外露宿根本不可想象,但在船上就不同。雄鹿城里有平俊的人,渗透工作从几年前就全面展开。情报部在王宫内廷安排了很多侍从,巫角按照鹿王的意思发布狩猎令,这些表面身份是鹿族人,实际上是牛族情报员的家伙分头行动,他们精心服侍各位王族成员休息,在他们第二天要穿的衣服上偷偷洒下香料。 第一批驯化的白头鹰有二十二只,城内的暗间将其放飞,停靠在东北偏僻海角的船队立刻开始行动。人们打开牢笼,解开锁扣,成群结队的黑嚎狼离开船舱,它们与迅猛龙一起,在饲料和哨声的引导下,越过四十多公里的山岭,早早来到北山猎场潜伏,等待目标主动送上门。 巫角绞尽脑汁也无法明白这一切,他只能将鹿丰国的悲剧归结为神灵。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鹿族王室命中注定必将遭受这次劫难。尽管巫角感觉敏锐,明白“最终受益人嫌疑最大”这个道理,被局限的目光却使他无法找出凶手。 狼群……这是兽神的意志。 一切都清楚了,这些事情与鹿庆西无关。 他病了,受了风寒,前后几天值守在他房间外面的鹿族卫兵就是证人。 他的确是个幸运的家伙。 唯一的王位继承人,没有第二个竞争者。 巫角叹了口气,弯腰从地上捡起残破的鹿王头颅,带着说不出痛苦和惋惜,用衣角落仔细擦去表面的污血,收拢在怀里,转身朝着人群深处走去。 族群不可一日无王,回去准备一下,就该迎接新王即位了。 …… 牛族领地,雷牛部,雷角城。 整个城市全面肃清的工作已经结束,对城内居民的划分与户籍整理也基本完成。按照天浩最新颁布的法令,雷牛部所有成员分为多个户口等级,对应享受不同的物质供应。优先满足有军功的人群,无论残疾还是在籍官兵,均可确保最顶级的食物。 “他们吃最白的馒头,最香的大米,最肥的肉,最大的鱼。” 这句宣传标语比任何解释都管用。 卫生与环境部门首次出现在雷角城行政机构名单上。尽管天浩进入休眠舱的时候从未想过会在这个时代苏醒,但他毫无选择,只能尽最大力量改造目前的居住环境。脏、乱、差在他看来无法容忍,磐石领在城市清洁方面已经走在前列,对雷角城的全面整治也开始进行。 按照规划图纸,全城在过去的两周时间里建造了多个公共厕所,然而想要底层民众改变固定思维,抛弃随地大小便的习惯仍需要时间。对此,天浩的做法粗暴又简单————以那些在战场上受伤致残的老兵为基础,组建卫生监督部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当场抓捕违规者,当众鞭笞,同时辅以连坐,削减甚至暂停供应违规者全家当日口粮。 只是撒泡尿,拉泡屎而已,多走两步路去公共厕所就这么难吗?为什么一定要在你家后面的墙根地下解决?一堆臭气熏天的污物能让你家外墙看起来高上大?还是那里是你家的囤肥场? 一千名城卫军转隶为警察,退伍老兵成为各个街区的巡警队长。他们配备轻便的皮甲,常规武器增加了小型弩箭,整座城市以街道划分,各个街区设置派出所,配合片区办事处对当地居民进行管理。 整套方案来自文明时代,时间早已证明这一切行之有效。 贵族是最大的反抗力量,所以他们都死了。 天浩撤换了城卫军的大部分军官,这部分人区别对待:态度死硬且拒绝服从者格杀勿论,中间派视具体情况发往磐石城接受思想改造,剩下的全部送往训练营,接受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训。他们必须牢记全新的军制条令,熟悉全新的军事制度,从其中挑选佼佼者派往济州岛再次受训。在那里,他们会见识到改变这个时代战争格局的热兵器。 炸药的使用被严格限定在偏远村寨,主要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天浩没想过彻底隐瞒消息,他只能在事情小范围传播,与打通北面广阔湖区之间做出选择。 全面掌控雷牛部之后,他对这个时代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北方蛮族目前不可能谈论所谓的冥煮籽油,那样做只会带来灾难。高度集权加上暴力统治是最佳方案,在这个过程中肯定有人死去,甚至可能是整整一个群体的消亡。但由此产生的将是来自底层平民绝对服从,因为他们要求的不多,只是最简单的食物和衣服。 光有土豆还不够,如果打通北面山脉,进入那片被崇山峻岭封闭的湖区,雷牛部将获得广阔的新天地。 根据老嬷嬷提供的卫星监控数据,那里虽然位置偏北,却因为四周多山的地貌形成盆地,导致气候常年温暖潮湿,即便是冬天也不会受到影响。以水稻为例,粗略计算,正常情况下,年度产量可满足两千万人消耗。 这是一个真正的,被隐藏的粮仓。 牛族祖先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却苦于山脉阻挡,无法进行大规模移民。 诺贝尔的伟大不在于炸药运用在军事方面,他的确用一种工业化物质改变了世界。 只要有足够的粮食,北方蛮族强大的生育力能让整个世界为之颤抖。 以枯藤寨为界,天浩让守义在村寨外围建立了两道警戒线。另外,与枯藤寨距离较近的三个村寨已经完成整备,将于下个月暂时并入枯藤寨进行共同管理。壮劳力转为筑路人员,老弱妇孺负责后勤工作。开山炸石需要有足够的人手进行清理,一旦打开通往湖区的缺口,首批五个完成前期准备的村寨立刻迁移。 总计两万余人,牛族人口比例为三分之二,其余的都是豕人。 对雷角城的改造方案与磐石城区别不大。城区整体建设仍以塔楼为主,石造建筑同时兼顾军民两用。天浩下令在现有城墙的基础上增建塔楼,进而通过墙壁隔绝,将现有城区列为内城,城外的林地、丘陵、缓坡,以及荒地全面纳入管理,鼓励民众到更远的位置拓荒。 在天浩看来,雷角城实在太小了。这里至少要有过百万的人口,才符合一族王城的地位。他不担心来自南面的战争威胁,只要守住磐石城和赤蹄城,雷角城就稳如泰山。反过来看,如果连这两座城市都无法挡住外敌入侵,就意味着局面彻底崩溃,到那时,哪怕雷角城拥有强大的防御能力,也无法扭转必败的战局。 所以没必要把磐石城每一寸土地全面军事化的做法在雷角城进行复制。那样做除了消耗物资,浪费人力,不会有任何好处。 纷纷扬扬的雪下了四天,终于停了。 天浩带着卫队离开雷角城,前往磐石城渔村。 最初监禁伊丽莎白和“黑曜石号”船员的时候,天浩只是在渔村划出一块区域,对这些来自南方的白人进行隔离。从锁龙关回来后,他下令对这个地方全面重修,加盖了围墙和内部建筑,只留下一个出入口,派驻重兵把守。 他给这里起了个非正式的名字————动物园。 佩里亚斯在卫兵的押解下走进议事厅,面对王座上的年轻族长,他恭恭敬敬跪了下去。 从被俘虏的那天起,佩里亚斯认为自己完蛋了。 他觉得会成为野蛮人的奴隶,或者是他们的“开心果”。请注意,这是一个在南方白人贵族当中较为流行的词。人与人之间总会发生一些超乎友谊的亲密行为,就像一个坚硬的椰果,想要品尝到里面甜美的汁水,吃到香甜的椰肉,就必须用刀捅穿果壳……想要在人体表面找一条缝,一个入口,然后完成彼此都能开心的过程,就这么简单。 传说,北方巨人很喜欢这类游戏。 现实让佩里亚斯明白了传说有多么荒诞。他与天浩接触的时间不长,见面机会也不多,但每次都能让佩里亚斯有种拨开云雾见明月的感觉。他甚至觉得北方巨人根本不是想象中那么粗鲁野蛮,其中也有令人敬佩的科学家与高等贵族。 天浩很有耐心,他一直等到佩里亚斯完成了整套礼仪,从地上爬起来,这才抬手指了一下摆在侧面的椅子,淡淡地说:“坐吧!” 身穿黑袍的佩里亚斯小心翼翼坐下,动作幅度非常小,只有小半边屁股挨着椅子面,他很清楚这位年轻族长……用白人的话来说,相当于公爵,或者亲王,总之是地位和权力颇具分量的实力型贵族。这个年轻人很好说话,态度温和,前提是必须老老实实服从他制订的规则,绝对不容出错。 “大人,按照您的要求,那种快乐粉末已经研制成功了。”佩里亚斯张口就忙着报功。 天浩微微颔首,露出微笑。 锁龙关之战大胜,包括佩里亚斯在内的所有教士,以及向统帅虎勇先额外讨要的三百多名白人,成为了他的战利品。 所有人都被关进了动物园。 入冬前,济州岛上的罂1粟完成了收割。大毒蛇级海船从岛上运回大量经过初步处理的黑色凝浆块。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以此为原料进行提炼。 从商业层面来看,这种在历史上被称之为“福寿1膏”的东西已经可以作为商品,运往南方,交给伊丽莎白。 天浩很清楚,黑乎乎的膏状物效果终究差了点,他需要浓缩化的产品,也就是精炼后的白色粉末。 这件事情做起来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之所以没让手下的野蛮人行巫者进行首次提炼,是考虑到此后的世界文明进程。很多事情都会随着时间流逝公布在世人面前,战争总有一天会终结,很多肮脏邪恶的东西将被后人唾弃,无论它们最初的使用缘由是因为什么……一个白人发现了忘忧粉,一个白人从黑色膏块里将它提炼出来,佩里亚斯的名字从此永远载入史册,没人会记得他是一个战俘,后人只会把他的骨头从坟墓里挖出来,撒尿拉屎,极尽侮辱之能,狠狠发泄。 “非常好,本王看到了你的忠诚。”天浩满意地笑着:“接下来,本王要交给你更重要的任务。” 佩里亚斯喜笑颜开,深深弯下了腰:“请殿下吩咐。” 站在旁边的侍卫送过去一份文件,佩里亚斯接过翻开,他惊讶的发现,上面罗列了几十个研究项目,均与“药水”有关。 有能治病的药水,叫做“青霉素”。 有喝了能让人感觉到快乐与兴奋的药水,叫做“可口可乐”。 有专门给女人使用的药水,分为上下两种。上面用的叫“卸妆水”,下面用的叫“洁尔阴”。 第三百一十节 忘忧粉 佩里亚斯使劲儿揉了揉眼睛,他确定自己没有做梦,脑子也没有发昏,罗列在纸面上的这些东西统统都是药水,只是名字很奇怪,从未听过。 “这是你接下来的研究项目。”天浩沉稳的语调充满威严:“你可以提出任何物质方面的要求,我会派人确保你研究的材料供应。人手不够你自己挑,那些教士任由你驱使。” 说着,天浩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在这里,你就是他们的王。” 佩里亚斯慌忙从椅子上站起,奉承兼表白:“尊敬的殿下,您才是唯一的王。” 他与很多贵族都打过交道,很清楚这种场面话绝对不能当真。在这方面,巨人和白人应该没有区别。 “你是他们的管理者。”天浩的英文发音很准,文明时代跟随外籍教师学习的经历使他带有明显的牛津腔:“本王会给你提供更多的药膏,我希望你把他们都用起来,忘忧粉的产量必须增加,如果短期产量没有变化……神父,你是个聪明人,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佩里亚斯连忙点头,他脸上随即浮起一丝难色:“尊敬的殿下,我无意质疑您的决定。可是这件事……的确有些困难。” 天浩深邃的目光足以探明一切:“你指的是人手?” “是的,人不够。”佩里亚斯点头直言:“您从锁龙关带回来的战俘数量很少,前期研究忘忧粉的实验用掉了一些,现在只剩下不到两百人……” 说到这里,佩里亚斯掀起黑色教士袍,从内层的衣袋里拿出一块黑色药膏。 这是一块罂1粟汁液经过初级炮制后的产物。差不多有拳头那么大,介于黑色与褐色之间,它散发出一股类似氨水的气味,有些呛鼻,闻起来令人感觉不太舒服。 “按照殿下您当初的要求,我对这东西进行了两种不同方式的提炼。我把它放进锅里加热,然后发酵,于是得到了这个。” 佩里亚斯一边说,一边从黑袍内部拿出一块手指大小,表面呈金黄色的条形膏状物。这是生鸦片的熟制品,已经没有了那股难闻的气味,外观看起来也不错。 “我用了五十个人进行试验。最初,他们对这种全新的“烟雾进食法”非常抗拒,但几天下来就觉得很不错,一周后再没人拒绝吸食药膏。他们甚至主动要求增加每天配给的试验药膏数量。两周以后,上瘾者最大需求增加了六倍,最少的也增加了三倍。” 佩里亚斯再次掀起教士袍,拿出一个精致小巧的兽皮袋子,他解开封口系绳,露出装在里面的白色粉末,神情也随之变得凝重起来。 “这是忘忧粉……精炼,我喜欢这个词。提取精华,摒弃杂质,一大块生药膏经过提炼才能得到一丁点儿这种白色粉末。但必须承认,这玩意儿效果非凡,它有着良好的镇痛效果,而且只需要一点点,就能让吸食者感受到身在天堂的快乐。” 天浩用锐利的目光审视着佩里亚斯:“你吸过?” 佩里亚斯摇摇头,他的表情介于犹豫和畏惧之间:“殿下您再三叮嘱,让我绝对不能吸食,平时试验的时候也必须戴上口罩,还有那种用棉布和野猪尿泡制成的手套……我知道这东西有很强的致瘾效果……谢谢您的提醒。” 天浩淡淡地笑了。他居高临下注视着站在面前的神父,神情温和又友善:“虽然本王和你属于不同种族,曾经是敌人,分属于不同立场。但现在不同,我们是朋友,是合作者。” 佩里亚斯仰望着比自己高大许多的天浩,为他庞大的身形体量所震慑,同时也畏惧于雷牛之王的权力。这一刻,他终于明白这个年轻巨人与南方贵族之间的区别————态度更加和蔼,更容易打交道,正如他所说的那样“我们是朋友”,既是管理者,同时也是合作伙伴。 至少表面上是这样。 “……为了……为了进行忘忧粉的实验,我又用了五十个人。”佩里亚斯特别强调了“五十”这个数字:“它有着比福寿膏更好的致瘾效果,不同于前者需要多次吸食才能产生作用,忘忧粉只需要一次就能让吸食者产生依赖性,同时还能治疗多种疾病……比如哮喘、咳嗽、感冒……尤其是抑郁症。” 佩里亚斯略微迟疑了几秒钟:“他们,那些试验者……很快乐……非常快乐……忘忧粉有着持久的镇定效果,甚至可以缓解来自灵魂深处的痛苦。关键在于……他们一旦吸食,就再也无法摆脱。” 神父惴惴不安地看了一眼端坐在上的年轻族长:“他们很依赖这种东西……不,应该是必需。我尝试过缩减每天的药粉供应量,按照殿下您提供的吸食方法,我在最初的药粉成品当中添加了面粉、糖粉、干枯的树叶粉末,还有一些特定的岩石粉末。所有接受试验的人都表示他们需要纯度更高的忘忧粉,经过反复测试,我最终把标准药粉含量确定为百分之三十。” 天浩微微点头:“看来你的研究效果很不错,达到了我的预期。” 看着他温和的面孔,佩里亚斯用力咽了一口唾沫,他鼓起勇气,试探着问:“殿下,您打算把这种药粉用于疾病治疗方面吗?” 天浩脸上笑意不变,只是比之前显得僵硬了许多:“神父,这不是你该关心的问题。我得提醒你,这里不是莱茵王国,也不是金雀花王国。我们崇拜的神灵不是圣主,你们认为神圣的米字架在这里属于异端,是象征邪恶的符号。” 教廷的符号仍然沿用了文明时代的十字架,然而基础外形已经发生了变化。上宽下窄的“十”字中间多了一个交叉,幅度略短,就像一个变体的“米”字,朝着四面分开的交叉被截短,长度只有左右上下的三分之一。 即便是在教廷内部,对这个宗教符号也有不同见解。它同时拥有“十字架”和“米字架”两个名字。 相比之下,天浩更习惯称其为“米字架”。 他的目光比之前更显锐利。 佩里亚斯连忙低下头,将脑子里刚刚冒头的疑问苗条死死按进泥土深处,语气也变得更加谦卑:“殿下,您……您误会了,我的意思是……福寿膏和忘忧粉的研制消耗了太多试验者,现在您又给了我这么多的研究项目……人手实在不够用。” “这方面你用不着担心。”天浩清澈的目光足以看穿人心。他平静地说:“最迟后天,你能得到两百人,以后每两周还可以得到一次新的人员补充。本王不管你对这些人具体是怎么安排,我只要结果,尤其是忘忧粉的产量。” 尽管脑子里的疑问没能得到解释,佩里亚斯仍然跪下去,他用嘴唇亲吻着距离天浩脚尖大约半米的地面,发出恭敬到极致的声音。 “如您所愿,我的殿下。” …… 撒克逊王国,多塞特郡,蒙特市,艾尔普索庄园。 伊丽莎白走进接见室的时候,尤高正房间里的豪华装饰为之惊叹。 建筑模式很古老,应该是沿用了古王国时期特有的建造手法。壁炉与通风管道之间用高大的楼座连接,墙下放着一排排软垫座椅。落地窗非常大,拱形宽度超过十米,厚重的木门上镶嵌着玻璃。超乎寻常的长宽距离决定了这些玻璃价格昂贵,绝非小尺寸同类物件所能比拟。橘红色帷幔从墙顶落下,里面是一层半透明的白色薄纱,明亮的阳光从这里泼洒进来,建筑两边的窗户位置相对,形成光线相互交叉的特殊环境。 无论摆设还是装修格调,都表明这一切是金钱堆积的效果,是穷人几辈子也无法接触到的高贵层面。 这种特殊华贵感在伊丽莎白身上体现的更加明显————她穿着一件精致的丝质长裙,“莫尔帕”是撒克逊王国首都贵族圈近期流行的款式,做工精细,必须使用上好的白丝面料,长裙与衬衫分开,带有漂亮精致的轮状皱褶,衣领和袖口的透明滚边本身就是金币代名词,光是这套衣裙,至少价值两百个金镑。 尤高的观察力一向仔细,敏锐眼光是奴隶贩子这个行当必不可少的基础。他的眼睛一直追随走进接见室的伊丽莎白,看着她束在腰间的宽边紫色缎带,以及镶嵌在纽扣上的那些蓝宝石……尽管颗粒很小,其实就是细小碎钻被精巧工匠以高超手法粘聚在一起,但谁也无法否认其价值。 她真的很美。 尤高发誓,自己从未见过如此美丽,高压端庄,仪态万方的女人。 伊丽莎白走到主位上坐下来的时候,尤高忽然发现她身上这条长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莫尔帕”款式,区别在于长裙左侧开了一条缝,一直延伸到膝盖以上二十多公分的位置。光洁修长的腿随着走动在裙间若隐若现,令人浮想联翩。 尤高暗自咽了一下喉咙,他再次推翻了之前对这位年轻女伯爵的定义————这是一个妖精,一个绽放着鲜花般娇艳容颜,令所有男人拜倒在其脚下的妖精。 见鬼,从她走进这个房间,这已经是我第六次改变对她的印象。 “尤高先生,你这次给我带来了多少货物?”伊丽莎白省去了毫无必要的客套,她在微笑,虽是询问语气,却有种令人无法抗拒,必须做出回答的强烈诱惑。 身材瘦小不是尤高的错,幼年时代长期吃不饱导致营养不良,他从那时候就注定了不可能拥有高大健壮的身材。不过这样也好,矮个子总会让人轻视,再加上卑微谦恭的态度,人们只会觉得矮子很卑微,特别是尤高这种从事“特殊行业”的家伙,比起那些高大英俊的男人,他更喜欢藏在阴影里,被别人看做一只毫无威胁的老鼠。只有这样,才能在不被注意的情况下,得到专属于自己的好处。 他弯腰朝着伊丽莎白行了一礼,恭敬的回答:“总共四百三十三个。按照您的吩咐,其中有六十一个工匠,他们来自不同行业。” “我想看看清单。”伊丽莎白的嗓音悦耳动听。 尤高连忙从怀里拿出一张对折过两次的纸,皱巴巴的,甚至有些脏,表面有些意义不明的污渍,看起来似乎使用过。尤高很清楚,越是这种看起来不显眼的东西,越不容易引起注意,也更符合自己卑微的下等人省份。 伊丽莎白并不在意纸张本身,她更关心记载的内容。 “看来我们之间已经有了良好的合作基础。”她很快看完,把手中的纸放在茶几上,翘起左手食指和中指,轻轻按住嘴唇,“格格格格”轻笑着说:“我在海外的庄园一直缺乏人手,你帮了我的大忙。” 尤高敏锐的神经再次捕捉到这些话里的关键词。 海外。 庄园。 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有能力在海外寻找新的土地。这需要雄厚的财力,需要经验丰富的航海人员,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运气。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陌生之地,谁也不敢保证驾船出海一定能给自己带来财富和声望。在航海探索与成功发现新大陆这两件事上,成功率小得几乎可以不计。 这位美貌的女伯爵竟然拥有海外庄园? 这在尤高看来就是最好的身份兼财富证明,也难怪女伯爵要从自己手上订购大量“货物”。 生活和收入稳定的自由民不会离开大陆,前往无法预知未来的海外。虽然五大王国长久以来绞尽脑汁想要把平民迁往新发现的海外陆地,却一直没有成功,响应者寥寥无几。由国王下令强制迁移是不可行的,那样做只会激起大规模的民变。到头来,国内统治基础被彻底扰乱,得不偿失。 为了诱使平民前往海外,教皇和国王们煞费苦心,放开了对海外领地的控制,让更多的贵族参与进来。 想要开发土地就必须有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奴隶贩子这个特殊职业应运而生。 第三百一一节 人口生意 南方大陆上活跃着大大小小的奴隶贩子,尤高是其中之一,只是他的实力不算强,每年过手交易的奴隶约为一千两百人。比起那些动辄上万的大规模人口生意,他算是一只生命力旺盛,很能折腾的小蚂蚱。 奴隶的来源广泛,其中最主要的是“失踪人口”。南方白人太多了,几十个亿的庞大基数决定了统治者无法对每一个人进行有效监管。疾病、赌债、斗殴、群体仇杀、渎神者……很多人莫名其妙就不见了,他们都是贱民,生活穷困到极点的那种。国王从他们身上收不到几个便士,自然不会关心这些人的具体去向。地区警察也懒得过问,每天维护贵族老爷们的权益都忙不过来,谁会把时间浪费在一群脏里吧唧的穷鬼身上? 也许他们灌多了酒,正躺在臭水沟里打呼噜;也可能在赌桌上输了钱正藏在某个阴暗角落里瑟瑟发抖,担心被仇家找到;再不就是不守妇道胡乱勾引男人,搞大了肚子又不敢说,只好藏在僻静的角落里苦熬时间,等着把孩子生下来。 所有这些人都会成为奴隶贩子的最佳捕捉目标。以尤高为例,他很清楚在什么地方能抓到质量最好的货物。他手下养着一批人,专门在附近几座城市的贫民窟里出没。病鬼、贱货、私生子、被逐出教会的堕落修士……别管什么罪恶,如果非要用固定的道德框架对这些人加以衡量,那么你就是天底下第一号大傻瓜。他们是货物,是一个个暂时储备在尤高“人口仓库”里的存货。他们并不清楚尤高对自己的定义,只是为了几个便士就帮着尤高作恶。 抢劫、绑架、在赌场设局故意坑骗想要发财的傻瓜,设局陷害看中的目标,让对方遭遇变乱,被迫变卖家产,到头来一无所有只能沦为奴隶……还有更可怕,就连魔鬼也为之厌憎的做法:他们从各地掳来生育能力旺盛的女人,用肮脏的方法强迫她们怀孕,小孩子生下来首先进行筛选,长相较好的卖给有钱人,剩下的全部交给孤儿院,院方与这些家伙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表面上看是在做慈善,悲天悯人养育没有父母的孤儿长大,实际上是对婴幼儿进行规模化喂养,从而降低分摊在每个孩子身上的养育费用。 这是一门充满了学问的大生意。 无论各国王室还是教廷,都是要脸的。国王和教皇必须在民众面前表现出公正善良的一面,多多少少都会拿出钱来投入到公共基础建设方面,尤其是公益与慈善……如此一来,孤儿院、养老院、抚残院之类的机构纷纷冒出来,为了争抢那点不多的拨款份额大打出手,争得头破血流……但不管怎么样,来自国王的拨款同样是收益的一部分,综合计算下来,大规模圈禁妇女,强迫怀孕生育,进而买卖人口的生意的确很有赚头。几百年下来,从“货物”捕捉到生养,已经形成一条完整的循环链,奴隶贩子们在其中赚得盆满钵满,不亦乐乎。 国王与高等贵族们不是傻瓜,教皇也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昏庸。他们对这一切都心知肚明,只是从不说穿。 奴隶贩子总会变老,他们在积累财富的同时也经历了岁月。人老了玉望就会变淡,会对曾经犯下的罪孽感到后悔,尤其南方白人思维深处永远是圣主为尊,地狱和天堂的故事到处流传,在人们心里根深蒂固……为了求得一个死后上天堂的名额,老迈的奴隶贩子们愿意拿出钱来做些善事,可他们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其实国王和高等贵族已经盯了自己很久,就像养了很长时间的大肥猪,到了该宰杀吃肉的时候。 国王不会从事肮脏的生意,但他不会拒绝金币。脏事当然该由脏人来做,只要把猪皮一剥,里面全是厚厚的肥膘红肉。底层百姓还会对国王的英明睿智欢呼雀跃,认为他是为解救民众于苦难,惩恶扬善的杰出代表。 尤高不知道其中内情,至少他现在不会明白这个道理。他只知道贩卖人口收益很大,比如现在,漂亮的艾尔普索女伯爵让侍女送过来一个很大的钱袋,尤高解开封口的系绳,在托盘上倒出闪闪发亮的一大堆金镑。 “我期待着我们的下一次合作。”伊丽莎白的微笑是如此迷人,尤高有生以来第一次感觉女人的重要性远远超过金镑,令他产生了不可思议的短暂失神。 这种感觉持续了不到五秒钟,尤高从美妙且不切实际的幻想中清醒过来。他自嘲地低头笑笑,身份差距太大了,奴隶贩子与女伯爵之间永远不可能划上等号,但这并不妨碍尤高永远保留脑海深处这副美好的画面。 “我会尽快为您弄到更多的货物。”握着沉甸甸的钱袋,尤高弯腰行礼。就算不能染指,能多看看这个漂亮的女人也不错。何况她还是目前为止自己遇到的最优质客户之一,账目清楚,一次性结清货款,也没有各种乱七八糟的附加条件。 看着神情恭敬的尤高,伊丽莎白轻笑着问:“你结婚了?” 尤高不明白她为什么提出这样的问题,略一点头:“我有两个孩子。” 伊丽莎白随手捏了个响指,一名侍女从内堂出来,径直走到尤高面前。她手里端着一个托盘,里面摆着一个精致的细麻布口袋。疑惑的尤高打开一看,发现里面装满了白色砂糖。 “这是我送给你妻子和孩子的礼物。”伊丽莎白举止高雅,声音悦耳。 “这……这太贵重了。”尤高忽然感觉心跳加速,他并非没有见识过大场面,只是这份礼物令他感觉很突然,也产生了一些特殊想法,导致短时间内思维变得有些混乱,说话也结结巴巴:“阁下……大人……您太客气了。” 大陆南方从很早就种植甘蔗,严格来说不缺糖。五大王国从中发现了商机,国王与教皇联手控制了所有糖类商品的贸易。几百年来,糖价一直居高不下,尤其是精炼后的白色砂糖,无论外观还是口感均超过粗制糖块,价格更是翻倍上涨。一般情况下,只有富裕家庭才能享用,底层平民大多使用粗制红糖。 民间甚至以白色砂糖当做评价某人身家的标准————他每天都能用糖浆涂抹面包,白色,而不是红色,他是真正的有钱人。 尤高不缺糖,可是他很清楚这么大一包白色砂糖的价值……按照市价,相当于两个成年健壮的奴隶。 “这是礼物。”伊丽莎白微笑着重复了一遍之间的话,她的语调充满了诱惑:“我期待着下一次合作。” …… 几天后,爱普镇北面的海面上。 现在是深夜,厚重的云层挡住了星星和月亮,漆黑一片的海面上很难看到远处。所幸没有风,海面平静,没人看到高大如山的巨型海船静静停泊在近岸位置,一艘外形相似,外形却足足缩小了好几倍的大船缓缓从南方驶近。 这艘船沿用了以前的名字,同样叫做“黑曜石”。 不是伊丽莎白懒得更换船名,而是以旧船的名字登记,无论新造还是购买,手续都要比注册一艘新船简便得多。按照撒克逊王国的法律,同一个贵族名下可以拥有多艘同名海船。以“黑曜石号”为例,艾尔普索女伯爵最多能拥有五艘,分别以一至五号命名。 这是一艘新船,命名为“黑曜石二号”。 头戴三角形船长帽的斯图尔特站在甲板上,双脚分得很开,这样能保持身形稳定,不会在颠簸中失去平衡。 他保持着戒备,双手自然下垂。裤子经过改装,双腿侧面各有一个枪袋,插在里面的两只手枪已经上膛。斯图尔特在拔枪射击方面刻苦训练,二十米的距离,他可以在一秒钟内打爆两个目标的脑袋。 五名水手如临大敌,他们手里紧握着带钩的缆绳,脸上写满了显而易见的紧张和畏惧。 距离斯图尔特最近的水手抹了一把汗,低声道:“船长,他们……是北方的巨人?” 斯图尔特看了他一样,右手中指在不经意间触碰着手枪握柄。他在黑暗中平静地笑了:“这有什么奇怪的。出发前我已经告诉过你们,这次任务很特殊,大家都知道我们是在与巨人做生意。” “黑曜石二号”是一艘快速帆船,连同斯图尔特在内,只有六名船员。 因为是顺风,从多赛特郡到这里只需要四天。奴隶们从上船的时候就被灌入一种特殊药剂,他们将在接下来的一周时间里浑身酥软,有气无力。这可不是教廷的秘密发明,而是奴隶贩子们在漫长的生意经营期内独闯。只有最听话的奴隶才是好奴隶,尤其是在长途贩运过程中,只要他们老老实实保持安静,不哭不闹,贩卖者们其实很愿意提供足量的饮水和食物。如此一来,大家都很方便。 与北方巨人交易是一种罪恶,但不是所有白人都这样想。 花费重金雇佣这五名经过挑选的水手,驾船出海,这在斯图尔特看来是保密性最高的做法。 金镑是如此闪光耀阳,它能让崇信者改变信仰,能让穷人心甘情愿投向恶魔,出卖自己的灵魂。 用力将缆绳抛过船舷,看着两艘船之间的距离逐渐缩小,对面船帮上伸过来好几道铁钩,然后架上可折叠的木板,搭起简易船桥……夜幕下,一个个魁梧如铁塔,彪悍无比的巨人纷纷越过船舷来到“黑曜石二号”甲板上。 二十多个人,他们精赤上身,膨胀结实的肌肉如岩石般坚硬。兽皮制成的带子斜挎在肩上,束缚着长刀与钢斧。他们有些光着头,有些长发捆扎在脑后,还有的像白种男人那样剃着短发,除了身高与肤色方面的差异,没有任何区别。 豕人是个例外,他们的獠牙看起来很可怕,活像传说中的食人怪物。 五名水手战战兢兢一步步后缩,以斯图尔特为核心聚在一起。虽说是为了金镑才咬牙接受这份工作,可是看到北方巨人的时候,他们多少有些后悔,同时被强烈的恐惧心理死死压制,几乎连气都穿不过来。 身材高大赤鼻走到斯图尔特面前,伸出双手,轻轻按住他的肩膀。 这是彼此都认为最合适,最能代表亲密感的问候方式。因为身高方面的落差,握手和拥抱都不太方便。 “好久不见。”赤鼻的问候很正式。 “你比过去更帅了。”斯图尔特抬手指了一下赤鼻的獠牙,半开玩笑地说:“尤其是这颗牙。” 赤鼻愣了几秒钟,随即仰头爆发出酣畅淋漓的大笑。 “你这家伙……”他用力拍了一下斯图尔特的肩膀:“还是先做正事,让我看看你这次带来的货。” 斯图尔特转过身,看了一眼站在身后的水手,冲着他们晃了下头:“打开船舱,把所有人押上甲板。” 第一个被贩卖者走出船舱的时候,几乎被吓晕了。 “天啊!是……是北方的巨人!” “他们会吃了我们。” “不,不,让我离开这儿,我死也不要跟巨人在一起,他们会吞掉我的灵魂。” “圣主在上,发发慈悲,救救我们吧……” 嘈杂的议论很快变成了尖叫,数百人的声音混杂在一起,乱哄哄的让人听了就感觉头皮发麻。 “都给我闭嘴!”赤鼻用凌乱的目光横扫全场,发出清晰的英文咆哮,他同时拔出明晃晃的佩刀:“谁再敢乱说话,老子就剁了他的人头!” “他会说我们的语言?” “太神奇了,一头会说人话的怪物?” “他一定是被恶魔附体了,我听教会里的神父说过这种情况,只有被魔鬼控制的巨人才会这样,他会吃了我们,挖出我们的心脏献给魔鬼。” 威胁恐吓没有产生效果,赤鼻也不擅长用语言进行沟通。 他选择了更直接的方式。 第三百一二节 交货 从人群里抓住一个瘦弱的女人,像对待牲口那样抓住肩膀,用力按在甲板上,抬脚将其踩住,挥舞长刀,剁掉她的一条胳膊。 赤鼻用巨大的左手按住正剧烈颤抖,浑身抽搐的女人头顶,强迫着她的下巴顶住甲板,上下颌无法张开,只能从鼻孔发出痛苦到极点的“呜呜”声。 “你们听不懂我的话是吗?还是觉得我这个人很面善,只要随便嚷嚷几句就能把你们放了?”赤鼻扬起血淋淋的刀,恶狠狠地冲着所有白人奴隶发出狂吼:“认清现实,摆正你们的态度,别以为我不敢把你们怎么样。顺便说一句,老子从今天下午就没吃过东西,在海上这么多天,吃鱼已经吃腻了,我很想换换口味。” 很少有人能在死亡威胁面前继续保持勇气和胆量,被贩卖的奴隶们立刻噤若寒蝉,纷纷闭上嘴巴保持沉默。 赤鼻反手将佩刀斜插在肩上,他腾出手,从后腰上拉下一块拴在那里的布条……这东西其实是一双袜子,赤鼻单手扣住女人后颈,把其中一条袜子横着塞进女人嘴里,然后拉直,紧紧捆住她的脸,在其脑后打了个绳结,用力栓紧。 做完这件事,他把受伤虚弱的女人从甲板上拉起,给她的断臂涂抹止血药粉。 按照雷牛之王的命令,必须把所有奴隶带回去。当然,出于各方面考虑,允许在运输与交接的过程中出现一定比例的死亡,但必须尽可能减少损耗。 奴隶们从多赛特郡上船的时候就服用过药物,虚弱无力的他们没必要用绳索进行捆绑。在全副武装的野蛮人虎视眈眈押解下,毫无反抗能力的他们只能颤巍巍越过船桥,离开“黑曜石二号”,走上“大毒蛇号”的甲板。 很快,“黑曜石二号”的甲板上已经腾空。 赤鼻走到斯图尔特面前,发出粗豪的笑声:“你做的很不错。” 斯图尔特同样笑了:“这是应该的,我愿意为殿下效力。” 这是标准的孢子移植体回答。 说着,斯图尔特转过身,迅速扫了一遍站在后面的五名水手,笑容比刚才越发甜腻:“都过来,领取你们的赏金。” 这话让人充满了希望。 关于大陆北方,流传着各种传说。最多的就是黄金和钻石,据说那里遍地都是金矿和银矿,随便走几步路就能捡到自然产生的金块。为此,教皇和国王们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动战争,可惜一直无法越过锁龙关。 尽管对这些巨人抱有恐惧,但之前的经历却使水手们打消了心中大部分怀疑————北方巨人并非不可接触,他们会说我们的语言,这就意味着双方有了交流,甚至合作的基础。 赤鼻狞笑着,拔出匕首,狠狠捅进走到面前水手的肚子,用力搅了几下。他左手按住对方肩膀,看着那人双眼圆睁,脸上全是难以置信的痛苦表情,乐呵呵地笑了。 “抱歉,你不是我们的人。” 这句话附带的含义实在太丰富了,可惜只有很少的人才能明白。 刀砍斧劈,伴随着声嘶力竭的惨叫。蛮族的杀戮方式简单直接,赤鼻抓住奄奄一息的濒死水手大步走近船舷,反手抽出佩刀,狠狠砍下他的头颅。 这不是残忍,而是确保目标必须死亡的杀戮方法。五名水手全部灭口,尸体扔到海里喂鲨鱼。 看着残留在甲板上的大片血迹,斯图尔特弯腰捡起一只被杀水手留在那的鞋,扔进海里,轻轻地说:“抱歉,你们注定了无法拿到酬金。” 赤鼻将拇指和食指塞进嘴里,捏圆,吹了个响亮的唿哨,只见六个身穿撒克逊王国特有水手服的青壮男子出现在“大毒蛇号”甲板上。他们顺序走过船桥,越过“黑曜石二号”的船舷,来到斯图尔特面前列队站定。 “他们是殿下指派的人,现在归你和伊丽莎白安排。”赤鼻用肥厚的舌头舔着嘴角,阴沉沉地对斯图尔特笑道:“他们经过挑选,忠诚方面没有问题,可以放心使用。” 锁龙关一战,天浩带回了包括佩里亚斯在内的数百名俘虏。长期监禁加上适当的接触,其中一部分人的意识转化非常明显。天浩选择了其中表现最好的八个人实施手术,两人对孢子产生意识抗拒导致寄生失败而死亡,其余的六个人成功存活。 斯图尔特满脸明悟,微微点头:“他们和我一样?” 孢子移植体虽然没有手术的记忆,脑垂体却会在同类相遇的时候分泌特殊激素,产生神秘的脑波碰撞,知晓彼此的身份。 “没错!”赤鼻活动了一下肩膀:“殿下就是这样安排的,下次交货的时间不变,如果一切顺利,我会给你带来更多的可用人手。” 停顿片刻,彪悍的豕人水手认真地说:“这是殿下的原话。” 斯图尔特笑了:“我还担心一个人很难把这艘船开回去,现在看来事情会变得很简单,而且有人帮着我清洗甲板。” 白人奴隶是最重要的货物,但“黑曜石二号”的船舱并未因此清空。 蛮族士兵们从货舱里搬出一袋袋装好的马铃薯,以及不同品种的植物种子,扛过船桥,装进“大毒蛇号”的船舱。 卷心菜、西红柿、甘薯、小麦、大麦、白菜、豌豆、萝卜、花生…… 所有这些都是天浩指定的货物。 大陆南北的物种差异非常明显,辐射导致的基因变异在植物身上得到了延续。同样是白菜,北方品种个头更大,但纤维很粗,口感远不如南方品种那么脆嫩,甚至在菜帮位置有一层厚厚的外皮。 农作物品种改良需要漫长的时间,天浩认为必须尽快开始这项工作。虽然野蛮人在食物口感方面几乎没有要求,但美食对日常生活的影响非常大,如果运用的好,关键时候足以抵得上一支军队。 另一个船舱里塞满了果树种苗,它们生长期很长,是否能适应大陆北方的环境,还需要时间。 除此之外,“黑曜石二号”还装载了几十头猪和羊。这些动物的体量远不如獠齿猪和盘角羊,看上去很温顺,没有攻击性獠牙,也没有令人望而生畏的坚硬盘角。 蛮族士兵从“大毒蛇号”上搬出一个沉甸甸的兽皮口袋,放在斯图尔特面前。 “这是什么?”斯图尔特好奇地问。他发现这个兽皮袋很精致,整体呈灰白色,表面光滑,只有经过多次鞣制的兽皮才会如此柔软。 “这是殿下让我交给伊丽莎白的货物,非常重要。”赤鼻神情凝重,他怀里拿出一份卷起来的文件,外层用防水的兽皮包裹,系绳封口表面有火漆印,图章表明这是雷牛之王亲手加盖。 “这是说明书。袋子里的东西很重要,值很多钱。”赤鼻郑重其事的把文件递给斯图尔特,再三叮嘱:“千万不要让别人转手,你一定要亲自交给伊丽莎白。还有,路上不要打开这个袋子,也绝对不要触碰里面的东西。你、伊丽莎白、所有我们的人……记住,这是殿下的命令。” 他凝重的神情让斯图尔特感到惊讶,此前在磐石城渔村的时候,斯图尔特与赤鼻相处得很融洽,他知道这个豕人的脾气,粗豪直爽,从未见过赤鼻如此谨慎小心。 用力握紧了手中的文件,斯图尔特犹豫片刻,问:“这东西总有个名字吧?” 他有些好奇。 “忘忧粉。”赤鼻低声道:“很快你就会明白,它是神灵和魔鬼共同创造的产物。” 该做的事情已经结束,“货物”也进行了安全转移。赤鼻玩味地看了一眼斯图尔特,转身走过船桥,其他蛮族水手依序返回“大毒蛇号”,固定两船的铁钩很快松开。 夜幕下,看着消失在茫茫海面上的“黑曜石二号”,赤鼻无声地笑了。 过了半分钟,他叫过一名卫兵,低声吩咐:“看好船舱里那些白人,给他们弄点儿吃的。” 卫兵心领神会点点头:“好的,要让他们活着跟我们一起回到磐石城。” “这是殿下的命令。”赤鼻加重了语气。 卫兵脸上浮现出尊敬的神情,他的眼眸深处同时闪过一丝不解:“队长,我不明白,刚才那艘船上的白人……他们真会老老实实听话?” 赤鼻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多做解释:“他们是我们的人。” 卫兵很疑惑:“他们……你确定不会背叛?” “这不是你该关心的问题。”赤鼻神情变得严肃起来:“去做你该做的事。还有,管住你的嘴,别乱说话。如果让我知道消息从你这里泄露出去,你应该知道那会是什么样的下场。” …… 鹿族领地,雄鹿城。 新王登基仪式远不如鹿庆西想象中那么隆重。国师巫角对此解释:先王新丧,四名王子和多位族长皆亡,整个族群局势不稳,准备传统仪式需时太久,与其在无用的礼节方面空耗时间,不如趁早即位。 平心而论,解除软禁的时候,鹿庆西很想拔出刀子砍掉巫角的人头。他从来就不是什么大度的人,也丝毫没有以德报怨的想法。如果不是因为计划安排,他早就离开雄鹿城,不受这个气。 其实也就是心里随便一晃而过的念头,真正做起来几乎没这可能。巫角顾全大局,现在全力推着鹿庆西上位,看在这老货是国师的份上,鹿庆西把心中的怒火狠狠压下去,就算不高兴也要挤出一副笑脸,先把王位坐稳再说。 大朝会的人很多。按照惯例,新王即位,所有城主以上的贵族都要参加仪式,共同见证登基。尽管信使传递消息花了很多时间,可是在尊重传统的大国师巫角看来,一切都很值得。 鹿庆西的表现的确像一位王者。他没有让各部落上贡,而是要求炎鹿、白鹿、玄鹿和青鹿部落各自拿出五万人,并入雄鹿一族。 这一手非常漂亮,就连大国师巫角也暗自叫好。他一直认为族群强大的基础在于雄鹿部,也就是整个鹿族的主群体。各分族实力过于强大对整体族群没有好处,只会削弱雄鹿城对周边区域的控制。 这其实是鹿丰国以前最想做,却无法做到的事情。他曾经很多次与巫角商量着要削弱其它分族实力,形成雄鹿部为尊,对整个族群拥有绝对掌控态势的局面。 鹿庆西的确赶上了好时候,四大分部族长死于狼群围攻,所有证据都表明这不是一场阴谋。除了国师巫角,所有雄鹿部的贵族都支持这项决定,在各分部继承人短时间内无法掌控族群的情况下,他们只能服从来自雄鹿城的命令。 群臣觐见仪式结束,鹿庆西在偏殿单独召见了巫角。 “我打算把牡鹿部与雄鹿部合并,成为一体。”鹿庆西神情严肃。 巫角轻抚着下巴上长长的白色胡须,微微点头:“这想法不错。” 这不是反话,身为国师,巫角对此很赞成。牡鹿与雄鹿两部合二为一,强大的实力一跃超过其它分部成为整个鹿族翘楚。无论对周边区域的控制还是内部生产综合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平心而论,巫角对鹿庆西意外上位成为鹿王这件事,心里多少有些芥蒂。他认为优秀王者必须从小开始训练,就像自己长期培养的四位王子,无论其中任何一个即位为王,都能带领鹿族走向更加强盛的未来。 王死,王子继任。 没有王子,新王从各分部族长中间产生。 没有族长,新王人员继续往下,从分部族长已经成年的后裔当中进行选拔。 古老的习俗必须遵守,然而这样却产生了太多不稳定因素。过分偏袒原有分部,利益分配不均,对其它族群漠视甚至打压……所有这些都是非正常继承王位带来的不良后果。 原先族群意味着新王的权力来源。 可如今,鹿庆西主动提出让牡鹿部与雄鹿部合并……巫角很惊讶,他觉得自己之前看走了眼。 第三百一三节 移民 “能说说具体的做法吗?”巫角是个谨慎的人,他需要再次对鹿庆西进行试探,全面了解对方的想法。 如果是借着合并之名,趁机夺取属于雄鹿部的利益,那这样的合并宁可不要。 “我想把两部的所有人口打散,然后混编。”鹿庆西对此早有准备,他不慌不忙,侃侃而谈:“把雄鹿城的居民迁出去一部分,用各分部上缴的人口填充城内缺口。至于牡鹿部,最好是全部打散,对各部主城进行同样的人口置换。” 巫角深感意外,这样做的确是弱化各地城主与族长控制权的最佳模式。 他收起心中的防备,对鹿庆西的态度变得更加温和,随即提出一个关键问题:“军队怎么办?” “以雄鹿城现有的王族卫队为基础,在全族范围内挑选合格的勇士。”鹿庆西下颚上的肌肉紧绷着,他小心翼翼控制着说话语气和节奏,显得慷慨激昂:“我们为什么打不赢虎族和狮族?为什么打不赢牛族?我们有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纺织技术,却连最基本的粮食自给自足都做不到。别人可以通过战争得到想要的一切,我们为什么不能这样做?当然,我不是说一定要穷兵黩武,但军队必须有个军队的样子,战士就该享受应有的待遇。” “远的就不说了,看看地方上的城卫军,纪律松散,吊儿郎当。我们缺兵器吗?当然不!每年那么多布匹交易,有很大一部分都是用来跟牛族交换武器铠甲,我们鹿族的装备其实很精良,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超过虎族和狮族。从我记事的时候,我们几乎所有对外战争都没打赢,而且伤亡惨重。抛开统兵将领与各种不利因素,我觉得问题重点仍在于兵员素质。” 巫角有些意动:“所以,你想对军队进行全面改革?” “必须改!”鹿庆西故意在语气中流露出愤怒,使自己的话语内容听起来充满振奋:“重新选择士兵,对他们进行全面考核,达到标准的人才有资格进入军队。牡鹿、玄鹿、白鹿、炎鹿……从所有族群上缴和置换的平民中间进行选拔,把以前军队里那些不合格的家伙踢出去。我们只要最勇猛的战士,不要废物和垃圾。” “另外就是士兵的待遇,必须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鹿庆西停了一下,仿佛在认真思考具体指标:“三成……不,四成,新编军队的日常供应必须提高四成。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勇士,我们鹿族才能真正得以强大。” “四成?”这数字让巫角倒吸了一口冷气,他下意识地摇摇头:“太多了,以我们目前的财政情况,根本无法维持如此高昂的军费开支。” “不,你没有理解我的意思。”鹿庆西继续口灿莲花,唾沫星子横飞四溅:“我们用不着维持大规模的军队,只要确保少数精锐的力量就行。我打算将整个族群,也就是雄鹿部的士兵削减三分之一,甚至一半。其中的废物太多了,我只要真正的勇士。这样一来,军用物资的供应非但没有增加,甚至还能略有减少。这样做对上对下都有好处,我们得到一支能打的强军,而不是空有数量却没有战斗力的废物军队。” 巫角没有说话,他陷入深深的思考。 不得不承认,鹿庆西说的很有道理。由此可以看出这位新王不是脑子里空洞无物,他其实很有谋略,目光长远,对族群的建设与发展也颇有想法。 良久,巫角认真地问:“你打算从牡鹿部挑选多少勇士?” 这是一个极其关键,也非常巧妙的问题。牡鹿部是鹿庆西的母族,换句话说,是鹿庆西这个鹿族新王最有力的支持群体。巫角深思熟虑,他担心鹿庆西嘴上说的实际行动背道而驰,如果大规模撤裁雄鹿部现有军队后,大量充入新军的士兵来自牡鹿部,会产生新的权力蚕食……因此,从牡鹿部充入鹿族新军的士兵数量绝不能太多,必须保持在一个可控的范围。 “一万人。”这是鹿庆西早就想好的数字,他深知这不会触及巫角内心深处那根敏感的底线。 巫角笑了,他摇摇头:“区区一万人怎么够,至少得两万人。” 鹿庆西同样摇头,他的态度看起来很坚决:“不行,先王殡天,我刚一上来就扩充多达两万人的新军,别人会怎么想?” 巫角脸上的笑意越发深厚:“您是大王,用不着顾忌他们的想法。何况您没有徇私,很公正,没人会对此说三道四。” 不知不觉间,巫角改变了对鹿庆西的称谓,连他自己也没有察觉其中的变化。 犹豫了几秒钟,鹿庆西缓缓点头:“那好吧,就按照你说的做。从牡鹿部挑选两万名勇士,编组全新的鹿族军队。” …… 鹿族的大规模人口置换开始了。 尽管炎鹿、玄鹿、白鹿、青鹿四大分部的继任族长对此心存不满,却谁也不敢违命抗令。各部落的情况不同,国师巫角对族群的掌控力极强,鹿庆西得到他权力支持,军方统领也纷纷表示服从,谁若不尊,当场格杀。 按照新王发布的命令,各分部必须在一个月内向雄鹿部完成五万平民的缴纳,同时一起进行的就是新军整编,优先在牡鹿部挑选合格的勇士。 山岭与坡面上生长着针叶林,在这个寒冷的季节,它们呈现出深浓的绿色。厚厚的积雪覆盖大地,在这种大面积的淡色对比下,远远望去很难分辨树干与枝叶之间的色差,所有深色看起来都是一片黑……整个世界只剩下这两种颜色,没有天空的蓝,也没有来自大地的斑驳复杂。 一队长长的黑色斑点在山林深处蜿蜒前行。 走到近处,才能看清这是一支多达数万人的队伍。弯曲盘绕的队尾隐隐指向炎鹿城,那里太远了,早已在地平线尽头消失不见,距离队伍至少有两天的路程。队伍前段遥遥指向雄鹿城,可那里同样很远,无法看见,想要抵达,至少还需要四天。 一个瘦弱的少年用力裹紧身上的破皮袍,却仍旧无法挡住刺骨的寒风。 一个女人怀里抱着刚出生没多久的婴儿,她穿得很厚,看起来很暖和,但只有与其熟识的人才清楚,破烂皮袄的内衬其实不是棉花,而是一种在秋天采摘的枯草,经过重物反复碾压,彻底絮化之后,塞进皮袄夹层,勉强能起到保暖的效果。 按照炎鹿之王的命令,这些迁移至雄鹿城的人必须在规定时间抵达目的地。因为人口家户方面的因素,整体迁移的数量多达五万两千以上。平心而论,新任的炎鹿之王根本不想这样做,可那位同样是新任的鹿王态度非常坚决,这件事容不得半点商量,也决不能有所延误,否则以叛族罪论处。 雄鹿部有整个族群最强大的军队,国师巫角摆明态度站在新王这边,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无法抗拒,除了老老实实服从,各分部族长没有第二种选择。 在如此寒冷的天气外出,长途跋涉,对准备不足的人来说,无异于一场灾难。 沿途不断有人倒下,大多是老人和病患。每次确定这些人死亡之后,队伍里总会掀起不大不小的混乱。附近的人都在争抢,更多的人也想参与进来,最后维持秩序的仍是士兵,虽然他们人数不多,却是炎鹿之王派来监管移民队的武装力量。他们分走了死者的大部分身体,只留下不多的残肢烂躯,被疯狂的平民们你争我夺。 其实从炎鹿城出发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混乱。 官员们以种种借口抢占移民们的财产。这是一次绝妙的机会,他们不会放过平时看中却无法下手的目标。家产较为丰厚的人彻底沦为贫民,官员们堂而皇之拿走一切,美其名曰:按照陛下的命令,所有前往雄鹿城的移民只能携带随身衣物,其余的财产全部留在当地,由所在族群接管。 没人知道新任鹿王是否下过这样一道命令,但官员们说什么就是什么,更高级的贵族,甚至包括炎鹿之王本人,也对下面这些违规**睁只眼闭只眼。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来源,炎鹿之王需要得到中下级官员的拥护和效忠,全面巩固自己的势力;官员们想要实惠,既然上面的人不管不问,他们当然乐得上下其手。 反正这五万人已经不属于炎鹿部,他们的死活与自己无关。 漂亮女人也各种各样的名义被强留,进而强占。 好东西绝对不能让出去,那怕是陛下的诏令。何况诏令压根儿没提过关于女人的问题,只要移民凑够五万,无论老弱病残,满足数量就行。 炎鹿之王虽然有着同样想法,却不敢做得太过分。如果因此惹怒了新王和大国师,下次从雄鹿城而来的恐怕就不是信使,而是全副武装,杀气腾腾的军队。 五万移民,其中有半数以上的年轻精壮。 没人知道官员们为什么会突然变得如此胆大妄为。 如果神灵拥有看穿黑夜的眼睛,它一定不会忘记新王诏令送抵炎鹿城的那个夜晚。几十个下级官员接受了“盛兴隆”商行的宴请,很正式的邀请,无论菜品还是规模都合乎规矩,没有丝毫僭越。 人多,还有酒,肯定免不了相互交流,话题很自然的转移到新任鹿王的这份诏令上。 移民不是什么秘密,这件事早晚都会公开。 不知道是谁首先谈及“好处”的问题。 “你说说,咱们辛辛苦苦为了炎鹿之王办差,到头来是图个什么?” “是啊,咱们的收入太少了,粮食经常不够吃。” “唉,别提了,只能说,希望新的殿下能多为咱们考虑考虑,否则这日子真的太难过了。” 一通牢骚过后,话题不知不觉转到了移民身上。 “我听说雄鹿城的新陛下打算给那些移民分地。其实想想也很正常,雄鹿部毕竟是主族,跟咱们炎鹿部是两码事。” “我也听说了,这些移民过去,每个人都能得到五十公斤粮食。” “咝……这么多?” 有些话是谣言,有些则是真的。鹿庆西的确会给予移民一定程度的优待,但移民得到的粮食并非按人头发放,而是以“户”为单位,数量也没有五十公斤那么多,充其量每户五斤。 捕风捉影的后果非常可怕。 官员们纷纷变得愤怒,他们深感来自上层的利益分配不公。恰逢此时,充满诱惑的甜腻声音钻进脑海深处,揭开了善良封条,释放出贪欲魔鬼。 “要我说,这是个机会。反正他们已经不是炎鹿部的人,与其白白便宜雄鹿城那些家伙,不如趁早把他们的财物留下。” “你的意思是,把他们的东西分了?” “没错,还有女人,最漂亮的那些。” “哈哈哈哈,好主意,我怎么没想到……” 没人知道这是一个阴谋,得到好处的官员没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连炎鹿之王都没有对此追究,远在雄鹿城的新陛下又能说什么? “净身出户”是个非常不错的词,令人印象深刻。 …… 步履蹒跚的人们眼睛里看不到希望,只有疲惫和麻木。 上至耄耋老者,下至懵懂的孩子,没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遭遇如此可怕的命运。 移民……我们不想离开自己的家。 雄鹿城虽然繁华,虽然是全族主城,可是那里太远了,我一点儿也不喜欢那个地方。 山林间没有路,深厚的积雪掩盖了一切,只能按照方向摸索着前进。 突然,正前方的坡面上冲出一队人。 彪悍的炎齿挥舞长柄战斧,带着令人心悸的狂吼,狠狠劈开一名鹿族军官的脑袋。 在他身后,是多达上千名武装到牙齿的牛族和豕人战士。 袭击达到了预想中的效果,数百名炎鹿部卫兵接连被杀,一方面是猝不及防,一方面是他们难以应对近距离发射的小型弩箭。 第三百一四节 阿枝 谁能想到手持刀盾的牛族战士胳膊前端装有手弩,当他们敞开盾牌挥刀砍下的同时,左手竟能发射出致命的箭。 这是天浩根据文明时代经验开发出的新战术。精巧的手弩不同于长弓,这需要极其高明的铁匠,需要多次淬火的特种钢材制造弹簧。纵观大陆北方,只有牛族才有这样的工艺,制造成本也极其昂贵,然而天浩的理念是如此清晰————只有从战场上活下来的士兵,才是最好的战士。 磐石城战团的手弩配备率不高,约为百分之三十。这是因为火枪即将全面投入使用,没必要在手弩方面增加物资消耗。如果不是顾忌牛族高层问起火药来源,天浩早已让火枪配备雷牛部全军。 “放下武器,投降不杀!” “统统给我跪在地上,没有命令不准起来。” “都过去,聚在一起,谁敢乱动我就杀了谁!” 这些凶狠的喊叫令人恐惧,求生本能让炎鹿部的移民们四散奔逃。他们很快发现这是自寻死路,周边山岗、坡面,以及看似安全的密林深处,纷纷出现一个个身材高大的牛族战士。他们抓住奔逃者,砍掉人头,用弩箭射杀那些跑得快的家伙。 队伍后端也出现了牛族军队,多达上千人,他们封死了进山的路口,深厚的积雪表面到处都是人头,鲜血泼洒在地面上,融化了雪,将其余的人当场震慑,纷纷跪下,双手举高,在惊悚和恐惧中等待这些凶悍战士决定自己的命运。 这里刚好位于雄鹿城和炎鹿城之间,无论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派出增援部队。炎齿对自己首次领军执行任务的结果很满意,伏击效果不错,杀死了一千多名鹿族护卫队,大约五百个鹿族平民,另有少许逃出包围圈……按照最后统计,被收拢投降的炎鹿族平民多达五万以上。 清理和点算工作在移动中进行,整个移民大队转向前往北方。鹿族人永远不会知道,原本应该是天险,隔绝牛族与鹿族之间的崇山峻岭,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二十多米宽的缺口。它被掩饰得非常巧妙,平时以碎石和树枝遮挡,冬季就用积雪堆砌,表面上看不出丝毫破绽,但只要一百多人就能迅速清理各种障碍,打开牛族与鹿族之间的通途。 炸药的确是个好东西,关键是用对地方。 通过山岭缺口的时候,被俘的鹿族人被彻底惊呆。 “我来过这儿,我记得很清楚,没有这个山口。” “我向神灵发誓,从我爷爷的爷爷那时候开始,根本没有这条路。” “牛族人原来是这样过来的……” 炎齿下令大部队带着五万鹿族战俘前往磐石城,他带着两千名精锐战士负责后卫,顺便打扫战场,清除各种残留的痕迹。 