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斩尽天上仙》 第1章 美人如玉剑如虹 相较于圈内大多数职业杀手,秦歌并没有那么多花里胡哨的东西,在不执行任务的时候,他只是个上大二的学生,是个走在茫茫人海中并不会引人注意的普通小伙。 在他看来,能用生活伪装自己,以至于有时候连自己都觉得自己不像是一个杀手,其实这才是一个杀手的成功。 难道杀手就必须要高冷装酷,让人看到你的第一眼就觉得你非常牛掰? 在秦歌的那本《杀手的自我修养》里面有说过,这样的杀手其实是不合格的。 不管有没有执行任务,秦歌都很自律,既然没人爱没人疼,那就自己对自己好点。 他每天会准时吃饭、准时健身、准时休息、准时起床,至于那个名为“学校”的地方,他每学期平均去过的次数不会超过五次,因为他打内心里觉得学校里的学生跟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过多的去跟人接触,也实在没有必要,这倒不是因为他孤高自傲,而是因为他不想有太多的感情牵绊,哪怕是很普通的友情。 至于爱情什么的,他从来都没想过,不敢想。 这就是一个杀手的悲哀,再如何伪装,那也终究只是伪装。 他有时候想过洗白,然后转行,老老实实的找个能结婚的女朋友,再简简单单的过完余生,但仔细一想,转行后又能做什么?学习成绩一塌糊涂,又不会做生意,又不想打工,又没有手艺,电瓶车也不好偷,到头来也只能做做杀手这样子…… 又仔细一想,貌似“杀人”也是一门技术活,你得懂点化学、懂点物理、懂点药理以及热力学什么的…… 然而生活就是如此操蛋,就算做杀手,那也要打工。 秦歌从那个漫长的恶梦中醒来,极不情愿的睁开眼睛。今天他必须得提前半个小时起床,因为他得将昨天从一伙文物走私贩那里抢来的神秘文物送到博物馆,这样才算圆满完成任务,之后才能从那个神秘雇主手中拿到报酬。 孤儿院的副院长昨天打电话来说有几个孩子生病,要动手术才行,这需要很大一笔钱,是以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秦院长现在很需要拿到这笔报酬去救急。 他既然决定收养那些孤儿,就一定会负责到底,就像当初收养他的那个家伙会对他负责一样。 从他入行以来,他执行任务得到的报酬都会交给孤儿院的副院长打理,自己不会留下一分,至于他自己的生活开销以及学费什么的,他都是靠自己打工赚来。 所以在将那神秘文物送去博物馆交差之后,他还得去那家咖啡馆打工,虽然工作很枯燥,但也不算忙,闲暇之余还可以坐在吧台看看他最喜欢的《杀手的自我修养》,如果运气好的话,还能在咖啡馆看到开保时捷的美女客人。 秦歌心里这样美滋滋的想着,就要伸个懒腰来摆脱身上的懒惰,开始自己这充实的一天,但他却发现浑身无力,那种无力感令他快要疯掉,接着他又发现,自己看到的并不是自家卧房的天花板,而自己躺的地方也不是在床上…… “睡眠瘫痪症?” “我在做梦?” “不!” 在看到那双充满沧桑的眼睛时,他便停止自己的猜测,因为有只干枯的手正放在他脸上轻轻地揉捏,真实的触感告诉他这并不是梦。 “把你的手拿开,我对男人没兴趣,更别说是老头!” 秦歌是很想要这么说,但他出口后的声音却是“咿咿呀呀”的声音。 陌生的老头与秦歌对视,脸上露出和蔼笑容,似乎他能看透秦歌的内心,缓缓问出三句话: “你是谁?” “你从哪里来?” “你要到哪里去?” …… 时过须臾,秦歌绝望的闭上眼睛。 这个时候,他大概已猜到自己目前的情况。 穿越了。 做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青年,这种事他平常只在那些网络小说里有看到,他不敢相信这种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难道是因为…… 他蓦然想起昨晚做的那个梦。 在那个梦里,他出于好奇,便不顾一个杀手的职业操守,打开那个装有神秘文物的长条形铜盒,想要看看里边究竟是什么珍贵文物,竟给那么高的报酬请他去抢,但在打开后他就被一团黑雾笼罩,顿时陷入无尽的黑暗之中,身体不受控制的在黑暗中穿梭,隐约中,他看到一把黑色长剑在身旁飞来飞去,似是在引导他去往某个地方…… “你看他的眼睛,好有灵性,而且他没有哭耶,真是个乖宝宝。”这时一道小女孩的声音传入秦歌耳中,打破他的思绪。 秦歌眼珠转动,看到一张精致的就如瓷娃娃般的脸,这是一个约莫八岁左右的小女孩,而自己,此刻正被她抱在怀中。 “我靠!”秦歌脱口而出就是一句脏话,但当他真的发出声音时却还是“咿咿呀呀”的声音。 秦歌再次绝望的闭上眼睛,穿越也就罢了,特么居然还是个婴儿…… 秦歌快哭了。 为什么就不能像那些小说里面的主角那样穿越到一个富二代身上?更狠一点的穿越到一个皇二代身上,要么就穿越到一个帅哥身上,并且还是那种与漂亮妹子有婚约的帅哥,再不济,那也要穿越到一个成年人身上,然后来场人生的逆袭。 干嘛老子就非得穿越到一个婴儿身上? 还有,现在不是都流行穿越时带个什么逆天的、可以一路开挂的系统么? 特么我的系统呢? 在哪,你快给老子出来! 这特么都什么剧本? 还有这小女孩和这老头是谁?一个是爸?一个是妈?晚来得子? “噢谢特!妈惹法克!这到底什么鬼?谁快来救救我?” 想着想着,秦歌直接就哭了,哭的很伤心。 “哎呀,师父你把我的小师弟给吓哭啦!你快走开呀!乖宝宝不哭不哭啊,师姐会保护你哒,咱们不理师父这个糟老头子。” 闻言秦歌停止哭泣,心里稍稍的好受了些,原来事实跟他自己脑补的不同,这小女孩并不是他妈,而是他师姐。 想想也是,这世上总不至于有人会那么禽兽吧…… “小师弟果然是喜欢我哒,你看我一哄他就不哭啦。呜呜呜,真是太可爱啦!”小女孩将自己的脸蛋儿贴在婴儿秦歌的脸上蹭啊蹭,眯着眼睛说道:“小师弟,等你长大后一定是个大帅哥,到时候你可要娶我哦,不然我就不照顾你啦。” 秦歌将脸面向一边,他现在是真的无话可说,这算是童养夫吗? 虽然一时间秦歌很难接受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已经发生的事,也只能慢慢接受。 ……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时间过得很快。 转眼间已过去一年。 秦歌满一岁。 在这一年里,秦歌已慢慢接受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虽然还有很多事情想不明白,但日子也总得过下去,而通过那老头和小女孩平常的交谈,他也渐渐知道一些事。 首先,这个世界是一个叫做“剑仙大陆”的世界。 那个小女孩,也就是他的师姐,姓任名玉虹。 任玉虹,美人如玉剑如虹,秦歌觉得这是个很不错的名字。 而跟秦歌一样,任玉虹也是被老头收养的孤儿。 至于那个老头,秦歌并不知道他的名字,就连任玉虹也不晓得,只是叫他“师父”。 而他目前所处的地方,是一个叫“鬼剑山”的地方,他和师姐还有师父住在山巅的小院子里。 他还确定,自己之所以会来到这个世界,正是因为那神秘文物,并且那神秘文物也跟他一同来到这个世界,只是被老头给藏了起来。 秦歌通过这一年收集而来的信息就这些,没有其它的。 时间在一天天的过去。 在一岁零一个月的时候,秦歌学会走路和说话,并用树枝在地上写出自己的名字——秦歌。 从此,他在这个世界也叫秦歌。 这个世界的语言和文字,跟他前世所在的那个世界一样,但他并不知道此间原因。 在三岁的时候,秦歌开始每天跟任玉虹有很多,怎么也看不完。 四岁的时候,秦歌开始跟任玉虹一起练习剑法,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以“修道者”为主,而修道者需要吸收天地灵力到体内,体内灵力越强,境界就越高,继而能展现的能力就越多,比如一剑飞天斩敌千里什么的。 从任玉虹口中,秦歌得知这个世界的修道者共有五个境界,由低到高分别是:聚气灵境、御气丹境、破罡玄境、游魂化境、太白仙境。 秦歌一直都想试试怎么吸收灵力,这个世界的修炼之法,再结合自己前世的杀手技巧,他觉得自己今后一定会成为一个很棒的杀手。 但不知为何,老头就是不让他聚气修炼。 …… 在五岁的时候,除练剑之外,秦歌每天还要跟任玉虹一起学习琴、棋、书、画,以及兵法谋略之类的知识。秦歌很聪明,不管什么一学就会,甚至都不用教,无师自通。 这倒也不是他真的很聪明,只是因为他前世好歹也是个大二的学生,尽管那些知识在原来的那个世界作用不大,比他有学识的人比比皆是,但在这里,他完全就是天才。 而在他五岁那年,他还学会喝酒、学会写情诗、学会唱情歌,令他师姐任玉虹崇拜的不要不要的。 其实任玉虹很高冷,她的眼睛里总是藏着事情,她经常会一个人坐在悬崖边看着山下的景色发呆,只有跟秦歌在一起的时候,她才会笑。 在秦歌满六岁的时候,任玉虹已经长成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 但在那天夜里,任玉虹却独自一人背着行礼下山。 秦歌并不知道任玉虹为何会突然下山,问师父,师父也不说。在那一刻,看着任玉虹一人一剑慢慢消失在夜色中的孤单背影,秦歌才猛然意识到自己已经离不开那个他一直觉得很烦的小姑娘。 他哭着挽留,各种撒娇,想尽一切办法,但终是没能留住任玉虹。 在任玉虹离开后的那几个月里,秦歌每天也独自一人坐在悬崖边看着山下的景色发呆,他多么希望师姐会突然出现抱住自己,然后捏自己的脸。 可是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他总觉得,师父和师姐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 后来老头又从山下带来一个跟秦歌年龄相仿的小女孩,那个小女孩患有一种很严重的病,一直躺在床上,不管什么都需要人服侍,秦歌虽然很不情愿,但师命难违,他每天都会细心照顾那个小女孩,将其当成自己的工作,这一晃就是两年过去。 在秦歌八岁那年,那个小女孩的病被老头治好,她当天就被老头送下山,在那一刻,秦歌觉得自己得到解脱,想要偷老头的酒去庆祝一番,但当那个小女孩真的离去后,他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才发现自己很舍不得她,很后悔没有多跟她说说话,很后悔这两年总是对她冷冰冰的爱理不理。 以至于,相处整整两年,他连她姓什么叫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叫她“病丫头”。 ——有些东西,等到失去后才想要去珍惜,却已经错过。 在很多年以后,秦歌才知道,那个小女孩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 此后的日子,秦歌不管做什么都是孤单一人,神秘少言的老头也经常不在山上,渐渐的他也习惯。 事实上,他在前世就已习惯一个人。 他每天都很努力的学习这个世界的知识,想要快点长大,然后离开这个呆腻的地方下山去找师姐,等再长大一些……就娶师姐做老婆。 这是他和他师姐的约定。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转眼间,又是八年过去。 秦歌已满十六岁。 只要再熬两年,等到十八岁,老头就会答应让他下山。 他以为自己会很顺利的熬完最后两年,然后下山去找他天天都在想念的师姐,但他怎么也没想到,就在那天夜里,一场大火烧光他生活十六年的小院子,一场恶梦突如其来。 当秦歌离开自己房间时,发现老头正倒在废墟里的血泊中,一个浑身散发着寒气的女人正提着沾满血的剑站在老头尸体旁边。 “师弟,好久不见,你终于长大了。” 女人缓缓转过身。 火光中,她的面容很清晰。 秦歌怎么也没想到,再一次见到任玉虹时,会是以这样的方式。 下山的这些年,她到底经历过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变化? “是……是你杀了师父?为什么?”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秦歌双眼布满血丝,声音发颤。 任玉虹的脸上挂满疲惫,她并没有回答秦歌,转身朝着夜色深处走去,只留下一句话:“师弟,现在的你太弱,弱的跟条狗一样,你还没资格被我杀。” “等到有一天你觉得你可以杀死我的时候,再来找我,为这个老东西报仇。” ……(未完待续。) 第2章 王大妈,我来了! 天微微亮。 略带寒意的晨风轻拂在秦歌脸上,扬起他额前垂下遮住泪眼的凌乱发丝,像是故意要暴露他的悲伤。 他彻夜未眠,安静的在坟前坐到天亮,想了很多事情。 “从很早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和师姐有什么事情瞒着我。我不知道,我突然来到这个世界,这其中到底有什么样的意义存在。”秦歌从地上捡起那块厚实的木板,用小刀轻轻地在上面雕刻。 “后来,我没有再去想那些事,因为不管如何,我都要活下去。” “你曾对我说,人的一生都是在不停的寻找答案,而寻找答案的那个过程,就是‘活着’。现在,我想去找到我想要的那个答案。” “你的仇,我会报,但相比起你的仇,我更需要活下去,并且变强。” “等到有一天,我会当面问她,她下山的那些年经历过什么,她为何会变成那样;我想知道,你和她之间有什么秘密,而我的存在,又代表什么。” 秦歌伸手擦去眼泪,将雕好的碑插到坟前,再用手压实,起身拍拍身上尘土,朝那片房屋废墟走去。 …… 一场大火烧光所有。 家具、古琴、木剑……还有那些秦歌早已背得滚瓜烂熟的书籍。 厨房那面没有倒塌的墙壁上还挂着两块腊肉,正嗤嗤的冒着白烟,散发出一种独特的气息。 秦歌翻越断墙,走到厨房后面的那个大水缸前,用力转动水缸,脚下地面顿时轰轰作响。 片刻后,他走进被打开的密室入口。 他在几岁时就知道这里有个密室,但他却从未来过,只是偶尔看到他师父进出,不过他可以肯定,那个将他带到剑仙大陆来的铜盒就被他师父放在这个密室。 果不其然,刚进密室,秦歌一眼就看到摆放在中央石台上的长条形铜盒。 铜盒散发出淡淡的光芒,在这昏暗的地下密室很是显眼,秦歌还看到铜盒上面摆放着一封信。 他快步走过去拿起信,拆开后发现上面写的只有一句话:带上这封信,去渝水镇找王大妈。 这是秦歌师父留下的亲笔信,因为只有他师父写的字才有这么丑。 秦歌将信揣入怀中,疑云满腹。 这封信是什么时候留下的? 他为什么要留下这封信? 还有,为什么要去找王大妈? 对于王大妈这个人,秦歌虽没见过,但也听说过,因为他师父每次下山去买日常生活用品,打酒打菜籽油什么的都是去王大妈那里。 所以,王大妈应该是开杂货铺的。 片刻后,秦歌收起心头的疑问,心想等下山找到王大妈之后自会明白一切。 他注视着那个铜盒犹豫少许,最终还是伸出手。 就跟十六年前他做的那个梦一样,铜盒刚被打开,便有浓郁的黑雾从中冒出,隐隐约约,他似乎还听到类似于冤魂哭喊的声音,令人毛骨悚然。 但这次那些黑雾并没有将秦歌带去某个地方,而是被他身体吸收,最终在他右手腕上凝聚成一圈黑色的剑形图纹,乍看像是一个黑色的镯子。 秦歌正要试着去擦右手腕的黑纹,大脑却忽然传来一阵刺痛,像是有人狠狠地在太阳穴戳了一下,接着他脑海中传来“叮”的一声清响。 “斩仙剑灵,竭诚为您服务。” 秦歌脑海中响起这样一道声音,而且还是一个小女孩的声音,非常好听,只不过跟个机械一样没有情绪,如果其中含有情绪,应该会更加好听。 一时间秦歌的心情有些复杂,他十六年前就在等的那玩意儿,在这一刻终于还是到来。 既然是穿越者,那肯定是要随身带个什么东西。 秦歌试着在心里回应那道声音:“你好。” 然而等待片刻却并无反应。 “难道是害羞?”秦歌纳闷的挠挠头,然后继续试。 “哈喽。” “莫西莫西。” “萨瓦迪卡。” “你妈死了……怎么啥反应也没有?”秦歌有些恼火,心想刚刚难不成只是幻听。 便在这时,他脑海中传来声音:“主人,请问是否激活斩仙剑灵?” 秦歌闻言不由一愣,在确定不是幻听后,不假思索的答道:“当然激活,我还有很多事想问你。” “激活成功。” 秦歌:“然后呢?就比如……来个什么一般人没有的特殊超能力,什么透视眼顺风耳之类的就可以,再不济,给我来八块腹肌,增强一下我的体质也行。” “抱歉主人,我做不到。” 秦歌微微一笑,“实在不行,六块我也可以接受。” “抱歉主人,这不在我的服务范围之内。” “靠,为什么跟那些小说里写的不一样?”秦歌很是失望,又道:“那好,这些没有也没关系,我现在很想知道,十六年前是不是你带我来的这个世界?我还能不能回去?” “确实是我带主人来到这个世界。主人不能再回去。” 秦歌语气加重几分:“那你为什么要带我来这个世界?” “因为主人需要去做一件事。” “什么事?” “抱歉主人,现在我刚苏醒,记忆尚在整理之中,并不能回答主人这个问题。” 秦歌脸色微变:“刚刚你那句‘竭诚为您服务’只是客套话?你有没有什么可以打评分的系统,快给我来一个,我保证不给你打五星好评。” “抱歉,希望主人理解。” 秦歌无奈的叹口气,“那好,我问你,你是一种高智慧生物制造的智能系统,还是什么类似于灵魂之类的存在?” “回主人,我是斩仙剑的剑灵。” “神马玩意儿?” “很抱歉主人,目前我还没有被命名,所以我不知道我是神马玩意儿,还请主人现在为我命名。” 秦歌想想后说道:“既然是剑灵,那就叫‘剑灵儿’,我懒得取名。” “谢主人赐名。” 从此,它便叫剑灵儿。 “剑灵儿,我有一个问题想要问你。” “主人请讲。” “你都有些什么能力?不对,应该是你能给我带来一些什么能力?” “我会一直陪伴主人,给主人带来温暖。” “就这?” “不然主人还想要我做什么?只要我能做到,一定会满足主人。” 秦歌想想后说道:“让我静静可以做到吗?” “好的主人。若主人有需要,请随时召唤灵儿。” 秦歌扶额叹息,他现在的心情很烦躁,貌似自己这个穿越者混的并不怎么好。 这个什么斩仙剑灵,不能回答问题也就罢了,而且还没有什么特殊能力,要来貌似真的没啥卵用。 但通过刚刚跟剑灵儿的那番交流,秦歌多多少少也解开些萦绕心头十六年的疑惑,他确实是被剑灵儿带到这个世界来的,而且已经不能再回去。 可往往得到一个答案,就会面临新的问题。 据刚刚剑灵儿所说,带秦歌来这个世界的目的是要他去做某件事。 那到底是什么事? “不管什么事……我不去做不就行了?干嘛非得自己给自己找麻烦?”秦歌没再多想,做为一个双子座,他前世自由惯了,不喜欢自己的生活被别人安排,从来都是他“安排”别人。 他现在只想快点下山,去看看山下那个他向往了十六年的世界。 “听说剑仙大陆有几个非常牛掰的剑仙,各守护一方水土,不知道到底有多牛掰。” “如果我也达到剑仙的境界,是不是就能很轻易的搞定任玉虹?不对,从昨晚她展现的气息来看,再结合书中记载……她多半也是个剑仙。” 秦歌怀着很多疑问,走出密室,取下厨房墙上那两块腊肉,找到一根棍子串起来挑在背上,在师父坟前一拜之后,便走向下山的那条小道。 十六年来,他从未踏上过那条下山的小道,曾经有好几次他想偷偷溜下山去,但刚踏上小道还没走出一步就会被一股无形的力量震退,因为那里有道肉眼看不见的结界。 八年前的那个夜晚,任玉虹也走在这条小道上,那时秦歌只能远远的看着她的背影。 任玉虹在下山的时候,她背的是剑,长发轻扬、衣裙飘飘,看上去很帅。 而现在,秦歌背的却是两块快被大火烤焦的腊肉,穿的也是一身脏衣服。 “王大妈,我来了!” 在踏出那道结界的时候,秦歌兴奋的对着山下大叫一声。 果然,跟他想的一样,师父一死,那道结界也就消失 他的声音在林间回荡,惊走不少白色的大鸟。 “小花,再见!”他对着远处那棵梧桐树上的白凤凰招招手,小时候,他和任玉虹经常被小花驮着在可以活动的范围内到处飞。 “还有张大毛。”他又对着远处蹲在岩石上的那只黑老虎招招手,小时候在后山天池捡到张大毛的时候,它还是一只小老虎,如果不是秦歌,它早就被任玉虹那个吃货给放上烧烤架。 “老李,小明,大棍儿,牛五腿……再见了,你们都要好好的,以后老子带个媳妇儿回来看你们,给你们发红包。” 秦歌不停的跟山上的动物们挥手道别,离开他生活十六年的地方。 那些动物们眼中都含着泪水,似乎很舍不得秦歌离去,这也感动的秦歌想要哭,感叹连动物也是如此的有情有义。 但当秦歌彻底消失在视线之后,动物们却都聚在一起欢呼起来。 “老天有眼,这个瘟神终于走了,我们都解脱啦!”停在梧桐树上的白凤凰用翅膀擦着眼泪,喜极而泣,对树下岩石上的黑老虎说道。 “是啊,总算能过清静日子,老天开眼呐!”黑老虎用毛茸茸的爪子抹着眼泪,满是感慨。 “……” 如果秦歌还留在这里,他定会大吃一惊,因为跟他相处这么多年的动物们竟能口吐人言。 在古籍的记载中,只有传说中修炼到一定程度的仙兽,才能口吐人言,拥有跟人一样的智慧。 ……(未完待续。) 第3章 一步知花舞 “天涯边,鬼剑山,一半隐于云雾间,离天只余一尺三。” 步知舞静立于树下,白裙飘飘,发丝轻扬,宛如下凡仙女。 她举头眺望远处那座高耸入云的奇峰,清澈动人的美眸中隐隐闪烁着亮光。 那里是鬼剑山,乃剑仙大陆最高的一座山,位于剑仙大陆极东之处。 “小哥哥,你还好吗?还有两年,我想我就能再见到你啦。”她的嘴角轻轻扬起,粉腮隐隐泛红,似是在想什么令她害羞的事情。 “不知道你长大后会是什么模样,我真的好期待。” “只是,不晓得你我再见之时,还能不能认出彼此,而且你会不会还像以前那样对我冷冰冰的,连话也不跟我说。” 想起那张冷冰冰的、很不耐烦的脸,步知舞心里头很是无奈,她真想两年快点过去,马上见到他,但却又害怕见到他。 便在这时,天空中传来一道急促的呼喊声,打破步知舞的思绪。 “呀——迈——跌——!” 步知舞尚未反应过来,便被天上落下的不知名重物砸中,顿时失去意识。 …… 不知过去多久,秦歌揉揉昏沉的脑袋,口里抽着凉气从地上爬起。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本来是在那条下山的小道上一边走一边欣赏沿途风景,但走着走着脚下突然就是一空,像是踩到陷阱,继而从很高的天空坠落。 不过说来也怪,像秦歌这样一个没有修为的普通人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下场必定是粉身碎骨,但秦歌坠地之后并没有什么大碍。 秦歌站直身躯,原地蹦跳几下,似乎想要用这种方式甩脱脑袋里的昏阙,但随后他却发现不对劲,因为脚下软软的,就像踩在棉被上。 低头一看,他吓得立马后退数步。 “我靠!” 他这才意识到,刚刚自己掉下来时砸到了人,而且还是个妹子。 那洁白的衣裙上还有好几个脚印,那是他刚刚踩的。 “腊肉,我的腊肉!”然而某个没良心的家伙第一时间想到的却是他的腊肉,严格来说那算是他师父留给他唯一的遗物。 发现那两块腊肉正挂在不远处的灌木树枝上,秦歌才松一口气,心里有些愧疚的走过去蹲在白裙姑娘身旁查看她的情况。 因为不确定白裙姑娘是死是活,也不确定她身上有什么伤,所以秦歌不敢乱动。 他伸手放在白裙姑娘鼻前,想要试探鼻息,但不想白裙姑娘却猛地睁开双眼,几乎是下意识的一巴掌扇向秦歌。 秦歌微微向后仰身,巧妙避开白裙姑娘扇来的一巴掌,随即举着双手表示自己没有敌意,向后退出几步,“妹砸你别紧张,我不是坏人。那啥……真的很抱歉,刚刚是在下掉下来砸中你,不过你放心,在下会负全责。” 白裙姑娘警惕的打量秦歌一眼,快速从地上爬起,伸手拍着身上的杂草,看看胸前那几个脚印,漠然道:“没关系,你也不是故意的,况且我没什么事,不需要你负责。” “额……”秦歌有些尴尬的看看白裙姑娘,“那个,刚刚确实是对不住。” 他发现这姑娘貌似很高冷,给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 一身洁白的纱裙,隐隐可见里面的白色皮质紧身战斗服。 看上去年龄不大,但身材却是十分火辣。 “在下秦歌。还未请教姑娘芳名。” 白裙姑娘安静少许,说道:“步知舞。”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眼前这位少年,她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步知舞?”秦歌细细品味一番,说道:“一步知花舞,长袖卷云烟。明人不说暗话,姑娘,这是个好名字。” 步知舞视线落在秦歌脸上,心想他听到自己的名字后却是这种反应,这说明他并不认识自己,应该不是玄剑道宗的弟子,淡淡道:“最近这附近有大量魔物出没,我看你似乎并没有修为气息,所以你最好不要一个人在这一带活动。” 秦歌说道:“我要去渝水镇。” 步知舞说道:“渝水镇离此地有好几十里路程,你一个人去太危险,我跟你一起去,刚好我也要去那里。” 秦歌笑道:“真的吗?那就多谢姑娘了,刚好我也不知道去渝水镇的路。而且我一个男孩子在外面太危险,要是遇到坏人怎么办,所以我需要漂亮妹子保护。” 闻言步知舞微微抿嘴,觉得这家伙挺不要脸,貌似还是个自来熟,说道:“除魔卫道,保护百姓,是玄剑道宗每个弟子职责所在。对了,你为何会出现在这种地方?” 秦歌想想后还是决定撒个谎,毕竟他从山上突然掉下来那种事儿也很难解释,“我是来采药,不想遇到一只大老鹰,把我叼到半空,然后……或许是发现我不好吃,所以它把我给丢了下来。” 步知舞注视着秦歌的眼睛,“你没有说实话。” “连这都能看出,姑娘真是慧眼如炬呀。”秦歌讶然,随即摊摊手,“好吧,我说实话,其实我是来打猎的,不想遇到一只大雕,把我叼到半空,然后……” “算了,我们走。”步知舞打断秦歌的话,转身离去,似乎并不想跟秦歌多说。 也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有种揍这个家伙一顿的冲动,只是她做为修道之人,更是玄剑道宗的弟子,怎能欺负一个没有修为的普通人? 这家伙虽然看上去有些玩世不恭,说话也吊儿郎当的没个正经,但也并非什么大恶之人。 秦歌取下挂在灌木树枝上的腊肉紧追上去,“姑娘等等我呀。” 但步知舞还没走出几步身子就一歪坐在地上。 秦歌连忙上去扶住她,“姑娘你没事吧?” 步知舞挣脱开秦歌的手,俏脸有些苍白,额头上溢出细密的汗珠,“我没事,不要紧。” 秦歌眉头轻皱,突然拿起她的手腕。 步知舞想要挣脱,不过看到秦歌一脸严肃认真的模样,并无轻浮之意,她还是选择静观其变。 片刻后,秦歌说道:“姑娘你这是经脉受损,加上刚刚被在下砸中,导致伤势复发。” 步知舞面无表情:“你懂医术?” “略懂。”秦歌松开步知舞的手,他这才觉得,这十六年来在山上看的那些书没有白看。 一个修道者,体内经脉是重中之重,一旦受损,若不及时治疗,将会留下隐患。 步知舞如实说道:“此前我与师妹们围杀魔物,经过一场鏖战之后,魔物虽被击杀,但我也身受重伤,并与师妹们分散。” 秦歌轻叹一声,说道:“这都怪我,如果不是被我掉下来砸中,你也不会伤上加伤。” “没关系,等回去后我会治疗。”说着步知舞就要站起身,但怎么也站不起来。 秦歌伸手按住她的肩膀,“姑娘你现在不宜多动,还是我来背你吧。你放心,我会想办法治好你。” “你背我?”步知舞看着秦歌,脸上的表情明显是很不愿意让秦歌背。 秦歌耸耸肩,“现在你都这样了,难道要这样坐在这里干耗着?” 步知舞低下头,犹豫好久才做下决定,“好。” 趴在秦歌背上之后,步知舞一手撑着秦歌的肩膀,上半身尽量向后仰。 秦歌大概能理解,心想这个世界的妹子还真是保守。 不过渐渐的,随着一路颠簸,步知舞保持那种姿势也很累,没过一会儿她就老老实实的趴在秦歌背上,心里自我安慰似的想着反正还隔着一层布料,没什么的,真的没什么的…… 一头柔软的发丝随之撒落,滑进秦歌的衣领。 秦歌闻到一丝芳香。 “我说,姑娘你是有多久没洗头了?洗发水的味道都还有。” “你……”步知舞额头上青筋暴起,真心想要捶这家伙一拳,从小到大,还真没见过这样的直男。 “我昨天才洗过头。”步知舞努力让自己保持平静,转移话题说道:“我记得前面有个山洞,就在那里停下。” 秦歌语气有些艰难的说道:“这样也好,老实说,姑娘你看上去不重,但其实很重,我估计少说也有一百多斤,背着真的好累。” “你……”步知舞俏脸泛起寒霜,心想这都什么人啊,说话真是一句比一句难听,这种人估计会单身一辈子,哪个姑娘要是看上他,那就是瞎了眼。 秦歌说道:“就去前面找个地方,我先帮你治伤,等你伤好之后你自己走。” ……(未完待续。) 第4章 我的兔子呢? 一路披荆斩棘,时过良久,秦歌终于来到那座山前,看到步知舞之前所说的那个山洞。 山前有条小溪,溪水清澈,散发着沁人凉意。 饥渴难耐的秦歌迅速放下背上的步知舞,快步冲向那条小溪,蹲在溪边捧起溪水洗脸。 “哈……真爽。” 冰凉的溪水敷在脸上,就像良药祛除疲惫,令秦歌一时有种洗尽铅华的感觉,说道:“步姑娘,这水很干净,美滋滋啊,你也来……” 说着他不由一惊,却是发现步知舞正坐在后方不远的地上,还满脸怨毒的看着自己。 “额……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搞忘你是伤员。”秦歌快步走回去,想要从地上扶起步知舞。 步知舞却打开他的手,自己撑着地面从地上站起,随后就跟变魔术似的,不知从哪拿出一把长剑,当做拐杖撑着身子,摇摇晃晃的走向溪边。 “遇到你,是我倒了八辈子的霉。” 秦歌摊摊手,“女人就是矫情。” 闻言步知舞停下脚步,脸色阴沉的低着头,半晌才说出她母后经常对她父皇说的一句话:“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尔后,步知舞走进山洞,简单清理一番过后,便盘膝坐下。 秦歌也想进来坐下歇会儿,步知舞却开口说道:“你出去。” 秦歌不由一愣,遂道:“哎,我说你差不多就得了啊,我刚刚不就是摔了你一下,至于这么小气?算了,我现在就去找药治你的伤,从此之后咱们两不相欠,大路朝天,咱俩各走半边” 步知舞说道:“正有此意。” 秦歌摸摸肚子,“不过在此之前得先去找点吃的。对了,我的腊肉呢?不是让你帮我拿着,你放哪儿了?” 步知舞说道:“之前在你背上的时候,我感到有些饿,所以就吃了。” “尼玛……”秦歌两眼一瞪,怒道:“你赔我!” 步知舞有些不理解秦歌为何会有这么大的反应,说道:“不就是两块腊肉,你至于这么小气?等到渝水镇后,你要多少我赔你多少。” 秦歌气愤的转身离去,那可是他师父留给他的唯一遗物,他自己都舍不得吃,却被这女人给悄悄摸摸的吃了。 良久之后。 打坐冥想中的步知舞长长的睫毛抖动,涂着淡淡紫色眼影的眼皮散发着微微亮光,在睁开眼后,她的视线顿时就被面前那双红宝石般的眼睛给吸引。 秦歌蹲在步知舞身前,扬扬手中的兔子,“怎么样,很可爱吧?” 步知舞抿着嘴,乖巧的点点头,迅速伸手从秦歌手中抢过兔子,脸上露出一抹笑容,“很可爱。谢谢。” 步知舞这一笑,秦歌瞬时就被迷住。 原来她笑起来是这么好看。 或许这才是她最真实的模样吧。 步知舞怀里抱着小兔子,“你离开这么久,难道是去给我抓兔子?” 秦歌扬扬手里的一捆草药,“当然不只是抓兔子,还有你的药。不过现在条件简陋,不能熬,你先等等。” “嗯,那麻烦你了。”步知舞点点头,心想这家伙虽然是个直男,但也不是那么可恶,还懂得用什么方法哄女孩子开心,而且还很有责任感。 秦歌离开后没多久又捧着一片大叶子走进山洞,来到步知舞面前。 步知舞闻到一股难闻的气息,盯着秦歌手里被他做成碗的大叶子,问道:“这是什么?” 秦歌说道:“这是我用三十几种药材给你调制的药膏,可以治疗你的经脉伤势。” 步知舞半信半疑,“这有效?” 秦歌说道:“我不知道,我是按照医书上做的,不过死马当活马医吧。” “你才是死马!” 秦歌撇撇嘴,“我不想跟你吵。” 步知舞接过秦歌手上的大叶子,凑近闻了闻,不由皱起眉,随即用指尖沾了一点放进口里,接着眉头皱得更深,因为这味道实在是…… 不过良药苦口这个道理她也知道,小时候在鬼剑山上吃的那些药,随便一样都比这个难吃,而且她也不担心秦歌这是不是毒药,因为她很有自信,以她的皇族血脉,这世上能对她有效的毒还真没几种。 相反,她的皇族血脉还能检测这到底是不是毒药,如果是的话,那就说明秦歌居心叵测。 心里这样想着,步知舞心一横,仰头将叶子上的药膏吞进口里。 “那啥……”秦歌伸伸手,看着步知舞吃得貌似很带劲的样子,欲言又止。 步知舞放下叶子,用手擦擦嘴角残留,问道:“怎么啦?” 秦歌目光闪烁,声音很低的说道:“所谓药膏,很明显是用来外敷的,不是内服。” “你……”步知舞差点吐血,生无可恋的说道:“你怎么不早说?” 秦歌哈哈一笑,“不过你放心,内服的效果其实会更好,只是我一开始没想到你会愿意内服,要知道那青麻果又臭又硬,气味跟鸡屎一样,我是用脚踩好久才踩碎。”说着他对步知舞竖起大拇指,“老实说我真的很佩服你,女汉子,女中豪杰,巾帼不让须眉呀!” “而且我跟你讲,我这药敷在屁股上,还能治痔疮。” “你……你大爷。”步知舞猛地抓起放在身旁的长剑,“混蛋,我杀了你!” 从小到大,她还真没这样气过,也是第一次被一个人气得爆粗口。 这个相识才半天的家伙,竟让她把这十六年的气一次性给生完。 步知舞觉得,这家伙就是上天派下来惩罚自己的。 “别动!”秦歌见势不妙,连忙按住她肩膀,“行了行了,咱们江湖中人,不拘小节。现在你运功试试,是不是感觉体内有热流涌动?” 闻言步知舞静下心来照做,发现体内受损的经脉麻痒麻痒的,非常舒服,目光不由发亮:“还真有效,我能感觉到正有一股药力在修复我的经脉,你这到底是什么配方?” 对于自己的伤,步知舞很清楚,自知自己经脉先天脆弱,本就有所损伤,其实跟这次与魔物交战并无多大关联,就连宫里那些御医也束手无策,为什么这少年只是在林中随便找的一些草药就会有如此大的效果? 秦歌并没有回答她,转身抱起一旁的兔子,“你好好休息,我去准备吃的。” 时间如流水。 转眼间,夕阳西下。 山洞中,步知舞睁开眼睛,一个呼吸吐纳之后,站起身来。 相比起之前,她的气色要好许多。 秦歌配的药确实很有效,虽然要一次性根治这很不现实,但她现在已能勉强站起来活动。 忽然,步知舞被洞外飘进来的烤肉香味吸引,心里头蓦然有种不好的预感,当下走出山洞,发现秦歌正蹲在一堆篝火旁。 “秦歌!” “你醒了,感觉如何?” 步知舞视线落在秦歌手里的那根木棍上,颤声问道:“我的兔子呢?” 秦歌看看手中木棍另一端那已被烤至金黄的兔肉,“这不正烤着嘛,别急,马上就可以吃,对于我的手艺,我还是很有信心的。” “你……你把它烤了?” 秦歌说道:“它一点也不乖,杀它的时候它叫得老大声了,啧啧,真惨。” “你混蛋!”步知舞勃然大怒,这挨千刀的禽兽,竟连那么可爱的小兔子也要杀,这还是人做的事嘛! “哈哈。”秦歌洒然一笑,“我骗你的,你还真信啊。” 闻言步知舞松了一口气,慢慢的坐在一旁的石头上,心想这家伙也不是那么没良心嘛。 却听秦歌漫不经心的说道:“你还有没有一点常识,兔子怎么会叫?其实我杀它的时候它可乖了,没有叫一声,就只是弹了几下腿而已。” “你……你……”步知舞气得胸膛阵阵起伏,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秦歌突然伸手指着步知舞坐的那块石头,两眼不由瞪大,貌似很震惊:“那啥,刚刚……我在那块石头上……撒过尿。” “噗——!”步知舞闻言气血攻心,伤势险些复发,娇躯颤抖着站起身,提着剑慢慢走向秦歌。 “秦歌!你枉读诗书,斯文败类!” “难道好好活着不好吗?非要各种方式求死!” “喂喂喂!卧槽!你这是要干嘛卵?”秦歌满脸惊恐的看着朝自己走来的步知舞,“咱们都是文明人,动口不动手啊。” “救命啊!来人啊!有人劫色呀——!” 尔后,山洞前便传出秦歌的惨叫声。 叫得老大声了。 ……(未完待续。) —————— 粉嫩嫩的新书,急需大家的呵护。 不追书的,或是想要等养肥再看的童鞋,可以帮忙加个收藏,顺便动动手指投投推荐票什么的。 同时也希望童鞋们多多帮忙分享推荐,拜谢。 第5章 恶魔之魂 “人在极度饥饿的时候,杀掉其它生命填饱肚子,这是生存规则好吧?我又没有滥杀,更没有虐杀小动物以此取乐,我就只是想填饱肚子而已,你说我到底错在哪里?” “那些兔子都吃草,而草也是小生命,你为什么不揍兔子?” 鼻青脸肿的秦歌抱着双膝蜷缩在山洞角落,极尽抱怨之能事,见步知舞正在那里津津有味的吃着烤兔子,不由舔舔嘴唇,“那啥,你能不能给我吃点儿?别一个人吃独食呀。你那么重,我背你整整一下午,体力消耗很大啊。” “这是我的兔子,不给你吃。” “这明明是我抓来的!也是我烤的!” “强者夺取弱者的食物,这也是生存规则。” “你这摆明就是不要逼脸,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还守不守妇道?快还给我!” “你闭嘴!你要是再跟我说一句废话,我就揍你。” “……” 其实步知舞从小到大都是个很文静的淑女,很有涵养,但就是因为遇到秦歌,她在这不到一天的时间里第一次骂脏话,还第一次动手打人。 她觉得秦歌这可恶的家伙身上有股奇妙的力量,那股力量会令她生气,甚至是令她抓狂,继而很想要揍秦歌。 “他到底是不是上天派下来惩罚我的?我怎么会遇到这样的人?”步知舞心里这样想着,放下手里的兔子骨头,站起身说道:“夜晚林间有凶兽出没,你自己小心。” “凶兽也没有你可怕。”秦歌轻声咕哝。 步知舞瞪了秦歌一眼,随即拿着剑走出山洞,很快就消失在夜色中,不知道要去哪里。 秦歌也理解,毕竟是女孩子嘛,总有一些事是不方便的…… 翌日清晨。 步知舞出现在秦歌面前,一脚将睡梦中的秦歌踹醒。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这样粗鲁,但就是莫名想踹秦歌,不想对他温柔。 这是她内心的声音。 “我尼玛,老子给你脸了是不是!”秦歌很想要爆发,让步知舞瞧瞧纯爷们儿的厉害,但想到昨天傍晚被步知舞按在地上花式毒打的景象,他还是决定忍。 有道是好男不跟女斗,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我可是个读圣贤书的正人君子,她打我,那是她没教养没素质,我才不跟这种泼妇一般计较。”秦歌心里这样自我安慰着,貌似很有阿q精神。 步知舞已换上新的白色纱裙,似乎她很喜欢白色,一头乌黑长发也梳理的很整齐,好像是刚洗过,并且她也恢复往常高冷,面无表情对秦歌说道:“我们走。” 接下来的三天,秦歌和步知舞都在林间穿梭。 可怜的秦歌不仅要在前面披荆斩棘为步知舞开路,还得负责寻找食物,此外还要为步知舞找药。 令秦歌想骂娘的是,每次步知舞说肚子很饿,然后他就去找来野兔或者野鸡什么的,偏偏步知舞觉得那些小动物很可怜,又不让秦歌杀,而当秦歌悄悄的杀掉做成烤肉之后,他就会被步知舞揍,然后步知舞一个人吃独食,他只能干巴巴的在一边看着。 “这他妈什么怪女人啊,要不是打不过你,老子早就……先那啥后那啥来着……” 据步知舞所说,这片森林位于鬼剑山脉的白云峰和青翠峰之间,占地并不是很辽阔,只要越过青翠峰,就能进入有人活动的范围。 秦歌发现,这地儿的灵药很多,并且年份都很久,他以前在书籍上看到过的灵药,有很多都能在这里找到。 所谓灵药,跟普通的药草不同,普通的药草虽然也是药,但灵药却具有一定的灵性,可以吸纳天地灵力之精华,传言有些年份够久的灵药还能修炼成妖,特别是人参和灵芝这类的灵药。 秦歌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很有趣,今后一定要去好好的探寻一番。 三天之后的一个早晨,随着一口淤血吐出,步知舞的伤势恢复稳定。 “谢谢,你配的药真的很管用。” 秦歌手里拿着小棍子,漫不经心的打着身旁的草叶,安静少许后才道:“你的伤主要是源于经脉问题,或许我有办法为你根治。不对,严格来说你这不是伤,而是某种病,先天的。” 闻言步知舞目光微亮,压抑着心头的激动,“当真能根治?” 如果是在遇到秦歌之前有人对她说能根治她的伤,她定会嗤之以鼻,因为就连鬼剑山上的那位大人物也没能根治她的伤,但这几天在见识过秦歌的本事后,她愿意相信秦歌。 秦歌直言:“只是我不敢保证,但我一定会尽力。并且,凡事都有代价,简而言之,就是我不能白给你做事,我需要报酬。” 步知舞明白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个道理,况且她与秦歌萍水相逢,更非亲非故。她问道:“你想要什么?只要是我能给的,我都会给你。” 她堂堂皇朝公主,而且还是玄玉剑仙的关门弟子,在这剑仙大陆,她拿不出来的东西还真没有几样。 秦歌洒然笑道:“现在我还没有想好,等想好之后我会告诉你,不过请你放心,我不会要你以身相许,你这种暴力女,给我我都不要,除非是带着几百万的嫁妆,再给我来一套大别院。” 步知舞一个深呼吸,强忍着让自己没有爆发,她也知道秦歌这是在开玩笑,问道:“那你什么时候开始为我治伤?” 秦歌看向前方那几只在花间飞舞的蝴蝶,猛地扔出手里的棍子,但却没有打中蝴蝶,不免很是失望,缓缓说道:“其实……通过这几天对你的观察,我发现你的伤并不简单,比我想象的还要复杂。” 他收回视线,转而注视着步知舞:“你活不过二十岁。” 听到这话,步知舞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显得很淡然,因为她很早就知道这事。如果不是鬼剑山上的那位,她连十岁都活不过。 秦歌说道:“其实这才是我想帮你的主要原因。虽然你有暴力倾向,还蛮不讲理,但你毕竟也是个大美女,如果这么年轻就挂掉,委实可惜。” 步知舞看向秦歌,微笑说道:“你这人向来是如此轻浮?” “轻浮?”秦歌摆摆手,“那不存在的,你是个大美女这是事实,我夸你是美女,这怎能说是轻浮?” 步知舞抿抿嘴,又跟变魔术似的拿出她的长剑。 秦歌吓得一跳,以为步知舞又要动粗。 “我的伤现在已经稳定,可以勉强御剑,很快我们就能到渝水镇。” “御剑?”秦歌有些吃惊,开始重新打量步知舞,在书籍中他有看过,只有突破“聚气灵境”达到“御气丹境”的修道者才能御剑,而看步知舞的年纪,顶多也只有十六七岁,她如此年纪便能达到“御气丹境”,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天才? 秦歌觉得人跟人真的是没法比,自个儿也是十六岁,但却还没开始聚气。 秦歌知道,这个世界并没有像他前世那个世界里那样的法律来保护弱者,如果不会修炼,没有一定的武力值,那真的很难混下去,就算想老老实实的做个普通人,那也很难。 就像步知舞,她明明是个娇弱的妙龄少女,但却能欺负秦歌一个身强力壮的大老爷们儿,令秦歌男人的尊严尽失,这就是因为她是修道者,有绝对的武力压制秦歌。 想到这些,秦歌决定必须要努力修炼。 这时步知舞将手中精致美丽的长剑轻轻抛出,只见长剑停浮于半空,她如惊鸿般一跃,平稳落在剑面站定。 秦歌说道:“这么高我跳不上来啊,步姑娘要不你拉我一把?” 步知舞面无表情说道:“我本就没打算让你上来,你跳起来抓住剑柄就好,记得要抓稳,待会儿掉下去我可救不了你。” “尼玛,这什么待遇?我还想站在你身后搂着你的腰,然后你展开双臂,咱们来场泰坦尼克号……” “少废话,还不快点。”步知舞打断秦歌的话。 尔后,秦歌便在这个世界开始他第一次的御剑飞行,而且还是被一个妹子带飞。 凛冽的罡风在耳边呼呼的刮,冷空气吹在脸上像是有刀子割。 “步姑娘,真牛逼啊你,我还是第一次在天上飞。”秦歌双手抓住剑柄,跟块腊肉一样吊着,虽然这待遇不怎么好,但他也是第一次体会到御剑飞行的乐趣,觉得这就跟他前世看过的《仙剑》一样。 御剑乘风天地间,斩妖除魔卫正道! 帅呆了有木有! “话说这种速度,时速至少达到一百五啊,我们啥时候能到渝水镇?” “你说什么,大声点,我听不见。”步知舞根本不想理他。 秦歌觉得步知舞是聋了,他都能听到步知舞的声音,当下加大音量:“我说,我们啥时候能到渝水镇!” “我听不清楚。” “我去,真聋了。”秦歌眼中忽然亮光闪烁,显得很是阴险,嘴角轻轻上扬,大声说道:“步知舞,我说你就是个大蠢货!是个蠢女人,没有哪个男人愿意要你,你以后还是去当尼姑吧!” “轰!” 步知舞蹲下身一拳捶在秦歌脑袋上,说道:“嘴真贱。” 秦歌眼里泪花闪闪,表情很委屈,“尼玛,不是说听不到么?” 时过须臾。 步知舞放慢御剑速度,并控制脚下之剑缓慢下降。 秦歌看到在前方不远处的云雾中有一大片建筑物,心想那里应该就是渝水镇。 便在这时,他脑海中突然传来剑灵儿的声音:“报告主人,灵儿感应到恶魔之魂!” 秦歌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一愣,遂道:“什么恶魔之魂?” 剑灵儿说道:“只要收集恶魔之魂,灵儿就能升级。” “你升级之后,我能有啥好处?” “只要收集一道恶魔之魂,灵儿就能升到一级,进而主人就能使用灵儿的能力——魂斩。” ……(未完待续。) —————— 好吧,老规矩。 新书不易,扑街不易,这里斗胆求一求推荐,再求一求收藏。 第6章 鬼剑愁 “魂斩?这听上去貌似很牛逼的样子啊,那你几天前还说你不会给我带来什么能力,这么骗我,你良心过得去吗你?” 剑灵儿委屈说道:“灵儿并不能给主人制造八块腹肌,也没有透视眼的能力。” 秦歌在心里问道:“那这‘魂斩’究竟是个什么斩法?你给唠嗑唠嗑呗。” “到时候主人就会知道。” “也对,要有神秘感,这样才会有吸引力,提前剧透就会很没意思。”秦歌问道:“要怎么收集恶魔之魂?” 剑灵儿说道:“回主人,恶魔死后,灵魂会在体内停留很长一段时间,只要主人距离在一百米之内,灵儿就能收集。” “那行,你告诉我在哪,咱俩去收集。” “现在还不确定具体位置,不过灵儿可以感应到就在前方不远。” 秦歌心想,那一定就是在前方的镇子里无疑了,而且他之前也听步知舞说起过“魔物”这样的词,估计跟剑灵儿感应到的恶魔之魂有关。 “对了灵儿。” “主人有何吩咐?” “那个,虽然有些害羞,但我还是想要说……你能不能学一句‘呀迈跌’来听听?” “主人,呀迈跌。” 秦歌满意的点点头,“不错,灵儿真乖。” 降落在地之后,秦歌一手整理着凌乱的头发,一手揉着被冷风吹得发僵的脸庞,“步姑娘,之前我听你说魔物,那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步知舞收起长剑,朝前方的渝水镇走去,“所谓魔物,就是来自于那道高墙外边的魔族生物。” “那道高墙外边……你说的是鸿土?”秦歌以前在书上看到过有关于那道高墙以及鸿土的记载。虽然这十六年来他一直待在山上,但通过那些书籍,他也可谓是“山僧不解数甲子,一叶落知天下秋”。 步知舞点点头,说道:“三千年前,虽然剑祖鬼剑愁筑起那道高墙将剑仙大陆与鸿土隔绝,但生活在鸿土的魔族并未死心,而且鬼蜮伎俩层出不穷,所以仍是有很多低级的魔族生物穿越高墙混进剑仙大陆,我们将这些低级的魔族生物称之为‘魔物’。” 秦歌捏着下巴,目露思索之光,跟在步知舞身后,“剑祖鬼剑愁?高墙?鸿土魔族?话说剑祖鬼剑愁是谁,这名字挺帅啊。” 闻言步知舞有些吃惊,回头看了秦歌一眼,“你竟连鬼剑愁是谁都不知道?” 秦歌耸耸肩,反问道:“这有错吗?” 步知舞说道:“鬼剑愁是剑仙大陆上的最强者,如果说五大剑仙站在这片大陆的巅峰,那么,鬼剑愁就是凌驾于五大剑仙之上的存在。他住在大陆最高的山上,也就是我们身后的鬼剑山。” 听到这里,秦歌安静下去。 如果步知舞所言不虚,那么他的师父就是那个“鬼剑愁”。 步知舞继续道:“不过严格来说,‘鬼剑愁’是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称号,事实上每一次从鬼剑山上下来的鬼剑传人,都被世人称之为‘鬼剑愁’。” “一怒而诸侯惧,安居则天下息。”步知舞回头看着秦歌,“每一代的鬼剑愁下山,必能掀起狂风暴雨,并左右天下大势。” “这是剑仙大陆上连三岁小孩都知道的事。” 秦歌笑着说道:“这么说来,挺牛逼的啊。” “当然挺牛……挺厉害。”步知舞脸颊红红的,因为她刚刚差点就被秦歌影响说出脏话。 “再过两年,等到新一代的鬼剑愁年满十八岁的时候,笼罩鬼剑山的仙雾就会分散,继而山门打开,这就代表这一代的鬼剑愁已经下山,整片大陆,各界人物都会关注此事,我想正是因此,所以近来才会魔物猖獗,频繁出没。” 秦歌皱皱眉,“你的意思大抵就是说,生活在鸿土那边的魔人很害怕这所谓的鬼剑愁下山?所以那些魔物停留聚集在鬼剑山附近,在等鬼剑愁下山,然后搞事情?” 步知舞微微仰面,似乎是因为某件事而感到自豪,她的表情好像就是在告诉秦歌:鬼剑愁就是有这么牛逼。 “只要鬼剑愁顺利成长,不出数年,他必能威胁到整个鸿土,所以那些魔物现在很不安宁。” 秦歌没有再说话,因为此刻他心里在想很多事,心情虽然说不上是惊涛骇浪,但也难以平静。 “如果真如步知舞这小娘们儿所说,那我应该就是那所谓的……鬼剑愁吧?” “而我的师父,那个只会喝酒和偷看椿宫书然后被任玉虹追着打的糟老头子,竟是大陆最强者?” “我去,如此看来我这身份比那些什么富二代皇二代要牛逼的多呀。老头是这个大陆的最强者,那岂不就相当于我前世那个世界的老马?” “只是,任玉虹那碧池又是什么样的存在?难道她也是鬼剑愁?她为什么会突然跑上山杀师父?” 秦歌心里怀着很多疑问,突然眼前一暗,鼻尖触碰到柔软,顿时芳香扑鼻。 “步姑娘,你怎么不走了?难道要撒娇,想要我背你?”秦歌退后一步,伸手揉着鼻子,刚刚正是因为步知舞突然停下,他没注意才撞到步知舞。 步知舞捂着腹部,脸色有些苍白,“谁要你背。” 秦歌忽然意识到什么,连忙拿起她的手腕开始把脉,片刻后说道:“估计是因为你刚刚御剑飞行,运功动用灵力,而且还带着我,所以导致伤势复发。” 步知舞抽着凉气,语气有些艰难,“真希望你快点治好我。” 秦歌扶着她朝前走去,“放心,我会尽力。” 没过多久,秦歌扶着步知舞来到渝水镇的镇门之外。 “渝水镇”三个大字映入眼帘。 秦歌看到在镇门前的空地上围着很多年轻男女,都穿着统一的服装,看上去仙气飘飘。 他扶着步知舞刚走近,人群中便传来惊叫声和欢呼声。 “知舞师姐!真的是你呀知舞师姐!太好啦,你可算平安回来啦。”一个少女快步跑到步知舞面前,两眼泪花闪闪的盯着她。 “知舞师姐,大家出去找你好几天都找不到,还以为你……” “废话,知舞师姐怎么会有事?” “就是嘛,知舞师姐可是御气丹境的强者,区区低级魔物,一剑除之!能奈师姐所何?” “总之知舞师姐你没事就好,我这就传讯通知大家,说你回来了。” “……” 看得出来,这些年轻男女都很尊敬步知舞,而且都是发自内心的关心她。 这时一个容貌俊秀的白衣少年走出人群,两眼不善的打量着秦歌,最后将视线落在秦歌扶着步知舞胳膊的手上,问道:“阁下是谁?” 秦歌能从这少年眼中感受到敌意。 这个时候,其他弟子也才注意到扶着步知舞的秦歌,都表现的很吃惊。 步知舞在玄剑道宗年轻一代的弟子们心目中可是至高无上的女神,爱慕她的人数都数不过来,一般人能跟她近距离说句话都觉得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完全可以拿出去炫耀吹嘘,更别说是这样亲密的扶着她。 秦歌知道再这样下去肯定会被这些人的眼神给杀死,便松开步知舞,对众人抱拳过后,洒然笑道:“在下秦歌,见过各位来自玄剑道宗的大仙。” 众人抱拳回礼。 那白衣少年的视线仍是停留在秦歌脸上,不知为何,看到秦歌脸上那爽朗又阳光的笑容,还有那张比他帅的脸,他心里很不爽,总觉得秦歌对知舞师姐图谋不轨,冷淡说道:“在下王归顺。” “噗。”闻言秦歌差点忍不住喷出来,心想这家伙老爸取名也太顺便了,王归顺,王龟孙…… 不过秦歌也知道,这样很不礼貌,所以便忍住。 毕竟,秦大侠是个很有涵养的美男子。 “王兄。”秦歌再次抱拳,遂对身旁的步知舞说道:“步姑娘,我还有事,就先告辞。对了,待会儿要去哪里找你?” 闻言王归顺心头一惊,这家伙居然还要来找知舞师姐?他以为他是谁呀?看着就来气! 却见步知舞脸露微笑,对秦歌说道:“我们临时驻扎的营地就在此处,到时候你来这里找我就行。” “那好,告辞。”秦歌转身离去。 王归顺深深的看了秦歌的背影一眼,再看看步知舞脸上那种他从未在步知舞脸上见过的笑容,心想等师兄回来后这事儿一定要告诉师兄。 他师兄是那么的优秀,长得也是那么的帅,但步知舞却从未对他师兄正眼相看过,总是冷若冰山,偏偏对秦歌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山野小子露出那迷人的笑容,展现自己的温柔。 却就在这时,没走多远的秦歌又快步走回,“步姑娘,还有一件事想麻烦你。” 王归顺脸色变得很不好看,真想一脚把秦歌给踹走。 步知舞神色平静:“何事?但说无妨。” 秦歌有些不好意思看看别处,“你看我们俩好歹也是患难相识,多多少少也算个朋友,那个……你能不能借我点钱?” ……(未完待续。) 第7章 魂斩模式 秦歌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虽然没有人民币,但也是需要钱的。这几日在山林穿梭,没吃好没睡好,衣服也破烂不堪,还浑身汗味儿,是以他得找点钱去搞一身新装备。 然而站在步知舞附近的众弟子听闻秦歌此言,俱是两眼大瞪,觉得很不可思议,暗叹秦歌真是语出惊人。 步知舞是何等存在?她可是玄玉剑仙的关门弟子!在玄剑道宗,就连那些平常高高在上的长老们都得低声下气的跟她说话,秦歌这山野小子还真把自己当根葱了,居然还想跟步知舞做朋友,甚至还找她借钱! 话说他配么? 当然,秦歌做为一个来自地球二十一世纪的青年,肯定是没有这类有关贫贱高低的思想。在秦歌眼中,眼前这些就是所谓的“古人”,或许他们在某些方面是超越了地球人,但在思想方面却是要落后很多。 而秦歌来到这个世界后,在山上一待就是整整十六年,现在下山看到繁华世界,还见到很多人,自是有心结交几个朋友。 他前世就渴望自己能有朋友,但因为身份关系,所以他没有结交朋友,今世有了新的人生,他想弥补前世的遗憾。 相处这几天,他觉得步知舞这个人还不错,虽然脾气有些不好,但也值得结交。 可在其他人看来,秦歌这就是在巴结步知舞,想跟步知舞套近乎。 如果说之前,王归顺装也要装出好脸色给秦歌看,但现在他却是一点也不给秦歌好脸色看,冷笑说道:“这位小兄弟,有些事你我心知肚明,说出来也不好听,但人贵在有自知之明,所谓朋友,并不是每个人都配有的。” 人群中又有一个跟王归顺一伙的弟子说道:“就是,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那德行,一副寒酸相,山野村夫,还想跟知舞师姐做朋友?你连舔知舞师姐的鞋底都没资格!” “知舞师姐怎会把你这种人当朋友?还想借钱,要知道被知舞师姐碰过的钱可是无价之宝,价值翻倍,你借的起么?” “……” 秦歌是真的不明白,这些人为何会在这样一件事上大做文章,一个个还都是一副酸臭嘴脸,老子是找步知舞借钱,又没找你们借,都他妈在逼逼啥呢? 却就在众弟子对秦歌极尽嘲讽之能事的时候,步知舞将手伸进她挂在腰间的粉色小袋子里,问秦歌:“你要借多少?这些够吗?” 众弟子瞬时安静下去,都难以置信,没想到知舞师姐竟真的会理秦歌这样的山野小子,子桑师兄那么优秀,还百般讨好,知舞师姐都从未正眼看过子桑师兄一眼,秦歌这山野小子到底给知舞师姐灌了什么迷魂汤? 步知舞从袋子里掏出一沓皱巴巴的银票递给秦歌,由此可见她并不爱惜钱财,都是很随意的揣进袋子里。 其实步知舞也搞不明白,这些师弟师妹们到底是在想什么,为何一个个都这样尖酸刻薄,而且面对他们,步知舞总有一种很不自在的感觉,好像大家都把她当成神仙供着,只有在面对秦歌的时候,她才会感到内心舒坦,才会觉得自己是个正常人。 秦歌也不客气,他也并未在意这些舔狗看他的眼光,伸手接过银票,洒然笑道:“这么多,看来你还是个小富婆啊,多出来的或许还能买不少药。” “嗯。”步知舞点点头,听到秦歌说要买药,她心里有些小感动,虽然这家伙很讨人厌,但是很讲义气,微笑说道:“晚点记得要来找我,我等你。” 步知舞这句话听在众弟子耳中简直是如雷贯耳,俱是目瞪口呆,因为他们从未见过这样的步知舞。 晚点记得要来找我,我等你……实难相信,这样的话会从步知舞口中说出。 “说过的事,我一定会做到。”秦歌挥挥手,看了不远处那个木架一眼,转身潇洒离去,只留下在风中凌乱的王归顺等人。 王归顺盯着秦歌的背影咬咬牙,眼露凶光,对身旁一个身材消瘦的弟子使个眼色。 那身材消瘦的弟子露出了然之色,随后悄悄的消失在人群中。 “这山野小子,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竟想跟知舞师姐做朋友,而且还用知舞师姐的钱,给老子等着,待会儿要你好看!老子要替子桑师兄废了你!” “知舞师姐跟子桑师兄门当户对,郎才女貌,天作之合,金童玉女,龙凤双娇,她注定是子桑师兄的女人!” …… 秦歌并不知道,已有麻烦悄悄的找上他。 此时秦歌正大摇大摆的走在街上。 虽说渝水镇没有大城市那样繁华,但在这清晨时分,街上也是人来人往,卖菜的和买菜的,还有很多卖小吃的摊子,到处都是吆喝声,真是别有一番风味。 其实秦歌刚刚回去找步知舞借钱,也不仅仅是借钱,如果只是借钱,他也不会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借,他会把步知舞叫到一边再借,主要是因为剑灵儿感应到那恶魔之魂就在附近,并且在可以收集的范围之内,只不过需要一些时间才能收集成功,而且在吸收的过程中,秦歌也不能随意移动。 秦歌也仔细观察过,刚刚就在距离他不远的地方有一个临时搭起来的木架,木架上有具被白布盖起来的尸体,那应该就是魔物的尸体。 “灵儿,怎么样?” “主人,成功收集一道恶魔之魂,灵儿已经升到一级。” 秦歌心中一喜,“那你之前说的那什么‘魂斩’呢?” 剑灵儿:“主人,现在你闭上眼睛,试着在心里念出‘游魂天地间,半步斩千里’,这样就能进入魂斩模式。” “卧槽,还有口诀,这么高级?”秦歌在街道旁的台阶上坐下,试着在心里念出刚刚剑灵儿告诉他的口诀。 下一刻,他大脑传来一阵晕眩。 晕眩持续两秒钟,然后秦歌发现啥事儿也没有。 “咱们说好的‘魂斩’呢?斩个毛啊。” 剑灵儿发出一道俏皮的笑声,说道:“主人,你现在站起身,走几步试试看。” 闻言秦歌站起身朝前走出一步,而就在一步踏出的同时,他只感觉天地一暗,眼前像是被罩上一层红色的纱布。 “这怎么回事?” 剑灵儿说道:“主人你回头看看。” 秦歌回头一看,顿时被吓一跳,因为他发现自己还好好的坐在台阶上,或者说,那是另外一个自己。 “这……” 剑灵儿解释道:“这就是魂斩模式,此刻主人你的魂魄被斩仙剑赋予斩仙之力,并已进入魂斩空间。魂斩空间与现实空间相连,主人你能看到现实空间里的一切,但现实空间里的人却看不到你。” “当真?” “灵儿不会骗主人。” 秦歌试着走上街道,对一个路过的行人挥挥手,果然,那行人根本当他不存在。 然后他又对着一个路过的大叔说出一句脏话,发现那大叔还是没反应。 他觉得很有趣,又对街道旁那个光着膀子扛着大刀正在向一个菜贩收保护费的纹身大汉竖起一根中指,张口就是一句“法克鱿”,但那纹身大汉并无反应,仍在继续收保护费。 “卧槽,牛逼了这!”秦歌心中大喜,因为这个能力非常适合一个杀手,简直就是无敌挂来着,便问剑灵儿:“那我能不能触碰到现实空间里的物体?” “当然能,只要锁定目标,主人你还可以斩杀他们。不过现在灵儿才一级,所以主人你只能发动一击。此外,魂斩模式距离主人的本体不能超过五百米,一旦超过,就会强行关闭魂斩模式,而且还有时间限制,不能超过五分钟。” 虽然有所限制,但秦歌已经知足。 “对了还有,主人在魂斩模式中,还能感受到在你周身五百米范围内一切的……” 剑灵儿一句话尚未说完,秦歌便皱起眉,霍然看向后方街道走来的那个白衣少年。 他刚刚有见过那个白衣少年,正是站在王归顺身旁的那位,因为他身材消瘦,所以秦歌印象比较深。 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秦歌能从那白衣少年身上感受到一股危险气息,而且那还是针对自己的危险气息。 那白衣少年站在秦歌后方几十米之外,藏身在一棵树后边,眼露凶光,突然从怀里摸出一把精致的小飞镖。 “主人,我想你应该感受到了,那家伙想要伤害你,根据危险程度,虽然他没有杀心,但他想要重伤你。” 秦歌冷冷一笑,“麻痹的,刚好我想试试这魂斩的威力。” 他觉得这家伙来的正是时候,刚好他需要试一试魂斩,同时也觉得剑灵儿升级升的正是时候,如果没有魂斩的话,秦歌虽然有把握对付这家伙,但也会付出一些代价,毕竟他现在还没有开始聚气修炼,唯一的底牌,就是一身扎实的基础功。 秦歌大概能猜到,那白衣少年是被王归顺派来的,估计是因为步知舞的关系,想要教育教育自己如何做人。 对于如何做人,秦歌觉得自己没有问题,因为他问心无愧,所以他得教教那些家伙怎么做人。 剑灵儿:“请问主人是否发动魂斩?” “发动。” 秦歌瞬时感受到身上充满一股诡异难言的力量,在那白衣少年发射飞镖之前,便一个箭步冲上去,跳起来一脚踹在那白衣少年脸上。 “去你大爷的!” 如果不是有必要的话,秦歌不会主动去伤害别人,但如果是有人想伤害他,那就只能对不起。 他的行事准则就是:人无完人,我这个人或许在某些地方有毛病,会让人看不顺眼,但我从不惹事生非,我真心希望人与人之间能和睦相处,但如果是你来招惹我,那不管你是谁,也不管你有什么身份背景,天王老子也照样干你! 而且,做为一个杀手,秦歌并不怎么擅长打架,他只会杀人,他能让一个人有很多种死法。 ……(未完待续。) 第8章 咋就这么帅呢? “啊——!” 清晨的街道上,陡然传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那白衣少年向后倒飞,身体就如皮球在地面翻滚弹跳数圈,伴有鲜血飞洒,最后一屁股坐进臭水沟,无比凄惨狼狈。 晨间略带凉意的白雾,在这一刻变得令人毛骨悚然。 附近行人大惊失色,一时间不明就里,惊愕的视线顺着那一地鲜血扫去,最终落在臭水沟里,才渐渐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咦,那不是来自玄剑道宗的小仙吗?” “他这是怎么了?” “我认得他,他叫刘锷!刚来咱们渝水镇的时候,他和归顺小仙还去过咱家吃饭!他还帮咱家婆娘摘过菜叶呢。” “如此善良热心的一个好孩子,怎会遭此暗算,到底是谁伤的他?” “……” …… 秦歌望着坐在臭水沟里满脸鲜血的刘锷,心里头不免有些失望。 刚刚那一脚,他将全身力量都集中在腿上,而那踹在刘锷脸上的一脚,最后的力量爆发点也是刘锷的眉心,也就是印堂处。 秦歌本以为这一脚能踹得刘锷头骨分裂,但他还是低估了这个世界的修道者的体质,虽然刘锷刚达到聚气灵境不久,但他体内毕竟有灵力,是以体质强度远非普通人可比。 剑灵儿似乎知道秦歌心里在想些什么,说道:“主人你现在还没有开始聚气修炼,加上又是第一次使用魂斩,能有这种威力已经很不错啦,而且魂斩的正确使用方式是将斩仙之力聚集在剑上,而不是腿上。” “不过说起来主人也真厉害,用腿发出斩仙之力,竟也能产生这样的威力,这显然跟主人对于劲道的掌握有关。” 秦歌说道:“这是寸劲。” 不论是前世还是今生,秦歌都没有放弃对寸劲的锻炼。 寸劲是一种很简单直接,同时又非常难以掌握的发力技巧,原理是将全身肌肉的力量在瞬间凝聚成一点,在击中目标之后爆发,继而产生极强的穿透力以及破坏力。 如果寸劲击中人体上某些关键的穴位和骨骼,将会产生更大的破坏力。 在前世,秦歌可以在近距离用一记寸拳将一个来自西方的成年壮汉打得内脏破碎,继而一命呜呼,他靠的就是寸劲。 街上围观的行人越来越多。 几个好事的大婶提着蒜苗,在那里指指点点,还激忿填膺的破口大骂,不知道是谁伤害了保护渝水镇的小仙。 坐在臭水沟里的刘锷两眼大瞪,口鼻来血,喉咙里还发出“嗬嗬”的声音。 脑袋传来的剧痛,令他在短时间内无法行动。 秦歌就如一道没有实体的幽灵,径直穿过围观人群,来到刘锷身旁蹲下。 刘锷还握在手里的飞镖有大半浸泡在水里,寒光闪闪的尖端露出水面,一丝丝细小的墨绿色毒素缓缓流溢,被臭水沟里流动的污水带走。 显然,这飞镖上淬有剧毒。 秦歌不敢想象,如果他被这飞镖击中,会有怎样的下场。 这些家伙,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名门正派,在普通百姓面前还以仙人自居,并以除魔卫道守护苍生为己任,但事实上,这却是一些阴险之辈。而且,这还是些十几岁的少年,如此年纪便有如此恶毒的心思,秦歌觉得,这个世界对于年轻人的教育存在问题。 既不是法治社会,也没有儒家思想,妈的,这个世界固然有趣,却也十分险恶,秦歌仔细一想,还是觉得地球比较好混。 “去尼玛的江湖险恶,老子才不跟你们玩那一套,这次没死算是便宜你,下次再来找我搞事,管你是谁,先宰了你再说其它的。” “你们应该感到遗憾,因为这个世界并没有律法来保护你们这些丑陋的垃圾,所以,我想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都不行,对于你们这样的垃圾,我想怎么宰就怎么宰。” “不宰你们,我还真是对不起这个世界的险恶。” “在我的心里,住着一个恶魔,当你们逼我把它放出来的时候,你们连后悔都是一种奢侈。” “剑仙大陆……既然我已经回不去原来那个世界,那么,我就在这个世界好好的玩一玩。” 秦歌向这个世界发出他的宣言,起身穿过人群,走到坐在台阶上的本体面前。 “灵儿,要怎么回归本体退出这个模式?” “主人你直接走进本体就行啦。” 片刻后,秦歌睁开双眼,两手撑着膝盖站起身,有些疲惫的朝街道另一头走去。 他这才发现,魂斩不仅有一些限制,而且在使用过后自身也会有所消耗,不论是体力还是神识,都会有消耗。 所谓神识,就是指一个修道者的精神力。 “对了灵儿,你之前想要说的是什么?” “灵儿是想要说,主人在魂斩模式还能感受到范围内一切的危险。就比如刚刚那个家伙想要伤害你,而主人你却提前发现他的意图。简单来说,就是提前预知危险。” “原来如此。还有灵儿,你……” 剑灵儿突然打断秦歌的话,说道:“主人,呀迈跌。” 秦歌泛起一头黑线,“我不是要你说这个,我是想问问,你还能不能感应到恶魔之魂?” “抱歉主人,暂时还没有,等感应到的时候灵儿自会告诉主人。主人,现在我们要去哪?” “先去补充体力,然后换一身装备,再去找王大妈。” “……” 步知舞真的是个富婆,她给秦歌的那些银票,随便掏出一张摆出去,数额就能将这个小镇上的镇民惊呆。 秦歌找到一家酒馆,点一壶酒,要几盘家常小菜,大吃一顿之后,便去裁缝铺买一套现成的衣服,那是裁缝铺老板精心制作用来展示的,是非卖品,但非卖品也架不住秦歌的银票。 之后秦歌找到一家客栈,要了一间房。 精心梳洗一番过后,秦歌便换上新买的衣服。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秦歌摆出姿势站在那面大铜镜前,险些被镜子里那帅气小伙给帅晕过去。 他自己都很嫉妒自己,就恨不得给那帅气的脸上来几巴掌。 他妈咋就长得这么帅呢? 真是太特么帅了! 秦歌虽有自恋成分,但他今世这副面孔确实很帅,再加上精心的梳洗和崭新的衣服,他已没有刚下山时的那种狼狈,更是帅上加帅。 现在,没有人看到他会觉得他是个山野小子。 在欣赏完镜子里那个帅哥之后,秦歌便离开客栈,准备去找王大妈。 对于王大妈,秦歌并不认识,更没有见过,他唯一的线索就是王大妈住在渝水镇,以及王大妈有可能是开杂货铺的。 这渝水镇只是个小镇,只有那么大块地儿,没有几家杂货铺,而且这里的镇民都相互认识,是以在询问几个热心的路人之后,秦歌很顺利的找到王大妈所在的那家杂货铺。 “老王粮油店……卖各种内衣内裤,以及各种日常用品。”秦歌看着那块牌子,迈步走入其中。 牌子上写的是老王,那肯定就是王大妈家无疑了。 但走进去后,秦歌只在柜台看到一个年约十二三岁的小萝莉。 那小萝莉显然是刚起床开店,懒洋洋的坐在摇摇椅上敲着算盘。 “那啥,小姑娘,麻烦给我来瓶营养快线。” “啥?”摇摇椅上的小姑娘抬起头,“啥玩意儿?” 秦歌这才想起这个世界没有营养快线,他刚刚只是想着,对方既然是做生意的,只要在这里花钱买东西,那要问话就会方便很多,毕竟没有哪个做生意的会对顾客冷漠。 “那给我称斤瓜子,五香的,有吗?” “有啊,你等着。八两银子一斤。” 小姑娘起身走到一边很利索的打开麻袋,随即用油纸包给秦歌装瓜子。 秦歌站在一旁,显得有些漫不经心,“那啥,你别整我秤啊。” “不存在的。”小姑娘豪气的摆摆手,洒然道:“咱们做生意的讲究的就是诚信。说一斤就一斤,不会少你一颗。” “那就好。”秦歌咳嗽一声,开始进入主题:“对了小姑娘,王大妈呢?我找她有点事。” “你找王大妈?”闻言小姑娘停下手中动作,抬眼看向秦歌,表情有些怪异。 “嗯对。”秦歌温尔儒雅的笑了笑,开始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上次我来是王大妈在看店,她帮我称的瓜子,而且还多送我一把,你是她女儿吗?以前没见过你啊。” 小姑娘噗嗤笑出声,小手捂住嘴,“装,你继续装。” 秦歌有些尴尬,心想自己这犊子没有扯好啊。 小姑娘哈哈一笑,双手叉腰大声说道:“老娘就是王大妈!说吧,找我干啥?” “瓦特!你是王大妈?”秦歌一脸“我他妈不信”的表情。 “怎么,不信呀?老娘一百年前就在这里开店,你出去问问,这里谁不知道我王大妈。你这小屁孩儿,还搁我面前扯犊子呢?说吧,你到底是来干嘛的!” “噗。”秦歌忍不住想笑,憋着笑意抱拳说道:“王大妈,幸会!幸会!” ……(未完待续。) 第9章 安芝芝与鬼老头 “其实老娘不姓王,老娘姓张。”王大妈对秦歌摆摆手,“你别一口一个王大妈,要不是看你长得帅,我早就抽你。” 说着她还对秦歌挥舞一下小拳拳,脸上尽是威胁之意。 秦歌有些好奇,“既然你不姓王,那为什么要叫‘王大妈’而不是‘张大妈’?” 王大妈哼哼一声,双手抱胸面向一边,“我才不告诉你,除非你买五斤瓜子。这几天我都没生意,我都快吃土啦。” 秦歌从怀中掏出老头留给他的信递给王大妈。 “干嘛呀?搞了半天,原来你是来送情书哒,我才不要,我厨房的情书多的都可以当柴烧啦。而且我也不喜欢你这种类型的,我喜欢那种……”说着她用两手在身前比划起来,“我喜欢那种高大、威猛、霸气、对我温柔,很爷们儿的那种类型。” 秦歌无奈的摇摇头,说道:“这不是情书。” 他将信封拆开,拿出里头的信纸递到王大妈眼前。 王大妈翻着白眼嘟嘟嘴,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不过当看到信纸上的内容后她却愣住。 “我的天呐!”王大妈两眼大瞪,抬起头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秦歌,“你的字怎么会这么丑?” 秦歌想要解释这信不是他写的,却就在这时,他手中的信纸燃烧起来,一道炙热的剑气从中散发,瞬间破空而去,斩进王大妈的腹部。 “啊呀!我死啦!完犊子啦!”王大妈发出一声可爱的惨叫,浑身一震,两眼一翻就倒在地上,而且她还吐出小舌头无力的垂在嘴边。 就连死也死得这么可爱。 突然间就发生这样的事,秦歌一时间也是手足无措,惊愕的看着地上的王大妈,不知如何是好。 他这才意识到,原来老头留下的这封信,其真正用意不是给王大妈看,而是…… 这道炙热剑气,肯定是老头一早就隐藏在信纸里边,只有在接近王大妈的时候剑气才会发动,只是……老头为何要这样对王大妈? 虽然这所谓的“王大妈”是个怪萝莉,但老头也不至于如此啊。 便在这时,地面传来一道声音:“这位小哥你还在等什么?快来呀,人家都等不及啦。” 闻言秦歌不由一愣,发现王大妈并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被这道剑气击杀,此刻她正一手撑着脑袋在地上摆出一个风骚的姿势。 秦歌还发现,在王大妈的腹部有一道很长的裂缝,但裂缝里边并不是血肉模糊的景象,而是一片白茫茫的光芒。 “你这……”秦歌不知道说什么好。 王大妈问道:“你就是鬼老头的徒弟吧?” 秦歌点点头。 “那你还等什么,快来呀,我都等不及啦。”王大妈眉开眼笑,对秦歌轻轻招手。 秦歌转头看看大开的店门,发现外面街道人来人往,有些不好意思,“那啥……在这里不好吧,要是被人看见……而且像我这样的正人君子,对你这种……” “哼,真是婆婆妈妈,一点也不爷们儿。你不来,那我只好自己来咯。”言讫王大妈将手伸进腹部的那道裂缝里开始鼓捣,她还咬着小舌头一脸思索的模样,“咦,跑哪去了呢,怎么我找不到了呢?” 看着这一幕,秦歌感觉很怪异。 不多时,王大妈从腹部掏出一块鸡蛋大小的紫色晶石递给秦歌,“啊呀,找到啦,就是这个!” 秦歌讶然,“你看上去年纪轻轻,却有这么大的肾结石,看来你的生活不怎么节制啊。” “你胡说!什么肾结石?这臭石头是鬼老头十六年前封印在我体内哒!”王大妈猛地从地上站起,气鼓鼓的对秦歌说道:“而且老娘已经有一百岁啦!你个小屁孩儿,应该叫我大姐姐!” 秦歌有些嫌弃的接过王大妈手里的紫色晶石,然后细细端详,还一边嘀咕:“这石头有什么用?难道是老头留给我的遗产?不过看上去不怎么值钱啊。” 王大妈一蹦一跳的走过去坐在摇摇椅上,双马尾辫随之摆动,很是俏皮可爱,她坐在椅子上用手扯了扯大腿上有些下滑的长筒袜,嘟着嘴说道:“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鬼老头当时只是说十六年后会有人来拿这块石头。不过我跟你讲,这块石头厉害的很,非常凶,要不是我的话,还真压制不住它。” “对了,我真正的名字叫安芝芝,因为我小时候被一个姓王的大侠救过一命,所以我后来就自称‘王大妈’,你呢?” 秦歌将紫色晶石揣入怀中,说道:“我叫秦歌。不对,你开始不是说你不姓王而是姓张?怎么现在又姓安?你到底有几个姓?” “哼,这是我的另一个重大秘密,我死都不会告诉别人,所以我才不告诉你。” 秦歌豪气干云的摆出一张银票:“你这里的瓜子,我全包。” 安芝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过秦歌手里的银票,嘻嘻一笑,“其实我小时候也被一个姓张的人救过,所以我就让自己姓张。” 秦歌一头黑线:“你能把银票还我吗?你的瓜子我不要了。” “嘻嘻。”安芝芝对着秦歌眯眼卖萌,“秦歌,以后我就跟着你啦,我是你的人。” “为什么要跟着我?” “因为鬼老头说过,你能复兴我们一族,并带领我族走向繁荣。” “你们一族?”秦歌皱皱眉,仔细打量安芝芝,片刻后说道:“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你应该是精灵族。你说你已有一百岁,却还保持着这样的容貌,在我的认知中,除了那些修炼到一定程度的修道强者可以返老还童永葆青春之外,就只有精灵族。” “只是我没想到,现在竟还有精灵族存在。” 安芝芝乖巧的点点头,“鬼剑愁大人真是见多识广。” “鬼剑愁?” “你是鬼老头的徒弟,现在鬼老头退休,你也下山了,那你不就是这一代的鬼剑愁?不过你放心,我是不会说出去哒,我以后还要抱你大腿,做你的小跟班呢。” 秦歌断然道:“我拒绝。” 复兴一个种族,还要带领一个种族走向繁荣,那是多么大的责任,秦歌可不觉得自己能扛得起,而且他也不想没事找事。 他现在就只想去收集恶魔之魂让剑灵儿升级,等拥有一定的实力基础之后,再去发展自己的杀手事业,最后打探任玉虹的下落。 安芝芝俏皮的看着秦歌,歪歪小脑袋,“那块石头,已经进入你身体里面。” 闻言秦歌微惊,当下伸手入怀一摸,发现那块石头真的消失不见,而就在这个时候,他也感到浑身发软乏力,并且胸口发闷,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吃了槟榔。 安芝芝骄傲的扬起小脑袋,“只有我们精灵族的血脉才能压制这块石头的力量,如果没有我,你就会暴走,丧失理智,变成一个大疯子。其实这些都是鬼老头当初跟我说哒,他还真是机智的一批,似乎早就猜到你会拒绝我。” 秦歌掐着自己脖子,身体抽搐不止,面色苍白,浑身皮肤表面浮现出道道诡异红纹,此刻就连站立都已经很难。 “这到底……” 一句话尚未说完,他便两眼一闭昏迷过去。 ……(未完待续。) 第10章 斩仙剑诀 “我这是在哪?”秦歌原地转圈环顾四周,发现这里是一片白茫茫的空间,里面除了他自己之外啥也没有。 自刚刚在安芝芝的店铺里昏迷过后,秦歌便莫名其妙的来到此处。 忽有白光闪烁,一道娇小玲珑的身影出现在秦歌面前。 “你是……?” “主人你不认得我啦?我是灵儿呀。” 秦歌没想到剑灵儿竟还有这种形态,上下打量一番,发现她长得挺可爱,跟安芝芝是同一个类型的小萝莉。 剑灵儿说道:“这里是主人你的精神空间,主人在这里并不是实体,所以主人你能见到灵儿。” 秦歌想起刚刚昏迷前发生的事,问道:“是因为那块石头?” “对的主人。”剑灵儿乖巧点头,“其实那块石头是斩仙剑的剑魄,其中不仅有灵儿大部分记忆,还有很强的剑气,而剑魄的主要用途,就是有朝一日为斩仙剑开锋。十六年前,正是剑魄的力量带主人来到这个世界,不过后来剑魄被主人你今世的师父给封印起来,没想到他会把剑魄封印在这个精灵族的姑娘体内,但这也确实是很不错的封印方式。” “灵儿,你说的斩仙剑……”秦歌看看右手腕上那道黑色的剑形图纹,“就是指这个?” “对的。不过现在斩仙剑只有剑灵,也就是我,斩仙剑的本体被藏在这片大陆某处,需要主人去寻找。” 秦歌皱眉说道:“所以,你最开始跟我说带我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是要我去做某件事,就是要我去找斩仙剑的本体?” “是的主人,只有找到斩仙剑本体,你才是真正的你。” 秦歌不明白剑灵儿这话什么意思,又问:“刚刚那块石头跑哪去了?也就是你说的剑魄。” 剑灵儿说道:“它已被主人你的身体吸收,并已融入主人你的血液和骨骼,不过主人你放心,灵儿现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压制剑魄,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它不会影响主人,况且,还有精灵族的少女跟在主人身边,她的精灵血脉也可以压制剑魄。” “此外,在剑魄融入主人体内之后,主人的体质也已经得到增强,全身经脉畅通无阻,主人以后修炼起来也是事半功倍。” 秦歌满意的点点头,笑道:“这服务还真是周到,这才像是一个穿越者该有的样子。” “对了主人,因为灵儿刚刚收回剑魄中的记忆,所以现在灵儿的记忆已经恢复大半,灵儿知道‘斩仙剑诀’的修炼方式,主人你要修炼吗?” 秦歌虽然没有真正的开始修炼,但他以前在山上博览群书,知识库自是很足,他知道每个修道者都需要修炼一门功法,而功法有好坏等级之分,修炼不同的功法,能力也就不一样。 就比如,两个聚气丹境的修道者,一个修炼高级功法,另一个修炼低级功法,即便两者修为相等,但若真打起来,必定是修炼高级功法的那个人会取胜。 并且,修炼高级功法的那个人在今后的修为提升速度上也会比那个修炼低级功法的人快,而在修道这条路上也会走的更远,相反,那个修炼低级功法的人不仅提升速度慢,或许今后就只能止步于御气丹境,或是破罡玄境,终生无法再继续前进。 这就是功法对于修道者的重要性,每个修道者都得慎重选择,因为这能影响一辈子。 而这,也是秦歌一直没有聚气修炼的原因,他并不是不懂得如何聚气,而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自己的功法,若贸然聚气修炼,那也是枉然。 并且每种功法都需要配一种武器,有的功法适合配剑,有的功法适合配刀,有的功法适合配长枪。如果修炼配刀的功法,而选择的武器却是剑,这并没有什么卵用,估计在修道者这个圈子里也很少有这样的傻逼存在。 不过在这剑仙大陆,大多数修道者崇尚的还是剑道,这也并不是说其它的武器就差了,至于此间真实原因,秦歌并不清楚,也无从可考。 秦歌只知道,他也喜欢用剑。 虽然他会使用各种武器,但最擅长的还是用剑,最喜欢的也是剑,这倒不是因为他有什么类似于“剑乃百兵之君”这种含有哲理的理由,只是因为他前世小时候在孤儿院喜欢看古装电视剧,觉得里面的剑客很帅很拉风,所以他就喜欢上剑这种武器,好几次还用竹片做成剑将孤儿院里其他的孩子打哭,还放进书包带到学校里,想要拿出来在同学们面前装逼炫耀,结果却被教导主任没收。 现在,就有一种叫做“斩仙剑诀”的功法摆在他面前。 秦歌收起他与剑结缘的那些前世记忆,然后问出一个他目前最关心的问题:“灵儿,这‘斩仙剑诀’牛逼不?” “当然。”剑灵儿自豪的道:“这可是最厉害的功法。” “那还说个卵,就修这个。” “好的主人,现在灵儿就将关于‘斩仙剑诀’的修炼方式传入主人记忆。” 秦歌顿时有种晕眩感,接着在他精神空间上方浮现出一行大字。 “剑之巅,傲世间,一剑斩尽天上仙!” “卧槽!”秦歌两眼一瞪,忍不住吐槽:“这谁写的呀,真他妈中二,搞得我中二病都犯了。” 剑灵儿在一旁捂嘴偷笑,心想不就是在很早很早以前主人你自己创造的吗? 随那一行霸气的大字之后,秦歌的精神空间上方又浮现出很多小字。 “此乃斩仙剑诀。” “第一重的修炼方法是这样的……先这样……然后……再然后……最后……” 秦歌看得有些头大,不过平心而论,相比起那些隐晦难懂的武功秘籍,就比如他前世的《九阳真经》什么的,创造《斩仙剑诀》的这位大佬用这种白话的方式讲解修炼方法,以及独一无二的经脉运行方式,这倒也很适合秦歌这种来自地球二十一世纪的年轻人。 刚好秦歌从小就有很好的记忆力,只是看上几遍,他便记住《斩仙剑诀》第一重的修炼方式。 事实上,这本就已经烙印在他的记忆中,他想不记住都不行。 “斩仙剑诀第一重:金钢剑骨。” 看那些关于斩仙剑诀第一重的介绍,大概意思就是“练剑先练骨”,若更深一层的去理解,大抵就是练剑前先锻炼体质,提升自身的基础力量和耐力。 秦歌十分赞同这点,如果本身孱弱不堪,没有什么力气,就算拿着锋利的剑也砍不动人,而且没挥舞几下就会乏力,膀子发酸,要知道一把最普通的铁剑都有十来斤的重量。 至于第一重之后的内容,秦歌并没有看,因为他知道凡事得一步一步的来,等达到第一重之后,再考虑后面的。 “话说灵儿,我要怎么离开我的精神空间?” “因为主人的身体现在很疲惫,等睡一觉主人就会离开精神空间。” “搜嘎。”秦歌点点头,没有再多说,盘膝坐下开始仔细思考怎么聚气,决定等身体醒来的时候便正式开始聚气修炼。 ……(未完待续。) 第11章 聚气成功 当秦歌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安芝芝店铺里的摇摇椅上。 安芝芝口里哼着歌儿,正在一边忙着将她店铺里的那些货物打包。 大包小包堆积如山,看上去像是要搬家。 秦歌忽觉口齿生香,伸出舌尖舔舔嘴角,感觉甜甜的,便问安芝芝:“你是不是给我喝过糖水?” “什么糖水,那是我的血。” 闻言秦歌脸色有些发白,很后悔问出这句话,不过仔细一想,安芝芝是精灵族,而据古书上记载,精灵的血可是大补之物,千金难求。 安芝芝站起身拍拍小手上的灰尘,开心笑道:“好啦,都已经打包完。这些可是我的全部家当。” 秦歌问道:“你真准备搬家?” “对呀。”安芝芝水汪汪的眼睛注视着秦歌,很认真的说道:“之前我不是说过嘛,我以后要跟着你做你的小跟班,你去哪里我就跟着去哪里。” 这时剑灵儿的声音在秦歌脑海中响起:“主人,让她跟着也好,因为灵儿现在的神识很弱,并不能保证每时每刻都能压制剑魄。” 闻言秦歌不由想起之前安芝芝说过的话,如果在他体内的剑魄失去压制,他就会丧失理智,暴走失控。 他可不想变成一个精神病患者,便对安芝芝说:“那行,不过暂时我还没决定好要去哪里,可能我会在渝水镇留一段时间。” 安芝芝眯着眼睛:“那正好呀,刚好我也要把店铺转让出去,而且这些货物也需要处理。你可以看看你有什么用得上的,我可以便宜卖给你。” 秦歌翻翻白眼,抓起一旁的瓜子嗑起来,“都说了要做我的小跟班,现在还想收我钱,有你这样当跟班的?” 安芝芝咬着手指头仔细一想,“貌似你说的也对额。” 秦歌之所以决定先在渝水镇留一段时间,一是因为他答应过要给步知舞治病,二是因为他想找魔物收集恶魔之魂。 “现在什么时候?” “已经中午啦,你要吃我做的蛋炒饭吗?” 秦歌没想到自己一觉睡这么久,都已经到中午,他还得抓紧时间去给步知舞找药,“蛋炒饭你还是自己吃吧。对了,你知不知道这镇上哪里有药铺?” 安芝芝问道:“就是那种卖各种药草的地方吗?” “是的。” “我不知道诶。” 秦歌一口气堵在胸口:“那你……” 他真想把这只小精灵抓去给炖了。 尔后秦歌离开安芝芝的杂货铺,准备去找找渝水镇的药铺。安芝芝大概是怕秦歌丢下她跑掉,关掉店门非要跟秦歌一起去。 秦歌没办法,只好带着她。 渝水镇并不大,很快秦歌就找到他想找的药铺。 但令他蛋疼的是,那家药铺在好几年前就关门。 安芝芝伸手指着药铺两边的牌子,“就像那里写的……但愿世间人无病,宁可架上药生尘。看来老板的美好祝愿成真。在渝水镇这个地方没有人生病,而且这里的人基本上都懂些药理知识,如果是真的有病,都会上山去采药,才不会花钱买,所以卖药的生意在这里做不下去,要不然我早就开药铺发大财啦,哪里还会开杂货铺。” 秦歌心想,如果是换做他前世的那些生意人,肯定会在门口牌子上写“买五赠十,多买多送,购药满多少钱就送鸡蛋送洗发水沐浴露”之类的广告,须知那些上年纪的大妈就好这口。不过秦歌也抓住安芝芝这话里面的重点,那就是安芝芝说的这里的人都会上山采药。 这岂不是说,他也可以上山采药? “芝芝,这里的山上是不是可以随便采药?没人承包什么的?” “对呀,你要去吗?不过山里有大老虎哦,你怕不怕?” “当然去。如果真遇到大老虎,虎鞭貌似也挺值钱,泡酒最佳。” “你是不是得了痔疮?” “你才得痔疮。” “那你干嘛要虎鞭?我隔壁的周大姐家里就有虎鞭酒,你要喝的话我就去给你倒一杯。” “那是阳痿用……”秦歌话到一半突然止住,狠狠的瞪安芝芝一眼,他这才发现,他很难跟安芝芝正常交流。 尔后,安芝芝便带着秦歌去往渝水镇后边的山林。 “秦歌你需要什么药?我去帮你采,我可是采药小能手哦。”树林里,安芝芝很有自信的对秦歌拍着胸脯,心想也是时候让秦歌见识见识她的真本事了。 “你认得药?” “我当然认得,只要距离不远,我还能感受到。” 秦歌这才想起,安芝芝精灵族。不管什么灵药,那都属于植物范畴,而精灵族天生就跟植物亲近,甚至古书中还有记载,说精灵族就是由某种植物进化而来,族群生活在大森林里与世隔绝,后来经过数百年的发展才慢慢融入人类社会。 想着这些,秦歌一时间有种捡到宝的感觉。 如果身边带着一只精灵,那以后要寻找灵药就会很容易。 在秦歌告诉安芝芝他需要哪些灵药之后,安芝芝便兴高采烈的深入山林去找药,貌似很有干劲,而秦歌这家伙说是要去另一个地方找药,实际上他是想趁机偷懒。 采药这种小事,自然是小跟班去做。 秦歌走到一棵松树下盘膝而坐,静心感应天地间无处不在的灵力,开始他在这个世界上的聚气修炼。 所为聚气,就是指将天地间的灵力吸入体内,聚集在丹田。 这是每个修道者都必须要经历的一步,如果连这一步都踏不出去,那也就代表此生与修道无缘,说的更直白点:就不是那块料。 而就是这踏入修道大门的第一步,古往今来被拒之门外的人也是占多数,大多都踏不进去,这也是为什么修道者在普通人眼中高高在上的原因。 经过代代先祖和学者的论证,在一至十岁的时候聚气为最佳阶段,因为这种年纪的孩童心思较为单纯,且身体正处于发育阶段,体内含有的杂质很少,容易与天地灵力产生共鸣。 如果超过十岁再聚气,一百个人里边,成功的人有一个就已算是很高的几率。 不过秦歌是个例外…… 在这个时候,秦歌不由想起他小时候在山上与老头的那番对话。 “师父,为什么你不让我聚气修炼?我也想跟师姐那样,变得跟她一样牛逼。” “因为你还小。” “可是书上明明说过,年纪越小聚气越好。” “但书都是人写的,而人的认知都有局限性,对于一件事情的答案,人们都会赞同被大多数人所赞同的那个答案。或许,那个答案是错的,也不是唯一的;也或许你所坚持认同的答案,只是你自以为是的满足,亦是你囚禁自己的理由。” “师父,那什么才是正确的答案?” “世上并没有正确的答案,只有你想要的答案。这就好像聚气修炼,没有具体的年龄限制。等你认清自己的内心,找到属于自己的道,你想什么时候聚气就什么时候聚气。师父当初也是七十岁才开始聚气,那七十年,师父都在寻找内心的答案。” “听不太懂,花里胡哨的。” “所谓修道者,其最终目的无非就是获得足够强大的武力,在打架上胜过别人,继而让自己内心获得满足感。不过在这打打杀杀的修道一途当中,其实也充满人生哲理。” “小歌你记住,所谓修炼,修的是心,炼的是体,行的是道。你要先受炼体之苦,才能有坚韧之心,如此方能行内心之道。” “师父,我懂了。” “小歌,在闭上眼睛之后,你能看到什么?” “闭上眼睛之后不是什么也看不到?如果非要说能看到什么,那就是黑暗。” “不,你错了,在闭上眼睛之后,你看到的便是自己的内心。而你眼中所见的那片‘黑暗’也并不是黑暗,你若仔细观察,会发现那片所谓的‘黑暗’中有无数彩色的光点。” “好像真是这么回事儿,那是什么?” “那就是灵力。你要在那无数的彩色光点之中,找到一种属于你自己的颜色,也就是你内心的颜色,再与其相互联系,牵引它,如此便能聚气。” “可是它们好像二哈,到处乱跑乱跳,怎么也抓不住。” “那就说明你心不静,也不诚,不够坚韧,更没有认清自己的内心之道。话说小歌,二哈是为何物?” “……” 片刻后,秦歌睁开双眼。 一丝丝红色的灵力从他身上散发,虽然很淡,但很明显,这代表聚气成功。 “不愧是主人,才用这么短的时间就聚气成功,简直是天才中的天才!” 秦歌一个呼吸吐纳,按照斩仙剑诀的方式将刚刚聚集而来的那些灵力在体内特定的经脉游走几个周天,最终纳入丹田深处,说道:“其实我在很小的时候师父就教过我怎么聚气,只是师父一直没有让我这样做。” “那主人你的灵力为什么是红色?” “因为血是红色的。” “为什么会是血?” “因为在下山前,师父倒在血泊中;也因为我今后的路,会踏着鲜血前进。” ……(未完待续。) 第12章 不能用武器 就如之前剑灵儿所说,因为斩仙剑的剑魄进入秦歌体内,融入血液骨骼,令秦歌体质得到增强,浑身经脉也畅通无阻,所以在聚气成功之后,秦歌吸收天地灵力的速度要比一般人快很多。 只是短短片刻光景,秦歌丹田中便传来一丝胀痛感。 这丝胀痛感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但对此秦歌很冷静,因为他知道这是即将突破的迹象。 修道者在最开始修炼时,聚气需要聚到一定程度才能真正的打开丹田,继而达到“聚气灵境”。 资质平庸的修道者,需要半年以上两年以下的时间才能聚气到打开丹田的程度;天赋较高的修道者,需要三四个月的时间;而那些万里挑一的天才修道者,只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但秦歌只用了十几分钟的时间。如果这事公布出去,并得到印证,必然会刷新修道史上的记录,在修道界引起轩然大波,各门各派定会抢着向秦歌抛橄榄枝。 只是秦歌很低调。 他一咬牙,继续吸收灵力,丹田的胀痛瞬时转变为一股难言的剧痛,他的脸色倏然苍白,浑身抽搐,额头上冒出细密的汗珠。 隐隐约约,他似乎听到体内传来一道好似镜子破碎的声音,剧痛感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说不出的舒适感,就好像是有三十个小萝莉在给他按摩,浑身上下没有哪一处不舒服。 “恭喜主人达到聚气灵境。”剑灵儿很开心,她一直在关注秦歌的变化。 秦歌用手擦掉额头上的汗珠,从地上站起身,当下摆开架势在原地打出一套最基本的拳法,能感受到自己的力量和速度,以及身体强度有明显的提升。 他在聚气时,是用斩仙剑诀第一重的经脉运行方式运行吸入体内的灵力,因此他的浑身骨骼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灵力的淬炼,其中自然也包括身上的某些软骨组织。虽然还没有达到“金钢剑骨”这个境界,但也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秦歌问道:“灵儿,如果我达到‘金钢剑骨’之后,会有哪些明显的特征?” 剑灵儿回答:“特征就是主人在神识内视时会发现自己体内的骨骼变成金黄色,那就代表炼成‘金钢剑骨’,达到斩仙剑诀的第一重境界。” “搜嘎。”秦歌捏捏双拳,很满意自己现在的状态,“等过几天就让步知舞带我去找魔物,咱们来点实战。” “好的主人。” 时过良久。 安芝芝从林中蹿出,她手里抱着一大捆灵药,衣服和头上还挂满草叶,看上去很滑稽。见秦歌正坐在树下一脸悠哉的模样,她气鼓鼓的跺跺脚:“秦歌你偷懒!人家都快累死啦,还差点被大蟒蛇吃掉,你却在这里睡觉!说吧,你要怎么补偿我?” 秦歌自知理亏,便没有跟安芝芝吵,想想后说道:“以后我请你吃好吃的。” 虽然与安芝芝认识才不到半天,但通过秦歌的仔细观察,他发现安芝芝是个吃货,因为安芝芝背上那个小白兔玩偶一样的包包里装的全是糖葫芦和蜜枣之类的小零食,所以,对付一个吃货,最好的办法就是用吃的。 普通吃货都是有尊严的,不会走到哪都背着一大包零食,但安芝芝显然不是普通的吃货,她已没有尊严,她是吃货中的极品,万年难得一遇。 她老说她开的杂货铺没啥生意,但事实是,她每次在看店的时候就会自己把用来卖的那些零食吃光…… “真的吗?”安芝芝两眼波光粼粼的盯着秦歌。 “当然,我说到做到。”秦歌对于自己的手艺还是很有信心的,毕竟有前世的记忆,只要条件允许,他能制作出很多这个世界没有的美食。 当然,现在的秦歌并不知道,他这临时冒出的一个想法,今后将是他收服精灵族的关键。 得到秦歌的肯定后,安芝芝很开心,眯着双眼模样很是乖巧的说道:“那你还要不要采药呀?我去帮你采,我可是采药小能手哦。” 安芝芝很相信秦歌,虽然秦歌这人玩世不恭,说话做事都吊儿郎当的,乃少有的人间极品,不过秦歌在答应别人什么事的时候,他眼神中透出的那种认真会让人感到安心,也会让人从他身上感受到一种责任感。 秦歌走过去对安芝芝这会儿时间采来的那些药材检查一番,发现自己想要的药材都有,而且看这些药材的年份,最低也是十年以上的,不免对安芝芝另眼相看,暗叹不愧是精灵族。 “这些药材够用很久,暂时不需要再采。”秦歌将那捆药材抗在肩上,潇洒一挥手,“我们走。” “秦歌,我们现在要去哪里呀?” “这镇上有没有铁匠铺?就是卖武器的那种店铺。” “当然有啊,赵富贵家里就是铁匠铺,你要买武器吗?” “我想先去看看。” 秦歌来到剑仙大陆的这十六年,唯一碰过的勉强能被称作“武器”的也就是山上那些训练用的木剑而已,现在他达到聚气灵境,正式迈入修炼大道,所以他自然想找一件趁手的武器。 君不见那些玄剑道宗弟子各个都是白衣长剑? 下山回到镇上后,安芝芝直接带秦歌去往赵富贵家。 “当当当……” 简陋的铁匠铺里,一个身材健壮的大汉正光着膀子在用力锤打桩上被烧红的铁块。 秦歌心想那大汉应该就是赵富贵无疑了。 安芝芝鬼灵精怪的跑过去拍那大汉一下。 “原来是王大妈啊,怎么有空来我这地方?”赵富贵露出憨厚的笑容。 秦歌走上前,抱拳说道:“我想看看你这里有没有什么趁手的武器。” 赵富贵什么也没说,转身走进里边房间,不多时,破烂污黑的门帘飘动,只见赵富贵很吃力的扛出一口大箱子,轰的一声放在台上,荡起大片灰尘。 “旋风夺命大宝刀、追魂绝杀双环、无情打龙神鞭、无敌暴风战剑、霹雳双星大锤、霸王战神枪……小哥,看中哪样您随便挑。”赵富贵满脸豪气笑容:“您是王大妈介绍来的客人,我给您打个八折!” 安芝芝气道:“他是老娘介绍的客人,你竟只打八折?最起码六折,不然我把你打骨折!” 赵富贵似乎很害怕安芝芝,连忙赔笑:“那行,咱们就六折!” 秦歌盯着箱子里那些武器,一时间也是有些醉了,这些武器的名字听上去一个比一个拉风,感觉就像是要干翻苍穹,可实际上,这不过就是一些普通铁器,无比粗糙,连最起码的外观都不合格。 还他妈打六折,好意思嘛你?白送我都不想要,除非是倒贴钱给我。 如果有时间的话,秦歌真想把赵富贵的铁匠铺给租下来,自己花点心思打造。 不过仔细一想,秦歌也就摒弃此念,在他想来,自己现在才刚迈入修炼之道,而如果要说人生是一场游戏的话,那么这渝水镇就相当于是新手村,在这种地方,也别指望能有什么高品级的武器,随便来一件意思意思就得了。 秦歌一眼就看中箱子里那把“无敌暴风战剑”,虽然名字有些中二,但这也是这里唯一的一把剑。 “我就要这个。”说着秦歌弯下腰伸手去拿。 然而,就在他的手刚刚接触到那把剑的时候,一股诡异的力量从他掌心散发,他瞬时有种触到高压电的感觉,浑身一震向后退出几步,同时只听“哗啦”一声,那把“无敌暴风战剑”被那股诡异的力量震成数截。 “这……” 安芝芝和赵富贵相视一眼,然后跟看鬼一样看着秦歌,都不明白刚刚发生什么事。 此时秦歌的脸色很难看,因为剑灵儿正在跟他解释原因…… “是这样的主人,之前灵儿搞忘告诉你,修炼‘斩仙剑诀’之后你就不能再使用除斩仙剑之外的其它武器,因为与‘斩仙剑诀’配套的武器是斩仙剑。而你做为斩仙剑主,自然是有做为斩仙剑主的骄傲,除斩仙剑这种顶级神剑之外,其它凡铁,都不配入主人你手。” 秦歌快哭了,“老实说,我并没有想过要骄傲,我现在刚来新手村,随便找样武器过渡一下都不行?” 剑灵儿说道:“这主要是剑魄的意思,剑魄现在已是主人身体的一部分,它绝不允许主人碰除斩仙剑之外的其它武器。” 秦歌生无可恋,“为什么我感觉我掉进了坑里。这是不是也就意味着,在找到斩仙剑的本体之前,我不能使用任何武器?如果一辈子找不到,我就一辈子不能碰武器?” “额……好像是这么回事诶主人。” 秦歌问道:“那现在我还能不能改修别的功法?这破功法我不修了!” “不能哦主人,主人你不要抛弃灵儿。” 秦歌一声长叹,“罢了,就算没武器,老子还有一双拳头。” “不好意思,因为一些个人原因,这武器我还是不买了,但你放心,刚刚被我弄坏的这把剑我会照价赔偿。”言讫秦歌掏出一张银票递给赵富贵。 ……(未完待续。) ———————— 这里求求收藏和推荐。 拜谢。 第13章 子桑不孤 赵富贵目光不由发亮,连忙伸手接过秦歌手里的银票,他好久都没见过这么大的票子。 “小哥你等等,我找你钱。” 秦歌现在并不是土豪,这些钱都是向步知舞借来的,所以他也不会说什么“不用找”之类的装逼之言。 赵富贵从抽屉里取出一粒碎银子递给秦歌,“来,小哥,这是找你的。” 秦歌看着手中那粒只比鹌鹑蛋大那么一丢丢的碎银子,不由瞪瞪眼,“就这?” 赵富贵脸上露出真诚的笑容:“对啊小哥,你这银票的面额是一千两白银,而我这‘无敌暴风战剑’在打六折之后就是九百九十两白银。” “尼玛……”秦歌差点没忍住一脚踹出去,心想这也太尼玛坑爹了,一把工艺粗糙的破铁剑,在打六折之后都还要九百九十两白银,这特么跟抢有何区别? 老马家卖的英雄武器也没你这么坑爹的…… 妈的,赚这么多钱是要拿去打赏给女主播吗? 奸商!妥妥的奸商! 秦歌心里疯狂吐槽,转身离开铁匠铺。 进去时兴致勃勃,出来时却无精打采,花了钱,又伤了身。 出铁匠铺后,安芝芝伸手扯扯秦歌的衣角,然后又摸摸自己的小肚子,嘟着嘴委屈道:“秦歌你个臭弟弟,你刚刚答应人家的事呢?” 秦歌看看天色,“刚好我也有些饿。” “那你要请我吃什么好吃哒?” “先去街上看看有什么菜再说,待会儿小爷亲自下厨。” 闻言安芝芝一脸“你他么是不是在逗我”的惊愕表情:“你一个大男人,还会下厨?” “男人为什么就不能下厨?看来你对男人有误解。” “可是你做的东西好吃吗?我表示很怀疑哦。” “现在不管怎么吹都没用,好不好吃,待会儿你就知道。” “你要是做的不好吃,我就揍你,你这算是欺骗老娘的感情。” “……” …… 夕阳西下。 余晖染红远处的天空,起伏的山丘被镀上一层金红。 两只黄鹂停在树梢叽叽咋咋。 耕作一天的老农卷起的裤脚上沾满泥浆,扛着锄头,牵着老黄牛到溪边清洗农具,待老黄牛喝饱水后,便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在镇外那条已经走了数十年的小道上,回应着前方亲人的呼唤,大声询问自家婆娘今晚做了什么菜。 田坎上那棵镇民们舍不得砍去的老柳,正在挥动青翠的枝条。 忽有一道剑光划破天空,由远而近。 剑光之上有一白衣少年静立,他长发飘飘,白衣胜雪,面如冠玉,丰神俊朗。 只是片刻光景,御剑而来的白衣少年便抢在那些耕作归来的老农前落在镇门之外。 对于这种御剑飞天的奇观,老农们早已见怪不怪,离近时都热情的向那立于剑上的白衣少年打招呼。 白衣少年面露笑容,礼貌回应。 子桑不孤,乃中州名门子桑家族嫡长子,完美继承子桑血脉,五岁时聚气成功,此后花半月时间打开丹田,迈入聚气灵境,九岁时达到御气丹境,现今十七岁,传言他不久后便要冲击破罡玄境的门槛,成为史上最年轻的玄境强者。 他刷新近代修道史上很多记录,令常人望尘莫及,在六岁时便拜入玄剑道宗,被玄剑道宗大长老收为关门弟子,享受常人连做梦都不敢想的修炼资源。在玄剑道宗年轻一代弟子中,他被尊为“大师兄”,是所有弟子的偶像。 如果不是步知舞的出现,他会更加耀眼。 传言下一任宗主,将在他和步知舞之间诞生。 “子桑师兄,你可算回来了!”王归顺第一个跑到子桑不孤身前。 子桑不孤注意到王归顺的脸色很难看,皱眉问道:“难道是因为知舞……她还是没消息?” 他从不会因为任何事而皱眉,除非是有关步知舞的事。 整个剑仙大陆都知道,他喜欢步知舞。 王归顺说道:“知舞师姐在今早就回来了,她没什么事,一直在营帐休息。” 闻言子桑不孤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脸上露出笑容。 他在面无表情的时候,冷的就像是一把剑,明明很吸引人,却又令人不敢直视,而他在笑起来的时候,就像是初升的朝阳那般迷人。 “那你为何摆出这种脸色?难道又有魔物出没?我们有师兄弟牺牲?” “这倒不是。”王归顺低着头,目光闪烁不定,尽管事先他已想好怎么说,但当真的面对子桑不孤时他却不知如何启齿。 “刘锷师弟被人打伤,是重伤。”王归顺抬起头,满眼恨意,“鼻梁骨粉碎,现在还昏迷不醒,师叔说是等你回来后再商量,要不要派几个师弟将他送回中州治疗。” “刘锷师弟是被谁所伤?又是何原因?”子桑不孤大概也知道王归顺这些家伙的为人,淡淡道:“我玄剑道宗弟子,行侠仗义、除魔卫道,凡事都要问心无愧,如果是被人恶意所伤,我定会为你们讨回公道,但若是主动去招惹别人,那也是咎由自取。” “是一个叫秦歌的山野小子。”王归顺低着头,咬咬牙后便将秦歌与步知舞的事向子桑不孤讲述,并且他还添油加醋,像是生怕伤不到子桑不孤的心。 “那几日我们怎么都找不到知舞师姐,而知舞师姐身受重伤,在深山老林中与秦歌孤男寡女……秦歌那小子怎么看都不是一个老实人,你说他会不会对受伤后没有反抗力的知舞师姐……” “够了!”子桑不孤沉声喝道。 王归顺被吓得一愣,遂又道:“子桑师兄,总之我觉得知舞师姐这次回来后变化非常大,她一直都在笑,你和她认识这么久,你可有看到她笑过?我觉得她肯定是被秦歌这小子给灌了什么迷魂汤,想想就来气!师兄,这样下去可不行啊!” 子桑不孤皱皱眉,“先带我去看看刘锷的伤势。” “子桑师兄,你为何还这样冷静?知舞师姐都快被抢走了,难道你就没有什么想法?” 子桑不孤淡淡说道:“如果那真是师妹的想法,那也只能说我走不进她心里。她并不属于任何人,但她有权力选择她喜欢的人,即便,她选择了一个我们谁都看不上的人,那也是她的选择。” “不过,我也不能输。”他看看步知舞营帐所在的方向,心中暗自做下某个决定。 …… 华灯初上。 “老王粮油店”的厨房里传出阵阵菜香。 安芝芝乖巧的坐在灶前,每隔一会儿准时往灶洞里添柴,添完柴后,她会将火钳放在膝盖上,然后两手撑着下巴出神的望着系着围裙在那里忙碌的秦歌。 她是第一次看到一个大男人下厨,而且还是如此认真的一个男人。 “秦歌你要做什么菜呀?看上去好厉害的样子,我都等不及啦。” “蒜香花蛤,还有水煮肉片,以及蛋包饭。”明亮的灵石灯下,秦歌将切好的里脊肉片放入盆里,加一勺盐,再加半勺料酒,一个生鸡蛋,一小勺淀粉,抓匀之后倒入些许色拉油封浆备用。 虽然这个世界没有地球那样的科技,但是在食材方面倒也跟地球没什么区别,秦歌想找的食材在这里基本上都能找到。 显然,这个世界里的人们对于吃也是有一种独特的文化。 “去把洗干净的花蛤端来。” “好嘞。” “再把蒜末、姜末拿来。” “好嘞。” “……” 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采用最朴素的烹饪方式。 经过两个小时的忙碌,淳朴的老秦终于完成三道菜肴,与安芝芝共同享用。 “秦歌,你这蛋包饭真是太好吃啦,比我自己炒的蛋炒饭好吃百倍!” “呜呜呜……这水煮肉片太棒啦!” “还有这蒜香花蛤,我从没想过这玩意儿还能这么好吃,这好像是从南方那边运过来的,可贵了,好几十两银子一斤呢。” “秦歌我爱死你啦,你就是我偶像!” “……” 只是一顿饭,秦歌就将安芝芝彻底征服。 安芝芝靠在摇摇椅上,满脸享受的摸着滚圆的肚皮,时不时还要打着饱嗝。 “饭我可以做,但是洗碗刷锅什么的得你来做。”秦歌解下围裙。 “那是必须的,我可是洗碗小能手。” 秦歌伸伸懒腰,“那你收拾完后早点休息,我先回客栈。” “你回客栈干嘛?就住这里跟我同居不好吗?我的床很大,可以睡两个人的,而且我明天还要吃你做的饭菜呢。” “我们才认识一天好吧,你就要跟我同居。”秦歌心想这精灵族也真是太奔放了,提起那捆白天采来的灵药,“行了,我既然答应让你跟着我,我就不会丢下你跑掉,明天我会来找你。你早点休息,晚安。” “那好吧,晚安。”安芝芝难过的挥着小手,很委屈的看着秦歌离去的背影。 ……(未完待续。) ———————— 看完记得动动手指投投票。 走过路过的大佬,还请留下收藏,加入书架。 拜谢。 第14章 突然到来的告白 在离开安芝芝的店铺后,秦歌并没有回客栈,而是直接带着药去镇外找步知舞。 虽然他也很想在这个时候回客栈舒舒服服的睡一觉,但答应别人的事就得做到。 街道上漆黑一片,甚是冷清。 远处的几根木桩上挂着灵石灯笼,却也仍是祛不尽无边的黑暗。 所谓灵石,在秦歌的理解中就相当于一种矿石,其中含有灵力。 高级的灵石里边含有大量灵力,这种灵石价值不菲,有价无市,一般只有各大修道门派能享用。 低级的灵石里边含有的灵力不多,虽然对于修道者作用不大,但对普通人而言却有大用,可以用在日常的生活中,比如用来照明,用来当做某些工具的动力。 很快秦歌就走出镇门,来到玄剑道宗的扎营处。 “这位兄台,魔物在夜间出没频繁,为确保人身安全,还是建议不要在夜间离镇,你还是早些回去歇息,有什么事等白天再说。” 负责站岗巡逻的弟子拦住秦歌。 秦歌直言:“我并不是要出镇,我是来找步知舞。如果不能直接去找她的话,那能否麻烦你帮忙通报一声?” 拦住秦歌的弟子显然不认识秦歌,更不知道今早的事,听闻秦歌要找步知舞,他脸上露出惊讶之色。 步知舞何许人也?岂是你想见就能随便见的? 看秦歌这穿着打扮,想来也是渝水镇上某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他这么晚来找步知舞,还带着一大包东西,多半是来向步知舞表达他的爱慕之情。 像这样的事情并不奇怪,因为爱慕步知舞的青年才俊多到数都数不过来。 “知舞师姐她不见外人,而且这时候她也已经休息,不想被打扰。你还是请回吧。”那弟子一脸冷漠,眼神中满是鄙夷。 区区渝水镇的富家子弟,也妄想一亲知舞师姐芳泽,真是可笑至极,不知天高地厚。 秦歌什么也没说,转身离去。 既然明的不行,那就来暗的,他决定想个办法混进去。 混入敌营潜伏暗杀这样的事,秦歌在前世经常干,而在这个世界又没有那些高科技的监控设备,所以这对他来说更简单。 夜色中,秦歌一拳下去,刚刚那个拦住他的弟子便晕倒,被一只有力的手抓住拖到灯火阑珊之处。 现在秦歌也是聚气灵境的修道者,再加上他修炼的还是斩仙剑诀,所以无论是体质还是力量,都远非一般的聚气灵境可比。 秦歌干净利落的扒下那弟子的外套穿上。 他的方法很简单,那就是直接混进去。 “秦歌,你在干嘛?”却就在秦歌刚穿好那弟子外套的时候,他后方传来一道声音。 秦歌面不改色,因为他早就发觉有人在跟踪他,而跟踪他的人除安芝芝外也没有别人。 “你不是说要回客栈吗?但我去客栈没找到你,原来你是跑到这里来了。你个臭弟弟,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要丢下我跑掉?”安芝芝从藏身的那棵树后走出,气鼓鼓的看着秦歌,带着些许哭腔,眼里有泪花闪烁。 秦歌无奈的叹口气,他知道安芝芝很粘人,但没想到她会如此粘人。 “我没想过要丢下你跑掉,但我现在懒得跟你解释。”秦歌转身看向安芝芝。 “那就好,我就知道你不是那种不负责的人。”安芝芝脸上露出开心笑容,她在意的只是秦歌前面半句话。 尔后,秦歌只好再找机会偷袭一个巡逻经过的女弟子,毫不怜香惜玉,果断一拳下去,再将其拖到灯火阑珊之处。 “你把她的衣服换上。” “哦,好哒。不过你是要干嘛呀?”安芝芝梨花带雨的笑道:“秦歌我跟你讲,我最喜欢干坏事儿,只是这些年我一直都是一个人,所以就很少干坏事儿。” 因为安芝芝身材娇小,所以那女弟子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很显大,看上去很滑稽,就像个唱戏的小姑娘。 安芝芝嘟着嘴,很委屈的将衣袖卷起。 在混进营地之后,秦歌根据营帐的分布,很快就确定步知舞的营帐大概在哪一块。 步知舞的身份地位显然比较高,她住的营帐自然不会跟普通弟子在一处,而女弟子和男弟子住的营帐也肯定不会混在一起,会有一条分割线,营帐数量较少的那一边必然就是女弟子的扎营区,因为女弟子数量比男弟子少,并且女生比较心细,扎营都扎的很整齐美观,不像男弟子那般杂乱随意。 这大概就是女生宿舍和男生宿舍的区别。 安芝芝鬼头鬼脑的跟在秦歌身后,她穿着大大的衣服,卷起的衣袖露出两只洁白小手,看上去可爱又搞笑。 “哦……我知道啦,搞了大半天,原来秦歌你是来这里偷女生衣物的呀,你真厉害。”安芝芝捂嘴偷笑,踮起脚尖拍拍秦歌后便伸手指着一旁的晾衣架,“秦歌你瞧,这里有好多哎,你喜欢哪种颜色的?告诉我,我帮你装起来。” “哇噢,这种丝袜上面还有蝴蝶图案耶,我也好想要一条哦。” “而且秦歌我跟你讲,这可是玄剑道宗的那些小仙女穿过的哟。”她表情坏坏的对秦歌眨眼睛。 秦歌泛起一头黑线,语气低沉的道:“我并没有那种变态的嗜好,你不要自己胡乱脑补,乖乖闭上嘴行不行?” “喔。”安芝芝赶紧闭嘴。 …… 时过须臾。 “这些药我都已经分好,你自己去熬,一份熬两天,一天喝两次,每次一碗。”在步知舞的营帐中,秦歌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看着盘膝坐在前方蒲团上的步知舞,打量她少许后,又道:“看来我来的不是时候。” 步知舞什么也没说,只是对秦歌点点头,然后眨眨眼睛,表达出一种歉意。 步知舞并不是高冷的不想跟秦歌说话,而是因为她现在正在冲击修为屏障,一旦开口说话,就会令气息紊乱,导致功亏一篑。 秦歌也不客气,拿起桌上盘子里的高档点心放进口里品尝。 安芝芝在他背后探出一颗脑袋,两眼放光,“秦歌,我也要吃。” 秦歌将一块点心塞进安芝芝口里让她闭嘴,然后提起桌上的紫砂壶给自己倒茶,感觉就像来到自己家里一样随便。 “这紫砂壶不错呀,应该很贵吧,你果然是个富婆。” 步知舞眼中满是怒火,很想上去揍秦歌一顿。 秦歌一边喝茶吃点心,一边说道:“这么晚才来找你,是因为我白天有事耽搁,真的很抱歉。对了,我也聚气成功,现在还是聚气灵境,所以这次来找你除了是给你送药之外,也是想请你帮我一个忙。” 他抬眼看看步知舞,“之前咱们不是说好,我给你治病,你答应我一件事吗?” 步知舞对秦歌点点头,目光中有询问的意思。 秦歌直言:“我想让你带我去找魔物。” 闻言步知舞眼中露出惊讶之色。 刚到聚气灵境就去找魔物,这家伙是去找死才对吧。 秦歌耸耸肩,洒然道:“你不要担心我。” 步知舞顿时感到恶心,心想谁会担心你这样的混蛋? “我已经想好了。正所谓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现在我也是修道者,而像我这样行侠仗义光明磊落侠肝义胆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引无数美少女竞折腰的美男子,自然是要去除魔卫道,尽自己的一份力,保护黎民百姓。” 听到这话步知舞想要呕吐,但她还是点点头,毕竟是之前说好的,她要答应秦歌一件事。 秦歌问道:“话说你什么时候完事儿?要不要我帮你护法?” 步知舞狠狠的瞪着秦歌,真想说一句让秦歌马上走。 “哎,舞姐,好歹咱俩也是患难相识,而且我还要治你的病,你用这种便秘一样的眼神看着我干嘛?该不会这几天来事儿了心情不好?” 步知舞一张脸倏然通红,不知是气是羞,只想让老天爷降下一道雷劈死秦歌这个王八蛋。 “我怎么就会认识这样的一个混蛋?偏偏这个口无遮拦的登徒子还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步知舞心头泪流满面。 不想就在这时,营帐外面传来一道清脆好听的男音:“知舞,你睡了吗?” 闻言步知舞眼帘低垂,霍然看向秦歌,眼神示意秦歌赶紧躲起来。营帐外的来者是她很尊敬的子桑师兄,如果被子桑师兄发现秦歌这么晚在她的营帐里,这肯定是很大的误会。 秦歌愣了愣,看看正趴在桌子上心无旁骛吃着点心的安芝芝。 “知舞,我可以进来吗?我……我有话想要跟你说。”外面,子桑不孤说话的声音很低,由此可见他很害羞。 秦歌连忙将安芝芝提起来夹在腋下,左顾右盼,结果发现这里根本没啥可以藏人的地方,一时间急得跳脚。 安芝芝被秦歌夹在腋下,手舞足蹈,拼命挣扎,还想要去抓桌上的点心,也不知道这个吃货的胃咋这么大,刚吃完晚饭,竟还能吃下这么多点心。 步知舞眼中满是急意,若非她心性坚定,基础功扎实,只怕此刻早已气息紊乱。 秦歌目光搜寻一番,最后视线锁定在那个挂着很多衣物的架子上,准备躲到那后面去,利用那些衣物遮挡藏身。 走过去一看,秦歌不由一愣,“我靠,原来舞姐你穿的衣服也这么奔放。” 步知舞脸颊泛红,狠狠的瞪了秦歌一眼,决定之后揍死这个挨千刀的混蛋。 营帐外又传来子桑不孤的声音:“知舞,其实……从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深深的被你打动。你深深的走进我的心里,令我魂牵梦萦,彻夜难眠。” 听着这些话,秦歌不由肉麻,惊讶的看向步知舞,他这才明白,原来外面那家伙是来跟步知舞告白的。 “舞姐,可以啊你,还有男神追。” 步知舞狠狠的瞪秦歌一眼,不停的使眼色,让他藏好不要动。 秦歌愣了愣,问道:“需不需要我帮你?” 步知舞眼中有询问的意思。 秦歌问道:“你是答应他还是拒绝他?” 步知舞摇摇头。 秦歌问道:“拒绝他?” 步知舞点点头。 “那交给我。”秦歌会意,用手做出个“ok”的手势,随即站起身,两指捏着喉结处,轻轻咳嗽一声,便模仿步知舞的声音说道:“我不方便,你有什么话,就在外面说吧。” ……(未完待续。) ———————— 现在貌似可以送鲜花了,这里斗胆求几朵鲜花。 第15章 这是个妖孽【三更】 步知舞霍然抬头看向秦歌,眼中满是惊讶之色。 安芝芝眯着眼睛蹲在一旁,两只小手不停的鼓掌,不过她却不敢鼓出声音,心想秦歌真是太有才了,不仅厨艺高超,而且还会模仿别人的声音说话。 步知舞怎么也没想到,秦歌竟是以这样的方式帮她,但她不得不承认,秦歌模仿她的声音模仿的很像,简直惟妙惟肖,难辨真假。 事实上,模仿他人声音对秦歌而言只是小菜一碟,这是他前世的必修课。 营帐外。 子桑不孤微笑说道:“知舞,我这个人很笨,我明明有千言万语想要对你说,而且在来之前我还给你作了一首诗,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当真的面对你的时候我会很紧张,什么也说不出来。” 秦歌强忍着笑意,看看步知舞。 步知舞脸颊泛红,狠狠的瞪秦歌一眼。 秦歌模仿步知舞的声音说道:“时候不早,你还是早些休息吧,有什么事等明天再说。” “不!”子桑不孤突然鼓起勇气,自从听到王归顺告诉他的那些事后,他的内心就很着急,没有一刻平静过。 他勇敢说道:“那些话,我很早就想对你说,只是每一次我鼓起勇气准备对你说的时候,看到你那冷漠的表情,我就说不出口,因为,我害怕被你拒绝。” “知舞,我曾想看遍世间的美好,但现在,只要有你在,你便是这世间的美好。” “知舞,我对你的心意,我想你很早就已经明白。所以我想问问你……你喜欢我吗?” 秦歌真是被营帐外面那哥们儿秀的头皮发麻,转头看看步知舞,目光中有询问的意思。 步知舞果断的摇摇头,表示拒绝,因为在她的心里从来就只有一个人,就是那个小时候在鬼剑山上照顾她整整两年的“小哥哥”,在那时她就已暗自许下誓言,要努力的活下去,长大之后要跟“小哥哥”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当然,步知舞并不知道,那个她日思夜想的“小哥哥”……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而秦歌也不知道,那个非常令人烦的“病丫头”就是眼前的步知舞,而且他都已经快要忘记那些事,只觉得那个“病丫头”只是他人生中的匆匆过客,他的心里,从来就只有一个女人——任玉虹。 他爱她,也恨她。 秦歌模仿步知舞的声音,冷漠回答:“不喜欢。” 听闻此言,子桑不孤浑身发抖,心脏像是被无数把利剑穿透,疼得快要窒息,却还要假装坚强,微笑说道:“那好吧,我明白了。知舞,谢谢你这么直接的……令我痛得彻底,以后我不会……再打扰你。” 步知舞眼中满是歉意,心里默默的说着对不起。 其实子桑不孤是个很优秀的人,无论是人品还是其它方面,但在步知舞心里,子桑不孤只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师兄。 不想这时秦歌又模仿步知舞的声音说道:“傻瓜,你还没有问我爱不爱你呀。” 闻言营帐外的子桑不孤目光一震,脸上表情凝固,激动的浑身发动,他那颗破碎的心,几乎就在一瞬间复原。 步知舞目光颤抖的看向秦歌,满眼急意,不明白这家伙到底要干什么。 营帐外,子桑不孤此刻只感觉浑身发热呼吸困难,鼓足好大的力气才颤声问道:“知舞,那你……爱我吗?” 秦歌模仿步知舞的声音,冷漠说道:“不爱。” “噗——!”饶是步知舞定力超强,此刻也忍不住,顿时喷出一口鲜血,无力的倒在地上。 营帐外的子桑不孤宛如石化,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旋转,黑暗又冰冷,根本没有听到营帐里边步知舞喷血时发出的声音,他就跟个没有生命的木偶一样,摇摇晃晃的离去,消失在夜色中。 …… “舞姐,你这是怎么了?”秦歌担心的将步知舞从地上扶起。 步知舞轻轻擦拭嘴角鲜血,深呼吸让自己保持平静,“你怎么好意思问我怎么了?秦歌……遇到你,真的是我……上辈子造的孽。” 她怒极而笑,无奈的摇着头,生无可恋的惨惨笑道:“秦歌,你就老实告诉我好不好,你到底是不是老天爷派下来惩罚我的?” 秦歌挠挠头,满脸无辜,“姐们儿,不是你自己要我帮你拒绝他?我好心好意帮你,你现在反倒用这种阴阳怪气的语气跟我说话。” “你要知道,要拒绝一个爱你而你却不爱他的人,那就必须要狠,不要给他任何希望,快刀斩乱麻,这样对谁都好。而且你也不要觉得你对不起他,因为感情这种事本就是两厢情愿而非一厢情愿。” “至于你气血攻心,遭到反噬,令经脉再度受伤,这也不怪我好吧,怪只怪你定力不够。我明明没有逗你笑,谁叫你笑点这么低?” “罢了。”步知舞摆摆手,“你走吧,我现在连揍你一顿的心情都没有。” 秦歌耸耸肩,叫上一旁正在偷吃点心的安芝芝,“那好,你自己小心,记得熬药。” 步知舞抬头看着秦歌离去的背影,咬咬银牙,说道:“明天早上,记得来这里集合。” “干嘛卵?” 步知舞语气虚弱的道:“你不是说要我带你去找魔物?” “搜嘎,放心,我会准时来。” “……” 秦歌离去后,步知舞用剑撑着身子,摇摇晃晃的去熬药,她现在也很苦恼,不知道要怎么跟子桑师兄解释,刚刚……子桑师兄肯定是被伤得很深。 这都怪秦歌那个混蛋! 只要一想起秦歌,步知舞就咬牙切齿恨得骨髓发痒,巴不得一拳揍死那个混蛋。 她觉得秦歌就是个妖孽,她从未见过秦歌那种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人。 …… 翌日,天刚亮。 秦歌去客栈掌柜那里退了房,尔后又去叫上安芝芝,带着安芝芝准时来到玄剑道宗的营地。 安芝芝背着小兔子玩偶包包,很乖巧的跟在秦歌身后,她的包包里面全是秦歌刚刚给她做的油炸鸡翅还有油炸鸡腿,还有炸薯条。 秦歌走在营地中,那些玄剑道宗的弟子没有一个给秦歌好脸色看。 当然,秦歌并不会在意。 他活着,从来都不是活着给别人看的。 秦歌四处闲逛一圈,听到有很多弟子都在谈论一件事,大概是大师兄在昨晚就离开,不知道去了哪里。 秦歌心想,今天这头条新闻的主角,估计就是昨晚被步知舞拒绝的那位哥们儿。 “你来这里所为何事?”在秦歌思绪间,王归顺带着几个弟子来到秦歌面前。 王归顺能猜到子桑不孤为何会离去,无疑,肯定是因为秦歌和步知舞的事情。 事实上,以子桑不孤的修为实力,他也用不着跟一些聚气灵境的弟子来这种地方对付一些低级魔物,他应该去其它地方做一些更重要的事,就比如去准备不久后就要召开的玄剑大会,或者是去高墙那边寻找鸿土魔族在剑仙大陆这边打开的空间裂缝。 但因为步知舞,子桑不孤不顾长老们的反对,非要跟着来这里,他就是怕步知舞遭遇危险,想来保护步知舞。 王归顺冷声道:“这里不欢迎你,给我滚!” 安芝芝能感受到王归顺等人眼中的恶意,当下上前挡在秦歌身前,展开双臂,气鼓鼓的说道:“滚什么滚,该滚的是你们好吧,要知道你们扎营的这片地是老娘家的!在老娘地盘上还敢撒野,信不信马上让你们收拾滚蛋!” 王归顺身旁一个弟子呵呵一笑,“愚蠢!如果不是我们玄剑道宗铲除魔物,保护你们这些镇民,你们安能活到现在?如果没有我们,你就算有再大的地,那它也不属于你。” 安芝芝骄傲的仰起头,不屑道:“明明是你们沽名钓誉,多管闲事,渝水镇何时轮到需要你们这些歪瓜裂枣的保护?咱们渝水镇位于鬼剑山脚下,存在的历史已有好几百年,以前没你们保护,怎么没魔物把我们吃掉?” “你……!”那弟子被安芝芝说的哑口无言。 安芝芝一脸凶狠的表情,“我劝你们几个还是识趣点,赶紧给我滚一边去,好狗不挡道。还有,你们要是敢欺负我家秦歌,我就揍死你们!老娘可不是好惹哒!” 王归顺怒极而笑,伸手按在剑柄上,慢慢向前,“小姑娘,我看你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这时秦歌上前一步,拍拍安芝芝的肩膀。 安芝芝会主动保护秦歌,这令秦歌很感动,只是秦歌还不至于要一个小萝莉来保护。 刚好昨天聚气成功,还顺利达到聚气灵境,秦歌正需要找几个人来练练,就王归顺这帮臭鱼烂虾,他根本没看在眼里。 气氛越来越紧张。 王归顺直视秦歌,按在剑柄上的手已将剑柄握住。 却就在这时,后方传来一道声音:“大清早的,你们都在干嘛?” 这是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很沉厚,很有力。 王归顺等人连忙作揖行礼,“见过吴师叔。” 被称作“吴师叔”的中年男人大步流星的来到众人前方站定,打量秦歌一眼后说道:“以前没见过你,你不是渝水镇的?” 秦歌点点头,但也没有解释。 这中年男人气息很深邃,修为应该不低,如果真干起来的话,估计不是他的对手。 吴师叔也没有再问,而且他也并没有要帮谁的意思,他一个几十岁的大人,岂会跟一群少年动手? 吴师叔对王归顺等人说道:“你们都去准备,待会儿出发。” “是!” 王归顺等人恭敬行礼,立刻散去。 ……(未完待续。) ———————— 感谢胸毛老哥大力支持,打赏的一万书币以及一千八百八十八书币。 啥也不说,咱加更! 第16章 前往魔洞 待王归顺等人离去后,吴师叔才对安芝芝抱拳,“王大妈,早。” 安芝芝发出哼声,骄傲的面向一边,没有理吴师叔,因为她觉得吴师叔这人非常讨厌,每次去她那里打酒,总是会差钱。 吴师叔知道安芝芝在渝水镇很有地位,而且他还觉得安芝芝是个深藏不露的人,所以他并不想得罪安芝芝,随后他又对秦歌抱拳,说道:“吴千流。” 秦歌抱拳回礼:“秦歌。” “原来你就是秦歌。”吴千流蓦然想起昨天下午回来后听到弟子们讨论的那些八卦事儿,说是一个叫秦歌的家伙跟步知舞怎么怎么地。 从这简单的几句交流,秦歌可以看出吴千流是个话很少的人,便也没有跟吴千流假惺惺的客套,直接问道:“步知舞在哪?” “她应该是在准备。”吴千流面无表情说道:“刚刚她跟我说今天要多带一个人去,没想到会是你。” 秦歌问道:“关于魔物,前辈可有什么线索?” “前辈不敢当。”吴千流说道:“我只是个带队的,负责照看这些弟子。严格来说,我的辈分并没有知舞高,其实我应该叫她师叔。至于你所说的魔物线索,昨天我在寻找知舞师叔的途中,意外发现一个洞穴,其中有很浓郁的魔气。” “我想,那里应该是处魔洞。” 听到这里秦歌大概也明白了,吴千流昨天意外发现的那个魔洞,很有可能是魔物的聚集地,但他一个人显然无法搞定那些魔物,所以就回来叫人。 “那你们先准备,待会儿就出发。”吴千流对秦歌点点头,转身离去。 …… 没过多久,大队伍浩荡出发,只在营地留下数名还没有达到聚气灵境的弟子看守。 吴千流一人在前,他那魁梧的身躯就像是一座高山,给人一种安全感;步知舞被几个如花似玉的女弟子簇拥着走在中间,这更能彰显她的身份地位;秦歌和安芝芝走在最后,并与玄剑道宗的队伍保持一定的距离,俩人一路都在嘻嘻哈哈,好像是秦歌在给安芝芝讲一些趣事。 相比起肃穆的玄剑道宗队伍,秦歌和安芝芝就好像是出来搞旅游的,秦歌还用藤条做了一个花环给安芝芝戴在头上。 王归顺那一伙人俱是眼露凶光,在低声交谈商量,准备找个机会收拾秦歌。 “那小子,他以为他是谁呢,就跟出来玩儿似的。” “真不知道,为什么吴师叔那么严肃的人会答应带着这小子一路。” “他显然是没见过什么世面,不知天高地厚,等遇到魔物之后,他就会认识到魔物的厉害,到时候被吓得尿裤子。” “不过就是一个连聚气都没成功的废物,狂什么啊真是的,这种菜鸟魔物一口可以吃十个。” “……” 转眼间,已到正午时分。 即便是春季的太阳,在正午时分也是晒得人头皮发烫。 不少看上去很娇贵的女弟子香汗淋漓,哀声哉道,心疼自己雪白的肌肤,一次又一次的要求吴千流停下来歇会儿。 吴千流也知道在没有路的密林中穿梭很费体力,这些养尊处优的小家伙都已经达到极限,便下令停下歇息片刻,等吃完午饭再继续赶路。 那些女弟子发出欢呼声,然后手牵手一起走进不远处的林子里,不知道要去干什么。 几个体格强壮负责背干粮和饮用水的弟子走到中间,熟练的解开背后包裹,将食物拿出发给大家。 秦歌和安芝芝二人始终与玄剑道宗的队伍保持一定的距离,因为秦歌毕竟不是玄剑道宗的弟子,而且除了吴千流这个成熟的大人以及步知舞之外,这些玄剑道宗的弟子没有哪一个欢迎他。 不过无所谓,秦歌此来只是找魔物,收集恶魔之魂,并没有想过要跟玄剑道宗的这帮人搞好关系什么的。 安芝芝取下背后的兔子玩偶包包,从里面拿出很多秦歌在今早准备的食物。她这包包看似普通,但秦歌也是在今早才知道这是一个芥子袋,可以装很多东西。 芥子袋是修道界中很常见的辅助法宝,但也不是一般的修道者就能拥有的法宝,里面是一片压缩空间,可以装很多东西。 而这种空间压缩的技术,在秦歌前世的那个世界里可没有。 “秦歌,你炸的鸡腿真好吃。我以前也吃过炸鸡腿,可是为什么没有你炸的好吃呢?”安芝芝用两指轻轻地撕下鸡腿外面那层被炸过的淀粉,很舍不得的放进口里,一咬就是嘎嘣脆。 秦歌在一旁大口吃着鸡腿,含糊不清的道:“这是我的独家秘方,叫……叫‘啃得鸡’。” “啃得鸡?哇塞,那你还会什么呀?”安芝芝满脸崇拜的看着他。 “以后你就知道。先别哔哔,快吃吧,待会儿还要赶路。我跟你讲,鸡肉蛋白质含量高,很适合在赶路的时候吃。” “可是我舍不得吃。” “再不吃就会变味。你包包里不是有带调料?吃完后去找些野物,我给你做烧烤。” “秦歌你真好,我爱死你啦。” 这时秦歌听到前方传来交谈声: “师姐,你过来找他干嘛呀?现在大家都在背后说你不好听的话。” “师姐,我们还是回去吧。” “莲儿你闭嘴。” “可是师姐……” 秦歌抬眼看去,发现来者是步知舞,还有一个看上去年纪比步知舞要小几岁的小姑娘。 步知舞来到秦歌身前站定,对秦歌说道:“你的药很管用,谢谢。” 虽然昨晚因为秦歌,步知舞突破御气丹境中期失败,并且经脉也遭到反噬,但在喝完秦歌的药后,她发现效果很好,不仅反噬的伤痊愈,就连原本就有的经脉之伤也好的差不多。 “你的配方,我昨晚仔细去查过,虽然没有见过,但无疑是一种针对经脉损伤的药,而且其中的很多药材我都认得,只是一些很普通的灵药,但是为何会有如此强大的效果?” “对此我很好奇。”步知舞认真的注视着秦歌。 秦歌洒然一笑:“世间万物之间,自有无尽的规律和奥妙所在,那些看似寻常普通的灵药,只要配合的好,也能发挥出强大的效果。” “原来如此。” 秦歌自然不会告诉步知舞,他配的药之所以会有那么强的药效,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在那些药材里面加了一些他自己的血。 秦歌刚穿越到剑仙大陆的时候是个婴儿,婴儿自然是需要吃奶才能长大,而秦歌吃的奶却是生活在天池里面那个家伙的奶,在他断奶之后,他师父又经常找些奇怪的药给他吃,渐渐的,他的血就有了奇效。 他还记得曾经他师父跟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轻易把你的血有奇效的事暴露出去,若不然,整个大陆上的人都会想要吸干你的血。 “吃了没?要不一起吃点?”秦歌收敛思绪,对步知舞扬扬手里的鸡腿。 步知舞的视线瞬时被吸引。 即便她很高冷,但她本质上也是个吃货。 因为她小时候有病在身,很多东西都不能吃,吃的最多的就是药,所以她在病好之后就决定要把曾经失去的找回来。 她想客气的拒绝秦歌,但吃货的本性却令她没有拒绝,点点头说道:“也好,那些干粮和干牛肉我已经吃腻。” 闻言安芝芝却如触电一般,急忙抱着怀里的小兔包包躲到一边,满脸警惕的看着步知舞,很明显是不愿意给步知舞吃。 步知舞的目光与她对撞,虚空中隐有电光闪烁。 秦歌加重些音量喊道:“芝芝!” “秦歌,这是我们的美食,干嘛要给她吃?”安芝芝很委屈。 秦歌心想这丫头还真不是一般的护食,无奈说道:“你昨晚吃人家桌上点心的时候,你怎么没这么想过?” “好吧。”安芝芝嘟着嘴,觉得秦歌说的很有道理,便打开包包取出油纸袋递给步知舞,“你自己拿。” 站在步知舞身后的莲儿发出不屑的哼声,说道:“师姐,不要乱吃别人给的食物,谁稀罕呀,我们又不是没有。” ……(未完待续。) 第17章 放火烧他! 只是第一口咬下去,在味蕾刚触碰到鸡肉的那一瞬间,步知舞便深深的沉醉下去。 一阵天旋地转过后,她来到另外一个世界,那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大草原,她的身体仿佛失去重量,随着温柔的春风在草原上自由翱翔,尽情的奔放,追逐那成群结队的骏马…… “哎,醒醒,快醒醒。”秦歌伸手拍拍步知舞肩膀,见她眯着眼睛满脸陶醉的样子,不由撇撇嘴,“你别跟个傻子似的,不知道情况的人,还以为是我喂你吃了两颗伟哥。” 闻言步知舞咳嗽一声,回过神来,这才注意到自己很失态,低头看看手里的鸡翅,脸颊微微泛红,装作很淡定的样子说道:“味道还行,马马虎虎。” 秦歌就只是笑笑不说话。 步知舞目光闪烁的看秦歌一眼,低声道:“那个,刚刚……我是不是太夸张了?” 秦歌伸手指向另一边。 步知舞扭头看去,目光不由一震,却是发现莲儿和安芝芝此时正举着鸡腿在那里转圈圈跳舞,眼睛眯成两个横着的“v”字,仿入无人之境,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俩是在发疯。 步知舞泛起一头黑线,心想这才是真正的夸张,相比起来,她刚刚已算是矜持。 秦歌问道:“照这种速度下去,我们什么时候能到魔洞?” 步知舞摇摇头,“我也不太清楚,如果是御剑飞行的话,不出半天就能抵达,可如果是走过去的话,需要好几天的时间。” 秦歌一想到还要在山林中穿梭好几天,忽觉蛋疼。 步知舞问道:“你就这么想找到魔物?” 秦歌微微一笑:“除魔卫道,乃我辈修士职责所在。” “真不要脸。”步知舞翻翻白眼,语气中带着些感慨说道:“老实说,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我从没遇到过魔物。” “为什么?” “因为太恶心,还记得我第一次遇到魔物的时候,我好几天都吃不下饭,不过现在已经习惯。” 秦歌满脸无邪的问道:“就跟屎一样恶心吗?” 闻言步知舞看看手里的鸡翅,脸色发青,没有再说话,她知道秦歌是故意的。 秦歌耸耸肩,笑道:“你这样一说,我反而更好奇,想要见识见识魔物到底有多恶心。” 步知舞忽然想起什么,打量着秦歌说道:“记得刚遇到你的时候,你还没有聚气,为何才短短几天你就达到聚气灵境?” “唉!”秦歌长叹一声,无奈说道:“可能我就是传说中的超级天才吧,那天我就只是试着聚气,结果聚着聚着就达到聚气灵境,你说这可气不?真是太他妈气人了,我自个儿瞅着都来气,天才注定要与寂寞为伍。” 步知舞嘴角抽搐,黑着脸说道:“我现在真想扇你几个大嘴巴子。” 随后步知舞又嘱咐秦歌几句,让他跟紧队伍,便叫上已经陷入美食世界正在那里跟安芝芝转圈跳舞的莲儿离去。 “莲儿,我们走。” “师姐,这食物有毒,莲儿吃后无法自拔。” “……” 待休整一番过后,随着吴千流一声令下,大队伍继续前进。 安芝芝一路蹦蹦跳跳,手里抓着一条毒蛇玩弄,感觉十分有趣,而秦歌从小到大都在山上,他现在最想去的地方就是那种繁华的大城市,根本不想呆在山里,是以他越来越感觉无聊,真想马上找到魔洞。 在临近傍晚时分,吴千流寻到一处地势平坦的地方,让众弟子扎营休整,明日再赶路。 “秦歌,以后我们的食物不要给别人吃好不好?虽然昨晚我吃过步知舞的点心,但是我只吃了五块,而且今天我也已经给过她鸡腿和鸡翅,算是还给她了,从此两不相欠。” “你以后只能给我一个人做好吃的,好不好嘛?”安芝芝扯着秦歌的衣角。 秦歌拍拍她脑袋,温柔说道:“芝芝你不能这样自私,须知我并不属于你一个人,我属于全天下的漂亮妹子。” 安芝芝吐吐舌头,“我呸,你臭不要脸。” 秦歌哈哈一笑,“行了,先去找个地方搭帐篷,赶一天的路我也累了,现在只想躺下。” 安芝芝问道:“那我是要跟你一起睡吗?我带的帐篷很大,可以睡两个人。” 秦歌严肃说道:“你可以跟我一起睡,但是不准你对我做坏坏的事情。” 安芝芝一阵干呕,差点把今天吃的东西全部吐出,“哇噻,原来秦歌你这么不要脸。” “……” 此时,在不远处的灌木丛中正有几双眼睛虎视眈眈的盯着秦歌。 王归顺嘴角轻轻上扬,“待会儿趁他们睡着的时候,咱们就在他们的帐篷外面放火。” “啊?”一个弟子听到王归顺这话,两眼不由大瞪,显得很为难,“王师兄,放火烧山这可是大事儿,要是被吴师叔知道,我们都会吃不了兜着走。” 王归顺呵呵一笑,“像我这种高智商的阴谋家,岂会想不到这样做的后果?不过你们放心,有吴师叔在,大火很快就会被扑灭,到时候一检查,火源是在秦歌的帐篷附近,那样一来我们就可以说是秦歌放的火,他想谋害大家夺取钱财,到时候就可以正大光明的除掉他!” “不愧是王师兄,真聪明。” “谁叫他敢跟子桑师兄抢女人。而且你看他,还带着个小女仆,甚至还跟小女仆住在一个帐篷里,指不定会干些什么龌龊的勾当,像这种不知廉耻的家伙,怎会配得上知舞师姐?” “如果能把他直接烧死,那最好,我们可以说是他自己不小心引起的火,如果烧不死,那到时候他也要背锅。”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你们几个,去找些菜籽油。” …… 夜已深。 秦歌跳上一棵大树,双手枕在脑后安静的躺在树枝上,透过树叶的间隙看着那轮弯月。 他自然不会真的跟安芝芝一起睡,毕竟男女授受不亲,这点最起码的节操他还是有的。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秦歌就会想很多事情。 “不知道,我在这里看到的月亮,跟在地球上看到的月亮是不是同一个。” “也不知道孤儿院的那些小家伙怎么样了,我来到这个世界已有十六年,估计他们也都长大了吧。” “……” 忽然,树下传来的窸窣声打破秦歌的思绪,引起他的注意。不管什么时候,他虽看似放松,但实际上每时每刻都会保持着警觉,这是他前世在外执行任务时养成的一种习惯。 秦歌以为树下的是什么野兽,但当看去时却发现那并不是野兽,而是一团白影。 那是一个白衣人。 秦歌一眼就认出那是王归顺。 “这傻狗,大半晚上溜到我这边来,究竟想干嘛卵?”秦歌觉得有趣,起身坐在树枝上静观其变。 他想看看王归顺究竟意欲何为。 树下。 王归顺鬼鬼祟祟的来到帐篷边,围着帐篷转一圈后,听到帐篷里面的安芝芝还在说梦话,说着什么“不要碰那里”以及“讨厌”之类的话…… 王归顺冷冷一笑,走向帐篷前不远处那堆还未熄灭的篝火。 “难道这龟孙是想要放火?”秦歌皱皱眉。 “主人,要不要干掉他?”剑灵儿问道。 秦歌说道:“如果这样直接干掉他,就算毁尸灭迹,我也肯定是最大的嫌疑。那个吴千流并不好对付。” “也对,那主人你要怎么做?” 秦歌在心里说道:“得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想个办法制造意外,还要让众人一同见证,这样他的死才跟我没有一点关系。” “灵儿,发动魂斩模式。反正睡不着,就陪他玩会儿。” ……(未完待续。) —————— 走过路过,还请大佬们动动手指点个收藏,顺便投投推荐票。 拜谢。 第18章 魔物来袭!【三更】 游魂天地间,半步斩千里! 在进入魂斩模式后,秦歌的魂体从树上跳下,本体依旧安静的坐在树上。 “主人,根据危险程度,可以断定他有杀心。现在你已达到聚气灵境,如果发动魂斩,完全可以做到一击斩杀。” 既然王归顺都已有杀心,那秦歌自然也不会心软,只是现在并不能直接斩杀王归顺,因为如果在秦歌的帐篷附近杀掉王归顺,之后秦歌将会面对整个玄剑道宗的追杀,那吴千流深不可测,秦歌并不认为自己能从吴千流手中逃脱。 如果只是秦歌一个人的话,他还有些把握拼上一拼,可他并不想连累安芝芝。 况且秦歌是职业杀手,并非刺客。刺客是亡命之徒,会不惜一切代价击杀目标,根本不会在意自己的生命,但职业杀手不同,职业杀手在保证击杀目标的同时,更需要给自己留下活路。 在秦歌思绪间,王归顺已从篝火堆里捡起一根燃烧的木棍。 正逢初春时节,嫩芽萌生,那些在冬日堆积下来的枯草最是易燃,并且在这片林子里还有很多松柏,这两种树叶子里的油脂一旦燃起来就很难扑灭,更何况在这夜间还有夜风助力。 如果王归顺真的放火,那将会引起很大的火灾,一发不可收拾! 秦歌觉得王归顺这样的人真是丧心病狂,已到无可救药的地步。 放火烧山,罪大恶极! 我辈修士,岂能容尔等放肆? 王归顺将那根燃烧的木棍抛出去后,便拍拍手准备离去,他脑海中已经在开始幻想秦歌被兴师问罪的画面。此时他的几个师弟早已鼓足气,准备待会儿喊人救火,但下一刻王归顺却愣住,因为他丢出去的那根正在燃烧的木棍离奇的停在半空。 燃烧的木棍自然不会停在半空,而是被秦歌跑过去伸手接住,只不过王归顺看不到已进入魂斩空间的秦歌,也感受不到秦歌的存在。 王归顺左顾右盼,发现这里并没有其他人,一时间背心有些发寒,感觉这事儿很诡异。 随后他咬咬牙,硬着头皮又从篝火堆捡起一根燃烧的木棍丢出去。 离奇的事再次发生! 那根燃烧的木棍仍是停在半空。 这下可把王归顺给吓惨,恰巧有凉凉的夜风吹过,阴森森的感觉,他嘴唇直哆嗦,脸色倏然苍白。 这个时候他不由想起小时候爷爷奶奶经常跟他讲的鬼故事,说是在某些深山老林里,如果有人死去没人收尸的话,就会化作厉鬼游荡在林间,只有找到路过的替死鬼,才能转世投胎。 他觉得自己是遇到了鬼。 躲在不远处的那几个弟子显然也清楚看到这一幕,俱是面色苍白,连呼吸都不敢发出声音。 “王师兄他……他肯定是撞邪了。” “嘘……别出声,不然会把那脏东西引过来。” “这下怎么办?” “……” 说到底,这都是些十几岁的少年,见过的世面很少,自然是深信那些鬼怪传说。 秦歌一手拿着一根燃烧的木棍,迈步走向王归顺,他也没想到这龟孙是如此胆小,这就能把他给吓住。 王归顺见那两根停在半空的燃烧木棍竟朝自己飘来,更加坚信自己是撞到邪,两腿不由一软,噗通一声跪地上叩头。 “鬼爷!鬼爷饶命啊!我……我知道错了,我不是故意要烧您的地盘。” “您大人有大量,高抬贵手绕过小的吧。” “呜呜呜,鬼爷,小的给您磕几个,您千万不要找小的当替死鬼,回头小的给您烧很多纸钱,小的……小的还给您修坟。” 秦歌忍住笑意,问剑灵儿:“灵儿妹砸,能不能让他听到我的声音?” “主人你可以利用灵儿的神识,让他听到你的声音。” 秦歌抬起脚踩在王归顺的后脑勺,令他额头触地,便开始学习剑灵儿教给他的技巧。 后脑勺真实的触感,令王归顺更加坚信他是遇到鬼。 他浑身发抖,不敢乱动,一个劲的求饶。 片刻后,秦歌掌握剑灵儿教给他的利用神识说话的技巧,模仿出一个女人的声音,阴森森的喊道:“王归顺……” “鬼爷!不不不,鬼姐,小的在小的在……呜呜呜,鬼姐饶命啊。” “看在你如此有诚意的份上,姑且就饶你一命,但你要记得你答应过的事,如果你做不到,我会一辈子缠着你,直至将你折磨至死。” “鬼姐!鬼姐我错了,小的……小的会做到刚刚答应的事。” 秦歌模仿女鬼的声音:“本姑娘是被人割掉脑袋抛尸荒野,可惜那一头美丽的头发,你记得……要将你头发剃掉,放在自己床上焚烧,这样本姑娘就能找回那美丽的头发。” “是是,鬼姐,小的一定做到!”王归顺涕泗滂沱,痛不欲生。 “另外……本姑娘还……” “是是,鬼姐,小的一定帮您!” “对了……本姑娘在生前还……” “鬼姐您放心,小的会完成您的遗愿。” “……” “那你滚吧!” 王归顺连滚带爬的跑远。 秦歌看着地上那一滩湿的,还有王归顺留下的腌臜之物,还想要追上去好好的捉弄一下王归顺,不想就在这时剑灵儿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主人,灵儿刚刚在三里之外感应到恶魔之魂。” 闻言秦歌不由一愣,只好放弃继续捉弄王归顺的打算,他老早就想见识一下魔物长什么样子,是不是真有步知舞说的那么恶心。 “那还说什么,走,咱们去干他。” “如果是一只两只的话,主人现在的实力应该可以解决,不过灵儿感应到的是一群。” “一群?” “是的主人,有六只。我想应该是王归顺那些家伙引来的,他们大晚上不睡觉在林子里乱跑,很容易让魔物闻到气味。” 秦歌皱眉道:“那只能通知其他人。” 当秦歌退出魂斩模式回到本体的时候,发现在玄剑道宗的扎营处已亮起耀眼的光芒,并有弟子在大声喊叫。 “大家快起来!有一批魔物正在向我们靠近!” 一道剑光飞入天空停浮,吴千流静立其上,“大家小心,保持警戒!” 秦歌从树上跳下,心想玄剑道宗毕竟是剑仙大陆第一势力,其底蕴雄厚自不待言,必然是有可以感应到魔物的法宝。 “芝芝,快醒醒。”秦歌钻进帐篷,准备叫醒安芝芝。 但安芝芝很贪睡,只是翻个身,“干嘛呀,人家正睡觉呢。” 秦歌说道:“有魔物。” “哦。”安芝芝毫不在意,魔物也没睡觉重要。 秦歌说道:“刚刚我烤的野鸡肉……” 秦歌刚说到“肉”字安芝芝便猛地弹身而起,睡意全无,一把抱住秦歌的胳膊,“在哪在哪,快给我吃!” “……” 魔物的移动速度很快,在刚叫醒安芝芝的时候,秦歌便听到远处有树木折断的声音。 吴千流不知是用出什么法宝,大片天空被那法宝照亮,如同白昼。 当秦歌走出帐篷的时候,发现数道庞大的身影正踩踏着树木向这边摇摇晃晃的跑来。 借助天空中法宝发出的亮光,秦歌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那数道庞大身影的模样,如果硬要形容的话,那就是一团团腐烂的肉,而且还是会站起来行动的腐肉,还隔得老远便能闻到令人作呕的恶臭。 “那就是魔物?果真是够恶心的。” 那些魔物有的很胖,但很矮;有的很瘦,但很高;脑袋是畸形,像是长在石缝里的西瓜,四肢粗细不一,并且身上各处都是腐烂的窟窿,可见骨骼;有的魔物肩膀上还长出半个脑袋;有的魔物长着好几只眼睛,但都没有眼眶,看上去就像是将眼珠子用胶水粘在头上;有的魔物下巴都已经掉到胸前,露出满口参差不齐的尖牙。 秦歌觉得,这种生物就是造物主的艺术杰作。 安芝芝揉揉惺忪睡眼,她也看到正在向这边靠近的魔物,但她好像一点也不在意,“秦歌,你刚刚说的烤肉呢?” 秦歌无奈的叹口气,“你还是回去睡觉吧。” “哦,好的。”安芝芝双肩无力下垂,头上的两条马尾辫也无精打采的垂下。 却就在安芝芝转身准备进帐篷时,秦歌身前的地面突然破裂,一只比门板还要大的手破土而出,一把将秦歌身体捏住拖入地底。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安芝芝一跳,瞬时睡意全无。 “臭魔物,快把我的秦歌还给我!” ……(未完待续。) ———————— 感谢“胸毛”、“斑点狗”、“陌殇”的打赏。 啥也不说,加更! 第19章 黑煞神猴 安芝芝心急如焚的钻进帐篷,小腿一蹬便迅速的穿好长筒袜,背上自己的兔子包包就要去追回秦歌,但她却发现刚刚那只大手出现的地面已经恢复原样,并没有留下地洞。 “魔物也会土遁吗?难道是高级魔物?” 安芝芝皱着眉,脸色很不好看,眼中充满寒意,跟原本那个贪吃贪睡的小萝莉完全是判若两人,“秦歌,你可千万不要有事啊,如果那些可恶的魔物真的把你给怎么样了,那我就……我就再也吃不到那么好吃的东西啦!呜呜呜……臭魔物,死魔物,快把秦歌还给我!” 她坐在地上伤心的哇哇大哭,想去追,可是她根本不知道该往哪里追。 此时吴千流正在指挥玄剑道宗众弟子摆剑布阵,准备应付来袭魔物。除少数的一些女弟子比较紧张害怕之外,大多数弟子都很冷静,似乎早已习惯这样的事。 此次这些弟子被选出来,由吴千流带到鬼剑山脉附近,其目的就是历练。 步知舞第一时间想到的也是秦歌,急忙赶过来想要让秦歌和安芝芝过她那边去,这样安全才有保障,可当她过来后发现安芝芝正坐在地上哭,根本没有秦歌的身影。 “安姑娘,秦歌他人呢?” “秦歌……秦歌他被魔物给抓走啦!”安芝芝哭着说道。 闻言步知舞眼帘低垂,对身后的莲儿说道:“莲儿,你去告诉吴师叔,说我去找秦歌。” “啊?师姐,这还不至于让你以身涉险吧,这次来袭的魔物体型巨大,一看就不是之前遇到的那些小魔物可比,你一个人去太危险,我不让你去。”莲儿很坚定的挡在步知舞身前,“反正莲儿不让你去,我们还是去告诉吴师叔,让他想办法救秦歌。” 步知舞推开莲儿,“人命关天,等不了那么久,你放心,我能自保。” 言讫步知舞御剑而去。 安芝芝几乎是在同一时间跳到步知舞的剑上,两手抱住她的腰,“我跟你一起去。” 莲儿在地面急得跳脚,大声说道:“师姐你快回来啊!难道你真的担心他?” “担心他?”闻言步知舞不由愣了愣,在心里自问:如果秦歌没有那么高超的医术,可以治好我的病,我是不是还会这样担心他的安危? “不,就算他什么也不会,那他也是一条活生生的命,我也会尽力救他。”步知舞心里默默的想着,当下加快御剑飞行的速度。 秦歌被魔物抓走的方向,那多半是魔物来的方向,在这样的情况下,步知舞也只能凭着直觉去追。 …… 其实秦歌现在比谁都安全。 他口里含着一片树叶,稳稳的被那只大手握住。 “话说大棍儿你怎么会突然在这里出现?你不是在山上么?” 大棍儿是一只黑猴子,住在鬼剑山上,秦歌小时候经常和任玉虹去它的洞穴里偷水果吃。 “我靠,你要带我去哪里?快停下!我还要回去找魔物!” “大棍儿,我知道你能听懂我说话。” “靠,快停下。” 大棍儿停在一棵高达百米的巨树上,丢垃圾一样将手里的秦歌丢掉。 秦歌在虚空猛地扭腰,一个帅气的后空翻,平稳落在一根树枝上,冲上去就是一脚踹在大棍儿腿上,但大棍儿那高达十米的身躯纹丝不动。 “小歌,你不应该来这里,这里很危险。” “什么危……”秦歌下意识的就要回答,不过话还没说一半他就愣住,一双眼睛越瞪越大,因为刚刚跟他说话的是大棍儿。 在他的记忆中,这只黑猴子虽然很通人性,但却是不会说话的。 “我去,难道大棍儿你修炼成精了?竟会说人话!”秦歌满眼惊意的打量着大棍儿。 大棍儿语气沉沉的说道:“魔洞里面的那个家伙,很危险,不是现在的你就能对付的。” 秦歌渐渐冷静下来,问道:“你什么意思?” 大棍儿并没有解释,“如果,小歌你还当我是朋友的话,就听我的。走吧,离鬼剑山越远越好,不要让任何人知道你从山上下来。” “那个魔洞里面的家伙,我会去对付。” 大棍儿转动硕大的头颅看向秦歌,目光中满是温柔,“朋友,是不会害你的。” 秦歌安静片刻,“那我听你的。” 大棍儿脸上露出笑容,从肩上厚密的毛发中掏出一本书递给秦歌,“这个,是你奶妈让我给你的,你离去没多久,它就很想你。” 秦歌伸手接过大棍儿递来的书,不由想起天池里面那个家伙。 他小时候是吃那个家伙的奶长大,严格来说那确实是他的奶妈。 大棍儿突然抓起秦歌,用力将秦歌丢向来时的方向。 秦歌被一股柔和的灵力禁锢不能动弹,向来时的方向飞去。 身在虚空中,秦歌借助月色看到大棍儿从那棵巨树上跳了下去,一拳砸在地面,顿时地裂山崩,大地塌陷!随后在远方的夜色中传出一道嘶吼声。 秦歌只看到大棍儿冲天而起,两手举着一座小山,灵活的就如弹丸般跳向那道嘶吼声传来的方向。 至于后面发生的事,秦歌已经看不到。 大棍儿举着那座小山,两眼红光闪烁,站在那个魔洞前方,沉声道:“我绝不会让你伤害小歌!” 魔洞中传出一道尖锐的笑声,“没想到这么快就会被你们发现。” …… …… “秦歌,秦歌你快醒醒呀。” 温柔的声音传入耳中,秦歌从睡梦中醒来,徐徐睁开双眼,看到安芝芝那张精致的脸蛋儿。 秦歌伸手摸摸胸膛,发现那本大棍儿交给他的书还在。他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昏迷过去的,只是记得在昏迷前见过大棍儿,也记得大棍儿跟他说过的那些话。 “太好啦!秦歌你没有死!”安芝芝扑入秦歌怀中,紧紧的抱住秦歌。 秦歌伸手揉揉安芝芝的脑袋,帮她整理了一下歪掉的发夹,笑道:“我命硬的很,没那么容易死。” “真的吗?那你快去给我做好吃哒,我饿啦!” 秦歌郁闷道:“真没良心。” “……” 通过安芝芝的讲述,秦歌才知道原来他已昏迷整整两天。 两天前的那个夜晚,安芝芝和步知舞找到他的时候他正挂在一棵树上,并昏迷过去,之后是步知舞将他背回营地。 秦歌离开帐篷,发现艳阳当空,忍不住伸个懒腰,在活动一下筋骨之后,便朝玄剑道宗的营地走去。 他自然是去向步知舞道谢。 当离近时,秦歌发现在玄剑道宗营地的后边树林里躺着六具魔物尸体。 “灵儿,还有没有恶魔之魂可以吸收?” “才过去两天,当然有。主人我跟你讲,这六只魔物在低级魔物当中算是顶尖的,如果收集到这六道恶魔之魂的话,灵儿应该可以升到二级。” “哟西。” 随后秦歌走到树林边站定,假装是在欣赏那些丑陋的魔物,实际上是在让剑灵儿收集恶魔之魂。 “灵儿,你升到二级之后,有什么新的能力?”秦歌问出他目前最关心的问题。 剑灵儿答道:“魂斩模式的持续时间会提升到六分钟,并且,在使用魂斩模式的过程中,主人你可以同时控制魂体和本体。” 秦歌理了理,说道:“这也就是说,我可以在不离开本体的情况下,控制另一个‘我’在魂斩空间里行动?” “可以这么理解。” 在与剑灵儿交谈间,一道魁梧的身影向秦歌走来。 正是吴千流。 吴千流抱拳后说道:“秦公子,感觉如何?” “多谢,没什么大碍。”秦歌抱拳回礼。 吴千流抬眼看看那几具魔物尸体,说道:“我们得回去。” 秦歌现在还清楚记得那晚大棍儿跟他说过的话,所以他本就打算回去,不打算去探寻魔洞,但他还是问道:“为什么?” 吴千流安静少许,说道:“在你被魔物抓走的那一晚,黑煞神猴出现了。” “黑煞神猴?”秦歌心头微惊,蓦然想起大棍儿。 吴千流说道:“那是剑祖鬼剑愁座下,负责守护鬼剑山脉的仙兽,其实我也只在传说中听说过它的存在。那一晚,我并不知道具体发生过什么,因为魔洞那边有非常强大的能量风暴,我无法靠近,当能量风暴散尽,我赶去魔洞的时候,发现那里方圆数百里已被夷为平地,并且我还发现黑煞神猴的尸体。” “你说什么?”秦歌目光一震。 “显然,黑煞神猴和魔洞里面的存在战斗过。”吴千流轻叹一声,“只是我怎么也不敢相信,连传说中的黑煞神猴也不是魔洞里面那个存在的对手。也幸好我没有带着弟子们前往那个魔洞,若不然……我将酿成大错,成为玄剑道宗的千古罪人。” 秦歌疾声问道:“那黑煞神猴的尸体呢?我想去看看。” 现在秦歌基本上已经确认,吴千流口中的“黑煞神猴”就是大棍儿,但他很难接受大棍儿死去的事实。 吴千流说道:“当我想要靠近的时候,黑煞神猴的尸体被一只白凤凰叼走。总之,秦公子,前方魔洞里的存在,已不是我们能对付的,为确保大家安危,我得带大家返回渝水镇。” ……(未完待续。) ———————— 建议靓仔们都学学“斑点狗”,看看人家多活跃,每天都在书评区冒泡,简直就是活跃担当。 咱们一起让书评区热闹起来岂不美滋滋? 第20章 王师兄中邪了 秦歌控制着情绪,没有在吴千流面前表现出任何异常,问道:“准备何时返回?” 吴千流:“将这些魔物的尸体焚烧之后便启程返回。另外,还有一事相求。” 秦歌:“但说无妨。” “之前听知舞师叔说秦公子在药道方面造诣颇高,我们有个弟子,自魔物出现那晚就一直昏迷不醒,这里斗胆,想请秦公子帮忙看看。” “先带我去看看情况。” “多谢。” 当秦歌被吴千流带到一处营帐的时候,秦歌才发现,原来吴千流所说的那个昏迷不醒的弟子是王归顺。 “高烧不退,上吐下泻,这便是他目前的情况。吴某区区一介武夫,实在是束手无策。”吴千流让开身,“万望秦公子不计前嫌,施以妙手回春之术。” 吴千流自然是知道王归顺跟秦歌之间有些矛盾。 负责照顾王归顺的那几个弟子急忙退到一边,目光闪烁不敢直视秦歌。两天前的那晚,正是他们几个跟王归顺一起准备去放火陷害秦歌,现在自是心虚。 秦歌看着躺在床榻上的王归顺,走过去拿起他的手腕把脉之后,又翻翻他的眼皮,再掰开他的嘴巴看看,不多时便得出结论:“他应该是不小心吞入林中的血毒蛾,这种蛾子翅膀上的鳞粉有毒,如果是进入眼睛,不及时用药水清洗便会导致双目失明。” 旁边一个弟子瞪大眼睛说道:“我也听说过血毒蛾!这害虫确实厉害的很,而王师兄把血毒蛾吞进肚子里,那岂不是……” 秦歌说道:“也幸亏他是个聚气灵境的修道者,短短两天时间,血毒蛾还不至于让他肝肠寸断,命丧黄泉。” 闻言吴千流松了一口气,见秦歌如此淡定,且如此轻易的就找出原因,这也足矣说明秦歌是有真本事,令他信服。 吴千流问:“敢问秦公子有何解毒之法?” “只要吐出来就行。”秦歌说道:“不过细小的鳞粉具有很强的粘附性,一般情况下很难吐出,所以要给他洗胃。用肥皂水,再混入隔夜的尿,为他洗胃。” 闻言吴千流和那几个弟子都不由咽下一口口水,心想这也太重口味了。 秦歌解释道:“肥皂水中含有的碱能清洗粘附在胃部和肠道的血毒蛾鳞粉,而尿液中含有的钠和氯等等有机物能很好的克制血毒蛾鳞粉的毒性,不过尿液当中含有的有机物较少,所以需要很多,越多越好,直至他呕吐出黑血为止。” 秦歌的这番话,那什么钠和氯以及有机物之类的词语,虽然吴千流等人都听不懂,但也是不明觉厉。 虽然这方式有些粗暴,但也总比让王归顺丢掉性命好。吴千流做为带队人,他自是有责任在身,如果这些小家伙出事,他回去无法交代。 “你们几个,还愣着干什么?”吴千流看向那几个弟子,严肃道:“人命关天!马上去准备肥皂水,另外,将所有营帐的夜壶拿来,找个打酒的漏斗,给他灌进去。” 那几个弟子有些为难,心想秦歌肯定是故意这样整王师兄的,但奈何吴千流的话他们也不敢不听,是以只好照做。 “各位师兄弟姐妹都听好了,吴师叔有令,让大家立刻将营帐里的夜壶提到王师兄的营帐里!” “天呐!这也太恶心啦!”几个女弟子瞪大眼睛,感到一阵恶寒。 “李师妹,你们女生营帐的夜壶,就交给你去收集。这攸关王师兄性命,你们最好快点,小心吴师叔责罚!” “那知舞师姐营帐里的夜壶……也要拿去吗?” “当然!秦公子说过越多越好!多一壶,王师兄就能多一分活下去的机会。” “好哒,那我马上去收集。” “哈哈,王师兄这下享福咯,连知舞师姐的……”有个弟子幸灾乐祸的大笑起来。 一时间,营地中身影来回穿插,在紧锣密鼓的收集夜壶。 不多时,秦歌便听到王归顺营帐里那惨绝人寰的叫声。 那画面太美,他不敢看。 “王师兄,你挺住啊,把这壶灌下去再吐出来,你吞进去的毒就能解了!” “你们几个,快把王师兄的嘴用棍子撬开!” “我去,你小心点,别弄到我手上!” “我滴个姥姥,这是谁的呀,怎么这么臊?” “抱歉,这几天我有些上火。” “卧槽,这里面怎么还有屎?” “不好意思,昨晚太急了,所以我没忍住就直接……” “唉算了算了,管不了那么多,救王师兄要紧,灌吧!” “……” 吴千流和秦歌站在外边,听着里边传出的声音,俱是一头狂汗,身体一阵一阵的发寒。 那些女弟子好奇的围在营帐外边,想进去看,但又不敢。 “秦公子,谢了。”吴千流勉强挤出一丝笑容。 “哪里。”秦歌摆摆手表示不用客气,微笑说道:“其实我没有出任何力,解毒的药材,都是你们自己出的。也好在人多力量大。” 吴千流点点头,“诚然如是。如果是几个人的话,一时半会儿哪里去找这么多解毒之药?” 秦歌并不是在故意整王归顺,只是在这样的条件下,他唯一能想到的解血毒蛾鳞粉之毒的办法就只有这一个,当然,如果去找几样灵药的话,他能更简单的解决血毒蛾鳞粉之毒,只是他肯定不会为了王归顺那样的货色去采药。 在秦歌想来,多半是那晚王归顺被“鬼”吓得魂不守舍之后,在林中胡乱奔跑,不小心将林中的血毒蛾吸入口中。 那血毒蛾的体积比蚊子大不了多少,如果不小心,很容易就被吸入口中。 时过良久。 “吴师叔,秦公子,王师兄他已经吐出黑血,你们快来看看!” 秦歌用衣袖捂住面部,只露出一双眼睛,走进营帐后,差点被吓晕过去。 那画面实在是太…… 他心想,如果换做自己是王归顺的话,干脆死了算了。 秦歌说道:“看样子他的毒已解,吃几天白粥,好好调养就可痊愈。” 此时王归顺已经恢复些意识,无力的趴在床榻上,虚弱的看着秦歌,心头满是怨恨,暗自发誓,今后定要将秦歌碎尸万段,以洗今日之辱! 吴千流严肃说道:“你们几个,把这里好好收拾一下。” “是,吴师叔!” …… 王归顺醒来后不久,他就将自己的头发给剃了。 “王师兄,你千万不要想不开啊,虽然比较残忍,但总算捡回一条命不是?你干嘛要出家当和尚?” 王归顺泪流满面,他哪里是想不开要出家?他是答应过“鬼姐”要把自己的头发剃掉,然后在自己床上焚烧。 之后,王归顺又去林中堆了一座坟,并立上一块碑。 “鬼姐,这里找不到纸钱,我身上就只有这些银票,我这就给您烧过去,您自个儿拿去换。”剃了光头的王归顺跪在坟前,痛哭流涕,这是他存了好几年才存够的钱,他还准备拿这些钱去天衣坊买一套像样的灵装。 “……” 王归顺这一连串奇怪的举动,在外人看来就是中了邪。 那晚跟他一起准备去放火陷害秦歌的几个师弟大概知道这是何原因,不过这种事谁都不敢说出口。 吴千流实在没办法,只好让几个弟子将王归顺五花大绑先控制住,他显然是认为王归顺疯了,需要接受治疗,于是他又去找秦歌。 “秦公子,你看这……” 秦歌捏着下巴,思索道:“他思维清晰,看上去并不像是疯掉。” 旁边一个弟子低声道:“吴师叔,其实王师兄他是被某些脏东西给缠上了。” “脏东西?”吴千流皱皱眉。 那弟子将那晚实情说出,不过并没有说是去放火陷害秦歌,只是说出去解手,然后王归顺就被脏东西给缠上。 “荒唐!简直是一派胡言!”吴千流大喝一声,他一个几十岁的大人,而且还是修道者,显然是不信那些鬼怪之说。 就算真有鬼怪,亦能一剑除之! 一旁的秦歌嘴角轻轻上扬,暗自发动魂斩模式。 在剑灵儿升到二级之后,他可以同时控制本体和魂体。 “鬼!鬼啊!”被五花大绑的王归顺突然嘶吼起来,哭着说道:“鬼姐饶命,我已经做到答应您的事,您不要再来找我啊!” 吴千流皱皱眉,左顾右盼,“哪里有鬼?” 其余弟子俱是面色苍白,纷纷聚在一起。 “有,真的有啊!吴师叔快来救我啊,她就在我身边,还在对我说话!她还说要我的一个肾!” 吴千流走过去仔细查看,并释放出神识感应,片刻后,他皱眉走回来,对秦歌说道:“秦公子,看来他真的是疯了。” “鬼姐!鬼姐不要取我的肾啊,我求求您了!”王归顺仍在哇哇大叫。 吴千流对秦歌说道:“这孩子从小家境贫寒,据我所知,他一直想去天衣坊买一套灵装,但天衣坊出品的灵装都价值不菲,连我都买不起。所以我估计……这孩子是想到要去卖肾换钱,以至于想到走火入魔。” 对于吴千流的这波分析,秦歌表示无言以对。 “像这种精神类的疾病,在下也是爱莫能助。王兄年纪轻轻就患上此等怪病,在下真的是……唉!”秦歌无奈的摇摇头,长叹连连,搞得就好像因为治不好王归顺的病而感到愧疚,同时他也暗自收回魂斩模式。 吴千流抱拳:“理解,总之还是要多谢秦公子。现在看来也只能将他四肢关节暂时卸掉,控制住他,等把他抬回去后,交给他的师父去想办法。” ……(未完待续。) ———————— 走过路过的靓仔还请留下收藏,顺便投投推荐票。 拜谢。 第21章 最靓的仔 从吴千流那里离去后,秦歌便去往女弟子营地,准备去找步知舞,但他却被莲儿拦住。 “这里是女生营地,你个登徒子想要干嘛?” “莲儿姑娘,我是来找你师姐。” “哼!”莲儿发出哼声,面向一边,傲娇说道:“看在你给过我好吃的东西的份上,我帮你去叫师姐,至于她愿不愿意来见你,那我就不知道啦。” 不多时,步知舞来到秦歌身边。 “听莲儿说你找我,有什么事?” 秦歌拔起一根狗尾草含在口里,“我得走了,特意来跟你道别。” “你有何打算?” 秦歌想想后说道:“还是先去中州逛逛吧。” 步知舞说道:“挺好,中州乃剑仙大陆中心,亦是修道者聚集之地,玄剑道宗的总部也在那里。以你的天赋和本事,应该很快就能有一席之地。” “倒也不是因为这些。”秦歌说道:“我只是听芝芝说那里的百姓都很热情,见到我这样的美少年一般都是叫‘靓仔’,所以我才想去那里。” 步知舞嘴角抽搐,心想这家伙真是没谁了,“就只是因为这个原因?” “我最喜欢别人这样叫我。”秦歌认真的注视着步知舞:“我决定了,要做,就做中州最靓的那个仔。” “那么,祝你道运昌隆。”步知舞淡淡道:“我暂时会留在渝水镇,要等两年才会回中州。” 秦歌想想后问道:“该不会,你是在等鬼剑愁下山?” 步知舞说道:“整个剑仙大陆都在关注两年后的鬼剑愁下山,而鸿土魔族也是蠢蠢欲动,所以我会代表玄剑道宗留在此地,确保这一代鬼剑愁的安危。” 当然,步知舞留在这里等鬼剑愁下山,其实也是有所私心,因为这一代鬼剑愁就是她日思夜想的“小哥哥”,只是这种事她肯定不会告诉秦歌。 当然,秦歌也肯定不会告诉步知舞,她等不到鬼剑愁下山,因为鬼剑愁已经提前两年下山,并且此刻就在她眼前。 到时候,怕是全大陆的人都会失望。 “那好,等你回中州后我们再聚。”秦歌挥挥手,潇洒离去,“之前给你的那些药喝完之后,应该够你活到两年之后。放心,我还欠你钱,不会跑人,以舞姐的本事,要在中州找到我应该也不是难事。” 步知舞脸露微笑:“秦歌,保重。” “你也保重。记得没事的时候多笑笑,别一天板着张脸,女神如果太高冷,会没有男神敢追的。” …… …… “秦歌,都已经收拾好啦,现在我们去哪?回渝水镇吗?” 秦歌看看远方天空,安静少许后才道:“我想去魔洞那边看看。” 虽然那晚他答应过大棍儿要离开这里,但他还是想回去看看。 “看看就看看,谁怕谁呀,反正以后你去哪儿我就跟着你去哪儿,我是你的小跟班。” 绕过玄剑道宗的营地后,秦歌和安芝芝便前往魔洞所在的方向。 在不能御剑飞行的情况下,在密林中穿梭确实很费劲。 一路走走停停,游山玩水,五天后,秦歌和安芝芝来到一片盆地。 这里原来并不是盆地,现在之所以会变成一片盆地,显然是因为那一晚大棍儿和魔洞中那位神秘存在的战斗。 已经过去好几天,那些战斗时留下的坑坑洼洼早已被积水填满,散落在各处被巨力震断的树木,也都已彻底枯萎。 走在其中,秦歌很难想象那究竟是一场怎样的战斗,竟会有如此恐怖的破坏力,方圆数百里,寸草不生! 整片地面被硬生生的打成盆地! “秦歌,你看这个。”安芝芝从不远处蹦蹦跳跳的跑来,一对马尾辫一上一下的晃动,可爱极了。 她小手拿着一片白色的大羽毛递给秦歌。 秦歌一眼就认出,这片羽毛是小花的。 小花就是那只生活在鬼剑山上的白凤凰,任玉虹小时候经常拔小花的羽毛用来做发饰。 几天前,吴千流说他看到一只白凤凰将黑煞神猴的尸体叼走,现在看到这片羽毛,秦歌基本上已经确定……黑煞神猴就是他的好朋友大棍儿。 又逛一圈后,秦歌在一个大坑里发现很多已经干涸发黑的血迹,以及一些黑色的粗毛。 这是大棍儿的猴毛。 至此,秦歌已完全确定,黑煞神猴就是大棍儿。 尽管他很难接受,但也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大棍儿真的死了。 秦歌无力的坐在地上,心里忽然很痛。 那一晚,大棍儿对他说的话,以及大棍儿目光中透出的那种温柔和关怀,在秦歌脑海中不停的浮现。 “秦歌,你怎么啦?”安芝芝蹲在秦歌身边,很担心秦歌。她跟秦歌认识这么些天,还是第一次看到秦歌露出这样的表情,感觉这样的秦歌很陌生。 “没事。”秦歌站起身,洒然笑道:“看来我们是白来一趟,走吧,先回渝水镇。” “嗯,好嘞。” 秦歌看看地上的血迹,捏紧了拳头,悄悄抹掉眼角快要溢出的泪水,转身离去。 “大棍儿,谢谢你。只可惜现在我还找不到有关那个家伙的线索,但基本上可以确定,那家伙是魔族。” “魔族……你们给老子等着!” “总有一天,老子要越过那道墙,过去弄死你们。” …… 当秦歌和安芝芝离开这处盆地进入丛林后,还没走多远,忽然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道叫声。 听上去,那像是一种野兽发出的叫声。 秦歌从小跟一群动物长大,自然听得出来那道叫声里有求救的意思。 “主人,灵儿感应到恶魔之魂!就在声音传来的方向,是低级魔物,只有一只。”这时剑灵儿的声音也在秦歌脑海中响起。 秦歌二话不说,直接朝那边跑去,两脚一蹬,就像是灵活的猿猴在树与树之间跳跃。 他并没有动用灵力,完全是凭自身的身体素质,因为他小时候经常跟大棍儿漫山遍野的摘果子,这种“猿行身法”是大棍儿教他的。 当赶到魔物所在地时,秦歌和安芝芝一眼就看到那棵松树下正有一只魔物跟一只白狐交缠在一起厮杀,甚是激烈血腥。 在不远处的岩石后边,还有一只小白狐在嗷嗷直叫,显然是想上去帮忙,但却没有能力帮忙。 魔物口中发出难听的叫声,锋利的爪子正在撕扯白狐的皮毛。 相比起那晚见到的那些魔物,此刻秦歌见到的这只魔物体型要小很多,只有三四米高,脑袋是个畸形,一身肥肉,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巨型的畸形婴儿。 安芝芝倒也见多识广,“秦歌,这是五尾天狐,很罕见的灵兽,并且它还可以飞。” 秦歌眼帘低垂:“这只五尾天狐应该是在遇到魔物之前受过重伤,不然以它的实力,不至于对付不了一只低级魔物。” 言讫秦歌两脚一蹬,就如脱弦的箭矢跃向那只魔物,离近时在虚空猛地扭腰改变姿势,一脚踹在魔物脑袋上。 秦歌这一脚的力量很大,用的也是寸劲,那魔物笨重的身躯顿时向旁边歪去,受伤的五尾天狐趁机逃离,跑向那只正在嗷嗷直叫的小白狐。 魔物并不会说话,并且这种低级魔物也没有什么智商,只会出于本能的去攻击出现在它附近的生物,然后将其吃掉。 魔物没有疼痛感,也不知何为死亡,更不知道害怕和恐惧,它会一直战斗下去,直至将目标杀死吃掉,或是自己失去生命为止。 如果这种恶心的东西成百上千的出现在大规模战场上,那将会是一支很可怕的军队。 秦歌两手握拳摆出一个简单帅气的格斗架势,在那魔物刚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便一个箭步上前。 “穿云拳!” 一声轰向,魔物的肚子被融合灵力的拳劲打出一个大窟窿,粘稠乌黑的鲜血滚滚流淌,但它并未在意,仍是直挺挺的朝秦歌扑来。 秦歌向旁闪身巧妙避开,看看自己的拳头,觉得刚刚这招“穿云拳”很好用,只可惜魔物没有人体那样复杂的穴道和经脉结构,不然秦歌可以做到直接一拳将其秒杀。 “秦歌,打它脑袋!让它欺负看上去很好吃的五尾天狐,咱们让它死的透透的!”站在五尾天狐旁边的安芝芝开始为秦歌助威呐喊。 有妹子观战,秦歌战斗力快要爆表。 只见秦歌接连几个后空翻,巧妙避开魔物连续挥出的爪子,随后两脚蹬在一棵树上,以此借力,跳上去一拳打中魔物脑袋。 又是一记穿云拳! 魔物应声而倒,抽搐几下便失去生息。 秦歌想起大棍儿的死就是因为魔族,满眼杀意,果断上去补几拳,让这只魔物死的不能再死。 “灵儿,收集。” “好的主人。” ……(未完待续。) ———————— 新书不易,扑街更不易,还请走过路过的大佬们动动手指留下收藏,可以的话也请投投不要钱的推荐票。 拜谢。 第22章 五鳞红光 看着趴在母亲身上嗷嗷直叫的小狐狸,秦歌不由发出叹息声。 就如秦歌之前所料,在遇到刚刚这只被他用拳头给撸死的魔物之前,这只五尾天狐就已受到致命重伤,但为保护自己的孩子,它还是坚强的站起来跟魔物战斗。 在秦歌想来,很可能是因为受到大棍儿和魔洞中那神秘存在战斗的波及,所以这只母狐才受伤。事实上这一路过来秦歌也看到不少野兽尸体,无一例外,死因皆是被巨大的能量震碎内脏,瞬间至死。 而这只母狐毕竟是灵兽,生命力远超普通野兽,所以才能坚持到现在。 母狐躺在地上,雪白的皮毛已被鲜血染红。 它的头部、腹部、四肢都有创伤,特别是腹部的伤,连肠子内脏都可见,眼看是活不成了。 母狐目光中充满感激的看着秦歌和安芝芝,然后又看看小狐狸,发出一道声音,像是在对秦歌说着什么。 秦歌安静片刻,想到很有可能是被大棍儿的战斗波及它才受伤,心里头难免有些愧疚,说道:“你放心,我会照顾它。” 安芝芝流出感动的泪水,“可怜天下父母心,你放心吧狐妈妈,我们不会把小狐狸做成烧烤。” 母狐离去了,因为得到秦歌的肯定,它走的很安心。 时过良久。 秦歌拍拍手上尘土,看着趴在那座坟前还不愿离去的小狐狸,说道:“虽然答应过你母亲要照顾你,但你有选择的权力,所以,你是选择跟着我,还是选择自己生活?” 小狐狸抬起头,可怜巴巴的看着秦歌,它是灵兽,自然能听懂秦歌的话。 虽是小狐狸,但也只是对五尾天狐这个种族而言,实际上这“小狐狸”一点也不小,站起来体型就跟老水牛一样大。 小狐狸犹豫一会儿,还是来到秦歌身前。 它很喜欢秦歌身上的气息,想要亲近秦歌,但同时也很畏惧秦歌身上的气息,那种畏惧是来自于灵魂深处的畏惧,就像是面对一个皇者。 安芝芝蹲下身瞧了瞧,说道:“秦歌,原来它是个女孩子耶,我还以为是男孩子。” 秦歌有些无语。 “秦歌,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吧。” 秦歌捏着下巴打量着小狐狸,想想后说道:“它有五条尾巴,而且还可以当坐骑,就叫它‘五鳞红光’吧。” 秦歌之所以会取这样一个奇怪的名字,是因为他想起了他前世的座驾,那辆五菱宏光。 安芝芝赞道:“好棒的名字,一听就知道很有文化。”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取的。” 从此,它便叫五鳞红光。 小狐狸自己似乎也很喜欢“五鳞红光”这个名字,伸出舌头就要舔秦歌。 秦歌连忙将安芝芝举起递向一舌头舔来的五鳞红光。 安芝芝用衣袖擦拭脸上的口水,抱怨道:“秦歌你讨厌死了,干嘛拿我当盾牌?” 秦歌翻身骑到五鳞红光的背上,发现它的皮毛很厚很软,骑着一点也不硌蛋,“刚好懒得走路,五鳞红光,以后这就是你的活。” 安芝芝也爬到五鳞红光背上,坐到秦歌前边。 五鳞红光长啸一声,只见它身后的五条尾巴飘起,散发出氤氲气息,立刻就腾空而起。 虽然五鳞红光还是幼年期,但秦歌和安芝芝的体型对它而言并不重。 秦歌伸手抓住安芝芝脑袋上的两条马尾辫,“五鳞红光,走!” 安芝芝扭扭身子,“秦歌你干嘛抓我辫子,讨厌死啦!” 秦歌说道:“这是方向盘。” …… 虽然五鳞红光的飞行速度并不及一个御气丹境的修道者御剑飞行的速度,但毕竟也是在天上飞,速度也远超靠两只脚在林间穿梭。 只是一天时间,秦歌和安芝芝便回到渝水镇。 玄剑道宗的人在好几天前就已回到渝水镇的营地,但秦歌早已跟步知舞道过别,所以这次回来他并没有去跟步知舞打招呼。 之后的几天,安芝芝在忙着转让店铺的事,最后低价转让给住她隔壁的周大姐。 “五千两银票,这是我们的全部家当。”安芝芝将那一叠皱巴巴的银票卷起来,小心翼翼的放进钱袋里,看看门口那块已被改为“老周粮油店”的牌子,眼中满是不舍。 秦歌说道:“等到中州之后,我再去想办法赚钱。” 安芝芝说道:“等到中州之后我们就不差钱啦,因为我的同族在那里。我现在担心的就是五鳞红光,这小家伙正在长身体,而且它还不吃素,连那么好吃的白菜叶都不吃,一天要吃好几十两银子的肉。” 对此秦歌也有些苦恼,看看手中的地图说道:“确实,这款五鳞红光太费油。照它的飞行速度,再算上中途停下来歇息的时间,估计我们要两个月才能到中州,而这两个月,需要花很多钱给它买吃的。” 安芝芝提议:“要不我们把它给卖了?五尾天狐虽然不是什么高级的灵兽,但却是一种非常罕见的灵兽,估计能卖几千万两黄金。如果是拍卖的话,会更高。” 蹲在一旁的五鳞红光听到这话立刻躲到秦歌身后,发出“呜呜”的声音,表示很委屈。 我妈才刚死,你们就要把我给卖了! 可恶的狐贩子! 秦歌收起地图,摸摸五鳞红光的脑袋,“我们走。” 夕阳西下。 一人一精灵一狐,踏上中州之路。 新一代鬼剑愁的传奇之路,就此展开! …… ……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烘炉,熔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停! 刀,还是那把刀。 但人,却已不是那个人。 战安凉穿着单薄的短袖,安静的站在雪地中,细心擦拭着那把刀。 刀上散发的寒意,令这万里飞雪更添一抹寒意。 这只是一把普通的刀,但却又很不普通,因为这是刽子手用过的刀,数百年来,被这把刀斩下的头颅已不计其数。 “父亲,您安心的去吧。” “今后,这把刀就由孩儿守护。” “它会给人们带去死亡,但它却是我的生命。” “它代表着我们战家的骄傲,以及我们战家的正义!” 战安凉提着大刀,脚踏白雪,走进前方那座大院。 战家是飞雪城最大的家族,没有之一,在数百年前,由名震天下的孤雪刀圣“战天门”所创,盘踞于此,世代守护飞雪城千万百姓。 但就在三天前,战家惨遭灭门! 没有谁知道原因。 那一晚,杀得是地动天惊! 鲜血染红战家府邸。 只有战家嫡子战安凉逃出。 …… “前边就是飞雪城,秦歌我跟你讲,听说那里的特产冰心糕超级好吃,特别是红豆沙馅儿的。” 寒风呼啸。 在五鳞红光的背上,安芝芝缩在秦歌怀里,只探出一颗脑袋,两只小手抱着几天前花三两银子买来的《旅游指南》,念叨个没完。 秦歌以前在鬼剑山上也从书中看到过关于飞雪城的记载,这个地方常年大雪,一年只有冬季,而且在飞雪城还有一个很庞大的家族——战家。 “孤雪刀圣是个很了不起的人,早年在朝廷做刽子手,一口大刀斩尽贪官污吏,百姓无不叫好。在八十岁大寿时,他一夜悟道,修为突飞猛进,达到太白仙境。他一生行侠仗义,光明磊落,后来又在飞雪城建立家族守护一方百姓水土。传说他的实力还可以媲美剑仙。” “而他对于后人的教导也是相当严厉,凡是战家男儿,必当怀有侠义之心。”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秦歌说道:“我很敬佩这样的英雄,刚好有缘路过飞雪城,我想去刀圣陵祭拜一下。” 安芝芝说道:“可是我想先去买冰心糕。” 秦歌一头黑线,真是服了这个吃货,郁闷道:“这才一个月过去,你一路上不是买就是买,然后他么还是买,你看看我们现在还剩多少钱?五鳞红光都饿得快要飞不动了!果然,不能让女人管钱。” “可是我听说在刀圣陵上一炷香也要花好几十两银子,倒不如去买冰心糕实在。” “……” 五鳞红光驮着秦歌和安芝芝,缓缓降落在飞雪城城门之外。 如果就这样直接飞进飞雪城,肯定会被攻击,这点规矩秦歌还是懂的。 走在白茫茫的大街上,秦歌发现街上很冷清,只有寥寥数人,而此时正值午时,应该会有很多人才对。 “芝芝,先去找个馆子喝点热茶。这地儿太他么冷。” “谁叫你不穿秋裤?”安芝芝从五鳞红光背上跳下,在地上捧起一捧雪,转着圈圈将雪撒出,“我前几天在天衣坊分店买的保暖裤袜和雪地靴,正适合在这里穿,这就是多看《旅游指南》的好处。” “我看这是你无脑花钱的借口。”秦歌说道:“老子堂堂七尺男儿,打死也不穿秋裤。” “……” 找到一家小酒馆,刚坐下没多久,秦歌听到旁边桌子上的几个客人在交谈。 本来几个朋友在小酒馆聚一聚,吃点火锅,喝点小酒,吹吹牛逼,这很正常,秦歌也没偷听的习惯,不过那几人交谈的内容却引起秦歌的注意。 “喂,你听说了吗,战家少爷一人一刀独闯白家,现在被抓起来了。” “这么大的事儿,我当然听说了!” “那战家少爷真是傻,满门被灭,他明明有机会逃走,以他的天赋,再加上体内流淌的刀圣血脉,今后东山再起也并非难事,可他偏要回来送死。” “唉!只叹现今的飞雪城是白家独大,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就算有心,却也帮不上战家少爷什么忙。” ……(未完待续。) 第23章 兽皇诀 “先来一笼蒸饺,再来一份小鸡炖榛蘑,还有这个,锅包肉,地三鲜,各来一份。”安芝芝在点菜的时候,完全没有考虑过自己包里的钱,将菜单递给小二后又补充道:“你们这里有冰心糕吗?有的话给我来一份,要红豆馅儿的。谢谢。” “好嘞,客官您请稍等。” 安芝芝拍拍小手,心情美滋滋的给自己倒茶,“书上说,来飞雪城如果不吃这些菜,那就是白来。” “似乎你真是出来旅游的。”秦歌很无奈,放下茶杯站起身:“芝芝,你自己先吃,待会儿吃完就在这里开间客房,我晚点会来找你。” “你是要去找找看有没有什么富婆愿意包养你吗?” “不是。或许你可以去找找看有没有什么富豪愿意包养你,这样以后我们的生活就有保障。” “呸!我才不要被包养。” “那你慢慢吃,我真的有事。” 安芝芝虽然很好奇秦歌要去干什么,但想到只要秦歌一走,自己就能一个人吃独食,自然是打心底里高兴,“那你去吧,记得早点回来哦。” 尔后秦歌去酒馆厨房花钱买十几斤生肉,提出去丢给酒馆门外的五鳞红光,摸摸它的脑袋后便离去。 秦歌之所以会在这个时候离开酒馆,连饭也不吃,自然是因为他刚刚听到的那些对话。 那几个酒馆客人的对话中,包含的信息量很大。 首先,战家被灭门。 其次,那个什么战家少爷似乎是因为报仇心切,明明有机会逃走,却偏偏要回去送死,现在还被白家给抓了起来。 至于那个白家,很有可能跟战家的灭门有直接关系,若不然战家少爷也不会一人一刀闯入白家,那得是什么仇什么怨? 秦歌是真的很敬佩孤雪刀圣那样的传奇英雄人物,所以他决定管一管这个闲事,倒不是说要帮战家报仇,把白家给灭门什么的,至少要救出那个可能还没死的战家少爷,保住战家的独苗,以免孤雪刀圣那样的大英雄绝后。 现在秦歌就是想去确认那个战家少爷到底有没有死,如果没死,那就想办法救,如果已死,那也就没办法,秦歌区区一个聚气灵境,又没有什么强大的势力,总不至于还要一个人去跟一个家族干。 通过询问路人,秦歌很快就找到白家的所在地。 那是一片位于飞雪城西城区的大庄园,占地辽阔,似乎在庄园附近还有什么强大的阵法覆盖,令庄园内青山绿水,百花争艳,与这白雪皑皑的飞雪城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仿佛仙境。 “主人,灵儿隐隐感受到,在这片庄园里还残留着一些微弱的魔气。”在秦歌靠近白家庄园的时候,剑灵儿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 “魔气?” “是的主人,就是魔物留下的气息。” 秦歌皱眉道:“难道这个白家跟魔族有关系?或者说……是魔族帮白家将战家灭门?” 自孤雪刀圣战天门之后,数百年来,战家虽然没有再出过什么惊世天才,但毕竟也是传承数百年的家族,且战家儿女都流淌着刀圣血脉,自是有雄厚底蕴,而白家固然在飞雪城是一个大家族,但是想要撼动战家地位,甚至将战家灭门显然也是不可能做到的事。 除非,是有强者在背后帮助白家。 而现在剑灵儿感受到在白家庄园内有魔气,那很有可能,在背后帮助白家的就是魔族。 秦歌听步知舞说过,虽然有那道高墙将鸿土隔绝在剑仙大陆之外,但魔族仍是能寻找一些漏洞混入剑仙大陆。 “灵儿不知道,不过主人还是小心为妙,这里面有几个高手。” 闻言秦歌二话不说,转身离去。 剑灵儿有些郁闷,心想难道主人是怂了?一听说里面有几个高手,立刻调头就走,都不带犹豫的,那战家少爷咱还救不救了? “主人你……” “你不是说让我小心?”秦歌说道:“这白家庄园这么大,而且四周院墙还有阵法覆盖,我一个聚气灵境,就这样直接闯进去救人?你想让我暴毙?” “好吧,那主人你要怎么做?” 秦歌想想后说道:“白家刚跟战家干完一仗,必然是有很多伤员。” 剑灵儿还是有些听不明白,或许秦歌分析的是对的,但这跟进入白家庄园救人有什么直接关系? 尔后秦歌找到一家药铺,花钱买一些药,顺便向老板打探一些情报,之后又去裁缝铺整一套衣服,再去胭脂店逛一圈……总共下来花掉好几百两银子。 步知舞借给他的那些钱,现在就只剩下一百多两。 他觉得这个成本有些大,以后那战家少爷得还回来,不然跟他没完。 …… “你好,我是凤腾街孙氏药铺派来的大夫,姓陈。孙大夫说之前派来的人手不够,所以让我来帮忙。” 白家庄园豪华的大门前,一个身着青衫,长着两撇八字胡,手提药箱的中年男人站在两个门卫身前,将自己手中的药箱打开让门卫检查。 “原来是孙大夫派来的。陈大夫你好,请进请进。”门卫很热情的让开身。 中年男人合上药箱,不疾不徐的进入白家庄园。 这个所谓的“陈大夫”,自然就是乔装过后的秦歌。 之前去药铺买药的时候,秦歌所打探到的情报就是那家药铺已派出好几个大夫去白家救治伤员,这正好是他可以利用的情报,所以才化身为“陈大夫”。 在进入白家庄园之后,秦歌直接发动魂斩模式,控制魂体查探方圆六百米的范围,但并无什么有用线索。在将一个碰巧遇到的家丁打晕之后,秦歌便将家丁拖到角落换上家丁装,再用水洗掉抹在脸上经过调色后的胭脂,并扯掉那两撇八字胡。 “经过刚刚的查探,这庄园里的人很少,伤员都集中在一处,如我所料,与战家那一战过后,白家也是损失惨重。”秦歌一边四处逛着,一边寻找有用的线索。 只是,他并不认识战家少爷,这样找肯定是找不到。 “灵儿,你还能不能感受到魔气?” “能,不过只是一些残留的魔气,这里没有魔族存在。” 秦歌安静少许,又道:“现在得想办法找到战家少爷。” “主人,这庄园这么大,我们又不认识战家少爷,要怎么找呀?” “先逛逛再说。那战家少爷如果只是被抓起来没有被杀的话,要么是被绑在很显眼的地方示众,要么是被关在某个地方。” “不过有很大的可能是被绑在显眼的地方示众,若不然,酒馆里的那些人怎么会知道战家少爷被抓起来的事?” 秦歌一直在自言自语,好似在跟另一个自己对话。 时过须臾。 秦歌找到一个隐秘的角落,蹲下身双手按地,一道神识悄然散发。 “吾以皇威摄天地,仙天众生遵吾令。” 这是之前秦歌的奶妈让大棍儿转交给秦歌的《兽皇诀》,也就是那晚大棍儿交给秦歌的那本书。 若习得《兽皇诀》,便能驾驭世间兽类。 在来飞雪城的途中,秦歌没事的时候就坐在五鳞红光的背上学习《兽皇诀》,只不过他才刚刚入门,再加上他现在修为低微,神识不够强大,所以只能勉强驾驭控制方圆数百米之内的老鼠和毒蛇之类的小动物。 但这对秦歌来说已经足够。 就算是乔装成白家的家丁,若一个人到处乱逛,也会容易引起怀疑。 但没有谁会去怀疑一些老鼠之类的小动物。 不多时,十几只大大小小的老鼠从各处钻出,来到秦歌面前排排坐,看上去非常通人性。 之后又来几条赤练蛇。 蛇算是老鼠的天敌,并且蛇还是冷血动物,但此刻这两种动物竟很神奇的和睦相处,乖乖的在秦歌面前排成整齐队伍听候命令。 这便是《兽皇诀》的强大。 不远处,还有几只乌龟在慢慢地爬向这边。 秦歌目光扫视这些小动物,散发出一道神识,表达的意思大概就是要让它们去收集白家庄园里一切对他来说觉得有用的线索和情报。 随秦歌一声令下,小动物们纷纷散去。 秦歌抬眼看向那几只还没有爬过来的乌龟,有些恼火,“乌龟来凑什么热闹,滚!” 那几只乌龟吓得脑袋一缩,立刻转身跑远,竟是跑的贼快。 “主人你真厉害,竟还有这种本事。现在我们要干什么呀?” “等。”秦歌原地坐下。 ……(未完待续。) ———————— 走过路过,恳请动动手指留下收藏。 第24章 莫问斩天荒 没过多久,一只老鼠跑到秦歌面前,像是邀功一样对秦歌发出“吱吱”的叫声。 秦歌接受这只老鼠反馈回来的神识,从中得出信息。 “西边的院子里有个姑娘在洗澡?” 随后又有一条毒蛇回归。 “池塘里的藕被个老头挖了。” 接着又是几只老鼠回归。 “有个大胖子在踢毽子。” “……” “有人正在用鞭子打人。” “有人在喂鱼。” “有人在大声说话。” “……” “你妈死了,这都是些什么情报啊。”秦歌快要崩溃,果然,就算是利用《兽皇诀》,那也指望不上这些没有灵智的小动物。 “不对。”秦歌忽然注意到什么,“鞭子打人?大声说话?” “主人你发现什么啦?” 秦歌皱眉思索,缓缓道:“首先,我们就假设那战家少爷还没有被搞死。按理来说,白家既然都灭了整个战家,那在抓住回来复仇的战家少爷之后为何不直接杀掉?还留着他做什么?” 剑灵儿:“难道白家是想要得到什么?” 秦歌:“战家祖先是战天门,他死之后,肯定会给后世子孙留下什么宝物。而一个太白仙境强者留下的宝物,那必然是会引人眼红觊觎。” “所以,主人你的意思是……?” 秦歌捏着下巴,“刚刚那几只老鼠反馈回来的神识信息是有人在用鞭子打人,还有人在大声说话,所以我觉得很有可能……战家少爷现在正在被吊打,遭受皮肉之苦。简而言之,那些人是用严刑拷打的方式,想从战家少爷口中知道什么。” “当然,目前这些都是我个人的猜测。总之还是先去确认一下。” 一念及此,秦歌便根据刚刚那只老鼠反馈的神识信息,轻车熟路的前往那个“有人在用鞭子打人”的地方。 时过须臾。 果然,如秦歌所料,一个年纪跟他相仿的小伙被绳子捆住手吊在树上,一个中年男人破口怒骂,手里握着鞭子在那小伙身上不停抽打。 在不远处还有三个穿着奢华的老头,一看就知道是在白家很有身份地位的人。 秦歌躲在一座假山后边,利用花草藏身,心想那被吊打的小伙应该就是战家少爷。 剑灵儿说道:“那四个人都是御气丹境,一个初期,三个中期。如果主人发动魂斩,只能击杀其中之一。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要怎么在四个御气丹境的手中救下战家少爷,并将他安全带出去。” 秦歌说道:“只能先引起一场混乱。” 剑灵儿问道:“要怎么引起混乱?” “很简单,放火。不过要等晚上。” 整整一下午的时间,秦歌以家丁的身份潜伏在白家庄园,一边打探有用的情报,一边制作毒药,并计划逃跑路线…… 像这种深入敌巢营救人质的任务,秦歌前世经常干,所以这对他而言已是家常便饭,他非常有耐心。 转眼间,华灯初上。 火光照亮大片天空。 “不好啦——!着火啦——!” “快快快,快去灭火!” “……” “肯定战家的人,务必看好战安凉那小子,谁来救他谁死!” “是!” “你们几个,速去带人救火!” “是!” “……” 身穿家丁装的秦歌提着一桶水,混在救火的队伍中。 在白天的时候,秦歌已在各着火点附近的水源里投入药粉,那种药粉融入水中并没有毒,但若是被大火蒸发,就会产生一种毒气,吸后会令人全身发软无力。 这是秦歌曾经在鬼剑山上就学会调制的一种药粉,名为“鬼魅软骨粉”。 秦歌自然不担心自己也中毒,因为他体内的血就是世间万毒的解药。 在装模作样的对着大火洒了几桶水后,秦歌便趁乱离开人群,悄悄来到战家少爷所在的那个院子。 白天那个用鞭子抽打战家少爷的中年男人正站在树下,手握长剑,目光犀利,警惕的观看四周。 在他附近,还有十五个白家弟子。 秦歌依旧躲在那座假山后边,利用茂盛的花草藏匿自身,伸手取下绑在小腿上的两把水果刀。 这水果刀是秦歌白天找来的。 在修炼“斩仙剑诀”之后,秦歌虽然不能使用任何武器,甚至是连碰都不能碰,但水果刀这类的小工具并没有被他体内的剑魄给定义成武器,所以他可以随意使用。 “直线距离一百五米左右,以我现在的臂力,再算上水果刀的重量,有效的杀伤距离是在一百二十米左右,如果是借助自身冲势的话,有效的杀伤距离会提升到一百五十米左右,但速度会下降,他肯定会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不过,要的就是他反应过来。” 一念及此,秦歌从草丛跃出,两脚猛地蹬在假山上跃入半空,身体就如脱弦的箭矢飞向那持剑中年,接着身子在虚空旋转一圈,灌注全力将左手的水果刀当成暗器发射。 “谁!”那持剑中年第一时间感受到危险。 秦歌落地之后两脚一蹬,如猎豹般冲向那持剑中年。 “在那样的情况下,他能反应过来的几率为百分之九十,但就算反应过来,他顶多也只能用手中的剑挡掉我发射过去的水果刀。根据碰撞力度,以及水果刀与剑面接触的部位,可以计算出大概的弹跳方向和弹射弧度,继而算出大概的落点以及坠落的时间。” 在奔跑途中,秦歌看也不看,在那持剑中年用剑挡下水果刀的同时,用出八成力量将右手的水果刀发射出去。 只听“叮”的一声清响。 夜色中,伴有几粒火星迸射。 秦歌之后发射出去的水果刀,精准的击中之前那把被中年男人用剑挡下反弹的水果刀。 一种在黑夜中很难看见的粉末顿时扩散,竟被两把水果刀碰撞时产生的火星引燃,虚空中顿时燃烧出大片火焰,遮挡那中年男人的视线,以及分散他的注意力。 那些燃点很低的粉末,是一种含有磷的药粉,秦歌一早就将其涂在水果刀上。 “嗤!” 前一把水果刀在虚空中进行第二次弹射,击中那持剑中年,插入他的腹部,那上面淬有剧毒,中年男人浑身一阵抽搐便跪在地上,口吐白沫。 后一把水果刀向斜上方飞去,直接割断捆住战家少爷双手将他吊在树上的那根绳子。 “主人,你真厉害!”剑灵儿发出惊叹,觉得秦歌就是个妖孽。 事实上,秦歌之所以能计算的如此精准,令这电光火石间发生的事看上去就像是巧合,这主要是因为这个世界可以利用神识这种奇妙的力量,秦歌正是凭着自己前世扎实的基础,再加上神识才能计算的如此精准。 直到战家少爷落地,那十五个白家弟子才反应过来,立刻提剑冲向迎面过来的秦歌。 “这个时候,鬼魅软骨粉的毒性应该也已经发作,他们战力有所下降,并可以大概算出他们体内经脉血管的剪切力,再结合他的肢体动作,从而得知他们体内气血游走的具体路线。在这样的情况下,若攻击他们腹部上方的幽门穴,有百分之九十左右的几率可以做到一击毙命。” 秦歌眼帘低垂,凝视着那十五个冲过来的白家弟子,两袖猛地一抖,数十根事先就被他粘在手腕上的钢针滑落到手中。 这些钢针是他白天找几个白家的丫环要来的,是很常见的、用来扎鞋底的钢针。 在那十五个白家弟子进入有效攻击范围的同一时间,秦歌便已发射出手中的钢针。 “天女散花!” 天女散花是一种很高端的暗器发射技巧,秦歌前世也是花了三年的时间才掌握这门技巧。 那些白家弟子接连发出惨叫,只觉体内有东西在爆炸,气血就如凶猛的洪水涨破经脉血管,还没挣扎几下便一命呜呼。 秦歌拍拍手,走向另一边的战家少爷。 解开战家少爷身上的绳索后,秦歌将他从地上扶起,“还能动?” 战家少爷点点头。 “还有战力?” 战家少爷摇摇头。 秦歌扶着战家少爷快步离去,“那只能先躲躲。” “你叫什么名字?” “秦歌。” “我并不认识你。” “其实我也不认识你。” “那你为何救我?” “因为我想救。当然,我也不是白救,因为这成本很大,费脑费力更费钱,所以需要你支付报酬。” “我现在什么也没有。” 秦歌说道:“去你家刀圣陵祭拜孤雪刀圣的时候,香钱给我免去如何?” “可以。我叫战安凉。” “欲战天门问长生,安得世间两全法?凉刀断喉血犹寒,回首凡尘渡京南。”秦歌微微笑道:“我记得,这是孤雪刀圣在渡劫失败之后,来到飞雪城安家前留下的一首诗。” “是的。所以我父亲给我取名为‘安凉’。” 交谈间,秦歌已带着战安凉来到他事先就找好的藏身之处。 “秦兄,感谢你以身涉险前来救我,我无以为报。但是我不能走,我的刀还在他们手里。” 秦歌问道:“那刀对你很重要?” “是先祖留下的刀,父亲临死前,将其托付于我。” 秦歌:“难道是莫问斩天荒?” 战安凉点点头。 莫问斩天荒,是那把刀的名字。 “我现在,唯一剩下的就是那把刀,我要拿回来。” 秦歌说道:“我大概理解你的心情,毕竟是祖宗传下来的宝刀。但首先,你要想办法活下去。” ……(未完待续。) 第25章 苦连天! “秦兄高明如斯,能在电光火石间救在下于危难之中,应该是已想到退身之策。”战安凉坐在院墙边那棵树下,利用花盆遮挡自身。 秦歌坐在战安凉对面的花丛里,听着远处传来的吵闹声,看看那被火光照亮的夜空,说道:“事实上并不怎么高明,现在我们只能爬污水道离开。” “污水道?” 秦歌点点头,“里面有潲水,说不定还有屎尿,就问你怕不怕。” 战安凉目光中充满怨恨,深深的看了远处那些正在燃烧的房屋建筑一眼,“你说的对,首先我要活下去,如此才能去做我想做的事。” 秦歌过去扶起战安凉,“那就去爬污水道。” 污水道里边确实很脏,爬在秦歌前面的战安凉一路都在呕吐。 秦歌与战安凉完全相反,他面色淡然,非常冷静。 时间过去很久。 浑身脏兮兮的秦歌和战安凉终于爬出污水道,来到白家庄园的后山。 庄园内是四季如春,但庄园外却是寒冬凛凛。 秦歌一时间冷得打摆子,但战安凉却是与秦歌完全相反,因为战安凉从小就生活在飞雪城,早已习惯这里的寒冷,即便身上只有一件短袖,他也不觉得冷。 战安凉拿掉粘在他裤腿上的那只袜子,然后又拿掉搭在肩膀上的那条内裤,脸色一白又差点呕吐,此前是他爬在前面,污水道里一路的垃圾几乎都是他先面对,就相当于是给秦歌开路。 “秦兄,大恩不言谢,今日之恩,在下没齿难忘。” 秦歌眼帘低垂,突然转身看向那面高大的院墙,“等真的逃出去后再说这话。” 战安凉也转身看去,目光中瞬时绽放出浓浓杀意,只见在那院墙上边,正站着三位老者。 战安凉自然认得那三位老者,中间那位是白家家主,左边那位是大长老,右边那位是不久前来到白家的客卿长老,那晚正是客卿长老带人夜袭战家,战安凉的父亲、母亲、姐姐,都死于他手。 “这俩小兔崽子,还真有两把刷子。”白家主摸着胡须,露出淡淡笑容。 大长老脸色阴沉:“烧掉我白家那么多东西,这次定要让这俩小兔崽子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秦歌拉着战安凉,慢慢的向后退去。 白家主三人并没有追,脸上露出“猫捉耗子”般的戏谑笑容看着秦歌和战安凉二人。 逃?还能往哪里逃? 秦歌和战安凉身后是悬崖,也没多高,只有三百多米。 白家主看看站在他右边的客卿长老,显得很恭敬:“大人,战家小子身上还藏有那把刀的秘密,他便交给您处置,至于另外一个……” 客卿长老摆摆手,有些不耐烦:“另一个没用。” 此时秦歌和战安凉已退到悬崖边,没法再退。 秦歌无奈的摇摇头,说道:“退到悬崖绝壁我好心碎。” 战安凉怒视前方的白家主三人,沉沉的道:“粉身碎骨,我不怕成野鬼!” 秦歌看了他一眼,问道:“你的眼角为什么还有泪?” 战安凉伸手抹掉眼泪,“大仇不可报,我心有不甘,九泉之下,无颜面对列祖列宗。” “那我送你下去面对他们。”话落秦歌一脚就将战安凉给踹下悬崖,干净利落,毫不犹豫。 低头看去时,战安凉已没入寒冷夜色之中。 “这么高,应该能摔得粉身碎骨才对,待会儿兴许还能给你收尸,不至于变成孤魂野鬼。”秦歌淡然一笑,回过身看向白家主三人。 白家主和大长老是御气丹境中期,至于那位客卿长老,秦歌看不透他的修为,不过从白家主面对他时的那种谦卑态度,可见他的实力远在白家主和大长老之上。 “混蛋!”大长老一声怒喝,跳下院墙掠向秦歌,他怎么也没想到,秦歌会如此无情的将战安凉给踹下悬崖。 “明明是御气丹境,但却不御剑,这说明他的状态不佳,应该是之前的鬼魅软骨粉对他们也起到效果,导致战力下降。如果是用魂斩模式,应该有把握逃走,顺便杀掉其中一个。”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那个老东西。”秦歌的视线落在那位客卿长老身上。 “游魂天地间,半步斩……” “轰!” 然而秦歌尚未发动魂斩模式,便有一道剑光从天而降,笔直落在正冲来的大长老身前,大片地面为之一震,雪花飞溅。 强猛的冲击力,将大长老震得向后倒飞。 “区区魔物,也敢在此放肆!”天空中传来一道声音,显得很是飘渺。 秦歌抬头看去,只看到一个大葫芦停在天空。 那大葫芦上面站着一位中年。 那中年身穿破烂长衫,长发凌乱,满脸胡茬,看上去风尘仆仆,却又显得有那么些仙风道骨。 白家主身旁的那位客卿长老脸色骤变,就像偷食的老鼠听到猫叫,就要转身逃离,但他刚有逃离的想法,便有一道剑光飞去穿透他的胸膛,还没来得及挣扎便从院墙掉下,一命呜呼。 中年男人从天空中的大葫芦上面跳下,就像是一片鹅毛,轻飘飘的落在秦歌身旁。 “小兄弟,你很不错。你之前的表现,本尊一直看在眼里。” 秦歌抱拳道:“敢问前辈是……?” “飘渺间,苦连天,一醉方休人世间。” 秦歌一头雾水,心想我问你名字,你要给我念顺口溜? 但白家主在听到这话之后却是有很大的反应,急忙从院墙上跳下,与大长老一起快步来到中年男人身前双膝下跪。 对此秦歌有些吃惊,只是念出一句顺口溜,这白家主和大长老竟有如此反应,跟见到活祖宗似的,这中年男人到底什么来头? “敢问尊驾可是苦连天苦大人?”白家主跪在地上头也不敢抬。 苦连天乃何许人也?秦歌或许不知道,因为他刚下山不久,但在当今剑仙大陆,基本上没有谁不知道苦连天是谁。 苦连天负手而立,神情漠然:“本尊无意管俗尘之事,但本尊甚是敬佩孤雪刀圣,他的后世子孙惨遭灭门,本尊自是要管上一管。只可惜,本尊终究还是迟来一步。” 说着苦连天慢慢地走向白家主,语气寒冷几分:“本尊更没有想到,尔等竟与魔族勾结残害同族。这真是死有余辜!” 白家主连连磕头,“苦大人饶命!小可自是知晓自古以来,魔族便是我人族最大之敌,我辈修士自当除魔卫道,但近日白家一切所为都是那魔族狗贼所逼!数日前那魔族狗贼来到白家,以小可全家老小性命威胁,利用白家将战家灭门,目的是想得到战家那把祖传宝刀的秘密。” 苦连天皱皱眉,“莫问斩天荒……魔族为何会打它的主意?” “小可委实不知!适才那魔族狗贼已被大人一剑斩杀,小可今后定当一心向善,举全族之力,为我人族御魔大业贡献一份力量,将功赎罪!” 苦连天懒得再多言,只是一道眼神,便有无形剑气散发,白家主和大长老顷刻间命丧黄泉。 “低级魔物,只是那些高级魔族内心的丑恶具象化的一种邪恶产物。”苦连天看看院墙下那客卿长老的尸体,遂对秦歌说道:“现如今,在剑仙大陆各处,已不知有多少魔族潜伏扎根,并且那些魔族伪装成人类的手段越来越精妙,已很难发觉。” “皇朝与道宗虽在各处铲除魔物,但如果不找出暗中的高级魔族将其除掉,那也是治标不治本。” 秦歌问道:“魔族的目的是什么?” 苦连天笑道:“如果知道他们的目的,那就好办多了。若要说魔族是想侵占生存领地,可据我所知,鸿土那边地大物博,并不比剑仙大陆这边差,所以他们也没必要。” “罢了,此事暂且不谈。小兄弟贵姓?” 秦歌说道:“免贵姓秦,秦歌。” “男儿在世踏歌行!这是何其潇洒的名字。”苦连天哈哈一笑,“小兄弟,今日你我相逢于道左,便是有缘,本尊也十分欣赏你的人品,不如咱们结拜为异姓兄弟,你意下如何?” 闻言秦歌差点摔倒。 这尼玛都什么人啊,才刚认识,不,甚至都说不上是认识,竟就要跟人结拜。 这道上混的,果然不一样。 苦连天嘴角含笑,他自然不会让秦歌知道,他一早就知道秦歌是谁,并也知道秦歌的真实身份,他从小做梦都想去鬼剑山看一看,所以他得趁机跟秦歌拉好关系。 “啥也甭说,咱一切从简,从今以后,咱们就是兄弟!我比你大,我是你哥。”见秦歌明显不愿意,苦连天也只好用强的,直接按着秦歌的肩膀跪下。 这苦连天只是一道眼神便能控制剑气斩杀白家主这些御气丹境,其实力深不可测,浩瀚如海,秦歌被他按住肩膀,哪里能挣脱? “青天在上,厚土为证!从今日起,我苦连天便与秦歌结为异姓兄弟。” “今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 时过须臾,秦歌一脸像是被强歼过后的表情站起身。 “贤弟,愚兄就先告辞,如果今后有谁欺负你,就拿出这个玉葫芦。”说着苦连天将挂在腰间的玉葫芦取下交到秦歌手中,“愚兄真的还有要紧事在身,等忙完之后,愚兄自会来找贤弟。” 话罢,苦连天跳上天空中的大葫芦,飘渺而去。 秦歌在风中凌乱。 这一切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直至现在他都没有反应过来。 卧槽,咋就莫名其妙的跟一个怪大叔结拜了? ……(未完待续。) 第26章 纵酒挥刀斩人头! 秦歌将苦连天送给他的玉葫芦揣入怀中,迈步走向院墙下边的那具尸体。 此时那白家客卿长老的尸体表面已浮现出密密麻麻的裂痕,并有多处皮肤在掉落,就像是碎掉的蛋壳,露出里头青绿色的皮肤。 “原来这才是魔族的真实面貌。” 剑灵儿说道:“就如刚刚那位怪大叔所说,现在魔族的伪装手段越来越精妙,灵儿之前也没能发觉他的真实身份。” 秦歌问道:“有没有恶魔之魂可以收集?” “当然有。”剑灵儿说道:“而且主人我跟你讲,这道恶魔之魂可比之前收集的那些加起来还要强,如果再来两道这样的恶魔之魂,灵儿应该就能升到三级。” 秦歌说道:“那看来以后得想办法去找出那些混在人群中的魔族,这样的恶魔之魂才给力。就像刚刚那个怪大叔所说,铲除一些被具象化出来的魔物也是治标不治本,主要还是得搞定那些隐藏在暗中的高级魔族。” 想起刚刚那个叫苦连天的怪大叔,秦歌心情有些复杂,他也不得不承认,今天若非苦连天出手,他很难逃脱,必是九死一生。 尔后秦歌来到悬崖边,对着悬崖下吹一声口哨。 忽有风起。 五鳞红光从夜色中飞出,来到秦歌面前。 秦歌伸手摸摸它的脑袋。 它很享受的眯着眼睛,用脑袋在秦歌掌心蹭。 此时战安凉已昏迷过去,正被五鳞红光用五条尾巴给卷住,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外边,看上去好像很暖和的样子。 早在今天白天设计逃跑路线的时候,秦歌就已联系上五鳞红光,让它在这道悬崖下等着,时刻保持警惕,如果有人掉下去就接住。 秦歌翻身骑到五鳞红光背上,“回客栈。” …… “天呐!秦歌你这大半天都干嘛去啦?”在酒馆楼上的客房中,安芝芝穿着厚厚的小兔子睡衣,满脸嫌弃的看着秦歌,还用一只手捏住鼻子,“真是臭死啦!话说这人是谁?你把他带回来干嘛?” 秦歌将昏迷的战安凉放在地上,“他的伤很重,你先帮他治疗,我去洗个热水澡。” “那要我帮你搓背吗?我可是搓背小能手哦。” 秦歌挥挥手,“你给他治伤就行。” “喔。” 安芝芝蹲在战安凉身旁,伸出两只小手,有绿色灵力从她掌心散发,涌入战安凉体内,可见战安凉身上那些皮开肉绽的地方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结疤。 安芝芝是精灵,虽然战斗力有限,而且也不能像人类那样修炼,但精灵从诞生开始体内就会有灵力存在,那种本命灵力具有很强的生命力量,可以用来治疗伤势。 在来飞雪城的途中,秦歌有一次因为睡着不小心从五鳞红光背上掉下把腿摔断,安芝芝只是一会儿就给他治好,这也令秦歌越来越宠她。 能撒娇卖萌粘人,还能寻找灵药,更能治伤,这简直就是个超级宝贝来着,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能吃,用钱太厉害。 …… 战安凉做了一个恶梦。 他梦到一个绝情的男人将他踹下悬崖,让他的世界陷入黑暗。 一股舒服的暖意令他从恶梦中醒来,刚睁开眼睛,就看到那一双清澈透明的眼眸,还有那精致美丽的容颜,以及那无邪的笑容。 “这是……仙女吗?”他的脸颊有些发红,觉得很害羞,“姐姐常跟我说,远方的大海清澈而透明,我想,她是没有见过这双眼睛。” “嗯?你醒啦?” 战安凉猛地坐起身,环顾四周,他并不知道这是哪里。 安芝芝对着一边叫道:“秦歌,他醒啦!” 闻言秦歌只是在床上翻个身,拉上被子继续蒙头大睡。 这时战安凉已大概明白什么,他掉下悬崖后没有跟想象中的那样被摔死,是秦歌救了他,并将他带到这里。 他偷偷看了安芝芝一眼,脸颊不由泛红,心想这小姑娘真是好生可爱,这种心脏扑通扑通跳的感觉是怎么回事?赶紧将视线移向别处,淡淡说道:“多谢相救。” 秦歌恋恋不舍的从被子里探出一颗脑袋,闭着眼睛问道:“芝芝,昨晚洗的衣服干了没?” 安芝芝连忙跑到窗边,搬个凳子站上去然后踮起脚将晾在上边的衣服取下抱在怀里闻了闻,“已经干啦,还香香哒,我可是洗衣小能手哦。” “拿来。” “喔。”安芝芝走到床边,将衣服塞进被子里。 战安凉安静的站在一边,看着秦歌和安芝芝,表示很无语,心里在想秦歌跟安芝芝到底是什么关系。 秦歌穿好衣服下床,对战安凉说道:“去白家吃早餐。” …… 清晨时分。 昨晚白家庄园里的那场大火已经熄灭,多处废墟还在冒着烟,一幅惨景。 战安凉在来到白家后便直接去取刀。在来的路上他才知道,白家主和大长老以及那个实力高深莫测的客卿长老在昨晚已命丧黄泉。 现今的白家就是一盘散沙,而且这个庄园里的所有白家人都中了秦歌在那场大火里下的毒,现在自是没有任何威胁,只是任人宰割的鱼肉。 秦歌和安芝芝坐在一张石桌前喝茶聊天,吃着几个白家丫环端来的早餐,商量着以后到中州也要赚钱买个这样的大庄园。 时过良久。 战安凉红着双眼,提着大刀来到秦歌面前。 刀上滴血不沾,但他身上几乎已被鲜血染红。 那些白家弟子都被他无情斩杀,至于那些家丁和丫环,他一个都没有杀。 秦歌盯着战安凉手中的刀,目光微凝,刀上无形间散发的杀意,连他也感觉背心发寒。 这是一把凶刀,很凶的刀! 战安凉收刀入鞘,将刀抱在怀里,问道:“你们何时离开?” 秦歌用筷子夹住一个抄手放进口里,边吃边道:“我来飞雪城,主要是想去刀圣陵祭拜孤雪刀圣。至于救你,也是不希望孤雪刀圣那样的大英雄绝后。” 言讫秦歌用筷子打了一下正准备到他碗里偷抄手吃的安芝芝,说道:“之前我们说好的,去刀圣陵祭拜的香钱给我免掉,就算是救你的报酬。” 战安凉点点头,安静少许后抬眼注视着秦歌:“你吃的这种红油抄手还有吗?给我也来一碗。”说着用刀鞘掸去沾在裤脚上的那块白白的就跟豆花一样的东西,面无表情说道:“刚砍完这么多脑袋,胃口突然很好。” 不远处那几个丫环闻言一阵干呕,俏脸苍白,赶紧跑去厨房,生怕怠慢。 安芝芝举起筷子,大声说道:“小姐姐麻烦帮我也再来一碗!” …… 刀圣陵位于飞雪城外北郊,占地辽阔。 还隔老远,秦歌便能看到那尊巨大的铜像。 战安凉跪在那一块块碑前,再也控制不住压抑的情绪,毫无形象,痛哭流涕。 他死去的家人,在几天前被他亲手葬在这里。 严厉的父亲,温柔的母亲,还有活泼调皮的姐姐,以及那个只会傻笑的管家…… 另一边,秦歌将一炷香插进孤雪刀圣铜像下的香炉里,认真的拜了拜。 安芝芝将几块红豆馅儿的冰心糕放进旁边的盘子里,一边拜一边说道:“刀圣大大你快吃吧,吃完就保佑我以后能发财,并且还保佑我的胸可以长得跟隔壁的周大姐一样大,还要保佑秦歌以后不再对我那么凶,会给我做很多好吃哒。” “……” 秦歌来到战安凉身后站定,听着战安凉那撕心裂肺的哭声,深受感染,鼻子发酸。 他拿出一壶烈酒递给战安凉,长叹一声过后,悠悠说道:“浪子为君歌一曲,劝君切莫把泪流。人间若有不平事,纵酒挥刀斩人头!” 战安凉安静下去,接过秦歌递来的烈酒,仰头一饮而尽,抓起身旁的大刀,说道:“秦歌,我信你。今后,我跟你。” ……(未完待续。) 第27章 世界突然变得好安静 “如果你之前跟我说的那些话是真的,那害我战家的就是魔族,跟白家并没有多大关系。”战安凉站起身,眼中满是冰冷杀意,“我还记得你说过,你也有重要的人因为魔族而死去,所以我想跟你一起。” 他看看手中的莫问斩天荒,沉沉的道:“总有一天,我会用这把刀,斩尽天下魔!” 秦歌安静少许,说道:“只是这条路,会很长。” “长路漫漫,有你做伴。”战安凉说道:“正因为路很长,所以才要去走。” …… 之后的几天,战安凉将战家府邸里一切能卖的东西都给卖掉,只留下一处空宅。 白家大庄园里能卖的东西也被战安凉给卖掉,并拿出一笔钱分给白家的那些家丁和丫环,让他们此后另谋出路。 安芝芝在那厚厚的一堆银票里打滚,开心的不得了。 “秦歌!刀圣大大真的好灵诶,真的保佑我发财啦!哈哈哈哈……我现在也是小富婆!” 战安凉看了安芝芝一眼,又赶紧移开视线,像是生怕被安芝芝发觉自己在偷窥,脸颊微微泛红,心想这姑娘真是好生可爱,看到她,感觉整个世界都在融化…… “安姑娘,今后就麻烦你管钱了。” “嗯呢!钱当然是我管。” 战安凉含羞微笑,遂看向秦歌,“我们何时动身去中州?” 秦歌说道:“现在有了钱,我想先去天衣坊搞一身装备。” “好,我也正有此意。” 飞雪城乃京南最繁华的一座城,这里自然也有天衣坊的分店。 秦歌之前也去天衣坊的分店里逛过,不过那时候身上的钱还买不起天衣坊里的灵装,只够给安芝芝买两样单件。 天衣坊出品的灵装,是由全大陆最顶尖的服装设计师团队负责设计,外观精美、款式潮流,女式的性感美丽、仙气飘飘,男式的帅气潇洒、绝世无双,而且灵装还具有各种各样的辅助功能,就相当于是一样法宝。 只是一般的修道者根本就买不起。 秦歌很喜欢天衣坊的灵装,对于他这样一个来自地球二十一世纪的青年来说,天衣坊里的灵装风格可以说是介于古代和现代之间,完全符合他的审美标准。 到天衣坊分店之后,秦歌直接挑中一套白色的灵装。 “这位公子真有眼光。”负责售卖的那姑娘眉眼如画,风姿绰约,含笑说道:“这款灵装是半年前‘玄霜仙子’亲手设计的最新款,名为‘公子如玉’,而与此相配的女款名为‘盖世倾城’。这两款情侣灵装,在中州那边卖得非常火爆,最受年轻男女喜爱。” “公子您的气质和相貌,跟这套‘公子如玉’简直是绝配。” 秦歌问道:“那这套‘公子如玉’有何辅助功能?” 姑娘说道:“在任何地方,不管是任何气候,‘公子如玉’穿在身上都不会觉得热,也不会觉得冷,并且它还有自动清除身体皮肤表面污垢的功能,而它本身也不会被染脏。此外,它具有一定的防御力,还能自动适应穿戴者的身材。” “这双与之配套的短靴,也有按摩足底的功能,长途跋涉不会感到脚酸,还能清除脚汗。” 秦歌说道:“就要这套。” “公子,这套灵装需要二十万两白银,请问公子之前有在天衣坊其它分店办过贵宾晶卡吗?如果有的话,可以打折哦。” “真正的土豪,从来不需要打折。”安芝芝掏出一叠银票,直接数二十万交给那姑娘,然后伸手指着女装区,“我要那套,就是那套淡绿色的。” “这位妹妹真有眼光,那套‘绿水浮萍’也是玄霜仙子亲手设计的最新款,而且还是限量版,在整个京南大地只有五套。这套灵装主要分为发饰、内衬、上装、短裙,以及可以四季保暖的冰蚕丝长袜,能防御一般刀剑切割,当然,还有配套的短靴。其功能就跟刚刚这位公子买的‘公子如玉’差不多,在气质上非常适合妹妹。” “多少钱?”安芝芝大气问道。 “二十一万。” “我就要这套。” “那请问妹妹,与其配套的冰蚕丝长袜需要哪种颜色?我们分店里目前只有金黄色、白色、肉色,以及黑色,如果是需要其它颜色,需要等几天,我们会通知总部送来,如果需要制定颜色,需要多交一万白银。” “我就要黑色的。” “……” 当安芝芝去换衣间换上这套‘绿水浮萍’再出来的时候,秦歌和战安凉俱是眼前一亮。 安芝芝两手提着裙边,在秦歌面前转圈圈,“秦歌,我穿上好不好看?” 秦歌摸摸鼻子,“嗯……还行。” 战安凉此刻却已完全愣住,呆呆的看着安芝芝,视线再也移不开。 世界突然变得好安静,只剩心跳的声音……此刻她就是唯一。 战安凉一张脸通红,害羞的转移视线,不敢再看安芝芝,生怕自己陷进去无法自拔,“好……好……好可爱。”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不敢用力的呼吸,因为他害怕这是梦境,不小心会惊醒。 “……” 尔后,战安凉挑了一套黑色的灵装。 “战少爷真是眼光独到,这套‘大漠刀客’非常适合您的气质,而且还有附赠的绑带,可以放置武器。” “多少钱?” “十万。” 战安凉有些无语,明明是他变卖家产换来的钱,秦歌和安芝芝买的灵装都是二十万起步,偏偏他的才十万。 当三人换上一身新装备后,安芝芝惊讶的发现……包里的钱还剩下一百多万。 大雪飘飘。 秦歌一行三人,再加上一只五尾天狐,离开飞雪城。 “秦歌,五鳞红光现在还没有长大,只能坐两个人,战安凉怎么办?要不我们就都走路吧。” “安姑娘不必担心,在变卖家产的时候,在下在宝库中找到在下爷爷生前用过的飞行法宝。”战安凉指了指自己的腰带。 战家毕竟是京南第一家族,岂能没有几样法宝? 秦歌说道:“如此甚好,我们走。” …… …… 断云山脉位于中州边境,素有“中州院墙”之称,此间风景秀美,天下无二,是为中州文人墨客心仪之地。 至今约八年前,初临中州的玄玉剑仙路过此地,觉此地景致颇佳,故题词一首: 绝顶无云,昨宵有雨。我来此地闻天语。疏钟瞑直乱峰回,孤僧晓渡寒溪去。是处青山,前生俦侣。招邀尽入闲庭户。朝朝含笑复含颦,人间相媚争如许。(踏莎行·绝顶无云) 正逢初春时节,百花争艳,姹紫嫣红;平静湖面有淡雾氤氲飘渺,萦绕于群峰之间,恰似仙女绕腰纱绫,加以朝阳之光映射,胜似仙境,美不胜收。 在断云山脉的断肠峰上,有山寨坐落此间。 清晨,那体态略显肥胖,挺着大肚子的少年负手而立,于窗前瞭望山下苍茫大地,神情若有所思。 一片安静中,少年以一种沉厚而沧桑的语气问道:“不知,在近些日子……可有比我长得帅的男人出现在咱们的地盘上?” “回殿下,并没有。”那身着粗布麻衣的六旬老者拱手答道。 少年怫然不悦:“跟你说过多少次了,现在你应该叫我‘大王’,不要叫我‘殿下’!” “是,大王。” 少年这才满意的点点头,露出一抹笑容,“走,带本大王去瞧瞧那些手下们练功练的如何。” “是,大王。” 六旬老者心头很郁闷,心想您堂堂并肩王世子,在皇朝之东呼风唤雨、只手遮天!那些皇朝重臣家里的千金,但凡是稍微有点姿色的,哪个没有进过您的藏娇屋?却偏要跑到中州来占山为王做山贼,还美其名曰厌倦富贵生活,想要体验江湖乐趣,修道问长生。 我滴小王爷,您也太天真了,江湖里可没有乐趣啊! 这要是让王爷知道,估计会气得吐血吧…… …… 茫茫云海之中。 一只五尾天狐踏风而行。 “秦歌,前边不远就是断云山脉,这指南书上有说过,只要抵达断云山脉,就算是进入中州大门,不可以在天上飞行,所以我们现在得下去。” 飞在五鳞红光身旁的战安凉点点头,说道:“确有其事。” 随后,五鳞红光缓缓降落。 秦歌从五鳞红光背上跳下,一眼就看到刻在前方那座大山崖壁上的那行大字——中州人民欢迎您。 ……(未完待续。) ———————— 新书不易,恳请走过路过的靓仔留下收藏和推荐票。 第28章 药不然!【求收藏!】 秦歌发现,在“中州人民欢迎您”那行大字的旁边不远处崖壁上,还有几行字体略小的楷体,被涂以红漆。 那是一首词。 安芝芝半眯着她的卡姿兰大眼睛,伸出小手指着那边,慢慢念道:“绝顶无云,昨宵有雨。我来此地闻天语。疏钟瞑直乱峰回,孤僧晓渡寒溪去。是处青山,前生俦侣。招邀尽入闲庭户。朝朝含笑复含颦,人间相媚争如许。” 战安凉脸红红的道:“安姑娘念的真好听。” 安芝芝嘻嘻一笑,“不是我念的好,是这首词本来就好。” 而此时秦歌却是感觉怪异的很,因为,这首词是他前世的一首词,这个世界上为何会有?难道纯属巧合? 秦歌问道:“这是谁题的?” 安芝芝摇头:“我不造。” 战安凉说道:“是在八年前,玄玉剑仙初来中州时所题。那时候,她还不是剑仙,也未名震天下,直至她成为剑仙,并接任玄剑道宗宗主之位过后,人们才将她题的词刻在这里,引不少文人墨客来此瞻仰。” 秦歌不由皱皱眉,“八年前?初来中州?玄玉剑仙?玉?而且她会这首词……难道说……是任玉虹那个碧池?” 此刻秦歌的心里已有某种猜想,如果说这不是巧合的话,那么,知道这首他前世的词的人,就只有任玉虹。 小时候在鬼剑山上,秦歌经常写出他前世的古诗词,令任玉虹崇拜的不要不要的。 秦歌迈步朝前方被密林围绕的大道走去,问道:“那个玄玉剑仙,到底什么来头?” 闻言战安凉有些吃惊的看看秦歌,那表情就像是在说:你竟连玄玉剑仙都不知道? 玄玉剑仙做为玄剑道宗之主,五大剑仙之一,是天下修道界执牛耳的大人物,地位至高无上,与皇朝的那位圣上平起平坐,分治剑仙大陆。 这种站在大陆顶尖的人物,你竟不知道她什么来头? 战安凉跟在秦歌身后,说道:“距今八年前,玄玉剑仙一人一剑来到中州。” “一剑惊起天波澜,三日踏遍万剑墓!记得那一晚,中州的天空被万剑墓所散发的剑光照耀,她长裙飘飘,仿佛是站在九天之上,万剑皆臣服于她脚下,就连隐世的那几位剑仙都出了面去见证那惊世奇观。据我父亲说,就连远在高墙那边,正欲率领魔族大军破墙的几位魔王也被那一晚的惊世奇观吓退,从此不敢再犯剑仙大陆。” 通过这一个多月时间的相处,秦歌知道战安凉其实是个话很少的人,但不知为何,在说起玄玉剑仙的时候,他完全是另外一个人,眼神中充满炙热,以及那种狂热的崇拜,足可见他内心之澎湃。 秦歌讶然,“这么牛逼?” “当然。”战安凉继续道:“她可是天下所有修道者的偶像。自那一晚她展现出惊世骇俗的剑道天赋之后,她便加入玄剑道宗,此后,只是短短五年便达到太白仙境,成为史上唯一的,也是最年轻的女剑仙,封号为‘玄玉’。” “短短五年,太白仙境。”战安凉看向秦歌,语气加重几分:“你想想那是什么概念!” 秦歌耸耸肩,心想如果是那个碧池的话,这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战安凉:“有传言说,玄玉剑仙的天赋,也只有从鬼剑山上下来的历代‘鬼剑愁’可比,甚至还有人称她为‘女版鬼剑愁’。” 秦歌什么也没说,只是安静的朝前走。 安芝芝乖巧安静的走在秦歌身边,伸出小手抓住秦歌的衣角,对她而言,世上最值得她在意的事就只有吃。 战安凉继续说道:“在她达到太白仙境之后,便接任玄剑道宗宗主之位,原宗主风雷剑仙宣布退位隐居。此后,她在一夜之间杀得中州血流成河!据说嘉霖城外那条被鲜血染红的嘉霖河足足过去三日才恢复原本清澈。” “她正是用这种方式统治中州各门各派,令各门各派归于玄剑道宗麾下,臣服于她脚下。” “而原本的皇朝与道宗也并不和气,处处明争暗斗,但正是因为玄玉剑仙横空出世,才有如今皇朝与道宗的同气连枝,和睦景象,并共谋御魔大业。” “谁都知道,玄玉剑仙统治修道界,并联手皇朝,只为有朝一日带领人族大军越过那道高墙,前往鸿土,杀光魔族!” 这一番话,战安凉说的是掷地有声,光是听着就令人热血沸腾,向往无限。 这时秦歌问出他最想知道的问题:“玄玉剑仙,她叫什么名字?” 闻言战安凉摇摇头,这才意识到,世人对于玄玉剑仙的所知,也只是她横空出世之后的这八年时光里所发生的事,至于她来自何处,姓什么名什么,根本没有人知道。 她就像是一颗突然从天上掉下来的明亮星辰,带给世人震惊。 这颗星辰究竟是从何处掉下来的? 秦歌又问:“那要如何才能见到她本人?” “见她本人?这不可能。”战安凉摇摇头,遂又补充道:“但也不是不可能,如果是玄剑道宗弟子的话,说不定有机会见到她,但很渺茫,只能看运气。” 秦歌笑道:“那就决定了,我要加入玄剑道宗。” 无论如何,他是一定要见见那个玄玉剑仙,想要当面确认玄玉剑仙究竟是不是他想找的那个她。 战安凉思忖片刻,缓缓道:“玄剑道宗是以除魔为首任,如今正与皇朝联手,养精蓄锐、厉兵秣马,共谋御魔大业!这正好与我们的目的相同。” 秦歌说道:“所以,同样是除魔,我们何不加入玄剑道宗?” “正有此意。”战安凉表示赞同,又道:“不过也不是想加入就能加入的,据我所知,从前年开始,要想加入玄剑道宗,首先需要通过各学院的考核,获得参加玄剑大会的资格,之后在玄剑大会上表现优异者,才有可能被玄剑道宗邀请。” “实不相瞒,我父亲当初就想让我来中州试一试,看看我能不能加入玄剑道宗。” 秦歌看看战安凉,“那接下来,就当是满足你父亲的愿想吧。” “哟呵!两位小哥儿,这么牛逼,还要加入玄剑道宗,不如带小爷我一个呗?”就在这时,旁边的林子里传来一道充满戏谑的声音。 秦歌和战安凉停步,转头看去。 一个体态略显肥胖,挺着大肚子,年纪约莫十七八岁的少年从林中小道徐徐走出。 那少年身穿锦袍,手拿金丝折扇,气质尊贵,但眉宇间却透出一种纨绔子弟的气息。 在其身后,还跟着一群五大三粗的爷们儿。 那少年走上前来,笑看秦歌一行人,“老规矩,开场白还是要有的。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你们几个,养着世间罕见的极品灵兽五尾天狐,还穿着价值几十万两白银的‘公子如玉’,还有‘绿水浮萍’,以及小爷我挺喜欢的‘大漠刀客’,一看就有油水儿可捞。” “识相点,留下钱财,消此大灾,小爷我放你们离去。” 秦歌淡淡道:“滚,我是你爸爸。” “哎哟我去,小子你还挺狂的哈。”少年向后跳出一步,一挥手,便见几个大汉手握刀剑上前,各个俱是眼露凶光。 “小的们,给我教训他们!” 安芝芝气鼓鼓的说道:“你是谁呀?干嘛要抢劫我们?” 少年四十五度角仰面,傲然道:“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本大王姓药,名不然,药不然是也,你可以去打听打听,在这断肠峰一带,我药不然是何许人也?小的们,给我把这几个绑了,当然还有这只狐狸。” “呵,还贼几把有点儿意思。”战安凉冷冷一笑,伸手取下背后的莫问斩天荒,一手按在刀柄之上,向前踏出半步。 杀一个人,他只出一刀,绝不会再出第二刀。 一刀之后,要么敌死,要么自己死! 他的刀,只斩天下心存恶念之人!只平天下不平之事! 这一路过来,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他已斩掉五十余人。 “看你年纪还小,尚有重新做人的机会。在我出刀之前,你有一次跪下求饶的机会。” 闻言药不然呵呵一笑,“小的们,给我上去弄死这傻逼!敢在本大王面前狂!” 然而那些小山贼俱是脸色苍白,浑身发抖,投鼠忌器不敢上前。 那把刀尚未出鞘,其所散发的杀意,以及那种极致的戾气,便令他们未战先怯。 特别是战安凉的眼神,那仿佛是死神的眼神。 “铮”的一声。 刀出一半。 刀刃寒光,照亮药不然的眼睛。 整片天地在这一刻仿佛都变得暗淡,空气中弥漫着瘆人寒意。 药不然眼帘微垂,伸手放于腰间,准备拿出法宝。 他乃堂堂并肩王世子,此番来中州历练,身上除了钱之外,就属法宝最多。 “且慢!” 便在这时,一位六旬老者从天而降,身形就如鬼魅般眨眼间来到战安凉身前按住他的手,令他没有拔刀出鞘。 ……(未完待续。) 第29章 劫富济贫 战安凉不管怎么使力,他握住刀柄的手也无法再抬起分毫。 六旬老者那干枯如柴的手,似是蕴含千钧之力。 后方,药不然脸色突然变得有些难看,沉声对那六旬老者说道:“老楚,他么谁让你出手的?快给本大王退下!” 被称为“老楚”的六旬老者心里头很是无奈,心想如果老奴刚刚不出手,殿下您现在多半已命丧黄泉。 药不然远离京东,来中州大地历练,家奴老楚一路随行贴身保护,自是有责任在身。如果药不然在外历练得罪了人,只是被别人揍一顿或者羞辱一顿什么的,老楚自然不会出手,就算药不然求他他也不会出手,相反,他还会跟着药不然被揍,跟着药不然被羞辱。 因为这是王爷的交代。 王爷想要让药不然在外多吃吃苦头,然后他就会乖乖回京东做他的世子殿下。 可如果是遇到危及药不然性命的事,老楚一定会出手,哪怕是粉身碎骨肝脑涂地,他也定要护药不然周全。 当然,药不然也是有着一身骨气,他从不会让老楚出手,因为当初可是说得好好的,打死也不要老楚帮忙。 见老楚还没有收手的打算,药不然正欲开口骂人,却忽然感到脖子一凉,浑身瞬时僵硬不敢动弹半分,喉结微微一动,将欲说之言生生咽回肚里。 他眼珠转动朝前看去,发现秦歌已消失不见,不知何时已来到他身后,还神不知鬼不觉的将一把锋利的小刀放在他脖子上。 “哥……哥们儿,你听我说啊,你这小刀儿很锋利,年纪轻轻的……咱别玩这么危险的东西,不然会让父母担心,就算父母不担心,那一不小心割到路旁的花花草草也不好呀。而且你看啊,咱们都是文明人,都读圣贤书,正儿八经的文明人,不要一遇事儿就动刀子。”药不然额头上汗珠直流,表情僵硬的笑着,显然他是怂了。 如果战安凉给他的感觉是一尊死神,那么秦歌,给他的感觉就是一尊杀神。 一个会当着你的面斩杀你,而另一个,会在你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取你性命,就如探囊取物。 “给老子闭嘴。”秦歌掐住药不然后颈的手紧了紧,就如有力的鹰爪,疼得药不然脸庞扭曲。 “好好好,我闭嘴我闭嘴,哥们儿你轻点儿。” 虽然秦歌看不透老楚的修为境界,但是他知道,此刻战安凉已被老楚全面压制,倘若老楚要取战安凉性命,那只会是老楚一念之间的事,战安凉连拔刀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秦歌只好趁机制住药不然,来个一命换一命。 场面在僵持少许后,老楚率先收手,向后退出一步,对战安凉拱手:“敢问足下可是京南飞雪城战家的少爷?” 战安凉没有再感受到丝毫敌意,便将拔出一半的刀收入鞘中,“你认得我?” 老楚摇摇头,蔼然笑道:“不认得,但老朽认得足下手中这把刀,也认得令尊战人寰。老朽对令尊甚是钦佩,只可惜京东与京南相隔甚远,老朽与战家主缘悭一面。” 说着老楚发出一道叹息声,却是想起一个多月前战家被灭门的事。 他没想到,能在这里遇到战家仅剩的战家少爷。 战安凉打量着老楚,想了好一会儿才道:“京东剑首楚陌寒?” 老楚捋着胡须,笑道:“京南狂刀斩人寰。” 战安凉抱拳:“见过楚前辈。在飞雪城,小可经常听父亲说起前辈往年事迹。” 这个时候,秦歌也已将架在药不然脖子上的小刀放下。 药不然揉揉脖子,随即挥手示意那些山贼手下退后,迈步走到战安凉身前,哈哈笑道:“搞了半天,原来是熟人呀,你的祖宗孤雪刀圣,可是我的偶像之一!还说个卵,走,去我寨子里喝几杯。” 战安凉漠然的看着药不然,“想必这位便是京东一字并肩王世子,只是我记得,那位在京东大地恶名昭彰的纨绔世子名叫‘药斑’。” 京东剑首楚陌寒好歹也是名震一方的大人物,在战安凉的认知中,也只有那位一字并肩王才能让楚陌寒服服帖帖的当个家奴,所以,看楚陌寒对药不然的态度,也可推断出药不然的真实身份。 药不然把玩着手里的金丝折扇,洒然笑道:“药斑,药不然……时间一久,大家都很少再叫我药斑,一般都是叫我药不然,不过道上的那些弟兄都称我为‘斑爷’。” 秦歌走过来站在战安凉身旁,打量着药不然,“这么说你是个王二代,要什么有什么,为何会跑到这里来占山为王拦路抢劫?” 老楚咳嗽一声,开口说道:“此事一言难尽,战少爷,还有这位公子,不妨移步前往寨中再谈?” …… 时过良久。 断肠峰上的山寨中。 摆满酒菜的金丝楠木桌上。 药不然举头一饮而尽,无比豪爽,哈着气说道:“事情呢,大概就是这样。” “原来如此。”战安凉举杯回敬一杯酒,“之前在下差点就酿成大错,斩错人。” “哈哈哈哈,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嘛,来来来,啥也甭说,咱喝!”药不然再豪气举杯,与秦歌和战安凉手中酒杯相碰。 “我父王常说,爷们儿之间,没那么多花里胡哨的东西,喝了酒,咱今后就是朋友!” 通过一番交谈,秦歌和战安凉才知道,药不然之所以会来这里占山为王当山贼头子,劫路人钱财,这是因为玄剑道宗给药不然的一个考验。药不然此来中州的主要目的就是想加入玄剑道宗,他志不在混迹庙堂,而是在于修道问长生。 只是玄剑道宗是那么容易就能加入的? “那个玄剑道宗的仙人对我说,如果我想加入玄剑道宗,就需要完成一个考验,那就是让断肠山一带的村民生活富裕起来,而且我不能用我自己从家里带来的钱,也不能利用我并肩王世子的身份。” “所以,思来想去,我就想到劫富济贫这个方式,劫山下经过路人的钱财,用劫来的钱财去帮助那些生活穷苦的村民。开学堂让那些孩子能学到知识,为村里修路、开荒、打井,那都是我靠自己的本事做到的,没花家里一分钱。” “当然我也知道,我采取的这种方式是不对的,可是为了完成仙人交代的任务,能够尽早加入玄剑道宗,我也没办法,只好出此下策。” “不过从始至终,我都没有伤害过任何一个普通人,我抢的那些,都是一些江湖恶人。”药不然讪讪笑道:“这不已经有好久没开张了嘛,刚好又遇到你们,所以我就……” 药不然惭愧的摇摇头,又给秦歌和战安凉倒酒。 “来,多喝点,这可是我从家里带出来的东梅酿,这酒五十年才开一次窖,是我们王府专享,常人要喝到根本不可能。” 战安凉跟喝茶一样,说道:“京东那边的酒,没有我们京南的酒烈。” “那是,京南那边冷嘛,所以酒才烈。”药不然嘿嘿一笑,看看秦歌和战安凉,目光有些闪烁,“那啥,两位小哥,之前我听你们说你们也要加入玄剑道宗,我看你们俩都很不简单,不如带我一个呗。虽然我没什么修道天赋,但我是真心想要加入玄剑道宗,将来御剑飞天,除魔卫道。” “身在深山修行,远离俗尘琐事,饮琼浆,喝玉露,结识的朋友都是仙人,泡的妞也是仙女,啧啧啧……那种生活,想想都很美满,比做什么并肩王世子牛掰多了有木有?” “而且我已跟我父王约定好,如果满二十岁,我还没有努力修炼到聚气灵境,那我就会回去做大官,继承家产。” ……(未完待续。) 第30章 恰同学少年 药不然此番腔调,足可见他心之所诚。 他是真的不想回家继承什么,他是个充满烦恼的王二代。 有一说一,他堂堂并肩王世子,又岂会真的甘心在这里做个山贼头子? 就算是体验江湖生活,那也不是这样体验的。 战安凉看向秦歌,目光中有询问的意思。 药不然倒也会察言观色,他一眼就看出,在秦歌和战安凉之间秦歌才是老大,便笑着给秦歌倒酒,又给正趴在桌上只顾着吃的安芝芝夹一只大鸡腿,“哥们儿,你看这……” 秦歌什么也没说,只是一仰头喝掉药不然给他倒的酒。 药不然兴奋的站起身一拳捶在桌子上。 正在一旁恭敬站着的老楚无奈摇头,转身离去,准备再去拿些酒来。 秦歌两世为人,自是阅人无数,他知道,在这种年纪交的朋友,友谊的巨轮才不容易翻。 因为在这个年纪,都是一腔热血追梦的年纪,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一旦结交,便是一辈子。 药不然远离家乡出来历练,他渴望能结交到朋友,而秦歌又何尝不想结交朋友? 除鬼剑山上那些动物朋友之外,秦歌下山后遇到的安芝芝、战安凉,以及那个高冷女神范儿的步知舞,都是他打内心里想结识的朋友。 这药不然虽然身上纨绔气息较浓,但也是一个性情中人。 “那从今天开始,我就跟着你们混。咱们一起去玄剑道宗麾下的修道学院,然后参加两年后的玄剑大会!”药不然美滋滋的说道:“我要靠自己的本事加入玄剑道宗,这山贼头子,老子早不想做了!” “你们有所不知,那些村民都忒他娘烦,你帮助他们一次,他们还想着第二次第三次……感觉我就是为他们打工的,天生就欠他们的,一没钱就开口找我要,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办法,搞得好像我是他们老子似的,真是活该他们穷苦!” “我早就烦了!” 秦歌似有感慨,说道:“人穷可以帮,但若是志穷,那真的没法帮,你越是帮他们,他们只会越依赖你。” 这时安芝芝也已经吃饱喝足,用手绢擦擦油腻的嘴巴,对药不然说道:“我记得之前秦歌说过,我们这个组合叫‘最靓的仔’,目前这个组合里只有我们三个人,秦歌是老大,战安凉是负责打架的,而我是负责管钱哒。你要是想加入我们,以后就得让我管钱。” “这木有问题呀我的小可爱!”药不然不假思索,豪爽答应,“对于咱们修道之人而言,钱财乃身外之物。还有,我觉得‘最靓的仔’这个组合名字非常符合我的气质和美貌。” 正在喝酒的战安凉闻言差点一口喷出,所谓“最靓的仔”这个组合名字,其实是在来中州的路上秦歌开玩笑时提起,但安芝芝却当了真,而安芝芝一当真,战安凉也没办法。 秦歌放下酒杯,打量药不然一眼,心想就你这神仙颜值,此生注定是跟“靓仔”无缘,说道:“那么,我们得做好下一步打算。好吧,在踏出这一步之前,我们各自说说自己的理想,或者目标。” 安芝芝率先举手,“我的理想是每天都有很多好吃哒,还能跟我的同族生活在一起,当然,还有跟秦歌在一起,我是他的小跟班。” 战安凉缓缓说道:“我的理想,就是将来有朝一日能达到太白仙境,我用手中刀,斩尽天下魔!然后,就像我的祖先那样……回首凡尘渡京南,在那里安家,守护一方百姓水土。” 药不然坐正身子,看看秦歌和战安凉二人,正儿八经的说道:“我的理想,也是修炼到太白仙境,御剑飞天,铲除鸿土魔族,何不快哉!然后我的第二个理想是,用我的美貌和气质征服全天下女性,娶很多很多老婆,带她们看遍千山万水;我希望每一天醒来,大老婆在厨房做饭,二老婆和三老婆正躺在我的怀里,害羞的说着我真厉害,四老婆正在抱怨着我昨晚没有去找她,五老婆正在乖巧的跟大老婆学做菜,六老婆吵着要我明天晚上陪她去逛街,七老婆……” “哎!醒醒,快醒醒!”秦歌再也听不下去,即刻阻止药不然继续说下去,真想来泡尿滋醒他,“你这退休后的生活还真是有滋有味,或许这也是大多数男人的梦想,不过妻不在多,三五就行,你还是要多考虑一下自己的身体。” “我身体好得很!”药不然嘿嘿一笑,问道:“那么秦歌,你呢?” 秦歌拿起小酒杯,静静的盯着酒杯里清澈的酒液,缓缓说道:“首先,我会铲除鸿土魔族,然后,我会找到那个我又爱又恨的女人,得到我想要的答案。” 听到这里,安芝芝害羞的低着头,两手食指相对,低声说道:“其实……等我身体再长大一些,也不是不可能的……我会给你那个答案。” “看来你是想多了,我说的不是你,别自己脑补。”秦歌在安芝芝脑袋上用力揉了揉,继续道:“在做完这些之后,如果我还活着,那我想试试我还能不能回到我的家乡去看看。我离开家乡这么久,我很想念那里。” “不管身在何处,哪怕是异世大陆,那我也生是华夏人,死是华夏鬼,不忘华夏魂,是炎黄子孙。”这句话,秦歌是在心里说出,他自然不会让人知道,他是从一个叫做地球的地方穿越过来的。 或许他会在这里生活很长一段时间,但这里,毕竟不是他的根。 战安凉拍拍秦歌的肩膀,“我相信,你一定会回到你的家乡。” 药不然点点头,“老实说,离开这么久,我也很想京东,想那里的山山水水,想那里的姑娘。” 秦歌笑道:“理想也说完了,但路还是得一步一步的走,人,也必须要活在当下。下一步,我们的打算就是进入玄剑道宗麾下的学院,争取获得参加玄剑大会的资格。” 药不然拍拍胸脯:“进学院这事儿交给我。我这人在修道方面是废物,而废物就是废物,我也不怕被谁笑话,不过但凡是能用钱解决的事儿,那对我来说就不是事儿,只是……到时候学院的考试,我还得麻烦两位大佬,我小时候读的那些书,基本上都还给了老师。” “啥也甭说,等我安排好那些手下,给他们一笔钱让他们另谋出路,咱们就出发!” “……” 怅寥廓,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携来百侣曾游,忆往昔峥嵘岁月稠。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 在很多年以后,今日三位少年,还有一位精灵族姑娘此番酒肆闲谈,会成为一段佳话。这个地方,也被改名为“三仙峰”,因为在很久很久以前……那三位拯救剑仙大陆的救世主在少年时期,便是在这里结识。 千秋万世一壶酒,红尘万丈一席话。我心只在飘渺间,愿化飞仙上九天! …… “天上玄玉宫,十二楼五城。玄剑照大地,芸芸众生归。” 碧绿如玉的江面。 在那艘小船上。 药不然立于船头欣赏两岸美景,念出这首诗后,便看向秦歌和战安凉二人,“这首诗的意思就是说,最高的天上就是玄玉宫,也就是玄玉剑仙待的地方,而其下便是十二楼五城。玄剑道宗的光芒普照大地,是为芸芸众生之归处。” 秦歌看看手中地图,“接下来我们要去的清江城,便是中州五城之一?” “正是。”药不然笑道:“老实说我来中州这么久也只是去过清江城,其它四城没有去过。” 坐在五鳞红光身旁的安芝芝怀抱古琴,“决定了,咱们就去清江城!因为清江城的领地范围最大,而且我的同族也在那里。” 秦歌看了安芝芝一眼,“你小心点,别把我的琴摔坏。” 安芝芝调皮的对秦歌吐吐舌头。 这张古琴是之前在断肠峰山寨上“抄家”的时候,秦歌找药不然要来的一张琴。琴身采用千年梧桐木,琴弦采用的是玉蚕丝,这张琴在整个京东大地只有一张,是并肩王年轻时命匠人打造,再赏给京东著名乐伶“秋水”的琴。 此琴之名,就叫“秋水”。 秋水死后,这张琴就落到药不然手中,药不然本来是打算把它给卖了,但现在秦歌想要,他自然会送给秦歌。 秦歌的琴,在那场大火中已被烧掉,他一直很想再要一张,但一般的琴他也看不上眼,而这秋水琴不论是做工材质,还是它的来历和故事,都入得了秦歌之眼。 药不然感慨道:“秦兄还真是博学多才,不仅会作诗,还会弹琴,真的是翩翩公子如美玉呀,除了没我长得帅之外,我不得不承认,你哪里都比我好。不妨来一曲,让大家见识见识你的琴技?” “也好。”秦歌走到被固定在甲板上的小木桌前,将琴摆好,“好久没弹琴,手痒痒。” 一指拨弦,清脆之音缭绕两岸青山。 这秋水琴的音色,果真是上佳。 再一拨弦,山水仿佛融化。 又一拨弦,山水之间,只剩天籁。 “任侠平生愿。” “一叶边舟莲波艳。” “秋水墨色染,如见美人烟波怜。” “故人久未见。” “焚诗煮酒杯未满。” “……” 安芝芝两手撑着下巴安静的坐在船边,满眼崇拜的看着秦歌,仿佛入神,连手绢掉入水里都浑然不觉。 她是第一次看到秦歌弹琴唱歌的样子,觉得那真的很迷人。 老楚安静的站在另一边划桨,听着这曲子,不由想起他年轻的时候。 战安凉低着头,已经完全陷入旋律之中。 “如果,你是个女人,我想我会死心塌地的爱上你。”药不然突然说出这样一句话。 秦歌停止弹奏,“滚,死基佬。” 药不然哈哈一笑,“老实说,我听过的曲子有很多,但从未听过这一首,这是什么曲子?” 秦歌仰望天空,缓缓说道:“天行九歌。” ……(未完待续。) —————— 最近比较喜欢听古风歌找灵感,大家有什么好介绍的? 第31章 秦歌的想法 约三日之后。 艳阳高照。 秦歌一行乘船渡至清江埠头,踏上通往清江城门的官道。 再临此地,药不然是满满的感慨。 “不知道,这几个月过去,斑爷我开的那几家青楼生意怎么样了。” 闻言秦歌和战安凉不由一惊,面面相觑,表情有些怪异。 哥们儿有点儿意思哈,还是开青楼的。 秦歌心想,世上最古老的职业,就是妓女和杀手……或许,他可以以此为基础,发展自己的杀手事业,不过这事儿得找机会跟药不然谈谈。 “仙人!几位仙人!求求您赏点吃的吧!” “求求您了,我已经饿了三天!” “求求几位仙人行行好吧。” “你们这些修道之人不是要守护众生吗,那就赏点儿吃的吧!” “……” 或许在清江城里是一片繁荣景象,但在清江城外却是另一副景象。 这里只有难民。 一路上都是难民。 可谓饿殍遍野! 秦歌等人行至中途,道旁难民纷至沓来乞求施舍。 战安凉心有不忍,准备拿出钱财去帮助这些难民,但秦歌却将他阻止。 五鳞红光像是与秦歌心照不宣,领会到秦歌的意思,龇牙咧嘴发出低沉的咆哮,吓退那些堵在前边的难民。 战安凉疑惑的看向秦歌,心想秦歌为何会是如此绝情冷漠之人,没看到这些难民都饿成这样了吗?既然遇到,帮帮他们又何妨? 秦歌大概能猜到战安凉此时心中所想,淡淡道:“这条官道两旁的难民,一眼看去数不过来,你若帮了这一个,其他人看到也都会过来找你讨要,你有多少钱可以给他们?” 药不然颔首,表示赞同秦歌这话,“记得斑爷我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拿出五百万两也没有分够,现在还是有这么多难民,路旁也还是有饿死的人。所以战兄,你是帮不完的。” 战安凉淡淡道:“你们说的没错,但我也没想要帮到所有人,我也清楚,这天下的难民不只是这条官道上的,在其它地方还有很多,我一个人怎么也帮不完。” 说着他注视着秦歌,目光坚定:“但,既然遇到,那我能帮一个就帮一个!我帮一个,就总能少一个人被活活饿死。” 秦歌不由謦欬,“你真以为他们需要的是钱?你给他们钱,他们去哪里买吃的?” 药不然说道:“战兄,秦歌说的一点没错,清江城他们都进不去,你给他们再多钱,他们也换不来吃的。在中州这地儿,对于这些普通百姓而言,钱这种东西的价值,远没有食物珍贵。” 秦歌对战安凉说道:“所以,他们现在需要的是粮食,不是钱。现在你就算拿出身上的食物给他们其中一部分人,但其他人也会去抢夺,到时候还是谁都吃不饱,说不定在抢夺的过程中还会死人。” 战安凉轻叹一声,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妥协,认清这个现实。 秦歌拍拍战安凉的肩膀,“在我的家乡,已经很少有难民存在。其实我跟你一样也想帮他们,但不是这么帮的,得为他们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那就是粮食。” 药不然似有感慨:“像我们这样的人,衣食无忧,花钱吃一顿饭,大鱼大肉,觉得是无所谓的小事儿,还大盘大盘的剩下当垃圾倒掉,但是像这些人,哪怕只是一斤大米一斤麸糠,他们也甘愿割自己的肉去换。” 秦歌说道:“所以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要有足够多的粮食给他们,也就是大米。” “对了,大米……”秦歌这才想到,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杂交水稻,那香喷喷的大米饭,只有少数人才能去享受,甚至是无所谓的去浪费,但对大多数平民百姓而言,那香喷喷的大米饭比什么金银珠宝都还要珍贵。 如果,他结合前世的知识,在这个世界上研究出杂交水稻这一物种,那岂不是…… “如果,我们剑仙大陆到处都是难民,那么所谓的御魔大业也是屁话,连这片土地上的百姓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还御个几把的魔啊。”秦歌这样说道。 药不然和战安凉听到秦歌这话,都觉得他是有些狂了。 药不然说道:“如果治理这片大陆的那些大佬真能解决最基本的粮食问题,那早就解决了,也不至于把这些来自各处的难民关在城外。秦歌你一个人能解决这个问题?你又不是传说中的鬼剑愁,就算是鬼剑愁,他也解决不了这种事儿啊。” “所以我们还是感慨感慨得了,把自己的生活过好就行,其它的事想管也没能力管。” 秦歌看了一眼身旁的安芝芝,说道:“现在我也不敢保证什么,但我会想办法。” 要弄出杂交水稻,首先得找到一株野生稻的天然败育苗,这事儿还得麻烦安芝芝这个精灵去做。 当然,现在的秦歌并不知道,他这因为看到很多难民心有感慨而临时冒出的一个想法,在今后竟真的解决剑仙大陆全民的温饱问题,他也因此成为千古少有的伟人。 这一切,得归功于他前世那个华夏民族的伟大智慧。 秦歌是这样觉得,既然自己带着一些地球上的知识来到这个世界,那么在冥冥之中就有什么是注定好的。 或许,这是一种责任。 就算是穿越者,那也不能在穿越之后只顾着无脑修炼、打打杀杀什么的,也得做点有意义的事,得将一些有用的知识分享给这个世界,弘扬华夏美德,这样才对得起穿越者这个身份。 不多时。 秦歌一行来到城门前。 越过城门,便是清江城管辖的领地。 在这片占地极广的领地中,有很多修道大派。 城墙内与城墙外,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在软红十丈的城内,随处可见牵着灵兽拿着长剑仙气飘飘的玄剑道宗弟子,还有那些坐着豪华马车的达官贵人。 秦歌问道:“现在去哪?先找家客栈僦居,然后想学院的事?” 药不然挥挥手,“什么客栈,斑爷跟你说个卵,斑爷在清江城可是有一座大宅院。” 秦歌说道:“世子殿下真牛逼。” “先去住处,之后斑爷带你们去乐呵乐呵。”药不然一脸坏坏的笑容。 这时安芝芝扯了扯秦歌的衣角,对他说道:“秦歌,我想……先跟你们分开一下。” 闻言秦歌看向安芝芝,他发现,自从踏上官道之后,安芝芝的话就很少,心事重重的样子。 安芝芝眯眼笑道:“我想去找我的同族,放心吧,我很快就来找你,我记得你身上的味道,不管你去哪里,我都能找到你。” 秦歌说道:“那好,你小心。” “嗯,我不会被坏大叔拐走去挖煤的。”安芝芝将秋水琴递给秦歌,“五鳞红光我就先带走啦。” …… …… 安芝芝跟秦歌等人分道扬镳之后,便凭着记忆中那些模糊的画面,骑着五鳞红光来到一片绵延青山之外。 她还记得,她小时候就是从这里离开的,离开后一路向东,一直在被人追杀,最后在鬼剑山脉脚下的渝水镇生活。 已经一百年了。 她从五鳞红光背上跳下,走向前方那高大的山门。 五鳞红光乖巧的跟在她身后。 在山门前的那块大石碑上,刻着“清洁宫”三个大字,字体歪歪曲曲的,显得丑萌,也不知道是谁刻的。 守山门的是两个年纪跟她相仿的小姑娘,此刻那两个小姑娘正坐在亭子里吃糖葫芦,脸颊鼓鼓的,好生可爱。 “你们好,请问这里……是绿森林王国么?”安芝芝走到亭前,声音很低的问道,因为她害怕得到自己不想要的答案。 绿森林王国,是精灵族世代生存的领地,也就是眼前这片广袤绵延的青山。 守门的两个小姑娘放下糖葫芦,打量安芝芝一眼,其中一个小姑娘正想要说这里是玄剑道宗麾下的清洁宫,却忽然从安芝芝身上感受到什么,目光颤抖道:“你……你是公主大大?” 安芝芝眼眶湿润,泫然欲泣,咬着嘴唇,带着哭腔说道:“我回来了。” 她确实是精灵公主,但她觉得自己没资格挂上那个称号。 “是哒,你一定就是公主大大,你身上有精灵女王的气息,你一定就是公主大大!”那小姑娘开心的原地雀跃。 另一个小姑娘说道:“什么公主,她才不是!她现在是女王!是精灵女王!” “哈哈哈哈,女王陛下回来啦!女王陛下终于回来啦!” 两个精灵族小姑娘跑上来一左一右拉着安芝芝的手,还拉着她转圈圈。 ……(未完待续。) —————— 看完记得投票哦,路过的大佬恳请动动手指留下收藏。 第32章 精灵古树 “你说神马?!”在那栋建在大树上的小木屋中,安芝芝手里的竹筒杯啪嗒一声掉落在地,满脸难以置信的看着面前两位精灵族小姑娘。 这两位精灵族小姑娘,正是之前安芝芝来时负责守山门的那两位小姑娘。 “精灵族……现在……竟只剩下你们两个,这到底……”安芝芝娇小身躯摇摇欲坠,声音颤抖:“是怎么回事?” “不对!”那个穿着小白裙的小姑娘眯眼笑道:“现在女王大大回来啦,我们精灵族就有三个啦!” 安芝芝问道:“对了,我叫安芝芝,我还不知道你们叫什么名字。” “回女王大大,我叫花欣悦。”说着花欣悦又开心的指了指身旁那位穿着小黑裙的精灵姑娘,“她叫莳小幽。” 相比起花欣悦,莳小幽的话比较少,她对安芝芝点点头,“女王好。” “一点也不好。”安芝芝叹口气,无力的趴在桌子上,很伤心的样子。 在回家之前,她是怀着美好的愿想,这里会有很多很多的同族,就跟以前一样热闹,但事实上却是……这里就只有花欣悦和莳小幽两个同族。 曾经繁华的精灵族,为何会没落至此? 花欣悦一脸认真的表情,说道:“女王大大,其实是这样哒,大家都被封印在精灵古树里边。” 闻言安芝芝神情一振,“精灵古树?” 时过少许。 花欣悦和莳小幽带着安芝芝来到一处遍地鲜花的山谷中。 在山谷中有一棵大树,那便是精灵古树。 精灵古树的枝叶倒是很繁茂,远远看去像是一把巨伞,遮天蔽日,并且精灵古树看上去也并不像是树木,倒像是用玉石雕刻而成的艺术品,只是,原本在安芝芝记忆中绿的发光的精灵古树,现在却是呈墨绿色,黯淡无光,好似随时都会枯萎。 走近时安芝芝发现,在精灵古树上还有很多花苞,那些花苞都无力的垂着,像是被霜打过的茄子,看上去死气沉沉。 莳小幽说道:“当初,是女王以生命为代价,召唤出精灵古树才守护我们的同胞,让同胞们化为种子寄生在精灵古树上,而女王剩下的最后一些生命力,也只够让我和欣悦成长。” “嗯嗯!”花欣悦重重点头,眯眼笑道:“女王大大,就是这样哒!” 此时安芝芝心中已燃起希望的火焰,虽然这情况有些糟糕,但这也说明她的同族都还在,都还没有死,疾声问道:“那要怎样才能让精灵古树恢复生机?” 莳小幽回忆着说道:“记得当初女王对我们说过,让我们要一直在家门口等你,她说你总有一天会回来,并带回一个能拯救我们精灵族的少年,那个少年的血,能唤醒精灵古树拯救大家。” 闻言安芝芝沉默下去,她第一时间想到的,自然就是秦歌。 秦歌的师父,也就是鬼老头当初也对她说过,说这一代鬼剑愁能拯救精灵族,并带领精灵族走向前所未有的繁荣。 事实上,也正是因为鬼老头当初的那番话,安芝芝才会死心塌地的跟着秦歌。 花欣悦歪歪小脑袋,睁大水汪汪的眼睛,问道:“女王大大,那个少年呢?” 安芝芝回过神,微笑说道:“放心吧,我会去请他帮忙,他对我可好啦。对了,你们两个……这一百年是怎么过来的?” 虽然对于精灵来说一百年的时间不算长,但那毕竟也是一百年,莳小幽和花欣悦成天守在山门外等精灵女王回家,难道就不孤独么? 那一定很孤独。 而且…… 安芝芝继续问道:“当初那些欺负我们精灵族的坏人,他们没有再来这里欺负你们吗?” 莳小幽说道:“有,不过我们每次都会躲起来,他们找不到我们。” “嗯!”花欣悦重重点头,“女王大大我跟你讲,那些坏人真笨,我和小幽明明躲在石头后面,他们路过我们身边却没发现我们,真笨。”说着她还捂嘴偷笑。 接着莳小幽说道:“他们每次来到这里什么也没发现,然后就会离开。” “对呀。”花欣悦说道:“而且这个山谷外边也有阵法覆盖,他们是进不来的,所以也就找不到精灵古树。” 虽然花欣悦和莳小幽是一脸开心的模样,心里就跟吃了蜜糖一样甜,但安芝芝却是感觉心里很痛。 这整整一百年的时间,她们两个小姑娘,有没有什么自保能力,整天提心吊胆的提防着那些坏人,过躲躲藏藏的日子,她真的很难想象那是一种什么样的苦日子…… 莳小幽说道:“后来我们精灵族的领地也被那些人类给占领,他们来这里建房子、破坏环境、砍伐树木、猎杀灵兽,我和欣悦就只能躲在山谷里不敢出去。” “嗯!”花欣悦重重点头,“女王大大我跟你讲,那些人类真的好可恶哦!我们一出去他们就要抓我们。” 安芝芝眼眶湿润,声音沙哑:“那现在为什么……?” 之前在来这里的时候,她发现这里青山绿水,也没有人类生活在这里,而原本精灵族的生活领地“绿森林王国”也被很好的保护起来,除名字被改为“清洁宫”之外,这里基本上跟她记忆中的景象没什么变化。 莳小幽说道:“我和欣悦躲藏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三年前才结束。三年前,玄玉剑仙找到我们俩,帮我们收回领地,赶走那些人类,之后还派玄剑道宗的师兄姐们将这里修复成原样。” 花欣悦接着说道:“而且我们也加入了玄剑道宗,有玄玉剑仙的保护,没有谁敢再来欺负我们。我和小幽经常会去那些师兄姐住的地方帮他们打扫清洁房子,有时候还去城区的酒楼里刷碗洗盘子,然后他们就会给我们很多好吃哒,能吃好几天呢。” “虽然有些人类很可恶,但人类中也有很多好人。” “后来,我们就将这里改为‘清洁宫’。” “……” 安芝芝上去抱住莳小幽和花欣悦,哭着说道:“对不起,让你们受苦了。现在我回来啦,我一定不会让你们再过那样的日子。” “嗯!我们相信女王大大。” 安芝芝抹掉眼泪,开心笑道:“我跟你们讲,秦歌他人可好了,他会做很多好吃哒,而且他还会弹琴唱歌,非常好听,他可帅了。” “真的吗?” “不过秦歌是谁呀?” “秦歌就是那个能帮助我们精灵族的大恩人。” “哇塞,他有这么厉害?” “嗯,我带你们去找他。对了,我的包包里有很多好吃的,你们要吃吗?” “谢谢女王大大!” ……(未完待续。) ———————— 看在我这么勤恳码字的份上,恳请靓仔们动动手指投投推荐票,顺便点击分享。 第33章 正气歌! 清江城为中州五城之一,由玄剑道宗所治理,自是繁荣昌盛,乃少有的繁华胜地。 在清江城所属的领地范围,有众多修道大派屹立此间,千百年而不衰,自三年前玄玉剑仙接任玄剑道宗宗主之位,一夜杀得中州血流成河之后,天下修道门派十有七八已归于玄剑道宗旗下,是为附属门派。 只有那些远离中州大地的少数修道门派还保持着独立。 在清江城,除各大修道门派散布之外,亦有很多热闹繁华的城区,其中多是一些江湖散修和平民百姓,可谓鱼龙混杂,但治安极好。 秦歌一行人在来到清江城后,所往城区便是众多城区中的其中之一,名为‘金华区’。 此时。 在金华区某处豪华且精致的大宅院内。 褪下外套的战安凉浑身大汗淋漓,用刀撑地,半跪在平整的草地中。 “看来还是不行,就算修炼祖传的‘断头刀诀’,现在我仍是无法驾驭这把刀。”战安凉喘着气,神情中满是无奈。 秦歌翘着二郎腿坐在一旁的梨花木太师椅上,悠闲自在的喝着产自京东大地的极品香茗。 相比起一有空就废寝忘食修炼的战安凉,秦歌非常懒惰,他每天只会在睡觉前一个小时打坐冥想,吸收天地灵力,其它的时间他宁愿坐着发呆思考人生,也不愿坐下来修炼。 因为他觉得这很无聊很枯燥,当然,更主要的原因是自从斩仙剑的剑魄进入他体内之后,他吸收灵力的速度就变得很快,每天只需要吸收一个小时就行。 “你这把刀,原本只是朝廷官方用精钢打造的一把鬼头刀,你祖先孤雪刀圣战天门那时候的职业是刽子手,这把刀落在他手上后,数十年时间,斩下的罪犯人头已有数百,甚至上千,是以刀中所吸收的戾气已达到一种很恐怖的程度。”秦歌站起身,闲庭信步来到战安凉身前站定,“后来,孤雪刀圣一朝悟道,聚气入体,成为修道者,并自创断头刀诀。” 战安凉什么也没说,这些关于自己祖先的历史,其实他比秦歌要清楚的多。 秦歌说道:“一个修道者,在慢慢成长变强的同时,也会用自己的神识和灵力去淬炼自己的武器,甚至是用敌人的鲜血去滋养它,使它随着主人一同进化成长,数百年过来,它从一把普通的鬼头刀,进化为现在令人闻之色变的极品灵器——莫问斩天荒。” “在孤雪刀圣悟道之后,他行走江湖,纵横修道界,被这把刀斩杀的人更是不计其数,是以这把刀中所蕴含的杀气和戾气已经达到极致,就算说它是剑仙大陆第一凶刀,那也不为过。” “就凭现在的你,想要驾驭这把凶刀,根本不可能,而且一不小心你还会被它反过来控制,影响你的心志令你陷入癫狂。” 战安凉点点头,“诚然如是。但我不会放弃,我从小的梦想,就是成为我祖先那样的刀客。” “刀虽是一把极凶之刀,但就是这样一把人人惧怕的凶刀,却成就你祖先的刀圣之名,令他受世人敬佩,其中自然也包括我,要知道,在修道界中,‘圣’这个字可不是一般人就配挂上的,这是因为你祖先是个正义之人,他无惧刀中杀气,斩人头也斩的问心无愧!” “而通过这段时间对你的观察,我发现你也是个心中充满正义的人,在来中州的这一路上,你斩那些欺男霸女的恶人,也是斩的问心无愧。” 战安凉说道:“在刀圣陵的时候你跟我说过……人间若有不平事,纵酒挥刀斩人头。就是因为你这句话,我才坚强的站起来,并握刀。” 秦歌想了想,说道:“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倒是有一种心法,可以配合辅助你的断头刀诀,帮助你驾驭刀中戾气。” 战安凉目光微亮,“还请指教。” 自从跟秦歌认识之后,秦歌给战安凉的感觉就是无所不能,在各方面都有才华,似乎没有什么事能难到秦歌。 秦歌说道:“这种心法叫做‘正气歌’,你且听好。” “洗耳恭听。” 秦歌退后坐在太师椅上,端起紫砂茶杯,悠悠念道:“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於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 “悠悠我心悲,苍天曷有极。哲人日已远,典刑在夙昔。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 战安凉心中默念着,双手握住刀柄,在默念的同时试着运转“断头刀诀”,只见一股杀气和一股正气同时从他身上散发,在他周身虚空凝聚成惊人刀气。 “万径人踪灭!” 他一刀笔直斩下,瞬时刀光闪亮,将前方那座价值不菲的假山一分为二,切面平整光滑。 刀光所过之处,地面被斩出一道深深的沟壑。 战安凉惊然发现,杀气和正气这两种极端在他体内保持着一种平衡,这是一种他前所未有的感觉,目光中充满感激的看着秦歌,“这真的有效。” 秦歌欣然道:“正气歌共有十段,刚刚我念的只是第一段和最后一段,回头我会将余下内容写出来给你。” “刚刚用心体会你这正气歌,我能感受到,字字之间充满一种浩然正气,照亮我心,这真了不起。”战安凉激动的抱拳:“秦歌,多谢!” 秦歌摆摆手,表示不用客气,说起来这“正气歌”其实并不属于剑仙大陆这个世界,而是属于秦歌前世的那个世界,秦歌还在孤儿院的时候,那个收养他的家伙就整天要求他背诵。 “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欺骗自己的内心,也无法欺骗这天地间的正义,而这正气歌,也只有心中充满正义之人才能从中领悟到浩然正气,你能感觉到它对你有效,那就说明你是对的人。” “回头我会一字不漏的记下,并去领悟。”战安凉一脸如获至宝的笑容,站起身拍拍身上杂草,转移话题:“话说药不然那家伙怎么还不回来?” 秦歌耸耸肩,“我哪晓得。” 之前,药不然在将秦歌和战安凉带到这处宅院的时候,他便和老楚离去,说是去找几个熟人走走关系,搞几个进入学院的名额。 都过去这么,他还没回来。 秦歌看看战安凉手中的莫问斩天荒,问道:“话说你这把刀里到底有什么秘密?为何会遭魔族盯上?当然,我这纯属好奇,如果你不想回答就当我没问。” 战安凉摇摇头,说道:“你我患难相识,又救我性命,还传我如此宝贵的正气歌,我自然是信得过你,只是我也不知道这刀里到底有何秘密,事实上我也是在家里发生那件事后,父亲死前才第一次看到这把祖传宝刀,也是第一次碰到它。” 秦歌皱眉思忖片刻后说道:“那么,你说有没有可能……我们可以反过来利用你这把刀来吸引那些隐藏在人类群体中的魔族?” 秦歌这话,战安凉似懂非懂,“还请明言。” 秦歌说道:“因为那些魔族的伪装手段很高明,我们想要去找出他们根本就没有线索,说不定你在街上随便遇到的一个路人就是魔族,但你根本不知道他的身份。” 战安凉说道:“所以你的意思就是,如果我这把刀里面真的有什么重大秘密,足够吸引那些魔族,那么就可以用它来做诱饵,如果谁来打这把刀的主意,那么谁就有可能是魔族?” “我正是这个意思。”秦歌点点头,笑道:“不过这事还得从长计议,等药不然那死胖子回来,我跟他商量一下。” “你跟他商量什么?”战安凉不明白,明明是他的刀,为何要跟药不然那死胖子商量? 秦歌说道:“实不相瞒,我一直以来都有一个想法。” “愿闻其详。” 秦歌注视着战安凉的双眼,严肃道:“我想找几个信得过的人,组建一股属于我们的势力。” 战安凉说道:“其实这种想法我也有过,我们还真是不谋而合。那么,你想组建一股什么样的势力?” 秦歌说道:“一个杀手组织。” ……(未完待续。) 第34章 书香学院 “杀手组织?”听到秦歌这答案,战安凉颇觉意外,心想还真是贼几把有点儿意思哈。 在战安凉原本的猜想中,秦歌想要组建的是那种光明正大的修道者势力,但没想到秦歌想要组建的是杀手组织这样的阴暗势力。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秦歌问道。 战安凉说道:“我个人对于杀手组织的理解,就是那种隐藏在暗处,为钱财或是其它利益而去杀人的阴暗组织。” 秦歌点点头,“确实如此。” “那么,我想知道你为何想要建立这样的一个组织?”问出这句话的不是战安凉,而是已经走到大院门口的药不然。 战安凉转头看向药不然。 药不然刚刚问出的这句话,也是战安凉想问的。 只见药不然手里拿着一叠表单,面满春风,挺着大肥肚子,大步流星的走来。 老楚安静的跟在他身后。 刚刚秦歌的话,药不然已听到。 而秦歌对于药不然的突然出现也不觉意外,因为他早已有所察觉。 秦歌问药不然:“药胖子,你对于杀手组织有怎样的理解?” 对于战安凉,秦歌自然是信得过,而药不然他也信得过,不然他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提出要组建杀手组织这样的事。 秦歌前世混在杀手圈里,执行各种各样的任务,并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虽不说是看透红尘,却也是阅人无数,所以他对于自己看人的眼光还是蛮信任的。 事实证明,他看人的眼光确实很准。 药不然不假思索的答道:“杀手很帅啊,我也不怕告诉你们,我父王就有培养杀手组织,那些在京东大地需要被处理的,而又苦于抓不到把柄不好在明面上去处理的大人物,一般都是派几个杀手去暗中处理,简单省事儿。” 秦歌缓缓说道:“我想要建立的杀手组织,差不多就是这种,但又不同。”他看看药不然和战安凉二人,认真说道:“我们也是拿钱杀人,为利益去杀人,或者是暗中处理掉一些需要被处理的人,但是我有个原则,那就是从不杀好人,雇主给再多的钱,再高的报酬,也不杀。” 战安凉说道:“如果是有这样的原则,那么我同意,并支持你。” 秦歌目光透出一种淡淡的犀利,扫视药不然和战安凉二人,安静少许后说道:“欲以一身撼天下,须于平地起波澜!为利益而杀人,这只是我们这个组织往前发展的必要过程,而我们最主要的目的,是掌握足够多的情报,找出剑仙大陆上那些隐藏在人类群体中的魔族,将其铲除!” “我们要干的,是一件大事!” “好!好!好!”药不然大赞三声,“说的好!欲以一身撼天下,须于平地起波澜,这话说的好,斑爷我喜欢!” 战安凉脖子发红,目光微颤的看着秦歌,心想原来做杀手也可以做的这么热血沸腾。 站在一旁的老楚此刻也是目光发亮,忽然就觉得,世子殿下新结识的这两个年轻小伙跟他想象中的有些不一样,如果他们组建这个杀手组织不是临时起意,也不是年轻人玩闹的话,那么在将来,这必定是一股了不起的势力。 那种只有在年轻人身上才能看到的如朝阳般的光芒,一时间刺得老楚眼睛发疼,不由就回忆起自己年少轻狂的那段岁月…… 秦歌认真说道:“所以,我需要志同道合的同伴,跟我一起干这番事业。” 药不然仰头大笑,豪爽说道:“斑爷我跟你说个卵,咱们这朋友是白做的?想搞事那咱就搞呗!要是差钱,斑爷我把我从家里偷出来的宝贝卖掉,那可是皇上赏给我父王的丹书铁券(免死金牌),应该能卖很多钱。” 忽闻此言,秦歌和战安凉俱是一头黑线,心想这家伙豪爽也豪爽的有些过头了,同时也是超级败家,连他老子的丹书铁券也敢偷出来,更敢拿去卖。 养这么一个败家子,估计也是够那并肩王蛋疼的。 一旁的老楚无奈摇头,无声长叹,他在修道江湖摸爬滚打到这把岁数,自是见过各种各样的人,并也看淡红尘,很少有事能再让他心里荡起波澜……除了这位世子殿下的事。 这世子殿下的所作所为,就没有不让老楚血压高升的。 之前在京东大地的那些纨绔事迹暂且就不提,刚来中州,这世子殿下觉得这里的青楼太落后,便斥重金卖地皮,一连开好几家青楼;清江城主的侄子来他青楼里撒野,非要那些只卖艺的姑娘卖身,结果被他派血卫打得半身不遂,这辈子都完了,搞得连清江城主都出了面,最后还是京东那边的并肩王书信一封,清江城主卖并肩王一个面子,这事儿才算完。 而说起血卫,那些由并肩王府血衣阁精心培养出来的护卫,个个都是厉害人物,在京东那边也是颇有名气威望,但却被世子殿下安排在青楼里面做杂役,成天给那些招来的姑娘洗衣做饭倒马桶…… 现在老楚才知道,这位世子殿下竟连王爷的丹书铁券也给偷了出来…… 我可怜的王爷,你和王妃咋就生了这么个操蛋玩意儿? 王妃在九泉之下,怕是也不安宁呐。 这世子殿下,也真是太极品了一些。 药不然毫不在意秦歌几人那怪异的表情,说道:“不过有一点斑爷我得先说明。” 秦歌:“你说。” 药不然:“那就是我们这个杀手组织的名称必须得叫‘最靓的仔’,老实说我非常喜欢这个名称,因为跟斑爷我的气质和美貌完全符合。” 秦歌笑道:“其实我也想用这个名称。我此来中州,就是要做最靓的那个仔。” “哈哈,那我们还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啊。不过你只能做第二靓仔,因为第一靓仔是我。” 闻言战安凉咳嗽一声,什么也没说,只是摸摸自己的下巴,四十五度角仰面,其想表达的意思已很明显,就是他对自己的颜值也很有信心,要做那最靓的仔,如果他没发话,那怎么也轮不到药不然和秦歌。 战安凉问秦歌:“那具体要怎么做?” 秦歌说道:“初期我们得找个据点,说起这个,药胖子,我想借你的青楼。” “这木得问题啊。”药不然耸耸肩,“斑爷我有好几家青楼,你看中哪一家,斑爷马上就划给你,以后你就是老板。” 秦歌心想,跟王二代做朋友的感觉真好,特别还是这样一个极品王二代,说道:“我全要,不过老板还是你来做。” “这也木得问题啊。” 秦歌说道:“青楼那种地方,可以说是鱼龙混杂之地,各行各业的人士都汇聚于此,所以这是个很好的情报源。