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很爱很爱你》 爱你就像你爱我 作者:许诺儿 雪漫姐姐,我想无论何时何地这都是个亲切的称呼。我们在三月望不尽的春风里唤她,期待她细腻柔软的文字带来青葱岁月里的第一份礼物。 在花衣裳的网站,总有一群正在成长,将要成长,仍在成长的人在期待着她,支持着她,并时时准备与她一同上路,在瞬息万变的世界里迈出同样的脚步,快快乐乐地走过令人慌心甜蜜忐忑迷惘的成长四月天。她总会给我们带来惊喜。从纯情逗趣的校园小说《QQ兄妹》、《花糖纸》到贴近现代少年的网络音乐小说《最熟悉的陌生人》、《若即若离》,再到时尚精美的都市爱情小说《爱在仙境的日子》、《十年》,还有最近才跃然我们眼中的校园幻想小说《我是女巫我怕谁》。流畅的故事叙说,抒情的文字表达,灵动的E时代思维,斑斓的年少情怀,交织错落成为贴着我们花蕾般的身体一起在成长的天空下铺展开的一段段青春奇遇。一样的细腻,一样的纯情,一样的逗趣,一样的感动,一样的扣人心弦,不停地刷新我们的成长,丰富我们的幸福后花园。雪漫精灵般的文字给我们构筑了一个透明纯美的爱的世界,闪耀的青春,飞扬的青春,甜蜜的青春,而这些在她笔下熠熠闪光的青春都是我们不断起飞的新生代成长的真实写照,她的字字句句,都是我们的年轻宣言。是她,给我们美好而平和的面对措手不及的长大的心情,给我们所有年轻应有的自信和飞扬。是她,让我们知道只有从从容容真真切切地走过这一段旅途,我们才会在最后,收到一张写满欢笑和感悟的成长的毕业证书。 网络里的雪漫叫做坏坏。坏坏调皮可爱,就像和我们同龄,一样爱玩爱闹爱笑,却同时有着时间赋予她的稳重和理智,有姐姐般的温暖。她了解走在成长路上的孩子们的心情,那些内心的茫然和迷惘,那些大起大落的情绪,那些脆弱的眼泪,那些明亮的笑容。她挥挥手便在天空中上演的精彩故事,总会牵动我们的心。那一点一点的细节都写到我们的心坎里去,疼的时候百转千回,暖的时候又会把人感动得潸然泪下。她注视着我们一步步走向成熟,一步步走向坚强,一步步走向勇敢,直到能够阻挡住所有来自生活的风风雨雨。她的目光宽容而温柔,一次一次地陪我们滑翔在成长的黑暗中,又一次一次地带我们去阳光下的明亮角落。在她轻柔细切的声音里,所有成长的惊喜长着翅膀飞了出来,簇拥着我们,周围仿佛突然间开满了纯白的花朵,微凉的风中夹杂着阵阵花香。所有耀眼的星光似乎都落在我们的肩膀上。这一切奇迹,都只因我们爱上雪漫,爱上雪漫的文字。有个女孩告诉我说,看雪漫的书就像是把激动握在手里。我看着她年轻亮丽的脸,那认真的表情,难以掩饰心中那一瞬间的欣喜。雪漫的文字,真诚地感动了多少这样的孩子?给他们温暖,给他们快乐。相信,所有阅读雪漫的人都有同感。雪漫的每一字句都会发光,闪耀着光芒,足以吸引每个人在成长的匆匆路途上暂缓疲惫,驻足凝望再有所收获,最后伴随这青春的演出重新整装出发。这一次,相信我们都不再彷徨,有了更清晰的方向,我们要去到幸福的彼岸,看彼岸升起生命中又一朵绚烂至极的烟花。那时,我们身边有彼此,还有雪漫微笑的脸,写满幸福。 在这个属于我们的时代,雪漫的文字无疑给我们年轻、敏感、脆弱的心灵带来飞翔在晴天里的美妙感觉,暖暖的阳光洒在年轻如花的脸庞,触手可及的纯粹的蓝勾起一点点青涩的忧伤,别样的温情和成长的欢声笑语在我们心中的原野里漫延开去,如同葵花,瞬间向阳怒放。由此带来的温暖和抚慰足以陪伴我们走过叮叮咚咚慌慌张张哭哭笑笑的成长。在不停歇的时间旅程中,她陪我们一路走来,像孩子一样纯真而快乐,拉着我们的手踏着欢快的步伐,沿途留下灿烂和笑容,好让我们在很多年以后回首再看过往,能心领神会,她神奇的文字提前留在长大路上的所有祝福和宽容。 在上个夏天,在她来榕做签售活动时,我曾去看她。坏坏见到我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哇,是你啊。”她回头看我的那个瞬间定格在我的记忆里,那神情惊讶而调皮,像孩子一样天真活泼。聪明的坏坏端着鱼丸歪着头问该怎么吃,可爱的坏坏像发现新大陆似地叫起来,说是发现鱼丸里有馅。签售会开始时,我坐在读者中间,看见她在台上朝我俏皮地眨眼睛。坏坏,因为她活泼可爱的个性,时不时调皮的鬼脸和玩笑而在夏日灿烂的阳光下,呼呼的风中变得美丽起来。那种荡漾着澄澈,如精灵般灵动,摇晃着少女情怀的别样美丽由远而近,从模糊渐渐变得清晰,最后深刻地留在记忆中,永不褪色。 我不禁微笑。那一刻,我确信,一切足以让我相信,雪漫,这个一直没有长大的姐姐,可以陪我们一路,体验所有的艰辛和甜美。因为她的灵魂,和我们一样新鲜,玲珑剔透。让我们并肩,此刻就启程,还来不及学坏就一起按时长大,微微笑坦然走过木吉他轻轻吟唱的夏天。有句话,我一直都没有对你说过。那就是,我很爱很爱你,我亲爱的雪漫姐姐。我们真的很爱很爱你。 又一次翻开雪漫姐姐的书,看着那么多曾经真切感动过我的字字句句,我的心中感慨万千。文字间散发出的淡淡橘花香味又一次缭绕着我,我仿佛看见了眼前等待着我的明媚的旅程。 谢谢你,我们的雪漫姐姐。这是我为你写的歌,每一个字每一点滴的感情都来自我的内心深处,每个音符都是悠扬的快乐。因为你,我听见了整个世界花开的美妙声音,因此,微笑了。在成长晦暗阴霾的天空下,你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一份从容,你给了我一个世界的阳光灿烂。 又见橘花香,在我又一次被雪漫感动的那一刻。 经典与时尚的完美合唱,校园与网络的密密交织,青春和成长的相融相依。 三本书均采用新锐漫画家灰灰菜精美彩色插图,全彩绘本闪亮出击。 携手雪漫,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倾情为你奉送一道青春文学的大餐。 十年 “你会牵挂我吗?” “不会。因为你会过得很好,用不着我牵挂。” “哦,那我就努力过得差一点吧。” (1) 她在候机大厅里看到他。 他唤她:“西柠。” 她迟疑了一下,说:“嗨。” “我……是岳枫。”他说。 “我知道。”西柠说。 这是一场偶遇。 十年没见,他胖了一些,眼神里曾让她心动的那些东西却一点儿也没变。替西柠把手里的箱子接过来,他问道:“要飞哪里?” “北京。”西柠说。 “呵呵,我也是。” 竟是同一班机,巧得不能再巧。 他去替西柠办好登机手续,两人的座位挨在一起。 上机后,很体贴地替她放好东西,嘱咐她系好安全带。 十年前,他不是这样的,很木很羞涩,不会说一句讨人喜欢的话。 岁月改变一个人很容易。 西柠问他:“现在在做什么?” “开了一家书店。”他把名片递给西柠说:“以后要买什么书,可以来找我。” 是才开业不久的一家民营书店,店面宽敞别致。西柠曾经去过,没想到岳枫竟会是老板。 “还以为你一直在兰州。” “三个月前回来的。”岳枫说,“回来就忙,老同学都没来得及联系。” “真想不到。”西柠接过名片来,低着头笑。 他却说:“你还是一样。” 西柠问:“什么一样?” 他说:“笑起来,还是一样。” (2) 十年前,他们是高中同学,同桌。 高三了,学业很紧张,不过有空的时候,大家还是会说说彼此最喜欢的话题,比如,某某喜欢某某。 西柠喜欢岳枫,就是这样被传出来的。 西柠是班长,人漂亮,成绩又好。追她的男生排成长队,可是西柠只喜欢看上去很木的岳枫。在西柠看来,岳枫和班上的很多男生有很大的不同,上课的时候,偷偷看他的侧面,西柠常常会不知不觉地呆了过去。 岳枫不是本地人,他得回到户口所在地兰州去参加高考。在他要走的时候西柠很大胆地约会过他,他也去了,在城市中心一间小小的咖啡屋,他们面对面地喝一杯咖啡。西柠说:“你想考哪里的大学呢?” 岳枫想了一下说:“广州。” “看不出来你喜欢广州呀!”西柠说,“我觉得你应该喜欢上海才对。” 岳枫就点一下头,不说话了。他的话总是那么少,让西柠觉得很累,可是,很奇怪,还是想跟他在一起。 于是西柠又说:“以后我们不在一起了,你会想我吗?” “不知道。”岳枫说。 西柠自尊心受到严重伤害,却掩饰地哈哈笑着说:“笨呀,你要记住了,如果以后有女生这么问你,你就说会想的会想的呀,不会说话是娶不到老婆的呀。” “明天要考数学呢。”岳枫说,“不如我们回去吧。” 西柠的眼泪滴下来,滴在咖啡屋茶色的茶几上,像一朵一朵冰凉的花。 岳枫用一张纸巾拼命地擦着桌面,擦湿了一张再换一张,一直到西柠忍无可忍地把他手里的纸巾抢过来说:“笨蛋,这应该是给我擦脸的!” “别哭了。”岳枫说:“你的眼睛很漂亮,哭肿了就不好看了。” 难得他也会说句好听的,西柠终于笑了。 岳枫走的前一天班里有不少同学凑钱请他吃饭,西柠喝得很多,那是她第一次喝酒,所以很容易就醉了。从饭店出来的时候,夏夜满天的星星闪着眩目的光茫,西柠三步两步追上走在前面的岳枫,拉住他大胆地问:“你说,你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 岳枫看了一下天,还是那句话:“不知道。” 西柠愤怒地朝着他喊:“笨蛋,是不是真的不知道?” 岳枫却握住了她的手,温和地说:“西柠,你喝多了。我送你回家吧。” 岳枫的手温暖而包容,巨大的幸福铺天盖地而来,西柠的脾气一下子就下去了。岳枫就这样牵着西柠的手,一直一直把她送到了家门口。 分手的时候,西柠固执地问:“你会不会牵挂我?” “你用不着我牵挂吧,”岳枫说,“你这么能干,会过得很好。” “那我要是过得不好呢?” “也许……会的吧。” “那我就努力过得不好一点吧。”西柠低着头任性地说,然后恋恋不舍地抽出她的手,她希望岳枫会拥抱她一下,可是岳枫没有。 西柠转身上了楼,她进门后就冲到阳台上,发现岳枫没走,一直在楼下的黑暗处站着。西柠咬住下唇忍住眼泪,最终没有喊他。 大约十分钟后,岳枫转身离开。 就这样,一别就是十年。 (3) 大学中文系毕业后,西柠在南京的一家出版社当了编辑。 在飞机上的时候,西柠就想,不知道岳枫的书店里会不会摆有自己的编辑的书。不过就算摆了岳枫也肯定不知道与她有关,做编辑从来都是替他人做嫁衣裳,西柠做过好几本畅销书,出名的都是那些作者,西柠沾不上半点名气。 巧上加巧,这一次岳枫和西柠一样,都是去参加在北京举办的全国图书订货会。 他们住在同一间宾馆。 岳枫一直替西柠把行李送到房间才离开。西柠跟他说谢谢,他笑着说:“老同学了,这么客气做什么?” 订货会上,岳枫在西柠的出版社的摊前流连了很久,几乎订了每一本西柠编辑的书。西柠笑着说:“我们社长应该要请你吃饭。” 岳枫埋着头一边填订单一边说:“你请吧。” 晚饭的时候,西柠打电话到岳枫房间:“一起吃饭,好吗?” “好。”岳枫说。 饭桌上,西柠与岳枫干杯,岳枫笑了笑说:“你现在酒量怎么样了?我一直都记得你那晚喝醉了的样子。” “那你记得你牵过我的手吗?”西柠问。 岳枫年少时的羞涩又回来了,他绕开话题,朝着西柠举举杯说:“来,为重逢干一杯。” “记得,还是不记得?”西柠恶作剧般地不折不挠。 “我要谢谢你。”岳枫说,“你那时候老教我怎么哄女孩子开心,要不是你,我怕真的是娶不到老婆了。” “你老婆很漂亮吧?”西柠问。 “还行。”岳枫谦虚地说。 “比我呢?” “那是不一样的么。” “什么不一样。” “说不上来。”岳枫笑笑说,“不一样就是不一样。” “怎么你现在不说‘不知道’了吗?”西柠取笑他。 “你取笑我。”岳枫又和她干杯,“老同学留点情面,拜托啦。” “我不能喝多的。”西柠说。 岳枫笑着说:“没关系,要是喝醉了,大不了我再牵你回去。” 十年的磨练,西柠还是忍不住湿了眼眶。 岳枫倒是学会查言观色了:“不许哭啊,我今天没带纸巾。” 西柠卟哧就笑了,年少时的那个傻男孩,原来真的一直都住在心里。 (4) 到广州读大学后,西柠不止一次地找过岳枫。 没有人知道岳枫去了哪里,他回到兰州后就再也没有消息了。只是听说,他考上了北大。西柠很安慰地想自己真是没有看错。岳枫的确是与众不同的,他应该有很好的前途。 想他的时候,西柠只有翻出毕业照来,在那张照片上,岳枫站在最后一排,只露出一张清秀的对西柠来说既陌生又熟悉的脸。 仍然有不少的男生追她,不过西柠都不为所动。 大三的时候,西柠终于恋爱了。男朋友是同系的,一个高高大大的阳光男孩,他很宠西柠,无论西柠说什么,他总是说:“对对对,美女一向是对的。” 大学毕业二年后西柠和他结了婚,不过他们的婚姻不是很幸福,西柠和他过了两年乱七八糟的日子,再二年后,他们离了婚。 离婚的那夜,他对西柠说:“我一直以为我可以忍受你的恍惚,谁知道我竟然没有这个本事。你现在可以告诉我吗?住在你心里的那个人到底是谁?” 住在心里那个人到底是谁? 西柠也很想知道答案。 过得不好的时候,她真的是常常想起岳枫,不知道他会不会牵挂自己,牵挂一个已经不再事事如意得意非凡的高中同桌呢? 再看到岳枫的时候西柠以为自己已经找到了答案。在北京的四天是快乐的,除了工作,她和岳枫几乎都在一起,吃饭,聊天,逛街,坐咖啡屋。 路过一间小店的时候,西柠看中了一件新衣服。小店里的小姐说:“很漂亮啊,你问问你男朋友是不是?” 岳枫把手支在下巴上,点了点头。 然后,他替西柠付了款。 很贵的裙子,打了八折还贵得离谱。 西柠拎着那个袋子走在他身边,一直在跟自己斗争是不是要把钱还给他。就在这个时候岳枫的手机响了,岳枫对着电话,语气是溺爱的:“爸爸很快就回来,给你带玩具。” 挂了电话,岳枫对西柠说:“儿子,腻我呢,我一天不在就想。” “你儿子多大了?” “三岁。”岳枫说,“你有孩子了吗?” 西柠摇摇头。 “有孩子好。”岳枫说,“家里热闹。” 西柠点点头。 “他妈妈出国了。”岳枫说,“我们离婚后,一直是我带他,很累呵。” 西柠的心悸动了一下,没说什么。 后来,西柠独自去商场买了一大堆玩具,送到了岳枫的房间,她穿着岳枫替她买的那条新裙子。 岳枫说:“很漂亮。” 又把玩具捧在手里说:“让你破费了。”说完,岳枫忽然伸出手来,摸了一下西柠的长发,然后他叹息了一声,没有别的动作了。 (5) 会开完了,他们同一班飞机回南京。 还是坐在一起。 岳枫说:“这次回去找老同学们聚一聚,真的是很久不见了。” 西柠问他说:“你走后就没消息,为什么又要回南京来开店呢?” “我就是觉得我该回来。不知道为什么。” 说这话的时候,岳枫一直看着西柠。西柠忽然觉得很累,所以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靠在岳枫的肩上。 飞机已经着陆。 西柠很尴尴地把头抬起来。 岳枫说:“一起走吧,司机会开车来接我。” “不用了。”西柠说,“我可以坐机场大巴。” “那好吧。”岳枫不再坚持。 走出机场,西柠和岳枫挥手道别,上了大巴,给岳枫发了个短消息:“谢谢你的衣服,还有,你的肩膀。” 岳枫很快就回了:“我那时候很想亲你一下。跟十年前一样。” 西柠删掉了那条消息。不过她的心很奇怪地痛了一下,又很奇怪的痊愈了。 岳枫又发来了:“何时可以再见你?” 西柠又删掉了它。 何时? 也许十年以后吧。 西柠一直没有告诉岳枫,就是三个月前,她已经申请调到了广州的一家出版社。那个岳枫年少的时候最渴望的城市。出完这趟差,她就要到新单位去报到了。 西柠不止一次地想离开,因为十年前,自从岳枫走后,南京对西柠就成了一座空城。 他来,她走。 缘份就是“可恶”的代名词。 等了十年,没想到竟然还是这样的错过。 冰淇淋恋爱了 六月,栀子花开了,大朵大朵的白。 我和阿朵手挽着手,在校园这香香的夜色里漫步。阿朵跟我说起一个她才看来的笑话,我笑得拼命捏她的胳膊。她在路灯下停下脚步,看着我,正儿八经地说:“冰淇淋,你不能笑哦,你笑起来,连月光都会化掉呢!” “嘴甜。”我说,“要化也要先在你嘴里化掉才对。” 阿朵唏里哗啦地笑。笑完了又说一句跟我说过千百次的话:“冰淇淋我们谁也不要恋爱好不好,不然留下的那个好孤单的。” “放心。”我说,“我才不会晚节不保。” “我当然也不会。”阿朵说,“不过毕业后我就要和你比赛了,看谁先嫁出去!” 这真是一个很伤感的话题,其实我们很快就要毕业了,在学校的日子只能以天来计数。而且毕业以后,我和阿朵就要分开,一个到南方,一个到北方。我和阿朵做了四年的好朋友,她是我的上铺,是她教会我叠漂亮的被子和在拥挤的开水房里奋力而得意地抢出两瓶开水来。阿朵有一头天然的卷发,特别是洗过头后,卷得惊心动魄,那是什么样的发型师也做不出来的效果,而且她性格大方,敢作敢当,非常的可爱。她则说从没见过我这样小家碧的女孩子,让人忍不住的想疼爱。 我们一见如故。 在我们班上,也只有我和她一直都没有谈过恋爱。别的女生和男朋友卿卿我我的时候,我和阿朵往往是在宿舍里恶狠狠地下着象棋,谁输了,都会急红了眼,扭着对方非再来一盘不可,直到终于有一方心服口服无心恋战才罢休。 四年来,我和阿朵之间形影不离无话不说,亲密的友情令别人羡慕得发酸。但我和她之间也有些绝口不提的往事,那就是关于凌。 我想我和阿朵是同一天爱上凌的。 凌是我的老乡,比我们高一届,也是我们校乐队的主唱。他的声音略微有些沙哑,唱起歌来特别的有味道。我对流行歌曲并不是太精通,阿朵却是对各路歌手如数家珍。那一次老乡聚会我带着阿朵一起参加,凌一开场就抱着吉它来了一首罗大佑的《乡愁四韵》:“给我一瓢长江水呀长江水,那酒一样的长江水,那酒醉的滋味是乡愁的滋味,给我一瓢长江水呀长江水……”那时我们刚大二,虽不算是新生,但这思乡的歌还是妥贴地呵护了我们愁肠百转的乡愁。那夜的阿朵显得奋外的兴奋,看着凌的眼睛像夜空里亮晶晶的星星。可是凌先请我跳舞,他比我高好多,我在他的怀里非常的不自在,本就生疏的舞步凌乱而狼狈。凌说你叫倪冰对吧,我点点头。凌说早就知道有一个叫倪冰的漂亮的小学妹,没想到有这么漂亮。这之前没有男生这么夸过我,我疑心凌对所有的女孩都是这般的甜言蜜语,但我又有些喜欢他这样的甜言蜜语,他带着我跳舞的时候,阿朵正在唱一首王菲的歌,那歌词很有意思,“第一口蛋糕的滋味,第一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太阳下山,太阳下山,冰淇淋流泪。第二口蛋糕的滋味,第二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大风吹,大风吹,爆米花好美……” 凌在阿朵的歌声里问我说:“那女生好像不是我们老乡?” “对,是我好友。她跟我一起来玩的。” “她的头发就像爆米花。”凌批评说。 “你没听她正唱,爆米花好美?”我呵呵地笑着说。 “还是你这样的女孩我喜欢。”凌的唇边扬起一丝微笑,“她俗气了些。” “如果你不喜欢我的朋友,”我推开他说:“也完全不必喜欢我。” “哦?”他又一把拉过我说:“好啦好啦,我承认爆米花好美好不好?我可不能让冰淇淋流泪!” 一个很懂得哄女生的男生,且帅气。 我真的是有一点动心。 完了他又请阿朵跳舞,我在闪烁的灯光下看阿朵把头埋在他的怀里娇笑,想必凌一定也是讲了什么让她开心的话了,凌也笑得很舒心,把阿朵搂紧了一些。我听到我心里微微失落的叹息。但我不允许自己有不快乐。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阿朵会和凌恋爱了。因为阿朵老在我面前提起他,而且每个周末都拉了我和她一起去看校乐队的彩排。确切地说,是去听凌唱歌。凌唱着那些情歌的时候常常会用眼睛看着我们笑。阿朵也看着他笑,头一点一点地合着拍子。我却常常不知不觉地别过头去,不敢看他。 终于有一次,凌从舞台上下来,邀请我们晚饭后一起去喝茶,我找了借口说去不了,凌当着阿朵的面说:“怎么?怕我吃掉你?” 阿朵哈哈大笑说:“你别小看冰淇淋,她胆可大着呢。” “是吗?”凌转头对阿朵说:“我看你胆子比她大得多。” “看对了,”阿朵说,“她不敢去我敢去!” 那晚我去了姨妈家,阿朵独自赴约,穿着她心爱的蓝色长裙。也许是预感到有什么样的故事会发生,她的脸一直红红的。分手的时候,她就那样脸红红地对我说:“冰淇淋你还是不要去你姨妈家了,陪我一起去好么?” “不好啊,”我说,“我要是真去了你又会嫌我多余了。” “不会不会!”阿朵说:“你永远也不会多余。” 但她到底也没有坚持,最终还是自己去了。 我坐在姨妈家的沙发上恶狠狠地啃着一个苹果,想像阿朵和凌坐在学校门口那间叫“蓝月”的灯光幽暗的茶坊里说着那些暧昧的话,命令自己不许伤心。 可是苹果没啃完就接到阿朵的电话,她在那边哭得气喘吁吁。我问她为何?阿朵直骂凌是猪,请了她喝茶,却在茶室里和另外三个男生打扑克牌,完全把她晾在一边。 “你快来,”阿朵说,“来替我教训你老乡。” 听不得阿朵哭,我心急火燎地赶回学校,阿朵在公车站牌下等我。一见我就扑到我怀里来,双眼红肿,低声说:“冰淇淋我自尊伤透了。我再也不要见人!” 我把阿朵安顿到宿舍里,这才出去找凌,凌果然还在“蓝月”打牌,见了我,有些吃惊地站起身来,和我一起走到室外。 我问他说:“你可过份?” “如果是你,”凌说:“待遇会不同。” “不稀罕。”我说,“你伤害我姐妹,就得向她道歉。” “行。”凌说:“你说什么都行。” “那么不打牌了,”我说,“跟我去宿舍哄她。” “你想好了?”凌说,“你确定?” 我恨他的这种腔调,转身欲走,他却一把抓住我说:“好,我跟你去。” “不用了,”我冷冷地甩开他说:“要是没心思,请看在老乡的份上,下次别再拿她开心,OK?” “那你何以为报呢?” “如果你一定要,那就是一耳光。” “冰淇淋你一点也不像个女孩子,你心肠真硬。”他说。 “但是我心肠好,这一点比你优秀。” “我喜欢心肠好的女孩,可是老是躲我远远的。”凌说,“我希望有机会对她说点什么,你看好不好?” 我真怕他说出点什么来,赶快转身跑掉了。 不管怎么说,我讨厌他让阿朵不开心。其实更重要的是,我不相信凌这样的男生会为谁而停留,他踌躇满志,爱情永远只能是调味品,我才不会上当。 没想到第二天凌真的来道歉,油腔滑调的说了不少好话,我说你说再多也没有用啊,最好是唱首歌,凌就真的唱,好几首歌串来串去的逗阿朵开心,阿朵生气之余总算有些安慰,但看得出,她伤得不轻,笑容总是牵强。 