这个用硝化甘油炸出来的山口仍将发挥作用,必须用碎石和树枝,加上积雪将其再次掩盖。这其实很容易,只要用潮湿的泥土填充缝隙就行。等到来年春天,这里将被茂密的植物占据。 所有工作全部完成,看着与来时几乎毫无区别的山口,炎齿满意地呼了口气。 他对年轻的雷角之王充满了崇敬。 果然是智慧过人的王者,不愧是我必须跟随的目标。一次性俘虏五万名鹿族人,己方的伤亡极其轻微,几乎可以不计。 是殿下告诉我用这种方法通过山岭。 是殿下告诉我应该在这里设伏。 是殿下告诉我有一队庞大的鹿族移民要从这里经过。 他算到了一切,他什么都知道。 神灵在上,吾王万岁! …… 磐石城再次迎来了大规模的人潮。 炎鹿部五万,玄鹿部四万八千余、青鹿部五万一、白鹿部五万……综合计算下来,四个不同的战场,四场经过周密计算的伏击,雷牛部以极其微弱的代价收获了丰厚战果。 北方蛮族身体素质强壮,只要保证粮食供应,他们可以在大多数严酷环境下存活。为了确保战斗顺利及后期行进速度,辎重队携带了大量磐石城特有的“丙种口粮”。鱼粉和骨渣加上粗面,如果没有水,这种粗糙的食物难以下咽,可即便是这样,多达二十万的鹿族俘虏仍然觉得这是难得的美味。 艰难困苦与幸福之间的距离就是对比。以炎鹿部的人为例,他们从接到炎鹿之王的命令,准备全家迁移到雄鹿城的时候起,就饱尝了来自中、下层本族官员的欺凌与压榨。财产被夺走,妻女被霸占,如敢反抗先抓起来痛打一顿再说,管你奄奄一息还是半死不活,直接充入移民队,还要在出发前特意交代监管的士兵————头两天不准给这家伙饭吃,好好饿他几天,让他明白敢跟本大爷作对的滋味儿。 说句实在话,在鹿族移民看来,这些半路上设伏抓住自己的牛族人,比本族官员好多了。尽管他们也会打骂不服从管理的家伙,却不会对女人动手,一路上从未有过欺凌虐杀之类的事情。他们很讲规矩,只要听从命令,该走的时候走,该休息就老老实实休息,他们就不会恶语相向,甚至会在每天固定时间发放那种美味的口粮。 上至老人,下至孩子,每个人都能吃饱,从不因为性别、年龄、身体强弱等因素减少或干脆不发放口粮。这些勇猛的牛族人甚至会区别对待,老弱病残能得到少量的油脂……寒冬季节,那种东西在野蛮人看来不亚于珍宝。一大块微黄色的獠齿猪肥膘,表面残留着少许盐粒。牛族战士用小刀把腌制过的块状猪油切成薄片,分给队伍里最需要的人。 他们甚至会从体弱的女人和老人手里接过孩子,或抱或背,让这些人不至于因为走太慢落到队伍后面。 这些事情兼职出乎意料之外。 鹿族俘虏本以为自己死定了,未来的日子不是很快面对死亡,就是在痛苦折磨中饱受煎熬。事实让他们产生了怀疑,甚至对现实有种难以接受的混乱感。仿佛迁移的方向从一开始就不是雄鹿城,而是位于牛族领地的磐石城。 两天时间,庞大的鹿族战俘团队在磐石城完成了整编。他们在这里享受了温暖的房屋,鲜美的鱼汤,爽口的萝卜泡菜,实打实没有掺杂使假的麦面饼子。 美食总能让人对未来生活充满向往,进而激发出更加旺盛的工作欲望。 没有想象中令人惊恐的打骂,没有皮鞭和棍棒。当基层工作人员走进战俘群,按照户口对各人编号的时候,被俘的鹿族人才愕然发现:她们全部都是女人。 一个鹿族老妇看着蹲在面前在小本子上登记自己名字的年轻女子,好奇地问:“你们牛族的规矩真怪,怎么这些事情都是女人来做,你们的男人在哪儿?” “他们得干力气活儿。”女人做好记录,抬起头,骄傲地笑道:“我们大王说了,男女分工,各有各的工作。他们在外面打仗,下地种田,去海上捕鱼,家里就交给我们,这样一来大家都有自己的位置。” 老妇对这些事情不太懂,只是觉得很新鲜。她看着绣在女人左臂衣袖上的牛角,不太确定地问:“……你是个官儿?是十人首?” 女人顺着她的视线低头望向自己左臂,笑了笑,点头道:“我叫阿枝,以后你们这一队由我来管。” 老妇对官员有着深深的怨念,她脸色骤变,联想到之前在炎鹿城的遭遇,语气也变得畏惧又冷淡,充满了深深的戒备:“大老远的把我们抓来,你们到底想干什么?” “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牛族人。”阿枝没有解释,她顺了一下耳边的长发,站起来,对聚在老妇身边的人说:“收好发给你们的木牌,只有那个才能证明你们的身份,以后发放粮食就按照那个为依据。还有,按照之前我交给你们的方法,记住木牌上的数字。这样的话,如果有人不小心丢了,补办起来也不会太麻烦。” 一个中年男人挺直身体,抬手指了一下老妇,壮着胆子问:“你还没回答她的问题。” “明天我会带着你们去北边的一个寨子。”阿枝没有遮遮掩掩,她直言不讳:“路有点儿远,要走十一天。按照大王的命令,你们将在那里安家。” 这话顿时在人群里引发了议论。 “十一天,那么远?” “牛族人的地盘已经够偏了,怎么还要往北走那么远?” “该不会是故意骗我们吧?” “……北边那种地方好像什么都没有。听上几辈的老人说,那里全是冰和海……” 面对乱哄哄的人群,阿枝高声发出威严的命令:“都给我安静。” 战争和死亡让鹿族人懂得什么叫做“服从”。虽然她是个女人,却有种无法用语言说明,令人畏惧的特殊气质,尤其是附近还有全副武装的牛族士兵在巡逻。 “希望你们摆正自己的位置。”阿枝年纪虽然不大,却接受过磐石领十人首行政管理培训,以排名第六的优异成绩得到天浩亲自嘉奖。她用严肃的目光扫过面前这些人:“如果你们不愿意留下,现在就可以走,没人会拦着你们。” 这话太意外了。 沉默的人们再次低声议论。 “我没听错吧,这样就能走?” “是不是故意耍我们?” “她什么意思?” 阿枝淡淡地笑了,她咳嗽着清了清嗓子,以高于所有人的音量把窃窃私语压了下去:“我为什么要骗你们?想走现在就可以走,我可以让城门守卫放行。可你们想过吗,你们能去哪儿?” “你们在炎鹿城已经没有家了。你们的所有财产都被充公,必须走到雄鹿城才能住下。路上那么远,没有吃的,没有衣服,连个休息的地方都没有。” 嘈杂的声音再次平静。 过了几秒钟,一个缩在角落里的男人愤愤不平地嚷道:“要不是你们把我们抓来,现在早就到雄鹿城了。” 阿枝猛然转过身,用凌厉目光死死盯住发出声音的方向:“没错,你们是鹿族人,你们不属于牛族。可是这又怎么样?就算你到了雄鹿城,就能得到失去的一切?” 她抬手指着躲在角落里的男人:“就是你,给我站起来。” 她的模样凶悍又狠辣,纤细的手指仿佛利剑,男人迫不得已,慢慢吞的从地上站起,低着头,不敢与阿枝那双愤怒的眼睛对视,只能低着头,紧紧咬住牙关,在沉默中释放心中的怒意。 “我见过你。”当着所有人,阿枝毫无畏惧:“昨天是我给你做的身份调查,你亲口告诉我,你妻子被炎鹿城的人抢走,他们强占了你的房子,还有你所有的东西。除了出发前得到两个杂合面团子,一小块盐,你什么也没有。” 很简单的几句话,男人忽然觉得心里充满了悲痛,不受控制的泪水夺眶而出。 “我要去雄鹿城……呜呜……我……我要面见陛下。” “我要指证那些该死的家伙,他们抢走了我的一切。” “……为什么……我辛辛苦苦耕田种地,在家里纺棉花织布,每年老老实实交税,无论布匹还是粮食,该交的我一次都没有少过。我……我从未想过害人,平时在街上遇到吃不饱饭的孩子,我都会给他们一些食物……神灵作证,我真的从来没有做过坏事啊!” “为什么让我遇到这些该死的事情……为什么……他们凭什么抢走我的一切?” 他嚎啕大哭,用力捶打着胸口,使劲儿揪着头发,哭声之大,把周围的人纷纷吸引过来,里三层外三层,很快聚成一个多达数百人的圈。 阿枝大步走过去,抡起右手,狠狠给了痛哭的男人一记耳光。 “哭有什么用?”她如同一只暴怒的母狮,一把抓住男人的肩膀,冲着他被打红的耳朵怒声咆哮:“没人会可怜你,就算你跪在鹿王面前有没有用。” 第三百一五节 内奸? “鹿王要求炎鹿部上缴人口,你们从一开始就被族群放弃了。哼!你是不是觉得所有坏事都是炎鹿城那些官员干的?你就没好好想过这一切都是为什么?你根本没想过抗争,他们说什么你就做什么,还口口声声你老婆……换了是我,死也不会跟着你这种窝囊废过日子。” “我要是你,在炎鹿城的时候就干死那些混蛋,拼掉一个算一个,拼掉两个还能赚。别想着有人可怜你,与其把自己的命运交到别人手上,不如用你自己的脑袋去拼一个未来。” 阿枝骂累了,抬手指着远处的城门:“想走是吗?去啊!我给你十天的粮食,有多远滚多远,看看到了雄鹿城你的陛下会不会理你?会不会因为你这几句话就派兵前往炎鹿城,为你讨还公道?” 男人发誓,这辈子遇到最凶悍的女人就是阿枝。可即便如此也不得不承认,她说的这些话很有道理,令人无法辩驳。 雄鹿城。 鹿王陛下。 一切都太远,太过于飘渺。拔腿离开只是一句气话,谁也不愿意死,有吃有喝,能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 男人缓缓蹲下,双手抱着膝盖,低着头,几乎把整个脑袋埋在双腿中间,低声抽泣。 阿枝说的没错,他的确是个窝囊废。爆发与咆哮只是持续时间短暂的血气之勇,就算到了雄鹿城他也没有胆量求见鹿庆西。 愤怒与叫嚷,这是大多数平民最基本的发泄方式。 “站起来!你给我站起来!”阿枝不打算就这样放过他。冲过去,一把抓住男人的头发,将他从地上狠狠拽起,抬起膝盖,冲着他肚子上用力撞了一下。 “收拾你的东西,明天出发,跟着老娘一起去北边。” 阿枝如雌兽般盯着双手捂头惨痛嚎叫的男人,很不屑地松手将他扔出去。不管这个男人是否能把自己的话真正听进去,阿枝已经不想在他身上继续浪费时间。 受训的时候,雷角之王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你永远不可能唤醒一个装睡的人。 这男人的遭遇的确令人同情,可他此刻的表现实在令人厌憎。也许他在自己劝解下多少改变了心思,却看不出他有真正想要改变且努力的迹象。 转过身,阿枝环视周围,发现聚在一起的鹿族俘虏们大部分心有余悸,一些人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还有些较为冷漠,但他们的态度已经不像之前那么抗拒……总的来说,与其说是愿意加入雷角部成为牛族人,不如说是残酷现实令他们感到麻木,对比之下,鹿族与牛族区别不大,无论在哪儿,只要吃饱肚子就行。 “总有一天,你们会为了现在的正确选择感到庆幸。”阿枝用力挥舞了一下拳头:“明天我们一起去北方,那里是雷角殿下指引我们前往的定居之地。我保证,你们会在那里得到期待已久的幸福。” …… 磐石城的接见室位于城主府邸西侧,天浩没有另外新建王宫,他从最初建城的时候就圈定了城主府及周边区域的所有规划。府邸相当于建筑内层,也预留了地基,额外的新增部分只要在这个基础上不断加盖就行。 炎齿在一名族长亲卫的带领下走上台阶,穿过一条很短的走廊,来到一个面积阔达数百平米的大房间。地上铺着经过打磨的光滑原木板,墙上挂着好几张经过修饰的暴鬃熊皮,它们是一种代表力量的装饰,加上悬挂在周围的少许织物,以及长刀、战斧、弓弩之类的兵器,整个房间格调看起来充满威严,有种令人敬畏的特殊气息。 凶齿和暴齿坐在侧面的椅子上,另外还有好几个炎齿不认识的年轻人。有豕人,也有牛族人。他们分坐在条形长桌两边,距离顶端王座最近的位置空着一把椅子,炎齿知道那属于自己。 他小心翼翼坐下来,在沉默中等待了约两分钟,年轻的雷角之王在几名亲卫簇拥下从侧门出现,进入大厅。 天浩端坐在王座上,看着长桌两端恭敬谨慎的这些年轻人,不由得笑了。 “别那么拘束,本王今天是邀请你们共进晚餐。高兴点儿,都放开,别那么沉闷,今天不打仗。” 最后一句调侃的话把所有人逗笑了,包括炎齿在内,笑得酣畅淋漓。 侍从们把装有各色菜肴的白瓷餐盘端上了桌。 卤鸡的味道很香,鸡皮表面泛出一层特有的酱色光泽。 烤全猪是磐石城重要宴会的保留菜品,两岁左右的獠齿猪体量已经够大,天浩沿用文明时代的做法,宰杀之后在猪身表面涂抹蜂蜜和调料,内腔用钢架支撑,送进特制的炉子烘烤。成品的烤猪色泽鲜润,外皮香脆,肉质酥软可口。 熘鱼片是磐石城厨师在天浩指点下“发明”的新菜。选用新鲜的海鱼切成薄片,用鸡蛋和面粉挂糊,下油锅软炸,捞起沥油,配以辣椒、蒜泥、香芹、莴苣下锅滑炒。这样做既能锁住鱼肉鲜美的滋味儿,又能确保爽滑的口感。 萝卜丝饼的做法与文明时代没什么两样,却让这个时代的野蛮人感到震惊。他们头一次发现原来蔬菜也能做得如此美味,无论用料还是做法都很简单,唯一的限制就是油。这玩意儿对大多数人来说属于奢侈品,天浩目前无法大量获取菜籽用于榨油,但北面通往湖区的山口已经打开。按照计划,明年将在那里批量种植大豆,如果一切顺利,年末的时候,雷牛部所有人都能得到足量的豆油。 天浩举起手中的酒杯,发出豪言壮语:“祝贺你们,本王手下最年轻的统领。” 这次针对鹿族的人口掠夺行动,天浩委派的统兵将领全是年轻人。 整个计划非常周密,有了鹿庆西这个坐在鹿王宝座上的暗间,想不成功都难。 按照此前的约定,天浩帮助鹿庆西干掉上一任鹿王,并帮他扫平继任王位的所有障碍。即便是聪明的国师巫角也无法看出狼群围攻是有人在背后操纵,上位后的鹿庆西自然要投桃报李,炎鹿、玄鹿、青鹿、白鹿四大分部的人口上缴方案也就顺理成章。 鹿族与牛族之间存在着山脉屏障,正常出入的山口早已在过去一百多年时间里不断拓宽。这主要是出于商贸往来考虑,但两族之间的矛盾永远无法调和,作为必不可少的防御,鹿族在重要位置修建要塞,如果牛族胆敢大举进攻,永远不可能绕过这个地方。 鹿庆西在时间上把握的很准,他控制着对各个分部派出信使的时间,前后延误最多不超过六小时,加上“盛兴隆”商行分散在鹿族各部的特工对当地官员进行挑唆,暗中推波助澜,采取各种方式对移民团的出发时间造成影响,以及白头鹰在传递情报方面的高效,导致四个大规模移民团队在离开各部主城两天后纷纷遇袭,全军覆没。 没人知道天浩手上有硝化甘油这种超越时空的大杀器。其实目前的炸药储备量不大,然而谁也想不到本该是稳固无比的山脉边界竟被炸出缺口,庞大的牛族精锐部队从这里偷偷进入鹿族领地,他们按照鹿庆西提供的地图避开了村寨城市,在预定位置设伏,一击成功。 二十万鹿族人,足以填充雷牛部在北方新设的各个村寨。 天浩手中最强有力的武器是孢子。他有足够的耐心对身边每一个人实施手术。然而时间的威力不可逆转,哪怕再强大的人也必须遵循生物原则,逐渐衰老。 年轻人与老人之间的更新换代非常重要。天浩很清楚,如果把所有事情都交给黑齿、曲齿、天狂、旭坤完成,固然是稳妥之举,却极有可能在十多年后陷入无人可用的尴尬处境。 让更多的年轻人进入雷角部权力圈,给他们更多的经验值。 宴会厅里的气氛很快变得活跃起来,觥筹交错,在酒精的影响下,年轻人的声音逐渐变大,豪气十足。 他们有战功,他们为此感谢自己的王。 不知道是谁首先喊出了“吾王万岁”,紧接着,所有人都做出响应,大厅里回荡着轰鸣。 …… 鹿族领地,王都,雄鹿城,凌晨三点。 看着跪在面前瑟瑟发抖的信使,被贴身侍卫从床上唤醒的国师巫角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说什么,牛族人袭击了炎鹿部的移民团?” 五万人太多了,包围圈很难做到滴水不漏,或多或少总有几个幸运的家伙跑出去。他们逃回炎鹿城,向族长哭诉,震惊不已的炎鹿族长立刻派出大军前往事发地点,几天后抵达,却只找到散落在雪地上的死者骸骨,各种乱七八糟的垃圾。 这注定了是一个无法安眠的夜晚,巫角带着信使紧急赶往王宫,正在与鹿庆西商议应对之策的时候,继续收到来自玄鹿、青鹿、白鹿三大分部的噩耗。 国师与新任鹿王被彻底惊呆。 区别在于,前者是真正感到浑身血液凝固,大脑彻底陷入短暂的思维空白。后者则是装模作样,他故意手脚发抖,满面愕然。 “……二十万人……神灵在上,整整二十万人啊……就这么没了……” 巫角忽然间感觉自己老了几十岁,仿佛生命瞬间走到尽头,衰朽的身体无法支撑,他踉跄着走到椅子上坐下,整个人瘫软,想哭的感觉是如此强烈,却没有眼泪,只能不断起伏着胸脯,发出空洞虚弱的喘息。 “……有内奸……一定有内奸!”鹿庆西从僵硬的雕塑状态猛然恢复过来,他用力挥舞着拳头,像疯子一样跳着脚连声叫骂:“该死的狗杂种,如果不是内外勾结,这种事情打死我都不相信。他们暗中联络牛族人,泄露移民团的情报,统统都是他们干的!” 瘫在椅子上的巫角喃喃自语:“他们究竟是怎么做到的?边境上没有传来牛族人入侵的消息,可残留在事发现场的所有痕迹都表明是牛族人所为。” “我要把这些该死的内奸找出来,我要用他们的人头向先王血祭!”鲜红血丝在鹿庆西眼眶里迅速密布,他咬牙切齿地嚷道:“这些下贱、卑鄙、肮脏的杂种,我知道他们的想法,他们不想让我坐上王位,所以勾结外族,抢夺我们的人。” 巫角在痛苦和虚弱中缓缓摇头,他随即想到另一个问题:“牛族和我们之间存在着山脉屏障,他们是怎么过来的?” “也许不是牛族,说不定这件事与牛族压根儿没有半点关系。”鹿庆西的大脑飞速运转,狂暴与愤怒促使他面部皮肤紧绷,说话的时候杀气腾腾:“虎族、狮族、鹰族……任何族群都有可能。说不定是他们假扮的,也有可能……敌人就在族群内部,是所谓“自己人”干的!” 巫角浑身一颤,他眼里再次充斥着震惊:“陛下,您的意思是……” “难道你不觉得这是一种巧合吗?”鹿庆西额头两侧膨胀的血管在微微起伏,从他口中发出的低吼如同魔鬼诱语:“我让四大分部各自上缴五万人,从信使传来消息的时间判断,四个移民团应该是在同一天遇袭。呵呵……哪怕再高明的将军也无法做到这一点,除非这些所谓的“袭击者”早就做好了准备。” 这话如同一颗炸弹,彻底粉碎了国师巫角心底的最后一丝希望。 他不得不承认鹿庆西的话很有道理。 边境方向没显示有外敌入侵。 四个移民团几乎同时遇袭。 所有被抓走的鹿族人毫无踪影,事发后第二天就天降大雪,掩盖了所有脚印,无迹可寻。 照那些侥幸逃回去的人说法,袭击者的武器、铠甲式样与牛族人一模一样,可谁又能保证拿着同款式样兵器的袭击者就一定来自牛族? “有内奸……”鹿庆西用凶狠的声音对这件事情做出定论:“这是内奸所为,他们不喜欢我,也不喜欢你。” 第三百一六节 北面之敌 他用阴冷的目光看着巫角。 国师知道鹿庆西说这番话并非毫无根据。执掌国政时间长了,方方面面都会出现不满的声音。永远不可能存在对所有人都有利的国政,一部分人收益,就意味着必须有另一部分人受到损害。但不管怎么样,只要受益者群体占多数,总体国政就能维持,时间会证明这样做没有错。 老迈的巫角不由得再次想到被鹿庆西重复了好几遍的那个词————内奸。 对鹿族现行国政不满的人太多了,几乎都是贵族。 在鹿丰国时代,这些家伙就阴谋造反。私下聚会密谋不是一次两次,很多证据都表明族群内部很多人加入了这个反叛群体……不,现在就用“反叛”这个词不太合适,他们毕竟没有实际性动作,顶多就是态度和意向与国政产生了分歧。 但必须承认,无论先王鹿丰国,还是现在刚刚继任的陛下鹿庆西,他们都缺乏足够的尊敬与服从,轻蔑、冷淡、嘲笑、抵触……甚至是毫无掩饰,赤裸裸的敌意。 现实与想象之间的区别就这么明显,巫角相信自己的判断,高大山脉横在鹿族与牛族之间,在过去数百年里一直是无法逾越的障碍,怎么可能在一夜之间就变成通途?何况总数多达二十万的庞大移民团并非蚂蚁,绝不是抬起脚来就能轻松容易踩死。与其说这些人被牛族掳走,巫角更愿意相信他们是被鹿族内部心怀不满的贵族私下藏匿,成为日后增加个人实力,竞争王位的重要筹码。 还是那个该死的词,内奸! “查!”苍老的巫角突然发出令人惊恐的怒吼:“派出卫队,从上到下彻底严查。我倒要看看究竟是谁在跟我作对?我这辈子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为了族群发展殚精竭虑,他们怎么敢……他们居然……” 最后的狠话始终无法说出,巫角脑海里始终徘徊着杂乱的念头。他不确定这一切是族内反叛集团所为,尽管怀疑占了上风,可他依然保持着必不可少的冷静。 国师没有怀疑过鹿庆西。这位新王自即位以来的所有政令都表明除了继承权,他仍有足够实力坐上这个位置。强令四大分部上缴人口就是最佳证明,另外就是即将开始的牡鹿部与雄鹿部合并。只有主族雄鹿部变得强大,才谈得上未来与发展。 “必须严查!”鹿庆西抓住巫角话里的漏洞,立刻传下命令,召唤卫队统领。 半小时后,接到紧急诏令的两名统领快步走进大殿,跪倒在新王与国师面前。 “以雄鹿城为核心,现在就开始全面彻查。关闭城门,没有找出内奸以前,任何人不得离开。” 鹿庆西用一句话给整件事情下了定论:“既然他们想造反,本王就让他们知道必须为此付出的代价。” …… 雄鹿城开始了新一轮的混乱。 巫角对此没有表示异议,他手上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处理,于是离开王宫,前往自己的宅邸。 鹿庆西从王座上站起,转身走进内殿寝宫。 这间屋子面积不大,装修却很豪华。 被人从睡梦中扰醒的感觉很糟糕,他坐在软椅上呵欠连天,不断揉着惺忪睡眼。 忽然感觉有人从外面走来,尽管脚步很轻,那种动静却足以被察觉。 鹿庆西连忙睁开眼睛,看到一个笑吟吟的年轻侍女端着茶盘在面前站定。 “……是你……”鹿庆西感觉浑身一颤,连忙从软椅上坐直身子,脸上挤出一丝尴尬的笑:“你怎么来了?” 她脸上笑容不变:“陛下,我是您的贴身侍女。” 鹿庆西用自己的灵魂发誓,他从未像现在这样厌恶,甚至可以说是憎恨“侍女”这个词。 她叫阿蓉,是天浩安排过来的人。 最初,鹿庆西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他需要与天浩进行沟通,身边没有一个新得过的人的确很不方便。当然,身为牡鹿族长,现在又是掌管整个鹿族的新王,鹿庆西肯定有自己的心腹。他并非不相信这些手下,而是自己身上的秘密实在太多,尤其是涉及到弑杀父亲和上一任鹿王,这些事情鹿庆西根本不敢对任何人说起,他宁愿把这一切永远烂在肚子里,被时间彻底淹没。 他必须相信阿蓉,也只能信任这个女人。 各种情报只有通过阿蓉才能传递出去,这涉及到自己与天浩之间的秘密协议————他帮助我登上鹿族王位,我给他五十万鹿族人。 鹿庆西一直认为这是一场交易。虽不太公平,但就整体来看,自己从中获益良多。尤其是当初看到天浩制订的计划,后来看见鹿丰国及其王子、各部族长,所有王位继承人的残破尸体被士兵们从北山猎场运回雄鹿城,举行规模浩大葬礼的时候,身披王袍的鹿庆西内心一直在颤抖,对远在磐石城的天浩产生了强烈畏惧。 这种心理很自然的延伸到阿蓉身上。 严格来书,她长得不是很漂亮,容貌端庄,性情温和,脸上随时带着微笑,就像善解人意的邻家大姐,给人以稳重、老成,可以把所有事情交给她处理,而且都会做得很好的感觉。 “……你……有什么事吗?”鹿庆西随便找了个借口:“我累了,想休息一下。嗯……一个人,你明白我的意思。” 阿蓉微笑着点点头,她弯腰把茶盘摆在桌上,头部距离鹿庆西身体最近的一刹那,她嘴唇微动,迅速说了一句音量极小的话。 “殿下让我转告你,二十万人已经收到,还差三十万。” 从直起身子到屈膝行礼,她的所有举止都符合宫廷礼仪,令人无可挑剔。做完这一切,阿蓉带着谦卑的神情,转身离开,顺手关上房门。 鹿庆西脸色逐渐变得阴沉。 他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慢慢地喝着,眼眸深处孕育着怒火,眼角随着激烈思维不断抽搐。 她没有用敬语,甚至没有用“您”,而是直接称呼“你”。 他对这女人谈不上什么感情,充其量只有一种本能的畏惧。就像命根子被别人牢牢抓住,感觉真的很糟糕,绞尽脑汁也无法挣脱。 鹿庆西知道自己踏上了一条危险的邪恶之路。理由和动机很简单,为了王位,为了权力。他并不觉得自己有错,付出与回报之间从来成正比,其实我失去的东西比别人看到的更多,善良、家人、亲情、忠义……难道你们以为我不需要这些美好的特质?还是觉得神灵决定了我必须是个坏人? 未来和希望就在前面,就算做了那么多坏事,我仍然还是一个王。人们见了我必须恭恭敬敬跪下,带着尊敬和畏惧叫我一声“陛下”。 仔细想想,用五十万人换来今天的地位倒也划算。严格来说他们被卖掉了,形成汹涌的人潮,推着自己登上宝座。 “我也许有那么点时候迷失了方向,但我可以主宰鹿族,主宰自己的生命……”鹿庆西喃喃自语。 做人得讲信用,既然答应了五十万,就不能用二十万随便打发。 远在磐石城的那个年轻人心狠手辣,鹿庆西对此深有体会。 “好吧,我会完成契约。”他在孤寂中叹了口气:“该死的,希望是最后一次跟这家伙打交道,他实在太可怕了。” …… 鹿族领地,白鹿部,北方边境,断角城。 这里刚好位于东、西两侧山脉的夹角,由北向南形成一个不太规则的“八”字,尤其是右侧那一撇,东西横向跨度超过三十公里,封死了鹿族从领地内部通往大海的可能。 从空中俯瞰,这块平原其实是一片倾斜幅度很小的缓坡。从区域内的山势走向来看,有可能是地壳运动造成河流改道冲刷形成。山体坍塌倾斜,巨大的岩石横贯在河道上方,形成不大不小的空间,刚好可容流水往下经过,久而久之,底部中空的山体逐渐稳固,水流自北向南贯穿整个山脉,在山体中部形成地下暗河。 断角城刚好位于山脉夹角中部,距离“八字”形顶部,距离北面出口约十公里。 这块区域的具体归属权在白鹿部和牡鹿部之间一直存在争议,两族都宣称对这条旧河谷拥有控制权。虽然同属于鹿族,却因为肥沃的土地私下里明争暗斗,争夺期可上溯到两百年前,甚至更久。 一百多年前,白鹿部迅速崛起,对牡鹿部形成压倒性优势。当时的白鹿之王颇具战略眼光,他没有仿照本族先辈那样照例与牡鹿部私斗,而是直接上奏鹿王,主动提出带领族人在河谷中部,也就是鹿族与牛族边境位置掘土造城。 与牛族比起来,鹿族军队战斗力远没有那么强大。鹿王一直对北部边境局势忧心忡忡,每年都要花费大批粮食整军备战。白鹿族长的请求恰逢其时,大喜之下,鹿王命令所有分族提供物资,协助白鹿族长建造新城。 从那时起,断角城的人口规模常年保持在七万左右。因为该城地理位置极其重要,历任城主必须在白鹿部内部推举产生,而不是如其它城市那样沿用世袭制。 为了便于作战,断角城的树木被砍伐一空,开阔的视野有助于提前发现目标,及时点起烽烟预警。 …… 白雪皑皑的荒原上一片萧瑟,寒冷的北风“呼呼”刮过,站在瞭望台上的鹿族哨兵裹紧皮袄,缩着脖子,双脚来回踩着,以这种低幅度运动获取温暖身体的热量。 突然,他停下脚步,眯着双眼,带着几分疑惑,朝着北面望去。 地面传来轻微的震颤,站在上百米高的塔楼顶上感觉比底层更加明显。很快,遥远的白色地平线上出现了一条黑边。 哨兵朝着那个方向注视了很久,终于在各种不确定的猜测中找出最可怕的真实。 “敌袭!牛族人,是牛族人的军队!” 他发出声嘶力竭的喊叫。 无数步兵从荒原尽头大踏步而来,厚厚的积雪地面对他们来说如同地毯。精工打造的铠甲盾牌在雪原上反射出耀眼的金属光泽,那条黑线也不断增粗,很快变成一波汹涌而来的黑色潮水。 断角城的六个瞭望塔几乎同时敲响了警钟,其间伴随着嘈杂的锣声。这意味着最高战备等级,整个城市瞬间从安宁与静默中惊醒,笼罩在紧张混乱的空气中。 城主鹿平德带着几名卫兵,匆匆来到塔楼顶端。望着远处雪原上不断接近的军队,他脸色铁青。 的确是牛族人,无论兵器还是铠甲式样都证明了这一点。 “……太多了……实在太多了。”他双唇紧闭,内心却发出惶恐的呻吟。 密密麻麻的重装步兵充斥了整个旧河谷,光是这部分,目测不少于五万人。 在更远处的山脉夹角,还有更多的士兵源源不断冲进来。他们肩扛长刀,背负着弓弩,排列成行军队形,在前队重步兵的掩护下不断接近。 “所有人戒备!” 虽是冬天,脸色苍白的鹿平德却冷汗直流。断角城的确是位于牛族和鹿族边境上的军事要塞,可这里的正规军只有五万,另有两万青壮为预备和后勤人员。单以双方实力比较,出现在城外的牛族军队数量已经超过己方。 更糟糕的是,远处山口的牛族步兵显然不止看到的这些,他们就像成群结队前进的蚂蚁,根本看不到尽头。 “牛族人难道想打族战吗?” “天啊,我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的兵。” “完了,他们的人太多了,我们都要死在这儿……” 可怕的猜测在守城士兵中迅速蔓延,无言的恐慌死死压在每个人心头,沉甸甸的,就连喘息也被迫变得粗重。 就在牛平德打算下令点燃烽烟,向后方城市预警的时候,从牛族前锋步兵群里忽然跑出一个骑士,他策马扬鞭,很快抵近高大的城墙,从背上摘下弯弓,对着城头射了一箭。 牛平德压下了发布点火命令的心思。 按照北方蛮族交战双方默守的规矩,这是一封箭射书信。 第三百一七节 炮击 很快,卫兵把带有信函的箭从城头上捡起,送到牛平德面前。 他迅速将信件展开,一目十行扫过纸面上的文字,紧张的心情瞬间变差,愤怒变成了暴怒,翻腾的血液在皮肤下狂涌,面颊变得一片通红。 他原以为这是宣战布告,或是要求断角城所有人打开城门的劝降书,但现实告诉牛平德,他错了。 这是一封内容滑稽可笑,荒诞到极点的信。 一个牛族奴隶逃离了磐石城,追捕者沿着逃奴在雪地上留下的脚印一路向南,所有证据都表明这个奴隶逃进了断角城,给你们一小时的考虑时间,必须把人交出来。 “这些该死的混蛋,他们以为自己是谁?无所不能的神灵吗?” 牛平德暴躁如雷,他狠狠撕着手里的信,用最野蛮的方式将其扯成碎片,他歇斯底里的咆哮一通,用力跺着脚,咬牙切齿盯着城外步步紧逼的牛族大军。 他们分明是想要开战。 一个逃跑的奴隶……码的,还有比这更无耻,更卑鄙的借口吗? 塔楼顶端的平台上,以牛平德为中心,数十名卫兵和警卫面面相觑,他们被城外多达数万的牛族大军所震慑,大气也不敢出,纷纷用畏惧和复杂的目光望向暴怒的城主,期盼他尽快做出决定。 牛平德双手杵在墙头,宽阔的肩膀分得很开,愤怒归愤怒,他却没有被怒火冲昏头脑,思维仍保持着足够的冷静。 “全军戒备,如果牛族人攻城,就给我狠狠地打,让他们尝尝厉害!” 几乎是用吼声发布完第一道命令,牛平德忽然变得犹豫。他思考了几秒钟,抬起右手,不太确定地说:“让烽火台上的人灭掉火种,先下来,等着看看情况再说。” 打是肯定打不赢的,城外的牛族军队规模及其庞大,牛平德估计对方至少出动了十万人。加上后勤和支援力量,总数不会少于十五万,甚至可能达到二十万。 求生是人类的本能,谁也不愿意死,凶悍的勇士不怕死,可他们会尽量避开死亡。 那封内容荒诞的信,让牛平德此时此刻产生了一丝颇为奇妙的幻想。 也许……仅仅只是也许,牛族人在信上所说那件事是真的? 真的只是有一个奴隶跑了,所以他们大动干戈,出动军队大肆搜捕? 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可能。 奴隶的概念很宽泛,干重体力活的下等人是奴隶,晚上躺在主人被窝里暖床的也是奴隶,还有被贵族们当做小狼犬、小奶狗、小野猪和小兔子圈养的“特殊人才”,同样还是奴隶。 平民永远无法理解贵族的思维,他们愿意拿出成千上万的金钱悬赏,只为了找到不听话私自逃跑的小野猪。据说那种可爱的小动物喜欢用鼻子在主人身上乱拱,就像真正的野猪拱白菜,互相满足,其乐融融。 想到这里,牛平德再次迟疑了。 他抬手叫过站在近旁的侍卫,低声道:“命令全军戒备。另外,找找最近几天没有没陌生人从北面来过城里。如果发现,立刻把人抓起来,送出去。” 侍卫脸上露出一丝难色:“大人,这……搜捕范围太大了,现在又是特殊时期,这恐怕……” 牛平德知道他要说什么,抬手打断了侍卫的话:“搜捕时间暂定为半小时……嗯,还是四十分钟吧!你带着卫队立刻去办,带着我的戒指,如果有人阻拦就说是我的命令,反抗者格杀勿论。总之,尽快把人找出来。” “遵命!”侍卫拱手行礼,一秒钟也没有犹豫,转身离开。 …… 只要是脑子正常的人,谁也不喜欢打仗。 这种事情可不是嘴上说着玩玩那么简单,会死人的,而且很多,成百上千,成千上万。 不能说是牛平德的思维方式有错,他想尽最大可能避免开战。 身为城主,牛平德并非胆怯,而是实在有着迫不得已的理由。 先王殡天的消息已经在鹿族内部流传开来。关于王室狩猎队的遇难经过,通过无数张嘴口口相传,如今已变得面目全非,早已不是最初的那个版本。 “先王品行不端,王后……也就是他的老婆,真正身份其实是他的母亲。那女的长得很美,先王从一开始就对她有觊觎之心,即位后用一种药把她变成半痴呆,听说结婚的时候也遮遮掩掩,脑袋上顶着红盖头,大臣们看不到王后的脸,王后也从不在公开场合抛头露面。” “我听说先王之所以被狼群所杀是因为他亵渎神灵。他没有向伟大的鹿神献上祭品,没有按时祭祀,他还冲着神灵的雕像吐口水,这才惹怒了神灵,降下灾祸。” “统统都是胡说八道,先王真正的死因是被人下毒。他看上了二王子的老婆,想要把她变成自己的女人。可父子俩的身份摆在那儿,公开要人肯定不行。所以先王就跟二王子商量,让他把女人叫出来,作为交换,先王答应把二王子列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可这事被大王子知道了,他当然不愿意,于是怀恨在心,外出狩猎的那天,在先王的早餐里下毒。至于狼群……你们想想,三百人的卫队是什么概念?反正我长这么大从未见过那么多的狼。我用脑袋打赌,根本没有什么狼群,先王就是被毒死的。” 各种谣言在极短的时间内传遍了整个鹿族领地,再加上新王鹿庆西的各大分部人口合并命令,更是加剧了族群内部的混乱。信仰在一夜之间崩塌,人们忽然发现崇拜并尊敬了多年的先王居然是个娶母恶徒、渎神者、品行不端觊觎儿媳的老杂种……王宫内廷是如此幽深,天知道还有多少肮脏的罪恶深埋其中见不得光。 动荡的人心直接影响了族群内部稳定,白鹿部也不例外。牛平德上周收到来自白鹿城的信,新任族长在信中声称,将于下个月对断角城进行视察。 那是一个刚刚坐上族长之位的少年,只有十四岁。 上一任白鹿之王婚姻生活并不幸福,早年手各种日常纠纷,加上乱七八糟各种,导致妻子怀恨在心,她暗里地与本族巫师私通,弄了些药,掺在饭菜里端给丈夫,导致他永久性不育……后来因为巫师主动揭穿阴谋,却无法改变一个男人被废的事实。也就是从那时候起,白鹿之王性情大变,他生冷不忌,肆无忌惮将各种女人带回王宫过夜……由此,民间出现了很多所谓“殿下的私生子”。 牛平德对这些糟心事没有任何兴趣,可他不得不重视那个少年的来信。按照辈分,刚登上族长之位的这个年轻人应该尊称自己一声“叔父”,然而字里行间只流露出傲慢,以及赤裸裸的身份权力等级。 按照族规,拒上不尊者,族长有权下令将其当众斩杀。 断角城是一座孤立的城市,是位于北方边境的要塞。牛平德不可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单独支撑下去。如果缺少了来自后方族群的支持,最多半年,整个要塞会因为缺少后勤供应彻底崩溃,不战自乱。 如果族群内部像以前那么稳定,牛平德根本不会把这份箭信放在眼里,直接下令开战。 可是现在,他不得不从全方位考虑。 既然牛族人说是逃了一个奴隶,想必应该是真的……毕竟这借口太荒诞了,如果以这个作为两族宣战缘由,只能说现在的牛王陛下是个疯子。 先等等,牛平德给自己定下的“搜捕牛族逃奴”时间最多也就是四十分钟。时间一到,该战就战。既然是命运的安排,身为男人,无论身后是万丈深渊还是插满刀尖的死亡陷阱,只能悍勇向前。 遗憾的是,他没有等那么久。 大约二十分钟后,当牛族人从密集军阵深处推出十多辆模样古怪木车的时候,牛平德才恍然大悟。 原木制成的厚重车身,巨大的车轮,结实的架子上装有一根粗大的金属管,黑洞洞的管口正对着断角城。 牛平德双眼瞪大,强烈的恐惧如魔爪瞬间扼住大脑,连思维都变得凝固。 身为城主,必须前往锁龙关轮值。 牛平德当然知道这是什么,他见过,甚至亲手触摸过。 南方白人的火炮! 该死的牛族人,他们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无数个念头在牛平德脑海深处高速盘旋。 牛族人与南方白人同流合污? 还是他们得到了火药? 火炮制造技术不算什么秘密,锁龙关多年来通过战争缴获了大量枪炮,各族工匠早就洞悉其中的各种技术参数。如果不是因为没有硫磺,无法大量制造火药,火枪火炮早就批量列装各族军队。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牛族与锁龙关统帅之间私下勾结,得到了从战场缴获,并作为战略物资储备的那里的大量火药。 看着阵前有条不紊往炮管里填充火药和炮弹的那些士兵,牛平德浑身颤抖,他以最快速度转身朝着通往塔楼下方的台阶跑去,同时以最大音量对其他人发出预警。 “牛族人要开炮了,快找掩护。” “让城头上的人全部蹲下。” “点火,发烽烟信号,向后方城市求援!” 第一发炮弹打过来的时候,牛平德刚好下到塔楼第三层,透过敞开的窗户,他看见炮弹准确命中了对面的东侧哨塔。威力十足的炮弹溅起漫天碎片,无数散乱的石块伴随着尘土四处飞扬,实心炮弹粉碎了塔楼核心支撑,这座建筑的上半部分轰然坍塌,在无数人惊悚的尖叫声中从空中坠落,然后歪斜,在塔下那些来不及逃跑的人群中造成更大伤亡,血水、尸体、烂肉、哭喊、惨叫与泥尘瓦砾混合,宣告着残酷战争已经降临。 总共十五门大口径火炮,是天浩为了攻击大型城市特意准备的重型武器。断角城虽是要塞,拥有坚固的城墙,但防护程度远不如锁龙关,也比不上设计精巧复杂的磐石城。 第一轮炮火,面朝北方的墙壁已经大部分破损,有些位置甚至伤及墙基,导致小范围内的墙体摇摇欲坠。 炮兵们很快完成第二次装填。久经训练的他们动作娴熟,彼此配合默契,两次开炮间距很短,断角城的守军无法组织人手对残破墙体进行修补。 两轮炮击结束,断角城位于这个方向的墙体被彻底轰塌,远远望去,在飞散飘扬的尘土深处,仿佛某人整齐排列的牙齿少了两颗门牙,残缺不全。 牛平德刚跑出塔楼,就听见身后传来巨大的撞击轰鸣,随即是“吱吱嘎嘎”的断裂声。他脑子里没有任何念头,完全是凭着本能朝前狂奔,一直跑过对面低矮的房屋,绕过街道拐角,这才停下来,双手撑住膝盖,弯着腰,“吭哧吭哧”大口喘着粗气。 塔楼是如此显眼,制高点在战斗中的优势不言而喻,轰塌城墙后,炮击目标立刻转向塔楼。 “卫兵,所有人整队,牛族人要杀过来了。” “封住北面的城墙缺口,不惜一切代价必须挡住他们。” “为什么没有人点火预警?负责看守烽火台的人在哪儿?” 这些命令都没有错,但执行起来难度非常大。牛平德身边的卫队跑散了,只有一个士兵跟着他。 年轻的士兵抬手指着距离最近的一座烽火台,颤声道:“大人,您看那边……城里混进了奸细!” 顺着他指引的方向,牛平德看到一个惨叫的男人从上百米高的塔楼上摔下来。他腹部插着匕首,距离有些远,看不清楚死者相貌,但从服装铠甲判断,应该是自己身边的卫兵。 是之前派去传令点火的侍卫。 塔台顶端直到现在也没有点火……一切都表明那里已经被敌人占据,没有烽烟信号,后方鹿族城市对这里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短时间内无法得到增援。 城外的牛族大军开始了进攻。 成群结队的重步兵迈着整齐脚步前进,很快变成了小跑。 第三百一八节 粮与路 士兵搀扶着鹿平德,战战兢兢地问:“大人,现在该怎么办?” 他眼中掠过一抹痛苦。 右手按照佩刀握柄,用力将锋利的武器拔出,强压下内心的恐惧和绝望,艰难地迈出脚步,蹒跚而行。 正前方,是无数呼喊着杀戮口号,刀枪如林的牛族大军。 这种时候不需要命令,鹿平德知道这是自己必须面对的命运,以及职责。 我也许是个平庸的人,碌碌无为,没什么本事。 但我绝不是个懦夫。 只有战死的城主,没有投降的贵族。 鹿王陛下万岁! …… 鹿族领地,首都,雄鹿城。 从即位以来,鹿庆西几乎每天都待在位于王宫东侧的偏殿里,从早晨工作到深夜。 对于政治,鹿庆西有着专属于自己的一套认知理念,但他的执政思维在过去几年时间里发生了变化,原因是天浩。 长这么大,鹿庆西第一次看到有人不依靠贵族的力量,自己打拼出一块蔚蓝色天空。 从磐石寨变为磐石城,然后是领主,现在是雷牛之王……如果换在以前有人把这个故事说给自己听,鹿庆西会毫不犹豫下令以最严厉的方法对付这个说谎者:用铁钩拉出他的舌头,砍掉他的人头。 听起来就像童话不是吗? 然而这是事实。 关键在于天浩身后没有任何一股能支持他从磐石寨初期崛起的贵族力量。没有粮食,没有人口,没有军队……他就像传说中最伟大的英雄,天生就自带特殊能力,成为万众瞩目,所有民众心甘情愿跟随的焦点。 没人愿意成为垃圾,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英雄梦。所有男孩子都喜欢脚踩七色祥云拯救世界的壮举,鹿庆西也不例外。他觉得天浩是自己必须模仿学习的榜样,而且自己现在的位置更高,没理由不比他做得更好。 给与平民一部分好处,从而获取更多人的支持。 鹿庆西打算把粮食当做武器,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发放给那些最需要的人。 国师巫角对此很赞同。 分歧在于免费发放粮食的数量,以及方式。 巫角认为数量不能多,以人均一公斤为准。他的理由很充分:“现在是冬天,不像春耕季节那样有太多劳动让下面的人消耗精力。吃饱了就会胡思乱想,一公斤粮食足够收买人心。如果一次性给太多,勤劳的人会变懒,从此以后什么也不做,就等着每天发放超出正常额度的口粮。长此下去,对整个族群没有半点好处。” 鹿庆西认为一公斤太少,发放额度至少每人二十公斤,老人和孩子视具体情况缩减。他的理由同样充分:“粮食不能白给,得让他们干活。本王有个计划,趁着这个冬天,把雄鹿城到牡鹿城之间的道路全面整修、拓宽,还有就是与其它部落主城之间的道路也要进行修缮。放心吧,不会让下面的人闲着。” “你要修路?”巫角皱起眉头。 鹿庆西坚定地点点头:“路况太糟糕了,冬天还勉强,夏天雨季的时候就是一片烂泥,根本没法走。我早就想过要全面整修,现在正是机会。” “那样的话,需要的人就多了。”巫角并不赞同鹿庆西的计划:“人均二十公斤粮食根本不够,按照每人每天两公斤的最低标准计算,至少要维持五十至六十天,消耗太大了。” 鹿庆西认真地说:“修路不仅是现在有好处,以后也是这样。道路平整车才走得快,各城之间物资运输才能……” “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巫角紧皱的眉头一直没有散开,他摇着头,毫不客气打断了鹿庆西的话:“但这个计划消耗太大,人均至少支出一百公斤粮食,仓库空了一大半,明年春天吃什么?” 鹿庆西连忙解释:“实际上用不了那么多粮食,标准可以降低到人均一公斤半。加上入冬前储备的萝卜和白菜,我觉得……” “我不同意这样做。”巫角丝毫没有松口的迹象:“就算缩减口粮供应,公仓里储备的粮食可以吃到明年夏收,我也不能让你这样做。” “为什么?”鹿庆西满面愕然。 “我们必须保有一定数量的余粮。”巫角苦口婆心劝道:“明年的年成具体怎么样还不好说,可能会遇到干旱、洪水、蝗灾……总之这种事情没办法确定,现在就把存粮吃光,明年庄稼歉收怎么办?花了那么大的代价,到头来只能得到几条平整扩宽的路,实在太不值得。” “……这……这怎么……”鹿庆西挠了挠头,一阵语塞。 他很想用强有力的说辞对巫角进行辩驳,可是搜肠刮肚,却发现找不出任何支持自己这番理论的依据。 一个好的大王必须具备“仁慈”。这很重要,也是各部落民众公认的标准。 鹿庆西觉得自己没有错,想要在寒冷的冬天给平民以仁慈的感觉,不外乎两种方法:其一增加配给的口粮,其二就是给他们足够暖和的衣服。 鹿族虽然掌握着纺织技术的秘密,但限于棉花种植和土地面积等因素,棉布产量没有外界想象中那么大。至于鹿族平民在冬天每个人都能穿上“中间夹棉花真正棉袄”的说法,只是长久以来其它部落对鹿族的误解。在这个布匹被当做货币使用的时代,即便是新登王位,迫切想要在做一番事情,尽快竖立个人威望的鹿庆西,也从未想过要向民众大规模发放布料和棉花。 那样做实在太浪费了,也不可能得到雄鹿城贵族们的支持。 他只能在粮食方面想办法。 “以工代赈”是个不错的法子。鹿庆西亲眼看着磐石寨从区区几百人发展到现在这种几十万的庞大规模,他对天浩真正是羡慕嫉妒恨。潜意识,加上个人主观思维逻辑的改变,年轻的雷牛之王对鹿庆西产生了巨大影响。 就算我没有天浩那种高超的统治技巧和手腕,灵活的头脑,那么我照抄一些他的施政内容,应该没问题吧? 整个雷牛部都在修路,这种看似无用功的行为从磐石领时代就已经开始。其实包括鹿庆西在内,很多人都不明白天浩为什么要这样做。 他们不是不明白道路畅通在运输和人员往来方面的便捷,可是这样做有个前提————必须拥有强大的生产能力,拥有数量庞大的物资。 说穿了,道路存在的意义是为了运输和异地交流。如果是连饭都吃不饱的穷人,那就对修路毫无兴趣。从这方面来看,国师巫角的反对其实没有错。 可鹿庆西不这样想。他认为想要让鹿族变得强大,就必须模仿天浩在雷角部的各种做法。无论扩大耕种面积、整修城寨、加强对各地的统治,以及修路和战争……他是一个有着强烈崛起意识的人,就像一块干燥的海绵,疯狂吸收任何能够接触到的水份,无论是甘甜的山泉,还是散发着恶臭的肮脏尿液。 沉默良久,鹿庆西下定决心,他的态度很坚决:“一定要修路,必须这样做。” 巫角很惊讶。 自先王殡葬仪式结束,鹿庆西给他的感觉一直很温驯。这不是个贬义词,而是代表态度亲和,遇事容易商量。然而鹿庆西今天的表现打破了以往概念,让巫角看到这个年轻人身上隐藏着自己从未接触,也从未察觉过的另类成分。 一股怒意从老国师心底蹿上来。他眉头压低,沉声道:“为什么?” 这个问题其实根本不需要回答,修路的好处之前已经有过探讨,关键是鹿庆西的答案无法得到巫角认可,他认为这样做根本是在劳民伤财。 与其说是质问,不如说是怀疑。 谈话在沉默中陷入冷场,谁也无法说服对方,谁也无法拿出让对方信服的绝对证据。 在逐渐凝固的空气中,虚掩的偏殿侧门从外面推开,一个满头大汗,浑身上下布满泥垢的士兵跌跌撞撞跑进来,身后还跟着几名神情肃然的王宫卫士。 这是一名信使。 巫角和鹿庆西同时将视线转移到来人身上。国师感觉心脏没来由的一阵抽紧,他暗自握紧了左拳,沉稳的脸上丝毫看不到情绪波动,认真地问:“别慌,慢慢说,出什么事了?” 连续数日纵马狂奔,身体疲惫到极点的信使跪在地上,在喘息中发出虚弱的哀哭:“陛下,大国师……求求你们快发兵吧!牛族人大举进攻,他们围住了白鹿城,形势危在旦夕。” …… 鹿族领地,白鹿城。 四天前,黑色的牛角战旗已经插上城头,在寒风中“猎猎”作响。 火炮的威力不言而喻,尤其是集中火力对准一面城墙猛轰,本就不算坚固的墙体轰然倒塌,彪悍的牛族步兵一拥而上,他们配备了世界上最精良的武器和铠甲,惊慌失措的白鹿部士兵根本不是对手。尤其是全部是豕人组成的突击部队,以凶猛狂暴的打法彻底占据了战场主动,白鹿城方面很快变得溃不成军,局势完全一边倒。 四天时间,可以做很多事情。 按照天浩的命令,从磐石城跟随军队而来的五万牛族平民涌入城内。作为交换,白鹿城原有的八万多鹿族人在两天内完成整编,全部迁往磐石领。 平俊的情报部一直在各部落秘密活动。包括白鹿城在内,天浩对各大主城的地理位置、周边情况,以及物产等情报一清二楚。 从外观来看,白鹿城是一座依山而建的城市。实际上,是以一座山峰为主体,当做城市的东面屏障,从某种意义上代替了城墙。 这是一座石山,没有土壤和植被,因为地势险要,历代白鹿王只在山头设置哨卡,派驻少量士兵。毕竟东面就是雄鹿部,不可能出现敌人。 所有白鹿部王室成员被天浩下令斩杀,同时被处死的还有多达上百名白鹿贵族。同样的方法他此前已经用过很多次,屡试不爽。用天浩的话说:“留着这些人除了浪费粮食,还会带来一系列难以预料的隐患。与其让他们活着,不如杀掉。”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原本属于白鹿之王的大殿三楼,陪着天浩站在阳台上,俯瞰着脚下这座新占的城市,年轻的宗光心里充满了自豪与骄傲,以及对新任雷牛之王发自内心的崇拜。 第一次看到火炮,宗光就被这种超越时代的武器所震撼。断角城要塞与其说是被潜入其中的内应所扰乱,不如说是火炮的功劳,彻底改变了战场态势。 天浩没有瞒着宗光。济州岛上的火枪和火炮迟早要全面列装,长久以来,宗具和宗光父子对磐石城支持力度相当大,双方早已形成紧密的互助合作关系。而且宗具很会做人,表面上说是把宗光留在天浩身边,“让他学点有用的东西”,实际上就是把独子当做人质。 对于真心合作的伙伴,天浩从不吝啬。磐石领百分六十的秘密都对宗光开放,前提是知道就行,暂不能对外传播。 转过头,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宗光,天浩笑了:“怎么,想你父亲了?” 宗光不好意思地笑着点点头:“有一点儿。” 天浩温和地笑道:“从磐石城出发的时候我就派人给他送信,算算时间差不多了,估计你父亲这几天就能到这儿。” 这不是宗光关心的重点。他压低声音,认真地问:“殿下,您真的打算永远占领白鹿城?” 天浩双手扶着横在面前的栏杆,视线越过城墙,望着远处与山脉和白色荒原连接的地平线,平静地说:“谁也没有规定部族领地必须遵照现有的边界。部落大会没有制定这样的法律……从来没有。” 这些话没能解开宗光心里的疑惑:“那为什么之前灭掉豕族的时候,您没有占领獠牙城?” “不是我不想,而是当时我们没有那个能力。”天浩苦笑道:“与豕人开战,磐石领全面动员,我们的后勤供应能力已经达到极致。” 第三百一九节 占领 “而且当时的局势不容许我们继续留在獠牙城。你想想,那里与狮族领地接壤,狮王断然不会容忍这种情况发生。何况当时我们的战士连续作战,已经非常疲倦,再加上獠牙城整体防护能力偏弱,据城而守,狮王有足够的时间从各处调兵,三十万,甚至五十万,光是用人就能把我们活活堆死。到时候狮族大军封死城门,我们存粮不多,最终结局战败,非但已经到手的好处拱手交给狮王,说不定连磐石城都保不住。” “所以上次对豕族的战争只能是掠夺人口。虽然我很想得到他们的土地,却没有那个能力。” “但是这次不同……” 天浩收回视线,落到了王宫广场外围那些忙碌的人群上,脸上露出微笑:“现在磐石领和雷牛部是一个整体,这些年粮食供应逐渐趋于稳定,尤其是从海里得到大量的鱼,有吃的,女人自然就愿意生孩子。我们现在已经有六十多万人,加上前段时间炎齿他们越过山脉边界,潜入鹿族领地内部俘虏的二十万鹿族人,总计超过八十万。” 宗光脸上全是羡慕,他上身弯曲,恭敬地奉承了一句:“这一切都是因为殿下您的雄才大略。” 作为天浩身边重要的参谋人员,宗光参与了对鹿族人口掠夺的整个计划,知道这些战俘的来历。他从未想过世界上竟然存在“硝化甘油”这种可怕的东西,震惊其威力的同时,也在大脑深处展开了种种联想,对未来战争与各部落之间的态势,也产生了更加深远的思考。 二十万鹿族人被全部打散,派往各个新建的北方城寨。以天浩超越时代强大的政工宣传能力,以及遍布整个基层的崇信者,他们很快会忘记自己曾经的鹿族身份,真正融入牛族这个新的群体。 这只是天浩整体战略计划的一部分。 断角城的位置非常重要,历代白鹿之王对这座要塞极其重视,不断加固,确保要塞粮仓常年不空。鹿平德虽是一位不错的城主,天浩也尊敬为了荣誉和族群勇敢战死的人,但仅限于提供一具棺材,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将其遗体收敛,然后下葬……一万名从磐石城而来的牛族人控制了断角城,连同城内原有的鹿族人,共同经营并重修这座残破的要塞。 天浩动员了十六万雷牛部军队,他率领三万人强攻白鹿城,其余的部队按编制分散,各自攻取不同的鹿族村寨。 除了那些大口径火炮,天浩没有派出火枪兵。 济州岛的存在仍是一个秘密。按照计划,火枪部队至少在一年时间内不能展示在世人面前。 火炮则不同。长期与南方白人作战,野蛮人对火药很熟悉。天浩完全可以用锁龙关为借口,辨称自己在上次战争中缴获了一批火药,私藏了下来,没有上缴关隘最高统帅部……这借口合乎逻辑,谁也挑不出毛病。反正鹿族人只看到牛族军队开了几炮,至于真实的火药用量究竟有多少,他们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任何时代都有一些不守规矩的人,他们触犯边界的动作不是很大,小心翼翼,一旦被发现立刻收回伸出去的手脚。动作敏捷,没有留下任何痕迹。面对指责,他们同样可以振振有词,同时以微笑应对。 说到查……如果天浩只是一个头领,或者城主,族群内部的觊觎者肯定不会放过这次机会,拼命撺掇着牛族高层彻查到底。然而今时不同往日,雷牛之王名声显赫,在这个人口数量意味着权力强弱的时代,除非是拥有强大军队的牛王陛下,否则谁也不敢轻易触怒天浩这位年轻的新贵。 他非常准确地抓住了时间点————上一任牛王殡天,现在两位王子为了宝座勾心斗角,在无法分出具体由谁继承王位的情况下,在进攻鹿族的战斗中出现了几门火炮,实属正常。 北方蛮族对火器并不陌生,锁龙关甚至还有专门的火枪兵与炮兵部队。常年与南方白人作战,野蛮人对这些缴获兵器研究很透彻,尤其是南、北双方战争初期,白人军队曾经在完全以缴获兵器列装的蛮族军队攻击下损失惨重。久而久之,南方白人摸清了其中规律,他们通常把每次战争的前后间隔五年,甚至更久,目的就是等待北方蛮族在上次战争中缴获的火药失效。 鹿族的土地比豕族领地肥沃得多,尤其是断角城与白鹿城之间的大片平原,河流多次改道及泛滥,带来了大量腐殖质。这片区域是真正的粮仓,也是白鹿部兴盛强大的基础。 天浩从一开始就决定占领白鹿城,绝不退出。 在大陆的北方,牛族虽然仍有大片空白领地,却均处于未开发状态。枯藤寨北面被山脉阻隔的丰饶湖区就是个例子,尽管使用了硝化甘油这种“神器”开山炸石,在山岭间破开一条通途,可在一片空地上修建城寨终究需要时间,远不及白鹿城这种已有基础,各方面条件都很便利的大规模定居区。 从磐石城迁过来的五万人亦兵亦民,这种看似不合乎规矩的做法,其实早在文明时代就已经出现。天浩将其命名为“雷牛部第一生产建设兵团”,单独排列在之前已经建立的磐石领生产建设兵团以外,转为此次对鹿族战争所用。 兵团成员均为男性,他们隶属于后备役。 