初期我们只需要情报,不管什么情报,大大小小都要,哪怕是某某某家里养了一只鸡,是公鸡还是母鸡,能下几个蛋,类似于这样的芝麻小情报也要收集起来,并需要找一些信得过的人负责记录编档。” “而收集情报的渠道,就是那些在青楼里负责陪客人喝酒聊天的姑娘。” 药不然说道:“实不相瞒,我青楼里面的那些姑娘,不管是陪客人喝酒的,还是唱歌跳舞的,都是之前我们在城门外官道上看到的那些难民。” “我自认为,那些从难民中挑选出的姑娘都信得过,她们也很信赖我,因为说白了是我给的她们一条生路,并且我只要她们卖艺,顶多就是陪客人喝酒,再不就是去舞台上唱唱歌跳跳舞,从来不卖身,如果遇到那些想要姑娘卖身的沙雕客人,那我的血卫也不是吃素的!” 药不然霸气说道:“在斑爷我的场子,要打架要闹事,他么尽管来,我大京东的两百万铁骑军队摆在那里,斑爷我他么怕过谁呀?” “记得当年在京东上学院那会儿,一个高官子弟踹我一脚,不道歉还跟我凶,甚至还要找我约架,结果你们猜怎么着……斑爷我直接从军营调出八千铁骑堵他家门口,让他全家跪下来叫爷爷,自己扇耳光把自己扇晕为止。我到现在都还记得那孙贼尿裤子的模样。” 秦歌和战安凉相视一笑,表示很无语。 战安凉心想,我当初在京南飞雪城当大少爷那会儿也没这么狂的,要敢这样狂,父亲早把我吊起来抽,那并肩王到底是有多宠这位世子呀,连铁骑军都给他调。 药不然笑道:“惭愧惭愧,那些当年做的傻逼事儿咱就不提了。另外,青楼里还有一些打杂的、搞卫生的杂役,也是从难民中挑选的。” “我们京东大地在父王的治理下,百姓富裕,没有一个难民,所以看到这些难民我心里真的很不好受,就像之前战兄说的那样,能帮一个就帮一个,就总能少个人被饿死。” 听到这话,秦歌和战安凉不免心生敬意。 药不然这家伙虽然做事是夸张了些,而且也很不要脸,超级自恋,但他本心却很善良,也很耿直讲义气。 秦歌说道:“不过组建杀手组织这种事还得慢慢来。” 药不然扬扬手中的那叠表单,“那学院我们哥几个就不去了?” “学院还是要去的,玄剑道宗也要去,这跟我们自己另外组建势力并不起冲突。” 药不然笑道:“这几张报名申请单都已盖过钢印,是斑爷我刚从距离我们住处不远的‘书香学院’搞来的,那王院长是个老固执,真他么能扯犊子,老楚是说了好多好话他才答应,这要是在京东那边,我他么早把他的学院给拆了建公共茅厕。对了,我跟你们讲,书香学院虽然在清江城众多学院当中不算是最顶尖的,但那里面妹子最多。” 战安凉有些无语,“就因为这个原因,你才选这个学院?” “那当然,去学院读书,没有妞咋行?那岂不是白白浪费本靓仔这与生俱来的无双美貌?” 秦歌问道:“什么时候可以去上学?” 药不然说道:“后天!” 秦歌说道:“我想先去你的青楼看看。” “斑爷我跟你说个卵,那咱走呗,刚好之前斑爷说过要带你们俩去乐呵乐呵。” ……(未完待续。) 第35章 出门在外靠朋友 离开暂住的大宅院之后,药不然便将秦歌和战安凉二人带到他最喜欢的那家花间楼。 药不然在来中州清江城后,斥重金开的青楼共有四家,其中花间楼是他投钱最多,亦是场地规模最大的一家青楼。 花间楼位于金华城区中心地带,位置极佳。 但在白天这里是不开门营业的。 到花间楼后,药不然便命人召集所有内部员工集合,其中自然也包括他从京东那边带来的所有血卫。 时过良久。 在花间楼第四楼的会议大堂中。 所有青楼的杂役和姑娘齐聚于此,排成整齐队列。 秦歌、药不然、战安凉三人站在前方面向众人。 “各位,斑爷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两位是我好哥们儿。”药不然指指秦歌,“秦歌。” 众人鞠躬,“秦公子好。” “这位,战安凉。” “战公子好。” “你……你们好。”战安凉一张脸通红,因为他活到十七岁,还是第一次来这种风花雪月之地,更被这么多穿得花枝招展、浓妆艳抹的漂亮姑娘盯着看,感觉怪不好意思的。 他感觉世界突然变得好安静,只剩心跳的声音。 药不然哈哈一笑,洪声道:“今天在这个时候突然召集大家,也是有事儿跟大家交代。大家都听好了,你们面前的这位秦公子,从今往后就你们的老大,他怎么安排,你们就怎么做!听到没?” “是,斑爷!” 药不然心中暗笑,忽然就觉得身心轻松,暗想这个烂摊子总算是给甩出去,这秦歌还真是个救星啊,当初之所以开这几家青楼就只是觉得好玩有趣,现在仔细一想,要是被父王知道我堂堂世子在外面开青楼,那肯定得挨骂,说不定还得挨揍。 “行了,会议到此结束,大家都挺累,都赶紧回宿舍休息。晨儿,玉儿,筱儿你们三个留下,今晚不用上工。”药不然挑了三个最漂亮的留下,又补充道:“对了筱儿,待会儿把我们的员工名单拿和账单什么的都拿给秦公子对接一下。” “好的斑爷。” “……” …… “我跟你们讲,她们这些从难民中挑选出来的姑娘,只要精心打扮出来,那也是倾城之颜,然后再找个专人培养一下她们的礼仪,增加点气质,啧啧啧,那更是不得了,就算是放在皇都,那也是头牌级别的。”药不然舒服的靠在懒人椅上,对靠在他旁边那张懒人椅上的秦歌竖起大拇指。 “还有,这可是我们京东大地那边特有的足浴,热水加药包泡脚,再精准按摩足底穴道,可以活气化血什么的,有助于身体健康,缓解身体疲劳。” “斑爷我跟你们讲,这活儿在中州这边可没有,因为这边大多是修道之人,少有人懂得享受生活乐趣,果然呐,老百姓也有老百姓的活法。” 秦歌点点头,心想这跟他前世的足浴基本上是如出一辙。 “嘶……”药不然突然抽起凉气,面色扭曲,“哎呦晨儿,你下手能不能轻点,你是要捏死我吗?” “好的斑爷。”晨儿抿嘴微笑,放在药不然脚上的纤纤玉手减轻些力度,“斑爷,这种力度可以吗?” 另一边,战安凉一张脸通红,感觉很不好意思,“那个,玉儿姑娘,脚我还是自己来擦吧。”虽然战安凉也是个大少爷,但由于家教甚严,他从小就没被这样服侍过。 给秦歌按脚的筱儿微笑说道:“还是秦公子受力,筱儿这么用力,秦公子都没反应。” 秦歌看看药不然,意味深长的道:“这是因为你们的斑爷肾不好。” 见药不然一脸尴尬的模样,筱儿低头偷笑。 药不然咳嗽几声,心头自是不服秦歌这话,“那啥,晨儿你再加大些力,赶紧的,用你最大的力给我整,斑爷我他么肾好得很!” “装,你丫继续装。”秦歌笑出声。 只见晨儿食指关节猛地在药不然足底一按,顿时疼得药不然一声“卧槽”,差点从椅子上蹦起,不过为了在自己的哥们儿面前守住男人尊严,他还是憋着一口气忍耐下去。 药不然看看一旁脸红害羞的战安凉,再看看一脸淡然的秦歌,决定找回自己的尊严,便道:“话说,你们俩家伙……该不会都还是雏鸟吧?” 在问这话的时候,药不然是满脸鄙夷。 都这把岁数了,竟还是雏鸟,啧啧啧,也真是够废的。 战安凉一张脸变得更红,果断选择闭嘴。 对于这个问题,秦歌也选择保持沉默,不由就想起八年前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任玉虹下山前的那一天晚上。 那姓任的也太不是人了! “唉!”秦歌发出一声长叹,心想难道要我告诉你,其实小爷我在八岁的时候就…… 见秦歌和战安凉这副模样,药不然哈哈一笑,感觉自己又找回男人尊严,心里头蛮有优越感,又转移话题:“对了秦歌,其实有件事我一直想请教你,当然,还有战沙雕。” 秦歌问道:“什么卵?” 战安凉也看向药不然,目光中有询问的意思。 药不然说道:“人都说越年轻聚气越好,可斑爷我从三岁的时候就开始聚气,却为何……说出来也不怕你们笑话,斑爷我在四岁就聚气成功,但是直到现在十七岁,斑爷也没有一点点的进步,距离最基本的聚气灵境都还差很远。” “而你们俩的年纪貌似也跟我差不多,秦歌你的年纪说不定还要比我小,为何你们俩现在都是聚气灵境?甚至战沙雕还是聚气灵境中期。所以我就想请教一下你们,你们是不是有啥妙招?” 秦歌说道:“关于这种事我想你的父王应该也很在意,而以他的能力,应该能找到原因才对。” 药不然发出叹息声,说道:“我父王肯定是知道原因,但他从没告诉我,顶多就只是说我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受过伤,还说他就算是倾家荡产也没办法解决。” “唉,果然,跟你们这样的修道天才我是没法比,如果仅仅是努力就有用,那还要天才干嘛?”药不然每每想起这些,都有些自暴自弃。 “在来中州之前,我父王对我说,中州大地藏龙卧虎,不乏道中奇人,如果我运气够好的话,说不定能遇到贵人相助。其实我父王在我这个年纪的时候,也是跟我一样,是个修道废物,他也是来中州遇到……”说到这里他看看秦歌和战安凉,犹豫一会儿后还是说道:“他遇到了传说中的剑祖鬼剑愁,并且还得到鬼剑愁大人的指点。” 战安凉讶然,“那你父亲肯定是上辈子积了大德,遇到鬼剑愁大人也就罢了,竟还得到他的指点,我要是也能得到鬼剑愁大人的指点,那真的是……做梦都不敢想啊。” “那可不是。”药不然笑道:“这次我父王之所以答应放我出京东,其实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想让我来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遇到贵人。鬼剑愁那种存在就不提,能随便遇到一个道中高人指点我一下也行啊。” 秦歌打个哈欠,睡意绵绵的道:“药胖子,把你的手拿来。” “哦。”药不然将手伸过去,“我这纤纤玉手,是不是很白很嫩?” 秦歌骂了一句脏话,什么也没说,只是给他把脉。 “哟,秦歌你还懂医术?”药不然目光发亮。 片刻后秦歌皱起眉,说道:“你的经脉……似乎跟正常人有所不同,我前所未见,所以你若按照正常人类的方式去聚气修炼,一辈子也修炼不到聚气灵境。” “简而言之,就是你并不是什么废物,只是经脉异于常人,而你偏偏又用常人的方式去聚气,所以进度才极其缓慢。” 药不然心里头猛地一跳,似是看到希望光芒,疾声问道:“那秦歌你说我要咋整?” 秦歌摇摇头,“现在还不好说,回头我得仔细研究一下,不过你放心,这事儿要解决应该不难,我有七成把握。” 闻言药不然压抑心头激动,瞪大他的眯眯眼,一脸不信的表情,“你的意思就是说,你能帮我?而且还有七成把握?” 他倒也不是看不起秦歌,只是关于他修炼的障碍,连他父王那么费心费力的都没有解决,秦歌为何就敢说这样的话? 秦歌说道:“你拿我当朋友,我自然也拿你当朋友,我肯定不会拿这种事跟你开玩笑。总之,不管你现在信不信,你就当是赌一赌。” “好!就冲你这话,我赌!” 秦歌淡然一笑,没再多言,舒服的闭上眼睛,享受筱儿的按摩。 投我以桃,报之以李。这是秦歌做人的原则。 虽然秦歌和药不然相识没几天,但药不然对于秦歌的帮助秦歌都记在心里,如果不是药不然如此阔绰豪爽,秦歌想要白手起家,建立自己一直想要建立的杀手组织,那还会走很长的一段路。 而药不然的帮助,就相当于是给秦歌的事业带来一个较高的起点。 或许对于堂堂并肩王世子来说,几家青楼产业只是小事,根本不值一提,但对秦歌而言这并不是小事,他初来中州,想要靠自己在中州买一套房子都很难,更别说是一来就拥有几家青楼这样的产业。 这就好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正所谓出门在外靠朋友,朋友之间,自然是要相互帮助。 对于在鬼剑山上学的那些知识,以及看的那些书籍,秦歌很有自信,所以药不然这事儿对他来说只是小事一件。 药不然满脸笑容,犹自沉浸在喜悦和期待中,秦歌行与不行,他自然是会选择相信秦歌行,“哈哈,秦歌你这么叼,你是鬼剑愁嘛你?” 秦歌哈哈一笑,“我说我是鬼剑愁,你们肯定也不信。” “切!”药不然挥挥手,“要你真是鬼剑愁,我马上认你做干爹都没问题!鬼剑愁的干儿子,今后在这剑仙大陆,那我还不得飞起?叼的一批?” 秦歌撇撇嘴,什么也没说,心里在无奈的想着:我拿你当朋友,甚至以后会跟你做兄弟,可你呢,你却想要做我儿子。 “秦歌,咱有一说一啊,你是不是会医术?只是把把脉就能找出我的问题?” 秦歌说道:“不过就是经脉问题,这并不难。人的经脉虽然复杂,但结构都是一样,而你的经脉比较独特,就跟我以前在跟师父学艺时拿来做实验的那些小动物差不多。” “靠,哥们儿你不仗义啊,拿小动物做实验就敢出来卖弄,你把斑爷也当小动物吗?” 要是药不然见过秦歌用来做实验的那些“小动物”,他肯定不会说这话。 这时一个血卫突然来到门口,“禀报殿下,外面有三个小姑娘,带着一只五尾天狐,说是要找秦公子。” 药不然心想来者肯定是安芝芝无疑,“卧槽,那你还等什么?是自己人,快带她们进来。” ……(未完待续。) 第36章 唤醒古树 安芝芝站在秦歌身旁,歪歪小脑袋,再看看正在给秦歌按脚的筱儿,“秦歌,你在干嘛呀?你让别的女人碰你脚,难道你就不怕我吃醋吗?” 秦歌翻翻白眼:“不就洗个脚而已,你吃个卵的醋。话说我的五鳞红光在哪,你可别给我搞丢了。” “它在外面呢。”安芝芝低着头咕哝,小表情有些委屈,之前在来的路上,她还跟花欣悦和莳小幽说秦歌是个很温柔的人,结果现在秦歌一点也不温柔,搞得她这位女王大大好没面子。 而此时战安凉这家伙却已完全陷入自己的世界,他靠在一旁的懒人椅上双手捂脸不敢看安芝芝,心想自己在芝芝姑娘心目中的形象肯定已经崩塌,都怪这该死的药胖子,非要带我来这种风花雪月之地。 秦歌看着躲在安芝芝身后貌似很害羞的花欣悦和莳小幽,“她们两个就是你的同族?” “嗯!”安芝芝重重点头。 花欣悦从安芝芝背后探出一颗脑袋,脸颊泛红,对秦歌挥挥手,“秦大大你好,我叫……我叫花欣悦。” 安芝芝牵住花欣悦的手,“欣悦你表怕,秦歌他不是坏人,他不**灵哒。” 莳小幽站出身来,冷哼一声,俏脸也是红扑扑的,“她哪里是害怕,她是一见到长得好看的小哥哥就害羞。秦大大你好,我是莳小幽。” 花欣悦气得跺跺脚,脸颊更红,“小幽你胡说,你才害羞呢!” 安芝芝忽然皱起眉,很严肃的说道:“他可是本女王哒,不准你们俩抢!” 战安凉捂住脸的手张开一条缝,从指缝偷窥花欣悦和莳小幽,心想这俩小姑娘真是好生可爱……难道精灵族都是这么可爱的小姑娘吗? “那啥。”药不然看看秦歌,“要不再去叫几个姑娘,给这三位小妹妹也来个足浴?” “我才不要,被别人碰脚丫子痒死啦。”安芝芝对药不然吐吐舌头,随即抱住秦歌的胳膊将他拽起,“秦歌你快跟我来,我有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找你帮忙。” “哎等等,我还没穿鞋。” 花欣悦捡起地上的一双鞋子,“秦大大表怕,你的鞋在我这里。” “那啥,小妹妹,那是斑爷的鞋,你拿错了!” “额……”花欣悦吐吐舌头,“我就说嘛,怪不得这么臭呢。” “你大爷!臭个毛呀,年纪轻轻就学说谎话,信不信斑爷我把你辫子给剪了!” “……” …… 五鳞红光背上,秦歌和安芝芝、莳小幽、花欣悦挤在一起,他总感觉这画面怪怪的,五鳞红光走在街上,总能吸引行人视线,而且那些行人的表情都是怪怪的。 “我靠,这哥们儿禽兽吗?” “就是,那么小都不放过!” “还他么一次三个!” “……” 时过良久。 秦歌被安芝芝和莳小幽以及花欣悦三个小萝莉拉到绿森林王国,也就是现在的清洁宫。 在那遍地鲜花,姹紫嫣红,芳香馥郁的山谷中,秦歌一眼就看到那棵精灵古树。 “芝芝,这就是你在路上跟我说的精灵古树?”秦歌立于古树下,仰头盯着精灵古树,“怎么它看上去像是肾虚的样子?” 安芝芝用力将秦歌往前推去,“需要你的血才能唤醒它,秦歌你帮帮我好不好?” “嗯!”花欣悦重重点头,“秦大大,就是酱紫哒,前代女王有说过,被现在的女王大大带回来的那个少年,也就是你,你的血能唤醒精灵古树,拯救我们精灵族。” “索哆斯内——”闻言秦歌大步上前,牙尖咬破手指,将一滴血滴到精灵古树的树干上。 那质如玳瑁的树干,竟像是棉花,秦歌的血刚滴上去便被吸收,不见丝毫痕迹,随后只见整棵精灵古树亮光闪烁。 秦歌脸上露出笑容,“行了,完事儿。我还得回去按脚,筱儿的手法很棒。” 安芝芝和花欣悦以及莳小幽手牵着手,在花丛中高兴快乐的转圈圈。 然而,精灵古树只是闪烁几下便又恢复原本暗淡,跟秦歌滴血之前并无区别。 安芝芝脸上笑容凝固,快步上去抱住秦歌胳膊,“这是怎么回事呀?为什么秦歌你的血没有效果呢?你不就是前代女王预言中那个被我带回来的少年吗?” “对呀。”花欣悦也是一脸懵逼,“为什么就不行呢?” “你是说……少年?”秦歌皱皱眉,一下就抓住安芝芝这话里边的重点,并开始脑补,心想估计是要纯洁的童子之血才会有效,而小爷我早在八岁的时候就被任玉虹那碧池给强行…… 总之,小爷我现在是纯爷们儿,真男人!才不是什么所谓的少年,也正是因此,所以血才会无效。 这时莳小幽走到前边,“女王大大,秦大大,我觉得并不是血没有效果,而是不够。如果没有效果的话,那精灵古树刚刚也不会有反应。” “也对呀。”安芝芝恍然大悟。 秦歌一个深呼吸,停止自己的胡思乱想,并做下决定,“那就给它来点猛的!” 对于安芝芝,秦歌自然不会吝啬,只要不是把自己的血抽光,就算休克他也会帮安芝芝这个忙。 只见秦歌伸出两指,聚一丝灵力于指尖,划破手腕。 “咦惹——!”安芝芝撇嘴,光是看着她就感觉疼。 秦歌走过去将被划破的手腕紧贴在精灵古树的树身上。 那就像是一个贪婪的婴儿,在尽情的吸收鲜血。 秦歌神识内视,能感受到自己的血压在快速下降,“我尼玛,这抽血泵么?看来你们精灵果然都是吃货,连种的树也是吃货。” 一个正常人体内的血量在四到五升,若将其分为十成,那么在失去二到三成后就会导致血压下降以及休克,如果失去五成,那么就会严重休克,甚至是嗝屁。 片刻过后,秦歌脸色发白,摇摇欲坠,已经快要站不稳。 此时他体内的血量已失去五成以上,接近六成,也好在他是聚气灵境的修道者,体质远超普通人,倒也能勉强坚持。 而值得他坚持下去的理由,就是眼前的精灵古树已有复苏迹象,整体散发出淡淡荧光,那些无力垂下的花苞都已扬起,透出丝丝生机。 既然有希望,那么就有坚持下去的动力。 “秦歌……你够了。”安芝芝眼睛有些湿润,带着哭腔,快步来到秦歌身后抱住他的腰,想要将他拉走,她自然也是知道如果失血过多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修道者,那也是人啊。 她本以为只要少量的血就可以唤醒精灵古树,但她没想到会要这么多。 如果需要这么伤害秦歌才能唤醒精灵古树,那么她宁愿不要唤醒,大不了,等以后长大了,就用人类的那种方式跟秦歌……制造很多很多的精灵宝宝,慢慢的壮大精灵族。 “秦歌你不要这样好不好?我们大不了就不要唤醒精灵古树,要是再这样下去……你会死哒!”安芝芝用力的将秦歌往后扯,但她怎么也扯不动。 秦歌摇摇头,微笑说道:“一个人体内的血,有七至八成参与循环,而剩下的两成则贮存在肝和脾等等器官里面,当血量减少到一定程度时,那些血就会释放出来补充,所以……这也就是说,我还能……再刚一会儿。” 安芝芝哇哇大哭,“秦歌你个大傻子,你不要再傻了好不好!你干嘛要对我这么好?” 秦歌伸手揉揉她脑袋,他知道,安芝芝其实很苦,虽然她从小生活在渝水镇,但她一直都是孤独一人,她一直很想跟她的同族生活在一起。 她什么都没有,但她在遇到他后,却将他当成最信赖的人,将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他身上……所以,他不想让她失望。 “芝芝,别担心,我一定会帮你唤醒古树,让你有很多同族陪你。” “不要!我才不要!”安芝芝拼命摇头,泪眼朦胧,“我不要失去你!我不要唤醒精灵古树,要是没有你,我今后要怎么办?那些坏人肯定会欺负我,而且还没有人给我做好吃的!秦歌你不要这样好不好?我求求你啦,你快住手呀!” “芝芝,我早已将你当成……我的妹妹。能有你这么个可爱的妹妹,我不想让你失望……或许,老头安排我们俩遇见,就早已注定好……”这句话还未说完,秦歌便两眼一闭倒在地上。 站在后边的莳小幽和花欣悦伸手捂住嘴,早已泣不成声。 忽然,耀眼的绿光照亮她们的眼睛。 抬头看去,惊然发现那些花苞都已经在开始绽放,精灵古树也恢复往日生机,甚至还在快速生长,比以往更加高大。 ……(未完待续。) 第37章 好多的小萝莉 精灵古树下。 安芝芝蹲在秦歌身旁,伸手从秦歌怀中摸出一把锋利的小刀,一咬银牙,坚强而果断的划破手腕。 绿色的精灵血从手腕伤口流溢,馥郁清香顿时在空气中弥漫,竟好似果香。 她将精灵血滴入秦歌口中。 “哇呜……!”一旁的花欣悦突然哇哇大哭起来,小脸上满是泪水,伤心至极,“女王大大,我求求你不要这样好不好?你这样很残忍的呀!” 安芝芝注视着已经昏迷过去的秦歌,坚强说道:“没关系的,欣悦,你表担心本女王。” 然而听到这话花欣悦却是哭的更加厉害,伸出一只小手擦着眼泪,哽咽道:“什么没关系嘛?女王大大你是割的我的手呀!真讨厌!” “啊?”闻言安芝芝赶紧低头一瞧,满脸尴尬之色,“欣悦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哒。” “而且,女王大大……这刀上面……貌似……还有毒……” “啊——!”说着花欣悦发出一声凄厉惨叫,“我死啦!完犊子啦!” 她一头就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凌乱的发丝盖住脸庞,粉红色的小舌头无力的垂在嘴外,两眼紧闭,看上去就像是两个“x”图案。 …… 丝丝暖流从秦歌四肢百骸悄然涌出,令他失去的血在以一种奇快的速度再生。这自然是因为早已融入他体内的斩仙剑魄在发挥效用,而除斩仙剑魄之外,安芝芝喂给他的精灵血也起到一定作用。 秦歌醒来的时候,已是三天过后。 他刚醒来就看到很多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在一眨不眨的盯着他,而且都凑的很近,就好像是一群好奇的小朋友在围观一个珍奇动物。 “瓦特!”秦歌猛地弹身而起,一眼扫去,发现自己周围全是小萝莉,一个,两个,三个……好几十个! 这些小萝莉看上去都七八岁的样子,比安芝芝和莳小幽以及花欣悦那种萝莉还要小,都穿着用绿叶编织而成的连衣裙,一个个都精致的像是瓷娃娃。 “哈……哈哈……他醒啦。”其中一个小萝莉发出傻傻的笑声,接着所有小萝莉都开始欢呼雀跃,叽叽咋咋的跟群麻雀似的,吵得秦歌耳朵快要聋掉,甚至还有几个小萝莉在往秦歌身上爬,扯他头发揪他耳朵,还用小拳拳捶他的胸口。 “安静!”秦歌忍无可忍,加重些音量,并伸手将一个已经骑到他脖子上,正准备往他脑袋上爬的小萝莉一把给拽下来按在膝盖上。 所有小萝莉一同安静下去,水汪汪的大眼睛楚楚可怜的注视着秦歌,仿佛快要溢出水来。 感受到这些可怜的视线,秦歌心里不由一软,无奈的叹口气,温柔说道:“你们都要乖一点,不要这么皮。” 花欣悦突然从一旁欢快的跑来,眯眼笑道:“秦大大你终于醒啦,没想到你的血比想象中的还要厉害,不仅唤醒了精灵古树,而且还这么快让好几十颗寄生在树上的精灵种子成熟,变成小精灵。” 秦歌环顾一圈,发现自己正躺在精灵古树下的草地中,随后又看向花欣悦,“所以这些小家伙都是从树上长出来的?” “是的秦大大。”莳小幽从另一边走过来,对秦歌说道:“因为大家都是吸收掉秦大大血液中的能量才发芽成熟变成小精灵,所以都很亲近秦大大呢。如果是按照人类的说法,现在秦大大你就相当于是大家的爸爸呢。” 闻言秦歌看看周围那好几十双注视着他的清澈眼睛,不由扶额叹息,觉得自己是摊上了大事儿。 这是要逼着我秦某人当奶爸? 虽然这些精灵小姑娘都很可爱,但这数量实在是太多了些。 养好几十个女儿,秦某人表示压力山大。 本来是来这里帮忙,帮着帮着,自己差点休克至死不说,结果还摊上这么大的事儿,被强行拉入坑里。 这安芝芝到底是有多坑? 秦歌蓦然想起,貌似自己在昏迷前还对安芝芝说过一些超级肉麻的话,那些话怎会从我秦某人口中说出? 花欣悦说道:“对了秦大大,多亏了你,现在精灵古树已经完全苏醒,可以自己吸收大地灵力茁壮成长,以后上面会不停的开花结果,会有更多更多的小精灵诞生呢,那样我们精灵族就会越来越壮大,欣悦真是开心死了。” 秦歌默然不语,心想如果你们没有自保能力,到时候族员再多,最终的结果也只会跟以前一样,被一些人类视为盘中之物,搞不好还是会灭绝。 秦歌问道:“我睡了多久?还有,芝芝那小娘们儿在哪?” 莳小幽伸出三根小手指,“秦大大你已经睡了三天,女王大大说她要去学院上学,所以女王大大就拜托我们照顾秦大大。” 秦歌这才想起还要去学院上学那事儿,这都已经三天过去,药不然和战安凉那俩家伙肯定上学去了。 “欣悦,小幽,这些小家伙就先交给你们照顾,我还有事。” “嗯,秦大大你去吧,女王大大给了我们很多钱,我们可以去买吃的,还有买好看的裙子。” 秦歌嘱咐道:“另外,你们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这些小家伙的事,也不要让她们离开领地,不然会很危险。” “嗯,我听秦大大的。” 秦歌知道,如果现在精灵族增加这么多族员的事被泄露出去,肯定会遭很多人觊觎,因为对修道者而言精灵乃是大补之物。秦歌是很想要保护这些善良单纯的小家伙,但他也有自知之明,凭现在的自己,在中州这种地方什么也不是。 现在的精灵族想要生存下去,要么就有足够的自保能力,要么就把自己藏好。 …… 清洁宫距离金华城区并不远,就算是步行,秦歌也能很快到达金华城区。 在去金华城区的路上,秦歌感觉自己浑身充满力量,仔细一检查,才发现自己的修为境界已达到聚气灵境中期,此外,体内的血液也很充足。 失去那么多血,短短三天就恢复如初,这令秦歌有些不敢相信。 “灵儿,这怎么回事?” “回主人,这是因为安姑娘喂给你的精灵血,再加上剑魄的力量,所以主人的血才会恢复的这么快,并且还突破修为,达到聚气灵境中期。” “搜嘎,看来这剑魄也是个好东西。”秦歌心里美滋滋的。 “……” 回到金华城区后,秦歌首先去的便是药不然的那处大宅院,但他发现那里一个人也没有,就只有一张秋水琴,心想这个时候药不然和战安凉肯定是在学院里上学。 秦歌本意是想找老楚,让老楚带他去学院。 “算了,都已经旷课三天,多旷几天也无所谓。”心里如是想着,秦歌抱起那张秋水琴去往花间楼。 其实秦歌非常讨厌上学,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如果不是为了加入玄剑道宗,想要去见一见有可能是任玉虹的玄玉剑仙,秦歌肯定不会想到要去学院那种地方。 相比起上学,秦歌更看重的还是自己的事业。 此时已近黄昏。 花间楼虽然还未开门营业,不过内部员工也都在紧锣密鼓的装扮场地,到处都挂着彩色的灵石灯,还有各种各样的鲜花,真的是宛如人间仙境。 见秦歌到来,员工们纷纷问好。 秦歌在一楼场地随便逛几圈,便直接去往五楼。 花间楼这栋豪华气派的大楼共有五层楼。 一楼是表演场地,就是姑娘们唱歌跳舞表演节目的地方;二楼和三楼是豪华包厢,有钱的客人来这里玩都会开包厢,一边喝酒吃菜一边欣赏一楼的美景;四楼是内部员工的区域,有会议大堂、食堂、休息室,以及姑娘们的换衣间化妆间什么的;五楼便是老板待的地方,一般人不能上去。 秦歌去到五楼后,挑选一间比较宽敞、而且靠窗的房间做为自己的书房,旁边就是卧房。 “筱儿在哪?麻烦帮我叫她来一下。”秦歌去到四楼,找到一个路过的姑娘询问。 “是,公子。” 时过须臾,筱儿拿着一叠厚厚的资料来到秦歌书房。 “公子,这是我们的员工名单及一些基本资料,还有就是我们花间楼的收入和支出记录账本,以及员工们的薪资发放记录。当然,这里也有其它三楼的账本和资料。” 秦歌一目十行的看着手里的资料表单,突然问道:“筱儿,你今年多少岁?” 筱儿恭敬回道:“回公子,筱儿今年刚满二十。” “你真名叫什么?” “筱儿……没有名字。”筱儿低着头,想起一些痛苦的回忆,“因为筱儿是女儿身,所以父母不喜欢,筱儿还很小的时候就被卖出去做丫环,被取名为大丫,后来筱儿生活的那个地方又闹饥荒发洪水,筱儿侥幸活下来,然后就跟着难民队伍流浪到清江城外。” “公子,其实我们这里的好多姐妹都跟筱儿一样。如果不是斑爷赏口饭吃,只怕筱儿早已饿死在路旁。‘筱儿’这个称呼,是来这里工作后斑爷取的。” “原来如此。”秦歌轻轻摇头,难免有所恻隐之心。 筱儿笑道:“不过公子,筱儿隐隐还记得,其实筱儿跟公子您一个姓,筱儿也姓秦。当然公子您不要误会,筱儿没有想要跟你套近乎的意思,筱儿说的是实话。” 秦歌想想后说道:“你叫筱儿,又姓秦,那以后就叫‘秦筱’如何?” “嗯,谢公子赐名!” 从此,她便叫秦筱。 秦歌安静少许,又问:“筱儿,你想不想成为一个修道者?如果你想的话,并愿意跟随我的话,我可以帮你。” ……(未完待续。) 第38章 走啊,去上学! “啊?公子您……”忽闻秦歌此言,秦筱如遭晴天霹雳,睁大双眼满脸难以置信,心想自己刚刚是不是听错了。 她要是有修道的资质,又何至于沦落至此? 并且,做为一个普通人她都觉得自己活的很失败,如果不是身材窈窕有些姿色被斑爷选中赏口饭吃,她都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活到现在。 而要说想不想成为修道者,废话,世人谁不想? 不过对于秦筱这样的人来说,这是连做梦都不敢去想的事。做为一个普通人,能有口饭吃,能有个住的地方,可以活下去就是老天眷顾了。 现在秦歌却是一语惊人,打破她的思想观。 秦歌淡淡说道:“我找斑爷把这几家楼要过来,还把你们都要过来,自然不是因为我想做老板开青楼赚钱,那并不是我的追求。至于我想做什么,以后你自会知晓,现在我就只想问你,你愿不愿意跟随我?并忠心不二。” 秦筱低着头紧紧捏住衣角,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秦歌盯着她,“我需要提前跟你说明的是,跟着我,以后你会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经历各种危险,出生入死,甚至是丢掉性命。” “筱儿自然是很愿意跟随公子,因为筱儿在第一次见到公子的时候就知道公子是个好人,只是……”秦筱抬起头,目光闪烁,“只是筱儿愚笨,来到这里后除了会打扮一下去台上唱歌跳舞陪陪客人之外就什么也不会,筱儿连字都不会几个,所以筱儿怕帮不上公子什么忙,会让公子失望。” 秦歌说道:“只要你有这个心就行,其它的,我会教你。” “我会教你读书写字,再教你聚气修罗,让你成为修道者,并传你功法,还教你任何你想要学的本事。” 闻言秦筱噗通一声跪下,感激淋涕,“多谢公子大恩!筱儿今后一定会努力学习,不让公子失望!” 没有谁想要平庸的过一辈子,秦筱自然也不想,而且她也知道,她做为一个女人,如果只有姿色而什么本事都没有的话,也只会被人看不起,顶多只会沦落红尘宽衣解带,被那些有钱的男人视为消遣工具。 如果今后到了年纪,人老珠黄,没了姿色、身材走样,那就真的什么也不是,连做有钱男人的消遣工具都没资格,活的会不如一些富人家的狗好。 盛世女人如黄金,乱世女人一斗米。 秦筱从小到大都在吃苦受难,从未被人尊敬过,她深深的明白,在这个世道,女人的地位真的很低,特别是那种没有身世背景,什么本事也没有甚至就连一点姿色也没有的女人。好在,她生得貌美如花,运气也比较好,倒是比一些女人要强上一些,至少现在还有口饭吃。 如果说药不然给她一条生路,让她没有被饿死在路旁,那么秦歌给她的就是再造之恩,改变她的人生,给了她新的命运。 秦筱并不知道今后会跟着秦歌做些什么危险事,但是她知道,这是一个机会,所以她要好好把握住,一旦错过就再也没有,这就好像是在那日的官道上,本来药不然不会在那么多姑娘中选中她,是她自己把握机会,勇敢的站出来表演舞蹈,这才被药不然选中。 秦歌说道:“你先起来,别跪着。筱儿你记住,以后在我面前,不需要搞这些花里胡哨跪拜礼节。人要有志气,而且人都是爹妈生的,也都是血肉长的,体内流的血不是a型就是b型,没有谁比谁高贵,所以你以后不需要对任何人下跪。” “是,公子。”秦筱美眸轻颤,她觉得秦歌跟她以前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但是那种感觉她很难言明,就好像秦歌本来不属于这个世界。 还有就是,秦歌说的那什么“a型”和“b型”她听不懂。 秦歌注视着秦筱,“但有一说一,现在的你,还不值得我完全去信任,不过凡事总要有一个开头,我会以你为起点,慢慢的培养你,并观察你,看看你到底值不值得,就当是对你的考核。此外,这些事你也不要跟任何人提起,在日常生活中,你要细心去观察,看看你身边的哪些人值得你信任。” “筱儿听公子的。” 秦歌靠在椅背上,“今后你也不用再去唱歌跳舞,更不用去陪客人喝酒,就做我的秘书。在教会你一些基本的知识之后,花间楼以及其它三楼的事务,全部都交给你打理。” “秘书?”秦筱满脸疑惑,她从未听过这个词,心想秦公子到底是什么人啊,老是说些筱儿没有听过的奇言怪词。 “咳咳,大概就是……贴身丫环的意思。” “谢公子!”秦筱笑面如花,很开心。 “行了,你先去你宿舍收拾一下东西,随便在五楼找个房间,以后就住五楼,这样我有事可以直接找你。” “是,公子。” “对了,给我找来文房四宝,白纸记得要多拿点。” “是,公子。” …… 整整一晚,秦歌都待在书房奋笔疾书,拼命码字,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天亮。 大清早。 药不然和战安凉以及安芝芝三人在书房找到秦歌。 “我靠,秦歌你一整晚都待在这里?”药不然瞪大眼睛。 “不然我还能去哪?”秦歌放下手中笔,伸伸懒腰,“刚了一个通宵,我得去睡觉。” 药不然问道:“那你丫不去学院上学?你名我可是报了啊,学费斑爷我也给你交了,昨天王老头那老犊子还在问秦歌同学怎么没来,我说你回老家看亲戚去了,要过几天才回来。” “你编的这请假理由很完美啊。”秦歌耸耸肩,他这才发现药不然和战安凉以及安芝芝都已换上学院装,都是一身书生打扮,跟他们原本的气质完全不服,以至于看在秦歌眼中很滑稽。 这还是那个不可一世的并肩王世子?还是那个斩起人头来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的战家少爷?还是那个又二又贪吃的精灵女王安芝芝? 药不然长叹道:“唉!可惜!真是可惜!书香学院那么多漂亮妹子,现在看来只能斑爷我一个人去享受。说真的,秦歌我真得好好谢你,要不是你帮我接手这些烂摊子,斑爷我还真没机会去学院那种充满青春气息的地方愉快的泡妹子。” “现在,斑爷我就只是个好学生,你们要干坏事儿,千万别找我啊!” 秦歌翻翻白眼,问道:“你们脖子上怎么都绑着黄色布条?” 安芝芝笑道:“这是黄领巾,每个学员都必须佩戴,你看,这上面还有我的名字呢。对了,秦歌你的学院服和黄领巾在我包里呢,我马上拿给你。” 秦歌看向战安凉,又问道:“战沙雕,你去学院也抱着你那把破刀?” 战安凉摇摇头,“我将它放在宅院里。” 秦歌打个哈欠,“那你们快点滚去上学,我还得继续请几天假。” 药不然苦逼说道:“说起来,我们几个报名报得真不是时候,刚上学没几天,就要进行期中考试。斑爷我跟你讲,如果其中考试成绩太差,或是不及格,到时候要参加玄剑大会可就很难了,我们几个这学也就白上了。” 他无奈的叹口气,“这又不是在京东那边,在京东那边斑爷我还可以走走关系,直接来个满分,这里的学院都是玄剑道宗的附属学院,背后有玄剑道宗罩着,反正斑爷我是没辙了,为了能加入玄剑道宗,现在只能埋头苦学。” 这时安芝芝拍拍胸脯,“不过秦歌你放心好啦,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到时候考试我把题借给你抄。” “那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老实说学院那种地方挺催眠,我还真不想去。”秦歌拿起书桌上的一叠纸,“对了药胖子,这是我花一宿整理好的经脉路线,并有画图,你拿去好好看,试试能不能用我设计的这些经脉路线运行方式聚气。” “好嘞!”药不然大笑一声,心里有些感动,心想果然是好哥们儿,对战安凉说道:“战沙雕,你的莫问斩天荒呢?快借我用用。” “你干嘛?” “废话,当然是拿它给我们的秦歌削苹果吃!” “不借,我这刀只砍脑袋,不削苹果。” 秦歌又拿起一张纸递给战安凉,“对了战沙雕,这是之前教你的正气歌,全部内容我已写下,你拿去自己看。” 战安凉如获至宝,小心翼翼的揣入怀里,随后问安芝芝:“芝芝姑娘,你的苹果呢?快拿来,我要用莫问斩天荒削给秦歌吃。” 安芝芝吐吐舌头,“我吃完啦。” “你妹!”闻言药不然两眼一瞪,“那可是无心金苹果,一颗价值八千两,而且是有价无市,你居然给斑爷吃完了?” 秦歌对药不然说道:“药胖子,如果那些经脉运行路线对你有用的话,我这里还有一种功法非常适合你,回头你来找我拿。” “好嘞!斑爷我跟你客气个卵,那你慢慢睡,我们几个好学生还得去上学,迟到要罚站。” 安芝芝对秦歌挥挥手,“那我们走啦,你不要想我哦。对了,五鳞红光在楼下,它不能骑到学院去,你醒来后记得要给它吃的。” 药不然几人离去后,秦歌靠在椅背上,不知不觉就睡去。 码整整一晚上的字,还绞尽脑汁,他现在真的很累。 秦筱来到外边敲门半天也没反应,进去时才发现秦歌已靠在椅子上睡着。 “公子写的字……真好看。”她看看书桌上秦歌写的那些字,满眼崇拜,随后去隔壁房间给秦歌铺好床,用热水帮秦歌泡完脚后便扶他到床上,再为他盖好被子。 ……(未完待续。) ———————— 恳请走过路过的靓仔们投出免费的推荐票,并点击“加入书架”。拜谢。 第39章 昂首阔步奔小康 一觉醒来,已是中午时分。 睡意尚存,浑身软绵无力,秦歌伸伸懒腰驱散睡意,伸手掀开被子,起身坐在床沿发呆。 他发现自己的鞋子被整齐的放在一边,外套也被挂在衣架上;窗户半开半合,有清新空气流入房间,令人舒适。 秦歌觉得秦筱是个很心细的姑娘。 下床踩着柔软的羊毛地毯,秦歌推开门,叫道:“筱儿。” “公子,筱儿在呢。”秦筱拿着抹布从隔壁书房走出,刚刚她正是在秦歌书房里打扫卫生。 秦歌说道:“谢了。” “公子您这是什么话,服侍公子本就是筱儿分内的事情,只要公子您不嫌弃筱儿就好。公子您稍等,筱儿去给您打热水洗脸。” 时过须臾。 “筱儿,厨房在哪?” “在四楼呢,公子您要吃什么?筱儿马上去吩咐厨房给公子做。” “算了,你们做的东西我吃不太习惯,我还是自己做,你带我去厨房就好。” “啊?公子您……您怎能亲自下厨房?”秦筱满脸难以置信,眸中异彩连连,她还是第一次听到一个大男人对她说要自己去厨房做饭,而且还是秦歌这样一个翩翩如玉的公子。 公子,果然是与众不同啊。 秦歌心下无奈,这才意识到在古人的思想中,有些东西早已根深蒂固。 没办法,时代背景如此。 “带我去就行。” “好的公子。” “……” “公子,您这做的是什么呀?好香。” “煎牛排,还有蛋包饭。” 看着秦歌系着围裙认真做菜的模样,秦筱美眸波光粼粼,快要入神,觉得这样的公子好迷人。 “做好了,筱儿你快来吃。” “公子您这……筱儿怎配跟公子同桌吃饭?而且,还是公子亲手做的……” “别磨磨唧唧,快过来坐好。”秦歌端着煎牛排,对在一边犹豫惶恐的秦筱眨眨眼:“我煎的牛排这么香,软嫩可口,难道筱儿你就不想尝尝?” “那好……好吧,谢公子。” 秦歌大口大口的吃着牛排,毫无形象,伸手从怀中摸出一张单子递给秦筱,“对了筱儿,这张单子你拿着,待会儿交给几个杂役,再给他们一笔钱去帮我买,吃完饭我要出去一趟。” “筱儿听公子的。” “……” “怎么样,味道如何?” “回公子,真好吃,筱儿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牛肉,筱儿……真的很谢谢公子……”秦筱低着头,眼角带泪,语气哽咽。从小到大,还从未有谁对她这般好过,这种“好”,不仅仅是给吃的,更是一种尊严上的给予,令她有种受到尊敬的感觉。 “那是,你也不看看是谁做的。”秦歌满脸自豪。 “……” 吃完午饭,秦歌便骑上五鳞红光离开金华城区,直接去往清洁宫。 精灵古树所在的山谷中,那些精灵小姑娘看到秦歌,都高兴的跑过去围着他转圈圈,还有几个在往他身上爬。 秦歌从五鳞红光背上的包包里拿出刚刚来时买的糖葫芦分给大家。 尔后秦歌离开山谷,来到一片林中。 “秦大大,我们已在树上建了好多好多的小房子,现在大家都有住处啦,你要选哪一间?”花欣悦跑过来抓着秦歌的手摇啊摇,很开心的样子。 秦歌观赏着林中那些被建在大树上的小木屋,心想精灵族建的木屋还真是精致可爱,这大概就是某个物种与生俱来的一种能力,就好像喜鹊和金丝燕等等鸟类一样,天生就会建筑好看的巢穴。 秦歌问花欣悦:“这些刚从树上诞生的小家伙都取名没有?” “还没有呢,女王大大说她会取名哒。一共有三十五个小精灵,所以要取三十五个名字呢。” 秦歌从怀中摸出一张图纸,随即蹲下身将图纸在地面摊开,对花欣悦和莳小幽说道:“这是我昨晚画出的精灵族领地的地理分布图,包含整片领地。你们精灵族的领地很大,今后就算是发展到几十万族员这片领地也足够你们生存。” 莳小幽说道:“如果不是人类的话,我们精灵族的领地会更大。” 秦歌伸手指着图纸,“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你们要根据这张图纸上的标注去开荒,整理出一片农场,就是这片红色的区域。” 花欣悦一手拢起头发,一手撑着膝盖弯下身细看那张图纸,“这片地方我知道,我们精灵族的领地就只有这片平原最大,如果开出一片农场那会很大很大耶。” 秦歌指着图纸上另一个地方,说道:“在农场旁边还要划出一片果园,以后种水果什么的。” “药园也要,以后种药。” “而这片区域就是牧场,以后养牛羊什么的。” “还有这块多出来的地方也要腾出来,今后我给你们建个游乐园。” “嗯,至于这片森林,就暂时当成大家的住处,当然还要整理出一片广场。” “如果你们需要什么工具,可以找我。” 言讫秦歌拍拍手,站起身,“你们俩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莳小幽拍拍胸脯,“秦大大你放心,我们一定会按照你说的做,而且你可别小看我们精灵族,虽然我们不能跟人类一样修炼,但我们精灵族天生就生活在森林中,可是各方面的小能手,完全不需要人类的工具,我们自己就可以做。” “看来跟古书中记载的一样。”秦歌笑了笑,又从怀中摸出一幅画,“还有,画在上面的这株野生稻的天然败育苗你们也要帮我去找,就在精灵族领地内寻找,不要离开领地,如果找不到我再想其它办法。” “秦大大,这是什么呀?”花欣悦好奇问道。 秦歌说道:“你先别管这是什么,总之就照着图画上的去找,只要是跟这一样的,或是你们觉得相似的,就做好标记把位置记下,但不要去碰它,找到后第一时间告诉我,我要用它来培育产量高的粳稻,今后你们精灵族能不能翻身,就靠这玩意儿。” “哇,有这么厉害?这是仙草吗?” “理论上,这相当于仙草。” “果然,女王大大说的是真的耶,秦大大能带领我们精灵族走向前所未有的繁荣。”花欣悦和莳小幽高兴的原地雀跃。 秦歌补充道:“这种草最有可能出现的地方就是溪边,以及一些有水的沼泽地。” 言讫秦歌起身走到五鳞红光身边,从挂在五鳞红光背上的包包里取出一幅在来之前他就准备好的画卷。 “还有这个,你们把它挂在你们建木屋的这片林子里。” 莳小幽和花欣悦一左一右的拉开画卷,才发现原来这并不是一幅画,而是一行字。 花欣悦念道:“赶着牛羊伴果香,昂首阔步奔小康。” “秦大大,这是你写的吗?”莳小幽问道。 “当然。”秦歌嘴角上扬,舌头抵住上颚发出“灯儿”的一声,对莳小幽和花欣悦眨眨眼,“今后,就由哥带领你们精灵族奔向小康生活。还有,从今以后你们不要再叫我‘秦大大’,你们要叫我男神。” “嗯!男神!” 秦歌满意的点点头,“我还有事,就先告辞,你们忙,记得照顾好小家伙们。” “男神慢走。” 秦歌翻身骑到五鳞红光背上,片刻不见踪影。 莳小幽和花欣悦看着秦歌背影消失的地方,目光中满是感激。 如果仅仅是靠安芝芝和花欣悦以及莳小幽三个大一些的精灵,精灵族能走的路并不长远,或许在今后的某一刻,这个种族还是会灭绝。 这些善良可爱与大自然和睦相处、没有任何心机城府去与外族勾心斗角的小精灵,如果就这样灭绝,秦歌会觉得很可惜,所以,他能帮的就尽量帮,并且他是真的将安芝芝当成妹妹看待,安芝芝的事他自然会放在心上。 况且,精灵族寻找灵药和治疗伤势的能力也是其它种族所没有的,秦歌以后自然也会用得上。 ……(未完待续。) 第40章 天衍灵玉 秦歌回到金华城区的花间楼时,已近黄昏。 “筱儿。” “公子您有何吩咐?” “之前我要你去帮忙买的东西在哪?” “公子,您买的这些……好像都是种子呀。”秦筱提出一个包裹,并拿出之前秦歌给她的那张单子,说道:“不过公子,刚刚那个帮忙买这些种子的杂役大哥跟我说,您这单子上面有几样种子买不到,而且他还是闻所未闻。” 秦歌挑挑眉,从秦筱手中接过那张单子,发现上面有几样种子被红线标记起来,显然就是秦筱说的那几种买不到的种子。 “筱儿,你吃过橙子吗?”秦歌忽然问道。 秦筱俏脸上挂满疑惑,“公子,橙子是什么呀?” 秦歌没有回答,又问:“那柚子呢?” 秦筱摇摇头,一脸茫然,“筱儿没有听说过柚子。” “那橘子总吃过吧?” “嗯,橘子筱儿有吃过,酸酸的,很好吃,不过吃多了牙会疼。”秦筱点头。 秦歌想想后又问:“那香橼呢?也就是俗称的橼子。” 秦筱回忆着说道:“筱儿以前吃过香橼蜜饯,而且筱儿记得香橼切片晒干后还可以用来做药,还有好多人用来泡茶喝。” “搜嘎。”秦歌点点头,收起单子。 秦歌这才发现,这个世界上还没有“橙子”和“柚子”之类的水果,就只有“橘子”和“香橼”这种被人类经过数万年才驯化的原始水果。 这或许是个商机。 秦歌心中已打定某个主意,问道:“你吃晚饭没有?” “回公子,筱儿已经吃过。” “那去隔壁找张椅子搬过来,接下来我开始教你认字。” “嗯!”秦筱欢快离去,不多时又端着一张椅子跑进秦歌书房。 “隔那么远我怎么教?过来坐我旁边。” “好的公子。”秦筱脸颊泛红,心想公子真是平易近人。 “……” 虽然秦筱从小命运多舛,没有上过学,不会读书写字,不过她活到二十岁,还经历那么多事,多多少少也已经打下些基础,秦歌觉得教起来要比幼儿园小朋友好教的多。 “首先,从最基本的拼字和认字学起,然后就是学写一些笔画简单的字。那简单的一撇一捺,用笔写在纸上,就跟剑客练剑时挥出去的剑一样,虽是同样的基础招式,但不同的剑客却有不同的韵味蕴含在其中。” 秦筱微笑说道:“公子,其实在刚来到这里的时候,斑爷有让他手下的那些血卫教过我们一些简单的东西,比如怎么握笔和最基本的算术什么的,而且筱儿还会几首诗呢。” “真牛逼,还会诗,看来你的基础很不错,这样学起来会更快。只要你认真跟我学,以后无论是文采还是武力,那些血卫在你面前就是弟弟。” 秦筱被秦歌逗笑,觉得公子好生风趣。 …… 一旦认真学习起来,时间就过得飞快。 转眼间,夜已深。 秦歌见秦筱哈欠连天昏昏欲睡的样子,也是心有不忍,深知熬夜伤身体,便给秦筱布置一些功课,让她先去休息,明天再完成功课。 秦歌是修道者,只要他不懒的话,也不用跟普通人那样每天需要长时间的睡眠,每天只需打坐冥想半个时辰便可代替睡眠。 静下心来在书房中打坐冥想半个时辰过后,秦歌便开始奋笔疾书,通宵码字。 翌日清晨。 秦歌骑上五鳞红光,去往清洁宫。 “这样来来回回真的很浪费时间,要是有足够多的高级灵石,倒是可以考虑试一试以前在山上学的那些阵法。”五鳞红光背上,秦歌心里默默的思考着。 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时间,因为他不仅要忙自己的事业,同时也要帮助精灵族发展。虽然清洁宫距离金华城区并不远,以五鳞红光的速度,半个小时一个来回,但每天这样来来回回也很累。 他在想,如果在清洁宫和花间楼之间构建一个转移阵,那样是不是就能省下很多时间。 转移阵这种高大上的阵法,秦歌以前在鬼剑山上有学过,但从未实践,并且构建一个转移阵需要很多高级灵石,这种高级灵石在各大修道门派中可以找到,但都是很珍贵的东西,一般也只有那些天赋异禀的精锐弟子才能享受。 要搞到一两块,这或许不是难事,可要搞到足够构建转移阵的量,这对目前的秦歌来说很不现实。 “如果是要灵石的话,对主人来说应该不难呀。”剑灵儿的声音忽然在秦歌脑海中响起。 秦歌很郁闷,“果然,灵儿你能知道我心里的想法,你老实说,有时候我心里冒出的那些……有关于女人的想法的时候,你是不是也能知道?” 言讫秦歌看看前边不远处一个正提着菜篮子的中年妇女,心里在悄悄的想些什么,想要以此来印证一下。 剑灵儿:“主人,你刚刚是在想,那个女人的……” “行了!”秦歌泛起一头黑线,立刻阻止剑灵儿说下去。 剑灵儿说道:“因为灵儿存在于主人的精神空间中,与主人灵魂相连,所以不管在什么时候,灵儿都能知道主人心里的想法。” “靠,还真是这样,那老子岂不是没有隐私?” “主人你不需要对灵儿有隐私,因为灵儿永远会跟主人在一起。” “唉,算了,反正你也只是个类似于智能系统的存在,我不跟你计较。”说着秦歌回归正题:“刚刚你说我要灵石不难,这话什么意思?是要我发动魂斩模式去那些宗门里面偷?仔细一想,这个貌似也可以有啊。” 剑灵儿说道:“主人用不着去偷灵石,主人如果想要灵石的话,可以自己制造。” “瓦特?”秦歌心头一震,“要怎么制造?我还有这种牛逼本事?” “难道主人你忘了之前在飞雪城,那个叫苦连天的怪大叔送给你的玉葫芦?” 秦歌皱皱眉,从怀中摸出那个精致小巧的玉葫芦,“所以,你的意思是说用这玩意儿可以制造出灵石?” “是的主人。” 秦歌本以为这玉葫芦就只是某种装饰物件,或者就是某种具有象征意义的物件,但没想到还有这种实用功能。 剑灵儿:“这其实是一块天衍灵玉,据灵儿所知,天衍灵玉是整片大陆的灵力在特定的环境中经过数万年的时间凝聚而成的一种结晶体,非常珍贵,说是天地至宝也不为过。” “我靠!这竟是天衍灵玉?!”秦歌两眼一瞪:“那你当时干嘛不跟我说?”他有些气恼,原来自己身上一直带着这么件超级宝物,却直到现在才知道它是件宝物。 “因为主人当时没有问灵儿呀,刚刚听主人说想要灵石,所以灵儿才告诉主人。” 对于剑灵儿的回答,秦歌表示无言以对,因为剑灵儿这回答没毛病。 天衍灵玉这种至宝,秦歌虽然没见过,但是他在《奇闻异事录》中看到过关于天衍灵玉的记载,传说这东西在整片大陆上就只有小小的一块,重量不超过一斤。数万年前这块天衍灵玉修炼成妖身,但却渡劫失败,被天雷劈成好几块碎片散落凡尘,从此几块碎片下落不明,很多探险寻宝的修道者终其一生也没能找到。 而秦歌手中的这个玉葫芦,就是天衍灵玉其中的一块碎片雕刻而成。 当然,天衍灵玉的珍贵不仅在于它的稀少以及来历,而是在于它的实际用途,传说,如果将天衍灵玉放在水中,它就会聚集天地间的灵力,那些聚集而来的灵力被水滤过之后,精纯的部分会与水产生一种神奇的反应,继而凝聚成一种结晶,而那种结晶就是灵石。 严格来说,那是比从矿洞中挖出的高级灵石还要高级的一种灵石,其中蕴含的灵力庞大精纯,难以想象,被称之为“天品灵石”。 想到这些只在书籍中看过的传说,秦歌一时间手有些发抖。 这种天地至宝,其珍贵程度,足矣让整个剑仙大陆,甚至是鸿土魔族陷入疯狂。 而就是这种天地至宝,现在就被秦歌握在手中。 就是这种天地至宝,却被苦连天随随便便的送出。 苦连天究竟是什么来历? 他到底是有多任性? 秦歌心想,以后若见到苦连天,定要向他道谢。 “灵儿。” “嗯,在呢主人。” “以后,如果我运气好得到什么好东西,而同时你又知道的话,你需要第一时间跟我说。” “好的主人。” “我家灵儿真乖。” 秦歌心里美滋滋的,将玉葫芦收进怀里。 ……(未完待续。) ———————— 本周马上就要结束了,靓仔们手里还有票的希望能投给斩仙。 另外,恳请走过路过的靓仔动动手指留个收藏。 拜谢。 第41章 天品灵石 晨曦初露,霞光万道。 山间薄雾氤氲飘渺,胜似仙境。 在那并不高的崖壁下,有一方小水塘。 小水塘里的水是地下渗出的山泉,满溢之后自形成弯曲溪流,潺潺流向低处,滋润一方水土。 经过土壤沙石层层过滤的泉水清澈透明,可直接饮用,如果烧开用来泡茶,更是极佳。 秦歌两手撑着下巴,蹲在小水塘边。 “我还以为秦大大你是在这里上厕所呢。”花欣悦在秦歌后方的一棵树后边探出小脑袋。 秦歌的目光没有丝毫移动,依旧盯着小水塘,说道:“我有这么没素质?还有,记得叫我男神。” “那男神大大你在这里干嘛呀?” 秦歌注视着小水塘底部的玉葫芦,压抑内心的激动,“欣悦,你快去找个篮子过来。” “好嘞,欣悦马上去。” 秦歌能感受到,一股股灵力正从四面八方汇聚向这方小水塘,甚至都不用去感受,直接用肉眼就可以看到那些汇聚而来的灵力。 小水塘中咕噜咕噜的冒着泡泡,就像是汽水,不多时,秦歌看到很多白色的细小沉淀物。 那些细小沉淀物,自然就是灵力凝聚而成的晶体。 随着时间推移,随着源源不断的灵力在此间聚集,只见玉葫芦周围的细小白色沉淀物开始变大,变成一粒粒芝麻大小的沙砾,随后又继续增大,变成一颗颗黄豆大小的白色珠子…… 终于,其中一颗变得有鸡蛋大小。 “奈斯!这就是天品灵石!”秦歌脸露笑容,撸起袖子伸手将其捞出,拿在手中细细端详。 刚离开水,这块天品灵石质地还有些软,就像是高浓度的蛋白,不过在脱离水之后不久,其质地就变得如钢铁一般坚硬,手感也很像是玉石。 秦歌闭上眼睛,散发出一道神识将其连接,顿时能感受到庞大且精纯的灵力,丹田中很快便传来一丝胀感,同时浑身骨骼也传来丝丝麻痒感,显然是受到灵力淬炼,距离斩仙剑诀第一重的“金钢剑骨”又近一小步。 “不愧是天品灵石,这劲儿还真是挺猛的哈。”秦歌停止吸收,看着手中的天品灵石喜笑颜开,两眼放光,心里头很不淡定。 有了这块天品灵石,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用枯燥的去打坐冥想吸收天地灵力,只需要将这块灵石放在身上,没事的时候吸那么几下就行。 在秦歌原本的估算中,如果要构建出一个转移阵,至少需要一百万块高级灵石,但现在有了这些天品灵石,或许几十块就能解决,而照这种凝聚速度,只要将玉葫芦放在小水塘中,一天能凝聚出好几百块天品灵石。 “欣悦。” “嗯,在呢男神大大。” 秦歌满面春风:“这水塘里的石头你看到没?你留在这里,只要这些石头变得有鸡蛋大小,你就将其捞出,放在篮子……我丢,我要你去拿的篮子呢?” 花欣悦满脸歉意,扬扬手里那张用麻丝编制成的大麻袋,“篮子已经不够用啦,欣悦就只好拿这个麻袋。” 秦歌很无语,心想堂堂天品灵石,在宝物界那也是有尊严的,她居然拿张麻袋来装,这会不会有些不太尊敬天品灵石这种宝物? “麻袋就麻袋吧,其实这样能装更多,而且比较隐蔽。”秦歌伸手揉揉花欣悦的脑袋,“那你就留在这里,我等会儿再来。” “好的。” 说起隐蔽,秦歌这才想起,如果就这样毫无遮掩的聚集附近的天地灵力到此间,时间一久,肯定会被玄剑道宗的那些人发觉异常,到时候或许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而要是自己有天衍灵玉的事被外人知晓,那会更加麻烦,玄剑道宗那些不要脸的老家伙肯定会大义凛然的来耍流氓,义正言辞的来抢夺,说什么这种天地至宝应该上交给道宗。 如果上交,肯定就会受到表扬褒奖,摸摸头夸你是个好孩子,而且说不定还会给你发几块高级灵石做为奖品;如果不上交,引来杀身之祸还算是轻的,到时候怕是还会连累整个精灵族。 所以,秦歌得想办法解决这事儿,低调如他,要发财也是闷声发财。 尔后,秦歌骑着五鳞红光在精灵族领地范围内到处瞎逛起来。 表面上是瞎逛,实际上他是在勘察地形,计划中待会儿要如何着手布阵,同时他也在视察那些小精灵的工作。 玄剑道宗有严格规定,在中州大地,一般人是不能随便在天上飞的,不管是自己御剑还是骑某些可以飞行的灵兽都不行,是以平常秦歌只能将五鳞红光当成马来骑,但现在他是在精灵族的领地中,只要精灵族的老大同意,他就能骑着五鳞红光随便飞,如此一来,要在天空中视察工作就会快得多。 精灵们做事的效率远比秦歌想象的要高。 昨天下午才交代的事,今天上午就已开始动工,秦歌要的那片农场已初具雏形,一部分小精灵正抱着被修的整齐的木板,做成精致的栅栏将农场四周围起;几个小精灵正在嘻嘻哈哈的清除野草,还在草地里打滚,好像不管做什么事她们都很开心,一点也不觉得枯燥无聊,真是善良可爱;还有几个小精灵正在莳小幽的带领下用某种木头制成的锄头挖水渠。 “五鳞红光,下去。” 五鳞红光发出“嗷呜”一声,迅速飞向地面。 明明是只狐狸,却偏要学狼叫。 秦歌从它背上跳下,走到莳小幽身边,将一包种子递给莳小幽,“小幽,先开出一小片农田,再将这些种子按照不同的种类分区种下去。” “好的男神大大。”莳小幽开心笑道:“男神大大我跟你讲,只要有精灵古树在,我们精灵族领地中的土壤都会很肥沃,不管种什么很快就能长大成熟。” “这个我知道。”秦歌点点头,对于精灵族的了解,他是通过以前在鬼剑山上看过的那些书籍,“据我所知,精灵古树会守护并滋养属于精灵族的领地,令领地中四季如春,农作物会加速生长,就比如说,在外面从播种到成熟,一年才能收割一次的麦子,在精灵族的领地中一年可以播种收割四次。” “此外,不管是来自什么地区的植物,都适合在精灵族领地中的土壤里生长。” “是的呢男神大大,因为精灵古树的根遍布整个领地的地底深处,会无时不刻的释放灵力滋养这片土地,造福领地里的一切生命。” 秦歌抬眼看看精灵古树所在的方向,微笑说道:“精灵古树,真是了不起,可谓大地之母。” “所以有很多坏人才会来欺负我们精灵族,想要挖走精灵古树。”莳小幽脸颊鼓鼓的,想起那些坏人,她脸上满是恚意。 秦歌收回视线,转而注视着莳小幽,对她说道:“以后不会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嗯!” “行了,这些种子你先拿好,我去其它地方逛逛。” “……” 尔后秦歌又骑着五鳞红光回到小水塘。 花欣悦正趴在水塘边,两只小手撑着下巴,两只小脚弹啊弹,看上去好像很有趣的样子。 她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水塘,每过一会儿,她就会伸出小手捞起一块天品灵石放入麻袋里。 秦歌走到她身边,发现麻袋已有大半鼓起,里头全是天品灵石。 “男神大大,这到底是什么石头呀?欣悦能感受到里面有好多灵力,难道就是那些修道者用的灵石?” “这是天品灵石,不过这事儿你可不要轻易说出去,除了同族,千万不要让外族知晓,不然一不小心我们都得完犊子。”秦歌将麻袋提起抗在肩上,感觉很沉,“欣悦你继续在这里收集,我去其它地方逛逛。” “嗯嗯,男神大大你去吧,刚好欣悦也要完成功课呢。”说着花欣悦从腰间的小袋子中摸出一本小书,还拿出一支鹅毛笔,“这是女王大大昨天晚上给我布置的功课。” “行,那你慢慢整你的功课,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千万别来问我,还有,别忘记收集灵石。”秦歌翻身骑到五鳞红光背上,片刻不见踪影。 “男神大大再见。”花欣悦挥着小手。 ……(未完待续。) ———————— 新的一周到来,希望靓仔们多多给力,投出手中免费的推荐票。 也请走过路过的靓仔动动手指留下收藏,拜谢。 第42章 奇门阵术 整整一天时间,秦歌都在精灵族的领地里忙碌。 围绕领地边缘逛一圈,每隔一段便会挖出一个深达一米多的土坑,再埋下两块天品灵石。 秦歌此为,自是在布阵。 他所布之阵,乃传自鬼剑山的《奇门阵术》中的一种阵法——鬼蜮迷踪阵。 那本《奇门阵术》里的内容,秦歌早已背的滚瓜烂熟,甚至是倒背如流,并也领悟到其中奥妙,现在他虽是第一次动手实践,但效果很完美,并且他还是用远超高级灵石的天品灵石布下此阵,是以效果只会更好。 “主人你真厉害,没想到你还会这么厉害的阵法。”剑灵儿就像是秦歌花钱请来的演员,每当秦歌做出某些事的时候,她都会夸上几句。 而脸皮很厚的秦某人也很喜欢被她夸,自豪说道:“我布下的这鬼蜮迷踪阵不仅是用天品灵石为基础,并且我还结合了前世的一些技巧将其改进。” “只要有此阵覆盖这片森林,天衍灵玉聚集天地间大量灵力时产生的景象就会被阵法完全屏蔽,不会被外界察觉,简直就是稳得一批。此外,外面的人想要进入精灵族领地,如果没有些修为道行,一旦踏入阵中,走错其中一步就会永远迷失方向,一辈子走不到尽头,这就相当于是理论上的彭罗斯阶梯。” 秦歌嘴角上扬,继续说道:“而就算某些人凭着高强的修为实力,强行冲破无形的灵力屏障,那也只是冲破第一层而已,后面还有两层在等着他。如果进入第二层,他就会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转圈走不出去,就相当于是走进一个莫比乌斯带。” “而第三层就相当于是个克莱因平面,踏进去之后,利用修为强行冲出也只会出现在一个未知的地方,并不会出现在精灵族的领地中,他如果想要再进,那么又得重新进入第一层,得重新破阵,因为这些天品灵石蕴含的强大灵力会自动修复阵法的破损。” 虽然剑灵儿听不太懂秦歌这些话,但也是不明觉厉,心想秦歌为了保护精灵族,还真是煞费苦心。 “在我的神识设定中,只有一些没有危险性的动物或者低级灵兽,以及精灵族的族员才能自由进出。说起来,这还多亏玉葫芦给我带来这么多天品灵石,不然我也布不了此阵,这下我就放心了。”秦歌拍拍手上尘土,翻身骑到五鳞红光背上。 不多时,秦歌去到水塘边,发现花欣悦正趴在那里打瞌睡,而水塘中的天品灵石已经码起高高的一堆,并且块头都很大,跟一个个大西瓜堆在一起似的。 旁边还有一口被装满的麻袋。 “欣悦,醒醒,快醒醒!” “嗯?男神大大你来……”花欣悦噘着嘴,懒洋洋的伸手揉着惺忪睡眼,她一句话还未说完,便看到眼前水塘里那高高的一堆天品灵石,顿时睡意全无,赶紧站起身,“男神大大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哒,我……我之前在做算术题的时候,一不小心就睡着啦。” “哼,都怪女王大大给我布置的算术题,就跟催眠术似的,欣悦一看就想睡。” 秦歌伸手擦擦花欣悦不小心敷在脸上的墨水,摇头轻叹几声,却是在愁要怎么处理这些块头跟西瓜一样大的天品灵石。 “天已经快黑了,欣悦你先去休息吧,今天辛苦你了。” “不辛苦不辛苦,欣悦可是收集灵石小能手哦,你看,这两个袋子都已经装满啦。” 随后秦歌将水塘中那些大如西瓜的天品灵石一一搬开堆到岸边,伸手捞起放在水塘里的玉葫芦,发现玉葫芦的颜色已经变得很浅,几乎透明。 对此秦歌并不感到意外,他早有心理准备,因为他知道能量都是守恒的,即便是在这个光怪陆离、修道者漫天飞的异世界也逃不开这个定律。就算是天衍灵玉这种至宝,在凝聚出这么多天品灵石之后也会有所消耗,需要一些时间它才能恢复。 而就今天凝聚出的这些天品灵石,已够秦歌使用很长一段时间。 秦歌现在唯一愁的就是要怎么处理这些跟大西瓜一样的天品灵石,这玩意儿要是搬一块出去,估计清江城会在一夜之间血流成河。 这并不是夸张,而是事实,天品灵石万里挑一,可遇不可求,若在一个灵石矿里能挖出指头大小那么一丢丢天品灵石,拥有那个灵石矿的门派大佬们估计做梦都会笑醒,而现在……秦歌随便拿出一块都有鸡蛋大小,更别说那些跟西瓜一样大的。 “啊!我太难了!”秦歌一巴掌拍在自己额头,发出长叹。 尔后,秦歌将玉葫芦揣进怀里,再将那些西瓜大的天品灵石藏起来,便扛着那袋正常大小的天品灵石来到精灵古树所在的那片山谷中,找到一个平坦的地方,将二十块天品灵石以一种奇妙的摆放规律埋入土中。 “浩瀚天涯,斗转星移;天涯海角,一步之间!”随着秦歌的一道神识连接,那片被埋入天品灵石的地面散发出白色亮光,并浮现出一个玄妙复杂的图阵。 这便是转移阵,是《奇门阵术》中跟鬼蜮迷踪阵一样高级的一种阵法,不过这只是一个子阵,需要在另一端布一个与其相反的子阵,转移阵才算完整。 以秦歌目前的神识强度,他也只能勉强在清洁宫到花间楼的这点距离内摆出转移阵,不过这对他而言已经足够。 跟花欣悦等人告别之后,秦歌骑上五鳞红光离开清洁宫。 工作一天,也是该回家了。 刚出清洁宫的山门不久,踏着夕阳霞光,秦歌骑着五鳞红光走在一条穿插乱坟岗的山路上。 这地儿是片荒山,到处都是坟墓,有的死人还没过头七不能入土,是以棺材还没有被埋进土里,甚至就只是用盖子那么随意的盖着,都没有封棺,就那么摆在那里,旁边还放着几个睁大眼睛的纸人儿,纸人儿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就那么盯着前方,一不小心看到还挺吓人。 传说,每到傍晚时分,在白天与黑夜交替的那短短几十秒钟的时间里,阴间通往阳间的大门会打开……继而见到来自阴间的东西。 秦歌忽然皱起眉,看向前方那个白衣女人。 那白衣女人头发很长,身上的衣服显得有些大,看上去像是寿衣,并且在那白衣女人的身后还可以看到另一颗奇形怪状、比较小的脑袋,上面有两只血红的眼睛。 白衣女人像是不会走路,一蹦一跳的向秦歌靠近,速度很快。 “秦歌我找了你好久,原来你在这里。”那白衣女人来到五鳞红光面前站定,仰面看着秦歌。 无疑,这白衣女人正是放学归家的安芝芝,她穿在身上的是学院服,比较显大,至于背后那个有血红眼睛的小脑袋,自然是她最喜爱的小兔子玩偶包包。 从金华城区到清洁宫,有好几条路,但这条路最近,所以安芝芝每次都走这条路。 “你找我干什么?”秦歌挑挑眉。 “我饿了,你快给我做好吃哒。”安芝芝摸摸肚子。 “不行,你的子民都在等你回家。” “她们有欣悦和小幽照顾呢,我不管,你先带我去花间楼,等吃完饭你再送我回来。”安芝芝爬到五鳞红光背上,抱着秦歌的腰就是不撒手。 “有你这么粘人的?还精灵女王,你女王个锤子你。” “嘻嘻……”安芝芝对秦歌一阵傻笑,“人家想你了嘛。” “坐好了!” “嗯!我坐好啦。” “……” 回到花间楼,秦歌第一件事就是进厨房。 忙了一整天,他也很饿。 吃完饭,天已经很黑,秦歌又骑着五鳞红光亲自将安芝芝送回清洁宫,因为一个小姑娘在大晚上的很危险。等再回到花间楼后,秦歌便在自己的书房中腾出一块地儿,用铁锹撬开木地板,埋入天品灵石,布下转移阵的另一个子阵。 做完一切过后,秦歌站在阵法中央,随着一道神识连接,只见光芒升腾,他的身影凭空消失不见,下一刻出现时已来到清洁宫的那片山谷中。 “我丢雷螺母,这还真的能行。”秦歌惊喜的环顾四周,两眼放光,虽然他很早就知道在理论上这个世界上的阵法具有很多变态逆天的功能,但当真的应验之后,秦歌还是难免会激动,这毕竟是他自己亲手弄出来的。 “灵儿,你说这转移阵像不像理论中的量子纠缠?瞬移啊有木有?我真是太他么天才了!哈哈哈……”秦歌在原地转着圈圈,开心的就像个得到糖果的小孩子。 可随着一缕凉凉的夜风吹过,秦歌便安静下去,像是意识到什么,忽然就觉得自己很傻逼——既然转移阵可以瞬间从花间楼到达清洁宫,那之前为何还要骑五鳞红光送安芝芝回来?直接让她通过转移阵回来不行? 不过好在这事儿没人知道。 可以是傻逼,但绝不会在外人面前承认是傻逼。 通过转移阵回到花间楼的书房后,秦歌正儿八经的坐在书桌前,叫道:“筱儿。” “公子有何吩咐?”秦筱出现在书房门口。 “昨晚我要你拿下去背的《三字经》背完没?” “回公子,已经背完啦,筱儿这就背给公子您听。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时过须臾,秦歌满意的点点头,又递给秦筱一本他昨晚连夜写的书,“这是《千字文》,接下来你要背的是这个,另外,把三字经抄五遍,字迹要工整,明天交给我检查,不合格就继续抄。” “是,公子。” ……(未完待续。) 第43章 校草驾到! 通宵达旦,秦歌写了很多东西。 翌日清晨,秦歌躺在床上准备眯一小会儿,然后再去找药不然和战安凉那两个家伙,让他俩带自己去书香学院报道。 药不然之前跟书香学院的王院长说秦歌是回老家帮家里挖红薯,这都过去几天,红薯怎么也该挖完了。 秦歌的杀手事业都还没起头,秦筱尚在培养当中,这事儿急不来。精灵族的发展也才刚刚起头,距离奔向小康生活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同样也是急不来,而秦歌想要写的书也都已经写完,现在他也没什么事可做,所以他只好去上学。 本来是想要眯一小会儿,可是眯着眯着就睡着,一直到下午才醒。 “灵儿,你怎么不叫我?” “灵儿叫了呀,可是主人你睡的好死,怎么都叫不醒,并且这两天主人也确实挺累,到处跑不说,还消耗神识布阵,绞尽脑汁写书,所以灵儿也不忍心叫醒主人。” 事实上,不仅是剑灵儿有叫过秦歌,就连药不然和战安凉也来叫过,之后秦筱也来叫过,偏偏就是叫不醒,秦歌睡的跟死猪一样。 一如剑灵儿所说,秦歌这两天确实挺累。 随后秦歌起床换上那天安芝芝留下的学院服,对着镜子系上黄领巾,原地转一圈,觉得自己不管穿什么都是帅的不要不要的。 同样是学院服,穿在别人身上就很傻,要不就是很土,但穿在自己身上却能穿出霸道总裁的气质,他现在就只是想问问:他妈还有谁?! 去厨房随便弄点吃的,秦歌从花间楼后门离开。 艳阳高照,碧空如洗。 在询问几个热心的路人之后,秦歌便找到书香学院的所在地。 书香学院位于金华城区的东郊,占地很广。这家学院已有五十年的历史,传言当时学院还没有建的时候,这片地方是座坟山,因为那些老一辈的人总是相信,将教书育人的学院建在坟山上就能出很多龙凤才子。 在那充满文学气息的大门上挂着一块牌匾,“书香学院”四个烫金大字真是气势如虹,并有种淡淡的书香之气,也不知是谁写上去的,倒是有那么些书法造诣。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香满腹气自华,心如皎月纳乾坤。”秦歌刚进大门,便看到那面造价不菲、图案精美的琉璃照壁,轻轻念着刻在照壁上的那几句诗,大摇大摆向前而行,心里在想着校草驾到,妹子们还不快出来迎接! 剑灵儿直接被秦歌心里那些奇怪的想法给逗笑,心想主人真是自恋,或者说是不要逼脸,跟那药不然是一丘之貉,半斤八两,不分轩轾。 但事实上并没有妹子来迎接某个自认为自己是校草的家伙。 秦歌还没走多远,就被一个满脸络腮胡的中年大叔给拦住。 “喂,那位同学,你那个班的?现在是上课期间,你怎能擅自离开教室乱跑?” “……” …… “同学们,就算是修道者,那也是需要一定的文化基础。你们不妨试想一下,倘若你们今后得到什么修炼秘籍,却不识字,更不懂得秘籍上那些内容的涵义,那么这又有何用?” “所以啊,你们现在要认真听课,这样将来才有可能成为剑仙,就算不成为剑仙,那成为一个文坛大家也未尝不可。” “老师说的是。” 看着在讲台上摇头晃脑的授课老师,讲台下的同学们异口同声。 授课老师姓许,性别男,才四十几岁就已秃顶,虽然本身修为不高,只是个御气丹境,但他数十年致力于修道理论的研究,而且饱读诗书,满腹经纶,学富五车,在金华城区这地儿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学问人。 “今天老师要讲的,是修道理论。首先老师想问问,在座有哪位同学知道修道者体内最主要的八道经脉?请举手回答,这是明天的期中考试可能会考的内容。” 讲台下,一个坐姿标准的女同学神情认真的举起手。 许老师欣然道:“布菊花同学,请你回答。” 布菊花站起身,认真答道:“回答老师,修道者体内最主要的八道经脉分别是任脉、督脉、带脉、冲脉、阴维、阳维、阴跷、阳跷。” 许老师满意的点点头,“回答的非常不错,布菊花同学请坐。那么,哪位同学又知道五大境界?” 布菊花同学再次举手。 “布菊花同学,请你回答。” “回答老师,五大境界从低到高分别是:聚气灵境、御气丹境、破罡玄境、游魂化境、太白仙境。每个境界都有三个阶段,分别为:初期、中期、后期。” “那么,这些境界的名称是由何而来,布菊花同学你可知晓?” 布菊花摇摇头,“还请老师为弟子解惑。” 许老师说道:“所谓聚气灵境,就是指修道者初次聚气入体,打开丹田;御气丹境,就是指可以更深一步的御用灵力,将其作用于物件之上,就比如最广泛的御剑,其原理就是将灵力依附于剑上,再御动灵力飞行……” 讲台下。 大部分同学都在认真听讲,只有极少数的那么几个学渣,总是听不进去,甚觉枯燥无聊,认为许老师就是在唱催眠曲。 其中,就属药不然、战安凉、安芝芝三人为典型。 这三人典型的就是属于老鼠屎那一类型! 安芝芝趴在课桌上,用鹅毛笔在一个本子上写着很多名字。做为精灵女王,这几天她一直在思考要给那些刚诞生的小精灵取什么名字。在想名字的时候,她时不时还会悄悄摸出藏在课桌里的糖葫芦吃一口,脸颊鼓鼓的,嚼的弧度又不敢太大,怕被老师发现,很是可爱。 药不然昏昏欲睡的趴在课桌上,用笔在本子上画一只大公鸡,还在旁边画一条长脚的蟒蛇,看上去那蟒蛇是要跟大公鸡干架。实际上,他想画的是龙凤相争。他偶尔还会写几句情诗,揉成纸团丢给前边的女同学,那女同学看到后会脸红的骂一句“登徒子”,惹得药不然哈哈大笑,以为那女同学是害羞,心想斑爷调戏妹子的手段果真是高明。 战安凉倒是坐的很端正,一看就是学霸坐姿,他目光坚定的盯着课桌,像是已陷入某种意境,热爱学习到浑然忘我。在他的脑海里,浮现出道道自己的身影,那些身影都在挥刀,他在领悟思考,那一刀要怎么斩出去才算标准,是手抬高半寸,还是肩膀放低半寸,突然,他一声大叫,猛地站起身来,以手中笔做刀,悍然向前劈下,沉声道:“吾之刀刃,一往无前!长路漫漫,唯刀做伴!且随疾风前行,身后亦须留心!” “战安凉同学!你这是在干嘛?” “啊?”听到老师的声音,战安凉这才回过神来,看看四周,发现同学们都跟看怪物似的看着他,不少女同学还在捂嘴偷笑。 他刚刚那劈下去的一笔,刚好劈在坐在他前边的布菊花脑袋上,偏偏他又控制不住自己的意境,散发出刀气,这一下威力着实不小,此时布菊花满脸泪水,正趴在那里哇哇大哭。 药不然睡意全无,拍手叫快:“哈哈哈哈,战沙雕,你这一刀劈的好啊!斑爷就知道你是个爷们儿,老子早就看布菊花这学婊不顺眼,一天到晚她么嘚瑟的跟什么似的,没蛋坠着她,她都要上天了!一脸的麻子,还爱打小报告,丑得跟老母鸡似的。” “同学们都听好了,谁骂这个学婊,斑爷我赏一千两白银!” 一个叫做金峰森的同学怒从心起,见无人敢出面伸张正义,他便站出来,激忿填膺的道:“药不然同学,你我皆读圣贤书,乃斯文人,岂能粗言秽语辱骂他人?这有辱斯文!有辱斯文呐!” 药不然说道:“一万两白银!” 闻言金峰森冷哼一声,没再理药不然,转身面向布菊花,“臭学婊,麻花脸,活该尼玛……” “够了!”许老师忍无可忍,暴跳如雷,“你们简直是我带得最差的一届学员,没有之一!课堂之上,公然殴打女同学,还辱骂女同学,你们到底有没有将我放在眼里?!” “战安凉,药不然,金峰森,你们三个给我去门口罚站!” “我管你是什么京东并肩王世子,管你是什么京南战家少爷,这里是中州,是书香学院!岂能容尔等放肆?!” “快去罚站!” “明天的期中考试,你们三个要是不及格,这一学期都罚站!” ……(未完待续。) 第44章 学院报道 许老师一脸蛋疼的表情,心头甚是无奈,觉得自己挺倒霉。 这确实算是他教学生涯中教的最差的一届学生,本来他是打算今年好好教,给玄剑道宗培养几个人才,这样自己脸上也有光,可他怎么也没想到,竟会遇到药不然和战安凉这两个难搞的家伙。 一个并肩王世子,曾在京东大地的那些纨绔事迹他可是有所耳闻,一个战家少爷,据说从小就冷血无情,在京南大地砍起人头来连眼睛都不带眨的,就连他平常看人的眼神,也令人感到害怕。 这两个家伙,他可惹不起,更不想去招惹。 “同学们,现在我们继续上课。那个……布菊花同学,请你也别哭了,战安凉同学扰乱课堂纪律,回头老师定会罚他。” 虽然经历一场小插曲,但课还是要继续上的,因为明天就是书香学院的期中考,如果他教的学生们考砸,他的名声也会不好,毕竟他是吃这碗饭的。 教室后边,靠墙罚站的药不然说道:“不就是打一下脑袋而已,你哭个鸡毛啊,他没直接把你脑袋砍下来就算是老天保佑了,回家你得去烧高香拜拜。” “药不然同学,请你安静!年纪轻轻,心性便如此恶劣,将来注定难成大才!”许老师厉声说道,心头也是阵阵叹息。 药不然耸耸肩,口里咕哝:“再成不了才,斑爷我也比你活的滋润。” “……” 安芝芝捂嘴偷笑,幸灾乐祸的回头看看在教室后边罚站的药不然和战安凉二人,还用两指按住两边眼角往下拉,扮出一个标准的鬼脸。 其实安芝芝才是真正的学婊,平常在老师和同学们眼中,她给人的印象都是那种成绩好又很乖的好学生,但实际上她都是装的。 …… 药不然低声说道:“麻痹的,斑爷我从没这么窝囊过,竟被一个秃子教训。要不是为了加入玄剑道宗,斑爷我他妈才不来这种地方受气。” 战安凉面无表情:“闭嘴吧你。” 一旁的金峰森搓着双手,目光闪烁的看看战安凉,“那啥,其实吧……我从小就很崇拜孤雪刀圣,自从知道你是京南战家的少爷后,我就想跟你交个朋友。” 战安凉看了金峰森一眼,什么也没说。 “其实,我是个富二代。”一片安静中,金峰森突然来了这么一句,随即摊摊手,感慨道:“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一个道理,低调,换来的只是冷漠和疏远,现在我摊牌了,我不装了,其实我家里很有钱。” 闻言药不然和战安凉一同看向他,俱是一脸“这傻逼真是个傻逼吧”的表情。 “你信不信老子跳起来给你脸上一拳?”药不然满脸不屑,一脸凶狠,“在斑爷面前说你有钱,他妈谁借给你的勇气?” 金峰森淡淡一笑,却是很有自信,“你爹并肩王在京东大地只手遮天,家赀钜万,这我自然是晓得,只是不晓得世子殿下可知京北金家?” “京北金家?”闻言战安凉皱皱眉,颇感意外。如果金峰森真是京北金家的人,那他说他家里有钱,是个富二代,这也确实没谁能跟他杠,就算是药不然这位世子殿下也只能乖乖闭嘴靠边站。 别的暂且不论,如果只比财力的话,京东的并肩王自然是比不上京北的金氏家族,更不必说是在京南很低调的战家。 药不然翻翻白眼:“就算你是金家人那又怎么滴?你家里有两百万铁骑吗?你家里有血卫吗?” 金峰森不屑道:“当当世子,竟跟个地痞流氓似的,动不动张口闭口就是‘家里’,真是幼稚!如果你没有个好爹,你将什么都不是。而我跟你不一样,我从来不需要依靠家里,我想靠自己闯出一片天。” “哟呵。”药不然指了指金峰森,对战安凉说道:“战沙雕你瞧瞧,这傻孩子,还真是不让爹爹省心哈,翅膀硬了哈。刚刚是谁听说斑爷我要赏一万白银就跟狗似的帮斑爷去咬人?” “我拿你的钱,帮你骂人,那是我在靠自己的本事赚钱,我觉得这并不丢人。正是因为我不想依靠家里,所以我才自己赚钱,这有问题吗?倒是你这种什么都不是的寄生虫,都十六七岁了还是没一点出息,出来混还要靠老子在背后给你撑腰,我都替你感到丢脸。” “你妈死了!斑爷我弄你丫信不信?” 金峰森毫不畏惧,抬头挺胸,“来啊。” 药不然顿时怂了,嘀咕道:“斑爷我只是看你可怜,不想打你,把我逼急了,我连你爹都敢打。” “打我爹?”金峰森不屑一笑,“呵呵,可笑至极,有本事你去打啊,谁不打谁是孙子。” 药不然想了想,便用拳头在自己身上打了两下,“我打了,你能咋滴?” 金峰森忽然意识到什么,怒道:“妈卖批!你大爷的,找死是不是?” 战安凉有些不耐烦,“你们俩够了!别打扰我参悟功法。”遂问金峰森:“金少爷为何会来中州?金叔可还好?” “那老头子好得很,一天比谁都有精神。”金峰森没再理药不然,笑道:“我来中州的理由,就跟我刚刚说的一样,是想靠自己闯出一片天。” “你闯个几把,就你这逼样。个臭叼毛,还想在中州混,乖乖滚回你的京北去做富二代岂不美滋滋?”药不然轻声嘀咕,心想等老子找秦歌要来功法,修炼到聚气灵境之后定要让这家伙瞧瞧老子的厉害。 金峰森很不爽,怒道:“我来中州,是为了让别人叫我靓仔,可你居然叫我叼毛,你……你别以为你是世子我就不敢把你怎么样,这里可是中州,不是你的京东!” 药不然做出惊恐状,“哎哟我去,儿砸你还想怎么滴?就算这里不是京东又如何,京东剑首楚陌寒了解一下?你今天动我一下试试?” “尼玛……”金峰森一口气堵住,京东剑首楚陌寒,他可惹不起。 战安凉一声长叹,他是真的拿这两个家伙没办法,药不然固然是他哥们儿,可战家与金峰森所在的金家乃是世交,他小时候也见过金峰森的父亲,所以他不可能真的帮药不然对付金峰森。 便在这时,教室外面有位大叔将正在讲课的许老师给叫出去。 片刻过后,许老师带进来一个新同学。 “同学们先安静一下,这位是咱们班新来的同学。来,这位同学,你向大家自我介绍一下。” 那新同学站在讲台上面向众人,“大家好,我叫秦歌,以后,还请同学们多多关照。” 听到那熟悉的声音,正在偷吃零食的安芝芝猛地抬起头,两眼放光,不停的对着秦歌挥手,然后又拍着自己身旁那空位,其意思就是让秦歌做她的同桌。 在教室后边罚站的药不然和战安凉顿时安静下去,相视一眼过后,齐齐看向秦歌,同样是两眼放光。 他俩还真没想到,秦歌会在这个时候来学院报道。 秦歌脸露淡淡笑容,目光扫视台下众人,看也不看药不然和战安凉一眼,觉得他俩罚站是活该。 “药胖子说的果真没错,这书香学院妹子挺多,而且在这个年代,凡是能来学院这种地方上学而没有被嫁出去的女儿家,一般都是家里比较富裕的千金小姐。”秦歌在心里默默的分析着。 “哇塞——!”有个女同学突然发出尖叫。 “好帅!” “天呐,怎么会这么帅?” “好久都没有看到这么帅的小哥哥了!” “……” “咳咳!秦歌同学,请你去选座位。”许老师的咳嗽声打破秦歌的幻想,令他回过神。 原来,刚刚这一切都只是秦某人的幻想,讲台下从始至终寂静无声,并没有一个女生为他欢呼。 对此,秦某人很是失望,心中颇有微词,心想怎么跟那些言情小说里写的不一样,难道是自己的颜值还不够?这不可能啊。 而秦歌并不知道,就在他走进教室的那一刻,在教室某个角落的座位上,有一道阴历的目光落在他身上。 坐在那个角落座位上的是一个身材消瘦的少年,鼻梁处还贴着一片膏药。 如果秦歌有注意到那个少年,并仔细回想的话,就能想起那消瘦少年鼻梁处之所以会贴着膏药,正是因为他的鼻梁骨在不久前被秦歌一脚给踹碎。 就是秦歌刚下鬼剑山,去渝水镇的那一天。 “秦歌……他怎么会来这里?”刘锷收回那阴历的目光,心想这事儿一定要去告诉王师兄。 刘锷口中的王师兄自然就是王归顺。 王归顺在不久前也回到中州,而且他回来的方式很特别,他是被五花大绑给抬回来的,吃了不少苦头,并且他现在已经下山,师父让他在家中休养。 书香学院,就是王归顺家里开办的,那个王院长,是王归顺的爷爷。 至于刘锷这个玄剑道宗的弟子为何会出现在书香学院,那也是有原因的,因为他人品恶劣,虽没有被逐出师门,但也被罚在学院重新学习,需要通过学院考核才能重归师门。 ……(未完待续。) 第45章 去收拾他! 不出战安凉和药不然意料,秦歌选的座位果然是在安芝芝旁边。 安芝芝也不在意旁人眼光,眯着眼睛将脑袋靠在秦歌肩膀上,抱着他胳膊,小身子在他手臂上蹭啊蹭,“秦歌你终于来啦,我可想死你啦。” 秦歌将她脑袋推开,低声道:“有什么事直说,别跟我来这套。” 对于安芝芝,秦歌已算是很了解,每当她撒娇卖萌,就必定是有事所求。 “嘻嘻……”安芝芝对秦歌傻笑,将课桌上的小本子递给他,“你那么有文采,不如你帮那些小家伙取名字,我绞尽脑汁想了好几天,却只想出来五个名字。” 秦歌自然知道安芝芝口中的“小家伙”指的是那些刚诞生的小精灵,接过她的小本子翻开一看,不由瞪瞪眼发出一句“卧槽”。 “刘大妈,李大妈,赵大妈,孙大妈,杨大妈……你这几天,绞尽脑汁想出来的就这五个名字?”秦歌有些醉了,“话说你这是不是在侮辱‘绞尽脑汁’这个词?” 安芝芝睁大无邪的双眼,“人家可是想了很久哦,你不要这样侮辱人家嘛。” “墙都不扶,舅服你。”秦歌感慨道:“我现在终于知道你胸上为何会没肉。” “那是因为我还没有长大,我们精灵要一百五十年才算长大成人。” “不,是因为你本该长在胸上的肉都长在了脑子里。” “哎呀秦歌,你就别说冷笑话啦,你快帮帮我嘛,你那天不是说你当我是你的好妹妹?难道你想做渣男不想对我负责?” 秦歌翻翻白眼,“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 “哼!你就有说过,你还把我感动哭了!明天的期中考试我还要借你题抄呢,为了能让你考出好成绩,你都不知道这几天我有多么认真听讲,所以你就帮帮我嘛。” “……” 转眼间,夕阳西下,已到放学时间。 “秦歌,你来的真不是时候,如果斑爷我是你的话,就等明天的期中考试结束后再来报道,顺利躲过考试,岂不美滋滋?”在宽阔的操场上,药不然攀着秦歌肩膀说道。 秦歌将药不然的手从自己肩膀上拿开,淡淡道:“别把我想的跟你一样没出息,区区考试而已,何须去躲?” 安芝芝拍拍胸脯,自信道:“还有我在呢,秦歌就放心吧,明天考试我把题借给你抄。” 药不然有些不好意思的搓搓手,“那啥,安姐,也借我抄抄呗。” 战安凉脸颊微微泛红,“抱歉,最近我脑子里想的总是刀法,老师讲的内容我没听进去,所以明天……就拜托安姑娘了。” …… 刘锷一放学就直接来到距离书香学院不远的那处大豪宅。 大门上有块牌匾,上面写着“王宅”二字。 在外面看虽是一座大豪宅,但实际上里边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刘锷来到王归顺的房间外,“王师兄,你在吗?” “何事?” “我有一件事需要跟你讲,你一定很想知道。” “进来吧。” “咳咳,王师兄,其实是这样的,你猜我今天看到谁了?” 王归顺有些不耐烦,“说!” “秦歌!”刘锷注视着王归顺的双眼,似乎想要查看王归顺脸上的神情变化。 “秦歌?”王归顺皱起眉,眼中散发出寒意,现在只要一想起这个名字,他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那一天发生的事,那是他一辈子都挥之不去的阴影,不,那更像是一场恶梦。 随后,刘锷便将今天在书香学院遇到秦歌的事娓娓道来。 王归顺听后眼中寒意更甚,但嘴角却扬起一抹弧度,“有点儿意思,没想到他也会来中州,更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他,看来这还真是冤家路窄,正愁找不到他人在何处,现在他却主动送上门来。” 刘锷笑问:“那师兄你准备怎么收拾他?” 王归顺冷冷一笑,不屑道:“他一个渝水镇的山野小子,在中州这种地方,连屁都不是!在这里我有的是办法收拾他!对了,你说他也在书香学院上学,而且还跟你同班,我之前听我爷爷说,你们明天将举行期中考试,是也不是?” 刘锷很早就是王归顺的跟班,也可谓是闻弦音而知雅意,脸上顿时露出了然之色,“难道师兄你想……” 王归顺微微一笑,什么也没说。 不语,不语。 “今天得到你这个好消息,师兄很开心!走,刘师弟,陪师兄出去玩会儿。之前一直待在山上,回家后也不曾出去逛过,刘师弟可知现在的金华城区有何妙处?” “妙处?”刘锷仔细想了想,忽然目光一亮,“要说妙处的话,我倒是真知道一个极妙之处……花间楼。” “花间楼?” “正是”刘锷似是想起什么,脸上露出一抹陶醉之色,“那是咱们金华城区刚开不久的一家风月场所,我上次去过,虽然那里消费挺高,但那里的姑娘无不是国色天香,而且我还有幸得见那里的头牌姑娘筱儿。” “筱儿姑娘的歌舞表演,那真的是……一舞绝人寰,一唱定江山,总之师弟我是千言万语难道尽啊。” 一说起这些事儿,王归顺就来了兴趣,在没有拜入玄剑道宗之前,他是这金华城区有名的小混混,虽然年纪不大,却也是经常做点偷鸡摸狗的事赚钱,出入风花雪月之地寻花问柳。 寻美人,入怀抱,小小年纪,可笑可笑。 “有趣,那赶紧带师兄去瞧瞧那个筱儿。不过这事儿可千万不能让师父知道,不然我俩就……总之你可以想象一下他大发雷霆的模样。” “当然当然,师弟我懂得起。”刘锷笑道:“师兄我跟你讲,那筱儿的姿色,那真的是……我保证,在整个清江城她能排进前五,就跟下凡仙女一样,届时师兄定不会失望。据说不久前还有一个煤炭老板花二十万两白银买她一夜,可是人家只卖艺。” “只卖艺?”王归顺听到这话呵呵一笑,“正所谓宽衣只为生活计,国色天香入红尘。青楼女子,那就是青楼女子,就是为男人而生,就是为赚男人的钱,还装什么清高?只要钱到位,人长得俊俏,她还不是乖乖叫你爷?” “那是。” “走,就这筱儿,今晚我是要定了!”王归顺从衣架上取下帽子戴头上,然后又从一个箱子里取出一叠银票。 其实王归顺家里并不富裕,他爹娘死的早,是被他爷爷一手带大,他爷爷年轻时手里虽然是有些钱,但基本上都用在教育事业上,开办书香学院初期,还欠了一屁股债,直到现在也没还完,而他王家的这座大豪宅,也是玄剑道宗看在他爷爷为玄剑道宗培养出不少优秀弟子送的。 虽然家里穷,但因为王归顺的爷爷,他们王家在金华城区这一带也是颇有些名气。 此时王归顺从箱子里拿出的这笔钱,是这次他下山时,他那省吃俭用的师父拿给他的,一部分是给他治病买药,另一部分是给他买自己喜欢的东西。 之前在送王归顺回来时,吴千流有劝过王归顺的师父,说孩子吃了太多苦,想买天衣坊的灵装想到走火入魔,甚至还想到要去卖肾,你这个做师父的就不要这么抠,满足一下孩子,以免酿成悲剧。 王归顺的师父省吃俭用攒的钱,基本上全给了他,但他现在却是想要拿去青楼那种地方花。 “……” 已经过去一个多月,王归顺那日为了祭奠“鬼姐”而剃的光头才长出来不到半寸,就像是刚还俗的和尚,他觉得很是难看,平常都不敢照镜子,所以他一般都是待在家里不出门,但今天不一样,今天他很高兴,他得出去玩玩。 …… 除花间楼内部人员之外,没有人知道如筱儿那样的姑娘其实是来自城墙外的难民,如果让客人知道她们的真实来历,就算再如何漂亮,那也会在客人们心目中大打折扣,因为现在的人骨子里就是嫌贫爱富,看不起那些穷人,觉得穷人很脏。 药不然并不傻,当初在找来筱儿那群姑娘的时候,他自然就清楚这点,所以这就需要包装,他将那些姑娘们包装成从京东请来的著名歌伎舞姬,大肆宣传,以此抬高她们的价值,如此一来,客人们才会买账。 华灯初上。 花间楼。 秦歌的书房中。 秦筱正在一旁的小桌子上完成秦歌布置的功课,很认真。 药不然突然快步走进书房,满脸堆笑:“那啥,秦歌你真的挺牛,上次你给我的那些经脉路线运行方式,我全试过,其中有两条可行。” 秦歌用手揉着太阳穴,“是哪一种?” “是第三种,就是先从阴跷入气,流转至膻中,直下幽门,再到阳跷……最后纳入丹田。虽然另外一条也行,但是相比起这条还是要慢上些许。” “所以你选第三种?” “当然是选快的,斑爷我跟你说个卵。” 秦歌回忆着以前在鬼剑山上看过的那些功法书籍,“如果你是选第三种的话,那么……我认为你适合修炼的功法就是‘大刀诀’。” “大刀诀?哎哟我去,这功法名字很有气势啊。” 秦歌说道:“老实说,这种功法的等级如何我不知道,不过以我个人的见解,它的等级应该不低。你确定要修炼的话,我待会儿可以写给你。” “斑爷我跟你说个卵,就修炼这个大刀诀!别的不说,只要能修炼到御气丹境,到时候御剑在天上飞那么一飞,斑爷我就知足了。” 这时有一个血卫在外面敲门。 “进。” “殿下,秦公子,外面有人闹事。” “闹事?”药不然皱皱眉,冷声道:“在斑爷的场子也敢闹事?上次那清江城主的侄子是白打了是吧?” 血卫说道:“是个什么自称姓王的少爷,指名点姓要筱儿陪。” “管他什么王少爷狗少爷,去给我打残他!” 血卫面无表情说道:“可是自从上次打残清江城主侄子一事过后,楚先生便交代我们不得再随意伤人。如果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楚先生会将殿下您在这里开青楼的事告诉王爷。” “卧槽,老楚不仗义啊,还打小报告。”药不然看看秦歌,“秦歌你说吧,怎么解决?” ……(未完待续。) 第46章 难道这是爱情? 秦歌淡淡说道:“筱儿她现在不用陪客。” 药不然点点头,表示明白秦歌的意思,对那血卫挥挥手,“把他给我拖出去就行。” “且慢。”秦歌叫住那正欲离去的血卫,他自然是知道,并肩王府血衣楼的血卫都不是普通人,亦是心高气傲之辈,现在被药不然安排在青楼里做这些一般只有打手才做的事心里头难免会很憋屈。 说白了,这就是一种对他们的不尊敬。 尽管如此,可这些血卫也不敢对药不然这位世子殿下有所怨怒,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内心深处就没有怨怒,倘若经常如此,那种怨怒就会转移到秦歌身上。 那血卫停下脚步,回头看向秦歌,目光中有询问之意。 秦歌微笑说道:“区区小事,怎敢劳烦血卫出马,我自己会想办法解决。” 那血卫点点头,什么也没说便转身离去,就如秦歌所想的那样,其实血卫内心深处很不屑做这种事,他是并肩王府的血卫,可不是打手。 这时正在一旁桌子上做功课的秦筱站起身来走到秦歌面前,“公子,这种小事也无须您费心,还是交给筱儿去解决吧。” 刚刚血卫说的话,秦筱自然也有听到,虽然她相信秦歌能很轻易的解决这种小事,但她并不希望秦歌因为她而去得罪谁,开这家花间楼,主要目的毕竟是做生意赚钱,如果得罪的人太多也不好。 秦歌会有这种想保护她的心,她已经很知足,并很感动,因为她得到了一种人格上的尊敬,别人怎么看待她,那不重要,她也不在意,她在意的只是秦歌会怎么看她。 “那你想怎么解决?”秦歌坐回太师椅上,心下忽觉有趣,因为他从秦筱的眼神中感受到一种自信。 秦筱莞尔道:“公子您想想,有这种人傻钱多的冤大头主动上门送钱给我们,我们干嘛拒之不赚?为何要把他赶走?公子您也知道,但凡是来咱们这种地方吃喝玩乐的男人,哪一个没有那些花花心思?哪一个不是冲着我们这些女人来的? “如果就这样把他赶走,那岂不是与我们的初衷本末倒置?须知我们花间楼本来就是做生意赚钱的地方。” 秦歌仔细一想,觉得秦筱这话没毛病。 听到秦筱这话,药不然也是目光发亮,赞道:“哟呵,斑爷我还真没看出来呀,筱儿你跟着秦歌混这么些天,貌似已经有点儿东西了哈。” “让斑爷见笑了。”秦筱微微一笑,又对秦歌说道:“公子,筱儿本就是在这里工作的女子,说直白点就是红尘女子,筱儿也不在意别人怎么看我。公子,筱儿的职责就是陪客人,是要为我们花间楼的利益着想,为公子您的利益着想,待筱儿去四楼精心梳妆打扮一番,就去陪陪那位客人,看看他腰包里到底有多少钱,有多少筱儿就帮公子赚多少。” 女人要忽悠一个男人掏出包里的钱,那会很容易,特别是如秦筱这种漂亮又年轻的女人。在花间楼这种风月之地,讲的就是一个排面,来这里玩乐的男人,哪个不想要面子?只要酒劲一上头,那就像极了爱情,那时候什么钱不钱的已经无所谓,要的就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 秦歌忽然就觉得秦筱跟他想象的有些不一样,眼中不由流露出欣赏之意,“听筱儿你这么一说,貌似这也可以有啊,行,那你去试试。但如果他要是有什么过分的要求和举动,或者是欺负你,你告诉我。” 秦歌注视着秦筱,霸气说道:“我家的姑娘,不能被任何人欺负。” 药不然大笑一声,很有自信的说道:“我的秦爷你就放心吧,筱儿她们这帮姑娘其实都是精的一批,刚来这里的时候,斑爷我可是花重金请专人培训过她们,就算没有我们保护,那些客人想要把她们给弄到床上去,难!” 闻言秦筱脸颊泛红,赶紧转身离开书房,心想斑爷也真是太口无遮拦了,竟在公子面前说出这样的话,公子以后会怎么想呀,真是的。 …… 那个一来花间楼就点名要筱儿陪的王少爷,无疑,正是王归顺王大少爷。 此时,在三楼的某间豪华包厢里。 王归顺翘着二郎腿,懒洋洋的靠在椅子上,手里把玩着名贵的瓷杯,跟个大爷似的,刘锷则是恭敬的站在他身后。 为了让师兄有面子,刘锷今晚的角色就是仆人。 那负责接待客人的花间楼伙计心头很是无奈,心想这俩傻逼也真是够了,肯定是第一次来这里,在斑爷的场子还敢这样狂,直接就点头牌,待会儿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我说,都这大半天了,我家少爷要的筱儿姑娘怎么还不来?麻烦你去叫她快点!能被我家少爷看中,那是她的福气!” “爷说的是,小的这就去……”接待人员刚要离去,包厢门被推开,顿时香风扑鼻。 整个世界,在这一刹那仿佛变得明亮起来,似是梦幻之境。 精心打扮过后的秦筱不疾不徐的走进包厢,脸露淡淡笑容,“两位客官急什么,筱儿这不来了嘛。” 在见到秦筱第一眼的时候,王归顺就已沦陷,如入芝兰之室,他感觉自己的整个世界都陷入空白,只剩芳香。 那玲珑有致的身段被轻柔的纱裙半露半掩,雪白修长的大腿若隐若现,神秘至极,雪白玉足穿着仿若水晶制成的高跟鞋,白玉般的脚踝上还有一串小铃铛,走起路来会发出好听的声音,令那种神秘又添一抹性感,再添一抹可爱,令人直想要去探寻一番;那清澈明亮的眸子,画上淡淡的橘色眼影,被几缕轻柔发丝斜斜盖住,左边眼角还贴着几片亮晶晶的银色星星图案,显得是那么的有仙气,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 仅仅只是略施粉黛,便美得令人窒息。 王归顺猛地站起身,霍然看向刘锷,此时就恨不得扇刘锷一巴掌,问道:“这就是你所说的头牌姑娘?清江城前五?” 刘锷不由愣了愣,恋恋不舍的收回落在秦筱身上的视线,其实他也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见到秦筱,“是……是啊少爷,她就是筱儿。” 王归顺气得想笑,心想刘师弟这都什么眼光,简直就是瞎了!这岂止是清江城前五?说是中州前五都不为过!什么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国色天香之类的词语,那就不配用来形容眼前的绝色佳人! 王归顺感觉心脏在狂跳,强行压抑着激动,抬眼看向秦筱,露出一个儒雅的微笑,“得遇如此佳人,实乃幸事。筱儿姑娘,咱们喝几杯?” 秦筱伸出纤纤玉手揉揉额头,嘟了嘟嘴,涂着珊瑚色唇彩的小嘴唇轻轻张开,口吐若兰:“抱歉啦客官,这几天筱儿身体有些不适,不适合喝酒,难道客官就忍心伤害筱儿吗?” 王归顺露出一个恍然的笑容,点点头,表示自己懂得起,女人嘛,每个月总是有那么几天,同时他心里头也感到很遗憾,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看来今天晚上他注定是不能那个啥了…… “对了客官,咱们这里最新出了一种饮品,是采用京东大地那边的香果压榨,不仅美味可口,而且还有营养,不如筱儿就陪客官喝这种饮品吧?筱儿的姐妹们马上就要上台歌舞表演了呢,筱儿想陪客官一起看。” “好!好!听你的,咱们就喝这个!” 这时刘锷凑到王归顺耳边,低声道:“师兄,她刚刚说的那种香果饮品,一壶价值三千两。” 刘锷知道师父这次给了王归顺很多钱,可是喝三千两一壶的香果饮品,一壶还倒不满四杯,这未免也太奢侈了,把钱不当钱呀! 王归顺却是毫不在意,眼神很凶狠的示意刘锷闭上臭嘴,别他娘做出这么一副穷酸样舍不得在漂亮妹子面前花钱的样子,好不容易来这种地方玩一次,又有幸遇到如此佳人,钱不钱的已无所谓,开心最重要。 而要是被筱儿姑娘知道我很抠门,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今后还要怎么把她泡到手? 时过须臾。 桌上。 秦筱心里现在在想的,是要怎么坑王归顺的钱,而王归顺的心思却完全不在一楼那些精彩的歌舞表演上,他现在就只是想摸摸秦筱的手。 花九千两白银点了三壶香果饮品,如此照顾她的业绩,却连她的手都碰不到一下,这岂不是很亏? 可正当王归顺准备将手伸向秦筱的手时,秦筱突然收回纤纤玉手放在自己胸脯上,发出“哎呀”一声,脸色变得很是难看。 王归顺回过神,他的两眼直勾勾的盯着秦筱放在胸脯的手上,真希望那是自己的手,“筱儿,你怎么了?” 秦筱眼角带泪,“公子,我……我的项链丢了。” “啊?”万归顺一脸懵逼。 秦筱急得两眼发红,模样楚楚可怜,起身开始在包厢里找,“那可是筱儿存了好久的钱才买来的一条项链,价值二十万呢,怎么……怎么就不见了呢?真是急死筱儿啦!” 说着秦筱走过去抓着王归顺的胳膊,嘟着嘴楚楚可怜的看着他:“客官,您也快来帮筱儿找找嘛。” “好好,我帮你找。” 可找了半天,却怎么也找不着。 因为那条所谓的项链根本就不存在,这还要哪里去找? 秦筱擦着眼泪,两眼哭得红肿,连画的眼线都有些花了,哭的很是伤心。 王归顺轻叹一声,安慰道:“筱儿,你别哭了,回头……我再送你一条新的项链。” “真的吗?”秦筱梨花带雨的看着王归顺,“客官您真好,筱儿爱死你啦!” “爱……”听到这个字,王归顺浑身就如触电般一震,飘飘欲仙,身体仿佛失去重量,感觉自己此刻是在天上飞。 “这……这难道就是爱情?” ……(未完待续。) 第47章 体验农家乐 “看到没,斑爷我花重金请来的专业培训人员都不是吹的,你瞧瞧筱儿,那傻帽愣是被她忽悠的连自己的娘是哪家的女儿都不晓得。” “哈哈,光是看着就爽啊。” 在另一间包厢中,药不然望着对面那间包厢里正在使劲儿忽悠王归顺的秦筱,眉开眼笑,满面春风,觉得好生有趣。 秦歌的视线落在王归顺身上,淡淡笑道:“没想到筱儿还是个戏精,平常还真没看出来啊。” 秦歌觉得,如秦筱这种就相当于是他前世的那些酒托,一个个为了业绩,只管利用美色,各种撒娇卖萌装可怜忽悠客人掏钱消费。 除了很佩服秦筱的忽悠能力之外,秦歌也有些意外,却是他没想到那个所谓的王少爷就是王归顺,本来他心里多多少少还有些过意不去,觉得这样忽悠人家包里的钱不好,但现在知道是王归顺后,他是巴不得秦筱将王归顺腰包里的钱给榨得一干二净。 “对了,怎么没看到战沙雕?”秦歌坐回椅子上,端起一杯酒。 “他说他不想来这种地方待着,他是个正经人,斑爷我跟他说个卵,估计他这时候正待在宅院里拼命修炼。” 秦歌说道:“那我先回书房,明天再把‘大刀诀’给你。筱儿这里,就麻烦你帮忙看着。” 药不然摆摆手,“反正闲来没事,坐在这里看看那些姑娘跳舞也挺不错。话说我的秦爷,你老实跟我说,你是不是看上筱儿?怎会如此在意她?” 秦歌摸摸鼻子,“有吗?” “傻子都看得出来,你都让她搬到五楼去住了,下面那些人这几天都在传你们的桃色绯闻,谁知道夜深人静的时候你们俩在五楼做过什么事儿。而且我看她对你也是百依百顺的,现在见到斑爷我都不行礼了。” 秦歌想想后说道:“我确实是看上了她,但跟你想象的那种‘看上’不同,她是根好苗子,值得我花些心思培养。其实我有一个计划。” “什么计划?计划跟她多生几个?” 秦歌说道:“滚你大爷的。” 药不然耸耸肩,“那你计划个啥卵?” 秦歌淡然一笑,“不仅是筱儿,以后我会挑几个资质不错的姑娘,将她们培养成类似于血卫那样的人物。” 其实在秦歌的心目中,药不然带来的那些血卫并不如何,至少还达不到他的标准,他完全看不上眼,只是当着药不然的面他也不好说出这样的话。 …… 又是通宵达旦。 翌日,晨光熹微。 书房中,秦歌放下手中笔,伸伸懒腰后起身走到衣柜前拿出书香学院的学院服。 虽然五楼的隔音很好,但昨晚秦歌还是听到下面很吵,他那时也出去听了一会儿,好像是有个客人被那些血卫给毒打一顿,原因大概是那个客人拿不出来钱,还发酒疯,甚至还大言不惭说是要赎走这里的姑娘,娶她做妻子。 秦歌可以确定的是,那个客人正是王归顺,因为他昨晚听到王归顺被揍时的惨叫声。 时过少许,书房门外忽然传来秦筱的声音:“公子,您醒了吗?” “我没睡。” 秦筱推门而入,担心道:“公子您怎么又熬夜?熬夜对身体不好。” 秦歌耸耸肩,“没办法,要码字。” “那好吧,筱儿真是拿您没办法。公子您稍等,筱儿去打热水给公子洗漱。” “算了,我自己去洗把冷水脸就行,马上还要去学院。你昨晚也挺累,现在连妆都还没卸,就早点去休息吧,下午起床后记得要按时完成功课,晚上我会检查。” “筱儿听公子的。” …… …… 书香学院。 晨光洒满大地。 在那宽阔的操场上,一张张课桌被摆放整齐,学生们端坐于课桌前,全场寂静无声。 这种考试的气氛,总是令人心跳加速。 各班的授课老师将一张张试卷发到考生们手中便退场,并无人监考,因为老师们经常教育学生们要诚实,是以都相信学生们很自觉,不会做那些令人不齿的舞弊抄袭之事。 秦歌拿过试卷只是瞄一眼就放下,因为他发现上面的题都很简单,简单到他都懒得动笔去写,觉得那是在浪费时间和生命。 文考题,不外就是写几首诗,写几篇论文;修道理论题,不外就是一些最基本的经脉构造,这种小儿科的题,安芝芝就能随便解决。 秦歌将试卷放到旁边安芝芝的课桌上,“芝芝你帮我做试卷,记得字迹要稍微伪造一下,不能一模一样。” “好嘞。”安芝芝向秦歌伸出手,又对他眨眨眼,表示这完全没有问题,自豪的道:“我可是做试卷小能手哦,以我的绝顶智商,这些题根本难不到我,保证让你考满分,这次姐带你飞。” 秦歌满意点头,“没看出来啊芝芝,平常懒得跟什么似的,原来你一直都在暗中努力学习呀,不错,我就喜欢跟你这种学婊做朋友。” 安芝芝吐吐舌头,“呸!你才是学婊!” 坐在秦歌另一边的药不然脑袋咻的一声就凑了过来,一脸贼兮兮的表情,“那啥,这些题真是太他妈难了,还是人做的题吗?斑爷我表示一道也不会,老秦,你说咋整?” 安芝芝对药不然说道:“你给姐五万两,姐就把试卷借给你抄,给姐十万两,姐就帮你做试卷。” “成交!不愧是咱们的安学霸,这十万看来斑爷我是给定了!” 坐在药不然旁边的战安凉轻轻咳嗽一声,脸颊微微泛红,“那个,安姑娘,我……” “五万一抄,十万一做。” 战安凉点点头,表示没有问题。 考场有规定,只要考试时间满两刻钟,考生就能将试卷放在桌上离场。在苦苦熬完两刻钟后,秦歌、药不然、战安凉三人便无情的离去,只留下苦逼的安芝芝,她一个人要做四张试卷。 …… “唉,他喵的,离开考场却不能离开学院,斑爷我也是醉了。”在那棵有一百多年的大榕树上,药不然长叹连连,感觉自己是被关在牢里。 战安凉说道:“学院好无聊,我想回去领悟刀法。” “对了,说起刀法,药胖子,这是你的大刀诀。”秦歌从怀中摸出一本书递给药不然,这是他昨晚写好的。 “姥姥的,这就是大刀诀,斑爷我的梦想总算是成真了!”药不然很激动,如获至宝的将《大刀诀》抱在怀里,生怕不翼而飞,“不行,老子要翻院墙离开这个鬼地方,找个地方好好修炼。” “学习什么的都是扯卵蛋,修炼才是王道!” 战安凉说道:“英雄所见略同。” 秦歌却摇摇头,“你这话,秦某不敢苟同。” 药不然看向他,“咋滴?难道老秦你还热爱学习?” “那倒不是。”秦歌一本正经的道:“修炼不急于一时,现在还是早上,时间很充足,你们俩得帮我个忙。” 战安凉问道:“什么忙?” 药不然洒然一笑,大气说道:“咱们哥俩,还什么帮不帮的,老秦你对我可有大恩,有事你只管说!如果你是要打架,斑爷马上书信一封发到京东,让我父王给你调铁骑大军。” 秦歌笑道:“倒也没这么夸张,像我这种打着灯笼都没处找的好人,怎么会去跟人打架?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咱们先回花间楼再说。” 正当秦歌三人准备翻院墙离开书香学院时,后方突然传来一道声音:“且慢!” 三人不约而同的停止翻墙,半个身子吊在外边扭过头去,发现来者正是金峰森。 药不然冷冷道:“怎么滴,你要去告诉老师?” “世子殿下,还请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金峰森精致走到院墙下,目光落在战安凉身上,俨然道:“明人不说暗话,三位皆乃英雄豪杰,金某甚感钦佩。之前金某是看的一清二楚,三位连试卷都不做,直接留下白卷离场,此等豪气,此等胸襟,此等不惧考零分的胆色,当为我辈楷模!” “所以呢?”战安凉看着金峰森,觉得这货脑子有些不正常。 “所以金某斗胆效仿三位,也没有做考卷,为追随战少爷脚步,金某留下白卷离场,想要随战少爷一同翻墙而去,且做那自在逍遥客。” 战安凉跟秦歌对视一眼,表情有些怪怪的。 秦歌起身坐在院墙上,对金峰森抱拳:“金兄敢交白卷离场,此等胆色,秦某同感钦佩,只是眼下我等还有要事在身,金兄若是一道,这多有不便,所以金兄你请随意,日后有机会我等再聚。” 金峰森摆摆手,豪气说道:“金某理解。晚上,亥时一刻,金华大雁楼,金某会备好宴席,摆好酒菜,届时还请秦兄和战兄务必赏光。” 药不然指指自己鼻子,“我靠,喝酒你他妈敢不请斑爷?” 金峰森淡淡道:“若世子殿下能来赏光,金某自是欢迎。” 战安凉对金峰森点点头,说道:“我会来的。” 金峰森眼中微不可查的闪过一抹寒意,“多谢战兄。” …… 悄悄翻院墙离开书香学院回到花间楼后,秦歌便叫来五鳞红光,然后利用书房中的转移阵带着药不然和战安凉直接去往清洁宫。 对于药不然和战安凉二人,秦歌自然是信任,所以他也不担心精灵族的事会被他俩泄露出去。 “我靠,斑爷我今天算是涨姿势了哈,秦歌你这什么阵法?直接就转移了!牛逼啊!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哎哟我去,这里难道就是精灵族的领地?那大树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精灵古树?”药不然满眼新奇,跟发现新大陆似的停不下嘴。 秦歌说道:“我带你们来并不是让你们来参观的。” “那是要干嘛卵?” 秦歌微笑说道:“耕田,干农活。此番带你们来体验农家乐,不收你们钱。” ……(未完待续。) 第48章 前世的技术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一缕微风轻轻拂过。 药不然和战安凉二人同时回过神,齐齐看向秦歌,俱是一脸“我他喵有没有听错”的表情。 “啥?啥玩意儿?你再说一次斑爷听听!”药不然果断撸起袖子,看架势像是要动手揍人。 秦歌微笑说道:“刚才我不是说过嘛,我这是带你们来体验农家乐,怎么,看你们这表情,是不是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 说着秦歌走到中间一左一右攀上药不然和战安凉的肩膀,强行揽着二人向山谷外走去,“我跟你们讲,这农家乐非常有趣,可以领悟到人生真谛。你们一个世子,一个战家少爷,从小锦衣玉食,肯定是没体会过。” 药不然和战安凉甚觉蛋疼,搞了大半天,还整得这么严肃,说是有什么事需要帮忙,原来秦歌这货只是把人忽悠到这里来下苦力。 “尼玛,斑爷我遇人不淑,遇人不淑啊!”药不然仰天长叹,生无可恋,要说他从小锦衣玉食,那是肯定,而要说他没有吃过苦,也不尽然,他深知干农活是最累的事,自然是不想干。 战安凉倒是不在意这些,他只是觉得干农活太浪费时间,耽误他领悟刀法。 “……” 虽然在莳小幽和花欣悦的带领下,那群小精灵的做事效率很高,但秦歌也是心有不忍,觉得她们太累,所以就想让她们轻松一下,耕田这样的重力活就交给他来想办法。 可他一个人又太慢,所以就只好把药不然和战安凉给忽悠过来帮忙。 时过良久。 在那一片刚圈起来的农田中。 药不然卷起裤脚走进水田,摇摇晃晃的差点摔倒,生无可恋说道:“谁会想到,斑爷我也会有今天。被堂堂并肩王世子耕过的农田,那可能是世界上最宝贵的农田。” “你这身肥膘也是该减减,赶紧的,别逼逼,给我挖,我这是为你好。”秦歌就像个黑心的地主,将一把由那些精灵制作的锄头丢给药不然,随后看向另一边正在卷裤脚的战安凉,“我说,你那裤脚要是再卷下去,就得卷成齐逼裤了。” 战安凉满脸苦色,极不情愿的看看眼前水田,“你能否给我换另一种活干?我的手是用来握刀,不是用来握锄头。” 秦歌说道:“如果芝芝知道你帮她干农活,她一定会很开心。” 闻言战安凉二话不说,果断跳入水田,举起锄头,“我挖!” 秦歌这才满意的点点头,说道:“精灵族领地中灵力浓郁度超外界数倍,你们可以一边干农活,一边吸收灵力入体,这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闻言战安凉和药不然试了一试,发现果不其然,此地灵力不仅浓郁,还很精纯,远超外界数倍。 “嘿!还真有点儿意思,这田就交给斑爷我来征服!” 战安凉也是鼓足了劲。 随后,秦歌将不远处正在草地中跟几个小精灵嬉戏玩耍的五鳞红光给唤来。 五鳞红光最喜欢跟秦歌撒娇,一过来就用脑袋在秦歌胸膛上蹭,然而它还没撒完娇,就突然感觉背上一沉,猛地回过神,才发现秦歌已将一副耕田用的犁具挂在它身上。 “嗷呜!”五鳞红光发出不满的声音,并感到很疑惑。 主人你这是在干嘛?你要是给我挂一副鞍具我还能接受,可挂一副犁具又是啥意思? 秦歌对它眨眨眼,什么也没说。 五鳞红光忽然就明白秦歌意欲何为,眼中流出绝望的泪水,“嗷呜呜呜呜……” 秦歌有修《兽皇诀》,自然是能听懂五鳞红光的狐语,将其翻译成人类语言大概就是:本五尾天狐虽无神兽之姿,可好歹也是稀世罕见的灵兽品种,但你居然把我当成老水牛来耕田,还有你这样的主人吗? 秦歌说道:“你一天上百斤上等牛肉,几天就能吃掉花间楼一个伙计的薪资,那是白吃的?” 五鳞红光眼神中满是怜意:“嗷呜嗷嗷呜(本宝宝好苦)。” 精灵族用纯木打造的犁具跟人类所使用的犁具有所不同,并不需要人在后面扶着,只需要将其固定在水牛背上,水牛在田间来回走动就可起到作用。 当然,秦歌一时间也懒得去找水牛,所以只能让五鳞红光来代替。 有五鳞红光在前边犁,药不然和战安凉在后边使劲挖,这效率很高。 秦歌满意的拍拍手,转身离去。 “我靠!老秦你让我们下苦力也就算了,他么竟连狐狸都不放过,这他么还是人干的事儿吗?还有,你要跑哪去偷懒?还不赶紧下来跟斑爷我一起快活快活!”药不然望着秦歌离去的背影,大声喊道。 秦歌挥挥手,“我还有其它事要做,这边就先麻烦你们。” 不多时,秦歌被莳小幽带到另一片田里。 这片田里没有水,只有一排排整齐的果树苗,正是上次秦歌要莳小幽帮忙种下的那些种子。这被精灵古树滋润过的土壤就是没得说,才一两天过去,那些种子就长成半人高的树苗。 秦歌在逛一圈后便打定主意,用剪刀剪下很多果树枝做为嫁接用的砧木。 时过良久。 “男神大大,你这是在干嘛呀?”看着秦歌蹲在一棵桃树苗前不知在做些什么,莳小幽背着小手走到秦歌身后站定,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是好奇。 秦歌说道:“这是嫁接技术。” “嫁接?” 秦歌点点头,很有耐心的说道:“以后你们就能吃到很多剑仙大陆上从未有过的、而且非常好吃的水果。就我现在弄的这个便是叫做油桃,你听说过没?” 莳小幽茫然的摇摇头,“没有诶,就是有油的桃子吗?” 秦歌说道:“油桃是由李子和桃子杂交出来的一种新品种。” “哇塞,这也能行,男神大大你真的好厉害哦。”莳小幽满脸崇拜,跟个小迷妹似的。 秦歌起身走到另一边,蹲在一棵柿子树苗前,说道:“这些是我刚刚已弄好的柿子树,以后你们可以吃到各种不同的柿子,就比如鸡心柿、牛心柿、镜面柿、尖柿和甜柿等等,而且还可以做成柿饼,包装之后运出去卖钱。” 随后秦歌又走到一棵橘树苗前,“而不仅是柿子和桃子,以后你们还会吃到美味可口、富含胶原蛋白的橙子之类的水果。” 莳小幽咬着手指头,脑袋里面似在幻想什么,听着秦歌说的这些,她快要流出口水。 秦歌说道:“据我调查,在柑橘家族,现在剑仙大陆上就只有橘子、香橼、柚子这三种最原始的水果。” “对呀,怎么啦?” 秦歌淡然一笑,很有耐心的说道:“其实这三种水果的基因很强大,而且不受限制,其中任何两种都能杂交出一种新的物种,就比如说,拿柚子和橘子就可以杂交出橙子,而橘子和香橼可以杂交出莱檬,然后再将橙子与香橼杂交,就可以诞生出柠檬,如果将橙子与柚子杂交,就可以诞生出葡萄柚。” “此外,什么脐橙、金桔、椪柑之类的水果,今后你们都可以吃到。” 莳小幽愣了半晌,咬着手指头说道:“虽然……小幽有些听不懂,但是感觉好厉害的样子诶。” 秦歌笑了笑,“总之到时候你们只管吃就行,吃腻了就拿出去卖钱,这可是巨大的商机。之前说过要带领你们精灵族奔向小康生活,那并非随口一说。” “我秦某人,有些话要么就不说,一旦说出,就必定会做到。” “嗯!”莳小幽开心的点点头,“不愧是我喜欢的男神大大,爱死你啦!” “行了,之后等这些嫁接好的果树开花结果就行,到时候你们可以吃,但记得一定要保留下种子,并分类种在咱们的大果园里,这里目前只是我的培育基地,到时候我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深一步的培育,说不定还能弄出连我都不知道的超级新品种。” “嗯嗯,小幽明白啦!” “……” 其实,要是放在前世,就凭秦歌的这些皮毛知识,他肯定是弄不出这些新物种,但今世不同,今世在这个充满神奇灵力的世界里,又加上是在精灵族的领地,有被精灵古树滋润过的土壤,是以他能直接省去很多技术上的细节,而且成功率很大。 以精灵族领地中的土壤里所蕴含的能量养分,那些植物就算想不让它基因强大生命力顽强都不行。 “对了小幽,之前我要你们去帮我找的野生稻找到没?接下来,我要开始培育杂交水稻,然后利用这项技术,培育出一种产量高、口感好的粳稻,让其遍布全大陆。” “嗯嗯,已经找到啦,小幽马上就带男神大大去,而且距离我们的农场不远呢,就在溪边。”莳小幽乖巧的伸手指着一个方向。 “行。”秦歌从怀中摸出一个纸包递给莳小幽,“等那两个家伙将水田耕出来后,你再将这些常规稻种子播撒下去。这是我花钱去粮店买来的稻种,不仅贵,而且一般人有钱也很难买到,你可千万不要弄丢。” ……(未完待续。) 第49章 赴宴! 忙碌而又充实的一天很快就结束。 相比起枯燥无聊的修道,对秦歌个人而言,其实他更喜欢做些自己觉得有趣的事。 所谓修炼,修的是心,炼的是体。 认真对待生活,做让自己开心和喜欢的事,体会其中乐趣,领悟其中意义,这就是人生,亦是修炼。 至少,朴素的老秦是这样认为。 因金峰森设宴请客,待会儿还要去往大雁楼赴宴,是以秦歌提前让药不然和战安凉下了班。 在农场旁边刚挖出的水渠边。 药不然跟肾虚似的,好像身体被掏空,无精打采的垂着头:“唉,待会儿大雁楼斑爷我就不去了,回去洗个热水澡,舒舒服服的躺下睡上一觉才是正经事儿,斑爷我今天可是被累成狗啊。” “话说老秦你丫咋就这么没良心?你说你还是人嘛你?你要找人给你干农活,你跟斑爷我说呀,斑爷去给你找人,帮你发工钱都没问题,你干嘛要这样来折磨斑爷?” 看着浑身泥浆的药不然在那里抱怨不停,跟个怨妇似的样子,秦歌有些想笑。 战安凉安静坐在水渠边,细心的搓洗着小腿上的泥浆,然后穿好鞋袜,对秦歌说道:“药胖子可以不去大雁楼,但你得陪我去。” 秦歌说道:“虽然我也不怎么想去,但人家盛意拳拳摆好酒菜请你去,而且之前也答应过要去,这样放人家鸽子不好。” 战安凉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这个宴,他是一定要去赴的,因为他想确定一件事。 通过转移阵直接回到花间楼后,战安凉说他要去洗个澡换身衣服,便离开花间楼回到大宅院,待会儿再来找秦歌。 药不然一溜烟就不见踪影,不知道去了何处,反正大雁楼他是不想去。 …… “筱儿。” “公子有何吩咐?” “之前交给你的《千字文》背得如何?” “筱儿这就背给公子您听……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扩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闰余成岁,律吕调阳。云腾致雨,露结为霜。金生丽水,玉出昆冈。剑号巨阙,珠称夜光……谓语助者,焉哉乎也。” “不错,回头再抄五遍,字迹要工整。” “是,公子。” 秦歌拿起书桌上的几本书递给秦筱,“这是我编写的《经脉图解》,你拿下去好好看,等你背熟之后我再教你如何聚气入体。此外,今后你要用弗曼学习法去学习我教给你的一切。” 秦筱满脸疑惑,“公子,弗曼学习法是什么呀?”她觉得这名字好生奇怪。 秦歌轻轻咳嗽两声,然后很有耐心的解释:“所谓弗曼学习法,是我家乡的一种学习方法,共有四点,其一,选择一个你想学习的内容。” 秦筱赶紧拿起桌上纸笔,快速将秦歌刚刚说的都记在本子上,然后认真的注视着秦歌:“公子您请继续。” “不错,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秦歌欣然道:“其二,你在学习你所选择的内容时,要试着把自己想象成一个老师,你要去想,如果现在你是个老师,你要如何将你学会的这些知识教给你的学生,并让他们能够很轻易的听懂。” “其三,查漏补缺,如果这个过程中出现问题,你要重新回顾之前学的内容,并找我探讨研究。” “其四,就是继续提升,你要用你自己的语言和方式,将你学会的内容简洁化,或是找别的东西来类比它,令它变得更是简单易懂。” “……” “都记住了吗?” “嗯,筱儿都记住啦。” “去帮我准备些热水,待会儿跟我出去一趟。” “好的公子。”秦筱心里很开心,这是公子第一次带她出去呢。 “……” 时间过得飞快。 转眼间,已近亥时。 秦歌、战安凉、秦筱三人从花间楼后门离开,进入一辆豪华马车。 宽阔的车厢内。 战安凉将莫问斩天荒抱在怀中,坐姿端正,正在闭目养神。 秦筱端庄的坐在秦歌身边,两手捏着衣角,心头很是紧张,因为她是第一次坐上如此豪华的马车,而且还是坐在秦歌旁边,那颗小心脏砰砰直跳,好像有小鹿在里面撞。 “筱儿。” “公子您有何吩咐?”秦筱回过神。 秦歌看看坐在他对面闭目养神的战安凉,问:“筱儿,你觉得战沙雕今晚是要去做什么?” 秦筱道:“之前公子您不是说要去大雁楼找朋友赴宴吗?” 秦歌摇摇头。 秦筱满脸疑惑,不明白秦歌摇头是何意。 秦歌问秦筱:“如果他真是去找朋友赴宴,那他为何要带刀?” 这句话中,“朋友”二字秦歌稍稍加重些音量。 “这……”秦筱有些答不上来,她觉得战公子手中那把刀好生吓人,还未出鞘,便有一种逼人杀气绽放,令她不敢直视。 秦歌又问:“他从来到花间楼之后就没开口说过一句话,你猜这是为什么?” 秦筱摇摇头。 秦歌说道:“他在聚刀势。” “啊?”秦筱睁大眼睛。 秦歌道:“如果不是去杀人,他为何要聚刀势?” 便在这时,战安凉猛地睁开双眼。 那无形的杀气,令车厢内的空间瞬时变得寒冷异常,空气仿佛凝结成冰。 秦筱俏脸倏然苍白,如坠冰窖,像是受到惊吓的小猫,下意识的往秦歌身边缩了缩,觉得这一刻的战安凉好生可怕。 战安凉对秦歌说道:“他有问题。” 秦歌拍拍秦筱的肩膀,“筱儿别怕。今天我之所以带你一起,是想让你学些东西。第一,不管遇到什么事,你都要保持面不改色、冷静应对,你可以害怕,也可以恐惧,但是你要将它压在心底,不能通过脸上的表情表现,同时你也要做到冷静思考,勿乱心神。如果真有什么危险来临,该死的你活不了,该活的你死不了。” “筱儿……知道啦。” “第二,你要学会仔细观察,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并结合已知的情报去分析你面前的人。” 说完秦歌面向战安凉,回答战安凉刚才那句话:“我想应该不是小问题,若不然你也不会想到要去杀他。” 在秦歌对战安凉的了解中,战安凉这把刀不是用来打架的,而是用来杀人的。 战安凉说道:“其实,小时候我与金家少爷有过一面之缘。” “然后呢?” 战安凉说道:“虽然已过去十多年,人的模样会改变,但我感觉他并不是我曾经见过的那个金家少爷。” 秦歌挑挑眉:“也就是说,这只是你个人的感觉?” “一开始这也仅仅是感觉,但现在,这已不是一种感觉,而是肯定,我可以肯定他不是金家少爷。” “怎么说?” 战安凉说道:“昨晚练完功,在跟楚老先生喝茶时楚老先生跟我说,其实金家少爷在半年前就已去世。而金家少爷的死牵系金家下一任家主的继承人选,所以金家第一时间将这个消息封锁,只有极少数的人知道。而楚老先生与金家家主是朋友,他恰巧就知道这件事。” 秦歌问道:“那么,这个要请我们喝酒的金峰森又是谁?他为何要冒充金家少爷接近你?” “不知道。”战安凉轻轻摇头,说道:“我刚去书香学院,他接着就出现在书香学院,还跟我同班,并多次向我示好想要接近我,肯定是有所目的,想要从我身上得到什么。而现在,我身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这把刀。” 秦歌捏着下巴,“而你这把刀里面的秘密,就连你自己都不知道,甚至就连你的父辈们都不知道。” 战安凉:“我们战家,正是因为这把刀而遭受灭门之灾。” 秦歌:“而灭你战家的真正凶手,是魔族。” 战安凉目光骤然变得犀利起来,“所以,这个金峰森如果接近我的目的是因为这把刀,那么他就很有可能知道这把刀里的秘密,而知道这把刀秘密的人,就有可能是魔族。” “我会答应他赴宴,就是想去证明他是不是有所图谋,看看他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如果不是,就说明是我多虑,如果是,那就斩了他。”战安凉抬眼看向秦歌,“同时,这也能证明你之前说的没错,用我这把刀做诱饵,能引出那些隐藏在人群中的魔族。” 秦歌有些苦恼,“但关键问题就是,你一直被魔族在暗中盯着,而我们却不知道暗中的魔族是谁,这种芒刺在背的感觉,我不喜欢。” 战安凉问道:“你有什么办法?” 秦歌想想后说道:“要不,把你这把刀卖掉?” 战安凉说道:“人在,刀在!” “你别激动。”秦歌笑道:“我的意思是,打造一把假刀,再把它卖掉,如此一来,就能转移一部分暗中那些魔族的注意力。” “原来如此。”战安凉点点头,“但前提是,得让很多人知道我将这把刀卖掉的事,知道的人越多越好。秦歌,你有什么办法?” 秦歌说道:“这件事,回头我还得想想。眼下我们还是想想要怎么应付这场可能是鸿门宴的宴席。” 战安凉说道:“所以我才叫你陪我,因为我相信你。” 秦歌说道:“你这种盲目的相信,可不是好事。” 战安凉认真说道:“因为是你,所以并不盲目。” 秦歌说道:“如果你刚刚的那番猜测是真的,那么他从接近你,到现在请你喝酒,这显得很仓促,这可以说明他的时间不多,他很着急想要得到他想要的东西,由此可以推断出,他是个刚入行的菜鸟。” ……(未完待续。) 第50章 金峰森的目的 战安凉感激的看着秦歌,“总之,就麻烦你了。我没你聪明,我唯一擅长的事,就是用刀将别人的脑袋砍下来。” 秦歌淡然笑道:“今晚就当是用这个菜鸟给筱儿上上课。” 战安凉微微一笑,“果然,跟我想的一样,其实你早就有所准备。” “……” 马车停在大雁楼前。 秦歌突然抓住秦筱的手,牵着她走下马车。 秦筱俏脸倏然发红,身躯紧绷不敢乱动,心脏砰砰狂跳,目光闪烁的看看秦歌的侧脸,然后娇羞的低下头,就快要湿了。 公子他……居然牵我的手啦。 一个身着劲装的中年上前,抱拳道:“敢问尊驾可是战公子与秦公子?” 战安凉抱拳:“正是。” 中年脸上露出笑容,“我家少爷已等候多时,两位公子,里边请。” 大雁楼并不是一家酒楼,早先是一座瞭望塔,有数十年历史,乃金华城区最高的建筑,没有之一。后来这里被一个有钱的老板买下,并将其改修成一栋大楼,也就是现在的大雁楼。 大雁归青山,高楼望残阳。 金峰森能将大雁楼包下设宴请客,足可见其逼格之高,心之所诚。 秦歌牵着秦筱的手,在那中年的带领下,大摇大摆的走进大门,两旁的丫环们纷纷欠身行礼,行在此间,给人一种很尊贵的享受。 战安凉安静的跟在秦歌身后。 在到顶楼时,金峰森笑脸相迎,“战兄秦兄,来来来,快请上座,金某已等候二位多时啊!嗯?秦兄,这位姑娘……你不给介绍介绍?” 秦歌哈哈一笑,“我的婢女筱儿,金兄你觉得如何?” 金峰森打量秦筱一眼便移开视线,微笑说道:“丰肌弱骨,楚腰卫鬓,乃少有的美人,秦兄真是好福气。” 秦歌豪爽的将秦筱往前一推,“金兄若是喜欢,便将她送于你,就当是个见面礼,随金兄享用。” 秦歌此为,令一旁的战安凉皱了皱眉,不过他什么也没说,他觉得现在的秦歌很像是一个纨绔子弟,如果不是真正了解秦歌的话,就秦歌现在这德性,他都想一刀给砍了。 “如此美人,我可无福消受。”金峰森轻轻地扶住秦筱,心头很是不屑秦歌为人,“况且金某怎敢夺秦兄所爱?” 一番客套之后,战安凉便上了桌。 见战安凉上桌,金峰森也入座,伸出两手一拍,似是一种暗号,只见几个女婢端着酒菜而来。 金峰森笑道:“在这大雁楼顶设宴,金樽对月,金某自认这也是旷古独一,真是别有一番风趣,战兄以为如何?” 战安凉说道:“确实是别有一番风趣。” “那可不是嘛。” “……” 秦歌并没有上桌,而是双手抱胸,吊儿郎当的在顶楼各处瞎逛,欣赏金华城区的夜景,说道:“金兄真是好阔气,凭栏登高处,举杯邀天仙,在这种地方摆桌喝酒,是很不一样的体验。” “我说秦兄你怎还不过来?是不是看不起我金某人啊?” “金兄这可就冤枉了。”秦歌笑道:“你们先聊,等酒菜上齐我再来也不迟。第一次来到此等佳地,自是要好好欣赏一番才不枉此行。” “那秦兄你且随意。” “……” 大雁楼的顶楼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原本瞭望塔的风格,站在顶楼,金华城区的夜景当真是一览无余。 在逛一圈后,秦歌来到一面照壁前,发现上面有不少文人墨客留下的笔迹。 金峰森只是淡淡的看了秦歌一眼,便将视线落在战安凉身上。 战安凉才是他的目标。 他觉得,如秦歌这样的货色,一看就是那种从小被娇惯的纨绔子弟,根本就不配被他看在眼里,这种货色,根本就没有一点威胁。 照壁前,秦歌忽然喊道:“筱儿。” “公子有何吩咐?” “去问问金少爷,这里可有笔墨,有的话给我拿来。” “是,公子。” “……” 待毛笔吸饱墨汁,秦歌握笔轻轻一拖,于砚台边缘挤压出多余墨汁,再将笔移至照壁之上,便如一位剑客,在那空白之处龙飞凤舞,只是几息便写下四行狂草,最后将笔轻轻放置于秦筱手中的托盘上。 秦歌写下的是一首诗。 “高阁逼诸天,登临近日边。” “晴开万井树,愁看五陵烟。” 秦筱将手中托盘放到一边,细细品味,美眸异彩连连,觉得公子好有文采。 秦歌将手放在秦筱外露的玉肩上,将她搂入怀中,看上去很是亲密,然后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问道:“筱儿,你有没有发现什么?” “算上丫环,共有三十个人。”秦筱感受到玉肩上的热度,娇颜泛红。 秦歌问道:“还有呢?” “还有……公子牵过筱儿的手,以筱儿对公子的了解,公子平常不会这样做,而且刚刚公子还一反常态,想要将筱儿送给金少爷,说明公子是想故意让筱儿接近他。” 秦歌满意的点点头,“还算不错,今天给你上的课就这些。行了,快去桌上吃东西,接下来交给我。须知这一桌可都是一般人吃不到的山珍海味,特别是那盘鹅肝,在中州可是很难吃到,他请我们吃,不吃白不吃,可不要浪费食物。” “好的公子。可是公子……就不担心他在饭菜里下毒?” “只有蠢货才会用这种方式下毒,如果待会儿你和战沙雕被毒死,那就说明这次我们还真是遇到蠢货。” “那筱儿这就去帮公子试试有没有毒,就算被毒死,那被这些山珍海味毒死也值。” “……” 尔后,秦歌搂着秦筱走到桌前入座。 此时战安凉已和金峰森对饮数杯,正在那里聊着一些家里的事情,看上去交谈甚欢,秦歌只能坐在一边,完全插不上话。 “筱儿。” “公子有何吩咐?” “去伺候伺候金少爷,给金少爷捏捏肩。” “好的公子。” 秦筱来到金峰森背后,忽然明白什么,刚刚公子也捏过自己的肩,记得好像是……这个位置。 金峰森拍拍秦筱放在他肩上的玉手,温柔道:“筱儿的手法真不错。” 秦筱莞尔道:“只要金少爷不嫌弃就好。” 便在这时,坐在对面的战安凉和秦歌二人突然倒在地上。 秦筱见此目光一震,还未有所反应,她便感到体内热流涌动,头晕目眩,眼睑极重,两眼一闭便倒在地上,“这酒菜……果真有毒。” 金峰森仰头喝下一杯酒,长身而立,大笑一声,走到战安凉身前站定,抓起放在桌上的莫问斩天荒细细端详。 “哈哈哈哈,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战少爷,这五千两黄金我是要定了。” 战安凉捂着胸口在地上挣扎,“你……你在酒菜里下毒?你到底是谁?想要做什么?” 金峰森哈哈一笑,看看不远处那正冒着紫烟的香炉,“这么好的酒菜,花掉老子几千两,如果在里面下毒岂不可惜?” 战安凉这才明白,酒菜很干净,有毒的是那香炉里的香料,他闻得出那是很名贵的龙涎香,就是南海边境的那些居民用蓝鲸粪便制成的一种珍贵香料,本身并没有毒,但如果将某些毒掺杂在其中,一般人也很难察觉。 金峰森掂量着手里的莫问斩天荒,满面春风,心头甚喜,“我确实是金峰森,也是京北人,但我并不是什么金家少爷,只是恰巧跟他同名同姓。至于我的目的,无疑就是你的人和你这把刀。当然,我无心害你性命,我也确实很敬佩孤雪刀圣,只不过金某是拿人钱财做事。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还请战少爷理解。” “战少爷,要怪就怪你太年轻,太容易相信他人,区区一顿饭就将你钓上钩,真是比我想象的还要容易,真是白白浪费我那么多处心积虑的计划。”言讫金峰森伸手放在脸上,轻轻一扯,便扯下一张假皮面具,露出庐山真面目。 他的真容是个看上去二十几岁的青年,眯眯眼,弄眉毛,笑起来的时候显得有些猥琐。 但随后他脸上的笑容便凝固起来,缓缓皱起眉,因为他惊然发现自己的手是黑色的,像是被染上一层墨,黑得令人心慌。 “这……这是?”金峰森目光颤抖,接着又感觉浑身发软无力,鼓足力气大声叫道:“来人,来人啊!” 战安凉紧皱的眉头突然舒展开来,吐出一口黑血,看看倒在一边装睡的秦歌,丝毫没有在意金峰森的大喊大叫,对秦歌说道:“看来我的猜想只对一半,他确实是心怀不轨,但没想到他只是拿钱做事。” 秦歌坐起身:“但通过他说不定能顺藤摸瓜找出些线索。” 战安凉有些好奇,“相比起这个,我想知道你是怎么给他和他的那些同伙下的毒?” 秦歌微微一笑:“给他下毒,是借筱儿的手,轻柔的按摩和拍打,能加快毛孔吸收。至于他的那些同伙,刚刚我去逛那两圈的时候,就已全部解决。” “那我们中的毒你又是怎么解的?”战安凉问道。 秦歌说道:“是我写字用的墨。他的毒是掺在龙涎香里面的黑鳞粉,黑鳞粉在燃烧之后产生的毒气被吸入鼻腔,再加以酒精的激发,能使人浑身经脉在很长的时间内处于封闭状态,导致发软无力,只能任人宰割。” 他看看战安凉,“在研墨的时候,我加了些筱儿身上香袋里的熏莲,那刚好能克制黑鳞粉毒气。” 战安凉微笑道:“虽然我不懂这些,但是只要跟你在一起,我就会很安心。” ……(未完待续。) 第51章 暗中的魔族 “哥!哥!两位亲哥哥喂,小弟我错了,小弟真的知道错了!还请饶命啊!” 看着迎面朝自己走来的战安凉,金峰森一时间仿佛戏精附体,两手合十呈祈祷状,苦苦求饶,声泪俱下,好像他真的是诚心悔悟。 其实金峰森是个杀手。 而最怕死的就是杀手,因为杀手见证过很多死亡,也距离死亡最近,看得也最清楚,所以最是知道死亡的可怕。 人在活着的时候才算是人,可一旦死去,那就真的什么也没有,就只是一块腐肉,跟死猫死老鼠并无区别。 所以在这个时候,尊严什么的对金峰森而言已经不重要,哪怕明知道自己不会被放过,但至少在被真正的杀死之前,也要试试能不能活命。 他心里现在很苦。 因为要养活很多人,他不得已才入杀手这行,虽然这行风险高,但是收入更高,钱来得最快,特别是在尝过些甜头之后,他更是觉得干杀手这行不错。 之前的几次任务都很顺利,但这次他却栽了跟头,因为他遇到了秦歌。 战安凉说道:“刀给我。” 金峰森赶紧将莫问斩天荒双手奉上,“哥,您的刀,很锋利的,您小心点别割到手。” 战安凉伸手拿过刀,一手握鞘,一手握柄,早先已聚好的刀势,从刀鞘缝隙中流溢。 金峰森顿时感受到丝丝恐怖杀气,附近空气霎时间变得寒冷起来。 谁都知道,战家的祖传宝刀是一把极凶之刀,被这把刀所斩杀,将永世不得超生。 战安凉漠然道:“你应该清楚,如果你不能提供出有用的情报,想要守住你的职业操守,那么你就会被砍下脑袋。” 金峰森快哭了,“哥,咱别这么较真行不行?” 此时秦歌和秦筱正在一旁吃菜喝酒。 只有曾经险些被饿死过的人才知道食物到底有多么珍贵,会觉得食物才是世上最宝贵的东西,就比如秦筱。她在想,要不要把这些山珍海味打包回去,给那些姐妹们也尝尝,但是她怕被秦歌笑话。 却不想秦歌说道:“这么大一桌我俩也吃不完,浪费可惜,也可耻,筱儿你待会儿打包回去。” “嗯!”秦筱开心的点点头,觉得公子真是好接地气。 “不过记得先把你的手洗干净,上面全是毒。” …… “事实上,我并不知道是谁想要你的人和你的这把刀。”金峰森无力的坐在地上,低着头:“我刚入行没多久,因为我要养很多人,所以我急需一笔钱,于是我就接了这个任务,这个任务的报酬是五千两黄金。” “五千两黄金!黄金啊!你想想那是什么概念?”金峰森猛地抬头看向战安凉,貌似有些理直气壮:“我当然会心动,而心动,不如行动。” 战安凉淡淡道:“所以你才冒充金家少爷,去书香学院接近我?” “是的。”金峰森说道:“本来我是想要花更多的时间,慢慢跟你搞好关系,完全获得你的信任,但是那个任务有规定的时间限制,我不得已才设宴请你出来,并同时请秦兄和药不然,以此减少你的怀疑。” “之所以会在大雁楼顶设宴,除了有些逼格之外,也是因为这里很高,如果药不然也来的话,他身边肯定会有高手护卫,所以我们早就准备好滑翔风筝,到时候可以直接从这里跳下去逃走。” “可千算万算,没想到最终还是栽了跟头。” 战安凉问道:“这些人是你手下?” 金峰森如实说道:“是我请来的同行,之前答应过他们,事成之后一人给五百两做为报酬。不过现在看来……我是给不上了,会欠下一屁股的债。” 战安凉问出他最关心的问题:“那么,你有没有办法找出背后的雇主?” 金峰森摇摇头,一脸苦色:“哥,就算你真砍了我,我也不知道啊。” 这时秦歌站起身来,“杀手这种职业能发展到现在,在圈里自是有严格规定,任何有关雇主的信息都要保密,只有那些组织里的高层知道。” 金峰森重重点头,“看来秦兄你对杀手这个职业有些了解啊。” 秦歌问道:“假如今天你成功抓到战安凉,并拿到这把刀,那你会去哪里交任务?” 金峰森说道:“并没有要我主动去交任务,说是等我抓到战兄和拿到这把刀后就随便找个地方藏起来,到时候自会有人来找我。” “还真是难搞。”秦歌皱皱眉,看看战安凉,“那么这就等于是说,今天晚上发生的一切,都有人在暗中注视着,包括我们现在。” 闻言战安凉看看四周,脸色有些难看,就像在来的路上秦歌说的,这种芒刺在背的感觉,他也不喜欢。 秦歌注视着金峰森,“如果不出所料,你活不过两天,因为你的任务不仅失败,而且你还暴露了任务目的,他们有很大的可能会杀你。” 闻言金峰森的脸色变得更难看,颤声道:“我还……不想死啊,要早知道这一行的水这么深,我肯定会选择老老实实的做人。” 看着此刻的金峰森,秦歌不由想起前世的自己,刚入行那会儿,他也跟现在的金峰森差不多,是幸得一些同行前辈帮助,他才活下去。 “帮帮这时候的他,就等于是帮帮那时候的自己。”秦歌心里默默的想着,心中已有所决定。 杀手不同于刺客,杀手并不是无情无性,也不是冷血无情,大多数杀手,其实是被生活所逼,在这乱世之中,是因为钱才会想到要去做杀手。 就比如前世的秦歌,他是因为要养活孤儿院的那群孩子才选择干这行。 战安凉对秦歌说道:“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如果暗中那些人如此有本事,为何不直接来找我抓人取刀?” 秦歌问道:“这是哪里?” 战安凉答道:“中州。” “那不就是了。”秦歌说道:“其实你来中州是最好的选择。因为这里是玄剑道宗的总部,更是在玄玉剑仙的眼皮底下,如果暗中那些家伙真是魔族,他们肯定不敢如此明目张胆的现身搞事,一旦被玄剑道宗发觉,那么他们将要承受的代价就是全军覆灭。” “同样,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暗中那些家伙就是魔族。如果是人族,他们也用不着如此小心谨慎,就算直接找到你杀人取刀,玄剑道宗也不会如何。” 战安凉点点头:“你说的有道理。” “啥?魔族?”金峰森却是瞪大眼睛,颤声道:“秦兄,刚刚你说魔族是怎么回事?” 秦歌说道:“就是你听到的这么回事儿。” 闻言金峰森本就无力的身躯不由一晃,险些倒在地上,脸上露出自嘲的笑容,“这么说来,我很有可能是在帮魔族做事……为什么……我会这样蠢?” 他流出屈辱的泪水,目光中透出一种怨恨。 这个时候,他不由想起他的家人被魔物吃掉的画面。 数年前的那一晚,魔物袭击他们的村子,他的家人为保护他,就在他眼前被魔物给一口一口的嚼碎吃掉。 秦歌对金峰森说道:“现在的战安凉,反而是你的保命符,魔族不敢轻易现身动他,所以你跟在我们身边不会那么危险。” 金峰森回过神来,难以置信的看着秦歌。 战安凉说道:“我的刀,只斩魔族,以及大恶之人。或许你不是什么好人,但也不是什么坏人。” 金峰森低下头抽泣,“谢……谢谢你们。” 秦歌说道:“你今天这顿饭,没有白请。” ……(未完待续。) 第52章 四个极品! 月黑风高。 夜深人静。 两道身影踏着夜色,翻越院墙,鬼鬼祟祟的来到书香学院的试卷库。 刘锷从怀中摸出一盏小巧的灵石灯,在找到一张试卷后,抬眼看看面前鼻青脸肿的王归顺,“师兄,秦歌的试卷找到了。” 王归顺用手里已经剥好壳的熟鸡蛋揉揉红肿的眼眶,口中抽着凉气,盯着刘锷手里的试卷,不屑道:“写的字这么丑,看来那真是个废物。” “师兄,现在咋办?” 本来王归顺是打算换一换秦歌的试卷,将其换成一张只能得十分的试卷,明日让他当众出丑,不过现在看来,秦歌写的字丑出天际,世上无双,短时间内他还真模仿不出来。 王归顺想想后说道:“将他的试卷焚毁!” “好的师兄。” 王归顺咬牙切齿的道:“秦歌那废物,想要通过学院加入玄剑道宗,他肯定是冲着知舞师姐去的,我岂能让他得逞?” …… 翌日。 书香学院。 许老师抱着一叠试卷走进教室,“碰”的一声重重推上门,吓得下边几个正在打瞌睡的学生顿时睡意全无。 他神情严肃的站在讲台上,将手中那叠试卷重重摔在桌上,犀利的目光在学生们脸上一一扫视,半晌没有开口说话。 学生们都被许老师搞得有些紧张,看他这一副便秘似的表情,这次本班肯定是考得极差。 安芝芝用手指轻轻地捅了捅秦歌,对他眨眨眼,露出一抹自信的笑容,“秦歌你别紧张,放心吧,以姐的智商,肯定是满分。” 药不然在一旁嘿嘿笑道:“那是,也不瞧瞧咱安姐是谁。” 战安凉脸颊泛红,低声道:“我也相信安姑娘。” 便在这时,讲台上的许老师开了口:“首先,老师要表扬的是我们班的布菊花同学,此次期中考试,我班的布菊花同学获得全班第一名,全学院第三名,考了九十二分!在整个清江城众学院,布菊花同学排名第十五!在整个中州,排名第五十七!可谓是我班的荣誉代表!” “请同学们给予布菊花同学最热烈的掌声。” “……” 听着同学们那热烈的掌声,布菊花四十五度角仰面,表现的很是淡定,实则她内心非常有优越感。此刻在她眼中,在场所有人都是差生,她都不屑一顾! 哼,想要跟我布菊花做朋友,只有学习成绩好的人才有资格。 秦歌和药不然、战安凉相视一眼,都感觉很意外。 秦歌之前也看过那些题,都很简单,简单到他都不屑动笔,所以才交给安芝芝去写,他以为凭安芝芝的智商,应该会很容易的解决,不过现在看来并不是那么回事儿。 “芝芝,咱们说好的满分呢?” “就是!”药不然的表情跟吃了苍蝇一样,声音低沉:“斑爷我裤子都脱了,结果你给我来个布菊花第一名。” 安芝芝尴尬的吐吐舌头,然后一本正经的道:“看来事情超出姐的预料,不过你们放心,就算没有得到满分,以我的绝顶智商,必然也能及格,这个姐是可以保证哒,稳得一批,你们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 药不然叹息一声,对于安芝芝说的这话他还是相信的,说满分太夸张,但及格那绝对是妥妥的。 “事到如今,只要能及格斑爷我就满足了。” 战安凉点点头,表示赞同。 讲台上。 许老师目光骤然变得犀利如刀,“接下来,我要严厉批判的是金峰森同学!” 金峰森一脸蛋疼的表情,很主动的站起身来,他自然是晓得自己为何会被点名批评,昨天见秦歌、战安凉、药不然三人离场,金峰森以为他们是交的白卷,心头甚感钦佩,于是他也效仿秦歌三人的英雄之举,便交白卷离场,但是他怎么也没想到…… 秦歌忍住笑意,看看药不然和战安凉二人,发现这俩家伙都在偷偷耸肩,显然是想笑又不敢笑,忽然就觉得金峰森这家伙很可怜。 药不然低声道:“从小到大,斑爷我都不敢交白卷,这家伙才可谓是真正的当世英豪哇,斑爷屁服,屁服!这叼毛自己往坑里跳,想想都他妈解气!” 许老师注视着金峰森:“金峰森同学,老师问你,你来学院学习是为了什么?交白卷,你可知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你对考试的不尊敬,对学习的不尊敬!你说说你……”许老师一脸的恨铁不成钢,“你这简直就是有辱斯文,有辱斯文啊!你还对得起你胸前的黄领巾吗?!” 金峰森臊眉耷眼的垂着头,“老师你啥也别说,我去罚站。” 看着金峰森的背影,许老师发出一声长叹,低头看看手里的几张试卷,怒极而笑,“奇葩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啊!接下来,老师要严厉批评的是安芝芝同学、战安凉同学、药不然同学!” “你们三个,给我站起来!” “什么鬼?”安芝芝指着自己鼻子。 药不然和战安凉俱是一脸懵逼,感受着同学们那嘲讽的眼神,徐徐站起身来。 这他妈也太突然了吧,刚刚还在嘲笑金峰森,紧接着自己就被点名批评,这他么什么玩意儿? 许老师沉声道:“比交白卷的金峰森同学更过分的是,你们三人的试卷都是出自同一人!这成何体统?这比抄袭更严重!我教书授课数十年,从未见过像你们这样的学生!你们老实说,试卷是谁写的?” 安芝芝举起手,“老师,是我啦……有什么问题吗?” “有什么问题?安芝芝,你好意思啊你!不知羞耻,不知羞耻啊你!”许老师气得笑出声,摇摇头,问道:“安芝芝同学,你猜你考了多少分。” 安芝芝咬着手指头,思索道:“怎么着也得及格吧。” “你只考了两分!”许老师一声爆喝。 “一百分的题,你只考了两分!我我……我从未教过你这样的学生,今后出去,你千万别说是我教的,我都替你感到丢脸!” “你看看你写的这些答案,都什么跟什么,问你修道者几岁适合聚气,你答的是什么?啊?人长得丑就不能聚气?问你做为一个修道者每天需要注意的是什么,你答的是每天吃什么啃得鸡,这摆明是送分题啊,这种题你都能答错,你平常脑子里都在想什么?” “额……”安芝芝低着头,小表情好委屈。 “你们三个,去教室后边罚站!” “额……” 在去教室后边的路上,药不然低声道:“安姐,满分咱就先不说了,咱说好的及格呢?啊?两分?斑爷我他妈自己乱写都不止两分,你说说,你这极品分数到底是怎么考出来的?你是专门来搞笑的吗?我觉得这朋友我们是做不成了,我得跟布菊花做朋友。” “安姐,斑爷我真的很想知道,你这蜜汁自信到底是哪里来的?之前是谁给你的勇气让你觉得自己能得满分?” 战安凉冷声道:“药胖子你行了,少说两句。” 而此刻秦歌是又好气又好笑,心想自己终究还是高估了安芝芝这个吃货的智商,其实吃货是没有智商的,同时秦歌也很好奇,因为他的试卷也是安芝芝做的,但为何他没有被点名批评,就只是安芝芝、药不然、战安凉三人被点名? “秦歌同学。”就在秦歌百思不得其解时,许老师点了他的名。 “老师,我在。” “你的试卷呢?” 闻言秦歌一脸懵逼,这才明白,自己的试卷不见了,怪不得刚刚没有被点名,纳闷道:“老师,我也不知道啊。” 许老师说道:“你刚来学院报道的第二天就考试,这对你来说也不公平,虽然不知道你的试卷为何会丢失,不过老师刚刚已向院方申请,并得到批准,决定在三天后让你重新考一次,所以,接下来的几天,你要好好学习。” 秦歌心中一喜,“谢老师。” 许老师说道:“但愿你能考出个好成绩,我们班因为出现这四个害群之马,一个交白卷考零分,另外三个考两分,总平均分被大大拉低。” 此时秦歌心里已笑开花,虽然不知道自己的试卷为何会不翼而飞,消失无踪,但他真的很感谢那个把他试卷弄丢的人。 简直就是好人啊! “同学们,这节课大家就上自习吧。下课以后,你们可以去看看外面张贴的分数榜。”许老师面向众学生:“你们要多多学习青花书院的苏文轩同学,那可真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九十九分的成绩,在这数十年间,谁达到过这个分数?” 闻言全场一片惊呼,更有不少花痴在开始幻想。 就连看不上任何人的布菊花也扬起了嘴,她觉得,只有苏文轩那种成绩好的学生才有资格跟她做朋友,可惜的是,苏文轩并不在书香学院。 秦歌几人刚来学院,或许还不知道苏文轩是何许人也,但在中州大地,几乎没有哪个学院不知道苏文轩的鼎鼎大名,不论是修道天赋,还是文采,他都是那么的出众,远胜同侪,年仅十七岁,他写出的论文便被中州各学院拿去当做教材。 ……(未完待续。) 第53章 高仿品! 经历一场期中考试之后,安芝芝、战安凉、药不然、金峰森四人可谓是一夜爆红,在书香学院名声大振,甚至就连其它的学院也有人知道这四个极品的存在。 “唉,我说老秦啊,我们金华四大才子能不能一雪前耻,找回在今天失去的尊严,就指望你三天后的表现了。”药不然拍拍秦歌肩膀,一时间好像苍老十几岁,满眼沧桑,语重心长的道:“这个重担,只有你能扛得起。” 战安凉说道:“不过做为朋友,秦歌我还是建议你分数别考那么高。” 秦歌问道:“为什么?” 战安凉说道:“小心布菊花会爱上你。” 秦歌一头黑线,“那我还是考低点。” 药不然想起布菊花那惊天动地的盛世容颜,脸色不由发青,颤声道:“战沙雕你折回可算是说了一句人话,斑爷竟搞忘还有布菊花这个存在。老秦啊,我还是劝你一句,你要是不想被布菊花给死心塌地的爱上,我建议你还是考虑考虑交白卷,大不了咱们金华四大才子不要这个名声。” 金峰森看看公告栏上自己的名字,再听听不远处那棵树下以布菊花为首的那几个女同学发出的嘲笑声,懊恼说道:“做为金华四大才子之一,要是我不交白卷认真做题的话,以我的学识,还有布菊花那丑狗什么事儿?” 药不然翻翻白眼:“谁跟你说你是金华四大才子?要点逼脸行嘛你?斑爷我说的金华四大才子,指的是我们四个。”言讫他伸手指指安芝芝、战安凉、秦歌三人。 安芝芝骄傲的昂起头,“哼!” 金峰森楚楚可怜的看向秦歌,“那啥……秦兄,我昨晚不是已经加入你们了么?” 也是在昨晚金峰森才知道,其实一开始最不被他看好的秦歌才是最有能力的那个人,连战安凉和药不然这种赫赫有名的公子哥在他面前都是言听计从、马首是瞻,他真的很想知道秦歌到底是什么来历。 当然,就秦歌昨晚所展现的那些本事,神不知鬼不觉就将所有人毒倒的本事,就已令金峰森深深折服,他觉得跟着秦歌能让自己学到很多东西。 秦歌走到一旁的石凳上坐下,“老金,从明天开始,你退学。” 闻言金峰森点点头,并没有问为什么,因为他知道秦歌一定会解释原因。事实上,他并不想加入玄剑道宗,所以他也不想来学院这种地方,而他之所以会来学院,完全是因为任务所需,因为他要接近战安凉,但现在他的任务已经失败,还选择跟随秦歌,自然也就没必要在学院里继续待下去受那窝囊气。 秦歌缓缓道:“老实说,那些想打战沙雕和莫问斩天荒主意的魔族,凭我们现在的能力想要去对付,那不啻以卵击石,并且现在是我们在明他们在暗,主动权掌握在他们手里,所以,眼下我们需要转移一部分他们的注意力。” 战安凉问道:“就用你之前说的那个办法?” 秦歌点点头,看向金峰森:“老金你是杀手圈的人,你应该知道怎么才能最快的获取情报。” “当然。”金峰森说道:“要想有足够的情报掌握在手,要么就是势力够大、资金够强,眼线遍布各处,有庞大的情报网,要么就是自己手中有情报,再拿去跟圈子里的同行交换,要么就是直接用钱去买。” 秦歌说道:“那就用钱去买。” 金峰森说道:“可是在我们这个圈子里,情报这种东西很烧钱,而且也很不保值,钱若少了,换来的情报不够,若钱够多,那么换来的情报或许一辈子也用不上。” 秦歌说道:“所以这就是我们接下来的发展方向,我们要建立一个自己的情报网,掌握足够多的情报,这点就交给你负责,就当是你对的考验,至于钱,这不是问题。” 一旁的药不然拍拍胸脯,“有斑爷在呢。咦,不对呀,老金你他妈不是金家少爷?你兜里差钱么?” “我……其实我是冒充的,恰巧跟金家少爷同名同姓。”金峰森低下头,有些不敢看药不然。 昨晚只有秦歌和战安凉去赴宴,药不然没去,是以现在药不然还不知道金峰森的真实身份。 秦歌看看药不然,微笑说道:“药胖子,其实你有这个想帮忙的心就够了,但你既然决定自己出来混,那凡事也不能总依靠家里,再说我们现在需要的是很大一笔钱,不是小数目,你开口向家里要也会引起怀疑。” 金峰森点点头表示赞同秦歌这话,对药不然说道:“父母给你的是背景,靠自己双手打下来的才是江山。” 药不然摊摊手,“那这么说的话,以后但凡是能用钱解决的事儿,斑爷我一件也解决不了。” 秦歌说道:“钱不是问题,回头我会想办法。现在我们几个要做的就是提升实力,说到底,在这个世界上,拳头够硬,打架能打得过几个人才是硬道理。” 战安凉说道:“秦歌说的不错,就比如玄玉剑仙一人一剑独闯皇都,剑指当今圣上!那数百万黄金铁骑在她一人面前又有何用?她照样来去自如,所以,实力才是硬道理!” 众人默然,都在脑子里幻想刚刚战安凉所说的那种惊天场面。 药不然眼中满是坚定,捏紧拳头,“所以,斑爷我要成为修道者!” “……” 事实上钱财对于现在的秦歌来说真不是问题,他手里那么多天品灵石,随便拿一块出去就能卖出天价。天品灵石这种至宝,不仅实用,而且稀世罕见,此两点结合于一身,自是弥足珍贵。 转眼间,已到放学时间。 秦歌放学后便与战安凉几人分道扬镳,带着安芝芝找到一家铁匠铺。 “这位公子,您需要点什么?或是您要定制武器,请问有图纸吗?”铁匠铺的老板很热情,因为他开张一天都没生意,秦歌是他今天的第一位客人。 秦歌开门见山:“五千两,租用你这家铺子一天。” 老板看到安芝芝从包里掏出的那一叠银票,两眼不禁放光。 他这家铁匠铺,如果不算那些成品的话,里面所有东西加起来也不过三四千两,而现在秦歌花五千两只租用一天,这种大买卖,不做白不做啊! 秦歌问道:“老板你这里可有深海寒铁?越黑越好。” “这个……”看秦歌一副懂行的模样,老板想了想还是说实话:“老实说,小店目前只有一百斤,都是镀刃用的。公子您一看就是明白人,所以您应该知道深海铁很贵,市面上一斤的价格最低都要五百两。” 秦歌捏着下巴,思索道:“一百斤深海寒铁,如果经过九十九锻的话,只取其精华,应该能剩下二十斤左右。老板,我给你六万两,你把这一百斤深海寒铁卖给我,如何?” “什么?!六……六万两?买一百斤深海寒铁?”老板有些懵了,心想秦歌不是傻子就是钱多任性,没有把钱当钱。 深海寒铁确实很贵,但一百斤深海寒铁也不值六万两这么多,若按市面上的最低价格,一百斤深海寒铁能卖到五万,但秦歌一出手就是六万! “公子,您确定……您没有跟在下开玩笑?” “芝芝,给钱。”时间很宝贵,秦歌不想多浪费一秒钟。 “好嘞。”安芝芝很乖巧的掏出一叠银票。 “……” 整整一宿,秦歌都在铁匠铺里忙碌。 “秦歌,没想到你还会打铁,你到底还有什么是不会的呀?” 秦歌只是笑笑不说。 安芝芝崇拜道:“不愧是鬼老头教出来的新一代鬼剑愁,简直就是全能天才。不过秦歌你这是要做什么呀?你是要给我打造一套漂亮的餐具吗?我太感动啦!” “莫问!女王大大你只管拉好你的风箱。” “哦。” 秦歌光着膀子,手握大锤,浑身大汗淋漓,将那块深海寒铁反反复复经过九十九次折叠敲打,最终将其锤炼成一颗二十斤左右的铁球。 尔后秦歌又取来一大块精钢,将其锻打成一把鬼头刀。 “秦歌,这不是跟战安凉那把刀一样的刀吗?”安芝芝满脸好奇。 秦歌嘴角上扬,满意道:“这是高仿品。” 对于自己的锻造技艺,秦歌还是蛮有信心的,因为在前世他使用的武器和各种暗器都是自己亲手打造。 在将那块烧红的精钢锤弯之后,秦歌从衣兜里摸出一块天品灵石将其包在里面,再次进行锤打。 待刀成型,秦歌又取下一些深海寒铁敲在刃口上。 要真正的打造出莫问斩天荒的高仿品,这块天品灵石和镀刃用的深海寒铁,才是那点睛之笔,是最为关键的一环。 时过须臾,秦歌让安芝芝从水桶里拿出那把高仿的莫问斩天荒,满意的点点头。因为秦歌体内那奶凶奶凶的斩仙剑魄很容易吃醋,所以秦歌不能碰任何武器,因此他只能让安芝芝帮忙拿。 之后,秦歌又用剩下的深海寒铁为自己打造出许多擅长使用的暗器。 飞刀九把,透骨钉数十根…… 爱吃醋的斩仙剑魄不让秦歌碰除斩仙剑之外的任何武器,但并不包括暗器。 “芝芝,走了。” “哦。” …… 花间楼。 战安凉瞪大双眼盯着安芝芝手中的那把刀,再看看旁边满脸神秘笑容的秦歌,心里在怀疑是不是刚刚自己前脚离开大宅院,秦歌后脚就进去将他的莫问斩天荒给偷了出来。 不过,安芝芝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可爱小姑娘,抱着这么一把寒气腾腾的大刀,这种反差感真的是好萌,令战安凉脸颊泛起一抹羞红。 秦歌花一晚时间打造的这把刀在外观上基本跟莫问斩天荒没有区别,唯一不同的是其中并没有那种真实的极致杀气,但妙就妙在秦歌用深海寒铁提升了寒气,而且还在刀身内部加入一块天品灵石,浓郁精纯的灵力结合深海寒铁散发的寒气,这就很像是一种杀气,令人身心发凉。 若是抱着这把刀修炼,一定是事半功倍。 如果不是真正了解莫问斩天荒的人,又哪里分得出这是不是真品? 而真正了解莫问斩天荒的人,零距离接触过莫问斩天荒的人,当今世上又有几个? 秦歌对一旁的金峰森说道:“拿去拍卖,声势造得越大越好。不过在此之前,要拿去厨房杀些鸡鸭牛羊什么的沾沾血,让深海寒铁吸收些血气,这样才更加真实。” 金峰森从安芝芝手中接过刀,赞道:“秦兄真乃神人!” 秦歌从怀中摸出一个密封性很好的袋子,从中取出一块天品灵石。 他的天品灵石刚一拿出,整个屋子里顿时有精纯浓郁的灵力弥漫,战安凉和金峰森都瞪大眼睛,满脸的难以置信。 ……(未完待续。) 第54章 吾乃金刀侠 “这……这是……?”金峰森两眼直勾勾盯着秦歌手里的天品灵石,跟个猪哥似的非常猥琐,视线再也移不开。 相比起金峰森,战安凉倒是要淡定许多,抬眼看向秦歌,“你怎会有这种好东西?” 战安凉乃堂堂战家少爷,自是有所见识,一眼就认出这是块天品灵石,他还记得曾经他家里也有绿豆那么大一粒儿天品灵石,不过被他父亲不小心给弄丢,为此他父亲也没少被他爷爷骂败家。 而现在,秦歌直接就掏出鸡蛋这么大一块,端的是叫人触目惊心,难以置信。 秦歌看看一脸猪哥相的金峰森,心想你丫要是看到那些跟西瓜一样大的天品灵石,估计会直接患上羊癫疯,淡淡道:“老金,这块天品灵石也拿去拍卖,跟高仿的莫问斩天荒一起。” “什么?!”闻言金峰森大叫一声,两眼大瞪,跟看怪物一样看着秦歌,他实在是没想到秦歌竟会说出此等禽兽不如的混账话,他妈这可是天品灵石啊,鸡蛋这么大一块啊,你居然要拿去卖掉! 此等稀世至宝是金钱就可衡量的么?! 秦歌却是随意将天品灵石丢给金峰森,随即离开书房去到隔壁自己的卧房,准备洗把脸再去学院。 金峰森手忙脚乱的接住秦歌丢来的梦幻逸品,随后将其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里,生怕不翼而飞,深深的呼吸几口气后,对着房门说道:“秦兄,你就不怕我拿着它跑人?” 秦歌听到金峰森的话,但他并没有回应金峰森。 区区一块天品灵石,金峰森就算真拿着它跑人,那对秦歌而言也算不上是什么大损失。对秦歌而言,这只是顺便对金峰森的一个关于人品的考验。 秦歌要结交一个人,并不会在意出身和来历,也不会在意能力高低,他只在意人品。 书房中。 战安凉看着金峰森捧在手中的天品灵石,说道:“这么大一块天品灵石,应该能拍出一个很高的价格。” 安芝芝重重点头,“到时候我要买好多漂亮的裙子!” 金峰森感慨道:“只是可惜了啊!此等百年难得一遇的稀世至宝,不自个儿留着,居然要拿去卖掉,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战安凉说道:“就凭这块天品灵石,我想应该会在整个中州五城引起轩然大波,到时候必定会很热闹。” 金峰森无奈摇摇头,“用这块天品灵石给这把假刀造势,必然会转移暗中那些盯着你的魔族的注意力,只不过秦兄这手笔也委实是大的过头了些。” 战安凉没有再说什么,转身离去。 “那啥……战兄。”金峰森望向战安凉离去的背影,“难道你们就真不怕我拿着这块石头跑人?” 安芝芝仰起脸,认真的注视着金峰森:“老金,你知不知道世界上最珍贵的是什么?” 金峰森扬扬手里的天品灵石,“是这玩意儿?” 安芝芝摇摇头,说道:“是信任。” 闻言金峰森目光微颤,低下头盯着手里的天品灵石,细细品味安芝芝的话,当想要再开口时,却发现安芝芝已经离去。 “君以纯爷们儿待我,我当以纯爷们儿报之!安姑娘你说的对,比这石头更珍贵百倍的是信任!而信任,是相互的!”金峰森望着房门,握紧手里的天品灵石。 在这乱世江湖,确实没有什么比信任更加珍贵,特别是对于一个杀手而言。 金峰森觉得他很幸运。 …… 辰时的街道较为冷清,多是些菜贩以及上学的学生。 在去书香学院的路上。 战安凉问秦歌:“你就真不怕他拿着那块石头跑人?” 虽然战安凉看得出秦歌是想考验一下金峰森,但这代价未免也太大,那毕竟是一块天品灵石。 “带着这种稀世至宝,他如果有胆子跑人,那也要有命享用才行。”秦歌目视前方,微笑说道:“其实我这个人很愿意主动去相信一个人,也会主动去跟人交朋友,但如果真遇到那种不懂得珍惜的人,我也就没办法。” 言讫秦歌很从容的向旁侧身,避开从背后突然偷袭的药不然。 扑空后药不然一个狗啃泥趴在地上,骂骂咧咧的站起身,拍着身上尘土,“我靠,你们几个不仗义啊,上学咋不等斑爷?” 战安凉面无表情说道:“你太磨蹭。” “磨蹭个鸡毛!”药不然沉声道:“斑爷我那叫精致,要做个精致的男人懂吗?如果每天起床不精心打扮打扮,那怎么对得起斑爷我这盛世美颜?” 闻言安芝芝一阵干呕,“药胖子你真不要脸。” “算了,不跟你们这些智障儿童一般计较。”说着药不然凑到秦歌身边,两手抱住他的胳膊,一脸献媚的道:“秦哥,秦爷,您可真是我的爷啊!来,让斑爷我抱一个。” “药胖子你今天早上起来是不是把椿药当成早饭吃?别这么恶心行不行。”秦歌满脸嫌弃的将药不然推开,“我拿你当兄弟,你却想要做我孙子,真是大逆不道!” 要是在平常,秦歌说出这样的话,素来以嘴贱著名的药不然肯定会开怼,但是今天早上他却一反常态,脸上总是挂着猥琐笑容,就像是某种药的药效正在发作。 “你们猜猜斑爷我现在什么修为?”药不然咳嗽一声,正儿八经的问道。 安芝芝眯着眼睛,“那你猜我猜不猜。” 药不然此言一出,秦歌才注意到今天的药不然有些不同,那种不同是气息上的不同,看他这样子,肯定是修为有所突破,难怪他今天早上两眼放光,还布灵布灵的。 “聚气灵境……后期?”战安凉在仔细感受一番过后,不由瞪大双眼,记得他在刚认识药不然的时候,药不然才刚刚聚气,甚至在昨晚他都还没达到聚气灵境,怎么就只是一晚上过去他就达到聚气灵境?更可恶的还是后期! 战安凉一直以为自己算是个天才,但现在看着眉飞色舞各种骄傲的药不然,他感觉有些受打击。 对此秦歌倒是很淡定,因为这在他的意料之中,“用我教你的经脉运行方式吸收灵力,再加上与之配套的大刀诀,你能有这种提升速度,也属正常。” “所以说秦歌你是我的大恩人呐!斑爷我他妈现在就想给您拜拜!啥也甭说,待会儿到学院后斑爷老子我要去找几个人练练。尼玛,要是修道不打架,那还有何意义?” “在以前呐,打架斑爷都是叫人,但现在斑爷我要靠自己!先说好,今天你们谁也别拦我,斑爷我想打谁就打谁,特别是我们班那刘锷,斑爷老早就看他不顺眼,待会儿弄死他!” 秦歌说道:“但不要表现的太帅,小心布菊花会死心塌地的爱上你。” 药不然脸色倏然苍白,“低调,低调,斑爷低调。” …… 在清江城的金华城区就有家拍卖场——天霜拍卖场。 天霜拍卖场是家规模较小的拍卖场,开张已有数年,生意不温不火,直到现在也没倒闭。 清晨时分。 天霜拍卖场来了一位神秘人,这位神秘人自称是“金刀侠”。 金刀侠一身黑衣,身躯被斗篷包裹,还戴着斗笠蒙着面巾,就连手上也戴着手套,浑身上下就只露出一双眯眯眼。 在这大白天,如这种打扮不管走到哪儿都会很抢眼,回头率绝逼百分百,但是在拍卖场这种地方这亦是见怪不怪,因为很多拍主怕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所以都搞得很神秘。 “你好,吾乃金刀侠。”金刀侠的嗓音很深厚,似乎没有任何情绪。 那负责接待客人的姑娘有些无语,心想穿成这样您就不热么? “您好,金刀侠先生,请问您有什么需要?” “我这里有一件东西需要通过你们的场子出手。”金刀侠将背在身后的那个长条形木盒取下。 “那么,请先生您跟我来贵宾室稍坐一会儿,我们的鉴宝师马上便到。” “……” 在这很平常的一天里,天霜拍卖场迎来有史以来最有价值的一件拍品,据说那鉴宝师当场就差点昏过去,是缓了好久才缓上。 天霜拍卖场的老板直接被惊动,亲身来到贵宾室与金刀侠会面。 ……(未完待续。) ———————— 新书不易,恳请走过路过的靓仔们动动手指留下收藏,分享推荐给身边喜欢此类小说的朋友。 拜谢。 第55章 我知道你喜欢我 天霜拍卖场幕后老板姓寥,盖因他自命不凡,所以他叫寥不凡。 寥不凡今年已有五十好几,曾有一个老婆,但嫌他穷,跟他表哥远走高飞,后来又续弦一个,却又嫌他那方面不行,便在外面给他戴绿帽子,生的儿子长得像隔壁老王,生的女儿长得像隔壁老王隔壁的老宋,他一怒之下,休书一封! 后来做生意赚到些钱,开这家拍卖场,生活才有所好转,如今在金华城区这一块儿也勉强算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 寥不凡矗着微胖的身躯站在桌前,两眼放光,屏住呼吸伸出手,小心翼翼的将桌上的长条形木盒打开。 骤然间,光芒闪耀,贵宾室中顿时有精纯浓郁的灵力弥漫开来。 “放肆!真是放肆!”寥不凡两撇八字胡猛地一跳,怒声喝道。 正在一边的兽皮沙发上悄悄扯开些面巾喝着苦荞茶的金刀侠被吓得一个激灵,差点被茶水呛到,霍然看向寥不凡,看寥不凡这样子,难不成这货是发现莫问斩天荒有问题? “那个,廖老板……你这是……”金刀侠欲言又止,手心里全是汗。 “金刀侠先生,在这里,廖某要严厉的批评你!”寥不凡神情严肃,目光犀利的看看金刀侠,再看看桌上的木盒里的刀和天品灵石,“此等稀世至宝,你竟随意找这等劣质木盒置之,这真的是……太不像话!太不应该!所以廖某要批评你!” 说着对旁边那接待姑娘挥挥手,“来啊,取我紫玉宝盒!” “是,老板。” 金刀侠面巾下的脸上泛起道道黑线,心想这特么都啥人啊,真是吓死金爷老子我了,你丫要是知道秦歌那家伙将天品灵石这种稀世至宝随意放兜里,估计你会疯掉。 寥不凡没有再理金刀侠,郑重的从怀中摸出一个精致美丽的小玉盒,然后郑重的打开,只见里边摆放着一副眼镜,随即他又从怀中摸出一个小玉盒,郑重的打开,只见里边有一双被整齐折叠起来的白手套,他慢慢地、郑重地将折叠起来的手套一根手指一根手指的铺开,待到铺正之后才郑重的戴上,随后又取出另一个玉盒里边的眼镜戴上。 他转过身,对金刀侠露出一个儒雅的微笑。 金刀侠抬抬手,示意他可以检查拍品,不想寥不凡又从怀中摸出一个小玉盒,郑重将其打开,只见里边有一块被折叠整齐的白手绢。 他神情无比严肃,用两根手指轻轻的捻着白手绢一角,慢慢地将其铺开…… 金刀侠已快要抓狂,心想这人是不是有强迫症,真是太他妈折磨人了,真的好想冲上去打死他。 寥不凡又转过身,对金刀侠露出一个敬业的微笑,这才用手绢包着那块天品灵石开始端详。 时过良久,寥不凡恋恋不舍的收回视线,将天品灵石和莫问斩天荒轻轻放置于被取来的紫玉宝盒中,慢慢地放下手绢,再慢慢地取下眼镜,最后慢慢地取下手套,接着又慢慢地将手绢折叠整齐,慢慢地放进小玉盒…… 金刀侠额头上青筋暴起,一口牙齿咬得咯咯作响,磨人,太他么磨人了! 老子真的好想打他! 你他么一个油腻大叔,要不要搞得这么精致? 时过须臾,寥不凡才满脸堆笑的走上前在金刀侠对面入座。 现在的金刀侠,在他眼里就是爷爷。 “金刀侠先生,不知您想要定个什么起拍价?” 金刀侠轻轻摇晃着手里的茶杯,“廖老板你觉得,这种大小,且纯净无杂质的天品灵石,再加上名震大陆的莫问斩天荒,最起码该值个什么价?” 这个所谓的金刀侠,自然就是金峰森无疑。 寥不凡目露思索之光,虽然这是他这家拍卖场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单生意,但他毕竟也是个做老板的人,活到这把岁数,多多少少也经历过些风浪,倒也没有表现的跟之前那鉴宝师一样激动到失态。 寥不凡压抑着心头激动,缓缓说道:“莫问斩天荒,此刀乃孤雪刀圣留下的神兵,关于它的故事以及来历想必不用寥某赘言金刀侠先生您也知道,这把刀不论是实用价值还是收藏价值,都可以归为顶尖之列,自不待言,是以……这里寥某斗胆先给个建议价,先生您看看合不合理。”言讫他对金峰森伸出三根手指。 “三万?”金峰森两眼一瞪,心想这尼玛也太不值钱了,成本都不止三万。 闻言寥不凡差点喷出来,说道:“三千万!” 闻言金峰森差点喷出来,说道:“三千万?!” 此时金峰森感觉整个人都在飘,身体没有丝毫重量,自由自在的翱翔在一片辽阔的大草原上…… 秦歌花一个晚上打出来的一把假刀,起拍价都是三千万! 他从未觉得钱来的是如此容易,看来决定跟着秦歌混果然是人生中最正确的选择。 寥不凡点点头,说道:“黄金。” “噗——!”金峰森直接一口唾沫星子喷在面巾上,脸部肌肉抽搐,颤着声音发出一种不似人类的诡异叫声:“三千万两黄金?!” 他这声音,就像是刚下完蛋的母鸡又被踩了脖子发出的那种声音,听得寥不凡感觉有刀子在耳朵里面割。 寥不凡保持镇定,说道:“而且这还是起拍价。” 金峰森咻的一声跳起来,两脚踩在沙发上,几乎是咆哮着问道:“那这块天品灵石又值多少?快快快,寥老板你快给帮忙估估!” 虽然寥不凡看起来很淡定,但他也只是强行压抑着,实际上他内心现在的激动并不亚于金峰森,只不过做为一个大老板,最起码的风度还是要有的,要是在客人面前失态,一副没见过大场面的样子,这生意还要怎么做? 寥不凡一个深呼吸,露出一口大黄牙,灿烂笑道:“正所谓物以稀为贵,这块天品灵石,无论是它对于修道者的实用性,以及它的稀有程度,廖某觉得最起码也值这个数。” 言讫寥不凡竖起五根手指。 “五千万两黄金?!” “同样,这只是起拍价。”寥不凡微微一笑,但声音有些发颤:“现在,廖某得跟金刀侠先生您说明我们拍卖场的手续费用。” 金峰森摆摆手,“之前你的人已跟我说过,这没问题。现在我就想知道,何时开拍?” 寥不凡搓搓手,用门牙嘶着凉气,稍稍思索一番过后,笑道:“先生,这两样拍品一出,必然会引起轩然大波,廖某实在是难以想象那种盛大场面。金刀侠先生,不如听廖某的建议,在一个月之后开拍?” “一个月,这么久?”金峰森皱皱眉。 “并不久。”寥不凡满面春风,似是在幻想着某些美好画面,很有耐心的解释:“在接下来这一个月时间,我们拍卖场主要就是做公关,大力推广宣传,让更多人知道一个月后将要进行的那场拍卖会,并扩大场地,到时候还可以收门票,至于收门票的钱,我们是五五分,而做公关推广所产生的费用,则是在这两样拍品最终的成交价里面扣,现在就由我们拍卖场先垫着。先生,您意下如何?” 金峰森皱眉问道:“如此高调,难道就不怕引来一些不速之客?” “那不存在的。”寥不凡自信的摆摆手,笑道:“先生,须知这里是中州,是在玄玉剑仙的眼皮底下,在廖某的认知中,还没有谁敢在玄玉剑仙的眼皮底下胆大妄为。而且此消息一经推出,玄剑道宗必然也会高度重视,因为我们都是要给玄剑道宗交税的,所以这亦是玄剑道宗的利益,先生您认为玄剑道宗会允许那些不好的事情发生?” 金峰森点点头,觉得寥不凡说的有道理,“如此甚好。在下还有要事在身,就先告辞。” “告辞。东西放在我们这里,先生您尽管放一百二十个心,也欢迎先生随时来检查。” “……” …… 金峰森正在做一笔数千万两黄金的大生意,而此时的书香学院,秦歌等人却是在打架斗殴。 仅仅只是数招,刘锷便被药不然干倒在地。 “都说咱们的班长大人原本是玄剑道宗的弟子,早已达到聚气灵境,在班上叼的一批。”药不然一脚踩在刘锷肚子上,“现在看来也不过尔尔,也难怪如今的玄剑道宗招收弟子的标准会那么严格,就是因为像你这样的废物太多。” 刘锷咬牙切齿的瞪着药不然,“药不然,这里可是中州,不是你的京东,你有种,你们人多欺负我一个,你们给我等着!” 药不然弯身下去就是一拳招呼在刘锷脸上,“你他么还跟斑爷狂呢!知道斑爷我今天为啥揍你不?” 一旁负责撑场子的两位“站神”,秦歌和战安凉都觉得药不然有些过分,不过仔细一想,如果是欺凌刘锷这种人渣的话那也不算是过分,这只能说是刘锷的报应。 刘锷仗着自己是玄剑道宗的弟子,还拥有聚气灵境的修为,便有种王者来到青铜圈的感觉,在来书香学院之后就没少骚扰那些才十四五岁的女同学。 而且他还在老师面前装好学生,继而老师让他做了班长,平常看起来很低调,沉默寡言,一个斯文人,但背地里却是个斯文败类,他滥用职权做些龌蹉之事,经常用“没交作业”去威胁那些女同学,逼迫她们将贴身衣物送给他收藏,还威胁那些男同学给他保护费。 除了布菊花那一帮成绩好的女同学他没有去骚扰之外,基本上书香学院的女同学十有七八都遭到过他的骚扰。 而在学院这种地方,最重要的就是学分,如果多次没交作业就会被扣学分,而学分的多少,能直接影响到一个学生未来的前途,是以那些女同学也是有苦难言,只能依着他。 药不然老早就看这种人渣不顺眼,这不,今天刚突破到聚气灵境后期,不仅开心,而且还有所底气,便第一时间来找刘锷,为民除害。 “药不然同学,你给我住手!”便在这时,后方传来一道主持正义的声音。 药不然回头一看,顿时身心发凉,只见布菊花正双手叉腰,气鼓鼓的看着他。 “药不然同学,你这是学院霸凌,我要去告诉老师!” 药不然赶紧松开刘锷,后退些距离,“布菊花,你他么别这么贱行不行,你看看,我收拾这人渣大家都拍手称快,你为何要帮他说话?难道你是喜欢他?” 布菊花严肃说道:“你误会了,想要跟我谈恋爱,那至少也要考九十五分以上才行。药不然同学,你快给刘锷同学道歉,不然我就去告诉老师。” 药不然说道:“你撒谎,你就是喜欢刘锷你才帮他!” 闻言刘锷震怒,咆哮道:“药不然你够了,士可杀不可辱!你今天就算打死我,我他妈也认,可你干嘛……”说着他看看布菊花那惊世容颜,还有那一双又短又粗的肥腿,身心不由发凉,伸手抹掉嘴角血丝,“你干嘛要如此侮辱践踏我的人格!” 布菊花注视着药不然,“药不然同学,我知道你喜欢我,之前你经常整我,还骂我,我也看得出其实你是想要引起我的注意,现在看到我帮刘锷说话,所以你吃醋,但真的不是你想象的那样,你别误会。我只是不想你变成一个坏学生,做为同学,我很担心你们,如果你跟刘锷道歉和好,等期末考试考到九十分,我就答应跟你……” “你他妈够了!”药不然一声爆喝,两手捂着耳朵,撒腿就跑。 神呐,快来救救我吧! 秦歌和战安凉俱是脸色发青,从始至终都是乖乖站在一边不敢说话。 布菊花看着药不然跑远的背影,脸颊泛起一抹羞红。 ……(未完待续。) —————— 新的一周来临,靓仔们记得多多投票支持啊。要是你们谁不去投票,布菊花今晚爬你被窝,明天还会收到她的情书。 第56章 金峰森的苦衷 被揍得鼻青脸肿的刘锷从地上爬起,摇摇晃晃的扶着课桌才站稳,他目光中充满怨恨,瞪着一旁的秦歌,讥诮笑道:“自己没种,就抱上并肩王世子的大腿,你就不能稍微有点出息?” 秦歌看着刘锷,淡淡笑道:“我就喜欢看你这种明明看我不顺眼却又奈何不了我的样子。” 刘锷咬牙切齿,“这里可是中州,你算个什么东西!” 秦歌说道:“你妈死了。” 刘锷满目凶光,“秦歌,咱们就走着瞧!” 秦歌说道:“我是你爸爸。” 这时主持正义的布菊花不悦说道:“刘锷同学你就少说两句吧!打你的又不是秦歌同学,你干嘛跟他一副深仇大恨的样子,还有秦歌同学你也是,都少说两句。你们有时间和精力在这里闹矛盾,倒不如好好学习,把心思用在学习上,将来能考出个好成绩。” “还有刘锷同学,其实我知道你这些天的所作所为,你应该好好反应一下自己,这次我就不告诉老师。反正,我是肯定不会把我的贴身衣物交给你这种人,你想都别想!” 听到这话秦歌差点就吐了。 “去你大爷的,谁要你这个贱女人的东西?别他妈多管闲事!”刘锷尖声爆喝,吐出一口带血唾沫,拂袖匆匆离去,他决定将今天这事儿告诉王归顺,让王归顺来收拾秦歌。 这时战安凉凑到秦歌耳边,轻声道:“你惨了,布菊花同学居然帮你说话,她该不会是……” “给老子闭嘴。”秦歌急忙阻止战安凉继续说下去,“我晚上睡觉可不想做恶梦。” 战安凉说道:“我看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还是先闪人。” 秦歌和战安凉正要悄悄离去,却被布菊花给叫住。 “秦歌同学。” 秦歌浑身瞬时僵硬不敢乱动,就连呼吸的节奏也放慢许多,感觉自己是被魔鬼盯上,“什……什么事?” 布菊花神情认真的说道:“后天的补考你要加油,你刚来学院,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你可以来找我,我帮你补习功课。” “不……还是不麻烦你了。”秦歌笑的比哭还难看。 布菊花说道:“没关系,同学一场,我不介意的。” 秦歌心想可是我他妈会介意啊,讪讪笑道:“那啥,像我这种差生,怎配得上让菊花姐你这种考了九十二分的优生补习功课?” 战安凉努力憋住笑意,选择先逃为妙。 然而他只是刚走出几步…… “战安凉同学。”布菊花叫道。 战安凉瞬时如坠冰窖,浑身颤抖,“有……有何指教?” 布菊花说道:“之前上课你打我头的事,其实我并没有怪你,我知道,其实你跟药不然一样是想用这种方式来吸引我的注意,但是我娘跟我说过,我年纪还小,不能跟男生交往,所以……真的很对不起。” 听到这话战安凉快哭了,误会,这是天大的误会啊! 战安凉脸色发青,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布菊花同学,你真的是误会在下了。” 秦歌哈哈大笑一声,对布菊花说道:“其实我家安凉是个很内向的人,上次他悄悄跟我说,他刚来班上就有默默的在关注你,你的一颦一笑都深入他心,而且他还给你写了几首情诗。” 布菊花脸颊泛起羞红,捂嘴偷笑,“讨厌。你们这些男生呀,也真是的,不好好学习争取考出好成绩,一天净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够了!”战安凉怒声咆哮道:“秦歌你为何要陷我于不义?!” 秦歌指指战安凉,对布菊花说道:“你看看,被我戳穿他都害羞了,不好意思。” 布菊花娇嗔道:“哎呀,你们就别闹啦!说真的,秦歌同学,如果你这次补考能考到九十分,那我就答应……”她看看四周,低下头娇羞道:“我就答应跟你牵一下手,当做你的奖励。” 闻言秦歌瞬时安静下去,整个人宛如石化,呆若木鸡。 这他喵到底是奖励还是酷刑? “噗——!”战安凉再也忍不住,一口浓痰混合着鼻涕差点喷到布菊花脸上,一时间竟不顾形象,双手捧腹幸灾乐祸笑道:“活该!这就是你坑我的报应!” 正趴在不远处课桌上吃零食,已陷入忘我境界的安芝芝闻言猛地站起身,大眼睛里满是敌意的看着布菊花,脸颊鼓鼓的,“布菊花你休想碰我的秦歌,不然我就跟你不客气,并抢走你的班花之位!秦歌他是我哒!” “……” 时间过得飞快。 一天的学习生活很快就结束。 转眼间,华灯初上。 秦歌和安芝芝回到花间楼,安芝芝通过转移阵回清洁宫后,秦歌还没来得及褪下学院服换上自己的“公子如玉”,金峰森就心急火燎的找来,好似饥渴难耐。 书房中。 “照你这么说,一个月后我们至少都可以赚到八千万两黄金?”秦歌喜上眉梢,虽然他从一开始就相信能卖出个好价钱,但却没想到会这么高。 至于拍卖场那边会花时间和精力做公关宣传,这倒是在秦歌的意料之中,因为这对拍卖场也有莫大的利益,只要那个老板不是傻子,就必然会这样做,而这,也正是秦歌想要的。 “八千万只是起拍价而已,到时候一定会赚更多。”金峰森也很开心,但他目光却有些闪烁不太敢看秦歌,“其实……秦兄啊,金某有一事相求。” “何事?” “虽然这事我也知道对你来说很为难,但我现在是真的没别的办法……”金峰森抬眼注视着秦歌,终于还是下定决心,勇敢说道:“我想跟你借五千万。往后余生我就跟你着,我给你打工,为你鞍前马后!” 秦歌不假思索:“这没问题。” 秦歌如此爽快直接的就答应,金峰森一时间很是懵逼,本来他还在想秦歌多半不会答应,而且他已准备好一套说辞,甚至是拉下脸求秦歌,但现在看来,这事根本没有自己想象的那样麻烦。 “秦兄……你就不问问我为何要借这么多钱?”金峰森心里沉沉的,秦歌如此爽快的答应,这反而让他有些难以接受,因为这太过突然,且在他意料之外。 秦歌淡笑道:“要是你愿意说的话,我也可以听听。” 金峰森感激的点点头,“我来自京北的一个小镇,金水镇,在我十岁的那年,一群魔物突然袭击我们的小镇。在那场灾难中,我的父母,兄弟姐妹都不幸命丧魔物之口。在那场灾难过后,我们金水镇就只剩下五十几个人,而且都是年纪跟我差不多大的孩子,我们都是因为那些大人的保护,才得以逃过一劫。” “然而那些孩子在混乱之中有的被魔物咬掉手脚,有的瞎掉眼睛,有的被魔物用舌头把脸给舔没了……我算是唯一一个完好无损的,我不忍心抛弃他们,所以我一直都很努力很拼命的赚钱帮助他们,后来我又选择做杀手,因为在这乱世之中,做杀手钱来的很快。” “这次我之所以会接这个任务来找战兄,自然是想拿到这笔很高的报酬,以此安顿好他们。那一笔钱,已完全足够他们过完这一生,甚至是帮他们娶媳妇成家立业。” 金峰森注视着秦歌,“或许在外人看来,金某我这是在没事给自己找事,但我不知道秦兄你能不能理解那种……该怎么说呢,就是一种怎么也放不下的责任。如果我不管他们,我不照顾他们,那么谁去管他们?” “原来如此。”秦歌不由就想起自己的前世,他也是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如果不是被人好心收留或许早就饿死街头。长大之后,他也开了一家孤儿院,尽己所能的去照顾一群无依无靠的孤儿。 帮帮这时候的他们,就当是帮帮那时候的自己。 “金兄,我理解。” 金峰森能从秦歌的眼神中感受到……他是真的理解。 “谢谢。”金峰森深深鞠躬,“只要有这笔钱,今后他们也就不再需要我照顾,至于之后如何,那也是他们自己的造化,毕竟我也有我自己的生活。”金峰森立直身躯,目光坚定的看着秦歌,“往后余生,我为你鞍前马后,还你这笔钱!” 秦歌摆摆手,表示不用客气,从桌上拿起一本书递给金峰森,“这本书你拿下去好好看,之后,我需要你帮我训练一批杀手,教会他们一些最基础的本事。等一个月后的拍卖会结束,拿到那笔钱,我们便要正式迈出第一步。” 这本书,正是秦歌自己写的《杀手的自我修养》。 金峰森将其郑重的揣入怀里,“我会的。” “时候不早,你先去休息吧。” “告辞。” 待金峰森离去后,一直乖巧安静站在秦歌身旁的秦筱开口说道:“公子,筱儿有一样东西给您。” “什么?” 秦筱拿出一条闪闪发亮的项链,“这条项链是天衣坊出品的灵装单件,据说价值二十万呢。” “你哪来的?” “回公子,就是之前那个傻子送给筱儿的。”秦筱捂嘴偷笑:“他今天一大早就跑来把这条项链送给我。” 秦歌忍住笑,他自然晓得秦筱口中的那傻子就是王归顺,心想王归顺这货为了泡妹子也真是够狠心的,二十万的项链,说买就买。 “筱儿,你说他会不会是真的爱上你了?” 秦筱脸颊泛红,娇嗔道:“公子你胡说什么呢。” 秦歌笑道:“这条项链你还是自己留着,我一个大男人要来没用,如果你不想戴,可以拿去换钱,买些自己喜欢的东西。” “筱儿谢公子。” 秦歌问道:“之前给你的《经脉图解》看得如何?” “回公子,筱儿已经全部背下,并记得每个穴道和经脉的位置。” 秦歌又问:“那么‘光的三原色’以及‘光影错觉’你学的如何?” “回公子,筱儿愚笨,只懂了一些。” “不急,慢慢来。”秦歌淡淡道:“之后你要学的是制毒与下毒,然后就是各种基本暗器的使用方法,再就是兵法谋略,琴棋书画,总之样样你都要学。” 听到这些秦筱感觉自己快晕了,不过她却很开心,“公子放心,筱儿一定会认真学。” 秦歌安静少许,又道:“想必现在你也应该知道,我想要做的是什么。” 秦筱点点头,“杀手组织。” 秦歌注视着她:“你要是现在想退出,可以跟我说,我不会为难你,还会给你一笔钱,今后你可以离开这里去过你自己想要的生活,以免我在你身上花费精力和时间,到时候你却不想入这行。” 秦筱目光坚定:“筱儿愿意为公子做任何事,无怨无悔。因为如果没有公子的话,筱儿什么也不是,所以筱儿愿意陪伴公子,公子要筱儿做什么筱儿就做什么,公子的理想,那就是筱儿的理想。” 秦歌说道:“很好,那么现在你把衣服脱了。” ……(未完待续。) 第57章 剑九十九 夜深人静。 王家大宅。 “刘师弟,你缘何伤得如此之重?”头发又长出一些的王归顺抱着一本诗集,于灯下端坐,细细品读,却是他想要学习如何写出有内涵的情诗,在看到鼻青脸肿的刘锷之后,他很是吃惊。 “是秦歌!”刘锷一口牙齿都快咬碎,从牙缝中挤出冷冷的声音:“他自己没种,就怂恿药不然来殴打羞辱我,师兄你一定要帮我啊!” “药不然?”王归顺放下手里诗集,皱眉道:“就是那个行事跟地痞流氓一样的并肩王世子。” 刘锷泫然欲泣,“师兄,这口气我怎么也咽不下。” 王归顺冷冷一笑,不屑道:“这里可是中州大地,并非京东那弹丸之地,就算是世子殿下又算得了什么?师弟你且放心,这段时间你就好好养伤,等师兄将筱儿姑娘追到手后,便亲自去帮你出这口恶气。” “多谢师兄。”刘锷感动的眼眶湿润,伸手抹抹眼睛,笑问道:“对了师兄,这几日你的进展如何?” 王归顺微笑说道:“今天我将下山前师父给的钱全部拿去天衣坊给她买下一条项链,她收到后很是开心。” 刘锷瞪瞪眼,没想到王师兄竟下如此血本去追一个青楼女子,“师兄,你这是来真的?” “当然是真心的。”王归顺满脸陶醉,似沉浸在某种幻想当中,“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从我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或许就已注定我们的一世情缘。” 刘锷说道:“可再怎么说,她毕竟也只是个青楼里面的红尘女子呀,要是让师父他老人家知道师兄你……” “闭嘴!”王归顺一声低喝,怒视刘锷,沉声道:“刘师弟我警告你,以后不许再胡说!须知在真爱面前没有高低贵贱,我并不在意她的职业,也不在意她的过去,我只要她的未来。” “况且,师兄我又不傻,从她身上那种淡淡的处子幽香就可断定,她到现在都还是黄花大闺女,是完璧之身,由此可见她是真的只卖艺。如此刚烈的贞洁女子,在红尘之地亦能守住一个女人最宝贵的东西,放眼天下,又有几人可以做到?” “这样的女人,难道不值得我去追求?” 刘锷说道:“可她并非修道者,生得再如何仙姿玉色,身材是多么的妖娆妙曼,待到数十年后,美人迟暮,也难免人老珠黄。” 王归顺呵呵一笑,“这我自然是晓得,但她现在不正是绿鬓朱颜,正如那出水芙蓉嘛?待到她人老珠黄,叶瘦花残,风韵无存之时,或许师兄我也食之无味,届时真情不在,初心早忘,将她弃之又有何惜?” 刘锷笑道:“原来师兄是这种打算。” 王归顺感慨道:“可叹岁月是把杀猪刀,不仅能让一种水果变软,亦能让一种食物变黑。” “师兄所言极是。” “是以,趁现在还是那粉嫩色彩,师兄要好好珍惜。” “……” …… 此时。 花间楼。 秦歌书房中。 “啊……公子……好疼呀。” “公子你轻点。” 秦筱疼得眼角带泪,楚楚可怜的看着秦歌。 秦歌说道:“抱歉,这棍子太硬,你忍一忍。”言讫秦歌放下手里那根细长的木棍,因为男女有别,而且他也知道这个世界上的姑娘思想非常保守,所以便找一根木棍来指点秦筱如何聚气入体。 “在我们的生活中,灵力无处不在,不管是一氧化碳还是二氧化碳……其中都有灵力存在。”秦歌将木棍点在秦筱脖子向下一些的位置,“灵力若从口入,首先会通过璇玑,再直下华盖、紫宫、玉堂四穴,在到第五个穴道,也就是膻中穴时,迅速将其转移至神封、步廊,再过乳中、天池……总共二十几个穴位……最终纳入丹田。” “修道者的门槛之所以难踏进,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初始聚气会比较麻烦。我之所以用力点你这些穴位,是想利用痛感让你接下来能够更加容易的记住。” “现在,你都记得如何?” 秦筱娇颜泛红,“回公子,筱儿都记住啦,这还多亏之前公子给筱儿的《经脉图解》,而且公子的教学方式很特殊,筱儿很容易就能理解。” “那好,你先把外套穿上,盘膝坐下。” “好的公子。” 待秦筱盘膝坐好后,秦歌问道:“当你闭上眼睛的时候,你能看到什么?” “公子,眼睛闭上了,不就是什么也不能看到?” “你仔细看。” “有很多……在不停闪烁的彩色光点。” 秦歌:“那就是灵力。” “原来筱儿每天都能看到灵力。” “灵力之所以叫灵力,是因为它有灵性,它与众生息息相关,存在于天地间,也存在于众生的心灵之中,它可以说是天地间最神奇的存在。现在你看到的不仅是灵力,亦是你的心灵。” “筱儿觉得……好深奥。” “接下来,你要试着找到一种属于你自己的颜色,你内心中最真实的颜色,并试着呼唤它,与它建立联系。” “……” 时过良久。 秦筱睁开双眼,她本就清澈的眸子有一抹晶莹灵光闪烁,令她的气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的灵力,是蓝色的,因为她喜欢蓝蓝的天空,向往远方蓝色干净的大海。 秦歌自是一眼就能看出秦筱已经聚气成功,淡淡道:“花了差不多半个时辰,比我想象的要久。” 秦筱本想开心的炫耀一番,可在听到秦歌这话之后她却嘟起嘴,有些小委屈,这几天她也有跟一些血卫了解过一些关于修道者的事情,她知道在她这样的年纪,如果能聚气成功就已实属不易,是上天眷顾,但她现在只用半个时辰就成功聚气,公子竟还觉得慢。 就算是那些所谓的天才,那也要花上好些天啊,筱儿都这样了,公子竟还是觉得慢。 秦歌问道:“你喜欢什么武器?” 秦筱不假思索:“筱儿喜欢用剑。” 秦歌想想后说道:“那我便传你‘剑九十九’。” “剑九十九……这是什么呀?”秦筱觉得这名字好生奇怪。 “这是一种功法。” 在鬼剑山上的那十六年,藏书房里的书秦歌已经看遍,其中自然也包括那些收录功法的书籍,药不然修炼的“大刀诀”,以及现在准备传给秦筱的“剑九十九”,正是其中之一。 虽然秦歌觉得那些功法都很特殊,但却没有一种是适合他的,所以他最终还是选择了修炼剑灵儿传给他的“斩仙剑诀”。 “云深处藏剑,九十九道光。天地摇杀气,日月无光彩。”秦歌注视着秦筱,“每一剑,都有不同的韵味,若你将来达到第九十九剑的境界,或许便是剑圣。” “剑仙有好几个,但古往今来,能被称之为‘圣’的,据我所知只有刀中之圣,也就是孤雪刀圣。所以,你想不想成为剑中之圣?” 秦筱说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公子,筱儿现在还不敢保证什么,但筱儿一定会努力。” ……(未完待续。) 第58章 王归顺找上门 接下来的一天,秦歌决定犒劳犒劳自个儿,请假不去学院,他害怕被布菊花补习功课。 据说药不然那家伙昨晚回来之后还做了恶梦,他梦见在那片辽阔的大草原上,布菊花长着蝴蝶翅膀,两眼对他不停放电,香肠似的两片嘴唇高高翘起,含情脉脉的看着他,口吐若兰:“百因必有果,你的报应就是我。” 药不然发出惨叫声,被恶梦惊醒,浑身大汗淋漓,再也无法入睡,他觉得自己是中了邪,改天得找老楚去请几个法师来做做法事。 …… 清晨时分,旭日东升。 秦歌今天没有穿学院服,而是穿上他那价值二十万的“公子如玉”。 于镜前细细品味一番镜中帅哥之后,秦歌叫道:“筱儿。” “公子有何吩咐?” “走,跟我上街买菜去。” “好的公子。” 如秦歌这样的翩翩公子上街买菜,这本是件很稀奇的事,但是秦筱早已习惯,因为她还见过秦歌下厨房。 时过良久。 热闹的菜市场某处。 秦歌拿起摊上的几根新鲜黄瓜放入秦筱手中的菜篮里,随后又拿起几根胡萝卜,还有两根茄子。 秦筱从荷包里掏出三粒碎银子递给菜贩。 菜贩很高兴,露出一口大黄牙:“你们夫妻俩真是恩爱如山呀,还一起上街买菜,真是令人羡慕,欢迎下次光临。” 秦歌什么也没说,朝另一边走去。 秦筱娇颜红扑扑的跟在秦歌身后,低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 “一个组织,最重要的就是情报。”秦歌突然停下脚步,视线锁定在前方的一个肉摊上。 秦歌突然就来这样一句话,秦筱一时间有些没反应过来。 “今天教你如何收集情报,以及整理情报。” “额……好的公子。” 秦歌问道:“从来到这个菜市场伊始,及至现在,你都收集到一些什么情报?” 秦筱摇摇头,心想来这里才不过半刻钟,接触过的人也不过是刚刚那个菜贩,这能收集到什么情报呀? “回公子……筱儿愚笨。” 秦歌朝前走去,说道:“在菜市场门口摆摊的那个大叔姓李,他的老婆今天生病,是他来帮忙卖菜。” 秦筱美眸微微发亮,好奇道:“公子您是怎么知道的呀?” 秦歌没有回答她,继续道:“我还知道,从今天开始,这个菜市场所有的南瓜都涨价。李村那边发生泥石流,山体垮塌,出现两条百年大蟒。这个市场里买的草鱼,大多是来自于堰湖里那些人工饲养的鱼。” 秦筱满目崇拜的看着秦歌侧脸,她从来到这里之后,就只知道五根黄瓜需要一粒碎银子,胡萝卜好像要稍贵一些。 秦歌对秦筱说:“收集情报,主要就是靠听,听别人说,然后就是观察,仔细观察别人怎么做,最后要自己去分析推理。这些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小情报在大多数人看来,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但若是掌握好,抓住其中的一环,再利用得当,有时候便能引起蝴蝶效应。” “……” “这就是我今天要教你的。” “筱儿知道啦。” 秦歌说道:“我再带你去一个地方。” 尔后,秦歌将秦筱带到一家武器铺。 秦筱很开心,挑了一柄她最喜欢的长剑。 大多数女人买东西,首先看的自然就是外观,秦筱选的这把剑名叫“晓渡天边”,是一把女式长剑,非常适合她的气质。 “公子,现在我们要去哪?”秦筱一手提着菜篮,一手抱着她刚买的剑跟在秦歌身后,真的好想马上去练习秦歌昨晚教她的剑法。 “先去找个茶馆坐坐,吃早餐。” 秦筱很是意外,她以为秦歌出来买菜是要自己回去做,没想到秦歌却是在外面吃。 吃完早餐,在回花间楼的路上。 秦歌问道:“刚刚在茶馆里,你有收集到什么情报?” 秦筱有些惭愧,“一个月后,天霜拍卖场将要举行一场空前盛大的拍卖会……抱歉公子,筱儿刚刚听到的就是这些非常明显的情报。” 事实上,这一路过来,秦歌和秦筱也看到很多穿着绣有“天霜”字样的男男女女在街上发传单,大力宣传一个月后的那场拍卖会,并且到处都贴着广告,像这种情报,想不知道都难。 秦歌说道:“到时候金华城区必然会很热闹。” 秦筱低声道:“那场拍卖会,说到底不就是公子您策划的么?” 她觉得秦歌真的很了不起,如果她不是一早就知道真相,那么谁又知道这场足矣轰动中州的拍卖会是秦歌这样一个还在学院里上学的学生所策划? 就连天霜拍卖场,被秦歌利用也是毫不知情。 公子到底是个什么人呀? 秦筱越来越觉得她家公子很神秘。 在到花间楼后门的时候,秦歌发现那里停着一辆豪华马车。 那马车并不是花间楼的马车,帘子上有个大大的“王”字。 “筱儿姑娘,我等了你好久,今天我带你……”王归顺从马车上跳下,一眼就看到秦筱那窈窕身姿和绝世容颜,顿时喜上眉梢,如沐春风,然而在看到秦筱身旁的秦歌时,他脸上的灿烂笑容却在瞬间凝固。 眼前的秦歌,跟他想象中的秦歌大有不同。 不论是气质还是样貌,怎么都要强过他。 秦歌身上穿的那套灵装,可是他梦寐以求的灵装。 “筱儿,你怎么会跟他在一起?” 秦筱莞尔道:“王少爷,不知你这么早来找筱儿有何贵干?” 王归顺回头看看身后那辆豪华马车,那是他花好多钱去租来的,准备今天带着秦筱去金华城区外面游山玩水,顺便将她拿下。 秦歌淡然一笑,对王归顺抱拳:“王少爷,花间楼尚未到营业时间,如果王少爷想找我家筱儿喝酒,不妨等到晚上再来。” 王归顺的脸色很难看,皱眉道:“你家筱儿?秦歌,你算是个什么东西?你不过就是个从山里走出来的山野小子,你配不上筱儿!” 听王归顺如此说秦歌,秦筱怫然不悦,黛眉轻皱,再也没有之前的那种客气,“王少爷,还请你说话注意点,我家公子是花间楼的老板,才不是什么山野小子。” “什么?”王归顺目光一震。 秦歌是花间楼的老板? 这怎么可能? 秦歌淡笑道:“王少爷对我家筱儿恋恋不忘,难不成对我家筱儿是真爱?说起来,这里也要多谢王少爷对我家筱儿厚爱,还为我家筱儿买那么贵重的礼物。” 王归顺的脸色就跟吃了苍蝇一样,秦歌一口一个“我家筱儿”,就像是一把把刀扎在他的心里。 他知道,秦歌是故意恶心他的。 “年轻人,血气方刚,勇敢追求心仪姑娘,秦某表示理解,只是秦某很好奇,王少爷是哪里来的那么多钱?之前秦某听吴师叔说,王少爷从小家境贫寒,做梦都想买一套天衣坊里的灵装……” “秦歌你够了!”王归顺面如重枣,沉声喝道,他之前骗秦筱说自己很有钱,还是个富二代,但现在却被秦歌当着秦筱的面拆穿,这令他无地自容,颜面尽失,就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 这个时候,秦筱大概也已经明白些什么,毕竟这段时间秦歌也没有白教她那么多东西,结合已知信息,她很快就串联出某种故事情节,一时间戏精附体,满脸失望的道:“王少爷,亏我之前那么信任你,你为何要骗我?” “筱儿,我……筱儿你听我解释啊……我是真的很喜欢你,但我怕你嫌弃,所以我……” “你别说了!我不想理你,以后你也不要再来找我。”秦筱挽住秦歌的胳膊,带着秦歌朝花间楼的后门走去。 在路过王归顺身边的时候,秦筱好像还在低声对秦歌说着什么“昨晚好厉害”之类的话。 王归顺满目凶光,实在是忍无可忍,霍然看向秦歌,随即快速从马车上取下他的佩剑,浑身颤抖,怒声道:“秦歌,今天我便要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未完待续。) 第59章 重伤王归顺 大多数矛盾发展到最后,还是得用暴力来解决。 秦筱怎么也没想到,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王归顺竟敢持剑行凶,真是好大的胆子! “公子,您小心!”秦筱迈出一步,勇敢的挡在秦歌身前,虽然秦歌在她心目中很神秘,就好像无所不能,但是此刻王归顺所展现出的气势却也非常可怕,她也是这才知道,原来王归顺还是个修道者。 王归顺眼帘低垂,愤然道:“秦歌,这里可是中州大地,是玄剑道宗的地盘,而我便是玄剑道宗的正规弟子,你一个山野小子,在这里又算什么东西?就算有并肩王世子给你撑腰,像你这种货色,也仍是不够资格被我看在眼里!” 听到这话,秦歌有些想笑,拍拍秦筱的肩膀让她退后,不疾不徐走向王归顺,“张口闭口,动不动就是那句‘这里是中州’,我是真搞不懂你们这些傻逼心里是如何想的,搞得就好像中州是你家的一样。我在这里或许是不算什么,可是你他妈又算个什么卵?我至少还在这里买得起一块地,你呢?” 王归顺露出一抹嘲讽的笑容,“所以说你是以为,在中州这种地方,有几个臭钱就能高人一等?就能为所欲为?”说着骄傲的伸出食指摇了摇,“不不不,你还是太年轻了,没见过什么世面,不知道现实的残酷。” 秦歌耸耸肩,淡笑道:“井蛙不可以语海,夏虫不可以语冰。” 王归顺“铮”的一声从鞘中抽出长剑,瞬时剑光闪耀,“今天就由我来教育教育你,让你认清一个现实,在这个世界上,真正能决定一切的还是实力,并不是一张臭嘴和几个臭钱。” “在中州,光有几个臭钱,是混不下去的!” 王归顺粲然一笑:“秦歌,就算我今天杀掉你,那凭我玄剑道宗正规弟子的身份,事后我也不会被追究,我随便就可找个理由,就比如说……我怀疑你是邪魔外道,我怀疑你与魔族有关系,或者我可以说,你强迫一些无辜少女到你青楼帮你赚钱。” 随后王归顺又看向秦歌身后的秦筱,狠狠笑道:“说到底,不过就是一个青楼女子,还真把自己当根葱,既然给你脸不要脸,那你也休怪我无情。等我干掉秦歌这个废物,便让你跪下来求我要了你!” 秦歌说道:“王师兄可真是牛逼,一番话尿都给我吓出来几滴。” 在王归顺眼里,秦歌就跟蚂蚁一样渺小,因为秦歌是个连聚气都没成功的普通人,而他却是玄剑道宗的正规弟子,就算秦歌再有钱,即便是这家青楼的老板,他亦觉得秦歌的身份远远比不上他。 剑光闪烁间,王归顺已至秦歌身前。 他的身法速度很快,出剑速度也很快,抬手就是一剑刺向秦歌。 “蛮山剑影贯八方!” 这是王归顺所在师门的招牌剑技。 在肢体招式和武器中有规律的融入灵力,令其产生巨大的破坏力,以及一些特殊的效果,这便被称之为“技”。 但王归顺所施展的这一剑技秦歌却是很熟悉,这倒不是因为秦歌去过蛮山学习过蛮山剑法,而是因为在鬼剑山上的那十六年他熟读过《鬼剑总录》,其中几乎收录剑仙大陆上的所有剑技。 正所谓一树生出万朵花,天下剑道是一家。 在鬼剑传人面前玩剑,这或许是王归顺最错误的一个选择。 秦歌都不用看,在王归顺一剑刺来的同时后退出半步,接着再往左迈出一步,从容避开王归顺这来势汹汹的一剑。 “你师父应该教过你,任何招式和剑技,都有破绽。”秦歌一脚踹在王归顺腋下。 王归顺握剑的手如触电般猛地向后缩回,只感到整条手臂酸麻无力。 他自然知道这招“蛮山剑影贯八方”的弱点就是在腋下,可是他不知道秦歌为何会如此清楚,就连躲避走位也是那么精妙,就好像是专门克制他这一招似的。 难道这是巧合?是他歪打正着? 秦歌却不会给王归顺思考时间,他更不想在王归顺身上浪费时间,当下箭步上前,一记“日字冲拳”打在王归顺腹部,令其身躯猛地向前一躬,两眼鼓瞪,神情中充满痛苦。 在寸劲入体的瞬间,王归顺感觉像是有把刀子插进身体,体内阵阵绞痛。 “怎……这怎么可能……”王归顺面色通红,一手捂着腹部踉跄向后退出数米,满脸难以置信,在他的印象中,秦歌根本就是个连聚气都没成功的普通人。 不甘、愤怒、憋屈等等情绪在王归顺心头交织碰撞,见秦歌慢慢走来,他咆哮一声,冲上前一剑挥向秦歌。 “公子小心!”后方观战的秦筱两手紧紧捏着衣角,很是担心。 在如此近的距离内,她本以为秦歌会被王归顺一剑挥中,但下一刻发生的一幕却令她张大嘴巴。 秦歌竟稳稳的伸手抓住王归顺挥来的一剑。 那锋利的剑刃被他紧紧捏在手中,却怎么也伤不到他的手。 在这个时候,那奶凶奶凶的斩仙剑魄也吃了醋,猛地爆发出一股能量,顿时只听“咔嚓”一声脆响,王归顺手里的长剑爆成碎片掉落在地,一如被打碎的镜子。 秦筱杏眼圆瞪,觉得很不可思议,暗叹公子真是太厉害了。 王归顺惊愕的看着手里还剩下的剑柄,一时间感觉整个世界都陷入黑暗。 这把剑,是他成为玄剑道宗的弟子之后,从万剑墓里得到的一把剑,虽然等级很低,但毕竟也是出自万剑墓的剑,而出自万剑墓的剑都是灵剑,若用神识和灵力滋养个数十年,那也是一样法宝,可现在就这么轻易的被秦歌一爪给捏成碎片。 王归顺现在看秦歌的目光,就跟看到鬼一样。 在修炼斩仙剑诀之后,秦歌不能使用除斩仙剑之外的任何武器,一开始他觉得自己是掉进了一个大坑里,世界那么大,又没有丝毫线索,他要去哪里找斩仙剑?可是在后来的某个夜晚,他想通了——凡事都有两面性,看似坏事的事,也有可能是好事。 如果换一个角度去想,那么“不能碰任何武器”就不再是一种对秦歌的限制,这反而是他的一种逆天能力,就比如……用手直接摧毁别人手中的武器。 既然斩仙剑魄爱吃醋,那就让它吃个够。 刚刚秦歌在用手碰到王归顺挥来的那一剑时,正是触动这个逆天能力,继而王归顺心爱的佩剑化为一地碎片。 一个修道者,往往都会与自己心爱的武器灵魂相连,如此方能用神识慢慢的去滋养,可一旦武器受损,那么对修道者本身也是一种伤害。 此时王归顺已元神受损,脸色苍白,难有再战之力。 事实上,就算他还有再战之力,那也不是秦歌的对手,因为他目前只是聚气灵境初期,而秦歌却是聚气灵境中期,除此之外,在战斗经验和技巧方面,秦歌也要甩他好几十条街。 “混蛋!”王归顺怒骂一声,猛地丢掉手中剑柄,举拳冲向秦歌,他本是想用武力去践踏秦歌,在秦筱面前找回失去的尊严,可现在不但没能如愿以偿,反而是自取其辱。 “蛮山大力拳!” 秦歌面不改色,在左闪右避的同时,接连几拳打出,快如闪电,便见王归顺身躯颤抖,口吐鲜血向后倒飞。 秦歌纵身一跃,如影随形,在王归顺还未落地时便跃到王归顺上方,一拳打在王归顺胸膛。 “穿云拳!” 随着拳劲爆发,王归顺胸膛向下凹陷,后背衣服破出一个大洞,坠地时传出一声闷响,地面荡起大片灰尘,隐隐可见龟裂痕迹。 在抽搐几下之后,王归顺已是气若游丝。 “蛮山大力拳,一塌糊涂!”秦歌吐出一句话,一脚将王归顺踹出老远,随即转身朝秦筱走去。 如果真想解决王归顺,秦歌用一秒钟就能结束战斗,而他之所以拖到现在,也是想让秦筱多看看实战。 “公子,您没事吧?”秦筱担心的看着秦歌。 秦歌心里泛起些暖意,因为秦筱首先担心的是他有没有事。 “我没事。” “那他不会……死了吧?”秦筱的脸色有些发白,因为在这大白天的,如果秦歌杀了人,那会很麻烦,更何况他杀的还是一个玄剑道宗的正规弟子。 “死倒是不会死,至于今后能不能爬起来,那很难说。” “那好吧。”秦筱叹口气,见秦歌如此淡定,她觉得自己也没必要搞得那么紧张,而且秦歌也教过她,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要保持冷静。 秦筱展颜笑道:“公子您真厉害,刚刚你用的那是什么拳法呀?快得筱儿都看不见,都不知道公子是怎么出拳的。” 秦歌迈步朝花间楼的后门走去,“虽然我知道很多拳法,但我真正会的,就只有一些我喜欢的拳技。我不会任何拳法。” “啊?”秦筱睁大水汪汪的眼睛,疑惑道:“不会任何拳法?” 秦歌笑道:“听说过截拳道吗?” 秦筱摇摇头。 秦歌说道:“那是我前……是我家乡的一位功夫宗师所创。去掉任何花里胡哨的动作,以及那些没必要的招式,靠足够的力量和速度直截了当的去攻击对手,一击将其击溃,这便是截拳道,亦是我今后要教你的。” ……(未完待续。) 第60章 杀手代号 华灯初上。 王家大宅。 刘锷站在床前,看着躺在床上好像快要断气嗝屁的王归顺,几度潸然泪下。 王归顺是被几个热心的路人给抬回家的,他的本命佩剑被毁,导致元神损伤,并且体内也遭到重创,肋骨断掉数根,经脉也有多处受损。 刘锷抹掉眼泪,“师兄,我已飞鸽传书至蛮山,相信师父很快就能收到消息,正好他老人家要下山来参加一个月后的那场拍卖会,届时定要让秦歌那小子加倍奉还!” 王归顺闭上眼睛,眼角溢出屈辱的泪水。 刘锷再次伸手抹掉一把眼泪,“真是不知道秦歌那小子到底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在渝水镇的时候,他明明都还没有聚气,为何现在就已是聚气灵境?而且还是中期。” 王归顺目光中充满怨毒,语气虚弱的道:“或许……他真是走了什么狗屎运……看他那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我就恨不得一脚踩在他脸上,咳咳咳……” 刘锷连忙上前安抚情绪激动的王归顺,说道:“不过在我们的子桑师兄面前,他连个屁都不是,等子桑师兄历练归来,定有他的好果子吃!” 王归顺满目寒光:“总有一天,我要亲手废了他……让他受尽屈辱……” “……” 新的一天很快就到来。 清晨时分。 秦筱怀里抱着整齐叠好的学院服来到秦歌房间,“公子,您该起床啦,斑爷和战公子还有安姑娘都在书房等你呢。” 秦歌恋恋不舍的掀开被子,在犹豫两三秒后,牙一咬,心一横便从床上坐起。 “公子您的学院服昨天筱儿已经洗过。”秦筱将学院服放到一边,然后走上前整理床上的被子。 “筱儿,其实你真的用不着这样,你这样搞得就好像我生活不能自理似的。”秦歌无奈的摇摇头。 秦筱倔强说道:“别的事情筱儿一定会听公子的,但是服侍公子这件事是筱儿应该做的,除非……公子你嫌弃筱儿,要把筱儿赶走。” “唉,算了。”秦歌走到镜子前,快速换上学院服,臭美问道:“帅不帅?” “公子不管穿什么都帅。” 秦歌满意点头,“筱儿真是个诚实的好姑娘。” 秦筱掩嘴轻笑,觉得公子好生臭美,不过有一说一,公子确实是英俊潇洒玉树临风…… “筱儿,今天在家好好练功,晚上回来我检查。以后花间楼以及其它三楼的所有事务,你可以找几个信得过的人去负责打理。” “筱儿知道啦。” “此外,现在也是时候在我们内部找些你觉得可信之人,由你去给他们做思想工作。如果愿意跟我一起干,那就送到老金那里,交给老金去训练,如果不愿意,那就给一笔钱让他们另谋出路。” “筱儿明白。” “有空的话,你也去老金那里帮帮忙,将我这些天教给你的东西教给大家。” “嗯,筱儿知道啦。” “……” 嘱咐几句之后,秦歌便去到书房,叫上正在等他的药不然几人,一同去往学院。 事业固然重要,但学也是同样要上的,因为这是目前加入玄剑道宗的唯一途径。秦歌之所以会想要加入玄剑道宗,一方面是因为对抗魔族,另一方面,他想见见玄玉剑仙。 在去书香学院的路上。 药不然伸手接过一个天霜拍卖场的工作人员递给他的广告单,粗略的扫一眼后便揉成团丢掉,问秦歌:“到时候我们不去凑凑热闹?估计会有很多传说中的大佬现身啊。” 秦歌说道:“到时候再说。” 安芝芝将手中的广告单折成纸飞机,这是在来中州的路上秦歌教她的,她还哈了一口气,小手一挥将其丢出,飞得老远才落地,她开心的鼓鼓掌,抱着秦歌的胳膊问道:“秦歌,等赚了钱,我们就可以买好多好多高端的食材,到时候你要给我做好吃哒。” 秦歌摸摸她脑袋,温柔说道:“女王大大,你可以死一边去吗。” 安芝芝嘟着嘴,小表情好委屈,“那到时候钱要交给我保管,放在你们身上我不放心,我怕你们乱用,要知道我可是管钱小能手哦。” 战安凉双手抱胸,目视前方,步伐矫健,他以前经常这样抱着刀走路,看上去像个孤高的刀客,早已养成一种习惯,因此现在就算没有抱刀,他也会这样走路,看上去威风八面,好不拉风。 “秦歌,话说你今天准备考多少分?”战安凉问道。 秦歌不假思索:“八十九分。” 闻言战安凉和药不然露出了然之色,因为那天布菊花说过,如果秦歌考到九十分,她就答应跟秦歌牵手,做为奖励。 可那是奖励吗?那分明就是世间最恶毒的酷刑! 药不然生无可恋的说道:“斑爷我昨晚又做了恶梦,我梦见布菊花长着一对彩色的蝴蝶翅膀,嘟着那两片香肠似的嘴唇,色眯眯的凑近我,想要……咳咳,吓得斑爷我一夜失眠,几乎内分泌失调。” 战安凉郁郁寡欢:“我也有做类似于这样的恶梦。” 秦歌感慨万千:“我大概能想象到你梦境中的那种恐怖画面。” “唉!”兄弟三人一同发出长叹,大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安芝芝这时已入无人之境,小舌头不停的舔着手里的糖葫芦,她想要先把外面那层糖衣舔完,再吃掉里面的红山楂。 在此后的很多个早晨,金华四大才子便是以这样的状态行走在这条通往书香学院的街道上——三个男的在唉声叹气,诉说着夜晚的恶梦,一个小姑娘没心没肺的舔着糖葫芦,好像整个世界上就只剩下她一人。 在很多年以后,人们会觉得那是最值得怀恋的一道风景。 秦歌避开那个恐怖话题,说道:“你们两个,以后也要抽时间去跟老金学些最基本的东西,等到一个月后,我们的情报组织正式建立,我便带你们去做一些任务。” 战安凉说道:“没问题。” 药不然拍拍胸脯。 秦歌补充道:“还有战沙雕,在之后的一段时间,你要用其它的刀,莫问斩天荒就先藏起来,反正现在的你也很难控制刀中杀气,而且以后出去做任务,你拿着那把刀也很有辨识度,你现在要让那些在暗中盯着你的魔族确信,你真的将那把刀给卖出去。” 战安凉点点头,“正有此意。” “药胖子。”秦歌叫道。 “嗯?啥卵?” 秦歌说道:“平常我看那些血卫也都是一卵蛋的气,还没地儿发泄,可见待在花间楼那样的地方他们真的是很憋屈,倒不如让他们散去,回京东。” 药不然笑道:“这没问题,今晚回去斑爷就让他们滚回京东,老实说,如果不是父王,斑爷我也不会带着他们,只带老楚一个就够了。” “对了老秦,斑爷我在想,既然我们‘最靓的仔’要混杀手圈,那是不是也该取一些霸气的称号?再定制独一无二的服装,最好还要搞张面具,这样才显得拉风呀。” 秦歌点点头,“这倒也是,一般在某个圈子里混的高手,虽然都不会轻易露出真面目,但都有独特的服装和面具,而且还要有一个称号,就比如蜘蛛侠、蝙蝠侠、钢铁侠什么的。” 战安凉想想后说道:“那我就叫断头侠。” 药不然吐槽:“我还断头虾呢。” 秦歌郁闷道:“我们是做杀手,又不是去做侠客。” 战安凉又想了想,“那我就叫‘刀中不二’。” “尼玛。”药不然瞪瞪眼,“斑爷我也是用刀的,你搞这样一个称号,看来是存心要跟斑爷抬杠啊。那斑爷我就叫‘刀中独霸’。” 战安凉漠然道:“你不配。” 药不然:“我呸!” 秦歌想想后说道:“那么,我就叫……夜屠。” 夜屠,是秦歌前世的杀手代号。 药不然讶然:“野兔?” 安芝芝眯着眼睛,“抹上蜂蜜烤,很好吃哦。” 战安凉问秦歌:“那面具和服装要怎么弄?” 秦歌说道:“交给我,保证让你们满意。” ……(未完待续。) 第61章 却道天凉好个秋 书香学院。 秦歌刚到教室,屁股都还没坐热,便被许老师叫走,之后被带到另外一间教室。 这间教室里空荡荡的,只有秦歌和许老师二人。 许老师将一张试卷发给秦歌。 “秦歌同学,老师希望你能好好表现,考出一个好成绩。”许老师对秦歌点点头,随后便转身走到讲台上坐下。 其实对于秦歌,许老师是不抱有什么希望,因为秦歌三天两头翘课,甚至还跟药不然和战安凉那种坏学生厮混在一起,这样的学生能考出什么好成绩? 只是出于对学生的负责,许老师才向院方申请让秦歌补考。或许他不是什么好老师,但他一定是个敬业负责的老师。 果然,在讲台上监考的许老师看到,此时已拿到试卷的秦歌脸上泛起难色,迟迟没有动笔,很显然他是不会做题,这典型就是学渣才会有的表现,要是学习成绩好的同学,此刻早已搦管挥毫,心中敞亮,灵感无尽,满腹书香自散发,一如那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哪里还会犯难? “唉。”许老师轻轻摇头,心中感慨:“孺子不可教也,朽木不可雕也,烂泥扶不上墙也。” “要是我的孩子也像他这样……” 此际秦歌确实是犯了难,因为要将总分一百的题控制在八十九分,这是门技术活。 选择题、填空题共有二十道,每道题一分,秦歌可以得满分。 算术题五道,每道三分,秦歌觉得自己也可以得满分,他前世的数学成绩虽是差的一批,但好歹也是个大二的学生,而且还是杀手这种职业,可谓涉猎广泛,诸如《算经十书》、《周髀算经》、《九章算术》、《五曹算经》、《缀术》等等之类的书籍皆有涉猎,虽说不上是精通,但应付这种考试也是游刃有余,毫无压力。 修道理论题有五道,每道三分,这对秦歌来说就如家常便饭,在鬼剑山上的那十六年,他基本上什么都有学过,区区修道理论题自不待言,不然还敢说自己是鬼剑传人? 诗词题只有一道,共二十分,这对秦歌而言更是小儿科,毕竟他前世从小学都在背的唐诗宋词可不是白背的,那姓李的、姓杜的、姓苏的等等大佬们可是给后世留下不少文学瑰宝。这年头,要是不会几首唐诗宋词或者文言文什么的,那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从地球穿越过来的。 最后就是论文题,这就相当于是作文题,共有三十分,其题目大抵是针对现今修道界的繁荣,以及未来修道界的发展方向写一篇不低于八百字的论文,要求字迹工整、语句通顺、文辞优美。 阅卷阅到这里,秦歌不禁就笑了,心想前世那些思想政治讲坛都是白看的?固然这个世界不适合他前世那些前卫的思想,但只要稍微改一下,那也是棒棒哒,得满分绝逼没问题。 至于字迹工整,文辞优美什么的,那就更不是问题,秦歌写的字,就跟印刷出来的一样好看。 一个剑客,玩剑玩的好,写的字自然也就好看。 所以古人常说,武与文,在某些方面是相通的。 “三十分的论文题肯定要做,二十分的诗词题也要做,修道理论题和算术题共三十分,这也要做,那么就只能在选择题和填空题上面下手,可如果连这些简单的选择题都选错,那未免也假得太没水平……唉,看来最后还是只能在算术题上面下手。” 别人考试,纠结的是要如何写出正确答案,巴不得分数越高越好,但秦歌偏偏是个奇葩,可谓是天下皆白,唯他独黑,因为他纠结的是要怎么故意答错,而且还是那种不能让老师看出来的有水平的错误答案,生怕考到高分…… 其实这都是布菊花害的。 时过良久。 秦歌放下笔,“老师,我做完了。” 正在讲台上打瞌睡的许老师被惊醒,尴尬的对秦歌点点头,“好,秦歌同学你先离场,老师来批阅试卷。” 待秦歌离去后,许老师端着砚台走到秦歌刚刚考试的那张课桌前坐下。 砚台里的墨红得似血,因为那是朱砂。 只见许老师一手拢起大袖,一手提着小毫,轻轻地在砚台里蘸些朱砂,开始批阅试卷。 选择题和填空题全对,许老师满意的点点头,本来他是睡意绵绵,对批阅秦歌这种差生的试卷是毫无兴趣,不过此刻他却是睡意全无,暗叹秦歌这孩子还真是有两把刷子。 随后在看到几道算术题出错之后,许老师皱起眉,觉得秦歌错的很是不应该,非常遗憾,只差那么一点点就对,真叫人饮恨。 修道理论题全对,没有一点出错,放眼整个书香学院,秦歌还是第一个将修道理论题全部做对的学生。 “这孩子,有点儿东西。”许老师满脸欣慰,伸手捋着胡须,连大袖拖进砚台里也浑然不觉。 “咦?”忽然,许老师目光一凝,顿时精神抖擞,赶紧调整一下坐姿,盯着试卷上面秦歌写的那几首诗词。 “紫袖红弦明月中,自弹自感暗低容。弦凝指咽声停处,别有深情一万重。”许老师两眼发亮,赞道:“好!好!好诗!”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许老师捋着胡须,缓缓闭上双眼,似是沉浸在诗句的意境当中,“啊……好!好一个‘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我许云深纵横文坛数十载,从未见过如此好诗!” 接着他又看向下一首,轻声念道:“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妙!妙啊!妙不可言呐!如此诗意,实难相信是出自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之笔,哈哈哈哈……”许老师仰头大笑,赞叹不已,他教书授课这么多年,从未见过像秦歌这样的好学生。 随后,许老师迫不及待的看向下一首,那是一首词。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许老师安静下去,又缓缓闭上双眼,轻轻呢喃:“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一时间,许老师心中满满的感慨,不由想起年少时,在高粱地边看到的那个美丽姑娘,她有着明亮的大眼睛,乌黑的长头发,当他干完农活想要回高粱地去寻找那个姑娘时,那姑娘已消失在茫茫人海…… 批阅秦歌的试卷仅仅是批阅到这里,许老师便不想再继续下去,因为他怕,他怕后面的内容会更加精彩,让他想起更多的往事。 但他还是要继续批阅下去。 他看向最后一首词。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许老师再次闭上眼睛,心头不胜感慨,长长叹道:“却道天凉好个秋,好个秋啊……” 下意识端起砚台,在到嘴边时却猛然惊醒,才发现这不是酒,差点就干了这杯朱砂。 要是现在有酒,那该多好。 好诗配好酒,妙哉。 ……(未完待续。) 第62章 一夜爆红 秦歌回到原本教室,才刚坐下安芝芝便凑过脑袋,露出贝齿对他傻笑。 秦歌伸手揉揉她的头,“看看你,跟个智障似的。” “嘻嘻……”安芝芝抱着秦歌胳膊,“你才是个智障。” 战安凉双手抱胸,正在闭目养神,看上去就好像是一个刀客正抱着自己的刀在等待敌人的到来。他睁眼看看秦歌之后又闭眼,淡淡问道:“如何?” 秦歌觉得,如战安凉这种要是放在他的前世,那就是典型的中二少年,而且还是那种有些高冷的中二少年。 “说好八十九分,那必然就是八十九分。”对于自己的控分技术,秦歌还是蛮有信心的。 相比起安芝芝那种蜜汁自信,秦歌是真的有信心。 药不然伸手指了指布菊花,嘿嘿一笑,低声道:“只要往前踏出一步,阁下便会掉入深渊。” 秦歌抬眼看看坐在战安凉前边正在认真学习的布菊花同学,不由撇撇嘴,觉得药不然言之有理,他可不想掉进那个恐怖深渊。 布菊花的头发又黑又长,还很密,油腻腻的一看就是很久没洗过,可以清楚看到很多头皮屑,甚至还能看到很多虮子(虱子卵),说不定还有肉眼看不见的螨虫,那真真是……怪不得战安凉这货总是闭上眼睛。 时过须臾。 许老师拿着一张试卷,快步走进教室。 他的脸绷很紧,但并不是不高兴,而像是在强行压抑着内心的某种激烈情绪。 “同学们,安静!” 全班瞬时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许老师一个深呼吸,视线落在秦歌身上,突然展颜笑道:“下面,请同学们给予秦歌同学最热烈的掌声!” “好耶!”安芝芝大叫一声,第一个伸出小手不停鼓掌。 虽然同学们都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许老师都已经放话,如果没有回应,那也是不给老师面子。 而此时秦歌的脸色却是有些不好看,他心里头蓦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在这里,老师向大家郑重宣布,秦歌同学这次考了九十五分!” “在这里,老师要表扬秦歌同学,请同学们给予秦歌同学更加热烈的掌声。”许老师开怀大笑,声音洪亮,言毕自己也伸出双手大力鼓掌,就恨不得将自己的手掌给拍烂。 所有同学皆都不约而同的看向秦歌。 布菊花霍然回头,一大一小两只眼睛闪烁着崇拜的亮光,一眨不眨的盯着秦歌,两手不停鼓掌,“秦歌同学,你果真没有让我失望!” 药不然和战安凉二人俱是表情怪怪的看着秦歌。 此时秦歌的表情就像是快要哭了。 而在不知实情的人看来,他这是感动的要哭了。 讲台上,许老师看秦歌的目光中也是充满敬佩之意,不吝赞道:“我们的秦歌同学,真可谓是单特孑立,他写的这几首诗词,完全可以说是旷古烁今、绝伦逸群!就连老师……亦是自叹弗如呀,今后老师也当多多向秦歌同学请教。” “修道理论题,秦歌同学是全学院,乃至整个清江城,唯一一个全部答对的天才!真可谓是我书香之傲!乃我书香之荣!请大家鼓掌!” 布菊花瞳孔颤抖,用力鼓掌:“秦歌同学,你真了不起。” 秦歌:“……” 许老师捋着胡须,很是得意,因为秦歌是他的学生,所以他的脸上也有光,“而我们的秦歌同学写的这篇论文,亦是欹嵚历落,独有千秋哇!他在其中所提出的修道法制问题,当值得我辈深思,亦足可见秦歌同学不可谓不是闳识孤怀,卓诡不伦。” “……” “至于秦歌同学写的这几个字,那也是矫若惊龙,颜筋柳骨,鸾飘凤泊,颇具观赏性!就算比起那些文坛著名的书法大家,那亦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哈哈哈哈。” “……” “是以,秦歌同学有此大才,当加几分!老师相信,就算是咱们的院长和其他授课老师看到他的试卷,亦不会对此有何异议。” “……” 听着同学们激烈的掌声,秦歌一巴掌拍在自己额头上,开始怀疑人生。 千算万算,他没算到这样竟会给他加分。 药不然努力憋住笑意,一张脸通红,表情怪怪的看着秦歌,“大胸弟,咱们说好的八十九分呢?” 战安凉忍住笑,感慨道:“自作孽,不可活。” 便就在这是,一个被折起来的纸条从天而降,落在秦歌的课桌上。 秦歌抬起头,一眼就看到布菊花的笑脸。 布菊花对上秦歌的目光,“俏脸”一红,“娇颜”泛羞,赶紧回过头不敢再看秦歌,一颗心扑通扑通直跳,像是有小鹿儿在里面乱撞。 “秦歌同学,放学后,我在操场后边的那棵槐树下等你……”这是纸条上写的话,后面还画着一个小桃心。 秦歌黑着一张脸,宛如石化。 药不然再也忍不住,噗嗤笑出声,一滩鼻涕差点喷到战安凉身上,两手抱拳:“恭喜老秦,贺喜老秦,可喜可贺,恭喜老秦抱得美人归啊。” …… 放学后,秦歌并没有去操场后边的那棵槐树下赴约。 鬼他妈才去! 他直接就回到花间楼开始自闭。 药不然和战安凉这俩没心没肺的家伙是唯恐秦歌伤的不够深,跟苍蝇一样老是围着秦歌转,总拿这事儿来笑话秦歌。 秦歌实在是忍无可忍,果断将药不然和战安凉按在地上毒打一顿。 …… 谁又能想到,仅仅只是一场考试,秦歌便一夜爆红,声名远扬。他的那几首诗词以及论文被人广泛流传,以至于都惊动清江城的某些文坛大家前来书香学院拜访。 书香学院的王院长更是将秦歌当成书香学院的荣誉招牌。 同学们只要一说起秦歌之名,无不竖起大拇指称赞,张口就是一句“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以此来表达对秦歌的敬佩之情。 从那以后,秦歌基本上每天都会收到女同学写给他的情书,就连向来骄傲的布菊花同学,亦是对他青睐有加。 自此,秦歌的学院生活不再那么平静。 …… …… 清江城向南数百里。 蛮山。 蛮牛子在看到他徒弟传来的信后,愤怒的拍案而起,当天就背着他的玄铁大剑,带着几名弟子下山。 信中说,他的徒弟在清江城被人恶意重伤,至今卧床不起,生命垂危,急需治疗。 蛮牛子在玄剑道宗的辈分并不高,实力和修道天赋也不如何出众,其所掌管的蛮山在众派间也属低等山门,但是他在玄剑道宗很出名,没有几个人愿意去招惹他,因为他非常护短,而且他的脾气就如他的名字,跟牛一样倔,还非常野蛮暴躁。 曾经有黑蜈山的弟子在炼毒时不小心伤到蛮山弟子,蛮牛子一怒之下,带领蛮山众弟子杀上黑蜈山,最后还是玄玉宫那边来人才镇住他,饶是如此,他最后还是向黑蜈山的掌门讹来不少高级灵石。 而今,他的弟子在清江城被人恶意重伤,他自然会去为弟子讨回公道,刚好他也正要去清江城参加不久后的那场拍卖会,所以在收到信后,他便提前下山。 …… 在远离中州大地的京东大地。 一只闪电鹰发出刺耳长鸣,飞入占地辽阔的并肩王府。 “王爷,楚先生来信。” “哦?老楚的信,快呈上来给本王瞧瞧。” 在看到那封信中的内容后,并肩王很不淡定。 “高人!真是高人呐!”并肩王合上信纸,激动的虎躯发抖,笑得合不拢嘴,因为这信中说世子殿下的修炼问题已经得到完美解决,并且世子殿下现在已经达到聚气灵境后期。 十七岁,聚气灵境后期,这简直就是天才啊! 这信是老楚亲笔所写,岂能有假? “速去备上厚礼,再调十万铁骑,本王要亲自去中州感谢那位高人!” “是,王爷。可是王爷,前不久世子殿下在信中说的……把那座跨海大桥拆除的事……” “对啊,本王竟还搞忘这茬,那还等什么,赶快派人去给本王拆!本王的儿子,用的武器那自然是要与众不同!” “可是王爷,如果拆掉那座桥取走那把刀……这怕是会惊动皇上。” “惊动又如何?皇上要是敢逼逼一句,本王马上去皇都找他谈理想!” “额……”管家一头黑线,心想王爷真是彪得狠。 ……(未完待续。) 第63章 安宁生活 数日前,远在中州清江城的药不然书信一封传至京东,他在信中请求并肩王将横于呼延海峡之上的那座跨海大桥拆除,取下悬挂于桥上的那把大刀,再派人隐秘送至中州。 并肩王很纠结,因为这不是件小事儿,所以一直没有派人去拆,直到现在看到楚陌寒的信他才明白药不然为何想要那把刀。 既然是儿子想要的东西,哪怕是皇陵里那些塞在前朝皇帝们屁股里头的玉塞,那也得去给他弄来,并且还要亲自给他送到中州。 相传数百年前,京东大地有暴雨连下数月不止,导致京东大地洪灾泛滥,百姓死伤无数,财产及粮食损失更是不计其数,其因是有从深海上来的大鱼选在呼延海峡渡劫,聚一方天地之灵力,意图化为金翅大鹏鸟,扶摇直上九万里。 彼时,在位于海峡附近的某个村里走出一位修道奇才,潜至冥海归墟,在古老的鲛人族遗迹寻得千年前沉入海底的那块天外陨铁,耗费七七四十九日,将陨铁锻成大刀,并以自身肉躯召来天雷,为大刀开锋,此后凭此刀与那深海大鱼鏖战数日,终将那祸乱京东大地的渡劫大鱼斩杀,救万民于灾难之中。 那把大刀,被世人称为“怒雷斩大鲸”。 百姓为纪念为民牺牲的那位英雄,便在呼延海峡建起跨海大桥,将大刀悬吊于桥梁之上,从此,但凡有深海妖兽渡劫,任是化鹏大鱼,还是黑鳞蛟龙,或是千丈海蟒,胆敢越过此桥祸害京东百姓,定被桥上神刀斩杀! 药不然做为一个在京东大地土生土长的人,自是从记事起就在听这个故事,也曾亲自踏足跨海大桥,见过那把大刀。数百年来,经历风吹日晒,虽然那把大刀已是锈迹斑斑,但其神韵、所散锋锐仍是不减当年。 从小到大,不管什么,药不然总是想要最好的、最独特的、无与伦比的,是以自从修炼秦歌所传的“大刀诀”之后,他便惦记上挂在跨海大桥上的那把大刀。 当然,药不然会惦记那把刀,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那就是战安凉。 对于秦歌,药不然很服气,但是对于战安凉,他很不服气,他老是想跟战安凉杠。 战安凉有莫问斩天荒,那么,他便要怒雷斩大鲸! 战安凉要斩尽天下魔,那么,他便要斩尽海中妖! 这辈子,他和战安凉就算是这么杠上了。 …… 时间过得飞快。 转眼间,已过去半个月。 因为那场被传得沸沸扬扬的拍卖会,只是短短半月时间,金华城区便人流暴增,因此各行各业的收入也大有提升,特别是如客栈之类的生意,现今哪怕是一间低等客房亦是千金难求。 花间楼的生意是越来越好,拍卖会尚未到来,秦大老板便已是赚得盆满钵满,四家青楼每天的净收入高达百万。 自那场考试过后,秦歌就很少出现在书香学院,三天两头翘课,不知躲在哪里逍遥快活,这真是令许老师头疼不已,却也无可奈何,人家学习成绩好,就是可以任性。 战安凉、药不然、安芝芝三人大概是受到秦歌的刺激,不想被秦歌甩得太远,是以这段时间每天都在埋头苦学,虽说不上是废寝忘食,但也是囊萤映雪,韦编三绝。 药不然这家伙从小就想加入玄剑道宗,做那逍遥天地间的修道者,而现今要加入玄剑道宗,唯一途径就是争取拿到学院少有的名额参加不久后的玄剑大会,在玄剑大会上表现优异者,方有可能加入玄剑道宗。药不然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成功,但是他想要去拼一把,靠自己的本事加入玄剑道宗。 战安凉一心想要为人族的御魔大业出一份力,只待有朝一日斩尽魔族,为他家人报仇,所以,他也必须要加入玄剑道宗,只有通过玄剑道宗这个平台,他才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 安芝芝之所以如此执着,并不是因为她想要跟着秦歌一起凑热闹,她也有必须要加入玄剑道宗的理由,因为她是精灵女王,可现在的精灵族却是玄剑道宗的附属门派,所以她若要名正言顺的做精灵女王,守护她的族群,就要努力得到玄剑道宗的认可,这是莳小幽告诉她的,清洁宫现在的掌门人,其实是莳小幽。 …… …… 才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不到,莳小幽和花欣悦便带领一群小精灵完成秦歌所交代的任务。 那占地数十亩的农场虽被勤劳的五鳞红光给翻犁出来,但现在却是空荡荡的,并没有农作物。 同样占地数十亩的果园里倒是种满各种果树,在精灵土壤的滋润下,只是短短十几日便开花结果,放眼望去,漫山遍野五颜六色,硕果累累,甚是诱人,那些小精灵每天吃着香甜可口的果子,开心的不得了。 占地辽阔,被用栅栏围起来的牧场中,牛羊成群结队,两个小精灵骑着骏马,在开心的驱赶着那群牛羊。 另一边,几个小精灵正在嘻嘻哈哈的给鸡圈里那群小鸡仔投食,小手一挥,便撒出一把稷米,小鸡仔们争先恐后的上来争抢,一点也不怕人。 还有一个小精灵撑着竹筏,在河里赶着那群小鸭子,累了就从背后的包包里摸出一个熟软的大红柿子,小口一张,洁白的牙齿刺破果皮,几息间就将里头香甜果肉吸食干净,还意犹未尽的伸出小舌头舔舔嘴角的残留。 秦歌骑在五鳞红光背上,在天空中看着这一幕幕温馨而又安宁的景象,脸上露出笑容。 对茫茫宇宙而言,一个生命、一个种族或许很渺小,但正是因为渺小,所以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才有意义。 秦歌觉得,善良的精灵能治愈的不仅是身体上的伤势,还有心灵,是以他一有空就会待在精灵族享受这种生活。 这种与世无争,幸福平凡、简简单单的生活,其实是他所向往的生活。 在那片被圈起来的水田中,水稻已经开花。 今天秦歌来清洁宫的主要目的,就是那些水稻。 待武麟红光降落在地,秦歌便脱掉靴子,卷起裤脚。 秦筱提着一篮橙子从另一边小跑过来,尽管她经常见秦歌做一些在她想象中秦歌不会去做的事,但此刻看到秦歌卷起裤脚准备下田,她还是有些吃惊,“公子,您这是要干什么?” 在几天前,秦歌也将秦筱带到清洁宫,因为现在的秦筱已经完全值得他信任。 听秦歌说橙子富含胶原蛋白,对女生美容养颜有些帮助,于是秦筱便去果园里摘了一篮橙子准备带回去。不久前秦歌问她有没有吃过橙子,她当时回答说从未听说过这种水果,而现在,她都已经吃到这种水果。 秦筱今天穿着白裙,脚上穿着清爽的凉鞋,露出雪白玉足,一头秀发被她精心编成一条蝎尾辫,看上去活泼靓丽,还有一种淡淡的仙气。 秦歌盯着水田里那几株显得孤零零的野生稻,皱起眉,像是在认真思考什么,并没有回答秦筱。 这时花欣悦和莳小幽欢快的跑过来,她俩手里还拿着秦歌用彩色硬纸帮她俩做的风车。 “秦姐姐,男神大大这是要创造新物种呢。”花欣悦放下手里的风车,将裙子提起来拢成一把,再打个结,露出两条雪白的小腿儿,开心的走进水田里。 莳小幽拿出一个上面有很多小孔的袋子,噗通一声跳进水田里,溅起一大滩泥水。 她俩这是要去田里摸田螺,晚上让秦歌做炒田螺吃。在挖通水渠引溪水至田间时,很多田螺也跟着一起来到田间,繁殖速度很快,怎么都吃不完,而且在水田里还能找到小龙虾,如果技术好的话,还可以抓到泥鳅和黄鳝。 “公子,筱儿也下来帮您。”秦筱将水果篮放到地上,随后脱掉鞋子提起裙边走进水田,却不小心摔一跤,白裙上满是泥浆,连脸上也有,逗的花欣悦和莳小幽捧腹大笑。 五鳞红光在这段时间充当水牛角色,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早已习惯水田,甚至是爱上水田,发出一声狼叫,噗通一声跃进水田,调皮的用尾巴沾上泥浆往莳小幽和花欣悦身上洒。 ……(未完待续。) 第64章 道阻且长 秦歌站在那排已经开花的水稻前,听着不远处花欣悦和莳小幽传来的嬉笑声,真心想要冲过去一脚踹飞一个,叽叽咋咋的真特么烦。 说好的要去摸田螺晚上吃,结果田螺还没开始摸就和那只死狐狸打起泥巴仗。 “公子,您这是要做什么呀?”秦筱踩着稀泥,好奇走到秦歌身边,心想这不就是几株水稻吗,公子干嘛要盯着看这么久,而且好像还很纠结的样子。 秦歌现在确实有些纠结,因为他并不是搞农业的,所以当真要动手时他就犯了难,此际正在努力回想前世的那些知识。 “常规水稻,是人类的祖先们将野生稻经过数万年的时间慢慢驯化而来,最终才得以走进人们的生活。”秦歌收敛思绪,偏头看看秦筱,问道:“你可知现在为何会有那么多难民?” 秦筱想想后说道:“归根结底,是因为粮食不够吃。” 秦歌点点头,“一方面,是水稻的产量不够高,另一方面,是稻种都掌握在那些达官贵人手里,普通百姓要得到稻种会很难,而就算得到稻种,那也没有足够的农田去种植。” 秦筱不由想起一些往事,语气中满是感慨:“即便种出,那收成也不是很高,仅有的一些收成,都要上交到那些拥有土地的地主爷手里。普通老百姓一年四季干的活,都是帮那些地主给干了,就算最终只能得到几十斤麸糠,就已是谢天谢地。” 秦歌说道:“那些地主在收到粮食之后,自己会偷偷私藏一部分,其余的要上交给官府,要不就是上交给那些修道门派,不然怎么说这年头修道者很吃香?因为他们什么都不用做,一年四季便有吃的,完全不知老百姓的艰苦。” “所以归根结底,现在之所以有很多老百姓挨饿,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世道太乱。”秦歌这才深刻的体会到,马克思主义是有多么的完美。 但有些事情,他也只能是感慨一下罢了,因为他改变不了这个世界,他只能力所能及的去做一些事,并把自己眼前的顾好。 让全世界的人不挨饿,他没那么伟大,但至少要做到让自己身边的人不挨饿。 “我现在想要做的,就是用杂交水稻的技术培育出一种产量高、口感好的水稻。” 秦筱满目崇拜的看着秦歌,“我相信公子。不过公子,什么是杂交水稻啊?” “简单来说,就是由两个具有不同遗传特性的水稻品种或类型,一个作母本,一个作父本,经过杂交以后而产生的一种新的杂合体。” 秦筱似懂非懂,“那公子您具体要怎么做呢?” “你看这个。”秦歌指指身前的常规水稻,“你看到从颖壳里伸出的花药没?这花药里面的粉末就是花粉。” 秦筱凑近仔细看,却被呛的打喷嚏 秦歌用两指捻下一株递给秦筱,很有耐心的解释道:“在这些花药的下面,有一个很小的柱头,花药里面的花粉被风吹散,只要有一粒花粉落在柱头上,那么便能受精,继而结出稻米。” “原来……我们吃的米是这么来的呀。”秦筱满眼新奇,觉得公子懂得真多。 秦歌笑道:“其实呢,这就类似于我们人类繁衍,要一个男的和一个……”这话还未说完他便看见秦筱脸颊泛红,当下转移话题:“这种水稻便是自花授粉植物,就是用自己的花粉给自己受精,继而结出果实。” 秦筱点点头,表示记住了。 她觉得只要跟秦歌在一起,就能学到好多东西。 秦歌说道:“不过据我观察,现在人们生活中的正常水稻,十株里面最起码有五株会天然不育,意思就是说这种水稻在开花之后,花药里面没有花粉,因此成活率大大降低,而所导致的结果就是产量也很低。” 言讫秦歌朝前走去,来到那几株不久前移植过来的野生稻前站定,“就像这种野生稻的败育苗,你看,它的花药里面没有花粉,就只有一个孤零零的柱头。” 秦筱问道:“那为什么会没有花粉呀?是不是土地不够肥沃?” “是自身基因不强,天生的,与土地肥不肥沃没关系。”秦歌耸耸肩,“你可以理解为是阳痿。” 秦筱俏脸上泛起一抹红晕,想想后说道:“所以……公子您要做的就是用这些有花粉的水稻,将它们的花粉弄到这些没花粉的水稻那个什么柱头上面,继而让它结出米粒?” 秦歌笑道:“野生稻提供卵子,正常水稻提供精……提供花粉,两者结合,便是所谓的杂交水稻。就比如说老刘成亲三年,但他那方面天生不行,因此他老婆怎么也怀不上孩子,于是他老婆就去找隔壁的老王帮忙,第二年便给老刘生下一个大胖小子,全家欢乐。” 秦筱:“……” 秦歌说道:“大概意思就是如此。” 秦筱翻翻白眼,“怪不得这些植物,叶子越绿结出的果实越好,没想到植物比我们人还乱。不过要是公子您说的真成为现实的话,那粮食产量就能大大提高啦。” 秦歌轻轻摇头,神情有些无奈:“严格来说,杂交水稻只是一种制种技术,它还不能被广泛运用在生活当中,这需要一些时间去慢慢培育,最后才能挑选出优势的、甚至是可以自花授粉的新品种,可谓是道阻且长啊。” 当然,对此秦歌还是有一定的把握成功,因为这不是地球,而是一个充满灵力的异世界,再加上神奇的精灵土壤,想要实现这些,只不过是需要一些时间而已。 只见秦歌后退一段距离,接连数掌拍出,利用出掌时产生的风力,帮助那些水稻传播花粉,完事儿之后拍拍手,决定去田里抓几条黄鳝晚上吃,正好之前看到地里有几株茴香,如果不摘来炒黄鳝,那真是浪费。 一旁的秦筱突然发出尖叫声,花容失色。 “筱儿你怎么了?”秦歌连忙走过去。 “公子……有……有水蛭!”秦筱俏脸苍白,伸手指着自己的脚踝。 秦歌低头看去,发现在秦筱洁白柔嫩的脚踝上有只水蛭正在往皮肤里钻。 “扶着我,把脚抬起来。”秦歌蹲下身,一手抓住秦筱的脚踝,一手在水蛭旁边接连拍打,因为如果就这样直接拔掉的话,水蛭的头会断在皮肤里面。 秦筱娇颜泛起羞意,盯着秦歌那认真的侧脸,她忽然感觉好幸福,貌似水蛭也不再那么恶心可怕,就巴不得再多来几条才好。 “已经没事了,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就像我刚刚这样做。” “嗯……谢谢公子。” “筱儿会抓黄鳝吗?” “筱儿没有抓过,筱儿只抓过鱼。” “那你去抓几条稻花鱼晚上熬汤,如果遇到小龙虾也不要放过。” “好的公子。” “……” 五鳞红光就跟个人一样蹲在田里,一双狐狸眼透出犀利的光芒,两只前爪猛地捧起一大把稀泥,可见里面有不少黄鳝和泥鳅。 秦歌抓半天也才抓到几条,没想到五鳞红光还有这绝活儿,一捧就是一大把。 “嗷呜!”五鳞红光又学狼叫,得意的看看秦歌,还吐吐舌头,像是在向秦歌炫耀。 另一边的花欣悦和莳小幽几乎已经变成泥人儿,浑身上下都是泥,虽然她俩捡了很多田螺,但还是不够那么多人吃,所以还得继续捡。 现如今的秦筱虽然看上去美丽高贵,怎么看都是千金大小姐,但实际上她从小都是吃苦长大,一点也不娇贵,以前也没少干农活,她抓鱼的本领很高,只是短短一会儿她便抓到五条肥美的稻花鱼。 公子说稻花鱼熬的汤富含蛋白质,很有营养,而且对女孩子美颜最是有帮助,所以她要多抓几条。 …… 时间过得飞快。 转眼间,华灯初上。 今晚,药不然和战安凉以及平常很少露面的金峰森也来到清洁宫,因为在十天前,秦歌提出每隔一周都要举行一场吃田螺大赛。 农田里的田螺繁殖速度超快,几乎泛滥成灾,没办法,秦歌只好让这些吃货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真正的吃货面前,某个物种想要泛滥成灾,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田螺这种东西,谁都知道,但在遇到秦歌之前,战安凉等人谁都不知道田螺这东西还可以用来吃,而且还可以那么好吃,特别是用来下酒,那简直别提了。 “炒田螺的主要材料,首先自然就是田螺,然后是辣椒、八角、葱、姜、蒜、香叶,以及豆瓣酱。” 在精灵们的住宅区,那棵大树下,灶台前,秦筱手里拿着纸笔,秦歌怎么讲她就怎么记,因为她也想学到秦歌的厨艺,如此一来,以后她就能做给秦歌吃,就不用秦歌亲自下厨。 虽然精灵族没有灵石灯,但并不代表没有照明工具,几只有成年人巴掌大的虫子,就像是大型的萤火虫,被细小的绳子绑住吊掉在树枝上,各处都是,而且这些大虫子发出的光颜色还各不相同,远远看去,住宅区就像是牵满五颜六色的彩灯,美丽至极。 安芝芝正在指挥战安凉和金峰森将一张张桌子在空地里摆好。 药不然正在拿酒。 莳小幽带领着一群小精灵抱着餐具放到桌上,蹦蹦跳跳的好生可爱。 花欣悦正在灶台前烧火,眼眶红红的,被烟熏的很惨。 秦大厨系着围裙,手拿锅铲,“第一步,用剪刀将田螺去尖,清洗干净。” “第二步,锅中放油,再放入辣椒、八角、葱段、蒜末、姜片、香叶和豆瓣酱,大火炒出红油。” “第三步,倒入田螺搅拌均匀,再加入老抽、盐、蚝油、料酒翻炒。” “最后加些水翻炒至收汁,即可食用。” “接下来,教你如何熬鱼汤,将用盐腌过的鱼……” 一个小精灵不知何时已爬到秦歌背上,两眼水汪汪的,咬着手指头,“男神大大,我要吃我要吃。” 又有一个小精灵跑过来两手抱住秦歌的腿,哇哇大哭,“男神大大,莓滋滋她欺负我,她抢我玩具!” “别闹了菟妖妖,待会儿我去帮你教训莓滋滋。” “嗯!” “……” ……(未完待续。) 第65章 苏文轩来书香 “要斑爷我说,秦歌你搞得这什么吃田螺大赛根本就不公平!” “吃田螺这玩意儿,牙签儿根本就不好使,出来的太慢,只有那些精灵族的小娘们儿才会吸,一口啜一个,滋溜滋溜的,那准没跑儿啊,斑爷我跟你说个卵。” 清晨时分,在去往书香学院的街道上,药不然满脸不忿的向秦歌抱怨。昨晚在精灵族举办的吃田螺大赛,他输的很惨,整场比赛下来他是最后一名,还被一群精灵族的小丫头无情嘲笑,气得整晚睡不着觉。 安芝芝扬起头,骄傲说道:“哼,死胖子,想跟我们精灵比吃,你怎么死的都不造。” 战安凉双手抱胸,目视前方,不屑道:“药胖子,你连我都比不过,还有脸在这里呶呶不休?输了就是输了,别跟个怨妇似的,爷们儿一点。” “我丢雷螺母,战沙雕!斑爷当街弄死你信不信?” “……” 秦歌很是无奈,他搞这个吃田螺大赛,主要目的是清理农田里泛滥的田螺,并不是想要谁来争当第一名,可他没想到药不然这几个家伙都当了真,而且好像还很重视的样子。 当然,现在的秦歌并不知道,在很多年以后的“精灵美食节”,就是由他搞出的吃田螺大赛所引起,千古流传。 一连翘课数日,秦歌今天还是决定去学院里待上一待,说到底他现在的身份是个学生,如果老是翘课,那也说不过去。 在到书香学院大门口时,秦歌发现那里围着很多学生,好像很热闹的样子。 “来了来了!秦歌终于来了!” “哇塞,真的是秦歌诶!好几天没见到他来学院,好像更帅了哎!” “……” 几个女同学发出欢呼声。 便在这时,一个白衣少年挤出人群,径直来到秦歌身前。 这白衣少年的年纪跟秦歌差不多,星眉剑目,面如冠玉,倒也算是个靓仔,而且看上去文质彬彬。他显然是个学生,因为他穿着学院服,只不过并不是书香学院的学院服。 还没等秦歌开口,那白衣少年便拱手道:“足下可是秦歌?” 秦歌回道:“正是在下。” 白衣男子喜上眉梢,连忙道:“在下苏文轩,来自青花书院。” “你就是苏文轩?”一旁的药不然瞪瞪眼,惊讶道:“我靠,大名鼎鼎的苏大才子啊,今儿个斑爷倒是见到本尊了哈。哎我说苏兄,你成绩这么好,家里人儿知道不?” 苏文轩微笑说道:“回药兄,苏某家里人自是知道。” 堂堂世子殿下,就算素未谋面,苏文轩也是知道的。 药不然嘿嘿一笑,跟个地痞似的,“今个儿这么巧遇到苏大才子……借几道题斑爷我抄抄呗。” 战安凉和安芝芝果断面向一边,一脸“我不认识药不然这家伙”的表情,心想你好歹也是个世子,就不能有点出息?一来就问人家苏大才子借题抄,真是没谁了。 秦歌知道,药不然这货是看不得那些学习成绩比他好的人,一看到就想酸。 苏文轩视线落在秦歌身上,认真说道:“实不相瞒,近几日苏某一直等候在此,就是想见见秦兄。” 闻言安芝芝连忙挡在秦歌身前,满脸警惕,“你堂堂学霸,来这里等秦歌做什么?难道是要来帮你爷爷卖茶叶?我告诉你,秦歌是不会买你的茶叶哒!” “这位姑娘真是误会在下了。”苏文轩摇头苦笑,遂对秦歌说道:“在下来此,只是想跟秦兄交个朋友,一起探讨学识。” 秦歌仔细想了想,便露出一种“英雄惺惺相惜”的笑容,抱拳说道:“能与苏大才子交朋友,实乃在下荣幸。” “哪里哪里,秦兄见笑了,在秦兄面前,在下算何才子?” 秦歌:“那么苏兄你是已经离开青花书院,准备来书香学院?” 苏文轩笑道:“正是。早闻秦兄大名,在下苦苦在此守候多日,本以为会与秦兄缘悭一面,今日得见秦兄,真是三生有幸,在下这就去找王院长报名,以后,咱们便是同窗。” “……” 苏文轩之所以会连续好几日早晨在书香学院门口等秦歌,并且还决定离开青花书院来书香学院上学,谁都知道这是因为他被秦歌的才华所吸引,甚至是被其所折服,而对此秦歌本人也很理解,这就好比一个剑客听说另一个剑客很优秀,他自然也会想要找到另一个剑客,与其交流切磋。 这是一样的道理。 书香学院出了秦歌这么一个奇才,本就备受瞩目,而现在又来一个早已成名的大才子苏文轩,这令书香学院更是广受关注。 王院长在看到苏文轩后,那是笑得合不拢嘴,现如今,不论是名声还是利益,书香学院都是空前的好,如日中天,前途无量!假以时日,成为中州五城第一学院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许云深许老师在得知此事之后也很高兴,因为两大才子都是他的学生,他的脸上也有光彩,以后就是吹嘘炫耀的资本。 …… “苏兄,你刚来这里,虽然大家都认识你,但想必你认识的人也很少。” “诚然。” 秦歌笑道:“那么苏兄,我介绍一个新朋友给你认识,老实说,在下之所以能考出好成绩,也是多亏这位朋友的帮助。” “哦?”苏文轩两眼发亮,很感兴趣,“既是能帮助秦兄的朋友,那在下自然是想结交。” 秦歌指了指坐在战安凉前边的布菊花,“就是她。” 布菊花“娇躯”紧绷,脸颊泛红,不敢回头看苏文轩,低着头满脸羞意的道:“那个……苏文轩同学,其实我在很早之前就知道你,也知道你的才华,我一直想要见见你,跟你做好朋友。我实在没有想到,你会因为我而选择离开那么好的青花书院,来我们书香。” “我真的是……太感动了。” 关于“苏文轩是为了布菊花来书香学院”这种说法,其实是在刚才药不然悄悄告诉布菊花的,布菊花真的还就信以为真。 布菊花突然转过身,勇敢的面向苏文轩,眼角带泪,脸上露出灿烂笑容:“苏文轩同学,欢迎你来我们书香学院,今后,你可要多多帮我补习功课哦。” 在看到布菊花的惊天容颜时,苏文轩一张俊脸瞬时发青,差点就心肌梗塞,身躯僵硬,目光闪烁不敢看布菊花,“额……那个……大妈……你怕是误会了什么……其实我是……” 布菊花捂嘴娇笑,“苏文轩同学,没想到你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内向呀。我都不害羞了,你见到我干嘛还要害羞呀?”说着她用指尖将垂下的一缕发丝扒到耳后,这动作要是换做秦筱或者步知舞那样的美女来做,那一定会很撩人,但是布菊花做这种动作,那实在是…… “苏文轩同学,你不要这么害羞嘛,其实我很放得开,我们有什么就说什么。” 苏文轩:“……” 他现在只想去找王院长要求退学,大不了不要回报名费。 很早就听说书香学院美女如云,可是这特么…… 虽说我苏某人知道“人不可貌相”这个道理,看人也从不看颜值,心灵美才是真的美……可这特么的……也不能昧着自己的良心不是? 而且,长得不好看那就不好看吧,毕竟皮囊都是爹娘给的,谁也没办法,可是干嘛还要人丑多作怪? “……” 一旁的药不然悄悄对秦歌竖起大拇指,暗叹秦歌真是精的一批。 其实秦歌很感谢苏文轩的到来,因为如果没有苏文轩的话,布菊花的心思就会放在秦歌一个人身上,指不定哪天就把秦歌给祸害了,而现在苏大才子的到来,以他身上的耀眼光芒,便能转移布菊花的“芳心”,如此秦歌方能得到解脱。 虽然秦歌感到愧疚,觉得对不起苏文轩,但是没办法,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布菊花同学,你还是祸害苏文轩去吧! …… …… 从五天前开始,老楚早上起来便没有去广场上看那些风骚的老太太打腰鼓,而是会来到城门处,在那家小酒馆点一壶酒,再点一碟茴香豆,一坐就是一整天。 那酒馆老板每天都害怕见到老楚,因为老楚穿着寒酸,而且看上去也没什么钱,每次来都是一壶最便宜的酒,在加一碟茴香豆,甚至一坐就是一整天,这换做是任何做生意的也受不了啊。 但试着驱赶几次无果之后,他也只能忍。 倒是那小二很热情,有时候见老楚的茴香豆吃完,就会背着老板悄悄给老楚补上一碟,偶尔有空还会坐下来跟老楚聊天,说自己的爷爷跟老楚年纪差不多大,去年在山上砍柴时不小心被毒蛇咬到腿,现在瘫在床上,家里积蓄花光,他只好出来找活干,赚钱给爷爷治腿。 老楚夸他是个好孩子,还教他认字,并告诉他茴香豆的“茴”字有好几种写法。 今天,老楚也跟前几日一样,他准备再坐一天。 因为他要在这里迎接一个人。 能被京东剑首楚陌寒亲自迎接的人,在剑仙大陆,还真没有几个。 不,严格来说只有一个。 时间过得飞快。 大概快到中午的时候,酒馆里来了很多客人。老楚没有什么消费不说,还一个人占一张桌子,这不好,他也有自知之明,为不影响酒馆的生意,便默默的坐到一个不起眼的角落。 小二正在热情的招呼着前来吃饭喝酒的客人。 酒馆里的气氛很热闹。 忽然,远方传来轰轰如雷般的声响,整片大地仿佛也在震动。 包括那些在官道旁乞讨的难民,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的望向城门外的那片平原。 只见平原尽头处,有一条笔直的黑线,荡起冲天烟尘。 酒馆里有人突然惊呼起来:“天呐,那是来自皇朝的军队!” “好生威风!” “是谁?” “还能是谁?” “这数量,起码十万大军啊!而且还是装备精灵的铁骑军。” “是要打仗吗?” “……” 那些难民们吓得四处逃窜,生怕被铁蹄给踩成肉泥。 老楚脸上露出笑容,拿起桌上的酒壶,却发现里边已经没酒,“小二,再来一壶。” 小二张口结舌的看向远方,“额……好……好的。” 与此同时。 在城墙各处,有人影闪动。 很多平常只能听到名字的大人物,在这一刻也都惊现人前,其中还包括清江城主。 ……(未完待续。) 第66章 酸辣螺蛳粉 在行至清江城外二十里时,随着一声令下,十万铁骑大军停止前行。 那整齐一致的踏蹄声,就如滚滚雷霆,大地仿佛为之一震。 不少在城门处观望的路人目光中都流露出炙热光彩,觉得那好生威风,好有威慑力,这是只有皇朝的军队才能展现出的一种滔天气势,在道宗绝不会有。 一匹背生双翼的深红色骏马低空俯冲而来,在身后拖出笔直的沙尘长龙,只是片刻光景,便已至城门处。 坐在马背上的是个身着盔甲的中年男人,他目光如刀、犀利无比,浑身上下,就只露出一张脸。 几个离他稍近些的路人都被他无形间散发的气势给吓到,赶紧离远了些。 那是一种在战场上厮杀、在鲜血和尸体堆里滚过多年的战士才会有的一种气势,更确切的说,那就是屠夫,只不过屠的不是猪牛羊,而是屠的人。 像这种在战场上的屠夫不会尊重生命和道德,在屠夫的眼中,任何生命就只是一块肉,区别只在于这块肉会动还是不会动,是完整的还是破碎的,但凡遇上,就只管拿刀去砍剁。 “记得在几年前,这座城,还是在皇朝的版图之中。”马背上的中年男人仰望高大宏伟的城门,心中有所感慨,随后收敛思绪,翻身下马,并没有看那些前来迎接他的大人物,目不斜视,径直走向那家小酒馆。 事实上,那些清江城的大人物并不是来迎接他的,甚至都不认识他。 “楚先生,数月不见,您老身子骨还是一样硬朗。”中年男人来到老楚面前,抱拳行礼,脸上堆满笑容,跟刚刚那桀骜不羁的样子完全不同。 那店小二霍然看向老楚,瞪大双眼。 那很讨厌老楚的酒馆老板手里的算盘“哗啦”一声掉地上,两腿不禁有些发软打颤。 这位光是看上去就很吓人的军爷,为何会对这位老者如此尊敬? 老楚看看中年男人,无奈的摇摇头,随即转身慢慢朝城门里走去。 王爷果然是王爷,他怎会轻易现身? 老楚的步伐有些蹒跚,消瘦的身影很是苍老,仿佛一阵轻风就能吹倒他,真令人心疼。 中年男人脸上挂着苦笑,安静的跟在老楚身后,一同进城。 老楚说道:“那店小二不错。” 中年男人瞬间就明白老楚的意思,能被老楚亲口夸“不错”的人,那一定是真的很不错,便转身回去,从盔甲里摸出一叠银票丢给那店小二,“这是楚老先生赏你的。另外,我的马,帮我照看几日,每天三餐准时喂草,回头另有重赏。” 店小二感动的看着老楚渐行渐远的背影,眼眶不禁有些湿润,在心里默默的说了声谢谢。有了这些钱,他爷爷的腿就能治好。 旁人都向他投来羡慕的目光。 城墙上,那些清江城里的大人物也都很无奈,因为他们并没有迎接到并肩王,所以这算是白来一趟。 “罢了,大家都散了吧。”清江城主挥挥手,觉得很是可惜,他还特意准备了好酒好菜。 …… “何包蛋,王爷现在何处?”在金华城区的某条街道上,老楚问道。 被叫做“何包蛋”的中年男人摇摇头,苦笑说道:“能被楚先生您问出来的问题,小可怎答得上来?王爷他向来行事神秘,小可是真不晓得,他之前只是说楚先生您一定会在这里等他。” 老楚皱眉想了想,忽然笑道:“原来如此。” 何包蛋问道:“这段时间,楚先生和殿下过得如何?” 老楚反问:“王爷此番前来中州,不正是为了殿下?” “难道殿下的修炼问题真得到解决?当然,楚先生您别误会,小可不是怀疑您的话,小可只是好奇。” “等你见到殿下自会知晓。” 何包蛋感慨道:“这么说来,解决殿下修炼问题的那位前辈,真的是位奇人呐。” “前辈?”老楚不由想起秦歌,摇摇头什么也没说。 “怪不得王爷会亲自来中州感谢那位前辈,这可是大事儿啊!” …… 在金华城区,某条很偏僻的小巷深处,有一家很不起眼的小面馆。 一位肥胖矮小、五大三粗、虎背熊腰的中年大叔此时正捧着大碗,咕噜咕噜的喝着香辣的汤汁。 那个碗,比他头都大,不过比起他的肚子还是要小很多。 旁边,那年迈的老者见他吃完,便又让老板娘给他添一碗。 中年肥胖大叔的嘴唇嘟了嘟,吐出几颗花椒粒儿,哈哈笑道:“中州的酸辣螺蛳粉,还是老颜家的招牌正宗!真他娘是爽歪歪啊!哈哈哈哈……箐箐当初怀着斑哥儿的那段时间,她老惦记着这里的酸辣螺蛳粉。” 老板娘被客人如此夸奖,还说自己的招牌很正宗,脸上不由露出开心笑容,“这位爷您可真是来对地方了,咱们老颜家的酸辣螺蛳粉啊,一直都是最正宗的,当然,还有肥肠面。” “这我自然是晓得。”中年大叔粲然一笑,他自然是晓得,因为这家面馆以前是他婆娘开的,后来面馆拖人帮忙转让出去,他婆娘跟他去到京东生活。 其实要说最正宗的酸辣螺蛳粉,那还是鸿土那边的最正宗。 这边的酸辣螺蛳粉,就是他婆娘从鸿土那边带过来的。 真不知道,那些魔族为何也会发明出这么好吃的东西。 不多时,何包蛋与老楚二人来到这家面馆,站在那中年肥胖大叔身后。 何包蛋单膝下跪,“参见老爷。” 因为要低调,所以在人前何包蛋将“王”字改成了“老”字。 “老楚,过来整一碗?”药天命头也不回,用筷子将螺蛳粉往嘴里送,辣得满脸是汗。 “人老了,胃口不好,吃不下。”说着老楚看向坐在药天命旁边的那位老者,说道:“好久不见。” “楚先生,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药天命问道:“斑哥儿在哪?” “殿下他现在正在学院。” “那就先不打扰他。”药天命笑道:“这操蛋玩意儿,在京东不好好上学,偏要跑到这里来上。” 老楚微笑说道:“殿下的心,从不在京东。” “对了,刚刚我在地上捡到一张广告单,上面有个脚印,不知道是哪个王八蛋踩的,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在不久后有一场拍卖会。京南战家的那个败家小混蛋还真把刀给卖了?” “是的。” “这他么的,老子是不是得替战人寰教训教训这个败家玩意儿?” 这时何包蛋提议:“要不老爷,就把它买来送给殿下?老实说,那座桥上的那把刀也实在是太大了些,那根本就不是人类用的武器,一般人根本就挥不动啊,而且那把大刀的脾气很暴躁,一般人也碰不得。” “嗯……这个可以有,那就买!当然那块天品灵石也要买下,那可是好东西,整个京东大地都找不出鸡蛋那么大块儿的,就买来送给斑哥儿。” 老楚欲言又止,想要说些什么,但还是没有说。 咱啥也不说,就让这个倒霉王爷花冤枉钱吧,反正他钱多。 “……” …… 此时,王家大宅。 看着躺在床上的王归顺,蛮牛子气得浑身发抖,“谁?是谁干的?!” 他的声音就如炸雷,非常吓人。 刘锷跪在蛮牛子身前,“回师父,是一个叫秦歌的山野小子,就是他使阴招将王师兄重伤!” “真是两个废物脓包!被一个山野小子整成这副德行,以后别说是我蛮牛子的徒弟!丢脸!”蛮牛子一脸的恨铁不成钢,转身走到一边坐下,问:“那叫什么歌的小子现在何处?” 刘锷低着头,很害怕与蛮牛子对视,说道:“回师父,他应该在书香学院。其实他跟徒儿同班,只不过这段时间徒儿都在照顾王师兄,没有去学院上学,不知道秦歌他今天在不在学院。” 蛮牛子挥挥手,“那你待会儿带几个师兄先去学院找他。切记,别在学院里面闹事,动静也不要太大,只要废了他就行,别闹出人命。” 蛮牛子好歹也是蛮山的掌门人,岂能亲自出手去教训一个山野小子?那未免有失身份,会让其他掌门笑话。并且因为那场即将到来的拍卖会,这段时间清江城治安甚严,特别是金华城区这一块,他做为玄剑道宗之人,若是明目张胆的带着弟子去闹事,岂不落人口实? …… 转眼间,已到放学时间。 “秦歌秦歌,今晚我们要吃什么呀?” 操场上,安芝芝抱着秦歌的胳膊,她脑子里想的,似乎就只有吃的。 “先回去再说。” “哦,好哒。” 药不然:“斑爷还想来一次吃田螺大赛。” 战安凉很是不屑,“再来一次你还是输,你不是安姑娘的对手。” 苏文轩:“不如……今晚我请客,去燕江酒楼好好吃一顿,顺便与秦兄探讨文学。” “斑爷觉得这个可以有。” “……” 秦歌一行人刚出书香学院的大门,正商量着待会儿要去燕江酒楼吃什么,便被四个青年给拦住。 “你们谁是秦歌?” ……(未完待续。) 第67章 过肩银龙身上纹,从此打架不叫人! 拦住秦歌一行人的这四个青年俱是目露凶光,显然来者不善。 “主人,四个聚气灵境后期,危险程度很高,你要小心。”往往在这种时候,剑灵儿就会出声提醒秦歌。 “哟,有点儿东西。”药不然嘿嘿一笑,偏头看向秦歌。 秦歌面色淡然,走上前一步,“我就是。” 为首那个浓眉青年眼帘低垂,冷声道:“老子找的就是你……” 秦歌打断他的话,“诸如那种要把我怎么滴之类的屁话就不用说了,要搞事情,你找地方。这里是学院门口,影响不好。” 尔后,那四个青年便将秦歌带到距离书香学院不远的一片小树林里。 药不然、战安凉、安芝芝、苏文轩四人自然也会跟着一同前往,他们总不能丢下秦歌一个人,那样也太不仗义,今天就算是挨揍,那也要一起挨。 安芝芝还在去小树林的路上将别人放在门口的扫帚拿来,抽出里面的木棍,一脸凶巴巴的表情,看上去好有威慑力。 刘锷就躲在不远的地方观望,嘴角扬起弧度,用力捏捏手中的树叶,狠狠笑道:“四位师兄可都是聚气灵境后期,秦歌,这次你死定了!不对,要是你被废掉,变成一个废人,那应该比死还要难受。” 树林里。 苏文轩看看前边那四个貌似很厉害的青年,低声说道:“我们都还是学生,打架斗殴,这很不好,要不我们还是去告诉老师?让老师来阻止他们。” 药不然摇摇头,嘲讽笑道:“这种事还要告诉老师,那也太没出息了。哎,苏大才子啊,老实说斑爷我就看不起你们这种文质彬彬的酸臭书生,一天到晚嘴里又是天又是地的,还他妈有酒,搞得好像自己是世界的主角一样,可一旦真遇上事儿就怂了。” 安芝芝气道:“药胖子你就闭嘴吧,信不信我跳起来一棍子在你头上打个包!人家苏大才子只是不喜欢暴力,他敢跟着一起来,这已经是很讲义气了好吧,你怎么是非不分呐?” 苏文轩摆摆手,“安姑娘,无妨,其实药兄说的也没错。” 战安凉两手抱胸,神色如常,“只不过是小场面而已。”当初在飞雪城的白家庄园里,他可是见识过秦歌的本事,所以他一点也不担心,内心可以说是毫无波动。 药不然撸起袖子,“战沙雕,斑爷我就问你,有人要动我们哥们儿,待会你上还是不上?” 战安凉摇摇头,淡淡说道:“抱歉,打架,我不会,我只会砍头。我最喜欢那种又白又嫩,还有些细长的脖子,一刀下去,身首异处。你握刀的手,能清晰的感受到刀刃在切开喉管时传来的那种微妙感觉,那是一种很美妙的感觉,常人不能体会,而如果下刀的角度够直、力道够狠,你还会发现脖子的横切面……” “行了行了,你他妈别说了!”药不然打断战安凉的话,身心不禁发凉,嘀咕道:“斑爷老子我怎会认识你这种变态。” 随后药不然问苏文轩:“苏大才子,就问你敢不敢上?” 这时秦歌摆摆手,无奈说道:“行了药胖子,这多大点儿事,我一个人就能摆平。” 苏文轩担心道:“可是四个聚气灵境后期,而秦兄你目前还是聚气灵境中期,这会不会太危险?” 秦歌什么也没说,缓缓走上前。 如果是要打架的话,他一个聚气灵境中期,肯定是打不过对方四个聚气灵境后期,但,如果是要杀人的话,要杀掉这四个聚气灵境后期,那也不是什么难事。 “唉。”苏文轩摇摇头,发出一声叹息,快步走上前按住秦歌的肩膀,“我想,他们肯定是嫉妒秦兄的才华,所以才来找麻烦。如这种宵小之徒,跳梁小丑,苏某也实在是看不顺眼。秦兄,你且退后,交给我来。” 闻言秦歌有些意外的看着苏文轩,这哥们儿,有点儿东西哈。 苏文轩拱手,温尔儒雅的道:“秦兄,你我一见如故,惺惺相惜,苏某自是不会让你陷入危险。秦兄你且放心,苏某有把握击退他们。” 药不然说道:“要是斑爷有刀的话,这样的老子一个能打十个!” 苏文轩什么也没再说,迈步上前,来到那四个青年身前站定。 “你是谁?”那浓眉青年冷声道:“老子找的是秦歌,不想死,给老子滚一边去。” 苏文轩作揖道:“在下书香学院学子,苏文轩。四位大哥,在下以为,凡事可以坐下来慢慢商量,又何必动武?这有伤和气,不如在下请四位大哥去……” “我去你姥姥的,臭书生给老子滚开!” 苏文轩一言尚未道尽,便被那浓眉青年凶狠的一脚踹倒在地。 苏文轩咳嗽几声,从地上爬起,伸手拍拍自己崭新的学院服,在发现上面的脚印之后,他皱起眉,脸色开始变得阴沉。 做为一个读书人,自然是要爱惜自己的学院服,但是现在…… “四位大哥,今日当真是要打算动武?不肯坐下来商谈?”苏文轩无奈的摇摇头,淡淡问道:“何必?这又是何必?” 在这个时候,苏文轩的气质与被踹倒之前有明显的变化。 那浓眉青年却被苏文轩给逗笑,“老子最烦的就是你这种一身酸臭的书生,狗屁本事没有,还他娘爱唠叨。” 苏文轩什么也没再说,伸手缓缓褪下自己的学院服,然后又褪去内衬衣物,露出肌肉线条优美的上半身。 在后边已经准备上来搞事的秦歌几人都不由瞪瞪眼。 安芝芝举起手里的木棍,呆若木鸡。 只见苏文轩的身上纹着一条银色的过肩龙。 药不然瞪瞪眼,“我靠,苏大才子,斑爷我还真没看出来啊,原来你以前也是道上混的。” 安芝芝用力挥舞着手里的木棍,“看上去好像很厉害的样子,苏大才子加油呀!那几个想要欺负我的秦歌的大坏蛋,死奈死奈!” 而此时秦歌和战安凉二人却是皱起眉,像是心照不宣,相视一眼,能从对方眼中感受到一丝惊意。 战安凉像是明白什么,自言自语:“苏文轩,姓苏,原来如此。” 药不然满脸疑惑,“啥卵?” 这时秦歌开口说道:“京东剑首楚陌寒,京南狂刀斩人寰,京北金山一万座,京西银龙书白鹤。” 这首诗,在近代的剑仙大陆,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代表四个人。 药不然捏着下巴,“京东剑首楚陌寒,这自然就是说的我家老楚;京南狂刀斩人寰,这说的就是战沙雕老爹战人寰;京北金山一万座,这说的就是京北首富金万座;京西银龙书白鹤,这说的就是……苏白鹤!” “斑爷卧槽,这哥们儿难道是苏白鹤的后人?!”药不然两眼发亮,“哎呦牛逼了我的苏哥哥喂,过肩银龙身上纹,从此打架不叫人啊!苏兄,快上去给斑爷弄死他们!” 前边。 此时苏文轩身上正散发出银色的光息。 一股寒意从他身上迅速弥漫散开,附近花草叶片上的水气,顷刻间凝结成冰晶掉落。 