我悄悄地走开,心里渴望凌能更多的安慰阿朵。 我在楼梯的拐角处掉了一颗眼泪。但我飞快地擦去了它,没人有看见。 那天夜里,阿朵躲到我的小床上来,把头埋在我的胸前,对我说:“他不会爱我,我死了心了。” “为什么?”我心里一颤。 “他说他谁也不会爱。”阿朵说,“我想也许是因为他觉得我们不现实。所以不愿意游戏爱情吧。” “我要也是你们的老乡多好。”阿朵最后叹息说:“好不容易遇见爱情,却只能放在心里。” 她卷曲的长发散在我的手臂上,疲倦地睡着了。 以后凌不再约我们,我们也很少再去看彩排,彼此见面的机会不多,比如偶尔是在食堂里,然后他会喊住我们说:“冰淇淋,爆米花,今天想吃什么?” 阿朵一般会回嘴说:“想吃什么你请么?” 然后他会说:“请,请到倾家荡产在所不惜!” 他走后,阿朵就对我说:“此人八面玲珑,没一句真话。” 不过凌还真请过我们一次,那是他毕业之前,请了满满的一桌。他没有回老家,而是在离这里不远的一座城市谋到了一份相当不错的职业。我们一起祝贺他,那晚他多喝了一些酒,手放到我的肩上来,叫我“冰淇淋小妹。”并对别人说:“要照顾好我的小妹老乡和她的好朋友,我走了,她们要是在学校受委屈,我可饶不了你们。” 阿朵有些伤感,眼睛湿湿的,我则飞快的把他的手推开了,冷冷地说:“多谢关心了,我会照顾好我自己。” 那天晚上女生宿舍的楼下突然传来很优美的吉它声。那时我们刚刚梳洗完毕躺上床,那吉它声就完美无缺地从窗口飘了进来。阿朵扑到窗口,然后我听到她压低声音的尖叫:“凌,是凌!” 真的是凌。 他的歌声对我,其实已经是那么的熟悉。 凌在唱一首我从来没有听过的歌: 月光下的城城下的灯下的人在等 人群里的风风里的歌里的岁月声 谁不知不觉叹息 叹那不知不觉年纪 谁还倾听一叶知秋的美丽 早晨你来过留下过弥漫过樱花香 窗被打开过门开过人问我怎么说 你曾唱一样月光 曾陪我为落叶悲伤 曾在落满雪的窗前画我的模样 那些飘满雪的冬天 那个不带伞的少年 那句被门挡住的誓言 那串被雪覆盖的再见 …… 夏天的月光弱弱的,像轻纱一下地笼罩在他的身上,从四楼往下看,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剪影。整个女生楼都沸腾了,有女生冲进我们的宿舍对阿朵喊道:阿朵你真是好福气啊,八十岁的时候也不会忘记有人这样向你表达过爱情。 阿朵在那样的歌声里痛哭失声。但是她没有下楼。 我也没有。 凌唱完后就起身走掉了。 我坐在我的小床上抱着腿,心却一路追着凌的脚步而去,月光一下子变得扑天盖地,但我没有表露伤感和激动的机会。 全世界除了凌,只有我知道,那首歌其实是唱给我的。 我有把握。 凌那么骄傲的男生,选择了这样的一种方式坦露真心。我不是不感激,但是我无能为力,我和他之间,跟阿朵和他之间一样的有缘无份。 凌走后就一无消息,整整的一年,我和阿朵再也不提他,仿佛从来不认识他一般。别人谈恋爱的时候,我们就关在宿舍里下棋,阿朵再也不唱那首叫做《催眠》的歌,冰淇淋不再流泪,爆米花也没心情好美。 爱也好,恨也好,我知道我们都想念凌。但是我们都不说。 我安慰自己说,其实有很多人就是这样,他命中注定不属于你的生活,温柔地出现,然后硬生生地从你的生命中抽离,不再有一丝一毫的关联。对于这样的人,是没有必要去疼痛的,因为他感觉不到你的疼痛,这样的疼痛也就毫无意义可言。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radio里听到了凌那晚唱的那首歌,才知道那首歌叫《月光倾城》,原唱是老狼。我有些要命的恍惚和怔忡,歌的旋律直击我心,对于不谙流行音乐的我,那只听过一次的歌感觉却是那么的熟悉和亲切。我瞒着阿朵,千方百计地要来了这首歌的歌词,细细地抄好,放在我的枕头下面,夜夜枕着它入眠。 就是这样的回忆,其实也挺好。 别的,我真的不想要求什么了。 我没有想到会和凌重遇。 那是在我们毕业的前一天。天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炽热的阳光无孔不入。我和阿朵买了一大瓶的防晒霜,从脸和脖子一路抹到脚丫子。离愁别绪像夏日骄阳一般折磨得我们不得安生。阿朵比我幸运,她在北方的父母已经替她找到了合适的工作,我高不成低不就,只能待业等待机会,心情一直处于低谷状态。 阿朵说:“冰淇淋我有个好主意,我们去买两条一模一样的裙子来穿,回家的时候一穿这裙子就想到对方,顺便也可以享受一下大商场里的冷气。” “好。”我说。 当我们穿着一色一样的大花裙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太阳不再那么的毒,运气好的时候还能享受到一阵凉风。就在学校的门口我们碰到了凌,他背着一个背包,风尘仆仆的样子。看到我们非常的开心,说:“看看你们俩,真恨不得是孪生姐妹才开心。” 我疑心是梦,可他却是那么真实地站在我们的面前。 “怎么了?”凌笑笑地说,“不认识我了?” “你还活着?”憋了半天,我终于憋出了一句话。和我相比,阿朵则显得要沉静许多,她微微地笑着,然后说:“欢迎,晚上我们请你吃饭。” “我请。”凌说,“我请你们去香格里拉。” “也是,”阿朵说,“你现在比我们有钱。” 我和阿朵就那样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和凌到了酒店,服务小姐很奇怪地看着我们。凌幽默地说:“别看了,双胞胎各自长变了形。” 小姐笑得差点打翻酒瓶。 其实我们和凌并不算很熟悉的朋友,就算有些什么样的感觉,也从来没有说破过。再加上这么久不见面,吃饭的时候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显得有些生疏和尴尬。冷场了半天凌问起我工作的事,我说还没有着落呢,最好别提这个,要么我们说点别的。 “那么说什么?”凌问我。 阿朵埋了头笑,然后抬起头来对凌说:“说我们一直没来得及说的,爱情,好么?” 阿朵的神色真是勇敢极了,凌的回答更是出乎我的意料,他说:“好。” 我故做轻松地一眨眼说:“你们可嫌我多余?” “还真有一点。”阿朵拿筷子打我的手。 凌却说:“不多余,不多余,至少,你要做见证人的么。” 我脸上拼命的笑,心却酸酸地疼起来。 阿朵一把揽过我说:“乖乖冰淇淋,我们来喝酒。今夜我们不醉不归哦。” “好好好。”我说。 那天晚上我好像喝了很多的酒,说了些什么话我也不记得了,当我再醒来的时候,是躺在宿舍的小床上。上铺空了,阿朵正在收拾行李。我记得,她的火车应该是中午十一点,我还要在姨妈家住上十几天,等待一个有一丁点可能的就业机会。如果不行,再回老家。 我头还是有些疼,睁着眼呆在那里看阿朵忙碌。看了半天,忍不住问:“凌呢?”昨晚的事我真的是一点也记不起来了。 “在楼下。”阿朵说,“一会儿送我去车站。” “他专程来送你的吧?”我撑起身子,装做若无其事地问道。 “也许是吧。”阿朵诡秘地一笑说:“看来我魄力还真是不小呢。” “废话哦。”我说,“可是你要回老家,你们怎么办?” “那有什么?”阿朵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冰淇淋你还记得我跟你打过的赌么,看我们毕业后谁先恋爱,你说我这算不算是赢了?” “当然算。”我说。 凌果然等在楼下,白天里认真地看他,发现他成熟了不少,和学校里的那个他其实已经判若两人了。但还是有棱有角的那张脸,还是让我有不敢注视的喜欢。我想起很早以前在书上看过的一句话,那句话大意是说爱上一个人也许只需要一分钟,可是忘记却需要长长的一辈子,看来真是这样的啊。 我知道这一次是阿朵让他回来的,阿朵总是比我勇敢,即然忘不掉就努力地去争取,所以她可以得到想得到的任何东西,也可以比我幸运。想到这里我沮丧极了,至少昨晚不该喝醉,那么还有机会听凌唱那首叫《月光倾城》的歌。 站台上,我和阿朵哭得像两个泪人儿,凌拎着大包小包,有些无可奈何地看着我们。终于哭够了,火车也快开了。阿朵跳上车,我在窗口和她依依不舍的握手,落入我手中的,是一个蓝色的信封。 车开了,我迫不及待地拆开阿朵的信,四年来,这还是阿朵第一次写信给我呢,只是那纤细的笔迹我再熟悉不过了: 亲爱的冰淇淋: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你的身边(这话真老套耶,不过你原谅我吧,我可没有你那么好的文笔)。 更要原谅我的是,我是一个那么粗枝大叶的好朋友,让你无端的,受了那么多的委屈和折磨。 不过,我已经将功补过了,不信,你往身后瞧瞧? 我只是把你放在枕头下的歌词寄给了他而已,其它的,我可什么也没说,嘻嘻。 我亲爱的朋友,我知道你是如何真正地爱着我,这份友情是我今生今世也丢不掉的美好财富。我真的愿意输给你,真的愿意。 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双双赢来幸福。 你说,是吗? 恋爱吧,冰淇淋! 没有我的日子,你保重。 有他在你身边,我放心。 永远爱你的爆米花 我转过头,在火车的轰鸣声中,凌正把手插在口袋里,朝着我微笑。 野百合春天 若玫是我初中时的死党。 你看她的名字或许会想:若是一枝玫瑰? 其实不是若是,若玫就是一朵玫瑰,我没见过比她更像一朵玫瑰的女孩子。 有的女孩生下来就是被娇宠的命。若玫就是的。十四岁开始她的身后就跟着一大帮的男生,纤手一挥,什么样的体力活都不用亲自动手。这就罢了,她还有一个比她大八岁的哥哥,这在我们同龄的女生看来是不可思议而又令人羡慕万分的事。记得那时刮点风下点雨,我们都顶着大书包拼命的往家赶,若玫会有她哥哥骑着摩托来接,给她套上透明的雨衣,还替她细心地理好衣角再扶她上车。 女孩们嫉妒得直咋舌头。 不过和我好上后若玫就拒绝她哥哥来接她了,宁愿和我冒着雨或是顶着一把小花伞说着心事回家。若玫喜欢我是因为我勇敢,我敢和最凶的数学老师顶嘴,还敢站在教学楼四楼的窗户外一边擦玻璃一边冲里面的人做鬼脸。慌得若玫直跳着向我挥手说:"死叶叶,求求你快下来,你再不下来我心脏病要犯啦。" 如果说若玫是玫瑰,我就是一株小小的野百合,相互映衬着长大,只是若玫视我如知已,所以我从不自卑。 我和她哥哥的第一次接触是在若玫的十四岁生日那天,若玫对她哥哥说:"这是我最好的朋友叶叶。"然后对我说:"这是我大哥若松。" 若松伸出手来和我握手,我吓得脸通红,忽地往后一跳。逗得他们兄妹俩哈哈大笑。 就是在那一晚爱上若松的。 很多年以后,我也觉得用一个"爱"字并不过份。 若松很会唱歌。若玫是五音不全的,我真没想到他有一个那么会唱歌的哥哥。那是夏天的夜晚,就在若玫家的客厅里,他抱着吉它,一首一首地唱给我们听。"世界不像你想像的那样悲戚,每当春风吹过,树叶在枝头绿呀绿,夏天刚刚开始,蝉儿在枝头谱着歌曲……"都是我们从来没有听过的歌,他的嗓子干净极了,唱的时候,他偶尔会看我,我就羞涩地低下头去。 奉若玫之命,那晚是他送我回家的,我坐在他的摩托后面,紧张而慌乱地拽着他的衣服。心里波涛汹涌。恨不得家永远也不要到才好。 下了车,他对我说:叶叶,慢慢上楼,我看着你。 他的声音真温柔,长得也很好看,回到家我怎么也睡不着,满脑子都是他的歌和他的样子。我叹着气想,一家子不是俊男就是美女,真不知道若玫的妈妈前世修了什么福。 那以后我常常希望若玫能邀我到她家去玩,若玫要是老不请我,我就找借口去。运气好的时候总能碰到她大哥,他叫我丫头,拍拍我的头说:"丫头,又长高这么多!"我喜欢他叫我丫头,心里甜到不像话。 不过,年少的情感只有对自己来说珍贵,在别人看来,不是不可救药就是不值一提,我很小心地保护着自己的秘密,不让他有一丁点儿的外泄。 就这样苦苦地长大了。 虽然高中不和若玫在一个学校念书,但我们之间关系还是很好。也许是爱屋及乌,若松也很疼我,在我十八生日的时候送我很漂亮的皮夹子。我爱不释手,捏着它背书和苦读。高三一晃就过了。 高考结束,我考上了一所南方的大学,若玫则留在本地念书。从车站送我走的时候若玫抱着我泣不成声:“叶叶,你走了我会寂寞。”我拍拍她的肩表示安慰。越过若玫的肩我看到若松,他拎着我的一大袋行李,目光深遂难懂。 直到车开他才说了两个字:“保重。” 我说:“好。” 然后很平静地跟他们挥手再见。 直到车开了,我才坐在车厢里开始不停地流泪。对面的阿姨说:“丫头是第一次出门吧,别难过,下一次就会好多了。” 她不知道我哭并不是舍不得离开家,我其实只是舍不得离开若松,尽管我和若松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没有我的若玫当然不会寂寞,恋爱故事一个接一个,因为美女永远也不会有寂寞的机会。离家的第一个中秋节,我站在秋风瑟瑟的操场用IC卡给妈妈打完电话后给若玫打电话,若玫不在家,电话是若松接的。我问他中秋节好,他很礼貌地问我在外面还习惯吗有没有哭过鼻子。我有些骄傲地说女孩们都在宿舍抱着电话哭呢,只有我没有。但电话不够用,我只能到操场来打电话。 “勇敢有奖,”若松说:“回来请你吃哈根达斯。” 我笑:“你还知道哈根达斯?” “若玫天天吵着要吃么,”若松说:“跟着她永远走在时代的最前端。” “对,我还记得她初二时穿那种细高跟的吊带凉鞋,被我们老师骂个半死。” “呵呵,”若松说:“冷不?” “还好。”我以为他要挂电话,真有些舍不得,谁知道他说:“那把电话号码告诉我,我打过来给你。” 那晚我站在操场上和若松聊了差不多有半个多小时,在这之前,我和他之间从来没有说过那么多的话,听筒捏在手里都微微地发烫了,直到他说:“去睡吧,做个好梦!” 我很甜蜜地挂了电话,回到宿舍满面红光。下铺的女孩看着我说:“叶叶你不是恋爱了吧,怎么在悲伤的中秋节能有这么好的气色?” “谁像你们那么没出息?”我掩饰地说:“迟早是要离开家的么。” 第二天若玫就给我打来电话,就是昨晚玩到差不多十二点才回家骨头都快散架了所以没打电话祝我中秋快乐。 “去你的,”我埋怨说:“你心里哪里有我?” “赌咒发誓。”若玫说:“不过叶叶你怎么还不谈恋爱啊,你不谈恋爱叫我怎么对你放得下心啊?”从若玫的语气里,我看出若松并没有告诉她我们昨晚通电话的事。 我当然也不会提,只是说:“我绝不会在校园里恋爱。” 若玫骂我不开窍,我却不敢告诉她,我爱上了她大哥,爱了整整六年了。 除了她大哥,我谁也看不上眼。 大二的那一年,若松来我这里出差,这一年若松近30岁,不再弹琴唱歌,而是经了商,在一家很大的电脑公司做到很高的职位,年薪颇丰。我妈和若玫托他带了一大包家乡的小吃给我。他还带我到很高档的饭店吃饭,第一次和他单独相处,我就像一个彻头彻尾的小傻瓜。若松一边替我夹菜一边说:"叶叶念了大学变文静了?" "才不是。"我回嘴说:"我一直这么文静来着。" 若松哈哈大笑:"你和若玫疯在一起的时候当我都没看见?" 我红了脸,说:"若玫的生活还是那么丰富多彩吧?" "是啊,"若松叹气说:"也太丰富了一些。" "你妹妹是你家的骄傲。" "你也不差啊。"若松说:"和你比起来,她的自理能力就差多了。亏在她没有考走,她要是像你这样在外面念大学,我妈非逼着我陪她不可。" "那是她有这个福。"我有些酸酸地说。 “呵呵。”若松不置可否。 吃完饭若松问我:“还想去哪里玩吗?若玫让我一定要好好陪陪你。不然回家饶不了我。” “那唱歌好吗?”我鼓足勇气说:“好久不听你唱歌了。” “呵呵,好。”“若松出乎我意料的爽快地答应了。 那晚若松为了唱了好多的歌,我点什么他唱什么,我深深地沉醉在他的歌声中,很多从不敢幻想的东西在我心里来回游移。 最后若松说:“叶叶,我唱了这么多你也该唱一首了吧?” 我忸捏了很久,终于点了一首我喜欢了很多年的歌——《野百合也有春天》。 “仿佛如同一场梦,我们如此短暂的相逢。你像一阵轻风轻轻柔柔吹入我心中……”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唱歌的声音竟然是那么好听,我唱歌的时候若松燃起了一根烟,他在烟雾袅袅中看着我唱,我又紧张了,死死地盯着屏幕,只是眼睛不知道为什么花了,怎么也看不清屏幕上的字,一首歌唱得虎头蛇尾。 唱完歌已是夜深了,若松还打车送我回学校,一路上叮叮嘱嘱的,仿佛我是他亲妹子一般。我说不上来的幸福,告别的时候忍不住叫住他:"若松。" "嗯?"他回过头。 "谢谢。"我说:"今晚很开心。" "丫头别跟大哥客气啊。"他笑着说,亲热地捏我的脸一下。 "丫头长大了。"我鼓足勇气说。 "那么好,"若松说:"大丫头再见!" 若松走后我好多天还沉醉在那晚的记忆里不能自拔。 暑假。 我迫不及待地回家,希望能早点看到若松。我想其实有很多话是可以跟若松说的,年龄不是问题。一切都不是问题,虽然没有若玫漂亮,但我确信我已经长大,长成了一个讨人喜爱的大姑娘。 去他家的那天刚巧若玫心情不好,我问她为什么她死也不肯讲,只是约我看晚场电影,看完电影还要去酒吧。我依了她。但回家的路上,我们不幸被几个喝醉酒的小混混缠住,为了保护若玫脱身,我的肩上挨了重重的一刀。 医院里若玫抱着我哭得死去活来,我疼得脸都发紫还直安慰她没事。直到若松来到我的病床前,我才抑制不住地哭得像个泪人儿。 若玫抽泣着说:"大哥,叶叶都是为了我。" "还说?"若松很凶地朝她一板脸说:"这么大了还一点不懂事!" "别骂若玫。"药性上来了,我气若游丝地说。 "好。"他用手指轻轻地触了我的脸一下说:"你好好休息。" 我就在那带有魔力的微触中入睡。 然而我出院没多入,就听说,他快要结婚了。 我见过那个幸运的女孩。也是美女,刚从美国留学回来,穿很名牌的衣服,跟我打招呼的时候,用的是英语。 我英语一般,只好跟她吱吱唔唔。 若玫不喜欢她的准嫂子,背对着她冲着我做鬼脸。她大哥见了,冲她一瞪眼,若玫吐吐舌头,乖乖地拉了我出门逛街,阳光很好,我的心碎成一片又一片。 真好笑,我什么都来不及说,不为人知的恋爱,又不为人知地失恋。 我想送若松一样结婚礼物,想来想去,也许最好的礼物是我这些年来一本一本的日记,写满了对他的牵挂思念和祟拜。我一直不是一个任性的女孩子,但事到如今了,我对自己说,任性一次又何妨呢?我并不想得到什么,我只希望若松还来得及知道我的心,这样我就没有白白地爱一场了。 我顶着烈日到了若松的公司,他正在忙,见了我,也放下手中的活,请我到对面的咖啡店坐坐。 "祝你新婚快乐!幸福就就好啦,比什么都好!"我有些语无伦次。 "还疼吗?"他替我往咖啡里放了两粒糖,俯过身子来问我。 "疼。"我说。其实我说的是心疼。 "那就好好在休息,别到处乱跑。" "我来祝你新婚快乐。"我说。 "还早着呢,"若松说:"我看你比若玫还着急,怎么都担心我娶不了老婆?" "不是不是。"我慌乱地摇着手说:"你要想娶,不知道有多少人排着队呢。" "小丫头嘴真甜。"若松说:"要是真有这一天,我请你维持秩序好啦。" "不,"我低着头说:"我想加塞儿。" "呵呵。"若松不以为然:"小丫头还挺幽默。" 我站起身来,把那一大包日记往他面前一推,然后我就跑掉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大门也不敢出,就在家里等若松的电话,我想他总会给我一个说法的,我了解他并且相信他。若松的电话没来,若玫倒是打电话给我了,在电话里向我诉苦说:"哥哥不让我晚上出门,我闷到死。" "你就行行好,"我说:"让你那些狂蜂乱蝶休息休息?" "死叶叶,"若玫骂:"越发会损人了。" "你哥哥呢?"还是忍不住问。 "和那洋妞在客厅里看电视,像两尊门神,想溜出去都不可能。" 我的心里划过一阵疼痛,若松在陪他的女朋友,或许,他根本就没有时间去翻那些我自说自话的东西。 "好叶叶过来陪我。"若玫在那边发嗲说:"再替我带两对辣鸡翅,一根玉米棒和一盒土豆泥。我饿。" "饿?" "减肥,晚饭没敢多吃。" "再减你进难民营吧。"我没好气。 "你不知道瘦骨美人现在多流行。"她说:"快来,快来,我哥说买双份,他请。" 当我拎着肯德基进她家的时候,正碰到若松的女朋友夺门而出,视我如空气,脸色铁青地拂袖而去。若玫在客厅里,委屈地嘟着嘴。 "怎么了?"我问。 若玫见我如见救星,连珠炮地说:"她在我家讲英文,我受不了她了就问她会不会中文,她说会,只是习惯,我说你在我家就得按我家的习惯,她说你真是被你哥宠坏了,我就骂她狐狸精,她就这样气跑了。" "呀!"我说:"若玫你怎么可以这样?" "我就是看不惯她。" "你哥呢?" "露台上。你去劝劝他吧,叶叶我洗个澡消消气。" 若松地露台上抽烟。见了我,若无其事地说:"哦,叶叶来了?" "若玫任性。"我说:"你别怪她。" "怎么会?"若松说:"我不会生她的气的。" "你不去追?"我问道。 "呵呵,"若松说:"想回来自会回来。" "我来要回我的东西。"我压低声音说,怕若玫听见。 "什么东西?" "你知道的。"我快被他逼得哭出来。 "不还了。"他有些霸道地说:"给了我还想要回去?" 我无所适从。若松你是什么意思呢? "你还小。"若松说:"故事长着,开心点?" "若松。"我尽量语气老成,想和他平起平坐:"要知道没有合意的主角,就没有任何故事而言。" "可是很多时候你不能做导演,选角的事岂能由自己?"说完,他拍拍我的肩,进了自己的房间,一直也没有出来。 若玫洗完澡,碧罗轻衫,她真美得令人炫目。我看着她感叹说:"像你这样的美女,告诉我你还会缺什么呢?" "爱情。"若玫趴到我肩上来。 "是太多应付不过来吧?" "我只想要唯一。" "呵呵,"我说:"我们的公主为谁欢喜为谁忧?" "叶叶,叶叶!"若玫靠着我说:"有件事我才知道。" "什么?" "我大哥不是我亲大哥。我妈妈以前以为自己不能怀孕,就领养了我哥哥。谁知八年后又意外地怀上了我。" 我犹如五雷轰顶。 "我爱他。"若玫说:"从我知道真相的那一天起,我就想嫁给他。其实我妈妈也有这样的意思,我妈说,我太任性了,只有他能管住我。