对白鹿城的全面改造从占领城市的那天就已经开始。主要是新建塔楼,材料来源于构成城市东部屏障的那座山。天浩下令对白鹿城的人口民户重编整理,打开城内公仓,以足量的粮食为基础,发动全城人采掘石料。 二十座大型塔楼同时开建,东面山头上原有的军事设施也在增加。主要是重型弩炮和石弹,高度决定了这座山对周边区域拥有绝对压制效果,背靠白鹿城根本不用担心后勤供应。事实上,如果不是断角城陷落太快,牛平德临死前来不及点火释放烽烟信号,白鹿城守军也不会毫无察觉,直到牛族大军杀到城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冲猛打,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攻陷了白鹿城。 雄才大略? 天浩在心里暗自摇头,发出无声的叹息。 他很想说,这是因为“我站在巨人肩膀上,看的比任何人都远”。 王者不需要谦虚,尤其是在下属面前。 他换了个话题,对宗光道:“你父亲应该快到了。” 宗光点点头,恭敬地回答:“是的,时间差不多了。我估计他们明天就能抵达白鹿城。” 停顿了一下,宗光补充:“还有狂牛部和野牛部的两位族长。” 天浩的眼睛依然注视着宗光:“你对此好像很有信心?” “是的。”宗光的回答极其肯定,也极富语言技巧:“召集两位族长来白鹿城议事,这是殿下您亲自制订的计划。您从未算错任何事,包括现在。” 这番不着痕迹的奉承让天浩听了一阵哑然,可即便是他有不得不承认,宗光的话听起来很舒服,令人心情愉悦。 转过身,面对脚下空旷的广场,天浩发出爽朗的大笑。 …… 沉重的脚步践踏着冰泥,冻硬的地面被踩得坑坑洼洼,从遥远的道路尽头走来一队队士兵,他们背着盾牌或弓弩,轻便的短剑和佩刀挂在腰间,长枪兵走在队伍中段,因为不是战时,警戒小队沿着行军路线两侧散布开来,就算出现意外,也有足够的时间做出反应,他们按照以往的行军惯例,把锋利的枪头从枪杆顶端拆下,表面涂抹油脂,扛着坚硬的木制枪杆大步赶路。 前方出现了几名游弋的骑兵,按照双方的约定,他们手持一面黑色三角旗,引导着步兵大队向前,直至白鹿城。 几小时后,狂牛部族长元猛,野牛部族长宗域,还有汨水城城主宗具,在廖秋的引领下走进王宫主殿,看到了正从对面走来,笑吟吟的天浩。 他没有握手,而是张开双臂,分别与每个人来了一个紧密的拥抱。 长途跋涉的人最需要一顿美食,尤其是现在这种天寒地冻的季节。 巨大的陶盆里装满了刚出锅的卤肉。天浩下令杀了几头獠齿猪,剁成大块的肉晶莹剔透,漂亮的酱油色看上去非常润泽,表面挂着油化,冒着热气,光是看看就令人食指大动。 天浩伸手从陶盆里拿起一只白中透亮的猪耳朵,摆在案板上,亲自操刀切成厚薄相间的片。肥大的卤肠表面全是褶皱,随便几刀剁下去便汁水四溅,看起来糯软粘腻,就连空气中也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浓香。 宗具与天浩关系亲近,在磐石城呆的时间长,这种卤肉吃过好几次,已经很熟悉,元猛和宗域却是第一次尝到。 宗域用筷子夹起一块油润光滑,表面泛起琥珀色微光的卤肉,端详了很久,不是很确定地问:“……这是獠齿猪的肝?” 天浩把刚切好的猪耳朵分了一些装进宗域碗里,笑着点点头:“尝尝,味道很不错。” 元猛对切成细丝的肚条赞不绝口,这东西洗得很干净,洁白如玉,经过卤汁浸泡,辅以葱花蒜末,再加上少许新鲜萝卜丝,吃起来口感十足,鲜味浓郁。 侍卫们从外面抬进来一个很大的锅,里面的肉汤已经沸腾,水面不断喷吐着气泡,升腾的蒸汽表明这锅汤温度极高。天浩手里拿着一把长柄汤勺,在锅里不断搅动着,左手抓起切好的葱丝洒下,然后是火红的辣椒面,随着汤勺上下翻动,青绿色与红色在乳白色汤汁里翻滚,均匀混合。大勺舀起一碗碗热汤,侍从们分别送到元猛等人面前,汤碗里全是肥瘦相宜的肉块,原先滴在碗底的芝麻油也很快漂上来,浮在汤面上,立刻勾起了众人食欲。 宗域一口口慢慢喝着汤,身上的寒冷被很快驱散,火热热的辣椒让他浑身发烫,热得有些受不了,只得脱去皮袍,却对鲜辣可口的肉汤实在放不下,一口气喝了三大碗。 元猛的吃法很是粗鲁,他干脆把筷子一扔,大口喝完汤,直接用手抓起碗底的肉塞进嘴里,吃得唇边冒油,胡须上星星点点到处都是。 很快,众人吃饱喝足,侍卫们把汤锅碗盏撤下去,在各人面前摆上茶具,端来新泡的热茶。 “真他码爽!”元猛双手抚摸着圆鼓鼓的肚皮,发出满足的大笑:“獠齿猪我吃得多了,可没有一次像今天这么好吃。” 宗域跟他是老相识,说话也没有那么多顾忌。颇为鄙视地看了他一眼,故意调侃:“你也不想想你手下那些厨子是什么水平?阿浩是一族之王,以族长身份服侍你这老货,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这话虽有少许挤兑的成分,却没有恶意。元猛毫不在意,他止住笑声,专注地看着坐在对面的天浩:“你是个很不错的年轻人。” 天浩礼貌地点头示意:“多谢夸奖。” “我得向你说声“对不起”……”元猛脸上神情忽然变得有些暗淡,他摇着头,自嘲地笑笑:“说实话,你派人送给我的那封信很有说服力,但我对你……准确地说,应该是对雷牛部的目前战争动员能力并不看好。你得理解,毕竟你不是牛伟邦,而且你现在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雷牛之王,只是一个代理族长。嗯……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天浩微微颌首,他知道元猛没有恶意:“所以,你只带来了四万人?” “……是啊!”元猛显得有些颓然,他脸上写满了深深的懊悔:“我知道你是个有着奇思妙想的年轻人,元威以前就跟我说过,但我一直觉得你刚刚执掌雷牛部,现在正处于稳定期,所以……唉,不提了,总之是我没有眼光,要是早知道你打的这么顺,我就带着狂牛部所有军队杀过来了。” 第三百二十节 三族联盟 在天浩眼里,鹿族曾经是一个庞然大物。多达一百五十万人的族群不可撼动,尤其是与几年前的磐石寨比较起来,就像高山与砂砾那么明显。 现在,对比基础从磐石寨变成了雷牛部。天浩虽是刚刚接管族权,却依靠磐石领的强大军、政力量以压倒性优势迅速解决了族群内部问题,在短短一个月内把各地村寨的建设工作安排下去,所有反对和抗议的声音被彻底碾压,反抗者的人头高悬,再加上充足的粮食供应……如此高效的工作效率令人咂舌,各种政令从下达到实施速度快得惊人,整个雷牛部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态势。 尽管六十万族众与一百五十万鹿族人比起来仍有差距,天浩却认为这是对鹿族动手的最佳时机。 鹿庆西登上王位,他没有自己这种先天性优势,牡鹿部也不可能给他提供全方位的帮助。那些贵族勾心斗角,谁也不会舍弃自身利益顾全大局。 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很久,统治会随着时间推移变得稳固。鹿庆西是个聪明人,除了狡诈与残忍,他的各方面能力均强于鹿丰国。假以时日,鹿族必定会在他的带领下走向强盛。 这不是天浩愿意看到的结果,所以必须速战速决。 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天气,寒冷能消磨人的意志,只要准确把握住进攻时机,获胜的几率也就成倍增加。 整体战略计划分三步走。 首先,鹿庆西会按照天浩的要求,主动送上约定的五十万人。从各个分部要求上缴的五万人只是第一部分,至于剩下的三十万,天浩打算自己来取。 约定归约定,谁告诉你约定了就必须依照你的安排,等着你把事先商量好的人口送给我?老子今天心情好,自己来拿,不可以吗? 雷角部的军队战斗力极强,再加上济州岛研制的重型火炮,天浩有把握拿下断角城。 族群内部需要稳定,多达二十万鹿族战俘需要时间进行转化,仓库里的粮食虽多,却无法满足超过上限的更高需求。 与上次对豕人的战争一样,天浩需要来自其它同族的帮助。 汨水城主宗具带来了五万人。双方多次合作,他对天浩的信任毫无保留。 野牛部族长宗域带来了十一万士兵,这是天浩在信中要求的数字。宗域的信任感来源于宗具,他们是表亲,而且宗光此前在黑角城完成城主晋升仪式那件事得到了天浩帮助,宗域早已把天浩看做自己人。 元猛虽然也是族长,却没有宗域那样的气魄,还有一个原因是粮食储量不多,他精打细算,觉得事情应该没有书信里说的那么靠谱,所以临时把出征部队减少一半,缩减到五万。 断角城地形复杂,易守难攻,元猛年轻的时候去过,他对这座要塞有着清醒认识……可是谁能想到,如此坚固的要塞竟然被一个毛头小子攻占,而且以此为据点长驱直入,甚至占领了白鹿城,灭掉了整个白鹿部。 与狂牛部的大军汇合,越过牛族边境,看到飘扬在断角城塔楼顶端黑色牛角旗帜的时候元猛当时就后悔了。 他很清楚这意味着什么。 雷角部的年轻族长没有撒谎,也不是空口白话,他的确控制了局面,牢牢拿捏住战争主动权。 天浩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他知道元猛这些话半真半假。懊悔是肯定的,出兵五万与出兵十万的意义截然不同,这意味着对战利品的分配权。 “我来说说目前的情况吧!”天浩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狂牛族长元猛,给了他一个安慰性的廉价微笑:“白鹿族的主力已被我尽数歼灭,分散在各处的村寨差不多被扫平,只剩下一些偏远的地方暂不考虑。现在,除了主族雄鹿部,还剩下牡鹿、玄鹿、青鹿和炎鹿四个部族。” “雄鹿是主族,人口总量高达六十万以上。上一任鹿王殡天,现在继任的新王来自牡鹿部。从这点来看,牡鹿部的地位还将进一步提高,极有可能超越雄鹿部,或者与雄鹿部合二为一。” “至于玄鹿、青鹿和炎鹿三部,他们的族长之前与鹿王共同冬狩,死于狼群围攻,继任者对族亲的控制力不足,再加上新任鹿王要求他们上缴族众,导致实力严重下滑,无论兵力还是人口,只剩下从前的一半,也就是五万至六万人。” 听到这些,元猛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他用精明的目光看着天浩,试探着问:“阿浩,你确定这些情报没问题?” 天浩笑着微微点头:“我派人印证了好几次,千真万确。” “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元猛卷起衣服袖子,顺手撸了一把花白的头发,颇为兴奋地高声道:“咱们集中兵力,先打牡鹿部。” 宗域也附和道:“我也是这个意见,先灭掉牡鹿部再说。” 能当上族长的人都很聪明,何况北方蛮族连年征战,无论元猛还是宗域,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他们经验丰富,为人老道,一眼就能看出问题关键。 雷牛、狂牛、野牛此次三部合军,纸面上的总兵力超过四十万。 天浩出兵时间最早,因为要控制占领区,断角城、白鹿城,以及周边的村寨,至少要留下十万驻军。另外,他还必须分出六至七万名士兵对附近区域进行清理,掠夺人口和物资,押往磐石城……累计下来,他目前能使用的机动兵力只有四万。 这不是上次对豕人那种“打了就跑”的作战计划。 雄鹿部实力雄厚,而且雄鹿城经过多年经营,非常牢固,这是一块极其难啃的硬骨头,与其主动冲上去撞得头破血流,不如先把目标对准周边分部,削其羽翼。 玄鹿、青鹿和炎鹿实力大减,单个部落区区五万人左右的规模很难对庞大的牛族构成威胁。这三块肉当然要吃,但不是现在,进食顺序必须放在歼灭牡鹿部之后。 三十万人的牡鹿部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牛族联军目前的可用兵力非常庞大:宗域直辖十一万,宗具直辖五万,元猛直辖五万,天浩直辖四万,合计二十五万。 天浩在信中对他们进行过详细分析,言明攻打断角城这块“硬骨头”由自己来啃,前期作战的损耗也由雷牛部独自承担,接下来的战斗会很顺利,狂牛部和野牛部轻轻松松就能打赢。 “牡鹿部这一战我就不参与了,雷牛部的军队只在战场外围巡逻,顺便帮着捕捉逃散的鹿族人。当然,按照事先的约定,我不参与对牡鹿部的战俘分配。”天浩目光炯炯,他扫视全场:“我只希望三位能信守承诺,给我足够的粮食。” 宗域与元猛对视了一眼,从彼此眼睛里看到了满足与了然。 宗具毕竟只是城主,身份也在宗域直下,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此之前尽量劝说宗域……现在看来,情况正朝着预料中的方向发展。 “做人得信守承诺,答应过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野牛之王宗域笑呵呵地看着天浩:“你攻下了断角城,拔掉了牛族和鹿族之间的钉子。阿浩,我得谢谢你,如果没有你冲在前面,我们现在也不可能坐在白鹿城谈论接下来的战事。放心吧!约定的粮食我一定会按期送到雷角城。哈哈哈哈,能在冬天带着十几万俘虏回去,我这辈子还是头一次遇到这么好的事情。” 元猛有些悻悻然,他再次感到深深的懊悔,也想要尽量弥补这次的损失:“阿浩,咱们结盟吧!” 天浩眼眸深处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欣然赞同:“好,我也正有此意。” “还有我。”宗域大笑着说:“怎么,你们打算把我扔在一边,不管我吗?” 元猛性子活络,他一把抓住宗域的手,然后抓住天浩的胳膊,将三人的手掌叠摞着握在一起,然后用力咬破右手食指,带着庄重的神情,将鲜血抹在自己外露的手掌背面。 宗具只是城主,不能加入族长级别的盟约。但这并不妨碍他之前与天浩之间订立的同盟,而且现在有了更高级的族长牛宗域背书,彼此关系也变得更加稳固。 “我,狂牛族长牛元猛。” “我,野牛族长牛宗域。” “我,雷牛族长牛天浩。” 从这里开始,三人共同念出相同的祷词。 “我们起誓,请神灵见证,从今天开始,共同面对敌人,共同分享食物,无论贫穷、富裕、幸福、悲伤,我们将一起面对,互相守护。” …… 两周后,鹿族领地,白鹿城东南方向约六公里的山坳。 没有光,四周一片漆黑,最大限度确保了秘密。 山坳本身很普通,天浩所做的只是提前派人在这里修建一个小房间,利用四周堆砌的石墙挡住火光,山顶设置哨兵,把这里变成专属于自己的私密场所。 鹿庆西没有卫兵陪同,他走进房间,房门从外面被关上,视线触及端坐在木墩上天浩的时候,他感受到一股与众不同的特殊气质。 是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高贵。 这感受是如此清晰,刺激着鹿庆西心底压抑很久的怒火再次勃发起来。愤怒在他的体内流淌,双目陡然睁圆,从喉咙深处发出低吼,不顾一切猛扑过去。 哪怕是强壮的勇士在天浩面前也讨不到好处,多次强化后的身体对付这种攻击绰绰有余。天浩闪身避开鹿庆西的拳头,迅速绕至其身后,左手扣住对方肩膀向后反拧,右手五指张开,牢牢锁住他的咽喉。 “我现在就能杀了你。”天浩居高临下,带着冷酷到极点的傲慢,将鹿庆西狠狠压在木墩上,仿佛刽子手正在思考是否应该砍下他的人头。 “……你……你是个该死的骗子!”鹿庆西虽被压制,却仍能发出极其不甘的咆哮:“你答应过让我成为鹿族之王,你为什么要出兵?为什么要抢走属于我的东西?” 对牡鹿部的战斗一周前就结束了。二十多万强悍的牛族军队连续猛攻,牡鹿城坚持了四天就开城投降。 一切都毫无悬念,城内所有人被当做战俘分别押往狂牛、野牛两部,除了路上必须消耗的粮食,其余所有物资归天浩所有,尽数运往白鹿城。 狂牛部分到十万名战俘,野牛部分到二十万。无论元猛还是宗域,都对这样的结果感到满意。他们主动提出,各自留下两万名士兵,协助值守白鹿城。当然,时间并非无限,仅为三个月。 在天浩看来这就已经足够了。他腾出四万名机动兵力对炎鹿、玄鹿和青鹿三部展开攻击,以强悍凌厉的攻势将他们打得溃不成军,掳掠的人口超过六万,全部发往断角城。 牛族人大举进攻的消息在整个鹿族领地上迅速传播开来。三部残余人口和军队纷纷撤向雄鹿城,进而引发了新一轮的恐慌。 因为族群内部体制和战备情况不同,鹿族军队的反应较慢,再加上国师巫角在“进攻”和“防守”两个问题上犹豫不决,出兵时间整整延误了四天,另外就是各分部溃军与难民的冲击,导致雄鹿部整体局势混乱,等到鹿庆西和巫角勉强理清,大部队前出至白鹿城东南方向,局面终于稳定,演变成双方对峙的态势。 鹿庆西一再派人要求会面,思虑良久,天浩答应了他的请求。 “什么叫属于你的东西?”天浩从鼻孔里发出不屑的冷哼:“别忘了,你只是牡鹿之王,现在的王位是在我帮助下才得到。你不是鹿丰国的儿子,你跟他没有直系血缘关系。” “为什么要攻击牡鹿部?”鹿庆西紧紧咬着牙,发出“格格吱吱”的摩擦声,他浑身颤抖,因为痛苦和悔恨:“那是我的……是父王留给我的基业。” “你应该派人仔细调查之后再说这种话。”天浩冷漠的面孔堪比岩石:“那是狂牛部和野牛部干的,跟我没关系。” 第三百二一节 协议结束 政治家最大的优点就是撒谎,而且脸不红心不跳,证据确凿。 “如果没有你,他们不会来!”鹿庆西双眼发红,从鼻孔深处发出粗重的喘息:“你攻下断角城,灭掉了白鹿部。你这个卑鄙的骗子,我从一开始就不该相信你。” 天浩手上力道不减,只是稍微移动位置,推着鹿庆西的身体向后运动,将其后颈卡在木墩边缘,这样做能给他制造更大的痛苦,却不会留下过于明显的身体表面伤痕。 “你好像忘记了一件事。”天浩削瘦的脸棱角分明:“当初是你主动找到我,要我帮着你干掉你的两个哥哥,还有你的父亲。作为报酬,我可以得到你族群的一部分人口。” “我们是生意合作伙伴,不是敌人。” “以前如此,现在也是这样。我再说一遍,牡鹿部的事情与我无关,随便你怎么查。我只能管辖雷牛部,至于其它族群怎么想我就没办法控制。有本事你自己去找狂牛部和野牛部的王,看看他们对此会做出什么回答。” 鹿庆西感觉脖子快断了,坚硬的木墩死死顶住骨头,他用凶狠的眼睛盯着天浩,愤愤不平地嚷道:“我已经答应给你五十万人,而且我也按照协议先给了你二十万,为什么你还要进攻断角城?” “这得问你。”天浩此刻就像一头正在捕食的鹰,爪子扼住猎物的命脉:“为什么不直接给我约定的人口?二十万,还只是第一次……你以为我派军队过来容易吗?要翻山越岭,要消耗粮食,还得付出相应的代价。为什么不一次性解决问题?为什么拖拖拉拉硬要分成两次、三次,甚至四次?” “……我……”鹿庆西又气又急,他拼命挣扎,想要从天浩铁钳般的虎口下得到更多呼吸空间:“这不是我的错。我正在改变雄鹿城的局势,巫角对我不是很信任,这一切都需要时间。” “照你的意思,你的时间很宝贵,我的时间就是一坨屎?”天浩毫不留情,张口冲着鹿庆西脸上啐了口浓痰,不偏不倚粘在他的面颊与鼻孔之间:“我觉得你应该好好洗个冷水澡,清醒一下头脑。” “你……你想干什么?”鹿庆西感觉快要崩溃了,强烈的肮脏感与死亡威胁同时撞击大脑,他不顾一切尖叫起来。 天浩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忽然将手松开,就这样冷眼看着鹿庆西连滚带爬从木墩上离开,瘫软在地上,战战兢兢用衣服擦抹着脸上的浓痰和泪水,瑟瑟发抖,就像被十几个彪形大汉轮流痛殴,用最屈辱的方式发生男人之间的亲密交流。 “你还想不想继续做鹿族之王?”天浩的声音非常冷淡。 “你什么意思?”鹿庆西脱口而出,他紧握着拳头,手心里全是汗。 “如果想,就老老实实听从我的安排。如果不想,我现在就可以杀了你。”天浩抬起头,双眼由上自下斜睨着他,就像看着一只丑陋爬虫。 鹿庆西双膝并拢,蜷缩着身子,因为寒冷和恐惧浑身发抖。他努力想要展现自己强硬的一面:“……我,我已经没有人口给你了。白鹿部加上之前那二十万,已经……超出了我们约定的数字。” “哼!你以为我今天是来找你要债的吗?”天浩不屑地发出冷笑。 鹿庆西双手紧紧抱住膝盖,沉默了几秒钟,低声问:“你到底想干什么?” 天浩缓缓蹲下,这个位置距离鹿庆西不到二十厘米,非常近。 “我们之间的生意结束了。”年轻的雷牛之王微微一笑,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这就是我想对你说的。” 这答案完全出于鹿庆西的意料之外,他心中不由得涌起一阵狂喜。然而理智告诉他问题绝对不会如此简单,他控制着情绪,呼吸陡然变得急促,极其勉强,带着无限期待和侥幸,犹豫着说:“……我……我也这么认为。” “看来我们又一次就具体问题达成了共识。”天浩的微笑很迷人,他已经习惯在这种时候绽露性质相同,富有男性魅力的笑意:“现在,我们之间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 “我就知道事情不会那么简单……”鹿庆西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喃喃自语。 “任何事情都具有时效性,我们约定的生意也是如此。”天浩讥讽道:“这其实也是你想要的。” “你指的是什么?”鹿庆西恢复了一部分思维,他竭力保持镇静。 “我已经得到了想要的东西,虽然你没有按照之前约定提供给我足够的人口,不过看在咱们之间的交情上,三十万人的缺额……呵呵,这件事情算了,我不打算跟你计较。”天浩表现的很大度。 鹿庆西的脸色很难看,他很想挤出一丝笑,却发现这表情对自己来说实在太难。 “把抢劫说成是馈赠……你可真厉害。”他仍在自言自语:“长这么大,我还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不愧是雷牛之王……我终于明白,你原来是用这样的方法崛起,从寨子头领变成了一族之王……我敢用脑袋打赌,诡诈之神一定是你的亲戚。” 以天浩强化过的耳力,把一切都听得清清楚楚,可他不打算就这个问题纠缠到底,于是装作没有听见,继续微笑:“听我说,我有个计划。” 鹿庆西的身子明显抽搐了一下,他现在非常害怕从天浩嘴里听到“计划”之类的词。这比“想法”或“建议”可怕得多,意味着不只是停留在思维层面的东西,而是有很大概率成为现实。 “……你想干什么?”他充满紧张和惊惧的目光仿佛看见了鬼。 “咱们停战吧!”天浩表现的非常大度:“其实你一直对我抱又偏见。我要的是人,而且我并不贪婪,只要得到事先商量好的数字就行。” 鹿庆西仿佛被打了一针强心剂,从懵懂和混乱的思维深处清醒过来。他愣愣地看着天浩,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身为新任鹿王,他很清楚雄鹿城目前面临的现状。 接替鹿丰国成为新王的时候,整个鹿族以雄鹿部为核心,总人口超过一百五十万。 其中,主族雄鹿为六十万。 牡鹿和白鹿两部共同排名第二,各有三十万人。 炎鹿、青鹿、玄鹿三部人口最少,各有十万人。 为了履行之前与天浩订立的“合约”,鹿庆西以整合族群为借口,得到国师巫角同意,分别从白鹿、炎鹿、青鹿和玄鹿四部各自抽调五万民众,充入雄鹿一族。 这二十万人在前往雄鹿城的路上被牛族拦截,进而俘虏。直到现在,鹿庆西仍不明白天浩究竟以什么方法将这些人从鹿族领地上弄走。毕竟那时候断角城还没有失陷,北部要塞仍在发挥作用。 天浩从磐石领出兵,攻占了断角城,他提前派出细作潜入城内,城主牛平德至死也没能发出烽烟信号,白鹿一族被蒙在鼓里,直到牛族大军兵临城下,这才慌慌张张整军备战,却已经晚了,再加上大口径火炮对城墙的毁灭性打击,天浩轻轻松松占领了白鹿城,并吞了整个白鹿部。 至此,雷牛部吞掉的鹿族人口多达五十万。这些人每天都要消耗粮食,磐石领虽然储粮丰厚,却必须节省使用。迫不得已,天浩只能向狂牛和野牛两部求援,同时请求汨水城主宗具派出援兵,以白鹿城为前出基地,帮助他们灭掉了牡鹿部。 三十余万牡鹿族俘虏,天浩一个也不要,全部交给野牛族长宗域,由他和狂牛部族长元猛,汨水城主宗具三人瓜分。 这是很大的一块肥肉,如果不是迫不得已,天浩也不会拱手相让。他很清楚,雷牛部目前的最大接纳能力只有这么多,五十万已近极限。再加上后期从炎鹿、玄鹿和青鹿三个小部族捕获的俘虏,目前被吞下的鹿族总人口数量已达五十六万,如果不是狂牛部和野牛部按照同盟约定运来大批粮食,整个雷角城的物资供应系统已趋于崩溃。 鹿庆西不知道这些事情,他只知道鹿族已经危在旦夕。强大的牛族人占据了白鹿城,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看样子是打算永久性占领,把整块区域变成他们的地盘。 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庞大的鹿族迅速缩水,整个族群被撕扯得四分五裂,除主族雄鹿部,其它分部都遭到灭族的命运,残余的族人只能逃向雄鹿城……现在,整个雄鹿部总人口约为六十四万。 在鹿庆西看来,这一切简直就像做梦。 军队调集起来并不容易,主要是因为从前线传来的消息几乎每天都在变。白鹿城陷落、炎鹿部遭到攻击、牡鹿部遭到攻击、连续多个分部被灭……无论鹿庆西还是国师巫角,都在紧张、愤怒、惶恐、震惊中度过每一天。 战争节奏实在太快,远远超出想象。尤其是巫角,他一直认为部族规模的大战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准备,否则无法确保后勤供应。 鹿族从来就不是一个善战的部族。长久以来,鹿族一直夹在各大部族之间,靠着纺织技术维持平衡,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会出现天浩这个意外因素,导致局势一再恶化。 对鹿庆西来说,停战是最好的消息。 “你说的是真的?”鹿庆西眼睛里闪烁着奇妙的色彩,他盯着天浩,很想撕裂对方脸上的皮肤,看到隐藏于其下的真实内容:“你……确定?” “我们是朋友。”这话天浩说过很多次,尽管每次的意义都有变化,区别却不大,而且无论语气还是口吻,在不同场合下让听者产生的感受都在发生微妙变化。尤其是他本人的理解与运用,越来越纯熟。 鹿庆西也是破罐破摔,带着几分怨气道:“说真的,你让我感觉很恐怖,很难相信。” 天浩晒然一笑:“我能理解你的想法,你觉得我一直在撒谎?” 鹿庆西抬手按住自己的喉咙,以轻柔幅度缓慢按揉着之前被捏疼的位置:“整个鹿族现在只剩下六十多万人,这一切都是拜你所赐,难道你认为我会对你抱有感激,跪在你面前向你叩头,还要对你说谢谢?” 天浩慢慢踱着步,傲慢和自信同时在脸上浮现,显得优雅又尊贵:“如果你一开始就下令其它分部上缴五十万人,而不是区区二十万,我们之间的交易早就结束了。那样的话,我不会派兵攻打断角城,更不会占领白鹿城,后面所有的事情都不会发生。” 这话深深刺痛了鹿庆西的心,他猛然站起,怒视着天浩,在畏惧颤抖中发出不甘心的指责:“我是王,是整个鹿族的王。没错,我的确答应过给你五十万人,这需要时间,需要我筹谋策划,而不是一道强硬的命令。” “那是你的问题,你得自己面对,自己处理。”天浩的回答冷酷到极点,没有丝毫感情可言:“交易就是交易,我只看结果,不管过程。既然你给不了,我就自己来拿。” 鹿庆西感觉手脚冰凉:“……你要灭掉我的部族?” 天浩用黑而明亮的眼睛注视着他:“我说了,从现在起,停战。” “永远?”尽管再次确定了这个消息的真实性,鹿庆西仍不敢大意,他必须试探。 天浩仰起头,发出爽朗的大笑:“我说“是”,你会相信吗?” 这回答令人失望,鹿庆西却没有沮丧。他忽然觉得一阵轻松,因为这回答很真实,比虚假的谎言更能起到安抚作用。 “停战时间能持续到什么时候?”他把焦点转向另外一个问题。 “暂定五年。”天浩双臂横抱在胸前,平淡的话语透出不容置疑的威严。 “……以后呢?”鹿庆西有些紧张,也很期待。 “到时候再说吧!”天浩看待他的目光仿佛猫在注视老鼠:“我需要粮食,需要女人,需要棉花和布料……你是个聪明人,不用把话说得那么透彻。” 第三百二二节 王之头 这次会面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屈辱结局。 鹿庆西骑着马,在几名亲信的陪同下在黑暗中前行。 透彻…… 从天浩口中说出的最后一个字有着丰富意义,理解起来并不困难,可实际要做到却令人愁肠百结。 黑暗遮盖了他木然的神情。 直到现在,鹿庆西才真正有种被操纵的傀儡感。 真是很奇妙,以前他从未想过事情会演变成今天这个样子。无论是伙同天浩干掉两位兄长,还是用毒药弑杀父王,鹿庆西没有丝毫心理障碍。他认为一切都是自己应得,区别在于“别人给予”还是“我自己去拿”。 他坚定的认为这是交换,用少量利益交换更大的权力。如果不这样做,自己现在仍然只是区区一个分部王子,连牡鹿之王都不是,更不可能成为所有鹿族人跪拜的“陛下”。 …… 天亮了。 国师巫角带领九万名临时征召的鹿族士兵赶到前方大营,见到了鹿庆西。 面对入侵的牛族人,必须反击。 按照两人之前的约定,鹿庆西率领雄鹿城的常备军,加上收拢的各分族残余兵力,总计十一万,从雄鹿城出发,在白鹿城以东选定的位置扎下营寨,一方面观察敌情,一方面等待巫角从后方继续征调部队,集结力量。 如果不这样做,鹿庆西根本没有机会与天浩私下会面。 “我决定了,现在就派出使者,与牛族人商议停战。”鹿庆西的态度很坚决。 国师巫角大吃一惊,连声追问:“为什么要停战?牛族人占领了白鹿城,那是非常重要的城市,无论如何也要夺回来。” “我们不是他们的对手。”鹿庆西脸上流露出一丝痛苦,虽说是伪装,却也有着部分真实流露:“牛族人的战斗力比我们强,何况这还只是一个雷牛部,如果整个牛族都压过来,光我们手上这点兵力根本挡不住。” 巫角发怒了,他厉声咆哮:“照你的意思,难道要投降?” “本王已经说了,是停战,不是投降。”鹿庆西第一次对巫角用上了“本王”的自称,他在愤怒中发泄着心中怨气:“你以为我不想打吗?你以为我心里好受吗?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断角城……你们口口声声那是北部边境最坚固的要塞,牛族人无论如何也打不过来。结果呢?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他们就攻下了白鹿城,牡鹿部被灭,然后是玄鹿、青鹿和炎鹿部三个分族。” “本王即位的时候就要求所有分部上缴人口,让他们汇聚到雄鹿城。国师,你自己也看到了,没人服从本王的命令,他们拖拖拉拉,直到冬天最冷的时候才把派出移民。说真的,我一直怀疑牛族人掳走移民这件事与各部族长有关,说不定是他们对本王心怀不满,故意给牛族人透露风声,心甘情愿把本王要的东西送给外人。” “你很清楚我们现在集结的二十万军队都是些什么货色,真正能打的没几个,大部分是临时征召的平民。他们没有接受过训练,上了战场也是白白送死。何况春天快到了,如果他们被杀或者被俘,那么多的荒地怎么办?春耕的问题怎么解决?明年我们吃什么?” 巫角张着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老迈的他完全跟不上这种思维节奏。巫角知道鹿庆西说的没有错,现在不是开战的时候,鹿族与牛族之间的战斗力根本不成比例,就算侥幸能赢,二十万大军必定伤亡惨重。接下来,还将面对虎族、狮族、鹰族…… 他忽然觉得很累,非常疲倦,这在巫角长达几十年的辅政生涯中,还是首次产生对一切都失去控制的无力感。 重重跌坐在椅子上,他一直没有说话。 鹿庆西没理他,带着侍从离开大帐,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他不可能把所有时间都花在一个性情执拗的老人身上。 巫角就这样静静地坐着,中午……下午……直到夜幕降临。 等到侍从察觉情况不对,走过去探视的时候,才发现巫角已经死了。 这不是什么阴谋,没有下毒,没有谋杀,也没有刻意陷害。 他太老了,上了年纪还要操持国政。从鹿丰国死后,纷乱的事情一桩接一桩,新王即位,族群内部勾心斗角,牛族人大举入侵……这是一个纷乱残酷的世界,个人力量很难改变现状,就这样坐在椅子上,安然走完人生最后一程,其实是种难得的幸福。 或许有人不这样认为,那是他们的自由。 …… 牛族领地,首都,黑角城。 凶齿站在国师府邸的接见室里,好奇地打量着四周,这里的一切都令他感到新奇。 四周摆放着一排排木架,有些放着用白色纸张装订成册的书,有些则是泥模板。作为天浩身边颇有资质的优秀年轻人,凶齿接受过雷牛之王的亲自教导,他明白知识的重要性,学习也很刻苦。说起来,在这个年龄,很少有年轻人像凶齿这样有着深厚阅历,见多识广,可即便是他,除了磐石城主府邸,只在这里见过如此多的“知识承载体”。 走廊尽头传来轻快的脚步声,大国师巫彭很快在两名侍从陪同下走进房间,看到了凶齿。后者连忙单膝下跪,尊敬地说:“雷牛部千人首凶齿,见过大国师。” “呵呵,起来,快起来!”巫彭笑着将他搀起,上下打量了一番,忍不住夸赞:“阿浩很有眼光,你是个勇猛的战士。” 对豕人而言,这样的夸奖已经是最高等级。 凶齿从衣袋里拿出一封密信,恭恭敬敬双手送到巫彭面前:“启禀大国师,这是殿下命我转交给您的信。” 巫彭也不多话,伸手接过,拆开封口火漆,从信封里倒出信纸,用力抖开,迅速浏览,脸上神情也从凝重变成了惊喜。 “白鹿、青鹿、玄鹿、炎鹿……这……他一下子送来了四位部族之王?” 凶齿低着头,无论态度还是语调都很尊敬:“是的,四位部族之王的尸体都在外面,保存的很完整,尤其是头部。” 收集和制作骨碗是北方蛮族的传统,是深深烙印在血脉深处的习惯。在外人看来,这种行为极其野蛮,甚至可以说是残忍。但在蛮族看来这是彰显武力的重要证据,只有敌人的脑袋才能证明自己的实力,就像赐予勇士的勋章。 骨碗的来源很多:仇敌、对手、父辈以上的祖先、同胞血亲……不同的骨碗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但究其功能,仍只是一种容器。把仇人的脑袋割下来做成骨碗,喝酒吃饭,能让人增添勇气;用祖先血亲的骨碗盛水装汤,能保佑自己身体健康,祛除病痛。 贵族对骨碗的需求就更多了。以牛族为例,王室珍宝馆里最重要的宝物组成部分,就是来自其它部族之王的头颅骨碗。身份越高的人脑袋越值钱,用他们头颅制成的骨碗就越显得贵重。 上次天浩进攻豕族,如果不是得到了豕王的尸体,他的功绩至少要折掉一半。 这一次,他送来了四颗鹿族分部族长的人头,虽比不上豕王那么尊贵,却仍是令人羡慕的大功。 骨碗本身就具有重要意义————部族之王死了,他所执掌的族群也就彻底崩溃,被俘、被灭、被杀……敌人的消亡,意味着我们的强大。 “好!非常好!”巫彭神情激动,历来稳重的他大声笑道:“鹿族……哈哈哈哈,一下子就是四个族群,这实在太好了。” 目光离开手中的信,巫彭注视着站在面前的凶齿,笑着问:“说说,你们族长这次抓到了多少俘虏?” 离开黑角城的时候,凶齿得到天浩再三叮嘱:无论大国师提出任何问题,都要据实回答。 “总共五十八万三千四百二十二个。半数以上的女人,老人和孩子占比约为三成。” “你说什么?五十八万?”这个庞大的数字再次让巫彭感到震惊。 凶齿点点头:“我们族长邀约狂牛部和野牛部一起出兵,合力灭掉了牡鹿部。因为牡鹿族长继任为鹿族之王,也就暂时没有族群首领。这一战我们缴获很多,狂牛部和野牛部总计得到三十万鹿族俘虏。至于他们具体怎么分配……我不是很清楚,殿下没告诉我。” 他的话听起来有些幼稚,可信度却更高。大国师不由得笑了,这才是符合凶齿年龄的回答。 元猛和宗域回来时间较早,关于雷角部和鹿族之间的这场战争,早已在牛族内部传得沸沸扬扬。出于保密考虑,元猛和宗域分别派出信使,向巫彭汇报了详细的事情经过,也各自呈上了战俘清单。 巫彭知道天浩此次出征收获巨大,却没想到会如此丰厚。 他看中的不仅仅是人口,而是鹿族人精巧的纺织技术。这意味着牛族在一夜之间有了与鹿族不相上下,甚至远远超过鹿族的强大纺织能力。毕竟现在整个鹿族只剩下一个雄鹿部,包括分给狂牛部和野牛部的战俘,此次战争得到的俘虏总量多达八十万以上,近九十万。 自此,整个北方大陆,所有蛮族部落的整体格局,将彻底改变。 “衣食住行”,谁也不可能绕过第一项,同时也是最重要的衣服。 牛族领地位于大陆最北端,没有后顾之忧,现在有了如此庞大的鹿族战俘群,再加上此前就被天浩解密的织机技术,布料供应方面毫无问题,足以成为各部落最大的布料供应族群。 巫彭仿佛看见一个新的时代已经开启。 他同时想到了牛族内部的实力划分。 经此一役,雷牛部赫然成为整个族群最强大的分部————牛伟邦死后,磐石领与雷牛部合并,总人口就多达六十万,现在加上五十八鹿族战俘,人口总量将近一百二十万,远远超出主族黑牛部。 更重要的是,无论元猛还是宗域,都在信中对年轻的雷牛族长赞不绝口。换言之,狂牛部和野牛部已经选择了站队,他们是天浩的亲密盟友。 一个新的,实力强大的族群集团出现了。 巫彭不由得长长呼了口气:幸好这一切发生在先王殡天之后,如果先王仍然在位,这次大胜极有可能演变为一次大乱。 任何王者都不愿意看到主族实力被严重削弱,或者某个分族实力急剧膨胀,一跃超过主族。 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外乎两种:其一,分化该部族,切割成无数小块,对人口进行再次分配。其二,找个借口杀掉该部族首领,换个无能的庸才上位。 很幸运,现在是两位王子共同监国,新的陛下要在一年后才能选出。因此,雷牛部强大对整个牛族来说是有益的补充,而不是一场灾难。 连巫彭自己都没有发现,逻辑思维在不知不觉间产生了变化。与王室的利益比较起来,族群整体利益占据了他的思维主动权。 …… 大陆南方,撒克逊王国,让克郡,普威尔竞技场。 这里是博斯维尔侯爵家族的传统势力区域。 简单来说,是国王赐予侯爵的封地。 然而从最初的那任侯爵至今,时间过去了太久,贵族权势不断削弱,统治力也在下降。民众可不是傻瓜,老老实实服从命令的蠢货们也在进化。他们年复一年上缴税金和粮食,在饥寒困苦中思索“为什么我一定要过这种苦日子”之类的问题……哲学家产生了,很快是各种不同类型的思想者。人们不再认为权力和地位与生俱来,各种针对有钱人和贵族的笑话也不断出现。 当然,调侃讥讽的言辞只能私下交流,当面嘲笑贵族老爷“是一头猪”之类的话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甚至是杀身之祸。 现任的博斯维尔侯爵已经老了。年轻的时候喜欢打打杀杀,砍人脑袋之类的活动也没少参与,上了年纪就没有雄心壮志,只想着维护地位巩固权力,想要得到更好的名声。 第三百二三节 角斗士 比如:让所有人都觉得我是一个善良的贵族。 “杀光所有不听话的家伙,剩下的都很老实”这种理论在贵族圈里很有市场。但博斯维尔侯爵知道这样做要付出很大代价。光是维持军队和武装力量,相关开支就不是一个小数目,而且那些“不听话家伙”其实是自己的领民。换句话说,就算他们不喜欢自己这个领主,怨声载道,甚至没人的时候还会冲着地上吐唾沫,恶狠狠骂几句……可归根结底,税务官和士兵上门的时候,他们还得老老实实掏空钱袋,从仓库里拿出谷物、奶酪、果干、腌肉和酒,依照自己定下的规矩,依法纳税。 只要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能从下面把税收上来,被骂几句其实没什么大不了。 说到底,就是一个逻辑思维转换的问题。 在“杀人”和“收税”这两件截然对立的事情上,博斯维尔侯爵选择了后者。 只要是脑子正常的人都不喜欢被骂。 侯爵对此很头疼。 因此,在“杀人灭口”和“讨好民众”这道选择题面前,他同样选择了后者。 他将自己的寿辰定为让克郡的节日。 这一天,在家族经营的主要城市让克(与郡同名),侯爵花费大笔金钱营造出欢乐的气氛,用颜色鲜艳的布料和彩带装点各种建筑物,所有墙壁都被粉刷一新,同时还要举行各种欢庆活动。 竞技场三楼的豪华包厢里,透过侧面被布幔半掩的空格,伊丽莎白看到老迈的博斯维尔侯爵在一群卫兵和亲族簇拥下,走进隔壁包厢。她连忙从座位上站起,连同身边的贝尔托尼琪,两人同时以双手拉住各自裙边,弯腰屈膝,以标准的宫廷礼节,向侯爵行了一礼。 侯爵微微一笑,抬起右手,向伊丽莎白示意。 他很喜欢这个年轻的女孩。 不要误会,是老人对年轻人很不错的印象,而不是男女之间容易联想到亲密接触的那种喜欢。 艾尔普索女伯爵是新近崛起的贵族。她有着一头漂亮的金发,婀娜多姿,就连见多识广的博斯维尔老侯爵也认为她的身材近乎完美,穿在她身上淡蓝色的长裙与其很配,款式简单,装饰只是别在腰上的一条银链。 关键在于布料,极美的真丝质地,手指触摸上去有种妙不可言的滑腻,一切都表明这条长裙并不便宜。 看着侧面包厢里那个行礼之后回到椅子上坐下的美丽身影,老侯爵赞许地点点头,他一向认为穿衣服必须看人,如果换个身段肥胖的妞,穿上那条蓝色长裙简直就是个笑话。暂且不说能不能装进去,光是腰腹之间被撑开撑满的一层层堆积脂肪,想想都令人感到恶寒。 枯瘦的左手插进衣服口袋,触摸着装在衣袋里的钻石,老侯爵会心地笑了————艾尔普索女伯爵很懂事,有着超越她年轻外表的过人见识。她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非常珍贵,光是这颗宝石,就值两千金镑。 她提出的要求并不过分,合情合理:希望从侯爵这里得到一张贸易许可证,把艾尔普索家族的生意扩展到让克郡。 她经营的货品项目非常丰富————洁白的砂糖、柔软的毛皮、新鲜的鱼和肉类、名贵的花草、款式新颖的服装……对了,还有一种价格昂贵,但有着很强提神效果的白色粉末。 在侯爵看来,与其说伊丽莎白是一位贵族,不如说是一个商人。 只要能给自己带来税收,侯爵对她就没有恶感。 但他仍然小心谨慎观察着这个女人。 严格来说,伊丽莎白不算特别漂亮。博斯维尔侯爵阅历丰富,美女见得多了,却从未见过像伊丽莎白这样能保持曼妙身材,在饮食方面严格控制的女贵族。诗歌作品都在称赞女性的容貌,却很少有人知道真正的美貌来自身材。就算一头母猪长着绝世容颜,又有多少男人会主动趴下去舔它的屁股? 就算与国王后宫里那些佳丽相比,艾尔普索女伯爵仍能算得上是一个美人儿! 这就是老侯爵给她下的定义。 更重要的是,她对自己的家族没有觊觎之心。 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攀上博斯维尔侯爵的关系。就算伊丽莎白有钱,随随便便就能送出价值上千金镑的钻石礼物,老侯爵也不会随便接见陌生人。 她很聪明,找到了贝尔托尼琪。 那是侯爵的第七个女儿,也是年龄最小,排名最末的家族顺位继承人。 如果伊丽莎白首先找到自己的儿子,老侯爵根本不会答应她的任何要求。那意味着双方很难,甚至无法形成单纯的商业合作关系,极有可能伊丽莎白想要的就是爵位本身。美貌,加上财富,在男人面前是威力巨大的组合武器,没几个人能抵挡这种诱惑。 贝尔托尼琪就不同,伊丽莎白最多只会与她成为密友,这让老侯爵彻底放了心。 这时,号角齐鸣,整个竞技场响起无数欢呼,喧哗的人群纷纷从看台上站起来,朝着正前方巨大的圆形场地投掷花瓣和纸质彩球。 角斗士入场了。 在“取悦民众”方面,博斯维尔侯爵很是花了一番心思。 奴隶角斗分为不同类型,其中最普通的是白人。奴隶来源广泛,破产者、输光的赌徒、罪犯……歌剧是如此高雅,贵族并不认为平民有能力或有资格欣赏,血腥的真人角斗更适合他们,反正人类的数量实在太多,既然无法在战争中消耗,就必须以合理、合法的借口让他们死去,同时给活着的人带来乐趣。 杂色皮肤角斗士的价钱比白人更高,主要是因为数量少,捕获困难。黑色与棕色人种大多生活在海外,大陆南方尽头也有,那些地方不是常年严寒就是难以到达,只有成规模的捕奴队才有收获。这些杂色人种体魄强健,一个比一个能打,每当他们出现在角斗场上,总能引起观众欢呼。 最高级的角斗士来自大陆北方,也就是锁龙关以北。他们是真正的巨人,有着漂亮的黄色皮肤,强悍程度堪比野兽。他们很值钱,一个健壮的巨人奴隶相当于一整队(十个以上,视具体情况分级)的杂色奴隶。没人能听懂他们的语言,这些家伙很难管束,但必须承认,他们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战士,悍不畏死。 四名野蛮人,二对二。 他们配备了短剑和圆盾,这是角斗士的基础型武装。 左臂上的烙印表明他们曾是战士,隶属于锁龙关卫戍部队,在战争中被俘,沦落到这般境地。 看台上的观众正趋于疯狂,无数声音聚合成音响风暴,不外乎是要求立刻开始角斗,让自己下注的一方赢取胜利。 “这帮该死的混蛋,他们为什么就不能想想是谁给他们带来了快乐?码的……明明是我付的钱。如果不是我从黑心的角斗士商人那里把这些巨人买回来,他们能看到这么精彩的角斗吗?” 博斯维尔侯爵皱着眉,低声嘟囔,他在叹息中发出抱怨,热闹喧哗的环境让他感觉自己仍是被民众拥戴的对象,从某种意义上缓解了不满。老头撇了撇嘴,坐在旁边的长子会意地点点头,做了个手势,侍卫队长随即举起握在手中的长枪,发出信号,看台斜对面的卫兵举起重锤,用力敲响巨大的锣。 角斗开始了。 短剑插进了肚子,盾牌砸飞了对手的眼球,牙齿咬住别人的肩膀,手指抠进嘴唇,死死抓住舌头,就像渔夫捕捉滑腻的泥鳅,从泥巴洞里狠狠揪出来。 濒死惨叫被看台上乱哄哄的叫嚷彻底盖过,内脏曝晒在热辣辣的阳光下,有人被挖出心脏,有人的脖子被砍断一半,惨叫着不愿意死,左手用力按住随时可能歪掉的头部,右手紧握短剑拼命刺向对手。 伊丽莎白眼眸深处闪烁着冰冷,她对血腥残忍的杀戮毫无兴趣,却必须装作很兴奋的样子。 她看见博斯维尔家族的好几个男人冲着自己频频微笑,尽可能摆出他们最帅气一面。 呵呵……他们很馋我的身子,同时更馋我口袋里的金镑。 贝尔托尼琪很喜欢看角斗,她激动得大喊大叫,偶尔从衣袋里拿出一个漂亮精致的银色鼻烟壶,不时凑到鼻孔下面用力吸着。 忘忧粉的推销很成功。按照天浩在密信中的指示,伊丽莎白把斯图尔特带回来的高纯度制品加以淡化,用面粉和糖粉稀释,掺兑比例高达百分之九十五。 尽管如此,这种神奇粉末仍能发挥出强大威力。 贝尔托尼琪是个非常好的推销媒介,她对忘忧粉喜欢的不得了。短短几天时间,她在自己的社交圈子里大肆宣扬,试用者多达数百人。 全部都是贵族。 伊丽莎白牢记着天浩在密信中的指示:尽快让忘忧粉进入上流社会消费圈,暂时不考虑对平民阶层出售这种药粉。可能的话,让国王本人,甚至更多的王室成员都用上忘忧粉。上行下效,只要忘忧粉风靡上流社会,就根本不用担心未来的销量。 角斗已经到了最后环节。 四个巨人奴隶都受了致命伤,他们躺在地上奄奄一息。 赛场侧,南面和北面的大门同时打开,两队杂色角斗士进入场中。南面的领队手持短剑,依照顺序,割下濒死的巨人头颅。 这些巨人角斗士的尸体同样能卖钱,而且是角斗士商人重要的财源之一。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白人一直相信把巨人杀死,然后烘干,碾压成粉末,混在酒里服用,是世界上最高的强身神药。尤其是在男女那种事情方面,有着神奇的特殊效果。 伊丽莎白静静地坐着,看着黑人角斗士缓慢且故意卖弄的动作。看得出来他不喜欢巨人,更多的还是故意在观众面前示好,毕竟接下来就是杂色奴隶角斗,观众是决定获胜者是否能得到自由的关键群体。 很快,只剩下最后一个濒死的巨人。 “滚!”他呻吟着发出单音节。 伊丽莎白在磐石城渔村呆了很久,她熟悉这种语言,清楚它的意义。 黑人角斗士听不懂,他狞笑着,用力将短剑插进巨人肩膀,从侧面缓慢切割,这样做能最大限度带来痛苦,死亡也随之变成一种奢侈。 “……啊!”巨人的手脚被其他杂色角斗士按住,无法挣扎,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 他最后的话语尤其可怕。 “总有一天……我……我们的人……神灵……会……杀光你们!” 他拼尽最后的力气,爆发出剧烈狂吼。 竞技场设计得很巧妙,音波可以传递到贵宾席的每一个包厢,不会受到对面观众席的喧哗影响。 伊丽莎白浑身一震,她眼前浮现出那个期盼已久,英俊高大的身影。 那是我的主人,我的王。 巨人死了。 黑奴角斗士拎着他硕大的头颅,环绕赛场一周。黑亮油滑的脸上满是得意,仿佛鲜血淋漓的人头代表了赫赫战功。 贝尔托尼琪也在笑,忘忧粉的效果在她身上体现出来,笑得颇为癫狂,看起来有些傻。 “亲爱的,你听到那个巨人临死前说的话了吗?”她搂着伊丽莎白的肩膀,“格格格格”笑个不停:“真难听,发音好奇怪,听起来像猪叫。” 伊丽莎白微笑着回了一句,声音压得很低,充满了讥讽:“你现在看起来像只母鸡,最下贱,最放荡的那种。” “是吗?哈哈哈哈……你说得没错,我是一只快乐的小母鸡,哈哈哈哈!”忘忧粉扰乱了大脑,贝尔托尼琪完全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 大陆北方,牛族领地,雷牛部,雷角城。 最寒冷的日子已经过去,地面积雪开始融化,再过一段时间,天气就会全面转暖。 在一队王室骑兵的护卫下,尊贵的客人进入了雷角城。 天浩带着一群大小官员,把二王子牛伟方迎进了大殿。 接到大国师书信的时候,天浩很意外,他完全没有想到牛伟方会来这里视察。 第三百二四节 目的是什么 在信中,大国师直言不讳:二殿下此次前往雷角城,显然不是“视察”这么简单,他另有目的。 “我上次来雷角城还是好几年前,那时候还是伟邦大哥担任族长。那段时间是秋天,天气不错,正好赶上狩猎队从山里回来,弄了十几只鸡,炖了满满一锅。” “雷角城是个好地方,附近有河,不缺水。我从北边过来,一路上看着雪都化了,明年又是一个丰收年。” “平民的气色很不错,城里城外都是这样。阿浩,你管理有方啊!” 从城门口到王宫大殿,牛伟方的嘴就一直没有停过,他几乎把雷角城所有的一切都夸了遍,甚至连新造的塔楼都没有放过。 天浩脸上一直带着微笑,客套式的那种,无伤大雅,在这种场合却必不可少。他知道这位王子是故意找话说,拉关系套近乎,但这些话并非全都是刻意为之,其中一部分的确是发自内心。 他看的很准。 牛伟方身边近侍们的想法与天浩差不多,也更接近真实。 几年前,他们随同牛伟方来过雷角城。二殿下的夸赞之词虽然有些刻意,但必须承认,这座城的变化非常大,简直令人感到震惊。 巨大的石造塔楼拔地而起,数量多达十六座,防御面设置较为平均,符合雷角城作为一族王城的地位。这种塔楼非常坚固,宽敞的内部空间相当于中型仓库,能储备大量物资,尤其是设置在塔顶的重型弩炮,高度加上射程,对城市周边区域形成压制,无论从任何方向进攻,都必须付出巨大代价。 城内一些建筑已经拆除,新造的房屋也初显规模。与传统的木屋或泥胚屋子区别很大,这些新造建筑均为规则的方形,区别仅限于各自不同的体量与高低。如此一来,整个城市以房屋进行规划,被有序切割开来,以街道连通。 牛伟方对碎石铺路的做法感到好奇,进入王宫大殿之前,他站在广场北面新修大路上盯着正在施工的人们看了很久。面对二王子提出的种种问题,天浩只好耐心的逐一解释:在地下垫上大块石头形成路基,上层铺满碎石,然后是更加细小的颗粒,最后以沥青搅拌混合过的砂石铺面,让彪悍的牛族男人拖着沉重石碌反复碾压,将地面平整,完成最后的硬化程序。 道路与两侧房屋之间预留出足够的面积,一方面是为了修建排水沟,另一方面是栽种树木进行绿化。这些做法在野蛮人看来实在难以理解,却是一座城市美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整体化改造工程首先从王宫和广场开始,没有在整个雷角城全面铺开。限制因素很多,人力、粮食、天气、逻辑思维……天浩没有一味求快,他知道野蛮人与自己的固定思维之间仍有着巨大分歧,不是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他们看来都能接受。这一切都需要时间,让他们吃饱,让他们穿暖,生活富足才能考虑关于“美”的其它方面。 牛伟方对雷角城民众的赞叹发自内心。 脸色红润意味着健康,他看到的每一个雷角城平民都很强壮。无论老人、孩子、女人……他们眼睛里充满了期待,每个人都在劳动,都在忙碌。敞开的城门不断有人进出,牛车上满载着泥炭和矿石,人们手里拿着各种工具,甚至走路速度都比平时快了很多。 这与牛伟方在其它地方看到的情况完全不同。在他的印象当中,在冬天,包括牛族在内,所有北方蛮族部落都处于一种沉闷静默的状态。几乎没人出门,大家都缩在家里躲避寒冷,即便是春天即将来临,冰雪初融的这个时间段,人们同样畏惧严寒,尽可能减少外出频率。 对此,天浩给出了牛伟方从未听过,觉得无比新奇的解释。 “得让他们有活干,想吃饱就必须动起来。超过正常配给三倍的口粮不是那么容易拿的。强壮的男人和女人都可以组织起来,要么去北面的矿山采掘泥炭,要么炼铁,要么在城里修路……能做的事情很多,老人和孩子负责砸石头,泥炭要做成蜂窝煤才好烧,另外就是收集藤条搓绳子、编箩筐……” 牛伟方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超过三倍配给的口粮,这么多?” “听起来多,其实没有多少。”天浩叹了口气:“殿下,您是没有尝过饿肚子的滋味,正常配给的粮食实在太少。夏天也就罢了,加上虫子和野菜,勉强够吃。冬天则不行,越冷就越难受。部族之王不是那么好当的,坐在这个位置上就得让下面的人吃饱。修路、建城、采掘矿石……这些事情看起来简单,实际上很有用。我可以顺着修通的大路派出商队,跟狮族人和虎族人做生意,用泥炭从他们手里换取粮食。这样一来,大家都得到了想要的东西。” 这是天浩从最初就想好的说辞,解释了粮食的来源,合情合理。 看着工坊里正在制作蜂窝煤的那些老人和孩子,牛伟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是啊,泥炭是个好东西,比柴火耐烧,派人从地下挖出来也不费事……我怎么没往这方面想过呢?” 