苏文轩一手向着天空伸出,猛地一抓,“一怒惊天起,幻冰银龙戟!” 下一刻,便见他身上的那条银龙蠕动,竟好似活过来,虚空中隐隐传出龙吟,震人心魄,瞬时间周围寒意更甚,那银龙从他身上飞出,在半空化为一杆长戟落入他手。 剑中有仙,刀中有圣,戟中有霸! 这杆幻冰银龙戟,正是当年名震京西的戟霸苏沉安所传给后世子孙的宝物。 现今,这杆戟落在苏文轩身上,便足可见苏文轩在京西苏家的地位,那就相当于战安凉在京南战家的地位。 嫡传! “在我六岁那年,以文入武,正式接任祖传战戟。在我十岁时,我打断三个同学的腿,斩下五个同学的手,那时我便在父亲面前发誓,此生不再轻易动用幻冰银龙戟,而今,尔等鼠辈妄想伤我朋友,实不得已,不肖子孙苏文轩,万望列祖列宗谅解。” 苏文轩一步踏前,手中幻冰银龙戟横扫而出,银白色的灵力带着一股极致寒意扑向那四个青年。 “倘若不能以文平天下不平之事,那么,便以武平!” “不管是入文,或是习武修道,终是为守护苍生。” “可如果,连自己的朋友都守护不了,那么,还要如何守护苍生?” 苏文轩提着幻冰银龙戟,不疾不徐走向那四个青年,“银龙西天出,白鹤向红日。西天若无佛,吾便度众生。” 此时那四个青年浑身已被冰晶包裹,瑟瑟发抖,只差一点就会被冻成冰雕。 现在看到苏文轩,他们跟看到魔鬼一样,心中被恐惧填满。 怎么也没想到,本是奉命来为师弟报仇,却踢到这么一块铁板。 同样是聚气灵境后期,但苏文轩凭着一杆幻冰银龙戟,以一敌四,硬是令他们毫无招架之力。 “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今,斩尔等一臂,望以此为戒,今后莫再伤人,凡事以和为贵。”苏文轩单手握戟,斩向那浓眉青年左肩。 随后,便听到四声惨叫。 “……” 此时此刻,在后方观战的秦歌等人都很无语。 药不然嘀咕道:“我尼玛,这夺命书生啊,一口一个以和为贵,凡事要坐下来好好商量,却特么动不动就要断人四肢!这种教育方式,也真是没谁了。” 秦歌说道:“那也总比直接把人脑袋砍掉好。” 安芝芝睁大眼睛问战安凉:“话说,你们京南京西的代表家族都是这么变态吗?” ……(未完待续。) 第68章 人生得意须尽欢 苏文轩轻轻将手中幻冰银龙戟向着天空一抛,无比潇洒,便见光华流转,那长戟化为银龙落入他身,与他肌肤紧贴,像是一条纹在他身上的银龙。 穿好衣服后,苏文轩看也没看那四个倒在地上捂着断臂惨叫的青年一眼,转身走向秦歌几人。 药不然瞪大双眼,看着迎面而来的苏文轩,“斑爷卧槽,把手都给人家曰断了。” 苏文轩没有理药不然,来到秦歌身前,行拱手礼,微笑说道:“抱歉秦兄,耽搁这么长时间,时候不早,我们还是快快前往燕江酒楼。在此时间段,燕江酒楼可谓一座难求。” 秦歌拱手回礼,“苏兄,谢了。” 苏文轩摆摆头,“哪里,相信今日就算没有苏某,以秦兄的本事,亦能轻易应付这帮跳梁小丑,倒是苏某显得有些是在故意卖弄。” 秦歌与苏文轩相视一笑,便没有再说什么。 有些事情,心里明白就好。 苏文轩是诚心想要与秦歌交朋友,所以今天放学后遇到的这事儿,倒也是他的一个表现机会。 …… 华灯初上。 燕江酒楼。 苏文轩举杯说道:“秦兄,苏某很喜欢你那句‘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今难得相聚一桌,秦兄如若不介意,不妨再来两首千古绝句。” “好呀好呀。”安芝芝放下筷子,开心的鼓掌。 秦歌仔细想想后,悠悠说道:“清江暮色染轻尘,燕江高楼星月恒。劝君更尽一杯酒,西临中州无故人。” “好!好诗!秦兄不愧是秦兄,张口便是千古绝句!”苏文轩两眼发亮,内心澎湃,对于秦歌,那是佩服的五体投地,“秦兄,苏某敬你!” 他觉得,只要听秦歌一首诗,自己便能增长武道修为。 京西的苏家,本就是以文入武。 战安凉脸露笑容,轻轻点头,忽然间就觉得杯中的酒有了些味儿,道:“可否再来一首?” 秦歌心想,这个世界没有酒吧或者歌舞厅之类的娱乐场所,人们在闲暇之余的娱乐方式很简单。如果只是吟诗作对什么的,那还真不是问题,前世所会的唐诗宋词,在这个世界不仅能用来撩妹子,就算是用来撩汉子那也没一点儿问题。 秦歌仔细一想,长身而立,慢慢踱步行至窗前,悠悠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好……好诗!”苏文轩脸颊泛红,似是陶醉在其中。 安芝芝两只小手撑着下巴,满脸崇拜的看着秦歌,就快要湿了。 “苏某此生能遇秦兄,实乃三生有幸!秦兄,这一杯,苏某再敬你!” “哎哟我去,先别呀!”这时药不然开了口,猛地站起身,拍拍胸脯,“斑爷我也是很有文采的好不,等着,斑爷也给哥几个来一首。” 闻言大家一同望向药不然,有些期待,但更多的还是不屑。 战安凉嘲讽道:“萤火之光,岂能与皓月争辉?”显然,他是不相信药不然这种铁憨憨能作出什么好诗。 药不然对着战安凉呸了一声,随即也走到窗前站定,眼珠转了几下,便扭头看向秦歌,悠悠道:“兄弟文采不简单,不是诗人就是仙,若非两蛋坠着你,兄弟怕是要上天。” “哈哈!斑爷这诗如何?哥几个品鉴品鉴。” 苏文轩无奈的摇摇头,什么也没说,闷头喝酒。 战安凉面无表情,内心毫无波动:“傻孩子,看来你这是搞不清‘诗’与‘顺口溜’的区别。” 安芝芝突然站起身,“这样的诗,我也会呀,药胖子你给我听好啦,咳咳……”说着安芝芝往后一跳,两只小手做出剪刀手放在脑袋两边,“小白兔它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爱吃菜,蹦蹦跳跳真可爱。” 战安凉脸颊泛红,满脸羞意,低头说道:“好……好诗,不愧是安姑娘。” 安芝芝眯着眼睛,“嘻嘻,我才不会什么诗呢,其实这是秦歌教我的啦,而且刚刚这个舞也是他教我跳的。” 闻言众人一同看向秦歌,俱是一脸“我没想到你竟是这种人”的表情。 秦歌泛起一头黑线,一时感觉无地自容,嘀咕道:“真是个猪队友,有你这样卖队友的?” 其实是有一次安芝芝她心情不好,秦歌用这种方式哄她开心,本来这是属于两个人的秘密,但秦歌没想到会被安芝芝给出卖。 “……” …… 王家大宅。 蛮牛子猛地一掌拍碎桌子,吓得躺在床上的王归顺差点蹦起来。 “混蛋!” 看着那四名各少一臂的蛮山弟子,蛮牛子眼中怒火燃烧,一口牙齿都快咬碎。 刘锷跪在地上,脸色发白,瑟瑟发抖,“师父,那秦歌他……他有个很厉害的帮手!几位师兄也是没想到,所以才吃了亏。” 蛮牛子突然站起身,魁梧身躯带起一股劲风,差点吹倒不远处的盆栽,咬牙切齿道:“秦歌……我蛮牛子,定不轻饶你,必将你大卸八块!” 刘锷颤声问道:“那师父,现在该什么办……” 蛮牛子虽然脾气火爆,但他并不冲动鲁莽,想想后便道:“现今的金华城区治安甚严,甚至就连玄玉宫的人也在这里,所以……要等拍卖会结束,这场风波散去,为师才能亲自出手。” 刘锷点头表示明白,觉得师父想的真周到。 蛮牛子凛然道:“且就让那秦姓小子多活几日,待拍卖会结束,为师定杀他!敢欺我蛮山弟子,唯死路一条!” …… 深夜。 离开燕江酒楼之后,苏文轩便与秦歌等人分道扬镳,各回各家。 战安凉和药不然不住花间楼,所以直接就回到大宅院。 秦歌和安芝芝回到花间楼,随后安芝芝通过转移阵回到清洁宫。 书房中。 “公子您怎么这么晚才……啊?公子您喝酒啦?” 秦歌揉揉额头,感觉天旋地转,便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他的酒量一直都还行,但今晚喝得不仅多,而且还是烈酒,当时喝下去喉咙就跟有火烧似的,那感觉很爽,但没想到后劲儿这么大。 秦筱去打来一盆热水,扶着秦歌躺下,让秦歌的脑袋枕在她柔软的腿上,然后再将湿毛巾叠好放在秦歌额头,纤纤玉指在秦歌头上轻轻按摩,“公子,您下次要应酬的话,可以叫筱儿一起呀,筱儿的酒量很好,可以帮公子挡酒。” 秦歌笑道:“不是应酬,就是跟几个朋友开心。再说我一个大男人,岂能让女人为我挡酒?” 便在这时,有人敲门。 秦筱说道:“请进。” 门开,进来的是一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姑娘。她是花间楼的头牌,玉儿。 玉儿微躬行礼,见公子和她的好姐妹筱儿如此亲密,不由对秦筱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秦筱大概能领会到玉儿笑容中的意思,娇颜不由泛红。 “公子,有人找您。” 秦歌仍是闭着眼睛,“谁?” 玉儿说道:“玉儿从未见过此人,不过他说有大礼要送给公子,目前正在三楼,他已等候公子多时,说是今晚无论如何也要见公子。” 秦歌睁开眼睛,拿掉额头上的湿毛巾,“去看看。” ……(未完待续。) 第69章 叫叔叔! 被玉儿带到花间楼第三楼的那间豪华包厢时,刚进门,秦歌一眼就看到坐在兽皮沙发上的那个肥胖中年大叔。 他并不认识那个肥胖大叔。 不过,在看到恭敬站在一旁的老楚时,秦歌便大概明白什么。 能让京东剑首楚陌寒如此恭敬的人,除京东大地被人称为“二皇帝”的那位,还能有谁? 秦歌上前数步,不卑不亢,抱拳道:“王爷纡尊驾临,有失远迎。” 药天命站起身,打量秦歌一眼,随后又转头看向一旁的老楚,目光中有询问的意思。 老楚微笑点头,“王爷,这位便是花间楼的老板。” 闻言秦歌心想老楚还是蛮仗义的,看得出他并没有告诉药天命,其实这家青楼最开始是药不然那家伙开的。 见老楚点头,药天命眼中陡然迸射惊意,回过头再次打量秦歌。 无疑,药天命此番前来,正是想要报答那个解决药不然修炼问题的前辈高人,但是他怎么也没想到,那个他所认为的“前辈高人”,竟是一个跟他家斑哥儿年纪差不多大的小伙子。 这个狗曰的老楚,他显然一早就知道,干嘛不说? 药天命回过神,抱拳回礼,洒然道:“小兄弟,客气了哈。” 秦歌向沙发伸伸手,微笑道:“王爷,楚老先生,请坐。筱儿,给王爷和楚老先生上茶,玉儿,你先退下。” “是,公子。” “且慢。”药天命突然开口,随即挥挥手,便见何包蛋从一旁抱来一个精美的铁盒交给秦筱。 药天命哈哈笑道:“小兄弟,此乃出自我们京东的小罐红茶,区区薄礼,不成敬意。” 秦歌微笑说道:“多谢王爷,京东大地特有的小罐红茶,小可早有所耳闻,却无缘亲口一尝。” 虽然,那所谓的“前辈高人”是秦歌这么一个年轻小伙,这令药天命很是意外,但帮助药不然解决修炼问题这个事实却是无法改变的。 秦筱抱着那盒茶叶,乖巧的去一旁泡茶。 包厢中陷入安静。 因为没有话题。 秦歌看看药天命,心想这位大佬为何会突然来此,难不成……王爷出门在外,寂寞难耐,是来此地寻花问柳? 一片安静中,还是药天命打开话题:“那个……不知小兄弟师出何门?” 秦歌摇摇头,“抱歉。” 药天命洒然一笑,表示理解,道:“其实本王此番前来,正是专程来感谢小兄弟。” 听到这话,秦歌一想便明白药天命是因何而感谢,微笑说道:“朋友有事,自然是要鼎力相助,王爷不必客气。” “叫叔!”药天命语气骤然一沉,表情很严肃。 秦歌不由一愣,差点就被药天命给逗笑,心想果然是有其父必有其子,有些生涩的道:“药叔。” “诶……这才对嘛。小兄弟贵姓?”药天命摸着自己的大肚子,非常满意,看上去他像是个富家大老爷,一点儿也不像是个王爷。 秦歌说道:“免贵姓秦,秦歌。” “秦歌?原来你就是秦歌!”闻言药天命两眼放光,再次打量秦歌。 “药叔认得晚辈?” “那跟你说个卵。”药天命摆摆手,大笑道:“叔刚来此地,便看到大街小巷都在传你的诗,不错不错,年少有为,年少有为,长江后浪推前浪啊!真有叔当年的风范。如果不介意,以后叔就叫你小歌,我家斑哥儿,就承蒙你的关照了,以后若是有事用得着叔,小歌你尽管开口。” “此来中州,叔还特意给你备了一份礼物,小歌你可一定要收下啊,不收,那就是不给叔面子。”药天命宽厚的手掌拍在秦歌肩膀上,表情很严肃,不过那一张肥脸露出这种严肃的表情,倒是显得有些滑稽。 很难想象,京东大地的并肩王,皇朝的“二皇帝”,竟是这样一位大叔。 何包蛋走上前,将一枚扳指双手递给秦歌,“秦公子,请笑纳。” 秦歌眼帘低垂,心想王爷真是好大的手笔,这枚扳指显然就是珍贵的空间法宝,且不说扳指里面有什么东西,单单就是这枚扳指,那便是一份厚礼。 空间法宝这种东西,那是有钱也很难买到的法宝,秦歌一直想要,却苦于有钱也买不到,没想到今天倒是有人送上门来。 药天命见秦歌收下,心情大好,再次拍拍秦歌肩膀,“小歌,时间不早,叔就不叨扰你了,咱们改日再聚。” “药叔,我送你。” “好。” “……” 离开花间楼后,在回药不然以前花钱买下的那座大宅院的路上。 药天命面满春风,忽然问道:“老楚,你可知小歌是何来路?” 老楚摇摇头,“虽然是有些好奇,但也并没有去查。” 何包蛋说道:“王爷,不如就由卑职派人去查查他的底细?” “不,这是对人的不尊敬。”药天命摆摆手,神情若有所思,“你们俩也不是外人,所以斑哥儿的具体情况,你们也都知道,老实说,一开始本王并不抱有希望,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能够轻易解决斑哥儿修炼问题的存在……在本王的认知中,十有八九就是那位。” “那位?”老楚眼帘低垂。 何包蛋满脸疑惑:“那位,是哪位?” 药天命没有回答,而是说道:“日后自会知晓,总之,要跟小歌搞好关系,这对我们是有百利而无一害,说不定在今后,他还是我药家的保命符。” 听闻此言,何包蛋很是吃惊。 老楚倒是显得很淡定,如果王爷说的是真的,秦歌真是那位的话……那么王爷刚刚说的这话也是事实。 药天命说道:“要真心结交一个人,物质上的帮助倒是其次,主要是给予对方尊敬,所以,要去查他来历之类的事,今后休要再提。” “是,王爷。” 老楚说道:“锦上添花,远不如雪中送炭。” 药天命与老楚相视一眼,露出了然笑容。 “果然,让斑哥儿来中州是好事!”药天命仰天大笑,心情愉悦。 …… 药天命刚到大宅院,就看到院子里药不然和战安凉这俩家伙正穿着裤衩在那里打架。 “我的大刀三百米,让你先跑两百米!”药不然举着一根木棍,浑身灵力散发,以棍为刀,悍然劈下,可见刀光照亮夜色。 在他前方十几米之外,战安凉手里同样握着一根木棍,目光专注,犀利无比。 “千山鸟飞绝!” 两道刀光对碰,附近树木疯狂摇曳。 药不然一步高高跃起,“再来!战沙雕看刀!” “……” 每天晚上,药不然和战安凉几乎都会上演这样的一幕。 他俩这并不是在真的打架,而是在相互切磋。 药天命双手抱胸,饶有兴趣的站在大院门口,并未出声打扰。 “斑哥儿修炼的功法,所发刀气霸道无双,且招式大开大合,具有劈天断岳之势,真是前所未见,这莫非也是小歌传他的?” 老楚颔首,如实说道:“秦公子教给殿下的那些修炼方式,就算是我也插不上手,有时想要指点一二,却发现深奥难懂。” 药天命欣然笑道:“本王跟你说个卵。” 何包蛋微笑说道:“从殿下身上,卑职倒是看到王爷当年风采。” 药天命观望院中正打得热火朝天的战安凉和药不然二人,说道:“那战家小子,果然是战家人,祖祖辈辈都一个德行。” 却就在这时,两道刀光破空而至,照亮药天命的眼睛。 药天命嘴角微扬,不为所动。 老楚只是一眼瞟去,便有无形剑气悄然散发,顷刻间将那两道刀光湮灭。 “何人躲在那里偷看斑爷这美妙的玉体?还不快给斑爷报上名来!” 其实在药天命刚到的时候,药不然和战安凉便发现门口有人在偷看。 骤然间,又是一道刀光照亮夜空。 药不然两手举着木棍,从天而降,“儿砸,看刀!” “混帐东西!反了你了!”药天命对着半空一巴掌扇出,便只听轰的一声闷响,一道灵力将药不然击落在地。 “啊?父……父王?我靠,怎么会是你?!”药不然揉着摔疼的屁股连忙从地上爬起,看到真的是药天命后,他一双眯眯眼瞪得很大。 药天命怒道:“个狗曰的玩意儿!谁是你儿子?” “额……父王息怒,孩儿这也是不知道是您嘛,那啥,您咋会跑中州来?就算来,那也不提前说说。” 这时战安凉快步走来,对药天命抱拳,“见过王爷。” “败家玩意儿。”药天命看着战安凉冷哼一声,“老子真想替人寰兄教训教训你个混蛋玩意儿。” 战安凉满脸无辜,“王爷……这是为何?” 药天命脸色一正,“本王且问你,那莫问斩天荒,你是真打算买掉?” 战安凉欲言又止:“这个……” 药天命脸色陡然一变,“就算要买,那也要买给本王啊,本王拿来送给斑哥儿多好,你说说你,你个臭小子,败家玩意儿,干得都是些什么混账事儿。” 药不然沉声道:“斑爷我才不要他的臭刀,说起这个,父王,孩儿要你找的刀呢?那座桥你拆了没?” 何包蛋笑道:“殿下,王爷此来中州,也是为了给您送刀。”言讫他对着院外吹声口哨,不多时,便见十几个血卫抬着一口大箱子走进大院。 ……(未完待续。) 第70章 拿刀!看刀! 无一例外,那十几个血卫俱是训练有素、身强力壮的中年,而且还都是达至御气丹境的修道者,但此际抬着那口大箱子却是显得非常吃力,个个俱是满头大汗,两腿打颤,好像下一刻腿就要被压断,真叫人捏一把汗。 药不然脸上露出笑容,得意儿的看向战安凉,对他挑挑眉,不无炫耀之意。 战安凉问:“那里头是何物?” “先别逼逼,待会儿斑爷就让你瞧瞧。” 那大箱长约五米,宽约两米,整体漆黑如墨,在不远处灵石灯的照耀下,闪烁着金属光泽,乍看还以为是具大号的棺材。 老楚见那十几个血卫如此吃力,抬着大箱寸步难移,实在是等不下去,脚步轻轻一动,便见他如鬼魅般平移过去,夜色中留下道道模糊残影。 只是眨眼间,老楚便出现在那口大箱正下方,也不知他那看似骨瘦如柴的苍老身躯是哪里来的那么大的力量,仅仅是伸手向上一顶,便举起那口大箱子,脚步平稳的走向院中。 那十几个血卫在地上歪七倒八,大口喘息,看老楚的目光中充满感激。 老楚行至院中那片宽阔草地,托举箱子的那只手迅速一松,同时身形一闪,大箱轰然落地,大片草地下陷,整座大宅院仿佛为之一颤。 药天命背着两手,挺着大肚,隔得远些看就好像是一个长脚的大汤圆,圆乎乎的,大摇大摆的走到那口箱子前站定。 药不然、战安凉、何包蛋等人快步跟上。 “嘿嘿,斑爷的宝贝儿来咯!”药不然满脸得瑟的看看战安凉,随即蹲下身打开箱子上的锁扣。 随着箱盖被药不然猛然掀开,一种古老的气息扑面而来,空气中,隐有电光闪烁。 战安凉目光微沉,“这是……” 他发现箱子里摆放的是一把刀,那把刀很大,刀身与刀柄浑然一体,刀身长约三米,刀柄长约半米,有成年人手臂粗。 整把刀漆黑如墨,朴实无华,唯一的特点,就是大。 这种大刀一般只会当做雕塑品放置在某些特殊的地方做为装饰品,根本就不是人类该使用的刀,如果要在刀中分类的话,那么眼前这把刀,完全可以说是巨刀,而不是大刀。 药天命看看战安凉,微笑说道:“要说这把刀的来历和故事,比起你们战家的莫问斩天荒,那也差不了多少。” 战安凉仔细回想他的所见所闻,忽然目光微震,吃惊的看向药天命,“王爷,难不成这把刀就是……呼延海峡上面的那把刀?我记得那好像是叫做……怒雷斩大鲸?” 药天命微笑点头。 战安凉醉了…… 这尼玛,并肩王果然是并肩王,其所作所为,真正是惊世骇俗。 关于呼延海峡在数百年前有深海大鱼渡劫的传说故事,战安凉小时候自然也有听他父辈讲过,据说京东大地那边的百姓,每年的年底都会去桥上烧香,跪拜那把大刀,此后京东大地常年风调雨顺。 但传说故事终究是传说故事,谁能确定那把刀究竟是不是数百年前斩杀深海大鱼的那把刀?谁能确定那个传说故事究竟是不是真的? 这且不说,那把刀好歹也是京东百姓的一种精神寄托,甚至是很多人的信仰,并肩王就这么把它给取走,还特么不远万里送到中州。 这父子俩……到底是有多奇葩啊? 何包蛋看看蹲在箱子前,正两眼直勾勾盯着怒雷斩大鲸的药不然,有些郁闷的道:“世子殿下,不是卑职多嘴,此刀重达一万三千四百斤,若是用来做武器,威力或许是足够,可关键在于……谁能挥得动它呀?” “这你别管。”药不然走到刀柄处,伸出两手抱住刀柄,使出吃奶的劲,憋红了脸,甚至是憋出一个屁也没能撼动怒雷斩大鲸丝毫。 见此众人集体沉默。 无语,这真是太令人无语。 或许对于老楚或者药天命这种深不可测的修道强者来说,要拿起这把刀并不是什么难事,可是对于药不然这种聚气灵境的修道者来说,要徒手拿起一万三千四百斤重的刀,无异于痴人说梦。 一万三千四百斤,算起来,那就是六吨多重,接近七吨! 这他妈还是一个人类该使用的武器? 真真是不伦不类,亘古独一! 药天命和老楚二人俱是面无表情,只是安静的看着药不然。 这会儿药不然已经憋出好几个屁,一张脸红得跟猴子屁股似的。 这在旁人看来很滑稽的事情,药不然却是神情专注,无比认真,在他的目光中,还透出一种霸道的占有欲,似乎他已认定这把刀就是他的,也只能是他的! 他从未这般认真过。 战安凉有心想要嘲讽几句,这段时间跟药不然住一起,他似乎已养成某种习惯,总想找各种事情嘲讽药不然,不过此刻看到药不然那认真严肃的表情,他并没有出声,只是安静的看着他。 同样是刀客,他很理解药不然的那种执着,那种对于刀的执着。 刀,既是道! 道,既是刀! 药不然松开手,站起身,用力揉揉膀子,再做几个扩胸运动,接着又来几个踢腿运动,深吸一口气,再次弯下身两手抱住刀柄。 这时药天命开了口:“斑哥儿,如果你拿不动它,那就说明它不属于你,我会将它送回京东。” 就因为取走怒雷斩大鲸这事儿,向来名声很好的并肩王不知挨了多少京东百姓的骂,就连在远离京东的皇都,也有很多大臣在皇上面前弹劾他,但他并未在意那些,因为,这是他儿子想要的东西。 他就这么一个儿子,如果不宠他,又怎对得起九泉之下的王妃? 如果药不然真有本事拿,那么就算是天上的星星月亮,药天命也会想办法去给他弄。 药天命,连天王老子的命他都敢要,还有什么是他不敢的? 药不然两手紧紧抱住刀柄,这一次,他并没有急着发力。 他刚刚已经试过,这把刀,凭现在的自己,光靠一身蛮力是拿不动的,唯一能拿动它的方式,就是得到它的认可。 虽然这把刀死气沉沉,看上去是锈铁一块,但药不然相信,这刀中有灵。 药不然一个深呼吸,悄然运转大刀诀,将体内灵力通过大刀诀的特殊运行方式运至自己双臂。 大刀诀,顾名思义,修炼者是要配一把刀,而且还是要一把不同寻常的大刀,如此,便能发挥出大刀诀的威力。 “给老子起!”药不然突然一声爆喝。 骤然间,刀身雷电闪烁,似是感受到药不然的霸道执着,在回应药不然。 道道雷电蔓延到药不然身上,只见药不然浑身颤抖,神情痛苦,但他却紧咬牙关,并没有撒手。 “啊——!” 药不然仰天长啸,浑身皮肤多处炸裂,鲜血横流。 一股焦糊味儿,迅速弥漫在大院之中。 药天命眼帘低垂,“实在不行,就给老子放下。” “不!”药不然两眼通红,紧咬着牙关,鲜血顺着嘴角流溢,十分艰难的从牙缝中挤出声音:“如果,连一把刀,都拿不起来,那么,孩儿干脆回京东,做个世子!还修个毛的道!” “狗曰的,有出息!敢顶嘴,我喜欢!”药天命大声赞道。 鲜血顺着药不然的两臂,如涓涓溪流,流至刀身。 终于,怒雷斩大鲸动了,刀身轻轻颤抖,从刀柄处开始离地,一寸,两寸,三寸…… 除老楚和药天命之外,在场所有人都瞪大眼睛。 “不愧是世子殿下,真的拿起来了!”何包蛋两眼放光,惊喜说道。 “啊——!” 药不然又是一声长啸,一使力,猛地举起怒雷斩大惊。 “哗啦——!” 便在这时,天空中传来一声炸响,好似坚硬的天穹晶壁被重锤敲碎。 众人抬头,发现天空中不知何时已是乌云密布,怒雷阵阵,像是神明被药不然此举激怒。 药天命看看何包蛋,“带领血卫,封锁方圆十里范围,今晚发生的事,不要让任何多余的人知道。” “是!”何包蛋虽然很想留下来见证奇迹,不过他也不敢违命,只好退下。 药天命抬头看看天空,脸上露出喜色,“好,不愧是我儿子!” 战安凉伸手对着虚空一抓,被他埋在大院某处的莫问斩天荒顷刻间飞到他手中。 他握刀的手轻轻一抖,瞬时刀光闪亮,刀鞘脱离,笔直飞向远处,稳稳插入院墙之中,像是被院墙给吸过去。 战安凉面无表情,两手握住莫问斩天荒的刀柄,置于腰侧,身体微躬,缓缓走向药不然,“药胖子,看刀!” ……(未完待续。) ———————— 新的一周到来,靓仔们多多给力,投投不要钱的推荐票;走过路过的大佬,还请动动手指留下收藏,不然的话……布菊花伺候。 第71章 琴剑共云天! 药天命霍然看向战安凉,讶然道:“狗曰的,战家小子,这刀不是被你给卖了?” 一旁的老楚微笑说道:“王爷,这是真刀。” “真刀?”闻言药天命挑挑眉,这才明白什么,笑了笑:“狗曰的,有点儿东西。” 对于战安凉为何会在这个时候拔刀,并准备向药不然出手,药天命和老楚二人都清楚此间缘由,所以也没有大惊小怪,相反,还很感谢战安凉这样做。 战家的刀,本是用来斩首的刀,自不会轻易出鞘,一旦出鞘,就必须斩下人头,若不然,绝不收刀入鞘! 战家儿郎,只为正义拔刀!只斩大恶之人! 但此刻,因为药不然,战安凉破了例。 他之所以拔刀,并不是想要斩药不然,也不是因为他好战,而是因为他想帮药不然压制怒雷斩大鲸里面那可能已经苏醒过来的凶恶刀灵。 在场众人之中,老楚是用剑的,是个剑客,药天命是用狼牙棒的,是个……棒客,就只有战安凉一个刀客,并且,也只有战安凉手中的莫问斩天荒,才能跟怒雷斩大鲸匹敌。 但凡是稍微有点道行的,都看得出此刻的药不然是骑虎难下,事实上他并不是举起那把刀,而是被刀所控制。他的神志已被刀中凶灵所影响,如若不及时压制住刀中凶灵,他就会遭到反噬,轻则变为痴呆,重则直接暴毙。 虽然这很危险,令人担心,但也是在情理之中,亦是必然的一环。神刀谁都想拿,但也要靠本事去拿,还要看够不够资格去拿,因此这也可以理解为是怒雷斩大鲸对于药不然的一种考验。 而在这样的特殊情况下,旁人还不能随便去帮药不然,那样反而是害他,所以即便是老楚和药天命也是束手无策,也唯有战安凉这位同样手握宝刀的、与药不然存在真实友情的刀客,才有可能帮到药不然。 药不然两手高举怒雷斩大鲸,口中发出一道空洞的、像是大鱼怒嚎般的声音,同时天空那聚成一团的乌云中轰隆降下一道雷电,瞬间融于怒雷斩大鲸之中,再传递到药不然体内。 药不然两眼布满血丝儿,眼睛隐隐散发出蓝色光息,举着怒雷斩大鲸,大步走向迎面而来的战安凉。 此时战安凉依旧保持着那种两手握刀置于腰侧的动作,神情很是凝重,直觉告诉他,他抵挡不了现在的药不然,这并不是因为他打不过药不然,而是因为此刻跟他打的已经不是药不然,是怒雷斩大鲸。 “既然如此……”战安凉没有丝毫犹豫,果断做下决定。 一股极致的杀气,带着极致的戾气弥漫在大院之中,瞬时间,整座大院给人的感觉仿若地狱屠场。 一直以来,战安凉都在利用祖传的“断头刀诀”压制莫问斩天荒当中的杀气,而今,为抵挡被怒雷斩大鲸控制的药不然,他只好放弃压制抵抗,任由自己被莫问斩天荒操控。 老楚和药天命缓缓后退出一些距离,俱是脸色沉重。 “现在,这已是两把刀之间的争斗。” 药天命点点头,眼帘低垂,“这两个孩子,都已被刀控制。” 老楚说道:“别担心。” 药天命苦笑:“本王他妈能不担心?” 老楚说道:“那也没办法,这是孩子自己选择的路。要么,成为刀客,要么,成为刀痴。” 就在药天命与老楚交谈间,场间陡然大变。 战安凉手握莫问斩天荒,双眼通红,披头散发,浑身杀气腾腾,身体仿佛失去重量,缓缓飘向空中。 与此同时,在天空那团聚在一起翻滚不停的乌云中,猛地探出一颗巨大的头颅,张开布满尖牙的巨口,发出空洞悠长的鸣叫,道道雷电随之奔腾。那颗头颅足有房屋大小,双目充满暴戾,俯视苍茫大地,其巨大的身躯有大半隐在乌云之中,此时药不然正两手举刀,立于那颗头颅之上。 药天命瞪大两只眯眯眼,惊道:“那条大鱼便是怒雷斩大鲸里面的刀灵?” 老楚点点头,缓缓道:“看来数百年前的那个传说故事,是半真半假。事实上,并不是那个修道奇才用这把大刀将渡劫大鱼斩杀,而是那条大鱼渡劫失败,肉身被劫雷所毁,其魂魄藏于这把大刀之中,成为刀灵。” 若是仔细看,会发现天空中那颗从乌云里探出的巨大头颅并非血肉之躯,而是一种能量体。 所谓大鱼,就是鲸鱼,而深海之中的鲸鱼经过长时间的修炼,便会化之为鲲,在化鲲之后,若是渡劫成功,便会化为金翅大鹏鸟。 而此刻出现在众人眼前的刀灵,观其模样外表,应该是处在鲲与鹏之间,这大概是因为它当初在渡劫时受到影响和干扰,导致在进化时发生异变,最终变成这样一个看上去很凶的、鲲不像鲲、鹏不像鹏的怪兽。 渡劫进化,乃是任何生灵的追求,这本身并没有错,但这条大鱼当初错就错在不应该选在呼延海峡渡劫,祸害牵连京东大地无数百姓,所以它才会遭此下场。 …… 今夜的金华城区,注定是有很多人无法入眠。 很多人看到天空中那电闪雷鸣、巨兽腾飞的壮观景象,想要靠近中心点去观望,但却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血卫给拦住。 花间楼离药不然买的那座大宅院并不远,秦歌自然也有在第一时间注意到那边的动静。 秦歌站在窗边,伸出手,几滴豆大的雨珠落在他掌心。 “筱儿,备伞。”秦歌盯着掌心的雨水,能感受到其中散发的杀气。 那是莫问斩天荒的杀气。 正在一旁的小桌子上拿着笔做功课的秦筱抬起头,“是,公子。” 秦歌转过身,从衣架上取下一件大衣披在背上。 “玉儿。” 玉儿来到书房,“公子有何吩咐?” “取我秋水琴。” “是,公子。” …… 秦筱撑着油纸伞,玉儿怀抱秋水琴,安静的跟在秦歌身后。 三人不多时便抵达大宅院。 那些血卫见来者是秦歌,自然不会阻拦。 秦歌刚入大院,就发现里边已经变成废墟。 药天命和老楚缩在墙角,看着天空中那两道对撞之后又分开,接着又对撞的身影,又紧张又担心。 “小歌,你怎么……”药天命一眼就看到秦歌。 老楚目光微亮,喊道:“秦公子。” 秦歌点点头,表示回应,满脸担忧的看着天空中的景象,心中骂道:“两个傻逼。” 秦歌自然也知道关于怒雷斩大鲸的传说故事,而他之所以决定传药不然“大刀诀”,就是想着,药不然很有可能会惦记上京东大地的那把刀。 那可是一把好刀! 果然如此。 此时的药不然和战安凉,一个被怒雷斩大鲸里头的凶灵控制,一个则是被莫问斩天荒里头那数万被斩之人的怨气所形成的杀气控制。 一如老楚所说,现在是那两把刀在相互争斗,而不是药不然和战安凉在打架,他俩就相当于被控制的傀儡。 药天命两手护在头上,躬着身子快步跑到秦歌身旁,其间他还被几道残余的雷电劈中,疼得他嗷嗷直叫,夜色中可见骷髅架在闪烁,看上去是又滑稽又可怜。 老楚倒是精明的很,趁药天命吸引雷电,他一闪身就到秦歌身旁,无情的利用药天命做盾牌。 “小歌,你有没有什么办法?”药天命头发根根竖立,满脸污黑,口里还在冒烟,此时他已将希望寄托在秦歌身上,他心想,如果他的某种猜测是真的,秦歌真的就是鬼剑山上的那位,那么就应该能解决这事儿。 如眼下这种情况,也是始料未及的,若是一直打下去,药不然和战安凉二人的生命元气会被耗光,最终死路一条,变成干尸,而且是万年不朽的那种干尸,如果强行去阻止,那也会令他俩神识受损,最起码也会变成痴呆。 所以老楚和药天命也只能眼巴巴的看着,什么也做不了。 秦歌深知兹事体大,关乎药不然和战安凉的生命,所以他也不敢拖下去,不管行不行,暂且一试。 况且,他此来就是为了帮药不然。 “玉儿,琴。” 见秦歌从玉儿手中接过秋水琴,药天命倒也会来事儿,伸手一抓,便从旁边扯来一张烂桌子摆好,让秦歌放琴。 秦歌将秋水琴置于桌上,神情严肃,用中指扣住最外的那根徵弦。 “铮——!” 悠扬绵长的琴声像是无形的利刃,轻易斩破夜色。 一种难言的韵味融入空气,弥漫在天地之间。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於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 “……” 老楚目光一震,霍然看向药天命。 药天命张大嘴巴,满眼激动。 正气歌,他俩并不知道,但是这种通过琴声而传递出去的那种剑道韵味,他俩却很熟悉。 “这是……琴剑共云天?” 老楚点头:“就是!” 大概是在秦歌这种年纪的时候,药天命和老楚结伴闯中州,在某次身处危难时,幸得鬼剑愁相助,当时鬼剑愁也是用这手“琴剑共云天”帮助药天命渡过难关。 ……(未完待续。) 第72章 那一剑的风骚 当初,在传药不然“大刀诀”的时候,秦歌便已料到早晚会有这么一天,是以他早就有所准备。 要帮药不然压制怒雷斩大鲸里面的凶恶刀灵,这对秦歌而言并非难事。 而相比起药不然,此刻战安凉的情况才是真正的危险。莫问斩天荒乃剑仙大陆当之无愧的第一凶刀,其所含杀气,若是直面,就连秦歌也是胆颤心惊,非常不想去面对。 而战家世代相传的“断头刀诀”,正是用来压制并控制刀中杀气的一种功法。 战安凉本人自然也很清楚,如果放弃对莫问斩天荒的压制,任由刀中杀气控制自身,那会非常危险,但是为帮助药不然,他明知此举后果会很严重,却也仍是义无反顾。 只是战安凉还是低估了莫问斩天荒这把极凶之刀里头的杀气,导致现在不仅没能帮到药不然,反而让自己也陷入困境,骑虎难下。 秦歌两手快速抚琴,琴面只见他双手残影闪烁。 琴声好似那湍急河流,化成道道剑气滚滚而去。 这首“琴剑共云天”,早在鬼剑山时秦歌便弹奏无数次,自是熟悉的很。若是不在曲中融入神识,这便只是一首好听的曲子而已,但若是在曲中融入神识,这曲子便具有特殊效果,弹奏者可随自己心意操控剑气、聚气成刃,斩敌于无形之中!也可唤醒闻曲之人的内心,帮助稳固心神。 而“琴剑共云天”与“正气歌”的结合,便能帮助此刻的战安凉反压入体杀气,令他摆脱莫问斩天荒的控制。 琴音缈缈,浩然正气夹带着无形剑意,凝聚成道道实质般的剑气弥漫在天地之间。 天空中。 药不然一刀斩下,雷霆滚滚! 战安凉一刀横扫,杀气纵横! 却就在这时,在那两道刀光之中,有一道巨大幻影悄然浮现,两手交叉伸出,将那两道刀光紧紧握住。 那道巨大幻影就像是一个披着破烂斗篷的幽灵,有的人能看到它,有的人却又看不到它,它就那样随着琴音飘飘荡荡的停在战安凉与药不然之间,像是一堵墙,将药不然和战安凉二人隔绝。 安静站在秦歌身后的秦筱和玉儿美眸轻颤,她俩惊然发现,那道幻影的脸庞轮廓跟秦歌很像…… 秦歌目光专注的盯着身前秋水琴,并没有看天空中的景象,双手十指快速律动,拨动根根琴弦。 “漫漫江湖路,剑荡八方雾。琴音绕幽谷,云天自成谱。一曲相思断,霓裳剑下舞。再顾江湖路,何方是归处。” 药天命仰头看看天空中那道巨大幻影,再看看一旁正在认真抚琴的秦歌的侧脸,声音微颤:“是的,这正是琴剑共云天所产生的剑鬼法相!” 老楚仰面望向天空中那道跟秦歌很相似的巨大幻影,心中满满的感慨,“剑鬼法相,没想到此生还有缘再见一次。” “鬼”这个字,在普通人的理解中,便是一个人死后所化之物,它代表着邪恶、恐怖,含贬义,但在某些修道者的理解中,那其实是一种很奇妙的境界,其含义是“归”,乃万物之归处,乃万物之极致,却又是万物之起始;它亘古不变,却又飘渺不定;它游离于天地间,存在于道之内,却又不被世间万物所囊括;它明明什么都不是,没有具体的形象和意义,却又包罗万象。 就像大陆极东之处的那座鬼剑山,那座山明明自天地初开时就存在,谁都能看到它,却又无比神秘,没人知道那座山上有什么。 古往今来,在剑仙大陆,敢自称为“剑仙”的人或许有很多,但是敢自称为“剑鬼”的人,就只有一种人,那便是从鬼剑山上走下来的人。 剑中之极,道内之鬼,是为剑鬼。 如果说之前只是猜测,那么现在,在看到那具有象征意义的剑鬼法相之后,药天命和老楚二人便已十分肯定……秦歌就是鬼剑传人。 秦歌自然不知道此时药天命和老楚心中所想,他仍在专心抚琴弹奏。 有了他的介入,此时战安凉已恢复些神志,但战安凉并没有刻意去控制自己的身体,而是配合秦歌,将自己的全身心交给秦歌的琴声去控制。 “落樱随流水,断剑残阳斜。回首望天涯,莫忘已逝情。吾将乘风去,归于浩渺中。一眼尽江河,再顾吞日月。不做云中仙,愿为红尘鬼。” 此乃“琴剑共云天”的后半段。 当初年少时,老楚和药天命也只听过前半段,现今还是第一次听到后半段,倒也算是了却遗憾。 此时,战安凉已落于房顶,单手握刀。 秦歌目光犀利,一指动弦。 战安凉就像是提线木偶,随着秦歌动弦,朝前跨出一步,一刀刺向天穹那条大鱼。 刀光笔直而去,碾压滚滚雷霆。 见此药天命大惊,“这招难道是……一剑之愁?!” 数十年前的云柱山,剑祖鬼剑愁那一剑的风骚,可是引得无数英雄竞折腰。 而今,秦歌控制战安凉以刀为剑所发出的这一剑,跟当年剑祖鬼剑愁在云柱山发出的那一剑极其相似,但其中韵味不同。 老楚目光炙热,说道:“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此刻的战安凉,就像是一个潇洒的剑客,浩然正气化为一道剑光,从他手中刀上散发,在碾压滚滚雷霆之后,又轻易挡下天空中药不然斩来的一刀。 刀气扩散,附近的房屋被齐齐削平。 而在抵挡住药不然一刀的同时,控制战安凉的杀气也被镇压。 秦歌叫道:“楚先生!” 老楚点点头,什么也没说,显然是明白秦歌的意思,当下飘然而去,接连数掌拍出,驱散狂猛纵横的刀气风暴,上前将战安凉打晕,并一脚将战安凉手中的刀踢开。 自此,战安凉的问题得到解决,现在就只剩下药不然。 秦歌继续抚琴,天空中的剑鬼法相在他的琴声控制下,飘然飞向立于大鱼头顶的药不然。 而此时秦歌双手十指皆已破裂,鲜血横流,脸色也已经苍白如雪,却是因为他的神识消耗严重。 本来在秦歌的计划中,用“琴剑共云天”帮助药不然压制怒雷斩大鲸是绰绰有余,但他没想到会出战安凉这么个变故,而在解决战安凉的问题之后,他所剩下的神识,已很难继续弹奏琴剑共云天操控剑鬼法相。 “主人,你不能再继续下去啦!”剑灵儿显然也是清楚秦歌的情况,倘若秦歌的神识虚弱到一定程度,那他体内的斩仙剑魄就会失去压制。 剑灵儿固然能帮助秦歌压制斩仙剑魄,但也是建立在秦歌自身清醒的情况下。 秦歌说道:“我还能再刚一会儿。” 药不然和战安凉都是他的好哥们儿,他自然不能不管,之所以会选择先帮战安凉,是因为战安凉的情况比药不然危险。 药天命感激道:“小歌,我家斑哥儿,就拜托你了!” …… 今夜在清江城金华城区发生的事,在这会儿已经惊动整个中州大地。 很多视线,都纷纷聚集在金华城区。 在中州大地之上,翻滚的云海某处,有一座巍峨雄伟的宫殿。 宫殿四周有彩光萦绕,可见白鹤飞翔,仿佛仙宫。 这里便是玄玉宫。 此时,一道倩影静立于殿前,衣袂飘飘,微风扬起她脸上的轻柔面纱,隐隐可见面纱下绝美容颜。 倩影玉手轻挥间,眼前的云层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拨开一条大缝,那如星辰般明亮的双眸越过云层,跨越遥远距离,落在金华城区上空。 “没想到这傻小子如此轻易的就显出鬼剑法相,记得我也是在三年前才领悟这招。不过这傻小子在这个时候暴露身份,岂不是让老头的计划泡汤?” 倩影缓缓上前一步,衣裙随之而动。 一柄玉剑不知从何处飞来落入她手中。 玄玉剑仙,用的自然是玉剑。 她傲立云端,隔着遥远的距离向着金华城区斩出一剑。 随后,她看向另一个方向。 那是高墙所在的方向,在那个方向,也有好多道视线注视着中州清江城。 “斩开云雾见青天。” 举剑,落剑。 剑光飞跃千山万水,最终越过云柱山,吓退那些注视着中州清江城的视线。 她回过头,再次看向金华城区,看到那专注抚琴的少年,眼眸中满是温柔,眼角隐隐有晶莹闪烁,“我好,想你。” “不行,趁着我还有些时间,我要去找你。我想吃你做的菜。” 在这一晚,玄玉剑仙斩出两剑之后,便消失在玄玉宫。 ……(未完待续。) 第73章 上架感言 这里要说的是:祝我的读者大大们2020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越来越帅,越来越美,越来越富,福如东海,寿比南山,永不秃顶,金枪永不老…… 然后要说的是:【斩尽天上仙】要上架了。 本来是没打算写感言的,因为追读的人也就那么几个,但想想也是有好久没写了,星武完结后没写,开新书前也没写,所以这里还是简单的唠叨几句。 首先,感谢读者大大们一直以来的支持,以及不离不弃的陪伴,还有编辑大大的帮助。 “胸毛”、“斑爷”、“知道不、柚很重要”、“陌殇”……好吧,就你们几个家伙记得比较清楚,ID名没有经常换来换去。当然,也同样很感谢其他一直陪伴的、默默支持的靓仔们,这里鞠个躬,真的感谢。可以说,我能直到现在还坚持写下去,就是因为总有那么几个靓仔陪着我,给予我最实际的支持;在我多次想放弃的时候,给我动力。 对于斩仙这本书,写前和写后我都惶恐不安,因为我知道十有八九会扑,果不其然……不过从十剑到诛天,再到星武,再到现在的斩仙,一路扑过来,也习惯了。既然从未拥有过,那也就没什么失去的;既然从未站高过,也就不怕摔下去,总之,该怎样就是怎样,那是命,努力过拼过就行,虽然有失望,也有失落,还有不甘,但至少,我已把我想写的故事写出来,以文字的方式呈现给大家,也就不会留下什么遗憾。 本人也只是个普通人,是要吃饭的,所以上架也是必然的。 我写的故事,它的内容好不好看,够不够精彩,它烂不烂,那是我这个作者个人的水平问题,我真的已经尽力,但在这里,我敢拍着胸脯说:我的态度绝对没有问题,每一章,我都有认真的在写;每一章,我至少都要写两遍;每一章,我都希望能够对得起花钱订阅的读者们。 所以在这里我想说的是:请大家一定要支持正版订阅啊! 一直都在正版追读的靓仔们,这里再次表示感谢,太多感谢的话我都放在心里,我会尽力写出精彩的故事回报。在其它地方看书的靓仔,也希望能来QQ阅读支持一下正版订阅,说真的,一千字才五分钱,一章算下来顶多一两毛钱,这真的不贵啊,打赏给那些主播的钱、用来买皮肤的钱,随随便便就可看上百万字。 推荐票和月票什么的,这里也就不拉了,其实对于我这种来说,这并没有多大用,当然,你投我很感谢,不投,那也不强求。至于打赏什么的,这里我也不会假惺惺的说不需,你觉得该,那就赏点,但是这也不强求,完全随意,看大大们心情。 但是订阅,那是请一定要来的,就像我很喜欢的某位大神说的,网文能发展到现在,基础就是靠读者们的订阅。我希望每位读者都能养成良好的版权意识,尊重任何网文作者的劳动成果,说到底,只有给予我们网文作者这种最实际的、能带来生活收入的支持,我们网文作者才有动力写出更多精彩的作品。 正所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没有什么比这更实在。 另外,也希望那些没有追书的,或是准备等书养肥再看的靓仔,都能在上架的第一天过来留个收藏,留个订阅,哪怕是一个,对我也非常重要。我当然很感谢你以后的支持,但我更需要的是眼下的支持。 …… 社会发展到今天,人们丰衣足食,所以更看重的是精神上的享受和乐趣,工作闲暇之余,看看电影、听听歌、看看小说……这里我也希望,我的书能给靓仔们带来快乐。 相信每个人,特别是我们男人,在曾年少时心底深处总有个武侠梦……仗剑走天涯,快意恩仇,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当然这在现实中不可能实现,而随着长大,忙于学业,忙于工作,忙于家庭……那些本就遥不可及的梦,也就离得更远了,我希望,在我的书中,我们能一起找到曾经的感觉,或许,那在很多人看来很可笑、很幼稚,但不得不承认,那是内心深处的一份美好。 在现实中没有的,我们就在书中去一一实现! 在现实中,我们固然不能像书中那样快意恩仇,因为我们都要遵纪守法,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却可以有书中那样的正义之心,男儿真情,侠骨柔肠,做个重情重义、正直之人! 我不知道我还能写多久,但是只要我还能写,就一定会写下去。 但我希望,有你们陪我。 最后,再说一句:请务必支持正版订阅! 新年快乐! 第74章 那便一去不回 随秦歌神识消耗殆尽,那飘于天空中的剑鬼法相也已变得模糊不清,若离得稍远些,已很难在夜色中看清。 原本被剑鬼法相所碾压的怒雷斩大鲸也趁此时机发动强猛反弹。 只见被刀灵控制的药不然举刀胡乱劈砍,道道刀光撕裂夜空,将数百米之外的房屋建筑平整切割,所幸无人员伤亡。 秦歌一口鲜喷在琴上,两眼昏黑,身躯摇摇欲坠。 秦筱连忙上去扶住秦歌,“公子,您没事吧?” 秦歌伸手将身前的桌子连同秋水琴推到一边,缓缓站直身躯,凝视着仍在天空中肆意挥刀的药不然。 “那畜生,是想夺舍,以此重获新生。” 闻言药天命和老楚相视一眼,既担心又着急。 事情发展到现在,就算老楚和药天命强行出手阻止药不然也已来不及……除非是摧毁药不然的肉身,如此便能阻止凶恶刀灵夺舍。 但显然,在场没有谁想过要那样做。 “小歌,你说这该如何是好?”饶是堂堂并肩王见惯大风大浪,但此刻关系到自己宝贝儿子的性命,他也是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难以平静,只能寄希望于秦歌这位鬼剑传人。 秦歌说道:“我还有办法。” 如果自身修为够高,秦歌便能用以前在鬼剑山上学到的那些本事帮助药不然压制怒雷斩大鲸,却奈何他现在才聚气灵境中期,很多本事都使用不上。 而此刻秦歌所说的办法,也是剑灵儿告诉他的一个办法,那就是利用体内的斩仙剑魄,放弃对斩仙剑魄的压制…… 只是那样做的代价会很大。 但秦歌并没有问剑灵儿那会是什么代价,因为不管是什么代价,他都要救药不然。 却就在秦歌决定要放弃对斩仙剑魄的压制时,一道白色剑光从远方的夜色中无声飞来,斩进天空那团乌云之中,接着便只听一声显得空洞的哀嚎传出,乌云顿时散去,顷刻间荡然无存,一切归于平静。 虽然这事只发生在眨眼间,但很多人都有看到那道突然而来的剑光,其中自然也包括离得最近的秦歌等人。 “这是……”药天命和老楚相视一眼。 老楚什么也没说,身形一闪,飞过去接住从天而降的药不然。 那重达一万三千四百斤的怒雷斩大鲸轰然坠地,将地面砸出一个大坑,荡起一片烟尘。 秦歌怔怔的看着刚刚那道剑光消失的夜空,虽然那道剑光他从未见过,但是那道剑光中含有的剑道韵味他却很熟悉。 剑道就像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个剑客,都有自己独特的剑道韵味,这亦是剑客与剑客之间相互辨认的一种方式。 “没想到会是她。”药天命也看着刚刚那道剑光消失的夜空,眼帘低垂,“玄玉剑仙。” 闻言秦歌心头微震,问道:“药叔你见过玄玉剑仙本尊?” 药天命摇摇头,笑道:“她本尊我并没见过,只是听说她很美,比她的那柄玉剑都还要美,不过她的剑我倒是见过,几年前,中州五城之一的嘉霖城就是被这样的剑给杀得血流成河、天地变色,我曾远远看过。” 听闻药天命此言,秦歌心想,玄玉剑仙肯定就是那个女人无疑了。在秦歌的记忆中,那个女人的剑,正是一把玉剑,而且很美,据老头所说,他当初是磨了整整一百年才用一块玉磨出那把剑。 现在秦歌几乎已经确定,玄玉剑仙,就是那个他深爱却又很恨的女人。 这时老楚抱着药不然走来。 药不然已经昏迷过去,浑身皮开肉绽,多处焦糊。 秦歌过去仔细检查一番后,对药天命和老楚说道:“胖子并无大碍,只是体力消耗严重,再加些皮肉伤。” 药天命松了一口气,拱手道:“多谢。” “我并没帮上什么忙,今天还多亏玄玉剑仙斩来的那一剑。”秦歌摆摆手,随即转头看看怒雷斩大鲸所坠落的方向,决定以后找个机会让药不然再试,那把刀,可是今后对付魔族的重要神器,与其束之高阁,不如让自己的好哥们儿得到,这也正是他传药不然大刀诀的目的所在。 …… …… 今夜的清江城,所有人的视线都被金华城区那边的天地异象给吸引,自然不会有谁注意到有一个白裙姑娘进入清江城。 但这位白裙姑娘刚进城不久,却被一个黑袍人给拦住。 “虹儿,你想去找他?” “连这都被你看出来。” “不行。” 白裙姑娘吐吐舌头,俏皮说道:“糟老头子,信不信我再杀你一次?” 黑袍人说道:“趁现在鸿土那边的注意力都放在鬼剑山,你应该去做你该做的事。你想跟他有未来,那就须做好眼前的事。” “那我……就远远的,远远的看他一眼,可以吗?” 黑袍人轻轻摇头,“为师知道你很想他,但玄剑道宗内部有魔族细作,他们一直在暗中盯着你,若你现在接近小歌,这有可能会暴露他的身份。” “你说的不错,那我回去。” 黑袍人伸手摸摸白裙姑娘的脑袋,满眼孺慕之情,“我的小剑仙,长大了。为师走后,照顾好师弟,他从小都很调皮。” “走?师父你要去哪?” 黑袍人看看夜空,他知道,真正的威胁并不是高墙那边的魔族,而是上边的那群家伙。在宇宙法则中,低等位面若是暴露给高等位面,在没有足够力量自保的情况下,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 “这片大陆上的众生,只相当于被那群人豢养的牲畜,总有一天,等到时机成熟,他们会降临这片大陆,带来灾难和绝望,就像三千年前的鸿土那样。” 白裙姑娘问:“他们为何要这样做?” “因为这片大陆上的人类自以为是,总觉得自己才是宇宙万天的中心,极力想探寻未知,却导致自身暴露在他们眼中。在宇宙中发现邻居,这并不是好事。” 白裙姑娘:“所以,真正的原因还是因为我们太弱?因此他们才会来欺负我们?” “弱者没有提问的资格,亦没有选择的余地。你想吃肉,在杀猪取肉之前,你并不会经过猪的同意,或是询问猪的意见。” “那你……刚刚说要走,难道是去找那些人?你找他们做什么?” “踏天门,碎仙宫。” 闻言白裙姑娘安静少许,问道:“若是一去不回?” “那便一去不回。” 黑袍人转身离去,“这片大陆现在有你,未来有小歌,为师很放心。” …… 秦歌做了好长的一个梦,他梦见那两个他在这世上最亲的人,他的师父和师姐。 尽管他知道这是只梦,但他还是很开心,宁愿永远也醒不来。 可梦终究会醒,当意识到那只是梦的同时,其实就已醒。 温暖的阳光从半开的窗户照射,像是金黄的药膏敷在秦歌脸上。 秦歌感觉身上沉沉的,伸手一摸,发现是个人。 安芝芝正趴在他身上呼呼大睡。 秦歌大概能猜到,早上安芝芝从清洁宫过来叫他起床,然后一起去上学,可是叫着叫着,她自己却睡着了。 “芝芝,醒醒。” “嗯……”安芝芝揉着惺忪睡眼,突然蹦起来,“天呐!迟到啦迟到啦,又要罚站啦!” 秦歌无语的看着她。 “唉,算啦,今天本女王翘课,不去上学。”安芝芝很快就想开了,跟只怕冷的猫咪一样钻进被窝里,强行将秦歌挤开,闷头继续睡,“秦歌,吃饭的时候记得叫我呀。” 秦歌起床后就去到五楼的另一间房中。 药不然以前买下的那座大宅院早已变成废墟,所以昨晚药不然和战安凉被几个血卫抬到花间楼,至于老楚和药天命这会儿应该是在城主府里,大概是给清江城主赔礼道歉,或是商量赔偿什么的,昨晚药不然可是摧毁不少房屋建筑。 药不然浑身缠满纱布,只露出一双眼睛,躺在床上动弹不得,见秦歌到来,他两眼发亮,“老秦,快快快,斑爷我尿急,扶扶斑爷。” 闻言秦歌转身就走,很是无情,只留下一句话:“多憋憋尿对肾好。” 尔后秦歌去到隔壁房,发现战安凉正盘膝坐在床上。 “昨晚的事,谢了。”战安凉睁开双眼,注视着秦歌,“从我们认识到现在,我俩还没有打过。” 秦歌挑挑眉,“所以?” 战安凉认真说道:“我想再领教领教你昨晚的那一剑。” 秦歌耸耸肩:“你知道,我不碰剑。” 战安凉很是不解:“你明明是个剑客,为何不碰剑?” 秦歌想想后,微笑说道:“关你卵事。” 战安凉抓起身旁被黑布紧紧缠绕包裹的莫问斩天荒,“找个地方,试一试,必须。” 秦歌看得出战安凉很坚定,如果今天不答应他,估计今后会被他一直缠着不放,便道:“那去清洁宫。” “好。”见秦歌答应,战安凉很开心。 “对了,把药胖子也带上,去找精灵给他治伤。说起来,你们俩的刀,其实玩儿的不咋样啊,回头我教你们玩刀。” 战安凉说道:“如果说这话的是药胖子,我一定会劈得他连并肩王都不认识。” ……(未完待续。) 第75章 抽刀断水 药不然在昨晚受的伤虽然比较严重,但也终究只是皮肉伤,待秦歌和战安凉二人抬死猪一样将他抬到清洁宫后,花欣悦只是小手往他身上一放,不出片刻他身上的伤便结疤愈合。 药不然从地上蹦起,就要找战安凉大战三百回合。 “明明是斑爷我的刀比较厉害!” 战安凉淡淡道:“那是你的刀?” “斑爷跟你说个卵,昨晚那一战还没结束,我们再来!” “就凭你,还不配让我出刀。” 药不然呵呵一笑,“傻孩子,你搁斑爷面前装什么逼呢,说的好像你能控制莫问斩天荒似的。你别狂,待会儿斑爷就打得你叫爹!” 战安凉面无表情说道:“我不想跟智障一般计较。” “……” 秦歌在一旁无语的看着争吵不休的药不然和战安凉二人,咳嗽两声后,便打断他俩的争吵,说道:“你们跟我来。” 尔后,秦歌将战安凉和药不然二人带到距离农场旁边不远的一道瀑布前。 药不然攀上秦歌肩膀,挑挑眉:“老秦,你带我们来这儿是要干嘛卵?想要我们三个大老爷们儿脱了一起来个鸳鸯戏水?” 秦歌严肃道:“不管是练剑还是练刀,或是其它武器,都要从娃娃抓起。” 药不然翻翻白眼,“斑爷我小时候哪样武器没玩过?” 秦歌问战安凉:“你小时候是如何练刀的?” 战安凉说道:“我从五岁的时候,我父亲就带我去刑场,他砍那些罪犯脑袋的时候,我就站在一旁看,认真学。” 药不然吊儿郎当的耸耸肩,古怪笑道:“哎哟斑爷我去,是不是脑浆子飙得你满脸都是啊?” 秦歌心想,让一个五岁的小孩子……果真是够变态的。 战安凉说道:“最开始练刀的时候,我爹会找来冬瓜,在上面画一圈细线,让我用刀对着砍,要做到一刀干净利落的将其砍断,并且下刃的位置要正好是在那圈线上,不能有丝毫偏差,一出错就挨罚。” 药不然说道:“那些冬瓜是招你惹你了?你要去砍它,是不是吃多了闲得蛋疼啊?” 战安凉并没有理药不然这个杠精,继续道:“后来,等到我能随心所欲砍好冬瓜,我父亲就用卷起来的竹簟代替冬瓜继续让我砍。” 战安凉抬眼看看秦歌,“我小时候的梦想,就是长大以后,要做个比我父亲更加出色的刽子手,斩尽天下大恶之人。” 秦歌点点头,“不想超越父亲的儿子,不是好儿子。” 听闻战安凉这番话,药不然难免自惭形秽,虽然他小时候也有练过刀,但是训练内容跟战安凉比起来还是相差甚远,以至于他都觉得自个儿以前的训练那就是在玩。 “老秦,你今天是不是想传授斑爷什么绝招?走走走,咱们一边儿说去,别让战沙雕听到。” 战安凉问秦歌:“你是用剑的,难道对于用刀,你也有一些绝招?” 秦歌笑着摇摇头,说道:“不管什么武器,那都只是一种器具,对于我们修道之人而言,一旦选择一样武器,那就是陪伴一生的伙伴。我今天想教你们的,自然不是那些所谓的‘道’,因为每个修道者都有与生俱来的‘道’,这个旁人没法教,我今天想教你们的,是如何发力。” “发力?”闻言药不然瞪瞪眼,两手叉在腰侧,抬头挺胸,哼哧哼哧的往前怼了几下,坏坏笑道:“是教我们这样用力?告诉你这可是斑爷我的绝活儿,刚一整晚,第二天腰都不带疼的,要不传授给你拿去对付筱儿呗。” 秦歌瞪了他一眼,无奈的摇摇头,“药胖子,你他妈是不是来搞笑的?” 战安凉向来都是个正经人,没有药不然那样不着调,他大概明白秦歌的意思,说道:“我现在能在不动用灵力的情况下,轻易一刀斩断碗口粗的树。” 秦歌说道:“你这样的一刀,将一个人轻易斩断并非难事,但这还是不够。” 药不然搓搓手,很感兴趣,“那老秦你给露两手呗,能动手就能证明的事儿,干嘛要逼逼?” 秦歌心想也是,左右看看,随即从一旁的灌木上折下一根大拇指粗的树枝,接着又走向另一边,将正趴在石头上哼着歌儿舔着糖葫芦的花欣悦脑袋上的一根发绳取下来。 花欣悦嘟着嘴,“男神大大你干嘛呀?我辫子都散啦。” 秦歌说道:“回头我给你编。” “那男神大大你还要吗?欣悦头上还有一根呢。” 药不然和战安凉相视一眼,不明白秦歌到底意欲何为,好端端的,干嘛要突然去调戏花欣悦? 只见秦歌走到一边,将细长的发绳一端系在树枝上。 药不然和战安凉快步走过去。 秦歌:“用我手中这根树枝,将这根发绳斩断,你们能否做到?” “切!”药不然挥挥手,翻着白眼说道:“这不扯犊子呢嘛,这种柔软的绳子,又没有绷紧,只是随意的吊在这里,就算你给斑爷一把刀,斑爷也斩不断啊,更何况是用一根树枝。” 秦歌看向战安凉。 战安凉摇摇头,表示自己也做不到。如果是用一把很锋利的刀,他或许可以做到,但是用一根小树枝,这太难。 秦歌什么也没再说,一个深呼吸,目光专注,突然握紧手中树枝,一棍横扫而出,瞬时残影呼啸闪烁,便见那根发绳轻轻一颤,上半段仍是一动不动的吊在树枝上,而下半段则是轻飘飘的落在地上。 见此情形,药不然和战安凉都瞪大眼睛,觉得不可思议。 秦歌说道:“只要做到我这种程度,你们的刀法便能有所精进。” 药不然哈哈一笑,凑上去抱住秦歌胳膊,满意崇拜:“秦爷,秦爷您可真是神呐!啥也甭说,这招你一定要教斑爷。” 战安凉点点头,表示自己也很想学。 秦歌说道:“这是一种发力技巧,叫做寸劲,将浑身肌肉的力量于瞬间爆发,并集中于一个点上,便会产生这般效果,遇刚则刚,遇柔则柔。” 战安凉感慨道:“原来简单的身体力量,竟也有如此深奥的学问。” 秦歌说道:“战沙雕,你讲究的是杀一人只出一刀,如果练好寸劲,将会让你的刀道境界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还有你,药胖子,你那把刀的威力,主要是来源于刀本身的恐怖重量,但如果你能驾驭那把刀,在刀本身的力量中再加上寸劲,我想……那一定会更加恐怖。” 药不然目光炙热,重重点头。 秦歌对药不然说道:“改天等你伤养好,再试试能不能拿动那把刀,我会帮你。” “不。”药不然却摇摇头拒绝,认真说道:“老秦,你的心意斑爷我领了,但是,斑爷我还是想靠自己拿起那把刀,一天不行,那就两天,两天不行,那就一百天!拿起来为止!” 秦歌满眼赞赏之意,伸手指指前方的瀑布,“接下来,你们俩就从砍瀑布练起。” “所谓抽刀断水,等你们能将瀑布斩断,那就离掌握寸劲不远。寸劲这种发力技巧,不能用言语传达,只能靠自己的实践去掌握。” “明白。” 看着这两个很有干劲的家伙,秦歌笑了笑,转身离去,带着花欣悦来到农场。 “男神大大,刚刚你说好的要帮我编辫子呢。”花欣悦披头散发的看着秦歌,为此她还特意将另一根发绳解开。 “你坐下别动。” “……” 水田里那些秦歌培育的杂交水稻都已经结米,现在只等成熟之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培育。编好辫子后,秦歌将一包之前买来的小麦种子递给花欣悦,让她抽空去田里种下,随后便离开清洁宫,通过转移阵回到花间楼。 ……(未完待续。) ———————— 今天第二章。 祝靓仔们元旦快乐。 第76章 杀手的自我修养 花间楼。 书房中。 秦歌翘着二郎腿,懒洋洋的靠在椅背上,两根手指把玩着之前药天命所送的那枚扳指。 “公子,这是什么呀?”秦筱满脸好奇的凑过来。 “这是好东西。”秦歌笑道:“采用京东大地板山一带特有的绿纹翡翠,精工打磨,工艺考究,再由法宝师精心炼成空间法宝,且不说里头储存的物品,单单就说这枚空间扳指,便是价值连城,而且有价无市,千金难求。” 闻言秦筱睁大眼睛,“那王爷他为何要送公子您如此贵重的礼物?” 秦歌没有回答,而是说道:“筱儿,回头你去清洁宫取一块大号的天品灵石,再找个漂亮点的盒子装好,送给王爷。” 现如今,天品灵石这种至宝对于秦歌身边这几个亲近之人而言已不是什么秘密,现在秦筱身上就有一块,药不然和战安凉,以及金峰森三人身上也各有一块,只是他们都藏的很紧,不会轻易显露,一般都是在夜晚睡觉时放在枕头下吸收其中灵力。 “好的公子。”秦筱大概明白秦歌为何会想要送药天命一块大号的天品灵石。在秦歌的调教下,现在的秦筱早已不是以前的秦筱,对于任何一件事,她都能做到专精覃思,并熟思审处。 秦歌为药不然所做之事,以及对药不然的那些帮助,仅仅只是因为秦歌将药不然当成好哥们儿,其中不掺杂任何利益,也不存在人情这一说,而现在药天命一来就送他这么一份大礼,这倒是让他平白无故欠下药天命一个人情。 若要将这枚空间扳指还回去,秦歌肯定会很肉疼,这正是他现在所需要的法宝,所以,也就只好找块大号的天品灵石还药天命这个人情。 来而不往非礼也,礼尚往来,乃是美德。 随后秦歌一道神识连接空间扳指,进行一个简单的认主过程。这枚空间扳指,现在还是无主法宝。 待到进行完认主过程,秦歌神识再次连接空间扳指,里头所存之物,皆在他脑海中一一浮现。 秦歌发现里头有好几十个大小不一的盒子。 一念之间,秦歌便将那些盒子从空间扳指里放出,宽阔的书房眨眼间就被堆得满满的。 无一例外,光这些盒子都是上等的黄梨木,由将大师级木匠精心雕琢打造,虽说不上是价值连城,但随便一个盒子也值好几千两。 秦歌伸手拿起一个盒子,刚打开,便有馥郁芳香散发,整个书房顷刻间有香气弥漫,一如芝兰之室。 盒中躺着一朵被用软玉封存起来的花。 秦歌目光微亮,他是懂行之人,自是一眼就能认出此乃何物,“奇香玉蕊,这可是极其罕见的灵药,看其大小,至少也有五十年的生长年份。” 秦歌又将盒子合上,心想并肩王果然是并肩王,送的礼也不一般,仅仅是这朵奇香玉蕊,便价值数万两,而且有价无市,其功效就是能用花瓣榨出的汁水帮助洗筋伐髓,还能美白皮肤,并且会在身上留下一种奇香,十几年都不会散去,当然,这玩意儿女人最是喜欢。 随即又打开另一个盒子。 “龙舌兰?”秦歌虽没有大惊小怪,却也有些小激动,显然,这株龙舌兰跟刚刚那朵奇香玉蕊是同级别的灵药。 秦筱两眼放光,“公子,龙舌兰如果配合雪穗子,那可是剧毒啊。” 这段时间,秦筱没少看秦歌给她的药书,所以多多少少也是有些见识。 秦歌合上盒子,又打开另一个,里面还是一朵花。 “这是……极魄雪兔子?”秦筱目瞪口呆,看看秦歌。 秦歌点点头,“王爷不愧是王爷,真不晓得这些好东西他是去哪里找到的。” 随后…… “玉箭薯?” “紫根草?” “这是……伽蓝芝?” “这难道是……五指参?” “……” 秦筱很不淡定,在她所看的药书里边,这些东西可都是世间罕见的极品灵药。 好几十种极品灵药,一部分秦歌以前在鬼剑山上见过,还有一部分他只在书中见过。这些极品灵药,要是放在其他修道者手里,那就是绝佳补品,大有裨益,能炼出各种各样的神药,但是在秦歌和秦筱眼中,这些极品灵药却是惨无人道的剧毒。 毒这种东西,那也是一种强力武器,武力不够,那就毒药来凑,这对一个杀手而言,最是实用。 药天命送来这么多好东西,也省得秦歌以后花心思去找,秦歌现在自是心情愉悦:“这些极品灵药都被软玉封存,不仅保持住刚采摘时的新鲜,而且还能吸收软玉里的养分继续生长,现在基本上都已成熟,筱儿,回头我们去清洁宫的药园里将这些灵药种下,以后大批量生产。” 对于精灵族领地里那堪称逆天的精灵土壤,秦歌还是很有信心的。 就在秦歌和秦筱整理这些极品灵药时,有敲门声响起。 “请进。” 金峰森大摇大摆的走书房,看到满屋的盒子,有些吃惊,但也没有多问。 “有什么事?” 金峰森嘿嘿一笑,“刚好今天老大你在,所以我来找你汇报一下工作情况。” 秦歌点点头。 金峰森说道:“按照老大你之前所交代的,那些不愿意干这行的人,都给了一笔钱让他们另谋出路,账单都在筱儿姑娘手里,回头你可以去查看。” 秦歌笑道:“用不着查,老金你做事,我放心。” 所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秦歌既然能将事情交给金峰森去做,自然是信得过他。 秦歌的这种信任,令金峰森心里很是感动,继续道:“现在四家楼,我们‘最靓的仔’组织成员共有一百六十三人,其中一百个女的,六十三个男的,当然,这其中自然也包括老大和战兄以及药兄。按照老大你的吩咐,现在我已开始对他们进行最基础的训练。” 秦歌从书桌的抽屉里拿出一本他前不久写好的书递给金峰森,“老金你把这个拿下去,回头让大家多抄几本,都要背完。筱儿会不定时去检查,背不上就罚抄十遍。” 金峰森看看手里的书,目光微亮,“杀手的自我修养?” 这本书,正是秦歌前世百看不厌的那本《杀手的自我修养》。 “理论和最基本的身体素质,都要过关,等到合格之后,我会让筱儿去教他们如何聚气。另外,筱儿去上的课,你也要认真听。” “放心吧老大。” “……” 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现在的金峰森对秦歌已是完全心服口服,是以称呼也从原来的“秦兄”改为现在的“老大”。 “还有什么事?” 金峰森从怀中摸出几张烫了大金字的帖子,“老大,这是天霜拍卖场的贵宾帖,我是找寥不凡搞来的,要多少有多少,管够。老大我跟你讲,就这贵宾票,现在市面上可是五十万一张,而且光有钱还不行,得有些身份地位才能搞到手。到时候老大可以去凑凑热闹,咱们享受一下贵宾的待遇。” 秦歌笑道:“那到时候就去体验体验贵宾待遇。” “那老大,我就先去忙了,回见。” 金峰森离去之后,秦歌和秦筱便带着那些极品灵药通过转移阵直接去到清洁宫。 在那道瀑布下,药不然和战安凉二人此时正光着膀子,手握花欣悦用木头帮他俩制作的木刀,嘿咻嘿咻的在那里对着瀑布挥砍不停,看上去就像两个吃多了闲的蛋疼的大傻子。 五鳞红光今天连地都没耕,两爪抱着一块大号的天品灵石,趴在不远处的树下一边吸收灵力,一边嘲笑药不然和战安凉二人,那张毛茸茸的狐狸脸露出人类一样的笑容,看上去很怪异。 秦筱很郁闷,“公子,斑爷和战公子那是在干嘛呀?” 秦歌忍住笑,“别管他们,去把欣悦叫来,我们去药园。” 要说种植,当然还是精灵最拿手。 花欣悦今天很不一样,她平常都是两条马尾辫,今天却是两条斜斜的麻花辫,看上去更可爱,更有仙气。 “男神大大,你找欣悦干嘛呀?” “帮我去药园种药。小幽呢,怎么一天没看到她?” “小幽她在田里种麦子呢。” “……” ……(未完待续。) 第77章 这个杀手有点逗 时间过得飞快。 一转眼间,就是十几天过去。 金华四大才子偶尔也有去书香学院,但更多时间还是待在清洁宫。 战安凉和药不然像是患上某种精神类疾病,每天一有空就在瀑布下用木刀挥砍瀑布,可十几天过来,他俩还是没有丝毫进展,距离秦歌所说的“抽刀断水”还是差十万八千里。 如果只是药不然和战安凉二人当中的其中一人的话,估计早已放弃,但就因为是两个人,而且还是两个彼此不服的人,所以这俩家伙谁也没有放弃,总想先达到“抽刀断水”的境界,超越对方。 抱着这样的心理,这俩家伙硬是坚持到现在。 夕阳西下。 霞光铺满大地。 麦田里随风轻摇的麦穗,因为霞光的渲染而变得金黄,更是诱人。 才短短十几天过去,花欣悦在农田里撒下的麦种就已从发芽到成熟,足可见精灵土壤的强大。 秦歌骑在五鳞红光背上,对并着双膝乖巧横坐在他身后的秦筱说道:“麦子也是该收了。” 秦筱手里抱着一颗熟透的橙子,轻轻地将皮剥掉,散发出淡淡的橙香,“嗯,筱儿以前做丫环的时候,也割过麦子呢。” 这时战安凉和药不然二人从一旁的小树林里走出,他俩都光着膀子,浑身大汗淋漓,还一起从小树林里走出,这看上去怪怪的。 药不然揉着红肿酸痛的肩膀,口里嘶着凉气,仰头看看半空中的秦歌,“老秦你快下来,斑爷有事和你说。” 秦歌问道:“何事?” “你先下来再说,你是准备和筱儿在上面玩狐震吗?有没有考虑过五鳞红光的感受?” 闻言秦筱脸颊泛红,呸了一声,将手里剥下的橙子皮丢向药不然。 秦歌从五鳞红光背上跳下,走到药不然面前,“什么事?” 药不然满脸苦色,揉着肿了好大一圈,都已经很难抬起的膀子,“话说老秦,你说的那‘抽刀断水’境界是不是有什么诀窍?斑爷和战沙雕每天苦练,他妈手臂都甩得快要比腿长,还是没有一点进展。” 一旁的战安凉点点头,表示他的意思跟药不然一样。 秦歌挑挑眉,“怎么,这就想要放弃?” “放弃?”药不然竖眉道:“放屁!斑爷我是那种人嘛,斑爷我很认真的好不?斑爷我就是来问问,有没有什么诀窍。” 秦歌淡淡道:“没有。” “那行,斑爷继续去练,老子还就不信练不成。” 看着药不然和战安凉离去的背影,秦歌满脸赞赏,突然叫道:“慢着。” “干嘛卵?” 秦歌问道:“这些天,你们总共挥出多少刀?” 药不然一脸懵逼,“斑爷我咋知道?” 战安凉却是心中冷笑,得意的看看药不然,他早就猜到秦歌有可能会考这个内容,所以这些天每挥一刀他都有记下,说道:“共两万八千四百三十二刀。” “比我想象的还要多。”秦歌满意的点点头,微笑说道:“其实‘抽刀断水’这种境界,根本就不存在。” “啊?”闻言药不然瞪大双眼。 战安凉却是似有所悟,安静的看着秦歌不说话。 秦歌笑道:“所谓抽刀断水水更流,水流又如何能用刀去斩断?你们能不能有点常识?” 药不然气得胸膛起伏,捏紧双拳,咬牙切齿:“老秦,斑爷我现在想揍你,你说咋整?” 秦歌淡淡道:“你个逆子。” “尼玛,斑爷今天跟你拼了!”药不然一声咆哮,猛地抱住战安凉的胳膊,并将战安凉往后拉扯,“战沙雕你个混蛋,你别拉着斑爷,看斑爷我今天怎么弄死他,你快放开!卧槽,你快松手啊!拉斑爷我干嘛?” “唉,算了。老秦,今天算你运气好,如果不是战沙雕强拉着斑爷,估计你现在正在地上找你的牙齿。唉,斑爷我这暴脾气哟……看来以后得改改。” 秦歌只是笑笑不说话。 秦筱捂嘴偷笑。 战安凉无奈的摇摇头,觉得药不然这智障真是无药可救,这种明明是怂了,却还要强行给自己找台阶下的方式,简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秦歌转身离去:“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你们都已初步掌握寸劲,以后多练习即可。” 看着秦歌和秦筱离去的背影,药不然满脸懵逼,“战沙雕,你说老秦他啥意思?有的时候我就真觉得,他比老楚还要深奥。” 战安凉面无表情说道:“专注、认真、磨练、平衡……牢牢记住你在挥砍瀑布时的那种感觉。我们的手臂,经过这些天的挥刀,已在潜移默化中产生一种肌肉记忆,将其掌握好,便是寸劲的发力技巧。这才是秦歌要我们砍瀑布的目的,而不是要我们真的把瀑布砍断。” 战安凉感慨道:“好一句‘抽刀断水水更流’,在这世上,有形的东西或许能被砍断,但无形的东西,怎么也砍不断,就比如水流,就比如……我们的道。” “不愧是秦歌,他又让我学到很多。” 要说悟性,战安凉肯定是要强于药不然。 可药不然也不笨,听闻战安凉这番话,他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目光越来越亮,“原来如此,哦哟,这老秦还真是够可以的啊。战沙雕,虽然斑爷沉浸在意境中没有刻意去记,但是斑爷可以肯定,这些天斑爷挥刀的次数绝对要比你多。” …… …… 明天,就是那场备受中州五城各界人士瞩目的拍卖会。 在明天之后,秦歌的杀手事业便会步入正轨。 从清洁宫回到花间楼后,秦歌便坐在书桌前。 在很早之前,秦歌就在画设计图纸。 他画的自然是那些定制服装的图纸。 秦歌前世也玩过不少网游,是以在画图纸时也有很多灵感,唯一令他感到烧脑的就是面具。 此前他也画出很多恶魔之类的面具,以及一些野兽的面具,但战安凉和药不然以及安芝芝看到之后都摇头,觉得太普通,金峰森还说这类的面具在杀手圈比比皆是,并不独特。 “要不……画张布菊花的面具?” 闻言一旁的秦筱噗嗤笑出声来,因为现在她也在试着学习收集情报,而且还经常听药不然说起布菊花,动不动就拿布菊花吓人,所以她也知道布菊花是何许人也。 “公子,其实这个也可以哦,肯定会很独特,让人一眼就能记住。” 秦歌想了想,还是摇摇头,“那不行,要是以后在外面杀了某些人,必然会给布菊花惹来一些麻烦,甚至是杀身之祸,我们和她无怨无仇,她也不是什么大恶之人,这样做就是在害她。” “那公子您想要什么样的面具呀?要不就采纳安姑娘的意见,画可爱类型的面具,就比如小兔子小猫咪。” 秦歌想起安芝芝,无奈说道:“我堂堂七尺男儿……”说着却是目光一亮,忽然就有了灵感。 要说这灵感,也是“布菊花”这个名字给他带来的。 一时间,秦歌的灵感源源无尽,用彩墨在白纸上画出一张张人脸。 等到秦歌画完后,一旁的秦筱已是笑得花枝乱颤,眼角带泪。 “哈哈哈哈……公子您这……您这画的都是些什么人呀……好搞笑……不行了不行了,让我歇会儿……” 秦歌画的,正是他前世的那些网络表情包,比如什么“金馆长”、“喰屎啦”、“哦呦”、“姚氏笑容”、“微笑中透着妈卖批”、“会有天使替我爱你”,以及“拳手德内罗由怒转笑”之类的网络逗逼表情包,可谓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相比起第一次看到这些表情包笑得快岔气的秦筱,秦歌在前世就已看惯这些表情包,此刻看到,也不觉好笑,只是觉得很怀念,心里头满满的感慨,毕竟这是地球上才有的东西。 秦歌现在并不知道,就因为他临时起意搞出的这些表情包,在以后的剑仙大陆会掀起一股流行浪潮。 “这些人脸,就是以后我们‘最靓的仔’在外执行任务时戴的面具。”秦歌将图纸递给秦筱,“回头拿去给老金,让他去找匠人制作。” “好的公子。”秦筱忍住笑,“这样的面具果真是够独特,天下无二,估计还没把人杀死,就已把人给先笑死。” 秦歌淡淡笑道:“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公子真是高明。” 秦筱心想,自从认识公子以后,“杀手”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就有所改变,并不是那种冷酷的、无情的、吓人的,反而是很逗的、很正义的。 ……(未完待续。) 第78章 玄霜仙子苏月摇 今天的金华城区,比以往的任何一天都要热闹。 旭日东升,晨曦初露。 刚起床的秦歌站在窗边,伸着懒腰看着楼下熙熙攘攘的街道,暗叹真是热闹非凡。 街上行人,修道者占多数,除来自中州各门各派的修道者外,还有一些并无门派背景的江湖散修。 长长的街道上,放眼望去,有些修道者骑着各种各样的灵兽,感觉很拉风;有些比较年轻的修道者为装逼耍帅吸引妹子,竟御剑离地三尺而行,足不沾地,引来旁人惊呼……如此景象,真真是热闹非凡。 今天人们之所以这么早便上街,自然是因为天霜拍卖场将要举行的那场拍卖会。 早在一个月前,这事儿就已传得沸沸扬扬,大街小巷,就连三岁孩童都知晓。 寥不凡还斥重金用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将天霜拍卖场的场地规模扩大,想必今天光是门票钱,就够他大赚一笔。 当然,他赚,亦是秦歌赚。 秦筱端来热水,拧干毛巾,乖巧的递到秦歌面前。 今天秦筱也要跟秦歌一起去见见世面,她还特意比平常起得早些,精心将自己打扮得比平常要漂亮,还穿上不久前去天衣坊买的那套价值十几万的灵装。雪白香肩外露,只有两根细细的带子挂在肩上,脖子上还有一圈蕾丝带,一条柔软的纱绫就如一股被固定的红烟,轻轻的搭在身上,看上去高贵又性感,还有一种仙气。 秦筱心想,在外面总不能给公子丢脸呀。 待洗漱之后,秦歌穿上他的“公子如玉”,去到书房。 安芝芝、战安凉、药不然、金峰森四人早已在书房等他,并且今天都穿得很是光鲜亮丽,安芝芝还换上她当初在飞雪城买的“绿水浮萍”,看上去好生可爱,战安凉不止一次偷窥,还不止一次脸红,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对可爱的小姑娘没有抵抗力。 “秦歌秦歌,我还没吃早饭呢。”安芝芝蹦蹦跳跳的跑过来拉住秦歌的手。 秦歌摸摸她脑袋,微笑说道:“芝芝你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怎么能吃早饭呢?乖啊,咱不吃。” “哼,什么嘛。”安芝芝嘟着嘴,很不开心,觉得秦歌一点都不懂得体贴人。 一行人从花间楼后门离开后,便直接登上一辆马车。 药天命和老楚二人早已等候多时,此际正在宽敞的车厢里喝茶聊天。 “药叔,楚先生,早。” “早早早,来,小歌这边坐,叔跟你唠嗑几句。” “……” 因为大宅院被毁,所以药天命和老楚二人这段时间一直住在花间楼,不仅给花间楼带来名气,而且那些从各门各派来到金华城区的修道者在来花间楼玩时也不敢闹事,这倒是帮了秦歌不少忙。 有一位王爷和一位知名剑客坐镇的青楼,何人还敢闹事? 本来药天命是打算早点回京东,毕竟做为王爷他也是要处理很多政事的,不过他这人从小爱凑热闹,而且难得出来玩一趟,于是就决定等到拍卖会结束再回京东。 而药天命现在想去参加拍卖会,也自然不是因为他想买下那两样拍品,因为他知道那把莫问斩天荒是高仿的假刀,并非真品,至于那块有鸡蛋大的天品灵石……自从秦歌送给他西瓜那么大一块天品灵石之后,他就对天霜拍卖场即将拍卖的那块天品灵石感到不屑,并且他儿子跟秦歌是好哥们儿,经常混在一起,早已对天品灵石这种至宝见怪不怪。 街道上很拥挤,就算是王爷坐的马车,那也照样堵,毕竟这里不是京东,要是在京东,王爷今天出行,在昨天街道上就会被清理的干干净净,各大营业场所必须停业,谁还敢上街随便乱走? 时过良久。 马车行至天霜拍卖场外的那片广场,转行做马夫的何包蛋放下手里的马鞭,迅速翻身下马抽出一张凳子,然后拉开帘子,“王爷,殿下,秦公子,战公子……已经抵达拍卖场。” 这片广场是专门用来给各位来宾停放马车的,当然,得手持最顶级贵宾帖的来宾才有资格将马车停放在此处。 药天命“咻”的一声就从马车里蹦出,一身肥肉随之晃动,跟个汤圆似的,好生滑稽,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个王爷。 秦歌下马车后接住自由落体跳下来的安芝芝,然后又接住秦筱,他发现秦筱现在也变得有些调皮了,跟初见时完全不一样,这大概是因为混熟了。 在一个接待人员的带领下,秦歌一行人被带入场间,直接绕开那条人流拥挤的走廊,走上另一条旋廊,向楼上而去,引来很多人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这便是贵宾待遇。 其间药天命和老楚还看到很多熟人,多是些在中州有头有脸的大佬,不是什么掌门就是什么宫主之类的,无一例外,俱是在江湖上有称号的那种大佬,药天命和老楚年少时也在中州混过,自是认得一些人。 秦歌一群年轻人只是安静的跟在药天命身后,显得很低调,不知道的人,只会觉得他们是药天命带在身边的手下。 有很多走上贵宾通道的男人身边都有高贵的女伴,而且还亲密的挽着胳膊,安芝芝看见之后,也挽着秦歌的胳膊,秦筱则是挽着秦歌另一边的胳膊,惹得旁人各种羡慕嫉妒恨。 倒是秦歌一脸蛋疼的表情,感觉好生别扭。 而秦歌并不知道,从他刚来到天霜拍卖场的那一刻起,就已有好几道视线锁定在他身上。 “师父,就是他,他就是秦歌!”已经能下床走动的王归顺咬牙切齿的指着秦歌的背影,看着今天穿着打扮性感漂亮的秦筱那么亲密的挽着秦歌的胳膊,他的表情就像是快要哭了,情不自禁的就会幻想某些秦歌和秦筱的不堪画面,继而心头恨意更浓,以至于牙齿发痒,“那个混蛋,怎么哪里都有他!” 蛮牛子冷笑道:“看样子他还是个贵宾,记住他的包厢,待会儿师父就会会那小子。他身边那骚气冲天的小娘们儿,就是之前骗你钱的那个青楼女子?” 王归顺说道:“是的师父,就算她骗徒儿的钱。” “呵!”蛮牛子冷冷一笑,“就是不知道她那小身板能否承受为师的重量,那细腰,为师一只手就能捏住!” 一旁的刘锷嘴角上扬,“王师兄你就放心吧,有师父出马,还愁搞不定秦歌那小子?到时候,筱儿那种货色你还不是想怎样就怎样?” “……” 蛮牛子做为蛮山掌门人,在中州多多少少也有一些地位,所以要搞到几张贵宾帖也不是什么难事。 …… 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秦歌一行人登上高楼顶层,进入一间豪华包厢。 这间包厢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静竹轩”。 静竹轩里面的空间很大,就算容纳二十个人也是绰绰有余。面向拍卖场的那面墙已被打掉,并建起一面凸出去的平台,在平台上,能清楚看到下面的拍卖场。 每一间贵宾包厢,还配有两名漂亮姑娘。 安芝芝一来就对那两个姑娘说道:“我要好吃的,要很多!” “好的小姐,请您稍等。” “……” 此时,在距离秦歌一行人所在的“静竹轩”不远的那间“水月阁”中。 一身书生打扮的苏文轩满脸的不情愿,真想插翅飞离此地。 此时他正被一个容貌气质颇佳,穿着洁白纱裙的漂亮姑娘保住胳膊,姑娘头还靠在他肩上。 那漂亮姑娘看上去二十好几,正值花信年华,冰肌玉骨,她的一颦一笑,仿佛能倾倒众生,而苏文轩被这样一个美女搂抱,却是一脸的不耐烦。 “我喜欢在清静的地方读书,秦兄说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书的海洋里面,不管什么样的事情都能见到,所以我并不喜欢这种场合,你为何非要拉我来此?” “哎呀,臭弟弟,你别这么扫兴嘛,人家好久没来清江城,刚好你又在这里上学,你要是不陪我,那谁来陪我?”漂亮姑娘嘟着嘴,楚楚可怜的对苏文轩撒娇,“你就陪我一天好不好嘛?” 苏文轩一脸嫌弃的将她推开,“你别这样,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一男一女搂搂抱抱,这成何体统?简直是有辱斯文,况且男女授受不亲,我们都已长大,不再是小时候,这样会引起别人误会。” “哎!我说你差不多就得了啊!你是不是读书把脑子给读傻了?你个书呆子,快给老娘坐好!老娘就喜欢抱你这种小鲜肉,怎么滴吧?” 见老姐发飙,苏文轩无奈的摇摇头,满脸苦色:“姐,你不会是真的打算买那块天品灵石吧?据说那可是要好几千万两黄金,而且还是起拍价。” “怎么,你老姐啥时候差过钱?” “好吧,你高兴就好。”苏文轩没有再说什么。 “诶,你一口一个‘秦兄’,那家伙到底是谁呀?很帅吗?” “他当然帅。”一说起秦歌,苏文轩就来了兴趣,微笑说道:“他是我的好朋友,他可真是了不起,论文采,他才高八斗;论丹青,妙笔生花,总之,他在各方面都有很高的造诣,如果姐你想认识,我可以介绍给你。” “唉,算了,呆子,我才没兴趣。” 苏文轩露出一个“白天不懂夜的黑”的笑容,“我们读书人的事,你不懂。” 这位姑娘,正是苏文轩的亲姐姐,叫苏月摇。 苏月摇这个名字,或许没有几个人知道,但要说玄霜仙子,估计在当今的修道界没有谁会不知道。 玄霜仙子,便是天衣坊的老板,很多出名的灵装,都是由她亲手设计。 此来清江城,苏月摇正是冲着那块天品灵石而来,当然,她还有一个任务,那就是帮她的好闺蜜照看那个小家伙。 数天前,她的好闺蜜玄玉剑仙找过她一次,说是要她帮忙照看一个小家伙。 ……(未完待续。) 第79章 坠鹰三刀! 不知为何,秦歌自从进包厢入座之后就老是打喷嚏,坐在他腿上舔着糖葫芦的安芝芝脑袋上被他喷了好多唾沫星子。 随着时间推移,宾客们陆续到场入座。 楼下的普通座位区可谓人山人海,黑压压的一片像是蚂蚁窝,偶尔可见几颗发亮反光的秃头,格外醒目。 并没有谁维持秩序,但全场却是出奇的安静。 今天的拍卖主持人,由寥不凡这位大老板亲自担任,他身穿华丽锦袍登上凸出的圆台,一位打扮漂亮的姑娘端着托盘跟在其后,托盘上摆放着一把由黑木制成的拍卖槌,上面还裹着几圈金皮,看上去貌似很贵的样子。 今天最主要的那两样拍品,自然不会一开始就推出,得用在后面压轴,是以首先得拍卖一些其它东西热一热现场气氛。 第一件拍品是块石头,起拍价八十万。这块石头看上去就是块普通的石头,但经过赌石界的专业人士分析,里头很有可能出青云翡,谁若是买下这块石头,并赌对,那么它的价值就得翻上好几十倍。 但赌石有风险,赢则家赀钜万,输则倾家荡产。 寥不凡在多次叫拍之后,还是几个天霜拍卖场的内部人员假装争抢,最后以一百万的高价将其拍下。如果第一件拍品就流拍,这对今天这场盛大的拍卖会有很大的不良影响,寥不凡提前安排几个演员,倒也是未雨绸缪,有备无患。 第二件拍品是一株品级不算太高、效用也不太强,但却十分罕见的灵药——鼠须三叶草。 这株鼠须三叶草,起拍价一百万。 “江风亭的贵宾出价一百一十万!还有没有哪位来宾加价?一百一十万一次,一百一十万两次……”寥不凡兴奋的大叫。 静竹轩中。 秦歌看看秦筱。 秦筱会意,举起牌子。 “静竹轩的贵宾出价一百五十万!”别看寥不凡一双眯眯眼不大,但却是精的很,瞬间就发现秦筱。 “……” 这株鼠须三叶草,虽然比不上药天命送的那些极品灵药,但却是十分罕见,而且,这还可以用来调制出好几十种效果不同的剧毒,以及可以用来调制奇药,秦歌自然是想得到手,再将其种到清洁宫的药园里。 药不然问道:“老秦你要这玩意儿干嘛?” 秦歌淡笑说道:“鼠须三叶草,这种草性子烈的很,但凡是它生长之地,方圆数百米之内,必将寸草不生,而且就连同族它也会无情的吞噬,所以这种草极其罕见,存活率极低,每一株都是在跟数千同族相互吞噬过后活到最后的那一株,所以这又被称为‘君主草’,能找到一株,实属不易。”秦歌看看药不然,“一般人只知它可以用来熬制治疗骨骼损伤的药膏,但其实它另有诸多妙用。” “江风亭的贵宾出价一百六十万!还有哪位贵宾加价?”便在这时,寥不凡激昂的声音响彻全场,也不知他是装的,还是真的有这么激动。 秦筱面不改色,再次举起手中牌子。 “静竹轩的贵宾,出价两百万!” 现在的花间楼,一天净收入上百万,这些钱秦歌自然是能拿得出。 此时,在贵宾楼的“江风亭”包厢中。 王归顺咬牙切齿:“师父,在静竹轩里面的人,正是秦歌!” 刘锷问道:“秦歌那小子为何要抢这株草?” 蛮牛子脸上泛起寒意,他之所以要这株草,自然是要拿来给王归顺治伤,他本以为势在必得,可他怎么也没想到,连这也会有人抢,而是那个人还是秦歌。 还真是冤家路窄啊! “师父,他们将价提到两百万,我们蛮山现在……”王归顺欲言又止,蛮山的财务情况他是知道的。 蛮牛子摆摆手,表示自己心里有数。蛮山弟子好几十个,如果将钱全部拿来给王归顺一人买药,那其他弟子还要怎么活? “也罢,且就先让给秦歌那小子,待会儿为师再去找他要,为师就不信他敢不给!咱们不花一分钱就能得到这株鼠须三叶草,岂不美哉?” 闻言王归顺和刘锷脸上露出了然于心的笑容。 最后,秦歌以两百万的高价,拍下这株鼠须三叶草。 第三件拍品是一件可以近距离飞行的法宝,起拍价是一百五十万,不过这飞行法宝能飞行的时间很短,而且还很耗灵力,比起战安凉家里祖传的飞行法宝自是差很多,想当初,战安凉用他家祖传的飞行法宝,可是一路跟着五鳞红光从京南飞到中州,都不歇气的。 …… 时过良久。 终于,在万众瞩目下,一位漂亮姑娘从幕后推出一辆精致的小推车。 尽管用红布盖着,但也有很多人看得出推车上摆放的是一把刀。 “接下来,便是我们今天的重头戏!”台上,寥不凡满面春风,高声道:“欲战天门问长生,世间安得两全法?凉刀入喉血犹寒,回首凡尘渡京南。” “想必对于这首诗,对于京南的孤雪刀圣战天门,在场来宾俱是耳熟能详,这里也就无须廖某赘言。” “莫问归何处,一刀斩天荒!不错!接下来要拍的这把刀,便是孤雪刀圣所传给后世子孙的宝刀,是那把具有剑仙大陆第一凶刀之称的‘莫问斩天荒’!” “至于它的真假,我们拍卖场内部已进行多次鉴定,就连玄剑道宗那边来的鉴宝师也亲自鉴定过,确定是真刀,如假包换!” “话不多说,起拍价,三千万两黄金!” 寥不凡并非专业主持人,说不出什么优美动听的言辞,但他此话一出,仍是引得全场哄闹。 “在下坠鹰谷常惊空,愿出三千一百万!”突然,在普通座位区,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站起身,声音十分洪亮。 但随着常惊空的话音落下,场间却是传出不少骂声。你喊价就喊价吧,干嘛非得报上自己的名字?这不明摆着是欺压别人? 静竹轩中,药天命翘着二郎腿,手里端着茶杯,淡淡笑道:“这常惊空乃坠鹰谷大当家,他那一手刀法也是不简单,在中州大地颇有些名气。他还有两个结拜兄弟,一个叫天海易,一个叫宋刀锋。坠鹰三刀,便是指的他们兄弟三人。” 药不然翻翻白眼,“这傻狗一开口就自报姓名,摆明是想欺压那些没他牛逼的宾客,谁要是敢跟他抢,他事后就去找谁的麻烦。” 秦歌觉得,这坠鹰三刀三兄弟的名字都有些熟悉,但一时半会儿也想不起来到底是哪里熟悉,便没有多想,偏头看看一旁的秦筱。 不用言语,秦筱也能明白秦歌的意思。 很早秦歌就交代过,凡是有意要买这把刀的人,都需要特别留意,并在事后跟踪调查。 “吾乃玄剑道宗五鬼门大长老,出价三千两百万!” “玄剑道宗金刀门,出价三千三百万!” “……” 随后,陆续有大佬参与竞争。对于那些用刀的修道者而言,这把莫问斩天荒,不仅有收藏价值,更有实用价值。 静竹轩。 秦歌看看坐在旁边的药天命,微笑说道:“药叔,这些穷逼一百万一百万的加,太慢,要不你给他们来点猛的?” 闻言包厢中众人都笑了笑,觉得秦歌好贼。 药天命举起牌子,霸气说道:“京东并肩王,药天命,出价五千万两黄金!” 他此言一出,全场顿时炸开锅,所有视线纷纷投向静竹轩。 普通座位区,最开始喊价的常惊空笑道:“王爷不在京东好好待着,竟会来中州凑热闹,还真是稀客啊。但很抱歉,这把大陆第一凶刀,我们坠鹰谷是势在必得。既然王爷出价五千万,那么……六千万!” 常惊空说话阴阳怪气的,很显然,在中州大地,他也不会太给并肩王面子,毕竟这里不是京东。 药天命回道:“既然常大当家势在必得,那药某也实在是不好夺其所爱。” “……” 一旁金峰森捂着肚子,不知为何就是想笑,如果不算那块融入刀中的天品灵石的话,秦歌当初打造这把假刀的成本还不到十万两白银,现在一转眼就卖到六千万两黄金,这他么的,捡钱也没这么容易啊。 谁都知道,常惊空在中州算是个狠人,而且他背后还有玄剑道宗的某位长老做靠山,他刚刚把话都说到这个份上,而且连并肩王都不再跟他争,这下全场显然是已经没人敢跟他争。 便在这时,一直都很安静的水月阁里传出声音:“天衣坊,出价七千万。” 此言一出,全场再一次炸开锅,视线纷纷转移向水月阁。 常惊空的脸色变得阴沉,他自然知道水月阁的是何人,而且是一个他不敢招惹的人。 玄霜仙子虽然年纪轻轻,而且修为也不高,但她却是玄剑道宗最惹不起的那个人,因为她是玄玉剑仙的好闺蜜。 常惊空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没想到玄霜仙子也会大驾光临,只是常某很好奇,仙子您高贵圣洁,为何会想要染指这把极凶之刀?” 水月阁中,苏月摇微微一笑,“回常大当家,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奴家就是觉得好玩,买来劈柴很不错,而且奴家钱多了没地儿花,要是常谷主真想要,再加一千万,奴家立马让出。” 听闻此言,一时间很多人都想冲上去将这娘们儿揍一顿。 狂,真狂,真是太他妈狂! 莫问斩天荒这种宝刀,你花七千万两黄金买来拿它去劈柴?你还钱多了没地儿花? 这话换做是谁听到也来气,偏偏又没人敢怼,因为天衣坊确实很有钱,在当今世上,也只有京北的金家才能与其叫板。 苏文轩满眼感激的看着苏月摇,其实苏月摇会突然抬价,也是苏文轩请求的,因为他刚刚发现在静竹轩的那几位都是他的好朋友,而且秦歌也在,况且这把刀还是战安凉的,所以他就想让苏月摇帮帮忙,让自己的朋友多赚点。 ……(未完待续。) 第80章 精致的男人 普通座位区。 常惊空脸色就跟吃下苍蝇一样难看。 傻子都看得出,苏月摇这是在故意抬价,是在故意跟他常惊空作对! 偏偏,这个跟他作对的人他还惹不起,至少,在玄玉剑仙还没死之前,他是怎么也惹不起。 在场众宾客虽然都觉得苏月摇很狂,但人家玄霜仙子狂也有狂的资本,而且狂得也很是大快人心,此刻见常惊空常大当家吃瘪,无不想拍手叫快。 这常惊空一来就仗势欺人,还真以为中州没谁治得了他,真没谁惹得起坠鹰谷,但一山总比一山高,你狠,有人比你更狠! 对于苏月摇而言,七千万两黄金,不过九牛一毛,她随随便便就能拿出,眼都不会眨一下,但对于常惊空而言,七千万两黄金已算是他的全部家当,他得拧裤衩撸袜子才能凑到这笔钱。 是以,在苏月摇高调抬价之后,就算常惊空选择放弃,那对苏月摇而言也是不疼不痒,如果常惊空不想放弃,那就须再加一千万。 常惊空看看身旁的天海易和宋刀锋二人,目光中有询问的意思,神识传音:“两位贤弟,你们以为……该当如何?” 天海易神识传音回道:“大哥,这把刀是上面想要的,不管用何种方式,我们今天必须得拿到手才能交差。说起来,也没想到那战家小子如此精明,竟选择将此刀卖掉,甚至还是人尽皆知的拍卖,我觉得……他背后是有高人相助。” 宋刀锋说道:“在玄玉剑仙还没死的情况下,这个玄霜仙子我们现在还惹不起。大哥,就再加一千万,我们省省应该能凑出,倘若她还要继续抬价,那么就只好先放弃,回头让上面再想其它办法。” 天海易说道:“现在也只能如此,今日之仇,等到以后玄玉剑仙被干掉,玄霜仙子失去靠山,届时还不是想如何办她就如何办她?” 常惊空点点头,随即面向水月阁所在的方向,心想和玄霜仙子的这个梁子算是结下了,但没办法,惹不起,也只能放低些姿态认栽。 常惊空拱手道:“不知仙子适才所言是否当真,只要常某再加一千万,就将此刀让给常某?若是如此,常某感激仙子,反之,常某只好作罢。” 坠鹰谷虽然在玄剑道宗是股不小的势力,但财务情况苏月摇也是知道一些的,八千万两黄金,基本上已是坠鹰谷的极限。莞尔道:“看得出常大当家是真的很想要这把刀。” “诚然。”常惊空说道:“常某之道,便是刀道!” 苏月摇什么也没再说。 最后,坠鹰谷大当家常惊空以八千万两黄金的天价拍得莫问斩天荒。 寥不凡在圆台上不停的用手帕擦汗,刚刚这些大佬交谈,他是连话都不敢插上一句,因为做为一只蚂蚁,他一不小心就会被踩死。 “那么,在这里恭喜常大当家拍得宝刀。还请常大当家到后台工作人员那里确认交款,将宝刀带回家。” “……” 静竹轩。 金峰森披上他的黑色斗篷,并带上面罩斗笠,化身为“金刀侠”,嘿嘿笑道:“那啥,老大,我先下去拿钱。” 秦歌摆摆手。 金峰森刚离去不久,便有人敲门,来者正是苏文轩。 秦歌颇感意外,“老苏?” 苏文轩笑容满面,“秦兄,没想到真的是你。”说着又对药天命拱手,“京西银龙苏文轩,见过王爷。” 苏文轩在很小的时候,跟他爹苏白鹤去京东做客,见过药天命一次。 药天命摆摆手,正想问问苏文轩他爹近来情况如何,却见苏文轩早已移开视线,并凑到秦歌面前有说有笑,好像根本当他不存在。 药天命忽然觉得,自己这个王爷很没面子。 “狗曰的苏家小子,真是跟他爹一个德行哈。”药天命摇摇头,便没有再理苏文轩。 …… 这个时候,又有一位打扮漂亮的姑娘从幕后推着一辆小推车来到台上。 场间众人视线纷纷聚于台上,不少人还用力将脖子往前伸的老长,就巴不得将脑袋伸过去。 这自然是今天的压轴拍品——天品灵石。 “灵石这种东西,我想对于在座诸位而言,特别是对于各位来自玄剑道宗的大仙而言,一定不陌生。”寥不凡放下手里的拍卖槌,然后从怀中摸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轻轻地放在推车上,露出一个绅士的笑容:“但是,天品灵石,诸位可曾见过?” 场间没有一人答话。 寥不凡继续道:“就算见过,那么,纯净无暇、体积足有鸡蛋那么大的天品灵石,诸位可曾见过?” 场间仍是鸦雀无声。 其实此时根本没有几个人在意寥不凡说的这些废话,有钱的大佬都想竞争竞争,没钱来看热闹的酱油帝,也很期待今天这块天品灵石到底能拍出什么惊人的高价。 寥不凡将小盒子打开,取出里头的眼镜,然后又从怀中摸出一个盒子,打开后用两根手指将里头折叠整齐的手套慢慢的取出,再铺开,接着又摸出一个盒子,取出里头折叠整齐的手帕…… 全场上万人,不管是那些赫赫有名的修道界大佬,还是那些默默无名的江湖散修,无一例外,此刻的目光都聚焦在寥不凡身上。 寥不凡感觉,自己就是今天的主角! 只见寥不凡动作优雅,慢慢地将手套铺开,然后戴上,随即用两根手指慢慢地将那折叠整齐的手帕铺开,铺开之后还拿起来轻轻抖了几下。 很多人看着此刻的寥不凡,不知为何,牙龈有些发痒,浑身很不自在,坐立难安,非常想要冲上去扁寥不凡一顿,其中自然也包括在静竹轩的秦歌等人。 “这孙贼……斑爷老子都找不到什么语言来形容他。”药不然摇摇头,“这种磨人的老妖精,估计也只有布菊花才能治他。” 安芝芝两拳紧握,看着寥不凡,莫名的烦躁。 这个时候,秦歌大概能体会到当初金峰森的那种感觉,那是一种难以言明,只是觉得牙龈很痒的感觉,感慨道:“估计他这一辈子,有大部分的时间都浪费在他的精致上面。” 不过在场都是有素质的文明人,谁也没有发出声音,都耐着性子。 好不容易等寥不凡戴上手套铺开手帕,却见这货竟又从怀中摸出一个盒子,动作还是恁地优雅,轻轻地打开,又从中取出一块手帕,再将眼镜拿起来仔细擦拭,还一边擦一边轻轻吹气,好像他已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意境当中,根本不顾在场上万来宾的感受。 “尼玛炸了!” 终于,台下有个脾气火爆的年轻小伙忍不住,直接就是一双鞋子丢上去。 随着他这一丢,全场顿时骂声一片,各种垃圾纷纷往台上丢。 “你大爷,磨磨蹭蹭个鸡毛啊,快点行不行?!” “要是你妈死了我看你着不着急!” “哎哟我去,这他娘到底什么奇葩啊,硬生生的把我尿都给憋出好几滴。” “……” 寥不凡被那些丢上来的垃圾砸得鼻青脸肿,欲哭无泪,感觉自己挺冤,心想我尊敬宝物,这他妈也有错? 没办法,寥不凡只好加快动作,将那块红布一把掀开,骤然间,精纯浓郁的灵力弥漫全场。 所有人不约而同的安静下去,两眼直勾勾的盯着那块躺在托盘里的天品灵石。 寥不凡洪声道:“天品灵石,如假包换!正所谓物以稀为贵,而这块天品灵石的稀有程度,这里已无须廖某赘言,这且不说,就论它的实用价值,想必在场诸位都明白。废话不多说,起拍价,五千万两黄金!” ……(未完待续。) 第81章 他就是那个小家伙 “五千五百万!” “六千万!” “……” “六千万五百万一次!六千五百万……” “七千万!” “……” 静竹轩。 看着那在不断往上飙升的价格,秦歌心里是美滋滋的。 安芝芝横坐在秦歌腿上,两只小腿儿调皮的弹啊弹,脑袋靠在秦歌怀里,掰起嫩嫩的小手指,“七千万两黄金,那可以买下多少糖葫芦呢……还可以买多少套灵装呢……” 一旁的秦筱压抑着内心激动,对安芝芝说道:“可以买一辈子都吃不完的糖葫芦,灵装就算一天换一套也没问题。” “真的吗?”闻言安芝芝幸福的快要晕过去。 秦歌低下头,对赖在他怀里的安芝芝温柔说道:“芝芝,今天你好美。” 安芝芝很害羞,轻声问道:“那……怎么美呀?” 秦歌脸上笑容瞬间收敛,面无表情说道:“你他么想得美。” “秦歌,我要杀了你!”安芝芝两只小拳拳不停的捶打秦歌胸口。 秦歌将她脑袋按住,“别闹!多大的人了。” 这笔钱,秦歌可是要拿来组建杀手组织,这笔钱说起来是数目不小,但要组建一个规模够大、够完善的杀手组织,这笔钱也只是勉强足够而已,哪里还有钱拿去给安芝芝买糖葫芦买灵装? 便在这时,旁边的苏文轩从他的空间法宝里拿出一张闪闪发亮的金卡递给安芝芝,“如若安姑娘不嫌弃的话,还请收下这个。” “这是什么吖?” 苏文轩微微一笑:“此乃天衣坊内部至尊金卡,世上仅有三张。凭此卡,安姑娘可在天衣坊任意分店挑选灵装,不花任何钱。” 闻言在场众人都瞪大双眼,皆用看大佬一样的眼神看向苏文轩。 只有药天命和老楚二人很淡定,因为他俩知道苏文轩跟天衣坊的老板玄霜仙子是何关系,他能随便拿出至尊金卡,还将其送人,这一点也不值得大惊小怪。 安芝芝好久才回过神,有些不好意思的搓搓小手,“这种好东西,你真的要给我吗?” 苏文轩微笑说道:“反正苏某一年四季穿的都是学院服,这张卡也用不上,与其束之高阁,不如送给安姑娘。” “嘻嘻……那我就真的收下了呀,你可别后悔哟。”安芝芝如获至宝,小心翼翼的揣入小兔子包包里,然后又从小兔子包包里摸出两块天品灵石,“呐,你送我这种好东西,我也要送你礼物。” 因为秦歌跟她说过——别人对你好,你也要对别人好,不能白拿人家的东西。 “这……”苏文轩两眼直勾勾的盯着安芝芝手中那两块天品灵石,视线再也移不开,“这,这是天品灵石?” “对呀。” “这太贵重了,安姑娘,你还是自己留着,苏某……苏某实在是……”天品灵石苏文轩自然是见过,他在京西的家里就有指头那么一小块儿,被他父亲视若珍宝。 他也真是没想到,安芝芝竟是如此豪气,一送就送两块这么大的天品灵石,区区一张至尊金卡,怎抵两块天品灵石? 忽然间苏文轩就明白些什么,心想难道此刻正在拍卖的这块天品灵石,也是出自秦歌之手…… “唉,我说你们这些读书人啊,就是墨迹。”这时药不然过来一巴掌拍在苏文轩肩上,“让你收下你就收下,他妈哪儿那么多废话?咱安姐送的礼物,你敢不收?” “就是。”安芝芝说道:“你要是不收,那姐岂不是很没面子?” “那好……安姑娘美意如此,苏某就恭敬不如从命,苏某在此谢过安姑娘。”苏文轩小心翼翼的将两块天品灵石放入他的空间法宝,心想之后就送一块给苏月摇。 从内心来说,天品灵石,苏文轩也是很想要的。 在场都是跟秦歌亲近之人,所以对于天品灵石,也是见怪不怪,不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 战安凉问道:“苏兄,你手中有天衣坊的至尊金卡,你跟天衣坊是何关系?” 苏文轩笑道:“实不相瞒,玄霜仙子是我姐姐。” “斑爷我靠!”闻言药不然大叫一声,两眼圆瞪:“斑爷还真没看出来啊,大名鼎鼎的玄霜仙子就是苏月摇那臭娘们儿,你是不是在逗我?” 药不然小时候没有见过苏文轩,但他见过苏月摇,自然是认识,而且他和苏月摇之间还有仇——他小时候跟药天命去京西,见过苏月摇,那时候两人都还是小孩,苏月摇非常调皮,将口水吐他头上,偏偏药不然还打不过她,所以只能被她欺负。 苏文轩面向包厢门口,无奈的摇摇头,“姐,你躲在门外干什么?快进来吧。” 门开,只见苏月摇低着头慢慢走进包厢,进来后抬眼看向药天命,脸上挤出一丝笑容,“那个……药叔,好久不见……您……身体还好吧?” “你个死丫头!”药天命一看到苏月摇,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除药不然之外,药天命跟苏月摇之间也有仇,同样是那次,药天命去京西苏家,晚上跟苏白鹤一起喝酒聊天,苏月摇却把苏白鹤珍藏的“怒十夜”端来给他俩喝,哥俩回忆起曾在军营里打仗那会儿,一时间豪情万丈,还用大碗一整碗一整碗的干…… 怒十夜是一种壮阳酒,劲儿猛的很。 药天命一个老单身汉,又对已经去世的王妃情有独钟,所以那一晚……他自己都很佩服自己能熬过来。 从那之后,他跟苏月摇的梁子算是结下,一看到苏月摇就会开口骂人。 这臭丫头,女孩子家家的,却比男孩子都要调皮,要是她有她弟弟一半懂事,那也不至于到现在还嫁不出去。 苏月摇吐吐舌头,又看向老楚,“楚叔,才十来年不见,您看上去好老哦。” 正在喝茶的老楚差点被呛到,一脸郁闷,心想这丫头到底会不会聊天。 苏月摇背着小手,乖宝宝似的走向药天命,在路过秦歌身边的时候,她稍稍的停留一下目光,看看秦歌的侧脸,心头暗叹这真是缘分,在数天前,玄玉剑仙在找她的时候,给她看过那个“小家伙”的画像。玄玉剑仙的绘画水平自不待言,那张画像上的“小家伙”跟秦歌一模一样,就连名字也一样,所以,不是他又是何人? 苏月摇来到药天命身后给他捶肩,“都过去这么多年,药叔您的气也该消啦,怎么还跟摇摇一个晚辈计较呀?今天摇摇就给您赔罪,将那块天品灵石买下来送给您。” 药天命撇撇嘴,“摇摇丫头现在是真有出息了哈,不过药叔可收不起你这大礼。” 药天命自然是知道关于那块天品灵石的真相,本来他也想买,但他现在手里却有西瓜那么大一块,是以对于正在拍卖的那块天品灵石自是不屑一顾。 这时候,那块天品灵石已被拍到九千万的高价,而且还有很多大佬在竞价,若照这个趋势,突破一亿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 苏月摇的到来,秦歌并没有太多在意,只是简单的看了她一眼。人家堂堂玄霜仙子,从进来到现在看都没看你一眼,说明人家根本没有把你这种小人物看在眼里,所以又何必去做那舔狗? 况且秦歌又不是舔狗。 此刻秦歌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拍卖会上。 …… 此时。 在贵宾楼的江风亭。 王归顺说道:“师父,徒儿这才想起,秦歌是那并肩王世子的跟班,而且现在并肩王也在那里,我们待会儿还要不要……” “怕什么?”蛮牛子打断王归顺的话,不悦道:“你是不是瞧不起为师?并肩王为师自然是晓得,不过这里可是中州,不是他的京东,而且他又不是笨蛋,目前皇朝与道宗的友好关系才刚刚有所起色,他做为一个王爷,算是皇朝的代表人物,为师想他总不至于会为秦歌这样一个山野小子在中州得罪人。” 刘锷点点头,“师兄,师父他说的有道理,师父好歹也是玄剑道宗蛮山的掌门,并肩王怎敢在中州得罪师父?” 蛮牛子站起身,“走,为师这边去静竹轩会会那秦歌,看待会儿为师当着王爷的面,向秦歌那小子要来那株鼠须三叶草!” ……(未完待续。) 第82章 自闯地狱门! 此时此刻,那块天品灵石已被叫到一亿一千万的高价。 寥不凡早已笑得合不拢嘴,一亿一千万,这不仅是天霜拍卖场有史以来最高的价,就算放眼整个中州大地,今天这价亦能排进前十。 不过寥不凡也知道,对于那些玄剑道宗的大佬们而言,钱这种东西只是身外之物,当视其如粪土。普通老百姓要赚到钱,都会很不容易,但对修道强者而言,要弄到钱这种东西易如反掌,也正是因此,世人才总说修道者很是吃香。 “叫吧叫吧,使劲儿的叫吧!反正你们这些家伙兜里有的是钱!”寥不凡心花怒放。 截至目前,还在继续竞价的只剩两人,分别是玄剑道宗的大长老和二长老派来的那两位代表人。大长老和二长老想买下这块天品灵石,自然是想送给自己的得意弟子。 很多玄剑道宗的弟子都知道,大长老和二长老向来不和,各方面明争暗斗,此际也是如此,谁都想要争下这口气,要比钱多,谁怕过谁? 玄霜仙子苏月摇一直没有出手,因为她懒得争,决定等到最后这些家伙争完再出手,一口拿下那块天品灵石。 要比钱多,她是真的没怕过谁。 却就在这时,包厢门被猛地推开。 一群人大摇大摆的走入其中。 秦歌回头看去,一眼就看到王归顺和刘锷二人,再看看那背着玄铁大剑的蛮牛子,便大概明白什么。 不速之客! “蛮山掌门,蛮牛子,在此见过王爷。”蛮牛子向药天命抱拳,显得不卑不亢。 药天命并不认识什么蛮牛子蛮狗子,也从没听说过什么蛮山,偏头看看旁边的老楚,老楚也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玄剑道宗势力遍布中州大地,其附属门派成百上千,药天命和老楚所知的也只有一小部分比较出名的,显然,区区蛮山是不入流的那种类型,于是药天命也没有放在眼里,只是淡淡的看了蛮牛子一眼便回过头,继续看楼下的拍卖场。 见药天命根本就没有搭理自己的意思,蛮牛子心头很是不爽,忽然就觉得自己这个蛮山掌门很没地位,跟自己事先想象中的不一样,不过既然来都已经来了,又岂能打退堂鼓?那岂不是会在徒弟们面前颜面尽失? 蛮牛子心中稍稍整理下言辞,抱拳道:“蛮某来此无意叨扰王爷雅兴,只是有一些私事必须要处理。” 站在一旁的何包蛋说道:“那蛮掌门你且随意,但是还请别太闹腾,以免打扰王爷雅兴。” 谁都知道蛮牛子是来这里找麻烦,但是谁都没有将他放在心上。 蛮牛子转移视线,问道:“你们谁是秦歌?” 秦歌此际只关心拍卖会,想看看自己到底能赚多少钱,突然被蛮牛子这群人打扰,感觉很烦,回头看看王归顺和刘锷二人,“这条大狼狗是你们从哪里牵来的?” 药不然接着说道:“真是太他妈能闹,打搅斑爷雅兴,还不快把这条大狼狗牵走?” 刘锷和王归顺等蛮山弟子俱是气得胸膛起伏,却也不敢发作。 秦歌自然是看得出蛮牛子一身修为不低,跟他以前见过的吴千流在伯仲之间,若是正面干,他肯定不是蛮牛子的对手,但他也并非怕事之人,既然自己伤了他的徒弟,梁子都已结下,那也没必要客气。 且不说这里还有药天命和老楚这两尊大神在,就算只有秦歌一人,秦歌也不会将蛮牛子看在眼里,打不打得过他是一回事,但能不能杀死他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黄口小儿,不知好歹!”蛮牛子眼中怒火熊熊,冷哼一声,等着秦歌,“今天老夫便要替你师长教育教育你!” 听到蛮牛子这话,药天命和老楚就想笑,替秦歌的师长教育秦歌? 不知道鬼剑山上的那位听到这话之后会有怎样的一番感想。 药天命和老楚自然是知道秦歌的身份,就巴不得将秦歌捧在手里供着养着,所以自然不会让秦歌受蛮牛子这种货色的欺负,但药天命和老楚也并没有急着动手或是发言,而是想看看秦歌要怎么解决这事儿。 一个皇朝的王爷,一个京东的知名剑客,如果就这样去欺负一个小小的蛮山掌门,那未免有失身份。 秦歌挑挑眉:“现在小爷我没心情跟你闹。” 蛮牛子的暴脾气顿时就上来,伸手取下他背后的玄铁大剑往地上一杵,整间包厢仿佛为之一震,“你没心情,老夫倒是很有心情,这里有两笔账,须得跟你算算。” 秦歌猖狂如斯,如若不是顾忌场合、顾忌药天命,以蛮牛子的脾气,早已动手。 “先是重伤我徒儿,现在又抢走那株鼠须三叶草,你这小儿,此般做法,会不会太过猖狂?我蛮山好歹也是玄剑道宗附属门派,岂能容你这般欺辱?” 秦歌无奈摇摇头,“果然。” “果然什么?”蛮牛子皱皱眉。 秦歌淡淡笑道:“像你这样的脑残,说是要来算账,那简直是侮辱‘算账’这两个字。不妨我来帮你算算账,你说我重伤你徒弟,那首先你应该问问你那废物徒弟为什么会被伤。这位大叔,咱们大家都是第一次做人,谁他妈又比谁高贵?你说是不是?你徒弟举着剑要来杀我,难道我就应该站在那里不动任他杀?他被打残,那是他自己太废,技不如人,这能怪得了谁?我没宰他,已经算是很给面子。” 药不然嘿嘿一笑,“大叔,你说你是什么蛮山掌门,那就说明你也是在江湖上混的,这些道理你难道不懂?要不本世子来教教你?” 这时秦歌又道:“至于你说的那什么抢走鼠须三叶草,大叔,这里是拍卖场,我自己花自己赚来的钱买下一件东西,这能说是抢?” “有道理。”这时老楚开了口:“蛮掌门,你好歹也是个掌门,为人师表,岂能是非不分颠倒黑白?” 蛮牛子咬牙切齿,秦歌这番话,确实是句句在理,他无法反驳,其实他本是想来此处仗势欺人,并非是想来讲什么道理,但奈何并肩王在这里坐着,而且貌似还不给他这个蛮山掌门什么面子,是以现在他想仗势欺人也不行。 究其原因,还是他太高估自己“蛮山掌门”这个身份。 “那么,你叫你身边那个恶心的妓女骗我徒儿的钱,这笔账,又该怎么算?”蛮牛子还是没有打算罢休,既然药天命不给他面子,那他自然也不会给药天命面子,虽然他惹不起药天命,但是他背后却有人,而且那人是玄剑道宗的大长老。 大长老是何许人也,他会怕药天命? 秦歌看看身边的秦筱,然后又看向蛮牛子,语气微寒:“大叔,我那里是青楼,你徒弟年纪轻轻却风流成性,去那等风花雪月之地花钱消费,完全是出于自愿,又没人将刀架在他脖子上让他掏钱,这怎能说是骗?你应该去你徒弟身上找问题,别跟条疯狗一样在这里狂吠乱咬。” 言讫秦歌站起身,走向蛮牛子,“你要算的账,现在我们算是捋清,接下来,我得找你算账。” 见秦歌就这样走向蛮牛子,众人都很吃惊,看这架势,他显然是打算直接干蛮牛子。 一个聚气灵境中期,竟要直接上去干一个至少达到破罡玄境的蛮山掌门,这未免也太狂了些。 秦歌注视着蛮牛子,“你不请自来,打扰我的雅兴,还辱骂我的丫环,这两笔账我们该怎么算?” 蛮牛子被秦歌逗笑了,“那么你说说,你想怎么算?” 秦歌现在确实是想要干蛮牛子,他并不是什么正大光明的正人君子,所以他已准备好那些藏在空间扳指里的飞镖暗器。 苏文轩急道:“秦兄这太冲动了,他有危险。” 战安凉轻轻摇头,微笑说道:“他没问题。” 便在这时,老楚飘然上前,顷刻间就出现在秦歌身旁,对蛮牛子说道:“蛮掌门若是技痒,想要切磋几招,不妨就由老朽来陪蛮掌门过几招。” 老楚自然不会担心秦歌会被蛮牛子怎样,但是他很担心蛮牛子会被秦歌给怎么样,秦歌毕竟是初来中州,还没站稳脚,而且今天又是在这样的场合,这个拍卖场里边到处都是玄剑道宗的人,若是秦歌在这里将一个玄剑道宗的掌门给怎么样了,那也会给他惹来很多麻烦,到时候就算药天命也保不了他。 老楚觉得,现在的年轻人都太冲动,做事完全不考虑后果。 “那倒不必了!”蛮牛子冷哼一声,跟京东剑首楚陌寒切磋,那不是被秒杀的份? 正在蛮牛子苦于没有台阶下的时候,刘锷突然指着苏文轩,“师父,就是那小子,就是他砍掉四个师兄的手臂!” 因为秦歌,此际蛮牛子是一肚子的气没地儿撒,因为老楚,蛮牛子又没有台阶下,正好懂事的刘锷给他找到一个出气筒,便瞬间将矛头指向坐在一旁的苏文轩,寒声道:“我那四个徒儿,就是被你各断一臂?” 蛮牛子心想,并肩王会护着秦歌,这在意料之外,说到底是自己高估了自己蛮山掌门的分量,是以今天要找秦歌麻烦已是不可能的事,只能日后再想办法,可是并肩王总不至于会因为一个默默无名的书生而再次插手蛮山的事。 苏文轩面不改色:“正是在下。” “好你个杂碎!”蛮牛子那暴脾气顿时就涌上来,一把提起玄铁大剑,迈步走向苏文轩,“断我徒儿四臂,刚好你的手脚加起来正好足够,今天便给你砍下来!” 药不然眼珠一转,便道:“蛮掌门,他还有一条腿,你要不要也一并砍了?跟你说,这小子烦得很,本世子早就看他不顺眼。” 谁都知道,药不然是故意的,他在这个时候说这种话,摆明是想坑蛮牛子。 药天命挥挥手,“蛮掌门,你且随意,只是动作尽量小点。” 听到药天命和药不然父子二人说出这话,蛮牛子心中就更有底了,很显然,他们是不会再插手。 我堂堂蛮山掌门,惹不起你京东的王爷,但不至于还惹不起一个酸臭书生。 药天命当然不会插手这事儿,因为他的身份很敏感,如果再插手,那就是摆明了在管玄剑道宗的事,是与玄剑道宗过不去,如果此事再被人放大谣传,这会对皇朝与道宗的友好关系有影响。 况且,这事儿也用不着药天命插手,更轮不到他来插手。 一直没有说话的苏月摇狠狠的瞪了药不然一眼,决定再把口水吐他头上,随即迈步挡在苏文轩身前,“你说谁是杂碎?你要砍谁的手脚?” “哪里冒出来的小娘们儿,给老夫滚一边去,这没你的事!”蛮牛子一声历喝,根本没将苏月摇看在眼里。 “这还能是哪里冒出来的?”后面的王归顺语气酸酸的道:“师父,你看她这身打扮,衣不遮体,又是露肩又是露背的,伤风败俗,一看就是秦歌那青楼里的妓女,不知道被多少男人……” “哈哈哈哈。”蛮牛子大笑一声,“如果是这样的话,为师手头倒是还有些闲钱。”他看看苏月摇,从脚底一直打量到头上,“虽然老夫年事已高,但精力却是很旺盛,就是不知道要多少钱。” 说完又看看秦歌,“秦老板,你做生意的,不会有钱不赚吧?晚上给老夫安排安排?” 秦歌耸耸肩,“蛮掌门好兴致,不过等你能活到晚上我们再来说这事儿也不迟。” 而此时包厢众人俱已是呆若木鸡,不约而同的偏头看向脸色已变得很是阴沉的苏月摇,心想这蛮牛子真是天堂有路不走,地狱无门自闯啊。 瞧瞧,这老风流鬼都是说的些什么混帐话。 秦歌没想到事情转变的会如此突然,心想这蛮牛子教出来的徒弟还真不是一般的坑。 “你刚刚……说的什么?我没听清楚,你再说一遍?”苏月摇仰起脸,对蛮牛子露出一抹微笑。 ……(未完待续。) 第83章 苏月摇的病 天衣坊的玄霜仙子,自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见过她本尊的人,却是少之又少,就算见到,亦不会将这么一个貌美如花的小姑娘跟大名鼎鼎高高在上的玄霜仙子联系到一起。 此际蛮牛子并不知道他已惹上一个他怎么也惹不起的超级大佬,而且还是惹得那么过分,一点余地也没有,兀自在那耀武扬威,扬言要斩下苏文轩四肢为自己那四个苦命的徒儿报仇。 他并不知道,在这个世上,玄霜仙子最疼的人就是她弟弟。 “你个小骚蹄子,赶紧给老夫闪一边去,不然老夫连你也一起劈!” 苏月摇似笑非笑的看着蛮牛子,心想这样的人在玄剑道宗简直就是败类,不过她也清楚,玄剑道宗统一修道界才短短几年时间,要彻底根治,那显然是不可能的事,轻轻喊道:“来人。” 下一刻,便有两名白衣女子推门而入,似乎她俩一直守候在外,只是没有被人发觉。 “仙子,请问有何吩咐?”两名白衣女子裣衽行礼。 在看到这两名白衣女子的瞬间,蛮牛子心头便是一沉,蓦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他虽不认识这两名白衣女子,但是他能感觉得到,这两名白衣女子修为高深,面对其实任何一个他都不是对手。 而且,刚刚还听她俩叫眼前这姑娘什么“仙子”。 仙子?这难道说……? 想到这里,蛮牛子目光一震,又想起今天来拍会场的就有一位仙子——玄霜仙子。 “敢问姑娘是……?”蛮牛子浑身冰凉,瞬间就放低姿态,弯下身不敢看苏月摇,说话语气极其小心翼翼。 苏月摇并未回答蛮牛子,而是问那两名白衣女子:“蛮山掌门上面的人是谁?” 其中一名白衣女子说道:“回仙子,是大长老。” “大长老今天来没?” “回仙子,没有,来的只是大长老派来的代表人。” “那就替大长老教训教训这个目中无人的老匹夫,把他们都给我拖下去,跪在拍卖场门口。” “……” 此时蛮牛子已经绝望,一颗心彻底凉透,他并不傻,如果这都还猜不出眼前这位姑娘是何人,那就真的该一头撞在墙上。 只见蛮牛子噗通一声跪在地上,顿首哀求道:“仙子大人,是小的有眼无珠,瞎了这双狗眼,还请仙子大人不记小人,高抬贵手放小的一马,小的必将感激不尽,今后改过自新。” 在蛮牛子身后,王归顺等蛮山弟子也都纷纷跪地顿首,俱是内心惶恐,虽然还有些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师父都已怂成这样,做为弟子岂能不跟着一起怂? 苏月摇心下好笑,俯视着跪在地上的蛮牛子,“欺软怕硬也就罢了,竟还是这般没有骨气,真不知道玄剑道宗为何会有你这样的败类。给我拖下去,今后不想再看到他们!” “……” 众人安静看着苏月摇,心中难免有所感慨,虽然她年纪轻轻,但毕竟是一方人物,处事手段不失狠辣。 玄霜仙子能有现在的地位,或许是因为她有玄玉剑仙这座无敌的靠山,但这并不代表她自己就没能力。 药天命拍拍手,赞道:“摇摇不错,比起你爹那是要狠得多。” 药天命自然也不会将蛮牛子这种人物放在眼里,但碍于身份敏感,他今天也不能把蛮牛子给怎样,可苏月摇不一样,苏月摇是玄剑道宗的高层人物,她今天就算把蛮牛子这群人给大卸八块,那也是玄剑道宗内部的事,而且还没人敢找她追究,至于蛮牛子背后的大长老,也不至于因为蛮牛子这种小人物而得罪玄霜仙子。 且不说玄霜仙子跟玄玉剑仙是好闺蜜,单单就她对玄剑道宗的贡献,这些年为玄剑道宗赚的那些钱、养活的那些人,她在玄剑道宗的地位就少有人可比。 待蛮牛子一群人哭喊哀求着被那两名白衣女子带走后,苏月摇狠狠的瞪了药不然一眼,“死药斑,回头姐再收拾你!” “斑爷现在早已不叫‘药斑’。”药不然微微一笑,优雅的用手指拢了拢耳边垂下的几缕发丝,“怎么了我的苏姐,是不是多年不见,觉得斑爷比当年更是玉树临风?现在才后悔当年没有珍惜斑爷?想要挽回斑爷的芳心?只要你主动点,或许还有机会。” 闻言苏月摇狂翻白眼,差点干呕,“你给我有多远滚多远,小时候还没被打够是吧?” 随即她走到秦歌面前,仰头看着比自己要高差不多一个头的秦歌,气鼓鼓说道:“你,跟我来一下!” 秦歌满脸疑惑,不明白玄霜仙子为何会突然叫他,难道是因为刚刚蛮牛子的事,要找麻烦? 药不然用手指轻轻捅了捅苏文轩,看着秦歌和苏月摇离去的背影,低声道:“我说老苏,你姐该不会是看上我家老秦了吧?” 苏文轩微笑说道:“苏某倒是希望如此。” 做为弟弟,姐姐都二十好几还没嫁出去,整天跟个男孩子似的,苏文轩也是愁的很,京西的爹娘经常来信,说是要他帮姐姐找个好对象,女孩子就是女孩子,身份地位再高、再有钱,那也不能孤独终老,也是要嫁人的呀。 安芝芝气鼓鼓说道:“就算是玄霜仙子,那也不能横刀夺爱呀!” …… 秦歌被苏月摇直接带到她之前的那间“水月阁”包厢里。 “你叫秦歌?” “正是。”秦歌甚是疑惑,觉得这苏月摇莫名其妙,问道:“苏姑娘,我们认识?” “快叫姐!” 秦歌:“……” 他觉得,此刻的苏月摇,跟刚刚那个处事狠辣的玄霜仙子完全是判若两人。 苏月摇翻翻白眼,双手抱胸面向一边说道:“其实姐并不认识你,你以为你是谁呀?别以为长得有点姿色就以为人家是想主动跟你搭讪,要不是我的好闺蜜拜托我来照看你,我才不……” “你的好闺蜜拜托你来照看我?”秦歌皱皱眉,喃喃道:“难不成是那个碧池?” 苏月摇堂堂玄霜仙子,在玄剑道宗的地位和辈分都很高,而能跟她做闺蜜的,秦歌唯一能想到的人就是玄玉剑仙。 苏月摇伸手捂住嘴,暗骂自己差点就说漏嘴,连忙转移话题:“碧池,这是什么意思?我没听过。” 秦歌回过神,觉得自己刚刚是想多了,也希望自己是真的想多了,吞吞吐吐的解释道:“额……大概意思就是……就是夸一个女人很漂亮的意思。” 如果在这里解释“碧池”的真正意思,那就等于秦歌刚刚是在骂她的好闺蜜,秦歌又不傻,所以只好撒个谎。 苏月摇含羞一笑,“那这么说,我也是碧池咯?” 秦歌:“……” “快说,我是不是碧池?!”苏月摇突然变得很严肃,但那精致的脸蛋儿露出这种严肃的表情,却显得很可爱。 “是!”秦歌认真回道。 苏月摇嘻嘻一笑,“好弟弟,这才乖嘛。对了,本碧池听说你医术高明,能治百病,所以本碧池叫你来呢,就是想让你看看,我的病你能治不。” 秦歌问道:“你是听谁说我医术高明?” “这你别管。” “是你那好闺蜜告诉你的?” “你别岔开话题,你就说你会不会。” 秦歌问道:“你什么病?” 苏月摇眯着眼睛,“姐姐我是单身病。” 秦歌说道:“单身病主要是因为在精神上没有另一半的寄托,所以这是一种神经病,而对于精神类的疾病,我治不好。” “你才是神经病!”苏月摇娇嗔一声,向秦歌伸出手腕,“快给本碧池看看。” 秦歌盯着她的手腕,见到那点鲜红的东西,有些想笑,“守宫砂?谁敢给堂堂玄霜仙子点上这玩意儿?” 苏月摇俏脸一红,赶紧换另一只手。 这守宫砂,正是数天前玄玉剑仙给苏月摇强行点上的,大概是因为玄玉剑仙担心苏月摇这小骚蹄子被她的师弟给迷住,继而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所以才给苏月摇点上守宫砂,等以后回来要第一时间检查。 片刻后,秦歌松开苏月摇的手腕,说道:“你这是先天性的灵力匮乏症,大概是一种变异的基因,对灵力敏感,体内无法长时间容纳灵力。” “哇塞,看来她说的不错,你真的有这么厉害,只是把把脉就看出我的病。那你说你能不能治好?” 秦歌安静下去,心想如果苏月摇真是玄玉剑仙派来的,那就不是“照看”,而是“监督”。 “她为何要监督我?” “如果她就是玄玉剑仙,以她的本事,要把我怎么样,应该会很容易。” 这个问题,秦歌想不明白。 秦歌收敛思绪,说道:“抱歉,对此在下无能为力,仙子还是另请高明。” 苏月摇气鼓鼓的看着秦歌,“你太够义气!” 秦歌苦笑:“是你太强人所难,在下确实是懂些医术,治一些很寻常的疑难杂症倒是没问题,但在下并非无所不能的神医。” 苏月摇审视着秦歌,“我不信。” 她心想,秦歌可是虹姐姐的师弟,虹姐姐说他一定有办法,那就一定有办法。 秦歌耸耸肩,“若我其它事,在下就先告辞。” “啊呀!”苏月摇忽然想起什么,大叫一声,连忙跑到包厢那面凸出的平台上,气得直跺脚。 “怎么了?”秦歌问道。 “都怪你,光顾着跟你说话,现在那块天品灵石都已经卖出去啦!” ……(未完待续。) 第84章 魔族名单 那块天品灵石,最终以一亿五千万两黄金的成交价,被玄剑道宗大长老所派来的代表人拿下。 这个成交价,已大大出乎秦歌意料,在秦歌原本料想中,这块天品灵石能卖到一亿就已是极限。 经过某些专业人士的分析,最终能卖到一亿五千万的高价,主要还是因为天品灵石的稀少,其次才是它的实用价值。 当然,如果苏月摇没有错失机会的话,她若出手,成交价还能往上涨。 就因为顾着跟秦歌说话,苏月摇错失机会,没有买到那块天品灵石,所以她很不开心,一直闷闷不乐,将责任全部推给秦歌,直到苏文轩将她拉到一个没人的角落,悄悄摸出一块天品灵石给她,她才安静下去。 苏月摇之所以想要天品灵石,自然是因为她的灵力匮乏症,至于之前所说的要买下来送给药天命,那只是客套话,大家都心知肚明,况且药天命也不会真要。 “臭弟弟,你这块天品灵石从哪来的?” 苏文轩摇摇头:“莫问。总之这是我送你的,你尽管拿去治病。” 跟自己的亲弟弟,苏月摇肯定是不会客气,向他伸出手,“那你还有吗?给姐多来点。” “我的姐,你以为这是大白菜啊?” …… 收钱的事,秦歌自然是交给金峰森去做,在拍卖会结束之后,一行人便离场。 刚出天霜拍卖场的大门,秦歌便看到整齐一排跪在大门外的蛮牛子等人,各个都在自己扇自己耳光,脸颊红肿,口鼻来血,甚是凄惨,还有不少路人围观。 现在,蛮牛子最恨的人已不是秦歌,也不是苏月摇,而是王归顺和刘锷这师兄弟二人。 这一天天的,尽他妈整事儿! 瞧瞧这都整得些什么几把事儿! 今天蛮山全员,包括掌门在内,差点就被这两个小王八蛋给害得团灭! “明天!明天你们就回蛮山,面壁思过一年!其间不得离开山门半步,否则逐出师门!” “是……师父。”王归顺和刘锷低着头,表情就跟做了亏心事一样,不过他俩心里还是很不服,心想等子桑师兄历练归来,一定要找秦歌报今日之仇! 现如今,他们唯一能找到的强大靠山,就是在外历练的子桑不孤,而且可以巧妙利用步知舞的事情,煽动子桑不孤来对付秦歌。 …… 转眼间,华灯初上。 花间楼。 秦歌书房中。 金峰森满面春风,踏着八字大爷步走进书房,潇洒的将一张金卡摸出放到秦歌书桌上。 “老大,高仿刀的成交价是八千万、天品灵石的成交价是一亿五千万!算上拍卖场抽取的手续费以及公关费用,还有交给玄剑道宗的税,现在到手的共有两亿零三十万,当然,其中也包括今日拍卖场卖门票的钱,这笔门票钱,我们是与拍卖场对半分。” 秦歌点点头,“之前说好的,你取五千万去帮助你想照顾的那些人,剩下的一亿五千万,你再拿一亿,开始建立我们的情报组织,剩下的五千万,先交给芝芝保管。” “放心吧。”金峰森拍拍胸脯,“这些都是小事儿。” 这段时间金峰森自是没有闲着,对于如何着手建立情报组织,他早已有所构思与计划,现在可谓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而这“东风”,自然就是这笔钱。 金峰森拧着眉头,思索道:“不过老大,我们初期就投一亿黄金,虽然规模是够大,但是在短时间内很难盈利啊。” 秦歌笑着摇摇头,“我建立这个组织,其初衷本就不是要赚钱盈利,而是为揪出那些隐藏在人类群体当中的魔族奸细。能杀的,我们自己去杀,不能杀的,便将他们的情报信息泄露给玄剑道宗,让玄剑道宗去杀。” 金峰森目光轻颤,心头肃然起敬,心想能跟着秦歌果然是跟对人,“我知道了,老大。” “狗曰的魔族,该杀!迟早有一天,老子会把那些魔族全部揪出来杀光!”金峰森不由想起他死去的家人。 秦歌抬抬手,示意金峰森要淡定,说道:“对付魔族固然是我们的首要目的,但除魔族之外,一些大恶之人,也是我们的任务目标,这亦是今后我们的收入来源。” “明白。”金峰森点点头,又道:“对了老大,你之前让筱儿姑娘交给我,要我去找匠人打造的那些面具……”说到这里,金峰森不由鼓鼓嘴,强行憋住笑意,“都已经打造好了。” 言讫金峰森从背后取下一个木盒放到秦歌书桌上。 秦歌打开木盒,看着那些面具,微笑说道:“你随便挑一个。” 在这个组织里,能有资格得到面具的,那必然就是核心人员,至于下面的那些杀手,在外执行任务时只能戴普通面罩。 金峰森挑选好久,最终挑了一个“金馆长”,还将其戴脸上,“老大,效果怎样?” 秦歌如实说道:“老子真想飞起来一脚踹你脸上,太贱了。” “要的就是这种效果。”金峰森大笑一声,“老大,那我就先告辞了。” 秦歌问道:“多了老金,我记得你的武器好像是镰刀吧?” 金峰森停下脚步,“是的老大,在圈子里,人称‘罪恶镰刀’。” “那你镰刀一定玩的很好。” “那是。”金峰森抬头挺胸,很是自豪。 “罪恶镰刀,镰刀……”秦歌捏着下巴,像是在思考什么,说道:“那行,你先去忙,明日辰时记得来这里集合。” “好的老大。” “……” 金峰森离去后不久,秦筱满脸笑意的走进书房,显然是刚刚金峰森在出去的时候,她有看到戴上面具的金峰森,觉得那很逗,但在公子面前又不能失态,所以只能憋住不笑。 “公子,王爷说是有事要找您。” “我知道了。筱儿,你这就去通知药胖子和战沙雕,明天辰时在这里集合,当然,还有苏文轩。” “好的公子。” 尔后,秦歌便下楼,去到三楼的某间包厢里。 包厢里只有药天命和老楚二人。 “小歌,你来了。” “药叔,楚先生。”秦歌走到对面坐下,“不知药叔找我有何要事?” “喝茶。”药天命一手拢起袖子,一手提起茶壶,给秦歌倒上一杯,瞬时间茶香四溢。 秦歌端起茶杯,轻轻抿一口。 “明天,叔便要启程回京东。” “那到时候我去送药叔。” “这倒不用。”药天命摆摆手,看似漫不经心的用茶刀在那饼茶叶上轻轻戳夺,缓缓道:“小歌,你能解决斑哥儿的修炼问题,那就说明你知道他的体质很特殊……所以药叔想……你大概已经猜到些什么。” 秦歌默然。 确实,当初在检查药不然经脉的时候,他就有某种猜测。 “胖子的经脉,跟人类不同。” 药天命慢慢说道:“这是因为,他的母亲,是魔族。” “果然。”秦歌眼帘低垂,并没有表现的很吃惊,因为他一开始就有这种猜测。 药天命缅怀道:“她叫颜箐箐,是个与众不同的魔族姑娘,她很善良,是我最爱的女人。” 秦歌说道:“人类有好坏之分,魔族亦然。” 药天命放下手里那把精致的小茶刀,抬眼注视秦歌:“药叔知道,小歌你是鬼剑传人,乃当代鬼剑愁。” 秦歌默认。 药天命从怀中摸出一张折叠起来的纸放到桌上,说道:“斑哥儿能跟着你,我很放心,也是我们药家的荣幸。药叔知道,小歌你一定会对付魔族。” 秦歌盯着那张纸,问道:“这是什么?” “这是一份名单。” 秦歌微微皱眉,“名单?” “魔族名单。”药天命严肃说道:“事实上,不仅是在玄剑道宗,在我们皇朝亦有很多魔族奸细,他们有着人类一样的外表,而且在人族还有事业,有身份地位,没人知道他们是魔族。” “箐箐去世后,根据她生前所透露的那些信息,我就在一直调查那些隐藏在人类群体中的魔族。这份名单上的,其中有一部分已确定是魔族,在皇朝那边的,但凡是能干掉的都已被我干掉,至于中州这边的,我的手没那么长。” 秦歌问道:“那药叔为何不讲在中州这边的那些魔族信息交给玄剑道宗?” 药天命说道:“一来,我是皇朝的人,玄剑道宗这边不会信我,甚至还会以为我是在挑拨离间,破坏中州各大修道门派的关系,二来,在玄剑道宗内部,也有魔族奸细,药叔这样做,只会打草惊蛇。” “原来如此。” 药天命说道:“这名单上还有一部分,目前只是有所嫌疑,但并无确凿的证据。而这份名单上的魔族,也仅仅只是混在剑仙大陆所有魔族中的冰山一角。” 这时老楚开口说道:“显然,这些魔族奸细在背后还有一股极其庞大的势力,是有人在暗中操控,而且他们正在酝酿什么不为人知的巨大阴谋。” 药天命轻叹一声,说道:“现今,魔族在暗蠢蠢欲动,酝酿对人族不利的阴谋,而我们人族表面安和,团结一致,实则却是蜩螗不安。玄玉剑仙横空出世,强行统治天下各门各派,并与皇朝交好,但这终究只是表面上的,皇朝内部有人想破坏这种友好关系,同样,在玄剑道宗内部也有,而且这些人都很难撼动。皇上和玄玉剑仙,也是对此没有办法。” 秦歌拿起那份名单,摊开看了看,说道:“名单我就先收下。” 药天命:“我在京东有自己的情报组织,以后但凡有中州这边关于魔族的消息,我会第一时间通知你。老楚今后会跟在你身边。” 秦歌想了想,“所以药叔你的意思是,我们合作?” 药天命:“既然都是为对付魔族,为何不能合作?” 秦歌说道:“有道理。” “另外,这里还有个不情之请。” “药叔但说无妨。” 药天命看看身旁老楚,说道:“当年与魔族一战,老楚身受重伤,至今未愈,一身实力十不存五,所以这里想请你帮忙……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 秦歌说道:“现在还不敢保证什么,但是我会尽力。” 药天命拱手:“大恩不言谢,如若今后有何需要,只管开口。” “药叔客气了,我将你当长辈。” “哈哈哈,来,小歌,咱们喝茶。” ……(未完待续。) 第85章 秦地主的特训 翌日,天尚未亮,药天命便离去。 临走之前,他并没有跟谁告别,因为他很讨厌告别,在他的理解中,“告别”就是永不再见的意思。 药不然大概是了解自己的父亲,所以今天他也没有睡懒觉,起的很早,独自站在城墙眺望远方,看着那渐渐消失在晨雾中的背影,伸出手挥了挥。 但他并不知道,这是他最后一次看到父亲的背影。 …… 秦歌昨晚看那张魔族名单,看到很晚才睡,早上是安芝芝来叫他,骑在他身上又抓又咬才将他给整醒。 辰时。 药不然、战安凉、金峰森、苏文轩四人准时到秦歌书房集合。 秦歌说道:“在说主要内容之前,老苏,我想问问,你愿不愿意加入我们?” 苏文轩不假思索,“当然愿意。实不相瞒,关于秦兄的事,战兄和药兄都已跟苏某说过,对付魔族,本就是我辈修士职责所在。能加入‘最靓的仔’与秦兄一起共谋大业,这是苏某的荣幸。” 苏文轩这个人,秦歌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自然是看得上的,想拉他入伙亦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战安凉和药不然大概跟秦歌有同样的想法,所以早已给苏文轩做好思想工作。 秦歌点点头,“欢迎你的加入。” 前世的秦歌虽然是个杀手,但他不属于任何组织,形单影只,为钱杀人,所以他没有什么朋友,而今世不同,今世他建立的这个杀手组织,并非是那种传统的杀手组织,亦不是为钱而去帮雇主杀人,而是为对付魔族,杀光魔族奸细,所以他很希望能有一群志同道合的同伴。 苏文轩问道:“不知秦兄今早召集我们,是有何要事?” 秦歌说道:“我们的组织已开始步入正轨,所以今天,我将对你们四个进行特训。” “特训?”闻言苏文轩四人俱是双目发亮。 秦歌的本事和能力他们自然是知道的,而秦歌的特训,那必然很不一般。 在场药不然和战安凉二人是最有体会,就拿上次砍瀑布的事来说,他俩不仅掌握寸劲,连刀道境界也有所提升。 药不然急不可耐:“什么特训?你倒是赶紧的呀。” 一旁的秦筱捂嘴偷笑。 尔后,秦歌通过书房里的转移阵将众人带到清洁宫,之后又将众人带到农场里那片金灿灿的麦田。 田坎上,安芝芝戴着草帽,骑在五鳞红光背上,早已等候多时,挥舞着手里的小镰刀:“你们怎么这么晚才来呀?快点快点,别磨蹭,咱们今天争取在天黑之前将麦子割完。” 闻言众人一同看向秦歌,俱是两眼大瞪。 秦歌微笑点头。 “你大爷!”药不然尖声叫道:“老秦,咱们说好的特训呢?” 秦歌说道:“这就是特训。” 药不然两眼大瞪,“尼玛!上次让斑爷挖水田,这次又让斑爷割麦子。老秦,咱好歹也是个世子,你就不能给点面子?” 秦歌严肃说道:“须知生活也是一种修炼,别墨迹,都他妈赶紧的干活!老金,你的罪恶镰刀在哪?赶紧拿出来。还有老苏,你也不能光读书,读再多也是纸上谈兵,有时候也需要动动手,体验一下生活。” 苏文轩微笑说道:“秦兄言之有理。” 金峰森却是一头黑线,不由想起昨晚秦歌说的话,要早知道会有今天,他肯定不会选镰刀当武器,估计以后收割的活儿得由他全包。 尔后,迫于秦地主淫威,战安凉、药不然、金峰森、苏文轩四人撸起袖子,在安芝芝这位精灵女王的带领下开始干活。 因为这段时间那些小精灵都实在是太累,秦歌不忍心,而且她们现在各有各的活干,实在是找不出人手收割麦子,所以秦歌只好找几个兄弟来帮忙。 “卧槽,老秦,我们几个在这里割麦子,你就在一边看着?你好意思啊你?” 秦歌挥挥手,潇洒转身离去,“我还有其它事。” “哎哟我去,特么好大一条菜花蛇!”金峰森突然喔圆了嘴巴,两眼大瞪,“快快快,药胖子往你那边去了,抓住它晚上熬汤。” “战沙雕,快把口袋拿来!” “……” 秦歌先是去到稻田,忙碌一番他的杂交水稻事业之后,便又去往药园,将一些药采来放在秦筱手中的篮子里准备晚上去炼毒,之后又去果园逛一圈,逛完之后又去牧场逛一圈,其间就跟领导视察一样,好不逍遥。 现如今,精灵族就只剩下游乐场还没有被开发。 秦歌将早已准备好的设计图纸交给莳小幽,让她找个时间着手建立游乐园。 “男神大大,这些图纸上画的都是什么呀?” “这是过山车,这是旋转木马,这是摩天轮,凭你们精灵的手艺,只要有详细图纸,要做出这些东西应该不难。” “嗯,好哒,回头小幽就去做。” 向莳小幽交代一些事之后,秦歌便带着秦筱去到以前他用来制造天品灵石的那方小水塘,用锄头在水塘附近挖出那些被他埋下的大号天品灵石,敲好久才将其敲碎,随后捡起一些小块儿,拿到水塘边的石头上去磨。 时过良久。 看着秦歌手里那块被他磨圆的天品灵石,秦筱好奇问道:“公子,您这是在做什么呀?” 秦歌端详手里的圆球,皱皱眉,似乎有些不满意,说道:“这个叫台球,要磨十六颗才行。” “台球?”秦筱满脸疑惑,表示从未听说过,问道:“跟蹴球一样吗?” “比蹴球好玩得多,以后我教你玩。跟你讲,会打台球的女孩,都超酷。”说着秦歌又找来一小块被敲碎的天品灵石,将其磨成小巧的长方体,“还有这种小块儿,你就照我这个磨,要磨一百四十四块。” “公子,这个又是什么球呀?” 秦歌笑道:“这不是球,这个叫麻将,以后我也教你玩。” “好吧。”秦筱没有再说什么,蹲在水塘边照秦歌说的做,只是她很无语,心想这些小玩意儿,公子居然用天品灵石来制作,这要是让外人知道,估计……那些人会疯吧。 …… 转眼间,已到傍晚。 秦歌来到麦田,发现麦子还有一小块没有割完,此时药不然几人都已累成狗,靠在五鳞红光身上歇气,直呼腰不行了。 秦歌说道:“筱儿,取拿我秋水琴。” “公子……秋水琴在您的空间扳指里。” 时过少许。 秦歌将秋水琴摆在田坎,抚琴弹奏一首,并在其中融入神识。 听到那激奋人心的秦声,已累成狗的药不然等人顿时又变得生龙活虎,猛地从地上爬起,没过一会儿就将麦子割完。 “老秦,你这是什么曲子?” “秦兄,没想到你在音律上也有如此之高的造诣,今闻君一曲,受益无穷啊。” “老大,求再来一首!” “……” 秦歌收起秋水琴,徐徐站起身来,微笑说道:“这首曲子,叫‘男儿当自强’,你们运动一天,再听到这首曲子,想必现在修为都有所进步。” 闻言四人赶紧运功检查,俱是目光发亮,感激的看向秦歌。 秦歌自然不会让兄弟们白干活,那也是有报酬的,而报酬就是提升他们的修为。 如什么“打坐冥想”、“感悟人生”之类的修炼方式,都太传统、太有局限,秦歌向来不屑,事实上,修道就是修道,其最终目的就是提升自己的武力,并没有那么高端深奥花里胡哨,只要身体得到足够的锻炼、吸收的灵力足够、能认清自己的内心之道,实力自然就会提升。 至于所谓的“感悟”,那也不是安静的坐在那里打打坐就能感悟什么的。 感悟是来源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需要亲身去经历。 ……(未完待续。) 第86章 救治苏月摇 皎月当空,繁星闪烁。 哥几个割一整天的麦,都很辛苦,为犒劳哥几个,秦歌系上围裙亲自下厨,将今晨金峰森发现的那条黑眉锦蛇宰杀剥皮,去头去尾,蛇胆留下泡酒,煮上大锅土茯苓蛇汤。 享用完美味大补的蛇汤,众人便通过转移阵回到花间楼,然后各回各家。 …… 夜深人静。 在金华城区某栋豪宅。 苏月摇关好房门,小跑着回到床上盘膝坐好,然后取出苏文轩送她的那块天品灵石放在膝上。 “我还就不信,没有你,我还治不好我这病。”苏月摇想起秦歌拒绝她的事,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她又拿出数样奇怪的法宝,以及数样罕见的极品灵药,将这些东西按规律在床上摆放好后,便静下心来吸收那块天品灵石当中的精纯灵力。 感受到精纯浓郁的灵力在体内流动,苏月摇小脸上满是开心笑容,心情美滋滋。有这块天品灵石,再加数样法宝和灵药辅助,就算是灵力匮乏症,那体内亦能强行纳入灵力。 不知过去多久,苏月摇眉头突然紧紧皱起,神情中透出痛意,脸色倏然通红,喷出一口鲜血后便倒下,不省人事。 …… 翌日。 天还未亮,秦歌便被吵醒,却是苏文轩背着苏月摇来到花间楼求救。 “秦兄,你快帮我看看,我姐她……她好像快不行了!” 人命关天,况且这又是好哥们儿的姐姐,秦歌瞬时睡意全无,赶紧接过苏月摇将她平放在床上,一把脉,眉头便紧紧皱起,看着双目紧闭、气若游丝,浑身皮肤浮现出道道乌黑线条的苏月摇,“她的脉象几乎微不可查,经脉全断,体内残留大量精纯灵力,却因经脉断裂而无法流通发泄,十分紊乱,情况很危险。” 饶是苏文轩性子沉稳,在听到秦歌这话也是急得要哭,疾声道:“秦兄,请你一定要想想办法!我想姐她一定是想通过那种方法强行在体内纳入灵力。” 对于苏月摇的病,苏文轩岂能不知?现在他很后悔,要是早知如此,就不应该将那块天品灵石送给苏月摇。 秦歌说道:“老苏你先别急,也幸好你送来的及时,她还有救。” 灵力匮乏症,秦歌自然是能治,事实上区区灵力匮乏症,还没有步知舞的经脉问题棘手。之前秦歌对苏月摇说不能治,拒绝帮她,那是因为秦歌不想为她治,可现在却管不了那么多。 这个时候秦歌也顾不得男女有别,在苏月摇身上一番摸索,十指并用,快速封锁住那些最关键的穴道,防止她体内那股紊乱的灵力冲破心脉。 随后秦歌快速写一张单子交给秦筱,让她去清洁宫的药园里将单子上的灵药全部采来,并让她将安芝芝叫来。 苏文轩在一旁干着急,“秦兄,苏某能做些什么?” 秦歌用小刀划破苏月摇的左手小拇指,放出经脉断裂后堆积在体内的淤血,让那股灵力随着淤血慢慢排出,问道:“你和她是亲生姐弟?” 苏文轩很懂事的将桌上的水果盘腾空,拿过来放到床下用来接血,“当然是亲生的。” “那就好。”秦歌说道:“她虽无外伤,但体内各处都在流血,所以她失血过多,首先得为她补血,也就是将你的血换给她,如此才能保住她的命,只有先保住命,才能想之后的事。” “老苏你先去准备,等芝芝过来后就开始换血。” 苏文轩有些吃惊,却是没想到秦歌还有这种骚操作,从小到大,他只听说过吸血,从未听说过换血,暗叹秦兄果真是高明。 …… 一直忙到下午,苏月摇才算是度过危险。 秦歌的卧房直接就变成苏月摇的医护室,里头充斥着刺鼻的药味儿和血腥味儿,就算打开窗户通风,也很难散去。 “她体内经脉创伤已被芝芝治愈,而血量也达到正常的量。”秦歌看看一旁因失血过多而脸色发白的苏文轩,“但她经脉的伤也只是断裂处愈合,目前也只是防止体内流血而已,并未接好,所以她还不能动弹,一动则浑身经脉爆裂,再也无力回天。” 见识过秦歌诸多手段,苏文轩现在对于秦歌很是有信心,拱手道:“总之,就麻烦秦兄,还有安姑娘,大恩不言谢。” 秦歌摆摆手,表示不用客气。 安芝芝看看床上的苏月摇,对苏文轩说道:“我的情敌暂时已没有什么事,苏大才子你先去休息吧,不过你之后可要住在这里,方便照顾她,我才不想让秦歌去照顾她。” 苏文轩说道:“苏某这就回去收拾。” 待苏文轩离去后,秦歌看看蹲在床边盯着苏月摇的安芝芝,问道:“芝芝,你在干嘛?” 安芝芝说道:“秦歌你好厉害,这种必死之伤你都能抢救回来。” 秦歌说道:“如果不是有你在,我还真抢救不回来。” 安芝芝站起身,走到秦歌身边,“我在想,秦歌你对于经脉这么了解,而且还能帮助药胖子,那你能不能让我们精灵也可以聚气修炼?” 秦歌想想后说道:“难。” “难?那就是代表这不是不可能哦。”安芝芝对他眨眨眼。 其实关于安芝芝突然提起的这事儿,秦歌很早以前就有想过,精灵虽然跟人不同,但同样也是血肉之躯,体内也有经脉穴道,按理来说,也可以像人类或者灵兽那样聚气入体,修道问长生。 不过,这是一大难关,很难突破。 或许真有方法,只是一直没有找到这个方法而已。 “这事儿回头我得去好好想想,而且需要拿你做实验。” “嗯,那太好啦!要是我们精灵也能修炼,那以后也就不用担心被人类欺负,而且以后有人欺负你,我还可以保护你。” 秦歌摸摸她脑袋,随即朝外走去,“先去吃饭吧。” “嘻嘻,我等的就是你这句话。今天我想吃蛋包饭,你要给我做吗?” 从天还没亮的时候开始,一直忙到现在,秦歌和安芝芝现在也是又累又饿。 门口,那两名之前在天霜拍卖场见过的白衣女子正安静守候在外,她俩具体是何时来的,秦歌并不知道。 秦歌说道:“两位姑娘,还麻烦照看好仙子,如果她醒来,千万不要让她动弹。” “多谢秦公子大恩。”两位白衣女子躬身行礼。 …… 直到三天后的一个晚上,苏月摇才醒来。 秦歌在三天前就已搬到他的书房去住,此时正睡得香,却被苏文轩叫醒。这几天,苏文轩一直住在秦歌卧房,打了地铺,基本上是一天十二个时辰守候在苏月摇身旁。 “秦兄你快来看看,我姐她醒了。” 秦歌披上大衣,进去时只看到苏月摇正躺在床上哭,脸上满是泪水,看上去很是伤心。 苏月摇显然也是知道自己现在的情况,浑身筋脉断裂,断裂处的伤口虽愈合,但现在只要稍微一动,哪怕是动一动手指,便会牵一发而动全身,顷刻间毙命。 苏文轩正是怕她醒来后会动,所以这些天才寸步不离的守候,连眼睛都不敢闭一下。 秦歌走到床边,注视苏月摇,微笑说道:“苏姑娘你放心,我会想尽一切办法治好你,但前提是需要你好好配合,并把心态放好。” 苏月摇眼泪止住,声音有些沙哑,“真的吗?” “答应的事,我自会尽力做到。”秦歌点点头,觉得现在的苏月摇真的很可怜,谁又能将她跟那个高高在上的玄霜仙子联系到一起? 秦歌叫道:“筱儿。” “公子有何吩咐?” 在苏文轩叫醒秦歌的时候,同样住在五楼的秦筱听到动静后也已醒来。 “去将之前我调好的那桶药膏提来。” 片刻后,秦筱提来一个木桶,刚掀开盖子,一股浓烈的药味儿便弥漫散开,虽说不上难闻,但是很刺鼻。 秦歌看看旁边那两位白衣女子,说道:“稍后你们将药膏敷在她身上,除头之外,身上每个地方都要敷,记住,是每个地方,至少要有三张纸的厚度。”说完看着床上的苏月摇,“苏姑娘,接下来你可能要这样躺上半个月,能忍吗?” 苏月摇没有说话,只是眨眨水汪汪的眼睛,表示没有问题。 只要能治好病,这点苦又算什么? 又交代一些事后,秦歌便和苏文轩离去,毕竟接下来要做的事情,男人在这里很是不方便,由秦筱和那两个白衣女子去做便行。 ……(未完待续。) 第87章 首次任务【三更!】 转眼间,又是几天过去。 这天清晨,秦歌提着木箱走进卧房。 卧房里早已点上安神香,此时苏月摇睡得很香。 这几天,秦歌并没有来看苏月摇,都是苏文轩和那两名白衣女子在照顾苏月摇,因为这几天秦歌在忙着准备一些东西。 既然是亲口答应过的事,那秦歌自然是会很上心,况且,苏月摇还是自己好哥们儿的姐姐。 “苏姑娘。”秦歌轻轻叫道。 苏月摇弯长的睫毛轻微抖动,噘着樱桃小嘴儿,徐徐睁开眼睛,像只不愿醒来的小猫咪,“臭弟弟,这几天你都去哪儿了呀?我都快无聊死了。” 现在的苏月摇浑身被药膏包裹,那层药膏在风干凝固后虽然没有石膏那样硬,但却像是一层结实的橡胶,紧紧包裹她的妙曼身躯,浑身上下就只露头,这种感觉非常难受,好似被禁锢在小箱子里。 只有亲身经历过,才知道像这样躺在床上连续好几天是种什么样的体会。她想找个人聊天解闷,可是那两位白衣女子也不怎么会聊天,跟木偶似的,而苏文轩那个书呆子,来这里照顾她的时候都是抱本书在那自顾自的看,每次看得入神,畅游在学识的海洋中,都不会理苏月摇。 她是真的快无聊死。 “这层药膏,要什么时候才能弄掉?” 秦歌说道:“这层药膏的作用,一是防止你胡乱动弹,二是提升你体内经脉的柔韧度,这样才方便为你接续。” 拉一张椅子到床前,又拉过来一张凳子,秦歌坐在椅子上,将手中木箱放在凳子上,将木箱打开后,从中取出一卷被卷起来的带子。 带子铺开后,苏月摇发现那上面全是亮闪闪的银针。 “你……你要干嘛?”苏月摇俏脸发白,很是害怕。 秦歌又取出一个小瓷瓶,拉掉塞子,将几根细长的银针放在里头浸泡,“这是这几天我用青麻果调制的一种麻药。” “麻药?”苏月摇满脸疑惑,她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药。 “虽然效果不是太强,但多多少少能减轻一些你的疼痛。”等待少许,秦歌取出浸泡过的银针,“接下来,每隔两天我会帮你接好几条经脉。” 随着一针下去,苏月摇疼得眼角带泪,发出嘤嘤嘤的声音,泫然欲泣,不过她却咬牙忍耐。 也好在有麻药,不然这会更疼。 “秦歌。”苏月摇眼珠转头,看着神情认真、正在小心翼翼下针的秦歌,轻轻喊道。 “嗯?” “你真的会治好本碧池吗?要是你治好本碧池,以后你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当然,我人不能给你。” 秦歌点点头,听苏月摇一口一个“本碧池”,他有些想笑,转移话题问道:“你能否跟我说说关于她的事?” “她?” 秦歌:“就是那个拜托你来照看我的人。” “她……她是本碧池的好闺蜜啦。” “那她,是不是姓任?” 苏月摇心想,秦歌显然是知道她,便也没什么好隐瞒的,说道:“她叫任玉虹。” 秦歌淡淡道:“果然是她。” 苏月摇俏皮说道:“她跟我说,你是她的童养夫。” 秦歌不由想起八岁时的那个夜晚,问道:“你跟她是怎么认识的?” “虹姐姐刚来中州的时候我们就认识,她很喜欢我设计的灵装,她有一次去天衣坊分店买灵装,刚好我在那里,然后就认识了。后来,我们越来越熟,她还住在我家,天天跟我一起。虽然她年纪跟我差不多大,但她却非常厉害,不论是实力还是智谋,那时天衣坊还不属于玄剑道宗,才刚刚起步,很多修道门派想欺负我们,是她帮忙才解决。” 秦歌问道:“那再后来呢?” “再后来,虹姐姐她就加入玄剑道宗,一剑惊起天波澜,三日踏遍万剑墓,自那一晚过后,她便很是耀眼,也就成了后来的玄玉剑仙。”苏月摇看看秦歌,“这些事情,想必你也知道。” 秦歌颔首不语。 这些关于玄玉剑仙的传奇事迹,并非什么秘密,很早他就听战安凉说过。 秦歌心想,看来就算是苏月摇,她对于玄玉剑仙的了解也是玄玉剑仙来到中州之后发生的那些事,至于玄玉剑仙的过去,她并不知晓。 “不久前,虹姐姐找到我,说是要我帮忙照看她的未婚夫,她还说你学的医术比她多,你能治好我的病,刚好我也要来这里买那块天品灵石,所以我就来咯。” 秦歌说道:“我会治好你的病。” 苏月摇嘟着嘴:“臭弟弟干嘛这么高冷?我好无聊,而且很疼,你能不能给我讲故事?” 秦歌问道:“你要听什么故事?” “随便,只要能分散我的注意力减轻我的疼痛就行。” 秦歌想想之后,淡淡笑道:“那便给你讲个我小时候经常听的故事,狼三则。” “话说……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 苏月摇问道:“那屠人是被狼吃了吗?” “你先别打岔,听我讲下去。”秦歌继续道:“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 “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 “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苏月摇静静的听着,觉得好生有趣,“那狼真是好笨哦,有趣有趣,臭弟弟,本碧池要你再讲一个。” 秦歌收起银针,“今天就到这里,改天再给你讲剩下的。” “喔……”苏月摇有些不开森,“你就住隔壁吗?” “对,住书房里。” “那你晚上能不能过来陪我说说话?我好无聊,睡不着。” 秦歌收拾木箱里的东西,“再说吧,今天晚上估计不行,我还有其它事要做。” “……” …… 时间在一天天的过去。 苏月摇的病在秦歌每天的精心治疗和照顾下,渐渐有所好转。 大概是一个月后,苏月摇浑身经脉皆已被秦歌接好。 那晚秦歌为她剥去身上药膏,却见下面不着寸缕,苏月摇大羞,身子被看光,哭了好久。 现如今,苏月摇能被搀扶着勉强下床走动,不过后续秦歌还要为她治灵力匮乏症,尚需一些时日,所以她就直接住在花间楼,不过因为那晚的事,她很害怕再看到秦歌。 …… 金峰森所负责的情报组织,现已成型,并以清江城为根,逐渐开枝散叶。 组织里那一百多号杀手,经过每日艰苦训练,现在亦是小有成就,秦筱也将秦歌所教她的知识教给下面成员,现在无不是聚气灵境的修道者。 因为现今组织规模较大,人手有些不够,所以在秦筱的提议下,秦歌便去清江城外的官道上挑选一些难民,由秦筱和玉儿给大家做好思想工作之后,便将那些难民带回进行培训,以此扩充组织成员。 从始至终,秦歌都没有强迫谁,他只是给那些难民一条路,至于愿不愿意走上这条路,那完全是看个人意思。 这天,一大清早秦歌便将战安凉、药不然、苏文轩、金峰森四人召集到书房。 “今天找你们来,是想带你们出去体验体验。” 药不然满脸惶恐,显然是被秦歌给整怕,“又要斑爷去干农活?” 虽然干一场农活他的修为会有所精进,但是那太累,他还是不想干。 战安凉想的却是跟药不然不一样,问道:“是去杀人?” 秦歌颔首,从书桌的抽屉里拿出那些面具,“你们随便挑一张,以后在外执行任务时就戴。至于我给你们设计的服装,还需要等一段时日。” 看到这些奇葩面具,除早已习惯的金峰森之外,药不然几人都哈哈笑出声来。 便是连向来寡言少语、不苟言笑的战安凉,此际也是笑得合不拢嘴。 “哎哟斑爷我去,话说老秦,咱们到底是去杀人还是去搞笑的?”药不然挑中那张“拳手德内罗”的面具,将其戴在脸上面向战安凉,“战沙雕,快瞧瞧,斑爷帅不?” 战安凉努力憋住笑意,“好贱。” 随后,战安凉挑中那张“喰屎啦”的面具。 苏文轩挑选一会儿,最后选中那张“尔康”面具。 最后,秦歌选中那张“姚明”面具。 哥几个戴上面具,书房中传出大笑声。 “因为是第一次,所以选的任务比较轻松。我们的任务目标是清江城的城防官,罗保,御气丹境后期,七十三岁。”秦歌将一叠资料放在桌上,收敛笑意,“这上面有关于他的生平事迹,可以确定,他是魔族。” 罗保,自然是之前药天命给的那张名单上的一员,几天前,秦歌已找老楚核实过,确定罗保就是魔族奸细无疑。 相比起名单上的其他魔族奸细,这个罗保,算是最简单的一个,所以秦歌才会选他为目标。 ……(未完待续。) 第88章 布置,潜入,击杀! “罗保?”金峰森捏着下巴,“我倒是听说过此人,他本是玄剑道宗坠鹰谷弟子,因早年在清剿魔物时受创,再加上年事已高,便被安排到清江城来做城防官,辅佐清江城主。” “此人名声颇有些好,严格治理清江城秩序,经常做善事,救济难民,深受清江百姓爱戴。” 苏文轩道:“这样的一个大善人,没想到竟是魔族奸细。不过也是,倘若我是魔族奸细,混在人族这边,肯定也会做些表面工作。至于清剿魔物一事,据我所知,魔物乃一些高级魔族内心丑恶的具象化,就算杀上十万八千,那也对魔族毫无影响。” 秦歌点点头,“现在情报组织是筱儿在负责,老楚则是负责将我们的情报组织与京东药叔的情报组织联络起来,达到信息共享,目前京东那边已有确凿证据,证明罗保就是魔族奸细。” 战安凉看向秦歌,“罗保是坠鹰谷弟子,而之前,买假刀的也是坠鹰谷。” 秦歌眼帘低垂:“所以,坠鹰谷将是我们今后重点要调查的对象。我之前听药叔说,在玄剑道宗内部有不少魔族奸细,而且那些有着人类身份的魔族奸细地位崇高,实难撼动,你们认为这意味着什么?” 药不然举手发言:“这就意味着,这些魔族是要准备搞大事情。” 苏文轩想的却是要比药不然更加深入一些,“倘若说,这些在玄剑道宗地位崇高的魔族奸细,从内部逐步瓦解蚕食玄剑道宗,最后控制玄剑道宗,那么这就意味着……他们已控制半个人族。” 秦歌说道:“而在皇朝那边,也面临着同样的情况。” 听闻秦歌此言,众人都安静下去,俱是心情沉重。 如果皇朝和道宗都被那些魔族奸细渗透蚕食,那就等于是人族已完全落在魔族手中,从内部被魔族击溃。 谁能想到,几位少年,此际在这小小书房里所论之事,却是攸关人族存亡的大事。 “这些狗曰的魔族!我草他姥姥,不敢明着来,竟在背地玩这些恶心计俩!”金峰森咬牙切齿,怒不可遏,猛地一拳捶墙上。 秦歌两手撑着座椅扶手,长身而立,“玄剑道宗本身有没有什么作为,那不是我们该去考虑的事,我们‘最靓的仔’现在要做的,就是针对这些魔族奸细。我们有多大力,使多大力。” 战安凉点点头,“如此说来,我们就更得要加入玄剑道宗,只有打入玄剑道宗内部,这样才有机会拔除那些长在肉里面的毒刺,从内根治。” “战兄所言极是。”苏文轩表示赞同,“玄剑道宗,表面繁华安详,内里却是糜烂不堪,现如今也不过是将倾大厦,摇摇欲坠,待到内部彻底糜烂,便会轰然倒塌,一发而不可收拾!是以,我们必须要保护玄剑道宗,绝不能让那些魔族奸细得逞。” 秦歌淡淡道:“但饭得一口一口的吃,路,那也得一步一步的走。闲话少说,言归正传,今天我们要宰的,就是罗保,拿他开刀。”他抬眼扫视苏文轩等人,“对于那些魔族,我们能宰一个,就是一个。” 此际秦歌眼中透出的那种傲气,以及那种不屈意志,深深的感染众人。 药不然挥挥手,笑道:“这简单啊,等到晚上,月黑风高,咱哥几个悄悄溜进那罗保府里,趁他睡着,一刀就给跺了,去他妈卖批的!” 金峰森却笑着摇摇头,用长辈看晚辈一样的眼神看着药不然,“看来胖子你还是个外行。” “什么外行?”药不然表示不服:“杀手不就是这样?” 金峰森正色道:“咱有一说一,就凭我们几个聚气灵境,要是这样直接去罗府杀他一个御气丹境后期,我敢保证,我们连他人都见不到便会团灭,也不会见到明天的太阳。在《杀手的自我修养》里有说过,首先,我们要保证自己的安全,并保证不暴露自己,再考虑如何击杀目标。最好是制造意外死亡,再好的仵作也检查不出真正死因,当然,这得考验反侦察能力。” 言讫金峰森拍拍药不然肩膀,“胖子,杀人,这可是门技术活儿,还是看老大有何计划吧。” 随后众人将目光转移向秦歌。 秦歌看看桌上那叠资料,说道:“隔三差五罗保都会在傍晚时分去城外官道上救济难民,给那些发放食物。” 药不然不屑道:“他堂堂城防官,却去做这些事,摆明就是在作秀啊。” “就算是作秀,那人家也在作,也有很多人巴不得他作。”秦歌看看药不然,很有耐心的说道:“而且你没抓住重点,重点是我们可以利用这个情报接近他本人。” “他一个魔族,在人族做奸细,那无疑是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过日子,必然会处处谨慎,若直接夜潜他府邸杀他,这不现实,而且也很危险。” “那老秦你说,要怎么干掉他?” 秦歌说道:“在自身与目标实力相差太过悬殊的情况下,要杀死目标,最好的方式就是毒。” “待会儿,我会去城外官道上假扮难民,趁机接近他,给他下毒,但是现在我们还不能百分百确定今晚他一定就会去城外官道上救济难民,所以我们要有第二个计划。老金、老苏,你们俩待会儿想办法混进罗府,可以假扮送菜的菜贩,或者家仆,总之办法有很多,老金你原来就是干这行的,相信具体你知道该怎么做。” 金峰森拍拍胸脯,“老大放心,这种简单的潜入,没问题。” 秦歌继续道:“根据罗保的资料上显示,可以得知他每晚都会喝参汤,在混入罗府之后,老金负责进厨房下毒,但是为防止被他察觉到参汤有问题,或是他让人先尝,所以我会给你一种毒,这种毒只有和参汤混合才有效,而且不容易被察觉,服下后也只会在睡着时才会发作。至于老苏,你负责将罗府的建筑分布图画下,并要确定罗保的卧室。” “胖子、战沙雕,你们俩在罗府外面确定那些哨岗的具体分部位置,以及放哨的人员数量、大概的修为实力,并要选好至少三条安全的撤退路线。” “明白。” 秦歌:“如果他今晚去城外,那我给他下的毒也不是致命的毒,因为他并不是傻子,而且还是御气丹境的修道者,如果当场将他毒死,或是让他意识到自己被下毒,估计我会跑不了,甚至还会连累那些难民,所以最后,还是得靠老金你那一环。” “有趣。”药不然拍拍手,“斑爷我喜欢。” 秦歌说道:“事不宜迟,都下去准备。” ……(未完待续。) 第89章 鬼剑愁下山! 傍晚时分。 清江城外,官道旁。 秦歌这才意识到要给罗保下毒并没有自己事先想象的那样顺利,因为罗保并未接近难民,只是让他的家仆和丫环们拿着食物接近难民,他本人则是在后边很远的地方,周围还有一群目光犀利的护卫。 因此,已扮作难民的秦歌很难接近罗保。 “看来这老东西比我想象的还要谨慎。”满脸污黑的秦歌蹲在地上,披头散发,伸手接过一位罗府丫环递来的高粱饼,连声道谢,继而狼吞虎咽。 “灵儿。” “主人有何吩咐?” “发动魂斩模式。” 好在秦歌还有魂斩模式这个逆天能力。 身在魂斩模式中,秦歌的魂体在魂斩空间中接触的任何物体也会同样进入魂斩空间,常人无法看到。 而秦歌在这个时候发动魂斩模式,自然不是想直接去斩杀罗保,若是在这里将罗保斩杀,那会连累很多无辜的难民,况且,就算是发动魂斩模式,秦歌也不敢保证能一击杀掉罗保这样的御气丹境后期。 所以秦歌是利用魂斩模式去给罗保下毒。 发动魂斩模式之后,秦歌的魂体带着淬毒的银针,大摇大摆的走过去,轻轻地在罗保身上数个穴位下针。 这银针非常细,而且因为上面的毒液,在针尖刺破皮肤时并不会有太大的感觉,比蚊虫叮咬还要轻。 与此同时。 金峰森和苏文轩二人也扮作菜贩,顺利潜入罗府。 药不然和战安凉二人则是扮作清洁工人,拉着一辆粪车在罗府四周瞎逛。 一切都很顺利。 深夜时分。 戴着面具的秦歌蹲在罗府的院墙下,借助两丈高的院墙上投下的微弱灯光,看着手中那张图纸。 这正是苏文轩今天画出的罗府建筑分布图,上面已标明罗保的卧室位置。 药不然此时正在不远处的草丛里放大号,大概是晚上吃的有些多,战安凉和苏文轩二人安静的站在秦歌身旁,都盯着秦歌手里的图纸。 “秦兄,金兄他还没出来,不知道有没有危险。”苏文轩很担心金峰森,今天在混入罗府之后,他画完图就离开,而金峰森因为要下毒,所以一直留在罗府。 说老金,老金到。 便在这时,一旁院墙下的狗洞里探出一颗脑袋,“我靠,真他么臭!罗家的狗是不是肠胃不好啊?还有,这是谁设计的撤退路线?站出来,保证不弄死他!” “老金!”苏文轩赶紧靠过去,要拉金峰森一把,不过看到金峰森一身的腌臜之物,苏文轩还是选择退后两步,尽量远离。 从狗洞里爬出来的,不是金峰森又是何人? 秦歌面具下的眉头皱了皱,觉得金峰森身上很臭,往后退了些,问道:“老金,情况如何?” “老大,那老孙子已服下参汤,我亲眼所见,现在估计他已入寝。” 秦歌看看手中图纸,按照比例,现在他与罗保的卧室直线距离大概在六百米,而魂斩模式的范围是五百米。 除非是秦歌本体越过院墙,进入罗府再拉近距离,不过秦歌并不想越过院墙,一来,如果是直接翻进去的话,这有被发现的风险,二来,如果是钻狗洞进去的话,那会很臭很脏。 “战沙雕,醉魂香你点了多久?” “约莫半刻钟。” “足够了。”秦歌顺着院墙往前走去,不多时,他便发现那几个放哨站岗的罗府护卫都已因为醉魂香而睡去,个个睡得跟死猪一样。 而那几个罗府护卫站岗放哨的位置,直线距离罗保的卧室大概有四百五十米,如果在那里发动魂斩模式,就算本体没有越过院墙,亦能去到罗保的卧室。 秦歌发动魂斩模式,魂体穿墙而过,直线进入罗府,不多时便来到罗保的卧室。 他没想到,罗保怀里还搂着个看上去十七八岁的小姑娘。 各种衣物散得床下满地都是,画面甚是不堪。 七十二岁,却有此等旺盛精力,秦歌表示佩服。 “灵儿,你有感觉了吗?” “回主人,灵儿在诞生时的设定虽然是女生,但是灵儿没有关于男女这方面的感觉。” 秦歌:“我是问,这老东西是不是魔族?” “回主人,灵儿正在吸收恶魔之魂。这道恶魔之魂很强,如果再来两三道,灵儿估计就能升到三级。” “奈斯。” 既然剑灵儿能开始吸收恶魔之魂,那就说明罗保已经断气,命丧黄泉。 随后秦歌亮出手中银针,在罗保身上的几个穴位轻轻下针。 秦歌现在下针,自然是为吸出罗保体内的毒素,因为他要制造意外死亡,如果让那些仵作检查出罗保是被毒死,那么就有引起其他魔族奸细注意的可能,而那样就是打草惊蛇。 翌日。 一件大事轰动清江城——年过古稀的清江城城防官,昨夜“战死纱场”,死于美人怀中,死因大概是身体太过劳累,猝死。 不少清江百姓在伤心之余,亦是满满的感慨。 …… 书房中,秦歌放下手中的清江日报,淡淡笑道:“问君何所欲,问君何所求,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君亦无所欲,君亦无所求,不让寂寞女,入帐解千愁。” 苏文轩两眼发亮,赞道:“好诗!” “哈哈哈哈,也是真没想到,关于罗保的死因外界竟是这样传的,有趣。老东西,让他祸害咱们人族姑娘,死得好!”药不然问道:“老秦,咱们的下一个目标是谁?” 药不然现在觉得很有趣,固然他更喜欢直接当面杀死魔族,但这样的暗杀方式,却是更有成就感。 费尽心思去布置、计划,而只为最后那一刻的目标死亡,收割目标的性命,这就好比播种、浇水、施肥,最后收获果实。 秦歌从抽屉里拿出一叠资料,“下一个目标……不在清江城,在嘉霖城,是个闻名中州的文士,叫周问水,四十二岁,御气丹境后期。此人善于出谋划策,想必在魔族奸细这个团体中也是个重要角色,此外,他还是搞情报的,手下有一批杀手。” 战安凉眼帘低垂,“如此说来,要暗杀他的难度比罗保高。” 秦歌放下资料,淡淡笑道:“难度不高,那岂不是很没意思?” 苏文轩问道:“秦兄,这次要如何安排?” “根据情报上显示,周问水是个斯文败类,表面上文质彬彬,实则却是风流之辈。” 听到秦歌这话,药不然看向苏文轩。 苏文轩满脸疑惑:“药兄,你为何看我?” “咳咳,没,没啥。” 秦歌问道:“要接近这样的人,美色最是容易。我们这里的姑娘,你们觉得谁去接近周问水最适合?” “筱儿,玉儿,晨儿,斑爷觉得这三个都适合。”药不然眼珠轻转,思索道:“不过筱儿自从跟了你,现在跟个黄花大闺女似的,腼腆矜持的很。” 秦歌说道:“人家本来就是黄花大闺女。” 药不然表情坏坏的看着秦歌,“斑爷表示不信。” 秦歌懒得跟他扯,反正清者自清,“说下去。” 药不然继续道:“晨儿培训的时间较少,玉儿倒是比较骚,培训时间也长,所以还是玉儿去接近周问水最合适。” “那就玉儿去,你们也去准备一下,明天就动身去嘉霖,不能真的让我们家的姑娘吃亏。” “……” …… 时间过得飞快。 转眼间,距离秦歌下山,还有半个月就到两年。 中州大地,在这两年间有大事频繁发生,先是一场拍卖会,然后是罗保、周问水等等颇有名望的人物相继去世…… 但这些发生在中州大地的所谓大事,全部加起来也比不上那一件大事——鬼剑愁下山。 无论是中州大地,还是在皇朝大地,那些真正能在一方翻云覆雨的大人物,从两年前开始,视线便集中在大陆极东之处的鬼剑山。 还有半个月便是鬼剑愁下山之期。 昔日安宁的渝水镇,在这些天来了不少修道界的高人,小镇里已住不下这么多人,镇外的农田和荒林到处都是帐篷。 不止是渝水镇,在鬼剑山脉附近的镇子和村落,都有不少人。 风云汇聚于此,除想一睹当代鬼剑愁真容之外,大多数人也是想来亲眼看看那场奇观。 据说每次鬼剑愁下山,那些笼罩山体的仙雾便会散开,继而露出鬼剑山的全貌,就算是在很高的天空中看,也不会看到鬼剑山的山巅,那就像是一根连接天穹的柱子,但更像是一把巨大的剑插在剑仙大陆。 而在仙雾散开之时,还有仙兽腾飞的壮观景象。 世人都想亲眼一睹奇观,但步知舞却只是想着……能不能见到那个心爱的少年。 快要入夜。 步知舞静立于窗台,微风从窗户灌进,扬起她的发丝和衣裙。 她望眼欲穿,两眼仿佛要溢出水来,遥望远方那座在云雾间若隐若现的鬼剑山,心里在想些甜蜜的事情。 还有半个月,她就要见到她日思夜想的“小哥哥”,她现在比谁都激动,感觉度秒如年,比谁都迫切希望那一天快点到来。 ……(未完待续。) 第90章 震慑魔族!【三更】 “晓看天色暮看云,行也思君,坐也思君。” “小哥哥,我等你……等的好苦。” 步知舞美眸中泛起淡淡水雾,不由想起曾经在鬼剑山上的点点滴滴。 虽然只在鬼剑山上待过两年,但那两年,却是她最快乐的时光。 她并不知道那个少年姓什么名什么,因为那个少年很高冷,不爱说话,她只是有次听到那个少年的师父叫他为“小哥”,于是她便称那个少年为“小哥哥。” 而那个少年也不知道她姓什么名什么,只是很不耐烦的叫她为“病丫头”。 那时她有好几个月都躺在床上不能动,可谓是生活不能自理,但小哥哥每天都会很有耐心的去照顾她,给她喂药、喂饭、梳头、换衣、洗衣、洗澡…… 每次她因为病发作而疼得哭闹时,小哥哥就会哄她,还背着她去后山的悬崖边看那些生活在云海中的大鱼巨兽。 待到她的病情有所好转,可以下床走动的时候,她会去偷看小哥哥练剑,她觉得小哥哥练剑时的样子好帅,而且小哥哥非常厉害,可以用一把普通的木剑轻易斩断一根竹子。 小哥哥小哥哥,她现在满脑子都是小哥哥! 莲儿不知何时来到她身后,开心笑道:“公主,据说到时候如果运气好的话,还能看到传说中的白凤和黑虎呢。” 世人皆知步知舞修道天赋极高,聪慧过人,是玄玉剑仙的关门弟子,但其实步知舞还有另一个身份,并且只有极少数的人知道她的另一个身份,莲儿就是其中之一,所以在私下里没有外人的时候,莲儿不会叫步知舞为“师姐”,而是叫她为“公主”。 事实上,就连“皇朝公主”的存在,世上也只有极少数的人知道,世人皆知皇朝有位了不起的太子爷,他叫步雨辰,并不知还有个能歌善舞、叫做“步知舞”的公主。 因为,步知舞就是步雨辰,步知舞就是皇朝的太子爷。 她父皇将她送到玄剑道宗,还拜玄玉剑仙为师,正是想以此巩固皇朝和道宗的友好关系。 莲儿从小跟步知舞一起长大,不管步知舞去哪、去做什么她都会陪同,名义上是贴身婢女,但其实步知舞早已将她当成亲妹妹看待。莲儿本来并不姓步,但亦没人知道她姓什么,或者爹娘又是何人,后来是步知舞给她取的名字,叫步心莲。 步心莲趴在窗台上,两手撑着下巴,满脸向往的看着远方的鬼剑山,“真的好想快点呀,莲儿想看白色的凤凰,想看黑色的大老虎,说不定还能看到生活在云里的大鱼。” “公主,您又是想看什么呢?”步心莲好奇问道。 步知舞微笑说道:“万水千山,红尘繁华,亦不及他一半好看。” “公主思春啦!” 步知舞用食指戳戳步心莲额头,“休要胡说,小心罚你!” 看上去很严肃,充满威严,但她已是娇颜泛红。 “嘻嘻。”步心莲眯着眼睛,凑过去抱住步知舞的胳膊,苦苦求道:“哎呀,公主您就告诉莲儿吧,您的心上人到底是谁?莲儿猜的好苦。” 步知舞没有理她,心想莲儿现在也是跟那些师弟师妹们一样八卦,真是讨厌的很。 步心莲眼珠转了转,“是子桑师兄?” “不是。”步知舞面无表情:“他只是我很尊敬的师兄。” “那是……”步心莲不知是想到什么不得了的事情,突然做出惊恐状,两手放在嘴前,“我的天噢,难不成是秦歌那个家伙?” “秦歌那家伙虽然是有些吊儿郎当没个正经,不过有一说一,他也是蛮俊的,颜值并不比子桑师兄差,况且他的厨艺非常棒。” 步知舞无奈的摇摇头,说道:“秦歌他只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跟他是怎么也不可能的,莲儿,你就别再乱猜了。” “那是谁呢?” “要你管!”步知舞终于有些生气。 步心莲吐吐舌头,“哼,小气鬼。” 便在这时,有人敲门。 门外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知舞师姐,大长老刚刚已经到啦,他还问你在哪呢。” 步知舞正色道:“我稍后便来。” 在渝水镇外的那片空地中,此刻很多玄剑道宗弟子正围在一起。 人群中,有一头很大的犀牛,其宽阔的背上盘膝坐着一位白发银须的老者。 老者面容和蔼,身穿白色长袍,仙风道骨。 此人便是玄剑道宗大长老,亦是惊世天才子桑不孤的师父——陈苏安。 据说陈苏安在年轻时也是个少有的大才子,诗剑双绝,翩翩如玉,不知迷倒多少姑娘。 不过“陈苏安”这个名字现在已很少有人知道,因为那些跟他同辈的人都是叫他为“陈酸”,取意“错把陈醋当成墨,写尽半生纸上酸”。 久而久之,世人便以为他真的就叫“陈酸”,觉得这是个怪怪的名字。 少时,步知舞来到此间,微躬行礼,“知舞见过陈师叔。” 陈苏安是玄剑道宗的大长老,那就跟玄玉剑仙是同辈,而玄玉剑仙是步知舞的师父,所以按照辈分来算,步知舞理当叫陈苏安为师叔。 至于玄剑道宗现在这些年轻一代的弟子为何都称步知舞为“师姐”,那其实是步知舞自己要求的,因为大家年龄相仿,若是一口一个“师叔祖”的叫,那会很尴尬,也会显老。 同理,大家叫子桑不孤为“师兄”,原因也是一样。 事实上谁都清楚,步知舞和子桑不孤二人的辈分要比这些年轻一代的弟子高得多。 “知舞近来可好?” “谢师叔挂记,知舞近来一切安好。” 陈苏安从大犀牛背上跳下,几个懂事的弟子便牵着大犀牛到一边去喂草。 步知舞和陈苏安二人并肩朝渝水镇内走去,一群弟子远远跟在后边。 陈苏安说:“眼下已快到当代鬼剑愁下山之期,剑仙大陆各方枭雄隽才汇聚于此,其中自是不乏魔族奸细。” 步知舞眼帘低垂,冷冷道:“他们无非就是想针对当代鬼剑愁。” 陈苏安:“要摧毁一棵参天大树,须得在它尚未萌芽之际将其扼杀。” 步知舞:“所以,就麻烦师叔了。” “谈何麻烦,此乃人族大事。师叔此来,除想一睹奇观之外,最主要也是奉宗主之命,前来保护当代鬼剑愁,免其遭魔族奸细所害。” 步知舞想起那个只比她大七八岁的漂亮师父,脸上露出淡淡笑容,“师父她还好吗?” “宗主她……应该是已孤身前往高墙那边。” 闻言步知舞脸上笑容瞬时无存,心头很是担忧,说道:“她真了不起,人族有她,是幸。” 陈苏安长长叹息一声,缓缓道:“现如今,暗中有魔族奸细混在人族酝酿不为人知的阴谋,而在明面上,高墙那边已有魔族大军集结,虎视眈眈。在我人族的皇朝与道宗没有真正统一、御魔大军没有成型之前,此战是万万打不得,是以须得宗主和其他几位剑仙亲自坐镇云柱山,如此方能震慑魔族大军。” 步知舞说道:“玄剑大会,估计也快了。” “正是,据师叔观察,今年或许也是鲜花盛开的一年。” “何出此言?” “最近在清江,出了几位大才子。特别是那个叫秦歌的小家伙,他的诗才,真真是师叔生平仅见,至于他的修道天赋如何,尚未可知,如果他能参加玄剑大会,师叔倒是有意收他。” “此外,京西的传人,京南的传人,以及京东的世子,目前也都在清江,看样子他们是准备参加玄剑大会。” “那或许就真如师叔所言,这又是鲜花盛开的一年。”闻言步知舞脸上露出淡淡笑容,“师叔,天色不早,你早些歇息。” “好。” ……(未完待续。) 第91章 未妨惆怅是清狂 半月时间,弹指而过。 这日清晨,聚在鬼剑山脉附近,整整一宿未眠的人们,随着晨光微露,便将目光移向那座隐在云雾间的高山。 在好几天前,人们便已找准绝佳的观看位置,有人立于大树枝头,有人御剑半空,就连一些在山峰崖壁上稍稍凸出些的石头、垂下的青藤也没有被放过…… 今日在鬼剑山脉附近聚集逗留的人,基本上已占剑仙大陆总人数的四分之一。 那场奇观,谁不想看? 而在无形中,也自有一种阶级之分,越是有身份地位的人,便越是要离鬼剑山近些。 天涯边,鬼剑山,一半隐于云雾间,离天只余一尺三! 关于鬼剑山的传说,在世间有多个版本。 有人说那是一把天神放在大陆上的剑。 还有人说那是通往另一个世界的桥梁。 也有人说那就是剑仙大陆的起源之地。 各种说法,不一而足,因而住在鬼剑山上的鬼剑愁也变得神秘超凡,有人说他是天上的神仙,是位真正的仙人,还有人说他是大陆的创造者…… 因为他神秘、飘渺、无法揣摩,所以他是“鬼”。 每当剑仙大陆浩劫将至,鬼剑愁便会下山守护苍生,就好比三千年前,鬼剑愁在云柱山外筑起那道高墙,将鸿土隔绝在外,人类才得以抵御魔族;此后鬼剑愁又广传修道法门,让人类也可以像鸿土魔族那样聚天地灵力入体,修道问长生,从此便有与魔族对抗的资本。 往后,又有几个自称是“鬼剑传人”的存在横空出世,灭皇朝、斩剑仙、震海妖……给秩序混乱的剑仙大陆带来新气象,拥立新皇朝,建立新秩序,让黎民苍生得以安宁。 每当做完这些大事之后,那些“鬼剑愁”便会销声匿迹,从此不见踪影,若是此后剑仙大陆风云再起、气数紊乱、浩劫降至,或是有大恶之人破坏和平,便会有新的鬼剑愁提前下山,最终平定乱世。 每一代的鬼剑愁下山,便会搅起风云,左右天下大势,给世界带来崭新面貌,同时,这也昭示剑仙大陆即将有大事发生。 一怒而诸侯惧,安居则天下息! 这,便是世人对于“鬼剑愁”的印象。 …… 随时间推移,不知过去多久,忽然间,已冉冉升起的朝阳倏然变得暗淡,只见那笼罩鬼剑山的洁白仙雾,像是一碗清水被滴入墨汁,变得乌黑而深邃。 人们屏住呼吸,眼睛睁到极致,不舍眨眼,像是生怕错过什么。 “来了来了!” “终于!山门终于要开了!” “……” 有不少人尖声惊叫,激动的无以复加,以至于身躯发抖。 “如果今日能一睹鬼剑愁真容,倒也不枉千里迢迢来此一遭啊。” “这一代的鬼剑愁,下山又是为了什么呢?” “笨啊,这不明摆着嘛,魔族蠢蠢欲动,正在酝酿对我人族大不利的阴谋,而这一代的鬼剑愁下山,便是要带领我们人族彻底铲除魔族,甚至是荡平鸿土!” “霸气!这是何等的霸气!” “你们看,仙雾散开啦!” “……” 天空中像是有双无形的大手,在小心翼翼的拨弄,只见那笼罩在半山腰的乌云整齐向两旁分开。 那就像是一扇被拉开的大门。 在浓厚的乌云被分开之时,还伴有道道闪电奔腾,那些离得稍近、眼尖之人,可见在乌云中有巨大的身躯若隐若现,偶尔露出身躯的一部分,偶尔露出发光的大眼睛……那应该便是生活在云海中的大鱼。 突然,有金色光浆从山门透出,普照大地,与遮天蔽日的乌云形成鲜明对比,仿佛梦境,壮观至极,震撼人心。 紧接着,便只听得一声嘹亮凤鸣响彻长空,那声音竟好像一把锋利的刀子,割在人的灵魂深处。 随凤鸣之后,又是一声震人心魄的虎啸,令人头眼昏花。 “看呐!”有人睁大眼睛指着远方的天空,颤声道:“是鸟!好大!” “什么鸟?那是白凤!白凤!传说中生活在鬼剑山上的仙兽!” 那只白凤的体积并不是很大,双翅展开也不过十余米,但自它显现之后,便有柔和的白光散发,一种圣洁的气息弥漫天地间,那些离得近的人感受到这种圣洁气息,内心变得平静安宁,竟好似有突破修为的迹象。 白凤在滚滚乌云中飞进飞出,劲风搅动云雾,似乎连那些闪电也追不上它的速度。 突然,它又发出一声嘹亮的长鸣,停在高空,双目充满威压,俯视苍茫大地,从口中喷吐出一道纯白的火焰,那道白色火焰在天空中骤然化为数千道细小火苗,带着恐怖的高温散落在各处,同时那也很美丽,仿佛是一场白色的流星雨。 在鬼剑山脉附近观望的人,其中有部分人在看到那些白焰朝自己飞来时变得很紧张,撒腿就跑,但那些人的速度又怎及得上白凤的火焰? 那些人为何会跑? 白焰为何又会针对性的攻击那些人? 那些人还没跑出几步,便被白色火焰追上,顷刻间浑身燃烧,惨叫声甚是凄厉,仿佛是在遭受人世间所有的酷刑,进而露出真容。 这个时候,人们才惊然发现,原来身边的这些朋友、爱人、兄弟……竟是魔族。 “好!烧的好哇!”鬼剑山的山脚下,陈苏安站在大犀牛背上,拍手叫快,看着那些混在人群中的魔族奸细被活生生的烧死,他觉得没有什么比这更解气。 步知舞在距离陈苏安不远的地方御剑浮空,她脸上露出淡淡笑容,安静的注视着前方的山门。 很多人都以为,在那些魔族奸细被白凤烧死之后,接着那山门里便会走出一位少年,那少年或是黑衣长剑走在山间小道,又或是驾乘仙兽而来……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就在这时,山门却突然关闭,白凤在天空盘旋一圈,便没入浓雾之中不见踪影,紧随着乌云恢复原本的纯白,天空恢复晴朗。 一切归于平静。 仙兽腾飞的奇观人们都见到了,更是见到仙兽一口白焰烧死魔族奸细的震撼壮观场面,但,并没有谁见到今天的主角——鬼剑愁。 连半个人影都没看见。 此时所有人都愣愣的看着那座安静屹立在那的鬼剑山,心里头都有一个疑问:鬼剑愁呢? 根据前代鬼剑愁留下的预言,新一代的鬼剑愁确实是在今天下山,而山门也确实是打开,仙兽也亲自为鬼剑愁送行,所有人都亲眼见证……可唯独没有看到鬼剑愁他人。 有人说道:“鬼剑愁是‘鬼’,神秘飘渺,他岂是这么容易就能见到的?如果能见到他,那他就不是鬼剑愁。” “有道理。” “不愧是鬼剑愁,如此轻易将世人玩弄于鼓掌。这真是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啊!” “……” 等了好久,才有人散去,觉得很遗憾。 又过好久,又有人散去。 渐渐的,人都散去。 步知舞在这里等了整整五天,最后也决定离去。 她终是没等到那个她日思夜想的少年。 没有等到鬼剑愁,人们都感到遗憾,只有她,感到伤心。 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清狂。 步知舞慢慢的转过身,发出没有声音的叹息。 莫名想哭,却哭不出来,也没有哭的理由。 “莲儿,我们走吧。” “喔。” 她是那个不为人知的皇朝公主,亦是那个为世人所熟知的皇朝太子爷,她还是玄玉剑仙的弟子,是万中无一的修道奇才,在她的身上,肩负守护人族的重担,但她也是个青春期的少女,她羡慕父皇和母后那样的感情,她渴望书中那种美好的爱情。 但苦等多年,却什么也没等到。 “也罢,或许那本就是我不该拥的东西,或许从始至终也只是我一厢情愿,或许,他都不记得我。” “既然都没有得到过,那也谈不上失去。”步知舞在心里自嘲的想着,觉得爱情那种美好的东西,真的离她好遥远,真的好羡慕那些普通的姑娘,可以拥有简简单单的爱情,不考虑苍生、不考虑家国,只跟心爱的人在一起。 步心莲蹦蹦跳跳的走在前边,“公主,大长老他们都已经回去啦,我们什么时候回中州呀?” “明天。” “公主,你好像很不开心。” “没有,我只是在想很多事情。” “那你在想什么呀?” “想我接下来该做的事。” “什么事呀?” “道宗皇朝统一,剿灭魔族。” ……(未完待续。) 第92章 问道阁 还有十天便是玄剑大会的开幕日。 而在五天之后,便是中州各大学院的毕业总考,届时,中州大地莘莘学子将收获这数年的努力成果。 当然,在皇朝大地那边亦是如此。 每个附属于玄剑道宗的学院,都有十个名额,而每个附属于皇朝的学院,也有五个名额。 什么名额? 自然是参加玄剑大会的名额。 书香学院自然也有十个名额,秦歌和苏文轩这两位大才子自不待言,剩下的八个名额,现在还没有着落,得看五天后的毕业总考。 无疑,这是个激奋人心、奋力冲刺的时刻,战安凉、药不然、安芝芝三人这些天基本上都是废寝忘食,各种方式缠着秦歌和苏文轩二人,让他俩帮忙补习功课。 “这种考试,不过是些小儿科,干嘛搞得这么紧张。”书房中,秦歌翘着二郎腿,满脸享受的吃着从安芝芝那里抢来的糖葫芦。 糖葫芦这种东西,还是抢来的比较好吃。 安芝芝现在哪里还有心情吃糖葫芦?以前秦筱学习用的小书桌,现在已被她霸占,这段时间她一直住在秦歌这里,都很少回清洁宫。 下山两年,现在的秦歌已有十八岁,比起刚下山那会儿,倒也少了几分稚气,身体也壮硕几分,说话的声音也有些变化,还可以看到喉结。 安芝芝还一如既往,没有什么变化。 “那是你才敢这么说!你就教教我嘛。”安芝芝急得快哭了,那些算术题,她现在一看到就想睡觉,至于修道理论题什么的,她还没看,光是想想就想睡觉。 秦歌认真说道:“只要你把书上那些可能要考的内容记牢,然后在考试的时候心态放松,基本上不会有问题。” “啊?”安芝芝咬着笔头,小脸上满是疑惑的看着秦歌:“青菜放葱?” 秦歌沉声道:“老子是说心态放松,不是青菜放葱,你个小吃货,我估计你是没救了。” 安芝芝尴尬的吐吐舌头,“谁让你在吃糖葫芦的时候说话,我都没听清楚。” 与此同时。 在另一间房中,苏文轩也是被药不然和战安凉二人当成祖宗一样供着。 平常药不然脑子里总是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想着要怎么才能将一个任务目标给坑死,而战安凉这家伙脑子里想的总是刀法,想着要怎么去砍别人的脑袋…… 还有五天就要毕业总考,这俩学渣自然会着急,秦歌帮安芝芝补习,他俩就只好找苏文轩帮忙补习。 苏月摇口里哼着小曲儿,端着两盘洗干净的葡萄,先是去到苏文轩那里放下一盘,然后又去秦歌书房。 从那夜之后,苏月摇就一直住在花间楼,现在就算秦歌治好她的灵力匮乏症,她还是不走,打算赖在这里,这是因为……她要让秦歌对她负责。 至于苏月摇为何会要秦歌对她负责,是因为在那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因为要治灵力匮乏症,秦歌便强行打通苏月摇浑身经脉,那时苏月摇疼得直接昏过去,并不知道后来秦歌对她做过什么,等到第二天早上醒来,她惊然发现自己的灵力匮乏症被治好,可以跟正常修道者一样聚气入体,但是她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发现自己手腕上的守宫砂没了。 没了,一晚过后,就这么没了。 她很伤心,哭了好久好久,躲在房里不敢见人。 苏文轩在知道这件事后,也很生气(假装生气),便去找秦歌质问,是不是秦歌拿了她姐的身子,如果是,那就做他姐夫,以后给他喊小舅子,如果不是,那为何守宫砂没了? 秦歌解释说这是因为在打通苏月摇浑身经脉之后才导致守宫砂消失,但都表示不信,苏文轩硬是要秦歌对她姐姐负责。 药不然等人也纷纷前来声讨秦歌。 药不然说:“禽兽!” 战安凉说:“人渣!” 安芝芝说:“渣男!” 秦歌表示很冤枉,百口莫辩,欲哭无泪。 此后苏文轩又开导好久,苏月摇才渐渐接受这件事,于是便赖着秦歌。 “你得对我负责!你个人渣,你做事不负责,不是男人!反正你这辈子都别想逃出本碧池的手掌心!” “负什么责?老子费心尽力治好你的病,你先付我钱再说!别在这里含血喷人,张口乱咬,你这是破坏我声誉!” “什么钱不钱的,咱们都有夫妻之实啦,我的钱那不就是你的钱?以后天衣坊就是你的。” 秦歌快哭了,“姐,我真没对你做过什么啊,你放过我行不行?” “那我的守宫砂怎么不见了?这还有假吗?” “这是因为……” “你别狡辩了!做过就做过,大胆承认!” 秦歌终于有些不耐烦,“我看你是脑子有病吧,脑子里的肉都长到胸上去了?我究竟有没有对你做过什么,你自己身体上会没有感觉?那膜到底还在不在,你自己被逼数?” “什么膜呀?别说些我听不懂的。” …… …… “秦歌,我洗了葡萄,你要吃吗。”苏月摇眉眼含笑,端着葡萄走进书房。 现在“已为人妻”,苏月摇在穿着上也有所改变,不再像以前那样又是露肩又是露背。 秦歌揉揉额头,很害怕看到苏月摇,“我不吃,你自己吃。” 安芝芝放下笔,气鼓鼓的看着苏月摇,“情敌,快把葡萄拿来!” …… 在某个很神秘的地方。 有一栋阁楼。 阁楼前边是片湖,左边是片很大的农场,后边是片广袤的森林,右边是连绵起伏的山峦。 这里便是问道阁。 没有外人知道问道阁的存在。 阳光明媚,和风日丽。 一位容貌俊秀的白衣男子坐在湖边,安静垂钓。 白衣男子叫陌问,乃问道阁主。 一位容貌美丽的轻纱女子光着洁白玉足,衣袂飘飘,来到白衣男子身后。 “阁主,这是下面送来的资料。” 陌问放下手里鱼竿,接过那叠资料后只是淡淡看一眼便放下,“鹭鹭,你是否觉得此事蹊跷?” 鹭鹭安静说道:“从最开始的罗保、周问水,到现在的月清华,差不多两年时间,死掉十二个。他们的死因各不相同,但却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意外死亡,或是正常死亡,并非他杀。” 陌问眼帘低垂,嘴角含着淡淡笑意,目光深邃而犀利的盯着湖面,“死的全是我们魔族同胞,而且还是一些站在关键位置的魔族同胞。” 鹭鹭说道:“应该是有一股神秘势力在对付我们。” 陌问拿起鱼竿,“下去查,在查出这股神秘势力之前,让坠鹰谷那几个蠢货稍微低调点。” 想起上次坠鹰谷那几个家伙花八千万两黄金买来一把假刀,陌问就是气不打一出来。 “那皇朝那边怎么办?最近并肩王的动作很大,也杀了不少我们的同胞。” “并肩王?”陌问皱起眉,“他不久前是不是来过中州一次?” “是。” “他有接触过什么人?” “我会去查。” 陌问想想后说道:“近来有玄剑大会,玄玉剑仙也举棋不定,所以中州这边,我们暂且按兵不动,尽量低调,只管定好战安凉。暂时将重心放在皇朝那边,先杀并肩王。” “只是,并肩王要如何去杀?他在皇朝权高位重,还有丹书铁券,其自身修为也是深不可测,无论是暗杀还是明杀,都难。” “一山不容二虎,如果,他要谋反呢?那个废物皇帝会不会杀他?” ……(未完待续。) 第93章 一去不回 六天后。 书香学院。 许老师抱着一叠试卷走入教室,安静的站在讲台上。 “同学们,就在昨天,我们这届的毕业总考已正式宣告结束!在今天,你们的考试成绩已出。” “大家这两年的学习成果让老师很是满意,老师希望,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你们能够越走越远、越飞越高!” “我们书香学院,共有十个参加玄剑大会的名额,而光是我班,就拿到六个!” 随后许老师开始点名:“秦歌同学。” 秦歌并不在,因为秦歌今天没有来学院,而是在清洁宫研究他的杂交水稻。 安芝芝举起小手,“许老师,秦歌他今天在稻田里种稻谷呢,所以请假。” 闻言全部同学发出笑声,其中还有一些嘲讽的笑声。 “看来咱们的秦大才子也是个农民啊,一边忙着学业,一边还要忙着农活。” “学习成绩再好,再有才华,那也还是个农民。” “我家里也有好几亩地,要不考虑以后让秦歌同学来帮忙打理?” “……” 听着这些酸酸的声音,安芝芝皱起眉,很不开心,心里自豪的想着,我的秦歌比你们厉害多了。 不过安芝芝并没有说什么,因为秦歌跟她说过:世上有些人就是贱到骨头里,总看不得别人好,总觉得自己才最完美,总想抓住什么去嘲笑别人,实际上他内心里比谁都自卑。 “罢了。同学们请安静。”讲台上,许老师无奈的摇摇头,秦歌旷课已是家常便饭,要是他今天突然来了,那反而会让许老师觉得奇怪,是太阳打西边出来。 随后许老师继续点名:“苏文轩同学。” “在。”苏文轩站起身来。 “药不然同学、战安凉同学、安芝芝同学、布菊花同学。” “加上没来的秦歌同学,你们六位,以及其它班的四位同学,将代表我们书香学院去参加这一届的玄剑大会。五天后,全体师生将为你们送行。” “现在,请同学们给予最热烈的掌声!” 听着同学们那热烈的掌声,安芝芝几人脸上都露出开心笑容。 药不然在被点到名的那一刻,差点就哭了,从小到大,他虽是要什么就有什么,但这一次,他却是完全靠自己的努力而争取到自己想要的,这是一种他从未有过的感觉。 当然,这也不至于让他想哭,他之所以想哭,是因为布菊花。 “老师,为什么会有布菊花?” 许老师严肃说道:“人家布菊花同学考九十五分,比你高四分,你能被选上,她自然也会被选上。” 布菊花对药不然露出一个甜甜的微笑,“听说玄剑大会很危险,药不然同学,我知道你是关心我,担心我受伤,可是你也不要小看我哦,我一定会努力的。” 药不然:“……” 战安凉忍不住笑出声来。 许老师面向全班同学,“当然,人生不止一条路,至于没有拿到名额的同学,那也不要气馁,现在如何,并不代表将来会如何。” “你们都已毕业,今后离开学院,也有很多路可以走,也可以为人族做出贡献,比如去高墙那边报名参加修道者大军,今后在真正的战场上建功立业!或是经商,或是从政,或是继续留在学院进修,以后教书授课,为人族未来的发展做出伟大贡献……” “总之,一场玄剑大会并不能代表所有,或许去参加玄剑大会的那些同学,也并不能走得长远。” “未来的事,谁又说得准呢?” “玄玉剑仙,起初不也只是个默默无名的小姑娘?” “孤雪刀圣,起初不也只是个刽子手?” “京北的苏白鹤,起初不也是个穷苦书生?” “所以同学们啊,在学院里的学习成绩、考试结果,这并不能决定你们的未来,更不能代表所有,你们今后要对未来充满信心。” “……” 这一天,是一段旅程的结束,亦是新一段旅程的开始。 这一天,走出那扇大门,就不再是放学,而是毕业。 那些朝昔相处的同学,或许以后要很久才能见到,或许……此生再也见不到。 曾经在学院里被看不起的那些同学,或许在今后是混最好的那个。 曾经在学院里被人仰望的学霸,或许今后会在酒楼的厨房里看到他刷盘子,在作坊里做小工人,每天跟木偶一样重复做同样的事,每月拿固定的薪资勉强糊口,还被老板指着鼻子骂得狗血淋头。 曾经在学院里被人爱慕的冰山女神,或许离开学院没几年就已嫁人为妻,在家辛苦带孩子,丈夫并没有多大出息,整天受气;或许有一天去青楼玩,会在青楼里看到曾经的冰山女神衣不遮体,浓妆艳抹,在笑容满面的讨好那些有钱的客人……一晚只要五百。 那些偷偷写好的情书,送出去了吗? 那些偷偷刻在课桌上的字,甚至是刻在手背上的字,是为何人所刻? 暗恋的那个人,鼓起勇气跟他/她表白了吗? 欺负过的人,有认真跟他道歉吗? 一起翻过的院墙,以后还有人会翻吗? 学院的小操场上,还有懵懂的男女偷偷牵手吗? 学院后边的小树林,晚上还能听到奇怪的女孩子叫声吗? 女生宿舍晾晒的衣物,还会频频失窃吗? 夜晚在宿舍经常闹的那个“红衣女鬼”,它也会跟着一起毕业吗?还是会留下来,继续吓后面的学弟学妹? 今后,大家还能再见吗? 青春,它真的一去不返吗? 如果能够重来,跟同学们一起坐在教室里,是否还会珍惜每分每秒? …… …… 在五天后的一个清晨。 烟花爆竹声不绝于耳,年迈的王院长亲自致辞,表示祝贺。 在全院师生的欢送和祝福下,秦歌一行十人登上一辆由玄剑道宗派来的车辇。 车辇内并不是很宽敞,十个人刚好足够,显得有些拥挤。 只有布菊花不觉得拥挤,她今天还特意化过妆,涂了口红,画了眼线和眼影,对药不然和战安凉等人招招手,“同学们,你们干嘛害羞呀?坐过来啊,我旁边还有这么宽的位置。” “我尼玛,真是阴魂不散呐。”药不然一巴掌拍在额头,发出长叹,心想这还能不能让人愉快的参加玄剑大会了? 驮着车辇的大龟伸出脑袋,顿时四脚起风,浮现祥云,随后腾空而起,驮着车辇飞入天空远去。 不止是书香学院全体师生,整个金华城区的人都在仰望天空。 “希望他们能有好的表现,给我们书香争光,以后出去我也可以吹嘘一番,说我是他们的同学。” “以秦歌为首的金华四大才子,必然会在玄剑大会上大放异彩!” “……” 许老师捋着胡须,自豪说道:“秦歌、苏文轩、安芝芝、药不然、战安凉……这些都是我教过的学生啊。” 便在这时,金华城区的上空传来两声清脆而空灵的鹤唳,只见两只白鹤从远处天空飞来,各自口中叼着一幅卷起的画卷。 随着两幅画卷摊开落下,便合二为一,组成一片大光幕停浮在金华城区上空,其中所显现的,正是玄剑大会现场的景象。 “天呐!这是玄剑道宗的法宝,山水卷!” “哈哈哈哈,如此一来,我们也能看到大家的表现。” “……” 不只是金华城区,此时在中州五城的每一个大小城区,都有同样的事情发生。 这就类似于秦歌前世的现场直播。 …… 玄剑大会的主要目的,便是为道宗培养新生代力量,因为这个世界从来都是属于年轻人的,年轻一代,才是未来的希望。 在玄剑大会表现优异者,会被各大门派选中,此后重点培养,至于被淘汰的,那也还有其它出路,就比如去参加修道者大军什么的。 玄剑大会其实也相当于一种考核,首先就是要在浮天台聚气入体,时限为半个月,若半个月还没聚气成功,便会被淘汰。 在浮天台的考核过后,便要穿越天空岛,天空岛过后,便是万剑墓。 万剑墓是最主要的一环,如果得到万剑墓里某把剑的认可,便证明有修道潜质。 而在万剑墓之后,还会进行一场比试,但因为参加玄剑大会的莘莘学子修为高低不齐,所以不比修为,只比招式,最后的胜出者,将获得在玄剑道宗随意挑选师父的资格。 在玄剑道宗随意挑选师父,这可是巨大的诱惑,因为这其中也包括玄玉剑仙。 …… 时过良久。 大龟驮着车辇飞到一片绵延青山之中,最后落在一面飘浮在天空中的圆台之上。 这面圆台很大,一眼望不到边。 正是浮天台。 秦歌跳下车辇时,看到浮天台上到处都是人,可谓人山人海,而远方的天空中还有大龟驮着车辇陆续而来。 一些身着白衣、背负长剑的玄剑道宗弟子穿插在人群中,正在维持秩序。 药不然伸伸懒腰,攀上战安凉的肩膀,在人群中寻找妹子。 战安凉双手抱胸,闭目养神。 安芝芝抱着秦歌的胳膊,问秦歌蛋包饭到底是怎么做的。 “人比我想象的还要多。”苏文轩走到秦歌身旁。 秦歌说道:“因为还有皇朝那边的人。” ……(未完待续。) 第94章 我会等你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请记住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95章 我背你上去! 步心莲伸手整理下裙子,也盘膝而坐,看看坐在对面的战安凉等人,说道:“知舞师姐跟我说,我们道宗会让参加玄剑大会的学子在浮天台聚气,这其实也是赐给学子们的机缘。” “哦?”药不然挑挑眉,“道宗是打算给每个学子安排个对象?” 步心莲呸了一声,暗骂药不然没个正经,小脸上满是认真:“众所周知,越高的地方,灵力就越浓郁,而浮天台不仅距离地面几百米,灵力浓郁,而且浮天台本身也是个聚灵大阵,还没有聚气的学子若是这里聚气,将事半功倍,成功率会大大提高。” “举个例子,在其它地方要三个月才能聚气成功,但是在浮天台上,可能十天就会成功。你们说,这不是道宗给的机缘又是什么?” 步心莲继续道:“而且知舞师姐还跟我说,就算是已经聚气成功的修道者,若是在这里吸收灵力,那也能比平常快很多,所以呀,你们就安安心心的在这里吸收灵力吧,反正还有十五天的期限呢。” 秦歌心想,这步心莲就是步知舞派来的“内奸”,说道:“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这十五天的期限,其中也包括攀爬铁链,所以算下来,真正能停留在浮天台的时间并不多。” 步心莲咬着嫩嫩的手指头想了想,“说的也是噢,我记得以前我们道宗有做过统计,在正常情况下,一个人要从浮天台通过攀爬铁链到天空岛,至少需要七天的时间。” “七天?”闻言众人都皱皱眉。 “是的呢。”步心莲认真的点点头,“我没有骗你们。” 苏文轩:“那岂不是说,真正能给学子们聚气的时间,最多只有八天。而这也就等于是,如果在十五天之内没有抵达天空岛,就算聚气成功,那也会被视为淘汰?” 步心莲翻翻白眼,“可是你们都聚气成功啦,还怕什么呀?还是别废话了,这可是个吸收灵力的好机会,一般人求之不得呢。” 这时秦歌却说道:“胖子,沙雕,老苏,你们三个先上去,我留下来等芝芝。” 要说吸收浓郁的灵力,现在这几个家伙身上都有天品灵石,自是不需要来“巴结”浮天台。这浮天台,秦歌唯一想要利用的无非就是那聚灵大阵,因为那大阵能帮助安芝芝聚气。 “老秦,要是这就把你丢下,那也太不够义气。没关系,斑爷陪你。” 苏文轩和战安凉也点点头,表示药不然这回说的是句人话。 秦歌严肃道:“但这并不是讲义气的时候,你们要清楚,我们有必须要加入玄剑道宗的理由。如果到时候我和芝芝被淘汰,那还有你们。从这里顺着铁链爬上去,说是需要七天,但那只是在正常的情况下,谁能料到其间会不会出什么变故?所以还是越早上去越好。” 战安凉站起身,“有道理。胖子,老苏,我们走。” 苏文轩:“那么,我们就在上面等你们。” 随后,战安凉等人离去,各自爬上一条铁链。 秦歌对步心莲说道:“莲儿姑娘,你之前是否有爬过铁链?” 步心莲摇摇头,“木有呢。” 秦歌说道:“那我建议你也去。” 步心莲觉得刚刚秦歌对战安凉几人说的话也有道理,十五天的时间,其实并不宽裕,得争分夺秒才行。便撑着膝盖站起身,“那好,你们也尽量要快点呀,要是在这里就被淘汰,知舞师姐她一定会很失望,师姐她一直都在看着你呢。” 秦歌摸摸下巴,笑道:“舞姐她该不会是暗恋我?” “呸!少臭美啦!师姐她才不会喜欢你这种……你这种不要脸的登徒子!她只是很希望你能加入玄剑道宗。” 尔后步心莲去到浮天台边缘,挑中刚刚战安凉爬的那条铁链,一个深呼吸后,再搓搓小手,便爬了上去。 原处。 秦歌对安芝芝说道:“芝芝你不要着急,慢慢来。先吸气,运至膻中,直下中庭、鸠尾……” …… 此时,在浮天台另一个地方。 有数道不善的目光正落在秦歌身上。 “蛮山的王归顺不久前来信,说秦歌是子桑不孤大哥的敌人。而根据资料显示,那家伙就是秦歌无疑。” “他身边的人都离他而去,只留下他,如此看来他还没有聚气成功,呵,也不怎样嘛。” “如果他去不到天空岛,那就是个废物,会被淘汰,我们也就没必要对付他,若是他真的抵达天空岛,那就再收拾他!总之,绝不能让他加入玄剑道宗接近知舞师姐!” “对,子桑不孤大哥在外历练,如此年纪,便开始建功立业,为人族做出伟大贡献,那是何等的大英雄?如今他不在,所以只能由我们照看好知舞师姐。” “谁都晓得知舞师姐跟子桑不孤大哥是天造地设、金童玉女,做为人族最顶尖的天才,他们身上有守护人族的重任,更是人族未来的希望,岂能让秦歌这山野小子横插一脚搞破坏?” “无论是出身,还是天赋,他有哪一样配得上知舞师姐?不过就会写几首诗词而已,但那又算得了什么?几首诗词就能抵御魔族?就能给人族带来繁荣?” “百无一用是书生!” “要不……将秦歌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事情广泛传播出去?让他成为公敌,到时候都不用我们去对付他,也自会有人去对付他。” “哈哈,这招还真是杀人不见血啊。” “……” 与此同时。 坠鹰谷。 常惊空对他两位贤弟说道:“要对付人族,最好的办法就是对付这些年轻一代,因为年轻人才是未来,可如果人族没有了未来,那还拿什么跟我魔族对抗?” “相反,咱们鸿土那边,倒是天才成群。” 天海易皱皱眉,“不过问道阁的白鹭洲姑娘有说过,阁主让我们这段时间尽量低调点,因为有一股神秘势力在对付我们,要我们将重心放在皇朝那边,主要针对并肩王。” 宋刀锋点点头,“大哥,若是我们这样擅作主张,到时候阁主怪罪下来……” 常惊空沉声道:“阁主若是怪罪下来,我一人扛,与两位贤弟无关!” “话可不能这样说,我们是兄弟,有事当然一起扛。” 常惊空:“刚刚大哥收到下面消息,步知舞会亲自去天空岛带领那些学子,而在那些学子中,自然也有我魔族的青年才俊,到时候,只要想办法杀掉步知舞这个人族的未来希望,我们便是大功一件,阁主想怪罪,那也没法怪罪。” “呵呵,说起来这陈苏安也真是够大意的,竟敢让这些年轻小伙去天空岛那种险地,这不正好是给了我们一把刀子嘛?” “……” …… 已经过去三天。 安芝芝还是聚气。 秦歌一直陪在她身边,细心指导。 布菊花在昨天已聚气成功,跟秦歌告别后,便爬上通往天空岛的铁链。 其他四位来自书香学院的学子也都在今天早上聚气成功,然后一一离去。 转眼间,又是五天过去。 浮天台上的学子越来越少,只剩下几百个。 安芝芝还是没有变化。 金华城区。 那些通过山水卷看到这一幕的人都很着急。 “唉,秦歌和安芝芝同学……看来是没希望了。” “已经过去八天,就算聚气成功,那也很难在短短七天的时间登上天空岛。” “这秦歌同学,怎么他看上去一点也不着急啊,竟还在四处闲逛。” 又是三天过去。 终于,在一个早晨,安芝芝皱起眉,神情中充满痛苦。 “忍住!不要着急,慢慢来!” 安芝芝咬紧牙关。 事实证明,秦歌的想法是对的,安芝芝真的成功聚气,不能像人类一样聚气修炼的精灵族,从此历史将要改写。 浮天台本身的聚灵效果,再结合安芝芝身上的天品灵石,终是强行打通她的经脉,最后打开丹田,成功实现聚气入体。 只不过在聚气成功之后,安芝芝很是虚弱,一直封闭的经脉被强行打开,就好像是女人刚生完孩子。 “成功了,安芝芝同学真的成功了!”金华城区,有人盯着山水卷惊声叫道,好像比安芝芝本人还要高兴。 “唉,就算现在聚气成功,那也只剩下四天。短短四天时间,要如何登上天空岛?而且看安芝芝同学的样子,现在她怕是连走路都难。” “而且,在浮天台上也花了整整十天才聚气成功,这说明她的资质也不如何,要是我去的话,花三四天就能聚气成功。” “我觉得那秦歌也真是够傻的,他早已聚气成功,却偏要留下来等安芝芝同学,结果害得自己也被连累。” “不过还好,咱们书香学院还有八个同学,这会儿估计已经登上天空岛。” “……” 步心莲紧紧抱住在寒风中剧烈摇摆的铁链,连眼睛都快要睁不开。 就算身穿灵装,那也抵御不了高空中的寒冷。 她的手脚已经冻僵,很难再往上爬。嘴唇干裂,又累又饿,还很困。 四周全是翻滚的白雾,什么也看不见,唯一能接触到的东西,就是这又粗又冰的铁链。 “要是早知道……我就不来……公主,真的对不起……莲儿,真的不行啦。” 终于,她达到极限,松开手,决定放弃。 她知道,摔下去并不会死,因为下面会有灵兽接住她。 身躯在寒冷的云雾中自由下坠,她感觉很暖和。 事实上这并不是暖和,而是因为太冷,导致大脑产生暖和的错觉。 便在这时,一只手伸来,将她牢牢抓住。 “才这样就想放弃?” 步心莲睁开眼,看到战安凉那张冷冰冰的脸。 “我背你上去。” ……(未完待续。) 第96章 那都不叫事儿 十五天的期限,到目前还只剩下四天。 在好几天前就已爬到铁链尽头的药不然和苏文轩二人站在那道瀑布旁的大岩石上,仰头望着天空中的山水卷,心里头很是担忧。 这里便是天空岛,此时药不然和苏文轩二人正位于天空岛边缘。一眼望去,两旁都是大小不一的瀑布,轰轰如雷,飞流直下三千尺,被岛下滚滚云海所吞噬。 落下的瀑布尚未坠落在地,便会在空中化为雾气,之后雾气升空,化为云雨,再被天空岛上的树木土壤吸收,化为涓涓细流,涓涓细流化为溪流,溪流汇聚成湖泊江河,滋润岛上万物,道道江河在流至天空岛尽头处时,便会形成道道壮观的瀑布…… 如此循环往复,当真奇妙无穷,好似在天地自然之间有一种无形的伟力,在精妙的操控万物。 若在远处看,天空岛四周边缘垂下的瀑布就像道道轻柔的白色纱帘,偶尔有风,便会轻轻弯曲摆动,加以阳光照射,可见七彩虹桥架于云海之上,偶有几只白鹤飞过,鹤唳清脆;五彩斑斓的飞鱼成群结队,扇动鱼翅,于云海间起伏翱翔,那美的就像是一幅画卷,胜似梦幻仙境。 据说,玄玉宫所在之处,比天空岛还要高。 通过神奇的山水卷,药不然和苏文轩可以看到秦歌和安芝芝还在浮天台上未动,而战安凉却是不见踪影,说不定还在途中,说不定早已掉下去。 “虽然只剩下四天,但我想以秦兄的本事,要登上来应该不难,只是战兄他……” 药不然想起之前上来时经历的那些苦痛,仍是满心后怕,不想再体验第二次,“连斑爷都能上来,战沙雕自然也能上来,咱们就在这里等,等到他们上来为止。” 苏文轩点点头,到一旁盘膝坐下。 药不然鬼鬼祟祟的看看四处,发现那些已登上来的学子都没有在天空岛边缘停留,而是在一些玄剑道宗弟子的带领下去往指定地点集合,对苏文轩说道:“老苏,帮我放放哨呗。” “药兄所为何事?” 药不然走到岩石边缘,背对着岛下茫茫云海,“吃多了,放大号。” “你……你啊你!”苏文轩指指药不然,欲言又止,在这种神圣之地,这家伙居然要做这种事……还真是敢为天下先呐,古往今来,怕是只有药不然一人才敢这样做。 且不说这是一种对玄剑道宗的不尊敬,万一掉下去洒在后面那些学子的头上怎么办?那就是在作孽啊! …… 浮天台上。 安芝芝从她的小兔子包包里拿出秦歌很早就准备好的炸鸡腿,小手指慢慢地撕下鸡肉放入口里,满嘴油腻,吃的可香。 她是真的一点都不着急,但是那些通过山水卷看她的人却很着急。 良久之后,她才站起身,“秦歌,我吃完啦!” “还有没有力气爬?” 安芝芝摇摇头,两手捂着腹部,“好痛哦。” 秦歌无奈的看她一眼,然后背对着她蹲下身。 安芝芝嘻嘻一笑,欢快的爬到秦歌背上,两臂紧紧环住秦歌脖子。 很显然,秦歌是打算背着安芝芝登上天空岛。 秦歌一开始就是这样想的。 安芝芝一开始也是这样想的。 这或许就是默契,已无须用言语表达。 秦歌嘱咐道:“抓紧我,千万别放手,到时候掉下去我可不管你,让你摔下去摔死得了,粑粑都给你摔出来。” “咦惹,你好恶心呀你。” …… “什么?!” 而看到这一幕,很多盯着山水卷的观众都表示难以置信。 秦大才子,近两年可是在中州颇有名气,其作出的诗词传遍大街小巷,所以自然会有很多人关注他。 如果是放到秦歌前世,那么现在的秦歌就相当于是知名网红,而且还是红得发紫的那种红。 “他……他这是打算背安芝芝同学登上天空岛?” “我的天呐,他是不是疯了?!” “一个人要爬上去就是千难万难,他居然还敢背个人!” “……” “呵呵,我看啊,他就是在找死,不知天高地厚,想在女孩子面前耍帅逞能,到时候看他怎么摔下来的!” “就让他装吧!真是个傻逼!” “只剩下四天,他还背着一个人,我看他怎么上去。” “……” 总有那么一些看不得别人出名看不得别人好的人,此刻在极尽能事的说些酸话。 …… 与此同时,那些已经登上天空岛的学子也都盯着天空的山水卷,见秦歌此为,都表示很吃惊。有人在赞叹,同样也有人在说酸话,极尽嘲讽之能事,就好似垃圾堆里那些红眼的疯狗,总想抓住一点什么去咬,若不如此,心里难以平衡,内心也无法得到自我救赎。 在天空岛另一个地方,步知舞仰面看着天空中的山水卷,脸露淡淡笑容,轻声说道:“加油。” …… 浮天台连接天空岛的铁链有五千多米长,而且并不是像琴弦那样紧绷,相反很是松弛,所以越是往上爬就越是摇摆的厉害,特别是在中间那一段,有时一吹风,能横摆出去好几百米远,不说是攀爬,在那种情况下,又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光是吓也能把人给活活吓死。 此外,越往上就越冷,若不时刻用灵力护体,能把人给冻成冰雕,飞来的冰雹若是砸在头上,能砸得人头破血流,而且有时候运气差还会遇到雷暴。 除这些自然因素之外,一个人爬到那种高度,在体力的消耗上也会很大,必是又累又饿。 这光是想想就会让人知难而退,更别说亲自去试。 这哪里是通往天空岛?分明就是通往九幽地狱。 但正所谓,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玄剑大会设立这种考核,其用意,自然是为磨炼那些年轻学子的毅力。 若是连这点毅力都没有,那还修什么道?若是贪生怕死,迎难而退,那还御什么魔?干脆去做个温室里的花朵。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 …… 秦歌背着安芝芝一步跳到铁链上,手脚并用,无比灵活,在远处看上去,他就像是一只敏捷的猿猴。 自从修炼斩仙剑诀之后,秦歌每天都有花些时间用灵力淬炼自身筋骨,是以他的身体素质要远超同龄,安芝芝这小身躯粘在他背上,对他而言并不算是什么负担。 至于吃苦耐劳……秦歌从小是在山上长大的。 小时候在鬼剑山上,秦歌经常跟大棍儿漫山遍野的摘果子,他早就学会大棍儿的“猿行身法”,所以区区攀爬铁链那都不叫事儿,甚至有时候他还从这根铁链跳到另一根铁链上,来个花式表演。 只不过这一幕在山水卷中并没有显示。 …… 此时,在另一条铁链上。 “战公子,莲儿……好冷呀……” “坚持。”战安凉咬紧牙关,尽管被冻僵的双手已破皮掉肉,血肉模糊,他仍是在继续往上爬,“快到了。” “你为什么……不怕冷啊?” “我从小在京南长大,你也知道,京南四季如冬,我已习惯。” 步心莲用仅剩的力气抱紧战安凉的脖子,两腿紧紧环住他的腰。 要是在平常,战安凉早就脸红,但是现在他却没想那么多,脑子里唯一想的就是爬上去。 事实上,为保险起见,战安凉这次也有带祖传的飞行法宝在身上,只是他并不想直接飞上去,只在之前救掉下去的步心莲时用过一次飞行法宝。 因为玄剑大会本就是一种考验,如果在这种事情上投机取巧,那他就不是战安凉。 “你能不能……给我讲讲孤雪刀圣的故事?” “可以。” “莲儿好想睡觉……” “步姑娘,你千万不能睡,我给你讲故事。” “嗯……” ……(未完待续。) 第97章 魔族刺杀 在所有参与登上天空岛的学子中,安芝芝无疑是最轻松的一个。 或许这都不能说是轻松,而是一种享受。 她跟只树懒一样挂在秦歌背上,困了就睡觉,饿了就吃东西,惹得秦歌不止一次想骂人。 一天过去,又是一夜。 等到一夜过去,又是新的一天。 饶是秦歌刚开始攀爬速度很快,跟猿猴一样灵活敏捷,而且身体素质也要远超同龄,但他毕竟是血肉之躯,并非钢筋铁骨,所以渐渐的速度也就慢下来。 “嘶……”秦歌口里嘶着凉气,“真特么冷。” 秦歌身上自然不冷,因为他穿着价值二十万的灵装“公子如玉”。正所谓一分价钱一分货,二十万的灵装倒也能抵御这种高空寒冷,但他裸露在外的手很冷,此时两手已肿得跟熊掌一样,多处还有破皮。 安芝芝早已给自己戴上毛茸茸的手套。 只见她腾出一只手,从背后的小兔子包包里拿出一壶酒喂给秦歌。 待一壶烈酒入喉下肚,秦歌感觉浑身发热,好似又充满力量,一咬牙,手脚并用,在摆动的铁链上往上攀爬。 又是一天一夜过去。 十五天的期限,还只剩下两天。 秦歌一直都有计算自己攀爬的长度,虽然不算精准,但却有个大概,如果照这种速度,大概再过半天就能到顶。 相比起其他学子,他的速度要快上好几倍。 “咦,我们上边有人呢。”安芝芝突然伸出一只手指向正上方。 闻言秦歌停下动作,仰头看去,目光微凝,“战沙雕?” 只见战安凉背着步心莲,跟只猪儿虫一样在那里慢慢向上蠕动,速度极其缓慢。 如战安凉这样的攀爬速度,秦歌花三天就能追上他,这也并不奇怪。 秦歌当下加快些速度往上爬,与战安凉拉近距离。 “战沙雕战沙雕,我们在你后边呢!”安芝芝不停挥舞着小手。 早已精疲力竭,却仍在勉强支撑的战安凉闻言后摇摇头,让自己恢复几分清醒,低下头看去,发现秦歌正背着安芝芝在向自己靠近。 战安凉有些搞不懂,同样是背个人攀爬,为何秦歌看上去却还是如此有活力? 秦歌笑道:“这还真是缘分一道桥,没想到我们会爬同一条铁链。沙雕,你感觉怎样?” 战安凉只是轻轻摇头,什么也没说,他现在只想把力气节省下来,哪怕是说一句话的力气。 秦歌皱起眉,他看得出战安凉已到极限,很难再坚持下去。 如果只是一个人,战安凉早已登上天空岛,但他背后还有一个步心莲。 秦歌当下两脚一蹬,灵活的跃到旁边那根铁链上,在加快速度超越战安凉之后又是两脚一蹬,跃回到原来的铁链上,位于战安凉正上方。 “芝芝,拿绳子放下去。” “好嘞,我可是放绳子小能手哦。”安芝芝显然是明白秦歌的意思。在来参加玄剑大会之前,秦歌可谓是准备充分,在安芝芝的小兔子包包里放了很多实用的东西。 战安凉显然也是明白秦歌的意思,但他却摇摇头,“不行……这样搞不好我们都会掉下去。” 秦歌说道:“那就一起掉下去。” 战安凉安静下去,没有再说什么。 尔后,战安凉背上的步心莲接住安芝芝丢下来的绳子,将自己和战安凉紧紧套在一起。 秦歌让安芝芝将绳子另一端系在他腰间,随后咬紧牙关带着战安凉往上爬,显得有些吃力,不过还能坚持。 而有秦歌在前边拉动,战安凉也轻松不少,也好在这些连接天空岛的铁链并不是垂直,而是斜上,累的时候,还可以趴在上面休息。 时间在一点一滴的过去。 不知过去多久,天已快黑。 远方那轮金红夕阳,有大半隐在云雾中,霞光万道。 安芝芝突然指着旁边那几条铁链,眯着眼睛说道:“秦歌,那里好像还有人诶。” 秦歌看也没看,继续往上爬,“不用管他们。” 在秦歌想来,现在已经要到顶,看见其他人也很正常,必然是其他参加玄剑大会的学子。 “但是,他们好像拿着什么东西在对着我们诶。” 闻言秦歌眉头轻皱,顺着安芝芝所指的方向看去,发现不远处的几条铁链上有几个黑衣男子,跟几只蝙蝠似的牢牢挂在铁链上,手里正拿着东西对准自己这边。 安芝芝问道:“他们是要把吃的给我们丢过来吗?” 秦歌淡淡道:“那是弓弩,可能是射我们。” 安芝芝脸色微变,连忙抱紧秦歌脖子,“表怕,我保护你。” 此间有淡淡云雾弥漫,导致秦歌看不清那几个黑衣男子的容貌,但是秦歌能感受到一种杀机。 这个时候秦歌也没想那么多,不管那几个黑衣男子是谁,是为何要针对他,但事实是此刻有危险。 秦歌当下加快速度往上爬。 那些黑衣男子没有发出一点声音,立刻发动手中弓弩,一支支细小箭矢带着呼啸声破空而至。 不过铁链在不停的摆动,加上还有风在吹,相隔几十米的距离,那些黑衣男子也很难精准命中秦歌。 “秦歌,这下怎么办呀?这些坏蛋是想杀我们。”安芝芝有些急了,“肯定是嫉妒我们身上有带好吃的。” 秦歌脸色阴沉,继续往上爬,却在这时,战安凉背上的步心莲发出一声惨叫,却是一道箭矢命中她,射在她的肩上。 “灵儿,发动魂斩模式。” 秦歌终于是忍无可忍,本是想等上去后再收拾那些黑衣人,因为现在带着战安凉和步心莲,很不方便出手,但此刻秦歌已管不了那么多,如果不搞定这几个黑衣人,他们就会没完没了。 在发动魂斩模式之后,秦歌的魂体直接飘过去,将一个离得最近的黑衣人无情斩杀。 那黑衣人连惨叫都还未发出,脑袋便和身体分开掉落向茫茫云海。 “主人,是魔族!”剑灵儿的声音忽然响在秦歌脑海。 在刚刚被秦歌斩杀的那个黑衣人流血之后,剑灵儿便感受到魔气。 “魔族?”秦歌皱起眉,心想是有魔族奸细混入此次的玄剑大会,其目的,正是针对参加玄剑大会的学子们。 “想必在我们之前,已有很多人遭遇这样的事。” 随后秦歌收回魂斩模式,继续往上爬,以他现在的状态,能发动魂斩模式斩杀一人就已是极限,如果再继续发动,固然还能斩杀几人,但他自己也会没有力量再往上爬。 其余几个黑衣人见同伴莫名其妙的身首异处掉下云海,都感到很诡异,不敢继续逗留,当下跳跃到其它铁链,迅速远去,不多时便消失在云雾中。 …… 常惊空站在一棵参天大树之上,看着那些从天空中掉下来的尸体,脸露淡淡笑容。 “魔族小子们,做得好哇!” 那些尸体在掉下之后,落地的会被摔得七零八落,而落在树上的手脚会被树枝挂住,躯干继续往下掉,肠子挂在树枝上,好大一串,很多饥饿的野兽看到之后,也会成群的来哄抢…… 但无一例外,那些尸体在不久之后就会化为一滩脓水,就连尸体上的毒箭、那些吃过肉的野兽也会化为脓水,真正是毁尸灭迹,让人无从可查。 天海易和宋刀锋二人一前一后,身轻如燕,脚尖轻点树叶而来,落在常惊空旁边的树枝上。 “大哥,根据下面传来的消息,这次我们安排进去的魔族小子,已杀掉数百个人族少年。” “这么多?”常惊空有些吃惊。 “这还算多?” 常惊空摇摇头,说道:“这太高调了,怕是会引起注意。传令,让那些魔族小子都放机灵点,别暴露身份。” “是。” 随后常惊空展开双臂,仰起头,满脸愉悦笑容。 剑仙大陆的空气,总是那么新鲜。 便在这时,天空中有一物坠落下来。 常惊空瞬时注意到那坠下的某物。 好奇是一种难止的痒。 常惊空就很好奇那是什么,当下飘然而上,在伸手接住之后,身体轻轻地落在另一棵树上。 可随后他整个人却愣住,呆若木鸡,表情凝固,两眼大瞪,那物体在落入他手时顿时爆散开来,他只闻到一股恶臭。 “这是……屎?” “他麻痹……是哪个孙子在天空岛往下面拉屎?!” 见此情形,天海易和宋刀锋二人都尽量离远了些。 ……(未完待续。) 第98章 你想用美人计? “啊切——!” 正卷起裤脚在溪沟里搬螃蟹的药不然突然打个响亮的喷嚏,揉揉鼻子,“老苏,是不是你在背后偷偷夸斑爷抓螃蟹时的样子很帅?” 苏文轩正在一旁的岩石上生火,准备待会儿烤螃蟹,漫不经心的道:“你何时听到我在夸你?” “你在心里夸,你不好意思说出口,你还嫉妒斑爷的美貌。” 苏文轩摇摇头,没有再理药不然,觉得药不然就是在无理取闹。 十五天的期限,到现在只剩下最后一天。 如果秦歌和战安凉二人最终没能登上天空岛,药不然和苏文轩便只能去指定地点集合。 时间过去很久。 药不然抓来的大螃蟹已吃完四只,地上全是散落的蟹腿蟹壳。 药不然手里拿着一只比他拳头还大的蟹钳,用力吸几下后,舔舔嘴唇说道:“老苏,昨晚斑爷我悄悄摸到那边去,发现在那边的溪沟里有一群姑娘在洗澡。” 苏文轩抱着一本书认真的看着,说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药不然哈哈一笑,说道:“斑爷我把她们的衣服全给丢进溪里冲走,连内裤都不给留一条,之后还跑到上游去撒了一泡尿。” 苏文轩怫然不悦:“药兄,你为何如此过分?此般行径,跟小人有何区别?” “你懂个瘠薄。”药不然翻翻白眼,又摆摆手,“话说老苏你看的啥书?看这么入神,给斑爷我也瞧瞧呗。” 苏文轩面向一边,很不耐烦,不想理药不然。 “哦……狗曰的,原来你是在偷看椿宫书!好你个斯文败类,你枉读诗书啊你,简直是衣冠禽兽!赶紧的,拿来给斑爷检查检查。” “……” 也亏得是苏文轩脾气好,要是遇到秦歌那种,估计药不然早已挨揍。 前方的悬崖边忽然传来急促的喘息声,还有说话声。 闻言苏文轩放下书,与药不然对视。 他俩自然听得出,这是秦歌和安芝芝还有战安凉的声音。 “老秦,战沙雕,安姐,哈哈哈哈,你们可算是上来了!”药不然大笑着跑过去。 “我靠!”但在看到秦歌和战安凉时,药不然却瞪大双眼,“你们俩这是拿命在泡妞啊!” 苏文轩由衷赞道:“佩服。” 只见秦歌和战安凉背上都背着一个妹子。 秦歌两手撑着膝盖,让安芝芝从他背上下来,仰头看看站在岩石上边的药不然和苏文轩二人,“你俩别逼逼,快下来搭把手,莲儿姑娘中箭受伤。” 此时在战安凉背上的步心莲已经昏迷过去,嘴唇发白,安芝芝将步心莲接下来平放在地,蹲下身开始为步心莲治伤。 战安凉整个人像是虚脱,身体被掏空,无力的坐在地上,再也不想动。 药不然跳下岩石,快步走过去扶着战安凉,一只手拍拍战安凉肩膀,眨眼坏笑道:“小伙可以啊你。” 战安凉问道:“你什么意思?” 药不然看看躺在一旁的步心莲,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你系最迷人噶,你鸡道吗?” 战安凉两眼半睁,有气无力的说道:“滚,我是你爸爸。” 药不然怒道:“我丢雷螺母!找抽是吧?” “……” 另一边,苏文轩担心问道:“秦兄,步姑娘这是什么情况?” 秦歌喘着气说道:“中箭,箭上有毒。” 之前那些神秘黑衣人的箭上淬有剧毒,步心莲在中箭之后,命在旦夕。 药不然听后感慨道:“看来你们真是拿命在泡妞,斑爷佩服。” 苏文轩问秦歌:“秦兄,你确定之前你们遭遇的那些神秘黑衣人是魔族奸细?” 秦歌点点头,对于剑灵儿他自然是相信的,剑灵儿说那是魔族,那必然就是魔族不会有假。 这时秦歌也已恢复些力气,快速从空间扳指里取出一些早就准备好的灵药调制,并拿出银针为步心莲解毒。 这是一种化尸毒,幸好步心莲中毒时间不是太长,再加上她身上的灵装过滤掉一部分毒素,不然她早已化成一滩脓水。 化尸毒虽是一种恶心狠毒的剧毒,但对秦歌来说也是小问题。 苏文轩冷声道:“那些魔族奸细,还真是心狠毒辣。” 秦歌问道:“你们一直在这里,就没发现什么黑衣人?” 苏文轩和药不然摇摇头,表示没有。 这几天陆陆续续有人登上来,但他俩并没有发现什么神秘的黑衣人,况且药不然这家伙关心的只是漂亮妹子。 “秦兄,时间不多,我们还是赶快去指定地点集合吧。” …… 指定的集合地点在天空岛边缘区域的六丈原,距离秦歌等人目前的位置并不远。 六丈原是一片占地并不是很辽阔的平原,穿过平原之后,便是广袤的森林。玄剑大会第二关的考核内容便是要穿越那片森林,抵达森林另一边的古迹。 秦歌一行人在赶到六丈原的时候,发现在六丈原上的学子并没有多少。 在浮天台上有四万多人,现在才是第一关,就只剩下几千人。 那些学子要么就是中途放弃,打了退堂鼓,要么就是坚持不了掉下云海,当然,还有一部分是被那些魔族奸细杀害。 看到秦歌一行人到来,那些学子们纷纷投来惊讶的目光,视线都落在秦歌身上,却是没想到秦歌用短短四天时间就能从浮天台登上天空岛。 现在的秦歌,无疑是最瞩目的那个,因为早在书香学院的时候他就声名远扬,而且这些天还有些人到处造谣,说秦歌巴结步知舞,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要跟子桑不孤抢女人什么的,这又导致很多人看秦歌不顺眼。 秦歌固然是有些才华,也确实是写出过很多流传甚广的诗词,但那又怎够资格跟人家子桑不孤去比?又怎能配得上步知舞? 少时,有一群身着白衣的玄剑道宗女弟子快步朝秦歌一行人走来。 人群中顿时传出惊呼声尖叫声,因为步知舞也在其中。 她就像是一位女王,被那些女弟子围在中间。 秦歌在看到步知舞时目光不由一亮,笑着打招呼,“舞姐,好久不见。” 才两年不见,现在的步知舞也少了几分当初的那种稚气,身材发育的也更是饱满一些,颇是有那么些女人味儿。 她似乎很喜欢白色,总是穿白色的纱裙,里面配上紧身的战斗服,身材线条展现的淋漓尽致,却在白色纱裙的覆盖下又显得很是朦胧神秘,令人想要一探究竟。 看到步知舞朝这边走来,药不然、苏文轩、战安凉三人也是瞪大眼睛,都不舍得眨下眼。 步知舞的大名他们自然是知道的,玄玉剑仙的关门弟子,天赋绝顶,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甚至还是传说中亿中无一的圣灵体质……有这些光环加身,她无疑是最耀眼的那个,是所有年轻人爱慕崇拜的对象。 放眼中州大地,在所有才子佳人当中,也唯有子桑不孤能拿来与其比较。 药不然连忙从他的空间法宝里拿出纸笔凑上去,想要步知舞签个名。 然而他还未靠近,便有几个女弟子伸手将他拦住。 步知舞不疾不徐的走上前,微笑着对秦歌点点头,算是回应刚刚秦歌对她打的招呼,看看被战安凉背在背上的步心莲,问道:“莲儿她怎么了?” 秦歌说道:“借一步说话。” 尔后,秦歌和步知舞去到另一边,几个女弟子将战安凉背上的步心莲接过。 那些学子们看着秦歌和步知舞的背影,开始议论纷纷。 “看来那个传言不是传言,而是真的,秦歌这山野小子果真是想癞蛤蟆吃天鹅肉!” “妈的,看着就来气!他凭什么啊?他配吗?” “……” 秦歌和步知舞并不知道别人在背后说些什么,当然,他俩也不会在意别人在背后说什么。 秦歌直言道:“有魔族奸细。” 随后,他便将之前的遭遇提纲擎领的讲给步知舞听。 闻言步知舞眼帘低垂,“我早已料到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只是没想到差点连累莲儿,不过幸好有你在,谢谢。” 步知舞之所以让步心莲去找秦歌,自然是考虑到会有魔族奸细在玄剑大会其间作祟,如果步心莲跟着秦歌,安全性就会很高。 秦歌问道:“既然你早已知道会有魔族奸细,那你们玄剑道宗就没有什么针对这些魔族奸细的手段?” 步知舞安静少许,说道:“因为他们的伪装手段很高明,就算知道有魔族奸细混在人群中,但也无从下手,所以只能让他们主动现身,而这也是我这次亲自来的原因。” 秦歌问道:“你的意思是,只要你来这里,那些魔族奸细就会主动现身?” 步知舞点点头,漠然道:“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杀我。” 秦歌算是明白了,玄剑大会,表面上还是玄剑大会,但同时这也是一个圈套,而步知舞就是诱饵。 秦歌偏头看看她的侧脸,“原来如此,舞姐你是想用美人计勾引那些魔族奸细主动现身,不过穿成这样可不行,得再稍微露点,至少要把腿和肩露出来。” “噗。”闻言步知舞差点喷出来,一口气堵在胸口,抬手就是一拳捶在秦歌脑袋上,“你要死啊!” 她本以为两年过去秦歌多多少少能够成熟点,但是这才发现,两年过去秦歌还是一点没变,还是一如既往的欠揍。 秦歌捂着脑袋,骂道:“尼玛,暴力女。” ……(未完待续。) 第99章 长虫森林 步知舞看看秦歌,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脸上忍不住露出笑容,但随即又收敛下去,淡淡道:“总之我们有计划,你不要管,只管参加你的玄剑大会就好,到时候,我帮你写推荐信,让你直接拜入玄玉宫。” “这摆明就是走后门啊。”秦歌讶然。 步知舞说道:“但以你的才能,也足够直接拜入玄玉宫,玄剑大会不过是一个过程。” 秦歌当初用几天时间就从没有聚气直接达到聚气灵境,对此步知舞可是很清楚,如此天才,玄剑道宗求之不得。 秦歌笑问:“你就这么想我加入玄剑道宗?” 步知舞轻轻点头,“人魔大战随时都会爆发,现在正是用人之际,玄剑道宗正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闻言秦歌很是失望,“我还以为你是看上我,舍不得放我走。” 步知舞说道:“你想多了。” 秦歌耸耸肩,从空间扳指里拿出一叠银票,“对了,上次找你借的钱,还你。” 步知舞说道:“不用,就算你为我治病的医药费。” 秦歌说道:“借的就是借的,而借的就必须要还,这是原则。至于医药费什么的那是另外的事。” …… 在后方的空地中。 药不然攀上苏文轩肩膀,“哎,你们说,咱家老秦是不是很早就跟步知舞认识?” “很显然。”苏文轩点点头,微笑说道:“之前在浮天台,莲儿姑娘来找秦兄的时候,她说是‘知舞师姐’让她来找秦兄,其实那时我就已经猜到。” 药不然坏坏笑道:“那你们说,老秦是不是跟步知舞有一腿儿?” “事实如何,以后自会知晓,药兄,现在还是不要妄加猜测。” …… 天越来越黑。 华灯初上。 在天空岛上看到的月亮,要比在地面看到的大很多,仿佛近在眼前,伸手可触。 秦歌双手枕在脑后,躺在天空岛边缘的一块岩石上,静静的看着近在眼前的月亮发呆。 在这里看到的月亮,似乎跟在地球上看到的月亮不一样,似乎又是完全一样,隐隐约约,上面似乎有宫殿,但似乎那又不是宫殿,而是月亮上的山脉。 在他旁边不远处,药不然缩在秦歌在参加玄剑大会之前制作的睡袋里,正在打着呼噜。 安芝芝抱着她的小兔子包包,蜷缩在另一个睡袋里,好像在做有关美食的梦。 战安凉双手抱胸,盘膝坐在一块石头上,似是睡着,似是在领悟刀法。 苏文轩在一棵树下静坐,口里咬着小巧的灵石灯,在那里看书。 秦歌安静的吸收着灵力,按照斩仙剑诀的运行方式在体内运转,淬炼自身骨骼。 现如今,神识内视,他可看到自己骨骼呈淡淡的黄色,但距离“金钢剑骨”还是有很长的距离。 渐渐的,秦歌睡意上涌,因为修炼什么的实在是太无聊。 不过他不能睡,得放哨,因为保不准会与魔族奸细在夜晚搞事。 忽然,香风扑鼻。 步知舞衣袂飘飘,从天而降,就像是一片羽毛,轻飘飘的落在秦歌身旁。 之前人多眼杂,难免有人在背后说闲话,所以步知舞是等到夜深人静,大家都休息后再来找秦歌。 她找秦歌,自然是关于治病的事。 当初秦歌给她的那些药,她早已吃完。 “还没睡?” “你想陪我睡?” 步知舞一脚踹在秦歌腰上,“起来。” 秦歌揉着腰坐起身,“尼玛。” 秦歌自然是能猜到,步知舞这时来找他,是关于治病的事。 随后二人找到个僻静的地方,来到溪边。 步知舞盘膝坐下,让秦歌给她把脉。 秦歌说道:“才两年,就已达到御气丹境后期,难怪。” 步知舞问道:“难怪什么?” 秦歌笑了笑,换步知舞另一只手继续把脉,“你被封为女神,玄玉剑仙会收你为徒,那也是有道理的,圣灵体质,亿中无一,而且血脉力量也很强大。” 步知舞说道:“但对我来说,这只是一种责任。倒是你,你现在为何才是聚气灵境中期?” 秦歌说道:“我很懒,不想修炼。” 对于秦歌这个理由,步知舞表示很无语。 时过少许。 秦歌松开步知舞的手腕,“再吃几副药,然后再给你来几针,你的经脉问题应该就能完全得到解决。等玄剑大会结束,我给你药。” 对于自己的经脉问题,步知舞很是清楚,但秦歌如此简单的就能解决,她也很难相信,不过事实就是如此,她也不得不信。 当然,事实上秦歌是在那些药里面加了他自己的血。 “秦歌,你到底是谁?” “我是秦歌啊。” “你来自哪里?” 秦歌想想后说道:“华夏村,我想你肯定没听过。” 步知舞摇摇头,表示没听过。 秦歌又道:“但病不能白给你治,你也得付出点什么。” 便在这时,不远处的溪边传来女孩子奇怪的叫声。 月光下,步知舞俏脸很红,低声问道:“你要什么?” 秦歌轻轻咳嗽一声,“放心,不是要你肉偿。” 步知舞气鼓鼓的,想要揍秦歌一顿。 秦歌说道:“到时候你帮我一个忙就行,以你在玄剑道宗的身份地位,应该很简单。” 步知舞:“只要是不违背原则,我一定做到。” 秦歌站起身,“行了,散了吧,别在这里打扰人家的好事。” “……” 在这天晚上,有一群神秘的黑衣人在林中穿梭,将一些奇怪的法宝埋入地底。 翌日清晨。 在离众学子集合地不远的地方,有用木架临时搭建的高台。 高台上,有一位身材魁梧的中年男人负手而立,犀利的目光扫视下方众学子。 “小家伙们,吾乃天空岛主,余龙雀!” 余龙雀的声音很粗犷,颇是有那么些威慑力,但他似乎并不擅长讲话发言,更不擅长给人灌鸡汤,在简单的自我介绍之后,便伸手一挥,一幅山水卷从他袖中飞到半空摊开,其上显示出天空岛的地图。 在三千年前,天空岛上有一个小王国——驭兽国。 顾名思义,驭兽国的子民都擅长驾驭兽类,世世代代与生活在岛上的灵兽和睦相处,在魔族入侵剑仙大陆时,驭兽国的国王余阊举全国之力迎战魔族,此后驭兽国元气大伤,子民所剩无几,发展至今,也只剩下几百人,而且大多还是外姓弟子。 余龙雀便是余阊的后人,是天空岛现在的主人。 数年前,玄玉剑仙一夜杀得中州血流成河,之后天空岛也归于玄剑道宗旗下。 高台上,余龙雀指着山水卷中显示的地图,洪声道:“小家伙们,你们也都瞧见,这天空岛的地图,有将近四分之三是红色区域,而目前我们所处,便是在这块白色区域。” “接下来,你们将要穿越这片白色区域中的长虫森林,抵达森林对面的驭兽国古迹。” 之所以叫“长虫森林”,是因为这片森林在地图中的形状像是一条虫,所以便有这个名字。 “这块白色区域,便是我们驭兽国后裔时代生活的领地,其中的灵兽,都是被驯化过的灵兽,所以你们在穿越长虫森林时,为达到考验目的,它们会适当的骚扰、袭击你们,但绝不会害你们性命。” “但是请记住,千万千万不要往东边靠近,倘若你们在森林中迷失方向,无意中靠近东边,那你们就会接触到结界,若是穿过结界,便是地图上的红色区域,当然了,凭你们的本事,也穿不过结界,这里我只是提醒你们,若是遇到结界就往反方向走,不要在结界附近停留太久,那会很危险。” “因为这些红色区域并非我驭兽国后裔的生活领地,其中的灵兽不仅强大,而且无法被驯服,一旦招惹,或是踏入它们的领地,那就只能自求多福。” “此外,也请你们不要伤害任何灵兽的性命,若是惹怒那些灵兽,那么你们也只能自求多福。” “我的话,就这些,小家伙们,还有什么想问的?” 这时人群中有个女同学举起手,“余岛主,我叫布菊花,我有话要问。” “这位女同学,请讲。” 人群中,站在秦歌身旁的药不然撇撇嘴,“卧槽,怎么哪里都有她?” 战安凉问道:“你担心她?” 药不然干呕,“滚!” 布菊花声音洪亮:“余岛主,只要我们躲避林中的灵兽袭击,再顺利穿过长虫森林抵达驭兽国古迹,就算合格了吗?” “顺利?”余岛主笑着摇摇头,“这长虫森林可不简单,就算没有灵兽袭击骚扰,你们要想穿过去,那也难。至于它难在何处,之后你们自会知晓。玄剑大会第二关,考验的便是你们的智慧,以及野外求生的本领。” 言讫余龙雀退后数步,对步知舞行礼后说道:“知舞师叔,可以了。” 步知舞点点头,看看旁边一位白衣男子。 那白衣男子上前数步,面向台下众学子,洪声道:“经过统计,此次登上天空岛的人共有三千二百二十人,我们在昨晚已将你们分为二十组,每组一百六十一人,分别由包括我在内的二十位达到御气丹境的师兄师姐带领,选择不同入口进入长虫森林。” 这时有人问道:“其中也包括知舞师姐吗?” 白衣男子点点头,严肃道:“时限为两个月,两个月之内,抵达驭兽国古迹便算合格,若是中途想要放弃,便可以直接告诉那些灵兽你要弃权,之后那些灵兽会带你退出森林。” “未来的师弟师妹们,加油!” “……” 秦歌一行人被分到的是第五小组,而负责带领第五小组的人,便是步知舞。 一时间,第五小组的一百六十一个学子惹得其他组的学子们各种羡慕嫉妒恨。 穿过六丈原后,众学子便来到长虫森林边缘。 长虫森林有好几十个入口,圆乎乎黑黢黢的,就像是一张张大嘴巴,等待着食物自己走进去。 “知舞师姐,我们要选哪一条入口呀?” 步知舞是传言中的冰山女神,不食人间烟火,所以没有哪个学子敢主动开口跟她说话,而此刻问话的人,正是步心莲。 经过那些玄剑道宗长老的治疗,在休息一晚过后,步心莲气色很好,生龙活虎。 步知舞面无表情说道:“你们自己选,我会在上边看着你们。” 一言落下,步知舞御剑腾空飞到森林的上空,惹得众学子惊呼连连,她那惊鸿一跃,衣裙飘飘,真的是美极美极。 要是她穿着短裙,那会更加好看。 虽然说是要带领,但并不是要一起进入长虫森林带领这些参加玄剑大会的学子,而是在上空照看,若是有些灵兽血性大发,企图伤人性命,或是遇到其它不可测的危险时步知舞才会出手。 秦歌并没有刻意去选,随便找到一个入口就走进去,很是潇洒。 战安凉等人自然是会跟秦歌一起。 其他同组的学子,有的选择跟着秦歌,有的则是选择其它入口。 …… 此时。 在天空岛的正下方,常惊空蹲在溪边,很努力的在洗手,恨不得把手洗掉一层皮。 天海易仰望天空,淡淡笑道:“大哥,这会儿估计那些小家伙已进入长虫森林。” 常惊空撑着膝盖站起身,“先不要急,反正那些法宝都已被我们的魔族小子埋下,等两天后再打开天空岛上的禁区结界,让这些人族小子死光!” “步知舞一个人,却让这么多人给她陪葬,倒也是死得值,完全对得起她的身份和天赋。” “到时候玄玉剑仙怪罪下来,那也是余龙雀那家伙背锅,他做为天空岛的岛主,没有看好禁区结界,玩忽职守,处理不当,责任完全在他。” “哈哈哈,真是妙哉,妙哉,大哥真是好计谋啊!” “走,两位贤弟,咱们去喝几杯!” ……(未完待续。) 第100章 在原地打转 林中腐叶堆积的很厚,脚踩上去软软的,还会陷很深,有时一脚踩下去腐叶里还会爬出很多白蚁之类的毒虫,挨个顺着脚踝往上爬。 也好在这里没谁穿裙子,那几个女孩都是穿的长裤。 走在最前边的秦歌说道:“都去树上。” 秦歌前世出去执行任务的时候,也没少跟那些原始森林打交道,有时孤身一人一待就是好几个月。 地球上的原始森林尚且危险重重,又何况是剑仙大陆的原始森林?在剑仙大陆的原始森林里,寻常的毒虫野兽还是小问题,修道者只要灵力护体就可防御,主要就是灵兽,有些虫类灵兽含有的剧毒,可在瞬间致一个普通人于死地。 此外,在腐叶堆积不知多少年的森林里,有时不小心还会踩到沼泽。 所以走树上相对来说很安全。 安芝芝两条小腿一蹬,高高跃起,直接就扑到秦歌背上,跟只树懒一样。 秦歌好像当安芝芝不存在,因为他早已习惯,况且安芝芝这小身躯也不重。 随后秦歌轻轻一跃跳到一棵树上。 在场学子都已聚气成功,而且身体素质都过硬,以前在学院也没少上体能课,此刻见秦歌跳树上,也都纷纷照做,好似一群在林间穿梭的猴子。 跟秦歌一起选择这个入口进入长虫森林的,除战安凉、药不然、安芝芝、苏文轩、步心莲几人之外,还有十几个不知是来自哪些学院的学子。 秦歌背着安芝芝,灵活敏捷的跳跃在树与树之间,与此同时,一道神识悄然散发,通过神识向附近的野兽毒虫或者灵兽传递出一种霸道的信息:滚! 那些本想上来袭击骚扰的灵兽瞬时感受到那种皇者般的威严,纷纷远离,唯恐避之不及,哪里还敢靠近? 这个时候,秦歌心里也很感谢他的奶妈,若不是他奶妈托大棍儿将《兽皇诀》交给他,他现在也不会这么轻松。 而相比起秦歌一行人,其他进入长虫森林的学子就要苦逼的多,刚进长虫森林就遭到各种野兽毒虫的骚扰,而且野兽毒虫还只是开胃菜,紧接着又有很多灵兽前来骚扰袭击,虽无死,但有伤,只是短短一会儿,便有很多学子遭到淘汰。 …… 此时,在长虫森林的另一边,驭兽国古迹中。 陈苏安端坐于一张木椅上,将一个小巧的、像是腰果一样的物件轻轻塞到耳朵里,说道:“知舞,我们的弟子已潜入长虫森林,显魔大阵已布置完毕。你那边情况如何?” 在距离陈苏安很远的地方,长虫森林上空,步知舞长发轻飘,静立于剑面之上,在她的耳朵里,同样塞着一个像是腰果一样的小物件。 这像腰果一样的小物件,其实是一种远程通讯法宝,很是方便,由玄剑道宗的三长老耗费数年时间才炼出。 三长老是个脾气很怪的老头子,常年躲在深山里搞研究,不问世事,很少有人能看到他。虽然他修为不高,但却是剑仙大陆最了不起的法宝师,就连玄玉剑仙见到他,也要尊称前辈。 步知舞说道:“回师叔,我这里暂时还没有发现异常。” 陈苏安问道:“知舞,你觉得那些魔族奸细会采取何种手段?” 步知舞眼帘轻垂,“或是正面刺杀,或是利用天空岛的灵兽制造混乱。” “那好,一有情况,立刻告知。” …… 两天后。 秦歌一行人翻山越岭,行至一条河前驻足。 有个身穿蓝色学院服的学子伸伸懒腰,笑着说道:“看来这长虫森林也不如何嘛,这都两天过去,我们什么也没遇到。” 秦歌盯着前方的那条河,摇摇头,“没这么简单。” 秦歌利用《兽皇诀》,虽是吓退那些本该来袭击骚扰的灵兽,但他这才发现,长虫森林其实是一种阵法,从昨天开始,他们便以眼前这条河为边界,在原地转圈,来来回回好几趟,每次都越过这条河,但其实每次都没越过,总是被这条河阻拦。 秦歌这才想起之前余龙雀所说的“玄剑大会考验的是智慧”。一开始所有人都觉得,穿越一片森林需要什么智慧?只要用脚走、避开那些灵兽就行,但实际上,是要用智慧走出这个阵法。 秦歌仰头看看天空,透过树叶间隙,能看到天空中有一道黑点,而那黑点,自然就是步知舞。 “我明白了。” 战安凉问道:“你明白什么?” 秦歌抬眼示意众人看天空中的步知舞。 药不然一手呈掌横放于额头,仰头看去,“太高,看不清小裤裤是什么颜色,好像是……白色?” 闻言步心莲一脚踹在药不然小腿上,气鼓鼓说道:“你在胡说什么呢,小心我告诉知舞师姐你在说她坏话,才不是什么白色呢,是黑……”说到这里她却赶紧捂住嘴,暗骂自己一时太气,差点就说漏步知舞的秘密。 其余学子也是满脸恚意的看着药不然,很想动手揍人,觉得药不然好生下流,但偏偏又拿这位纨绔世子没办法。 秦歌看看战安凉几人,“妈卖批,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原地打转,跟一群傻叼似的。” 闻言苏文轩仔细一想,随后便明白什么。 如果不是秦歌的光环太过耀眼,苏文轩也是个大才子,在场除了秦歌,就他学识渊博。 一开始,大家都是先入为主,以为步知舞也会跟着由她负责带领的学子们一起前进,但实际上,步知舞并没前进,她一直都在那里没动。 仔细一想,她负责带领的学子有一百六十一个,她总不能只跟着秦歌这一行十几人。 秦歌说道:“如果我所料不错,她停在天空不动,也不光是为了照看我们,她的作用,就相当于我们的指南针。” “指南针?”众人满脸疑惑,表示没听过这玩意儿。 秦歌想想后说道:“就是司南。” 苏文轩恍然大悟,暗叹这玄剑大会的考验还真是设计的精妙绝伦,相信一般人也很难发现这处细节,说道:“所以,她脚下的剑所指的方向,其实才是我们应该走的方向。” 秦歌点点头,“虽然目前还只是猜测,但值得一试。” 如果事实证明这种猜测是真的,那自然是会省掉秦歌不少麻烦,若不然,他还得靠自己在鬼剑山上学的那些本事来破阵,那会很麻烦。 秦歌这个人,就是很懒。 就在众人准备动身时,最开始说话的那位身穿蓝色学院服的学子却抽出腰间的短剑,直接刺向他前面的一个女生。 一剑断喉,干净利落! 与此同时,在他旁边那三个学子也都抽出短剑,向其他学子发动致命攻击。 这事发生的太突然,好多人都没反应过来。 只是短短几息间,便有四人倒地。 秦歌第一时间的反应就是魔族奸细,当下拉着安芝芝后退。 苏文轩身形一闪,冲向那四个魔族奸细,并一把扯掉外衣,瞬时寒气升腾,龙吟震耳,幻冰银龙戟出现在手,接着一挥手,从空间法宝里丢出一把大刀。 “战兄,接刀!” 战安凉一步高高跃起,在空中接刀,瞬时刀光闪亮。 “千山鸟飞绝!” 安芝芝左顾右盼,最后看中一根树枝,跑过去就要折下来当武器,但她跳上去后那树枝却没断,结实的很。 “秦歌,快来帮帮我呀!” ……(未完待续。) 第101章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战安凉要杀一个人,从来不会出第二刀。 在他接住苏文轩丢去的刀,从空中落到地面时,刀气便将那魔族少年头颅斩下。 但他对此很不满意,因为他手中的刀并不是莫问斩天荒,只是一把放在苏文轩那里的普通大刀。 下刀的位置,颇有偏差。 “看来这招‘千山鸟飞绝’,我还是没有练到炉火纯青的境界,在实战中,还存在缺陷。”战安凉心里如是想着,决定以后要多加练习,转头看向另一边的苏文轩。 苏文轩戟出如龙,只是两招,便用幻冰银龙戟斩下那个魔族少年的手臂,倒是没有战安凉那般无情直接置其于死地,但这也并不是因为苏文轩心软,而是因为他想留下活口,待会儿还要问话。 在另一边,药不然口里骂着难听的脏话,将那魔族少年骑在地上,一手揪着衣领,一手握拳不停往他脸上招呼,拳拳到肉。 总共四个魔族少年,战安凉斩掉一个,苏文轩制住一个,药不然压着一个,目前还剩下一个。 其他数名来自各学院的学子何曾见过此般血腥场面?而且还有死人,脑袋都被砍掉,血腥味儿直令人作呕,此际俱是吓得双腿发软,毫无气势可言,才意识到在真正的生死厮杀面前,自己还很嫩,平日里到处喊着“修道问长生,除魔天地间”,好像谁都看不起,但此刻那些事早已被抛到九霄云外,只想尽量远离此地,生怕被波及。 步心莲跟步知舞参加过不少实战,自是见惯此等血腥场面,两手放在嘴前对着天空大声喊道:“师姐,魔族奸细现身啦!你快下来呀!” 剩下的那个魔族少年都懒得去找那些被吓到双腿发软的学子,心里不屑的想着人类大多数都很孬,只是嘴巴叫的厉害。 那魔族少年的目光锁定在秦歌身上,什么也没说,提着剑就冲向秦歌。 他知道自己今天会死,但他并不怕死,他早已做好觉悟。 如果能在死前拉秦大才子垫背,那么人族就会失去一个有才能的少年,继而魔族就能减少一个敌人。 战安凉、苏文轩、药不然,以及步心莲现在都是聚气灵境后期,如果不是偷袭而是正面交手的话,他肯定不是对手,也只有秦歌看上去稍弱一些。 但他并不知道,他挑到的秦歌并不是在场最弱的,相反还是最强的。 苏文轩等人只是安静的看着,并没有出手帮忙的打算,因为都想见识见识秦歌的本事。 这时安芝芝也已经折下那根树枝,气鼓鼓的跑过来站在秦歌旁边,“你站住,再过来我就给你头上打个包!” 秦歌面不改色,安静看着朝自己冲来的魔族少年,相处过两天,他自然是知道这个魔族少年的名字,好像是叫李闻千。 秦歌问道:“之前就是你们在铁链上袭击其他学子?” 李闻千什么也没说,在离近秦歌时骤然加速,手中短剑灵光闪耀,直接发动剑技。 秦歌却是原地未动,伸手抓住李闻千笔直刺来的一剑,轻轻一捏,便只听“咔嚓”一声脆响,李闻千手中短剑只剩剑柄完好。 接着秦歌抬手就是啪啪两记耳光,李闻千正要后退,却又被秦歌一爪揪住头发。 秦歌揪住李闻千的头发往自己身前猛地一扯,同时右膝抬起撞在李闻千的腹部。 李闻千鼻腔里发出痛苦的声音。 在秦歌的理解中,如果不是要杀人的话,打架就应该像这样打。 谁他妈要跟你玩那些花里胡哨像是健美操一样看着就让人打瞌睡的动作招式? 秦歌两记耳光再加一膝,力道十足,暗含寸劲,这李闻千也不过是个聚气灵境初期,哪里承受得了? 李闻千痛苦的跪在地上捂着肚子,难有再战之力。 “嘿!”安芝芝大叫一声,两只小手抱着树枝,跳起来就是一树枝敲在李闻千头上,然后她竟凑近瞧了瞧,发现李闻千头上没有起包,于是跳起来又敲。 “行了芝芝。”秦歌一把拉住安芝芝,让她不要再作孽。 以前安芝芝没有聚气的时候,她的力气就大的很,秦歌好几次将她惹毛都被揍过,要是像她这样敲下去,以她的力气,肯定会把李闻千的脑袋给活活敲碎,光是看着就觉得疼,那还倒不如直接让战安凉给砍了。 这时在另一边的药不然已将那个被他揍得鼻青脸肿的魔族少年拖过来。 “老秦,这几个魔族玩意儿要咋处理?” 秦歌说道:“先试试能不能问出些有价值的信息。” “简直痴心妄想!”跪在秦歌面前的李闻千猛地抬起头,满目狠戾,咬牙切齿:“我们魔族,迟早会杀光你们这些人类!” “哎哟我去,你他么还狂呢!”药不然掠上来就是一耳光扇在李闻千脸上。 秦歌趁机也是一耳光下去,恰到好处的将李闻千含在口里的毒丸扇出,见此苏文轩和战安凉二人也赶紧将另外两个魔族少年口里的毒丸强行扣出。 秦歌问李闻千:“你们混入玄剑大会的魔族有多少?” 李闻千没法服毒自尽,打又打不过,此刻很是憋屈。 药不然说道:“要不去把布菊花找来,让她来逼供。” 闻言李闻千脸色剧变,“药不然你个混蛋,士可杀不可辱!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我认!” 显然,对于布菊花,李闻千也是认识的,而且还很惧怕布菊花。 秦歌摇摇头,也没打算再问下去,因为那样是白白浪费时间,说道:“这种估计是被洗过脑的,问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李闻千哈哈一笑,“神威魔尊在上,将永世祝福他的子民!” 他口中的“魔尊”,指的便是鸿土魔族的最高统治者,不过据秦歌所知,魔尊在三千年前就已陨落。 秦歌漠然道:“那你待会儿去天上告诉魔尊,光在上面祝福并没有什么卵用,得下来搞事情。” 言讫秦歌一脚将李闻千踹向战安凉,“沙雕,拿去练刀。” 战安凉一刀横挥而出,但下一刻却被一柄从天而降的长剑挡住,令李闻千没有被斩首。 步知舞从天而降,“先别杀他们,留着有用。” 战安凉本想继续砍,不过见来者是步知舞,他便收起大刀。 苏文轩对步知舞拱手,说道:“知舞师姐,想来不止是我们这里,在其它地方亦有同样的事情发生。” 药不然问道:“现在要咋整?我们是继续赶路,还是去找那些魔族?” 步知舞眼帘低垂,目光犀利,缓缓转头,视线扫向四周,“大家小心,还没结束。” 在她话音落下的同时,附近的密林中便传来窸窣声响,一根根箭矢破空而至。 苏文轩单手持戟,快速旋动,腾腾寒气瞬息间凝结成冰墙将众人围绕,抵挡那些从四面八方射来的毒箭。 步知舞看看苏文轩,说道:“京西银龙,很了不起。” 安芝芝从她的小兔子包包里拿出一瓶果汁,蹦蹦跳跳的走过去放到冰墙上,满脸笑容,心想冰镇的果汁一定很好喝。 秦歌连忙将安芝芝拉过来一把提起,然后牢牢夹在自己腋下,问步知舞:“你要这些魔族做什么?” “之后自会知晓,现在抓住他们,越多越好。”言讫步知舞飘身翻越冰墙,伸手一抓,之前落在不远处的长剑飞到她手。 “斩开云雾见青天。” 她只是一剑,方圆数百米的树林便被道道剑气切割成碎片,那些生长不知多少年的大树,在剑气的切割下如同纸糊,场间一时间变得明亮很多,片刻光景便被清理出一片空地。 “牛逼!” 见步知舞发出这样的一剑,药不然几人都瞪大眼睛,暗叹不愧是玄玉剑仙的关门弟子,果真是名不虚传。 步知舞这一剑,针对的只是附近花草树木,但并未伤到那些隐藏在树林中放箭的魔族奸细,这足可见她对于剑气的控制已达到何种精妙程度。 秦歌看着步知舞的背影,忽然觉得她很像那个女人。 斩开云雾见青天……秦歌记得,那个女人也很喜欢用这招。 那些隐藏在树林中的魔族奸细此刻身形暴露,并已无法藏身,索性丢掉手中弓弩,拔剑冲向步知舞。 粗略一数,大概有二十几个,其中实力最强的是聚气灵境后期。 其中有大半冲向步知舞,却也仍有十来个魔族冲向秦歌等人。 虽然魔族奸细混入此次的玄剑大会,主要目的是杀掉步知舞这个人族的未来砥柱,但在这些魔族奸细的情报中,如战安凉、苏文轩、药不然、秦歌这类在年轻一代中比较出名的天才也是刺杀对象。 之前李闻千等魔族奸细一路跟随秦歌,本是想利用长虫森林里的灵兽杀害秦歌一行人,但奈何一路过来,根本就没有灵兽靠近,也不知道那些灵兽是中了哪门子邪。 被秦歌夹在腋下的安芝芝手舞足蹈,极力想要挣脱,因为她的果汁还放在冰墙上。 苏文轩提着幻冰银龙戟走到秦歌身旁,“这些魔族奸细处心积虑的混入玄剑大会,显然是蓄谋已久,现在却如此明目张胆的冲出来杀人,我觉得此事蹊跷,令人费解。” 秦歌问道:“你的意思是,这只是表面上的,其实他们另有目的?” 苏文轩点点头。 药不然问道:“那这些孙贼到底是想干嘛卵?” 战安凉提着大刀大步上前,迎向那些冲来的魔族奸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来多少,我斩多少!” ……(未完待续。) 第102章 魂斩之剑 面对十几个魔族少年的围攻,步知舞显得从容不迫,长剑在手,宛若游龙,没过片刻就将那些魔族少年击倒在地。 而在秦歌这边,就只有战安凉一人出手。 战安凉一人一刀,孤身迎战十个魔族少年,亦是游刃有余。 “孤灯提单刀,漂泊我自傲!” “碎心江湖行,问天何时尽。” 战安凉缓缓闭上双眼,已沉浸在那种常人难以感受到的刀道意境之中。 “哼,装腔作势!”有个魔族少年冷哼一声,跨步而来,一剑刺向战安凉。 战安凉双手紧握刀柄,将刀置于腰侧,微跨步,身体微躬,双眼轻闭,仿入无人之境。 此时在那魔族少年眼中,战安凉已是个死人,因为战安凉浑身都是破绽。 然而那凶狠的魔族少年尚未离近战安凉,便有一道刀气横飞而来。他的身躯还保持惯性,向前跨出数步,而头颅却是留在原处无力掉落,并未跟着他的身体一起前进。 其余魔族少年见此俱惊,但并未有所惧怕,纷纷提剑围向战安凉。 就在这时,战安凉双眼猛地睁开,瞬时刀气纵横,狂风阵阵! 从闭眼那刻起,他便在聚刀势。 此际刀势已满,再不出刀,更待何时?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战家的刀,从不矫情,该斩就斩,绝不留情! 待到刀光消散,刀势敛去,那些魔族少年皆已倒地,无一例外,全是身首异处,脖子断面十分平整。 战安凉提着刀,面无表情走向秦歌,走近时身体一沉,二话不说,直接就是一刀挥出。 秦歌脸色苍白,冷汗涔涔,愣愣的低下头,看看跪在他身前,此刻已身首异处的李闻千,“战沙雕,尼玛有病啊。” 刚刚战安凉这一刀,刀尖是刚好贴着秦歌的裤裆处擦过,要是再往前那么一丢丢…… 战安凉一脚踢飞李闻千的脑袋,“他是唯一一个让我出第二刀的人。” 之前战安凉要斩李闻千,却被步知舞一剑挡下,所以那一刀战安凉没有斩掉李闻千,因为步知舞说要留活口。 现在,他将那没有落到李闻千脖子上的一刀给补上。 步知舞看着战安凉,无奈的摇摇头,心想战家人就是战家人,尿性! 刀出必有死,无死不收刀,要他留下活口,那根本不可能。 此时那些被步知舞击倒的魔族少年皆已被她用一条银白色的小链子捆绑禁锢。 那看似很脆弱的小链子,平常步知舞都是绕在腰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那只是衬托她柳腰的装饰物,但实际上却是一件法宝——禁魔链。 步心莲拍拍手,“知舞师姐真棒。” 然后她又偷偷看一眼正在那里细心擦拭刀身的战安凉,说道:“战公子也好厉害。” 很早以前步心莲就听说过京南战家,一直觉得战家人很可怕,全是砍头不眨眼的刽子手,一般人根本不想与之亲近,不过自从上次战安凉背她登上天空岛一事过后,她对于战家的看法就有所改变,至少,现在在她的心目中,战安凉其实是个内心很温柔很善良的人,只是在对待魔族或者坏人时才会无情。 果然,随着步心莲这一夸,战安凉眼中戾气消散,脸颊有些发红。 这是个很腼腆的刽子手。 不多时,天空传来呼啸声,却是大长老陈苏安御剑而来,在他身后还跟着好几名气度不凡的白衣中年,俱是玄剑道宗弟子。 步知舞微躬行礼,“陈师叔。” 陈苏安看着那几具被魔族偷袭杀死的人族学子的尸体,发出一声叹息,心头暗自发誓定会为他们报仇,对步知舞说道:“这些魔族奸细我先带走。” 步知舞抓住禁魔链的手轻轻一抖,只见那变得很长的链子快速缩短,如有灵性般绕在她的腰间。 跟在陈苏安身后的那几名白衣中年快步上前,向步知舞行礼过后,便将那些魔族少年捆住手脚。 “带走!”陈苏安一挥手,便御剑而去。 步知舞之所以会留这些魔族少年活口,自然不是想要逼问什么。这些魔族少年被陈苏安带走,是因为要用他们启动显魔大阵。 步心莲骄傲说道:“我跟你们讲,其实我们道宗早就在长虫森林布下显魔大阵,只不过呢,这个显魔大阵需要至少十个魔族当活祭品才能启动。所以知舞师姐才会留这些魔族奸细的活口。” “一旦显魔大阵启动,在这片森林里的所有魔族奸细将无所遁形,还会露出真容,而且也逃不出去,到时候便会由我们的师兄师姐出手,将他们全部杀光光。” “原来如此,道宗挺牛逼呀!”药不然竖起大拇指。 “那可不是!我们早料到会有魔族奸细混入玄剑大会。哼,让他们之前用毒箭射我,活该!” “……” 此时秦歌正蹲在那十几具魔族尸体旁边,让剑灵儿吸收恶魔之魂。 真正的魔族死后所产生的恶魔之魂,比起那些恶心的魔物死后所产生的恶魔之魂要强的多,秦歌自然不会放过。 早在一年多前,秦歌暗杀那些在中州大地知名的魔族奸细之后,剑灵儿就已升到三级,而在剑灵儿升到三级之后,秦歌的魂斩模式的持续时间便得到提升,现如今,如果是在全盛状态,秦歌发动魂斩模式,可以持续半个小时。 “灵儿,如果收集完这些恶魔之魂,你能否升到四级?” 对于魂斩模式这个能力,秦歌现在是喜欢的不得了,所以他比剑灵儿还要渴望能升级。 “回主人,等级越是往后,就越难提升,现在至少要吸收一千道恶魔之魂灵儿才能升到四级。” “一千?”秦歌感觉很难,“要到哪里去找这么多魔族杀?” “这就需要主人想办法啦。”剑灵儿说道:“等灵儿升到四级之后,主人就会获得全新的能力。” “全新的能力?”秦歌表示很好奇。 剑灵儿说道:“魂斩之剑。” 秦歌问道:“不是说在我没有找到斩仙剑的本体之前,我不能使用任何武器?” 剑灵儿说道:“魂斩之剑,就是主人你右手腕上的那道黑色剑纹,只要灵儿升到四级,主人在魂斩空间中就能召唤出魂斩之剑。” 秦歌问道:“也就是说,魂斩之剑只能在魂斩模式的情况下使用?” “是的,不过它很强。” 这时战安凉走到秦歌身边,问道:“你在看什么?” 秦歌结束与剑灵儿的对话,回道:“我在看你的刀法有没有进步。你看这具尸体,脖子的断面有些倾斜,并不是笔直。” 战安凉说道:“大概是这把刀我用不习惯。” “……” 众人见秦歌和战安凉在这里一本正经的讨论这样的事情,都觉得很变态。 步知舞说道:“玄剑大会暂时停止,等将魔族奸细清除干净,才能继续。” …… …… 常惊空仰头看看天空,说道:“刚刚下面传来消息,陈苏安是打算用显魔大阵。” 天海易担心道:“这样下去,我们魔族的小子会死光。” “他们这是为神威魔尊而死,死得光荣!”常惊空转头看看天海易和宋刀锋二人,“但要玩我们就玩大的。我们损失这么多魔族小子,又岂能让这些人族好过?步知舞,这次是必死!” 宋刀锋眼帘低垂,忽然意识到什么,“大哥,难道你想……” “没错!”常惊空说道:“青木天舒香,柳木魂孔笛……没有什么灵兽能抵御这两样鬼剑至宝,包括岛上的那些仙兽。” 天海易皱皱眉,“但天空岛的仙兽只是传说,并没有谁亲眼见过,谁知道它们现在还在不在天空岛上。” “在不在,试一试便知!” 宋刀锋问道:“青木天舒香,柳木魂孔笛,这两样鬼剑至宝大哥你是从哪里搞来的?据我所知,这是传说中在鬼剑山上才有的宝贝啊。” “当然是问道阁。” “阁主知道这事?” “阁主不知道,但是白鹭洲姑娘知道。”常惊空淡淡笑道:“其实这次刺杀步知舞的计划,白姑娘是大力支持我们的。” “两年前,白姑娘潜伏于鬼剑山脚下,却不慎泄露气息,被黑煞神猴发觉,后与其一战,虽将黑煞神猴击杀,但她自己也受到重创,而这两件鬼剑山至宝,正是白姑娘在击杀黑煞神猴之后的意外收获。” “原来如此,不愧是白姑娘。” 常惊空说道:“其实那一次,白姑娘便准备干掉步知舞,只不过因为黑煞神猴插手,她没能成功,所以这一次她是大力支持我们哥仨啊,到时候就算阁主得知此事,那也有白姑娘为我们在前边顶。” 天海易问道:“我想白姑娘那次潜伏在鬼剑山脚下,也不仅仅是想杀步知舞吧。” 常惊空说道:“当然,最主要的目的还是等鬼剑愁下山。不过现在看来,鬼剑愁下山只是个骗局,全大陆的人都没等到。” “那鬼剑愁到底下山没有?” “这谁知道?说不定早已悄悄下山,说不定现在还在山上。说起来,现在鬼剑愁行踪不定,这也令阁主很是头疼,不知下一步该如何。” ……(未完待续。) —————— 有存稿就是飘,今天第一章奉上。 第103章 青木天舒香 之后的几天,秦歌一行人便在步知舞的带领下穿梭在长虫森林寻找魔族奸细。 步知舞手上有一件法宝,像是一个袖珍版的罗盘,其上符文密闭,还有一道指针,被称为寻魔盘,这亦是玄剑道宗三长老的杰作,通过寻魔盘,可以轻易找到魔族。 不过寻魔盘要结合显魔大阵才会有效,这也就是说,在显魔大阵覆盖范围之外,寻魔盘没有丝毫作用。 只是短短数天时间,秦歌一行人除掉的魔族奸细已有五十好几。 步知舞就像带头的大姐大,每次都是由她出手雷厉风行的将所找到的魔族击倒,随后战安凉负责砍头,步心莲和安芝芝负责当啦啦队,药不然和苏文轩以及其他几位学子负责大声夸赞,最后秦歌悄悄收集恶魔之魂。 在长虫森林其它地方,亦有很多达到御气丹境的玄剑道宗弟子手持寻魔盘,四处收寻魔族奸细。 “师姐,咱们这样杀下去,何时是个头呀?”步心莲弯身揉着酸痛的小腿,另一只手擦着脸上的汗珠,在密林中连续穿梭数日,休息时间极少,她现在已是身心疲惫。 此时战安凉正双手抱胸靠在步心莲正对面几米外的一棵树上休息,步心莲这一弯身,他好像顺着她领口看到什么,一张脸倏然通红,赶紧移开视线。 他敢对天发誓,他绝不是故意偷看,这是巧合,巧合! 步知舞看看天空,说道:“等显魔大阵变得透明,就代表在这里的魔族已被全歼。” 自显魔大阵启动之后,整片长虫森林便被结界覆盖,这层结界只是针对魔族,所以除魔族之外,人和其他生命都能自由进出,而随着森林内的魔族奸细持续减少,显魔大阵的结界就会变得越来越透明,直至肉眼看不见。 “救命呀!” 忽然,不远处的林子里传来呼救声,是个女孩子的声音。 “卧槽,有妹子遇险!”药不然反应最快,当下跳上一棵大树朝声音传来方向跃去,“妹砸表怕,斑爷这就来护你周全!” 正散落在各处休息的秦歌等人纷纷跟上。 待赶到呼救声源处时,众人发现有三个魔族少年正在追杀一个人族姑娘。 那人族姑娘身上有多处剑伤,学院服也是破破烂烂,被鲜血染红,看上去很惨,显然之前她是经历过激烈的战斗。 因为显魔大阵,那三个魔族少年此刻都是真身形态,皮肤曾淡绿色,瞳孔深红,除此之外,身上其它地方倒是跟人类没什么区别。 药不然从天而降,落在那人族姑娘前方,直面那三个魔族少年,沉声道:“在斑爷面前伤害妹子者,虽远必诛!” “诛你麻痹!宰了他!”其中一位魔族少年大骂出口,根本没把药不然放在眼里。 药不然眼中杀意绽放,心想这些魔族奸细也真是太不给面子,他本来还想好好在妹子面前表现一番,万一人家妹子看到自己的英勇表现后芳心暗许呢?这种事情谁又说得准呢? 英雄救美或许很老套,但是一点也不腻。 药不然心里如是想着,正要大展身手,却就在这时,有剑光飞来。 剑光一闪即逝,三个魔族少年轰然倒地,一命呜呼,虚空中隐隐还残留着利刃切割空气的声音。 出手的正是步知舞,她人未动,只是御剑斩魔。 对此药不然很是无奈,但抢人头的是步知舞,他也不敢说什么,只好转身温柔的扶起他身后的那位姑娘,“在下药不然,还未请教姑娘芳名。” “我……我叫幸蝉,多谢药公子救命之恩。” 步知舞轻飘飘的从树上落下,玉手轻抬,便见之前飞出去的长剑飞回她手中,问道:“辛姑娘,为何你会落单?” 辛蝉咬着嘴唇,满脸泪水,泣声道:“之前我和同学们遇到魔族奸细,混乱中大家都跑散了。知舞师姐,我的同学们现在有危险,求求你快去帮帮他们。” 步知舞点点头,人肯定是要去救的,因为这是她的职责,“那就有劳辛姑娘前面带路,事不宜迟,我们即刻动身。” “慢着!”却在这时,已收集完三道恶魔之魂的秦歌开了口。 众人一同看向秦歌。 蹲在一棵大树树枝上的秦歌两手撑着膝盖,缓缓站起身,他的视线锁定在辛蝉脸上。 辛蝉隔空与秦歌对视,眼皮轻轻抖动,她有种被秦歌看透的感觉。 秦歌从树上跳下,径直走到辛蝉面前站定,伸出一手,用两指捏住辛蝉的下巴抬了抬她的脸,淡淡道:“就凭你们这种魔族小鲜肉的演技,还他妈想拿影帝奖?” “秦公子,你这是……”辛蝉退后两步,避开秦歌的咸猪手。 药不然问道:“老秦你啥意思?光天化日,你调戏妹子啊你。” 秦歌说道:“她是魔族。” 闻言众人脸色一变,都变得警惕起来。 对于秦歌说的话,在场其他人会不会信暂且不说,但战安凉几人是绝对会信的。 秦歌之所以确定辛蝉是魔族,是因为辛蝉身上有伤,大概是她为了将戏演的真,故意在自己身上弄些伤欺瞒众人,但有伤就会有血,而只要有血,剑灵儿就能从中感受到魔气。 人类的血,自然不会有魔气存在,但现在剑灵儿能感受到魔气,那就只能说明辛蝉是魔族。 就算没有剑灵儿感受到魔气确定辛蝉是魔族,秦歌也会对辛蝉起疑,因为辛蝉身上的伤只是看上去很重,可若是仔细看,会发现那些伤的位置并不致命,那些魔族奸细无不是心狠手辣之辈,杀人都是直接攻击要害,做到一击致命,如果那三个魔族奸细是真心要杀辛蝉,辛蝉哪里还会被追着到处跑? 到处跑不说,还偏偏跑到步知舞这里。 秦歌注视着辛蝉,淡笑道:“好端端的,老子一块牛肉都还没吃完,突然就听到有人喊救命,这会不会太巧?” 辛蝉嘴角轻轻上扬,突然暴起,一掌打向秦歌。 她确实是魔族,之前被三个魔族追杀,也确实是她安排的一场戏,其目的,自然是为了接近步知舞,并让步知舞放松警惕,然后再带步知舞去早已设好埋伏的地点进行围杀。 既然现在被秦歌识破,她也只能临时改变计划。 秦歌早就有所防备,见辛蝉一掌打来,当下向旁闪身避开。 可随后秦歌才发现,辛蝉的目标根本不是他,而是他后边的步知舞。 “师姐小心!”步心莲拔出长剑,第一个冲向辛蝉,“魔族妖女,纳命来!” “狗曰的,差点就骗走斑爷芳心,哥几个,上去盘她!”药不然撸起袖子,怒不可遏。 这时战安凉和苏文轩早已冲上去,他们都知道圣灵体质的步知舞对于人族来说意味着什么,魔族将步知舞当成首要的刺杀对象,而人族自然会将步知舞当成重点保护的对象。 而步知舞又岂是花瓶?眼见辛蝉冲来,当下一剑迎上。 辛蝉猛地一个急停,两手交叉,一手抓住苏文轩刺来的一戟,一手拍开战安凉砍来的一刀,身上骤然爆发出一股强大的灵力,在震开苏文轩和战安凉二人之后,又一脚踢飞冲来的步心莲,接着毫不拖泥带水,迅速闪身上前,巧妙避开步知舞的剑,一掌打在步知舞腹部。 她的动作简单直接,身法灵活,招招致命,一看就是训练有素。 “御气丹境后期!”苏文轩坠落在地,伸手捂着胸口,脸色发红,刚刚辛蝉散发的灵力震荡,着实不轻。 此时步知舞已被辛蝉一掌打飞。 辛蝉如影随形,自然不会给步知舞丝毫喘息时间,因为这并不是切磋,而是刺杀,她手腕轻轻一翻,袖中滑出一柄精致小巧的木剑刺向步知舞。 步知舞身在空中倒飞,眼见辛蝉一剑刺来,已无法闪避,所幸她身体撞到一根树枝,身形有所改变,令辛蝉那一剑没有刺中她的脖子,而是刺在她的左肩。 “可恶!”见没能一击致命,辛蝉怒骂一声。 其实她早已计算好一切,就连被识破身份她也计算在内,而在身份被识破之后的一切,比如要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正面杀掉步知舞,这也在她的计算之内,但她却没想到被一根树枝坏了事。 不过,这一切仍在她的控制之中。 她就要继续跟上,给步知舞补上致命一击,却在这时后方传来一道尖锐的破空声,一把飞刀笔直朝她脑袋飞来。 辛蝉心中暗叫不好,不敢迟疑,右脚当下在树枝上轻点,身体就如一缕轻烟腾空翻转,巧妙避开那把飞刀,但下一刻她却惊然发现那并不是一把飞刀,而是三把飞刀排成一条标准的直线,若在正面看,那就是一把飞刀。 “这得是多精妙的飞刀手法?”辛蝉身在空中,心头不由赞叹,此时她尚未落地,那三把飞刀几乎是贴着她的鼻尖飞过。 她本以为自己已经避开飞刀,但下一刻,最前面那把飞刀却插进树干,后面两把飞刀“叮叮”两声撞在一起,火星迸射,继而往回弹射,其中一把飞刀旋转着插入她的腹部。 身在虚空的辛蝉被飞刀命中,还未来得及改变身形,便轰然坠地。 “老秦牛逼!”药不然两眼放光的看向秦歌。 这三把飞刀,正是秦歌所发。 他的空间扳指里,除了各种药物之外,就数暗器最多。 没办法,爱吃醋的斩仙剑魄不让他使用别的武器,他也就只能玩玩暗器这样子。 坠地后的辛蝉神情痛苦的爬起,视线落在秦歌身上,同时运功阻止毒素扩散。 飞刀插入的并不深,只是轻伤,但麻烦的是飞刀上面的剧毒,她也精通毒道,但却从未见过这样的毒。 秦歌自然也不会给辛蝉任何喘息的时间,两脚一动跃到树上,左闪右跳的向辛蝉靠近。 “不自量力!”辛蝉发出一声冷哼,很是不屑,固然秦歌有两把刷子,但秦歌的修为毕竟在聚气灵境中期,辛蝉自然不会将其放在眼里。 