但是叶叶,我不想他是为了报爸爸妈妈的恩才娶我。" "你哥哥那么疼你,"我说:"你要什么他会不给你?" "真的吗?"若玫转忧为喜:"我想告诉他我的心事,你说妥不妥?" "妥。"我抱抱她,其实是我自己觉得冷。 走出若玫的家,我脚步凌乱,如果说我以前还带有一些什么幻想的话,现在也早就消失殆尽了。曾经以为自己是一个懂爱的女孩,才可能将一份爱埋在心里那么多年,直到现在,才明白自己其实完全不懂爱情真正的面目,它变幻莫测,转身之间就会令你绝望。 我又回到了南方继续我的学业。 之后的假期我忙着参加各种各样的社会实践,或者背了小小的背包进行自助旅行,就是没有再回过家。 毕业以后,不顾众人的反对,选择了一份可以留在南方的工作。家乡的朋友都渐渐地淡了,只的若玫常常会给我来电话,报告她和若松爱情的进程。 "太熟了。"若玫说:"没什么新鲜感,但我想,也许我生下来就是属于他的玫瑰。所以我幸福。" "祝福你们。"我说。 "叶叶我们结婚你会回来吗?"若玫说:"我哥说你该回家一趟了。" "还叫他哥?" "改不过来了,就叫一辈子吧。"若玫咕咕地笑:“你呢?还没有等到值得爱的人吗?” “月上天自明,春来草自青。”我说:“不着急。” “叶叶啊,”若玫说:“我真怀疑你不解风情。” 我笑笑的挂了电话。 他们结婚的时候,我到底没有回去。但我寄了很贵重的礼物,两枚白金的戒指。想像他们戴着它们,携手走过漫长的红尘岁月。 就在他们结婚的前一天,我收到了一封特快专递。是若松寄来的,一张纸上面,只用笔写了一个网址。 我飞快地上网。 那是若松为我制作的一首flash,歌名叫做《野百合也有春天》。我曾面对面为他唱过那首歌,在我每本日记的扉页上,都是这首歌的歌词。 Flash制作得非常的精美,歌曲的最后跳出一行字: “送给叶叶。答应我,你要幸福。若松。” 我该如何告诉若松,我幸福。我真的幸福。我已经在善良和宽容里找到我的春天。也明白了,爱,原来真的不一定要真正地拥有。 蝴蝶来过这世界 六十九楼。 是这个城市最高的建筑。 如果我纵身而下,就可以像一只蝴蝶一样翩翩飞翔。 我在很冷的秋天里坚持穿着我夏天的蓝色长裙,它温柔而妥贴地拂着我的长腿,让我冷也冷得很舒服。 穿过大街上许多人莫名的眼光我悄悄地爬了上来,如我所愿,这里的风真大,裙袂高高扬起,我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 我好像很久都没有笑过了,因为我不想活了。我从二十岁起就一直不想活了。 楼顶上的风真大,我要象放风筝一样把自己放飞。其实我已经想像了好久,那种飞翔时的痛快和飞翔之后的痛苦。但是我在最后的一刻犹豫了。我想起了心欣的小脸。我应该去看看心欣。 我竟然差点忘了心欣,这是多么该死的一件事情。 到孤儿院的路正在修。 下了公车,还要走很长的一段时间,我的高跟鞋有些脏了。便用包里的纸巾将它擦干净,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很讲究的女孩子,但是要见心欣最后的一面,我希望留给她最好的印象。 “月亮姐姐!”心欣像小鸟一样扑到我怀里说:“月亮姐姐你真坏,你有多久没有来看过心欣啦?” 点点她的小鼻子,我说:“也就是四五个月么。” “那个时候是春天,可是现在秋天都到了。”心欣说:“月亮姐姐你穿这么少,会冷的哩。” 说完,抱着我的脖子,猛亲我一口。 我说心欣真好,一晃眼,都长这么高了。 心欣嘟着嘴说:“我不好。一点儿也不好。” “怎么了?” “我没人陪。” 我忽然很想哭,但是我不会在一个孩子面前哭。我把给心欣的礼物送给她,那是一只叫“snoopy”的小狗。花了我不少的钱,不过钱对我没有什么用了。我把还余下来的不多的钱放在一个零钱包里一起给了心欣。 我对心欣说:“月亮姐姐要出远门,这是压岁钱,你先拿着。” 心欣扑闪着大眼睛不解地看着我,那是多么清澈明亮的眼睛,我不忍对视。 给她一个吻,告别。 她不顾老师的命令,一直送我到门口,看我远走。脆脆的声音冲着我喊:“月亮姐姐你早点再来看我哦!” 我不敢回头,怕她看到我的眼泪。 也庆幸她还不懂得生死离别的含义。 三年前,我十八岁。 幼师刚毕业。毕业前学校安排我们来孤儿院做义工。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秦。 和我周围的小男生和大男人相比,秦是从小说里走出来的。他个子很高,穿着很考究,自己开一辆宝马,送很多的玩具来给孩子们。孤儿院的年轻老师们凑到一起悄悄地猜他的年龄。有人说他到三十不到,有人说他至少三十五。争得快要吵起来。被秦听到了,很温和地说:“你们都错了,我三十八了。” 我多嘴地一吐舌头说:“老天,比我大二十岁!” 那个时候我抱着心欣,心欣手里抱着他给的洋娃娃。秦拿出相机来说:“别动,我替你们拍一张相片。” 一次成像的相机,照片很快就出来了。我和心欣笑得都有些过份,嘴巴差点咧到后脑勺,我们头顶灿烂的阳光,身后是孤儿院郁郁葱葱的柏树。 秦拿着照片看了半天才递给我说:“这是我本年度最好的作品。真舍不得给你。” “那你就留着吧。”我说,“要不再替我们拍一张?” “照相是要抢时机的。”秦说,:“刻意的永远也不会好。” 那时的我是个简单的女生,他一复杂,我就愣了。好在心欣像小兔子一样从我怀里挣脱,我便一路追随她而去。可是我总感觉,他的目光也追随着我,让我有些不自在。 “这个男人有点怪。”我的好朋友青青附到我耳边上来说:“月月你要小心,他一直在注视着你,肯定是个大色狼。” “管他!”我说。 我一向天不怕地不怕,何况光天化日之下一色狼乎。 一周后秦在我们的学校找到我。掏出他的名片,某模特经纪公司的老总。 秦说:“你很有潜质,做幼儿园老师浪费了,可否愿意到我公司来?” 我看着秦摇头说:“我不愿意。” 秦笑了:“要知道这种机会是多少女孩梦寐以求的。” “那就把机会让给她们吧。”我说:“我不在乎” 我不在乎是因为我可以有不在乎的条件和前提。我人漂亮,在班上成绩数一数二,能歌善舞,早被学校推荐到市里最好的幼儿园做老师,我喜欢孩子,愿意在他们中间扎堆一辈子。 看得出秦有一点点失落。但是他没有过份强求,很礼貌地跟我告辞,对我说:“有事尽管来找我。” 看着他的背影,青青意犹未尽说:“他至少该请你吃饭,到‘金帝酒店’,再带上我。” “你想去吗?”我问青青。 “如果他年轻十岁,”青青说,“我可以考虑!可是他太老了,跟我爸爸差不多!”说完哈哈大笑,笑声里不无贬意。 其实我觉得老不是什么缺点,晚上的时候,我躺在床上看秦的名片,他有一个很大气的名字:秦风。名片很有质感,是我喜欢的那种纸,我轻轻地摸着,没有扔掉。最主要的是,秦让我想起我的爸爸,他们都很沉稳,内心波澜不惊,足以让人依靠。 可惜爸爸不在了。 爸爸是生病死的。 那时我很小,他还很年轻。爸爸跟我说:“月月你找不到爸爸不可以哭,不管怎么样爸爸都看着你呢。” 我那里真的太小了,关于爸爸的记忆不是太多,除了这句话,就记得爸爸拉的小提琴,永远都是“化蝶”的调子,期期艾艾地响在成长的记忆里。 不能想,一想就是痛。 哥哥从外面推门进来,他不是我亲哥哥,是我继父的儿子。他很少进我的房间,可是他进我的房间从来都不敲门,我顺手就把床头柜上的台灯向他扔去,嘴里喊着:“敲门你会不会啊!猪!!” 他躲开了。看着我说:“等你工作了,交多少钱生活费?” “要你管!” “不许多交,要是用不掉我替你用。” 我当然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他在一家破工厂里做工人,一分钱也不能交给家里,还装阔配什么手机,坐在沙发上用手机跟女朋友聊天,气得我继父山羊胡子直抖。 爸爸是多么高雅的人士啊,会给妈妈写诗,会给她拉琴听,我永远也想不通妈妈怎么能忍受我粗俗的继父,他吃饭的时候,青菜叶子沾到牙上,就用手指往外抠,我跑到卫生间里吐,妈妈还直朝我摆手。 就是这样的一对父子,我们竟然和他们同在一个屋檐下十年。 世道炎凉。 “一分钱也别想我的。”我对他说,“你死了这条心。” “你的书怎么念完的?”他死皮赖脸地说,“这些年你没少花我的钱。是该你回报的时候了。” “滚出去。”我头也不抬地对他说。 “翅膀硬了?”他恶狠狠地看着我,“不知恩图报会有报应的。” “我等着。”我说,“报应就报应。” 他摔门而去。妈妈立在门口忧郁地看我。半响后她说:“月月你脾气越来越坏,到了社会上要小心,不然要吃亏的。” “是。”我说,“你先让他闭了乌鸦嘴。” 我没想到乌鸦嘴所说的报应来得那么快。 就在我踌躇满志要干一番事业的时候,我在幼儿园的指标被人陌名其妙的顶掉了。我知道这个消息时我所有的同学们都分配了出去,连街道幼儿园也不再需要一个老师。 全校最优秀的学生没找到工作,失业了。 妈妈哭得眼睛都肿了,几天几夜睡不好觉。醒了就靠在沙发上叹气,埋怨爸爸不保佑我。他们父子俩的脸黑得像炭。后来为一件小事,继父竟动手打了妈妈,我挥手就替妈妈还了继父一耳光,他厉声叫我滚,滚滚滚!一声高过一声。 我到房间里拿了秦的的名片,背着我的小包就出了家门。 妈妈跟着我追出来,递给我一百块钱,吩咐我到叔叔家住几天。小时候一有家庭风暴都是这样,但现在不是小时候了,我把钱还给妈妈,我告诉她别担心我,我一定会有办法。 妈妈软软塌塌又无无助助地站在那里,我真怀疑我不是她的女儿,我头也不回地远走,发誓一辈子也不要像她那样软弱地生活。 我在公用电话亭打秦的手机。 谢天谢地,他接了。 我说秦总你好,你是师范学校的季月,我们在孤儿院见过。 “哦?”秦很聪明地说,“你想通了?” “是的。”我说。 “那你明天来上班吧。”对于我的回头,秦并不拿架子,他说:“我不会看错,你会成为最好的摄影模特。” 秦果真是慧眼。 我一去就受到重用,拍的第一个广告是化妆品,香水系列。化了妆后我几乎不认识自己,只有神态是我的。摄影师不相信我是非专业的人士,因为我一点就通,他对秦说我们找到一块璞玉,秦笑而不语。私底下却对我竖起大拇指,对我说:“我早就过你一定行。” 我得寸进尺地说老板要包吃包住不然我跳槽。 秦说:“哦?这么会谈条件,看来你更适合到我的公关部。” “哪里都行。”我说,“只要包吃包住。” “跟家里闹翻?”秦说,“想独立?” 我神情黯然:“不想说。” “那就别说。”秦当晚把我安排进一个小套间。那是他家的旧房子。生活用品一应俱全。我向他道谢。他说:“莫谢,你的神情真像我女儿。”说完掏出皮夹子给我看他女儿的照片,还真是有点像,特别是那双眼睛和笑起来深深的酒窝。 我说,“改天见见她。” “远啦。”秦说:“她和她妈妈在加拿大。” “那你什么时候去?” “我不去。”秦说,“我跟她妈妈离了。” 原来春风得意的秦也不是那么幸福。难怪他会定期去孤儿院看望孩子们。我还以为是企业家的炒作呢。 我开始觉得遇到秦是我的幸运。 在秦的提携下,我很快就有了点名气,我带着妈妈从市中心那张大广告牌下走过的时候,她没有认出是我。我说是我,妈妈说:“不说就算了,一说还真有点像。”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装糊涂,我刚请她吃完饭,她的口袋里装着我才给她的二千块钱,可是她并没有详问我的工作。我是希望她问我。 我知道她有些怕,怕我是做什么不好的事才有这么多的钱。就算是自己的妈妈,也很有可能像别人那样看不起你。瞎想瞎猜。 我不在乎。 就算所有的人说我是秦的情妇我也不在乎。 我跟秦的确走得很近。有时他送我回家,在我家喝一杯茶就走。有时我去他家,趴在他家地板上看美国的恐怖片,一边看一边尖声大叫。秦把耳朵堵起来,宽容而宠爱地看着我。我想他是心甘情愿忍受我的尖叫的。因为看完了我可以做饭给他吃,我的菜烧得一般,但他吃得狼吞虎咽,说是多少年没有吃过家常菜。 可笑的是,关于我们的故事从被人津津乐道到被人习以为常,其实秦连我的手都没有碰过。他真的是君子,但是我在不知不觉中爱上秦。我想到我二十岁生日那天告诉他,我要嫁给他。 我不嫌他老。 我也不在乎他有没有钱。 我也可以和他一起淡没红尘,找一个安静的地方终老。 当然最主要的是,年轻的时候要多挣些钱。 所以我干活很拼命。 什么样的活儿我都接。走穴走多了,秦开始不满意,问我是不是家里有困难。我撒谎说:“是的,欠一笔债要我还。” 秦说:“多少?” 我瞎说:“十万。” 秦一声不吭地开出一张支票递给我。 我惊讶地看着他。 他说:“你的阅历还不足以在外面混。为钱更不值得。” 像电影里一样,我当着他的面把支票撕得粉碎,我恨他瞧不起我。其实我在哪里,都是洁身自爱,拍内衣广告的时候也是的。 谁都可以瞧不起我,但是秦不可以。 我在第二天交辞职报告,秦说:“你想清楚,要是走了,就永远也不要回来。” 他的语气不容商量,我又舍不得了,灰溜溜地收回报告,秦替我把它放进碎纸机。我低着头对秦说:“老板,我爱你。” “傻丫头。”秦说,“等你满了二十岁,我就准你恋爱。” 我问秦:“和谁?和你吗?” “呵呵。”秦说,“当然不,你要爱一个小伙子。” “我只爱秦风。”我说。 “任性。”秦说,“好好做你的模特吧,你会有出息的。我也可以跟着你沾光。” 我终于等来我的二十岁生日。 和秦预料的一样,我已经非常的有名。除了拍广告,我开始涉足影视界。甚至有唱片公司找我出唱片。那是我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但是没有人追我,大家都认我我是秦的女人。秦替我办了一个像样的生日PARTY。圈内圈外来了不少的朋友,我做足主角。酒过三旬秦朗声说我公司最成功的模特季月小姐算是真正成年了,我在这里要告之天下年轻男士都放手来追他。各自凭本事。 众人哗然。 我抢过话筒说:“我只爱秦,我非秦不嫁。” 秦没想到我这招,尴尬地看我。 众人哗然。 我一仰脖,一杯红酒畅然下肚。 那一夜我久久不能入睡。起来开了音响。午夜的收音机里竟传出梁祝的旋律,我仿佛看到爸爸站在我身旁,他温和地对我说:“找一个爱你的人,爸爸就放心了。” 秦是爱我的。我有把握。 我在深夜拨通他的电话,希望他能来我身边。 秦说不好。 我说你不来我就来你那里。 二十分钟后秦开车到了。我给他开门,他递给我一个盒子说:“忘了给你生日礼物。” 我扔掉盒子和他紧紧拥抱,收音机里还是梁祝,夜班主持人一定是睡着了,而CD机在repeat键上。 我对秦说:“跳支舞吧。” 秦带着我旋转,在我耳边说:“我这老头子,要遭天谴的。” 我迷信,捂住他嘴,不让他再说下去。 我以为我可以和秦和非常美好的未来,因为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只要秦也不在乎,有什么呢? 可是我没有等到我想像的结局,因为就在那晚,秦从我家驾车出来回自己家的路上,出了车祸。 他没有再醒来。 我在秦的葬礼上看到了秦的女儿,她十五岁,真的和我长得很像。 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她用英文骂我。 我英文不好,但是那句话我听懂了,她说:“fuckyou!” 秦走后我的事业就一路往下滑。 再说我也没有心思在继续这样的工作。渐渐的我开始夜夜笙歌麻醉我自己。跟不同的男人出没于不同的夜之场所。每天早上不睡到十点不会起床。 不再有人找我拍广告。我的存款开始一点一点地减少,但是我不在乎,我得过且过。 有一天在路上看到一群小朋友过马路,老师亲切地叫大家小心点,还牵着一个小胖子的手。那个老师我认出来了,是青青。她一点也没变,干干净净的。 她没有认出我来。 我飞快地走掉了。 秦出事后我就没再回过那个家,实在是不敢回去。自己家也不能回了,因为没有钱给妈妈。不过好在我总是有地方住。只是每一次住的同伴不同而已。 睡不着的夜里,我常常想,是我害了秦,要不是我的任性,他一定不会死。我又想不知道是不是也是秦害了我呢,如果没有遇到他,我总会在一家幼儿园里找到工作,像青青一样和平幸福的生活。 没有相遇,就没有故事。故事是悲是喜,自己从来都不能做主的啊。 我本来也不会那么糟的,可是有一次我跟一个男孩回家,他给了我一根烟。那是一根很特别的烟。 我就是那样走上不归路的。 所以我只有选择死亡。 在我二十一岁生日的这一天,在秦的忌日。像蝴蝶一样地离开这世界。 最后我又决定去秦的旧房子看一看,和秦的所有告别。 一切都没有变。 我在那里坐了二十分钟。就在我要转身离去的时候我在沙发上看到一个盒子。 那是我二十岁生日的时候秦送我的礼物。 我忘掉了。它静静地躺在沙发上,就在那个地方,秦曾轻轻地拥吻过我,那是我的初吻。令我幸福得发眩却一生不能重复的回忆。 我用颤抖的手打开了那个盒子,首先看到的是一张照片。照片做成了水晶的相架,是我和心欣在孤儿院里照的那一张,照片的旁边写了四个字:微笑人生。 一张笑得多么灿烂的照片啊。 然后是一张存折,上面写着我的名字。存款是二十万。里面夹着一张纸条,秦说:“老头子了,只能做这种俗气的事。生日快乐!” 我泪如雨下。 人生真如戏剧。 冥冥中一切都有定数。 秦是多么的睿智。 我用那笔钱成功地戒了毒。 然后我开了一家私人的幼儿园,幼儿园是简陋了一些,但我有信心把它办得更好。 心欣是我的幼儿园里第一个小朋友。 她用彩色在墙上画了一只大大的蝴蝶,高声地叫我:月亮姐姐快看!多漂亮!我微笑着替她把小手擦干净,也许我再也不是一只美丽的蝶。 但蝴蝶来过这世界。 关于我的幸福,爸爸也好,秦也好,一定会看到。 刺猬小妖的最后一夜 因为一个来路不明的手机短信息,我又对黎中发了脾气,甩了杯子,扔了手机,砸了照片,打了他两耳光,骂了他无数句“死猪”,然后哭了个天昏地暗。 黎中从一开始便一语不发,仿佛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他在我切切的哭声中无情地出门,留我一个人在家。那条惹祸的短信息是:“我在老地方等你喝咖啡。”我离奇的想像提醒我此刻黎中正和一个温温柔柔的女孩坐在一起喝咖啡,咖啡有袅袅上升的雾气,女孩的眼睛干净而清澈,她有光滑年轻的额头和自然柔顺的长发。这种想像让我疼痛极了,失败的灰暗像蛇一样缠绕着我,令我浑身无力。 良久,我才从沙发上抬起头来,在对面的镜中看到一个疲惫而陌生的女人,单薄而苍白的嘴唇,深凹而微红的眼眶,完全彻底受伤的脆弱,不禁顾影自怜。 我知道,我给了黎中爱情,然后就把我自己弄丢了。 我是个美女。 其实并不是没人爱我,在我十八九岁的时候,无数的男生排队着对追我,在女生宿舍的窗口为我哑着嗓子唱情歌,我不为所动地坐在床边啃苹果,偏头看天空的鸟排着队被晚霞一只只淹没,感觉好得要命。可是我没想到的是我偏偏中了黎中的毒,一中就快三年。这一切只因为他给我起了个奇怪的外号:刺猬。 以后每次亲呢的时候,他总是在我耳边连声地唤我“刺猬,小刺猬……”,他说没见过比我更像刺猬的女人。凶巴巴的时候是我最可爱的时候。可是现在,连我最可爱的样子都留不住他,爱情走得真是悄无声息。 我从沙发上爬起来,换上我心爱的淑女屋的长裙,扎好我的麻花小辫。黎中曾在那蓝色的裙摆下彻底的臣服,无数次他的眼睛暖暖地看着我,手温热地绕过来,然后喃喃地说:“刺猬啊刺猬,你迷得我晕头转向啊。” 这场爱情里,我不是没有得意非凡过。 只是风过无痕。 坐直身子,再给自己抹上暗红色的口红,唇厚嘟嘟的。眉则描得更细一些,有一点点腮红也不错,再扑上一点亮亮的粉,我看着重新鲜活起来的自己,想像着做一个最淑女的风尘女子,一定可以迷倒很多男人。 如果不是因为黎中,我一定还是有滋有味地活在众多的宠爱里。可是他居然不珍惜,于是我决定出去放纵。 去他的黎中! 去他妈的爱情! 我坐上了的。司机问我去哪里,我说:“哪里好玩去哪里,要不你替我挑一间最大最嘈杂的酒吧。” 司机是个女孩,她饶有兴趣地看着我说:“这么晚一个人去玩不怕吗?那里可有的是色狼。” 我说:“这么晚你一个人开车不怕吗?色狼哪里没有?” 她闭了嘴。一路将我送到“蓝月”酒吧。 我有些招摇地进去,门推得哗啦一声响。里面灯光灰暗,人影摇动。其实我一坐下就有些手足无措了,我并不是一个坏女孩,我真的只对黎中坏过,任性过,发疯过,那是他说他喜欢啊。 其实我真的一直是个乖女孩。 我要了啤酒,加冰的那种。看冰块在金黄色的液体里浮游,亮晶晶的,多像我少女时代的眼睛。我把我的少女时光全给了黎中,青春像流水一样从他手里晶莹掠过,他掠夺了最芬芳纯美的东西,留给我的是最干枯的不再开花的感觉。 悔。 我仰起头来,一口气喝下去一大口酒,有些咸咸的,像眼泪。 有男人在我身边说:“不会喝就不要硬撑。” 我抬头看说话的人,他长得真好看,像电影里的那种男主角。我有些恍恍忽忽,他拿着酒杯,有修长的手指,暖味的笑容。但是他真的长得很好看,比黎中好看多了,我不由自主地冲着他笑了。 他在我的对面坐下,说:“不如我请你喝西瓜汁?” 我说:“好啊。起码两杯。” “你喝多少我请多少。”他看着我,我躲开他的眼光,听到他的轻笑,又不服气地转头看他。 “Jack。”他自报家门。 “英文烂。”我说:“拜托说中文。” “茄克衫。”他指指他身上的衣服,正儿八经。 我忍不住笑出来。一个有趣大方而且漂亮的男人,跟他有一夜情倒也不错。只是剧情开始得太突然,我甚至来不及准备,戏已经开场。总有些惴惴。 “怎么称呼?”他问我。 “随便。”我说。 “那我叫你小妖吧,”他说,“你的淑女屋长裙可掩不住你眼底的那股妖气,一个妖妖的小姑娘,我喜欢。” 一个可怕的男人,不是吗? “那就叫我刺猬小妖吧,”我又喝下一大口,昏头昏脑地说,“他喜欢叫我刺猬。” “他呢?” “在陪别的女人喝咖啡。” “呵呵,你不也正在陪别的男人喝酒?你们扯平。” 我有气无力地趴在桌上:“可是他们有可能在亲吻呢。” “你要是不反对,”他说:“我可以吻你。你们依然扯平。” “哈哈哈。”我摇着头说不,“我讨厌茄克衫,喜欢西装。他总是西装笔挺,每天换一根领带,衬衫总要我烫了又烫,我打他骂他,他从来都不还手。他说我最可爱的时候就是凶巴巴的时候。但是他说变心就变心,爱情就是无聊的代名词。” “难怪他要和别的女人喝咖啡。”