天浩微笑着巧妙转移话题:“这些事情只能持续到春天,再有一段时间就要春耕了。到时候建城的工作必须停下来,留下少部分人继续修路,其余的人都得下地干活。” 牛伟方笑了,他对天浩的态度很满意,觉得对自己没有丝毫隐瞒。 一行人走进王宫。 …… 午宴相对简单,原因是牛伟方来得很突然,仓促之间,天浩来不及准备,下令厨房做了一些实惠好看的菜,连同现成的菜品,纷纷端了上来。 花椒、百里香、生姜为主料,再加上北方地区能找到的另外一些变异香料,装进拳头大小的细棉布袋子里,缝好袋口,加上黄豆酿制的酱油,与宰杀洗净的鸡下锅炖煮。 这种做法与卤肉相似,味道却更加鲜美。王宫值班卫士多达数百人,为了让新货币更好的流通,天浩特意培训了一批厨师,传授文明时代的相关菜品。 人类对美食历来没有什么抗拒能力,只要产生了愿意花钱购买的玉望,钱货交易也就自然形成。 “雷角城烧鸡”的名头非常响亮,只是因为食材方面的限制,王宫厨房目前每天只能做出两百只成品。 大盘盛装的烧鸡刚端上来,牛伟方立刻被眼前这种新奇的食物所吸引。酱黄色的鸡皮看上去非常诱人,散发出美味特有的强烈气息,热腾腾蒸汽夹杂着浓香,即便是自由生长在王宫内廷的牛伟方也难以抵挡。他使劲儿吞着口水,伸手拿起摆在面前的烧鸡,却惊讶的发现鸡肉过于酥烂,轻轻一抓就分离开来,塞进嘴里,竟然连骨头都是脆的,随便一嚼就能咽下去。 好吃! 鸡肚子里塞着一个个卤蛋,无论数量还是味道都让王子及其随行人员感到满意。 配菜是切丝凉拌的萝卜,另外还有从地窖里拿出来的白菜,虽然简单,在这个季节能够吃到也相当不易。 最后端上来的主食是年糕,也就是文明时代将粳米蒸熟,用木槌反复锤打,直至变成黏状,成型固定后冷却的做法。雷角城厨师按照天浩传授的方法,用红豆泡水蒸烂,掺上一定比例的糖,做成豆沙,充入年糕夹层做馅……这种美味的食物很快被争抢一空,所有尝到它的人们纷纷赞不绝口。 宴会厅分为两层,正上方两个主座与台阶下分列两边的副座间隔约为五米。牛伟方的兴致很不错,他一连喝了好几杯酒,乘着微醺的酒意,他把椅子往天浩的方向挪了挪,抬手指着餐盘里凌乱的鸡骨头,笑道:“雷角城的狩猎队很能干,这种季节还能捕到这么多的山鸡。” 天浩摇摇头,笑着解释:“殿下,这些鸡不是在山上抓的,而是城里百姓自己养的。” “养的?”牛伟方有些疑惑,他抬起头,观望四周,迅速清点了一下参加宴会的人数:“一个人两只,这顿吃下来就得三百多只鸡,再加上鸡蛋……啧啧啧啧,这顿饭吃下来可真够贵的。” 在北方蛮族的食物排序表里,鸡和鸡蛋属于“上品”。一方面是鸡的出肉量少,远不如大型牲畜,另一方面是鸡肉的味道和口感很不错,远超牛肉和猪肉,尤其是鸡肉自然的鲜味因子,超过了目前已知的任何一种四足兽类。 野蛮人对鸡蛋有着狂热的喜爱,这种逻辑当然是延续了基因记忆。在大多数场合,鸡蛋被看做一种营养品,而不是简单的食物。无论任何部落,城市或村寨,野蛮人女子生产之后最好的待遇就是一碗蜂蜜煮鸡蛋。人们对这种食物是如此喜爱,甚至写在歌谣里,反复传唱。 当初用战功从大国师那里换的鸡蛋,如今已开枝散叶,成倍繁衍。 磐石城养鸡场常年保持着十万只鸡的数量,稳定提供大量活禽和鸡蛋。 正在开发建造的新京城,是天浩手中的一张王牌。去年年初建立的养鸡场成效卓著,目前拥有蛋鸡六万只,肉鸡十四万。 禽类养殖是人类文明史上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除了对食物的正常需求,对禽类羽绒的利用也必不可少————磐石城战团成员的冬季作训服内层填充物比平民款要高级得多。除了正常的棉花,还有大量经过粉碎、干燥化加工的羽绒。 用天浩的话来说:“鸭子和鸡不能白死,除了吃肉,它们浑身上下都是宝。” 圈养鸡鸭没有太多技术含量,各个城寨的禽类养殖场间隔很远。按照天浩的命令,目前的每一个养殖场鸡鸭数目必须保持在五万只,上下浮动数字不能超过一千。而且所有养殖场必须配备生石灰,定期对圈舍消毒,喷水打扫。 鸡瘟可不是闹着玩的,尽管野蛮人基因在文明时代末期得到了全面强化,母鸡却没有北方蛮族这种强悍的免疫力。为了美味的食物,为了鸡蛋,再怎么谨慎小心都不为过。 牛伟方与天浩接触不多,他对磐石领和雷牛部的变化一无所知。“养鸡”对他来说是个陌生话题,不熟悉,无法插入其中深化了解,短时间内很难明白禽类养殖与人口增长之间的必然联系。 他是个聪明人,很快把话题转移到自己熟悉的方面。 “阿浩,恭喜你打了个大胜仗。”牛伟方并不掩饰自己的羡慕,他伸出右手,高高翘起了大拇指,对着天浩赞不绝口:“你狠狠给了鹿族人一个教训,太棒了!” 来自二王子的夸赞是如此热烈,即便是天浩早有心理准备,也被搞得有些不好意思。他侧过身子,压低声音,自谦道:“殿下,这是我应该做的。” “你做的非常好!”牛伟方的思路显然不与天浩在一个频道,他脸上全是笑意,赞誉声比刚才更大了:“我听狂牛部的元猛说了,你们三部俘虏的总数加起来,至少超过五十万。哈哈哈哈,这可是鹿族人,是真正的鹿族人啊!” 他吐字发音着重在“鹿族人”三个字上,天浩这才恍然大悟,明白了牛伟方夸奖也欢喜的重点……于是笑了,点头附和:“是啊,以后我们再也不用为了布料发愁。” “我得好好奖励你!”也许是喝多了,也可能是真心实意,牛伟方再次挪动椅子,几乎与天浩腿贴着腿坐在一块儿,他伸手搂住天浩的肩膀,凑到对方耳边,喷吐着热乎乎的酒气:“说吧,你想要什么?只要是我能答应的,统统没有问题。” 天浩颇为意外地看了他一眼。 要说不动心,那绝对是假话。 牛伟方的动作和表情都不像在撒谎,他的确是在故意向自己卖好,拉近关系。 天浩隐隐有种感觉,二王子这次来雷角城的目的并不单纯。 第三百二五节 把你妹妹嫁给我吧 宴会持续了很久。 菜品和味道都令人满足,实在是无可挑剔。 牛伟方看似喝多,他醉醺醺地握住天浩的手,在两名侍卫的搀扶下,说着含糊不清的话,一行人离开大厅,前往休息的卧室。 他的那只手一直没有松开,尤其是走进房间的时候,还用力掐了一下天浩的手指。这动作的意义过于丰富了……天浩虽不明就里,却没有说穿。他下令侍卫们离开房间,等到只剩下自己和牛伟方,这才苦笑着压低声音道:“你的酒量应该很好。” 他其实也有担忧————万一二王子对那种事情有特殊喜好,问题就会变得很棘手。 牛伟方从床上坐起,一扫之前的醉样。他脸色通红,不是害羞或情绪激动,而是在酒精刺激下产生的效果。 “阿浩,我的确有事情要跟你商量。”没有第三个人,牛伟方也就变得坦然。 “商量?”天浩对这个词表示怀疑。除了上次在黑角城,他与牛伟方之间谈不上什么交情,何况彼此身份差异很大,一个是分部族长,一个是王室皇子,标准的王位继承人。 “咱们能好好谈谈吗?”牛伟方眼眸深处透出狡猾,脸上却泛起热忱的神情:“忘了我们的身份吧!从现在起,我不把你当做雷牛部的族长,你也不要把我当做王子。” 不可否认,这种饱含诚挚的话的确充满诱惑力,很容易让人信服,进而产生强烈的认同感。尊贵的身份是一道障碍,能让人产生前所未有的亲和心理。 对其他人,这种手法很管用。 然而天浩是个例外,他来自文明时代,无论电影电视还是现实生活,看过也经历过,他很清楚这是上位者对权力的一种玩弄方式,何况他自己对治下平民就多次使用过。 迷人的笑意在天浩英俊的脸上荡漾开来:“当然可以,你想谈什么?” 没有刻意的迎合,也没有感激涕零的跪拜,他表现的不卑不亢,就像身份对等的朋友在拉家常。 牛伟方怔住了。 这与想象中的场景区别很大。 尽管如此,他仍然很好的控制住情绪,笑道:“我听说,你有个妹妹?” 天浩警惕地看着他,微微点头:“是的。” 牛伟方脸上的笑容依然温和,充满了友善:“我听说,你妹妹今年十三岁了?” “嗯,再有几个月就是她的生日。”一种奇怪的心理在天浩心里蔓延,他忽然有些明白牛伟方的想法:“怎么,你该不是想打我妹妹的主意吧?” “瞧你说的,好好一桩事情,怎么被你说成这样?”牛伟方嗔怪皱起眉,随即试探道:“我觉得,咱们可以结个亲。” 天浩缓缓吸了口气,低头静默着思考了几秒钟,抬起头,注视着牛伟方,认真地问:“你想娶我妹妹?” 牛伟方没有否认,他坦然道:“我妻子前些年难产死了,你妹妹嫁过来就是真正的王子妃,我保证她的地位永远不变。” 天浩的眼睛足以看穿人心,上扬的嘴角表明他在微笑,却毫不掩饰那一丝淡淡的调侃:“你想从我这里得到支持?” 牛伟方并不认为这代表着讥讽。他观望四周,看见放在桌上的茶壶,于是站起来,走到桌前,给自己倒了一杯,同时侧过身问:“要来一杯吗?” 天浩耸了耸肩膀,无所谓道:“你自便吧!” “我还真有点儿渴了。” 牛伟方丝毫没有身为王位继承人的架子,他一口气喝了两杯茶,喉咙里干燥的感觉得到缓解,这才转过身,背靠着木桌,手里把玩着空杯子,笑道:“我跟我哥哥不同,他认为所有问题都可以通过战争解决。” 天浩对牛伟方的态度有些捉摸不定,一边揣摩,一边谨慎发表自己的看法:“不完全是这样,战争不是万能钥匙。” “我们基本上站在同一立场。”牛伟方双手向后杵着桌子,仰望着天花板:“就拿你这次攻打鹿族的事来说,如果换了是我哥哥,俘虏至少得死一半,而且狂牛部和野牛部根本分不到那么多,能给他们现有数量的三分之一就很不错了。” 天浩对两位王子之间的明争暗斗毫无兴趣,他微笑着随口道:“杀人是非常有效的震慑手段,至于分配嘛……这得看具体情况。” 这不是牛伟方想要的答案。他再次皱起眉头,脸上浮起带有疑问,同时兼有探究成分的表情。 “我已经说了,我现在不是王子,不要把我当做王位继承人。”牛伟方重复了一遍之前说过的话,他走到床边坐下,面对着坐在椅子上的天浩,双腿分得很开,上身前倾,语气坚定又诚恳:“我想和你成为朋友。” 天浩清澈的眼睛里看不到丝毫阴霾,他微微点头:“我明白。” 很简单的回答,让牛伟方心中涌起强烈的思维涟漪,他直言不讳:“我想得到你的支持。” 天浩答非所问:“牛族需要一个新王,一位英明的陛下。” “我不知道在你眼里我是否算是英明,但我保证,我会重视我们之间的友谊,同时让你得到更多的利益。”牛伟方并不掩饰自己的目的:“口头上的承诺毫无意义,擦屁股用的石头都比这管用。我知道你的想法,所以我必须为此先做出一些表示。” 天浩扬起眉毛:“所以你选中了我的妹妹?” 牛伟方的态度很严肃:“她是我唯一的王妃,也是未来的牛族王后。” 天浩再次陷入沉思。 这的确是郑重其事的承诺,而不是试探性的玩笑。 王妃……这意味着家族从此与牛族王室产生了牵连,可能的话,妹妹的儿子将成为新王。 无论从任何方面看,这都是一件好事。 牛伟方满怀希望盯着天浩,后者沉着冷静的脸上却浮起一丝淡笑。 “……这件事情我现在没办法给你答复。”天浩在口腔里活动了一下舌头,平静地说:“成与不成,我说了不算,得靠你才行。” 牛伟方愣住了,足足怔了好几秒钟,才疑惑地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结婚是我妹妹自己的事,我顶多给她点儿建议,只有她自己才能决定未来的丈夫人选。”天浩认真地说:“我不会给她压力,不会帮她选择。在这个问题上,她有绝对的自由。” 无论牛伟方是否能听懂,这就是天浩的回答。 他不希望现在就站队,在两位王子之间做出选择。 未来的事情谁也说不清楚,尽管牛伟方已经表示出善意,但在天浩看来这根本算不了什么。就牛族目前的状况来看,真正的掌权者其实是大国师巫彭。一年时间会发生很多变化,至于未来的王……无论选择与倾向,天浩都站在大国师那边。 他没有撒谎。 妹妹天霜的婚事的确由她自己做主,天浩不会勉强。 她已经成年。 天浩一直认为,在这个时代拥有家人,是上天赐予自己的幸福。 很多东西都可以用来交易,但在天浩看来,亲情不属于此列。 …… 在牛伟方看来,追求女人这种事情实在很陌生。 第一次见到天霜的时候,牛伟方很失望。 她长得一点儿也不好看。 细瘦的腰身,胳膊和腿脚同样很细,就像长期吃不饱导致营养不良,偏偏脸色红润……这表明她很健康,丑陋的体型应该是来源于血脉遗传,或者后天发育不良。 优点还是有的:她的皮肤很白,光滑细腻,胸脯和臀部挺翘,与瘦长的身体恰好形成比例。 似乎还不错,却远不如强悍肥壮的女人那么有看头。 王子身边也有亲信,他们私下对雷牛族长的妹妹议论纷纷。 “这女的太丑了,根本配不上二殿下。” “她的五官其实很端正,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瘦了。应该多吃点儿,让身上多长点儿肉,这样才会变得漂亮。” “你瞧瞧她那身段,手伸过去就能摸到骨头,这种女人晚上搂着睡觉会做噩梦的,跟骷髅没什么区别,实在太可怕了。” 贴身侍从们的评论让牛伟方感到心烦意乱。来雷角城之前,他从未见过天霜,只是从别人口中知道天浩有一个妹妹。年轻的雷牛族长相貌英俊,高大魁梧,身上的肌肉如钢铁般坚硬,是所有女人心目中向往的最佳伴侣……由此想来,他的妹妹应该很漂亮,而且是颇为美貌,令人心动的那种。 残酷现实击碎了牛伟方心中的幻想,漂亮女人就该是个胖子,走起路来浑身颠动如脂肪波浪的那种。时代对人类美感的影响是如此深重,“骨感”是个可怕的词,那意味着死亡,令人忍不住联想起“炖汤”。在这个野蛮的时代,肥婆以强有力的存在感统治了大陆北方所有男人的大脑,深深扎下了“魅力加美貌”的概念。 像天霜这样的纤瘦女子,牛伟方连多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然而,她偏偏是个移动的人形金矿,而且还是储量巨大,令人无法抗拒的那种。 她有三个哥哥。 大哥天峰,如今是雷牛部北方区域多个新建城寨的综合行政长官。用通俗点儿的话来说,身份和地位相当于领主。 二哥天狂作战勇猛,累积战功成为了万人首,是整个雷角部的最高副职统领,掌管数十万强兵悍将。 三哥天浩就不用说了,身份尊贵,真正的一族之王。 几年前,天霜刚过完十岁生日的时候,她就发现身边忽然多了无数的追求者。 有领地内部的部族成员,有其它城寨的男人,还有些来自别的部族……有穷人,有富人,有平民,也有头领、祭司之类的人物。随着磐石城不断扩张,天浩的身份从城主变为领主,乃至族长,天霜身边的追求者也在产生变化,出现了城主之子,甚至其它部族族长的子侄。 天霜对三哥天浩有着极其强烈的崇拜。这种在她头脑深处占据统治的思维从幼年时代便已成型。饥饿的记忆是如此清晰,父母早亡之后的悲惨生活刻骨铭心。如果不是三哥成为磐石寨头领,带领大家克服种种困难,一路走到现在,不要说是自己,恐怕整个磐石寨的人早就饿死了。 现在的天霜早已不吃虱子。身为族长的妹妹,她有太多可供选择的美食。 她对男人很挑剔————三哥说了,真正的男人不是靠嘴皮子表现自身优秀,他们要么在战场上用敌人的脑袋彰显武功,要么勤勤恳恳努力做事。 十岁成年是北方蛮族的残酷法则。身为部族最高统治者,天浩不会轻易挑战被所有人承认的规则,但他可以把这条规则对自己的妹妹适当放宽,实际成婚年龄至少是十四岁。 天霜对天浩的崇拜体现在各个方面,她经常与阿依在一起,学习她的着装打扮。 原因很简单:阿依是三哥的妻子,而且是三哥唯一的女人。只要是三哥喜欢的,就肯定有其道理。 在很多人,尤其是女人眼里,阿依是个真正的发明家。 她独创了一种叫做“肚兜”的服装。很轻薄的一块棉布,用几根布条拴着,分别绕过脖子和后背,系上绳结,穿在里面……在炎热的夏天,这种衣服很凉爽。更重要的是,抛开颜色与布料质地不谈,这东西男女通用,尤其是孩子。 还有一种叫做“胸(和谐)罩”的衣服,专门为女性打造,只是因为材料的缘故,目前只在雷牛部百人首以上的女性群体内部流传。据说阿依正在对这种颠覆式的服装进行改良,大规模推向全族只是时间问题。 天霜坚定的认为:阿依是个聪明的女人,但这绝不是三哥对她疼爱到极点,连看都不看其他女人一眼的真正原因。 阿依的魅力应该在于她的身材,纤瘦,凹凸有致,不像部族里其他女人那样肥腻。 天霜暗中观察,整理出一份专属于自己的食谱。简单来说就是油脂含量不高,蛋白质丰富,蔬菜和鱼类占比较多,套用文明时代的观点,是真正的健康食谱。 第三百二六节 少女和大叔 天霜的日常运动量很大。 她从来就不是个矫情的女人。 跟着狩猎队外出,无论投枪还是弓弩,天霜都能熟练运用,甚至有过单独射杀一头暴鬃熊的战绩。 磐石城没有“贵女”之类的说法,天霜经常跟着阿依一起在泥炭场里工作,一待就一整天,出来的时候两个人身上全是黑泥,又脏又乱。 老祭司对天霜悉心教导,她也学的很刻苦,接连通过种种考核,进入了天浩亲授的官员培训班,以第四名的优异成绩拿到了毕业证书。看着那张小型兽皮上三哥的亲笔签名,天霜笑得像个孩子。 她其实没有外表看起来那么瘦弱,高大的身材很匀称,腿脚、胳膊、腰身虽不如别的女人那么粗壮,却有着结实的肌肉,身体柔韧度也极好,尤其擅长奔跑,短途爆发力很强,精通格斗,战技方面甚至超过大部分男人。 这不是夸大其词,天霜身边有太多的老师,她很清楚豕人与牛族人不同的战技,能熟练运用各种常用兵器,“族长妹妹”的身份也令她受益良多,先后数次乘船前往济州岛受训,火枪射击精度方面不亚于最优秀的战士。 去年,天狂因为一句玩笑话惹怒了天霜,站在公平的立场,同时天浩也想看看天霜这些年的训练成果,于是让他们使用木制兵器,在穿戴防护整齐的情况下对决。比斗结果,天霜五战三胜。天狂除了在体格与力量方面占优,技巧与近身格斗方面完全不是对手。 他输得心服口服,搂着天霜傻呵呵笑了很久,连声叫嚷:“没想到老子的妹妹这么能打,以后没人能欺负你!” 目前天霜正接受内政管理训练,两个月后结束。天浩打算将她派往磐石城熟悉情况,半年后派往北方,给她一个村寨练练手,视具体情况再做安排。 至于婚事……天浩真的没有想过要对给天霜强行安排某个男人。他一直认为这是天霜的自由,无论她未来做出何种选择,自己都会帮助她得到幸福。 …… 牛伟方走在天霜身边,仿佛一只跟屁虫,就这样来来回回,已经好几天了。 这个女人虽不漂亮,却是他选定的王妃。 平心而论,牛伟方不喜欢天霜,如果不是因为利益,如果天浩不是雷牛部的族长,如果雷牛部只有区区几万人,而不是实力急剧膨胀,尤其是这次对鹿族战争大获全胜,全族人口一跃突破百万,与狂牛部和野牛部关系亲密,甚至结为同盟……缺失了上述任何一个理由,他根本不会多看天霜一眼。 天霜同样不喜欢牛伟方。 三哥说过,真正的男人应该是专注于做事,而不是耍嘴皮子。没错,他是二殿下,身份尊贵,可除了身份他还能有什么?会煮饭?会做衣裳?还是像三哥那样运筹帷幄,机智多谋,带领族人,从小小的磐石寨发展为今天的磐石城? 这些事情牛伟方好像都做不来,也没有那个能力。 雷角城王宫偏殿被天浩当做临时教室,给所有受训者上课。 天霜抱着课本从偏殿大门走出来的时候,牛伟方满面迎面走来,笑吟吟地说:“中午一起吃饭吧!” 天霜没有拒绝。 三哥已经详细说过牛伟方的意图,他想娶自己为妻,也就是他的王子妃。 两个人的午餐很简单————天霜带着牛伟方到学校餐厅,花了两枚辅币,买了两份便餐。 便餐包括两个馒头,一碗鱼汤,外加盐渍萝卜。菜品每天都在更换,骨头汤、蛋花汤,或是掺了面粉的蔬菜浓汤。馒头很大,足以让任何人吃饱。 两个人面对面吃着,谁也没有说话。 牛伟方很有耐心,他每天都会在这个时间在偏殿门口等着天霜,两个人一起吃饭。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晚餐也是如此。没有浪漫的气氛,也没有想象中温馨的场景,就像两个陌生人,丝毫谈不上亲密。 女人的容貌并不重要,权力才是基础。只要能得到天浩的支持,在一年后的重臣选择上得到他的投票,牛伟方觉得一切付出都很值得,他也愿意后宫永远只有天霜一个女人。 虽然他对她没有爱意,也谈不上喜欢。 几分钟后,看着摆在天霜面前的空盘,牛伟方把最后一块馒头塞进嘴里,含糊着问:“吃饱了?” 天霜点点头,平静地说:“我下午要去泥炭场。” 牛伟方索然无味地点点头:“嗯,我知道。我送你过去。” 她昨天就说过今天的安排。牛伟方去过泥炭场,知道那里的工作程序。他觉得这女人实在很无趣,身为族长的妹妹,做什么不好,偏偏选择那种肮脏的工作。可看在天浩面子上,这种话实在说不出口,只能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每天陪着她来来去去。 这也是一种追求方式。 在泥炭场里工作的人,全是女人和孩子。比较起来,雷角城的同类工场无论规模还是环境都不如磐石城。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工场外围设有澡堂,全天有热水供应。 走近工棚,天霜把抱在手里的课本递给侍卫,脱掉长裤和外套,穿着贴身内衣和短裤,走了进去。 初春时节颇冷,工场内部有燃烧的炭盆供暖,这样的穿着不冷,也是为了工作方便。 包括天霜在内,数百个女人和孩子都这样,按照不同的工种分组,人们用水将泥炭喷湿,穿着沉重的高筒木鞋来回踩踏搅拌,潮湿的炭团用特制模具压制,手工打孔,成型后一块块叠摞着堆放,形成一座座黑色的山。 天霜坐在木凳上,双腿分开,中间放着一个金属模子,她用铁铲从旁边的泥炭堆里铲起炭团,塞进模具,用力压实。 牛伟方觉得很无聊。 他在这里待了好几天,整个蜂窝煤制造程序已经看得烂熟,最初的好奇心早已消磨殆尽,如果不是为了得到这个女人,他早就拔脚离开。 泥炭压模工作枯燥又单调,天霜却做得很认真,一丝不苟。 看着蹲在工棚外面发呆的牛伟方,不知道为什么,天霜忽然起了调侃的心思。她随手拈起一块拇指大小的泥炭,不偏不倚扔在牛伟方脚下,笑道:“喂,看了那多天,你到底会不会做蜂窝煤?” 很突然,牛伟方没想到天霜会抛出这个问题。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不算太熟,却也不算陌生。他完全是下意识地张口答道:“会,当然会。” 身为男人的尊严迫使他必须做出这个回答。 天霜站起来,抖了抖身上的炭渣:“别说我不给你机会,来做几个给我看看。” 这是善意的玩笑,附近人们都知道王子与族长妹妹的身份,工棚里的女人都已结婚,是过来人,她们纷纷笑了,都觉得有趣。 在牛伟方看来这是天霜故意的挑战,尽管彼此年龄悬殊超过十几岁,他却不以为意,想了想,脱掉长裤,把外套扔给站在旁边的侍从,弯腰钻进工棚,走到天霜原先的位置上坐下,一声不吭拿起了铲子。 他今年三十六岁。 在牛伟方眼里,天霜只是一个小女孩,而且长得很丑,极其难看的那种。 对王位的渴求迫使他留在雷角城,跨越了时间与年龄的界限,对自己不喜欢的目标展开追求。 说实话,牛伟方对这种事情很陌生,从未有过经验。 前妻是一个虎族城主的女儿,她运气不好,死于难产。牛伟方身边有过另外几个女人,但彼此关系仅仅只停留在“男人和女人相互需要”的层面。也许是运气不好,也可能是体质问题,那些女人没能给他生下一儿半女。 牛伟方没有恋爱的经历。身为王子,想要女人实在太简单了。就算是已经死去的妻子,也是父亲在活着的时候一句话,双方没见面就成亲。 中年人燃起了对一个小女孩的熊熊战意,强烈的征服感与压迫感促使牛伟方必须在天霜面前做点儿什么。何况这种挑战没有恶意,还能打发自己无聊的时间。 泥炭压模一点儿也不复杂,非常简单。 牛伟方抬起头,用挑衅的目光看着天霜,却被她笑吟吟的一句话彻底压制:“做的不错,继续,让我看看你能一口气做多久?” 半小时后,牛伟方感觉胳膊酸得要命。 他赫然发现这项简单的工作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轻松。前几天在工棚外面陪着天霜,她每天至少要重复压模动作两小时,然后才能换人。 又坚持了十多分钟,牛伟方再也无法抬起右手。重得要命,仿佛胳膊上绑着一块铁,肩关节彻底失去了活动功能,被永远固定。 “还是我来吧!”天霜不由分说,走过来,双手抓住牛伟方的胳膊,将他从木凳上拉起。她脸上笑容灿烂,冲着牛伟方翘起右手拇指:“还行,你比我厉害。刚做这个的时候,才二十分钟我就得站起来休息。” 周围的妇人们纷纷发表议论。 “是啊,我男人以前在磐石城也做这个,最多半小时就撑不住了。” “第一次都这样,做多了就好了。” “慢慢来,回去好好休息,第一天晚上膀子最疼,明天就没事了。” 侍从端来一盆热水给牛伟方洗手,顺便帮他披上外套。 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在二王子心中荡漾。 他从未接触过这种女人群体性工作的环境。 被一个比自己小十多岁的女孩当面称赞……说实话很不适应,心里却有种说不出的骄傲,很高兴。 她穿着短裤,白晃晃的长腿很抢眼。 她的力气很大,从木凳上被拉起来的时候,牛伟方无法抗拒,彻底颠覆了此前对天霜“瘦弱不堪”的印象。 思维在这种奇怪的环境里飞扬。 牛伟方想到了阿依————前天在晚宴上,他见到了天浩的妻子。那个女人同样瘦弱,丑陋无比。可就是那样一个干瘦且毫无美感可言的女人,竟然得到了雷牛部族长的宠爱,与她有了孩子,而且在外面没有闹出任何绯闻。 简直不可思议。 天霜的体型与阿依差不多,只是比她略强壮些。 牛伟方相信自己的判断,也相信天浩的眼光。 在牛族的高级贵族圈里,年轻的雷牛族长已经成为传奇。能力如此卓著,带领区区一个小型村寨发展到今天这般规模的人,绝不会在选择伴侣的问题上出现误差。 天浩不是瞎子。 既然他选择了阿依,也对别的女人毫无兴趣,那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身材纤瘦的女人才是美女? 这是牛伟方第一次尝试着换位思考。 他很困惑,探询的目光笼罩着天霜,一直没有离开。 …… 两天后,大国师巫彭及其卫队抵达了雷角城,受到天浩的隆重欢迎。 照例还是宴会,这种热闹的场合不适于交谈,天浩与巫彭之间早有默契,他只是觉得奇怪————国师卫队里有一名年轻的侍从,总是盯着自己,看个不停。 饭后,天浩陪着巫彭走进休息室。 “你做的很不错,鹿族已经无法对我们构成威胁,布料的问题也基本上解决。呵呵,说真的,收到你那封信的时候,我真有些不敢相信,困扰了历代大王的关键问题,竟然被你这样一个年轻人彻底解决……我只能说是祖宗保佑,神灵保佑,牛族有福啊!” 巫彭兴致很高,他招呼着天浩在自己对面坐下,笑道:“说说,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些鹿族俘虏?” 天浩坐在椅子上,拱手行了一礼,脸上露出谦逊的笑:“在下听凭大国师的安排。” “你这小子,越来越滑头了。”心情大好的巫彭用手指点了点天浩:“好吧,那就说说我的安排。” “鹿族人的织造技术独步天下,这些俘虏无论放在咱们牛族的哪一个部落里都是宝贝。狂牛部也野牛部就不说了,我上周召集凶牛部的凌啸,公牛部的振峰,还有其他几个小部落的族长,所有人聚在一起开了个会。嗯……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第三百二七节 王女 天浩了然地笑了:“他们想要我手上的鹿族人?” 巫彭点点头:“是啊!都很眼馋,却不好意思上门讨要,就公推我做代表,来跟你商量。” 天浩的笑容很阳光:“大家都是同族,只要价钱公道,合情合理,我不会拒绝正常的交换。”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大国师笑着摇头,仿佛看着一个调皮顽劣却舍不得狠心教训的孩子:“说说你能接受的心理价位吧!” “您想听真话还是假话?”天浩忽然起了开玩笑的心思,他知道大国师不会生气。 “假话就不用说了。十个换一个,甚至二十个换一个,别人不知道,我还不清楚你的想法?”巫彭嗔怪着瞥了一眼天浩,收起脸上的笑意,正色道:“说吧,你想怎么换?” “二换一。”天浩的回答干脆又直接:“如果不是您亲自过来,我无论如何也不会给出这个价。” 巫彭对这样的交换比例感到惊讶。按照他原先的想法,即便是自己出面,天浩也会把价格调至五比一左右,最好的情况也是三比一。 鹿族人是一种值钱的“货物”,尤其是这种通过战争,攻下完整的城市和村寨,将城内所有鹿族人变成俘虏的做法,在其它部落看来,相当于挖到宝藏,得到一大笔财物。 人人都会种棉花,纺线也不难,把棉线织成布料也没有太多技术难点,关键在于后两项工序。只要原料充足,精通纺织的鹿族人能在短时间内产出大量布匹。在文明尚不发达的北方大地上,相当于自己生产货币。 不是所有鹿族人都精于织造,以某个村寨为例,真正精通技术并知晓其中秘密的人,只有头领、祭司和部分女人。这不难理解,男人要忙于耕作和狩猎,相比之下,女人在织造方面更具优势。 何况,不是所有鹿族村寨都是类似的模式。棉线生产决定了原料数量,归根结底,关键仍在于纺线。然而鹿族人对这个秘密严防死守,在过去的千百年时间里,就算遇到重兵围城的必败战局,被困城市的鹿族首领仍会下令毁掉多锭纺纱机,杀死操作机械的族人。这样一来,就算对手打赢战争,占领城市,仍然一无所获。 几年前,天浩就把纺锭的秘密交给了巫彭。 鹿庆西是鹿族难得一见的优秀首领,很少能有他这样为了朋友心甘情愿奉上一切的好人。在权力和族群面前,他毫不犹豫选择了前者。很自然的,天浩俘虏的这几十万鹿族人变得炙手可热。除了已经发往北方各个新建村寨的俘虏,他特意在雷角城留了十万人,就是为了等待来自族群内部的询价。 如果放在十年前,天浩会眼睛都不眨直接喊出“十换一”的价码。 现在不同了,时间改变了很多东西,技术也在随着野蛮人进化不断得到改良。包括牛族在内,北方蛮族各部落在纺织方面的差距不大,他们以各种方式克服了产量制约带来的问题。比如以麻代棉,以粗制方式增加棉线产量等等……严格来说,以粗糙原料生产的布匹质量肯定没有那么好,但谁也无法否认这是一匹布,哪怕再粗糙也能做成衣服,穿在身上。 说穿了,就是“精品”与“劣质品”的区别。 优秀的纺织工人人都想要,但“十换一”的价位就很难让人接受。以目前的局势,五换一,或者四换一较为合理。 天浩很清楚,无论是大国师巫彭,还是正处于竞争状态的两位王子,都不会放任自己用这个价码从其他分部交换人口。 这样做不利于保持平衡,对其它分部的削弱太大。 反过来看,如果拒绝交换,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那样会把雷牛部放在其它牛族分部的对立面,让更多的族长对自己充满敌意。 这件事情不能拖,必须快刀斩乱麻,尽快解决……综合各方面情况考虑,天浩最终定出了“二换一”这样一个极其低廉,超乎巫彭想象的极低价位。 “您是大国师,如果别人问起,就说这是您让我给出的交换价。”天浩热情地笑了,这笑容没有一丝作伪,发自内心,充满了尊敬。 说不出的感慨在巫彭心中滚动着,他对人口的理解远不如天浩这么透彻。当然,并不排除他在以后某个时候忽然想通其中关键……可就目前为止,巫彭只看到天浩对自己的敬意和维护,还有心甘情愿放弃部分利益,维持族群内部平衡的奉献。 “这件事就交给我来办吧!不会让你吃亏,该是你的,必须属于你。”他的目光深邃又明亮。 天浩连忙从椅子上站起来,躬身行了一礼:“多谢大国师。” “坐,坐下说。”巫彭笑呵呵地看着他:“二殿下这几天没有为难你吧?” 天浩摇摇头,砸了咂嘴:“他想娶我的妹妹为妻。” “你答应了?”巫彭有一种深奥莫测的表情盯着他。 “这件事情我做不了主。”天浩的回答有些出乎国师意料之外:“我不会干涉我妹妹的婚姻自由。在这件事情上她有绝对自主权————只要她喜欢并且愿意,任何男人都可以成为我的妹婿。” 巫彭慢慢皱起眉头,他曾设想过很多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却从未想过天浩竟然以这样的方式处理该问题。 “阿浩,我觉得你应该好好考虑一下。”大国师耐心地劝道:“二殿下不是普通人,他很看好你,是真心诚意想要与你结亲。现在是王子妃,以后就是牛族的王后啊!” “这是我妹妹的事。”天浩的态度很坚决:“我不会干涉她的选择。” “那好吧!我们来谈谈另一件事,也是我这次来雷角城必须处理的最后一件事。”大国师没有继续这个话题,他似笑非笑地看着天浩。 天浩端坐在椅子上,声音清朗:“请大国师明示。” 巫彭满是皱纹的脸上显出一丝尴尬,他显然是在酝酿情绪,足足过了好几秒钟,才慢吞吞地说:“……有人看上你了,托我做媒。” 尽管早已有了心理准备,天浩仍对这个消息感到意外,他难以置信地问:“您说什么?” “有人想成为你的妻子。”大国师声音变得有些低沉,可以听出他正忍着笑,有几分揶揄。 天浩几乎是立刻做出回答:“我有妻子,我已经结婚了。” “我知道,但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大国师很随意地挥了一下手,他努力装出尽可能亲切的腔调说:“你的情况我们都很清楚,只不过……有些事情不好拒绝,至少我不行。” “不好拒绝?”天浩蹙着眉,他试探着问:“还是不能拒绝?” “这对我来说是个难题。”大国师抬起右手,轻轻按揉着太阳穴,脸上满是困扰的表情:“就我个人而言,其实很赞成这桩婚事。但我知道你的脾气,你不是那种随便几句话就能被说服的性子,何况我见过阿依,她是个好姑娘……我夹在中间真的很为难,实在是……” “等等!”天浩打断了他的话:“究竟是谁托您做这个媒?” “先王的女儿,排行第三的王女,牛艳芳。”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巫彭如释重负。 天浩立刻想起之前的接待宴会上,那个一直盯着自己看的年轻侍从:“她跟着您一起来了?” “是的。”巫彭微微点头。 “这件事还是交给我来处理吧!”天浩做出了决定。 “那我就帮你联系一下,尽快让其它部落的人过来,就按照你说的那个价,二换一。”大国师隐隐有些愧疚,他觉得这才是适合自己的工作,也能给天浩带来好处。 “谢谢!”天浩再次站起来行礼。 该说的都说了,巫彭终于感到一阵轻松。他注视着天浩,颇为感慨地笑道:“年轻就是好啊!年轻姑娘们就喜欢你这种英俊的男人。呵呵……好好把握住机会,这是属于你的时代。” 天浩被他说的哭笑不得,正打算争辩几句,外面突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片刻,虚掩的房门被用力推开,气急败坏的炎齿冲进会客室,单膝跪倒在天浩面前,气喘吁吁地连声喊道:“殿下……您……您快去看看吧,出事儿了。” 大国师和天浩同时把视线焦点集中在他身上,异口同声问:“怎么了?” “有人冲进后宫,对方自称是王女。”炎齿抹了一把额头上渗出的汗:“她要杀了主母,说什么她才是殿下您真正的妻子。” …… 雷角城的王宫规模不算大,没有内墙,也没有被赋予诸多功能的繁琐宫室,除了位于王宫正面的办公区域,就是位于后侧的六个房间,统称为“后宫”。 寝宫东侧走廊外的空地上,挤挤挨挨站满了人。以中间宽约五米的距离为界,分为两部分。 上百名王宫卫队成员按照战斗模式排成两列,前排的卫兵手持圆盾和佩刀,后排则是长枪,每两人中间还有一名弩手,所有武器均指向对面。 阿依被几名武装侍女簇拥着,站在卫队横列的后方。她脸色苍白,双手紧握成拳,死死咬住牙齿,脸上表情有着明显的畏惧,更多的还是紧张。 对面的人只有十几个,武器配置也较为简单,只有防护能力低弱的臂盾和佩刀,从铠甲与服装款式来看,显然不属于雷角部,是一群外来者。 牛艳芳已经脱去之前的侍卫服,换上一套崭新的牛族女式服装。这是贵族圈里流行的款式,便于活动,裁剪精美,只是价格昂贵,普通人难以问津。 “冲过去,杀了她!” “你这个该死的臭女人,也不撒泡尿看看你自己是什么货色。就你那种瘦得跟麻杆似的腰身,男人随便一捏就断,没胸没屁股,也好意思跟癞皮狗似的当族长夫人?我要是你直接找块石头撞死,省得丢人现眼。” “喂,你们几个,我说你们呢,就是站在那个贱货旁边的。好好听着,我是三公主牛艳芳,我现在以先王的名义对你们下令————立刻杀死牛依依,只要你们奉上她的人头,我保证你们所有人都能得到姓氏。” 她破口大骂,仿佛一头被激怒的母兽。嘶吼的叫嚷声令人头皮发麻,“三公主”的身份也的确令人畏惧。阿依的卫队成员面面相觑,他们本能的感到害怕,用怀疑的目光在阿依和牛艳芳两人身上扫来扫去。说实话这种时候很难做出选择,毕竟双方都是自己惹不起的大人物。可归根结底,卫队毕竟隶属于雷牛部,是天浩亲自指派,他们只能服从命令,至少在年轻族长赶到以前,牢牢结成防线,不让对面跺着脚狂吼乱骂的牛艳芳冲过来。 “贱货!” “骚臂!” “臭不要脸的烂女人,你竟敢跟我抢男人,我一定要把你的眼睛挖出来,再割掉你的舌头,用石头从你的屁股里塞进去,扔到山上喂野狗!” 叫骂如雷鸣,脏乱的内容不堪入耳。 阿依气得浑身发抖,却找不出与牛艳芳对骂的字句。 对方的身份实在太高贵了,她是真正的王女。 阿依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事。 一群外来者冲进寝宫,当时阿依正躺在床上午睡。她听见走廊上传来争吵,其中伴随着兵器碰撞特有的金属铿锵,于是连忙跳下床,从侧门离开房间,刚跑到外面,就被几个站在空地上全副武装的外来者拦住,幸好一队王宫巡逻兵及时赶来,这才在人数上占据优势,将自己护在中间。 阿依发誓,自己之前从未见过牛艳芳,更不要说是与其发生矛盾。 这女人就像疯了一样指着自己叫骂,口口声声她才是真正的族长之妻,命令自己立刻滚出王宫,把现在为位置让出来。 阿依觉得简直不可思议。 男女之间争风吃醋她见得多了,却从未想过这种事居然发生在自己身上。 第三百二八节 我要一个男人做丈夫 她很清楚,天浩在外面没有女人。 阿依不知道这是源于天浩特殊的审美观,她一直认为这是天浩对婚姻忠诚的表现。每个女人都梦想着能有这样一个全心全意珍视自己的丈夫,何况阿浩是如此优秀,简直就是上天赐予自己的最珍贵礼物。 凭什么我要把世界上最好的男人让出去? 就算你是王女又怎么样? 他是我的丈夫! 阿依的姓氏来自天浩,“妻凭夫贵”的规则在这个时代同样有效。但就本质而言,阿依对自己卑贱的出身有着清楚认识,她知道自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那种贵族,所以面对牛艳芳嚣张蛮横的无理要求,只能在愤怒中保持沉默,也不敢下令卫队攻过去,抓住这个凶横野蛮的外来者。 她毕竟是王女。 “杀了她!我命令你们现在就杀了她!”牛艳芳咆哮如雷,唾沫星子横飞。 她的声音很大,周围没有第二个人说话,带有强烈震荡的音波清清楚楚传入每一个人的耳朵,无论对面还是这边,所有人都明白她的意思,却没人敢动手。 隶属于雷牛部军方的王宫卫队自不用说,牛艳芳身边的心腹侍从也只能保持沉默,丝毫不敢乱动————对面的人多,打起来自己这边肯定不占优势,何况这里是雷角城,不是黑角城,牛艳芳倚仗王女身份敢破口大骂,颐指气使,可如果换了自己这种小人物,要真是在这种情况下听从她的命令挥刀上前……就算不被乱刀剁成肉酱,也必定难逃一死。 卖命是个技术活,要分清楚天时地利,更重要的还是看清形势。 牛艳芳也清楚这一点,她骂归骂,却没有强行命令手下进攻。只是骂来骂去对面一直没有反应,阿依也冷着脸站在人群中间,这种姿势在牛艳芳看来无异于嘲讽,越发刺激着她心头怒火熊熊燃烧。于是想也不想,伸手抢过旁边一名侍从斜背在身后的短弓,从他的箭壶里拿了箭,搭在弓弦上,用力拉开,带着说不出的疯狂与张扬,将锐利的箭头指向阿依。 突然,从侧后位置伸过来一只手,扣住牛艳芳的左肩,以令她不可抗拒的力量向后猛拽,狂躁的王女瞬间失去平衡,整个人向后仰倒,手中的弓也失去控制,弦一松,羽箭在没有太多力量的推动下斜飞,落在地上。 “混蛋,是谁动我?” 她骂骂咧咧双手撑住地面爬起,看到了神情冷漠,站在面前的天浩。 …… 几年前,天浩第一次去黑角城接受城主晋升仪式的时候,牛艳芳见过这个年轻人。 英俊归英俊,却不足以吸引当时的她。 权势与傲慢是一对双生子。 放眼北方大陆,狮族、虎族、牛族最强。 三族当中何族最强? 这个问题有很多答案。 有人认为狮族最强,他们掌握着高产作物的秘密,总人口高达四百万,跃居所有部族之首。 有人认为虎族最强,骑兵对步兵的克制效果非常明显,千百年来,无数战例均表明步兵难敌骑兵,虎族拥有整个北方大陆最强、最多的骑兵,实力不言而喻。 有人认为牛族最强,他们掌握着最好的钢铁锻造技术,能批量生产最坚固的铠甲,最精良的武器。狮族人多,虎族马多,却抵不过牛族的刀枪锐利。 三大族之间小矛盾小纷争不断,表面上却一团和气,甚至互通往来,相互通婚。 七年前,狮王曾派使者前往黑角城,求娶牛王的三女,也就是牛艳芳,配给自己的四子。 牛艳芳今年二十七岁,严格来说不算年轻。早在十六年前她就已经婚配,当时的丈夫是来自鹰族,是鹰王的第六个儿子。只是她运气不好,鹰王年迈,死后由大王子继任,牛艳芳的丈夫认为父王不是正常死亡,于是离开黑角城返回鹰族,与继任的兄长争辩,闹出了族乱,然后被杀。 她整整当了快十年的寡妇,终于盼来了第二任丈夫。其实狮王的四子也是鳏夫,妻子早亡的那种。本着两族结亲相互促进的想法,牛王答应了这桩婚事。 狮王四子很喜欢牛艳芳,对她言听计从。经历过两次婚姻,牛艳芳深切感受到权力给自己带来的好处,她迫切需要得到更多,于是撺掇着丈夫,想要从狮族内部得到玉米和马铃薯这两种高产作物。 丈夫很犹豫,最终还是答应了。 他离开黑角城,前往咆哮城。 一个多月后,传来了丈夫的死讯。狮族派来的使者非常冷漠,只是随便通传了一句“四殿下不慎染病,身亡……”从此,狮族与牛族高层再无往来。 牛艳芳很清楚,丈夫的私下动作被发现了,至于死因,肯定不是“染病暴亡”那么简单。狮族历代严守高产作物的秘密,绝不外泄。在族群共同利益面前,区区一个王子,根本不算什么。 真正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死就死了,牛艳芳并不觉得有多么悲伤。人生就是这样,生离死别会让年轻人长大,经验阅历能让你透过表面看清事物本质。牛艳芳不再是懵懂少女,她对身边的一切产生了强烈控制欲,同时想要得到更多。 我是王女,能配得上我的只有王子。 再婚又怎么样? 老娘前后有过两任丈夫又怎么样? 高贵的脚趾头绝不是普通人能够触摸,就算老娘拉泡屎也不是普通男人张嘴就能吃到的。都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想想你是什么货色,再强悍的蛤蟆也不可能飞上天,别说是吃肉了,连看到老娘的背影都是一种奢望。 牛王的死讯如晴天霹雳,把深深沉浸在美妙幻想中的牛艳芳彻底炸醒。她忽然发现一切都变了,两个哥哥为了王位你争我夺,自己连插手其中的机会都没有。而且按照族群规矩,新王继任,旧有的王室成员就必须降低身份,王女成为贵女,表面上只是差了一个字,实际待遇却足足降了好几个档次。 这是老祖宗定下的规矩————除了直系子女,新王登基后的王室内部必须重新洗牌,非重要的成员降低待遇,即便是贵女,其后代最多只能延领二十年免费口粮(两倍于平民),在这之后,一切都与平民无异。 野蛮人很早就意识到,庞大的王室系统对族群统治没有任何帮助。不是每个王室成员都很优秀,其中的平庸者居多。与其花费大量资源养活一帮废物,不如把他们放到平民群体,凭借自身实力重新争取,得到属于自己的高位。 “贵不过三代”,这是从远古时期流传至今的铁律,无论任何族群都必须遵守。 当然,人都有私心,贵族们总是以各种方式尽量避开这条规则,绞尽脑汁让权力和财富得以延续。宗具和宗光父子就是最好的活例,宗具提前给了宗光一个大型村寨,人口约为八千,同时任命宗光为千人首。这样一来,只要宗光不是脑子进水的白痴废物,最多三年就能补足区区两千人的差额,从普通头领跃升为城主。 牛艳芳很恐惧,她知道再不可能有什么王子会成为自己的新丈夫,所有美好的幻想都随着父王殡天烟消云散。两个哥哥再亲也亲不过自己的爹,那才是真正为自己考虑,心疼自己的亲人。 女性与男性的差别是如此巨大,在没有得到族中长老及高层议会共同认可的前提下,即便是王女也无法得到继承权。这个规矩要上溯到遥远的蛮族初始年代,那时候自然环境恶劣,电脑以残余能量培育的新人类(北方蛮族)要面对种种困难。文明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母系社会被直接略过,强壮的男人必须与野兽拼命,负担养活家人的重任……由此,“男人为王”的概念形成族规,直到今天。 如果幸运的话,牛艳芳可以得到一个村寨,复制宗光从头领到城主的“帮助性”晋升。殡天的牛王陛下其实对这个女儿很不错,前后张罗着找了两位王子做女婿。可即便是掌管一族之王,对神灵仍有着与生俱来的崇敬。他很迷信,认为牛艳芳接连死了两个丈夫,是上天对自己某些不端行为的一种警示,再加上人老了,精力不足,族群内部各种问题不断,也就不可能更多的把注意力集中在女儿身上。 没有成为城主,也没有新的丈夫,这就是牛艳芳正在面对的困境。 她很清楚,自己的时间不多了。 一旦明年两位兄长决出胜负,国师和大臣们选出新王,自己就再不是什么王女,而是降格为普通贵族。没有领地,没有太多的财产,也没有能够庇护自己的父王。 从高高云端被撵下来的感觉是如此可怕,牛艳芳必须自救。 她做了一份名册,上面罗列了北方蛮族所有部落城主以上贵族的名字。除去与自己年龄不搭配的老人,剩下的部分精心挑选,最终发现:除了在牛族内部选择新的丈夫人选,自己不可能有第二种选择。 我的丈夫至少是个城主! 抱着这种想法,牛艳芳在族群内部挑挑拣拣,她悲哀的发现,各分部族长都有妻室,根本轮不到自己。再往下,即便是实力最弱的城主也已经结婚,没有一个大龄青年。 北方蛮族婚配通常都比较早,十岁成年,十一岁生育的例子比比皆是。处于对族群和家族血脉延续的考虑,贵族早婚的情况就更加普遍。说起来也是牛艳芳倒霉,也许真是神灵对她降罪,那么多年,接连两任丈夫,她竟然没有怀孕,无法得到一男半女。 她不甘心放弃现有的一切,不甘心从高贵的王女变成普通贵族。 被逼入绝境的人总会变得疯狂,牛艳芳也不例外。 她在名单上翻来覆去的找,把一个个熟悉的名字深深刻入脑海。 选中天浩不是出于偶然。 最初,牛艳芳对这个年轻人不屑一顾。尤其是前些年天浩前往黑角城晋升城主的时候,她将天浩看作是自己的奴仆,甚至在亲信面前直言不讳:“区区一个从小寨子头领爬上来的家伙,不过是我父王的一条狗,随便扔块骨头就能让他摇尾巴。” 此后,“牛天浩”这个名字频繁出现在牛艳芳耳朵里。 他率领军队灭掉了豕族,将豕王的脑袋敬献给父王。 他因战功晋升为领主,辖下人口多达二十万。 牛伟邦临终前,把整个雷牛部托付给他,牛天浩成为雷牛部新的代理族长。 他的势力越来越大,与狂牛部和野牛部形成三足鼎立之势,一跃成为牛族数一数二的强悍分部。 他率军攻下断角城,打赢了鹿族人,得到大量俘虏,综合实力已经超过狂牛部和野牛部,辖下人口超过百万。 他是如此光芒耀眼,逼迫着牛艳芳改变以往的态度,重新审视这个自己曾经不屑的家伙。 心态变了,思维也就随之产生变化。 他的确很帅,而且很年轻,比那些糟老头子有趣多了。 雷牛部有整整一百万人,光是这份实力就足以碾压牛族各部,而且牛天浩很能打,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领民数量突破一百五十万,甚至两百万都不是问题。 比较之下,两位兄长无论能力还是实力都落于下风。尤其是二哥牛伟方,甚至跑到雷角城,放低姿态,主动求娶牛天浩的妹妹。 如此优秀的男人,必须成为我的丈夫! 牛艳芳并非盲目自信。 她仔细调查过关于天浩的一切,尤其是家室。 最大的弱点,在于他的现任妻子,牛依依。 她原本是个贱民,如果不是被牛天浩看中,娶为妻子,也不会凭借丈夫的功绩,得到“牛”这个尊贵姓氏。 委派的亲信办事很得力,他为牛艳芳带回了关于阿依的详细资料。 牛艳芳做梦都没有想到,天浩的妻子竟然如此丑陋,光是看看就觉得恶心。 长相就不说了,光是细麻杆般的腰身,简直就是丢所有蛮族女人的脸。 第三百二九节 别闹了 她的胳膊太细了,感觉只要轻轻一扭就断。 腿很长,同样也是细得令人发指。天知道她究竟是怎么长大的?如果是我生了这么一个丑到极点的女儿,早就把她扔到水里活活溺死。 唯一的优点就是脸蛋长得很漂亮,就像一坨大便顶端沾着小拇指大小,闪闪发光的薄薄一层金粉。 牛艳芳不是没有头脑的傻瓜,她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如果阿依长得不错,美丽动人,牛艳芳根本不会产生“取而代之”的念头。 就算阿依长相普通,但只要粗壮彪悍,蛮横霸道,牛艳芳同样也会远远避开。这道理不难懂,就像菜市场里挥舞刀斧头割肉砍骨头的女屠户,光是看看如野狼般凶横的目光,沾满血肉油脂的双手,嘴角再叼上一根烟,这副外表足以吓退任何想要与之亲近的人。 一个掌控着百万人口的族群之王,竟有这么一个丑陋、瘦弱、一阵风就能吹走的老婆……只能说老天爷瞎了眼,不是神灵故意降罪,就是把机会留给有准备的人。 这跟亿万富翁有一个瞎眼、瘸腿、先天性小儿麻痹、歪嘴龅齿、朝天鼻、单耳朵、天生六指而且常年痔疮的老婆有什么区别? 他们当初究竟是怎么结合在一起,成为夫妻? 真的很让人好奇,令人费解。 牛艳芳觉得自己是在替天行道,是帮助天浩解决世界上最棘手的麻烦。 何况无论从哪方面来看,我都要比阿依漂亮多了。尤其是“美人”这种特殊生物,红花需要绿叶扶,如果连阿依那种皮包骨头的身形算是漂亮,那么腰身粗壮、胸肌发达、肚皮大网膜上全是脂肪、下巴上还厚厚堆起三层肉圈的我,就是真正的绝世佳人。 杀了阿依,把她的人头摆在牛天浩面前,用响亮的声音告诉他————我,牛艳芳,才是真正配得上你的女人。 她调查过,阿依不是那种有家世历史的贵族。区区一个小平民,杀了就杀了。 …… 突然出现在面前的英俊男人让牛艳芳感到惊讶,她更为震撼的是这个男人居然有着如此强大的力量,单手就能抓住自己,紧接着,是毫无预兆,突如其来的迅猛打击。 拳头占据了牛艳芳的全部视野,又狠又准,直接砸中双眼正中的眉心。她惨叫着向后摔倒,却被天浩用左手死死扣住肩膀,右拳如闪电般接连猛击。可怜的王女眼前发黑,疼痛的眼睛无法睁开,只能感受到身体各部位遭到沉重撞击。并不致命,却每次都会导致全身麻痹,紧接着就是神经传输恢复后传递到大脑的剧痛。 天浩仿佛操控着一个不会反抗的电动玩具人偶,被扣住肩肩关节的牛艳芳惨叫着想要反抗,每一次都被天浩挥拳砸中胳膊。她感觉自己的手快要断了,脸颊上全是血,额头破了,温热的腥味液体流入眼眶,然后向下流进嘴里。 亲信侍从们想要冲上来帮忙,却被天浩身边的亲卫当场制住,明晃晃的钢刀架在脖子上,谁也不敢乱动,只能眼睁睁看着牛艳芳被打得痛哭嚎叫,撕心裂肺。 “我是……我是王女!” “……放开我……” “你竟敢……以下犯上……” 她不断地叫着,每一次发生都相当于在拼命,因为总会被天浩用刚硬的拳头打断,逼迫着后半句硬生生吞下喉咙,以断断续续的方式再次吐出。 打女人的感觉不是很好,何况牛艳芳的身份是王女,天浩虽然愤怒,却不想把事情做绝,他控制着手上的力度,强化过的耳朵精确辨听周围动静,当脚步急促的大国师出现在空地边缘,刚发出“住手”这个词的同时,天浩也改变右拳运动轨迹,自上向下,狠狠打在牛艳芳的肚子上。 她惨叫着,被打得倒飞出去,唾液和鲜血在空中飞溅,倒在地上半天也爬不起来,奄奄一息。 “住手,别打了!”大国师毕竟上了年纪,速度没有天浩那么快,走得慢了,紧赶慢赶,间隔时间虽然只有几分钟,却足够天浩给予牛艳芳教训。 “把她的手给我砍下来!”天浩仿佛没有听见大国师的话,满面森寒,眼眸深处释放出凶狠的目光,发布命令。 炎齿冲过去,一把抓住牛艳芳的头发,将她从地上揪起。来自头皮的剧痛使她瞬间清醒,泪水冲开蒙住眼睛的血,朦胧模糊中看到几个熟悉的身影,尤其是站在对面的巫彭。 “大国师!”牛艳芳像见了亲人那样惨嚎起来,她痛哭流涕,双手死死按住头顶,拼命挣扎:“大国师,救救我。” 天浩以暴怒狂吼压倒她的音量:“炎齿,砍她的右手。” 巫彭连忙发声制止:“谁也不准动,都给我让开!” 炎齿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自己的一切都是天浩给予,直接无视了国师的话,反手握住佩刀刀柄,顺势就要拔出。 巫彭急了,厉声喝道:“阿浩,你要抗令吗?” 其实天浩也不想把事情搞大,只是表面上的态度要做全。他阴沉着脸,极不情愿地冲着炎齿挥了挥手:“……把她放了。” 牛艳芳感觉头顶一松,不再紧绷,体能消耗太多的她身体骤然向前扑倒,随即双手撑住地面,艰难的想要直起身子。见状,两名贴身侍从连忙跑过去将她扶起。 “大国师……他……他打我……”牛艳芳脸上满是血污,鼻涕混着血流到嘴唇上,她痛苦哀求:“你要为我做主啊……” 阿依分开人群,走到天浩身边,双手紧紧扶住他的胳膊,没有说话,天浩感觉她的身体正在微颤,因为愤怒,也有些畏惧。 远处的走廊上,满头大汗的牛伟方正急匆匆赶来。 他刚得到消息。 牛艳芳感觉整个世界回复了正常运行秩序,她披头散发,用力甩开侍从,几乎是扑倒牛伟方怀里,放声大哭:“二哥……” 牛伟方急急忙忙地问:“发生了什么事?” 牛艳芳抢先发出尖叫,她抬手指着站在斜对面的天浩:“他打我!” 牛伟方睁大双眼,不太确定地问:“阿浩,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天浩用力搂紧阿依的肩膀,冷冷地说:“她想杀了我的妻子。” 事情并不复杂,在场的目击者很多。几分钟后,大国师和牛伟方已经问清了事情经过。 巫彭苍老的脸上满是怒容,他大步走到牛艳芳面前,控制着情绪,低声问:“你这是干什么?难道你疯了吗?” 牛伟方脸上满是焦急与震惊:“三妹,你究竟在搞什么名堂?” 反正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牛艳芳也索性破罐破摔,她强忍着伤痛,站直身子,抬手指着站在对面的天浩:“我要他!” 牛伟方没有听懂这句话的含义:“你说什么?” “我要他做我的丈夫!他是我选定的男人!”