辛蝉正要迎上秦歌,一击杀掉秦歌然后遁走,却就在她刚准备有所动作时,脖子上却是忽的一凉,毫无预兆,莫名其妙就多出一道血线,继而倒地,一命呜呼。 直到死之前,她都不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死的。 秦歌收回魂斩模式,脸色有些发白,要发动魂斩模式一击杀掉一个御气丹境后期的高手,对现在的他而言还是有些勉强,消耗极大。 秦歌并没有停步,在几个起落之后,落在一片灌木丛里,“舞姐,你怎么样?” 步知舞神情痛苦的捂住左肩,俏脸苍白如雪,香汗淋漓。 在她的左肩上,正插着一把小木剑。 秦歌忽然在步知舞身上闻到一丝奇怪的香味,但这并不是步知舞的体香,也不是步知舞身上香囊里的香料味儿,而是她肩上那把小木剑发出的香味儿。 秦歌盯着那把小木剑,心情很是沉重,“遭了,这是青木天舒香。” ……(未完待续。) 第104章 混乱!【三更】 秦歌话音刚落,只见步知舞挣扎抽搐几下便无力的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秦歌大概能体会到步知舞此时的感觉,哪怕是被青木天舒香刺破一点皮,就能将一个普通人给活活的疼死,更别说是插进血肉深处。 “芝芝,快过来。” 青木天舒香会在血肉中快速生根长进经脉血管,进而吞噬血气精元,如果这样直接拔出,步知舞会被活活疼死,可如果时间太长,步知舞亦是必死无疑,所以秦歌决定给步知舞动个小手术,挖掉她肩上的肉,取出这截青木,再由安芝芝治愈她的伤口。 只是秦歌想不明白,为何魔族也有青木? 难道除鬼剑山之外,魔族那边也有青木这种神物? 安芝芝虽没什么战斗力,但她的精灵之力却是一个团体中最为重要的,而现在正是轮到她出场的时候。 “秦歌我来啦!”安芝芝快步跑来。 但她还未跑近,林中便有悠扬笛声响起,同时大地隐隐传来震动。 众人头顶上空骤然变暗,一庞然大物落下。 这是一只大脚板。 那些不知生长多少年的树木,在这只大脚板下,就好似人类脚下的小花小草,不堪一击。 “芝芝,快逃!” 秦歌大叫一声,当下横抱起步知舞,以最快的速度向后退去。 这个时候,他也只顾得上身边的步知舞。 与此同时,战安凉、苏文轩、药不然等人也都有所反应,求生本能爆发,没有任何迟疑,以最快的速度分散逃离。 而那几个来自其它学院的学子早已被吓得双腿发软,况且速度也跟上,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大脚板落下。 “轰——!” 大地仿佛在剧烈震动,随着那大脚板踏下,巨大冲击力形成狂风扩散,令人场间彻底陷入混乱,只能听到“噼里啪啦”的树木折断声。 人在其中,显得格外渺小,好似海上孤舟。 抱着步知舞的秦歌只感觉身体一轻,整个人像是一粒沙子被吹飞。 因为有树木的遮挡,没有谁看清那庞然大物的真实面貌,就只能看到一只很大的脚。 此刻众人都已只顾得上自己,哪里还管的了其他人? …… 驭兽国古迹。 正在维持显魔大阵的陈苏安脸色忽然变得很不好看,长虫森林中传出的异动,他显然也有感觉到。 远方的天空中飞禽成群,数不胜数,叫声嘈杂,几乎遮天蔽日。 “知舞,知舞!收到请立刻回话!” 陈苏安不停的在通讯法宝里呼叫,但并无回应。 余龙雀骑着一只大鹰,从天而降,十万火急的来到陈苏安身后,“大长老,大事不好!” “说!” 余龙雀愣了愣,说道:“不知何因,禁区结界突然失效,很多禁区内的强大灵兽都像是疯掉,进入长虫森林……见人就袭击撕咬。” 陈苏安咬牙切齿,骂出一句脏话,沉声道:“肯定是魔族奸细所为!” 显魔大阵需要他亲自维持,这个时候若是放弃维持显魔大阵,那么被困在其中的魔族奸细就会趁机逃离天空岛,所以他现在是腾不开身。 “龙雀,立刻通知玄玉宫,让玄玉宫派三代弟子速速赶来天空岛,收寻知舞下落,并杀光魔族奸细!” 余龙雀躬身说道:“大长老,有一事龙雀必须得提前说明,无论如何,也不能伤害天空岛灵兽的性命。” “你适才说这些灵兽都已疯掉,见人就会袭击撕咬,在这样的情况下,难道不该杀?难道人类还没有一些灵兽高贵?”陈苏安寒声问道。 余龙雀很是为难,“这……这只怕是有什么东西控制了那些灵兽,若是在正常情况下,就算人类不小心踏入禁区,它们也不会伤人,只会驱赶,而现在竟成群结队的离开禁区攻击人类,这很是不寻常。” “我不管,总之知舞不能有事!” “大长老放心,知舞师叔吉人自有天相,而以她的本事,应该能够在混乱中自保。” “但就怕万一!” …… 秦歌横抱步知舞,忍受着身上剧痛,以自身当下最快的速度跳跃在树与树之间,在他后方数十米外,有成群的灵兽紧紧追赶。 那些灵兽都是双眼通红,好似疯掉。 也幸亏秦歌小时候没少跟大棍儿混,习得猿行身法,若不然早已被追上。 对于那些灵兽为何会紧追不舍,秦歌自是知晓此间缘由,那些灵兽的目标,正是步知舞身上的青木天舒香。 奈何秦歌的《兽皇诀》修炼的还不到家,况且自身神识强度不够,对付一些低级灵兽是没问题,但对付后面那些追赶他的灵兽却是没一点卵用。 此刻秦歌并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已彻底迷失方向,只能往前走,不能停,因为一旦停下就会被后面那些灵兽踩踏成肉泥。 若是丢下步知舞只顾自己逃命……秦歌也做不出这种丢下朋友的事,除非是真的被逼到绝境,没有任何办法的时候。 …… 与此同时,在另一个地方。 战安凉在地上努力翻滚好大一会儿才站起身,摇摇晃晃的走过去扶起躺在地上的步心莲,“你怎么样?” 步心莲拍拍自己脑袋,“那些灵兽没追来啦?啊,战公子你受伤啦!” 战安凉低下头,看看插在自己身上的那些断树枝,说道:“我没事。你也受伤了。” 之前在混乱中,大家都被巨大的冲击力震飞,那一刻,能感受到的只是一种渺小,能大难不死,就已是上天眷顾,受点伤又算什么? 战安凉扶着一根树桩站起身看看四周,发现一片狼藉,惨不忍睹,说道:“不知道他们在哪里。” 却在这时,附近有人影闪动,十几个魔族少年出现在前方。 战安凉二话不说,拉着步心莲就跑。 他的刀不知道掉到哪里,加上现在还有伤在身,肯定是打不过这十几个魔族少年。 …… 此时药不然正趴在一棵大树的树枝上,大气不敢出一口,待树下那些灵兽离去后,他才敢正常呼吸,拍着胸脯说道:“麻痹的,吓死斑爷了。” 便在这时,有几个魔族少年出现在树下,俱是似笑非笑的看着药不然。 药不然眉头皱起,“要干嘛卵你们?想趁人之危啊?斑爷兄弟就在附近,不怕死的来!” “哎!等等等等,我说几位魔族的盆友,咱们都是文明人,动口不动手啊。” …… 苏文轩感觉脑袋昏昏沉沉的,还未站稳,便有一道箭矢向他飞来。 但跟秦歌在一起混那么久,他的警觉性也很高,反应也够快,一侧身便避开那道箭矢,随后发现自己正被十几个魔族少年包围。 …… 时间好像过去很久。 身体被踩得有些扁的安芝芝从腐叶里爬起,坐在地上捏住鼻子用力吸气,身体才渐渐鼓起来恢复原样。 “哎呀,疼死老纸啦!刚刚到底什么情况?是谁那么大的胆子竟敢把老纸踩扁,难道就不怕秦歌找你麻烦?” “咦,秦歌呢?” 安芝芝原地转圈,只看到附近一片混乱,还有几个大脚印,树木歪七倒八,连一个人影也没有。 “唉,算了,等吃饱再去找秦歌。”随后安芝芝拍拍衣服上的树叶,找到一棵倒下的大树,跳到上面坐好,两条小腿儿弹啊弹,伸出小手从小兔子包包里翻出各种食物。 “炸鸡腿,炸鸡翅,香辣牛肉干,还有秦歌做的爱心面包和三明治……”她咬着手指头,“这次我该吃什么好呢?” 就在安芝芝犹豫到底要吃什么的时候,她忽然听到不远处传来交谈声,而且听声音,好像还是之前的辛蝉。 “辛蝉不是死了吗?”安芝芝心头很是疑惑,连忙将食物全部收进包包里,背上包包向声音传来的地方悄悄靠近。 她躲在一棵断树后边,探出小脑袋偷看。 她可是偷看小能手,以前经常偷看秦歌洗澡,秦歌都没有发现。 果然,之前明明已被秦歌杀死的辛蝉竟起死回生,此刻她正站在一根倒下的树干上,伸手将自己的皮撕掉,整张头皮连同头发一起撕掉,然后又扯掉衣服,而且她口里还在骂脏话,似乎很生气。 不仅外面的皮肤是假的,就连衣服也是假的。 等到卸下伪装,安芝芝发现那是一个很美丽的白裙姑娘。 “白姑娘,一切都在计划中。”一个魔族少年走到辛蝉身后。 辛蝉摇摇头,说道:“在没看到步知舞的尸体之前,不能停止任务。另外,秦歌、药不然、苏文轩这三个人族少年也是重要目标,必须杀掉!至于那战安凉,要抓活的,他身上还有莫问斩天荒的秘密。” “是。” 辛蝉拿出一张面具戴上,接着娇躯一转,随着光华流转,她身上的服装变成黑色的紧身战斗服,那被紧紧包裹的身躯,显露的线条甚是诱人,腿部还有花形的蕾丝,雪白大腿若隐若现,令她周围那些魔族少年一愣一愣的,想看但又不敢盯着看。 辛蝉说道:“小狗,你带一支小队跟着我,追杀步知舞和秦歌。” “是!” 想起之前被秦歌杀掉假身的事,辛蝉心里很是不服,她的假身具有御气丹境后期的实力,但秦歌却只是个聚气灵境中期。 躲在树后偷看的安芝芝伸手捂着嘴,生怕发出一点声音,心里在想:如果老纸偷偷跟着这些魔族,应该就能找到秦歌啦。 ……(未完待续。) ———————— 感谢“思燕的饲养员”靓仔打赏的2W书币,鞠躬,拜谢。 今天第三更奉上。 第105章 凤冠黑鳞蛇 天空岛下。 常惊空潇洒的抬起手,将一只灰鹰送到天空,说道:“收到消息,说是玄玉宫那边要调人去天空岛,而且是三代弟子。” 能调动玄玉宫的三代弟子,那说明事情不小。 就连常惊空,在玄剑道宗的辈分也只是四代弟子。 “三弟,你上去。” 宋刀锋不解,“我上去?” 常惊空意味深长的看着宋刀锋,“做为玄剑道宗弟子,这个时候上去,名正,言也顺。” “白姑娘也在上边,她比谁都想杀步知舞,所以你上去后不用管步知舞,自有白姑娘收拾她。你只管找那个战家小子,要抓活的,这个功劳,我们必须要拿下。” “明白。”宋刀锋转身离去。 …… 此时。 天空岛某处。 在一处隐藏在瀑布下的洞穴中。 “这也插得太深了。” “我好……疼。” “实在不行,我拔出来?” “别!”步知舞按住秦歌的手,“不要拔。” 秦歌蹲在步知舞身旁,眉头紧皱,以现在的条件,要解决插在步知舞肩上的那截青木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已经过去一天一夜,青木已在步知舞血肉中生根,秦歌唯一能做的就是封住她伤口附近的穴道经脉,并找些草药掩盖青木的香味儿,这才避开那些紧追不舍的灵兽。 “秦歌……如果我死了……你一定要加入玄剑道宗,保护人族。” “保护人族?”秦歌摇摇头,笑道:“我没那么伟大,你想保护,那就自己去保护,哥们儿我一天忙得很。” 言讫秦歌双手撑着膝盖站起身,“青木的香味儿掩盖不了多久,我们得换地方。” 步知舞单手撑着地面,努力站起身,语气虚弱道:“我们现在何处?” 秦歌摇摇头,“不知道,不过能确定的是我们已踏入岛上禁区。” 步知舞突然偏偏头,“拿出我耳朵里的东西……” 秦歌看着她的耳朵,讶然道:“我靠,好大一坨耳屎。” 步知舞很想揍人,但现在实在是没力气,说道:“这是通讯法宝,可以联系大长老。” 随后秦歌从步知舞耳朵里取下通讯法宝,问道:“这里有信号?” “注入神识就能启动,我现在用不了……”步知舞实在是不想多说一句话,现在她疼得要命,就巴不得将自己肩膀砍掉。 秦歌将通讯法宝塞入耳朵里,“莫西莫西,我是秦歌,呼叫大长老。” 果然,下一刻便有回音,而且很大,吓得秦歌一跳。 “秦歌!你为何会有知舞的通讯法宝?” 这是陈苏安的声音。 秦歌说道:“她就在我身边。” “你们没事吧?” “有事。她现在的情况比较麻烦。” “那你们现在何处?我马上派人来接你们。” 秦歌说道:“我也不知道是哪,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在禁区范围,附近是荒原,里面全是人高的艾草。现在我们在一条瀑布下的洞穴里。” “艾草?还有瀑布和洞穴……那多半就是临东原!”陈苏安疾声道:“秦歌,麻烦你照顾好知舞,别着急,先待在那里不要动,我马上派人来接你们。” 秦歌忽然皱起眉,盯着洞口那些排成图案的毒虫,“这应该不行,再待下去,估计你们来只能收尸。” 随后秦歌关闭通讯法宝,对步知舞说道:“我们得马上走人,有人在后面追。” 那些在洞口排成图案的毒虫,正是秦歌利用兽皇诀控制的小哨兵,如果有人出现在后方十里之外,这些毒虫就会接连传递信息,最后向秦歌报信。 其实就算没有人追,那也有天空岛上的灵兽追,秦歌还是得换位置,不能坐以待毙,因为青木天舒香的香味儿掩盖不了多久。 秦歌背着步知舞,离开洞穴后便向临东原深处而去。 在秦歌和步知舞后方十里之外。 辛蝉坐在一头身高二十几米的巨象脑袋上,看看手里的地图,淡淡说道:“再往前就是临东原,临东原过后,便是连月山,那里有仙兽。” 旁边一个魔族少年问道:“白姑娘,那我们还要不要继续追?” “当然追,不亲眼看到步知舞的尸体,岂能罢休?”辛蝉眼中散发寒意,冷声道:“之前这头笨象没把她一脚踩成肉泥,算是便宜她!况且青木天舒香还在她身上插着,那种宝贝不能浪费,我得取回来。” 魔族少年口中的“白姑娘”,她现在的名字叫“辛蝉”,但她其实是问道阁的“白鹭洲”。 白鹭洲,才是她真正的名字。 白鹭洲在人族也有个身份,她是玄玉宫的二代大师姐,是玄剑道宗问月宫的宫主。如果不是步知舞的出现,玄玉剑仙会收她为徒;如果不是步知舞是出现,她将会是玄剑道宗最耀眼的那个。 她有太多的理由要杀步知舞,因为步知舞破坏她很多计划。当然,更重要的是,她很嫉妒步知舞,无论是美貌还是才能,她都不比步知舞差,偏偏人们眼中只有步知舞,就是没有她白鹭洲。 因为人们眼中只有第一,没有第二,所以她要除掉步知舞,成为第一。 …… 秦歌背着步知舞,不快不慢的走在临东原上。 越往前或许就越危险,但是如果不往前,那就不是危险,而是死亡。 “舞姐,千万别睡。”秦歌偏头看看步知舞。 步知舞脑袋无力的搭在秦歌肩上,一头青丝轻轻垂下,随走动而飘动,上面还沾有不少艾草花。 秦歌这一偏头,他的脸便与步知舞的脸贴得很近。 如此近的距离,秦歌发现步知舞真的很美,就连受伤虚弱的样子也很美,令人想要疼爱,但在她的眉宇间,似乎隐藏着什么伤心的事情。 “我还能坚持,实在忍不住的时候……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痛快。” 一旦痛久了就会麻木,但是步知舞痛到现在也没有麻木,反而是越来越痛。 秦歌突然问道:“让我把你先那啥再那啥,跟被活活痛死,二选一,你选哪个?” 步知舞寒声道:“你找打。” 秦歌哈哈一笑,说道:“告诉你,人死后,尸体要过两个小时才会冷才会硬。” 步知舞忽然想到什么,说道:“你真恶心。” 秦歌又问:“如果你在沙漠里快要被渴死,这时候你面前有两杯水,一杯毒药,一杯尿,你会选择哪杯?” 步知舞不假思索,说道:“我选毒药,来个痛快。” 秦歌摆摆头,“那你为何不远那两杯水呢?” 步知舞:“……” 其实步知舞心里也很清楚,秦歌跟她扯这些犊子,其实是想分散她的注意力,减少些疼痛,但她就是很想揍秦歌。 秦歌又道:“那我再说四件你不得不承认的事。” “你说。” “第一件事,你的头转不了两圈。” 步知舞轻轻“嗯”了一声。 秦歌继续道:“第二件事,你不可能用你的舌头舔到你所有的牙齿。” 说着秦歌偏头看看步知舞,发现她脸颊鼓鼓的,嘴唇还在轻轻蠕动,说道:“第三件事,你现在是不是正在用你的舌头舔牙齿?” 步知舞:“……” 秦歌笑了笑:“第四件事,你发现其实可以舔到,而你居然也笑了。” 步知舞脸上忍不住露出笑容,轻轻在秦歌头上捶了一下,“你这人好无赖。” 正走着,秦歌突然停下脚步。 步知舞问道:“怎么了?” 秦歌抬眼看看前边,“麻烦了。” 步知舞努力抬起脑袋,顺着秦歌的视线看去,瞳孔不由微震,说道:“真的很麻烦。” 在两人正前方,正有一条大蛇横挡在前。 那条大蛇浑身黑鳞,头上有几处凸起,似是快要长出角,横在那里有二十几米长,若是身躯盘起来足有房屋大。 想要绕过去,那也不可能,因为此时那条大蛇正吞吐着信子,两只筲箕大的眼睛犀利的盯着秦歌和步知舞二人。 步知舞挣扎着从秦歌背上下来,说道:“它的目的应该是我身上的青木,秦歌你快走,不要管我。” 秦歌耸耸肩,“说的好像谁愿意管你似的,我说的麻烦,是这么大一条蛇我们吃不完。” 闻言步知舞一脸愕然的看着秦歌。 秦歌摇着肩膀,开始活动筋骨,一路背着步知舞,他也累得不轻,“这是凤冠黑鳞蛇,看它头上的凸起,起码已活到两百年往上,三百年以下,不过并不是什么高级的灵兽,行动也比较迟缓,只是体型比较大,不难对付。” 步知舞问道:“所以你想吃它?” 秦歌反问:“难道你想被它吃?” “那还是吃它吧。” 秦歌说道:“当然,最主要的是它的毒能让一个御气丹境的修道者浑身陷入麻痹,失去知觉。” “所以呢?” 秦歌说道:“所以这是一种很好的麻药,能让你浑身陷入麻痹状态,到时我再取出你身上的青木。或许天才总是被眷顾,老天爷偏偏在这个时候给你送来这么一个好东西。” 步知舞问道:“你要怎么杀死它?” 秦歌问道:“你知不知道打蛇为何要打七寸?” “因为它的心脏在那个位置。” 秦歌耸耸肩,“不,是因为老子想打它七寸。” 言谈间,前面那条凤冠黑鳞蛇已无力的趴在地上,巨大的身躯抽搐几下便死去。 好好的,突然就一命呜呼,这很诡异。 步知舞并不知道它是怎么死的,但她可以肯定,是一定是因为秦歌做了什么。 “你在这里别动,我去取毒。”秦歌收回魂斩模式,不疾不徐的朝前走去。 刚刚正是秦歌发动魂斩模式,魂体直接进入这条凤冠黑鳞蛇体内,斩下它的心脏。 步知舞看看四周,发现远方黑影涌动,隐隐能听到轰声,说道:“秦歌你快点,有很多灵兽正朝这边赶来。” ……(未完待续。) ———————— 今天第一更奉上! 第106章 我为刀狂! 天空岛。 临东原。 白鹭洲从巨象头顶跳下,落地后徐徐走到那条凤冠黑鳞蛇前方,视线透出脸上的面具孔,落在蛇尸露在嘴外并已断掉的毒牙上。 “那个叫秦歌的人族少年,看来还真是有些本事。” 一位魔族少年走到白鹭洲身后,“白姑娘,秦歌那厮取蛇毒意欲何为?” 白鹭洲淡淡道:“凤冠黑鳞蛇之毒,虽不致命,但却能让一个达到御气丹境的修道者失去知觉。估计他是想用蛇毒来麻痹步知舞,继而取出青木。” “原来如此。”那魔族少年又道:“白姑娘,我们的时间不多,因为后面有玄剑道宗的三代弟子赶来。” “无妨。”白鹭洲转过身,一头发丝随之摆动,香风阵阵,随即轻轻一跃,好似一缕轻烟腾空,飘飘然跃到巨象头顶,盘膝坐下后,便从空间法宝里取出一截干枯的树枝。 这根树枝上有很多奇怪的小孔。 这些小孔是天然而成,非虫蛀,也非人为。 这是柳木魂孔笛,乃鬼剑山至宝,一旦融入神识吹响,便能随意控制方圆数百里的灵兽,只可惜她并不会“兽魂曲”,若不然,就是连传说中的仙兽她也能随意操控。 只见白鹭洲轻轻抬起脸上的面具,露出鲜润粉唇,随着诡异且悠长空灵的笛音响起,临东原各处黑影闪动,露出一双双血红的眸子。 有藏在沼泽中的巨蟒毒蛇,满口尖牙的血蟾蜍;有常年躲在地底的无毛土狗,浑身硬甲的凶恶地龙;有潜伏于林中的剑齿兽,长着人脸的吸血蝙蝠,长达数丈的高脚蚰蜒…… 数不胜数的灵兽在笛音的控制下,两眼通红如血,成群结队向后方而去。 若是有这些灵兽的阻挡,后方那些追来的玄剑道宗弟子便不足为惧,这亦能给白鹭洲争取到足够的时间去杀步知舞。 如果白鹭洲是在巅峰状态,秦歌和步知舞二人早已命丧黄泉,但因为上次在鬼剑山脚下与黑煞神猴一战,她身受重创,至今未愈,一身修为十不存一,如今也只能勉强发挥出御气丹境的实力。 …… 战安凉带着步心莲,并不知道自己已在森林中穿梭多久,他现在只是很饿、很累、很痛。 强烈的求生欲,让他即使伤痕累累,也要站起来往前不停的跑。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只有活着,才能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利用从秦歌那里学到的一些手段,他利用密林埋伏藏匿,一路过来也杀掉几个魔族少年,但是他的伤也因此加重,而剩下的那些魔族少年,仍是紧追不舍。 今天,他不打算再跑。 一是因为实在跑不动。 二是因为前边已经没路,是不知其高的悬崖,已到天空岛边缘。 三是因为宋刀锋来了。 “宋三当家,原来是你呀!哈哈哈哈,太好啦太好啦!”看到宋刀锋到来,步心莲很高兴,因为她终于看到生的希望,如果不是精疲力竭,她必会欢呼雀跃。 步心莲自然是认得坠鹰谷的三当家宋刀锋,以三当家的高强修为,要除掉那几个魔族少年,也不过是动动手的事。 但宋刀锋并没有跟她想象的那样杀掉那些魔族少年,相反他还满脸疼爱,由衷的夸赞那些魔族少年。 步心莲一时间有些懵。 战安凉凝视着宋刀锋,其实从宋刀锋来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猜到些什么,冷冷道:“你果然是魔族。” 自上次拍卖会一事过后,“最靓的仔”便在调查坠鹰谷,虽还无确凿证据,但坠鹰谷嫌疑颇深。 宋刀锋脸露微笑,慢慢走向战安凉。 “战家小儿,上次在飞雪城算你运气好,让你给逃掉,而这次,你是插翅难逃!” “飞雪城?”闻言战安凉目光微震,不由想起飞雪城的事,满目怨恨的瞪着宋刀锋,捏紧拳头,颤声道:“是你……原来是你!” “不错!”宋刀锋满脸戏谑的看着战安凉,他就喜欢看战安凉这种想杀他,却又奈何他不得的表情,淡淡笑道:“灭你战家,屠你满门,正是我们坠鹰谷在暗中一手策划,其目的,想来你也知道,正是因为你战家那把祖传宝刀。” 此刻在宋刀锋的眼中,眼前的战安凉和步心莲二人已是必死之人,所以他也不怕泄露什么。 战安凉淡淡问道:“那把刀……到底有何让你们魔族觊觎的秘密?” 宋刀锋偏偏头,似笑非笑的看着战安凉,“你还给老子装蒜,你做为战家传人,被你父母当成宝一样捧在手心里,难道不清楚那把刀的秘密?” 战安凉压抑心头怒意,“确实不清楚,如果今天必死,希望你能让我死个明白。” 宋刀锋想了想,便说道:“在数百年前,你战家先祖,也就是孤雪刀圣战天门,翻越高墙,踏足我鸿土大地,一人一刀斩我魔族数万大军,并以魔血炼刀,引魔气入体,以刀入魔,以魔制魔,一朝进入魔刀狂境,死前悟出狂刀斩魔诀……可是害我魔族损失整整两名魔王!” 听到这里,战安凉算是明白一切,他家祖传的那把宝刀,里头所藏秘密便是跟“狂刀斩魔诀”有关。 这也就不难理解,无论是魔族与战家的仇,还是“狂刀斩魔诀”对于魔族的威胁,都值得魔族花心思手笔针对京南战家,毕竟当初战天门在进入魔刀狂境之后,可是用“狂刀斩魔诀”杀掉两个魔族的魔王。 想到这里,战安凉忽然觉得很解气,觉得自己祖先很帅。 魔王在鸿土那边的地位和实力,那就相当于剑仙大陆这边的剑仙,战天门一人就斩掉两个魔王,令魔族损失惨重,试问还有什么比这更解气的? 宋刀锋眼帘低垂,“而通过阁主的调查,你所修炼的‘断头刀诀’便是‘狂刀斩魔诀’的前篇。” 战安凉没有再理宋刀锋,转身面向步心莲,伸出一手按住她的后脑勺,竟她揽到自己怀里,轻声说道:“步姑娘,无论如何今天你也要逃出去,他们主要目标,是我。” 在他说这话的时候,已悄悄将一物递到步心莲手里。 那是他战家祖传的飞行法宝——凌天带。 步心莲眼里满是泪水,但她还未开口,就已被战安凉无情的推下悬崖,眨眼间没入云雾消失不见。 这个时候,战安凉不由想起在飞雪城的那次,秦歌也是这样把他推下悬崖,当然,秦歌那时是用脚踹的,步心莲毕竟是个女孩子,用踹的不合适。 见此宋刀锋很是不解,他没想到战安凉竟如此无情,说道:“这里是天空岛,掉下去必死无疑。” “那也总比死在你们这些魔族手里好。”战安凉面向宋刀锋,“我并不知道什么‘狂刀斩魔诀’,当然,就算知道,也不会告诉你们这些魔贼。” “哼,小兔崽子!挺狂,我喜欢!” “上次你弄把假刀欺瞒我等,今日这笔账便一起算!” 宋刀锋抽出他的大刀,大步走向战安凉,“放心,暂时我还不会杀你,不过让你吃点苦头也是必然。” 战安凉闭上双眼,突然跪在地上。 他才聚气灵境后期,而眼前的宋刀锋至少也是破罡玄境初期,他肯定不是宋刀锋的对手,除非…… 宋刀锋放慢脚步,不屑笑道:“怎么,这就开始下跪求饶?这可不像是战家人,有辱你祖先的名声。” 战安凉并没有理宋刀锋,他确实是下跪,但绝不是在求饶,也不是在跪宋刀锋,而是在跪他死去的家人,父亲,母亲,姐姐…… “父亲,孩儿不孝,今遇灭门仇敌,却无法为您老报仇。” …… 花间楼。 正在秦歌书房里偷偷欣赏秦歌那些诗词的苏月摇忽然感受到一股极致的杀气。 她瞬时如坠冰窖,浑身冒起鸡皮疙瘩,不敢乱动,只感觉此刻仿佛有一把刀正架在自己脖子上。 “小姑娘。” 忽然,她身后传来一道声音。 “是谁?鬼鬼祟祟的,快出来!”闻言苏月摇左顾右盼,却什么也没看到,忽然,她的视线被那把放在刀架上、被黑布紧紧包裹的刀上。 她记得那是战安凉放在这里的刀。 “是你在说话?” “正是。” “你是……?” “在下战天门。” “战天门?欲战天门问长生……”苏月摇杏眼圆瞪,满脸难以置信,“难道你是孤雪刀圣?” “正是在下。” 孤雪刀圣在自己面前自称“在下”,苏月摇感觉倍儿有面子,但更多的却是受宠若惊。 她堂堂玄霜仙子,有一个剑仙闺蜜,自是见过些世面,此刻一把刀跟她说话,虽不至于大惊小怪,但也是很难相信。 “姑娘,在下转世之身即将觉醒,还请姑娘送刀。” 苏月摇没有任何犹豫,大声叫道:“楚叔!” 不多时,一位身穿粗布麻衣的中年男人走进书房。 正是老楚。 之所以是“中年”,而不是老头子,是因为在这两年间,他的伤已被秦歌治好。 现在,他不再是“老楚”,而是京东剑首楚陌寒。 苏月摇说道:“楚叔,你去送刀!” ……(未完待续。) 第107章 我喜欢的人 天已黑。 秦歌带着步知舞走出临东原,踏入连月山范围。 奇怪的是,后方那些紧追不舍的灵兽并没有跟着一同进入连月山,皆停在临东原尽头处,没有再往前一步,这或许是因为在连月山内有某种令它们惧怕的存在,即使是有青木的巨大诱惑,也不敢随便踏入连月山。 连月山数座青峰连绵起伏,在山下密林中仰头看去,其中最高的那座山峰好似连接天空的月亮,因而得名。 秦歌利用兽皇诀控制附近的一些毒虫蛇鼠为他放哨,尔后找到一处山洞。 山洞里很脏,弥漫着一股臊味,角落里还有粪便,应该是有某些野兽住过。秦歌来不及清理,直接就将步知舞平放在地上,从空间法宝拿出一盏爱心形状的灵石灯。 步知舞缓缓睁开眼睛,虚弱道:“你一个大男人,怎么会用这样的灵石灯?” 秦歌没有回答,这是苏月摇强行塞给他的,又从空间法宝取出药箱,里边全是瓶瓶罐罐,还有一把把锋利的小刀。 “舞姐。” “嗯?” “接下来,我先给你注入之前取来的蛇毒,然后将青木给你取出。” “好。” “不过我得先跟你说好,因为现在条件极其有限,就连双手套都没有,所以,待会儿要是碰到你的血,我也会中蛇毒,最后陷入麻痹,失去知觉。” “那怎么办?” “这毒并不致命,只是我会麻痹一段时间,到时候,你要是丢下我一个人跑路,我他么……就变成厉鬼,天天晚上让你做椿梦。” 步知舞说道:“我的命是你救的,算上最开始那一次,我欠你两条命。我不会丢下你。” 秦歌将几根银针放入小瓶儿里沾上蛇毒,其实他内心是很相信步知舞的,如果步知舞这人不值得他相信,他也不会这般费心尽力的帮她。 “咳咳,那啥……衣服。” 步知舞抿抿嘴,脸颊微微泛红,“这件事必须烂肚子里,要是说出去,坏我名誉,我定不饶你。” 秦歌撇撇嘴,心想这世界的女孩就是保守,“不就是让你把肩露出来一下,又不看你身子,你激动个卵。” 步知舞闭上双眼,没有再说什么。 对于秦歌,她也是相信的,如果秦歌是那种无耻小人,她也不会将秦歌当朋友。 时过良久。 步知舞被疼得睁开眼。 就算有凤冠黑鳞蛇的蛇毒,她还是感到很疼,但也正是因为有蛇毒麻痹,所以这种疼也在她的忍受范围之内。 步知舞看着秦歌那认真的侧脸,轻声喊道:“秦歌。” “干嘛卵?”秦歌瞟了她一眼,“没见过这么帅的帅哥?” “好疼,跟我聊天。” “聊瘠薄,别打扰我。” 步知舞脸上露出笑容,忽然就觉得这样的秦歌很是亲切,说道:“你这人啊……就不能温柔点?要是一直这样,将来肯定不会有女孩子喜欢你。” 秦歌认真的、小心翼翼的用他自制的手术刀切开那些从青木上生出的细根,淡淡笑道:“就我这神仙颜值,如果走在街上,那些姑娘们可就要享福了,将来还愁找不到婆娘?” 步知舞被秦歌逗笑,“真臭美,不要脸。” 秦歌好奇问道:“话说舞姐你这么牛逼,是玄玉剑仙的关门弟子,高高在上,还是亿中无一的圣灵体质,难道你就没喜欢的人?” “有。” 秦歌讶然,却是步知舞的回答出乎他意料,“我靠,还真的有。”害羞道:“该不会……是我秦某人吧?喜欢你就大胆表白,反正我也不会答应。” “当然不是你。”步知舞微笑说道:“其实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喜欢,反正,我就是怎么也忘不了他,为他伤心、为他难过、为他睡不着觉、吃不下饭。他虽然冷冰冰的,不爱说话,但他其实很温柔,很会照顾人。” 秦歌说道:“高冷女神配高冷男神啊。” 步知舞说道:“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以至于,我都不知道他现在长什么样子。” “异地恋?” “算是吧。” 秦歌笑道:“如果我是那哥们儿,有你这样的女神芳心暗许,估计我连孩子的名字都已想好。” 步知舞问道:“你呢,你有喜欢的人吗?” 秦歌安静下去,不由想起任玉虹……他本来是不相信“爱情”这种东西,但当真的遇到,也不得不信。 任玉虹,是他内心深处的爱,同时也是一种痛。 “有,不过是以前。” “她很漂亮?” 秦歌点点头,看向步知舞,心想那就是你的师父啊,说道:“我和她从小一起长大,当然也可以说,她比我要大好几岁,我是个孤儿,是被她养大的。” “青梅竹马?” “算是吧。”秦歌微笑说道:“她很调皮,比男孩子都要调皮,经常带我去干坏事。” “应该不是芝芝姑娘吧?” “当然不是。”秦歌说道:“芝芝,我将她当成亲妹妹一样看待。” “那你喜欢的人现在在哪?” 秦歌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好久没见到她。而且因为一些事,我和她,注定不能在一起。” “为什么?” “因为我跟她有仇,大仇。”秦歌自嘲的笑了笑,“或许在以后,还会跟那些小说中写的那样,跟她来一场生死决战。” 步知舞说道:“但愿能有不一样的结局。” 秦歌说道:“但愿,你也能等到那个你心爱的人。” “可能不会。” “为什么?” “因为他可能早已忘掉我,可能他心里的人从来都不是我。” 秦歌气道:“那狗曰的渣男,连我舞姐也敢辜负,到时候管他是谁,我帮你弄他孙子。” 步知舞微笑着轻轻摇头,什么也没说,心想那可是鬼剑愁,你要怎么去弄他?不过她心里也很感谢秦歌,心想有朋友的感觉真好。 步知舞说道:“其实,所谓儿女情长,只是人生中的一种经历,并非必需品,只要心里有那份美好就行,不一定非要得到。喜欢一朵花,会想要去摘掉它,但如果是爱一朵花,就只想安静的守着它,不去打扰它,我想,这大概便是所谓的爱吧。” 秦歌看看步知舞,心头不免赞赏,笑道:“能有你这种思想境界的年轻人,特别是女孩,现在可真是不多。年轻人,一到青春期,荷尔蒙旺盛,好像没了爱情就活不下去似的,没了爱情世界就不会转似的。” 步知舞转移话题:“对了,我之前看过你在考试中写的论文。” “瞎写的。” “但是我觉得很有意义,你在其中所提出的修道法制,以及年轻人教育问题,当值得我辈深思。那么你觉得,一个修道者,从小要如何培养正确的价值观?” 秦歌想想后说道:“个人觉得,一个人,不论是普通人还是修道者,再有天赋、再有本事,那首先也要学会怎么做人。” “学做人?” “是的。” “……” 秦歌和步知舞聊了很多,聊的都是些像他们这样的年纪不应该聊的高端话题。 从政治到民生,秦歌总能提出一些标新立异的观点。 步知舞安静的听着,时不时发表些自己的意见,心头不免对秦歌很是佩服,心想等以后自己继承皇位,一定要请秦歌去当丞相。 渐渐的。 空气变得很冷。 秦歌为步知舞包扎好伤口,起身走到洞口,发现外面不知何时已经下起雪。 他伸手接住几片雪花,感觉这雪特别的冷,其中还有一丝丝杀气。 ……(未完待续。) 第108章 魔刀狂境! 楚陌寒没有任何迟疑,带着莫问斩天荒御剑而去,好似一道流星划破夜空,顷刻间便远离金华城区。 此时。 天空岛。 跪在地上的战安凉嘴角轻轻上扬,他能感觉到,他的刀离他越来越近。 宋刀锋忽然觉得很冷。 这是一种不同寻常的冷,冷的不仅是体肤,还有内心。 “下雪了。” “天空岛上怎么会下雪?” “但就是下雪了,不信你自己看!” “……” 听闻几个魔族少年在后方争论,宋刀锋视线从战安凉身上移开,环顾四周,发现果真已下雪,而且这雪越来越大,只是片刻光景,便可见附近树木被盖上白白的一层。 “诡异的很!”宋刀锋视线重新落在战安凉身上,心想此地不宜久留,得尽快带战安凉离去,将其交给问道阁。 宋刀锋想要一脚踹倒战安凉,但他一脚刚踹出,还未踹到战安凉身上,便被一股诡异浑厚的能量震开,向后踉跄数步才站稳。 宋刀锋骂出一句脏话,心里忽然有种不妙的感觉。 此间是越来越冷,雪也是越来越大。 天地之间,好似弥漫着一种杀气。 便在这时,宋刀锋脑海中传来一道声音:“杀掉他。” “阁……是阁主?!”宋刀锋被吓得一个激灵,满脸惊色,这道突然在他脑海中传来的声音,正是问道阁主陌问的声音。 “阁主,您……”宋刀锋静下心来,“阁主,您怎么会知道?” 此时,在距离天空岛很远的地方,那栋精致的阁楼中。 陌问端坐于书桌前,手里捧着一本书,抬眼看看窗外夜色,语气微寒:“你们几个蠢货,擅作主张,这账之后再算。在战安凉睁眼之前,杀掉他,砍下他的头。” “阁主,您不是想要抓活的?为何现在又要杀他?”宋刀锋很是不解。 “照做便是。” “是,阁主!” “……” 陌问轻轻放下手里的书,起身走到窗边,遥望远方夜空。 那种弥漫在天地间的杀气,似有若无,这种感觉他很熟悉,他现在已经明白些什么。 “战天门……没想到这才是你的真正目的。” …… 宋刀锋用尽全力,干净利落的一刀下去,但刀刃在离战安凉脖子还有一寸时却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挡住,无法再进分毫。 几位魔族少年见此俱惊,宋三当家的实力,他们可是清楚的很,在他们的想象中,宋刀锋要杀死战安凉,那就是动动手的事,不费吹灰之力。 宋刀锋咬牙切齿,再次挥刀。 但下一刀却还是没能碰到战安凉。 “混蛋!”宋刀锋大骂一声,怒视跪在地上闭着双眼一动不动的战安凉,此际他心头那种莫名的不妙预感越来越强烈,这战家小子真是诡异的很,忽然就有些明白为何阁主要临时决定杀掉战安凉。 就在此时,战安凉缓缓站起身,一道黑红色的刀气从他身上散发,将宋刀锋震退数米。 战安凉仍是闭着眼,仿入无人之境,浑身散发出诡异的黑红色气息,似是与天地间的白雪相呼应,竟连他脚下的地面也被这种诡异气息同化。 宋刀锋等人俱是面色大变,不敢再靠近战安凉,却又不敢离去。 “宋三当家,这下怎么办?” “先静观其变。哼!看这小子要玩什么花样,我就不信今天奈何他不得。” “……” 此时,在战安凉的精神空间中,战安凉注视着眼前那位白发苍苍的老者,问道:“你是谁?为何会进入我的意识里?” 老者说道:“我就是你。” “你就是我?” 老者说道:“数百年前在鸿土,我以魔血炼刀、引魔气入体,以刀入魔,以魔制魔,悟出‘狂刀斩魔诀’,并进入魔刀狂境,但彼时我已身受重伤,且‘狂刀斩魔诀’并不完善,所以还是以失败告终,不得已,负伤逃离鸿土,望他日卷土重临鸿土。” 听到这里,战安凉便已知眼前这位老者是谁。 无疑,正是他的祖先——战天门。 “逃离鸿土之后,我所受之伤实在太重,且失去双臂,无法再握刀。临死之前,我用分魂秘术,将一半魂魄藏于莫问斩天荒之内,这半魂魄含有‘狂刀斩魔诀’的秘密。而另一半魂魄,则是带着‘魔刀狂境’的秘密转世为人。” 战天门注视着战安凉,“我的转世,也就是你。我并非是进入你的意识,而是我本来就在你的意识之中。” “在被魔族逼到绝境之时,且心中有恨,你灵魂深处的魔意便会觉醒,随着魔意觉醒,你便能进入魔刀狂境,而只有进入魔刀狂境,你才能发挥出‘狂刀斩魔诀’的威力。” 战安凉说道:“但我是人,不是魔。” 战天门说道:“人与魔,本质上并无差别,只是叫法不同、生活环境不同。人也好,魔也罢,只要心中有正义,便能执刀平天下。” “吾之刀道,以魔制魔!” “我之所以会以刀入魔,是为消灭魔尊,但我并未成功,因为我没能等到魔尊现世,所以,消灭魔尊这个任务,就只能交给我的转世去做,也就是你。” “魔尊?”战安凉皱皱眉,“传言中,他不是早已在三千年前陨落?” 战天门摇摇头,“连我都能用分魂秘术转世,又何况是魔尊?事实上,魔族会入侵人族,并非是为抢夺生存领地和资源,也不是因为他们好战好杀,须知鸿土地大物博,并不比剑仙大陆差。” 战安凉:“所以,你的意思是……魔族是想找到转世魔尊?而且魔族已经确定,转世的魔尊就在人族?” “正是。”战天门说道:“当初我有幸遇到剑祖鬼剑愁,这件事,也正是他老人家告诉我的。而魔尊的存在,就连他老人家也忌惮,对此束手无策,若是不彻底消灭魔尊,剑仙大陆,迟早会迎来灭世之灾。” 战安凉感慨道:“没想到……连鬼剑愁那样的存在也束手无策,这个魔尊,到底有多强?” 战天门:“只有你能消灭他。我能悟出‘狂刀斩魔诀’,进入魔刀狂境,其实也是受鬼剑愁他老人家指点,因为我和他老人家达成共识,用‘以魔制魔’的方式,等到有朝一日转世魔尊重临世间,便将其彻底消灭。” “当今世上,只有你,才能克制魔尊!” 战安凉说道:“我会尽力。” “说起来,时隔数百年,还能以这种方式跟转世的自己对话,这感觉真的很奇怪。” “现在,既然你已觉醒,那我这缕存在于你意识中的残魂所能存在的时间也已不多,我的另一半魂魄,已拜托你的朋友将刀送来……记住,在进入魔刀狂境之后,你会丧失理智,变得跟恶魔没有区别,所以,你要坚守心中的正义。” “当初,我是砍掉自己的双手,让自己无法握刀,才得以退出魔刀狂境,恢复自我。但我相信,在你身上,会有不同的……” 一句话尚未说完,战天门便消失。 此时宋刀锋和那几位魔族少年皆在用尽全力攻击战安凉,但就算他们使出浑身解数,也无法接近战安凉。 战安凉脚下的地面,方圆数十米已变成黑红色的稀泥。 忽然,战安凉睁开眼睛。 天地间在这一瞬仿佛静止。 战安凉睁开的并不是他原来那两只眼睛,而是不知何时在他额头上多出的那只眼睛——魔眼! 诡异的黑红色纹路,在他身上各处浮现。 他入了魔。 ……(未完待续。) —————— 今天第二章奉上。 忽然就想起聂风入魔的画面。 第一百零八章 灭魔方收刀 问道阁。 窗台前,陌问负手而立,遥望远方夜空,不动声色,喃喃道:“没想到还是晚一步。魔眼已开,那么,神威魔尊,你又在何处?” 忽有微风扬起他的衣袖,只见他轻轻伸出玉手,一张精致美观的玉盘凭空出现在掌心,散发出法宝特有的淡淡荧光。 天机掌中置,推演世间事。 此乃鸿土至宝——天机盘。 陌问闭上双眼,一道神识通过天机盘穿梭古今,巨大到难以想象的信息量在他脑海中不停涌现,继而进行成千上万次精妙的推算。 几息之后,他睁开双眼,但眼中却已多出几分疲意。 嘴角溢出一抹殷红,脸色渐渐变得苍白。 推算未来,便是窥伺天机,哪怕只是一眼,亦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但就算他付出代价,却也没能找到那个他想找的人。 “以三界为盘,以万物苍生为子,这局棋,到底该如何去下?” “而我究竟是那个下棋之人,还是盘上的子?” “鬼剑愁,鬼剑愁,一剑问天愁更愁,你摆的这一局……真难。” 忽然,他嘴角轻轻扬起,“但正因为难,所以才有趣。” …… 楚陌寒御剑而行,宛如流星划破夜空,直向穹顶而去。 忽有刀光斩开夜空,撕裂云雾,伴随着震耳爆响横飞而来。 楚陌寒一个急停,眼帘低垂,目光犀利,瞬时有无形剑意在周围虚空浮现,以意御气,发出一道剑光挡下那道刀光。 刀光与剑光相互抵消,迅速消失在夜色之中。 “这剑意……月下清光影独寒,剑未出鞘魂已残,阁下莫非是京东剑首楚陌寒?” 随着前方云雾散开,楚陌寒看到立于大鹰背上的常惊空。 “惊空一刀断流云,大鹰远去不留行。”楚陌寒淡淡道:“不知常大当家为何袭击楚某?” 常惊空收刀抱拳,笑道:“不敢,只是在中州大地有禁飞令,就算是楚兄,未经道宗允许,那也不能……” 常惊空此言尚有未尽之意,但楚陌寒已然明白。 常惊空打量着楚陌寒,发现眼前的楚陌寒比他想象中的要年轻许多,并非传言中那个骨瘦如柴的老头子,而是一位身材颀长、面容冷峻、头发微微有些发白的中年男人。 随后,他的视线又移向楚陌寒背后那把被黑布包裹的刀上,眼帘低垂,皮笑肉不笑:“看来传言终究只是传言,距离上次见面,已过去数十年,楚兄还是风度不减当年。” “楚某尚有要事在身,恕不奉陪。”楚陌寒伸手一挥,将一面令牌丢向常惊空。 看到这面令牌,常惊空的脸色有些不好看,因为这是玄剑道宗的许飞令,由玄玉宫颁发,而且还是最高级的金字令。只要手持这面金字许飞令,就可在中州大地随意飞行,只要飞行高度不超过玄玉宫所在的高度,便无人有资格干涉。 楚陌寒一位来自皇朝大地的知名剑客,为何会有玄剑道宗最高级的金字许飞令? 这令常惊空很是不解,而这面令牌确实是真的,其中融有玄玉剑仙的神识,他想挑病,那也无处可挑。 “既然楚兄有此令在手,那常某也无法干涉,刚刚多有得罪,望楚兄见谅。”常惊空将金字许飞令还给楚陌寒。 “无妨,常大当家亦是职责在身。”楚陌寒接过令牌,御剑远去。 这面金字许飞令,自然是玄霜仙子苏月摇给他的。 原处,常惊空凝视楚陌寒离去的方向,脸色有些阴沉,喃喃道:“不会错,他背上的那把刀,应该就是莫问斩天荒,他这个时候急匆匆的带着这把刀上天空岛,到底意欲何为?” “要是强行把他留下……罢了,看他如今的状态,应该是在全盛时期,就算三弟在,我们兄弟三人合力,也不是他的对手。” …… 此时。 天空岛已铺上厚厚的一层白雪,一如寒冬降临。 放眼望去,银装素裹,山舞银蛇,原驰蜡象。 只有战安凉脚下地面,方圆数百米是诡异的黑红色。 在战安凉正前方十几米外,宋刀锋浑身发抖,但并不是冷,而是害怕。 他现在大概已猜到些什么,想要逃,但却怎么也逃不出黑红色地面覆盖的范围,因为这是战安凉进入魔刀狂境之后形成的刀域——无生狂域。 但凡是魔族,只要身在无生狂域之中,除非是被斩杀,或是将战安凉斩杀,否则无法离开。 “别……你别过来!” 看着慢慢朝自己走来的战安凉,宋刀锋缓缓向后退去。 他的手心里全是汗,已快要握不稳手里的刀。 他是真的很怕。 人都说恶魔可怕,但人若是变成恶魔,那会比恶魔还要可怕,这便是“以魔制魔”。 战安凉额头上的魔眼无情的盯着宋刀锋,好似已看透宋刀锋的灵魂。 随后只见战安凉缓缓伸出右手放于眼前,并竖起食、中两指,口中发出沙哑的、不似人类的声音:“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莫问归何处,抽刀斩天荒。落雪遍八荒,万里……魔血香。狂刀舞乱世……杀气盖人间。吾化刀中魔,灭魔方收刀。” “宋三当家,这小子在念念叨叨什么呢?咱们一起上,就不信杀不了他!” 闻言宋刀锋偏头看看那位说话的魔族少年,有心说两句什么,却是无言启齿。 魔眼已开,谁又能杀得了他? 战家的刀,简单直接,毫无花哨,对京南战家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断头刀诀只有四刀,分别是“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莫问归何处”、“抽刀斩天荒”这四刀,前两刀是砍,后两刀是挥,因为刽子手的刀法不在于妙,而是在于精。 但这只是断头刀诀的前篇,此刻战安凉在进入魔刀狂境之后,口中所念便有后篇。 前篇共有四刀,斩人。 后篇共有六刀,斩魔。 宋刀锋咬牙切齿,心知这样耗下去也不是办法,一咬牙,便提刀冲向战安凉。 “刀锋横贯三千里!” 战安凉额头上的魔眼微微一凝,同时放于眼前的右手伸向天空一抓,“刀来!” 下一刻,有呼啸声响起,只见一物从后方云海冲天而起,再化成一道抛物线,精准落入战安凉手中。 正是莫问斩天荒! 宋刀锋挥出的一刀尚未落下,他的身体便停止不前,好似变成一尊雕像。 战安凉提着莫问斩天荒,不疾不徐朝前方那几位魔族少年走去。 缠在刀身的黑布化为灰烬掉落,刀鞘自动脱离,而他皮肤表面的黑红色纹路也像是得到宣泄,如灵蛇般蠕动,通过他的手蔓延向刀身,随后竟在刀身形成一种奇怪的黑红色固体,生长出道道尖刺,尖刺上冒出腾腾黑红色的雾气,使整把刀看上去既绚丽又邪异。 这是魔刀! 人已入魔,刀亦然! 直至战安凉与宋刀锋擦身而过,呆立不动的宋刀锋才缓缓倒地,头颅在地上翻滚,离身体越来越远。 见宋刀锋莫名其妙的就被秒,那几个魔族少年俱是吓得屁滚尿流。 此前是有宋刀锋在前,独挡战安凉的刀势,是以这几位魔族少年并不害怕,但此刻宋刀锋已死,那种刀势就像是一座座雪山压在他们身上。 “跑!快跑啊!”有位魔族少年面庞扭曲,尖声叫道。 但身在刀域之中,又哪里逃得掉? 一刀之后,战安凉看也不看,刀身黑红色固体凝聚成的尖刺就像是一根根触手,伸出去吞噬那些魔族少年体内的魔血,可见尸体迅速干瘪,继而战安凉额头上的魔眼越来越红。 战安凉就像是个行动迟缓的木偶,缓缓转身面向后方,魔眼无情的盯着背着步心莲的楚陌寒。 刚刚在飞上天空岛时,楚陌寒巧遇也正在往上飞的步心莲。 不过步心莲早已精疲力竭,能催动战安凉给她的凌天带很是勉强,楚陌寒便顺带她一程。 “战公子……你怎么会变成……这样?”步心莲从楚陌寒背上下来,一手捂住嘴,美眸轻颤的看着战安凉,她很难将此刻的战安凉与之前那个不顾自身安危也要保护她的战安凉联系到一起。 眼前的战安凉,给人的感觉就是恶魔。 “战公子,你还认得我吗?我是莲儿呀。” 楚陌寒伸手拉住步心莲,凝视着前方的战安凉,“小姑娘,别过去,他现在入了魔,谁都不认得,加上又吸收魔血,导致他的魔性越来越深。” 在带着莫问斩天荒赶来时,战天门留在莫问斩天荒里的那半魂魄也告诉楚陌寒很多关于魔刀狂境的事。 “那怎么办?楚先生,您想想办法呀。”步心莲急得快要哭。 楚陌寒问道:“秦公子在何处?” 步心莲摇摇头,“他应该跟知舞师姐在一起,之前大家在混乱中分散,不知道他在哪。” “嘿,老楚,战沙雕,我靠你们在干嘛卵?”便在这时,在战安凉身后的密林里传来一道声音。 楚陌寒抬眼看去,只看到遍体鳞伤衣服破烂的药不然。 药不然喘着气,一手撑着腰,摇摇晃晃的跑来,“老楚你来的正好,快去弄死后面那几个孙子,我尼玛,不行了不行了,快来个妹子给斑爷我做做人工呼吸。” ……(。) 第一百零九章 我憋不住了! 药不然一路被几个魔族少年追杀,在密林中东躲西藏,狼狈至极,却忽然感受到一种他熟悉的杀气,于是便向杀气源处靠近。 果然,一到杀气源处他就看到好哥们儿战安凉杵在那儿。 不仅是看到战安凉,甚至就连老楚也在,药不然心里这下子可舒坦多了,好似从地狱跑到天堂,心想回头必须得弄死那几个魔族崽子,让他们也尝尝被追杀的滋味儿。 对于老楚的实力,药不然并不清楚,他只知道老楚在有伤的时候就能跟他父王打得不分上下,更别说现在他的伤已被秦歌治好,对付区区几个魔族崽子,那就跟玩儿似的。 “老楚,你愣着干嘛卵?快去弄死他们,魔族啊!狗曰的,斑爷我这波极限逃命,估计得减肥十几斤。” “话说战沙雕,你杵在这里干啥卵呢,跟个瘪犊子似的,你莫非觉得你自个儿摆出的造型很帅?哎哟斑爷我去,你大爷的就别膈应人了,赶紧的,麻溜点,快过来扶你斑爷一把。” 药不然见到救星,此刻心里别提多舒坦,骂骂咧咧的走向战安凉。 楚陌寒的视线一直落在战安凉身上,见药不然这样大摇大摆毫无防备的走向他,疾声叫道:“殿下,别靠近他!” 药不然尚未反应过来,战安凉霍然转身面向他,同时一道刀光飞向他脖子。 这道刀光速度很快,药不然根本躲不掉,但楚陌寒的速度也不慢,在千钧一发之际,他出现在药不然面前,挡下这道刀光,随即拽着药不然胳膊,“殿下,你没事吧?” “没事……话说战沙雕这是什么情况?这瘪犊子是不是食物中毒了?”这时药不然已看到战安凉的面貌,在对上那只魔眼的时候,他只感觉浑身发凉,像是被死神给盯上。 楚陌寒看看脚下黑红色的地面,再看看药不然,心想这下完了。 他知道这是无生狂域,一旦魔族踏入其中,有死无生。 战安凉提着莫问斩天荒,不疾不徐的走向药不然。 楚陌寒拽着药不然的胳膊飘身闪到一边。 但战安凉并没有追,而是继续朝前走,因为这时那几个追杀药不然的魔族少年正向这边跑来,并已踏入无生狂域。 当那几个魔族少年意识到什么的时候,一切都已晚。 刀光闪,人头落! 另一边。 药不然目光轻颤,盯着站在几具魔族少年尸体旁的战安凉,发现莫问斩天荒上伸出许多诡异的细长触手在吞噬那些魔族少年的魔血,就好像莫问斩天荒本身已变成一个嗜血的奇异生物。 药不然咽下一口唾液,颤声问道:“我说老楚,战沙雕这是中了什么邪?” 楚陌寒语气沉沉的道:“一言难尽,总之,他入了魔。现在他又吞噬掉几个魔族的血,魔性已变得更深,除秦公子外,或许,就只有殿下你才有可能阻止他。” “我?” “对。”楚陌寒点点头,事实上还有一个办法阻止现在的战安凉,那就是杀掉他,但楚陌寒肯定不会这样做,因为觉醒后的战安凉,将是人族在未来对付转世魔尊的关键,他可是人族的宝贝,现在的地位并不次于拥有圣灵体质的步知舞,如果这样杀掉他,楚陌寒可背不起这个锅。 楚陌寒问道:“殿下,你真的拿他当兄弟? 药不然看向楚陌寒,“老楚你想说什么?” 楚陌寒:“殿下你还记不记得,上次你拿起怒雷斩大鲸的事?” “当然记得。” “如果你能拿起怒雷斩大鲸,用跟上次同样的方式,或许就能阻止他。” “可是怒雷斩大鲸并不在这,就算在,斑爷我现在也拿不起来,上次是被它控制。” 楚陌寒说道:“怒雷斩大鲸吸了你的血,在某种程度上,它跟你已建立一种联系。” 药不然想想后,说道:“你的意思是要斑爷召唤它?” 楚陌寒拽着药不然胳膊,飘身闪开,躲避战安凉斩出的一道刀光,说道:“殿下你尽量。现在,我们只能赌。” “魔族,当斩!”战安凉提着刀,大步走向药不然,口中发出沙哑的声音。 “魔你妹啊,傻孩子,本靓仔是你斑爷,你瞧清楚点!”药不然突然就来了气,猛地挣脱开楚陌寒的手,迈步迎向战安凉。 楚陌寒深深的看了药不然一眼,他自然知道药不然为何会被战安凉认定为魔族,因为在战安凉的魔眼下,魔族将无所遁形,而偏偏……药不然的母亲…… “战公子,你快醒醒呀!”这时步心莲跑上去从背后抱住战安凉的腰。 战安凉身上散发出一股黑红色能量,瞬间将步心莲震开,继续走向药不然。 这次,药不然没有躲,他也不想躲。 “老子还真就不信,你能把斑爷怎么样!”药不然猛地掠上前,跳起来就是一拳打在战安凉脸上,“看老子今天不打醒你!” 战安凉脸上挨一拳,身躯却纹丝不动,岿然如山,举刀劈向药不然。 瞬时间,无生狂域中的杀气汇聚于刀身。 药不然闭上双眼,他感觉身上像是压了一座雪山,又重又冷。 “如果,杀了斑爷,你就能醒,那也不亏!” 药不然心想,如果今天死在自己好哥们手里,那也比死在魔族手里强。 楚陌寒手心里全是汗,紧张的身躯微微发抖,以他的实力,肯定是能救下药不然,但是他没有,因为他在赌。 在刀落下的瞬间,楚陌寒和步心莲都闭上眼睛。 但当眼睛睁开后,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种画面。 药不然身上散发出一种诡异的红色灵力,竟稳稳挡住战安凉劈下来的一刀。 “这是……魔气?”楚陌寒凝视着药不然,心想果然跟自己猜的一样,药不然体内,真的有他母亲留给他的力量。 药不然咬牙切齿,猛地上前一拳招呼在战安凉脸上,“麻痹的,你还真敢砍啊!” 他这一拳不知是哪来的力量,竟将战安凉给打飞出去,事后连他自己也觉得很意外。 “我靠,斑爷啥时候也变得这么牛逼了?”药不然惊喜的看看自己拳头,对于自己的实力他心里是有数的,并且他也清楚此刻的战安凉很强,真要打起来,他根本不是对手。 却就在这时,一道刀光破空而来,一闪即逝。 药不然尚未反应过来,身躯便是一震,继而呆立不动,脖子上多出一道血线。 倒地的战安凉身躯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给扶住,直直的从地上立起。 看到药不然脖子上的那道血线,楚陌寒皱起眉,一颗心砰砰直跳。 步心莲伸手捂住嘴,眼眶湿润,娇躯颤抖,怎么也不愿相信眼前的事实,“战公子,你……你居然……” 药不然轰然倒地,两只眼睛睁得很大,脖子上的血线突然裂开,头颅轻轻滚动,离开身体。 …… …… 站在山洞口的秦歌突然倒在地上,毫无预兆。 步知舞连忙从地上爬起,过去扶起秦歌。 “你怎么了?” 秦歌慢慢张开嘴巴,两唇发青,像是大舌头,又像是口里塞了东西,吞吞吐吐的说道:“之前我跟你说过……碰到你的血,我也会……中蛇毒,现在,蛇毒已经发作。” 也好在秦歌小时候在鬼剑山上吃过各种灵药,早已炼成百毒不侵之体,不然此刻他连话都说不了。 步知舞将秦歌扶进山洞里躺好,现在青木天舒香已被取出,虽然她还很虚弱,但她的圣灵体质也不是盖的,恢复的很快,已有些行动力。 随后步知舞坐在一旁,问道:“为什么会突然下这么大的雪?” 秦歌直着舌头:“你问我……我问谁去?” 步知舞白了秦歌一眼,又道:“我不知道我们现在在哪。” 秦歌:“你是不是……脑子有病?” 步知舞又白了秦歌一眼,随即伸手取下耳朵里的通讯法宝,“你才脑子有病,我又没跟你说话,乖乖的躺着吧你!” 秦歌尴尬的闭上嘴。 片刻后,步知舞关闭通讯法宝,对秦歌说道:“刚刚陈师叔跟我说,我们现在的位置应该是在连月山,而禁区结界的控制阵法就在连月山,只要我们重启阵法,被外物强行破坏的结界就会修复,这样就能阻止岛上灵兽的暴动。” 天空岛上灵兽暴动,这实在是令人头疼,因为这些灵兽见人就袭击,置人于死地,截至目前,已有很多玄剑道宗的弟子和参加玄剑大会的学子被灵兽杀害,偏偏这些灵兽还不能杀,若是杀一只,其它灵兽都会发疯似的报仇,那样只会越来越糟。 秦歌说道:“那去找啊。” 步知舞问道:“你医术高明,就解不了这种蛇毒?” 秦歌说道:“这种只会让人麻痹的毒很特殊,解不了。放心,最多一天,我就能恢复。” 对于自己的体质,秦歌还是很有信心的,要是常人中这种蛇毒,不在床上躺个十天半月,根本就动不了。 时过良久。 躺在地上的秦歌眼珠转动,看看正在洞口生火烤蛇肉的步知舞,轻轻喊道:“舞姐。” “嗯?” “我想……撒尿。” 步知舞安静少许,“那去便是,这种事何必跟我说。” “我……动不了,特别是双手……没有知觉。” 步知舞额头上青筋暴起,捏捏拳头,“那怎么办?” “要不……你帮我……帮我扶着一下?”秦歌的声音很低,这话他自己都不好意思说出口,但也实在没办法,人有三急,他憋得实在难受。 “就不能憋着等你能动的时候再解决?” “老实说……从带你来这个山洞之前,我就一直憋着,现在实在是憋不了。舞姐,求你了……憋久了,容易长结石。” 步知舞脸颊泛红,“我真是服了你!” ……(。) 第一百一十章 雪地埋伏 躺在地上的秦歌跟被遗弃的木偶一样,转动眼珠看看步知舞,大着舌头说道:“那就快点来扶我啊!” 步知舞气得直跺脚,她说的是“服”而不是“扶”。 她这一跺脚,却因为动作太大,不小心牵扯到肩上伤口,疼得口里直嘶凉气,极不情愿的走向秦歌。 时过须臾。 在山洞外的一棵珙桐树下,秦歌眼珠极力向上翻动,看向树梢。 在夜色中,他已分不清树梢上的到底是珙桐花还是白雪。 “说来也真的很奇怪,好端端的,为何突然就下这么大的雪。” 步知舞站在秦歌身后,一手搂紧秦歌的腰让他靠在自己身上,另一只手绕过秦歌的腰伸向前边,将脸面向一边说道:“确实很奇怪。话说你怎么还没完?” 秦歌脸颊微微泛红,嘀咕道:“憋那么久,肯定是要多放一会儿,我都不急,你急什么?那啥……舞姐,麻烦你再帮我抬高点,快要弄到裤子上了。” 步知舞俏脸通红,好似熟透的红苹果,恨不得一脚将秦歌给踹死,从小到大,她可是连男孩子的手都没有牵过,但今天却是直接就…… “今天这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要是让第三个人知道,我就算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杀你!” 闻言秦歌一个寒颤,“你可真特么狠,说的好像吃亏的人是你一样,要知道毁我清白的人可是你哎,要追杀,也是我追杀你才对。” 便在这时,步知舞娇躯突然僵住,两眼瞪的溜圆,直接就被吓出表情包。 “怎么了我的姐?” “该死!你弄我手上了!” 秦歌翻翻白眼:“让你帮我扶好,谁让你要乱动?” “你到底还要多久!”步知舞咬牙切齿,几乎睚眦欲裂,就恨不得用力一爪给秦歌掐了! “快了快了,哥们儿我这是腰子好,你瞧瞧,多远啊,飙出来估计有三百兆帕的威力,足矣杀死人。所以啊,要嫁人,那就得嫁哥们儿我这种真男人铁爷们儿,她好,我也好。” “少废话,快点!”步知舞呸了一声,觉得某人真是不要脸到家。 时过少许。 “完了。” “哦。” “那啥……懂不懂咱们男人的规矩啊你?” “怎么啦?” “你就不抖几下?” 在轻轻地抖几下后,步知舞却再次僵住,娇躯一动不动,又一次被吓出表情包。 “哎哎,没抖干净,再多抖两下……嗯?你怎么了?” “好像……变得有些大了。” “咳咳……”秦歌一张脸通红,其实他也只是强行表现的很淡定自然而已,“这是自然反应,说明哥们儿我是个正常人,你不要大惊小怪好不好?” “好神奇。” 随后步知舞收回那只手,满脸嫌弃,快要干呕,用力地在秦歌衣服上擦拭。 “哎哎,你这是干啥?还有没有点素质?还讲不讲文明?” “啧啧,脏死了!还给你!” “脏就去洗啊,干嘛往我衣服上擦?老子真是服了你。” 等将秦歌扶回山洞后,步知舞直接将他丢地上,很是粗鲁。 好在秦歌此时正处于麻痹状态,不感觉疼。 “臭娘们儿你干嘛卵?就不能稍微温柔点?” 步知舞没有再理秦歌,去到洞口边,用地上的雪不停洗手,恨不得将手指给洗掉,她觉得秦歌就是个灾星,同时也是个救星,但她并不知道,在小时候,秦歌也是这样服侍那个“病丫头”的,所以她现在算是在还债。 “算是我上辈子造了孽,今世竟会遇到你这个……你这个大蠢猪!” “你这话就不对了,我好歹救过你两条命,还背着你逃命,多累啊,你现在就只是帮我这样一个小忙,而且吃亏的人还是我,清白被毁的人也是我,你还有啥好哔哔的?” “总之,今天这事千万不要让第三个人知道。”步知舞俏脸红扑扑的看向秦歌。 “那万一被别人知道咋办?” “那我就杀死你!” “那倒不至于,要是被人知道,顶多不过就是名誉上的问题,到时候我娶了你,便是名正言顺。” “你给我死远点,谁要你娶?我就是嫁给一头猪,也不嫁给你这种人。” “我懒得跟你扯。”秦歌转移话题:“那啥,蛇肉能不能多烤些?我饿了,而且你得喂我吃。” “饿死你活该!” “我去,你这娘们儿,我给你脸了是不……哎哎哎,舞姐你干嘛?我错了我错了,咱们都是文明人,别动手啊!” “秦歌你个混蛋,我忍你很久啦!” “啊!救命啊,有姑娘调戏良家少男啊!” “……” 时过须臾。 步知舞将烤蛇肉撕成细条慢慢喂进秦歌嘴里,她是用之前碰过小秦歌的那只手喂的,其中自是有“报复”秦歌的意思。 “秦歌,我们什么时候走?我们得尽快找到禁区结界的控制阵法。” 秦歌已被揍得鼻青脸肿,吃东西的模样很滑稽,“等天亮再走。” “后面应该没人追来了吧?” “暂时还不确定,但多半会有,不搞死你,他们应该不会善罢甘休。” 步知舞没有再说什么。 一片安静中,秦歌问道:“话说舞姐,我现在都已经变成这样,动都动不了,手无缚鸡之力,你会不会真的半夜兽性大发,对我做出不轨之事?对此我表示很担心啊。” “滚——!”步知舞一声爆喝,直接将秦歌抓起来丢到山洞外面,但随后她却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她自然是知道秦歌在跟她开玩笑。 明明很生气,可是为什么却又很开心呢? 整整一宿,步知舞都没有管秦歌,任由秦歌躺在洞外的雪地里。 对此秦歌倒是很乐意,那洞穴里臭烘烘的,远不如躺在外面舒服,还可以看星星看月亮,呼吸新鲜空气,顺便放哨,而且身上还穿着灵装,就算躺在雪地里那也不会觉得太冷。 翌日,天微亮。 秦歌突然沉声喊道:“舞姐,快醒醒!” 步知舞连忙走出山洞,揉着惺忪睡眼,“怎么啦?” 秦歌眼珠转动,看着一旁在雪地里组成图案的那些毒虫,“有人追来,赶紧走。” 步知舞将秦歌从地上扶起,再将他一条手臂搭在自己肩上,按照昨天陈苏安在通讯法宝里所说的方向朝连月山深处而去。 经过一晚时间,现在秦歌的双腿已能勉强迈动,这倒也让步知舞省去不少力气,不过这样赶路仍是很慢。 秦歌努力转动脑袋,看看后方留在雪地中的脚印,说道:“这样跑不掉,这雪下的真不是时候。” 步知舞自然也知道秦歌的意思,“但现在没其它办法。” 秦歌说道:“与其消耗体力无谓的逃跑,不如停下来跟他们拼,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况且,若是将他们带到控制阵法所在的地方,那样的结果会更糟。” 步知舞觉得秦歌说的有道理,便停止前进。 “舞姐,你让我趴地上,再用雪将我盖住,只露眼睛。” 步知舞什么也没问,当下照做。 秦歌散发一道神识,从空间扳指里放出昨天从步知舞身上取下的青木天舒香,“再将我手上的青木插到我背上。” 闻言步知舞皱皱眉,却是有些为难,因为青木的滋味她可是深有体会,觉得那根本就不是人类该承受的痛苦,问道:“你这是干什么?” 秦歌说道:“用疼痛抵消麻痹蛇毒,让我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知觉。放心,我心里有数,不会拿自己的命开玩笑,而且这是目前唯一对付他们的办法。” 步知舞虽然很犹豫,但还是选择照做。 随着青木插入背部,秦歌疼得浑身是汗,却紧咬牙关没有叫出声,抽着凉气说道:“我靠,臭娘们儿你真狠心,你还真插啊……” 步知舞一脸懵逼:“不是你自己叫我这么做的?” “算了,懒得跟你扯……再将我手中这些毒针,安插在我正前方十米之外,再将五根放入我口中。” “可这是毒针,放你口里……” “我自己的毒,我有数。” “好。” “最后,你找个距离我不超过三十米的地方,用同样的方式埋伏在雪地中。对了……”秦歌又从空间扳指里放出一块天品灵石,“这个你拿上。” “这是……” “天品灵石,能让你快速恢复,很适合你的圣灵体质吸收。” 因为达到御气丹境后期的步知舞是主要战力,所以秦歌也没办法,为确保能在接下来的一战中活下去,只好给步知舞一块天品灵石,她能恢复一分实力,那就能多一分机会。 ……(。) 第一百一十一章 红莲模式! 天微微亮。 战安凉呆立不动,宛如一尊雕塑,额头上的魔眼静静的盯着药不然的尸身,像是完全当楚陌寒和步心莲二人不存在。 在进入魔刀狂境之后,他只会攻击魔族,不会攻击人族,除非是有人主动攻击他。 他已这样呆立好久,不知为何,看到药不然身首异处,他感觉心里很痛,那种痛让他的魔性渐渐淡去,握刀的手因此颤抖,脑海中隐隐想起些什么。 楚陌寒站在对面不远处,他的视线一直落在药不然尸身上……他的某种赌博,直到现在也还没有结果。 步心莲无力的坐在地上,两眼泪汪汪的,她已试过各种方法,根本就唤不醒战安凉。 忽然,本已微亮的天空骤然变暗。 有风呼啸,有云汇聚,在天空岛的上空形成一道巨大的龙卷云,好似一条乌黑长龙冲天而起! 龙卷云中,有闪电奔腾。 战安凉握紧了刀,仰头看向天空。 …… 药不然感觉身体轻飘飘的,没有丝毫重量,如一缕烟飘在一片黑暗的虚空之中。 在他前方的黑暗中,有两只比他身体还要大的眼睛,散发出鲜血般的红光,被其注视,仿佛在被灼烧。 药不然认得那是怒雷斩大鲸的刀灵。 “废物!” 前方传来一道沉厚的声音,这是一种人类无法发出的声音。 闻言药不然愣了愣,遂龇牙咧嘴骂道:“废物你大爷!” “就凭你,也想做我的刀主?” 药不然呵呵一笑,“你丫还别不信,总有一天,斑爷会征服你,让你服服帖帖的。” 前方黑暗中的那双红眼轻轻一眯,安静少许后,又传来声音:“在你的体内,有一种复杂的、被诅咒过的力量,那股力量隐藏在你的血脉之中,是为不死之血。” 药不然有些不耐烦,其实他现在的心思都放在战安凉身上,而且他也搞不清自己现在到底是种什么状态,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死了,还是活着,“笨鱼,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想知道,从诞生起就被诅咒的你,你今后的路能走多远。” “谁他妈敢诅咒斑爷?” “天。” “天?” “你逆天而生,本是不应该诞生于世,但有人却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让你诞生于世。” “哎哎,我说……你们这些灵兽,说话是不是都这么深奥?” “你似乎重情重义,那么,你是否愿意为你的朋友,而付出你自己的命?” 药不然想想后,说道:“斑爷不知道,或许斑爷我真没那么伟大,但是……如果我的好哥们儿有难,我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帮他。” “既然如此,就但愿……我没有选错人……拿刀吧……” 那道声音越来越淡,似乎越来越远。 黑暗中的那双红眼,缓缓闭上。 与此同时,在远离天空岛的清江城金华城区,一把尺寸颇大的大刀从某处飞出,以极快的速度飞向天空岛…… 药不然轻飘飘的身体突然一阵天旋地转,下一刻他还清醒的意识便陷入模糊。 …… 战安凉脚下,黑红色的土地中。 药不然静静躺在那里的尸身开始燃烧,冒出诡异的血色火焰,那一身价值不菲的灵装顷刻间燃烧成灰烬。 天空,龙卷云中奔腾的闪电骤然变得猛烈,哗啦啦的炸响,好似将整个天穹都炸裂。 楚陌寒怔怔的看着药不然尸身,不由想起那张美丽的容颜,想起那个善良却又强大的魔族姑娘。 在人族,那个姑娘叫颜箐箐,她有一头红色的飘逸长发。楚陌寒和药天命兄弟二人曾在中州历练时,因为一碗酸辣螺蛳粉与她结识,她做的酸辣螺蛳粉忒正宗,忒好吃。 在魔族,她叫焰红莲,是鸿土十二魔王之一,乃远古魔族分支“不死族”唯一的后裔。在十二魔王中,她被称为“不死红莲”。 “箐箐,真的是你……原来你一直都在。” 楚陌寒眼中泛起淡淡的水雾,导致他的视线有些不清晰,隐隐约约,似乎看到一道妙曼的倩影轻轻地将地上的药不然拉起。 在药不然的脖子断裂处,缓缓冒出道道能量细丝,那些细丝散发出微微红光,蔓延而去,连接上不远处的头颅,再将其拉回脖子,归于原位。 那就像是母亲的手,比世上任何温柔都还要温柔,在细心的为孩子缝补破裂的衣服。 “我的孩子,这是娘……最后一次守护你。娘要走了,你一定要幸福下去,照顾好爹爹,让他少喝酒,不要为娘伤心难过。” “娘?你是我娘?!娘你在哪?” 在那片不停旋转的黑暗空间中,意识模糊的药不然忽然听到温柔的声音,但不管他怎么努力,却什么也看不到。 “娘!斑……孩儿想你!娘你不要走,孩儿还有很多话想跟你说!” “娘不走,娘会一直看着你。” “……” 药不然猛地睁开双眼,快速伸出手似乎想要抓住什么,但他抓到的却只是空气,很失望的收回手,看向眼前的战安凉。 他脖子上的伤口已完全愈合,不见丝毫痕迹,两眼就像两个红色的光洞,从中冒出血色火焰,浑身密布道道诡异的红色纹路,散发出恐怖高温,令附近白雪急速蒸发,变成腾腾雾气萦绕场间。 步心莲两手不停的揉着眼睛,满脸难以置信,她之前明明看到药不然被斩下头颅,为何现在又…… 楚陌寒伸手擦擦眼睛,脸上露出笑容。 他赌赢了! “红莲,这就是箐箐的红莲模式!” 药不然低下头,看看自己的掌心,这种强大的感觉,这种仿佛能焚烧一切生命的感觉,令他感觉像是做梦。 “这就是……娘留给我的力量?” “娘,谢谢您。” 药不然再次抬眼看向战安凉。 他忽然明白一个道理——珍惜眼前人。 “战沙雕,我不管你变成什么样,但有个事实无法改变……你是我好兄弟。老秦不在,那就斑爷来阻止你!唤醒你个傻叼。” 忽然,一道刀光飞来。 “狂刀舞乱世!” 药不然轻轻伸手一挥,掌心发出一道红莲业火,顷刻间将迎面而来的刀光抵消,随即伸出食指对战安凉摇了摇,轻声笑道:“战沙雕啊战沙雕,让你搁斑爷面前嘚瑟,别以为就你祖先牛逼,别以为就你的刀厉害,斑爷现在也很叼的好不。” “刀来!” 药不然猛地向天空伸出手。 “嗷——!” 天空中传出一道空灵且悠长的鸣叫,响彻整个天空岛,所有灵兽为之一震。 那是大鱼的叫声。 只见一道巨大如山的大鱼幻影从龙卷云中探出头颅,张口喷出一道闪电,劈向药不然伸出的那只手。 那道闪电瞬间化为一把长约两米的大刀,正是怒雷斩大鲸。 见此楚陌寒开口说道:“殿下,只要在刀势上能与他抗衡,再说些以前的事让他心中回想起来,唤醒他的记忆,就可关闭他的魔眼。” “明白!老楚你闪远点,现在是斑爷的舞台!”药不然两手紧握重达一万三千四百斤的怒雷斩大鲸,举于头顶,笔直一刀劈下。 哗啦一声炸响! 一道长达数十丈的雷霆刀光被他甩出。 雷霆刀光所过之处,地面频频炸裂,碎石烟尘冲天而起! “我的大刀三百米,让你先跑两百米!” 这是大刀诀的第一式! 刀光砸下,地动山摇! 但这道刀光并没有命中战安凉。 此时战安凉背后已生出黑红色的能量羽翼,平稳停在半空,额头上的魔眼微微一凝,两手举刀斩下。 “杀气盖人间!” 药不然两手握刀,当下向前跨出一步,向上空猛地撩去,滚滚雷霆化为巨大的刀光幻影,其中还夹杂着血色火焰,看上去绚丽至极,但更多的是恐怖。 “轰——!” 两道刀光在虚空相撞,刀气狂风顿时八方扩散,方圆数百米内,树木岩石如同纸糊不堪一击,瞬息间被刀气切割成碎片。 楚陌寒身形一闪,来到步心莲身后,将她拉到战圈之外。 若是一直待在这里,楚陌寒有能力自保,但才聚气灵境后期的步心莲一定会受到牵连。 据楚陌寒估计,觉醒红莲模式的药不然,以及觉醒魔刀狂境的战安凉,这俩家伙现在至少也拥有破罡玄境以上,游魂化境以下的综合实力。 若是将来这俩家伙自身的修为达到游魂化境,到时候再使用这种能力,那又会是何等的风采?就算是面对太白仙境的强者,也必有一战之力! 对此楚陌寒很是期待。 “步姑娘,待会儿还要麻烦你一件事。” “什么?”步心莲问道。 楚陌寒凑到步心莲耳边,轻声说了几句什么。 听完后步心莲小脸很红,捏着衣角不敢抬头,“这样,好吗?” “据我平常对战公子的观察,这招对唤醒他应该很有效。” “……” 此时战安凉和药不然正在半空中激烈拼刀。 虽然药不然的红莲模式没有翅膀,但这并不代表他不能飞到空中,只见他脚踏大鱼幻影飞入天空,宛如战神降世。 药不然看上去气势是不小,但对上进入魔刀狂境的战安凉,他还是有种被压制的感觉,毕竟战安凉的魔刀狂境就是为了克制魔族。 药不然一刀横扫,再次挡下战安凉斩来的一刀,心想这样拼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忽然想到什么主意,心中一喜,大声说道:“战沙雕,布菊花给你写情书啦!” ……(。) 第113章 来了一群二哈 “布菊花给你写情书啦——!” “……写情书啦——!” “……书啦——!” 药不然的声音很大,好似嗓子已被撕裂,不可谓不是振聋发聩,荡气回肠! 甚至还产生一种诡异的回音,萦绕天地间,久经不息。 战安凉当场就愣住,好似魔音贯脑,额头上的魔眼不由大瞪,铺天盖地的刀势骤敛,看他的样子,像是被吓住。 药不然见此心中大喜,却是没料到临时想到的这招还真有效,当即扯开嗓子,声如洪钟:“哎我说战沙雕啊,你丫是不是一直暗恋人家布菊花同学啊?斑爷我每次见你上课都在盯着她的背影发呆。” “要是爱上人家布菊花同学,那你就大胆表白啊!” “不!不……”已入魔的战安凉猛地丢掉手中的刀,两手痛苦的抱住脑袋,“暗恋布菊花,跟布菊花表白,不!不!我不——!” 突然,他背后的黑红色能量羽翼消散,身躯轰然坠地。 在坠地之后,战安凉仍是双手抱住脑袋,神情中充满痛苦,遍布全身的黑红色纹路竟化成道道黑烟散去,同时额头上的魔眼也变得越来越暗。 看上去,此刻的战安凉像是在遭受极大的折磨。 药不然从天而降,将手中的怒雷斩大鲸往天上一丢,便见天空龙卷云中的大鱼探出脑袋,张开巨口将刀吸入口中,随即巨大的身躯从云雾中钻出,化成一道光影融入药不然的左臂,在他左臂形成一道奇怪的大鱼纹身。 “战沙雕,你还记得吗,那一晚你和布菊花同学在小树林里……她踮起脚尖,含情脉脉的注视着你……” “闭嘴!”战安凉从地上爬起,双手抱住头,身躯摇摇晃晃极难站稳,怒视药不然,“闭嘴,不!绝不是你说的那样!” 药不然脸上露出一个恶魔般的微笑:“她给你写的情书呢?给你画的小爱心呢?快拿出来给斑爷瞧瞧。” “不!不!不——!” “她没有给我写情书,没有!她没有——!” 战安凉双手抱头仰天长啸,身上魔气迅速溃散,此刻在他的脑海中,浮现出无数张大饼脸,厚厚的嘴唇,扁扁的鼻子,还有那比恶魔还要可怕的笑容。 战安凉浑身发抖,不管怎么逃避,那无数张大饼脸总是围在他四周挡住他的去路,还发出令人恐惧的笑声。 “哈哈哈哈……来啊战安凉同学,你不要害羞嘛。” “你是不是很早就喜欢人家?” “……” 此时,在另一边。 楚陌寒和步心莲二人俱是满头黑线,连下巴都快要掉地上。 “那布菊花,到底是谁呀?光是听到她的名字就能把战公子给吓成这样,直接就消除魔性啦。”步心莲嘟着嘴,不知为何,她心里有种酸酸的感觉,大概是吃了那布菊花的醋。 楚陌寒发出一声长叹,他自然是知道布菊花是何人,说道:“虽然这种结局出乎意料,不过殿下这招真的很管用。” 步心莲低声问道:“那刚刚,楚先生您说的……” 楚陌寒想想后,说道:“还是要去,殿下只能消除他的魔性,但要关闭他的魔眼,还是要靠你。” 步心莲脸颊泛红,随即鼓起勇气,跑过去一把将药不然推到一边,然后站到战安凉面前,咬咬小嘴唇,一个深呼吸后,毅然将战安凉扑倒在地,缓缓闭上双眼,脑袋慢慢的向下沉去。 见到这一幕,药不然很是吃惊,正想要说一句“战沙雕你看布菊花夺走了你的初吻”,却被闪身过来的楚陌寒拉到一边。 “殿下,已经够了,接下来,就交给莲儿姑娘吧。”楚陌寒注视着红莲模式的药不然,心中满满的怀念,突然一挥手,药不然顿时只感到后颈一沉,下一刻便失去意识,倒在楚陌寒怀里,进而身上的血色纹路消失,退出红莲模式,恢复正常。 楚陌寒轻轻地将药不然放到地上,拿出一件衣服给他盖上。 另一边。 此刻战安凉浑身僵硬,感受到口腔中的那道柔软细腻,额头上的魔眼缓缓闭上,像是沉浸在那种温柔之中。 时过良久。 楚陌寒看着躺在地上已经昏迷过去的战安凉和药不然二人,无言叹息,遂抬眼看向远方的一座山峰。 山峰之巅,陈苏安负手而立,须发轻扬,轻轻点头,像是在回应距离他很远的楚陌寒。其实陈苏安从很早开始就在远处看着这一切,从发生,直到结束。 陈苏安脸露微笑,缓缓说道:“这两个小家伙……将是人族未来对付魔族的希望。” 楚陌寒颔首,抱拳说道:“陈兄,告辞。” 尔后便带着药不然和战安凉离开天空岛 …… 问道阁。 窗台前。 陌问收回落在远方的视线,淡淡笑道:“今天,还真是惊喜不断。” “红莲啊红莲,没想到你会以这种方式留下你的力量……还真是跟以前一样,不让人省心。” …… 趴在雪地中的秦歌眼珠向上翻动看看天空,刚刚的惊天炸雷,还有那道震荡心神的大鱼叫声,他自然也有听到。 “应该是胖子和沙雕,不知道他们现在什么情况。”秦歌喃喃自语,很是担心。 忽然,秦歌神色微凝,发现在前方的雪地中出现几道黑影。 那几道黑影的速度并不快,但也不慢,像是在仔细搜寻什么,正向这边靠近。 等到离近些时,秦歌发现那竟是几匹狼。 在距离秦歌十几米外的雪地中,同样埋伏在雪地里的步知舞惊然道:“秦歌,有狼。” 秦歌:“我又没瞎。” 步知舞:“狼的鼻子很灵,估计已经发现我们。” 秦歌说道:“先静观其……不对!” “什么不对?” “好像那不是狼。” “那是什么?” “是二哈。” “二哈?”步知舞一脸懵逼,表示从未听过。 秦歌没有说错,前方那几只像是狼一样的生物,确实是二哈,不过在剑仙大陆,这种狗不叫“二哈”,而是叫“蓝眼妖犬”,并且还是一种中级灵兽。 剑仙大陆的修道者分为五个等级,灵兽自然也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低级、中级、高级、灾厄级、仙兽。 如秦歌的坐骑五鳞红光,就是中级偏上,但又不是高级的一种灵兽,若是到成熟期,便相当于一个御气丹境的修道者。 此时那几只二哈已经靠近秦歌,一如步知舞所说,它们的鼻子很灵,很快就发现趴在雪地里只露眼睛的秦歌和步知舞。 一只二哈吐着舌头,欢快的上前,用两只前爪刨开秦歌身上的雪,然后伸出舌头去舔秦歌的脸。 “尼玛,死远点!” “汪汪!” “快把雪给老子盖上。” 那几只二哈似乎能听懂秦歌的话,将刨开的雪重新给秦歌盖上后便跑远,速度很快,片刻不见踪影。 秦歌大松一口气,暗叹差点就被这几只蠢狗给坏事,此外他心里也很疑惑,好端端的,为何会有几只二哈突然跑来? 步知舞问道:“会不会是那些魔族的狗?” 秦歌说道:“可能是,但也可能不是。” “我们现在继续埋伏?” “当然。” 随着时间推移。 时过须臾。 趴在雪地里的秦歌隐隐感觉大地在震动。 抬眼看去,前方出现一道巨大的黑影,像是一座会移动的山包。 等到那黑影离近些时,秦歌才发现那是一头巨象。 “战争巨象,灾厄级灵兽。”秦歌心头微沉,蓦然想起最开始在长虫森林中那从天而降的一脚,怪不得有那么大的破坏力,那必然是战争巨象踏下来的一脚。 ……(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三章 你真阴险! 接着秦歌还发现,在战争巨象宽阔的头顶上还盘膝坐着一个身穿黑色紧身服的人。 那人脸上还戴着黑色面具,面具上的鼻眼孔洞细长而弯曲,孔洞边缘还用特殊的发光颜料描出红色线条,像是哭,也像是在笑,诡异抽象,很是神秘。 光是看那人玲珑有致的身材,便知道是个女人。 在战争巨象的两边,各有数名魔族少年,俱是神色警惕,谨慎前行。 行至秦歌前方三十米开外时,战争巨象突然停下。 一位魔族少年说道:“姑娘,他们的气息就是在此处消失。” 白鹭洲从战争巨象头顶跳下,落地时高高堆积在胸脯的脂肪猛地一阵晃动,继而一头齐腰青丝撒落,煞是好看。 此番美景,眼尖的秦歌瞧得很清楚,心头暗自拿那面具姑娘跟步知舞进行一番对比,觉得两女是在伯仲之间,不分上下,不过比起苏月摇和秦筱,还是稍逊一筹,而比起两年前在鬼剑山上见过的长大后的任玉虹,那就差得有些远…… “不对不对,这个时候,我在胡思乱想些什么。”秦歌咬咬牙,抛掉脑袋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奇怪想法,目光犀利的注视着前方,心里开始分析。 “加上那女的,对方共有十六人。根据气息判断,那女的修为境界应该在御气丹境后期,跟舞姐在伯仲之间……我靠,怎么又是伯仲之间?” “但以舞姐现在的状态,若是正面对上,应该不是她的对手,而我就更不必说。不过舞姐应该能跟她刚一会儿,为我争取时间。” “至于那十五个魔族崽子,平均修为在聚气灵境后期,在他们没有发现我的情况下,应该……能搞定十个,不过算上我现在的状态,以及其它的不确定因素,数量得减少到六个左右。” “六个,那也就还剩下十个,除那女的之外,还有一头战争巨象。” “就目前得出的信息来看,这些魔族并不知道青木的正确使用方式,这是唯一翻盘的机会……” “但如果这种方式不行,那就……” “……” 这时,除白鹭洲之外,十五位魔族少年皆已分散在各处游走,寻找任何可疑的蛛丝马迹。 他们之前感受到的人类气息,就是在这块消失。 “姑娘,脚印到此为止,气息也是在这一块消失,所以现在可以确定他们就在这附近。”一位魔族少年快步跑回白鹭洲身边汇报情况。之前白鹭洲有向他们交代过,为避免暴露身份,所以不能叫她“白姑娘”。 白鹭洲犀利的目光透出面具孔,扫视四周白茫茫的雪地,“大家小心。” “是!” 魔族少年们纷纷抽出腰间短剑,警惕观察四周。 这片雪地并不是平的,而是个反斜坡,陡度较大,秦歌和步知舞二人埋伏在上方,加上清晨阳光的正面照射,是以在白鹭洲等人目前所处的位置用肉眼极难发现。 秦歌暗自发动魂斩模式,魂体直接飘向白鹭洲进行斩杀。 如果能直接斩杀掉实力最强的白鹭洲,那么剩下的这十五位魔族少年,以他和步知舞的实力要解决也不是难事。 但在秦歌魂体刚飘过去的同时,白鹭洲面具下的脸色陡然一变,没有任何迟疑,当下飘身向旁散开,避开秦歌的斩杀。 那种可以威胁到生命的危险感,之前白鹭洲的假身已体会过一次,而她的假身正是被这种难言的危险感杀掉,所以她很熟悉、很敏感。 她绝不会在同一件事上吃两次亏。 “我丢!”秦歌心中暗骂,心想这面具女人真是不简单,竟连魂斩也能躲开。 剑灵儿说道:“主人,对方所展现的修为气息虽然只在御气丹境后期左右,但对方的神识很强,所以能躲开魂斩是在情理之中。以主人你现在的状态,顶多还能发动两次魂斩。” 秦歌咬紧牙,试着捏捏拳头,随青木插入背部血肉之后,他身上的麻痹感到现在已减轻许多,但要正常活动,还是有些勉强。 前边。 众魔族少年见白鹭洲突然有所动作,都以为是敌人来袭,纷纷看向白鹭洲。 白鹭洲沉声道:“小心!” 但她话音刚落,一位魔族少年便毫无预兆的倒下。 那倒下的魔族少年浑身皮肤迅速发黑,身体抽搐几下便口吐白沫,一命呜呼。 白鹭洲快步上前,蹲在那魔族少年尸体旁边,但仔细检查后却没有发现任何伤口。 “姑娘,鹿子他……他是怎么中毒的?” 白鹭洲面具下的脸色很是阴沉,蓦然想起之前在长虫森林里秦歌那把飞刀上的剧毒,暗叹秦歌是个用毒高手,同时暗器也玩的很是高明。 直到现在,还不知道敌人具体藏在何处,自己这边却已死掉一个。 雪地中。 秦歌脸颊微鼓,用舌头将一根毒针卷到门牙。 刚刚正是他吐出一根毒针,悄声无息的射杀那个叫“鹿子”的魔族少年。 已经发射一根,现在他口中还有四根。 秦歌很清楚自己的定位,他是杀手,并不是战士,在没有绝对胜过敌方的实力的前提下,他必须得做个老阴比,直到阴不下去为止。 随后他深吸一口气在肺部进行压缩,又发射出一根毒针。 无声中,又有一位魔族少年倒下,死状跟之前的“鹿子”无二。 但白鹭洲也不是吃素的,这一次她很快就找到那个倒下的魔族少年背后的伤口,在撕裂衣服后,发现他后颈处有个很小的红点,如果不仔细看,会以为那是毛孔。 只要找到伤口,她就能根据伤口判断出敌人大概所在的方向和距离。 “在那边!”白鹭洲霍然看向秦歌所在的方向,但下一刻她却不由眯了眯眼,因为白雪反射金黄的阳光,很是刺眼。 而就在她眯眼的同时,大概已料到她会眯眼的秦歌又吐出一根毒针。 又是一位魔族少年倒下。 其余魔族少年俱是怒火万丈,悄声无息的就失去三个同伴,就恨不得将不知躲在何处的秦歌揪出来碎尸万段。 “混蛋,有种给我出来!” “咱们一起上!” 有五个魔族少年冲向秦歌那边。 见五个魔族少年朝自己冲来,秦歌却是面不改色,两手用力在地面一撑,破雪而出,直接暴露。 “他在那!” “是秦歌!” “宰了他!” 秦歌单膝跪地,因为麻痹感还未完全消失,所以行动比较勉强,很难站起。 “一群儿子,来打爸爸。” 跑在最前的那个魔族少年在离秦歌只有十几米距离时,突然一个急停,两手抱住一只脚在地上跳,还嗷嗷直叫,却是他不小心踩到一根早先被步知舞安插在那里的毒针。 细细的毒针很轻易的穿透鞋底,刺入脚掌,那魔族少年还未跳几下便无力的倒在地上,浑身发黑,口吐白沫,死状颇惨。 “快退后,地上有暗器!”有位魔族少年疾声叫道,忽然感觉己方很被动,明明是一群人追杀两个受伤的人,但此刻却是有种一群人被两个人追杀的感觉。 剩下的那四位魔族少年立刻停止前进,两眼盯着地面,迅速撤退,都害怕踩到什么暗器。 秦歌深吸一口气,将口中剩下的三根毒针接连发射出去。 但那三根毒针却只解决掉一位魔族少年,因为另外三位魔族少年在关键时刻竟狠心拿最前面的那位魔族少年当盾牌。 “秦歌,你好生阴险!” 被魔族说阴险,秦歌忽然有些想笑,但他还未笑,便有一把长剑破空而来,将三位魔族少年一剑断喉,正是步知舞出手。 只是短短一会儿,秦歌在行动困难的情况下就解决掉五个魔族,步知舞心头自是佩服得很,而她也一直在关注秦歌这边,并知道秦歌口中只有五根毒针,现在毒针已发射完,秦歌在行动困难的情况下,面对那剩下的三个魔族少年会很危险,所以她不得不出手。 但那三个被步知舞御剑击杀的魔族少年还未倒下,一道倩影便如鬼魅般闪到秦歌面前,正是白鹭洲。 白鹭洲身轻如燕,踏雪无痕,一步掠向秦歌,速度很快。 秦歌在这样的情况下根本无法躲避。 伴随着“嗤”的一声轻响,白鹭洲手中锋利的匕首刺入秦歌心脏,并伸出一手用力按住秦歌肩膀,面具下发出沙哑的声音:“秦大才子,在死之前能拉这么多垫背,倒也对得起你这一身本事。” ……(。) 第一百一十四章 青木令! 秦歌身上的灵装固然是有些防御力,但白鹭洲却具有御气丹境后期的实力,并且她手中的匕首也不是普通凡器,而是一种少见的灵器。 秦歌嘴角溢出泛黑的血液,很粘稠,像是痰。 他知道,匕首上淬有剧毒。 眼前这面具女人,是个用毒高手。 白鹭洲紧握匕首的那只手用力扭动,似乎光穿透秦歌的心脏还不够,得给他搅碎才行,要让他带着极致的痛苦去死,如此才对得起之前死去的那几位魔族同胞。 混在剑仙大陆的所有魔族奸细,都是由白鹭洲一手栽培教导,在她眼中,那就是她的弟弟妹妹。 秦歌咬紧牙关,鼻腔发出痛苦沉闷的声音,连忙伸出双手抓住白鹭洲的手腕,竟开始求饶:“哎哟,行了行了行了,别扭了我的姐,姐我真知道错了,很疼啊。” “原来咱们的秦大才子也知道疼。” 秦歌脸色苍白如雪,边抽凉气边道,“其实跟青木比起来,这点疼也不算什么。” 闻言白鹭洲面色微变,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但她还未来得及有所反应,便见秦歌双手毛孔中生出发丝般的树木根须,迅速向她手臂蔓延而去。 秦歌有心想要问一句“你妈没教过你怎么使用青木”,但此刻他也很疼,实在是没心情说话。 白鹭洲神情中充满痛苦,想要挣脱,但秦歌却将她的手抓得很近,她除非是砍掉自己的手,或是砍掉秦歌的手。 她身上的黑色紧身战斗服是一种特制的灵装,整套是连体的,其中自然也包括手套,而且布料的材质很珍贵,很软很轻很丝滑,具有很好的柔韧性,防寒防热防水防火,还具有很强的防御性,一般的聚气灵境就是拿剑也刺不伤她,但那些细小如发的青木根须却是完全无视这种高级布料,轻易就穿透进去,生长进她的血肉。 其实秦歌本是想用青木对付那头战争巨象,不过现在没办法,他只能用来对付白鹭洲。 根须生长蔓延的速度很快,只是数息间,插在秦歌背上的青木便化为发丝般的细小根须,通过他的经脉,全部转移到白鹭洲身上。 这才是青木的正确使用方式。 小时候在鬼剑山上,秦歌练剑时用的木剑,就是由青木所制。这种被山下人称为“鬼剑至宝”的玩意儿就是他儿时的玩具。 《异木经》中有记载:大陆极东,有奇树唤“青花天香树”,此树以天地灵气、路过禽畜为食,百年生青花,千年结果,果含剧毒;在结九次果后,树上便会生出一段青木,那段青木自蕴灵性,十里飘异香,被称为“青木天舒香”,若将其取下,整树便会流血枯萎,进行下一个轮回。 青木天舒香的质量比钢铁还要坚硬数倍,若是灵兽将其炼化吸收,可增千年修为;若其接触到生灵血肉,便会疯狂生根进行寄生,霸占经脉穴道,吞噬血气精元,而其毒素也会令疼痛增加数百倍,活活将人疼死。 鬼剑山上有很多青花天香树,而住在鬼剑山上的鬼剑愁,自是会在漫长年月中研究出一种真正的使用方法,那便是“青木诀”。 青木诀就相当于一种功法,先将青木插在自己身上进行活体连接,再按照特定的经脉运行方式运行灵力,催动青木的毒素,就可控制青木的根须,将其转移到其他生物体内。 白鹭洲面具下的脸上挂满汗珠,疼得嘴唇发青、面容发白,娇躯不停颤抖,但她内心并未慌乱,虽然她如今只能发挥出御气丹境后期的实力,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是御气丹境后期,实际上她在之前是位太白仙境的强者,只是因为与黑煞神猴一战遭受重创,一身实力,十不存一。 做为一个太白仙境的强者,岂没见过大风大浪? 这只是小场面而已。 她赶紧运功,催动灵力将两臂的经脉血管死死封锁堵塞,以此方式阻止青木的根须继续向深处蔓延生长,随即猛地一脚蹬向秦歌腹部,想要将秦歌蹬开。 “给我滚!” 她纤纤玉足上的鞋是高跟鞋,锋利的很,这亦是她的一种强力武器。 秦歌身躯向前一躬,同时猛吸气让腹部凹陷,利用太极拳中的“借力打力”巧妙化解白鹭洲这一脚的巨大力量,随即猛地一挺腰,将这一脚的八成力量还给白鹭洲,并松开抓住白鹭洲的手。 白鹭洲当即松开匕首,踉跄向后退出数步,差点摔倒。 比灵力强度,秦歌自然是比不过御气丹境后期的白鹭洲,但若比如何使用身体力量,白鹭洲则是要差很多。 华夏武术博大精深,在外行眼中,那或许是一些只有形而无力的花拳绣腿,远不如那些有肌肉有蛮力的壮汉简单的拳脚,但真正的习武之人,对于力道的控制和拿捏可谓是相当精准高妙,看似平平无奇的一拳一掌,却能直接将一个虎背熊腰的大汉打成内伤,其中,寸劲和太极力道,便是翘楚。 秦歌如影随行,掠向白鹭洲。 “找死!”白鹭洲稳住身形,柔软纤细的腰肢扭动,一腿高抬横扫向秦歌的脑袋。 秦歌及时沉身避开白鹭洲一脚,那锋利的高跟鞋底,带着刺耳的破空声刚好从他脑袋上擦过,若是被这一脚扫到,不是脑震荡,就是脸上被削掉一块肉。 身体下沉之后,秦歌跨前一步,身子向前斜轻,与白鹭洲拉近距离,头部与她腹部持平,能闻到她身上幽香,将重心放在腰部,直截了当的一拳打向白鹭洲左大腿内侧的耻骨肌。 秦歌这并不是想要占白鹭洲便宜,而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那是最佳的攻击位置,若他的一记寸拳打中这个位置,会令白鹭洲的行动大大受限。 可白鹭洲的体术也不赖,心中暗骂一声流氓,大概是料到秦歌有可能会这样贴近攻击她,忍着手臂上的剧痛,猛地一记勾拳打向秦歌的脸。 秦歌一记寸拳就要打中她耻骨肌的时候,却急忙收拳闪避,向后退出两步与白鹭洲拉开距离。 这种以伤换伤的买卖,秦歌不想做。 此际秦歌身上的麻痹感还未完全消失,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发挥不出自己的体术该有的水平,但同样,白鹭洲因为青木入体,剧痛难耐,也是发挥不出正常水平。 在这电光火石间,简单的体术切磋,两人谁也没有占到便宜,甚至谁都没有碰到谁。 秦歌心想,这女人是个高手。 白鹭洲心想,这小家伙很不简单。 白鹭洲在收腿之后,接连向后空翻,妙曼身躯就如一缕轻烟,灵活的很,脚点在雪上,只留淡淡痕迹。 此外,白鹭洲心头很是不解,因为秦歌的心脏已被穿透,而且匕首上还淬有剧毒,按理来说,就算是破罡玄境的修道者,现在都应该已经命丧黄泉,可为何秦歌还是生龙活虎?甚至还能对她发动如此犀利的反击。 这个时候,白鹭洲发现,其余的那些魔族少年都已倒地,却是在秦歌缠住她的这几息时间里,步知舞已出手将剩下的魔族少年全部解决。 她的速度很快,剑法也很高妙精湛,招招致命。 她很善良,但对于魔族,她很无情。 有秦歌给她的天品灵石,她的实力已恢复七七八八,要解决那些平均修为在聚气灵境后期的魔族少年,自是易如反掌。 “秦歌,你没事吧?”步知舞提着长剑,闪身来到秦歌身旁,担心的看着秦歌的胸口。 那匕首齐根没入胸腔,正中秦歌心脏位置,不管在谁的眼中,这都是必死之伤。 步知舞眼中满是杀意,霍然看向白鹭洲,若是今天秦歌有事,就算同归于尽,她也要拉白鹭洲一起去阴曹地府报道。 秦歌凝视着前方的白鹭洲,语气虚弱的道:“你看我像是没事的样子?别管我,先去搞定那个女人,揭开她的面具。” 刚刚步知舞在对付那些魔族少年,并不知道秦歌和白鹭洲具体发生过什么,但是她看得出来,白鹭洲此刻已受伤,双臂无力下垂,娇躯瑟瑟发抖,显然很痛苦。 步知舞飘然上前,瞬时剑光如虹,直向白鹭洲。 “寒霜舞天涯!” “……” 秦歌在原处盘膝坐下,运功护住心脉。 刚刚在白鹭洲的匕首刺入胸腔时,秦歌及时运气强行让自己的心脏偏移一些位置,虽然那会容易造成心肌梗塞,但也总比被毒刃直接刺穿好,而且接着他还用肋骨牢牢卡住匕首。 秦歌的骨头经过每天的灵力淬炼,坚硬度已远超常人。 本来白鹭洲那一匕首没有刺到他的心脏,只是刚好从旁擦过,但狠就狠在随后白鹭洲还扭了几下,她那一扭,匕首上的倒刺便刮到秦歌心脏,所以秦歌现在的情况很危险。 秦歌毕竟是凡体肉胎,心脏被毒刃刮到,那也是能要命的。 不过……这也在秦歌的计算之中。 杀手是专要别人命的,而不是被别人要命的。 秦歌大声叫道:“芝芝!” 在战争巨象后方不远的雪地里,安芝芝猛地从雪地里探出脑袋,两只水汪汪的眼睛闪闪发亮,“啊呀!这就被你发现啦?” “秦歌你怎么知道我躲在这儿?我本来还想给你一个惊喜呢。” 秦歌声音低沉的道:“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情躲猫猫,快过来,爸爸要死了!” “喔。” 安芝芝将两只小手抱着的那块还没有吃完的爱心面包塞进嘴里,蹦蹦跳跳的跑向秦歌,此前她一直都在跟踪白鹭洲一行人,因为她是跟踪小能手,而且秦歌也教过她很多跟踪人的技巧,所以她一直没有被发现。 在白鹭洲等人停下的时候,她便躲在雪地里,用雪把自己给埋住,只露脑袋,躲在那里一边吃东西一边观看情况。 但她没想到其实秦歌早已发现她,这是因为秦歌可以用兽皇诀控制很多不会引人注意的小哨兵。 安芝芝绕的很远,从另一个方向跑向秦歌,但她还是引起白鹭洲的注意,只见白鹭洲一头长发扬起,急速生长变长,其中一缕发丝就如丝带般破空飞向安芝芝,将安芝芝给卷住带走。 安芝芝两脚离地,手舞足蹈,双眼紧闭奋力挣扎,“你莫挨老纸!你莫挨老纸!” “秦歌,我被抓住啦,你快来救我呀!” ……(。) ———————— 今天第一更奉上! 第一百一十五章 踏八荒! 秦歌低下头,一脸“妈卖批”的表情,发出无声的叹息。 他是真没遇到过这么坑的队友。 不让你打架,光是让你奶人你都能被敌人给抓住,还要让我一个残血来救,竟是如此厚颜无耻……哥们儿我现在都是自身难保啊。 腹诽归腹诽,但秦歌也不会真的不管安芝芝,立刻发动魂斩模式,魂体飘去,直接斩断那缕缠住安芝芝的发丝。 安芝芝落地后跟汤圆儿似的滚几圈,缠在她身上的发丝化成灵力溃散,归于无形,她连忙从地上站起,拍拍膝盖上的雪,随即又蹲下去抓起一把雪,两只小手快速搓成雪球,气鼓鼓的丢向白鹭洲。 “哼!让你用头发捆老纸!” “啪!” 此际正在与步知舞交战的白鹭洲根本没注意到雪球这种毫无危险性的“暗器”,那雪球精准的落在她脑袋上,啪的一声,满头都是碎雪,看上去很狼狈。 她霍然看向安芝芝,从面具孔透出的目光散发着寒意。 安芝芝吓得一个激灵,一转身就撒腿跑向秦歌。 “秦歌表怕,我来给你治伤。” 安芝芝乳燕投怀般直接扑入秦歌怀中,一只小手按在秦歌的胸膛,同时另一只小手将衣领往下拉了些,露出洁白的肩膀。 她的肩膀上还可见淡淡的牙印。 秦歌低下头,一口咬在她的肩膀上。 那种口感并不像是肉,反而像是香脆的水果,甘甜清香的“果汁”顷刻流入秦歌口中,与此同时,安芝芝一用力,拔出插在秦歌胸口的匕首,掌心散发出绿色的灵力流入其中。 秦歌将安芝芝当成一个宝,那不是没有原因的。 精灵族险些在剑仙大陆被人猎杀到灭绝,那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任何伤,只要不是瞬间致死,精灵之力都能治。 不过安芝芝还是只百年的幼年精灵,没到成年期,治疗效果也是有限。 另一边。 步知舞和白鹭洲是打得有来有回,短时间难分胜负。 白鹭洲虽然无法使用双手,但她却可以控制头发,也不知她这是一门什么功法,厉害邪乎的很,那一头青丝疯狂生长,分成数十缕,便相当于数十只手,任凭步知舞的剑技如何精妙,白鹭洲都能巧妙化解。 每当步知舞的剑挥出去,她便有种有力无处使的感觉,像是重拳打在棉花上。 双臂上的剧痛,像是一根导火索,令白鹭洲心头怒火越来越盛,快要爆炸! 这次追杀步知舞,白鹭洲本是势在必得、十拿九稳!但就因为多出一个秦歌,她不仅到现在还没能达成目的,反而还被秦歌植入青木天舒香废掉双手,就连带来的十五个魔族少年精英,也都命丧黄泉。 这损失不可谓不大。 而这对她自尊心的打击更大! 她混在剑仙大陆这么多年,还是陌问的左膀右臂,从没像这次这样失败受挫过。 在控制一缕发丝化解掉步知舞刺来的一剑之后,白鹭洲两脚在雪地轻点,飘然跃到战争巨象头顶站定,继而一头变长的青丝迅速回收,恢复成原来的齐腰长发。 步知舞衣裙飘摇,发丝轻舞,也要跳上去追击白鹭洲,却在她跃至半空时,战争巨象那如大柱般的长鼻猛地向她抽来。 这并非是什么融有灵力的攻击,只是战争巨象的普通攻击,但因为它的体型和力量实在太大,所以就算是这普通的一击,若正面挨上,步知舞亦会在瞬间浑身碎骨。 但步知舞做为玄剑道宗被所有人关注的天才少女,那也不是没有原因,她不仅是修道天赋极高,经历过的实战也是数不胜数,自身有本事在身。 她当下将剑横于身前,使出一招“拒风迎雾”化解掉战争巨象的攻击力量,身体轻飘飘的向后飞出,在空中翻滚数圈之后平稳落地,仰头凝视着战争巨象头顶的白鹭洲,“魔族妖女,下来受死!” 但战争巨象这一鼻子并不是为了要将步知舞击杀,只是为了挡住步知舞,给白鹭洲争取时间。 这时,两缕发丝已代替白鹭洲的双手,将一截看似平平无奇的枯树枝横放于她的唇前。 “这是……柳木魂孔笛?”步知舞眼帘低垂,神情变得凝重,蓦然就想起小时候在鬼剑山,“小哥哥”也吹过这种笛子,他吹的那一首《雪花的快乐》真的很好听。 “魔族妖女,你怎会有鬼剑至宝?” 白鹭洲发出一声哼笑,并未回答步知舞。 此时,伤已被安芝芝治好大半的秦歌也发现白鹭洲拿出的柳木魂孔笛,虽不动声色,但心里头却是又惊又疑。 这支柳木魂孔笛,是他很久以前送给大棍儿的礼物,却为何会在这面具女人手中? 但并没有什么时间让秦歌多想,因为白鹭洲已经吹响柳木魂孔笛。 融合神识的笛音,悠长空灵,人听到后虽不会有什么负面影响,但若是灵兽听到,就会被笛音给影响心神…… 只见那原本呆呆笨笨的战争巨象两眼变得通红,散发森森红光,开始暴躁起来,两条前腿猛地高抬,像是在蓄力,即将踏下。 秦歌这才发现,白鹭洲并没能用柳木魂孔笛控制这头战争巨象,很显然她不会《兽魂曲》,她只是借助强大的神识,利用笛音让战争巨象发疯,在一定程度上为她所利用。 不过这也仍是很可怕。 秦歌疾声大叫:“舞姐,快闪!” 战争巨象,乃灾厄级的灵兽,而且因为它天生体型巨大、力量无穷,它这一脚若是踏下,足矣地裂山崩! 更何况,这还是在战争巨象处于发疯状态的情况下。 所谓“灾厄级灵兽”便是指强大到一定程度、自身的先天灵技足矣引起大规模灾难的灵兽,而“灾厄”这个等级之称,便是由此而来。 “踏八荒”……便是战争巨象的先天灵技。 但凡事有利有弊,战争巨象发动的灵技虽然威力恐怖,但它行动较为迟缓,步知舞好歹也是个御气丹境的修道者,她完全可以御剑飞天进行躲避,只要在天上,超出战争巨象的攻击范围,战争巨象就拿她没办法。 所以,秦歌并不怎么担心步知舞,但下一刻他还是担心紧张起来,但他担心紧张的不是步知舞,而是自己。 他没想到,战争巨象发动的“踏八荒”,并不是针对步知舞,而是针对自己。 白鹭洲并不傻,相反她很聪明,她自是知道,如此缓慢的一脚想要踏在步知舞头上那根本就不可能,除非是步知舞变成痴呆站在那里不动,所以,她最好的选择就是针对此刻行动受限的秦歌和安芝芝。 黑影顿时笼罩而来,战争巨象那巨大的脚板缓缓踏下。 这并不是普通的脚踏,而是战争巨象发动的先天灵技,是以也有些特殊的效果——这一脚尚未踏下,便有强大的压力将秦歌和安芝芝锁定碾压,两人感觉身上好似压了一块大石头。 秦歌猛地一掌将安芝芝打飞出去,然后看也不看安芝芝一眼,心里开始计算身下地面的硬度,以及身上灵装的防御力…… 计算的再精妙,或许还是会死,但死一个,也总比死两个好。 秦歌心里自嘲的想着……果然,一个杀手拥有了感情羁绊,就不再是合格的杀手,处处会受限。但,如果让他重来一次,他还是会选这样择,他并不喜欢前世那样的孤独,他也很想有朋友有亲人,可以彼此分享酸甜苦辣,可以保护他们、爱他们…… 或许,这才是一个人活着最想得到、最想守护的东西。 却在秦歌心头胡思乱想感慨万千时,忽有香风扑鼻,步知舞闪身来到他面前背对着他,仰头看向上空。 秦歌看着她的背影,不由一怔,目光微颤,“你不要命了?” 步知舞淡淡说道:“我的命是你救的,我不会丢下你。” 秦歌虽然很感动,但也急了,本来他还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在这一脚下保住一命,只是会受重伤,而只要安芝芝没事,就可以为他进行治疗,偏偏步知舞在这个时候跑来。 “这又不是演脑残剧,玩什么同生共死?快滚啊!老子可不想死了还要在下边受你虐待。” 步知舞表示很无辜,“谁虐待过你了?你能不能不要睁眼说瞎话?还有,谁要跟你这种烂人同生共死?你别自作多情。” 秦歌:“尼玛,害老子白感动。” 步知舞脸上露出笑容,“看在你叫我一声姐的份上,天塌下来,我给你顶着。” 在步知舞话音落下的时候,秦歌突然感觉怀中一沉,却是刚刚被他一掌打出去的安芝芝又跑回来扑到他怀里,紧紧闭着眼睛说道:“秦歌你不要丢下我,你还要给我做好吃哒!” 秦歌搂紧安芝芝,揉揉她脑袋,笑道:“什么死不死?别说这些不吉利的话,这次咱俩就抱舞姐这修长的白丝大腿,看她这德性,肯定是有办法。” 安芝芝重重点头,“嗯!” 见步知舞如此淡定,秦歌料想步知舞肯定是有办法。 果然,只见步知舞从她腰间的芥子袋法宝里拿出一把油纸伞撑开。 ……(。) 第117章 芳菲尽 步知舞手中的油纸伞很漂亮,白色的桐油纸,伞面绘有粉色桃花,还有几只燕子。 油纸伞被撑开后,散发出法宝特有的炫丽灵光,看上去貌似品级不低。 “哇……舞姐真美。”安芝芝在秦歌怀里仰起脸,两眼波光粼粼,心想等我长大以后,一定也要这样美。 步知舞本就很美,无论是气质还是容貌,一颦一笑,惹人陶醉。 在奔波逃亡数日之后,衣裙破烂染血,面容憔悴,使她又给人一种凄美的感觉,此刻再撑上这把漂亮的油纸伞,更是美得不像话。 秦歌收回目光,不敢再看她,问道:“这法宝能挡住?” 他话音刚落,步知舞还未回答,头顶上空便传来轰的一声闷响。 这道声音并不是很大,但其中所蕴含的震荡力却很强,秦歌瞬时感觉身体快要被震散架。 抬头望去,发现战争巨象的大脚板在离伞顶还有几米时停住,像是伞顶与它的脚板之间有一堵看不见的墙,不管它如何发力,也踏不下这一脚。 秦歌笑道:“这法宝稳得一批啊。” 步知舞娇躯微微一震,两手紧握梨木伞柄,语气略显艰难:“这是三长老炼出送给师父,然后师父再送给我的……防御法宝。” 秦歌说道:“哦。” 一听到步知舞的师父,秦歌就想岔开话题。 背对着秦歌的步知舞微笑说道:“师父给它取了个很好听的名字……” 秦歌没有闲着,抓紧时间吸收安芝芝的精灵之力疗伤,漫不经心问道:“什么名字?”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所以它叫‘芳菲尽’。” 秦歌撇撇嘴,心想任玉虹那碧池又拿自己小时候教给她的诗出去到处……好吧,其实那也不是自己的诗,是白居易的。 “这种好东西,你应该早点拿出来。” 步知舞回头看看秦歌,“这是师父送给我的第一件礼物,其实我没有想过将它当成法宝来用,但眼下没办法,要救你。” 秦歌认真说道:“谢谢。” 步知舞说道:“你突然这么认真的跟我说谢谢,我有些不习惯。” 秦歌想要说点什么,眉头却忽然皱起,因为他发现步知舞嘴角溢出一抹殷红,随后他又发现,步知舞手中的伞柄微微有些弯曲,显然这法宝是撑不了多久,或者是她撑不了多久。 步知舞说道:“秦歌,芝芝姑娘,你们快走。” “我本来……就是个该死的人,如果不是遇到你,我或许活不到现在……除了从小跟我一起长大的莲儿之外,你是我的第一个朋友,能在死之前,跟你说说话……” 秦歌急忙打断她的话,“舞姐你别说了,你再说下去我真的要哭了,行行行,我走,我走还不行吗?” 意识到步知舞支撑不了多久后,秦歌便没有再磨磨叽叽,此际他的伤已恢复的差不多,身上的麻痹感几乎也被疼痛全部抵消,当下拉着安芝芝向后退去。 原处。 步知舞紧咬牙关,奋力支撑。 法宝虽强,但以她现在的状态也支撑不了多久,头顶的那一脚,迟早会踏下。 能在死之前保护自己的朋友,她并不后悔。 秦歌拉着安芝芝跑出一段距离,并让安芝芝往山上跑,不要停下,继而他又转身面向步知舞所在的方向,仰头看看那头战争巨象,一个深呼吸后,双腿蓄力,一如脱弦箭矢,以自身最快的速度冲向步知舞。 “大概五十米的距离,以我的速度,直线冲过去带走她,再加上下坡的冲力……应该只有一秒钟的机会逃离,但随后那一脚踏下来产生的冲击力还是会令我俩受伤,不过受伤也总比被踩死好……并且我还得替她承受大部分伤害,必须要保证她在接下来还有战斗力,因为那个面具女人才是最主要的威胁……” “不对,这样活下去的几率太低,而且就算活下去,我俩还是得受重伤,那么就只能……” 秦歌内心快速计算着,几息间便想出好几种救出步知舞的方法,但不管他选择哪种方法,他此刻所做下的这个决定都很危险,可谓是在与死神赛跑,极限逃生。 在冲过去时,秦歌一个冲刺起跳,跳起来就是一脚蹬在步知舞屁股上,将她娇躯直直的蹬飞出去。 但力是相互的,加上秦歌蹬的位置很软,且富有弹性,于是他便借助反震回来的力量在落地之前扭腰改变身形,向另一边逃走,但这时因为失去“芳菲尽”的抵挡,所以战争巨象的大脚板已经踏下。 在战争巨象的大脚板接近秦歌头顶时,秦歌离踩踏范围之外还有几米距离。 另一边,身在空中的步知舞也看到这一幕,不由闭上双眼,暗骂秦歌很傻,脑海中似乎已想象到某种残忍的画面。 却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秦歌一个急停,同时身体向后一仰躺下,借助冲刺惯性,在那一脚踏下来的同时,险之又险的在雪地中滑出踩踏范围。 “轰——!” 大地震动,雪花飞溅。 但战争巨象这一脚并没有踏出地裂山崩的效果,因为它这一脚的力量早已被步知舞手中的“芳菲尽”抵消掉大半。 安芝芝在远处看着这一幕,紧绷的心弦放松,满心后怕,暗叹刚刚真是极限逃亡,只差一点秦歌就会被踩成肉泥。 与死神的赛跑,最终还是秦歌略领先一步。 但死神并未放弃追赶,因为战争巨象抬起来的腿有两条,一脚踏下,自然还有另一脚。 秦歌赶紧从地上爬起,捂着胸口朝山上跑去。刚刚在这电光火石间的极限剧烈运动,差点就撕裂他刚愈合的伤口。 这时另一边的步知舞也已落地,她并没有受什么伤,只是屁股很疼,还有个脚印子。 她收起“芳菲尽”,当下御剑绕过战争巨象朝秦歌追去,看似是在逃命,实则她是想追上秦歌,找秦歌算账。 战争巨象头顶,见秦歌和步知舞这样都能逃掉,白鹭洲满脸阴鸷,再次吹响柳木魂孔笛,控制战争巨象追去。 战争巨象跑起来的速度并不慢,而且它步子很大,很快就与秦歌拉近距离。 安芝芝从地上抓起一把雪,揉成雪团就要丢去砸追来的战争巨象。 跑过来的秦歌一把将她拉住扛到肩上,奋力朝山上跑去,“他么让你往山上跑,你停下来干什么?” “我担心你嘛。”安芝芝嘟着嘴,心里很委屈,趴在秦歌肩上,还是将手中的雪团给丢了出去,但没有砸到战争巨象。 却就在这时,秦歌前方的雪地突然大面积塌陷,露出一个漆黑大洞,只见一颗硕大的头颅从洞中冒出,两眼通红,张开血盆大口朝秦歌发出咆哮声。 震耳的音浪,其中还夹带着难闻的腥臭,令秦歌一时间想要呕吐。 在后方御剑而来的步知舞眼帘低垂,发现那是一只无毛土狗,高级灵兽。 ……(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七章 寒霜诀! 那从地下突然冒出的无毛土狗两眼通红,像是两块镶嵌在脑袋上的红玛瑙,显然是受到后方白鹭洲的笛音影响。 连战争巨象那种性格温顺,能跟人类亲近的灵兽尚能被笛音影响陷入疯狂,又何况是无毛土狗? 无毛土狗这种灵兽本就凶恶嗜血,一旦闻到血腥味儿就会发狂,是以就算没有被白鹭洲的笛音影响,它亦会攻击闯入它领地的人类,将其视为腹中美餐。 秦歌渐渐放慢速度,警惕的凝视着前方那只无毛土狗。 那无毛土狗爬出地洞,龇牙咧嘴面目狰狞的看着秦歌,两只前腿弯曲,蓄势待发。 据秦歌所知,无毛土狗一般都是三五一群生活在地下的洞穴,它们那无毛的皮肤就像是腐尸,能分泌出恶心粘稠的剧毒油脂,并且身上携带很多恶心的寄生虫,轻易碰不得。 其体表剧毒油脂能腐蚀地下岩石泥土,锋利的爪子和牙齿能轻易刨开岩石。 现在冒出来一只,肯定还有第二只,第三只……而且这种灵兽很重情义,一旦家庭成员被杀,必会不死不休,直到杀死敌人,或是被敌人杀死为止。 这时秦歌真羡慕步知舞,能够御剑在天上飞。 但随后秦歌却发现步知舞也并不好受,因为远处正飞来数只体型庞大的飞禽灵兽,还有成群的人脸蝙蝠,无一例外,那都是高级灵兽,其中之一尚且难以对付,又何况是一群? 步知舞不敢在空中久留,当下从天而降,落在秦歌身旁,说道:“芝芝姑娘,你去找控制阵法,我负责掩护你。” 安芝芝问道:“那控制阵法在哪儿呀?” 步知舞将耳朵里的通讯法宝取下塞到安芝芝手里,“你通过这个询问陈师叔,他自会教你一切。据他所说,天空岛的控制阵法能压制震慑这些灵兽,所以,接下来就靠你了。” 此时那从地洞里爬出的无毛土狗已冲向这边,时间紧迫,步知舞一掌将安芝芝娇小的身躯拍向不远处的树林,随即快步上前迎向那只无毛土狗,防止它去追击安芝芝。 安芝芝体态娇小,而且她本身也灵活敏捷,加上她又没受伤,只要是在密林中,她有很大的机会逃出去寻找控制阵法。 秦歌什么也没说,因为步知舞的这个决定,是当下最好的决定。硬要逃的话,他和步知舞谁都逃不掉,所以只能留下来一战,而安芝芝没有什么战力,她留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忙,至于治疗,在这样的情况下她也无法给人治疗伤势。 在步知舞迎向那只无毛土狗时,秦歌朝另一个方向冲去,决定到战争巨象头顶去找白鹭洲,想办法从她那里抢到柳木魂孔笛。 只要将柳木魂孔笛抢到手,到时候就是秦歌追杀白鹭洲。 战争巨象见秦歌迎面冲来,长长的鼻子高高抬起,猛地砸向秦歌。 秦歌灵活闪身躲避,随即跃到一棵树上,两脚在树干上一蹬,如跳蚤般跃到战争巨象嘴外的长牙上,再借助它皮肤上的皱纹,快速朝它头顶爬去。 另一边,面对一只凶恶的无毛土狗,步知舞显得有些吃力。那无毛土狗体型跟老虎差不多大,且怪力无穷,爪牙锋利,身上还被一层剧毒油脂包裹,轻易碰不得,虽然其攻击方式简单,却令步知舞难以招架,只能接连闪躲。 不得已,步知舞只好再次拿出“芳菲尽”撑开,正面挡下无毛土狗挥来的一爪,快步上前,直接一剑刺入它的咽喉。 随着步知舞运转功法,刺入无毛土狗咽喉的长剑顿时散发出极致寒意,只是顷刻间无毛土狗便被冻成一具冰雕,再随着步知舞抽出长剑,只听哗啦一声,无毛土狗像是被重锤击碎的冰雕,变成一堆碎冰。 步知舞所修炼的“寒霜诀”乃皇朝最顶尖的功法之一,并正好适合她的血脉之力,再配合精妙的剑法,威力十足。 无毛土狗虽是一种高级灵兽,达到成熟期便相当于破罡玄境的修道者,但其单体的战斗力却只相当于中级灵兽,只有三五一群才能发挥出高级灵兽该有的实力,面对单独一只,若是步知舞真有杀心,即便状态不佳,亦能轻易击杀。 但在运转一次寒霜诀后,步知舞的脸色也变得更是苍白,她还未来得及喘口气,不想又有一只无毛土狗从后方掠出,张开血盆大口就朝她背后咬来。 步知舞虽然反应及时,但奈何她的身体速度有些跟不上,直接就被那张大口咬住右臂,那锋利的、流着粘液的牙齿轻易刺破她的衣袖,穿透血肉接触到骨骼。 而在一口咬住步知舞后,那无毛土狗竟还用两只锋利的前爪在步知舞背上疯狂撕抓,像是要将步知舞撕成碎片为自己的同伴报仇。 步知舞一时间疼得快要昏过去,但也并未慌乱,咬紧牙关,当下将重心放在腰部,两脚稳如扎根,以此防止咬住她右臂的无毛土狗摆动脑袋将她身体甩飞,随即将右手的剑换到左手,一剑绕腰向后刺出。 嗤的一声轻响。 腾腾寒气从剑身散发,步知舞身后的无毛土狗眨眼间被冻成冰雕。 便在这时,前方又有两只无毛土狗从地洞爬出,咆哮着向她冲来,真是没完没了。 步知舞喘着气,脸色苍白,娇躯摇摇欲坠极难站稳,在收剑之后,一咬牙,伸手撕掉自己的衣袖,再将裙摆撕掉一圈,当成绷带缠在右臂,随后两手拢起一头长发,用手腕上的手链扎成马尾辫,满眼杀意的提剑冲向那两只无毛土狗。 她虽善良,但却不代表她没有脾气和血性,即便这些无毛土狗是遭到笛音影响,但这般接二连三的袭击她,想要置她于死地,她自然也不会心软。 既然要杀,那就杀个痛快! 此时,在另一边。 秦歌已快要爬到战争巨象头顶,不过他的后背却是一片血肉模糊,身上灵装满是破洞,碎布飘摇,却是在爬到战争巨象头顶的过程中,有几只人脸蝙蝠飞来袭击他,在那样的情况下,他也只能忍着。 好在那几只人脸蝙蝠在接触到秦歌的鲜血后便飞走,像是有什么令它们感到害怕,就连柳木魂孔笛也不好使。 爬到战争巨象头顶时,秦歌对着白鹭洲骂出一句非常难听的脏话,并暗自发动魂斩模式。 以他现在的状态,这是能发动的最后一次魂斩模式,所以他得把握好,不求能杀掉白鹭洲,但至少也要从她那里抢来柳木魂孔笛。 白鹭洲阴冷的目光透出面具孔,“你是来找死!” 秦歌从空间法宝拿出一壶烈酒,仰头一饮而尽。 “这个时候,还有心情喝酒?” 秦歌丢掉酒壶,擦擦嘴角残留,随即大步走向白鹭洲,“老子现在还有心情搞你你信不信?” 白鹭洲目光微沉,一缕发丝飞向秦歌。 秦歌向旁闪避,不想又是数缕发丝包夹而来,但秦歌身法灵活,反应力快,短时间内倒也能从容躲避,问道:“这笛子你是从哪得到的?” 白鹭洲并未回答秦歌。 秦歌正欲再问,身躯突然一震,却是他肩膀上被一缕飞来的发丝削掉一块肉,这看似柔软的发丝,在白鹭洲的控制下竟跟利剑一样,颇具杀伤力。 秦歌面不改色,没有再闪躲,淡淡问道:“是不是在一只猴子身上?” 白鹭洲没有回答,专心控制发丝攻击秦歌。 只是短短一会儿,秦歌便被数缕发丝紧紧缠绕。 秦歌感觉自己的身体快被勒断,好像有一条大蟒蛇缠在自己身上,语气艰难的道:“那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你穿的这紧身衣,应该是不透气的,要是放个屁……就不会鼓包吗?” ……(。) 第一百一十八章 让你做大官 “你说……什么?”白鹭洲满面寒霜,冷冷的从牙缝中挤出声音,秦歌在这种时候竟还言语轻佻,直接就将她给激怒。 秦歌被发丝勒得面色通红,很是痛苦,却兀自咧嘴露笑,艰难说道:“你穿这么紧的衣服……对那两坨脂肪的发育……会有不良影响,医者父母心……年轻人,我这是在……好心提醒你。” “年纪轻轻,要是患上乳腺癌……或是其它的妇科疾病,那就不好……而且要是解手,估计也很不方便。” “可谓的登徒子!给我去死!”白鹭洲终于忍无可忍,气得压根发痒,神识控制一缕发丝刺向秦歌咽喉。 她本是想将秦歌给活活勒死,但现在她却只想直接杀死秦歌,再将其挫骨扬灰! 她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却就在这时,她身前被两缕发丝缠住的柳木魂孔笛竟悄然消失于无形,一如凭空蒸发。 在她对面,秦歌嘴角轻轻上扬,并收回魂斩模式,柳木魂孔笛凭空般出现在他手中。 刚刚正是趁着白鹭洲发怒、注意力不集中之际,秦歌的魂体飘过去直接抢来柳木魂孔笛。在魂斩模式中,被他魂体接触到的物体,也会进入魂斩空间,所以才会消失不见。 白鹭洲意识到自己是上了秦歌的当,不过此刻秦歌被她的发丝缠住,所以就算秦歌用一些阴险手段抢走柳木魂孔笛,那她也能再抢回来。 “秦歌,我不得不承认的是,你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麻烦,一次又一次,都是我低估你。” “那就当你是在夸我,顺便让你再低估一次。”秦歌淡淡一笑,随即一个深呼吸,张口向白鹭洲喷出一股水。 白鹭洲顿时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儿。 秦歌喷出的自然不是水,而是他刚刚喝下去的烈酒,他一直在运功将那些酒水在胃里进行压缩,所为的就是在这一刻喷发出去。 酒水并未喷在白鹭洲身上,而是喷在她变长伸过来的头发上。 白鹭洲显然也是知道秦歌要干什么,但现在回收却已来不及。 只见遍体鳞伤的步知舞从天而降,右手两指并拢一挥,便见一道火苗从指间飞去,顿时引燃烈酒,烧起熊熊火焰。这是用灵力高速摩擦产生的火焰,任何一个御气丹境的修道者都可轻易做到。 白鹭洲的头发固然结实,还可以在她的控制下当成利剑杀人,但头发终究是头发,主要成分无非是角蛋白质,黑发含有的碳粒子和氢粒子较多,在火焰面前,自是不堪一击。 场间弥漫的焦味儿令秦歌皱起眉,挣脱开缠在自己身上已经燃烧的发丝,闪身跃到一边,准备吹奏《兽魂曲》。 但吹奏《兽魂曲》需要较多的神识,所以他得先缓一会儿,让大脑稍稍休息一下。 “舞姐,看来我俩挺有默契。”秦歌看向步知舞,刚刚他还准备自己放火,没想到步知舞会如此懂得配合。 步知舞什么也没说,提剑掠向白鹭洲。 此刻的白鹭洲无疑很狼狈,虽然及时收回头发并灭掉火,但她一头长发还是有些干枯发卷,散发着焦味儿,这倒也算是秦歌帮她烫了个头。 接二连三遭到羞辱,在两个小家伙手下接连吃亏,这下白鹭洲是真的怒到极点,见步知舞提剑掠来,仰天发出一声长啸,只听“碰”的一声,身上爆发出一股巨大的灵力,步知舞尚未反应过来,便喷血倒飞,毫无招架之力。 秦歌快步上前,接住飞来的步知舞旋转数圈消耗掉那股冲击力,说道:“看来这娘们儿是生气了。” 同样是女生,步知舞大概能理解,就算是魔族姑娘那也很爱惜自己的头发,说道:“谁叫你出馊主意将人家的头发烤成这样?” 秦歌严肃说道:“我出的是酒,放火的可是你。妹砸,树要皮,人要脸。再说凡事要往好的方面想,这算是免费帮她烫头。” 步知舞差点呕吐,“我看世上最不要脸的就是你。” 秦歌不服,正欲反唇相讥,却发现步知舞伤得比他想象的还要重,便没有再跟她拌嘴,抓住她的手腕从战争巨象头顶滑下,“快逃。” 秦歌和步知舞都能感受到,刚刚白鹭洲所爆发的那股巨大灵力是破罡玄境才有的灵力强度,秦歌自知再不逃就得交代在此。 从战争巨象头顶滑到地面后,秦歌和步知舞二人便用尽全力朝山上跑去。白鹭洲此刻还留在战争巨象头顶,站在那里仰头长啸,一头发丝飘飘狂舞,所展现的气息越来越强,连她周围的空间也在微微扭曲。 显然,她这是在解放自己的实力。 在奔跑中,秦歌对身旁的步知舞说道:“这女人隐藏的还真深,心机婊来着。” 步知舞黛眉轻蹙,“我感觉……她是我们玄剑道宗的人。” 秦歌点点头,表示有同感,“戴着面具,说话的声音还是假声,很显然是怕被你认出,而这也恰好说明她是跟你比较熟悉的人。” 言讫秦歌将手中的柳木魂孔笛递给步知舞。 “给我干什么?”口里这么说,但其实步知舞非常想要,因为这有可能是“小哥哥”的东西。 秦歌说道:“上面有她留下的口红,虽然很淡,但也能看出色号。” 步知舞暗叹秦歌真是心细,连这种蛛丝马迹都能注意,同时她心里也很气,如果这支笛子真是“小哥哥”以前吹过的,现在又被这个魔族妖女吹,那这岂不算是间接那啥来着? 步知舞仔细看了看,说道:“这色号是天衣坊出品的‘小辣椒’,不过很贵,这种色号在玄剑道宗应该很少有女弟子用,以前我也用过。” “你是在炫富?” “不是。” 秦歌:“那如果这次我们能大难不死,回头就从这色号开始查。” 步知舞点点头,“用的人不多,应该很容易查出是哪些人,到时候,她跑不了!” 步知舞有些吃醋,哼,竟敢吹小哥哥吹过的笛子,魔族妖女,你死定了! 秦歌笑道:“所以我说,你们这些女人没事就在嘴巴上涂涂抹抹,真的是很麻烦,那玩意儿涂在嘴巴上看着就脏,不过也幸好你们女人是这德行,不然还真找不到证据。” 步知舞翻翻白眼,“你个直男,你懂什么。” 秦歌说道:“而且,最开始她用匕首刺我的时候,我发动反击,故意找机会贴近她,也有记住她身上的香味。” 步知舞说道:“你这人,是属狗的吗?竟还故意去闻人家女孩子身上的香味。” 秦歌没有跟她斗嘴,说道:“如果我没分析错的话,那种香料,应该是龙脑、紫苏、公丁香、檀香……根据浓度,大概可以判断出比例是零点五比一比一比一点五……” 步知舞惊然看向秦歌,心里头很是佩服,“连这你都能知道?厉害。” 秦歌说道:“我这人就喜欢去抓一些在别人看来无关紧要的细节,因为细节决定成败。” 步知舞说道:“那等你拜入玄剑道宗后,我给你个大官当。” “什么大官?” 步知舞说道:“戒律堂主,主要负责查案、管纪律。这个职位很吃香,而且谁都可以管,只要你不贪,不滥用职权,没人敢说你什么。” “滚吧你,老子才不要给你打工,竟还不准老子贪。” 步知舞面不改色:“而且就连那些只有女弟子的门派你都可以随便去查,没人敢拦你。” 秦歌态度瞬时转变,洒然笑道:“舞姐你可真够义气,你这哥们儿,我是交定了。” 却在秦歌话音尚未完全落下时,步知舞突然脸色剧变,猛地一个急停扑向秦歌,“小心!” 秦歌脸上笑容瞬间凝固,刚刚他只顾着跟步知舞扯淡,根本没有注意到后方的危险,等到反应过来时,他已被步知舞扑倒在地。 “舞姐!你怎么样了?” 压在秦歌身上的步知舞两手撑地,艰难的从地上爬起,嘴角溢血,两眼半睁半闭,语气虚弱道:“秦歌……快走……其实我……本就时间不多……” 一句断断续续的话还未说完,步知舞两眼一闭,无力的趴下。 秦歌这才发现,步知舞血肉模糊的玉背上正插着一把短剑。 “舞姐!”秦歌紧紧搂住步知舞,抬眼看向半空,发现白鹭洲正脚踏虚空而来。 达到御气丹境的修道者便可御剑在天上飞,但那实际上是站在剑上飞,飞的不是人而是剑。 此刻白鹭洲竟脚踏虚空而来,仿佛她脚下有一片看不见的土地……这只能说明,她已达到太白仙境! 刚刚若非步知舞及时发现危险,扑过去替秦歌挡下太白仙境强者的一击,估计秦歌现在早已…… “为什么要这么傻?”秦歌搂着步知舞,眼眶有些湿润,对于一个愿意为他挡剑的女人,他已没什么好说的。 他轻轻地放下步知舞,拿过她手里的柳木魂孔笛,缓缓站起身,满目杀意的瞪着半空中的白鹭洲。 这个时候,秦歌已经肯定,杀大棍儿的魔族就是眼前这个面具女人! 在秦歌想来,是因为当初跟大棍儿一战,这魔族女人受了伤,所以她只能发挥出御气丹境后期的实力,但此刻她被激怒,已顾不得自己的伤势会复发,所以强行解放修为。 白鹭洲在虚空停步,语气中带着些嘲讽,淡淡道:“逃啊,怎么不逃了?” ……(。) 第一百一十九章 三寸掌中天地剑! 连月山深处。 在一棵红杉树下。 安芝芝拍拍小胸脯,单手撑着膝盖喘气,还不忘自言自语:“幸亏本女王跑得快,不然那些灵兽肯定还在追。” 一路奔逃,根据陈苏安在通讯法宝里的指示,安芝芝来到那座在连月山最高最大的山峰脚下。 控制阵法,便在山峰之巅。 大雪早已停下,积雪也在开始融化,涓涓细流带着凉意向低处流淌,打湿她的小靴子。 “大长老,我已经找到连月山的主峰啦,我的速度是不是很快?告诉你,我可是跑步小能手哦,要比赛跑,就连秦歌都不一定是我的对手。”安芝芝神识连接耳朵里的通讯法宝,语气中充满骄傲。 陈苏安没想到这位年幼的精灵女王废话竟是如此之多,直言道:“到达山巅后,你会发现一棵很粗很高的望天树,在那望天树下,有个地道入口,下面的地窨子里便是控制阵法。” 关于这些,其实陈苏安也不知道,是余龙雀告诉他的。 尔后,安芝芝鼓足劲往山巅爬。 时间不知过去多久,突然,整座山峰震动起来。 震动越来越剧烈,安芝芝看到不远处那些有房屋大的岩石直接被震得跳起来,在更远一些的地方,山峰竟缓缓裂开一道大缝,无数岩石滚滚落向低处。 生活在山上的飞禽走兽,一如末日之灾来临,成群结队向远方奔逃。 整座山峰,就像是一个冻硬的馒头被人缓缓从中间撕开 “我去,这是什么情况?我并没有发出什么厉害的绝招呀,怎么山就给裂开啦?”安芝芝连忙抱住身边的一棵大树稳住身形,并启动通讯法宝,“大长老大长老,呼叫大长老,我这里发生地震啦!” 但不知为何,通讯法宝里只有“嗤嗤”的刺耳杂音,并无陈苏安的回应。 安芝芝有些急了,继续呼喊。 这样的突发情况,是她怎么也没料到的。 她在想,要是秦歌在这里就好了。 忽然,她眼前一暗,像是整片天空被什么巨物给遮挡住。 与此同时,还有一种难言的压力覆盖苍茫大地,安芝芝身在其中,只感觉身体沉重,极难动弹,随后她好像又发现什么恐怖的事情,身心瞬时发凉,背后冷汗涔涔,僵硬的抬起头,缓缓向天空看去。 抬起头后,她瞳孔猛地一阵收缩,两腿不由发软。 她看到一双大眼睛,很大很大的眼睛。 那双很大的眼睛,长在一颗更大的头上,在那颗更大的头上,还有一层泥土岩石。 之前安芝芝觉得战争巨象是她见过的体型最大的灵兽,但此刻,她的认知被刷新。 这大到她一眼看不到全貌的怪物,只是从山体的裂缝中探出一颗脑袋,便遮天蔽日。 随后她看见,又有一双长满白毛的大手从山体裂缝中伸出,撑住裂缝的两边,稍微一用力,便见山体急剧垮塌,继而露出真容。 “死定了死定了!这下死定了!”安芝芝闭上眼睛不敢再看,两手紧紧抱着树干,“完犊子啦完犊子啦,我什么也没看见,我真的什么也没看见,也不是故意要吵醒你睡觉,求求你不要吃我……” 在安芝芝闭着眼睛口里胡言乱语时,那种令人身心发凉的压力反而渐渐变弱,却是那从山体里爬出的巨大灵兽根本没有理她,爬出后便向她来时的方向跑去,速度很快。 随着那巨大灵兽跑动,大地也频频震动。 森林中那些对人类体型而言可称为“参天大树”的树木,在其脚下如同小草苗。 安芝芝慢慢睁开眼睛,抬眼看向远方,发现那背影像是一个白色的巨人。 …… 秦歌看看趴在地上已气若游丝的步知舞,将柳木魂孔笛放在嘴前。 白鹭洲见秦歌就要吹响柳木魂孔笛,眼帘轻轻一垂,便见插在步知舞背上的那把短剑飞出,从侧方飞向秦歌。 这一剑,秦歌躲不掉,而且他也没力气躲,只是在那一瞬间稍微改变身形,令那一剑刺在肩上,没有刺中致命要害。 笛音忽起。 白鹭洲目光微沉。 她也吹过柳木魂孔笛,但是她吹出来的感觉,跟秦歌吹出来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此际秦歌仿入无人之境,安静吹笛,悠扬而空灵的笛音,就如看不见的烟雾,带着道道神识向八方扩散。 白鹭洲后方的战争巨象通红的两眼瞬息间恢复原样,发出一声怒嚎,跑上前就是一鼻子抽向白鹭洲。 面对战争巨象的一击,白鹭洲却是静立虚空不动丝毫,甚至她连看也不看,只是缓缓伸出一只手,掌心对准战争巨象,便有一股无形的灵力将战争巨象击飞出去数十米,重重摔倒在地,大地随之一震。 在太白仙境的强者面前,就算是灾厄级的灵兽,那也是不堪一击! 白鹭洲自知,在身受重创的情况下,强行解放自身全部修为,事后必会伤得更重,但是此刻,她觉得这样做很值,因为她大概已猜到秦歌的身份。 能利用柳木魂孔笛真正意义上的控制灵兽,那必然就是《兽魂曲》! 在这世上,谁会《兽魂曲》? 除了那位,还能有谁? “原来如此。”白鹭洲脸露微笑,淡淡道:“能在你的手中接连吃亏,倒也不丢脸。” 秦歌缓缓闭上双眼,好似当白鹭洲不存在。 白鹭洲咬咬银牙,忍着双臂上的剧痛,伸手对着虚空一抓,那把短剑飞回她手,接着她在虚空一倾身,两脚之下的虚空传出一阵动荡,身体就如脱弦箭矢飞向秦歌。 数只无毛土狗咆哮着从侧方冲来,齐齐挡在秦歌面前,用身体拦住白鹭洲。 现在,这些灵兽都是秦歌的兵卒。 秦歌睁开眼,一边吹笛一边后退,与白鹭洲拉开距离。 天上的飞禽,地上的走兽,此刻皆在向秦歌汇聚而来。 一时间,大地震动,各种灵兽成群结队密密麻麻的冒出,画面甚是壮观。 秦歌现在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杀掉这个魔族女人为步知舞和大棍儿报仇! 哪怕是……同归于尽! 而在吹奏《兽魂曲》的同时,秦歌也有将《兽皇诀》融合在其中。 所有受到召唤的灵兽都张开口,将自身的灵力贡献出一部分,以美妙的笛音为媒介,迅速涌向秦歌。 秦歌感觉丹田中有源源无尽的灵力涌入,身体好似快要爆炸,当下收起柳木魂孔笛,缓缓伸出右手,掌心向上,将所有灵兽贡献给他的灵力聚于掌心。 “没想到,这还真的能行。” 在《兽皇诀》中有提到过,可以利用柳木魂孔笛发动“借灵大法”,借用附近受到召唤的灵兽的灵力。 秦歌本是抱着试试的心态,却没想到这真能行,那些受到召唤的灵兽竟真的将一部分灵力贡献给他。 “若是有这股强大的灵力,就应该……可以用出老头儿经常用的那一招……但不知道能不能行,毕竟是第一次。” 秦歌摇摇头,似是想要甩掉脑袋里的晕厥,极力睁开沉重的眼皮,见那成群结队数不胜数的灵兽悍不畏死的冲向白鹭洲,用生命保护他,他便果断做下决定。 不管能不能发出那一招,暂且一试! “九重烟,万里散……三寸掌中天地剑。” 那股巨大的灵力,以一种玄妙的规律,迅速在秦歌掌心上方凝聚成一把几寸长的小巧光剑。 在光剑成型的刹那,一种难言的剑道韵味,带着无上的威严弥漫在天地间,一如浩渺烟波,无远弗届。 神圣,却又狂傲。 所有灵兽都被镇住。 白鹭洲也是一呆。 天地之间,一切仿佛都静止。 “这难道是……九重烟散,天地一剑?”白鹭洲站在灵兽尸体堆中,美眸轻颤的看着秦歌。 秦歌淡然一笑,伸出的右手轻轻一挥,像是丢垃圾一样,很随意的将掌心上方的光剑丢向白鹭洲。 光剑化成一道流光没入虚空,悄声无息,好似归于无形。 “天地剑下,万物俱灭。” “给老子死!” 丢出一剑后,秦歌转过身,头也不回,看也不看,径直走向步知舞,好似他有极大的信心——这一剑可以杀死任何存在。 而此时秦歌的右臂已无力下垂,并颤抖不止,血肉频频炸裂,多处露出白骨,惨不忍睹。 虽然成功用出这一招,但以秦歌现在的修为境界,以及身体强度,还是很勉强,若非是修炼斩仙剑诀,体质得到增强,他的身体根本就承受不了,继而也发不出天地一剑。 秦歌将趴在地上的步知舞翻个身,然后自己也躺在她身边,后脑勺枕在她的玉臂上,拉着她的另一条手臂一翻身便从地上爬起,将她背在背上,摇摇晃晃的远去。 步知舞现在的情况,可谓是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所以秦歌得赶紧找到安芝芝为步知舞进行治疗。 此时那些围攻白鹭洲的灵兽也都纷纷远离,原本都是不畏生死的扑向白鹭洲,用自己的命保护秦歌,但此刻,却像是生怕离白鹭洲太近。 白鹭洲安静的站在原处,秦歌与她相隔明明不过几十米的距离,加上又没有灵兽阻拦,她随随便便就可杀掉秦歌,但她却只是安静看着秦歌摇摇晃晃离去的背影,什么也做不了。 因为有一把小巧的光剑,正抵在她的眉心处,距离她的皮肤只有几寸的距离。 她得将所有的力量用来抵挡这把小光剑。 但小光剑还是在慢慢的前进。 她脸上的面具化为碎片掉落,剑尖距离她的眉心越来越近。 ……(。) ———————— 这里感谢“战沙雕”打赏的2W书币。鞠躬,拜谢。 但为了过年那几天能更新,所以加不了更……以后一定补起来。 第一百二十章 白金刚! 连月山某处密林中。 秦歌背着步知舞,骑在一头体型庞大的野猪身上。 钢刺霸王猪,中级灵兽,先天灵技是控制自身粗毛,使其变得如同钢针,可以轻易刺透铁皮。 这是秦歌临时找来的坐骑,因为如果靠他自己背着步知舞去找安芝芝,等找到安芝芝时,估计黄花菜都凉了。 这也是秦歌第一次骑猪。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他肯定不会选择这头钢刺霸王猪当坐骑,但此时所有被他用柳木魂孔笛召来的灵兽都已不知逃到何处,恰好这头钢刺霸王猪从他身旁路过,所以也只能选它。 这头猪的背倒是挺宽,但唯一的缺点就是它的毛很硬,就算没有被它控制用来攻击,那也很扎人,秦歌这般骑在上边,又随着这头猪的走动颠簸,甚至还有背上的步知舞增加重量,所以那种感觉……可想而知。 本来秦歌也想将步知舞放下来,让她在死前也体验体验全身针灸的美妙,可是秦歌做不出这样的事……倒不是因为他不忍心,而是因为此刻步知舞已被冻在他背上。 不知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步知舞的身体就像是一块冰,而且还是那种百年玄冰,就算是身下皮糙肉厚的钢刺霸王猪,那也会被冻得嗷嗷直叫,表示受不了那股寒气。 秦歌大概能猜到,这是因为步知舞的经脉出现大问题,很早之前,他就在步知舞的经脉中感受到一股极致的寒意,只不过一直被她压制着没有爆发。 距离秦歌发出天地一剑,时间已过去好大一会儿。 钢刺霸王猪驮着秦歌,已快要深入连月山。 突然,大地开始震动。 那震耳欲聋的巨响声好似要将天穹炸裂。 骑在猪背上的秦歌回头看去,发现远方有一朵冲天而起的巨大蘑菇云。 他目光微沉,大概是知道有什么东西即将到来,当即从猪背跳下,背着步知舞奋力朝前方的一块大岩石跑去。 就在他刚躲到大岩石后面的同时,恐怖风暴呼啸而来,不少大树被连根拔起,那头钢刺霸王猪还未来得及跑便被风暴带到天空,片刻不见踪影。 秦歌趴在地上,不敢乱动。 但他身前的大岩石还是抵挡不住这股风暴,从根部缓缓开裂,与大地脱离,轻易就被风暴卷到天空。 好在这风暴来得快去得也快,秦歌只是被吹出去几十米,刚撞到一棵树上便停下。 此时在中州大地各处,观看山水卷的人们也通过山水卷看到那壮观的蘑菇云,俱是震惊的无法言语。 那朵蘑菇云越来越大,一层一层的直直冲入更高的天空。 一层,两层,三层……直到第九层的时候那朵蘑菇云才停止上升,但继而扩散万里,遮天蔽日,久久不散。 九重烟,万里散,三寸掌中天地剑。 这便是天地一剑的威力! 在剑仙大陆各处,有很多道目光落向天空岛,其中也包括问道阁的那道目光。 “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威力?” “阁主,这朵蘑菇云要是开在我们鸿土……难以想象。” “闭嘴吧你,我还开你裤裆里呢!阁主,这傻子不会说话,您见谅。” “……” 等到天空岛的震动停止时,有不少人发现,天空岛某处已被打出一个竖向贯穿的大洞,无数碎石从天而降,在森林中堆成一座山。 在很多年以后,那被称为“天降山”。 因为那是从天而降的一座山。 …… 良久之后。 秦歌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 天空灰蒙蒙的,大地一片昏暗。 哗啦啦的,天上在打雷,还下了雨,不大不小的雨。 并不干净的雨珠打在他脸上,再流入眼睛里,有些难受。 身上的剧痛,背后的寒冷,令他皱起眉。 耳畔还有热热的呼吸,痒痒的,秦歌努力扭头,眼珠转动,看到步知舞半睁半闭的眼睛。 步知舞已经醒来。 虽然她身上的寒气已收敛很多,但还是很冷。她与秦歌肌肤紧贴处,各自伤口流出的血水混合,已被寒气牢牢的冻住,这时如果强行分开,两人会硬生生的扯掉好大一块肉。 “你醒了。” “你怎么样?” “没想到……我还活着。” 秦歌轻声说道:“你好歹也是圣灵体质,哪有那么容易死?不过看样子,你也是离死不远,现在顶多算是回光返照。” 步知舞轻轻地咬了咬嘴唇上被雨水浸泡得发软的死皮,带着泣声说道:“对不起,秦歌……是我连累了你。” 秦歌脸上露出一抹笑容,“相比起道歉,话说……你能不能收起你身上的寒气?咱俩这样被冻在一起,很不舒服。” “现在我一运功,就疼。” 秦歌笑道:“那样粘在一起也好,我俩这也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肌肤之亲。” 步知舞脸上泛起一丝愠怒,“休要胡说。” 秦歌说道:“舞姐你貌似变重了,起码得有两三百斤,压得我喘不过气,你以后少吃点。” “不是我变重,是我们被压住了。” 秦歌这才发现,步知舞背上还压着一根倒下的大树,怪不得。 步知舞问道:“刚刚发生了什么?那个魔族妖女呢?” 秦歌说道:“不知道,估计已经先去阎王爷那里报道。” “那就好……秦歌。我……就先走一步……”步知舞的声音越来越低,两眼缓缓闭上,脑袋无力的搭在秦歌肩上。 她的眼角,缓缓溢出晶莹,嘴唇轻轻张口,“我好想……那山,那云……还有你……小哥哥……难道,我就真的……再也见不到你了吗……” 她想起她最快乐的那段时光。 就像是快要燃尽的蜡烛,在散发最后的光芒。 “舞姐!舞姐你别睡!” “快醒醒!” “什么小哥哥,拜托你别说梦话,快起来,我给你讲段子!荤的!” “……” 但任凭秦歌如何叫喊,步知舞也没有回应。 秦歌一咬牙,用还能动的左手抓紧地面泥土,奋力向前爬。他得想办法脱身,要是一直被这棵大树压着,步知舞和他都会死。 但他身上的雨水已被步知舞体内散发的寒气冻成冰,根本使不上力,并且只要一动两人被冻在一起的伤口也会很疼。 地面的泥土早已被雨水浸泡变成稀泥,也不能抓住借力。 秦歌从没有像这样绝望无助过。 但他并没有放弃。 好在这时前方出现一道黑影,正是之前那只被风暴吹走的钢刺霸王猪。 这猪皮糙肉厚,非常抗造,就算被吹到天上掉下来也摔不死。 它跑过来用嘴外的獠牙一拱,便轻易将压在秦歌和步知舞身上的那棵大树拱出去老远,秦歌得以脱身。 秦歌趴在地上,看了钢刺霸王猪一眼。 钢刺霸王猪愚笨的点点头,显然已明白秦歌向它表达的意思,撒腿就离去,片刻不见踪影。 秦歌长长的呼出一口气,又轻轻的叫了步知舞一声,但还是没有回应。 他努力扭动脑袋,看向步知舞搭在他肩上的脸,觉得好美。 “如果不是为我挡那一剑,你也不至于这样……真是个傻女孩。” 秦歌喃喃自语间,用牙齿咬破舌尖,嘴唇慢慢的凑进步知舞。 他的第一次初吻,在八岁那年就没了。 现在,第二次初吻也没了。 “如果这次能大难不死,估计……我会追你……”秦歌目光温柔的注视着她安静的睡脸。 将血送入步知舞口中后,秦歌两眼缓缓闭上,不省人事。 时间过去很久。 雨停了。 一片安静中,有脚步声传来。 遍体鳞伤,身上多处露出白骨的白鹭洲摇摇晃晃的走来。 她脸上的面具已破裂,两臂无力下垂,连腰都已撑不直。 那一剑没能要掉她的命,至少,没能在瞬间要掉她的命。 她知道自己会死,但她并不在意,似乎觉得人生于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死一死。 但在死之前,她得做点有意义的事——亲手送步知舞和秦歌最后一程,拉着他们一起死。 “最终……还是我赢了……”白鹭洲满脸鲜血,披头散发,努力张开嘴唇,发出淡淡的笑声。 她来到秦歌身前站定,颤抖的抬起握剑的手。 “结束了。” 但她那一剑尚未刺下,前方突然有股腥风吹来,将她孱弱不堪的身躯吹倒在地。 事实上吹倒她的并不是风,而是咆哮的音浪。 她无力的倒在地上,抬起目光,能隐隐感觉到大地在震动,当看到那双很大的眼睛时,她绝望了。 “白金刚……没想到……你还没死。” 那只身高达五十米的白色猩猩居高临下的怒视白鹭洲,脸上那一对朝天的大鼻孔鼻翼快速收缩,从中喷出腾腾热气,显得很愤怒,很生气。 白金刚发出一声咆哮,狂暴的音浪将大片树木吹倒,随即蹲下身,双目盯着白鹭洲,“魔族!死!” 看到那比房屋还大的拳头砸下来,白鹭洲安静的闭上眼睛。 但那一拳并没有落下。 白金刚的拳头停在半空,像是有堵看不见的墙挡在它的拳头下面。 “她的命是我的,谁都拿不走。” 白金刚皱皱眉,抬眼看向前方虚空,视线聚焦在那个如履平地站在虚空的白衣男子身上。 白衣男子负手而立,平静的与白金刚对视,“你想要一战?” 白金刚收回拳头,鼻孔喷出热气,一手从耳朵里掏出一根棍子,那根棍子在它手中变得一如擎天之柱,猛地在地上一杵,顿时荡起大片碎石,大地震动,口吐人言,发出生涩的声音:“老子不怕你!” 白衣男子看看地上的白鹭洲,说道:“他们谁都活不了。” 白金刚看看地上的秦歌,明白白衣男子的意思,如果在这里开战,这里谁都会死,沉声道:“那就不战!” 白衣男子伸伸手,一道柔和的灵力卷住地上的白鹭洲,将她带到天空。 ……(。) 第一百二十一章 奔流到海不复回! 在看到那白衣男子的时候,白鹭洲便安心的闭上眼睛。 在白鹭洲心目中,阁主是无所不能的,有他在,一切皆安。 无疑,这突然现身的白衣男子正是问道阁主陌问。 之前秦歌发出的天地一剑,若非远在问道阁的陌问及时出手,白鹭洲早已命丧黄泉。 现在白金刚砸向白鹭洲的一拳,亦是陌问帮白鹭洲挡下。 陌问深深的看了白金刚一眼,随即带着白鹭洲,化成一缕黑烟散去,好似凭空蒸发。 白金刚顿时震怒,却是陌问离去时的那一眼中有挑衅意味,猛地一棒横扫而去,但却扫空,啪得一声炸响扫在空气中,气得鼻孔直喷热气,“我曰!跑了!” 它的定妖棒,直接就在虚空中扫出一道裂缝,足可见其威力之大。 尔后,白金刚低下头,盯着地面上对它而言如蚂蚁般大小的秦歌,喃喃道:“奇娜美的孩子?” “奇娜美怎么会有孩子?” “不对,他是人类。” “可他为什么又会兽皇诀?而且还有柳木笛。” 白金刚伸手抓抓脑袋,天生愚笨的它,有些想不明白,一屁股坐在地上,“还有,我到底睡了多久?” 很久之后,它忽然想起什么,眼中疑云消散,赶紧站起身,看向远方,目光中充满怒火。 “老子要去打死他们!”它说出一句很是莫名其妙的话,然后低下头,深深的看了秦歌一眼,两腿一蹬,荡起大片沙石,巨大的身躯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拔到天空。 它并不会飞,但只是一步,它便跃到天空岛边缘,又直接从天空岛跳下。 在万里高空中,白金刚巨大的身躯宛如从天而降的陨石,带着呼啸和火焰,落地时,将天空岛下的一座山砸平,无数碎石冲天而起。 在这天,有很多人看到白金刚的身影。 它从天空岛跳下后,便直线奔跑向京东大地所在的方向。 没有什么能阻挡它的脚步,城墙不行,山也不行…… 一直跑到京东大地的呼延海峡它才停下,连气也不喘,一个深呼吸后,跳入海里消失不见。 金黄的海滩上,只留下两个深深的大脚印。 它要去海里打死那些家伙。 …… …… 秦歌醒来的时候,已是五天过后。 他躺在花间楼自己的卧房中。 窗户半开半合,香炉里紫烟如丝,缓缓飘荡。 想起在天空岛发生的那一切,他感觉像是做了一场梦,而且是恶梦,心想还是窝在自家被窝里舒服。 但梦与现实的区别,他还是分得清的。 那并不是梦。 那么问题就来了。 那天,昏迷后发生过什么? 是谁救的他? 步知舞的情况如何? 这时房门被推开,秦筱端着一盘热水走来。 自秦歌被送回来后的这几天,秦筱便将情报组织的事都交给金峰森打理,她每天都会细心的照顾秦歌,每隔两个时辰就会给秦歌擦拭身上的汗水。 “筱儿。” “公子您终于醒啦!”秦筱满脸惊喜,快步走过去,放下手里的水盘坐在床沿扶起秦歌,两眼泪汪汪的。 秦歌看看自己缠满绷带,而还很疼的右臂,嘶一口凉气后,问道:“我睡了多久?” “回公子,您睡了五天,今天一过,就是六天。” 秦歌:“谁送我回来的?” “是安姑娘。” “她人呢?” “在书房。” “先去给我搞点吃的,饿。” “好的公子。” 秦筱也跟秦歌学过一些厨艺,加上她也经常下厨房,是以她现在的厨艺也不赖,秦歌在家时,他的一日三餐都是由秦筱负责。 待秦筱离去,秦歌下床离开卧室。 刚进书房,他便看到安芝芝正趴在他的书桌上看书,很是认真,仿佛入迷。 秦歌轻轻咳嗽一声。 安芝芝两眼一亮,急忙起身扑向秦歌。 “轻点,疼,疼。” 安芝芝两手抱住秦歌的腰,小脸在他肚子上蹭啊蹭,就快要哭了。 秦歌揉揉她的脑袋,眼中充满温柔,死里逃生一次,再看眼前人,他已有种不一样的心理,觉得更应该珍惜眼前人,“芝芝,在天空岛上,我昏迷之后发生过什么?” 安芝芝小手揉着红红的眼眶,“那天发生地震,后来还下很大的雨,我的头发都被淋湿了,于是我就在树下躲雨,可是雨很大,好久都没停,所以我就冒着雨去找控制阵法,按照大长老教我的方法,把控制阵法给重启,之后天空岛上的结界就恢复啦。” 秦歌坐到椅子上,无奈说道:“废话真多,讲重点。” 安芝芝爬到秦歌腿上坐下,“然后我刚下山,准备来找你,就有一头大野猪找到我,我以为它要吃我,快被吓尿啦,但没想到它是想把我带到你身边,不过它背上的毛好扎人,我屁股疼。” 秦歌撇撇嘴,心想那确实扎得很疼。那头钢刺霸王猪之所以会去找安芝芝,正是秦歌在昏迷前向它传达的意思。 “我发现你和舞姐被冻在一起,而且她还压你身上,我好嫉妒。” 秦歌想起步知舞,问道:“她怎么样?” “她当时快死了,不过还吊着一口气,然后我把她救活了,她现在好着呢。” 闻言秦歌松了一口气,在昏迷之前,他凝聚出自己的精血喂给步知舞,在他的料想中,只要有人在三天之内赶来救,步知舞就不会死。 安芝芝说道:“然后,我将你们俩冻在一起的皮肤慢慢割开,再然后,因为消耗太大,我也昏迷过去啦。” “你昏迷之后发生过什么?” 安芝芝翻翻白眼:“我咋知道呢?不过在我昏迷之前,我看到有几只大狗子向我们跑来,等我醒来的时候,我们身边围着很多人,大长老也在。” “那个天空岛的岛主,好像叫什么龙雀,他告诉我说,是他养的蓝眼妖犬搜寻到我们,所以他们才能找到我们。” 听到这里,秦歌蓦然想起在雪地里埋伏时看到的那几只二哈,也就是安芝芝口中的“蓝眼妖犬”。 原来,那些二哈是余龙雀派出来搜寻人的。 “然后我就把你给带回来了。余龙雀还让我坐了大老鹰呢。”说着安芝芝展开两臂比划一下,“那大老鹰有这么大的个子,而且飞得贼快,一下子就从天空岛飞到金华城区,要是把它煮了,可以吃好久。” 秦歌:“……” 安芝芝扬起小脸注视着秦歌,“我没想到秦筱是个爱哭鬼,她看到你的样子,一下子就哭了。后来她给我做了蛋包饭,虽然很好吃,但是没有你做的好吃。” 秦歌忽然觉得跟安芝芝聊天会降低自己的智商,便转移话题:“怎么没看到苏月摇那碧池?” 安芝芝说道:“苏月摇说出去有事,应该很快就回来。对了,舞姐昨天下午来看过你一次,她说今天还会来看你。” “对了,昨天我还听舞姐说,天空岛被打出一个大洞,而且那天还有不少人看到传说中生活在天空岛的仙兽之王,好像是叫白金刚,很多人猜测就是它将天空岛给打穿的。”安芝芝左右看看,很警惕,然后凑近了些,低声对秦歌说道:“其实,白金刚是我给召唤出来的哦。” “你召唤出来的?”秦歌讶然。 “对。”安芝芝又压低了一些声音,伸手放在嘴边,严肃说道:“那天我正在爬山,准备去找控制阵法,突然就山崩地裂,然后白金刚就从山里跑出来啦。我就站在那里不动,它也不敢把我怎么样,甚至它看都不敢看我。” “不过这件事你可千万不要告诉别人,我只跟你一个人讲,因为那家伙把天空岛给打出一个大窟窿,要是被余龙雀他们知道是我把它给召唤出来的,我肯定会赔很多钱。”说着她阴险的笑了起来,“可是他们谁也不知道,我也就不用赔钱啦。” 秦歌表情怪怪的看着安芝芝,心想这锅背得真好。 “药胖子和战沙雕呢?” “在睡觉呢,老楚在照顾他们。”安芝芝拿起桌上的一本书,“秦歌你去找他们吧,我还呢,我一旦看得入迷,就不会想理你。” 秦歌将她从腿上抱起放到一边,起身说道:“求之不得。” 他这才发现安芝芝看的是言情,也不知她是从哪搞来的,估计是苏月摇的。 ……(。) 第一百二十二章 变装法宝 离开书房后,秦歌去到五楼的另一间房中,发现药不然和战安凉这俩家伙正躺在一张床上呼呼大睡。 照顾这俩家伙的人并不是老楚,而是苏文轩。 苏文轩身上多处缠着绷带,显然是伤得不轻,此刻他正坐在床边认真的看书。 见秦歌到来,苏文轩急忙放下手中书本,起身相迎,“秦兄,你的伤势如何?” “没事。”秦歌摇摇头,问道:“他俩什么情况?” “一言难尽,而且那天我被一群魔族追杀,所以我也不太清楚药兄和战兄发生过什么。”苏文轩看看床上的药不然和战安凉二人,“楚先生带他俩回来之后,就一直昏迷到现在。我想楚先生应该知道那天他俩发生过什么,秦兄你可以去问问楚先生。” 秦歌心想楚陌寒现在是个大忙人,整天忙着处理情报部门的事,决定还是等药不然他们醒来再问,在跟苏文轩随便聊几句后,便回到自己卧房躺下休息。 虽然那天发动“借灵大法”,利用灵兽们贡献的灵力成功发出天地一剑,但现在秦歌的右臂基本上也算是废了,即便安芝芝为他治好皮肉伤,但还是很疼,完全使不上力,估计要修养好久才能恢复。 不多时,秦筱端着三菜一汤到来,有番茄鸡蛋汤、青椒肉丝、香菇炒鸡、炒青菜,还有香喷喷的白米饭。 秦歌食指大动,连声催促她快点摆好。 “公子,您的手……”秦筱看看秦歌缠满绷带的右臂,很心疼,但同时也有点小窃喜,“还是筱儿来喂您吃吧。” 秦歌却摇摇头,竟用左手拿起筷子熟练的将菜夹入碗里,“不用麻烦,我还没到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 要想将暗器玩好,自然是得将左右两手都练的一样灵活。 秦筱轻轻的“喔”了声,心里有些小失望,本来她在厨房做菜的时候,还在幻想自己喂公子吃饭的幸福画面,心里甜蜜蜜的,但现在她却只有失落。 “筱儿,去清洁宫帮我摘点水果。” “好的公子。” 秦筱离去后不久,房门被轰的一声推开,安芝芝双手叉腰,气鼓鼓的站在门口说道:“好你个秦歌,你吃好吃的怎么不叫我?哼!我讨厌你!人家在书房都能闻到香味。” 秦歌却是看也不看她一眼,自顾自的吃着秦筱做的青椒肉丝,“滚,顺便把门带上。” “喔。”安芝芝瞬时食欲全无,因为她闻出来了,这些菜并不是秦歌做的,便去书房继续看她的言情。 但没过多久,房门又被推开。 秦歌问道:“你又干嘛?” “好你个秦歌,你醒了怎么也不告诉本碧池一声?” 秦歌抬眼看去,发现来者竟是玄霜仙子苏月摇,问道:“你找我有事?” “没事就不能关心你呀?”苏月摇走到一边坐下,还望秦歌身边挤了挤。 秦歌说道:“你屁股大是不是,旁边这么宽,干嘛往我这边挤?” 苏月摇哼了一声,说道:“本碧池去天衣坊总部啦。” 秦歌说道:“那你能不能别回来?那里才是你的家。” “我偏不,我就赖着你,怎么滴?” 秦歌放下筷子,转移话题:“对了,上次我要你帮我制作的那些服装做好没?” “好了好了。”苏月摇又凑近了些,问道:“话说秦歌你以前是不是也学过服装设计呀?” “没有。” “那你怎么能设计出那么精致的服装?” “瞎画的。” 苏月摇满脸崇拜的看着他,“连瞎画都能画出那么好的图纸,真不愧是秦歌” 秦歌忽然想到什么,看向苏月摇,“要不我们做笔交易?” “什么呀?” “我给你画设计图纸,你给我钱,就相当于是买我的版权。” 苏月摇低下头,捏着衣角,害羞说道:“咱们都是夫妻啦,还这么见外?” “谁跟你是夫妻?女孩子家家的,要点脸行不?”秦歌懒得跟她扯,严肃道:“况且,亲兄弟尚且还要明算账。” “好吧,那前提是你要画出让我满意的图纸。” 秦歌点点头,表示没问题,心想自己前世玩的那些网游可不是白玩的,里面那些氪金的精美时装,要是在这个世界做出来,那必然会是抢手货。 说起这个,其实秦歌也很佩服苏月摇,因为是她带起一股服装潮流,才让这个世界的服装变得多样化。 苏月摇将一枚戒指递给秦歌,说道:“这是三长老最新炼出的变装法宝,不仅具有空间储存功能,而且还有变装功能,只要将灵装存储在里边,就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更换。” 言讫苏月摇站起身,原地旋转一圈,衣裙发丝随之旋动,便见光华流转,她身上的服装变成白裙,鞋、袜、裙子、手套,就连发型也有所改变,看上去仙气飘飘。 苏月摇弯下身,得意的对秦歌说道:“而且这个变装法宝是限定款的,普通款的要等一个月才会上架售卖。我已经有一个啦,这个就送给你。” 秦歌倒也没有客气,因为这对他来说可是好东西,这种瞬间变装的能力,一般只有那些修道强者可以做到,但现在有了这种变装法宝,聚气灵境也能随意做到。 随着神识连接,秦歌发现里面除了之前要苏月摇帮忙制作的那几套之外,还有好几十套灵装,其中就有他最喜欢的“公子如玉”。 秦歌启动变装法宝,并没有跟苏月摇那样中二,还要转上一圈,随着光华流转,“公子如玉”凭空出现在他身上。 苏月摇开心说道:“里面的那些灵装都是我精心给你挑选的,以后你想穿哪套就穿哪套。” 秦歌说道:“还真是好东西,谢了。” 苏月摇害羞说道:“而且我们现在穿的是情侣装呢,你身上的‘公子如玉’和我身上的‘盖世倾城’是配套的。” 秦歌一眼看去,又赶紧移开视线。 苏月摇俏脸一红,伸手捂住领口,“看什么看?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 秦歌撇撇嘴,“又不是没看过,也只有那么大,得意什么。” 苏月摇气得跺跺脚,“你说什么死流氓!” 秦歌嘀咕道:“这明明就是你自己设计的灵装,穿出来却又怕别人看。” 苏月摇懒得跟他扯,坐在他身边,“对了,我还要跟你说正事。” “什么?” 苏月摇正色道:“经过本碧池的调查,现在我们天衣坊已掌握坠鹰谷的确凿证据,可以证明他们是魔族奸细,他们的情报组织遍布中州,网散得很大。” 秦歌看看她,说道:“看来你们天衣坊不只是卖衣服那么简单。” 从两年前的那场拍卖会结束后开始,“最靓的仔”便一直在调查坠鹰谷,但直到现在也没掌握确凿证据,却没想到苏月摇的天衣坊轻易就能调查到。 苏月摇骄傲说道:“当然不只是卖衣服那么简单,我们还卖口红,卖各种化妆品,而且也卖一些法宝。” 秦歌知道她是故意岔开话题,问道:“既然你已掌握证据,那以堂堂玄霜仙子的本事,应该能搞定才对,干嘛还要告诉我?” 秦歌很有自知之明,现在他的组织才刚起步,对付一些江湖小势力是没问题,但是要去搞坠鹰谷这种庞然大物,必然是搞不动。 苏月摇压低些声音,说道:“因为坠鹰谷的事跟大长老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就算虹姐姐还在中州,她也不可能轻易去动大长老。” 秦歌大概能理解,就算是修道门派,那也是有政治体系的,看似如日中天一片和睦的玄剑道宗,实则内部却是各党各派明争暗斗,相互掣肘,关系错综复杂,如陈苏安这种处在关键位置的大佬,自是轻易动不得。 苏月摇盯着秦歌的侧脸,“所以,我想让你想办法。” “要我想办法?”秦歌讶然。 苏月摇翻翻白眼,“你可是虹姐姐的师弟,将来玄剑道宗的宗主之位是需要你接任的,所以你不想办法谁想?虽然她让我照看你,但我才懒得去参与那些乱七八糟勾心斗角的事情,我只想卖衣服赚钱。” ……(。) 第124章 谁接这盘棋? 闻言秦歌满脸苦色,并不想自己给自己摊些烂事儿,“那我还是求你放我一马,你是她好闺蜜,这事你都懒得管,更别说是我。至于什么接任宗主之位,这更是扯淡。” 苏月摇噘着嘴:“我才不管,况且我在玄剑道宗又没有实权,我只是管财务的,我能管好我的天衣坊就不错啦。” 秦歌说道:“连你玄霜仙子都没实权,说的好像我就有实权似的,况且我现在连玄剑道宗的普通弟子都算不上。” 苏月摇认真说道:“但那只是现在,不代表以后。” 秦歌说道:“我连自己组织里的事都懒得管。” 苏月摇快要抓狂,“总之,你要人,我天衣坊可以给你;要钱,我天衣坊也可以给你;要情报我天衣坊也可以给你,但是要怎么去做,这必须得你想办法。” 秦歌想想后,无奈的叹口气,仔细一想,其实这也不是他想不想管的问题,他只是想力所能及的做些事,毕竟他是人族的一份子。 秦歌问道:“现在玄剑道宗谁有实权?” “当然是步知舞和那几位长老。” 秦歌:“我知道了。” 苏月摇看看他:“你和步知舞的事情,这几天我听说过一些,但她是你师姐的徒弟,她应该叫你师叔,你真打算泡她?” 秦歌翻翻白眼,心里有种怪怪的难言的感觉,“谁说我要泡她?我跟她……只是普通朋友。” “我不信。”苏月摇置信置疑的盯着秦歌,“男女之间,真有纯洁的友谊?” 秦歌轻轻咳嗽一声,正色道:“就算我是真要泡她,那也是我的自由,她又不属于谁,所以谁又管得着?任玉虹?我并没当她是我师姐,步知舞是不是她徒弟又关我什么事?” 苏月摇神情认真的说道:“总之,我想跟你说的是,喜欢一个人就勇敢的去追求,直接让她知道你喜欢她,千万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同时,也不要去在意别人怎么看。你放心,我是不会吃醋的,我爹有三个小老婆,我娘还不是对她们像对待亲姐妹一样?” 秦歌郁闷的看着她,“你想的有些远。” 苏月摇:“退一步讲,你若想要在不暴露你是虹姐姐师弟这个身份的前提下去动坠鹰谷那样的势力,那就得跟步知舞搞好关系,她可是真有实权的。” 秦歌默然不语,不知在想些什么。 苏月摇注视着秦歌,“就算你跟虹姐姐有某些矛盾,那你也要为人族想想,我这也并不是将什么苍生大义的担子往你身上丢,事实上,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人族的一份子,都有责任尽自己的能力为人族做些什么。这些事情,你不去做,我也不去做,大家都不去做,那么到最后大家都得在魔族手下完蛋。” “人族若是人心涣散,从内部崩塌,那么到时候在魔族面前,我们将会不攻自破,继而大家也都无容身之所,沦为魔族的奴隶,因此,在这个时候,总需要有人站出来为人族做些什么,这或许……就是人们口中所谓的英雄吧。” 秦歌看着苏月摇,心头肃然起敬,忽然意识到她并不是那个刁蛮任性的小姑娘,而是玄霜仙子。 “你说的不错。” 苏月摇站起身,“那行,你好好休息吧,我也有事要去忙。” 看着苏月摇离去的背影,秦歌心里在想很多事。 “其实你说的很对,人族若是从内部崩塌,到时候在魔族面前就是不攻自破。” “一个民族,或许可以败给敌人,但绝不能败给自己。” “攸关人族存亡之际,谁都不能置身事外,也不能抱着侥幸心理,等着别人站出来,自己首先就得站出来。” 秦歌缓缓站起身,目光坚定的看着窗外天空,“人族的内战,我不参与,但是对付魔族,这是我的初心。” “……” 之前秦歌听安芝芝说,步知舞会来看他。 现在只要一想到步知舞,不知为何,秦歌心里会有种跟以前不一样的感觉,那种感觉会让心跳加速、让肚子里发热、会让人很期待,迫切的希望时间马上过去,直接跳到她来的那一刻。 秦歌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 他心想,大概是在天空岛经历过生死患难之后,自己才对步知舞的感觉有所改变。 在以前,秦歌真的就只是将步知舞当成一个好朋友好哥们儿,但是现在,他已不确定是哪种感觉。 他忽然想起在天空岛昏迷之前发过的那个誓……心扑通扑通的跳。 “嗯,得好好打扮一下。”秦歌站在镜子前,捏捏下巴,自言自语:“这么帅的小伙,男神来着,跟叼丝完全沾不上边,要是主动表白,应该会有很大的几率成功。” 又忽然想起苏月摇刚刚说过的话——喜欢一个人就勇敢的去追求,直接让她知道你喜欢她,千万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同时,也不要去在意别人怎么看。 老实说,就这方面,秦歌很佩服苏月摇。 “连苏月摇一个女孩子都能做到这样,我一个大老爷们儿为何不能?” 秦歌给自己加油打气。 等啊等,熬啊熬,终于,华灯初上。 秦歌终于见到那个他迫不及待想要见到的佳人。 书房中。 步知舞看看秦歌的手臂,担心道:“伤怎么样了?如果需要什么灵药,跟我说。” “没事,休息一段时间就好。你的伤呢?” 步知舞微笑说道:“多亏芝芝姑娘,我现在已没什么大碍。” 秦歌看似跟平常无二,但实际上他此时手心里全是汗,时不时偷窥步知舞。 她今天穿的白裙,里面没有紧身的战斗服,颇是有那么一些仙气。 秦歌一个深呼吸让自己平静下来,心想待会儿要怎么跟她说,偏头看看仍在那里专心看言情小说的安芝芝,说道:“书房里太闷,去屋顶聊?” “好。” 皎月当空,繁星点点。 秦歌觉得这是个很美好的夜晚,因为有她。 男孩和女孩并肩坐在屋顶。 步知舞仰面看看繁星闪烁的夜空,莞尔道:“真好看。” 秦歌偏头看看她的侧脸,夜色中,她的那串耳坠轻轻摇晃,闪闪发亮,反射着淡淡星光。 “确实很好看。” 步知舞说道:“那天,有人在我们昏迷的附近找到那个面具女人的尸体。” “尸体?” 步知舞点点头,“面具下的脸,我没有见过。” 秦歌微微皱眉,“我觉得此事有些蹊跷,但说不上来。” 步知舞说道:“确实蹊跷,因为我记得当时她展现出太白仙境的实力,但事后经过我们的仵作尸检,发现她的尸体并无太白仙境强者的特征,在将其解剖进行更深一步的尸检后,根据她的经脉和骨骼推断,只是个御气丹境,年龄在十八岁。” “而就算她是用某种秘法强行将自己的修为在短时间内提升到太白仙境,那必然也会有负面效果,可是通过尸检后,并没有发现异常。” 秦歌点点头,对于步知舞这话,他是完全认同的,倘若魔族真有那种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就能将一个修道者在短时间内提升到太白仙境的秘法……估计现在也没有剑仙大陆,只有鸿土魔族,他也不会和步知舞坐在这里讨论这些事。 秦歌:“所以你的意思是,尸体是假的,那个真正的面具女人没死?” 步知舞:“她为了减少我们的怀疑,怕事后调查,才故意留下一具假尸,这确实算聪明。不过多亏你抓住了一些细节,让我可以确定那尸体是假的。” 秦歌问道:“你是指口红?” 步知舞点点头,“口红色号,还有身上的香囊,都跟当时你发现的不匹配。” “得查下去。” 步知舞说道:“我来找你,是想请你出手帮我。还记得在天空岛我跟你说过的话吗?” “你好像是说过我很帅。” “别闹,我跟你说正经事。”步知舞呸了一声,俨然道:“我说让你做戒律堂主。” 秦歌没有犹豫,“我会考虑的,也会尽力。” 且不说步知舞都已亲自开口请他帮忙,就算不是,秦歌也得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皇朝和道宗,是人族最大的两根柱子,而这两根柱子,任何一根都不能倒。 秦歌:“另外……我也有件事跟你说。” “什么?” 秦歌看向别处,心跳不受控制的加速,“你喜不喜……你希不希望玄剑道宗有魔族奸细?” 步知舞翻翻白眼,“废话,当然不希望。” “哦……”秦歌突然就很想给自己一个大嘴巴子,实在想不明白,什么都不怕的自己,现在为何就这么怂呢,本来是想问“你喜不喜欢我”,可是话到嘴边,却说不出口。 罢了罢了,表白这事儿,以后再说吧。 步知舞凝望着夜空,语气中满是感慨:“师父一走,我的压力也就大了。再这样下去,估计我很难维持局势。老实说,我宁愿跟子桑师兄那样去前线打打杀杀,也不愿留在家里勾心斗角。” 秦歌大概明白步知舞的意思,不免有些心疼她。 但光心疼她没用,不如来点实际的,得帮她分担。 其实有时候想想,秦歌还真是很佩服任玉虹,从小智商都不在线,该长在脑子里的东西都长在胸上,做事只知道用蛮力。 秦歌说道:“她一夜杀得中州血流成河,这看似挺牛逼,但实际上,用这种方式根本就无法统一修道界,只不过是用武力镇住那些修道门派,强行统一而已。” 步知舞说道:“现在的道宗和皇朝,有很多人在盼着师父死。” 秦歌:“她没死,玄剑道宗和皇朝是内乱,她一死,玄剑道宗和皇朝就会爆发内战。” 步知舞:“而那所谓的御魔大业,直到现在还未有丝毫进展,皇朝与道宗的那些权势人物都是各怀鬼胎,都只是在做表面工夫。” 秦歌:“此外,还有魔族奸细混在其中。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要做到真正的统一,根本不可能。” 步知舞:“但如果没有师父强行统一道宗,现在的剑仙大陆只会更乱,皇朝和道宗不知已爆发多少战争,不知会有多少人死,更主要的是,她的出现,震慑了墙外的魔族,只要她还没倒,魔族就不敢来犯。” 秦歌:“诚然如此,但也因为她这样做,让内部的治理变得更难。外敌好挡,但家贼难防。” “秦歌,你是不是对我师父有什么不满?” 秦歌说道:“谁都知道,道宗皇朝现在的统一,只是表面上的,这反而给人族的那些蛀虫败类,以及魔族的那些奸细找到一个安全可靠的藏身点,并让他们的在暗中扎根,甚至是茁壮成长,一旦将来压在上面的那块大石头被搬走,他们将疯狂生长,到时候会一发不可收拾。” 他看看步知舞,“而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找到他们,再拔除他们,会很难。现在人族内部人心涣散,你觉得这是因为什么?这是因为他们知道,只要有玄玉剑仙在,墙外的魔族大军就打不进来,而玄玉剑仙对他们而言,就是一个不用花钱就能雇来守大门的超级保镖。” “因为有这个超级保镖的存在,所以他们有个安全稳定的家园,可以让他们发展壮大,等到将来不再需要这个超级保镖,自己足够强大时,再一统天下,到那时登高一呼,谁能搞定魔族,谁就是人族的最高统治者。” 步知舞说道:“有时候,我真想不明白,为何这个世界如此复杂。” 秦歌说道:“世界不复杂,它其实简单,很简单,它只是给万物苍生提供有限生存资源和领地,复杂的是人心,是生命与生命之间的关系。” 步知舞:“但他们为何会不支持师父?师父明明是为人族着想,没有任何私心。” 秦歌说道:“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么伟大。你不明白他们为何不支持你师父,那我告诉你,因为你师父是个女人,这就是原因?” 步知舞冷冷道:“重男轻女。” 秦歌:“在世人普遍的思想中,都是重男轻女,女人不能掌权,女人就应该为男人生儿孕女、操持家务,就应该好好的服侍男人。” “这种根深蒂固的思想,没有谁可以改变,你我不能,你师父也不能,就算她站在人类的巅峰,令世人只能仰望,那她仍然是个女人。而她的修道天赋,和实力,也只不过是那些男人们眼中的强力武器,就如我之前所说,她是个超级保镖。” 步知舞眼帘低垂,淡淡道:“那么,我就偏要反其道而行之!男人不希望我们女人身居高位掌握大权,我便偏要如此,让他们恶心!” 秦歌耸耸肩,“但就算如此,你还是个女人,你能让他们闭嘴,能让他们害怕你,但你却没法改变他们的思想。背地里,他们仍是会讨论你的身材,讨论你的样貌,讨论你跟那些男人有关系,仍是会希望把你推翻,盼着你死。” 步知舞没有反驳这话,因为她无力反驳,事实就是如此。 秦歌感慨道:“所以,人心这种东西真的很复杂,很多事情和道理,即使大家都懂,却也无可奈何,无法去改变,就算是把他们杀光,那杀死的也只是身体,不是思想。这片大陆,只是个简单的棋盘,它的样子谁都清楚,而我们作为一颗棋子,却只能被随意摆弄,这或许就是天道。” 步知舞说道:“那些天道什么的,暂时不去谈,我们都太渺小,就拿眼前的事来说……我总觉得,魔族那边有人在背后下这盘棋,或者说,他是摆好一盘,等人与他对弈。” 秦歌问道:“那与魔族背后的那人对弈的人又是谁?” 步知舞说道:“我想只有鬼剑愁才能跟那人对弈,因为‘鬼’一直游离于世界之外,不在世界之内,他是以旁观者的角度看待世界。但现在鬼剑愁不知在何处,或许他正在某个世人看不见的地方,暗中观察局势。” 秦歌说道:“既然鬼剑愁不现身来接这盘棋,那这盘棋就由你跳出来接。” 步知舞看向秦歌,认真说道:“所以我才需要你帮我。老实说,除子桑师兄之外,你是我见过最有才能的人。” 秦歌洒然一笑,“那先说好了,必须是戒律堂主,你得给我实权,你还得在背后给我撑腰,不然哥们儿我真帮不了你。” ……(未完待续。) ———————— 这章水了快五千字,算是二合一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 布菊花之梦 一直聊到深夜,步知舞才离去。 秦歌凝望步知舞御剑而去,渐渐消失在夜空中的背影,心里有些失落。 从开始到现在,他一直是心不在焉,心里想要说的,跟口里说出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忽然就觉得,天下、世界、苍生……这些东西也不及她重要。 他这才意识到,自己莫名其妙的就成了自己以前很不屑的那种人。 以前要是有人跟他说诸如“女人最重要”、“要红颜弃江山”之类的话,他定会嗤之以鼻,觉得那人是傻逼,但现在…… 或许,爱情这种东西,真的会让一个人变傻。 但即使明知道那是个无底洞,一旦踏进去就会越陷越深,却亦无怨无悔。 “古往今来,红颜祸水。一个女人引得天下大乱,一个女人引得山河破碎……这些历史典故貌似真有依据,就比如西施、貂蝉、妲己……女人啊女人,到底是一种什么奇怪的生物,为什么男人就是戒不掉?” “麻痹的,算了算了,不去想,睡觉。” …… …… 药不然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在梦里,他梦到很多漂亮的姑娘围着他。 他伸手抱紧躺在他身旁的战安凉,还用腿夹住他的腰,口里说着梦话:“妹砸,妹砸别跑!快来斑爷怀里,让斑爷好好的疼爱你……” 战安凉也做了一个梦,但与药不然截然相反,他做的是个恶梦,他梦到布菊花,有无数个布菊花围在他的四周对他抛媚眼,而且那些可恶的布菊花还将善良的莲儿绑在柱子上,被绑在柱子上的莲儿看着身陷重围的战安凉,哭成了泪人,可怜巴巴。 一个布菊花含情脉脉的注视着她,一大一小两只眼睛仿佛要溢出水来,“来嘛战安凉同学,不要害羞嘛。” 又有一个布菊花满脸崇拜的抱着他胳膊,“哇塞,战安凉同学你真的好棒哦,竟考了九十九分诶!我爱死你啦!” 接着又来一个布菊花将一封情书递给他,“战安凉同学,这是我给你写的情书,你……你回去再拆开啦。” 还有一个布菊花双手叉腰,霸气说道:“战安凉同学,步心莲有什么好的?快到碗里来!” “……” 战安凉终于忍无可忍,在梦中一阵拳打脚踢,爆喝道:“给我滚!都给我滚!快把莲儿还给我!” 药不然发出惨叫,顿时从梦中醒来,刚刚他正梦到一个被他逼到墙角的妹子用小拳拳打他,可当睁开眼后,发现打他的并不是妹子,而是被他紧紧抱在怀里的战安凉;也不是什么小拳拳,而是战安凉的铁拳。 这时战安凉也被那个“布菊花之梦”给吓醒,浑身大汗淋漓,衣服都湿透。 一片安静中,药不然和战安凉二人四目相对,许久无言。 空气好安静。 突然,两人同时出脚将对方给踹开。 “靠!战沙雕,斑爷我真没想到你是这种人,竟有断袖之癖!斑爷我真是遇人不淑!恶心!变态!休想占斑爷便宜!”缩在床角的药不然两手交叉抱着肩膀,浑身瑟瑟发抖,满脸惊恐之色:“那啥,你别过来啊,再过来斑爷我就要叫了。” 战安凉检查自己身上的衣物,随后松了口气,寒声道:“你刚刚想对我做什么?” “斑爷我跟你说个卵,这话应该是斑爷我问你才对!若非斑爷我醒得及时,估计现在……斑爷都已经失身了!次奥,这样斑爷以后还要怎么出去见人?” 战安凉冷冷道:“我真想宰了你。” 药不然惊恐道:“尼玛,你这典型就是先那啥再那啥!” 战安凉看了看药不然,也懒得跟他吵,问道:“之前发生过什么,我不是在天空岛?” 药不然翻翻白眼,“斑爷咋知道?” 战安凉漠然道:“这是我的房间,你滚。” 药不然不屑道:“老子还不想待呢。” 待药不然离去后,战安凉无力的坐在床沿,伸手揉着脑袋,心事重重的样子。 其实,他并没有失去记忆,他清楚记得自己开启魔眼进入魔刀狂境之后所发生的一切,他只是假装失忆,不想去面对那个事实。 …… 问道阁。 陌问负手而立,面无表情的看着跪在他前方的白鹭洲。 “疼吗?” 白鹭洲双手无力下垂,说道:“鹭鹭知错。” 陌问淡淡道:“青木,我还解决不了。” 白鹭洲有些意外,“连您也不能解决?” 这几天,因为双臂里的青木,白鹭洲就没有安心的闭上过眼睛。 陌问坐到椅子上,拿起一本书,淡淡道:“坠鹰谷那几个蠢货,得去清理掉,不然会坏事。” 白鹭洲:“但他们背后有陈苏安,很难。” 陌问:“陈苏安一直没有动坠鹰谷,显然他是想挖得更深,正是因此,坠鹰谷就更应该清理掉。” 白鹭洲说道:“这件事,鹭鹭会去想办法。” 陌问点点头,对于白鹭洲的能力,他还算是比较放心的,说道:“至于你双臂里的青木,我需要一些时间。在此之前,就先封闭你的痛觉,或者你可以用假身代替。” “谢阁主。” 陌问轻轻地将手里的书翻到下一页,“白金刚突然现身,估计海底也要变天。” 白鹭洲想了想,“所以阁主,您的意思是,要将这张牌放在明面上打?” 陌问点点头。 白鹭洲:“但现在人族的几个剑仙都很强,如果是明面上打的话……估计会输。” 陌问说道:“我们魔族的目的,从来都不是要打赢人族。这片大陆,越乱越好。” 白鹭洲说道:“鹭鹭明白。” 陌问挥挥手,“你下去吧,现在看到你我就很烦。” …… 虽有魔族奸细从中作乱,人族学子死伤不少,但玄剑大会也仍是要继续下去。 在休整十日之后,众学子们再次登上天空岛。 秦歌早早起床洗漱,随后叫醒战安凉等人,乘坐玄剑道宗派来的飞辇,前往天空岛。 魔族奸细被清除干净之后,现如今,参加玄剑大会的学子只剩两千多人。 六丈原。 众学子队列整齐。 高台上,余龙雀负手而立,“今日召大家来,并非是为考核,我们的正式考核,将定在明日辰时。”余龙雀目光扫视下方众学子,“经过玄玉宫的考虑,决定在今日表扬那些在此次清剿魔族奸细一战中表现良好的同学。” “首先要表扬的,是来自书香学院的安芝芝同学!此前,我们天空岛的禁区结界遭到魔族奸细破坏,是安芝芝同学不畏艰难险阻,深入天空岛深处的连月山重启控制阵法,才得以制止灵兽的暴乱。” “请大家给予安芝芝同学最热烈的掌声!” ……(。) 第126章 表扬大会 听着众人热烈的掌声,安芝芝眉开眼笑,很是开心,但这倒不是因为她很享受大家的掌声,而是因为玄剑道宗一定会给奖品。 余龙雀抬起右手向下压了压,示意大家安静,遂又道:“另外要表扬的就是书香学院的布菊花同学。此次在长虫森林清剿魔族奸细的行动中,布菊花同学以一己之力,战胜数十个魔族奸细。” “此等战绩,便是连很多道宗弟子亦是望尘莫及!” “咱们的布菊花同学,虽是女儿身,但却是巾帼不让须眉!在此次清剿魔族的行动中,斗志昂扬,有勇有谋,所向披靡!” “据一些弟子所说,那些魔族奸细一看到她便会被吓得仓皇逃窜,反而是她一个人追着那些魔族奸细到处跑,宜将剩勇追穷寇!这足可见布菊花同学之勇!你们说,这当不当值得大家学习?” “下面,请大家给予布菊花同学最热烈的掌声。” 听着大家热烈的掌声,以及其它学院的学子们在大喊着“女神”,布菊花骄傲的四十五度扬起头,不屑的看了看身旁的秦歌、药不然、战安凉、苏文轩四人,觉得他们四个百无一用,特别是药不然和战安凉。 就这样的家伙,还想跟我做朋友呢?还想跟我交往呢? 哼!没门! 苏文轩强颜欢笑,说道:“布菊花同学,你真了不起。” 秦歌索然竖起大拇指,“厉害,厉害,佩服,佩服,了不起,了不起。” 药不然长叹一声,感慨道:“确实了不起啊!魔族有魔物,但我们人族却有布菊花,实乃人族之大幸。” 不苟言笑的战安凉听到药不然这话,不由笑出声来。 拿魔物跟布菊花进行对比,这也真是没谁了。 布菊花扫视几人一眼,表情很高冷,俨然道:“你们几个别在这里阿谀奉承,想跟我套近乎,不可能,我告诉你们,我可不吃这套!还有你们几个,与其在这里阿谀奉承讨好我,不如好好在玄剑大会上表现一番,争取给我们书香学院争光。特别是秦歌同学和苏文轩同学,你们俩可是被寄予厚望的,千万不要表现的比我还差。” 秦歌和苏文轩相视一眼,脸上都写满“妈卖批”。 便在这时,有个其它书院的学子挤开人群凑了过来,“哎哎,话说布菊花女神在哪呢?出来认识一下呗。” 布菊花忽然觉得很有优越感,微微一笑,“这位同学你好,我就是。” 那哥们儿的视线顺着声音落在布菊花脸上,神情不由一愣,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半晌说不出话。 布菊花莞尔道:“你好,你叫什么名字?” “额你……你就是布菊花?” “对呀。”布菊花嫣然一笑,莞尔道:“还不知这位同学在学院的考试考了多少分呢?” 闻言那哥们儿脸颊突然一鼓,口里包着一口气,从鼻孔里喷出,脸色发青的抱拳:“抱歉,是在下有眼无珠,打扰了。” 话罢转身就逃也似的离去,消失在人群中。 布菊花气得哼了声,嘀咕道:“明明是主动来找人家,现在见到我却又害羞,唉,现在的男生也真是的,怎么就这么自卑,一点自信也没有,就算学习成绩差,那也不是不可以做朋友的呀。” 秦歌几人面面相觑,谁都不敢开口说话,只敢用眼神交流。 “……” 高台上。 余龙雀声如洪钟:“随后要表扬的,是青花书院的子桑陌田、子桑均露,以及大林书院的……静月书院的……南天书院的……这些同学,都在此次清剿魔族奸细的行动中做出重大贡献。” 此次被点名表扬的学子共有二十几个,但其中并没有秦歌和战安凉等人,这大概是步知舞的意思,因为她知道秦歌几人并不在意这些。 一如安芝芝最开始所预料的那样——有表扬就有奖品。 玄玉宫给出的奖品是十块高级灵石,以及一个破格加入玄剑道宗的名额,这也就是说,就算在玄剑大会上失利,那事后也绝逼能加入玄剑道宗。 对这些年轻学子们来说,整整十块高级灵石,那无疑是平常连做梦都不敢想的事,就算是那些大家族也不可能如此任性,但相比起十块高级灵石,那破格加入玄剑道宗的名额才是最重要的。 这就相当于是提前拿到一份录取通知书。 待上台领取奖品后,安芝芝噘着嘴,泪眼汪汪的来到秦歌面前,带着哭腔说道:“秦歌,玄剑道宗真讨厌!奖品居然都不给吃的,给几块破石头有什么用嘛,我还以为要给我好大一块牛排呢。” 秦歌揉揉她脑袋,表示安慰,“回头我给你买。” 安芝芝开心的抱住他的腰,“还要给我做煎牛排,我要撒胡椒粉。” “……” 另一边,布菊花却是如获至宝的将十块高级灵石小心翼翼的揣进腰间的包包里,还警惕的看看一旁表情怪异的药不然等人,同时她也很享受旁人羡慕的目光。 她这才明白,为何刚刚药不然几人要说好听的讨好她,原来这几个家伙是在打这几块高级灵石的主意。 哼,这可是我靠自己的本事得来的奖品! 就算是同班同学,我也不会分给你们! 这可是高级灵石啊! 不过嘛…… “苏文轩同学,秦歌同学,我可以分给你们俩一块,你们要吗?” “不不不,如此贵礼,苏某实在是受之有愧。”苏文轩连连摇头,心想难道要苏某告诉你,苏某身上正揣着一块天品灵石吗? 秦歌则是直接面向一边,装作没听到。 布菊花娇嗔道:“哎呀,我说你们俩真是的,害什么羞嘛,不要不好意思,来,拿着,一人一块。” “不不不,布菊花同学,这真的不能要,要不得要不得,你还是自己留着,须知这可是高级灵石,来自不易,对你修炼大有裨益,苏某何德何能?”苏文轩两手摆个不停,还一边后退,生怕布菊花强行塞给他。 …… 在简单的表扬大会结束之后,众学子们便散去。 按照规定,只要不越过六丈原范围,学子们可随意活动,等到明日辰时,准时在六丈原集合,继续上次未完成的考核。 秦歌一行人在天空岛的边缘地带直接找到一个风水好的地方搭起帐篷。 药不然负责抓溪里的蟹虾,顺便钓鱼,这次他早有准备,来之前偷了楚陌寒的宝贝鱼竿,将刚出生的鼠崽子或者雏鸟挂在鱼钩上,再丢到悬崖外的云雾中,那些可以扇动鱼翅在云里飞的飞鱼成群结队的抢着来吃饵,一钓就是一条,可谓钩无虚发,有趣的很。 但他并不知道,其实那些五颜六色的飞鱼最喜欢吃的还是肥肥绿绿的猪儿虫。 战安凉负责劈柴,顺便练习刀法,碗口粗的树,竟被他直接用简单的木刀劈碎。 苏文轩负责搭帐篷,因为晚上会有大风,所以帐篷得扎稳扎牢。 秦歌因为右臂不便,吊在胸前跟断了似的,所以他只负责下厨。 安芝芝则是趴在溪边的石头上看言情小说,两只小腿儿弹啊弹,时不时还要对一旁的秦歌说道:“秦歌,顾熙然的父母竟不准她跟颜莫在一起,嫌颜莫穷,我好伤心,他们怎么能这样啊!” “瓦特?”秦歌一脸懵逼,完全不懂安芝芝在说什么,“你特么看书就看小说就看小说,跟我说个卵。” 安芝芝笑道:“不过颜莫真的很棒,他终于鼓起勇气跟顾熙然表白啦!好感动哦。” 秦歌:“……” 步心莲背着小手,脚尖一踮一踮的来到战安凉身后,没有发出一点声音,轻轻地用手指点了点战安凉的肩膀,然后迅速蹲下身去,让战安凉转身后看不见她,看上去真是机灵可爱,俏皮的很。 战安凉才不会玩这种幼稚的小女生游戏,淡淡道:“步姑娘,有什么事?” 步心莲眯着眼睛,“嘻嘻,战公子,你在干嘛呢?” 战安凉想起那天的事,想起自己的初吻,想起那种柔软,脸颊不由泛红,不敢再看步心莲,说道:“我在劈柴。” “那我来帮你呀。” “不用,这种粗活,我做就行。” “喔。”步心莲嘟嘟嘴,觉得战安凉这人好生无趣,于是又找话题:“战公子,你的伤好些了吗?” “好些了,其实我也没受什么伤。” “战公子,你从小就练刀吗?你的刀法好棒哦,竟用木刀劈柴。” “……” 此时,正卷起裤脚在溪里抓大螃蟹的药不然咬牙切齿,甚至是睚眦欲裂的看着战安凉那边,目光中满是怨恨,“老子在这里辛苦抓螃蟹,而你却在那里秀恩爱,我次奥,真是狗男女来着,除了撒狗粮,就干不了别的事!” 说着他突然捂着自己发疼的胸口,想起自己那还不知道在何方姓什么名什么的漂亮媳妇,哭丧着脸,长叹道:“唉,到底谁能用爱来烘干斑爷我这颗潮湿的心?给我一声问候,再给我一点温情。谁又能用心感受斑爷我这份滴水的痴情?” ……(未完待续。) ———————— 祝靓仔们除夕快乐,阖家欢乐。 第一百二十六章 请你吃蛋糕 安芝芝咬着小手指头,蹲在地上盯着那一堆被用树皮搓成的细绳捆起来的大螃蟹,满脸好奇:“秦歌你这次又要怎么做呢?你上次给我做的黄酒蒸蟹我还想吃。” 正在一旁临时搭建起来的灶台前忙碌的秦歌问道:“你包里有带黄酒?” 安芝芝取下背后的小兔子包包,蹲在地上翻找,好久好久之后才看向秦歌,举手问道:“秦歌,黄酒是什么呀?” “老纸今天……”秦歌差点就是一脚踹过去。 安芝芝嘟着嘴,表示很委屈。 “算了,不跟智障一般计较。”秦歌盯着地上那些被安芝芝从包里拿出来的食材调料,很快便做下决定,淡淡笑道:“今天就给我家小智障来个麻辣炒蟹。” 闻言安芝芝两眼发亮,“哇塞,光是听名字就知道很好吃诶。” “芝芝,去把柴抱来生火,叫战沙雕多劈点。” “好嘞,我可是生火小能手哦。” “老苏,你来打杂。” “好的秦兄。” “……” 灶台前。 秦歌盯着那堆天空岛特有的大螃蟹,对苏文轩说道:“第一步,先把螃蟹洗干净,加料酒、葱姜,上锅蒸十五分钟。” 这时药不然光着脚丫提着一条飞鱼屁颠屁颠的从一边跑来,“我靠我靠,咱们最靓的仔又有新菜品了?那啥,安姐你去休息,斑爷我来生火。” 安芝芝骄傲的面向一边,“不要!” 生火可是一件美差,因为能第一个闻到香味,甚至是第一个品尝,她才不想拱手相让。 药不然倒也会来事儿,拿出一串糖葫芦递给她,又对她眨眨眼,“斑爷也是生火小能手哦。” 安芝芝赶紧接过糖葫芦,舔了两口又递给药不然,“算了,还是还给你吧,休想用糖葫芦贿赂我,我才不要让你生火,生火可是需要智商的,你显然不行。” 药不然看着那串糖葫芦上面的口水,无奈的摇摇头,“算了,斑爷不跟小智障一般计较。” 一旁正聚心会神观看秦歌操作的苏文轩微笑说道:“药兄你抓鱼也累了,不妨先坐下歇息,这次就有劳秦兄,咱们等着一饱口福。” 此刻的秦歌却是仿入无人之境,心无旁骛,浑然忘我。 锅铲在他手中,那就相当于是剑客手中的剑。 “第二步,将螃蟹剁成小块。”秦歌霍然看向战安凉,目光犀利无比,“战沙雕!” 战安凉缓缓闭上双眼。 秦歌一拍菜板,便见上面的数只大螃蟹被震到天空。 战安凉原地不动,单手持木刀。 忽有刀光闪烁,刀气纵横! 待到那些大螃蟹落下来时,已被刀气切割成整齐的小块,秦歌单手托着盘子左右摆动,看也不看一眼,将落下的蟹块稳稳接住,在盘子里码成整齐的一堆。 “第三步,葱姜蒜、干红辣椒、花椒、香菜准备好。老苏,麻溜点。” 苏文轩一把将外衣扯掉,随着一声龙吟,幻冰银龙戟出现在手,他先是用来拍大蒜,然后用来拍姜,再用来切香菜…… 一旁的药不然傻了眼,“要不要用你的幻冰银龙戟给斑爷削个苹果?” 苏文轩说道:“之所以用幻冰银龙,是因为要给食物消毒。” 片刻后,苏文轩端着盘子来到秦歌面前,“秦兄,准备妥当。” 秦歌说道:“第四步,起油锅,五分热,再放入花椒、干红辣椒,以及葱姜蒜,小火慢慢煸炒出香味。”说完看看正蹲在那里大口对着石灶吹气的安芝芝。 她脸颊鼓鼓的,好可爱。 “我说要小火,你还吹,越吹越大。” 安芝芝:“……” 药不然斜眼一笑,“安姐就你这智商,就不应该负责烧火。” 秦歌说道:“第五步,放入切好的蟹块,大火快速翻炒。” 这时众人已闻到香味儿,正在不远处“谈情说爱”的战安凉和步心莲也都凑了过来。 “最后加蚝油,再加少量热水,大火炒两分钟即可装盘。” “好耶好耶。”安芝芝开心鼓掌。 秦歌说道:“接下来,给你们来个煲仔饭。” “煲仔饭是什么?”众人一脸懵逼,表示从未听过。 秦歌嘴角轻轻上扬,什么也没说,心想如果这不是乱世的话,自己可以在剑仙大陆靠美食发家致富,成为人生赢家。 …… 好酒好菜,飘香十里,还有好风景,在其它地方露营的学子们都向秦歌等人这边投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心想这群家伙哪里是来参加玄剑大会的,分明就是来旅游搞野炊的。 转眼间,华灯初上。 玩闹一天,又吃饱喝足,众人都在帐篷里早早的睡去,明天辰时还要起来。 秦歌并没有待在帐篷里,躺在大石板看星星。 忽有香风扑鼻。 步知舞坐在他身边,“去给我弄点吃的。” 其实白天步知舞都想来,只不过白天人多眼杂,现在好多地方都在传她和秦歌的绯闻,尽管她个人并不会在意,但这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影响,所以她只能等到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再来找秦歌,让秦歌好好的补偿她。 秦歌懒洋洋的翻个身,“白天不是让莲儿给你带了些回去?” 闻言步知舞一愣,遂气鼓鼓的说道:“那个死丫头,肯定是在路上自己吃了!” 秦歌:“那怪我咯?这大半晚上的,懒得弄。” 步知舞用脚踹了踹秦歌的小腿,“我不管。” “你还真把我当成你的厨娘?” “少废话,快点。” 秦歌忽然想起什么,从地上坐起,“好吃的没有,不过我这里有样东西要送给你。” “什么?” 秦歌从空间扳指里拿出一个脑袋大小的纸盒子。 盒子上面有很精致美丽的图案,还用丝带交叉缠绕,在顶端打个蝴蝶结。 步知舞伸手接过,“这是什么?是你专门给我准备的?” 秦歌看向一边,“你想多了,谁还要专门给你准备?这是……哥们儿我自己没事做的,你拆开看看。” 事实上,这蛋糕就是秦歌昨天在来天空岛之前,专门为步知舞精心制作的。 步知舞小心翼翼的拆开,顿时闻到一阵果香,发现那是一个两层的小雕塑,上面有很多水果片,其中有她最喜欢的草莓。 “这是什么?” “蛋糕。” “蛋糕?”步知舞好奇道:“我只听说过绿豆糕、桂花糕,没听说过蛋糕。” “那当然。”秦歌说道:“这可是我家乡的特产,你们基本上没吃过。” 秦歌拿出一个勺子,“尝尝看。” “这上面黏糊糊的是什么?” “奶油。” “喔。” 见步知舞将一小勺蛋糕放进口里,秦歌满脸期待的看着她,这是他第一次为心爱的人做蛋糕,也是他第一次在这个世界做出蛋糕,看着心爱的人品尝的那种感觉,真是令他紧张的要命。 ……(。) ———————— 这里先说句抱歉,昨天没有更新。 祝靓仔们春节快乐,但更重要的是,保护好自己,尽量减少外出、聚会,出门时记得戴口罩,也要注意卫生。 老实说,这两天真没心情码字,但想到多多少少还有几个靓仔在追更,所以还是咬牙坚持。 有些水,还请见谅。 第一百二十七章 寻找灵药 随着那一勺带着草莓和奶油的蛋糕入口,步知舞两眼便绽放出光芒。 嫩嫩的,很是松软,根本就不用嚼,便会在口中即刻化去,口齿间只余清香。 奶油的丝滑,草莓的微酸,令她流连忘返,就像是有种奇妙的魔力在吸引她,让她想要永远沉醉其中。 她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食物。 她根本停不下来,已然进入浑然忘我之境。 秦歌看着她那傻傻的模样,脸上露出笑容,轻声说道:“吃货。” 时过须臾。 步知舞将蛋糕吃光,连勺子上的奶油都给舔干净,毫无形象可言。 也不知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在秦歌面前就已不再故意维持那种高冷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女神形象,而是她最真实的模样。 秦歌伸手擦擦她的嘴角,“味道怎么样?” “嗯!好吃!”步知舞重重点头,伸手摸摸肚子,又打个饱嗝,口中呼出奶油特有的香气,眯着眼睛问道:“你还有吗?我还要吃。” 秦歌摇摇头。 步知舞很失望。 秦歌笑道:“以后你想吃多少,我给你做多少。” 步知舞眉开眼笑,“那说好了,一言为定!” 秦歌转移话题:“你经脉的情况现在如何?” 步知舞说道:“上次在昏迷之前,我感觉我的经脉已彻底紊乱,完全失去控制,所以才会那么冰,还将我俩冻在一起,可在醒来之后却什么事也没有。” 秦歌暗想,这应该是自己凝聚的精血起到作用,说道:“等玄剑大会结束之后,我再给你针灸,彻底根治。” “嗯!谢谢。” 秦歌看着她。 她看着秦歌。 在安静一会儿后,两人突然都笑出声来。 “你笑什么?” “应该是我问你才对,跟个傻子似的。” “你才是傻子。” “算了,不跟你个贱女人一般计较。” 步知舞翻翻白眼:“我还不想跟你这个渣男计较呢。” 秦歌躺在石板上,安静的看着天上的星星。 随后步知舞也躺了下去,但石板不够宽,便将秦歌往外挤了挤。 “泥煤,没看到我是伤员?” “反正我又不是伤员。”步知舞明亮的大眼睛盯着繁星闪烁的夜空,“呐,秦歌,你说天上的星星到底是什么做的?为什么那么多,而且为什么每天晚上都发光,白天又看不见。” 秦歌微笑说道:“明亮的星星或许是用你的眼睛做的。” 步知舞愣了愣,问道:“这是句歌词吗?” 秦歌移开偷窥她侧脸的视线,盯着星空说道:“其实跟剑仙大陆差不多,你若是到星星上面去看,我们生活的剑仙大陆也是颗会发光的小星星。那些星星,有的是岩石和泥土,有的是气体,不过那里的环境不适合生命生存。” 步知舞说道:“你知道的真多,不过你是瞎蒙的吧。” 秦歌撇撇嘴。 步知舞满脸向往,“从小我就有个梦想,我想去月亮上面玩,看看上面是不是有传说中的仙宫和仙女。” 秦歌好奇道:“你不是可以御剑,干嘛不直接飞上去?” 步知舞翻翻白眼,“你是不是傻啊,人怎么可以飞那么高?我跟你讲,我以前听过一个故事,说是有个剑仙想要飞到月亮上去,可是他并没能成功,回来后他说越往上飞就越冷,而且还无法呼吸,在飞到一定高度的时候,还会被晶壁挡住,他还说在晶壁之外便是无尽的大道虚空,凡人一旦进去,就会死。” “秦歌,我总觉得,我们是被困在这个大陆。” 秦歌说道:“或许是的。” “我听三长老说,在我们剑仙大陆之外还有其它的世界存在,也有其它世界的人,真想去他们的世界看看。” 秦歌说道:“有探寻未知的欲望和动力,这是好事,能促进人类进步,但如果没有足够自保的能力,最好还是不要尝试去接触其它世界的生命。” “为什么?” “生存法则,因为你不确定,其它世界的生命会不会伤害你。” “三长老也是这样说的。” “三长老?” “对,他懂很多,不过他疯疯癫癫的,一喝酒就爱说胡话,有一次他还跟我说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是从其它世界穿越过来的。” 闻言秦歌心头微震,却是不动声色,“那有机会你一定要带我认识认识这位三长老。” “那得看你运气咯。”步知舞嘟嘟嘴,“这老头子怪毛病多得很,就算是师父想要见他也难,而且他还很喜欢骂人,谁都敢骂。” 秦歌撇撇嘴,“那到时候再说吧。” “秦歌,你要是个女孩子就好了。” “为什么?” “这样我们就可以做闺蜜,不过做哥们儿也行。玄剑大会结束后,记得给我做蛋糕。” “那得看哥心情。” 步知舞捏捏拳头,“放心,到时候我会让你有心情。” 秦歌骂道:“尼玛,暴力女。” 步知舞摸摸肚子,“秦歌,我好无聊,你给我讲故事。” “嗯……给你讲个鬼故事?” “你讲呀。” 秦歌稍稍整理下言辞,“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天,老王带着他老婆去上坟,但到坟前后却忘记带纸钱,于是他就让他老婆去附近的白事店买,他自个儿就坐在坟前喝酒,等他老婆。” 步知舞问道:“然后呢?” 秦歌说道:“这时一男一女从他面前路过,就问:‘大哥,你在这干啥呢?’” “老王笑着说:‘我等我老婆给我送钱过来呢。’” “一听老王这话,吓得那个男的丢下那个女的就跑了,女的坐在地上哇哇大哭,老王就想过去把她扶起来,却不小心被石头绊倒,直接就扑到那个女人身上。” 秦歌看看步知舞,表情怪怪的:“就在这时,老王的老婆买纸钱回来,看到老王就问;‘你一个人趴在地上干啥呢?地上是不是有金子?’” 步知舞捂住嘴,面色发白,“我的天呐。” …… 一直聊到深夜,步知舞才离去。 看着她御剑而去的身影,秦歌又一次感到失落。 那简单的三个字,为什么就是说不出口呢? 到底在害怕什么呢? 翌日,辰时。 众学子准时在六丈原集合,在进行分组之后,便在一些玄剑道宗弟子的带领下进入长虫森林。 负责带领秦歌这一组的,仍是步知舞,这也更是让人相信秦歌和步知舞的关系不一般,继而背后各种议论,传出各种绯闻。 再一次进入长虫森林,秦歌没有急着赶路,因为还有整整两个月的时间。 在花几天时间搞清楚长虫森林里的阵法之后,秦歌便带着安芝芝、药不然、战安凉、苏文轩、步心莲几人在森林中穿梭,感觉上像是在游玩。 没有灵兽前来袭击骚扰,所以这一路都很轻松。 一开始药不然几人都搞不明白秦歌葫芦里是卖的什么药,后来才知道,原来秦歌是要采药。 有安芝芝这个精灵在,寻找灵药自然是很轻松的事。 长虫森林里的灵药虽然品级不是很高,也不是世间罕见的种类,但好在年份很久,很多秦歌都看得上眼。 ……(。) 第一百二十八章 本命灵剑 时间如流水。 一晃就是一个月过去。 秦歌和安芝芝白天出去采药,于丛林中穿梭,晚上便回到选定的一处山谷休息。 至于药不然和战安凉等人,大多时间都留在山谷中苦修,只是偶尔会跟秦歌出去采药。 经过一个月的苦修,药不然、战安凉、苏文轩、步心莲四人皆已隐隐有突破迹象,就连每天只知道吃和玩的安芝芝也达到聚气灵境中期,唯独秦歌是毫无进展,仍停留在聚气灵境中期。 “老秦,你未免也太懒,斑爷刚开始聚气那会儿,你是聚气灵境中期,现在斑爷我都快到御气丹境,你还是聚气灵境中期。”药不然注视着秦歌,“老实说,斑爷我并不算是什么天才,你被斑爷甩这么远,难道就没一点压力?” 秦歌只是笑笑不说话,却是有苦难言。 懒吗? 其实秦歌并不懒。 或许他确实是有些懒,但懒并非主要原因。 事实上他每天都有吸纳灵力,在这个以实力为尊、拳头够大才是硬道理的世界,他自是比谁都希望自己的修为进步速度能快。 但快不起来就是快不起来,他也没办法。 之所以修为进步慢,主要原因不是他懒,而是因为他所修炼的“斩仙剑诀”太坑。 一是因为他现在没有拿到斩仙剑本体,甚至都不晓得斩仙剑藏于何处,因此他没有武器伙伴,也就无法精进自己的剑道;二是因为,他纳入丹田的灵力,有很大一部分会被全身骨骼吸收掉,骨骼虽是得到淬炼,体质也一天比一天强,但最终能纳入丹田的灵力却很少,这就导致修为进步慢。 不过剑灵儿说过,只要炼成“金钢剑骨”,就算修为是在聚气灵境中期,那面对御气丹境的修道者亦是没有任何压力,比修为或许是比不上,但一身骨头却比谁都硬。 而据剑灵儿估计,以秦歌现在的速度,至少要达到御气丹境初期,他才能炼成金钢剑骨。 对此秦歌本人也是毫不着急,因为他知道着急也没用,得慢慢来,况且就算现在拿到斩仙剑本体,那也要炼成金钢剑骨才能使用。 本,问道:“难道秦兄你是想薄积厚发?” 秦歌耸耸肩,“没你说的那么高级,说白了,就是自身天赋不够高,所以才慢。” 闻言苏文轩表示不信,“秦兄满腹经纶、博学多才,才能如此出众,若是这样都还算天赋不够高,那我们这些岂不是……” 秦歌蹲在地上,看着那株刚被安芝芝采来的人参,淡淡笑道:“老苏,你话可不能这么说,会写几首诗、会作些文章、懂些小知识,这或许可以说成是一种‘才能’,但须知‘才能’与‘天赋’并不对等。” 他抬眼看看苏文轩,“有些大字不识几个的人,他的修道天赋照样很高。而修道天赋只是单方面的一种天赋,修道天赋再高,也不一会在其它方面有天赋。玄玉剑仙的修道天赋高吧?二十几岁就是剑仙,但她会种菜吗?木工手艺赶得上那些小作坊里的木匠?会有花园里的那些园丁那样善于修剪枝叶?做的菜有酒楼大厨做的好吃?” 苏文轩若有所思,“有道理。” 一旁的战安凉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你应该更加努力才行。” 秦歌笑了笑,“要是光努力就有用,那还要天才干嘛?有时候,你全心全意做到最好,却还不如别人随便搞搞。” 步心莲说道:“秦歌,你这是自暴自弃。知舞师姐跟我说过,努力或许不一定会成功,但是不努力,一道不会成功。” 战安凉看向步心莲,然后看向秦歌,“步姑娘说的有道理。” 秦歌摆摆手,“既然在修道这方面天赋不行,那也就没必要死磕,白白去浪费生命和时间,我可以去发掘,找到我有天赋的那方面,比如厨艺,比如医术。” 他目光扫视众人,“或许,在这个世界上,是以修道者为尊,世人普遍认为修道天赋才是王道,包括现在的你们,基本上这种思想都已根深蒂固,在你们心目中,都觉得‘修道者’这个职业是最好的、最神圣和崇高的,如果要你们选择,你们肯定会选择‘修道者’这个职业,并且还打心里看不起其它职业。” 众人默然。 扪心自问,对于秦歌这话,谁都没法反驳。 秦歌说道:“但这个世界,事实上并不是靠一帮修道者来维持发展;一个社会,也不是靠一类人来维持发展,所谓修道者,除了在天上飞来飞去、打打杀杀、争抢宝物,要不就是躲在山里修炼,在普通面前以仙人自居,他们还会干什么?” “房子是他们建的?粮食是他们种的?人们的病是他们治的?猪狗牛羊是他们喂的?衣服是他们缝的?缝衣服的布是他们织的?路是他们修的?街上那么干净繁华,垃圾是他们清理的?” “他们吃的穿的住的,都是他们自己变出来的?” 秦歌看看步心莲,“一个在医术方面有天赋的人,难道非得要在裁缝方面去瞎努力?” “……” 听到秦歌这番话,众人再次沉默。 秦歌将那株人参小心翼翼的收进空间扳指,“总之,我自己的问题,我心里有数,这个道我是要修的,至于快慢我没办法决定,并且也不会浪费时间和生命去做所谓的‘努力’,你们不用管我,把你们自己的事做好就成。” 苏文轩点点头,“秦兄言之有理,人各有道。今听秦兄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或许,修道者这个群体,真的该好好的深思一下。” 战安凉深有同感,“其实,各行各业,都是人族的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石,不光是修道者。而事实上,若是细想,如果世上没有了‘修道者’这种存在,人族还是人族,社会还继续发展,可是如果没有了饮食业、建筑业等等被大多数人看不起的行业,那真的不敢想象。” 药不然说道:“所以老秦说的不错,任何方面的天赋都重要,哪方面有天赋,那就朝哪方面去发展,干嘛非得死磕‘修道者’这方面?” 秦歌笑道:“不过说句心里话,我也并不怎么喜欢修道,很枯燥很无聊,与其坐在那里不动,倒不如躺下睡觉。修道,或许对我而言只是业余爱好吧。” 听闻这话,众人表示很无语,将“修道”当成一种业余爱好,古往今来,秦歌怕是第一人。 “……” 闲聊间,不知不觉,已到傍晚。 秦歌看看远方已快要沉入云海的夕阳,说道:“距离考核期限,还有二十九天。” 药不然问:“那我们啥时候动身?要是再这样拖下去,估计会迟到。” 秦歌说道:“再等二十八天,这二十八天,你们几个就在山谷修炼,我和芝芝出去找灵药。” 长虫森林里共有三百多种灵药,截至目前,秦歌才采集到一百五十多种,所以他要在接下来的二十八天内采完。 “我靠,二十八天?”药不然两眼大瞪。 步心莲有些急了,“现在我们距离终点还差十万八千里呢,要是只剩下一天再赶路,我们要怎么赶到驭兽国古迹?” 秦歌目光扫视众人,问道:“信我吗?” 战安凉什么也没说,转身就朝帐篷走去。 药不然耸耸肩,洒然道:“就算到时候失败,老秦你跟步知舞关系那么好,咱们也可以走走后门不是?” 苏文轩微笑说道:“既然秦兄都这么说了,那接下来的二十八天我们就安心在山谷中闭关,争取在进万剑墓之前达到御气丹境。据说,只有达到御气丹境,进入万剑墓之后才能更容易找到属于自己的本命灵剑。” 药不然捏着下巴,“说起这个,斑爷很好奇,像斑爷这种用刀的,就算去万剑墓找到自己的本命灵剑,那又有什么卵用?况且老苏你是用戟的,也不是用剑的。” 听闻药不然这话,秦歌等人也表示好奇。 安芝芝问道:“难道本命灵剑可以吃吗?” 秦歌白了她一眼。 在场除秦歌这个比较特殊的之外,就只有步心莲一人用剑,安芝芝现在还不确定,药不然和战安凉是用刀,苏文轩是用戟,所以去万剑墓找到自己的本命灵剑又有何用? 这时步心莲哼了哼,“还是我来给你们说吧。” “其实我也是听知舞师姐跟我说的……大概是在两千年前,有天降神铁,那块神铁落在中州大地,砸出好大一个坑,而且死了不少人。” “后来,那块神铁变成一棵树,那棵树每次开花结果,就会长出很多剑,当然,这里的剑并不是真正的剑,而是一块形状跟剑很相似的金属。这种金属落地之后,就会自行吸收天地灵力,继而养成一种灵性,如果遇到它喜欢的修道者,或是修道者得到它的认可,那么它便会发光,继而修道者就可以将它带走。” “后来,这种金属就被称为‘本命灵剑’,而那个地方,也被称为‘万剑墓’。” “就算你不是用剑的,只要得到本命灵剑的认可,你拿到之后就可以将它融入你的武器中,令其产生灵性,并且提升武器的品质。如果你是用剑的,那么只要将其丢到树上的‘天铸洞’里,它就会自动锻造成你想象中的模样,灵性的很。” 药不然惊讶:“我靠,有这么神奇?” “那是当然。”步心莲说道:“不过这些也是师姐跟我说的,至于具体如何,到时候我们去了就会知道,要知道万剑墓可是禁地,同时也是圣地,在平常谁都不能随便踏入,所以我们这次一定要把握好这个机会。” “不过我还听师姐说,在万剑墓深处有些存在上千年也没有被人带走的本命灵剑,其拥有的灵性更深,甚至还有蕴育出完整剑灵的存在,脾气特别暴躁凶狠,还会攻击人。” ……(。) 第一百二十九章 九重烟 听闻步心莲这番话,秦歌也是啧啧称奇,暗叹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一块陨石掉落在地,然后变成一棵树,树上还会长出剑…… 秦歌觉得,这个世界真是有趣的很。 这个万剑墓,一定得去逛逛。 就在他思绪间,剑灵儿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主人,有可能……斩仙剑的本体也在万剑墓。” 秦歌心头一喜,“此言当真?” “灵儿只是说有可能,是可能,所以主人也不要抱太大的希望。” 秦歌说道:“就算是可能,那也必须得去逛逛。”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一个剑客,却不能用剑那是多么难受的一件事,所以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他也要去万剑墓找找看有没有斩仙剑的本体。 入夜。 众人升起篝火。 在这深山老林中,仿佛与世隔绝,有三五朋友,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大声吹牛,好不快哉。 一夜很快就过去。 翌日,天刚亮秦歌便拖着想要赖在帐篷里睡懒觉的安芝芝离开山谷前去寻找灵药。 在这段时间里,负责带领秦歌这个小组的步知舞很是郁闷,觉得秦歌是故意在整她,她每天都在天空中待着,虽是可以静下心来冥想,或是吸纳灵力,精进自身修为,但时间久了也是很枯燥无聊,偏偏秦歌一拖再拖,根本就没有赶路的意思,而这也就罢了,从始至终,都没有灵兽来袭击骚扰秦歌一行人,她想趁机找点事做都不行。 玄剑大会有严格规定,在考核期间,除非是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否则不得跟学子接触,而且这规定还是她自己定下的,所以她得以身作则,想悄悄下去找秦歌给她弄点好吃的都不行。 “这个傻子到底想干什么?” “每天都是采药,采药,采药,采药……” “除了采药,他就不能干点别的?” “这都已经一个月过去,其他学子都快要抵达驭兽国古迹,甚至还有已经抵达的,他难道就不着急?” “……” 天空中,站在剑面上的步知舞自言自语,几欲抓狂,真想丢块石头下去砸秦歌头上,给他脑袋上砸个包。 …… “秦歌秦歌,今天如果我采到三十种灵药,你就要教我很厉害的绝招,好不好?” 秦歌懒洋洋的躺在树下,拿起小酒壶美滋滋的嘬了口,“那等你找到三十种灵药交给我再说。” “拉钩。”安芝芝伸出小手,弯起小拇指。 “真是幼稚。”秦歌伸出手与她拉钩,说道:“拉钩仪式结束后,还要吐口水。” 安芝芝哈一口气,吐出口水。 秦歌靠在树上,闭目养神,淡淡笑道:“不过吐完口水就不算数了。” “什么嘛,你大爷的,竟敢耍我!”安芝芝气鼓鼓的扑到秦歌身上,对他又抓又咬,奶凶奶凶的。 秦歌用手掌抵着她的脸,看着她那手舞足蹈却又拿自己没办法的模样,笑得肚子有些疼,“行了行了,不跟你闹,等你找到三十种灵药我自会教你,我说话算数。” “真哒?” “我说到做到。” 安芝芝两眼发亮,赶紧取下背后的小兔子包包,从里面拿出一样又一样的灵药,摆出来共有四十几种。 秦歌讶然,“卧槽,你哪搞来的这么多?” “我每天存一点,每天存一点,现在就存了这么多啦,嘻嘻……你就说吧,本女王这智商是不是机智的一批?” 秦歌捏捏她的脸,这才意识到自己是被她给套路了。 “呀,疼!”安芝芝用力推开他的手,双手叉腰,“还不快把酒拿来给本女王嘬一口?然后再想想要教本女王什么绝招。” 秦歌将酒壶递给她,开始收拾地上的那些灵药。 安芝芝放下酒壶,哈着气擦着嘴说道:“这酒真是难喝死了。秦歌你就说吧,你决定教我什么绝招?” 秦歌打量着安芝芝,“绝招的话,就教你‘九重烟’。” “九重烟?听上去好像很厉害的样子诶。” 其实自从安芝芝在浮天台上聚气成功之后,秦歌便一直在观察她,他发现安芝芝不用修炼任何功法就可以提升修为,而且她体内的灵力很多,吸收灵力的速度也很快,特别是在森林中这种植物多的地方。 既然她灵力多,那就最适合“九重烟”这种强大的剑技。 上次将天空岛打出一个大洞,秦歌就是用的“九重烟”,当然,更确切的说,他是用的“九重烟”的第一式,也就是“天地一剑。” 秦歌对安芝芝说道:“九重烟共有三式,我将口诀先传给你,然后再将具体的经脉运行方式传给你,你以后慢慢去领悟参透。” “好嘞,我可是修炼绝招的小能手哦。”安芝芝挥舞着小拳拳,表示很有信心。 “第一式,叫天地一剑。九重烟,万里散,三寸掌中天地剑。” “第二式,叫黄泉一剑。九重烟,万里玄,横剑扁舟渡黄泉。” “第三式,叫齐天一剑。九重烟,万里飘,剑贯长虹齐天高。” “第一式主要是攻击天地之间的目标;第二式主要是攻击躲在地下和水里的目标,其中也包括魂体之类的不具有物理性质的存在;第三式主要是攻击天上的目标,只要被锁定,基本上是逃不了。” 安芝芝两眼波光粼粼,两只小手握拳放在下巴上,“哇塞,真有你说的这么牛掰吗?” 秦歌摸摸她脑袋,“那当然,将来我家的小智障也是个牛掰的剑仙。” “嗯嗯,那必须哒!” 安芝芝能够变强,有足够的武力在乱世中自保,以及保护她的族员,这也是秦歌所希望的,毕竟他一个人的能力有限,而且也不可能每时每刻保护她。 “可是我不想用剑怎么办呀?” 秦歌:“那你想用什么?” 安芝芝左右看看,显得很是警惕,然后压低声音凑到秦歌耳边,“秘密。” “老纸今天……”秦歌差点就是一脚踹过去。 安芝芝很委屈,“人家就是不想嘛。” 秦歌说道:“你不用剑也没关系,这种高难度的剑技,其实也并不需要用剑来发动。不过它的难度很高,短时间内你也学不会,所以还是教你一些最简单基本的,回去之后,你还要教给小幽和欣悦她们。” “嗯嗯,好哒。” “我看你平常打架喜欢捡根棍子,那就先教你一种棍法。” “什么棍法?” “瞎姬霸乱打棍。” “啊?这名字好难听啊,我才不要学。” “好吧,其实叫‘金刚伏魔棍’。” 这“金刚伏魔棍”其实秦歌从未真正施展过,他只是以前经常看到大棍儿练习这种棍法,以他的学习能力,想不学会都难。 “还有,你喜欢抓人,就再教你一招‘九阴白骨爪’。” “听上去好唬人的样子诶。” “当然,反正就是先把指甲留长,在上面涂上剧毒,再对着敌人一顿乱抓。” “可是前天你把我的指甲给剪了,剪得好短,我讨厌你。”安芝芝很难过的低下头。 “谁他么让你一言不合就抓我。” “……” 说是最简单基本的,但当真学起来的时候,秦歌才知道安芝芝的智商是真的令人捉急,他好几次都快要被活活气死,偏偏还打不得骂不得,因为安芝芝是个爱哭鬼,动不动就自卑自闭,秦歌还得耐着性子安慰她。 秦歌觉得,这可能是他教的最差的一个徒弟。 要是有人家筱儿一半聪明,那也不至于这样。 ……(。) ———————— 还未加入咱们“最靓的仔”的靓仔们,企鹅裙号:434911642 我在群里等你们哦。 第131章 关我什么事? 山中无甲子。 时间过得飞快。 二十八天,转眼间就已过去。 距离考核的最后期限,还只剩下最后一天。 在长虫森林尽头处,有一群巍峨壮观,且充满古老气息的建筑。 这里便是驭兽国古迹。 在那片长满杂草和青苔的青石板广场中,此时已聚满来自各学院的学子。 这几天有学子陆续穿越长虫森林抵达此处,而好多学子在十几天前就已抵达,更有甚者在一个月前就已抵达。 余龙雀站在广场前方的圆形石台上,盯着手里那叠统计表单,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总共有两千零三十位学子参加玄剑大会第二关考核,现在已有两千零一十位学子在限定的时间内抵达目的地,顺利完成考核。在余龙雀原本的预想中,能有一半学子在两个月的时间里穿越长虫森林抵达驭兽国古迹,这就已经很了不起。 “看来,这真是个鲜花盛开的时代。咱们剑仙大陆,即将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春天。”余龙雀笑容满面,将统计表单递给一旁正走来的步知舞。 “知舞师叔,截至目前,还剩二十位学子没有抵达,其中有十四位是被淘汰,现已确定,而还有六位,目前下落不明。” 步知舞放下手里的统计表单,无声的叹口气,她自然是知道,那最后剩下的六人便是秦歌一行人。 在五天前,步知舞离开长虫森林来到驭兽国古迹的时候,她发现秦歌一行人还是待在那处山谷里,根本就没有动,而那处山谷所在的位置,还是位于长虫森林的边缘区域,现在只剩下一天不到的时间,就算秦歌一行人是会御剑飞行,那也不可能飞跃长虫森林抵达驭兽国古迹。 况且这还不是光赶路这么简单,因为长虫森林本身就是个阵法,若不费些脑子,很难走出。 她是真想不明白,秦歌这家伙,玩心咋就这么大呢? 要是在玄剑大会的第二关就被淘汰,步知舞就算可以让秦歌走后门加入玄剑道宗,却也不能轻易给他“戒律堂主”这个位置,若是那样,玄剑道宗的那些高层必是颇有微词。 余龙雀自然也是知道,那还剩下的几个人就是秦歌一行人,对步知舞说道:“刚刚已派几个天空岛的弟子前去搜寻过,没有发现他们的踪迹。” 步知舞心下郁闷,对余龙雀说:“之所以搜寻不到,是因为他们几个根本就停在边缘区域没动。” “啊?”余龙雀有些吃惊,随后无奈的摇摇头,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是注定会被淘汰。 距离最后的期限,还有一天不到的时间,而秦歌他们却还停留在边缘区域,这要是能赶上,那真的就是见了鬼了。 步知舞将统计表单还给余龙雀,“罢了。” …… 此时,广场上空的山水卷中已显示出各学子的排名。 不少学子盯着山水卷中显示的排名榜单,开始议论纷纷。 而议论的对象,无非就是秦歌。 要是一般人没有抵达目的地,或许没人会去在意,但秦歌现在并不是一般人,他现在很红,很有名气,基本上所有参加玄剑大会的学子都在关注他的动向,所以在这个时候,便有一些人冷言冷语。 其中,就属青花书院的那两位学子,子桑陌田和子桑均露二人闹得最厉害,可谓是在极尽能事的贬低秦歌,坏秦歌名声。 事实上,这段时间被人们传得沸沸扬扬的、关于秦歌和步知舞的那些绯闻,也是他俩故意在背后推动,引导大众针对秦歌。 之所以会有此为,自然是因为他俩也姓“子桑”,乃中州大家子桑家族的子弟,亦是子桑不孤同父异母的弟弟。 在现在的子桑家族,子桑不孤就是顶梁柱,是家族未来的希望,因为子桑不孤是千年难遇的修道奇才,是亿中无一的灵根体质,是大长老陈苏安的关门弟子,是整个人族未来的希望,是玄剑道宗未来的接班人。 在他们心目中,当今世上,就只有步知舞跟子桑不孤般配,不论是天赋,还是体质,还是出身背景,这两人完全就是天作之合。 这对金童玉女,如果将来在一起,结婚生子,强强联合,便是人族走向胜利的关键。 而在他们心目中,所有世人也应该拥有跟他们同样的想法,如果不是……那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因为这是天注定的。 连天都注定子桑不孤要和步知舞在一起,谁敢违逆? 偏偏,就在人们期待子桑不孤和步知舞有一段美好姻缘的时候,一个来路不明的秦歌插了进来。 对他们而言,秦歌简直就是罪大恶极!人神共愤!甚至他会害整个人族走向失败。 如今子桑不孤正在前线除魔卫道,浴血奋战,守护黎民百姓,那是何等的英雄气概?而秦歌这厮却在背后与步知舞勾勾搭搭,企图抢走步知舞,这谁能忍? 反正子桑家的人是不能忍。 基本上,在子桑家的人眼中,步知舞就已经是子桑家的媳妇,这都已经定下,谁也改变不了。 所以子桑家的人是巴不得秦歌永远消失。 偏偏中州现在是由玄剑道宗治理,加上秦歌名气不少,玄剑道宗也在关注他,所以“让秦歌消失”这事儿也不能明着来,就只能在背后偷偷摸摸的搞些小动作。 子桑陌田轻摇折扇,淡淡笑道:“我看,他是来不了。” 子桑均露大声道:“想当初,子桑师兄看透其中阵法奥妙所在,仅仅只用三天便穿越长虫森林,此等记录,放眼当今年轻一代,何人可比?” 旁边几个学子听到这话,俱露出崇拜之色。 “我很早就听过子桑不孤的传说,还听闻他刷新了很多修道界的记录,只有知舞师姐能跟他一比,这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 “子桑不孤可是我们年轻一代的骄傲!我们都应该以他为榜样。” “可是为何最近知舞师姐跟秦歌走得那么近?而且我还听说,知舞师姐晚上有去找过秦歌,有人亲眼看见的。” “谣言,都是谣言!知舞师姐怎么会看上那种家伙?” “不过仔细一想,秦歌也很厉害的好不,他的诗词、他的文章,放眼中州,谁人可比?” “切!不过就是一介穷酸书生,只会做点纸上文章罢了,这种人要真到了战场上,什么也不是,估计会在魔族面前被吓得尿裤子。” “就是,跟子桑师兄比起来,他连提鞋都不配。” “其实咱们的子桑师兄也很有才华的好吗?” “……” 越来越多的吃瓜群众加入讨论,而且讨论的很是激烈。 没有人知道他们为何会讨论这些,好像他们连自己父母的事也没有这样放在心上过,或许他们应该问问自己的内心:这关我什么事? …… 秦歌自然不知道,此刻他在别人眼中是怎么怎么样的。 在那处山谷中,秦歌一行人正围着一块大石头吃菜喝酒,很是快活。 药不然几人也都很淡定,因为都知道,这个时候着急也没用。 “说起来,在这里待了差不多两个月,也算是在这里度了个假,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感情。”秦歌看着在夕阳下起伏的森林轮廓,心中有些感慨。 “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秦歌仰头饮下一杯酒,长身而立,“哥几个,得走了,再晚就真的来不及。” ……(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一章 风雷剑仙 “走?要往哪个旮旯走?”药不然似笑非笑的盯着秦歌,“我说老秦啊,距离玄剑大会第二关考核的最后期限,还剩下不到五个时辰,亥时一过,我们就都完犊子了,你确定这个时候我们还要赶路?不留下来好好的喝一顿?” “就是。”步心莲翻翻白眼,满嘴油腻腻的面向秦歌,“我觉得这句‘再晚就真的来不及’应该是我们几个对你说才对,现在从你口中说出来,为嘛我就感觉怪怪的呢?” 言讫步心莲便扑过去跟安芝芝抢吃的,似乎没有把秦歌这话放心上。 秦歌亲手烤的野猪,外焦里嫩,入口松软,可好吃了,她可不能让安芝芝独占。 “安芝芝你别抢,这头猪我能一个人吃完!” “我能吃两头!” “前腿必须是我的!” “休想!” “……” 战安凉看看正在争抢食物的安芝芝和步心莲这两个小吃货,脸颊微微发红,问秦歌:“你有什么打算?” 秦歌说道:“还能有什么打算?如果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森林尽头的古迹,我们几个就会被淘汰。你们几个麻溜点,赶紧收拾东西,再晚就真的来不及。” 看上去,秦歌现在是有些着急。 这个时候反倒是其他人不着急,因为其他人的急早在一个月前就已着完。 苏文轩问:“难道就这样走着去?” 秦歌反问:“难不成还要爬着去?” 药不然长叹一声,一边喝酒一边说道:“有时候吧,斑爷我就觉得老秦你和我们不是活在同一个世界里。早些天催你赶路,你说不急不急,到现在只剩下最后半天,大伙都不急,反倒是你开始着急,还催我们。” 步心莲的脸颊鼓鼓的,却是口里嚼着东西,含糊不清的道:“放心吧,就算被淘汰了,我们还有知舞师姐帮忙呢,到时候仍是可以去万剑墓,再说了,我本就已是玄剑道宗的弟子,这次参加玄剑大会也只是锻炼一下而已。” 安芝芝眯着眼睛,“我也不怕,反正我还有一个破格加入玄剑道宗的名额呢。” 秦歌无奈的看看众人,心头暗自理了理,说道:“所以说,你们几个现在基本上都是认为,我们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从目前所处的位置赶到森林尽头,对吧?” 药不然有些惊讶,“莫非老秦你这才领会到我们的意思?” 秦歌摇摇头,“罢了,看来我得给你们上一课。” 随即坐到一块石头上,一把抢过安芝芝正在擦嘴的手绢铺在地上,然后用手指沾酒分别在两边画上一个点,问道:“如果说这块手绢就是这片森林,而我们目前的位置在这个点上,那么要如何才能最快的抵达另一个点?也就是森林的尽头。” 苏文轩盯着手绢上秦歌所画的图案,说道:“两点之间,直线最近。” 药不然挥挥手,“这是谁都知道的道理,但问题是,现在剩下的时间不到五个时辰,我们就算是直线飞,那也飞不过去。” 秦歌淡淡笑道:“在三维空间中描述二维,直线确实是最近的一条线。”说着他拿起铺在地上的手绢,再将其折叠起来,让上面的两个点合并,“但这并不是最快的。” 见此苏文轩好像明白什么,但他却无法用言语来表达。 秦歌看看众人,“将二维折叠,让上面的两个点合并,虫洞也就诞生了。这和转移阵差不多是一个道理。” “覆盖长虫森林的阵法,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应该是比较古老的‘五方阵’,此阵本来并不具备这样的特点,不过我对其进行过一番改造。” 在这段时间里,秦歌也不光是在采药,他也有花时间深入了解长虫森林的阵法,并在一些关键之处埋下天品灵石将此阵改造,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只有转移阵才有的效果。 听闻秦歌此番言论,众人俱是一脸懵逼,虽然在场谁都不懂阵法,所以听不懂秦歌说的这些,但也都是不明觉厉。 “等等,所以老秦你的意思就是,现在我们可以像通过转移阵那样,直接去到终点?”药不然满脸期待的盯着秦歌。 秦歌颔首,“你可以这样理解。” “卧槽,那还等什么?哥几个,赶紧收拾东西,赶紧的呀,快快快,别磨蹭。” “不愧是秦兄。” …… 驭兽国古迹。 时间在一点一滴的过去。 山水卷中显示的排名榜单,始终只有两千零一十个名字。 广场上,来自皇朝和中州各学院的学子们都是急不可耐。 “余岛主,我觉得应该不必再等他们。” “对啊,我都等了快半个月!” “这时候都还没出现,他们肯定是被淘汰了。” “就为了几个人,却白白浪费我们两千人的时间,这有何意义?” “……” 圆台上,余龙雀满脸不耐烦,沉声道:“肃静!” 余龙雀一发威,全场顿时鸦雀无声,但仍是有人在交头接耳,极尽抱怨之能事。 万剑墓那种神圣崇高的圣地,并不是想什么时候去就可以什么时候去的,这得提前预约,再由玄剑道宗的前代宗主,也就是风雷剑仙亲自打开入口之后才能进。 只有历代宗主,才能掌握打开万剑墓入口的钥匙。 早在两个月前,大长老陈苏安就已提前预约,所以风雷剑仙会亲自来打开万剑墓的入口,等到玄剑大会第二关的考核结束,便会带学子们进入万剑墓。 万剑墓那种圣地,谁不想去? 是以现在这些已经抵达驭兽国古迹完成考核的学子们都很着急,偏偏那个让他们等的人还是秦歌,因此现在是骂声不绝。 步知舞坐在远离广场的石凳上,脚尖踢着石缝中长出的那丛槲蕨,看上去很无聊。 余龙雀走到她身前,低声问道:“知舞师叔,您确定还要等下去?” 步知舞面无表情说道:“按规定,还有四个时辰才满期限。” “可是……” “可是什么?” 余龙雀:“可是现在这些学子闹得很凶,都不想等下去,再说,若是让那边的前宗主等的太久……” 步知舞打断他的话,“我明白你的意思,但还是要按照规定来,两个月的期限,不能少一分,也不能多一分。” 余龙雀没有再说什么,走到一边去。 事实上,就算让前宗主等太久,那也用不着他余龙雀来背锅,只是想到前宗主已在万剑墓门口等了快三天,现在还没有把学子们送过去,到时候他老人家肯定会发脾气,余龙雀很是不安。 在本来的计划中,得提前两天将学子们送过去,以免前宗主等太久,但就因为秦歌那几个家伙,一直拖到现在。 “难不成,真如传言中的那样,知舞师叔跟秦歌……关系不一般?”余龙雀心里暗暗想着,看了步知舞一眼,心想郎才女貌,才子佳人,秦歌那么有才华,而知舞师叔说到底也只是个小女孩,被秦歌那样的才子迷上,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 在一座高山下。 陈苏安走上石阶,来到那个灰袍老者面前,行跪拜礼,“徒儿拜见师父。” 老者负手而立,淡淡道:“那个叫秦歌的小子,如何?” 陈苏安说道:“他很不错。” “最近为师听过他的一些传闻。” 陈苏安安静片刻,说道:“没想到师父也会关心外界的事。” 老者笑了,“你其实是想问,任玉虹一直在软禁为师,为何为师还会知道外界的事,对吧?” “徒儿不敢。” 老者仰头看看前方的高山,“不能让秦歌破坏不孤和知舞的感情,对他们而言,那或许只是年轻男女无聊的爱情游戏,但对为师而言,这很关键。” 陈苏安问:“难道师父您一直没有放弃?” 老者收回视线,淡淡的看了陈苏安一眼,“你呢?” “徒儿的心,只在除魔卫道。” ……(。) 第一百三十二章 不爽就对了 灰袍老者问道:“那么,在魔除完之后呢?” 陈苏安淡淡道:“那会是很久以后的事。我们这代人,显然完不成。” “所以你觉得,世界应该交到这帮年轻人手里?” 陈苏安:“是的。” 灰袍老者:“在很久以前,为师也是年轻人,也同样被寄予厚望。” 陈苏安:“徒儿很喜欢不孤那孩子,他并不比秦歌差,但徒儿觉得,秦歌更加适合带领人族。” “为什么?” 陈苏安:“因为打仗不是修道;政治民生,也不是修道。所以徒儿希望,这些年轻男女的爱情游戏,师父您不要去插手,人族能出现一位像秦歌这样的少年,是幸,他应该被呵护,也应该被磨砺,但并不应该被一些老年人去针对打压。” “为师明白了。”灰袍老者淡淡一笑,笑容中有苦涩,有失望,也有痛心,缓缓伸手指着远方,“滚,不想看到你。” “徒儿告退。” 灰袍老者望向陈苏安离去的背影,“倘若有一天,你我师徒二人站在对立面,你会不会留情?” 陈苏安放慢些脚步,“就如同师父你不会对徒儿留情那样,徒儿也不会留情。” 灰袍老者大笑一声,天地间顿时风雷涌动,剑意浮现,“有意思,不想杀师父的徒弟,不是好徒弟。” 他的话飘在天地间,人已远去千里之外。 …… 天空岛。 驭兽国古迹。 步知舞眺望远方的森林轮廓,看上去心事重重的样子。 夜幕降临,黑压压的一片。 她的压力真的很大,因为风雷剑仙要维持万剑墓的入口打开状态,那需要付出一些代价,而且从天空岛到万剑墓,也需要一个时辰左右的时间,如果再等下去,到时候肯定会迟到,风雷剑仙难免会怪罪。 他堂堂剑仙,人族的顶尖强者,纡尊降贵等待一群年轻学子也就罢了,竟还要迟到,让他久等,这换做是谁也说不过去。 要是到时候风雷剑仙发脾气,一怒之下关闭入口,那都得凉凉。 现在,还剩下两个时辰。 所有聚在广场上的学子都很着急。 就连布菊花也很着急。 在中州各地观看山水卷的观众们也很着急。 余龙雀更是派出数十名天空岛的弟子骑乘灵兽前去长虫森林搜寻。 …… “我说老秦,你这是把我们给带到了哪个旮旯?”药不然看看四周连绵起伏的高山,忽然感觉自己很渺小。 秦歌看看四周,也很意外,“看来是计算出错。” 刚刚大家都在山谷,在被秦歌带到某个阵法之后,一阵天旋地转,便出现在这里。 苏文轩说道:“可以确定的是,这里还是在天空岛上,但并不是在长虫森林。” 秦歌蹲在地上,捡起一根树枝在地面画出一个五边形,又在上边点上五个点,然后又画出纵横交错的线条,将五个点相互连接。 安芝芝看得头晕目眩,“秦歌你在画什么呀?” 苏文轩倒像是看懂些什么,赞叹道:“这个五方阵,还真是奥妙无穷。” 秦歌突然站起身,无奈的看看众人,“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战安凉:“先听坏的。” 秦歌说道:“我们应该是被转送到天空岛的另一边,距离目的地,反而更远。抱歉,是我没料到这个阵法不光是覆盖长虫森林,而是覆盖整个天空岛。” “我尼玛,这也太坑了。”药不然瞪瞪眼,问道:“那好消息呢?” 秦歌说道:“好消息就是,我们还有一次转送的机会,距离我们目前的位置大概十里,有一个转送点。” “那还等什么,赶紧的呀!” 步心莲突然小脸发白,伸手指着前方的树林,颤声道:“你们……你们看。” 众人顺着她所指的方向看去,俱是目光一震。 树林的上空,漂浮着一张张巨大的人脸。 不仅是在树林上空,在附近的山上也浮现出一张张同样的人脸。 在夜色中,那些人脸散发着淡淡的光芒,可以清楚看到五官,好像是在笑。 每张人脸下,都有八根细长的腿,一立起来,足有数丈高。 步心莲俏脸越来越白,说道:“我听知舞师姐说过,那是笑脸魔蛛,高级灵兽。秦歌,我们被转送到它们的领地啦!现在怎么办?” 秦歌耸耸肩,“还能怎么办?跑啊!” 跑着跑着,秦歌突然停下脚步,“不对。” 安芝芝一头撞他背上,一个后仰坐在地上,满眼金星,双手捂着额头,“秦歌你干嘛呀?” 秦歌回过身,“笑脸魔蛛的毒丹可是好东西。” 众人俱是一头黑线,这才发现,秦歌这人的爱好就是毒和灵药。 时过须臾,众人遍体鳞伤的离开笑脸魔蛛的领地,来到秦歌之前所说的那个转送点。 为了帮秦歌弄死一只笑脸魔蛛取毒丹,大家都负了伤,药不然的裤子还破一个大洞,都快露腚。 “老秦,这次斑爷我可真是的在玩命,回头你得补偿斑爷,不然这哥们儿我们是没法做了。” 安芝芝揉着红肿的膝盖,“我还摔了一跤呢,秦歌你该想想怎么补偿我。” 秦歌连声应着,一人在前穿梭于茂密的杂草丛中。 待到达他根据五方阵所算出的转送点时,发现那里有只有一栋石楼。 石楼看上去像个大蘑菇,里头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还密布着树根,充斥着一种潮湿的腐烂味道。 进入石楼之后,安芝芝拿出灵石灯,蹦蹦跳跳的转了一圈,然后跑回秦歌面前,“报告秦歌,没有发现食物。” 秦歌可以确定这栋石楼就是五方阵的一个点,便准备拿出天品灵石布阵,不想这时步心莲发出一声尖叫。 “我靠!什么情况!”药不然被这声尖叫吓得一个激灵,“莲儿妹砸,是不是有虫子爬你裙子里去了?别怕别怕,斑爷来保护你。” 秦歌从安芝芝手里拿过灵识灯,照相身后步心莲所在的地方,但却发现空无一人,步心莲就如凭空蒸发。 而不仅是步心莲,就连战安凉也消失不见。 气氛瞬时间就变得诡异起来。 药不然和安芝芝赶紧来到秦歌身后,一人抱住秦歌的一只胳膊,都显得很害怕。 “哎哎,老秦,你说这里是不是有什么鬼东西?战沙雕和莲儿妹砸……” 秦歌眼帘低垂,拿着灵石灯朝前走去,在抬眼时神情一振,吓得一抖,却是前方突然出现一道白影。 安芝芝发出一声尖叫,吓得直接挂秦歌身上。 秦歌一把将安芝芝从身上拽下来,看着前方那道白影,问道:“老苏,刚刚怎么回事?” 药不然拍拍胸脯,“我靠,老苏怎么是你啊,站在那里也不吱声,很危险的好不,刚刚斑爷差点就没收住刀。” 苏文轩指指脚下,“莲儿姑娘不小心掉下去,战兄为救她,也一起掉了下去。” 秦歌照向苏文轩脚下,发现那里有个方形的洞口,走过去一瞧,洞里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见,药不然对着下面大喊一声,还有回音,但接着却有回应,正是步心莲的声音。 秦歌说道:“他们应该没事。芝芝,拿绳子丢下去。” 这时下边又传来步心莲的声音:“你们快下来,下面有好东西。” 秦歌看看苏文轩,再看看药不然。 药不然挑挑眉,“要不咱就下去瞧瞧?在这种人迹罕至的地方,有一栋孤零零的石楼,石楼下面还有个地窨子,说不定有什么前辈高人留下的宝贝。” 当秦歌下去时,发现下面很明亮,是个很大的天然地下洞窟,洞壁被人挖出很多小孔,孔里都放着灯,人一来就燃,神奇的很。 药不然又紧张,又欣喜,“斑爷我就说吧,这里肯定是某些前辈高人生前闭关修炼的洞府,你看这些灯,咱们一来就燃,肯定是高人显灵。”说着便双手合十对着四周拜起来,口里又是“阿弥陀佛”又是“善哉善哉”。 秦歌举着灵石灯朝前方正站在那里看什么的战安凉和步心莲走去,说道:“没那么神奇,这应该是某种鱼油灯,其中还添加大量白磷,我们一进来就燃,是因为入口打开,外面的空气进入其中,达到它的燃点。” 说完看看药胖子,“平常叫你多看点书,你不听。” “沙雕,你在看什么?” 战安凉收回落在那面平整的洞壁上的视线,“上面的字,不认识。” 秦歌皱皱眉,看向那面平整的洞壁。 苏文轩两眼发亮,“这是……龙语?” “龙语?”众人一同看向苏文轩。 苏文轩点点头,“应该是龙语,不过我认识的很少。” 秦歌说道:“这上面的大概意思就是说,天空岛的核心是万剑墓中那块神铁的另一半。其中一半化为树,另一半则是飘到天空,聚集尘埃,最后形成一座岛。” “我靠,老秦你看得懂龙语?” 秦歌只是笑笑不说话……他小时候在鬼剑山上,他奶妈有教过他龙语。 秦歌说道:“那块从天而降的神铁,其实是叫‘子玄玉’,分为‘子玉’和‘玄玉’,而形成天空岛的就是‘玄玉’。因为担心有灾难降临,所以龙族的祖先便取走玄玉,准备建一艘船离开带领全族离开大陆避难。” 说着他看看众人,“而这艘船,指的便是我们目前所处的天空岛。” 这面洞壁上记录的信息有很多,但秦歌没有全说,只是默默的记下,因为这跟他的奶妈有关。 这时不远处的一间石室里传出叮叮当当的声响,却是步心莲正在那石室里捡金银珠宝。 众人立刻跟上去,一看之下,都差点被那片金光闪瞎眼睛。 偌大一间石室,里头全是堆积如山的金银珠宝。 看来龙族吸收金银珠宝,这并非传言。 “老秦,要是有了这些,我们岂不是……?” 秦歌摇摇头,“带不出去。” 步心莲抱着一个金色的大酒壶,“为嘛带不出去啊?我就只要几样就好啦。” 秦歌说道:“洞壁上有记载,这里的金银珠宝都被下了禁制,一旦离开这间石室,洞窟就会塌,我们会被埋在这里。” 步心莲吓得赶紧丢掉手里的东西。 尔后秦歌转身走向刻满龙语的那面洞壁,深深的看了一眼之后,说道:“时间不多,我们该走了。” 药不然叹息道:“可惜了,这么多金银珠宝,带不走。” 秦歌说道:“放心,这是我们的,跑不了,总有一天我们会再回来。” 秦歌并不贪财,但这些金银珠宝他也是必须要取走的……因为这是他奶妈留在这里的东西,也是留给他的东西。 …… 此时距离考核期限,只剩下两个时辰。 聚在广场上的学子们闹得更加厉害,就算是余龙雀出面也阻止不了。 很多人都在叫喊着,要步知舞出来给个说法。 “知舞师姐,你这是偏心啊!” “我们本该早就前往万剑墓,却一直拖到现在,难道你敢说不是因为秦歌?” “就是!看来传言是真的!” “知舞师姐,你倒是出面给个说法啊!难道要因为秦歌一个人,断送我们几千人的前程?” “……” 听着那些叫嚣的声音,步知舞压力越来越大。 却就在她决定要放弃等秦歌几人的时候,广场上毫无预兆的出现数道身影,就像是凭空出现。 “看!是秦歌他们!”有人惊呼道。 “真的是他们!” “来了来了!” “这几个家伙,真是让人好等啊!” “几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 步知舞从石凳上跳下,脸上露出笑容。 余龙雀却是眉头紧皱,因为他有派很多弟子前去搜寻,但一直没有搜寻到秦歌一行人的踪迹,为何他们就突然出现在这里? 这事儿他真想不明白。 …… “秦歌!你们怎么这时候才来?” 秦歌一行人刚才还在漆黑的石楼中,瞬间被转送到聚满人的广场,听到嘈杂的人声,还有些没反应过来,便有一群学子上来堵住秦歌一行人。 这群学子个个眼露凶光,看上去很是气愤,其中开口问话的,是子桑陌田。 秦歌愣了愣,看到眼前之人是子桑陌田,便也没有客气,问道:“我们为什么不能这个时候来?” 子桑陌田目光犀利,“你知不知道我们大伙都在等你们!” 秦歌耸耸肩:“所以你们很伟大咯?而且我记得并没有谁规定让你们一定要等我们。” “你到底还有没有集体精神?哼,简直就是老鼠屎,自己废不要紧,但影响大家就是你的不对。” 秦歌淡淡笑道:“你们无非就是觉得,我是间接或者直接损害了你们的某种利益,所以现在想来骂娘,但又自诩文明人,实在是骂不出口,既然如此,那我帮你好了。” 言讫秦歌走上前,站在子桑陌田面前,“你麻痹的,有没有听过好狗不挡道?” 子桑陌田满目寒光。 秦歌又向他凑近了些,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道:“怎么,想弄死我?” “秦歌,咱们走着瞧。”子桑陌田捏紧拳头。 秦歌自然是知道,自从玄剑大会开始,关于他和步知舞的那些绯闻,就是眼前的子桑陌田在背后推动,毕竟秦歌的情报组织不是吃素的,那一亿两黄金也没有白花,有些参加玄剑大会的学子,便是他手下情报组织的眼线,只是秦歌并不知道那些眼线具体是何人,而那些为秦歌的情报组织工作的眼线们也不知道他们正在骂的秦歌就是他们背后的大老板。 秦歌伸手按住子桑陌田的肩膀,淡笑道:“你真以为,我有心情跟你们玩这些勾心斗角的小孩子游戏?你回去告诉你家主子,步知舞是秦家的媳妇,不是你们子桑家的,她是我的女人。” “你说什么?”子桑陌田眼中寒意更甚。 秦歌笑看着他,“你是不是觉得我不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所以心里很不爽?不爽就对了,我就喜欢看你不爽的样子。” 子桑陌田气得浑身发抖,“你个无耻的阴险小人,你给我等着!” 秦歌摇摇头,“像你们这种,明明骨子里是一群小人,偏偏还要装成正人君子,想想都累,还是我这种比较实在,是个小人,那就是小人,如果你们子桑家想要继续玩下去,打我女人的主意,我会让你们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阴险小人。” “……” “哎,老秦,刚刚你跟那子桑家的儿子都说什么了?怎么看他脸都绿了。” 苏文轩说道:“那些子桑家的人,仗着出了子桑不孤这样一号人物,近年在中州行事,霸道的很。” 秦歌说道:“这种傻逼,跟之前的王归顺刘锷不外是一丘之貉,没什么好在意的。” 战安凉说道:“他们在背后坏你名声,无非是因为知舞师姐,我去斩了他们。” 步心莲扯扯战安凉的衣角,“喂!你在胡说什么呢,你不是答应过我不要再随便砍人了吗?至于秦歌和我师姐的事,我师姐说过,她才不会在意别人在背后怎么说,她自己清楚就好。而且傻子都看得出来,子桑家是因为子桑师兄和知舞师姐的事才这样做。” 药不然感慨道:“直到现在斑爷我才明白我父王以前对我说过的那些话。” 苏文轩问道:“王爷跟你说什么?” 药不然笑了笑,“父王他说,在那些掌权者的眼中,蠢且无知的愚民,有时候就跟牲口一样,虽然很惹人烦,但有时候也是最厉害的政治武器,杀人不见血。因为他们最擅长的就是无脑跟风,有人传什么,他们就信什么,而且还觉得那是自己的事,明明被人愚弄,却偏偏还觉得自己很清醒。” 他耸耸肩,“所以,推动民众舆论去针对一个人,这是政客最常见的手段,完全可以做到杀人不见血。” ……(。) ———————— 抱歉,今天的更新的晚了。 这章是二合一。 这两天头疼,眼睛也疼,码字基本上都是在熬,而且也因为一些事,心不在焉,总是没状态。 最后,希望靓仔们多多投票,多多分享,支持正版订阅。 第一百三十三章 入口关闭 看着浑身伤痕,衣物破破烂烂的秦歌一行人,步知舞是又气又想笑。 真不晓得这些家伙是干什么去了。 “万剑墓的入口,一次只能进去五人。”步知舞来到秦歌面前站定,盯着他的眼睛,“而且是根据此次排名分先后顺序。” 秦歌耸耸肩,“所以你的意思是,我们几个要最后才能进去?” 步知舞点点头。 “这有啥大不了的。”药不然混不吝的挥挥手,“难不成先进去就一定能找到本命灵剑?” 步知舞转身离去,“你们先去准备一下吧,马上便要出发。” 尔后,众学子便在那些天空岛弟子的安排下,按照玄剑大会第二关的考核排名,分先后陆续登上飞辇,启程前往万剑墓。 驮着车厢的大龟看似笨拙,可腾云驾雾的速度也不慢。 因为排名在最后,所以秦歌和药不然几人是最后才登上飞辇。 宽敞的车厢中,灯光明亮,暖洋洋的。 秦歌舒服的躺在毛毯上,用安芝芝的腿当枕头,很快便睡去,此前一路奔波,为取笑脸魔蛛的毒丹还差点把命交代,之后还要消耗神识布阵,所以他很累,能休息一会儿便是一会儿。 步心莲和战安凉坐在一起,不知在低声聊些什么。 药不然和苏文轩于精致的小茶桌前相对而坐,在喝茶吹牛。 药不然说他喜欢喝金骏眉,苏文轩说他喜欢喝小罐茶。 药不然还拿出一只用紫砂烧制的金蟾茶宠向苏文轩炫耀吹嘘,说这茶宠是他的心肝宝贝,从八岁时就在开始养,不管走到哪儿都随身携带,却不想苏文轩也拿出一只貔貅茶宠。 “药兄,我这小宠,是采用京西特有的桂香陶土烧制,而且你看这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光彩夺目,是用百花金叶树十年才养成一滴的树脂精心制成,当然,最重要的是,这还是郑大师的作品。”说着苏文轩向药不然亮出茶宠底部的章印。 “我靠,前朝官窑的,牛逼啊,而且还是郑大师的作品!据说郑大师生前留下的作品现在都收藏在皇宫,那是皇家御用的茶具,而且数量极少,千金难求,你是怎么搞到的?”药不然两眼发亮,很想将其占为己有。 “是皇上赐予我爹,然后我爹送我的。” 药不然撇撇嘴,“该不会是赝品吧?” “药兄你觉得这像赝品?” “回头我叫父王去皇宫给我搞一套。来来来,老苏,把你这小宠借斑爷我玩玩。” “这可不行,看看就得了。” “你丫可真小气。” “药兄,我这貔貅,可是会吐泡泡的。” “说的好像斑爷我这金蟾不会吐似的,来,咱比比?” “……” 一旁正在跟战安凉聊些什么的步心莲不屑的看看药不然和苏文轩二人,心想郑大师的作品,咱家知舞师姐多的是,而且好几次知舞师姐在来亲戚发脾气的时候,还摔坏几个,她一点都不心疼,不就一只茶宠,瞧把你们嘚瑟的。 安芝芝趴在秦歌的脑袋上,两只小手捧着一本从苏月摇那里借来的言情,看得相当入迷,可谓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看言情。 时间不知不觉的就过去。 秦歌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自己回到鬼剑山,并来到后山的天池。 天池很大,碧波清澈,其表雾气腾腾,终年不散,偶尔可见几朵娇俏冰莲浮出水面,加以雾气衬托,宛如九天瑶池。 在天池的四周有四根充满古老气息的石柱,石柱上拴着铁链,另一端连接池底。 池底下锁着一条龙。 秦歌站在天池边,对着前方大喊。 突然,天池之水像是沸腾,浪花滚起丈高,一颗银白色的头颅露出水面。 那颗头颅足有房屋般大,两只眼睛散发着奇异灵光,那对漆黑的竖瞳像是无底的深渊,仿佛能吞噬一切,又仿佛包罗万象,令人不敢直视。 一种难言的威压在无形间散发,天地间的空气好似都凝固,令人呼吸困难,身心沉重。 要是一般人与那双眼睛对视,怕是早已被吓得瘫坐在地。 但秦歌早已习惯,因为他知道那条龙不会伤害他。 前方传来一道沉厚且显得有些空洞的声音:“小歌,你已去过天空岛?” 秦歌点点头,笑道:“我去过,还看到你留下的话。” 忽然间,光华流转,好似会发光的仙雾氤氲飘荡。 那颗浮出天池水面的头颅消失不见,变成一道妙曼倩影,静立于湖面之上,只是雾气太浓,秦歌看不清她的模样。 事实上,秦歌从未见过她的真实面貌,她的身上总是有奇异的光芒覆盖,根本看不清她的脸。 “臭小子,没良心,这么久都不来看我,看我不教训你!”沉厚且空洞,充满无上威严的声音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年轻女孩儿的声音,如银铃般悦耳,一如那出谷黄鹂。 当秦歌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禁锢住拖进天池的时候,他有种非常难受的窒息感,猛地睁开眼睛,发现安芝芝正鬼灵精怪的捏着他鼻子,还用一只手捂住他的嘴。 “哼!我就不信这样你还不醒。”安芝芝见到秦歌睁眼,得意的扬起脸。 秦歌打开安芝芝的手,坐起身来,“到了?” “嗯,到啦。” 秦歌揉着惺忪睡眼,忽然觉得什么万剑墓不万剑墓的不再重要,好好睡一觉才最重要。 他回想起刚刚那个梦,觉得那又不像是梦。 那到底是不是梦? 这时有微凉的风吹进车厢,无情卷走弥漫此间的浓郁茶香,却是那个骑乘大龟的天空岛弟子将车帘掀开。 那天空岛弟子对秦歌几人说:“各位,已抵达万剑墓,请带好随身物品,根据指示排队进入万剑墓。” 又宽又长的石道,无处不充斥着古老气息。 铺在道上的青石板,有的已经风化,缝隙间还生出清苔。 石道一眼看不到尽头,只能看到前方那座在夜色中显得很朦胧的高山,在不远处,隐隐还可以看到一栋阁楼的轮廓。 在石道的两旁,有一排看上去很威武的石雕,石雕是狮首人身,手里举着大剑,在大剑上还镶嵌着灵石灯,散发出明亮的光芒。 在那些石雕旁,停满驮着车厢的大龟。 秦歌从大龟背上跳下后,一眼就看到在人群最前方的步知舞。 此时步知舞和陈苏安正在交谈些什么,看上去,两人的脸色都不好看。 陈苏安说道:“入口已关闭。” 步知舞问道:“就不能再拜托一下前宗主?” 陈苏安苦笑摇头,之前,他算是跟他师父吵了一架,虽然他师父亲自来打开万剑墓的入口,但是并没有留下来维持入口打开的状态。 虽然入口关闭的速度很缓慢,那些排名靠前的学子已进入万剑墓,但现在还是有一千多位学子被留在外边。 步知舞无奈的发出叹息声,她不知道这事儿要怎么跟大家交代,一旦说出去,大家肯定会怪罪秦歌,因为如果不是秦歌一拖再拖,让所有人都等,那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 但这事瞒不下去。 尔后,还是陈苏安亲口向众学子宣布,万剑墓的入口已关闭。 人群顿时炸开锅,彻底沸腾起来。 就跟步知舞所预料的那样,所有人将矛头指向秦歌。 一时间,秦歌遭千夫所指,被千夫唾骂。 子桑陌田直接就带着学子们前来口诛笔伐。 “秦歌,这都怪你!都是你害的!” “要不是你让大家等那么久,又怎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秦歌,这个责你要负!” “呵,他拿什么负?” “秦歌,此次参加玄剑大会的学子,哪一个不是万里挑一的天才?如今前途皆因你一人而毁,你将成为千古罪人!” “……” 秦歌什么也没说。 药不然倒是很不服,但任凭他如何会骂娘,却也骂不过这么多人。 “斑爷就奇了怪了,一个万剑墓,进不去就把你们的前途给毁了?要真是这些,那你们这些人也真是够废物的。” “药不然你有什么资格发言?还想为秦歌这厮辩解!我看啊,你与秦歌就是一丘之貉!” “再哔哔斑爷弄你信不信?” “怎么,恼羞成怒?还想动手打人不成?” “……” 却就在突然间,天空中电闪雷鸣。 那哗啦啦的炸响,来的太过突然,毫无预兆,所有人都陷入懵逼。 “有东西掉下来,快躲开啊!”人群中有人大叫起来。 那从天上掉下来的东西,是几具尸体。 那几具尸体已变成焦糊,面目全非,显然是被雷劈的,不过通过腰间的玉牌,还是能辨认出身份。 “这……这是青花书院的子桑均露!”有位胆大上前检查的学子突然退后数步,尖声叫道。 闻言子桑陌田神情一振,赶紧跑到那具尸体面前,在确认是子桑均露的尸体后,跪坐在地失声痛哭。 子桑均露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俩人从小形影不离,可谓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感情好得很,刚刚在进万剑墓之前,子桑均露还跟子桑陌田说,以他的剑道天赋,肯定会找到一把令无数学子眼红的本命灵剑,可在转眼间,他却变成一具焦糊尸体。 这到底是为什么? ……(。) 第一百三十四章 怒雷剑咒 突然从天上掉下来的焦糊尸体共有五具,无一例外,都是被雷劈致死。 其中一具是子桑均露的,另外四具,有三具已辨认出身份,都是在中州大地颇有名气的天才少年。 此时天空中仍在电闪雷鸣。 霹雳哗啦的,似是要将天给炸开才肯罢休。 陈苏安仰头看着天空,紧紧捏着双拳,指甲快要刺破掌心,身躯在发抖,偶尔闪电浮现照亮大地时,可见他那双充满怒火的眼睛。 这电闪雷鸣的景象,并非自然现象,而是人为。 陈苏安很气愤,一字一顿,沉声道:“怒,雷,剑,咒!” “怒雷剑咒?”闻言步知舞霍然看向陈苏安,眼帘轻阖,她显然也知道谁才有怒雷剑咒,问道:“他为何要这样做?” 陈苏安没有回答。 步知舞也没有再问,因为她明白,只是不愿意相信,冷声说道:“孔让梨那个老东西!” 孔让梨,便是风雷剑仙的真名。 在打开万剑墓入口的时候,孔让梨便在其中设下他的怒雷剑咒,其目的,就是想杀死这些进入万剑墓的学子。 就如刚刚某位学子所说,此次参加玄剑大会的,无不是经过中州和皇朝各学院精挑细选出来的天才学子,说是万里挑一,那也不为过。 这些年轻学子,在将来都是玄剑道宗的中流砥柱,更是人族未来的希望。 孔让梨为何会如此狠心,竟设下怒雷剑咒,欲置所有学子于死地? 很显然,他此举,是在断人族基石。 步知舞大概明白孔让梨为何会这样做,因为他被玄玉剑仙软禁,憋得太久,现在想要发泄发泄,同时他这也是在向玄玉剑仙宣战。 步知舞忽然又想起秦歌那晚跟她说的那些话。 玄玉剑仙不仅年轻,而且还是个女人。 秦歌说的不错,他们并不希望是一个女人来掌权,更不希望是一个女人来统治天下。 在步知舞思绪间,又有几具焦糊尸体从天空落下,在地上摔得七零八落,画面实在是惨不忍睹。 已经进入万剑墓的学子有四百多位。 只有那些已经进入万剑墓的学子全部死去,怒雷剑咒才会停下。 陈苏安无法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因为他不是手段通天的剑仙,他也无法进入万剑墓去解救那些还没有遇难的学子。 此时场间也被一种恐慌的气氛充斥,众学子看着那些不时从天上掉下来的尸体,俱是脸色苍白,不敢发出任何声音,这个时候没有撒腿逃走,就已是勇气可嘉。 而这些还没有进入万剑墓的学子,在这时候反而开始感谢秦歌。 都在想,要是秦歌这家伙不拖上那么一拖,说不定现在……自己也是这些焦糊尸体当中的一员。 秦歌看看天空的闪电,说道:“那人真狠,是个狠人。” 药不然拍着胸脯,满心后怕,“还好斑爷没进去,万剑墓万剑墓,要进去那就真是进墓地咯。话说老秦,你丫是不是先知啊?你是不是知道早有危险,所以故意拖?” 秦歌说道:“我要是有那么牛逼,可以预知未来,现在还会站在这里?” 药不然笑道:“那咱们也是吉人自有天相,命中注定要躲过此劫。” 秦歌没再跟药不然扯淡,让安芝芝等人就在这里待着,随即挤开人群朝前方的步知舞走去。 现在这样的情况,谁都是束手无策,除非是有位剑仙亲自来解决,抵消孔让梨设下的怒雷剑咒,不然那些已经进入万剑墓的学子只能自求多福,不过这个福肯定是求不来的……一个剑仙想要杀你,谁能躲掉? 剑仙并不是大白菜,人族就那么几位剑仙,而且现在都在高墙那边,所以今晚不会有剑仙来解决这事儿。 “舞姐,我有事跟你说。” 步知舞带着秦歌去到另一边,问道:“什么事?” 秦歌说道:“我能打开万剑墓。” “什么?” 对于步知舞,秦歌也没想隐瞒太多,说道:“之前在天空岛,误入一个地下洞窟,洞窟里面有记载万剑墓入口的术式钥匙。” “真的?”步知舞两眼发亮,看到希望的曙光,疾声道:“那你赶紧去打开呀,不然会死很多人。” 秦歌摇摇头,微笑注视着她,心想这姑娘本就很美,而心地善良,会更美。 真真是越来越让人爱。 “我教你术式钥匙的编写方式,你去开。” 时过须臾。 步知舞疾步走到陈苏安面前,对他说道:“陈师叔,我去打开万剑墓的入口,你进去趁机抵挡怒雷剑咒,救出那些还没有受难的学子。另外,今晚发生的事要压下去,不能让更多人知道。” 陈苏安看看一旁的秦歌,很好奇步知舞为何跟秦歌聊几句后就知道怎么打开万剑墓入口,但这时已是火烧眉毛,不容他多想,“明白。” …… 在一座青山之中。 陌问白衣飘飘,静立于树枝,遥望远方夜空中的滚滚雷霆,面无表情说道:“没想到你还是选择踏出这一步,会不会有些太急?” 在陌问身旁不远的一根树枝上,孔让梨淡淡道:“这不正是你们这些魔族想要看到的局面?” “人族的两位剑仙若是打起来,便是内乱,说是生灵涂炭也不为过,而你们这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自诩正义之士的圣贤之人,不正是最反感诸如‘生灵涂炭’、‘民不聊生’之类的词语?而你最终又能得到什么?”陌问看看孔让梨,笑问:“你想一统天下?” 孔让梨眼帘低垂:“天下,不应该被一个女人踩在脚下。” 陌问:“你们人族的思想有问题,你们总觉得天下应该踩在男人脚下,但矛盾的是,你们男人在得到天下之后,却又喜欢趴在女人的裙下,就跟条狗一样,不知廉耻。” 孔让梨:“你们魔族的思想,又能高尚到哪去?” 陌问:“客观来讲,在魔族外患尚未得到解决之前,任玉虹应该不会动你,她若想动你,你就不仅是被软禁这样简单。” “她想温水煮青蛙。”孔让梨沉声道:“所以,我才逼着她来动我。” 陌问挑挑眉,“像你这样的人,是不是有些丧心病狂?” “她一夜杀得中州血流成河,难道就不丧心病狂?” “你的人,都在那一晚被她杀光。” “是的,其中有我的几个徒弟,还有我的妻子。所以,现在我要杀她的人。” “那你今晚找我又是为什么?你想扳倒任玉虹,跟她明着干,夺回你失去的这些,这貌似不关我的事。” 孔让梨注视着陌问,“帮我杀任玉虹。我只要中州。” 陌问安静片刻,摇摇头,“我拒绝。” “为何拒绝?任玉虹不是你们最大的敌人?有她在,你们魔族永远也踏不进那道墙。” “我们魔族从来不屑于剑仙大陆这块地盘。” “那你们处心积虑的是想做什么?” “我应该还没必要告诉你。” “……” …… 遍体鳞伤的陈苏安孱弱的坐在地上,披头散发、衣物破烂,身上多处伤口都已焦糊,看上去很是狼狈。 为抵挡风雷剑仙设下的怒雷剑咒,他几乎丢掉半条命,不过他觉得这很值,因为那些已经进入万剑墓的学子,除了最开始遭难的那十几个之外,其他的都顺利离开万剑墓。 如果那几百个进入万剑墓的学子今晚真的全部死于怒雷剑咒之下,那么这事将一发不可收拾。 “知舞,你为何会知道万剑墓的术式钥匙?” 步知舞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对两名玄剑道宗弟子说道:“你们先扶大长老回玄玉宫疗伤。” “是!” 陈苏安离去之后,步知舞出面安抚陷入恐慌的众学子,说是因为万剑墓中的那几把凶剑作乱,才导致有人遭此横祸,现在大长老以重伤为代价,已将那几把凶剑镇压。 为引起民众舆论,她还让众学子对今晚之事秘而不宣。 步知舞威望极高,她如此一说,众学子自然会选择相信。 “夜已深,大家在此歇息,辰时再入万剑墓。玄剑大会,照常进行。” ……(。) 第一百三十五章 三长老,杨建国! 白鹭洲就如一只灵活的麻雀跳上枝头,望向孔让梨御空远去的身影,问道:“阁主,刚刚您为何不答应跟他合作?” 陌问遥望远方夜空,“如果换做你是我,你会答应?” “是的。” 陌问:“那在杀掉任玉虹之后呢?” 白鹭洲:“没有之后,任玉虹本身就是我们最大的敌人。” 陌问看看白鹭洲,“人族的内战随时会爆发,而我们魔族,又何尝不是?任玉虹很关键,对人族而言,她不能倒,对魔族而言,她同样也不能倒。” “这盘棋,是要越乱越好。” “而任玉虹的出现,就是为了将这个乱局稳定,让它一直乱下去。” 白鹭洲神色茫然,“鹭鹭不是太懂您的意思。” 陌问仰头看看夜空明月,“人族也好,魔族也罢,即便有高墙阻隔,亦无法不承认我们是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这片土地,是我们共同的家园。” 他收回视线,注视着白鹭洲,“而我们真正的敌人,并不在这片土地上。” “那在何处?” “在天上。” “天上?” 陌问微笑说道:“鹭鹭,你小时候听老人们讲的那些神话故事,以及那些在鸿土庙里被百姓们所祭拜的仙翁神灵,他们并非只是人们杜撰出来的神话人物,他们或许真实存在,存在于一个我们看不见的地方。” 白鹭洲美眸轻颤,她很难相信,但说这话的人是陌问,她也不得不信。 “那这么说……鸿土和剑仙大陆,应该团结起来,应付天上的敌人?” 陌问摇摇头,无奈说道:“倘若事情真有这么简单便好,这几千年过来,魔族没有统一人族,人族亦然,如果那些老人家真想统一这片土地,其实这并不难。” “所以,阁主您的意思是,这片土地不能统一?” 陌问:“一旦统一,便是末日。那并不是我们这些凡人就能战胜的敌人,三千年前魔尊陨落,鸿土破碎,便是最好的证明。” “对他们来说,这片土地,这个世界,不过掌中一物。” “……” …… 夜已深。 所有参加玄剑大会的学子都在万剑墓入口附近的石道上寻地休息,一片寂静。 步知舞很困,但她没有睡,因为她还有事情要做。 她准备去找秦歌,可刚到秦歌露营的地方,便看见秦歌鬼鬼祟祟的在帐篷附近溜达,不知道是在干嘛。 “秦歌,你在干嘛?” “正准备找个地方拉屎,一起吗?” “滚远点,还有没有素质呀你。” 秦歌摊摊手,表示自己很冤枉,“我拉个粑粑怎么就没素质了?我又没随地乱拉,还是说你们这些仙女都不用拉粑粑,看不起我们这些会吃喝拉撒的凡人?” “少废话,快点去,拉完我找你还有正事要说。” 秦歌轻轻咳嗽一声,严肃道:“其实吧,我一直在等待那个,如果我拉粑粑没带纸,却愿意给我千里送纸的姑娘出现在我的生命中。” “贫嘴!恶心!” “就算是天大的事儿那也没有舞姐的事儿大,拉粑粑什么的不用急。说吧,找我啥事儿?” 步知舞没好气的翻翻白眼,“你跟我来。” 尔后,步知舞将秦歌带到石道外的一片小树林里。 秦歌吊儿郎当的跟在步知舞身后,笑问道:“舞姐,这深山老林的,你想发生点故事?” 步知舞说道:“其实这种事有些见不得人,而且也不用你帮忙,我一个人就能做。” “所以你叫我来,是让我看你自己做?” “你可以选择不看。” “可是我想看,说不定还会帮你。” “你之前不是说想见一个人吗,刚好他来了,所以我便带你来见见他。” “何人?” “你猜。” “你猜我猜不猜。” 步知舞回头瞪了秦歌一眼,说道:“是三长老。” “他来做甚?” 步知舞想了想,还是决定不隐瞒秦歌,说道:“我密信通知他来帮忙,是借一样法宝,目的是消除在场所有人的记忆,忘掉今晚发生的事。” “这就是刚刚你说的那有些见不得人的事?” “不然呢?” 秦歌安静片刻,“站在舞姐你的位置,我大概理解为何要这样做。” 步知舞说道:“虽然之前我让他们秘而不宣,今晚之事不准对外提起,但这并不能保证什么。你也能想象到,今晚这事如果传出去,影响会很大。” 秦歌挑挑眉:“所以你是打算忍一波?” 步知舞颔首,“至少在这个时候,不能动前宗主,一旦动他,人族必乱。” 秦歌:“可如果这样瞻前顾后,就怕他会变本加厉。对了,任玉虹知不知道这事?” 步知舞:“正是因为师父她脾气很直,不会瞻前顾后,所以这事才没敢告诉她,我尽力先压着。还有,你不得直呼师父其名。” “名字取出来,不就是让别人叫的?我又没乱叫。” “真是没礼数。”步知舞停下脚步,微微仰头示意秦歌看前方,“到了,那位就是三长老。” 秦歌顺着步知舞的视线看去,发现前方的一棵松树下有一道身影。 夜色中,那道身影显得有些苍老,须发轻扬,身材消瘦。 步知舞低声对秦歌说:“跟你讲,他脾气很怪,你待会儿谨言慎行。我先去忙了。” 留下一句话步知舞便离去,她应该是要用某种三长老带来的法宝去消除石道上所有学子关于今晚的记忆。 秦歌慢慢走到那棵松树下。 三长老负手而立,背对着秦歌,“听小知舞说,你想见见老夫?” 秦歌微笑道:“所以你是给她面子才肯见我一面?” “杨建国。” 秦歌愣了愣,却是没想到堂堂玄剑道宗的三长老会有这么一个普通的名字,说道:“晚辈秦歌。” “我知道你叫秦歌。”杨建国说道:“你的那些诗词,我看过。” 秦歌:“那前辈有何指教?” “李白和杜甫那些大诗人我可没资格指教。”杨建国转过身面向秦歌,表情怪怪的,“要是再年轻些,或许我也会跟你一样,在这个世界做个文人。” 秦歌笑道:“之前听舞姐说,你一喝酒就爱说些胡话,看来那并不是胡话。” “比如?” “比如你知道李杜诗篇,比如你说你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 杨建国安静的注视着秦歌双目,良久才开口:“地球,华夏。” 秦歌:“同地球,同华夏。” 杨建国说道:“我零八年来的。” 秦歌说道:“我一八年来的。” 杨建国问道:“神七飞天没?” 秦歌说道:“九月飞的,后来神九也飞了。” 杨建国:“那年的……奥会结果怎样?” 秦歌:“咱们金牌最多。” “很好!”杨建国:“诺基亚出到几代了?” 秦歌说道:“算是被淘汰了,后来是苹果占领市场。” “我就知道会是这样,塞班被淘汰,这是注定的!”杨建国问:“那苹果出几了?” 秦歌:“我走的那年,好像是八。现在不知道了。” 杨建国眼眶湿润起来,“好,好,好……” 秦歌亦是满满的感慨。 以前常听他们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大概便是此刻这样的感受。 这段对话,也只有秦歌和杨建国才懂。 良久之后。 杨建国抹掉眼泪,“东北人。” 秦歌:“我南方的。” “我有酒,自己酿的高粱酒。聊聊?” “……” ……(。) 第一百三十六章 消除记忆 “杨老,您说您是零八年那时候穿越过来的,那为何现在这岁数?” 杨建国靠在树干上,举起酒壶,半眯着眼睛,淡淡笑道:“我是一九六九年生人,零八年那时候,我三十九岁。我只是个基层的技术工,跟随团队去埃及参加一项跟外星人有关的科学研究。” 他看看秦歌,“就是老美那边俗称的UFO,知道吧?” 秦歌笑道:“当然知道。” 杨建国长叹一声,神情中流露出几丝悔恨,“我还记得,那一晚因为我操作仪器失误,研究基地发生爆炸,放射性物质泄露……当我再次醒过来的时候,我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周围还有很多陌生的人,他们穿着古装。” 秦歌说道:“在我那个年代,这种现象被称之为‘穿越’,那些网络里经常这样写。”笑着摇摇头,喝下一口烧喉咙的高度高粱酒,“很狗血,但偏偏就发生了。” 杨建国感慨道:“看来我走后的那些年,互联网发展的很快啊,都能在网络上了。” 秦歌说道:“还有很多你意想不到的科技产品问世。” 杨建国说道:“我醒过来的时候,原来的身体不见了,我变成一个叫‘杨敬山’的中年男人,是个山村里的普通老百姓,没爹没娘,有个婆娘,但嫌我穷,跑了。我跟修道者这种尊贵的职业沾不上边。” “但并不只有修道这一条路。” “是的,这话没错。我靠着我前世的那点专业知识,在这个世界开始炼法宝,炼着炼着,便有了今天的这一切,身份、地位、成就。” “我实在是没想到,在这里……我还能见到家乡人,真正的家乡人。” 秦歌看着杨建国那快要哭的模样,也是鼻头发酸,伸手拍拍他肩膀。 这种心情,两人都懂,但用任何言语来表达都显苍白。 杨建国咽下一口烈酒,哈着气,说道:“我并不知道我为何会遇到这样的事情,我在这个世界,很孤独,没有一个朋友,也没有能聊天的人,所以我便一直躲在山里专心做我的事。我总觉得,这个世界,没有我存在的意义,我不适合这里。” “小秦,我很苦啊!”杨建国苍老干枯的手紧紧抓住秦歌的胳膊,涕泗滂沱,“那种孤独,我想你懂。” “我懂,我懂。”秦歌垂下头,“刚来那会儿,我也有同样的感觉,我也很想回去,但是,回不了,我得接受这些事情,不管怎样,我们还得活下去不是?” 他想起了步知舞,想起了那些身边的人,那些可爱可亲的人,“现在,我已经有了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下去的意义,或者说是理由。” 杨建国两眼无神的看着前方夜色:“在家里,我有老婆,她很漂亮,梳着两条大辫子。估计,现在我的儿子也长大成人了,不,或许是女儿,我去埃及那会儿,老婆已怀胎八月,我想尽快完成任务,然后回去陪她,她也在等我回去,但我没有回到那个家,她也没有等到我回去。” 秦歌明白,杨建国所说的“家里”,不是这里。 “小秦,我很讨厌这个世界。” “为什么?” “在这里,人分贵贱高低,没有真正的自由,没权没势的人,也没有真正的尊严,而人命,在这里也是微不足道,在那些权贵眼中,普通人,只是草芥!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这里的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有人竟会凶残到这地步。” 秦歌感慨道:“事实上,在我们的家乡,还是有这类的现象,所谓人人平等,不分贵贱,真的可以实现吗?” 杨建国洪声道:“我曾想过,就像鲁先生那样,拿起笔,改变这个世界,唤醒那些人!” 秦歌说道:“但有些人,自认清醒,还理直气壮的说这就是现实,你想要唤醒他们,可在他们眼中,反而你才是那个病入膏肓的人。” “世人皆醉我独醒……都醉了,你醒着有何用?” 秦歌握紧杨建国的手,“杨老,想要改变这个世界,那就需要改革变法,而这就等于是在与整个世界为敌,若无战争洗礼,这个世界就容不下新思想,那些权贵、高层,也容不下有这种思想的人。” “我们老家的商鞅你知道吧?” “知道,商鞅变法嘛。” 秦歌:“他死的很惨。” “所以说,后来我认清了这个现实,我一个人,改变不了这个世界,所以,我也就醉了。”杨建国看向秦歌,“但是,这个世界也改变不了我。我要回去!” “回去?”秦歌皱起眉。 “是的,回去,我时时刻刻都想回去,有生之年,我想再见妻儿。”杨建国:“我一直……在打造飞船。” 秦歌看看天空,“杨老,不是我有意泼冷水,怕是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月亮和太阳,跟在地球上看到的月亮和太阳不是同一个。宇宙那么大,连我们所在的银河系都很渺小,又何况是可以诞生宜居星球的太阳系?我想您应该知道德雷克方程式。” 杨建国点点头,“知道,是法兰克在六零年提出的。” 秦歌看着杨建国苍老的脸庞,“但我想这还是无法阻拦你回家的心情。” “一把老骨头,到时候就算死在无尽星空,以星空为墓,那也比在这里等死好!” 秦歌问道:“杨老您那飞船,什么时候完成?” “不知道,可能要好些年。主要问题是燃料。” “到时候带我一个?” “好!” “话说……世界真的很奇妙,以前我们谁能想到,被各自的生活和工作困住的我们,为钱而起早贪黑的我们,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夜深人静,我们喜欢仰望星空,幻想星空的彼岸有什么,幻想会不会有其它的世界存在,可现在,我们就在另一个世界。” 杨建国流着眼泪,“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来,小秦,咱们喝酒,今天老头子高兴,咱们喝个痛快!” “老实说,到现在我都感觉像是在做梦,在这个地方,竟还能遇到老乡。” “哈哈哈哈……我也是。” “杨老,我敬您。” 时过良久。 办完正事的步知舞来到小树林里,见秦歌和杨建国在那里开怀大饮,跟两个酒疯子一样,觉得这一老一小看上去就像是两个失散多年的好兄弟。 这真真是令人想不明白。 她不明白秦歌,也不明白杨建国。 杨建国的脾气性格她是知道的,吊儿郎当的秦歌她也是了解的,可为何这样的两个人偏偏就能…… 忘年之交? “我说这里为什么会有香皂肥皂沐浴露洗发水和口红等等化妆品之类的东西,原来是杨老你弄出来的,哈哈!” “岂止是这些,老头子我还发明了很多布料!比如丝绸、棉布、呢绒、化纤、混纺、牛仔布、不可染色聚乙烯纤维……小秦啊,桑树叶养蚕,懂吗?” “哈哈哈哈,懂!” “跟你讲,我们那年代,老百姓大多都是靠养蚕,或者就是养兔发家!” “略有耳闻。” “你们那年代呢?老百姓主要是靠什么收入?” “要说的话,有些的是开面坊做面,不过现在网络越来越发达,现在做主播收入蛮高的。” “主播?” “唉,说了您也不懂。” “那小秦你是做什么的?” “我啊,我算是机械师。” “机械师?这可是了不起的职业啊,技术活,为社会做贡献!” 秦歌笑着摇摇头,他说的“机械师”,可是另一种“机械师”。 “其实我想过退休后去写网络。” “写,收入高吗?” “火了收入就高。” “有趣,你给唠嗑唠嗑。” “总之呢,读者多,订阅多,收入就有保障,不过我那年代,各行各业都不好干,钱是越来越难挣,哪像这里,在这里,修道天赋牛逼,那就是人生赢家,要钱有钱,要女人有女人,什么白富美御姐什么的,都会投怀送抱,根本不需要所谓的文化水平和文凭什么的。” 杨建国挠挠头,心想就算是老乡,但年代不同,那多多少少也还是有些代沟,说道:“不过老头子我觉着吧,这修道也是门技术活,比我年轻时上山下乡去插队学技术那会儿要难得多。其实老头子我也试着修炼过,不过实在不行,太难咯……到现在也没什么起色。” 秦歌安慰道:“毕竟杨老您主要的职业是法宝师嘛。” 杨建国嘿嘿一笑,醉醺醺的,“那倒也是,不过去年我没事坐下来试着修炼一会儿,结果你猜怎么找,老头子我发现我能靠自己在天上飞了,这样赶路也方便许多,这人一老,腿脚就不灵便咯。” “噗——!”