夹克衫说:“实属正常。” “你什么意思?”我很不高兴地对他说:“别以为你长得好看又请我喝西瓜汁我就不会骂你!” “你知道你的缺点吗?” “太凶?” “不不不,”他笑笑,也喝下一口酒,然后说,“你话太多。对一个陌生人尚且如此多话,他的耳朵焉能受得了?” 我被他抢白,脸红到脖子根,站起身子来要走,他一把拖住我说:“脸皮这么薄的小妖到哪里去找?我不会放你走的。今晚好好陪陪我?” 我第一次和陌生男子有这么近的距离,他的手捏着我的手腕,力道正好,呼吸就在我的耳边,心里恨恨地想着黎中的薄情,我轻轻地歪到他怀里,不顾危险地说:“好。” 我们坐到了一起,在酒吧的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里,他的手揽着我的腰,将西瓜汁送到我的嘴边。我一边喝一边在心里鄙夷地想男人真是无耻啊,真是无耻到了极点。他放下杯子,开始用手指轻轻触碰我的脸,我由着他做这一切,期待品尝放纵的滋味,管它甜蜜心酸还是自责!可是我等了很久很久他也没有吻我,于是我强做无所谓地说:“茄克衫你真有福气啊,我要不是失恋,你怎么可以泡得到我?” “这就算泡?”他低声警告地说:“好戏还在后头呢。” 不知道为什么,我全身一下子就凉了起来,有些说不出的恐惧。推开他的手坐得笔直,他却又将我揽了过去,他的拥抱和黎中的是完全不同的,黎中喜欢紧紧而疯狂的拥抱我,而他却是那么的温柔和细腻,让我不屑却又无法抗拒。我就在这种游戏的快乐和痛苦里挣扎,像一尾无水的鱼。心没根没基地痛着。听他对我说:“小妖,你的眼睛像一颗淡蓝色的眼泪。” “叫我刺猬小妖。”我指着我的蓝裙子,苦笑着说:“只是刺猬小妖没一根刺,整个人就是一颗淡蓝色的眼泪。一碰就碎。根本无法自卫。” “怕吗?”他问我。 “怕什么?” “被我碰碎啊。” “碰吧,”我说,“碎过无数次,无所谓了。” “吹牛,”他说:“我赌你是第一次。” 我被他说中,趴到他的肩上哭起来。他拍着我的背说:“哭吧哭吧。说真的,还真舍不得碰你。” 酒吧里一个女声在幽怨地唱:“我这也不对,那也不对,什么时候你说过我完美……”我听得笑出来,对茄克衫说:“女人最丑陋的时候,就是像个怨妇。” 他呵呵笑着说:“怨妇你真有福气啊,我要不是失恋,怎么会想到泡你?” 我吃惊地问他说:“你也失恋?” 他朝我挑挑眉:“可不?” “帅哥也会失恋?”我说,“真是世道炎凉啊。” “美女也会失恋?”他说:“还真是世事难测!” 我歪在他怀里咯咯的笑,他又说:“我一进门我就看到你了,看似招摇其实内心犹疑不定,你并不常来这种场所,对不?” “茄克衫,”我说:“你是主修心理学的?” “好奇心这么强,我赌你超不过23岁。” “算你厉害!那你多大了?” “35。” “已婚男子勾引未婚女人,糟糕啦~~~~~”我拖长了声音。 他刮我的鼻子一下,只说了两个字:“调皮。” 我在他的声音里听到疼爱,突然就喜欢上了这个来路不明的男人,沉溺于他的怀抱不想自拔。直到他对我说:“带你去兜兜风?” 我对车一向不精通,连夏利和桑塔那都分不清。但我知道“夹克衫”的车是很高级的那种,因为坐在里面很舒服,还有缓缓的音乐低低地流动。 他转头问我:“飞车,怕不?” “怕是小狗。”我朝他吐吐舌头。 “那系好安全带。”话音刚落,车已如离弦的箭飞奔起来。老实说我从来没坐过开得这么快的车,看灯火阑珊的夜色变成彩色的风从眼前掠过,心里说不出的痛快,我故意打开车窗,让风吹乱我的长发,再哼两句我喜爱的歌,心情high到了极致。 这梦一般的夜的飞翔。 我爱它! 直到车终于在一条寂静的林荫道上停了下来。 我喘喘气看着茄克衫。他也看着我,然后问我说:“开心了?” “嗯。”我点点头。 “那么,”他说:“接下来想做点什么?” “做爱好吗?”我被优雅的夜色和满天的星星彻底扰乱了心,大胆地看着他,誓将放纵进行到底。 他却看着我笑了,说:“我赌刺猬小妖会后悔啦。” “怕我的刺?” “你不是没刺?”他说,“我可不想碰碎一颗美丽的眼泪。” 我怀疑地看着他问:“那你带我出来做什么?” “老实说,一开始我想,但现在不想了,”茄克衫的手放在方向盘上,眼睛温暖地看着我说:“你还是个孩子。” “老男人真伟大。”我忽然觉得很累,疲惫极了。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淑女形像荡然无存。 “明天醒来,”他说,“你会发现一切和从前一样,和男朋友吵架的事烟消云散,你们还是相亲相爱的过日子。” “茄克衫,”我问:“你主修教育学?” “一场梦,”他哈哈笑着说:“你遇到我只是一场梦。” 我用力拧拧自己的胳膊,疑心这真是一场梦,我捏得太用劲了,以至于疼得自己尖声地叫起来。他又笑,手伸过来说:“要是困,就睡会儿。我守着你。” 我倒到他怀里,竟然就真的睡着了。当我醒来的时候已是黎明时分,我躺在车子的后座上,蓝色长裙完美无缺地罩在我身上,上面是他黑色的茄克衫。 我就这样,在一个陌生男人的车上,沉沉地睡了将近一夜! 然后我闻到了一阵香味,我坐起身来,一个热热的汉堡和一杯热牛奶递到了我的面前。 “麦当劳。”他说:“孩子的最爱。” 我盯着他,真是一个好看的男人,经过一夜的风霜依然那么风度翩翩。我疑心自己被他迷住了,傻傻地说:“我不刷牙从不吃早饭。” “那好,”他把东西放回袋子里说,“住哪里,我送你回家。” 车子在我家附近停了下来。我看着他,他看着我,然后他说:“慢走?” “好。”我说。但是我没有动。 “呵呵,”他说,“回家别和他吵,有什么事慢慢说。” “好,”我说,但我还是没动。 “好啦,”他说:“我还要赶着上班去。” “茄克衫,”我说:“告诉我你姓什么?” “姓茄啊,”他说:“刺猬小妖笨笨的。” “记住了。”我拎着他替我买的一大堆还热腾腾腾的食物下了车,一个萍水相逢的陌路男人,你能跟他要求些什么呢? 我看着他的车绝尘而去,有些想哭,但是终于没有。 等我回到家的时候,黎中已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正在满屋子的乱转,看到我,紧紧地抱住我说:“你去哪里了,你去哪里了,为什么手机不开机?” “你急?”我茫然地看着他问。 “我都急死了,”他紧紧拥抱我说:“你再也不可以这样随便失踪。” “你不是有人陪你喝咖啡?” “那该死的短信息,”黎中说:“一个朋友的玩笑而已啊!” “那你为什么不解释?” “你不是在气头上么,听得进去?” “那你为什么要丢下我出门?” “我只是想等你气消了再回来,顺便给你买点你喜欢吃的!”黎中说:“谁知一回来你已经不在家了,急得我一夜没睡好。大街上找了好多个来回!” 我哑口无言。 “告诉我你去哪里了?”他柔声问我。 “哪里也没去,”我躲开他的目光,闪烁其辞地说:“在街上走了一夜。” “我的刺猬,”他再次紧紧拥抱我,肉麻地说,“我不能没有你。” “好。”我说:“我不再乱跑。” 黎中松一口气,放开我去替我放洗澡水,在哗哗的水声里他对我说:“刺猬我快升职了,我可以早一点娶你进门了。” 我才恍然大悟,其实黎中真的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我跟着他不是没有理由的,最重要的是,他容忍我所有的坏脾气。 我依然爱他。 只是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我刚刚经历完冒险的一夜。和一个叫茄克衫的男人,不不不,那男人有个很好听的英文名字,叫Jack。我差一点在他的怀里沉沦,所幸的是一切都没有发生。 他叫我刺猬小妖,他说我的眼底有一股可爱的妖气,可是他并没有碰我。 我不知道是不是该对茄克衫说声谢谢,但我心里清楚,那是刺猬小妖唯一,也是最后的一夜。 结婚的前一夜,我又独自去了那间叫做“蓝月”的酒吧。 酒吧里真乱,我坐在那里默默地喝完了一杯西瓜汁,然后离去。 结发一辈子 (一) 她打电话来说,“他走了。” 我心里一惊,一凉,手颤颤的。原来相聚离开,只是一句话的距离。 (二) 那天说起《江城子·十年生死》。大约这词太有名,一时间竟然想不起十年生死后面是什么;呆了半晌才想起,是“两茫茫”。 不晓得苏东坡的妻怎样梳她的发,我说,大概和你一样,每天清晨晓妆时,慵懒的,左一下,右一下……梳通后用刨花水抿了,再慢慢儿的,用双手拢上去。不过那些个翠叠珠摇的富丽闲妆,想来与她无缘;她只会端一端相,簪一支朴素的簪子了事。这时院子里的鸡啊,鹅啊,开始在鲜亮的晨光里呼喇喇的扑闪着翅膀;而苏子瞻尚在拥被高卧。她于是不得不停止整理发髻,手上丹蔻未干便急急起身。 我这样说着,她则静静地窝在沙发里。等我停下时,她便说,如此看来,即便嫁了才子日子也不见有甚么起色;虽在故去后有佳词志其生平,但毕竟是“两茫茫”,且流芳的是子瞻。她常说佩服我的想象力,简单的一句话便有许多花样,说自己不行。但她从我的想象中看得到自己的影子,纠结于一连串看似无意义的动作中,忘记了本来的方向。 我知道,她在说未干的丹蔻。她一定想起了自己出嫁时的样子。从她现在的样子推想开去,她出嫁那天,对镜的样子必定几近狐媚。因她总说很羡慕旧时女子,连梳头和涂抹指甲的样子都入得画,还说女子若少了那雅致,便如失了风韵的花,空余姣好的颜色,刻板的惹人憎恶。 我记得她说,那天她弃了刺鼻的指甲油,单单将胭脂细细的磨了,淘净了渣滓,和了殷红的凤仙花,先薄薄的涂上一层,待它未干时,用了浓重的量,涂第二遍。她将手舒展开,放在台子上,闲闲的,听着门外人们正大呼小叫,热络的紧。这时他偷偷却的溜了进来,要帮她弄发,要替她画眉。她推他出去,拉扯中,指甲上未干的丹蔻被碰去了一小块,后来竟在他的礼服上找到了,红滟滟的挂着,像不小心丢失的快乐。 (二) 那已经过去了二十年。她和他除了容颜,什么都变了。 她如今爱极了梳头,常常细致的有些罗索;她常说,长发也好,短发也好,自己喜欢就好。林慧萍却唱,长发也好,短发也好,你喜欢就好。不过是一个人称的变化,可她们各人的一辈子,却是两样。她说要和身边的这个人过一辈子,说得好像真的一样。我知道她不是那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人,也从不戏谑。她的人生是规划好的图纸,不容一点儿差池。她说一辈子,那便是一辈子,少一天也不成。 那天吃饭时她突然说,要做头发。然后就去了。两个小时后再见,那张脸真真熟悉的不敢回忆。她眉间轻颦,二十年的红消翠减立时变作路过,静悄悄的,没弄乱她的发。 很难想象她是怎样熬过这些年的:睡在一个不爱也不了解的人身边,暗夜醒来,看到熟悉的床陌生的人,究竟只能叹一口气,再尴尬的强睡去。她不说自己错,因为这样执意的蒙昧已成积习,像初读《楚留香》时,将宫南燕读作南宫燕;某天突然发现竟是错的,却无论如何也无法想象改过来的模样,就只好将错就错,闭着眼睛蒙了心,读下去罢。 有时生活可能真是一出戏,用了繁复的琐事和假的妆容湮灭了结局,可最后,一句话,甚或一个手势,便泄漏了玄机。好似南宫嫱,虽然穿着灰朴朴的长袍子,偶尔风一吹过,即窥得红艳艳的里面。我很少问她过的是否快乐。不像别的妻子总会在有意无意间说起自己的丈夫,她几乎不说;即便提起,也只是淡淡的,如一般导游介绍口里眼里都烂熟但心里不甚了了的景点。这世上有许多妻子,若将丈夫的兴趣爱好列于纸上请她们还原,她们还原出的,必定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她便属于此列。 我有时说,他们之间的空间辽阔的有些奢侈,像一座有着许多道门的房屋,一个人从一道门的出现必定伴随着另一个人从另一道门的隐没。她只一笑,说,这样好。这样的看不见彼此,远远好过眼睁睁的欺骗和面对面的尴尬。我曾对她说起过“疏离”,她说,这个词很好。这个词里的“距离”,意味着“安全”,而非“离弃”。 (三) 连这些都已经过去了一年,如今她是自由的。 警察找到他的时候,他在车子里。车子已经被挤成了很奇怪的形状,人却还完整,车子里的音乐也被开到最大。好像电影中的镜头一样,连配乐都合适。 她好像哭了,又好像没有哭。我看不清楚,但并没有问。她只是说,他竟然没有熬过我。她的确陪了他一辈子,一天也没有少。她说,生或死都是“两茫茫”,没甚么区别。她还像二十年前一样,爱将发梳了又梳,爱自己磨出的胭脂,爱凤仙花。她常常将那首《结发一辈子》放给自己听,一边听,一边缓慢的,左一下,右一下……从天光梳到暗夜。 这世上所有的歌,各人唱来有各人的风光;这世上有一些情感,是我所永远不能了解的。 谁说我等不到天长 夏然对长笛情有独钟。 很多年前和天长同桌的时候,有一次班里搞晚会,天长吹的就是长笛,很悠长很悠长的音乐,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当时,夏然是很惊讶的,天长平日里不言不语,没想到却可以将一支曲子演绎得如此的纯粹和深情。 那是年少时的记忆,一个细细高高的略带羞涩的男生,站在教室中间很镇定地吹奏完毕,掌声如雷。他低头谢幕,有些夸张的酷。那应该是夏然第一次感受心动的感觉。上课的时候,他的手偶尔会不自觉地放到夏然桌子的上方,细长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击。那种距离让夏然有不能呼吸的错觉。这时,窗外多半有风,梧桐树叶轻轻地晃动。 夏然是个天生胆怯的女生,却又同时拥有要命的执着。每天她总是第一个来到教室,替天长把课桌擦得干净,这渐渐成为她青涩的成长期里一件隐密而甜美的功课。不知道天长有没有想过他的课桌为什么总是那么纤尘不染,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是那种爱干净的男生,喜欢穿棉布的衬衫,领口袖口一尘不染,上课回答问题的时候,站得笔直。 天长是单亲家庭里长大的孩子,听说他爸爸以前是在歌舞团里吹长笛的,不过他很小的时候爸爸就死了。夏然见过一次天长的母亲,那次她是到天长家里借一本参考书,天长的家显得小而局促,天长也有些局促地在墙角站着不说话,直到天长妈妈端出一杯白天水来,夏然一口气将它喝了个精光,他的神色才略有缓和。 第二天夏然悄悄地对天长说:“你妈妈真美。” “是吗?”天长听了好象很开心的样子。 夏然真是这么想的,天长妈妈真的是很美,看上去好象只有三十岁的样子,说起话来温温柔柔的,难怪天长会那么孝顺。 毕业后的那年暑假,有过一次同游。班里大约有七八个人吧,去的是郊县一个风景秀丽的小山村。夜晚一起看星星的时候,一条小蛇悄悄爬上夏然的脚脖子,等她发现的时候,蛇已经被天长一把拎起来扔得老远了。 后怕过后,夏然开始拼命地尖叫,天长笑着说:“叫什么,不是早扔掉了吗?” 天长很少笑,可是他笑起来挺好看,夏然在那样的笑里安稳下来,感激地说:“好在你看到,不然我就没命了。” “是啊。”天长又开始不动声色了,“你要记得我救过你一命呢。” 夏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头低下去,埋在双膝里。心里拼命地想:“他怎么看到的呢他怎么看到的呢,难道他一直在看着我吗?” 再有就是月台上的送别,那是天长第一次握夏然的手,天长的手掌很温热,甚至有些潮湿,夏然听到他说:“再见。”他一边说眼光一边飘过夏然的头顶看着前来送行的一大堆同学,他很高,比夏然高出好大的一截。夏然矮矮地委委屈屈地站在那里,分手的绝望让她变得更加的不善言辞,最终没有祝福地送天长远离。 有些悔,悔自己一直没有机会跟天长说起心里的那些奇奇怪怪的感觉,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喜欢一个人但又不能靠近和说明的感觉。就这样,天长去了北方,夏然去了南方,在两个不同的城市里,他们偶尔也通通信,夏然的信很长,很天然而优美的文字,还没寄出首先感动了自己。而天长的信总是很短,天冷了,下雨了,英语考级考砸了,口气淡淡的,像他的人。 夏然高中班同学都挺念旧情,分手的时候说好至少半年聚会一次。可是大学的生活忙忙碌碌,大家都开始有了新的生活和新的朋友,这些新感觉措手不及地击碎了往日的旧感情。所以一直到大二那年的暑假夏然才有机会再次见到天长。那是在一间不大不小的咖啡屋,四周散发着咖啡黏人而浓郁的芳香。咖啡屋里的音乐是一首很老的英文歌,一个男人沙哑的喉咙在唱:I’msailing,I’msailing……tobenearyou,tobefree….越过那样的歌声同学们很大声地在谈论大学里的种种趣事,天长往夏然的杯子里扔进一粒方糖说:“甜点好喝些。” 夏然看着天长说:“你好象瘦了许多。” “北方的食物吃不惯。”天长耸耸肩说:“以后还是要回南方工作。” “我倒喜欢北方呢。”夏然说,“我喜欢很冷很冷的冬天,下很大很大的雪。穿很厚很厚的衣服。” “你与众不同。”天长笑着说:“那你考大学时怎么不报北方的学校?” “我后悔了。”夏然话里有话。 那晚他们一路走着回家,一道很长很长的上坡路,夜深了,同行的几个男生扯长了嗓子唱着流行歌曲。夏然笑着说我真是老土喝不惯咖啡呢越喝越口渴,天长听了,不声不响地跑到前面,替夏然买了一只冰淇淋,很普通的蛋筒的那种。夏然接过含了一口,冰淇淋在嘴里慢慢地化开来,她感觉自己也要在那样的甜蜜里被慢慢地被融化掉,终于鼓起勇气问天长:“你和多少同学通信呢?” “就和你。”天长说,“其实我最怕写信。” “为什么?”夏然问完,心狂跳着等一个答案。 “因为你老写,我不好意思不回。”天长在夜色下淡淡地笑了,夏然也笑,不让他看出自己的失落。 大三那年的暑假,天长不回家了,她给夏然发来Email,说是要留在当地打暑期工。夏然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去看望天长。 那是一个著名的海边城市,天很高很蓝,海风悠悠晃晃地吹起来,人的眼睛里立刻就充满了泪水。夏然很容易就找到了天长的学校,还有他的宿舍,一幢淡灰色的四层小楼。门卫是个很客气的老伯,一点儿也没盘问就让她进去了。敲门后开门的正是天长,他手里夹着好几本书,正要出去的样子。 见了夏然,愣了愣说:“你怎么来了?” “来玩玩。”夏然欲盖弥彰地说:“怎么你不欢迎吗?” “不是,不是。”天长赶紧接过她手里的旅行袋说,“只是觉得突然。你头发长了,我差点没认出你。” 那晚天长请夏然吃海鲜,吃到一半的时候来了一个脸圆圆的大眼睛的女孩子,天长叫她丁丁,并对夏然说:“晚上你可以和丁丁住,她会照顾好你。” 丁丁朝着夏然展开一个热烈的笑容,然后重重地捶天长一拳说:“许天长同志,你老让我替你做事,得给银子!” “给。”天长笑笑说,“你说什么都行。” 丁丁说真的吗?那你就当着你老同学说爱我一生永不渝,说完了调皮地一歪脑袋。 天长立即说道:“丁丁,我爱你一生永不渝。” 丁丁哈哈大笑,看着夏然说:“这个许天长,撒谎永远象真的。我服了他。” 弄不清真假,海鲜索然无味。天长对夏然说:“你坐这么久车该累了,先回去睡吧。明天我再陪你去看海。我晚上还有两个家教,得先走。” 夏然随丁丁到她的住处,丁丁是本地人,可是并不住在家里,也不住在学校,而是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小公寓,有厨房,有卫生间,还有一个小小的院落。院子里有些稀稀落落的野草和野花。夏然左顾右盼,看到一双男式的拖鞋和一个精致的烟灰缸,还有一只挂在墙上的长笛,心就忽啦啦地往下掉。 那晚她和丁丁挤在一张吱吱作响的小床上聊天,聊的都是些很无聊的话题,比如北方的面食,南方姑娘的皮肤还有redearth的唇彩什么的,好象是约定了一样,谁也没有提到天长,夜风带着海的气息扑来,还夹着茉莉的香味从窗户里慢慢地凉丝丝地游进鼻孔。夏然忽然觉得很疲惫,说着说着就进入了梦乡。 接下来的几天,天长总是忙,偶尔陪夏然吃顿饭,逛街看海全是丁丁做陪。丁丁是个很好的导游,替夏然把日程安排得满满,让满腹心事的夏然玩得还算尽兴。为了回报丁丁,要走的前一天晚上,夏然提议在家做饭。她到菜场买了很多的菜回家,然后主厨,丁丁什么事也不会做,就在她边上绕着圈夸她贤惠。 夏然开玩笑说:“你得学会做啊,不然以后怎么给天长做老婆?” “他不一定会娶我呢。”丁丁有些羞涩地说:“再说我也不一定会嫁给他!” “嘴硬。”夏然说,“要知道天长那时候可是我们班有名的白马王子,你摘走了我们班草,别不知足!” 正说着呢天长来了,一进屋就直叫真香真香,是家乡的香味呢。 丁丁骂他狗鼻子,他却开心地冲着夏然说:“要天天有好吃的,做狗也愿意。” 吃到一半的时候丁丁提议喝酒,夏然说好啊好啊,她平时其实并不喝酒的,但是那晚就是想喝,想和天长一醉方休,于是不顾天长的反对和丁丁一起去对面的小店抬回来一整箱的啤酒。 丁丁去洗手间的时候天长对她说:“真喝啊?我就一点点儿酒量,会醉的。” “醉就醉呗。”夏然说,“我和丁丁都不怕,你怕什么?” “我怕我会乱来。”天长说。 夏然装做没听见,替他倒满了一大杯。 结果那晚他们三人都醉了,丁丁开了收音机,午夜的收音机里传出的是长笛那令人心碎的音乐,夏然倚在那张小小的布艺沙发上,看天长拥着丁丁跳起舞来。丁丁没穿鞋,脚踏在天长的脚上,然后他们开始拥吻,吻得夏然头晕目眩。 第二天醒来是已是阳光万丈,丁丁和天长都还在睡,夏然提了行李打算悄悄地离开。可是天长还是追到了火车站,追上夏然后,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是说我不能喝酒的,你非不信。我没乱说吧?” “我也醉了,”夏然说,“什么也没听见。” 天长一直送夏然上了火车,默默地替她放好行李。车厢里人不算很多,还算整洁。天长说:“好好睡一觉吧,醒了就到家了。”说完,他转身下了车。 夏然扑到窗口,对着他的后脑勺大声地喊:“天长,天长!”并朝他伸出了手。天长也伸长了手来与她相握,在掌心的温度与湿度里,夏然忽然说不出一句话。 眼泪掉下来,掉在天长的手背上。 “这就是生死离别。”夏然对自己说。 就这样一直到大学毕业,夏然都没有再和天长联系。毕业后她回到了老家,在银行谋到了一份职业,关于天长的一切都是听来的,比如他考研考上了,女朋友家里很有钱,很支持他继续读下去什么的。 夏然一直没有谈恋爱,也不是没有男孩子追过她,曾经也对一个男孩子动过一点儿心,因为他也很爱干净,在夏然口渴的时候买冰淇淋给她吃。可是他话太多了,和夏然在一起就说个不停,他听摇滚,不理解夏然为什么喜欢听软绵绵的长笛。夏然在一个月后跟他提出分手,男孩拼命地问什么原因,他说他一定要知道原因。夏然只好拼命地摇头,她说不出原因,爱情是不可以有替身的。这是夏然痛苦的根源,却也是她心甘情愿的选择。 再知道天长的消息是一年以后,高中时的班头忽然来找她,要她捐钱。 班头说:“你在银行工资应该不低,再说许天长以前还是你的同桌,你怎么也要多捐点。” “许天长?许天长他怎么了?”夏然惊讶地问。 “他得了肾病你不知道吗?回来治疗快一个月了。” 犹如五雷轰顶。 她掏出自己的存折来递给了班头,里面是她工作以来所有的积蓄,一万多块。班头说:“你捐得最多了,等天长好了,让他给你吹一曲《同桌的你》。” “还差多少?”夏然问。 “天长还在读研,他妈妈没工作,家里根本就没钱。所以,”班头摇摇头说,“差的还是一个大数目,不过听说天长在北方的女朋友蛮有钱的,她正在想办法。” “谢谢你。”夏然由衷地对班头说。 “该我说谢谢才对。”班头不解风情地说,“老同学我看还是你最念旧。” 送走了班头,去医院的路上,夏然准备了很多很多的话,可是到了那里,却又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天长躺在病床上,显得越发的清瘦。他客气地说:“真是对不起,还要你们这些老同学替我操心。” “哪里的话!”夏然说,“你的病一定会好的。你要坚强一些。” “怎么你觉得我不够坚强吗?”天长笑着问。 “不是,不是。”夏然连忙摆手,她的眼泪又要下来了,其实不坚强的一直是她,在天长的面前,没有办法坚强得起来。 天长说:“等我出院了,你再做顿饭给我吃吧。你做的菜口味真是不错呢。” “你想吃吗?”夏然说,“你要是想吃从今天起我天天给你送!” “夏然。”天长伸出一只手来摸了摸她的头发:“你头发又长了,不过还是老样子,一点都没有变。” “不会变的。”夏然说。 “听说你谈恋爱了?”天长问。 夏然点了点头,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点头,其实她应该摇头才对啊,真是傻得可以。 “丁丁老在我面前提起你。”天长说。 “丁丁呢?她没有陪你回来吗?” “没有。”天长说,“她在她老家,一直在替我筹款治病。她对我很好,我那时刚念大学,对北方一点也不习惯,是她和她的家人照顾我……” “我知道……”夏然不让她再说下去。 一周后夏然看到了丁丁,是她去机场接的丁丁。丁丁放下行李,和她拥抱。她的头发烫过了,看上去成熟了许多。夏然邀她去她家住,那是夏然租的一个小居室,不大,和丁丁在北方的房子挺象的。在夏然家的长沙发上,丁丁拉开她随身带的布包,里面全是钞票。 “二十万。”丁丁说,“我爸并不同意我们,所以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天长真幸福。”夏然说。 “他得活着。”丁丁说,“他那么年轻,他怎么可以死去?”丁丁一边说一边开始流泪,扯掉了夏然的一盒纸巾泪还是没有流完。 “快别哭了。”夏然说,“反正钱筹到了,等天长病好了,工作了,你们就可以结婚了,甜美的日子还在后面等着你们呢。” “倒是,倒是。”丁丁倒到夏然怀里说,“有了钱,不怕了。” 有了钱的确是好办事,天长的手术很顺利地进行了。夏然几乎每天都往医院里跑,给天长和丁丁送吃的。医生说,手术很成功,天长恢复得很好,可以比预先想象的提前出院。那一天,丁丁和夏然都很高兴,她们第一次有心情相伴着去逛了街,在“石头记”里,丁丁看中了一颗晶莹剔透的红色玛瑙,一买就是一对。笑嘻嘻地揣在口袋里。 夏然要替她付钱,她说什么也不肯。 “也好,”夏然说,“买给心爱的人的东西,还是自己掏钱安心一些。” 就在天长出院的前几天,丁丁却突然决定要回去,夏然说等等啊,等天长和你一起回去多好。丁丁背对着夏然,笑笑说:“夏然难道你真的不知道吗?” “什么?” “天长他爱的是你,根本就不是我。” 夏然惊得半天也说不出话来。 “那晚你们喝醉了,其实只有我是清醒的。天长是要拉你跳舞的,可是他拉成了我,他抱着我,却在不停喊你的名字,他那么羞涩你是知道的,酒壮色胆,却拉错了人,也就只好将错就错了。” “不可能。”夏然绝决地说,“他从没在我面前表露过一丁点儿。” “那是因为他的事业还没有开始,要知道象他那样的男人,在没有能力前,是不会对自己心爱的人表达任何的。” “别瞎说了,丁丁。”夏然打断她说,“别胡思乱想,天长只爱你,这简直不用怀疑。” “不用怀疑的人应该是你。”丁丁说,“在我上大学的第三天,天长就跟我说过,他爱一个女孩,发誓要娶她,从他在教室外看到她替他擦课桌的那一刻起,他就爱上她了。” 夏然差点站不稳。 “所以。”丁丁笑着说,“天长是你的,谁也抢不走,我试图抢过,可我决定认输。我对自己说过,如果天长这次可以好起来,那么我就认输,心甘情愿地认输。要知道天长如果不是你的天长,又怎么可能天长地久?” 第二天一早,丁丁没有告别就走了,只在沙发上留下了那两块鲜红的玛瑙,旁边是一张小卡:“祝你们天长地久。” 夏然也没去接天长出院。她深知天长的为人,于情于理,他都一定会追随丁丁而去,那么美丽善良的丁丁,完全有资格拥有一份完美的爱情。 而自己,还可以选择忘记。 不用每天再往医院跑,日子再次陷落于孤单,那个有点像天长的男生不死心,又天天给夏然送玫瑰,冬天快到的时候,夏然终于同意了他的求婚。夏然坐在写字台前写鲜红的请柬,名单是班头提供的,她发现自己老同学真的是很多,写到许天长这个名字的时候,她跳了过去。 心头有过一阵痛,尖锐,不过短促。 十二月的圣诞节,夏然结婚的前五天,城市里下起罕见的大雪。窗口隐约飘进长笛的音乐,似曾相似的优美,夏然推窗而望,竟是穿着黑色风衣的天长。 与此同时,手机里传来的是丁丁的短消息:“谁说你等不到天长?且行且珍惜。” 雪下得很大,一片,一片,一片,如白色的烟火,在天空静静缤纷。 邻居的耳朵 2003年是我最落魄的一年。 首先公司倒闭,我丢了赖以生存的工作。其次因为贝斯手张放的出国,我们苦心经营了一年多的“木马”乐队不得不宣布暂时解散。 白天不用上班,晚上不用演出,我忽然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闲人,心情坏到极致,整日借酒浇愁。 一是为了省钱,二是为了清静,我搬到了郊区的一个小套。房子很旧,离市区很远,里面的住户们大都早出晚归,我弹电吉它的时候,不必担心有人会嫌我吵。 不离不弃的当然还是我的女朋友西西,她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叶天明,你干脆就在家里好好地写歌,一有机会,你一定会红的。” 西西和很多很多的女子一样,有简单却一向自作聪明的大脑。如果爱上一个人,就拼了命的死心塌地。所以虽然她不算漂亮,有时候话又多,我还是和她在一起整整二年。 我们并不同居,她只是一周来我这里二三次。替我收拾凌乱的房间或是买披萨汉堡之类的东西来让我“换换口味”。西西是养尊处优长大的姑娘,她不会做饭,替我泡方便面的时候,会再三问我是先放水还是先放调料,在这方面,她迟钝得让一般人都望尘莫及。 我对门的女子叫沙果果。不过是十月末,她已经穿很厚的外套,围丝巾,戴丝质的薄手套,看到人的时候表情倍儿严肃。我有时候冲她笑笑,更多的时候,我宁愿装做没有看见她。 西西非常不喜欢沙果果,骂她是“老巫婆”。老巫婆沙果果好像也不上班,大多数时候和我一样缩在家里,西西撇着嘴说:“瞧她那个样子,也找不到好工作!” 我瞪西西一眼。 西西慌忙画蛇舔足地解释说:“别敏感,我说的不是你。” 西西和沙果果的“宿怨”是因为一封快件。快件是沙果果的,因为她不在,邮递员就送到了对门我家里,西西是个热心的姑娘,当下就帮她签收下来,等沙果果回来了就屁颠颠地替她送了过去。谁知道沙果果一看信封就把眼睛一瞪说:“我的信你干嘛替我签?你替我签就要负责替我退回去!” 说完,把门砰地一声关上了。 我下班后,西西嘟着嘴使唤我再去做次信差,我勉为其难地去扣她的门,她把门开了一条缝,瞄了我一眼,更勉为其难地把信一把扯了进去。 “是男朋友给她的分手信!”西西一边看电视一边分析说,“所以她不愿意收。” “哦。”我说。 “喂,叶天明。”西西趴到我身上说,“你不打算去PUB驻唱么,这样下去会坐吃山空的。” “放心,保证不让你养着。” “你们乐队的人都跑场子去了……” “我他妈的事不要你管!” 西西撇撇嘴,没敢哭,开门走了。 我跑到阳台上去抽烟,看到沙果果也站在阳台上,她正站在凳子上晾衣服。晾衣竿有些高了,她很费劲地往上升着手臂。我从没见过她家居的样子,和平日里有相当大的不同。我正在想这到底是不是那丫的时候忽然看到她眼睛一闭,从凳子上直直地栽了下去,然后我就听到她的头和地板接触时发出的“咚”的一声巨响。 “喂!”我吓了一大跳,赶紧灭掉烟头朝着那边喊道:“喂,你没事吧,喂,你听得到吗?” 那边一丝儿回音也没有。 我惦起脚尖也看不到她人,只看到睡衣的一个小边儿。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用一秒钟惦量了一下自己的本事,再用一秒钟目测了一下从三楼到地面的距离,再下一秒种的时候,我人已经爬过窗台跳到了沙果果家的阳台上。 她面色苍白毫无知觉地躺在雪白的瓷砖上,散乱的长发盖住了半张脸,红色的睡衣看上去性感极了。不过我没有时间想入非非,在拍喊多次依然无效的情况下,我只好给她胡乱套上一件衣服,把她送进了医院。 医生说:“严重贫血。”又说,“好在送得及时,以后一定要当心。” “哦。”我说。 他埋着头哗里哗啦地开给我一大堆补药说:“去拿药!” “哦。”我说。 沙果果终于醒过来,睁开眼看到我的时候她的表情很惊讶,然后她很肯定地说:“是你救了我。” 这是我第一次听她开口讲话,她的声音很好听,有音乐感。 “是。”我说。 “怎么救的?” “我从阳台上跳过去。”我说。 她把眼睛闭起来,看上去很疲惫的样子,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又睁开眼,看着我说:“你怎么还不走?” “我等你说谢谢。”我说。 她说出的话让我大跌眼镜,她咬着牙说:“我并没请求你救我。” NND,算我倒霉。 我把一大堆补药放在她的床头,起身走人。 西西还在跟我赌气,我打她电话她也不接。家里乱得我做什么事的心情都没有。傍晚我正在一边吃方便面一面看球赛的时候,门铃响起,我端着面去开门,发现是她。捏着一个厚厚的信封对我说:“给你。” “什么?”我诧异。 “药钱,还有救命钱。”她说。 这事还真是滑稽,我把面条放在地上,打开信封一看,厚厚的一叠钱。我摇着头还给她说:“不用这么多,你只需付出三百五十二块医药费,再给来回十四块打的费就可。” 她迟疑了一下,依我的言把钱悉数数给我,转身走了。 西西终于又来,把一个地址往我面前一甩说:“这间酒吧叫‘摩尔吧’,老板是学建筑的,刚从国外回来,酒吧不大,他只需要一个可以弹唱的吉它手,你去试试吧。” 我瞄了那张纸条一眼,没做声。 西西忍无可忍的吼起来:“叶天明你他妈别这么NB行不行?” 我做一个请她出门的手势。她不仅不理我,还直直地朝我扑过来,拳头很暴力地落在我的胸口上。换成以前,这样的花拳袖腿我压根都不会理会,但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完全不同了,我把她狠狠一把推开,她的额角撞到了茶几上,立刻撞出一块青紫来。 她开始痛哭,哭完后站起身来,把我的电吉它往地上狠狠地一摔,在惊天动地的响声中,她夺门扬长而去。 西西这丫头总是这样气来得快消得也快,没多会儿门铃又响了,我以为是她回来,谁知道门拉开来,竟是面无表情的沙果果,她面无表情地对我说:“速食面没营养,我请你吃红烧肉。” 她说的时候我已经闻到对面开着的门里传出来的诱人香味。 见我没动静,她朝我做了个请的手势说:“你不会是怕吧?” 这回她的眼神活了,带点嘲讽。 哼哼。 我连跳阳台都不怕何况怕吃红烧肉。更何况我的胃现在已经不受我控制。于是我把门一关,昂首大踏步地走进了她的家。 这应该是我第二次到她家,不过是第一次有空认真地端详,她把家布置得很漂亮,和我那狗窝有天壤之别。饭菜已经上桌,每一样都让我垂涎欲滴。 “喝酒吗?”她问我。 “喝。”我索性皮厚到底。 她又问:“红酒还是白酒?” 我不相信地说:“难道一个单身女人的家又有红酒还有白酒?” “还有药酒和黄酒。”她说,“你也可以选。” “那还是红酒吧。”我认输说。 谁知道她呈上的竟是马爹利。我不好意思地说:“太隆重了一点吧。” “只有这酒。”她说。 “买给男朋友喝的?”我努力调侃。 “那与你无关。”她一边冷冷地说一边替我倒酒。很美的手,看得我入神。 我一瞬间,我真怀疑我遇到了女巫。直到她举杯对我说:“那天,谢谢你。” 我募地反应过来:“哦,不用谢,你又没请求我救你。” 她微笑,说:“你怎么敢跳过来的?” 我酒壮人胆:“美女有难,当时没空想那么多。” 她又微笑:“你若不救我,我也许现在还躺在那里。” 我提醒她:“医生说你体质差,你要注意身体。” 她的犟脾气忽然没了,而是很温和地说:“是。” 我有些呆过去。 她又说:“你女朋友摔掉了你的吉它。” 原来她什么都听见。 “我自然会收拾她。”我说。 “怎么收拾?”她很感兴趣地问我。 “那与你无关。”这回轮到我拽。 “好,那就喝吧。”她说。 结果那晚我跟她都醉了,她用CD机放起音乐,是《最后的华尔兹》,然后她走到我面前一弯腰说:“我可以请你跳舞么?” 我搂住了她,她的面孔贴着我的,听她在我耳边说:“谢谢你的歌,我失眠的时候喜欢听。” “哦。”我说,“你听过我唱歌?” “你唱的时候我都在听。”她说,“好听。” “谢谢你。”我由衷地说。 “你长得很像我男朋友。就是比他高一些。”她说,抱紧了我一些。 她的身体柔软地贴住我的,我差点把持不住,不过事实证明我叶天明还算是个君子,我们只是跳舞,没有接吻,更没有做别的。 我在她家地板上醒过来的时候是清晨,她靠在沙发上睡得正香,精致的面孔犹如婴儿,落地窗帘被秋风悠悠地吹起,我一时想不起自己是在什么地方。 回过神来后我起身,回自己对门自己的家。 刚到家电话就响了,是西西。对我说我们以前乐队有首歌给某家唱片公司看上了,那首歌是我做的歌词,她要我赶快去一趟,唱片公司的人要见我。 我没做声。 “好啦。叶天明。”她在电话里哄我说,“乖,我们都在等你。” 我去了,唱片公司那人留着长头发,跟我说话的时候,时不时把手搭在西西的肩头。然后他对我说:“你妹妹很关心你啊,为了推荐你的歌,往我们公司跑了十趟都不止。” 西西推开他的手,笑得好尴尬。 我他妈都成了什么了?! 我站起身来,一语不发地走掉了。西西从后面追过来,满面泪痕地喊:“叶天明,你不是人,我这样都是为了你好!” 谢过。 骂得对,我不是人。 我敲沙果果的门,想让她陪我喝酒,可是她不在。 我怅然若失,那之后很多天不见沙果果。这个人仿佛凭空消失了一样。 很奇怪,我老想她。 再见到沙果果是冬天,也许是觉得我无可救药,西西开始对我爱理不理,我的储蓄差不多花光,一首像样的歌也没写出来,我整日整夜在家里宿醉,被西西砸过的吉它声音破了,估计修不好也懒得去修它所以好久都不再弹。沙果果就在这时候出现在我门口,她脸上的笑很妩媚,对我说:“你瞧,我竟忘了带钥匙,看来要从你家里跳过去了。” “你怎么会消失?”我问她。 她哈哈地笑:“我是女飞侠,来无影去无踪。” 我咬牙切齿:“女巫婆。” “也可以这么说。”她笑得天花乱坠,“你喝酒了?一个人喝有什么意思哦。” “那好。”我拖她进来说,“咱俩一块喝。” 她笑着进来:“你先替我把门打开,到我家喝吧,我家好酒多呢。” “好吧。”我说。我又一次从阳台上跳到了她家,谁知道打开她家门的时候却不只看见沙果果,和她站在一起的还有一个胖子。 胖子莫名其妙地看着我说:“果果,他是谁?” “对啊?”沙果果看着我说,“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周润发。”我摆个夸张的POSE说。 “哈哈哈哈……”沙果果笑得好夸张。 “让他走!”胖子发令。 沙果果推开他说:“莫吵,让我跟老朋友聊聊!” 胖子一把揽住她的腰说:“走,进去!” 沙果果再次推开他,这回胖子恼了:“你他妈有点职业道德行不行?” 沙果果转身就给了胖子一巴掌。在胖子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已经一把抱住了胖子,好个沙果果,对着他一阵拳打脚踢。那胖子一定以为遇到了匪帮,显然被我们吓住了,好不容易挣脱后跌跌撞撞骂骂咧咧地跑下楼去了。 我听到车子发动的声音,沙果果笑得蹲在地上,腰都直不起来。 这个七十二变的巫婆,真不像我记忆里那个老是崩着脸的她。 她就那样蹲在地上对我说:“嘿,我真的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叶天明。”我说。 “叶天明你唱歌不错。”她站起来说,“听得我这青楼女子都如醉如痴。” “胡说八道找抽啊!”我靠在她家门口,燃起一枝烟。 沙果果说:“你女朋友现在要是来你可真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我根本就不想跳。”我说。 “呵呵。”她笑,“你是不是想我了?” “对。”我说,“为什么突然走掉?” “哪里都不是我的家。”沙果果冲进屋里,拿了两瓶酒对我说,“叶天明把你的吉它拿来唱首歌给我听好不好?今晚我俩一醉方休!” “吉它坏了。”我说,“没修好。” “那就干唱吧,我也喜欢听。”她点:“《风往北吹》,会吗?” 酒过三旬,我真的替她唱:你的手一挥说要往北飞,爱情被一刀剪碎我的心一片黑,你讲的很对说永远多累,但是这一声再会以后谁记得谁…… 沙果果扑在沙发上失声痛哭。 我在她的痛哭声坚持着唱完了这首忧伤的歌。 唱完后又是喝,我从来没见过她那么能喝的女人,我问她:“你怎么会有这么多酒?” “我以前的男朋友是开酒吧的,”沙果果说,“他走了,留下这些酒和这破房子给我。” “你知足吧。”我劝他,“总比一无所有好!” “男人都是白痴。”沙果果说,“叶天明我不怕你生气,男人真的都是白痴哦。” “以后别做那些事了。”我摸着她的长发说,“你看今天那胖子,哪块肉配得上你呀!” “好啊。”沙果果看看四周说,“我可以吃得很少,养我不是太困难。” “好啊好啊。”我说,“那你就做我的小老婆吧。” “好啊好啊。”沙果果说,“我不介意的。” 这些都是醉了的说笑,清醒过后,沙果果不知道去了哪里。我在浴室的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额头上有个大大的鲜红的唇印,应该是沙果果的恶作剧。我笑着擦掉了它,这个从不按牌理出牌的小女巫,什么时候吻我的? 就在这时门被推开了,是沙果果,拎着一袋早餐对我说:“你女朋友在外面。” 我以为她骗我我,于是说:“我女朋友不就是你吗?” “是吗?”沙果果说,“要养两个老婆不容易,你钱够吗?” 昨晚的她又不见了,翻脸真是比翻书还要快。 “呵呵。”我说,“我没答应娶你。” 她冷冷地说:“男人说话都是这么不作数么?” 我用她的话回她:“你忘了男人都是白痴?” 她朝我摊开手:“你忘了给我钱了。” 我诧异。 “昨晚的。”她说,“我一个钟头收一百,你看着办吧。” 我真想抽她。 不过我忍住了,把包里最后的四百多块钱一起掏出来递给她说:“够了吧?” 沙果果咬住下唇收下了它,然后她扬起脸来对我一笑说:“算了,看在邻居的份上,我就打你个八折吧。” “你真贱得可以。”我骂完她就冲出了她的家,一出去就看到西西在楼道里缩成一团,脸上是一道又一道的泪痕,我慌忙把抱进屋,她的眼泪一滴一滴热热地流进我的脖子,我听到她气若游丝地说:“叶天明,我们相好了两年,我不能让你就这样死在一个老巫婆的手里。” “那是那是。”我慌忙点头,不知道她是不是在楼道里坐了一整夜,她全身冰凉一直一直在发抖,真是把我给吓得不轻。我带她冲了个热水澡,把她扶到床上躺下,她闭着眼睛问我说:“叶天明,你是不是不要西西了?” “胡说。”我呵斥她。 “叶天明你要是还要我你就搬家吧。” “胡闹。”我说。 “我听到你为她唱歌。叶天明你很久没这么认真地为我唱过歌。” 她果然在楼道里呆了一夜! “其实她没有我漂亮也没有我温柔。” “那是那是。”我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你要是为了她不要我就是为了一片绿叶放弃整个森林。” “那是那是那是。” “我没有办法原谅你。叶天明我恨你恨你我恨死你!”西西开始尖叫,拳头又如暴雨一样打在我身上。 她一暴力就正常了,我放心许多,紧紧地拥抱她。 我抱着西西的时候却想起沙果果跟我要钱时候的样子,我想我永远都不会愿意再见到沙果果,她真让我沮丧。 我真的永远都没有再见过沙果果。 二个月后,我收到了一个陌生姑娘送上门来的一把簇新的电吉它,还有一封信,信是沙果果写的:“叶天明,这个名字真不错。 在我最寂寞的时候,谢谢你的歌陪我度过。 我没什么积蓄,所有的钱都买了这把吉它送给你。 也许你的歌声,还可以安慰另一个邻居的耳朵。 最后:还希望你会想念我:) 沙果果” 我问那姑娘:“怎么回事?” 她说:“沙果果托我一定要带给你。” “她人呢?” “上星期死了。”姑娘说,“她是先天性心脏病,治不好的。” 我僵在那里。 “别怪她任性。