从牛艳芳口中发出的字句铿锵有力。 国师巫彭面若寒霜,一言不发。 牛伟方急了:“三妹,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啊!阿浩已经结婚,难道你不知道阿依是他的妻子?” “那个丑八怪有什么了不起?”牛艳芳知道这种时候决不能要什么脸皮,只有把事情说开自己才有机会。她跳着脚,指着阿依连声叫骂:“你们好好看看,她哪点儿像个正经的牛族人?她身上连肉都不长,能有多少力气?瘦成这样,手一摸就是骨头,除了一张皮什么都没有,她有什么资格当族长夫人?” 阿依脸色煞白,她死死咬住下唇,发红的眼睛里充满恨意,身体颤抖幅度比之前更加剧烈。 天浩感觉到她的变化,于是把她搂得更紧了。 牛艳芳的叫骂仍在继续:“就她那模样站出去简直就是丢人,也不撒泼尿看看自己是什么货色。雷牛部是大族,你的长相直接代表部落形象。丑鬼!贱货!我要换了是你早就死了算了,还好意思……” 突然,阿依从天浩怀抱中挣脱出来,以令人震惊的怒吼压倒对方叫骂。 “抢别人丈夫还能把话说得这么有道理,这就是所谓的王族?” “没错,我长得是不好看,但我能做的事情比你多。阿浩带兵外出的时候,我能帮着他维持后方秩序,从仓库里调粮食和物资供应前线,我会带着老人和孩子纺线织布,能带着大家挖矿做媒,还能协调各个村寨之间的供求关系,你行吗?” “我每天都要在城里寻访,看看下面的人具体需要些什么。春天的时候他们需要粮食,冬天他们需要衣裳,男人需要工作,老人需要口粮,小孩子需要糖……你整天呆在王宫里知不知道这些事情?远的就不提了,光说黑角城,你从小在那里长大,城里的情况你知道多少?” “我会做饭,阿浩很喜欢我做的菜。我会酿酒,我会裁布做衣裳,我给阿浩生了一男一女,我一直教他们做人的道理,见了老人要尊敬,见了比自己更小的要爱护,而不是倚仗族长子女的身份欺负别人。” 阿依瞪着布满血丝的双眼,抬手笔直指向牛艳芳,发出前所未有的凶狠质问:“所有这些事情,你会吗?” 国师巫彭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来来往往,无论磐石城还是雷角城,见过阿依很多次,平心而论,在审美观点上,巫彭与牛艳芳的感觉一样,都认为阿依长得丑,上不得台面。不过,这是天浩的家事,他自己喜欢别人也不好说什么……直到今天,巫彭才忽然发现天浩之所以选择阿依不是没有原因。她是一个极其顽强,骨子里透出坚决与执拗,认定方向就会努力去做,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无论如何要维护自己家庭和丈夫利益的女人。 “娶妻当娶贤”,从祖先时代流传至今的话,蕴含着深刻哲理。 牛伟方同样睁大眼睛看着阿依,心中充满了敬佩与震撼。这个女人外表柔弱,却强硬得像块石头。其实她说的这些事情并不复杂,可如果做下来,却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毅力。别的暂且不论,光是“后勤调拨”一项,牛伟方就知道有多么繁琐和麻烦。尤其是天浩连续几次出兵,规模均超过十万人,如果磐石领后方真是阿依在统管负责,无论对族群的掌控能力,还是对下属的管理,都已经达到令人震惊的程度。 自己这个妹妹是什么德行,牛伟方再清楚不过。比较下来,除了相貌外观比阿依漂亮,其它的部分……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周围的王宫侍卫们身份地微,不可能参与辩论,但他们在沉默中纷纷挺直腰杆,缓步上前,自发排成整齐的队伍,守候在天浩和阿依后面。 一种从未有过的自豪弥漫全身,那是来自己方上位者的光荣与优秀。很多事情表面上看来普通,可是在特定场合下说出,再加上鲜明对比,高下立判。 我们追随强者,我们也为此得到了殊荣。 牛艳芳的贴身侍从纷纷低下头,这场闹剧在他们看来简直索然无味,从上到下都被狠狠打脸……本以为是跟着自家王女蛮横有理,没想到被阿依随便几句话就说得哑口无言。 “……你……”牛艳芳急了,她搜肠刮肚实在找不出话来反驳,只能死死抓住阿依身上唯一的弱点:“你这个丑婆子,你……” “你这个不要脸的贱货!”阿依冷冷打断她的话:“先王那么贤明,偏偏生了你这么一个女儿。抢别人的丈夫,还把这种事情说得冠冕堂皇。我要把这件事情公开,让所有人都来评评理!” “你敢!”牛艳芬觉得快要疯了,发出声嘶力竭的尖叫。 天浩大步上前,用力搂住阿依的肩膀,森冷的双眼紧盯着牛艳芳:“这里是雷角城,我现在就话传下去,一天的时间,我保证全城平民都会知道你做的这些事。” “不!”牛艳芳发出狰狞嘶吼:“我是王女,你不能这样!” 第三百三十节 有些事情,不能忘记 巫彭实在看不下去,连忙咳嗽了一声,走过来打圆场:“阿浩,算了,这件事情还是让我来处理。” 说着,大国师转过身,冲着牛伟方挥了挥手:“带着你妹妹走吧,安排人把她送回黑角城。” “不!我不回去!”牛艳芳拼命拒绝,撒泼耍赖:“我就呆在这儿,我那儿也不去。” 她很清楚,这是自己最后的机会。虽然目前情况已经反转,几乎所有人都站在对立面,可不到最后一步谁也说不清事情会变成什么样。也许天浩是在装模作样?也许他口是心非,只为了在众人面前表现出身为族长的威严? 牛艳芳结过婚,她知道美色对男人的诱惑力。就算阿依能力再强,是真正的才女,可哪又怎么样?有权有势的男人不看重这个,他们都喜欢漂亮妞! “炎齿!剁了她的手!”天浩以森冷凶狠的话语粉碎了她的最后幻想。 牛伟方眼中闪过一丝厌恶,他用力抓住牛艳芳的胳膊,低声喝道:“够了!你觉得还不够丢人现眼吗?现在就给我走,立刻滚回黑角城,再也不准出来。” 牛艳芳猛然转头,难以置信瞪着牛伟方:“二哥,我是你亲妹妹啊!你怎么帮着外人说话。” “我没你这样的蠢货妹妹!”牛伟方气坏了,趋于爆发边缘:“滚,别逼我动手。” 今天这事显然是牛艳芳在捣乱,牛伟方只觉得庆幸,得到消息不算晚,赶过来很及时,如果她真的杀了阿依,事情肯定变得难以收拾。到时候天知道阿浩会有什么想法,何况自己正在追求天霜,以求获得雷牛部的支持……假如被妹妹坏了大事,到时候说什么都晚了。 几名侍从拖拽着牛艳芳离开,她一直在尖叫,像个发疯的泼妇。 …… 临时的混乱插曲没有打乱雷角城正常秩序,一切都在按照计划进行。 两天后,一位城主带着三千名壮劳力抵达雷角城。按照之前与国师巫彭商定的比例,天浩换给他一千五百名鹿族人。 所有用于交换的鹿族战俘都经过挑选,全是擅长纺织的能手,不是用于充数的普通人。 这种时候要讲规则,尤其是在族群内部。坑蒙拐骗只能针对外族,如果连自己人都骗,到头来只会把所有人逼到自己的对面。 二换一,而且还是“真正的鹿族人”。 这消息像风一样传遍了整个牛族,连续多日,雷角城来来往往的人络绎不绝。除了狂牛部和野牛部,所有分部或多或少都从天浩这里换了些鹿族战俘,双方皆大欢喜。 整个交易过程公平公正,无论前来交换的人是城主还是领主,头领还是祭司,都对年轻的雷牛族长赞不绝口————交换现场摆着几台织机,专门用作验证,无论从换过来的鹿族人挑出任何一个,都能坐在机器面前熟练操作。 牛凌啸带着一万名族人走进雷角城的时候,脸上洋溢着热情的笑。 虽然与天浩有过节,可他毕竟是凶牛部的族长。站在身份对等的立场,而且还是同族,天浩必须出来迎接。 “又见面了。”天浩的态度不冷不热。 “大家都是兄弟,不要这样。”牛凌啸给人的感觉就像一条鱼,只有七秒钟记忆,之前发生的所有事情统统被忘记。他的笑容看起来丝毫不像作伪:“我今天来没别的意思,只谈正事。” 天浩个头比他高,俯视,宁定地注视着牛凌啸,深邃的目光透着疑问:“你要换多少鹿族人?” “五千!”牛凌啸伸出左手五指,夸张的面部表情看上去非常精彩:“放心吧,这次我带过来的人包你满意。二换一,这可是你说的。” 天浩意味深长地说:“只要按规矩来,当然可以。” “看来我们之间已经有了良好的合作基础。”牛凌啸的笑意变得越发深刻。 “上次的事情我可没忘。”天浩冷冷地说:“交换归交换,两码事。” “你这人怎么这么小心眼。”牛凌啸“哈哈”笑着,给人感觉就像彼此关系很熟的老朋友:“我想跟你谈谈另外一件事。” 天浩的态度没有变化:“雷角城不欢迎你,还是去看看你换的那些鹿族人吧!尽快带着他们离开我的城市,不要惹怒我。” 牛凌啸仿佛没有听见他说话,自顾道:“咱们都是同族,别那么斤斤计较。说真的,商量一下,咱们合伙,一起打鹿族人。” 天浩站在原地没有动,发出讥讽的嘲笑:“怎么我感觉你好像很眼红?” 这句话立刻戳中了牛凌啸的内心。 对鹿族一战,狂牛部和野牛部收获巨大,各自分到十万以上的鹿族人。元猛和宗域为此举办了盛大宴会,天浩因为事务繁忙没有到场,其他接到邀请的分部族长、城主基本上到会,包括牛凌啸在内,亲眼目睹了壮观无比的庞大战俘群。 如果是普通族群也就罢了,偏偏那是鹿族人。用“能工巧匠”来形容他们也绝不为过,而且数量多达十万。可以想想,从明年开始,只要增加棉花种植面积,狂牛部和野牛部就再不用担心布料的问题。元猛和宗域甚至能用布料进行贸易,从其它分部换取更多的粮食,以及人口。 要说不眼红,那是不可能的。 在过去的无数个日日夜夜,牛凌啸用最恶毒的话语诅咒天浩,诅咒巫源,诅咒牛伟邦……如果不是这些挡道的家伙,凶牛部早就一飞冲天。 骂归骂,最后仍要从幻想云端坠下,落于现实。 天浩顺利成为雷牛部代理族长之后,牛凌啸就感觉事情彻底失去了控制。对手越来越强,自己却因为族群位置被迫困守其中,无法突出,很难通过对外战争的方式获取收益。 狂牛部和野牛部俘获的这些鹿族人,使他看到了新的希望。 “阿浩,我们合作吧!”牛凌啸很诚恳:“咱们是同族,一起打出去!” 天浩沉默着。 等待令人感觉煎熬,空气也变得沉闷。 牛凌啸好几次张嘴,都没能发出声音。他强迫着自己把已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实在是找不到说话的机会,感觉一切声音在这种状态下都被封死。 “……合作……”天浩双手交握,食指轻轻弹动着,他的声音非常冷静:“我很奇怪,你哪儿来的勇气,居然对我提出这种要求?” 牛凌啸眼角抽搐了几下,他努力控制情绪,尽可能保持堆起微笑的表情:“阿浩,其实我们之间没那么大的仇。我的女人……算了,不提那件事了。我对你没有恶意,真的!” 天浩满面阴森看着他,仿佛一头饥饿的野兽正盯着猎物:“真是贵人多忘事,你好像已经不记得“巫源”这个名字。” “巫源跟我没关系,他不是我的人。”牛凌啸想也不想就张口回答,速度快得简直令人惊讶,下一句补充显示出他在思维方面的高度敏锐:“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你们雷牛部的巫师。” 听到这句话,天浩再次陷入沉默。 良久,他神情莫测地盯住牛凌啸,带着几分诡异的犹豫缓缓开口:“我知道有些人注定不可能同在一个群体,就像好人和坏人。” “你说的没错,巫源是个恶棍!”牛凌啸没听明白天浩话里的潜台词,他急急忙忙表明态度:“他十恶不赦,所以他该死!必须死!” 天浩站在原地未动,双眼释放出森寒的目光,笼罩住牛凌啸:“你想杀了牛伟邦,还想要我的命。” 牛凌啸为之一滞,张口结舌。 他忽然发现,自己的思维出现了偏差。 凶牛之王很务实。 阴谋诡计非常管用,尤其是看着别人走进自己编织的陷阱,在尖叫中坠落的时候,他总是喜笑颜开,兴致勃勃走到陷阱边上捡起倒霉蛋掉落的财物,完了还要往陷阱里吐上浓痰,再撒泡臭气熏天的尿。 牛天浩的运气真是很不错,他居然得到了牛伟邦在临死前的身份认可,而且在部族大会上得到支持,顺利成为了雷牛部代理族长。 本以为事情到此就告一段路,没想到他竟然联合狂牛部和野牛部,共同对鹿族发起进攻,占领了边境要塞断角城,攻陷了白鹿城和牡鹿城。 元猛和宗域两个老混蛋吃得满嘴是油。尼玛的,两大部族都得到了十万名鹿族俘虏,牛凌啸简直羡慕死了。 更令人震撼的消息还在后面————此次出战,雷牛部同样收获巨大,他们的战利品更多,战俘人数更是高达五十万以上。 麻痹的,这是什么概念? 牛族最强大的分部也才五十万人,这意味着族群内部的势力对比产生了剧变。综合雷牛部以往的人口数据,牛天浩一跃成为掌控百万人口的大族之王。 牛凌啸只能躲在暗处,瞪着发红的眼睛,馋得直流口水,恨得咬牙切齿。 他心里充满了挫败感,还有极其强烈的失落和遗憾。 如果之前趁着天浩只是一个城主,甚至领主,就早早出手,事情肯定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可是仔细想想,自己好像从未有过对天浩下手的机会。 牛凌啸属于思维特别活跃,“脸皮”对他来说可有可无的人。其实也很好理解,只有利益才能摆在首位。 他并不觉得带着族人向天浩交换鹿族战俘是一件丢脸的事。只要能得到好处,就算低眉顺眼称呼对方一声“大哥”又有何妨? 牛凌啸算是看清楚了,雷牛部在天浩的带领下已经成为不可撼动的一座山。 既然惹不起,撞不翻,打不过……那就必须改变思维方式,笑脸相迎,与他成为朋友。 这没什么大不了,脸皮不值钱。 来雷角城的路上,牛凌啸无数次想过天浩会用何种方法羞辱自己。他觉得就算是皮鞭油脂辣椒水之类的酷刑也可以忍受,却万万没有想到天浩直接提到巫源,彻底封死了想象中所有的辩解途径。 “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谈谈。”牛凌啸收起玩笑的态度,正色道:“阿浩,我们是同族,我知道以前有些事情对不起你,但你得明白,当时我们站在不同立场,而且……” “这不是理由。”天浩不客气地打断他的话,冷冷地说:“我只看重结果。如果不是你与巫源同流合污,牛伟邦也不会死。” 牛凌啸慢慢抿起嘴唇,烦躁在身体里扩散,他不喜欢这种咄咄逼人的态度,更糟糕的是自己很难反驳。 “听我说,这一切都过去了。”思考了很久,牛凌啸眉头紧皱,极其罕见的低下了头:“如果你觉得我在巫源的问题上处置不当,那么……我可以向你道歉。” 天浩眯起眼睛注视着他:“仅仅只是道歉这么简单?” 这话瞬间点燃了牛凌啸刻意压制的愤怒,他如疯了般猛然睁大双眼,暴跳如雷:“你还想怎么样?牛伟邦已经死了,那不是我的错。我承认之前的确有过想干掉他的念头,可他的死与我无关。” 天浩猛然冲过去,狠狠扼住他的喉咙。 这动作极其迅猛,牛凌啸无法做出反应。 “不准你提他的名字。”天浩的声音冰冷到极点,此时此刻,他仿佛一尊从地狱深处爬出的凶悍魔神,一字一顿地说:“他是个好人。而你……是个渣子。” 死亡的感觉是如此接近,牛凌啸双手用力去扳天浩的手,却怎么也挣不开。 “我……我不说了……松手,求你……不要……”他的声音断断续续,脸色憋得无比难看,体内氧气随时可能消耗一空。 天浩用饿鹰般的眼睛盯着他,手上的力量丝毫没有松动:“看在同族份上,这次我饶了你。最后警告:带着你交换的鹿族人,滚出雷角城!” 说完,他张开虎口,转身走出房间。 牛凌啸如被抽去筋骨的动物滑落在地,瘫软着半天起不来。 望着天浩远去的背影,他眼睛里充满了怨毒,以及深深的恐惧。 第三百三一节 发展 春天的气息降临大地。 雷牛部今年的春耕与往年不同,区别非常大。 新京的基础建设已经完工,以西南方向的山脉隘口为界,整个北方丘陵和邻接区域全部用于种植马铃薯。 切块、育种、栽培……基本程序与文明时代没什么两样,通过伊丽莎白从大陆南方运来的种子数量庞大,足以填满天浩统治下的所有城寨适耕地区。 海水稻适应能力极强,就像常年生活穷困的人,不会拒绝有鱼有肉的丰富盛宴,经历了漫长岁月的稻种同样喜欢肥沃土地,它们在水流充沛的地区生长旺盛,产量远远超过小麦。 按照天浩的命令,人们缩减了小麦种植面积,更换为从南方运来的玉米。他们惊讶的发现,今年与往年最大的不同,是用作耕地的区域更广。少水的旱地、丘陵、缓坡,甚至一些高低落差不大的山地,都被列入耕种区。其中播种量最大的农作物,就是玉米和马铃薯。 豆类对土壤的氮肥补充效果非常明显。这是从文明时代遗留至今的知识。除了正常休耕轮种的大豆,天浩增加了油菜播种量,如果风调雨顺,今年的植物油产量将达到空前数值。 磐石城的野蛮人喜欢上了西红柿。红艳艳的果子看上去就很暖心,酸甜清爽的味道更让人爱不释手。它对土壤要求不高,房前屋后均可栽种。连天浩自己都没有想到,短时间内,西红柿以可怕的速度席卷了整个雷牛部,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取代了黄瓜(北方蛮族传统的夏季蔬菜),成为所有人一致称赞,拥护率最高的人气作物。 天浩越来越确定刺瓜就是变异后的南瓜。它可怕惊悚的外表并未影响到生长特性,以及强大的环境适应能力。坚硬的外壳处理起来很麻烦,金黄色的果肉非常好吃,尤其是用作培育种子,被人们故意留在瓜藤上长大、老化的个体,蒸熟后的果肉绵软,与面粉或米粉揉合,就能做成孩子们喜欢的点心。 蘑菇房在整个雷牛部迅速推广,以黑木耳为首的多种菌类从去年冬天就源源不断出现在人们的餐桌上。牛肝菌、变异后的人工菌、颜色不是很白,整体偏灰的变种口蘑、外形与文明时代区别很大,变成塔状的松菇……只要确保温度和水分,在腐殖质上留下少许菌丝,它们很快就能繁殖生长,以令人喜悦的大团朵状呈现在世人面前。 獠齿猪的养殖数量比去年增加了一倍。天浩对这个数字并不满意,可他知道各地养殖者已经尽力。没办法,饲料来源很窄,在必须确保野蛮人吃饱的前提下才能养猪,能有这个数字已经很不错了。综合看来,关键在于今年。如果玉米和马铃薯产量剧增,再加上用作榨油的大豆和菜籽,獠齿猪的饲料清单上就能增加豆粕和油粕,以及少量的玉米。 吃饱了才能长得壮,公猪母猪才有心思谈恋爱,进而深化到关于繁殖后代的问题……在这方面,它们与人类没什么区别。 通往北部湖区的山道已经打通,包括枯藤寨在内,两万名牛族人尽数迁往那里。开山炸石,伐木为屋,一座全新的城市正在兴起。 按照之前的规制,天浩将其命名为第三生产建设兵团。 巨角鹿的养殖规模没有扩大,一方面是因为牧草,另一方面是天浩下令将养殖重点转向牛羊。 鹿这种动物虽然性情温顺,却远不如牛羊容易管理。尤其是牛,大陆北方的变异品种体型高大,延续了文明时代同类物种健壮却行动缓慢的特性。野牛奔跑速度没有巨角鹿那么快,无论捕捉还是驯化都很简单。何况蛮族在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早已出现了驯化成熟的大规模牛群。 对奶牛的特殊养殖从前年就已经开始,主要是长时间保持哺乳状态,以狭窄区域限制其活动,降低体内能耗,同时辅以青饲料喂养,得到大量牛奶。 奶酪已经成为天浩手上最重要的商品之一。按品质不同,奶酪分为两种,区别在于掺杂面粉数量多寡。面向平民供应的是普通款,也就是最粗糙,口感最差的那种。尽管如此,有资格享受这种“特殊配给品”的人不是很多,主要以孕妇、儿童、军人为主。 优质特供品的味道非常不错,在养殖场工作的野蛮人很快开发出滋味香浓的干酪。这种货物的定价极其昂贵,除了留下少部分在族群内部使用,大部分销往狮族和虎族。 苹果和葡萄的栽培面积比过去增加了四倍,其中有半数左右的果树能在当年挂果,葡萄的情况要好一些,目前已有的栽种区域有百分之八十结果。天浩下令将一般的果子用于酿酒,其余的全部制成葡萄干,列为雷角部的战略储备物资。 军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满足族群内部正常需求之外,天浩尝试着制作压缩饼干。那是以豆类、面粉、肉末等原料为基础,加上大量油脂及各种调料混合,干燥压制成型的做法。就口味来看,与文明时代差别不大,技术上真正得以突破是因为使用足量的糖,而这种东西目前的最大来源地是济州岛。 天浩没有对甘蔗进行移植,种植区仅限于济州岛。那里面积广阔,加上不断开垦的新地,蔗糖产量可以满足野蛮人族群的大部分需求。 船坞目前的产量达到有史以来最高。以“大毒蛇”级的海船为例,总共多达三十五艘。除此之外,还有大量中、小型渔船。 捕鲸业前所未有的发达,几乎每次船队出海都有收获。尤其是巨角鲸和黑鳍鲸,它们在这片海域分布极广,数量多得惊人。北方蛮族在航海方面远远落后于南方白人,早期平底船之适合在内河航行,无法深入大海。如果不是天浩从“老嬷嬷”那里得到完整的建造技术,这种局面直到现在也无法改变。 以新建的连都城为核心,人们从捕鲸、分解、熬脂、揉皮、肉食加工等一系列工序开始,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当然,主体仍以食物为准,短时间内无法消化的鲸肉被切成小块,撒上盐晾干,鲸皮和鲸骨另有它用,除了正常当做食物腌制的大块脂肪,超过半数的鲸脂被熬制成液体,冷却后装进土陶大缸,密封保存。 去年冬天,第一台车床出现在磐石城。 它的诞生极其困难,由数百名工匠制造,用铁锤和钢锉在铁料上一点点进行,费尽千辛万苦,终于“砸”出来一个堪称雏形的东西。 无论从任何角度来看,这台车床都很原始,功能也很简单,不外是普通的金属切削。但不可否认,它的重要意义在于减少了后续车床的复制难度。同彪测算过,无论人力还是消耗的材料,制作第二台车床的总体难度比第一台减少了百分之七十。更重要的是,此后第三台、第四台、第五台……所有车床后续制造将会变得更加简单,相关技术也会变得成熟。 大规模炼钢的好处开始体现出来。天浩计算过目前掌握的原材料,下令在春耕的同时,修建雷角城至磐石城之间的第一条铁路。 他有蒸汽机的制造图纸,却没有橡胶对机器本身进行密封,自然也就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造出蒸汽车头。 以现有路基为基础铺设铁轨,以人力或畜力拉运装满货物的车厢,这就是天浩反复思考过的权宜之计。 必须简化两地之间的运输时间和难度,才能加快物资流通。“牛拉火车”这种事看似滑稽,却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马群的繁衍工作从未停滞,祖木每个月都会送来一些母马,虎族人自始至终也没有发现秘密外泄。天浩将养殖场迁往北方,马群尚未形成规模以前,他不会主动暴露,只会把一切都隐藏起来。 每两艘船变成一队,天浩前后派出十二个小队,以济州岛为核心,朝着海洋深处进行探索。 之前从“老嬷嬷”那里得到的地图派上了用场,委派的每一艘海船都配备了地图,已经升任舰队司令的正江三令五申,要求船上的每一个人,上至船长,下至普通水手,都要向神灵发下血誓————无论在海上遭遇任何形式的危险,必须在第一时间毁掉海图,将其撕碎,嚼烂,吞咽,确保这些珍贵的秘密文件落入南方白人之手。 这个世界没有澳大利亚,那块遥远的大陆早已随着小行星撞击变得粉碎,以一连串小型岛屿的形态漂浮在远方。 船队往东南方航行,越过温带线,进入常年炎热的地区,在距离济州岛一千三百多海里的位置,找到了海图上标注的一个大型。 对比文明时代的地图,会发现这里原本属于印度尼西亚,地壳挤压形成山脉,隆起的部分高于海平面,形成一个面积相当于印度半岛四分之一的地块。 “狂杀号”成为了发现这里的幸运儿,遗憾的是仍然没有在这里找到橡胶树。岛上灌木丛生,生长着大量的椰子和香蕉。“狂杀号”与伴随船只留下一半的水手,包括各种生活物资,便转向掉头,朝着来路驶去。 天浩早已命名过这座岛屿————晋州岛。 先期抵达的六百名水手将在这里修筑村寨,构建工事,为几个月后即将到来的移民打好基础。这里是真正的热带地区,兽皮类服装根本穿不住,除了薄薄的棉质短裤和汗褂,即便是晚上睡觉也不会觉得冷。 “寻找”陆地并移民的过程必须非常小心。南方白人早在数十年前就开始了海洋探索活动。他们拥有更多的船,发现并占领的欲望极其强烈,包括各大王国的贵族在内,很多人都拥有海外领地。因为船只性能、风浪、气候等因素,南方白人的探索区域不算太大,仍以南方大陆近岸为主,没有朝着更远的地方深入。 天浩目前暂不打算大规模向海外移民。 大陆北方仍有大片空白区,区区几十万人砸进去充其量只能占据一小块。发展和探索的基础在于食物,以野蛮人强悍的体质和生育能力,大规模繁衍根本不是问题。至于海外的那些岛屿、陆地,只能说趁着没被白人发现先占下来。以晋州岛为例,移民规模不会超过三千,用不了几年,移民数量就能翻番。 龙骑兵的训练已经开始。经过长达数年的捕捉、驯化,人们已经摸索出一整套成熟的驯养方法。最初,野蛮人猎杀各种野兽,用新鲜的碎肉投喂迅猛龙。后来发现它们对这些肉食不感兴趣,专门偏爱北部山区特有的一种巨鼠。 成年巨鼠体长超过一米,甚至可以达到一米六、七。它们的外观与文明时代区别不大,辐射导致体量超过正常幅度,进而在基因深处固定,一代又一代遗传。巨鼠的食谱非常广泛,植物果实、根茎、花蜜、昆虫、小型动物等等……即便是大型猛兽遇到成群结队的巨鼠也必须掉头逃跑,否则被一拥而上,只能是等死,然后分食。 迅猛龙是巨鼠的天敌,很有点儿文明时代猫头鹰与老鼠之间你死我活的意味。巨大的山脉限制了物种传播与交流,尤其是在天浩从培养舱“苏醒”之前,很少有野蛮人主动踏足这块区域,更不要说是做出“捕捉迅猛龙”这种可怕的自杀行为。 也许是因为辐射,也可能是特殊的食物结构固定了巨鼠的生活圈。它们以北部第四道山脉为界,从未有过南下的记录。 没人统计过它们的数量,不过就北部山区茂密的植被来看,巨鼠应该没有形成灾难性的庞大群体,否则那里早就被啃吃一空,只留下光秃秃的山头。 龙骑兵的基本武装包括火枪、长戟和佩刀。强悍的体能可以复杂厚重装甲,前后三十多次试验,白人火枪无法击穿覆盖在迅猛龙体表的铠甲。 第三百三二节 虎族人来了 唯一令天浩感到不满的问题,就是迅猛龙数量太少,无法形成具有战略压迫态势的绝佳效果。 用他的话来说:“如果我有一万名龙骑兵,就能直接对所有部落发动战争,统一北方。” 对目前整个领地的粮食生产,天浩颇为满意。一切顺利的话,今年的粮食总产量将达到雷牛部历史最高点,甚至超过整个牛族的生产总量。 关键在于土豆。 它们真的非常可爱,是一群藏在泥土深处的精灵。 …… 牛伟方一直待在雷角城,没有离开。 他在这里找到了很多令人惊讶的东西。 牛伟方从未想过普普通通的泥炭竟是如此神奇,加大采掘量后,满足了整个雷角城所有人的正常供暖,还带来了很多意想不到的好处。 蘑菇房采用双层建筑模式,内层原木,外层岩石,尤其是原木层,被天浩设计为中空,其中干草之类的柔软物质填充,这样一来就能有效保暖。 房间外层二十四小时设有炭盆,确保并营造出高温潮湿的环境。蘑菇房产量极高,人工驯化的蘑菇非常鲜美,切碎后掺在粥或汤里,再加上一定数量的鱼,就是一碗在寒冷冬日里令人向往,愿意为此付出劳动,迫切希望得到的美味。 雷角城民众对鸡肉的喜爱,远远超过獠齿猪和野牛。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天浩的刻意引导:因为饲料的问题,獠齿猪目前产量不高;领地内部需要大量耕牛,在北方地区没有得到全面开发,几处养殖场尚未形成规模以前,雷牛部市场上只有少量猪肉和牛肉流通。 相比之下,禽类养殖就容易得多。尤其是鸡蛋,人们对这其定义不仅仅是食物,而是珍贵的“营养品”。 天浩说过:人人都向往幸福美好的生活,其中最典型的标志,就是美食。 牛伟方对此表示怀疑。他觉得只要吃饱肚子就行。不要说是牛族,整个北方大路上所有部落千百年都是这样过来的。只要有一口吃的,无论兽肉、米面、野菜、昆虫、草根、树皮……都会令人感到满足。 至于食物口感和味道,从来就不在考虑范围。 天浩没有争辩,他与牛伟方打了个赌————由暴齿带着侍卫们密切监管,两周之内,每日三餐只供给牛伟方最粗糙的食物。 糙面饼是大部分牛族人的日常口粮(雷牛部除外)。那是小麦收获晾干后,连通外壳一起磨碎的做法。这样做能最大限度确保麦子不浪费,掺水混合后揉成粗面团,掺上少许盐,摊成饼状,烘干后就能长期保存。 这种饼子很难吃,因为掺杂了大量麦芒,就算磨面足够细致,吃在嘴里仍有强烈的刺扎感,必须用水冲服,否则坚硬的麦壳会扎破口腔,甚至食道。 野蛮人早已习惯了这种粗糙的食物。 牛伟方不同,他是王子,食物品质虽说达不到南方白人极端奢侈讲究的程度,却超过所有平民,有足够的肉类,以及油脂。 他只坚持了十一天,就在一只香喷喷烤鸡的诱惑下举手投降。 这段时间接触下来,天霜对二王子产生了好感。 仅仅只是好感,尚未达到喜爱的程度。用文明时代的话来说,就是“友达以上,恋爱未满”。 一个苦心追求的男人,一个在兄长严格监管下从未有过恋爱经历的女孩。这关系很正常,一点儿也不奇怪。 她偷偷给牛伟方送来了一只鸡,把高贵的王子感动得热泪盈眶。看着身材苗条的天霜,牛伟方发誓————她必须成为自己的妻子,他才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 对于美丑的观念在悄无声息中缓缓变化。最大影响力来自天浩,尤其是牛艳芳在雷角城搞出来的那场闹剧,让牛伟方第一次对自己的审美能力产生了怀疑。他不知道“窈窕”这个词,脑海里却总是不由自主联想起天霜在泥炭场里工作的场景,那两条光滑洁白的长腿,成为了有生以来见过最美丽的风景。 吃完那只具有特殊意味的鸡,牛伟方决定不再继续赌局。王族尊严很重要,既然做出了违反约定的行为,就意味着自己输了。 他主动找到天浩,坦白了一切。 输了就输了,不丢脸。 真正丢人的行为是刻意撒谎,那会让祖先蒙羞,不符合贵族的身份。 那天下午,牛伟方与天浩畅谈,话题紧扣食物品质,以及美好幸福的生活。 “光有食物是不够的,整个部族的富裕需要更多种类的物质。肉类、脂肪、新鲜蔬菜、香料、水果、酒、奶制品和鸡蛋,所有这些都是构成幸福的基础前提。” “让我们把眼光放开阔些,先说衣服。长久以来,我们族人的传统服装材料来源是兽皮,棉布和麻布数量很少。兽皮保暖性好,冬天穿在身上很舒服,可到了夏天就是一种折磨,只有干爽的棉布短褂才会感觉凉爽。但就衣服款式来看,简单的皮袍显然不够,除了实用,还需要美观。尤其是女人,她们追求漂亮的执着劲头一旦放开,就连神灵都会感到恐惧。” “吃的和穿的满足了,就会追求其它方面。牲畜永远不嫌多,物资产量高,单靠人力运输无法满足需求,牛车的普及率会越来越高,对速度的要求会迫使我们将牛变成马,这样一来,对虎族宣战也只是时间问题。” 牛伟方感觉眼前打开了无数全新的门。 天浩就像一个知识源泉,喷涌出无数前所未有的新奇理念。牛伟方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花费大量人力采掘泥炭,修筑道路。因为彼此之间相辅相成,能给雷角城的人带来工作岗位,他们不像其它城寨的人呆在家里,以劳动产生财富。 “直接发放口粮是一种愚蠢行为,必须让他们用劳动换取。虽然这些粮食本身就来源于他们自己,只是以税收的形式收上来,但不管怎么样,在这件事情上,领主和族长才有发言权。” 牛伟方与天浩谈了很多,话题甚至涉及美术和音乐,逐渐朝着艺术方向延伸。 天浩没有详细解释什么是艺术。北方蛮族现阶段不适合发展或探讨更多。他很清楚守护神的现状,锁龙关已经失去了最后的依靠。如果未来十年,甚至更短的时间无法统一所有部落,形成强大的凝固整体,一盘散沙的野蛮人根本不是白人的对手。 再锋利的刀剑也无法打赢火枪。 牛伟方决定离开雷角城,返回首都。 临行前,他对天浩认真提出要求,希望能够迎娶天霜。 天浩微笑着婉拒:“现在还不是时候。她太小了,还年轻。” 牛伟方急了:“按照咱们牛族人的规矩,十岁就可以结婚了。” “她是我妹妹。”天浩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丝毫退让:“我必须为她负责。想娶天霜当然可以,但至少得等她十五岁以后再说。还有,据我所知,天霜对你的感觉还没有达到谈论婚嫁的程度。” 牛伟方神情不太自然:“你是她的兄长,又是雷牛之王,你一句话就能替她做出决定。” 天浩笑着摇摇头:“殿下,我明白你的心情。放心吧,我已经看到你的诚意,我们之间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只要你保持现在的态度,我会一直站在你这边。” 停顿了一下,天浩补充道:“至于我妹妹……我希望她能得到美好的爱情,而不是成为政治交易的筹码。” 牛伟方怔住了。 他随即紧紧握住天浩的手,眼里满是感激,过了很久才缓缓松开。 …… 王族卫队离开雷角城,向黑角城而去。 一名侍从凑到牛伟方身边,低声抱怨:“殿下,您对雷牛族长那么好,他却连区区一桩婚事都不肯答应,真是不识抬举。他也不想想,现在是王子妃,明年就是王后,多少女人打破头争着想要的位置,他连看都不看,显然没把殿下您放在眼里。” 牛伟方深深地看了一眼这名侍从,忽然下令:“从现在起,你不用留在我身边。这次回黑角城,你就去城卫军报道吧!” 侍从做梦都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事,张口结舌,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殿下……这……为什么?” “我不喜欢居心叵测的人。”牛伟方淡淡地说:“无论你抱着什么样的念头,总之我不会继续留着你。” 这只是路上的一个小插曲,不会影响历史,也不会被记载下来,形成文字。 牛伟方听懂了天浩的暗示。 在争权夺利之外,能同时拥有简单快乐的生活,是一种幸福。 他对天霜的感觉变得尤其特殊,处于萌芽状态的爱情,大叔和少女,只是不知道能走到哪一步。 …… 鹿族领地,红月城。 这里位于整个领地的最南端,处于山脉与河流的夹角。城市修筑在山顶,沿着从西北方向延伸过来的山势逶迤而立,形成一道令人望而生畏的险峻屏障。 野蛮人对“要塞”这个词的理解从未有过偏差。红月城的一切都是按照军事用途修建。同样是要塞,这座城市的建造难度远远超过断角城。尽管如此,鹿族祖先仍为这座要塞配备了各种便利措施,尤其是水和粮食。 鹿庆西站在城墙顶上,眼睛里全是冷漠,在沉默中注视着远处平原上的异族军队。 断角城失守的消息像风一样传遍各地,人们在震惊于鹿族战败,损失惨重的同时,纷纷把目光瞄准了雄鹿城。 技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鹿族纺织技术独步天下,之前各部落虽相互争斗,但牛族、狮族和虎族三大族实力均等,再加上鹿族领地刚好位于三族之间,就形成一种微妙的平衡。 简单来说,鹿族更像是一个贸易中转站。牛族的兵器,狮族的粮食,虎族的马,还有来自其它部族的各种商品,都要通过鹿族领地才得以流通,进入各自所需的渠道。 如果换在文明时代,鹿族所在的位置非常优越,是真正的财富聚集点。 然而鹿族军队战斗力低下(相对概念,以三大族为对比),历代鹿王根本不敢设置哨卡从中获取收益,这种谦卑的态度也得到各部落首领认同,如果不是为了保持族群力量平衡,三族之间早就开始混战,将鹿族撕扯得七零八落。 现在,天浩打破了这种平衡。 谁也没有想到大半个鹿族就这样被他轻松吞下。 归根结底,如果没有鹿庆西在其中发挥作用,加入天浩不具备文明时代的诸多科技加成,就算牛族拥有武器锻造的特殊优势,根本不可能以压倒性的力量横扫鹿族,掳走大量人口,只剩下区区一个雄鹿主族,在这里苦苦支撑。 六十来万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 在这样的情况下,其它族群自然对鹿族产生了觊觎之心。 虎王派出大军,越过两族边境,直达红月城下。 六万大军的先头部队,骑兵多达两万,后续部队还在源源不断抵达。 所有部落都要忙于春耕,即便是战争发动者也不例外。虎王的想法很简单:趁着春末和夏天这段时间,率军狂攻,只要打下红月城,之后的鹿族领地就是一马平川。 战斗从一开始就非常激烈,虎族步兵以上万人为单位向红月城发起进攻。鹿族守军占据高度优势,加上险峻的山势拼死抵挡,在长达一个多星期的时间里,虎族军队伤亡惨重,战死者高达八千余人。 红月城守军也不轻松。天浩之前的大肆掠夺导致鹿族实力严重受损,尤其是缺粮的问题一直无法解决,还要留下足够的种子确保春耕。 早在一个多月前,鹿庆西就在雄鹿城重整军队。 牡鹿族的人有相当一部分“逃”到了雄鹿城,总计多达三万。鹿庆西从中挑选精壮,得到了一万两千名战士。以这些人为班底,鹿庆西对雄鹿城整个贵族阶层展开了清扫,杀光所有持不同政见者。 第三百三三节 后勤问题 在外人看来,这样做无异于杀敌三千,自损八百。 鹿庆西有不得而为之的理由————国师巫角一死,他失去了最大的支持力量。族群内部的反对派自此失去压制,对他这个幸运的王位继承人也产生了诸多质疑,甚至有人喊出“另选新王”的口号。 鹿庆西杀了一大批人。 这样做残忍又血腥,却扫清了统治障碍,改变了族群内部权力格局,也顺便解决了春荒时节的粮食问题。 临时征召两万名战士派往红月城,加上原有的守城军队总数超过五万。鹿庆西很清楚,红月城易守难攻,依托地形足以挡住数十万虎族人。唯一的短板,就是粮食。 整个雄鹿城进入了全面动员,按照新任鹿王的命令,十岁以上的男子必须登记,按照各家各户的人口数量,要么加入军队,要么与老人和女人一起,以城市为中心,在周边所有适耕区域展开大规模耕种。 春耕的时间很短,却很重要。如果耽误,整个鹿族将不战自乱,在今年冬天来临前彻底崩溃。 “把每一个人的力量发挥到极致。”这是鹿庆西从天浩那里学到的做法。 现在的雄鹿部比过去纯粹多了,所有贵族被杀死,没人敢对鹿庆西的做法提出质疑,自然也就不存在什么反对。他很疯狂,从初春开始,耕种拓荒持续了很久,直到雨季来临,才迫不得已结束这场规模浩大,令人印象深刻的忙碌行动。 由此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六十多万鹿族人开垦出相当于正常情况下两倍还多的土地,秋天收获的麦子足以装满所有仓库。 与高回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人被活活累死。为了确保耕种速度,鹿庆西派出了监督人员,用皮鞭加棍棒的模式对“懈怠者”予以惩罚。他只管结果,不看过程。尤其是在掌控了军队的情况下,王者意志得到贯彻,总共有一千两百多人在耕种过程中死亡,三千多人因为“懒惰”被判服刑,进而沦为奴隶。 鹿庆西把雄鹿城半数的存粮发往红月城,剩余的部分足够数十万平民撑到秋天。他继续选择青壮补充军队,再次得到八万名战士。初夏,他亲率带着七万大军增援前线,剩下一万人留守雄鹿城,维持当地秩序。 无论亲信还是刚获得晋升的辅政大臣,纷纷苦劝他不要刚愎自用,要首先考虑来自北面牛族人的威胁,把这支精锐部队放在雄鹿城,以备不时之需。 鹿庆西永远不可能与他们分享自己的秘密。 他很清楚,天浩短时间内不会对雄鹿城下手。 与狡猾的人打交道多了,自己也会变得聪明。雷牛族虽然强大,也同样需要时间消化上次战争产生的几十万俘虏。春耕决定了一个族群的未来,就算天浩雄才大略,他同样要服从自然规律,老老实实按照神灵的旨意,带领雷牛族的民众开垦荒地,播撒种子。 正因为如此,尽管雄鹿城与白鹿城之间毫无障碍,鹿庆西仍然命令整个雄鹿城倾巢而出,在两城之间肥沃广阔的田野上疯狂耕种。 他知道天浩不会对这些人下手,也不会趁着这个机会进攻雄鹿城。六十多万鹿族人的确是一笔巨大财富,可是吞下去之前也得仔细考虑,如果没有足够的粮食,强行并吞就意味着后患无穷。 鹿庆西对局势看得很准,他正确估算出天浩出兵的大概时间————明年,或者后年。 就算整个雄鹿城没有一兵一卒,天浩也不会觊觎这座城市。 只要守住红月城,就有了继续抗争的资本。 鹿庆西根本没想过要从己方族人那里得到理解,这种事情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他早已习惯孤独,或者应该说只能自己独享整个阴谋。行走在黑暗深处的人不需要光明,无论弑父还是弑君,他认为没有做错。如果不是这个世界亏欠自己,事情也不会变成今天这样。 是的,的确是亏欠。 为什么我上面还有两位兄长? 为什么老天爷没有让我排名第一? 红月城之战打得很艰苦,鹿庆西竭尽全力,好不容易带领军队守住防线。以鹿族军队的实力能够在虎族人疯狂进攻下撑这么久,已经堪称奇迹。 其实任何事情都有其规律,红月城守军超乎意料之外的优秀表现并非偶然。 “什一抽杀令”是文明时代古罗马的残酷军制,鹿庆西不是穿越者,但他知道在目前状况下如何才能最大限度激发出士兵的战斗玉望。 所有权力下派给十人首,下级军官拥有临时处决权,在这之上还有督战队,士兵逃跑避战就杀十人首,军官胆怯就由督战队动手。当城墙上竖起一颗颗面目狰狞新鲜头颅的时候,所有人都知道自己没有退路。除了放弃一切幻想死守红月城防线,任何多余的想法都是奢望。 鹿庆西知道如何刺激士兵,他下令增加每天的口粮供应量,宰杀大量牲畜为士兵们提供肉食,可即便是这样也无法满足日常消耗。迫不得已,鹿庆西只能派出专使前往白鹿城,向天浩留在那里的官员请求帮助。 天浩早就预料会发生这种情况,他给暴齿留下了处理方法————牛族可以提供包括盐、鱼肉、脂肪、粮食,甚至酒和糖在内的所有物资。但鹿族也要拿出真金白银,以真正的硬通货进行交易。 鹿庆西很想得开,也可能是他真正放弃一切,只为了保住红月城。面对使者带回来的物资表和密信,他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下来,当场下令打开王宫秘库,取出王室多年来珍藏的财宝。 鹿王真的很有钱,仓库里储备着多达数十吨黄金,还有三百多吨白银。千百年积攒的财富非常惊人,遗憾的是这些贵重金属没有发挥其价值,只能摆在冰冷的库房里,像石头一样沉默着。 后勤供应毫无问题,兵力方面还可以再次动员。严酷的军令使人们不再抱有任何幻想,从白鹿城运来的大块腌制鲸脂让士兵们感到惊喜,进而振奋士气。 此消彼长,虎族人感觉日子开始难过了。 …… 红月城南面,虎族大军临时营寨。 虎劲中一直对自己的名字不太满意。 取名是个技术活,绝大部分野蛮人都无法胜任,他们只能从脑海深处那些似是而非的记忆里选择音节赋予新生儿。至于这些字词代表的意义,即便是孩子父母也不是很清楚,甚至完全不懂。 精忠、尽忠、净重、晋中……类似的名字还有很多,“劲中”不能算差,但也不能算好。直到成年,虎劲中才逐渐明白什么叫做“尽忠”,他很喜欢这种解释,却无法改变族中祭司给自己起的名字。因为按照行巫者的解释,赐名这种行为是神灵的意志,若是当时觉得不合适还可以更改,现如今过去了那么多年,哪怕是同音文字更换,也会遭到从上到下整个族群管理部门的拒绝。 北方蛮族领兵的将领称之为“统领”。这是一个模糊的称谓,按照具体权力与领兵数量不同,统领也分为相应的级别。 虎劲中是这次进攻红月城的虎族最高军事长官,俗称“大统领”。 他是一个极其魁梧的人。 天气炎热,他上身的衣扣敞开着,露出大块结实的胸肌,皮肤表面覆盖着浓密的毛。木桌上摊开一张很大的兽皮,边角用重物压住,虎劲中上身前倾,分开的双手撑在桌面上,低头注视着地图中央鹿族与虎族的交界,尤其是正中被打上一个醒目红点,标注着“红月城”三个字的位置,凝神苦思。 千百年来,虎族与鹿族的争端从未中断。双方争夺的焦点就是红月城。这个地方太重要了,无论地形还是山势,全都偏向于守卫者一方。不夸张地说,若是虎族占领了红月城,随时可以向鹿族领地发起进攻,而且获胜几率很大。反过来,鹿族占据红月城也是同样的道理。 很幸运,鹿族不是一个好战的种族。从三百年前两族之间最后一次大规模战争结束,此后的鹿王都很保守。他们不断加固红月城的防御设施,每年都会拨出大量粮食供应前线。从红月城开始,北向连接雄鹿城的大路上,沿途设置了多个烽火台。靠近红月城的河流西面还设置了两座村寨,人口常年保持在八千左右。一旦要塞出现意外情况,随时可以增援。 鹿族人的纺织技术非常精湛,然而争霸天下靠得是军队,是战士。鹿王从一开始就放弃了军事扩张,转而以稳固统治和族群内部为重点。这样做不能说是有错,也许几百年前制订计划的那位鹿王高瞻远瞩,明白“外攻必须自身强大”的道理,可他的后人显然有所误解,在漫长的岁月里谨小慎微,彻底失去了战斗意识。 鹿族人怎么想并不重要,虎劲中想要的只是红月城。 他迫不及待想要夺取这座要塞。 长达一个多月的进攻毫无效果,虎族步兵伤亡惨重。无论云梯、楼车、铁索,还是堆土成坡,各种方法都试过了,除了对红月城守军造成部分杀伤,对战局却没有实际性影响。 虎族在鹿族内部也有奸细,据得到的消息,新任鹿王彻底放弃了北面对牛族人的防御,将所有军队集中在红月城,大有不死不休,抗争到底的架势。 虎劲中对此感到很头疼。 他知道红月城很难打,却没想到竟然如此困难。因为是攻城战,虎族无法发挥骑兵优势,红月城的鹿族守军也紧锁大门拒不外出。每天就这样派出步兵攻城,真正是用牙齿一点点啃。 鹿族去年与牛族交战,大败,目前的总人口数量只有五十多万。 这是内应送来的情报,正因为如此,虎王陛下才动了心,派出大军进攻红月城,想要从中分一杯羹,得到剩余的鹿族人。 归根结底,大家都是为了得到布匹的生产技术。 虎劲中很清楚,虎族人口众多,无论兵力、财力、粮食各方面均超过鹿族。打赢这一仗是迟早的事情,只要有足够的耐心,付出相应的代价,攻下红月城只是时间问题。 关键在于,代价实在太大了。 人员伤亡暂且不谈,真正让虎劲中感到棘手的还是粮草。 一支上战场作战军队,需要携带的东西绝不仅仅是武器装备。以一千名标准配备的虎族轻装步兵为例,每天的口粮消耗量为五公斤,总计多达五吨,这还是其中含有一定数量肉食,缩减了米粮供应得出的数字。 平民的口粮配给用不了这么多,战争拼的就是消耗,不让士兵吃饱他们就没有力气打仗,所以无论任何部落,都不会在战斗情况下克扣军粮,还会在正常供应的额度标准上略有提升。 其次是牲口。 虎族的牲口分为两种:战马和驼兽。 大陆北方的动物体量偏大,被虎族驯化的野马也是如此。一匹健壮的公马每天需要草料二十五至四十公斤,战马的标准比这更高,总计三十公斤草料,十公斤豆料。 豆子也是粮食,生产种植方面的困难就不提了,光是从虎族领地运至目前的营寨,沿途消耗量就大得惊人。 这次有一万名骑兵随同作战,加上牛、骡子、驮马等用于运输的牲畜,也就是俗称的“驼兽”,每天对草料的需求就超过上百吨。 大量干草从族内远途运来并不合算,最常见,也是最省力的做法是就地补给。这也是北方蛮族通常选择夏、秋两季出兵的原因。无论战马还是驼兽,让它们吃路上的草,不够的部分额外补充,这样就能节省大部分运力。 士兵的口粮消耗也是如此,以当地获取的粮食进行补充。 可是这次情况不同,红月城以南没有任何鹿族村寨,虎劲中无法得到任何补充,只能依靠来自族内的长途运输。虽然后方稳定,鹿族人一旦离开红月城出击,就会被自己这边的哨兵发现,但虎劲中仍然感觉忧心忡忡。 第三百三四节 帮帮我 他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忧虑。 战况一直处于胶着状态,拖了太久。 兵力是足够的,步兵加上骑兵总数超过二十万,后继部队还在源源不断抵达,虎劲中完全可以体会到虎王陛下想要的到红月城的急迫心理,可他对此实在很无语————因为地形限制,红月城的攻击面狭窄,每次最多只能投入三千至五千名步兵,再多就只是浪费。 西面是连绵起伏的山脉,山势险峻,难以攀爬。 东面的河流叫做盘陀江,也就是上游源自牛族领地,以地下暗河形式穿过山脉,在鹿族境内与其它直流汇聚,形成水量充沛大江的那条河。来自北方遥远冰川的融水,崇山峻岭之间的山泉,以及地壳挤压形成的暗河断口,所有这些汇拢,以狂暴迅猛的姿态流入虎族、狮族、鹰族等下游部落,最终进入大海。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虎族当然也有在江边捕鱼为业的大量平民,严格来说不缺船,尤其是在江面上纵横往来的舢板数量极多,但这种船体型偏小,没有防护,加之盘陀江水流湍急,渔民们只在近岸区域捕鱼捞虾,很少驾舟前往江心,更不要说是逆流而上……一旦被鹿族人抓住,就算两族之间当时没有战争纠纷,这些来自江上的俘虏不是沦为奴隶,就是被当场杀死,剔骨取肉。 鹿族人历来重视江防。他们虽然没有水军,却沿着岸边修建了大量塔楼,再加上一些小型村寨沿岸设立,一方面引水灌溉,一方面可以对江面情况进行监控,尤其是虎族和鹿族两族领地在水域上的邻接位置,鹿族人设置了很多从牛族购买的重型弩炮,无论投石还是重箭,足以对小型渔船构成致命压制效果……很多年了,虎族人从未在水面上占到便宜。 关键因素还是船。 虎族也想过对船只进行升级换代,建造大型江船代替舢板。可鹿族人也不是傻瓜,他们拼命集中力量在江防区域堆积各种远程武器,光是投石车就多达三百余架,更有数量惊人的弩炮……就在一百六十年前,多达两百艘以上的虎族战船强行从江山突击,被严防死守的鹿族人打得落花流水,几乎全军覆没。 从那以后,历代虎王再没想过从水路进攻这种事。 那不是他们的技术强项。 虎劲中就这样盯着兽皮地图,足足看了近两个小时。 他最终还是放弃了另外寻找突破口的想法。鹿族人在防御方面的确做得很优秀,无懈可击。山脉西面没有路,水上就不用想了,要打赢这一仗,还得沿用老办法,用人命堆。 至于后勤供应的问题,自己还是别操这个心。春耕已经结束,很快就要进入盛夏时节。人吃马嚼,所有问题都有陛下居中调配,自己没必要为此发愁。还是那句话————老老实实做自己份内的事就行。 …… 夜深了。 白鹿城以南的山坳被黑暗笼罩着。尽管鹿庆西上次来过这里,却仍对周围的环境感到陌生。当然,区别还是有的,上次来的时候是冬天,现在满天星斗,抬头就能看见灿烂的星河。 这里的一切均由牛族控制,暴齿率领军队把外侧防线推进到距离雄鹿城以南五十多公里的地方。严格来说,包括山坳,以及附近的几座山峰,现在都属于雷牛族的势力范围。 房间里仍然只有天浩一个人。 侍卫从外面刚关上房门,鹿庆西立刻快步向前,隔着轻便的木桌,瞪着一双发红的眼睛,冲着天浩发出沙哑的低吼。 “帮帮我!你必须帮帮我!我快撑不住了!” 他的眼窝深陷,在蜡烛光亮的映照下显出清晰的黑色眼圈,眼眶里充满血丝,不是因为恨意,而是长期没有休息好所导致。 “我征召了所有的青壮去了红月城。虎族人的进攻太猛了,我们伤亡惨重,要塞里全是伤员和尸体。” “我手上的粮食还够吃六个月,但盐和油脂已经没了。领地内的牲口不多了,继续宰杀会出问题,甚至连运输的牛都不够。” “我需要武器,尤其是弓箭和重型弩炮。否则我没办法挡住虎族人。” 鹿庆西一直在喋喋不休,像个刚从禁闭中被解救出来的可怜囚徒。他头发蓬乱,神情阴郁,脸上皮肤远不如上次见面的时候光滑,出现了一些皱纹,甚至隐隐可以看到淡色斑块。 这段时间,他老得很快。 鹿庆西很清楚,自己必须打赢这一仗。 尽管北面的牛族人虎视眈眈,可眼前最大的问题是虎族人。只要守住红月城防线,鹿庆西愿意为此付出任何代价。 人类心理在绝望环境中会产生巨大变化。从牡鹿之王到真正意义上的鹿王,鹿庆西经历了太多的事。他知道自己被愚弄了,成为天浩手中的工具,然而不服从命令的下场就是所有秘密公开,自己身败名裂,成为鹿族历史上永远的罪人。 我可以不要脸,但我无法接受死后仍被人唾骂的结局。 尽管整个族群几乎陷于崩溃边缘,鹿庆西却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想法,他无论如何也要保住雄鹿城,这是他最后的筹码,也是在失去数十万,将近上百万族人后,真正想要留下来,被牢牢掌控的最后族内人口。 就像一个曾经家财巨万的富翁,肆无忌惮的浪费,坐吃山空,直到保险柜和银行账号上空空如也,只剩下最后一幢房屋可供栖身的时候,才突然萌发出想要保住这点最后财产的狂热念头。 天浩冷笑着,没有说话。 他很清楚鹿庆西的感受。 事实上,天浩也不愿意红月城防线崩溃。 他需要时间对去年俘虏的鹿族人进行消化。 春耕虽已结束,各地的存粮却不多了。考虑到接下来的计划,现在就出兵攻占雄鹿城,并吞最后的鹿族领地显然不那么合算。邀约狂牛部和野牛部共同作战,分给他们大量俘虏的做法并非只是为了得到支持那么简单,更重要的在于粮食。 在过去的这几个月里,天浩从狂牛部和野牛部源源不断得到了大批粮食,总量可维持五十万人近一年的消耗。 雷牛部的壮大只是时间问题,但现在的目标绝不是鹿族。 因此,鹿族暂时还不能倒下,鹿庆西这个狡猾贪婪的家伙必须发挥余热。天浩下令从磐石城拨付大量粮食,包括鱼干和腌制脂肪,以及弩箭兵器等等……尽数运往白鹿城,以黄金和白银交易的方式,完成了双方各取所需的交换。 “你当我是傻瓜吗?”天浩阴森森的发出冷笑:“上次给你的粮食和腌肉足够维持三个月,那可是整整十万人的份额。” 鹿庆西回答速度极快,他显然早已做好了准备:“打仗需要力气,战士可不是平民,他们每天消耗很大,我得让他们吃饱。” “就算是养一群饿鬼也用不了这么多。”天浩反唇相讥:“我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粮食方面就不用想了,我不会多给你一粒米、一块肉。如果你的士兵觉得饿,就让他们吃自己人。顺便提醒你一句:把骨头磨成粉,不要浪费。” “你在逼我!”鹿庆西怒声咆哮:“没有你的支援,我根本守不住红月城。” “守不住就守不住吧!那跟我有什么关系?”天浩耸了耸肩膀,摊开双手,发出轻蔑的嘲笑:“那又不是我的地盘,就算虎族人攻下来,也是你和他们之间的问题。” 鹿庆西用力咬着牙齿,在口腔里磨得“格格”直响,恶狠狠的发出威胁:“红月城是鹿族与虎族之间最关键的要塞。一旦被虎族人掌控,北面至于白鹿城,一马平川,没有任何障碍。” “我知道。”天浩回答的轻描淡写:“大不了我放弃白鹿城,全军退回磐石城,虎族人想要就给他们。” 停顿了几秒钟,他清了清嗓子,发出抑扬顿挫,富有诗意的声音:“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爱好和平。我不喜欢打仗……真的!” 鹿庆西有种一口血从胸口喷出来的冲动。 他觉得自己已经够不要脸了,没想到在最擅长的方面遇到了对手,而且还是高山仰止,无法逾越的那种。 