秦歌一口酒全喷杨建国脸上,真心想把这老头子给踹死。 能靠自己在天上飞,那尼玛不就是太白仙境?! 除了太白仙境,谁能御空而行? 这糟老头子,真真是…… “小秦,你这是咋了?” 秦歌一头黑线,“没,没啥。” “来,小秦,咱走一个!都说你们南方人喝不得,老头子我看你很能喝呀!” “……” “对了小秦,不是老头子我吹牛,我跟你讲,现在人们用一张卡就能去银庄取钱,这也是我发明的。” “不愧是杨老。” “不过老头子我知识有限,能发明的东西就这些,小秦,你有啥好的创意?” “不瞒您说,我最近在搞杂交水稻。” “我的天,这可是最实际的发明啊!能解决好多人温饱啊!” “来,杨老,喝!” “喝!” “小秦啊,以后有时间,常来我那里坐坐。” “那必须的,我还有好多话想跟杨老聊呢。” “那是,这叫那什么来着……对,罄竹难书!” “……” 秦歌好久都没有喝得这么开心过。 杨建国亦然,在今天,他开心的就像个小孩子。 家乡的高粱酒,就是正! 步知舞无奈的摇摇头,转身离去,“一个老疯子,一个小疯子。” 突然噗嗤笑出声来,觉得这两个疯子发起酒疯来也是蛮可爱的。 转眼间,天已亮。 辰时。 “老秦!喂喂喂,老秦你醒醒!” 秦歌慵懒的翻个身,继续睡。 “再不起来,我叫布菊花来给你做人工呼吸了!” 秦歌吓得立马弹身而起,顿时精神抖擞。 他发现有几双好奇的眼睛正在盯着自个儿。 “你们这是怎么了?” “还问我们怎么了!你好意思嘛你!”药不然说起这个就来气,“我说老秦你丫不仗义啊,昨晚我们都睡着,你一个人偷偷出去喝酒,居然不叫斑爷!瞧瞧,这一身酒味儿,老远都能闻到。” 秦歌揉揉脑袋,想起杨建国,昨晚很开心,相谈甚欢。 他环顾四周,发现自己并没有在小树林里。 “杨老呢?” “你还想养老?” 秦歌用力拍拍自己的太阳穴,暗叹杨老那高粱酒劲儿忒大,现在还晕。 “马上就进万剑墓了,你养什么老?” 秦歌看向前方的石道,发现那些学子们正在排队,按照排名依次进入万剑墓。 最后,他将视线落在步知舞身上。 步知舞正在那里维持万剑墓的入口打开状态。 看上去,维持入口的打开状态,她并不怎么费力,估计这就是圣灵体质的强大之处。 秦歌想起昨晚步知舞说过的那些话,问道:“昨天发生过什么大事?” 安芝芝抱着秦歌胳膊,“我们从天空岛过来,然后就在这里露营休息呀,还能发生什么大事呀?秦歌你是不是脑子烧坏啦?” 药不然打着哈欠,“昨天斑爷很困,一觉睡到现在。” 秦歌心想,大家的记忆果然是被步知舞给消除掉了,关于怒雷剑咒的那段记忆,就这样被抹去。 这个杨老,还真是了不起,到底是什么样的法宝,竟有如此奇效。 秦歌伸伸懒腰,“走吧,去排队。” “排个鸡毛,我们几个是最后几名。” 安芝芝楚楚可怜的看着秦歌,“我饿了我饿了我饿了。” 秦歌摸摸她脑袋,“今天吃什么?” 杨建国对于这个世界,没有什么留恋,但秦歌跟他不一样,他的留恋,就是眼前的这些人。 ……(。) 第一百三十七章 灵剑排行榜 快至巳时,所有学子都进入万剑墓,才轮到秦歌。 因为万剑墓的入口一次只能进去五人,所以秦歌让安芝芝、药不然、战安凉、苏文轩、步心莲五人一同进去,他留在最后。 秦歌抬眼看看前方那个好似从虚空中开辟出来的圆形洞口,然后看向步知舞。 步知舞对周围几个身着白衣配长剑的三代弟子点点头,那几名弟子便退到很远的地方。 秦歌的视线从步知舞脸上移开,严肃说道:“经过我的观察,发现一件事。” “什么?”见秦歌如此严肃,步知舞皱起眉,“应该不是小事。” 秦歌说道:“你没吃早餐。” 步知舞眉头舒展,“我还以为你要说什么。” 秦歌将手中一个油纸袋递给她,“这确实是大事。” “这是什么?”步知舞伸手接过。 “三明治,我刚做的,他们都吃过,就剩你没吃。” “三明治?”步知舞打开袋子,好奇的瞅了瞅,“从未见过这种食物,是你家乡特产?” 秦歌看看前方的万剑墓入口,问道:“你真的消除掉所有人关于昨晚那一段的记忆?” “不然你以为我跟你说着玩?” 秦歌看向步知舞,“那些已经死去的人,要怎么向外边交代?他们有家人亲属,你是打算瞒过去?” “我没打算瞒过去,我会告诉那些已死之人的家属们真相,并安抚好他们。” “其实这也不关我的事儿。”秦歌耸耸肩,笑问:“好吃吗?” “嗯,好吃。” “那我进去了。” 步知舞说道:“我也要进去。” “你进去干什么?” “我一直没有拿到本命灵剑。” “……” 在踏入那个空间洞口后,秦歌感到眼前一晃,便踏足在一方古朴的石台上。 他发现里边是另一番景象,如果说之前在外是青山绿水,那此刻便只剩下无尽荒凉。 但荒凉到一定程度,也是一种别致的美。 天地之间,一片灰蒙蒙的,仰头便能看到那棵树,正是那棵树茂盛的树枝伸展开来遮蔽天空,像是一把大伞盖在万剑墓上空。 秦歌仰面,感慨道:“奇观,奇树。” 放眼放去,四方崇山峻岭,险象环生,那数不胜数的奇峰,就像是一把把被岁月腐蚀的长剑,安静插在荒凉大地之中。 在陡峭的崖壁上,被人为开凿出一条条细长曲折的栈道,人行于上,若是不慎失足,便会掉入悬崖,粉身碎骨。 “类似雅丹地貌,不像是陨石撞出来的。” “鸭蛋地貌?”步知舞表示从未听说过这些词,问道:“你是不是酒还没醒?” “确实没醒,杨老的酒劲儿挺猛。”秦歌打个哈欠,随便选定一个方向走下石台,身躯摇摇晃晃,看上去醉醺醺的。 “怎么没看到药胖子他们?” 步知舞说道:“入口只有一个,但进来之后出现的地方却不同。” “原来如此。” 秦歌来万剑墓,一开始是想逛逛,见识见识,现在是想来找斩仙剑的本体,但是找斩仙剑本体这种事得剑灵儿来做,他可找不到。 步知舞保持速度跟在秦歌身后,说道:“这里只是万剑墓的外圈,越是向下,就越靠近中心,而越是靠近中心,所遇到的本命灵剑就越强。” 秦歌伸手指指道旁那些歪七倒八,很随意插在岩石上的剑,或者说那不是剑,而是一块块形状跟剑很相似的金属,问道:“这就是所谓的本命灵剑?” 步知舞说道:“在去渝水镇之前,我来过万剑墓一次,但彼时时间较紧,我没有带走我的本命灵剑。” “……” 时间过去很久。 秦歌小心翼翼的走在紧贴陡峭崖壁的栈道上,“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何莲儿姑娘说只有达到御气丹境,才好在万剑墓里找到本命灵剑。” 步知舞看着前边醉醺醺的秦歌,生怕他一不小心掉下去,“一是因为御气丹境能更深一步的与本命灵剑建立联系,而是因为御气丹境能御剑飞行。我想找的本命灵剑在万剑墓中心,如果是飞过去,要不了多久,我带你飞。” 秦歌却摇摇头,“还是算了,我自己随便逛逛,你去找你的剑。” 虽然秦歌也很想被步知舞带飞,身边时时刻刻有她,但是他得从外圈开始找斩仙剑,这才是他的任务。 “那你小心点。” “你也是。” 步知舞御剑而去,在离去之前,她给了秦歌一把伞、一本书。 “灵剑排行榜。”秦歌将伞夹在腋下,盯着手里的书,随便翻几页,却又翻出一张夹在书里边的纸,摊开看,发现这是一张万剑墓的地图。 在玄玉剑仙之前,是没有《灵剑排行榜》的。 一夜惊起天波澜,三日踏遍万剑墓。 这句话,是指玄玉剑仙在万剑墓展现出她的剑道天赋,仅仅三日,便走遍万剑墓,那一晚,中州的天空被万剑墓所散发的剑光照耀,产生天地异象,她仿佛是站在九天之上,万剑皆臣服于她脚下。 世人都说她是一位剑中帝皇,主宰万剑。 万剑墓里的剑之所以会发光,是因为它遇到它所认可的剑主,而在那天晚上,基本上万剑墓里所有的剑都在发光。 那些发光的剑,无一例外,都在那一晚经过天铸洞的铸造淬炼,继而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剑,只是任玉虹并没有带走它们,而是将它们留在万剑墓,后来便有玄剑道宗的人进来给那些剑取名字,还分出高低排名,所以便有了现在秦歌手中的《灵剑排行榜》。 秦歌只是粗略的看一眼便合上,因为他并没有兴趣。 “这些剑,一直静静的等在这里,十年,百年,千年,甚至是永远……它们没有名字,它们很孤独,孤独的连个故事都没有,所以它们都在等待一个主人,不,是在等待一个朋友,它们想要跟这个朋友一起,去谱写一段属于自己的故事。” “孤雪刀圣的刀,正是因为有了故事,所以才是莫问斩天荒。” 并没有下雨,但秦歌却撑开手中的伞。 他看看附近那些岩石上、栈道上……随意插在那里的、数不胜数的本命灵剑,说道:“人分三六九等,没想到,剑也是。” 他抓紧手中的伞,一步从栈道上跳下去。 下面是悬崖,虽不是万丈悬崖,但也很高,足矣摔死一个聚气灵境。 但因为他手中的伞,所以他下落的速度并不快,反倒像是一个下凡的谪仙,撑着伞踏风而行,飘渺潇洒。 这伞很结实,是步知舞的芳菲尽。 ……(。) 第一百三十八章 她的柔情 秦歌撑着伞,轻飘飘的落在地上。 万剑墓整体是个盆地,就如梯田,层层向下。 越向下,离中心就越近。 此际秦歌醉意绵绵,并不知道远处有几道视线落在他身上,整个人像是丢了魂,撑着伞一层接一层的往下跳,也不在意那些山到底有多高,好像是在逃避什么他所害怕的东西,又好像是在追逐什么摸不着看不见的东西。 时间过去很久。 秦歌停止前进,他的心情很不好,因为剑灵儿告诉他,并没有在万剑墓发现斩仙剑。 “灵儿,你告诉我,那到底是把怎样的剑?” “那是一把斩仙的剑。” 秦歌无力的坐在地上,浑身松垮垮的,像是被抽空力气,怔怔的看着手里的油纸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因为人一喝醉就会矫情,心里关着的那些东西会跑出来。自从来到这里,心里总是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那种感觉……或许可以说成是心痛。” “可是我为什么会心痛?凭什么让我心痛?她凭什么?” 剑灵儿安静少许,说道:“或许是因为,主人你还爱她吧。” 秦歌自嘲的笑道:“这里的每一个地方,都充斥着她留下的剑意,我看到每一把剑,就好像是看到她的身影。” “她是故意的,是故意留给我的。” “也对,我还忘不掉她,可能还爱她,我骗不了自己的内心。我一直都在刻意的逃避,可是越逃避,她反而离我更近。” “任玉虹,你到底,想要做什么……”秦歌缓缓闭上眼睛。 昨晚喝的酒,直到现在劲儿还在,心里痛痛的,脑袋晕晕的,眼皮沉沉的,但秦歌在闭上眼睛之后却并没有睡去,因为脖子上很凉。 那把架在他脖子上的剑,凉得就跟冰一样。 但再冰也没有那双眼神冰。 “我是来杀你。” 秦歌没有睁眼,“你是谁?” “白子羽。” 秦歌睁开眼,看着不知何时来到身前的那位白衣少年,“有所耳闻,外界对你的评价很高,诗剑双绝白子羽,年纪轻轻就达到御气丹境,是个少有的天才。” 白子羽说道:“世上最不差的就是天才,能在天才中脱颖而出的,才是真正的天才。” “因为什么杀我?” “很多人想要杀你,是因为你跟步知舞走得太近。” “所以你也是?” 白子羽:“你喜欢她?” 秦歌:“我连我和她的孩子名字都已想好。” “那你就去死。” “你的剑已在我的脖子上,为何还不动手?” 白子羽说道:“因为我不确定我的剑有你快,我也不确定,用我的命,就能换掉你的命。” 秦歌问道:“那我们就这样僵着不动?” 事实上,秦歌已经发动魂斩模式,但正如白子羽所担心的那样,他不敢断定是魂斩的速度快还是白子羽的剑快,毕竟白子羽的剑正架在他脖子上。 白子羽怕不怕死秦歌不知道,但秦歌知道自己很怕死,所以他不敢赌他和白子羽谁出手更快,因为那是在赌命,秦歌不喜欢赌命,那么就只能僵着,看谁先露出破绽。 虽然白子羽不知道秦歌有魂斩模式,亦无法察觉到秦歌的魂体,但是他能感受到危险,好像身旁正站着一个死神,一个看不见的死神。 “那么,就僵着。” …… 天上玄玉宫,十二楼五城。 中州大地,玄玉宫在天上,其下分为五城十二楼。 凌烟楼,便是十二楼之一。 自任玉虹接任宗主之位后,前宗主孔让梨便退至凌烟楼。 名义上,他是隐居在此,但很多人都知道,他其实是被软禁,被夺权。 “自任玉虹一夜惊起天波澜,想必当今世上亦是无人能出其右。”楼台处,碧波前,烟雾寥寥,孔让梨负手而立,须发轻扬,微笑说道:“那一晚的奇观,旷古烁今,我见过。” 一位白袍老者慢步而来,“乱京华,红袖魂,星光白刃狂,浊酒不醉人,悲歌渡孤魂……这五把上古灵剑,她没有带走。” “因为她带不走。” 白袍老者举起手里的酒杯,半眯着眼睛,悠悠道:“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真是好诗。” “确实是好诗。”孔让梨感慨道:“只是可惜,从今往后,再也不会有人写出这般的千古名句。” 白袍老者:“宗主您认为,皇朝的白子羽,真能杀他?” “白子羽或许不行,但是我行。” “可是您有没有想过,皇朝为何会对秦歌出手?再怎么说,秦歌毕竟是中州人,在这节骨眼上,皇朝的手为何还会伸这么远?” 孔让梨看看白袍老者,“以二长老的才智,难道会猜不到?” 白袍老者:“据我打探到的情报所知,任玉虹是打算将步知舞嫁给皇朝的那位太子爷。” “玄剑道宗的天才少女,嫁给皇朝的太子爷,这不失为一段佳话,皇朝与中州的百姓,都很乐意这样的联姻。” 白袍老者:“所以秦歌的出现,让皇朝那边动了杀心,因为他跟步知舞走得太近,甚至据传闻说这两人是情投意合。” 孔让梨轻轻叹道:“人言可畏啊。” “皇朝那边担心圣灵体质的步知舞会被秦歌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破身,偏偏又没人管的了现在的步知舞,所以只能从秦歌身上下手。” 孔让梨淡淡笑道:“色字头上一把刀,现在的年轻男女,乱。” 白袍老者:“但我想,您也不会让步知舞嫁到皇朝,因为她是您为您那宝贝徒孙准备的。” “子桑,是我的希望。” …… 万剑墓某处。 时间已经过去好一会儿,白子羽的剑没有放下,但他握剑的手一点也不抖。 秦歌的魂斩模式也没有收回,但他的魂斩模式只能维持半个小时,现在时间快到了。 “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白子羽漠然道:“剑就在你脖子上,但却怎么也割不下去,令人心痒难耐。” 秦歌说道:“听闻白子羽喜欢以剑为笔,以血为墨。” “我更喜欢用剑割开别人的脖子。” 秦歌说道:“跟我一个哥们儿很像,他喜欢砍人脑袋,回头有机会我找他帮忙,帮你把脑袋砍了?他应该会给我这个面子。” 白子羽说道:“京南狂刀斩人寰,战家传人,战安凉。” “正是。”秦歌说道:“貌似我酒醒了。” “然后呢?” “然后你该想想,你要怎么逃命。” “你一个聚气灵境中期,要我一个御气丹境初期逃命?不愧是秦大才子,诗狂,人更狂。” 秦歌:“你的心跳在加速,你紧张了。” “你为何知道?” “你的剑贴着我的脖子,我通过你的剑可以感受到。” “所以呢?” “所以你怂了。” 白子羽眼帘低垂,想要收剑,但他却收不了,因为秦歌已将他的剑给握住。 血肉掌心,却手握利刃,这令白子羽很难相信,如果秦歌不是疯子,那就是傻子。 但当白子羽再用力抽剑的时候,却发现剑已碎,手中只剩下剑柄,那一地碎片,好似被打碎的琉璃。 秦歌从地上站起,伸手揉揉脑袋,“喝酒误事,看来以后我得少喝。” 这时白子羽已感受到生命危险,但他没有逃,而是伸手入怀,“在来杀你之前,我有准备,所以该想想要怎么逃命的是你。” 秦歌没有任何犹豫,在白子羽伸手入怀的时候便转身逃离。 但还是晚了,一道雷霆剑光已向他飞去。 或者不是晚了,而是速度不够快。 他的速度再快,又怎快得过雷电? 不过秦歌向来是个不肯吃亏的人,对于想要杀他的人,他也会将其杀掉。 所以在雷霆剑光飞出去的同时,白子羽脖子上便多出一道血线,一个年轻的御气丹境,未来前途无量的人族天才,就此身死魂消。 白子羽轰然倒在地上,他的眼睛睁得很大,因为他死不瞑目,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死的。 他在迅速消散归于天地间的魂体,隐隐约约似乎看到还有另外一个秦歌站在他身边。 秦歌收回魂斩模式,一个急停,将手中的伞撑开。 雷电要追他,他肯定是逃不掉,所以只能挡。 好在芳菲尽是件不俗的法宝,竟挡下这道雷霆剑光。 雷霆剑光击中伞面,握伞的秦歌倒飞出去数十米,直至撞到一块岩石才停下。 雷电消散于无形,秦歌发现前方有一道能量凝聚成的印记。 “怒雷剑咒。” 他还未来得及松口气,便见那道玄妙印记再次散发出雷电,再次凝聚成一道雷霆剑光向他斩来。 “尼玛,还有完没完!”秦歌心中大骂,当下向前逃去。 他觉得压力山大,因为要杀他的其实并不是白子羽,而是风雷剑仙。 秦歌再次用芳菲尽挡下一道雷霆剑光,喷血倒飞。 法宝虽强,但他自身能力却有限。 好在那道印记每发出一道剑光之后,便会消停一会儿。 秦歌从地上爬起,向前跑去。 “主人,顺着那道剑意跑。” 秦歌什么也没说,当下改变方向。 那道剑意,从他进入万剑墓后就一直在他身边,似乎是在指引他去往某个地方。 那是任玉虹数年前留在万剑墓的剑意。 她的剑意,别人或许只能感受到一种冰冷无情,但秦歌却能感受到似水柔情,正是因为他不想面对这种来自她的柔情,所以他才想要逃避。 但现在,只能面对,因为这是他唯一的生机,因为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那晚她还对他说过,要像条狗一样活下去。 如果死了,就没法再见她。 ……(。) 第一百三十九章 她回来了 凌烟楼。 孔让梨白眉轻皱,深邃又浑浊的双眸中迸射出一抹精光,“有趣。” 白袍老者问道:“他没死?” 孔让梨看他一眼,“两次都被挡下。” “连由您亲自操控的怒雷剑咒都能挡下?那还真是有趣。” “……” …… 已经是第五次了。 每挡下一次,那道能量印记要再发动雷霆剑光的时间便会延长,但秦歌的伤也会更重。 秦歌已不知道自己具体逃了多远,他只记得自己跳了十八次悬崖,离万剑墓的中心越来越近,而那道一直在指引他的剑意却已不在。 芳菲尽确实是一件不俗的法宝,连续挡下五次来自剑仙的攻击,亦是丝毫无损,似乎在天空岛一事过后,这法宝被杨建国增强过。 秦歌站在悬崖边,仰起头,看着那座奇形怪状、像是牛肝菌一样的奇峰,如果不是在被追杀,他真想好好的欣赏一番万剑墓里头这些奇形怪状的山峰。 那道散发着强大剑意的能量印记,便是剑咒,此际正飘浮于那座奇峰之上,估计再等片刻,便会发动第六次雷霆剑光。 “风雷剑仙堂堂剑仙,为何会针对我?看这架势,还是不死不休。”秦歌伸手抹去嘴角殷红,本来这应该是他逃命的时刻,但他实在是逃不动。 可是不逃又能怎么办? “算了,要不还是逃吧。”秦歌回头看看前方那不知其深的悬崖,握紧伞柄,准备再歇两口气就跳下去。 可是动动脚,却还是没有跳。 他觉得,要是再跳,那就真死了。 在一个剑仙手底下逃命,这很刺激,如秦歌这般年纪,想来也没人有过他此刻这般的传奇经历,但这却也令人很绝望。 虚空中忽然传来苍老的声音:“数千年来,像你这样的天才出过很多,但他们都没能走到最后。” 忽闻这道声音,秦歌环顾四周,最后视线落在山峰上的那道剑咒上,挑眉道:“意思是,老前辈你走到了最后?” “老夫也没有,只是走的会比你远。” 秦歌笑道:“那可不一定,我现在总归是还没死,谁知道待会儿还有什么狗血的事情发生。” “你手中的法宝很不错,还能再挡很多次,但你自己却支撑不了几次。” 秦歌叹口气,说道:“老前辈,我好像并没有惹过你。” “你能说出这样的话,说明你还很嫩。” 秦歌耸耸肩:“我确实是没有惹过你,你却如此执着的要杀我,这总要有个理由,比如我给你戴了绿帽子,或是把你孙女儿什么的给弄到床上去,可我真的什么都没做过。我表示很无辜。” “杀弱者,不需要理由。” 秦歌用牙齿咬着嘴唇上的死皮,眼帘低垂,神情似有所悟,“因为你是剑仙,我比你弱,所以这就是理由。” “既然知道理由,那你该去死了。” “我总算是知道谁要杀我。” “知道又能如何?” “知道就能去报仇啊。” “报仇?” 秦歌微笑说道:“老前辈,往后余生,你要好好珍惜,如果肾还行的话,建议多陪陪你老婆,因为你的生活或许不会那么安逸。” “黄口小儿,领死!” 飘浮于虚空的剑咒爆发出雷霆剑光,大片空间好似都被撕裂。 死亡下一刻就要来临,但秦歌却没有在意,因为他知道生与死是躲不掉的,那是注定的,自己能做的,就是争取。 他闭上双眼,忘记生死,进入一种奇妙的境界,身上散发出一种奇妙的气息。 一道剑光从他身后的悬崖飞出,挡下那道斩来的雷霆剑光。 剑光骤敛,那是一把剑,是灵剑排行榜上排名第五的“悲歌渡孤魂”。 任玉虹留下的那道剑意,正是指引秦歌前往此处,因为此处有五把剑,任玉虹留下的剑。 那把剑与雷霆剑光在虚空相撞,并无太大声响,但爆发的剑气却很恐怖,附近几座山峰被切割出道道痕迹,还有很多碎石落下。 秦歌撑起伞抵挡落下碎石,身躯摇摇欲坠,伤势更重。 “御剑?”前方虚空中,传来苍老的声音。 秦歌睁开眼,“正是御剑。” “御气丹境?” 秦歌深吸一口气,强行咽下喉间上涌的血,说道:“是刚刚在跟老前辈聊天这会儿突破的。本来我也不想这么早突破,但实在是被老前辈逼的没办法。” “悲歌渡孤魂,这剑是好剑,但你不行。” “看来老前辈还是没有打算放弃,也对,可以理解,毕竟一个剑仙要是连一个御气丹境的小辈都杀不死,那会很没面子。” 虚空中又是一道雷霆剑光斩来。 秦歌看也不看,心念微动,后方的悬崖又飞出一把剑。 灵剑排行榜排名第四——浊酒不醉人。 这一剑,再次挡下雷霆剑光。 秦歌单膝跪在地上,口鼻来血。 “老夫能一直继续下去,但你还能坚持多久?” 秦歌说道:“乱京华,红袖魂,星光白刃狂。” “你的剑道天赋很高,高到可以同时驾驭五把上古灵剑,老实说,杀掉你,是人族的一大损失。” 秦歌揉揉额头,“老实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种感觉。” “什么感觉?” “这里的所有灵剑,好像都想跟我做朋友,想要跟我一起发生点故事。” “哦?” 秦歌放下手里的伞,抬头看看天空。 天空黑蒙蒙的一片,被乌云覆盖。 但那并不是乌云,而是剑,上万把剑。 万剑墓所有的剑,都在这一刻向他汇聚。 正如他所说,这里的剑听到他的心声,很想要跟他做朋友。 “有趣,万剑归一,此乃何等奇观,你的剑道天赋,或许在任玉虹之上,老夫忽然有点舍不得杀你。” “那你到底还杀不杀?” “你若是考虑归于老夫门下,老夫可以考虑放过你,并将能给的、能教的,全教给你。” 秦歌摇摇头,笑道:“你的意思是,做我师父?” “很多人都想做老夫的徒弟。” “但是我觉得你还不配,你自己的风雷剑都是半斤八两,你哪里来的勇气要收我为徒?” “你说什么?” “风雷剑,其实不是你这样玩的,你要是考虑拜我为师,我教你怎么玩。” 秦歌缓缓伸出手放于眼前,竖起食、中两指,“光说你可能不信,我便让你见识见识,真正的风雷剑。” 天空万剑随之律动,其中电闪雷鸣。 “风雷剑,自云现……” 忽有香风扑鼻,一只玉手迅速伸来拿开秦歌的伞,并抓住他的手腕,将他阻止。 秦歌抬起头,发现那张美丽的脸。 “舞姐?” 步知舞面无表情,从地上扶起秦歌,看向那道飘在半空的剑咒,说道:“滚。” 她话音刚落,那道剑咒便消失于无形,似乎是因为害怕她。 秦歌不明白,步知舞何时有如此威势,一言便吓退一个剑仙。 “借助万剑之力,发动风雷一剑,你自己也会死,就算不死,也会一直昏睡,再也醒不来。”步知舞看向秦歌,眼中满是柔情,伸出手想要摸摸他的脸,但却又收回,因为,她不想让别的女人碰到他。 “小歌,好久不见。” 秦歌目光微沉,“你是……” “这圣灵体质,真的很不错,可以容纳我的剑意。”秦歌眼前的步知舞低下头,看看自己的胸脯,“年纪还太小,没姐的大。” 秦歌低下头,冷声道:“为什么?” “别哭。” 秦歌咬着嘴唇,双肩抽动。 “我不想你哭。” 秦歌再次问道:“为什么?” 步知舞抬手一挥,秦歌便昏迷过去。 她扶着秦歌躺下,盯着秦歌安静的睡脸,轻轻道:“我下山那天,你也哭,我当时差点心软留下。我答应你,以后不会再让你哭。谁敢欺负你,我杀谁。” 说完后,步知舞也昏迷过去。 一道剑意从她眉间缓缓飘出,消失在天地间,隐隐可见一道倩影。 “等事情结束,我再陪你。” …… 凌烟楼。 孔让梨的脸色倏然变得苍白,身躯微微摇晃。 白袍老者担心道:“您怎么了?” 孔让梨看看杯中酒,“她回来了。” “她?” “任玉虹。” ……(。) 第一百四十章 一万零四把剑 所有身在万剑墓的学子,都见到那万剑飞天的壮观景象,震撼不已,不由就想起数年前的那个夜晚。 “谁能跟宗主比?” “万剑听其号令,如此剑道天赋,幸事,实乃我人族之幸事啊!” “……” 一时间,所有学子都在向那万剑所指的中心点汇聚而去,想要亲眼见证。 等到靠近时,人们看到步知舞身在万剑之中,衣裙飘飘,好似下凡仙女。 “好美,好帅。” “竟是知舞师姐!” “不愧是知舞师姐!不愧是宗主的关门弟子!” “这师徒二人,到底要给世人带来多少震惊呀!” “快快快,都离远些,不要打扰到知舞师姐悟道。” “……” 时间不知过去多久。 秦歌醒来的时候,发现步知舞正安静的坐在他身旁不远的石头上,在细心的擦拭那把剑,脸上挂满笑容,开心的就像是得到糖葫芦的安芝芝。 秦歌认得步知舞手中的剑,是灵剑排行榜上排名第二的“红袖魂”。 秦歌坐起身,揉着太阳穴,浑身酸痛难耐,口里嘶着凉气,“舞姐你在偷看我睡觉?” 步知舞看了他一眼,收敛笑容,说道:“我大概料到孔让梨会对你出手,所以将芳菲尽给你。” 秦歌看看那把已被收拢,正安静躺在一边的油纸伞,“所以你是通过它找到我?” 步知舞点点头,“但就算找到你,我也帮不了你。” 秦歌笑道:“因为要杀我的是个剑仙。” 步知舞微微一笑,“所以我只好接受师父曾留在万剑墓中的剑意,让她那道剑意控制我的身体。不过之后发生过什么我便不知道了。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在万剑群中,我想,它们应该是受到师父那道剑意的影响,继而才有所反应,而师父她正是利用万剑之力,才逼退孔让梨。” 她看看秦歌,“我可没有那么高的剑道天赋,可以让万剑听我号令,所以除了师父,还能有谁?只有这样才说得通。” 秦歌看看天空,绕开这个话题,问道:“那些剑呢?” “应该都已回归原位。”步知舞笑看着秦歌:“你瞧,我已拿到我想要的本命灵剑。” “就是你手中这把?” “红袖魂,五大上古灵剑之一。” “五大上古灵剑?这五把剑,难道有故事?” 步知舞莞尔道:“其实少有人知,这五把剑并不是万剑墓里那棵树长出来的本命灵剑,而是历代鬼剑愁留下的剑。” 秦歌心想,哪里有什么历代鬼剑愁,从始至终,鬼剑愁就只有一个。 “历代鬼剑愁在退隐之际,会将剑留于世间,那些剑都有灵性,会自动来到万剑墓吞噬本命灵剑。后来人们又以讹传讹,说这是五把上古时期留下来的灵剑,因此真相也没有几个人知道。” 秦歌说道:“原来如此。” 步知舞站起身,“你的剑呢?” 秦歌摇摇头,苦笑道:“我找过好大一圈,没有找到我想要的剑,况且一直在被追杀,也没时间去细找。” 步知舞说道:“那你继续找,这里离中心不远,我先去天铸洞维持秩序,我在那里等你。” “好。” “秦歌。” “嗯?” “把伞还我。” “这破伞我还不想要。” 步知舞御剑离去之后,秦歌盘膝坐在地上,低下头,视线落在右手腕那道黑色的剑形图纹上。 刚刚在跟步知舞交谈时,剑灵儿突然告诉秦歌,说之前那些剑都已在他的图纹里,其中也包括另外四把上古灵剑,现在,他手腕上的图纹里总共藏着一万零四把剑。 秦歌轻叹,“纵使有万把剑,我却不能用一把。” 既然万剑墓里没有斩仙剑,那秦歌也就没打算再找下去,步知舞离去后不久,他便打坐冥想,巩固自己目前的修为。 他现在是御气丹境初期。 现在回想起来,秦歌也是感觉如云里雾里,他不知道自己为何这么快就从聚气灵境中期达到御气丹境初期,当时,他记得是那道雷霆剑光斩来,那一瞬间,只剩生与死,他脑子里想的就只是活下去,活下去……然后体内像是有什么炸开,丹田深处传来一阵剧痛,同时好像连灵魂也得到提升,莫名其妙的就达到御气丹境初期。 而若不是达到御气丹境,他也没法及时御剑抵挡雷霆剑光。 “修道修道,还真是奇妙。” …… 在万剑墓的中心,有片很大的熔岩湖,里头全是滚滚岩浆,相隔老远,便能感受到那仿佛能将万物熔化的高温。 在熔岩湖中,有棵巨大的奇树,此树无叶,只有枝,树干冲天而起,好似擎天之柱,树枝伸展扩散,就如一把大伞遮盖整个万剑墓。 大多植物是在土地中扎根,有些植物是在水里扎根,吸收水土养分,吸收阳光,进行光合作用,生产葡萄糖,茁壮成长……偏偏万剑墓里的这棵树是在熔岩中扎根,也不需要吸收阳光,更不需要水土养分,其整体就像是一尊巨大的、放在熔岩中的金属雕塑,看上去毫无生机。 但其实它有生命,它也确实是一棵树。 在树干上有个洞,那便是天铸洞。 洞边延伸出一根树枝,连接湖边,这便是人们通往天铸洞的桥梁。 修道者只要将在万剑墓里得到的本命灵剑丢入天铸洞,再用神识与其连接,天铸洞便会将本命灵剑锻造成修道者脑海中想象的模样,神奇的很。 此时步知舞正在天铸洞旁守着,负责维持秩序,那些已得到本命灵剑的学子,有序排队,将所得到的本命灵剑丢入天铸洞。 熔岩湖便聚满数百学子,有的学子只得到一把剑,有的学子得到两把,也学子得到五把。 玄剑道宗并没有规定学子能从万剑墓里带走多少把剑,只要是得到那些剑的认可,即便是十把百把,也可以全部带走。不过古往今来,大多数进入万剑墓的修道者是选择将所得到的本命灵剑全部熔为一体,也就是熔成一把剑,因此,久而久之,被天铸洞铸造过后的本命灵剑便就有了等级之分。 一把剑经过天铸洞铸造,那就是一级灵剑;两把剑合一,那便是二级灵剑;十把剑合一,那便是三级灵剑;一百把剑合一,那便是四级灵剑;五百把剑合一,那便是五级灵剑;一千把剑合一,那便是六级灵剑。 这种等级之分,也并非空穴来风,更不是先人们瞎编乱造,因为不同等级的灵剑,上面会有不同数量的纹路,一级灵剑只有一条纹路,二级便有两条纹路,所以等级区分便是由此而来。 不过在记录中,最高级的也就是六级,从来没有人合成过六级以上的灵剑。 据说,凡是达到四级的灵剑,便会无时不刻散发出绚丽的灵光,想想都很拉风,想想都很不凡。 排了好久的队,终于轮到药不然。 药不然腋下夹着一捆他得到的本命灵剑,大摇大摆的走上那道桥梁,来到天铸洞旁。 “嘿嘿,舞姐,你可真是越来越漂亮哈。” 步知舞面无表情说道:“别浪费时间,后边还有人在排队。” 药不然左右看看,见四下没人,便撸起袖子,露出手臂。 步知舞说道:“呼延海峡上的那把刀,果然是在你这里。” “嘿嘿,那是。” 步知舞:“王爷真的是很宠你。” ……(。) 第一百四十一章 把她宠上天去 谁都知道,就算不是出自万剑墓的剑,哪怕不是剑,是刀或是其它武器,那也照样可以经过天铸洞的铸造淬炼。 谁都不知道,天铸洞为何会有那么神奇。 此时此刻。 药不然内心正在跟怒雷斩大鲸的刀灵对话。 “小胖子,你特么快点!”对于药不然这位刀主,刀灵是毫不给面子。 “你急个卵啊你,再催信不信斑爷我就向天铸洞许愿,把你丫铸造成搅屎棍的样子。” “你敢!” 药不然哼哼一声,很得意,觉得这一战还是自个儿获胜,将凭空出现在他手中的怒雷斩大鲸丢入天铸洞,随后又将腋下夹着的那捆本命灵剑丢入天铸洞。 此次在万剑墓一行,药不然也是展现出足够高的刀道天赋,得到二十一把本命灵剑的认可。 正所谓,一树生得万朵花,天下道门是一家,不管刀道也好,剑道也罢,其实都是道,而道,都是相通的,所以即便是刀客来到万剑墓中,也不是不可能得到这些本命灵剑的认可。 须知万剑墓里头的本命灵剑各有灵性,这就好比各种性格的人,它们总有不同的口味,总有自己喜欢的、看得上眼的修道者。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就算不是剑客而是刀客,它们或许也会喜欢。 而这二十一把本命灵剑,便是喜欢药不然的那类。 药不然将它们全给熔了,跟怒雷斩大鲸合为一体。 只不过怒雷斩大鲸本就是拥有完整刀灵的武器,而其本身并不是出自于万剑墓,是以药不然就算熔再多的本命灵剑进去,那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怒雷斩大鲸的品质,并不会给它分出一个等级。 不过对此怒雷斩大鲸还是很高兴,等级什么的,对它来说毫无意义,它甚是不屑,它高兴是因为经过一次天铸洞的铸造,那就相当于是修道者进行一次洗筋伐髓,有百利而无一害,所以它才会催药不然快点。 时过须臾。 怒雷斩大鲸从天铸洞飞出,其外观模样未有丝毫变化,还是整体漆黑、笨重巨大,只是不再锈迹斑斑,所以又给人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药不然一招手,怒雷斩大鲸便化为一道光芒钻入他的手臂。 “舞姐,告辞。” 步知舞用鹅毛笔在手里的本子上写了些什么,说道:“告辞。” 药不然之后,便是战安凉。 战安凉手里提着二十五把本命灵剑,到天铸洞后,直接丢进天铸洞中,最终合成一把刀。 这把刀的外观跟莫问斩天荒不太像,要长一些,宽一些,其表有三道扭曲的精美玄妙纹路,代表这是一把三级灵刀,真是羡煞旁人。 本命灵剑数量达到十,而低于九十九所合成的灵器,都是三级;数量达到一百,而低于四百九十九,合成的便是四级灵器;数量达到五百,而低于九百九十九,合成的便是五级灵器;数量达到一千,合成的便是六级灵器……此乃无数修道先人通过实验而得出的数据。 战安凉并没有随身带着莫问斩天荒,就算带着,他亦不会跟药不然那样将所得到的本命灵剑与自己的刀熔为一体,因为莫问斩天荒已经用不着再提升品质,那已然是世上最好的刀。 在一般情况下,战安凉不会用莫问斩天荒,因为辨识度太高,很容易被人认出,所以他需要给自己找一把备用的刀,以后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用。 战安凉之后,便是苏文轩。 苏文轩提着三十把被用绳子捆在一起的本命灵剑走上通往天铸洞的桥梁。 看着他走在桥梁上的身影,湖边的学子们传来惊呼声和赞叹声,暗叹不愧是京西苏家的传人。 能在万剑墓里得到十把本命灵剑的认可,那就已经很了不起,说明在修道这方面很有天赋,今后必定是玄剑道宗要重点培养的天才精英弟子,可是这一个个的,特么都是二十把起步,而且,这还是一天不到的情况下,要是花个把月逛遍整个万剑墓,应该会得到更多。 苏文轩用三十把本命灵剑给自己合成一杆长戟,是三级灵戟。跟战安凉一样,他亦是想要在以后执行任务的时候用,毕竟他家传的幻冰银龙戟辨识度太高,很容易被人认出。 步心莲得到十一把本命灵剑。 “知舞师姐,怎么样?”天铸洞边,步心莲得意的向步知舞扬起下巴,小嘴儿噘得老高,可爱极了。 步知舞摸摸她脑袋,“莲儿不错。” 之前姐妹俩打过赌,步心莲说她能得到起码十把本命灵剑,步知舞表示不信,说她不会超过五把,但现在显然是步知舞输了,可实际上这只是步知舞的激将法,步心莲的天赋如何,步知舞还不清楚么? 在步心莲之后,聚在湖边那些喜欢看热闹的学子们便将目光纷纷聚集在安芝芝身上。 因为秦歌备受瞩目,所以秦歌身边的人也是备受瞩目。 安芝芝低着头,听着周围那些嘲笑声,很是难过。 因为她手里空空如也,连一把本命灵剑也没有。 “哟,这不是秦歌的小宠物么?” “秦歌这一伙,药世子和战公子以及苏公子那可都是少有的修道天才,一天不到的时间,就得到这么多本命灵剑的认可,修道天赋可见一斑啊,但为何安姑娘连一把也没有?这不是扯了你们这个团体的后腿吗?” “哎哟,你刚刚不说了吗,她是秦歌身边的小宠物,既然是一只宠物,那还需要什么修道天赋?” “哈哈,一把本命灵剑都没得到,就算是宠物,那也是宠物中的废物。” “……” 见这帮人嘲笑安芝芝,药不然撸起袖子,开始舌战群雄,激忿填膺的骂娘,他可是什么脏话都骂的出来。 相处这么久,其实药不然几人都很了解安芝芝,平日里,虽然安芝芝活泼可爱,好像除了吃她什么都不在乎,但其实在修道这方面,她很自卑。 步心莲牵着安芝芝的手在安慰她,觉得周围那些人的嘴脸真是丑恶。 但本来还没什么的,安芝芝并不怎么在意那些嘲讽,可步心莲越是安慰,安芝芝眼睛就越湿。 其实都明白,安芝芝自己也明白,这些学子都是看秦歌不爽,继而也就看秦歌这一伙人不爽,可战安凉和药不然几人都已展现出少有人可比的修道天赋,无缝,这些苍蝇自是无处可叮,但现在安芝芝就是这颗鸡蛋上的一条缝,苍蝇们自是不会放过这个叮咬的机会,所以得极尽能事的去叮咬一番,挫挫秦歌的锐气,坏坏秦歌的名声。 他们表面上攻击的是安芝芝,但真正攻击的,其实是秦歌。 安芝芝咬着嘴唇,眼眶红红的,两只小手紧紧握拳,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哼,我再去找,就不信找不到。” 当初玄玉剑仙也是花了三日才踏遍万剑墓,安芝芝相信,只要自己不贪玩,认真去找,花个把月时间将万剑墓逛完,就不信找不到。 她气愤的转身离去,想要再去找找看,可刚转身她就撞进一个怀里。 秦歌脸色发白,连声咳嗽着,揉着自己肚子,“泥煤,很疼,我身上有伤。” 安芝芝闻言一愣,遂仰起脸,目光颤抖,“秦歌……你什么时候来哒?” 秦歌摸摸她脑袋,“我早来了。” 秦歌来了已有好一会儿,只是大家都在关注谁得到的本命灵剑多,没有发现他的到来,他一个人在熔岩湖边闲逛一圈,心中暗自分析,觉得这棵树是吸收了大地中的金属元素,所以才能长出剑,暗叹造物主真是神奇,却忽然听到有人在嘲笑安芝芝,还说她是小宠物。 秦歌也明白,其实那些人嘲笑的是自己,估计也是那子桑家的手笔,花钱请来的托儿,一有机会就咬,与疯狗何异? 秦歌表情怪怪的说道:“芝芝,他们都在嘲笑你是废物。” 安芝芝噘着嘴,跺跺脚,“我才不是,我要是再去逛一圈,肯定也能找到我的剑。” 秦歌说道:“你要是找得到,那早就该找到了。” 听到这话,安芝芝快哭了,她很伤心,因为连秦歌也这样说。 这时附近的嘲笑声也更甚,因为秦歌说的话附近的人都有听到。 “平常不是看你们俩很亲近?” “怎么,现在见她是废物,就开始嫌弃人家了?” “唉,秦大才子原来是这样的人。” “……” 秦歌并没有理会那些苍蝇,牵着安芝芝的小手,“我想告诉你的是,不用去找,能不能在万剑墓里得到本命灵剑,这并不能断定一个人的天赋如何,花时间去找,也纯属是浪费时间。或许你确实没有修道天赋,但那也不重要,你还有其它方面的天赋。” “嗯!”安芝芝重重点头,觉得秦歌说的好有道理。 秦歌牵着她朝那道通往天铸洞的桥梁走去。 “你的天赋,就是运气。” “运气?”安芝芝满脸疑惑。 “因为你这一生,会有人宠你。” 安芝芝开心的抱着秦歌胳膊,觉得好幸福。 秦歌说话的声音并不大,但在场所有人都能听到,他就是想告诉这些发出嘲笑声的人,就算她是全天下最废的,那也有人宠她,还会把她宠上天去。 这时有人说道:“秦歌你自己不也是一把灵剑也没得到,装什么啊装?没天赋就是没天赋,大方承认不行?” “就是,我家子桑师兄,当年可是得到五百多把本命灵剑,合成了五级灵剑。” “须知古往今来,这万剑墓,是最能证明我中州儿女有没有修道天赋的存在,那是权威!” “哈哈哈哈,咱们的秦大才子不是连一把也没有得到?” “偏偏还要在这里装。” “……” 已牵着安芝芝走上桥梁的秦歌停下脚步,转身看向湖边众人。 只是一道眼神,便有剑光闪烁。 四把散发出绚丽光芒的长剑凭空而现,插在他身前。 秦歌有些不好意思的对众人抱拳,“让诸位天才大佬看笑话了,秦某不才,就只是得到四把。” “这里也烦请诸位大佬不要用圣人的标准去要求别人,而用贱人的标准要求自己,生而为人,都不容易,诸位干嘛非得逼自己做贱人?” ……(。) 第一百四十二章 八级灵锅 自秦歌拿出这四把剑,全场便是鸦雀无声,至于秦歌说的那些话,好像根本无人在意。 就连站在天铸洞边的步知舞也很吃惊。 秦歌本想低调行事,但奈何换来的却是冷漠和嘲讽,所以他不装了,他摊牌了。 他就看不得别人欺负他家小智障。 人群中有人发出声音:“这是……这难道是……灵剑排行榜上排名前五的那几把上古灵剑!” “对啊,还真是!” “之前有人说知舞师姐拿到了红袖魂,没想到秦歌……” “乱京华,星光白刃狂,浊酒不醉人,悲歌渡孤魂……我的天呐,五大上古灵剑,今天竟一下子全见到了!” 人群中的药不然摇摇头,似笑非笑的看看周围那些学子,“老秦就是老秦,这下这些孙子们该闭嘴了。” 苏文轩笑道:“就算是在万剑墓中取一千把剑,那亦不及这四把剑当中的一把,古往今来,从未有人取走过上古灵剑。秦兄,果然是秦兄,竟能同时得到这么多上古灵剑的认可。” “就是。”药不然自豪道:“那什么子桑不孤,不过是得到五百把本命灵剑,跟咱家老秦比起来,他算个卵啊。” “……” 桥梁上,安芝芝满脸崇拜的看着秦歌,“秦歌真厉害。” 秦歌揉揉她脑袋,“看中哪把随便挑,反正我自个儿留着也没什么用。” 听闻秦歌此言,众人俱是一头黑线。 上古灵剑拿去都还没什么用?那什么才有用? 很多人都觉得,秦歌这逼是装的有些过头了,但实际上秦歌说的是实话,因为就算是上古灵剑,他也不能碰,那奶凶奶凶的斩仙剑魄,超爱吃醋,貌似除了斩仙剑,它什么也看不上。 安芝芝开心的将四把剑抱在怀里,然后蹦蹦跳跳的跑向桥梁的另一头,前往天铸洞。 秦歌自然也想去见识见识被人吹的神乎其神的天铸洞。 然而在到天铸洞边时,安芝芝却将四把上古灵剑还给秦歌。 “不是这些剑不好,而是我觉得送给我太浪费,秦歌你可以拿回去将它们送给合适的人。”安芝芝很认真的注视着秦歌,说道:“刚刚他们都在嘲笑我,但现在他们都已乖乖闭嘴,这就够啦。” 她眯着眼睛,嘻嘻笑道:“做你的小跟班,我感觉很有面子。” 秦歌注视着安芝芝,忽然觉得她很懂事,安静一会儿才道:“回头你得给我咬一口。” 之前被孔让梨远程操控的剑咒追杀,坚持到现在,秦歌已是强弩之末。 “喔。” 一旁的步知舞撇撇嘴,问秦歌:“话说这四把剑怎会落在你手里?” 秦歌盘膝坐地上,“一言难尽。” 安芝芝蹲在秦歌面前,“呐,秦歌,你还有没有其它的剑?” 秦歌说道:“你肯定是早知道。” “嘻嘻……就本女王这智商,能猜不到吗?既然你能拿到上古灵剑,那能拿到其它剑肯定也不是难事儿,你只要随便给我一把,我锻造个武器就可以啦。” 秦歌想了想,“武器怎能随便?既然要,那就要最好的。” 安芝芝咬着手指头,“你什么意思呀?” 秦歌微笑说道:“交给我。” 对于安芝芝,秦歌自然不会吝啬,要给,那就给她最好的,这样她才有足够的自保能力。 不知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秦歌已将她当成亲人。 秦歌缓缓伸出手,便见他手腕处的黑色剑形图纹开始扭曲,不多不少,刚好一万把本命灵剑从中飞出,进入天铸洞。 刷刷刷的,络绎不绝,画面极其壮观。 安芝芝和步知舞俱是目瞪口呆,无法言语,也好在天铸洞距离湖边有些距离,而且有遮挡物,不然这景象被那些学子看到…… 秦歌问道:“你想要什么武器?” 安芝芝呆若木鸡,没有听到秦歌的话。 秦歌又问一声。 安芝芝猛地回过神,低下头,没有说话。 “说啊。” 安芝芝脸颊红红的,“那个……我不好意思。” 秦歌嘴角抽搐,“你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要棍子?” “不是棍子。”安芝芝摇头。 “难不成……仙女魔法棒?”秦歌瞪大眼,“你幼不幼稚啊,堂堂精灵女王……” “不是啦!”安芝芝连忙伸手捂住秦歌的嘴,很认真的说道:“我想要平底锅。” “瓦特?”秦歌满脸“你他妈仿佛在逗我”的表情。 安芝芝深呼吸,鼓起勇气,重重点头,用力挥舞一下小拳拳,“嗯,对,就是平底锅!” 秦歌扭头看看一旁的步知舞,发现她的表情很怪异,然后又重新看向安芝芝,“你确定?” “我确定!” 秦歌闭上眼睛,神识连接天铸洞,脑海中开始幻想平底锅的模样。 却在这时,剑灵儿说道:“主人,或许你也可以进去炼炼。” “……” 时过少许。 秦歌睁开双眼。 安芝芝两只小手握拳放在下巴上,满脸期待的看着天铸洞,心里很是期待。 忽然,一道粉光从中飞出。 安芝芝发出“嘿”的一声,赶紧跳起来用两只手接住那道粉光。 这确实是一个平底锅,不过在接住之后,她的眼睛就湿了,表情很是委屈,小嘴儿越噘越高,“秦歌你讨厌,粉红色的,幼不幼稚啊你,你给我重新炼。” 秦歌耸耸肩,“爱要不要。” 安芝芝难过的低下头,泫然欲泣。 步知舞微笑说道:“芝芝姑娘,短时间内不能进行第二次铸造。不过我个人觉得这粉红色的平底锅跟你的气质很符合。” 安芝芝怫然不悦,“你是想说本女王很有粉红少女心?告诉你,本女王已经一百岁啦,现在已经是个成熟的女人!” 步知舞盯着锅上的那八道玄妙精美的纹路,再看看一脸淡然的秦歌,表示很无语。 八级的灵器,古往今来,这是第一件! 且不说八级,六级的都很少出现过。 这锅,可是用一万把本命灵剑合成的呀。 步知舞想想就快晕了,觉得秦歌就是个奇葩。 自此,世上便有了第一口八级灵锅。 虽然安芝芝很不满意颜色,不过总的来说,她还是蛮喜欢的。 秦歌看看安芝芝,“你先去找药胖子他们,我还有事。” 安芝芝拿着平底锅,欢快的踏上桥梁,回到湖边。 众人看到她居然拿着一口平底锅,而且还是粉红色的,俱是表情怪异,还有人发出嘲笑的声音。 不过,当看到那八道精美玄妙的纹路之后,所有人都安静下去。 “八……八级?” “我眼睛是不是花了?” “这平底锅,是……八级?” “史上从未出现过八级的啊!” “岂止是没出现过八级,六级都是传说中的神器!” “难道秦歌用那四把上古灵剑,给她合了这口八级灵锅?” “我的天呐!秦歌到底是有多宠她?” 很多女生一时间是对安芝芝各种羡慕嫉妒恨,真想将安芝芝取而代之,去当秦歌的小宠物。 “……” 安芝芝得意的扬起脸,谁也不理。 药不然搓着双手凑到安芝芝身旁,“那啥,安姐,给斑爷我瞧瞧。” “呐,别弄坏了哦。”安芝芝很大气的递给药不然,她很喜欢药不然,因为药不然刚刚帮她骂过人。 ……(。) 第一百四十三章 孔雀翎 安芝芝离去后,秦歌看看一旁的步知舞,笑道:“舞姐,看来这天铸洞还真是神奇的一批哈。” 确实很神奇,刚刚秦歌在用一道神识连接天铸洞后,只是在脑海中幻想那平底锅的模样,然后天铸洞就将他脑海中幻想的平底锅锻造而出。 步知舞语气怪怪的:“我就说为何这一路过来,感觉这里的本命灵剑数量有所减少,原来是在你这里。” 秦歌微笑道:“我能得到它们,这应该不违背道宗规则。” 步知舞轻哼一声,“那是自然。”随后她又注视着秦歌:“所以说,之前万剑齐出,不是因为师父曾留在这里的那道剑意,而是因为你?” 秦歌什么也没说,这代表默认。 他是任玉虹的师弟,都是一个师父教出来的,任玉虹当年能做到的事,他也没理由做不到。 步知舞神情认真问道:“秦歌,你到底是谁?” “我是秦歌啊。” 步知舞说道:“你是个天才。” “快,再多夸我几句。” 步知舞轻啐:“死远点。” 秦歌正色道:“言归正传,这天铸洞真的很神奇。” “所以呢?” “所以我想再试试。” “试什么?” 秦歌闭上眼睛,无形的剑意散发。 在被孔让梨控制的剑咒追杀的那会儿,飞去帮助秦歌的本命灵剑,远不止一万零四把,那被收入黑色剑形图纹中的一万零四把剑,也只是剑灵儿在秦歌昏迷时随便挑选的一些。 步知舞很好奇秦歌想要做什么,正欲开口询问,但下一刻她便明白了。 整个万剑墓,从外圈到中心区域,所有本命灵剑都在散发微光,像是在回应秦歌的剑意。 步知舞美眸轻颤,赞叹道:“真了不起。” 能做到这种程度的,在她的记忆中,只有她师父玄玉剑仙一人,但现在又多一人,那便是眼前的秦歌。 不多不少,刚好一万把本命灵剑飞向天铸洞。 所有身在万剑墓的学子,再一次见证这惊世奇观,发出赞叹。 秦歌说道:“舞姐,还麻烦你帮我背锅。” 步知舞说道:“这算是欺世盗名。” 秦歌说道:“其实之前你已经背过一次。” 步知舞无奈说道:“所以我才说这是欺世盗名,我自己什么斤两,我很清楚,我顶多能得到五百多把本命灵剑,而能得到红袖魂的认可就已是付出极大的努力,我根本没有你这样的剑道天赋。” “我从不认为在万剑墓里能得到多少本命灵剑跟天赋挂钩,也不知最先是谁提出,竟被世人奉为圭臬。” 步知舞:“但我确实是做不到你这种程度,望尘莫及。” 秦歌笑道:“别人可不这样认为,因为你是玄玉剑仙的关门弟子,是整个剑仙大陆都在关注的天才少女,所以谁都愿意相信这是真的。名声这种东西,我要来没用,而且这会给我惹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但对你来说很有用,至少,对你在玄剑道宗的地位很有帮助。” 步知舞安静少许,细细考量一番,说道:“好。” 秦歌没有再说话,此时那一万把从万剑墓各处飞来的本命灵剑已被他投入天铸洞。 正是因为天铸洞很神奇,所以这时候秦歌脑海中冒出了一些至少对于这个世界而言很奇葩的想法——他脑海中幻想出一辆坦克,他想用一万把剑合成一辆坦克。 但并没能成功。 “坦克不行,那来把加特林?” 还是没能成功。 秦歌又想了很多只有他前世才有的科技产品,但无一例外,都不行。 最后秦歌得出结论:这个天铸洞只能锻造出剑仙大陆上才有的东西,而且只能是器具,不能是那些花里胡哨的、从未在剑仙大陆上出现过的科技产品。 时过少顷,忽有光芒闪烁。 秦歌伸手一挥,抓住从天铸洞飞出的那十片羽毛。 步知舞见此很是无语,用一万把本命灵剑锻造十片羽毛,那就代表每一片羽毛都是用一千把本命灵剑锻造而成,算是六级灵器。 但她不得不承认的是,秦歌手中那十片羽毛很漂亮,因为那是公孔雀的尾羽。 “你用一万把剑,就锻造出这些?”步知舞觉得秦歌此为是暴殄天物。 秦歌站起身,问:“好看吗?” “好看。” 秦歌走上前,将一片羽毛插在她的头发上,看着她微笑说道:“真美。” 步知舞伸手摸了摸,“送我?” “喜欢?” “谢谢。” 女孩子都喜欢漂亮的东西,步知舞也是个女孩子。 秦歌盯着手里剩下的九片羽毛,说道:“这其实是一种暗器,叫孔雀翎,虽然看上去跟孔雀羽毛一样,但材质其实是金属,不过还需要再经过一些加工它才会变成具有极大杀伤力的暗器。舞姐你应该不屑于使用暗器,所以这片就送你当发饰。” 秦歌倒也算是在跟他体内的斩仙剑魄斗智斗勇,你有政策,我有对策,既然不让我用武器,那我就用暗器,你能咋滴? 本来秦歌是想继续用万剑墓里的本命灵剑来给自己打造全套暗器,但想想还是放弃此念,不能太自私,还是得给后面的人留一些。 手中有九支孔雀翎,这已经足够。 一片安静中,秦歌问道:“舞姐,你说这天铸洞里边到底有什么?” 步知舞从腰间芥子袋里拿出一面小镜子,在对着镜子调整头发上那支孔雀翎插放的位置和角度,有些漫不经心的答道:“我也不知道。” “难道就从来没人下去看过?” “那是亵渎圣地。”步知舞翻翻白眼,放下手里小镜子,“而且这里边应该有很高的温度,说不定底部还是熔岩,人要是跳下去,必会灰飞烟灭,真正意义上的尸骨无存。” 闻言秦歌安静下去,心里发怵,做为一个来自地球二十一世纪的青年,他自然是知道岩浆的威力,熔岩湖里的岩浆介于橙色和金黄色之间,温度大概在九百摄氏度至一千一百摄氏度之间,除非是剑仙,不然谁能承受这样的高温?他在心里对剑灵儿说道:“听到没,你听到没?” 刚刚在给安芝芝合那平底锅的时候,剑灵儿忽然对秦歌说让他也下去炼炼。 这真是语出惊人。 要真下去炼炼,那肯定是炼着炼着就没了。 但秦歌知道,剑灵儿从不会跟他开玩笑,更何况还是这样的玩笑,所以他很好奇剑灵儿为何会说这话。 “回主人,灵儿听到啦。” “那你还要我下去?你是要坑死我?” 事实上,刚刚在合孔雀翎的时候,秦歌也有发动魂斩模式,魂体飞下去看过,但什么也没看到,里头是一片漆黑。 剑灵儿安静少许后,说道:“主人你在生死关头修为突破,达到御气丹境,现在只差最后一步就能炼成金钢剑骨,而天铸洞下边的东西,应该能帮主人走出这最后一步,真正炼成金钢剑骨,当然,更主要的是,灵儿总是有种感觉……天铸洞下边的东西,跟斩仙剑本体有关。” 闻言秦歌心头微颤,问道:“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抱歉主人,灵儿记忆尚不完整,还不清楚,不过基本上可以肯定,那东西跟斩仙剑本体有关。” “好吧,那我问你个最实际的问题,也是我最关心的问题,我下去会不会死?” 剑灵儿说道:“主人是金钢剑骨,又有斩仙剑魄护体,不会死,只是会很疼。” “有多疼?” “灵儿不知道。” 秦歌只觉心痒难耐,很想把剑灵儿拖出来捏捏她的脸。 “好奇”是所有智慧生物最难治,同时也是最好治的病,就算是与自己无关的事,也会很好奇。 秦歌现在就很好奇天铸洞里边到底有什么神奇的存在,况且这还跟他有关。 “唉,算了,还是等以后再说。” 最终秦歌还是决定等以后找个机会悄悄的来探寻,人活着,就是为寻求答案,他一定要找到这个答案,只是现在步知舞在这,步知舞肯定不会让他跳下去作死。 ……(。) 第145章 秦筱的暗杀 万剑墓并不小,在正常情况下,要一个月才能逛完整个万剑墓。 所以参加玄剑大会的学子们在万剑墓里停留的期限为一个月。 学子们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自己的本命灵剑,也有足够的时间在万剑墓里静坐悟道,精进自身修为,因为这万剑墓里无处不充斥着道韵。 秦歌担心的却是他田里的水稻,所以他在当天就离去,跟他一同离去的还有安芝芝,至于战安凉、药不然、苏文轩三人则是留在里边,他们虽惊叹于秦歌所展现的剑道天赋,但他们没有跟秦歌比,人各有道,所以他们选择留下来静坐悟道,精进修为,等一个月期限满后再出去。 在万剑墓入口外边的石道上停满飞辇,如果学子是提前离开万剑墓,要乘坐飞辇就得花钱,由此可见玄剑道宗很善经营,在中州大地,空中交通运输行业基本已被玄剑道宗垄断,颁下禁飞令,不许任何人飞,唯独自己的飞辇可以飞,而且要坐还得给钱。 不过这点坐飞辇的钱,秦歌自然是不差的。 在秦歌离开万剑墓后,人群中有几道目光落在他身上,那是几道不怀善意的目光。 可能不久后会发生些什么,会有麻烦找上秦歌。 万剑墓位于中州五城嘉霖城地界,距离清江城的金华城区相隔较远。 当飞辇抵达金华城区时,已是华灯初上。 花间楼很热闹,客人络绎不绝,据说今晚还有诗歌大赛,获胜者可获得花间楼头牌玉儿的芳香手绢一块,还能同乘画舫于清江一日游玩,赏山赏水,那些文人墨客风流才子膏粱子弟,平日里那是何等的鲜衣怒马意气风发,却也纷纷拜倒在玉儿姑娘石榴裙下,今晚俱是热情澎湃,近乎疯狂,定要在诗歌大赛上大展才华,赢得美人青睐。 秦歌想的自然是那些白花花的银子,还有那些从客人口中获取的情报。 玉儿很不错,放眼花间楼,她无疑最骚的,也是最会抓男人弱点的,自秦筱退居幕后,玉儿是当之无愧的头牌。 秦歌带着安芝芝从后门进入花间楼,直接上到五楼。 安芝芝早就犯困,又因为之前在车厢里被秦歌咬过一口,有所消耗,加上她很想念莳小幽和花欣悦她们,进入书房后便直接通过转移阵回到清洁宫。 两个多月没有回来,书房中还是纤尘不染,想要找点灰尘都难,秦筱真是勤快。 秦歌坐在书桌前,叫道:“筱儿。” 并无回应,灯反而灭了。 黑暗中,一道剑光闪烁。 “穿风一剑云自摇。”秦歌瞬间就看清这招的路数,看也不看,便伸手抓向黑暗,稳稳抓住黑暗中的剑身。 随后只听咔嚓一声,剑碎。 接着秦歌拍案而起,单手撑着桌面,身子浮空,避开黑暗中飞来的那数道暗器,落地时又一脚踢开座椅,撞断离地一尺那数道交错紧绷的丝线,再顺手拿起桌上的书本,拍蚊子似的拍掉从各方发射而来的飞镖。 这时灯忽然亮了。 秦歌扬起头,看到身穿黑色紧身衣的秦筱正在房梁上倒挂着。 “有些长进。” 秦筱从房梁跳下,一个后空翻,轻灵的落在秦歌面前,香风阵阵,俏皮笑道:“公子您回来啦。” 秦歌说道:“那一剑你应该在发射暗器之后再出,成功率会提高。”说着秦歌看看自己的掌心,发现有一团黑的,无奈摇摇头,“这毒有点烈,你自己调的?” “筱儿这就为公子解毒。” 秦歌从地上扶起椅子坐下,问道:“这段时间怎么样?” “回公子,一切安好,组织的发展很顺利,现在情报部门已遍布清江各处,就连临近的嘉霖也有分布,不过就是资金的问题有些紧……入不敷出,组织里的杀手都在培训中,而能出去接任务的那些,赚回来的钱也没有多少。” 秦歌捏捏眉心,“我会想办法解决。”他想起了天空岛那个地下洞窟里堆积如山的金银珠宝。 秦筱蹲在秦歌面前,用手绢细心温柔的擦拭着秦歌的手心,“另外,自公子您去参加玄剑大会之后,苏姑娘就很少再来。” 秦歌想起那个女人,无奈摇摇头,“这是好事。” 秦筱站起身,看看地上那把碎裂的长剑,表情有些难过,早知道就不用这把剑,也真不知道公子的手是什么做的,竟能轻易将一把剑给摧毁。 秦歌知道秦筱很喜欢“晓渡天边”,心里头也是有些愧疚。 “碎了。” “没关系,回头筱儿去找新的。” 秦歌问道:“你修炼的‘剑九十九’,现在进展如何?” 秦筱低下头:“筱儿惭愧,现在才练到剑十一境界。” “这么快就剑十一了?”秦歌目光微亮,开始重新打量秦筱,觉得有些出乎意料,“聚气灵境后期,一秒钟可以刺出十一剑,像你这样的年纪,已经很了不起。更重要的是,你才修炼多久?两年左右吧。” “公子谬赞。”秦筱脸颊红红的,被公子夸,她感觉好幸福。 “我送你一把剑。” “谢公子。”秦筱满脸期待。 秦歌伸手一挥,地面便凭空多出一把长剑。 “这是五大上古灵剑排名第一的乱京华。”秦歌说道:“据说某代鬼剑愁就是用这把剑搅乱皇朝京都,连某代皇帝也被这把剑斩杀,所以它叫‘乱京华’,此剑很凶,剑中蕴含皇者之气,能不能得到它的认可,得看你自己的本事。” 令秦歌很意外的是,秦筱蹲下身就将地上的乱京华给捡起。 秦歌赞道:“天才。” 秦筱脸红,“谢公子赐剑,筱儿很喜欢,这把剑好帅。” 将被弄得乱糟糟的书房收拾一番后,秦筱便去打来热水伺候秦歌洗漱。 “筱儿,待会儿给苏月摇传信,让她明天过来一趟,有事找她。” “嗯,好的。” 秦歌放下手里的书本,脑袋往前凑,将脸在秦筱手里的湿毛巾上蹭了蹭,很敷衍的说道:“嗯,好了,洗干净了,筱儿拧的毛巾真香。时候不早,去睡吧。” 秦筱杏眼圆瞪,一脸震惊的看着秦歌。 “怎么了?舍不得我?” “公子,这毛巾……刚刚是给您擦过脚的。” “我靠!” 秦筱笑得花枝招展梨花带雨,端着热水就逃跑。 “……” 安静的书房中,只留下一盏灵石灯。 秦歌端坐于书桌前,搦管操觚,通宵达旦。 清晨,秦筱来到书房,才发现秦歌趴在书桌上睡去,无奈的叹口气,走过去要将他扶去卧房躺下,却发现桌上那些图,好奇的拿起看了看,美眸发亮,觉得公子画的衣服好生漂亮,就是有点太那个啥…… 秦歌醒来的时候已是中午,刚睁眼,便看到一双漂亮的大眼睛正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睫毛翘翘的,好可爱。 “靠,你变态啊。” 苏月摇双手撑着下巴,眯着眼睛,“我就喜欢看你睡觉的样子。” 秦歌突然掀起被子往下看了看。 “看什么看,你以为我像某些禽兽,趁人不备占便宜?是秦筱给你脱的,她说你不喜欢穿衣服睡觉。” 秦歌尴尬笑道:“裸睡对身体好,最健康,能促进血液循环。” “其实我刚来一会儿。”苏月摇翻翻白眼,“说吧,找我什么事?” 秦歌咳嗽两声,“那啥,你先去书房等我。” ……(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五章 卖皮肤 花间楼。 秦歌书房中。 苏月摇全神贯注的盯着手中那一叠图纸,每一张她都有仔细看,视线怎么也移不开。 “美,真美,这比我设计的灵装,更能展现女性魅力,不仅保留原本的风格,却又不落俗套,掺杂一种……怎么说呢,该是一种新时代的独特气息,从这些图纸里,我看到了青春!看到了一种敢于打破封建保守思想的气魄!” 苏月摇两眼放光,给出极高的评价。 “秦歌,你真是个天才!” “这些图纸,每一张都是精品!” 秦歌撇撇嘴,暗想自己前世那些游戏可是没有白玩,古装动漫也是没有白看,更是深受二次元文化的荼毒,笑着道:“这就是我今天找你来的第一件事。” 苏月摇很满意,愉悦道:“这些灵装要是做出来,大批量生产,肯定会大卖。秦歌,你自己开价吧,这些图纸我都要!” 秦歌笑道:“我俩这也算是知管仲者,鲍书牙是也。” 事实上,在秦歌的认知中,也只有玄霜仙子敢为天下先,敢在穿着服装上打破传统,勇敢展现女性魅力,引领这个世界的服装潮流,要是换做其他人,必然会是难以接受,羞于启齿,会觉得这样的穿着有伤大雅,甚至是伤风败俗。 秦歌很庆幸,他来到的这个世界,其所经历的时代,并不是女人还要裹小脚的时代,虽然重男轻女的思想较为严重,但女人多多少少还是有些社会地位,并非单纯的生育工具。 苏月摇满脸疑惑,“你说什么?什么龅牙叔?” “没啥,没啥。”秦歌轻轻咳嗽一声,正色道:“苏姑娘,昨夜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不卖。” “不卖?”苏月摇噘着嘴,“那你找我来做什么?你要知道,除了我们天衣坊,谁能做出你设计的这些灵装?而灵装之所以是灵装,是因为它除了美观之外,还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法宝的功能,试问,当今世上,除了我们天衣坊,谁能将一套用布料做成的衣服炼出法宝效果?” “你先别激动,听我说完。”秦歌微笑道:“我是想跟你合作,不是直接将图纸版权卖给你。嗯,说白了就是合伙做生意。我这几家青楼,赚的是男人的钱,小本生意,入不敷出,养不活我手下的组织,所以我也想从女人身上赚钱。” “合作?怎么合作呀?你要是差钱,直接找我拿便是。” “我还不至于找女人拿钱。”秦歌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说道:“我们合作卖皮肤。” “卖皮肤?”苏月摇心想秦歌这人说话怎么是恁地奇怪呢,先是龅牙叔,现在又要卖皮肤,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而且还长在人身上,这能卖吗? 秦歌说道:“我们俩合作的项目就叫‘卖皮肤’,以后我每个月给你四张图纸,你负责制作生产,以及选用布料,并且,我设计的这些服装不叫‘灵装’,而是叫‘皮肤’。天衣坊每月必出四款新皮肤,我昨晚也分析过市场,现在变装法宝渐渐在修道界流行起来,而收藏皮肤,这可是个大好趋势,是个巨大的商机。” 苏月摇一手抱腹,一手捏着下巴,神情若有所思,“有点儿意思,说下去。” 秦歌说道:“根据皮肤的精细、美观、制作成本,我们可以给各种皮肤分出不同的等级,并卖不同的价格。” “比如?” “比如普通皮肤、英雄级皮肤、史诗级皮肤、传说级皮肤、神话级皮肤,还有花钱也买不到的限定级皮肤。咱们还可以适当的搞些抽奖活动” 苏月摇满脸疑惑,“制定等级,这我懂,也赞同,可抽奖活动具体是个什么运作方式?” 秦歌笑道:“比如一百两银子抽一次奖,抽中普通皮肤的概率是多少,抽中传说级皮肤的概率是多少等等……” 他看看苏月摇,“要知道,现在的人最是有攀比之心,要是自己的变装法宝里收藏着几件神话级皮肤,甚至是全大陆限量的限定级皮肤,那在外面吹嘘炫耀,肯定会觉得很有面子。” “而这抽奖活动,就类似于赌博,比如这次的奖池里出现了某人做梦都想要的限定级皮肤,然后某人就会花钱去抽奖,抽一次没抽到,但却有积分,只要积分累积到一定程度,那就能直接兑换他想要的限定级皮肤,可是如果是想靠积分来兑换的话,那就需要抽一百次奖才会攒到那么多积分。” 苏月摇咯咯笑道:“有趣。” 秦歌继续道:“如果他运气好,在第九十八次就抽中他想要的限定级皮肤,那么那些积累起来的积分他也肯定不想浪费,于是就会继续砸钱增加积分,准备用积分去兑换其它皮肤。” 苏月摇坐在秦歌的书桌上,想了好久好久才捋顺秦歌的这些话,满脸崇拜的道:“我明白啦,这是巧妙的抓住了人们的虚荣攀比心理,以及赌徒那种不甘心理。秦歌,你可真是个天才!你不加入我们天衣坊,纯属是浪费人才!” 秦歌只是笑笑不说话,不由想起自己前世玩的那些网络游戏,就为了那些不能吃不能喝只能观赏的皮肤,他可是砸了不少钱进去。 现在,他要在这个世界,用同样的方式赚回来。 秦歌思忖片刻,又道:“对了,我之前也有去了解过,你们的染布工艺倒是没什么问题,不外就是传统的三缬,绞缬、蜡缬、夹缬。至于染料,用的最多的是植物染料和生物染料,比如蓝草发酵后的蓝靛,然后就是紫草、红花、桑、茶,以及虫胶虫胭脂什么的。” “对呀,有问题吗?” 秦歌说道:“不过我对染布这方面也是略懂皮毛,但我知道还有一种矿物染料。” 苏月摇两手撑着下巴,“愿闻其详。” 秦歌:“从矿物中可以提取有色无机物质,比如铬黄、群青、锰棕等等,大抵就是各种金属盐和金属氧化物,当然,矿物染料也是天然染料的一种,还是要以植物染料为主,具体怎么提取,我之后会写详细再交给你。” 苏月摇听得有些头晕目眩。 秦歌神秘的笑了笑,“当然,还有一种直接染料。” “直接染料?” 秦歌解释道:“就是具有磺酸基或羧基等水溶性基团分子结构排列成直线型的一种染料。芳环结构处于同一平面,因此直接染料对纤维素纤维具有较大的亲和力,在中性介质中直接染色,只要把染料溶解于水,便可进行染色,不过这种染料对于染液的温度要求把控极其严格,这需要一些时间才能掌握。” 苏月摇快晕了,不过她也并不是完全听不懂,毕竟她可是三长老杨建国的学生,她的很多技术,都是跟杨建国学的。 “直接染料我昨晚已写出来些。”秦歌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递给她,“二苯乙烯偶氮染料、二芳基脲偶氮染料,三聚氰胺偶氮染料……” 苏月摇撇撇嘴,表示看不懂,心想回头还得拿去给老师看看,老师应该能懂。 “其实,具体要怎么操作我也不太懂,我说过我只是略懂皮毛。”秦歌笑看着她,“但是你可以去请教三长老,他应该知道,我只是负责提出。” 现在秦歌手下好歹也有个砸了上亿两黄金的情报组织摆在那里,玄霜仙子跟玄剑道宗三长老的关系他自然是知道。 苏月摇认真说道:“如果这些染料真的弄出来,那么天衣坊的历史将会翻开崭新的一页。不过说起三长老,秦歌,如果你是要跟天衣坊长久合作的话,这还得三长老点头同意,事实上,三长老才是天衣坊背后最大的老板。” 秦歌:“改天我会去拜访他老人家。” 苏月摇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其实你已经见过他了吧?我也没想到,那个怪老头子竟会跟你把酒交心,我想,他应该会同意你跟天衣坊合作。” 苏月摇知道那晚秦歌和杨建国在万剑墓外相聚的事,对此秦歌也并不感到意外,人家好歹也是玄霜仙子,手下的情报组织那也不是吃素的。 “那就这么说定了。”秦歌注视着她:“至于今天找你的第二件事,是要你帮忙给我弄块许飞令。” “这简单啊,不过你要去哪里?”苏月摇很大气的将一面金字许飞令拿出来给秦歌。 “这你别管。” “去天空岛?”苏月摇表情古怪的盯着秦歌,“以你的能力,如果真是要完成玄剑大会考核的话,完全用不到两个月那么久,我猜你肯定是在上面发现什么好玩的事情,但由于时间有限,你只好事后再去探寻。对不对?” 秦歌微笑默认,在他面前的,并不是仅仅是个年轻貌美的姑娘,而是在玄剑道宗呼风唤雨的玄霜仙子。 苏月摇眼珠转了转,“不过就算有金字许飞令,天空岛也不是你想去就能去的,除非是带我一起去,我跟余龙雀打招呼,他肯定会让你上去。” 秦歌笑道:“所以你是想趁机让我泡你?” “呸!少臭美,找打!” “对了秦歌,你下面这几张图纸画的是什么呀?” “这叫卫生巾。” “干什么的?擦手或者是擦嘴的吗?” 秦歌噗嗤笑出声来,“这其实是……” “咦惹,秦歌你好恶心呀。” “这怎么能说是恶心?这是一个女人再正常不过的生理现象,再说我这也是为了赚钱,更是为了造福全天下女性。我上次问过筱儿,发现你们女生普遍是用棉球,这太不卫生了,容易感染妇科疾病,我保证,这玩意儿一出世,天衣坊必定能登上一个新的高度。” 但凡秦歌能想到的关于前世那些在这个世界里没有的东西,并且也有能力和条件做出来的东西,杨建国基本上都已经想到,所以秦歌只能从女性用品方面下手。 他当然是为了赚钱,因为手下有那么大的情报组织要养活,但事实上,这也确实能给剑仙大陆的女性带来最实际的好处。 “那这个呢?你画的这个像肠子一样,而且透明的东西。” “咳咳,这叫拦精灵,是用天然乳胶做的,其作用是……” 苏月摇听完讲解,俏脸通红。 秦歌说道:“以后但凡我想到新点子,第一时间交给你。” ……(。) 第一百四十六章 活着 一番交谈,秦歌再一次刷新苏月摇对他的认知,以至于苏月摇都觉得没有什么事情是秦歌不会的,不过仔细一想,人家毕竟是玄玉剑仙的师弟,自然是异于常人。 她只恨自己没有早点认识秦歌。 “明天我就带你去见三长老。” “那明天见。” 苏月摇如获至宝的抱着那些图纸离去后,秦歌便通过转移阵去到清洁宫。 山谷中仍是百花争艳,姹紫嫣红。 精灵古树生机勃勃,散发淡淡荧光,茂密的枝头上又长出很多像是小娃娃一样的果子,秦歌觉得那像西游记里边的人参果,但他也知道其实那些果实都是小精灵,一旦落地就会变成小女孩,是单独的生命个体,有独立的思想,就类似于人类刚诞生的婴儿,只是繁衍方式不同。 如果是在果实期就将其摘下吃掉,那也是大补之物,或许比不上西游记里边的人参果,但对修道者而言绝对是大有裨益,这亦是精灵族被外族觊觎的原因之一。 幸得有玄剑道宗的官方保护,再加上还有秦歌所布下的“鬼蜮迷踪阵”守护整片领地,是以现在的精灵族很安全,或许在暗中还有人觊觎,但至少没人敢在明面上打精灵族的主意。 据统计,截至目前,精灵族的成员数量已达到一百五十好几。 秦歌看着那些穿着小裙子在草地中奔跑玩耍嬉戏打闹的小精灵,脸上露出一抹笑容。 如果说世上真有世外桃源,秦歌觉得这里就是。 在这里,有的只是轻松惬意、简单快乐、与世无争,面对的也是纯洁善良的小精灵,根本不需要去想那些复杂的事情,更不需要去提防着谁,只要闭上眼睛,就可安心的睡到自然醒。 如秦歌这种正值舞象年华的青春少男,本该是心怀大志在外闯荡仗剑江湖,并不应该奢望这种在同龄看来很无趣又枯燥的安宁日子,但事实上他比较特殊,有一般人永远也不会有的经历——他多活了一世。 或者说,他是保留着另外一个人生的记忆再活一次。 一个较为同龄要成熟些的灵魂,被囚禁在一个不相符的身体里,因此实际的心理年龄,与身体年龄也不相符。 其实前世秦歌也没有活到很大的岁数,也就二十岁左右,还是个学生,所以他自己也并不认为自己就有多么成熟,因为他一直搞不清“不成熟”与“成熟”的界线在哪,至少,他不会跟大多数人所认为的那种“成熟人”一样去想车想房想工作,不过因为职业的关系,他经历过很多一般人一辈子都不会经历的事,因此也看淡许多事,他取走过别人的命,也救过别人的命,在生死间徘徊过,因此,跟常人不一样的是,他思考的不是金钱地位,而是生死。 他经常在静下来时会思考:人活着到底是为什么?人又是为什么活着? 这个简单的问题,他反而是越想越不明白,刚开始他会觉得人活着是为了去追寻一些生命中的答案,就比如他刚在这个世界睁开眼时,老头子问的那三个问题的答案。 可现在他又觉得,人的一生,有些答案也不一定非要去追寻到底,那或许只会引出更多的问题,他也没有那种“朝闻道夕死可矣”的执着精神,况且孔子的这句话,其实也被很多人误解。 但他也知道,不管想要去追寻什么答案,都要建立在一个基础上,那就是活着。 首先得活着。 体面的活着。 明白的活着。 只有人活着,才能找到有意义的事情去追寻,并且还要活得心里舒坦,不能委屈自己的灵魂,如果觉得种地有趣,那就去种地,如果觉得厨艺有趣,那就去烹饪…… “人生,还是少年好。”秦歌收敛思绪,忽然想起药不然和战安凉那几个家伙,然后又想起步知舞。 前世的秦歌,并没有一个快乐的童年时光,最快乐的事情,也莫过于用竹片削的“尚方宝剑”将同班的几个同学打赢,他很喜欢那种在武力上碾压别人的感觉,打赢一个看不惯的人,就是爽。 至于少年时期,他一直在学习跟杀手这种职业有关的知识,那个收养他的神秘人,对他非常严厉。 所以他也没有一段像样的青春。 但现在他有了重来一次的机会,也弥补了很多前世的遗憾。 首先,在鬼剑山上,他有快乐的童年时光,有师姐,有那些动物朋友。 下山后,他结交到朋友,还跟朋友们有过一段快乐的校园时光,后来,又找到一个自己喜欢的、想要照顾她一生的女孩子。 可以跟朋友们喝酒聊天,无话不谈,一起去做一些有趣的事情,也可以经常看到那个喜欢的女孩子,暗自享受那种荷尔蒙分泌时的感觉…… 秦歌觉得,这种被填得满满的才是人生。 至于那种简单安宁的生活,那就等以后再去追求,以后,就找个像清洁宫这样的地方养老,每天陪老婆,陪儿女…… 现在,好好活着,做自己想去做的事,珍惜身边的一切。 一只嫩嫩的小手怯生生的伸来,抓住秦歌的食指。 这只手很小,小到刚好只够握住秦歌的一根食指。 这种大手与小手的反差,看上去真美。 “你叫什么名字?”秦歌低下头,看着面前那个明显是刚从树上诞生不久的小精灵。 她努力踮起脚抓住秦歌手指,两只大眼睛水汪汪的,比什么都干净。 “我……我叫莉小仙。你是我的爸爸吗?” “我是你男神。”秦歌蹲下身两手抓在她的腋下,将她举高高,然后放到自己肩膀上,朝前方的精灵古树走去。 此时安芝芝正盘膝坐在精灵古树下,树身上延伸出一道细长的藤蔓,像是一根管子,连接安芝芝的后颈,进入她的身体。 以莳小幽和花欣悦为首,最先诞生的那批精灵都乖巧的坐在安芝芝附近。 在安芝芝两手掌心向上搭在膝盖上,掌心绿光氤氲,伸出道道头发般的能量细丝,连接上附近的所有精灵。 秦歌大概能猜到,做为精灵女王,且拥有正统女王血脉的安芝芝,此刻是在进行某种精灵族的古老仪式,将她修道聚气的方式传给所有精灵子民,让她的子民们也可以跟她一样聚气修炼。 这很方便,省得秦歌一个一个去教。 秦歌安静的观察一会儿,并未靠近打扰,确定这个古老仪式并无任何风险之后,便带着肩膀上的莉小仙离开山谷去往农场。 一群跟莉小仙一样刚诞生不久,身体和力量还较弱的小精灵欢快的跟在秦歌身后,叽叽咋咋的跟群麻雀一样,还不停的往秦歌身上爬,一点也不怕生。 还隔得老远,看守农场的五鳞红光便发出兴奋的狼叫声,拖着五条毛茸茸的大尾巴,竟跟人一样又蹦又跳的跑向秦歌,很是欢快,直接扑上去将秦歌扑倒,然后伸出舌头一顿舔。 小精灵们似乎也不怕五鳞红光,而且还很熟,接二连三的往五鳞红光身上爬,还把拔它的毛,疼得它嗷嗷直叫。 秦歌揉揉五鳞红光的脑袋,“红光,你带她们去游乐场玩,我先去田里看看。” “嗷呜。” 稻田里的水稻,颗粒饱满,单株的产量较之前培育的那几个品种有所提升,对此秦歌很是满意,心想再进行几次培育,估计就可以大面积种植。 …… 翌日清晨。 秦歌骑乘五鳞红光,带着苏月摇前往位于嘉霖城地界的黄鹤楼。 这黄鹤楼,并非秦歌前世的黄鹤楼,这是三长老杨建国的地盘。在秦歌想来,大概是因为杨建国怀念前世,所以将其改名为“黄鹤楼”。 黄鹤楼,是中州十二楼之一。 但所谓黄鹤楼并不是一栋大楼,而是一片绵延数百里的青山,领地面积并不比精灵族领地小,并且其中也并无大楼。 黄鹤楼,这只不过是个名称罢了。 几名看上去五十几岁,而且显得有些邋遢褦襶的黄鹤楼弟子将秦歌拦下,不过看到苏月摇也在,便也没有多问,直接放行,他们自然是知道苏月摇与三长老的关系。 杨建国乃玄剑道宗的三长老,亦是一代伟人,任何掌权者都会喜欢像杨建国这样的人,因为他不仅有智慧有技术,而且还不争权不图利,只是醉心于研究,所以像这样的人,不管到哪里都会被人当成宝贝一样伺候着,还会得到尊敬。 但杨建国的住处并没有秦歌想象中的那样金碧辉煌,或者是奢华大气,相反,只是茅椽蓬牖,过得也并不是什么饫甘餍肥的生活,只是粗茶淡饭,大概是他觉得自己年纪大了,可能活不了多久,所以养生。 事实上,他已是个太白仙境的强者,至少还有五百年的寿命,只是他自个儿并不知道。 他的住处在一片并不是很大的竹林里。 秦歌和苏月摇到的时候,他正在吃早饭。 桌上有盘老远都能闻到那种独特酸味儿的腌豇豆,一盘腌萝卜条,一盘香脆可口酸辣美味的腌仔姜,还有一盘腌笋,再配大馒头和白粥。 “杨老。” “哟,小秦来了,整点?” ……(。) ———————— 看在水了这么多字的份上,靓仔们动动手指投投票,拜谢。 第一百四十七章 杨建国的实验基地 秦歌并没有跟杨建国客气,那样东扭西捏踧踖不安的反而不怎么讨喜,便走过去拉过一张竹条凳坐在杨建国对面。 虽然来之前有吃过秦筱煎的荷包蛋,但看到这些腌菜还是有些流酸口水。 “杨老,这些腌菜是您自个儿做的?” “屋后头有好几大坛,你走的时候带些萝卜条。” 秦歌拿起筷子,“没想到还能在这里吃到地道的家乡儿,看来以后得多来杨老您这里蹭饭。” 杨建国很喜欢秦歌,并不仅仅是因为他跟秦歌来自同一个地方,也因为他喜欢秦歌这种性格,大大方方,率真随性,抬眼瞧瞧不远处正在用尾巴逗弄竹叶上那个小蜂窝的五鳞红光,不悦道:“我说小秦啊,你来就来,还带什么礼物?你也真是的,这么见外。” “礼物?”秦歌顺着他的视线看去。 杨建国盯着五鳞红光,“狐狸肉不怎么好吃,倒是那身皮毛有点用。” 秦歌脸色泛黑,“杨老,您是误会了,那是我的灵兽。” “……” 苏月摇自从来到这里后倒是很乖巧,跟个乖宝宝一样,老老实实的走到杨建国身后蹲下来给他捏肩,她是真的搞不懂为何杨建国会对秦歌如此热情,就只是在那天通过步知舞的介绍见过一面而已,现在却像多年未见的老朋友,秦歌这家伙到底有什么魅力? “摇摇。” “老师,学生在。” “昨晚你传来的信,我看了。跟小秦合作的事,你们自己做主便是。” “谢谢老师!” 合作的事,就跟秦歌和苏月摇想象的一样简单。 事实上杨建国也并不想管这些事。 在杨建国的强烈要求下,秦歌和苏月摇今天得留下来吃午饭,他要将他埋藏多年的好酒挖出来,好好的跟秦歌喝一顿。 吃完早饭后,杨建国还要带秦歌去逛逛。 苏月摇没有跟去,因为杨建国不让她去。 “这个秘密,只有宗主知道。”在去往某个神秘之地的林荫小道上,杨建国这样对秦歌说。 “那杨老为何要带我去?” 杨建国意味深长的看着秦歌笑了笑,“你那晚不是说要带你一个?” 秦歌忽然明白了。 时过须臾。 两人来到一座山前。 也不知杨建国做了什么,山脚下的一块巨岩突然向两旁分开,露出一个大洞。 进去后秦歌才发现,整座山里边都被掏空,空间很大,用来做一个军事要塞都是绰绰有余。 “这里便是我的实验基地。”杨建国拍拍秦歌肩膀,洒然道:“走,小秦,带你去我的实验室瞧瞧。” 在去杨建国实验室的路上,秦歌看到很多弟子,那些弟子看上去都很忙,见到杨建国到来也只是点头打招呼,并没有行什么大礼,只是目光会在秦歌身上稍稍多停留一会儿。 黄鹤楼的弟子虽然不多,但都是杨建国最信任的,而且这些弟子都不喜欢修道,更不喜欢打打杀杀,而是喜欢搞研究,有时候在实验基地一待就是大半年。 杨建国的实验室很大,秦歌也找到些他前世的那种感觉,里头的架子上放满瓶瓶罐罐,装满各种化学物品,琳琅满目,还有好多看上去乱七八糟堆满各种小玩意儿的工作台。 “这个世界的灵力,比我们家乡的电力要好用的多,不过我的知识也有限,搞不出什么高科技的东西,只能弄些小玩意儿。” 秦歌说道:“这已经很了不起。” “走,再带你去参观参观法宝区,看看那些法宝都是怎么炼出来的。” 法宝区在实验基地中被划分出一个单独的区域。 里面的弟子只有五六个,都是玄剑道宗目前除了杨建国之外造诣最高的法宝师,至于他们炼法宝的方式,秦歌有些看不懂,大抵是将某种需要炼成法宝的器具放进一个特制的大炉子里,然后再烧一些画有图纹的符纸,借助奇妙的火焰,让器具吸收符纸被烧后产生的特殊灵力……其复杂程度,外行根本看不懂,秦歌觉得这就类似于前世的电脑编程,而法宝师就是程序员。 这果然是门技术活,怪不得法宝师这个职业到哪里都吃香,而且极其稀少。 “这个,是无敌铁乃罩。” “还有这个,夺命血滴子。” “……” 看着那位在热情介绍他的新法宝的大叔,秦歌和杨建国都表示很无语。 参观完法宝区后,杨建国才带秦歌去参观他最得意的作品。 那是一艘被固定在高高铁架上的、像是一个碟子一样的飞行器,体积很大。 这是前世在地球上那些只在“别人”眼中看到过的飞碟,也就是UFO。 秦歌双手抓着栏杆,盯着下方基地中那个飞碟,惊叹道:“猴赛雷呀!” 杨建国长叹一声,“我也是花了数十年才弄出来这么个玩意儿,它的材质,哪怕是一颗螺丝,都价值万金,因为那是这片大陆上最珍贵的金属。” 秦歌说道:“秘灰金。” “对,就是秘灰金。”杨建国点点头,笑道:“如果不是摇摇丫头的天衣坊,还真养不活,现在它每年的保养费都需要至少三千万两黄金。” “不过它现在并不能飞,因为还有很多细节上的问题需要处理,那些高科技的操作仪器,我自然是弄不出,所以就只能用这个世界的方式,将其当成法宝一样去打造。当然,更主要的问题是燃料,没有燃料,那就没有飞行动力,而寻常的燃料也不能保持长久飞行,至于核燃料,我也没那样的本事去制造。” “通过无数日夜的研究,我只找到一种可能,那就是天品灵石。” “天品灵石?” “对,用天品灵石制作燃料,用大量的灵力燃烧产生推动力。”杨建国说道:“大概是两年前,清江城有个拍卖场出现过天品灵石,但体积太小,而且数量太少,弄来也是杯水车薪。如果能找到大量的天品灵石,应该就可以。” 秦歌想了想,还是做下决定,说道:“或许我可以帮您想办法。” “当真?”杨建国霍然看向秦歌,一脸“我有没有听错”的表情,但秦歌很认真,并不像是在开玩笑,所以他觉得秦歌说的是真的,因此他有些激动。 秦歌问道:“要多少?” “这个目前还不好说,我需要至少一斤来做研究,制造燃料。”他摇摇头,“但估计找遍剑仙大陆和鸿土,天品灵石也找不出多少。” 秦歌什么也没说,从空间扳指里拿出他身上带的所有天品灵石。 杨建国神情一振,盯着秦歌双手捧着的那些散发出淡淡光芒的天品灵石,视线再也移不开,激动的声音发颤:“小秦,你……你这是……” 秦歌笑道:“杨老您尽管拿去研究,回头我再派人给您送来。不过这事,你得保密。” “那是那是,君子无罪怀璧其罪嘛,这我懂得起。”杨建国连连点头,眉开眼笑。 如果以后杨建国的飞船真的打造完成,秦歌也是真心想要去坐坐,去外太空玩玩,甚至登上月亮去看看,这亦是他前世生活的地球上很多人的梦想,但也只有极少数的人才有这个机会,而现在,他就有几个机会,所以他自然是要力所能及的做点贡献。 杨建国并没有客气,接过那些天品灵石就急匆匆的跑到自己实验室。 “那啥,小秦,你随便逛,我先去忙。” ……(。) 第一百四十八章 洞窟里的秘密 那些跟研究有关的事,秦歌自然是帮不上杨建国什么忙,而唯一能帮忙的,就是不去打扰他。 在实验基地随便逛几圈后,秦歌便离去,又骑着五鳞红光在黄鹤楼地界各处游玩一圈。 一番游玩之后,已近午时,秦歌在山中采到很多松菌。 等到秦歌做好一桌菜,杨建国却迟迟不来,他这才明白为何苏月摇和步知舞总说杨建国是个怪老头,明明是他要留人吃午饭,可他自己人却不来。 但秦歌也并不会因为这种小事儿往心里去,相反,对于一工作起来就浑然忘我的杨建国还是敬意更甚,知道杨建国是渴望快点打造完飞船回家乡,以至于连吃饭休息的时间都不想浪费。 吃完饭后,秦歌和苏月摇因为一件小事争吵起来,苏月摇不想刷锅洗碗,秦歌也不想刷锅洗碗。 两人就是因为这事而吵。 “苏姑娘,我们讲讲道理好不好,你整整一上午什么也没做,菜是我去找的,饭也是我煮的,现在吃完抹干净嘴就想走人?不就是刷锅洗碗而已,你还这样那样,你好意思啊你?” “我不也帮你烧了火嘛。” “火我自己也能烧!” “我不管,反正我不洗,我这指甲昨天下午刚做的,洗碗什么的,麻烦死了。” “你他妈洗不洗?!”秦歌几乎要咆哮。 “不洗不洗就不洗!” “真是不可理喻!” “你居然还想跟一个女人讲道理,还是不是男人啊你?真是顽固不化。像我这样的小仙女姐姐,你应该宠着才对,竟还要我去洗碗,白痴。” 见苏月摇振振有词,貌似她才是受委屈的人那副模样,秦歌真是快被气笑。 妈的,这就是女人! “麻痹的,少废话,快给老子去洗!” “就不!” “像你这样的女人,除了长得好看勾引那些叼丝,他妈还能干什么?” “我还会嘤嘤嘤呀。”苏月摇眯着眼睛,将秦歌往厨房里推,“我的声音被天使吻过,要不我唱歌给你听?” 秦歌黑着脸,“还被天使吻过……妈的,我看是被阎王锁过喉吧,难听死了,给老子滚一边去。” “哼,渣男!” “……” 最后,还是秦歌败下阵来,其实他大概也能猜到苏月摇为何不想刷锅洗碗,除了她爱惜自己刚做的漂亮指甲外,也因为杨建国这老头子很邋遢,厨房里到处油腻腻的,还有偷油婆到处爬,一般人哪里忍受得了?又何况是苏月摇这样的女孩子,甚至他以前那些碗筷都没洗过,泡在锅里堆的老高,冷油层层凝固,令人望而生怯。 这真是个怪老头,秦歌觉得他应该找个婆娘,这大把岁数了,还是个单身汉,一心也只在工作上,真是蛮辛苦的。 “秦歌,你真勤快,是个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男人,一点也不像那些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苏月摇背着小手站在秦歌身后,看着一脸认真洗碗的秦歌,俏皮的笑了笑。 “我不是什么富家公子,从小是在山上长大。”秦歌回头看看苏月摇,“还有,被你夸奖,我反而觉得是种耻辱,所以请你滚好点好吗?” “呸,我还不想鸟你呢。” “满滚不送。” 很久之后,秦歌才将厨房收拾干净,给杨建国留下几副药,又写几张纸条后便离去。 …… 五鳞红光可能是这两年在清洁宫吃得太好,再加上经常耕田身体也得到锻炼,所以它的体型比以前是要壮大不少,背很宽,以至于可以躺人,而且飞行速度比起以前也有明显的提升。 苏月摇趴在五鳞红光背上,两条小腿儿弹啊弹,她非常喜欢这种毛茸茸的感觉,玩着手里那只秦歌在离开黄鹤楼时在一根竹笋上抓来的笋子虫,将它的前脚从中间折断,再插一根小竹签进去,然后它就会飞,拿在手里像是风车一样,嗡嗡嗡的,十分有趣。 秦歌骑在五鳞红光脖子上,似是在想什么事情,一直没有理苏月摇。 一片安静中,苏月摇开口说道:“秦歌,我知道一个很隐秘的地方,待会儿咱们可以悄悄登上天空岛。” 秦歌收敛思绪,回头看了她一眼,“为什么要悄悄登上去?你堂堂玄霜仙子,大佬来着,直接去跟余岛主打声招呼不就行了?” 苏月摇调皮的吐吐小粉舌,“其实吧……我去打招呼也没用,余龙雀并不会给我面子,他们余家世代生活在天空岛上,是不会轻易让外人上去的。除了虹姐姐,他谁的面子也不给。” 秦歌一头黑线,“那我带你来岂不是多余的?” “怎么,现在想要抛弃我呀?”苏月摇翻翻白眼。 秦歌说道:“老子只想一脚把你踹下去。” 苏月摇气鼓鼓的看着他,“一个大美女主动给你个单独相处的机会,你竟不懂得珍惜。” “谁稀罕跟你这种懒女人单独相处?早知道我带筱儿来,就算带芝芝来也比你强,芝芝至少还能找灵药,你呢,除了嘤嘤嘤,还会什么?” “哼,你就是因为刚刚洗碗的事在生气,你一个大男人,至于这么小气?” “……” 本来秦歌是想着,有苏月摇给余龙雀打招呼,那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去天空岛,但现在看来也只能别作良图。 整个天空岛都被五方阵覆盖,如果是强行登上去,余龙雀肯定会在第一时间知道有外人闯入,但好在秦歌精通《奇门阵术》,上次在天空岛就已摸透五方阵,所以他随便找个漏洞就能登上天空岛。 从东面登上天空岛后,秦歌便从五鳞红光背上跳下,选择步行,如果是在空中飞的话会有被阵法察觉到的风险,况且驮着两个人飞了这么久,五鳞红光也很累。 苏月摇跟个男孩子似的,一路蹦蹦跳跳,还去招惹那些灵兽,好像是来旅游的。 根据五方阵的布置方法,秦歌脑海中有个大概的地图浮现,约莫是两天后,他找到一个传送点,再通过传送点直接去到上次去过的那栋古老石楼。 “原来这里就是你的目的地。”苏月摇环顾四周,很是好奇,“秦歌,这里到底有什么呀?” 秦歌并未鸟她,从空间扳指拿出灵石灯,找到石楼里那个通往地下洞窟的入口,再看看眼圈发黑、头发凌乱,脸上还有几个小红疙瘩的苏月摇,有些想笑。 这两天风餐露宿,她这千金大小姐可是没少吃苦头,昨晚更是被毒蚊叮咬,那些毒蚊算是灵兽,她身上的灵装都防御不了,导致她一夜睡不好觉。 “秦歌,这下面到底有什么呀?”苏月摇蹲在入口边,一头发丝垂下,见下面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到,再次发问。 蹲在她对面的秦歌抬眼一看,又急忙移开视线,说道:“你走光了。” 苏月摇俏脸一红,赶紧并拢腿站起身,就要去踹秦歌。 至于这下边有什么秘密,其实那面洞壁上也写的一清二楚,恰好秦歌又会龙语。 那是关于妖族的秘密。 妖族已在剑仙大陆消失千年,躲到了海底。 在距今三千年前,也就是魔族的魔尊陨落的那段时间里,鸿土那边发生过一场大灾难,而妖族躲到海底,就跟那场大灾难有关,也正是因为躲到海底,妖族才躲过那场灾难。 后来,妖族的最高统治者,也就是龙皇,担心再一次发生那样的灾难,所以便取走万剑墓的“玄玉”建造了天空岛,准备带着全族飞离这片大陆,寻找新的生存领地。 但因为魔族的介入,导致妖族出现内乱,所以这个“飞离大陆”的计划并没有成功,而龙皇,也被锁在鬼剑山,整个妖族也被困在海底,不能登陆。 严格来说,这事儿跟秦歌并没有什么关系,但秦歌自己却觉得这跟他有关系,因为龙皇就是他的奶妈,就是那条锁在鬼剑山天池里的龙。 他想把龙皇救出来。 在很小的时候,秦歌问过老头子,问他天池里边为何会锁着一条龙,老头子只是说,那条龙是放逐者…… “喂喂,秦歌!”苏月摇见秦歌发呆,伸手在他眼前挥了挥。 秦歌收敛思绪,“怎么?” “我们要下去吗?” 秦歌什么也没说,纵身一跃。 “喂,你等等我呀!” ……(。) 第一百四十九章 我等的那个人 距离上次来到这个地下洞窟,其实也不过才几天时间,洞壁上那些孔洞里的鱼油灯只有少数燃烧殆尽,大多数还散发着明亮的光芒。 秦歌站在那面洞壁前,盯着刻在上面那些已布满灰尘的龙语。 这上面有记载要如何才能取走玄玉,只是玄玉乃天空岛的核心所在,虽然只是一块并不怎么大的玉石,但却蕴含极大的能量,正是因为有这块玉石,才有如今生活着无数生命且自成生态系统的天空岛。 就像在来这里之前一样,秦歌现在很纠结,如果取走玄玉,可能天空岛就会失去浮空能力,继而掉落下去,那会造成一场灾难,这让他想起前世看过的某部动漫。 但玄玉又是打开鬼剑山天池里那道锁的关键钥匙,如果不取走,也就解不开禁锢住龙皇的那道锁。 到底取不取? 苏月摇满脸好奇的站在秦歌身后,她根本就看不懂那些龙语,不过自从来到这里之后,不知为何,她心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回到家里一样,令她心神宁静。 一片安静中,她伸出手指轻轻地捅了捅秦歌的腰,低声道:“秦歌,我看到那间石室里有好多金银珠宝诶,你这次来就是为了取那些金银珠宝?” 秦歌收敛思绪,决定还是等以后再想办法取走玄玉,反正就算现在取走玄玉,一时半会儿也不可能回到鬼剑山上去解开天池里的锁。 他此来还有一个目的,就如刚刚苏月摇所说,取走那些金银珠宝,因为他手下的杀手组织是个砸钱玩意儿,如今资金很紧,金峰森和秦筱都表示压力山大,而跟苏月摇的天衣坊合作在短时间内也赚不到钱,所以用这些金银珠宝可以救急。 “虽然不喜欢钱,但事实上,钱就有那么重要,根本做不到视之如粪土,所以我还是喜欢吧。” 苏月摇捂嘴笑道:“好像是这么回事诶,钱不是无所不能的,但一定是万能的。” 秦歌收回落在洞壁上的视线,刚转过身,正欲去往那个堆满金银珠宝的石室,却突然愣住,像是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身躯僵硬的回过身,又面向那面刻满龙语的洞壁,突然单膝跪地,一手放在胸口,就像一个信徒,开始虔诚的膜拜祷告。 “啊哩库瓦!西博突哇!欧巴欧巴!” 苏月摇被秦歌这突然几声怪叫给吓得一个激灵,看上去,秦歌就像是突然中了邪似的,奇怪的很。 不过随后苏月摇便明白什么,脸露讪讪笑容,也学着秦歌的样子单膝跪下膜拜祷告,尔后两人站起身,低着头一同朝来时的方向走去,在经过余龙雀身边的时候,对他微微一笑,很是有礼貌。 原来,秦歌之所以会突然来这样一出,是因为余龙雀来了。 秦歌想不明白余龙雀这家伙是什么时候来的,跟个鬼一样,一点声音也没有,偏偏还是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突然冒出来无疑很吓人。 不过见余龙雀那一脸要吃人的凶狠表情,秦歌也只好选择先脱身,那些金银珠宝可救不了小命,不要也罢。 秦歌和苏月摇并排而行,都低着头,心里紧张的要命。 苏月摇还用手指捅了捅秦歌,传达一个眼神,大概是在问秦歌余龙雀怎么会来。 秦歌轻轻在她脚上踢了一下,用眼神告诉她别露馅,现在脱身为妙。 “话说,苏姑娘,今天的天气貌似不错啊,很适合放风筝。” “嗯对,今天睡觉很……放风筝很好,不如我们就去钓鱼吧。” “我锅里炖的羊肉该好了,我得赶紧回去看看。” “对啊对啊,我养的小鸭子快被淹死了,我得赶紧回去看看。” “……”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完全当余龙雀不存在,在走到入口处准备爬上去的时候,余龙雀开了口:“别装了。” 闻言秦歌紧绷的心神反而是一松,因为余龙雀一直那样站在那里不动也不开口说话反而是最可怕的。 秦歌缓缓转身面向余龙雀,看着他强壮魁梧的背影,讪讪笑道:“那个……余岛主……思米马赛,在下无意闯入贵宝地,还请见谅,在下这就走。” 苏月摇说道:“这里的金银珠宝,我们一样也没拿。” 余龙雀没有任何情绪的问道:“你能看透五方阵?” 秦歌说道:“略懂。” “怪不得。”余龙雀又问:“你能看懂龙语?” “略懂。” 余龙雀转身面向秦歌,“那么,陛下当年留在洞壁上的这些话,你也看到了?” 秦歌能猜到,余龙雀口中的“陛下”并非皇朝的那位“陛下”,而是指妖族的龙皇。 但秦歌没有回答,因为他并不确定余龙雀是什么人。 余龙雀说道:“天空岛的一沙一石早已吸收足够的能量,再加上五方阵的维持,所以就算取走玄玉,天空岛也不会崩塌掉落。玄玉宫便是很好的例子,所以你尽管取。” 言讫余龙雀迈步走向秦歌,在擦身而过的时候,他逼音成线,传入秦歌耳中:“我在外面等你,如果你取不出玄玉,就证明你不是我在等的那个人,我会杀你,如果是,我会为刚刚的失礼向你赔罪。” 只是轻轻一跃,余龙雀的身体便直线上飞,离开地下洞窟,就像是一支朝天发射出去的箭矢。 一片安静中,苏月摇问秦歌:“他刚刚跟你说什么呀?搞得神神秘秘的。” 秦歌走向那面洞壁,用飞刀划破自己掌心,然后紧紧按在洞壁上。 洞壁上有记载,只有鬼剑愁的血才能打开那扇门,而玄玉就在那扇门里。 秦歌忽然觉得,这一切都是他奶妈早就给安排好的,或许他奶妈很早就知道他有朝一日会来这里,并且会打开那扇门。 虽然秦歌有些不喜欢这种被安排的感觉,但也没办法,那是他奶妈,他两世都无父无母,也只有天池里那位能勉强跟“父母”沾得上一些关系。 时过少顷,秦歌脸色变得有些白,这洞壁貌似很贪婪,在快速吸他的血,比天衣坊即将要制造的卫生巾吸血的速度都要快。 他有些搞不懂,不就是一个“DNA认证”而已,至于要这么多血? 便在这时,整个地下洞窟轻微的震动起来。 刻在洞壁上的龙语化为灰烬飘散,整个洞窟里的岩石层也在化为灰烬飘散,最终化为虚无。 整个地下洞窟都好似在融化,露出岩石层下面那层像是玻璃一样的物质,只是片刻光景,秦歌所在的地下洞窟便变成一个漆黑的,像是虚无空间一样的地方,人站在其中,好似站在星空之中,不敢轻易动步。 虚空陡然传出轰隆一声巨响,震动骤然变得激烈,秦歌眼前的洞壁整齐的向两旁分开,露出一扇大门。 在门的另一边像是有股巨力将门撞开,传出震耳龙吟,一颗巨大的龙头咆哮着从中飞出。 秦歌吓得一跳,不敢迟疑,赶紧转身扑向苏月摇,将她扑倒在地。 “危险!” ……(。) 第一百五十章 奇娜美的孩子 因为那颗巨大的龙头来势汹汹,威猛无比,若是被正面撞上,必死无疑,所以在这样的紧急情况下,秦歌也顾不上怜香惜玉,他这一扑力量极大,苏月摇只感觉浑身骨头都快散架,眼冒金星。 “哎呦喂……疼死本碧池了,秦歌你这是在干嘛呀?”苏月摇哀声叫着,没好气的打开秦歌正按在她身上某处的咸猪手。 压在她身上的秦歌赶紧将手拿开,迅速站起身,警惕的环顾四周,皱眉道:“刚刚那条龙呢?” “什么龙?哪里有龙?”苏月摇气道:“你若是想要占姐便宜,那就光明正大的来,姐接着!何必要玩这些下三滥的招数?姐告诉你,这种下三滥的招数早过时啦!” 秦歌俨然道:“适才真的有条龙从这扇门里飞出。” “装,你继续装。”苏月摇气愤的从地上爬起,一手揉着臀部一手揉着腰部,口里直抽凉气,气鼓鼓说道:“我看是你这个宝批龙吧!” 秦歌:“……” 他真想弄死这女的,真是太气人了这。 苏月摇翻着白眼,犹自喋喋不休,“秦大才子,你好歹也是个读书人,连我弟那种书呆子都对你赞赏有加,所以我拜托你有点常识好不好,龙这种强大的生物都灭绝好多年了,这个地方怎么会有龙?谁又真的看到过龙?谁又能确定龙这种生物到底存不存在?要是刚刚真有什么东西出现,难不成我还是瞎子呀?我会看不到吗?” 秦歌面向一边,不屑说道:“牖中窥日,见识短浅,懒得理你。” 苏月摇噘着嘴,感受着身上某些部位那种还残留的异样感觉,并不打算就此罢休,“秦歌,我看你就是想占姐便宜,你是不是觉得你吃定了姐?” “那你来啊,有本事就在这里把姐给就地正法了呀!” “敢不敢你敢不敢?” “哼,有色心,没色胆,我鄙视你。” “……” 秦歌淡淡的看了苏月摇一眼,冷声道:“别哔哔,再哔哔老子一拳打死你。” “哟!哟哟哟!你吃完抹干净嘴就想不认账啦?还想打死我呢,来来来,你来打呀!”苏月摇抬头挺胸,毫不畏惧。 “简直是不可理喻!厚颜无耻!”秦歌没有再理苏月摇,不过此刻这洞窟里一片安静,也无任何异常,也确实是没有再看到刚刚那条龙,心想难不成刚刚只是幻觉? “哎哟我去!”苏月摇被气乐了,连京西口音都给她气出来了,“姐长这么大,见过那么多人,还真是从未见过像你这样恬不知耻的人。来来来,我们讲讲理……” 秦歌果断用双手捂住耳朵,不想再理这呶呶不休的娘们儿,开始观察四周情况。 “不错,刚刚应该是幻觉,看样子苏月摇这娘们儿是真的什么也没看到。刚刚应该是龙气扑面,才导致我产生幻觉。”秦歌心里暗自分析着,随后抬眼看向前方那扇大门。 门已经打开,里头是一片漆黑的空间。 苏月摇好奇问道:“秦歌,这门里边是什么呀?” “靠,这是你娘家行了吧?求你别再哔哔行不行!”秦歌有些不耐烦。 “哼!”苏月摇双手抱胸,噘着嘴面向一边,“本碧池还不想理你呢。” 秦歌摇摇头,轻叹道:“还真的是个碧池。” 秦歌想要走进去一探究竟,但想起刚刚的惊险幻觉,却又是畏葸不前,刚刚那从门里飞出来的“龙头”,实在是太恐怖吓人,特别是那种龙威,现在他背心都还是湿的。 不过好在秦歌有魂斩模式。 在发动魂斩模式进去探查一番过后,秦歌毅然前行,踏入那扇门。 “喂,你等等我!”苏月摇急忙跟上。 门里是片很大的空间,但此间空气好似都凝固起来,无比的粘稠,人走在其中很是吃力,像是在一碗粘液里爬动的苍蝇。 在正前方的虚空中飘浮着一块玉,那块玉很大,一米多长,半米多宽,散发着淡淡光芒。 秦歌一眼就认出那是玄玉。 不过看上去这块玄玉并不完整,因为上面有明显的断裂痕迹,像是被人硬生生的敲碎一小半,一如被掰断的红糖片。 等到再走近些时,秦歌便明白了。 这块玄玉确实是被人敲碎带走小半块,而且那被带走的小半块还被打磨成一把剑,正是玄玉剑仙手中的那把玉剑。 秦歌记得,任玉虹那把剑是在很小的时候老头子送给她的。 而这也就是说,这块原本完整的玄玉很有可能是被老头子敲碎的。 往往得到一些答案,就会引出新的问题。 此刻秦歌心里就有很多问题。 老头子,跟天池里的那位又有什么关系? 既然玄玉是解开天池里的锁的关键,那老头子当年为何不带走这块玄玉去解开天池里的锁,而是将其弄碎取走一块打磨成剑? 秦歌觉得,这些事情是越来越扑朔迷离,令人费解。 刚刚秦歌已发动魂斩模式探查过,此间并无凶险,将心头诸多疑问压下,便走上去伸手抓住那块玄玉。 这块玄玉原本飘浮在虚空,像是没有重量,但当拿到手中时却很沉,起码上百斤,并且,这块玉本身好像还是一种放射性物质,一旦皮肤接触到浑身就会刺痛难耐、寒冷无比,好似有无数根细小的冰针在身体各处乱扎。 秦歌不敢久碰,赶紧从空间扳指里拿出一张以前装天品灵石用的麻袋将其包好,再收进空间扳指。 至此,玄玉取到手,待会儿出去的时候,等在外边的余龙雀也不会杀他。 但秦歌在回头时,却发现苏月摇已蹲在地上,双手交叉紧紧抱着臂膀,娇躯瑟瑟发抖,并且她身上还有一种诡异的能量气息散发,那竟好像是秦歌比较熟悉的龙气。 “苏姑娘,你怎么了?”秦歌急忙上前蹲在苏月摇身前,想要去扶她,但刚伸手,还未接触到她的身体便被一股爆发的能量震退。 “冷……冷……好疼……我好疼……” 此时的苏月摇看上去像是神志不清,口里说着胡话。 刚刚秦歌没有注意,所以并不知道苏月摇这种现象具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现在见苏月摇这副模样,也是束手无策。 接着,秦歌看到苏月摇浑身的衣物化为灰烬飘散,在她洁白光滑、细嫩无比的皮肤表面,竟慢慢生长出亮银色的鳞片;头上的精美发饰猛地爆裂飞散,一头青丝随之撒下,朦朦胧胧的盖住她的身躯。 她的头发,也在从根部开始慢慢的变成一种亮银色。 这时剑灵儿说道:“主人,别去打扰她,她这是血脉苏醒,没有什么危险。” 秦歌愣了愣,听剑灵儿说苏月摇没有危险,心头也稍松,问道:“什么血脉?” 其实他自己也觉得自己这句问话有些多余,此刻苏月摇浑身密布鳞片,还散发龙气,这还能是什么血脉? “她难道是鲤鱼精?”秦歌满脸惊色。 剑灵儿知道秦歌是在故意扯淡,说道:“她是银龙。” “她刚刚还说不相信世上有龙,没想到她自己就是一条龙。”秦歌有些难以置信,或者是因为太突然,有些接受不了苏月摇身上还隐藏着这样的秘密。 剑灵儿说道:“她身上散发的血脉气息,跟主人你的有些相似。” 秦歌并不能像剑灵儿那样还能精确的去感受分析血脉气息,但听剑灵儿这样一说,他心里头便已有所猜测。 “难道这女的,跟……” 就在这时,上方虚空中奇光闪耀,浮现一颗巨大的龙头。 尽管那龙头只是一道幻影,并非实质,却也流露出一种强大的龙威,令秦歌身心沉重。 秦歌仰起头,与那双龙目对视。 “奶娘?” “小歌。” “还真的是你。”秦歌笑道,“好久不见。这是你的一道神识?” 这正是天池里的那位,秦歌的奶妈,妖族的最高统治者龙皇——奇娜美。 奇娜美语气中没有任何情绪,大概是因为她不太擅长人类语言,不知道字字句句在什么时候应该用怎样的语气,“她是我的孩子。” 秦歌看看仍蹲在地上瑟瑟发抖并已神志不清像是在遭受极大酷刑的苏月摇,再看看上空奇娜美的神识幻影,“她?你娃儿?” “对。” “所以……我应该叫她姐姐?”秦歌脸上露出一种怪怪的笑容,“奶娘,这会不会太狗血了?” 刚刚他还跟苏月摇说气话,说这里是她的娘家,没想到,还真是。 奇娜美说道:“在我的梦中,曾不止一次梦到你会带她来这里。小歌,在今后,你要帮助她,夺回妖族大权。” 秦歌安静下去,看看苏月摇,心想奇娜美还真是语出惊人呐。 “那啥,我能拒绝吗?” 奇娜美气道:“你小子是不是想挨收拾?” 秦歌苦着脸,“奶娘,我自己的破事儿都一大堆,你倒好,一来就要我去帮这女的夺什么妖族大权,我有那么大的本事?我只是想着,能把你从天池里救出来就行,真没想其它的,什么妖族大权,等你出来后,你自个儿去夺。” 奇娜美说道:“这是有报酬的。” “报酬?” “就是那些我留在这里的金银珠宝。” ……(。) 第一百五十一章 被困在海底的妖族 “除这些金银珠宝之外,还有之前让大棍儿给你的兽皇诀。” “这么说来,我这算是先拿报酬后做事。”秦歌无奈摇头,笑问:“奶娘你就这么肯定我一定会答应你?” 奇娜美淡淡道:“魔族并不会占领剑仙大陆,但是妖族一定会,因为天地初开,洪荒时期,是妖族最先主宰这片土地,而妖族如今被困在海底,肯定会想尽一切办法登陆,到时必会生灵涂炭,并且,妖族也与魔族有所勾结,如果两族强强联合,人族危矣。” “看来……妖族还真是剑仙大陆的另一个威胁。”秦歌喃喃自语,心情微沉,其实这事他很早就有想过,还在鬼剑山上的时候,他看过不少跟妖族有关的记载,所以后来他才会传药不然大刀诀,并引导药不然去拿呼延海峡上的那把刀。 如果说战安凉克魔,那药不然就是克妖。 “攸关人族存亡,而我是人族的一份子,我确实是应该力所能及的做点什么。”秦歌仰头注视着那对龙目,“但我自己什么斤两我自己很清楚,不是我不想帮你女儿夺什么妖族大权,而是我觉得自己没那个能力。而相比起让我去做那些事,那为何不想办法让奶娘你出来,你亲自去做?” “你是妖族的皇,你若出面,应该能震慑现在的妖族。” 奇娜美说道:“我不能离开天池,这锁也不能打开。那块玄玉,你留着,以后另有用途。” 秦歌问道:“那将你锁在天池里的是谁?” “是我自己。” 奇娜美的回答,令秦歌感到很意外,他想过是任何人将奇娜美锁在天池里,却唯独没想过是奇娜美自己。 “你为何要把自己锁在那里?” “这个你现在还没必要知道。” 秦歌安静少许,看看一旁仍蹲在那里的苏月摇,说道:“那我尽力而为吧。” “我相信你能做到,毕竟你是鬼老头教出来的。”奇娜美:“另外,我还有一样报酬给你。” 秦歌顿时来了兴趣,心想奇娜美是堂堂龙皇,她能给出的报酬,那一定是非常不简单,问道:“是啥?” 虚空中那对龙目轻轻转动,视线聚焦在苏月摇身上,“你把我女儿的身子给要了,银龙初血你拿去,这对你有很大的好处。” “瓦特?”秦歌满脸惊愕,一脸“我他么有没有听错”的表情,愣了片刻才缓过来,暗叹奇娜美真是语出惊人,“你这是什……什么意思?” “我自认我的人族语言学的不错,你没听明白吗?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秦歌嘴角抽搐,表情很是怪异,忽然觉得龙族说话好生直接,毫不加以掩饰,郁闷道:“我说奶娘啊,有你这样当娘的?她到底还是不是你亲生的啊?你们才刚刚相认,你就要让外人把她给……我真怀疑她是不是你捡来的。” 奇娜美:“她是我亲生的,你并不是外人,你是我儿子。” 秦歌严肃说道:“可是……我不想做龙骑战士,所以这事儿还是算了,这报酬我要不起。” “那随便你,你什么时候想要,尽管取。” 秦歌耸耸肩,“怎么说她也算是我姐,我真的……或许在思想方面,跟你们龙族还是有所差异。” 他忽然想起,之前跟苏月摇吵架的时候,苏月摇说要他将她给就地正法,现在想想……这还真是差点就一语成谶。 奇娜美好奇问道:“小歌,你现在都成年了,难道,你看到她就没有反应?” 秦歌苦笑,“说没反应那是假的,我身体很正常,可是再有反应那也不能乱来,人类之所以跟其它野生动物不同,区别就在于此。” 奇娜美说道:“我搞不懂。” “这种跟繁衍有关的事,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总之就那么回事儿吧,反正我个人是觉得,做为一个人,要先有感情,并且双方都愿意,然后才能开始繁衍,不能看到是个异性就扑上去,那样跟野兽又有什么区别?” “有道理。” 秦歌转移话题:“话说,任玉虹也知道这些事?” “她知道。”奇娜美:“她下山之前,是我拜托她来找我女儿,想必现在你也已经猜到,她的玉剑正是玄玉的一部分,被鬼老头用我的精血炼过,因此那把玉剑会指引她去找到我女儿。” “原来如此,怪不得,世上那么多人,偏偏是苏月摇跟她成为好闺蜜。” “妖族里那些异党可能会找我女儿,所以你师姐一直在保护她。” 秦歌又问:“那么,任玉虹之前上山杀老头子的事,奶娘你也知道?” “我事后才知。” “其中有何原因?” “我不知道。” 秦歌思索道:“老头子到底有多强我以前不清楚,但现在我已知道老头子是谁,他是剑祖鬼剑愁,所以仔细想来,凭任玉虹想要杀死他,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所以此间另有隐情。” 奇娜美:“我确实不知个中缘由,你可以亲自去问她。你们鬼剑派的家事,我没资格管。” “以后,我会去当面问她。”秦歌看看苏月摇,“话说……她真是你女儿?” “是的,在你来鬼剑山之前,我已将龙蛋送下山,交给苏家。” “那京西的苏家跟你有什么关系?她的父亲是苏白鹤,所以也就是说,苏白鹤是你丈夫?” 奇娜美:“我不认识苏白鹤,我没有丈夫。” “那你是怎么下蛋的?”秦歌越来越好奇。 “我族到成年期后,可以自孕龙蛋。”奇娜美很有耐心的说道:“在龙蛋孵化之前,可以有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是龙体,也就是直接孵化成幼龙,等到将来修炼到一定程度后才能幻化人形;第二个选择是人类,也就是孵化成人类婴儿,虽然本质上还是龙,但在血脉苏醒之前,跟人类没有任何区别,同样,只有将来修炼到一定程度,才能幻化龙体。” 秦歌点点头,“所以,因为要好好的隐藏苏月摇的身份,你给她做出的是第二个选择。” 奇娜美:“不过在做出第二个选择之后,身体会有缺陷,变成人类婴儿之后有可能会缺胳膊少腿,也有可能会患有某种先天疾病。” 秦歌:“怪不得她有极其罕见的先天性灵力匮乏症。” 奇娜美:“所以,我才拜托你师姐先找到她,等你下山之后,再借机将她安排到你身边,让你治好她的病。” “你为何确信我能治好她?” “你是鬼老头的弟子,如果连你都治不好,那只能说她命不好。另外,她在龙族的名字叫奇丽丝,是‘美好’的意思。” 秦歌:“你还没有说,你跟京西的苏家有什么关系?” 奇娜美:“苏家的先祖,是我银龙族的一个分支,刚刚我跟你说的那两个选择,我族的先祖做出的是第一个选择,而苏家的先祖,做出的是第二个选择,也就是选择变成人类。” “但变成人类之后就是人的身体,继而就不能自孕龙蛋,得利用异性才能繁衍后代,因此也就无法保住纯正的银龙血脉,并且,随着一代一代的混血,这么多年过来,导致现在苏家人的血脉已完全变成人族血脉,基本上已跟龙族脱离关系。” “原来如此。” 奇娜美:“不过我好像记得,苏家先祖在死前将自己的龙魂炼成一样武器流传下去,那应该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出银龙的力量。” 秦歌说道:“幻冰银龙戟,我见过它现在的持有者。” “好像是的。” 母子俩交谈间,苏月摇已安静下来,她身上冒出的鳞片已缩回体内,变回原来洁白柔嫩的肌肤。 这时奇娜美的神识幻影已变得很淡,话音也变得微弱,“小歌,我的神识快要消失,以后,你好好照顾她。我估计,她没我期望中的那样好,可能是个废物,但是有你在,我相信你。” 秦歌看着奇娜美神识幻影消失的地方,有些不理解,但也有些理解。 或许,对龙族而言,亲情这种东西比较淡。 或许,对奇娜美而言,苏月摇只是个让她达到某种目的的工具。 想到这些,秦歌忽然觉得苏月摇有些可怜,从空间扳指里拿出一件大衣,走过去将她不着寸缕的身躯裹住,横抱在怀里走出那扇大门。 ……(。) 第153章 化羽龙雀 “秦歌。” 被秦歌抱在怀里的苏月摇睫毛轻微抖动,睁开眼睛。 “嗯?” “刚刚……你们说的话,其实我都听到了。” 秦歌安静少许,问道:“那你会不会告诉别人?” “当然不会。”苏月摇急忙摇头,“我只是很好奇,你真的是鬼剑……” 秦歌点点头,打断她的话,“按照世人的理解,我应该算是。” 苏月摇眯着眼睛,开心笑道:“那有你帮我,我一定能完成自己的使命。” 秦歌忽然觉得苏月摇的性情有些变化,只是那种变化很微妙,说不清楚,估计这跟她的银龙血脉苏醒有关,而在心理上她也有经过一番转变,因为她知道了自己的真正身世。 “你清楚你的使命?” “嗯。”苏月摇乖巧的点点头,伸手抱住秦歌脖子,“自我体内血脉苏醒后,带来的不仅是力量上的提升,也凭空涌现很多关于妖族的信息,那些信息已刻在我的脑海,挥之不去……我是新的龙皇,我的使命是夺回妖族大权,平定妖族内乱,守护妖族子民。” 秦歌想了想,问道:“这是你发自内心想要去做的事?如果你不想去做那些事,只想按自己的心意活着,那就不做,至于你母亲那里,我去跟她说。” “不。”苏月摇神情坚定,“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若是放任海底的妖族异党独揽妖族大权,胡作非为,并与魔族勾结,这对人族而言也是一场灾难。你还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的吗……在种族存亡之际,总要有人站出来去做些事情。” 秦歌肃然起敬,温柔笑道:“那么,我会尽我所能帮助龙皇陛下。” 苏月摇幸福闭上眼睛,“朕准啦。” 在走到那间石室门口时,秦歌将苏月摇轻轻地放下。 她现在身体很虚弱,浑身无力,连站起来都很吃力。 “你在这里好好休息。” “嗯。” 尔后,秦歌走进石室,开始将那些堆积如山的金银珠宝装进空间扳指。 好在药王爷出手阔绰,这空间扳指是高级空间法宝,里头的容纳空间很大,要装下这些金银珠宝并无问题。 待秦歌收完他的“报酬”离开石室的时候,发现苏月摇已换上她自己的灵装,将秦歌那件大衣叠得整整齐齐的抱在怀里,似乎很舍不得上面属于秦歌的味道。 她无力的坐在地上,白色的裙摆散开,像是一朵盛开的白玫瑰,也像是一只受伤的白天鹅,令人想要疼爱。 见秦歌走来,她不知想到些什么,脸颊泛红。 秦歌问:“你怎么了?” 苏月摇低下头,“对不起。” “你干嘛跟我道歉?” “之前,是我误会你了。”苏月摇脑袋越垂越低,声音也越来越小,“刚刚银龙血脉苏醒的时候,我才发现,其实我还是完璧之身,你那时候并没有……” 秦歌郁闷道:“敢情你是一直以为我那时真的对你做过什么啊,不过没关系,现在误会解开,你自己明白就好。” “哦……”苏月摇心里很是失落,因为她心底深处是想一直误会下去,至少这样,自己总还是有个理由赖着秦歌,可是现在,她有种突然失去什么重要东西的感觉,觉得秦歌就像是那飘浮不定的云,并不会为她停留,也不会被她牢牢抓住。 “秦歌,刚刚你为什么不按照我母亲说的那样做?银龙初血,真的对你有很大的好处。” 秦歌走到她身边,“你不是已听到我们的对话?如果真照你母亲说的那样来,那对你就是一种伤害。” “……” 当秦歌背着苏月摇离开地下洞窟回到石楼的时候,一眼就看到等候在外的余龙雀。 除余龙雀之外,还有几位天空岛的弟子,俱是目光不善的盯着秦歌,不过在看到苏月摇的时候,众人却有种难言的感觉,内心深处有些惧怕她,那种惧怕,并不是因为苏月摇是玄霜仙子,而是因为其它的…… 秦歌大概能猜到,余龙雀是通过五方阵的反馈才得知有人闯入天空岛,进而找到这里,估计是昨天晚上苏月摇到处乱跑去找野果吃,不小心偏离原本设定好的阵法漏洞路线,所以才被余龙雀给发觉异常。 秦歌走向五鳞红光,将已安心睡去的苏月摇轻轻放在五鳞红光背上。 五鳞红光倒也很懂事,用一条尾巴将苏月摇盖住,这样既能将她固定在自己背上,毛茸茸的大尾巴还能当棉被。 随后秦歌走到余龙雀身前,什么也没说,直接从空间扳指里取出那块玄玉。 之前余龙雀说过,如果秦歌取不到玄玉,就会杀秦歌。 在天空岛上,余龙雀要杀秦歌,并不是难事。 余龙雀接过那块玄玉,确认之后,目光一震,急忙单膝下跪,两手举着玄玉将其还给秦歌。 那几位站在附近的天空岛弟子也都单膝下跪。 秦歌被众人这一突然举动给惊到,接过玄玉收进空间扳指,随即做出一个虚扶的动作,“余岛主何以行如此大礼,快快请起。”又看看四周的天空岛弟子,“诸位道宗的师兄,也快快请起。” “适才是属下失礼,还请殿下责罚。” “你叫我什么?殿下?”秦歌满脸惊色,余龙雀有这样的态度转变,甚至还叫他“殿下”,这令他有些反应不过来,早知道如此,刚才在下边就应该问问奇娜美,余龙雀跟她又有什么关系。 不过这事儿也可以问余龙雀。 “余岛主,你先起来再说。” “谢殿下。” 秦歌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尔后,通过余龙雀的一番讲解,秦歌才明白余家跟龙族有何关系。 其实余龙雀不是人类,而是妖族,他的先祖余阊,是一种叫“化羽龙雀”的妖族,并且还是龙雀一族的族长,当年正是余家先祖余阊奉龙皇之命督建并镇守天空岛,只因后来妖族内部的政变愈加激烈,形势动荡,蜩螗不安,更加上龙皇还消失不见,是以天空岛的计划一直被搁置,余家便世代生活在天空岛上,负责守护此岛。 后来余阊还在天空岛上建立一个小王国,就是如今世人所知的驭兽国,而且他还带领驭兽国参加过抗魔战役。 虽然妖族不复当年,但余阊忠于龙皇无二心,从未放弃过天空岛,他死后,便由他的后人守护天空岛这片净土。 到余龙雀这一代,虽然因为与人族代代混血,导致“化羽龙雀”这种在妖族可以说是顶尖之列的强大血脉已不纯正,甚至是微乎其微,但是先祖留下的遗言和教诲,后世子孙都不敢忘。 化羽龙雀有个“龙”字,乃龙族的旁系分支,鼎盛时期此族在整个妖族当中也是中流砥柱,现如今没落至此,委实叫人惋惜。 “虽然陛下消失无踪,但陛下在消失之前留过旨意,若今后谁能看懂洞壁上的龙语,并取走玄玉,便是我妖族的摄政王,他会带领我妖族复兴,恢复昔日繁荣,而我妖族子民,当全力支持摄政王殿下。” 余龙雀注视着秦歌,声音铿锵有力:“此乃先祖余阊所留遗言,后世子孙,辈辈铭记,永不敢忘!” “这事儿……”秦歌轻轻叹息,觉得头大,刚下山就摊上复兴精灵族的事儿,现在又摊上复兴妖族的事儿,这真真是令人倍感蛋疼。 好像我秦某人天生就是来给别人打工似的……偏偏情感上的牵绊,远比利益上的牵绊要牢固的多,所以这个打工皇帝也是不得不做。 说不好听点,这或许就是所谓的道德绑架,但人生于世,难免会如此,总是会因为一些原因,被动的去做某些事。 他偏头看看五鳞红光背上的苏月摇,“其实,她是龙皇的女儿,也就是新的龙皇。” “什么?!”余龙雀目光一震,霍然看向苏月摇,心想怪不得刚刚在看到苏月摇时会有种惧怕她的感觉,原来那竟是来自于血脉气息的碾压。 能碾压化羽龙雀一族的,那也只能是龙族。 秦歌说道:“这事儿以后再说,余岛主,时候不早,我先回去。” 余龙雀看着秦歌离去的背影,“若殿下有需要,尽管吩咐属下,天空岛,化羽龙雀一族,将为殿下鞍前马后!” ……(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三章 城主府来抓人 离开天空岛后,秦歌便直接将苏月摇送回天衣坊总部。 “你好好休息,修养几日就没事。” “嗯。你能留下来陪我吗?等我睡着后你再走。”苏月摇抱着她的毛绒玩具,微笑说道:“你以前跟我讲的狼三则,还有后面两则没讲呢。” “好。”秦歌端来凳子坐在大床边,伸手拉下收拢在两边的蕾丝纱帐,说道:“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苏月摇问道:“那这次屠夫有没有被吃呢?” “你别逼逼,安静听我讲。” “喔。”苏月摇吐吐小粉舌。 秦歌缓缓道:“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苏月摇捂住嘴。 秦歌笑道:“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 不知不觉,苏月摇已经睡去。 秦歌为她盖好被子,起身离去。 有苏月摇给的金字许飞令在手,秦歌很是任性,也很招摇,骑着五鳞红光在天上各种花式飞行,甚至还玩一些超高难度的极限动作。 他很早就想这样在大城市上面飞一次,这也算是满足了他小小的一个愿望。 回到金华城区花间楼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 这正是花间楼生意火爆的时间段,但奇怪反常的是,今晚的花间楼很安静,灯也没亮几盏,只有大门前吊着的那盏大灯亮着,在夜色中显得孤零零的。 直觉告诉秦歌……出事了。 五鳞红光落地时,秦歌才发现花间楼四周站满身穿紫衣的道宗弟子,秦歌认得,那是城主府的弟子。 “城主府的人为何会包围花间楼?”秦歌有些想不明白,口中轻轻嘀咕:“难道是最近扫黄?可是也不至于啊,我这几家楼都是正规营业场所,而在公关方面,筱儿处理的应该也不会有问题。” 这真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有楚陌寒这个超级保镖坐镇,安全方面秦歌倒是不怎么担心,除非来的是剑仙,否则谁能威胁到京东剑首楚陌寒? 就在秦歌思绪间,前方传来一道显得很威武的声音:“秦歌,你真是好大的胆子!” 只见花间楼大门口那些站成一排的紫衣城主府弟子让开一条道,一位蓝衣青年大步走向秦歌。 秦歌手底下的情报组织掌握的情报不少,他一眼就认出,眼前这位蓝衣青年是清江城主的大公子,而且跟他一个姓,也是姓秦,叫秦辉。 以前秦歌也有调查过,秦这个姓在中州是大姓,有很多人都姓秦。 秦歌从五鳞红光背上跳下,不疾不徐的走向秦辉,显得不卑不亢,“这大晚上的,秦公子带这么多人围住我的楼,是所为何事?” 秦辉冷冷的看了秦歌一眼,“中州有禁飞令你不知道?” 秦歌淡然一笑,亮出手里的金字许飞令。 见到金字许飞令,秦辉乖乖闭嘴,可随后那些城主府的弟子还是上来将秦歌团团围住。 秦辉猛地一挥手,“给我拿下!” “且慢!”秦歌目光骤然变得犀利,无形的气势镇住那些城主府弟子,皱眉道:“难道秦公子觉得这金字许飞令是假的?” “那倒不是,这许飞令是真的,如假包换。”秦辉淡淡一笑,“这几日城主府到处都在找你,你倒是躲得深啊,可终究还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秦歌不解其意。 秦辉语气一沉:“秦歌,我问你,白子羽是不是你杀的?” “白子羽?”秦歌这才明白,原来是这么回事儿,难怪城主府会搞这么大的阵仗,忽然觉得事情有些麻烦。 白子羽确实是秦歌杀的,但秦歌显然不会承认,如果是有人故意在背后搞他,那秦歌若承认是他杀了白子羽,背后的人就会有无数种方法搞死他。 这中州的水,果然是够深的。 只是秦歌有些不明白,为何自己莫名其妙的就被卷入这滩脏水之中,貌似自己来中州后并未得罪过什么大人物,至少,在表面上没有得罪过。 秦歌的表情很无辜,也很夸张,就像是听到全天下最荒谬的事情,“白子羽是我杀的?我勒个去,秦公子你会不会是搞错了?我虽是知道有白子羽这么个人,但我并未见过他,我怎么就把他给杀了?” “事到如今,你还狡辩!” 秦歌满脸苦色,“好吧,就算秦公子一口咬定是我杀了白子羽,那可否有证据?” “证据?你要证据是吧?”秦辉冷冷一笑,挥挥手,后方便走出四位少年。 这四位少年都是参加玄剑大会的学子。 “对,就是他,我们亲眼看到是他杀的白子羽!” “没错,就是他!” “秦大公子您快把他抓起来,还白子羽一个公道,绝不能让秦歌这狂徒逍遥法外!” “……” 秦歌心头微沉,想起那时在万剑墓里,当时因为白子羽发动孔让梨给他的怒雷剑咒,情况紧急万分,所以并没有留意附近还有没有其他人。 没想到这竟是一个隐患,早知如此,那时就应该多加留意。 这个时候,秦歌也大概猜到是何人在背后搞他。 多半是孔让梨那老狐狸! 白子羽活着的时候被他利用,现在连死了也还是被他利用。 “这狗曰的老东西,你给老子等着。管你是什么剑仙,老子宰的就是剑仙!”秦歌心中暗自发誓,孔让梨,正式被拉入死亡名单。 秦辉满脸阴冷笑容,“现在有人证,你杀白子羽,他们四个亲眼所见,秦歌,你还有什么好狡辩的?还是乖乖跟我走一趟吧!放心,我们城主府的大牢伙食不错,而且你也不会孤单,有很多老鼠和蟑螂陪你。” 秦歌苦笑道:“冤枉啊秦公子,谁知道你是不是随便找几个人,事先让他们准备好说辞,现在张口就污蔑我杀人,我一张嘴巴,怎敌得过你们这么多张嘴巴?这未免太过草率,难道堂堂城主府,就是这么草率办案的?这实在是有寒人心啊。” “对,这有寒人心!”便在这时,花间楼的大门打开,以秦筱和金峰森为首,花间楼的姑娘和伙计们都激忿填膺的走来。 秦辉沉声道:“他们是亲眼所见!就是你杀了白子羽!这难道有假?” “但我确实没杀白子羽。”秦歌耸耸肩,看向那四位少年,“几位,你们张口闭口就说是我杀了白子羽,说的好像跟真的似的,那你们可瞧清楚了,我是怎么杀的?我是用什么方式杀的?谁不知道那白子羽是天才,年纪轻轻便是御气丹境,我秦某怎有杀他的实力?” 有位少年正欲开口,秦歌却又打断他的话,说道:“当然,这些问题,你们人多,想怎么胡诌就怎么胡诌,反正你们是人多欺负我人少。” 金峰森开口道:“况且抓人的权力在你们手里,你们想怎么冤枉好人就怎么冤枉好人。” 秦筱:“我家公子什么为人我最清楚,他怎么会杀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肯定是有人嫉妒我家公子才华,想要陷害我家公子,城主府怎能不辨是非?” “言之有理!”这时,人群后方又传来一道声音。 楚陌寒提着剑,不疾不徐走来。 显然,他是故意掐在这个时间点出现。 先是秦筱带着花间楼众人,来个人数上的碾压,减弱秦辉这边的气势,而秦辉正欲反弹之时,楚陌寒又及时出现,便能将秦辉这边的气势再次向下碾压,可以说,楚陌寒掐的这个时间点很微妙。 那种无形间展开的剑势,令城主府一行人感到恐惧,不由自主的退避。 秦辉皱起眉,态度柔和不少,“楚先生,这是清江城主府的事,您无权插手。” 楚陌寒淡淡的看了秦辉一眼,“楚某无意插手此事,只是秦大公子你可以找些人来诬陷我家公子,而我家公子就不能有人出来帮他说句公道话?清江城主府,真是好大的威风啊!” 最后一句话,他加重音量,同时也有无形剑势针对秦辉。 秦辉只觉喉咙发干,努力咽下一口唾沫,两腿不由发软,暗叹不愧是京东剑首楚陌寒,这剑势,真真是吓死人。 楚陌寒淡淡道:“你城主府要办案,这是应该的,谁也无权干涉,但是光有几个人证不行,要抓人,那就找到确凿证据再来抓。” 秦辉伸手擦掉额头上溢出的汗珠,抱拳道:“楚先生您说的是,晚辈受教。” 随即看了秦歌一眼,咬牙道:“秦歌,咱们走着瞧,绝不会让你这等狂徒逍遥法外!” 被楚陌寒一番气势上的碾压之后,本以为秦辉会就此打道回府,不想就在这时,天空中传来一道声音:“京东剑首楚陌寒,真是威风不减当年啊。” 众人抬起头,只看到一头体型庞大的青色雄师从天而降。 这是青云碧睛狮! 狮背上,平稳站着一位头发花白身穿锦袍的中年男人。 楚陌寒皱起眉,暗想今天这事儿可能有些麻烦。 因为来者正是清江城主——秦白。 “人,今天我是一定要带走的。秦歌现在是杀人嫌犯,按照道宗律法,我城主府,有权对他进行审问。”秦白从青云碧睛狮宽阔的背上跳下,脸露淡淡笑容,注视着楚陌寒:“我中州城主府秉公办案,难道楚先生也想插手,并与道宗为敌?” 秦白这话不可谓不重,重到楚陌寒毫无反抗之力。 原本减弱的气势,就因为秦白的突然到来而反压。 那句“与道宗为敌”,威力真是好大! 楚陌寒是皇朝人,他插手中州城主府的事本就不应该,如果要强行干涉城主府办案,那就是与玄剑道宗为敌。 ……(。) 第一百五十四章 秦歌入狱 可即便是要背上“与道宗为敌”这个罪名,楚陌寒也绝不会让秦歌被带走。 楚陌寒自然是能猜到这是有人在背后故意搞秦歌,所以,秦歌今天要是被带走,那无疑是凶多吉少。 他选择留在中州,就是为了保护药不然和秦歌。 场间一片安静。 楚陌寒注视着眼前的秦白,心中已做好最坏的打算——杀出重围,将秦歌带到京东,以后远离中州,以秦歌的才能和本事,在皇朝大地那边照样能发展。 京东有药天命在,秦歌就算是杀了天王老子,药天命也能保他。 但秦歌显然不会让楚陌寒这样做,他也大概能猜到此刻楚陌寒心里有什么打算,如果真那样做,那精灵族怎么办?这边已建立根基的组织又怎么办? 秦歌走上前几步,淡笑道:“城主大人所言极是。虽然白子羽这事确实与在下无关,但城主府要办案,那我也应该全力配合调查。” 秦白点点头,微笑说道:“还是秦大才子明事理,只有配合我城主府调查,这样才能早日洗脱你的嫌疑,还你一个清白。” 秦歌脸露微笑,伸出双手,“请。” 一位城主府的弟子拿着特制的镣铐上前,将秦歌双手铐住。 这镣铐是一种法宝,由玄剑道宗的黄鹤楼提供,但凡是被铐上,就无法使用灵力。 楚陌寒担心的看着秦歌。 秦歌却是满脸洒然,给他投去一个安心的眼神。 楚陌寒说道:“那么公子,就先委屈你几日,明日我亲自去城主府看你。”言讫他面向秦白,微笑说道:“城主大人,按照道宗律法,在嫌疑人被关押期间,嫌疑人的家属亲朋也有探望权,并请状师,对吧?” 秦白满脸和煦笑容,“那是自然,楚先生随时可以来探望。” 他觉得楚陌寒这招很妙,大抵就是在警告他:秦歌必须得被关在城主府的大牢里,而且他明天去探望时还能见到秦歌人。 既然秦白打着“依法办事”的旗帜来抓人,那么楚陌寒自然也能找空子钻。 秦筱担心的看着秦歌,什么也没说,转身离去。 与其在这里哭哭啼啼无谓的担心,倒不如去想办法救出秦歌。 跟着秦歌这么久,秦筱早已不是原来的秦筱,她学会了很多。 就这样,秦歌被秦白带走。 清江城主亲自来抓秦大才子,这事儿很快就在金华城区传开,而在背后推动这事儿的,自然是金峰森,他的目的,是想要让此事引起广大民众的关注,让广大民众来“监督”城主府,用言论给城主府施压。 群众的言论,威力无疑很大,这样一来,城主府也不敢随便将秦歌处置,要如何处置秦歌,得让广大民众得知真相。 好在秦歌才名远播,这事儿很快就奏效。 药王爷说的不错,“无知的民众”有时候也是强力的政治武器。 …… …… 杨建国之所以讨厌这个世界,甚至是想要像地球上的鲁先生那样拿起笔改变这个世界,正是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人与人之间的生命并不平等,总是有高低阶级之分。 如果是杀一个普通人,杀一个丫环,或者一个车夫,只要没被当场抓住,事后并不会有什么事,就算是事后所谓的调查,那也只是走走过场,而且人们也只会觉得,死的“只是一个丫环”、“只是一个车夫”、“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普通人”…… 只是,只是。 在剑仙大陆,所谓的律法,它保护的只是那些有身份地位的权贵。 但秦歌杀的并不是一个普通人,而是白子羽。 白子羽是皇朝那边的天才少年,年纪轻轻便是御气丹境的修道者,颇有名气,此外,他的背景也很强,因为他是白家的人,而在皇朝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大人,就是姓白。 …… 凌烟楼。 夜空很美,皎月高悬,繁星点点。 明天一定是个晴朗的好天气。 白袍老者偏头看看坐在他身旁喝茶的孔让梨,说道:“因为白子羽的死,皇朝那边在不停施压,而如今陈苏安正在闭关养伤,步知舞也在万剑墓,玄霜仙子也只有道宗的财务大权,手中并无实权,所以在现在的中州,还有谁能保秦歌的命?” “只要坐实是他杀的白子羽,那么,就可以当着全天下的人杀他。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我们是按照道宗的律法做事,而这律法也是任玉虹自己定的,她能怪谁?就算怪下来,到时候也是皇朝的白家背锅,可偏偏她一心想与皇朝交好,共谋御魔大业,所以她总不至于为区区一个秦歌而去将皇朝的白家怎么样。” 孔让梨淡淡笑道:“不愧是二长老。” 白袍老者,正是玄剑道宗的二长老,也是前宗主风雷剑仙这一党的重要人物,叫吴有道。 吴有道微笑说道:“还是您这个伏笔埋的好。相比起直接用绝对的实力去杀死一个人,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用这种方式去杀死一个人。” 忽有翅膀扑腾的声音响起。 “清江府来消息了。”吴有道伸出白袍下的手,接住那只信鸽,取下信鸽脚上的竹筒。 片刻后,他说道:“秦歌并未承认是他杀的白子羽。” 孔让梨问:“打死也不承认?” 吴有道收起手里的信纸,“那要打过才知道。不过楚陌寒那厮倒也很精明,信上说,秦歌暂时只能被关在城主府的大牢里。” 孔让梨站起身,“杀秦歌的事,交给你就行。接下来我得闭关,你以后也不要经常来凌烟楼,以免落人口舌。” “明白。” 孔让梨看看自己的双手,“秦歌不过一只蝼蚁,杀掉他并不能决定最终成败,要杀,那就杀任玉虹。而在这个世上,真正能决定成败的,最终还是要靠绝对强大的实力。” 吴有道:“言之有理。任何有效的政权,都是建立在绝对的实力之下。” 孔让梨:“所以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得闭关,提升自己的实力,准备杀任玉虹。” “……” …… 清江城。 城主府。 阴暗潮湿的地下大牢里。 几只肥硕的老鼠叼着腐烂的人指,两眼散发精光,于更加阴暗的角落里进进出出。 那些凶神恶煞的狱卒只顾喝酒吃肉,不时数数包里从犯人家属那里搞来的银钱,老鼠叼着人指从脚上爬过也浑然不知。 在某间挂满各种刑具的审问室中。 秦辉手握牛皮鞭,满脸笑容的看着被捆绑在木桩上的秦歌。 “没想到,咱们清江城诗才奇绝的秦大才子,亦会有今日的缧绁之祸,锒铛入狱,真是狼狈万分啊。” 身着锦袍的秦白双手抱胸站在秦辉后面,脸露微笑。 他的这种微笑,却是与这阴暗的、弥漫着血腥味、充斥着犯人惨叫声的地下大牢格格不入,像是天使进入魔鬼的巢穴。 谁都知道,秦白有个外号,叫“笑面狮”。 他脸上的笑容让人觉得温暖,但他内心却跟发疯的狮子一样可怕,进入这地下大牢的犯人,从没有能站着走出去的。 秦白微笑问道:“秦歌,说说吧,你是怎么杀的白子羽。” 秦歌用微笑面对他的微笑,“我说过,我没杀,白子羽的死,跟我没关系。” 秦白没有再说话,走到一边坐下,安静的喝茶。 秦歌自然不会在这个时候承认,如果承认,那就是死路万条,如果不承认,那顶多就是受点皮肉之苦。 这并不是他前世的那个文明世界,当然,就算是他前世的那个世界,也有一些不为人知的阴暗丑恶角落。在这个世界,所谓的审问,不外就是严刑拷打,打到你说出对方想要听到的结果为止。 他们并不会将心用在调查真相上面,他们只会严刑拷打,他们要的从来都只是结果,而不是真相。 这种丑恶,实在是令人想要去用力的嘲讽一番,可是到头来却也只能是无奈的、无力的笑笑,再默默的将苦咽下去。 当然,至于白子羽这事儿……也确实是秦歌杀了白子羽,可是秦歌现在总不能说什么“他要杀我难道我不应该反杀他”这样的话,要是这样说,那就真的只有死路万条。 什么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在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卵用,因为人与人之间并不平等,生命也分高低贵贱,白子羽杀掉一个青楼老板,会什么事也没有,但要是青楼老板杀掉白子羽,这可是大事,是大罪,是死罪! 现在秦歌也认栽了,似乎觉得人生于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坐坐牢,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被严刑拷打。 “啪!啪!啪!” 秦白的大儿子是个狠人,手中的鞭子呼啸而去,其中只有融入灵力,没有融入任何人类该有的情感,因为在此刻的他眼中,秦歌不是人。 每一鞭下去,必是皮开肉绽。 但秦歌从始至终都是面色平静,好似那凶狠的鞭子不是抽在他身上似的,但这并不是因为他不疼,也不是因为他不怕疼,而是因为就算大声惨叫出来,那还是照样会疼,所以倒不如安静点。 秦歌心里在想,要怎么搞死秦白这一大家子,秦白显然是为别人做事的走狗,但有时候,走狗的嘴脸最是恶心,因为它们有强大的主人。 当然,首先还是得想办法活下去,要怎么摆脱牢狱之灾。 要怎么做呢? 渐渐的,秦歌有了主意。 堂堂鬼剑传人,总不至于栽在这里。 ……(。) 第一五十五章 皇朝白家 秦辉伸手擦擦额头上的汗珠,还在不停喘气,好似身体被掏空。 他就真不明白,秦歌的身体为何就这么抗造,他一个聚气灵境后期的修道者,竟还打累了。 此时秦白的茶已经喝完,还残留在空气中的淡淡茶香,弥漫在这充斥血腥味儿的审问室里,显得是那么的怪异。 他站起身,面向被绑在木桩上,浑身鲜血模糊的秦歌,再次露出那种令很多犯人害怕的微笑,“时候不早,再耗下去没有意义,况且熬夜伤身。秦歌,说说吧,你是怎么杀的白子羽?” 秦歌抬起头,凌乱垂下的发丝滴着血,盖住面庞,那沾满血的面庞上竟露出一抹微笑,比秦白的微笑还要可怕,“我看你们这里有很多刑具,想要多体验一下。这样的经历,我想很多人不会有,所以我想珍惜。” 秦白说道:“在我亲自审问过的犯人中,或许你是最特别的一个,你对自己都这么狠,我想以后谁要是落到你手里,你会更狠。” 秦歌说道:“那但愿城主大人不会落到我手里。” 秦白转身离去,“所以我应该不会给你这个机会。秦歌,现在才刚开始,我们有的是时间玩。” 秦白离去,因为夜已深,他有些犯困,但秦辉却留了下来,因为他还要继续审问。 秦辉放下手里的牛皮鞭,走到那面挂满各种染血刑具的墙壁面前,“刚刚听你说,你想要体验这些刑具?你是要自己选,还是我帮你选?或是按照顺序,挨个的来体验?” 秦歌问道:“这些应该还不能搞死人吧?” 秦辉转头看着他,学着他父亲的样子露出那种微笑,“你们这些读书人可能不太懂,有的时候,活着比死更痛苦。” 秦歌说道:“能活着就好。” “但愿你的身体,它有你的脾气一样硬。” “……” 花间楼。 秦筱命情报组的人调来所有跟白子羽相关的资料。 今晚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金峰森在旁安慰道:“筱儿姑娘你也不必太担心,我相信老大。” 秦筱却像是没有听到他的话。 一旁正在翻阅资料的玉儿眼眶红红的说道:“你应该很了解清江狱是个什么地方,公子他……” “住口!”秦筱低声喝道,她的眼睛也红了,“别废话,赶紧找资料。要是公子出事……我杀光城主府!” …… 与此同时。 正在某个地方闭关的陈苏安也收到秦歌入狱消息。自两年前秦歌在书香学院展露他的才华之后,陈苏安就一直在暗中关注秦歌的动向,而也正是因为有陈苏安在暗中关注秦歌,所以很多势力都不敢动秦歌,其中包括子桑家族,包括二长老那一党的人,但现在谁都知道陈苏安身受重伤,在闭关养伤,所以那些手也就伸了出来。 秦歌在清江城的任何消息,陈苏安都能在第一时间得知。 “主要是皇朝的白家在施压?吴有道只是借刀杀人?”陈苏安问面前那个弟子,虽然是问话,但这其实是他得出的结论。 “是的,秦白亲自去抓的人。大长老,我们要不要出手?秦白是二长老的人,而白家在皇朝也是呼风唤雨,他们怕是会对秦歌不利。” 陈苏安却摇摇头,“现在我的手还伸不了那么长。先看看情况,如果秦歌自己没有办法脱身,到时候我们再出手。” …… 苏月摇在知道这事之后,他的反应跟陈苏安完全不一样。 “妈的,连我的男人都敢动!调动虹姐姐留下的剑卫,要是明天秦白那老家伙不放人,我们就劫狱!谁拦我杀谁!” …… 问月宫。 白鹭洲颤抖的拿起那张信纸,似乎连拿起一张纸她都很吃力。 “秦歌,这次你要怎么脱身呢?” “你可不能死啊,至少现在还不能。” …… 翌日清晨。 在秦白的陪同下,楚陌寒和秦筱进入清江狱探望秦歌。 因为来人是楚陌寒,所以秦白不得不亲自陪同,但其实都心知肚明,秦白这是在监督楚陌寒。 当远远看到牢房中遍体鳞伤浑身血肉模糊的秦歌时,秦筱终于忍不住,红着双眼转身怒视秦白,剑光闪烁间,上古灵剑之一的乱京华出现在手,沉声道:“谁让你们这样做的?!他又不是犯人,为何要这样对他?!” 楚陌寒皱起眉,伸手拦住快要失去理智的秦筱,对她摇摇头。 在审问过程中,若是嫌犯不配合,清江狱有权动刑,所以秦筱此为没有任何意义,况且,她也不是秦白的对手。 秦白只是微微一笑,并未在意秦筱,这里除了楚陌寒让他忌惮,秦筱根本没被他放在眼里。 秦筱很快也冷静下来,却是想起秦歌以前对她的教导,收回乱京华,对秦白说道:“我有话跟他说,还请城主大人回避。” 秦白微笑道:“小姑娘难道不知,在嫌犯关押审问期间,城主府有权在旁监听探望之人与嫌犯的对话?况且,这只是探望,所以只能在这里看他,不能靠近他。” 秦筱早知道秦白会来这样一出,但她也是早有准备,拿出一本巴掌大小的证件,“城主大人所说,小女子当然明白,但是按照道宗律法,嫌犯也有权请状师,而状师在向嫌犯了解案件情况时,也有权让外人回避。” 秦白淡淡笑道:“没想到小姑娘还是位状师。” 秦筱将证件递给他,“城主大人可以去查。” 其实秦筱并不是什么状师,但这状师证也是真的,在中州府有档案记录,完全经得起查,这是她昨晚就准备好的,因为钱这种东西能解决好多事。 秦白挥挥手,令狱卒打开牢门,随后转身离去,楚陌寒跟在他身后。 “听闻清江城主酷爱龙井,若不介意,斗胆讨杯茶喝。” “楚先生,这边请。” “……” 秦白亲自来监督楚陌寒,但楚陌寒又何尝不是在监督秦白? 秦筱快步走入牢房,扶起躺在硬木板床上的秦歌,满脸泪水,将他紧紧抱在怀里。 “公子,他们到底对你做了什么呀……怎么这么狠心……” 秦歌看着哭成泪人儿的秦筱,说道:“别哭了,先说正事。” 秦筱哽咽着擦干泪水,“是白家。” “白家?” 秦筱点点头,温柔的用手擦拭着秦歌脸上干涸的血渍,“可是筱儿很笨,还找不到办法。” 秦歌皱眉说道:“看来跟我想的差不多,这样,你给京东的药王爷传信,信上就写……” 时过须臾。 秦筱心疼的抚摸着秦歌身上的伤痕,气道:“公子,等你出去后,我就杀光他们。” 秦歌伸出双手,苦笑说道:“指甲都他么给我拔了,这些孙子还真会玩。” 看着秦歌血肉模糊,指甲被拔掉,还插着竹签的双手,秦筱心里一阵刺痛,快要窒息,她宁愿遭受这些酷刑的是她自己,眼眶红红的,哽咽道:“安姑娘还不知道这事,我没告诉她。” “这很好,要是那个小智障知道,肯定会乱来。” “嗯。公子,我带了吃的,我喂你吃。” 秦歌将嘴凑到她耳边,问道:“有带毒药?” “嗯,有的。”感受着耳朵上那种热乎乎的气息,秦筱脸颊泛红。 “真好,把毒喂给我。” “筱儿猜到公子会想要毒,所以就带了。而且我还带了一些你留下的黑鳞凤冠蛇毒。” 秦歌说道:“估计我要明天才能出去,今晚他们还得弄我,这蛇毒能减轻疼痛,很好。” “这些家伙……”秦筱紧紧捏着拳头。 “没什么,一些皮肉之苦,总比没命好。行了筱儿,你先回去。” “嗯。” “……” 留在牢房里,并不能救出秦歌,所以秦筱很快就离去,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去做。 秦歌之前在牢房里跟秦筱说的那些话,在回去的路上,秦筱都转告给楚陌寒。 楚陌寒很快就明白秦歌的意思,说道:“不愧是公子。” …… 楚陌寒和秦筱离去后不久,苏月摇也来了。 看到秦歌变成这样,她也哭成泪人儿,就要去杀秦白。 秦歌肯定不会让她乱来。 “千万别,秦白好歹也是个城主,在玄剑道宗的地位并不比你低多少,你要是这样去杀了他,不仅救不了我,反而是在坑我,我以后还要在中州混下去啊。” “但这些人渣这样对你,我就是不爽!” “别担心,反正我也是个人渣。” “你这话什么意思?” “这账迟早是要算的,到时候我会让他们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人渣。” “……” 秦歌忽然觉得,要安慰女人好麻烦,特别是苏月摇这样的女人。 不过想到还有人这样担心他、记挂他,他心里也是暖洋洋的。 总算是没有白活。 “那你给我讲狼三则的故事,我就答应你,要不然,我就让埋伏在清江狱附近的剑卫将所有人杀光!”苏月摇很霸气的嘟着嘴,反正她是天不怕地不怕,只要秦歌没事,就是那天,她也敢去捅,天要是真塌下来,还有玄玉剑仙给撑着呢。 “你要是杀了秦白,并且还劫狱,秦白背后的人肯定会出面,你确认你干的过那些老狐狸?现在任玉虹并不在中州。” “那你讲故事。” 秦歌无奈的摇摇头,“老子还真是服了你,好不容易体验一下牢狱生活,现在连坐个牢都不让人清静。” “那你快讲呀。”苏月摇眯着眼睛,让秦歌的脑袋枕在她的白丝大腿上。 秦歌顿了顿,说道:“故事是这样的……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 “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 ……(。) 第一百五十六章 秦歌出狱 皇朝京东。 并肩王府。 药天命放下手里那封从中州清江城传来的急信,提前一旁茶桌上的紫砂壶,直接就将壶嘴儿含在口里吸出茶水,毫无一个王爷该有的形象,随后吐着口里被泡软的茶叶,说道:“看来本王要亲自去京都走一趟。” 旁边的何包蛋抱拳说道:“属下这就备驾。” “不。”药天命摇摇头,“有些急,直接飞过去。” 何包蛋并不知道王爷为何要突然去京都,但做为一个军人,他只管听从命令,不多问。 不过王爷去京都,这事儿肯定会惊动圣上。 药天命说道:“白家嫡子白子羽,涉嫌与魔族勾结,只是目前没有确凿证据。”他站起身,脸露淡淡笑容,“小歌这一招,不错。” 当天,药天命便启程前往京都。 但到繁华的大京都之后,他并没有去面见圣上。 在整个皇朝,也只有他敢这样对圣上无礼,要不然为何人们总说他是皇朝的“二皇帝”? 他直接去往宰相府,也就是白家。 “白相,多年不见,别来无恙。” “看来王爷在京东待的并不怎么舒服。” “本王这次来,是想送白相一件大礼。” “哦?” “白子羽是你白家的人?” “何事?” “他在中州那边涉嫌与魔族勾结。” 闻言白相的脸色顿时就变了,谁都知道,哪怕是一个三岁孩童都知道,在如今的剑仙大陆,最大的罪,那不外就是与魔族勾结,那是诛九族的罪。 白相并没有问药天命有没有什么证据,他知道这样的问话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在朝中的人都知道药天命这些年在做什么,并肩王处理的魔族奸细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而且每一个都是确凿无误,皇朝百姓,无不称赞。 所以,尽管白相清楚知道白家跟魔族没有任何关系,但这话却是从药天命的口中说出,那意义就不一样,因为药天命说的话就是权威,如果坐实白子羽与魔族勾结,那么整个白家,上上下下几十人…… 药天命微笑说道:“不过白相不必担心,这事儿目前还只是怀疑,而且圣上也还不知道。” 白相心中稍松,只要圣上还不知道,那这事就还有转圜余地,要是圣上介入,就算白家没有与魔族勾结,那白家也会一落千丈。 但白相也从药天命的话语中感受到威胁之意,虽然药天命没有将这事告诉圣上,但药天命却是亲自来了京都,而且他一来就直奔宰相府,因此现在整个京都的眼睛都在盯着宰相府,其中必然也包括圣上的眼睛,所以,如果今天让药天命不高兴,那么等他走出宰相府后,京都将会掀起血雨腥风,而这血雨腥风的中心点,就是宰相府。 “王爷,您想怎么做?” 药天命拍拍白相的肩膀,笑道:“白相大人真不简单,手伸的可真他妈长,都已经伸到中州那边。” 至此,白相领会了药天命的意思。 药天命笑问:“死一个人,还是死一家人,白相大人觉得这该怎么选?” 白相皱起眉。 药天命笑看着白相,他大概能猜到,白相这老狐狸此刻是在赌,赌他能不能找到白子羽与魔族勾结的确凿证据,“要不本王继续查下去?这样也能早日还白家一个清白,其实白相你的为人本王也很清楚,为君分忧,为国为民,怎会与魔族有关系?本王反正是不信。” “唉,也不知道是谁在背后造谣,敢污蔑我家白相大人,这不是有心想要欺负我皇朝的股肱之臣嘛。” 白相满脸堆笑,“王爷真是风趣不减当年啊,说笑了说笑了,来,喝茶。” …… 中州清江城。 清江狱。 某间弥漫血腥味儿的审问室中。 跟昨晚一样,秦辉亲自对秦歌进行审问。 “这里的刑具,还有二十三种你没有体验过,不过不急,时间还长,我们慢慢来。”秦辉手里拿着刚刚烧红的烙铁,微笑看着被绑在木桩上的秦歌,就像是在欣赏一件艺术品。 “说说吧,你是怎么杀的白子羽。” 秦歌抬起头,一口带血的唾沫精准的吐在秦辉脸上,“孙子,你总是像这样模仿你那不成器的父亲?老实说,你这种笑,比那种拉屎拉不出来的表情还要难看。” 秦辉满面寒霜,伸手抹去脸上的唾沫,“你是在找死。” 却就在那通红的烙铁快要落到秦歌身上烧焦他的皮肉时,审问室的门被推开,同时一道剑气飞来,打掉秦辉手中的烙铁。 秦辉霍然转头看去,一眼就看到神情有些阴冷的秦白,还有满脸微笑的楚陌寒,以及两个花间楼的姑娘。 秦筱和玉儿快步上前推开秦辉,解开秦歌身上的绳索。 秦白挥挥手,一个狱卒拿着钥匙,将秦歌手上的法宝镣铐解开。 “公子!公子您怎么样了?” 秦歌摇摇欲坠,连站都快站不稳,因为他已服下凤冠黑鳞蛇的蛇毒,浑身没有知觉。 秦筱弯下身,让玉儿将秦歌扶到她背上。 她看似娇弱的身躯,背着身体强壮的秦歌,却一点也不显得吃力。 见秦歌的人就这样将秦歌带走,秦辉满脸疑惑的看看秦白,“父亲,这是……” 秦白用眼神打断他的话,随即看看身旁的楚陌寒,微笑道:“楚先生,人你就带走吧。” “谢城主大人。” 这时已走到审问室门口的秦筱却停下脚步转身面向秦白,在她背上的秦歌抬起头,下巴搭在她肩膀上,语气虚弱,淡淡笑道:“很可惜,清江狱两日游,刑具还没体验完就要走,有些舍不得。” 一旁的玉儿没好气的看了秦歌一眼,觉得公子是受虐狂,这种地方,她可不想待下去。 秦白笑道:“以后有机会秦公子你可以再来,清江狱的大门,随时为你敞开。” 秦歌说道:“我会来的。另外,城主大人,我给你留了一样礼物。” “礼物?”秦白皱起眉。 秦歌笑道:“过几天你准备签收。” 尔后,秦歌一行人离去。 秦白站在清江狱的大门口,看着那辆远去的马车,脸色很是阴沉。 秦辉走到秦白身边,“父亲,早上楚陌寒才来,现在又来,而且还带走秦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秦白说道:“这是二长老的意思。他为何突然要我放人,我也不清楚,我得去问问他。另外,秦歌临走前说的礼物,你可有发现什么异常?” 秦辉不屑笑道:“父亲别管他,这小子就是嘴硬,不想在他女人面前落了面子,他能掀起什么风浪啊?” 此时已是傍晚时分,天快黑。 秦白并没有享用他夫人精心准备的晚餐,直接就去往中州十二楼之一的云霄楼。 云霄楼的主人,便是玄剑道宗的二长老吴有道。 “二长老,为何突然放人?只要今天一过,即便秦歌他不认罪,那他也会被活活的折磨死,从来没有哪个犯人能从清江狱走出去。” 吴有道摇摇头,问道:“秦歌杀白子羽的罪,比起白子羽与魔族勾结的罪,两者孰轻孰重?” 闻言秦白皱起眉,大概明白了什么。 吴有道:“这是白家那边的意思,如果药天命在皇朝那边查下去,不仅是皇朝的白家,我们也会跟着受牵连。” 秦白脸色有些难看,心里有些害怕,倘若白子羽真的与魔族勾结,那自己做为清江城主,却为一个魔族奸细去办秦歌这种声名远播的人族大才子,这将是死罪,而且会连累全家。 “所以,这手得及时收回去。”吴有道看看秦白,“如果事后秦歌这边查下去,坐实白子羽跟魔族勾结,怕是有些麻烦。” 秦白脸上溢出冷汗,咧开嘴,勉强挤出一丝笑容,“他一个青楼老板,他拿什么查?” “别忘了,他背后还有玄霜仙子。玄霜仙子说到底也是个年轻姑娘,她被秦歌的才华吸引,继而心生爱慕,这不奇怪,如果秦歌要报复,让玄霜仙子帮他查,你觉得你有多少胜算?” 秦白心里有些发凉。 吴有道转身离去,“就暂且让秦歌多活些时日吧。” ……(。) 第一百五十七章 白鹭夜行 从云霄楼离去后,在回清江城的路上,秦白在思考很多事情。 他没想到秦歌会来这样的一招,虽然谁都知道秦歌跟药天命有些关系,但在此前,谁都不认为远在京东的药天命能帮到身在中州的秦歌,药王爷虽是一方主宰,但他的手,伸不到中州来。 可是谁也没想到,药天命竟将手伸向同样在皇朝的白家。 秦歌这一招,妙就妙在“与魔族勾结”,因为在人族还没有谁能顶得起这个罪名。 如果要因为疑似与魔族暗通款曲的白子羽的死而治秦歌的罪,那么这事儿就会越闹越大,一发不可收拾,届时谁都不好过,所以皇朝的白家一旦收手,吴有道也必须收手。 “白子羽勾结魔族的事是假,而秦歌杀白子羽的事是真,这谁都心知肚明,如果二长老真有心杀秦歌,即便秦歌和药天命出这一招也没用,可为何二长老就在这个时候收了手?难道二长老……” 秦白忽然想起些可怕的事情,又想起之前二长老说的那些话,得出一个结论:二长老怂了。 “倘若二长老真的有鬼,经不起深入调查,那么秦歌一旦让玄霜仙子深查下去,可能……就是我出去做那替罪羊。” 想到这些,秦白心里凉凉的,脸上露出自嘲的笑容。 狗终究只是一条狗,他是二长老养的一条狗,这看似风光无限的清江城主之位,要是没有二长老的帮助,他当不上,也坐不稳,若是东窗事发,狗就应该出去替主人分忧。 现在,秦白只愿秦歌就此罢休,如果秦歌铁了心的要报复,他就完了,秦家也就完了。 …… …… 秦歌刚回家就被秦筱和玉儿扔进澡桶里洗的干干净净。 秦筱和玉儿也是真没想到,平常看上去脸皮超厚的公子现在会脸红。 “公子您不要害羞嘛,等玉儿将您洗得香香的,安姑娘就会来给您治伤。” 秦歌眼角余光瞟着那两双在自己身上到处抹泡泡的纤纤玉手,强壮镇定,沉声道:“我害什么羞?” “哎呀,公子脸红啦。” “……” 其实秦筱和玉儿都要比秦歌年长几岁,现在已混得很熟,私下里根本不是主仆关系,所以她俩在私下里也是将秦歌当弟弟一样看待。 至于看秦歌身体这种事儿,她俩又不是第一次,虽然刚开始会害羞,但现在早已习惯。 秦歌的伤看上去很重,但其实只是皮肉伤,只要有安芝芝在,那就不是事儿,只是那凤冠黑鳞蛇的蛇毒有些麻烦,短时间内,他会处于麻痹状态,之前在洗澡的时候,热水浸到伤口,再加上沐浴露当中的碱沾染,他都没有一点痛感,由此可见这蛇毒之强。 “秦歌,你出去跟人打架怎么也不叫上我呀?”安芝芝骑在秦歌肚子上,用枕头去砸秦歌,显得很不开心,“要是我去的话,我可以用平底锅敲他们。” 秦歌连声咳嗽着,“行了行了,别骑我身上,快给我治伤。” “秦歌你看,你的指甲重新长出来啦。”安芝芝满脸阴险,拿出亮光闪闪的指甲刀,呲牙露出不怀善意的笑容,决定报上次秦歌将她指甲剪得奇丑无比之仇。 “话说筱儿的饭做好没?我饿。” “……” 秦筱很早就有个愿望,那就是喂公子吃饭,在今天,她的愿望实现了。 转眼间,夜已深。 聊完天后,秦筱为秦歌盖好被子,然后灭掉灯,安静的离去。 秦歌本来是很困,这差不多两天的牢狱生活他是没吃好亦没睡好,想要好好的补补,但是睡着睡着他却醒来,怎么也睡不着,感觉心烦意乱。 很快他就找到失眠的原因。 “空气中……有毒。”秦歌心头微沉,鼻子仔细的嗅了嗅,开口叫道:“筱儿!” 要是在平常,秦歌只要一开口,住在隔壁的秦筱不管睡得多香几乎都会条件反射似的醒来,她已经养成这种随叫随到的习惯,但在今晚,秦筱并无回应。 “你家的那些姑娘们,现在都睡得很香,估计你是叫不醒。”窗户外面传来一道声音,是个年轻女人的声音。 秦歌抬眼看向半开的窗户,盯着那道不知何时出现在窗台上的朦胧倩影,笑道:“这大半晚上的,姑娘你私闯我一个良家少男的闺房,你是想干嘛卵?总之要钱没有,要命不给,劫色的话请随便。” 在说话的同时,秦歌已发动魂斩模式,因为体内的凤冠黑鳞蛇毒还未散去,所以他的身体行动不便,至少要等到明天早上才会恢复正常,现在唯一的依仗,就是魂斩模式。 不过他并未感受到任何杀意,所以也没有轻举妄动。 半开的窗户被推开,一缕夜风带着淡淡幽香扑面而来,那道倩影宛如一缕轻烟飘到秦歌床前。 借助窗外投入的微弱月光,秦歌看到那是一张很精致美丽的脸,穿着黑色的紧身衣,月光下,身材线条显得很是朦胧神秘。 秦歌并未见过这张脸,不过他记得这种淡淡的幽香,这种幽香他在天空岛那个面具魔女身上闻到过,而且,他还感受到青木天舒香的气息。 秦歌淡笑道:“你的命还真硬,连那一招都还杀不死你。” 白鹭洲莞尔道:“不愧是鬼剑愁大人,奴家想在你面前保持点神秘都不行。” 秦歌心头微沉,却是没想到对方知道自己的身份,说道:“如果你是要来杀我,应该早就动手。” 白鹭洲坐在床沿,身子前倾,一头芳香发丝随之垂下,盖住秦歌的脸庞,她的脸与秦歌的脸贴的很近,口吐若兰:“白子羽涉嫌与魔族勾结,大人你这一招还真妙,奴家本以为你会在清江狱多待几日,还想着要怎么救你,没想到大人这么快就脱身。” 她两眼快要溢出水来,一脸忧伤的模样,伸手放在秦歌胸膛,“不过大人去了清江狱那种地方,一定是吃了不少苦头吧,这么可爱的小男生,却要遭受那些事情,奴家想想真是心疼呢,要不让奴家好好的安慰安慰大人。” 秦歌问道:“你今晚跑来,难不成真是来劫色?” 白鹭洲眼波轻荡,媚眼如丝:“如果大人不嫌弃的话,奴家今晚就是大人的。” 秦歌问道:“你这种魅术谁教你的?还是少拿出来丢人现眼,我都没什么反应,而且我就算真的想要,也不见得你真的敢给。” 白鹭洲脸色一变,立起身,俨然道:“秦歌,你取出我双臂的青木,我帮你杀秦白。” 秦歌:“我为什么要与魔族勾结?我想杀秦白,有的是方法。” 白鹭洲笑道:“我知道你的身份,不过现在在我们魔族,就我一个人知道,我没跟任何人说,所以我若是说出去,我们魔族的那些高层会不惜一切代价杀你,楚陌寒保不了你,陈苏安也保不了你,因为就算是用一个魔王的命换鬼剑愁的命,这也很赚。” 秦歌:“而我若是说出你的身份,你也会死的很惨,而且像你这样的魔族美女,到时候被关在牢里,连死都是一种奢望,我想那些狱卒肯定会好好的疼爱你。” 白鹭洲并未因秦歌这话而动容,因为她很清楚,如果她的身份暴露,到时候必然就是秦歌说的这样的下场,尊严会被完全剥夺,连死都是一种奢望,无奈的耸耸肩,“所以说咯,我们俩现在算是扯平,你不说,我也不说。你取出我双手的青木,我帮你杀秦白,之后咱俩谁也不欠谁。” 秦歌:“要是我不答应呢?” “要是你不答应,我现在就可以杀你,或许楚陌寒没有被毒晕,或许楚陌寒现在就在你的房门外等着,但我想,他的剑没有我快,我杀了你之后,还能全身而退。” 秦歌皱起眉,“那改天你找个地方,咱们约一约。” 白鹭洲站起身,羞涩道:“要不今晚我还是留下来陪你吧?” 秦歌说道:“滚,伤风败俗。” ……(。) 第159章 给秦白的礼物 白鹭洲翻窗离去之后,站在秦歌卧房门外的楚陌寒也收剑转身。 “公子,没事吧?” “没事,时候不早,老楚你去休息。” “公子晚安。” …… 翌日。 拂晓时分。 秦白便骑着他的青云碧睛狮来到花间楼,求见秦歌。 但秦歌还没醒,秦白也只能耐着性子等下去,及至快中午的时候秦歌才醒。 “公子,秦白来了,说是要见您。”秦筱取下挂在衣架上的外套给秦歌披上,她很早就起床,也知道秦白在楼下等,但她在意的只是能让公子睡个好觉,所以一直到秦歌自然醒才将秦白到来的事告诉秦歌。 秦歌揉着惺忪睡眼,撑撑懒腰后说道:“让他滚。” “好的公子。” 尔后秦筱下了楼,微笑着对秦白说道:“城主大人,我家公子说,让你滚。” 秦白却仍是满脸堆笑,“那好,让秦公子好好调养,秦某就不叨扰。”他指指身旁几口他带来的木箱,“另外,这是一些补品,还有一些银两,之前多有得罪……” 书房中。 “筱儿,他说什么?” “他送来一些补药,还有一些钱,说是之前封了花间楼,导致那几天花间楼没有开门营业,所以这是补偿。”秦筱不屑道:“公子,这人渣的脸皮还真厚,之前把公子伤成那样,现在又厚着脸皮来讨好。” “但往往像这种脸皮厚的人,活的才滋润。”秦歌说道:“估计他是担心我查下去,然后会被他背后的主人推出来背锅,由此可见,他背后的那些人真的跟魔族有关系,经不起深入调查。” 秦筱说道:“他很怕死,所以来讨好公子。” 秦歌摇摇头,“像他这样的人,一路踏着尸体走来,你觉得他会怕死?他并不怕死,但他怕连累家人。” 秦筱问道:“那公子您会不会放过他的家人?” 秦歌说道:“我会杀他全家。” 秦筱安静下去。 秦歌看看秦筱,他大概知道秦筱心里在想什么,问道:“是不是觉得我太狠?” 秦筱低着头,没有回答,想到秦歌在清江狱里遭受那样的残忍对待,她是恨不得将秦白千刀万剐方解心头之气,而之前在气头上,她也想过如果秦歌真的出事,就杀光城主府为秦歌报仇,可是现在事情结束,秦歌平安归来,要杀秦白全家几十人,她是难以接受。 “公子,筱儿错了,筱儿不该有妇人之仁。” 秦歌说道:“你没错,这只能说明你内心善良,但是善心也要用在对的地方。你想想,如果这次死的是我,他会放过我的家人?我不敢想象之后你们会遭遇什么。为虺弗摧,所以要做,就要做到斩草除根。” “而就算我只杀秦白一人,放过他的家人,那你以为他的家人们会感激我?往后余生,他们只会想着怎么杀我报仇,说不定就在你不注意的时候出来捅你一刀。”秦歌站起身,“江湖这条路,就是如此残酷无情,不是你灭我,就是我灭你,仁慈不得。” “公子,筱儿明白,筱儿并不后悔追随公子走上这条路。” 这时金峰森大摇大摆的走进书房。 “老大,任务完成。”金峰森洒然笑道:“四个小屁孩,一镰刀下去,跟割麦子似的,一点难度也没有。” 秦歌这才发现金峰森已到御气丹境初期,说了声恭喜后,问道:“他们的底细查的如何?” “都是皇朝那边的学子,跟白子羽是在同一个书院上学。” 秦歌让金峰森去暗杀的,正是之前那四个帮秦白指认是秦歌杀了白子羽的学子。 “尸体处理好没?” “都埋在秦白的院子附近。”金峰森说道:“老大,你要是真想杀秦白报仇,直接请楚先生来场暗杀不就完事儿了?” 秦歌说道:“老楚的剑法招式太过独特,有他自己的风格,很容易被认出,况且秦白只是一条狗,这样就把他给办了,钓不出背后的大鱼,当然,更主要的是……”秦歌端来一旁秦筱手中的茶杯,轻轻抿了一口,说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人报仇,一天到晚,像我这样的小人,肯定不会让他死的那么便宜。” 秦筱脸颊红红的说道:“公子,这茶……是筱儿喝过的。” 秦歌愣了愣,“不是给我准备的吗?” “公子您的在这里呢。” “怎么不早说。” “……” 时间过得很快。 距离秦歌出狱,已经过去十天。 这些天秦歌一直待在书房里,因为很无聊,又不想修炼,所以只能写些前世的东西,刚好金峰森负责的情报组织有个据点是个书坊,以后可以卖卖书,赚点外快。 昨天秦筱告诉秦歌,说是秦白的大儿子秦辉病了。 秦歌听到后只是笑笑,这就是他送给秦白的礼物,那时在清江狱的审问室中,他吐在秦辉脸上的那口唾沫是秦筱在那天早上喂给他的毒。 那种毒很猛,只要接触到皮肤便会中毒,不过有十天左右的潜伏期。 书房中。 金峰森面色有些发白,“老大,听说秦辉很惨,也不知是什么怪病,浑身上下长满指头大小的水泡,轻轻一碰就破,啧啧啧,那是要有多恶心就有多恶心,跟癞蛤蟆似的,之后那些破裂的水泡还会变成脓疮,开始腐烂,身上到处都是圆洞,都可以看到骨头,隔好几个院子都能闻到那股恶臭。” “那样子却还不死,啧啧啧,要换做是我,干脆自杀得了。” 安芝芝紧紧缩在秦歌怀里,双手捂住耳朵,拼命摇头,“不要讲不要讲,好恶心好恶心。” 秦歌问道:“秦白请了大夫没?” “当然请了,整个清江城的大夫,以至于连其它四城的大夫都请遍,但无一例外,大夫们都是束手无策,而且那病还具有传染性,但凡是御气丹境以下的修道者,靠近他就会被传染,不过被传染者也不会有什么事,只是会上吐下泻,过一两天就没事。” 秦歌问道:“我们组织里的大夫去过没?” “也去了。”金峰森露出猥琐的笑容:“不然老大你以为我是怎么知道秦辉的情况?” 秦歌说道:“那叫我们的人再去给他补两下,但别让他死那么早,而且还要让他看到被治好的希望。” “明白。” 这时秦筱走进书房,“公子,秦白求见。” 秦歌:“上次怎么说的?” 秦筱俏皮的笑了笑,转身离去,下楼后对正等在花间楼大门口的秦白微笑说道:“城主大人,我家公子说了,让你先去凤翔酒楼……” 秦白心中一喜,“那我这就去。” 秦筱:“我家公子的意思是,让你从凤翔酒楼那里开始滚,因为那里离城主府比较近。” 不久后,在书房中的秦歌听到外面秦白的大吼声。 但有楚陌寒在,秦白也不能如何,就算他是城主大人,那也不能知法犯法,藐视道宗律法私闯民宅,他若是要硬闯,楚陌寒也有理由对他出手。 ……(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九章 杀手排行榜 因为秦白在外大吼大叫很是令人烦躁,所以秦歌便通过转移阵去到清洁宫,看他种在田里的水稻。 宽敞的书房中。 金峰森和楚陌寒在喝茶,秦筱坐在秦歌的书桌前查阅昨日花间楼的出纳情况。 一片安静中,金峰森开口问道:“你们说,就白子羽这事儿,老大是真打算一直查下去?虽然我很相信老大的本事,但是有时候吧,我这脑子真有些转不过来弯,不知道老大是在想什么。” 秦筱放下手中账本,莞尔道:“白子羽只是颗被利用的棋子,而公子是想借白子羽勾结魔族一事试探背后那些人的反应。” “那结果呢?” 楚陌寒起身离去,“结果就是,城主大人现在跟泼妇似的,不顾形象,在楼下大吼大叫。” 秦筱说道:“有劳楚先生了。” 金峰森望着楚陌寒离去的背影,有些懵逼,“啥意思?” 秦筱:“如果不将秦白撵走,这会影响我们花间楼的生意。” 金峰森:“不是这个,我的意思是,老大利用白子羽涉嫌与魔族勾结一事去试探背后那些人的反应,那这跟秦白又有什么关系?” 秦筱说道:“因为秦白正是那些人养的一条恶犬,但现在这条恶犬却失去主人的保护。这,就是公子试探出来的结果。” 金峰森恍然大悟,“所以这就是说,背后那些想要害老大的人是真的跟魔族有勾结?” 秦筱低下头继续翻阅账本,“可以这样理解。” 金峰森嘿嘿一笑,“而老大现在有玄霜仙子这位超级大佬罩着,如果老大想要深入调查,玄霜仙子肯定会全力相助,而以玄霜仙子的本事,她若是想查,岂会查不出什么?因此,背后那些人就很危险,生怕被查出点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所以,他们只能将秦白这条咬过老大的恶犬送出来给老大杀,希望老大杀掉秦白后可以消气,之后事息宁人。” 秦筱说道:“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金峰森笑道:“不过以老大的脾气,光杀秦白这条恶犬还不够,他肯定会继续查下去,揪出背后的那些人。” 秦筱说道:“其实公子他并不打算查下去。” “啊?为嘛?有玄霜仙子罩着,在中州老大还怕谁呀?如果我有老大那么好的艳福,可以得到玄霜仙子的青睐,他么我出门走路都得飘着。” “事实上,没你想的这样简单。”秦筱注视着金峰森,“玄霜仙子虽然在道宗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她终究只是个年轻女子,虽然身边高手护卫众多,但她自身的修为实力不强,而她掌握的也只是财务大权,如果将秦白背后的那些人逼急,她自身就会很危险,说不定哪天就被暗杀,你要知道,玄玉剑仙并不在中州,而公子他显然也不会让玄霜仙子为他去冒险得罪那些人。” 金峰森捏着下巴,“有道理,他么的,看来中州这水还真是不一般的深啊。” 秦筱眼帘低垂,“公子并不想秦白死的那么便宜,因为他要报复秦白,并且在同时他还要利用秦白钓出背后那些大鱼,因为秦白是唯一的线索。” 金峰森:“所以老大是想顺着秦白这条线索顺藤摸瓜?” 秦筱:“但这事急不来,现在就只能顺着秦白背后那些人的意思,杀掉秦白,让公子消气,反正秦白是他们送给公子杀的。” “说白了,那些人的意思,其实就是将战场控制在我和秦白之间,他们不会再管秦白,而我能不能杀秦白,那就得看我自己的本事,至于与‘魔族勾结’这件事,大家都各退一步,就这么算了。”这时秦歌出现在书房中。 他身上沾了不少泥浆,还卷着裤脚,显然是刚下过田。 “老金,今天你好像不怎么忙啊,来,拿出你的镰刀,我对你进行特训。” 金峰森满脸苦逼,“老大,我待会儿还有组织里的事要处理。” “筱儿去就行。” 金峰森双肩无力下垂,“唉……我这到底是造了什么孽,现在好歹也是在中州杀手圈小有名气的‘罪恶镰刀’,居然还要去田里割麦子,我以后不用镰刀,改用棒槌行吗?” 秦歌无奈的摇摇头,“你他娘一天脑子里都在想什么呢,什么麦子卵子,难道我找你就只能是割麦子?我在你心目中就是这样的人?总之你别想多了,今天真的不是要你去割麦子。” 闻言金峰森目光一亮,顿时精神抖擞,“真的?那老大,这次你准备给我来个什么特训?” 秦歌满脸严肃的道:“这次是割稻子。” “你……噗——!”金峰森直接就气血攻心,心肌梗塞,四仰八叉的倒在地上,“老大,你饶了我吧……呜呜呜,我容易嘛我……” 秦筱在一旁捂嘴偷笑,看着倒在地上浑身抽搐的金峰森,有些幸灾乐祸的意思。 本来她也想去农场里干农活,但是公子怜香惜玉,就是不让她去干粗活。 唉,公子真是太疼筱儿啦。 …… …… 在清洁宫农场的某片金灿灿的稻田里。 秦歌坐在五鳞红光背上吃着刚刚花欣悦从果园里摘来的柑橘,看看正在卖力收割稻子的金峰森,见他那一脸像是被强的表情,有些想笑,问道:“话说老金,现在杀手圈怎么样?” “还不是一个样,反正是有人出任务,然后有杀手接任务。杀手这种最古老,同时也是最阴暗的职业,不管天下大势如何,都是一如既往的稳定发展。”说着金峰森用袖子擦擦额头上的汗珠,“不过老大,我‘罪恶镰刀’的名号现在在清江城杀手排行榜上已排进前两百名。” 秦歌:“这排名是怎么算的?” 金峰森一边熟练的收割稻子,一边说道:“大概就是任务完成率,任务总共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天、地、玄、黄,最高的是天级任务。” “雇主出的任务由杀盟认证之后,杀盟就会发布到各个地区,那些去接任务的杀手,虽然不会暴露身份,但是会留下个名号,以及联系方法,然后杀盟内部的人就会根据任务完成的情况以及效率对这个杀手进行评价,再算进排行榜。” “唉,不过最近没有老大你带飞,我就只能自个儿带着手下的几个弟兄去接些最低的黄级任务刷排名。” 秦歌说道:“等玄剑大会结束,我应该有时间,到时候带上老楚,咱们去接几个天级任务玩玩。” “这必须的!”金峰森很开心,他觉得,没有什么比跟着老大去杀人更快乐的了。 “还有老大,这排名你是一定要刷上去啊,因为排名越高,名气就越响亮,继而接到的好活就越多,赚的也就越多。” “就比如说……我在杀手榜上排名第五,是个名震杀手圈的超级杀手,那么杀盟收到的报酬高的任务,就不会先发布出去,而是会优先推荐我去做这个任务,此外,杀盟也会根据我个人的意愿,将我推荐给那些深得杀盟信任的有钱有势的老雇主,那些老雇主如果看得起我,以后就会直接找我帮忙杀人,那样更容易拿到报酬,而且杀盟抽的水也不会有多少,顶多是交点税。” 秦歌点点头,心想这跟他前世差不多,任何圈子,都有一个生态系统,一个可以长久维持下去的系统,杀手这个圈子也不例外。 而杀盟,就是维持杀手圈秩序的存在,尽管很难见到杀盟的人,但他们完全值得信任,不会出卖杀手,或是泄露杀手的资料信息,也会给杀手争取最大的利益,毕竟那些杀手交的税不是白交的。能去做杀手的人,都不是傻子,如果杀盟不值得信任,杀手这种职业能发展至今而不衰落? 前世的秦歌在华夏杀手圈排名第三,名号“夜屠”,虽然只做过几次任务,但无一例外,都是最高级的s级任务,而且完成率是百分之百。 金峰森笑道:“其实在任何圈子都差不多,就比如在青楼女子这个圈子里,我们组织里的玉儿,现在都已在青楼女子排行榜中排进前五,另外四个,有两个在皇朝,有两个在其它城。老大你也知道,现在花间楼表面的生意有玉儿撑着,每天晚上,那些有钱的大金主是成群结队的来啊,一座难求啊,甚至其它城的大佬都慕名而来,就是想一睹玉儿芳容。” “只是可惜,现在筱儿姑娘退居幕后,不然生意会更火。” 秦歌想了想,说道:“要不,把其它三家楼拆了建成宿舍,然后将花间楼附近的几栋商楼买下,再跟花间楼合并,重新装修,扩大规模,最后再让筱儿找个时间,去城外官道上挑选一些难民。” 金峰森点点头,“其实我也这么想过,我们也是该扩充内部人员,而且我也跟筱儿姑娘提过,不过她说这得由你做主。” 秦歌说道:“别逼逼了,快点割稻子,你的镰刀法,很棒。” “切,老大你就忽悠吧。” “……” ……(。) 第一百六十章 白鹭洲有约 秦歌看看天色,已近黄昏。 又看看不远处正在稻草堆上打滚玩耍的几个小精灵,从五鳞红光背上跳下,准备去做晚饭。 “老金,行了,收工。” 金峰森一头栽倒在地,有气无力的说道:“老大,我等的就是你这句话。” 安芝芝这位精灵女王已带领莳小幽和花欣悦等精灵姑娘在水田里捡了很多田螺,因为,今晚是吃田螺大赛。 上一届的吃田螺大赛,吃货冠军是安芝芝,这一届的吃货冠军,仍是安芝芝。 要不是最能吃的,她还做什么精灵女王?又怎能服众? 秦歌一行人通过转移阵回到花间楼的时候,已是深夜。 秦筱摸摸微微鼓起的肚子,有些幽怨的看着秦歌,“公子讨厌,这都是您害的。” 秦歌翻翻白眼,“你自己是个吃货,怪我咯?” “要不是您非要让筱儿跟莳姑娘比,争取拿第二名,筱儿能吃这么多吗?” “……” 秦筱虽然有些困,但她还是决定出去逛一圈,稍微运动一下,以免长肚腩,她非常爱惜她的小蛮腰。 金峰森住在离花间楼不远的一处据点,跟秦歌打声招呼后,他便回去睡觉。 不多时楚陌寒走进书房,交给秦歌一封信。 信封上只有一个“白”字。 “秦白的信?”秦歌问道。 楚陌寒轻轻摇头,说道:“问月宫主,白鹭洲,下午给我的,她让我转交给你。” “原来是那只骚狐狸。”秦歌这才想起,大概是在十天前的一个夜晚,白鹭洲来找过他一次。 楚陌寒脸上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心想连玄霜仙子都被公子给迷得死去活来,现在这个问月宫主也想要投怀送抱,这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公子魅力大得很。 “老楚,你怎么笑得这么猥琐?” “咳咳,没,没啥,公子晚安。” 楚陌寒离去后,秦歌坐在书桌前,拆开那封信。 信纸上只有一句话:“明日辰时,秋水园,问情亭,不见不散。” 落款只是一个鲜艳的口红印。 秦歌将信纸揉团丢进垃圾桶里,坐在书桌前安静好久。 “主人,你想杀她?”剑灵儿知道秦歌心里在想什么,因为她与秦歌灵魂相连,就连有时候秦歌偷偷幻想的步知舞没穿衣服时的样子,甚至是秦歌幻想的跟步知舞入洞房时的景象剑灵儿都能清楚知道…… 秦歌在她这里,毫无隐私可言,但好在她只是个剑灵,本能是辅佐主人,并不了解人类男男女女的那些事儿。 而对此秦歌也习惯了。 秦歌淡淡道:“可能大棍儿的死跟这女人有关,我说过,我要为大棍儿报仇。” “那主人明天就杀了她。” 秦歌:“我是这么想的,用她身上的青木,趁她不注意干掉她。” 剑灵儿:“可主人你跟灵儿说过,在‘但是’之前的话都是废话哦。” 秦歌愣了愣,说道:“但是,现在还不能这样做,主要是我还不确定光凭青木能不能干掉她,都过去这么久,青木在她双臂之中她都能忍受过来,而且还能封锁青木的生长,这说明她本身也不简单,更何况,她上次还展现出太白仙境的实力。” 剑灵儿:“或许主人可以利用她找出其他魔族奸细。” “我觉得她不是傻子,应该不会被我利用。” “用美男计。” 秦歌:“……” “主人你心里此刻不就是在这么想吗?而且你还在想,你对你的神仙颜值和魅力很有信心……” “够了!闭嘴!”秦歌双手捂住耳朵,直接冲出书房跑进卧房一头倒床上,“睡觉,别偷看我内心的想法!” 不管是面对任何事情,人的心里,总是会冒出一些奇怪的、令人难以启齿,甚至是人神共愤禽兽不如的想法,就比如,你在街上走的时候,看到迎面有个美女走来,这个美女穿着很是性感,这时你心里就会不受控制的冒出那什么什么的想法,幻想她里面穿的是什么颜色,或者是幻想…… 又比如,你会偷偷的幻想你漂亮的同桌,跟她怎么怎么样…… 但这说到底只是心里的想法,也只能是想想罢了,不可能还真的去那什么什么的,毕竟稍微是个正常点的人,都能牢牢关住内心深处最原始的欲望猛兽,然后给自己戴上“正人君子”的面具,装成圣人的模样,这便是道德,从不会有人敢承认自己内心深处住着猛兽,住着丑陋的恶魔。 不过这剑灵儿……秦歌觉得以后真该想个办法让剑灵儿看不到他内心的想法,不然一辈子都没有隐私。 翌日。 秦歌一觉睡到自然醒。 睡醒的时候,辰时早过,已至巳时,相当于秦歌前世上午十点钟左右。 虽然与白鹭洲约好的辰时早已过,但秦歌却一点也不着急,他就不信白鹭洲不会等他。懒洋洋的起床后,秦歌没有打扮,甚至连脸都没洗,因为这又不是去相亲,又不需要给对方留下好感。 随便吃些秦筱留下的早餐,秦歌便出门。 秋水园位于金华城区的南边,快要到郊外,这其实就相当于秦歌前世的公园,而且是不收门票的那种公园,是道宗出资建造,对中州百姓免费开放。 据秦歌所掌握的情报,秋水园被清江城的年轻男女称为“约会圣地”,其中有定情石,还有爱情河…… 秦歌不知道白鹭洲为何要选在这里。 难道是因为咱秦某人长得太帅? 今天的秋水园相比起平日要冷清些,因为今天不是礼拜天。 在剑仙大陆,也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四季,有二十四节气,一年十二个月,一周七天。 礼拜一至礼拜五,大多人都在工作,在作坊上班的准时上下班,在私人农田干活的也是准时上下班……只有到礼拜六和礼拜天才会休息,这是道宗定的法定假日。 现在,正是剑仙历三千五百二十一年二月十四日。 这个剑仙历,是从剑祖鬼剑愁一剑劈开苍茫大地筑起高墙那日算起,距今已过去三千五百二十一年。 不过也只有普通老百姓才会关注这些年月日什么的,修道者很少关注这些,因为修道者有很长的寿命,有时候一闭关修炼就是十年八载,所以时间概念很模糊。 秦歌大抵也是如此。 通过询问几个热心的路人,秦歌才找到秋水园中的问情亭。 所谓问情亭,就是一个建在人工湖上面的亭子,远远看去像座宝塔,很高端,很精致,想必道宗是花了不少钱。 秦歌踏上湖边那道连接湖心问情亭的小木桥,慢悠悠的走向问情亭。 看到那块大牌匾上的“问情亭”三字后,他轻声嘀咕:“问尼玛的麻花情,又不是约会,竟选在这种地方。” 然而,当秦歌走进问情亭后,并未发现白鹭洲的身影。 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 ……(。) 第一百六十一章 取青木 秦歌翘着二郎腿,口里含着一片不知从哪弄来的树叶,慵懒的靠在亭中长条椅上。 亭边垂下的纱帘轻柔,随风摆荡。 湖面波光粼粼,有两只白天鹅在欢快嬉戏,还用长长的脖子比成心形,不远处有只罕见的黑天鹅看到这一幕,像是被虐到,遭受暴击伤害,在那嗷嗷直叫,意难平。 在更远些的地方,还有一群漂亮的白鹭起起落落。 这一幕幕就如画一般美,静谧的就像是一首诗。 但口中在不停骂着难听脏话的秦歌,却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就好似一个恶魔来到天使的殿堂。 这一路过来,秦歌也有发动魂斩模式探查过,附近并没有什么人埋伏,亦没有安放什么暗器,所以现在见不到白鹭洲人……是因为她还没来。 秦歌本是想让白鹭洲等,但现在看来,还是白鹭洲棋高一着,是他在等白鹭洲。 时间过去差不多半刻钟,秦歌吐掉口中的树叶,骂出一句脏话,准备起身离去。 他能留下来等这么一会儿,已是极限。 可就在他准备要走的时候,白鹭洲却出现了。 在那道通往湖心问情亭的小木桥上,她好似凭空出现。 她穿着肤色的抹胸裙,露出雪白大腿,如果不是上身还有件白色的网纱衣,远远看去就像是什么也没穿。 过膝的长袜加淡红色的系带高跟鞋,充满女神气息。 冰肌玉骨,楚腰卫鬓,尽态极妍。 只是看她一眼,就令人难移视线。 秦歌第一次见到白鹭洲是在天空岛那会儿,但要说第一次见到她的真实面貌,还是在那天晚上,当时因为是晚上,看不太清楚,所以秦歌也就没怎么留意,现在看到白鹭洲,他不得不承认这魔族女人姿色不凡。 在秦歌心目中的美女,任玉虹算一个,步知舞算一个,苏月摇算一个,秦筱算一个,玉儿算一个,安芝芝还是个萝莉,步心莲是那种可爱机灵类型的、青春气息十足的中二少女。 这些在秦歌心目中的美女,在容貌上是没得比,都很美,只是在气质方面各不相同,各有千秋。 任玉虹有种不将一切看在眼里的傲气;步知舞有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气;苏月摇是那种有女儿温柔却又有男儿霸气的气质;秦筱有种温柔端庄令人想要亲近的气质;玉儿就是纯粹的骚到骨子里,直接简单,没有些定力的男人根本招架不住她的一个媚眼。 至于安芝芝,看着就让人感觉烦,是个智障吃货,偏偏又让人很想宠爱她,而步心莲,则是一个古灵精怪的中二少女,如果她年龄再大些,倒也是个不比步知舞差的大美女。 眼前的白鹭洲,是一种明明骚得不行,好似能魅惑众生,却偏偏又给人一种冰清玉洁不想去玷污的独特气质。 不过秦歌做为花间楼的老板,成天待在各种各样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美女堆里,早已对美色免疫,尽管偶尔心里也会冒出些青春期男孩该有的想法,但他能很好的锁住自己心里的恶魔。 况且,对白鹭洲这个魔族妖女,他是真的毫无兴趣。 “尼玛!”秦歌一看到白鹭洲,肺都快气炸,“不是说好辰时,尼玛怎么现在才来?现在都快到午时!” “哎呀,你生什么气嘛,女孩子出门之前,难道不应该精心打扮一下?要知道打扮是很花时间的。”白鹭洲来到秦歌面前,背着双手低下头,还噘着小嘴儿,那模样楚楚可怜,好像很是委屈,“哼,你这样的脾气,我想以后很难有女孩子会喜欢你。” 秦歌黑着脸,“所以说,你是从辰时一直打扮到现在?” 白鹭洲抬起头,对秦歌眨眨眼,眼波像是剪下的秋水,“秦歌,我今天化的妆美吗?” 秦歌注视着她那色泽光润的红唇,眼帘低垂,心想她用的口红色号果然跟那时的一样。 白鹭洲俏皮的吐了吐舌头,轻抬两臂,原地转一圈,继而一头青丝旋动,散发阵阵芳香。 秦歌退后两步,说道:“你洗发水没洗干净?转个鸡毛啊你转。” “不解风情。”白鹭洲轻轻哼了声,眯着眼睛问道:“呐,秦歌,这身灵装是刚去天衣坊买的,你觉得好不好看?” 秦歌淡淡道:“以前人们是巴不得身上穿的越多越好,现在倒好,是巴不得越少越好,偏偏这种越不遮体的衣服还卖的越贵。” 白鹭洲掩嘴娇笑,“这还不是玄霜仙子引领的潮流?不过现在很多女孩子都喜欢这样的穿着呢,你们男人不就是喜欢这样吗?” “还女孩子。”秦歌摇摇头,心下有些想笑,“你这种起码不下百岁的老妖婆,谁给你的自信和勇气在这里装少女,咱要点脸行吗?” 白鹭洲嘟着嘴,很不开心,她觉得她没法跟秦歌这样的直男正常聊天。 “呸,渣男。” 秦歌抱拳:“过奖。” 白鹭洲又对秦歌抛个媚眼,“行吧,我们开始吧,我都等不及啦。” 秦歌叹口气,无奈说道:“我说大婶,我们还能不能正常的聊天?你能不能别在我面前摆弄你的魅术?这招对我真的没用,况且你又不敢真的让我搞,有本事咱们找个地方去试试,你敢不敢?大不了我就吃点亏。” 听闻此言,白鹭洲额头上青筋暴起,紧紧捏着粉拳,娇躯发抖。 她对她的魅术一直很有信心,这么多年过来,也用这种魅术套取到很多重要的情报,但对秦歌是一点用也没有,而这也就罢了,偏偏秦歌说话还这么难听。 “秦歌,你想死吗?”白鹭洲恢复常态。 “我若是死了,谁帮你取青木?” “哼!”白鹭洲冷哼一声,转身走向一边,没再开口说话,心中暗自发誓,总有一天要让秦歌拜倒在她的裙下。 要是能用魅术迷倒鬼剑愁,这会很有成就感。 秦歌不快不慢的跟在白鹭洲身后,“话说,白宫主你在外面这么骚,你男人知道吗?” “我没有男人,要不你考虑考虑做我男人,以后我养你呀。” 秦歌满脸惊恐,“拜托,你千万别残害我这种清纯少男,不过我可以考虑一下让你去我的青楼上班,管吃管住,薪资也会令你满意,还有性感同事在线教你怎么忽悠那些客人掏钱,你要是去了,好好表现一下,绝对捧你当头牌。” 白鹭洲黑着脸,“秦歌,我现在很不想跟你说话。” “要不你再试试对我用魅术,看我能不能把持的住?” “……” 白鹭洲走到亭中的蒲团上盘膝坐下。 “在这个时间段,这里不会有人,我们就在这里吧。” 秦歌站在她面前,“那还等什么,快脱啊,你刚刚不是说你等不及了?” “你……”白鹭洲银牙紧咬,恨不得揍秦歌一顿。 秦歌说道:“青木在被取出的时候,双臂上不能有布料遮挡。” 白鹭洲缓缓脱掉外面的网纱衣。 她的双臂至肩膀上,可见很多不规则散布的红色细丝,那是她的血管。 秦歌盘膝坐在她对面,与她两掌相对,“光是看着就疼,说起来也真佩服你,这么久都能忍得过来。” “还不是你害的。” 秦歌问道:“你想怎么帮我杀秦白?” 白鹭洲皱起眉,因为她能感觉到双臂里的青木在动,有种锥心的疼,俏脸倏然煞白,语气艰难的道:“你觉得呢?” 秦歌问道:“秦白背后的人,是不是风雷剑仙?” 白鹭洲:“你为何如此执着于要找出秦白背后的人?” 秦歌:“因为他想杀我,所以我想杀他。” 白鹭洲:“那些人要杀你,是因为你跟步知舞走得太近。” 秦歌:“我喜欢跟谁走得近,这是我的自由。” 白鹭洲:“但你这种所谓的自由换来的就是有人想杀你。秦歌,听我一句劝,现在别去找那些人,你只要杀了秦白消了气就好,至少现在,你还没有能力跟秦白背后的那些人对着干,所以就算你找出他们又能如何?” 秦歌安静少许,问道:“你们魔族最近又在搞什么?” 白鹭洲笑问:“如果你去我们魔族那边做奸细,你会告诉魔族你最近在做什么?” “也对。” 白鹭洲:“不过我可以告诉你的是,我们魔族准备收手,至少在短时间内,不会在中州活动。” 秦歌:“但你们就是潜伏的病毒,总有一天会发作。” “所以你会杀我?” 秦歌眼帘低垂,问道:“黑煞神猴,是不是你杀的?” 白鹭洲口中发出痛苦的声音,神情中也满是痛苦,因为从她双臂毛孔里冒出的青木,已在秦歌的控制下紧紧缠绕在她的脖子上,甚至还有部分延伸向她的心脏位置。 白鹭洲喘着气,满脸汗珠,“鬼剑愁大人……是想为那只猴子报仇?如果是的话……此时此刻,你很容易就能杀我。” 秦歌说道:“要是现在杀你,我可能不会活着走出秋水园,就算走出去,估计明天我是鬼剑愁的事就会传遍大街小巷,然后会有魔王级别的人不顾一切的来杀我。” ……(。) ———————— 靓仔们情人节快乐! 今天第一更! 第一百六十二章 情人节礼物 时过良久。 秦歌收回与白鹭洲两掌相对的双双,低头看看自己发黑的掌心,忍着那种难言的疼痛,说道:“今天过后,我们两不相欠,至于黑煞神猴的仇,我总有一天会报。另外,你要是再敢动步知舞,哪怕是动她一根毫毛……不管付出任何代价,我也要杀你。” 白鹭洲浑身香汗淋漓,无力的坐在地上,脸色苍白如雪,看上去孱弱不堪,淡淡道:“在短时间内,我们不会在中州活动,所以也不会动她。秦歌,我希望你能守信用,我不泄露你的身份,你也别泄露我的身份。” “老实说……这次来找你帮我取青木,有很大成分是在赌。” 秦歌眼帘低垂,“白宫主,你好像走光了。” 白鹭洲俏脸倏然发红,急忙并拢双腿,伸手将本就很短的裙子往下拉了拉,低声啐道:“登徒子。” 秦歌站起身,“那么白宫主,告辞。今后我们或许会杀来杀去,但不管如何,都希望不要互相泄露身份,就如你说的,我来帮你取青木,也是在赌。” 白鹭洲笑问:“那如果有一天,我落到你手里,你会不会杀我?” “我会毫不犹豫的杀你,但你放心,我会给你个痛快,也会给你应有的尊严。” 白鹭洲:“如果说这话的不是鬼剑愁,我一定会觉得他很狂妄。不过,能有你这样的敌人,我很开心。” 秦歌挥挥手,潇洒离去。 白鹭洲望着秦歌越来越远的背影,“秦歌,我们魔族,从来不屑于剑仙大陆这片土地。” 秦歌放慢脚步:“那你们魔族想要的是什么?” 白鹭洲安静少许,说道:“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们魔族想要什么,因为我只是听命行事,接触不到什么高层,不过我的意思是,这个世界的真相,可能跟你我所看到的不一样,而我们魔族,或许是对的。你做为鬼剑传人,是这片土地的守护者,你应该跟我们一起去揭开真相。” 秦歌挑挑眉,“白宫主,我有些不太懂你的意思。” “我这不是在拉拢你。”白鹭洲神情认真:“据我所知,不管是人族还是魔族,或是妖族,这片大陆上的所有生灵,都有共同的敌人。” “是谁?” “这就是我刚刚说的……那个还没有被揭开的真相。”白鹭洲摇摇晃晃的站起身,“如果以后有机会,你去鸿土,你可以去那个地方看看……你是鬼剑愁,我想你应该有办法进入那个地方。” “那个地方?” “陨落之地。” 秦歌挥挥手,潇洒离去,“以后再说。” “秦歌。” “你还要干嘛卵?”秦歌有些不耐烦,因为他双手很疼。 白鹭洲微笑说道:“谢谢。” “谢我?” 白鹭洲低下头,声音很低:“谢谢你今天陪我过情人节。” 闻言秦歌神情一振,“这个世界也有情人节?” 白鹭洲莞尔道:“也对,你一直待在山上的世界,所以不知道大陆上的节日。总之,谢啦,这个情人节,十年才有一次,今晚会有流星雨。” 秦歌急匆匆的离去。 白鹭洲遥望他的背影,看看自己双手,似乎那里还残留着他手掌上的温度。 “其实,天还没亮……我就已经来这里等你……谢谢你陪我过这个情人节,如果有下次的话,不准你再迟到。” …… 在回花间楼的路上,秦歌特别留意过,发现街上还真是有些男女在成双成对的撒狗粮,无情的开启虐狗模式。 “原来今天是这样的一个日子,情人节……情人节……我是不是该去找舞姐?” “对,必须要去!” “老子今天就要跟她告白!这个朋友,不能再做下去了!” 秦歌拦住前方一位抱着一大捆玫瑰花的妇女,“这位大姐,你这花怎么卖?” “九十九两一朵。” “我尼玛……这么贵?” “这位公子你要吗?不要的话,别耽误我做生意,今天的花,有人抢着买呢。” “给我来九十九朵。”秦歌从空间扳指拿出一个纯黄金打造的茶壶,“这个够吗?” “够够够!公子您稍等,奴家给您来个精美的包装,保证您的心上人会喜欢。” …… 秦歌坐在书房中,看看自己的双手,很快便做下决定。 他的双手掌心是黑的,那是从白鹭洲双臂取出的青木,本来他是想回来后花点时间去将青木处理掉,毕竟很疼,可是现在已到午时,为了不错过这个情人节,也只能将青木的事暂且放在一边。 就算是忍着痛,那也一定要去陪她过情人节! 一念及此,秦歌取来凤冠黑鳞蛇毒,用银针注射进双手,以此减轻双手的疼痛,尔后去到厨房,系上围裙,翻找出鸡蛋,又从冰鉴里拿出产自清洁宫牧场的纯牛奶,再动用他的麒麟臂开始做蛋糕…… 这是他给步知舞准备的情人节礼物。 “……” 秦歌怀着强烈的思念,在为步知舞做情人节礼物,但他并不知道,此时在清洁宫,安芝芝也在为他准备情人节礼物。 “以前,都是秦歌给我做好吃的,所以这次,我要做一顿爱意满满的大餐,向他表达我的爱意!”灶台前,安芝芝系着围裙,手里抓着亮光闪闪的勺子,咬着舌头,神情很是坚定。 一旁的花欣悦挥舞着小拳拳,“女王大大加油呀!奥利给!奥利给!” 安芝芝却仿入无人之境,在那自言自语。 “跟秦歌在一起这么久,我早已练成绝世厨艺,只是我低调,我从来不告诉任何人。” “这个,是采自京西无风山的暗黑晶露果,还有这个,是采自京南雪山之巅的香脆脆雪莲根,生吃都跟苹果一样甜,又何况是炒熟?” “对了对了,还有这个,红沙血漠的母羊奶,甜甜哒,当然,也不能忘了这些东海七彩鱼的鱼籽,碾成鱼籽酱,黏糊糊的,再淋上去,那简直是棒的不要不要哒,连我自己都忍不住想吃,不过不行,这是给秦歌准备哒,我不能吃,我要让他品尝我的爱意。” 她的心里,像是有个魔鬼和天使在争斗,不过最终还是爱战胜了一切。 “对了对了,还有这个……还有这个……” “总之,不仅好吃,而且还很补身体,更是融入了我的爱意,到时候秦歌一定会感动的哭泣,然后拥抱我,再夺走我的初吻。” “……” 花欣悦在一旁看着那些安芝芝花不少钱买来的高级食材,两眼波光粼粼,直流口水,“女王大大,要是你给男神大大做这么好吃又有营养的东西,他一定会爱上你,这个情人节,就有意义啦。” 安芝芝脸颊红扑扑的,“哼,这还要你说呀,我以后,一定要跟秦歌生……”她竖起三根嫩嫩的手指,“就生三十个小宝宝好啦!” “女王大大,这种羞羞的事情,你怎么可以说出来?” “你一边去。” “喔……要不欣悦来帮女王大大烧火吧,欣悦只要能闻到香味就满足啦,欣悦绝对不会偷吃!” …… 与此同时。 秦筱和玉儿也在街上到处逛。 “你说,我们要给公子买什么情人节礼物好呢?” “要不我们俩合伙,给公子做顿好吃的?” “嗯,这个也行,那我们去菜市场吧。” …… 天衣坊总部。 那座奢华的令人窒息、令穷人不敢靠近的宫殿里。 苏月摇对那两名白衣女子说道:“密切注意秦歌的一举一动,今晚,整个清江城的烟花,我包了!” “是!” “还有,所有花店的花,也包了!” “是!” “对了……将秋水园包下来,腾出一片空地,再请清江城所有的戏班子。” “是!” “对了对了……去挑选一辆最贵的飞辇。” “是!” “还有,将金华城区外面的那片地买下来,地契写秦歌的名字,我要送给他。” “嗯……今天跟他过情人节,我要穿哪件好呢?要不……就穿他上次设计的那几套?” “是!” “是什么是?你们两个,就只会说这个字吗?” “那个,仙子……您这样,会不会太夸张了?” “剑仙大陆的情人节十年才有一次,而且这是我跟他的第一个情人节,难道不应该隆重点?传说,只要跟心爱的人一起看流星雨,然后许愿,就会永远在一起。” “是!” ……(。) 第一百六十三章 爱的蛋包饭【三更!】 花间楼。 秦歌书房中。 “唉……要穿什么才能让我变得更帅呢?”秦歌偏头看看放在书桌上的那束玫瑰花,以及那个装有蛋糕的精致漂亮的纸盒,再回过头看看镜子中那位英俊的小伙,很是纠结。 “虽然帅是帅的有些过头,连自己都会忍不住嫉妒自己,但正所谓人靠衣装,今天怎么也得穿正式点。” “要早知道这个世界也有情人节,就设计几套西装让苏月摇去做。” 想来想去,最后秦歌还是决定穿他最喜欢的“公子如玉”。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想起步知舞被自己给迷住,幸福的靠在自己怀里害羞撒娇时的景象,秦歌有些陶醉,快要晕过去。 两世为人,他是第一次体会到这种恋爱的感觉。 怪不得世上有那么多人甘愿为爱而怎么怎么的,现如今,秦歌显然也是陷了进去。 秦歌盯着镜子中那个帅到惊天动地的小伙,自言自语,冷静分析:“根据我以往看过的那些爱情故事所得出的经验来判断,这次,我的表白成功率是百分之九十九。相处这么久,傻子都看得出来,她肯定对我也有意思,说不定夜深人静的时候,她还会跟我yy她一样yy我,不过女孩子嘛,不好意思说出口,所以我身为一个爷们儿,这个时候就得主动点。” “遇到了,就紧紧抓牢,不然就会错过。” “朋友?呵,谁他妈稀罕跟你做朋友?要做就做男朋友!” “连战沙雕那种都能找到女朋友,又何况是比他帅的我?” “……” 秦歌在不停的给自己打气,坚定表白的决心。 他已经决定,就今晚表白! 却在这时,一只嫩嫩的小手伸来抓住秦歌的手。 秦歌陶醉的视线仍落在镜子上,问道:“欣悦,干嘛?” 花欣悦嘻嘻一笑,模样很是可爱,“男神大大你今天打扮的好帅呢,不过刚刚你说的话欣悦都有听到哦。” 秦歌轻轻咳嗽一声,有些脸红,一本正经的道:“欣悦,你说我表白会成功吗?” 花欣悦想起正在给秦歌准备情人节礼物的安芝芝,重重点头,“嗯嗯,我想她一定会答应你哒!而且会迫不及待的答应你,因为她也很喜欢你,然后跟你生三十个小宝宝!” “三十个?”秦歌想想,不免有些羞涩,“那样她会很辛苦,生二十九个就行了,以后我在家带孩子当奶爸,她在外面赚钱养家,那真是美滋滋。对了欣悦,你突然过来找我是有什么事?” “嗯……是这样哒,女王大大让我来叫你过去一趟。” “这个时候她找我是要干嘛卵?” “总之你过去就知道啦。” 秦歌看看窗外天色,还是决定先去清洁宫一趟,刚好他也顺便要去清洁宫找五鳞红光,以五鳞红光现在的飞行速度,应该能在亥时过去之前抵达万剑墓。 所以,还有时间。 尔后,秦歌便与花欣悦通过转移阵去到清洁宫。 但回清洁宫后花欣悦却丢下秦歌,说让秦歌先随便逛逛,等会儿再来找他。 …… “女王大大,有个好消息诶!刚刚我去找男神大大的时候,在他书房中,你猜我听到了什么?” “什么什么?你快说呀!”安芝芝很着急。 “嘻嘻……”花欣悦满脸神秘兮兮的笑容,凑到安芝芝耳边。 莳小幽很好奇,也凑了过去。 片刻后,安芝芝一张脸红得跟熟透的红苹果似的,“他……真是这么说?” “当然啦,欣悦是亲耳听到哒,他说他要主动跟女王大大告白呢!而且他的样子还很害羞,他还说相处这么久,他早已看出来女王大大对他有意思。” 安芝芝低下头,小手捏玩着裙角,满脸娇羞:“哼,还算他有点良心,那欣悦你这么说的话,这次我就改变计划,就不主动跟他表白啦,等他主动跟我表白。也对,他是男孩子,本就应该主动嘛。” 莳小幽俏脸红扑扑的,“好害羞好害羞,女王大大,你好幸福哦。” “等我和秦歌结婚的时候,我请你吃好吃哒!” 花欣悦举起手,“我也要吃我也要吃!” …… 秦歌去农场找到五鳞红光,骑着它四处闲逛一圈,不多时,花欣悦找来,将秦歌带到精灵住宅区。 不过在去住宅区的路上,花欣悦却爬到秦歌背上,两只小手紧紧蒙住他的眼睛。 “欣悦,你们到底要搞什么?我还有急事。” “男神大大,表白这种事可不能急哦,你要让女孩子先期待,这样她才会迫不及待的答应你。” 秦歌点点头,细细品味一番,“你说的好像有些道理,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欲擒故纵吧。” “就是嘛,女王大大看的言情里就是酱紫写哒。总之男神大大你先别睁眼哦,待会儿欣悦叫你睁你再睁。” 秦歌无奈的耸耸肩,“那麻烦快点,真是神神秘秘的。” 时过须臾。 秦歌停下脚步。 花欣悦从他背上下来,很严肃的叮嘱:“男神大大,千万千万别睁眼哦。” 在说这话的时候,花欣悦也在向附近那些精灵小姑娘不停的打手势,小姑娘们早已排练好,有序的来回穿插,似是在准备什么。 “行,我不睁,我倒要看看你们这帮小妮子要搞什么花里胡哨的东西。” 又过去一小会儿。 花欣悦突然说道:“好啦,男神大大你可以睁开眼啦。” 秦歌慢慢睁开双眼,接着就被眼前的一幕给惊到。 前方有张大桌子,上面摆满各种彩色鲜花,鲜花的中央还摆放着一个大盘子,不过那盘子被锅盖盖着,看不到里头是什么东西。 在四周的树上,挂满各种各样的彩色大虫子,散发着炫丽彩光,场间装扮的是颇具精灵族风格,好似来到绿林仙境。 安芝芝穿着漂亮的小裙子,梳着两条马尾辫,笑盈盈的站在桌边。 “秦歌,你来啦,我等了你好久。” “芝芝,你搞什么?” 安芝芝看看桌上那个被锅盖盖起来的盘子,神情认真的说道:“以前,都是你给我做好吃哒,所以这次换我给你做好吃哒。这是我花了好久好久,用了十几种珍贵食材,专门为你做的‘爱的蛋包饭’!” 秦歌一脸索然无味的表情,“光听名字,我就没胃口。” “哎呀,快来尝尝嘛,不要害羞。”安芝芝欢快的跑过来拉住秦歌的手,将他拉到桌前。 这个时候,所有的精灵小姑娘都离去。 场间只剩秦歌和安芝芝。 “搞得这么神神秘秘的,那我就看看我家小智障今天到底准备了什……”在说这话的时候,秦歌已伸手揭开锅盖,不过随后他就安静下去,脸上表情凝固,看着那一大盘黑乎乎的,还黏糊糊的恶魔料理,眼睛越瞪越大,面部肌肉不停抽搐,“这个,就是你说的……蛋包饭?” “对呀!很好吃哒!快快快,你快尝尝。” 秦歌用力咽下一口唾沫,伸出颤抖的手拿起筷子,“这不会……吃死人吧?” “你这是什么话?本女王亲自下厨,那绝对是超级美味,难道还要我告诉你,我早已练成绝世厨艺吗?” 秦歌:“……” 安芝芝自豪说道:“秦歌你是不知道,之前我刚做出来的时候,欣悦她们几个都馋哭了呢,但这可是我专门精心为你一个人准备的,才不会给她们吃。” 秦歌鼓起勇气,勇敢的凑近了些,登时就泪流满面。 安芝芝伸出小手抓着他的衣角,心里头很有成就感,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将秦歌感动到哭泣,秦歌流出的,是幸福的眼泪。 “哎呀秦歌,你别哭啦,你这样人家好难为情。” 秦歌伸手抹着泪水,“尼玛……你到底放了多少芥末?这熏得……我这可怜的眼睛。” “也没放多少呀。快,尝尝,这可是我充满甜甜爱意的蛋包饭哦,我的爱,全部都包在里面,只属于你。” 秦歌像是没有听到她的话,问道:“外面这层黑乎乎的粘液是黑芝麻糊?” “不是啦,这是七彩鱼籽酱,很高级的食材,怎么样,是不是光看着就流口水?” 秦歌无奈的摇摇头,“真是个小智障。” 他真很佩服自己的定力,要是一般人看到这恶魔料理,估计就不是流口水那么简单,而是直接胃里酸水上涌。 安芝芝嘻嘻笑道:“秦歌,我永远都是你的小智障,我喜欢你这样叫我。” 秦歌看着安芝芝那一脸期待的模样,想起这又是她精心准备的,便不想让她失望伤心,心一横,闭着眼睛便开始狼吞虎咽。 不过当第一口下去的时候,他就哭了。 这尼玛,这还是人吃的? “难吃是难吃,而且卖相也很那啥,不过凭我这体质,应该也毒不死。也不知道这小智障的蜜汁自信是从何而来。”秦歌偷偷看一眼正在一旁傻笑的安芝芝,心中暗自想着,遂开口说出一个善意的谎言:“味道很不错,是人间极品,绝顶美味!不过以后你还是别下厨房,而且永远不准你靠近厨房,吃的我来做就行。” “嘻嘻……秦歌你这是在关心我吗?那我听你的,我不下厨房。” 秦歌说道:“你可以理解成我是关爱他人生命。” 时过良久。 秦歌忍受着极大煎熬,终于将那盘不知道该叫什么的所谓的蛋包饭吃完。 为了不让安芝芝伤心,他也真是拼了。 秦歌趴在桌上,整个人都安静下去,只觉痛不欲生。 他在怀疑人生。 他两世为人,还从未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以前觉得任玉虹烤的鸡很难吃,但现在看来,任玉虹烤的鸡就是美味。 他真的很佩服自己的勇气,这种东西居然还能吃完一大盘。 场间安静下去。 安芝芝两手捏着裙角,低着头站在秦歌身边,用脚尖轻轻去踢那株小草。 她在等,在等秦歌主动开口向她表白。 她觉得,秦歌此刻正是在认真思考要如何开口表白。 但很久很久之后,秦歌也没有反应,仍是无力的趴在桌上,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 “秦歌……你……你是不是不好意思呀?” “嗯?我怎么就不好意思?”秦歌抬抬眼,懒洋洋的问道,他现在头很晕,因为安芝芝的恶魔料理中放了很多油。 “那你……就没有什么想要跟我说的?” “说什么?” “哼,讨厌。” “哦,你说这个啊。”秦歌看看桌上的空盘子,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刚刚我不是说了嘛。” “刚刚你说了吗?” “对啊,味道很不错,人间极品,绝顶美味,不愧是小智障,厨艺真棒。” “我不是……不是指这个啦。” “那你指什么?芝芝,今天你是不是吃错药?怎么总感觉你怪怪的。” “我……我的意思是说……告白的事,你……你不准备告白吗?” “告白?对啊!”秦歌猛地站起身,顿时精神抖擞,伸手揉揉安芝芝的脑袋,“我还要去跟舞姐告白,差点搞忘这事儿,多亏你提醒。那啥,芝芝我先走了啊,你在家别乱跑,等我表白成功后,回来给你做一顿大餐!” 看着秦歌骑着五鳞红光匆匆离去的背影,安芝芝用力捏着小拳拳,气得小脸发红,娇躯颤抖,“秦歌,你个大猪蹄子!我讨厌你——!” “唉!”安芝芝难过的低下头,“你要什么时候才能明白我的心意呢?” “哼,这次就算了,反正我还小。不过那些可恶的情敌,你们给我等着,等我长大以后,秦歌就是我哒!” ……(。) ———————— 这是今天第三更,虽然水,但就算是情人节的特别篇吧。 最后,靓仔们情人节快乐。 第一百六十四章 玄霜仙子有请 秦筱站在书房中,看着书桌上那个精致漂亮的纸盒,还有那束娇艳美丽的玫瑰花,心里有些小小的失落,但更多的还是羡慕,羡慕那个能收到这些礼物的女孩。 “公子这是给谁准备的情人节礼物呢?” “玄霜仙子?” “或是步姑娘?” “但不管如何,我都希望公子能够成功。” 秦筱很清楚,秦歌心里的那个姑娘并不是她,她也觉得自个儿身份低微,只是秦歌的丫环,跟秦歌根本就不可能,不过,能一直陪伴在公子左右服侍他,替他分担一切,能看到他开心快乐,秦筱觉得就足够了。 那份爱,就安静的埋藏在心底深处吧,悄悄的,永远不要让他知道。 能够永远陪伴在他身边,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便在秦筱想着这些的时候,书房中的转移阵光芒闪烁,秦歌和五鳞红光凭空出现。 “公子,您回来啦。” “筱儿,有事吗?” “那个……”秦筱脸颊泛红,从身后拿出一条整齐叠起来的围巾,“这个,是我亲手为公子织的围巾。” “谢了,冬天的时候可以用,不过现在用不着。” 这是秦筱的心意,她想把他永远的围住。 “还有,今天我和玉儿都有空,买了很多菜,还专门为公子准备了很多好吃的呢。”秦筱眯着眼睛,上去挽住秦歌的胳膊,“公子,我们快去吃吧。” 秦歌强行咽下那个即将要打出的饱嗝,“吃……吃?” 肚子现在已胀得不行,特么还要吃? 秦筱黛眉轻皱,觉得秦歌呼出的口气好怪异,虽说不上是难闻,但也不能说好闻,就好像……充满一种芥末的味道,还有一种怪怪的药味儿和鸡蛋的腥味儿。 五鳞红光在一旁吐着舌头,竟发出狗叫声。 “汪汪!” 显然,它也很馋。 秦筱伸手摸摸五鳞红光的脑袋,“红红也一起去吃吧,准备了很多呢。” “汪汪!” 秦歌抬眼看看窗外天色,还没到傍晚,时间还长,以五鳞红光现在的速度,必能及时赶到万剑墓,所以也不差这一顿饭的时间。 也不知道为什么,秦筱这样的姑娘,很难让人拒绝,看她那满脸期待的模样,秦歌就不想拒绝,毕竟人家也是准备了好久,而且还是专门为自己准备的,要是就这样拒绝她,不好。 时过须臾。 “来,公子您尝尝这个木耳,口感很嫩的。” “嗯呢,这樱桃很甜哦,公子您也快尝尝。” “公子,我来喂您吃水煮豆腐,这个很有营养哦。” “啊……张嘴。” “这鲍鱼可是难得的美味,公子您也尝尝,而且鲍鱼的汤汁也很有营养哦,你看白白的,黏黏的,你以前说这样浓的汤汁里面全是蛋白质,所以您该多补补。” “张嘴。” “这才乖嘛。” “……” 秦筱和玉儿分别坐在秦歌两边,就像是在哄调皮的弟弟吃饭,有事还一脸严肃,直到看着秦歌吃下去才罢休,好像是在监督秦歌。 秦歌出神的望着面前那个大碗里堆得老高的各种美食,只觉痛不欲生,生无可恋,虽然味道很好,秦筱和玉儿的厨艺没得挑,但他实在是吃不下去,因为刚在清洁宫吃了一大盘安芝芝所谓的蛋包饭。 人在很饱的时候,不管看到什么美食都不会有食欲,入口之后也是如同嚼蜡,难以下咽。 要是在平常,他肯定会抢着吃这一大桌美食。 “公子不要调皮嘛,来,快张嘴,玉儿喂您吃。” “乖乖的。” “……” 秦歌快哭了。 时间过去很久,秦歌才终于解脱。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秦歌不停的打着饱嗝,伸手摸着圆鼓鼓的肚子,连走路都是摇摇晃晃的,费好大的劲儿才爬到五鳞红光背上。 他真佩服自个儿,竟能吃下这么多东西,若按量来算的话,这差不多是他平常三天的食量。 “红红……”秦歌有气无力的叫道。 因为五鳞红光是只母狐狸,所以秦歌给它喊的小名是“红红”。 五鳞红光:“嗷呜?” 秦歌一副像是快要死去的模样,“你加把劲,嗝……要一口气嗝……飞到万剑墓……嗝。” “嗷嗷!嗷嗷呜?” 秦歌昏昏欲睡,无力的趴在五鳞红光背上,“别担心嗝……我没事嗝……就是吃多了撑嗝……” “嗷。”五鳞红光脸上露出人性化的笑容,像是在幸灾乐祸。 尔后,五鳞红光火力全开,冲天而起,直向万剑墓! 但秦歌并不知道,在不远的地方,有位白衣女子正在注视着他。 白衣女子启动塞在耳朵里的通讯法宝,“禀报仙子,秦公子他出门了。” 通讯法宝那边传来苏月摇的声音:“快想办法拦住他!” “可是,那只五尾天狐的速度很快,现在已远离金华城区。” “我去,你是怎么看人的?我不管,无论如何也要拦住他。” “是,仙子!” …… 时间过去好一会儿。 快被撑死的秦歌稍微缓过来一些,起身骑在五鳞红光脖子上,开始幻想步知舞幸福的靠在他怀里满脸娇羞的模样,心里美滋滋的,却又忽然想起什么,大叫道:“我靠!” “嗷呜?” 秦歌急道:“快快快,回去!” “呜呜?” 秦歌说道:“我准备的蛋糕和玫瑰忘带。” 五鳞红光满头黑线,“嗷呜呜……” …… 白衣女子脸上露出笑容,“禀报仙子,秦公子他又回来啦!” “那接下来就交给你了,总之一定要把人带来。” “是,仙子。” …… 秦歌刚回花间楼,将他为步知舞准备的情人节礼物搬到五鳞红光背上,刚准备启程前往万剑墓,就被那白衣女子给拦住。 虽然秦歌不知道那白衣女子的名字,但他却认识白衣女子,是苏月摇的贴身护卫的其中之一,其修为实力深不可测。 “姑娘找秦某有事?” “是这样的秦公子,仙子她找您有急事商量。” 秦歌皱皱眉,“急事?” 白衣女子颔首,“嗯,很急的事,奴家已等候公子多时。” 秦歌抬头看看天色,此时天已经黑了,但想起五鳞红光的飞行速度,他还是决定去苏月摇那边看看到底出了什么事,说道:“那有劳这位姐姐带路。” …… 秦歌没有想到,他竟被那白衣女子带到秋水园,更甚至还是问情亭。 上午才来过这里! 他忽然意识到什么,看看附近摆得到处都是的鲜花,再偏头看看身旁的苏月摇,“你说有急事,就是这个急事?跟你约会?” “对呀,我等你等的可急死啦。”苏月摇满脸娇羞的盯着一旁的五鳞红光,看着被五鳞红光用尾巴卷住的玫瑰花和那个精致漂亮的纸盒子,心想那一定是秦歌给她准备的情人节礼物,秦歌肯定是准备待会儿流星雨落下的时候再送给她。 苏月摇提着裙边原地旋转一圈,散发阵阵芳香,俏皮的道:“秦歌,我今天穿的这身,好不好看?” 秦歌淡淡道:“不是上次我画的那套,叫什么来着……” “夜光烟罗。” “对,就是那套。”苏月摇眯着眼睛,“我先做套出来自己穿,果然很好看呢。” 秦歌笑道:“当然很好看,也不看看是谁设计的。对了,如果你没什么急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着什么急嘛!”苏月摇拉住秦歌的手,“不准走!” 秦歌快哭了,“姐,你到底要干嘛?” 苏月摇笑着拍拍手,便见数位漂亮的小姐姐端着一盘盘光是看上去就知道很好吃的美食走进问情亭,有序的摆放在那张石桌上。 秦歌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甚至有些反胃,“还……要吃?” “对呀,这可是我请的皇朝那边最好的大厨专门给你做的呢,虽然我不认为他们的厨艺有你好,但我想也差不到哪儿去吧。” 秦歌:“……” 苏月摇主动挽着秦歌的胳膊,脑袋靠在他肩膀上,满脸幸福的说道:“秦歌,今晚我们一起来看流星雨好不好?”在说这话的时候,她将手里的某样小物件悄悄的塞到秦歌手里。 手被触碰,秦歌疼得皱起眉,尽管之前有注射凤冠黑鳞蛇毒,但他的手一碰到什么还是会很疼。 通过手里的触感,他判断出苏月摇悄悄塞给他的是一张纸条。 难不成是情书? 却就在这时,秦歌一张脸发红,憋住一口气,将苏月摇的脑袋推开,“那啥,我等会儿再来,你先吃,别管我。” 话罢秦歌飞也似的离去,片刻不见踪影。 远处,苏月摇满脸娇羞,“一定是害羞啦,哼,姐姐我好歹也比你多活几年,像你这样的小男生,看姐姐撩得你不要不要的,我就不信你能逃过我的手掌心。” 其实秦歌并不是害羞逃跑,而是因为他肚子突然闹腾起来,急需找地方解决。 不过秋水园很大,他找很久也没找到茅房,无奈,只好选中一片花园。 蹲在花丛中,那些鲜花就这样被无情的玷污。 秦歌这才想起手里还有张苏月摇塞给他的小纸条,绝逼是写的情书,拿起来瞧了瞧,却发现并不是什么纸条,而是一个用油纸做的、密封性很好的包装。 捏了捏,里面软软的、滑滑的。 秦歌脸一红,忽然意识到这是什么东西。 “我勒个去,该不会是拦精灵?这女人是在暗示我什么?不愧是天衣坊,这么快就制作出来。”随后秦歌还看到包装上面写的一句话:秦歌,今晚我们也用一个好不好? 秦歌果断将这只拦精灵收进空间扳指,“真不知道这女人一天脑子里都在想什么,我怎么可能跟她用这玩意儿?要用,那也得跟舞姐用,要是今晚表白成功……就和舞姐在万剑墓里找个地方……” ……(。) 第一百六十五章 这不就是气球嘛 时过良久。 秦歌脸色苍白的回到问情亭,看着那大桌山珍海味,实在是毫无胃口。 这个时候,清江城到处都在放烟花,天空被渲染的五颜六色,宛如梦境。 湖中有艘很大而且很豪华的画舫,上面有专业的戏班子在唱歌跳舞表演节目,问情亭是个绝佳的观赏位置。 在这片湖的对岸,有很多情侣成双成对的依偎在一起。 苏月摇走过来拉着秦歌坐下,将桌上美食夹到他碗里,眯眼笑道:“秦歌,快点吃吧,这么多美食,不吃就浪费啦。” 秦歌抬眼看看夜空中绽放的美丽烟花,心想要是跟步知舞一起看该多好,伸手拿起筷子,将一块不知是什么的肉放在口里,如同嚼蜡,食之无味。 苏月摇想起刚刚塞给秦歌的那个小物件,娇颜泛红,害羞问道:“秦歌,刚刚你干嘛去了呀?” 秦歌漫不经心的回道:“拉屎。” “噗——!” 恭敬站在旁边的几个丫环噗嗤笑出声。 苏月摇表情怪怪的,看看那一大桌美味佳肴,忽然感觉很没胃口。 “秦歌,今晚我们……对了,听说对着今天的流星雨许愿,就能跟心爱的人白头到老诶。” 秦歌说道:“迷信。” “才不是迷信,这是真的,十年才有一次诶。”苏月摇嘟着嘴,嘀咕道:“就为今天晚上,我可是把整个清江城的烟花都给包了下来,所有花店的花也包了下来。”她偷偷看一眼放在五鳞红光背上的那九十九朵玫瑰花,羞涩道:“不过这世上所有的花加起来,也不及你送我的好看。” 秦歌有些郁闷,“你一天脑子里都在想什么?还有,你刚刚给我的东西是怎么回事?我告诉你啊,你可别想多了……” 苏月摇脸红,赶紧转移话题,将那些菜不停的往秦歌碗里夹,打断秦歌的话,“快吃快吃,再不吃就凉啦。对了,待会儿还有很精彩的节目,我们一起看。” 秦歌痛不欲生的看着碗里那高高一堆的美食,“我能不吃吗?” “不行!我亲自给你夹的菜,你敢不吃完?或者……你是想让我喂你?哼,真不害臊。” 秦歌什么也没说,闷头苦吃。 时过良久。 秦歌摸摸圆鼓鼓的肚子,快要晕过去,“那啥,我真的……吃饱了,忽然想起,还有,急事,所以就先,告辞。” “我不准你走!马上就要到精彩的节目了呢,这时候你要去哪儿呀?”苏月摇气鼓鼓的拉住秦歌的胳膊,她的修为明明才聚气灵境后期,但手的力量却很大,秦歌硬是挣脱不掉,这种力量,大概跟她的银龙血脉苏醒后有关。 秦歌欲哭无泪,“可我真的有急事,再不去,就真的晚了。” 苏月摇眼珠转了转,脸露神秘笑容,她大概能猜到,秦歌是想玩“欲擒故纵”这招,口里说是要走,但其实春宵一刻值千金,他根本就不舍得走,便松开秦歌,翻翻白眼:“那你走呀,我让你走,走了就别回来,你可别后悔。” 秦歌如获大赦,急忙站起身,摇摇晃晃的走过去爬到五鳞红光背上。 苏月摇笑眯眯的看着他,心想老娘才不吃你这招,“走呀走呀,快走呀,还等什么呢?你不是说你有急事吗?那快点去呀。” 秦歌很感动,觉得苏月摇很懂事,认真的对她说道:“谢了。” 然后,秦歌真的就走了。 “仙子,秦公子他走了。” “放心吧,他还会回来,不理他。”苏月摇美滋滋的享受桌上那些美食,“我都已经那么主动了,而且暗示也那么明显,他竟还想让我主动,没门儿!你们就看着吧,要不了多久,他就会乖乖的回来。” …… 已到戌时。 从清江城的金华城区赶到万剑墓,就算是五鳞红光火力全开,那也需要一些时间。 秦歌现在是心急如焚,要是在今天过去之前还没有见到步知舞将情人节礼物送给她,再向她表白,那就没有任何意义。 因为今天是个特别的节日。 秦歌骑在五鳞红光脖子上,看着夜空中不停闪烁的流星,喃喃道:“要是愿望真能实现,那该多好……” 然后,他默默的许了愿。 突然,一阵咕噜咕噜的声音传来。 秦歌脸色骤变,伸手捂住肚子,“不行了不行了,红红,快下去找个地方,让我先解决。” 本来光是吃安芝芝那种混合着好几种灵药的恶魔料理,秦歌还不至于闹肚子,但之后又吃了秦筱和玉儿准备的那些很补的美食,接着又吃了苏月摇准备的那些美食,所以就算是鬼剑愁的身体,那也刚不住,照样会闹肚子。 “尼玛,这个情人节过得也太悲催了,这个时候,竟他妈闹肚子!不过,这种得到解放的感觉……爽!” 时过须臾。 秦歌解决完,正准备爬到五鳞红光背上,突然又捂着肚子,“不行不行,还需要去解决一下。” 又过一会儿。 “不行了不行了,红红快下去,咱们找个地方。” 然后又过去一会儿。 “红红,下去!” 然后。 “红红,老子忍不住了!” 五鳞红光满头黑线,觉得秦歌很可怜,问道:“嗷呜嗷呜嗷嗷?” 秦歌伸手抹着脸上的冷汗,语气艰难的说道:“不管如何,一定要去万剑墓!这个情人节,必须得过!红红,我的终生幸福,就拜托你了。” “嗷呜!” …… 此时此刻。 万剑墓里。 药不然和苏文轩两个单身狗坐在一起,仰头望着天上美丽而壮观的流星雨,不时看看不远处正坐在石头上的战安凉和步心莲。 “这对奸夫**,到底要聊到什么时候?”药不然咬牙切齿,“麻痹的,虐狗啊这是!” 苏文轩说道:“今天好像是个特别的节日,他们这样很正常。” “这狗粮,斑爷我是不想再吃了。话说老苏,你觉得战沙雕这货还是不是个初哥?” 苏文轩没有理药不然,做为一个正儿八经的读书人,他不屑讨论这样的事情。 药不然捏着下巴,表情坏坏的,“不过斑爷真的很难想象,像战沙雕这样的人,发起情来会是什么模样。老苏,要不今晚我俩偷偷跟踪,看战沙雕到底要跟莲儿做些什么?到时候要真做什么,咱俩就……” 苏文轩怫然不悦,打断药不然的话,“非礼勿视,非礼勿听!药兄休要再胡言乱语。” “切,斑爷跟你说个卵,没法跟你正常聊天。”药不然看看苏文轩,眯着眼睛,坏坏笑道:“不过斑爷同样是很难想象,像老苏你这样的正人君子若是发起情来又会是何等的一番景象。” 苏文轩瞪了他一眼,捧起一本书,不再理他。 “唉!”药不然一声长叹,举起酒杯,蓦然想起秦歌以前写的一首词,“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 苏文轩冷漠说道:“我不许你侮辱秦兄的词。” …… …… 步知舞坐在距离天铸洞不远的一根粗壮的树枝上,两条垂下的小腿儿弹啊弹,两手撑着下巴,看着熔岩湖边那些成双成对的学子,很是羡慕。 “小哥哥……你到底在哪呢?” “我好想你。” “这世间的繁华,总是不及你。” “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你?我到底,还能不能再见到你?” “我真的好怀念……我们在鬼剑山一起生活的那段时光。” 她对着流星默默的许愿,片刻后睁开眼,“如果这流星雨真的很灵的话,那我希望,我能早点见到你,跟你拥有在一起。世俗皇权,我可以放弃,一切我都可以放弃,只要有你。我们一起修道问长生,永远永远不分离……” 这就是她的愿望。 忽有呼啸声传来。 一团庞大的白影从天而降。 步知舞收敛思绪,抬起目光,看向坐在五鳞红光背上的秦歌,“你怎么来了?而且你这是怎么了?” 只见秦歌头发凌乱,脸色苍白,像是受过重伤,而且他整个人好像都瘦了一圈。 而对于秦歌为何能随意进出万剑墓,步知舞也并不感到意外,因为她能打开万剑墓入口,就是秦歌教她的。 秦歌呼呼的喘着气,在看到步知舞的一瞬间,他差点就痛哭流涕。 皇天不负有心人,一路拉肚子拉过来,终于在今天过去之前赶到这里。 这个情人节,很有意义,虽然其间并不是很愉快,拉肚子拉到怀疑人生,但令人记忆深刻。 秦歌稍微整理一下发型,从五鳞红光背上跳下,抱着那束玫瑰花,步伐优雅的走向步知舞,跟个绅士一样,“我是想着你一个人无聊,刚好又有空,所以给你带些好吃的。” “呐。”秦歌将手中的玫瑰花递给她,“这是送你的情……”说着突然两眼大瞪,“嗯?卧槽!” 他这才发现,这束玫瑰花上面连一片花瓣也没有,仔细一想便想到原因,肯定是在十万火急赶来这里的途中,因为五鳞红光的飞行速度太快,罡风将这束玫瑰花给摧残,只剩枝条。 “这他妈就尴尬了。”秦歌挠着头,“那啥,据我所知,将枝条沾点蜂蜜,然后再插进土豆里,再将土豆埋进土里,不久后它就会生根发芽,长出一丛花。” 步知舞两眼发亮,“真的有这么神奇?” “当然是真的,好歹我也读过一些书。” 步知舞伸手接过那捆玫瑰枝条,“真有趣,那我回头去试试。” “另外,我还给你带了好吃的。”秦歌转身走向五鳞红光,从它背上取下那个纸盒。 但将盒子拆开之后,那画面却是惨不忍睹。 里面的蛋糕,已经变成一团黏糊糊的奇怪物体,肯定是在来的途中五鳞红光一上一下颠簸所致。 步知舞捂嘴笑道:“你这蛋糕……怎么看上去这么令人没胃口呢?” 秦歌满脸尴尬,觉得这个情人节很悲催,“那个……还是扔了吧,回头我给你做新的。这万剑墓里有没有什么食材?我给你现做一顿。” 步知舞摇摇头,“不用啦,谢谢你的蛋糕,虽然变了形,但是没有变质呀,所以还是可以吃,丢了多可惜呀。” “变形没变质?”秦歌点点头,“有道理。” 尔后。 两人并肩坐在树枝上,五鳞红光慵懒的趴在一边。 这画面看上去很美。 步知舞脸颊鼓鼓的,俏脸红扑扑的,两条小腿儿弹啊弹,手里拿着小勺子,不时看看夜空中美丽的流星雨,觉得蛋糕真好吃。 “秦歌,谢谢你专门来给我送蛋糕。”步知舞伸手搭在秦歌肩膀上,“我好开心,有你惦记,真好。” 秦歌不由脸红,看看她搭在自己肩上的手,轻轻咳嗽一声,正要鼓起勇气说点什么,肚子里却是猛地一阵绞痛,语气艰难:“那啥,舞姐,你先吃,我去去就来。” “嗯好。” 片刻后。 秦歌蹲在一个比较隐秘的地方。 他很激动。 “灵儿,看到没,刚刚她……竟主动搭我肩膀,还说有我惦记她真好,你说这代表什么?” “代表什么呀?” 秦歌严肃道:“这很显然,她心里早已对我有意思,而且根据我看的那些爱情故事的经验来判断,刚刚她是在暗示我主动跟她表白,所以我若是在这个时候表白,成功几率是百分之百。” “那灵儿恭喜主人咯。” 秦歌手中光芒一闪,从空间扳指拿出那只拦精灵,两指紧紧的捏了捏包装,神情坚定:“今晚,一定要跟她把这只可爱的小精灵给用了!让她变成我的女人!” “主人好霸气!” 秦歌将拦精灵放在腰间,“不过,好紧张,好害羞。” 时过须臾。 秦歌激动的浑身发抖,面红耳赤,慢慢走到步知舞身边,正要坐下,却在弯身时不小心从腰间抖出一物。 步知舞好奇的捡起,“这是什么样?牛皮糖吗?” 秦歌目光闪烁,“那啥……这是……这其实是……” 其实他是故意从腰间抖出的,目的就是在暗示步知舞。 不过他有些郁闷,因为这个世界上没出现过这样的东西,所以步知舞也就不懂这种非常明显的暗示,正欲勇敢开口向步知舞解释这东西的用途,却发现步知舞已将包装给拆开,顿时散发出一股草莓味儿。 步知舞用两指捻着那薄薄的、透明的、天然乳胶制成的小可爱,拿到眼前看了看,笑道:“原来是这个呀,我还以为是牛皮糖呢,不过好香哦,还是草莓味儿的。” 秦歌愣了愣,从刚刚步知舞的话中抓到重点,“原来是这个?所以意思是,你认识这种东西?” “当然呀,而且我还用过呢。”步知舞眯着眼睛,嘴角还残留着白色的奶油,看上去好可爱。 “用……用过?”秦歌两眼大瞪,心头顿时泛起惊涛骇浪,也像是在被刀割,疼得他快要窒息,真心想去宰了那个家伙,颤声问道:“那……你是跟谁用的?” “当然是跟我父……父亲呀。”步知舞俏脸发红,心想刚刚差点就说漏嘴,将“父亲”说成是“父皇”。 “什么?!”见步知舞竟然还脸红,秦歌心里更痛,那颗心,在不停的破碎。 “跟你父亲……用过?”秦歌觉得那就是个禽兽。 步知舞将放在腿上的蛋糕盒子拿起放到一边,用两手捏住那小可爱的口子,然后放在嘴前,脸颊鼓鼓的,不多时就将其吹成气球,大大的。 她吹气球的样子,真的是好可爱。 “这不就是气球嘛,小时候,那些从西边岛上来的商人就有卖气球,可有趣了,我父亲给我买了好多陪我玩,而且我跟你讲,这里面还能灌水。不过说起来那些商人卖的气球跟你这个气球有些不一样啊,那些是彩色的,而且没有香味儿。不过你这个气球上面怎么有这么多油啊?” 秦歌抹着脸上的汗水,看着步知舞拿在手里的那个“大气球”,很是无语,但他那颗破碎的心却在瞬间复原,“气球,气球,这我还能说什么呢……” 步知舞将手中的“气球”轻轻一拍,“接着!” 秦歌抬抬手,表情怪怪的将“气球”给拍了回去。 步知舞开心的站起身,将“气球”再次拍回去,“看我的!” 秦歌:“……” 他的愿望真的实现了,真的跟步知舞一起把这玩意儿给用了。 不过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很想哭。 原来,拦精灵是这样子用的。 “谢谢你秦歌,你让我找到小时候的感觉,我父亲也喜欢这样跟我玩气球,你还有吗?我还要几个。” 秦歌有气无力的说道:“没,没了。” ……(。) 第一百六十六章 一定会幸福 亥时刚过,夜空中的流星雨渐渐消失。 秦歌和步知舞并肩坐在枝头,远远看去,像是一对小鸟,可惜并无红花绿叶陪衬。 “秦歌,谢谢。今天我很开心,蛋糕也很好吃。” 秦歌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洒然道:“你跟我还说什么谢?客气了哈。” 步知舞伸手搂着他肩膀,“也对,我们是最好的哥们儿,不需要说谢。” 闻言秦歌心里却是猛地一痛,看看不远处那个刚刚被步知舞不小心用指甲戳炸的“气球”,说道:“是啊……好哥们儿。” 这个情人节,固然很难忘,但秦歌却一点也不开心,他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似乎也随着夜空中的流星雨一同消失,隐藏到最深处,一个不会被人看见的地方。 一片安静中,秦歌开口问道:“舞姐,你觉得这流星雨灵吗?” “要不,我们试试?”步知舞俏皮的看看他。 秦歌双手合十,闭上眼睛开始许愿。 步知舞也照做。 片刻后,步知舞睁开眼睛,“秦歌,刚刚你许的什么愿?” 秦歌微笑道:“我许的愿是,那个姑娘会明白我的心意,跟我永远在一起。你呢?” 步知舞脸颊泛红,“好巧哦,我许的……也是那个男孩能明白我的心意,跟我永远在一起。” 秦歌心里刺痛难耐,脸上却露出笑容,“那么,祝你愿望成真,早日找到那个你思念的男孩。” 步知舞莞尔道:“你也是,你和那个女孩,一定会幸福的。” 秦歌笑道:“那我希望你比我更幸福。” “那么……我就希望你比比你更幸福的我还要幸福。” “连这你都要跟我争?”秦歌无奈摇头,站起身,“时候不早,我该回去了,晚安。” “晚安。下次来找我的时候,记得把蛋糕做大点。”步知舞用手比划着,“奶油也要再多那么一点点,另外,要多带几个气球,我们一起玩。” “额……好的。”秦歌感觉心里在滴血。 秦歌和步知舞现在并不知道,在今天许下的愿望真的很灵。 俩人许下的愿望,在很久以后,全都实现。 …… 在离开万剑墓之前,秦歌自然是要去看看那几个家伙。 步知舞不是他哥们儿,那几个家伙才真是他哥们儿。 “哦哟,老秦,哎哟我去,你丫怎么突然跑来了?”药不然见秦歌到来,很是开心。 “唉!”秦歌从五鳞红光背上跳下,摇摇晃晃的走向药不然和苏文轩二人,扶额叹息,“我太难了!” 苏文轩问道:“莫非秦兄是来找知舞姑娘?” 秦歌点点头,一屁股坐在地上,对于这几个兄弟,他自是能敞开心扉。 药不然看秦歌这郁郁寡欢的模样,便知道他去找步知舞的结果如何,伸手拍拍他肩膀,“老秦,你这样不行啊,要是早知道,你应该提前来找斑爷,让斑爷教你几招撩妹的神技。以你的条件,再加上斑爷传授的神技,那步知舞还不被你撩得死去活来?” “经过斑爷的观察,老秦你这人在各方面都有才华,可唯独在爱情这方面,智商超低。” “撩妹神技?老子差点就信了你的邪。”秦歌不屑的看看药不然,问道:“死胖子我问你,你知不知道这世上最可怕的信任是什么?” 药不然满脸疑惑,“是啥?” 秦歌提起酒坛自顾自的给自己倒酒,“那就是一个单身狗去教另一个单身狗如何撩妹,偏偏另一个单身狗还信他。” “额……”药不然很尴尬的闭嘴,随后又道:“不过老秦,今天斑爷也有件很重要的事想跟你郑重的宣布。” “什么卵事?” 药不然认真说道:“那就是斑爷忍受痛苦煎熬,付出极大努力,终于在情人节这天,结束了一年的单身生活。” 秦歌讶然,“可以啊你死胖子,那然后呢?” “然后……”药不然端起酒杯,憋着嘴,惆怅说道:“然后就继续开始下一年的单身生活。” “噗——!”秦歌一口酒喷在他脸上。 “尼玛,喷我干啥?” 秦歌謦欬道:“那啥,还有酒吗?拿出来,老子今晚要买醉!话说怎么只有你们两条单身狗,战沙雕呢?” 苏文轩说道:“战兄和莲儿姑娘在一起。” “狗曰的,我丢,真他妈可恶!连战沙雕那种……”秦歌咬牙切齿,怒不可遏,各种羡慕嫉妒恨,猛地一拳捶在石板上,震倒那些酒杯,“来,喝酒!” “……” 很久之后。 “哎,我说老秦,你也别这样颓废,不就是表白失败吗,搞得好像失恋似的,你要是再这么喝下去……斑爷的酒不够你整啊,以后斑爷待在这万剑墓里,还喝什么?” 苏文轩安慰道:“秦兄,严格来说,你这也不算是表白失败,因为你都还没有开口表白。” “就是。”药不然看着醉醺醺,打算是真的买醉一场的秦歌,“退一步讲,那步知舞也没啥好的,一脸冷冰冰的,多没趣,老秦你不就是馋人家身子嘛?要斑爷我说,筱儿和玉儿,虽然在气质上是略逊一筹,但论颜值和身材,那也不比步知舞差啊。” 秦歌摆摆手,“你不懂,这不是什么馋不馋她身子的事,这是爱情,爱情你懂吗?” “唉,看来这孩子是真的喝醉了。”药不然摇摇头,“斑爷我看你就是馋她身子,还爱什么情,爱个麻花情啊你跟我扯爱情!” “老秦,咱们静下心来,慢慢聊,斑爷给你分析分析,就算你不忍心对筱儿和玉儿下手,那你可以等安姐长大啊,人家好歹是精灵女王,有身份,并且长大后绝逼是个美女,更何况,苏月摇那娘们儿不也是对你死心塌地的想要倒贴你?你何至于这么下贱,非要去舔那步知舞?况且我一看就知道你很怂,人家喜欢别的姑娘,至少还敢去做个舔狗,可你呢,连舔狗都没勇气去做,你还跟我说这是爱情?” 秦歌倒在地上,浑身酒气,不停的挥着手,好像脸前有看不见的蚊子,“我才不要……做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这就对嘛,来来来,你起来叫老苏一声小舅子,这事儿就这么定了,今天正式告别你的单身生活,回头斑爷给你安排八抬大轿,去天衣坊总部娶苏月摇。” “我曰……你别……胡说,我跟苏月摇……” “对,就是曰!”药不然打断秦歌的话,“曰她!娶回来后你想怎么曰就怎么曰!” 苏文轩面满寒霜,不悦道:“药兄,休得胡言!” “好吧。”药不然耸耸肩,“搞忘了你们读书人不能说曰。” “老秦啊,斑爷也不跟你扯那些有的没的,就算你是认定了步知舞,那有句谚语怎么说来着,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所以往后你有的是机会撩她,何必在意今天的失利?” “少逼逼,快!给老子拿酒来!” 药不然摊摊手,“没了,要不斑爷去熔岩湖给你打两壶岩浆喝?那玩意儿才是真的烧喉咙。” “酒!我要酒。” “我说老秦,你要再这样,我把布菊花同学叫来帮你醒酒啊。” …… 及至天快亮的时候,秦歌才醉醺醺的骑着五鳞红光离开万剑墓。 刚回花间楼,他就看到苏月摇双手叉腰站在他卧房门口,看上去好有杀气的样子。 秦歌摇摇晃晃的走过去,“你这是……干嘛?要打我啊?” 苏月摇显然是来找秦歌算账,因为昨晚秦歌弃她而去,不过看到秦歌一身邋里邋遢还醉成这个样子,她也很心疼,伸手扶着秦歌,“秦歌你怎么啦?怎么会喝成这样,哪怕有一粒花生米,你也不至于喝成这样啊。” 秦歌一头倒在地上便睡去。 “唉,真是的。” 苏月摇将秦歌抱到床上。 其实她也知道昨晚秦歌去了哪儿,而且也能猜到秦歌是去找谁。 “你追别的女人我不介意,可是你追谁不好,偏偏要去追步知舞,她是你能追到的么?我倒不是说你们俩般不般配,而是据我所知,她早已心有所属。” “真是个傻瓜,难道你不知道……女孩子一旦认定一个人,不管他变成什么样,都不会轻易放弃。” “唉,真是的,老娘放在你面前给你吃你都不吃,偏偏要去惦记别的。” 苏月摇坐在床沿,让秦歌枕在她的白丝大腿上,温柔的整理着他的头发,在低声抱怨。 却在突然间,秦歌浑身一震,哇啦哇啦的就是一阵呕吐,吐得苏月摇满身都是。 “啊……秦歌你大爷!吐我身上啦!” “秦筱,秦筱你快来呀!” …… …… 时间过得很快。 转眼间,已到参加玄剑大会的学子们离开万剑墓的日子。 万剑墓的考核也分排名,而这个排名,自然就是由所得到的本命灵剑的数量来决定。 步知舞这一个月待在万剑墓里,守在天铸洞旁,除打坐冥想之外,也在负责记录学子们所得到的本命灵剑的数量。 ……(。) 第一百六十七章 浮天一战! 在万剑墓的考核期间,通过整整一个月的刻苦修炼,学子们在修为上都有很大的进步,其中很多学子已突破聚气灵境,达到御气丹境。 参加玄剑大会的莘莘学子,年纪最大的也不过才二十岁左右。 “此乃人族幸事,我剑仙大陆,真是人才辈出。”玄玉宫某处,吴有道放下手里的那叠表单,满脸欣慰,对一旁的步知舞说道:“看来这真是鲜花盛开的一年,此次参加玄剑大会的学子们,无不是我人族的精英少年。” 步知舞莞尔道:“吴师叔所言极是。” 因为大长老陈苏安硬接孔让梨的怒雷剑咒,导致身受重伤,目前正在闭关养伤,是以接下来玄剑大会的最后一关考核,是由二长老吴有道来配合步知舞负责。 玄剑大会的最后一关考核,就是最激动人心的实战对比,考验的是学子们个人的实战能力。 究其本质,修道的目的,就是在于武力上的提升,更直白点讲,就是看谁打架厉害,因为要想守护人族,不光是靠嘴巴说说,靠的是用真正的力量去打赢魔族,如此才能守护人族,因此这个实战对比也是学子们必要的一种考核。 玄剑大会的第一关,是从浮天台登上天空岛,其考验的是学子们那种不畏艰苦的毅力;第二关,是走出长虫森林,其考验的是学子们的团结,以及那种能看透阵法迷象,发现本质的智慧;第三关,是在万剑墓中寻找自己的本命灵剑,其考验的就是学子们在修道上的悟性和天赋。 而最后一关,也就是第四关,浮天一战,考验的就是谁打架更厉害。 “那么,知舞丫头,你觉得浮天一战定在什么时候比较合适?” 步知舞想想后说:“学子们刚出万剑墓,虽然修为有所精进,也得到自己的本命灵器,但也需要一些时间去巩固熟练,所以我准备延迟几日,就定在五日之后吧。” 吴有道捋着胡须,欣然道:“有道理,那么,五日之后,浮天台上准时进行浮天一战。” …… 步知舞之所以决定延迟五日再进行浮天一战,一是因为她刚刚跟吴有道说的,学子们需要时间去巩固熟练自身的实力,二是因为,她刚出万剑墓就得知到一些消息,那就是她的好哥们儿被欺负了,还被关进清江狱遭受残忍酷刑,所以她得查,查出到底是谁在陷害她的好哥们儿。 在这一个月时间里,中州发生好几件被人们所关注的大事。 第一件事是秦歌秦大才子涉嫌杀害皇朝白家的少年天才白子羽,一向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城主大人秦白亲自去抓人审问,可是在第二天,秦歌就被放出来,继而也成为史上第一个活着走出清江狱的嫌犯,在之前,就算是没有被定罪的嫌犯,只要是被抓进清江狱,那就没有活着出来过的,所以那里被称为地狱,而秦歌,就是那个从地狱里走出来的男人。 第二件事是秦白的大公子秦辉得了一场怪病,在数天前去世,听秦府的丫环和仆人们说,秦辉死的很惨,死时浑身烂得几乎只剩骨头,秦白在那几天也是伤心欲绝,整日以泪洗面,因为秦辉是他最疼爱的儿子。 第三件事是天衣坊又出了几种新奇的产品,首先就是神秘的、很少有人知道用途的“拦精灵”,然后就是女人专用的卫生巾,这两样新产品一经推出,天衣坊的粉丝们就疯狂抢购。接着天衣坊又出了神奇的变装法宝,最后又出了好几套漂亮的灵装,不过新出的这几套灵装却被天衣坊改了个很奇怪的名字,叫“皮肤”,并且还搞了好几场抽奖活动,可是赚到不少钱。 也不知具体是谁传出的,说天衣坊这些新产品都是秦歌跟天衣坊合作之后才问世的,并且秦歌还是主要设计师,如此说法一传十,十传百,秦大才子名声更响,几乎一天到晚都有人守在花间楼四周等待秦歌现身,而那些“清江日报”和“中州人民报社”的狗仔,更是十二时辰轮流交替寸步不离的守在花间楼附近,为的就是想采访秦歌。 秦歌表示压力很大,成天躲在书房里,心想人若是太红也并不是好事。 第四件事,严格来说应该不算是中州的事,而是发生在剑仙大陆边境地区的事,也就是高墙那边,据说前线人员来报,在高墙的另一边,魔族大军已开始大规模集结,甚至连魔王都已现身三个,气氛箭弩拔张,大战随时都会爆发。 不过中州和皇朝的百姓们心目中都有一个无敌的女神,那就是玄玉剑仙。 虽然没人知道玄玉剑仙具体身在何处,但谁都知道她在高墙附近,所以,只要有她在,魔族岂敢来犯? …… …… “秦歌,没想到我在万剑墓的这段时间里,外面发生过这么多事。” 花间楼,秦歌的书房中,步知舞站在秦歌面前,想起秦歌在清江狱里的那些遭遇,很是心疼。 步心莲背着小手,鬼灵精怪的站在步知舞身侧,左看看右看看,似是在寻找什么,害羞问道:“那个,秦公子……战公子他在哪儿呀?” 秦歌说道:“这会儿估计在天台上跟药胖子他们练刀,自己去找。” “喔,谢啦。”步心莲欢快离去,说着是跟来保护步知舞,但其实步知舞哪里需要她保护?她只是借机来找战安凉,不过现在她和战安凉的关系可以说是不清不白,朋友之上,恋人未满,谁都没有勇气踏出那最后一步,将这恋爱关系给确定。 待步心莲离去后,步知舞上去关好书房门,遂问秦歌:“白子羽是不是你杀的?” 秦歌放下手里正在写着什么的笔,“是他发动孔让梨的怒雷剑咒,想杀我。” 面对外人,秦歌自然不会说这样的话,因为这就等于是承认白子羽是他杀的,但是在步知舞面前他可以这样说。 步知舞走过去,坐在秦筱以前学习坐的座位上,“对不起,这其实也算是我连累了你。” “何出此言?” “明知故问。”步知舞翻翻白眼,“以后我俩还是少在公共场合见面,虽然我俩都知道我俩的关系很清白,只是普通朋友,可是别人却不会这么想,而这惹来的麻烦,就是不停的有人针对你。” 秦歌耸耸肩,“反正我是不在意别人怎么看。” “但是我在意。” “你在意?”秦歌捂着胸口,伤心欲绝,“看来我们的友谊小船即将翻了。” “我担心他们会对你不利,要是你出了事怎么办?你确实很了不起,很有本事很有才华,但至少现在,你只是个御气丹境初期,在中州,能杀掉你的人一抓一大把,而我却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你身边保护你。”步知舞没好气的白了秦歌一眼,“我讨厌你这吊儿郎当的样子。总之,多为自己想想吧。” 听到步知舞这番话,秦歌很感动,心中暗自发誓……这女人,由我来保护! 步知舞问:“你觉得,这次对付你的是白子羽背后的人,也就是孔让梨?” 秦歌想想后,说道:“孔让梨当然有嫌疑,但我有种直觉,除孔让梨之外,还有其他人。” 步知舞:“说下去。” 秦歌笑道:“这么说吧,那些人是想利用‘白子羽之死’来定我的罪,名正言顺的除掉我,这倒也是打了我个措不及防,而在那样的情况下,我基本上已是被逼到绝境,走投无路,会被秦白活活的弄死,在那时候,我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在已经死去的白子羽身上钻空子,说他勾结魔族。” 步知舞说道:“还真聪明,但白子羽其实并没有跟魔族勾结,他顶多是被孔让梨利用。” 秦歌点点头,“我让筱儿写信,拜托京东的药王爷去白家走一趟,如我所料,白家收了手。” 步知舞:“药王爷这些年清理的魔族众多,在皇朝声望极高,百姓无不好评,他亲自去白家走这一趟,就算白家跟魔族没有任何关系,那这事如果传出去,对白家的影响也会很大,所以白家不得不收手。” “正是。”秦歌说道:“人们相不相信白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相信药王爷。” 步知舞:“而皇朝的白家在收手之后,中州这边那些利用白家的人也收了手,但本来应该是,就算白家收手,中州这边的那些人也能照样除掉你,可是他们也及时收了手,因此,这说明,他们真的跟魔族有关系,经不起深入调查。” 秦歌说道:“能利用远在皇朝的白家,同时还跟魔族有关系,更能控制一个中州的城主,我觉得光凭孔让梨一个人做不到,毕竟,据我所知,孔让梨被你师父软禁在凌烟楼,一天到晚都在被监督,他没有任何权力,更没法跟外面的人联系。” 步知舞:“但你并没有查下去,如果你要查,有药王爷和玄霜师叔帮你,你一定能查到些什么。” 秦歌:“我肯定不会这样做,因为这样做就等于是在逼他们,到时候把他们逼急了,他们会杀掉秦白灭口,而杀掉秦白还只是小事,到时候苏月摇和我都会陷入险境。说到底,现在就算我找出背后那些人,我也没能力对付他们。” 步知舞:“所以你和幕后的那些人形成一种默契,将战场控制在你和秦白之间。” 秦歌笑道:“秦白虽然只是一条恶狗,但我肯定会报复他,我这人心胸狭隘,有仇必报,他咬伤我,我虽不至于去反咬他,但我一定会宰他。” 步知舞笑道:“我想还不只是这样简单,你也想利用秦白,慢慢钓出背后那些人,因为你还有我,只要钓出背后那些人,就可以除掉他们。” “不愧是舞姐,这都被你看出来。不过舞姐你难道不知秦白背后的人是谁?” 步知舞摇摇头,“其实我来中州并不久,他们这些人的事,我不太清楚。不过秦白再怎么说也是一个城主,身居高位,势力遍布清江城,你想要对付他会很难,要不我们想办法撤掉他的城主之位?” “那也要找个让人人都认可的理由才行。”秦歌笑道:“这些事,还是等玄剑大会结束,我当上戒律堂主后再说吧。” 步知舞:“不过秦辉的死,很蹊跷。” “是我弄死的,这算是送秦白的第一个礼物。” “好了,不说这些。”步知舞转移话题,问道:“我很好奇,天衣坊那些新出的产品真的是你设计的?” “怎么样,是不是觉得我很有才华?不要爱上我哦。” “臭屁。”步知舞脸红,“你跟玄霜师叔,还真的是……会玩。我这才知道,你上次给我玩的那种气球叫拦精灵啊,名字很可爱,我已托人去帮我抢购好多,以后有时间一起玩。” “额……好。”秦歌心想得马上去找苏月摇将拦精灵下架,咱不卖了,不赚这个钱,总之绝不能让步知舞知道那玩意儿的真正用途,不然就尴尬了。 步知舞脸颊泛红,“还有,那卫生巾,也是你设计的?你这人……怎么对女人这么了解。” 秦歌哈哈笑道:“这可是商机,反正是赚钱嘛,而且我又不是赚黑心钱,我这也是在造福剑仙大陆的女性,你们女生老是用棉球,多不卫生。” “确实比棉球好用。”步知舞拿起桌上装有蛋糕的漂亮纸盒子,“我得回去了,五天之后,在浮天台进行最后一关考核,你要加油。” 秦歌满脸苦色,“我能不打架么?” “那不行,你要做戒律堂主,光在中州有这些名气还不行,你还得展现出你在修道方面的天赋,最好拿个第一名,这样一来,那些人才会乖乖闭嘴。” 秦歌认真说道:“为了做你的贤内助,那我就拼一次。” “什么贤内助?再胡说信不信我抽你。” “卧槽,暴力女,你来试试?小爷现在还怕你?” ……(。) 第一百六十八章 五鳞红光的进化 从今日算起,还有五天就是玄剑大会的最后一关考核,也就是浮天一战。 这并非什么秘密消息,在今晨玄剑道宗就已发出公告。 在此激动人心的时刻,所有从万剑墓出来的学子都在全力做准备,要不就是加强自己的体能训练,要不就是精进自己的刀法剑法以及拳脚招式。 因为学子们的修为高低不齐,所以道宗规定:浮天一战不比修为境界,只比肢体招式。 学子间比拼的是体能,是动作招式,这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是公平的。 玄剑道宗想要的正式弟子,不光是要有修道天赋和悟性,同样也需要有足够优秀的实战能力,因为将来上战场杀敌立功,最考验的便是最基本的体能,如果在体能上不过关,吃不了苦,一旦灵力耗尽,那在混乱残酷的战场上还要拿什么跟敌人厮杀? 曾有玄剑道宗的学者做过实验,这个实验是找一个玄剑道宗的弟子跟一个来自皇朝某部队里的普通士兵对战。 在修为境界上,道宗弟子要比皇朝士兵高一些,但经过一番战斗厮杀,却是那道宗弟子惨败,毫无悬念。 道宗弟子败就败在体能上不如皇朝士兵,而那皇朝士兵,多年在战场厮杀,多次面对生死考验,不管是精神和肉体,都已被磨炼到一种很强的程度,他对自己狠,对敌人更狠,出手招招致命,若非有人及时出手阻止,那道宗弟子怕是会被杀死。 从那次实验过后,道宗便开始注重弟子们的体能训练,以及实战训练。 简而言之,光会修道不行,你还得会打架,能吃苦耐劳,懂得如何杀敌! 战安凉、药不然、苏文轩都在拼命苦练,不为能在浮天一战中拿到什么名次,只为超越自己,提升自己,就连安芝芝这个吃货也在清洁宫里加强锻炼,练习秦歌以前教她的那些招式。 只有秦歌懒得一批,对于即将到来的浮天一战,他没有任何准备,只是每天会抽点时间做三百个俯卧撑,单指做,再做三百个引体向上,两百个仰卧起坐,其实这些都是他以前在鬼剑山上每天都会完成的基本锻炼,下山后因为修炼斩仙剑诀,每天是用灵力炼体,所以也就很少再做。 对他而言,这都已经算不上是锻炼,只是热身,每天做一做,能保持肌肉纤维的密度就行,毕竟现在年纪还小,身体尚在发育中,要是把自己锻炼的太强,那反而不是什么好事。 至于那些拳脚招式,剑法招式什么的,秦歌更是想都懒得去想,因为,基本上,剑仙大陆,不管是中州还是皇朝,各门各派各大家族的招式他都会,因为都被收录在《鬼剑宝录》里。 步知舞离去后,秦歌便通过转移阵去到清洁宫。 他的双手掌心还是黑的,青木并没有被取出。 上次,自从过完那个可以说是悲催的情人节后,五鳞红光就在秦歌的要求下没有吃东西,而且狠心的秦歌还派两个精灵小姑娘负责监督五鳞红光,以防止它饿得不行偷吃食物。 而不仅是不让五鳞红光吃东西,还让它每天都要去田里干活。 及至现在,已过去差不多二十天。 秦歌在农场旁的那栋木屋里找到五鳞红光的时候,五鳞红光已饿得只剩皮包骨,两眼都快要睁不开,看上去像是要死的样子。 “嗷呜……”见秦歌到来,五鳞红光发出虚弱的叫声,显得很委屈。 秦歌看看它,有些心疼,问道:“知不知道我为什么不让你吃东西,还让你每天干重活?” “嗷呜。”五鳞红光无力的趴在大木床上,在它想来,秦歌这是在惩罚它,因为上次它没能及时赶到万剑墓,甚至还将秦歌准备送给步知舞的那束玫瑰花给弄坏。 但它并不恨秦歌,因为它觉得它确实是错了。 既然错了,那就要受主人惩罚。 可事实上,秦歌并不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甚至玫瑰花那事儿秦歌都已经忘了,他让五鳞红光挨饿,不准它吃东西,那是有原因的。 秦歌看看蹲在木屋门口吃苹果的那两个精灵小姑娘,“你们先回去吧,这些天辛苦你们了。” “男神大大,不辛苦不辛苦。” “可是男神大大为什么要让红红挨饿呀?它好可怜哦。” 秦歌看向五鳞红光,说道:“天降大任于狐,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那两个精灵小姑娘一脸懵逼,表示听不懂。 “行了,你们先回去。” “好哒。” 尔后秦歌走到五鳞红光面前,伸手摸摸它的脑袋,“抱歉,如果事先就跟你说明原因,那就达不到想要的效果。” 五鳞红光感受到秦歌的温柔,眼里忍不住流出泪水。 秦歌说道:“这是因为,我要将青木给你,为了你的身体能够更好的吸收炼化这段青木,所以才让你受累挨饿。” 青木对于灵兽而言可是至宝,秦歌很早就想过要将这段青木给五鳞红光。 言讫秦歌伸出双手,掌心按在五鳞红光身上,开始运转“青木诀”以特殊的经脉运行方式控制手中的青木,将其转移到五鳞红光体内。 如果说五鳞红光这又累又饿的身体是一片旱地,那么青木就是一场甘霖。 只是片刻光景,五鳞红光便恢复元气,那瘦得只剩皮包骨的身躯开始鼓胀,浑身散发出蒙蒙青光。 它兴奋又感激的看着秦歌,能明显感受到,自己的身体正在发生一种神奇的变化,或者说,是一种进化。 五鳞红光本体是五尾天狐,而五尾天狐虽然罕见,但只是一种介于中级和高级之间的灵兽,唯一的特点是颜值比较高,能御空飞行,要论战斗力,五尾天狐相比起同级灵兽并不强,不过,五鳞红光这只五尾天狐比较特殊,因为,他遇到了秦歌。 将手中的青木全部转移进五鳞红光体内之后,秦歌脸色有些发白,轻微的喘着气,向后退出数步。 此时的五鳞红光看上去很痛苦,在地上打滚痉挛,它身体里像是有无数条蚯蚓在爬,皮肤表面各处都在蠕动,看上去很可怕。 随着青木被身体炼化吸收,五鳞红光浑身的白毛开始脱落,不多时就变成一只光秃秃的肉狐狸,看上去竟是有些滑稽,但它光秃秃的皮肤表面各处都鼓起青红两色的经脉血管,是以看上去也有些恐怖,就像是刚生下的鼠崽。 时间过去很久,五鳞红光仍在地上滚动抽搐,遭受着极大的痛苦。 突然它发出一道撕心裂肺的吼叫声,强大的声浪中夹杂着灵力,破坏力忒强,顷刻间震碎木屋。 秦歌灰头土脸的从木屋废墟里爬出,赶紧离远了些,说道:“你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要付出相应的代价。红红,忍过去!” 任何修道者,都希望自己能够达到修道的巅峰,成为剑仙,而任何灵兽,同样也希望自己能不停的进化,变成最顶级、最尊贵的仙兽,进而用自身强大的仙兽血脉,创造出一个强大的灵兽种族。 五鳞红光自然也希望自己能变得强大,它们五尾天狐一族,本就成员稀少,不是被人类捕猎,就是被其它灵兽吞噬,这就是因为不够强。 它觉得自己很幸运,遇到了秦歌。 “我一定,要变强,变强,不停的变强……我要保护主人,我还要……建立一个强大的种族,让所有狐类,不再受欺负!” “我要,熬过去!” “……” 直到天快黑的时候,一切才渐渐平息。 在那片烟尘荡荡的废墟中,五鳞红光半蹲在地,看上去很虚弱。 秦歌走近时,发现五鳞红光脱落的白毛已重新长出,并且胸部还长出一道“v”形的金毛,看上去很威武霸气,五条尾巴似乎也变得更长了些,不对……好像不是五条,一二三四五……六。 “六条?” 见五鳞红光竟多出一条尾巴,秦歌很是吃惊,在他原本的预想中,五鳞红光在炼化吸收这段青木增长修为之后,顶多是能提升一个等级,成为高级灵兽,却没想到还有这种意想不到的进化。 秦歌没有意识到的是,在五鳞红光炼化吸收这段青木之前,这段青木先是在步知舞的身体里待过,然后又在白鹭洲的身体里待过,接着又在秦歌的身体里待过。 步知舞的真实身份,是皇朝的公主,她有皇族血脉,而且本身还是亿中无一的生灵体质,血脉不强? 白鹭洲本身是个太白仙境的强者,而一个太白仙境的强者,她的血脉不强? 至于秦歌,鬼剑愁的血脉,自不待言。 这段幸运的青木在这三人身体里时,多多少少也吸收到一些这三人的血脉力量,所以最后被五鳞红光炼化吸收之后才会有这种奇异的进化效果。 六尾天狐! ……(。) —————— 卧槽,一觉起来,发现多了个盟主。 这里感谢“胸毛及腰的汉子”,也就是我们书中的“战沙雕”,感谢战沙雕成为本书第一个盟主。 拜谢。 当然,这里也感谢咱们的斑爷,每天都在书评区活跃,靓仔们应该向他学习。 再次拜谢。 对此,我只能尽力写出精彩的故事,来报答大家! 第一百六十九章 五鳞红光报仇记 秦歌捏着下巴,饶有兴趣的从头到尾打量着五鳞红光,最后视线落在五鳞红光后面那六条尾巴上,还伸手去扯了扯新长出来的那条尾巴,手贱的很。 “看来,这尾巴是真的。” “嗷呜……”五鳞红光发出郁闷的声音,心想这不是真的难道还是装的一条假尾巴? 秦歌问道:“有没有什么感觉?” 五鳞红光狐狸脸上露出一抹骄傲的笑容,说道:“嗷呜嗷嗷呜……” 秦歌摆摆手,笑道:“还是算了,我堂堂一个七尺帅哥,怎会跟一只母狐狸计较?你要是想试试你现在的实力如何,可以去找那些灵兽打架,据我所知,精灵族的领地里有很多灵兽。” “嗷呜!”五鳞红光感激的看着秦歌,觉得这是个好主意,脑袋凑过去在秦歌脸上轻轻地蹭,像是在撒娇。 然而秦歌这卑鄙小人却是趁机用一臂环住五鳞红光的脖子,果断一个锁喉,同时两脚离地腾空而起,利用自身下坠的力量,直接就将五鳞红光扳倒在地。 “小样儿,就你这种反应能力,还想跟我比试?” 五鳞红光很生气,从地上爬起来嗷嗷直叫,追着秦歌到处跑。 第二天,五鳞红光便在秦歌的陪同下逛遍精灵族领地,寻找那些灵兽打架,用实力征服它们。 生活在精灵族领地中的灵兽,基本上都是些低级灵兽,偶尔有些中级的,至于高级的灵兽,只有那么一只,就是那只非常装逼,喜欢去农场偷吃庄稼,甚至还不将五鳞红光放在眼里,敢当着它的面偷吃庄稼的三眼大灵猫。 大灵猫,也就是俗称的九节狸。 那九节狸奸猾狡诈,在精灵族领地的灵兽群中称王称霸,它的第三只眼睛能发出先天灵技,厉害的很,以前五鳞红光看守农场的时候,没少被那只九节狸带着弟兄姐妹们来欺负,不过这事儿五鳞红光也不敢告诉秦歌,也不敢告诉那些精灵,因为它觉得一只狐狸被一只猫给欺负很丢脸。 况且,灵兽之间的事儿,人类也不适合插手。 但现在不同,现在五鳞红光已进化成高级灵兽,所以它决定去征服精灵族领地里的所有灵兽,然后再打败九节狸那个王八蛋,继而成为这里的灵兽之王。 “所以,搞了大半天,你的意思是要去打败那只九节狸?找它报仇?” “嗷呜!” 秦歌坐在五鳞红光背上,双手抱胸,“那行,我去帮你撑场子,等你被打残的时候,还可以拖你回来。” 不过那九节狸很懒,很少出洞,所以整整一天秦歌和五鳞红光也没找到它,也不知道它的洞穴在何处,不过在这一天时间里,五鳞红光倒是收拾了很多九节狸的小弟小妹。 第三天,秦歌和五鳞红光继续在精灵族领地里到处转悠,却还是没有找到九节狸。 第四天,还是没有找到。 终于,在第五天,听闻自己的小弟小妹全被五鳞红光给征服,那九节狸竟主动找上门来。 九节狸浑身毛发直竖,长长的尾巴高高翘起,龇牙咧嘴,看上去杀气腾腾,怒视五鳞红光,怒道:“呲呲!呲呲呲!” 五鳞红光毫不畏惧,傲然道:“嗷呜呜!” 秦歌从五鳞红光背上跳下,然后又跳到一棵树上坐下,准备观战。 他翻译了一下,五鳞红光和九节狸的对话大概是这样的。 九节狸:“尼玛的,母狐狸,敢在我的地盘上撒野,今天老子就要收拾你!让你瞧瞧老子的厉害!” 五鳞红光:“姐等的就是你!少废话,小杂种,快过来受死!” “来就来,老子才不怕你!” “……” 一言不合,这俩家伙就打了起来。 高级灵兽之间的战斗很是激烈,就算是御气丹境的人类修道者,也难以插手。 灵兽之间的相处方式很简单,没有什么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看的就是实力,谁打架厉害,谁就是老大。 五鳞红光的先天灵技是飞行,并无攻击力,但是在炼化吸收青木之后,它的体质强度得到很大的提升,不管是牙齿还是爪子,都如钢铁一般锋利坚硬,人腰粗的大树,它都能一爪子轻易拍断,并且六条灵活的尾巴也是可攻可防,虽然那九节狸的第三只眼睛会发动灵技,但没过几个照面,就被五鳞红光给用实力征服。 “哼哼哼。”五鳞红光一脚踩着地上的九节狸,抬起一只前爪,骄傲说道:“姐现在的爪子,可是很锋利哒!” 九节狸看上去忒惨,浑身鲜血淋漓,原本防御力不弱的皮毛上到处都是抓痕,还在淌血,毛也掉了不少。 “姐问你,服不服?” “服!我服!以后您就是我的姑奶奶,您是我的亲妈!亲妈饶命啊,请不要伤害您的宝贝儿子!儿子知道错啦!” “那你以后还敢不敢当着姐的面偷吃庄稼?” “不敢了不敢了,妈,我错了我错了,我再也不敢装逼了,呜呜呜……你就饶了我吧,别用你的爪子来抓我,呜呜呜……好疼啊……” “哼,滚吧!以后这里就是姐的地盘,这里,姐罩的!懂?” “……” 于是,九节狸夹着尾巴灰溜溜的走了。 不过秦歌和五鳞红光并不知道,这九节狸是口服心不服,它已经决定了,去找它的大表哥,让它的大表哥来收拾这只母狐狸,报仇雪恨! 它的大表哥在那片荒原里可是最强的装逼王者,任何灵兽都会怕它大表哥! 它的大表哥就是钢爪蜜獾,高级灵兽,也就是人们口中的平头哥!专偷蜂蜜,专吃毒蛇,专治各种不服,它的大表哥非常霸气,早已看透生死,活着,就是为了诠释“干”的真谛! 不是在干架,就是在去干架的路上。 曾经荒原上的狮王,就因为在兽群中多看了它的大表哥一眼,然后就被干到死。 “妈的,母狐狸给老子等着,我大表哥到来之时,便是尔等灭亡之时!我大表哥会将你们的庄稼全部偷吃完,然后再将你们全部给咬死!” …… “红红,你的仇也报了,今后你在清洁宫就是灵兽之王,所以要管好你的小弟小妹,别让它们偷吃庄稼。” “嗷呜!” 语重心长的嘱咐几句后,秦歌便离开清洁宫回到花间楼。 明天,就要去浮天台参加浮天一战,所以他得早点睡,养好精神。 为了做步知舞的贤内助,在她身边守护她,这个冠军,秦歌觉得自己必须要拿下。 正准备睡觉时,金峰森却急匆匆的找来。 金峰森是来汇报工作情况的,因为这几天秦筱不在清江城,而是在嘉霖城负责处理组织的事,所以金峰森也只能向秦歌汇报工作。 “老大,有你之前提供的那些金银珠宝,现在我们的组织是越做越大,很快就能遍布嘉霖城。那些金银珠宝,总价值超过二十亿两黄金啊!” 秦歌问道:“之前要你拿一亿去帮助那些人,这事进展的如何?” 金峰森点点头,目光中满是感激的看着秦歌,“有这笔钱,他们现在的生活过得很好,总之此生是衣食无忧。” 那些跟金峰森来自同一个地方,遭魔族所害的鳏寡孤茕,一直都被金峰森记挂在心里,亦是金峰森心里落不下的一块石头,而现在,有秦歌的帮助,他们便能衣食无忧的过一辈子,这也算是祛除金峰森的心病,如此,金峰森也能安心的走他自己的人生道路。 这份感激,金峰森会永远放在心里。 “对了老大,你之前写的《聊斋志异》,我们组织下的书坊印刷了三万本,却在两天的时间内就销售一空。现在,有很多读者在等着你更新最新的章节呀!”金峰森搓搓手,笑容变得猥琐:“那啥,不知你还有存稿没?给老金我也瞧瞧背。” 原来,金峰森来的主要目的,不是汇报工作情况,而是来催更! 其实金峰森也是秦歌的书迷。 那《聊斋志异》实在是太好看了! 剑仙大陆的家有不少,也有很多家写出精彩的,但只有秦歌写的是不落窠臼。 秦歌懒洋洋的说道:“没存稿,等玄剑大会结束我再更新。另外,我跟你说过很多次,我并不是《聊斋志异》的作者,原著作者其实是我家乡的一位叫‘蒲松龄’的老先生,我只是代写转载,或者你也可以认为我是抄袭。” “总之,我是想着,这种作品埋没了可惜,所以才写出来给大家看。至于卖书赚的钱,都拿去在苏月摇送我的那块地里建农场,然后招收城外难民,让他们有工作。” 在情人节那天,苏月摇有买下一块地送给秦歌当情人节礼物,地契上都已经写上秦歌的名字,还有道宗盖的章,所以秦歌想不要都不行,那反正是他的地。 而与其荒废,不如开辟出来种些什么,顺便也能给那些难民找个工作。 秦歌并不会直接花钱去买食物什么的帮助那些难民,因为他明白一个道理——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金峰森肃然起敬,“明白,老大这事儿就交给我负责。” 秦歌挥挥手,“行了,我先睡了,等玄剑大会结束,写出新稿第一时间给你。” 金峰森满脸神秘,“嘿嘿,老大你就吹吧,你以为我们的情报组织是吃素的?那可是砸了起码十五亿两黄金进去啊,放眼剑仙大陆,我们的组织,完全可以排进前五十名,什么情报找不到?” 秦歌皱皱眉,“你什么意思?” “咳咳,我的意思是,我去查过,剑仙大陆根本就没有叫‘蒲松龄’的家,而且,老大你说的那个什么‘华夏村’也不存在,都是你编的,所以说,只有咱们的秦大才子才能写出这样的佳作。” 秦歌说道:“他早已去世,华夏村也早就不见。” “去世的人也查过,没有叫‘蒲松龄’的。” 秦歌有些不耐烦,“哎我说老金你他么没完没了是吧?要不去农场割麦子?” “咳咳,那啥,老大我还有事,就先告辞,总之你有空就快点更新吧,读者们都等不及了!” ……(。) —————— 这里感谢咱们的“斑爷”成为本书的宗师。 拜谢! 第一百七十章 万剑墓排名 翌日清晨,“最靓的仔”众成员准时在秦歌书房集合。 药不然今天打扮得比平常要帅上那么一些,看上去很骚包。 战安凉和苏文轩跟平日里看起来倒也没什么变化,精神饱满,战意十足。 安芝芝穿上她最喜欢的灵装“绿水浮萍”,背上背着小兔子包包,粉红色的平底锅被她挂在腰间,手里还拿着一包蜜饯,不时将一块蜜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放进嘴里,脸颊微鼓,嘴唇蠕动,然后偷偷看一眼秦歌再咽下,她自以为秦歌没有发现她在偷吃零食,其实秦歌早已发现,只是懒得说她。 在万剑墓的那一个月里,药不然、战安凉、苏文轩三人都已达到御气丹境初期,加上这几天又废寝忘食的拼命苦练,所以对于浮天一战,俱是信心满满。 秦歌说道:“出发!” 金华城区的上空,被那两只白鹤叼在嘴里的山水卷再次展开合并,其中清晰浮现出浮天台的景象。 不如原本的宽阔空旷,浮天台上已摆放很多座椅,那些座椅被整齐摆成一圈一圈的,像是梯田,在中间还留有一片面积很大的圆形空地,在空地边缘还有灵力形成的结界墙壁冲天数丈,显然,那片空地就是浮天一战的赛场,而外面那些整齐摆放的座椅,便是观众区。 整个布置的就像是斗兽场。 还是那懒洋洋的大龟,似乎它背上驮着的车厢永远不会掉落。 金华城区各学院的师生们,欢快的为秦歌一行人送行,并送上美好祝愿。 …… “今天,便是玄剑大会的最后一关考核——浮天一战!” “各位道宗的长老,以及道宗各门各派的掌门人,还有参加玄剑大会的学子们,以及我们在中州和皇朝各地观看山水卷现场景象的观众们,大家早上好,我是浮天一战的裁判,以及场内主持,吴千流。”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下面,将由我为大家讲解浮天一战的比赛规则。” “首先,经过道宗统计,从万剑墓出来的学子共有两千零四十四人!” “两千零四十四位学子,根据所得到的本命灵剑的数量,现已统计出排名,稍后大家可通过山水卷可查看。” “……” 秦歌站在人群中,仰头看向浮天台上空的山水卷。 山水卷的面积很大,大到可以一次性显示出两千零四十四个名字。 随着山水卷中公布出排行榜,人们期待又激动的看向山水卷。 不多时,人群中忽然传出惊呼声。 然后,很多人的视线不约而同的落向秦歌。 因为秦歌排名第一! 排名第二的是一位皇朝学子,姓白,得到的本命灵剑数量是一百九十二把,不过排名第一的秦歌却只有四把。 才四把为何就能排第一? 这是因为在秦歌的排名后面还有个括号,括号里写着六个字:四把上古灵剑。 能得到万剑墓里那五把上古灵剑的其中之一,就已经很了不起,足可证明其剑道天赋极高,乃天才中的天才,可秦歌却一次性得到四把! 所以,就凭这四把上古灵剑,道宗将他排在第一,何人敢议? 这么多年过来,又有谁得到过上古灵剑?不说得到,谁碰到过? 在赛场外那个临时搭建起来的高台上,步知舞视线落在山水卷上,脸上露出欣然笑容。 其实她本想让秦歌低调点,可是那天在熔岩湖边有很多学子亲眼看到那四把上古灵剑,所以想低调也不行。 也罢,反正这是步知舞想要的,只有秦歌展现出他的天赋,他要做戒律堂主才会变得容易。 事实上,步知舞还准备将秦歌可以得到万剑墓里所有本命灵剑的事公布出去,让世人知道他的剑道天赋跟玄玉剑仙有的一比,但仔细一想,那样会高调的过头,反而会惹来一些麻烦。 排名最后的,是安芝芝。 她只得到一把。 苏文轩排名第九,在那一个月时间里,他共得到一百二十把本命灵剑。 战安凉排在第十一,他总共得到一百零七把本命灵剑。 药不然排名第十六,他总共得到九十二把本命灵剑。 相比较之下,步心莲倒是天资平平,通过那一个月的努力,她最终也只得到二十四把本命灵剑,排名一千八百多。 不过想到安芝芝排名最后,步心莲还是很开心。 但事实上也并没有人嘲笑安芝芝,包括安芝芝本人,她自己也没有因此而自卑还是怎么的,因为秦歌跟她说过,能在万剑墓里得到多少把本命灵剑,这或许能证明一个修道者的天赋如何,但却是不能决定一个修道者的天赋。 鸿土那边并没有万剑墓,不也是天才众多? 人们反而很羡慕安芝芝,羡慕她有秦歌宠她,毕竟那天在熔岩湖边可是有很多学子亲眼看到八级的灵器现世,这事儿想瞒也瞒不住,所以现在基本上人人都知道,安芝芝挂在腰间的那口粉红色的平底锅是八级灵器。 八级,说是神器也不为过! 古往今来,万剑墓里还真没出现过八级的灵器,不说八级,七级的都没出现过! 不过一想到安芝芝那口八级灵锅是秦歌用四把上古灵剑所合成,人们也是气不打一处来,恨不得上去揍死秦歌,这特么也太禽兽了,简直是暴殄天物,你合什么不好,非要去合一口锅! 但事实上,只有步知舞和安芝芝以及秦歌本人才知道,这八级灵锅并非是由四把上古灵剑所合成,而是用一万把本命灵剑合成。 乱京华,红袖魂,星光白刃狂,浊酒不醉人,悲歌渡孤魂。 这五把上古灵剑,乱京华在秦筱手中,红袖魂在步知舞手中,余下三把,都收纳在秦歌手腕上那个剑形黑纹里。 …… 浮天一战,是玄剑大会最后的一个环节,亦将决定众学子今后的道路走向,所以玄剑道宗的几位长老,除正在闭关养伤的大长老陈苏安之外,其余长老都亲自到场观战,其中自然也包括三长老杨建国。 看着那些坐在高台上喝茶聊天的长老们,学子们很有干劲,心想要是待会儿表现的好,说不定就能被其中的某位长老给看中,只要被玄剑道宗的长老看中,那就是人生赢家。 而除各位长老之外,玄剑道宗各门各派的掌门人也到了现场,他们的目的,自然也是想选一些优秀的学子,收入自己门下,悉心栽培。 只是各门各派的掌门人不能坐上高台,只能坐在普通的观众区。 白鹭洲也在其中,她做为问月宫的宫主,自然也是要来挑选一些女学子。 …… 杨建国对于这些并不感兴趣,而他今天之所以来,主要还是给秦歌面子,他是想着,如果可以的话就将秦歌给收到黄鹤楼,这样以后就可以天天跟秦歌一起聊天。 其余几位长老都在喝茶聊天说些家常,杨建国却是显得很不合群,自顾自的捧着一本书在那里看,他是真的很佩服秦歌,竟能将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给默写下来,这太牛逼了,这得是多强的记忆力? 步知舞凑到杨建国身边,跟他一起看。 “披萝带荔,三闾氏感而为骚;牛鬼蛇神,长爪郎吟而成癖。自鸣天籁,不择好音,有由然矣。松落落秋萤之火,魑魅争光;逐逐野马之尘,魍魉见笑。才非干宝,雅爱搜神;情类黄州,喜人谈鬼……” “茫茫六道,何可谓无其理哉!独是子夜荧荧,灯昏欲蕊;萧斋瑟瑟,案冷疑冰。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寄托如此,亦足悲矣!嗟乎!惊霜寒雀,抱树无温;吊月秋虫,偎栏自热。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 “杨老,这本《聊斋志异》我也有,上面还有秦歌的亲笔签名呢。” “这小子,写的不错,很有趣。”杨建国捋着胡须。 步知舞微笑说道:“他确实很有才,也不知道脑子里一天想的都是些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竟能编出这种故事。” 杨建国看看步知舞,很直接的说道:“要不老头子我帮你去牵个线,你嫁给他?” “杨老你胡说什么呢,我跟他只是普通朋友。”步知舞狂翻白眼。 在这个世界里,杨建国打心底里喜欢的晚辈,一个是任玉虹,一个是步知舞,一个是苏月摇,而秦歌更不必说,所以他有意牵牵线,让秦歌那小子将步知舞弄到手。 任玉虹显然是不可能,苏月摇那是肯定的,要是秦歌再把步知舞弄到手,杨建国就满意了。 ……(。) 第一百七十一章 抢球大作战! 在步知舞和杨建国讨论《聊斋志异》的时候,浮天一战已经开始。 吴千流如标枪般笔直,立于赛场中央,声如洪钟,响彻全场:“首先,浮天一战的第一轮,是混战!” “我们会将事先就已准备好的一千零二十二颗小木球投入赛场,时限为半个时辰,在半个时辰之内,没有抢到木球的学子,将被淘汰,无法晋级下一轮。” “第一轮规则:不得破坏木球,不得伤人性命,不得使用武器法宝之类的器具。” “若违反上述规则,即刻淘汰出场!” “下面,请两千零四十四位学子进入赛场!” “道宗弟子,启结界!” 随着两千零四十四位学子进入宽阔的赛场,赛场四周的道宗弟子们便合力启动结界,与此同时,赛场上空中也有数名白衣飘飘的道宗弟子御剑而来,各自手提竹篮,将总共一千零二十二颗小木球随意投入赛场。 瞬时间,天空中飘满木球,竟是有些壮观。 那些小木球是用一种很特殊的木材制成,如泡沫般轻,下落的速度并不快,体积也只有牛眼般大小。 赛场中,不知是哪位学子大喊一声,于是不少学子高高跃起,去抓天空中落下的小木球。 一场激烈的抢球大作战,就此拉开序幕! 谁都想快点抢到木球然后脱身,因为参加浮天一战的学子共有两千零四十四人,而小木球只有一千零二十二颗,所以这也就是说,有一半的人会被淘汰。 以秦歌为首的“最靓的仔”一行人背靠背围成一圈,并没有动。 “老秦,怎么着?你吱个声。” 秦歌眼帘低垂,说道:“刚刚我认真分析过吴千流所说的规则,不得破坏木球,不得伤人性命,也不得使用武器法宝之类的器具,而在半个时辰过后,手中没有木球的人,将会被淘汰。” 战安凉:“所以,有一半的人会被淘汰。” 秦歌却摇摇头,“但是规则上并没有说,我们可以抢多少木球,所以这也就代表,我们可以抢几十个,甚至是几百个。” 众人恍然大悟。 药不然嘿嘿笑道:“那斑爷跟你说个卵,咱们就多抢些,因为如果参赛的人太多的话就太耽搁时间,斑爷还想快点结束回去找妹子。” 苏文轩说道:“所以最终能晋级下一轮比赛的,远远不会有一千零二十二人那么多。” 安芝芝咬着手指头,认真说道:“而且,我们还可以趁机赚钱呀。因为规则上并没有说,不可以将手中多余的小木球卖给其他学子呀。” 闻言众人一同看向安芝芝。 药不然表情怪怪的,“安姐,你不该有此智商才对。” 秦歌说道:“再等会儿,等那些人抢累我们再出手,大家都计算好时间,在最后二十分钟,到这里集合。” “……” 在赛场前方的高台上。 杨建国捏着拳头,神情有些焦急,“小秦这是在做什么,怎么还不动?大家都在抢,这小子怎么不去抢啊,哎呀,真是急死个人!” 步知舞站在杨建国身后,轻轻给他捶背,微笑说道:“杨老您就别担心,秦歌他有办法,我想他们马上就会出手。” 闻言杨建国似有所悟,捋着胡须,缓缓道:“这么说的话,这就叫那什么来着……对,以静制动!不对不对,应该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步知舞莞尔道:“杨老您安心看着就好。” 她是真的能感受到,杨建国是真的将秦歌放在心里,虽然不知道秦歌这家伙给杨建国灌了什么迷魂汤,但这总归是好事,如果有三长老的支持,秦歌要做戒律堂主,就会变得更加容易。 便在这时,赛场中,秦歌一行人向各方散开,就如脱弦的箭矢,势不可挡! 在之前这会儿时间里,“最靓的仔”众人都在认真观察,现在都已各自锁定目标。 药不然一个猛扑,将一个娇滴滴的女学子扑倒在地,直接霸道的就抢走她好不容易抢来的小木球。 “嘿嘿,斑爷我可不会怜香惜玉,况且你长这么丑。”药不然留下一句话,便去寻找其他目标。 那女学子坐在地上哇哇大哭,两手揉着眼睛,看上去好可怜。 战安凉不疾不徐的走到三个组队的学子面前,面无表情说道:“把你们的木球给我。” “你系边个?我顶你个肺,你算边条葱?” 战安凉微微皱眉,问道:“听你口音,皇朝京南人?” “兄弟们,弄死这扑街!” 待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过后,战安凉将三颗木球揣入怀里,淡淡的看了地上那三个鼻青脸肿的学子一眼便转身离去,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 就算没有刀,他也是御气丹境的修道者,况且还掌握秦歌所教的寸劲,放眼全场,能跟他过招的,还真没有几个。 这时一只白嫩嫩的小手伸到战安凉面前,“把你的球交出来。” 战安凉二话不说,从怀里摸出一颗球交给那位姑娘。 “莲儿,你跟在我身边,不然他们会抢你的球。”战安凉害羞说道。 步心莲眯着眼睛,上前挽住他胳膊,“你是想保护我吗?想做彼此的天使吗?” 战安凉一张脸倏然通红,面向一边不敢看步心莲,声音很低:“别……别在这么多人的地方……说这些不害臊的话。” 另一边。 苏文轩苏大才子也打倒他的目标,顺利抢来三颗木球。 虽是读书人,不喜欢动手,但有时候,苏文轩觉得还是动手最容易解决事情。 在另一个地方。 安芝芝跟只树懒一样牢牢的粘在秦歌背上。 “秦歌秦歌,那个麻子手上有球!还有那个,那个斗鸡眼手里也有球。” 秦歌将手里刚抢来的小木球递给背后的安芝芝,安芝芝将其放进包包里,随后秦歌便在混乱的人群中灵活敏捷的穿梭,找向那个麻子。 找到那个麻子后,秦歌什么也没有说,先是一脚踩住那个麻子即将抬起来踹出的一脚,脚背都快给他踩扁,疼得他嗷嗷直叫,然后又是一记勾拳打在他手臂上,令他无法出拳,接着秦歌身体前冲一步,猛地一膝盖提起,那麻子便捂着腹部蹲在地上,一双眼睛越瞪越大,疼得无法呼吸。 那麻子自认自己的拳脚招式很是了得,但在秦歌面前,秦歌总是要比他快一步,就好像秦歌能提前预知他会如何出招。 抢来木球后,秦歌又找向那个斗鸡眼。 “芝芝,继续寻找目标。”秦歌将手里的木球递给安芝芝。 “好嘞,我可是寻找目标小能手哦。”安芝芝很开心的收起木球,觉得自个儿和秦歌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搭档。 “秦歌,布菊花的要不要抢?她手中也有颗木球哦。” “额……算了,毕竟是同一个书院的,找其他目标。”秦歌的视线顺着安芝芝所指的方向看去,发现布菊花站在那里什么也不做,以她为中心,方圆十几米都是无人区,根本没人敢靠近她。 真是霸气啊! 与此同时。 在赛场上其它地方。 秦歌一行人能想到的事,其他人自然也能想到。 子桑陌田紧紧捏着手里的木球,看着远处的秦歌,咬牙切齿。 “可恶,那些家伙也是想囤积木球!”子桑陌田霍然看向身旁那个白衣飘飘的俊美男子,“白兄,你还不出手教训秦歌?要知道,你的弟弟白子羽可是被秦歌害死。” “……” ……(。) 第一百七十二章 童叟无欺 只是片刻光景,秦歌就已抢到二十好几颗木球。 不光是秦歌,战安凉、苏文轩、药不然三人亦是收获颇丰。 正是因为秦歌几人所为太过霸道嚣张,猖獗跋扈,是以导致现在只要一看到秦歌这伙人,那些学子们就会如被坏叔叔追赶的小女生,吓得仓皇逃窜,唯恐避之不及。 这简直就是一群瘟神,一群人渣! 但也并非所有人都惧怕秦歌这伙人,也有一些学子三五成群的组起队,效仿秦歌等人的所作所为,开始抢夺囤积,其中就包括以子桑陌田为首的那伙人。 争抢、打斗、猜忌、怀疑、狠辣、无情……为得到木球,人人都是不择手段。 这仿佛就是一个缩小的地狱。 但在赛场外,玄剑道宗各门各派的掌门,以及身为裁判的吴千流,还有高台上的长老们,都只是安静的看着这一切发生,因为这在规则允许范围之内,也因为,真正的战场比这更为残酷,在真正的战场上,并没有规则限制,为了能在战场上活下去,人人都是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抛弃道德尊严,不再尊重生命,解放心中的恶魔,化身为魔鬼,浴血厮杀! 那小小的木球,就好比活下去的机会。 只有想尽办法打倒眼前的敌人,才能得到那个活下去的机会。 不过在高台上的步知舞脸色却是有些不好看,暗骂秦歌是个笨蛋,自作聪明……抢那么多木球,抢是抢到了,可是之后呢? 观众区某处。 白鹭洲眼帘低垂,犀利的视线落在赛场上。 这只是简单的一场比赛,但她却看出很多东西。 如果说这是一局棋,那么赛场就是棋盘,身在赛场中的那两千名学子就是棋子。 那些在棋盘之外的人,只将这当成一场精彩的戏来观看,可是那些身在棋盘之内的人,却是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咆哮、愤怒、挣扎、堕落…… 那些棋子并不知道自己是棋子,相反还认为自己就是天地中心,能够清醒的看透一切,但实际上,棋子们都在棋盘之外的那些人的掌控之中,只不过是按照那些棋盘之外的人所制定的规则生存。 这何尝不像是这个可怜又脆弱的世界? 这个世界上的众生,又何尝不是那些人的棋子? 白鹭洲抬头看看天空,想起了阁主所说的“那些人”。 他们就在天上。 这片土地上的生灵,成群结队的,开始建立种族,建立帝国,建立门派势力,然后又抢生存地盘,抢生存资源。 接着等自己的圈子稳定之后,又开始玩政治,敛金钱,搞建设,歌颂道德,赞美正义。 然后又是追求爱情,金钱,房子,工作,梦想……每个人,都自认为自己活得很清醒,都自认为自己这个种族就是这片土地的主宰,甚至是天地宇宙的中心,是最具有智慧、最牛逼的存在,但其实,所有人都在他们的掌控之中,都只是他们眼中微不足道的渺小棋子,都只是,在按照他们所制定的规则生存在这片土地上。 他们,到底是谁? 他们,到底在哪? 这个棋盘里的众生,会有怎样的结局?是灭亡,还是获得新生? 白鹭洲收回视线,并收敛思绪,看向赛场中的秦歌。 她早已觉得这个世界变得麻木,但她现在却看到一丝光芒,因为秦歌打破了那个规则,用一种最直接霸道的方式,打破了那个被所有无知的棋子所认可并遵守的规则,然后开始主导整个赛场,决定很多人的“生死”。 白鹭洲嘴角轻轻上扬,“秦歌,你……会不会打破这个规则?” “你会不会不甘心做他们的棋子,跳出这个棋盘?” “一怒而诸侯惧,安居则天下息,传说每一代鬼剑愁下山,便会左右天下大势,秦歌,我等着你……给这个世界带来新的改变。” “……” …… 随着时间推移,赛场内的学子越来越少。 距离半个时辰的期限,只剩下最后半个小时。 很多被抢走木球的学子,都是骂骂咧咧的,心里各种诅咒,然后主动离场。 这就如同大浪淘金,现在仍留在赛场上的那些学子,无不是筛选出的精英。 在距离时限大概还有二十分钟左右的时候,按照之前秦歌所说,“最靓的仔”众人在指定地点集合。 药不然抹着脸上的汗珠,喘气说道:“斑爷这里,一百六十九颗。” 战安凉看看身旁的步心莲,说道:“我和步姑娘,得到一百七十五颗。” 苏文轩微微一笑,文质彬彬的说道:“我抢到一百七十二颗。” 听完大家的汇报,秦歌看了安芝芝一眼,目光中有询问的意思,随后安芝芝说道:“我和秦歌合伙,共抢到三百二十四颗。” 然后众人相视一眼,脸上露出猥琐笑容,极有默契的异口同声:“下贱——!” 安芝芝掰起手指头数了数,遂眉开眼笑:“总共算下来,那就是八百四十颗呢,再除去我们各自需要得到的一颗,也就是六颗,那多余的就有八百三十四颗,嗯……这得卖多少钱呢?” 秦歌吐槽:“看来,也只有面对跟‘钱’和‘吃’有关的事,你的智商才会达到正常水平。” 听闻这话,安芝芝很不开心,用小拳拳捶秦歌。 这个时候,混乱的赛场中也渐渐平息下来,但这只是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平静。 总共一千零二十二颗球,光秦歌这伙人就弄到八百四十颗,那就还剩下一百八十二颗。 剩下的一百八十二颗球,有很大一部分在子桑陌田手里,虽然子桑陌田那伙人要比秦歌这伙人晚动手,但也囤积到不少木球,至于最后剩下的那些木球,是在一些真正有实力,却又没跟任何人组队的学子手里。 现在时间未到,所以很多学子也没有放弃,都将矛头指向秦歌几人。 如果眼神能够杀人,秦歌这伙人估计早已死上千百次。 人群中,子桑陌田看看那个冷冰冰的白衣男子,淡淡笑道:“白兄,就算你不出手,我也仍是有办法对付秦歌。呵,说起来,这秦歌也是自己作死,正好给了我机会。” 那被子桑陌田称为“白兄”的白衣男子什么也没说,转身离去,他已经得到一颗木球,能够晋级下一轮,所以他不想再参与其它的事,因为他没兴趣。 白子羽的仇,他一定会报,但会是在赛场上一对一的击败秦歌,他不屑用子桑陌田的这种方式去对付一个人,即便那个人是害死他弟弟的仇人。 尔后,子桑陌田登高一呼,于是,所有学子纷纷将目光汇聚向他。 子桑陌田声音洪亮:“请大家安静,先听我说,现在我们还有足够的时间!总共一千零二十二颗木球,有大半在秦歌手中,至于秦歌这厮是个什么样的卑鄙小人,想必在场诸位都是有目共睹,这里也就不再赘言。” “现在,我们大家应该团结起来,一起抢回木球,绝不能让某些奸宄得逞!” 听闻子桑陌田这番话,学子们像是被点燃的油桶,俱是激忿填膺,火冒三丈。 “对,太特么可恶了!” “这还是人吗?” “简直就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抢回来,必须抢回来,不然大家都会被淘汰!” “……” 见众学子这般反应,子桑陌田嘴角上扬,心想这在他意料之中,秦歌是自己作死。 只见子桑陌田举起手中的一个袋子,“实不相瞒,在我子桑某人手中,有八十五颗木球,如果谁愿意跟我一同去打倒秦歌,抢回秦歌手中的木球,我子桑某人定当将手中多余的木球双手奉上,说一不二!” “我我我!我要!” “子桑大哥可是大家公子,他的为人,谁不晓得?” “子桑大哥,你只要给我一颗球,我就站在你这边,将秦歌那厮打残!” “对,打残那个狗曰的!规则只是说不能伤人性命,却没说不能将人打残。” “这种人,就应该一辈子在床上躺着!” “我我我,算我一个!” “……” 高台上,步知舞扶额叹息,她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她早就猜到,秦歌此为必会引起公愤。 但在赛场上,已被数百位学子包围的秦歌却是面不改色。 “你妈死了,早猜到会是这样。”秦歌轻声骂道。 药不然撸起袖子,朝地上吐了口唾沫,“老秦,看来这架是打定了。” 战安凉将步心莲挡在身后,什么也没说,有时候,一个动作,就能表达他的心意。 苏文轩也是毫不畏惧,做为一个读书人,怎能害怕打架? 虽然之前在抢木球的时候,都是消耗严重,但此刻并没有谁惧怕,反正就是干! 秦歌却是有些急了,“哎哎,我说哥几个,先别慌,也别莽,都稳住都稳住,须知我们才六个人,要去打他们几百甚至上千人,这不是找死的节奏?” 他摊摊手,“你们是英雄,是热血战士,我可不是,我怕死,也怕挨打,我这张英俊的脸,要是被打坏,谁来负责?” 药不然问道:“那你说要咋整?反正球已经抢到手,要再被他们抢回去,斑爷我可不干,大不了死战到底。斑爷我凭本事抢来的球,凭什么要还给他们?” 苏文轩很了解秦歌,这个时候秦歌还有心情逗逼自恋,这就说明秦歌是有恃无恐,对此难关,必是能迎刃而解,开口问道:“秦兄,你打算怎么做?” 秦歌什么也没说,伸手取下安芝芝背后的小兔子包包举起,洪声道:“我出三百颗球,谁想要,自己上来拿!” 秦歌此言一出,宛如惊雷,众学子的视线纷纷转移向他。 子桑陌田用八十五颗木球顶多也只能收买八十五个人当他的打手,秦歌如果拿出三百颗,那就能收买三百个人。 秦歌早已习惯众人那种要吃人的目光,毫不在意,露出一个温尔儒雅的笑容,“子桑家的那个傻逼,他只有八十五颗球,他并没有说具体要给谁,只是当成诱饵,哄骗你们为他卖命,但我就很直接了,我不哄骗谁,我直接跟你们做交易。” “谁要是站在我这边,我马上给他一颗球,但有个前提,搞定那些想搞定我的人,并负责保护我。在这三百颗之后,我还剩下五百多颗,这么多留着也没用,所以我决定卖,谁想要,花钱来买,一万两一颗,物美价廉,童叟无欺,谢绝讲价。” 他微微一笑,“至于那些想要从我手中硬抢的,你们可以来试试看。现在剩下的时间不多,你们觉得,如果我跑起来,你们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抓到我?就算抓到我,但你们也无法在短时间内轻易打开这个芥子袋,要是你们用工具强行破坏这个芥子袋,那就会违反规则,会被立刻淘汰。” “怎么,我说各位,咱们都是出来混的,也不容易,这交易咱们还做不做?” ……(。) 第一百七十三章 无耻的境界 秦歌此言一出,全场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所有人俱是一脸“我特么有没有听错”的表情。 看着秦歌那张人畜无害天真无邪的脸,再想起他刚刚说的那什么“童叟无欺”、“物美价廉”,以及什么“大家出来混都不容易”的话,再想起他之前的种种所为,众人是恨不得上去用脚踩死他。 这世上怎会有这么无耻的贱人啊! 就连高台上的步知舞也想下去抽秦歌,无耻,忒无耻! 好好的一个玄剑大会,你竟赚起钱做起生意! 你特么是有几辈子没见过钱啊? 杨建国却是满脸赞赏之意,对步知舞说道:“小知舞啊,像小秦这样的人才,要是将来带领军队上战场,将会是敌人的恶梦。” 步知舞轻轻点头,虽然她很想抽秦歌,但事实上,在这些方面,她自愧不如。 无耻到一定境界,那就是智慧。 另一边。 吴有道捋着胡须,“有趣。这小子,还真不简单,子桑家的那个小家伙,想跟秦歌斗,看来还是嫩了些。” …… 赛场上。 一位不知是来自哪家书院的学子出声打破安静:“秦歌,你方才所言当真?只要站你这边,你就会立马给我一颗球?” 秦歌二话不说,从安芝芝的小兔子包包里摸出一颗球丢向那说话的学子,表现的很大气。 那学子接过木球,警惕的看看四周,然后小心翼翼的揣进怀里,至此,他便得到这个“活”下去的机会,能顺利晋级下一轮比赛。 他并没有因此而感激秦歌,相反还很恨秦歌,因为之前秦歌也从他手中抢过木球,但他还是迈步走向秦歌,站在秦歌身边。 秦歌说道:“免费送的球还有二百九十九颗,咱们时间不多,有需要的赶紧。” “我我我,秦歌,给我一颗!” “我也要我也要!” “他是真的给诶!立马兑现。” “秦歌,我要我要,我是雪花书院的校花哦。” “……” 另一边。 子桑陌田的脸色跟吃下苍蝇一样难看。 他手中只有八十五颗球,就算收买八十五个人,但在场还是有很多人得不到木球,而就算是那被收买的八十五个人,他们也不确定能不能在事后顺利拿到木球,可现在,手中掌握大量资源的秦歌直接就送出三百颗,而且是立刻给出,那么这就代表有三百个人一定能得到木球,所以,人们肯定是会争先恐后的选择秦歌,站在秦歌的阵营。 子桑陌田本是想利用群众的公愤来对付秦歌,让秦歌万劫不复,但他没想到还是秦歌棋高一着,巧妙的利用了人心和利益,因为,人们更加在意的还是自己的前途,而前途,就掌握在秦歌手中。 他以为道德是最强的武器,想要拿道德武器去对付秦歌,但其实,利益才是最强的武器,很多时候,人们会用道德去抨击一个人,就是因为那个人直接或间接的损害到人们的利益。 至于硬抢,之前秦歌那么轻易的就抢到好几百颗,其实力很多人都看在眼里,所以谁敢确定,自己能百分百的从秦歌手中抢到? 相比起硬抢这种方式,直接走秦歌给的这条路,才没有任何风险。 三百颗小木球,很快就送出去,那三百个得到木球的学子,也都按照约定围在秦歌几人四周,负责保护秦歌几人。 至于得到木球后再反过来对付秦歌,从秦歌手中抢到更多木球的想法,那些已经得到木球的学子也不是没有想过,但那其实很不现实,有脑子的人都不会那样做。 一来,能不能从秦歌手中顺利抢到还不确定,二来,那样做必然会败坏自己的名声,毕竟在场有这么多玄剑道宗的大佬在观看,在中州和皇朝各地更是有无数人通过山水卷观看,所以,如果这时候出尔反尔不讲信用,那么,别人会怎么看?肯定会觉得你这人的人品不行。 连秦歌这种人品败坏,无耻的卑鄙小人尚能做到说一不二讲信用,又何况是这些看不起秦歌的“正人君子”? 那些“正人君子”以及“高尚品德”的面具,一旦戴久,就真的很难再摘下,并且还会很累,还是秦歌这样的人活得实在,是个无耻小人,那就是个无耻小人,做的就是无耻的事。 秦歌将包包递给安芝芝,对她说:“芝芝你负责收钱,要是再收到假银票,三天不给你做吃的。” “好哒,我可是收钱小能手哦。”安芝芝拍拍胸脯,很有自信。 尔后,便有还没得到木球的学子排队走进被那三百个已经得到木球的学子组成的包围圈中,到安芝芝这里来花钱买,一万两一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谢绝讲价。 五百多颗球,算下来那就是五百多万啊! 安芝芝想起满屋子的银票,开心的快要晕过去,那能买多少零食呀?能买多少高级食材呀? 因为安芝芝一个人忙不过来,所以步心莲也来帮忙,她是真的很佩服秦歌,好好的玄剑大会,竟就成了他的主场,被他用来做生意赚钱。 这简直就是个人才。 另一边,子桑陌田只能眼巴巴的看着这一切。 他的木球太少,怎干得过秦歌这个“资本家”?所以他现在说什么都是卵的,根本没人会听,人们想的只是木球,只是自己的前途,就算花钱买,那也值,因为花钱就能保证得到木球,没有任何风险。 能在玄剑大会走到现在的学子,哪一个不是有些家世背景的?还拿不出一万两? 秦歌并没打算放过子桑陌田,因为秦歌的心胸一点也不宽广,特别是对于那种想要伤害自己的人。 只听秦歌对众人说道:“子桑陌田手里还囤积不少木球,但他却没想过要交出来,如此行径,实在是太过无耻!我秦某虽然抢到很多木球,但至少我没想过要独吞,甚至还决定以这么低的价格便宜卖给大家,更甚至还免费送出三百颗,但他呢?” 听闻秦歌这话,众人俱是一头黑线。 特么还有比你更无耻的? 你好意思说别人? 子桑陌田咬牙切齿,沉声道:“我也卖,一百两一颗!” 听闻子桑陌田只卖一百两一颗,顿时有很多学子将视线转移向那边。 秦歌淡然一笑,说道:“谁要是去买,我这边立马涨价到十万两一颗!” 众人:“……” 子桑陌田怒了,咆哮道:“那我免费送给大家!大家想要尽管来拿!” 秦歌淡淡道:“谁要是去拿免费的,我这边立马涨价到二十万两一颗。” 众人:“……” 高台上。 步知舞捏紧拳头,娇躯不停颤抖,冷冷的从牙缝中挤出声音:“这也太……无耻了,我想抽他!” 杨建国一头黑线,却是觉得子桑家的那小娃娃很可怜。 子桑陌田就算卖一百两一颗,但他只有八十五颗球,所以顶多只能有八十五个人能得到木球,可是哪怕只要有一个人去子桑陌田那里买球,那么就会害得那些还没有得到木球的人要花十万两从秦歌这里买到一颗球。 如果子桑陌田免费送,丢在地上让人去捡,那么只要有一个人去捡,秦歌这边就会立马涨价到二十万两一颗! 这尼玛…… 这个时候,谁要是敢去子桑陌田那里买球,就必然会引起公愤! “他么的,你们谁敢去买那一百两的,我弄死谁!”有个学子沉声道。 “就是,本来一万两一颗没什么,可尼玛要是涨到十万两,涨到二十万两……” “我看你们谁敢去!” “他手中只有八十五颗球,淘汰八十五个人,那也总比淘汰我们几百人强啊!所以谁都不准去他那边!” “……” 药不然和战安凉以及苏文轩三人面面相觑,然后一同看向秦歌,忍不住就想竖起大拇指。 跟秦歌认识这么久,今天总算是见识到秦歌的境界到底有多高深。 赛场上的所有人,都被他牵着鼻子走,此时此刻,他就是这里的王。 苏文轩赞道:“不愧是秦兄。” “老秦,干的漂亮!” 战安凉只是无奈的摇摇头,什么也没说。 秦歌对众人说道:“剩下的时间说长也还长,所以我决定,去将子桑家那傻逼的八十五颗球给抢来,但是子桑家那傻逼人多势众,我一个人不是对手。” 众人听闻这话,真心想要踩死秦歌。 你特么身边都已经有三百个“保镖”,而子桑陌田身边才五个人,加他自己也才六个,你还说人家人多势众?你到底还要不要脸啊? 秦歌俨然道:“你们谁愿意跟我去抢的,抢到后免费送你们,但只有八十五颗球,所以只能去八十五个人。” 人群中立刻有人站出。 “我我我,我去!” “我也去!” “我身上没带一万两,秦歌,抢到后你确定免费送?” “那也算我一个!” 很快就有八十五个学子站出来,不多不少,刚好八十五人,因为子桑陌田手里的球只有八十五颗。 当然,加秦歌就有八十六人。 在此之前,虽然有些想过去子桑陌田那里抢,但人家毕竟是子桑家的人,家世背景很强,惹不起,但现在不同,现实是有秦歌带头,所以事后子桑家要找麻烦,那也是秦歌背锅,所以大家只是出出力就可以,不需要承受惹怒子桑家的后果,事后还能免费得到一颗球,何乐而不为? 秦歌当然也知道,自己肯定就是背锅的那个,但就算不这样做,子桑家也还是不会放过他。这子桑陌田从玄剑大会伊始到现在,一直在找秦歌麻烦,秦歌要是还能忍下去,那他就真的是圣人。 所以,虱子多了反而不痒,就在这里打残那个子桑陌田,既然要结梁子,那就将这梁子结大点。 子桑家想要步知舞做儿媳妇,秦歌肯定不干! 她可是秦家的媳妇儿! ……(。) 第一百七十四章 与秦白合作 眼见秦歌带领八十五位学子快步走来,气势滔天,子桑陌田捏紧拳头。 是个人都能看出,秦歌这是故意要找子桑陌田麻烦,所以在这个时候,子桑陌田已没有任何退路,就算现在丢掉手里的木球,秦歌还是会找他麻烦。 不过子桑陌田身为子桑家人,自是有所傲气,面对眼前八十几人,即便他身边那几个所谓的死党都因害怕受牵连而退避,他也并未有丝毫退怯之心,冷声道:“我看你们谁敢来!” 众人显然也是被子桑陌田给吓到,都不由放慢脚步,不约而同的看向秦歌,那表情就好像是在说:对方毕竟是子桑家的人,这样做真的好吗? 子桑家是中州大家,说是中州目前最大的世家也不为过,传承数百年,其势力遍布中州各地,而如今更是有子桑不孤这位拥有灵根体质的超级天才,而子桑不孤还是玄剑道宗大长老陈苏安的关门弟子,是将来有资格继承宗主之位的人选,至于子桑不孤的师父陈苏安,又是玄剑道宗前宗主风雷剑仙的弟子,所以子桑不孤是一位剑仙的徒孙。 有此靠山,在中州谁能撼动子桑家? 但秦歌并没有放慢脚步,他自然也是知道子桑家在中州有多牛逼,但那又如何? 秦歌从不是欺软怕硬的人。 只见秦歌径直走向子桑陌田,淡淡道:“想要木球的,跟我来。” 众学子咬咬牙,毅然跟上,心想反正是秦歌带头搞事,事后子桑家要找麻烦那也是找秦歌的麻烦,况且,从其他学子手里抢夺木球,这本就是浮天一战这一轮比赛的内容。 子桑陌田是御气丹境初期的修道者,若是一对一,秦歌想要在短时间内击败他并抢到木球也不可能,但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这八十五个学子,其中也有好几个御气丹境的,余下的全是聚气灵境后期,如此一拥而上,在不能使用法宝武器的前提下,子桑陌田怎能招架的住? 秦歌并没有动手,因为他只是负责起个头,事后再负责背个锅,动手的是那八十五位迫切想要得到木球的学子。 待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过后,子桑陌田已经倒在地上,浑身布满淤青,披头散发,头破血流,原本一张英俊的脸几乎跟猪头无异,牙齿好像还少掉几颗,口鼻来血,看上去颇是有那么一些惨。 从始至终,赛场外的所有观众都只是安静的看着这一切。 因为这在规则允许之内,谁也无权干涉。 只是有很多观众觉得秦歌做的太绝,当着几乎全天下人的面如此羞辱子桑陌田,这就等于是将脚踩在子桑家的脸上,事后子桑家要是报复起来,秦歌能否顶住?那毕竟是子桑家啊。 但秦歌并没有在意那么多,虱子多了反而不痒,就算他今天不这样做,子桑家也同样不会放过他,还是会处处找他麻烦,甚至是杀他。 既然要来,那何不来得更加猛烈些! “秦歌,他的木球都在他的空间戒指里藏着,我们……取不到啊。”有个学子走到秦歌身边,面色很是为难。 虽然比赛规则是不得使用法宝,但只是在抢夺木球的过程中不能使用,而在得到木球后,也可以装进空间法宝里。 秦歌什么也没说,不疾不徐的走过去蹲在子桑陌田身旁,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道:“我也不想跟你讲什么道理,对于你们这种人,我给的答案就是,不管你们是谁,我能弄死一个就是一个。” 就因为秦歌喜欢步知舞,跟步知舞走得近,子桑家就想杀秦歌。 就因为子桑家在中州很强,他们就觉得自己可以杀任何人,强,就是理由! 就因为步知舞是圣灵体质,而子桑不孤是灵根体质,子桑家就认为步知舞一定要她跟一个她不喜欢的子桑不孤在一起,然后结婚生子!甚至还到处造谣,说步知舞注定是子桑家的儿媳妇,这搞得就好像……这是天王老子决定的事似的。 偏偏在这个时候,谁要是跟步知舞在一起,哪怕是跟她走得近,子桑家就会杀谁。 这是多么恶心的逻辑! 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她完全有自己选择另一半的权力,谁也无权去要求她。 秦歌喜欢步知舞,但秦歌也并没有想过,步知舞一定就是他的媳妇,他能做的,只是努力去追她、去打动她,因为追求一个自己喜欢的姑娘,这是任何人的权力,不应该因为他人的不同意而怎样。但是最终步知舞要选择跟谁在一起,那是她的自由,秦歌只能祝她幸福。 秦歌站起身,猛地一脚踩在子桑陌田的手腕上。 子桑陌田发出惨叫,面庞狰狞扭曲,他感觉自己的手腕快要碎掉,秦歌这一脚的力量,出奇的大。 尔后,秦歌又弯下身,取下子桑陌田戴在手指上的空间戒指,也不知道是用何种方式,竟轻易解开子桑陌田那枚空间戒指的禁制,取出里面的那袋木球。 “秦歌……你给我等着,今日之仇,必当……加倍奉还!” “你觉得现在跟我说这些狠话,有什么卵用?表达心中的不满?还是想吓唬我?”秦歌淡淡看他一眼,将手里的空间戒指丢他脸上,随即又将手中装有木球的袋子向后一抛,丢向那八十五个学子,“八十五颗,你们自己分。” 其实子桑陌田的空间戒指里还有一颗木球,那是他自己所需要的那颗,但秦歌并没有抢走,而是选择留给他,因为如果在第一轮就将子桑陌田给淘汰,那后面就不好玩了。 至此,一切尘埃落定。 赛场上并无人再争抢木球,得到木球的都乖乖离去,没有得到的,则是花钱去安芝芝那里买,气氛很是和睦。 高台上。 杨建国捋着胡须,欣然道:“小秦此为,就等于是在向子桑家宣战。这小子,够爷们儿,够狂,我喜欢!” 虽然杨建国一心只放在他的研究上,但有关步知舞的事情他也是知道一些的,他知道子桑家是如何看待步知舞,几乎就已经认定步知舞会嫁到子桑家,他觉得这很恶心。 步知舞微笑说道:“其实也是子桑家欺人太甚,是他们先处处针对秦歌,现在秦歌这样做,不知为何,我觉得很解气。” 杨建国挑挑眉,故意问:“难道小知舞你就不担心子桑家报复小秦?” 步知舞淡淡一笑,不以为忤,“有种试试?” 杨建国嘿嘿一笑,没有再说什么,心想这小知舞是小玉虹的弟子,多多少少也继承了些小玉虹的霸气。 子桑家要报复秦歌,步知舞并不在意,因为在中州,秦歌,她罩的! 谁动她哥们儿试试? 而且在中州罩秦歌的人也不止是步知舞,还有玄霜仙子。 杨建国肯定也会罩他。 就算是大长老陈苏安,他也不会因为区区一个子桑陌田而将秦歌怎么样。 杨建国:“说起来,这浮天一战的第一轮,很是令人意外。” 步知舞:“但也很精彩不是?” …… 在普通观众区某处。 白鹭洲脸露淡淡笑意,“不愧是……鬼剑愁。” 她看看另一个地方,心中很快便有了主意,随即便站起身离去。 此时,在普通观众区的另一个地方。 秦白嘴角轻轻上扬,似是在笑,但他目光中却充满极致的怨恨,恨不得生吃秦歌的肉,喝他的血! 秦白做为中州五大城主之一,身份地位甚至比某些门派的掌门还要高,他自然也会亲自到场观战。 谁都知道,他的大儿子秦辉是得了一场怪病而死,但只有他清楚,那并非什么怪病,而是因为秦歌。 之前,他放低姿态去求过秦歌几次,但他却连秦歌人都没见到,于是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儿子被剧毒折磨至死,他知道,这是秦歌的报复,也知道,这是秦歌在出狱前送给他的“礼物”。 如今,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已完全没有转圜余地,只能是不死不休! 杀子之仇,不共戴天! 他要杀秦歌,为儿子报仇! 可奈何现在的他没有后台,二长老也不管他,要想跟秦歌斗,显然也是不可能,毕竟秦歌背后可是有玄霜仙子撑腰。 但现在,机会来了,他可以联合子桑家一起对付秦歌。 忽有香风扑面,一道妙曼倩影来到他身前。 “秦城主。” “你是……”秦白收敛思绪,抬眼看向面前那位白纱裙女子,在认出来者后,立马站起身打招呼,“原来是白宫主。” 他有些想不明白,问月宫的女子向来很少跟男人打交道,而他跟问月宫主更是没有任何交集,可为何问月宫主会主动来找他? 白鹭洲坐在秦白身边。 秦白四周的座位都是空的,本来他应该是跟其他四位城主坐在一起,但因为他和秦歌这事儿,所以其他四位城主都尽量远离他,不能表现的跟他太过亲近,因为玄霜仙子掌握道宗财务大权,如果现在跟秦白走得太近,说不定会连累自个儿。 至少,在表面上,不能跟秦白走得太近。 不知为何,秦白有些紧张,偷偷看一眼坐在自己身旁的白鹭洲,内心变得是燥热,那种燥热,令他非常想要将白鹭洲抱到床上。 他并非什么好色之徒,但白鹭洲实在是太美,特别是她身上无形间散发的那种迷人气息,实在令人难以招架,跟妖精一样,令人想要沉醉于她的温柔乡。 “不知白宫主……找秦某……有何要事?”秦白觉得嗓子发干。 见秦白如此反应,白鹭洲心中暗笑,心想果然,除秦歌那个比较特殊的之外,在这世上能招架她魅术的男人,还真没有几个。 只见白鹭洲玉手轻挥,散发出一道灵力,将两人周围的空间封锁起来,以防止交谈被外人听到,缓缓道:“奴家大概知道,之前城主大人与秦歌那厮有何过节,而在奴家想来,令郎的死,也并非外界所传那般。奴家对毒药颇有研究,所以基本上可以断定,令郎是中毒而死。” 秦白捏紧拳头,脸色阴鸷,“果然!” 白鹭洲满目恨意,冷声道:“秦歌那厮,仗着有些才华,赢得玄霜仙子青睐,近来在中州行事嚣张跋扈,且本人亦是下流无耻的登徒子,背地里尽干些龌龊勾当。” 见白鹭洲这恨不得要吃人的目光,秦白心想大概白鹭洲与秦歌之间也有过节,但他却还是试探性的问道:“白宫主何出此言?” 白鹭洲快要流下屈辱的眼泪,那模样实在令人心疼,“实不相瞒,我问月宫也有不少女弟子……惨遭秦歌那厮毒手,甚至还被秦歌抓进他的青楼……接待客人。” “真是岂有此理!无耻鼠辈!”秦白猛地一拳捶在座椅扶手上。 白鹭洲泫然欲泣,模样楚楚可怜,“他仗着有玄霜仙子给他撑腰,横行无忌,甚至还放话说……要将奴家抓去做小妾。奴家只是一介女流,虽是一宫之主,但在这水深火热的中州,又如何能敌得过玄霜仙子。” 秦白发出叹息声,咬牙切齿的道:“这个杀千刀的!白宫主你且放心,就算秦某是死,亦绝不会让你遭那厮毒手!” “城主大人真温柔。”白鹭洲抓着秦白的胳膊,故意摇了摇身躯。 秦白视线盯着她洁白脖子下的那个用纱布系成的蝴蝶结,在蝴蝶结下面,那层紧绷的轻纱下,那道深深的沟壑若隐若现,再看看她那鲜润的红唇…… 秦白差点流出鼻血,赶紧面向一边,脸颊泛红,心脏砰砰直跳。 “只要城主大人帮奴家解决掉秦歌,以后……奴家就是城主的人,就算没有名分,只做小妾,奴家亦无怨无悔。城主大人一心为民,守护清江城数千万百姓,为百姓谋福,那是何等的大英雄,实不相瞒,奴家……仰慕已久。”白鹭洲娇颜泛红的低下头,声音很轻。 见白鹭洲这娇羞模样,秦白努力咽下口水,顿时心痒难耐,脑子有些空白。 他觉得这可能是爱情,但他并不知道,他早已在不知不觉中陷入白鹭洲的魅术。 这时秦白不由就想起家里的那个黄脸婆,再看看白鹭洲这如花似玉宛如仙女下凡的美人儿,心里忽然生出一种异样的情绪。 虽然年事已高,但他是修道者,精力旺盛的很! 曾经的爱情,早已随着多年的柴米油盐而淡去,现在,就是他的第二次爱情。 “我问月宫,会全力支持城主。” “好,好!白宫主,秦某绝对不会让秦歌那小畜生碰你一根毫毛!” ……(。) ———————— 抱歉,因为诸事缠身,所以今天更新的很晚,是赶出来的一章。 这章是二合一。 好险,总算是赶上了,没有断更。 第一百七十五章 要打六十八场! 经过赛后统计,共有九百五十四位学子成功晋级下一轮比赛。 总共一千零二十二颗小木球,还多出六十八颗,而这多出的六十八颗小木球,目前都在秦歌一人手中。 同时,这也就代表,除原本固定要被淘汰掉的一千零二十二人之外,还多淘汰掉六十八人,总共淘汰掉一千零九十人。 那多淘汰掉的六十八个人,自然就是之前被别人抢走木球,继而心灰意冷主动离场弃权的那小部分人。 “还有六十八颗没有卖出去,那可是六十八万两银子呀。”安芝芝嘟着嘴,很不开心,钱这种好东西,当然是赚得越多越好。 高台上。 步知舞却仍是担忧未减。 之前秦歌抢夺那么多木球,引起公愤她倒是不怎么担心,她更担心的就是接下来秦歌将要面临的事……那还留在他手中的六十八颗小木球,并不是什么好东西。 吴千流走到赛场中央。 几名勤快的道宗弟子拿着拖把提着水,迅速打扫赛场上留下的血迹。 吴千流说:“半个时辰过后,将进行浮天一战的第二轮比赛。还请各位顺利晋级第二轮比赛的学子们做好准备。” “……” 在参赛学子专用的休息区中。 此时秦歌几人正围在一起喝茶聊天。 安芝芝将她刚刚赚来的银票全部拿出,开始分赃。 那些小木球是大家一起去抢来的,所以,卖的钱自然是要平分。 秦歌对众人说:“我知道,这里没谁在意这么点钱,但是该怎样分还是要怎样分。”说着他眨眨眼,脸上露出坏坏笑容:“拿去打打零用也好,兜里随便揣个几十万银票,岂不美滋滋?” 药不然洒然一笑,“那倒也是,这都是我们靠自己本事赚来的钱,所以意义不一样。” 步心莲担忧道:“可是秦歌……你今天这样一搞,现在基本上所有人都恨你入骨,这样会不会不好?” 秦歌混不吝的耸耸肩,“我活着,又不是为了讨他们喜欢。” 苏文轩赞道:“秦兄好气魄。” 步心莲摇摇头,没有再说什么。 药不然粲然一笑,“莲儿妹砸,你要知道,这些孙子没一个好东西,之前受子桑家那傻逼蛊惑,到处造谣说老秦坏话,现在不过就是抢他们一颗木球,而且事后还卖给他们,这已经算是便宜他们,所以对待这帮孙子,没必要客气,也不用怕得罪谁,该整就整。” 安芝芝重重点头,“就是嘛。” “……”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 半个时辰过后。 身为裁判的吴千流再次走入赛场中央。 浮天台上迅速安静下去,所有观众的视线不约而同的转移向吴千流。 吴千流那平静且沉稳的声音通过赛场上特殊的阵法传遍全场:“经统计,此次晋级第二轮比赛的参赛学子共有九百五十四人。” “每位学子手中的木球上都有独一的编号。总共一千零二十二颗木球,其中,五百一十一颗木球上的是红色编号,另外五百一十一颗木球上的是蓝色编号。” 吴千流扫视场外众学子,面无表情说道:“红、蓝两色的编号,分别是‘一’至‘五百一十一’。按照顺序,拿到红色一号木球的人,将要跟拿到蓝色一号木球的人进行比试。” “下面,所有手中拥有木球的学子,可以查看木球编号。” 随着吴千流话音落下,场外顿时喧闹起来,不少人交头接耳。 而在这个时候,人们不由就想起在之前第一轮比赛中最是耀眼的秦歌,因为光秦歌一个人的手中就有六十八颗木球,那这是不是就代表秦歌要打六十八场? 高台上。 杨建国看向步知舞,目光中有询问的意思。 步知舞大概能猜到杨建国想要问的是什么,对他点点头,“这正是我所担心的。” …… 人群中。 此时药不然和战安凉几人也都看向秦歌,俱是表情怪怪的。 一片安静中,战安凉开口:“所以……秦歌你要打六十八场?” 秦歌脸上露出无奈的苦笑,他怎么也没想到事情会如此发展,要早知道,就将手中这些多余的木球给丢掉。 安芝芝拍着平整的胸脯,满心后怕,“六十八场其实也算好哒,幸好之前将那几百颗给卖出去好多,要是全部留在手中的话……那就得打几百场。” 众人安静下去。 药不然看看手里的小木球,不同于之前,他手里的小木球此刻正散发出微弱光芒,并浮现出一个蓝色的编号。 “斑爷我是蓝三十二号。” 苏文轩看看手里的木球,“红五十七号。” 战安凉:“我是蓝一百三十二号。” 步心莲将小木球捧在手里,满脸神秘,凑近细看后,拍着胸脯说道:“还好,我跟你们不对号,我的是蓝三百四十二号。” 随后众人一同看向安芝芝。 安芝芝也是一脸神秘,将小木球藏于身后,嘻嘻笑道:“你们猜猜看,我是多少号?” 秦歌二话不说,一把将她的小身躯提起夹在腋下,并抢过她手里的木球。 “她是红一号。”秦歌将安芝芝的小木球亮出。 “哦哟,安姐你这运气可以啊你,竟抽到一号。” 尔后,众人又将视线一同转移向秦歌。 秦歌从空间扳指里拿出那六十八颗小木球摆放在地。 随一阵淡淡的光芒闪烁之后,那些小木球上面便浮现出编号。 “蓝五号,蓝七号,红二十一号,蓝八十九号,蓝一号……” 在看到那颗蓝色一号的小木球时,安芝芝嘟着嘴,很不开心,因为她是红色一号,所以她要跟秦歌比。 秦歌肯定不会让她,肯定会揍她。 药不然说道:“不过现在还不确定老秦你是不是真的要打六十八场,毕竟你的情况比较特殊,而且裁判也没有说,待斑爷去帮你问问。” 言讫药不然走出人群,来到赛场边缘,大声问道:“裁判,斑…我想问问,如果手中有多颗木球的话,那是不是有多少颗木球就要打多少场?还是说只要挑选其中的一颗就行?” 药不然问的这个问题,其实也是在场所有学子和观众们想要问的问题,毕竟谁都知道秦歌手中有很多木球,但是之前吴千流也并没有给出明确答案,所以谁都不确定像秦歌这种特殊的到底要打多少场。 所有人都期待的看着吴千流,等待他回答。 除极少数的人之外,所有人想要的答案基本上都一样,那就是秦歌要打很多场。 吴千流安静少许,点头说道:“手里有多少颗木球,就需要打多少场,当然,如果在手里的木球中遇到同样编号的球,那一场就可以免去。此外,手中多余的木球,不得转交给其他人。” 药不然发出一声轻叹,转身走回去,站到秦歌面前,拍拍他肩膀,“老秦,看来你只能自求多福了。” 这时也有很多人发出幸灾乐祸的嘲笑声,暗叹秦歌是自作孽不可活,他抢那么多木球,现在,他的报应来了! 任何事,都是有代价! “打六十八场,就算他很强,那累也能把他给累死。” “真希望我能遇到他,这样就可以报仇。” “这下,估计秦歌完了!” “麻痹的,他是活该!” “……” 其实秦歌本人并未怎么在意这事儿,虽是要打六十八场,但也不是一次打六十八个人,而且这也不是连续打,是按照编号的顺序来,所以他觉得自己能刚下去。 至于什么公平不公平的,秦歌也没有去想,正如那些人嘲笑时所说:任何事,都有代价。 这,就是他抢那么多木球的代价。 吴千流:“下面,请手持一号球的两位学子入场进行比试。” “浮天一战第二轮规则,不得动用修为灵力,可以使用任何武器,但不能使用法宝,也不得伤人性命。比赛时间为一刻钟,离开场地范围,或是被击倒无法再战,则判定为输,若是一刻钟后双方都没有倒下,那么裁判则会根据在比赛过程的受击次数、以及受伤程度等等综合因素来判定输赢。” 随后。 在万众瞩目下,秦歌和安芝芝走入赛场。 赛场已被缩小,地面有个圈,圈内的面积大概在二十平方米左右。 吴千流站在赛场边缘,在他身旁有个很大的篮子。 “请将你们手持的一号球放入篮中,然后进行比试。”吴千流对秦歌点点头,算是打招呼。 很早的时候,吴千流就认识秦歌和安芝芝,却是没想到还有缘分再见。 “浮天一战第二轮,第一场比赛,开始!” ……(。) 第一百七十六章 安芝芝对战秦歌 秦歌第一个就上场,而且他的对手还是安芝芝,这令所有参赛学子以及观众都感到很意外。 基本上,谁都知道安芝芝跟秦歌的关系。 甚至还有荒谬传言,说安芝芝是秦歌的童养媳。 这两个人对战,会不会太假? 随着吴千流那声“比赛开始”落下,安芝芝和秦歌却没有动。 比赛时间只有一刻钟,也就是十五分钟,俩人就这样一直站着不动,这令场外观众很是着急。 在入赛场之前,安芝芝告诉秦歌,说她待会儿主动认输,因为她怎么也无法对秦歌出手,即便这只是比赛,她也愿意用自己的失败换秦歌的胜利,因为她是秦歌的小跟班。 但秦歌并没有同意,非但没有同意,反而还叫她全力以赴,不必留情。 “芝芝,就让我瞧瞧你这几年的进步。” “那我来了哦,真的来了哦。” 秦歌点点头。 安芝芝小脸上满是认真,从腰间取下平底锅,两手握住锅柄。 在认识秦歌之前,她在渝水镇打架虽然也很厉害,渝水镇没人可以欺负到她,但她凭的只是精灵族本身的那种蛮力,至于什么战斗技巧,她根本不会。 而在认识秦歌之后,秦歌经常会教她一些战斗技巧,虽然她怎么也练不到家,但是她一有空就会练,一直都很努力。 “看我哒,起手式……定海一棍!” 安芝芝一步跃起丈高,从天而降,一锅砸向秦歌。 这“定海一棍”是秦歌很早之前教她的,因为那时候秦歌见安芝芝喜欢用棍子打人,所以就传她这招,而这一招,也是秦歌以前在鬼剑山上时跟大棍儿学的。 虽然这招要结合灵力施展才会发出该有的威力,但比赛规则是不得使用灵力修为,所以安芝芝这一招也只是简单的动作招式而已,空有其表,可即便如此,秦歌也还是不敢掉以轻心,因为安芝芝手中的平底锅是八级灵器,也因为,安芝芝本身的力气很大! 秦歌很从容的向旁侧身,避开安芝芝从天砸下的一锅,顿时只听“当”的一声震响,刺人耳膜,地面烟尘荡荡,浮天台坚硬的地面竟被砸出一个坑。 见此秦歌有些吃惊,暗叹这八级灵锅本身的力量,再结合安芝芝自身的蛮力,威力果然不凡,要是刚刚被砸到的话,估计现在已经倒下。 场外的观众也有些傻眼。 安芝芝这简单直接的一锅所展现出的破坏力,大家都是有目共睹,于是安芝芝成功刷新了所有人对她的认知——她并不是那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她的战斗力其实很惊人,特别是那种与生俱来的蛮力。 药不然嘀咕道:“看来以后还是少惹安姐,要是把她惹毛,估计下场不会怎么好。” “嘿!呀!看我哒!”安芝芝又一步高高跃起,灵活的闪向秦歌,挥动手中平底锅,继续追击。 以前秦歌跟她说过:在战斗中,一旦主动出手,那就不能停下给敌人喘息时间。 面对安芝芝的勇猛追击,秦歌不停闪避后退,突然手腕一翻,就跟变魔术似的,手中凭空出现一把飞刀。 安芝芝见秦歌亮出飞刀,猛地一个急停,随即后跳数步与秦歌拉开距离,小裙摆和两条长长的马尾辫随之摆动,可爱至极。 她显然是知道秦歌飞刀的厉害,基本上,在她的记忆中,只要是秦歌发出的飞刀,就没有一次落空。 小秦飞刀,例无虚发! “唉,还是算了。”不想秦歌却又收起飞刀,因为这飞刀上面有剧毒,要是真伤到安芝芝,他一定会心疼。 “棍扫天涯!”就在此时,安芝芝猛地掠上前,一锅横扫而出。 秦歌向后一个空翻,巧妙避开,两脚在落地的瞬间又是一蹬,继而身躯腾空,腰肢扭动,使出一招帅气拉风的“神龙摆尾”,随后只听一声怪响,安芝芝的小身躯保持着一个双手握锅横于胸前的姿势,平移般向后飞出,两脚的脚尖点在地面,磨出好长一段距离才稳住身形。 安芝芝并没有受到攻击,因为在秦歌使出“神龙摆尾”的那一刻,她及时用平底锅当盾牌挡住秦歌的强猛攻击,反倒是秦歌,此刻正满脸痛苦的捂着自己的脚蹲在地上,疼得快要流出泪来。 那锅不愧是八级灵器,硬的跟什么似的,秦歌刚刚一脚踢在上面,就好似踢在一块钢板上,脚都快断了。 “嘻嘻,我是故意制造破绽近你的身,等的就是你用这招,这叫以退为进,以防为攻,怎么样,现在知道本女王的厉害了吧?哈哈哈哈……”见秦歌这吃瘪的模样,安芝芝很开心,很有成就感,双手叉腰哈哈大笑。 用秦歌教她的招式去对付秦歌,这感觉很爽。 秦歌缓缓从地上站起身,一瘸一拐的,看上去貌似有些惨。 不知为何,面对安芝芝,他毫无出手的欲望。 安芝芝目光骤然变得犀利,忽然伸出一手,亮出锋利的指甲。 “接下来,我要让你尝尝我的九阴白骨爪!” 这九阴白骨爪,自然也是秦歌教她的。 随后只见安芝芝一手抓着平底锅,一手亮出锋利的指甲,两臂向两边平伸,一个冲刺掠向秦歌,好似乳燕投怀,即将奔向秦歌怀抱,但在离近秦歌时她的身躯却猛地旋转起来,呼呼作响,转速很高,头上的两条长长的马尾辫也随之旋动,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一个转起来的竹蜻蜓。 “这是我自创的绝招,本是想用来对付坏人,没想到却要用在你身上。秦歌,乖乖认输吧,你才不是姐的对手!” “哈哈哈哈……本女王真是机智的一批,看来还是很有天赋哒。” 秦歌原地不动,在安芝芝气势滔天的靠近时,抬起一脚踹出,接着便见安芝芝如被踹飞的沙袋向后飞出,重重摔落在地,捂着肚子在地上抽搐,貌似很疼。 “哎呀!完啦!疼死我啦!”安芝芝发出可爱的惨叫声。 众人看着这一幕,忽然觉得秦歌很人渣。 如此可爱的小姑娘,竟要如此粗暴对待,这还是人嘛! 秦歌盯着地上的安芝芝,淡淡道:“利用身体高速的转动,让九阴白骨爪产生更强的破坏力,同时另一只手上的平底锅也能起到防御作用,此外,你的两条辫子,也会因为身体高速的转动而产生攻击力,威力相当于抽出的皮鞭,可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你的身体其余部位就会失去防御力,并全是破绽,漏洞百出。” “而且,这样转,难道你头就不晕?” 安芝芝揉着脑袋从地上爬起,要说她头不晕,那肯定不可能,光是看就知道她现在晕乎乎的,连站都站不稳,好像眼睛里有很多星星在冒。 “秦歌,你……你居然,敢这样打我!”安芝芝很生气,眼里满是泪水,刚刚秦歌踹在她肚子上的那一脚,真的很痛。 秦歌脸上泛起黑线,“那啥……这是比赛。” “哼!我才不会原谅你,接下来,我要出绝招啦!” 秦歌发出一声叹息,他实在是没有出手的欲望,想了想,忽然就想到什么。 凡事都有两面性,有些看似是坏事的事,也有可能是好事。 却在秦歌思绪间,安芝芝再次亮出她锋利的小爪子,并放在平底锅的锅底上。 秦歌愣了愣,蓦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你这是……要干嘛卵?” “哼,让你瞧瞧本女王的厉害!” “看我哒,魔音之爪!” 秦歌本以为安芝芝又要使出什么她自创的智障绝招,当即摆好架势准备接招,可随后却发现不对劲,安芝芝并没有动,而是站在原地。 “哼!你完了!”安芝芝一声历喝,小爪子猛地用力,便在平底锅的锅底抓挠起来,指甲和锅底的那种摩擦,所发出的那种诡异的声音,真真是令人心烦意燥,想要抓狂。 秦歌伸手捂住耳朵,“行了行了小智障,我认输,求你别再抓锅!” 此时场外观众俱是一头狂汗。 堂堂八级灵锅,竟是这样用的,真真是醉了。 安芝芝眼中精芒闪烁,犀利无比,突然冲向秦歌,一步跃起,直接就骑在秦歌脖子上。 “其实魔音之爪只是佯攻,我真正的绝招,现在才要施展呢!” “乱咬神功!” 安芝芝抱住秦歌脑袋,一口就咬在他的耳朵上。 两根手指还插进秦歌鼻孔。 秦歌顿时泪流满面,安芝芝两腿紧紧夹住他脖子,跟只树懒一样,怎么也甩不掉。 “行了行了,我认输我认输!” “裁判,我认输!” 安芝芝突然又扯着秦歌耳朵,然后嘴巴凑近发出高分贝的尖叫:“狮吼功——!” …… 高台上。 步知舞扶额叹息,觉得那画面真是惨不忍睹。 时过少许。 秦歌身躯笔直的倒在地上,浑身不时抽搐几下,“裁判……我认输……” 吴千流抹了抹脸上的汗水,这才说道:“第一场比试,获胜者,安芝芝!” 场外。 药不然一巴掌拍在战安凉肩膀上,说道:“反正以后,还是少惹安姐,这是来自斑爷的忠告,不然下场就跟老秦一样。” ……(。) 第178章 药不然对战布菊花 安芝芝将秦歌从地上扶起,抱着他胳膊向赛场外走去。 “秦歌,虽然你踢我肚子把我给惹毛了,但我知道,你是故意让着我的。” 秦歌扶额叹息,想起刚刚那一幕幕的画面,再想到还有这么多人看着,感觉很是丢脸,“那你说要怎么补偿我?” “嗯……”安芝芝很认真的思考片刻,眯眼笑道:“回头我给你做蛋包饭补偿你,好不好?” 想起安芝芝的恶魔料理,秦歌脸色倏然变得苍白,“那还是免了,只要你不做出来陷害我就算是补偿我。” 安芝芝噘着小嘴,很不开心。 秦歌伸手揉揉她脑袋,说道:“如果让你在第二轮就被淘汰,那之后还要怎么办?你之所以决定参加玄剑大会,不正是想要向大长老证明你有实力做精灵族的女王?” 安芝芝扬起小脸看着秦歌,“可是为了我你也被淘汰了呀,我觉得这不划算。” 秦歌淡然一笑,“刚刚我就在想这件事。” “你想什么呀?” 秦歌说道:“有些看似是坏事的事,有时候也是好事,虽然我输掉跟你打的这一场,但是你别忘了,我后面还有六十七场比赛要打,所以说,只要我赢得其中一场,我就不会被淘汰,仍是可以顺利晋级下一轮。” “索多四类。”安芝芝脸上浮起笑容,两手紧紧抱住秦歌手腕,“不愧是我的秦歌,好聪明。” 秦歌眼帘低垂,“当然,谁也不知道浮天一战的第三轮是何种形式,说不定还是像这样随机抽签决定对手,所以,我得趁着第二轮比赛将手中所有的木球消耗掉。” 在说这话的时候,秦歌并没有刻意压低声音,同时他也刚好走近吴千流。 所以,吴千流也有听到秦歌说的这话。 因此,这就等于是秦歌在询问吴千流,问吴千流刚刚他说的那些是否属实。 吴千流什么也没说,只是用眼神回答秦歌,给了秦歌答案,毕竟跟秦歌也算是旧相识,这点小忙他还是可以帮的。 得到吴千流用眼神给出的答案后,秦歌便做下决定。 安芝芝并不知道秦歌在跟吴千流眉来眼去,仔细想了想刚刚秦歌的话,但却有些想不明白,疑惑道:“嗯?你要怎么消耗掉呀?你是要把它们都给吃了吗?” 秦歌白了她一眼,说道:“总之,你可以理解为,现在是有六十八个秦歌在参加第二轮比赛,如果六十八个秦歌全胜,那么在接下来的一轮,也就是第三轮,仍是有六十八个秦歌要上场比赛。” 安芝芝似懂非懂,咬着手指头,“所以,你想说的是,你已经学会传说中的分身术了吗?” “啊擦……”秦歌一个趔趄差点摔倒,感觉自个儿没法跟安芝芝正常交流,说道:“那你就将这六十八个秦歌理解成是分身好了。每个分身的比赛,都是要由唯一的一个本体去完成,这很累,所以,做为本体的我就要在第二轮比赛中消耗掉这些多余的分身,最终只留下一个本体。” 安芝芝听得头晕目眩,“一会儿比赛,一会儿消耗木球,一会儿又是分身,秦歌你到底想要说什么呀?” “唉!”秦歌一声长叹,没有再理安芝芝。 这个时候,秦歌和安芝芝已经离场,回到参赛学子专用的休息区。 手持二号球的两位学子不用吴千流多言,便已自觉进场开始比赛。 对于观看其他人比赛,秦歌自是毫无兴趣,回到休息区后便躺下睡觉,还将安芝芝拉过来用她的腿当枕头。 安芝芝捧着一本从苏月摇那里要来的言情小说,趴在秦歌的脑袋上,很快就已看得入神。 每场比赛的时间只有一刻钟,虽然不得动用修为灵力,但是节奏很快,所以也很激烈,甚至是血腥,全场欢呼阵阵,甚是热闹。 随着时间推移。 很快就轮到药不然上场。 药不然手里的球是蓝三十二号。 休息区中。 药不然脱掉他那身价值不菲的灵装,显得战意盎然,似乎是迫不及待的想要上场大展身手,然后再技惊四座,扬名立万。 他捏了捏拳头,却怎么也捏不响,因为他的手太肥。 “哥几个,就在场外为斑爷欢呼加油吧!” 苏文轩微笑说道:“药兄,加油。” 战安凉面无表情吐槽:“你这一身都是油,连脑子里都是油,你还要加油?” “靠,战沙雕,你最好祈祷别让斑爷在比赛场上遇到你,不然弄死你这叼毛!” “……” 药不然乃堂堂并肩王世子,加上又是秦歌的死党之一,经常跟秦歌形影不离,所以他的受关注程度也很高,丝毫不亚于秦歌,才刚刚入场,便有激烈的欢呼声。 但若是仔细听,会听到其中还夹杂着很多咒骂声。 药不然却是混不吝,不疾不徐的走入赛场,他决定好好表现一番,让世人瞧瞧他斑爷的厉害。 然而,当他的对手,也就是那位手持红三十二号球的学子入场后,他肥脸上的表情便在瞬间凝固。 “布……布菊花?我靠……”药不然两唇不停的哆嗦着,面部肌肉僵硬,两只眯眯眼越瞪越大,一时间如坠冰窖,满脸惶恐之色,不由向后退去。 场外。 高冷的战安凉终于是忍俊不禁,捧腹大笑。 就连向来文质彬彬温尔儒雅的苏文轩也是笑得眼泪横流。 “缘分,这一定是缘分!” “他每天都在唠叨布菊花同学,这下终于跟她走到一起。” “哈哈哈哈……我不行了不行了,这梗我要用一辈子。” “……” 步心莲跺跺脚,“你们两个,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嘛?为什么一看到那位女同学就要笑?而且看样子你们好像都很怕她,她很强吗?” 战安凉摆摆手,“这是我们男人的事,你不懂。” 此时在观众区,很多人亦是为某位世子殿下感到悲哀。 …… 布菊花今天化了美美的妆,桃粉色的唇釉,鲜润光泽,富含弹性…… 药不然完全不敢直视她。 “药不然同学,真没想到我们能在比赛场上遇到,看来,这就是缘分。” “我缘你麻痹的分!斑爷我他么这是倒了八辈子的霉。”药不然咬咬牙,一个深呼吸,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有一说一,布菊花能从玄剑大会开始一直走到现在,那也证明她是有实力,万不可掉以轻心。 而且在天空岛清剿魔族奸细一役中,她还受到道宗表扬,据说一个人就追着十几个魔族奸细跑,这不是实力又是什么? 药不然缓缓伸出手,空间法宝光芒闪烁,一把大刀凭空般出现在他手中。 这是他在万剑墓里用本命灵剑合成的那把刀。 “别以为你是女人斑爷我就不敢把你怎么滴。” 布菊花神情认真,拔出拿在手里的长剑,“这很好,药不然同学,你记住,千万不要因为你想要跟我交往而对我手下留情,或是心软,我用不着你怜香惜玉!” “噗……卧槽,对你?怜香惜玉?”药不然满脸惊恐的看着布菊花,“敢情你对‘怜香惜玉’这个词是有什么错误的理解啊。” 布菊花淡淡道:“看你的样子,应该不会这样做,这很好。我知道你的实力很强,如果你对我心软,那就是看不起我,你就永远别想跟我交往。” “什么?!老子今天……”药不然一口气堵住,快要吐血身亡,沉声道:“狗比女人,少废话,赶紧给老子滚过来受死!看斑爷揍得你满地找牙!” “哼!”布菊花一声娇喝,一剑刺向药不然。 “菊花剑法!” ……(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八章 斑爷之怒! 随着布菊花出手,药不然才发现她竟是剑客。 所谓剑客,并非是用剑当武器的人就配叫剑客。 真正的剑客,是以剑为道。 而布菊花就是个真正的剑客,她的剑法很高明。 虽没动用修为灵力,但光是剑势就很犀利,这突然间的爆发,也是令药不然措手不及。 布菊花的出剑速度很快,只是眨眼间,剑光就已至药不然身前。 她手中的剑也并非普通武器,而是在万剑墓里得到本命灵剑之后所合成的一把灵剑,被她取名为“菊花剑”,是把二级灵剑。 布菊花一声娇喝,剑势再增。 “菊花残,满地伤!花落人断肠!” 她的剑不仅快,剑势也很猛,一如山间绽放的菊花,绚丽无比,光彩夺目。 此时药不然脸上的自信笑容已微微泛黄,在布菊花的剑势笼罩下,他感觉自己已与这个世界隔绝,徒留他孤单在湖面上,对影成双,心中无限悲凉。 “这丑狗,看来还真的是有点儿东西。”药不然心中冷笑,一咬牙,强行摆脱布菊花那种剑势的笼罩,当下横大刀于胸前,接连挡下布菊花数剑。 待到布菊花剑势淡去,药不然刀势爆发,两手握刀竖劈而下! “百万铁骑镇京东!” 这一刀之势,犹如千军万马脚踏滚滚雷霆而来! 这是药不然在很小的时候就在学习的刀法,是楚陌寒教他的。 任尔山花遍野绽放,还是菊花满地灿烂,在我大京东百万铁骑之下,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被践踏成泥! 场外。 苏文轩脸露微笑,细细品味药不然斩下的这一刀,“这一刀若是由王爷斩出来,那会是何等的风采。” 战安凉嘴角轻轻上扬,“犹如京东百万铁骑踏尘而来,震人心魄。” 苏文轩说:“布菊花同学的菊花剑法虽然精妙,但是比起霸道的京东之刀,还是稍有逊色,所以,她输了。” 躺在椅子上的秦歌懒洋洋的睁开眼,“这药胖子,还真有点儿东西。” “……” 仅仅只是一刀之威。 布菊花便被吓住,剑势荡然无存。 药不然刀指布菊花,傲然道:“丑狗!今天老子就用实力告诉你,什么叫差距,什么叫现实!” 布菊花咬咬牙,当下飘身后退,与药不然拉开距离。 虽然气势被药不然碾压,但她并未因此屈服,更未想过放弃,她的剑,就如菊花般坚强! 药不然身体猛地向前一倾,两腿迈动,一如脱缰的野马奔向布菊花,大刀被他单手提着,刀尖拖在地上,拖出道道火星。 “怒雷绝地斩!” 这一招,是怒雷斩大鲸的刀灵教给他的一招,不过要配合怒雷斩大鲸这把刀施展才会发挥出该有的威力。 在离近布菊花时,药不然却及时将手中大刀翻转一面,用刀背斩在她的剑上。 巨大的力量将布菊花手中的长剑弹飞,刀背沉沉的砸在她的腹部。 只见布菊花身体向后倒飞,险些飞出比赛场地,落地后,她捂着腹部站起身,伸手抹去嘴角血丝,凝视着药不然,“他的刀法太过霸道威猛,我肯定是拼不过他,要想胜他,唯一的机会,就是贴身战。” “既然如此,就用菊花散手,贴身跟他散打。” 药不然并不知道布菊花心里在打什么算盘,但他觉得这不重要,因为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的花哨计俩都毫无意义。 “看来,你还是没有放弃。”药不然提着刀,漠然的注视着布菊花。 却见布菊花两脚一动,灵活敏捷的掠向药不然。 药不然原地未动,单手持刀,沉声道:“提刀独立顾八方!” “以守为攻,药不然同学,好手段!”布菊花不由赞叹,当下闪避药不然横挥而出的刀,随即扭动腰肢,贴近药不然就是一掌将他手中的刀拍开。 “丑狗,找死!”药不然正欲出刀,却就在这时,一张鲜艳的红唇出现在他眼帘,布菊花的脸与他的脸贴得很近。 “呕……!我草!”药不然脸色倏然苍白,吓得赶紧后退数步,瞬时间,背心冷汗涔涔。 但他这一退,也就露出破绽。 布菊花巧妙抓住这个破绽贴身而上,一掌拍在药不然胸口。 “尼玛!快离老子远点!打架就打架,恶心人算什么本事?”药不然感觉浑身发凉,一声历喝,就要挥刀逼退布菊花。 但布菊花的身法很灵活,当下贴身绕到药不然身后,并伸手环向药不然的脖子。 如此近的距离,药不然的大刀根本就不好使。 药不然正欲开口骂两句脏话,布菊花却已锁住他的脖子,还未有所反应,便被布菊花给扳倒在地,接着布菊花顺势而上,骑在药不然肚子上,并俯下身去,用手肘顶着药不然的喉结。 “这是我的菊花散手,一旦被我近身,你将无法摆脱。” 看着近在眼前的那张鲜艳红唇,感受着那令人陶醉的口臭,药不然一张脸发青,就快要哭了,寒声道:“你别逼我!” 布菊花不为在意,反而更加用力。 药不然浑身僵硬不敢乱动,感受到脸上那热热的呼吸,一颗心彻底凉透。 此时,在场外。 秦歌、战安凉、苏文轩三人面面相觑,都在狂咽口水。 秦歌严肃说道:“这事儿,我会记得一辈子。” 战安凉深有同感,点点头,“如果换做是我,我可能会选择拔刀自刎。” 苏文轩不悦道:“战兄,你这是什么话?依苏某之见,药兄这是艳福不浅呐,我们该当恭喜才是。” …… 比赛场上。 药不然终于妥协,泪流满面,痛不欲生,“你他妈不就是想赢嘛,斑爷我认输还不行?你打架就打架,干嘛要玷污斑爷这冰清玉洁之躯?呜呜呜……斑爷我容易嘛我?” “哼!药不然同学,我自是知道男女授受不亲,但如果不是情况所迫,我也不会如此这般贴近你,白白让你占我这么大的便宜,在此之前,我从未跟男生这般贴近过,你,是第一个。” “噗——!”药不然险些吐血,生无可恋的道:“我占你便宜?我他妈……老天爷啊……你到底是创造了一个什么样的奇葩,拜托你来道雷劈了她好不好……” “休要胡言乱语,企图迷惑于我。”布菊花一声娇嗔,说道:“药不然同学,我知道,你的实力绝不止于此,所以我不准你认输!只有我们都拿出全力,用尽所有本事,这样我们才能共同成长进步,同时,这也是一种对对手的尊敬。你可千万不要学习秦歌同学,一上场就认输。” “我尼玛……谁他么要跟你一起成长进步?给老子滚!”药不然一声爆喝,终于是忍无可忍,决定用出秦歌以前传他的那招。 以前秦歌跟药不然和战安凉二人说过,做为一个刀客,除了要练好刀之外,同时也要练好拳脚招式这些基本功,若不然,遇到那种擅长贴身战的对手,将会很被动。 秦歌此言,药不然深以为然,一直铭记于心,于是他不耻下问,虚心向秦歌请教,请求秦歌传授他一套适合贴身战的拳法。 这本是他用来对付战安凉的杀手锏,而且也只适合用来对付男人,虽然这布菊花跟魔鬼一样可怕,但她毕竟是个女孩子,药不然没想过要用这招,可现在,他被逼得实在是没有办法。 若是真输给布菊花,往后余生,估计会被战安凉他们给无情的嘲笑。 在做下决定之后,药不然一声怒吼,丢掉手里大刀,伸出两手抓住脖子上布菊花的手,硬生生的将布菊花给拽开,接着翻身爬起,冲上去就是一脚踢在布菊花腹部。 “断子绝孙脚!” 其实这一脚,本来是该踹在腹部向下的位置。 在一脚踹退布菊花之后,药不然伸手入怀,掏出两颗鸡蛋大小的圆球猛地丢在布菊花脚下。 “碰——!” 那两颗圆球爆开,浓浓的灰色烟雾顿时扩散,弥漫整个赛场。 这是秦歌在很早之前就调制出的一种毒烟,后来又被秦歌制成所谓的“烟雾弹”,药不然甚是喜欢,所以私藏不少,就是为了对付战安凉。 “咳咳咳……”站在赛场不远的吴千流连声咳嗽,两眼通红,泪水止不住的流淌,感觉用灵力护体。 此时赛场已被浓浓的毒烟弥漫,没谁可以看到里边的情况。 药不然从空间法宝取出一张纱布将整张脸给蒙住,包括双眼,这是秦歌用药水浸泡过的纱布,专门用来防止烟雾弹的毒烟。 随着药不然走进烟雾中,便只听到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不时还传出布菊花的凄惨叫声。 ……(。) 第一百七十九章 去跟她道歉 仅仅是这烟雾弹的毒烟,就已呛得布菊花难以招架,战力尽失,一如被熏香给熏到的蚊虫,更何况,接下来她还要面对药不然那套由秦歌所传授的见不得人的拳法。 至此,布菊花已完全处于被动,好似砧板上的鱼肉,只能任药不然宰割,又似那枝头上熟透的果实,只能任由药不然采摘。 这毒烟,是秦歌精心调制的一种类似于他前世的防狼喷雾一样的气体,并且还在其中多加入几样只有在这个世界才有的刺激性毒素,虽不会致人于死地,但只要身在毒烟之中,就会被毒烟辣得双目失明,不停咳嗽,那感觉比死还难受。 凄厉惨叫,声声入耳。 没有人能看到此刻毒烟里的景象,但光是听那惨叫声,便知道布菊花正在遭受一种极大的痛苦。 场外。 秦歌不由一个寒颤,“这死胖子,也真是太禽兽了。” 苏文轩面色有些发白,“秦兄,你觉得药兄此刻正在里边做什么?” 秦歌认真说道:“根据我的经验来判断,只有当菊花破碎之时,一个人才会发出如此凄惨的叫声。” 见秦歌在这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苏文轩泛起一头黑线,“所以,依秦兄之见,药兄此刻正是在强行玷污布菊花同学的清白之身?” 秦歌颔首,“其实你大可不必说得如此委婉,直接说‘强歼’就好。” “噗!”一旁的战安凉闻言直接喷出来,说道:“言之有理。” 秦歌:“如若不然,我们的布菊花同学为何会叫这么惨?这死胖子,就算要强歼人家布菊花同学,那也应该等到晚上,再找个没人的地方去实行,我们肯定也会支持他,可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真没想到,他是如此的饥渴难耐。” 战安凉忍俊不禁,“若是药胖子听到你这话,我估计他会跟你拼命。其实这也是他的报应,谁叫他平常没事就拿布菊花同学跟我们开玩笑,活该。” 此时此刻。 观众区也是骂声一片,大抵是在骂药不然很禽兽,对待一个女生,竟也如此残忍。 时过须臾。 待到毒烟散去,众人只看到药不然立于赛场之中,鼻息如雷,胸膛起伏,貌似很气愤。 布菊花鼻青脸肿的躺在一旁,已彻底失去战斗力。 “何必,这又是何必?”药不然俯视着布菊花,见布菊花被自己揍成这副惨样,也是心有不忍,甚至还有些罪恶感,不过他也并不后悔这样做,如果再来一次,他还是会这样选择。 因为,与其被人嘲笑,他宁愿被人唾骂。 “斑爷本不想用这一招,但谁叫你逼太紧?不得已,斑爷只得棘手摧花,呸呸呸,应该是棘手摧菊花。”言讫药不然伸手扯下蒙在脸上的纱布,转而看向吴千流,等待他宣布比赛结果。 吴千流表情怪怪的看着药不然,安静少许后才开口:“下面,我宣布,浮天一战第二轮比赛第三十二场的获胜者是,药不然!” “且慢!”便在这时,观众区传出一道声音。 这是一道很粗犷的声音,一如野兽咆哮,因此也有一种奇特的吸引力,令全场观众的目光顺着这道声音转移而且。 开口说话的,正是蛮山掌门蛮牛子。 蛮山虽然在玄剑道宗里只是一个小山门,但蛮牛子好歹也是一个掌门,所以自然是有资格亲自到场观战,而且,他与吴千流也有一些关系,吴千流是他师兄,所以他在这个时候开口问话,吴千流必然会给他答复。 吴千流淡淡道:“蛮掌门有何指教?” 蛮牛子长身而立,看看人群某处,视线在人群中的子桑陌田身上稍稍停留一下,遂沉声道:“刚刚大家都有目共睹,药不然所使用的那种烟雾,明显不仅是能妨碍视线,更是一种有毒烟雾。在比赛中用毒,如此下作阴险,这难道不算犯规?” 他此言一出,人群中也开始议论起来,对此是莫衷一是。 吴千流面无表情,“蛮掌门有此一问,是在情理之中,但试想,如果是在真正的战场上,你的敌人为击败你,他会考虑这些?会在乎什么下作阴险?战场之上,生死厮杀,无谓下作阴险。” 蛮牛子:“但这不是战场,这只是一群小家伙的比试。” 吴千流:“这是比试,但须知玄剑大会的宗旨,便是招收优秀弟子为御魔大业的后续力量做准备,将来,都会踏上残酷无情的战场。蛮掌门可以理解为,这是提前让他们适应战场的残酷。” 蛮牛子:“道理我懂,但如此年纪,便有如此狠辣险恶的心性,这对我道宗的教育事业也会有影响,这会教坏后人。” 吴千流脸露淡淡讥诮,“这话,还真不应该由蛮掌门你来说,人家用毒,那也是光明正大的用,倒是我人族现在很多地方还存在勾心斗角的现象,不少人,年纪不大,却在长辈的教导下,表面装成正人君子,实则暗地里尽做阴险之事,手段肮脏。真小人或许很可恶,但其实并不可怕,这世上,最可怕的,从来都是伪君子。” 吴千流这话,大有含沙射影的意味,不知为何,蛮牛子感觉有些刺耳。 “若是蛮掌门你要谈年轻人的教育思想,那你可以去跟魔族谈,你若要讲文明树新风,那跟魔族去讲。看看,你所认为的这些,能否击退魔族。” 吴千流继续道:“且不论这些,就单论比赛规则,比赛规则只是不得使用修为,不得使用法宝,不得伤人性命,并没有规定不得用毒。蛮掌门都能看到的,难道诸位长老,以及知舞师叔看不到?” 他最后一句话,带有深深的嘲讽意味,想要表达的意思大概就是:连长老们都没说话,你有什么资格说话? 蛮牛子没再多言,乖乖坐下。 其实蛮牛子是故意的,他一开始就知道药不然没有犯规,一如吴千流所说,他都能看到,难道诸位长老和步知舞还看不到? 倘若药不然用毒真的算犯规,又哪里轮得到他蛮牛子来提出。 而蛮牛子之所以在这个时候发出这样的一问,也是想得到一个肯定的答复,并且还要让在场所有观众听到这个答复——那就是可以用毒。 这其实是子桑陌田想要的答案,因为是子桑陌田拜托蛮牛子问出这话。 既然能用毒,子桑陌田就有办法对付秦歌。 他现在,是恨不得将秦歌碎尸万段,但奈何不是秦歌的对手,所以只能用毒去对付秦歌。 在某些人眼里,同样的手段,别人用就是恶心肮脏,但若是自己用,那就是正义,是对的,是理所当然。 …… 这时药不然已经回到休息区中,刚刚吴千流和蛮牛子的对话,他都有听到,但是他一点也没在意,因为没心思去在意,他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布菊花,因为他有种罪恶感。 还没等秦歌那几个损友开口,药不然就说道:“什么都别哔哔,斑爷我是清白的。” 秦歌微笑说道:“刚刚我听到了,她叫得好惨。” “尼玛……”药不然咬牙切齿,见秦歌那怪异的表情,他就知道秦歌此刻心里在想些什么,猛地撸起袖子,然后抱住战安凉的胳膊,“战沙雕你别拉着斑爷,斑爷今天要弄死他!” 战安凉将他的手打开,满脸嫌弃,“不仅男女授受不亲,男男也是授受不亲,别用你这碰过布菊花的手碰我。” 药不然无奈的叹口气,“你们几个傻逼就尽情的嘲笑斑爷吧,反正斑爷我刚刚除了揍她之外,什么也没做。” 苏文轩文质彬彬的道:“药兄,我父亲从小教育我,做人要诚实。” 药不然瞪瞪眼:“我他么很诚实!说的是实话!” 战安凉:“咱们几个也都不是外人,你就算真做过什么,我们也只会祝福你们。” “祝福……我祝福尼玛!”药不然气得浑身颤抖,“斑爷我还真正是遇人不淑!不来安慰斑爷这受伤的心灵也就罢了,还特么落井下石,我诅咒你们以后每晚睡觉都梦到布菊花,早上起来还发现布菊花躺在怀里!” 战安凉说道:“不要害羞。” 苏文轩:“布菊花同学有颗善良的心。” “我……求求几位大哥,不要在膈应斑爷。”药不然快要哭了。 其实在赛场上遇到布菊花的那一瞬间,药不然就已经猜到,这大概会是这几个家伙一辈子都会用的梗,若是换位思考,如果这次在赛场上遇到布菊花的是秦歌或者战安凉,又或者是苏文轩,他必然也会跟此刻的这几个家伙一样。 没办法,这就是损友。 这是一个用来膈应药不然的好机会,可谓千载难逢,秦歌几人自然不会放过。 “唉!”药不然发出一声长叹,有气无力的说道:“总之,清者自清,斑爷我不跟你们这群脑残一般计较,实不相瞒,在使用老秦的烟雾弹之后,斑爷我便用出以前老秦教我的那套‘断子绝孙军拳’来对付布菊花。” “断子绝孙拳?”闻言苏文轩和战安凉以及步心莲等人都好奇的看向秦歌,只有安芝芝毫不在意,因为她看言情早已看得入迷,而且不知看到什么内容,还有些脸红,以至于连刚刚药不然上场的事她都不知道。 秦歌耸耸肩,用沉默代替回答。 这“断子绝孙拳”确实是他所创,可以说是最卑鄙无耻下流的阴招,若是配合灵力使用,足矣真正让一个同修为的修道者断子绝孙。 见成功转移大家的注意,药不然嘿嘿一笑,用看禽兽一样的目光看着秦歌,再看看战安凉,“其实呢,这套拳法斑爷我是准备用来对付战沙雕的,所以为防止被战沙雕看到,加上又太过阴险,所以斑爷我才用烟雾弹遮蔽观众视线。” 听完药不然这番话,众人一同看向秦歌,俱是一脸“我没想到你是这种人”的表情。 药不然看看战安凉,“这一招用在女人身上,虽然也有效果,但还是没有用在男人身上有效果,战沙雕,以后你可得对斑爷好点,把斑爷好生伺候着,小心斑爷随时用这招教育你。” 战安凉面无表情,“随时奉陪。” “……” 比赛仍在继续。 秦歌自是无心看其他人的比赛,药不然的比赛结束后,便躺在椅子上睡觉。 刚要睡着,药不然却悄悄的走过来。 “哎,那啥,老秦,跟你商量个事儿呗。” 秦歌连眼睛也不睁,“说。” 药不然开门见山:“你有没有药?” “什么药?” “就是治疗你那种毒烟的药。也不怕你笑话,我想送给布菊花。” 秦歌猛地睁开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药不然。 药不然耸耸肩,“其实通过刚刚跟她一战,直到看着她遍体鳞伤的倒在地上,斑爷忽然明白一些事。” 秦歌:“说说看。” “嘶……怎么说呢……”药不然口里嘶着气,“布菊花虽然人丑多作怪,但说到底,她也不是什么坏人,那也只是她的个人问题。她一直被人嘲笑她的长相,人人都不想靠近她,我想,这对她的打击伤害很大,她的心里必然有阴影,但是她并没有在意旁人眼光,反而是坚强勇敢的走自己的道,总是很有自信的觉得自己就是最美的那个。” “虽然斑爷很想吐,但这种人生精神……让我学到很多。” “老秦,其实斑爷也知道,你是个明事理的人,你比我们懂很多道理,甚至有时候斑爷觉得你像个大人。斑爷说这些,也不怕你嘲笑,当然,也并不是因为我心里对布菊花怎么怎么滴,我只是觉得,那样对待她,心里过意不去,再怎么说,我也是个爷们儿。” 秦歌点点头,忽然感觉,药不然长大了些,说道:“如果换做我们是她,一天到晚被人嘲笑长相,没人愿意靠近……说不定早已坚持不下去,也说不定没有她坚强。” 药不然:“她一个女人,本来是应该嫁人为妻,相夫教子,幸福而简单的过一辈子,但她却一心修道,想要为保护人族贡献出自己的力量,这种人,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去嘲笑她。” 秦歌从空间扳指拿出一瓶炼好的药水,“这药不仅能解毒烟,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治伤。” 言讫秦歌站起身,说道:“所以,其实可恶的不是布菊花,而是我们这些人,相比起来,她很高尚,肮脏丑陋的其实是我们这些人。那么,就认真的去跟她道个歉吧,包括我们也是。” 其实不仅是药不然想明白一些什么,听到药不然这番话,秦歌也想明白一些什么。 难道一个人的长相不符合大众审美,就应该被人嘲笑?就应该低人一等?就应该跟个小丑一样做为别人的笑料? 难道,只有长相符合大众的审美标准,才有资格跟正常人一样活着? 如果换做你是“布菊花”,遭受跟她同样的事,你会怎么办?会不会跟她一样坚强而自信? 谁又知道她内心承受着怎样的伤痛?在夜深人静一个人时偷偷流了多少泪? ——人与人之间,虽然悲欢从不相通,但是,至少我们要做到,相互尊重理解。 可以不接受,但是要尊重。 秦歌知道,他错了。 ……(。) —————— 其实,这才是我把“布菊花”这样一个普通的角色写出来的真正用意,也是我想向大家传达的。 相信在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中,都有一个“布菊花”。曾经年少不懂事,在班上总是嘲笑她、欺负她,甚至是辱骂她,现在出身社会,经历很多很多,仔细想想,其实丑陋的不是她,而是我们这些内心丑陋的人。 所以,我想跟她道歉。 但是此生无缘再见,我只能通过书中的“布菊花”,来表达我的歉意。如果靓仔们身边有这样一个“布菊花”,请至少要对她尊重。 另外,还要说抱歉的就是,昨晚跟老苏玩游戏玩通宵,所以今天睡的很晚,因此今天只有一更,不过是二合一,字数很多。 瞧瞧,不知不觉又水了这么多字。 第一百八十章 用毒! 当秦歌和药不然二人正准备去给布菊花送药的时候,战安凉和苏文轩二人也悄声无息的走过来。 刚刚秦歌与药不然说的那些话,他俩也有听到。 战安凉说道:“我们一起去。” 苏文轩轻轻叹息,说道:“亏我还是读书人,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不过人无完人,既然有错,那就承认,然后改正。” 当兄弟四人在学子休息区另一个地方找到布菊花的时候,俱是心中刺痛,觉得布菊花很可怜。 那些负责治疗伤员的道宗弟子在比赛结束后就将布菊花给抬到休息区,虽然已用某种药物祛除她身上的毒,并也对她体表的伤进行过敷药包扎,但在短时间内,她的伤也没法愈合,只能躺在担架上。 身边连个照顾她的人都没有,甚至她周围都没什么人。 因为没人发自内心的愿意靠近她。 秦歌只是看了一眼,就转身离去。 道宗毕竟是道宗,是有强大雄厚底蕴的天下第一宗门,即便是秦歌调制的毒,道宗亦有药可解,所以秦歌的药在这时候也派不上用场。 药不然走近了些,蹲下身看着浑身缠满纱布的布菊花,安静片刻后,问道:“你怎么样?” 因为被毒烟熏过,所以布菊花的双眼红肿,还睁不开,但是她能听到声音。 “药不然同学?是你?你怎么……” 药不然微笑说道:“斑爷我是来看看你的情况。” 布菊花抿抿嘴,说道:“药不然同学,恭喜你获得胜利,希望你能在大会上越走越远。” 闻言药不然轻轻一叹,问:“我将你伤成这样,还对你用毒,难道你就不恨我?” 他现在更是感到愧疚,要是布菊花开口骂他几句,他心里多多少少也会好受些。 布菊花语气平静的道:“我为何要恨你?我是那种心胸狭窄的人吗?须知这是比赛,甚至可以说是模拟真正的战场厮杀,在战场上,自是无所不用其极,无所谓用何种手段。是我自己没本事,技不如人,我输的心服口服,这跟你没关系。” 药不然说道:“你这女人,内心还真不是一般的强大。” 便在这时,秦歌带着安芝芝走来。 他刚刚离去,正是去叫安芝芝。 安芝芝将手放在布菊花身上,精灵之力从她小手上散发,只是片刻光景,就治好布菊花的伤。 见布菊花缓缓睁开眼睛,秦歌几人也都松一口气。 “你们几个这是……要干什么?”布菊花从担架上坐起身,发现不仅是药不然,他们那一伙的人都在。 安芝芝眯着眼睛对布菊花挥挥手,“不用谢我,是秦歌让我来帮你治伤哒。” 布菊花看向秦歌,“谢谢。不过即使是这样,我也不会答应跟你交往。” 秦歌什么也没说,只是安静的注视着布菊花,似乎想从她眼中看出点什么。 布菊花移开视线,不敢与秦歌对视,因为她感觉自己被秦歌看透,脸红红的面向一边,“那个……你怎么不说话?是不是害羞不敢跟我表白?要是你再……” 却在这时,秦歌弯身鞠躬,说道:“布姑娘,对不起。” 与此同时,药不然、苏文轩、战安凉三人也都弯身鞠躬,说出一句“对不起”。 布菊花顿时愣住,目光开始颤抖,她能感受到秦歌几人眼神中的那种认真,以及那种发自内心的歉意,这跟她以往感受到的不一样,以往她能感受到的,就只是不屑、厌恶、嫌弃…… 正是因为她从小都被人这样看待,所以她对于这些很敏感。 “你……你们这是……突然这样,我好不习惯。” 秦歌直起身,笑道:“布姑娘,你好好休息。虽然在第二轮被淘汰,但是你能在玄剑大会上走到现在,足矣证明你很有潜质,我想你要加入玄剑道宗并非难事,而且,据我所知,之前在天空岛清剿魔族奸细一役之后,你还得到个那什么名额。” 布菊花说道:“是破格加入道宗的名额。” 药不然洒然笑道:“那啥,你好好休息,以后咱们都是道宗的师兄妹,要是你在道宗遇到麻烦事,尽管来找斑爷。嗯……之前的事,得罪了,我很抱歉。” “……” 看着秦歌几人离去的背影,布菊花终于忍不住,蜷膝坐在担架上,将头埋在膝盖里哭了起来。 “谢谢你们……真的很谢谢你们。” “除了我父亲,你们是第一个……愿意这样跟我说话的人。” 从小,因为长相不怎么好,她被身边的人嫌弃,都嘲笑她长得丑,同龄中谁都不想跟她做朋友,甚至还说她是煞星,没人愿意靠近她,但她父亲却告诉她做人要坚强,也要有自信,总有一天,你会遇到那些不在意你长相的人,遇到那些愿意跟你相处的人,总有一天,你会绽放出真正属于你的美。 但布菊花似乎也有些曲解了她父亲的意思,过度的“自信”,进而变得有些“自恋”,不过,她是真的很坚强。 忍受着旁人异样的眼光,她孤单一人,走到现在。 终于,在今天,她从秦歌几人那里感受到跟大多数人不一样的目光,那是一种发自内心尊敬的目光,就跟她去世的父亲一样。 …… 药不然一屁股坐到椅子上,说道:“忽然觉得,这样跟她相处,心里也是蛮舒坦的,她也并不那么可怕。” 苏文轩亦是满满的感慨,“我父亲曾跟我说,人活着,求的就是心安,同时也是一个不停填补内心缺陷的过程,那一句‘对不起’治疗的不仅是她的心,也是我们自己的心。” 他看看药不然,“内心的这处缺陷被填补,自然会觉得舒坦。” 战安凉说道:“有道理。” …… 比赛仍在继续。 很快就轮到苏文轩上场。 苏文轩手中的球,是红五十七号。 他的对手,是一位来自青花书院的学子。 凭着高超的戟法,苏文轩只是一招就将对手全面压制,眼看就要将对手击出场地取胜,却就在这时,他对手竟从袖中撒出一团粉末。 迎面撒来的粉末,呛得苏文轩连声咳嗽,顿时七孔流血,眼睛再也睁不开,神情中满是痛苦。 “操!”药不然骂出一句脏话,重重一拳捶在座椅扶手上,“麻痹的,竟用毒!” 药不然本想骂一句卑鄙无耻,可是一想到自个儿之前也对布菊花用毒,所以也没有骂出口。 确实,战场厮杀,无所谓卑鄙阴险。 “老秦,醒醒,先别睡了!老苏有麻烦!”药不然起身跑过去叫醒正在睡觉的秦歌。 秦歌坐起身,凝视着赛场上正在奋力苦战的苏文轩,睡意全无,安静少许后,说道:“谁都知道老苏是京西苏家的传人,却还敢这样针对他,说明背后的人不简单。” 战安凉眼帘低垂,“至少,是不惧苏家的存在。” 秦歌说道:“可能是因为我,导致我身边的人也被连累。” 药不然怒道:“麻痹的,谁这么大胆子?斑爷要去点了他的天灯!” 战安凉看看秦歌,“你是不是猜到什么?” 秦歌想了想,“有可能是子桑家。” 药不然闻言二话不说,站起身,提着大刀就要去找子桑陌田的麻烦。 秦歌却伸手将他拉住,“现在只是怀疑,也只是我的直觉。” 药不然沉声道:“既然是你的怀疑,那就足够证明了。老秦你别拉我,我去宰了子桑家那孙子,事后子桑家要找麻烦,我京东百万铁骑等着他!” 秦歌说道:“就算真的是子桑家的人在背后指使,那你现在这样去找他也没用,亲自下毒的并不是他,而且你也无法在这种场合杀他。” 战安凉看向赛场,“再这样下去,老苏会输。” 此时。 赛场上。 随着剧烈的运动,苏文轩体内的毒越来越深,他的双眼已经失明,但他现在也只能强忍着,不能动用修为阻止毒素的蔓延,因为一旦动用修为就算违规。 秦歌暗自发动魂斩模式,魂体直接飘过去,找准时机一脚踹飞正压着苏文轩打的那位学子。 “我靠,不愧是老苏,厉害!”见此情形,药不然发出赞叹声,“在这样的情况下都能找到机会反击。” 秦歌利用魂斩模式帮苏文轩作弊,自是会抓住一些细节再动手,如果苏文轩的对手就这样莫名其妙的飞出去,那肯定会引人怀疑,因为太反常,所以秦歌抓准时机,在苏文轩奋力反击的同时出手帮苏文轩。 秦歌对战安凉说道:“接下来,沙雕你也要注意你的对手用毒。” 战安凉嘴角轻轻上扬,“我估计,他没有这个机会。” “……” 在秦歌帮助作弊的情况下,最后是苏文轩获胜。 在吴千流宣布比赛结果之后,药不然十万火急的冲进赛场,将苏文轩给背了回来。 安芝芝早就有准备,立刻开始给苏文轩治伤。 不过安芝芝能治的只是身体上的创伤,是皮肉伤,而对于毒她是毫无办法,只能靠秦歌。 秦歌将苏文轩平放在地上,伸出手指轻轻沾了些仍粘在苏文轩脸上的粉末,然后竟用舌尖尝了尝。 “我靠,老秦……这可是毒啊,你就这样……”见此情形,药不然两眼大瞪。 战安凉对药不然摇摇头,表示不用在意。 秦歌闭上眼睛,片刻后,从空间扳指里拿出一个像是腰果一样的小物件塞进耳朵里。 这是杨建国炼出的通讯法宝,只有玄剑道宗的高层才能弄到,秦歌是不久前拜托苏月摇帮他向杨建国要来的。 “老金,去查查……凝血草,白毛绒,无香花,三翅蝶……这些罕见的毒物出自哪里。半个时辰后,我要答案。” 药不然和战安凉以及步心莲三人面面相觑,然后又一同看向秦歌,心想这到底是什么怪物,只是用舌尖尝一下,就能分析出那些有毒粉末的具体成分。 该说这是天才还是妖孽? 少时,通讯法宝那边传来声音:“老大,半个时辰太久,你看不起我老金是不是?放心,一刻钟后给你答案。” 尔后秦歌关闭通讯法宝,又拿出他的医药箱,将数根银针插在苏文轩身上各处,为他解毒,派出毒血。 见苏文轩气色渐渐恢复正常,呼吸也变得平稳,药不然伸手抹着脸上的汗,“有老秦在,就是安心。” “老苏已没有什么大碍,芝芝,用清水帮他洗下脸和眼睛。” “好嘞,我可是洗眼睛小能手哦。” 步心莲说道:“我也来帮忙。” 随后秦歌从药箱里取出一瓶药水递给战安凉,“这是我炼的药水,你和莲儿姑娘服下,以防万一。” 战安凉什么也没说,伸手接过拧开塞子就服下,再将剩下的一半递给步心莲。 时过少许。 秦歌的通讯法宝里传来金峰森的声音:“老大,已经查出来了,凝血草主要分布在中州的西部地区,也就是九光城一带,那里土壤潮湿松软……至于白毛绒……” 秦歌有些无语,打断金峰森的话,“直接说重点。” 金峰森:“这几种灵药,主要是掌握在一些大家族手中,其中有子桑家,九光城的刘家……不过三翅蝶是一种通过后天用动物腐尸培育而成的变异毒虫,鳞粉毒性极强,只有周家庄才有,而这周家庄是子桑家的附属家族,他们只给子桑家提供各种药物。” 秦歌皱皱眉:“所以是子桑家?” “很大可能,不过这些还是老大你自己去分析吧。” “行了老金,你先去忙你的。”秦歌关闭通讯法宝,低头看看躺在地上的苏文轩,脸色变得阴沉起来。 从金峰森查到的资料来看,这种毒很大可能是出自子桑家,而且也只有子桑家,不惧京西的苏家,敢对苏文轩出手。 他们为何会对苏文轩出手,很大可能,是因为秦歌。 此时秦歌的肚子里有一团火气。 如果子桑家只是针对秦歌一人,不管用何种手段,他都能接受,但他不能接受的是……连累他身边的人。 ……(。) ———————— 抱歉,今天更新的很晚,是临时赶出来的一章。 这章还是二合一。 咱继续水。 这几天事情比较多,首先是家里的事,然后身体也不太舒服,每天睡了就很难醒。 昨天电脑也出了些故障,开不起机,总是黑屏,抱着几十斤重的电脑去找店修,然而找到之后却发现没开门,于是继续找下一家店,跑遍好几个店,都没开门,心态顿时就炸了,又只好抱着几十斤的电脑回家,自己拆开,一边百度一边修。 最后发现,是内存条出现问题,好吧,于是又出去找店买内存条。 总之,这几天就是烦心事多。 这里再次说句抱歉。 第一百八十一章 大剑奇锋 见秦歌脸色如此阴沉寒冷,好似关在笼里的恶魔即将被放出,战安凉和药不然二人俱是默不作声,大概知道此刻秦歌心里在想些什么。 “斑爷我估计,那子桑家的好日子已经不多。”药不然看看战安凉。 战安凉什么也没说,双手抱胸,闭目养神。 秦歌是个什么样的人,药不然很清楚,战安凉也很清楚,子桑家现在彻底惹毛秦歌,被秦歌这样的人给盯上,肯定不会有好日子过。 总之,苏文轩这个仇,一定是要报的。 步心莲像是从药不然这话里听出些什么,担心道:“听你的意思,难道秦歌是想要跟子桑家……?” 药不然问:“那又如何?” 步心莲急忙摆手,“不不不,这可千万不行啊,你们几个千万别犯傻,对方毕竟是子桑家,凭你们几个现在根本就是以卵击石。” 战安凉睁开眼睛,“步姑娘,这不关你的事。” 听到战安凉这话,步心莲心里很是失落,她自然是知道,秦歌如果要跟子桑家死磕,战安凉肯定也会跟秦歌一起,但是她很清楚子桑家在中州有多强大,所以她很担心战安凉遇到危险。 战安凉自然也知道步心莲是在担心他,所以他也不想步心莲被牵扯进来。 …… 高台上。 步知舞的视线落在学子休息区中的秦歌身上,淡淡道:“我觉得,苏文轩中毒这件事不简单。” 杨建国放下茶杯,疑惑道:“不就是那苏家小子在赛场上遇到的对手技不如人然后使阴招放毒?事实摆明,还有什么不简单的?” 步知舞摇摇头,“对苏文轩放毒的那个人,应该是受人指使。” 杨建国挠挠头,“真搞不懂你们这些人,心思复杂的很。” 步知舞问:“杨老您还记得之前的蛮山掌门吗?” “那小子有什么问题?难道……是他在背后指使那些学子对苏家小子用毒?” 步知舞平静道:“并不是他在背后指使,他还没有那个能力,而是因为他之前的发言,导致‘用毒’这种原本在所有人看来很阴险的肮脏手段现在变得光明正大,可以登上台面,现在,谁都知道,在浮天一战中可以用毒攻击对手。” 杨建国捋着胡须,“可即便如此,这说到底就是一种阴险手段,直到现在,除了苏家小子这一场有人用毒之外,并没有其他学子在赛场上用毒,想来大多数学子还是有所傲气,不屑使用这种肮脏计俩。” 步知舞:“正是因此,所以我觉得,这应该是冲着秦歌来的,同时秦歌身边的人也会被针对。” 杨建国皱起眉,“小秦后面还有六十几场比赛,难不成都会对他用毒?” 步知舞:“应该是的。” “唉,看来是小秦在第一轮比赛中得罪了太多人,导致现在他和他身边的朋友也遭到针对,不对……”杨建国忽然明白什么,霍然看向步知舞,“要说是得罪人,现在遭到报复的话,而且对方连苏家的人也敢去针对……难道是子桑家那小子?” 步知舞轻轻点头,“不过杨老您别担心,秦歌医术高明,一般的手段对他没用。如果之后确定是有人针对秦歌,而且对方就是子桑家,我想,以秦歌的性格,他肯定会疯狂报复子桑家。” 杨建国说道:“据我所知,子桑家上面的人,是孔让梨,而孔让梨一直想翻身。” 步知舞:“所以,我会趁这个机会,跟秦歌一起削弱孔让梨的势力。” 杨建国看向学子休息区,“只是不知道小秦会怎么报复。” “……” 两人周围有杨建国的法宝形成的屏障,所以两人的对话并没有被其他人听到。 …… 在进行到第六十八场的时候,秦歌再次上场,因为六十八号球也在他手中。 秦歌并不认识他的对手,但他的对手认识秦歌,而且怨恨很深。 “秦歌,大爷老子我叫章宝,是九光城章家人。你还记不记得之前你是怎么抢我球的?” 秦歌淡淡的看他一眼,“当然不记得。” 章宝的身材高大强壮,两米多高,估计从小就在吃很补的灵药,导致身体发育过猛,明明才十九岁,却有如此身材。 章宝嘿嘿一笑,“不记得,那没关系,待会儿老子就会让你想起来。有种的话,你就别跟之前那几场比赛一样,刚上场还没开始打就认输,这是怂包才有的行为,有种跟老子打到最后,让你瞧瞧老子的厉害。” 随着吴千流那声“比赛开始”落下,章宝便取下背后的大剑掠向秦歌。 他的剑法很精妙,明明是用的很笨重的大剑,但挥动起来却给人一种很轻灵犀利的感觉,其招式一点也不显得大开大合,反而是复杂的令人难以揣摩。 观众区传出惊呼声,不少观众暗叹章宝剑法了得。 “九光城章家,大剑奇锋,刚则断山岳,柔则断毛发,如果是正面相对,估计也没几个人是他对手。而且据说章家最注重身体的锻炼,章家人从小都会服用一种特殊的灵药,因为身体够强,才能挥动大剑。” “瞧瞧章宝这体格,估计他一拳头就能轰死秦歌。” “不过秦歌那小子怎么还不出招,只是一味的闪避?” “更甚至,面对章家的大剑,他连武器也不用,这得是有多狂啊?” “……” 在这个时候,人们才意识到,貌似从来没见过秦歌用武器,他能在万剑墓里得到四把上古灵剑,那说明他有极高的剑道天赋才是,可是为什么他从不用剑? 不仅是观众们没见过秦歌用武器,其实就连秦歌身边的人,战安凉药不然这些,也从未见过秦歌用武器,只见过他用小飞刀之类的暗器。 赛场上,秦歌只是两脚很随意的前后左右迈出,便很巧妙的避开的章宝的剑,淡定从容,不迫不急,一如在自家庭院散步。 看上去,他根本没将章宝放在眼里。 事实上,秦歌确实没有将章宝放在眼里,如果可以动用修为灵力,面对章宝,秦歌还会认真对待,不敢大意,可现在比的只是动作招式。 章宝感觉很憋屈,就好像是秦歌能提前看透他的剑法路数,并能精准的猜到他的剑每挥出一下会落在什么地方,会是什么角度…… “混蛋!”章宝气得大骂,向后一跳拉开距离,正要改变招式再攻,秦歌却已闪至他身前。 章宝还未反应过来,只是刚看到秦歌的脸,便感到脖子上传来一阵剧痛,顿时呼吸困难,好似有东西强行塞进他的喉咙里,丢掉手中的大剑跪在地上,两手掐着脖子,大张着嘴巴,久久发不出声音,神情中满是痛苦。 刚刚那一瞬间,他只是看到秦歌速度很快的出现在他身前,并不知道秦歌是何时出的手,是如何出的手。 就连场外的观众,也没有几个人看到。 高台上。 杨建国放下他自己制作的望远镜,嘿嘿笑道:“小秦有些东西。” 步知舞问:“杨老您看到什么了?” 其实就连步知舞,她方才也没看到秦歌是如何出的手,只看到章宝痛苦的掐着自己脖子跪在地上。 杨建国脸露笑容,向步知舞伸出右手,然后握拳,中指凸出,接着用中指的第二个指关节在左手掌心点了点,嘿嘿笑道:“这样的拳头,力量都会击中在一个点上,也就是集中在凸出的中指第二个关节上,打在身上确实很疼。看来小秦的物理学的不错呀。” 听到杨建国的解释,步知舞渐渐明白什么。 杨建国笑道:“刚刚我亲眼看见,小秦正是用这一拳打在那小子的喉结上,好在小秦对于力量的控制很到位,如果他力量再大一些,就会在瞬间击碎那小子的喉管,那就是杀人。” “真狠。”步知舞问道:“不过杨老您是怎么发现的?” “当然是用望远镜。”杨建国得意的扬了扬手中的望远镜。 步知舞没有再说什么,杨建国的望远镜,确实能看清很远地方的东西,但她也玩过杨建国的望远镜,所以她并不认为用望远镜就能看清秦歌刚刚的动作。 事实上,杨建国已是太白仙境的强者,这才是他能看清秦歌刚刚动作的原因。在太白仙境强者的眼中,寻常人的动作会很慢,而且还能看到很多细小甚微之处。 只是杨建国并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太白仙境,所以也就没怎么留意自己身体上的某些变化,比如每天精神很好,一口气走十几里山路也不喘气,耳朵很灵,嗅觉敏锐,视力极好…… 此时,赛场上。 秦歌一脚踢在章宝脸上,将他踢倒在地,神情漠然的俯视他,“大剑奇锋,花里胡哨。” 章宝在地上翻滚着,咬紧牙关,语气艰难:“秦歌……你到底使的什么阴招?有本事,咱们正大光明的决斗!” 在他说这话的同时,他便抬起手,发动佩戴在手腕上的小巧袖箭。 但那细小的袖箭还未发出,他的手便被一股巨力砸到地上,像是一块大石头从天而降,刚好砸在他手背上。 但那其实是秦歌踩下去的一脚。 秦歌踩着章宝的手,缓缓蹲下身,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对章宝说:“老实讲,你很有前途,如果在第二轮就被淘汰掉,那会很可惜。” 章宝眼见自己的剧毒暗器被秦歌识破,很是绝望,“你到底……想要说什么?” 秦歌取下章宝手腕上的袖箭,“谁的?” “我自己的!” 秦歌看看他的手腕,淡淡道:“很显然,你并不会使用这种暗器,如果会,你刚刚能更快的发射;如果会,你肯定也会长时间练习,可如果是长时间练习,你就会长时间佩戴在手腕上,因此你的手腕上会有痕迹,所以,这说明是刚戴上去不久,而且看这型号,明显跟你的手腕粗细不符。” 章宝拼命挣扎,但越挣扎手就越疼,沉声道:“老子不管,反正就是老子的,说什么都是老子的,秦歌,有本事放开老子,我们单挑!” 秦歌:“告诉我它是谁给你的,做为报答,我让你赢这场比赛。相比起跟那些只敢躲在暗处的人合作,以及你自己的前途,你更看重哪样?” 章宝颤声问道:“你什么意思?” 秦歌提起他的衣领,“你还有一个选择。” “什……什么?”章宝忽然感觉秦歌很可怕。 “我废掉你的经脉,让你一辈子成为一个不能修道的废人。” 章宝脸色倏然苍白,“别,别这样,呵呵,秦兄,咱们都是文明人,有话好好说。” 章宝相信秦歌真的敢这样做,因为秦歌都敢侮辱子桑家的人,又何况是废掉他区区一个章家的人。 秦歌寒声问道:“是谁?” “是……是子桑。” ……(。) 第一百八十二章 战安凉的生意 “还真的是子桑。”秦歌松开章宝的衣领,眼中透出冰冷杀意。 那森然的杀意,令章宝脸色发白,背心冷汗涔涔,嘴角轻微抽搐着:“秦……秦歌,那啥……我都说了,其实我们也是无怨无仇,所以你看你……” 秦歌没再理他,起身走向赛场外,“裁判,我认输。” 吴千流无奈的摇摇头,却是觉得这个浮天一战,就因为秦歌一人而变得混乱,导致其没有按照原本的轨道运行下去,而是被秦歌一人引导。 “下面我宣布,本场比赛的获胜者是,章宝!” …… 秦歌回到休息区,很快就找到子桑陌田。 因为在第一轮抢夺木球的时候子桑陌田被八十几个人无情群殴,所以现在他浑身是伤,看上去颇惨。 见秦歌就这样闲庭信步的走来,子桑陌田身边那几个死党都起身拦住秦歌,俱是目光凶狠,恨不能拔剑当场将其诛杀。 “秦歌,你要干什么?” 秦歌淡淡一笑,“来找你家主子聊几句。” 后边的子桑陌田挥挥手,“让他过来。” 尔后秦歌走到子桑陌田身边坐下,缓缓道:“其实,如果换做是我,我也不会放过你的家人,包括你身边的人,尽管他们很无辜。” 子桑陌田安静的盯着地面,像是在仔细思考什么,忽然开口:“秦歌,老实说,你很了不起,真的,你很优秀,各方面都是,在我所见过的天才中,你不比任何人差,包括我最崇拜的不孤大哥。” 秦歌问:“你们子桑家,从一开始就处处针对我,传谣言坏我名声,又指使很多人在玄剑大会上针对我,究其原因,是因为步知舞?” 子桑陌田淡淡道:“她是亿中无一的圣灵体质,而不孤大哥,是与她相配的灵根体质。” 秦歌:“所以,在你们的思维逻辑中,她就必须要嫁给子桑不孤?” 子桑陌田:“这两种体质结合,具体会发生什么,我不知道,因为我还没资格知道,但我知道,这是人族战胜魔族的希望。” “希望?”秦歌挑挑眉,心下有些想笑。 但秦歌知道,在丑陋的现实面前,那些基于真理的嘲讽,却显得很是苍白无力。 丑陋的现实,根本不惧真理的嘲讽。 但秦歌从不会接受这所谓的现实,因为这是别人的现实,这是别人制定的规则。 既然老子来这世上一遭,那么老子的规则,就由老子来定! 老子是个人,不屑跟你们这帮牲畜为伍! 你们不配得到道德上的尊重,你们只配被宰! 没人宰你们,老子来宰! “看来,你们子桑家,是已认定这件事。” 子桑陌田看看秦歌,傲然道:“我们子桑家的根基,遍布中州各地,其势力之庞大,就连玄玉剑仙也无法撼动,其实这也不是什么秘密,很多人都知道。” “而知舞师姐,她是宗主的弟子,将来会继承宗主之位,但如果不孤大哥娶了她,再加上不孤大哥也是大长老的弟子,所以不孤大哥会是宗主之位最适合的继承人选,名正,言也顺。” 秦歌平静道:“子桑不孤当上道宗之主,同时子桑家也会全力支持他,因此这就代表,道宗是真的从里到外统一中州。” “不错,但这只是其中一点。”子桑陌田:“单单就不孤大哥和知舞师姐本身而言,一个是圣灵体质,一个是灵根体质,据我所知,如果两人双修,心意相合,会加速彼此修为的提升,甚至会打破玄玉剑仙的修道记录,在很短的时间内成为剑仙。我们人族能同时诞生如玄玉剑仙这样的强者,而且还是两个,试问,魔族又有何可惧?” 秦歌:“所以说来说去,这一切都是建立在‘步知舞会跟子桑不孤在一起’这个前提下。一方面,这两个人在一起,对某些人的政权会有帮助,而另一方面,这是人族大义,如果他俩在一起就能给人族带来胜利的希望,那么,全世界的人都会希望他俩在一起。” 子桑陌田:“我跟你说这么多,其实也是想告诉你,就凭你秦歌,改变不了什么,知舞师姐她终究要嫁到子桑家,就算她不愿意也不行。老实说,要对付你的不是我子桑陌田,而是整个子桑家,我也不是你的对手。” “秦歌,你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死,还能站在这里风光的参加玄剑大会,是因为你在中州有些名气,关注你的人比较多,而且你还抱上玄霜仙子这条大腿,可如果你真将子桑家逼急,谁都救不了你。” “所以,我劝你,还是离知舞师姐远点,你或许有些天赋,但你终究配不上她,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当然,更重要的是,你会没命,不仅你会没命,你身边的人也会跟着你受牵连。” 秦歌安静下去,像是在思考什么。 片刻后,他发出轻轻的叹息,伸手拍拍子桑陌田的肩膀,笑道:“我明白了。” “你能明白就好,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子桑家,不是你一个大才子就能惹的存在,你要清楚,在这世上,天赋这种东西需要用很长的时间去证明,同时这个世上也不差有天赋的人,而跟绝对的实力和当下的利益比起来,天赋,什么都不是。” 秦歌说道:“看来你是没明白我明白了什么。” “你什么意思?”子桑陌田皱起眉。 秦歌站起身,“回去转告子桑家的主子,我很感谢他这么多年的努力打拼,才有如今的子桑家。” 子桑陌田满脸疑惑,“这话又是什么意思?” “很快他就会明白。”秦歌转身离去。 …… 时间过得很快。 不知不觉,已轮到战安凉上场。 战安凉手中的球是一百三十二号。 相比起药不然和苏文轩,战安凉的比赛很简单,因为他不是战士,也不是武术家,他只是一个刽子手,一个会修道的刽子手。 砍头这种事,对于刀法精湛的刽子手而言,只需要一刀。 一刀,就是一刀,绝不会再出第二刀。 所以,只是一刀下去,他的对手便倒在地上,如果他不是用刀背的话,估计他的对手已经身首异处。 比赛从开始到结束,不过半分钟左右的时间。 回到休息区后,战安凉看看自己有些发黑的掌心,对秦歌说:“这毒很烈,不过幸好你之前给了药。” 秦歌盯着战安凉的掌心,二话不说,直接就是一针插下去,放出聚集在他掌心的黑血。 “九香十味散,通过空气吸入鼻腔传播,中者会在半个月之内五感尽失,继而终生残废,只能躺在床上,听不见、看不见、闻不到、尝不到,只有无尽的黑暗和孤单。” 战安凉面无表情说道:“好可怕的毒,还好有你在。” 秦歌:“但如果不是因为我,你们也不会被针对。” 战安凉觉得秦歌很见外,转移话题,问道:“已经确定?” 秦歌点点头。 战安凉又问:“需要我做什么?” 秦歌想想后,说道:“到时候帮我砍头,请一个专业的刽子手需要花钱,而一般的刽子手也不是谁都敢砍,现在这里不仅有免费的,而且比专业的还专业,谁都敢砍。” 战安凉却摇摇头:“那可不行。” “为什么不行?” 战安凉很严肃:“我不会免费,以前在京南,官府请我爹砍头,一颗人头官府要给我爹六百两,而有些有身份地位的还要上万两,我记得曾经有个军部尚书,我爹收了五十万两才答应砍。” 秦歌笑道:“不愧是京南狂刀斩人寰。所以,你爹就是靠这个养活你们一家人?” 战安凉:“算是,不过我们家也有其它副业,是我母亲和姐姐在打理,而光是刀圣陵的香火钱,就够养活我们一家人,不过刀圣陵收到的香火钱,都会拿去赈灾救济。” 秦歌问:“那你觉得你现在值什么价位?” 战安凉:“我觉得,以我现在的刀法,至少也值个五百两。” “五百两……”秦歌皱眉计算起来,“秦白一家人,再加上子桑家全家人……麻痹的,你这是要把我砍破产啊。” 战安凉:“我希望你能理解,我以后还需要钱养老,如果娶妻生子,也需要养,不过我们很熟,生意也是你帮我找的,我可以给你打折。” 秦歌却道:“打折就算了,我给你一千两一颗头。” “为什么?”战安凉终于动容。 “因为我觉得你的技术值一千两,而且砍的也是修道者,更不乏有身份地位的人,当然,更主要的是,这钱不是我给,是道宗给。” 战安凉笑道:“那就谢了。” 秦歌:“不过是税前一千两。” 战安凉:“那税后呢?” 秦歌:“这得看道宗要抽多少税,你身为道宗弟子,赚的钱,虽然可以不用全部上交到道宗的财务,但交税是免不了的。” 战安凉:“你不是跟苏月摇很熟?可以让她免税。” 秦歌:“但我就怕到时候请她帮忙免税,却免不了睡,现在我一看到她就怕。” 战安凉:“那也没关系,税后总不会低于五百两,我还是赚。还有,这话别让老苏知道。” 秦歌拍拍他肩膀:“改天有空去看套大宅院。” 战安凉:“中州房价太高,我还是想把钱存着,以后回到京南去把战家的老宅买下来。在银庄存个几十年,利息到时候也能收很多。” “那随便你。” 一旁的药不然撑着下巴,一会儿看看秦歌,一会儿又看看战安凉,“哎老秦,我说有什么活给斑爷干?现在斑爷没再找家里要钱,也是个穷逼啊。要不到时候让斑爷也去砍几个,体验一下砍头的快乐?斑爷也是刀客啊。” 秦歌想起药不然那把巨刀,说道:“你那不是砍头,你那是去爆头。” ……(。) 第一百八十三章 无我境界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不知不觉,天色已黑。 一颗发光的能量球体缓缓飘上浮天台的上空,散发耀眼光芒,照亮整个赛场,那是杨建国炼出的某种照明法宝,其作用很单一,就是在比较大的场合提供光照。 浮天一战的第二轮,总共有五百一十一场比赛,短短一天时间,自是无法全部打完。 在进行到第三百四十一场比赛的时候,夜已很深,吴千流宣布,明日辰时再继续后面的比赛。 自此,浮天台上空发光的能量球体消失,场间陷入黑暗。 浮天台的面积很大,有足够的休息场地,所以很多人都选择在这里休息。 不论是参加玄剑大会的学子,还是前来观战的众人,无不是修道者,对于修道者而言,一宿的时间很短,打打坐也就过去。 当然,也可以选择自行离去,等明日天亮再来浮天台。 很多人都在打坐冥想,不想错过这个在浮天台上吸收灵力的机会,但秦歌却只想着睡觉休息。 秦歌今天接连打好几十场比赛,虽然每次都是先将对手毒打一顿,然后再主动认输离场,搞得所有观众和裁判很无语,但秦歌的比赛次数实在太多,所以他现在很累,因此他现在只想好好的睡一觉养足精神,明天再继续揍人。 及至现在,秦歌手中还有十二颗木球,这也就代表,他明天还要打十二场,而为了不被淘汰掉,能顺利晋级到第三轮,他需要在这十二场中赢得一场。 打坐从来都无聊,秦歌觉得那是闲得蛋疼,而且,保持那种盘膝的姿势坐着,一旦坐久,对腰椎和盆骨都不好,若是在盘膝而坐的过程中还要直起背,时间一久也会累,如果不直背而是弯身放松垂下头,时间一久对颈椎也不好,更甚至还会驼背。 除很累之外,在身体方面,秦歌也有些吃不消,因为他在今天所遇到的每一个对手,都会对他用毒,无一例外,都是很烈的毒,要不就是那种可以令人残废的,要不就是那种可以让人毙命的。 虽然秦歌的身体百毒不侵,但接连几十个人对他放不同的毒,再被他身体吸收,他的身体肯定会吃不消,想要将其消化掉也不是易事。 秦歌是真的很佩服子桑家,厉害的一批,竟能指使那么多人对付他,而且还能搞来那么多毒。 “我想,在子桑家应该有炼毒高手,堪称大师级别,炼出的毒都不简单,不过这一切的前提,都需要建立在子桑家能提供出足够的药材之上,不然那些炼毒师拿什么卵炼毒?”秦歌双手枕在脑后,躺在干净的地面上,安静的看着夜空繁星,在心里跟剑灵儿聊天。 剑灵儿问道:“所以呢?” 秦歌反问:“你不是能看透我内心的想法?何必明知故问。” 剑灵儿安静少许,说道:“不知道为什么,最近……灵儿发现有些看不透主人内心的想法。” 秦歌露出满意的笑容,甚至这笑容坏坏的,有些阴谋得逞的意味。 其实,秦歌自从知道剑灵儿能看透他内心的想法,他在剑灵儿这里不存在所谓的隐私之后,他便经常练习如何控制自己的内心,现在看来,已是小有成果。 剑灵儿又试着去看秦歌内心的想法,但在试几次之后,她感觉有些模糊,不如最开始认识秦歌时那样清晰,高兴道:“主人你真厉害!” 秦歌不免有些得意,“小宝贝儿,哥哥我怎么就厉害了?快,多夸几句。” 剑灵儿说:“如果主人你能练习到完全控制内心,让灵儿完全看不到你内心的想法,那就说明,主人你已经达到‘无我境界’。” “无我境界?”秦歌皱起眉,神情若有所思。 这种境界,秦歌以前在书中有看到过,据书中记载,这是一个人在做某件事时专注到极致的一种境界,就比如……在战斗中专注到极致,而在这种状态下,心里什么也不会想,任何的行动,都不需要经过内心和大脑的思考,完全是凭本能行动。 这听起来似乎很简单,但实际上,一个活生生的人,要在精神上达到这种奇妙的无我境界,真的很难很难,因为人是智慧生物,特别是活了几十年的人,在日常生活中经历过数不胜数大大小小的事情之后,根本就做不到所谓的内心平静、心无杂念,总是会控制不住的去想一些事情。 但秦歌却因为不想被剑灵儿看到自己的隐私,竟是强行将自己练得小有成就,可谓初窥门径。 但秦歌并不知道,这其实是剑灵儿故意的,在没有提前告诉秦歌的情况下,剑灵儿用这种窥伺秦歌隐私的方式,逼迫秦歌去学会控制自己的内心,所为的,就是想要秦歌在将来能够早点达到那个境界。 不过,距离真正的无我境界,秦歌还是差很远很远。 秦歌说道:“其实我一直搞不懂,想事情,到底是心里在想,还是大脑在想。” 剑灵儿答道:“都在想,因为大脑和心是连接在一起的。” 秦歌略有感慨,“有时候仔细想想,人类的大脑还真是神奇而复杂的东西,如果从微观角度去看,它应该类似于一个无穷的宇宙,并且其中还存在一套我们不懂的、很玄妙的,却又很完善的运行系统构造。” 剑灵儿说道:“大脑是神所赐予智慧生物的礼物,如果一个智慧生物能彻底开发自己的大脑,那就可以成为神,主宰世界上的一切。这个世界的修道者,就是一个在强身健体的同时,一边开发自己大脑的过程,就比如说,一个修道者坐在这里不动,只是散发出一道神识,就能知道远在千里之外的事。” 秦歌接道:“还比如,一位太白仙境的强者,仅仅只是一道眼神,或是一股气势,便能令天地变色、风云涌动,甚至是用一道精神力,也就是用所谓的神识,引动天地间的灵力,形成一道剑气击杀千里之外的敌人。用虚无的力量,造成实质的物理效果。” “是的主人。” 秦歌笑道:“这在我前世的地球上,根本不可能实现,而且被称之为‘超能力’。” 剑灵儿:“但在这个世界,这很正常。” 秦歌望着星空,微笑道:“所以说,宇宙很神奇,它有着很多令人难以想象的存在,而这个也仅仅只是宇宙中沧海一粟的剑仙大陆,也非常有趣。我很早就在想,等结束这些烦人的事情之后,我就带着心爱的姑娘,一起去星空彼岸,追寻大道的尽头,找到宇宙的终极答案。” 剑灵儿:“主人你不是想要找个像精灵族那样的地方隐居吗?” 秦歌说道:“那是更久以后的事,如果我只是个普通人,生命很短,我肯定会找个地方隐居,安享晚年,但显然,我今后的岁月,很长。” 秦歌伸出一只手,慢慢地、用力地握紧,似乎想要抓住天上的星辰,轻轻道:“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我还记得,我刚在这个世界睁开眼睛的时候,老头子问过我三个问题。” “所以,主人你想去弄清楚那三个问题?” 秦歌收回手,“对。老头子跟我说,人的一生,就是一个在不停寻找答案的过程。任玉虹的答案,魔族与人族以及妖族的答案,还有白鹭洲所说的关于这个世界的答案……这些我都要去寻找,而等得到这些答案之后,我就去寻找我自己的答案。” 剑灵儿:“灵儿会一直陪伴在主人身边。” “灵儿,难道你就没有自己想要做的事?” “没有,灵儿只要陪在主人身边。” 秦歌说道:“不可能,每个人都有,就比如芝芝,她想看到精灵族强大,不被欺负,她还想吃遍天下所有美食;药胖子他想做个逍遥自在的修道者,偶尔做做大侠,为民除害,然后娶很多老婆;战沙雕,他想斩尽魔族,然后回京南过普通生活;老苏,他觉得知识是无限的,他想看很多书,学很多知识。你为什么没有?” “因为灵儿不是人,是剑灵。” “但你拥有人类的思维,也有人类的智慧。” 剑灵儿仔细想了想,说道:“如果真有想做的事的话,那灵儿想做的事就是永远陪在主人身边,嗯……就是灵儿可以变成一个真正的人类,可以吃主人烹饪的美食。” 秦歌说道:“一切皆有可能,说不定以后,真的有办法让你变成一个人类。” “嗯!” 秦歌转移话题:“不过话说回来,这个世界上也不是每个人都是修道者。” 剑灵儿:“这是因为那些不能成为修道者的普通人他们无法开发自己大脑。” 秦歌想想后说道:“就是修道者的那道门槛,也就是抓住天地间的灵力,聚气入体,这便是开发大脑的第一步。” “是的主人,主人真聪明。” “被你夸,我怎么感觉一点都不光荣?”秦歌思索道:“不过我想,所谓的超能力,可以理解为是一种量子运动,包括这个世界无处不在的灵力,它也可以用我前世的量子力学去理解,可惜我并不是太懂量子力学。” 说着秦歌站起身,伸伸懒腰,“灵儿,如果要达到你所说的那种‘无我境界’,我想,应该是要断开大脑与心的连接,首先要做到心无杂念,同时大脑也还要继续运转,但却不再思考,也不再控制内心,而是直接控制身体,根据身体已产生过的记忆让身体行动,这就是所谓的本能反应。” 秦歌嘴角轻轻上扬,“就比如说,下意识的抬手、下意识的出拳、下意识的出脚……这些最基本的肢体动作,早已形成一种记忆,深深的储存在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里。” “主人你真聪明,连这都能解释。其实只要是有身体的生物,都有本能反应,就比如有人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到你身后悄悄拍你背的时候,你就会做出一些本能反应,但这种本能反应只能持续一瞬间,无法去控制,更无法长时间的去保持这种状态,而想要练成无我境界,说到底就是一个学着去长时间保持这种状态的过程。” 秦歌干劲满满:“我决定了,练!” “如果练成无我境界,我想我的截拳道,会更进一步。” “不过主人像你这样应该会很难哦。” “为什么?” “因为主人你经常在幻想步知舞没有穿衣服时的样子,甚至还在幻想跟她……特别是她在你身边的时候,你想的会更多。所以灵儿可不可以理解为,就像药不然说的那样,主人你是馋她身子?” “滚!滚滚滚!我秦某堂堂正人君子……不需要你这样的剑灵!” “哎呀,主人害羞啦!” “灵儿,你胆子是越来越大了哈,都敢开始调戏主人了,等你以后变成人类,看我不教训你。” “对不起主人,主人灵儿知道错啦。” ……(。) 第一百八十四章 左手剑,白子非! 虽然身体里住着剑灵儿这样一个剑灵,秦歌会没有所谓的隐私,这让他很烦,但有时候想想吧……有这样一个剑灵陪着,也不会感到孤单,随时随地都能聊天。 一晚上很快就过去。 强烈的窒息感让秦歌从梦中醒来,他知道,肯定又是安芝芝在弄他。 果然,秦歌睁开眼后,只看到安芝芝正一手捂住他的嘴,一手捏住他的鼻子。 这是安芝芝叫醒秦歌的方式,简单直接,也幸好她没有敲她的平底锅。 “秦歌,马上就轮到你上场啦。” “啊?”秦歌茫然四顾,随后才发现,比赛已经开始。 安芝芝眯着眼睛露出乖巧的笑容,“因为你昨天太累啦,所以早上我没有叫醒你,想让你多睡会儿,怎么样,是不是感受到我满满的爱意?” 秦歌睡眼惺忪,“但我对你只有恨意。” “哼!渣男!”安芝芝气鼓鼓的,双手叉腰,面向一边。 秦歌问道:“你闺蜜的比赛情况如何?” “她才不是我闺蜜,你别胡说。” 秦歌口中的安芝芝的“闺蜜”,指的自然就是步心莲,因为安芝芝跟步心莲经常因为吃的而吵架,不过很快就又和好,然后坐在一起讨论什么好吃,甚至有时候还讨论男孩子,这在外人看来,她俩就是好闺蜜。 昨天的比赛,是在第三百四十一场后结束,而步心莲手中的木球是三百四十二号,所以今天的第一场比赛步心莲就要上场。 巧的是,三百四十三号球在秦歌手中,因此,步心莲的比赛结束后秦歌也要上场,所以安芝芝才会在这个时候叫醒他。 尔后秦歌在安芝芝的带领下找到正在学子休息区观战的战安凉、药不然、苏文轩三人。 经过一晚上的睡眠,苏文轩的毒伤已好的差不多,不过眼睛还是红肿,眼球也布满血丝儿,不停的流泪,看上去有些可怜,这是因为昨天安芝芝和步心莲这两个智障帮苏文轩清洗眼睛的时候,用了肥皂水。 用肥皂水洗眼睛,也真亏这俩智障想得出来。 苏文轩是有苦难言,本来眼睛会没事,却也差点被这俩智障给整出事,偏偏这俩智障一边用肥皂水给他洗眼睛还一边吹肥皂泡泡,貌似很好玩,一点都不在乎他的感受。 不过,肥皂水虽然很伤眼睛,但比起清水,却能更好的洗掉眼睛里的有毒粉末。 秦歌发现战安凉很紧张,紧紧的捏着拳头,看他的样子,是恨不得马上冲进赛场代替步心莲。 比赛场上。 步心莲正跟她的对手打得有来有回,看上去是平分秋色,各自的剑法都很精妙,而对于各种剑法的配合使用也很熟练,难分胜负,但若是仔细看,会发现步心莲的身体在颤抖,小脸上满是冷汗,神情很痛苦。 秦歌问:“她也中毒?” 战安凉点点头,“不过幸好有昨天你给的药水,若不然步姑娘她……” 子桑家给那些受到指使的学子所提供的毒,都不是常见的普通毒,是比较高级的毒,虽然步心莲服用过秦歌炼的药水,不至于中毒后立刻就发作,但步心莲在战斗中会剧烈运动,这也就会导致毒素加速蔓延,她能坚持到现在还在跟对手拼招,已经很了不起。 “再这样下去,她会有危险。”战安凉对于自己的事一点也不紧张,哪怕是面对生死,因为他是刽子手,砍过不少头,所以他将生死看的很淡,但有关步心莲的事,即便只是小事,他也会紧张。 或许他自己都还没意识到某些情感。 秦歌偏头看看战安凉的侧脸,暗自发动魂斩模式,决定帮步心莲作弊,说道:“相信她。” 秦歌从来不觉得作弊这种事很卑鄙,相反还觉得很爽,因为能作弊也是一种本事。 一时作弊一时爽,一直作弊,一直爽。 找准时机后,秦歌的魂体只是简单的两耳光,步心莲的对手便掉落两颗牙齿,脑袋被扇懵,晕乎乎的在原地打转。 妙就妙在,步心莲以为这是自己刚刚的两巴掌起到作用,加上她中毒后脑袋也不清醒,意识有些模糊,所以她并不确定自己刚刚扇出的两巴掌到底有没有扇到对手,不过见对手这个样子,显然也是被扇到。 这是因为步心莲的对手跟她贴的很近,心怀不轨,猥琐至极,不止一次想要占她便宜,虽未遂,但其心可诛,步心莲一怒之下,才扇出两巴掌想要教训这个登徒子。 只是她自己也没料到,这还真的扇到对方脸上,接着便抓住这个反败为胜的机会,抬剑发动猛烈进攻,只是数剑,她的对手便是遍体鳞伤,身上多出数道深深的剑伤,无力的倒在地上。 “下面我宣布……浮天第一战第二轮第三百四十二场比赛的获胜者是,步心莲!” 见此,战安凉松一口气,紧捏的拳头也放开,微笑说道:“步姑娘真厉害。” 高台上,一直担心步心莲的步知舞也松一口气,但她眼中却满是寒意,因为她知道步心莲是中了毒,若不然,以步心莲的剑术,早就击败这样的对手,毕竟,和所有参加玄剑大会的学子不一样的是,步心莲早已是玄剑道宗的正式弟子,只不过是因为步知舞的要求,她才参加玄剑大会,目的是锻炼。 时过须臾。 秦歌不疾不徐的走入赛场,将手中的三百四十三号球丢进篮子里。 少时,观众区突然传出一阵惊呼声。 秦歌知道,这惊呼声肯定不是因为他。 既然不是因为他,那就是因为他的对手。 一出场就能引起观众惊呼,说明秦歌这次的对手不简单,至少有名气,有很多人关注他。 秦歌抬眼,看到对面有一位白衣男子正提着剑慢慢走来。 白衣男子的剑没有鞘,而且跟大多数人不一样的是,他的剑是握在左手中。 难道他是个左撇子? 那把剑寒光闪闪,并散发出有颜色,而且发光的剑气。 能发光的灵剑,那至少也是四级灵剑,是用至少一百把本命灵剑合成的灵剑,而他能在万剑墓里得到至少一百把本命灵剑的认可,说明剑道天赋很高。 “一举一动,看似随意优雅,但却找不出任何破绽。”秦歌微微皱眉,心中暗道:“是个真正的用剑高手,看来这是一场苦战。” “加上目前这一场,我还剩十二场比赛要打,反正要选择其中一场赢下比赛,这样才能保证顺利晋级到第三轮,而对于赢那些没水平的垃圾货色又没兴趣,所以,要赢就赢眼前这样的对手。” 在秦歌思绪间,白衣男子已在秦歌前方十米之外停下脚步。 不多不少,他的脚尖,距离秦歌的脚尖,刚好十米距离。 “白子非。”白衣男子面无表情,报出自己名字。 “白子非?”听到这名字,秦歌忽然想起什么。 “所以,白子羽是你弟弟?” 上次从清江狱出来后,秦歌看过不少跟白子羽有关的资料,其中,就有白子羽的哥哥白子非的资料。 左手剑,白子非,皇朝大地年轻一代中,排名前五的天才。 白子非并不是左撇子,但他却擅长左手用剑,如果是拿筷子、拿笔……他都会跟大多数人一样用右手,如果是用左手,也会跟大多数人一样不熟练,但偏偏,他左手只要是拿到剑,就会变得很熟练,如果是用右手拿剑,那反而不熟练。 这有些小小的奇葩。 但正是因此,他的左手剑很出名,同样的剑法,别人用右手施展,而他用左手施展,会有微妙的变化,起到的效果完全不一样。 白子非淡淡道:“他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 秦歌这才明白,怪不得白子非一出场观众区就有人惊呼,甚至还有一些女学子犯花痴。 白子羽是皇朝白家的天才少年,但他的光芒,终究没有左手剑白子非耀眼,也没有白子非英俊,只是白子非要比白子羽低调很多。 秦歌杀白子羽这事儿,并不是什么秘密,现在基本上整个中州和皇朝都知道这事儿,但不管如何,这也只是怀疑,并没有什么确凿的证据能证明是秦歌杀的白子羽,中州这边的城主府没有调查,皇朝白家那边也没有施压,不追究此事,所以此事算是不了了之。 但有些事情一旦知道的人太多,再被人们传来传去,即便是假的,那也会有很多人相信是真的。 更何况,这确实是真的,白子羽确实是被秦歌所杀。 现如今,白子非在赛场上跟疑似他杀弟仇人的秦歌遇到,好似命中注定,这无疑是场很精彩的对决,甚至可以说是浮天一战最精彩的一场对决。 一个是中州这边的大才子,一个是皇朝那边的剑道天才,这两个天才,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各代表中州和皇朝,必然是很有看头。 至少,中州和皇朝的百姓们很希望能看到这样的一战,让这两人分出胜负。 白子非说道:“我不会用毒,我也不会用毒,我只会用剑,所以,我们就以剑客的方式,光明正大的一战。” 秦歌知道是子桑家在针对他,而白子非显然也知道秦歌知道是子桑家在对付他,并且,子桑家也请过白子非在赛场上对秦歌用毒,但白子非显然不屑与子桑家为伍。 秦歌明白,白子非刚刚这话中的两个“不会”是两种不同的意思,说道:“能跟皇朝排名前五的剑道天才一较高下,这是我的荣幸。” 白子非已经表示出足够的尊重,而对于尊重自己的人,秦歌自然也会去尊重,因为尊重是相互的。 “出剑吧。” 秦歌心里有些苦,“用不着剑。” 不是他不想用剑,而是他无法用剑,同时他也知道,面对白子非这样的高手,如果不用剑的话,会很吃亏。 可事实是,秦歌就是用不了剑。 那斩仙剑魄超爱吃醋,除了斩仙剑,它看不起任何武器,而它自己看不起也就罢了,偏偏还不让做为它主人的秦歌去使用其它武器。 ……(。) 第一百八十五章 红色的灵力! “他说什么……用不着剑?” “狂!简直不要太狂!” “面对左手剑白子非,这家伙竟敢空手!藐视,这是赤果果的藐视啊!” “真是好狂!” “哼,接下来看他怎么死!” “……” 此时观众区一片喧闹,都觉得秦歌很狂。 秦歌这次遇到的对手毕竟是白子非,而他之前所遇到的那些对手,又怎能跟白子非比? 其实就连药不然几人,也有些不理解秦歌到底在想什么。 “为什么老秦从不用剑?他明明是个剑客。” 苏文轩想想后,说:“一个真正的剑客,在遇到命中注定的那把剑之前,不会用任何剑。就比如战兄,除莫问斩天荒,他也不会使用其它的刀。” “屁。”药不然翻翻白眼,双手抱胸,“他现在用的刀,难道是莫问斩天荒?” 战安凉淡淡道:“这只是暂代而已,如果我用莫问斩天荒,这里,没人会是我对手。” “哦哟,好狂,看来你这是不将斑爷看在眼里啊,我说小伙贼,斑爷劝你还是不要太狂咯,小心吃大亏哦。”药不然语气怪怪的,似笑非笑的看战安凉一眼,明显很不服,不过对于刚刚战安凉这话,他也没法反驳,因为如果战安凉真用莫问斩天荒,在所有参赛学子中,确实很难找到对手。 就算是秦歌,他在不用剑的情况下,还是在赛场这种场地里,若正面对上手持莫问斩天荒的战安凉,那也不一定是战安凉的对手。 苏文轩满眼期待的看着赛场,微笑说道:“没有人见过秦兄拿剑时是何等的风采,但是我想,等到以后的某一天,当秦兄拿起剑的时候,一定会……惊天动地,让所有人都记住他的风采。” 此时,赛场上。 秦歌凝视着白子非,心中在暗自计算些什么。 在赛场这种一览无余、没有任何掩体的平整场地,秦歌的暗器会大大受到限制,所以秦歌没想过用暗器,因为秦歌很清楚,在这种场地里,就算用暗器,那对白子非这种高手而言也没有任何意义。 “看来,还是只能跟他正面硬刚。” “不过空手对白刃,这本就很吃亏,更何况,对方还是个剑术高手。” 在秦歌思绪间,白子非已经动身。 秦歌用不用武器,对白子非都没影响,不论是对这场比赛本身的结果,还是对白子非的心理,都没影响。 白子非的心始终很平静,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决定要在赛场上杀掉秦歌。 没有什么能动摇他平静而坚定的杀心,就像没有什么能救活他已经死去的弟弟。 “白虹贯日!” 强大的剑势向秦歌碾压而去,白子非身随剑走,宛如一道划破天际的白虹。 秦歌瞬时感受到纯粹的杀意。 这是一种光明正大的杀意。 而且白子非并不是用的普通的动作招式,他已动用全部修为。 御气丹境,中期! 面对一个御气丹境中期全力使出的一剑,秦歌要么避开,要么就硬接,可这赛场并不大,只有二十平方米,因此要避开就须得离开赛场范围,所以,秦歌只能同样动用全部修为,正面接下白子非这一剑。 秦歌当即跨前一步,摆开架势,在白子羽一剑刺来的同时,笔直一拳对上。 一道灵力形成的拳影散发,撞上迎面而来的一剑。 秦歌的拳头并没有零距离接触到白子非的剑尖,在拳头与剑尖之间,还有约莫半米的距离,这段距离好似真空,其中一半是剑气,一半是拳劲。 拳劲与剑气,在相互碰撞抵消! 不管是拳劲和剑气,都是基于灵力的一种计俩,所以本质上都是灵力。 “轰!” 随着一声轰响,一团灵力猛地爆散,秦歌与白子非同时后退数步。 此时观众区亦是惊呼阵阵。 “这假的吧……直接用拳头对上白子非刺出的一剑,而且还将白子非击退,这一拳得有多猛?” “难道你没看出来吗,他们两个都已动用全部修为。” “我自然是看出来他们俩都已动用修为,也实在没想到,秦歌竟已达到御气丹境,不过根据感应到的气息来看,秦歌应该是在御气丹境初期,而白子非却是御气丹境中期。” “一个手持四级灵剑的御气丹境中期,面对一个手无寸铁的御气丹境初期,甚至还使出‘白虹贯日’这样的剑技,竟也没能占到便宜,看来这皇朝的剑道天才白子非,也是名不副实啊。” “你错了,并不是白子非名不副实,而是秦歌很强,这只能说秦歌刚刚打出的那一拳不是普通的一拳,必然是某种高超的拳技。” “不过比赛规则是不得动用修为灵力,他俩现在这样……不算是违规?” “但裁判没有开口,并且高台上的长老们貌似也都很有兴趣看下去,并无阻止的意思,所以……他俩算不算违规,这得事后才知道,至少在此刻,所有人都希望他俩能分出胜负。” “也对,毕竟这两个人的分量不轻,从某种程度而言,一个是代表中州,一个是代表皇朝。” “……” 赛场上。 白子非稳住身形,浑身散发出白色的灵力,再一次发动进攻。 秦歌浑身散发出红色的灵力,一手握拳一手呈掌,面对带着杀意,且动用全力的白子非,气势也是半分不弱。 虽然白子非所使的剑技秦歌都会,包括刚刚那招“白虹贯日”,但就因为白子非是用的左手,因此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秦歌也没法根据每种剑法必定都会存在的破绽去化解。 …… “刚刚秦歌打出的那一拳,应该是云深门的拳技——穿云拳。”高台上,步知舞淡淡说道。 因为杨建国已收起法宝屏障,所以步知舞这话不仅是杨建国能听到,高台上的长老们都能听到。 吴有道捋着胡须,“但是又不太像,早年老夫有幸领教过一位云深门传人使出的穿云拳,而秦歌刚刚这一拳,比起正统的穿云拳,要简单纯粹,没有那么深奥。” 步知舞说道:“二长老高见。” 四长老盯着赛场上那道道闪烁的身影,“而且你们仔细瞧,秦歌在与白子非交手时,他的很多动作招式,都像是各门各派的绝技,可是却又很不正统,乍看就像是他什么也不会,是在乱打一通。” 吴有道:“动作简单直接,没有任何多余,而且只攻只闪,却不防。” 步知舞说道:“相比起来,左手剑白子非倒是中规中矩,他的任何剑法,不论是他白家的剑法,还是其它门派的剑法,都很正统。” 四长老:“所以秦歌就显得是什么也不会,纯粹就是在凭着本能乱打。要是他学会我的拳法和掌法,白子非必败无疑。” 五长老轻轻笑道:“确实,秦歌这小家伙,如果加以磨炼,并有名师悉心指导,未来前途必定不可限量。” 吴有道点点头:“五长老所言极是。” 杨建国却是很不屑跟其他几位长老讨论,对步知舞说:“小知舞啊,说起来,小秦这红色的灵力,还真是少见呐。” 步知舞莞尔道:“确实很少见。” 每个修道者的灵力,都有属于自己的颜色,但绝大多数人的灵力都是白色,至于其它颜色的灵力,确实罕见。 不过灵力的颜色并不能决定什么,就仅仅只是颜色而已,这就像是有的人喜欢蓝色,有的人喜欢紫色…… 并且这也跟属性什么的无关,因为天地灵力这种存在从来都只有一个属性,而能决定灵力属性的,只有后天所修炼的功法。 灵力的颜色,只能代表修道者本身的道,这取决于在初次聚气入体时心中的道。 大多数人之所以是白色,是因为在初次聚气时心中并没有明确的道,很茫然。 “如鲜血般的红色灵力,秦歌,你的道……究竟是什么呢?”步知舞盯着赛场上跟白子非打得有来有回的秦歌,心中暗道。 ……(。) 第187章 他是真正的剑客 浮天一战第二轮的每场比赛时间只限制在半刻钟。 秦歌和白子非的比赛从开始到现在,时间差不多已过半,两人一直没有停下,打得有来有回,不知具体已打多少个回合。 连续打个七八分钟而不歇气,这需要很强的体力和耐力,但不管是秦歌还是白子非,在身体的基础上都很过硬。 两人的体力虽然还能支撑下去,但是两人体内的灵力却消耗严重,在这个时候,修为要比秦歌高一个阶段的白子非就显出他的优势,因为他是御气丹境中期,秦歌是御气丹境初期,他的灵力自然要比秦歌多,而灵力的密度也要比秦歌强,比秦歌的灵力要更加耐用。 对所有身在现场的观众,以及在剑仙大陆各地通过山水卷观看现场景象的观众而言,这无疑是一场视觉飨宴,是玄剑大会最精彩的一场比赛。 以至于很多观众连眼睛都不舍得多眨一下,连呼吸也放慢,生怕一眨眼就错过什么精彩的瞬间。 在外人看来,秦歌纯粹是凭着本能反应,再利用自身的修为灵力为基础,乱打一通,根本就不会什么招式,若他会几种拳法掌法什么的,想来白子非也不会如现在这般轻松。 但事实上,剑仙大陆各门各派的武功绝学都被收录在《鬼剑宝录》里,而秦歌以前在鬼剑山上看的最多的书便是《鬼剑宝录》,所以,实际上秦歌什么都会。 世人之所以会聚气入体,以武入道,然后有“修道者”这种职业的存在,正是因为秦歌的师父,也就是剑祖鬼剑愁。 三千多年前,剑祖鬼剑愁携无上威德降世,筑高墙,御魔族,为彼时只懂蛮力的世人开灵智,此后又教世人修道问长生,并传世人各种武功绝学,而他所教的第一批人在有所成就之后,便各自开宗立派,此后又开枝散叶,生出万千繁花,遍布大陆各处。 以人类的智慧,以及那种创新探索精神,发展至今,已可谓如日中天,正是修道的鼎盛时期! 修道虽有万千法门,繁杂无比,五花八门,玄妙高深,但终是万变不离其,正所谓一树生得万朵花,天下道门是一家,所以“修道”被统称为道宗。 道宗,并非是指现在的“玄剑道宗”,而是指这片土地上最大的一个宗教。 所有的修道者,都可以被称为是这个宗教的教徒,就像在秦歌前世所生活的地球上那样,科学也是一种宗教,佛教也是一种宗教,有人信科学,那便是科学这个宗教的教徒;有人信佛,那便是佛教的教徒;有人信神,那便是神学这个宗教的教徒…… 有人修道问长生,那便是道宗的教徒。 但谁都不得不承认的是,道宗这个宗教的始祖,便是剑祖鬼剑愁,因此他被世人尊称为“祖”。 秦歌做为剑祖鬼剑愁的徒弟,他能学到的东西,自然要比世人多。 在鬼剑山上的那些年,秦歌的师父什么也没教他,就只是让秦歌看书,再看书,不停的看书,然后自己从书上去学。 拳法、掌法、腿法、剑法、刀法、枪法……谋权、排兵、布阵、琴棋书画……这些在书上都有,至于秦歌想学什么,能够学会多少,那完全取决于他自己。 真正的师父,并不是要将某样本领以自己所熟练的那种状态原封不动的教给自己的徒弟,也不是要让徒弟学得完全跟师父一模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同样的本领,适合师父的,却不一定就适合徒弟。 真正的师父,是要为徒弟引路,为徒弟打开一扇门,再让徒弟自己进那扇门去寻找一条属于徒弟自己的道路,找到他自己的答案。 那种只为满足师父、只为想要得到师父褒奖的答案,其实并不叫答案,那叫应付考试。 就好像秦歌教秦筱和玉儿她们,他只是为她们引路,为她们打下牢固的基础,再为她们打开那扇门,至于她们最终能学成什么样,那是她们自己的造化。 鬼老头是个好师父,而秦歌也是个好徒弟,鬼老头不会按自己的要求去教,秦歌也不会盲目的去学。 并且秦歌还有另一世的记忆,很多道理他都懂,所以不论是领悟能力和学习能力都很强。 秦歌在鬼剑山上的那些年,因为实在是闲得无聊,无聊到只能看书,所以便将天下各门各派的武功绝学都掌握,甚至可以说是融会贯通。 但,正是因为他什么都会,所以才导致他现在什么都不会。 因为他已回归本质。 对他而言,出拳就是出拳,出脚就是出脚,简单直接,只需要足够的力量和速度就行,完全不用去做一些花里胡哨的骚动作,因为那很多余。 在秦歌个人的理解中,不论是修道还是习武,从来都只是用来打架的,只是比起那些市井混混打架要讲究技巧性而已。若是要强身健体,那跑步锻炼就行;若是听音乐就行,为何非要练武修道? 至于练武修道是为了行侠仗义,这也没错,可若是不打架,你还行什么侠仗什么义?只靠嘴巴去说服那些恶人?让他们要讲文明重礼仪不欺负弱小? 到最后,还是需要靠打架才能行侠仗义。 既然是打架,既然挥出去的拳头、挥出去的剑、挥出去的刀……最终的目的就是要落在敌人身上,要让敌人感到疼痛,甚至让敌人失去生命,那何不回归本质,省去那些多余的过程直接简单的攻击? 直接简单,靠身体本能反应,随心所欲的进攻敌人,在最快最短的时间内击打敌人,令敌人失去反抗力,这便是秦歌前世最崇拜的那位功夫大师的截拳道,亦是他在今世,在鬼老头的引导下,自己去那扇门里找到的道路。 而截拳道,跟秦歌即将要练的“无我境界”亦是殊途同归,有异曲同工之处。 不过在外人看来,秦歌这就是什么招式也不会,完全是在乱打一通。 但这些东西,秦歌也不需要外人去理解,他自己明白就好。 …… 在锋利的剑刃划破手臂的一瞬间,秦歌的拳头也精准的落在白子非的胸口。 一声闷响,两人同时后退,拉开距离。 “你的拳头……很有力。”白子非半蹲在地,面色通红,伸手捂着胸口,嘴角溢出殷红。 从开战到现在,他是第一次受到秦歌的攻击,而就是这一次,他便受伤,可见秦歌的拳头是真的很有力。 反观秦歌,虽然他的衣服已破破烂烂,身上也有十几道剑伤,但都只是很轻的皮肉伤,不说是致命,连重伤都算不上,因为他总是能在关键的一瞬间避开要害。 白子非是带着杀心,所以他出的每一剑都是杀招,可他的每一次杀招,都没能达到他想要的效果,就好像是秦歌能在一瞬间找到他的剑法破绽,继而避开要害。 秦歌轻微的喘着气,缓缓道:“任何的招式,即便看上去很完美很犀利,但其实都存在破绽。” “因为,世上没有完美的东西,只要找到那个点,就能轻易将其击破。” 听闻这话,白子非似有所悟,“所以说……这就是我在你身上找不到丝毫破绽的原因?因为……你根本没有破绽,你不论是进攻,还是闪避,我都找不出丝毫破绽。” 秦歌说道:“我也有破绽,我刚刚说过,世上没有完美的东西。” 白子非说道:“或许是有,但只要还没被人给找出来,那就算是没有,就算是完美。且不论修道,单单就论武术招式……秦歌,你已经达到一种很高的境界,我是望尘莫及。” 言讫白子非摇摇晃晃的站起身,再次握紧长剑。 他杀心不改! 秦歌面不改色,坦然接受白子非的杀意,因为说到底,白子非的弟弟白子羽,就是秦歌杀的。 虽然口头上秦歌不会承认,但是在心里,秦歌不得不承认,因为发生的事实无法改变,所以白子非要为他弟弟报仇,秦歌能理解,并也能接受,至于白子非能不能杀掉秦歌为弟弟报仇,那是白子非自己的事,而秦歌会不会被白子非杀,那是秦歌自己的事。 只是这种事,秦歌和白子非都只是心里明白,并不会拿到明面上来讲。 因为某些很恐怖的原因,皇朝的白家不敢追究秦歌,只能忍气吞声,但这不代表白家不恨秦歌,不想杀秦歌血债血偿。 同时,也因为那个原因,白子非也不可能将“报仇”这两个字挂在嘴边,他只能通过比赛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如果真的在赛场上杀掉秦歌,那也不是报仇,而是比赛时失手杀掉秦歌,所以这跟“与魔族勾结”没有任何关系,不会连累到白家。 秦歌一个深呼吸,随即摆开架势,“老实说,像你这样的剑客,如果死掉,会很可惜。” 白子非迈步走向秦歌,“你不必留情,因为我也不会对你留情。” 白子非要杀秦歌,但却不代表他不尊重秦歌,因为白子非是正大光明的想要杀秦歌。也正是因为得到白子非的尊重,秦歌才觉得白子非是个真正的剑客,即便他心中被仇恨填满,那他也没有放弃自己的剑道。 这样的剑客,如果真的死掉,委实可惜。 眼前的白子非,跟那些想要杀秦歌的人,完全不一样。 ……(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七章 燃命一剑! 这一次,白子非出的剑更狠,甚至是有以命换命的意味。 显然,他是在跟秦歌拼命。 因为秦歌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强,他引以为傲的白家剑法,他比秦歌高一个阶段的修为,这些在秦歌面前都没有半点优势。 所以,要杀秦歌,他只能拼命。 但通过之前的一战,秦歌现已看透白子非的剑法套路。 若白子非是右手用剑,秦歌从一开始就有把握将他击溃,令他彻底失去信心,但正因为白子非是左手用剑,同样的剑法使出来会有角度上的差别,因此秦歌需要花点时间才能摸透。 白子非出剑虽然狠辣,带着极致杀意,但如果攻击不到秦歌,那也是毫无意义。 “我和他的差距,难道就真有这么大吗?”白子非忽然感到很无力,当下收剑后退,右手两指用力抹在剑刃之上,拉出一道血丝。 见此秦歌眉头轻皱。 白子非面庞变得有些狰狞,紧咬着牙关,像是在忍受极大的痛苦。 “以血燃命!” “终极一剑!” “白芳孤傲尽独寒!” 秦歌目光微沉,淡淡道:“白家剑法最后一式,也是最强的一式。” 这是白子非最强的一剑。 也是他最后的一剑。 以他如今的修为,本是使不出这一剑,但此刻他却是用燃烧生命为代价,意图发动这最强一剑。 他已将所有的精气神融合在这一剑当中,包括他燃烧血气精元的力量,如果这以命换命的一剑都还不能杀死秦歌……那他就真的没有办法。 面对白子非即将发动的这一剑,秦歌深知寻常的应对方法已经没用。 这一剑若是成功发出,整个赛场都会被剑气覆盖,秦歌将无处可躲,这一剑不仅具有单体杀伤力,也有范围性的破坏力。 秦歌可不认为自己的身体能扛住这种具有强大破坏力的剑气。 所以,很简单,最好的方法,就是让白子非发不出这一剑。 一念及此,秦歌飘身上前。 白子非想要后退拉开距离,但此刻他全身心都放在这一剑之上,因为这不是普通的一剑,要使出来会很勉强,也需要些时间,所以在这种状态下,他的速度不及秦歌,唯一的方法就是提前爆发出一股剑气将秦歌逼退,令秦歌近不了身。 但出乎白子非意料的是,秦歌却选择直接承受这股剑气的爆发,强行冲破剑气防御,继而贴近白子非。 因为秦歌有计算过,以他现在的身体强度,正面承受这股白子非在情急之下爆发的剑气,顶多是皮肉伤。 白子非想要动身闪开,但右脚的脚背却被秦歌一脚给踩住。 他一咬牙,右手握拳猛地打向秦歌。 “啪!” 秦歌却是看也不看,稳稳的用掌心接住白子非打来的一拳,同时另一只手伸出抓住白子非的左手腕,大拇指用力摁住他手腕上的动脉,同时另外两指也封住他手腕上的大陵、间使二穴。 白子非瞬时感觉自己体内正在顺畅流动的灵力受到阻碍。 “竟连我们白家剑法的运气路线都清楚知道,更甚至还能在这样的情况下精准的封住我的运气穴道,这家伙……到底是什么怪物?” 白子非心中泛起凉意,当下极力挣脱。 秦歌顺势松开踩住白子非右脚脚背的那只脚,同时闭上双眼,通过白子非的脉搏,再根据白子非体内流动的灵力计算他经脉血管的剪切力,并扭开身子,从容避开白子非抬起来的膝盖。 在达到某个秦歌想要的点时,秦歌直接就是一拳下去,干脆果断,精致的落在白子非腹部。 只听白子非一声闷喝,身体猛地向前一躬,两眼越瞪越大。 “如果没算错的话,白家剑法的运气路线就是由石关穴通向幽门,所以只要及时封住石关,他这一剑就发不出。”秦歌心中暗自计算,睁开眼睛,发现白子非神情中满是痛苦,因为体内的气血产生紊乱,灵力在受阻的经脉中暴动乱窜,所以他现在已受到重伤。 白子非手中的长剑哗啦掉落在地,浑身灵力溃散无存。 “秦歌,你到底……”白子非口鼻来血,语气艰难。 秦歌淡淡道:“我说过,任何的招式套路都有破绽,只要能找到那个点,就可轻易将其击破。白家剑法确实很高端,但再高端,本质上也只是一种剑法套路,既然是套路,那就存在反套路。” “而你们白家剑法的破绽,就在这里。”言讫秦歌用力往前送了送还停在白子非腹部的拳头,只听一声爆响,白子非背后的衣服爆开一个大洞,一股强大的灵力从他体内被打出,随即他身体变得像是一团烂泥,再也无力站立,只能靠秦歌的拳头支撑。 “这股在你体内乱窜的气我已帮你逼出,因此你不会死,经脉也不会受损,休养个十天半月就会痊愈。” 白子非两眼难以睁开,虚弱的道:“你应该……杀掉我。” 秦歌问:“不然你会如何?” “不然……我以后,还会杀你。” 秦歌说道:“我很重视生命,但同时我也杀人如麻,不过在杀人之前,我需要一个足够说服我自己内心的理由,或是别人惹我,或是别人想要杀我,或是别人该死。” “足够说服自己的……理由吗……”白子非脸上露出一抹笑容,像是在自嘲。 他有足够的理由杀秦歌,因为他弟弟是被秦歌所杀。 但秦歌却没理由杀他,即便他想要杀秦歌,因为,确实是秦歌杀死他的弟弟,所以他要找秦歌报仇,这天经地义。 秦歌松开拳头,退后一步,白子非缓缓趴在地上。 “你虽有理由杀我,但我却找不到理由杀你,因为你是想报仇,也因为你没想过伤害我身边的人,你只是冲我一人而来。” “那你……给我等着。”白子非闭上眼睛,彻底失去意识。 秦歌淡淡一笑,“被你这样一个剑客惦记,我想应该会很有趣。” 言讫秦歌转身离去。 随后,吴千流便宣布比赛结果。 但吴千流宣布的比赛结果却并不是秦歌战胜白子非而获胜,而是白子非在比赛开始时动用修为灵力,违规而败。 白子非先违规,所以算是白子非输。 高台上的长老们都露出满意的笑容,对吴千流宣布的结果很满意。 吴有道说:“这是个很聪明的孩子,让人省心。” 杨建国却是有些不理解,骄傲道:“可事实明明就是小秦是靠实力打赢比赛,虽然不知道他最后那一拳是怎么回事,但是很帅,只是一拳就将他给放倒,看着就解气!” 一旁的步知舞笑着摇摇头,低声道:“裁判之所以这样宣布比赛结果,是因为名声,而这也是中州和皇朝的百姓们想要的一个结果。” “为嘛?”杨建国还是有些不明白。 这时吴有道微笑说道:“就像杨长老你觉得很解气一样,中州的大才子战胜皇朝的剑道天才,中州的百姓也会觉得很解气。” “但因为现在中州和皇朝同气连枝,如果秦歌和白子非在赛场上真的是以实力分出胜负,手无寸铁的御气丹境初期,战胜一个手握四级灵剑的御气丹境中期,那么皇朝那边的百姓肯定会有些想法,因此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破坏皇朝和中指的和睦气氛。” 他看看杨建国,“所以,用白子非‘违规’这样的结果来给这场比赛划上句号,是两地百姓都共同希望的。” “原来如此。”杨建国这才明白此间意义。 ……(。) 第一百八十八章 最后一轮! 秦歌刚回到休息区,还未坐稳,便有几个人上来将他围住。 正是“最靓的仔”全体成员。 安芝芝伸出两只小手抱住秦歌的胳膊,脸蛋儿还在他胳膊上蹭啊蹭,眯着眼睛,“真是帅帅哒,不愧是我的秦歌。” “哦哟,老秦,刚刚这一架打得漂亮!不愧是斑爷我调教出来的首席小弟。”药不然咧嘴笑着,一巴掌拍在秦歌肩上,却似是用力过猛,直接就将秦歌拍得身子一歪单膝跪地,嘴角还溢出血丝。 药不然顿时就傻了眼,身体僵住。 战安凉对药不然说:“他有伤。” 药不然看看满脸怒色的安芝芝,讪讪笑道:“那啥……安姐,你别这样看着我,咱们都是文明人,这真不关斑爷的事啊,以安姐你的聪明才智,难道还看不出老秦是早已被掏空身体?赶紧的,快给老秦补补肾。” 苏文轩盯着秦歌身上的那些剑伤,神情若有所思,“不愧是左手剑白子非,倘若他最后那一剑真的使出,换做是我,想来也只有落败的下场,不过最终还是秦兄技高一筹,在他尚未使出那一剑时便出手将其击溃。” 秦歌伸手接过安芝芝递来的湿手绢,擦掉嘴角血丝,“正是因为那一剑太强,所以才不能让他使出。” 这时安芝芝已将小手放在秦歌胸膛上,绿色的精灵之力通过她掌心散发,涌入秦歌体内,那种强大的生命力,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修复秦歌身上的剑伤。 秦歌只感觉浑身暖洋洋的,非常舒服,像是躺在辽阔的大草原里,还有十几个小萝莉在帮他按摩。 …… …… 在快到中午的时候,浮天一战第二轮总共五百一十一场比赛,皆已进行完。 就如大多数观众所猜测的那样,手中有六十八颗木球,需要打六十八场比赛的秦歌只选择其中一场取胜,就是与白子非打的那一场,而余下六十七场,秦歌全都认输,因为他要消耗掉手中的木球。 晋级浮天一战第二轮的学子,共有九百五十四人,在淘汰掉一半之后,顺利晋级第三轮的便有四百七十七人。 “接下来,将要进行的是浮天一战的第三轮,亦是最后一轮。”吴千流脚踏三尺青锋,一如朝阳冉冉升空,沉厚而有力的声音传遍浮天台各处。 所有学子不约而同的抬头仰视半空中的吴千流。 忽有光芒闪烁,只见浮天台地面上那些精美繁杂的线条纹路散发出淡淡荧光,伴随轻微震动,又见一块块形状不同,却又被切割的很整齐的地板陆续飞入半空,似是受到召唤牵引。 事实上,面积宽阔的浮天台本身就是由无数块这样的小地板拼凑而成,当初在建造时,这无疑是一项巨大的工程,耗时数年才建造完成。 随着时间推移,最终那些脱离浮天台的地板在离地数米的虚空中组合成一块正方形的平台,平台四周好似有看不见的柱子在支撑,明明是悬空,却又是稳得一批,丝毫不显晃动。 稍微对玄剑道宗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此刻脱离浮天台的这片平台,便是天斗场。 自风雷剑仙创立玄剑道宗以来,很多重要的比武或是修道交流,以及很多重要的会议,都是在天斗场上进行。天斗场本质上并无任何特殊之处,它就只是一个场地,但它却也是一种象征。 玄玉剑仙当初在天斗场上比过武。 皇朝当今的圣上在天斗场上签署过与道宗的合作协议。 中州各大修道势力的首脑们也曾在天斗场上开过会,并签下归顺玄剑道宗的协议,还在天斗场上共同推选玄玉剑仙为玄剑道宗之主。 现在,道宗为参加玄剑大会的学子们放出天斗场,倒也是逼格满满。 浮天一战的第三轮,是混战! 四百七十七位晋级第三轮的学子,将同时登上天斗场,再抢夺五十面彩旗。 总共五十面彩旗,其上各有不同编号,分别是一至五十号,每面彩旗也会根据编号的高低分出大小,五十号旗最小,一号旗最大。 当秦歌几人登上天斗场的时候,一眼就看到散布在天斗场各处的旗台,大大小小共有五十个,而每个旗台上都还插着一面彩旗。 五十号旗最小,只有巴掌般大笑,一号旗最大,立起来足有三米多高,要是不花点力气,还真是难以举动。 战安凉说:“那体积最大的彩旗,应该就是一号旗。” 苏文轩轻轻点头,“而旗子越大,就越是难以守住,所以我想,肯定不会有人先去动这杆一号旗,而是会选择先去抢夺其它编号的旗子。” 药不然笑道:“加上我们几个美男,总共有四百七十七位伙计,但最终只有五十人能拿到彩旗,这他喵的,貌似会很刺激啊。斑爷我还记得,我爹以前训练军队的时候,也是用这样的方式去训练,几千名士兵,在特定的场内抢夺彩旗,最后抢到的那个可以当队长。” 吴千流脚踏三尺青锋,平稳停浮在天斗场的上空,缓缓道:“首先,请各位在竹篮里拿起一颗木球。” 药不然开口问道:“裁判,不是要我们大家去争抢旗子吗?现在拿木球又有什么用?” 药不然问的这话,也是所有学子想问的,但其实他这话也问得有些多余,因为吴千流身为裁判,他本就会解释。 吴千流:“现在,你们手中的木球的作用,是在你不慎从天斗场上掉落下去,或是被对手击到天斗场外之后,可以用手中木球兑换一次再登上天斗场的机会。” 听到这话,秦歌忽然就很后悔,心想要是早先不消耗掉自己手中多余的木球,那现在自己手中就有六十八颗木球,而这也就代表有六十八次机会。 “索多四类……”药不然脸上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并模仿秦歌的样子,说出一句连他自己都不太懂的话。 秦歌看看药不然,“看你笑的这么猥琐,是不是想到什么?” 药不然耸耸肩,“待会儿再告诉你。” 只听吴千流又道:“第三轮比赛的时间为一个时辰,一个时辰后,道宗会根据手中彩旗的编号进行排名,而手中有一号旗的,便是玄剑大会的冠军。” “本轮比赛规则——不得故意伤人性命,不得使用武器法宝,以及任何器具;不得动用修为灵力,也不得用毒,也不得破坏旗子。” ……(。) 第一百八十九章 还有些良知 吴千流充满裁判威严的视线缓缓扫视下方天斗场上四百七十七位学子,继续道:“此外,掉落天斗场后,在场下所待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刻钟。” “这也就是说,在半刻钟之内,你必须要用手中的木球兑换再次登上天斗场的机会,否则算作失效。” “下面,请诸位有序到前方领取在第二轮比赛中留下的木球。” 人群中,药不然表情怪怪的看了一眼身旁的秦歌,开口问道:“裁判,我想问问,在第二轮比赛中打过多少场,是不是就可以领取到多少颗木球?同时,是不是有多少颗木球,就代表有多少次重新登上天斗场的机会?” 吴千流安静少许,说道:“理论上确是如此,但需要在第二轮比赛中打的场次获胜才行。你获胜一场,就能得到一颗木球,但输掉,就没有。” “唉。”药不然一声轻叹,摇摇头,没有再说什么。 其实药不然问这话,是想知道秦歌到底有没有自己坑自己。 这时周围也传来其他学子的嘲笑声,大抵是在嘲笑秦歌在第二轮比赛中自作聪明,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 事实证明,秦歌确实是在自己坑自己,在第二轮比赛时,他手中有六十八颗木球,需要打六十八场,且不说六十八场比赛全部获胜,只要赢个十几场,那么他在第三轮中就可领取到十几颗木球,继而他就拥有十几次登上天斗场的机会。 战安凉拍拍秦歌肩膀,安慰道:“毕竟谁也没有料到,第三轮会是以这样的形式进行。” 秦歌露出笑容,倒也是想得开,“也好,反正大家都只有一次机会,这很公平。” 在药不然询问吴千流,并得到吴千流的答案时,秦歌确实很后悔,如果早知道多余的木球留在手里不是坏事而是好事,他在第二轮中肯定会选择多胜几场,这样一来,在第三轮中也就能多几次机会。 秦歌之所以会后悔,后悔自己没有多保留几颗木球,说到底也是因为他很想拿到玄剑大会的冠军,手中若能多一颗木球,那就能比别人多一分拿到冠军的机会。 因为害怕拿不到冠军,所以秦歌很担心。 之所以担心,倒不是因为秦歌对于自己的实力没信心,平心而论,要论单打独斗,在所有参赛学子当中,除了已被淘汰掉的白子非,以及战安凉、苏文轩、药不然几人之外,没人是他的对手。 他担心拿不到冠军,是因为第三轮是四百七十七人同时混战,天斗场虽然面积不小,但若是四百七十七个人同时在上面活动,那也仍是会显得狭窄拥挤,而在不能动用修为以及武器法宝的规则限制下,就算是秦歌,那也会很容易被挤下天斗场,而被挤下天斗场之后,便只有一次再登上天斗场的机会。 并且,秦歌可以肯定的是,一旦混战开始,必然会有很多学子针对他,所以这就更难拿到冠军。 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手中有多颗木球,秦歌就可立于不败之地。 可惜,没如果。 时过须臾。 晋级到第三轮的四百七十七位学子都已在几个玄剑道宗弟子的手中拿到木球,随即争先恐后的在天斗场上选择自认为绝佳的位置。 大多数学子选择停留在天斗场的中心区域,因为那样才不容易被挤出天斗场。 药不然将木球塞进怀里,嘿嘿笑道:“其实中心区域反而是最不安全的地方,就让那些傻逼选去吧。” 步心莲问道:“为什么?” 安芝芝也问道:“对呀,为什么?” 战安凉对步心莲说:“这是因为中心区域的旗子数量比较多,而且都是编号比较靠前的旗子,所以一旦混战开始,那里便是大家首要的抢夺目标,而若是待在那里,大家一拥而上,下场会很惨。” 苏文轩脸露微笑:“所以说,待在靠近边缘的地方,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 尔后,秦歌几人便找到一个比较靠近边缘的位置,在几人左前方不远处有两个旗台,上面插的分别是三十二号旗和十九号旗。 安芝芝伸出小手扯扯秦歌的衣角,两眼波光粼粼,“秦歌,你一定要帮我抢到一面旗子。” 秦歌揉揉她脑袋,“除了一号旗,其它的你随便挑。” 药不然严肃道:“二号旗,斑爷的,谁抢跟谁急!” 战安凉:“二号旗,我要。” “尼玛,战沙雕,你想跟斑爷抬杠是不是?” 战安凉淡淡道:“说的好像你打得过我一样。” 苏文轩脸露微笑,文质彬彬的道:“我只要一面前五号的旗子就行。” 步心莲无奈的摇摇头,“真是服了你们几个家伙,现在都还没开始呢,搞得好像你们一定会抢到似的。这玄剑大会,是你们几个家里开的吗?” “……” 不过秦歌几人能想到的事,不代表其他人也想不到,所以也有一部分学子做出跟秦歌几人同样的选择,三五成群的停留在靠近天斗场边缘的区域。 与此同时。 在靠近中心区域,却又不是中心区域的一个区域中,子桑陌田的身边围着很多学子,像是在开会。 “这是玄剑大会的最后一场比赛,所以,这是最后的机会。这次,你们只有一个目的,杀掉秦歌。”子桑陌田想起今早收到的信,那封信来自家里。 因为在秦歌与白子非的比赛结束后,子桑家的那些高层意识到秦歌比他们想象中的还要麻烦,从玄剑大会开始,到现在战胜皇朝的剑道天才白子非,秦歌已向世人展现出他不弱于子桑不孤的天赋潜质,若是让其顺利成长下去,将来必是人族的中流砥柱,但在同时,他也会是子桑家最大的敌人。 既然子桑家现在已经与秦歌结下梁子,难以化解,所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为避免后患,子桑家决定在玄剑大会上杀掉秦歌。 若是现在不杀,以后便难找机会再杀! 解决一个后患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杀掉。 杀人或许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有的时候,杀掉一个人,真的能解决很多问题。 至于杀掉秦歌的后果,或许会有些严重,但子桑家也能承受得起,毕竟秦歌是已死之人,板上钉钉,无法改变,那些不希望秦歌这位人族天才死的人,总不至于会为一个已死之人,而去将子桑不孤所在的子桑家如何。 像秦歌这样的天才,在人族只要子桑不孤一个就足够,不需要第二个。 死掉一个秦歌,人们自然会将所有希望全部寄托于子桑不孤身上。 子桑陌田目光中充满一种不可抗拒的威压,扫视他周围那些学子,淡淡道:“今后,就算你们不能加入玄剑道宗,成为人人向往的道宗弟子,但做为汇报,你们都可以成为我子桑家的外姓弟子,此生照样可以享尽荣华富贵,金钱、美女、地盘,应有尽有,同时也照样不差修炼资源。” “可是,我……我现在想退出,可以吗?”这时,有位学子支支吾吾的开口,显得很畏惧,不敢看子桑陌田。 闻言子桑陌田眼中散发出极致寒意,霍然看向那位开口说话的学子。 那学子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抬眼与子桑陌田对视,“子桑少爷,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能为御魔大业尽一份绵薄之力,也希望在我有生之年,能秦歌看到我们人族战胜魔贼。” “在我们人族,现在正是需要强者保我人族平安……我知道,我的力量很渺小,但是秦歌他……他是真正的天才,他将来一定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成为人族顶尖的强者,如果,子桑少爷仅仅是要我们用些小手段对付他,找找他的小麻烦,倒也罢了,可是要杀他,杀掉这样一位人族的天才……我实在是……做不到。” “我不想成为人族的千古罪人!” 这时又有一位学子开口说道:“我也退出,你们子桑家实在是太霸道了!老实说,秦歌他也不比子桑不孤差到哪去,甚至在某些方面,子桑不孤也不如他!” 闻言子桑陌田眼中寒意更甚,那句“子桑不孤也不如他”就像是一根针插在他心脏上,令他很是难受,冷冷的从牙缝中挤出声音:“你说什么……我不孤大哥不如他?呵!可笑!可笑至极!就他,连给我不孤大哥提鞋都不配!” 那学子面露嘲讽,“你们子桑家难不成是嫉妒秦歌,怕他抢了子桑不孤的风头?也对,可以理解,毕竟如果没有秦歌出现的话,子桑不孤,无疑是我们这一代最强的天才,所有人的目光都会聚集在他身上。偏偏,现在就是出现了一位想秦歌这样的天才。” “总之,子桑少爷,杀秦歌这事儿,真的恕我等无能为力,之前那些答应帮你在比赛中对秦歌下毒的人,我想他们也都很后悔,而且你也看到了,你们子桑家的毒,对秦歌是一点用都没有,他现在还好好的,这就是他的本事!” “唉,或许这就说明,你们子桑家的福,我们这些人,根本就不配去享。” 子桑陌田冷声道:“你们当真要退出?” “是!我们退出!” 子桑陌田笑了笑,说道:“但你们也知道,我只要一句话,就能找到你们全家人的情报。” 他这话,满是威胁之意。 之前说话的那位学子脸上泛起怒色,沉声道:“正是因为你用家人威胁我们,卑鄙无耻,所以之前才有很多人答应帮你向秦歌下毒。” “就是!”另一位学子讥诮道:“不过可笑的是,直到现在,秦歌也是一点事也没有,你们子桑家的毒,是不是不行啊?” “如果人族失去秦歌这样的天才,将来有朝一日魔族打来,我们头顶上的这片天塌下来,便没有人在前边为大家顶,到那时,我们的家人,同样会受到威胁。” “更重要的是,我们与秦歌也没什么深仇大恨,虽然那人不怎么讨喜,但也不至于去杀他。” “就是,说不定将来我们都还要抱他大腿呢。” “不错,我辈修士,宁可死于战场,马革裹尸,也绝不会被尔等奸宄利用!” “可叹我人族,竟还有子桑家这样的存在!实乃人族不幸!” “……” 子桑陌田额头上青筋暴起,他是恨不得拔剑将这些家伙当场斩杀,可事实上他并不敢这样做。 “行!行!你们有种,那给我等着!” “等着就等着!” 子桑陌田:“想退出的,慢滚不送。” “凭啥滚?这天斗场是你家的?我就站这儿,你怎么滴?” “哈哈,反正我想今天之后我们也会被子桑家报复,早晚没好果子吃,现在用这种态度跟子桑家的人说话,也是蛮舒服的。” “对对对,而且也不知道为什么,想到秦歌能好好的活下去,以后再收拾子桑家,我心里很爽。” “子桑陌田,儿贼,乖,来爸爸这里,哈哈哈哈……” “他是我儿贼,你们别争!” “……” 子桑陌田被这些家伙气得快要吐血,最后拂袖而去。 虽然有些人还有最后的良知,没有因为子桑陌田啖以重利而答应帮子桑陌田杀秦歌,但同样,也还是有些人经受不住子桑家的诱惑,选择跟子桑陌田合作。 金钱、美女、地位、修道资源,这正是很多人毕生所追求的。 …… 在四百七十七位学子准备就绪之后,吴千流沉厚有力的声音响彻全场:“比赛开始!” 原本安静的天斗场顿时炸开锅,就好似受到惊扰的蟑螂群。 与此同时,全场的观众,已经在剑仙大陆各地通过山水卷观看现场景象的观众也都欢呼起来。 在天斗场边缘区域,秦歌几人背靠背站成一圈,目光犀利的扫视混乱的天斗场。 抢夺旗子的战斗很是激烈。 一如最开始秦歌几人所料,那些在天斗场中心区域的学子很惨,比赛才刚开始,便已发生严重的踩踏事故,上百个人你一脚我一脚踩过去又踩过来,这谁遭得住?想来不死也得重伤残废。 秦歌忽然问道:“药胖子,你之前的意思,好像是说你有什么主意,说说看。” 药不然嘿嘿一笑,满脸什么,“容斑爷我先卖个关子,你们之前有没有注意听规则?” 苏文轩说道:“不得动用修为灵力,不得使用武器法宝,不得用毒,不得伤人性命,不得破坏旗子,掉落天斗场后,在场外所待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刻钟,而且每个人手里的木球就是一次再次登上天斗场的机会。” 秦歌忽然明白什么,其实如果他认真听规则的话,也能想到什么。 药不然说:“关键就在这里,一颗木球就是一个重新登上天斗场的机会。而且之前斑爷问裁判那些话,也不光是想看老秦的笑话,同时也是想确定一件事。” “果然。”秦歌脸上露出笑容,因为他已经明白药不然想说什么。 战安凉这时也明白什么,“所以,胖子你的意思是,我们可以抢其他学子的木球,如果抢到十颗,那就有十次登上天斗场的机会?因为裁判并没有说,不能抢其他学子的木球。” “嘿嘿,看来战沙雕智商有所长进啊。” 战安凉漠然道:“滚。” 步心莲满头黑线,郁闷道:“哎,我说你们几个坏家伙,能不能不要老想着做一些损人利己欺负别人的事呀?我估计,我会被你们带坏。” 苏文轩露出温尔儒雅的笑容,显得文质彬彬的,说道:“步姑娘,这怎能算是损人利己呢?须知这是战场,除了身边的战友之外,不可对任何敌人心软,对敌人心软,就是对自己心狠,而且,我们也是在利用规则。” 秦歌问步心莲:“难道抢来的木球,它不香吗?” “我最喜欢跟秦歌一起干坏事啦!”安芝芝开心的鼓掌,“去吧去吧,快去吧,多抢点,等你们的眼睛被打肿了,我为你们治伤。” ……(。) 第一百九十章 剑卫出手! 就在秦歌几人交谈间,有十几位学子目光阴狠的快步走来。 待离近时,那十几位学子迅速分散,将秦歌几人团团包围,个个俱是杀气腾腾,看其气势,像是即将奔赴战场的死士。 要是面对魔族他们也有这般气势,悍不畏死,那该多好。 不用问,秦歌便知道这十几位学子意欲何为。 药不然眼帘低垂,盯着他们手中寒光闪闪的匕首,咧嘴笑道:“嘿嘿,看来子桑家还真是阴魂不散呐,斑爷我勒个曰,这时候都还想来搞人。我说老秦,你丫是不是把子桑家的女同志全部都给骗到床上去了啊?他们就这么想要弄死你。” 秦歌面不改色,“因为他们很清楚,这已是玄剑大会的最后一轮比赛,要是再不杀我,以后就很难找到机会。” 苏文轩点点头,“秦兄所言极是,毕竟这里是中州大地,是玄剑道宗治理的地盘,并不是一个江湖世家的地盘,所以他们想要杀人,并不敢明目张胆的杀,更何况,他们要杀的目标还是声名远播的秦兄。” 战安凉扫视周围那些手握匕首的学子,淡淡道:“他们手中的匕首应该是一种被炼过的法宝,很危险,若是不动用修为的话,很难应对。” “哼,一群大坏蛋!总想欺负我的秦歌!”安芝芝气鼓鼓的哼了声,从腰间取下她的平底锅,决定去将他们的脑袋敲破。 如果动用修为灵力,那就算违规,继而就会遭到淘汰,但安芝芝在天空岛清剿魔族奸细一役过后,已获得一个破格加入玄剑道宗的名额,所以,就算在这一轮被淘汰掉,她最后还是能加入玄剑道宗。 只要能保护秦歌,其它的,她都不在乎。 秦歌无奈的叹口气,伸手按住安芝芝的肩膀,示意她别冲动,感慨道:“天下不太平,总有刁民想害朕。” 在话落的刹那,秦歌身形便在原地消失,一如脱弦箭矢,直向前方数米之外的一位学子掠去。 很显然,这些学子是受到子桑家的指使来杀秦歌,而既然事实已摆在明面上,那也就用不着再废话,直接就可以动手。 秦歌的身法速度很快,那学子尚未有所反应,秦歌便已掠至他面前。 一拳一脚,再加一耳光,秦歌很简单的将其放倒在地,猛地一脚踩住他握住法宝匕首的那只手,随即蹲下身,伸手摸出他怀中的木球,接着起身再一脚将他踹出天斗场,重重摔落在场外地面。 这时旁边几位手握法宝匕首的学子也都反应过来,顿时修为全开,向秦歌包围而去。 他们都很冷静,因为他们早已决定杀秦歌,所以一出手便是杀招。 玄剑大会的输赢、会不会被淘汰掉,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现在最重要的是子桑家许诺的荣华富贵。 在不动用修为的情况下,面对这些手持法宝匕首,且平均修为在聚气灵境后期的学子,秦歌自是很难应付,毕竟不能动用修为的普通人跟修道者的差距太大。 但秦歌也从不会让自己处于险境,因为他早已发动魂斩模式。 在控制魂体将一位学子踹飞之后,秦歌顺利抽身,退出包围圈,回到战安凉几人身边。 苏文轩赞道:“不愧是秦兄。” 他自问,在不动用修为灵力的前提下,他做不到像秦歌这种程度。 一去一回,行云流水,还顺便抢到一颗木球。 秦歌眼帘低垂,“大家小心。” 这时那十几位学子又冲向这边。 其实刚刚是他们群起而攻之杀掉秦歌的最佳机会,而他们也确实是有在把握这个机会,在正常情况下,秦歌现在已是死人,但是不知为何,硬是被秦歌给打出一条退路,诡异的很,一点都不正常,是以导致他们最终错过这个机会。 此时整个天斗场上都是混乱一片,到处都在喊打喊杀,所以也没有多少人注意到秦歌这边的情况。 但步知舞有注意,她从一开始就在注意。 所以…… 在那十几位学子还未冲过来的时候,天斗场上便有数名白衣男子御剑飞来。 那数名白衣男子,正是玄剑道宗的正式弟子,而且看衣服上绣的标志,还是玄玉宫的弟子。 玄玉宫的弟子,在玄剑道宗的辈分,那至少也是三代弟子。 那数名白衣弟子神情肃杀,二话不说,随着一阵剑光闪烁,地上便多出十几具尸体。 那十几位受到子桑家指使,想要杀秦歌的学子,就算手持法宝匕首,就算动用全部修为,可在玄剑道宗的三代弟子面前,那也还是不够看。 吹一口气,御一口剑,就可将其诛杀。 因为知舞师叔有令,企图破坏大会者,格杀勿论! 这数名白衣弟子,只听步知舞的话,她说什么,就做什么。 高台上。 除杨建国在那自顾自的喝茶外,其余几位长老俱看向步知舞,目光中有询问的意思。 别人看到那登上天斗场的数名白衣弟子,只会认为他们是玄剑道宗的正式弟子,但是做为玄剑道宗的长老,岂能忍不住那其实都是宗主的剑卫。 玄玉剑仙离去之前,将她的剑卫留下两队。 一队归玄霜仙子管,另一队归步知舞管。 这些剑卫,都是玄玉剑仙亲自培养挑选出来的天才,受过极其严格的训练,完全就是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吴有道问:“剑卫是什么时候来的?” 步知舞什么也没说。 即便是二长老问话,她也有权不回答,因为她是玄玉剑仙的弟子,手中还有一队剑卫,在玄剑道宗,她就是有这么叼。 其实她已经忍了子桑家很久,之所以忍,无非就是给子桑不孤面子,且不说子桑家如何,单单就子桑不孤这个人,步知舞还是很欣赏的,无论是天赋还是人品,并且她也很尊敬子桑不孤,一直视他为师兄。 但忍耐也是有限度的,步知舞善良,但并不代表她是圣母,秦歌是她最好的哥们儿,子桑家那些人三番四次针对秦歌,欲置秦歌于死地,要是这样她还能忍,那与秦歌的这哥们儿也不用做了。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你们那些小伎俩,不堪一击! “我说过,在中州,秦歌,我罩的。” “谁想动他,试试?” 步知舞面无表情,像是自言自语,也像是说给在场的所有人听。 吴有道心中有些无奈,暗想这次子桑家的算盘怕是要落空了。 谁能想到,被子桑家已认定为儿媳妇的步知舞,竟会派出剑卫在子桑家手中保护秦歌? 看来,传言并不假,秦歌和步知舞,果然有很深的感情。 …… 天斗场上。 那数名神情肃杀的剑卫在杀完人之后便御剑离去,很快就消失不见,果真是来无影去无踪。 那十几具尸体,让天斗场安静下来。 直到又有几名玄剑道宗的弟子上来拖走那些尸体,吴千流才又开口,比赛继续! 人群中。 子桑陌田紧咬牙关,用力的捏着拳头。 他何尝不知刚刚那数名白衣弟子是传说中的剑卫? “没想到,连剑卫都出面了。” “知舞师姐,你也真是够狠的,难道,你心中就真的没有不孤大哥?” “……” ……(。) 第一百九十一章 主导全场 秦歌也是没料到会突然发生这样的事,一时间还有些懵逼,直到吴千流宣布比赛继续他才回过神,抬眼看向高台上的步知舞,暗叹舞姐真是给力。 他大概能猜到,刚刚飞上天斗场杀完人就走的那些道宗弟子是步知舞派来的。 这倒也帮他省去不少麻烦。 “方才,那几名出手的道宗弟子……应该是玄玉宫的三代弟子。”苏文轩看看秦歌。 秦歌说道:“修为实力,俱是深不可测,来无影去无踪,应该是接近游魂化境的修道强者。” 战安凉:“随随便便就能派出这么多游魂化境,看来玄剑道宗的底蕴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深厚。” 步心莲骄傲的四十五度角仰起头,她自然知道,刚刚出手的那些人是宗主留给知舞师姐的剑卫,只是她低调,她什么也没有说。 苏文轩语气中有些感慨意味:“这是自然,我们所看到的,以及所知的,或许只是玄剑道宗的冰山一角。” 药不然心头满是干劲,捏紧拳头,神情中充满向往:“但不管如何,总有一天,斑爷会比他们更叼。” 秦歌拍拍他肩膀,“那得努把力。” “……” 刚刚在天斗场上发生的事,虽然引起很多人的恐慌和猜测,但玄剑道宗并没有谁出面给一个解释,身为裁判的吴千流像是当这事儿没发生过,坐在观众区的各门各派掌门也都默不作声,高台上的长老们也俱是沉默不语。 并且,也因为这事,暗中的某些人直接就被吓住,不敢再对秦歌有所想法,因为步知舞已表明她的态度——不准动秦歌。 虽有插曲,但比赛还在继续。 随着秦歌几人出手,天斗场上的学子们纷纷从之前的惊愕中退出,吓得四处逃窜,一如被饿狼追赶的羊群,因为秦歌这几个家伙颇是无耻,竟跟浮天一战的第一轮那样,又开始抢夺其他学子手中的木球。 第三轮的主要内容明明是抢旗,可这几个瘟神却还要抢球。 秦歌凭着他的骚走位,灵活的穿梭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其所过之处,必有惨叫相伴,只是短短片刻光景,秦歌就已抢到十几颗木球。 另外几个方向,战安凉等人也都没有闲着,都在找寻自己的目标,开始无情狩猎。 因为步知舞通过剑卫向子桑家表明她的态度,导致子桑陌田现在不敢再对秦歌动丝毫杀心,但只要是在比赛规则允许的范围之内,他仍是可以针对秦歌,便开始煽动周围的学子,并啖以重利,指使那些学子们对秦歌群起而攻之。 “快!拦住秦歌,千万不能让秦歌此獠得逞!” “麻痹的,太恶心了这家伙!” “这货简直就是个瘟神来着,妈卖批,还能不能让人愉快的参加玄剑大会啊?” “都怪这该死的秦歌,这可能是有史以来最令人蛋疼的玄剑大会!” “……” 见一大群人骂骂咧咧的扑向自个儿,准备来进行群殴,秦歌撒腿就跑。 若是三五个人冲上来,秦歌三拳两脚便可解决,但此际是一大群人一起扑上来,在不能动用修为灵力的前提下,就算是他秦某人也招架不住。 而在逃跑的途中,秦歌还不忘顺手取走那些旗台上的旗子,在跑到天斗场边缘时,二话不说就跳下去,留下天斗场上那些只能眼巴巴看着他的学子在那里大声骂娘。 “麻痹的,秦歌,有种你上来!” “快给我滚上来!看爷爷怎么教训你。” “……” 秦歌像是没有听到那些人的叫骂,将手中的旗子丢在地上,对上边众人竖起中指。 有位学子实在是忍无可忍,怒不可遏,沉声道:“来几个伙计,咱们一起跳下去收拾他!” “好!反正我手中还有木球,有再次登台的机会。” “算我一个!” “也算我一个,今天非得弄死这瘟神不可!” 然而,当那数名学子刚跳下去准备过去收拾秦歌的时候,秦歌却又跳上天斗场,取出一颗木球丢给天斗场边缘的一位道宗弟子。 “妈蛋,秦歌你还真敢上来。” “这次看你往哪跑?!” “兄弟们,上去弄死他!” 秦歌二话不说,撒腿就跑。 在逃跑过程中,秦歌继续将旗台上的那些旗子取走。 后面紧紧追赶他的那群学子,在身法速度上总是不及他,他滑溜的就像是田里的泥鳅。 追着追着,在到天斗场边缘的时候,秦歌又跳下天斗场,将刚刚收来的旗子丢在脚下。 及至现在,秦歌已收集到十几面旗子,不过都是编号不怎么靠前的。 而在天斗场上,此时药不然也找上子桑陌田,他的任务,便是拖住子桑陌田,令子桑陌田无暇去指挥那些学子。 苏文轩和战安凉二人相互配合,在各处抢夺木球,甚至战安凉还将一些木球被抢的学子踢下天斗场,而那些被踢下场外的学子,手中已无木球,自然不能再次登场,是以算作淘汰。 安芝芝和步心莲紧跟在战安凉和苏文轩身后,在安芝芝的包包里,此时已有好几十颗木球,步心莲手里也抱着好大一捆抢来的旗子。 苏文轩:“现在,大部分人都是以秦兄为目标,这正是我们的好机会。” 战安凉一记寸拳打倒一位冲上来的学子,淡淡道:“以秦歌的身法速度,应该没有问题。” 苏文轩从那位被打倒的学子怀中摸出一颗木球,再看看另一边那面高大的一号旗,“现在,我们的注意力应该集中在前五号的旗子上。等抢到那些旗子,我们就下场负责看守,至于其它的,交给秦兄。” 战安凉:“早有此意。” “……” 随着时间推移。 天斗场上的学子越来越少。 但骂声却是越来越激烈。 实在没办法,木球被抢,旗子也被抢,还抓不到滑溜的秦歌,你去一群人围攻他,但却追不到他人,等好不容易将他逼到天斗场边缘,他就往下跳,然后他就有半刻钟的休息时间,而你却不能在上面干等着,更不能跟秦歌耗着,因为你还要去抢旗子,不然就会被淘汰,可等你好不容易抢到旗子,已经休息好的秦歌却又登上天斗场,然后继续捣乱。 所以,大家唯一能做到的,就只是开口骂几句。 而不仅是参赛的学子们在骂,就连观众区的很多观众,以及剑仙大陆各地通过山水卷观看现场景象的观众,也都是骂声不绝,恨不能亲自去揍死秦歌。 “尼玛,世上怎会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 高台上,步知舞看着天斗场上的景象,无奈的伸手揉揉额头,发出叹息声。 她从刚认识秦歌的时候就觉得秦歌很无耻,没想到,秦歌比她想象中的还要无耻。 杨建国却是在哈哈大笑,觉得秦歌的表现很有趣。 一旁座位上的四长老郁闷道:“浮天一战从开始到现在即将结束,一直都是由这小子在主导全场,我该说这小子是无耻,还是太聪明?” 吴有道捋着胡须,蔼然道:“这小家伙,总是要比别人先一步发现规则上的漏洞,继而加以利用,在制定自己的规则,主导全局。一如瞬息万变的战场,若能料敌先机,并打破常理套路,方能出其不意,百战百胜。” “在真正的战场上,无所谓阴险无耻。即便是市井无赖的计俩,若是能用在战场上取胜,那便是智谋。” 众人深有同感,表示吴有道此言不无道理。 五长老嘿嘿一笑,“总之,秦歌这小子,我要了!” 四长老白他一眼,“我觉得,这小子更适合拜入我的门下,你们等着,等老夫悉心教导,不出数年,便能教出一个魔族的恶梦。” ……(。) ———————— 抱歉,昨天休息一天,今天恢复更新。 第一百九十二章 拍卖旗子! “放屁!简直是在放屁!”杨建国寒声道:“小秦他是我黄鹤楼弟子,何时轮得到你们几个乡巴佬来争?” 闻言四长老脸露微笑,“哎,三长老,你这话就很不对,黄鹤楼弟子虽然优秀,但毕生只醉心于炼制法宝,追求艺术,而像秦歌这样的人才,若是去黄鹤楼,这怕是会耽误他鹏程万里的大好前程。” 五长老点头表示赞同四长老的话,说道:“三长老,为人族未来,还请三思啊。” “呵,可笑,这都能扯上人族未来,你们这些人的脸皮到底是有多厚?”杨建国不屑道:“少跟我扯这些犊子,怎么,是看不起我们炼法宝的还是怎么?我告诉你,若是将法宝给炼好,就能增强我人族的军事力量!这才是魔族的恶梦!再说我黄鹤楼也不光是炼法宝,也照样可以修道。” 这时吴有道开口:“你们现在争来争去,似乎并无意义,据我所知,秦歌一直是大长老要的弟子。” “切!”五长老挥挥手,“大长老已经独占不孤那小子,难道还想把秦歌也给抢去?这让我们还要怎么活?我这一身本领,要是没有秦歌这样的天才来继承,那可就浪费咯。” 四长老:“这点我倒是赞同,不能再让大长老把秦歌也给抢去!” 杨建国不屑的哼一声,“总之我不管,秦歌必须是黄鹤楼的。还有,为何你们都盯着秦歌不放?非要跟我抢人才觉得有趣?那战安凉、药不然、苏文轩,哪一个比秦歌差了?你们为何不去抢?” 吴有道说:“差倒是不差,不过杨长老你也知道,这三个小家伙,一个是京南传人,一个是京东世子,一个是京西传人,都非我中州子民。” “……” 见几位长老在这里因为秦歌的事而争吵,步知舞很是欣慰。 玄剑大会是个最好的舞台,而秦歌,现在已通过这个舞台向世人展现出他的才能,以至于连玄剑道宗的长老们都抢着要他,做为秦歌的好哥们儿,秦歌能有如此前途,她自是很高兴,同时,一心想要除魔卫道的她也感到庆幸,庆幸人族能出一个秦歌这样的人才。 步知舞说道:“各位师叔虽然都有意收秦歌到自己门下,但是我想,秦歌他有他自己的选择。” “知舞说的一点不错,所以这事不是我们几个在这里争就能决定的。”四长老俨然道:“如果他是冠军,那么他将有自己选择师父的权力,到时候,他能归谁门下,我们就各凭本事。” “……” 此时,天斗场上的学子已经只剩下一百多位,都在追赶秦歌,但秦歌围绕天斗场团团转,有时还利用那些旗台作为掩护,实在是很难追上他。 另一边,子桑陌田已被药不然揍倒在地,完全失去威胁,看上去颇惨,似乎之前药不然在揍他的时候丝毫没有把他当人看。 在天斗场下,战安凉和苏文轩正守着那一大堆旗子,在周围,同样有一百多位学子围着他们。 比赛规则上并没有说不能将旗子带到场下集中起来,同样,规则上也没有说到场下后不能动用修为。 战安凉提着刀站在那里不动,仅仅只是散发的刀势,就吓得那些学子投鼠忌器不敢上前半步。 苏文轩手持幻冰银龙戟立于战安凉身侧,刺骨寒意悄然散发,弥漫场间,一如寒冬降临,令人发抖。 药不然扛着大刀从天斗场上跳下,随即来到战安凉身边,“现在是在场下休息,所以这就算是暂时没在比赛中,不仅可以动用修为灵力,同样,也能杀人。” “谁他妈不怕死,上来抢斑爷的旗子试试!”说着药不然将手中大刀猛地往地面一杵,显得很是霸气。 众学子俱是面色难看,怒火万丈,偏偏又无可奈何,只能是满眼愤恨的盯着药不然,眼巴巴的看着什么也做不了。 有京南、京东、京西的三位年轻一代的代表人物守在那,谁敢真的上去做那冤大头?是以谁都是踟蹰不前。 特别是京南的那位,光是眼神就很吓人,谁都不敢去招惹,因为没有谁愿意跟一个真正的刽子手动武。 “那……那你们几个人,也要不了这么多旗子啊,分给我们一些多好,”有位女学子开口说道。 “确实是要不了这么多球。”安芝芝手里拿着她的平底锅,用力敲了敲,当当作响,很是好听,“所以呢,我们决定拍卖。” 随后步心莲走上前面向众人,微笑说道:“我们这里共有二十四面旗子,除了前六号的,以及被其他人夺到的旗子之外,其它的旗子我们都可以卖。” 安芝芝眯着眼睛:“不过各位土豪,我们的时间可不多哦,所以呢,谢绝赊账,也不允许谁出言逼逼,必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外,我们手中也有多余的木球,如果各位在场下待的时间快到,可以花钱来买木球重新刷新时间,十万两一颗。” “我尼玛,那木球你们明明是从我们这里抢走的,现在一开口就要十万再卖给我们,太未免也太坑爹了!” 安芝芝气鼓鼓的瞪着那位说话的学子,“哼,真是讨厌,我刚才说过,不允许逼逼,所以我宣布,你的拍卖资格被取消,你将无权参与拍卖,同时也不会卖木球给你。” 安芝芝此言一出,所有学子都安静下去。 于是,没有人敢再发出怨言,也不敢再随便开口逼逼,都觉得自个儿是生错时代,这次的玄剑大会,为嘛就会遇到秦歌这些天降奇葩,真真是令人想哭。 只见安芝芝举起一面小旗子,“首先呢,我们要拍卖的是三十七号旗,起拍价十万两,每次加价,不得低于五万。” “我出十五万!” “我出二十万!” “二十五万!” “卵十五!你买得起吗你?我出三十万!” “……” “麻痹的,我说你们这伙人要不要这么可恶?到底是有几辈子没见过钱啊?好好的一个玄剑大会,乃是天下各地学子展现才能的大会,是年轻一代修道者的盛会!却被你们几个用来赚钱,发家致富!简直是太可恶了,太丧心病狂了有木有!真是令人发指啊!那啥,我出五十万,请务必要将二十号旗卖给我!” “……” 少时,战安凉突然收起刀,一步跳到天斗场上,却是他在场下待的时间已经快到半刻钟,而在将一颗木球丢给一位道宗弟子后,他却又再次跳下去,这样一来,他就又有半刻钟在场下待的时间。 随战安凉之后,苏文轩也跳上天斗场将一颗木球交给道宗弟子。 那道宗弟子很是无语,非常想揍人,因为这几个家伙手中有好多木球,所以他们能一次又一次的刷新在场下待的时间。 好好的一个浮天一战第三轮,道宗还专门为学子们放出天斗场,逼格满满,却不料这会儿都不在场上好好待着,反而是聚集到场下搞拍卖会。 这届的玄剑大会,怕会是史册中最臭的一笔。 这会儿秦歌也已经忙完,站在天斗场边缘看着下方的安芝芝,觉得她表现很不错,总算是成长了些,不用他教她就知道该怎么做。 抢这么多旗子,当然是为了赚钱! 及至现在,除了十几面已被一些确实有实力的学子抢到的旗子之外,秦歌一伙人手中有三十几面旗子,还有上百颗木球,如果是拍卖的话,能赚很多。 秦歌将一面二十几号的旗子和几颗木球送给还在场上的布菊花之后,便跳下天斗场与大家汇合。 “十号旗,起拍价,五十万!” “……” ……(。) 第一百九十三章 谁都不是无辜的 玄剑大会,这个被剑仙大陆所有人关注的年轻一代修道者的盛会,就这样被秦歌几人给搞成一场拍卖会。 偌大的天斗场上,此时仅剩下数十名学子,俱在风中凌乱。 见场下百人聚集,热闹非凡,他们在考虑要不要也去参加这场拍卖会。 浮天一战第三轮的排名,是根据学子手中的旗子编号进行排名,排名越高,在比赛结束后所能享受的待遇自然也就越好,而前十号的最后几面旗子也会被秦歌拍卖,所以,只要身上带的钱够多,那就能在玄剑大会上取得好成绩。 不过想想也真是令人无语,本来这浮天一战考验的是个人实力,可是现在,因为秦歌捣乱,考验的却是谁的钱够多。 所以,钱就是实力,只要肯砸钱,那就能砸出好成绩,就能让自己变得耀眼,更能砸出自己的大好前途。 因为玄剑道宗上面的那些掌门长老,他们看的只是你最后的排名,只要你的排名够靠前,那你就足够优秀,至于你是用什么方式得到这排名的,是靠实力还是靠砸钱,他们才不会在意。 这次的玄剑大会,未免也太水。 但就如秦歌所认为的那样,在现实面前,即便你清醒的认知到这很恶心,却也无法去改变,基于真理的嘲讽,在现实面前也是苍白无力。 所以,很多学子都认命了。 努力不一定有用,那只是一条途径,但砸钱,绝对要比所谓的努力有用。 “秦歌,我身上的钱没带多少,不过我身上这块玉佩,还有我这几株百年灵药也值不少钱,可不可以用来抵钱?”人群中,有位学子开口发问,见他穿着打扮尽显贵气,必是富家子弟无疑。 他本来很努力,比大多数人都努力,一直想通过真正的实力来证明自己的价值,但现在他已认清现实,觉得努力本身并没有价值,钱才有价值,所以决定用砸钱这种方式换取自己的前途。 接着又有人说:“对对对,我这里也有些值点钱的小物件。” “我也有我也有,反正可以换钱,所以可以用来抵钱吗?” “……” 秦歌给药不然使个眼色,遂面向说话的那些学子,“当然可以,反正是钱嘛。” 药不然什么也没说,快步走到一边,“想要用值钱的物件或者灵药什么的来抵钱,都先到斑爷这里来估个价。” 堂堂世子殿下,什么值钱宝贝没玩过?所以由药不然来估价最合适。 但药不然显然也是个不老实的奸商,何况秦歌在刚刚那道眼神中也已经表达的很清楚,是以他估价都是尽量往低估。 “你说什么?!” “世子殿下,我这块血丝白玉乃是上品,是我父亲花两百万从古玩市场给我淘来的!怎么到你这里就只值一百万?你这不是宰人嘛?” “少逼逼,这种血丝白玉,在斑爷我家只够资格垫桌底,能给你一百万的价,已经算是看得起你。你要搞清楚现在的情况,能让你们用些小物件来抵钱,这也算是给你们的一条路。” “你……你……好吧。”那学子快要被气得吐血,但还是无奈妥协,问道:“那这株一百五十年份的青叶碧萝值多少?” “……” 另一边,安芝芝继续主持拍卖会。 战安凉和苏文轩气势全开,负责镇场子。 步心莲负责将拍出的旗子送到那些土豪手中。 秦歌则是在一旁看戏,偶尔还帮忙抬抬价…… “秦歌,你要不要这么无耻?本来这些拍品就是你的,你自己抬个什么价?!”有位学子激忿填膺,怒火难消,却也是无可奈何。 “无耻?你还有脸说我无耻?”秦歌差点被气笑,淡淡道:“其实最无耻的人是你们,之前你们这些人是怎么对我的可都还记得?一群脑残玩意儿,无脑跟风黑老子不说,还他妈在赛场上一群一群的追着老子打,就恨不得将老子给打死。” 秦歌扫视众人,淡淡笑道:“按理来说,我不应该便宜你们,但是我这人向来心胸宽广,不想跟你们计较,所以思来想去,还是决定给你们一条路,将手中多余的旗子卖给你们。你们可以仔细想想,其实这样对你们大家都很公平,完全不需要比拼实力,也不需要打个你死我活。” 听到秦歌这番话,不少人差点气血攻心。 不过还是有少部分学子很是认同秦歌这话,仔细一想,反而还很感谢秦歌,这少部分学子,自然就是那些修为实力要落后的,却又有钱的学子,如果这轮比赛是按正常情况进行下去,这些学子多半是抢不到旗子,最终只有被淘汰的下场,但是现在,就因为秦歌,他们不需要去抢,花钱就能买到旗子,继而在浮天一战中拿到高名次,换来自己的无限前途。 这时又有一位学子说道:“可如果不是你抢我们的木球,不是你到处捣乱,我们大家又怎么会想着群殴你?” “再说了,我们不是连你一根头发都没碰到嘛。” 闻言秦歌眼帘低垂,其实,本来他也是想老老实实的参加玄剑大会,并不想捣乱,可偏偏因为子桑陌田指使很多人针对他,所以他才会让所有人不好过。 秦歌漠然道:“你们应该去找找根本的原因,既然有些人不想让我好过,那么,我就让所有人不好过。” 闻言众人都安静下去。 大家都不是笨蛋,秦歌这话的意思,其实已经很明显。 这个时候,人们不由想起子桑陌田,确实,从玄剑大会开始,子桑陌田就在背后推动舆论,到处坏秦歌的名声,正所谓人言可畏,一个人说,两个人说,十个人说,百个人说……渐渐的,所有人对秦歌的印象就很差,即便是那些与秦歌素不相识从无交集的人,在听到某些谣言之后也是对秦歌恨之入骨,因为大家都在说那些话,即便那是假的,他们也会认为是真的,并觉得那好像就是自己的事儿。 这就是所谓的无脑跟风黑。 一开始,那些被子桑陌田利用的人只是推动舆论散布谣言坏秦歌名声,导致所有人都对他印象极差,而到后来的浮天一战,更甚至还有人对他动手,想要下毒陷害他,陷害他身边的人,还企图置他于死地。 仔细想想,其实从一开始,都是所有人在让秦歌不好过,所以现在秦歌才会让所有人都不好过。 口口声声说秦歌无耻怎么的,其实这里的大多数人,也差不到哪去。 没有人是无辜的。 相反,秦歌处处还给大家留有余地,本来万剑墓里的本命灵剑他可以全部取走,让大家谁都得不到,但他没有这样做;浮天一战第一轮,抢到的木球他还是卖给大家;浮天一战第二轮,他也没有对那些人用毒,若不然,凭他的毒,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现在第三轮,抢到的旗子和木球,他还是决定卖给大家。 毕竟在两世为人的秦歌眼中,这些学子都还只是十几岁的少年,所以也用不着做的太绝,虽然看似很过分,但其实他处处留有余地。 “都怪那子桑陌田,麻痹的,要不是因为他处处找秦歌麻烦,我们大家又何至于受此牵连!” “子桑家的人,真是阴险!” “就是,现在想想,其实我们也都有错,我们每个人,都在某种程度上伤害过秦歌。” “比起子桑陌田那种表里不一的伪君子,秦歌要好多了!” “……” 一时间,想明白原因的众学子纷纷将矛头指向子桑陌田。 虽然浮天一战的最后一轮远不如观众们之前想象的那般精彩,但这拍卖会却也是很有看头,同样也很精彩。 十号旗,最终拍出一百五十万的高价,而九号旗,更是拍出三百万的高价…… 吴有道叹口气,“好好的一个玄剑大会,却被这小家伙搞成一个拍卖会,唉!” 四长老满脸欣慰,“是个不错的小家伙,老夫越来越喜欢。” “……” ……(。) 第一百九十四章 意料之外的答案 随着时间推移,浮天一战迎来尾声。 最终,某位来自某学院的土豪学子经过与对手的激烈竞争,最终以五百万的高价拍得七号旗,他连他在万剑墓里合成的三级灵剑都给抵出去。 如果不是有太多的限制,比如时间仓促,比如那些土豪学子们没有带太多的钱在身上,不然这场拍卖会秦歌能赚更多。 但饶是有诸般限制,秦歌这次也是赚的盆满钵满。 观众区传出阵阵欢呼,还有热烈掌声,却是觉得这场拍卖会很精彩,尽管没有激烈的战斗,那也很精彩。 吴千流脚踏三尺青锋,立于天斗场上空,沉厚有力的声音传遍全场:“下面我宣布,浮天一战,就此结束!接下来,请各位学子稍做休息,稍后将……” 众人满眼期待的看着上空的吴千流,因为谁都晓得,在浮天一战结束之后,便是那最激动人心的环节,也就是玄剑道宗各门各派的掌门,以及长老们挑选弟子的环节。 其实,那才是所有参加玄剑大会的学子的终极目标。 一路走来,学子们所为的,不就是想投身到一个好的势力门派? 从玄剑大会伊始,到现在结束,其实一直都有玄剑道宗的弟子在暗中专门负责记录每个学子的情况,从每个学子的天赋、潜质、年龄、品性等等方面进行分析,然后再给出一个综合的评价,这便是那些负责记录的道宗弟子的工作,虽然工作量不小,但他们都完成的很好。 即便是在浮天一战中被淘汰掉的学子,只要有某些掌门看得上眼,那也还是有机会被收入玄剑道宗,进而成为人人都向往成为的道宗弟子,享受玄剑道宗的待遇。 其实大多数道宗掌门所看重的,还是学子们在万剑墓中的成绩,也就是得到的本命灵剑的数量,因为那直接就代表一个学子的修道天赋如何,至于其它的方面,等收入门下之后,可以再慢慢教导。 就如所有人所猜测的那样,浮天一战的冠军是秦歌,因为一号旗在他手中。 人们觉得,这个冠军秦歌亦是当之无愧。 在万剑墓中,他得到四把上古灵剑,排名第一,何人可比? 在浮天一战中,他更是主导全场,牵着所有人的鼻子走,甚至还将万众瞩目的浮天一战变成他的私人拍卖会,或许有些人不甘心,但事实上,没谁可以跟他比,谁能做到跟他一样无耻? 无耻是无耻,但人家就是叼,就是有那个本事,可以无耻到让所有学子无力反抗,最后只能被他牵着鼻子走。 排名第二的是战安凉,他手中的是二号旗。 排名第三的是药不然,而因为这个第三名,他还差点跟战安凉干起来,但最终还是没能干过战安凉,所以只好做老三。 排名第四的是苏文轩。 排名第五的是安芝芝。 排名第六的是步心莲。 现在一切尘埃落定,距离理想更近一步,战安凉和药不然几人回想起这一路走来的经历,俱是满满的感慨,觉得只要是有秦歌在,即便是这被道宗重视、被世人关注的玄剑大会,从头到尾也都跟玩似的,真的是一点压力也没有,最后轻轻松松就能进前五,而且还能赚到不少钱。 记得哥几个当初决定要加入玄剑道宗,想要为御魔大业贡献出一份力量时,都以为要加入玄剑道宗会很难很难。 …… 时过良久。 数千学子整齐且安静的站在浮天台上。 在众学子的前方,还有一个高低不齐的木台,秦歌站在木台上最高的那一阶,战安凉站在第二高的那一阶,根据前十的排名,依次往下。 不过除秦歌几人之外,其余的四位学子都低着头,只觉脸上无光,因为谁都清楚,他们这个所谓的“前十”是花钱买来的,并不是靠实力得到,有些不光彩。 或者,钱就是实力。 自己花钱买自己想要的东西,不偷不抢,不骗不诈,怎么就不光彩? 在最前方的高台上,数位道宗长老正襟危坐,俱是神情严肃。 在各位长老身前的桌面上,都有一叠厚厚的资料表单,这自然就是学子们的统计资料,也可以说是学子们的“成绩单”。 由于大长老陈苏安正在闭关养伤,不能亲自前来,所以是由步知舞代替陈苏安。 待步知舞上前致辞并宣布玄剑大会正式落幕之后,玄剑道宗各门各派的掌门们便开始去人群中选人,这场景类似于选秀,也像是选购商品。 那些学子们就是“商品”,都期待自己能被看中,因为这样才有未来,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因为掌门们都看过资料,所以心头早有目标,直接去找人就行,至于那些没有被看中的学子,也可以主动去向那些掌门争取机会,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展现出自己的才华,这样才有被看中的可能性,这就类似于“职场求职”。 若实在争取不到,那么就只能另谋后路,可以去报名参加修道者大军,在战场上杀敌立功,成为人上人,将来让这些现在看不起自己的掌门们后悔,还要打他们的脸。 或是从此做个江湖散修,如果有朝一日遇到机缘,在某些洞府古迹中找到某些强者生前留下的天地至宝,一朝翻身,鱼跃龙门,修炼成超级强者,来场极限的人生逆袭,到时候道宗肯定会抢着要收人,现在这些看不起自己的掌门肯定也会将肠子悔青,而且还一口一个“前辈”的叫,同样可以打他们的脸。 很多没有被看中的学子,就抱着这样的想法,毅然离去。 人生,从来不止一条路。 人生,有时候也需要运气。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现在这些看不起我的家伙,你们给我等着吧,日子还长着呢。 但,他们并不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是主角…… …… 在路过秦歌身边时,很多掌门都热情的向站在木台上的秦歌打招呼,虽然他们没资格将秦歌收入门下,但打个招呼,相互认识一下也不是不可,毕竟从今往后,秦歌在玄剑道宗可是大佬来着,所以得提前搞好关系。 白鹭洲也过来跟秦歌打招呼,她还跟清江城主秦白走在一起,看上去貌似很亲密。 她在秦白没有发觉的情况下对秦歌眨眨眼睛,媚的很。 那画上眼线和眼影的漂亮大眼睛,还有那长长的睫毛,要是眨眼放电,一般男人实难招架,但秦歌却是不吃她这套,嘀咕道:“衣不遮体,搔首弄姿,伤风败俗。” 白鹭洲却听到秦歌这很轻的声音,因为她本是太白仙境的强者,听觉极好,脸颊鼓鼓的,显得很生气,不过她生气的模样反而有些可爱。 当然,秦歌也从白鹭洲的眼神中明白些什么。 在情人节那天帮白鹭洲取青木的时候,白鹭洲就说过,她要帮秦歌弄死秦白。 看来,这就是她选择的方式。 “你难不成是想把秦白给活活的榨死?想用这样的方式帮我弄死他?白宫主还请三思,为了区区秦某,出卖自己身体,这不合适,如果是这样你还不如考虑去我那里上班。”秦歌散发出一道神识,逼音成线,用一种开玩笑的语气对白鹭洲说出这话。 白鹭洲狠狠的瞪秦歌一眼,咬牙切齿,暗叹此人颇是无耻,随后散发出一道神识,逼音成线:“我倒是想榨死你这个王八蛋!” 秦歌:“其实我早猜到你大概会用这样的方式。” 白鹭洲:“这对我们魔族也有好处,因为这能削弱你们人族的力量,我们只是在相互利用。” 秦歌:“但我却从不认为,这些败类蛀虫、狗彘鼠虫就算是我们人族的力量,他们还不配,除了天天造粪,剥夺民脂民膏之外,一无是处,杀之何惜?” 白鹭洲媚眼一笑,转身走进人群,“总之,你等姐的消息吧。” 秦歌:“等你和秦白的喜帖?” “滚!” 秦歌哈哈一笑。 药不然问道:“老秦,你傻笑个什么?别搞得好像一副没见过大场面的样子似的,学着斑爷,淡定点儿,不就是加入玄剑道宗嘛,有啥好激动的。” 秦歌笑容收敛,漠然道:“滚。” 白鹭洲离去后不久,天空岛主余龙雀也来跟秦歌打招呼,暗叹不愧是龙皇选中的妖族摄政王。 为复兴妖族大业,他得去挑选一批有潜质的弟子带到天空岛,再加以培养,待以后时机来临,摄政王要搞事情,那他也能拿得出人来为摄政王鞍前马后。 …… …… “秦歌,陈师叔没来,所以是我代替他。”高台上,步知舞走到秦歌身前,注视着他,认真问道:“你想不想拜入大长老门下?” 其余几位长老也是满脸期待的看着秦歌,见秦歌没有回答,他们都觉得还有希望。 特别是杨建国这老头子,在不停的给秦歌使眼色,还一边指自己的鼻子,急得快要双脚跳,那意思大概就是在说:来我这来我这,咱们可是老乡啊! 就连想要帮孔让梨杀秦歌的吴有道,此时也想收秦歌到门下,道理很简单,虽是想要杀秦歌,但如果秦歌拜入门下,那就是自己人,这样的天才不比子桑不孤差,若是能收下,那么他上边的人,也就是前宗主风雷剑仙孔让梨,就相当于是又得到一个子桑不孤。 但如果这样的天才不能为己所用,反而还成为玄玉剑仙的人,那么……就只能设法除掉。 所以,吴有道在等秦歌的答案。 “秦歌,来我这,我保证将我所会全部教你。” “切,你那屁本事有啥好学的?秦歌,还是来我这,让我教教你,什么才是世上最顶尖的剑法。” “秦歌,只要你来我这,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 “小秦,啥也甭说,咱俩谁跟谁?你来我黄鹤楼,酒随便你喝,要什么,我去给你弄,你想怎么折腾那就怎么折腾,要小月摇当媳妇我也去帮你说媒,总之,就算天塌下,我也给你顶着。” “……” 各位长老都在尽力争取秦歌,很显然,他们是在跟陈苏安抢人,只要能抢到秦歌,就算得罪陈苏安,他们也觉得值。 不同于其他学子,秦歌做为冠军,他有自己选择的权力,所以长老们只能尽力去争取,企图打动秦歌的心,却不能强求。 但秦歌却给出一个意料之外的答案:“我想去清洁宫。” ……(。) 第一百九十五章 我是女王大大 秦歌此言,如雷贯耳,嗡嗡作响。 众长老俱是一愣,少许才回过神,一脸“我有没有听错”的表情看着秦歌。 只有步知舞很淡定,似乎她对于秦歌的这个答案并不意外。 四长老疾声道:“秦歌,你确定你不是在开玩笑?” 秦歌很认真:“回这位长老,小可并未开玩笑。” “唉!”五长老发出叹息,一时间心头有种一块上等美玉却甘愿待在沟渠里的感觉,在他看来,秦歌这种选择就等于是自己往坑里跳,自己断送自己的大好前程。 你选什么不好,偏偏要选清洁宫。 随后五长老说道:“玄剑道宗大大小小的门派势力有数百个,而清洁宫是排名最后的一个门派,甚至很多人都不知其存在,额……或者那都说不上是个门派,因为据我所知,精灵族目前只有两个精灵小姑娘,而精灵古树早已枯萎,只是宗主她不忍精灵族就此灭绝,才下令将那片面积不小的领地保护起来,并还给那两位精灵小姑娘。” 接着四长老又说:“此事老夫也略有关注,那两个精灵小姑娘,好像一个叫花欣悦,一个叫莳小幽,以前她俩还经常去那些门派里打杂做扫除,或是去酒楼里刷碗洗盘子,以此换取食物和生活物资,委实可怜。” 秦歌也大概了解过一些在安芝芝来中州之前花欣悦和莳小幽的生活情况,他也觉得两个小姑娘很可怜,还总是被人嘲笑欺负,但今时不同往日,他会让精灵族过的比谁都好。 秦歌自然不会说精灵古树已经复苏的事,即便这事儿也瞒不了多久,便对几位长老说:“其实,除这两位精灵小姑娘之外,还有一位精灵女王。” “精灵女王?”闻言几位长老有些吃惊。 秦歌看看身后的安芝芝。 安芝芝走上前来,很乖巧很有礼貌的说道:“各位长老大大好,奴家安芝芝,正是精灵族现在的女王大大,如假包换哦。” 吴有道看她一眼,摇摇头,“太小。” 安芝芝低下头看看自己的胸脯,表情有些难过,“但是我以后肯定会长大的。” 吴有道差点呛住,说道:“老夫不是说这个,唉,也罢……就随你们去吧。”言讫转身离去,虽然他刚刚也争取过,但其实他也并没有什么把握能让秦歌拜入他的门下。 看来,还是只能除掉他。 四长老很心痛,“秦歌,难道你就真的不再考虑一下?你跟这位安芝芝女王,或许感情很深,你想要帮助她,但你可以用其它办法,只要你来我门下,以后清洁宫要什么就有什么,用这种方法帮助清洁宫,岂不更好?你再想想,如果你去清洁宫,那么以后谁来教你?就凭那些小姑娘?” 秦歌说道:“谢四长老美意,但这是小可很早就决定的事。” 安芝芝眯眼笑道:“虽然我们清洁宫现在没人,但是以后我们可以招收弟子呀。” “哼,不识好歹!”四长老见劝不动秦歌,有些气,拂袖而去。 五长老亦是长叹连连,他此刻的心情……大概就像是自己漂亮又年轻的宝贝女儿嫁给一个又肥又丑又老还没钱甚至还喜欢出去嫖的老男人,更甚至宝贝女儿还说“这就是她的幸福”。 “罢了,罢了,你随意。”随后五长老也离去,“如果以后改了心意,随时来找我。” 杨建国却是显得无所谓,虽然他想秦歌去黄鹤楼,以后就可以天天跟他喝酒聊天,但他也尊重秦歌自己的选择,毕竟他跟秦歌一样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思想层次要比其他长老高。 秦歌对步知舞说道:“舞姐,你还记不记得之前我说过,我帮你那个忙,你也答应帮我一个忙。” 步知舞点点头,“当然记得,你说。” 很早秦歌就说过,他帮步知舞治好经脉,步知舞答应帮他做一件事。 秦歌直言:“现在在玄剑道宗的官方资料中,清洁宫的宫主是小幽,所以我想请你帮忙改改。” 步知舞有些意外,“就这个?” 秦歌反问:“不然呢?” 步知舞莞尔道:“芝芝姑娘本就是精灵族的女王,现在她回来,那自然是由她决定。” 安芝芝眯着眼睛,伸手抱住秦歌的胳膊,“嘻嘻,其实之前我也找过大长老大大呢,但是他跟我说,如果我想要做精灵族的女王,并得到道宗的官方认可,那就要通过玄剑大会成为道宗弟子后才可以。” 当初,在来中州后不久,安芝芝就让莳小幽给大长老写过信,然后大长老也亲自来见过她,只是她并没有将这事儿告诉秦歌,可她也没有想到,秦歌竟会将这事儿放在心里,并且还早已想好办法,那就是找步知舞帮忙。 她觉得,除那个鬼老头之外,秦歌就是世界上对她最好的人了。 秦歌笑道:“既然芝芝现在是清洁宫的女王,那么,也就代表她有权力招人进清洁宫,所以,以后我就是得到道宗官方认可的清洁宫弟子。” 步知舞无奈的笑笑,“如果陈师叔知道,他一定会感到很遗憾。” 这时战安凉和药不然几人也都走过来。 “那斑爷也拜入清洁宫好了,相比起其它门派,斑爷还是喜欢清洁宫的环境。” 苏文轩、战安凉二人也都点头表示自己的想法跟药不然一样。 安芝芝双手叉腰,骄傲的道:“那以后,你们都要叫我女王大大,见了面也要行礼,每个月还要给我买糖葫芦。” 如果没有秦歌,药不然几人肯定不会选择加入清洁宫,这倒不是因为他们看不起清洁宫,而是因为清洁宫太弱小,如果加入清洁宫,将会很难在对抗魔族一事上使出自己的力量,毕竟,大家那“对抗魔族”的初衷从未改变,清洁宫这个平台太小,无法实现理想。 但正是因为知道秦歌的本事如何,所以他们都相信,在不久之后清洁宫一定会发展成玄剑道宗里数一数二,甚至可以跟十二楼比的大门派。 因此,他们才决定跟秦歌一起。 且不说在明面上会发展清洁宫,在暗地里,秦歌的杀手组织现在亦是方兴未艾。 一明一暗,等以后发展到一定程度,必是对付魔族的一把利剑! 步知舞对秦歌说:“那回头见。” “没问题。” ……(。) 第197章 萝莉诞生之夜! 转眼间,华灯初上。 在花间楼第二层的某间豪华包厢中。 “为庆祝我们在玄剑大会上旗开得胜,干杯!” “干杯——!” “来来来,喝完这一杯,还有三杯。” 最靓的仔众成员,以及步知舞和步心莲姐妹二人,此刻齐聚一堂,气氛很是热闹。 原本步知舞是没打算来参加这场庆祝宴会,因为她还有很多事要忙,但步心莲却一哭二闹三上吊非要将她拉来,因为如果步心莲是一个人来的话,那么她就有“故意来找战安凉”的嫌疑。 傲娇如她,肯定不会承认这样的事。 酒桌上。 秦筱站起身,对秦歌举起酒杯,莞尔道:“公子,您在玄剑大会上的表现筱儿都在山水卷里看过,不愧是公子,玄剑大会的冠军,真的好厉害,筱儿敬您一杯。” “嘿嘿,其实这也在意料之中。”一旁的药不然翘着二郎腿,懒洋洋的靠在椅子上,咧嘴笑道:“好歹老秦也是斑爷我亲自调教出来的首席小弟,你们说,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十八般武艺,他哪样不行?要斑爷我是个妹子的话,肯定会死心塌地的缠着他。” 战安凉很少说话,但他开口说话一般都是因为要对药不然吐糟,而且还很毒,只听他不屑说道:“要是你变成女的,我估计就是药菊花。” 闻言秦歌直接一口酒喷出,差点喷到步知舞脸上。 步知舞急忙避开,满脸嫌弃的看着秦歌。 众人捧腹大笑。 “尼玛,战沙雕,你他么完了!”药不然面如重枣,猛地站起身,伸手拉住楚陌寒的手使劲往后拽,“老楚你别拉着斑爷,看斑爷今天怎么弄死这孙贼!” 楚陌寒无奈摇头,“殿下,你够了。” 苏文轩笑道:“不过说起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这些才艺,苏某还只是见识过秦兄的诗词,可谓天下一绝,但遗憾的是,却不曾见识过秦兄其它才艺。秦兄,今日难得大家齐聚,不如来一曲助助兴?” 安芝芝开心鼓掌,“好吖好吖,本女王最喜欢听秦歌唱歌啦!” 药不然表情很严肃:“斑爷跟你们讲,我家老秦弹琴唱歌,那也是天下一绝,骚得一批。老秦,别磨蹭,速度上台露两手,让他们见识见识咱们秦大才子的本事。” 秦歌叹口气,“他么就知道坑我,不去。” 药不然却是紧咬不放,表情坏坏的,“这可是在妹子面前表现的好机会,你确定要错过?” 秦歌微笑说道:“我没你那么骚。” 药不然捏着下巴,思索道:“要实在不去也行,那就像玉儿那样去台上跳支舞让爷乐呵乐呵,并且还要穿女装,爷重重有赏。” 秦歌面无表情:“滚犊子,像我这种正儿八经的美男子,怎么可能会做这样的事?什么才艺表演,那是扯淡,死胖子,劝你给我滚远远的,别在这里起哄,不然对你来场花式教育。” 却就在这时,步知舞用食指轻轻地捅了捅秦歌的腰,很严肃的对秦歌说:“叫你去你就快去,我也想听你唱歌。很难想象,像你这样的人弹琴唱歌会是什么样子。” 秦歌很固执,说道:“说不去就不去。” 步知舞满面寒霜,用力一把掐住秦歌腰上的肉,“你,去,不,去!” 秦歌疼得面庞扭曲,却也不甘示弱,也伸出一手掐住步知舞腰上的肉,“老子就不去!” “你放开!” “你先放!” “你先!” “……” 众人愣愣的看着秦歌和步知舞,觉得这俩是在打情骂俏,不过也真够激烈的。 但都一致的觉得秦歌不懂得怜香惜玉,竟这样对待步知舞。 随后还是秦歌先松手,步知舞疼得直抽凉气,不停的揉着腰,暗叹秦歌这货好狠的心,她今天还真跟秦歌杠上了,“反正今天说什么你都要去。” 秦歌翻翻白眼,“老子不去,除非你先去台上跳个舞给爷乐呵乐呵,我再考虑去唱首歌。” “我靠!”秦歌此言一出,药不然几人都震惊的看向秦歌。 让步知舞去青楼表演舞蹈,这话他还真敢说啊。 步知舞是何等身份?她能来青楼这种地方聚会,其实就已经算是很给秦歌面子,当然,她也是悄悄的来,并没有被外人发现。 来这里聚会也就罢了,如果她还要登台跳舞,这事儿要是传出去,估计今后花间楼得闻名剑仙大陆。 秦歌自然是知道这些,而他也是故意这样说,想来步知舞必会知难而退,这样一来,他自己也能躲过此劫。 但谁都没想到,步知舞居然答应了。 她站起身,“好,我就去跳,我跳完之后,就轮到你。” “啊?”秦歌一脸懵逼,“你来真的?” 步心莲急忙拉住步知舞,“知舞师姐,你一定是喝高了,不能去不能去,要是在其它地方跳舞倒也罢了,如果是在这里跳舞的话……” 药不然面无表情说道:“那绝对是头牌。” “屁!”步心莲狠狠的瞪药不然一眼。 步知舞拿开步心莲的手,“我没喝多。” 她本来就很要强,既然今天跟秦歌杠上,那就杠到底。 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她之所以做这个决定,还是因为喝得有些上头。 步知舞是大才女,琴棋书画,能歌善舞这事儿,中州人人都知道,以前在玄剑大会某些重要的场合,她也跳过舞助兴,很多人都亲眼目睹,终生难忘。 跳舞固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但也要分场合。 但在这种场合,青楼这等风花雪月之地,步知舞若是登台跳舞,那引起的轰动,将会难以想象。 不过步知舞也不笨,摇身一变,利用变装法宝换了一套服装后,便蒙上一层面纱。 这样一来,就没人知道她是步知舞。 于是乎,步知舞从二楼包厢惊鸿一跃,衣袂飘飘,登上舞台。 她就如一朵绽放的莲花,在奏乐响起,她起舞的那一瞬间,秦歌就醉了。 如痴如醉。 “真……真美。” 那一幕幕,秦歌觉得,此生是无法忘记。 不仅是秦歌,所有人都呆住,目不转睛的盯着舞台,似乎连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 步心莲满脸自豪,心想知舞师姐的舞蹈,可是皇后娘娘亲自教哒,皇后娘娘在年轻的时候,跳舞可是在皇朝出了名的,连皇上也被她迷得死去活来…… 时过须臾。 灯光暗淡。 步知舞一曲舞罢,悄然退场,利用变装法宝换回原来的服装,回到二楼的包厢里。 “秦歌。” “额……啊?”秦歌这才从那种宛如梦幻的场景中回过神,看向步知舞:“咋了?” “该你了。” 药不然推秦歌一把,“我靠,连舞姐都这么给力了,让我等大饱眼福,老秦你可不能怂啊,赶紧的,让我等再饱饱耳福。” 苏文轩说道:“药兄所言甚是,秦兄,你还在等什么呢?” 战安凉知道秦歌很为难,说道:“要不我代替你上去表演一套砍头刀法?” 众人异口同声:“滚!” 战安凉立刻闭嘴,闷头喝酒。 于是乎,秦歌被众人推到一楼大厅的豪华舞台上。 正在舞台上准备继续表演歌舞的玉儿被吓得一跳,却是没想到公子做为大老板也会亲自登台表演,这可是千载难逢,可能今后很难再见,便乖乖的退到幕后。 尔后,秦歌便拿出秋水琴,动情的开始弹唱,以一首他前世的《爱情码头》征服全场,台下客人无不拍手叫好,喊着再来一首。 就连包厢中的药不然等人,亦是听得如痴如醉。 步知舞微笑说道:“唱的真好。” “嗯嗯!”安芝芝重重点头,她觉得,那首情歌,秦歌一定是对她唱的,因为刚刚在唱的时候,秦歌老是盯着这里看呢,哎呀,好害羞…… 也好在秦歌前世听过的歌不少,那些歌要是在这个世界出现,必然会是红遍中州皇朝两地的名曲。 只是他并不知道,他今天因为跟步知舞抬杠而登台的一次表演,会让以后的花间楼生意越来越好,而他也被人们封为“情歌之王”,粉丝遍布皇朝中州两地,所过之处,引无数少女竞折腰。 …… 夜已深。 客人们都已散去,花间楼打了烊。 步知舞和步心莲也离去。 今晚大家都很开心。 秦歌书房中。 “玩也玩过,酒也喝过,疯也疯过,大家都该把心收一收。”秦歌目光扫视众人,俨然道:“现在,玄剑大会已结束,而我们也正式成为道宗弟子,所以,在前方等着我们的,是更加漫长的路。” 苏文轩点点头,“道阻且长。” 药不然问:“话说,清洁宫真的要招人?” 秦歌摇摇头,“有精灵古树在,自然用不着招人,我想,芝芝肯定也不希望招外人进去。” “嗯!”安芝芝说道:“其实我们精灵一直对人类都有防备之心,因为精灵族不止一次吃过人类的亏,当然,除了你们几个。” 秦歌:“刚喝完酒就叫你们来开会,其实是有个小事需要商量。” 药不然问:“啥事儿?” 秦歌:“我觉得首先清洁宫需要改个名字,清洁宫,清洁工,老实说……这名字真的是有些……到底是谁取的?” 安芝芝嘻嘻笑道:“其实本女王也觉得不太好听呢,可小幽说这是‘冰清玉洁’的意思。” “要不,就叫精灵王国?”药不然突然提议,遂又道:“虽然听上去有些幼稚,但却很符合精灵族的风格。” 苏文轩摇摇头,“药兄,没这么简单,若是以‘国’自称,道宗肯定不会允许,除非是脱离道宗,可一旦脱离道宗,之后又必会遭到打压,而且会失去道宗保护。” 这时战安凉开了口,他的表情非常严肃认真:“不如就叫‘砍刀帮’?” “噗……”众人集体喷出。 “真特么中二。”秦歌无力吐槽,脑海中不由幻想出一帮小萝莉拿着大砍刀的画面,那实在是有些辣眼睛。 “小萝莉……”想到这里,秦歌忽然就有主意,说道:“就叫‘萝莉宫’。” “萝莉宫?” “对!”秦歌很严肃。 “斑爷觉得不错,赞成。” 苏文轩:“秦兄取的名,一定有寓意,赞成。” 安芝芝:“秦歌说什么都是对哒,我也赞成。” 从此,世上便无“清洁宫,”只有“萝莉宫。” 在很久以后,萝莉宫将是剑仙大陆最顶尖的势力! 而今夜,便是萝莉诞生之夜! ……(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七章 投票决定 按规定,玄剑道宗内部各势力门派若要改名,需得走些特定流程。 首先,须经过道宗官方认证的掌门写申请书交至当地城主,比如所在势力地界位于清江城管辖范围之内,就需交给清江城主;位于嘉霖城管辖范围之内,就需交给嘉霖城主。 等城主签名盖章之后,又需要交至长老堂,只要有其中一位长老签名即可, 长老签名之后,又需要交至道宗戒律堂,要戒律堂主签名之后才算有效,方能被纳入道宗的资料库里。 大概流程便是如此。 不过秦歌觉得这事儿用不着那么麻烦,先找杨建国帮忙签个名,然后再找步知舞就行,因为现今道宗戒律堂的堂主之位尚处于空缺状态,是由步知舞暂代。 翌日,秦歌便让安芝芝写申请书一封,再将苏月摇给的金字许飞令交给安芝芝,让她骑五鳞红光带着申请书去黄鹤楼一趟。 及至中午,安芝芝才回来。 “秦歌你瞧。”安芝芝开心的将手中申请书亮给秦歌看。 秦歌发现上面有好几个红红的印章,看来改名这事已成。 “对了秦歌,临走之前步知舞跟我说,让你马上去玄玉宫一趟,说是要开会。” “开会?” “对呀,开会,不是约会。”安芝芝从她的包包里鼓捣出一面令牌交给秦歌,“她说只要有这面通行令牌,你就可以直接去玄玉宫。” 尔后秦歌便骑上五鳞红光,启程前往玄玉宫。 玄玉宫就在中州的上空,虽然很高,于云层之上,但以五鳞红光现在的飞行速度,要飞上去也用不了多久。 那是一栋很豪华的宫殿,比起皇朝京都的皇宫也是毫不逊色,甚至比起皇朝的皇宫还多了几分仙气,宛如一座仙宫。 在秦歌离近时,云雾中有数名三代弟子御剑飞来,将他拦住。 秦歌交出之前安芝芝给的那面通行令牌,随后便被一名三代弟子直接带到一间大殿。 进入大殿,秦歌一眼就看到一张很大的桌子。 大桌四周皆有摆放座椅,在正前方,还有一张更加豪华尊贵的座椅。 五位城主,以及十二楼的楼主都在场。 在场这些大佬,秦歌亲眼见过的人没几个,但他全都认识,毕竟他的情报组织不是白干的,这些大佬的情报他自然有所掌握。 秦歌发现苏月摇也在。 “小秦,来来来,过来坐。”杨建国见秦歌到来,急忙招起手,并腾出身旁的一个座位,示意秦歌过去坐那。 其实杨建国很少来玄玉宫开会,因为他一年到头都忙着搞他的研究,不过这次步知舞说是因为秦歌才开这个会,所以他怎么也得亲自来一趟。 “话说……这是怎么回事呀?”秦歌刚坐下不久,苏月摇便凑过来坐到他身旁。 “我也不知道。”秦歌对苏月摇轻轻摇头,其实秦歌大概能猜到些什么,不过现在还不敢确定。 这时杨建国说道:“我估计应该是很大的事儿,十二楼五城的人全部到齐,还包括长老堂,这阵仗着实不小啊。” 秦歌问:“舞姐她人呢?” “应该马上就来。” 一边闲聊一边喝茶,没过多久,步知舞便在两名三代弟子的陪同下走进大殿。 今天她穿着白色宫装,看上去雍容华贵,气质充满威严。 众人都站起身表示问候。 随后,二长老吴有道发问:“代宗主,不知今天召集大家前来究竟所为何事?” 玄玉剑仙在离开中州之前,曾留下旨意——步知舞暂代宗主一职,处理道宗政事,长老堂全力协助。 此乃玄玉剑仙旨意,即便有人不满由步知舞一个小姑娘主持大局,却也无人敢不从。 在中州大地,玄玉剑仙就相当于皇朝的皇帝,她的话,那就是旨意! “首先,知舞在这里感谢各位长老、城主、楼主莅临……”步知舞抬抬手,示意大家先坐下。 “……” 时过须臾。 “什么?!” “代宗主你说什么?!” 殿中众人俱是满脸震惊之色,霍然看向秦歌。 四长老疾声道:“由秦歌接任戒律堂主之位?!” “这是在开玩笑吧?” 被这么多道宗大佬盯着,秦歌感觉有些不好意思,此外,那种精神上的压力也难以承受。在场这些大佬无不是修道强者,尽管没有敌意,但同时被这么多修道强者盯着,那种精神上的压力也不小。 步知舞面无表情,用一种不容抗拒的语气说道:“各位长老、城主、楼主,意下如何?” 吴有道心情沉重,如果秦歌坐上戒律堂主这个位置,想要再对付他,将会更麻烦,是以他不希望此事成真,断然开口:“秦歌年纪尚轻、资历尚浅,我觉得不合适!” 他的态度很强硬。 接着清江城主秦白起身说道:“代宗主明鉴,秦歌固然天赋异禀,亦是满腹经纶、才华出众,但戒律堂主这个位置比较特殊,并非是有诗书才气就能将其做好。” 又有一位城主说道:“但是我觉得吧……可以让秦歌试试。” “试试?”秦白霍然看向那位城主,沉声道:“戒律堂主之位空了也有五年有余,一直无人够格,岂是试试就能成的?” “……” 对于秦歌做戒律堂主一事,十二楼五城的大佬们各持己见,莫衷一是。 但这种情况,尚在步知舞意料之中。 若非事先做足准备,她定不会贸然开此会议。 “既然各位看法不同,实难一致,那么就按照规矩,投票决定。”说这话的并不是步知舞,而是大长老陈苏安,但他说的,也正是步知舞要说的。 殿中众人安静下去。 陈苏安缓缓站起身,目光扫视众人,“首先,赞同秦歌做戒律堂主的,请举手。” 杨建国和苏月摇第一个举手。 五城之中,有两位城主举手。 十二楼之中,总共有七位楼主举手。 然后陈苏安也举起手。 四长老和五长老也举起手。 最后步知舞举起手。 见这么多人支持秦歌,杨建国也很开心,哈哈笑道:“各位,我这里可是有两票啊啊,首先,我是长老堂的人,同时我的黄鹤楼也是十二楼之一,所以我也是十二楼的人。” 苏月摇莞尔道:“我的天衣坊也是十二楼之一,而我本身也属于长老堂,是为道宗财务长老,所以我这里也有两票。” 那些不希望秦歌做戒律堂主的人,此刻心情都很不好,因为秦歌不仅票数多,而且这些支持他的人大多都是在道宗里分量不轻的人,比如杨建国,比如苏月摇,比如大长老,比如步知舞…… 吴有道眼帘低垂,心想步知舞肯定是早有准备才来这么一出,不过,还不到最后…… 总之,这个戒律堂主,千万不能让秦歌做! “戒律堂主,于道宗内外而言,都是重中之重,又岂能看情分来决定堂主人选?”吴有道站起身,语气微沉:“秦歌或许有能力做戒律堂主,但他刚通过玄剑大会成为道宗弟子,资历尚浅,就直接当上戒律堂主,身居高位,这怕是难以服众,所以我觉得,他需要证明自己的能力。” 步知舞问:“不知二长老需要何种证明?” 吴有道看看秦歌,淡淡笑道:“至少,会写些诗词、会写点论文、会写些稀奇古怪的,这不能证明能做好戒律堂主。” “戒律堂主是要秉公执法、铁面无私,且深谙道宗律法,同时,更要以道宗的各方面发展为己任。” 步知舞说道:“确实如此。” 接着吴有道又来一招以退为进:“不过既然连代宗主、大长老、三长老、玄霜仙子都支持他,那我等自是无话可说,就算反对也是枉然,毕竟,权力大于一切。” “这话还真是酸里酸气的。”杨建国哼了一声,说道:“但说来说去你还是什么都没说。二长老,你就直说吧,需要小秦怎么证明自己有那个能力?” 吴有道看看秦歌,直言道:“据我所知,秦歌现在是清洁宫弟子,如果,他能在一年之内,带领清洁宫发展成一个经济实力、修道实力不弱于十二楼之一的一半的门派势力,那么就可以证明他有那个能力。” ……(。) 第一百九十八章 一年后的今天! 吴有道此言一出,殿中瞬时安静下去,落针可闻。 步知舞的脸色变得有些阴沉。 杨建国的脸色也有些不好看。 很显然,吴有道就是不想让秦歌做这个戒律堂主,在故意出难题。 苏月摇站起身,看向吴有道,冷声笑道:“二长老,若换做是你,你行吗?” 吴有道轻轻摇头,蔼然道:“玄霜仙子说笑,老夫自然是不行,但是老夫觉得戒律堂主一定行。这亦是为什么在这数年间,一直无人可以坐镇戒律堂的原因。” 吴有道此言,尽管已很委婉,但在场众人都明其言下之意,大抵便是:戒律堂主,并不是谁想做那就能去做的,这须得要有真本事,并做出令人折服的政绩,若无此能力,便没资格做戒律堂主。 随后,如秦白那些不支持秦歌的人也都开始起哄。 清洁宫是个什么样的势力,在场人人皆知,说是属于玄剑道宗旗下的一个门派势力,但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就只是因为玄玉剑仙不忍精灵族就此灭绝,才将领地还给那两位精灵小姑娘,并以玄剑道宗的名义保护她们,保护那片领地。 仅此而已。 要论清洁宫的经济水平,随便去中州五城找一户普通人家,那都比清洁宫有钱的多,若不然,那两位精灵小姑娘为何还要靠去其它门派帮那些弟子打杂做扫除才能换取到食物及生活物资? 若不如此,她们怎能生存下去? 说她们比乞丐只强上一点,那也不为过。 而要论清洁宫的修为水平,那就更是可笑,清洁宫门可罗雀,就区区两个精灵小姑娘,能有什么修为水平? 谁都知道,中州十二楼,哪怕是最差的那一楼,资产就已达数千万,而弟子们的修为水平更不用说。 现在,要秦歌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带领清洁宫发展成十二楼其中之一的一半的水平,这无疑比登天还难。 秦歌就算再有才华,那又怎能做到这种程度? 他又不是神。 想起这些,吴有道心下好笑,暗叹这也多亏秦歌自己的选择,若非秦歌一开始就选择要拜入清洁宫,他今天还真找不到空子钻,所以这可谓是秦歌自己往坑里跳。 他正是不相信秦歌能做到他刚刚说的那种程度,所以才故意那样说,其目的,自然就是让秦歌知难而退,如此,秦歌便做不成戒律堂主。 就算步知舞权力大,可她也是能力有限,毕竟,玄剑道宗不是她一个人的。 她想推秦歌做戒律堂主,那就必须要让秦歌拿出真本事,让大家服气。 却就在所有人都认为,秦歌做戒律堂主这事儿需要从长计议往后推迟的时候,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秦歌却很淡然的接受。 秦歌走上前,扫视众人,最后视线落在吴有道脸上,说道:“这没问题。” 这个戒律堂主,秦歌是必须要做的,倒不是因为他自己想追求这份职务,也并非是他贪图权力,仅仅只是因为步知舞。 他说过,他要做步知舞的贤内助。 况且,如果在玄剑道宗身居高位,这对他“对抗魔族”的初心也有帮助,并不起冲突,以后要做很多事都会很方便。 中州十二楼的经济水平和修为水平秦歌自然是知道,不过在他看来,除苏月摇的天衣坊和杨建国的黄鹤楼职务,其它十楼都是渣渣。 要带领清洁宫在一年内超越他们都不是难事,更别说是达到他们的一半。 吴有道有些意外的看着秦歌,“这可不是儿戏。” “这当然不是儿戏。”秦歌面向殿前步知舞等人,抱拳道:“代宗主,以及各位长老,请给我一年时间,一年后的今天我会给各位一个交代,并顺利达到方才二长老所说的条件,不负诸位厚望,证明我有能力做戒律堂主。” 步知舞脸上露出笑容,她也算是了解秦歌,连秦歌自己都对自己有信心,她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大长老陈苏安古井不波的脸上也浮现笑容,“那好,此事已定。秦歌,一年后的今天,希望你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案。” 这时吴有道不屑笑道:“你凭什么?就凭你那家青楼?” 秦歌面不改色:“那是弟子在正式成为道宗弟子之前出资开的一家青楼,现在弟子已是清洁宫的正式弟子,所以,那也算是清洁宫的产业。” 秦白摇摇头,讥诮道:“呵,可笑至极,该说你是太年轻还是该说你是太狂妄,其实就算你将那家青楼的财务与清洁宫合并,但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你也赚不到足矣跟十二楼之一的一半相比的资产。” “而就算你能赚到那么多钱,那清洁宫弟子的修为水平呢?” “秦歌啊,你还是放弃吧,这个戒律堂主,不是那么好当的。” “就是,这明显比登天还难,要是凭你就能在一年的时间里做到这种程度,那我们这些楼主是吃干饭的?” “……” 秦歌并没有在意这些冷嘲热讽,淡淡道:“这是我自己的事,就不劳各位烦心。” 吴有道淡淡一笑,“那么,请记住你今天说的这些话,一年后的今天,我们再一同见证你的成果。但须先说好,除你自己的产业之外,你不能依靠其它势力的帮助。” 他这话显然是意有所指,无非就是说的天衣坊和黄鹤楼。 “……” 此事就此敲定。 秦歌骑上五鳞红光,准备回清江城。 临走之前,步知舞找到他。 “秦歌,对于刚刚二长老说的那些,你真有把握做到?”步知舞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担心,如果刚刚秦歌在会议上没有亲口答应,那么此事还有转圜余地,她可以想其它办法让秦歌做戒律堂主。 但秦歌一旦亲口答应,那这事就已没有转圜余地。 秦歌洒然一笑,“不就是赚钱而已,回头我去找东西卖就行。” 步知舞说道:“赚钱倒还是小事,我相信你能赚到那么多钱,主要还是修为水平这方面。清洁宫现在就你们这几个弟子,若要跟十二楼之一的一半比,短短一年时间,那还是很勉强。” 秦歌想想后,说道:“那明天清洁宫就开始对外招收弟子。” “一年时间内能招多少弟子?就算招到,那谁来指导他们修炼?” 秦歌说道:“你别担心,这不是什么难事。” “那好吧,连你自己都这么有信心,我也不好说什么,总之这事只能靠你自己,我帮不上什么忙,我想二长老那些人肯定会时刻监督,若是我们出手帮你,到时候他们一定会找到空子钻。” “嗯,我懂,那我先回去。” 步知舞说道:“后天……我去清洁宫找你。” ……(。) 第一百九十九章 规则由我们来定! 从玄玉宫离去之后,秦歌便骑着五鳞红光直接去往萝莉宫。 通过转移阵回到花间楼时,已是傍晚时分。 书房中。 秦歌刚出现,安芝芝便跑过来抱住他胳膊,“秦歌秦歌,你今天去玄玉宫干嘛了呀?是步知舞叫你去约会了吗?” 秦歌说道:“我倒希望是去跟她约会。” “那你怎么这么久才回来?” 秦歌说道:“肚子饿,吃的在哪?” 安芝芝害羞的低下头,“嘻嘻……你上次不是说不让我下厨房吗?所以……我就等你回来给我做好吃哒。” 秦歌看向安芝芝,良久之后才长长叹出一口气,其中大有难言之意。 “你这个智障女王,一天到晚除了吃就还是吃,什么时候才能稍微有些……唉,算了,其实像你这样也挺好,无忧无虑,总之这辈子我算是栽到你手里。” 安芝芝噘着小嘴儿,表情很是难过,“什么嘛,人家哪里无忧无虑?做为女王大大,人家的压力也挺大的好不好。” 闻言秦歌差点被逗笑,问她:“你特么能有什么压力?无偿给你打工的是我哎。” 安芝芝抬起头,楚楚可怜的看着秦歌,伸出两只小手轻轻扯着他的袖子,“人家最近有些长肚腩,都不敢再吃多了,你说压力大不大?要是让小幽和欣悦她们看到我长肚腩,一定会笑话我,到时候我这个女王会一点面子也没有。” “唉,算了,没法跟你正常交流。”秦歌扶额叹息,“其实有时候我真怀疑你那一百多岁是不是白活了,要是我们人类活到一百多岁,那就是个爷爷来着,绝逼是个人精。” 安芝芝眯着眼睛,骄傲说道:“我没有白活呀,我在渝水镇开粮油店,可是赚到不少钱呢。” 秦歌果断转移话题:“他们人呢?叫来我书房开会。” “嗯,好哒,本女王可是跑腿小能手哦。” 时过少许。 战安凉等人齐聚书房。 秦筱、玉儿、金峰森、楚陌寒四人也在。 这些都是秦歌可以完全信任的人。 秦歌将今天下午在玄玉宫那场会议的内容如实告知。 众人听后都很吃惊。 “老秦你说什么?知舞师姐她会不会对你好的有些过头?竟要推你做戒律堂主。”药不然伸手抓住秦歌膀子,“不行,斑爷我不能再隐藏真感情了,这大腿斑爷现在就得抱。老秦,咱们兄弟一场,以后在道宗你可得罩着斑爷点啊!” 秦歌打开他的手,“恶不恶心,赶紧给我滚犊子。” 苏文轩笑道:“如果真是这样,那以后要做某些事就方便多了。” 楚陌寒点点头,“据我所知,戒律堂主一职,在道宗就类似于我们皇朝的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不过这个位置已空缺多年,现在步知舞要公子您去做,想来也是有她的考量。” 药不然嘿嘿笑道:“至于她是怎么想的,若是在局外看,一目了然,因为咱家老秦是她的人,她推老秦上去管戒律堂,这无疑是想稳固她在道宗的政权力量,更何况,咱家老秦确实有那个能力。” 楚陌寒略有感慨:“没想到这步知舞年纪轻轻,而且还是位姑娘家,心思却亦是如此之深,深谙权术。” 战安凉面无表情说道:“那是自然,在这种环境里生存,若她自己没些本事,即便她是玄玉剑仙的弟子,那也会站不稳。” “这个女人,还真是不简单呐。” 一时间,大家都在讨论步知舞。 至于秦歌要在一年之内完成二长老在会议上所提出的那些任务,大家似乎都没有半分在意,这是因为,大家都相信这对秦歌而言并无难处,只是小菜一碟。 秦歌抬抬手,打断众人对步知舞的讨论,对安芝芝说:“芝芝,从明天开始,你要带领精灵族的所有成员加强修炼,另外,胖子沙雕老苏,还有筱儿玉儿老金,你们几个也是。咱们不差天品灵石,至于在修炼上遇到的难题,可以去找老楚,或者是来找我。” 众人俱是干劲满满。 秦歌目光扫视众人,俨然道:“对你们,我现在只有一个要求,我要你们在半年之内达到破罡玄境。” “神马?!”药不然两只眯眯眼瞪得溜圆,“半年时间?破罡玄境?老秦你这会不会太坑爹了?” 秦歌面不改色:“知道吉格勒定理吗?” 众人满脸疑惑。 安芝芝用食指轻轻扣着耳根,小脸上满是思索,“及格了……腚里?秦歌,这好吃吗?” 秦歌一声轻叹,“这么说吧,所谓吉格勒定理,就是要先给自己设定一个高大的目标,这里我先举个例子……” 安芝芝举手说道:“我知道我知道,秦歌,这我真的知道!” “你知道?”秦歌皱皱眉。 安芝芝眯着眼睛,不知在幻想什么,馋的快要流口水,“盐焗栗子,超级好吃哒,如果举起来,可爱的小松鼠就会爬到你手上来吃。” 秦歌正色道:“智障女王,求你别打岔,先听卑职把话说完。” “喔……”安芝芝吐吐小舌头。 众人皆都憋着笑。 秦歌面向众人:“这里我举个例子,比如,药胖子,我现在让你直接变成太白仙境的强者,你愿不愿意?” “哎哟斑爷我去,还有这么好的事儿?斑爷当然愿意,这样一来,花式吊打战沙雕,那就不叫事儿。” 秦歌又道:“那好,我现在让你变成太白仙境的强者,但是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药不然双手抱胸,警惕道:“告诉你,出卖身体和灵魂的事儿斑爷我可不干啊。” 秦歌慢慢的深呼吸,忍住那种抽人的冲动,平心静气说道:“条件就是,我要你在接下来的两年之内,每天辰时准时起床,先围着精灵族的领地跑一圈,然后打坐三个时辰,再做两个时辰的高强度体能训练,接着再看一个时辰的书,之后再去找老楚切磋,等切磋完后,你肯定浑身是伤,然后就要坚持服用我的药,并泡一个时辰我调制的药水澡。” 秦歌注视着药不然:“这就是让你成为太白仙境强者的条件,你能否做到?” “额,这……个嘛。”药不然看向别处,仔细想想,如果在接下来的两年之内,真如秦歌说的这样去做,每天都坚持下去,那想想都很恐怖。 秦歌见药不然没答话,对众人说:“这就是所谓的吉格勒定理。” 苏文轩脸露笑容:“不愧是秦兄,果然高深玄妙,我明白了。” 战安凉也明白其中道理,目光坚定:“半年之内,必达到破罡玄境!” 楚陌寒也将刚刚秦歌的这番话记在心里,暗叹不愧是鬼剑愁大人,学问就是高深,且不说是这些年轻小伙,就刚刚鬼剑愁大人所说的这些,放在现在的自己身上都有用。 只要有鬼剑愁大人在,精灵族要强势崛起,那根本就不是事儿! “两年之内,我必要达到那个层次!”楚陌寒在心里默默的给自己定下目标。 秦歌说道:“赚钱的事就交给我,你们只负责修炼。你们的贡献,就是提升自己的实力。” 随后秦歌看看秦筱和玉儿以及金峰森三人,“当然,你们也是一样,现在你们该学的都已经学会,也是时候培养几个心腹,将组织里的事务交给心腹去做,如此你们也能腾出更多的时间。” “总之,从今往后,我们不能浪费每一天,更不能每天无所事事只想着玩乐偷懒,因为现在我们还没到那个享受生活的阶段。须知,你所浪费的今天,是昨天死去的人奢望的明天;你所厌恶的现在,是未来的你回不去的曾经。” 秦歌长身而立,目光扫视众人,“不论是萝莉宫,还是我们的杀手组织,在将来,必是能够左右天下大势的超级势力!” “你们不喜欢这个世界的规则,因为那是这个世界的强者们所制定的规则,那么,我们就要爬到最高处,成为最强者,再由我们来制定这个世界的规则!” “是!” 众人眼眸颤动,只觉体内有热流涌动,头皮发热。 楚陌寒浑浊沧桑的眼眸中也绽放出光彩,激动的身体有些发抖,不由就想起那个传说……传说每一代鬼剑传人下山,必能左右天下大势,引导世界走向。 一怒而诸侯惧,安居则天下息。 就像那座山一样,鬼剑愁,便是一把凌驾于世间万物之上的剑,飘渺不定,无可揣测,但却又真实存在。 秦歌一挥手,“散会!” “筱儿。” “公子有何吩咐?” “去弄点吃的。” ……(。) 第二百章 女武神计划! 对于刚刚对大家所说的那些话,其实秦歌自己心里也没什么谱,现在回头想想,貌似还挺中二,更是狂的不像话。 不过,做为一个领导者,有时候为鼓舞士气,让大家心中能充满干劲和希望,也是必须要来一段这样的发言才行。 但有一点秦歌很肯定——既然自己来这世上一遭,那么要玩就玩到最大,如此才对得起自己这个穿越者的身份。 至于要去游山玩水享受生活追求大道什么的,那是很久以后的事,现在还远远没有到那个阶段。 在这乱世之中,那种简单而安宁的生活,其实反而是最难的。 秦筱很快就做好一桌菜。 秦筱现在的厨艺很是精湛,做出的菜味道基本上跟秦歌做的无异,安芝芝是最好的测量标准,因为安芝芝以前只吃秦歌亲手做的饭菜,却是她被秦歌给惯坏,但现在秦筱做的饭菜她也吃。 一冲上桌安芝芝就捧起比她脑袋还要大的碗,嫩嫩的小手抓着有她手指粗的筷子,不停的往自己碗里夹菜,生怕秦歌和秦筱跟她抢,真的是又自私又可爱。 不过只要是跟她一起吃饭,就会很有食欲。 她就跟只贪吃的小猪一样。 出自自家农场种的香喷喷的大白米饭,再加几个家常小菜,这比那些大酒楼的山珍海味要棒得多。 秦歌吃的很是惬意。 饭后,秦歌摸着肚子,懒洋洋的靠在椅子上,准备休息一会儿就开始写书,之前听金峰森那家伙说,最近有好多读者天天都堵在书坊门外等更新,更有甚者还举着菜刀,说是不更新就菜刀伺候,而之前印刷的那批书,现在全都销售一空。 “公子近来劳累,筱儿给公子泡泡脚。”秦筱端着一盆热水走进书房。 看着在认真给自己按摩足底的秦筱,秦歌打趣道:“老实说,像筱儿你这种,应该是大多数男人理想的那种妻子。” 秦筱娇颜泛红,轻轻嗔道:“公子在胡说什么呢。” 秦歌说道:“贤惠,温柔,端庄,体贴。” 秦歌心想,要是步知舞也跟秦筱这样该有多好,不对不对,仔细想想,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步知舞那样其实是最好的,因为那就是最真实的步知舞,而自己喜欢上的,也正是那样的步知舞。 秦筱羞意更甚,用食指关节稍稍发力在秦歌足底顶了顶,疼得秦歌直抽凉气。 “我这是在夸你哎,你干嘛还要生气,哎哟疼疼疼,你轻点儿。” “筱儿哪里敢生公子的气,只是公子说话太不害臊。” “好吧,连这也算不害臊。”秦歌转移话题,问道:“话说筱儿,你今后……有没有自己的人生规划?” 秦筱很是茫然,摇摇头,然后又低下头,不知心里在想什么,连发丝垂进盆里被打湿也浑然不觉。 秦歌伸手整理她的头发,说道:“虽然你现在跟着我,但是我也并不会将你捆绑一辈子,更不会限制你的自由,若以后你有自己想做的事,比如想嫁人,或是想找个地方过安宁稳定的生活开个小店,或是想去看遍千山万水,这些都可以,我会支持你。” 秦筱眼里突然泛起水雾,带着些哭腔:“公子,听您的意思,您是不打算要筱儿了吗?” “啊?没……没啊。不对,这话也不能这样说,你又不是我的私人物品,不存在我要不要你这样的说法,因为你只属于你自己。” 秦筱泪眼汪汪,“公子您就是开始嫌弃筱儿啦!” “唉,算了,你就当我什么也没说。”秦歌无奈的揉揉额头,心想要跟这个世界的姑娘以自己前世的方式交流果然很麻烦。 秦筱抬起头,楚楚可怜的看着秦歌,“筱儿只想永远跟在公子身边服侍公子,公子要筱儿做什么,筱儿就做什么。” 秦歌:“我记得这话你以前也说过。” “不仅是以前,现在,未来,筱儿永远都会这样说。” 秦歌靠在椅背上,看向窗外,“我今后的路,可能会一路伴随腥风血雨。” “那筱儿也会陪在公子身边,不求能跟公子有福同享,但求能跟公子有难同当。公子您若是赢,筱儿陪您君临天下,您若是输,筱儿陪您东山再起。” 秦歌想了想,说道:“未来会如何,现在谁也无法确定,但我想打造一个团队,一个在将来会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团队,这个团队中的任何一员,都能在这片土地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因为秦歌想着,总有一天,他会跟杨建国坐飞船离开这个世界,去追寻自己的答案,而他在离开这个世界后,且不论之后会遇到什么,但至少,这片土地上需要留下那么几个人看着。 鬼剑派虽不是始于他,但也不能终于他,因此,他得留下鬼剑派的传人。 若不然,就对不起死去的师父。 或许是人一吃饱躺下就会思考很多事,秦歌现在思考的,就是这些事。 秦筱心中默念刚刚秦歌的话,美眸轻颤,觉得公子好生了不起,他的目光格局总是那么大,大到令人难以想象,甚至是自己这种人不敢去想象的,开口问道:“那是什么团队呀?” 秦歌满目思索,捏着下巴,轻轻嘀咕,“我记得那些里的穿越者,都在异世有个所谓的后宫团……” “啊?公子,什么是后宫团呀?”秦筱满脸疑惑,不明白秦歌在自言自语嘀咕些什么。 “额,没…没啥,团队名字我暂时还没想好,以后再说吧。” “那筱儿一定会努力,争取在半年内达到破罡玄境,并练到剑二十四的境界。公子说过,在这个乱世,只有绝对的力量,才能决定一切。” 她抬头看向天花板,满脸向往:“筱儿的梦想,就是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不用公子亲自出手,筱儿也能为公子解决,成为公子的左膀右臂。” 秦歌目光忽然一亮,却是想到名字,“那么,就叫女武神。” “女武神?” “对。”秦歌说道:“就叫女武神。” “可是公子,以‘神’自称,这会不会……会不会太狂啦?” “有吗,我觉得还行。” “那就听公子的。” 秦歌心想,打造一支世上最强的女团,这貌似挺有趣的,说道:“这个女武神计划,等到以后时机成熟我们再启动。” “行了,你先去休息,我要写书。” “好的公子。” “……” 翌日清晨。 萝莉宫。 以安芝芝为首,所有精灵族成员皆在峡谷中的精灵古树前列好整齐队形。 个个小脸上都满是好奇,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秦歌,不知道男神大大要干嘛。 秦歌在队列前来回走动,神情严肃:“丫头们,本来今天是打算让你们开始训练,教你们一些东西,不过想到还有其它事,这事就往后推迟两天。” 安芝芝问道:“为什么呀?” 秦歌说道:“因为明天我的上级领导要来萝莉宫视察。” 花欣悦咬着手指头,疑惑道:“男神大大的上级领导,那是谁呀?” 秦歌轻轻咳嗽一声,“欣悦,跟你说过多少次,不要咬指甲,不卫生。” 不知为何,面对这些身高还不及自己一半的精灵小姑娘,秦歌就是严肃不起来,“总之呢,明天那位领导到来之后,你们就要按照我即将要教你们的那样做。首先,小幽,你去挑选一些在平常嘴巴比较乖的。” “好的男神大大。” “莓滋滋,花妖妖,莉小仙……出列,男神大大有指示。” ……(。) 第202章 跟舞姐的约会 只是片刻光景,莳小幽就已挑选出一批在她看来平常嘴巴比较乖的小萝莉。 看着这群娇滴滴的小萝莉一脸严肃认真整齐站在那里等待指示的模样,秦歌是怎么也严肃不起来,反而有些想笑,心里也是暖洋洋的。 这些善良可爱的小天使,真的很治愈。 秦歌有些想不明白,在以前,到底是一群怎样的恶魔,才会对这些善良的小天使下毒手。 每每想起精灵族以前所遭遇的那些残忍对待,秦歌就很心疼,如今这个可爱的种族好不容易复苏,获得新生,秦歌暗自发誓,一定要保护好她们,而不仅是要保护她们,还要让她们个个都拥有自保的力量。 善良的小精灵总以为这个世界只有善意,但其实处处都充斥着恶意,在很多人类眼中,她们就只是食物、是宠物、是补药…… 就算族群遇到危险,她们也只是想着躲起来,只是想着逃跑,却没有想过要去反抗谁,就像是一群傻狍子。 少时,秦歌收敛思绪,对众萝莉招招手,“行了,都过来坐好。” 随后秦歌坐在草地中。 一群小萝莉围在他身边蹲着,满眼好奇的盯着他,还有几个小不点在往他身上爬,真是调皮的很。 秦歌将一个小萝莉从肩膀上拽下来夹在腋下,对大家说:“明天那位漂亮的小姐姐,嗯,也就是我的上级领导,等她来这里之后,你们都需要好好表现,要给她留下好印象,要这样……然后……并且……但是……这样……” 很久很久之后。 “丫头们,都明白没?” “明白啦!”众萝莉异口同声。 “……” 从萝莉宫离去回到花间楼后,秦歌便一直待在书房中奋笔疾书,拼命码字。 战安凉、药不然、苏文轩这三个家伙在今天早上就已搬到萝莉宫去住,还拜托几位精灵小萝莉在距离农场不远的溪沟旁帮他们搭建三栋小木屋。 此处依山傍水,景致颇佳,大有田园风光,还能看守农场,这个居住地很不错。 从今以后,他们三人便住在那里,每天要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修炼。 他们的目标,就是在半年之内达到破罡玄境! 战安凉还发现,在精灵族的领地里,配合秦歌所传的《正气歌》,他能更好的控制莫问斩天荒里的杀气。 …… …… 首夏犹清和,芳草亦未歇。水宿淹晨暮,阴霞屡兴没。 只是初晨,空气中便有淡淡的热意。 太阳公公起得早,代替月亮姐姐,笑得格外灿烂,似是在向大家招手问好;花猫妹妹蜷在翘檐,偶尔抖抖耳朵,舔舔胡须,还在眯着眼睛睡懒觉……(好吧,小学作文,实在是编不下去了。) 今年的夏天,似乎要比往年来得更早些。 至少,早晨起来趴在窗台上的秦歌是这样认为。 昨夜有雨,洗尽铅华。 宽阔的街道被洗得纤尘不染,道旁的绿植草丛中还挂着昨夜残留下的晶亮露珠,在初晨阳光的映照下闪闪发亮,平添一抹羞意。 繁华大街,热闹非凡,放眼望去,白白的大长腿尽入眼底,美不胜收,真是令人目不暇接。 世人只道看一叶落而知天下秋,却不知赏腿亦可晓春去夏来。 “夏天真美,就像那些腿一样美。”文采出众的秦大才子趴在窗台上,有感而发。 他觉得这是一个很棒的比喻。 昨夜那场大雨,同样也打湿妹子们的衣服,让她们今天没有衣服穿,光着腿就上了街。 秦某人做为一个正常的青春期男生,早晨起来,自然是有那么一些很正常的生理反应。 秦歌欣赏着街上来来往往的大长腿,心里想着,其实这个世界上的男同胞们应该感谢苏月摇,若不是因为她的天衣坊,若不是因为她引领服装潮流,现在哪里能看到这么好看的腿? 当然,确切的说是要感谢杨建国,是他给这个世界带来很多以前没有的布料。 虽然灵装没有多少人穿得起,但现在,普通人穿的衣服基本上都是在模仿天衣坊的灵装的风格样式,并且还用同样的布料。 那些超短裤超短裙,还有露肩露背露脐的短袖……要是在以前的剑仙大陆,谁敢相信?谁敢想象?谁又敢这样穿? 这是女性与生俱来的魅力,或许她们穿出来不是要给别人看,只是自己喜欢、自己觉得好看,但别人怎么也有观赏的权力不是? “今天舞姐要来,我得早点去等她。”秦歌收敛思绪,两手撑着窗台立起身,伸个长长的懒腰。 在自认为自己已经陷入热恋的秦某人看来,这是一次约会,所以他得精心准备,一定要留下一个好的印象。 在这个春心萌动的年纪,还有什么事比见到自己喜欢的人更重要? 应该没有。 至少在这一刻,他的荷尔蒙告诉他,他的整个世界里都是她。 “公子,早饭您不吃啦?” “不吃,你们吃吧,我有急事。” 秦歌通过转移阵去到萝莉宫,尔后骑上五鳞红光,快狐加鞭,直接来到萝莉宫的大门口。 做为一个爷们儿,约会只能早到,绝不能迟到! 在昨天,山门前石碑上的“清洁宫”三个大字已被铲掉“清洁”二字,将其改为“萝莉”二字。 从此,这里是萝莉宫。 那是安芝芝亲手刻上的字,她的字丑萌丑萌的,而且她还很懒,石碑上原封不动的“宫”字和“萝莉”二字完全就是一旧一新,字迹也完全不同,导致看上去非常别扭,有强迫症的人,怕是看不得。 在“萝莉宫”三个大字旁边还有一行小字:此乃萝莉宫领地,闲人免进。 而在石碑的旁边还有一块牌子,上面是秦歌昨天写的招收弟子的广告词。 秦歌写这个广告牌放在这里的目的,当然只是为做做样子,并不是真的想要招收弟子到萝莉宫,况且,一般只要是个正常人,在看到广告牌上那些不堪入目的内容之后,肯定也会调头就走。 山门边上的亭子里空荡荡的,铺满树叶,自从秦歌给精灵族领地布置上“鬼蜮迷踪阵”之后,便没有再派小萝莉在此看守山门。 秦歌坐在亭子里,等啊等,一直等。 终于,快到中午的时候。 有破空声响起。 一道妙曼倩影御剑而来,落在山门前。 秦歌抬起头,两眼发亮。 只见步知舞从剑上轻轻跳下,在双脚接触到地面的瞬间,她一头柔软青丝像是脱离地心引力,飘扬而起。 她伸出一手,将一缕发丝拢到耳后,微笑喊道:“秦歌,我来了。” 秦歌瞬时看呆。 她这个拢头发的小动作,不经意间流露的那种风情……美,真美。 疑似仙女下凡来,回眸一笑胜星华。 她头上还有一片孔雀翎,那是秦歌在万剑墓里送她的发饰。 真好看。 只有她配得上。 闪闪发光。 秦歌不免有些羞涩,心想她时刻都戴着自己送她的发饰,这说明她心里有自己。 只是她不好意思表白。 嗯,一定是这样的。 今天步知舞打扮的很漂亮。 但其实她并未刻意打扮,这就只是她平常的模样,是她最真实的模样。 白色的双层短袖,锁骨部位在那层轻纱下若隐若现,下面穿着牛仔热裤,一双雪白的大腿修长滚圆,一对纤纤玉足套着网纱袜,穿着一双很可爱的高跟凉鞋,脚指甲还涂成亮晶晶的紫粉色。 整个显得尽态极妍,如果不是知道这是在剑仙大陆,秦歌一定会认为她是个来自地球二十一世纪的校花女神。 但其实她穿的这一身是价值不菲的灵装,天衣坊最新出品的限量款,由玄霜仙子亲手设计。 “舞姐!”秦歌脸颊发红,快步走向步知舞。 步知舞原地转一圈,好奇的环顾四周,说道:“还真是难找,我从早上一直找到现在,没想到在这里。” ……(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二章 萝莉宫一日游 步知舞欢快的走向秦歌,笑问:“你是专门在这里等我吗?还真是有心。” “哪有,你少臭美。”秦歌翻翻白眼,转身潇洒的朝山门里走去,“只是小爷刚吃完午饭,闲的蛋疼没事做,就带红红出来散步,这样有助于消化,没想到碰巧就遇到你。” 步知舞只是笑笑不说话,心想某人还挺傲娇的。 她当然不会知道,秦歌从早上就在这里等她,不说是午饭,连早饭秦歌都没吃。 在走到石碑前时,步知舞停下脚步,“萝莉宫……这字应该是芝芝姑娘刻上去的吧?” 秦歌说道:“只有她的字才会这么丑。” 步知舞莞尔道:“我倒是觉得很可爱,很符合她的气质。” “还行吧。” 随后步知舞好奇的看向石碑旁边的广告牌,待仔细一看过后,她俏脸上不由泛起道道黑线。 “这肯定是你写的。”步知舞注视秦歌。 “不愧是舞姐,跟我还真是心有灵犀啊,光看字迹就知道是我写的。”秦歌得意的笑笑,“除我秦某人之外,谁写的字有这么好看?谁写的字如此具有艺术气息?我想根本没有。” “切,少在这里不要脸,我随便写几个字都能甩你几条街。”步知舞郁闷道:“而且,我想跟你说的不是字本身,主要是你这招收弟子的内容,实在是太……” 随后她盯着广告牌轻轻念道:“萝莉宫现需大量招收女弟子,前途一片光明。” “条件及要求:女,长得好看,温柔妩媚,身高一米六五,身材要好,前面要凸,后面更要翘;对外高冷,暗恋师父,有钱而且任性,动不动就给师父零花钱,拿钱侮辱师父,有事没事跑到师父房间找师父玩,调戏师父,对师父图谋不轨,心情不好时喜欢强行吻师父……” “若满足以上要求,即可加入萝莉宫拜入秦大才子门下,手把手教学。” “哎我说……你这到底是什么奇葩广告?像你这样要是能招到弟子……那就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而且你放这样一张广告牌,在这深山老林里也没人会看到。”步知舞摇摇头,感慨道:“无耻啊,真够无耻,也幸好你这没被别人看到,不然别人会打死你。” 秦歌哈哈一笑,“舞姐你的意思我都懂,但我这只不过是做个样子而已,你还真以为我要招弟子啊?” “那不然呢?” “待会儿你就知道,走,小爷先带你去萝莉宫逛逛,看看精灵族的产业。” 尔后,秦歌跳到五鳞红光背上。 步知舞轻轻一跃,横坐在秦歌后边。 “诶,秦歌,我这才发现红红有六条尾巴,它是什么时候又长出一条?” “这是很早的事。” 时过须臾。 秦歌带步知舞来到精灵古树所在的山谷中。 当步知舞第一眼看去时,她整个人就愣住。 传说中早已枯萎的精灵古树,如今生机勃勃,光彩夺目,宛如世上最精美的艺术品。 在那片草地中,一群可爱的小精灵正在欢快的玩耍嬉戏。 “秦歌,这……这是……?”步知舞美眸轻颤,脸颊微微泛红,觉得那些小精灵真是好生可爱。 事已至此,秦歌自然不会再对步知舞隐瞒这些事儿,说道:“其实精灵古树早已复苏,并且每隔一段时间树上都会掉落果实。” “精灵古树的果实?” 秦歌:“类似于蛋,果实在自然成熟掉落之后,便会诞生小精灵,所以现在的萝莉宫完全不需要招收新弟子。” 却在秦歌话音还未落下的时候,步知舞就已欢快的跑向前方那群小精灵,似乎全当秦歌不存在。 “哇塞!”在看到步知舞时,莓滋滋两只小手捂住嘴巴,显得难以置信,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是惊意,“如出水芙蓉,天然雕饰,我的天呐,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小姐姐?” 被莓滋滋这样一夸,步知舞心里顿时就跟吃过蜜糖一样,甜得不要不要的,伸手摸摸莓滋滋的脑袋,“小妹妹你真乖,你叫什么名字?” 这时花妖妖问道:“这位美丽的小姐姐,请问你是从天上下来的仙女姐姐吗?你叫什么名字呢?能不能告诉我们呢?” “我不是天上下来的,更不是什么仙女,我叫步知舞。” “哇塞,步知舞……这名字可真好听,为什么我就不能有这么好听的名字呢?真是羡慕死我啦!” 步知舞微笑道:“你们真乖,真可爱。” 莉小仙两眼波光粼粼的说道:“小姐姐,你很有眼光哦,懂得欣赏别人,懂得发现别人的优点,这是一种美德呢。” 步知舞有些脸红,心想这些小妹妹嘴巴甜得有些过头。 她问道:“你们这是在干嘛呀?” 莓滋滋抱住步知舞的手,“小姐姐这个发问,展示了强烈的好奇心,而好奇心是进步的源泉,相信小姐姐在生活中也是一个充满好奇心的人,有一双发现新奇的眼睛,小姐姐你真的好棒哦!” 步知舞:“……” “嗯嗯!”花妖妖重重点头,“面对未知的事,小姐姐有问题就问,这种直率和勇气不可多得,我们一定要向你学习才行。” “对了小姐姐,你能告诉我你的眼睛为什么这么好看吗?里面是不是藏有一片海洋呀?” “小姐姐,我觉得你上辈子一定是拯救过全世界,不然你怎么会长得这么漂亮?” “……” 时过良久。 秦歌带着步知舞离开山谷。 五鳞红光背上。 一片安静中,步知舞问:“秦歌,其实是你教她们那样夸我的吧?” “嗯?你在说什么啊?我听不懂。” “你少装,别以为我看不出来。” 秦歌翻翻白眼,仍是厚着脸没有承认,“舞姐,我真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须知我们萝莉宫的小妹妹嘴巴向来都这么甜,说的话也完全是肺腑之言。” “算了,懒得跟你计较。”步知舞脸露微笑,其实她很开心,即便那些小萝莉只是秦歌请来的演员,但她们是真的很善良很可爱,让人非常想要亲近。 “以后,我能经常来这里玩吗?”步知舞问道。 “当然能,这里的大门随时为你敞开。”表面虽是一本正经,但秦歌心中却是阴笑连连,由此可见,他的目的已经达成,成功利用那些小萝莉吸引住步知舞,这样以后就不愁见不着她。 步知舞倒下去躺在五鳞红光毛茸茸的背上,看着蓝蓝的天空,语气中满是感慨:“这个地方真好,就像是世外桃源,待在这里,让人心神宁静,不会去想任何多余的事。” 秦歌心中窃喜,说道:“你喜欢这里就好。我再带你去果园逛逛。” 步知舞讶然:“这里还有果园?” 去果园后,步知舞见到很多她从未见过的水果。 “我能带走一些吗?这个叫橙子的水果,很好吃。” 秦歌洒然道:“随便,想吃什么自己摘,纯天然无污染,尽管吃。摘完打包回家,不收你钱。” “那我就不客气啦。”步知舞开心的踮起脚尖,伸手去摘枝头上那看上去沉甸甸的大橙子,连洁白光滑的腹部露出来也没发觉。 秦歌偷偷看一眼便移开视线,走向一边。 片刻后,秦歌将一个他自己编的花环放到步知舞头上。 “嗯,好看。” 步知舞嘻嘻一笑,伸手摸摸脑袋上的花环,然后将一个橙子递给秦歌,“你帮我剥皮,我怕把指甲弄坏。” 秦歌很喜欢吃橙子,但是他最讨厌剥橙子皮,因为手上会沾油,粘粘的,好不舒服,而且还容易弄破,平常都是用刀直接切成四块再吃,要不就是让秦筱给他剥。 “那啥,刚刚我撒完尿没洗手,你确定要我帮你剥?” “滚!” “哈哈,舞姐,我带你去农场逛逛。” “还有农场?” “当然。” “……” 田坎上,步知舞弯身脱掉凉鞋提在手里,再将袜子脱掉塞进鞋里,满眼好奇的看着前方那片快要成熟的水稻,“秦歌,这是什么稻子,为何一株能结出这么多?而且颗粒饱满,我从未见过。” 秦歌双手环胸站在田坎上,有些自豪的道:“这是我精心研制的杂交水稻,不过说来话长,我也是经过很多次实验才有现在的成果,我将这种水稻取名为‘秦氏一号’水稻。” “你真是个了不起的天才,太厉害了!”步知舞问道:“那这到底是什么原理?这种稻子还能播种继续生长吗?” “当然能。” 步知舞越来越感兴趣,“那你这杂交水稻究竟是什么原理?虽然我了解的不多,但是我知道一般稻子的产量都极低,所以很多人都吃不饱。” “嗯……”秦歌思索道:“我举个例子吧,比如老王和他老婆成亲三年都没孩子,他家里人都很着急,害怕王家香火就此断续,于是有一天老王的老婆想到一个好法子,便去找隔壁身强力壮却又是单身汉的老宋借种,于是,第二年老王的老婆就给老王生下一个大胖小子,全家欢乐。” 步知舞满头黑线,“你这例子也太……不过我大概懂了。” 这时田里传来一阵哗啦啦的声音,却是一条大肥鱼经过。 步知舞说道:“秦歌,有鱼诶!” “乡巴佬,没见过鱼?”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稻花鱼?” “应该是的。” “我母亲以前跟我说稻花鱼很有营养,美容养颜,你等着,我去把它给抓来,晚上你给我熬鱼汤喝,我母亲经常给我做这样的鱼汤。”言讫步知舞将手里的鞋子递给秦歌,光着小脚丫就冲进田里去抓鱼,看上去很开心。 对于从小锦衣玉食的步知舞而言,这种农家乐,她自是喜欢。 “秦歌,下来帮我。” “特么刚刚还说怕弄坏指甲,现在直接就伸手去稀泥里摸鱼。” “少废话,快下来,我们俩包夹它,看它还往哪里逃!” “……” 时过良久。 秦歌和步知舞合伙在水田里抓了好几条大肥鱼,而且步知舞还捡了不少田螺。 “这么多食材,待会儿就看你的啦。” 秦歌用稻草将几条大肥鱼串在一起,让五鳞红光带走,看向步知舞,问道:“接下来,要去游乐场逛逛吗?” “游乐场?听上去好像很好玩的样子。” “去不去?” “嗯!” 秦歌伸手抓住步知舞的手腕,“走,哥带你飞。” 此时,在距离农场不远的溪边。 药不然蹲在一块大石头上,咬牙切齿的看着手牵手在田坎上奔跑的秦歌和步知舞二人,“靠,这对狗男女,撒狗粮竟撒到这里,真是羡慕死老子了!我看老秦就是下贱,馋她身子!” 苏文轩也望向农场里的那两道身影,觉得那画面很美,微笑说道:“青楼斜影疏,良人如初顾。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遂严肃的看向药不然,“药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我们还是做我们的事吧。” 另一边,光着膀子站在一根木桩上的战安凉睁开眼睛,面无表情说道:“死胖子,再来过几招。” ……(。) 第二百零三章 凤凰图纹 安芝芝抱着一颗红红的大苹果坐在枝头,眺望游乐场中那一男一女两道身影,小表情很是难过,一点也不开心。 “哼!可恶的情敌,看着就讨厌!”她狠狠地咬一口手中的苹果大口咀嚼,脸颊鼓鼓的,似乎很不甘。 这苹果明明很甜,但她此刻却吃不出一点甜味儿,反而是酸酸的。 “臭情敌,死情敌,竟敢抢走我的秦歌,还跟秦歌一起坐旋转木马,甚至还一起坐摩天轮,真是不害臊,要不要搞得这么浪漫呀,真是气死我啦!” “哼!” 她又狠狠地咬一口苹果,“不过……看在秦歌这么开心的份上,这次本女王就不跟你计较。等本女王长大以后,秦歌才不会理你。” “哼!” …… 摩天轮上。 秦歌偷偷看一眼步知舞的侧脸。 她睫毛长长的。 她似乎很开心。 她笑起来真好看,像夏天的阳光,整个世界全部的时光,美得像画卷。 “秦歌,你真是个有趣的人。” “有吗?” “当然。”步知舞调皮的用肩膀碰碰他,笑道:“虽然你这个家伙有时候吊儿郎当的,非常欠抽,但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跟你相处,我觉得很轻松,没有压力,可以随心随性,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根本不用顾忌什么。” 秦歌淡淡笑道:“这可能是因为,平常在你身边的那些人,都将你当成是高高在上的那位。” 步知舞一双大眼睛眯成月牙儿,“但对我而言,你跟我身边的所有人都不同,因为只有你将我当成是步知舞,而不是什么玄玉剑仙的弟子。” 听到这话,秦歌心想,她是不是在暗示小爷什么? 对的,这一定是某种暗示。 想着想着,秦歌脸颊不由泛红,看向别处,鼓起勇气说道:“其实,我一直都以为我的人生很完美,什么都不差,但直到遇见你……我才发现我人生中的缺点。” “你人生中的缺点?” 秦歌转头注视着她,满眼深情,认真道:“缺你。” 步知舞美眸轻轻一颤,也认真的注视着秦歌。 两人就这样对视。 空气渐渐安静。 摩天轮缓缓转动。 终于,步知舞忍不住,移开视线扑哧笑出声来,“哈哈,为什么你说这样的话会很搞笑?这是一句歌词吗?” “唉!”秦歌心中一声长叹,再也无言,很是失落,很是心酸,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对她说出这样的话,可她却…… 秦歌粲然一笑,“确实是句歌词,连这都能被你猜到。对了舞姐,要不小爷再带你去其它地方逛逛?” 步知舞抬眼看看天色,“时间不早,下次再逛吧,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其实我这次来找你,主要是因为我经脉的事。” 秦歌笑道:“我早猜到这才是你来的主要目的。” 步知舞:“所以,你应该早有准备。” 秦歌从摩天轮上跳下,“走,带你去个地方。” 尔后,秦歌将步知舞带到精灵住宅区的一栋木屋中。 这木屋是精灵小萝莉纯手工打造的,虽然不大,也说不上奢华,但是很精致很温馨,具有精灵族独特的风格。 “躺床上去。”秦歌伸手指指那张木床。 “喔。”步知舞乖乖的走过去躺下。 秦歌从空间扳指里取出一个药箱。 “以前你服用过我的药,你的经脉现在已有一定的坚韧度,并且愈合能力也很强,所以这次是要一劳永逸,彻底为你根治。”秦歌从药箱取出一卷卷起来的带子,摊开之后,上面全是亮闪闪的银针。 步知舞很激动,对于秦歌,她自然是完全相信。 想到自己先天性的经脉之疾即将被根治,今后再也不用时刻担心自己能不能活过二十岁,再也不用担心哪天一不小心就会暴毙,或是睡着后再也醒不来,再也不用遭受那样的痛苦……她感觉这跟做梦一样。 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那种渴望,才清楚那是一种怎样的痛苦。 她觉得是老天眷顾垂怜,让她在有限的生命中遇到秦歌这样的好朋友。 秦歌取出一瓶药水,刚拧开塞子,木屋中便弥漫着一种难言的异香。 瓶中药液散发出淡淡红光,亮晶晶的,光是看就知道很不简单。 这是秦歌在很早之前就专为步知舞调制好的药,其中主要成分是他自己的精血。 一个人体内的血液或许有很多,但一滴精血,却需要用大量的普通血液去凝聚,每一滴精血,都蕴含大量的血气精元,轻易损耗不得。 若不是重要的人,没人愿意为对方损耗自己的精血。 一个成年人体内所有的血,最多只能凝聚出十滴精血。 而这瓶药水,是秦歌用五滴精血才调制而成。 精血一旦损耗,就很难恢复,需要长时间的调养。 “舞姐……那个,有件事我需要先跟你说。” “嗯?” 秦歌有些不好意思,“是这样的,因为……接下来我需要在你全身各处下针注药,所以说……咳咳,你要把衣服给……” 步知舞俏脸倏然通红,安静片刻才低声问道:“非要脱掉不可?” “嗯。” “那……那你把眼睛蒙上。” “眼睛蒙上要如何精准的在你身上下针?” “也对,有道理……那你千万不能乱看,更不许乱碰。” “我绝不。” 步知舞一个深呼吸,相比起让秦歌看身子,她觉得还是自己的病比较重要,况且,她今天在来找秦歌之前就大概料到会有这样的事,所以她也早有准备,来之前去过黄鹤楼一趟。 时过须臾。 秦歌看看木床上的步知舞,再看看旁边那一堆衣物,顿时面红耳赤,呼吸有些急促,以至于连手都有些发抖,心想舞姐年纪不大……那一丛还真是茂盛的很呀。 步知舞不敢看秦歌,脸颊通红,支支吾吾的道:“你看过我……这件事不能说出去,听到没?” 秦歌咳嗽一声,咬咬舌尖让自己保持清醒,打趣道:“不然我也脱掉,让你也看,这样我们谁都不吃亏,互不相欠。” “去死吧你!” 秦歌又一个深呼吸,取出数根银针,慢慢走到床边,“那你忍着点。” “嗯……” 步知舞闭上眼睛。 这种感觉很奇怪,她好难为情,不由想起她心中那位小哥哥…… 不过随后体内经脉传来的剧痛却让她什么也没有去想。 “好疼!”她咬紧牙关,脸上溢出汗珠。 秦歌吓得一个激灵,差点就下意识的拔出来。 “舞姐,我现在需要将你的经脉节点摧毁掉,然后再进行连接,当然会很疼。你记住,千万不能运行灵力,也不能刻意的去压制。” “放心,连青木入体的疼痛我都体验过,这点疼……算不了什么。” 秦歌没有再说话,此时他已全神贯注,用自己最快的速度下针注药,根本没有胡思乱想。 在下针下到步知舞左边腋下偏右一点位置的时候,秦歌目光微凝,发现那里有个指头大小的凤凰图纹。 这个凤凰图纹是金色的,不像是胎记,却又不像是人为纹上去的,小巧精美,栩栩如生。 当然,更主要的是,他见过这个凤凰图纹。 但他一时间又想不起来是在哪里见过。 好像……是在某个小女孩身上见过,而且是同样的位置…… 到底是谁呢? ……(。) 第二百零四章 忘魂铃 时间过去约莫两个时辰。 木屋中。 步知舞已疼得昏迷过去。 她身上各处已被秦歌插满细如发丝的银针。 约莫四寸长的银针穿透她的毛孔,几乎有一半的长度进入皮肤之下,想想都很恐怖。 秦歌抬起手,用袖子擦擦额头上溢出的汗珠,随后取出一盏小巧的灵石灯摆放在床头。 现在只能等,等步知舞被摧毁掉的经脉节点在药液的帮助下愈合生长,然后秦歌才能进行下一步的经脉连接。 步知舞的经脉之疾,比起苏月摇的先天性灵力匮乏症要棘手的多。 此际秦歌正在很努力的回想…… 步知舞左边腋下的那个金色凤凰图纹,到底是在哪里见过? 可是秦歌怎么也无法专注的去想这件事,因为此刻步知舞就不着寸缕的躺在眼前,想不去看都不行,因此,做为一个正常的青春期男生,秦歌总是会忍不住胡思乱想。 至于他在胡思乱想些什么,想来除他自己本人之外,也只有剑灵儿才清楚。 秦歌觉得这是一种煎熬,是一种酷刑,能看不能碰,偏偏还得必须时刻盯着步知舞,这样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她的情况,若是错过某些时机,她的经脉不仅治不好,反而会全部废掉,这就等于是秦歌亲手将一个圣灵体质的天才给毁掉,就算步知舞到时候不会怪他怨他,但他也会成为全大陆的“罪人”。 所以,秦歌不敢丝毫掉以轻心。 得尽量做到全神贯注。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阿弥陀佛,哈利路亚,萨瓦迪卡……”秦歌低头看了看小秦歌,满脸苦色,“兄弟啊兄弟,求你不要再乱想,要淡定,淡定……” 随后秦歌猛地摇摇头,扯过来一张凳子盘膝坐到上面,盯着床上的步知舞。 只有他自己知道,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煎熬。 这世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自己喜欢的姑娘就这样躺在自己面前,自己却不能…… 他觉得在自己的灵魂深处有只很不听话的猿猴。 “不,秦歌,你不是只野兽,你是个人,你是个人!