谁可以跟生命任性?”姑娘说完,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转身走掉了,她的背影真像沙果果。 我带着沙果果送我的吉它开始到酒吧驻唱,西西推荐的“摩尔吧”真是不错,人不多的时候,我还可以唱唱自己写的歌,开始有客人为了听我的歌而来酒吧,我的收入一天比一天高,西西也常来捧我的场,拍着我的脸鼓励我说:“这才像你么,唱下去,一定会有结果的。” 我吻吻她的面颊。 春天已来,风不再往北吹。 只是沙果果该如何才能知道,我是真的,常常想念她。 她已经住进我的琴弦,注定与我的手指纠缠一生。 风吹过无痕迹 (一) 下午回到家,等了许久,不见有你的电话。烦躁的在屋里转了一圈,终于决定把电话打过去,又是许久不见你接。心突然冰凉,重重的把自己扔在沙发上,想了好久好久也没想起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天塌了。我已经习惯了你在我到家的时候给我打电话,我的生活已经完全被你控制。我不知道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听不见你的声音我该怎么办? 一秒、两秒……一分、两分……一个小时、两个小时…… 我在时钟的滴答声中煎熬,我在电视频道的不断调换中踌躇彷徨。 终于,你的电话打了过来。告诉我家里出了一点事情。我一下子惶恐起来:怎么?快告诉我。你仓促地说了句:她家里来人吵闹,我抽空出来打电话给你,今晚不要等我电话了,早睡觉!没等我再说,你便扣了电话。 我的大脑开始高速的运转,走马灯似的显现出你的、她的家人围在你面前。 外面迷蒙着细雨,房间里一个人冷冷清清。想起李清照那句:“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诸多感慨涌上心头,眼泪没来由的在眼里打转,我咬着牙不让它落下来。些许,却早已泪流满面。 我始终不知道在你的面前,我究竟应该是哪种角色的扮演者!朋友?妹妹?情人?都是也都不是!记得那天我们一起驱车去到大南山里,那个掌握不了自己命运的老头对我说:“一切皆好,只是婚姻上容易没了主意!”面对你,我突然多了一份畏惧,没来由的畏惧! 为什么不让我早些认识你?你说我也说。良久的沉默。重重的叹息! 记得那一次,你强攥着我的手说:“你离我那么近,却又是那么的远!我想触摸你,你却高傲的让我心生畏惧!”你可知道:我只是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将我的心紧紧地包裹起。我的心已经容不得半点伤害! 你对我说:知道吗?你是我前世的老婆,我们一起牵了手来投胎。半路上,我却把你弄丢了,让我比你早到了十几年。那一天,我开车从你身边经过,蓦的,我的心紧紧地抽搐,我不由自主地停下来。似曾相识,魂萦绕牵。终于让我找到你,可今生已经不是前世!……这辈子我们牵住手,下辈子做夫妻,行吗? 我冷冷的一笑,将你的手甩开:“我只相信今生,不相信来世!这辈子把握不住,谈什么来世?!” 又是重重的叹息! (二) 刚刚认识你时,听你的电话,全当是生活的调味剂!你的声音、你的思维方式无疑给我寂寞的生活注入了新的活力。我等你的电话,却故意等响一遍又一遍之后再去接。不是因为矜持,只是感觉像猫戏鼠似的逗趣。那些日子,我开心,我精神,我也得意!你开始变得焦躁,你告诉我:你这个女人太聪明,也太高傲!我想得到,得不到;想放弃,却又舍不得。在你面前,我六神无主,无计可施!可越难得到的东西我越想得到!我心里一颤,却微微一笑:“你想得到什么?如果要得到的是我的肉体,你可能会得到,但得到也随即失去。因为我会失去对你的兴趣!”你猛地一下子捧起了我的脸,咬牙切齿地说:“我是个男人!我渴望得到你!但我不要!我要的是你的心!”你弄得我的脸生疼。我目不转睛的盯着你的眼睛,平静地说:“放开我!”我感觉你的无可奈何。你放下手,垂头丧气地说:“你是个可怕的女人,你会给这个世界上的男人带来灾难!可是我要征服你,一定要征服你!” “我要征服你!”我喜欢听你这样说话。你这样给我的感觉像个真正的男人! 好呀!我等着你来征服我! 好久好久找不到写东西的冲动,突然这几天总是想写一些事情。点点滴滴,落到纸上的文字竟然全是你,原来我的生活已经离不开你! 我怕了!这是恶魔的诅咒:我没了主意! (三) 昨晚半夜回到家中,莫名的兴奋。考虑再三,决定打电话给你。电话那端你的声音疲惫且充满倦意,我有些心痛,可就是不想放下电话。 我把昨天写的日记读给你听。我霸道地说:“我一点睡意也没有,我也不要你睡觉。在晚上,我不能忍受我听不到你的声音就睡觉,我要全部占有你的感情。”电话的那头又传来重重的叹息:“我们都陷进去了!一开始,我真的很寂寞。我只想找个女人,玩场游戏。可当我发现除了工作之外全部都是你的影子的时候,我怕了,是真的害怕!你与别的女人不一样!如果你是个男人,我们会成为很好很好的哥们!可你是个女人,又是个漂亮的女人,你又有一颗属于男人才有的心!……我们做知己吧!一辈子的知己……” 我的眼泪又在眼中打转:“你是个魔鬼!你偷走了我的心,却把我的躯壳随便一扔。你说过,我是你前世的老婆。上辈子你把我弄丢了,这辈子我不许你把我再扔下。我不要做你的老婆,可我要你牵住我的手,不要再分开。我要像藤、像绳一样缠住你、绕住你,把你绑也要绑在我身边。可我不想也不会成为你的老婆!我只要你牵住了我的手,别再把我弄丢! 叹息! 我们是一样的人,一样一样的!你所想的也是我所想的。可我该怎么办?我是个男人,我身上所背的包袱又是那样的重。我和她结发成夫妻,她又陪我走过风风雨雨。如今她病成这样,我又怎么忍心把她抛弃?! 知道吗?就是因为这个,我才觉得你是个男人,一个真正的男人。这也是你的与众不同,我欣赏你,因为你是男人中的男人,你值得我去信赖! 我的心一直高高在上,很难容纳周围的男人,我对他们不屑一顾,可你却成了一个偷心的人。还没有哪个男人偷走过我的心!我自诩为一阵风:没有人能让我为他停留,可你却是一片树林,挡住了我的行程 (四) 周六,我要去另一个城市办事。 我问你,可不可以与我同行?你欣然答应。 一大早,你来接我。看见你下了车为我打开车门,我内心莫名的感动。 今天心情很好,因了这天气,也因了有你!一路上我大谈特谈我的梦想,我的抱负,和我的未来。你却总不断地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可我故意问你:看我做什么?你没有言语,半晌才回答:“我喜欢你!你知道吗?”我把头扭向一边,岔开了话题。去的路上,多数时间是我在说,你在默默地听。 下午,我要你陪我到处走走。你说到了这里顺带去见一个客户。我心里别别扭扭,却还是与你一同到了那里。是个女人!她把你热情地接了进去,却没有与我打招呼。地方很小,没有第三个人坐的位置,我说:你们谈。便去了外边。那地方车来车往,很脏。没有站的地方。我钻进车里,正对着你们谈话的那个窗户。我看着你们第一次见面却谈笑风生,看着那女人侧了头看着窗外眼睛朝我瞟了一眼,笑着挪开。我知道她是在问起你,我是你的什么人?心猛地被针刺了一般:我在别人眼里是以一种什么身份出现?你的情人?,莫名的伤感,我们在一起,根本不可能成为真正的知己。你有钱,我有貌,怎么看我都是你温室里养的花草!我一遍一遍的看你,希望你抓紧出来带我离开这个地方。你们依旧谈笑风生,我的心却起伏不定!终于,你出来了,我说:快带我离开!一路之上,再没有了早上出来时的好心情!你似乎察觉到了我的情绪变化,做着无谓的解释,我也无心听进去。可当你一下子说出那个女人的名字时,一股无名之火却让我震怒。我终于明白你此来的目的!我压着火气对你说:“我不管你身边围绕着多少个女人,但是在我面前,你最好一个都不要谈起!” 好久好久,我们都没有言语。心冰到了极点。我没有资格要求你为我付出什么,因为你要的我不可能给你,可我为什么会因为这样一个女人而生气? 我悲伤的对你说:“刚才你们在谈话时,我想了很多很多。我需要的不是这样一种感情,我不要暧昧!不要阴暗!我的生活需要阳光、空气和水!我需要别人的尊重!我喜欢前呼后拥的环境!我不要这样的生活,我们之间见不得阳光,让我憋气,烦闷。……当断不断,必为其乱!我要离开你 你把车飕的停在一边,瞪着眼睛看了我半天,最终却无奈的仰躺到座位上长叹了口气:知道吗?那个女人根本不是我要的女人!我非常的喜欢你,可我不敢动你……我怕伤了你的心……我想我们还是做知己吧,因为我不想你离开我…… 一路无语,却眼看就要回到我们住的城市。 你问我想不想回去?我咬着牙告诉你:我出来的时候心情很好,我不想这样子回去。你要让我开心起来!(我知道说到底,还是想给你机会。)感觉你突然有种如释重负般长舒了口气,孩子似的说了声:好。把车掉头去了一个地方,我不知道要去哪里,问起你,你却坏笑着说:找个旅馆住下,我要要你!我一下子“哈哈的笑出了声,一下午的沉闷被你这句话轻而易举的打破了! (五) 看着车缓缓地开上了一条小路,看着路的尽头渐渐的现出一片小小的坡林,我的心竟然慢慢的陶醉起来。我知道山坡的那边会是一个很大很大的水库,我也知道你会带我去这样一个有风有树又有水的地方,因为我们的想法是那样的相像。 车真的慢慢的开到一个很大很大的水库边上停了下来。你打开车门把我揪出来,问我可喜欢这个地方?我微笑,可我没有说话,只是闭上了眼睛深吸了一口气。一阵清爽却又舒缓的风吹过来,我一下子张开了手臂跳了起来,然后大声地说:“我要飞……”随风起舞,裙裾飘飞,我仿佛成了一只在空气中自由舞动的精灵。你突然地抱住了我:“你刚才一跳,我就想把你紧紧地搂在怀里。你让我醉了!……”我努力的挣脱你的怀抱,再次的岔开话题:“知道吗?我最喜欢风,特别是这样的风。风一吹我就有种想飞的感觉,我真的好想乘风归去……” 我拉着你的手开始奔跑,我的心开始欢快起来。我们跑到水库边上,有一条小小的铁船,又一起跳到上边,我再次张开手臂。你猛地又把我搂起,这次我却再也挣不脱。我感觉你的心跳、我的心跳,我还感觉你的力量和无穷的男性魅力,如涛涌般的扑向我,让我无法抗拒。我羞涩的闻着你的气息,如初恋般的甜蜜。你轻柔的吻划过我的嘴唇,让我沉醉,我一下子没了方向,却又迅急的用手去阻挡,却又如何阻得了你无穷的力量…… 吻过,我们分开!我有些着恼,又有些失落。我们无声的牵了手走过河滩,又无声的捡起一些石子抛到河面上打着水漂。许久许久,你说:这种感觉真好!我也轻声说:是的,这种感觉真好!就这样吧!不要再妄图得到我,我知道你不想失去我,是吗? 一声长长的叹气,又一声长长的舒气。然后听到你大声地说:“好,就这样吧!此生无憾,我愿把最美妙的一刻长存心间!”风无声的吹过,我们彼此都庆幸,幸好一切都没有偏离轨道。 我们拉着手微笑,然后拥抱:“好吧!就这样吧!让我们做一辈子的知己吧!刚才全当时风的痕迹吧! 爱情一直醒着 我站在男生宿舍的楼下,想说的话很简单,却已经在心里来去数百次。那就是:卓文,我们分手吧。 可是当卓文朝我走来的时候,我的心却要命地犹疑了。他很瘦,却穿着大大的灰色T恤衫,胡子好像很久没刮了,走起路来,有点摇摇晃晃的样子。可是就是这样的样子,让我感觉熟悉和亲切,内心里积压已久的愤怒和委屈在一瞬间分崩瓦解不知去向。 终于近了,却听到他不耐烦的声音:“不是说考完试再见面吗?又有什么事?” “没事,来看看你。”我低声说,两眼看着自己的脚尖,恨自己没自尊到极点。 “许诺。”卓文叹口气:“要知道这次考试对我真的很重要。” 我心里想:“考试,谁不知道考试只是一个借口啊?”嘴里却只敢轻轻地“嗯”了一声。很长时间了,我都有些怕他,至于怕什么,我自己也说不上来。 “好啦,好啦,乖点!”他伸出手来揉我的头发一下,“我们再说?” 我点头,不能说话,一说眼泪就要流出来了。然后我转身就走,走到拐弯的地方忍不住回头看他,他还站在原地,双手插在兜里,眼睛看着天空。 我的眼泪在那一刹那飞溅而出。我知道我和卓文,一起走过了两年多的日子,事到如今,只差一声再见。我做了那么多的准备,储存了一身的勇气,想要把那两个字先说出口,但是到最后还是输给自己。这是多么可笑的一件事! 我是在大一的时候和卓文相恋的。那时我刚刚从农村考到省城来念大学,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小丫头。卓文比我高一届,是中文系出了名的才子,从我扎着双小辫穿着白衬衫进校的第一天起他便开始追我,招我进系报编辑部做实习编辑,在我耳边给我念他才写的情诗,带我去剧院看我一点也看不懂的话剧,教会我如何接吻和拥抱。 我的爱情被他一手启萌,从此在爱的海洋里徜佯得昏头转向。我以为我会爱他到老,为他生儿育女,我一直心甘情愿,可是他早已心不在焉。 就像我前不久看到他发在《校园诗刊》上的一首诗,诗里说:爱情睡着了,不愿睁开眼,花还在开放,可我已经疲倦…… 什么狗屁诗! 我用剪刀把那本《诗刊》剪得粉碎,一边剪一边想念卓文,想他爱我疼我时的模样,心尖锐地疼过了又钝钝地疼,周而复始,不得安生。 心里闷得慌,我不想呆在学校里,决定出去走走。我走出校门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风从身后紧紧地跟过来,掀起我的衣角和裙摆。我无处可去,然后我决定去找三宝。 三宝是我的老乡,我们在一个村里长大,三宝当然不是他的大名,他的大名好象是叫什么吴达贵,很难听。我习惯叫他三宝哥,因为我长了一颗兔牙,他则一直叫我兔丫头。印象中小时候的他挺笨的,连树都不会爬,但是他成绩好,比我早四年考上大学。等我也考到省城念大学的时候,他已经在这里谋到一份不错的工作,每月能挣不少的银子了。我妈走时再三叮嘱三宝要对我多加照顾,只差没有给他磕头。三宝倒是挺守诺言,三天两头嘘寒问暖一次,家里的汇款跟不上,也常常是他慷慨救济,搞得我们宿舍里的人好长时间都以为他是我亲哥。 不过自从我恋爱后,他来得少了。用他的话来说:“这下好了,省心了。” 其实他也省不了多少心,在这座对我来说始终陌生而繁华的都市里,他成为我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柱,不快活的时候,我总是第一个想起他。 他家离我们学校挺远,要转两次车。不过我不担心他不在。据我对他的了解,他这人不喜欢出去玩,不上班的时候他总是会在家用电脑泡MM,这是他唯一的乐趣和爱好。 果不其然,我推门进去的时候他正在QQ上聊得眉飞色舞,好半天都没抽出空来理我。他们宿舍一共住四个男人,满屋子的臭袜子味。我掩着鼻子说:“三宝哥,我还没吃饭呢。” “陪你吃饭可以,”他懒洋洋地说,“喝酒不干。” 我卟哧笑出来,有一次我和卓文吵架,心情坏到了极点,就拉了三宝出去喝酒,结果我没醉他倒是先醉了,回来在床上躺了一整天,差点没被别人笑死。 “你笑得真牵强,”三宝的手指一边在键盘上乱飞一边扭过头来问我说,“又和姓卓的闹别扭了?” “别提我的伤心事。”我白他。 “你不伤心也想不到来找我。”他终于离开了电脑,把衣服披起来说:“想吃什么?三宝哥今天请客。” “吃不下。”我愁眉苦脸。 “失恋么。”他说,“我三天一次,习惯了就好了。” “谁有你那么花心,网上妹妹千千万。” “好啦,好啦。”他拉我出门,“回头我分五百个给你,分头伺候你吃喝拉撒,如何?” 三宝这人就是这样搞笑,跟他在一起,快乐简简单单的。春末夏初的夜晚还是有些冷,我把手插到他胳膊里,一路走一路跟他说:“我上次回家,你妈问我你有没有找到媳妇。” “你怎么说?” “我说没。” “你怎么这样?”三宝说,“你该告诉她追我的姑娘在家门口排了五里。” “我哪能撒那谎?”我说,“我是老实人。” “那是。”他仰头说:“说了怕也是没人信。” “三宝哥。”我问他,“你工作快三年了吧?” “嗯。” “那你存了多少钱啊?” “不借!”他警觉地说。 “谁要问你借啊。”我拧他一下说:“我是提醒你要快点存,有十万,就可以娶个老婆了。天天有人给你饭,多好啊。” “十万?”三宝看着我,笑嘻嘻地说,“现在的姑娘胃口这么小?给你十万你肯替谁做饭不?” “不给我也想啊,可惜人家不要。”我想到卓文,脸色一下子暗了下来。 “兔丫头你真被甩了?”他站住了问我。 我扁扁嘴,想哭。他赶紧安慰我说:“那个酸秀才,不要也罢。” “不许你说他坏话!”我凶巴巴地说。 “得。”他拉下脸说,“女人就是这样没劲。” 进了饭店,我恶作剧地点好贵的菜,急得他直朝我瞪眼睛。我才不管,放下心事胡吃海吃一通,他无可奈何地看着我说:“吃胖了,再花钱减肥,十万块不得存一万年?” “你错了。”我说,“减肥我自个儿花钱。” “那我放心了。”他夹给我一大块鱼肉说:“祝你被卡得愉快。” “三宝哥。”我问他说,“我到底哪里不好?” 他认真地看了看我的脸说:“没看出来。” “痴情不好吗?”我不理会他的幽默,自顾自说下去:“爱情怎么可以说算了就算了呢,怎么可以说忘掉就能忘掉呢?” “你妈要是听你这一套一套的准撞墙去。”三宝气呼呼说:“他再三叮嘱我看着你,不许你谈恋爱。我都替你瞒了快三年了,你也争气点行不?” “我就是想他啊。”我放下筷子,头埋到手掌心里,索性没出息到底。 “那就想吧。”三宝拉拉我的小辫子说,“被爱折磨也是福呵。” “此话怎讲?”我抬头问他。 “我瞎说的。”三宝打个大大的呵欠说,“我又不是爱情专家,这些难缠的问题你还是问你的卓哥哥去吧。我他妈困死了!” “你干嘛说粗话?”我问他。 “你三宝哥是个粗人。”他一点也不脸红。 说是困。他还是一直送我到公车站台下,想了想又和我一起上了车,再陪我转车,就这样一直到校门口。我跟他说再见,他喊住我说:“谢谢也没一声?” “这么多年的哥们,谢什么谢,多生疏啊。”我说完,没良心地转身就走掉了。 我坚持着没去找卓文,我始终相信,只要我在原地守候,他一定会回来找我,爱情就算睡着了,也总会有醒来的一刻。卓文只是在犹豫,我不能逼他太急。 直到有一天,同宿舍的李眉对我说:“许诺,卓文和‘慕尼黑’走在一起你知道不?” 我茫然。 李眉同情地说:“全世界都知道了,我实在是不忍心瞒你,刚刚我还看见他们在图书馆里一起看书呢。” 我知道‘慕尼黑’,她比我低一届,因为皮肤黑而得此外号。那是一个热情似火的女生,整个夏天都穿着各式各样的吊带衫在女生楼里像蝶一样的穿梭,很性感,也很美丽。 李眉又劝我说:“卓文那种人,忘了也罢。” 我知道有很多女生看不惯卓文,认为他不够男子气概,且太多心计。但是我没有办法,他诱我吃下带了魔咒的苹果,就算是跌下万丈深渊,我也是稀里胡涂的幸福。 我收拾好东西往图书馆里跑去,可是走了一半我就折回头了,我没有眼见为实的勇气,我在校园的香樟树下站了很久,就是在这颗树下,卓文第一次吻我,他拥着我喃喃地说:诺儿你就像一滴纯净水,从见到你的第一面,他就渴望饮你下肚。 我讽刺地想,现在的卓文换了口味,他爱上了有色有味的果汁。 不甘心失败,我深夜十一点拨他宿舍的电话,他不在。然后我借李眉的手机给他发短消息,装做什么也不知道,告诉他我想他,让他照顾好他自己。 等了许久,他也没回。 李眉摸摸我的长发,爱怜地说:“为什么不干脆放弃,你会快乐些。” 李眉是我们宿舍里的大姐姐,她的男朋友在外地,他们每晚用短消息聊天,感情稳定而让人羡慕。我对她说:“风过风有痕,要是换成你,你能这么洒脱么?” “能。”李眉说:“感情一定要是合唱,倘若他变心,我绝不多流连一秒。” “我不可救药。”我说,“满脑子都是他。” “也许你只是爱着过去的一份记忆。而不是那个人了,”李眉说,“等你分清楚了,你就会想得开了。” 那晚我枕着李眉的话入睡,月光如水,渗透我永远也想不明白的心事。 终于等到卓文主动约我,我惊喜加惊慌,赶紧打电话问三宝我该怎么办?三宝正在上班,疑惑地问我说:“什么叫怎么办?” “他要说分手我怎么办?” “抱住他大腿哭。”他干脆地说。 “三宝哥。”我拖着哭腔,“你教教我,怎么可以让他心软?” “他约你在哪里见?”他问我。 “男生宿舍后面的小花园。” “人来人往的地儿,那你没什么戏。”三宝说:“兔丫头乖乖,听三宝哥的,跟他潇洒说byebye。一个人活得精彩。” 他居然会流行歌词,我心情再坏也笑出来。 “这不挺好?笑起来,跟银铃似的。”他说,“祝你好运,老板冲我瞪眼了。”说完,电话嗒地挂了。 我毫无主张地去赴约,卓文果然跟我速战速决,他说:“许诺,我想我们就这样算了吧。” “不是早就算了?”我努力维持脸上的笑容。 “你能想开就好。”卓文说,“我们有太多的不同,我不能带给你一生的幸福。” “卓文。”我说,“好的。” “对不起,许诺。”他的口气软下来。 我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好像说什么都不是我的初衷。我想挥手再见,可是我却挪不动我的步子。就在此时,“慕尼黑”仿佛从天而降,她笑声朗朗地挽住卓文说:“还不走?我们要迟到了。” 她的眼神里充满了胜利的骄傲,居高临下的看着我。 我跟卓文说再见。然后看着他们远走。路过的男生冲我吹口哨,我的失败人人皆知。 卓文对我,常常横眉怒眼,但看得出他很服那个“慕尼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一物降一物?我胡思乱想,双脚软软地回到宿舍,门卫告诉我有人找我,等在校门口。我跑出去一看,竟是三宝哥,蹲在那里抽烟。 “你干嘛来了?”我问他。 “路过,”他说,“你吃了没有?” “没。”我说。 “我知道有家新开的川菜馆,离这里不远……” “别同情我。”他还没说完,我打断他说:“我死不了的。” “他妈妈的。”他狠狠地灭了烟头说:“到底去还是不去?” “去。”我说,“不过要打的,坐公共汽车我会晕。” “到底是养成城里小姐了。”三宝说,“我弄个三轮拖你如何?” “也行。”我说。 “明天再买吧,”他招手喊下出租说:“今天你将就些。” 那家饭店是不错,我喜欢吃辣,辣得眼泪都出来了,可是我觉得很爽。