他决定改变方法。 “……好吧,我为之前说过的话向你道歉。”放低姿态就这么简单,鹿庆西低着头,不再愤怒,紧绷的面皮看上去很是冷静:“但无论如何,请帮帮我。” 天浩双手背在身后,冷漠地打量着他。 “你是个聪明人,但有些时候你真的很蠢。”鉴于双方目前仍处于合作状态,鹿族崩溃不符合自己的利益,天浩决定见好就收。他脸上显出微笑,平静地说:“粮食方面我也很困难,而且上次提供给你的部分已经足够,别那么大手大脚,得省着点吃。” 后面这话的拒绝意味非常清楚,鹿庆西知道这是天浩的底线,他只能在心里暗自咒骂,脸上却露出一副遗憾的神情:“武器方面你总该给点儿支援吧?现在最缺的就是弓箭。” “我可以给你二十万支箭,下周起运。”天浩认真地说:“这是我目前能给你的最大支持。老规矩,东西不能白给,用黄金和白银来换。” “我已经没有钱了。”鹿庆西脸上浮起一片急色,又气又怒,只差没有跺着脚骂人:“上次从你这里买粮,我已经拿出所有的金银,包括……” 天浩微笑着打断他的话:“所有?真的吗?据我所知,你王宫地下的秘库里,还藏着整整两吨黄金,另外就是银子,同样也有,只是数量少了点,大概五吨左右。” 鹿庆西感觉后背上上冒出一股极其恐怖的冰冷寒意。 这是他最大秘密,就连身边的心腹侍卫也不知道。上次搬运金银交易,知晓内情的六个人都被他杀死,秘库钥匙藏在寝宫墙壁的暗格里,除了鹿庆西自己,任何人无法开启。 “你还是很有钱的。”天浩的笑容蕴含着深刻哲理:“都什么时候了还死守着它们不肯放手。拿出来,我可以再给你一部分腌肉,弓箭数量也能增加一些。” 鹿庆西彻底失去了继续谈话的勇气。 是的,勇气,而不是兴趣。 就像一个底牌被看穿的赌徒,无论怎么出都是输。 “你到底想要什么?”良久,鹿庆西抬起头,发出沙哑无助的空洞喊声:“你抢走了我的一切,为什么就不能给我留下一部分……哪怕一点也好啊!” 天浩回答的很快:“好吧,我答应你,雄鹿城和红月城是你的,我对鹿族的索取到此为止。其实你问的这些根本没有必要,上次我就说过,我只要白鹿城,这是雷牛部领地的最南端。” 鹿庆西浑身颤抖着,他忽然低声抽泣起来。 “……求求你……别那么残忍。看在神灵的份上,不要抢走我最后的这点东西。我是鹿王……是鹿族之王啊……” 他丝毫没有王者的威严,就像一个被窃贼偷走多年积蓄,面临饥饿寒冷,生活无着的可怜人。 “别哭了。”天浩笑着安慰道:“我已经答应不再拿走属于你的一起。既然你提出来,我肯定不会拒绝。” 鹿庆西用手背擦着眼角,使劲儿抽着鼻子:“你发誓?” “我们是朋友。”天浩满面微笑,他的语调温和又友善:“我不会骗你。” …… 夜幕下的盘陀江一片黑暗。这是个阴天,没有月亮,更看不到星星。缓缓流动的江水“哗啦啦”轻响,仿佛催眠曲,令值守的士兵昏昏欲睡。 一队大型江船从北面驶来,顺流而下,越过红月城守军在江面隘口设置的防线,朝着南面而去。 一名坐在墙垛后面的鹿族士兵忽然睁开眼睛,侧耳细听了几分钟,连忙站起来,快步跑上哨塔,向正在值班的百人首报告:“大人,江面上好像有船。” 百人首看了他一眼,神情有些异样:“你怎么知道?” 第三百三五节 船队 声音……我是说江水流动的声音,跟平常不太一样。”士兵搜肠刮肚,这是他认为最符合描述的字句:“会不会是虎族人……” “这不是你该操心的事情。”百人首军官面色一沉:“他们没有那么多的船,就算想要登陆,也瞒不过江边的巡逻队。别管那么多了,回去睡觉,明天还要打仗呢!” 被训斥了一顿的士兵耷拉着脑袋,缓缓走回自己的位置。 他确定自己没有听错,江水流动的发出的水声与平时有很大区别。 难道百人首叛变了? 可是看起来又不太像。 士兵再无睡意,他双手紧握武器,随时保持警惕,直至天明。 …… 虎族领地,钢潍城。 这座城市的名字前后改了好几次,最初叫做“钢尾城”,可是之前的虎王不喜欢,就根据谐音改成“卫”字。继任的虎王认为必须遵循传统,又改了回来……就这样,反复修改,直到现任虎王即位,才确定下这个“潍”字。 暴齿站在树林边缘,嘴里嚼着一只刚逮住的蚂蚱,双手握着单筒望远镜,默默观察着远处的钢潍城。 天气逐渐变热,小虫子也开始活动,蚂蚱、蝼蛄、甲虫、地蚕……这些虫子纷纷罗列在野蛮人的食谱清单上。最常见的吃法是用树枝将它们串起,在旺火上烤熟,撒上盐。 豕人的口味较重,生嚼昆虫是他们的传统小吃。 随着雷牛部领地不断扩大,平俊的任务和权力也日益加重。情报部很早就把触角伸到虎族领地,搜集范围很广,包括各地城寨人口、物产、地形、道路、水文……涵盖了所有方面。 虎族渔民世世代代居住在盘陀江边,他们对这里的一切了如指掌,尤其是江面与江底之间的深度,近岸区域的礁石,以及适宜停泊的渡口等等。 尖底海船不适合在内河航行,天浩之所以连续进攻鹿族领地,占领包括断角城和白鹿城在内的多个城市,除了对耕地和粮食方面的需求,更重要的还是为了打造进攻虎族的桥头堡。 河流从上游而下,在断角城开始汇聚,形成宽阔的江面。到了白鹿城东面,河道比之前更宽,深度也随之增加。按照天浩的命令,早在去年,就从磐石城迁来部分工匠,分别在断角城和白鹿城两地同时建造船坞。 五十艘大型平底船的建造过程比想象中简单。图纸是现成的,各种造船材料从磐石城运来,只要在船坞里完成最后的拼接程序就行。除了船舱与脚踏式推进装置,加上一层薄薄的盖板,这些平底船没有任何上层建筑。 简单来说,它们只是运输船,并非战船。 有些人自称可以预测未来,其实是建立在大量现实情报收集并论证后的基础上。天浩也不例外。他很清楚,鹿族目前的状况可以说是处于历史最低点,无论任何部族都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就算虎族人不动手,狮族也会派出大军进攻红月城。鹿庆西注定不可能得到安稳,除了率军坚守,他别无选择。 在支持“朋友”方面,天浩做得很不错。他没有落井下石,目的是为了让鹿庆西在红月城拖住虎族大军,暗中执行自己的计划。 感谢这个世界没有电灯,也没有类似的探照装置。庞大的船队选择阴天的夜晚顺流而下,悄无声息进入了虎族领地。 暴齿率军攻占了预先选择的渔村,那里是一处天然良港,花了半天时间,临时修建码头,留下五百名步兵警戒,他带领两千主力直扑钢潍城。 内河平底船容量不大,考虑到袭击作战的特点,以及装运战利品,两千五百名豕人战士是天浩能派出的最大规模军事力量。 副官站在暴齿身边,眯起双眼观察远处,低声道:“统领,他们似乎没有发现我们。” 暴齿用力咽下嘴里的蚂蚱,淡淡地笑了:“这是殿下亲自制定的计划,非常周密。虎族人要是知道,那才真是怪了。” 副官恭维地点点头:“现在就动手吗?” 暴齿收起望远镜,看了一眼透过头顶枝叶间隙洒落地面的阳光斑点,微微颌首:“发信号,通知城里的人,告诉他们,我们来了。” 几分钟后,一枚点燃的火药信号弹冲天而起,在空旷的烈日下发出尖厉哨音,随即炸开,在蓝色天幕与绿色大地背景下,散出一缕淡淡的红色。 两千名全副武装的豕人重步兵冲出树林,离开藏身的山丘,朝着远处的钢潍城狂奔。 …… 第二天凌晨,红月城南面,虎族大军营寨。 虎劲中从睡梦中被副官叫醒,来不及穿好所有衣服,他以最快的速度翻身上马,一路狂奔,赶到江边。 庞大的船队已经远去,只能看到北面江上模糊的船影。 来的时候需要保密,去的时候就没那么麻烦。 “这些船是哪儿来的?” “为什么他们往北开?” “谁能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虎劲中连声怒吼,却无人应答。 大军营寨距离江边很近,主要是为了方便取水。凌晨,哨兵发现了来自南面的船队,这些巨大的船上没有旗号,外观也很古怪,与正常的航船区别很大。 没有船帆不要紧,只要有水手在船内踩踏木轮,就能得到足够的动力,逆流而上。 虎劲中不知道,这只是暴齿往北运送的第一批战利品。 袭击钢潍城的过程很顺利。 “盛兴隆”在当地雇佣虎族人,祖木花钱买通了两百多人充当内应。都是些衣食无着的穷苦平民,只要能有饱饭吃,他们愿意做任何事。何况祖木给出的价码不低,保证这些人在事成之后带着家人全部迁往磐石城,只要肯干活,就能得到免费发放的衣服,能吃饱,甚至有鱼有肉。 他们只需要在看到烟火信号的同时打开城门,或者杀死北面守城的虎族巡逻兵,控制绞盘不让城门关闭,就已经达到了目的。 钢潍城是虎族北方重镇,却不是一座军事要塞。在更加偏远的北面,还有一座修建在山脉隘口,以“虎牢”为名的关卡。那里常年驻扎重兵,所消耗的物资与各种给养全部来自钢潍城。 简单来说,这里是一个以城市为名的大型仓库。 从地图上看,钢潍城、虎牢关、虎劲中目前所在的临时营寨,三个位置通过道路连成一条线,以蛮族步兵正常行走的速度,约为五天的脚程。 “虎牢关”这个名字来源于基因记忆,因为其中带有一个“虎”字,受到虎族追捧,从数百年前修建关隘一直用到现在。 虎牢关常年驻军,总兵力高达三万。其中,骑兵多达四千以上。 险峻山势注定了关隘内部结构无法扩大,再加上附近多山,没有缓坡和平原,也就无法屯田。经过历代虎王不断完善,仓库和营房虽为永久性建筑,却无法容纳更多的物资。正常情况下,虎牢关储备的粮草能维持一个月,后续补充只能从钢潍城运输,供应全军。 在虎族历史上,从未发生过其他部落水军顺江直下攻击钢潍城这种事情。倒不是说历代虎王和统领没有眼光,而是族群所在区域导致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出现。 鹿族军队战斗力低下,尤其是两军对阵的态势,虎族骑兵占尽了上风。历史上虎族与鹿族之间的战争几乎全是前者获胜,鹿族被迫修造红月城,依托地势挡住南面的虎族人……几百年过去了,虎族上下对鹿族普遍形成蔑视心理,认为鹿族人根本不经打,进而形成两族各自以红月城和虎牢关据守一方的局势。 一个失去了进攻能力,依靠关隘死守领地的部族,根本不值得重视。 何况在虎族人看来,虎牢关与钢潍城之间很近,步行只需要三天,骑兵一天就能抵达,就算遇到突发事件,虎牢关驻军和虎族领地内部两个方向都可以支援,形成合围之势,歼灭袭击者。 需要防备的部族有两个,狮族和牛族。 前者是虎族的大敌。从区域来看,两族领地密不可分,边界长达数百公里,再加上狮族拥有玉米和马铃薯,人口数量为所有部族之首,自然成为了虎族的优先攻击目标。只是多次大战下来,双方各有胜负,本着优先发展的原则,狮王和虎王缔结合约,互不侵犯,可私底下双方边境城市和哨卡纷争不断,但规模较小,上面也就睁只眼闭只眼,维持常态。 牛族也是大敌,却远不狮族这样能造成威胁和压迫感。牛族领地实在太远了,北面狭长形的区域有部分接壤,中部地区被鹿族占据,相当于在两族之间产生了战略缓冲。只要鹿族一天没有被牛族并吞,虎族就根本不会考虑牛族大军以船载的形式进入己方领地。 谁也没有想到,偏偏发生了这种事。 江面上的船队已经走远,连影子都看不见。 虎劲中感觉手脚冰凉,他目瞪口呆看着船队消失的方向,半天说不出话来。 他不是先知,也没有预测未来的能力,更无法看到远在崇山峻岭以南的钢潍城发生了什么事。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绝对不是虎族的船。技术,加上天生在陆地上纵横,轻视其它族群的傲慢心理,使虎族在船只研究与制造方面处于下风。小型舢板可用作捕鱼,却无法承担大量运输的任务。 是鹿族人的船? 虎牢关方向为什么没有通报? 那究竟是战船还是商船? 船上为什么没有悬挂旗帜? 无数念头在虎劲中脑海里环绕,他觉得快要疯了,却无法从中找出正确答案。 更糟糕的是这些念头都很可怕。 虎牢关失陷了? 钢潍城的平民暴动? 还是虎族内部出了什么乱子? 无论任何一条都会引发极其可怕的灾难,最直接的问题就是断粮。 四周一片安静,从江面上吹来清冽的风,驱散了虎劲中体内奔涌狂放的燥热。他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反应实在太大,不由得抽了抽脸上的肌肉,强迫着自己压制紧张,尽可能装出一副轻松的样子。 他是主帅,统辖着二十一万虎族大军。无论发生任何事,都必须保持冷静。 用力抹了几把脸,虎劲中已经恢复了面无表情。他从远处江面上收回目光,先是紧皱眉头,过了几秒钟才变得恍然大悟,再次发出粗豪爽朗的声音。 “我想起来了……我听陛下提过,为了确保作战顺利,让鹿族人无法得到支援,陛下会派人与牛族接洽,送他们一些礼物,让他们保持中立……唔,刚才过去的那些应该是咱们的船。” 附近已经聚集起太多的人,惊惧狂吼只会引发负面效果。这场仗还得打,就算不打也必须稳定军心。 虎劲中目光变得沉着起来,他听到周围零碎的议论,那是士兵们对此发表不同见解。 “搞了半天,原来是咱们的船。” “我就说那船上怎么没有旗号,原来是跟牛族人联络用的。” “前面就是鹿族人的水上关卡,船队会不会遭到攻击?” 这些议论没有任何效果,虎劲中转过身,机警地飞瞟左右,两名贴身侍从与他的目光相撞,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连忙跟上他的脚步近身而行,一群人动作麻利匆匆离开。 “你们马上去虎牢关。”虎劲中速度不减,只有这样才不会让其他人看出异常,同时将声音压得很低:“现在就出发,去问问那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遵命!” …… 整整一个白天,虎劲中都呆在营帐里,心神不宁。 他没有下令继续攻城,只是让士兵们谨守营寨,保持戒备。 江边派驻了一个二十人的临时巡逻队,所有队员均为虎劲中身边的亲卫。他下了死命令————从现在起,全天候监视江面,发现任何异常立即上报。 三十具重型弩炮从红月城正面阵地上拆卸,沿江架设。 第三百三六节 大火 严格来说,这些弩炮数量太少了,而且没有配备专用的重型破甲梭,很难对船只构成威胁。 但不管怎么样,做了总比不做好,至少能图个心理安稳。 第二天夜里十点多的时候,庞大的船队再次从上游而来。尽管夜幕将一切都笼罩在黑暗深处,人们却通过水流声判断这些船比起白天北去的时候速度更快,更轻捷。简单来说,就是空舱,几乎没有载荷。 虎劲中没有下令攻击。 现在情况不明,何况白天的时候自己说过这是虎族的船,就算打脸也要找个合乎逻辑的借口。他打定主意,虎牢关方向没有传来消息前,暂时按兵不动。 船速显然没有马跑得快,但航船的优点很明显,能昼夜航行,相比之下就算是再好的骑手也无法克服这种限制。他们只能在白天奔驰,如果在夜晚策马扬鞭,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野外,这样做无异于自杀。 黑暗中,人们无法一一点清船只数量,丝毫没有发现这支船队变得更加庞大,额外增加了六艘新船。 断角城和白鹿城的工匠日夜赶工,加班加点,加上现成的材料,造出了最后一批新船,刚完成下水测试,正好赶上第二次搬运行动。 虎劲中坐在大帐里,彻夜未眠。 他瞪着发红的眼睛,烦躁不安地走来走去。 他发誓————这次攻打红月城无论胜负,回去后一定要向陛下进言,必须建造大型战船,打造虎族自己的水军。 …… 虎族领地,钢潍城。 骑马的感觉很奇妙,暴齿紧紧抓住缰绳,短粗强壮的双腿夹住马腹,踩着马镫,在不算平整的路面上跑了大约两百米长的一段,翻身从马背上跳下。 现在是深夜,这里是临时占据的江边码头。 四周林立着火把,远处码头上已是人群拥挤,全副武装的豕人步兵押解着庞大的战俘群,正往船上缓缓移动。 天浩对这次作战的定义非常明确————骚扰,进而让虎族内部对整个战局及态势产生误判。 长达数百年的固定思维致使虎族人漠视了水面进攻。他们认为有虎牢关天险在前,钢潍城也就稳如泰山。顺江而下的船队,加上内应,天浩用残酷现实给他们好好上了一课,顺便缴获了丰厚的战利品。 五十艘船负载量不算大,除去正常操作的水手,以及维持秩序的士兵,平均每条船能装五百人。 情报部早就把钢潍城的情况打探清楚,这里守军不多,而且都是二线部队。暴齿麾下全是经验丰富的豕人步兵,足以碾压战斗力贫弱的地方守备队。 在最短的时间内抓捕钢潍城居民,优先选择青壮,然后押往江边码头,随同前往的还有部分粮米和干肉,以及金银。 首次返回白鹿城的船队带回了三万余名虎族战俘,他们是最具价值的战利品。 现在,正在上船的虎族人差不多也是这个数。 其实暴齿很想扩大战果,遗憾的是,钢潍城已经没有人了,变成一座彻头彻尾的空城。 这里本来就只是一个物资集散点,居民约为六万。 南面的夜空下,升起一团无比醒目的红色火焰。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火焰升腾得更高了,周围的黑暗被纷纷驱散,仿佛要点燃黑沉沉的天幕。 正在上船的虎族人顿时变得慌乱起来,很多人面露惊恐,有人开始痛哭流涕,冲着那个方向发出尖叫。 那是他们的家。 回应这些声音的是皮鞭,以及劈头盖脸的棍棒,还有充满死亡威慑力的咆哮。 “不准叫,都给我闭嘴!” “前面的给我走快点儿,后面的跟上。” “看什么看?再看老子就把你的眼睛挖出来!” 时间不等人,装船速度必须加快,黑夜是暴齿麾下这支精锐部队的保护符,一旦天色放亮,唯一站在自己这边的盟友,只剩下时间。 早在今天下午的时候,剩余的战俘就已经抵达江边码头。暴齿在城内留下五百名战士,他们任务是在半夜时分点燃仓库。 放火是一门技术活。 装满米面的粮仓不难点燃,可是要在短时间内将所有储备粮全部烧尽,就需要堆放大量易燃物。占领钢潍城后,暴齿除了下令抓人,其余的精力都放在如何烧掉这座城市方面。他用最直接、最简单的利诱方式,从俘虏当中挑选出四千多名协同者,拆除民房,获得大量干燥的木柴,在各个粮仓及物资存放点集中,尽可能运走米面,搜集所有能找到的油脂。 无论北面的虎牢关,还是南面的其它虎族城市,与钢潍城之间至少有着两天以上的脚程。暴齿特意选择半夜放火,就是为了尽量争取时间,让这把火烧得更久。 五百人的小队点起火把能走夜路,这归功于年轻伟大的殿下,如果不是平时大量食用海产品,豕人们的夜盲症也不会得到明显改观。 望着远处不断升腾的火焰,暴齿笑得很开心,粗硬獠牙使他的面孔看上去显得狰狞。 钢潍城真的很富有,庞大的物资简直让人感到震撼。 除了粮食和草料,仓库里堆满了兽皮和布匹,兵器库里堆着一捆捆的箭,木杆和金属箭头分开摆放,只要安装起来就能使用。麻绳、藤筐、挽具……各种与军事相关的物资应有尽有,甚至就连鞋子之类的东西也不缺。 从天浩那里接受任务的时候,暴齿就知道钢潍城是一座重要的后勤城市。可真正看到一个个满满当当的仓库,他仍被吓了一跳。 “把所有的东西烧掉,这就是你的任务!”这是天浩的原话。 大火越来越旺,夜风席卷着火星,从遥远的地方吹来焦糊和臭味。虎族战俘们绝望的哭喊声更大了,却被凶悍的豕人战士用皮鞭狠狠镇压下去。他们不敢放声大哭,只能低声抽泣,用无助失神的眼睛望着那里,脑子里一片空白。 暴齿很有耐心,一直等到天色微明,道路尽头出现了从钢潍城撤退的豕人步兵身影,他才嘴唇上扬,微微地笑了。 远处城市仍然火光冲天,只要不是傻瓜,都知道那里出了状况。虎牢关和虎族后方城市肯定已派出增援部队,他们也许会点起火把走夜路,也可能一直等到现在才出发,可无论是哪一种,都赶不上已经装满俘虏和物资,随时可以起航的船队。 暴齿走到之前骑着的那匹马前,颇有感情地抚摸着马鬃,顺手在马腹下面轻轻抓了几把。 这是一匹雄壮的母马,性情温顺,而且很漂亮,毛色光滑。 “下辈子投胎做个女人吧!我会好好疼你!”他狞笑着,反手抽出斜插在后背上的长柄战斧,双手握着举过头顶,轮圆,对准斜长的马颈,狠狠劈下。 船舱里已经装上一千多匹公马,这还是精挑细选,只选择了最强壮马匹的结果。其余的部分,包括牛、驴、骡子等牲畜,早在钢潍城的时候,就被暴齿下令全部征用,负载着各种粮食和各种战利品前往江边码头,然后杀死。 现在,轮到了马。 暴齿最后一个上船,他用力拉回与岸边连接的木板,发出满足的狂笑。 这样的作战方式,真他吗过瘾。 殿下说得没错,打仗就该这样,抢走能带走的一切,带不走的统统杀死,然后烧掉,不给敌人留下半点可用的东西。 …… 船队第二次出现在江面上,往北而行的时候,虎劲中已经得到了来自虎牢关的消息。 “附近没有发现敌人,钢潍城方向有火光,已派人前往查探。” 兽皮卷传递的信息不能过于繁琐,然而“火光”这个词在虎劲中看来足以说明问题。 他立刻下令全军戒备,攻击江面上驶过的船队。 却已经晚了。 大部分船只已经越过虎族防守区域,而且重型弩炮数量不多,威力也远不如牛族产品,抛射的石块很难命中移动目标,即便偶有射中,也无法撞碎甲板。 所有船只在江面上纷纷升起旗帜,黑色昂扬的牛角表明了身份,与此同时,暴齿还下了一道特殊命令。 “把俘虏那些不听话的家伙抓出来,给我狠狠地打!” 每艘船上都有几个刺头,这是战俘登船前刻意安排的结果。都是些拒不投降的硬汉,就算被抓也拒不服输,口口声声嚷嚷着“要打回来”、“虎王陛下饶不了你们”之类的狠话。 无论任何族群,这个世界从来就不缺勇敢者。 江边距离船队不算远,这些勇敢的战俘被押上船头,皮鞭狠狠抽打着他们,进而引发了船舱内部更多虎族人的哭喊。虐待持续了约三分钟,随着暴齿所在的座船升起一面红色三角旗,豕人行刑者们手起刀落,将一颗颗人头当场砍下,直接抛进江里。 “哈哈哈哈,我们已经攻下了钢潍城,你们的老婆孩子都被抓了。” “你们这帮白痴什么都不知道,自己老家后路被抄了,还傻乎乎呆在这儿,你们很快就要饿肚子啦!” “睁大眼睛好好看着,这是你们的人,所有的船上都是!” 薄铁皮打造的话筒很管用,只是太多人一起喊话就显得嘈杂。仿佛江面上驶过的不是袭击船队,而是一座座移动的疯人院。 风把声音和血腥味吹到岸边,虎族士兵纷纷面露惊惶,他们几乎在瞬间失去了战意,慌乱交谈着,营地内部无法保持秩序,一片混乱。 “到底出什么事了?” “那是牛族人的船,他们为什么会从南边过来?” “难道他们真的占领了钢潍城?” “我看得很清楚,被杀的那些,的确是我们的人。” 陆地上的人无论如何也追不上船。尽管船队已经远去,深深的恐惧却在整个虎族大军营寨里弥漫。 千人首和万人首统领纷纷走进主帅大帐,询问情况。 “大统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个与虎劲中关系较为亲密的统领问。 “慌什么!”虎劲中厉声喝道,同时把信使带来的兽皮卷递过去:“虎牢关还在我们手里,就算牛族人耍花招搞阴谋,也只是造成一点骚乱,光靠这样他们打不赢我们。” 那名万人首统领展开兽皮卷,仔细看看,脸上露出震惊的神情:“钢潍城失火?这是怎么回事?” “虎牢关已经派人过去查探,用不了多久就有消息。”虎劲中认真地说:“都沉住气,不要慌,管好你们各自的队伍。陛下对你我都很信任,否则也不会委派我们进攻红月城。放心吧,几百年了,虎牢关一直很安全,这次也不例外。” 旁边一名看过兽皮卷的万人首忧心忡忡:“大统领,虎牢关和钢潍城连成一线,钢潍城失火……会不会……” “够了!”虎劲中猛然发声,打断了他的话,以森严的语调威胁:“你想动摇军心吗?” “属下不敢!”那人连忙跪下。 “那就管好你的嘴!”虎劲中满面狰狞,他用暴怒的目光环视周围:“我让你们知道情况,并不是为了让你们私下议论。大家都是聪明人,你们应该清楚战败的后果。还是你们当中有些人觉得,陛下宅心仁厚,会特别优待败军之将?” 众人心中一凛,连声否认。 虎劲中脸色略微缓和:“你们明白就好。现在都回去,安抚好各自的人。如果再让我听到有谁私下散布谣言,就别怪本统领不讲情面!” …… 想法是好的,做起来却很难。 在江边值守的士兵把消息带回营寨,像风一样迅速传开。 统领们严格执行了虎劲中的命令,严惩这些散布消息的人。鞭笞、禁闭,甚至当众斩首……可即便是这样也无法阻止,任何人都能感觉军心涣散,兵无战意。 入夜,谣言传得比白天更多了。 “你听说了吗,钢潍城已经被牛族人占领了。” “他们烧光了我们存在那里的所有粮食,现在就连虎牢关的军队也缺粮,快没饭吃了。” 第三百三七节 战前动员 “上面在封锁消息,其实牛族人前几天就攻破了钢潍城。还记得上次从江面上过去的那支船队吗?大统领当时说那是虎王陛下派出的船,其实他骗了我们,那根本就是牛族人的船。” “我不想打仗了,我要回家。” 为了稳定军心,虎劲中特意要求厨子给早晨的这顿饭加料加量,给所有士兵额外发放肉干和面饼。 这种做法在平时很管用,如今却失去了效果。 士兵们并不领情,他们成群结队走进各营统领的大帐,提出要求。 综合起来就是一句话:我们要回家。 暴怒的虎劲中已经没兴趣追查这些谣言究竟从何而来。太多了,就算清查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他再次派出亲卫,严惩士兵中的领头者,砍下了上百颗头颅。 残酷的手段很管用,反对和质疑的声音被彻底压制,没人敢在虎劲中面前提“回家”两个字,但他很清楚,这种情况持续不了太久。 其实虎劲中也想撤军,只是他没有那个胆量。 无缘无故撤军只会招致陛下的怒火,最重要的现在情况不明,钢潍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虎牢关派出军队探查消息需要时间,三天,或者四天,到那个时候就能做出决定。 …… 虎族领地,钢潍城。 两千骑兵日夜兼程,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隔着很远就能闻到浓烈的焦糊味,城门敞开着,几乎所有建筑都是一片破烂,到处都是烧过的痕迹。地面横七竖八躺满了牲畜尸体,凝固的血水早已变黑,无数苍蝇聚集在腐烂皮肉表面疯狂起舞。 谨慎和仔细很快被证明毫无必要,这里是一座空城,敌人早已离开,他们洗劫了大量物资,掳走了大部分居民,少数早早逃离城市的幸运儿一直在野外流浪,直到看见熟悉的骑兵徽号,这才纷纷离开藏身处,对自己人哭诉着那些可怕悲惨的事情。 尽管带队的骑兵统领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仍被惨烈的现实所震撼。他连忙派人分头前往虎牢关和族群南面的城市通报消息,然后求援。 虎族北方最大的后勤城市被毁,海量物资付之一炬。 这意味着虎牢关和此次出关的大军短期内无法得到补给。 我们该怎么办? …… 鹿族领地,红月城。 鹿庆西站在临时搭建的平台上,用冷漠目光扫视远处。 红月城的建筑毫无美感可言,杂乱且没有规律,除了塔楼就是仓库,最底层是成片的平民区,大面积的灰色看了令人发腻,与江边连接的引水管道年久失修,很多地方不得不用泥灰修补,看上去破破烂烂,而且潮湿,长满了大片青苔,经常可以看到蟑螂和各种蚊虫。 脑海里莫名其妙浮现出一座美丽的城市。 鹿庆西去过磐石城,他对那里的一切赞不绝口。宽敞笔直的大道,沿路两边栽种的树木,整齐的房屋,即便是塔楼这种军事化建筑也颇具美感,棱角分明,根本不像红月城这样残缺不全。 更糟糕的是弥漫在空气中的那股臭味。 红月城不缺水。就地理位置和环境来看,综合便利条件甚至超过了雄鹿城。然而最让鹿庆西觉得无法理解的就是卫生问题,无论站在城市的任何位置,都能看到波光粼粼的江面,城内也有四通八达的水渠。可即便是这样,城内居民丝毫没有洗澡的概念,有些恶心的家伙甚至上过厕所也不愿意清洗下面。体臭、粪臭、菜叶混合土壤腐烂的臭味……所有这些混在一起,即便站在几十米外,也能令人产生极其厌恶和畏惧的想法。 更糟糕的是这些味道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女性。这使得鹿庆西彻底失去了对美色的幻想。 磐石城是那么干净,有固定的人员对片区负责清扫,清运各处的垃圾,甚至用牛车拉着装满清水的大木桶,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用木瓢泼洒,用天浩的话来说,这样做“降尘”的效果。 紧绷的面皮掩盖了鹿庆西内心活动,他死死攥住拳头————为什么所有好东西都归于那个人的名下?为什么所有美好的事物都距离我很远? 问题是,偏偏我得依靠这些肮脏发臭的家伙,才能成为部族之王。 平台下的广场上站满了人,他们是全副武装的鹿族士兵。 鹿庆西心中不禁产生了一丝触动:我是他们的王,他们是我麾下的战士。 抛开不切实际的幻想,鹿庆西清了清嗓子,从旁边的侍从手里接过薄铁皮话筒。 这是他从天浩那里学到的特殊技能之一。 “士兵们,我的族人们,我们即将迎来一次伟大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战斗。” “一直以来,虎族人认为我们很弱,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所以他们的军队屡屡越过边境,攻击我们的城市。” “我们死了很多人。其中有你们的父母、兄弟、姐妹、朋友……我也为此付出了很多。我不得不向北方的牛族低头认输,与他们签订停战合约,只有这样才能集中力量打退南面的虎族。我希望得到你们的谅解,我们无法同时对付两个敌人,必须把力量集中到一点,先消灭一个,然后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 这番话很管用,在沉默的人群中引起了共鸣。 “牛族是我们的敌人。”一个魁梧的百人首大声回应:“可虎族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一直想要抢走我们的女人,替他们纺线织布。” “是啊!他们都是我们的敌人。”一名手持长枪的中年士兵点点头,眼睛里透出恨意:“我哥哥就是被虎族人杀死的,那还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鹿庆西及时抓住了这股愤怒的情绪,他加大音量,高高扬起右手,带着狂暴的力量挥舞:“你们想报仇吗?” “想!” “当然想!” “老子当兵就是为了跟虎族人好好干一仗。码的,偏偏一直没能捞到机会。” 鹿庆西选择这里作为宣讲地点,空地四周架设着多达数十个铁皮话筒。他的脸色因为激动而变得通红:“现在就是最好的机会,我们现在就出兵,杀光所有的虎族人。” 站在队伍最前列的都是统领,至少也是万人首。一名军官壮着胆子,带着几分恭维,疑惑地问:“陛下,我无意质疑您的英明决定。可是,我们现在出战……似乎胜算不大?” 鹿庆西瞥了一眼这个人,其实他根本没指望能得到赞同。即位至今,反对他这个新王的声音太多了。其实想想也很正常,老鹿王死了,所有王子都死了,但这并不意味着王室血脉彻底断绝。老鹿王有着极其强大,甚至堪称变态的繁殖能力……嗯,这样说一个死人似乎不太尊敬,却是鹿庆西的真实想法。先王有很多孙子孙女,还有十几个五、六岁大的儿女,天知道这老东西究竟糟蹋了多少女人,光是睡过也就罢了,还留下一大堆麻烦。 鹿庆西杀光了所有对自己新王身份提出质疑的人,以及有可能威胁到自己地位的家伙,包括孩子。 他们会长大,必须趁着小崽子们下巴、腋窝、胯下还没长毛,尽快把他们干掉。 鹿庆西得到了一个“残暴”的名声。 他的负担已经够重了,感觉再也无法承受哪怕多一点点的分量。尤其是天浩率军攻下断角城,整个鹿族趋于崩溃的现在,鹿庆西忽然产生了一种奇妙的念头。 必须保住雄鹿城,保住最后的部族。 我是他们的王。 当然,他不是傻瓜,至少不是统领和军官们认为的军事白痴,战争废物。 “谁告诉你我们打不赢虎族人?”他用阴森的目光盯着那名统领,将话筒举至唇边:“我知道你们当中有些人看不起本王,可你们也不想想,如果没有我,红月城能撑到现在?” 说着,他抬起头,同时释放出凶狠与热切的视线抬高,扩散到站在更远处的鹿族士兵身上。 “是我让你们吃饱,是我让你们在这段艰难的日子里享受到肉食和脂肪。没错,这些东西来自牛族,也就是某些人口口声声所谓的敌人。” 此言一出,所有人大哗。 “陛下这是什么意思?” “他竟然公开承认与牛族人之间有勾结?” “先等等,听听他后面怎么说。” 鹿庆西再次将手居高,做了个向下按压的动作:“肃静!别那么激动。我想说的是,牛族是我们的敌人,他们占据着我们的土地,掳走了我们的族人。可是现在,更大的威胁摆在面前,如果不打退虎族人的进攻,红月城永远不得安宁,我们就没办法集中力量对付牛族。” “饭要一口一口地吃,事情要一样一样的做。本王与牛族达成协议,两族暂时休战。他们提供粮食和肉,帮助我们对付虎族人。” 站在前排的统领脸色发白,喃喃自语:“这是出卖……你背弃了那些被掳走的族人。” 他几乎是下意识的说出这些话,也有几分是因为内心的不甘和愤怒。 鹿庆西死死盯着他,默不作声,表情却杀气腾腾。 仍有人在窃窃私语,环侍在附近的卫兵们严阵以待,虽没有人走动,互相议论的声音也极小,气氛却陡然紧绷。 “……你对我有意见?”良久,鹿庆西缓缓地问。 统领有些后悔,他知道不该触怒鹿庆西,至少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可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当众否认或改变态度恭维奉承只会让自己更难堪。思考片刻,他用力咬了咬牙,将心一横:“陛下,您不该与敌人和解。我们要战斗,哪怕所有人全部战死,也好过像懦夫那样活着。” 暴躁的成分在鹿庆西身体里弥漫,就连对他不是很熟悉的人都能清楚感受到这一点。他脸上没有丝毫笑意,冷得像冰。突然,猛然爆发出令人惊悚的尖声狂笑。 “和解?这就是你对本王的看法?” 伸出手,尖细的手指牢牢锁定那名统领,鹿庆西沙哑的嗓音听起来就像女巫在诅咒:“你觉得我们可以同时对付牛族和虎族?你觉得所谓的勇敢只是站在这里高喊几句口号?” “嘿嘿嘿嘿……战斗?我也想啊,你以为我不想干死他们,宁愿呆在这里做缩头乌龟?” “你觉得南北两面同时开战我们有胜算?粮食从哪儿来?还有兵器和铠甲。你以为神灵会赐给你这些东西,主动从天下掉下?” “你以为所有人战死就是最好的结果?” 统领额头上渗出密密麻麻的汗珠,所有这些问题他一个也答不上来。倒不是说鹿庆西能言善辩,而是他为此提前做足了功课,预想到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秘密?”鹿庆西显然不打算就这样放过他:“你的堂兄是叛乱集团成员,我原本以为你是个聪明人,能坚守立场,真正站在族群的位置上考虑问题,没想到你和他一样,都是隐藏在黑暗角落里臭虫。” 闻言,统领大惊失色,结结巴巴的分辩:“陛下……不……不是那样的。” “把他带下去!”鹿庆西根本不给他说话的机会,喝令站在附近的卫兵:“砍下他的人头,祭祀神灵。” 如狼似虎的卫兵一拥而上,拖拽着猝不及防的统领快步离开会场。这些人动作娴熟,上来就用粗布条勒住他的嘴,令其无法喊叫,就像拖着一包弃物,从边缘过道上离开,很快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 “我们能打赢虎族人。”鹿庆西以更高的音量把所有人注意力重新拉了回来:“我要告诉你们,这次我们有盟军,我们不是独自对付南边的敌人。” 一个位置靠前的士兵试探着问:“陛下,您指的是牛族?” 鹿庆西沉着地点点头:“无论虎族还是牛族,都是我们的敌人。先借助牛族的力量解决虎族,然后我们再回过头对付牛族。这就是本王的计划。” 他原本不想把话说得这么清楚,只是没想到事态差点儿失去控制。 第三百三八节 进军 “本王会带着你们走向胜利。” “这一次,我和你们一起出征!” 最后这两句话至关重要,鹿庆西明显感觉到低落的士气正在迅速回升,士兵们的眼睛里不再有怀疑和迷茫,凶悍的气势重新回到他们身上。 “现在,打开城门,跟着我,杀!” …… 连续两天,虎劲中总是觉得心神不宁。 从虎牢关方向传来的消息很糟糕,已经确认钢潍城被毁,大量物资被该死的牛族袭击者付之一炬。这意味着接下来至少三周的时间无法得到补给。 好消息也有,牛族人已经退走,他们就像一群盗贼,侥幸得手便仓皇而逃。据虎牢关派出的哨探骑兵搜索,钢潍城附近没有发现牛族军队残留的迹象,目前正与领地后方联系,一切顺利的话,很快就能组织一批新的物资发往前线。 温度比几天前更高了,该死的太阳释放出火辣辣的热量,超过三十度的高温令人汗流浃背,除了喝水乘凉,再没有任何一件值得期待的事情。 钢潍城的消息散开后,士气一直很低落。虎劲中对此没有太好的办法,杀了很多人,却没什么用,甚至在下级官兵群体引发了仇恨怒火,他不得不重视并重新考虑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无法继续攻城,除了死更多的人,不会给目前的僵局带来任何好处。 虎劲中从未像现在这样期待来自后方的物资。他很清楚,只有新的补给送递前线,才能重新振奋低落的士气,所有谣言也不攻自破。 时间差不多到了下午三点,现在正是一天当中最热的时候。虎族和鹿族多年交战,红月城关隘正前方的平原几乎寸草不生,附近的树木早已砍光。布满砂石的地面滚烫无比,就连远处的景物也在热气中扭曲、摇晃,仿佛那是一个不真实的幻境。 所有人都觉得困顿,呆在营房里躲避阳光是件快乐的事,能够在凉爽的地方小睡片刻更是令人感觉舒服。就这样,一切都变得安静,巡逻队也变得懈怠,装模作样在营地里走了一个来回,就在军官的带领下跑到偏僻位置休息。塔楼上的哨兵也觉得疲惫,干脆靠在木杆上,闭着双眼,蜷缩在顶棚阴影里打盹。 人们忽然感觉地面有些轻微震荡。他们很快判断出,那是无数脚步踩踏地面发出的动静。 全钢铸造的红月城大门徐徐开启,一队队全副武装的鹿族战士鱼贯而出。他们顶盔贯甲,沿着山体与城墙两边排成直线,在军官的带领下大步向前。 多年来,红月城一直保持守势。虎族对这座关隘的坚固程度心知肚明,所以每次进攻的时候都会把营寨修建在距离山体较近,却不在弓箭射程范围内的位置。这样做可以最大限度压迫红月城守军,迫使他们无法排出军队野战。 数百年来的战争结果早已证明这样做行之有效。可是现在,却成为鹿族人最大的进攻便利。 从昏睡中醒来的人脑子都不太灵光,哨兵也不例外。他用力揉着眼睛,好不容易确信自己没有看错,慌慌张张解下挂在腰间的号角,忙不迭塞进嘴里,用力吹响。 发出警报的时间比平常至少晚了五分钟。 整个虎族营寨仿佛从一头慵懒的巨兽,无法保持最佳状态。尽管有些士兵反应很快,可更多的人仍然懵懂,他们一边打着呵欠,一边摸索放在身边的武器。站起来的动作缓慢且尽显疲态,无数声音都在咒骂着该死的鹿族人。 “这些混蛋可真会挑时候,就不能让老子好好睡一觉吗?” “这么热的天,还要打仗……这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 “都给我慢点儿,放心吧,鹿族人冲不进来,前面都是我们的人,而且都是弓箭手。说不定鹿族人只是装装样子,不是成心想打。” “让前面的人顶着,也许等我们赶过去的时候,已经打完了。” 经历了这段时间各种乱七八糟的事,虎族战士也变得怠惰,无法保持开战初期旺盛的士气与战斗意识。尤其是钢潍城被毁的消息传开后,很多人产生了畏惧心理,他们潜意识认为牛族和鹿族结盟,对手从一个变成了两个,比自己这边强大得多。 红月城顶端,看着荒原上已经展开队形,朝着虎族营寨进攻的两个万人队,鹿庆西缓缓点头,转声走下台阶。 他答应过这些人,要亲自率领他们一起战斗。哪怕就算是装装样子,至少也要让他们看见自己出现在战场上。 其实鹿庆西根本不想打,可是天浩告诉他————一定要打,而且稳赢。 多年的经历让鹿庆西明白一个道理:在这个世界上,可以不相信亲人,不相信神灵,但必须相信天浩以笃定语调说出的每一个字。 尤其是他本人在其中也有着利益的情况下,就更不可能撒谎。 一队队鹿族战士从敞开的城门里涌出,在荒原上小跑,靠近虎族营寨就开始持盾。前排是防护严密的重盾手,长枪兵和刀手紧跟其后,弓箭手进入射程后开始仰射,这样做谈不上什么精度,却可以支援前面的进攻队伍,在区域位置形成压制效果。 鹿庆西在卫队簇拥下走出城门,出现在战场的时候,战斗已开始变得激烈。 虎族人的营寨构建延续了以往做法。因为附近没有树木,他们从族群领地内部运来大批木头,以并排竖立深埋的做法修建寨墙。 说是营寨,其实只有面朝红月城方向的一堵木墙,东西纵横长度超过一公里,西面额外修建了大量防御工事,东面与盘陀江连接。 虎劲中很清楚,鹿族人兵力不多,他们不可能绕远路从西面进攻。那样做只能给自己带来机会,从容调遣,以压倒性的兵力反推过去。 几个身手敏捷的鹿族士兵攀上木墙,他们极其悍勇,只凭一把短刀就充入敌群疯狂砍杀。刀刃割破对手喉咙的同时,自己也被来自不同方向的长枪刺中,当成横死。 他们是敢死队,存在的意义就是拼命,为其他人争取时间,创造机会。 粗大的铁链抛向天空,落在高低错落的木制寨墙顶端,几个膀大腰圆的鹿族战士一起拖住铁链,拉紧,朝着自己这边狠拽,粗硬的木头很快变得倾斜,密闭的寨墙中间出现了缝隙。 这是野蛮人战斗过程中常见的做法,只要人多力气大,就能把排列不齐的木头一根根拉开,进而扩大,撕裂防线。 看着构成寨墙的原木从土里被一点点拔出,围聚在附近的鹿族士兵尚不及欢呼,就被寨墙内部的防御者用长枪刺中。 冷兵器时代,防守方永远比进攻方占优。 鹿庆西在卫队簇拥下不断向前,他用阴冷的眼睛盯着虎族营寨,战况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尽管选择了一天当中最令人困顿的时间,自己也提前做足了准备,可虎族人也不是吃素的,他们反应很快,至少寨墙后面的这些守卫者战斗力极强,死战不退。 “执行第二计划。”鹿庆西以沙哑的嗓音下达命令。 卫队长点点头,举起早已握在手里的号角,鼓起腮帮,使劲儿吹出悠长的号声。 顿时,前线围攻营寨的鹿族战士纷纷爆发出集体性呐喊。 “我们已经占领了虎牢关,你们回不去了!” “你们这些该死的傻瓜什么都不知道,我们袭击了钢潍城,你们只剩下两天的粮食。” “你们被骗了,再也没有退路,投降吧!” 一边杀一边喊,汇聚起来的音量是如此巨大,形成令人震撼的狂暴音波。 恐惧思维从脑海深处迸发出来,在一个个虎族战士之间迅速传播、蔓延。 钢潍城被毁的消息已经确认,这是事实。 鹿族人为什么会说虎牢关已经陷落? 难道虎劲中故意隐瞒,欺骗我们? 人类大脑具有无限广阔的思维空间,任何一点小事经过宣传发酵,都会形成可怕的想象画面。 “我们有船,我们从江上派人绕过你们,直接攻打你们的后面。” “哈哈哈哈,没见过这招吧,你们再打下去也是输,还是老老实实跪下求饶吧!” “放下武器,投降不杀!” 很多人都看到了来自上游的那些船。 没人会在这种时候想要验证这些话的真假……肯定是真的,因为我亲眼见过,大统领也没有否认。 震惊和惶恐在守军群体里扩散,很快出现了第一个转身逃跑的人。 他很恐惧,非常害怕。 我不怕死,面对强敌我会英勇作战,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是没有脑子的白痴。我要回家,我不想成为鹿族人的俘虏,不想因为断粮被活活饿死。 更多的跟风者出现了。 有些地段出现了整个小队集体逃跑的情况,紧密的防御线骤然松动,进攻者抓住机会拉开更多的木墙,等待已久的鹿族士兵一拥而入,冲了进去。 虎劲中早已离开营帐,他披挂整齐,站在位置较高的后方塔楼上,瞪着几乎快要喷火的眼睛怒视前方。 谣言的效果是如此可怕,造成了他意想不到的破坏。 以木墙为基础的第一道方向正趋于崩溃,太多的逃亡者无心作战,纷纷涌入大营,引发了新一轮的恐慌。 “督战队,给我上!”虎劲中怒声咆哮,咬牙切齿发布命令。 数百名亲卫持刀上前,迎面砍向溃逃的士兵。 “都给我回去,不想死就拿起武器作战。” “只要杀光鹿族人我们就能赢,别听他们胡说八道,虎牢关没有丢,还在我们手里。” “逃亡怯战者死,这是陛下和大统领的命令!” 逃跑的虎族士兵做梦也没有想到死亡来自自己人。他们的头颅被砍下,栓在长度超过五米的木杆顶端,高高竖起,一根有一根,沿着营寨中部排列。远远望去,仿佛文明时代的诡异路灯,不断往下滴着血。 鹿庆西很兴奋,他用力握紧双拳,急不可待下达命令:“让后面的人冲上去,虎族人挡不住了。” 红月城的鹿族守军数量远不如虎族,如果不是因为天浩,鹿庆西也不会下决心倾巢而出,派出主力部队进攻,只留下五千人守城。 他对战斗的概念很模糊,也没什么经验,但至少可以看清局势,知道现在已占据上风,正是追加增援的时候。 声势浩大的鹿族军队推倒寨墙,全面越过第一道防线。 虎劲中满面狰狞,杀气腾腾,他手持圆盾和腰刀,带领一群军官和卫队,朝着正前方战斗激烈的后继防线大步走来。 现在不需要统帅,只需要战士。 只有让更多人看到自己在前线拼杀,才能有效鼓舞士气。 旗手紧随,大统领专属的虎头三角旗迎风飘扬。 “杀!” 命令简单直接,他小跑加速,用盾牌将正前方扑过来的一名鹿族战士撞开,反手一刀砍断对方脖子,那人瞪大眼睛,双手死死捂住伤口,在惊恐与不甘中缓缓倒下。 虎劲中没兴趣对一个将死之人表达歉意,他挥刀扑向下一个目标,抓住机会,用盾牌挡住对手的长矛,闪身冲到近前,刀尖在惯性作用下刺入对方左眼,撕心裂肺的惨叫与拔刀动作同时进行,空中闪过一道轨迹完美的寒光,他的脖颈被切开三分之二,失去支撑的头颅当场歪斜。 只有最强壮的战士才有资格选入卫队。聚集在虎劲中身边的人不多,却均为一等一的好手。就像一颗钉子,在摇摇欲坠的防线正中狠狠钉入,在人心惶惶的时候出现,稳定了局面。 “是大统领,我没看错,大统领亲自上来了。” “杀啊!杀光该死的鹿族人!” “都他吗别跑了,虎牢关就算丢了又能怎么样?我们现在的问题要解决鹿族人,再跑下去所有人都得死。” 军官充分发挥作用,他们拼死砍杀,拼命发出怒吼。 督战队的砍刀只认方向不认人。 与其死在自己人手里,不如转身回去跟鹿族人拼命。 战局再次扭转。 第三百三九节 战死 鹿庆西恰恰在这个时候抵达寨墙,看着突然间爆发出强大战斗意志的虎族人,他目瞪口呆。 正在逃亡的虎族人纷纷停下脚步,转身扑向进攻的鹿族人。这种变化极其诡异,以为已经胜利的鹿族战士猝不及防,被返身攻击的敌人砍倒一片,战况再次陷入胶着。 “都给我冲上去!” “谁也不准停下,杀光他们。” “虎族人已经顶不住了,只要再加把力气就能打赢这一仗。” 无论鹿庆西再怎么暴怒尖叫都没有用,以虎劲中为首的军官团很快稳定局势,聚集在他身边的士兵越来越多,仿佛一块坚硬的礁石,牢牢挡住迎面攻击的海浪。 在他的后方,虎族散兵被军官们收拢,排列成队。他们不再惊慌,无论愿意还是拒绝,都必须服从命令。 卫队长站在鹿庆西身侧,他脸色发白,趁着其他人不注意,用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颤抖语音劝道:“陛下,现在的情况不是很好……您还是离开这儿,回去吧!” “我为什么要回去?”鹿庆西猛然发出暴怒的吼声:“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 “你,带着所有人给我上!”狂怒的鹿王抬手指着卫队长,凶狠狰狞:“无论如何必须打赢,本王亲自督战,谁敢后退一步,本王就砍掉他的人头,杀他全家!” 这样的命令无可抗拒,必须服从。 卫队长把心一横,抽出佩刀,脸色铁青朝着前方冲了过去。 人人都会怕死,求生是一种本能。他承认自己有些胆怯,也很快驱散了不切实际的想法。 鹿庆西紧紧咬住牙关,用近乎疯狂的眼睛盯住前面,呼吸因为紧张变得急促,即便身处酷热的环境,他仍感觉手脚冰凉。 一切都失去了控制。 本以为第二计划能决定一切,确保战事顺利,可谁也没有想到虎族人的战斗意志如此顽强。 “你答应过我不会输。” “一切都是你说的,你……你不能欺骗我。” “你到底在哪儿?” 鹿庆西浑身都在颤抖,他喃喃自语,说着只有他自己才明白其中意义的话。 …… 江面上再次出现了庞大的船队。 驻守岸边的虎族哨兵瞪大眼睛看着一艘艘大船驶近岸边,选择吃水较深的位置停靠,完全不明白船上水手的操控技术为什么如此精妙,居然没有搁浅。 舱门打开,暴齿率领全副武装的重步兵大步走出。 聚集在他身边的所有战士都是豕人,他们一个个体型高大,裸露在外的肌肉如岩石般坚硬,仿佛一座座移动的山。胸甲、臂甲、腿甲一应俱全,整个身体防护面积超过百分之八十。他们手持长柄战斧,后背上斜插着投枪,腰上挂着打磨锋利的投斧,从上到下武装到牙齿。 “我们来的正是时候。”看着身后源源不断从船舱里出来的士兵,暴齿粗糙的脸上露出一丝狰狞,对麾下军官顺序指派任务:“老规矩,先解决他们的塔楼,其他人整队,十分钟后开始进攻。” …… 虎劲中收到江面上出现鹿族援军消息的时候,整个人都呆住了。 他所在的位置地势较高,能清清楚楚看到东面方向的动静。 黑压压的战士群席卷了整个营寨东部,靠近江边的十一座塔楼被全部占领。天知道这些从船上下来的牛族人究竟用了什么办法,虎劲中在那里安排了一万名虎族战士,没想到在如此短的时间里,防线彻底崩溃。 他们竟然开始了冲锋,而且速度快得惊人。 十分钟后,当虎劲中用力将钢刀从一个濒死鹿族士兵胸口拔出,气喘吁吁站在原地休息的时候,他极为震惊的发现,来自东面的敌人已经突破自己设置的第二道防线,出现在数十米外。 暴齿的打法凶狠狂暴,他抡起战斧,却不用锐利的锋刃,而是将斧头倒挥着砸向目标。沉重的斧子变成了钢锤,把那人的脑袋如西瓜般砸烂,尖叫声戛然而止,白色脑浆和红色血花片片飞洒,眼球和碎肉在空中飞舞,溅到其他人身上,引发了新一轮的恐慌。 强悍的豕人,他们是北方蛮族所有部落里最凶猛的存在。强壮肌肉赋予了他们力量,他们当中大多数人不太聪明,却敢打敢拼,天生喜欢杀戮。 暴齿的笑容看上去无比狰狞,再次挥舞战斧砍断另一个鹿族战士的脖子,弯腰捡起恰好滚到脚下的人头,如玩具般用力掷出。 相貌狰狞不是他的错,也并非刻意。他从小就长成这个样子,而且这个时代没有整容医生。 虎劲中感觉自己被盯上了。 现实印证了猜测,暴齿大踏步朝着这边冲过来,一名亲卫手持盾牌上前挡住,却被他暴吼着抡起战斧狠狠砸翻,两名协同的豕人战士越过暴齿,一个抬脚踩住倒在地上痛苦挣扎的虎族亲卫,一刀砍下人头;另一个双手持刀朝着虎劲中侧面的亲卫猛劈,刀刃与盾牌碰撞,砍出一个深深的缺口。 暴齿反手拔出斜插在身后的投枪,目标锁定虎劲中,从十多米外狠狠掷出。 距离太近了,根本来不及躲避,虎劲中只能举起左手的圆盾,“铛”的一声闷响,他整个身体被巨大力道带歪,竟然有种握不住盾牌撒手而出的感觉。 不妙的预感从脑海深处突然涌现,他下意识朝着暴齿所在的方向望去,看到对方拔出第二枚投枪,已经完成了侧身后仰的准备动作。 “嗖!” 锐利的枪尖撕裂铠甲,贯穿身体。 虎劲中感觉腹部被狠撞了一下,整个身体瞬间后缩,撕裂感如此强烈,奔腾的鲜血顺着喉管涌进口腔,“哇”的一声喷出,其中夹杂着粉碎内脏和烂肉。 暴齿仿佛一台功率强劲的人形推土机,几个箭步冲到近前,重伤的虎劲中艰难举起握在右手的刀,却被对手一斧劈下,当场斩断整条胳膊。 左手抓住捅穿虎劲中腹部的投枪,右手揪紧他的头发,暴齿放声狞笑:“真不错,抓住了一个大人物,你应该是个贵族!” 铠甲式样与服装均表明虎劲中身份与其他人不同。 “还有什么遗言吗?”暴齿用森冷的话为此加上注脚:“你的脑袋很适合做成骨碗,我要把它当做礼物献给殿下。” 剧痛折磨着虎劲中,他感觉随时可能耗尽体内的力气,颤抖着问:“你……你们……是牛族人?” 暴齿用一句虎劲中从未听过,奇怪到极点的话作为结束语。 “回答正确,加十分。” 天浩是所有雷牛部族人争相学习的榜样,包括他的言行举止。 暴齿也并不例外。 …… 鹿族和牛族的进攻方向对虎族形成合围。 暴齿带来了三万人,全是魁梧彪悍的豕人。 战斧砍断了虎劲中的脖子,鲜血淋漓的人头高高挑在枪尖上,暴齿带着两千名豕人步兵勇猛冲杀,像刀子一样深深切入虎族营寨深处。 “虎劲中被杀了。” “睁大眼睛好好看看,这是你们大统领的人头。” “放下武器,投降不杀。” 从江边登陆的牛族军队目标明确,放弃两翼,直接进攻虎族大军的仓储基地。 人多并不意味着能赢。二十多万虎族人被鹿族和牛族合围,狭窄的地形将他们牢牢圈住,虎劲中战死,督战队伤亡惨重,失去约束的虎族人再无战意,纷纷朝着南面方面夺路狂奔。 迎面撞上凶悍狂暴的豕人步兵。 数千把长柄战斧和战刀在空中挥舞,带着令人畏惧的力量迎头斩下,他们的打发残忍到极点,直接将目标当场劈成两端,整齐的队形丝毫不乱。从东面到西面,形成一条绵密的死亡阵列。 从东面江边赶过来的豕人在源源不断增加,阵列出现了一排排厚度。鹿庆西抓住机会下令大军推进,陷入绝境的虎族人无路可逃,只能双手将武器举过头顶,双膝一曲跪在地上,乞降活命。 惨烈的大战终于降下帷幕。 鹿族与牛族两军没有正面接触,双方隔着密密麻麻的虎族俘虏,在沉默中对峙。 一名亲卫握着染血的钢斧走到暴齿身边,用凶狠的目光盯着对面的鹿族人,低声道:“统领,咱们是不是要跟他们干一仗?” 暴齿斩断一具尸体的手臂,撕下死者衣袖,慢慢擦拭着自己的战斧,漫不经心地说:“别添乱子,你忘了从黑角城出发的时候,殿下再三叮嘱我们的话了?这次是我们和鹿族人一起协同作战,大家各取所需。” 豕人亲卫摸着光秃秃的脑袋,“嘿嘿嘿嘿”发出冷笑:“协同作战?还真是抬举了这帮没用的废物。” 暴齿猛然转过头,用森冷的眼睛盯住他,一字一顿发出警告:“怎么,你想抗命?” 亲卫被吓出一身冷汗,连忙解释:“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当然会服从命令,这一切都是殿下的意志。” 暴齿足足盯了他半分钟,凶狠的神情终于变得松缓:“带着你的人,把俘虏押上船。记住,别跟鹿族人起冲突,要是有谁胆敢挑衅,老子先砍了他的脑袋!” 在嘈杂的叫骂与命令声中,成群结队的虎族战俘被驱赶着朝江面移动。到处都是扔掉的武器,精锐的豕人战士每五人为一个小队,对所有从身边经过的俘虏进行检查。他们要求虎族人双手举高,用警惕的目光在每一个俘虏身上来回扫视,不断从人们身上摘取匕首之类的物件。 “把你们的手举高,举过肩膀。” “不想死就老老实实听话,神灵庇佑诚实的人,撒谎者必死!” “脱掉你们的左臂护甲,把袖子卷起来。” “所有百人首以上的官员去那边排队,快点儿,别磨磨蹭蹭的。” 