你要约束自己,控制自己……”秦歌用力咬咬牙,继而目光坚定的盯着步知舞,口中轻轻念道:“心若冰清,天塌不惊。万变犹定,神怡气静。戒点养气,无私无为。上下相顾,神色相依。蓄意玄关,降伏思虑……腿长腰细,胸……不对不对,重来!” 秦歌口中不停的念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在忍受很久的煎熬之后,就在某一刻,早已疼昏过去的步知舞猛地睁开双眼,口中发出痛苦的声音,身躯不由痉挛。 见此秦歌神情一振,连忙从凳子上跳下走到床边按住步知舞的肩膀。 “舞姐你千万别乱动,你只要安静躺着就好,其它的交给我。” “秦歌……我好……难受……你要快点……” “忍着,马上。”秦歌眼帘低垂,这一刻终是不再心猿意马胡思乱想,因为他更担心的还是她的经脉情况,“接下来,我动哪里的银针,你就将灵力运到与之相对应的那个穴位,只有这样配合我,我才好为你将经脉接上。” “我明白。” “那我开始了。” “秦歌……跟我聊天,我疼。” 秦歌问道:“聊什么?” “嗯……就给我将聊斋故事。” 秦歌想想后,边动银针,边说道:“那就先给你讲一个聊斋故事中的《狐入瓶》好了,故事是这样的……万村石氏之妇祟于狐,患之而不能遣。” “扉后有瓶,每闻妇翁来,狐辄遁匿其中。妇窥之熟,暗计而不言。” “一日窜入,妇急以絮塞瓶口,置釜中,燂汤而沸之。” “瓶热,狐呼曰:‘热甚!勿恶作剧。’” “妇不语,号益急,久之无声。拔塞而验之,毛一堆,血数点而已。” 步知舞:“这则故事我在你写的书上已经看过,她把狐狸精给煮了。话说,你是怎么想出的这些故事?” 秦歌认真说道:“其实不是我想的,是我家乡的一位叫‘蒲松龄’的老先生写的。” “是这样吗?” “对,我小时候一个人,没有玩伴,就是他的故事陪我长大。记得我最快乐最轻松的时光,就是看他的书。” “那你再讲个比较长一点的,而且是还没有被你写进书里的,因为你更新的那些我都已经看过。” 秦歌淡淡一笑,又道:“那么,就给你讲个《聂小倩》好了。” “聂小倩是个姑娘?” “对。” “那你讲,我听。”步知舞舒服的闭上眼睛。 秦歌轻轻咳嗽一声,清了清喉咙,“宁采臣,浙人,性慷爽,廉隅自重。每对人言:‘生平无二色。’” “浙人是哪里人呀?” “额……是个地名,故事嘛,反正里面的一切都是编的,你别打岔。” “好。” 秦歌继续道:“适赴金华,至北郭,解装兰若。寺中殿塔壮丽,然蓬蒿没人,似绝行踪。东西僧舍,双扉虚掩,惟南一小舍,扃键如新。又顾殿东隅,修竹拱把,阶下有巨池,野藕已花。意甚乐其幽杳。会学使案临,城舍价昂,思便留止,遂散步以待僧归。日暮有士人来启南扉,宁趋为礼,且告以意……” 时过良久,故事讲完。 秦歌将从步知舞身上取下的那把银针放入早已准备好的一盆清水里。 一盆清水很快就被银针上沾的血染红。 步知舞浑身各处毛孔都溢出豆大的血汗。 秦歌取来一张毛巾递去,随即转过身背对着步知舞,笑道:“可能会虚弱一段时间,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从今以后,你的经脉不仅没有毛病,反而还比以前更加强韧。” 听到秦歌这话,步知舞很开心,因为病被根治,她今后就可以去做好多好多想做的事,可以有个完整的人生…… 一时间,她有些想哭。 她快速用毛巾擦掉身上的血汗,然后又快速穿好衣服。 秦歌擦擦额头上的汗水,长长的呼出一口气,其实从开始到现在,他的精神压力都很大,因为哪怕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出错,那就会前功尽弃,会害了步知舞,此外,他还要忍受某种煎熬,这更是火上浇油。 熬到现在,总算是熬过去。 而这个时候,秦歌也有心思去回想步知舞左边腋下的那个金色凤凰图纹。 想着想着,他神情突然一振,霍然转身看向步知舞。 “舞姐……你左边腋下那个金色的凤凰图纹,是天生就有的?” 步知舞脸颊泛红,娇嗔道:“叫你别乱看。” 秦歌却没有在意,再次问道:“那是不是天生就有?” 他满眼期待的看着步知舞,等待她的回答。 此刻秦歌很激动,以至于身体有些发抖。 仔细看步知舞的脸,他才觉得有几分像,像那个他小时候见过的小姑娘。 “原来,她就是小时候那个被老头子带到山上去治病的病丫头。” “记得……那个病丫头也是身患某种先天疾病,只是那时我还不太懂医术,所以不知道她是经脉有问题,但是这个金色的凤凰图纹太过独特,应该不会有第二个人拥有,跟舞姐身上的完全一模一样,甚至连所在的位置都一样。” “所以,她肯定就是那个病丫头!” “缘分!真是缘分呐!” 秦歌心里这样想着,愈加激动。 他怎么也没想到,时隔多年,下山遇到的第一个姑娘,而且还是渐渐爱上的姑娘,竟就是小时候见过的病丫头。 那时候他只是觉得病丫头很讨人厌,整天病恹恹的,什么都需要他去服侍,甚至就连洗澡什么的都……那时就只是想着老头子快点把她的病治好,然后把她送走,这样自己就可以得到解脱,可是当病丫头真的被送走后,他却有好长一段时间不习惯,觉得很孤单。 那是秦歌小时候的遗憾。 那时秦歌很后悔,后悔没有多跟她说说话,以至于,朝夕相处整整两年,连她姓什么叫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叫她“病丫头”。 但或许是老天眷顾,或许是命运安排,现在,竟以这样的方式跟她重逢相遇。 而且,她还变成一位女神! 秦歌猛地收敛思绪,伸手抓住步知舞的肩膀,很开心,满脸神秘的笑道:“哈哈,舞姐,你猜猜我是谁,你一定会大吃一惊。” 步知舞却是有些漫不经心,“你不是秦歌吗?还能是谁呀?” “你猜。”秦歌对她眨眨眼。 “我猜不到。” “算了,不逗你了。”秦歌笑道:“我是真没想到啊,原来你就是……” 却在秦歌一句话尚未说完的时候,木屋中突然响起一阵清脆的铃音。 这铃音似有一种奇妙的魔力,秦歌瞬时只感觉大脑恍惚,然后脑袋里变得一片空白,再然后就失去意识。 步知舞看着呆在那里不动的秦歌,俏脸上的红意渐渐淡去,随后低头看看手里的青铜铃铛,微笑说道:“多亏我早有准备,杨老的法宝果然厉害。” 步知舞手中的青铜铃铛,正是她在来萝莉宫找秦歌之前,去黄鹤楼找杨建国借来的法宝。 这个法宝非常厉害,叫忘魂铃。 忘魂铃的使用者,可以选择性的让人忘掉一些记忆。 那一晚,在万剑墓入口处,步知舞也是用杨建国的忘魂铃让那些学子忘掉怒雷剑咒的事。 时过少许。 秦歌恢复意识。 他一脸懵逼的看着步知舞,“舞姐,刚刚到底发生过什么?” 现在,秦歌只记得他跟步知舞从摩天轮上下来,然后将步知舞带到这栋木屋里准备为她治病,至于之后发生过什么,他完全不记得。 这忘魂铃果然是厉害的一批! 步知舞亮出手中的忘魂铃,倒也没有隐瞒秦歌,说道:“是我利用这件法宝让你忘掉从你开始给我治病到现在所发生事。那些记忆对你不重要,但是对我很重要,所以你必须忘掉。” 秦歌不解问道:“为什么?难道是有什么秘密被我发现?” 步知舞脸颊泛红,“少废话。” 秦歌忽然想起什么,虽然现在已经忘掉这个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事,但是他知道,要给步知舞治病就得让步知舞不着寸缕,所以步知舞才…… “好吧,我表示理解。”秦歌脸上挤出一抹笑容:“看样子,我已成功将你的病给治好。” 步知舞说道:“谢谢。” 秦歌伸伸懒腰,随便收拾一番药箱后,走出木屋,“你先休息一会儿,我去给你熬鱼汤,好了叫你。” “嗯。” ……(。) 第二百零五章 合作条件 在离开木屋之后,秦歌脸上笑容瞬敛。 此时此刻,他心很痛。 肝肠寸断,痛不欲生! “可恶!操蛋!法克!” “那么美丽的梦幻画面,竟就这样让我给忘掉!啊啊啊啊……!”秦歌对着旁边的一棵大树拳打脚踢,几欲抓狂。 剑灵儿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主人,你又在偷偷幻想步知舞没有穿衣服时的样子。” 秦歌心有不甘,咬牙道:“这次岂止是幻想?特么都已经完全看透,甚至都已经给摸透,可特么偏偏就给我……对了灵儿,你这里还有没有关于刚刚的记忆画面?” 秦歌仿佛看到一丝希望,满心期待的等待剑灵儿回答。 “回主人,灵儿不是生物,只是寄宿在主人身上的魂体,因此灵儿对于外界的一切感知都是基于主人,如果主人你已经忘掉,那灵儿自然也会不记得。” “唉!”秦歌发出长叹,有气无力的道:“那你直接说没有就得了,干嘛还要跟我详细解释。” 剑灵儿:“主人你馋她身子。” “滚滚滚,我没有你这样污的剑灵,一点都不正经。” “……” …… 待步知舞享用完秦歌精心熬制的稻花鱼汤时,夜已很深。 由于步知舞很虚弱,不能御剑飞天,所以是五鳞红光将她送回玄玉宫。 临走之前,步知舞对秦歌说:“接下来你要万分小心,那些不希望你做戒律堂主的人,应该会在一定程度上的给你制造些麻烦。” 秦歌却是混不吝的耸耸肩,“意料之中的事,反正那些人就这副嘴脸,小爷习惯了。” 步知舞莞尔道:“我也会尽量在不被他们钻到空子的前提下帮你,当然,现在他们也不敢有太大的动作,更不敢将你如何,顶多是给你制造些小麻烦,毕竟这里是中州,他们还没那个胆子。” 秦歌笑道:“因为之前在玄剑大会上,你已经向他们表明过你对我以及对他们的态度。” 步知舞安静少许,认真说道:“秦歌,你不仅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的救命恩人,所以,我不会让你出任何事。” 秦歌洒然道:“有舞姐罩我,我还怕个卵。” …… …… 通过转移阵回到花间楼后,秦歌在床上翻来覆去辗转反侧,仍在努力回想之前发生的那些事。 但杨建国的忘魂铃实在太厉害,因此他的回想到最终也只是幻想。 关于给步知舞治病的那一段记忆,真真是忘得一干二净,就好像从未发生过。 “啊啊啊——!”秦歌两腿夹着被子,用力的捶着枕头,越想越是不甘。 便在这时,有微凉夜风灌入房间。 窗台之上,一道妙曼倩影在银白月光下显得虚幻飘渺。 秦歌安静下去,抬眼看向窗台,问道:“白宫主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癖好?每次都翻窗子,而且还是在这种夜深人静的时候。好歹我也是个良家少男,你这样夜闯本少男的闺房,会不会不太合适?” 白鹭洲眉眼含笑,“就算加上这次,其实也不过才两次而已。” “有什么事?” 白鹭洲从窗台轻轻跳下,走到秦歌床边,坐在床沿,弯下身温柔的替秦歌盖好被子,“乖,小心着凉。” 秦歌面无表情:“你又不敢来真的,有本事你先脱。” 白鹭洲伸手揪住秦歌的衣领,脸贴得很近,口吐若兰:“要不,咱们试试?” “还是算了,我就算再饥渴,那也不至于饥渴到连你这种老年人都不放过。” 白鹭洲气鼓鼓的哼了声,起身退开些,说道:“现在,他们在意的已经不再是能不能除掉你,而是你能不能坐上戒律堂主的位置。因为在中州,现在的你被很多人盯着,谁都不敢对你出手。” “你也知道这事儿?” “是秦白告诉我的。”白鹭洲笑盈盈的看着秦歌,媚眼如丝:“相比起你这个小坏蛋,他很容易就中我的魅术,什么事都乖乖跟我说。” 秦歌挑挑眉,“听你这话的意思,用美色去迷惑别人,貌似还很有成就感?” 白鹭洲懒得跟他拌嘴,正色道:“接下来,你应该知道我会怎么做。” 秦歌想想后,问道:“只是你这样做会不会太吃亏?” 白鹭洲:“在你们人族,若是与魔族勾结,足矣死上千百次。秦白和子桑家都死,这对我魔族而言只是好事,所以我不吃亏。” 秦歌说道:“我现在也算是与魔族勾结,所以我也算是有把柄在你手中,到时候惹你不高兴,你随时都可以卖我,那也够我死上千百次。” 白鹭洲笑眯眯的道:“但是你还有底牌呀,就比如说……你可以在那个时候公布你是鬼剑愁的身份,只要你这个身份得到确认,就没人相信你会与魔族勾结。对不对?” 秦歌淡淡一笑,“有些道理。” “但你放心,尽管人魔势不两立,但最起码的道义我还是有的,我不会卖你。”白鹭洲说道:“可能接下来会给你制造些小麻烦,子桑家和秦白都有参与,现在他们两家正在合作。等你坐上戒律堂主的位置之后,我会把他们与我这个魔族勾结的证据交给你。” 秦歌问道:“那你自己到时候要如何脱身?我想你应该还不至于伟大到为帮我而不顾自身。” 白鹭洲:“这就是我今天来找你的主要目的。” “说下去。” 白鹭洲:“在给你证据之前,我需要你把我安全送出剑仙大陆。” 秦歌:“你要回鸿土?” “是的。”白鹭洲注视着秦歌,俨然道:“刚刚你说过,我随时都可以卖你,所以,若是你没有将我安全送出剑仙大陆,我可能会真的卖你。毕竟,你也不想这么早暴露你鬼剑愁的身份,对吧?” 秦歌:“他妈刚刚是谁说有最基本的道义来着?” 白鹭洲笑道:“我这是以自保为前提。” 秦歌:“如果你想抽身的话,现在就可以抽身,只要回到鸿土,谁拿你都没办法。” 白鹭洲:“首先,我现在就抽身的话那就没法进行我们的合作;其次,我是玄剑道宗问月宫主,如果要离开剑仙大陆,肯定会被道宗严密监视,最主要的是,在高墙那里还有任玉虹,我过不去她那一关。” “那你凭什么认为我能保你离开剑仙大陆?” “因为我知道,任玉虹也是从鬼剑山上下来的,我想你应该有能力帮助我过她那一关。” 秦歌打个哈欠,“如果你不想留下来侍寝的话,可以回去了。” 白鹭洲起身走向窗台,突然又停下脚步,“另外,秦歌,我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麻烦你更新快点,你的书我也有看。” 秦歌:“晚安,慢走不送。” 白鹭洲俏皮的笑笑,惊鸿般跃下窗台。 房中似乎还残留着淡淡幽香。 秦歌毫无睡意。 “这个女人,很麻烦。看似是跟她合作,各取所需,但其实我有些被动,而且是被她牵着鼻子走。” 剑灵儿问:“那主人要不要干掉她?” “现在怕是不行,总之,今后得防着点这个女人。” ……(。) 第二百零六章 秦歌的赚钱计划 翌日清晨。 书房中。 秦歌将一叠他赶出的稿子交给金峰森。 金峰森很激动,伸出双手郑重的接过。 这叠稿子,正是秦歌所更新的《聊斋志异》。 金峰森千等万等,总算是给等到。 随后秦歌问金峰森:“老金,近来咱们书坊的生意如何?” 金峰森笑道:“老大的读者很多,生意自是不会差,平均每天的销售额在三十五万。不过可恨的是最近市面上出现很多盗版书,将老大的书拿去用廉价的纸张印刷,做工极其粗糙,再以很低的价格卖给那些读者,甚至有些地方还免费送书,不要钱,偏偏那些盗版书上面还有正版的印章,我想找麻烦都找不到地方下手。” “若是没有这些该死的孙子捣乱,咱们书坊的正版书应该会卖得更好,大多数读者都不想花钱买书看,很贪便宜,大多都认为‘有免费的干嘛还要花钱’,一点都不尊重作者的劳动成果,那是巴不得什么都免费。” 秦歌淡淡道:“在市面上可以正规销售的书本印章是出自于城主府,而那些盗版书会有正版印章,我想应该是秦白的手笔。” 金峰森说道:“筱儿姑娘她也这么说过,她说很有可能是秦白在背后搞鬼,但是没有证据。” “无妨,不过一点蝇头小利,秦白想捣乱让他捣便是。”秦歌说道:“至于书坊卖书的收入,继续投入农场。” 金峰森:“之前玄霜仙子送给老大你的那块地,现在都已改成农田,而从城外请来的难民工人也有五十几人,所以农场用不着再继续投钱进去。” “这个钱,必须要投。”秦歌缓缓说道:“须知在普通土地里种植的瓜果蔬菜,一年四季只能收获一次,所以这也就是说,要等农场盈利,那就得等到庄稼成熟收获再投入市场贩卖之后,而在此期间,那五十几位工人每月的工资,以及对庄稼的管理照料、肥料等等,这些都需要钱。” “也对额。”金峰森挠挠头,讪讪笑道:“我倒是没考虑到这一点。” 秦歌:“不过照咱们书坊的收入情况来看,应该可以维持下去,而且还是绰绰有余,所以,多余的钱要去买地。” “买地?” 秦歌点点头,“趁现在的地价还不高,咱们手里要多囤点地皮,以后等我当上戒律堂主,就会进行一场土地改革,等那之后,我教你搞房地产,一年赚他几十个亿不是问题。” 金峰森挠挠头,似懂非懂。 他忽然想起什么,“对了老大,如果是要达到吴有道在会议上所提出的条件,要在一年后让萝莉宫的资产达到十二楼之一的一半,那你完全可以直接从咱们的组织里调一批资金出去啊,这样简单省事儿。” 秦歌却摇头,俨然道:“组织里的资金不能用在其它地方,与萝莉宫的资产要隔绝分开。组织是组织,萝莉宫是萝莉宫,总之,不能让任何外人知道我们组织的存在,所以,若是从组织里调出一批资金到萝莉宫,那别人就有可能通过银庄发现我们组织的存在。” “尽管这几率很小,但我们也不能冒这个风险。” 金峰森颔首,暗叹老大真是好生谨慎,“明白!” 他发现,跟着秦歌真的能学到好多东西。 秦歌又道:“待会儿你找一批信得过的组织成员,带他们去萝莉宫一趟,切记,不要通过转移阵,走路过去,这个书房里的转移阵的存在,不能让太多人知道。” “萝莉宫粮仓里存的大米……现在也是时候该拿出来赚钱。” 金峰森拍拍胸脯,“老大放心,卖大米这事儿交给我,咱们的大米,谁家的都比不上,届时肯定会很抢手。” 秦歌:“此外,萝莉宫的各种水果也要投入市场,萝莉们吃不完,掉在地上也是浪费。” “老大放心,咱们在市面上的各个商坊到现在都还空着,每个月白给那么多租金,正愁找不到东西卖呢。” 秦歌:“说起市面上的商坊铺子,回头你可以去那些比较好的地段,多买几间铺子。” “但好地段的商坊铺子都很贵啊,如果在不调动组织资金的前提下,有些捉襟见肘。” “尽管买,但在买之前,你要先利用我们组织的情报找好信得过的租客,比如一间铺子买下来一百万,你租给那些租客后,每个月收他们十五万的租金。” 金峰森笑道:“老大目光真长远,那就这么办。” 秦歌:“同时也可以高价再卖出。” “回头我就去试试。” 秦歌又道:“除水果之外,萝莉宫的牛奶、羊毛、鸡鸭鱼肉这些,都要卖。” “是,老大。” 秦歌:“回头我会调小幽跟你在一起,她管萝莉宫的财务。她有什么不懂的,你要耐心教她。” “没问题。”金峰森笑道:“以精灵族的土壤生长速度,我想这些东西一年四季都不会缺货,货源会很充足,这想不赚都不行啊。老大,老实说,你不去经商,跑去修道,这有些浪费人才啊。” “其实我对赚钱没啥兴趣,但是现在不要钱也不行。”秦歌站起身,“赚钱的事就麻烦你先辛苦一段时间,等你手下的人熟悉之后,交给他们去做就行。” “那老大,我先去忙。” “把玉儿叫来。” 金峰森离去后不久,玉儿走进书房。 “公子,听金公子说您找我?”玉儿眯着眼睛,模样很是乖巧。 秦歌指指一旁的椅子,“坐。” “喔。”玉儿乖乖的走过去坐下,坐姿很端正。 秦歌问道:“对了玉儿,你真名叫什么?” 玉儿低着头,安静片刻才道:“玉儿从小无父无母,是个孤儿,曾被一个村里的老夫子收养,老夫子对玉儿很好,还给玉儿取了名字,可老夫子没过两年就因病去世,此后玉儿又是孤苦一人四处流浪,便很少跟别人提起过自己的名字。” “香消玉。”玉儿抬头注视着秦歌,“公子,这就是玉儿的真名。” “香消玉,香消玉损……这名字,貌似不怎么好。”秦歌轻声感慨。 香消玉,这名字其实很好听,或许那位收养她的老夫子给她取这个名字也并不是“香消玉损”的寓意,而是有其它寓意。 “玉儿,其实今天叫你来,是想跟你商量一件事。” “公子请讲。” “据我了解,你现在在中州也是有些名气。” “让公子见笑了。” 秦歌笑道:“正是因为你,我忽然想到……我们可以做娱乐行业,这一行赚钱很快。” “什么是娱乐行业呀?”香消玉俏脸上满是疑惑,“还请公子明言。” 秦歌:“简单来说,就是让你做个大明星。你声音好听,唱歌也好听,长得好看,又有身材,还会跳各种舞,很有做明星的潜质,将来一定是天后级别的超级巨星。” 闻言香消玉俏脸上疑惑之色更甚,“明星……是什么意思呀?” “大概就是被很多人崇拜,被很多人喜欢的那种人。” 香消玉有些不好意思:“可是玉儿……说到底在外人眼中也只是一介青楼女子,谁会崇拜玉儿呀?要崇拜,那也是崇拜像公子您这样的大才子。” 秦歌笑道:“这你不用担心,只要有名气就行,名气这种东西也是可以赚钱的,等你以后彻底出名,还可以为我们自家的产品打广告做形象代言人。” 秦歌说的这些,对于香消玉而言很是复杂,她听不太明白。 秦歌说道:“以后,我会负责给你写歌作曲,咱们先从清江城开始,慢慢的开演唱会,并投巨资为你包装偶像形象,而且前期还要请很多托。” “额……反正玉儿全听公子的安排。” 秦歌严肃道:“这并不是安排,我这是在跟你商量,你有权决定你自己干不干这一行,而需要提前告诉你的是,以后你会很辛苦,而且你的生活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失去自由。” “玉儿不怕辛苦,只要能为公子分忧。” 秦歌说道:“那好,明天开始,我教你弹琴。” “嗯,谢谢公子!”香消玉很开心,公子教弹琴,想想都很幸福。 “那玉儿你先下去休息,从今晚开始,你就不用再每天晚上工作,交给其他姑娘就好。” 香消玉看着秦歌,突然有些想哭,因为她觉得自己终于跟秦筱一样熬出头,得到公子重要,即将成为人生赢家。 其实她一直都很羡慕秦筱,甚至,有些嫉妒。 不过现在,这些都不存在,秦筱有的,她也即将拥有。 ……(。) 第二百零七章 夜探万剑墓! 秦歌觉得自己可能是世上最忙的那个人。 不仅要赚钱,还要教书育人,压力真是大的很。 “这个,是你们以后每天的课程表,我会将它贴在公告栏上,回头可以自己去看。” 清晨的萝莉宫,空气清新,阳光明媚。 鸟儿在枝头叽叽喳喳。 精灵古树所在的山谷中,秦歌目光扫视在前方草地里排排坐的小萝莉们,说道:“在修炼方面,有你们的女王教你们,我就用不着再多此一举,我现在要教你们的,是体能训练,以及剑法剑技,然后就是读书写字。” “好——!”众萝莉异口同声,很是开心。 秦歌:“下面,我要先在你们中间选出体育委员以及学习委员,还有纪律委员。” “我我我!我要当!” “我也要我也要,我很能干的哦。” “男神大大,我也可以当学习委员哦,我的学习成绩一定会是最好哒。” “……” 随秦歌话音落下,小萝莉们都纷纷举手自告奋勇。 秦歌抬抬手,“行了行了,都先安静,以后在课堂上不得大声喧哗,要说话请先举手。” 众萝莉很乖,立刻就安静下去,落针可闻。 只有远处的潺潺流水声,还有鸟儿叽喳声。 “不管是什么委员,那都不是固定的,以后会根据大家的表现来进行更改。”秦歌俨然道:“体育委员,先由莓滋滋来做;学习委员,先由花妖妖来做;纪律委员,就先由莉小仙来做。” “好哒。” 秦歌说道:“今天的第一节课是体育课。同学们,请按照队形,在体育委员的带领下,围绕这片空地跑五圈。” “是——!” 时过须臾。 “队形散开,每人前后左右相隔一米,做五十个俯卧撑。” “是——!” “两个人一组,再做五十个仰卧起坐。” “……” “好了好了别玩了,都起来。接下来要上的是语文课,同学们,请跟着我念。”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 “那个谁,上课不准打瞌睡,不然罚站。” “……” 第一次当老师的秦歌觉得,要教一大群幼儿园的小朋友真是不容易,好在这些小萝莉都很听话,不是熊孩子,不是太调皮。 语文课结束之后,便是剑法课。 小萝莉们手里都拿着训练用的木剑。 秦歌手里拿根树枝。 “这段时间,我有根据你们的风格而自创出一套剑法,取名为‘萝莉剑法’,共分为五式。下面,你们跟着我做。” “第一式,雏鹰起飞。” “第二式,希望风帆。” “第三式,七彩阳光。” “第四式,舞动青春。” “第五式,放飞理想。” “……” “同学们,接下来是音乐课。” “……” “同学们,接下来是物理课。” “……” “同学们,接下来是毒药课。” “……” 转眼间,夕阳西下。 “同学们,今天到此结束,明天继续。记得晚上回去要做好作业,明天早上我要检查。” “好哒,男神大大。”众萝莉异口同声。 …… …… 时间过得很快。 转眼间,一个月过去。 这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化身为幼师的秦歌每天都是起早贪黑,教书授课。 就算这是一个以武道为尊的世界,那一个人也不能只会修道,同时也要掌握最基本的文化知识。 在秦歌看来,除最主要的修道之外,德智体美劳,各方面都需要跟紧抓牢。 虽然这很累,但秦歌也觉得很有成就感。 而除了每天教一群小萝莉之外,秦歌也会抽出一部分时间教香消玉弹琴唱歌。 现如今,萝莉宫的各种产业,也在金峰森和莳小幽的努力下步入正轨。 华灯初上。 与众萝莉告别之后,秦歌骑上五鳞红光,悄悄离开萝莉宫。 今晚,秦歌要去万剑墓一趟。 一是因为他觉得修为上遇到瓶颈,斩仙剑诀的第一式,也就是“金钢剑骨”,总是无法完全炼成,所以按剑灵儿所说,他需要去万剑墓的天铸洞里边一探究竟。 二是因为,他需要给萝莉宫的精灵小萝莉们弄一批武器。 在抵达万剑墓时,秦歌利用魂斩模式探查,然后巧妙避开那些负责巡逻站岗的道宗弟子,利用神识在入口结界处编写出玄妙复杂的钥匙术式,很顺利的就进入其中。 五鳞红光全力飞行,只是片刻光景,秦歌便来到万剑墓中心的熔岩湖。 天铸洞前。 秦歌从五鳞红光背上掉下,迈步向前,朝天铸洞靠近些,随即盘膝而坐。 时隔一个多月,这棵大树上又生长出许多本命灵剑,这倒是出乎秦歌意料,本来秦歌是打算用一百把本命灵剑合成一把四级灵剑,就这样合个数百把,再丢进萝莉宫的仓库里,那些精灵小萝莉以后想用就可以顺便取。 不过现在看来,万剑墓中的本命灵剑数量很多,所以秦歌临时决定给精灵小萝莉们合六级灵剑。 一把六级灵剑,需要一千把普通的本命灵剑去合。 而秦歌一合就要合数百把,这无疑很奢侈,放眼玄剑道宗,还没有哪个修道势力可以如此奢侈。 秦歌盘膝坐下之后不久,便有无形剑意散发。 万剑墓中,所有本命灵剑都感受到秦歌的剑意,纷纷散发出光芒,在极力的回应秦歌。 这一晚,剑光再次照亮万剑墓,甚至照亮中州。 但秦歌并不知道整个中州都能看到万剑墓上空的剑光,甚至在更遥远的地方,那些修道强者也能发觉中州万剑墓这边的异常现象。 “漫天灵剑之光,自任玉虹之后,人族还真是天才辈出啊。” 在高墙的另一边,某处深山的黑暗角落里,一双红色的眼眸徐徐睁开,黑暗中传出略带些感慨的声音。 这是一位魔王。 在鸿土,一位魔王,便相当于剑仙大陆那边的一位剑仙。 少时,黑暗中又有一双绿色的眼眸睁开,传出略带不屑意味的声音:“不过,这又能如何?” 红眼魔王淡淡道:“也对,我魔族并不差。” 绿眼魔王问道:“玄玉剑仙,真的会来这里?” 红眼魔王:“放心吧我愚蠢的弟弟,阁主的推算何时出过差错?我俩只要埋伏好,她就一定会出现。” 尔后,这一红一绿两双眼睛再次消失在黑暗中。 ……(。) 第二百零八章 探寻天铸洞! 玄玉宫。 跟中州的所有人一样,此时步知舞也盯着万剑墓的上空。 漫天灵剑之光,实在是太过耀眼。 那不仅是个人的天赋,也是人族的荣耀。 她知道,一定是秦歌那家伙在万剑墓里搞事情,因为除任玉虹之外,就只有秦歌才符合条件,不仅能很轻易的引起万剑共鸣,并且还知道万剑墓的术式钥匙编写方式,可以随时进出。 任玉虹不在中州,所以,只能是秦歌。 步知舞很快便做下决定,说道:“立刻封锁万剑墓四周,不得让任何人靠近。等里面的人出来之后,也不要让别人知晓他的存在,并要护送他安全离开。” 在她身后,两名玄玉宫的三代女弟子应一声后便御剑而去。 …… 快到早晨的时候。 秦歌从地上摇摇晃晃的站起身,伸手轻轻擦拭额头上的汗珠。 差不多一宿时间,他总共合成五百把六级灵剑。 这五百把六级灵剑,所消耗的普通本命灵剑的数量,便是五十万把。 这是个很恐怖的数字。 现如今,再看万剑墓,各处已是空荡荡的,很难再见到本命灵剑的影子。 接下来,秦歌该做另一件事。 秦歌从空间扳指里取出他事先就已准备好的牛肉汉堡,大口大口的咬着,很带劲儿,在心里问道:“灵儿,我这样下去,真的不会被烧死?” “灵儿也不知道。” 其实像这样的话,秦歌从半个月前就在问。 也幸亏是问的剑灵儿,要是换做一般人,早就被问烦。 “那这下面到底有什么?” “灵儿不知道,需要主人下去后才能揭开真相,不过灵儿可以肯定的是,跟斩仙剑本体有关系。” 秦歌一个深呼吸,努力让自己保持平静。 虽然秦歌不缺胆子,但他终究只是一个凡人,面对这样的事,他自然也会感到害怕。 这天铸洞里面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见,而且可能还有很高的温度,这换做是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想到要去这里面一探究竟。 那不啻找死。 秦歌觉得,他就是那个下去找死的人。 但在同时,他对于这种未知也很好奇,内心中充满探寻欲望。 此时,秦歌自制的牛肉汉堡已经吃完,肚子很饱,喝几口水后,便从空间扳指取出一大捆小拇指粗的铁链。 这捆铁链总长达一千米,是秦歌先前在合那五百把六级灵剑时用一千把本命灵剑所合成的铁链,所以这捆铁链也算是六级的灵器。 其作用,自然是为探寻天铸洞。 因为天铸洞里面极有可能是个高温环境,所以用普通的绳子放下去肯定不行。 将铁链的一端牢牢的套在洞外的树枝上后,秦歌便抱起那捆铁链丢进天铸洞。 接着秦歌竖起耳朵趴在天铸洞边缘,等很久之后,却没听到什么回音。 “妈的,拼了!”秦歌一咬牙,站起身,神识连接苏月摇送的变装法宝,将一套能耐高温的灵装穿在身上,同时还戴上厚厚的防热手套,接着又拿出一盏灵石灯咬在口里,抓住铁链两脚一蹬便跳入天铸洞。 垂直向下的洞壁是一种金属,很光滑,并没有很高的温度,至少,身穿耐高温灵装的秦歌暂时还感受不到高温。 抓着铁链下降大概五六十米后,秦歌感觉自己已彻底被黑暗所吞噬,即便口中咬着明亮的灵石灯,却也照不亮四周。 这洞里的黑暗,似乎连光芒也能吞噬。 这种感觉很瘆人,令人心慌。 饶是秦歌不缺胆子,此刻也有些怂。 一开始,除手中的铁链之外,秦歌的两脚还能蹬到洞壁,但此时,除手中的铁链之外,他的身体已接触不到任何物体,所以只好用两条腿紧紧绕着铁链,慢慢的下降。 虽然这姿势有些不好看,但这里也没人会看到。 “灵儿,你会唱歌吗?” “灵儿会根据主人的记忆唱,所以主人会唱什么歌灵儿就会唱什么歌。” “那好,快唱。” 这个时候,秦歌唯一的安慰,就是还能在心里听到剑灵儿的声音,这样多多少少能减轻些黑暗和未知带给他的恐惧。 听着剑灵儿的歌声,秦歌继续下降,继续下降…… 秦歌一直都有计算下降的深度,虽然不会很精准,但是会有个大概。 此时他已下降到大概一百米的深度。 “这天铸洞到底有多深?” “灵儿也不知道。” “算了,当我没问,你继续唱歌。” 虽然不知这天铸洞具体有多深,但秦歌先前用一千把本命灵剑合成的铁链可是有一千米长。 在秦歌想来,这天铸洞再深,那也总不至于有一千米那么深。 不过在上次来万剑墓的时候,秦歌就已发动魂斩模式探查过天铸洞,而他的魂斩模式有效范围是五百米,那时并没有探到天铸洞的底部,是以初步可以确定的是,这天铸洞至少也有五百米以上的深度。 让秦歌感到欣慰的是,此刻下降到这种深度仍是呼吸顺畅,也并没有什么高温,而除了好似无尽的黑暗之外,也并没有什么危险或是异常情况发生。 秦歌继续下降。 当下降到差不多四百米深度的时候,秦歌浑身已被汗湿,却是他身上的耐高温灵装已经达到极限值,无法再继续抵御当前环境的高温。 秦歌相信,若是没有这身灵装的话,自己根本不可能下降到这种深度,早已被焖熟。 “主人,坚持住,马上就要到啦!灵儿能够感觉到一些什么,那东西就在下边不远。” 秦歌咬咬牙,继续下降。 他手上的手套,已被磨得只剩下最后一层薄薄的布料。 却就在秦歌忍受着高温继续缓缓下降时,他手中的铁链猛地摇摆起来,就像是在下边有个人抓住铁链的另一端在用力摆动。 秦歌顿时吓得汗毛倒竖,骂出一句脏话,却也没有太过慌乱,当下发动魂斩模式。 魂体在他的控制下顺着铁链笔直向下飘去,想要看看到底是哪个王八蛋在下边搞鬼。 要真有什么东西在下边搞鬼的话……那就只能逃。 但这一次,即便本体已经下降到这种深度,秦歌的魂斩模式却还是没能探到底,魂体顺着铁链向下飘飞五百米,达到魂斩模式的范围极致,却什么异常也没发现。 可若是没有异常,此刻铁链为何又会摇摆的这么猛烈? 就在秦歌决定收回魂斩模式的时候,他背后毫无预兆传来一阵剧痛,像是有个人狠狠地一拳击打在他背部,甚至那个人手上还戴着指虎。 这样的一拳,无疑会很疼。 “啊!”秦歌发出痛呼,心下顿时来气,遂怒声骂道:“你妈死了!谁在背后偷袭老子?” 这突如其来的一击,真是令他防不胜防。 却就在他一句话刚骂完,胸口又传来一阵剧痛,像是有人一拳打在他胸口。 秦歌两手一松,便掉入黑暗之中。 ……(。) 第二百零九章 是梦境还是现实? 身在黑暗中自由下坠,秦歌心头已快绝望。 从这种高度掉下去,死也得死,不死也得死。 就算有十条命也得死。 但秦歌并未放弃挣扎,他前世无数次在生与死的夹缝间徘徊,跟阎王赛跑。 在死亡还未彻底降临之前,他会挣扎至最后一刻。 在下坠过程中,秦歌两手胡乱挥舞。 或许是老天眷顾,竟在此刻丢给他一根救命稻草,却是双手在挥舞中碰到那根铁链,便在碰到的刹那间将铁链抓住。 他抓的很紧,因为这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 既然老天给了机会,那就要争点气,将其牢牢把握住。 但因为下坠的力量,秦歌这一抓也是将双手掌心磨得血肉模糊,身体向下滑出十几米的长度才稳住身形,手上那双已被磨得很薄的手套根本不顶用。 秦歌咬紧牙关,满脸汗珠,深深的吸一口炙热的空气,过少许才又缓缓呼出。 他两手掌心因为刚刚这一下已被磨得可见手骨,那真不是一般的疼。 不过相比起掉下去摔得粉身碎骨,这已算是很幸运。 秦歌一时间满心后怕,神情有些恍惚,脑袋里一片空白。 太险了! 要是刚刚没有抓住这根铁链,后果会怎样,他真不敢想象。 一片安静中,一滴很烫的液体滴落在秦歌额头,接着第二滴,第三滴…… 这种很烫的液体顺着鼻翼滑到嘴角。 秦歌用舌尖轻轻舔了舔,尝了尝。 有点腥,有点咸。 那是他自己的血,是刚刚手被铁链磨破时留在铁链上的血。 秦歌回过神,心中问道:“灵儿,刚刚是谁在偷袭你发现没?” “回主人,灵儿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那就曰了狗了。”秦歌满心怒火,也顾不得形象,骂出一句很难听的脏话:“是哪个狗曰的老阴比,我把你妈给曰了!有种出来面对你爸爸!” 好似无尽的黑暗,似乎连声音也能吞噬,就连回音也没有。 秦歌心头打起退堂鼓,“灵儿,看来我得上去。” 这一次,剑灵儿没有再说什么,因为秦歌心里想的她都明白。 或许天铸洞下边的东西真的跟斩仙剑本体有关,但秦歌更在意的还是自己的小命,有胆子孤身一人来探这场险,那就已经很了不起,如果连命都给交代在这里,那就算找到斩仙剑本体又有何卵用?一切又有何意义? 秦歌果断做下决定,当下咬紧牙关,忍着双手的剧痛缓缓向上爬去。 以他现在的体力,如果坚持坚持还能勉强爬上去,若是继续在此逗留,就算黑暗中没有什么东西再袭击他,那他也会爬不上去。 但黑暗中那未知的存在似乎并不想让秦歌打道回府,就在秦歌准备往上爬的时候,黑暗中某种未知的存在再次对秦歌发起偷袭。 而这一次,那未知的存在直接就偷袭秦歌身上最脆弱的部位。 “噢——!谢特!妈惹法克!”秦歌发出一声怪异的惨叫,顿时夹紧两腿,隐约间,他脑海中仿佛传来鸡蛋破碎的声音。 “这孙子……太特么狠了……” 只是这一下,秦歌就疼得快要失去意识,两手再也无力抓紧铁链,松开之后,任由自己坠落向未知的黑暗深处。 黑暗彻底吞噬他的意识。 时间不知过去多久。 当秦歌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自己的房间里。 席梦思睡着很舒服。 床头柜上的闹钟在叮铃铃的响。 他就是被这操蛋的闹钟给吵醒。 现在已是早上七点钟,因为他的闹钟一直都是调的七点。 不对…… 秦歌忽的神情一振,瞬时睡意全无,“闹钟?这个世界怎么会有闹钟?” 随后他猛地掀开被子,惊然发现自己身上穿的也是他很熟悉的衣服……哆啦A梦套装睡衣。 “我尼玛……这什么情况?”秦歌不由呆住。 很久很久之后,他才缓过来一些。 “记得之前……是跟灵儿探寻天铸洞,然后在洞里遭到某种东西偷袭,接着掉下去失去意识……” “难不成是我已经摔死?然后再一次被灵儿带着穿越重生,并回到地球?” “灵儿!灵儿你在不在?” 就在秦歌呼叫剑灵儿,并在胡乱猜测时,放在床头柜上充电的手机响起。 有人给他发短信。 拔掉充电线,打开手机一瞧,秦歌不由愣住。 给他发信息的是那位神秘雇主,而信息内容是要他去执行一项高难度的任务——从文物贩子手中抢夺神秘古物。 在秦歌已有的记忆中,就是他去抢来的那神秘古物趁他睡着的时候将他带到剑仙大陆。 “难道我是真摔死了……然后把我穿越回来,让我重新去抢古物,接着再次将我送到剑仙大陆?”秦歌看看右手腕,发现手腕上并没有那个黑色的剑形图纹,怪不得刚刚呼叫剑灵儿怎么也没反应。 “麻痹的,醒醒,快醒醒!”秦歌用力拍拍额头,但真实的痛感告诉他这并不是在做梦,而是真实。 “或者说……我从始至终都没有穿越,只是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剑仙大陆,一切的一切,都是我梦中幻想出来的?” “舞姐,芝芝,药胖子,战沙雕老苏他们……也不是真的存在?” 想到这里,秦歌快要抓狂,心想自己平常也没看多少网络啊,咋就会做这样的梦。 如果这真是梦,那不要醒来该多好。 这时秦歌的手机界面上又弹出一条推送消息。 这条推送的消息跟他记忆中的一样,他只是随便扫一眼便放下手机,觉得那根本就是无稽之谈,纯粹是蹭流量的标题党,那小编是个脑残,说什么XX国宇航局探测到在距离地球多少光年之外有一条形似巨龙的不明外星系生物正以奇快的速度飞向地球,并且,那形似巨龙的不明外星系生物口中还衔着一块具有极大能量波动的石头,预计会在数年后抵达地球,而若是降临地球,地球可能会迎来一场巨大的灾难…… 这摆明是扯淡。 秦歌长长的呼出一口气,起身下床。 想了想,他还是决定去执行那个任务,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定这一切到底是现实还是梦境。 两天后。 秦歌顺利从那伙文物贩子手中抢到那个长条形的铜盒。 这一次秦歌没有犹豫,回家后就直接打开铜盒。 因为在他的记忆中,剑灵儿就在这铜盒里边。 跟他预料中的情况一样,铜盒刚被打开,便喷发出一团黑雾将他包裹笼罩。 他几乎没有任何反应便失去意识,身体一阵天旋地转,像是掉进一个深渊中,被一股力量带向未知的时空。 …… …… 滂沱大雨,也无法冲刷掉染遍大院的鲜血。 战安凉轻抖刀身,随后脚踏数具无头死尸,向院外走去。 这里是子桑家的一个附属家族。 在刚刚,这个小家族已被战安凉一人一刀屠尽。 秦歌已失踪半个月,任何地方都找不到他的踪迹。 所以,很有可能,他已遭人所害。 而最有可能害他的,便是子桑家。 因此,在这几天里,子桑家散布在中州各地的那些附属势力都遭到“最靓的仔”无情血洗。 街道上,一辆马车驶来停在战安凉前方。 帘子掀开。 秦筱撑着油纸伞从中走出,她嗅到刺鼻的血腥味儿,皱皱眉,说道:“我还是来晚一步。” 战安凉淡淡道:“你不用阻止我。” 秦筱说道:“斑爷和苏公子都已经回去。你们几个要是再这样杀下去,道宗必然会出手,到时候不仅无法为公子报仇,反而还会连累自己。” 战安凉面无表情,“我要整个子桑家给他陪葬。” 秦筱眼眶湿润,咬咬牙,说道:“公子的仇,我们一定会报,但却不是现在。你屠杀这些小家族,对子桑家来说也是不疼不痒。战公子,跟我回去吧。” ……(。) 第二百一十章 子玉巨蟒! 天铸洞最深处白茫茫的一片。 那是一片白色的岩浆湖,存在于地底,不知其深,亦不知其广。 在岩浆湖某处,有一面凸出的圆形平台,材质似金属,其上刻满玄妙花纹,可见异兽图腾,龙腾凤舞,亦有仙宫琼楼,华丽壮观。 此时已深度昏迷过去的秦歌安静躺在圆台中央,皮肤表面浮现出道道血红色的诡异纹路,整个身躯还被一种红色的灵力包裹,替他抵御此处高温。 秦歌本身的灵力也是如鲜血般的红色,但此刻保护他身体的这种红色灵力却并不算是他的灵力。 只见包裹秦歌身躯的红色灵力延伸出手臂粗的一道,探入圆台外的白色岩浆之中,就像是一道从秦歌身上长出的触手,此际探入岩浆之中,似是要去寻找什么。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 约莫三刻钟后。 那道能量触手从岩浆中收回,并从中带出一块有门板大小的方形黑玉。 这块黑玉便是“子玄玉”中的“子玉”。 而去岩浆深处找出子玉的,便是早已融入秦歌体内的斩仙剑魄。 只有秦歌在深度昏迷失去意识的情况下,他体内爱吃醋的斩仙剑魄才会失去压制,继而可以自由活动,甚至是操控秦歌的身体。 子玉和已被秦歌得到的玄玉本是一对,两者应合二为一,但经过上千年的修炼,子玉现已修炼出灵智,并且可以化形为兽身,因此它并不甘心就此被收服,所以此刻在极力挣扎反抗。 刚开始,斩仙剑魄还能勉强压制子玉,但渐渐地,随着子玉反抗的力度越来越大,斩仙剑魄感到很吃力。 这块子玉,比斩仙剑魄想象中的还要麻烦。 “你休想得逞!”虚空中陡然传出一道空洞沉厚的怒吼声,以圆台为中心,方圆数千米的空间随之一震,只见已被斩仙剑魄给找到并强行拖上圆台的子玉散发出耀眼白光,顷刻间变幻成一条巨蟒。 安静躺在圆台上的秦歌身上密布的玄妙红纹散发出红色光芒,猛地睁开双眼,两掌猛地拍在身下圆台弹身而起,一步跃下圆台,单脚轻轻在岩浆湖表面一点,宛如蜻蜓点水,身躯就如幽灵般平移出去数百米。 后方,一张布满尖牙的巨口紧追而来。 “畜生。”秦歌口中发出沙哑的、不似人类的声音,平稳的站在岩浆湖面,缓缓伸出右手,只见一丝丝红色的灵力在他掌心上方凝聚成一柄能量小剑。 在小剑成型的刹那,紧追而来的巨口急忙合上,那有大半藏在岩浆中的蟒躯急速向后退缩,似乎很害怕秦歌掌心上方的那柄小剑。 “九重烟,万里玄,横剑扁舟渡黄泉。” “黄泉一剑!” 这正是“九重烟”的第二式——黄泉一剑! 秦歌轻轻一扬手,掌心上方的小剑便破空而去。 任那子玉巨蟒速度如何之快,却也无法躲开这柄小剑。 子玉巨蟒,自然就是子玉经过千年漫长时光修炼而成的兽身,而此刻的秦歌仍在深度昏迷之中,所以并不知道所发生的一切,此际在操控他身体的是他体内的斩仙剑魄。 在小剑追上巨蟒的瞬间,便有巨大的能量爆发,整片岩浆湖剧烈翻滚,并伴有强烈热风。 被斩仙剑魄操控身体的秦歌静立于岩浆湖面之上,一头发丝不停摇摆,安静的看着前方那似乎快要将地下空间填满的光球。 等到一切平息下来时,子玉巨蟒巨大的蟒身已是破烂不堪。 子玉巨蟒虽已修炼成拥有灵智的生物,但它并非血肉之躯,而是钢铁之躯。 躲在地底的这千年时光,它已从大地中吸收到庞大到难以想象的金属元素,才炼成如今的钢铁之躯,其坚硬程度,就连斩仙剑魄操控秦歌身体发动的“黄泉一剑”亦能扛住。 虽是扛住斩仙剑魄的一击,但此际子玉巨蟒已身受重伤,心头怒火万丈,猛地张开巨口,从中喷吐出带着高温的诡异气息。 “区区一条臭虫,竟也想模仿巨龙吐息。”斩仙剑魄淡淡一笑,很是不屑,如果秦歌这具身体有炼成“金钢剑骨”的话,斩仙剑魄只用一拳就可以解决子玉巨蟒。 可现在要搞定子玉巨蟒,多多少少也有些麻烦。 子玉巨蟒喷吐出的高温气息呈一种暗黑色,远远看去,像是一根笔直的柱子从它口中吐出,离斩仙剑魄尚有数百米距离,这道高温气息便化为数万把本命灵剑。 但对此斩仙剑魄却是面不改色,深吸一口气再吐出,便将迎面飞来的万把本命灵剑吹散。 “不过区区畜生,也妄想起舞?可笑!” 斩仙剑魄控制秦歌的身躯脚踏虚空,向前方的子玉巨蟒奔跑而去,只是顷刻间便与子玉巨蟒拉近距离,一道红色灵力在掌心凝聚成一把能量长剑。 “别——!别别别,哥,哥哥哥,我知道错了,真知道错了,求你手下留情。” 在斩仙剑魄正要一剑斩下时,子玉巨蟒终于认怂,连声求饶。 它发现,自己与眼前这位的实力差距实在是太大,不管如何,哪怕是将自己的全部身躯召唤而来,那亦不是眼前这位的对手。 斩仙剑魄平稳的站在虚空,神情漠然的俯视着下方岩浆湖中蜷缩成一团的子玉巨蟒,手中能量长剑化为红色灵力溃散,淡淡道:“才过去多久,竟连主人也不认得?” “主人?”闻言子玉巨蟒心头一震,巨大的双目注视着斩仙剑魄,“你是说……难道他就是……?” 斩仙剑魄轻轻颔首,“他就是主人。” 子玉巨蟒沉默下去。 斩仙剑魄问道:“你似乎很不甘心?” 子玉巨蟒当然不甘心,它修行千年才好不容易有现在的成果,只待再等五百年,便可渡劫化龙,做真正的自己,可现如今却是……这怎叫蛇如何甘心? 斩仙剑魄淡淡道:“就暂且保留你的身躯。” “谢主人……” 随后斩仙剑魄看向远处那面凸出岩浆湖的圆台,问:“妖族至宝为何会在这里?” “是换来的。”子玉巨蟒说道:“当初龙皇奇娜美前来此地,欲夺玄玉,答应用这玩意儿跟我交换玄玉。” 斩仙剑魄说道:“这是个好东西。” “当然是个好东西。”子玉巨蟒说道:“如果不是好东西,当初我也不会拿玄玉跟奇娜美进行交换。” 斩仙剑魄转移话题,问道:“你躲在这里这么些年,就是为吸收大地中的金属元素?” “是的。”子玉巨蟒:“但想要修炼到那种程度,光是吸收金属元素还不够,同时也需要足够强大的神识,所以我才弄出天铸洞,帮那些人类修道者炼制灵器,然后靠吸收那些人类修道者的神识增强自己的神识。” 斩仙剑魄淡淡道:“还挺聪明。” 子玉巨蟒问:“现在你要做什么?” 斩仙剑魄安静少许,说道:“主人现在需要炼金钢剑骨,你去找个安全点的地方。” ……(。) 第二百一十一章 五行至宝 天铸洞最深处。 伴随光华流转,躯体有大半藏于滚滚岩浆之中的子玉巨蟒急剧缩小。 只是几息间,它便化成一条只有婴儿手臂粗的小蛇,吐着信子游向远处那面凸出岩浆湖的圆台。 斩仙剑魄操控秦歌的身体于虚空中负手而立,俨然一副世外仙人的模样,很有逼格。 忽有风起,秦歌的身体如幽灵般飘向那面圆台,轻轻落到圆台中央。 已爬上圆台的子玉巨蟒口吐人言:“剑魄,主人他不是已经……” 斩仙剑魄淡淡道:“你想说什么?” 子玉巨蟒愣了愣,问道:“他真是主人?” 斩仙剑魄操控秦歌的身体坐在地上,随即缓缓躺下,“是。” 严格来说,斩仙剑魄并没有躯体,它只是一种强大的能量体,只不过是一种拥有独立思想的能量体。 因为炼成“金钢剑骨”所需要经历的最后一个环节会无比的痛苦,秦歌根本无法承受,所以,斩仙剑魄便想到一个办法,那就是让秦歌陷入深度昏迷,然后由它来操控秦歌的身体,再来为秦歌炼金钢剑骨。 说到底,秦歌只是凡体肉胎,对于疼痛的承受力自是有所极限,如果到时候秦歌意识清醒,肯定会因承受不了那种疼痛而选择中途放弃,因此斩仙剑魄才出此下策。 秦歌自然不会知道,其实这是斩仙剑魄和斩仙剑灵早就商量好的。 他被套路了。 斩仙剑灵,自然就是剑灵儿。 斩仙剑灵寄宿于秦歌的灵魂之中。 而斩仙剑魄,则是寄宿于秦歌的血肉之中。 两者因为性格不合,在平日里虽是互不相扰,但若有需要,也是可以在秦歌的身体里瞒着秦歌悄悄联系。 之前秦歌在下天铸洞的时候,黑暗中也并没有什么东西在偷袭他,真正偷袭他的,是他体内的斩仙剑魄。 只要斩仙剑灵稍稍放松对斩仙剑魄的压制,那么存在于秦歌体内血肉之中的斩仙剑魄就能在一定程度上的让秦歌体内气血产生混乱暴动,继而让秦歌产生一种错觉,误以为是有人在黑暗中偷袭自己。 此时此刻。 在秦歌白茫茫的精神空间中,飘浮着一红一白两道娇小可爱的身影。 除颜色不同之外,这两道娇小身影的模样几乎是一模一样。 红色身影说道:“剑灵,已经可以开始了,要是再等下去,我给主人制造的那个梦就会结束。” “嗯,好的剑魄。”白色身影说道:“不过这次是个例外,以后你还是要老实的待在主人身体里,主人现在的身体根本就无法承受你的能量。” 红色身影没有任何情绪的说道:“但你知道,这不是你我就能控制的,要彻底压制我,需要精灵女王。” …… 随着时间推移。 包裹秦歌身躯的红色灵力渐渐散去。 这些红色的灵力,自然就是斩仙剑魄本身。 此处温度极高,若是失去斩仙剑魄的保护,凭秦歌现在的血肉之躯,根本就无法承受这种高温。 在失去斩仙剑魄的保护之后,秦歌的身体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干枯,体表衣物开始燃烧,化为灰烬,接着浑身皮肤也迅速燃烧,露出骨骼。 事实上,斩仙剑魄并没有完全放松对秦歌身体的保护,它还要保护秦歌那些重要的器官和经脉血管,因为它需要保证秦歌不会死。 只是片刻光景,秦歌浑身皮肤便化为灰烬,像是被剥掉一层皮,看上去十分恐怖。 好在剑灵儿很贴心,想到这个让秦歌深度昏迷过去的办法,若是秦歌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遭受这样的事,那他会被活活的疼死。 子玉巨蟒盯着秦歌浑身金黄色的骨骼,目光不由震动,“还真的是……金钢剑骨啊,看来他真的是主人。” 这时斩仙剑魄的声音在子玉巨蟒脑海中响起:“子玉,快将你所吸收的金属元素释放给主人。” 虽然有些不舍,但子玉巨蟒还是张开蛇口喷吐出一道金色气息,这可是它在这千年漫长时光中所吸收的金属元素中最精华的部分。 如果黄金很珍贵的话,那这金色气息,要比黄金珍贵千倍万倍。 子玉巨蟒:“照主人骨骼的吸收速度来看,应该需要一段时间主人才能炼成金钢剑骨。” “时间不是问题,只要不出差错就行。”斩仙剑魄转移话题:“话说子玉……你有没有其它四块碎片的消息?” 子玉巨蟒安静少许,回道:“并没有。当年斩仙剑破碎之后……我便掉在此地,一直不曾离开过。不过我想,其它四块碎片应该都在这片大陆。” 这时剑灵儿的声音在子玉巨蟒脑海中响起:“其中的‘木之星’我大概知道下落。” 斩仙剑魄忙问:“在哪?” 剑灵儿沉吟片刻,说道:“我现在还不太确定,而且这事我也一直没敢告诉主人,我害怕他接受不了。” 斩仙剑魄安静少许,说道:“现在子玄玉已经找到,木之星也有所线索,就还差沧澜鳞、烬灭锋、镇天垶。” 剑灵儿:“这事不能急,主人与五行至宝命数相连,我相信总有一天会找到。” “……” …… 距离秦歌失踪,到现在已经过去一个月。 这一个月,秦歌身边的所有人都快急疯。 苏月摇每天茶不思饭不想,动用天衣坊全力,满大陆的搜寻,却也是没有半点线索。 安芝芝也是每天到处去找秦歌,现在,就连好吃的她都食之无味。 如果不是有秦筱拦着,战安凉和药不然几人怕是会将中州捅翻天。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步知舞出关,她给出关于秦歌的消息为止。 因为步知舞的经脉刚被治好,所以她需要闭关好好调养,并趁此时机突破修为上的瓶颈,所以她才闭关整整一个月。 她也没想到,闭关一个月,外面却发生这么大的事。 “算起来,秦歌那天晚上正是在万剑墓,到现在我出关,刚好一个月。” 萝莉宫。 步知舞面向前方的安芝芝等人,说道:“但我怕这事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当时我就派人将万剑墓四周封锁。” 药不然急忙问道:“所以,舞姐你确定老秦是在万剑墓?” 步知舞轻轻点头,“确定。” 安芝芝拍拍小胸脯,长长的舒一口气,“我就说嘛,那天晚上万剑墓上空发出那么亮的光,一定是因为秦歌。区区子桑家,怎么可能陷害秦歌嘛,看把你们给急的。” 药不然撇撇嘴,“也不知道是谁最急。” “可是谁又能想到,秦歌能随便进入万剑墓?”战安凉冰块般的脸上露出一抹微笑,“既然秦歌在万剑墓,那这事就算结束,我想他肯定是在万剑墓闭关。” 步知舞黛眉轻蹙:“不过很奇怪。” “哪里奇怪?”众人满脸疑惑。 步知舞:“你们觉得,以秦歌那懒散的性格,他会乖乖的闭关修炼?而且一闭关就是一个月?” 苏文轩神情若有所思,说道:“有道理,秦兄从来不喜欢修炼,因为他说过这很无聊,他不想将时间浪费在这上面。要闭关一个月,这对他来说肯定无法接受。” 战安凉:“所以,是有其它情况?” 步知舞:“但现在不管怎么猜都不如亲自去看看。” ……(。) 第二百一十二章 木之星?! 当众人在步知舞的带领下抵达万剑墓时,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秦歌的身影。 虽然没有发现秦歌,但却发现五鳞红光。 五鳞红光无力的趴在距离天铸洞不远的粗树枝上,已被饿得几乎只剩皮包骨,身上的毛都掉了不少,看上去颇是可怜。 它发誓再也不要来这种地方。 这地方只有金属以及石头和泥土,连一点能吃的都没有。 “嗷呜……”在看到那些熟悉的面孔时,五鳞红光流出伤心的眼泪。 秦歌进入天铸洞已经一个月,所以五鳞红光也在万剑墓待了一个月,因为没有秦歌它出不去。 “红红!”安芝芝扑上去抱住五鳞红光的脖子,然后从包包里拿出好吃的给它。 既然五鳞红光在这里,那秦歌就一定在这里,同时这也就说明之前大家的猜想都是错误的,秦歌并没有被子桑家所害,而是来到万剑墓闭关。 “嗷呜呜?”五鳞红光表情很郁闷的看着安芝芝。 若是此刻秦歌在这里,便会听懂五鳞红光这话的意思,它是在问安芝芝有没有生牛肉,有的话就给它先来个十斤。 要是没有生牛肉,生猪肉也行。 可安芝芝哪里能听懂兽语?她又怎会随身携带生牛肉? 她摸摸五鳞红光的脑袋,眯着眼睛说道:“你不用谢我啦,快点吃吧,不要害羞。这是用模具烘出来的小兔子饼干,是用我们自家农场的麦子做的呢,很甜哒。如果从中间掰断再吃,那就是腰斩小白兔,如果把头掰断再吃,那就是断头小白兔,很有趣哒,可惜没有草莓奶油,不然会更加……” 五鳞红光心里很苦,心想鬼才是在谢你,在这里逼逼个啥呢,真是没完没了。 不过五鳞红光实在是很饿,现在不说是饼干,就算是给它最讨厌的醪糟它也会狼吞狐咽。 药不然大摇大摆的走过来,伸手拍拍五鳞红光脑袋,“乖啊,慢点儿吃,斑爷这就去给你打两壶岩浆来下饼干,不然你会噎着。” 突然,另一边的苏文轩叫道:“你们快过来!” 众人急忙过去。 苏文轩指指套在树枝上的铁链,看看众人,说道:“看样子,秦兄是到这下面去了。” 众人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视线顺着铁链移动到漆黑的天铸洞口,心情很是沉重。 步知舞问另一边正在吃饼干的五鳞红光:“红红,秦歌不是下去了?” “嗷呜。”五鳞红光点点头。 步知舞又问:“是一个月前下去的?” 五鳞红光再次点头。 药不然脸色很不好看,“靠,老秦他是疯了吗?” 战安凉:“我下去看看。” 苏文轩急忙伸手将他拉住,“战兄别冲动,我理解你的心情,但谁也不知道天铸洞里边到底有什么,这样贸然下去难保不会遇到危险。” 要说天铸洞里边的危险,众人唯一能想到的危险,那便是高温。 来过万剑墓的修道者都知道,神奇的天铸洞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将本命灵剑那样的坚硬金属锻造成修道者想要的武器,而那必然需要很高的温度才能做到,所以,若是一个血肉之躯的人下去,会遭遇什么……不用想也能知道。 秦歌在一个月前就下去,直到现在还没出来,现在众人唯一能想到的,也只有秦歌是遇到了难。 尽管谁都不想接受这样的事。 步知舞眼帘低垂,“但现在关于秦歌的情况,我们都不知道,或许并不一定是我们大家心里所想的那样。” 药不然点点头,说道:“舞姐说的对,这大概就是老秦以前跟我唠嗑时说的那什么……对,薛定谔的猫!” 安芝芝愣愣的看着漆黑的天铸洞口,整个人仿若丢了魂,快要流出泪来,带着哭腔说道:“秦歌他才不是猫。” 步知舞:“以我对秦歌的了解,他若是没有把握,也必然不会做这样的事。” 苏文轩看看战安凉,“知舞师姐说的对,须知秦兄他从来都是异于常人,他能做出一些常人难以想象的事情这也并不奇怪,所以我们不能用常理去形容他。” 步知舞脸上露出一抹笑容,笑道:“而且,以我对那家伙的了解,他非常爱惜自己的命,所以他不会犯傻。” 但步知舞没想到,她这一笑,竟将安芝芝给激怒。 其实,步知舞这一笑的本意是想化解这种沉重的气氛,让大家不要那么悲观,要往好的方面去想,也要对秦歌抱有美好的希望,但在安芝芝听来,这笑声却是另外一种味儿,很是刺耳。 安芝芝并不是一个悲观的人,她每天都活得很开心,脑子里装的总是开心的事,但往往就是这种看上去对生活很乐观的人,却在某些时候是最悲观的,因为,越是在乎一个人,哪怕只是一点小事,也会忍不住去往最坏的方面想。 这是因为,她害怕失去。 “了解?你口口声声说你了解他,可你到底了解他什么呀!” 安芝芝两只小手紧握成拳,小身躯不停颤抖,眼眶红红的,可见晶莹闪烁,看她的样子,是真的很生气。 “芝芝姑娘,你这是怎么了?”对于安芝芝这种激烈的反应,步知舞很是不解。 “哼!”安芝芝伸手擦掉眼泪,气鼓鼓说道:“步知舞,你根本就不了解秦歌!” 步知舞淡淡道:“或许我没你了解。” “哼!我讨厌你这冷冰冰的样子!秦歌怎么会喜欢上你这种人!”安芝芝说道:“为了你的病,他不惜耗费自己的精血为你炼药。” “那可是一个人的精血啊,你知道精血意味着什么吗?” “他还经常晚上不睡觉,在书房一坐就是一宿,就是在想要怎么给你治病!或许他医术很高明,但并不是面对什么病他都能轻易解决,他看似轻松的表面,在背后付出过多少努力,你知道吗?” “他怕你孤单,在情人节那天,他连我都不理,为你精心准备礼物去找你,但他却搞砸了,他很伤心,喝了好多好多酒……” 安芝芝哭着说道:“为了在你身边帮助你,怕别人欺负你,他甘愿放弃自己的自由,要去玄剑道宗做那什么狗屁戒律堂主!” “他那么骄傲的人,却为了你甘愿低头。” “可是他只这样对你,他从来没有这样对过我。” “他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因为他喜欢你呀!你这个笨蛋!” “你口口声声说你了解他,可是他对你的心意,你知道吗?你不知道!” “……” 此时步知舞已经愣住,她想起了很多很多…… 药不然等人也都面向一边。 安芝芝瞪着步知舞,小脸上满是泪水,抽泣道:“这个时候,你居然还能笑得出来,一点都不担心他!一点都不害怕失去他!” “对你来说,可能他只是个值得利用的工具吧?” “而现在,你的病被他治好,他就没有利用价值了吧?” “不。”步知舞急得两手无处安放,“芝芝姑娘,并不是你说的这样。” “对不起,可能是我太生气,说话有些重,我跟你道歉。”言讫安芝芝转过身,迈步走向天铸洞,目光坚定的道:“我要去找他,我想永远陪着他,不管他在哪里,即便是在地狱。” “哎,等等!”听闻安芝芝这话,一旁的药不然这才意识到什么,就要伸手去抓安芝芝,但还是晚一步,安芝芝已经抓着铁链跳下去。 黑暗中。 安芝芝闭上眼睛。 “秦歌,等我,我来了。” “我才不要跟你分开。” “你要永远给我做好吃的。” …… …… 天铸洞最深处。 凸出岩浆湖面的圆台上。 子玉巨蟒突然昂起它的蛇头,发出疑惑的声音:“嗯?” “怎么啦?”斩仙剑魄问道。 “好像有人跳下来,是个小姑娘。” 斩仙剑魄:“千万不能让她打扰到主人。” 子玉巨蟒嘿嘿笑着,“你放心,她已跳进我的身体里,存在于我的空间之中,只要我不让她出来,她就会永远在黑暗中坠落。不过我想也用不着永远那么久,因为她马上就会被烧成灰烬。” 片刻后。 “咦……不对?”子玉巨蟒又发出疑惑的声音。 斩仙剑魄:“又怎么啦?” 子玉巨蟒愣了愣,语气中充满惊意,“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好强的生命气息,竟能抵御我体内空间里的高温,这种感觉很熟悉……难不成是……” 斩仙剑魄被子玉巨蟒搞得有些着急,“真是莫名其妙,到底怎么啦?!” “我靠!”子玉巨蟒突然骂出一句脏话,说道:“我知道了,这是木之星!我说怪不得这么熟悉,原来是老伙计啊,哈哈哈哈……” “不过这到底是什么情况,木之星为何会突然主动送上门来?” 听闻此言,斩仙剑魄也感到很是惊喜意外:“那你还等什么,快把她抓住带来!” “这就办!” 只见子玉巨蟒两只宝石般的蛇眼散发出亮光,一道神识散发,继而前方空间扭曲起来,一团耀眼绿光凭空浮现。 ……(。) 第214章 子玄玉和木之星! “哎哟!” “疼死老纸啦!” 安芝芝重重的摔在圆台上,顿时眼冒金星,感觉浑身骨头都要散架。 明明前一刻是在黑暗中下坠,这一刻却出现在这种光线明亮的地方,安芝芝感觉很诡异。 而且这里很热,不是一般的热,跟她之前所猜想的无异,天铸洞里边果真有很高的温度。 这是一种连本命灵剑那样的金属都能熔化的高温,又何况是人类的血肉之躯? 但即便是在这种高温环境中,安芝芝却也没有变成灰烬,只是感觉很热而已。 连她自己都不明白,刚刚在快要被焖死的时候,体内那股突然涌出保护自身的灵力是怎么回事。 那股灵力实在太强,在她的记忆中,自己从未拥有过这样的灵力。 到底是哪来的? 等到缓过来一些,安芝芝揉着脑袋从地上爬起,还伸手拍拍膝盖,她的白色长筒袜膝盖处已被浓黑,她觉得好难看。 随后,她就看到前方不远处立着一根小拐杖。 不对……那不是根小拐杖,而是一条蛇。 这条蛇非常奇怪,像是用某种金属打造的雕塑,它尾尖点地,蛇躯笔直的立起,只有颈部那一小段弯曲,乍看还真像是一根小号的拐杖,显得有些诡异,却也有些搞笑。 “嘶嘶……”子玉巨蟒吐着信子,从脚到头打量安芝芝,心想这可爱的双马尾辫小萝莉,怎么看上去有些二二的? 安芝芝也盯着子玉巨蟒,心头有些小小的害怕,轻声嘀咕:“难道这里就是地狱?” 子玉巨蟒:“才不是!” 安芝芝被吓得一跳,却是没想到这条奇怪的小蛇还会口吐人言,而且声音也是这么的沉厚,像是一个四五十岁的大老爷们儿。 她目光中顿时充满警惕,正欲开口问话,却又突然闻到一股她熟悉的气味,霍然转头朝另一边看去。 “秦……秦歌?”在看到地上那道身影时,安芝芝身躯瞬时僵住,轻微颤抖,两眼渐渐湿润,伸手捂住嘴。 她很难相信,也很难接受。 豆大的泪珠,从她眼角滑落。 “怎……怎么会变成这样?” 此刻的秦歌,浑身上下几乎只剩骨架,就算是再熟悉他的人,也不能光凭模样认出他,但安芝芝熟悉秦歌的气味,所以她可以肯定这就是秦歌。 “是你!一定是你把秦歌给吃啦!皮都给吃完了,要是我再来晚一点,你是不是要把他吃完?!”安芝芝愤怒的看向子玉巨蟒,两眼布满血丝,身躯一阵一阵的颤抖,身上散发出一股强大的气息。 “哟哟哟,还挺彪悍的,是不是怪我吃他的时候没有叫你?”子玉巨蟒发出充满玩味的声音,它根本没将安芝芝看在眼里。 “可恶的死蛇!我也要把你给吃了!”安芝芝冷冷的从牙缝中挤出声音。 从小到大,她从未像此刻这般愤怒过,也没像此刻这般伤心过。 “你把秦歌……还给我!” “切,着什么急?等我消化完后拉出来就还给你,到时候你自己去捡,放心,我们蛇的消化速度是很快的。”子玉巨蟒继续发出充满玩味的声音,它就是喜欢看安芝芝生气的样子,它就是喜欢看别人明明很想弄死它却又奈何它不得的样子。 但它并不知道,它这是在作死。 只听“啪”的一声轻响,安芝芝头上的粉色发带断裂飞散,两条长长的马尾辫散开,一头青丝披散而下,同时她娇小的身躯也在急速生长,只是片刻便变成一个身材火辣的成年女性。 “果然!”子玉巨蟒目光微凝,“果然是木之星!不会错,一定是。” 此刻的安芝芝却什么也听不到。 因为极致的伤心和愤怒,她已陷入一种奇妙的状态,大脑一片空白,脑子唯一剩下的,就是为秦歌报仇。 但其实子玉巨蟒这话也不是说给安芝芝听的,而是说给斩仙剑魄和剑灵儿听的。 剑灵儿:“她果然是她,我早该想到她就是她。子玉,快阻止她,趁她还没有彻底化为木之星的时候要稳定她的情绪。” 剑灵儿自然是知道关于木之星的事,所以,对于安芝芝因情绪激动而有这种变化,她也并不感到意外。 子玉巨蟒口中发出一道怪异的尖啸声,小小的蛇身急速飞向圆台之外。 它自然不会在这里跟安芝芝战斗,不然会影响到秦歌。 “哼!其实老子早就看那女人不顺眼,今天便趁机教训她一顿,让她知道老子的厉害!”子玉巨蟒在之前被斩仙剑魄操控秦歌的身体教育一顿过后,肚子里早就憋着一团火,正愁没地儿发泄,刚好现在木之星主动送上门,它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发泄的好机会。 耀眼光华升腾间,岩浆湖中便多出一条巨蟒,盘起来像是一座小山包。 安芝芝两眼无神,散发出淡淡绿光,火辣妙曼的娇躯被绿色的灵力包裹,飘身飞向子玉巨蟒,与此同时,岩浆湖上方那些奇形怪状的地底岩石也频频破裂,裂缝中冒出道道树木根须,接着疯狂生长,从各个方向缠向子玉巨蟒。 子玉巨蟒发出一声空洞的咆哮,蛇尾抬起猛地在岩浆湖面一拍,顿时荡起数丈高的火浪,企图将那些讨厌的树木根须焚烧成灰烬。 安芝芝平稳的立于虚空,两眼漠然而无情的注视着子玉巨蟒。 “给我去死!” 骤然间,有更多的树木根须从岩石中生长,在她的控制下,那些树木根须在虚空中扭成一根螺旋状的长矛。 “哼!雕虫小技!”子玉巨蟒发出不屑的声音,当下控制大量的金属元素在身前虚空凝聚成一面巨大的铁盾。 “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的老子可是很强的!” “强到连老子自己都害怕!” “哈哈哈哈……” 子玉巨蟒似乎已经想象到木之星被教训后的狼狈惨样,忍不住狂妄的笑出声来,用蛇头顶着那面铁盾主动撞向迎面飞来的长矛。 “今天就让老子来破了你的木星之矛!” 在木矛与铁盾相撞的瞬间,整片地下空间仿佛为之一震,时间仿佛也静止一瞬。 下一瞬间,岩浆湖上空爆发出狂猛的风暴, 在爆发点的正下方,只见岩浆湖大面积向下凹陷,像是柔软的棉花上被放上一颗肉眼看不见的铁球。 虚空中,安芝芝面不改色,缓缓抬起右手,一道灵力散发,骤然加大木星之矛的力度,并控制木星之矛高速转动起来。 螺旋状的木星之矛在高速的转动下,就像是一根钻头,很轻易的就钻破子玉巨蟒的铁盾。 “可恶!这女人明明都已经变成一个脑残少女,却还是那么强!”子玉巨蟒很不甘,因为它感到很吃力,在接连骂出数句脏话之后,便控制坚硬的铁盾液态化,就如一股金属浪涛向木星之矛席卷而去,只是顷刻间就将木星之矛紧紧包裹,在岩浆湖上空变成一根巨大的铁柱。 “咔嚓!” 但在包裹木星之矛后不久,那根铁棍便如蛋壳般破裂,细小的缝隙中疯狂生长出道道树木根须。 那道道根须穿透铁棍,又一次在虚空中凝聚成木星之矛,笔直射向子玉巨蟒的脑袋。 “啊!等等!姐!我的亲姐啊!我知道错了……” 子玉巨蟒心里很苦,虽然很不甘,但它现在必须得承认……不仅是斩仙剑魄能轻松教育它,就连五行至宝中战斗力最弱的木之星一旦发起疯来也能轻松吊打它。 再这样下去它会死,会被木星之矛爆头! 它可不想死。 但此刻的安芝芝已彻底失去理智,哪里会在意子玉巨蟒的求饶? 木星之矛愈发犀利,带着极致杀意,轻易穿透那些试图阻挡它的金属,破空而去! 明明充满生命气息,但此刻子玉巨蟒却感觉比死神的镰刀还要恐怖,就只能尽力控制金属元素去阻挡。 却就在木星之矛快要命中子玉巨蟒的脑袋时,一道浑身被红色灵力包裹的身影从一旁飞来,停在木星之矛与子玉巨蟒的脑袋只见。 来者正是秦歌。 确切而言,是被斩仙剑魄操控的秦歌。 安芝芝与子玉巨蟒的战斗如此激烈,秦歌根本就没法安静的躺在圆台上炼金钢剑骨,所以只能先解决掉这件事。 一道剑光无声散发,瞬间将木星之矛一分为二。 “够了,芝芝。”秦歌口中发出沙哑的声音。 闻言安芝芝无神的两眼轻微一震,那仿佛失去焦距的瞳孔渐渐恢复正常。 “秦……秦歌……” 见安芝芝的情绪明显稳定下来,子玉巨蟒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抬起尾巴学着人类的模样擦擦头上那根本就没有的汗珠,嘀咕道:“这娘们儿,太她娘彪悍了,惹不起惹不起。” 虚空中,安芝芝双手抱头,看上去很痛苦。 她身上散发出的强大气息渐渐收敛,身躯也在渐渐缩小变回原样。 斩仙剑魄不屑的看看身后的子玉巨蟒,说道:“真是没用,垃圾。” “你妈……”子玉巨蟒强行咽下到嘴边的脏话,嘀咕道:“要不是我失去玄玉导致自身不完整,这女人怎会是我的对手?开什么几把玩笑,老子分分钟打得她叫爷爷。” ……(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四章 幸好只是个梦 “你想装装逼,我可以理解,但是你装逼也要有个限度。”斩仙剑魄很不屑,对子玉巨蟒说:“打不过人家就是打不过人家,大方承认,这并不丢脸,毕竟她以前可是连主人也害怕的那位……” 子玉巨蟒快速化为迷你版的小蛇,飘浮于虚空,看向前方已经恢复正常的安芝芝,感慨道:“不过实难想象,她会变成现在这副德行……” “怎么看都是个智障少女。” 斩仙剑魄同样有所感慨:“反差确实太大。” 子玉巨蟒嘿嘿一笑,“其实在刚刚,如果你不是操控主人的身体冒充主人的话,怕也是很难搞定她吧?若是长时间耗下去,就算你是斩仙剑魄,也不一定干得过她,因为她刚刚并没有完全变成木之星。” 某蛇又是一笑,语气怪怪的:“干不过她就干不过她吧,大方承认,这并不丢脸,毕竟她以前可是连主人也害怕的那位……” 斩仙剑魄静静道:“打得过也好,打不过也罢,对你来说,争强好胜就真的那么重要?” “切,你就装,你继续装。”子玉巨蟒傲然道:“如果打架不是最叼的,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我这次修炼成兽身,就是要做打架最叼的那位。” 斩仙剑魄:“那你之前应该选择修炼成人身,因为人继承了神的模样,这种身体形态最适合战斗。” “哼,人类的身体有什么好的?双手双脚,还要穿衣服,还要弄发型,麻烦的要死。” “所以你选择蛇?” “对,我觉得蛇的身体是最完美的,反正就是一条整的,不跟你逼逼,直接就开干,而且蛇跟龙最接近,将来我要变成奇娜美那样。” 斩仙剑魄摇摇头,没再理子玉巨蟒,飘身飞向前方,待安芝芝彻底恢复正常后便搂住她的腰将她带到圆台上。 “秦歌!秦歌你这是怎么啦?疼吗?”安芝芝眼里泪花闪烁,想伸手碰秦歌,却又不敢,因为秦歌身上现在连皮肤都没有,她害怕把秦歌弄疼。 当然,她眼前的“秦歌”自然不是秦歌,而是操控秦歌身体的斩仙剑魄。 不过为了稳定安芝芝的情绪,怕她变成木之星,斩仙剑魄也只能听剑灵儿的建议,暂时冒充秦歌。 因为剑灵儿知道,安芝芝最听秦歌的话。 “我没事,你别担心……很快就会好。回头我再跟你解释。” 安芝芝伸出小手擦干眼泪,鼓起勇气说道:“秦歌……这次我以为我已经失去你,我真的好害怕。所以在经历这次的事情之后,我决定,我要跟你告白!” “告白?” “对!就是告白,跟言情里写的那样,很浪漫的那种哦。”安芝芝表情坚定,勇敢说道:“秦歌,我喜欢你,我要嫁给你做你的老婆!永远做你的小跟班。” 斩仙剑魄倏然脸红,心想这些话真是不害臊,她怎么好意思说出这样的话呀? 天呐,真不害臊! 不过想到在很久以前主人喜欢她也是喜欢的死去活来,所以斩仙剑魄便决定帮主人一把。 在斩仙剑魄的理解中,对人类来说,爱情这种东西貌似很重要。 主人当年就是因为爱情而变得强大。 斩仙剑魄在心中问剑灵儿:“剑灵,这种情况,我该怎么说?” 剑灵儿想了想,“如果是主人的话,我想他应该会这样……” 在告白之后,安芝芝紧握着两只小拳拳,满眼期待的看着秦歌。 斩仙剑魄咳嗽两声,认真说道:“其实,我也……很喜欢你,嫁给我吧,我们生三十个小宝宝。” “嗯!”安芝芝脸颊红扑扑的,非常开心,“不过要等我长大以后才行哦。” “可是我等不及了!我要马上跟你结婚!” “那也没办法呀。”安芝芝害羞的低着头,两只小手捏着衣角,声音很低:“人家现在还是小姑娘呢,不能那样的。” “那好吧,等你长大,我们一定要生三十个小宝宝。” “不!”安芝芝伸出一只手,竖起四根嫩嫩的手指头,“生四十个!” 刚飞到圆台上的子玉巨蟒在听闻这番对话之后,不由发出感慨:“禽兽哇!真是禽兽!” “……” 斩仙剑魄和斩仙剑灵并不知道,这本是出于好意的冒充,却将秦歌带进坑里。 尔后,斩仙剑魄便控制秦歌的身体躺下,继续炼金钢剑骨。 子玉巨蟒跟条小拐杖似的立在安芝芝身旁,“姐,刚才真是一场误会,我差点就被你给打死。” 安芝芝满脸疑惑,仔细回想刚刚发生的事,但却什么也想不起来,“刚刚怎么啦?” “算了,没什么。”子玉巨蟒一边释放出精纯的金属元素到秦歌体内,一边发出感慨:“不过我真的很难相信,你会变成现在这副德行。这些年,你到底经历过什么?是不是遭到过迫害?” 安芝芝跪坐在秦歌身旁,满脸担忧的盯着秦歌,“你到底在说什么呀,烦不烦,别打扰我。” “难道你真不记得?” “我应该记得什么呀?” “你是精灵女王啊。” “我当然知道我是精灵女王,而且我现在还是萝莉宫的宫主。”安芝芝哼了声,“臭蛇,你应该叫我女王大大,不然本女王就治你的罪,派小幽和欣悦把你抓进牢房,让你坐十年牢,每天只给你一顿饭吃!” “靠,这都什么跟什么?乱七八糟的。”子玉巨蟒:“那你知不知道你是木之星?是斩仙剑的一部分?” “我是把剑吗?” “不,你是木之星,是斩仙剑的一部分。” “木之星是什么?可不可以吃?可以卖十万两银子吗?” “尼玛……唉,算了,我跟一个智障说这么多废话干嘛?”子玉巨蟒有些郁闷,“我估计是当年那件事后才导致你变成现在这样,哼,这或许就是你的报应。总之呢,你以前是位很牛逼的大人物!” “真的吗?” “当然不是假的,而且你很讨厌。” “本女王才不讨厌,倒是你这条臭死蛇才讨厌,信不信我把你抓去泡在酒里然后给药胖子喝?” “哼,可笑,区区酒水,能奈我何?等我找回玄玉,恢复完整之后,今天这一架我们得继续打完。” “为什么你这么想跟我打架?” “因为打赢你就能证明我很叼,想当年,你好歹也是……” 子玉巨蟒正要说些关于木之星的事情给安芝芝听,但这时剑灵儿却让它闭嘴。 …… 时间在一点一滴的过去。 尽管有子玉巨蟒陪聊,但安芝芝还是感觉度秒如年,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 主要是因为这里太热,虽然有自身的精灵之力护体,不至于变成灰烬,但还是很热。 终于,子玉巨蟒开口说道:“行了,已经成功。” 正在打盹的安芝芝猛地惊醒,却又急忙用手挡住眼睛,因为她前方有片金光,很是刺眼。 等到适应这种强光时,安芝芝惊然发现秦歌浑身的骨骼都已变成金黄色。 这种刺眼的金光,正是秦歌的骨骼所散发。 “金钢剑骨,这才是真正的金钢剑骨。”子玉巨蟒笑道:“精灵女王,赶紧的,给主人治疗,主人就快醒了。” 其实子玉巨蟒这是在转达斩仙剑魄的话。 在斩仙剑魄和剑灵儿原本的计划中,等炼成金钢剑骨之后,至少需要三个月的时间才能让秦歌的身体恢复如初,但现在有安芝芝在,用不了多久秦歌的身体就会恢复。 安芝芝什么也没说,连忙伸出两手放在秦歌胸膛。 她自然是比谁都希望秦歌能快点恢复,因为秦歌这种模样实在是太恐怖,一点都不帅,而且还让她看着心疼。 随着精灵之力注入,秦歌的身体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愈合。 全新的肌肤,如婴儿般光滑柔嫩,富有弹性。 重新长出的头皮上,就连那一头飘逸的长发也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并且在安芝芝精妙的控制下,还长成原来的发型。 子玉巨蟒赞叹道:“不愧是精灵女王。打架虽然垃圾,但治疗能力却是一流。” “我打架也很厉害的好吧,秦歌可是教过我绝招的。”安芝芝骄傲的扬起小脸。 她觉得现在的秦歌要比之前帅多了,好养眼。 不过,身上什么也没有穿。 羞羞的。 那里竟比子玉巨蟒还要粗。 “天呐……我应该要快点长大才行。” 时过须臾。 秦歌徐徐睁开双眼。 那个梦,真是好长好长,如果再不醒的话,秦歌觉得自己会在那个梦里娶妻生子。 在那个梦里,他在咖啡馆遇到一位开法拉利的富家千金大小姐,那千金大小姐竟跟步知舞长得一模一样,只是一眼他就深深的爱上她,然后他便用实力告诉她……什么叫“舔狗的自我修养”。 正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舔到最后,终能桃花盛开。 他成功舔得美人芳心。 那位开法拉利的千金大小姐答应跟他交往,做他的女朋友。 但狗血的是,那位大小姐的父亲,也就是那位超级富豪却嫌弃秦歌是个穷小子,他要秦歌在三年内要有一千万的身家才答应让女儿嫁给秦歌…… 为了爱情,秦歌决定拼一把。 “唉,麻痹的……幸好那只是个梦,看来剑仙大陆才是真的。” “老子才不要当什么豪门赘婿,恶心。” 秦歌醒来的第一句话,说的就是这个。 ……(。) 第二百一十五章 有点咸 安芝芝满脸好奇的蹲在秦歌身边,伸出小手摸摸他的额头,突然脸色巨变,“啊呀,秦歌你发烧啦!” 秦歌思绪瞬敛,躺在地上偏头看她一眼,“你才发烧。” “那你一醒来就在自言自语说什么呀?还说什么不想做豪门赘婿。”安芝芝眯着眼睛:“我记得言情里说过,豪门赘婿都是……” “够了。”秦歌打断她的话,这才发现自己身上不着寸缕,而且这里还很热,当下利用变装法宝将一套耐热灵装穿在身上,这才感觉好受一些。 他坐起身环顾四周,发现这里是片看不到尽头的岩浆湖,上方是一片奇形怪状的岩石层,同样不见边际。 “秦歌,这是哪里呀?”安芝芝出声问道。 大概是她想起之前跟秦歌告白的事,脸颊总是红扑扑的,还挂满一种叫做“幸福”的笑容。 秦歌面无表情说道:“我也不知道这是在天铸洞里边。” “那你还说这是在天铸洞里边?你当我傻呀。” “小智障。”秦歌无力吐槽,注视着披头散发、衣裙破烂,脸上还有泪水痕迹的安芝芝,心头有些酸酸的,柔声道:“你怎么会来这里?你是不是傻?这里是能随便来的?” “我来找你呀。哼,还说我傻呢,你自己不也来了?我担心死你了。” 秦歌伸手揉揉她脑袋,“快把发带给我。” “喔。”安芝芝从手腕上取下发带递给秦歌。 “转过去。” “喔。” 秦歌很快就给安芝芝编好两条长长的辫子。 安芝芝低着头,害羞说道:“真是个温柔的丈夫呢。” 闻言秦歌面色微寒,“你信不信老子一脚把你踹岩浆里去?叫你平常少看言情,你非要看。” 安芝芝噘着嘴,表情看上去很是难过,“可是你刚刚明明答应了我。” 秦歌深深的看安芝芝一眼,冷淡道:“我答应过你什么?” “答应做我丈夫。” “我还做你爸爸呢!快叫爸爸。” “哼,渣男!” “渣泥煤!”秦歌没好气的在她头上拍一下,随即站起身,“少扯犊子,此地不宜久留,我们得赶紧离开这里。” 在刚才帮安芝芝编辫子的时候,秦歌在心里问过剑灵儿现在的情况,剑灵儿也向他说明一切。 他怎么也不愿接受安芝芝是木之星的事实。 如果安芝芝是木之星,那她就是斩仙剑的一部分,将来有一天,她就必须要…… 秦歌:“如果真的需要牺牲芝芝才能得到那什么斩仙剑的话……不要也罢。” 剑灵儿:“但这是命中注定,不管主人你愿不愿意牺牲她,总有一天,这个世界会需要斩仙剑。” 秦歌:“去他么的命中注定。” 剑灵儿:“就算主人你再怎么骂,那也仍是无法改变事实。” 秦歌:“虽然事实无法改变,但在事实发生之前,我可以做选择。” 剑灵儿:“这没得选择。” “……” 就在秦歌和剑灵儿交谈的时候,子玉巨蟒突然发出声音:“天铸洞是我制造的,所以我可以带主人出去。” 秦歌停止与剑灵儿的交流,低头看着子玉巨蟒。 一条蛇会口吐人言,他现在一点也不感到奇怪。 这世上成精的东西多了去了。 子玉巨蟒骄傲道:“现在我很叼,但主人你很菜,所以今后就由很叼的我来保护很菜的主人。” 秦歌跺跺脚,问道:“对了,这玩意儿是什么?” 子玉巨蟒自然知道秦歌指的是他脚下的这面圆台,回道:“这是妖族至宝,很叼。” “我当然知道这是妖族至宝。” 子玉巨蟒说道:“这宝贝叫‘齐天柱’,在妖族是跟‘定妖棒’齐名的神器。不过它现在是我的宝贝,是我用玄玉跟奇娜美换的,就算你是我主人,我也不能给你。” 秦歌问道:“怎么称呼?” “我本身是子玄玉当中的子玉,主人可以叫我子玉蟒。” 秦歌:“要不叫旺财?” “不要。” “为什么?” “因为我感觉你的眼神很奸诈,这或许不是个好名字。” 秦歌轻轻咳嗽一声,严肃道:“子玉蟒,带我出去。” “好的主人。” 子玉蟒话音刚落,秦歌便感觉脚下一晃,却是脚下的“圆台”在以奇快的速度缩小,直至变成一根细针被子玉蟒吞进嘴里。 它要离开这个待了上千年的地方跟着秦歌去闯荡江湖,走之前,自然是要把自己的宝贝给带走。 在脚下齐天柱消失的同时,秦歌和安芝芝便只感到眼前一黑,陷入无尽的黑暗之中。 “主人不要紧张,这是在我的空间里,也就是在天铸洞里,现在我正是在带你们出去。”子玉巨蟒的声音在秦歌脑海中响起。 秦歌并不紧张,因为剑灵儿已经告诉他很多,正要问两句什么,右臂却毫无预兆传来一阵剧痛,像是有条烧红的铁链缠在他的右臂上。 不过在黑暗中他什么也看不到,只能伸手去摸。 “主人不要怕,是我。以后我就用这种方式待在你身上。” …… 当秦歌离开天铸洞的时候,一眼就看到那些熟悉的脸。 连舞姐也在。 看样子,大家似乎都很担心自己。 秦歌心里暖洋洋的,但同时也很愧疚。 “抱歉,让你们担心了,我也没料到事情会这样,在下面一待就是一个月。” 药不然攀上秦歌肩膀,咧嘴笑道:“斑爷还以为你是被人贩子拐去挖煤。” 战安凉脸露笑容,“活着回来就好。” 苏文轩问道:“对了秦兄,天铸洞下边有什么?” 安芝芝抢着回答:“什么也没有,下面全是岩浆,热死啦。” “……” 秦歌走到步知舞身边,“舞姐。” 步知舞看看秦歌,微笑说道:“你回来就好。我还有事,就先告辞。” 秦歌能够感觉到,步知舞对他的态度有些轻微的改变,只是这种感觉他说不上来。 在秦歌的认知中,这个时候,步知舞应该是没好气的骂他才对。 可是步知舞并没有。 她的那种担心,以及现在的高兴,秦歌能够感觉到,但是她表现的很平淡。 “她是不是生气了?还是说……这里这么多人,她需要维持女神形象?” 秦歌看着她的背影,暗自猜测。 她的背影,变得有些陌生。 …… …… 秦歌回到花间楼的第一件事,便是吃。 什么金钢剑骨,什么修为突破,那都没有吃顿好的填饱肚子重要。 香喷喷的大白米饭,却有点咸味儿。 秦歌端着碗,脸颊鼓鼓的,边吃边问:“筱儿你是不是不小心把盐撒到米里?” 秦筱眼眶红红的,显然是哭过,“没有呀。公子怎么啦?” “有点咸。” “有吗?”秦筱自己也挟一筷尖儿尝尝,发现真有些咸,“公子您等等,筱儿再去给您做。” “不用麻烦,可以吃。” “对呀。”趴在桌上满嘴油腻的安芝芝说道:“反正我又不吃饭,我只吃肉。” ……(。) 第二百一十六章 找麻烦 一顿饭吃完,天色已黑。 安芝芝带五鳞红光回到萝莉宫。 这一顿饭,五鳞红光足足吃掉三十斤生牛肉,肚子鼓得跟大气球似的,连站都快站不稳。 书房中。 秦歌正在奋笔疾书。 刚从万剑墓回来的时候,金峰森看到秦歌时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催更。 所以秦歌现在得赶紧更新。 “咚咚咚。” 突然,敲门声响起。 “请进。” “嘿,老大,在更新呢?”金峰森嬉皮笑脸的走进书房。 秦歌抬眼看看金峰森,有些不耐烦,觉得这货很猥琐。 这家伙,貌似除了会催更就不会有别的事儿。 “那你还不赶紧滚犊子,你在这里我没灵感。” “嘿嘿,我说两句就走,这时候来找老大,主要是想跟老大汇报一下你离开后这一个月的情况。” “直接跟筱儿汇报就行。”秦歌放下手中鹅毛笔,想了想,还是问道:“什么事?” 金峰森笑道:“照这样发展下去,我想不出一年,萝莉宫的总资产就会达到之前老大你所说的条件,十二楼中除了天衣坊和黄鹤楼之外,其它十楼光是在资产方面,完全没法跟萝莉宫比。” 秦歌注视着金峰森:“我从来都不担心赚钱的事,说你此来真正想说的。” 金峰森能跟秦筱汇报的,自然不会多此一举再专门来跟秦歌汇报,所以他此来肯定是有比较重要的事。 金峰森安静少许,正色道:“是这样的,我们的大米刚开始卖的还算好,可是我们那几家米坊刚开业没几天,旁边就又多出好几家别的米坊,而且价格总是比我们的米坊便宜,明目张胆抢生意。” “后来,经过我们情报组的调查,查出那几家米坊都是秦白的。” 秦歌:“他们是在打价格战?” “是的。” 秦歌:“但他们肯定输的很惨,因为大米的质量没法比。” 金峰森点点头,“老实说,老大你搞出来的那种大米是我吃过最好吃的大米,即使价格比较贵,那些顾客也肯定会选择我们的米,甚至都是大批量订购。” 秦歌:“所以秦白又用其它办法?” 金峰森:“后来城主府的人三番四次来找麻烦,大概是说私人商户不能贩卖大米,而且没有营业许可。” 秦歌:“秦白能做城主,应该不至于脑残到这种地步,他应该很清楚,靠这些小手段并不能将我们如何。” “是的。”金峰森说道:“因为我们的米坊是以萝莉宫的名义开办的,而萝莉宫是正规的道宗门派,并且筱儿姑娘还找玄霜仙子帮忙弄到营业许可,所以秦白这招不管用。” 秦歌想了想,皱眉道:“如果我是秦白,我可能会从本质上下手,既然是卖食品,那就让食品变得可怕,继而令顾客不敢来买。” 金峰森俨然道:“数天前,有一群人抬着几具尸体来到我们米坊门口堵住大门,不让开门做生意,说是我们家的大米吃死人,随后城主府的人就来封了我们所有卖食品的商坊。” 秦歌:“看粮仓的是我们的人?” “是。” “查过?” “筱儿姑娘将那些伙计隔离审查过,可以确定我们的人没问题。” 秦歌说道:“这招虽然有些变态夸张,但却很有效,一是可以走律法路线,封我们的商坊,二是可以走道德路线,让老百姓唾骂我们这些卖毒米的无良商家。” 金峰森:“我们的那些商坊主要就是卖食品,现在都被封,所以这条财路已断,就连玄霜仙子也没办法,毕竟这已经闹出人命,所以这事儿城主府就有权插手。我们那几个商坊的伙计,也被带到清江狱关押调查。” “现在筱儿姑娘正在想办法捞人。不过看来跟我想的一样,她没有将这些事告诉老大,应该是不想老大操心。” 秦歌不由想起白鹭洲,能把人给毒死,甚至还能让别人相信那些人是吃了他家大米后才被毒死,秦歌相信白鹭洲完全有这种能力。 不过这些麻烦倒也在秦歌意料之中,问道:“子桑家那边有没有动作?” “目前是没有,大概是因为他们被盯得太紧,毕竟步知舞在背后罩你,子桑家也是很有压力的,如果子桑家真的有动作,估计我们会更加麻烦。” 金峰森笑道:“当然还有,老大你在失踪的这段时间里,战兄他们以为你是被子桑家所害,所以也在暗中杀了不少子桑家的人,我也带领组织杀手杀过不少,我估计现在子桑家的心思没有放在怎么破坏我们生意这事上面。” “不过说来也很奇怪,我们杀子桑家那么多人,一死就死一院子,道宗那边却好像什么事也不知道,不管不问。” 秦歌摇摇头,说道:“如果死的是子桑家的人,道宗非但不会管,反而还巴不得子桑家的人死的越多越好。而且你们都是以杀手的方式暗杀,这也正好给了道宗跟子桑家打太极拳的理由。” “太极拳?什么意思?” “大概意思就是,子桑家给道宗施压,要道宗去查出凶手,要道宗按律法办事严惩杀人凶手,但道宗却找理由各种推迟,跟子桑家慢慢磨耐心,只做表面工夫。” “原来如此,好像就是老大你说的这么回事儿。” 金峰森:“不过筱儿姑娘真的很了不起,不愧是老大亲自教出来的,现在她已经找到办法解决,估计我们的商坊再过不久就能重新开业。” “还有,玉儿姑娘现在在中州五城各地巡回演唱,那可是名声大振啊。现在的大街小巷,几乎就没有人不知道她的名字。一场演唱会下来,少说也有几百万的净收入。” 金峰森竖起大拇指,“老大,我真服你,竟能将‘青楼歌妓’这种职业推上这样的一个高度,你是不知道啊,现在很多人都想着要做什么明星,我估计这在以后会成为一种新的行业。” 秦歌挥挥手,说道:“行了行了,你先回去,我还要码字,过几天再给你新稿。至于秦白找麻烦,那就让他找,不理他。” “那行,老大你早点睡。” 秦歌自然不会再睡。 因为他都已经睡了整整一个月。 金峰森离去后不久,秦歌便皱起眉,神情中透出一丝痛意,伸出左手捂住右臂,脸色发白,“我靠,子玉你他么在干啥?怎么会突然这么疼?” “哈哈,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主人你的血太香,忍不住吸了两口。要知道,血液中也有少量的金属元素,这可是美味啊,以后可以当我的食物。” “你到底是蛇还是蚂蝗?” 秦歌急忙脱掉上衣,检查自己的右臂。 子玉蟒就缠在秦歌的右臂上,体表蛇鳞中冒出很多比汗毛还细的弯曲细线,通过毛孔钻入秦歌的血肉。 “你这是在干什么?” “我这是在跟主人进行生体连接,简而言之,就是以后主人你可以用这条手臂,在一定程度上的发挥出我的力量。主人你再稍微忍忍,过段时间就不会疼。” 秦歌捏捏拳头,“你别说,我确实感觉右手充满力量,就好像麒麟臂。” “那是当然,主人你现在已炼成金钢剑骨,再加上我的力量,就凭你这条手臂的威力,应该可以直接干掉一个御气丹境后期的人类修道者。” “怎么样,我和你配合,是不是挺猛?” ……(。) 第二百一十七章 她很强! 一望无际的荒原,丘陵此起彼伏,景致单调而深邃,像一幅没有尽头的水墨画。 这里是血土高原,是剑仙大陆与鸿土接壤的地方。 在血土高原的正中间,有一条微微弯曲的细线,横贯整片高原,将其一分为二。 那条线,像是一条匍匐在地的巨龙。 但其实那是一道墙,一道很长也很高的墙。 这道墙是用无数被切割成方块的巨大岩石堆砌而成,亦是迄今为止以人类水平无法达到的奇迹工程。 但就是这种堪称神迹的、在人们的理解中只有大自然的伟力才能达到的工程,它却是真实的存在于世。 三千年前,剑祖鬼剑愁先是对这片荒原斩出一剑,然后再用他的通天大能引来数千里外的高山筑墙,陆地上的山不够用,他便又从海底引来巨石切割堆砌,只用短短数天时间,他便筑起这道墙。 在当时,亲眼目睹这一切的那些人都觉得他是神。 因为人做不到这样的事,只有神才可以。 即便是在数千年后的今天,他在世人的心目中,亦是至高无上的神,无所不能的神。 这道墙很简陋,但却很坚固,也很壮观,正是这道墙将剑仙大陆与鸿土隔绝,数千年如一日,令魔族无法逾越,人族才得以在自己的家园安居乐业,幸福生活。 高墙的这边是白色。 高墙的那边是红色。 若在很高的天空中看,那就像是造物主将一白一红两块不同的大地拼接在一起,而那道墙,便是缝合处。 在巨大的城墙上,每隔十里便有一座堡垒,每一座堡垒中至少都有一百以上的人族战士驻扎。 城墙下的白色大地,以云柱山为中心,各处都有设立大大小小的军区。 在这些军区中,有人族最精锐的战士。 在这里,没有修道者,只有战士! 每个人都是抗魔战士,是人族的英雄! 数天前,由子桑不孤带领的斥候小队翻越高墙,前往高墙另一边的红色土地获取情报。 子桑不孤很优秀,也很勇敢,他在第一时间获取到重要情报,然后又在第一时间汇报。 “魔族大军已在距离高墙一百里外的尖刀林集结,敌方总共二十七个军区的兵力,全部集中到一起。” 此时。 在高墙上的某个堡垒里,一间很简陋的会议室中。 子桑不孤面向一位身着长袍的中年。 这中年是子桑不孤刚来边境时认识的一位大叔,虽然两人年纪差很多,但两人也可谓是忘年之交。 这位大叔很努力,只是短短一年时间,就混上一个堡垒队长的位置,手底下管一百多号人。 到现在,这位大叔又混上总队长的位置,高墙上的所有堡垒,都归他管。 虽然比起墙下的军区,高墙上的日子很苦,但这位大叔的日子过得很滋润,每天都有小酒喝,一个礼拜还能吃四顿肉。 大叔很照顾子桑不孤,经常拉他开小灶打牙祭。 “我靠!”大叔张口就是一句我靠,说道:“看来他们还真想来一场大的。” 相处这么久,子桑不孤早已习惯大叔的出口成脏,说道:“敌方如此规模的大军,算上种种因素,应该要半年才能抵达我们墙下。” “半年吗……”大叔靠在椅子上,捋着那显得很邋遢的络腮胡,“我人族如今内忧不断,不乏鼠狼奸宄,半年的准备时间,怕是太少。” 子桑不孤:“要迎接这一战,时间方面确实有些不够,但我相信知舞师妹,她一定会处理好这些事,尽快支援前线。” 大叔问:“魔族大军主帅何人?” 子桑不孤摇摇头,“暂时不知,我方斥候很难渗透进去,所以这些情报弄不到。” 大叔拍拍子桑不孤肩膀,“你能弄到这些情报,深入禁区那么远还能活着回来,已经很了不起。其实时间还不算晚,我们还有机会,但这得看宗主她会怎么做。” 子桑不孤:“大叔,你觉得宗主她会采取什么措施?” 大叔看向窗外,嘴角上扬,“宗主她不会采取什么措施。” 子桑不孤似乎明白什么,脸上有一种崇拜,微笑说道:“或许她有措施。” 大叔嘿嘿一笑,“她的措施从来都只有一个……打。” …… …… 血色的土地中,一道妙曼倩影缓慢前行。 她就像是在散步,像是在游玩。 她穿着轻柔的白裙,光着洁白的脚丫。 但她的身体却好像没有重量,因为她没有在红色的土地中留下足印,就像她从未来过,明明这一刻缓慢的行走在这里,但下一刻,她却又缓慢的行走在那里。 就算是日行千里的飞马,速度亦不及她这看似缓慢的前行的一半。 没有一粒灰尘,能沾染到她洁白的玉足。 在她纤纤玉手上,有一只体型小巧,但看上去却很恐怖狰狞的蜥蜴。 很多人都觉得这种蜥蜴很可怕,就算是饿慌的战士宁愿吃死老鼠也不愿吃它,但她却觉得它很可爱。 在到一片沼泽地边缘时,她停下脚步。 沼泽中随处可见腐烂的异兽骨骸,苍蝇嗡嗡嗡的叫,无数的蛆虫在到处爬。 穿过这片沼泽便是尖刀林,正是魔族大军集结地,也正是她此行的目的地。 在她前方不远处,一根枯木桩上插着一面只有巴掌大的小旗子,上面有个色彩鲜艳的“道”字。 那是斥候小队通常用来做记号的旗子,一是为了防止迷路,因为在这片红色土地中常年有雾,且景色单一,人在其中待的时间若是过长,就很容易迷失方向;二是为了给同伴留下暗号…… “看来就是这里。”倩影抬眼看向旗尖所朝的方向,“不孤真是个不错的小弟弟。” 忽然,她黛眉轻蹙,却是她释放出去的强大神识感应到什么,缓缓扭头看向左前方,莞尔道:“两个,很强壮,很威猛。所以你们是要一起上,还是轮着来?” 随着她话音落下,只见她视线所停留的地方有诡异的雾气聚集。 整片天空在这一刻变得暗淡许多。 诡异的薄雾中,浮现出一红一绿两双眼睛发光的眼睛,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两名身高达三米,比熊还要强壮的魔族壮汉。 只是气势就能影响天色,很显然,这是两个太白仙境的强者。 “不愧是大名鼎鼎的玄玉剑仙,竟敢孤身一人深入我魔族领地。”前方传出粗犷的声音,只见红眼魔王脚踏虚空,走出弥漫在那一处的薄雾,大步走向任玉虹,取下背后的大刀,“小娘们儿,滚过来,老子要一爪捏断你的腰!再把你的肠子扯出来挂树上喂乌鸦!” 任玉虹淡淡道:“绿眼魔王,红眼魔王,传言在鸿土十二魔王之中实力排名前五。” 绿眼跟在红眼身后,问道:“玄玉剑仙,你此来意欲何为?” “打架。” “跟谁打?” “最强的。” 红眼自豪道:“在魔族,我们哥俩就是最强的。” 任玉虹面无表情:“区区沙砾,不及我半分。” 绿眼对红眼说:“哥,这女人真狂!” 红眼哈哈一笑,于雾中露出那张狰狞的脸,两眼盯着任玉虹,“老子迫不及待想要看到你娇喘时的样子。” “两条狗,还不配跟我打。”任玉虹缓缓抬起手,一丝丝灵力在她掌心上方凝聚成一把小剑,“你们俩已经被我包围,现在只有三秒钟的时间做决定。” “九重烟,万里散……” “不好!”红眼立刻停步,霍然看向绿眼。 兄弟俩心照不宣,只是一瞬间便做下决定,根本用不着三秒那么久。 “跑!” 这片天地间的一切,仿佛都在这一刻静止。 兄弟俩感到一种压力,那是能带来死亡的压力。 魔王的实力很强,对于实力的判断自然也很精准。 兄弟俩只是一瞬间便判断出他们远远不是任玉虹的对手。 都很后悔,这次真不该主动请缨来这里埋伏任玉虹。 而魔王逃跑的速度也不慢。 只是眨眼间,两位魔王便消失无踪。 任玉虹原地未动,抬手一挥,看也不看。 “三寸掌中天地剑。” 小剑瞬时没入虚空。 一切好像归于平静。 任玉虹看看另一只手上的小蜥蜴,用手指轻轻逗它,片刻后,远方传来的巨响惊走那只小蜥蜴。 任玉虹抬眼看向远方那冲天而起的蘑菇云,迈步走向前方。 洁白的衣裙,美丽的容颜,还有那双纤纤玉足,与这肮脏又恶心的沼泽地并不相符。 她像是天使来到地狱,似乎随时都会被地狱中的魔鬼欺负。 她的脚始终没有沾到任何污秽,所过之处,她的脚下总是会提前出现一块洁白干净的玉石让她踏足。 直到很久之后,那些玉石才会消失。 …… 魔族大营中。 陌问仰望远方那朵冲天而起的蘑菇云,眼帘低垂,神情若有所思。 他刚回鸿土不久,上面便要他担任此次远征大军的副帅,他没法拒绝。 手握魔族大权的那几个家伙,在很早之前就跟海底妖族有勾当,他们总想碾压人族,真正统一这片土地。 而以陌问为首的这一党,却并没有想过要侵略人族的领地。 地大物博的鸿土,从来都不需要再去侵犯别人的领地,但奈何,高层中总有那么一些目光短浅,还自认是野心家的蠢货。 时过须臾。 有很强烈的风暴袭来。 营地中的营帐被吹得呼呼作响,还有不少被风掀翻。 那些魔族士兵在手忙脚乱的整理。 陌问一直没动,安静的就像是一座山。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 红眼和绿眼兄弟俩缺手断脚的来到陌问面前,俱是遍体鳞伤,浑身浴血,看上去颇惨。 陌问:“跟她交过手?” 红眼很惭愧,“阁主,她真的很强,面对她,我们俩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连逃命都很难。” 绿眼感慨道:“难怪那些家伙总是说,人族只要有玄玉剑仙在,我们魔族根本就没有机会。这句话……反正现在我是信了。” “玄玉剑仙的强,还真不是被吹出来的。” 红眼:“我估计,她比当年让我魔族损失两位魔王的孤雪刀圣还要可怕。” 陌问面无表情说道:“去把手脚接好,有可能待会儿还要跟她交手。” “还要面对她?”红眼两眼一瞪,俨然道:“明人不说暗话,阁主,我已经怂了,我怕她,你还是另请高明吧!” 陌问:“草包。” 绿眼:“阁主你可以自己去试试,说不定以阁主的实力,还能跟她过几招,反正我们是不行。我们打不赢她就是打不赢她,就算不甘,那也得承认。” 陌问说道:“这都在我计算中,她在知道我们已经集结二十七个军区的兵力之后,就一定会亲自来走一趟,因为她要给人族争取时间。所以我们这次的任务,并不是要杀掉她,而是逼退她。” 红眼:“那你之前还要我们去沼泽埋伏她?” 陌问:“是你们两个草包自己要去。” 绿眼:“那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去找她谈判,让她不要这么霸道不讲理,一个姑娘家跑来单挑我们魔族百万大军再加我们几个魔王?” 陌问迈步朝前走去,“少废话,快去治伤。” 红眼跟在陌问身后,突然对另一边招招手。 两个魔族士兵快步跑来,递给红眼一把刀。 红眼将粘稠的唾液涂在刀身,用大手一抹,在刀身两面抹均匀,还轻柔的拍打,加速刀身的吸收,随后便将自己那条残缺的手臂从肩膀处切掉,接着又将那魔族士兵的手臂砍下,接在自己的断臂处。 明明大小不符的手臂,但在接上之后却急剧的蠕动膨胀,只是片刻就长成他原来的手臂。 他把刀递给绿眼,加快步伐追上前方的陌问,“阁主,话说我们真的还要面对她?” 陌问:“如果不阻止她,我们的大军会损失惨重。” 红眼:“她一个人都这么强,那我想人族的其它几位剑仙也差不到哪去才对,既然都这么叼,那干嘛不几个剑仙组队直接来我们鸿土大杀四方?” 陌问:“似乎你很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 红眼摇摇头,“那倒不是,我只是换位思考。” 陌问说道:“因为这个世界跟你所认为的不同,不论是人族还是魔族,都有隐藏的很深的存在,你所见识的,不过是冰山一角。” “你的意思是说,在我们魔族,除了我们这些魔王之外,其实还有更强的?” 陌问眼中有一抹淡淡的嘲讽之意,“他们都已经不再参与这些世俗之事,一心追寻大道。” 红眼感慨道:“跟我们不在一个级别啊看来。” 陌问:“只是我一直搞不懂,如果连大陆都没了,他们追求的大道,又有何意义?” “凡夫俗子,聚灵力入体,窥伺天道,逆天而行,这真的就是道?这究竟又能追寻到什么?又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红眼挠挠头,露出看上去傻傻的、与他狰狞面貌不相符的笑容,“不愧是阁主,说话真是深奥,虽然我听不太懂,但是感觉好有文化的样子。我小时候,真应该多读点书。” ……(。) ———————— 这章是二合一。 眼睛痛,实在不想盯着电脑了。 第二百一十八章 陌问的陷阱 在那片沼泽的尽头。 任玉虹立于一具还算很新鲜的魔族战士的尸体上,目光平静的看着前方。 前方便是尖刀林,其中全是营帐,一眼看不到尽头,似乎铺满整片大地。 少时,她收回视线,转而看向前方数十米外不知何时到来的陌问,以及红眼和绿眼。 任玉虹迈出步伐,朝前走去。 看着迎面就这样不疾不徐的走来、似乎根本没将任何人看在眼里的任玉虹,红眼和绿眼兄弟俩脸上尽是豆大的汗珠滑落,将刀柄捏得越来越紧,直至手臂颤抖,面庞扭曲,却怎么也不敢有下一步动作。 直到任玉虹擦身而过,消失在视线中,那种强大的压力才渐渐淡去。 红眼长长地吁一口气,感觉浑身的力量都被抽空,偏头看向陌问,“阁主,你也见识到了……她根本就是强到不把任何人看在眼里。怎么,你还不出手?” 却在话音落下之后,红眼才发现身旁的陌问只是一道残影。 真正的陌问,早已去到另一个地方。 此时任玉虹距离魔族大军集结的营地只剩下不到一里的距离。 很多魔族士兵已发现她的到来,皆都不约而同的停下动作,纷纷看向她。 有位魔族士兵立刻吹响牛角,众魔族士兵神情一振,迅速集结摆阵。 若是在很高的天空中看,此刻大地上黑压压的一片,像是一窝有规律行动的蚂蚁。 任玉虹的步伐始终如一,没有快,也没有慢。 似乎挡在她前方的不是百万魔族大军,而是空气。 突然,她放慢些脚步,微笑对着前方说道:“魔族大军,你们已经被我包围。” 在最前排的先锋部队众将士都不由神情紧绷,脸上不停滑落汗珠,紧紧握住武器的手在颤抖,骨节已有些发白。 她一个人,就这样朝百万大军走去,竟让百万大军感受到压力。 “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 “可恶!” “兄弟们,我先上!” 有一便有二,有二便有三,有三便有四…… 一时间,所有魔族将士都发出高昂的吼叫声,以此来给己方打气。 这里都是魔族最精锐的战士,没有一个怂包,没有一个怕死。 却在这时,人群中传来惊呼声,却是一位魔族士兵手中的钢剑竟强行从他手中挣脱飞到天空。 他旁边的战友还未来得及发出疑问,自己手中的武器竟也强行从手中脱离飞到天空。 只是片刻光景,魔族大军的上空便飘满数不胜数的刀剑枪戟。 黑压压的一片像是乌云,令人胸口发闷。 任玉虹停下脚步,缓缓抬起一只手。 武器,是一个战士在战场上最珍贵的伙伴,亦是最值得信任的伙伴。 但是现在,大家的武器却都被任玉虹给控制。 “就算没了武器,我们还有拳头!我们还有嘴巴,我们还有牙齿!” 一位身着甲胄的魔族战士声如洪钟,毅然站到队伍最前边,直面任玉虹! 他是先锋部队的队长。 众将士皆都看向他,肃然起敬,心想他能做这个先锋队长那也是有道理的。 “兄弟们,不要怕!不要怂!” “老子就不信这个邪,她一个小娘们儿还能灭掉我百万魔族大军!” “就算是一人扯她一根头发,那也能将她拔秃!” “对,兄弟们,上去舔她!” “兄弟们,舔起!” “……” 任玉虹闭上双眼,抬起的手缓缓放下。 在她手放下的同一时间,一切的一切便在剑光纵横中消失,化为齑粉。 整个世界好似都充斥着这样的剑光。 就算是小到肉眼看不见的尘埃,似乎也逃不过这种剑光的无情切割。 少时,当任玉虹睁开眼睛的时候,她眼前的一切已经消失。 在她的脚下,是一片冒着泡,不停散发着瘴气的沼泽。 在她的四周,是各种腐烂的异兽骨骸。 “想来也只有传说中的问道阁主,才会玩这些花里胡哨的小把戏。”任玉虹抬眼看向前方那个俊美男子。 陌问双脚离地数米,于虚空中负手而立,微笑说道:“不愧是玄玉剑仙,在下精心准备一个月之久的异幻大阵,却被你只用数刻钟的时间破掉。” 任玉虹面无表情:“刚刚在这个什么幻阵里产生的景象,你应该也已经看到。” 陌问眼帘低垂,“所以?” 任玉虹:“所以我会让它变成现实。” 陌问:“我相信你有这个实力,但从你踏入这片沼泽的那一刻起,你就已经掉入我的陷阱。” 任玉虹:“但猎物从来都是你们。” 陌问身体缓缓向后飘飞,仰头看向天空,说道:“高傲的猛兽,不到最后一刻,总是不会屈服。” 天空骤然变暗。 一个方圆数百米的诡异黑洞悄然浮现。 一只巨大的手从黑洞中伸出,抓向地面的任玉虹。 任玉虹淡淡道:“传说中魔族的顶尖法宝,魔渊洞。” 陌问摇摇头,无奈说道:“看来就算是魔渊洞,那对你也没用,因为你连剑都不用。” 任玉虹仰起头,凝视着那只从天而降的巨手。 随着她眼帘低垂,虚空中便有剑光散发。 一道巨大的幻影凭空飘出,抓住那道剑光,只是一剑,便将那只巨手连同天空中的黑洞斩成虚无。 那道幻影虽是转瞬即逝,但陌问看得很清楚,那是剑鬼法相。 在一剑斩毁魔渊洞后,任玉虹收回视线,脚踏虚空,不疾不徐走向前方。 陌问面不改色,身体缓缓向后飘飞。 他需要与任玉虹保持距离。 就在这时,数十道由诡异的能量符文组成的链子在任玉虹四周的虚空中冒出,以奇快的速度向她缠绕而去。 在任玉虹被缠住的同时,一道血色剑光好似从天外而来,划破虚空,穿透她的胸膛,刺进她的心脏。 任玉虹娇躯一震,缓缓低下头看着胸膛上那把血色长剑,始终平静的目光中终于多出几分凝重。 一道被长袍笼罩的身影凭空般出现在陌问身边,看其身形,应该是个姑娘。 陌问对长袍姑娘说道:“生擒人族的玄玉剑仙,代价是损失魔渊洞,这很划算。” 长袍姑娘冷冷一哼,面向前方虚空中被禁锢住的任玉虹,那只在长袍背帽下露出的半张脸微微上扬,不屑道:“玄玉剑仙,看来也不过如此嘛。” 红眼和绿眼兄弟俩快步跑来,看看任玉虹,然后又面面相觑。 “不愧是阁主!”绿眼竖起大拇指。 红眼说道:“阁主,元帅,得趁机解决此人!不能给她任何机会!” “一个个的,还魔王呢,真是窝囊!”长袍姑娘:“放心,她已被魔骨链禁锢,还被我的血封剑穿透心脏,现在已经失去任何反抗能力。” 红眼劝道:“元帅,大意不得啊。” “这可不像是我印象中的红眼魔王。”长袍姑娘看看红眼,意味深长的道:“毕竟是玄玉剑仙,可不能亏待她。” 却在这时,前方虚空中的任玉虹身体变得虚幻,化为点点光星飘散。 见此陌问眼帘低垂。 长袍姑娘也安静下去。 红眼和绿眼摇头轻叹。 虚空中传来任玉虹充满玩味的声音:“一群蠢货,就也只配跟我的分身玩玩。” 这道声音不仅令陌问几人心情不好,也像是有种奇妙的魔力,只见那飘散在天地间的点点光星在以奇快的速度聚集,然后凝聚成一道恢宏剑光斩向魔族大军所在的方向。 “不好!”长袍姑娘当下飞身追向那道剑光。 ……(。) 第二百一十九章 新产品 陌问站在一只体长超过二十米的巨兽背上,眺望前方那道一眼看不到尽头、将整个魔族大营贯穿的沟壑。 那道沟壑,正是被刚刚那道剑光硬生生斩出来的。 惊魂未定的魔族士兵们,一边暗自庆幸自己刚才没有在那道剑光的斩击范围之内,一边处理着战友的尸体。 如果伤亡统计出来,那一定会是很吓人的数据。 “仅仅只是一道分身,就有这么强……竟在元帅和阁主的眼皮底下斩入魔族大营……”红眼魔王的脸色有些发白,偏头看看陌问的侧脸,“阁主,看来我们这次准备的还是不够。” 接着绿眼说道:“除她之外,人族还有好几位剑仙呐。” 长袍姑娘轻飘飘的落在巨兽宽阔的背上,似乎她的身体没有重量。 陌问对她说道:“我很抱歉。” 长袍姑娘轻轻摇头,伸手取下长袍的背帽,露出那张精致美丽的容颜,“你的布置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玄玉剑仙。” 她语气沉沉的:“是她太强。” 陌问:“既然她已向魔族展示过她的强大,那么,这一仗你还是执意要打?” 长袍姑娘面无表情说道:“我必须要打垮那道墙……去人族找魔尊。” 陌问:“现在有两个选择。” “说下去。” “第一,是让那些老家伙出面,如此才能跟人族那些剑仙一战。而任玉虹此来的目的,我想她也是想引那些老家伙出山。” “第二个是什么?” 陌问:“妖族。” 姑娘黛眉轻蹙,“若正面跟玄玉剑仙一战,我未尝不是她的对手。” 这时有位魔族将军快步跑到巨兽脚下,单膝下跪,“禀报元帅,伤亡统计已出!” 长袍姑娘淡淡道:“不用报,全军照常操练。三日后,进军高墙。” “是!” …… …… 玄玉剑仙斩入魔族大营的那一剑,不仅震惊到整个魔族,同时也鼓舞到人族的士气。 虽然这令人难以置信,但如果是玄玉剑仙的话,那就很正常,不是那么夸张。 现在的剑仙大陆,大街小巷、酒楼茶肆,几乎都在谈论玄玉剑仙的那一剑。 说书先生唾沫横飞,一边用眼神指使徒弟揽收桌上的碎银子,生怕被人抢走,一边又装出两袖清风淡泊名利的样子,高声歌颂赞美玄玉剑仙。 “话说那一日啊,玄玉剑仙得到情报,说是魔族大军在墙外尖刀林集结,欲有大动静!这可如何了得?于是,她便一人一剑,孤身行千里,深入墙外禁地,所过之处,那可是寸草不生呐!” 说书先生一甩大袖,竖起大拇指,“到最后,她直面魔族百万大军,斩出那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剑,那种风采,真真是……” “……” 苏月摇的视线从说书先生身上移开,看向身旁正在喝茶的秦歌。 这茶馆里的所有人都在盯着说书先生,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那是恨不得说书先生的嘴巴长在自己身上才好,可唯独秦歌显得很无聊,似乎很没兴趣。 “估计这一战又要往后延迟了呢。虹姐姐真厉害。” 秦歌轻轻放下茶杯,“你今天约我出来,就是来让我听说书?” “为什么我总感觉……你好像很讨厌虹姐姐?” “别跟我提那碧池。” 苏月摇吐吐舌头,“好吧,那本碧池你总是要理的吧?” 秦歌:“说正事。” 苏月摇盯着他,“哎,你是不是搞忘还有什么东西没给本碧池?” “什么?” “图纸呀!”苏月摇气鼓鼓的看着他,“你一失踪就是一个月,天衣坊都没出新皮肤啦!” “你不说我还真忘了。”秦歌有些尴尬,连忙从空间扳指拿出一叠图纸。 苏月摇开心的接过图纸,随即将一张金卡递给秦歌,“呐,这个是你的收入。” “卡里有多少?” “大概三亿吧,我没细算。” 秦歌讶然,“这么多?” 苏月摇:“这几个月卖的皮肤,以及搞的皮肤抽奖活动,还有卫生巾的销售额,总之所有的收入分成我都是给你算在一起的,以后每个月通过银庄转到你卡里。” 秦歌忽然想起一事,又从空间扳指里拿出一叠图纸,“对了,这个图纸你拿去给杨老,他应该能做。” “这是……笔吗?” “对。”秦歌笑道:“这是圆珠笔。” “圆珠笔?”苏月摇噘着樱桃小嘴儿,满脸疑惑,“本碧池表示没听说过。” 秦歌说道:“最近我不是在写嘛,天天码字,那鹅毛笔太轻,而且太细,用不习惯。如果圆珠笔被做出来,那就会方便很多。当然,这图纸里边还有钢笔。” 苏月摇满眼新奇的盯着图纸,“你呀,还真是稀奇古怪的。” 秦歌站起身,“时候不早,我得回去看看那帮小萝莉。对了,回头代我向杨老问声好。” 苏月摇:“他从那次开会后就一直待在他的实验基地,直到现在还没出来,你失踪的事他都不知道呢。” …… 当秦歌回到花间楼,再通过转移阵去到萝莉宫的山谷时,发现小萝莉们都聚在一起,不知道在干嘛,不过好像很开心的样子。 秦歌没有打扰,悄悄走近些。 “三带一!” “四个五!” “四个二!” “王炸!” “哈哈,我赢啦我赢啦!” “你是地主,快给钱!” “啊……真讨厌,女王大大这个月给我的零花钱,我都输光啦。” “哈哈,谁叫你要抢地主?连王都没有,还敢抢地主。” “……” 秦歌的脸色顿时就变得不好看。 课余时间,这帮小家伙不去学习,竟在这里打牌! 秦歌忽然很后悔将扑克牌这种东西在这个世界“发明”出来。 “你们真是好大的胆子!”秦歌一声历喝。 众萝莉像是被惊扰的鼠群,吓得立刻东躲西藏四处逃窜,还哇哇直叫,完全不知所措。 “啊!男神大大?!” “快!快把扑克牌收起来,男神大大回来啦!” “……” 秦歌走到莓滋滋面前站定,寒声道:“刚刚,是哪几个在这里打牌?” 莓滋滋两只小手藏在背后,眯着眼睛仰面看着秦歌,露出可爱的小虎牙,什么也没说,只是嘻嘻傻笑。 秦歌表情很严肃:“把牌还有你们输赢的钱,都给我上交!” 花妖妖跑过来抱住秦歌的手摇啊摇,果断撒起娇,“男神大大,我们才没有输钱呢,我们都是好孩纸。” “那你们是输的什么?” 莉小仙从腰间的小包包里抓出一把杏核,“呐,男神大大,我们输的是杏核呢。” “那我刚刚怎么听到你们说给钱?” “嘻嘻,哪里有钱呀?我们是故意酱紫说的,其实杏核就是钱。” “真的?” “嗯嗯,真哒!”众萝莉一同点头。 秦歌脸上的严肃消失,笑道:“那就好,年纪轻轻,可不能赌钱。来,我教你们玩杏核。” “怎么玩儿呀?” “嗯……首先三家比谁一次出的杏核多,然后多的那家就开始弹。” “怎么弹呢?” “先在两颗杏核之间画一条线,如果弹中就可以将两颗杏核拿走,如果没弹中就轮到第二家弹。懂了吗?” “嗯嗯,懂啦!” “……” 秦筱和昨天刚结束演唱会回来的香消玉提着水果篮站在远处,看着撅着屁股趴在地上跟那些小萝莉玩杏核的秦歌,无奈的摇摇头,表示很无语。 玉儿笑道:“公子还真是童心未泯呢,玩杏核也能玩出这么多花样。” 秦筱莞尔道:“公子的年纪本来也不大嘛。” ……(。) ———————— 最近迷上斗地主,天天抱着手机斗。 手气差的一批,输了好多。 第221章 刷杀手榜任务 时间在一天天的过去。 看着小萝莉们一天天的变强,秦歌很开心。 在教会她们最基本的知识后,秦歌便将这摊子给丢到花欣悦身上,所以每天都是花欣悦在教书授课,并带领小萝莉们修炼变强。 花欣悦表示很痛苦,原来当老师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安芝芝和莳小幽每天都忙着经管萝莉宫的生意,金峰森在教会她俩一些最基本的东西之后,萝莉宫的生意金峰森便很少再管,毕竟他不是萝莉宫的弟子,他管理的组织每天也有很多事要忙。 香消玉也很忙,带着秦歌给她打造的团队经常在外开演唱会捞金,她每次开完演唱会后,秦歌在银庄的账户上就会多出很多钱…… 秦筱最近则是忙里偷闲,准备开一家学院,现在她手下有很多心腹,在她的教导和训练下,这些心腹手下不说是万里挑一的修道奇才,但个个也都是少有的天才,她自认,就连很多道宗弟子,也比不上她的这帮心腹。 她向秦歌申请一大笔钱,然后又联系苏月摇,将距离萝莉宫不远的那片绵延青山给买下,准备动工建设学院。 “这,就是我为公子建立的女武神学院。” “女武神学院,属于组织,但却独立于组织之外,由我管。” “在以后,我会从组织里挑选出最优秀的一批人送入女武神学院,然后每年又会从你们当中挑选出最优秀的那位加入女武神团队。” “在以后的以后,女武神团队中的每一个人,都要有够资格成为公子左膀右臂的能力,能替公子解决任何事情。明白没?” “明白!” …… 战安凉、药不然、苏文轩这三个家伙每天都很刻苦的修炼。 经常被找来做陪练的楚陌寒表示很辛苦,他实在是不忍心揍这三个小家伙。 秦歌倒是很潇洒,每天要不就是待在书房里码字,抄袭他前世的小说,要不就是骑着五鳞红光到处瞎逛,去天空岛游玩,找余龙雀喝酒,还美其名曰是想找找写作灵感,可实际上他就是在偷懒。 从那次万剑墓一别过后,秦歌就没有再见过步知舞,只是偶尔步心莲找借口来萝莉宫看战安凉时,秦歌才会从步心莲的口中听到关于步知舞的事,有时候步知舞还会托步心莲给秦歌转几句话…… 虽然满怀相思,渴望每时每刻见到步知舞,但秦歌也只能忍耐,在他想来,步知舞是个大忙人,一天哪里有时间跟他“谈恋爱”? 步知舞做为代宗主,处理道宗政事,那也是很有压力的,秦歌真想时间快点过去,等当上戒律堂主,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陪在步知舞身边,替她分担一切。 爱情,总是让人盲目。 为减轻这难熬的相思之苦,秦歌在金峰森的怂恿下去,决定去刷杀手榜任务。 秦歌的“夜屠”之名根本就排不进中州杀手榜,且不说是中州杀手榜,就连清江城的杀手榜也排不上,他的排名还没有金峰森高。 …… “你们几个,每天光苦练也不行,修炼修炼,不仅是要修,还得炼,所以你们得多经历实战。” “老楚是个很好的陪练,但他并不会对你们抱有杀心,亦不是真正在跟你们打,所以,我所说的实战,是面临生死考验的那种实战。” 这天深夜,月明星稀。 萝莉宫农场旁的小木屋里,已换上帅气的定制服装的秦歌叫醒正在闷头大睡的药不然、战安凉、苏文轩三人。 好多天前,秦歌就从花间楼搬到萝莉宫来住,因为天气越来越热,所以他很需要苏文轩,每晚睡觉前,叫苏文轩用幻冰银龙戟将房间冰一冰,然后就会变得如寒冬。 值此仲夏之夜,房间里冷如寒冬腊月,盖上厚厚的棉被,再听着田间的蛙鸣入睡……这亦是别有一方滋味。 这个时候,药不然和战安凉也才意识到苏大才子的重要性,纷纷开始抱大腿。 “老秦,据我所知,舞姐也很冰,你去抱着她睡,干嘛来跟我抢老苏?” 战安凉说道:“就是。” “我倒是想,可她不让我抱着睡,现在还没到那一步。” “那去找老苏的姐姐啊!她也很冰。” “……” 苏文轩看着这帮家伙,真是哭笑不得。 “……” 药不然还准备用他的怒雷斩大鲸跟苏文轩换幻冰银龙戟,但这种家传宝物,苏文轩哪里肯换?就算换去,药不然没有苏家血脉,那也用不了。 “尼玛,这大半夜的,你跑来叫我们去杀人。”药不然双手交叉搓着膀子,棉被被秦歌掀开,他冷得直哆嗦。 如果实力允许的话,他真想揍秦歌一顿。 太特么可恶了! 还让不让人好好睡觉? 同样穿着帅气定制服装的金峰森从怀中摸出几张任务单递过去,“刚去领来的,还很新鲜,哥几个自己选。” “澜胜城区周大财主,身边有两名御气丹境初期的保镖……” “清江城主府财务部,薛三何,御气丹境后期……” “城墙警卫队队长刘长风,御气丹境后期?” “忘忧楼老板娘,李馨容,聚气灵境中期。” “……” 秦歌伸手拉上斗篷的背帽,戴上他的“姚明”面具,很严肃的说道:“这些人,其中有些是魔族奸细,也有些恶贯满盈,做过不少穷凶恶极之事。” 随后秦歌又道:“李馨容我去杀。” “尼玛,挑最简单的?而且报酬还是最多的?”药不然瞪瞪眼。 秦歌面无表情:“少逼逼。” 苏文轩盯着那几张任务单,想了想,说道:“刘长风交给我。” 战安凉提起刀,抓起桌上的一张任务单,“薛三何注定会死在我的刀下。” “……” 秦歌说道:“这次我们是各自执行,分开行动,所以……都得看你们自己的本事。无谓何种手段,只要能杀死任务目标,但前提是,不能暴露真实身份。” “明白。” “……” 从这一晚开始,清江城的夏天便不再平静,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死人,而且死的都是一些有身份地位的,要不就是些在社会上有名气的。 秦白做为清江城主,他所管辖的地盘出了这么大的事,道宗那边几乎天天给他施压,要他给个交代,他很无奈,只好亲自去调查,准备抓住那帮破坏治安的杀手。 不过那几个戴着奇怪面具的杀手真是狡诈的很,不管秦白用何种办法就是抓不到,有时候明明布下天罗地网,而那些杀手明明也已经落入陷阱,胜券在握,可不知道为什么最终那些杀手都会逃掉。 “夜屠!” “刀中不二!” “刀中独霸!” “罪恶镰刀!” “夺命书生!” “这几个狗曰的杀手!我草你们祖宗十八……” 清江城主府某间会议室中。 秦白盯着墙上那一张张通缉单,咬牙切齿,怒不可遏,暴跳如雷,直接就不顾形象破口大骂,眼中射出极冷寒光。 通缉单上那一张张由画师描绘出的画像,画像上那一张张奇葩的面具,面具上那欠揍的笑容,就像是对他的挑衅。 然后,秦白对着一群臊眉耷眼的手下骂道:“真是一群饭桶!蠢材!猪猡!派出那么多精锐弟子,明明都已将他们围堵,为何还能让他们逃掉?” “这个……城主,他们实在太狡猾,我们真是无计可施呀。”一位城主府弟子低头发言,感觉此刻处境十分窘迫。 “我狡猾你娘!给我滚!要是半个月之内再不抓到人,都给我卷铺盖走人!” “是!” 众城主府弟子表示压力山大。 其中一位胆大的弟子说道:“城主,我们这就去收拾东西,然后走人。” “你们……”闻言秦白差点气血攻心,要是他手下这帮最精锐的弟子真的走人,那对他而言是最大的损失和打击,伸出手颤抖的指着他们,痛心疾首的道:“你们……何以如此自暴自弃?何以如此妄自菲薄?平日里我都是如何教导你们的?” 一位弟子说道:“城主,有些话弟子知道不该说,但您要是这样,弟子也必须得说……就算您生气弟子也得说……我们并不是神,有些事情,做不到那就是做不到。” 又有一位弟子说道:“而且,城主您不是已经亲自出马过?连您也抓不住他们,又何况是我们?对方毕竟是一帮职业杀手啊。” 秦白皱起眉,却是他忽然想到主意,“杀手?” 他看看众弟子,脸上露出淡淡笑容,意味深长的道:“既然如此,那我们何不以毒攻毒?” 众弟子俱是满脸疑惑的看向秦白。 何谓以毒攻毒? 秦白轻轻咳嗽一声,正色道:“杀手这种存在,满世界都是,我们也可以发布悬赏,请杀手去杀他们。” “好计谋!”有位弟子赞道,“不愧是城主!” 秦白老神在在,负手而立,“马上去发布悬赏,但不要以城主府的名义发布。” “是!” 原因弟子们都懂,秦白做为清江城主,如果让别人知道他请杀手去处理一些他做为一个城主却处理不了的事,那么这个城主他也就不用再做了。 …… 数日后。 花间楼。 药不然盯着金峰森刚刚去领来的悬赏令,怫然不悦,“为何斑爷的脑袋还没有战沙雕的值钱?只值十万两?” 金峰森骄傲的仰起头,“还是老大牛逼,值五十万。” 秦歌翘着二郎腿,手里端着茶杯,“要是换做以前,五十万的巨款,估计我会自己把自己脑袋割掉去领钱。” 金峰森哈哈一笑,问道:“不过老大,到底是谁发布悬赏要拿我们的头?” 秦歌想了想,说道:“如果我没猜错,只能是秦白。” “秦白?” 秦歌点点头,“就是那孙子。” 金峰森:“那要咋整?估计现在我们出去执行任务,会被很多同行盯上。” 秦歌微微一笑:“杀手不一定要杀人。” 战安凉问:“何意?” 苏文轩倒是闻弦音而知雅意,“秦兄的意思是说,杀手也可以保护人。” 药不然不耐烦的挥挥手,“别扯犊子,有啥招直接说。” 秦歌起身走到窗边,一手端着茶杯,一手拨弄着窗台上那盆茂盛的文竹,“秦白不过就是个穷逼而已,既然他发布悬赏杀我们,那我们也可以发布悬赏保护自己。” 说着转过身,面向药不然几人,“悬赏令上就说谁保护我们,在我们执行任务的时候将暗中那些想杀我们的杀手揪出来,一颗人头,不论大小,我给三十万白银。” “我靠,比斑爷的脑袋还值钱?” 战安凉不屑的看看药不然:“就你这装着猪屎的脑袋,人家给十万要你的头,那已是很看得起你。” 药不然噼里啪啦的就是一顿骂。 金峰森笑道:“老大这招真够无耻,简而言之,就是说有钱便可以为所欲为!如此一来,那些杀手只会想着保护我们,毕竟‘钱多’和‘钱少’,只要是有脑子的都会选择钱多。” 药不然停止对战安凉的咒骂,问道:“那要是秦白那孙子又加钱呢?” 战安凉不屑说道:“就你这装着猪屎的脑袋,他只可能减钱,绝不能再加钱,所以你想多了。” 药不然怒道:“滚!我是你爹!” “……” 秦歌正儿八经的说道:“他若加,那我们也加,我现在是富豪,不差钱儿。” 金峰森笑道:“他一个城主,官是不小,但是要比钱,那他就是个穷逼。毕竟自从他跟老大结下梁子之后,玄霜仙子就将他盯的很紧,他现在哪里还敢贪钱?” “其他四位城主都是肥得放个屁都能油裤裆,可唯独秦白是个穷逼,他一个月的城主俸禄,也不过十几万。” “况且,就算他的那些家人仗着他的官大,敛了不少财,但在被玄霜仙子盯着的情况下,他也不敢拿出来用,要知道,中州的银庄可是天衣坊在管。” 药不然捏捏拳头,“那还等什么,哥几个,选任务,赶紧的。” 秦歌说道:“这次,我去杀一个比较难杀的。” 金峰森讶然:“对老大你来说,还有难杀的?” ……(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一章 杀手至尊 如果说花间楼是清江城最大的青楼,那常胜阁便是清江城最大的赌场。 不过严格来说,常胜阁并不属于清江城管辖,因为它处在清江城与嘉霖城的交界之地。 它既属于清江,却也属于嘉霖。 它既不属于清江,却也不属于嘉霖。 这是个很微妙的位置。 这是个很适合开赌场的位置。 这是个三不管地界。 静月湖中有座岛,面积辽阔,景致颇佳,常胜阁便在此间。 如果是某些世外高人烟波钓徒在此隐居,那一定会如画那般赏心悦目,可这里偏偏是赌场,中州皇朝各路江湖散修皆聚于此,多是鄙陋卑微的鼠狼之辈、穷凶极恶的赌徒、为富不仁的富豪,或是手中有多条人命的在逃罪犯……可谓鱼龙混杂,肮脏险恶,人吃人,宛如被装饰成天堂的地狱。 秦歌这次的任务,是杀常胜阁的老板娘。 常胜阁的老板娘艳名远播,她有个很俗却也很好听的名字——花恨香。 要说名气,花恨香在中州并无多大,但她却是个很可怕的人物,因为她的手下全是在中州很有名的人。 事实上,她能稳做常胜阁这种场子的老板娘,其本事就可见一斑,没有人会觉得她简单。 她表面上的职业是开赌场,但她真正的职业是搞情报,倒也勉强算是秦歌的同行。 在半个月前,楚陌寒找到秦歌,交给秦歌一封密信。 这封密信,来自京东的药王爷。 密信上的主要内容,就是杀花恨香。 这次的任务没有报酬,但秦歌却非做不可,因为…… 而且这个任务危险系数很高,所以他没有让战安凉几人知道,只是带上楚陌寒一人。 月色下,湖面上,一叶扁舟缓缓前行。 小舟所过之处,波光轻荡,犹见美人楚楚可怜的眼眸。 秦歌安静的坐在船头,水里的鱼儿告诉他,湖里有很多猛兽。 楚陌寒于船中间负手而立,手上并无桨,因为全靠浪。 无形的灵力激起浪,推动小舟前行。 “王爷在信上说什么?”一片安静中,楚陌寒开口发问,尽管他不喜欢多问,但好奇这种痒真的很难忍。 他已动用修为释放出无形的屏障笼罩小舟附近,是以旁边那些经过的小舟上的赌客听不到他和秦歌的对话。 那封密信虽是第一时间交给楚陌寒,但楚陌寒并不知道上边的内容,因为信封上写的很清楚——秦歌亲启。 既然是秦歌亲启,那楚陌寒在拿到信后就一定不会先看。 王爷信任他,他同样也对得起王爷的信任。 秦歌并没有隐瞒,如果要瞒着楚陌寒,他也就不会叫楚陌寒一起来。 “剑仙大陆杀手排行榜第一的杀手至尊,已潜入血土高原。” 闻言楚陌寒皱起眉,“这跟花恨香有何关系?” 秦歌:“花恨香只是个小人物,只不过她的位置很关键,如果杀掉她,那么身在血土高原的杀手至尊,他的情报就会断。” 楚陌寒:“所以她是杀手至尊的人?” 秦歌:“杀手至尊从来都是孤身一人,他只是从花恨香这里获取情报,此外,王爷还说,杀手至尊这次的任务也是在花恨香这里接的,所以,通过花恨香,应该能找到背后的雇主。” 楚陌寒:“那么,杀手至尊这次的任务目标是谁?” 秦歌卖起关子,“你不妨猜猜看。” 楚陌寒:“能让杀手至尊亲自动手,必然是人族军方极其重要的将领。” 秦歌:“如果是那些军方将领,大陆杀手排行榜前五十的杀手,随便去一个就能杀,那位神秘的雇主还不至于花更大的代价去请杀手至尊出手。” 楚陌寒皱起眉,“难道是去杀剑仙?” 秦歌说道:“而且还是最厉害的那位剑仙。” 楚陌寒眉头皱得更深,心中有种很恐怖的、但又不得不承认的想法,“杀玄玉剑仙?” 秦歌:“跟魔族无关。” 楚陌寒:“那么,必然就是人族的某些人。杀掉玄玉剑仙,对谁有好处,谁就有可能是那位神秘的雇主。” 秦歌说道:“十有八九跟孔让梨有关。不过现在我最担心的是,杀手至尊到底能不能杀死玄玉剑仙。一个是人族最强的剑仙,一个是任务完成率百分百、从未失过手的杀手至尊。” 楚陌寒:“我觉得,这件事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让玄玉剑仙知道杀手至尊已潜入她身边。” 秦歌摇摇头,“没用。” “为何没用?” “因为在杀手至尊发出致命一击之前,没有人知道谁是杀手至尊,而知道谁是杀手至尊的人,无一例外,都是死人。”秦歌注视着楚陌寒,“一个顶尖的杀手,甚至还是一个混成至尊的杀手,你越是处处防备,反而是越给他机会杀你。” 楚陌寒安静少许,杀手的这些事,他不是太懂。 “所以,王爷跟公子你所担心的一样,他也不确定杀手至尊到底能不能杀死玄玉剑仙,但是他很清楚,对我们人族而言,现在最不能失去的那个人就是玄玉剑仙。” 秦歌:“所以他将这事丢给我,也只让我知道。” 楚陌寒微笑说道:“因为你是鬼剑愁。” 秦歌:“这很有压力。” 交谈间,小舟已行至岛边埠头。 有漂亮的侍女专门负责接待登岛的客人。 秦歌和楚陌寒刚上岸,便被两个如花似玉的姑娘挽住胳膊,胸脯在手臂上不停的蹭上蹭下。 现在谁都认识秦歌,知道大名鼎鼎的秦大才子、玄剑大会的冠军是谁,但那两位侍女并不认得,而不仅是她俩不认得,除楚陌寒之外,这里谁都不认得。 因为秦歌和楚陌寒在出来之前,就已戴上秦歌自己用某种天然乳胶调制的假皮面具。 半个月前秦歌就在准备这次的任务,他将自己包装成来自皇朝京东的王公子。 就是超级有钱的那位富二代王公子。 至于真正的王公子现在还在京东,并在并肩王府做客,或许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都要住在并肩王府。 楚陌寒则是王公子的贴身护卫。 在年轻小伙中,京东剑首楚陌寒只做过两个人的贴身护卫,一个是并肩王世子,一个是秦歌。 “现在做什么?”楚陌寒问。 秦歌说道:“来赌场,当然赌钱,难不成是来嫖婆娘?” 楚陌寒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说起来,自从受伤以后,他就没有再去嫖过婆娘,记得跟秦歌这么大那会儿,血气方刚,经常跟王爷,还有当今皇朝坐在龙椅上的那位,哥仨勾肩搭背去寻花问柳,他自认他是被王爷给带坏的,直到后来遇到药不然他娘,也就是颜箐箐,王爷才有所收敛…… 赌桌上。 已变成“王公子”的秦歌怀里搂着一位穿着暴露的侍女,不时还在她身上摸揉几下,俨然一副纨绔相。 不过在这里,这很正常,并与他现在的身份很符合。 正经人不会来这里,来这里的大都不是正经人。 秦歌发动魂斩模式,将碗下的骰子点数看得一清二楚,有时候还稍微改一改,所以他赢到不少钱。 但光赢不行,有时候还要故意输几把。 有位不认识王公子的富家公子输了钱,一肚子火气,便对秦歌发泄怒火,指着秦歌破口大骂。 秦歌只是挥挥手,懂事的楚陌寒便将那富家公子一巴掌扇到地上,掉了不少牙齿。 那富家公子的几个贴身护卫在反应过来时,纷纷抽刀拔剑,个个凶神恶煞,要剁了楚陌寒扔到静月湖里去喂鱼。 静月湖里的鱼是会吃人的,而且还吃过不少人。 因为是食人鱼。 一个人若是掉进去,就只能捞起来干净的骨架。 但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此刻面对的是京东剑首楚陌寒,所以下场都很惨。 来自京东的王公子在常胜阁大赢四方的事很快就传开,直至传到常胜阁的老板娘花恨香的耳朵里。 因为所有客人都输怕了,不敢再跟王公子赌,所以王公子现在很不开心。 但常胜阁是什么地方?又怎会让王公子这样的大客不开心? 所以花恨香决定亲自出马,挫挫这位王公子的锐气。 “在我常胜阁赢这么多钱还能轻松走掉人的还真没有几个。即便是王公子也不行。”在顶楼的某间豪华包厢中,花恨香对身边一个强壮男子说道:“先去查查这位王公子的底细。” ……(。) 第二百二十二章 一笑送君入黄泉 在常胜阁被花恨香吃过的赌客有不少,但花恨香能够活到现在,还能经常离开这里去城区逛逛街,买买灵装和化妆品什么的,是因为她做事很有分寸,并非吃人不吐骨头。 她在吃人之前,会先摸清楚目标的底细,然后再根据目标的身份地位来决定怎么吃,吃多少合适。 她是搞情报的,甚至她的情报组织比秦歌的还要大还要值钱,所以她很快就找到有关“王公子”的情报。 之前那个身材很强壮的男子推开包厢门走到花恨香身后,伸手从背后搂住她的柳腰,下巴搭在她的肩上,嘴巴凑到她的耳边,吐出热气:“确实是京东的王公子……半月前来到中州……他父亲在京东很有钱……” 少时。 花恨香玉手轻轻盖在腰上那强壮男子的手上,娇躯还往他怀里靠了靠,轻声笑道:“钱可是好东西,是世上最好的东西。” 男子将她娇躯往前一推,让她两手撑在窗台上,然后拿开放在她腰间的一只手,身体下沉,抓住她的纱裙边缘慢慢地往上掀,“所以你定要吃他?” “我说过,钱是好东西,那是诗和远方的路费,亦是星辰大海的门票。”花恨香扭扭柔软的身子,同时手腕轻轻一翻,一把小刀从袖中滑进手中,随后只见寒光闪烁,又只听一声惨叫。 “而且我还说过,在没有经过主人允许的时候,宠物绝不能对主人有任何想法。” 男子满脸痛苦的跪在地上,伸手捂着胸口,但他没有发出任何痛苦的声音,很安静,甚至还满眼柔情的看着花恨香。 他并不后悔,因为他是为她而死。 她就是有那么迷人,就算为她死也是无怨无悔,心甘情愿。 很快,男子的衣服便被涌出的鲜血染红,安静的倒在地上,停止呼吸,瞳孔涣散。 花恨香非常喜欢强壮又俊美的男子,因为那会让她的每个夜晚都很开心很快乐。 她养了很多俊美的男子,但是也杀了很多。 眼前这位,只是其中之一。 她跟他一起快乐过很多次,但她却不知道他的真正名字。 “多亏有你,我的小可爱,今晚我养的那些鱼儿的宵夜便有了着落。”花恨香笑盈盈的看着倒在地上的尸体,随即伸手拉下裙子,走出包厢。 随后有两名男子走进包厢将尸体抬走丢入湖里。 湖底那高高的一堆骨架,今晚又要多出一具。 …… “王公子,奴家这厢有礼了。” 赌桌上,秦歌翘着二郎腿,推开怀里的侍女,目光瞬时就被前方欠身行礼的花恨香吸引。 这女人果然不简单,会魅术。 不过比起白鹭洲的魅术,差了不止一个档次。 秦歌两眼直勾勾的打量着花恨香,明知故问:“你是谁?” “只要公子赢了奴家,奴家就告诉公子。”花恨香露出一抹勾人心魄的微笑,伸出纤纤玉手,从盘子里拿起骰盅,投进去五粒骰子。 秦歌二话不说,两手一揽,将旁边高高的一堆筹码全部推出去。 “王公子真是好魄力呢,竟全押。”花恨香挥挥手,便有一个侍女用盘子端来跟秦歌同样多的筹码,“那奴家自然不能扫了公子的兴。” 这时旁边也有很多人来看热闹。 花恨香虽然经常出面陪客人玩,但一般情况下也很难见到她,因为她做为老板娘,只陪大客。 手头没个五千万的筹码,想见她,想都不用想。 这王公子虽然赢了大家的钱,令人很是讨厌,但他也算是做了件好事,竟将那美死人的老板娘给引出来,让大家今晚得以一睹老板娘芳容。 “对本公子而言,钱不重要,只是身外之物。”秦歌脸露微笑。 “那对王公子而言,什么才最重要呀?” “能逗美人一笑最重要。” 闻言花恨香玉手掩嘴轻笑,“公子真是好生有趣。不知公子今晚要如何逗奴家开心,真是好生期待呢。” 秦歌充满邪意的视线依旧落在花恨香身上,似乎怎么也移不开,就好像要吃人的饿狼,紧紧的盯着猎物,“我会让美人赢我的钱,把我的钱全部赢光。” 然后,秦歌果真输了,果真让花恨香将他的钱赢光。 他手里的筹码,有七千多万。 就赌一次,便全没了。 但他也成功让美人开心。 花恨香对秦歌眨眨眼,娇笑道:“公子,您输了呢。” 秦歌满脸陶醉的看着她,“美,真美!嫣然一笑动人心,秋波一转摄人魂。” 一旁的老楚差点就吐了,暗叹某人真会装,竟还拽起诗。 花恨香满脸娇羞:“公子何意?” 秦歌认真说道:“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花恨香站起身,走过去拉住秦歌的手,“公子,您跟我来。” 其实懂行的人都知道,花恨香不光赌,也卖。 春宵一刻值千金,但在她这里,可是值千万金。 秦歌便是用七千多万,买这一春宵。 在来之前,秦歌可是做过不少功课,也了解过很多有关花恨香的资料。 只不过这种比较高端的买卖,自然不会在明面上说出来,懂那个意思就行。 花恨香并非第一次做这种生意,所以,秦歌的意思她懂得起。 不仅这么英俊,还很大气的给七千多万,她非常乐意。 常胜阁顶楼最豪华的包厢中。 桌上摆满好酒好菜。 秦歌这才想起,这个世界没有所谓的“快餐”,怎么着也得先喝喝酒吃吃菜,双方雅兴雅兴,相互找找感觉。 想想也是,七千多万的快餐,那根本就不存在。 如果存在,那无疑是世上最奢华的快餐,秦歌就算再任性,那也不可能去吃。 包厢中只有秦歌和花恨香二人。 花恨香的两名贴身侍女守候在门外。 秦歌的贴身护卫楚陌寒也守候在门外。 “要找感觉是吧,那就找。”秦歌看着酒壶,心中已想好很多种方法。 其中最简单的就是魂斩模式。 不过杀花恨香这样的御气丹境中期,他觉得还用不着。 并不是什么人都配让他用魂斩的。 推杯换盏,酒过三巡。 秦歌醉醺醺的站起身,脸颊泛红,似乎真的上了头。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芙蓉不及美人妆,水殿风来珠翠香。”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轻罗小扇白兰花,纤腰玉带舞天纱。疑似仙女下凡来,回眸一笑胜星华。” 花恨香美眸异彩连连,“公子好文采。” “不,这人世间再好的文采,那也不能够形容你的美。” 花恨香羞红了脸颊,忽然觉得自己好赚。 赚的不仅是钱,还有真正的感觉。 “我还有最后一句。” “公子请!”花恨香提袖斟酒,满眼期待。 秦歌拿起桌上的一根竹筷,从中间折断,在花恨香仰头喝酒的时候,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插进花恨香的喉咙,同时另一只手伸过去拿下她手里的小玉杯。 玉杯尚未沾到她的唇。 秦歌一仰头,喝下。 “一笑送君入黄泉,收刀拂袖踏风去。” 花恨香的一双眼睛瞪的很大,很艰难、很缓慢的低下头,似乎想要看插进自己喉咙里的那根断筷。 竹筷被折断之后,锋利细小的竹纤刺进喉管里,那种感觉,原来是这么的难受…… 她想要开口大声呼喊,让她的手下冲进来将秦歌碎尸万段给她陪葬,但发声只会令她更加痛苦,喉咙里也只能发出“嗬嗬”的声音,像是在笑。 秦歌取下花恨香那一对亮闪闪的耳坠,待花恨香彻底断气后,才起身推开包厢门,醉醺醺的对站在门外的两名侍女说道:“快!快去给我拿两支蜡烛来,美人要!” 闻言两名侍女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似乎她们知道老板娘要蜡烛做什么…… 两名侍女离去后,秦歌看看楚陌寒,“进来。” 老楚走进包厢。 在看到趴在桌上,脖子上插着一截断筷的花恨香时,楚陌寒说道:“干净利落,一击致命。” 秦歌关好门,“没有弄脏她的衣服。” 楚陌寒明白秦歌的意思,便将花恨香外套扒下换上。 随后秦歌将花恨香的耳坠递给他,“现在就去。” “现在就去?” 秦歌看看不着寸缕的花恨香,“难道你还想留下来趁热?要不我去,你留下?七千多万,不能浪费。” 楚陌寒一个激灵,似乎想起什么恐怖而恶心的事情,没再多言,拿着耳坠转身离去。 秦歌关好包厢门,将花恨香的尸体抱到床上。 ……(。) 第二百二十三章 她死了 秦歌确实是要趁热,因为如果冷了,有些事情就不好做了。 他得在尸体还有温度之前,将其处理好…… 要杀一个人并不难。 生命其实很脆弱,轻轻那么来一下就没了。 至少,秦歌是这样觉得。 对他而言,这已是家常便饭。 比较难的是杀一个人后要怎么安全脱身,还要怎么伪装现场。 这得具有极强的反侦察能力。 如果他是一名刺客,现在就应该翻出窗户,趁着夜还很黑逃走。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但他并不是刺客。 做为一个杀手,得有匠心,要将这门手艺贯彻到底,所以秦歌要让花恨香的死变成一个谜,而且他也不能就这样走,因为还有更重要的事需要做。 接下来,就看楚陌寒那边。 片刻后,有人敲门。 两名侍女拿来蜡烛。 秦歌接过蜡烛,然后将门锁死。 看着脖子上插着一截断筷,连血都没有流出一滴的花恨香,秦歌不由想起前世的一些事情。 前世他用纸飞机在一瞬间杀过煤老板,那纸飞机是煤老板那可爱的孙女用课本纸折的;用牙签在一瞬间杀过一位公司的董事长,那牙签是那位董事长自己剔过牙的;也用烟灰缸在一瞬间将一个黑老大砸死,那烟灰缸是黑老大最喜欢的宝贝…… 他杀死过不少人,都是在一瞬间带走他们的生命,但也因此让更多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暴力,并不是解决事情的办法,杀人才是。” “有时候,杀人最能简单直接的解决掉一些事情。” 秦歌弯下身,给花恨香盖上被子,将一种药膏涂在她脖子的伤口上,再将放在枕边的蕾丝束袜带戴在她脖子上遮住伤口,趁尸体还有余热,又将灵力注入她的丹田…… …… 灯火阑珊处。 楚陌寒脱掉身上从花恨香身上扒下来的衣服,警惕的看看四周。 并没有谁在跟踪监视他,因为刚刚他是假扮的花恨香。 这里没有谁敢监视花恨香。 将秦歌给的药膏涂抹在脸上后,楚陌寒一个深呼吸后,潜入湖底。 这种药膏的气味很刺鼻,能驱散湖里那些会吃人的鱼。 水中一片漆黑。 楚陌寒刚潜下去,便有成群结队的食人鱼朝他游来。 这些食人鱼体型很小,最大的也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年巴掌大。红鳞,尖牙,面目狰狞,像魔鬼,数量很多,数不胜数,若是每条鱼都过来小咬一口,一头大水牛都不够它们吃。 这些鱼都是花恨香的宝贝,她心情不好的时候,最喜欢将活生生的人身上划出伤口,然后丢进湖里,她喜欢看人在挣扎的过程中,慢慢被鱼给吃掉的模样,特别是挣扎中的人看到自己的内脏被鱼给拖走,要伸手去抢回来的样子,还有鱼从嘴巴里钻进去,吃掉脑浆子后再把眼珠给顶出眼眶,从眼洞里游出……她觉得那画面非常有趣。 所以时间一久,这湖里的食人鱼都被她给惯坏,变得很挑食,只吃人,不吃其它的。 不过那些会吃人的鱼在靠近楚陌寒时却都被吓走。 见此楚陌寒心中松一口气,暗叹公子的药膏真管用,就算是京东剑首,也不想面对这些恶心的鱼。 不过为嘛涂了药膏后身上总是热热的,小楚陌寒总是不停使唤? 就在楚陌寒思考这件事的时候,前方有一团庞大的黑影向他撞来。 湖里除会吃人的鱼之外,还有很多凶恶的水怪猛兽,那也是花恨香养的。 这些猛兽中还有好几头高级灵兽。 如果是秦歌来的话,就算他能解决食人鱼,却也无法在水下这种环境应付这些猛兽。 但来的并不是秦歌,而是楚陌寒。 楚陌寒只是一道眼神,便有剑意浮生。 那团黑影离他尚有五六米距离,便被无形的剑气一分为二,切面平整光滑。 湖很深。 楚陌寒下潜好大一会儿才到湖底,并看见光明。 只是湖底的光显得阴森森的,因为是从那些堆积如山的骸骨上发出来的光。 偶尔有体型较大的鱼摆尾游过,便会荡起那些骸骨,还有残破的衣物碎片。 一片脏乱! 湖上景致宛如人间仙境,然而湖下,却是一番魔鬼地狱的景象。 楚陌寒心想,如果换做他是秦歌的话,自己一定不会让花恨香死得那么便宜,会将她碎尸万段。 都说魔族最可怕最恐怖,但其实,有些人才最可怕最恐怖。 找了好大一会儿楚陌寒才找到他的目标。 那是一栋精致的石楼。 “在王爷给公子的情报中,应该就是这里。”楚陌寒心想。 强行破开石楼的大门后,楚陌寒便来到一间灯光明亮的大殿中。 大殿顶部镶嵌着很大的灵石灯。 如果楚陌寒不是强行破开大门的话,这间大殿里不会有水进来,在湖底建造这栋建筑的人可是花了不少心思,是个很了不起的工程师。 大殿的尽头还有一扇门。 楚陌寒快速游过去,将秦歌从花恨香那里取来的一对耳坠按进门上的凹槽里。 在药王爷给秦歌的情报中,花恨香经常戴在耳朵上的这对耳坠是资料库的钥匙。 至于这扇门里具体有什么,楚陌寒并不知道,要进去后才会知道。 而且,这里是秦歌这次任务最主要的目的。 药王爷真的很牛逼,似乎世上就没有什么他弄不到的情报。 在他给秦歌的情报中,花恨香跟杀盟里的某位高层有关系,是不正当的那种关系,应该算是婚姻的第三者,而她也靠着这种关系弄到很多杀盟内部的重要资料,是关于很多杀手的真实身份的资料。 秦歌的目的,便是查出杀手至尊的真实身份。 谁都知道杀手至尊这号人物,但,谁都不知道杀手至尊这号人物到底是谁。 秦歌现在很想知道,杀手至尊到底是谁,姓什么名什么,长什么模样,多少岁,是男是女,是魔是妖…… 因为,即便是剑仙大陆杀手排行榜排名第一的杀手至尊,只要他的真实身份暴露,那么他也就不再可怕,继而任玉虹这位最强剑仙也就不再会有危险。 但秦歌也早就做好心理准备——自己不会这么轻易的查出杀手至尊的真实身份。 对方毕竟是杀手至尊。 这“杀手至尊”并不是泛泛之辈就能当的。 所以,希望很渺茫。 可即便希望渺茫,他还是要一试,因为他不希望任玉虹被杀,这无关人族,只因任玉虹的命是他的。 他要任玉虹跪在师父的坟前,然后再亲手杀她。 反正……有时候夜深人静,在很思念任玉虹的时候,他是这样子想的,因为只有这样想,他觉得自己到时候才不会对她心软,因为只有这样想,在安静的夜晚才不会更加思念她,思念到怎么也无法入眠。 他觉得,对任玉虹的那种思念,不同于对步知舞的那种爱情,而是一种亲情。 …… …… 清晨。 秦歌推开包厢门。 因为人不能不睡觉休息,所以门外的那两名侍女已经换成其他侍女。 秦歌伸伸懒腰,走路摇摇晃晃的,脸色蜡黄,看上去身体好虚,好似昨晚被掏空。 那两名侍女看着秦歌,大概知道秦歌为何今天早上看上去这么虚弱,明明昨晚还精神杠杠的。 跟老板娘疯狂一宿,八尺大汉也得虚。 两女侍女捂嘴偷笑。 但秦歌是戏精附体,他是装的。 这些细节,他把握的很好。 他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低声对两名侍女说道:“昨晚很累,她已经睡着,别打扰她。” “公子慢走。”两名侍女欠身行礼。 秦歌看看另一边的老楚,挥挥手,“走。” 清晨的湖面上有薄雾,很美,宛如仙境。 至少没有看过湖底那地狱景象的秦歌觉得很美。 一叶扁舟破雾而去。 秦歌和楚陌寒就这样离开了,不带走任何一片云彩。 …… 在傍晚的时候,一名侍女去叫花恨香,不过花恨香却没有醒。 她面色红润,呼吸顺畅,嘴角微微抿起,露出一抹笑意,似乎昨晚玩得很开心,连在梦中也忘不掉那种极致的快乐。 侍女心想老板娘一定是昨晚太累。 像她那样子玩,不累才怪,便没有再打扰。 第二天早上,花恨香还是没有醒。 侍女轻轻叫了两声,透过粉色的纱帘,朦朦胧胧的,见花恨香呼吸顺畅,睡脸恬静,侍女便轻轻离开。 要是吵到老板娘睡觉,可没有好果子吃,因为老板娘起床气超大,以前就有个不长眼的家伙吵到老板娘,被老板娘活生生的丢进湖里喂鱼。 直到第三天早上,包厢里传出淡淡的尸臭味儿,侍女花容失色,这才意识到花恨香早就已经死去。 …… 一名身材强壮的心腹手下虎目圆睁,颤抖的伸出手,掀开花恨香身上的被子。 更加猛烈的尸臭扑面而来。 这是夏天,很热,尸体蒙在被子里…… 肚脐里有蛆在爬。 伤心的他眼泪流下来。 平常那要有多勾人心魄的身体就有多勾人心魄的身体,现在却是冷冰冰的,僵硬、萎缩,还发臭,要有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任你风华绝代,倾国倾城,一旦失去生命,那就是一堆充满细菌的腐肉,红粉骷髅。 “她怎么死的?” “奴……奴婢不知……” “去请仵作来!” “……” 年迈的仵作老汉说道:“具体死因,需要解剖才能查清。” “解剖?” 仵作紧了紧脸上的口罩,皱起眉,伸手压压尸体微微鼓起的肚子,继而尸体口中喷出一股恶臭的气息,还带有几只蛆虫。 仵作说道:“她体内有股毒气,与灵力混合,极不稳定,所以一起一伏,让人看到以为她还有呼吸,并且这种毒气会加速体内腐烂,再加上这还是夏天,所以她体内早已腐烂得……” “此外,这种毒很犀利,不仅会加速体内腐烂,在释放到皮肤表面过后,还会在一定时间内保养皮肤,产生一种类似于体香的香气,所以又导致她死之后还看上去面色红润。主要是她盖着被子,只露头,外面还隔着纱帘,侍女姑娘才没有发现。” “我只想知道,她到底是怎么死的!是被毒杀?还是其它死因?” “这个……时间过去太久,如果早些发现,还能查到些蛛丝马迹。我只能说,这个杀手,很高明!” 一位侍女说道:“最大的嫌疑是王公子。” “京东的王公子……去查!” 时过良久。 “查到了!” “说!” “其实王公子从未离开过京东。” “而且,就算那天那人真的是王公子,可王公子只是个不会修道的普通人,不管是在任何情况下,他都不可能害到御气丹境中期的老板娘。” “那……凶手到底是谁?香香的仇,又该去找谁报?” ……(。) 第二百二十四章 见大长老 花间楼。 秦歌书房中。 秦歌放下手里的资料,端起一旁秦筱为他沏的茶。 这茶是上次药王爷来中州时送他的京东小罐茶。 常胜阁老板娘花恨香的死并没有多少人晓得,但秦歌的组织要搞到这些情报信息并不难。 是在今天早上的时候,常胜阁的侍女才发现花恨香死在床上,严重腐烂,都已生蛆。 如果是秦歌前世的仵作,也就是法医,或许能凭科技手段和更完善的方法查出花恨香的死因,是一筷入喉,干净利落。 但这个世界的仵作,秦歌并不相信他们有那样的本事。 退一步讲,就算找出花恨香的死因,那又能如何? 又哪里来的线索去找凶手? 凭指纹?凭脱氧核糖核酸? 这个世界并不存在那一套。 花恨香是死了,有些事情也因为花恨香的死而得到解决,就比如身在血土高原的杀手至尊断了情报。 可秦歌的心情反而更沉重,因为他没有得到他想要的,还是不知道杀手至尊是谁。 就跟世界上的所有人一样,都知道杀手至尊,但是都不知道杀手至尊是谁。 隐秘的湖底资料库,确实有收纳很多了不得的情报,但是有关杀手至尊的情报信息,一点也没有。 尽管对此秦歌早有心理准备,可还是很不爽。 不爽是因为他很担心任玉虹。 任玉虹是很强,可杀手至尊也不弱。 “至少现在,杀手至尊在血土高原那边的情报已断,所以聪明如他应该也能猜到是中州这边的花恨香已经出事。”楚陌寒站在秦歌前方,缓缓道:“因此他应该就能联想到,有其他人知道他已潜入血土高原的消息。” 秦歌轻轻抿一口茶,“确实如此。” 楚陌寒:“之前你说过,即便是杀手至尊,一旦暴露,那么他也就不再那么可怕。虽然现在他还没有暴露,但至少他身在血土高原的事已经被我们知道。” 秦歌:“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会暂时停止暗杀行动,并重新部署。杀玄玉剑仙,这门生意并不好做,即便是杀手至尊去做。” 楚陌寒:“因此,我们也就有更多的时间查出他是谁。” 秦歌站起身,“从湖底资料库得到的情报并非没有用,至少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很多其它了不得的事。我得去玄玉宫一趟。” 楚陌寒:“你真的要去找他?” 秦歌:“现在唯一的线索便是他。” 楚陌寒:“但我想他不一定会承认。” “试试才知道。”秦歌看看楚陌寒,“另外,花恨香已死,现在她的情报组织暂时群龙无首,估计会乱一段时间,这正是我们下手的好机会。” “不仅是她的组织基业,还有湖底资料库里的情报,我们要尽数掌握接收,特别是湖底的那些,即便对查出杀手至尊是谁没有帮助,但那些情报非常有价值,远远超过我那七千多万。” 楚陌寒明白秦歌的意思,说道:“交给我,今晚我就带小金他们去。” 尔后秦歌去到萝莉宫,找到正趴在田坎上嘲笑药不然他们修炼的五鳞红光。 “哟,老秦,这么急匆匆的,又要出去嫖婆娘?” “去玄玉宫。” “去找你的舞姐?” “关你卵事。” …… …… “萝莉宫弟子秦歌,求见大长老。烦请两位美若天仙的漂亮师姐帮忙通报。” 玄玉宫外。 那道长长的白玉石阶梯下的广场中,秦歌对两名守门女弟子抱拳,他的嘴巴很乖很甜,好像吃过蜜糖。 “哇塞,是秦歌诶!今天能见到本人,太幸运啦!” “还真的是秦歌!” 秦歌愣了愣,“姑娘认识在下?” “废话,秦大才子,玄剑大会的冠军,代宗主的绯闻男友,现在谁不认得呀?真是明知故问。”那女弟子嘟嘟嘴,又翻翻白眼,随即从空间法宝里拿出几本书递给秦歌,“呐,秦歌秦歌,你写的《聊斋志异》我买了全套诶!你帮我签名好不好?这样我就可以拿去炫耀。” 秦歌盯着那几本书,发现都是盗版书,不过什么也没说,拿出鹅毛笔签了名。 作者给盗版书签名,想想秦歌也是醉了。 不过严格来说,这世上并不存在正版,因为秦歌也是抄袭的。 另一名女弟子满脸崇拜的看着秦歌,“秦歌,你的诗集我都看完啦,怎么最近不出新诗呀?” “额……最近忙,没空写。” “那你的《聊斋志异》什么时候出新章节?总共有多少章呢?” “还有还有,你那《满江红》写的真好,我最喜欢啦……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嗯,对了对了,那句‘众里寻她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我也非常喜欢。” “……” “额……两位漂亮的小师姐,能否帮在下通报一声?” “嗯嗯,好的,你要找大长老是吧,我直接带你去。” “……” 玄玉宫很广阔。 其中宫殿数不胜数,雄伟壮丽。 很久后,那守门的女弟子才带秦歌去到大长老所住的小院子。 秦歌忽然觉得,有粉丝就是好。 别人来玄玉宫要见某某某,那都得事先通报,而且还不一定能见着,自个儿倒是运气好,恰好今天负责守门站岗的玄玉宫弟子是自个儿的粉丝,直接就给带到目的地,都不用通报。 跟秦歌想象中的大有不同,陈苏安的院子很简单,背靠一座小山。 木楼,有篱笆,种了不少花,还有一棵杏树。 真真是应了那句“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秦歌走上青石板道,伸手敲门。 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扉久不开。 “大长老!”秦歌只得出声喊一句。 然后又喊一句。 但还是没有回应。 少许,他背后传来一道声音:“秦歌?” 秦歌转过身,发现正是陈苏安。 他用扁担挑着一捆柴,那条扁担很光滑,甚至有些反光,显然是常年在用。 原来他是出去砍柴。 怪不得刚刚小扣柴扉久不开。 很难想象,堂堂玄剑道宗的大长老,在剑仙大陆算是顶尖大佬的陈苏安,竟会穿着简单的粗布麻衣去砍柴。 这些前辈高人,果真是有一定的人生境界。 …… ……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小院中的木桌上,陈苏安给秦歌倒酒,他一点也没有什么大长老的架子威严,倒像是一个平易近人、和蔼可亲的老爷爷,准备教自己的孙子喝酒。 他的眼睛很温柔,但里面全是沧桑。 就如他的名字,陈酸。 错把陈醋当成墨,写尽半生纸上酸。 陈苏安说道:“这几句用来下酒,很有味。” 秦歌用双手扶着酒杯,说道:“是晚辈的《短歌行》。” 在说出这句话后,秦歌自己都觉得很羞愧,这其实是他前世的曹阿瞒的诗,跟他没有半点关系,他只是在语文课本上学的。 秦歌看看四周,“没想到,大长老住这里。” 陈苏安也看看四周,缅怀道:“我也没想到我会住这里。” “这里的一草一木,皆是由我所栽;一砖一瓦,皆是由我所盖。在很小的时候,我就住这里,那时,我还是玄剑道宗的一名砍柴弟子,平常只是做做杂役,,或是偷看师兄师姐们练剑。记得那时候,还没有玄玉宫,而这片土地,也不在天上。” 秦歌:“但即便是到现在,你贵为大长老,在道宗位高权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你也没有舍弃这个地方。” 陈苏安说道:“因为回忆无法舍弃。” 秦歌端起酒杯,缓缓道:“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陈苏安满脸微笑的看着秦歌,没有出声,只是细细品味。 秦歌:“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淫慢则不能励精,险躁则不能治性。年与时驰,意与日去,遂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这是诸葛亮的《诫子书》,秦歌觉得很适合陈苏安,因为他接下来还有事情要跟陈苏安说。 “好。”陈苏安只是说一个字便安静下去,他想起很多事。 此时一壶酒快喝完。 懂事的客人都知道,在主人的一壶酒快喝完的时候,就应该走。 但秦歌并没有走。 陈苏安知道今天秦歌突然来找他是有事。 因为今天他也收到花恨香的死讯。 所以他又在酒坛里打满一壶酒。 秦歌安静少许,说道:“没想到,大长老会是杀盟的人,而且,还是杀盟当今的盟主。” ……(。) 第二百二十五章 他是剑仙 陈苏安握着酒提子的手微微一僵,但脸色并无甚变化。 安静良久后,陈苏安问:“花恨香的死,是因为你?” 秦歌没有回答,而是问道:“杀手至尊是谁?” 杀手至尊是谁,这才是秦歌今天来找陈苏安的主要目的。 在静月湖底的资料库里所得到的那些了不得的情报中,其中有一件,就跟陈苏安有关。 秦歌是真的很佩服花恨香,竟连这样的情报也能搞到手。 陈苏安:“她死了,你倒是替我解决掉一个麻烦。” 秦歌:“因为关于你的身份情报被她得到,偏偏你还不能动她,反而还要保护她的常胜阁。不过现在她死了,这情报又落在我手里,所以我对你来说也是个麻烦。” 陈苏安:“所以你不怕我杀掉你灭口?” 秦歌:“我当然怕,这次我敢来,其实是在赌。不瞒你说,我现在背心全是汗,因为我害怕今天走不出这院子。” 陈苏安将酒提子轻轻地搁在桌上,“那么,又是什么原因让你敢走这一趟,还敢拿命来赌?” 秦歌笑问:“我说这有关人族存亡,你信吗?” “这个理由,至少能让我不杀你。”陈苏安淡然一笑,安静少许,说道:“花恨香是杀手至尊的女人。” “杀手至尊的女人?”秦歌很意外。 陈苏安补充道:“是没有感情,只是用来发泄某些需要的那种女人。事实上,像这样的女人,杀手至尊还有很多,只不过跟花恨香的次数比较多,大概男人都会喜欢花恨香那种。” 秦歌:“原来是拔叼无情的那种。” 陈苏安说道:“真粗俗。” 秦歌笑道:“而你这就等于是在告诉我,杀手至尊是个男的。” 陈苏安:“既然你知道我是杀盟之主,那么你就应该清楚……即便是有关人族存亡的事,我也不能泄露任何杀手的信息资料。这是规矩,亦是杀手这种行业能够存在至今的根基。” 他注视着秦歌,“杀手这种存在,跟‘信任’二字完全不沾,而杀盟,是杀手唯一的信任,因此我也要对得起全天下所有杀手的信任。” “信任这种宝贵的东西本就来之不易,又何况是杀手的信任。” 秦歌说道:“我想大长老你应该还不知道他这次要杀谁。” 陈苏安:“他是杀手,他想杀谁,那就杀谁,只要有人请他杀。” 秦歌:“他要杀玄玉剑仙。” 闻言陈苏安神情微振,说道:“看来这确实有关人族存亡。” 秦歌:“可你还是不会泄露他的信息。” 陈苏安沉默。 秦歌说道:“我看得出来,你内心其实很纠结,你眼中充满疲惫。” 陈苏安问道:“刚刚你说的那篇……叫什么?” “诫子书。” “年与时驰,意与日去,遂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陈苏安两手撑着膝盖,缓缓站起身,发出长长的叹息,似乎一时间变得更加苍老。 他走到篱笆边负手而立,背对着秦歌,遥看远方云彩。 “这话,像是一根针扎进我的心里。”陈苏安缓缓道:“一边是道宗长老,心系人族,一边又是杀盟之主,恪守成规。这两种完全相反的身份,偏偏在我一个人身上,有时也不得不感叹命运弄人,无奈,委实无奈啊。” 秦歌自顾自的给自己倒酒,“所以不管怎么说,你还是不肯告诉我。” 陈苏安沉默。 他已是第二次沉默。 秦歌:“但你内心很纠结,也很在意,道宗大长老的身份在煽动你,让你很想说。” 陈苏安:“本来,我是打算收你为徒,悉心教导,再让你接替我的位置,然后,我就可以安心的退出道宗,去做我的杀盟之主,最后再想办法甩掉这个烂摊子。” 秦歌:“这算是逃避?” 陈苏安:“不是逃避,而是无力。我这辈子,总想为人族做点什么,但却什么也做不了,很没用,直到现在,生命快要走到尽头,也是一事无成。” “恩情,道德,规矩,利益……这些东西混杂在一起,这个世界也就变得复杂起来,让人很想要逃避,然后找个安静的地方,独自一人生活。” 他转身面向秦歌,“而就算我告诉你杀手至尊是谁,凭你,凭现在的你,你又能做些什么?” 秦歌安静少许,说道:“我从鬼剑山上来。” 闻言陈苏安脸上的表现僵住,深深的看着秦歌。 安静良久后,他弯身行礼,很认真的说道:“玄剑道宗大长老,陈苏安,见过大人。” 秦歌:“你信?” 陈苏安:“因为在我的认知中,从来没有谁敢冒充山上的那位,而且,我也愿意相信你是那位,你至今所展现的这一切,其实跟那位的身份也很符合,你优秀到……近乎完美。” 秦歌笑了,“没想到比我想象的还要狗血。其实我这也是在赌。” 陈苏安:“我知道大人你说出你的身份有很大的风险,但请大人相信,我绝对是站在你这边的人,关于你的事,我不会告诉任何人。” 秦歌:“就像你不会告诉任何人杀手至尊到底是谁?” 陈苏安第三次沉默。 秦歌:“但我的意思是,我想跟你交换情报,我用我自己的情报,换取杀手至尊的情报。我想,现在全大陆的人都很想知道鬼剑愁是谁,他在哪。” 陈苏安点点头,“我也很想知道,并且,现在我已经知道。” 他笑了笑,继续说道:“其实杀盟最开始是剑祖鬼剑愁所建。” 秦歌很意外,“老头子建的?” 陈苏安注视着秦歌,现在他更相信秦歌就是从鬼剑山上下来的那位,因为只有秦歌敢这么称呼那位为“老头子”,而且神色还是那么的自然,似乎已经习惯这样称呼那位,其中没有丝毫的敬意,只有一种类似于亲情的味道。 就好像是儿子叫父亲“老头子”,叫的是那么的随意自然。 陈苏安:“所以,他在杀盟留下的规矩,你有资格改,甚至你算是正统的接班人。” 秦歌:“从始至终,我都只是想知道杀手至尊是谁。” 陈苏安:“他是当今五大剑仙中的其中之一,我能告诉你的只有这么多,因为我知道的也就只有这么多。” 秦歌:“五大剑仙之一,还真是没想到。所以,请他出手的雇主,是你的师父孔让梨?” “极有可能是,因为我师父跟他有交情,只是没人知道而已。” “原来如此。” “那么,大人现在决定怎么做?” 秦歌:“等我在中州这边做完我想做的事后,我会去血土高原,上前线。” “去前线做什么?” “去前线,当然是去打仗。”秦歌起身离去,说道:“从来没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负重前行。我不想做什么英雄,但是我想跟那些负重前行的英雄一样,为人族做些什么,不管是对内还是对外。” 陈苏安肃然起敬,“不愧是鬼剑派的传人。” ……(。) 第二百二十六章 秦歌告白被拒 陈苏安并不知道,秦歌之所以决定等中州这边的事做完后就去前线,不仅是因为他想为人族做点什么,也是因为那里能收集到很多恶魔之魂。 混在人族这边的魔族奸细,能揪出的都已揪出,揪不出的,那也就揪不出。 混在人族这边的魔族奸细都是职业间谍,并不是傻子,见同胞们接二连三的遇难,他们肯定会隐藏得更深。 秦歌和京东的药王爷并不是无所不能的神,能揪出来的,也就这么些。 因此,秦歌在人族这边收集不到足够的恶魔之魂。 只有在前线的抗魔战场上,才能收集到足够魂斩升级的恶魔之魂。 所以秦歌想去前线。 其实这事儿很早他就在跟剑灵儿商量,剑灵儿自然是全力赞同。 秦歌现在能够使用的最强战力就是魂斩,当然,还有一个天天缠在他手臂上睡觉的子玉蟒。 他的修为提升的很慢,这倒不是因为他天赋不行,也不是悟性不够高,相反,其实修道对他来说很简单,真的很简单,就好像任玉虹觉得修道也很简单一样。 鬼剑派的弟子,从来都不会觉得修道是有多么难的一件事。 秦歌的修为之所以提升的慢,主要是因为他没有剑。 他是个剑客,以剑为道,可若是没有剑,那又如何悟道? 这便是他修为提升慢的主要原因。 懒并不是原因,因为真正的天才他有资格懒,他不需要像大多数人那样去努力。 任玉虹下山几年,到处游山玩水看世界,然后来到中州,万剑墓为她绽放光芒,随后只用几年时间便成为剑仙,而且还是最强的那位剑仙。 这便是鬼剑派的弟子。 随便一个,都能震惊世人。 而秦歌和任玉虹都是同一个师父教出来的,谁又会比谁差? 任玉虹能做到的,秦歌自然也能做到。 但偏偏秦歌就是没有剑。 可若是要得到属于自己的那把剑,那就需要牺牲做为木之星的安芝芝,秦歌觉得他做不到,他宁愿不要剑,所以,为保障自己的战力,他今后只能在“魂斩”这个能力上面下工夫花心思。 剑,不要也罢。 在秦歌想着这些事的时候,他已经离开陈苏安的住处,孤身行走在雄伟华丽的宫殿群中,偶尔能听到远处练功场上道宗弟子们练剑时发出的各种声音。 忽有香风扑鼻。 一道倩影从天而降,衣裙飘飘的落在他的前方。 秦歌思绪瞬敛,停下脚步,看向前方那道倩影,脸上露出笑容,“哎哟,舞姐?” 步知舞能知道秦歌来玄玉宫的消息,秦歌并不觉得奇怪,估计这玄玉宫里到处都是她的眼睛。 自从上次在万剑墓的天铸洞边,安芝芝冲步知舞发火说出那些话后,步知舞对秦歌……就有种怪怪的感觉。 她一直不敢见秦歌。 她很害怕面对秦歌。 但她想了很久,还是做下某种决定。 秦歌两手抱在脑后,潇洒的走向步知舞,“我还准备去找你,没想到你自己送上门。” 步知舞露出笑容,没好气的嗔道:“切,什么叫‘自己送上门’?” 秦歌笑问:“怎么,这么迫不及待的来找我,是不是很想我?” 步知舞说道:“我想吃萝莉宫的水果,我送你回去吧。” “嗯,这样也好。”秦歌满目思索,很认真的说道:“像我这样的美少年孤身一人回家,要是路上遇到坏姐姐怎么办?刚好有漂亮小姐姐主动来保护我,求之不得。” 步知舞寒声道:“姓秦的,你知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秦歌满脸惊恐,双手抱胸,“怎么……难道你要劫色?先那啥再那啥?” 步知舞:“我看你是活腻了,看打!” “救命啊!有人劫色啊!”秦歌吓得撒腿就跑。 “别跑!” “……” 尔后,两人同乘一狐,直接飞往萝莉宫。 …… …… 萝莉宫。 在风景优美,山水如画,空气清新的山谷中。 步知舞坐在秦歌亲手设计、由莳小幽帮忙制作的摇摇椅上,用水果刀小心翼翼的削着橙子皮。 她喜欢吃橙子,但懒得用指甲去剥,怕把漂亮的指甲弄坏。 前方不远处,那片很宽阔的空地已经变成操场。 此刻小萝莉们已经下课,在花欣悦这位老师的带领下,正在操场上快乐玩耍,玩秦歌以前教她们玩的“老鹰捉小鸡”游戏,还有几个比较调皮的躲在精灵古树下打牌输杏核,还有一群在另一边玩“丢手绢”游戏。 秦歌突然十万火急的跑来,神情焦急,伸手按住步知舞的肩膀,“不好!它们来了,快跑,舞姐快跑啊!” 步知舞神情一紧,急忙站起身,“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却在这时,秦歌屁股一歪便坐到椅子上,舒服斯基的眯着眼睛,还翘着二郎腿。 步知舞这才意识到,她是被某个无耻的家伙给耍了。 秦歌其实只是想跟她抢座位,因为她一来就霸占了秦歌的座位,让秦歌没地儿坐。 她觉得秦歌这招真是够高,不过怎么就这么无耻呢?怎么就这么想揍他呢? 她藏在袖中的拳头捏得很紧,一双眼睛眯成月牙儿,微笑的看着秦歌。 她很崇拜她的师父玄玉剑仙,不管面对任何套路,都以绝对的力量来迎击,所以她决定模仿自己的偶像。 因此,她将秦歌给按在摇摇椅上毒打一顿。 “你要跟我抢座是吧?那好啊,就给我一辈子瘫在上面,永远别起来!” “为何某些人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呢?怎么打都不打不怕呢?” “为何只要揍某些人就是有这么的快乐开心呢?” “真是奇了怪了。” “我这可怜的拳头。” 秦歌被揍的很惨,不过他真的很无耻。 只见他双手捂住胸口,满脸享受陶醉。 “啊……宝贝……快用力……” 步知舞果断停手,因为无耻又恶心的某人实在是让她揍不下去,便一脚将某人连同椅子踹飞。 “给我去死!” 不远处的操场上,好多小萝莉都在捂嘴偷笑,觉得男神大大真惨。 花欣悦过来扯扯步知舞的衣袖,“知舞大大,你别欺负男神大大好不好?” “什么男神,他就是个叼丝!哼!”步知舞气鼓鼓的离去,去找那些可爱的小萝莉玩。 “……” 时间过去很久。 步知舞已经吃掉好几颗橙子,只因为秦歌说过这种叫做“橙子”的水果富含一种叫做“胶原蛋白”的东西,女孩子吃了很有好处,所以她就喜欢上这种水果。 她还跟小萝莉们一起玩过很多游戏,比如什么“瞎子摸鱼”,比如“一二三木头人”。 这都是秦歌教小萝莉们玩的,她觉得好有趣,但也感到很遗憾,因为她小时候总是病恹恹的,大多时间都躺在床上,并没有这么快乐的童年,仅有的那两年快乐时光,却也不是很快乐,因为那冷冰冰的小哥哥才不会陪她玩,只会给她喝很苦的药,唯一的快乐,或许就是偷看小哥哥练剑,她觉得小哥哥练剑时的样子好帅。 …… 一片安静中,步知舞的视线从那些小萝莉们身上收回,又从摇摇椅上站起身,对身旁的秦歌说道:“秦歌,我们去逛逛吧。” “走啊。” 秦歌蹲在摇摇椅旁边,两手撑着下巴。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有她在身边,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在农场那条弯弯曲曲的小路上。 步知舞安静的走在秦歌身后。 秦歌走在前边,手里拿根棍子敲打两边的杂草。 因为刚刚下过一场蒙蒙细雨,草叶上有露珠。 他怕打湿她的鞋子。 安静好久后,小路快要走到尽头。 步知舞内心终于做下决定,她今天来,并不是真的要吃萝莉宫的水果,而是因为她的这个决定。 一个深呼吸后,她声音很低的问道:“秦歌,你喜欢我吗?” 秦歌愣住,然后身体僵住,接着心脏开始扑通扑通的狂跳,腹部还隐隐有些发热发疼。 她的这句话,像是一道雷劈进他的脑海里,震荡他的灵魂。 他觉得,一定是她忍不住了,所以才主动告白。 幸福来得太突然。 他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那个男人。 原来,恋爱这么甜。 好久之后,秦歌才转身面向步知舞。 他面红耳赤,紧张的两手无处安放,所以只好藏在身后,捏着衣服。 他有些不敢与步知舞对视,所以只好故意装出一副显得漫不经心的样子,看着天边的云彩。 他手心都汗湿了。 这该死的荷尔蒙! “是!”一片安静中,秦歌勇敢说道。 在说出这个字后,他感觉自己的整个世界都变得轻飘飘的,大脑里一片空白。 好像世界上的一切都不再重要,只有眼前的她最重要。 步知舞注视着他,没有说话。 秦歌:“对,我就是喜欢你。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是不是感到很幸福?你将我当好哥们儿,但我却想要睡你。” “是的,步知舞,我从来没有将你当朋友,我就是喜欢你,我很喜欢你,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那种喜欢,是一辈子的那种喜欢!” 步知舞面无表情:“但我不喜欢你。” 秦歌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扑通扑通狂跳的心也是猛地一沉,像是被一块巨大的石头砸下来压到。 步知舞静静的道:“还记得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模仿我的声音,帮我拒绝子桑师兄,那时候你跟我说过的话吗?” 秦歌仔细回想。 他记得,那时在帮她拒绝子桑不孤后,他对她说……要拒绝一个爱你而你却不爱他的人,那就必须要狠,不要给他任何希望,快刀斩乱麻,这样对谁都好。而且你也不要觉得对不起他,因为感情这种事本就是两厢情愿而非一厢情愿。 “记得。” 步知舞:“这就是我给你的答复。” “谢谢你,这么直接的令我痛得彻底。”秦歌在心里默默的说道。 步知舞:“秦歌,我将你当朋友,你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所以,对不起……我不希望你陷得越来越深,到时候伤得越来越痛。” “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 步知舞哭了。 长痛不如短痛,一刀下去,干净利落。 以后就再也不会痛了。 这就像拔牙,要拔不拔的,只会令人越来越痛苦,所以干脆狠下心,一次性给拔掉。 “秦歌,你还记得我以前跟你说过的吗……我有喜欢的人,他或许不是最优秀的,或许你比他还要优秀,但我就是忘不了他,而我的心,也只属于他。” 秦歌声音有些沙哑:“但你也说过,你已经见不到他,甚至你都已经忘记他的模样,不知道他身在何方。为什么,为什么你就不能走出来,接受新感情?” “其实我也有,我曾经……也有一个深爱的姑娘,但是我跟她不可能,所以我选择忘记她。我也不知道具体是从什么开始,你慢慢的走进我的心里,越来越深……再也走不出来。” 步知舞:“我的心,只属于他,不管此生还能不能再见到他,不管他在哪,我心里的那个位置,会永远为他留着。至于其它的,我容不下,完全容不下。” 她抬眼注视着秦歌,“秦歌,儿女情长,并不是人生的必需品。如今,在我的心里,只有人族的未来,只有御魔大业,只有天下太平!” “我只会为我心中的那个男孩放弃一切,放弃名利,放弃权力,但老天爷既然没有安排我等到他,那么,我就注定要完成我的使命,扛起我的责任。” 秦歌心中好痛。 痛到快要窒息。 但他却突然咧嘴大笑起来,“哈哈哈哈……瞧瞧,瞧瞧你这傻样,我这是跟你闹着玩儿呢,你还真信?谁会喜欢你这种暴力女?你会不会自作多情?” “怎么样舞姐?我这演技是不是很逼真?实不相瞒,我最近要写一部,就跟这些男女麻烦的情啊爱啊什么的有关,所以我就想趁这个机会找找灵感。” 步知舞愣了愣,遂露出笑容,“哈哈,我也是在逗你玩呢,我就是想试试你这家伙到底是不是对我图谋不轨!” 她说出一句很彪悍的话,然后上去拍拍秦歌肩膀,“走吧,带我去牧场逛逛。” 秦歌看看天色,“时候不早,要不改天再逛吧。” “也对,我突然想起我也还有事,那我先回玄玉宫。” “……” 步知舞离去了。 秦歌安静的站在田间小路上。 其实在刚刚,秦歌和步知舞都心知肚明,大家都是在装。 虽然这很尬,尬到极点。 但也只能勉强找个这样的台阶,两人才能走下去,才能保留最后的一点颜面。 至少这样,以后还能做朋友不是? 秦歌凝望步知舞渐渐远去的背影,眼睛有些湿,鼻子好酸,突然感到好委屈,想要放声大哭。 “你不喜欢我,心里容不下我……没关系,我喜欢你就行。” “你不喜欢我,那是你的事,而我喜欢你,这是我自己的事。” “你要天下太平,百姓安宁,我给你!” “你要四海升平,海晏河清,我给你!” “你要杀光魔族,我去杀!” “只要……你能开心。” ……(。) ———————— 自我感觉,这章写出了自己当年初恋时的那种感觉。 那时候的男女感情,就是这么纯粹,也有这么夸张,似乎真的可以为了她,放弃全世界。 但现在想想……真是年少。 第二百二十七章 她不是她 田间小路上。 秦歌就那么怔怔的望着步知舞渐行渐远的背影,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说不了,刚刚的笑容还停留在脸上,但却很僵硬,很苦涩。 他始终在这里,内心深处似乎还抱着某种很渺茫的希望。 可她始终没有回头。 及至她的背影彻底消失在视线中,他脸上的笑容才消失,转过身朝与她相反的方向走去。 在走到树林边的时候,秦歌一拳砸在一棵有他大腿粗的樱树上。 在炼成金钢剑骨之后,他的力气很大,骨头也非常硬。 只是一拳就将樱树给砸断。 樱花漫天飘舞,轻轻落在他身上。 断树轰然倒地。 他的手也破了。 可他一点也感觉不到疼,因为他的心更疼。 他缓缓地蹲在断树前,两手捂住脸,想哭,但却怎么也哭不出来,想歇斯底里的咆哮,但却怎么也没力气。 现在,他大概能体会到在渝水镇的时候,子桑不孤当时有多痛。 安芝芝静静的站在他后方不远处的草垛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小手紧紧捂住嘴,努力不让自己哭出声音。 其实她很早就来了,只是她一直躲在暗处。 她哭得很伤心,因为她知道秦歌现在很伤心。 她最最最不喜欢的就是秦歌不开心。 “秦歌……我会永远陪着你的,就算全世界都不要你,我要你。” …… …… 玄玉宫。 步知舞换上清凉的白裙,抱着膝盖坐在窗台上,两眼有些失神的盯着窗外。 窗外是滚滚云海,偶尔可见远处凸出云层的山尖。 在她的房间里,每天都能看到云,但每天看到的云都不是同一片云。 同样是云,同样很美,可终究不是同一片云。 她的心,只属于那片云,那片她第一次看到就觉得很美的云。 可是她心中的那片云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飘走。 云要走,谁又能留住? 所以她只能让自己的心也跟着那片云飘走,因此现在她的心里不会再容下任何云。 她觉得自己很对不起秦歌,因为她知道那种痛,她也体会过,可是她必须要对不起秦歌,因为她不想以后更对不起秦歌。 就像秦歌自己对她说的……要干净利落,痛得彻底,不要给任何希望。 在她身旁有个很精致美丽的瓷花盆,盆里插着几根光溜溜的玫瑰枝。 那是上次秦歌在万剑墓送给她的玫瑰枝,那时秦歌说将枝条沾点蜂蜜,再插进土豆里,最后将土豆埋入土里,等过段时间就能长出一从玫瑰花。 她照着秦歌说的那样做了,然而现在这些枝条还是没有发芽,一点反应也没有,就好像她的心,一点反应也没有。 虽然没有发芽,但是时间过去这么久,这些枝条却也没有枯。 步心莲静悄悄的走到步知舞身边,“公主,在想秦歌的事?” “嗯。”步知舞点点头。 步心莲知道步知舞的心情为何不好,因为好几天前步知舞就跟她说过她做下的决定。 “是因为公主忘不掉他?” “嗯,忘不掉。” “其实吧……我觉得秦歌很好,但他并不适合公主。” 步知舞问道:“莲儿,你说,我今后到底还能不能再见到小哥哥?” 步心莲想想后,说道:“以前在皇宫里的时候,刘嬷嬷跟我说,每个人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他就是一条线,这条线,被称为命运线,这条线命运线会跟其它的命运线交织,分开,然后再交织,有时候会交织在一起,有时候会交叉错过,然后朝两个不同的反方向延伸,继而距离越来越远,但是呢,这条线会弯曲。” 她握住步知舞的手,微笑道:“如果真的是命中注定某两条线要永远相缠,那么,不管这两条线距离多远,不管这一刻有没有交叉错过,总有一天,它们会再次弯曲,朝同一个方向延伸,再次相遇,再次交缠。” 步知舞:“说这么多,还是等于没说。” 步心莲鼓励道:“公主,你都已经为了你的那个小哥哥,先是拒绝优秀的子桑师兄,然后又拒绝同样优秀的秦歌,难道你就没有勇气赌?没有勇气等?” “现在谁也无法确定结果,所以,这得看你的运气,只要不放弃,你总会等到他!” …… …… 华灯初上。 花间楼。 似乎是知道秦歌今天心情不好,所以药不然、战安凉、苏文轩这三个家伙都没有修炼,而是决定给自己放一天假陪秦歌。 真好,爱情或许会走,但兄弟永远都在。 在爱情上受了伤,兄弟也可以来治。 药不然一脚踩在桌上,提着酒坛,对秦歌说道:“就像你给玉儿写的那首歌里唱的那样,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还有那什么来着……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曾与你躲过雨的屋檐……你说把爱渐渐放下会走更远,又何必去改变已错过的时间……这幸福的碎片,要我怎么捡?” 秦歌仰起头,举着酒坛大口喝酒,似乎根本没有听到药不然的话。 苏文轩已喝得趴在桌子上,他一个读书的斯文人,酒量肯定是比不上来自京南的战安凉,也比不上从小就在花天酒地的药不然,而金峰森混迹各种场合,没少喝酒,所以他也比不上金峰森。 他唯一能比得上的就是安芝芝。 但安芝芝早已喝趴下,已被送回萝莉宫。 但苏文轩今天似乎也甩掉读书人的那种矜持,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好不爽快,他对秦歌说:“爱,总是会让一个人变得卑微。” 秦歌说道:“拿酒来!” 战安凉说道:“今天你失恋,你想怎么喝,我陪你怎么喝。” 秦歌摇摇晃晃的站起身,“对,老子今天失恋……不对,老子都没有恋过,谈何失恋?” “哈哈哈哈……”他仰头放声大笑,眼泪顺着眼角滑落,笑声中充满自嘲,“我他么……到头来……连个备胎都不是……这狗屁爱情,我去他么的……来,喝酒!” 药不然拍拍秦歌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不就是女人嘛,不都一个样?你不就是馋她身子嘛?特么有啥大不了的?” “啊?我问你,你说,有啥大不了的?”药不然伸手推推秦歌,“你至于跟个怂逼一样,在这里要死要活的?这一点也不爷们儿我跟你讲!” “斑爷决定了!老秦,明天斑爷就去接任务,等斑爷赚够钱,斑爷就请你去曰这剑仙大陆上最贵的鸡,他么就让你把这荤给老子开咯!” “斑爷就让你瞧瞧,女人那玩意儿究竟是个什么样!” “斑爷知道,你不差钱,但这,必须得斑爷请!听到没?” 金峰森拍拍胸脯,“实不相瞒,老金我天天嫖,到时候我去帮老大找!” “……” …… 很晚很晚的时候,兄弟几人才喝趴下。 满屋子都是歪七倒八的空酒坛。 浓浓的酒味儿,连街上都能闻到。 秦筱发出长长的叹息声,走过去将烂醉如泥的秦歌从地上扶起,准备将秦歌扶回房间。 随后又叫来几位组织里的姑娘将药不然几人给抬到房间。 之前秦筱在旁听秦歌他们的那些对话,便大概能猜到今晚是怎么回事。 “公子,您这又是何必呢?”秦筱很心疼。 她有些想不明白,像公子这么优秀的人,为什么会被步知舞拒绝? “她又怎配得上我家公子嘛?”秦筱自言自语,大有为秦歌打抱不平的意思,脱掉秦歌的鞋袜,然后抱着秦歌的脚想要将秦歌搬到床上,却在这时,她被秦歌一把揽入怀里。 “啊!公子你干嘛?” 秦歌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 “知舞……别……离开我……” 秦筱明白了,秦歌是将她认成步知舞。 “公子您喝多啦,我是筱儿呀。快睡吧,睡一觉就好啦。” 秦歌缓缓伸出手,捧着她的脸,满眼深情,“知舞,真的……是你吗……别离开我……” “公子,您……” 她刚要开口说话,嘴却被堵住。 瞬时间,浓烈的酒味儿进入她的嘴里。 虽然她很能喝,但自从退居幕后,她就很讨厌酒味儿,可在这一刻,她脑子里一片空白,晕乎乎的,才发现原来酒味儿并不那么令人讨厌,反而是令人陶醉。 她缓缓闭上眼睛,伸手搂住秦歌的腰。 长长的睫毛害羞的抖动一下,偷偷看了他一眼,然后又急忙闭上,继而将他的腰楼的更紧。 随后她只感到身体一晃,还未反应过来,便被重重的压住。 她试着挣扎,想要逃跑,可她怎么也没有力气,并且内心深处还有一道声音在告诉她,不要逃。 她不久前刚买的灵装,就这样被那双有力的手给撕成碎片。 满屋子飘飞,落了一地。 她在想,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感觉,为何会令人失去力量? 及至快要彻底失陷的时候,她才猛地惊醒,体内深处涌出一股力量,将秦歌一把推开,趁机起身逃离。 这是她想要的,做梦都想要,但是她告诉自己,不能用这样的方式去得到。 她的人,她的心,都是公子的,公子可以随时要她,但一定是要公子自愿,公子要将她当成是她,而不是将她当成是她。 若不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她觉得,就算是得到,那也不如不得到。 她双手用碎掉的灵装遮住自己,低头看看那还残留在洁白肌肤上的手印,眼眶突然湿润,“公子,对不起,筱儿不能这样。睡吧,睡一觉就好啦。” ……(。) 第二百二十八章 同一伙人 “知舞……不要……不要……离开我……” 秦歌猛地伸手抱住眼前的人儿。 触感肉肉的,富有弹性。 他抱得越来越紧,因为对方在挣扎。 随后他却听到一阵公鸭子般的叫声:“我靠,放开!快放开!斑爷我是男的,特么你是有多饥渴啊?连男的也不放过!” 秦歌猛地睁开双眼,顿时睡意全无,惊然发现自己正紧紧抱着药不然的粗腰。 他肚子很大,身上全是肥肉,没有弹性才怪。 此时天已经大亮,明媚的阳光从窗户照入房间。 青铜香炉里冒出的烟,一丝一丝的弥漫飘散,恰似美人腰间的丝带般柔滑,在阳光下呈现出一种亮丽的紫色。 不知具体在什么地方,还传来麻雀叽叽喳喳的叫声。 在安静那么小小的一会儿之后,秦歌松开双手,直接一脚将药不然踹开。 这猥琐的家伙,竟趁自己醉酒睡着的时候占自己便宜。 药不然“哎哟”一声惨叫,随即骂骂咧咧的从地上爬起,走到床边,“你没事吧?” 秦歌愣了愣,遂反问:“我能有什么事?” “没事就行,没事就行,嘿嘿……”药不然嘿嘿一笑,伸手挠着后脑勺,目光闪烁,“那啥,昨晚……斑爷是不是说过什么话?吹过什么牛?” 秦歌满脸懵逼,“你说什么?” “没,没,没说啥。”药不然一正色,严肃道:“喝酒误事,喝酒误事。” 看秦歌现在的样子,似乎跟往常一样,药不然也就放心了。 他今早一醒来就担心秦歌萎靡不振,会像昨晚那样要死要活的,搞得好像因为一个女人的拒绝就导致全世界都背叛了他一样,不过现在看来,是他自个儿想太多,秦歌并没有那么脆弱,相反秦歌很坚强。 秦歌伸伸懒腰,打着哈欠,从床上坐起身,“他们呢?” “沙雕和老苏已回萝莉宫,老金也去忙他的事。”药不然说道:“斑爷不放心你,所以就留下来看看,既然你没事,那斑爷也就可以放心了。” “唉!”说着药不然发出一声长叹,“斑爷我这又做兄弟又做父亲,真是累得很呀。” 秦歌直接就是一脚踹过去,“滚你大爷的!” 不过这次药不然早有防备,屁股一扭,便躲开秦歌一脚,旋即走到一边坐在椅子上,正儿八经的说道:“今早我跟老金谈过。” “谈什么?” 药不然:“动用我们情报组的一切力量,去查。” “查什么?查你到底是不是我亲生儿子?”秦歌皱皱眉,觉得药不然很是莫名其妙。 “我尼玛,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药不然站起身,快速往前走了两步,“当然是去查步知舞心里喜欢的那哥们儿到底是谁啊!老秦你给斑爷我听着,是个爷们儿就要站起来,就要狠,正所谓无毒不丈夫,你若想要做她的丈夫,那就必须得毒!” 秦歌轻声嘀咕:“原来这句话还可以这样理解。” 药不然恶狠狠的说道:“等老金查到那个王八蛋小鳖孙是谁,咱们就要他好看!麻痹的,竟敢跟我家老秦抢女人,他配嘛他?” 秦歌摆摆手,一时间意兴阑珊,“如果是这样,那我们跟子桑家的那些人又有何区别?算了,没必要去查。” 药不然显得很不理解,疾声道:“难道你就不恨那个王八犊子?可是他抢走你的舞姐啊!也不知道刚才是谁动情的说着……啊……我的知舞……表离开我……么么哒。” 他模仿的真像,富有情感。 “滚!”秦歌瞪着他,却又突然笑出声来,对他说道:“你好骚啊。” 药不然耸耸肩,“斑爷就问一句,你恨不恨你情敌?” 秦歌叹口气,说道:“当然恨,可是恨又能如何?感情这种事,是两厢情愿。” 药不然坐回椅子上,“但是也要靠自己去努力争取!说白了,就是要去做舔狗!”他对秦歌眨眨眼,“要是舔对了,那你就是人生赢家。” 秦歌:“但也有可能……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话音落下,房间的空气变得安静。 药不然脸上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看向秦歌。 秦歌也看向药不然,脸上同样也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然后两人异口同声:“下贱——!” 药不然哈哈一笑,从椅子上站起身,“不跟你多逼逼,斑爷得回萝莉宫。总之,虽然步知舞心中有人,但也仅仅只是心中有人而已,他们并没有在一起,所以你就还有机会。” “我们也并不会跟子桑家那样龌龊,去找出那哥们儿然后把他给怎样怎样,只是等找出那个王八犊子过后,老秦你要去跟他公平竞争。” 秦歌点点头,心头充满干劲,“其实你说的不错,要靠自己努力去争取,要敢于做舔狗,即便胜算不大,我也要去试试。” “因为这世上只有一个她,要是错过,那就再也不会有第二个,我会后悔一辈子。” 说着秦歌捏紧拳头,“我他么还就不信,那王八犊子真有那么大的本事抢走舞姐,我在他面前会一无是处。” 说完秦歌突然打个喷嚏,伸手揉揉鼻子,嘀咕道:“狗曰的,一定是那王八犊子在咒……” “啊切——!”话未说完秦歌又打个喷嚏。 “妈的,应该是昨晚着凉。”秦歌又嘀咕。 “对嘛,这才是爷们儿!这才是我认识的老秦。得嘞,斑爷先回萝莉宫,你自个儿慢慢琢磨。” …… 不多时,秦筱端着醒酒汤走进房间。 也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脸很红,一直红到耳根子,大概是因为她想起昨晚的事。 昨晚真是折腾好久,好几次她都差点被…… “筱儿,你怎么了?”秦歌觉得秦筱有些奇怪。 “没,没什么啦。”秦筱收敛思绪,眯着眼睛,“公子,这是筱儿给您准备的醒酒汤。” “好,谢了。” 秦筱偷偷看了正在喝汤的秦歌一眼,心想看来公子并不知道昨晚的事。 当然,昨晚也并没有真的发生过什么事,就只是她的灵装被撕烂而已。 …… …… 接下来的日子,秦歌跟往常一样,似乎步知舞的那件事他已忘得一干二净。 他每天都待在萝莉宫教导那些小萝莉,要不就是待在书房里写作,等到晚上就带金峰森和战安凉他们出去刷杀手榜的任务,进而“夜屠”之名在中州的杀手圈越来越响,在杀手排行榜上的排名亦是越来越高。 现在,已是少有人不知“夜屠”之名。 当然,除“夜屠”之外,如“刀中不二”、“刀中独霸”、“夺命书生”、“罪恶镰刀”这些杀手也是同样名声响亮,被杀手圈的同行们誉为新生代的翘楚。 杀盟里的某位高层还这样点评过:在人族修道界,年轻一代的代表,是秦歌那一伙人,而在杀手圈,年轻一代的代表,便是“夜屠”这一伙人。 但没有人会知道,这其实就是同一伙人。 从那次过后,秦歌就再也没有见过步知舞,也没有关于她的消息,就好像各安天涯,互不打扰,各过各的日子。 互不打扰,这或许就是秦歌和步知舞之间唯一的默契。 时间过得飞快。 不知不觉,距离在玄玉宫的那次会议,已经过去一年。 在一年前的今天,在玄玉宫的会议室里,秦歌语出惊人,答应二长老吴有道提出的在所有人看来都很过分的要求。 ……(。) 第二百二十九章 萝莉神功! 今天秦歌起得较平常要早些,因为玄玉宫的那些大佬们要来萝莉宫视察,验收他这一年的成果。 萝莉宫的山门前。 十几位挑选出来的小萝莉已换上由秦歌设计,再由苏月摇制作的所谓的“校服”,整齐乖巧的站在山门两边,手里还提着花篮,看上去好像很隆重的样子。 玄剑道宗里的各大势力,都有属于自己的服装,萝莉宫自然也会有,而且还有好几种,分别在不同的场合穿,平常穿什么,有重大会议或者活动时穿什么……这些都是有讲究的。 秦歌为萝莉宫的弟子们设计的服装很有特色,是他前世的洛丽塔风格,还有一种像是水手服的…… 时间在一点一滴的过去。 朝阳已冉冉升起。 精灵女王安芝芝抱着秦歌的胳膊,脑袋靠在他腰上,“秦歌,你别担心,我有呢。” 秦歌有些想笑,“我担心什么?倒是你……你很紧张?” 安芝芝低下头。 她确实很紧张,因为今天过后,她的精灵族,就要再次面向全世界。 突然,远处的天空中浮现出数道黑点。 待近些时,秦歌发现那是数辆来自玄玉宫的豪华飞辇。 …… 以步知舞这位代宗主为首,玄剑道宗的五位长老,五位城主,还有那些十二楼的楼主,都在。 今天,他们有的人是来看秦歌的笑话,当然,也有人十分相信秦大才子的本事,是来看那些想看秦歌笑话的人的笑话,想看到他们被打脸时的样子。 杨建国第一个跳下飞辇来到秦歌身边。 一位小萝莉欢快的走过来,踮起脚尖,将一圈花环挂在杨建国脖子上。 “哈哈,小秦啊,好久不见啊,近来可好?”杨建国揉揉那位小萝莉的脑袋,觉得小姑娘好可爱。 秦歌低声道:“杨老,一个月前我们才见过。” 杨建国仔细想了想,突然一拍额头,有些尴尬,“对啊!你瞧瞧我这记性,都给忘了。” 一个月前,秦歌用当初在京南飞雪城苦连天送给他的天衍灵玉制造出很多天品灵石,亲自给杨建国送到黄鹤楼,那时本想趁机跟杨建国喝喝酒聊聊天,可杨建国在接到那批天品灵石的同时就下了“逐客令”,都不理秦歌,直接钻进他的实验室开始搞他的研究。 陈苏安和步知舞以及苏月摇三人并肩而行,来到山门前。 在场就步知舞、陈苏安、苏月摇三人的官儿最大,所以自然是要走在最前面。 二长老吴有道走在陈苏安身后,穿着华贵长袍,两手背在腰后,不苟言笑,俨然一副领导的样子。 在山门上方拉着一条横幅,上面写着一行大字:“热烈欢迎各位领导莅临视察。” 陈苏安仰头看了看那行字,赞道:“字写得真好。” 如果不是一个绝顶的剑客,写不出这种刺人眼球的字。 一开始,陈苏安还有些担心秦歌会做不到在一年前的今天吴有道在会议上所提出的那些,但自从知道秦歌的真实身份之后,他的这种担心就烟消云散。 步知舞看向秦歌,微微一笑。 苏月摇对秦歌眨眨那对迷人的电眸。 秦歌也是对两女微微一笑。 这两个女人,一个将他当哥们儿,一个却是想要睡他。 安芝芝站上前,对众位玄玉宫的领导施礼后说道:“下面,就由弟子带各位领导参观参观。” 陈苏安却对安芝芝还礼,蔼然道:“按规矩,女王不必在我等面前自称‘弟子’。” 安芝芝嘻嘻一笑,她也不可能在这些大佬们面前自称“本女王大大”不是?所以想了想,她决定自称“奴家”。 秦歌说道:“各位领导,请。” 他觉得安芝芝真是不适合这种场合,也罢,那就自己来吧,谁叫自己是给她打工的。 吴有道见秦歌如此淡定,他有些担心。 在这一年时间里,他有让秦白针对秦歌,给秦歌找些小麻烦,可是步知舞和苏月摇都在上面盯着,所以他们的动作也不敢太大,因此到最后只能任由秦歌发展萝莉宫。 他突然有些后悔一年前在会议上提出的那些。 这个秦歌,真是比他想象中的还要麻烦。 秦歌先是带各位领导参观农场。 此时农场里有很多小萝莉在收获成熟的庄稼,那画面很温馨。 精灵女王安芝芝在热情的向各位领导介绍精灵族领地土壤的强大之后,大家都很吃惊,觉得这简直就是块无价宝地。 可秦歌马上就要当上戒律堂主,谁又敢打这块地的主意? 在农场边有两根木桩,上面拉着一条横幅,写的是:创新是根本,质量是生命,务实是宗旨,效益是目标!态度决定行为,行为培养性格,性格决定命运。 “好!说的好!”陈苏安仰望那条横幅,发出赞叹,然后提出重要讲话:“创新是我人族进步的灵魂,是我人族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亦是我人族最深沉的禀赋!” 随后他又提出:“在与魔族激烈的竞争中,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当今是一个飞速发达的时代,创新精神显得尤为重要。人们总是喜欢以古为师,在师古的基础上,求不同,求发展,才会有独特的风格,才会有更大的进步……” 在大长老一番冗长的讲话结束之后,众人都用力的鼓起掌。 眼皮沉重,脑袋正在一沉一起,正在打瞌睡的安芝芝被掌声给惊醒,然后也伸出小手欢快鼓掌,“好!大长老大大说的真好!棒棒哒!” 虽然听不懂刚刚陈苏安讲的那些令人打瞌睡的内容,但现在只管鼓掌就对了。 这是秦歌昨天教她的。 领导在讲完话后,就要鼓掌,要表示赞同! 秦歌:“……” 而吴有道和秦白这些人的脸色却很不好看。 且不说别的,单单就凭这个农场的商业价值,以及那些杂交水稻,十二楼之中就没有几楼可以比。 突然,嘉霖城主指着农场中的几道身影,“哎哟,那不是京东的药世子吗?怎么在那里割麦子?” 九光城主指着另一边,“还有还有,京西苏家的传人,怎么会在那里背稻草?” 四阵城主惊讶的指着另一个地方,“还有京南的战家传人,怎么会在那里犁田?” “……” 一时间,大家觉得秦歌真是有本事,连这几位公子哥都能给收拾得服服帖帖的,在那里抢着干农活。 尔后,秦歌又带各位领导去参观果园。 果园边也拉着一条横幅,上面写的是:赶着牛羊伴果香,昂首阔步奔小康! “好诗!好诗!”大长老陈苏安又发出赞叹:“很朴实,有朝气!” 见大长老赞不绝口,吴有道等人的脸色更是难看。 其实他们在来之前就已经想好要怎么挑毛病,但是现在,连他们自己都被惊讶到,哪里还能挑出毛病? 鸡蛋里挑骨头?可事实上新鲜的鸡蛋里面根本就没有骨头。 倒是果园里有很多他们从未见过的水果,各种各样,非常好吃,他们可以随便挑。 秦歌没有带大家参观药园,因为那没必要。 在参观完果园后,秦歌又带各位领导去参观游乐园。 “这里,是弟子们的娱乐休息场所。” “那个是过山车,那个是摩天轮,还有……还有……” 随后,秦歌又带各位领导参观牧场。 众人再一次震惊。 这规模实在是太大了些。 等参观完牧场后,秦歌便将各位领导带到精灵古树所在的山谷中。 虽然这是精灵族最重要的地方,但想瞒也瞒不住,倒不如就在今天,让其面向全世界。 秦歌倒要看看,谁敢来打精灵族的主意! 在宽阔的操场上。 花欣悦负手而立,表情很威严,面向前方那群列好整齐队形的小萝莉。 小萝莉们手中都拿着棍子。 不仅是剑法,十八般武器,样样秦歌都有教。 花欣悦满脸威严,说道:“卧似一张弓,站似一棵松……太极八卦连环掌,萝莉会神功!” “棍扫一大片,枪挑一条线,身轻好似云中燕,豪气冲云天!” “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刚柔并济不低头,我们心中有天地!” 看着正在操场上练功的萝莉们,众位玄玉宫的大佬俱是感到热血沸腾。 陈苏安问道:“此乃何功?” 秦歌回道:“回大长老,此乃萝莉神功。” 陈苏安:“了不起!” 他是真的觉得很了不起,心想一定是鬼大人所传。 其实,这并非什么萝莉神功,而是鬼剑派的一门绝学,叫做“鬼派气功”,只不过秦歌在前段时间根据萝莉们的经脉特征,再结合自己前世的某些东西,将其改造一番,便改成如今萝莉宫全体弟子都在练的“萝莉神功”。 秦歌摆摆手,示意大家停下,心想花欣悦这次表现的不错,要是让这些小萝莉三五个围成一群打牌赌博,那会很尴尬。 “欣悦,先停下。另外,小幽你去叫所有人集合。” “好的男神大大。” 时过须臾。 秦歌面向前方所有的萝莉宫弟子,然后对众领导说:“精灵古树早已复苏,而这里,总共四百零二十位,全是精灵,也都是萝莉宫弟子,而她们的平均修为,在御气丹境初期。” “什么?!”闻言众领导目光一震,显得难以置信。 只有陈苏安、步知舞、杨建国、苏月摇四人很淡定。 步知舞和苏月摇是早就知道这些,而杨建国是完全相信秦歌,发生在秦歌身上的事,他一点也不感到奇怪。 陈苏安也是完全相信秦歌的本事,他忽然觉得很可笑,心想之前自己还想收秦歌为徒,可实际上,秦歌做自己师父都是绰绰有余。 有鬼剑愁亲自教导,这些精灵小姑娘想不成才都不行。 吴有道皱起眉,“四百零二十位弟子,平均修为在御气丹境初期,此言当真?” 秦歌:“不知二长老有何疑问?” 吴有道:“据我所知,精灵不能跟人类一样聚气修炼。” 秦歌没有解释原因,只是说道:“若二长老有疑惑,可以自己去验证。” 这时陈苏安开口:“谁规定精灵就不能聚气修炼?那之前在玄剑大会上,精灵女王又为何会展现出修为?” 吴有道乖乖闭了嘴。 随后秦歌又指指站在另一边的战安凉、药不然、苏文轩三人,说道:“而他们三位也是萝莉宫弟子,现在都已臻破罡玄境初期,很巧,就在前几天刚刚突破。” 闻言众人再次震惊,霍然看向战安凉几人。 战安凉几人什么也没说,直接释放出灵力,用实际来告诉大家,他们现在是什么修为。 实打实的破罡玄境! 在场领导都是修道强者,岂能辨不出真假? “他们……也不过才二十岁不到的年纪吧……竟达到破罡玄境?”五长老伸手揉揉眼睛,生怕这是梦,开心的就要飞起,“天才!天才啊!实乃我人族幸事啊!” 四长老却是轻轻叹息,因为他知道,这三位令人震惊的修道天才,都是皇朝的人。 现在皇朝和道宗的关系没有破裂,他们自然是道宗弟子,可要是将来…… 不过四长老还是很开心,因为秦歌不是皇朝人。 秦白的脸色比先前更是难看。 他实在是挑不出什么毛病。 不论是资产方面,还是弟子们的修为方面,亦或是精灵古树复苏之后的精灵族所拥有的价值,在十二楼之中,除了苏月摇的天衣坊和杨建国的黄鹤楼之外,其它十楼,都比不上当今萝莉宫的一半。 一年前的今天,吴有道在会议上提出的那些在所有人看来都很过分的要求,仍历历在耳。 仅仅只是一年时间,秦歌就做到了,并远远超越了。 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才? 便在这时,吴有道笑容满面的发出赞叹,伸手拍拍秦歌肩膀,“幸事!确实乃我人族幸事!如今精灵古树复苏,精灵土壤所种植的农作物,以及精灵族姑娘们治疗伤势的奇异能力,若是投入到边境的抗魔战场,那必然是魔贼的恶梦!是我人族的胜利曙光!” 他这话,充满无上大义。 其所表达的意思就是:具有极大价值的精灵族,应该为御魔大业做出无私贡献,为人族做出贡献! 秦歌觉得他的嘴脸很恶心。 不仅是秦歌,在场很多人都觉得他的嘴脸很恶心。 但偏偏,在这样的场合,吴有道这样的话令人无法反驳,反而还要去赞同他。 因为,他充满大义。 ……(。) 第二百三十章 代理堂主【三更!】 秦白第一个出声赞同,他对步知舞说:“代宗主,方才二长老所言极是,这实乃我人族幸事。” 步知舞没有答话,她根本就没有理秦白。 便在这时,一直沉默的秦歌面向吴有道,缓缓说道:“我记得,在很早的时候,是人族的贪婪猎杀,险些让精灵族灭绝,如今,又要让好不容易复苏的精灵族去为人族卖命……” “我觉得,人族没资格这样去要求精灵族。” “而精灵族,也没有义务去前线抗魔。” “这是人族的事,没必要扯上精灵族,精灵族出力,是情分,不出力,是本分,精灵族并不欠谁。” 安芝芝仰头看向秦歌,伸手轻轻扯扯秦歌的衣角,让秦歌不要再说下去。 她很感谢秦歌能说出这样的话,但在同时她也很担心,因为秦歌这就等于是在顶撞二长老。 不仅是在顶撞二长老,也是在顶撞人族的大义。 这会对他很不利。 吴有道眼帘低垂,似笑非笑的与秦歌对视。 他很欣赏秦歌的性格脾气,但他等的就是秦歌说出这样的话。 秦歌刚刚这些是个人听到都会觉得很打脸的话,在他听来却是动听如天籁。 吴有道:“历史,应该被铭记,而我们每个人,特别是站在我们这种高度的人,也应该从历史中吸取教训,找到自己的错误,继而不断的完善自己,只有做到这样,我们人族才能向前踏步。” “这里,我并不否认人族以前对精灵族的所作所为,但以前的事,皆已是过往历史,烟消云亦散,它唯一的价值,就是让我们改正自己的错误。而现如今,精灵族立于我玄剑道宗,有我玄剑道宗保护,想必亦是再无虎狼之徒敢来放肆,毕竟,没有人能与道宗为敌。” 说着吴有道看看步知舞,“不论是宗主,还是代宗主,都致力于保护精灵族,也不会打扰精灵族的生活,所以秦歌,你还有何顾虑?” 接着秦白又道:“二长老所言极是,现如今,精灵族做为道宗的附属势力,自当要听从玄玉宫调遣。” 他继续说道:“魔族始终是悬在人族苍生头顶的一柄利剑,一如在背芒刺,骨鲠在喉!若外患一日不除,苍生便一日不得心安,我等既生活在这片土地上,那么,无论是何种族,自当同气连枝,共谋御魔大业,须知这亦是我道宗宗旨所在。” 他注视着秦歌,目光愈发犀利,“难道,我等不应该为人族的御魔大业尽绵薄之力?” “如果到时候魔族打来,精灵族又将如何?到时,怕是连苟延残喘的机会都没有!” “秦歌,你身为道宗弟子,方才用这样的话顶撞二长老……实在不妥,其心可诛。” 随即他又面向步知舞,沉声道:“代宗主,固然秦歌达到一年前二长老在会议中所提出的那些要求,但秦歌年纪尚轻,且心性方面尚有所欠缺,卑职以为,应当好好教育,磨其心智,若是现在让他做戒律堂主,实有不妥。” 秦白真的很努力,因为他是真的害怕秦歌当上戒律堂主,他觉得二长老真是高明,故意说出那样的话,继而引得秦歌又说出这样的诛愚昧之言,如此一来,便可找到胜机,让秦歌做不成戒律堂主。 “对!” “这话说的很对!” 这时又有几位吴有道这一党的楼主开始帮腔。 “从他刚刚顶撞二长老的那些话,便可见此子心性顽劣,无心御魔大业,这根本不配做戒律堂主。” “若是让此子做戒律堂主,怕是会将我道宗引向歪路。代宗主,大长老,还请明鉴啊!” “……” 秦歌并没有在意这些声音。 他都懒得跟这些人做什么口舌之争。 因为他没有将这些人当人看。 有些人,你跟他讲道理,他就跟你耍流氓,你不让他耍流氓,他又很委屈的跟你讲人族大义,你反对他,他就用道德来压你。 陈苏安抬抬手,示意大家安静,缓缓道:“在场皆乃我道宗砥柱,人族栋梁,既然诸位有此异议,那代宗主也不得是非不辨。” 他这话,说得掷地有声。 步知舞点点头,“各位师叔言之有理,确实,秦歌能否做戒律堂主,这还有待观察。” 苏月摇:“但秦歌的能力,大家也是有目共睹,他年纪尚轻,若是教导有方,将来必是我人族栋梁。代宗主,依我看,不如这样,就先让秦歌做代理戒律堂主,给他一段时间,看他表现如何,届时,我们长老堂再做决定,考虑是否让他继续担任戒律堂主一职。” 步知舞很仔细的想了想,说道:“玄霜师叔此言有理。” 这时陈苏安却摇摇头,“不妥,这样还是不妥,不如在秦歌做代理堂主的这段时间里,就由老夫亲自监督他,并教导他该如何正确引导道宗,我想,这样一来诸位也可安心。” 杨建国想了想,说道:“老夫觉得可以有!年轻人嘛,多教教,便能引上正途,更主要的是,有大长老在,各位还担心个啥?反正我是不希望秦歌做什么戒律堂主,不过既然连大长老都这么说了,那不妨就试试。” 吴有道心下好笑,但更多的是气。 这几个家伙,合起伙来唱的这段,真是好听。 陈苏安:“那么明天,关于秦堂主的就任仪式,还请各位准时来参加。” 尔后,众人就这样散去。 有的人很开心,但也有的人很不开心。 步知舞和陈苏安留到最后才走。 临走之前,步知舞单独找到秦歌。 “或许你是对的,精灵族确实没义务为曾经伤害过她们的人族去前线的抗魔战场上卖命,但你应该知道,二长老那些人不希望你做戒律堂主,他是故意说那样的话来激你,为的就是找到空子钻。” 秦歌看看步知舞,摇摇头,笑道:“所以啊,我还是太年轻,这性子,有些话就是忍不住要说。” 步知舞的视线从他脸上移开,说道:“这是因为你确信,不管用何种方法,我和大长老,还有玄霜师叔,一定会让你做戒律堂主。我大概也能猜到你的意思……你是想借这个机会,确认二长老那一党的到底是哪些人。” 秦歌问道:“你这么执意要我做什么戒律堂主,就不会后悔?” 步知舞说道:“我从来不会为我做的决定后悔,因为我相信你的能力。” 她的父皇从小就教导她,一个君主,不一定非要有多么出色的政治能力,但是,一定要学会怎么用人,要怎么用对人。 她很早就认定,秦歌便是她在中州这边要用的那个人。 秦歌淡淡道:“你不是因为相信我的能力,你是因为你相信自己的眼睛,你觉得你看人很准。” 步知舞:“那么,你觉得我看人准吗?” 秦歌:“可能,接下来你会后悔。” “为什么这样说?” 秦歌:“因为接下来会死很多人。” “死谁?” “我看不惯的,可能都会死。”秦歌面向步知舞,“一旦开始,就停不下来,这就是我要在中州做的事。” 步知舞:“我还是那句话,我相信你,也相信我自己。” …… 步知舞离去后,陈苏安又来到秦歌身边。 “大人,让你受委屈了。” 陈苏安觉得,让堂堂鬼剑愁来玄剑道宗做什么戒律堂主,甚至还要跟吴有道那些人勾心斗角,这实在是有点…… 秦歌说道:“没什么。” 只要能帮到她,能守着她,只要她能开心,他可以受委屈。 陈苏安:“但是,关于你刚刚说的那些……” 秦歌明白陈苏安的意思,打断他的话,说道:“很多人,始终没有搞清楚,人族能否在这一战中胜过魔族,这取决于人族本身的实力,也取决于人族内部的那些蛀虫败类,并不是取决于多一个或是少一个精灵族。” 陈苏安说道:“明白了。”然后又问道:“那么大人接下来准备怎么做?” 秦歌说道:“杀人。” “杀人?” 秦歌:“杀人能解决很多事。” 陈苏安:“但是也要讲时宜。” “现在就是最适合杀人的时候。玄玉剑仙在魔族大营的那一剑,给我争取到足够的时间。”秦歌看看陈苏安,说道:“在这片满目苍夷伤痕累累的土地上,最不怕的就是死人,最需要的就是死人。” 他慢慢朝前走去,“这片土地,本身很干净,只是因为有一群人在上面玩游戏,让它受到污染,因此它变得很脏,所以,就需要有人来清理。” “尊重生命,最好的方式,就是为这片众生共同的家园清理掉垃圾。而所谓道德,只是那群人在玩游戏时发明的一种武器,目的是用来约束利用被他们踩在脚下的所有人,他们要求所有人尊重道德,但他们自己却没有道德。” “人类社会存在过的地方,就必然会留下垃圾,而为这片干净的土地清理掉这些垃圾,这便是我们鬼剑派的任务。” 陈苏安静静的望着秦歌的背影,他发现自己在颤抖。 …… …… 在离开萝莉宫的路上。 “二长老……接下来要怎么办?”此刻秦白就如他的名字,很白,脸很白。 吴有道面无表情:“现在,你可以在他杀你之前杀他,而你的时间已经不多,你如果不想死,不想你全家死,你就要保证一件事。” “还请二长老明言。” 吴有道:“你需要保证,他明天无法去参加就任仪式。但,这事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吴有道离去了。 秦白站在原地,心情沉沉的,但更多的是狠劲。 在他看来,这个世界,本就是人吃人! 他觉得二长老刚刚那话很对,不想被杀,那就只是在被杀之前出手。 当天晚上。 月黑风高。 城主府。 秦白穿上黑衣,戴上面罩,对前方一群他最信任的城主府弟子说道:“今晚,我对你们只有一个要求,杀秦歌!” “要做到干净利落,不留任何证据!” “是!” “散!” ……(。) 第232章 再帮一个忙 大雁楼是金华城区最高的建筑,没有之一。 秦歌还记得,几年前他带秦筱和战安凉来大雁楼赴过宴。 记得那顿饭,还是金峰森请的。 金峰森看看四周景色,感觉一切都仿佛发生在昨天。 不知不觉,跟着秦歌已有好几年。 “高阁逼诸天,登临近日边。晴开万井树,愁看五陵烟。”金峰森的视线落在那面照壁上,笑道:“老大,就因为那时你写在这里的诗,这两年来大雁楼的文人墨客增多不少。” “我想,应该是秦兄名气大增,因而来这里的文人墨客才会增多。”站在秦歌身旁的苏文轩说道:“好诗,但我觉得后面应该还有几句。秦兄,是什么?” 秦歌站在栏杆前,眺望远方花间楼,缓缓道:“槛外低秦岭,窗中小渭川。早知清净理,常愿奉金仙。” 苏文轩问:“秦岭是哪?渭川又是哪?” 秦歌说道:“秦岭在我家乡,渭川是我家乡的一条河。” 金峰森问:“老大,你不是说今晚秦白要来搞事?突然带我们来这儿干嘛?” 秦歌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这里很高,适合看戏。” 在今天下午,秦歌就收到消息。 消息的内容就跟他自己所猜想的无异——秦白不想让他去参加明天的就任仪式。 而这消息自然是白鹭洲给他的。 这时夜空中的弯月已爬得很高。 但明明没有云,月色看上去却总是很朦胧,似是躲在纱帘里的美人,不愿出来一见,神秘又勾人。 在这个世界的人们的理解中,每当有这种毛月亮,便代表会有不吉利的事情发生。 秦歌当然不会信这些,因为他知道这仅仅只是一种叫做“月晕”的光学现象,大概是因为月亮的光线透过高空的卷层云时受到冰晶折射而形成的光圈。 但今晚确实有不吉利的事情要发生。 便在这时,有脚步声传来。 听声音,可断定来者是女性,因为是女子高跟鞋踩地的声音。 白鹭洲在一名问月宫女弟子的陪同下登上大雁楼。 “问月宫主?”见到白鹭洲,金峰森皱起眉,有些搞不懂,因为他是搞情报的,所以他知道白鹭洲跟秦白有一腿,她是秦白的女人。 她为何会突然来这里? 难道…… 金峰森看看秦歌,忽然明白些什么。 白鹭洲走到秦歌身旁站定,“恭喜秦堂主。” 秦歌问道:“来了多少人?” 白鹭洲说道:“秦白最信任的那批城主府弟子,加上秦白自己,此外,还有来自子桑家的几位高手,阵仗不小,看来他们是真的准备让你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金峰森突然说道:“果然!你果然是老大的人!” 白鹭洲俏皮的对金峰森笑了笑,向秦歌靠近些,伸手挽住秦歌胳膊,“我当然是他的人,但你应该在‘人’字面前再加个‘女’字。” 金峰森撇撇嘴,心想老大是啥时候跟这骚娘们儿搅在一起? 秦歌拿开白鹭洲趁机占他便宜的咸猪手,问道:“那他的家人呢?” “看来你还真不打算放过他的家人。”白鹭洲说道:“他很谨慎,但你想的比他总是要多一步。他的家人已被他分成三波,连夜乔装出城。” 秦歌说道:“老金老苏,就拜托你们俩带人拦下他们,不要放走任何一个。” 白鹭洲对身后那名问月宫的女弟子挥挥手,示意她给金峰森和苏文轩带路。 金峰森搓搓手,嬉皮笑脸的问道:“老大,你这个‘拦’的意思是……” 秦歌说道:“先别伤害他们,别让他们逃出城就行。” 苏文轩说道:“秦白这一家人,在秦白做城主的这些年,没有一个是干净的,诸如欺男霸女、恃强凌弱、黑心敛财这等龌蹉之事,没少做过,事后还得查。” “明白。”金峰森对那问月宫女弟子眨眨眼,“那咱走呗,这位漂亮的短裙小姐姐。” 那女弟子哼了一声,没有理金峰森。 苏文轩严肃说道:“金兄,休要如此轻浮。” 待金峰森和苏文轩以及那名问月宫女弟子离去后,白鹭洲对秦歌说道:“我该做的事已经做完,证据也已经准备好。不过我还有一个要求。” “什么?” 白鹭洲神情很严肃:“问月宫的魔族弟子,我会安排他们离去,至于你能不能找出他们,那是你自己的事,但是还留在问月宫的弟子,她们都是人族弟子,也并不知道我们魔族的事,我希望你今后能照顾好她们,不要为难她们。” “可以。”秦歌问道:“你接下来准备去哪?至少在一两年的时间内,我不会离开中州。” 白鹭洲轻声笑道:“如果我告诉你我要去哪,那岂不是把命交给你?放心,我会藏得很好,等你准备离开中州的时候,我自会出来找你。刚好,在这段时间我也要安排我们魔族的弟子撤出剑仙大陆。” “你后面的这句话,真不应该对我说。”秦歌似笑非笑的看着她,“要撤出剑仙大陆,就必须得越过高墙,而要去高墙,就必须得经过血土高原,而血土高原全是军区,你让那些魔族弟子撤出人族的唯一办法,不外乎就是混入军队。” 白鹭洲眯着眼睛,模样很是可爱,“你真聪明,不愧是连我也迷不倒的男人。” 秦歌:“所以我要把他们找出来,也并不是什么难事。” 白鹭洲噘着嘴,很伤心,“你真讨厌。” 秦歌:“但我觉得你是故意这样说的。” “那你猜我为何要故意这样说?” 秦歌:“或许是因为,你想再帮我一个忙,以此加深我们的合作关系,这样一来,我就是在与魔族进行更深一步的合作,如果这事儿被别人知道,我会很麻烦,至少会做不成戒律堂主。” 白鹭洲:“奴家的这点小心思,还真是瞒不过大人的眼睛。” 秦歌:“其实你不用这样,说过的事,我一定会做到,就算是与魔族合作,甚至是与仇人合作,我也不会违背自己的原则。” “你的原则,就是诚信?” 秦歌:“这是世上最宝贵的东西。” 白鹭洲:“不过我还是想帮你一个忙,因为我怕你以后会忘掉我。” 秦歌:“我肯定不会忘记仇人,黑煞神猴的仇,我迟早会找你报。不过说起来,还真有个忙需要你帮。” “说说看。” “帮我查出杀手至尊的真实身份。” “貌似很有难度,有没有什么提示或者线索?” 秦歌:“他是当今五大剑仙之一。” 白鹭洲:“玄玉剑仙不可能是。” 秦歌:“所以就要在其他四个人之中找出一个。” 白鹭洲笑道:“我尽力,我的情报,可比花恨香的有用。” 秦歌说道:“但你有一样不如她。” “什么?” “她的魅术或许不如你,但她至少敢玩真的。” ……(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二章 夜色染朱红 弯月下。 夜风轻轻吹拂,扬起白鹭洲一头柔软青丝。 她明亮的眼眸像是剪下的秋水,轻轻地眨,偷看秦歌安静的侧脸。 秦歌却没有看她,而是眺望远方夜色中的花间楼。 此刻那里刀光剑影,他的心也在那里。 隔得老远,似乎也能闻到那里随风飘来的血腥味。 突然,白鹭洲伸手从腰间拔出一柄剑。 那柄剑很软,就如一条蛇缠绕她的柳腰,若是事先不知,根本不会以为那是一把剑,只会以为那是一条亮色的丝带。 秦歌的反应很快,几乎是在白鹭洲拔剑的同时,他就有所反应。 但秦歌在偏头看向她的一瞬间,她便将手中的软剑从大雁楼上丢下。 她等的就是秦歌偏头看她。 她把握时机,迅速踮起脚尖,娇躯前倾,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秦歌的嘴唇上轻轻一碰,然后又用指尖轻轻点了点自己的唇,对秦歌露出调皮的笑容,便从大雁楼上跃下。 她的身体仿佛没有重量,轻飘飘的,衣裙发丝在夜色中飘舞,下落的速度很慢。 那柄事先被她丢下去的软剑突然飞到她的下。 她脚尖轻轻在锋利的剑刃上一触,便让剑身翻转,脚尖轻点于剑面,御剑乘风而去,只是数息间便消失在夜色中,仿佛从未来过。 原处。 空气中还残留着淡淡的幽香。 秦歌愣了少许,伸手用食指擦擦嘴巴,随后发现食指被染上一点颜色,还有淡淡的香味儿,那是她的口红。 他用力朝地上吐口唾沫,骂道:“靠!碧池!” …… …… 宽阔的街道寂静无声,不见人影,漆黑一片。 家家户户,大门紧闭。 今晚路边的灵石灯并没有亮。 因为清江城所有街道的灵石灯都是由城主府的阵法控制,可能今晚城主府是为节省开支,所以才没有亮灯。 只是偶尔经过一些富贵人家的宅子,可以看见大门两边那散发着微弱光芒的灯笼。 偶尔还能听到婴儿的啼哭声,似乎是被蚊子叮醒。 邋遢的流浪汉怀中抱着破烂的包裹,以天为被,以地为床,蜷缩在别人的屋檐下熟睡,破瓷碗静静的摆放在身旁,有个很大的缺口,但洗的很干净。 即便是睡着,他也在笑,似乎梦到自己遇到一个好心的有钱人,或是梦到自己在青楼里风光的模样,老鸨龟公带着一群花魁小娘子排着队走来,让他随意挑选。 但他应该担心自己明天会不会被凶恶的城巡弟子给发现,然后被赶出城。 秦歌在走过他身边时,不由停下脚步,不知从哪拿出一粒碎银子,走过去轻轻地放进流浪汉旁边的破瓷碗里,再顺便拿起破瓷碗,用力一捏,将其捏碎,两指夹着一块尖锐的碎片,在那流浪汉刚刚睁开犀利的眼睛,还没有亮出衣袖中淬满剧毒的匕首时,便将碎片深深扎进他的太阳穴里。 那流浪汉瞳孔渐渐涣散,难以置信的看着秦歌。 秦歌什么也没有说,转身离去。 都是同行,用不着解释。 谁先出手,谁就不用死。 …… 不知是谁家的黑猫,恰似一道黑色闪电跳跃穿梭在房檐,偶尔会踩掉几片富人家的琉璃瓦。 黑猫一路奔波,就为能见到它心爱的母猫,但在找到心爱的母猫时,却发现它与别的公猫坐在一起看月亮,不时还用粉刺刺的舌头舔舔公猫的脸。 道旁的垃圾堆附近,有几条骨瘦如柴的流浪狗在翻掏残羹剩菜,其中一条黄狗运气极好,竟掏出一根上面还有肉的猪腿骨,但黄狗才刚咬住骨头,另外几条狗便过来争抢。 秦歌白衣飘飘,孤零零的走在街道上,经过垃圾堆。 他早已习得《兽皇诀》,所以他能听懂兽语。 黄狗在说:“妈卖批!这骨头是老子先找到的,老子要拿去给我媳妇!你们凭什么跟我抢?!” 灰狗说:“放你么的屁,这明明是老子先看到的!” 麻狗说:“都别争,这是老子的!” 白狗说:“快给我,不然我叫我大表哥来收拾你!” 瞎了一只眼的那条狗说:“你们先别争,有个人类傻逼在看着我们呢,小心那人类傻逼来抢我们的骨头!” 秦歌很无语,无奈的摇摇头,他又怎么会跟狗计较? 那条黄狗面对众狗的围攻,遍体鳞伤,伤痕累累,终于还是带着骨头逃走,并找到自己的媳妇儿。 它决定将自己找到的最美味的骨头送给自己最心爱的那位姑娘啃。 但当黄狗找到它心爱的姑娘时,却发现自己心爱的小花狗与那条讨厌的大狼狗在一起。 它们躲在草丛中。 草丛在不停的摇晃,草叶刷刷刷的抖个不停。 大狼狗骑在小花狗的背上,吐着长长的舌头看着前方两眼泪汪汪的黄狗,似乎是在嘲笑黄狗是个废物,它的动作非但没有停下,反而更快,令小花狗不停的发出一种类似于惨叫的奇怪声音。 黄狗的眼睛湿了,它知道大狼狗是在故意挑衅它,它多么想扑上去将大狼狗从小花狗身上推开……然后再自己来。 可是它很清楚实力差距,它打不过大狼狗,而且它也没有大狼狗优秀,大狼狗总是会找到很多美味的骨头,自己能给小花狗最好的,大狼狗却很容易就能给小花狗。 它想给小花狗的,却又不是小花狗想要拥有的。 “汪!”它骂出一句脏话。 它口中的骨头掉落在地,绝望的转过身,向着远方奔跑,像是一匹孤独的野狼。 一滴泪水,在空中飘落,啪嗒一声滴落在地,摔得粉碎,就像是它破碎的心。 它决定离开这个伤心的城市,回去找自己那有十几亩地的土豪主人。 当初,天天大鱼大肉的它,若不是因为在狗群中多看了小花狗一眼,它也不会离开土豪主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翻遍所有的垃圾堆,只为将最好的骨头给小花狗…… 现在,它看透了这一切! 母狗,没有一个好东西! “唉!”秦歌蹲在树下,看着这一幕,不由发出长长的叹息,说道:“哥们儿,真是难为你了,这就是爱情。” 突然,一道白影出现在秦歌身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秦筱用手指轻轻地在秦歌背上点一下,然后急忙躲到一边,显得很俏皮。 但秦歌却没有理她。 她很不开心的嘟着嘴,觉得公子好没趣,都不配合她,问道:“公子,您在这儿干嘛呢?” 秦歌微微仰头。 秦筱顺着秦歌的视线看去,俏脸不由泛红,心想公子真是无聊,今晚大家都在忙,他却在这里看狗…… “刚刚,我看到人世间最悲情的一幕。”秦歌发出感慨,“我决定写进里。” “什么呀?给筱儿也讲讲呗。”秦筱满脸好奇。 “唉,不提也罢,筱儿你还年轻,不懂什么叫爱。”秦歌一时间仿佛苍老几十岁,两手撑着膝盖缓缓站起身,问道:“情况如何?” 秦筱说道:“除几个比较厉害的,其他的都已经死完。有楚先生和战公子还有斑爷在呢,公子完全不必担心。” “走吧。”秦歌朝前走去。 走完这条街,便是花间楼。 秦筱乖巧的走在秦歌身旁,不时偷偷看他的侧脸,不知是想到什么,又捂嘴偷笑。 “你笑什么?” “筱儿在笑公子真是人小鬼大,年纪都没有筱儿大呢,还说筱儿年轻不懂爱。”秦筱眯着眼睛笑道:“不过公子这装大人的模样,好可爱。” 秦歌问道:“你觉得什么是爱?” 秦筱很认真的想了想,说道:“筱儿觉得是陪伴。爱,不一定非要得到,能默默的看着他,看他开心,看他快乐幸福,不去打扰他,这就是爱。” “不得到,那会一辈子不甘心。” 秦筱翻翻白眼,“那就只能不甘心咯。” 现在的秦歌并不知道,秦筱这简单的回答,却道出爱情的真谛。 忽有风起。 秦筱脸上的笑容瞬时消失,黛眉轻轻一蹙,便有剑光照亮夜色。 上古五大灵剑排名第一的“乱京华”在她手中就如一道发光的白色烟雾。 “公子小心!” 但秦歌却是看也不看,依旧朝前走去。 他早已发动魂斩模式,能提前预知方圆五百米范围内的一切危险。 夜色中发出“咔”的一声轻响。 那面刷着石灰的墙壁,被染上一抹鲜艳的红色。 秦筱看着那具从墙上掉下来的尸体,赞叹道:“不愧是公子。” 她自认她的剑已经很快,秦歌当初所传的“剑九十九”,她已练至“剑二十五”的境界,比香消玉还要多三剑,可在秦歌面前,她觉得自己还是很慢。 随即秦筱走过去用剑尖扒开那尸体脸上的面罩,说道:“应该也是城主府的人。” 秦歌说道:“往左两步。” 秦筱不明白为何要往左两步,但她相信秦歌,所以她没有任何迟疑,在秦歌话音落下的同时便往左迈出两步。 而在她迈出的同时,一道剑光便落在她刚刚站立的位置,将厚厚的街道地板一分为二。 “还有人!公子小心!”秦筱飘身一闪,跃上院墙,目光犀利,警惕的观察四周。 秦歌盯着那块被刚刚那道剑光一分为二的地板,说道:“刚刚躲在暗中的应该是秦白,他已经逃了。筱儿,回去。” ……(。) 第二百三十三章 就任仪式!【三更】 当秦歌回到花间楼的时候,一切似乎都已平息。 灯火明亮的大门口,数名花间楼的伙计正提着水桶在冲洗地上和墙上血。 还有一位姑娘点燃干艾草在那里走来走去。 秦歌觉得那位姑娘是想熏掉弥漫在空气中的血腥味儿,但实际上这是那位姑娘家乡的习俗——点燃艾草能超度亡魂。 在另一边,堆着高高的一堆尸体,其中有多数尸体还没有脑袋。 那些尸体有清江城主府的,也有子桑家的。 战安凉用毛巾擦完他的刀,向秦歌打声招呼后便离去。 时间不早,他得睡觉,明天还要早起练刀。 其实战安凉很聪明,但他不会对任何事情动脑子,只会动刀子,因为有秦歌在,他用不着动脑子,他只会将自己的心思和精力放在刀上,他唯一动脑子的时候,也只是想着要怎么才能让刀变得更快。 楚陌寒身上有几道剑伤,但都是轻伤,此前他一人面对数位来自子桑家的修道强者,并未辱没京东剑首之名。 药不然问:“老秦,这些尸体咋整?难道今晚就堆在这里?” 秦歌笑问:“要不你拖去放你房间里?” 药不然耸耸肩,“斑爷房间太小,住不下这么多人,还是你房间够大。” 秦歌说道:“就先堆这里,明天自会有人来领。” 药不然抬抬手,声音洪亮的对众人说道:“行了各位,收工了喂!今晚大伙都很辛苦,秦老板决定了,要给大家涨工资!” “好耶!” “谢谢公子!谢谢斑爷!” “……” 伙计们都高兴的飞起。 秦老板开的工资本就很高,要是再涨的话…… 可仔细想想,拿到工资又有何卵用?如今跟着秦老板,吃喝住穿都不差,至于去风花雪月之地潇洒快活,大家本就是在这种场子工作的,早已看透一切,又实在是没兴趣。 算了,发工资后,还是存银庄里涨利息吧。 …… …… 朝阳冉冉升起。 万丈光芒挤破云海,照耀在大殿之上,使本就辉煌的大殿更是辉煌。 这里是道宗大会堂,是玄玉宫最重要的地方之一。 今天是秦歌的就任仪式。 步知舞给他办得很隆重,比接新娘子还要热闹,而且到场的都是各方大佬。 漂亮的道宗小师姐们穿着白裙,提着花篮,整齐的站在地毯两边。 大殿里的座位上,该到的人都已到齐。 五城十二楼,以及道宗各大势力的首脑都在,还有各大家族的家主。 只有问月宫的白宫主不在。 安芝芝穿着淡绿色的小裙子,这是秦歌以前给她设计的灵装,精灵女王独有,世上没有第二套,她只在正式场合穿,比如吃饭的时候,比如在参加重要会议或者活动的时候。她今天打扮得很漂亮,小仙女一样,在不停的鼓掌,好多人都觉得她很吵,可是又拿她没办法。 杨建国捋着胡须,笑容满面,那模样,像是看到自己的孩子娶媳妇。 苏月摇眉眼含笑,不知心里在想些什么。 人们注视着白衣飘飘年纪轻轻走在红地毯上的秦歌,有人嫉妒,有人佩服,有人害怕,有人高兴…… 但现在谁都阻止不了秦歌走向殿前的脚步。 超叼的剑卫早已埋伏在各个不起眼的角落,若这时有人敢上来阻止秦歌,下场一定会很惨。 殿前。 步知舞接过步心莲端来的托盘,将其递向走到她面前的秦歌。 托盘上铺着一块红布,红布上放着一面金光闪闪的令牌。 令牌一面是个“戒”字,一面是个“律”字,背景是两柄交叉的小剑,周围还有花纹。 也不知是哪位大师雕的,很精致,颇有艺术气息。 这块令牌只是一块金子,但世上所有的金子加起来也不及这一块金子有价值。 秦歌单膝下跪,伸出双手。 他向来很讨厌这些跪跪拜拜的礼节,但今天实在是没办法,必须得跪,他忽然想到,求婚好像也要这样单膝下跪,那就当这是在向步知舞求婚好了,这面令牌就是定情信物。 这样一想,他心里就舒坦多了。 步知舞的表情很严肃,秦歌同样也很严肃,但步知舞其实很辛苦,因为她看到秦歌这严肃的样子,总是会忍不住想起秦歌吊儿郎当厚脸无耻的样子,所以她很想笑,但这种场合又不能笑,因此她憋得很辛苦。 步知舞:“玄剑道宗,七代弟子秦歌。” 秦歌:“弟子在!” “从今日起,你便是我道宗戒律堂主。” “弟子定当不负代宗主厚望!” 接下来,便是超级严肃的宣誓环节,步知舞说一句,秦歌就要跟着念一句,宣誓内容大抵是什么“以什么什么为己任”,“要遵守什么什么”之类的。 宣誓环节过后,便是认识道宗各大势力首脑的环节。 步知舞带着秦歌,走到那些首脑面前向他挨个介绍,然后双方敬酒。 秦歌觉得这像极了婚礼结束后的某个环节,大概是男女双方去认识那些亲戚朋友,然后再敬酒。 秦歌又在想,步知舞的爹娘是谁,找个机会,去拜访拜访二老。 不过有关步知舞的来历,一直是个谜,任何组织都弄不到这些情报信息,就只知道她是玄玉剑仙的关门弟子,是拥有圣灵体质的超级天才少女,是人族未来的希望。 在轮到安芝芝的时候,安芝芝直接抱住秦歌的腰开始撒娇,“秦歌秦歌,把令牌借我玩玩儿好不好?” 秦歌将令牌给她。 安芝芝拿在口里用力的咬了咬,然后惊喜的说道:“哇,是真的金子诶!不是刷漆哒!秦歌,这能卖多少钱呀?这么贵重的东西,你要是搞丢了怎么办,就由我来替你保管吧。” 说着她就要将令牌塞进自己的包包里。 秦歌却一把将令牌抢过,他完全相信,这智障女王很有可能以后走在街上嘴馋了拿这个去换几串糖葫芦吃,到时候哭都没地儿哭…… 在旁看着这一切的首脑们都表示很无语。 这精灵女王,怎么看都是个小姑娘啊,而且貌似还有些贪财,她怎么就能做女王呢? …… 在就任仪式结束的时候,秦歌抬抬手,示意众人安静。 他脸上有笑容,像是春风一般温和迷人,惹得很多姑娘不想移开视线。 秦歌微笑说道:“秦城主,子桑家主,麻烦你们出列。” 他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是刚上任的,反倒像是根多年混迹庙堂的老油条。 但很多人都从他的笑容里看到一种很可怕的东西,心想估计某些人得完蛋咯。 秦白和一位头发花白年约花甲的老者出列,来到秦歌面前。 俩人的脸色都很难看,他们反倒希望秦歌是面无表情满眼杀意的样子,实在不想看到秦歌笑。 被称为“笑面狮”的秦白今天怎么也笑不出来,问道:“不知秦堂主有何指教?” 秦歌说道:“花间楼大门外有堆尸体,还麻烦两位帮忙去处理一下。” “是!”秦白点头。 秦歌没有说“去认领”,而是说的“去处理”,这已经算是很给眼前两位的面子。 但在场都是老油条,又岂能听不出其中的意思? 尸体?为什么会有尸体?这信息量不小。 随后秦歌目光扫向全场众人,微笑说道:“明天辰时,在场的各位掌门、家主、城主、楼主,以及长老会的各位长老,还请准时到这里开会。” “……” …… “清江日报”和“中州人民报”的工作人员为了能把工作做好,都很努力,秦歌就任玄剑道宗戒律堂主的消息,当天下午就在中州各地传得沸沸扬扬。 不仅是中州,皇朝那边也在第一时间得到消息。 药王爷放下手里的报纸,端起茶杯,“大人牛逼!” 京都,皇宫中。 身着龙袍的那位中年男人说道:“看来,这是舞儿在中州那边选的人才,但东宫没人管,我们的太子殿下似乎也应该回家了。” …… 书香学院的许老师在课堂上对他的学生们自豪的说道:“秦堂主,那可是我的学生啊!当年老是逃课,很不听话,我还教训过他!” 街上卖小食的小贩对几位熟客说:“你说秦堂主啊,告诉你,他以前在书香学院上学的时候,天天来我这里买包子,他可喜欢吃我做的包子了!” 在闹市酒坊里喝酒的小混混对他的兄弟们说:“我也姓秦,我和秦堂主是本家!不过他是‘语’字辈的,他本名应该叫‘秦语歌’,不过听上去像个姑娘名字,所以后来他就让他父亲给改了,按照辈分,他还应该叫我一声叔呢!他家就在村头,我小时候还跟他一起逃过鸟窝!他现在之所以混的这么好,是因为他祖上的坟埋的位置好,我跟你们讲!” 以前在书香学院跟秦歌同窗的那些道宗弟子骄傲的对师兄师姐们说:“秦堂主,那可是我的同学!以前在学院那会儿,我还借他抄过题呢!” 布菊花对她的师姐们说:“秦堂主以前还暗恋过我呢,不过被我拒绝了,唉,现在后悔已经晚了。” 玄玉宫那两位漂亮的小师姐向师姐们炫耀说:“我这里还有秦堂主亲笔签名的书呢!” 蛮山的王归顺和刘锷在练功休息时,对师弟们笑着说:“以前,我们跟秦堂主可是打过架的,倒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啊!” “……” 有好多人,都在想尽一切办法,企图找出一点跟秦歌的联系。 ……(。) 第二百三十四章 动这块肥肉 戒律堂自玄剑道宗成立以来便有设立,由前宗主孔让梨所创。 在玄玉剑仙接任宗主之位过后,因戒律堂牵扯太多,短时间难以废除,便将其保留。 在动工建造玄玉宫时,众长老也提议给戒律堂在玄玉宫划出一块地。 后来,经过一段时间的消磨打压,戒律堂的各种职务被打散,而在戒律堂中属于孔让梨那股势力的弟子也是有的死有的散。 再后来,戒律堂主也遭罢黜,又随着孔让梨隐居至凌烟楼,渐渐的,戒律堂便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变成一座冷清的破院子。 道宗里谁都知道,当时的戒律堂之所以会有那样凄惨的下场,主要是因为戒律堂的权力太大,而且权力太过集中,彼时于戒律堂担任重要职务的二代弟子大多是前宗主孔让梨的心腹,因此,即使孔让梨退居幕后,他也仍是能通过戒律堂来控制玄剑道宗的一切,并将新宗主的权力慢慢架空。 如此,就算宗主不是他,那玄剑道宗也还是他的。 在那时,孔让梨是觉得玄玉剑仙不过是个小姑娘,除有一身惊人的修道天赋之外,其它的什么也不懂,他很容易就能将其当做傀儡控制。 但一个人最怕的就是太过自以为是。 孔让梨并不知道,任玉虹是从鬼剑山上下来的,很多东西,不管是跟修道有关无关的,她从几岁时就在学。 …… 步知舞在昨天就已派人将戒律堂那座院子锈迹斑斑的大门给换掉,里头的家具,以及办公物件什么的,也都给换上新的。 各个角落都被打扫得干干净净,纤尘不染。 发霉的墙也被重新粉刷。 整座院子在经过修葺之后,焕然一新。 “其实在这些年,道宗有很多人惦记着这个位置,但是都很害怕宗主,所以从来没有人敢提起这事。” “现在知舞之所以会提出恢复戒律堂,其实也是宗主的意思。宗主她在离开中州去往高墙那边之前,曾留下密信给知舞,大概是说,如果知舞找到合适的人选,就恢复戒律堂。” 陈苏安不疾不徐的走在秦歌身旁,微笑着回应那些正在做扫除的弟子对他的问候,脸上笑容有些深意,继续说道:“知舞知道宗主的要求很高,所以她看过很多人,最终还是选择你。” “知舞她看人,真的很准。” 秦歌漫步朝前走去,问道:“戒律堂主,具体是负责些什么职务?” 陈苏安很有耐心,回道:“主要分为三点,一是道宗内部弟子的戒规,以及道宗内部的规章制度,二是军律,三是民律。军律主要是负责道宗军队的建设发展,而民律主要是负责民生发展,经济发展。” 尽管秦歌很早就知道戒律堂主这官儿不小,却也没想到是这么的不小,所以有些吃惊,“这么牛逼?” 陈苏安微微一笑,说道:“在以前,戒律堂还管财务,不过财务现在是玄霜仙子在管,道宗内各大势力,以及五城十二楼,任何的物资流动,都要经过她的眼,而税也是交到她那里,这或许是件很麻烦的事,她倒是给大人省掉不少事。” “至于军律,则是由我、四长老、五长老三人负责,而民律,是由二长老负责。至于三长老,他无心管任何事,他只喜欢炼法宝,虽然手中没有任何实际性的权力,但在我们五位长老之中,他是最惹不得的那位,他也是玄剑道宗的宝贝。” 秦歌心想,在这个世界,杨老就相当于是个顶尖的科学家,他若不是玄剑道宗的宝贝?那谁是玄剑道宗的宝贝? 陈苏安:“至于更具体详细一些的,大人可以在文书里看。” 这时秦歌已来到他办公的地方,伸手摸摸那张名贵的梨木椅,用一种开玩笑的语气说道:“现在我一下子就动了这么多人的奶酪,估计很多人想杀我。” 陈苏安微笑说道:“他们杀不了。” 秦歌看看陈苏安,笑道:“这是因为杀盟之主一直在暗中保护我。” 陈苏安似有感慨,缓缓说道:“我一直以为,我们这一代人完不成的事,得托付给后辈去完成,所以一直以来,我都会在暗中力所能及的去保护那些值得被保护的绿叶。” “其实从大人你还在书香学院上学的时候,我就在暗中关注你。当然,还有另外几个跟你一起的小家伙。” 秦歌很认真的说道:“人族,很需要像大长老这样的人。” 陈苏安摆摆手,很谦虚的笑了笑,随后转移话题:“接下来,大人具体会怎么做?” 秦歌伸手拿起书架上的一本书,随便翻开几页,“我现在大概明白,任玉虹当初为何没有动那块肥肉。” 陈苏安显然是明白秦歌这话的意思,说道:“并不是因为子桑家牵扯太多,也不是因为子桑家根基牢固,也不是因为子桑家背后有前宗主。” 秦歌合上书,又拿起另一本书,“毕竟,她当初连戒律堂这种存在都可以废除,当着孔让梨的面拔除他的爪牙,又何况是区区一个子桑家?” 陈苏安轻轻点头,说道:“是因为子桑家太肥,宗主她不舍得动,所以她才留给后面的戒律堂主来动。” 他继续说道:“也因为那时并不是动这块肥肉的时候,在当时,道宗的发展并不需要子桑家的贡献,但现在前线即将与魔族打仗,在这个时候,最需要的就是子桑家这样的肥肉。” 秦歌:“子桑不孤是大长老的弟子,他也是子桑家的嫡子,难道大长老就没有什么想法?” 陈苏安轻轻叹息,“不孤确实是我弟子,我也很喜欢他,他也确实是个不可多得的天才,但我和他,只有师徒名义,我并未教过他任何东西。” 秦歌:“是他师爷在教他?” 陈苏安:“那孩子其实很可怜……只是被我师父利用的一颗棋子,而他自己也明白这些,所以他决定远离这个是非之地,去前线做他真正想做的事,为人族出力。” “他很了不起。”秦歌转移话题,问道:“坠鹰谷那三个,是大长老的人?” 陈苏安:“表面上是,别人觉得是。” 秦歌:“他们是魔族。” 陈苏安:“我一开始就知道,知舞也知道。我本是想利用他们钓出更多混在道宗内部的魔族奸细,所以一直没有动这条线,但无奈的是,鱼线就算放得再长,可一旦断掉,还是会与鱼钩失去联系。” 秦歌问道:“是在天空岛那次断的?” 陈苏安点点头,“大概是因为魔族很忌惮战家的那把刀和战家的那个人,所以那次他们没有忍住对战家少爷出手,事后不仅没能得逞,宋刀锋白白送命,反而还导致战家少爷开了魔眼。” “魔眼?”秦歌皱起眉,这事儿他还真不知道。 “魔眼,就是那把刀的秘密。”陈苏安注视着秦歌:“孤雪刀圣战天门的事迹,早已被写成书,所以很多人都了解,但并不是所有事迹都被写成书。数百年前,孤雪刀圣在鸿土以魔血炼刀、引魔气入体,最终遁入魔刀狂境,悟出狂刀斩魔诀。” “那一战,魔族损失极重,并损失两位魔王。” 秦歌问道:“以魔抗魔?” “不错。” 秦歌笑道:“如此说来,沙雕对于人族来说,还真是块宝。” 陈苏安回归正题,说道:“坠鹰谷那三个表面上是我的人,但通过这些年的调查,我觉得他们背后真正的人是二长老。” “这亦是我放出的这条线在天空岛那次断掉之后,唯一的收获。” 秦歌:“在天空岛那次之后,他们要低调很多,至今也没人去管他们。” 陈苏安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注视着秦歌,“因为只有在猎物最放松的时候,才最适合出手猎杀。” ……(。) 第二百三十五章 第一场会议 自辰时的就任仪式结束,秦歌便一直待在玄玉宫。 其间,陈苏安一直在秦歌身边“悉心教导”,因为之前在萝莉宫大家讲得很清楚,秦歌目前只是代理戒律堂主,算是在实习期,而在秦歌实习的这段时间里,大长老陈苏安需要跟在秦歌身边起到监督以及教导的作用。 若陈苏安不跟在秦歌身边“悉心教导”,这难免会落人口实。 而在这样的情况下,身为代理戒律堂主的秦歌,他所做出的任何决定,就必然是由陈苏安来背锅,换言之,秦歌所做出的任何决定,也等于是陈苏安做出的决定。 而陈苏安做为玄剑道宗的大长老,还有什么锅是他背不了的? 这一切,早就被陈苏安和步知舞安排得妥妥的,因此,秦歌这位戒律堂主会干的很顺利。 及至傍晚时分,秦歌才离开那座焕然一新的院子。 那座院子并不大,尚没有清江城内某些富人的住宅豪华,但正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戒律堂的院子很精致很温馨,花花草草、假山鱼池,该有的东西,一样不少。 但这座精致温馨的小院子在不久之后或许会变成令人谈之色变的阎王殿。 秦歌准备回花间楼,可到入宫广场时他才发现五鳞红光已被早上参加完就任仪式便离去的安芝芝给骑走。 尼玛,这下咋整? 那二货女王,自己有平底锅,干嘛还要骑狐狸? 秦歌虽是御气丹境的修道者,但他却从未御剑飞行过,因为斩仙剑魄不光是不让他的手碰任何武器,同样也不会让他的脚去碰任何武器,更别说是让他站在剑上飞。 秦歌在心里问:“子玉,你会飞吗?” 子玉蟒的声音在他脑海中传来:“不会!老子可是蛇,蛇怎么可以飞?” “尼玛,一条臭蛇,脾气还不小。” 秦歌并不知道,其实子玉蟒会飞,只是子玉蟒非常懒,不想出来飞,缠在主人手臂上睡觉,不时小嘬一口主人的血,难道它不香吗? 秦歌心头忽生一计,便去找步知舞。 通过询问几个热心的弟子,秦歌顺利找到步知舞所住的宫殿。 “报告舞姐,我下班了!红红被小智障骑走,我下不去!” 步知舞翻翻白眼,“白痴,自己御剑不就得了?” “我……说出来也不怕你笑话,本靓仔不会御剑。”秦歌讪讪笑着,惭愧的面向一边,不敢看步知舞。 步知舞这才想起,貌似自己还从未看过秦歌御剑,不免觉得秦歌很奇葩,明明是个剑道天才,却从来不碰剑。 “那我给你派辆飞辇送你下去。” 秦歌摆摆手,笑道:“还要你去派飞辇,那多麻烦,完全用不着那么麻烦,今晚我就在这里过夜好了,不过我那戒律堂院子里没有床被什么,你看……不如就在你这里将就一晚?” “将就个屁呀!你给我死远点!”步知舞好气又好笑。 秦歌脸色变得暗沉,很不愉快,很伤心。 若是要坐飞辇,他堂堂戒律堂主,还用得着来找步知舞帮他安排? 他其实是想要在步知舞这里“将就一晚”,实在不行,步知舞亲自送他回去也不是不可以。 可惜啊,他的如意算盘打得再好,人家知舞师姐也不吃这套。 “你怎么啦?”步知舞表情怪怪的看着他,“还要留下来蹭饭?” “没,没啥,谁稀罕蹭你的臭饭?那行,就麻烦代宗主帮卑职派辆飞辇。” 虽然这次计划没能成功,但秦歌也不是没有收获,因为他已知道步知舞的住处,以后岂不是就可以…… 剑灵儿没有任何情绪的声音突然在秦歌脑海中传来:“主人,此时此刻,你正在想,以后悄悄用魂斩模式去偷看步知舞……” “滚!滚滚滚!我没有你这种不知羞耻的剑灵!我是那样的人嘛?有你这样污蔑主人的?” “……” 当秦歌乘坐玄玉宫的豪华飞辇回到花间楼的时候,天已很黑。 昔日热闹无比的花间楼在今晚却是冷清的很,没有客人进出,秦歌心想大概是因为昨晚的事。 大门口的空地上很干净,那堆尸体在今天中午就已被秦白和子桑家主派人用牛车拉走。 秦歌刚进大门,便被突然跳出来的安芝芝给吓得一个激灵。 不仅是安芝芝,大家伙都在。 原来今晚花间楼并没有对外营业。 因为秦筱提议要给秦歌办个庆功宴。 觥筹交错间,夜已很深。 秦歌被一群不要脸的家伙给撵到舞台上去弹琴唱歌。 …… …… 翌日辰时。 秦歌很早就起床,做好早餐后,叫醒还在睡懒觉的安芝芝,骑上五鳞红光带着安芝芝前往玄玉宫。 今天在玄玉宫有一场重要会议。 是戒律堂主上任后召开的第一场会议。 长老、城主、楼主,以及各大势力和家族的首脑,谁都不能缺席。 除了问月宫的白宫主。 “秦歌,我能不能不去呀?”安芝芝跟只八爪鱼一样赖在秦歌怀里,大清早的,在这么高的天空中飞,那也是很冷的,况且她瞌睡还没睡好。 秦歌低头看看她,“你做为萝莉宫的老大,必须要到场。” 安芝芝很难过,“可是萝莉宫的老大是你呀,而且我还要睡美容觉。” 秦歌:“那待会儿开会的时候,你坐到后面的角落你,就在那里睡。” “好哒。” “还有,把你嘴上的奶油擦干净,别弄老子……” 话还未说完,安芝芝便将脸埋在他怀里蹭了蹭,将嘴上的奶油擦得干干净净。 秦歌微笑说道:“你信不信老子一脚把你踹下去?” 安芝芝将他紧紧抱住,“你敢!” …… 当秦歌走进道宗大会堂的时候,该到的人都已到齐。 安芝芝急忙找个角落乖乖坐好,趁大家都没注意,便趴在桌子上补觉。 秦歌走到殿前,对步知舞行了一礼,便开始会议。 会议中,秦堂主首先提出现在的剑仙大陆是要以农业生产为主,因此,他要来场土地改革。 有位城主提问:“那么请问秦堂主,要如何进行土地改革?” 秦歌:“大概就是,土地所有权由人数相对较少的富有者、大量土地的拥有者,向那些耕作者转让。我们道宗要在两年时间内,让中州五城的城墙外再也看不到难民,要让中州的所有人,有地可耕,有房可住,衣食无忧。” 秦歌此言一出,全场俱惊。 他这无疑是要动很多人的奶酪。 一位城主问:“秦堂主,你的意思是,要将贵族手中的土地分给那些那些贫贱的难民?” 秦歌淡淡道:“那些打骨子里觉得低层人民贫贱的人,其实不算人,我希望,我们道宗里没有那种人。每个人,都是人族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石。我今天在会议上提出这事,并不是要征求你们谁的同意,也不是在跟你们进行商量,我也知道,你们在场有大多数人不会同意。” “你们高高在上,锦衣玉食,可以享受生活,但是有很多人,此刻正在挨饿。” 众人看向步知舞,但步知舞却什么也没说,甚至她都没有看谁一眼,只是拿着本子在记秦歌的话,因为昨晚陈苏安找过她,对她说如果从秦歌那里学到一些东西,会对她今后治理皇朝很有帮助。 陈苏安做为大长老,在玄剑道宗,除任玉虹之外,就只有他知道步知舞的真实身份。 殿长一片寂静。 秦歌继续道:“土地改革实行之后,道宗也会在税收方面做一些调整,这由天衣坊负责,不需要经过五城十二楼。我们要确保,道宗仓库里的粮食和物资能全部运往边境前线,而不是落在某些人的私人仓库。” “前线将士们的军饷,不能拖欠,已经欠下的,从现在开始,要及时补上。牺牲将士的抚恤金,也要按规定补给家属。” “边境前线的将士流血流汗,如果拿不到军饷养活他们的家人,如果餐餐吃不饱,那么这仗没法打。” 宽阔的大殿中,秦歌缓缓踱步,目光扫向众人,“所谓的御魔大业,不能光是嘴巴说。” “昨天我看过账本,我们玄剑道宗并不差钱,但为何,军饷和物资就是不能如数送到边境前线交到将士们手中?” 在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目光在很多人脸上扫过。 那些人都急忙移开目光。 秦歌很平淡的说道:“这说明我们道宗内部有些蛀虫,不过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所以那些人,能收手的,我劝你们及时收手,如果收不住,我来帮你剁掉。” 大部分人,此刻都是心惊肉跳。 新官上任三把火,这谁都理解,可秦堂主这火是不是也烧得太猛了? 一来就要土改,紧接着又要打贪腐。 在场数百位各大势力的首脑,又有几个屁股是干净的? 他这是要得罪大半个玄剑道宗啊! 他就不怕晚上走夜路被人从后面罩麻袋? “另外,今天要说的第二件事,便是关于魔族奸细。” 闻言殿中安静下去,鸦雀无声。 秦歌:“坠鹰谷的常大当家,请你出列。” 常惊空战战兢兢的站起身,脸色苍白,努力挤出一丝笑容,“那个……秦堂主,有何指示?” 秦歌从空间扳指拿出一副黄鹤楼提供的法宝手铐丢在地上,“自己捡起来戴上。” 常惊空脸色陡然一变,便要转身逃走。 步知舞目光微沉,“剑卫听令,给我拿下!” 两名剑卫不知从何处现身,就如两道闪电追上常惊空,几息间就将常惊空给制服。 秦歌看也没看常惊空一眼,面向步知舞,说道:“据调查,问月宫的白鹭洲是为魔族奸细,如今证据确凿。” 步知舞皱皱眉,却是有些不敢相信,但还是说道:“封锁问月宫,彻查。” 她这是在对暗处的剑卫说。 陈苏安也有些意外,却是没想到白鹭洲会是魔族奸细。 但和步知舞一样,他也相信秦歌。 毕竟,秦歌这戒律堂主,是他和步知舞推上去的。 随后秦歌看看座上的秦白和子桑家主子桑沧田,微笑说道:“秦城主,子桑家主,稍后还请两位去戒律堂,配合调查。” 子桑沧田满脸不解,“秦堂主,不知此事与我子桑家有何干系?” 秦白的脸色很白,身躯有些摇晃,“白宫主她是魔族奸细?她怎么会是魔族奸细?” 这里谁都知道,前段时间,秦白跟白鹭洲走得很近,如果确认白鹭洲是魔族奸细的话,那秦白……也就等于是跟魔族勾结。 这得是什么罪? 秦歌微笑说道:“还请两位配合戒律堂调查,这样也能早日还两位清白。” 秦白觉得秦歌这话很刺耳,记得在一年多前,他也对秦歌说过类似的话。 秦歌转身走向殿前,缓缓道:“这段时间,戒律堂会严查道宗内部的魔族奸细,以及某些蛀虫。”说着他转过身,犀利的目光扫向众人,“老虎也好,苍蝇也罢,一起打!” ……(。) 第二百三十六章 狗与老狗【三更】 此时此刻。 在道宗大会堂中,除极少数的人之外,大部分人的心情都是沉沉的。 那种心情,就像是一把锋利的剑离自己的心脏只有一寸不到的距离。 随后,秦堂主又在会议中提出“一带一路”的发展策略。 “道宗要与皇朝,及海上那些小国小族,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只有这样,我们人族,才能真正做到联合抗魔。” 这个时候,秦歌难免感谢自己前世看过的那些新闻。 只要照着念,准没错! 秦堂主在上面说,各大势力的首脑们便在下面用本子记。 安芝芝歪歪曲曲的写了几行便写不下去,因为秦歌讲得太快,她根本记不下来,便只好在本子上画小猪小狗,画着画着,她便睡着。 会议从辰时一直持续到午时才结束。 某智障女王一直躲在角落里睡觉。 …… …… 在某条长长的走廊上。 步知舞对秦歌说:“反贪腐是大事,要讲究时机,还要把握分寸,这很难。” 秦歌说道:“趁现在道宗还没有腐烂到骨子里,就得反,再不反,那一切就没有意义。你找我,不就是因为我敢去做你不敢做的事?” 步知舞看看他的侧脸,笑道:“看来找你确实没有找错人。秦歌,或许在将来……你会是一代伟人。” “那些不重要。”秦歌摆摆手,笑道:“我这算是在帮你打工,给你做走狗,你就不给我点人手?” 步知舞:“你这话很难听。” 秦歌:“有些东西,与其心知肚明,不如敞开来说,而且这也是我自愿的。先不说这个,现在戒律堂就我一个文弱书生,要是他们不服我,动手打我怎么办?” 步知舞:“我将剑卫的调配权给你。” 秦歌讶然,“连剑卫的调配权都给我,你会不会对我太过信任?” 步知舞:“我看得出来,你没有耐心跟那些人玩什么权力游戏,也没有心情跟谁勾心斗角,你也不怕得罪谁,正因为你是这样的一个人,所以我才需要保证你的安全。将剑卫调给你,这是必要的。” 她很认真的说道:“秦歌,接下来你尽管做,有事,我们在后面给你撑。刚刚你说什么走狗,或许你是在说笑,或许在别人看来也是如此,而且我也承认,我确实是在利用你,利用你的才能,因为我现在确实很需要你的帮助,但对我来说……你是我哥们儿,最好的哥们儿。” “干嘛突然这么肉麻?”秦歌撇撇嘴,问道:“我能否将我的人调到戒律堂?” “你随意。”步知舞转移话题:“对了,在土改之后,你是不是要开始动军权这块?” 秦歌笑道:“以往皇朝的很多历史告诉我们这些给人打工的,混迹庙堂,最不能去碰的东西就是军权,沾边也不行。道宗军权主要握在大长老手里,用不着我去操心,我只是负责帮你清理道宗内部,以及做一些……我自己想要在这个世界上做的事。” 步知舞似有感慨,“人来世上一趟,自然是要做些有意义的事。” 安芝芝很无聊的跟在秦歌身旁,突然伸出小手扯扯他的衣角,“秦歌秦歌,都已经中午啦,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去吃饭呀?” “……” 走廊尽头有条岔路。 秦歌和步知舞分别朝两个不同的方向走去。 戒律堂。 干净整洁的大堂中。 秦白和子桑沧田二人早已在此等候。 因为之前秦歌说过,会议结束后要他俩配合调查。 安芝芝趴在秦歌的办公桌上,无聊的嚼着茶叶,她只希望秦歌能够快点儿结束,然后回家吃饭。 秦歌走到秦白身前,像是在跟朋友聊天,“还记得,当初在抓我入清江狱的时候,秦城主曾很热情的问过我一个问题。” 秦白没有看秦歌,脸面向一边,“还请秦堂主明言。” “那时,秦城主问我有没有杀白子羽。”秦歌往前凑近了些,微笑说道:“那么这里我也问秦城主一个问题……秦城主,请问我有没有杀白子羽?” “哼!”秦白冷声道:“秦歌,你这是公报私仇!” 秦歌:“你还没有回答我刚刚的问题。” 秦白说道:“没有!你没杀!” 秦歌却说道:“其实白子羽就是我杀的,千真万确。” 秦白:“……” 秦歌往后一退,问道:“白鹭洲是魔族奸细的事,你知不知情?” “我不知情。” “但你很有嫌疑,所以我得查。” 秦白咬咬牙,突然跪在地上,“秦歌,我的命,你随时可以取,但我希望你放过我的家人。” 秦歌面无表情:“还请秦城主先回去,等白鹭洲的事查清楚之后,我自会给秦城主一个交代。” 待秦白离去后,大堂中安静少许。 子桑沧田看向秦歌,出声打破安静,淡淡笑道:“不错,你很不错。年纪轻轻,却比老姜还辣。” 秦歌淡淡的看了子桑沧田一眼,“如果我没猜错,子桑家主现在应该是在想,就算我做上戒律堂主,那也动不了你们子桑家。” 子桑沧田脸上露出不屑的笑容,“我想你应该很清楚,其实你跟秦白那种人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是上面那些真正掌权者养的恶狗。” 他苍老的目光很犀利,面无表情的注视着秦歌,“你是步知舞和陈苏安他们养的狗,他们不会出来咬人,所以就养你这么一条恶狗,帮他们咬人。” 秦歌挑挑眉,“所以你这算是无能的咆哮?做狗能做到我这种高度,我想世上还真没有几个。你不如猜猜看,此时此刻,你的那个主人会不会出来救你?还是你的主人会放弃你这条老狗?” 子桑沧田冷哼一声,“黄口小儿!看来你还真把自己当个东西,连玄玉剑仙都动不了我们子桑家,你又算哪根葱?刚坐到这个位子上,你急于向你的主人证明你的能力,老夫表示理解,但你也应该掂量掂量自己。” “看来子桑家主是打骨子里不屑跟我这种年轻小辈交流。”秦歌走到一边坐下,端起桌上的茶杯,“也罢,其实跟你这种老废物也没什么好说的。” 话落秦歌放下茶杯,走到子桑沧田面前,抬手就是一耳光。 子桑沧田从来没有想过秦歌敢对他动手,敢如此羞辱他,所以他没有防备。 他在地上滚好几圈才停下,满口是血,牙齿还掉两颗。 秦歌这一耳光,即便是子桑沧田这样的破罡玄境强者也很难防御,因为其中不光有他的寸劲,还有子玉蟒的强大力量,他的一击,直接就可以击破一位罡玄境强者的护体罡气。 子桑沧田怒骂一声,爬起来就要对秦歌出手。 他堂堂子桑家主,一个几十岁的人,在中州可谓是呼风唤雨的一方人物,现在被秦歌这样一个年轻小辈如此羞辱,哪里能够忍受? 但他才刚从地上爬起,便又是一道清脆的声响,继而他的另一边脸上也多出一道红红的掌印。 他并没有看到秦歌是如何出的手,因为除秦歌本人之外,没有人能看到魂斩模式。 便在这时,有四名白衣飘飘的剑卫走入大堂。 秦歌说道:“带下去。” “放开!别碰老夫!” “秦歌,你敢!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子桑沧田愤怒咆哮。 那四名剑卫冷冰冰的,仿佛没有情感的傀儡,根本没有理会子桑沧田,用能封锁灵力的手铐将其铐住后,便将其带到戒律堂后院的大牢里。 ……(。) 第238章 报复的感觉真爽 对于子桑沧田这样的人,秦歌不会心软,更不会心善。 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对秦歌有过善意,有的只是满满的恶意。 而这也仅仅只是因为,他们认定步知舞会嫁到子桑家,偏偏秦歌又喜欢步知舞,跟步知舞走得很近。 就为这种理由,他们先是四处坏秦歌名声,接着又想要秦歌的命,甚至是伤害秦歌身边的人…… 或许,这就是这个世界上某些权贵的游戏规则。 但秦歌并不接受他们的规则,因为他不屑跟一帮低等动物为伍。 该走的路,要去走;该宰的畜生,要去宰。 老子的规则,就由老子自己来定! …… …… 华灯初上。 秦歌回到花间楼的时候,窗户飞进来一只鸽子。 鸽子脚上的小竹筒里有封信。 信上没有落款,只有一个鲜艳的口红印。 信的内容是两个地址,亦是这个口红印的主人要交给秦歌的所谓的证据。 当天晚上,秦歌就带上楚陌寒、战安凉、金峰森三人找到信上的地址。 第一个地址,是一个位于城主府西侧的隐秘地下仓库,那个仓库,表面是个酒坊。 秦歌直接将酒坊老板带走,经检测,确认酒坊老板是魔族。 事实上这个酒坊老板并不是魔族,是实实在在的人族,而且是秦白最信任的城主府弟子,但因为白鹭洲给这位酒坊老板下过某种毒,秦歌只需要再找到一种白鹭洲在信上指定的药物给他服下,便能让他身体发生异变,皮肤变成淡绿色,看上去就跟真的魔族无异。 秦歌觉得白鹭洲真狠。 之后,秦歌又带着楚陌寒、战安凉、金峰森三人连夜离开清江城,在嘉霖城的地界中找到一个属于子桑家的隐秘仓库,用同样的方式,“找”出一个魔族。 而在嘉霖城的这次行动,秦歌表现的很高调,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 就跟秦歌想要的那样,嘉霖城主在第一时间得知这个消息,他差点被吓尿,生怕这事儿跟自己扯上关系,因为这是在嘉霖城地界,是在他的管辖范围内。 嘉霖城主翻身下床,连仪容都来不及过细整理,第一时间找到秦歌,全力配合秦歌,派出城主府弟子彻查嘉霖城地界内一切跟子桑家有关的仓库或是商坊,就连那些跟子桑家有关的小家族也是一个没放过。 虽然工作量不小,但也总比跟这事儿扯上关系好。 跟秦歌预料中的一样,这事也起到连锁反应,都用不着秦歌再表态,九光城主也在第一时间派出九光城主府的所有弟子,无情的将跟子桑家有关的一切仓库或是商坊查封,并断掉九光城跟子桑家的一切来往联系。每个跟子桑家有关的人,哪怕是十来岁的孩童也要进行严格的审讯! 因为子桑家的总部就在九光城地界,如果九光城主不做点什么,那他会很麻烦。 子桑家的根基很深,很牢固,势力遍布中州大地,不光清江、嘉霖、九光三城有子桑家的根须散布,在四阵城和钟山城同样也有。 是以,在嘉霖和九光的两位城主做出反应之后,四阵和钟山两城的城主也不甘示弱,开始全力配合秦堂主。 与魔族勾结,这可是掉脑袋的大事儿,而且是掉全家的脑袋。 一直以来,对于跟“魔族”有关的重罪,道宗都是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走一个,有时候,哪怕只是怀疑,没有确凿证据,也会直接先动刑。 在今天晚上,中州大地可谓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很多人都睡不着觉,整完杯弓蛇影。 …… 秦白静静的站在府邸大门口,凝望远方黑蒙蒙的夜色,心情很沉重。 他知道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他也知道秦歌不会放过他家的任何一个人,所以在秦歌就任戒律堂主的前一天晚上,他一边带人想要血洗花间楼,一边又安排自己的家人乔装出城。 可结果令他难以接受,不仅没能血洗花间楼杀掉秦歌,自己的人和子桑家的人反而还白白送命,甚至,他的家人也全被拦下,没有逃出清江城。 现在他忽然明白,到底是谁在卖他。 “白鹭洲!”他紧紧捏着拳头,目光中透出阴冷的光芒,咬牙切齿,恨不得将白鹭洲生吃! 一只手突然伸过来紧紧握住他的手,“夫君,我还不想死啊!你快想想办法啊!秦歌那厮心狠手辣,他一定不会放过我们的!你快去找二长老帮忙,让他救救我们啊!” “给我闭嘴!”秦白抬起手,就要扇她耳光,但还是没有扇下去。 他是真的很恨这个黄脸婆,他在做城主的这些年,这黄脸婆黑心敛财,做过多少坏事,害多少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残害了多少无辜的少女,到现在数都数不清。 那些金银珠宝,那些名贵首饰,全是用别人的血换来的! 其实仔细想想,秦白觉得这也怪自己,自己更应该恨的人是自己……那时她年轻貌美,太过宠她,才把她惯成这样。 那几个不争气的儿子,还有那些寄生虫一样的亲戚……也都是被他给惯的。 因为他是城主,是清江城的主,在清江城,他就是皇帝! “翠翠,该享的福,你这大半辈子也已经享够,该知足了!”秦白慢悠悠的朝前走去,脚步有些蹒跚,一时间仿佛苍老很多岁,“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他看看几个跪在前边哭泣的姨太,脸上露出笑容,“如果能够重来,或许……我大概还是会这样。这大半辈子,我什么没享受过?我知足了!” …… 翌日清晨,天刚亮。 数百名来自玄玉宫实力高强的三代弟子御剑乘风而来,从天而降,将占地辽阔的清江城主府团团包围,在这些三代弟子身后,还跟着一辆辆飞辇。 这些飞辇并不豪华,因为这是囚车。 与此同时,位于九光城地界的子桑家总部也有同样的事情发生。 大长老陈苏安下令调动道宗的修道者军队,将中州大地全境严密封锁,凡是子桑家的人,不管是内家弟子还是外姓弟子,都被道宗军队强行控制。 在平常饱受欺凌的老百姓都来看热闹,大呼痛快,更有人跪在那些严肃的道宗弟子面前开心的哭。 有个大妈向那些道宗弟子诉说,她的女儿被子桑家的几个弟子掳走,遭受凌辱之后,还被子桑家的那几个弟子给害了性命。 还有个姑娘说,他的丈夫被子桑家活活打死。 “……” “中州,变天了!” “变得好哇!” “秦堂主,感谢您为我们伸冤!感谢您惩治这帮恶人!老朽在这里……给您跪下了!” …… 玄玉宫。 戒律堂的院子里。 在今天,战安凉和苏文轩都被秦歌叫来帮忙。 从今以后,苏文轩是戒律堂的师爷,战安凉则是戒律堂主的副官。 本来秦歌还想将药不然那家伙也叫来帮忙,可是那家伙并不喜欢掺和这些事,他只喜欢修道,只喜欢看热闹。 安静的审讯堂中。 秦歌问战安凉:“子桑沧田敢砍吗?” 战安凉说道:“这颗头我要五十万。” 秦歌:“比我想象的要便宜。” 不多时。 身着囚服、披头散发、手脚上铐的秦白被带上大堂。 紧接着,昨晚被严刑拷打过的子桑沧田也被带上大堂,因为子桑沧田屁话很多,所以昨天晚上有位剑卫未经秦歌允许,私自动刑,把子桑沧田的舌头给割了。 剑卫都是任玉虹培养出来的杀人机器,也是任玉虹最信任的心腹,是以剑卫们很早就知道任玉虹对子桑家的态度。 现在新的戒律堂主要给中州来个大扫除,拿子桑家开刀,剑卫们自然会很配合。 而在这些剑卫中,有些还经常跟身在血土高原的任玉虹书信联系,所以他们知道任玉虹跟秦歌的真实关系,只是他们从来不会多嘴。 并且,任玉虹还跳过步知舞,直接向留在中州的剑卫队长表态,让她们好好辅佐新的戒律堂主。 …… 本来审讯一个城主和子桑家这样的家族的家主不是小事,按理,步知舞和长老堂的几位长老也该来观审,但今天并没有谁来,只有秦歌。 这意思已然很明显——秦歌想怎样就怎样。 秦歌忽然感觉自己是开了挂,而且这挂还是任玉虹帮他开的,他现在在想,或许从自己下山的那一刻起,一切的一切,都已被任玉虹安排得妥妥的。 他不是在帮步知舞,而是在帮任玉虹。 但即使想到这点,秦歌也还是要继续做下去,因为他已经不能后退,也因为,通过玄剑道宗,他确实能做到很多他自己想为这个世界做的事。 直到身为戒律堂师爷的苏文轩出声提醒秦歌,秦歌才收起思绪。 有些过程还是要走的…… 秦歌面无表情:“秦城主,关于你与魔族勾结一事,现已有确凿证据,你有何需要补充的?” 秦白低着头,没有任何情绪的说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秦歌所谓的证据,便是白鹭洲昨晚那封信上的内容。 在审讯堂上,或许不用拿出证据,因为都心知肚明,秦歌能不能拿出证据结果都是一样,秦白怎么都得完蛋。 不过这证据秦歌也是必须要拿出的,可以不用拿给秦白,但一定要拿给中州人民,给百姓们一个交代。 “有思想觉悟,很好,这样大家都省时间。”秦歌直接省去这个麻烦的过程,挥挥手,便有一名剑卫将秦白拖走。 随后秦歌看向满脸是血还没了舌头的子桑沧田,说道:“子桑家主,关于你与魔族勾结一事,现已有确凿证据。此外,我还查出,子桑家众多高层中饱私囊,私扣本该运往边境前线的抗魔物资,藏于中州各地仓库。” “数年来,子桑家各大商坊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各方面啃食道宗骨头,如此盗贼行径,令人发指……” “……” 秦歌一连说出好几条罪名。 子桑沧田无话可说,因为他已经没有舌头。 秦歌微笑着注视着子桑沧田,“老狗,你应该跟昨天那样吠。你不是觉得你挺牛逼?在中州不把任何人看在眼里?” 子桑沧田狠狠的瞪着秦歌,恨不得将他生吃! 秦歌说道:“不得不说,这种报复的感觉,真特么爽。” 子桑沧田依旧瞪着他。 “没错,我就是小人得志,你能把我怎滴?起来咬我啊。” “还记得,玄剑大会的时候,我让子桑陌田回去给你带过一句话……”秦歌站起身,朝堂外走去,“感谢你把子桑家养的这么肥。” “猪养肥了,那就应该宰。” 子桑沧田忽然明白,他的子桑家,不过就是玄剑道宗的一个仓库,现在前线要打仗,这个仓库自然也要动。 …… …… 萝莉宫。 农场。 苏文轩站在田坎上,拿着一卷“中州人民报”,对正在田里抓泥鳅的秦歌说:“才一天不到的时间,这事便在中州传开。现在中州百姓对你的评价很高。” 秦歌问道:“刑场你设在何处?” 苏文轩:“就在金华城区东郊的树林,三日之后。” 秦歌对身旁的战安凉说道:“沙雕,到时就麻烦你了。” 战安凉将一条泥鳅丢进竹筐里,说道:“有钱赚,这很好。” ……(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八章 隐藏剑仙 三日后。 晨光熹微,贯穿连接清江城各个城区的那条主街便已是人山人海,摩肩接踵。 在人声鼎沸的街道上,百姓们视线都集中在街道的另一头,翘首以盼,似是在等待什么非常重要的事情发生。 终于,晨光中,一辆缓缓行驶的囚车出现在众人视线中。 囚车里的囚犯便是那位在中州大地人尽皆知的子桑家主。 子桑沧田身着囚服,披头散发,浑身血肉模糊,手脚都被牢牢铐住,手腕和脚踝被勒得破皮,可见白骨。在全金属的囚车内还有数道细长的钢筋穿透他的四肢及琵琶骨,令他站也站不得,坐也坐不得,苍老的身躯在瑟瑟发抖。 这跟人们印象中威风八面高高在上运筹帷幄的子桑沧田完全不同。 现在的他,要有多狼狈就有多狼狈,要有多惨就有多惨。 “啪!” 一位瘸腿的老汉用力将一枚臭鸡蛋丢进囚车,砸在子桑沧田头上。 子桑沧田就如木偶,毫无反应。 牵着拖车老牛的道宗弟子面无表情,并没有阻止,于是有更多的人将一切能丢的东西丢向子桑沧田,还有几个年轻的小伙丢来干狗粪,恨不得将子桑沧田活活砸死。 如站在子桑沧田这种高度的大人物,要证明他有多可恨,从百姓们对他的反应就可以证明,如果他深受百姓爱戴,百姓觉得他很冤,那也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紧接着,又有第二辆囚车出现。 第二辆囚车里的囚犯同样是在中州人尽皆知的秦城主,现在他身上已没有象征城主权贵的华丽长袍,只有发霉发臭的囚服。 “秦白,你把我女儿还给我!” “秦白,你不得好死!还记得当年你是怎么害死我娘的吗?” “五年前,你因为要给你的小姨太建什么观风亭,就挖我家祖坟,我爹不让,你却强挖!