三宝看着我说:“想哭就哭呗,还赖在辣椒头上。” “我他妈再也不会为谁掉一滴泪。”我铿锵有力地说。 “那感情好。”三宝说,“谁说话不算数是小狗。” “张二家那条小狗。”我说。张二是我们村一傻子,我们小时候,他家有条小狗丑得出了名,还动不动就乱叫,是三宝的眼中钉,后来终于给他逮个机会弄死了,张二哭了差不多有三天。 三宝嘿嘿地笑起来,说:“那年回家,我给他带个收音机。他宝贝得什么似的。” “三宝哥你很多年没回家了吧?”我说。 “等我娶了媳妇再回去,不然回去也不得安生。” “那你干嘛不恋爱啊?”我问他。 “谁说我不恋爱?”他看着我说,“我只是不想早恋而已。” 我的妈呀,胡子一大把了还说这话,我做呕吐状,他赶紧拿盘子过来给我接。我笑得天花乱坠。 他还是送我回学校,吃得太饱了,我们慢慢地走。一路上说些小时候的开心事,他告诉我我小时候长得很难看,干巴巴的。我就反击说你也好看不到哪里去,背个布书包,穿双布鞋,土得掉渣儿。 他笑着说:“你要是回家,替我向我妈再讨一双那样的布鞋,穿着养脚。” “你打算穿着它跟你网上的MM见面么?”我问他。 “不是不可能。”他说,“我以本色征服她们。”说完咧着嘴大笑,可爱得要命。我忘了自己是失恋的人,也跟着拼命地笑。 他又骂我说:“傻不啦叽的。” “三宝哥。”我向他发誓说:“我以后再也不犯傻了。” “不准去求他。”三宝说,“不然我K你。” 我“嗯”一声。他朝我点点头说:“进去吧,很晚了,早点睡,别想东想西的。” 我进洗漱间漱洗的时候正好碰到“慕尼黑”,她正在高声地和别的人说卓文,语气鄙夷而夸张:靠!他真是个活宝,吃饭的时候给我念诗,我差点没吐出来。说完纵声大笑。正笑着呢她看到了我,脸色多少有些不自然,拿着她的脸盆和洗面奶迅速地扬长而去。 我心沉沦。 她竟然如此看不起卓文。 我睡不着,躲到李眉的蚊帐里跟她说悄悄话。她的短信息大战刚结束,脸上红扑扑的。我把刚才的事告诉她,问她说:“真有两厢情愿的爱情么?” “当然有。”她说,“许诺你要相信爱情。一点点挫折不算什么。” “没意思。”我说。 “别放在心上,你要记住,他们是两个和你无关的人,幸福也好,悲伤也好,你都要学会袖手旁观。” 可是我没想到,三天后,“慕尼黑”却气势汹汹地闹到我宿舍来,她把我的书桌猛得一拍,厉声说:“你都在卓文面前瞎说八道些什么?” 我不解地看着她。 李眉走过来:“同学你有话慢慢说,动手动脚总不太好。” “我喜欢动!”她话音没落呢,我的脸上已重重地挨了一巴掌。她下手很狠,又是如此的猝不及妨,我又羞又怒,眼泪哗哗地往下掉。 同宿舍的女生都愤怒了,团团将她围住誓要给我争个公道。她突破重重包围尖声叫道:“死不要脸的东西,难怪人家不要你!” 门口挤满了看热闹的人,她终于被别人架走。 就连李眉也不信我,责备我说:“早告诉你要袖手旁观,你不信。” 我欲辩无言。 最想不通的是卓文也找上门来,在食堂门口拦住我说:“许诺,我希望你有风度些。”我不解地问他:“我做了什么事?” “你不要惹她不开心么。” 看来,他已被那黑丫头迷得七荤八素,跟他无任何道理可讲。我把饭盒往他脸上扔去,反正我已丢脸到极致,不如拖他一起下水。众目暌暌下他仓皇而逃。我再无食欲,回到宿舍睡觉。 我在梦里梦到三宝,我们回到老家,樱花开满天,那条叫“虎尾”的溪水慢慢地流,流得我脸上冰凉冰凉。醒来才知道,原来我竟在梦里流泪。 我打电话给三宝,告诉他我活不下去了,我想去死。 三宝在那边说:“兔丫头你悠着点,我有心脏病。” “不过你放心,”我说,“你知道我没出息,我连死都怕,因为不知道怎么死可以不那么痛。” “等我调查好了来告诉你。”他挂了电话。一定是在网上聊得欢,哪能顾得上我。 我倒下头继续睡,睡到一半被李眉推醒:“还不快下去,你哥和门卫吵起来了。粗话连篇的,我说上来叫你他才住口。” 我头也没梳,匆匆往下跑,三宝在楼下立着,气还没消的样子,见了我,拉我上上下下地看了一遍,这才说:“那狗日的糟老头,硬不让我上来,我差点掘他祖坟。” 我赶紧掩住他的嘴:“好啦,好歹也是个大学生。” “我怕什么?”他说:“就怕你没事老吓我。这城东城西的跑,我他妈真是吃不消。”又盯着我说:“去去去,去穿漂亮点,不然不带你出去吃饭!” 我依言换了衣服,梳了头,跟着他来到校门口。我的老天,怎么也想不到的是校门口竟停着一辆三轮车,三宝指着它说:“租的。今天三宝哥用它拖着你看星星去。” 我掩面惊呼。 三宝对我做请的手势说:“上车吧,兔丫头。” 我上了车,三宝将车骑得飞快。他的技术相当不错,我抬头,璀灿的星空如一面湖水在我眼前安宁地滑过。 我大声地喊:“三宝哥,你干嘛对我这么好?” “废话!” “三宝哥你是不是真的怕我死啊!” “废话!” “三宝哥,你是不是有一点点喜欢我啊!” “废……话!” “三宝哥你不是说我很丑吗?” “废话,废话!” 我发现自己又流泪了。心里有个小小的机关被什么东西砰地一下冲了开来,心门开了,迎接一个叫三宝的男生。他和我一样,来自农村。他和很多来自农村的孩子一样,在城市灯红酒绿的狭缝中寻找生存和空间和美妙的爱情,有点自嘲,有点胆怯,但却从不认输。可是却是他让我明白,爱情其实一直醒着,只是我以前没有看见。 我还不能预计我们的将来。但至少,他踩着一辆三轮车,带着伤痕累累的我,找到了在爱情的路上重新出发的充足的理由。 小寂的约色大衣 小寞又穿走了我的大衣。 那是我昨天才买的大衣,贵得离谱,买的时候心都在滴血。但是我喜欢大衣的那种红色,不艳不淡。质地也很好,摸上去,很有安全感的一种温暖。 都怪我昨晚熬夜写篇稿所以起晚了,不然小寞不会有机可趁。我一边刷牙一边开了信箱。信箱只里有一封新邮件:“姐姐,借走你的新大衣。我今天有约会。” 我不奇怪,小寞天天有约会,天天变着法儿“借”走我的东西。我一边喝着牛奶一边向老妈诉苦,老妈正在聚精会神地研究她才买的按摩器,头也不抬地说:“你就这么一个妹妹,迁就她一点么。” 这话,老妈说了差不多二十年。 没错,小寞是我的亲妹妹,可是天知道,她只比我后五秒从老妈肚子里爬出来,就幸运地拥有了无数的特权,真是天理难容! 窗外的天色很怪,看样子是要下雪了,我穿着我皱巴巴的旧大衣出门。大厦的管理员是个笑咪咪的老头子,他举着一个炸药包似的东西,扯大嗓门对我说:“小寞,有你妈妈的包裹,让她赶快来取!” “我是小寂。莫乱喊。”我说,“放心吧,她一会儿准下来。” 老妈最近迷上网上购物,说是又便宜又方便。结果很简单,家里的破玩艺扔得到处都是。老妈最幸福的莫过于她做什么老爸都不说她,对她宽容得没有一点原则。我曾经背着老妈责备过老爸,可是老爸拍拍我的背说:“算啦,你妈也没犯过什么大错,让她快快乐乐一辈子不好么?” “还没犯大错?瞧她给我们姐妹俩起的名字!叶小寂,叶小寞,活脱脱两个怨妇。” “知足常乐!”老爸笑呵呵地说,“你妈那时候喜欢读诗,最喜欢的词就是寂寞和惆怅,你们没叫小惆小怅就挺幸运的啦。” 瞧我老爸的逻辑! 刚进杂志社的大门就遇到老总,他骑着一辆单车,呵着冷气对我说:“叶小寂我正找你,下周的张学友演唱会,要有一篇与众不同的专访,我版面都留好给你了。” “我写过三次张学友了。”我说。 “读者爱看写十次也得写!”他狡猾地说:“我算你加班费。” 得,我们杂志那点加班费,坐公共汽车还得自己贴一半。采访机递到明星面前,说你是某某杂志的,人家都懒得用正眼瞧你。后来我学乖了,跟在电视台记者后面,厚言无耻面不改色地称自己是中央电视台某栏目记者,才可以成功获得不少爆料,加之我是中文系毕业的才女,配合我优美的文字和无穷无尽的想像力,采访稿往往都是杂志的头条。 我坐下来,办公桌的电脑旁是杯热茶,散发我喜欢的茉莉香味。杯子也是新的,全木质,长得圆头圆脑,上面只有三个手写的骇人的大字“我爱你”。 不用说是大江,全杂志社的人都知道他追求我。这家伙最会搞这套,中午吃饭的时候曾在众目睽睽下对着我唱情歌,而且唱的是张国荣最肉麻的《深情相拥》。 我笑着,把一碗西红柿蛋汤泼到他衣服上。 他当众声称一个星期不换衣服,而且说到做到,硬上穿着那件又脏又油的衣服对牢我一星期。弄得我哭笑不得。其实大江牛高马大,一张脸还算英俊,杂志上偶尔登他与明星的合影,感觉他比明星还更有型有款。只可惜他感动不了叶小寂。 只因为,叶小寂早就心如止水。 同事小悠晃过来,看着那杯子叹息说:“纵是铁石心肠,也该泪流满面乎~~~” 我把杯子递给她:“喜欢就拿着。” 小悠夸张地跳到一边说,“送杯子就是送一辈子,万万不可瞎要的。” 我恶人做到底,把杯子连同那杯香茶一起扔进垃圾桶。 “野火吹不尽,春风吹又生!”大江神出鬼没地冒出来,手里拿着一个一模一样的木杯,嘻皮笑脸地对我说:“早料到你有这套,所以多买了一个。” “哈哈哈。”小悠走到大江的办公桌前,低头一看,狂笑着说,“大江真有你的,到哪里批发了一整箱哦。” 正好收发信件的刘姨过来,递给我一大叠读者的来信,我把大江手里的杯子一抢,递到她手里说:“刘姨,这是你的。” 刘姨接过来,嘴里咕嘟了一句:“这杂志社的福利越来越奇怪。”说完就拿着杯子走掉了。看着她出门,小悠笑到绝倒,大江也笑,不过笑得比哭还要难看。 我坐下来专心编稿,互联网上的娱乐新闻层出不穷,明星们整日都在忙碌,忙着拍戏唱歌,忙着恋爱失恋结婚离婚,我靠追逐他们混口饭吃,日复一日,生活乏善可陈。 再抬头的时候,午饭时间已到。我正要收拾东西到食堂,手机响了,是小寞,尖尖的声音直刺耳膜:“老姐,我在你单位附近,请我吃饭可以不?” “大衣还来!”我没好气。 “我还没怨你呢!”她倒打一钯,“我穿到学校,同学们都笑我似老姑婆,我一气之下才逃课逛街的。” 小寞虽与我一般大小,可她三岁的时候发现心脏有毛病,只好一边治病一边念书,功课走走停停,所以我都工作两年了,她才念到大四。 “好吧,”对小寞我一向没办法,“中餐西餐?” “我已坐在‘食之都’。”她说,“这里可以看到你的写字楼。” “你当你姐姐是富婆?” “不是富婆也是白领,在‘食之都’请一顿小意思喽。”她飞快地收线,“不说了,浪费我电话费。” 走到门口,直觉感觉有人跟在身后。我一掉头,是大江,朝我耸耸肩,他大大方方地坦白说:“我想跟踪你。” “我约了人吃饭。”我说。 “听到你讲电话。”他说,“男朋友?” “于大江同志。”我忍无可忍,“这是我的私生活。” “我真没机会?”他露出无限伤感的神色,好象是认真的。 “是。”天下最毒妇人心,我丢下一个硬梆梆的字,飘飘然而去。 到了‘食之都’小寞已在座位上磨皮擦痒,见了我捂着肚子说:“你真够慢,我没吃早饭,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 我招来侍应,点一大堆她爱吃的东西给她,她转怒为喜:“我就知道姐姐最疼我。”她穿我红色的新大衣,长发披肩,巧笑嫣然,侍应忍不住多看她两眼。 “姐姐。”小寞悄声说,“你应该把头发披下来。我们是孪生姐妹呃,可是我同学说你看上去比我至少大三岁!” “你同学真客气,应该是十岁。”我挖苦自己。 “谁敢这么说我挖了她眼睛!”小寞不是不会拍马屁,“大三岁也没什么,这叫成熟和妩媚的美么。” “少来。”我说,“不是说有约会?” “爽约了。”她说,“闷。” “谁那么倒霉?被小寞公主放鸽子。” “哎!”小寞叹口气说,“最近看谁都不顺眼呢。对了,你还记得你高中时的老同学高泽吗?他那时候追求我要死要活的,昨天我在路上遇到他,他居然问我是叶小寂还是叶小寞!你说男人是不是都很无聊?” 哦,高泽。 我以为我已经忘了这名字了,谁知道再听到时心依然会划过一阵尖锐的疼痛。接下来我再也没心思吃什么饭,看着小寞狼吞虎咽,一颗心乱得没法整理。 高泽是我的高中同学,也是我的初恋。那时候我们都只有十七岁,高泽待我很好,郊游的时候替我背包,会考的时候替我补习,但我们都是矜持的好孩子,念书的时候从来都没说过什么,大大的英语书竖起来,拦住初初情动时那张绯红和慌乱的脸。冷漠的表情扮起来,死摁住一颗因爱不安和狂跳的心。一直到高中毕业的那年暑假,他才敢拖我的手,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张艾嘉的《心动》。看完后他送我回家,一路都没有什么话,在我家黑黑的楼道旁,他却猛地拉过我,第一次紧紧地拥抱我,第一次生涩地吻我。 我爱他爱得天翻地覆,天真地以为那就是天长地久。 可是后来,他遇到了小寞。那年小寞高中毕业,和我一起去参加我们同学的聚会。她并不知道高泽是我的男朋友,跟他嘻嘻哈哈闹个没完。高泽私下对我说:“你和你妹妹长得一模一样,怎么性格那么不一样呢?” “是吗?”我说,我当时并没有介意。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小寞穿走了我用一个月家教费买的新裙子和老同学去迪吧玩了,我要家教,匆忙中套着她的外套出门,刚走到楼下,被高泽一把拖住了,他盯着我痴痴地喊:“小寞,小寞!” 我吃惊。还没来得及说话,他一把抱住我喃喃自语:“小寞我爱你,我从没遇到过你这么奇特的女孩子。” 我终于清楚地听到他喊我小寞。 我气弱游丝地问他:“那小寂呢?” “我和你姐姐只是好朋友。”高泽抱住我不放,“让我爱你好不好?让我爱你!” 我推开他跑远,心在瞬间碎得分崩迷离。 高泽始终不知道他自己认错人。他终于成功约会到小寞。可是小寞嘲笑他老土,竟然在咖啡厅里请她喝绿茶,简直没有一点创意。我知道小寞她对高泽根本就没有动过真感情,她像只美丽的花蝴蝶穿梭于无数的男生之中,爱情不过是一种浪漫和炫耀。高泽痛不欲生,大学毕业后终于选择了远走他乡。 自始至终,高泽没有给过我任何解释。 我用了整整二年的时间来承认自己的失败,午夜梦回,常常会有伤痕累累的错觉。同事们都说我冷若冰霜,可是谁又像我一样深谙爱情的薄脆和不能靠近呢? “你在想什么,姐?”小寞伸出手在我面前晃晃:“又在想你的采访稿?” “对。”我支吾说,“张学友。” “太老套。”小寞说,“你们杂志只适合垃圾箱。再说了,现在谁有空看杂志,我们同学都在泡吧,上网,忙都忙不过来。” “打击你姐是否天下第一乐事?”我一边骂她一边招侍应过来买单。 “一位先生买过了。”侍应递过来两客冰淇淋说:“这是他替你们要你冰淇淋。” “哇塞!”小寞迫不及待地接过来,不问来路,张嘴就吃。 大江!这个阴魂不散的臭男人! 我气呼呼地把碟子推到一旁,对小寞说:“你慢慢吃,我要回去上班了,还有一大堆事等着我做呢。” “姐姐!”小寞诡秘地笑,“是否有人追求你?” 我不置可否,挥挥手跟她再见。 回到单位,大江正翘着腿和小悠在聊天,见了我说:“吃完了,这么快?看来我还有希望哦。” 我从包里拿出两百元,往他桌上一放。 “做什么?”他奇怪地说。 “你心里清楚,我不喜欢欠人。”我说。 “你做人何必这么认真?”大江无奈地说,“那杯子不过是我从地摊上批来的,二十块都不值。” “你知道我说的不是那个。” “那会是哪个?”他死不认帐。 我大声喊,“你知不知道你很讨厌,请你永远都不要再来烦我!” 办公室里一片寂静,小悠他们都用奇怪的眼神看我这性情怪异的老姑娘。正在这时,手机尖锐的响声打破了宁静,是陌生的号码,我走到外面去接,电话那边传来的是曾经非常熟悉的声音:“小寂,是我。” 是高泽。 我说不出话来。 “刚看到你。”高泽说,“看到你和小寞,却没勇气走近。” 原来,付帐的是他。 我还是说不出来话。我实在这知道该说什么。 “我一直那么抱歉。”高泽说,“小寂,我一直想说抱歉。” 我摁掉电话。眼泪在不知不觉中爬满了脸颊。身后传来大江的声音:“需要我帮忙么?”我转头,看到他手里捏着一张纸巾。 “谢谢。”我赶紧擦掉眼泪,由衷地说,“无缘无故跟你发火真是对不起。” “给你道歉的机会。”大江说,“晚上陪我吃饭?” “欠着,下次我请你。”我转身,随即到老总的办公室,向他告假半天。他看着我说:“怎么了,脸色这么坏?” “病了。”我说。 他爽快地答应我,让我回家好好休息。我没有撒谎,我是病了,那声抱歉迟到那么久,那个不愿存在其实却一直存在的伤疤,终于被蜂拥的往事粗暴地翻出来蹂躏,我怎么可能不面如菜色。 拿了包走到单位的门口,大江等在那里,递给我一个头盔说:“我送你回家。不许拒绝,不然我一头撞死。” 我已经没力气和这个孩子气的男人争辩任何,也没有力气独自回家。于是上了他的车,他摸摸我的长头发,爱怜地说:“小寂,小寂,瞧你多寂寞。” 我无语。 回到家里,爸爸妈妈正在商量着要不要去三亚旅行,冬天旅行不知道会不会很麻烦,他们两个脑袋靠在一起,很认真地看着报纸,再挨个往旅行社打电话,旅行还在计划中,兴奋就已经满满地外溢。 而我到老了,会是谁在陪我? 会不会找到一个男人,像我老爸那样纵容我老妈的幸福? 我心酸地关上门,倒在床上,戴了耳机听阿杜。这个叫阿杜的男子,有一把糟糕得要命的破嗓子,唱让你心酸得要命的情歌,我曾在杂志上替他写过专访,专访写完了,杂志卖掉了,他的歌却戒不掉了。 他正在绝望地唱:我闭上眼睛就是天黑。 对,闭上眼睛,就是天黑。 大江的电话很快就来了:“我很担心你。”他飞快地说,“我知道也许轮不到我担心,可是我就是想告诉你,我很担心你,你要好好的。” 说完,他挂了电话。 高泽又打我电话,我没接。后来又打过数次,我硬着心肠,依然没接。三天后,他终于找到我单位。我差一点没认出他来,他变了许多,穿名牌的服饰,开始有商人的派头。那一瞬间,我怀念穿白衬衫白球鞋的他。这个男人固执地占据着我年少时所有的记忆,他实在应该感到满足。 只是时过境迁,我再也不会像从前那样的傻。 我们在“食之都”刚坐下,他就单刀直入地问我:“有男朋友吗?” “和你有关系吗?”我淡淡地笑。 “也是。”他并不接招,“有和没有,我都打算重新追求你。” “你认为你有机会吗?” “有。”他看着我的眼睛说,“小寂,我相信你还爱我。” 高泽的胸有成竹让我感到恶心,我在那一刻明白,我对高泽,根本就没有了爱情,所有的怀念,不过都是出自于不甘心。 我心释然。 只是还是不愿意和任何人约会,心死得让自己都灰心。 圣诞节的夜晚,市里的好几家杂志包了家歌舞厅搞联谊晚会。小寞苦着脸说不知道该答应哪个男生共度圣诞夜,索性一个也不答应了,吵着要和我一块去。她带我去她熟络的理发店做头发,老板把替我把长发收拾得妥妥贴贴,只肯收下很少的服务费。这个小寞,在哪里都吃得开。 大江一看到我们就发呆了。我顺水推舟,把小寞往他身边一推说:“照顾好我妹妹。”大江瞪着眼说:“孪生的?” 我扬扬眉:“可不?如假包换。” 洗手间里小寞低声对我说:“做杂志的人都挺迂的。” “谁让你跟着我来,”我说,“最怕这种应酬,烦都烦死。” “姐你一贯这样啦。”小寞说,“今晚我好人做到底,替你应酬好啦。” “不许悔。”我赶紧脱下我的大衣给她。 “扮你我拿手啦。”小寞说,“今晚看我的。” 小寞真有她的,表演滴水不漏,就连我们老总也被她骗到,一边跟她敬酒一边讨论明年杂志的改版,小寞均从容应付,趁人不注意,朝我眨眼睛。 我乐得在一旁清闲。 十二点的时候,我很累了,小寞正玩到兴头上,我告诉她我要先回家。 “好的,”小寞附在我耳边说,“你放心,我会找到人送我。” 我当然放心。跟她再见独自走到大门口,身后却传来大江的声音:“小寂,你等等,我送你。” “你认错人了。”我回头笑笑说,“我姐在里面。” “我不会错。”大江走上来,“你是小寂。” “凭什么这么肯定?”我奇怪地问他。 “你刚进杂志社的时候,捧着一杯茶站在窗口,眼底的那抹忧郁让我震憾,我从那一刻起,就决定要保护你一辈子。” “不用说得那么抒情吧。”我微笑,“不过我承认,你的眼睛很厉害,要知道我要是和小寞存心使坏,连我爸妈都不一定分得清。” “我可以的。”大江说,“你妹妹永远不会有你那么动人的眼神,纵然她穿上你的红色大衣。” “别吹牛。”我说,“谁知道你是不是瞎猜的。” “是不是还有一辈子可以证明么。”大江朝我伸出手,“你要是不介意,我想陪你走一辈子。” 我笑。 可是他不笑,一本正经。 这是圣诞节,深夜十二点。整个城市燃着不夜的灯火,我慢慢地把手放进大江的手里。他的手宽大而温暖,牵着我,和我一起走过飘雪的灯火辉煌的大街。 能和大江一起走多久我还不知道,但我已经幸福地发现,在我心里一直复杂和迷乱的爱情,原来也可以开始得这么的突然和简单。 星星堆满天 云盘山,是我和明阳常去的地方。 那里风景秀丽,是即将被开发的旅游区。由于去的情人比较多,也有人称之为"情人山"。不过因为地处市郊,治安不是太好,偶有打劫事件发生,所以晚上人不多。 一入夜,山顶上往往只有我和明阳两个人。微风轻吹,夜色怡人。我们是不怕劫匪什么的,因为明阳是警察,赤手空拳对几个人根本没问题。 更何况他有枪。 满天星星眨着眼的时候,我常常在明阳的身边睡着,做很多古里古怪的梦,有时还说梦话,不过明阳从不叫醒我,我要是睡到半夜他也陪着我,把他的衣服披到我身上,搂我紧紧的,什么抱怨也没有。 女友们都羡慕我,找一个如此强壮又如此听话的男友,整天陪我干那些稀奇古怪的小丫头才会干的浪漫的事,我说东就往东,我说西就往西,实在是过瘾。明阳的朋友却都替他不值,老婆漂亮有什么用,不会做饭这后半辈子还怎么过? 锋是明阳的铁哥们,当着我的面他就替明阳鸣过不平,认为我该多多关心明阳,那么大高的个儿总不能天天吃方便面,我疑惑地问明阳说:"你天天吃方便面吗?" 明阳笑笑说:"哪能听他的?" 又抱抱我说:"秀色可餐,吃什么都无所谓。" 阿锋做晕倒状。 我也甜蜜,因为明阳很少甜言蜜语。 准确地说,他根本就不会甜言蜜语,偶有一两句,实属铁树开花。 不过爸爸妈妈很欢喜他。明阳到我家,妈妈总是视他如上宾,拿出看家本领来做菜给他吃。有一次妈妈下楼拿牛奶忘了带钥匙,刚巧明阳到我家来找我,二话没说就从邻居家的阳台上跳了过去开了门。我听了,惊得一身冷汗,要知道我家在五楼呀,我骂明阳笨,再等十分钟我不就回家了吗? 明阳笑呵呵地说:"你才笨呢,大好的机会我不表现一把?" "再表现也不能拿命开玩笑么。" "星星你真的怕我死啊?"他问我。 "废话。"我一拳打在他肚子上,他纹丝不动,我的拳头却疼了半天。 他嘿嘿傻笑,替我揉手。 我想妈妈说得对:"有这样的丈夫,安全。" 只是明阳的工作常常要和不法份子交锋,有些不安全。