北方蛮族习惯于在左臂烙印,以此当做身份及权力的证明。二十多万虎族人的确是个庞大群体,但从中找出千人首以上的官员不难。普通士兵不会想太多,只要能活命,他们愿意服从任何命令。中、高级官员的想法就比较复杂,他们见多识广,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贵族,虽不明白豕人为什么要这样安排,却隐隐有种不妙的预感。 暴齿从枪尖上解下虎劲中的人头,拴在自己腰间。斩杀敌军主将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虽说这颗人头是战利品的一部分,要上缴给殿下,现在却可以挂在身上暂时充当勋章。 他目光锐利,看见远处的战俘群里,一个中年男子佝偻着背,瑟缩身子尽可能降低高度,躲在别人背后。从刻意隐藏的位置和角度缝隙,显然是为了不让豕人战士看到他的左臂。 暴齿拿起斜靠在腿上的战斧,大步走过去,一把扣住那个中年人的肩甲,毫不客气将他原地转了个圈,稳稳抓住他的左腕,将整条胳膊抬高。 浅棕色的皮肤表面,赫然烙着一颗拳头大小的虎头,笔画精细,栩栩如生。 “你是虎族的千人首?”暴齿用不怀好意的眼睛盯着他。 眼看藏不下去,中年男子索性直起身子,挺起胸膛,带着明显被压抑的怒火,冷冷地“嗯”了一声,不再说话。 “老子的命令反反复复说了那么多遍,你还要装模作样躲着拒不服从。”暴齿狞笑着问:“你他1吗的是聋子吗?” 中年男子半低着头,脸上全是羞怒的神情,一言不发。 暴齿并不打算就这样放过他,何况这还是一个主动送上门的典型教材。一边冷笑,一边侧身冲着站在靠后位置的侍从发出命令:“都过来,反正他是个聋子,耳朵对他来说就是个摆设,与其留着,不如割掉。” 闻言,中年男子猛抬起头,又惊又怒:“不,你不能这样!” 暴齿冲着他脸上啐了口浓痰:“这是你自己选的。” 几个如狼似虎的侍从扑上来,分别按住他的肩膀和手臂,拔出匕首,当着所有虎族人的面,割掉耳朵,伴随着惨烈的尖叫远远扔出。 “这就是拒不服从命令的下场!” 第三百四十节 胜利的感觉 没有止血,侍从们用钢刀逼迫着中年男人离开战俘群,朝着东南方向一块新隔离出的空地走去。 统领、万人首、军需官……一个个官员或自动或被迫,纷纷离开战俘群,走进这块空地,很快把本就不太宽敞的地方挤得满满当当。 庞大的队伍在江边停住,很多虎族人没见过船,他们对停泊在江面上的船队感到惊讶,更多的还是因为船只体量造成震撼。 命令只有一个————上船。 俘虏们一片大哗,他们对未来充满恐惧,站在登船踏板上踌躇不前。 “这是要带我们去哪儿?” “不,我不上去,我要回家。” “求求你们,放了我吧!” 冷酷的豕人战士丝毫没有商量余地,抓住几个尖叫声最大的家伙,当场砍下他们的人头,一切质疑和侥幸纷纷终止,现场变得鸦雀无声,恐惧以近乎实质的状态在每个人大脑深处牢牢定格。 所有登船的俘虏必须脱掉铠甲,这是为了减轻重量。按照命令,人们走进底舱,然后是靠近甲板的上级船舱,最后才是甲板……整艘船仿佛被一种叫做“人类”的货物填充,除尾舱及两侧专供水手踩踏木轮推进的控制室,以及瞭望和警戒部分,船上所有角落都被填满。 第一批运走的虎族战俘多达四万人,这是船队目前能够承受的最大运力。 依托战场上残留的哨塔和工事,暴齿建立起一条月牙形的防线。正面朝向虎牢关,总计一万两千名豕人战士负责防守。同时,所有放下武器的虎族战俘结队前往后勤仓库,搬运各种物资和粮食,运往防线内部。 按照这个速度,运走所有的俘虏至少需要九天时间。 …… 鹿族领地,红月城。 整座城市一扫之前被虎族进攻时的颓势,自信和骄傲在每个人脸上洋溢着,无论在城市的任何角落都能听到欢声笑语。人们都喜欢胜利,何况这还是鹿族数百年来对虎族前所未有的大胜。 鹿庆西下令打开仓库,拿出储备的肉和粮食,犒赏三军。 大战过后是不缺肉的,尤其是虎族的战马大量死亡,只要冲洗干净,清出内脏,剁成大块,多加调料煮至烂熟就很美味。肚子里常年缺乏油水的士兵们从不放过任何可吃的肉,肠子、心肝肺头、胃囊……就连马皮也是锅中之物,人们用小刀刮毛,将整块马匹用烧红的炭块燎过,洗净表面的黑色污垢,切成小块,与肉和内脏一起炖煮。 战场到处都是死者,除了豕人,所有鹿族和虎族的战死者都被收入红月城,堆积如山。 处理尸体需要时间,现在是夏天,延误就意味着腐烂。 在这之前,鹿庆西从天浩那里得到大量援助。当然,这些东西并不白给,都是用黄金白银作为交换。 主要是腌制鲸脂和鲸肉。雷角部占据海边地利,拥有多个港口城市,捕鲸业和捕鱼业尤其发达。未进入工业化的前提下,基本上与海洋有关的产业都是为了食物而存在。附近海区是露脊鲸的栖息地,从宰杀到分解加工,磐石城和连都城两地已经形成连锁产业,日趋成熟。 腌制鲸脂说白了就是一大块肥肉,发酵后的颜色偏黄,这种带有咸味的脂肪通常是切成薄片,用面饼或饭团夹着一起吃,颇有些文明时代肉夹馍的味道。 南方白人也有嗜好肥肉的习惯,但他们更喜欢家猪,而不是肥腻的鲸脂。在他们看来,这种腌制脂肪实在太肥。天浩曾尝试着向“动物园”里圈养的那些白人提供了一些,事后从佩里亚斯那里了解到,白人对腌制鲸脂的评价普遍不高,有些人甚至直言不讳————从未吃过这么恶心的食物。 野蛮人很喜欢腌制鲸脂。 “盛兴隆”在所有部落都有分销点,腌制鲸脂已经成为极其重要的商品。所有尝过后的人们全都赞不绝口,认为这是神灵赐予的最佳礼物。 交换得到的腌制鲸脂已经成为鹿庆西手上最重要的战略物资之一。他发现这东西可以用来激励士气,尤其是战前、节日,或者重要的庆典,对下属民众配给一份夹着腌制鲸脂的面饼,他们会觉得满足,还会喊出“陛下万岁”之类的口号。 在侍从的护卫下,鹿庆西开始了对红月城的首次巡游。 这同样是他从天浩那里学到的特殊技能之一。 穿着代表王者身份的华贵袍子,向每一个遇到的人微笑并打招呼,与士兵们亲切交谈,嘘寒问暖,命令给予伤者更多的食物配给,甚至少量的酒……这一天,鹿庆西真正感受到身为王者的快乐,他从很多人那里感受到尊敬————是发自内心,透过他们眼睛和皮肤,能够触及且极为真实的那种。 平民百姓对事物的评判标准非常朴素:只要能给自己带来幸福生活,在战争中获胜,得到尊重与和平的人,就是最好的领袖。 一路上,不断有年轻少女主动跪在鹿庆西面前,请求得到陛下的赐福。 这是流行于所有部族的最高礼节。 只有处女才能向自己尊奉的对象行使这一礼节,只是一夜的欢愉,而不是要求成为敬奉对象的妻子。她们用身体表达敬意,并将此作为一种殊荣,刻在泥模板上,当做宝贝永远流传。 这不是被权力压榨导致的屈辱,而是主动自愿的光荣。 鹿庆西脸都快笑歪了,这才是一位王者应该享有的待遇。 他婉拒了这些跪在脚下的少女,面带微笑未完的巡游。 他第一次感受到来自民众的力量,那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美妙极了。 但不是所有事情都朝着好的一面发展,需要处理的问题仍然很多。 与天浩签订的“共战”协议只有一年时效,这是上次密谈约定的结果————鹿族与雷牛部暂时结为同盟,鹿庆西率领鹿族主力在红月城正面方向迎战,放开盘陀江上的封锁,天浩从白鹿城和断角城派出船队袭击钢潍城。 集结在红月城下的虎族大军多达二十万以上,正面进攻胜算不大,就算雷牛部与鹿族合力,就算能赢,也必须付出极高的伤亡。 这不是天浩想要的结果。 研究历史能发现很多问题,北方蛮族对“水战(包括海战)”的概念一直很模糊,这是因为基因遗传记忆缺失了大部分造船技术所导致。常年生活在盘陀江边的鹿族和虎族渔民只会制造舢板,从未有过制造大船的记载。 虎牢关是真正的天险,其险要程度甚至超过锁龙关。 在长达数百年的时间里,无论虎族还是鹿族,从未有过以航船运载军队越过关隘,直接攻击对手后方城市的打法。天浩首开先河,再加上情报部用飞鸟传递的信息,得知钢潍城守军不多,防卫空虚,这才决定派出船队,一击得手。 从钢潍城前后运输两次,带回了五万余名被俘的虎族平民,以及数千匹经过挑选的公马。 储备在城内的大量物资和粮食必须烧掉,就算觉得可惜也没办法。一旦供应断绝,想要重新维系会变得很难。野蛮人普遍没有“修路”的概念,长途运输所花时间远远超过文明时代。钢潍城的重要性在于后勤,一旦被毁,就意味着包括虎牢关在内,所有前线部队陷入缺粮困境。 更重要的,是对士气的严重打击。 船队首次从钢潍城返回白鹿城,要确保二次运输的航路畅通,因此没有在船上挂出旗号。第二次就不同,钢潍城已经被大火点燃,消息泄露只是时间早晚,返航的船队亮出旗帜,表明身份,让驻守在江边的虎族人看得清清楚楚,可以最大限度造成恐慌,让恐惧心理在他们中间蔓延。 鹿庆西在约定的时间派出主力进攻,暴齿率领精锐部队从盘陀江上游直下,越过防线,从虎族营寨侧后发起攻击。虎族士兵本就人心惶惶,再加上此前为了稳定军心,虎劲中公开承认钢潍城遭到袭击的消息……各方面综合,导致二十多万大军失去战意,彻底崩溃。 这一系列操作非常复杂,至少鹿庆西是做不来的。 这正是他对天浩又敬又怕,羡慕嫉妒恨的原因。 他实在不明白那个人的脑子究竟是怎么长的,竟能想出如此精妙的办法。二十多万虎族人……自从红月城告急,向雄鹿城求援的那天起,鹿庆西就感觉天塌了下来,他知道虎族人这次是真正动了杀心,拼尽全力也要占领红月城,进而灭掉自己最后的部族。 单靠自己绝对打不赢,必须拉上帮手,寻求支援。 之前,鹿庆西同样怀疑天浩的实力。可是在那个夜晚密谈过后,他产生了深深的挫败感,甚至有种想要跪在天浩面前彻底认输的冲动。 我和他差得实在太远了。 关于战利品的分配,两人早已达成协议。 鹿庆西只要两万名俘虏,其余的虎族人全部归天浩所有。他很清楚,鹿族的人口消化能力很弱,尤其是通过战争方式得到的俘虏,而且还是虎族人……他们除了充作奴隶,就再没有更好的处理方法。 局势导致了情况变化,如果是先王鹿丰国在位时期,鹿庆西绝对不会放过这些俘虏,他至少要得到一半的拥有权。 现在整个鹿族只剩下六十多万人,老弱和女人在其中占据了很大比例。只有男人才会上战场,十万名虎族战俘是什么概念?如果放任他们加入族群,势必对整个鹿族人口结构造成冲击。与其强行把他们留下来,以后成为族群混乱的祸根,不如现在就让出去,换取更更、更好、更适合自己的利益。 作为交换,天浩答应鹿庆西,让他得到所有兵器、铠甲、包括战马在内的大部分牲畜,以及物资。 当然,还有遗留在战场上,所有战死的虎族人。 天浩对物资的划分提出要求————必须确保雷牛部进攻部队和所有虎族人在停留时期内的粮食供应。简单来说,就是暴齿辖下军队和虎族战俘滞留在江边的这段时间,所需物资和粮食从虎族营寨仓库直接取用,直到船队装运所有人离开。 这个时间段大约要持续十五天,这是天浩当时给出的数字。 “我要人!除了那些俘虏,其余的东西全都归你。”这是天浩的原话。 说句实在话,鹿庆西真的很羡慕。 他很想得到庞大的战俘群,却只能流着口水眼睁睁看着这块肥肉从嘴边溜走。除了把深深的不甘和嫉妒压在心里,他什么也做不了。 红月城外,鹿族巡逻队与牛族防线之间一直保持着距离。打扫战场需要足够的耐心,所有东西都不能浪费。鹿族人驱赶牛车,从城外运回散落的武器铠甲、成堆的尸体,以及木料……这些都是财富,只要谨守边线,遵从鹿王陛下的旨意,不要进入据守江边牛族人防线的警戒范围,他们就对正在发生的这一切视若无睹。 有人对此垂涎无比,有人在鹿庆西耳边进着谗言,还有人煽动士兵想要与牛族人开战。 他们的想法可以理解。刚打了一个大胜仗,而且还是足以载入史册的那种,人心随着胜利膨胀,也就逐渐转化成野心。没人觉得口袋里钱多,看着聚集在江边的庞大战俘群他们觉得心里痒痒,都想得到更多的战利品,尤其是虎族奴隶。 鹿庆西一口气砍了二十二颗脑袋,好不容易遏制住这股在红月城疯狂流窜的危险暗流。 他忽然发现天浩晋升为雷牛部代理族长之后,针对部落贵族那些残忍冷酷的做法很有必要。那绝对不是残忍嗜杀,而是清除异己,巩固统治的必须手段。 相比之下,我还是过于心慈手软。早知道就该把红月城千人首以上的军官和统领全部杀死,从下层拥护者挑选听话的人补进。只有这样,才能成为真正的王。 杀光不听话的家伙,留下来的都是良民,就这么简单。 第三百四一节 冲卡 撤退计划进行得很顺利。 第四天,一队虎族骑兵从南面而来,数量不多,只有三十多人。也许是哨探,也可能是信使。他们显然察觉了什么,对遍地狼藉的战场感到震惊,仗着马快,沿着废弃的虎族营寨外围不断奔跑,搜寻一切有价值的情报。 按照两族协议,战场由鹿族控制,他们迅速派出骑兵队拦截,却毕竟慢了些,对方稍微试探就立即撤退,转向逃往虎牢关。 这样的小插曲在鹿庆西看来毫无影响,暴齿也对此无动于衷。战争已经结束,局势稳定,就算虎牢关所有的虎族战士倾巢出动,也无法改变战败的事实,甚至极有可能把他们自己都陷入被俘的罗网。 钢潍城被毁,来自虎族领地内部的供应彻底断绝。在存粮不多的情况下,只要虎牢关的守将不是傻瓜,都不会做出派出大部队增援的白痴行为。 这是天浩做出从水路撤退决定的倚仗。之所以不走陆路,是为了避免刺激鹿族人。两族之间的大战刚刚结束,无论起因缘由,鹿族人对牛族充满了仇恨。这股恨意是如此强烈,就算鹿庆西这个大王三令五申,以砍人脑袋作为震慑,也很难控制族人的情绪。 暴齿麾下的军队不多,只有三万人。如果让他们押运十余万虎族战俘进入红月城,穿越鹿族领地返回白鹿城,其中不可预测的问题太多了。 漫长的路线很难做到全程监控,即便是鹿庆西也无法保证绝对安全。只要鹿族人发起一次小小的袭击,整个战俘押运队伍就会大乱。到时候,已经到手的战利品全部丢失,还要白白为此搭上数万名精锐。 天浩做事一向稳妥,他宁愿让暴齿领军依托江边防线固守,也要确保整个战俘团和作战部队的安全。 最辛苦的是水手,他们从磐石城调集过来,分成四班轮换,以最快的速度驾船来回。白鹿城提前准备好各种物资,还有足够的粮食,虎族战俘在城外码头登陆,就地接受改编,照例每十人为一队,宣传队和政治委员双管齐下,对俘虏们进行初步洗脑。 庞大的战俘群开始朝着雷牛部腹地转移。 这是堪称完美的流水线式操作。白鹿城隶属于生产建设兵团,这里的一切复制了磐石城的高效。从俘虏到马匹,整座城市发挥出强大的中转作用,船队整体运输速度也因此提高了百分之十。 暴齿很有耐心,他一直等到所有人上船,确定江边沙滩上没有任何一个遗留者,这才跨步登船,带着说不出的满足和遗憾,下达了开船令。 亲卫站在身侧,望着徐徐朝着南面移动的江岸,脸上显露出失落的神情:“我一直以为能好好教训一下鹿族人,却没有这样的机会。” 暴齿神情冷漠,他淡淡的解释:“一切以殿下的意志为准。别担心,我们很开就能回来。到时候,这里所有的一切都将属于我们。” 亲卫眼睛一亮,急促地低声问:“统领,您是不是有内幕消息?” 暴齿转身看了他一眼,带着几分得意,也有些善意的讥讽,摇摇头:“我什么也没说。” 亲卫愣住了:“那您刚才……” 暴齿抬手做了个禁声的动作:“耐心点儿,你得学会等待。殿下是一个英明伟大的人,跟着他,我们才能走得更远。” …… 两周后,牛族领地,雷牛部,雷角城。 连接北方牛族首都黑角城的道路尽头,远远出现了一支庞大的队伍。 所有人都是精锐的战士,装备精良,均质钢护甲穿在身上,随军行进的牛车上满载弓箭与各种所需的器械。大部分是重型弩和分拆成零件的弩炮,长达数米的破甲锥被藤绳固定,一捆捆摞在车上,锐利的箭头表面涂抹着油脂,外面用兽皮裹住,确保不会在运输途中受损。 绵密的队伍在山岭之间蜿蜒行进,前后首位长达几公里,掌旗官双手紧握黑色旗帜,队伍中间偶尔可以看到背插旗帜的传令兵匆匆而行。所有旗帜上都有一个斜上弯曲色金色牛角,表明这支军队的统帅身份。 正前方的道路中间架着一根横杆,路基左边是一座二十多米高,顶部有弓箭手值卫的塔楼,一名军官站在道路正中,神情凝重,颇有些紧张。看到逐渐走进的队伍,他抬起左手,做了个禁止通行的动作。 “请表明你们的身份。”这里是雷角城的外围边界警戒哨卡,无论是谁想要进入,都必须通报身份,视具体情况接受检查。 队伍停下,一名身穿铠甲的百人首从人群中走出,他神情倨傲,发出冰冷且充满威胁的声音:“我们是大殿下的南征部队,把路让开。” 值守哨卡的军官只是十人首,他看了一眼刻在百人首臂甲表面的牛角徽章,以立正姿势行了个礼,认真地说:“请出示公文。” 早在两天前,雷角城方面就接到来自黑角城的通传文书————今日,大王子牛伟战将率军南下,行经的部族需在物资给养等方面予以支持。 雷角城王宫向所有边境哨卡通传了这件事,值守军官知道这些人的身份。大家是同族,何况上面还有命令,他不会刻意为难,但程序摆在这里,只要验看过公文,他就立即下令升起道杆放行。 对面的百人首仿佛没有听见他说话,他发出轻蔑的冷笑:“大殿下身份何等尊贵,之前就派人通传过我们要来。你们雷牛部族长胆子真大,不主动过来迎接也就罢了,竟然还要什么公文?” 哨卡值班军官心中一凛,强忍怒火,再次躬身行礼:“在下无意冒犯,只是职责所在,还请谅解。” 对面的百人首根本不理这一套,蛮横地扬起手:“把路让开。” 值班军官丝毫不肯让步:“没有公文,谁也不准入境。” “我看你是活腻了,自己找死!”百人首大怒:“我可是大殿下身边的亲卫!” 他随即补充道:“你竟敢不服从殿下的命令?” 值班军官的态度依旧不卑不亢:“请出示公文。” 蛮横惯了的百人首根本不吃这套,直接将手一挥,命令站在身后的士兵:“把他抓起来。” 值班军官脸色一沉:“你要强行冲卡吗?” 说着,他同样举起右手,怒声吼道:“所有人戒备,胆敢冲卡者,格杀勿论!” 塔楼上的士兵立刻举起重型弩,瞄准被众人簇拥的百人首,虽然值守哨卡的人少,却丝毫不肯退让,竟有一种面对惊涛骇浪,礁石巍然不动的强硬。 双方僵持,局势顿时变得紧张起来。 百人首的脸色很难看,他用几乎喷火的眼睛盯着值班军官,足足看了五秒钟,才极不情愿从衣袋里拿出一份信件,用力扔过去,恶狠狠地发出低吼:“睁大你的狗眼好好看看,这是你要的公文!” 面子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在拥有特权的人看来,“检查”只是针对普通平民。不需要出示任何物件就能通过,本身就是对权力的认可。偏偏这种概念在雷角城边境哨卡遭到拒绝,他自然是怒不可遏,认为受到了冒犯。 值班军官很想扑过去痛揍百人首一顿,然而久经训练的他还是忍下这口气,弯腰捡起扔在地上的信,正准备打开,却听见对面的百人首在暴怒中发出命令。 “把他抓起来!” “把这里所有的雷牛族人都抓起来!” “毁掉这个哨卡,把他们全部捆起来送往雷角城。我倒要看看,对这种以下犯上,胆敢对大殿下不敬的行为,他们族长会给个什么样的说法?” …… 几小时后,雷角城王宫。 大王子牛伟战在几名侍从的护卫下走进大殿。他的步伐沉稳有力,魁梧壮实的身材如同铁塔,沉重的均质钢铠甲穿在身上显得孔武有力。他脸上全是怒意,凶狠目光让所有与他眼睛接触的人纷纷低下头,不敢对视。 天浩端坐在王座上,远远地看着他,神情冷漠。 多达上百名文武官员分站在王座两侧,这样的阵势令牛伟战感到意外。他一直认为这次约谈是自己和天浩之间的私密,毕竟双方身份摆在这里,王子与族长,只有这样才对等。 越是这样,牛伟战心中的怒意就更加强烈。 走到王座近前,他用疑惑的目光扫视四周,短暂的惊讶过后,一种难以置信的思维从脑海里冒出来,随时可能演变成狂怒。 深深吸了口气,牛伟战强压下内心的怒火,用森寒的眼睛盯住天浩:“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居然没有给我安排座位。 “你为什么要强行越境?”天浩身上释放出上位者特有的威严,他英俊的面孔轮廓分明,为这种特殊气质平添了令人畏惧的成分。 牛伟战感觉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他清清楚楚听见天浩说的是“你”,而不是“您”。 “在我没有生气发火之前,你最好从王座上下来。”尽管在天浩身上感受到隐隐的威胁,可多年积累形成的狂傲性格却使牛伟战毫无畏惧。他抬手指着天浩:“我是王室成员,是王子。如果你不懂什么叫做礼仪尊卑,我会用拳头给你好好上一课。” 天浩淡淡地笑了,他在笑声中毫不掩饰轻蔑的讥讽:“王室成员有什么了不起?如果是牛王陛下,不用你说我也会主动让出这个位置。至于你……区区一个王子,充其量是个投胎幸运的家伙。” “……你说什么?”牛伟战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把你那几个惹事的手下交出来,然后我们再谈其它。”天浩的声音沉稳有力,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竟敢不按规矩来,抓我的人,毁我的哨卡……很好,本王一向很佩服那些有勇气的人。他们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你疯了吧?”牛伟战觉得自己已有的固定思维再次受到冲击,对整个逻辑体系造成前所未有的强烈震荡:“你就是因为这件事才故意针对我?” “所有事情必须按规矩来!”天浩眼睛里全是厌恶:“这里是雷角城,本王统治这座城市,必须对这里的每一个人负责。那怕你是王子,只要来到这里,就必须服从规则。” “……混蛋!”牛伟战清清楚楚感受到天浩话里传递的信息,其中有太多自己无法接受的内容。他牙齿咬得“格格”作响,好不容易松开嘴唇,从齿缝中发出凶狠到极点的威胁:“你……你胆敢对我不敬?我发誓,只要登基即位,我就立刻下令剥夺你的族长身份。” “你没有这个机会。”天浩的反击迅猛又直接,毫不遮掩:“我对你很失望,你身上丝毫没有先王的优秀品格,我看不到任何值得称赞的优点,也没有任何值得我追随的长处。暴虐、蛮横、狂妄自大、不守规矩……不要说是你本人,就连你的手下也是如此。很简单的一件事,非要搞得大费周章。如果你这样人即位为王,根本不可能给牛族带来希望,只会是一场可怕的灾难。” 强烈的寒意从牛伟战心底升起,瞬间贯穿全身。他艰难地咽了一口口水,眼眶里正在充血:“你什么意思?” 天浩的声音冷酷到极点:“再有几个月就是秋天,也就是所有分部族长前往黑角城,大家投票决定新王的日子。我不会投你的票,我永远不会支持你这种人。” “你敢!” 牛伟战完全是下意识吼出这两个字。恐惧油然生出,在大脑里生根发芽。一种叫做“后悔”的东西同时产生,占据了越来越大的思维空间。 天浩在沉默中注视着他。 对于大王子,他一直没有好感。 这是一个狂傲自大的人。 二王子牛伟方同样傲慢,却知道应该在某些时候有所收敛。 冲击边境哨卡只是一件小事,牛伟战却必须为其手下的傲慢行为负责。 第三百四二节 老子要打仗,你出兵和粮 他甚至丝毫没有“我做错了”的意识。 王子不可能犯错,这是王室成员的特权。 尽管非常恼怒,牛伟战却强行控制自己没有翻脸,更没有转身离去。他心里同时充满了挫败感和深深的报复欲望。两种思维之间并不矛盾,也谈不上具体某种想法占据上风。 他不愿意认输,也不会按照天浩的要求,交出在边境哨卡抓人冲卡的百人首。 那毕竟是自己亲信,代表着我的脸面。 “让你的人把路让开,我和我的军队要去南边。”牛伟战决定对这件事冷处理,不再提及,直接选择漠视,转而把注意力集中在别的方面。他用早已习惯的命令式口吻向天浩发话:“你是雷牛部的族长,有义务向我提供帮助。” 天浩用探究的目光打量着他:“去南边?” “我要去打鹿族人!”牛伟战觉得自己终于掌控了谈话主动权,他脸上再次浮起狂妄傲慢的神情,不屑地说:“无论你是否投票给我都不重要。牛族的大王从来都是用军功来证明自己。就算你攻下了断角城又怎么样,没有灭掉整个鹿族,没有用鹿王的人头做成骨碗,就永远无法得到承认。” 第一次听到雷牛部与鹿族开战消息的时候,牛伟战觉得天浩一定是疯了。 断角城易守难攻,除了地势险要,鹿族派驻的守将也很关键。鹿平德虽说不是什么名将,却胜在为人谨慎,极其稳妥。多年来,断角城在他的主持下稳如泰山,牛族多次进攻都没能讨到好处,加之久攻不利,也就逐渐演变成两族对持,保持相对平静的局面。 更令人震惊的消息还在后面————狂牛部和野牛部竟然与雷牛部合力进攻鹿族,一口气灭掉了青鹿、白鹿、牡鹿、玄鹿等部,捕获了多达数十万俘虏。 北方蛮族最重视的就是军功。“谋略为王”在野蛮人看来就是一句笑话,他们只相信长刀和战斧,相信砍人脑袋是彰显自己力量的最正确方式。 强烈的嫉妒心折磨着牛伟战,他感觉一大笔原本属于自己的财富被天浩拿走,就像嘴边的肥肉被人抢走,再也不会回来。 牛伟战对天浩的印象不是很好。起初是因为上次在黑角城的会议,其实两人之间并无交集,牛伟战对这个年轻人也没有恶感,可事情没有按照预期的方向进行,二弟牛伟方从中插了一脚,导致天浩得到关键性一票,成为雷牛部代理族长。 牛伟战感觉心里很不舒服,就像被强迫着吞下不喜欢的食物。他的逻辑很简单————支持二弟牛伟方的人,必定是站在自己的对立面。 几个月前,牛伟方离开黑角城前往雷角城,据说是为了拉拢与天浩之间的关系,想要娶他的妹妹为妻。当时听到这消息的时候,牛伟战自己也有些动心。他很清楚,天浩的身份已是今非昔比,实力剧增的雷牛部已经成为整个牛族第一大部。如果与狂牛部和野牛部联合,无论实力还是军力,将对传统王室的黑牛部形成碾压。放任这种情况继续下去,未来就充满了太多的变数。 牛伟战也想过离开黑角城,到雷角城走一趟。他相信以自己的独特魅力,肯定要超过二弟牛伟方。娶天浩的妹妹为妻是一步妙棋,费不了多少力气就能把他拉拢进己方阵营。何况自己是排名第一的王位继承人,就算天浩与二弟牛伟方之间存在交情基础,可是在权力面前,只要是聪明人,都会做出正确选择。 三妹牛艳芳恰好在这个时候回到了黑角城。 她直接找到牛伟战哭诉,口口声声雷牛部族长牛天浩欺负自己,同时蔑视王族,目无尊长,以下犯上。 牛伟战花了很大一番功夫才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他当然知道自己的妹妹是什么德行,心里冷笑的同时,也对天浩及其家人充满了好奇。 “你亲眼见过牛天浩的妻子,真有那么丑?” “她一点儿也不胖,是瘦到极点的那种类型?” “你说什么,牛天浩的老婆看上去体重最多不超过七十公斤?” 令人诧异的消息从牛艳芳嘴里不断蹦出来,为了证明,她叫来了一大堆随行的亲信。 牛伟战知道牛艳芳颇有心计,但这种事情她应该不会撒谎。因为描述某个女人相貌丑陋很难作假,只要随便看上一眼就能知道真伪。 雷角城太远了,为了验证大老远跑一趟实在不划算,何况天浩身为族长,自己身为王子,跑到别人家里就为了看一眼对方的老婆……这种事情说出去不免引人浮想联翩,编织出无数颜色瑰丽的故事。 牛伟战找到大国师,从巫彭那里得到了准确答复。 “是的,阿浩的妻子名叫阿依,是个很瘦的女人。”巫彭的回答非常谨慎,不偏不倚,但“很瘦”两个字足以说明一切。 牛伟战紧接着提出第二个问题。 “你问阿浩的妹妹啊!嗯……她很活泼,是个可爱的姑娘。”巫彭从不在这种事情上撒谎,尽管有些难以开口,却没有隐瞒,只是话语较为婉转:“天霜也很瘦……但只要多吃点儿东西,她很快就会胖起来。” 牛伟战觉得脑子里天雷滚滚,想要放声狂笑却笑不出来,甚至哭笑不得。 老二眼睛瞎了,为了得到王位,居然放下身为王室成员的尊严,跪着趴着去舔区区一个族长的屁股,娶一个丑到极点的女人为妻。 可是换个角度来看,牛伟战也不得不佩服二弟牛伟方的坚韧与强悍————那么丑的女人都能下得了手,还有什么事情是他不能做的? 连屎都敢吃的人,他有足够的胃口吞下全世界。 强烈的危机感笼罩着牛伟战,他扪心自问:假如换了是我,能做到吗? 答案是否定的。 牛伟战只能把目光转向其它方面。 正好在这个时候,传来雷牛部与鹿族合力共战虎族人,大获全胜的消息。 战报文书上没有具体战斗经过,却注明了令人激动,浑身血液流速加快的醒目战利品————足足两千匹没有阉(和谐)割过的公马。 这是千百年牛族梦寐以求,绞尽脑汁,想尽办法也没有得到的宝物。 区区一个代理族长,他做到了。 大国师将战报公开,黑角城上下,所有官员纷纷赞叹不已,还有人提出应该为此举行盛大的庆典。考虑到牛族目前尚未选出新王,提前庆典不合乎规矩,大国师否决了这个建议,将其延后,等到秋天全族收获,新王登基再说。 牛伟战嫉妒得双眼发红,他深深感觉到来自二弟牛伟方的威胁。 只有军功才能压倒联姻带来的权力变更,只有在战场上收获巨大才能稳定自己的地位。只有率领军队扩大族群领地才能得到支持……贵族们的态度非常重要,甚至可以把狂牛部和野牛部争取过来。 牛伟战选定的目标很准————鹿族人。 鹿族只剩下最后一个雄鹿部,主城雄鹿城北面是平原,无险可守。 以牛族军队强悍的战斗力,这就是一颗挂在树上熟透的果子,伸手就能摘下。 六十多万鹿族人,再加上他们此次获胜得到的虎族俘虏,以及各种战利品……牛伟战仿佛已经看到自己得胜返回,在黑角城王宫正前方广场上接受无数人欢迎,赞誉声如潮的美丽画面。 “你要去打鹿族?”天浩不由得失声冷笑起来,他的目光很平静,夹杂着毫不掩饰的讥讽。 牛伟战没能听出他话里隐含的意思,浑然不觉,态度依然强硬:“我以王子的身份命令里出兵协助。” 天浩看了一眼站在王座侧面,同样面含讽刺的廖秋,视线重新回落到牛伟战身上:“你想要我出兵帮你?” “雷牛部必须出兵二十万。”牛伟战音量很大,狂热与亢奋使他的血在燃烧:“我给你三天时间,必须完成兵力集结。” 他随即补充道:“还有,你必须准备足够的粮食。如果因为缺粮导致战事失利,你将承担所有罪责。” 看着牛伟战那张被正义感和傲慢牢牢占据的脸,天浩忽然笑了。 “命令?”他咀嚼这两个字:“我刚才听到你说“命令”这个词?” 牛伟战反应不算慢,他已经察觉到自己的口误,尽管有些后悔,却不打算对此作出纠正。他挺胸抬头,双脚分开,覆盖在铠甲下面的发达胸肌高高鼓起,再次强调自己的身份:“我是王子!” “我是雷牛部的族长。”天浩以冰冷的语调反击:“我同样拥有“王”的称号。按照牛族法律,我的身份与你对等,甚至在某些方面,有着比你更多的权力。” 牛伟战脸色顿时变得阴沉下来:“你好像忘了,再过几个月,我会成为新的牛族之王。” “我的记忆力一向很不错。”天浩淡淡地说:“你可以在几个月后对我下这道命令。至于现在……” 他停顿了一下:“雷牛部不欢迎你,带着你的人,从哪儿来回哪儿去。顺便说一句,我不会出兵,更不会提供粮食。” 牛伟战的表情有些危险:“……你要为你今天说过的这些话负责。我保证,你会后悔的。” 看着他那双在愤怒驱使下微微抽搐的眼睛,天浩舒展了一下身体,笑了。 “你觉得我是傻瓜吗?” “从去年到现在,那么长的时间,你早不出兵晚不出兵,偏偏选择这个时候。断角城还在鹿族人手里的时候你怎么不来?我和狂牛、野牛部联合的时候你在哪儿?我占领了白鹿城,之所以留着雄鹿城不打,是为了下一步计划做准备。区区六十万人我根本不放在眼里,没想到你认为这是一块肥肉,只要伸伸手就能抓过去,是这样吗?” “为了打出今天这个局面,我付出了很多努力,雷牛部也付出了巨大代价。你从黑角城过来,应该看到沿途有很多人在修路。你以为平坦的道路是神灵赐予的礼物吗?你以为二十万大军是说动就动,只要三天时间就能解决所有问题集结起来?” “粮食……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从黑角城出发的时候就没带多少粮食。你的给养只能维持黑角城到到雷角城这段距离,再往后就没了。你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从我这里得到补充,你觉得我会服从你的命令,像狗一样跟在你屁股后面摇尾巴?” 整个大殿里只有天浩的声音在回荡,包括牛伟战在内,所有人沉默着,一言不发。 他脸色苍白,一大片不正常的潮红随即浮出,进而转化为铁青,死死笼罩在脸上。 战争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尤其是大规模出兵,粮食补给需要后勤系统源源不断的供应。牛伟战很清楚自己在这方面有着无法克服的短板,从黑角城供粮实在太远了,光是沿途消耗量就大得惊人,更不要说是运抵前线。 他早已将黑牛部视为自己的私产,无论人口还是物资储备,能不动就不动。带出来数万军队已经是牛伟战能接受的最大底线。他的想法就这么简单————父王虽然殡天,可余威尚在,加上自己的王子身份,至少有八成把握能让雷牛部服从命令,出兵出粮,帮助自己得到赫赫战功。到时候,雷牛部因为利益捆绑在一起,自己在秋季族选上登基为王,自然是毫无悬念。 来自上位者的命令很管用。在牛伟战数十年的人生经历当中,他使用过无数次,每次都收到应有的效果。 他脸上写满了屈辱和愤怒,再也无法控制,彻底爆发。 “我是王子!是先王的长子!”他抬手指着天浩,厉声喝道:“我命令你立刻出兵,调集粮食!” 天浩端坐在王座上纹丝不动。 “你和你弟弟区别真的很大。”年轻的族长眼里透出讥讽:“牛伟方身上虽然有很多缺点,但他知道有些事情能做,有些事情连提都不能提。而你……呵呵……” 第三百四三节 研究人员 暴怒中的牛伟战根本不明白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他扑过去,挥起拳头朝着天浩脸上猛砸。 嘴上说不过就动拳头,这是他生下来到现在牢记于心的最深刻哲理,屡试不爽。 他无法看清天浩的动作,只知道那个该死的年轻人突然从视野里消失,随即肚子上挨了重重一拳,翻江倒海的感觉使牛伟战想要呕吐,剧痛混杂着反胃,聚集在右拳上的力量也被一只手侧握着,进而拨转身体失去平衡,面朝下,重重摔在地上。 双手被反拧在背后的感觉很糟糕,一股巨大的力量压住后颈,他拼命挣扎,发出声嘶力竭的尖叫,却发现双手拇指被强行并拢,被某种奇怪的金属硬物紧紧扣在一起,非常坚固,无论如何也挣不开。 天浩左脚踩在牛伟战背上,看着他被拇指铐固定的双手。这是来自文明时代的经验,类似的金属禁锢物结构简单,普通的牛族铁匠就能打造。 “你……竟敢……以下犯上?”牛伟战整张脸被压得与地面齐平,含含糊糊的声音伴随着唾液喷出:“你要造反吗?” 天浩朝着他侧腹狠狠踢了一脚,牛伟战脸色瞬间变得煞白,他感觉肠子快要断了,也许已经断了。 “别以为你是王子就能为所欲为。”天浩弯下腰,一把揪住他的头发,把疼得面容扭曲的大王子头部反向抓起,凑近他那张正发出惨烈尖叫的脸,冷冷地说:“我杀了豕王,杀了他所有的儿子。我还杀了鹿王,几乎所有鹿族王位继承人都死在我的手上。你以为你是谁,敢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 剧痛是牛伟战脑海里压倒性的存在,他此时此刻根本没有思考能力。更加可怕的死亡逻辑随即产生,他浑身颤抖,因为疼痛,也因为恐惧。除了撕心裂肺的惨叫,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我讨厌你,尤其讨厌你的妹妹!”天浩一字一顿地说,随即松开手,放任尖叫的牛伟战摔下去,鼻尖与坚硬的地砖碰撞,溅开鲜血。 “你……你竟敢对殿下无理?”一个惊恐的声音从王子侍从群里发出,只是底气不足,气势很弱,而且发声的时间明显延后。与其说是质问,不如说是补充级别的马后炮。 天浩转过身,看着那群被自己亲卫团团围住的黑角城侍从,冷笑着说:“你们暂时走不了,都给我留下来。” 之前发声那人又惊又惧:“你想干什么?” “把我的人放了。还有,把冲卡的人交出来。”天浩淡淡地说:“他们胆敢破坏本王的规矩,就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牛伟战躺在地上,在痛苦中恨怒交加,连声咆哮:“你做梦!” 天浩看不看,抬脚冲着他后腰上又是一记重踢,牛伟战顿时感觉肝脏之类的某种东西碎了,他张大嘴“哇”地一声发出惨叫,喷出鲜血。 蹲下身,注视着在惨痛中扭曲的牛伟战,天浩的笑容无比邪魅:“我就喜欢你这种硬汉,死到临头还他马嘴硬。” 牛伟战疼得浑身直打哆嗦,脑子却很清醒:“……不……我是王子,你……不敢杀我。” “你说错了。”天浩随手从后腰上拔出一把寒光四射的短刀,在牛伟战眼前晃了晃:“只要有一位王子就够了。我有很多种方法让你消失,没人会把你的失踪跟我联系起来。再过几个月,牛族会有一位新王。” 他的话很简短,也没有复杂难以理解的特殊字词,牛伟战瞬间从剧痛中被吓醒,感觉后背上全是冷汗,一股股朝着头顶猛蹿。 “……我……我懂了。”他不断吸着冷气,终于低头求饶:“放了我……我会把冲卡的人……交给你,任由发落。” 天浩凝神注视着他因为痛苦而扭曲的侧脸:“这还不够。你得把城外那些军队留下。” “不行!”牛伟战想也不想就断然拒绝:“你想干什么?” “做错事情必须接受惩罚,那怕你是王子也不例外。”天浩冷酷地狞笑道:“放心吧,我对杀人没兴趣。何况我答应过大国师,永远不会把刀子对准自己人。他们得帮我做点儿事情,比如修路、挖石头什么的……” “他们……是我的人。”牛伟战心中的恐惧已经没有之前那么强烈,但他仍在犹豫。 “他们是牛族人。”天浩更正着他话里的错误:“你只是王子,不是牛族的王。” “……你……你要把他们扣留多久?”牛伟战好不容易想到了关键问题。 “不长,也就几个月的时间。”天浩的笑声中做出回答:“秋天选出新王以前,我会把他们放回去,还会给他们足够的粮食在路上吃。” “真的……这么简单?”牛伟战嘴上强硬,心里却已经信了。 天浩忽然变得很认真,神情也尤其严肃。 良久,他缓缓地说:“我是牛族人。我不会残杀自己的同胞。” …… 带着一群侍从,披头散发的牛伟战灰溜溜离开了雷角城。 看着他仓皇而去的背影,天浩撇了撇嘴,露出一抹淡笑。 伴随着大王子而去的,肯定是无数恶毒到极点的咒骂,当然也少不了“你给我等着”、“我还会再回来”、“走着瞧”之类在文明时代耳熟能详的话语。 无论换了是谁都不会高兴,庞大的军队被迫留在雷角城也是出于无奈。牛伟战没有带够粮食,天浩不过是临时起意,在大王子轰然崩塌的计划最高点稍微施加压力。 他没想过要吞下这支军队。 “暂时代管”是一个合理合法的借口。即便是大国师问起,天浩也有充足理由证明所作所为符合逻辑,符合规矩,符合牛族现行法律。 二王子牛伟方与妹妹天霜之间的感情日益增进,如果一切顺利,天霜将在今年冬天出嫁,成为新的王后。 是的,冬天出嫁,而不是秋天。 天浩不希望婚姻变成政治交易的筹码,他是真心希望天霜得到爱情。 掌握住这支属于牛伟战的军队,多多少少能替牛伟方在新王竞选方面增加一点优势。 如果他能顺利即位,牛族的未来充满了希望。 廖秋走近天浩,对着他恭敬行礼:“殿下,冲击边境哨卡的那些人已经带到,请问该如何惩罚?” 天浩没有转身,他仍然注目远处:“每人十鞭,为首者三十鞭,公开行刑,示众!” …… 雷牛部领地,磐石城,渔村。 “动物园”的面积比过去扩大了四倍,这个在原先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特殊区域在野蛮人看来其实等同于监狱。按照东、南、西、北方向分为四个区,各区之间有通道连接,却处处设置哨卡,中间是一座大型塔楼,全副武装的牛族战士日夜巡逻,一旦发现有人越界,不问身份,当场射杀。 雷角城的事务暂告一段落,天浩把所有政务交给巫且,自己带着卫队抵达磐石城,稍事休息并接见了一干官员,对后期工作进行安排,当天晚上赶到了渔村。 位于“动物园”东区的大型教室里坐满了人,总共三百零二个,都是得到天浩亲自认可,接受过系统训练的行巫者。他们的学识相当于文明时代初、高中阶段,其中的佼佼者甚至可以达到大学水平。之所以出现这种不均等的现象,是因为个人理解与学习差异所导致。但总的来说,整体科研实力已经超过目前北方蛮族的任何部落。 圆形阶梯型教室仿照文明时代而建,底层正面是长达十米的宽幅黑板。身穿黑色长袍的佩里亚斯站在讲台后面,不时凑近摆在木桌上的铁皮话筒,正在给这些身高、体格、力量均超过自己的巨人讲授知识。 基础化学是文明时代的学科,包括化学原理、结构化学、溶液中的化学平衡、元素化学、分析化学和有机化学。 按照自己的记忆,还有从“老嬷嬷”那里得到的资料,天浩编纂出从初级到高级的一系列课本。 在磐石城,“学生”是个含义丰富的词。如果能加上一个前缀,比如“领主的学生”,那就意味着身份陡然提高,能够得到很多人的尊重。 随着天浩晋升为雷牛族长,这个前缀也产生了变化————殿下的学生。 很多初级知识在这些受过训练的行巫者当中已经不算秘密。比如锌的提炼,将锌矿石或闪锌矿在空气中煅烧成氧化锌,然后用炭还原,就能制取。只不过这样得到的锌纯度较低。 通过冷凝气体的方法也可以获得单质锌。 以锌和银为基础,加上硫酸,就能制成伏打电池。这种化学电源在野蛮人看来非常神奇,然而接受过训练的“殿下学生”却早就习以为常,他们已经完成了基础研究,甚至开始尝试着投入实用。 这一切在佩里亚斯看来简直不可思议。 他对电力的理解仅限于自然现象,甚至整个教廷都是如此。与其说是被动洗脑,不如说是佩里亚斯因为知识对天浩产生了崇拜,他彻底改变了观念,也因此得到天浩认同,被授予“讲师”之名,为行巫者们讲授药剂学。 天浩没有特地更正为“化学”,只是将其列入“特殊学科”的概念。毕竟这个时代很多东西已经发生变化,药剂不再仅限于医药和生物,有很大一部分与化学重叠。 一个矮小的白人给巨人们传授知识,这件事无论怎么看都显得滑稽。然而天浩对此并不在意,他要求所有行巫者必须在短时间内掌握并精通佩里亚斯传授的课程,进而展开更深层次的研究。 对知识的追求无关于种族和地域,只要掌握、精通,进而以此为基础展开更加深远的探索,我们愿意放弃尊严,低下高贵的头颅,跪在嘲笑并辱骂我们的敌人面前默默忍受。 时间流逝,当后人踏着前人坟墓堆成的台阶,跨越艰难险阻,在科学森林最高点摘下一个个金苹果,被强大、文明、繁荣、等无数美好光环笼罩的时候,那些尝尽苦涩,饱受磨难,甚至忍饥挨饿,只为了让国家从贫穷落后深渊里挣扎崛起而付出一切的先人,他们的灵魂早已升上宇宙,与那些最闪亮的星星站在一起,注视着我们,默默微笑。 晚课持续到九点才结束。 两名卫兵将佩里亚斯带进会客室的时候,天浩与同彪正围在桌前,观察着一台模样古怪的机器。 蒸汽机的原理并不复杂,有了初级车床为基础,以同彪为首的磐石城工匠团参照图纸,造出了这台曾经开启了文明时代工业革命的机械宝物。 无论从哪方面来看,它都显得粗糙。 天浩对此很满意。他用手指关节敲了敲机器外壳,笑道:“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先尝试着用吧!磨坊,或者榨油装置都可以。” 过于复杂的冲程做功超越了野蛮人的逻辑思维。天浩从未想过跨越基础摸索阶段,直接进入到更高级的工业社会。目前的蒸汽机不外乎冲压、旋转、往复运动三种形态,总之先积累经验再说。至于大型蒸汽机车……天浩决定先等等,对海外岛屿的探索仍在继续,确保蒸汽机效率很大程度由密封所决定。困守大陆北方千百年的野蛮人已经在自己带领下找到了硫磺,橡胶还会远吗? 同彪对佩里亚斯的到来感到惊讶,他一直用戒备的目光盯着这个白人,不断朝着天浩飞瞟,用焦急和紧张示意,却看到天浩不动声色,轻轻对自己摆了摆手。 “他是我的人。”这解释很简单,明确了天浩的态度。 召集佩里亚斯和同彪的目的,是为了探讨蒸汽机的适用性。天浩一直想把这种机械装在船上,用于航行。他知道自己是外行,专业的事还是交给专业人士来处理。 探讨没有持续太久,毕竟夜已经深了,佩里亚斯谨守礼仪,分别对天浩和同彪致意,带着谦恭的表情离开房间。 第三百四四节 后代 看着已经关上的房门,同彪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眼眸深处的戒备仍未消失,言语中隐隐有些不满:“殿下,我觉得你对这些白皮矮子太过于宽容了。” 天浩的笑容很轻松:“凡事要分开来看,其实我也不喜欢他们,但就目前来说,我很需要他们当中的某些人。” 同彪扬起眉毛,问:“您指的是佩里亚斯?” 天浩微微点头:“还有他手下的那些教士。” “为什么?”同彪皱起眉头,他对此难以理解:“就因为他们在药剂学方面有特殊见解?” “这只是一部分原因。”天浩没有言明:“其实我也不愿意这样,但必须承认,在科学研究方面,白人的确比我们起步早,走得更远。” “我明白您的意思。”同彪瓮声瓮气地说,又冲着天浩抱歉地笑了笑:“我只是在理念和感情上有限难以接受。说真的,如果不是殿下您的命令,恐怕没人愿意坐在教室里听这个白人矮子讲课。” “总有一天我们会征服南方,杀光所有的白人。”天浩的语调沉稳:“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需要学习,尤其是从敌人身上学习,榨干他们的所有价值。” 同彪会意地点点头,他随即指了一下摆在桌上的蒸汽机,颇为忧虑地问:“这是我们最大的秘密,如果让佩里亚斯加入进来,会不会……” 天浩平静地笑了。 “他虽然不是我们的人,却可以信任。因为……他是我的人。” …… 佩里亚斯坐在会客室里,天浩推门进入的时候,他连忙从临时设置的矮凳上站起来,双膝跪倒在年轻的族长面前。 “殿下,您来了。”他的态度无比谦恭。 天浩径直走到椅子上坐下,他的动作和表情自如,举手抬足让人感觉到威严,却不会产生压迫感:“事情太多,今天来得有些晚,耽误你休息了。” 佩里亚斯连忙再次致敬:“能为殿下效力是我的荣幸。” “坐吧!”天浩随手指了一下木制矮凳。 佩里亚斯依言回到座位上,他用精明的目光打量着天浩,说话腔调明显过于谄媚:“殿下,按照您的吩咐,忘忧粉的产量在以前的基础上提高了四倍。” 天浩微微点头:“我看过你派人送来的报表,做的很不错。” “卸妆水的基础配比已经完成,实验很成功,预计下周就能得到首批产品。”只有两个人的时候,佩里亚斯仍然习惯使用英文,他觉得这是清楚表达自己意图的最佳模式。 天浩脸上露出满意的微笑:“继续。” “可口可乐的研究进度比卸妆水难一些,主要是糖浆和药粉之间的详细配比。这直接影响到口感,以及销售方面的种种问题。目前我已经找到一些头绪,希望殿下您多给我一些时间……大概一个月。”佩里亚斯惴惴不安地看着天浩。 “可以,就照你说的,延期一个月。”天浩对此不是很在意,他的关心重点在于其它几个项目:“化妆品的研究进度怎么样,顺利吗?” “美白和增白的实验已经结束,试制品效果很不错。皮肤保湿和滋润的实验完成度接近百分之九十,尤其是替换了原料以后,我们基本上摸清了其中规律。目前的难点在于抗皱紧肤,希望能得到大人您更多的指点。” 化妆品是天浩整体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作为奢侈品对南方王国进行大规模倾销。经济战同样重要,不同于你死我活的攻城掠寨,从各方面对白人王国构成束缚,最终将其活活绞死,可以起到同样的目的。 天浩没有太过苛责,给予佩里亚斯更多的鼓励:“加紧研究速度,这是你的强项。” 任务汇报时间不长,天浩之前已经看过相关报表,作为接受过孢子移植手术的“自己人”,他与佩里亚斯之间已经没必要客套,可是在态度层面,必须保持紧密的联系。 教士没有像平常那样汇报结束后就离开,他犹豫片刻,试探着问:“殿下,我想知道,您是不是很仇视我们?” 不等天浩回答,佩里亚斯连忙解释:“我指的是白人。” 天浩上身微倾,左手搭在额头上,食指轻轻点动着,富有深意的目光仿佛要看穿佩里亚斯脑海最深处:“你怎么想起问这个?” 佩里亚斯欲言又止,他不断翕张着嘴唇,却一直没能发出声音。 天浩用探询的目光注视他。他对教士的表现感到奇怪,移植体和自己这个主体之间存在着神秘关联。一般来说,子体的思维波动能被自己探知,进而产生服从。可是现在的佩里亚斯有些异常,并不是说他产生独立意识失去了控制,而是他此时此刻的特殊情绪,对来自天浩的控制意识产生了少许信息迟滞。 简单来说,就像一根连接两地之间最短距离的直线,因为某种外来力量出现了弯曲,致使本该在规定时间内传递的信息产生延缓,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甚至更久。 大约过了五秒钟,佩里亚斯终于发出幽幽的叹息。 “殿下,佩蒂怀孕了……我……我有了一个孩子。” 伊丽莎白是天浩安排在南方大陆的代言人。作为接收过孢子移植手术的傀儡,她忠实执行着天浩的每一道命令。经由她名下的商行,各种来自北方的货物卖出去,赚取丰厚的利益,重要物资被买进,通过爱普镇北面的海边岩洞秘密运往北方。 其中最重要的一项货物交易,就是人口。 天浩需要更多的白人作为试验品。从日常生活到不同生理时期的变化,只有近距离接触并圈养的模式,才能产生深刻理解,进而开发出更多的针对性产品,以及相关计划。 在前一阶段,“动物园”里白人的更新速度很快。主要是因为佩里亚斯主持的忘忧粉实验,在摸索剂量和安全掺杂物配比方面,足足损失了两百多人。这一切在天浩看来都可以接受,科学研究是一个残酷且毫无捷径可言的过程,必须有人付出生命。 为了安抚“动物园”的整体情绪,天浩要求伊丽莎白提供一定数量的白人女子,尤其是相貌美丽,颇为漂亮的那种。 佩蒂就是其中之一。她有着一头漂亮的金发,常年在小酒馆里依靠跳舞为生的人当然要保持身材。正因为如此,她刚抵达“动物园”就受到热烈欢迎,当天就成为佩里亚斯选定的私人配偶。 佩里亚斯是“动物园”的最高内部管理者,他很喜欢这个年轻美貌的舞女。就这样陪着佩蒂,渡过了每一个来到大陆北方白人必不可少,也是最恐惧,最令人惊悚的适应期(身高与环境所导致),佩蒂像其他人一样认命了,也默默接受了这个年纪比自己父亲还大的男人。 佩蒂怀孕了。 佩里亚斯感觉生活出现了新的希望,同时他也产生了深深的,前所未有的恐惧。 他很清楚这些巨人有多么野蛮,知道他们有着砍下别人脑袋做成骨碗的可怕习俗。佩里亚斯知道自己是天浩的人,主从意识给予他绝对安全感,但这并不意味着安全范围能扩展延伸到妻子及自己的后代身上。 教士抬起头,目光复杂的眼睛里同时透出畏惧和崇拜:“殿下,您会杀了她吗?” “不会。”天浩回答的很直接,他知道这是最令佩里亚斯情绪宁定的答案。 教士脸上显出一抹微笑,随即消失:“那……您会怎样对待我的孩子?” “我不确定。”天浩目光清澈,不像一个撒谎的人:“但我可以保证他的安全。” 佩里亚斯长时间高吊的心脏终于缓缓落到了实处,他开始了习惯性的恭维:“能够成为殿下您的仆人,是他的荣幸。” 天浩微笑着点头,没有继续探讨这个问题。 他当然知道佩蒂,也知道这个女人怀了佩里亚斯的孩子。 这同样是一个新的研究课题————论孢子移植体后代与主体之间的主从遗传行为。 就算佩里亚斯不开口,他也会确保佩蒂和孩子的安全。 这个世界的秘密太多了,需要持续不断地探索。 …… 清晨,天浩带着卫队离开“动物园”,朝着北方而去。 筑路工作已经初见成效,从磐石城开始,道路不断向北延伸。硝化甘油在这片野蛮的土地上发挥了威力,千百年来难以翻越的山岭被炸开,人们挖开碎石浮土,固定路基,用辛勤和汗水连接着一座座村寨和城市。 骑兵训练所北面的道路已经开始建设,只是无论规模还是宽度都远不如其它几只工程队。天浩在这里安排了五百人,他的要求很简单:一条便捷的小路就行,不破坏整体环境,同时在山区外围设置哨卡,没有得到自己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入。 废弃基地外围经过清理,没有从前那么混乱,阻挡前行的植物均被砍伐,部分破碎的水泥地面得到平整,野蛮人对广场外围那些重型战车残骸感到好奇,他们纷纷聚集在表面满是铁锈的块状废铁旁边,发表各自见解,猜测这究竟是什么。 “这是神灵的玩具,我曾经在梦里见过这个。” “这应该是冷却后的岩浆。” “我觉得应该是上古时代的罪人,他们被神灵变成了金属。” 基地入口是最早清理的部分,卫队把工程人员远远隔开,天浩沿着打扫干净,并用石块垫高的路面走进去。 仪器上的灯光依然闪烁,天浩用抹布擦去“老嬷嬷”显示屏上堆积的灰尘,文字沿着光标闪烁轨迹跳跃。 “看起来你心情不错?”天浩擦着机器外壳,笑着问。 “你很久没来了。”老嬷嬷似乎有些生气:“外面那些人是你的同伴?” “他们是我的下属。”天浩动作很轻,小心翼翼,生怕弄坏这台历史悠久的古老机械:“我现在是他们的王。” 老嬷嬷沉默片刻:“他们替我清洗了太阳能光板……你打算公开我的存在?” 天浩摇摇头:“他们无法理解。就算要公开,也不会是现在。” 老嬷嬷继续问:“你要重新修整这个基地?” “目前只是表面上的清理。我想打通内部车间,看看里面还有没有能用的东西。”天浩并不隐瞒自己的意图。 “早就没有了,里面都是废物。”老嬷嬷缓慢的文字显示透出一丝苍凉感。 “等进去看了再说吧!”天浩对此并不在意:“我不打算大规模挖掘,那样有可能对你造成损害。我安排的人不多,按照你以前给我的基地图纸,小范围挖掘就行了。” 老嬷嬷的关注重点转向另一个问题:“你打算统治这个世界?” 天浩耸了耸肩膀,他站在摄像头前做这个动作:“只能说,走一步看一步。” “我开始尝试着人类男女之间的思维转换。”电脑的问题一个接着一个:“有很多事情我无法理解,尤其是你们在身体方面的亲密动作,其实只要达到繁殖种群的目的就已经足够,为什么一定要在非必需情况下频繁接触?” 天浩怔住了,他第一次觉得“老嬷嬷”的问题超越了自己的解释范围。 他有些哭笑不得:“我该怎么说呢……有部分原因是因为爱情,还有一部分原因是来自于荷尔蒙。” “你不爱你的妻子。”屏幕上的文字闪现速度很快:“我指的是现在这个。” “好吧,你无所不知。”天浩笑得很开心,虽然“老嬷嬷”是一台机器,却有着与他相同的时代烙印,倍感亲切:“按照野蛮人的说法,你可以归于“神灵”的行列。” “几个月前,我的探测器感触到南方一个基地的能量波动。那应该是一台重型陆战兵器处于启动状态。”它继续询问。 天浩脸上神情变得暗淡,缓缓点头:“是的。” “你当时在场?”老嬷嬷对此很感兴趣。 第三百四五节 族长和国师 “它已经耗尽了能量,短时间内无法再次重启。”天浩斟酌着字句:“这也许是它最后一次出战。” 屏幕上显示文字速度比平时慢了许多:“它的现在,就是我的未来。” 天浩有些犹豫,他能理解这台旧式电脑的想法,已经产生的独立思维与固定程序区别很大,老嬷嬷对感情的理解已经超过低龄儿童,甚至可能超过年轻人。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这是最常见的安抚话语,天浩轻轻抚摸着它的外壳,就像抚摸着亲人的身体:“相信我。” 屏幕上显出几个令他心安的字。 “希望……如你所言。” …… 虎族领地,首都,血爪城。 现任虎王是个英俊的人,这是公认的事实。 今年四十六岁的虎耀先长着一张娃娃脸,这种从娘胎里带出来的特征曾令他尤其苦恼。一般来说,强壮凶悍的男人更具威严,能给人以无形的压力。然而虎耀先不是那种类型,他个子很高,颀长的身段看上去显得纤细,非常的瘦……如果不是脖子中间高高隆起的喉结,再加上刻意保留,嘴唇周围保持着一定长度的胡须,他那张白净光洁的面孔看上去跟女性没什么两样。 在文明时代有个词叫做“逆生长”。虎耀先就属于这种类型。很多人认为他是所有部落首领当中最年轻的一个,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外表就像谎言,能欺骗眼睛。 王宫大殿上跪着几十个人,他们双手被绳索反绑,嘴巴被结实的厚布条勒住,左右都有卫兵死死按住肩膀,压迫着他们额头触地,无法站起。 “如果不是你们泄露军情,鹿族人根本不是我的对手。” “你们这些该死的苍蝇,隐藏在族群内部的蛆虫,你们靠着出卖我子民的人头,向外族摇尾乞怜,换取好处!” “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们瞒着我做了太多的事,这一切都是你们咎由自取。” “卫兵,把他们带出去,让所有人知道他们的肮脏勾当,告诉所有人是他们导致了这次战败。虽然正义来得有些晚,却永远不会消失……杀了他们,尸体归于平民。” 从头到尾只有虎耀先一个人在斥责,嘴巴被勒住的囚犯无法争辩。他们一个个怒目圆睁,拼命摇晃身体想要挣脱,却被强壮的卫兵扣住后颈,到拖着拽起,强行拖出大殿,一个个消失在敞开的大门外。 国师巫林用阴郁的目光看着那个方向,缓缓走到王座前,发出丝毫没有感情的声音:“恭喜陛下,找出了隐藏在我们族群内部的敌人。” 虎耀先抬起眼皮瞟了他一眼,没有说话,侧过身子,右手撑在额头上,皱在一起的眉头比刚才越发紧密。 虎牢关距离血爪城很远,战败消息传来的时候,整个虎族上下无比震惊。 虎劲中是公认的虎族战将,为了一次性扫平鹿族,虎耀先计划派出三十万大军。因为红月城地势险要,再加上长途供应艰难,出征队伍分成不同批次前往。直至虎劲中战败的时候,还有七万人尚未从血爪城出发。 大部分人不知道这次族战。严格来说,这是虎王耀先的个人行为。 “我们需要鹿族人……”直到现在,虎耀先仍然觉得计划本身没有问题,关键在于牛族人从中插了一脚,两族联合,导致自己吃了败仗。 巫林暗自叹了口气,他低着头,在虎耀先无法看到的角度,两只黑色眼睛里充满了厌恶。 国师与虎王从幼年时代就是伙伴,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朋友。最大的分歧源于对族群利益的见解。巫林认为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虎族现状,与其它族群合作,而不是态度强硬以战争为解决方式。虎耀先则不同,他一直是族群的鹰派领头人,相信绝对武力是统治并维持一切的基础。 巫林从一开始就不赞成出兵。很多年前他去过红月城,知道那里的地形。步兵强攻要付出巨大代价,而且失败的可能性极高。 他毕竟只是国师,无法在军事问题上与强势的虎王争辩。而且在巫林潜意识当中,也认为这次出兵获胜的几率很大。毕竟北方的牛族人已经把鹿族打得快灭族了,只剩下区区一个雄鹿部。从这方面来看,就算在红月城下付出一些伤亡,只要能占领那座要塞,一切都很值得。 谁也没有想到牛族人竟然打破衡守数百年的规则,派出船队从盘陀江上出兵,越过虎牢关,袭击钢潍城。 固定思维的框架一旦建立,就很难有所更改。何况长久以来虎族与鹿族之间的强弱地位决定了前者进攻,后者必须防守。当然,牛族也是敌人,只是所在区域与虎族不是很紧密,接壤部分狭窄,而且还是在盘陀江的另一侧……总之,这一仗败的实在窝囊,虎劲中战死,除了区区数千人逃回虎牢关,几乎全军覆没,多达十几万虎族人成为牛族的战俘。 败是败了,可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最直接的就是“责任”。 刚传来消息的时候,虎耀先感觉很惶恐。他很清楚,这次出兵遭到大多数人反对,完全是自己凭借权力强行为之。现在结果表明他们是对的,接下来肯定要面对群臣弹劾,说不定族群内部还会掀起新一轮对自己的攻击,那些对王位早就觊觎多年的家伙甚至有可能取而代之。 他决定先下手为强,第一时间派出亲信,联络大国师巫林,命其进宫商议。 巫林的态度很重要,他代表着虎族内部所有的行巫者。只要得到他的帮助,一切都不是问题。 肮脏的协议就这样在两个人之间密谋达成。 虎耀先派出卫队,在全族范围展开大搜捕。目标直接又明确————所有持反对态度的贵族全部被抓,然后分批行刑。 刚刚推出去处死的那些,已经是第四批,也是最后一批。 他们的嘴巴被堵住,不会说话,无论怎么样栽赃陷害都没有问题。胆敢反抗的人提前打断手脚,或者割掉舌头。虎耀先需要他们暂时活着,就像之前那样,跪在王座前,任凭自己以充满正义感的腔调宣布罪状,然后推出去当众行刑。 肯定不会有人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只要能把底层平民和大多数人糊弄过去,在虎耀先看来就是最好的结果。 我是虎王,我说了算。民众只需要服从命令,任何统治者都不喜欢太聪明的老百姓。 忽然,大殿外面灌进一阵冷风,把悬挂在王座顶端的布幔吹得摇晃不已。虎耀先抬手挡住额头,他心中积压着怒意,这动作掩盖了视线,让他透过手心,看到了巫林冷漠的面孔。 “你对这次出兵有意见?”虎耀先的问题很直接。 巫林睫毛低垂,从大殿外射进来的阳光在他身侧照出长长投影:“现在说这些还有用吗?你已经达到了目的。” 深深吸了口气,年龄与虎王相仿的国师轻轻摇头,发出沉重的叹息:“……陛下……” 虎耀先知道他这一声指的不是自己,而是先王。 “你觉得我做错了?”虽是疑问,虎耀先却根本不需要巫林回答:“败了就败了,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事实。况且这次战败对我们来说不算一件坏事。那些平时对我不满,在私底下喜欢发表议论、反对我的家伙全都跳了出来。只有这样……才能看清他们的真面目。” 巫林发出浓重的呼吸,冷漠到极点的声音听起来带有一丝嘲讽:“所以你把他们全都杀了。” “虎族只能有一个王。”虎耀先控制着怒意:“族群想要强大,只能有一个声音!” 巫林脸上浮起冷笑,只是看上去有些苦涩。 虎耀先盯着他的脸:“你这是什么意思?别告诉我你同情他们……难道,你们是一伙的?” “你想多了。”巫林抬起头,用淡漠的目光看着天花板,仿佛那里存在这某种令他感兴趣的东西:“我只是觉得不该杀这么多人。你可以换种方式惩罚他们。比如苦役,或者流放……你说得没错,我站在你这边,我也不喜欢他们,可是杀人……” 他摇摇头,不再言语。 虎耀先眼中的警惕缓缓散去,他皱起眉头:“你还是那么多愁善感。” 巫林的目光从那个位置移开,看着大殿正前方那块被阳光笼罩的空地:“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钢潍城必须重建,虎牢关的补给只能维持一个星期,族群内部的局势虽然稳定,但我们损失了太多的人,军队实力不足,如果继续从平民当中征召,会导致壮劳力不足。” “这个问题我已经考虑过了。”虎耀先神情凝重,他用力握紧右拳,又带着极大的控制力缓缓张开,仿佛下定了决心:“我决定向狮族出售战马。” “你说什么?”这消息太意外了,巫林猛然转过头,难以置信地问:“出售战马?” 虎耀先沉着地点点头:“把公马卖给他们,交换玉米和马铃薯。” “你疯了?”巫林浑身剧震:“你……你一定是在开玩笑!” 虎耀先冷笑着,面露狰狞:“你以为我们现在还能守住战马的秘密?红月城大败,牛族和鹿族得到上万匹战马,加上他们历年来买走的母马,用不了几年就能大规模繁殖。到时候,局面会变得更被动。” 痛苦和后悔如野兽般狠狠撕裂着巫林的心脏,他感觉身体在这种可怕的折磨下逐渐失去控制,不得不用左手紧紧捂住胸口,发出嘶哑的声音:“你不能这样。战马……想想我们的祖先,他们费尽心机才保住这个秘密。为了确保不让其它部族获得繁殖和养殖能力,他们严守关口,不惜与外族结仇。可是现在,你……” “你以为我愿意吗?”虎耀先被怒意和狂暴吞噬,毫不客气打断了他的话:“你显然没有搞清楚状况。现在不是我愿不愿意保守这个秘密,而是这个秘密已经公开。虎劲中这个该死的混蛋,他一下子搞丢了二十万军队,还让我们彻底失去了战马。鹿族人和牛族人从获胜的那一刻,就有了跟我们面对面坐下来谈判的筹码。与其被他们讹诈,不如趁现在把战马卖给狮族人。如果运气好,说不定还能从中赚上一笔。” 巫林双眼透出深深的后悔:“这一切都是你的错。你明明知道红月城附近地势狭窄,不利于骑兵冲击,偏偏要派给虎劲中那么多军队。整整两万骑兵……可是你根本听不进去,说什么鹿族人抵挡不住,就像朝着破烂屋子门框上踢一脚,屋顶就会震落下来。” 虎耀先怒视着巫林,极其不甘的发出咆哮:“我怎么知道牛族人会从盘陀江上发起攻击?谁也没有想到他们的进攻目标竟然是钢潍城?我们和鹿族人打了那么多年,他们哪一次不是死守红月城?除了用人命堆,有谁见过这种不讲道理的打法?” 巫林逐渐冷静下来,他用力吸着鼻子,缓缓呼出一口浊气,冷冷地说:“这不是借口。就算我保持沉默,你也很难说服其他人。” 虎耀先仿佛没有听见他的话,仍在恶狠狠地喃喃自语:“都怪那些该死的牛族人,他们竟然从水上发起进攻。整个骑兵部队被彻底封死,无法发挥出机动优势。如果虎劲中把骑兵营区安排在西面,或者南面就好了。那样就算被牛族人偷袭也有足够的时间调兵……” 巫林冷冰冰地问:“现在说这些有用吗?” 虎耀先面色阴沉,显然是在酝酿着某种计划:“我们没必要为了这件事争吵,这毫无意义。我明白你的想法,可即便你再怎么反对,也无法改变事实。既然守不住战马的秘密,就必须趁早把它卖个好价钱。” 理智终于战胜了感情,虽然极不情愿,巫林却不得不承认虎耀先的话很有道理,也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第三百四六节 求票 “你打算什么时候公开这件事?”他定了定神,冷冷地问。 “越早越好,这种事情不能拖。”虎耀先略微思索:“我现在就发下诏令,明天召开大朝会。” 巫林脸上的表情明显在挣扎,可事情到了现在已经无法悔改。他感觉嘴里很干,黏糊糊的很难受,什么也没说,只是木然地点点头,以机械的动作表示同意。 …… 牛族领地,狂牛部,王城。 元猛走进会客厅的时候,大王子牛伟战已经在这里等了十多分钟,正焦躁地走来走去。 元猛哈哈一下,发出粗豪的声音:“没想到殿下亲临狂牛城。你怎么不提前派人过来说一声?那样我好提前准备,派狩猎队到附近的山上转转,弄几条好吃的野兽回来。” 这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身材稳健,看着他那张充斥笑容的脸,牛伟战在心里暗自咒骂着,表面上却不得不做出一副微笑的样子,大步走过去,握住对方的手:“我也是临时想着来狂牛城转转,随便看看。” 元猛狂放的笑声更大了:“我这里有什么好看的?破破烂烂的一座城,乱七八糟都是人,下面是一帮连饭都吃不饱的穷鬼,上面是几个牙齿快要掉光,像我这种连走路都觉得困难的糟老头子。” 牛伟战皮肉不笑地说:“狂牛部刚打了胜仗,听说缴获丰富啊!” 元猛反应很快,思维也很敏锐:“呵呵,你听谁说的?让他出来我当面问问,他哪只眼睛看见我打了胜仗?殿下,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要负责任的。” 尽管知道元猛很难对付,牛伟战还是被他挤兑的一下子说不出话来,足足过了三秒钟,才皱起眉头,用深沉的目光盯着元猛:“你部落里多了十几万鹿族人,这可不是我胡编乱造,难道这些人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不成?” 元猛恍然大悟:“原来你指的是那些奴隶?” 牛伟战脸上神情略微松缓,点点头:“我说的就是那些战俘。你、雷牛部的牛天浩,还有野牛部的牛宗域,三族联合攻打鹿族,每个人都分到一大块肥肉。” 元猛的笑意看上去很假,完全是虚浮在脸上:“其实根本就没怎么打,就是带着军队到鹿族人的领地上走了一圈。他们都是些软蛋,男人是臭不要脸的娘娘腔,女人是走不动路的软脚虾。看着他们可怜,就顺路把他们带回来。说起来,天浩和宗域都是善心人啊!要不是我们主动伸手拉了这些鹿族人一把,他们连去年冬天都熬不过去,早就饿死了。” 牛伟战睁大眼睛,眨了眨眼皮,不由自主张开了嘴。 他从未想过一个人能达到如此高深的不要脸境界。 明明是你死我活的战争,偏偏从元猛嘴里说出来就变成了学**做好事的慈善行为。 他仍在喋喋不休:“而且殿下你说什么“大肥肉”也太过了。我这里满打满算只分到三万人,都是些老头和女人,年轻精壮的男人只有四百多个。唔……我想起来了,有两个鹿族女人长得挺不错,腰圆腿粗,身上那肉摸起来就像在油碗里滚动,皮肤滑滑的,晚上暖被窝很有一套……我这就让她们收拾东西,殿下你走的时候带上,算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牛伟战完全落在了下风。他缓缓活动着僵硬的面部肌肉,好不容易吐出“谢谢”两个字。 元猛开心地笑着:“我事情多,等会儿还要去北边的一个寨子转转,就不留你吃饭了。” 逐客令很直接,只是用客套语气说出来,显得不是那么生硬。 牛伟战满面烦躁,他龇着牙,抬手用力抹了一把脸,然后抡起右拳重重打在左掌心上。他迈了一步,站在距离元猛半米左右的正前方,挡住对方去路,认真地说:“我想跟你谈谈。” 元猛仍在微笑,他轻轻摸着下巴上有些扎手的花白胡须:“你想谈什么?” 到了这个地步,牛伟战也不再掩饰自己的来意,他直截了当地说:“秋天快到了,收获季结束,就要开始评选新王,在我和二弟之间做出选择。我……三叔,请你帮帮我,投我一票。” 元猛是殡天先王的弟弟,按照王室血缘排序,牛伟战得管他叫叔叔。 老人没有说话,他用古怪的眼神看着大王子,仿佛正欣赏着一件蹩脚艺术家的不成功作品。 “呵呵,真是稀罕啊!这么多年了,我还是头一次听你主动叫我一声三叔。”元猛咧开嘴,露出一个玩笑加恶劣的笑容:“不过这种事情很正常,你是我哥哥的儿子,迟早要继承王位,所以在你看来亲戚情分没什么了不起。你总有登基即位的那一天,到时候我就得跪下去,向你叩头,称你为陛下。” 他没有掩饰讥笑和嘲讽,牛伟战脸上流露出愤怒,一股从未有过的复杂情绪支配着大脑,他眉头皱得更紧了,嘴唇紧抿,心情也随之变得糟糕起来。 他终于还是控制住情绪,用抽搐的眼角代替骂人的肮脏字句,极其勉强地笑着:“以前我的确不懂事,还望三叔别那么计较。我……我需要您的帮助,只要登上王位,我保证您会得到丰厚的回报。” 元猛收起笑意,仔细打量着牛伟战,在长达一分多钟的冷场沉默时间,他看到了这个身份尊贵侄子的每一个细节,包括眼睛和皮肤的微妙变化。 “咱们还是说点儿实际的东西吧!”元猛平静地问:“你能给我什么?” 这问题直接击中了牛伟战心中的要害。他张了张嘴,又迅速闭上。说真的他从未考虑过要给予元猛某种好处。在他看来,从对方这里索要投票和拉拢实在是天经地义。大家都是亲戚,我是排名顺位第一的王位继承人。只要表明态度,你凭什么不支持我? 元猛眼里透出深深的失望,他摇摇头,叹了口气:“我大哥那么有见识的人,没想到生了你这么个愚蠢透顶的儿子。” 这句话的侮辱性太强了,牛伟战再也无法控制情绪,怒视着元猛。 “你眼睛睁那么大看着我干什么?”这样的威胁对元猛丝毫不起作用,他继续冷笑:“你想让我站在你那边,却什么也不想付出。人口、粮食、领地……这些东西很珍贵,但你得明白,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凭着几句空话就想让别人帮你?阿战,你已经不小了,怎么连这个道理都不懂?” 牛伟战一个字也听不进去,他面露狰狞,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森冷威胁:“看来你是铁了心要站在我弟弟那边?” 元猛淡淡地说:“你知道上次族长会议,也就是先王殡天后,大国师召集我们对天浩代理族长投票表决,我和宗域为什么会站在他那边吗?” 牛伟战攥紧双拳,怒不可遏:“你们暗中串通,你们密谋造反!” “那是一种试探。”元猛对牛伟战表现出的政治弱智只能报以嘲笑:“我承认,宗域找过我,要我在会议上帮着阿浩说话。我这个人看重实际,狂牛部和磐石领之间来往密切,我给阿浩提供矿石和泥炭,他给我粮食和鱼干,还有奶酪和酒。他很会做人,我在会议上帮了他,所以阿浩投桃报李,带着我一起打鹿族人,还分给我那么多的俘虏。” “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能单靠利益衡量并维持。但必须承认,利益是维持联盟存在并延续的基础。我和阿浩之间有交情,他没有忘恩负义,就这点来说,他远远超过你和阿方。” 强烈的恐惧代替了愤怒,牛伟战忍不住问:“你要选牛天浩为王?” “那怎么可能?”元猛对他的理解嗤之以鼻:“这不符合规矩,你想多了。新王只能从你和阿方两个人之间产生。我只是打个比方,用阿浩来举个例子。” 情绪大起大落让牛伟战消耗了太多精力,他忽然感觉有些落寞,脑海里不甘的念头却怎么也压不下去。激烈的思考迫使他做出选择,低下头,发出近乎哀求的声音。 “……三叔……求求您,帮帮我。我保证……不,我向神灵发誓,如果即位,我会给您丰厚的回报。” 元猛咀嚼着他的话,缓缓摇头:“如果不是走投无路,你大概永远不会对我说这些话。阿战,从你小时候我能把你抱起来,扛在肩膀上的时候,直到现在,你才主动叫我一声“三叔”。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但你得明白,王位不是你想象中那么好坐的。你得为此付出很多东西,更肩负着带领整个族群走向繁荣,比过去更加强大的责任。” “如果你是一个优秀的统帅,除了勇敢,更有超卓的战略眼光,能征善战,那么我会投你一票。” “如果你是聪慧的智者,有奇思妙想,能解决目前族群内部存在的问题,我也会投你一票。” “如果你性子沉稳,有成为一代贤明君主的潜质,就算不能在有生之年扩张牛族领地,但只要稳稳守住目前的族群边界,不断向北扩展,让我们的族人吃饱穿暖,生养众多,为下一代新王打好基础,人民幸福安康,我同样还是会投你一票。” “可是看看你自己,我刚才说到的这些,有哪一条符合?” 牛伟战彻底陷入了沉默。 强烈的恨意在他体内游走,直至变得杀气腾腾。 “看来,你不愿意支持我?”他用饿兽般凶狠的眼睛盯着元猛。 “既然你明白,何必多问?”元猛脸上的神情再次变冷,身为族长,他根本不怕这种威胁。 牛伟战呼吸开始变得急促,口鼻喷发出阵阵充满杀意和侵略性的热气。 这只是表象,他无论如何也不敢对元猛下手,至少不是现在这个时间,以及地点。 良久,他从齿缝中吐出几个森冷狰狞的字。 “老杂种,你将为此付出代价!” 说完,他深深地看了一眼元猛,转身离去。 …… 大陆南方,莱茵王国,加利迪斯郡,坎普亚城。 奥尔德里奇站在巨大的穿衣镜前,打量着自己的镜像。 一个身材颀长的年轻男子,皮肤像牛奶一样白,做工精美的黑色外套很合身,裤子很紧,富有弹性的面料绷出修长双腿,肌肉虽不是过度膨胀的类型,却仍能让人感受到力量的存在。他有着高挺的鼻梁,蓝色眼珠令人迷醉,更令人惊讶的是那一头金色长发,沿着脑后梳理整齐,用光滑的黑色缎带束缚着。 “真美啊……”他发出呻吟般的赞美,低沉的声音不可能传入第二个人耳朵里:“连我自己看了都觉得嫉妒,更不要说是那些女人。” 自嘲地笑笑,他转身走到门前,拉开房门,走下楼梯。 早餐已经摆在桌上,新鲜的鸡蛋、颜色金黄的烤面包、香味扑鼻的煎肉、切成薄片的大蒜烤羊腿、裹着奶糊的炸鱼、刚从树上摘下来的苹果、带着露珠的葡萄,当然还少不了粘稠新鲜的牛奶。 年轻人的胃口一向很好,何况奥尔德里奇昨天晚上在宴会上没有吃饱,大量时间用在与女人调情勾搭方面,消耗很大……他现在迫切需要足够的食物来满足胃口。 一份夹着羊肉、煎肉和鸡蛋的面包刚下肚,管家带着一个风姿妖娆的女人从外面走进餐厅。 她叫乔安娜,是一位伯爵夫人。 奥尔德里奇冲着管家挥了挥手,后者会意地笑笑,转身离开,顺手把房门带上。 餐厅里没有第三个人,乔安娜直接坐在奥尔德里奇的腿上。 昨天晚上他们刚认识。 奥尔德里奇拥有男爵头衔。这是他从一个破落贵族那里花钱购买,然后在加利迪斯郡守那里得到承认的真实身份。 上流社会不会对所有人敞开,但只要有足够的财力,在加上一个机会,很容易就能挤进去。 一个英俊得令人发抖,导致肾上腺素分泌加速的男人,本身就足以成为吸引众多目光的核心。 第三百四七节 小狼狗 他很富有。 前天晚上宴会结束后,乔安娜提议玩惠斯特,这个时代的男女贵族之间没有那么多限制,与其说是牌局,不如说是半公开的聚赌。奥尔德里奇运气不是很好,接连玩了二十多把,最后结账,输了近三百镑。 即便是乔安娜这种颇有身家的伯爵夫人,三百金镑对她来说也不是一个小数。 她亲眼看着奥尔德里奇从上衣口袋里拿出支票簿,流利写下一串数字。 本来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贵族之间都讲究信誉,乔安娜虽有些隐隐的担忧,却不会在公众场合对支票本身提出质疑。偏偏这笔钱涉及到另外一个人,他赢了六十多镑,提出必须用现金结账。 这是对一个贵族的侮辱,情况严重的话,甚至有可能当场引发决斗。奥尔德里奇对此没有太大反应,只是唤来他的贴身仆人,随口吩咐几句,那人离开……一个小时过去了,当他的仆人再次出现,手里捧着一个很大的,沉甸甸的皮质钱袋。 当着所有人的面,奥尔德里奇把钱袋打开,数出一个个闪闪发光的金镑,堆在桌上。 没人再对他的信誉提出质疑,气氛顿时变得融洽起来,赢钱的人们脸上露出笑容,邀请奥尔德里奇继续多玩上几局。 他的运气来了。 时近凌晨,一连赢了二十二局。 乔安娜输了四百三十七镑。 她神情阴郁,从牌桌前站起来,宣布结束牌局。 客人们散了,奥尔德里奇一直留到最后。 他把所有赢的钱放在桌上,走到乔安娜面前,带出迷人又谦和的微笑,低声致歉。 “我也没有想到会赢这么多,但这些钱不属于我。” “我犯了个错误,让您这么高贵美丽的夫人在牌桌上难堪。” “这是我表达歉意的礼物,请您务必收下。” 他的谈吐彬彬有礼,举止得体大方,没有丝毫越界行为。 没人会跟钱过不去,何况丈夫去世后,乔安娜只能依靠庄园领地内的收益生活。她没有产业,也不懂得经商,属于经济状况还算不错,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类型。 有了第一次增进双方友谊的行为,第二天的下午茶也就变得顺理成章。 奥尔德里奇今年二十四岁,乔安娜四十七,这年龄足以当他的母亲。 “您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女人。” 这句话他反反复复说了很多遍。 最初,乔安娜付之一笑,她觉得这是年轻贵族在社交行为上的常用语句。奥尔德里奇是一位男爵,这样说很正常。 他挪动椅子,坐到伯爵夫人身边。 “您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女人。”他开始奉承,说着各种漂亮话,从乔安娜脚上的鞋子开始,顺序评论她的衣服和裙子,以及发式、皮肤、眼睛,乃至血统。 伯爵夫人听得十分入迷。 她见过很多年轻人,从很多年前就一直这样。有人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有人以各种方式勾引自己。乔安娜知道自己长得漂亮,否则也不会被丈夫看上。可那都是从前,随着四十岁生日一过,眼角和脸上出现皱纹,身边的男人就越来越少。 养小狼狗需要钱,年轻的英俊男子和漂亮少女一样,都是用金镑堆起来的肉体装饰。 奥尔德里奇见多识广,他对贵族圈里的各种知识非常了解。从纹章谈到王国初创,从莱茵王国历代陛下谈到贵族分封……乔安娜感觉眼前敞开了一扇新的大门,一个学识渊博,年轻英俊,富有多金的男人,就这样近身而坐,简直就是圣主派来的天使。 他再次挪动椅子,紧贴着伯爵夫人,轻轻握住她的手缓缓抚弄,温度透过皮肤传过来,他的嘴唇凑近她的耳畔,丝丝热气刺激着最敏感的神经:“你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女人。” 不用尊称“您”,而是非常致命,拉近彼此关系的“你”。 乔安娜彻底沦陷了。 欢乐的时光总是很短,伯爵夫人第一次觉得自己很年轻,充满了朝气,是一个活泼美丽的少女。 这一切都是忘忧粉的功劳。 呆在一起时间久了,总会引起外人注意,甚至流言蜚语。 奥尔德里奇没有在伯爵夫人府上留宿,迫切想要再尝激情的乔安娜主动找到他家里。 虽然现在是早晨,可是在彼此需要的人们看来,时间就是一个屁。 鸡蛋加牛奶有着丰富含义,不仅仅是早餐食物这么简单。 世界的一半是女人。 搞定了女人,相当于得到半个世界。 这是奥尔德里奇从天浩那里学到的知识。 南方大陆幅员辽阔,撒克逊王国只在其中占一部分。 只有伊丽莎白一个代言人并不安全,那意味着将所有注意力集中在她身上。 单一个体很容易产生特殊性,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两个或更多人身上就变得在正常。 只有在短时间内大量发散货物,才能获取最大利润,忘忧粉也不例外。 奥尔德里奇是天浩安排在莱茵王国的代言人。他在“动物园”里呆了一年多,成功转换思维并接受了孢子移植手术。按照天浩的命令,伊丽莎白给“洗”干净所有的底子,为他在莱茵王国安排了全新的身份。 一个年轻、英俊、富有、接受过系统教育,谈吐不凡的贵族。 这样的男人很受贵妇们欢迎。 …… 雷牛部领地,雷角城。 天浩在领地内部巡视的速度很快,沿着北面路线绕了一圈,视察所有正处于建设中的城寨。 这项工作很重要,能有效激励士气,从底层民众那里得到拥护。 他与被俘的鹿族人拉家常,亲手送给他们糖块和腌肉,这是最好的礼物。 豕人已经习惯目前的生活,尤其是女人,她们对年轻的代理族长有着发自内心的尊敬。他的存在意味着带领族群摆脱饥饿困苦,在全新的环境里拥抱未来。 在新京城的采石场工地,天浩与一个强壮的虎族人比赛摔跤。那是一个桀骜不驯的家伙,口口声声嚷嚷着“要不是因为你们牛族人卑鄙的偷袭,老子也不会被你们抓住”。 驯服的方式很多,天浩以绝对力量将其打倒,那人输得心服口服,然后两个人坐下来,与其他虎族人共进晚餐。所有俘虏都看到天浩碗里装着与自己一样的肉菜炖汤,干硬的面饼,他吃得很开心,大口吞咽,一切都表明这是尊贵族长的日常食品。 这一幕令所有虎族俘虏感到震惊。 这与他们熟悉的贵族截然不同。 天浩在新京城只呆了一天,但就后续收到的报告,那些虎族人的态度明显有所转变,他们不再抗拒,开始变得合作。很多人甚至提出想要在这里安顿下来,不断询问怎么做才能提高自己的社会身份等级。 日子一天天过去,赶在入秋前,天浩回到了王城。 很多事情非常凑巧,也许在冥冥中早已注定————回城的第二天,两拨来自不同方向的客人齐聚雷角城。 天浩首先在会客室约见了大国师。 他比上次见面的时候更老了,两鬓已经全白,但气色不错,精神矍铄。 “呵呵,你这次又立了大功,我都不知道该给你什么样的奖励。”巫彭从坐下来就一直苦笑:“那么多的马,而且还是战马,这是历代祖先梦寐以求的东西啊!” 雷角部的马群正在繁殖,天浩上缴的几千匹公马让全族上下都为之震撼,将近二十万虎族俘虏同样是一笔巨大财富,这意味着雷角部比以往更强大,人口数量更多,实力剧增。 一个棘手的问题摆在巫彭面前,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应该给天浩什么样的奖励? 人口? 自从天浩接管雷牛部,族群总人数早已超过百万,现在距离两百万只有一个很小的数字。 领地? 他把之前奖励的村寨新建区域扩展至最大,沿着东面的海岸线,一直扩张到寒冷的极北地区。 粮食? 别开玩笑了,雷牛部现在最不缺的就是粮食。 正因为无法找到答案,大国师才觉得有必要亲自往雷角城走一趟,听听天浩自己的意见。 “说说看,你想要什么?”巫彭慈祥地笑着:“只要是我能答应的条件,都没有问题。” 老人心里充满了骄傲,就像看着亲手种下的树苗长成参天大树,那种成就感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 当初,他只是统管两百人的村寨头领。 现在,他是掌管近两百万人的大族族长。 是我发现了他,当然这与他自身努力密不可分。我给了他机会,他抓住机遇,才变成了今天的样子。 天浩保持着谦恭的态度:“多谢大国师,这一切都是我应该做的。” 巫彭很精明,他听出了天浩话里的别样意思,笑道:“怎么,你没有其它要求?” 天浩很诚挚:“从磐石寨发展到现在,族群给了我太多的支持。尤其是您,一直对我很信任,给与了非常多的照顾。索取和回报并不对立,而是相辅相成。现在,就是我回报牛族,回报大家的时候。” 这并非自谦,而是天浩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手上掌握的底牌太多了,无论人口、资源还是综合实力,全都稳稳居于上风,立于不败之地。十人首之上是百人首,再往上是千人首,万人首,城主,领主,分部族长……到了这个级别,就算统一整个大陆北方,冲出锁龙关平定南方,杀光白人,立下盖世功劳,最终得到的,也不过是记载于史书之上,流传后世的名声。 这是牛族大王才有资格享有的荣誉,区区一个分部族长顶天了只能成为大统领,也就是文明时代的将军。 天浩当然不可能无欲无求,他想要的东西还有很多,最直接,大国师能帮助给予的就是牛族族长之位。可是这种要求永远不可能摆在明面上提出,一旦涉及,就是居心叵测,逆谋造反。 只有做出功成身就的样子才不会引起怀疑。 “回报?”大国师双眼微微眯起,他思索这这个词,认真地问:“你是指那些上缴族群的战马?” “那只是一部分。”天浩的笑意如阳光般灿烂,他从椅子上站起,双手握在身前,恭敬地对着巫彭行了一礼:“启禀大国师,我找到了硫磺。” 巫彭完全没有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他脸上洋溢着微笑,思维依然沉浸在天浩说话之前,眼睛只看到天浩对着自己行礼的动作,耳朵虽然听见对方在发声,大脑却无法对音波感知和主动思考之间产生同步。 “硫磺”这个词实在太陌生了。它不属于日常用品,曾经千辛万苦费尽心力的寻找毫无结果。渐渐的,也就被人们淡忘,不再幻想能够在北方大陆发现它的存在。 大国师的思维整整迟滞了五秒钟。 笑意凝固在他的脸上,瞳孔瞬间紧缩,大脑仿佛遭到重击,随即被一针效果非凡的强心剂从深渊底部拉起来。 “……你……你说什么?硫磺?” 他张着嘴,从椅子上站起来,脸上写满了惊愕,随后变成了难以置信。 直到这时,巫彭才终于明白天浩想要表达的意思。 “是的,我找到了硫磺,而且数量相当大,几乎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天浩知道这消息会引发何等震撼的效果,他没有催促,也没有进一步动作,就这样宁定着站在原地,神情一片坦然。 是时候稍微展示一下自己的实力了。 之所以选择公开硫磺,是因为涉及到接下来即将展开的计划。 雷牛族的发展壮大已成为必然趋势,无论是谁都无法阻挡。天浩费尽心力拉拢狂牛部和野牛部,就是为了在牛族内部形成同盟,进而以各方面复杂的利益强化并使其稳固。 这样一来,就能对占据牛族主导地位的黑牛部,也就是皇室部族形成压制,进而超越,无论财力、人口、军队各方面稳居第一。只要保持这样的态势三至五年,旧王室的地位遭到打压,雷牛部就有很大的机会乘机跃上,甚至取而代之。 第三百四八节 部分底牌 拳头大才有发言权,这是永恒不变的道理。 济州岛上的铁匠铺已经升格为军械制造厂。以普通牛族和豕人战士为对照蓝本,生产出两种不同规格的大口径(以白人为参照)燧发枪。从天浩身边的卫队开始,进而扩展到整个磐石领战团,以及现在的雷角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军团,轮流前往济州岛接受训练的士兵数量超过二十万,而且还在源源不断增加。 在这样的情况下,很难确保济州岛上的秘密。 与其被人探知并将其当做攻击自己的武器,不如提前公开。 天浩本打算等到入秋,前往黑角城参加新王选举大典的时候,找机会对大国师摊牌。没想到巫彭主动来到雷角城,虽然时间有所提前,却不会对后续计划造成影响。 “你说的是真的?你没骗我?”巫彭神情紧张,他用力抓住天浩的胳膊,仿佛那是稳定一切的基础,急急忙忙连声追问:“你真的找到了硫磺?” 天浩笑着扶住大国师,两个人重新在椅子上坐下。 “我在东面的海上发现了一座岛屿……” 他讲得很细,语调清晰,介绍虽然简略,却抓住重点,足以让巫彭明白。 海船、岛屿、硫磺、新的物产、炸药、火枪…… 两个小时过去了,天浩将济州岛的秘密和盘托出。他没有隐瞒硝化甘油和重型火炮,也没有隐瞒在岛上大量种植的甘蔗。这不是故意显摆或认怂,而是必不可少的公开实力。 “我明白了,原来你是用了大炮才攻下断角城。” “怪不得你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横扫鹿族,接连吞并那么多的鹿族分部。” “你之前从鹿族领地抓来的那些人,就是通过南面被炸开的山道带回来?炸药……这东西太神奇了,听你这么一说,简直就是神灵赐予的礼物。” 巫彭露出亲切的笑容,他的笑声无比爽朗:“说说,你是怎么想到派出船队去海外寻找硫磺的?” “这是一个偶然的发现。”天浩没有贪功,他详细述说了正江与“大毒蛇号”那次执着的航行:“那些水手很勇敢,他们在大海上找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就像一张不完整的拼图,是他们找到了散落在海外的一些重要碎片。” 巫彭点了点头:“你说得对。千百年来,我们一直死守大陆北方,从未想过要出去,这是个错误,但现在更改还来得及。” 天浩观察着大国师脸上的情绪变化,认真地说:“我炸开了通往北方湖区的道路,对挡住湖区的山脉正在进行清理。一切顺利的话,可以同时从三个方向进入那片区域。” 这是比发现硫磺更为震撼的消息,大国师再次动容,他的表情变得极为严肃:“你指的是北面山区的那片湖边平原?” “是的。”天浩点了点头:“我已经派出第两批移民,总数加起来超过三万人。那个地区土壤肥沃,水量充沛,整体气候效应非常好,是真正的粮仓。” 大国师没有说话,他恢复了沉静,在惊喜、震撼和激动中开始思考。 “你让我看到了很多新的东西。”他伸手拿起摆在侧面桌子上的茶壶和杯子,自斟自饮,发出悠长的叹息:“你还给我出了很多难题。” 天浩会心地笑了。 从开始谈话到现在,他终于觉得心情舒畅,卸去了身上的沉重负担。 “先说说北面湖区的那块平原吧!”大国师端着喝空了一半的杯子。陷入对以往旧事的回忆:“我们的祖先一直想要开发那个地方,却因为山脉的阻挡无法大规模移民。有人曾经提出在山脉两端堆土造坡的做法,但工程量太大了,远远超出部族的承受能力。而且就算费尽心力修通道路,也很难控制进入湖区的移民。毕竟“堆土造坡”这种事要从山脉两边进行,只要破坏其中一边,北方湖区的移民集团就能自成一体……阿浩,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白。”天浩微微点头。 大国师对他的态度很满意:“任何君主都不会容忍分裂行为。所以开发北方湖区这件事就这样无限期搁置,拖了下来。你得明白,不是前代祖先和之前的君王没有能力开发那个地区,而是有太多无法解决的问题,导致他们只能放弃这个移民计划。当然,对外宣称只能说是山太高,路太陡。总之,这件事情如果主族,也就是黑牛部不出面,任何牛族分部都没有独自开发的能力。” 天浩抬起头:“但这种情况不可能永远持续。远的就不说了,狂牛部和野牛部都有这个实力。只要他们愿意为此付出代价,最多两年时间,就能挖开挡在中间的那座山。” 巫彭平静地笑了:“元猛和宗域都老了,他们已经没有时间和精力做这件事。按照我原先的想法,应该是宗光来完成。没想到,你走在了他的前面。” 天浩感受到来自大国师身上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悦,试探着问:“这是您最希望看到的结果?” “只有真正强大的部族才能开发北方湖区。”巫彭低声道:“这需要实力,尤其是压倒一切的强大军队。因为一旦打通山脉,你会发现周围到处都是想要掺和进来分走好处的觊觎者。他们会以种种借口要求进入这个地区,进而引发矛盾和混乱。” 天浩有所明悟:“所以按照您的想法,最好是王族主导的部落才能掌握北方湖区?” “黑牛部一直是牛族最强大的部落。”国师没有否认:“这也是先王多年来一直想要实现的夙愿。他走得太早了,如果再有五年的时间,他绝不会放弃对北方湖区的开发。” “阿浩,你是一个合格的继任者,你有强大的军队守住那个地区。其实在我看来,无论是谁得到北方湖区都不重要,只要那块地方牢牢掌握在牛族人手里,无论任何人,任何部落,在我看来都没有区别。” 天浩道:“谢谢大国师,我……” “先别忙着道谢,其实这一切都是你自己努力的结果,接下来我想说的是硫磺。”巫彭放下手里的茶杯,双手分开摆在膝盖上:“火枪的构造对我们来说不算秘密,关键在于火药。阿浩,你让我看到了改变历史的契机,我们可以走出锁龙关,把战线向大陆南方推进。” 天浩微微地笑了:“这需要时间。” 巫彭用闪亮的眼睛注视着他:“还需要一个统一、强大的部族。” 天浩的笑意越发浓厚:“我算过,五年就够了。狮族和虎族不是我们的对手。” 巫彭也笑了:“看来你比我想得长远。怪不得你这次对虎族大胜,上缴了那么多战马,却没有提出要求,原来你得到的已经比我想象中更多。” 天浩谦虚的顺口回答:“这一切都是神灵的庇佑。” “是啊,赞美神灵。”巫彭用赞赏和极其喜爱的目光注视他:“是神灵把你赐予了我们,牛族会因你而变得强大。好好干,我期待着你带领牛族统一北方,统一整个大陆。” …… 后面的谈话就转向别的方面,看得出来大国师心智很不错,他甚至主动提出结束会面,兴趣也转移到美食和酒。 天浩隐隐有种感觉,巫彭的态度随着自己提及硫磺和北方湖区,很大程度上产生了变化。他对自己明显有所重视,尤其是谈话过程中反复出现了“统一”这个词。 先王殡天,目前是两位王子竞争王位。就目前的局势来看,二王子牛伟方的赢面更大。 也许大国师对我的定义是“辅佐者”,也就是曾经在部族历史上出现过的“摄政王”。 如果能做到这一步,在天浩看来很多事情都可以进行。毕竟,到了那个时候,是否成为真正的王已不重要,关键在于对权力的整合,以及控制。 济州岛的火枪部队可以摆在台面上,展示一下肌肉了。 …… 第二位客人来自鹰族。 鹰广海是鹰族的三王子,他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身材一般,相貌普通,唯一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那双眼睛,目光锐利,给人以极其强势的压迫感,不得不避开,很难与其正面对视。 他带着一百多人的卫队从南面而来。鹰族领地与豕族接壤,豕族灭亡后,两族之间出现了一块缓冲地区。在彼此默守的情况下,无论磐石城还是鹰族,都没有派兵越过边界,在豕人留下的土地上建设城寨。 这不能简单看做一种善意,而是双方在现有防御的基础上很难做出更改。想要在空地上建城,并按照要塞的形式不断加固,需要花费大量物资,以及人力。如果两族之间爆发战争,平静的局势一旦打破,在军事方面的耗费将形成一个无底洞。这是双方极力避免且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所以谁也不会主动越界,都停留在警戒线外观察、试探。 “你好,我是鹰广海!”他主动伸出右手,握住的时候,天浩感到一股并非刻意展示的力量,沉稳有力。 “早就听说鹰族三王子箭术了得,只是一直没有见过。”天浩保持着公式化客套微笑:“欢迎来到雷角城。” 鹰广海松开手,后退半步,略微欠了欠身。这是北方蛮族的传统礼节,也是王子与族长之间恒守的规则。 “鹰族有世界上最好的弓箭手。”他在这方面很自傲,却并不狂妄:“就像牛族锻造兵器的技术一样精湛,举世无双。” 很少有人在夸赞自己的同时,也把对方的优点摆在台面上。天浩不由得对鹰广海产生了兴趣,笑道:“王子殿下见识不俗,果然非同凡响。” “你是一个很厉害的人,一位优秀而强大的英雄。”鹰广海注视着天浩,他那双目光炯炯的眼睛充满了侵略性:“我起初对你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也没有想到区区一个村寨头领会成为部落族长。我很佩服你,你是真正依靠自己的力量,一步一步走到现在强者。” 这番话说得天浩很舒服,他对这位王子良好的印象有所加深:“过誉了,我只是比其他人多了点儿运气,仅此而已。” 鹰广海认真地问:“我能叫你阿浩吗?这称呼有助于拉近我们之间的关系。” 天浩耸了耸肩膀:“当然可以。” “我做事情不喜欢拖拖拉拉,所以还是直接点儿比较好。”鹰广海削瘦的脸颊显出一抹笑意:“阿浩,我有三件事想跟你谈。” “愿闻其详。”天浩一直保持平和的态度。 “首先,我想与你结盟。”鹰广海神情变得严肃起来。 “结盟?”天浩有些疑惑:“你能代表整个鹰族?” “不!”他摇头否认:“只是我自己。” 天浩表情开始变得冷峻:“你想从我这里得到支持?” 鹰广海微微点头:“我承诺你可以在未来的某个时候得到丰厚回报。” 天浩缓缓皱起眉头:“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关键在于,你能否顺利即位,成为下一任鹰王?” “这正是我想说的。”鹰广海轮廓分明的脸上浮起自信微笑:“我知道这要求很唐突我也不要求你现在就做出答复。你可以仔细考虑,更全面了解我的一切。” “有意思。”天浩不由得笑了:“你是个聪明人。” “接下来我想谈谈第二件事。”鹰广海一直掌握着谈话主动,这是天浩故意让给他的权利:“我知道你狠狠收拾了虎族人,得到了很多俘虏和马。你可能会觉得我的胃口有些大,但我还是要说,我要五百匹战马。” 天浩仔细观察着鹰广海,慢慢搓着手指:“知道吗,你给我的感觉像个传销人员。说话很强势,富有感染力,容不下反对意见的那种。” “传销?”鹰广海双眉微皱,他对这个词很陌生。 天浩对他的反应彻底无视:“五百匹战马……听你的意思,似乎不打算为这笔交易付账?” 第三百四九节 新的追求者 “是的。”鹰广海没有否认:“我无法拿出足够的物资支付买马的费用,但我必须得到那些战马。” 天浩觉得简直不可思议。他盯着鹰广海看了三秒钟:“你最好能给我一个足够充分的理由。” 潜台词:否则我就把你从这间屋子里扔出去! “我正处于竞争王位的关键时期。”鹰广海没有隐瞒:“虎族人一直拒绝战马交易,五百匹公马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我可以凭着这个稳稳压过排在前面的两位兄长,得到大多数人的拥护,成为父王指定的唯一王位继承人。” 天浩在脑海中迅速回放关于鹰族的各种情报,平俊对这方面的消息收集很完整。鹰广海的到来的确很突然,他对权力的胃口和态度令天浩惊讶。不能说蛮不讲理,也不能说是无赖,他的确有倚仗的资本。 “五百匹马……结盟……”天浩恢复了沉静,他用右手轻握着左手指关节:“你给我出了一道很复杂的选择题。” 鹰广海说话的速度很快:“如果之前的两个提议让你感到困扰,那么我觉得你最好先听完我的第三个要求,然后再做决定。” 天浩对此不置可否:“你的确让我感到很意外。其实我有些后悔,如果开始的时候我拒绝见你,也就不会有现在这么多复杂的问题……好吧,说说你的第三个要求,最好能给我带来点儿惊喜。” “我想娶你的妹妹。”鹰广海直言不讳:“我知道她已经成年,也熟悉她的情况。有了这桩婚事为基础,你应该不再对我产生怀疑,我们可以很好的合作,互助互利。” 娶亲? 天浩脑海里出现了妹妹天霜的身影。 连他自己都觉得好笑,以前那个又黑又瘦的小女孩,现在居然成为众多男人争相求娶的对象,而且这些家伙的出身一个比一个好,名头一个比一个响亮。 视线再次回转到鹰广海身上,天浩宁定地说:“你的确很有心计,三个要求连成一体,环环相扣。” 鹰广海的笑容非常笃定:“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关系密切的那种。” 天浩对“朋友”这个词尤为敏感,他低头沉思片刻,抬起头:“我现在无法给你答复,让我考虑几天。” 倒不是说天浩对鹰广海颇有好感,而是他觉得这个人可以利用。很少有主动送上门提出这类要求的人,而且还是大族王子。 上一个类似的“合作者”是鹿庆西,他当时的身份比鹰广海低得多,只是牡鹿族的王子,连鹿族王室都不沾边。 事情开始变得有趣,天霜身边的追求者又多了一位王子。其实天浩很看好牛伟方,只不过多一位竞争者肯定会让事情产生一些变数。何况天浩对男女爱情并不限制,也没有世俗的想法。 对妹妹的关心要根据实际情况,如果能通过联姻达到控制鹰族的目的,天浩觉得可以尝试让天霜接受鹰广海。 毕竟牛伟方的身份在天浩看来不是很合适。狂牛、野牛、雷牛三大部族,加上国师巫彭,几个月后的新王推选大典上他能稳稳胜出。一切顺利的话,天浩可以成为摄政王。 如果天霜真的爱上牛伟方,情况就会变得较为棘手。以雷牛部越来越强大的实力,天浩肯定会架空牛伟方,以天霜的性格肯定不至于反对,可她未来的日子肯定不会幸福。 总之,现在一切都没有定论,无论天霜做出任何选择,天浩都会给予支持。 鹰广海表现的很豁达:“可以理解,反正这段时间我没什么事,就顺便参观一下雷角城,等你的消息。” …… 其实无论结盟还是拒绝,对天浩看来都不重要。 鹰族是与鹿族地位对等的大族,总人口约为一百五十万。他们没有专属技术,却有着整个北方最强大的弓箭手军团。 很多年前,鹰族大量雇佣豕人,以重步兵加弓箭手的组合,把狮族打得节节败退。如果不是狮王以割让领地的方式从虎族求得支援,以骑兵高机动力对鹰族弓手形成碾压,孰强孰弱还真不好说。 豕族一直是鹰族的屏障,这种平衡因为天浩的出现被打破。更过分的是,天浩竟然并吞了整个豕族,导致鹰族再不可能复制从前的战法。 天浩无法判断鹰广海的真实来意,究竟是鹰王本人的意图?还是真如他自己说的那样,只是为了联盟,进而取得帮助,在王位争夺方面占据优势? 如果授意来自鹰王,天浩就必须开出更高的加码。 如果是区区一个王子,他虽然同样有兴趣从中插上一脚,但摆在桌面上给人观赏的筹码就不会那么多。 更重要的是,鹰广海与鹿庆西区别很大,这是一个非常自信,对大多数问题都有着牢固掌控能力和意识的家伙。他很聪明,不像鹿庆西那么毫无眼光,而且难以控制,绝非一两句话就能对其产生压迫,被逼就范。 让他变得强大,极有可能提前造就了一个敌人。 天浩向平俊下达了紧急命令,他需要更多来自鹰族内部的情报,以供自己做出判断。 …… 一天的课程结束了,天霜离开教室,朝着安排在雷角城的特设居所走去。 一个身材瘦高的中年人拦住去路。 “你好。”他面带微笑,却毫不掩饰浮于表面的傲慢:“我叫鹰广海,是鹰族的王子。” 天霜原地站定,她下意识地看了看四周,发现天浩安排的护卫站在侧面,心里顿时安定下来,疑惑地问:“你有什么事吗?” “我是鹰族的王子。”鹰广海重复了一遍之前说过的话,继续道:“我想邀请你共进晚餐。” 天霜蹙起眉头,问:“是我哥哥安排的吗?” 她对天浩有着无与伦比的崇拜感,而且之前有过牛伟方的例子,现在对鹰广海产生类似的想法自然毫不为奇。 天霜并不反对与陌生人一起吃饭,毕竟这是雷角城,很安全。 “是的。”鹰广海不认为对一个年轻少女撒谎有什么问题。他微笑着侧身做了个“请”的姿势:“这是我的荣幸。” 在天浩的经营下,雷角城出现了浓郁的商业氛围。新的货币制度全面推行,使得一个个店铺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其中规模最大的商店是天浩在背后出资,可以理解为文明时代的“国企”。现阶段需要引导,只有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才能形成更利于竞争的商业环境。 鹰广海对雷角城的变化不是很清楚,他对照菜单随口点了几样,却对这些菜的概念和式样一片模糊,直到端上来的时候,他才真正觉得意外,进而震惊。 切成薄片的鱼与酸菜混煮,加上辣椒和足量的油脂,浓郁的香味令人胃口大开。用筷子夹起一片鱼肉塞进嘴里,滑嫩的口感在舌尖上弥漫,丝毫没有腥味,鲜美和浓香在口腔里荡漾开来,同时朝着鼻孔里猛蹿,一直冲进大脑,刺激着中枢神经品尝到来自美味的强烈诱惑。 腌鹿肉的做法与别处不同,厨师把肉块切成厚片,加上香料和干辣椒下锅爆炒。端上桌的时候温度恰到好处,吃在嘴里不会烫,厚厚的肉片软硬适中,嚼起来很带劲儿,比传统的烤制或干烧做法更好吃。 在古老的文明时代,中国人很早就学会了对肉酱、鱼酱进行发酵,获得与果酸风味迥异的特殊酸味(如鱼露)。但肉类蛋白在分解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杂算,包括氨基酸、乳酸、醋酸等,这会使得酸味和酸度稳定性无法得到保证。 以粮食谷壳发酵而成的酸味调料技术简单,其实是在谷物脱壳过程中,为了不浪费糠麸材料的必然选择。新鲜鱼肉加上面粉制成包子,加上一点醋,就能起到把简单食物化为美味,在无聊单色之间涂抹晕染,丰富渐变,进而成为美丽画卷的神奇功效。 炒饭是在天浩带动下出现的新吃法。倒不是说野蛮人不会炒饭,而是他们此前很少,甚至根本没有将冷饭重新回锅炒制的概念。能填饱肚子就行了,冷饭用热水泡着,撒上一点盐,对饥饿的人就是一种美味……他们从未想过添加油脂和鸡蛋大火爆炒的做法,加上切碎的虾仁、碧绿的嫩葱、新鲜辣椒或西红柿,快出锅的时候再来点儿煨至浓缩的鱼汤或肉汤,盛在盘子里的饭粒晶莹剔透,被金黄色的蛋液裹着,吃在嘴里嚼劲十足,满口喷香。 鹰广海对食物没有太大的欲望,他的要求很简单,吃饱就行。 有远见卓识的优秀男人永远不会被微末枝节束缚,更不会受困于物质方面的诱惑。正因为如此,鹰广海对天霜的外貌长相不是很在意。来雷角城之前他详细了解过这个女孩,知道她长得丑,细瘦的腰身一看就难以生养,胸部和臀部虽然挺翘,却不具备北方蛮族公认的美感。 共进晚餐只是增进彼此关系的做法,与其说是追求,不如说是表面上的敷衍。可是鹰广海怎么也没有想到,雷角城餐厅供应的食物竟然如此美味,无论鱼、肉、蔬菜、主食……全都超乎想象,远不是自己所想的那么单调乏味。 实在太好吃了! 他飞快咀嚼着刚塞进嘴里的一块鱼,不等咽下去,又夹起一块肉片,油脂在口腔里与食物混合,满满的全是幸福感。 “这些菜真的很不错……嗯……你多吃点儿。”他发现自己有些失态,连忙招呼着天霜,急急忙忙的动作看上去有些混乱,少女看在眼里觉得很滑稽,不由得抬手掩住嘴,“吃吃”地笑了。 餐桌挡住了天霜的身体,只能看到她手肘以上的部位。天气很热,她外面穿着质地轻薄的棉质短袖衬衫,衣领敞开着,透出大红色的布料,还有从肩膀两边绕至脖子后面打结的细绳。 鹰广海知道这种穿在里面的衣服叫做“肚兜”,好像还有一个名字叫做什么什么“罩”。北方蛮族千百年来流传至今的部族特征决定了男女差异很大,尤其是在男人面前,女人几乎不可能有任何秘密,包括服装。 对于内衣,这个时代的野蛮人不会像文明时代那样有着诸多男女禁忌。尤其是结过婚,或者与男人有过那种关系的女人,平时洗澡、更衣、解手的时候并不介意来自异性的目光。天浩一直想要改变这种状况,遗憾的是效果甚微,他只能对此抱以苦笑,默默等待着时间与文明改变这些野蛮的家伙。 肚兜和“什么什么罩”都是雷牛部的新款服装。鹰族和牛族接壤,两族之间有商队来往,鹰广海半年前就见过这种穿在里面的衣服,他能分清两者之间的区别,知道前者是一整块布加上几根细布绳,后者最大的特点是棉布裹着修剪成圆形的硬挺物质,比如干燥的笋壳、黑针松的内层树皮,或者体积大到无法用手掌握住的贝壳……总之这玩意儿是女人专用,偏偏自己领地上有很多傻瓜认为男人也可以穿。他们很固执,认为这是一种专门为男性设计的漂亮衣服,能让瘦弱的男人看起来显得魁梧,能最大限度凸显出膨胀、结实的胸肌。 鹰广海对此也曾感到迷惑,但他很快发现这是一个笑话。对内衣的真实探索答案当然是来源于牛族人,尤其是来到雷角城后,他亲眼看到,只有女人才穿肚兜和“什么什么罩”。 天霜发育得不错,餐桌挡住了纤瘦的腰肢,鹰广海只能看到她尺度惊人的身体上部一种奇特的思维就此产生————他忽然觉得她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丑陋,至少脸蛋很漂亮,胸部也符合大众化审美。 脖子与肩膀位置裸露的皮肤很白,真正该死的还是绕在后面打结的那两条细布绳,鹰广海不由得产生了从未有过的联翩遐想,一些奇异、美好的画面也随之在脑海中展开。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