不过明阳安慰我说:"我会爱惜自己生命的,我要照顾你一辈子呢。" 铁树又开一次花,我乐得笑不动。 虽然明阳和我从小想像中的那种白马王子有一定的差距,但我不曾怀疑,我真的会跟他过一辈子了,只是那时的我还不知道,"一辈子"是个太长的名词,稍不留意,就会拐个弯,拐到你从没想到过的要去的地方,差一点让你回不了头。 遇到纪汉文,就是我从来也没想到过的事情。 我在市里最好的酒店做前台服务小姐。纪汉文是我的客人。他一来就包下酒店里最好的套间,并问我到云盘山怎么走,我忍不住多看他两眼。 "远着。"我说,"打的要十八元。" "谢谢。"他说,"那还不算太远。" 出于职业本能,我很礼貌地告诫他说:"先生晚上最好不要独自去那里,不太安全。" "哦?"他说:"听说你们N市的治安很好啊。" "哪里都有不法份子。"我微笑着说,"我只是友情提醒。" 酒店里客人很多。全是有钱人,我见多了,并不在意谁来谁走。不过汉文给我的第一印象就非常的深刻,他很儒雅,一看就是个成功的商人。 最主要的是,一个外地人,一来这里就找云盘山,不知是何用意? 秋天天已凉。 酒店里冷气很足,我冻得手指冰冰的。 接过我手里的钥匙牌的时候,我们的手不经意相触,他说:"小姐你有些冷,小心别感冒了。" 我以笑作答。 上班时间不能和客人多话,更何况经理已在不快地看我。不过他走后我在电脑里重温一眼他的资料,纪汉文,广东人。六六年出生。 三十早已出头。 看不出来,他看上去很年轻。 那些天我们前台有人告假结婚,人排不过来。我很久轮不到休息。上班累不说,还得看大堂经理那张冰冷的脸。我们的经理快三十岁了,她对客人和上司笑起来永远是甜甜的,对我们却从来没有过笑容,原因很简单,妒忌我们比她年轻漂亮。但是上面很赏识她,认为她很会管理,看样子她还会一路升上去。惨的是我们,在她的手下不能做错事,不然日子真是难过,训一顿算是轻的了,动不动给你小鞋穿,奖金被扣得七零八落。私底下,我们都叫她老巫婆。 忙起来当然没时间约会,明阳想我,打电话到前台来找我。不巧的是正好是老巫婆接的,黑着脸把听筒递给我。 明阳说:"星星,什么时候轮到你休息啊,我带你去云盘山玩,不然天凉了晚上就不好去了,会冻到的。" 老巫婆就站在边上,我不敢多话,吱吱唔唔。 明阳说:"是不好讲话吧,那你有空了打给我,我手机一直开着。""好。"我说。 挂了电话。老巫婆发言了,她要说的话我早知道:"程星星,上班时间不许打私人电话你都不知道?让我说你什么好呢?" 我低着头,任她数落。 恰好汉文来前台寄存东西,老巫婆一转背他就很幽默地对我说:"我赌你到了她那个年纪还是比她漂亮,而且脾气会比她好。" "不想我被扣奖金,就别和我说话。"我没好气地说。 "当心我告你对客人不礼貌。"他微笑着警告我。 "随您便。"我把寄存单递给他说,"先生请收好。" 他很认真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说:"何时下班,我请你喝咖啡。" 我有二年的工作经验,知道怎么对付这样的客人。我低声说:"好,我下班的时候打你的房间电话。" "别是空头支票。"汉文说,"我可等着呢。" "祝你好运。"我说。 终于等到下班,不过已是深夜,我打电话让明阳来接我,怕他在门口等,换了衣服急匆匆地往外走。明阳没等到,却看到汉文,他看着我说:"我打听过了,你这个时候会下班。" "省省。"我说,出了酒店的门我一向伶牙俐齿,"我男朋友马上会来接我。你得靠边站着。" "你长得真像一个人。"汉文感喟说,"我看到你第一眼就吓一跳。" "编吧,"我说,"我听着。" 他掏出一张照片给我看。路灯下,我吓了一跳,以为是我自己的照片,但是我没有穿过那样的衣服,那样的品牌只在杂志上见过,价格非我能承受。这一点我还能肯定。 "谁?"我尖声问他。 "想知道?"汉文说,"想知道就陪我去酒吧。" 这种泡妞的招数不算高明,尽管我好奇心不小,但我可不愿意去冒这个险。我们酒店里的小姐因为跟着客人出去丢了工作的例子不少,我很在乎我的这份工作,我得存钱,和明阳一起买套小房子,然后结婚。 我的女友兰已经在离云盘山不远处有了自己的别墅,和她比起来,我的愿望其实很低微。但是她嫁了个半老头,从这点来说,我觉得自己比她幸运。 没有文凭只有姿色的女孩子,如果洁身自爱,总要比别人活得苦一些。 等了很久明阳也没有来,他很少迟到,我有些焦燥不安。何况身边还立着个陌生男人执意要请我喝酒。 CALL机响了,是明阳。 汉文把他的手机递过来,我不客气地拿了回电话。 明阳一边跑着一边说话,说是队里有急案,来不了啦。 "没事。"我说,"我打的回去好啦。" "行。"明阳说,"自己小心。" 手机还给汉文,他笑着对我说:"你看,上天给的缘份。" "呵呵,"我说,"可惜我从不泡吧。" "不信。"汉文说,"你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孩,怎么会不坐酒吧?" "我是好女孩。"我说,"而且没钱。" "我是好男人。"汉文说:"见你如他乡遇故知,我无非份之想,你大可放心。" "泡妞的男人都这么说。"我挥手叫的。 我上车的刹那看到他的表情,有些落寞。他穿深灰色的西服站在秋天的夜色里,那表情我怎么觉得似曾相识。 竟有些被打动。 一个陌生的男人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有他自己的寂寞。虽然这寂寞与我无关,可我是个同情心极强的女孩子,何况他手里有张照片。只是那女孩不是我。 可她真的和我很像。 世界很小,离奇的故事很多。 我没有太在意。 第二天我睡到日上三竿。梦里一个长得和我极象的女子一直带着我往前走,风景很像云盘山,她叫我妹妹,我在山顶惊异地回头,差点一失足掉下去。 醒来喊着明阳的名字,一身冷汗。 妈妈刚买菜回来,给我带了我最喜欢的小笼包。我狼吞虎咽,想着那诡异的梦,问妈妈说:"我可有孪生姐妹?" 妈妈吓一大跳,看着我说:"胡言乱语什么呢?" "没什么。"我只是随便问问,可是没想到妈妈反应这么强烈。我闭了嘴。 中午的时候妈妈躲在房间给爸爸打电话,见我进去,神情紧张,电话嗒一声就挂断了,还挂反了,我替她顺过来。问她说:"妈妈你怎么了?" "没什么。"她说,"我到楼下收水费去。" 我心生疑惑,趁她出门,电话打到汉文的房间。 汉文笑着说:"我在等你电话。"言语中一切尽在掌握。 "你究竟是谁?"我问他。 "纪汉文。"他说:"中午我请你吃饭如何?" 明阳打来电话,说是晚上才有空,我瞒着他赴纪汉文的约会。 好在是在很高档的酒楼,明阳应该不会在那里出现。 汉文早在那里等我。偌大的包厢,就我们两个人,服务小姐笑容可掬,我一看,竟是我职高时的同班同学莉。 我们念的是酒店管理。 我早该想到这一点。 莉偷偷对我眨眼,言下之意明明白白。 我有些脸红,又不知如何解释。趁汉文上洗手间,莉问我说:"怎么?终于甩了那大高个了?" "别瞎说,"我说,"这人连朋友都谈不上,我只是有事找他。" "怕什么!"莉说:"他一看就有钱,比你那大高个强多了,抓紧了别放!" "让给你吧。"我说,"我对有钱人没兴趣。" "他点了最贵的菜。"莉说:"你好好享用吧,有事尽管吩咐。" 不能让他白花钱,我吃得很卖力,汉文在我边上看着我吃,只是淡淡地喝一两口酒。我等着他说话,在我吃饱之前我不想先开口。 他终于说话了,说:"老天,我没见过这么能吃的女人!" 我看着他。 他又说:"你们真的很不一样。" 这才是我想要的正题,我声音有些颤抖地问他说:"谁?谁和我不一样。" "你姐姐。"汉文说:"你姐姐月月。" 月月,哦。 我叫星星。 她是我姐姐,我从来没听说过我有一个姐姐。 我说:"她呢?" "她死了。" 我惊得手中的筷子快掉下去:"怎么死的?" "自杀的。"汉文说,"在山顶上,她就这样把自己扔了下去。" "你很会编故事。"我讥讽着说。 "不信你可以到孤儿院查,二十年前,你和你姐姐分别被两家人抱走。"他的口气不似说谎。 我的天! 我看着纪汉文,我看不出懂他脸上的表情,但是我忍不住问下去:"那你呢?你是他什么人?" "丈夫。" "她应该跟我一样大,怎么会找你这么老的人做丈夫。"我震惊之余还算清醒。 "我有钱。"他微笑着说。 我把面前的酒泼到他身上,有钱了不起?我最恨别人说自己有钱。偏偏这个有钱人还告诉我一些我不愿意知道的事情。 我事情让我悲伤。 我一悲伤就不能自控。 我没想到爸爸妈妈会有这么大的事瞒着我。 我没想过我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 莉进来上菜,看到这一幕,忙拿了手帕替纪汉文擦西服,纪汉文摆手让她不必忙。莉半开玩笑地说:"先生别生气,这小姐脾气自小就坏。" "看出来了。"汉文说:"真是够坏的。" 我伏案痛哭。 莉出去,替我们带上门。 汉文走到我身边,他俯身对我说:"对不起月月,对不起让你知道这件事。请原谅我的不得已。" "你究竟想干什么?"我抬起头问他。 "想请你帮忙。"纪汉文说:"我此行专为此而来。" 我停止哭泣。 "是这样的,"纪汉文说,"你姐姐走后我们一直不敢告诉我妈妈,我妈妈一直住院,是绝症,我不想他再受打击。听月月的养父告诉我月月其实还有个孪生的妹妹,我就查到了关于你的一切消息。" "查我?"我惊讶地说:"你都知道我些什么?" "知道你喜欢去云盘山,和你的警察男朋友一起。知道你工作不如意,天天被一个老女人骂!" 我悚然:"你究竟想要我做什么?" "安慰我母亲。"纪汉文说,"她视你姐姐如亲女儿。" "好笑!"我说,"我凭什么相信你?再说,这事又与我何干?" "你要是不信。"汉文说,"可以去问你妈妈,至于你,我不会让你白干,至少付你十万。你的工作很简单,就是常常到我妈妈面前晃晃。医生说过,我母亲活不过一年。" 有这么好挣的钱? 祖坟冒青烟? 我的脑子飞快地转着,一年十万!相当于在这个酒店至少要干十年,还不必再受那个老巫婆的气,真是个好差事。 我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喝干了,然后我对汉文说:"明天答复你。" 他很满意,打的送我回家。车上我问他:"那个月月,为什么要自杀,是不是你害的?" "我没时间陪她,她得了轻度的抑郁症,后来发展到臆想,总认为我和我女秘书有染。我对她关心不够。"汉文说:"我走后我一直寂寞。" "我相信。"我说。汉文一看就是一个寂寞的男人。 还是个孝子,我虽替我没见过面的姐姐伤心,却也不太恨汉文。 要是我,我才不会那么傻。 从山上坠下,粉身碎骨。真不是一般的傻。 回到家里,父母已严阵已待。 我问他们:"真的?" 妈妈点头。说:"纪汉文找过我们,我们没同意,没想到他卑鄙到自己来找你。" "没什么。"我俯身跪到爸爸妈妈中间说:"一切都没有改变。真的没什么。" 然后我打电话给明阳。 明阳很快赶到。妈妈视明阳如救星,把我交到他的手里。我趴到明慢的肩上说:"明阳,明阳,居然有人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父母是谁。" "好啦。"明阳抱着我说,"将来我们的孩子一定是幸福的。星星我们结婚吧,我就快凑齐买房的钱了。" "好。"我紧紧抱着明阳说,"我们结婚。" 三天后我随汉文登上了去南方的飞机。我没有告诉明阳真相,因为他如果知道,一定不会让我去。我只是给他留了一封信,告诉他等我回来,我一回来我们就结婚。 汉文很体贴地替我系好安全带,飞机起飞我刹那,我感觉我其实并不是单单为了钱在做这件事,冥冥之中仿佛有什么在牵引着我一路而去,令我身不由已。 到了汉文的家才知道他真不是一般的有钱,我的姐姐过得不是一般的富足生活,只可惜她想不开,命短。 汉文拉开她的衣橱说:"要是不介意,她的这些衣服随你穿。要是介意,我再替你买。" 我挑了很久,那些衣服都不适合我。我对汉文说:"还是穿我自己的自在些。" "那可不行。"汉文说:"别忘了你的工作。" 那夜我在姐姐的床上入睡。汉文说姐姐一有点响动就睡不着。所以他们结婚不久就分房睡了。她的床很柔软,我一觉睡到天亮,我一点也不怕。 也不觉得陌生。 第二天一早我穿着姐姐的紫色长裙到厨房里给自己做早饭吃,端着面条出来的时候正碰到汉文下楼,他一见我,如被人点穴。痴呆呆叫我月月。 我说:"对不起,我是星星。" 那一刻我知道他爱我姐姐。 是我姐姐没有福气。 我问他:"吃面条么,我给你下鸡蛋面。" "吃!"他肯定地说,"只是太麻烦你了。" "没什么,"我提醒他,"你可以加我工钱。" 他掩面说:"你不能说话,你一说话就不像她,她永远懒懒的提不起精神来,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就爱上她的懒,认定那样的女人是我的,可是我的爱害了她。无论如何,她再也不会回来。" "好了,"我说:"好啦好啦,吃完饭开工喽。" 汉文的母亲住在医院里。 那医院不错,郁郁葱葱。我们推她出来散步。她不停地埋怨我来看她太少。 "以后保证一天一次。"我说。 "你看来心情不错。"汉文母亲说:"说话声音都脆一些。" "当然。"我胡诌说,"我最近深感活着的意义。" 汉文焦急地朝我挤眼,我才发现自己说错话,可她母亲并不介意,亲热地摸我的头发,说:"怎么剪短了,你还是长发好看些。" "你儿子说短发好看。"我朝汉文挤眼。他不睬我,眼光飘向一边。 从医院一出来,他就说:"你真是世界上最拙劣的演员。"说完了又说:"不过我想我妈妈会喜欢你。" 我可不想演谁。 但我很尽职尽责地做着我的工作,陪她妈妈打扑克下棋看言情小说,汉文的母亲脸上一日比一日有光泽。 医生恭喜我们说:"她可能会比我们预料的情况要好许多。" 汉文惊喜。我却怅然。随着时光的流逝。我对姐姐的好奇已消失殆尽,我只想早点结束这份工作,拿到钱,回家和明阳结婚。 可是看来事与愿违。 我想明阳。 我给他打电话,他冷冷地说:"有事你回家我们再说。" 电话挂了,不容置疑。 我哭了,汉文在身后看我。给我递上一张纸巾,我抽泣着对他说:"我后悔了,纪汉文。钱能害死人。我不想干了,我要回家。" 他安慰我:"你别担心,如果是爱情。随时都会在原地等候。" "我要是过惯了资本主义的生活,就不能回头了。"我说:"我现在连打的都觉得自己委屈。" "呵呵。"他竟然笑了,说,"看你!透明得像一张纸。" 晚上他带我去很高档的酒店吃饭,酒店外是万家的灯火。汉文喝多了,说:"怎么我遇到的不是你呢,星星。" 我不言语。 他又问我说:"星星我要护着你下半辈子,你愿意么?" 我还是不言语。 回家的路上,我真有些害怕,我以为他会吻我,但是他没有。 但是那晚我一直在怕,我怕得一分钟也无法入睡。脑子里晃来晃去都是他的眼睛,那是一双深遂的眼睛,很容易让人掉进去不知不觉。 第二天我偷偷地买好了飞机票,坐飞机回家了。 我不知道自己在逃避什么。 明阳到机场来接我,我跟他紧紧拥抱。 我住到了明阳的家,存心让纪汉文找不到我。明阳恶狠狠地说:"他要是敢来,我就毙了他。" "他是我的老板。"我说,"你毙了他我找谁要钱去。" "荒唐。"明阳还是很不满:"真不明白你为什么要答应这桩交易。" "谁愿意跟钱过不去?"我说:"明阳,我和我姐姐是不同的,你要放心我。" "放心。"明阳说。 那时我们在云盘山顶,明阳说:"星星堆满天,可你是最亮的那一颗。" 我想他想这话一定想了很久了,这不是他说话的风格,对我的思念让他变得像个文绉绉的诗人。 我主动吻他。 在爱里沉醉。可是在沉醉的边缘,我怎么想起的是另一双眼睛? 我还是打算回南方的。 我不是那种不守诺言的女孩子。 可我还没有回去就得到了汉文母亲去世的消息。 电话是打到我家里的。妈妈说:"纪汉文找你快找疯了。一天十个电话不止,我们打过明阳的手机了,他没有告诉你吗?" 没有,明阳没有告诉我。 我再打汉文手机,关机。 我突然觉得很想那个寂寞的有钱的男人,我觉的自己有些对不起他。我还不知道我的不告而别在她母亲突然的去世里起了多大的坏作用,但最起码,我不敬业。 再也不好意思跟他提钱的事。 也不敢再和他联系。 我没想到的是还是收到了纪汉文的支票。 他给了我四倍的酬劳,我一辈子没见过那么多的钱。 只是我再也没有见过纪汉文,我打听过他的消息,想把钱还给他。最后才听说他移民了,去了一个叫澳洲的地方。 结婚前,我收到过一张来自澳洲的明信片,没有地址。 我想是纪汉文寄的。 我没有告诉明阳,把它塞到了抽屉里。 我过着普普通通的日子,当我煮一碗面吃的时候,偶尔会想起纪汉文,想起他吃着我煮的面的时候对我说过:"你可以是一个很好的妻子。" 我的确做了一个很好的妻子,明阳也这么说。 只是不知道汉文是否还寂寞,满天星星中,可有一颗是愿意靠近他的呢? 玫瑰 玫瑰我爱你 附录玫瑰玫瑰我爱你 作者:champ 振宝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两女,至少两个。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白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胸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一直不太相信一个人可以同时爱着两个人,或者更多。可现实上,很多人内心都隐藏着不少故事,那些与爱情有关联的细节。有个老人在临死前说,非常怀念你做的桂花,这一辈子能吃到你做的桂花糕,我已经心满意足了。而他太太却是做菜远近闻名的。那个会做桂花糕的女子,大概就是他心头的另一支玫瑰。 已经到年末,我依然孑然一身,玫的香味都未曾闻见。某个晚上,我做NJ(网络电台主持人)时,送给自己一首音乐,孙燕姿的《我要的幸福》,我说要的幸福就是要一个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这样的幸福要得到既简单又杂。现在能让我感觉到幸福的,唯独音乐和文字。从年头一直写着、听着、看着,别人的故事、生活、爱情、悲喜剧。 看过雪漫的故事后,我才开始玩网络游戏。心情很坏的时候,就去玩。那种很简单的升级打怪的游戏。一个人孤独地在站在山林里杀那些大我好几倍的怪物,风瑟瑟地吹,很有些古代侠士的味道,而我只是因为心情好罢了。想起雪漫的文字,游戏似乎是恋爱的场地,她让童嘉璇碰到糊涂。糊涂说:“女孩子就是拿来宠的。”在无数的文字里,它简单却让人温暖。因为多数的时候,我只喜欢简单的物品。听一种音乐,喝橙汁加冰,抽一个牌子的烟,和同样寂寞的人对话,甚至杀同样的怪物。 八十年代出生的孩子都害怕寂寞,害怕成长,甚至害怕成的世界。当有一天,布丁说,他的父母亲要离婚,他要赶回家去阻止。我说,如果是我,我无法去阻止他们,他们知道自己想要得到些什么,也知道如何去面对他们要做出的选择。布丁说,你真是个令人害怕的叔叔。我很惨淡地笑。眼睛很痛,但眼泪流不下来。十八岁之后我就很为自己的事情哭泣。十八岁成了我的分界点。那之后,我一夜间成长起来。 一件事情让人成长。一段爱情让人弱不禁风。 童嘉璇因为一段爱情走向另一段爱情。心底最爱的是谁,也许她自己都不清楚。谁又清楚自己最爱谁呢。 我最爱自己,所以无法爱别人。又或者连自己都不爱。那我们到底爱谁呢? 我们生活在交通越来越捅挤的城市,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只有几公分,心与心之间却距离如此遥远。就算是即将结婚的伴侣,对方最爱的是谁,依然无法知道。阿朵其实并不可怜,只是她在Sam的心中排到第二位而已。 大多的时间我都不太喜欢喜剧,太过于完美。所以当童嘉璇决定要嫁给那个有钱的男人时,我内心隐隐的不安又浮现出来,我知道那个男人并不是雪漫心目中优秀的男子,嘉璇应该得到更多、更完整的爱,所以他们注定会分手。我以为糊涂会是,因为我喜欢像糊涂那样痴情的孩子,但雪漫依然没有给予。也许在爱的路途上,嘉璇和阿朵还有很长一段需要去行走,一如我们的人生。 一如我的。 送过次玫瑰花给女孩子,生日的时候。十一朵大红艳丽的玫瑰。十一代表一生一世。我想一定会一生一世爱这个女孩子的。她是我表姐。在澳大利亚求学。写文字这天接到她的电话,聊了整整一个小时,尽是些琐碎的事情,但很快乐。阳光在窗外闪呀闪的,仿佛也闻到澳洲暖暖的阳光。那边是夏天,而我这里已经是寒冬,穿得很厚,好像把整个世界都包起来一样,连感情也封藏了。想起朋友牟在文集上写的一句话: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草之静美。 冬天到了,不知道春天还有多远?当春风抚过的时候那爱情又还有多远? 我喜欢这样的人生,充满无数的谜。 雪漫是个像精灵一样的女子。我一直这样想。不然她不会有如此多的爱情故事。她也恋爱,只是猜不透她的情又是什么样子,我想应该是很平稳的那种,太大风浪的爱情会消耗她百分九十的精力。可是如果没有那么多的激情燃烧,又怎会如此透彻呢? 情人节会收到玫瑰花。那天的花贵得出奇,但她依然会收到。有个男人会对她说:“我爱你。”如果说:“玫瑰,我爱你。”那就更好。她在游戏叫自己“玫瑰”。大概是个很钟情于玫瑰的女子。 我喜欢茉莉。玫瑰予我而言过于艳丽,是承载不了的浓情蜜意。害怕多的温情,所以把自己避在一隅,独自欣赏风景。如果有一天,我喜欢上一个女孩子,我大概也会送她玫瑰,然后说:“我爱你。”这些好像成了一习惯,自然而然。如同行走、吃饭。 我喜欢海,湛蓝的海水像忧郁的眼泪般令人心碎。去年,我和父亲站在海边为他庆祝生日,大家挂着幸福的微笑。其实一直想感谢他的疼爱,但却无法言语来表达。 有些感情只能用另一种方式来退还。 《爱在仙境的日子》也是结束在海边,包括游戏里。嘉璇说谢谢你给我的爱。然后大家都挂着满足的微笑。爱情很简单,是心底那丝莫名的悸动。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