事后找你要赔偿,你就派人活活打死我爹!” “秦白,你给我下地狱去吧!” “……” 随后又有第三辆,第四辆……第十辆……第一百辆囚车陆续出现在街头。 秦白全家人,包括他的亲戚,一个不落。 子桑家全家人……该在的都在,至于那些在逃的,道宗弟子也在全力抓捕。 秦歌在很早以前就说过,他会灭秦白全家,会灭子桑家全家。 他还说过,要让战安凉大赚一笔。 请一个专业的刽子手,而且还是谁都敢砍的刽子手,那是需要钱的。 这钱道宗得出。 中州的百姓们哭着笑着,一路尾随长达数十里的囚车队伍,在欢快的送他们去地狱。 长达数十里的囚车队伍,这画面很壮观。 有史以来,这样的事情还是第一次发生。 百姓们很感谢道宗对外开放这次的行刑,没有什么事,比看到自己的仇人遭到这种报应更爽。 臭鸡蛋和烂蔬菜伴随着恶毒的咒骂声,飘满整个中州大地,像是燃起的烟花爆竹。 也确实有很多人点起烟花爆竹。 这比逢年过节还要热闹。 这是一个值得被铭记的日子。 “好,杀得好!” “哈哈哈哈……秦大堂主真是好样的!一上台就搞这样的政策,打腐灭贪,实乃我中州百姓之福啊!” “这中州的天,已经变了!历史,也已翻开新的一页!再也不是权贵们的天下,而是我们所有百姓的天下!” “修道法制,共产主义!秦堂主,干得漂亮啊!” “且不说子桑家和秦白这些年的所作所为,单单就是与魔族勾结这一条,就足够他们死上百次!” “靠,还与魔族勾结?这真的假的?” “难道你没看今天早上的中州人民报?上面有子桑家和秦白与魔族勾结的确凿证据,这还是秦大堂主调查后找出的证据,千真万确啊!而且你瞧,那辆囚车里那个绿皮肤尖耳朵的家伙,不就是魔族中最低级的绿血族?” “还真的是!杀得好哇!” “而且你听说没?秦大人不仅要打腐灭贪,还要实行土地改革,大概就是将那些贵族手里的土地拿出来,再分给我们这些小老百姓。” “以前啊,总是觉得那些修道者高高在上,我们普通小老百姓,看到那些修道者都是仙人长仙人短的,但现在秦大堂主一上台,我们这些不会修道的普通老百姓也可以昂首挺胸扬眉吐气了。” “本来就是,咱们都是人,一颗脑袋两只手,谁的血统又比谁高贵?” “那些修道者吃的粮食,是我们老百姓种的;房子是我们老百姓建的;衣服是我们老百姓缝的;脏活累活是我们老百姓干的……凭什么他们要比我们高贵?凭什么我们就要低人一等?就仅仅只是因为修道者会在天上飞?打得赢几个人?” “……” “对了,我还听说,在土改之后,道宗的税收也会涨,不过这仍是好事,因为昨天玄玉宫已经放出消息,说是萝莉宫会向外售卖由秦大人亲手培育的‘秦氏一号’杂交水稻,这种水稻产量极高!” “而且,除水稻之外,还有很多由秦大人亲自培育的瓜果蔬菜,都是产量很高,耐旱耐湿的那种!” “我去……这秦大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神人呀?” “会写诗会写词,张口就是千古绝句,还会写,还是玄剑大会的冠军,还会理政,甚至还创造出能让很多人吃饱的水稻……” “秦大人难不成是天上仙人派下来的使者?” “可能是!” “他或许就是传说中的鬼剑愁!只是一直没有表明身份,嗯,我想一定是的!” “鬼剑愁?真的假的?” “当然!你们想想,传说中历代鬼剑愁下山,都会改变世界,左右天下大势,并救万民于水火之中,而秦大人种种所为,文治天下,武斩奸佞,岂不正符合鬼剑派的形象?” “那他就真的有可能是鬼剑愁!” “他就是鬼剑愁!” “……” 百姓们三五个聚在一起,欢呼声赞叹声不绝于耳,并且还有人开始造谣,说秦歌就是传说中从鬼剑山上下来的鬼剑愁。 无稽之谈! …… 清江城金华城区的东郊。 那片树林里。 因秦大堂主的要求,玄剑道宗所有大大小小势力的首脑都在场。 道理谁都懂,秦大堂主这是杀鸡儆猴,以儆效尤。 他就是要让道宗里所有人明白,连子桑家都给灭了门,清江城主一家都给杀光,在道宗里,还有谁是他不敢动的? 设在树林里的刑场并不大,所以每次只能送五十个囚犯上去。 说是刑场,其实不过就是一片被拉起线的空地。 在距离刑场不远的地方,正有数十名道宗弟子在挖坑。 战安凉每砍一个,便有人将尸体拖走丢进坑里。 一些胆大的百姓围在刑场四周看热闹,觉得很精彩,但大多数人还是不敢看这样的画面,只在开始砍秦白和子桑沧田这两个人的时候,所有人才会选择去看一眼。 高兴之余,亦是满满的感慨。 数年前,有玄玉剑仙一夜杀得中州血流成河,奠定玄剑道宗统治中州大地的基础,而今,又有秦大堂主灭子桑家满门,以儆效尤,并在中州掀起改革浪潮。 子桑家,这只在数十年间盘踞于中州的恶虎,在今日,就此陨落。 从清晨一直砍刀天黑,才将所有人砍完。 挖出的坑,早已被尸体填满。 不过这片土地很大,不缺埋人的地方。 也好在战安凉从未放弃过对于自己的体能锻炼,不然砍一整天他还真吃不消。 鲜血染红刑场,并渗透进泥土,脚踩上去稀稀的,全是红色。 步知舞和苏月摇早就离去,因为她俩实在看不下去,特别是苏月摇,其间还呕吐过几次。 安芝芝本来也想来,可是秦歌就是不让她来,因为秦歌不想让她看到这些。 在砍完最后一颗脑袋后,战安凉用刀剑掸掉裤腿上的那点白白的、像是豆花一样的东西,走到秦歌面前,“砍完了,回头记得把钱送来。” 秦歌挥挥手。 战安凉转身离去。 这时所有人都已散去。 弥漫着浓浓血腥味儿的刑场中,只剩秦歌和陈苏安二人。 秦歌踩着血红的稀泥,不疾不徐走到陈苏安身旁,“他一直没有反应?” “没有。”陈苏安摇摇头,他明白,秦歌口中的“他”指的便是前宗主孔让梨。 子桑家上面的人就是孔让梨。 现在子桑家被杀完,孔让梨却没有丝毫反应。 陈苏安说道:“我对师父,大概算是了解,他很能忍,他要么不出手,要么只出一次手。上次在万剑墓之后,他便一直没有动静,应该是在酝酿更大的。” 秦歌说道:“也只有等抗魔结束,她自己回来收拾。” 陈苏安:“今天并没有在刑场上看到坠鹰谷的常惊空和天海易二人。” 秦歌:“他们在戒律堂的大牢里。” 陈苏安:“所以这也就是说,关于二长老的那条线,大人你要跟下去?” 秦歌看向远方似乎被鲜血染红的夕阳,缓缓说道:“灭子桑家和秦白一家,对我来说有私也有公,但揪出魔族奸细,纯粹是公,这亦是舞姐要我做这个戒律堂主的主要原因。” 陈苏安担心道:“但是我怕大人你牵扯太深,对于现在的你而言,会很不利,所以我建议可以先缓缓,主要将精力集中在土改以及民律这两个方面,顺便可以打打小苍蝇。” 秦歌皱皱眉,“比如说?” 陈苏安:“就比如说,剑仙之位只有五个,但修道已有数千年的历史,所以这片大陆上拥有剑仙实力的修道者,绝不止五个。” 秦歌点点头,“其实这我很早就有想过,这片大陆,还藏着更多的剑仙。而在这里,大长老的意思是,这片大陆上隐藏的那些剑仙,其中有些跟二长老有关系?” 陈苏安点点头,“二长老,是我师父的人。总有一天,我师父迟早会反,而他真正的底牌,并不是表面上的子桑家,而是那些剑仙。” 秦歌说道:“谢谢提醒,我会把握好分寸,至少在现在这个时间段,人族内部还打不起剑仙层面的架。” 陈苏安:“所以只能等抗魔结束,宗主回来后再说。” 秦歌:“你做为杀盟之主,可有关于那些隐藏剑仙的情报资料?” ……(。) 第二百三十九章 阻止内战 陈苏安轻轻摇头,“并没有。就算是杀盟之主,亦并非无所不能。” 秦歌:“也对,毕竟是一群剑仙。” 陈苏安顺着秦歌的视线,看向远方天空仿佛被鲜血染红的夕阳,“到他们那种层次,已无心参与俗尘之事,只醉心于修道问长生,企图触摸到更高的那道门槛。” 秦歌看看陈苏安的侧脸,“更高的那道门槛?” 陈苏安满脸向往,静静地说道:“那或许是每个修道者的终极,至于那道门槛外面有什么,这片大陆上没有人知道,而知道的人,都已不在这片大陆。” 秦歌说道:“看来除这片大陆之外,还真有其它的世界存在。” “谁又知道呢?”陈苏安看看秦歌,微笑说道:“或许大道的终极就是无,而无便是死,死亦乃长眠,长眠便是长生。既得长生,便要舍弃凡骨肉躯,脱离这个俗世。” 秦歌没有答话,尽管他有些不认同,但这是陈苏安的个人理解。 可以不认同,但须尊重。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 秦歌忽然想到他的家乡,也就是地球。 在他个人的理解中,大概就是要越过那道门槛才能脱离这片大陆,去到其它的世界。 秦歌很想回地球看看,就像杨建国一样想。 大道的终极,究竟是生是死,是存是灭,“长眠”与“长生”究竟是同一个意思,还是两种不同的意思,这只有等亲自去触摸过后方能知晓。 …… …… 翌日,天刚亮,秦堂主便带领一批玄玉宫弟子前往清江城主府大院。 这自然是来抄家。 玄玉宫弟子们进进出出忙得不可开交。 听着弟子们不时传出的惊呼声,看着被弟子们抬走的那些名贵家具、古玩字画、金银玉器、灵药补品……秦歌才意识到秦白比他想象中的还要肥。 他一个城主,官儿是不小,可一个月的俸禄才十几万,怎么就可以这么肥? 秦白都有这么肥,秦歌不敢想象,子桑家得有多肥。 这些抄家抄出来的东西,要是拿去换成食物、换成银钱、换成一切实用的生活必需品,那得养活前线的多少将士? 还有他们名下的土地、酒楼、商坊等等等等……那得是什么样的天文数字? 怪不得任玉虹一直没动子桑家这块肥肉。 好东西,当然要留在最合适的时候吃。 人族的御魔大业,之所以一直没有进展,就是因为有太多类似于秦白和子桑家这样的蛀虫存在。 钱被他们收进腰包里,粮食被他们收进仓库里,即使放在仓库里烂掉、被老鼠吃掉,他们也不会拿出来。 他们只会在老百姓最最最需要的时候,才会将仓库里的东西拿出来,要么是以极高的价格卖给老百姓,要么是用这些东西去支配老百姓,就如同在牧场里,拿一把毫无价值的干草,就可以操控那些饥饿牲畜,因为那毫无价值的干草,对牲畜而言却是最需要的、是能活命的无价之宝。 女人他们随便找,尊严他们随便践踏…… 偏偏他们还要打着善意的旗帜,是道德模范。 秦歌觉得那些贵族真的很可恶,很没人性。 真正在杀人的是他们,秦歌只是在清理垃圾。 但他们确实很肥,肥得不要不要的。 不过再肥那也是道宗的,现在得全部交给天衣坊去管理,秦歌不会动一丝一毫,因为他并不需要,也没兴趣,他的组织现在并不差这些跟钱有关的东西。 站在秦歌身旁的苏文轩看着那些被弟子们抬走的东西,心头亦是满满的感慨,问道:“清江城主谁来做?” 秦歌看看苏文轩,“你想做?” 苏文轩点点头,对秦歌说道:“你需要将清江城控制在你手里。” 秦歌却摇摇头,“你完全有能力做这个城主,你也是最合适的,但你还是不行。” “因为我是皇朝人?” “这是原因之一。”秦歌说道:“抗魔结束,人族一定会爆发内战。” 苏文轩心情沉沉的,“你会怎么做?” “暂时还不知道,这也是我正在思考的,不过至少可以肯定的是,到时候我不会选择去站在哪边。”秦歌拍拍苏文轩,“我想阻止这场内战,而到那时候,就只能依靠我们自己的力量去做些事。” 苏文轩轻轻叹息,“但我们的组织,现在还没有那种力量。” “现在没有,不代表以后没有。”秦歌注视着他:“你需要去皇朝那边发展自己的势力,至少,你要把京西控制住。” 苏文轩:“我明白了。” 秦歌:“中州这边,我会想办法。” 苏文轩:“但就如我刚刚说的,清江城必须要控制在我们手中,中州五城,我们至少要控制其中一城,到时候才能有力量做些事情。现在你身为戒律堂主,在道宗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代宗主也对你十分信任,这是个很好的机会。” 秦歌问道:“你觉得在我们的组织中,谁最合适来做这个城主?” 苏文轩:“你给我一点时间,我去选。” 苏大才子终究是苏大才子,即使秦歌的光芒太过耀眼,但也并不代表苏文轩就无能,事实上,在“最靓的仔”里面,除秦歌之外,就属苏文轩能力最强。 药不然和战安凉的能力也很强,不过这俩家伙的强,是体型在修道方面。 …… 在接下来的日子。 秦歌每天都有半天时间待在玄玉宫。 每天都有道宗内部的大佬被秦堂主请去戒律堂的院子里喝茶。 但凡是去戒律堂院子里喝过茶的人,几乎很少有出来的,第二天就会被换上囚服送到刑场,这也导致很多人都在背后说戒律堂是人间的阎王殿,秦大堂主便是阎王爷,而战安凉便是阎王身边的死神,一旦经过阎王审判的人,死神就会去负责收割性命。 当然,这也导致战安凉赚了不少钱,估计他是当今世上最吃香的刽子手。 这个世界的律法和刑法没有那么完善,也没有那么人性,所以秦歌处理起来就要简单的多,直接杀,大家都省时间,也省道宗的钱。 查一件案子,那也是需要付出时间和金钱的。 道宗或许有那么多金钱,但秦歌却没那么多时间。 所以,杀人能最简单直接的解决问题。 至于编一套完整新律这种事,秦大堂主并不打算做,尽管道宗旧律有不完善的地方,但他没事也看过些,觉得很合理,也很公平,只是在他做戒律堂主之前,道宗律法只是个空壳子,权贵们没有放在眼里,百姓们也觉得那没用,所以那就只是个空壳子,约束不了强者,保护不了弱者。 但秦歌在做戒律堂主之后,道宗律法就很管用,能约束很多人,也能保护很多人,这也正符合他以前在书香学院上学时在那篇引起陈苏安和步知舞重视的论文中所提出的修道法制。 普通老百姓,再也不用担心被权贵欺负后无处伸冤讨公道。 那些贵族子弟,在打死街上卖菜的小贩,或是强行凌辱女性之后,他们将要面临的便是去阎王爷那里报道。但同样,普通老百姓在做错事之后,同样也会付出相应的代价。 阎王爷或许不在人间,但死神的刀,在秦堂主手里。 秦大堂主从来都觉得,人的身份和在社会上的职位及收入或许会被分出高低,或许也会有这样的一群人打心里看不起那样的一群人,但是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没有谁比谁高贵这种说法。 ……(。) 第二百四十章 一切顺利 就如中州很多百姓所感慨的那样,自秦堂主就任玄剑道宗戒律堂主,这中州的天就变了。 变成一个好天气。 阳光明媚,充满朝气。 秦歌除每天坐在戒律堂打打小苍蝇之外,做的最多的事,便是进行一种实际上为“抄袭”的创作。 因为他名声极好,是以他的书也红遍中州皇朝两地,不管诗词集也好,也罢,每出一本,必然畅销。 还有他给香消玉“创作”的那些歌曲,在民间也是广为传唱,在中州皇朝两地的年轻一代人中掀起一股流行浪潮,势不可挡。 很多人都期待着秦歌能给香消玉写新歌。 …… 前世看过的《聊斋志异》,凡是能记起的那些内容,秦歌基本上都已写完,而他自己也凭着长久以来的抄袭所得到的经验,再结合自己的想象力编出一些新内容,不过那真的很费脑,有时一坐半天都写不出一章,头疼欲裂,所以他决定暂时封笔,打算等以后想出新内容再继续写。 可他的读者们却不干。 好好的,大家都看得正来劲,你个无良作者,咋能说太监就太监呢?有木有考虑过读者们的感受?就算是灌狗尿,那也得把它给灌完! 如步知舞、金峰森、苏文轩、药不然、秦筱这些铁杆粉丝,每次看到秦歌,第一件事必然就是催更。 “公子,筱儿求求您快点更新好不好?” “秦兄,求更新!” “老大啊,老金我在这里给您磕头了,快点更新吧!” “斑爷天天给你打赏,你赶紧给斑爷更新!” “……” 有一次步知舞急了,还差点拔剑威胁秦歌更新。 秦歌感觉自己的压力是大得表表的,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他决定动笔抄袭前世他无聊时看过的另一本书,并给改了名,叫做《金花梅》。 其实书名中那“花”字应该是个“瓶”字。 也正是自《金花梅》这本奇邪之书过后,秦堂主的风流才子之名便传遍中州皇朝两地。 连只醉心于研究法宝的杨建国也是对《金花梅》这本书爱不释手,天天来戒律堂喝茶,正儿八经的跟秦歌聊些书中的内容,还监督秦歌更新,他就恨不得住在戒律堂的院子里。 别人怕戒律堂那是怕得要命,连路过时也要刻意避远些,觉得那是阎王殿鬼门关,杨建国倒好,直接就把这里当成自个儿的家,隔三差五就提着一坛自己酿的高粱酒来找秦堂主聊天,一聊就是一半天。 …… 虽然私事不少,但公事秦堂主也得做,既然坐上这个位置,那就得恪尽职守,事必躬亲。 是以秦堂主偶尔也会令人讨厌——召集各大势力的首脑来玄玉宫开会,有时一连一个礼拜天天都开会,每次一开就得开一半天。 这真没几个人能受得了。 如今,道宗各大势力的首脑大多数都已换成新的,因为自子桑家和秦白被灭之后,几乎每天都有首脑被请去戒律堂喝茶。 打腐灭贪,清理蛀虫,秦歌并不只是说说而已。 他说过的事,就一定会做到。 没有几个人喜欢开会,更没有几个人喜欢在道宗大会堂面对严肃的秦大堂主。 特别是萝莉宫的首脑安芝芝,她每次来道宗大会堂……其实就是换个地方打瞌睡而已,有时秦歌罚她站,她竟连站着都能睡着。 你说气不气人? 在今天的这次会议中,秦堂主提出“四个全面”发展的战略布局。 “全面构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理中州、全面从严治理道宗。”秦堂主在大殿中来回踱步,看上去,他很深沉,有一种很迷人的味道,惹得在座好多小姐姐觉得他就跟书一样……看了就想睡。 但实际上,秦歌只是在努力回想他前世看过的那些新闻。 除部分小姐姐在忙着犯花痴之外,就比如玄霜仙子苏月摇,大殿中大多数人还是在认真的做笔记。 因为秦堂主说过一句名言——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所以他在会议上说的每一个字,首脑们都要牢牢记下,并且有些重点的地方还要圈起来。 只有安芝芝在本子上画小人儿。 她咬着小舌头,在很认真的素描秦歌,可是当画出来后却总感觉不对劲儿,两个鼻孔朝天,一只眼睛大一只眼睛小,手里拿串糖葫芦,还穿着粉色的裙子,就好像秦菊花…… 秦歌并不知道他给安芝芝的笔记本上全是安芝芝画的“怪物秦歌”,满脸严肃的在殿中来回走动,语气缓慢而深沉,就真的跟个领导似的。 “此外,我们也要做到五个落实,其一,落实经济结构调整;其二,落实精准扶贫;其三,落实社会保障;其四,落实环境治理;其五,落实反腐倡廉。” “除五个落实之外,还要做到两个‘要’!”秦歌目光扫向众人,俨然道:“我们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 “当然,还有一个零!”他目光骤然变得犀利,沉沉的道:“对违法犯罪行为做到绝对零容忍!” “好!好!好!” 杨建国第一个鼓起掌,赞道:“秦堂主这是要建设新中……建设新道宗啊!好,好好好!” 苏月摇口中咬着圆珠笔,满脸羞意的注视着秦歌,心想不愧是鬼剑愁,不愧是她喜欢的男人。 步知舞则是在想……这还是那个写出《金花梅》那种奇邪之书的秦大堂主吗? 在接下来的会议中,秦堂主又提出重要讲话:“我们道宗所有人,要做到三严三实。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此外,我们道宗还要做到五位一体,什么是五位一体?就是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安芝芝突然放下手里的笔,很认真的举起一只小手,因为她觉得自己做为秦歌的小跟班,不能丢秦歌的脸,做为精灵女王,每次开会都没有讲过话,这难免会让道宗里其他人看笑话。 秦歌:“精灵女王,请说。” 安芝芝站起身,很严肃的问道:“请问亲堂主大大,我们要用箭去射谁呀?” 秦歌:“……” 众人:“……” …… 时间过得飞快。 转眼间,自秦歌就任戒律堂主,已过去一年。 在这一年时间里,秦歌已经做到他想做的事。 玄剑道宗的一切,中州大地的一切,都在很顺利的进行。 在这一年时间里,药不然和苏文轩成天带着一批玄玉宫的三代弟子去中州各地抄家,道宗的仓库也因此越来越肥。 秦歌刚上任时所提出的土地改革,进展的很是顺利,城外难民都已在中州五城安家落户,并分到土地。 如今,在中州五城之外,再也看不到难民。 秦歌培育的“秦氏一号”杂交水稻也遍布到中州各地。 从此,中州再也没有人会饿肚子。 现在的萝莉宫很牛逼,各方面都很牛逼,光是卖种子一年就有数千万的收入,更别说,还有可以源源不断提供水果和庄稼的果园农场。 从此,中州大地不仅有五城十二楼,还有一宫。 当然,萝莉宫也不仅是自己赚钱,同样也为人族的御魔大业做出巨大贡献——提供粮食。 吃,永远都是人最需要的。 人努力活着,就是为了能有吃的。 修道者也好,普通人也罢,都需要吃。 边境前线的粮食,大多是由萝莉宫提供,甚至边境前线的将士们还能吃到很多美味的水果。 而对此,皇朝那边是眼馋得表表的,不久前皇帝陛下还亲自派出使团来到中州,面见精灵女王,送上由皇帝陛下亲自给精灵女王挑选的数车礼物,只为能跟萝莉宫达成商业合作,将萝莉宫出产的粮食和瓜果蔬菜什么的卖一些给皇朝。 皇朝在边境前线的将士们,同样也很需要这些。 安芝芝自然是选择答应,一来,可以赚钱,二来,帮助皇朝,那也是在为御魔大业做贡献,如此一来,吴有道那些人也会乖乖闭嘴。 更重要的是,皇帝陛下送的那些礼物真的很棒,她要全部交给秦歌,秦歌看到后一定会很开心。 ……(。) 第二百四十一章 我决定辞职! 夜幕降临。 秦歌轻轻放下由他自己设计再由天衣坊制作生产的圆珠笔,伸伸懒腰,从座椅上站起身。 对他而言,这又是一个漫长的夜晚。 偌大的戒律堂院子,就只有他一个人,孤零零的。 好多玄玉宫的弟子都说戒律堂的院子里闹鬼,可是在这一年里秦歌也在这里留过夜,并没有见到所谓的鬼。 鬼这种东西,虚无缥缈,并不存在,但似乎……它又确实存在。 秦歌呆呆的站在书桌前,不知在想些什么,安静好一会儿才向外走去。 这个时候,他很想念秦筱。 以前在花间楼,每当这个时候,秦筱就会来给他捏捏肩,在睡觉前还要帮他泡脚,他想不让她这样做都不行,她就是有那么固执。 那简直就是……神仙般的享受。 秦歌觉得自己不知不觉已被秦筱给惯坏。 不过秦筱现在也很忙,因为她是女武神学院的校长,好多组织里的事务她都交给金峰森去打理,她现在只把心思放在女武神学院上。 …… “我得去找舞姐,不能再这样下去。”秦歌抬头看看天空皎月,发出长长的叹息,然后心中做下某种决定。 在一年前秦歌就知道步知舞的住处在哪儿,但他却从没有去过,明明有“魂斩模式”这个超级外挂,可他却始终没有去步知舞所处的宫殿附近做些什么令人羞涩的事。 喜欢花,会想去摘掉,但爱花,却只想静静的守护它,生怕它受到伤害。 秦歌觉得,他对步知舞的那种感觉,已经不是喜欢,而是爱。 人就是有这么贱,感情这种东西,也就是有那么难以控制。 喜欢就是喜欢,一旦喜欢上,那就停不下来,只会越来越深。 步知舞平常和秦歌联系都是派步心莲来传话,俩人在这一年里真正见面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得过来。 其实,戒律堂大院与步知舞所住的宫殿距离并不远,但秦歌却觉得这是世上最遥远的距离。 明明想要做她男朋友,但却被她当成好兄弟,这世上还有什么距离,比这更遥远? …… 月色下,秦歌鬼鬼祟祟的。 因为步知舞以前说过,秦歌和她尽量不要在公开场合见面,而在私下见面也要保密,不能被太多人知道。 这长夜漫漫的,如果秦大堂主就这样大摇大摆的去步知舞的住处找步知舞私会,这要是被那些巡逻的弟子给看到,肯定会传出一些爆炸性的新闻,就比如“秦堂主深夜私会代宗主”什么的。 所以秦歌决定偷偷潜入。 区区潜入,对秦歌来说自然是小事。 顺利避开那些巡逻弟子后,秦歌便来到步知舞所住宫殿的院墙下。 走大门肯定是不行的,那样还叫什么“潜入”? 大门那里有守门弟子,而且还有剑卫,所以秦歌只能翻院墙进去。 而区区翻院墙,对秦堂主来说自然也是小事。 爬呀爬,秦歌很快就爬上高高的院墙,镶嵌在院墙上的那些金属尖刺被秦歌完全无视,因为他手臂上有条蛇,这条蛇可以吸收金属。 突然,墙下有一队巡逻弟子经过。 秦歌当即屏住呼吸,跟只变色龙一样趴在院墙上一动不动。 秦歌这才发现,步知舞所住宫殿里的大院子真豪华,有很大一片游泳池,还有花园假山,花园里有很多好看的花,还有几棵步知舞从萝莉宫的果园里移植过来的果树。 还有棵树会发光,叶子轻飘飘的飞舞,树下还有秋千。 秦歌忍不住幻想起步知舞在荡秋千时衣裙飘飘、长发飞舞的画面,觉得那简直美到极致。 他暗自发誓,有生之年,一定要跟她一起荡秋千! 待那队巡逻弟子离去后,秦歌就如一只灵活敏捷的野猫从院墙上跳下,不发出一点声音,稳稳落在一片草地中。 这片草地是步知舞平常打坐冥想用的场地,不过今晚步知舞并不在。 秦歌鬼鬼祟祟的在院子里穿梭着,心里在想舞姐这时候在干嘛呢?自己今晚会不会遇到些什么狗血的事情呢? 这院子真大,虽没有九曲回廊千折百转那样夸张,不过初来之人也很容易迷路。 就好像他在她的心里迷了路。 在经过一棵果树时,秦歌伸手从果树上摘下一颗青苹果,随便用袖子擦擦便是一口咬去,咔擦一声,清脆可口,就是微微有点酸涩,估计还没熟透。 突然,前方传来“哗啦啦”的水声。 秦歌心头猛地一沉,脸颊泛红,心想难不成是步知舞在泳池里游泳? 他想发动魂斩模式去瞧瞧,可是想想还是算了。 这样做是对她不尊敬。 如果真跟药不然说的那样,他只是馋她身子,那他早就利用魂斩模式去做很多事。 也罢,就等她游完泳之后再去找她。 秦歌心里如是想着。 却不料就在这时,前方传来步知舞平淡的声音:“秦歌,你来都来了,还鬼鬼祟祟的躲在哪里干嘛?想偷看我呀?” 秦歌闻言不由愣住。 真是搞不明白,步知舞为何知道自己来了? 自己明明很谨慎,前方明明隔着一座假山。 难道她有透视眼? 步知舞自然不会告诉秦歌,秦歌在趴在院墙上的那会儿就已被她发现。 步知舞:“你还愣着做什么,快过来一起啊。” 闻言秦歌心头猛地一跳,脸颊红扑扑的,“一……一起?” “怎么了?难道你只是干看着,什么也不做?你好意思吗你?” “这……怕是有些不合适吧。”秦歌在心里这样说道,随即欢快朝前走去,眉开眼笑,高兴的要飞起,在幻想步知舞穿泳衣的模样,心想舞姐啥时候也变得这么奔放了…… “我来了舞姐!我教你花式游……” 但当秦歌越过那座假山时,却看到步知舞正蹲在水池边洗东西。 步知舞抬头看看秦歌,说道:“这被子浸水后太沉,我一个人没法拧,刚好你来了,来帮我拧一下。” 秦歌面无表情的走过去,“哦。” 步知舞从水里提起被子,将其中一头递给秦歌,“我往左边拧,你往右边拧。” 秦歌轻轻嘀咕:“大晚上的,你怎么在这里洗被子?你是不是神经病啊?” “你才神经病!”步知舞嗔道,“是不是有太久没被收拾,皮痒痒了?” 秦歌嘻嘻一声,转移话题:“没想到舞姐也会自己做家务。” 步知舞翻翻白眼,“我有手有脚,干嘛不能自己做家务?” “也对,舞姐将来一定是贤妻良母,最完美的家庭主妇。” “死远点你!”步知舞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问道:“你这时候鬼鬼祟祟的跑来找我,是有什么事?” 秦歌很认真的说道:“其实……有一件事,我想过很久,我觉得再不说就晚了,所以今晚来找你就是决定跟你说。” 步知舞心头微沉,看秦歌这严肃的模样,心想难不成他又要像上次在萝莉宫那样? 那时候,自己明明都已拒绝的很直接了。 这家伙为什么还是不放弃? 他这么优秀,连玄霜师叔都对他死心塌地,他为何偏偏就要…… 秦歌将手里的被子放下,坐在一边的石阶上,缓缓道:“在做戒律堂主的这一年,每天起早贪黑,日复一日,每天都做重复的事,我感觉……我的灵魂已被掏空,只给我留下一副英俊的皮囊。” 步知舞“噗嗤”笑出声,差点就没忍住一脚将秦歌踹进水里,“你这人,到底还要不要脸呀?” 秦歌却还是很严肃:“该做的事,我已经做完,我想做的事,也已经做完,现在道宗的一切都已步入正轨,再也不需要我这个戒律堂主,所以,我决定辞职。” ……(。) 第242章 发芽了 “你说什么……你要辞职?”步知舞脸上笑容瞬时敛去,抬眼注视着秦歌。 “对,我要辞职。” “为什么要辞职?”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秦歌语气中充满感慨,突然就感觉自己得到解脱,身心无比轻松。 他注视着步知舞,微笑说道:“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也不想这样浪费自己的宝贵年华。” “我现在已经奔二,这人一奔二啊,就老得贼几把快。总之呢,希望舞姐你能理解,放我自由。” “而就算我不做戒律堂主,那我也还是道宗弟子,所以,如果以后道宗里有什么事需要我,我做为道宗弟子,一定会尽绵薄之力。” 步知舞安静少许,视线从秦歌脸上移开,问道:“你真的决定了?” “嗯,决定了。” 步知舞将洗好的被子塞进那个盆里,然后又提起放在岸边的凉鞋,朝前方的宫殿走去,“那辞职之后,你有什么打算?” 秦歌不疾不徐的跟在她身后,“我想去边境前线。” “你去前线做什么?”步知舞的步伐放慢了些,感到很意外。 “去前线,当然是打仗。” “但要是你去前线那种地方,你就有可能……” “有可能会死是吧?” 步知舞沉默。 秦歌洒然笑道:“打仗哪有不死人的?我杀过不少人,如果有朝一日被别人杀,那我也只能认了。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步知舞:“但你身份不同,如果你去前线,魔族那边必然会想尽一切办法除掉你。在人族这边,想杀你的人现在都已经被你杀得差不多,所以你就算不做戒律堂主,只要你不离开中州,你就会很安全。但你要是离开中州的话……” 秦歌说道:“我一定会去前线,不过等一年后我再去。” 步知舞:“接下来一年你准备做什么?” 秦歌:“闭关,炼药。” 炼药师跟法宝师一样,是很吃香很稀少的职业,玄剑道宗自然也有炼药师团队,不过在炼药这方面,总是比不上皇朝那边的炼药师团队。 其实步知舞很早就想过要秦歌帮玄剑道宗炼药,秦歌在医药方面的造诣有多高,她自然是知道的,毕竟秦歌连她的先天性经脉疾病都能治好。 如果玄剑道宗有秦歌炼药,他提供出某些强大的炼药配方,然后道宗再大批量生产运送到边境前线,那必能给人族增加几分胜机,亦是秦歌对御魔大业的又一次巨大贡献。 只是步知舞知道秦歌做这个戒律堂主做的事已经够多,他为玄剑道宗、为中州、为人族已经做的够多,他已经很累,没有谁有资格再要求他什么,所以步知舞才一直没开口提这事儿。 “你真的要去前线?” “嗯。” 步知舞没有再说什么,继续朝前走去。 她感觉心里有很多话,可就是不知道该如何启齿。 在走到宫殿门口的时候,她突然停下脚步,看向秦歌,眯眼笑道:“秦歌,我饿了。” 秦歌愣了愣,“厨房里有什么?” “我记得好像……还有面条,还有一些蔬菜。” “那我下面给你吃?” “好呀,厨房在那边,记得,我要两个蛋。” 秦歌摸摸肚子,“刚好我也有些饿。” “我先去晾被子,待会儿叫我。” “……” 时过良久。 秦歌端着两碗面急匆匆的走出厨房。 “舞姐,好了,快来吃!” 但半天也没看到步知舞人,也没有她的回应,秦歌只好端着两大碗面,去步知舞的闺房找到她。 步知舞口里哼着歌儿,正在闺房外面那个种满花花草草的大阳台上晾之前洗的被子。 “舞姐,好了!” “秦歌你……你怎么能进……” “快快快,赶紧找个地方给我放碗,烫死老子了!”秦歌急匆匆的走进她闺房,并没有意识到这个世界的姑娘总是有些保守,男子不能随便进闺房。 “你就不能放客厅里?”步知舞没好气的瞪了秦歌一眼,走过去将化妆台上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化妆品稍微整理一下,给秦歌腾出一片地儿放碗。 秦歌手被烫得通红,指尖不停揉着耳垂,“面刚出锅才好吃,放久就会变味变质,你特么半天不来,晾个被子也磨磨蹭蹭,所以我只能来找你。” 步知舞看着秦歌,好气又好笑,说道:“如果不将被子晾整齐,晒干之后会有皱褶。” “看来你有强迫症。”秦歌拉过一张凳子,就跟在自己家似的,一点也不显得拘束,趴在化妆台上狼吞虎咽,没有再理步知舞。 在戒律堂工作一整天,他确实很饿。 “嗯!不错,连我自个儿都佩服自个儿的手艺,煮个面条都能煮这么好吃,谁要是嫁给我,估计会一辈子享福。舞姐,还愣着干嘛卵?赶紧来吃啊。” 步知舞也拉过一张凳子,然后推推秦歌,用无比凶狠的眼神示意秦歌坐远点,给她腾块位置。 于是,秦歌成为第一个在步知舞的闺房中和步知舞一起吃宵夜的男人。 相比起秦歌的狼吞虎咽,步知舞吃东西的模样要文静得多。 这大概就是男生和女生的区别。 当然,安芝芝除外,她吃东西跟小猪一样,恨不得要将整张嘴塞满才肯下咽。 步知舞撬起一小柱面条放进口里,同时另一只手轻轻地将垂下的一缕青丝拢到耳后。 秦歌偷偷看她一眼,不由脸红,大概是他刚刚吃到干辣椒,太辣。 一片安静中,步知舞说道:“我在想,以后还能不能尝到你的手艺。” 秦歌将自己碗里的荷包蛋用筷子挟到步知舞碗里。 步知舞说道:“谢谢,我最喜欢吃荷包蛋。”然后她又将自己碗里的几块姜片挟起放到秦歌碗里,再看看脸色怪异的秦歌,俏皮笑道:“礼尚往来嘛,姜片很好吃的。” 秦歌只是笑笑,什么也没说。 步知舞看看面前的梳妆镜,看着镜子中毫无吃相,却有些可爱的秦歌,轻笑道:“现在坊间都在传,说你是从鬼剑山上下来的鬼剑愁呢。” 秦歌洒然一笑,“没错,实不相瞒,其实我就是鬼剑愁,就是从鬼剑山上下来的。” 这些坊间传闻,秦歌自然也知道,只是他肯定不会对外承认。 说完他看看步知舞,“你信吗?” “我才不信,就你还鬼剑愁?”步知舞轻啐一声,什么也没说,心想我又不是没见过真正的鬼剑愁,你跟小哥哥比起来简直是天差地别,小哥哥才没有你这样无耻欠揍,小哥哥现在到底有没有下山,都还说不准呢。 却在步知舞思绪间,秦歌已吃完一碗面,连汤都给喝光,伸手摸摸肚子,站起身向后一仰便四仰八叉的躺到步知舞的大床上。 “吃饱了再躺躺,真爽。” 步知舞很不高兴的看着他,“你给我起来!谁让你躺我床上的?” 秦歌却没有理她,舒服的眯着眼睛。 步知舞扭扭身子,用脚尖踢了踢秦歌小腿,“叫你快起来,别躺我床上听到没!” 秦歌翻身爬起,“小气,咱们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懂不懂?” 说完他又走向阳台,准备出去透透气,不过刚去阳台却又急忙退回,表情有些小尴尬,却是看到步知舞晾在阳台上的那些只有女生才有的小衣物…… 步知舞显然也知道秦歌刚刚是看到些什么,娇颜不由泛红,说道:“时候不早,你该回去了,难道还要在我这里过夜?” 秦歌背对着步知舞,安静少许后,突然轻轻一叹,转过身面向步知舞。 他终于还是做下决定。 “舞姐,我还有一件事想跟你说。” 步知舞放下筷子,用纸巾擦擦嘴,“什么?” 秦歌注视着她,认真说道:“那次在萝莉宫,农场里……我跟你说的那些话是真的,不是在开玩笑。” 他洒然一笑,“是的,我喜欢你!从来没有将你当什么朋友。” 说完他又急忙说道:“但你什么都不用说,真的,我说就行。” “舞姐,我知道,你那时拒绝我的那些话也是真的,我知道……你忘不掉你心中的那个人,而我,或许再怎么努力,也无法取代那个人在你心中的位置。” “在这一年时间里,我想通了,筱儿跟我说的那些话,我觉得很有道理……爱,不一定非要得到,能默默守护,默默的祝福,默默的陪伴就行。” 秦歌脸上露出自嘲的笑容,“当初,在天空岛我们被追杀的那次,从我开始喜欢你的那一刻起,我就觉得你也一定会喜欢我,会接受我,甚至我连孩子的名字都已经想好……但到头来,不过是我一厢情愿,是我庸人自扰,自以为是。” “简而言之,我就是太把自己当回事儿,太自恋。” “舞姐,可能以后……我们会很少再见面,也可能,再也见不了面。” 秦歌洒然笑道:“做朋友什么的,我觉得还是免了吧,这样的朋友,我做的很累,也很煎熬。” “唉!”秦歌又是一声长叹,苦涩的笑道:“怪只怪……我没能早点认识你,没能早点出现在你的生命中,更没有在你最能被打动、被感动的时候,出现在你的身边。” “但,我还是喜欢你的,这一点永远不会改变。不过喜欢你这件事,这是我个人的事,你管不着。” “以后,你若有事需要我,不管你在哪,不管我在哪,也不管是什么事,只要你一句话,我都会来到你身边。” “另外,我也希望你能找到你心中的那个哥们儿,如果可以的话,到时候介绍给我认识认识,让我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美男,竟能得到舞姐芳心。” “本公子也认了,像本公子这种英俊的少年,应该是属于全世界的女性,而不是属于你一个人。” 要是在平常,步知舞肯定会被秦歌给逗笑,但现在她眼眶却是湿湿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儿,“秦歌……我的心里,从始至终,只有一个人。我希望你今后能找到比我更好的,不要将青春浪费在我这个不可能的人身上,这真的不值得。” 秦歌洒然一笑,“我想以后我也不会去想这方面的事,没事去旅旅游,打打架,修修道就得了。人们都说修道问长生,我觉得要修道就得单身才行,因为,单身万岁嘛。” “这人一奔二啊,就老得贼快,所以舞姐,你也要加油,不能浪费自己的青春。” “或许爱情不是人生的必需品,但人生中能经历一段美好的、甜甜的爱情,那也很不错,会让人生更加完整。” 言讫秦歌转过身,“其实,今天晚上来找你,最主要,还是来跟你告别。” 他的这个转身,包含了太多太多,是一种解脱,是一种释怀,是一种放弃,是一种无奈,是一种孤独,令人心疼。 “舞姐,再见。” “……” 步知舞看着秦歌安静离去,渐渐消失在夜色中的背影,不知为何,心里突然好堵。 想哭却又哭不出来。 内心深处,甚至有一种想要冲上去留住秦歌的冲动。 她总觉得,秦歌这次的转身,会让她失去什么。 良久之后,她才站起身,走到窗台前,看着窗外无尽的夜色发呆。 却突然发现,那些插在花盆里的玫瑰枝条,生出了一些很嫩很嫩的绿芽。 明明昨天来看都没有发芽。 ……(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三章 自古逢秋悲寂寥 万里高空,浮云翳月。 秦歌骑在五鳞红光背上,凝望那座浮于云端之上的巨大宫殿,心里头总是有些不舍。 但再不舍,也得舍。 “或许在今晚过后,以后再也不会来这。”秦歌脸上挂着苦涩的笑容,伸手揉揉五鳞红光的脑袋。 “嗷呜。”五鳞红光眯着眼睛,在笑。 “……” 这一年来,秦歌几乎每天都要在玄玉宫待上大半天,除要办公审案之外,他也是想碰碰运气……能够见见他心中的那个姑娘。 但今晚,他已向那个姑娘告别。 他知道,迟早会有告别的这一天。 秦歌大概能想到,是任玉虹在背后安排这一切,但就算想到,这个戒律堂主他也得做,一是因为他有很多自己想要做的事,二是因为想帮步知舞。 现在,该做的都已做完,想要得到的姑娘也没得到,所以他得及时抽身。 因为,秦歌不想被任玉虹利用,也不想帮任玉虹打工。 他得发展自己的势力,只有靠自己的力量,将来才能做些什么,才能找任玉虹算账。 现在道宗里面有很多势力门派的掌门人都是秦歌亲自提拔上去的,甚至有些还是秦歌手下组织里的成员,而中州五城之一的清江城,现在也是苏文轩从组织里挑选出的成员在做城主。 这便是秦歌在这一年时间里,为自己的将来所埋下的伏笔。 …… 从那晚之后,秦大堂主就再也没有出现在中州百姓的视线之中,似是凭空消失,中州发生的任何事,都看不到他的身影。 因为他每天都待在萝莉宫的药园闭关炼药,就连安芝芝和药不然等人也很少见他。 但中州的百姓们并没有因为他的消失而忘记他,相反,百姓们每天讨论赞美的最多的那个人就是秦歌。 百姓们还集资在清江城的城门外修建出一片广场,广场中央有尊很大的石像,那是由全中州最顶尖的雕刻师团队所雕刻出来的一尊石像,是秦歌手里握着一株稻苗的形象。 在百姓的心目中,秦歌就是天上仙人派下来拯救黎民百姓的神仙。 因为秦歌培育的杂交水稻,现在中州每个人都能解决最基本的温饱,道宗各个仓库里的粮食,一天比一天多,中州百姓今后再也不用担心闹饥荒。 现在人们只要一提起秦歌,就会不由自主的竖起大拇指,亲切的称呼一声“秦大人”。 他是百姓之福,是中州之福,是人族之福。 …… 为了修炼,战安凉、药不然、苏文轩三人在农场边搭起木屋。 为了炼药,秦歌在药园边搭起一栋木楼,当做炼药基地。 …… 时间过得飞快。 转眼间,又是一个新的秋天到来。 又是一年过去。 清晨。 天刚亮。 一道妙曼倩影出现在萝莉宫的山门前。 守门的小萝莉看到那道倩影,立马迎上前,“知舞大大,这么早呀!你怎么会来呀?” 萝莉宫的小萝莉们都很喜欢步知舞,因为步知舞会陪她们玩游戏。 “你是来找男神大大吗?” “嗯。他在吗?” “在呢在呢。” …… 主动来找秦歌,其实步知舞是下过很大的决心。 但最终她还是觉得,怎么也要来一下。 当步知舞在药园找到那栋木楼的时候,却听到秦歌正在屋子里惨叫。 步知舞以为是出了什么事,赶紧走进木楼。 只见秦歌屁股朝天,趴在那堆瓶瓶罐罐中间,一边发出痛苦的惨叫,一边用手捶着地面。 “秦歌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不要紧吧?” 听闻步知舞的声音,秦歌神情一振,如被雷劈,在一瞬间,似乎那种快要折磨死人的痛苦也不再那么痛苦。 “舞姐!”他立马从地上爬起,转身面向步知舞。 但步知舞在看到他的一瞬间却是吓得花容失色,就跟见到恐怖的魔鬼一样,差点就撒腿逃走。 太可怕了! 这个猪头是谁呀? 他是被整整一窝的马蜂给蛰过脸吗? 那又肥又肿的脸,就像是一坨被乱揉的泥巴,那一双肿得只能看到两条缝的眼睛,还在不停的流泪。 还有那吊在嘴外,跟吊死鬼一样,仿佛失去知觉的舌头…… 特别是那两片厚厚的嘴唇…… 步知舞的眼泪再也止不住,汹涌流出,伸手捂住嘴。 他到底经历了什么啊…… “哈哈!哈哈哈哈……”步知舞一手捧着小腹,一手指着秦歌,笑得花枝乱颤,上气不接下气,两眼泪水汹涌不停。 “不行了不行了,我真的不行了……我的天呐……秦歌,你是去皇朝那边整容整失败了吗?” “哈哈哈哈……” 步知舞觉得,秦歌总是能让她很开心,能发自内心的笑出来,甚至在秦歌面前,都不用去在意什么所谓的“女神形象”。 秦歌的心情很不好,“笑你妹啊你笑!没见过这么悲惨的帅哥?” 因为秦歌的舌头很麻,快没知觉,所以他说话的声音很模糊,听上去怪怪的。 但步知舞却笑得更厉害,没心没肺的,根本没有在意秦歌的不开心。 “哎哟喂……我的妈呀,不行了不行了,看到这猪头我实在忍不住……哈哈哈哈。” “这位猪头先生,请问你有见过咱们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秦公子吗?” 秦歌:“老子今天……” 步知舞:“请你把眼睛睁开再跟我讲话。” 秦歌怒道:“臭娘们儿,老子今天收拾你信不信?!” 步知舞:“先生,请你在说话的时候把舌头捋直。” 秦歌快要抓狂,“谁特么快来帮我弄死这死婆娘——!” “……” 好久好久之后。 步知舞才忍住笑,一边擦着眼泪一边说:“你怎么会搞成这样?就算我拒绝你,那你也不至于自残吧?噗……不行了,你快转过去,别让我看。” 说着说着,她又忍不住噗嗤笑出声。 秦歌气道:“我自残你妹,谁会为了你这样的脑残女人去自残?本靓仔这是在为御魔大业做贡献,亲自试药。” 在人族的御魔战场上,不光是要有救命的药,同样也需要有可以杀敌的毒药。 秦歌调的毒都很猛,很给力,但在彻底调成之前也需要试毒,他不忍心找些可爱的小动物来试毒,也没办法去找别人,而且也没人愿意,上次药不然帮他试毒,结果又吐又拉,还在床上躺了半个月,差点就减肥成功。 所以他只好自己试毒。 于是乎,他就被自己的毒给折磨一整晚,直到现在毒也没散,偏偏步知舞又突然来找他。 在心爱的姑娘面前丢人丢到这个份上,秦歌想找块豆腐拍死自个儿。 不过这也能证明秦歌调的新毒真的很猛,连拥有百毒不侵之身的秦歌也被毒成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又何况是其他人? 要是拿去给药不然那家伙服下,估计他不出几刻钟就得去见阎王。 这毒,就算是破罡玄境的修道者也能毒死。 “你突然跑来做什么?”秦歌那两片又红又厚的嘴唇一阵抖动,像是两颗挂在枝头的大柿子被风吹动,步知舞看到总是会忍不住笑。 这真不是她笑点低。 其实她很严肃,除非是真的忍不住的时候。 步知舞:“你这个样子……真的不要紧?” 秦歌:“这毒的劲儿是挺猛了点儿,不过我想明天就会好。” 步知舞忍住笑意,尽量不去看秦歌,“出去逛逛?” “好啊。” …… 金黄的田野上。 还是上次走过的那条田间小路。 秦歌走在前边,步知舞跟在他后边。 在农场边,早上起来撒尿的药不然惊见这一幕,急忙提起裤子,去叫醒战安凉和苏文轩。 于是三人躲在大树后边,一颗头比一颗头高。 “我靠,他们怎么又搅在一起?不是已说好放弃?” “药兄,非礼勿视。” 药不然很严肃,朝另一边走去,“这样不行,这样下去不行。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老秦在舔狗路上越走越深,男子汉大丈夫,当断则断!绝不能死灰复燃!” “药兄,你要去做什么?” “斑爷要去棒打鸳鸯!” “……” 田野上。 步知舞对秦歌说:“一年前,你来找我告别,而这次,是我来跟你告别。我想你应该……也快要去前线了吧?” 秦歌从空间扳指拿出一叠纸,“刚好你来了,也省得我派人送到玄玉宫。” “这是什么?” “放心,不是写给你的情书。”秦歌耸耸肩,“这是炼药配方,以及一些可以大规模在战场上使用的毒药方子,炼药内容很详细,使用方法也很详细,相信只要是个正常的炼药师都能看懂。” 步知舞郑重收好,说道:“谢谢。” “如果你不是要以身相许的话,就别跟我说谢。” 步知舞:“你是人族的英雄。” “鸡毛个英雄。”秦歌笑着挥挥手,转身看向一边。 步知舞也顺着他的视线看去。 才大清早,便有很多勤快的小萝莉来田里收割成熟的庄稼,她们个个都很乖,干农活也是欢声一片,似乎她们生命中的每时每刻都只有开心。 步知舞语气中充满感慨:“又是一个秋天。时间过得真快,跟你认识,也有好几年了吧。” 秦歌偏头看看步知舞,什么也没说。 现在的步知舞,已不是他刚认识时那个只有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没有那么浓的青春气息。 她已经奔二。 她的身材,比在一年前秦歌见到她的时候还要饱满,每一个地方,都发育的很完美,处处都透出一种迷人的气息。 至于秦歌,他一张脸肿成这样,倒是看不出什么由岁数增长所带来的变化,不过估计还是那个德行——除了英俊帅气之外,就实在是找不出别的优点。 秦歌慢慢地朝前走去,欣赏浓浓的秋色,悠悠说道:“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步知舞安静的跟在他身后,心想这样的好诗出自秦歌,一点也不奇怪,毕竟他是大才子。 “山明水净夜来霜,数树深红出浅黄。试上高楼清入骨,岂如春色嗾人狂。” “自古逢秋悲寂寥……”步知舞轻轻喃道,抬眼看向秦歌的背影,问:“你的诗集里没有这首,是新诗?” 秦歌内心难免羞愧,觉得很对不起刘禹锡,但他脸皮却是很厚,“是的。” 步知舞微笑道:“好诗。” 她看看正在金黄的田野里收割庄稼的那些小萝莉,安静少许后,问道:“什么时候走?” “就这几天吧。” 步知舞:“魔族大军已至墙下,并跟人族正面开战。那一战,双方损失惨重。” ……(。) 第二百四十四章 我拒绝 秦歌皱皱眉,“什么时候的事?” 这整整一年秦歌都在萝莉宫闭关炼药,并不知道外面发生的事。 “半月前的事,现在大长老正在紧急扩充军队,魔族来势汹汹,前线那边急需援军前往。” 秦歌安静少许,问道:“所以你今天来找我,除跟我道别之外,还有其它的事?” 步知舞:“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跟你说……但,人族现在确实很需要你,前线也很需要你。” 秦歌本来就决定要去边境前线,但他却是想以个人的名义悄悄去,到时候一边在战场上杀敌,一边收集他现在最需要的恶魔之魂,但现在看来,这恐怕不行。 因为他是秦歌,是中州百姓心目中无所不能的神仙,是人族的希望。 这个名字,背负了太多东西。 步知舞注视着秦歌:“我们人族,不缺能在战场上奋勇杀敌的战士,有子桑家,有萝莉宫,现如今我们的粮草辎重也不缺,而我们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缺一个会指挥打仗、足智多谋的统帅。” 秦歌:“据我所知,皇朝那边有军事才能的将军一抓一大把,而我们中州这边也不差这样的人,这样还是干不过魔族?” 步知舞:“因为魔族的副帅比他们加起来都要强。” “是谁这么叼?” 步知舞:“陌问。” 秦歌摊摊手,“不问就不问。” 步知舞脸上泛起几道黑线,“我的意思是,魔族的副帅叫‘陌问’,不是让你莫问。” 秦歌:“……” 步知舞看着秦歌:“所以你……” 秦歌打断她的话,“舞姐,我懂你的意思,但是说实在的,我并没有打过仗,你要我去战场上亲手杀几个魔族,我能做到,你要我去治理道宗,我也能行,但你要我去领兵打仗、去当统帅什么的……我真背不起这锅,也扛不起这责任。” “现在,毫不夸张的说,中州皇朝两地的百姓已把我当神一样看,对我充满希望,觉得我无所不能,但事实上,我就只是个书读得比较多的凡夫俗子而已,我并不是神。” “二长老那么牛逼,整天一副运筹帷幄好像能掌控一切的逼样,统帅这么大的官儿,他现在怎么不抢着去做?” 步知舞:“要在人族内部勾心斗角,他行,但是要去带兵打仗,他不行。” 秦歌:“如果到时候是因我的指挥而让人族吃了败仗,那我他么就……站得越高,摔得就越惨,这个道理我想你应该明白。” 步知舞:“我知道,这对你来说有极大的压力,我也知道,这对你来说是一种道德上的绑架,你已为人族做得够多,没有谁有资格再要求你去做任何事,但现在……也只有你出面担任统帅,才能重整我们人族士气,才能让我们的百姓觉得,有你的带领,人族可以打胜仗。” “前线的战士不缺士气,现在缺少士气的,是我们人族后方的亿万百姓。” “师父那边,我已经联系过,她说如果你愿意的话,随时可以担任统帅,带领人族援军赶往边境前线。” 秦歌看看步知舞,注视着她的眼睛,“我很想帮你。” 步知舞美眸轻颤,“所以……你拒绝?” 秦歌移开视线,什么也没说。 他很想帮步知舞,因为步知舞心系天下苍生,也因为,这是步知舞想要的。 她想要的,他都想给。 但他不想帮任玉虹。 “对,我拒绝。”秦歌憋好久,才说出这句话。 便在这时,前方的麦田里突然冲出一道人影,并传来一道声音:“好哇老秦,拒绝的好哇!这才是爷们儿!” 秦歌被吓得一跳。 药不然满头麦穗,挺着大肚子大摇大摆的走过来,伸手拍拍秦歌肩膀,哈哈笑道:“斑爷是怕你在舔狗之路上越陷越深,所以本是想来捉奸,不过刚来就听到你说拒绝。” “好样的,拒绝的好!女人就不能惯着!你处处舔着她,她要你怎样你就怎样,这怎么能行?她喜欢的不也还是别人?” “何必这么犯贱你说是不?” “你向她走出九十九步,她可有向你走出一步?” 这些话,在很早之前药不然就想当着步知舞的面对秦歌说。 他堂堂世子殿下,可不怕得罪什么代宗主,大不了不做这道宗弟子,但要他兄弟受委屈,那绝不行! 秦歌:“……” 秦歌看看步知舞,有些尴尬。 步知舞转身离去。 虽然被秦歌拒绝,她多多少少有些失落,但是她也没有别的想法,因为她理解秦歌。 毕竟,这太强人所难。 自己要他做完这样又要他去做那样,这确实很过分。 就如她自己说的,没有谁有资格再要求秦歌做什么,因为他做的已经够多。 而自己,也不能因为他的那种喜欢,而去要求他做什么。 药不然看着步知舞渐行渐远的背影,“咋了?这娘们儿还不乐意了?哼!就应该让她尝尝被拒绝的滋味儿。” “老秦啊,今天斑爷可算是帮你找回一个爷们儿的尊严,你自个儿说,要怎么报答斑爷?” 秦歌无奈的摇摇头,“要不我免费让你试毒?” 药不然看着秦歌,忍住笑,“斑爷可不想变成跟你一样的猪头。” …… 转眼间,华灯初上。 花间楼,秦歌书房中,“最靓的仔”全员齐聚,因为秦堂主又要开会。 “三天后,我会担任道宗后援军副帅,带兵去边境前线。” “老金,从现在起,我们组织里的杀手主要得集中在边境前线,你亲自跟,随时保持通讯法宝联系。” “明白。” “老苏,明天早上你就回京西。” “明白。” 秦歌看着苏文轩,“老苏,这一别,可能以后要很久才能见面。” 苏文轩认真说道:“我永远,都是‘最靓的仔’中的一份子。” 秦歌拍拍他肩膀,“好兄弟。” 苏文轩微笑说道:“只是在京西可能会很无聊,所以秦兄你要经常出新诗,也尽量要保持更新。” “我会的。”秦歌看向楚陌寒,“老楚,你也要回京东。人族的威胁不光是魔族,还有海底妖族,王爷坐镇京东,镇守海峡,他需要你的帮助。” “明白。” 秦歌:“胖子跟我一起去前线。” “得嘞!” 秦歌看看战安凉,“估计没有谁能阻止你去前线斩魔。” 战安凉点点头,他最想做的事,就是斩尽魔族。 秦歌:“芝芝也跟我一起去。” “好吖!” 因为剑灵儿很早就跟秦歌说过,秦歌体内的斩仙剑魄只有安芝芝在身边时才能完美压制,所以秦歌自然会带上安芝芝,更主要的是,安芝芝会治伤,是最完美的辅助,只要受伤就让她奶一口,然后就可以爬起来继续刚。 “筱儿也去。” “嗯,好的公子!”秦筱说道:“女武神学院的学员们,也需要去真正的战场上体验体验。” “玉儿。”秦歌看向香消玉。 “公子,玉儿在。” 秦歌:“我们走后,家里就交给你了。” “放心吧公子。”香消玉眼眶红红的,虽然她没去过战场,但是她也知道战场是很残酷的地方,哽咽道:“公子,你们一定要平安回来。” 药不然提议:“这他娘都要分别了,不如今晚咱们好好热闹热闹?” “好主意!” ……(。) 第二百四十五章 秦歌的暗器 虽然今天早上拒绝步知舞担任统帅,但事后秦歌去找过陈苏安。 经过跟陈苏安的商议,最终,秦歌将担任副帅,由陈苏安担任主帅。 秦歌确实是害怕背锅,他这不是怂,是真的很怂。 他也不想被任玉虹利用,更不想给任玉虹这个弑师仇人打工。 但在一年前的那天晚上,他亲口对步知舞说过,不管是什么事,只要步知舞一句话,他就会出现在步知舞身边,力所能及的帮她。 秦歌说过的话,就一定会做到。 所以秦歌并没有拒绝步知舞,而是选择用他自己的方式答应她。 况且,身为人族的一份子,秦歌也确实应该力所能及的做些什么。 此刻秦歌在想,到时候去到前线,具体要怎么做。 “哎哎,我说老秦,大家都疯着呢,这么嗨,你一个人坐在这儿干嘛卵?赶紧的!”药不然的话音打断秦歌的思绪。 紧接着安芝芝跑过来抱住秦歌的胳膊,“秦歌秦歌,刚刚我都上去跳小裙纸之舞啦,现在你也该上去唱歌。” 秦歌一声长叹,两手撑膝站起身,随即一伸手,便见光华流转,当初药不然送他的秋水琴凭空出现在手中。 在登上花间楼灯光绚丽的大舞台之后,秦歌选择唱一首他前世最喜欢的歌。 他要唱的这首歌,在很早之前他就已教给香消玉,现在中州大地人人会唱,而在场的所有人,自然也都会唱。 本来是他一个人唱,不过唱着唱着,气氛却是变得越来越嗨,导致最后大家一起合唱。 “人生于世上有几个知己。” “多少友谊能长存。” “今日别离共你双双两握手。” “友谊常在你我心里。” “……” “说有万里山,隔阻两地遥。” “不需见面心中也知晓。” “友谊改不了。” “……” 这首歌,主要是送给即将回京西的苏文轩,以及即将要回京东的楚陌寒。 离别前的狂欢,一直持续到很晚才结束。 翌日清晨。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看着苏文轩和楚陌寒渐行渐远的背影,众人挥手告别。 药不然大声说道:“老楚,回去代我向父王问声好!孩儿很想他,但孩儿不能回去看他!” “你让他遇到合适的就找个伴儿,这把年纪了,身边总要有个人陪!” “还有老楚,你也是,都这把年纪了还单身,也要赶紧去找个,你不是喜欢去广场上看老太太打腰鼓吗?那你就去找啊!” “还有,你告诉父王,孩儿会在前线杀敌立功,绝不给我们药家丢脸!等打仗回来后,我就找个婆娘,让他抱孙子!” 听着后方药不然的声音,楚陌寒脸上露出笑容,眼睛却是有些湿,大概是晨间有风,将沙子吹到眼睛里。 他只是挥挥手,什么也没说。 要是在几年前,药不然绝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殿下,你长大了啊。” …… “老苏,要是下次见面,你敢比斑爷帅,斑爷就去请咱们牧场的阉匠,把你像阉小猪那样给阉咯!” 秦歌无奈的看看药不然,“行了,这里就你屁话最多。” “……” 与苏文轩和楚陌寒告别后,秦歌向众人大声招呼,便带着安芝芝骑上五鳞红光,前往黄鹤楼。 马上就要去前线,或许要很久才能回来,所以秦歌想要在临走之前去看看杨建国,看看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老乡。 此外,他也要向杨建国取些东西。 …… “杨老,这么早就在忙呢。”在一名黄鹤楼弟子的带领下,秦歌在实验基地里杨建国专属的实验室找到杨建国。 “哟,小秦!芝芝!” “秦歌?你们怎么来啦?”这时又有一道声音从旁传出。 是苏月摇的声音。 安芝芝哼了一声,“情敌,怎么你也在这儿?” 苏月摇比秦歌和安芝芝要早来一会儿,她是来找杨建国取新制造的灵装样本,然后拿回天衣坊批量生产。 秦歌从空间扳指里拿出两块大西瓜似的天品灵石,夹在腋下,走过去放在一边的桌子上。 他已不是第一次给杨建国送天品灵石。 “麻烦你了小秦,还亲自送来。那啥,你和芝芝先随便坐坐,我忙完再招呼你。” “不打紧,你们先忙。” 秦歌并没有打扰杨建国和苏月摇,自顾自的给自己倒酒。 安芝芝坐在秦歌腿上,吃着她随身携带的小零食,这些零食是皇帝陛下给她寄到中州来的,自从萝莉宫和皇朝达成合作之后,皇帝陛下每个月都会给安芝芝寄零食。 几杯酒下去,杨建国和苏月摇还是没有聊完,秦歌便无聊的在实验室里瞎逛起来。 安芝芝乖巧的跟在他身后,只要秦歌不抢她零食,她可以乖乖的,一整天不说话。 那些柜子上瓶瓶罐罐的,都是杨建国自己提炼的化学物品,秦歌大多都认识。 无聊蛋疼的秦某人有些手贱,取来一瓶双氧水,在柜子上瞧了瞧,便又取来碘化钾和发泡剂,接着又取来一个锥形瓶,在一番鼓捣之后,大半个实验室在很短的时间内被奇怪的泡泡充斥,苏月摇和安芝芝两女吓得尖叫连连,花容失色。 “秦歌,你在干嘛呀?”安芝芝一手抱着零食,一手胡乱的挥舞,扒开那些泡泡。 苏月摇跺跺脚,拍着胸脯,“你在搞什么鬼,吓死本碧池了。” 杨建国很是无语,没好气的说道:“小秦你表闹,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跟小孩子似的玩大象牙膏?” 秦歌狼狈的从那堆泡泡里走出,不停扒拉着身上的泡泡,有些尴尬,“那啥,我就试试……没想到真的行。” 安芝芝好奇问道:“刚刚那是什么呀?简直太神奇啦,满屋子的泡泡,秦歌你再帮我变出很多泡泡好不好?” 秦歌满脸神秘,“小智障,我再给你玩个新的。” “好呀,玩什么?” 苏月摇也是满脸好奇,觉得秦歌好有趣。 “法老之蛇,听过没?” “行行行!小祖宗,我算是怕了你了!”杨建国急忙出声阻止,这是他最重要的实验室,可不是秦歌和安芝芝的玩具房,“我看你也够无聊的,连这些小孩子的把戏也不放过,得,就先说我们的事吧。” 秦歌微笑说道:“我来取之前的那些东西。” 杨建国二话不说,从空间法宝拿出一口箱子。 箱子里面全是暗器,各种各样,五花八门,安芝芝和苏月摇前所未见。 一年前,秦歌画出很多设计图纸,并让子玉蟒用大量金属帮忙铸造出他想要的形状做零件,然后再全部交给杨建国,让杨建国帮忙加工,使其具有一些法宝的能力。 秦歌从箱子里取出一个金属圆筒。 这个金属圆筒看上去像是一条龙,有头有尾,鳞片雕刻的也很精致。 苏月摇不知是想到了什么,脸颊微微泛红,“这是什么呀?难道是你想出来的所谓‘造福全天下女性’的新发明?” 安芝芝咬着手指头,“难道是甜筒的模具?” 以前夏天的时候,秦歌让苏文轩用幻冰银龙戟帮忙,做出很多雪糕和甜筒之类的零食,安芝芝喜欢的不得了。 “你觉得,这个这么多刺,能有黄瓜好?”秦歌看看苏月摇,然后又看看安芝芝,“这也不是什么模具。” 对于杨建国炼制法宝的手艺,秦歌很是满意,说道:“这是孔雀翎,真正的孔雀翎。” 安芝芝:“可以卖很多钱吗?那先借我玩玩儿呗。” “不行,这很危险,小女娃可不能随便玩!”杨建国很严肃:“这玩意儿我试过,威力大的很,不会操作的人一旦发动,就会顷刻毙命,死无葬身之地,粉身碎骨,肝肠寸断!记得上次我在试用的时候,有个我们黄鹤楼的弟子,那可真是个倒霉玩意儿……他现在还在床上躺着。” 听杨建国说的这么可怕,苏月摇和安芝芝俱是俏脸发白,急忙躲到秦歌背后。 秦歌将孔雀翎收进空间扳指,然后又欣赏起箱子里其它数样暗器。 杨建国负手而立,微笑说道:“生死符、金弹子、冰魄针、情人箭、暴雨梨花针、黑血神针、金蛇锥、含沙射影、飞刀、飞蝗石……这些玩意儿,我都按照图纸上的还原,至于效果,这得等你自己试过后才知晓,另外,那些需要淬毒的,你得自己去弄。” 秦歌合上箱子,笑道:“以杨老的手艺,必然会让这些玩意儿大放光彩。” 因为在找到斩仙剑之前,身为剑客的秦歌不能用剑,所以他只能在暗器这方面下工夫花心思。 “对了杨老,我马上要去前线。” 闻言杨建国安静少许,问道:“决定了?” “嗯。” “什么时候动身?” “后天。” “那你保重。” “所以,这顿酒,等我回来再喝?” “我等你凯旋!” …… 在离开黄鹤楼的路上。 苏月摇说什么也要赖在五鳞红光背上,这让安芝芝很不开心。 “秦歌,我也要跟你一起去前线。” 秦歌有些好奇,“你不在中州做你的服装老板,去前线做什么?” 苏月摇哼了声,“你少看不起人,自从你治好本碧池的病,已经在天空岛那次后,本碧池的修为也是进步的很快。” 闻言秦歌仔细感应一下,惊然发现苏月摇现在已是御气丹境后期。 一时间秦歌感觉很不平衡,自从在万剑墓那次被孔让梨的剑咒追杀,被逼到御气丹境后,他的修为就一直没有提示,现在两年过去,还是御气丹境初期。 不过苏月摇有这种提升速度,秦歌也不觉得奇怪,毕竟,她是纯种的银龙,是奇娜美的女儿,更何况她的银龙血鱼已经苏醒。 苏月摇得意的抬抬下巴,“怎么也,本碧池是不是很强?” 秦歌:“你用剑?” “对呀。” 秦歌一挥手,便让剑灵儿从他手腕上的剑形黑纹里放出一把剑。 苏月摇急忙接住,惊喜道:“这是……” 秦歌:“五大上古灵剑之一,排名第三的‘星光白刃狂’。现在,它是你的。” “谢谢老公!”苏月摇伸手抱住秦歌。 “滚犊子!谁是你老公?” 安芝芝:“秦歌,快点把我情敌给踹下去!” ……(。) 第二百四十六章 威猛夯昊!【三更】 入夜。 月光下。 一望无际的海面上倒映着月光,一片静谧,偶尔蓝鲸的尾巴探出海面掀起浪涛,会使海面变得波光粼粼,像是生长出金色的鳞片。 突然! 安静的海面毫无预兆的传出一声爆响。 一道巨浪冲天百丈! 与巨浪相伴冲天的,还有一道巨大如山的白影。 那是一只白猩猩。 妖族顶尖战士——白金刚! “吼——!” 白金刚张口发出一声咆哮,猛烈的音浪八方扩散,仿佛连空间也为之扭曲,瞬间震散围绕它周身的浪花。 它两眼散发出血红光芒,在夜色中,像是两道红色的激光,无比犀利的盯着下方巨浪滚滚的海面, 这个时候,它巨大如山的身躯在下坠。 它并不适合在水中战斗,因为它是陆地妖族,但它却硬是在海底跟那些妖族打了整整两年。 整整两年时间它都在战斗,一刻未停! 在它的字典里,只有“打”,从来没有“逃”! 它打死过很多海底妖族,似乎它永远不会感到累,没有极限。 但其实它早就已经筋疲力竭,之所以还能继续战斗,并冲出包围跳出海面,是因为它燃烧自己的血脉,让自己狂化。 在距离海面还有两百多米时,只见白金刚从耳朵里掏出一物放在掌心,只是轻轻吹一口气,掌心那物便以极快的速度生长。 那是一根棍子——定妖棒! 只是顷刻间,定妖棒便在它手中变得有数十米粗,更是有数千米长,远远看去,就像是海面上空飘浮着一条笔直的线。 “一群废物,看老子今天不打死你们!” 白金刚两手抱住定妖棒高举过头顶,上半身在虚空中后仰,将浑身力量全部集中在腰部,一声震耳怒吼之后,猛地将已变得有数千米长的定妖棒笔直砸在海面。 “啪——!” 一声巨响硬生生的摧毁夜晚的宁静,打破这片天地,仿佛连天空也为之震裂。 月光下,那一望无际的海面像是被一条笔直的线给一分为二。 以那条直线为界,两边海水在那种无比恐怖的力量作用下向两旁翻卷高升,冲天数百米。 而在那股无比恐怖的力量作用下,深达千米的海底也暴露在白金刚眼中,像是一道深深的峡谷,有无形的墙壁阻挡两边的海水,形成一片巨大的真空。 但长达数千米的定妖棒并未停止,实实的砸在海底,继而海底剧烈震动,分裂出一道峡谷,峡谷中喷涌出金黄的岩浆。 海面上,随着冲天的巨浪落下,滚滚巨浪四方扩散。 但随着巨浪落下的,还有无数团黑影。 那些黑线温度的浮在起伏的海面上,一双双发光的眼睛凶狠的注视着白金刚。 白金刚在坠落时,巨大的脚掌用力在水面一拍,那种巨大而恐怖、又无比纯粹的力量,令它看似笨重的身躯再次腾空,在同时,它也将定妖棒往前一推,使其立于海面,远远看去,像是一根从海底凸出海面的柱子。 巨大的力量,使它能踩踏水面奔跑。 只在闪烁间,它便已踩踏随便跑到立起来的定妖棒前方,灵海的爬上去,傲立于定妖棒尖端,漠然的俯视着四方那些海面上的妖族。 突然,好不容易平静下来一些的海面再次大面积翻滚,在距离白金刚数百米的前方海面上,冒出九座小岛。 散落在附近的妖族纷纷散开,似乎很惧怕那九座小岛。 白金刚吐一口带血的唾沫,“啪嗒”一声落在海面,凝视着前方那九座小岛,“你终于来了!” 那九座小岛,最中间的那座小岛突然升高了些,并浮现出两个发光的光洞。 那是两只眼睛。 两只刚刚睁开的眼睛。 那是海底妖族的最高统领——九头天蛇。 “威猛夯昊,多年不见,没想到你已有如此强大的实力,倒也不枉当年奇娜美如此器重你。”虚空中,传出沉厚的声音。 威猛夯昊,便是白金刚在妖族的真名。 这是奇娜美给它取的名字。 “但现在本座已修炼至九头,而且奇娜美已死,在妖族,就算是你再加上你哥,又能乃我何?” 威猛夯昊说道:“老子管你!这次来,就是要打死你!” “哼,狂妄!”九头天蛇:“在陆地上,本座尚不怕你,又何况是在海里!即便你有定妖棒在手,亦对本座构不成威胁!” 威猛夯昊没有再废话,因为它打架从来不废话,猛地从定妖棒上跃下,顺便抓起定妖棒,踩踏海面奔跑向前方那九座小岛。 …… 天微微亮。 京东大地的呼延海峡边,一具尸体被冲上岸。 早起打渔的渔民们都很好奇的凑过去,发现竟是一只白色的大猩猩。 这只大猩猩浑身都是恐怖的伤口,流了不少血,大片海水都被然后,不过却并没有嗜血的鲨鱼敢靠近它。 在大猩猩的手里,还抓住一颗很长的尖牙。 那似乎,是某种蛇的毒牙。 这正是跟九头天蛇大战过的威猛夯昊。 它没能打赢九头天蛇,反而还被重伤。 不过九头天蛇也不好受,它的九颗头,已经被摧毁两颗,它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修复。 一位渔民惊讶的瞪大眼睛,“怎么会有这么大的猩猩?” 有位年迈的老汉回忆着,缓缓道:“数年前,传闻有只白猩猩从呼延海峡下海,难不成就是这……” “现在怎么办?这么大的猩猩,我们是吃是埋?” “埋个屁!这事得赶紧去禀报药王爷!” “……” 围观的渔民越来越多。 几个说得上话的老者,正在商量要怎么处理这具尸体。 却就在渔民们议论纷纷的时候,威猛夯昊猛地睁开双眼,鼻孔喷出两股热气,发出很吓人的声音,吓得渔民们四处逃窜。 看上去,它很凶。 一个在平常出海捕鱼时比爷们儿还要坚强的姑娘吓得瘫坐在地,脸色阵阵发白。 看上去,这只猩猩好凶好凶,估计自己都不够它塞牙缝。 但威猛夯昊却没有伤人,因为它谨记奇娜美的教诲,不得伤害弱小的人类。 而且,它现在伤的很重,几乎离死只剩一条线,实在不愿多动。 它在海滩上躺了好久好久,直到初生的朝阳直射它的双眼,它才又睁开眼。 总算是恢复一些力气。 忽然,它两眼一凝,却是感应到什么熟悉的气息,挣扎着从地上爬起,看向远方的陆地。 “陛下……这是陛下的气息?” “难道陛下还活着?” “我得去找陛下!” “……” 随后,躲在很远地方偷看的渔民们惊然发现威猛夯昊的身体在急剧缩小,只是数息间,便变成普通猩猩的大小,除了皮毛是罕见的白色之外,看上去跟普通猩猩并无两样。 ……(。) 第二百四十七章 中州男儿,随我杀! 苏月摇自然是知道五大上古灵剑,秦歌能将五大灵剑之一送给她,她很开心,因为她觉得这能证明她在秦歌心中是很重要的人。 在强行吃过秦歌豆腐之后,苏月摇便从五鳞红光背上跳下,选择御剑而行。 刚得到这种好剑,自然是要玩玩儿。 秦歌叫道:“苏月摇。” “嗯?干嘛呀?” 秦歌:“那银龙血脉的力量,你能控制?” “能呀,不过还不怎么熟练,怎么啦?你想要跟我过几招?” “我不打女人。”秦歌眯着眼,从安芝芝背后的小兔子包包里掏出一瓶产自萝莉宫的葡萄汁,“你帮我冰冰。” 本来苏文轩回京西,秦歌还觉得有些不方便,不过他这才想起苏文轩能做到的事苏月摇也能做到。 苏月摇哼了一声,将脸面向一边,“你不给我喝,我就不给你冰。” 秦歌说道:“小气。” 安芝芝说道:“对,小气!就你这样还配做我情敌?” “小气的是你好吧。”苏月摇回到五鳞红光背上,收起秦歌刚刚送给她的“星光白刃狂”,问道:“对了秦歌,你小舅子回京西这事,你怎么也不提前告诉我一声?” “是他的要求,大概他不喜欢亲人分别的场面……不对!”秦歌霍然转头看向苏月摇,这才发觉苏月摇的语言陷阱,“谁他么是我小舅子,你别乱攀关系!” 苏月摇嘻嘻一笑,接过秦歌手里的葡萄汁帮他冰,“他回京西干嘛?” 秦歌安静少许,说道:“为了我们的将来。” 苏月摇:“难道你没追到知舞,就开始喜欢男的?还将来呢。” 秦歌微笑说道:“信不信老子一脚把你踹下去。” “对!”安芝芝挥舞着小拳拳,气鼓鼓说道:“把我情敌给踹下去!她长这么肥,红红都快承受不住啦!” 苏月摇白了安芝芝一眼,有些不高兴,低下头说道:“秦歌,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关于妖族的一点消息。” 秦歌说道:“该来的,总会来。” “你会一直陪着我对不对?” 秦歌想了想,说道:“当然,你娘既我娘。” 苏月摇幸福的说道:“她是你丈母娘。” 秦歌转头看看她,满脸温柔的说道:“我是你爸爸。” 安芝芝说道:“对!快叫秦歌爸爸!” 苏月摇嘟着嘴,很不开心。 缩在秦歌怀里的安芝芝探出小脑袋:“臭情敌!” 苏月摇嗔道:“不要脸!” “你才表脸,你是变态狂!臭情敌。” 秦歌有些不耐烦,严肃道:“谁要是再逼逼一句,我把她踹下去!” 两女乖乖闭嘴,但战争并未停止,甚至愈加激烈。 只见安芝芝从秦歌肩膀上探出小脑袋,两手食指摁住眼角往下拉,对苏月摇扮鬼脸。 苏月摇狠狠的瞪她一眼,不屑的嘀咕道:“幼稚。” 安芝芝对苏月摇吐吐舌头,“变态狂!” 苏月摇凶狠的挥舞一下小拳拳。 安芝芝又扮起鬼脸,很嚣张,很狂妄。 苏月摇快气炸。 …… 转眼间,已到快要出师的日子。 明天早上,秦歌便要出发前往边境前线。 夜深人静,月明星稀。 书房中,孤灯下,秦歌正在奋笔疾书。 窗户轻轻摇动,幽香扑鼻,一道妙曼倩影如鬼魅般出现在他书桌前。 秦歌看也不看,依旧写书,淡淡道:“你来了。” 白鹭洲嫣然一笑,“我说过,等你准备离开中州的时候我就会来找你。” 秦歌没有再理她。 白鹭洲跟在自己家里一样,走到一边自己给自己倒茶,喝完茶后又躺在秦歌床上,被黑丝包裹的小脚丫轻轻地踢着床帘,看上去颇是无聊。 “秦歌,你到底还是不是男人?”她终于忍不住了。 “我怎么就不是男人?” “这么美丽的小姐姐跟你共处一室,你就无动于衷?” 秦歌面无表情:“滚,少逼逼,别打扰我写东西。” 白鹭洲嘻嘻一笑,“说起来,两年不见,你长大不少。” 秦歌放下笔,不耐烦的看看白鹭洲,“你洗了没就往老子床上躺?赶紧给我下来。” “我就不!你来打我呀。” “信不信老子修理你?” “来呀,看看到底是谁修理谁。”白鹭洲翻翻白眼,毫不畏惧。 秦歌忽然想起,白鹭洲可是太白仙境的强者,连大棍儿都不是她的对手,这都好几年过去,她就算重伤,那估计实力也恢复的差不多,这要是真动起手来,被虐的肯定是自个儿。 “对了,之前要你帮我查的那件事,你查到没?”秦歌转移话题。 白鹭洲妩媚笑道:“你过来我就告诉你。” 秦歌起身走过去。 白鹭洲却一伸手将秦歌拉到怀里。 秦歌面无表情,“现在可以说了?” 白鹭洲轻轻凑到他耳边,俏皮的笑了笑,“布吉岛。” “尼玛!” 白鹭洲松开秦歌,捂嘴娇笑,“虽然没有查到,不过已经排除两个人。” “是哪两个?” 白鹭洲:“浊酒剑仙苦连天,逍遥剑仙风起帘。” “苦连天,风起帘。”秦歌眼帘低垂,想起苦连天是他的结拜大哥,说道:“那么,剩下的两个,就是南烟客和上若水。杀手至尊,便是这两个人中的其中之一。” 白鹭洲转移话题:“我想知道,你要怎么带我离开剑仙大陆?” 秦歌捏着下巴,打量着白鹭洲,思索道:“首先需要给你做个手术。” “手术?” “把你变成男人。”秦歌很认真:“那两坨需要切掉。然后头发也要剃光,扮成我的贴身仆人。” 白鹭洲面无表情:“滚!” 秦歌:“陈苏安会跟我一起,要是被他发现,我会很尴尬,而且还需要花时间向他解释,所以为了避免不被他发现你的存在,你只能躲在我的马车里。” “总之这是你的事。”言讫白鹭洲翻个身背对秦歌,伸手拉上被子,“那我先睡了,晚安。” 秦歌:“你他么……还要不要脸,这是我的床哎,你给我睡椅子去,要不打地铺也行。” 白鹭洲并未理他,也不知躲在被子里做些什么,片刻后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将被揉成一团黑丝丢向秦歌。 秦歌侧身避开,“伤风败俗,不知羞耻!” 白鹭洲又将衣物一件件的从被子里丢出,这才舒服的躺好,“嗯,这样睡着舒服多啦。我喜欢这样睡,对身体好。” 秦歌一声叹息,转过身去,无奈的摇摇头,“你妈死了。” 他并不是坐怀不乱的唐长老,所以他决定离开,将自己房间让给白鹭洲。 …… …… 沉重的鼓声打破清晨的宁静。 空气之中,弥漫着一种似有若无的震荡力。 清江城雄伟的城墙之下,百万道宗大军整齐排列,一眼看不到头。 道宗的军队,从来都缺乏皇朝军队那样震撼人心的铁血气势,不过道宗也有道宗的特色,那就是具有一种飘渺的仙气。 这是誓师大会。 在出师之前,都必须要来这么一场,以鼓舞士气。 此时,担任主帅的陈苏安正站在城墙高处讲话,虽然他年纪已经很大,但仍是精神矍铄,一字一句,都铿锵有力,震荡灵魂。 在另一边。 战安凉看着城墙下那片广场中间秦歌的雕像,微笑说道:“谢谢。” 站在他身旁的秦歌说道:“这也是我想做的。” 数年前,三个少年在踏入清江城之前,在官道上看到那些难民,曾有过一段对话。 秦歌说要帮助那些难民。 现在,他做到了。 他说要清理道宗内部的蛀虫,并为御魔大业做出贡献,现在他也做到了。 现在,少年已不再是少年。 他们即将踏上真正的战场,去做自己一直想做的事——屠魔! “下面,请我们的副帅给我们讲两句!”便在这时,陈苏安的话音打破秦歌的思绪。 秦歌一脸懵逼,指指自己鼻子。 陈苏安微笑着对他点头。 秦歌很郁闷,他并不想讲什么话,之前也没有准备。 步知舞走过来期待的看着秦歌,“去吧。” 药不然将秦歌往前一推,“大老爷们儿,磨磨蹭蹭什么?不光是道宗大军,老百姓也期待你能说两句,你怎么就能扫兴呢?” 此时城下道宗大军已是欢呼阵阵,人人俱是满脸期待。 秦歌只好硬着头皮走上城墙最高处,面向城墙下那黑压压的一片看不到尽头的百万道宗大军。 现在看来,他也只能即兴发挥。 “丈夫生世,当带七尺之剑,以升天子之阶。今所志未从,奈何而死乎!” “我道宗的战士们,在今天,我们便要出师,前线抗魔!” “战场很残酷,或许,你们再也回不了家,或许,你们的妻子、儿女、父母、爱人,他们再也等不到你归家。如果运气好,还能留具尸体,落叶归根,如果运气不好,你会在战场上,被踩踏成沙。” “所以,你们怕不怕?” “不怕!” 百万大军异口同声,声震苍穹! 秦歌语气一沉:“但说实话,我很怕。” “我怕输,我怕死,我怕再也回不到家乡。” “但,正因为怕,我们才要更努力,甚至是拼命,因为在我们身后,是无数的老百姓,是我们的家人,是我们的家园。所以我们再怕,也绝不能后退!因为我们没法退!” “你们……可有信心守住我们的家园?” “有!” 百万大军异口同声! “那我再问你们,你们怕不怕?” 百万大军:“怕!” “你们怂不怂?!” 百万大军:“绝不怂!” “你们骚不骚?!” 百万大军:“骚!” “对,就是要骚起来!骚给魔族看,让他们知道,我们人族的强大!” 秦歌一招手,便见五鳞红光从远处飞来。 秦歌轻轻一跃,跳到五鳞红光宽阔的背上。 五鳞红光缓缓飞向百万大军上空。 所有战士,所以百姓,都仰头看向秦歌。 秦歌的声音混合着灵力,穿透整片天空,响彻大地:“血土风雨起苍黄,百万雄师过大江!” “虎踞龙盘今胜昔,天翻地覆慨而慷。”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秦歌向着太阳伸出手,便见数万道剑从他袖子飞出。 在百万大军上空凝聚成一条长龙。 这其实是子玉蟒的在操控。 众人仰望天空,目光颤抖。 秦歌的声音响彻天地间:“十年寒窗,百炼成钢!风华少年,亮翼高飞!搏击去,风雨御魔路。独占鳖头,举胸中豪情,倾热血满腔!与雷霆碰杯,同日月争光!” 白军大军异口同声:“举胸中豪情,倾热血满腔!与雷霆碰杯,同日月争光!” 就连陈苏安和步知舞等人,亦是热血满腔,在跟着一同念。 秦歌拿出一坛酒,站在五鳞红光背上洒向大地。 “我道宗战士听令!” “在——!” “随我出征,斩尽魔贼!” “斩尽魔贼!斩尽魔贼!斩尽魔贼……” 秦歌一挥手,便见百万大军上空那条由数万把剑组成的长龙咆哮着飞向远方。 这画面很壮观,震人心魄。 秦歌的声音继续响彻天地间:“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狼烟起,江山北望!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心似黄河水茫茫,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 “恨欲狂,长刀所向!多少手足忠魂,埋骨他乡?” “忍叹息,更无语,血泪满眶!” “……” “中州男儿,随我杀!” ……(。) ——————— 这里感谢斑爷继战沙雕之后成为本人及本书的第二个盟主。 拜谢。 我会更加努力。 第二百四十八章 惹人厌的斑爷 随秦歌一声令下,百万道宗大军集体后转,烟尘荡荡,大地震动。 在远处的天空中,亦有成群结队的道宗弟子御剑破空,向北而去! 北方,便是长刀所向! …… 秦歌回到城墙上的时候,已是满头大汗。 刚刚动用修为扩音,几乎是吼着讲出那些话,他现在很累。 秦筱上来温柔地给秦歌擦汗,满眼崇拜的说道:“公子……您真了不起,筱儿现在热血沸腾呢。” 药不然拍拍秦歌肩膀,咧嘴笑道:“可以啊老秦,刚刚你在天上吼的那一段,那真真是……斑爷觉得我可以代替老黄牛一口气耕十亩地,都他娘不带喘的。话说你丫是不是之前有准备过稿子?” 秦歌挥挥手,轻轻喘着气,“准备个鸡毛,我刚刚是即兴发挥,东拼西凑,随便找的一些句子。总之,鼓舞士气这种事,只管大声吼出来就对了。” 战安凉微笑说道:“不愧是你。” 药不然:“随便吼几句就能吼得这么热血澎湃,斑爷墙都不扶,舅服你。” 另一边。 陈苏安轻轻喃道:“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他看向身旁的步知舞,笑道:“很不错。” 也不知他是在对步知舞说诗很不错,还是那个人很不错。 步知舞脸露微笑,什么也没说,眼神中透出几分崇拜,看向另一边被大家簇拥的秦歌。 陈苏安走到秦歌身前,欣然道:“今日的誓师大会,我想是人族有史以来最热血的一次,没有之一。现在,不论是我军百万将士,还是中州亿万百姓,士气都是空前高涨。” 战安凉说道:“人族必胜。” 药不然笑道:“不仅如此,我想现在中州有更多的小姐姐想嫁给他。” 秦歌对陈苏安说道:“出发吧,我跟在大军后边。” “那后方就交给你们。”陈苏安微微一笑,转身离去,跳到一头体型庞大的犀牛背上,犀牛驮着他腾空而去。 众人接连离去,只有步知舞和秦歌还没走。 步知舞走到秦歌面前,抬眼注视着他,“我等你回来。” 秦歌:“保重。” “保重。” 秦歌转身离去。 “秦歌!”步知舞叫道。 秦歌停下脚步,刚准备问她还有什么事,却感觉后背被柔软的东西撞到,同时腰间也是一紧。 他低下头,看到一双纤纤玉手正抱着自己的腰。 步知舞将脸贴在秦歌背上,轻声说道:“活着回来。” “舞姐,你这是……”秦歌脸红,身躯僵硬,不敢乱动。 步知舞急忙松开手,快速退后两步,同样是脸颊泛红,低着头,目光闪烁不敢看秦歌,“我……我没有别的意思,就只是……突然想抱抱你。秦歌,这次一别,可能我们要很久才能……” 话音未落,她便感觉身体一紧,却是被走上来的秦歌搂进怀里。 她身躯僵硬,没挣扎,也没有动。 几秒钟后,秦歌松开她,笑道:“我会记住你的发香。再见。” “嗯,再见。” 秦歌笑道:“另外,我还是喜欢你那种冷冰冰的、很暴力的样子,这种小女儿家害羞的模样,虽然可爱,却有些不习惯。” 步知舞挥舞着小拳拳,冷声道:“你这算是在轻薄我吗?找打!” 秦歌一个激灵,吓得撒腿就跑。 步知舞看着他的背影,脸上挂着淡淡笑容,直到他消失在视线中才离去。 …… 人族的后援大军,浩荡出发! 在官道两边的百姓们无比激烈的欢呼和呐喊着,秦歌也带着一队人出发,控制着距离跟在大军后方。 十几里的官道两边,都站满中州百姓,有的在欢呼呐喊,有的在挥泪相送。 “秦大人,我们等您凯旋!” “秦大人,我相信您一定会战胜魔族!” “秦大人,您千万要保重啊。” “……” …… 白鹭洲的事,大家都知道,因为秦歌的队伍里并没有外人。 在他带领的小队伍里,只有秦筱、苏月摇、药不然、战安凉、安芝芝,然后就是十几名来自女武神学院的学员。 白鹭洲一直待在轿子里,偶尔也会出来透透风,找秦歌聊聊天。 越往前,官道两边的百姓就越少,直至一个也看不到。 在一眼望不到头的官道上,战安凉突然停下脚步,对秦歌说:“我先离开一下,等会儿追上你们。” 秦歌大概知道战安凉为何要离开,因为刚刚他好像也有看到那道倩影。 药不然攀上战安凉肩膀:“撒尿吗?刚好斑爷也有点急,一起整呗?” 战安凉拿开他的手,面无表情:“你要敢跟来,立马让你为人族牺牲。” 药不然两眼一瞪:“我尼玛,孙贼你还挺狂是吧?难道是有啥见不得人的?记得在萝莉宫闭关修炼那会儿,你我还有老苏,咱们仨谁没见过谁?虽然斑爷的肉都长在肚子上,比你要短小精悍,但是你也不用自卑吧?” 秦歌看看在那里呶呶不休的药不然,心想这一路有这家伙在,一定不会很无聊。 …… 战安凉走出官道,不多时便来到一片树林里。 那棵麻柳树下,步心莲正安静的站在那里。 “步姑娘。” 步心莲翻翻白眼,“我还以为你没看见我呢。” 战安凉说道:“我早看见了。” 步心莲背着小手,脚尖一踮一踮的走向战安凉,眼珠也在不停的转,不知在想些什么,看上去很是俏皮可爱。 “嗯……你什么时候回来呀?”她站在战安凉面前,仰面看着战安凉的脸,口吐若兰。 她比身高一米八几的战安凉要矮一个头。 这是很萌的身高差。 战安凉:“等抗魔结束就回来。” “切,说了也等于没说。” 战安凉脸红红的低下头,“那个……步姑娘,你要保重,好好照顾自己。” 步心莲注视着他的眼睛,“战安凉!” “嗯?” 步心莲踮起脚尖,伸出双手捧着他的脸,“你真是个呆子!榆木疙瘩!讨厌死啦!” “啊?” “要是我不主动,你就永远不会主动是不是?”步心莲脸更红,气鼓鼓的。 “那个……我……” 步心莲的脸向他凑近了些,“等你打完仗回来,我就跟知舞师姐说……我嫁给你。” 战安凉整个人愣住,一张脸更红,刚刚步心莲那句话,像是一道雷劈进他的灵魂。 “你刚刚……说什么?”他小心翼翼的问道,很害怕刚刚是自己听错。 “我说,等你打完仗回来,就嫁给你!” 战安凉重重点头,开心笑道:“我一定会回来!” 步心莲翻翻白眼,“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多跟秦歌学习知识,少跟药胖子搅在一起,他会把你带坏。” “还有,你要想我,天天都必须想我!” “还有,你不准跟其他女孩子在一起!跟别的女生说话也不能超过五句,更不准在别的女孩子面前笑,你的笑只属于我。要是被我知道,我绝不会放过你!”说着她单手呈掌,用力挥了挥,脸颊红红的说道:“我就把你咔嚓了!哼,我也是会砍头哒,砍你……砍你那个头。” 战安凉一个激灵,说道:“我保证,我会天天想你,我的心里只有你一人。” 步心莲双手捧着他的脸,缓缓闭上眼睛,脑海向他凑近。 战安凉僵硬的伸出手,放在她的腰间,也慢慢的闭上眼睛。 两人的鼻尖,距离越来越近。 却就在这时,旁边的灌木丛后边探出一颗沾满叶子的脑袋,并传来一道历喝声:“好哇你们两个!好你个步心莲,这次被我抓到现行了吧!斑爷平常看你也挺老实的一个姑娘啊,没想到却是这样的奔放。” “战沙雕你表怕,斑爷来保护你!” “莲儿妹砸,你放过我兄弟,有本事就冲斑爷来!为兄弟,斑爷两肋插刀!” “哼,要是斑爷再来晚一点儿,我家沙雕今天就要栽到你的手中……” 他一句话还未说完,便有一块大石头飞过去砸到他脸上。 他“哎哟”一声惨叫便倒在地上。 步心莲拍拍手上灰尘,然后双手叉腰,面红耳赤,气鼓鼓说道:“死胖子,怎么就这么惹人厌呢?坏我好事!” 战安凉无奈的摇摇头,“步姑娘,下次再说吧。” “哼!”步心莲嘟着嘴,面向一边,“下次你要还敢叫我‘步姑娘’,我就……我就一辈子不嫁给你!” 说完她就跑走。 跑出很远之后她又停下,转身对战安凉挥挥手。 药不然揉着脸,伸手抹去鼻血,正要从地上爬起,却又被走过来的战安凉一拳给放倒。 “我尼玛,还用寸拳打斑爷,好无情,好狠心!” “哎哟喂!疼死老子了喂!大家快来看呐!儿子打老子呐!快来给斑爷评评理啊!” “这逆子,太不孝顺呐!” ……(。) 第二百四十九章 林中白影 当回到队伍的时候,药不然已是鼻青脸肿,整个跟一猪头似的,惨得不能再惨。 秦歌惊讶问道:“胖子,你是不是去偷偷帮我试毒?” 一群来自女武神学院的小姐姐们捂嘴偷笑。 药不然骂骂咧咧,钻进他的那辆马车里,“老秦,斑爷建议将沙雕赶回去,让他去京西陪老苏。” 战安凉没有理他,两手抱刀于胸,闭眼前行,看上去像是在打瞌睡,实际上是在领悟刀法。 调皮的安芝芝悄悄跑过去,将香蕉皮丢在战安凉脚下,但战安凉却没有踩,他好像闭着眼睛也能发现。 …… 一路走走停停,秦歌一行人明明是行军,却感觉像是在组团游山玩水。 两个月时间很快就过去。 这天,由陈苏安所率领的道宗百万后援大军已至钟山城外。 钟山,便是中州五城的最后一城。 出钟山地界,便是黄河,渡黄河之后,以道宗后援大军的行进速度,三个月左右便能抵达血土高原,会比皇朝那边的后援大军早到半个月左右,然后会在血土高原的第一个军区休整,与皇朝大军会师,再按规定分散到血土高原各大军区。 整整两个月,秦歌带领的小队一直跟在道宗大军后方,保持着不远却也不近的距离。 每天有药不然吵吵闹闹,跟战安凉各种抬杠,还有安芝芝和苏月摇两女争风吃醋各种胡闹,做出一些很奇葩的事情,这一路貌似并不无聊。 秦歌明明贵为道宗大军副帅,却还要做伙夫,每天都要给一帮没心没肺的家伙炒菜做饭。 没办法,这里就他厨艺最好,也幸好秦筱很懂事,会帮他打下手。 天已黑。 陈苏安派一名弟子来给秦歌传话,说是大军原地扎营休整,明日再入钟山城。 在官道外的小树林里。 大家各自分工。 战安凉负责砍柴,顺便还可以练练刀法。 药不然带领一群女武神学院的学员负责扎帐篷。 安芝芝和苏月摇负责喂马。 秦歌负责做饭,秦筱负责帮秦歌打下手。 吃完饭,跟大家聊会儿天吹会儿牛,等都回帐篷睡觉后,秦歌便钻进他自己的马车里。 白鹭洲还没睡,正在灵石灯下看书。 她看的是秦歌的诗词集。 “本是青灯不归客,却因浊酒留风尘。三里清风三里路,步步风里再无你。终是庄周了梦蝶,你是恩赐也是劫。三生有幸遇见你,纵使悲凉也是情。”白鹭洲缓缓合上书本,似乎有所感慨,看向秦歌,“真没想到,咱们要屠尽魔族的秦大才子会写出这样的诗。” 秦歌没有理她,从空间扳指里取出一张地图,安静的坐在一边看,还用笔在上面圈圈点点。 他在看行军路线。 在几天前,早已先行潜伏进血土高原的金峰森利用通讯法宝给秦歌传讯,说是出钟山城后,可能会有很多杀手来找秦歌,并告诉秦歌一些杀手最有可能出现的地段。 白鹭洲坐在秦歌对面,翘着二郎腿,妩媚笑道:“地图好看,还是我好看?” 秦歌说道:“你能不能别跟我说话?你这么想找人聊天,要不你待药胖子马车里去,他估计会跟你畅聊一晚。” 白鹭洲嘟着嘴,很不开心,突然抬起一条黑丝大腿放在秦歌膝盖上,看上去很霸道。 秦歌皱皱眉,“你干嘛?” 白鹭洲不知从哪摸出一物,是一个密封的小油纸包装,用两指夹着递到秦歌面前,满脸怪怪的笑容,“秦歌,这是什么呀?我在你马车上找到的。” “额……是气球。” “你少蒙我。” “既然你觉得我蒙你,那你还问个鸡毛。” “这是拦精灵,是两年前天衣坊的新产品,而且还是你设计的,跟卫生巾一同上市销售,不过刚没几天就停售。”她眉眼含笑,向秦歌凑近了些,口吐若兰:“你放在马车上,该不会是想找个机会对我用?哼,真是个臭弟弟。” “不过你是有色心,没色胆。” 秦歌满头黑线,他大概能猜到,是苏月摇悄悄放在这里的。 “而且我很好奇,为什么你会对女人这么了解?还设计出那些实用的东西。” 秦歌没有理她。 “你害羞啦?刚好这会儿他们都睡了,要不我们……” “你够了!”秦歌一把打开她的腿,“伤风败俗,不知羞耻!” 然后继续看地图。 他现在最担心的是,那些杀手会在哪些地方出现,会采取什么样的手段,他倒不是自己怕,而是害怕身边的人受到牵连。 白鹭洲又抬起腿,搭在秦歌膝盖上,“姐这么修长的黑丝大腿,白给你玩你都不玩,我说你到底还是不是男人呀?” 秦歌淡淡道:“要我跟你说多少次,你的魅术对我真没用。行了,你看你的书,别打扰我做正事。” “我们现在就可以做正事呀,来嘛,别害羞。” 秦歌突然收起地图,猛地起身扑向白鹭洲,双手紧紧按住白鹭洲的肩膀将其推倒,压在车厢内的小沙发上,接着又伸手拉开白鹭洲胸前那个蝴蝶结,“你要玩是吧?我陪你玩。” 白鹭洲这下却是真的急了,扭动身躯开始挣扎。 秦歌双手仍未停止动作,“一天到晚,觉得逗老子很好玩是吧?今天老子就陪你玩到尽兴。” “不……不要!”白鹭洲奋力挣扎,一颗心砰砰直跳。 秦歌松开她,向后退出一些距离,好笑的看着她,“怎么,真来你就不敢了?” 白鹭洲哼了一声,脸红红的低着头,双手捂住胸口蜷缩在车厢角落里。 秦歌:“来啊,你一天不是骚蹦蹦的,关键时刻怎么又怂了?” “你出去!”白鹭洲嗔道。 “这是我的马车,我为什么要出去?”秦歌并没有打算轻易罢休,坏坏的看着她,“点燃火,现在又想灭掉,哪有那么容易?” “秦歌你……你要干什么?” “当然是干每天你都想找我干的事。” “我……我只是……” 便在这时,马车外面传来一声尖叫。 秦歌神情一振,几乎没有任何迟疑,急忙钻出马车跑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白鹭洲看着飘动的帘子,长长的呼出一口气,暗叹总算是逃过一劫,刚刚看秦歌的样子,好像是认真的。 此外,她也很好奇,这大晚上的谁在尖叫?听声音好像是苏月摇的,又好像是秦筱的。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 “什么情况?”秦歌看着药不然。 药不然揉着惺忪睡眼钻出帐篷,“听上去好像是苏月摇那娘们儿的。” “她人呢?” “秦歌,快来救命呀!”这时前方的树林里又传来安芝芝惊慌的叫喊声。 刚出帐篷的战安凉霍然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目光很是犀利,“在那边!” 秦歌二话不说,以自己最快的速度跑向那边。 他刚刚还在想要怎么应对那些杀手,要怎么保护自己身边的人,没想到现在就发生这样的事。 还没有离开中州五城地界那些杀手就开始动手,也真是够心急的。 但事实上秦歌的猜想是错误的,并不是杀手夜间来袭,更没有人受伤。 虽然猜错,但秦歌也松了一口气。 到树林中时,借着淡淡的月光,秦歌看到那棵树下有一团白影。 安芝芝和苏月摇以及秦筱三女在草丛中紧紧拥抱在一起,俱是俏脸发白,瑟瑟发抖,显然受惊不轻。 秦歌心头微沉,准备好空间扳指里的暗器,并发动魂斩模式,慢慢朝那团白影靠近。 战安凉和药不然一左一右,都已准备好出刀。 但那团白影并没有什么反应。 隐约看上去像是一个人,不过看身影轮廓跟正常的人类又不太像,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但正是因为那团白影一动不动,才反而显得神秘,难以揣摩,令秦歌三人不敢掉以轻心,保持最高的警惕。 当再靠近些时,秦歌加快步伐,走过去将安芝芝、秦筱、苏月摇三女拉到身后。 她们没事,这对秦歌来说就是最好的事。 苏月摇和安芝芝还趁机吃秦歌的豆腐。 秦歌问:“那是什么?” “不……我也不知道。”苏月摇俏脸发白。 如果是在大白天,遇到什么她都不会怕,不过在这陌生的山林里,还是在大晚上,这情况就会不一样。 秦筱怕,安芝芝也怕。 大概女孩子都怕那些东西。 安芝芝伸出嫩嫩的小手扯扯秦歌衣角,说道:“刚刚,我和苏月摇还有秦筱组队来这里撒尿,我比她俩先完,然后苏月摇就说她需要三张纸巾,然后我就给她……” 秦歌一头黑线:“直接说重点。” 苏月摇瞪了安芝芝一眼,嘀咕道:“这种事情,你怎么可以说出来?” 秦筱脸颊泛红,“就是!” 药不然在一旁满头雾水,轻轻咕哝:“不就是撒尿吗,要纸巾干嘛?大号?” 安芝芝很认真的说道:“然后前面那个东西就突然出现了,还发出奇怪的叫声,然后我们就被吓到,特别是苏月摇,胆子最小,还发出惨叫。秦歌,你快点保护我,我不要被鬼给吃掉。” 苏月摇俏脸苍白,“那一定是死在荒山老林的孤魂野鬼,秦歌,你快去收了它!” 秦歌凝视着前方树下那道白影,“胖子,拿盏灵石灯给我。” “好嘞。” 其实秦歌也感到很奇怪,他都聊了一会儿天,那白影还是没有什么反应,估计是没有什么敌意。 不过在没确定对方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之前,还是不能掉以轻心。 秦歌拿着灵石灯,小心翼翼的朝前靠近,问道:“阁下何人?” “嗷呼嗷呼!”白影发出奇怪的声音,像是野兽的叫声。 秦歌皱皱眉,他这才发现,原来对方不是人。 不过习得《兽皇诀》的秦歌能听懂兽语,但奇怪的是,他听不懂眼前这只野兽在说什么。 当又靠近些时,借助灵石灯的光芒,秦歌才发现那是一只白猩猩。 秦歌心中一松,收回魂斩模式,笑道:“就是一只猩猩而已,没什么。看把你们几个吓得,也幸好之前尿完。” 如果是灵兽,身为修道者的秦歌自然能感受到灵力波动,可眼前这只罕见的白猩猩并没有灵力波动,如此就可说明,这只是一只普通的野生白猩猩。 这时众人也都围了上来,发现还真是只白猩猩。 “原来是只臭猩猩,吓死本女王啦!看我不打死你!”安芝芝气得跺脚,蹲下身从地上抓起一把树叶就朝白猩猩丢去,可是树叶很轻,她才丢出就飘散,根本没有靠近白猩猩。 苏月摇拍着胸脯,问道:“可是猩猩不是黑色的吗,红色的我也见过,怎么还有白色的?” 一旁的秦筱笑着解释:“公子以前跟筱儿说过,这是一种白化病,大概就是体内缺少一种叫‘酪氨酸酶’的东西,不能生成黑色素,所以就是白色。不过以前筱儿只在公子这里听过白化病,没想到这次还真的遇到。” 安芝芝骄傲的扬起小脸,说道:“白色的大猩猩,本女王可是见过的哦。” “你见过?”众人看向她。 “那当然。”安芝芝更是骄傲,“以前在天空岛的时候,我见过一次,不过那只白色的大猩猩真是超大超大。”说着她还用两手比划一下,“不过这只太小,我一拳就可以把它给打死。” “嗷呼!”这时白猩猩又发出叫声,它目光很是凶狠。 想一拳打死本大爷,就凭你这小丫头,还嫩了点儿! 此刻出现在秦歌等人眼前的这只白猩猩,正是跟九头龙蛇大战过后,再被冲上海岸,接着感应到龙皇的气息追寻而来的威猛夯昊。 威猛夯昊感应到的龙皇气息,正是从苏月摇身上感受到的。 它从京东的呼延海峡,一路追寻到此。 不过它早已燃烧血脉精元,现在除记忆之外,其它的,基本上跟普通的大猩猩无异。 本来它还可以口吐人言,向苏月摇解释它为什么要找到这里来,但因为它在与九头龙蛇一战中被咬到脖子,九头龙蛇的毒牙刺进它的喉咙,导致喉咙受伤,所以现在它不能说人话,就只能发出奇怪的叫声。 人语不是人语,兽语也不是兽语,所以秦歌才听不懂。 只见威猛夯昊扶着树干,朝秦歌几人摇摇晃晃的走来。 秦歌说道:“它伤得很重。” 安芝芝说道:“大猩猩都是有一定智商哒,它肯定是被大老虎给咬伤,然后来这里找人类寻求帮助。” “真可怜。”药不然轻轻叹息,说道:“它的伤都在致命的位置,虽然很顽强,到现在也没死,但我估计是活不成了。” 战安凉提议:“要不把它脑袋砍下来?给它一个痛快,免得它遭受痛苦。” “嗷!”闻言威猛夯昊却发出一道叫声,鼻孔还喷热气,很是凶狠。 麻痹的,可恶的人类,还想砍本大爷脑袋,知不知道本大爷是谁? 秦歌走过去一巴掌拍它头上,“你凶个鸡毛啊你凶。” 威猛夯昊震怒,就要挥拳打秦歌。 妈的,竟敢如此不将本大爷放在眼里! 但它还未挥拳,秦歌又是一巴掌拍它脑袋上,拍得它一愣一愣的。 威猛夯昊愣了愣,抬眼看向秦歌,那眼神和表情,看上去好像是很不理解,很意外。 哎哟我去!胆儿还挺大,敢打本大爷两次。 在一瞬间,威猛夯昊心中便已有审判结果:这人类注定是要死在本大爷手中,没得商量,就算他身上有些奇娜美的气息,那也没得谈。 它凶狠无比的瞪着秦歌,心中在想要怎么生撕秦歌。 “啪!”秦歌又是一巴掌,“你他么还不服?” 我尼玛…… 威猛夯昊呲牙咧嘴的瞪着秦歌。 “啪!”秦歌抬手又是一巴掌,“还狂呢你?咋滴,还想搞我?” 威猛夯昊那呲牙咧嘴的表情更是凶狠,是要有多凶就有多凶,竟还对秦歌竖起一根中指。 人类,你死定了! “哎哟我去,你特么还竖中指!”秦歌又是一巴掌,快被这只猩猩给逗笑。 威猛夯昊这下是真的怂了,两手抱住脑袋蹲在地上,偷偷瞪秦歌一眼,伸出一只手对秦歌竖起一下中指又急忙收回,还往后缩了缩,生怕秦歌再打。 没办法,现在毫无力量,被一个人类小子给欺负,本大爷认了! “特么还瞪!”秦歌又是一巴掌下去,随即蹲下身,注视着威猛夯昊那楚楚可怜的小表情,微笑问道:“小朋友,你是否有很多问号?为什么,别人在那看笑话,你却在这儿挨我打。” 威猛夯昊低下头,看上去委屈的快要哭出来,再也不敢露出凶凶的表情。 时也命也运也! 猩落平阳被人欺! 麻痹的,给老子等着吧,待老子实力恢复,今日之辱,必当加倍奉还! 管你小子跟奇娜美有什么关系,揍定你了! “嗷嗷……”威猛夯昊决定以退为进,选择认怂卖乖,伸手扯扯秦歌的衣角,露出一个很人性化的笑容,像是在讨好秦歌。 “这才对嘛。”秦歌站起身,说道:“芝芝,它现在已被我驯得没有攻击性,快过来帮它治治伤。” ……(。) ———————— 这章是二合一。 第二百五十章 这猩猩成精了! 安芝芝的精灵之力蕴含着极强的生命力量,同时亦具有强大的再生力,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威猛夯昊身上那些看上去足矣致命的恐怖伤口便愈合结疤。 不过它的伤比大家想象的还要严重,就算皮肉伤被治好,那它也仍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恢复到巅峰状态,毕竟它在海底跟那些妖族干了整整两年时间,血脉精元早已燃烧殆尽。 能遇到安芝芝,保住一条命,也实属它命不该绝。 待治好威猛夯昊的伤后,众人便各自回帐就寝,没有再管威猛夯昊。 夜已很深,得早点睡,明天还要赶路。 秦歌很快就进入梦乡,但很快就又被苏月摇的尖叫声给吵醒。 敏感的秦歌以为苏月摇是遇到什么危险,急忙翻身爬起钻出帐篷。 然而苏月摇并未遇到什么危险,只是威猛夯昊被治好伤后并没有离去,而是趴在苏月摇的帐篷外面睡觉。 秦歌很郁闷,“你好歹也是玄霜仙子,能不能别这么大惊小怪?” 苏月摇看着趴在她帐篷外面已经睡得很死的威猛夯昊,笑容有些尴尬,“那个……我……”突然就变得理直气壮起来,“怎么啦?玄霜仙子就不能害怕啦?玄霜仙子就必须要天不怕地不怕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这是谁规定的?” 大晚上的,秦歌实在不想跟这女人闹腾,问道:“这时候你不睡觉,又跑出来干嘛卵?” “我是来找你哒。”苏月摇害羞的低下头,像是有什么事情不好意思说出口。 “你找我做什么?” 苏月摇神秘兮兮的看看四周,然后走到秦歌身边,声音很低:“白天我看到不远处有一条小溪,水很清澈,那个,你能不能……陪我去洗一下澡?” “啊?”秦歌两眼一瞪,一脸“我他么有没有听错”的表情。 “我……是这样的,我之前在林中那个的时候,被这只可恶的白猩猩给吓到,当时很着急,情况很紧急,因此我就不小心弄到……身上了,所以我就想……去洗洗。” 虽然苏月摇支支吾吾的,但秦歌也大概听懂她的意思,并表示理解她,毕竟女孩子都是爱干净的。 “那你自己去溪边洗呗。” “可是我怕鬼,要是溪里有长发女鬼,趁我洗的时候抓我脚怎么办?小时候,我听我在京西苏家的娘亲说过,晚上一个人去池塘边洗脚,那些被淹死的人就会来找替死鬼,抓住你的脚踝把你拖下水淹死。曾经有个农民,晚上耕完地去洗脚……就遇到过这样的事,虽然逃掉,但是回家后发现脚踝上有五个手指印。” 秦歌黑着脸,“我估计,是你小时候你娘怕你一个人去玩水,怕你被淹死,才故意讲这些故事来吓你。” “不,这是真哒!” 秦歌没有再说什么。 很早他就知道“女孩子怕鬼”是一种很无解的现象。 且不说世上有没有鬼,就算真有鬼,事实上又能奈苏月摇这样的御气丹境修道者如何? 但秦歌也清楚,就算他心平气和的跟苏月摇解释这些,苏月摇也还是会怕。 苏月摇楚楚可怜的扯扯他衣角,哀求道:“秦歌,你就陪我去嘛,好不好好不好?” 秦歌有些不耐烦,“那你快点儿,别耽误我睡觉。” “嗯嗯,我一定!不过你不能偷看!” 闻言秦歌心下好笑,对苏月摇说:“你明明可以找芝芝,就算芝芝不陪你,找筱儿也行,即便筱儿不陪你,那些女学员也一定会陪你,可你偏偏要来找我,不就是在暗示我偷看你?” 他觉得,他这波分析很完美。 “但你放心,你的这些套路我都看得很透,我可不吃你这套。” 苏月摇气得直跺脚,“超级直男,活该你单身一辈子,哼!” 秦歌虽是见招拆招,但苏月摇也不傻,她也是招中有招。 在溪边清洗的过程中,她发出很激烈的尖叫声。 秦歌虽然有想过苏月摇是故意的,但他也是选择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万一是真的有杀手找来什么的,那又该怎么办? 秦歌快步跑到溪边,“什么情况?” 苏月摇浑身泡泡,洗发水沐浴露的香味儿顺着夜风飘浮。 她俏脸苍白,瑟瑟发抖,“秦歌你快来呀,这溪里……溪里有……” “有什么?”秦歌快步走过去。 “有好多漂亮的圆石头诶!你帮我捡几个回去好不好?” “尼玛……”秦歌的脸色很难看,淡淡道:“你有没有听说过‘狼来了’这个故事?” 苏月摇眯着眼睛,“听过呀,小时候,我娘亲经常给我讲。” 秦歌转过身背对苏月摇,“我发现你这女人是真的彻底没救,奔放的有些过头,跟那白鹭洲是一丘之貉,不,你比白鹭洲要强得多。” 白鹭洲只是装得很厉害,但她不敢来真的。 而苏月摇,不仅是装得很厉害,更是敢随时随地来真的,她是真的不害怕自己在秦歌面前吃亏。 “快点洗,我现在很困。”秦歌朝前方的树林走去,同时也想到一个捉弄苏月摇的好方法,决定让这女人付出代价,便暗自发动魂斩模式,飘过去潜入水里,然后紧紧抓住苏月摇的脚踝往水里拖。 “啊——!” 夜色中,传出苏月摇高分贝的尖叫声。 但秦歌却是潇潇洒洒的,根本没有理她。 “秦歌!快来啊!快来救我啊!” “装,你继续装。” “不……这次是真的,水里真有东西在拖我的脚!你快点来啊!” “装,你继续装。” 苏月摇此刻哪里还管得了那么多,也顾不得清洗身上的泡泡,抓起岸边的衣物就以最快的速度朝秦歌跑来钻进秦歌怀里,紧紧抱着秦歌不撒手。 秦歌展开双臂,身躯僵硬不动,闭着眼睛说道:“你干什么?快把衣服穿上。” 苏月摇瑟瑟发抖,小脸上毫无血色,话都说不出来。 秦歌笑道:“这次装的还挺像。” “呜呜呜……是真的,真的有鬼啊。”苏月摇突然哭了。 秦歌心中一软,“行了行了,别哭了,水鬼不会上岸,你先把衣服穿好再说。” “哦。” 时过须臾。 秦歌看着面前眼眶湿湿,仍在发抖的苏月摇,“以后还敢不敢骗人?” “对不起,我再也不敢了……不过这次是真的……真的有东西。”说着苏月摇抬起左脚,拿灵石灯一照,在那亮闪闪的脚链下,果真有五道乌黑的指印。 秦歌的脸色突然就变了。 苏月摇哼了声,“我就说吧,你还不行。” 秦歌什么也没有说,转过身深深的看了溪边一眼,他记得……刚刚发动魂斩模式后,他是控制魂体抓的苏月摇右脚踝,而且她右脚踝上没有脚链。 可是为什么,指痕却在她左脚踝? “我看看你右脚。” “哦。”苏月摇抬起脚。 在苏月摇的右脚踝上,也有五道指印,不过比起左脚上的要小些,而且颜色也是淡红。 秦歌又深深的看了溪边一眼,忽然感到背心发凉,说道:“我们回去吧。” …… 翌日清晨。 道宗后援大军继续赶路。 秦歌趴在五鳞红光背上,看上去精神有些不好。 威猛夯昊还是没有离去,回归本该属于它的山林,而且它还赖着苏月摇,各种方式讨好苏月摇,就是不肯走。 安芝芝很不服气,“明明是我救的它,它为什么不粘我?” 苏月摇骄傲说道:“那是因为你没我有魅力。” “呸!”安芝芝说道:“一定是它眼瞎,加上昨晚天太黑,误以为是你给它治的伤。” 一旁的药不然笑道:“猩猩也是爷们儿,而且看上去它已成年,自然是对异性有兴趣,咱安姐是小萝莉,所以它只能对咱们已经各方面成熟的玄霜仙子感兴趣。我说苏月摇啊,你晚上睡觉时得小心点儿,这可是真的禽兽啊!” “死胖子,你胡说什么呢?打死你个混球!”苏月摇举起拳头就要去打药不然。 药不然吓得围着马车跑圈圈,“咱们都是文明人,动口不动手啊!” “少废话,赶紧给老娘过来,今天非得让你在此为人族牺牲!” 战安凉说道:“给我往死里打,打死算我的。” “救命啊!有人贪图觊觎斑爷的无双美貌、盛世美颜!准备劫色呐!” “啊!宝贝儿,表啊!疼!疼疼疼!”药不然开始学习秦歌的那种无耻。 “……” 趴在五鳞红光背上的秦歌在想昨晚的事,被药不然吵得有些烦,坐起身说道:“前边找片树林,把它给放了吧,我们是出来行军打仗,带着一只宠物,而且还是这么能吃的宠物,这得浪费很多粮食。” 他不由想起今天早上,威猛夯昊一只猩猩吃掉起码二十个人两天的食物的恐怖食量。 更恐怖的是,这猩猩还是个奇葩,竟不吃素,给它水果什么的它都不吃,只吃肉! 这尼玛真没几个人养得起。 战安凉说道:“正有此意。” 秦筱说道:“公子说的对,既然它的伤已经好了,也确实没必要再带着它,它应该回归山林。” “嗷嗷呜呜!”威猛夯昊却急了,不停的对大家摆手。 本大爷得跟着龙皇陛下,得时刻保护陛下,怎么能回归山林呢? “哦哟,老秦你瞧,这哥们儿能听懂我们说话。”被苏月摇揍得鼻青脸肿的药不然好奇的指着威猛夯昊。 安芝芝说道:“大猩猩也是有一定的智商哒。” 苏月摇:“看它的样子,它好像不愿走,要跟着我们。” 秦歌看看威猛夯昊,问道:“你能听懂我们说话?” 威猛夯昊重重点头,一边很人性化的笑着,一边还用手比划。 秦歌说道:“翻个跟头瞧瞧。” 威猛夯昊二话不说,原地翻个跟头。 “哎哟我去,牛逼啊老秦,这猩猩都他妈成精咯!”药不然两眼大瞪,跟发现稀世珍宝似的,“再跳个舞给斑爷瞧瞧。” 威猛夯昊眼中微不可查的闪过一抹寒意,恨不得上去揍死药不然,但如今猩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便只好扭起屁股跳舞,跳着跳着还跑到旁边的一棵小树下面,抓着树干跳起钢管舞,看上去是要有多骚就有多骚。 “好棒好棒!”安芝芝开心的鼓掌,对秦歌说:“这只猩猩一定是被训练过,说不定是街上那些耍猴戏的艺人给弄丢的。” 药不然对威猛夯昊说:“对战沙雕竖个中指。” 威猛夯昊果断对战安凉竖起中指。 战安凉一头黑线。 药不然哈哈笑着,“过去弄他!” 威猛夯昊摇摇头,右手比划着,大概意思是说自己很怂,然后咧开嘴露出滑稽的笑容。 秦歌说道:“你想跟着我们也行,不过我们这儿不养白嘴,你得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威猛夯昊重重点头。 ……(。) 第二百五十一章 有杀手! 在道宗大军入钟山城时,钟山城的领军大将便带领钟山城选出的数十万军队与道宗后援大军汇合。 钟山城主于城门十里之外,亲迎陈苏安入城,足可见陈苏安逼格之高。 可遗憾的是,钟山城主并没有见到他想见的秦副帅,不免有些失望。 “大长老,卑职已备好酒席,还请府中一叙。” 陈苏安婉拒:“前线军情紧急,刻不容缓。待他日胜仗归来,便与城主补上这顿酒。” “也是。那么,就祝大长老此行一路顺风,祝我道宗旗开得胜,所向披靡!” “告辞。” “保重。” …… 数日后,道宗百万后援大军出钟山地界。 又数日,道宗百万大军横渡黄河,踏上蛮荒之地。 蛮荒之地在中州版图中占地辽阔,其中有神秘的远古森林,亦有地势险峻灵兽横行的七妖山,此外,还有几个神秘的、从不与外界来往的、不受玄剑道宗管制的隐世门派坐落此间。 不过蛮荒之地主要还是灵兽的生存领地。 在玄剑道宗没有统治中州改写历史之前,修为低微的人类修道者一旦踏入蛮荒之地,便会死无葬身之地。 不论是陆行还是飞行,一旦进入蛮荒之地的范围,便会遭到其中无数强大的灵兽针对。 但蛮荒之地却是通往血土高原的必经之地,所以在玄剑道宗统治中州大地之后,玄剑道宗便与蛮荒之地的那些灵兽族群以及那些隐世门派达成协议——在蛮荒之地划出一条通往血土高原的大路。 人类进入蛮荒之地,只得在这条笔直贯穿蛮荒之地的大路上行走活动,不得离开大路范围打扰蛮荒之地的生灵,只要不违反这条规定,蛮荒之地的灵兽便不会袭击人类。 清晨时分。 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中。 陈苏安单独找到秦歌。 “按原定计划,由天空岛主余龙雀带领天空岛的空中作战部队先行开路,地面作战部队按原计划赶路。不过蛮荒之地道路崎岖,特别是七妖山那带,更须翻山越岭,这一路怕是难走。” 秦歌说道:“在百万大军面前,应该没有难走的路。” 管你崎岖道路,还是茂密丛林,或是崇山峻岭,百万大军都能给你踏平,寸草不生! 陈苏安说道:“我建议大人先随空中作战部队越过这段路,直接抵达高原军区,那里是最安全的。” 听闻此言,秦歌这才明白陈苏安所说的“难走”并不是真正的路很难走,而是另有所指。 想想也是,陈苏安不仅是玄剑道宗的大长老,是道宗大军的主帅,同时他也是杀盟之主,所以,金峰森能在暗中搞到的那些情报,陈苏安堂堂杀盟之主自然也能很轻易搞到。 秦歌淡淡笑道:“其实不管是飞过去还是走过去,要遭遇的事都一样。出来做杀手,没有几个是笨蛋,我们能想到的,那些想割我脑袋的杀手应该也能想到。而要是在空中,我反而不好应对。” 陈苏安点点头,觉得秦歌这话很有道理,换位思考,如果他要派杀手杀秦歌,肯定也会考虑到一切因素,所以秦歌不管是飞还是走,那些杀手都有对策。 秦歌问:“那些杀手来自何处?” 陈苏安:“有极少的一部分是来自我们中州,他们是为了极高的赏金。但更多的是皇朝那边的杀手,而且没有经过杀盟的眼,所以很多情报杀盟也弄不到。” 秦歌:“没有经过杀盟的眼睛,那多半就是皇朝官方的杀手。” 皇朝想杀秦歌,这并不难理解,因为秦歌实在是太过优秀,优秀到可以决定很多事,优秀到可以改变世界,优秀到是中州百姓心目中的神,但秦歌偏偏就不是皇朝的子民,不为皇帝陛下所用。 皇帝陛下想不想杀秦歌不知道,但皇朝的那些文武大臣,他们一心想着“为君分忧”,所以他们是一定很想秦歌从世上消失。 既然你不能为我们的陛下所用,那你就去死吧,死得透透的,免得陛下今后烦恼。 至于这场抗魔之战,对中州百姓而言,秦歌或许是重中之重,是胜利的关键、希望的曙光,但皇朝那边根本没有在意,因为皇朝那边觉得……抗魔之战的胜与败并不是多一个或者少一个秦歌就能决定的。 秦歌或许是个很重要的角色,但这场抗魔之战,该赢的就会赢,该输的那也赢不了,秦歌参不参加,都无关紧要。 就算世上没了秦歌,太阳和月亮也是照样会升起再落下。 陈苏安轻轻叹息,说道:“看来,皇朝是真的打算内战。剑仙大陆,由皇朝和道宗划江而治,或许皇朝那些心高气傲的人骨子里都不想是这样的局面,觉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秦歌脸上露出一抹自嘲的笑容,“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或许就是这个道理。因为我,中州现在各方面都超越皇朝,所以皇朝想要干我。” 陈苏安亦有感慨,“正是因此,我们剑仙大陆,明明到处都是人才,一抓一大把,可真到关键时刻,却又拿不出几个可以用的人才。” 秦歌:“在统治者眼中,人才这种东西,要么就利用,要么就铲除。” 陈苏安:“但请大人放心,他们不会得手,因为我们也有准备。” 秦歌大概能猜到,这一路过来,步知舞和苏月摇的剑卫都在暗处跟着。 秦歌朝他的马车走去,“暂时别出手,我陪他们玩,不然这一路会很无聊。大长老,上路吧。” 陈苏安跳到大犀牛背上,朝另一边而去。 回到扎营地时,秦歌对大家说道:“接下来这一路,很难走,大家务必小心。” 秦歌很少这样认真的跟大家说过这样的话,所以大家都明白,这一路确实会很“难走”。 苏月摇很霸气的说道:“怕什么?谁敢来,谁就死。” 秦歌说道:“剑卫或许很强,但也并非无所不能天下无敌,他们应该也有考虑到会有剑卫随同保护,所以,他们这次来的肯定不是些小角色,最起码,也是在榜上能排上名的。” 苏月摇吐吐舌头,挽住秦歌胳膊,“那我还是不怕,因为有你保护我。” 秦歌实在是没心情开玩笑,说道:“我没有让大长老出手帮忙,但我并不是狂妄,也不是自信,其实我也很担心会被杀,更担心你们被杀。” 战安凉说道:“但你还是没有让大长老出手。” 秦歌说道:“因为这个世道不太平,不会有人会一直在暗中保护我们,所以我们要提升自己,要靠自己的本事活下去。这是一个锻炼的好机会,就当是提前让你们领教领教战场的残酷。” 他目光扫向众人,说道:“接下来这一路,如果谁不幸被杀,我或许会很心痛,甚至会抱着你的尸体嚎啕大哭,但是……” 他这句话没有说完,但大家都明白他的意思,都很认真的点点头。 如果怕危险、怕死,想要被保护,那一开始就不应该选择来战场,应该留在中州,那里最安全。 秦歌很早就说过,想要提升自己的力量,就得面对生与死的考验。 秦筱对她身后的那些女学员说道:“公子刚刚说的,你们都听清楚没?此行,不是去游山玩水,是去打仗,是去拼命,而你们每个人,也不是花瓶。” 她很严肃的说道:“如果现在谁想退出,趁还没有踏入蛮荒之地,可以选择回去,还来得及。” 但没有一个学员摇头,都是目光坚定。 秦筱露出满意的笑容。 …… 随陈苏安一声令下,大军继续前行,踏入蛮荒之地。 蛮荒之地没有平整宽阔的官道,所以马车上去会很颠簸,车轱辘估计挺不了几天就会坏,所以在横渡黄河之前,大家就已舍弃豪华的马车选择步行。 药不然的怒雷斩大鲸很大,上面可以坐好几个人,有时候他还可以一边御刀一边躺在上面睡觉。 安芝芝的平底锅刚好可以让她坐在上面,不过骑着一口平底锅,这看上去很滑稽,毕竟这锅平常是要用来给大家做饭炒菜,所以她选择赖在五鳞红光背上。 其他人就不好受了,只能站着。 御剑低空飞行,看似潇洒无边,但实际上,那会很累。 最舒服的当然还是秦歌,五鳞红光的背上就像是软绵绵的大床。 自从那晚过后,白鹭洲就要老实多了,戴着面纱,整天跟在秦歌身边,文文静静的,再也不敢骚。 一晃好几天过去。 大军已深入蛮荒之地。 这几天秦歌一行人始终保持着极高的警惕,连睡觉休息都是轮流,总需要一个人站岗放哨。 但一直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可这不代表就会没有事情发生。 职业杀手非常有耐心,只会在目标最松懈、觉得很安全的时候发出致命一击。 但那些杀手忽略掉一件事,那就是秦歌也是杀手,而且还是在中州大地小有名气的、任务完成率百分百的“夜屠”。 不仅是“夜屠”,同样小有名气、任务完成率百分百的“刀中不二”和“刀中独霸”也在。 药不然和战安凉两人毕竟也跟着秦歌混过一段时间,自然也会从秦歌那里学到很多东西。 夕阳西下,一天又快结束。 安芝芝跳到五鳞红光背上,伸手扯扯秦歌衣角,“秦歌秦歌,我们什么时候吃饭呀?” “吃吃吃,你一天到晚除了……”一句话尚未说完,秦歌便按住安芝芝的脑袋,一把将她按到自己怀里,同时伸出左手,朝前方虚空中抓去。 “嗤!” 在那股强大的力量下,秦歌身体向后一仰,差点从五鳞红光背上摔下。 一支约莫五六寸长的钢箭扎破秦歌掌心,却没有将秦歌的掌心穿透,然后再射进他的心脏,因为秦歌浑身骨头都是金钢剑骨。 秦歌疼得皱起眉,抬眼看向前方。 暗处的杀手一直埋伏着,但一直找不到出手机会,因为秦歌始终很警惕,可秦歌刚刚开口跟安芝芝说话,这就已在一定程度上放松警惕,这正是个好机会,所以暗处埋伏的杀手才发出这一箭。 秦筱身轻如燕,飘身跳到五鳞红光背上,横剑于胸,守护在秦歌身边。 战安凉和药不然也在第一时间有反应。 秦歌眼帘低垂,轻轻道:“穿心弩,高级暗器法宝,最大射程三里,有效杀伤距离九百米……精准度很高……根据刚刚的力度可以算出大概的发射距离……而此时有东南风……风力大概在五级……” “穿心弩每发射一次,最快需要五秒时间重新装填箭矢,所以……”秦歌目光犀利如隼,突然一伸手,看也不看,稳稳抓住再次飞来的一道箭矢。 随后他低头看看另一只手中那支扎进他掌心的钢箭,举着手对准前方,然后又收回手看了看,“角度在四十七至五十八度……根据风力来算的话……” “筱儿,杀手埋伏在左前方山丘十米左右的高度,距离七百米左右,逼他现身!” 秦筱二话不说,一剑就朝那边丢去。 她这将剑发射出去的一招,是秦歌教她的“一剑穿杨”,有效射程一千米,不过需要消耗大量的灵力,以她现在御气丹境中期的修为,顶多能发出两剑。 白鹭洲轻轻笑道:“厉害,这样就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算出杀手的具体埋伏位置。” 秦歌拔掉手上的钢箭,溅出一道鲜血,“红红,上升八十米高度。芝芝,给我治伤。” “好嘞!” 秦歌:“其他人准备,杀手应该不止一个。” ……(。) 第253章 这只是开胃菜! 五大上古灵剑之一的“乱京华”破空而去,在虚空中拉出一道白色长虹,眨眼便至。 在那座小山丘某处,厚厚的枯叶层突然爆开。 漫天飞舞的枯叶中,现出一道黑色身影。 秦筱这一剑本就是威力不小的剑招,更何况还是使用乱京华这等神兵利器施展,这样的一剑,即便是破罡玄境的修道者也不敢正面相对,唯有暂避锋芒。 那被逼现身的黑衣杀手很专业,一身基础功无比扎实,险之又险的避开秦筱这犀利的一剑。 但秦筱从一开始的目的就不是想要一剑将黑衣杀手击杀,而是逼他现身。 这个时候,五鳞红光已带着秦歌飞到八十米的高空,并保持稳定的速度向那座山丘飞近。 “当——!” 五鳞红光背上突然传出一声脆响,并伴有一抹火星迸射,却是挡在秦歌前方的安芝芝用平底锅挡下一支飞来的箭矢。 精灵女王除了贪吃除了贪财之外,在秦歌的调教下,现在的战斗能力也很不弱,更何况她手中还有八级的平底锅。 秦歌面不改色,此时他手上的伤已被安芝芝治好,至于那支钢箭上的剧毒,秦歌的身体完全可以无视,在五鳞红光距离那座山丘大概还有两三百米的直线距离时,便见秦歌手中凭空多出一样物件,却不见他是如何启动手中物件,接着又见光华乱舞,一如孔雀开屏,绚丽至极! 孔雀翎! 极致的美丽背后,却是无情的杀机! 九片孔雀翎以一种奇快的速度旋转着划破虚空,传出刺耳的破空声,顷刻间搅碎大片树木,山丘上的黑衣杀手还未来得及出招应对,身体便被一片绚丽光华穿透而过。 待到一切平息时,那黑衣杀手呆立不动,安静无声。 突然,黑衣杀手的脑袋掉下一块,接着肩膀掉下,紧接着躯干又斜着裂开…… 只是几息间,黑衣杀手的身体便在地上化为一堆被切割整齐的碎块。 药不然等人见到这一幕,俱是两眼圆瞪,安静无声。 秦歌的暗器玩得很溜,这点大家都知道,但这孔雀翎的威力却还是第一次见识。 “我靠,老秦太他么狠了,这都是些什么变态暗器?!” 战安凉说道:“不仅防不胜防,而且破坏力惊人。” “……” 当然,如果是在秦歌前世,孔雀翎远没有这么大的破坏力,连防弹衣都破不了,但在这个世界可不同,这是个以灵力为主的世界。 并且秦歌的孔雀翎还被杨建国给炼成法宝。 当然,更主要的是,每一片孔雀翎,都是用一千把本命灵剑合成的六级灵器! 就算没有将其炼成法宝,单纯的将其当成飞镖发射,那也具有极大的杀伤力。 这,便是六级暗器的威力! 放眼剑仙大陆,想来也只有秦歌才能如此奢侈,用大量本命灵剑去合成暗器……纵观历史,前所未有,可谓空前绝后。 当初在万剑墓,秦歌一次性用一万把本命灵剑合成十片孔雀翎,送一片给步知舞当发饰,剩下的九片便被他请杨建国帮忙加工炼成法宝。 动用孔雀翎这等神级暗器,秦歌很轻易的解决掉一个杀手,但事情并没有结束,因为杀手并不只有一个。 “红红,继续上升!” 五鳞红光跟秦歌早就培养出很高的默契,当下向更高的天空飞去,导致下面飞上来的那数道鹰爪落空。 那些鹰爪也是一种暗器,是一种最基本、但却很实用的暗器,在秦歌的空间扳指里就有。 一头套有细长且坚固的细链,丢出去后一旦抓到物体,就会在瞬间紧紧扣拢,难以挣脱。 刚刚这数道鹰爪被丢上空中,自然是那些杀手想要抓住五鳞红光,将它给扯到地面,但秦歌早已料到这点,所以应对及时,令那些杀手不但没能得逞,反而还暴露藏身点。 秦歌站在五鳞红光背上,顺着那数道鹰爪发出的位置,很快就找出那些杀手的藏身点,伸手启动塞在耳朵里的通讯法宝,“沙雕,你左边一百五十米,三个!” “胖子,你右边两百米,两个!” 药不然说道:“不行,斑爷要多的!斑爷去左边!” 战安凉淡淡道:“你给我滚。” 秦筱伸手一抓,利用神识控制飞出去的“乱京华”飞回手里,郁闷说道:“这个时候,你们俩就别争啦。” 药不然:“明明是沙雕在跟我争!” “……” 威猛夯昊两手枕在脑后,躺在一棵小树下,还翘着二郎腿,口里还含着一根草杆,看上去跟大爷似的,潇洒至极。 它看着这一切,目光中充满不屑。 就这? 本大爷要是在全盛时期,吹口气就能捏死这些人类蝼蚁。 却在它思绪间,药不然跑过来一脚踢它屁股上,“靠!笨猩猩,你狂什么狂?还不赶紧找个地方躲起来?” 威猛夯昊龇牙咧嘴,很想毒打药不然,但事实上它又不敢如何,只好一摇一晃的,两条长手臂在地上一撑一撑的跑向一边。 哼,躲起来就躲起来! 本大爷不跟蝼蚁一般计较! 猩猩走路的姿势,很滑稽,很可爱,跟个大爷似的。 在路过白鹭洲身边时,威猛夯昊深深的看了白鹭洲一眼。 这个人类女人,不,这个魔族女人,看上去很不简单! …… 秦歌立于五鳞红光背上,目光犀利如隼,扫视下方茂密丛林,“筱儿月摇,你俩带领学员去右前方五百米,那里有四个。” 在确定那些杀手的位置之后,秦歌竟直接从五鳞红光背上跳下。 安芝芝则是留在五鳞红光背上,以继续观察附近的杀手位置变动,然后再通过通讯法宝告诉大家。 秦歌从这么高的空中跳下,就算他一身骨头很硬摔不死,那也会受伤,在常人看来,这无疑是很危险的事,但秦歌却好像并没有在意。 身在空中下坠,秦歌启动变装法宝,将他那套杀手定制服换上。 那几套他花费心思设计的定制服装,不仅拉风帅气,逼格满满,同时也很实用,其中一个功能,就是可以当滑翔衣用。 只见秦歌在空中两臂展开、双腿叉开,恰似一只雨林飞鼠向前方那片丛林快速滑翔而去。 在快要落地时,只见秦歌手腕一翻,两手交叉挥出,便见点点金光不规则闪烁,丛林中传出噼里啪啦的声响,还伴有道道惨叫声。 这正是秦歌让杨建国帮忙加工炼成的法宝暗器——金弹子。 丛林中,坠落的秦歌抓住一根树枝,以此缓冲,最后平稳落地。 在他前方的地面上已有好几具尸体,其中有个还没死透,浑身血肉模糊的在地上挣扎。 秦歌走过去一脚跺在那杀手的脖子上,给他一个痛快。 “全是御气丹境,好大的手笔。” 御气丹境的修道者虽然不少,但是这些杀手的年纪都不大,最大的也才三十几岁,在这种年纪就能达到御气丹境,说明前途还很不错,值得重点培养。 这样的修道者,放在任何一个势力,那都是宝贝。 另一边。 战安凉不疾不徐的走进那片漆黑的丛林中,面对三个黑衣杀手。 两个御气丹境中期,一个御气丹境后期。 杀手并不是战士,亦不是有去无回的刺客,这次任务没成功,那可以下次再找机会,最主要的是保住自己的命,所以,在发现战安凉是破罡玄境初期的强者之后,三个黑衣杀手便选择逃。 他们心中也在骂那个给他们提供情报的家伙,要早知道秦歌一行人中有破罡玄境,他们也不会如此草率动手。 战安凉的速度并不快,见那三个黑衣杀手逃走,他也没有去追,只是慢慢地、慢慢地拔出莫问斩天荒。 被刀鞘封印已久的莫问斩天荒一经拔出,瞬时间,杀气纵横三千里! 一年多前,在金华城区郊外的刑场,他砍子桑家和秦白一家的头,便是用的莫问斩天荒,因此,这把刀吸收了更多的死者怨气。 “千山鸟飞绝。” 只是一刀,他便收刀入鞘,转身离去,看也不看。 一刀就够了。 那三个在密林中上下跳跃急速逃离的黑衣杀手,跳着跳着,却发现自己的脑袋丢了,想要回去捡……但那是不可能的事。 这招“千山鸟飞绝”,正是用来针对在一定的距离范围之内那些在不停移动的斩杀目标。 因为山上的鸟儿在树林中飞来飞去,不容易一刀全灭,所以就有了这招“千山鸟飞绝”。 与此同时。 在战安凉的反方向,同样是在密林里。 药不然的怒雷斩大鲸,早已是饥渴难耐,面对两名御气丹境的黑衣杀手,他同样只出一刀。 “我的大刀三百米,让你先跑两百米!” 一刀下去,雷霆炸响,撕破虚空。 虚空之中,隐隐还传出空洞的大鱼鸣叫。 雷霆刀光在落地时,大片地面剧烈震动,裂开一道大缝。 “逃?谁能逃过雷霆的速度?” 药不然收刀转身,不屑一笑。 …… 当秦歌走出那片丛林的时候,战斗似乎已经结束。 秦歌对众人说:“这只是开胃菜,就当是热热身,更狠的在后面。” 战安凉说道:“谁来,砍谁。” “斑爷的大刀,早已饥渴难耐。” 时过须臾。 有一名道宗弟子御剑飞来,前来询问情况。 这名弟子是陈苏安派来的。 刚刚战安凉拔刀时的恐怖杀气,还有药不然出刀时的电闪雷鸣,以及虚空中那隐隐传出的空洞大鱼鸣叫,远在前方的道宗大军自然能感受到。 见秦歌一行人无事,那弟子便折回。 ……(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三章 陨落之地的真相 天已黑。 在处理掉这批杀手之后,秦歌一行人便在丛林中扎帐休息,明日再继续赶路。 虽然刚刚遭遇一批杀手袭击,还经历生死之战,但这丝毫不影响众人的心情。 丛林中,安芝芝在向那些来自女武神学院的女学员们炫耀她的零食,那些女学员一边扎帐篷,一边流口水,馋的表表的。 苏月摇和白鹭洲坐在大树下面,好像是在聊什么化妆品以及怎么保养皮肤之类的话题。 药不然一个十米冲刺,跳起来一脚踹在威猛夯昊屁股上,“靠!你属癞蛤蟆是不是?戳一下动一下?赶紧给老子去捡柴啊!” “一顿要吃十几个人的饭,还特么不吃素,扔在地上的你也不吃,还要跟人一样端着碗吃,这也就罢了,现在要你打点杂你特么还磨磨蹭蹭?这里你是大爷还是我是大爷?” 威猛夯昊气得面庞扭曲,鼻翼不停收缩,鼻孔中喷出热气,两拳紧握,浑身颤抖,却怎么也不敢对药不然出手,最后只能咆哮着捶自己的胸膛。 “啪!”药不然一巴掌拍它脑袋上,“还狂呢?别磨蹭,赶紧去捡柴!” 威猛夯昊的小表情很委屈,只好乖乖去捡柴。 竟敢让堂堂妖族的战神去捡柴! 麻痹的,给本大爷等着! 威猛夯昊好不容易捡完柴,却又被药不然给叫去,“赶紧的,那边有道山泉,去给斑爷挑两桶水来,斑爷待会洗澡。” 安芝芝举起小手,“我也要我也要,大猩猩多帮我挑两桶。” 苏月摇也举起手,“还有我。” 白鹭洲:“那也顺便帮我挑两桶好了。” “嗷嗷!”威猛夯昊快要气炸,老子堂堂战神,给陛下挑洗澡水也就罢了,竟还要给你们这群蝼蚁去挑洗澡水? 这他妈还有没有天理啊?! “嗷尼玛,赶紧滚啊!”药不然跳起来就是一记飞毛腿。 “……” 在所有人当中,药不然这家伙谁都惹不起,苏月摇他一惹就要挨打,安芝芝也同样不怕他,温柔端庄的秦筱是秦歌的贴身丫环,他也不敢去惹,至于那些女学员,个个都是凶巴巴的,除了秦歌和秦筱,这里谁的面子也不给,而战安凉也根本没将他放在眼里,所以,他这一路早就憋了一肚子气,现在就只能欺负欺负威猛夯昊。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但他觉得可以施于猩猩。 只是药不然并不知道,他这是在作死的路上越走越深。 另一边,秦副帅正在下厨。 几块石头堆成的简易灶台,架上一口大锅,煮着香喷喷的大白米饭,在这荒无人烟的蛮荒之地,亦是别有一番风趣。 “秦歌,今天晚上我们要吃什么呀?”安芝芝咬着嫩嫩的手指头,跟屁虫似的跟在秦歌身后转个不停。 秦歌脸露自豪笑容,“今天给你们来个蛋炒饭。” “啊?又是蛋炒饭。”安芝芝有些失望,虽然秦歌的蛋炒饭也很棒,可是她已连续吃好几天,现在有些腻。 “放心,这次的蛋炒饭跟之前的不一样。” “嗯嗯!”安芝芝满脸期待的点头,然后抱住秦歌的腰开始撒娇。 “行了,别闹,快去添柴。” “好嘞,我可是添柴小能手哦。” “……” 一旁负责打下手的秦筱连忙拿出小本子准备做笔记。 “首先,要等饭煮熟。” “按照人数和食量,在空碗里打鸡蛋,这次我们就打十个鸡蛋。” 安芝芝突然抱出一个比她脑袋还要大两倍的蛋,“呐呐,秦歌,用这蛋,我们大家都够吃。鸡蛋还是留着吧,不要浪费。” “我靠,这什么蛋?这么大!” “我也不知道诶,刚刚我去那边撒尿,就看到树下的草丛里有好几个,我觉得可以吃,就给带了一个回来。” “哟西,那就用这个蛋,多的还可以来煮蛋汤。”秦歌用锅铲将大蛋敲开,再倒进大空碗里,说道:“先把蛋黄搅散,再将蛋液倒入煮熟的白米饭中,搅拌均匀。” 安芝芝咬着舌头,小手抓着一双筷子,用力地搅,用力地搅,说道:“看上去黏糊糊的,而且腥味儿好大哦。” 秦筱问:“然后呢?” 秦歌:“然后,将胡萝卜切成小丁,和新鲜的玉米粒以及新鲜的豌豆用芝芝的平底锅混合爆炒。” “锅中放油,再放一千八百五十二粒盐,倒入少许蚝油,生抽老抽各放一勺。” “最后,再加入以前秘制封存的肉沫杂酱一起翻炒。炒好之后,再加入与蛋液搅拌在一起的白米饭……” 随着香味儿散发,众人都不约而同的聚在灶台前,像是灵魂被控制,深深的吸气,眼睛一眨不眨,恨不得将脑袋伸进锅里。 能在这种地方吃到这么精致的食物,这绝逼是一种享受。 秦歌带领的小队,伙食比起前方的道宗大军,那是好了不止十倍八倍。 在大家的空间法宝里都带有不少新鲜食材,而且这一路过来,但凡遇到食材,或是遇到卖菜的贩子,也会去收集一些储存,甚至苏月摇还可以制造冰块将食物冷冻保鲜。 …… 在欢快的吃完晚饭后,众人围着篝火聊天吹牛,听秦歌讲一些稀奇古怪的故事。 等夜深时,便轮流休息,轮流站岗放哨。 秦歌安静的坐在树枝上,听着四下的虫鸣,觉得这是一种享受。 现在轮到他放哨。 忽有香风扑鼻。 秦歌抬起头,看到一双修长滚圆的白丝大腿出现在眼前。 白鹭洲稳稳的走在树枝上,走到秦歌身旁坐下。 “呐,你的东西,还给你。”白鹭洲将一把孔雀翎递给秦歌。 秦歌本是打算明天早上再去收集那些孔雀翎,却没想到白鹭洲这么懂事。 “谢了。” 白鹭洲笑盈盈的道:“你这种暗器各方面都好,就是成本太高,用一次就没啦,还得再去找回来。” 秦歌问:“这么晚你还不休息?” “我来陪你呀,怕你一个人太无聊。” 秦歌没有再说话。 一片安静中,白鹭洲说道:“这次来找你的杀手,估计会比想象中的还要难缠。” 秦歌笑道:“太优秀也不是好事。” 白鹭洲:“要不你去我们魔族?” 秦歌说道:“我去也是杀过去。” 白鹭洲:“难道你真不好奇这个世界的真相?” “什么真相?” 白鹭洲:“很早我就跟你说过,我也不知道真相是什么,你需要亲自去鸿土的陨落之地看看,那里或许会有答案。” 秦歌说道:“这是以后的事。” 白鹭洲:“任玉虹去过。” 秦歌皱皱眉,“她去过?” 白鹭洲:“她在成为玄剑道宗的宗主之后,去过陨落之地一次,但没多久她就回来了,再然后,你就下山了。不过这件事只有极少数的人知道,据说,她上山杀了剑祖鬼剑愁,这是不是真的?” 秦歌安静下去。 任玉虹去鸿土的陨落之地回来后就上鬼剑山杀了老头子。 这是为什么? 她在陨落之地经历过什么? 一个个疑问,充斥在秦歌心头。 但他觉得这离真相也越来越近,至少,现在他知道可以去陨落之地找答案。 秦歌问:“你为何会知道这些?” “因为那时我有很长一段时间埋伏在鬼剑山附近,而那些愚蠢的道宗弟子天天都在杀的那些魔物,也是我制造的。” 秦歌:“目的是什么?” “当然是等你下山,然后带你去陨落之地,因为只有你们鬼剑派的人才能进入陨落之地,但很不幸,我被黑煞神猴发现,于是跟它大战一场,最终没有找到你。” 秦歌淡淡道:“你杀了它。” “当时它铁了心要杀我,还不听我解释,我总得自保吧?难道就站着不动让它杀?而且,那一战并未结束,我也不确定它有没有死。”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它可能还活着。至少,谁都没有看到它的尸体,只看到它被白凤凰带上山,不是吗?”白鹭洲看看秦歌,“我并不想,我在你心目中只是个仇人,你心里想的只是要跟我撇清关系,然后再杀入鸿土,找我报仇。” 秦歌沉默。 白鹭洲笑看着他,“所以,陨落之地,你要去吗?” “我去陨落之地,对你有什么好处?” 白鹭洲:“首先,我个人很好奇,但主要的是,对这个世界或许有好处,因为我们也很想知道陨落之地的真相。” ……(。) 第255章 去卖艺! 一宿很快就过去。 如果不算上药不然那如雷般的呼噜声,昨晚应该算是平静无波。 清晨,众人吃完早餐,再收拾一番,便启程赶路。 秦歌所带领的小队与道宗后援大军的距离,始终是保持在五六里左右,不远,也不算近。 不过走着走着,众人却遇到不小的麻烦。 “那啥……斑爷觉得……得先离开一会儿。”药不然两手捂住肚子,脸色发白,冷汗涔涔,身躯还在发抖。 显然,药不然这是内急,要去放茅。 战安凉满脸不屑,冷冷的嘲讽:“懒牛懒马屎尿多。” 但一句话刚说完,他的肚子里也咕噜咕噜的闹腾起来,脸色倏然一变,两手捂住肚子,语气艰难:“胖子,有合适的地方吗,组个队。” 苏月摇哈哈大笑,极尽嘲讽之能事,不过随后她的脸色也变得不好看,“那个,我觉得……我也要去一下……” 药不然急匆匆的朝前方树林跑去,还不忘问苏月摇:“玄霜仙子要不要组队?” “滚蛋!谁要跟你组队?” 随苏月摇之后,秦筱和那些女学员也都纷纷闹起肚子。 这个时候,秦歌也已经意识到什么,转头看向安芝芝,表情怪怪的。 如果是一个人闹肚子,那或许算正常,可是所有人都闹起肚子,那就很不正常。 秦歌黑着脸:“小智障,我想你应该知道是怎么回事。” 安芝芝咬着手指头,很认真的想了想,“难道是那些杀手……神不知鬼不觉的给我们下了拉肚子的毒药?” “屁!”闻言秦歌差点就是一脚踹过去,“我问你,昨天你那蛋是哪找来的?” 这时白鹭洲说道:“我觉得,昨晚我们用来炒饭的那个蛋,应该是绝毒黑鳄的蛋。” 秦歌:“……” 绝毒黑鳄是一种高级灵兽,甚至有些年岁够久的还具有灾厄级灵兽的破坏力,而就如其名,绝毒黑鳄是一种充满剧毒的灵兽,浑身没有一处无毒,就连生下的蛋也有一定的毒性。 毒蛋虽不至于毒死一帮修道者,但闹肚子那也是免不了。 时过良久,等到大家从树林中出来的时候,安芝芝便遭千夫所指。 这精灵女王,也真是没谁了,出去解个手就能带回来一颗蛋,这到底是有多贪吃啊?而且特么还是颗毒蛋!搞得大家现在…… “斑爷我觉得吧,以后还是尽量不要让安姐去找食物,说不定哪天我们一觉就睡去就醒不来了。” “对!”苏月摇激忿填膺:“以后她找来的食物,都需要经过严格检查!” “她最喜欢去林子里采毒蘑菇给我们吃!” “太可恶了!” “还记得曾经在学院里考试那次吗?那次就被她坑得很惨!” “哎哟喂!不行了不行了,斑爷得再去解决解决……” “……” 安芝芝躲在秦歌身后,见引起公愤,吓得不敢出声,不过她也很不服气,不想背这个锅,很想上去理论一番。 这肚子一旦闹腾起来,那就要人命。 一连好几天,秦歌带领的小队里都充斥着哀叫声。 也幸好这几天没有杀手找来,不然事情就大了。 而从始至终,秦歌、安芝芝、白鹭洲三人是什么事儿也没有,每天只是看着大家闹肚子。 …… 一路走走停停,大概五天后,大军路过热闹的集市。 蛮荒之地固然是无数灵兽的生存领地,但也并不代表没有人类生活,而有人类生活的地方,必然便有集市这样的存在。 道宗后援大军所经过的这个集市,是属于蛮荒之地的那些隐世门派。 在数年前,玄剑道宗开出这条贯穿蛮荒之地直通血土高原的大路之后,那些隐世门派便找准商机,将集市设在大路两边,如此一来,经过的外地人就会跟当地人进行买卖,并也有一些外地人专门带些蛮荒之地没有的商品来这里做生意。 道宗大军并未停留,一如长龙,直直穿过集市,荡起浓浓烟尘,久久不散,画面甚是壮观。 只是有一些粮草官奉命留在集市中采购食物,虽然此行粮草部队带的食物很充足,但伙食每天都一样,战士们难免会吃腻,所以陈苏安决定给战士们来点儿新鲜的。 采购百万大军的食物,这无疑是一笔巨款,不过这对现如今的玄剑道宗来说也只是一笔小钱,并且还可以用一些蛮荒之地没有的水果进行交换,毕竟萝莉宫可是有不少在剑仙大陆上从未出现过的水果。 那些隐世门派的弟子很早就知道道宗的后援大军会经过,所以在很早之前就已准备好足够的食物,就等着赚道宗的钱。 这种生意,那些隐世门派自然不会放过。 秦歌一行人远远的跟在大军后边,因为那几天闹肚子,所以行程放慢,与大军的距离拉得有些远,等到集市时,泥土街道上只剩数不胜数的脚印。 “看来大军并未在此停留。” “不过有粮草部队的弟子在采购食物。” 秦歌说道:“蛮荒之地土特产不少,筱儿你多去采购点,特别是水果,以后拿回萝莉宫培育新品种。” “好的公子。” 安芝芝举起手,“那我也跟秦筱一起去,这次我保证不买有毒的水果给你们吃!” 药不然撇撇嘴,忍不住吐槽:“有毒的水果人家也不会拿出来卖,你想买也买不着。” 苏月摇轻轻摇头,感慨道:“精灵女王,你这智商……着实堪忧啊。” 这时威猛夯昊摇摇晃晃的走过来,伸手扯扯秦歌衣角,然后指指前边不远处的一个肉铺,接着又两手比划,咧着嘴嘻嘻的笑着。 它的意思,就是要秦歌去买肉,它已有好几天没开荤了。 而在这段时间里,它也明白了,在这队人当中秦歌才是老大,什么事都得秦歌说了算,所以它只能来讨好秦歌。 药不然走过来一巴掌拍它脑袋上。 威猛夯昊又气愤又懵逼的看着药不然,心想本大爷又没惹你,你他么手贱啊! 药不然微笑问道:“小朋友,你是否有很多问号?” 威猛夯昊龇牙咧嘴:“嗷嗷!” 药不然又是一巴掌拍它脑袋上,沉声道:“还他妈想吃肉!斑爷现在都不敢这么奢侈!” 随后药不然看看秦歌,提议说:“老秦,我觉得不能再惯着这孙子,你瞧瞧它一天得吃多少啊,我们空间法宝里储存的粮食,照这孙子这么败下去,败不了几天!要不我们让它去耍猴戏,然后放个盘子赚赏钱,它赚来的钱就给它买肉?” 秦歌捏着下巴,仔细想想后说道:“让它自己去卖艺养活自己,这很不错。” 威猛夯昊这下却急了,原地跳个不停,还嗷嗷直叫,就要跟药不然拼命。 孙贼,老子忍你很久了!你要不要这么过分?! 老子好歹也是妖族的顶尖战神,是前代龙皇的左膀右臂,怎么能去耍猴戏给人家看? 安芝芝长长的叹息一声,说道:“看来,就只能牺牲一下我漂亮的小衣服。” 言讫安芝芝从她的包包里掏出一条粉红色的热裤,还有一件很漂亮的短袖。 见此威猛夯昊转身就要逃! 但药不然眼疾手快,一把将它给拉住。 “安姐,衣服拿来,斑爷帮它穿!” “好哒。” “嗷嗷!嗷嗷嗷!”威猛夯昊极力挣扎。 孙贼,你要不要这么过分?! “嗷尼玛,给老子闭嘴!” 于是,可怜的威猛夯昊被药不然穿上安芝芝那漂亮的萝莉套装,药不然怕它逃,还用一根绳子拴住它脖子,将它牵到人多的地方去卖艺。 “唉,想我堂堂并肩王世子,现在却要牵着一只猩猩在街头卖艺,实在是寒碜。”药不然觉得自己很受委屈。 “嗷嗷嗷!”威猛夯昊宁死不从,极力挣扎。 做猩猩,那也是有底线的! 药不然不知从哪取出一条树枝,啪啪挥舞几下,满脸威胁之意,“你再挣扎试试?我说你怕个什么卵,你以前不就是干这行的?现在不过是为生活所迫,重操旧业而已。再说,斑爷也不贪图你一文钱,赚来的赏钱,都是用来给你买食物,这还不好?难道你他么就整天赖着我们白吃白喝?” “安姐的衣服也是很贵的,而且还这么可爱,现在为了你的事业,她都白送给你穿,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你每天不就是捡柴挑水什么的,这样的劳动配得上你那惊人的食量?” “孙贼,你给斑爷听好咯,待会儿好好整,要是表现不好,你今晚没饭吃不说,斑爷还得揍你。” “嗯……就先给大伙来个你拿手的钢管舞。” “你要清楚,斑爷这可不是在虐待动物啊,让你白吃白喝,不能自己去求生,其实这才是对你的虐待,懂吗?人活着要有一技之长求生,猩猩同样也是,让你回归山林你又不回,非要赖着我们,所以这就是你的求生方式,在我们人类社会,就是这个规矩,没有谁会白养你这么一个吃货!” “……” 药不然带着威猛夯昊去卖艺赚钱,秦筱和安芝芝带着一群女学员去各处采购蛮荒之地的特产。 秦歌、战安凉、苏月摇、白鹭洲四人则是找到一家小酒馆,选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这家酒馆很简陋,就是随便搭的一个棚子,但是很宽敞,因为蛮荒之地最不缺的就是地儿。 渐渐的,酒馆里的客人越来越多,几个小二忙不过来,老板娘便亲自出来招呼客人。 “几位客官,要来点儿什么?”热情的老板娘上来招呼。 秦歌:“两斤烧酒,两斤腌牛肉。” “好嘞,几位客官稍等。” 苏月摇用手指扒拉着窗台上那盆牡丹花,对秦歌说道:“哎哎,秦歌你瞧,这是什么?” “牡丹花,怎么了?” “这是葛巾紫诶,好漂亮,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以前只在图集里看过。你在聊斋的《葛巾》那章里面写过的善良多情的花仙葛巾娘子,就是以这个为原型吧?” 便在这时,酒馆外面的泥泞街道上传来很激烈的吵闹声。 是两个牵着牛车的老汉在吵架,大概是都不肯让路。 那两个老汉吵着吵着便大打出手,其中一个老汉被打得满脸是血,还被另一个老汉追着打,无奈只好跑到酒馆里来寻求好心人帮助。 有个看上去十来岁的娇滴滴的小姑娘哇哇大哭,两手揉着眼泪跟进来,大概那个被打的老汉是她爷爷,她想去保护她爷爷,却被一脚踹倒,坐在地上哭得更厉害,脸上还有个脚印。 那被打的老汉滚到秦歌几人所在的桌前,苦苦哀求,希望有好心人帮忙。 苏月摇很生气,“真是太不讲理,大爷您先起来!”说着她就要去扶那老汉。 白鹭洲却按住她的手,眼神示意她不要动。 苏月摇这才发现,秦歌、战安凉、白鹭洲都很冷漠,根本没有出手帮忙的意思。 秦歌突然站起身,并将手按在他背后那一桌的某个客人肩上,一把锋利的小飞刀出现在他手中,精准的刺进那客人的脖子,剧毒在瞬间让那客人失去生命。 秦歌的动作很轻,而且速度很快,没有产生任何多余的动静,在外人看来,似乎就只是他起身时差点摔倒,然后顺手将手搭在后边那桌的客人肩上。 这时老板娘端着酒和肉走来,“客官,您请。” 将酒肉放在桌上之后,老板娘便气鼓鼓的去驱赶那两个在酒馆里打架的老汉。 秦歌看着老板娘的背影,微笑说道:“她的手好嫩,肌肤光滑,有弹性。” 闻言苏月摇瞪了秦歌一眼,“怎么,难道你还想……” 这时白鹭洲说道:“所以她肯定不是经常在这种地方劳动的人。” 战安凉什么也没说,直接出刀。 刀光闪烁间,老板娘的头已经落,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从她袖中滑落。 那两个正在打架的老汉心中一惊,看着老板娘的头颅在地上滚动,当下起身后退,并向秦歌发出两道暗器。 此时秦歌的手还搭在他身后那桌客人的肩上,见暗器飞来,便猛地提起那具尸体当盾牌,挡住两道暗器。 战安凉拿起一块牛肉,问秦歌:“有毒没?” “没有。” 战安凉将牛肉放进口里,随即走到酒馆门口,挡住所有人的路。 从他们进来之后,这个酒馆里的客人就越来越多,所以那些后进来的客人,多半是杀手。 此时那个十来岁的小姑娘还坐在地上哭。 白鹭洲走过去蹲下身摸摸小姑娘脑袋,“小妹妹别怕,快来姐姐这儿。” 小姑娘哭声渐止,泪眼朦胧的看向白鹭洲。 随后,白鹭洲将她脖子拧断,干净利落,没有给她造成一丝痛苦。 苏月摇说道:“你太残忍了!” 白鹭洲说道:“不然她会比我更残忍。” 秦歌走上前,面向那两个老汉,“如果没猜错的话,这小姑娘应该是皇朝那边的杀手,花彤彤。” ……(未完待续。) —————— 最近好像出了个什么“运营官”功能,具体也不太了解,大家有兴趣的可以试试。 另外,这章是二合一。 第二百五十五章 黑白双剑 那两名老汉相视一眼,俱是心情沉重,深深的看了秦歌身旁面戴轻纱的白鹭洲一眼。 强如花彤彤,连手都还没来得及出,便被直接扭断脖子。 看来情报还是不够详细,秦歌身边不仅有药不然和战安凉这两位破罡玄境初期,还有其他的! 花彤彤是破罡玄境初期,而能轻易杀死花彤彤,令其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这至少也需要破罡玄境后期的实力。 秦歌淡淡道:“或许在你们看来,你们所策划的这一切很完美,我们不可能识破。” 接着苏月摇仰起脸,“但事实上,你们演技拙劣,处处是破绽。” 为什么秦歌几人刚进酒馆,酒馆里的客人就开始变多? 老板娘有那么多客人需要去招呼,为什么偏偏就选择去招呼距离她最远的秦歌那一桌? 两个牵牛车的老汉,都不肯让路,吵架动手很正常,可为什么早不吵架晚不吵架,偏偏要在这个时候吵架? 到处都是疑点! 其中一个老汉无奈的摇摇头,苦笑说道:“或许我们这次的任务已经失败,但今天,秦堂主应该走不出这里。” 两名老汉深知,连花彤彤都被杀,自己兄弟俩今天必然是没有活路,所以选择拼命。 两人修为都在御气丹境后期,而御气丹境后期的杀手拼命发出的攻击,无疑很危险。 但秦歌并不会给他们这个机会。 两名老汉还未有所动作,便莫名其妙的倒在地上,眼睛瞪得很大,眼珠努力向下翻,似乎想要看看脖子上的血线。 秦歌转身坐回椅子上,拿起盘中牛肉放进口里,然后又自顾自的倒酒。 除秦歌本人之外,没有人知道这两名御气丹境后期的杀手为何会突然倒下,因为没人能看到魂斩模式。 酒馆中还有很多杀手,不过都是些聚气灵境。 站在门口的战安凉目光淡漠的扫向众人,缓缓拔出莫问斩天荒,说道:“万径人踪灭。” …… …… 当药不然和秦筱等人找到秦歌的时候,似乎一切都已结束。 酒馆中满地尸体,而且大多都身首异处。 浓浓的血腥味儿弥漫在空气中。 对此没有人感到意外,因为在进这个集市之前,就料到这里会有很多杀手埋伏。 药不然无奈的叹口气,说道:“妈蛋,出去这么久,结果只赚到五两赏银,还是斑爷我说尽好话拍尽五香麻辣屁那大娘才掏出五两银子。现在的人啊,总想着白嫖,巴不得什么都免费,一点都不尊重我家老白。” 老白,便是药不然给威猛夯昊起的小名。 “不过五两银子,应该也可以买几斤肉。” 安芝芝上去抱住秦歌胳膊,担心问道:“秦歌,你有没有受伤呀?” 秦歌说道:“没有。” 但安芝芝的真实目的根本不是去关心秦歌,而是桌上盘子里的牛肉。 她小手一抓,便将盘子里的牛肉全部给偷光。 秦筱说道:“公子,筱儿已采购到足够多的食物,我们现在是赶路还是暂留?” 秦歌站起身,看看桌上在轻微震动的空盘子,说道:“估计很难离开这里。” 随着时间短暂推移,震感越来越强,窗台上的花盆,地上的桌椅几乎都在跳动。 天在这时突然也变得暗淡。 当秦歌一行人去到大街上时,发现街上空无一人,只有风卷起一些尘土。 安芝芝两眼波光粼粼,“哇塞!那些人连东西不要就跑啦,那这些东西就是我们的啦!不要白不要!” 说着她就去前边的水果摊,将那些水果往小兔子包包里装,还有肉干果脯蜜饯之类的特产小零食,她一样都没放过,恨不得将包包塞满。 战安凉催动腰间的飞行法宝,也就是他战家祖传的凌天带,飞到数十米高的天空中一扫,心情变得很沉重,返回地面对秦歌说:“四面八方,全是灵兽。” 怪不得,刚刚大地好像在震动。 秦歌抬头看看灰蒙蒙的天空,再看向前方的街道。 在前方的街道上,有一道苍老的身影不疾不徐的走来。 老者身穿黑袍,戴着面具,花白的长发随风轻飘,两手各提着一把长剑,一黑一白。 白鹭洲面无表情说道:“这下估计很麻烦。” 秦歌:“应该是皇朝杀手排行榜第三十七,黑白双剑花胡子,根据情报上显示,他的修为已臻破罡玄境后期。” 药不然讶然,“没想到连这样的人物也动了,看来老秦你的人头很值钱啊。” 皇朝大地的杀手,不说是在榜上排名三十七,就是排名前三百,那也没有一个泛泛之辈。 白鹭洲说道:“这个集市,属于蛮荒之地的那些隐世门派,而且还能控制那么多灵兽将这里包围起来……所以我想,那些隐世门派也有参与其中。” 战安凉:“就是一个陷阱。” 这时,手提黑白双剑的花胡子已来到秦歌一行人前方二十米之外站定。 花胡子蔼然道:“我只要秦歌的命,其他无关之人,可以走。” 如果他脸上没有那张诡异的面具,手上也没有那两把杀气腾腾的剑,估计他看上去会是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 药不然嘿嘿一笑,放出怒雷斩大鲸抗在肩上,“斑爷今天要是不走,你能如何?” 花胡子淡笑道:“世子殿下重情重义,老夫钦佩。” 但在话音落下的同时,花胡子一双眼睛就骤然变得犀利,却是他感应到有足矣致命的危险靠近。 他身躯几乎是下意识的向后一仰,险之又险的避开那道看不见的攻击,脖子上微微刺痛,留下一道淡淡的红痕。 好险! 花胡子背心冒出些冷汗。 如果不是对危险有本能的反应,刚刚这一瞬间,估计脖子会被划破。 这自然是秦歌选择先发制人,但很可惜,秦歌发动的魂斩并没能奏效。 虽然魂斩看不见碰不着,但是那种杀意却是实实在在的存在,这对眼前这位在榜上排名三十七的杀手来说,要避开也不是什么难事。 但秦歌并没有停,因为他的手段很多,不光是魂斩。 只见他两手一翻,双手指间便多出数颗烟雾弹,随着一阵砰砰炸响之后,场间顿时被浓浓的烟雾覆盖。 花胡子被烟雾呛得连声咳嗽,当下屏住呼吸,并用灵力护体。 却就在这时,花胡子前方的烟雾中有数道黑影破空而来。 他本以为秦歌使用烟雾弹是要趁机找机会逃走,但事实完全相反,秦歌并没有打算逃,而是继续进攻。 花胡子持剑挥舞,从容挡下数道破空而来的暗器。 却就在同一时间,烟雾中又伸出一只手,秦歌的脸在他眼前浮现。 秦歌直直的抓向花胡子咽喉。 “有意思!”花胡子面具下的脸上露出一抹笑容,在后退一步的同时,左手上的白剑便刺向秦歌掌心。 这一剑,足矣杀掉秦歌! 就算秦歌反应及时,那他的手基本上也会废掉。 花胡子是这么想的。 但花胡子并不知道,节奏完全掌控在秦歌手中。 秦歌等的就是这一刻! 面对花胡子犀利的一剑,秦歌非但不躲,反而加快速度抓去。 随后便只听“咔嚓”一声脆响,花胡子手中的白剑化为一地碎片。 从很早的时候,秦歌就知道斩仙剑魄很给力。 爱吃醋的斩仙剑魄不让秦歌碰任何武器,看似是一种对秦歌的限制,但如果反过来想,这也是秦歌的一种能力。 自己用不了武器,敌人也别想用! “什么?!”花胡子脸上笑容凝固,一时间还有些没反应过来。 他不会对任何人轻敌,因为轻敌是杀手的大忌! 即便面对的是一个修为比自己低很多的御气丹境初期,他也会去思考任何有可能发生的情况,但他怎么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情况。 秦歌竟轻易一爪将自己的白剑给粉碎。 眼前的秦歌,才仅仅是御气丹境初期啊! 他是怎么做到的? ……(。) 第257章 风林婉 花胡子在极短的时间内便接受这恐怖的现实,右手上的黑剑猛地挥向前方,一道磅礴剑气将烟雾震散。 但他这一剑却挥空,因为秦歌在粉碎掉他的白剑之后便闪身隐进烟雾中。 秦歌并不上头,也不会逞能,他很爱惜自己的生命,跟花胡子这样的破罡玄境后期强者正面刚,能凭着斩仙剑魄占到一点便宜就已经很不错,得见好就收,若是继续正面刚,哪怕只是拖延一秒,花胡子的剑就会落到自己身上。 但花胡子在一剑挥空之后,却也并没有追,而是选择抽身后退。 即便刚刚那一刻发生他无法接受的事,白剑被秦歌轻易摧毁,但他的心神也没有太大波动,仍是很冷静。 遇事冷静,这是一个杀手最基本的素质。 这个杀手榜排名三十七,并非徒有虚名。 烟雾中,秦歌等人背靠背围成一圈。 战安凉正在聚刀势,即便是面对花胡子这样的强者,他也只出一刀,至于在这一刀之后,是花胡子被砍掉脑袋,还是他被花胡子击杀,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但在安静几秒过后,前方并无动静。 秦歌眼帘低垂:“不愧是能排进前五十的杀手,很谨慎,很难找到破绽。” 战安凉说道:“很难缠。” 如果花胡子刚刚没有选择抽身退走,而是急功近利,选择凭绝对强大的修为实力在烟雾中击杀秦歌,那么秦歌就有很多种方法让他吃大亏。 但花胡子并没有。 他的剑被毁掉一柄,然后他就这样干脆果断的退走。 这实在不像是一个破罡玄境后期强者该有的风范。 而这也让秦歌有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 布置计划的再如何完美,只要对方不上套,那也就没辙。 就如战安凉所说,这很难缠。 药不然:“老秦,现在要咋整?烟雾一散,我们就彻底没有机会反击。” 秦歌面无表情:“冲出集市外面的灵兽包围圈,逃到森林里。” 白鹭洲:“这是目前唯一的选择,如果继续走这条大路,就算今天杀出一条血路离开这里,那么之后的一路还是会有很多像花胡子这样的杀手出现。” 苏月摇:“所以只要我们逃入森林,他们在这一路上的埋伏和布置就会失效。” 秦筱:“可外面早已被无数灵兽包围,我们要怎么冲出去?” 秦歌说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们想要的局面,应该也是要让我们进入森林,所以我们会很轻易的冲出包围圈。” 药不然挑挑眉:“这就是我父王常跟我说的那种兵法,叫什么来着……对,围师必阙!” 战安凉淡淡道:“我从未跟你说过这样的话。” 药不然怒道:“滚蛋!斑爷拿你当兄弟,你却想做我儿子!” 白鹭洲笑盈盈的说道:“这是因为他们知道,暗中还有陈苏安的人和那些实力高强的剑卫在保护我们,所以他们也不敢逼得太紧,但只要将我们撵进森林里,那我们对他们而言就是砧板上的鱼肉。” 苏月摇恍然大悟,说道:“这也是为什么,明明他们已将我们包围,可以控制灵兽直接简单的杀死我们,却直到现在也没有真正动手的原因,只派来一个花胡子,目的是逼我们跑路。” 秦筱:“如果花胡子刚刚是铁了心的要杀人,这里谁也拦不住,但他并没有这样做,就是因为他害怕暗中的剑卫们出手。” 药不然朝地上吐了口唾沫,“所以不管怎样,我们的结局还是死呗,冲出灵兽包围去森林里,那之后还是会被那些成群结队的灵兽给搞死,依斑爷看,倒不如正面上去跟他们刚到底!” 白鹭洲看看秦歌,露出一种早已看透一切的笑容,说道:“他们想要利用森林中的灵兽慢慢的磨死我们,让我们体验一下什么叫绝望,但是他们却忽略一件事。” 秦歌什么也没说,身形一闪,向街道外跑去。 众人紧跟其后。 药不然将威猛夯昊抱起来放到自己背上,边跑边对威猛夯昊说道:“老白,抓紧了!待会儿到林中,你就逃,他们总不至于为难你一只猩猩,别跟着我们,一天不仅要被斑爷欺负,现在还要被追杀,你至于嘛?” 威猛夯昊哼了一声。 就如秦歌所预料的那样,众人很顺利的就冲出集市外面的灵兽包围圈。 可在冲出包围圈之后,那些数不胜数的灵兽就在某种神秘力量的控制指挥下朝秦歌一行人追赶而去。 不过灵兽群并没有在第一时间追上秦歌一行人,而是刻意保持一定的距离,其目的,显然是想将秦歌一行人赶到森林深处。 …… 在集市的上空,有一只狮身鹰头、背生双翼的灵兽。 这是狮鹰兽。 狮鹰兽是一种高级灵兽。 一位白衣女子妙龄女子静立于狮鹰兽宽阔的背上。 长发飘飘,衣裙飞舞,容貌气质俱佳。 白衣女子姓风,名林婉。 当今剑仙大陆上五大剑仙之一的逍遥剑仙风起帘,也是姓风。 花胡子御剑而来,停在狮鹰兽身旁,说道:“还是大小姐考虑的周到,如此一来,陈苏安和那些剑卫,就会失去对局面的掌控,鞭长莫及。” 风林婉淡淡一笑,朱唇轻启:“秦歌的头,我要定了!” “大小姐,现在是否要追?” “不急,慢慢玩。”风林婉偏头看看花胡子,笑问:“前辈你刚刚的情况,委实是有些出人意料呀。” 花胡子轻叹摇头,想起自己的白剑,很是心疼,感慨道:“秦堂主,不愧是秦堂主。” “那小子真有传言中说的那么优秀?”对于花胡子的反应,风林婉很意外。 花胡子点点头,“他的优秀,体现在很多方面。或许在修道这方面,他跟拥有剑仙血脉的大小姐比起来尚有差距,但也是少有的天才,一身手段更是层出不穷,如果给他一定的成长时间,他会是个大麻烦。” 风林婉淡淡道:“虽然很喜欢他的诗,也很喜欢他的歌,但皇帝叔叔的人情,我得还。” 花胡子只是笑笑,没有再说。 其实他看得出来,骄傲的风林婉也很不服气,她不服气秦歌比她优秀。 …… 一路被数不胜数的灵兽追赶。 约莫是三天后,秦歌一行人已彻底进入蛮荒之地的深处,并迷失方向。 秦歌很清楚,事实上是背后的那些人在玩弄他们,如果真要追杀他们,在第一天他们就会被灵兽追到。 这天。 秦歌一行人在一道峡谷前停下脚步。 秦歌转过身,对众人说:“现在我们已彻底没有退路,也没有保险。此前一路,即使再危险,那在暗中始终还有那些剑卫保护,他们会在关键时刻出手,但现在,我们想要活下去,真的就只能靠自己。” 进入蛮荒之地深处,失去剑卫和陈苏安的保护,这不仅是背后那些人想要的局面,其实也是秦歌想要的局面。 秦歌是故意带领大家走入绝境。 秦歌从一开始的目的,就是想要训练这批来自女武神学院的女学员们,当然,战安凉、药不然、苏月摇、秦筱、安芝芝等人在某些方面也有所欠缺,所以也得遭受一些苦难磨练。 包括秦歌自己,他觉得自己也需要遭受一些磨练。 而这,对秦歌而言就是个很好的磨练机会。 “这峡谷不错,很隐蔽,接下来就在这里躲一段时间。” 安芝芝:“我们不逃啦?” “你越逃,他们越开心,既然他们要玩,那就在这里陪他们玩。”秦歌走向前方的树林,“筱儿,你去布置,这次你的任务,是要反杀至少十个杀手。” “是,公子!” 秦筱带着那些女学员前去布置陷阱,准备利用以前秦歌教她的一切知识,来个绝地反杀。 …… 花胡子走到风林婉身边,“大小姐,他们已在落日峡谷停下,似乎没有继续逃下去的打算。” 风林婉有些意外,“你觉得,他们是想干嘛?” “应该是自知逃不掉,想要拼一把。”花胡子淡淡道:“落日峡谷的地理位置颇佳,只要控制兽群将落日峡谷包围,他们插翅难逃。” “先让那些杀手去玩玩,让我瞧瞧这位秦大才子到底有何本事。” ……(未完待续。) 第258章 亲自出马! 浩浩荡荡的百万大军中。 一名白衣弟子御剑破空而来,将一封信交到坐在犀牛背上的陈苏安手中。 那弟子神情有些焦急,偷偷看陈苏安一眼,弯身说道:“大长老,秦堂主和玄霜仙子都在,万一他们遭遇危险……” 陈苏安收起信纸,说道:“不用管,继续赶路。” 信上说,他所派出的那些在暗中负责保护秦歌的道宗三代弟子,以及步知舞和苏月摇的剑卫,现在都已经与秦歌一行人失去联系。 秦歌一行人被赶入蛮荒之地深处。 谁都知道蛮荒之地深处充满危险,即便是游魂化境的修道强者,孤身一人踏入其中也须万分谨慎。 但陈苏安知道,这是秦歌自己的选择。 虽然他很担心秦歌一行人的安危,但既然是秦歌自己做出这样的选择,那么他也只能相信秦歌的本事。 毕竟,秦歌可是那位,又岂能以常理度之? …… …… 茂密的落日峡谷,地势险峻,占地辽阔,物产也相当丰富。 清晨起来,安芝芝两条小腿儿一瞪,便熟练的穿上可爱的过膝袜,然后又找到秦歌,让秦歌帮忙梳辫子,并问秦歌今天的早饭吃什么。 吃完早饭,她闲来无事,便提着小篮子去林中采蘑菇。 “冬眠假期刚刚结束,我还有点糊涂。” “鸟儿在头顶把森林叫醒。” “……” “青草香,浆果甜,喝着露水靠着树。” “……” 安芝芝蹦蹦跳跳的行走在密林中,口里还哼着秦歌以前教她唱的歌,看上去貌似很欢快,但凡是看到那些五颜六色的蘑菇,便采来放进篮子里。 似乎她已忘掉秦歌对她的嘱咐——颜色越是鲜艳美丽的蘑菇,就越可能有毒。 跟大多数女生一样,她在意的只是外观,那些明明很好吃又珍贵的松露,一般情况下想找也难以找到,她倒好,这会儿随随便便就能遇到,却偏偏不屑一顾,看都懒得看一眼,觉得那就像是一坨难看的便便,只采那些漂亮好看的毒蘑菇。 她是这样想的……好看就一定会好吃。 在峡谷的另一个地方,有一条湍急的瀑布,轰隆如雷,四周山体上还生长着不少巨大的黄果树,景致颇佳。 瀑布下有条弯曲蔓延向远方的河流。 药不然穿着防水的灵装,腰间别着小竹筐,一手拿着两米多长的怒雷斩大鲸,一手拿着网子。 他这是在干什么? 他这是在电鱼。 如果不是秦歌在几天前告诉他怒雷斩大鲸还可以这样玩,他估计一辈子也不会解锁这种骚骚的新玩法。 怒雷斩大鲸电力十足,在水中所过之处,但凡附近有鱼,必会被刀身放出的电流击晕,然后药不然就用网子捞起来放进竹筐里。 斑爷这才觉得,电鱼比钓鱼要有趣的多。 今天他收获颇丰,电到一条大鳄鱼,还有一条巨骨舌鱼,有一条可以一口吞下小孩儿的大鲶鱼,还有好几条雀鳝。 有一头野猪从河边路过喝水,也被手贱的斑爷给电倒。 那野猪可真是个倒霉玩意儿。 腰间竹筐装不下的大鱼,药不然就会丢到岸边交给威猛夯昊。 威猛夯昊注视着药不然手中的怒雷斩大鲸,从这把大刀中,它感受到一种似曾相识的气息,而且,还隐隐有种压迫力。 这把刀,不简单! 这死胖子,为什么会得到这把刀? 威猛夯昊伸手指指不远处的河马,两手不停的比划着,大概意思是说要药不然去电河马,今天它想吃河马。 药不然不屑道:“河马有什么好吃的,瞧你这点出息,等着,斑爷去给你电两头老虎尝尝。” 自从秦歌告诉药不然怒雷斩大鲸的新玩法,药不然每天就主动请缨,负责给大家找食物开荤。 正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人一旦被惯坏,一顿不吃肉就憋得慌,好在斑爷的大刀很给力,每天都可以开荤,即便是被追杀,那伙食也照样不能差。 轰隆如雷的瀑布下,战安凉正在用刀挥砍瀑布。 与瀑布比起来显得很渺小的身子,站在瀑布正下方却稳如扎根,丝毫不显摇晃,手中的刀也是稳得一批! 那些穿着泳衣的女学员也在跟着战安凉做,这是秦筱院长对她们的特训,战安凉是导师。 战安凉不止一次脸红,而且他连话都不敢跟这些女学员说一句。 苏月摇和白鹭洲两女坐在树下有说有笑,你帮我画指甲,我帮你画眼线,看上去关系好得很,不时还指点那些女学员几句。 秦筱乖巧的跟在秦歌背后,在向秦歌学习怎么布置陷阱。 秦歌的陷阱,自然不是用来抓捕野兽,而是用来杀人。 距离来到这个峡谷,时间已过去差不多有七天。 几乎每天都有一批杀手找来,但那些杀手还未靠近峡谷,便被密林中那些简单却又实用,更是狠辣无比的机关陷阱给收割掉性命。 风林婉即便不想承认,但她现在也必须要承认,秦歌比她想象中的要优秀。 不过她更是感到不服气。 所以,她决定亲自动手。 “那些杀手,真是一个比一个废物!连区区一个秦歌都对付不了!” “不说是秦歌,就连秦歌身边的那些小姑娘,也一个没有伤到。” “难道现在皇朝那边的杀手就只有这点水平?” “杀不了人的杀手,那又有什么用?” 对于风林婉这些话,花胡子只能苦笑以对,心想这大小姐太过心高气傲,需要吃吃亏才行。 并不是那些杀手太废,而是秦歌那些人太聪明,反侦察、反套路、埋伏、设置陷阱等等,样样都挑不出毛病。 那些杀手或许很专业,但再专业,那也不是无所不能的神。 这只能说,这次是遇到厉害的角色。 虽然花胡子是想让风林婉这位从小娇生惯养性格高傲被捧在手心里的大小姐吃吃亏,长长见识,但他也担心风林婉真的出事,所以他执意要跟风林婉一起去。 风林婉穿梭在林中,发现到处都是恶心的毒虫,于是决定御剑直接飞进落日峡谷。 花胡子却说:“如果从空中飞过去,那反而会成为他们的靶子,现在的情况,是我们双方都不确定位置,所以都在暗,可如果我们率先暴露,那就是我们在明,他们在暗,这会陷入被动。” 风林婉仔细想了想,觉得花胡子说的有些道理。 对于花胡子,她还是蛮尊敬的。 花胡子看看左前方挂在树枝上那具已经腐烂得不像样的尸体,皱眉道:“对方用毒的本领很强,远在老朽之上,大小姐您要小心。” 风林婉不屑一笑。 毒? 还没有什么毒能对她造成威胁。 毕竟她爷爷是剑仙,她做为剑仙的宝贝孙女儿,身上岂能没有些解毒的宝物? 花胡子又看看那些爬在树叶上和树干上以及地上,可谓无处不在的毒虫,眼帘低垂:“很难想象,对方是如何控制这些毒虫聚集在一起不动。” 若是有密集恐惧症的人,此刻来到这种被毒虫占满的地方,必然会被吓退。 风林婉淡淡道:“虽然不知道他们为何能控制毒虫,但他们应该是想利用这些毒虫逼我们改变路线,引导我们走进他们设好的陷阱里。” 花胡子点点头,“诚然。” “哼,雕虫小技!”风林婉一剑挥出,便有剑气为她开路。 但她还是中了陷阱。 那些紧绷在丛林中的丝线被剑气切断,进而四面八方都有毒针飞向她。 “哼!无聊!”风林婉面不改色,单手握剑挥动,从容不迫的挡下毒针。 突然,侧方的密林中飞出一道身影,直直撞向风林婉。 “找死!”风林婉美眸中迸射犀利光芒,一剑朝那身影挥去。 花胡子忽然意识到什么,想要开口阻止,但为时已晚,风林婉的剑很快,已将那道飞出的身影一分为二。 “碰!” 那道身影猛地爆开,释放出大量墨绿色的剧毒气体。 原来那是个用某种皮材制成的假人,里头全是毒气。 风林婉的剑法很精妙,能轻易挡下毒针,可又怎能在这样的情况下及时挡住气体? ……(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八章 暴风小剑 假人爆开后所产生的有毒气体异常恐怖,只是短短数息间,附近沾染到毒气的花草树木便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枯萎,直至化成一地墨绿色的齑粉。 风林婉虽然应对及时,但也吸入一小口。 她浑身皮肤几乎是在瞬间变成墨绿色,一头乌黑飘柔的秀发也变成深邃的墨绿色。 不过在关键时刻,她身上却散发出淡淡的粉光,将萦绕她周身的毒气驱散,并及时控制住已经入体的毒气。 “该死!大意了!”风林婉用手指迅速在自己胸膛点几下,及时护住心脉。 只要毒气没有攻入心脉,她就可以化解掉这种剧毒。 花胡子不敢靠近,因为这种恐怖的毒连破罡玄境也招架不了,但是他也并没有选择丢下风林婉,丢出一条细链飞过去缠住风林婉的腰肢,将她拉到身边。 “大小姐,先退!” 风林婉什么也没说。 直到退出很长一段距离,风林婉才盘膝坐于树下,开始运功逼出体内剧毒。 花胡子看着风林婉吐在地上的那口墨绿色的淤血,说道:“这应该是用笑脸魔蛛的毒丹所炼出的一种剧毒,不过据我所知,只有在中州的天空岛上才有修炼出毒丹的笑脸魔蛛存在。” 不过仔细一想,以秦歌在中州的身份地位,要去天空岛猎杀笑脸魔蛛那种剧毒灵兽取毒丹也并非什么难事。 风林婉长长的睫毛抖动,徐徐睁开眼睛,浑身皮肤迅速恢复原本颜色,接着一头秀发也恢复原本颜色。 她长长的呼出一口气,脸色有些憔悴虚弱,从怀中摸出一朵巴掌大的花朵,“多亏有它护体,不然刚刚还真不好说。” 她手中的花朵很漂亮,散发出淡淡粉光,还有奇异的香味儿,明明无叶无根,却好似永不凋零,生机勃勃。 “这是……奇香幽兰花?”花胡子目光微震,很是羡慕,他知道这朵花是极品灵药,可遇不可求,不过风林婉身上带着这样的至宝,也并不奇怪。 叹只叹人跟人没法比,谁叫人家是剑仙的孙女儿? 风林婉目光阴沉的看着前方。 花胡子说道:“等晚上,老朽再想办法潜入。” “不!”风林婉站起身,看看手腕上那串亮晶晶的手链,沉声道:“我现在就要杀他!” 花胡子没有再说什么,很显然,风林婉已被激怒。 他也是有很久没看到小魔女生这么大的气。 这小魔女,一旦生起气来,可是连宗门都敢拆,逍遥剑仙也拿她没办法。 这串手链,是风林婉的爷爷,也就是逍遥剑仙送给她的保命法宝。 手链上有五把小剑,每把小剑都能发挥出巨大的力量。 风林婉并不是杀手,她也懒得玩这些什么潜入暗杀之类的游戏,所以她决定动用绝对的力量,直接开出一条路,然后进去取秦歌的命! 她轻轻摇动手腕,手链发出叮铃铃的声响,像是一串铃铛,只见一柄小剑从中飞出,瞬时没入前方虚空。 下一刻,狂风呼啸,天昏地暗! 一道冲天百丈的剑气龙卷直直飞向峡谷。 剑气龙卷所过之处,一切化为齑粉! 花胡子赞叹道:“不愧是主人炼制的暴风小剑,威力竟强大如斯。” 秦歌等人在密林中布置的陷进机关,固然难缠,如果就这样过去,即便是有花胡子这样的杀手,估计也过不去,但在绝对的力量面前,秦歌布置的一切都如同纸糊,不堪一击。 在剑气龙卷开出一条路后,风林婉提着长剑,不疾不徐的走向前方,目光中充满杀意。 前方已被开出一条平整的道路,再也没有什么能阻碍她。 紧接着,在她后方的密林中,冒出一头头强大的灵兽。 风林婉所在的门派,与蛮荒之地的几位兽王关系很好,所以她可以命令这些灵兽帮她做事,不过她也不敢白白让这些灵兽去送命,不然不好向兽王交代。 此时,峡谷中。 蹲在一棵大树上的秦歌站起身,说道:“这下麻烦了。” 这时战安凉等人也都聚集到树下。 刚刚那道壮观的剑气龙卷,大家都有看到。 一只长鼻鼠在林中穿梭,以最快的速度爬上树,来到秦歌脚下,叽叽的叫着,像是在向秦歌汇报什么。 少时,秦歌挥挥手,长鼻鼠欢快离去。 秦歌对众人说:“这次来的只有两个,不过很强,而其中一个就是之前遇到过的花胡子。” 秦筱对那些女学员说道:“按原定计划埋伏!” “是!” 秦歌突然从树上跳下,尚未落地,安芝芝便骑着五鳞红光飞到他脚下将他借助,随后五鳞红光飞向前方。 战安凉和药不然御刀而行,跟在五鳞红光左右两侧。 …… “哦哟,这妞很不错。”药不然在看到风林婉的第一眼时,说的就是这句话,他那猥琐的目光,一直在风林婉身上打量,这令风林婉很不舒服。 但风林婉看也没看药不然一眼,视线落在立于五鳞红光背上的秦歌脸上,问:“你就是秦歌?” 一旁的药不然嘿嘿一笑,“我兄弟是不是很帅?不过距离我的颜值,还是有些差距。” 秦歌凝视着风林婉,心想这妞年纪不大,修为却是高强的很。 在秦歌的认知中,如药不然和战安凉以及苏文轩这样的已经算是超级天才,比起那个被人们吹得很神的子桑不孤也不差,二十岁左右的年纪,却已是破罡玄境,试问在世上又有几个? 而眼前这位姑娘,年纪也只在二十岁左右,却已是破罡玄境中期。 在破罡玄境这个大境界上,要提升一个阶段,会非常难,而相差哪怕只是一个阶段,实力差距也会很大。 十个破罡玄境初期,也不一定是一个破罡玄境中期的对手。 花胡子警惕的看看四周密林,对风林婉轻声说:“小心,附近有埋伏。” 风林婉不以为然,只是伸手打个响指,视线依旧落在秦歌身上。 下一刻,她身后密林中便传来噼里啪啦的树木折断声,数不胜数的灵兽接连浮现。 无一例外,全是高级灵兽! 高级灵兽,具有破罡玄境修道者的战力,只不过相比起修道者,灵兽的攻击方式很单一,所以在一对一的情况下,一个破罡玄境的修道者面对一只高级灵兽会占些优势,可若是灵兽数量太多,那这优势就荡然无存。 随着灵兽出现,埋伏在附近的秦筱和那些女学员便遇到麻烦,只好放弃埋伏,选择抽身。 在此之前,秦歌也有考虑到这点,所以他对大家的嘱咐是,一切以保住自己的命为主要。 但眼下秦歌也无心管那些灵兽,虽然正面刚不过,但秦筱她们也不是笨蛋,总不至于一个个傻站着不动让灵兽去生撕。 秦歌现在最在意的,就是破罡玄境后期的花胡子,以及破罡玄境的风林婉。 这两个人都很难缠。 风林婉用秀气的长剑指着秦歌,“原来堂堂秦大才子,也不过才区区御气丹境初期。秦歌,乖乖下来受死,本小姐可以给你一个痛快。” 药不然伸手指了指花胡子,说道:“妹砸,有本事你叫你老公一边去,我们俩单挑!” 风林婉怒道:“混蛋,胡说什么!” 药不然挠挠头,“难道是斑爷猜错了?你不是被这位大爷包养?” 风林婉寒声道:“你找死!” 很显然,药不然这是在故意激怒风林婉,而且很成功。 风林婉身形一闪,提着剑掠向药不然,顿时狂风呼啸,漫天剑气纵横。 花胡子显然也看出药不然这是在故意激怒风林婉,但奈何风林婉这样的大小姐,对方用这种方式很容易就能将她激怒,而现在想要阻止风林婉也已经来不及,花胡子只好紧跟而上,保证风林婉的安全。 却就在风林婉距离药不然还有数米距离时,她的身体便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击中,顿时倒飞而出。 花胡子当下闪身,以超越风林婉的速度出现在她后方,一掌拍出,用柔和的力量接住风林婉,卸掉那股冲击力。 见此秦歌很是失望,如果他的魂斩模式再提升一级,那就可以召唤出剑灵儿所说的魂斩之剑,如此,刚刚这下风林婉必死无疑。 在没有魂斩之剑的情况下,秦歌的魂斩模式顶多只能在一定程度上伤害到风林婉这样的破罡玄境,并不能做到一击毙命。 ……(。) 第二百五十九章 斑爷的报应! 被一大群高级灵兽追杀,秦筱表示很有压力。 更让她有压力的是,刚刚她还回身一剑反杀掉一头长着四颗脑袋的狼,虽然她这记反杀很漂亮,但这已彻底将兽群激怒,见同伴被杀,个个都跟发疯似的。 “大家尽量不要分散!” “是!” 那些来自女武神学院的女学员们虽然很紧张,但也并没有乱方寸。 在这样的情况下,秦筱的应对无疑是正确的,因为灵兽的数量实在太多,如果大家是分散逃,那就会落单,所以只能聚集在一起。 在前方的密林中有剧毒陷阱,秦筱的目的,便是要将兽群引入陷阱。 然而灵兽的数量太多,虽然剧毒陷阱干掉一部分,但后边仍是有数不胜数的灵兽赶上,并且在天空中也有不少飞行灵兽从两侧包夹。 如果速度不够快,秦筱和她的学员们便会被包饺子。 但秦筱并不紧张,因为昨晚秦歌悄悄跟她说过,如果到时候情况有变,就往白鹭洲和苏月摇身边跑,这俩女人一个是龙皇,一个是具有太白仙境实力的强者,这是最完美的保障。 此时威猛夯昊正在一棵大树下认真练武,跟老爷爷似的,动作很慢,显得很悠闲,似乎它根本就没有在意发生的这一切。 它所练的武,是几天前秦歌在教那些女学员时它躲在远处偷学的,当时听秦歌对那些女学员说,好像是叫什么太极拳。 不过那招“白鹤亮翅”,威猛夯昊怎么也做不标准。 便在它绞尽脑汁想着要怎么把这太极拳练好的时候,后方传来轰隆隆的声响,大地似乎也在震动,回头一瞧,正是秦筱和那些女学员带着兽群朝这边跑来。 威猛夯昊目光瞬时变得凶狠,觉得很烦。 麻痹的,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要在这个时候来打扰本大爷练功! “老白,危险!”秦筱跑过去一把抱起威猛夯昊,速度丝毫不减,直线奔向白鹭洲和苏月摇所在的方向。 因为秦歌对她说过,白鹭洲和苏月摇就是对付兽群最大的保障。 但事实上,已经用不着苏月摇和白鹭洲出手,因为威猛夯昊现在很生气。 只见威猛夯昊奋力从秦筱手中挣脱,傲立于树下,直面追来的兽群,目光愈加凶狠,缓缓张开口,发出沙哑而沉厚的声音:“滚——!” 恐怖的音浪,八方扩散! 树叶纷纷落下! 整个世界,仿佛安静了那么一瞬间。 紧追而来的兽群一个急停,有些没刹住的直接滚倒在地,继而被后边的同伴踩踏,一时间兽群中哀叫连连。 灵兽们满眼惊恐的看着威猛夯昊,瑟瑟发抖,再也不敢上前。 这到底是什么气势?竟可怕如斯。 不仅是那些灵兽,就连秦筱等人也都有些傻眼。 苏月摇快步跑过来挽住秦筱胳膊,问道:“筱儿妹妹,老白它是不是偷学秦歌的武功然后修炼成精了?” “不……筱儿也不知道。” 威猛夯昊一个深呼吸,有着厚厚胸肌的胸膛一起一伏,紧接着,就在众人震惊的注视下,它的身体开始膨胀变大。 灵兽和妖族,同根同源,其实妖族最开始的祖先也是灵兽,在灵兽修炼成仙兽之时可以做出选择,有的选择进化成更高级的神兽,脱离这个世界的范畴,而有的则是选择进化成妖,并幻化人形。 那些选择进化成妖的,后来经过一代代繁衍,便有了妖族。 威猛夯昊做为仅次于银龙族的金刚族,它自然是能凭气势威慑这些灵兽,从灵魂上碾压一切! 就算威慑不了,那现在它也恢复实力。 连九头龙蛇的脑袋它都能生撕掉两颗,所以,它的实力很恐怖。 本来威猛夯昊并不想出手帮助这些人类,它只想安安静静的练功,等到自身伤势稳定时再摊牌,可现在情况所迫,并且它也实在是忍受不了被打扰,所以便决定趁此机会提前展现出自己的强大。 它很感谢秦歌的太极拳。 那看上去软绵绵的拳法,如果结合灵力来练,便能很有效的强身健体,并疏通经脉,助它伤势加快恢复,真是神奇的很。 “一帮垃圾!都给老子跪下!”威猛夯昊一声爆喝。 那些生活在蛮荒之地的灵兽平常看上去一个比一个凶狠嗜血,但面对此刻的威猛夯昊,却只有瑟瑟发抖匍匐在地的份,就像是见到王者。 王者让它们跪下,绝不敢站着! 但威猛夯昊并没有动手,因为有它的震慑,这些灵兽已经没有威胁,而且,它也不屑去杀一些比它弱小的存在。 威猛夯昊冷哼一声,大步走向药不然几人所在的方向。 既然现在恢复实力,那么,就得找那个可恶的人类死胖子报仇泄恨! “轰!轰!轰!” 它每走一步,大地仿佛都在颤抖。 那些粗壮的参天古树,在它脚下,就好似在人类脚下的小花小草。 药不然愣愣的看着高达五十米的威猛夯昊朝这边走来,一双小眼睛瞪得溜圆,脸部肌肉不停的哆嗦,“我靠,我靠我靠我靠……老白,你是不是吃了椿药,咋这么猛?” 威猛夯昊鼻孔喷出两道热气,目光无比凶狠,在药不然前方蹲下身,用一根手指将药不然放倒,淡淡道:“孙贼,你也有今天!你完了我跟你讲!” 药不然脖子僵硬的扭头看看秦歌,目光中有求救的意思。 “老秦,秦哥,秦爷,救救兄弟我啊!” 现在的威猛夯昊,光是气势就吓人的要命,药不然只觉浑身无力,难以动弹。 这种感觉,就像是面对一个剑仙! 尽管他并没有面对过剑仙。 秦歌耸耸肩,一脸“我什么也没看到的”表情,用一道眼神告诉药不然,现在他也是自身难保,这一路上他也欺负过威猛夯昊,估计待会儿这大猩猩也不会放过他。 他姥姥的,也不知道咋回事,这猩猩居然…… 安芝芝伸手扯扯秦歌的胳膊,“秦歌秦歌,我跟你讲,这头大猩猩就是上次我在天空岛看到的那头!真没想到,原来老白就是它的化身。” 战安凉什么也没说,安静的走到一边,离药不然远远的,生怕被波及,心想幸好这一路我什么都没对它做过。 而在另一边,风林婉和花胡子也是一脸懵逼。 这啥情况? 咋突然就有这样的变故? 这样的情况,风林婉也不知该怎么办,不过看起来这恐怖到令人想哭的大金刚只对秦歌那边的人有恶意。 “静观其变。”风林婉对花胡子说道。 花胡子点点头,“正有此意。如果待会儿情况不对,我们就先撤,如果它不放过我们,那也只能请兽王出来帮忙。” 药不然刚从地上爬起,又被威猛夯昊用一根手指头放倒。 “哎哎,老白,咱别闹,现在有敌人呢。”药不然讪讪笑着,在地上摆出一个很潇洒的姿势,“瞧瞧你,真是调皮的很,小淘气,你这样很不乖哦。” 威猛夯昊似笑非笑的注视着药不然,微笑说道:“那次,你给老子梳的那个发型,貌似很不错。” 闻言药不然的脸色顿时就变了,威猛夯昊都这样说了,他还能不明白威猛夯昊是啥意思? “那啥,老白……你说咱哥俩,还在乎那些?外道了哈……额呵呵……不存在的不存在的,咱哥俩,谁跟谁呀你说是不?” 威猛夯昊仍是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不过那种无形的气势却越来越强。 药不然浑身冷汗直冒,只好拿出小梳子,往自己掌心吐口唾沫抹在头上,然后再给自己梳个中分发型,“嗯,不错不错,刚好斑爷最近想要换个新发型,老白,你瞧瞧,不错哈?” 秦歌和战安凉相视一眼,都极力憋住笑。 药不然梳完发型,仰头看着威猛夯昊,表情比哭还难看,却还是挤出一丝笑,“老白,行了哈,咱玩归玩,别这么过分。” 威猛夯昊摇摇头,看向安芝芝,“精灵女王,借一套你的衣服。” 安芝芝双手叉腰,说道:“那你答应我,不准伤害秦歌,不然我就不借你衣服。” 威猛夯昊深深的看了秦歌一眼,“好!” 事实上,它也不敢将秦歌如何,并且,这一路上它也确实吃了秦歌不少东西。 秦歌感动的看着安芝芝,差点就伸手搂住她。 这小丫头,真是太有良心了! 安芝芝在小兔子包包里鼓捣起来,拿出一条漂亮的百褶裙,还有她最喜欢的小兔子丝袜,“呐,这个就送给你吧,可说好了哦,不准伤害我的秦歌。” 药不然两眼泪汪汪,生无可恋,“老白,咱都是兄弟,你要不要这么过分?还有安姐,这几天我电的鱼,你都白吃了吗?!” 威猛夯昊将安芝芝可爱性感的萝莉套装丢给药不然,“少废话!赶紧给老子穿上,再跳个舞给爷乐呵乐呵!不然弄死你!” 见药不然如此悲惨,男人尊严尽是,做为他兄弟的战安凉再也忍不住,猛地拔出莫问斩天荒。 见此药不然很感动,“沙雕,雕爷,快来救救你兄弟!” “嗯?”威猛夯昊瞪了战安凉一眼,“小东西,你想如何?” 战安凉猛地一刀挥出,砍在身旁的一颗大树上,然后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好!好!干得漂亮!” ……(。) 第二百六十章 你也有今天! 此时秦筱和苏月摇等人也已纷纷赶来,都看到这毕生难忘的一幕。 斑爷,你也有今天! 苏月摇振臂高呼,“好!干得好!” 一群女学员俱在捂嘴偷笑。 药不然咬牙切齿的瞪着在那里哈哈大笑的战安凉,“沙雕,你他妈够了!斑爷我真是遇人不淑!我没有你这样的兄弟!” 战安凉笑着说:“谁跟你是兄弟?别乱攀关系,以免白爷误会。赶紧的,听白爷吩咐,把衣服穿上,再跳个舞给大家乐呵乐呵。” 药不然低头看看那一堆可爱性感的衣物,再仰头看看威猛夯昊,“那啥,白爷……这太小,我穿不下啊。” “嗯?”威猛夯昊冷冷的瞪他一眼,那意思就是在说:穿不下也得给老子穿! 药不然一个激灵,弯下身,颤抖的从地上捡起安芝芝的衣服,咬咬牙,突然又用力的丢在地上,沉声道:“麻痹的!士可杀不可辱,臭猩猩,老子今天跟你拼了!” 言讫药不然伸手对着虚空一抓,怒雷斩大鲸飞到手中,顿时电闪雷鸣,霸气十足! “老子好歹也是堂堂京东世子,那也是有尊严的!” “大不了,老子跟你刚到底!” “轰轰烈烈的战死,那也好过受尽屈辱!” 药不然已做下决定,如果威猛夯昊紧紧相逼,便只好开启红莲模式跟它奋战到底! 威猛夯昊却是满脸不屑,虽然怒雷斩大鲸对于妖族有压制效果,但药不然现在本身的修为实力还不够,因此发挥不出这把刀该有的威力。 不过看药不然的样子,他是真的打算拼到底。 有骨气! 威猛夯昊一声吼叫,恐怖强大的音浪将众人震开,两拳用力捶捶自己胸膛,“来,老子陪你玩玩!” 虽然威猛夯昊没有杀心,不过这死胖子真的很可恶。 想起这一路上的悲惨遭遇,威猛夯昊是恨得牙痒痒。 老子堂堂妖族战神,哪里遭过这样的罪? 它决定用实力征服药不然! 但谁也没有想到,就在威猛夯昊要出手强行教育药不然的时候,它巨大的身体突然一阵剧烈颤抖,接着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缩小,变回原来的白猩猩。 “这下遭了!”威猛夯昊一颗心瞬时凉透。 这几天,因为练习从秦歌那里偷学的太极拳,它虽然恢复一些实力,可以变回原来模样,但还是经不起长时间的消耗,刚刚这会儿因为沉浸在报复药不然的快感中,它没有计算好时间,甚至都已忽略掉自己是有伤之身,是以就在这种关键时刻掉了链子…… 当威猛夯昊回过神来的时候,药不然已满脸阴笑的来到它面前站定。 刚刚在它眼中还如蝼蚁般渺小的药不然,此刻在它面前却是庞然大物。 “嘿嘿嘿嘿,我说孙贼……你他娘刚刚不是挺狂……你狂啥啊你狂?”药不然一巴掌拍它脑袋上,“现在,我才是爷爷,你才是孙子!赶紧的,衣服捡起来给老子穿上!然后再给自己搞个发型!” 威猛夯昊满目凶光的瞪着药不然,伸手捡起地上的衣物。 麻痹的,阴沟里翻船了! “死胖子,你给我等着!”威猛夯昊咬牙切齿。 药不然抬手就是一巴掌拍它脑袋上,“死胖子也是你叫的?等你大爷,赶紧给老子穿!” 如果说刚刚变大的威猛夯昊是一尊无可匹敌的战神,那么此刻,它就是一只普通的白猩猩,不说是药不然这样的破罡玄境修道者,就是一个体型强壮的普通人也能轻易花式虐它。 “我想,你们也应该闹够了。”便在这时,在另一边看戏的风林婉开了口。 没有看到不可一世的药世子穿萝莉装的画面,风林婉觉得很可惜,不过她这次来可不是来看戏,而是来杀人。 秦歌从五鳞红光背上跳下,直接掠向风林婉。 他还是选择先动手。 刚刚威猛夯昊来的时候,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威猛夯昊身上,只有秦歌将注意力集中在风林婉身上,因为他从一开始就知道,威猛夯昊纯粹只是想虐虐药不然,报复一下这死胖子,并没有恶意,所以他并不担心。 在这会儿时间里,秦歌已利用魂斩模式,在风林婉和花胡子四周设下陷阱。 同样,战安凉看似是在嘲笑药不然,但实际上他是在掩人耳目,他一直都在聚刀势,他的注意力,一直都在花胡子身上。 此刻刀势已满,随着秦歌一动,他便取下树干上的莫问斩天荒,掠向花胡子。 “好可怕的刀!”花胡子目光微沉,虽然自身的修为实力要绝对强于战安凉,但他也没有丝毫大意,毕竟他面对的是京南战家传人,面对的是莫问斩天荒。 花胡子手中黑剑一挥,甩出一道剑光抵挡莫问斩天荒那如实质般的杀气,接着掠向迎面而来的战安凉。 另一边。 见秦歌一个御气丹境初期就这样直挺挺的朝自己冲来,风林婉在一瞬间就想象出数十种关于秦歌的死法。 “风起云端!” 风林婉的剑法,都是她爷爷风起帘亲自教的,即便熟读《鬼剑宝录》的秦歌知道如何破解这种剑法,但奈何他自身修为实力不够,所以不敢正面硬接。 秦歌一直都有计算距离,在距离风林婉还有十米左右时,他一个急停,同时两臂交叉挥出,数十道淬有剧毒的暗器从他手中飞出。 风林婉挥舞长剑,轻易挡下暗器,但那些暗器在接触到她的剑气之后却爆散出毒雾。 “哼,堂堂秦大才子,难道就只会用毒这种阴险招式?就不敢正大光明一战?” 风林婉这话,听似是一种对秦歌的不屑,但其实她是想激一激秦歌。 但她不会知道,秦歌从来不会在意这些。 对他而言,不管什么招式,只要能杀敌,那就是他的道。 你都要来杀老子,老子还不能玩阴险招数?凭什么? 如果有绝对的实力,谁还会跟你玩这些花里胡哨的? 秦歌很会动脑子,但其实他跟大多数人一样,并不喜欢动脑子,只想靠绝对的实力取胜,可奈何如今实力不够,所以他也只能动脑子。 随着毒雾爆散,秦歌也争取到一点时间,当下接连几个后空翻,与风林婉拉开一些距离,单膝着地,伸手在草丛里一抓,便抓起一把纵横交错并紧紧绷起的丝线。 这便是他在刚刚那会儿时间里,利用魂斩模式布置的陷阱。 风林婉利用灵力护体,冲破毒雾,直向秦歌掠来。 秦歌将抓在手中的丝线用力一扯,瞬时间,便听四方传来呼啸破空之声,密密麻麻的暗器毒针飞向风林婉。 “阴险也就罢了,还这么无聊,真是一点水平都没有!”风林婉一剑挥出,剑尖甩出一道恢宏剑光,以她身体为中心,想八方扩散。 “风荡八方!剑罡护体!” 只是一招,她便挡下四面八方飞来的暗器毒针,但当她想继续进攻给予秦歌致命一击的时候,却发现前方已多出一团浓浓的烟雾,根本看不到秦歌身影。 “躲躲藏藏,你是属耗子的吗?!” “既然你要躲,那便让你无处可躲!”风林婉银牙一咬,左手食中两指并拢在剑身一抹,瞬时剑身散发耀眼光芒,那暴风般恐怖的剑气,也提升的更为猛烈。 “疾风皎月斩!” 一道弧形剑光带着狂暴飓风飞向前方那团烟雾。 这是大范围的杀伤性剑招。 剑光所过,一如摧枯拉朽,一切物体皆被切割成粉碎。 那团浓浓的烟雾,只是眨眼间便被吹散,化为虚无。 然而,那里并没有秦歌的身影。 “什么?”风林婉眼帘低垂,这才意识到,秦歌根本就没有藏身在那团烟雾中,他刚刚制造出那团烟雾,只是用来掩人耳目,实际上他已经改变位置,去到另一个地方。 风林婉忽然感到背后一凉,霍然转身,下意识的挥出一剑。 但就在她转身的同时,直面照射的阳光却令她闭上眼睛。 角度和位置,秦歌早已算好,他等的就是风林婉在被阳光直射闭眼的这一瞬间,因为,孔雀翎的发动也只需要一瞬间。 在风林婉睁开眼睛的时候,便只看到九道绚丽的光影朝自己飞来,竟是如同梦幻般美丽。 ……(。) 第262章 活捉风林婉【三更!】 但在那如梦幻般的绚丽光影中,却蕴含着足矣致命的危险。 在极短的时间里,风林婉便有所反应,迅速向后一退,同时手中长剑挥舞,娇躯也顺着剑挥舞的方向旋转一圈,一头齐腰发丝旋动飘舞,在浑身灵力光芒的笼罩下,煞是好看。 “乱世芳华!” 瞬时间,秦歌只看到前方出现好几道风林婉的身影,并且都以一种诡异的速度在半空中闪烁,像是飘忽不定的幽灵。 九片孔雀翎并没能跟秦歌想象的那样落在风林婉脸上,将她碎尸万段,全都被风林婉用这招“乱世芳华”巧妙避开,笔直席卷而去,没入前方树林,带起漫天木屑。 风林婉能在这么短的距离之内避开发动的孔雀翎,单单就这一手,秦歌也不得不说一个“服”字,换做是秦歌自己,他可不认为自己能做到这种程度。 在避开孔雀翎之后,那数道身影瞬间归一,只见风林婉长发飘飘,从半空中轻轻落下,神情略显狼狈,左臂处的衣物被划开一道口子,被白色紧身皮裤包裹的大腿上也被划出一道伤口。 洁白的肌肤上,有鲜红血痕。 秦歌眼帘低垂,暗叹这女人还真是不简单,不仅身法剑法样样高端精妙,而且还具有破罡玄境中期的实力。 想想也是,能在她这样的年纪达到破罡玄境中期,这样的存在,又岂是易与之辈? 不过孔雀翎毕竟是孔雀翎,秦歌的孔雀翎,不仅是六级灵器,而且还被杨建国炼成法宝,因此很轻易的就破开风林婉的罡气防御。 御气丹境之所以跟破罡玄境有很大的差距,主要就是因为修道者在达到破罡玄境之后,浑身的皮肤下面会产生一道罡气。 凭着这道罡气,修道者可以仅凭肉体力量去抵抗金属,空手抓白刃、手掌拍针板、胸口碎大石,还有用那什么花开瓶盖之类的,皆都毫无压力。 此外,这道罡气也能无视普通的刀剑武器,具有极强的防御力。 一个破罡玄境的修道者若是出现在大规模的战场上,那些普通士兵手中的刀枪剑戟,直接就可以无视,完全可以在万军从中横着走。 在一般情况下,一个御气丹境初期要破掉一个破罡玄境中期的护体罡气,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不过秦歌偏偏就不一般,凭着孔雀翎,他轻易就破开风林婉的护体罡气。 而孔雀翎除了有极强的穿透力之外,还有剧毒。 秦歌的毒术,是他根据自己前世的一些化学知识,再结合鬼剑山上的那些书籍习得,所以又岂是普通的毒? 在很短的时间内,风林婉的左臂便无力垂下,仿佛失去知觉,手臂皮肤变得乌黑,而且毒素还在加速蔓延。 风林婉黛眉紧皱,神情有些痛苦。 “这到底是什么毒?竟恐怖如斯。” 护体罡气只是被破开一小丝儿,这种毒便能进入体内蔓延全身,从内部逐一瓦解皮肤下面的护体罡气。 怪不得花胡子说秦歌的毒术远在他之上,这话,风林婉现在信了。 奇香幽兰花是极品灵药,解毒至宝,不过之前已经用过一次,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这朵花已经没有效果,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 风林婉咬咬牙,一剑插进脚下地面,单手做出一个奇妙的手印,便见一颗发光的绿宝石从她衣领飞出。 那是一条项链。 一种柔和的灵力,在瞬时间笼罩全场。 明明没有风,附近那些花草树木却在抖动。 骑在五鳞红光背上观战的安芝芝见此目光一震,眼睛瞪的很大,“这难道是……” 安芝芝不知是想到什么,连忙启动通讯法宝,“秦歌,你快离她远点!这是精灵之心!厉害的很呢!” “精灵之心?”秦歌心头微沉,虽然没有听说过,不过听安芝芝的语气,似乎这玩意儿很不简单,当下闪身隐进灌木丛中。 藏身在灌木丛中后,秦歌通过通讯法宝问道:“小智障,什么是精灵之心?能不能别取这么些只有动画片里才有的二逼名字?” “啊?秦歌,什么是动画片啊?跟香蕉片一样是好吃的吗?” “算了,没什么,我就是吐吐槽,你继续说。” 安芝芝严肃说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就是我们精灵族失传多年的至宝。我也是在不久前,在前代女王留下的古籍里看到哒,这东西不仅能救命,而且还能吸收一定范围内一切生命体的生命。” “我去,这么牛逼?” “反正前代女王大大是酱紫说哒。”安芝芝:“秦歌,你去帮我抢来好不好?这可是我们精灵族哒!以后还是我的嫁妆呢。不过看上去她已跟精灵之心建立某种联系,所以你可不能伤她性命哦,不然精灵之心就会枯萎。” 秦歌黑着脸,“你的意思就是要老子去活捉一个破罡玄境中期?” “对呀。” 秦歌脸更黑:“是,女王,小的领命!” 风林婉深深的吸一口气,脸上露出淡淡笑容,似乎她现在很舒服。 她左臂的伤口已经愈合,不留一丝疤痕,体内的毒素也消失无存。 “还好有爷爷送我的精灵之心。” “爷爷说的果然不错,外面不如家里,处处充满险恶,没有谁会光明正大的跟你交手。”风林婉不由想起一些她爷爷的嘱咐,抬眼看向前方,伸手拔起插在脚边地面的剑,淡淡笑道:“秦歌,你能在这片大陆上这么出名,看来也不是没有道理。” “一个御气丹境初期,却能将我逼到这种程度,即便所使手段阴险毒辣,却也证明你很有本事。” 秦歌藏在灌木丛中,根本没有鸟风林婉。 他透过树叶间隙凝视着风林婉,心中开始计算。 “如果是正面交战,我要击败她,只有一次机会。”秦歌看看自己的右臂,“而如果是要凭暗器消耗她,再让暗中伺机待发的筱儿发出致命一击,这就有十足的把握杀她,可现在要活捉她……看来就只能……” 一念及此,秦歌从灌木丛中冲出,身法诡异的闪烁着掠向风林婉。 这是跟大棍儿学的猿行身法! 风林婉原地不动,她现在是恨不得将秦歌碎尸万段,所以她决定用自己目前最强的一招,一击杀掉秦歌。 “去死吧!” 风林婉目光犀利,一剑刺出,暴风般的剑势滚滚而去,带起冲天烟尘! 却就在她出剑的同一时间,她腹部毫无预兆传来一阵剧痛,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拳头打在她腹部。 “可恶!”风林婉咬牙忍痛,刺出的一剑并未停下,暴风剑势仍在急剧提升! 但是她怎么也没想到,就在下一刻,裙子却被掀起来,而这也就罢了,居然还将紧身皮裤往下拉。 就好像有个看不见的猥琐男来到她面前…… “什么?” 风林婉心中一急,差点就发出尖叫,急忙收剑抽身。 如果是有一把剑刺向她,她完全可以凭着精灵之心的治疗能力硬接这一剑,即便受伤也要发出自己的最强一剑杀死秦歌,可是她怎么也无法忍受被非礼。 但她也搞不懂,到底是谁在掀裙子,秦歌明明就在眼前,所以不可能是秦歌啊。 可惜,这个时候已来不及她多想,也没有她的反应时间,秦歌已来到她面前,伸手掐住她的脖子,一条细长的小蛇从他袖中滑出。 只在呼吸间,风林婉便被小蛇捆成粽子。 活捉成功! 就算风林婉是游魂化境的强者,那也不可能挣脱开子玉蟒的缠绕。 秦歌这才发现,原来子玉蟒还可以这样玩。 不过想起刚刚自己利用魂斩模式掀风林婉裙子,秦歌觉得也有些无耻,本来是想一拳打在风林婉腹部,以此让她发不出那强大的剑招,可没想到风林婉很坚强,硬是忍受腹部的剧痛继续施展剑招,无奈,秦歌在情急之下只好…… 若不然,她那一剑发出来,自己就有生命危险。 见风林婉被活捉,另一边正被药不然和战安凉合力拖住的花胡子也急了,但他的第一反应不是去救风林婉,他很冷静,第一时间选择去抓药不然和战安凉其中的一个,以此来交换。 可秦歌早已料到这点,在花胡子刚要动手的时候,便将一把锋利精致的小飞刀放在风林婉脖子上。 花胡子一个急停,不敢再有所动作,冷声道:“秦歌,你可知她是谁?” ……(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二章 还可以用毒 秦歌看向花胡子,淡笑道:“还真不知,不如你给介绍介绍?” 此际秦歌也稍稍松了口气,他能凭借子玉蟒的力量在出其不意的情况下活捉破罡玄境中期的风林婉,却没法对付花胡子。 此前战安凉和药不然两个破罡玄境初期合力,凭手中武器的优势,却也只能勉强拖住花胡子,并且现在都已受伤,足可见花胡子之强。 而花胡子最大的失败,就是他从一开始就表现出对风林婉的在意。 如果他不在意风林婉的生死安危,那么秦歌几人现在仍是会有大麻烦,毕竟,这里除白鹭洲之外,谁也奈何不了花胡子。 在大多数情况下,感情,就是一种弱点。 杀手也是人,所以杀手也有感情,并没有谁规定杀手就不能有感情,也并没有谁规定杀手就必须要冷血无情,除自己之外谁都不在乎,只是,一个杀手,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隐藏和伪装。 特别是在与同伴一起执行任务的时候,更要学会隐藏自己的感情,不能给敌人留下破绽。 花胡子是皇朝杀手榜排名三十七的杀手,他显然有极高的素质,但他还是露出这样的破绽,所以这只能说明,风林婉对他来说真的很重要,比他自己都要重要。 花胡子说道:“她姓风。” 秦歌挑挑眉,“我姓秦。” 药不然伸手抹去嘴角血丝,“斑爷姓药。” 花胡子淡淡道:“她跟逍遥剑仙一个姓。” 这个时候,花胡子也只能报出逍遥剑仙的名号,以此来保风林婉安危。 秦歌想起风林婉之前施展的那些剑技,说道:“怪不得。所以你的意思就是说,她跟风起帘有很亲密的关系。” 花胡子语气沉冷:“你好大胆子,竟敢直呼剑仙大人名讳!” 这时风林婉怒声道:“秦歌,实话告诉你,逍遥剑仙是我爷爷!” 她的脸上满是骄傲,没办法,有个剑仙爷爷,她确实有资本骄傲,也确实可以狂妄。 谁叫剑仙偏偏就是她爷爷呢? 秦歌从地上提起被捆成粽子的风林婉,“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你们的意思就是,逍遥剑仙的孙女儿,我不能动。” 花胡子语气缓和些许:“秦堂主,我们各退一步,你放开她,此后,我们不再打扰。你意下如何?” 秦歌淡淡笑道:“我从不会放过一个想要杀我的人,不管她背后的人是谁,不管有什么后果,先宰了再说,到时候就算剑仙找来,将我碎尸万段,我也认。” 风林婉冷哼一声,“花胡子你快走,不要管我!我倒不信这小子真敢将我如何!” 花胡子对秦歌说道:“我以我的人格担保,只要你放开她,此后我们定不再扰。” 秦歌:“如果我拒绝呢?” 花胡子冷冷道:“我要走,这里没有谁能留我。” 秦歌:“你离开这里之后,会第一时间通知风起帘,让他来救人,他是剑仙,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追到我们,到时候,不管这妞有没有被怎样,我们都会死。” 花胡子:“所以,你怎么选择?” 秦歌看看风林婉,淡笑道:“既然横竖都是死,倒不如在死之前爽一把,玷污玷污有剑仙血脉的小妞。这妞花容月貌,身材极棒,我们哥仨有福。” 药不然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当然,也不能亏待咱们的白爷。” 风林婉面红耳赤,奋力挣扎,咆哮道:“秦歌你敢!你放开我!” 花胡子咬牙切齿,面具下的脸庞已经扭曲,如果眼神能够杀人,秦歌几人早已死上千次万次。 “秦歌,你别逼我!” 秦歌说道:“但我们这样僵持下去也不是办法,你现在走人,但不能告诉风起帘,我也不会动她,在确保我们安全之后,我自会放她。” 花胡子看了风林婉一眼,什么也没说,转身离去。 确实,僵持下去不是办法。 时过良久。 直到那些小动物告诉秦歌,花胡子是真的离去后,秦歌才松一口气。 药不然看看树下的风林婉,搓搓手,坏坏笑道:“老秦,你该不会真的要将她……” 战安凉冷哼一声,“难道你还想?刚刚秦歌说那些话,不过是想进一步确认花胡子对她的在意程度,并逼他一下。” 秦歌看看药不然,“士可杀不可辱,这话是你自己说的。”随即走向风林婉,来到她前方,“风姑娘,拼爷,咱们这里谁也拼不过你,我也确实不敢将你如何。” 风林婉冷冷一笑,“你这卑鄙无耻的小人,既然你已经知道我爷爷是谁,那你还不赶紧放开我!我爷爷要是知道,很快就能赶到这里,他要杀你们这群人,动动手指足矣!” 苏月摇冷哼一声,从空间法宝里拿出一把锋利的剪刀走到风林婉面前蹲下,“这妞还挺狂,秦歌,让我来收拾她。” 风林婉看着那亮闪闪的剪刀,俏脸苍白,奋力挣扎,“你要干嘛?滚开!不要毁我容!” 但苏月摇并没有毁风林婉的容,同为女人,她也不能做的太过分,她只是将风林婉的指甲全部给剪掉,而且剪得非常难看。 女人的嫉妒,果然可怕。 风林婉的一双手生得漂亮,像是精致的艺术品,偏偏指甲还生得那么整齐,苏月摇自然很不爽。 秦歌注视着风林婉,“我也就开门见山吧,将你的精灵之心交出来,然后可以考虑给你个痛快。” “如果我不呢?”风林婉毫不畏惧。 秦歌淡淡一笑,问苏月摇:“月摇,你有没有学过理发?” “没有。” “那好,就拿她来学。” “别别别!”风林婉极力挣扎,顿时就急了,要是一头漂亮的长发被苏月摇剪成癞子,她也不想活了,气鼓鼓说道:“你要拿也不是不可以,不过得看你自己的本事,这精灵之心早已跟我血脉相连。” 秦歌看向安芝芝。 安芝芝摇摇头,“我也没有办法诶。” “算了,我再想想。”秦歌面向众人,“都去收拾一下,立刻赶路。” 风林婉不屑笑道:“如果我爷爷知道,你们速度再快也没用,秦歌,劝你还是放了我,到时候我可以让我爷爷给你们几天的逃命时间。” 秦歌有些不耐烦,“筱儿,找个东西把她嘴巴堵住。” “好的公子。” …… 接下来的一路,秦歌一行人很轻松。 自从那天威猛夯昊发威之后,再也没有灵兽敢来打扰。 其实就算没有威猛夯昊那次的发威,秦歌也不会在意蛮荒之地的灵兽。 而习得《兽皇诀》的秦歌还可以利用一些兽类帮忙,以确定血土高原的方向。 至于已经离去的花胡子,不知在干些什么,如果他将风林婉被擒一事告诉风起帘,那么风起帘早就已经赶来救人,所以这只能说明他没有将此事告诉风起帘,看来他也是担心真的将秦歌逼急,然后对风林婉做出些什么谁都接受不了的事。 转眼间,五天过去。 秦歌看着被捆住双手双脚蹲坐在树下的风林婉,“你还是不肯说?” 几天前,秦歌已强行封住风林婉身上的重要经脉,所以现在的风林婉顶多只能发挥出聚气灵境的力量,自然也就用不着子玉蟒来捆她。 “就不说,有本事你杀了我!” 在这几天里,秦歌用很多种方式逼迫过风林婉说出要如何才能将她与精灵之心分离,可风林婉就是不肯说,即便药不然给秦歌找来一支蜡烛,她也还是没有说。 剑仙的孙女,倒也不仅仅是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姿态,同样也很有骨气。 “秦歌,本小姐饿了,赶紧把好吃的拿来孝敬本小姐!不然我就让我爷爷把你们杀光!” 风林婉倒也不笨,她知道秦歌对她有杀心,这从一开始与秦歌交手就能感受到,但因为她体内的精灵之心,秦歌却没有杀她,所以现在精灵之心就是她保命的手段,只要精灵之心还在她体内,秦歌就不敢杀她,至于秦歌的那些“逼供”手段,她都不屑一顾,太小儿科了。 秦歌坐在她身边,从身后拿出好几串香喷喷的烤肉,自顾自的吃,完全不理她。 风林婉狂咽口水,伸长脖子要去咬,可是怎么也咬不到。 “秦歌,快,给我吃一串!” 秦歌没有理她。 “跟你说话呢!快给我吃,我饿了!” 秦歌慢慢的吃着,说道:“风姑娘,你现在是不是在想,只要精灵之心在你体内,我就不敢杀你?” 风林婉冷哼一声。 秦歌:“其实你应该庆幸,你是落到我手中,如果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我不喜欢侮辱折磨别人,我只会给个痛快的死法。” “哼,那你就杀了我呗!” 秦歌注视着她,“你就这么想死?” 秦歌手腕一翻,掌心多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小飞刀。 风林婉从秦歌眼中感受到真实的杀意,不由咽下一口口水,面向一边,“哼,要是你杀掉我,精灵之心也就会枯萎,到时候你什么也得不到!除我本人之外,没有谁能取出精灵之心。” 秦歌收起小飞刀,“谢谢。” “嗯?什么意思?” 秦歌将手中的烤肉喂给她,说道:“其实这几天我一直都在想这件事,现在听你这样一说,那就可以确定,你与精灵之心的联系,你能够在主动的情况下分离,是吧?” “你……你什么意思?” 秦歌淡然一笑,“既然你能主动分离,那就让你主动分离。” “你当我是傻子吗?我才不会主动分离!你休想!” 秦歌说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方法可以让一个人主动去做他不想做的事。” 风林婉脸色变了,“你要干什么?难道是用毒?” 秦歌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对啊,我还可以用毒,谢谢你提醒我,不然我还真找不到办法。” “你敢!” ……(。) 第二百六十三章 悲惨过去 秦歌没有再理风林婉,走到一边从空间扳指里拿出一口药箱,开始鼓捣里头那些瓶瓶罐罐。 “秦歌!你要干什么?你要是敢这样对我,你就死定了我跟你讲!” 秦歌继续鼓捣那些装满珍贵药水的瓶瓶罐罐,淡然道:“就如我刚刚所说,你真的应该感到庆幸,你是落到我手中,要是换做其他人,像你这种如花似玉年轻貌美的姑娘,指不定将你各种凌辱,践踏你的尊严,要不就是对你百般折磨,痛不欲生。” 闻言风林婉俏脸发白,其实仔细想想秦歌这话,她觉得自己真的算是很幸运,明明已沦为阶下囚,只能任人宰割,却没有遭受过任何非人的对待,而且每天还有好吃的好喝的。 秦歌:“人都是爹娘生的,别的我不敢说,但最起码的尊重,我会给,因为曾经我也成为过别人的阶下囚,我被关在审讯室里,遭受各种折磨,尊严尽失,很痛,很残忍,更无助,甚至有时候疼得你觉得连死都是一种奢望。” 他看看风林婉,“因为我体会过,所以我很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因此我不想将那样的痛苦施加给别人。” 风林婉移开视线,不敢看秦歌,“那个人……是原先的清江城主?” 秦歌点点头,“是的,就是他。风姑娘,人与人之间,如果失去最起码的尊重,那就跟丑陋的魔鬼无异,所以后来我毒死秦白的大儿子,再后来,我杀光他全家,当着他的面前,让人按住他的头,让他亲眼看着他全家老小被杀,甚至,连十几岁的小孩都没放过。” 风林婉俏脸更白,“你真的……不是人。” 秦歌:“当人心深处的那扇禁忌之门被打开,放出里面的魔鬼,谁都不再是人。” “风姑娘,我跟你说这些,就只是想告诉你,不管怎样,我都不会将我曾经遭受过的那些东西施加给你,所以请你放心,就算要杀你,我也不会让你遭受痛苦。” 秦歌站起身,两指捻着一根细长的银针,徐徐走向风林婉,缓缓说道:“这是我调的一种毒,叫‘醉生梦死’,很珍贵,珍贵到我都舍不得用,这对你不会有任何伤害,也不会让你痛苦,只会让你沉睡,陷入梦境。” “同时,我也能用一种秘术进入你的梦境,并控制你的梦境。” 风林婉向后缩了缩,“你……你什么意思?” 秦歌:“一个人的梦境,都是基于其内心深处最真实的记忆,所以只要能控制你的梦境,我就能让你主动断开你与精灵之心的联系。” “别!不要!不要啊!”风林婉看着迎面走来的秦歌,像是看到魔鬼,带着哭腔哀求:“秦歌,求求你不要!不要这样对我。” 秦歌微微一笑,“女孩子都是口是心非,说不要,那就是要咯。” “我要你个大头鬼,你给我滚开!秦歌,你今天要是真敢……我死也不会放过你!要是我爷爷知道你这么欺负我,他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 在另一边的空地中烤烧烤的药不然等人都有听到那一声声“不要”,一时间不知是想到些什么,都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不行,我得去看看!”苏月摇站起身,她担心秦歌那家伙真的对风林婉做出些什么事。 “放心好啦,秦歌可是很厉害哒,他最擅长的就是欺负女孩子。”安芝芝骄傲的扬起脸。 苏月摇白她一眼,“听你的意思,他欺负女孩子对你来说还是好事?” “对呀!”安芝芝说道:“我觉得秦歌欺负别的女孩子时的样子特别帅。” 苏月摇撇撇嘴:“变态!” “你才是变态!哼!”安芝芝不屑的哼一声,没有再理苏月摇,她满嘴油腻,脸颊鼓鼓的,相比起精灵之心,此时此刻她更不想错过的是这些美味的烤肉,这可是秦歌亲自切的,片片薄如蝉翼,而且还是秦歌亲手调制的腌料,烤熟之后超级好吃。 …… 此时风林婉已经深度昏迷。 秦歌盘膝坐在她前方,一道神识进入她的大脑,连接她的神识。 他看到风林婉内心深处的很多记忆……那个浑身脏兮兮的小女孩蜷缩在街边的垃圾堆里,一群熊孩子朝她身上扔石头扔垃圾,对她百般羞辱唾骂,但即便脑袋被砸出血,她也没有勇气去反抗,只是蜷缩在角落中瑟瑟发抖,两眼满是泪花,很无助、很绝望,口中轻轻呼喊着爹爹和娘亲,后来一个醉醺醺的中年男人路过,见她生得漂亮,便将她带走,不久后就将她卖到青楼里…… “真可怜,没想到剑仙的孙女,在小时候还有这样的回忆。”秦歌心头有些不舒服,鼻子发酸,便直接跳过这段记忆。 剑灵儿说:“主人,这段记忆存在于她内心深处,但应该是那位剑仙已将她这段记忆封印,导致她自己想不起来,现在你用‘醉生梦死’帮她唤醒,估计她以后……” 秦歌:“先别管这些,做正事。” “嗯,好的主人。” 其实以秦歌现在的神识强度,根本做不到利用醉生梦死毒去操控风林婉这种破罡玄境强者的记忆,所以,真正在负责操控的是剑灵儿,秦歌只是提供秘术和方法。 时过良久。 风林婉睁开双眼。 但她的瞳孔没有焦距,看上去呆呆的,像是失去灵魂。 在秦歌解开她手上的绳子之后,她便做出奇妙的手印,口中还念念有词,接着她洁白的脖子上便浮现出一条项链。 项链上有颗闪闪发光的绿宝石。 那块宝石是个心形,很漂亮,但其中蕴含着难以想象的生命力量。 这便是秦歌想要的精灵之心,确切而言,是安芝芝想要的。 等取出精灵之心后,秦歌看着地上已经昏迷过去的风林婉,心中有一丝愧疚,发出叹息声。 刚刚的那段记忆,在秦歌脑海中挥之不去。 本来是想取出精灵之心后就给风林婉一个痛快,结束她的生命,因为对待一心想要杀自己的人,秦歌从来都很无情,不过他也并不是真的无情,想想后,还是决定放弃这个念头。 …… 秦歌走出树林,将精灵之心交给安芝芝,“大家都收拾一下,准备赶路。” 药不然问:“那这女人怎么办,就这样丢在这里?” 秦歌看看风林婉所在的地方,说道:“蛮荒之地的灵兽应该不会伤害她,等到她可以醒的时候,她自然就会醒。” …… 约莫是两天后。 有呼啸声响起。 两道身影从天而降,落在风林婉前方。 来者是花胡子,以及一位须发皆白,看上去平平无奇,却又显得深不可测的老者。 这位老者,便是当今五大剑仙之一。 逍遥剑仙,风起帘! “大小姐!”花胡子急忙跑向风林婉。 “先别动她。”风起帘目光深邃,凝视着风林婉,很久之后,发出长长的叹息,似乎他已看出些什么。 “主人,大小姐她这是怎么回事?” 风起帘负手走过去,“她没事,只是在做梦。” “主人……”花胡子抬眼看看风起帘,欲言又止,他有些不敢相信,看到自己的宝贝孙女儿变成这样,风起帘还能这样淡定。 剑仙的心,都是铁做的么? 但事实上,风起帘本是带着杀心而来,因为他最疼的就是风林婉,他不允许任何人伤害自己的宝贝孙女儿,不过现在,他已没有半点杀心。 “如果她自己不能接受自己的过去,坦然面对自己的过去,她就永远醒不来。” “主人您就不能想想办法救大小姐?” “只有她自己能救自己。”风起帘看向远方,喃喃道:“秦歌吗……或许,他的方式才是对的,即便很残酷。” 风起帘很早就在担心这事儿。 虽然他封印住风林婉那段悲惨的记忆,但是随着风林婉的修为境界提升,封印就会越来越弱,等到她将来突破太白仙境的时候,仍是会唤醒那段记忆,而那个时候,她若不能接受,便只会万劫不复,留下永久的心魔。 与其那样,倒不如现在就让她面对。 人的成长,并不是逃避过去,而是要勇于面对过去,好的坏的,坦然接受,如此,未来之路,方能畅通无阻。 风起帘觉得,这么简单的道理,他早就应该想到,因为一时的疼爱,却差点毁掉风林婉的未来。 “小胡子。”风起帘喊道。 “主人。” “守好婉婉,在她自己醒来之前,不要打扰她。” “主人放心。” 风起帘一步踏出,便消失不见。 不管如何,孙女还是受到些委屈,这是事实,并且精灵之心也被抢走,所以他得去找那小子的麻烦。 …… 风林婉站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 似乎她是透明的,没有谁能看到她。 她看到了那个被人欺凌的小女孩。 那已经发臭的包子,被踩在脚下,小女孩也要去捡来吃。 秦歌走到她身边。 “风姑娘,这是你的梦,也是你的回忆。” 风林婉满脸泪水,偏头看看秦歌,“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不,这一切都是你给我制造的梦境,这并不是真的。” “我跟你说过,梦是基于内心深处最真实的记忆。”秦歌注视着她,“风姑娘,我会一直陪你,直到你醒来。” ……(。) 第二百六十四章 无限灵源果【三更】 山中无甲子。 恍恍惚惚,时间已过去一个月。 整整一个月,秦歌和他的小伙伴们都在蛮荒之地穿梭溜达。 穿越原始丛林,翻越崇山峻岭,走过广袤荒原,每天好酒好肉,倒也快活,一点都不像是在逃命。 蛮荒之地之所以危险,被世上大多数人称为死亡禁地,主要就是因为踏入其中便会遇到凶恶的灵兽。 可若是没有灵兽来骚扰,这蛮荒之地的景致倒也不错,远离尘世喧嚣,说是人间天堂也不为过。 有安芝芝这位寻药宝贝在,秦歌每天做的最多的事就是采药。 没办法,不想刻苦修炼,又不想跟药不然和战安凉那俩家伙一样天天打架切磋,所以也就只能采采药酱紫。 其实蛮荒之地人迹罕至,是以灵药这种对修道者来说是宝贝的东西随处都可见,只是那些能轻易找到的灵药,秦歌现在根本就看不上眼,因为现在萝莉宫的药园里什么也不差。 秦歌只找那些稀世罕见的极品灵药,要不就是些年份够久就快修炼出灵智的灵药,只有这样的灵药,他才看得上眼。 如果某些极品灵药有强大的灵兽守护,秦歌便让威猛夯昊出马。 威猛夯昊现在很给秦歌的面子,甚至都开始跟秦歌称兄道弟,因为通过苏月摇,它已知道秦歌跟奇娜美的关系,而且秦歌还是奇娜美钦点的妖族摄政王,将来还要带领妖族复兴。 当然,更主要的是,秦歌答应教它完整的太极拳,而且还附带赠送它一套棍法。 在蛮荒之地,除那几个很少现世的兽王之外,基本上谁都拿威猛夯昊没办法,而就算是兽王亲临,那也得给威猛夯昊几分面子。 但似乎安芝芝天生就具有坑爹属性,在这天,她惹上一个大麻烦…… 这天,在营地吃完早饭,安芝芝便循着她感应到的气息,骑上五鳞红光,带着威猛夯昊翻山越岭,最终进入一条山脉,在一座山下找到一个洞府,洞府里面有棵果树。 那棵果树只有人高,没有叶子,枝条亮晶晶的,像是玉石材质,在其周围虚空中还飘浮着很多萤火虫般的光星。 而且那棵奇异的果树像是有灵智,枝条一收一缩,像是在对人招手。 树上有一颗金光闪闪的小果子。 “对哒,嗯,一定不会错哒!本女王感受到的气息,就是在这里!这种灵药的气息,比这段时间本女王找到的所有灵药加起来都还要强。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东东,但一定是超级宝贝,如果带回去交给秦歌,他一定会很开心。” 威猛夯昊凝视着那颗金果子,什么也没说,不知在想些什么。 秦歌在知道威猛夯昊的真实来历之后,便有给它炼过药水,在服下药水之后,又加上太极拳的帮助,现在它的伤早已恢复,所以它现在能开口说话。 安芝芝口里哼着歌儿,蹦蹦跳跳的跑过去,就要去采摘那颗金果子。 “别去!”威猛夯昊快步上前,拉住安芝芝的时胳膊。 “干嘛呀?” 威猛夯昊的视线依旧落在那颗金果子上,“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应该是无限灵源果。” “无限灵源果?”安芝芝满脸思索,“听起来,好像不怎么好吃。” 威猛夯昊淡淡道:“九头虫那个孙子,最开始只是一条海蛇,但就因为它偷吃深海妖峡里的无限灵源果,而且还是一颗没有完全成熟的无限灵源果……它现在是海底妖族的最强者,老实说,即便是在陆地上,我也杀不死它。” 安芝芝想了想,“所以老白你的意思就是说,只要把它给吃掉,就会变得超叼对不对?那还等什么,我要赶紧拿回去给秦歌吃,让他变得超叼,以后就没有人敢欺负他了。” 威猛夯昊摇摇头,“不,女王陛下有所不知,无限灵源果只对灵兽有效,妖和人,或是魔和精灵,吃下它非但不会得到好处,反而会爆体身亡。” 安芝芝:“那就给红红吃呀,红红是灵兽。” 威猛夯昊警惕的看看四周,“那你等着,我去帮你摘,这么重要的宝物,既然生长在这里,必然有强大的存在守护。” 随后威猛夯昊小心翼翼的朝那棵果树走去。 虽然现在伤势恢复,但它燃烧殆尽的血脉精元却远远没有恢复,所以它的战斗时间很短,因此它很谨慎。 却就在威猛夯昊要去采摘无限灵源果的时候,前方的黑暗中,突然睁开一双发光的绿眼睛。 然后,那双绿眼睛变成红色。 与此同时,偌大的洞府中充斥着一种暴戾的气息。 “吼——!” 恐怖的怒吼声,令整个洞府都在震动。 威猛夯昊心头微沉,开口大喊一声“逃”,便以自己最快的速度扑向那棵果树,摘下上面的无限灵源果。 安芝芝没有任何迟疑,因为在刚刚那一刻,她感受到一种无比恐怖的气息,心想应该是有某种恐怖的存在被吵醒,所以她逃得很快,直接就逃出洞府找到等候在外的五鳞红光,骑着五鳞红光飞到天上。 恐怖的怒吼声并未停止。 在天空中的安芝芝看到,整座山都塌了。 在塌掉的山体废墟中,一直巨大的手猛地伸出,只见变大的威猛夯昊灰头土脸的从废墟中爬出。 紧接着,在另一边的废墟中,又爬出一头体型跟威猛夯昊差不多大的巨熊。 威猛夯昊:“逃!别管我!” 安芝芝取下平底锅,“老白,我来帮你!秦歌说过熊掌很好吃,这么大可以吃好几个月。” 威猛夯昊:“你们留在这里只会添乱!赶紧走!” …… …… “秦歌秦歌,大事不好了呀!” 安芝芝骑着五鳞红光,尚未返回扎营地,便在空中哇哇大叫起来。 正在鼓捣灵药的秦歌站起身,问道:“什么情况?” 安芝芝急道:“老白跟一头熊打了起来!” 闻言秦歌与苏月摇对视一眼。 安芝芝这句话,信息量不小。 威猛夯昊是何等存在,现在这里谁都知道,它是妖族的顶尖战神,前代龙皇奇娜美的左膀右臂,在这蛮荒之地,任何灵兽它都可以压制,而敢跟威猛夯昊打架的存在,想来也只能是其中的某位兽王。 苏月摇对秦歌说:“老白现在的战斗时间有限,我们快去帮它。” 秦歌什么也没说,收起那些灵药便跳到五鳞红光背上。 众人也都纷纷御剑跟上秦歌。 当赶到那个地方时,众人都被眼前的一幕给震撼到。 方圆数十里的森林,几乎已被夷为平地,其中坑坑洼洼,惨不忍睹。 一白一黑两道巨大的身影,在那废墟之中凶猛厮杀,直接抓起小山包往对方身上招呼,这看似简单的战斗,却无比震撼。 威猛夯昊虽然实力不如全盛时期,但有秦歌教它的太极拳,现在它对于自身力量的掌控近乎完美,并不是像以前那样一味的使用自身恐怖的蛮力,而是会精妙的使用自身的力量。 在学会太极拳的情况下,威猛夯昊所能发挥出的战力,其实跟它全盛时期相差不大,不过此刻面对那头巨熊,却还是处于下风。 安芝芝趴在秦歌背上,“秦歌,那黑瞎子好厉害,老白有危险呀。” 秦歌凝视着那头巨熊,说道:“应该是蛮荒之地的兽王之一,远古凶罴。” ……(。) 第266章 远古凶罴 苏月摇黛眉轻蹙,“没想到,我们已进入远古凶罴的领地,怪不得这几天总感觉附近灵兽数量变少。据说远古凶罴残暴嗜血,很容易动怒,而它一旦动怒便会失去理智,疯狂残杀其它灵兽。” 蛮荒之地的兽王之一,远古凶罴,见过它的人类虽是少之又少,但有关它的记载和传说却有不少。 这凶兽的力量来源于愤怒,越愤怒力量就越强,眼睛和浑身皮毛也会逐渐变成血红,一旦发起疯,谁都制不住它,即便是龙皇奇娜美亲临,唯一能制住它的办法,就是杀掉它。 而此刻,通过远古凶罴那双散发血红光芒的眼睛,便可知它正处于极怒状态。 不过究竟是何事能让它愤怒到极点? 按理来说,就算这货凶狠残暴,那在看到威猛夯昊时多多少少也会给几分面子,毕竟这可是昊爷来着,可现在它几乎是在跟威猛夯昊拼命,完全是不死不休的架势。 药不然问:“难道是老白给这头远古凶罴戴了绿帽子?” 秦歌:“一切皆有可能。” 苏月摇看向安芝芝,“哎我说智障女王,你不过是出来采药,好好的怎么就招惹上这么个恐怖玩意儿?” “哼!”安芝芝双手叉腰,极不服气,“你以为我想招惹它呀?我怎么知道那洞府里面有黑瞎子守着,而且还这么强,都可以跟老白打成五五开。” “洞府?”秦歌皱皱眉,“什么洞?” “就是下面那个洞呀。”安芝芝伸手指指下边,说道:“那洞里面有颗果子,听老白说好像是叫什么……无限灵源果来着。” “瓦特?”秦歌伸手抓住她肩膀,有些害怕是自己听错,“无限灵源果?当真?” “反正老白是酱紫说哒,它去摘下那颗果子,然后这黑瞎子就出来啦,我都快被吓尿啦。” 秦歌安静下去,如果是去抢走这头远古凶罴的无限灵源果,那这头远古凶罴发这么大的火就不足为奇。 战安凉对于秦歌的反应有些好奇,因为此前秦歌在见到很多常人难以想象的灵药时都没有这般反应,淡定的一批,可现在却有这种反应,便问:“无限灵源果是什么?” 秦歌说道:“我也没见过,以前只在书里看过,说是这种果子一旦被灵兽吃下,就会彻底改变灵兽体质,并带来吞噬能力,简而言之,就是吃下无限灵源果之后,灵兽就可以靠不停的吞噬其它灵兽来进化自身,即便是进化成仙兽,那也可以继续往上面进化。” “这便是无限进化。” 药不然两眼一瞪,很吃惊,“哎哟我去!那你的意思就是,假如一条蛇吃下这玩意儿,就可以通过不停的吞噬其它灵兽,最终进化成真龙?” “正是此意。”秦歌点点头,继续道:“不过这对任何灵兽而言都是至宝,比青木天舒香还要重要百倍,如果吃下它,自身便会散发一种气息,方圆数百里之内都能感受到,若其它灵兽感应到这种气息,便会前来吞噬。” 白鹭洲:“这也就是说,如果自身不够强,即便吃下这什么果子,最后也只能被其它强大的灵兽吞噬,给其它灵兽做嫁衣,是这样理解的吧?” 秦歌点点头,“不过现在最大的麻烦是解决这头熊。在灵兽的世界里就是弱肉强食,现在抢了它的无限灵源果,断了它的前程,要再还给它,显然不可能。” “既然梁子已结下,那就只能干掉它。” 苏月摇:“可是它的实力跟老白不相上下,而且老白的战斗时间也维持不了多久,我们又能怎么办?” 秦歌盘膝坐在五鳞红光脑袋上,手腕轻翻,掌心便多出一截枯树枝。 白鹭洲目光微凝,她自然认得,这是柳木魂孔笛。 当初在天空岛上,秦歌就是从她手中抢过柳木魂孔笛才反败为胜,不然那一次她早就杀掉步知舞。 而也正是因为有这根笛子在手,秦歌才敢轻易踏入蛮荒之地。 秦歌很快就做下决定,问安芝芝:“芝芝,还记不记得以前我教你的绝招?” 要干掉远古凶罴这种强大的存在,就不能跟它耗下去,因为极怒发狂的远古凶罴很能耗,而威猛夯昊却有时间限制,所以得在威猛夯昊还能牵制远古凶罴的时候,直接来个大招,一击将其干倒。 安芝芝满脸疑惑,“你是指萝莉神功吗?” “九重烟。” 安芝芝恍然大悟,挥舞着小拳拳,满脸自信,“搜嘎,原来是这招呀!” 九重烟,这可是鬼剑派的顶尖绝学,如果放在秦歌前世,掌握九重烟,那就相当于手握核弹。 不过以秦歌现在的修为实力,要靠自己发动这样的大招根本不可能,所以他只能从蛮荒之地的灵兽们那里借来大量灵力,而就算如此,在发动这一招之后,他的手也会废一段时间,即便是炼成金钢剑骨,那也难以承受这招的代价。 但是好在这次有安芝芝在。 安芝芝看似娇小的身躯,却可以容纳大量灵力,而且她的精灵体质很特殊,恢复速度也很快,所以秦歌决定让她来使用这招。 随着柳木魂孔笛吹响,悠扬的笛音像是有种奇妙的魔力,响彻天地之间。 蛮荒之地各处的灵兽在听到笛音的瞬间,皆都面向笛音传来的方向,纷纷朝那方聚集。 在离秦歌有一定的距离之后,灵兽们便贡献出自身的灵力。 在奇娜美给秦歌的《兽皇诀》中有提过,可以通过柳木魂孔笛施展“借灵大法”,借用被笛音召唤而来的灵兽的灵力。 很早之前秦歌就有教过安芝芝该怎么做,安芝芝记得很清楚,她伸出左手放在秦歌背后,开始吸收秦歌体内好似源源无尽的灵力。 虽然秦歌不是亲自施展这招,只是以自己的身体做为引导灵力的媒介将灵力传送给安芝芝,但他还是很有压力,因为这股灵力实在太强。 不过也好在他已炼成金钢剑骨,体质很强,所以比起天空岛那次要轻松的多。 突然,安芝芝的衣裙发丝飘舞而起,浑身散发出耀眼灵光。 众人目光一震,迅速离远了些。 “我去,没想到老秦和安姐还藏着这样的绝招。” 战安凉说道:“少废话,别打扰他们。” 秦歌身后,安芝芝缓缓伸出右手,按照秦歌以前教她的那些经脉运行路线,控制那股巨大的灵力,最终将其凝聚在掌心。 “哈哈哈哈,老纸感觉……现在好叼哇!”安芝芝满脸陶醉,突然大笑起来。 秦歌皱起眉,“别废话,专心点。” 虽然以前经常教安芝芝,但她毕竟是第一次使用这招,一旦出错,就会导致九重烟提前爆发,继而这里所有人都会遭殃,所以秦歌还是很担心,甚至是有些紧张,生怕这小智障的坑货属性爆发,把大家都给坑进去。 为保险起见,秦歌让五鳞红光向前飞出一段距离,如此一来,就算安芝芝这次没有操作好,那也不会波及到其他人。 “放心吧秦歌,本女王的智商可是很高哒!而且我们是世界上最完美的搭档,配合默契绝对没有问题!” “快快快,再多给我来点灵力,我要消灭这头笨熊。” “死奈死奈!大笨熊死奈!” “……” 随着那道密度极高的灵力小剑在安芝芝掌心上方凝聚成型,天地之间,瞬时笼罩上一层无形的压力。 所有人俱是身心沉重。 而此时正在与远古凶罴厮杀的威猛夯昊心中也是猛地一跳,霍然抬头看向上空。 大爷的,这是什么招式?! 这种藐视天地间一切的,就好像自然天灾一样的剑势,竟是如此恐怖! 安芝芝狂妄的笑着,一头发丝狂舞。 她站在平底锅上,御锅而行,缓缓飞向前方,在远古凶罴的上方停下。 “九重烟,万里散,三寸掌中天地剑!” “哈哈哈哈,本女王现在是叼的不像话!” “呀——!” “美少女勇敢之光!” “去屎吧!” 秦歌满头大汗的趴在五鳞红光脑袋上,扶额叹息,一脸“我不认识这货”的表情。 这二逼女王,真的没救了。 见那道灵力小剑飞来,威猛夯昊也不敢迟疑,猛地一脚踹开面前正扑上来的远古凶罴,以自身最快的速度后退拉开距离。 与此同时,秦歌在通讯法宝里大叫:“大家快逃!” ……(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六章 长远目光 威猛夯昊粗壮的两腿蓄力,猛地跳上天空。 以它双脚为中心,方圆数百米的地面顿时凹陷龟裂。 它那巨大如山的身体冲天而起,像是一颗被发射出去的炮弹。 在跳上天空时,它先是一口吞下安芝芝,接着两只巨大的手掌朝众人抓去,好似两片乌云相对席卷而来去,将众人紧紧的捧在手心。 还未落地,后方那朵蘑菇云便彻底爆发,直直冲入天穹,壮观无比。 整个世界仿佛安静了那么一瞬间,紧接着便被巨大的震响充斥,似乎整片天穹都被震裂。 本来快要落地的威猛夯昊,在离地还有数十米时,便又被恐怖的冲击气浪吹上天空,吹出去好远好远。 …… 风起帘静立虚空。 即便相隔甚远,亦有强风吹来,吹得他一头白发飘扬,长袍呼呼作响,但他仍是平稳的站在虚空,没有移动摇晃分毫。 风林婉御剑而来,停在风起帘身旁,“爷爷,难不成是秦歌那些家伙?” 风起帘眼帘低垂,什么也没说,似乎是在想什么事情。 从他随花胡子来到这里,看到风林婉深度昏迷,再决定动身去找秦歌算账的时候,距离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多月。 他堂堂剑仙,以他的速度,应该在当天就能追上秦歌一行人,可他却硬是找一个多月也没找到。 这是为什么? 这是因为他被困在阵法里。 阵法一个接一个,刚破这一个,又有下一个,真是层出不穷,硬是将他这位不擅长阵法的剑仙给困住一个月之久。 他后来也打算放弃继续寻找秦歌,回去陪自己的孙女儿。 风林婉昨晚才从那个漫长的恶梦中醒来,并在梦中与秦歌分别,本打算休息一晚后就回家,不想就在这时却发生这样的事。 风林婉凝视远方天空中那朵壮观的蘑菇云,不知是想到什么,娇颜微微有些泛红,银牙紧咬,捏着粉嫩的小拳拳,“一定是混蛋秦歌!爷爷,我们快去找秦歌,我要找他报仇!” 风起帘似笑非笑的看着她,伸手捋着胡须,“婉婉,现在你还舍得?” “哼!当然!”风林婉面向一边,轻轻嘀咕:“这次我一定要亲手将他打得满地找牙,以洗上次之辱,并抢回精灵之心。还有那个苏月摇,竟敢把我指甲剪得这么难看,我也不会放过她!” 风起帘无奈摇头,他知道这小丫头很傲娇,说道:“既然婉婉想去,那爷爷就陪婉婉去看看吧。” …… 当一切平息下来时,趴在地上的威猛夯昊松开捧在一起的两手。 药不然从它的指缝中挤出一颗头,跟泥鳅似的,很滑溜,爬出后一看四周景象,两眼不由大瞪,“斑爷卧槽!” 放眼望去,森林中的树木几乎就没有一棵是立起来的,皆都整齐的朝同一个方向倾倒,像是刚刚经历一场风灾。 便在这时,安芝芝从威猛夯昊的鼻孔里爬出,之前她被威猛夯昊吞进口里,她快被熏死,而且等很久也没等到威猛夯昊张开嘴放她出来,她便只好在里面爬啊爬,最后从鼻孔里爬出。 鼻子和嘴巴,是相通的。 在安芝芝爬出来后不久,威猛夯昊巨大的身体便颤抖起来,随着一阵耀眼光华流转,呼吸间就变回原来的白猩猩,似乎很疲惫,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药不然走过去扶起威猛夯昊,“老白,咋样?还能起来继续刚不?” 自从上次威猛夯昊发威之后,药不然跟它的关系就要好多了,虽然每天还是吵吵闹闹,不过都相互尊重。 药不然觉得,相互尊重的感觉真的很不错。 秦歌从五鳞红光背上跳下,看上去也很虚弱,好似身体被掏空,光是站立都有些吃力。 威猛夯昊摇摇晃晃的走向秦歌,将一颗金色的果子递给他。 “果然是这玩意儿,老白,谢了。”秦歌伸手接过,如获至宝。 苏月摇快步上来挽住秦歌胳膊,惹得安芝芝醋意大发,对她一瞪眼,可她却毫不在意,对秦歌说:“刚刚你们那一招那么猛,估计远古凶罴已被干掉了吧?” 一旁的白鹭洲说道:“正面承受那招,就算没被秒杀,那也离死不远。” 战安凉:“过去看看。” 当秦歌一行人去到那片辽阔的废墟中时,只看到数不胜数的灵兽涌向那边,像是一场兽潮。 废墟中,趴在地上的远古凶罴愤怒而低沉的咆哮着,它的身体已经可以用“破烂不堪”来形容,脑袋几乎少一半,前肢也断掉,只剩一根筋吊着断掌,颈部至胸部已被打出一个大窟窿,可见其中白骨和内脏,血涌如泉,甚是惨烈。 滚烫的鲜血染红大片土地,甚至多处还汇聚成溪流。 但即使是伤成这样,只剩下一口气,它也想要再爬起来,生命力好生顽强。 不过它已经没有战斗力,也没有威胁。 那些平常饱受它欺凌、被它害得家破兽亡的灵兽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报仇的好机会,成群结队的扑上去啃噬它的血肉,像是一群嗜血的鲨鱼。 兽王级别的存在,如果啃噬它的血肉,这对灵兽而言也有一定的裨益。 药不然一屁股坐地上,抹着汗说道:“看来事情是解决了。老秦,赶紧的,将那什么灵源果拿出来瞧瞧,再给红红吃下,看看到底有没有你说的那么神奇,万一到时候红红进化成九尾天狐,那就牛逼咯。” 秦筱莞尔道:“对呀公子,刚好此刻附近有很多灵兽,并且还有不少因为刚刚您那一招的余波而受伤,等红红吃下无限灵源果之后,我们就去帮它找灵兽让它吞噬。” 众人俱是满眼期待的看着秦歌,很想见识见识无限灵源果到底有没有那么神奇。 秦歌却摇摇头,说道:“一开始确实是打算拿到它后给红红吃,但刚刚我仔细想过……培养一个红红,那远没有培养一群红红划算。” 药不然挑挑眉:“你啥意思?难道是要找只公狐狸给红红……?”他话没有说完,用两手食指的指尖相对比划,其意思在场众人都懂。 “嗷呜!”五鳞红光发出一道叫声,跑过来就是一尾巴将药不然抽翻在地。 这个死胖子,说话真不害臊。 虽然五鳞红光很想吃这颗果子,不过它听秦歌的,秦歌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 安芝芝白了药不然一眼,“你笨呀,秦歌的意思是,以后将这颗果子拿到我们精灵族去种植,以我们精灵族土壤的神奇,肯定能种出好多这样的果子,到时候,红红想吃多少就吃多少,而且还可以培养其它的灵兽,甚至还可以拿去卖钱。” 众人恍然大悟,暗叹秦歌的目光真是长远。 至于安芝芝说的卖钱……这玩意儿谁舍得拿去卖? 这可是无价之宝! 如果今后培养出一大群实力高强的仙兽,那岂不是…… 众人想想都很激动。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这颗果子是威猛夯昊拼命去抢来的,虽然它是帮秦歌抢,可秦歌也不能自私,将其拿到手后就给五鳞红光吃,只顾着让自己的灵兽伙伴得到好处,他也要为以后的妖族埋下伏笔。 要复兴妖族,跟海底妖族对抗,可不能光是嘴巴说说,也得拿出实际的力量去对抗。 军队,就是力量! 秦歌与苏月摇对视一眼,都露出笑容。 苏月摇自然明白秦歌的意思,心里很感动。 尔后秦歌独自一人去到树林里,清理出一片空地,挖出一些坑,将一些天品灵石埋入坑中。 他这是在布阵,而且还是转移阵。 这也是在为以后埋下伏笔。 时过良久,秦歌走出树林,“都收拾一下,继续赶路。如果不出所料,现在我们的位置已经暴露,之前我在一路上布置的迷阵,估计也被刚刚那一招的余波给强行破坏掉。” “赶路?你们还要往哪里赶路?”便在秦歌话音落下,众人准备离去的时候,后方的天空中传来一道冷冷的声音。 ……(。) 第268章 赌约! 秦歌脸上露出一抹苦笑,徐徐转过身,抬头看向半空中那三道身影,视线停留在最中间的那位老者身上。 虽然早料到会有人追来,但却没想到这么快就追来。 真真是操蛋得很。 来者正是风起帘与风林婉爷孙,以及花胡子。 半空中,风林婉站在剑上,脸颊鼓鼓的瞪着秦歌,“秦歌!总算是找到你啦,这次我看你怎么逃!” 秦歌淡淡笑道:“风姑娘,恭喜你。” 他恭喜的,自然是风林婉摆脱那个恶梦。 风林婉能醒来,这就说明她已经接受自己不好的过去。 “你恭喜个屁呀!”风林婉脸颊泛红,从剑上跳下,轻飘飘的落在地面,随即又伸手一抓,将随她落下的长剑抓到手中。 半空中,风起帘负手而立,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只是静静的看着。 他没打算动手。 堂堂剑仙,还不至于对几个小辈出手。 如果不是早知道他是剑仙,此刻看到,没有人会觉得他是剑仙,穿着朴素,相貌平平,亦没有什么惊人的气势展露,看上去一切都很平常,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样仙风道骨、不食人间烟火。 但事实是,他就是剑仙。 药不然粲然一笑,将怒雷斩大鲸抗在肩上,“风姑娘,可以啊你,这都能追上来,难道是已经爱上我家老秦,要对他死缠难打?” 其实药不然现在一颗心都已凉透,因为来了一位剑仙,所以今天对方要为难的话,怎么也是死路一条。 不过在气势上绝不能怂! 大不了就死! 能死在剑仙手里,那也不亏。 其实不仅是药不然,此刻所有人心里都是凉凉的,已经做好拼命的准备。 怕是当然的,毕竟是剑仙,谁不怕?但是绝不能怂! 风林婉冷哼一声,没有理会药不然,视线落在秦歌脸上,“今天,我也不想仗着有我爷爷在这里,就来欺压谁。秦歌,有本事,你跟我堂堂正正一战,为了让你输的心服口服,咱们都不动用修为,你也不准使用你那些剧毒暗器,我们就比招式,如果你能接我五招,那你们所有人都可以离去,我绝不再为难!” 听到风林婉这话,众人都相视一眼,表情有些怪异,仿佛是看到希望的曙光。 按常理而言,即便是不动修为只比招式,那一个破罡玄境中期怎么也要强于一个御气丹境初期,毕竟身体素质摆在那里。 随着修为提升,修道者自身的体质也会提升,力量、防御、速度、五感各方面的属性都会提升。 可在场众人都算是了解秦歌,知道秦歌是个怪物。 光比招式不动修为,药不然和战安凉两人加起来都不是秦歌的对手。 不过此际大家都很有默契的选择不露声色,就等着风林婉自己往坑里跳。 秦歌问:“那如果我接不下你五招又当如何?” “如果你接不下,那你就……”风林婉仔细想了想,傲然道:“那你就跟我走,并加入我的门派,以后就做我的贴身仆人,对我唯命是从。” 药不然瞬时戏精附体,露出很愤怒的表情,“不公平!这不公平!凭什么老秦输了就要做你仆人,而赢了就只是走人,难道一点好处也没有?而且,你一个破罡玄境中期,就算不动用修为,那也远比一个御气丹境初期要强。” “就是!”秦筱重重点头,开始配合药不然,“简直欺人太甚!” “哼!”风林婉骄傲的仰起脸,“你们以为,现在你们还有资格讲条件?” 药不然耸耸肩,“也对,你是剑仙孙女嘛,就是有这么霸道,仗势欺人很正常,我们也只能认栽。” “放屁,你才仗势欺人!”风林婉显然被药不然给激到,沉声说:“那你倒是说说看,如果他赢了,要我付出什么?” 药不然想想后说道:“风姑娘,我看不如这样,就按你刚刚说的,如果老秦赢了,那你就跟他走,做他的贴身婢女,对他唯命是从,如何?” “你说什么?”风林婉满面寒霜,冷冷的从牙缝挤出声音,紧紧捏着拳头,“阴险小人,他也配让我做婢女?” 苏月摇不屑道:“怎么,难道堂堂剑仙孙女也害怕了?不敢赌?怕输?剑仙之孙,难道连这点自信都没有?” 药不然:“赌约嘛,赌注够大才有激情。风姑娘,就问你敢不敢?如果你不敢赌,要选择认怂,那也好办,就让上面那位剑仙大人出手把我们都杀光,一了百了。” “可笑!”风林婉凝视着秦歌,“赌就赌!” 对于自己的剑法,她是很有信心的,那可是爷爷教的剑法。 半空中,花胡子看看风起帘,“主人……我总觉得有些不妥,要不要阻止大小姐?” 风起帘嘴角轻轻上扬,开口说道:“好,有趣,既然你们这些小家伙愿意赌,那就由我来作证。如果秦歌输,就跟婉婉回门派,反之,婉婉就跟随秦歌,以后在他身旁服侍他,对他唯命是从。” “主人你这是……”花胡子目光一震,霍然看向风起帘,实在没想到风起帘会说这样的话,不阻止大小姐也就罢了,竟还在旁推波助澜。 风起帘淡淡的看花胡子一眼,示意他闭嘴。 对风起帘来说,不管秦歌和风林婉谁胜谁负,他都赚。 不过,还需要再确认一下。 如果秦歌真的是那位的话……那他就赚大了。 不久前,风起帘遇到苦连天那个酒疯子,喝酒聊天时那酒疯子向他炫耀一件事,他听后很是不服,更是羡慕嫉妒恨,差点跟那酒疯子打起来。 而现在,他也有这个机会,自然是想好好把握住。 药不然对着半空中的风起帘行一礼,微笑说道:“剑仙大人金口玉言、一言九鼎,且胸纳寰宇,既然您都已经放话,那晚辈们自然是信得过。” 对于风林婉这位蛮横的大小姐,众人虽然没有什么好感,但对于风起帘,大家都是好感倍增。 剑仙就是剑仙,这气量,绝非一般人可比。 想想也是,如果他真的去为难一群年轻小辈,这样的人、这样的心性,估计也做不了德高望重的剑仙。 从始至终,秦歌都没有开口说话,因为他现在很无语,觉得药胖子就是事儿多。 你说不打吧,风林婉肯定会缠着不放,你说打吧,那就必须得打赢,而一旦打赢,身边就要多一个风林婉跟着。 实在是叫人烦。 “为何……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我身边有各种各样的美女聚集……唉!”秦歌心头长叹,觉得生无可恋,难道长得帅、有才华,这也是一种错? 身边有安芝芝和苏月摇,每天都够他烦,而现在,又即将多一个风林婉。 但如果药不然知道此刻秦歌心里的想法,估计会直接暴走。 尔后,风林婉便与秦歌划出一块地。 看着两手空空站在那里不动的秦歌,风林婉皱起眉,“怎么,你连武器都不用?” 秦歌说道:“用不着。” “狂妄!那你可得小心了!” 风林婉觉得,自己赢定了! 哼,以后你就是本小姐的贴身仆人!本小姐想把你怎样就怎样! 秦歌抬眼看向他,“来吧。” “看剑!”风林婉身形一闪,身体就如平移般掠向秦歌。 在风林婉离近时,秦歌只是稍稍侧身,便巧妙避开她笔直刺出的一剑。 风林婉收剑扭腰,速度丝毫不减,一剑横扫向秦歌。 对于自己的疾风剑法,她很有自信。 却不想就在这时,她腹部传来一阵难言的剧痛,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往自己体内钻,瞬间就将自己浑身内外的力量吞噬一空。 紧接着她就听到秦歌的声音:“风姑娘,结束了。” ……(未完待续。) 第269章 这剑仙有毒! 风林婉捂着腹部蹲在秦歌面前,满脸痛苦之色,似乎连呼吸也很困难。 见到这一幕,即便是从一开始就相信秦歌会稳胜的药不然等人也都不约而同的安静下去。 场间落针可闻。 在药不然等人原本的预想中,秦歌固然会稳胜,但风林婉毕竟是一位剑仙亲手调教出来的天才,多多少少也能跟秦歌打几个回合。 但事实出人意料,令人难以置信,秦歌仅仅只是一拳下去就完事儿。 “老秦,看来你不行啊,这么快就完事儿。”药不然开怀大笑。 风林婉深吸一口气,一咬牙,忍着体内疼痛,紧握手中剑柄,就要站起来再战。 在她想来,刚刚只是自己太大意,也是秦歌运气好才打到自己。 如果这样简单就输给秦歌,那自己刚刚所说的秦歌只要能接下五招就算获胜……这会很打脸。 “秦歌这家伙,连剑都不用,而且浑身到处破绽百出,刚刚他一定是运气好才打到我。凭我的疾风剑法,如果再谨慎点,要打败他并非难事。” “这个仆人,他做定了!” 风林婉心头如是想着,提剑便刺! 但她只是刚有所动作,秦歌便一步向她跨出。 面对风林婉犀利的剑法,秦歌竟是不退反进! 风林婉那一剑刚好贴着秦歌的左耳刺去,只差那么一点点就能刺中秦歌,但偏偏就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看上去像是秦歌运气好,刚好避开这一剑,可实际上秦歌早已看透一切,他的任何动作,虽无多余,但却恰到好处。 秦歌右拳紧握,由上而下,一拳落在风林婉脸上,将她打得在地上滚出好几圈,一张脸顿时就肿起。 见此众人俱是目光震动。 “我靠!”药不然倒抽一口凉气,“这特么禽兽啊,打女人有这样打的?” 众人都点头,表示赞同药不然这话。 事实上,并非是秦歌不懂得怜香惜玉,只是在他的个人理解中,打架就应该像这样打,如果是要杀人的话,刚刚风林婉在近他身的时候,就不只是腹部挨一记寸拳那么简单。 “混蛋!我杀了你!” 被一拳打脸,风林婉顿时暴怒,翻身爬起就要去将秦歌大卸八块。 但秦歌从不会给对手机会,几乎就在她爬起来的同时,秦歌便已掠到她面前,急停跨步,与她贴近,一记寸拳干净利落的打在她腹部。 “咔!” 风林婉两眼圆瞪,张大嘴巴,喉咙里发出一道声音,喷出一口鲜血。 这一拳,太狠了! 她想不明白,为何秦歌在不动用修为的情况下,这简单的拳头还能轻易伤到自己。 而且她这才发现,秦歌就跟市井混混打架一样,根本不按套路来,毫无章法,什么招式也不会。 “好!好耶!”后方观战的苏月摇高兴鼓掌,原地雀跃,“哈哈,秦歌打得好,一拳把大姨妈都给她从嘴巴里打出来,看她还敢不敢猖狂!” 秦筱脸上露出自豪笑容,暗叹不愧是公子,她自然晓得,这是秦歌的截拳道。 在基于力量和速度的前提下,简单、直接、狠辣的攻击对手,便是截拳道的精髓。 打架就是打架,就得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对手击中,玩那些花里胡哨的肢体招式,就像是在做健美操,那有什么意义? “这就是公子的无招。”秦筱看看那些女学员,问道:“你们都看清楚没?” “公子曾经跟我说过,这世上最完美的招式,就是没有招式。” 众人听着秦筱的话,都陷入沉默。 在以前,大家对于武术招式各有不同理解,觉得某某门派的掌法一定就会比某某门派的拳法厉害,某某门派的剑法,一定就会比某某门派的刀法厉害。 事实上,所有修道者,都是这样的理解。 但唯独秦歌不同,他对于武术是另一种理解,这种理解很深,已经深到极致。 而到极致,便是返璞归真,一切招式化为无。 …… 金钢剑骨的硬度,以及在炼成金钢剑骨之后给自身带来的力量提升,再加上秦歌对于力道的精准控制,如此,就算不动修为灵力,他打出的寸拳,亦能穿透破罡玄境修道者皮肤下面的那道罡气,再直接进入体内攻击脆弱的内脏。 这便是秦歌前世华夏武学的奥义,亦是今世《鬼剑宝录》里所提到的返璞归真。 两者异曲同工。 武术,从来不是毫无意义像是跳舞一样的花拳绣腿,而是对于力量和速度的掌握,以及对自身体质的锻炼。 只需要做到三点:身体够硬,力量够强,速度够快。 如果刚刚秦歌再借一些子玉蟒的力量,或是融合灵力再打出寸拳,那么现在风林婉就不只是受伤这么简单。 “秦歌,我杀了你!”风林婉怒不可遏,猛地从地上翻身爬起,直接就动用修为冲向秦歌。 秦歌目光一沉,快速后退闪避。 光比招式不动修为,秦歌想怎么吊打风林婉就怎么吊打,但若是动用修为,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破罡玄境中期,想怎么吊打一个御气丹境初期就怎么吊打。 在秦歌不使用剧毒暗器和魂斩这些手段的前提下,他面对修为全开的风林婉,毫无招架之力。 修为上的巨大差距,是不可弥补的短板。 却就在这时,一道柔和的能量好似无中生有,禁锢住风林婉,令她无法动弹。 风起帘慢慢地从虚空中降落,在落地后不疾不徐的走向前方,“婉婉,你已经输了。” “爷爷!你放开我,让我杀了这个卑鄙无耻的混蛋!他哪里是在比试,他分明就是在耍无赖,有他那样比试的?” 风起帘摇摇头,“不,婉婉你错了,如果是面对真正的敌人,你早已被杀,就算你有一身强大实力,却也没有展现的机会,因为真正的敌人,只会想着怎么杀死你。” “婉婉啊,你在爷爷身边学的那些本事,还是不够,要在江湖行走闯荡,你还有很多要学。” “愿赌服输,既然输了,那就兑现赌约。” “爷爷你……”风林婉泫然欲泣的看着风起帘,想起刚刚被秦歌那样打的耻辱,以及今后要做秦歌的婢女,她感觉自己的世界一片黑暗。 风起帘看向秦歌,蔼然道:“以后,她就跟着你。” 秦歌急忙摆手,“不不不,前辈说笑了,刚刚的赌约,想来只是风姑娘怒气难平才脱口而出,完全当不得真,晚辈觉得还是算了,就此作罢,能放晚辈们离去,便已感激不尽。” 这次风起帘没有为难,自己能跟伙伴们一起活着离开就已是上天眷顾,秦歌又怎会真的让一个剑仙之孙跟在身边做婢女? 这可能是世上最恐怖的婢女,他可不敢要。 这都怪药不然那家伙多嘴。 “那可不行!愿赌服输,既然婉婉输给你,亦是由老夫亲自作证,那就必须得按照赌约行事,谁都不能反悔。这若是传出去,有辱逍遥剑仙名声。”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风起帘却说出这样的话。 这话充满正气! 傻子都听得出,秦歌刚刚那话就是在给双方一个台阶下,可这逍遥剑仙也不知是抽了什么风,明明有台阶,偏偏还不下。 而听他的意思,好像是巴不得将风林婉送给秦歌做婢女。 这他妈到底还是不是亲生的啊? 秦歌一时间也不知该如何是好,“前辈你这是……” 风起帘严肃道:“反之,如果刚刚是你输,你觉得,老夫会放过你?” “虽然老夫也很舍不得将婉婉交给你,但人立世之本,便是诚信二字,既赌,就要服输。”他看看秦歌,漠然道:“我风起帘,岂是言而无信之人?你若不答应,就是跟老夫作对,故意要损老夫名声!” 众人俱是一头黑线。 无语,真的很无语。 这剑仙有毒! 殊不知此刻风起帘心中却是阴笑连连……名声不名声的,那都是扯淡,把自己的宝贝孙女儿送出去,这才是真的。 风林婉两眼含着泪花,楚楚可怜的看着风起帘,她也觉得这爷爷有毒。 秦歌满脸苦色,“前辈,这真的不需要,风姑娘金枝玉叶,又是您的孙女,身份高贵,晚辈可没那个福气,所以还是……” “住口!”风起帘语气微沉,却是有些急了,生怕秦歌不答应,很严肃的说道:“老夫说什么,那就是什么!还是那句话,愿赌服输。” “至于什么金枝玉叶身份高贵……秦堂主,你以前不是说,人生来平等,谈何高低贵贱?” ……(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九章 无名碑 看风起帘这架势,如果秦歌再拒绝,估计风起帘就要动手揍人。 这他娘都叫什么事儿啊? 赢了钱不想要都还不行。 太膈应人了! 这逍遥剑仙,实在是霸道的有些过头。 此时此刻,秦歌只想大声问一句:这女人到底还是不是你亲生孙女儿? 别人养个女孩子,是闺房门都不想让她出,在外面跟小伙儿偷偷牵个手都吵着要打断她的腿,可你倒好,是巴不得将她送给外面的小伙儿。 风起帘捋着胡须,很满意的看着秦歌,就像是在看自己的孙女婿,“婉婉,你跟爷爷来一下,临别之前,爷爷要交代你几句。” 树林中。 风林婉直跺脚,还抓着风起帘的胳膊不停摇晃,“爷爷!爷爷!我才不要跟秦歌一起走,更不要做她婢女,你帮帮我好不好?求求你啦……” 风起帘满眼宠溺的看着她,伸手摸摸她脑袋,“婉婉乖,听话,谁叫你打赌输给人家呢?” “爷爷,我……” 风起帘看向远方天空,蔼然道:“婉婉,其实在你心中,他现在也很重要吧?而你也不可否认,是他拯救了你的未来。” 风林婉低着头,小手捏着衣角,声音很低:“可是再怎么,那也不至于……” 风起帘打断她的话,表情十分严肃:“秦歌,他是个很不错的小伙子,爷爷很是喜欢,他跟你年纪相仿,而且相貌英俊、玉树临风,他的盛世美颜,可谓举世无双,比起门派里那些师兄师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唉,老实说,即便爷爷年轻的时候亦没有他一半的一半帅。” 他看看风林婉,“这么帅的小伙,连爷爷这个老头子都差点动心,婉婉难道你不动心?如果不把握好这个机会,以后你只会在悔恨当中度过。” 风林婉满头黑线,咕哝道:“你就在这儿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吧!我又不是小孩子,少哄我。” 风起帘轻轻咳嗽一声,俨然道:“当然,英俊的皮囊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得有有趣的灵魂,而秦歌可谓两者兼具。他的诗书才华,爷爷自叹弗如,你瞧瞧,你写的那些诗词,他写的那些歌,放眼天下,何人能及?”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你瞧瞧,这些广为流传的千古名句,除他之外,何人能作?” “皇朝中州,那些只会舞花吟月、酸溜溜的、所谓的文坛大家,可及他半分?” “婉婉你不是很喜欢他的诗词么?现在你有机会跟他一起,你何不好好把握?” 风林婉跺跺脚,羞愤道:“我就不!” 风起帘神色一正,“婉婉,难道你连爷爷的话都不听?相信爷爷,也请你记住此时此刻爷爷跟你说的这些话,在以后,你不会后悔,相反,你会感谢爷爷。” “你都这么大了,也不能老是待在门派里,跟着秦歌学习本事,去战场上建功立业,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吧。” “……” 时过少许。 风起帘和风林婉爷孙俩并肩走出小树林。 风林婉低着头,不敢看秦歌,羞羞的。 “秦歌。”风起帘喊道。 秦歌有气无力的回道:“前辈请说。” “你跟老夫来一下。”风起帘走向一边的树林。 树林中。 风起帘对秦歌说:“婉婉的过去,相信你也全部看到,老夫也很感谢你对她的帮助。” 秦歌默然,现在他只是觉得蛋疼。 太蛋疼了。 风起帘缅怀道:“曾经,老夫有个儿子,他很不听话,家里给他安排的婚事,他不要,独自一人离家在外闯荡。后来,他遇到一个心爱的女子,便瞒着家里与那位女子私定终身。” “然而,江湖恩怨纠纷,有来便有往,欠下的债,始终是要还的。因为一些老夫的原因,老夫的儿子与儿媳在外遭到仇家报复。” 他轻轻叹息一声,眼睛有些湿润,“他们两口子遭遇不幸的时候,婉婉才三岁。她一个孤儿,流落在外,遭受过很多苦难……很久之后,老夫才找到她,将她接回家。” 秦歌轻轻点头,“原来如此。” 风起帘:“将她带回家后,老夫便封印她那段悲惨的回忆。唉,但老夫太惯着她,在她记忆被封印之后,将她惯出千金大小姐的脾气。但你有所不知,其实婉婉她内心很柔弱,也很敏感……” “秦歌,你应该不会嫌弃婉婉曾经遭遇的那些事吧?” “前辈说笑,谈不上什么嫌弃不嫌弃。”秦歌淡淡一笑,此时心里很苦,风起帘说的这些或许是事实,而风林婉曾经的遭遇也确实挺悲惨,令人恻隐,可是风起帘在这个时候说这些话,其意思已经很明显。 “那好,婉婉就交给你了,你要好好对她。” 秦歌满脸苦色,“前辈,我能拒……” 风起帘打断他的话,严肃说道:“如果以后,她跟在你身边做错了事情,还请你不要责骂她,也请你不要伤害她,你把她送回来,还给老夫,老夫来管教。” 秦歌说道:“既然如此,那赌约不如就此作罢,风姑娘还是跟前辈回去。” “那可不行!”风起帘语气一沉:“愿赌服输。” 秦歌嘴角抽搐,想要喷血。 如果秦歌也是剑仙的话,他此时肯定会抽风起帘一顿。 这特么到底什么人啊,一边又想让孙女儿跟着别人,一边又担心孙女儿在外受委屈。 这岂不矛盾? 秦歌无奈的叹息一声,转身离去。 老天爷,你够了,不要再送妹子到我身边来了! 风起帘看着秦歌的背影,突然开口:“今后婉婉就有劳你了,鬼大人。或许在墙外御魔战场,我们还能再见。” 闻言秦歌身躯微微一僵,但什么也没说,继续朝前走。 风起帘脸上露出笑容,喃喃道:“果然是那位。哼,酒疯子,捷足先登又如何?结拜兄弟又如何?老夫比你更狠,以后他就是老夫的孙女婿!” …… …… 于是乎,风林婉便跟风起帘挥泪道别,随秦歌离去。 从此,秦歌带领的小队中又多一员。 说是秦歌的贴身婢女,可是谁也不敢真的使唤风林婉,毕竟人家的爷爷是剑仙,这背景太强了! 渐渐的,风林婉也跟大家混熟。 一路平静无波。 走走停停,约莫三个月后,秦歌一行终于踏出蛮荒之地,踏上蛮荒之地与血土高原的交界地。 一望无际的荒地上,全是无名的墓碑,数不胜数,画面颇是壮观,却也很悲凉。 乌鸦,枯树,斜斜倒在地上的残破旗帜,冰寒的无名墓碑,组成一幅悲凉的画卷。 谁都知道,这片土地有个名字——无名碑。 “这些,都是用生命保护我人族家园的英雄,是真正的英雄。”战安凉两手合十,很认真的对着前方无边的墓地一拜,向英雄们致敬! 一壶酒,轻轻倒下,浸入泛黑的泥土中。 众人安静的站成一排,脑袋低垂,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为守护人族的英雄默哀! 少时。 苏月摇抬起头,想起秦歌以前说的一句话,“就像秦歌说的……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负重前行,拿命守护。” 秦歌不疾不徐朝前走去,清澈的酒水从壶口流出,汇成一道亮晶晶的丝线垂直落下,在地上拖出长长的一条线。 “狼烟千里乱葬岗,乱世孤魂无人访。无言苍天笔墨寒,笔刀春秋以血偿!” 众人目光一震,齐齐看向秦歌。 好诗! 秦歌停下脚步,转身看向众人,目光坚定,“兄弟们,上战场,杀敌去!” “英雄们已沉睡,接下来,这片家园,便由我们来守护!” 铮的一声轻响,战安凉拔刀指天,闪亮刀光冲天而起,似要斩开天穹阴霾,他缓慢而低沉的道:“斩尽魔族,方收刀!” 安芝芝一手举起平底锅,一手握拳挥舞,“西奈西奈,魔族西奈!” 白鹭洲深深的看秦歌一眼,什么也没说。 风林婉捏着衣角,偷偷看秦歌一眼,目光中有几分崇拜。 她觉得,秦歌此刻的样子,跟以前那种卑鄙无耻完全不同……真的很迷人。 ……(。) —————— 斩仙扣扣群号:434911642 还没有加的靓仔赶紧哦~ 第二百七十章 朱安仁! 秦筱拿出地图在地面摊平,“公子,等穿过无名碑,再有大概两天路程,我们就能抵达血土高原的第一军区,也是离我们最近的一个军区。” 秦歌盯着地图,喃喃道:“桂山军区。” 两天后。 秦歌一行踏足血土高原。 越是深入血土高原,就越是寒冷,并且还有轻微的高原反应,不过这对修道者并无甚影响,很快就能适应。 在几个月前,秦歌被赶入蛮荒之地深处下落不明的事现已是人尽皆知,中州大地的百姓和战士们都很担心他的安危。 现在秦歌平安离开蛮荒之地,踏入血土高原,并来到桂山军区的消息很快就传开。 身在另一个军区的陈苏安也在第一时间得知消息,心头大松,暗叹不愧是鬼大人。 远在中州的步知舞在得知消息后也松一口气。 怕秦堂主一行再遭歹人袭击,桂山军区直接派出最精锐的骑兵部队前来迎接,两侧还有装备优良的精锐步兵相随,这阵仗不可谓不大。 如此阵仗,要再刺杀秦堂主,除非剑仙亲临 通往桂山军区那条宽阔的大道上全是蹄印,泥土早已被踩得硬如磐石。 大道两边,步兵队伍整齐排列,个个身着铠甲,精神抖擞,在秦歌路过时,战士们很严肃的向秦歌行礼,在前方更有如雷的欢呼声…… 因为秦堂主,如今前线的将士们已解决最基本的问题,那就是粮食问题。 因为秦堂主,如今中州大地河清海晏,百姓安乐,各行各业欣欣向荣。 秦堂主对人族、对御魔大业所做出的伟大贡献,举世共睹! 就如曾经步知舞所说,秦歌是一代伟人。 现如今,秦堂主又担任中州军方副帅,亲临前线抗敌,他在中州儿女的心目中,就是胜利的曙光,是和玄玉剑仙一样的人族砥柱! 曾经,因为步知舞,总是有人拿他跟子桑不孤比较,而现在,再也没有人敢说这样的话,或许在修道天赋方面,秦歌不及子桑不孤,但在其它方面,秦歌样样都强于子桑不孤。 …… 在距离桂山军区不远的一座深山中。 苦连天放下手里的信,脸上露出笑容,“贤弟啊,你可算是来了!哥哥想你想的好苦哦!” …… 数辆豪华马车在精锐骑兵的保护下,缓缓驶向桂山军区中心营地。 宽阔的车厢内。 秦歌懒洋洋的躺在安芝芝腿上,静静看着车顶,像是在想什么事情。 车厢里只有秦歌、安芝芝、秦筱、苏月摇、白鹭洲、风林婉六人,战安凉等人在后面的马车里。 “秦歌,你在想什么呀?”安芝芝出声问道。 秦歌收回目光,“我在想,皇朝那边目的已经达成。” 苏月摇问:“你是指这次你遇袭的事?” 风林婉哼了声,“不是还没有把你杀死嘛,他的目的怎么就达成啦?” 秦筱:“公子现在在中州百姓的心目中地位极高,而此次遇袭,皇朝虽没得逞,但皇朝那边已成功激起中州百姓的怒火。” 秦歌坐起身,“所以,抗魔战一旦结束,中州与皇朝两地将势同水火,一发不可收拾。” 秦筱:“这次公子遇袭,皇朝真正的目的,便是要在中州百姓心中点起怒火,为推动这场内战添一把火。” 苏月摇捏紧拳头,“看来,这场内战,他们是打定了!” 众人心情俱是沉沉的。 秦歌目前担心的,就是这场内战。 面对外敌,谁都不会怂,但是自己人打自己人,秦歌觉得他做不到。 安芝芝说道:“皇帝陛下是个好人,他还给我寄来很多零食呢,他应该不会这么坏吧?” 秦歌问道:“如果是以前的清洁宫,你觉得他会给你寄零食?会给你这个精灵女王的面子?” …… 桂山军区没有想象中的繁华壮观,这里只有一眼看不到边的营帐,还有辽阔的练兵场。 辕门前,有一匹背生双翼的骏马,马背上坐着一位身着铠甲、身材魁梧的中年男人。 秦歌跳下马车走向辕门,临近时抱拳,笑道:“想必足下便是朱安仁朱大将军。” 桂山军区,算是血土高原最大的军区之一,而朱安仁便是桂山军区的负责人,亦是中州军方的骠骑大将军,在军方权高位重,威望极高。 朱安仁只是淡淡的哼一声,什么也没说,甚至面对秦歌这位副帅,他都没有下马相迎,犀利的目光透过头盔落在秦歌脸上。 秦歌皱起眉,面色渐渐苍白,身躯有些摇晃。 朱安仁通过眼神,在对秦歌施加修为压力。 秦歌没想到,朱安仁的修为实力竟已臻游魂化境,看来这血土高原还真是藏龙卧虎。 只是秦歌想不明白,这货为何要对自己施加修为压力。 一个游魂化境的修道强者施加的修为压力,而且还是针对性的施加,足矣将一个御气丹境的修道者活活压死。 秦歌虽然很难受,身体沉重的想要跪下,但他这身金钢剑骨也不是白炼的,即便是一个游魂化境针对性施加的压力,亦能勉强挺住。 就算是御气丹境,那秦歌也不是普通的御气丹境。 子玉蟒的声音在秦歌脑海中响起,“主人别怂,看老子来教训这孙子。” 秦歌捏紧右拳,就在下一刻,便有一股无形的压力反弹回去,马背上的朱安仁面色一红,身躯一晃,差点从马背上摔下。 他很震惊,一个御气丹境,竟能将一个游魂化境的压力反弹。 这小白脸儿,有点儿东西哈。 朱安仁一个深呼吸,深深的看秦歌一眼,没有再继续对秦歌施加压力,他也知道不能太过,若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伤到秦歌,那他也不好说。 这场无形的压力较量,除秦歌和朱安仁之外,在场没有谁知道,而此刻白鹭洲等人也都在后面的马车里没有下来。 朱安仁翻身下马,走到秦歌面前,向秦歌伸出手,嗓音粗犷:“秦副帅,欢迎!” 秦歌淡淡的看朱安仁一眼,向朱安仁伸出手。 朱安仁猛地一把抓去,与秦歌紧紧相握。 这真的是紧紧相握。 一个游魂化境的修道强者,用力握手,那得是多强大的力量?不说是人手,就算是大象腿,一个游魂化境的强者亦能将其轻易捏碎,就如捏碎豆腐那般简单。 朱安仁嘴角轻轻上扬,神情有些阴险,他很想看到秦歌这小白脸儿叫疼的模样。 但事实却出乎意料,秦歌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很淡定,似乎他捏的不是秦歌的手。 他当下又加大些力。 但秦歌还是没有什么反应,注视着朱安仁,微笑不语。 金钢剑骨了解一下? 朱安仁心头微沉,凝视着秦歌,“这小白脸儿的骨头是用什么做的,为何如此用力捏他他都没感觉?” 他准备再加大些力,本来他还担心将秦歌的手捏坏,要在大庭广众将副帅的手给捏坏,他也不好交代。 却就在这时,朱安仁握着秦歌的那只手掌心传来一股锥心的刺痛,像是有针在往肉里扎。 他赶紧收回手,将那只手藏在身后,另一只手轻轻向前一抬,笑道:“秦副帅,请!” 秦歌微微一笑,“请。” 刚刚,朱安仁的手之所以会疼,是因为秦歌的毒。 从始至终,都没有人发现朱安仁是在针对秦歌,相反还觉得秦歌和朱安仁很友好。 在去营帐的路上,朱安仁和秦歌并肩走在最前面。 朱安仁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冷笑说道:“副帅,就你这细皮嫩肉的小白脸儿,不在家里写那些文绉绉的诗词,或是给我们前线的将士种粮食,亲自来到前线这种艰苦之地,受得了吗?” 他嘿嘿一笑,“这里可没有好酒好肉供着副帅呀,只有副帅种的大白米,管饱。当然,这里也没有漂亮姑娘伺候你,对了,末将倒是搞忘,秦副帅风流倜傥,此行是带有不少年轻漂亮的小姑娘。” 秦歌懒得跟他哔哔,他实在搞不懂,为何从见到这货开始,这货就处处针对自个儿。 是给他戴绿帽子了还是咋滴? 老子好歹也是个副帅呀,就算你是骠骑大将军,那也得给老子面子才对。 尊重是相互的,既然朱安仁没有尊重秦歌,秦歌自然也不会给他尊重。 秦歌淡淡问道:“朱将军,你特么是不是看我不爽?” ……(。) 第二百七十一章 天衍灵玉被抢 “哪里,是秦副帅多虑。末将一介武夫,为人处世便是如此。”朱安仁淡淡一笑。 尔后,朱安仁便将秦歌一行人带到营帐。 简单交代几句,朱安仁便告辞,回到自己帐中。 “哼,小白脸儿,既然来到这里,那老子就得治你。”朱安仁走到营帐后边的夜壶前,解开铠甲的腰带,便嘟着嘴嘘嘘的吹起哨子,看上去很得意。 “都说人老心不老,而我不仅是心不老,肾也不老,瞧瞧,这一股子飙起来多有劲儿。”朱安仁自言自语,不由想起秦歌带来的那些小姑娘。 就没有一个是普通姿色,全都是肤白貌美,闭月羞花,各有特色。 如他们这些常年待在前线的老丘八,自是喜欢的不得了。 姑娘嘛,谁不喜欢? “这秦副帅,看来还真是个伟人啊,这都给送姑娘来了,还送这么多,好人,好人呐!” 尿完抖三抖,还打一个激灵。 不过随后他却皱起眉,却是下面传来火辣辣的疼痛。 “哎哟!”他发出一道叫声,抬起自己的右手一瞧,发现掌心乌黑一片。 “毒?什么时候中的毒?难道是刚刚跟他握手的时候?” 朱安仁不敢大意,当下走到一边在床上盘膝坐下,开始运功逼出毒素。 不过小朱安仁也有沾染到那种毒,现在疼得他比死还难受。 “哎哟喂!我的娘喂!不行了不行了,这他娘啥毒啊,咋这么疼,还这么辣……”他蜷缩在床上滚来滚去,一只手还握拳不停的捶着床板,哀叫连连,真后悔自己刚刚没有洗手。 可是这事儿要是让外人知道也很尴尬,所以他只能自己默默忍受。 …… 朱安仁给秦歌一行人安排的营帐很简陋,里头只有一张木板床,还有几张凳子,连一张桌子都没有。 不过对此秦歌也没有什么要求,就算是副帅,那也不能搞特殊。 他坐在凳子上,将通讯法宝塞进耳朵里,“老金,去查查桂山军区的朱安仁什么来历。” 片刻后,金峰森回讯:“老大,查到了。” “说。” “和大长老一样,朱安仁是前宗主孔让梨的弟子,是大长老的师弟,跟子桑家家主子桑沧田交情不浅,游魂化境初期,喜欢吃狗肉,曾经得过痔疮,年轻时喜欢跟子桑沧田一起去逛窑子……睡觉喜欢趴着睡……” 金峰森的工作效率很高,情报很详细。 不过那些详细的情报没有意义,单单就“朱安仁是前宗主孔让梨的弟子”这一条,秦歌便已明白为何朱安仁对他是这种态度。 毕竟,子桑家背后的人是孔让梨,而子桑沧田又是朱安仁的朋友,现在子桑家被秦歌全灭……朱安仁对秦歌有这样的态度,这很正常。 转眼间,华灯初上。 秦歌将战安凉、药不然、安芝芝、苏月摇、秦筱几人召进自己的营帐中。 这是秦歌最信任的几个人,至于风林婉,虽然现在老实很多,没有像刚开始那样刁蛮任性,但秦歌还不至于完全信任她。 至于白鹭洲,那就更不必说。 “就算是来到前线,那也不能怠慢修炼。不过高原地区灵力比较稀薄,所以我给你们每人发一块石头。筱儿,待会儿拿回去,你给那些学员没人也发一块。” “另外,这事要保密,除我们自己人之外,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不然会惹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放心吧公子。” 秦歌所说的“石头”,自然就是天品灵石。 尔后,秦筱端来一大盆清水。 秦歌从空间扳指拿出当初苦连天送给他的那个玉葫芦,也就是天衍灵玉,将其丢入盆里。 安芝芝趴在秦歌背上,两眼直勾勾的盯着盆里的天衍灵玉。 …… 此时朱安仁仍在床上打坐,虽然掌心的毒被逼出,但小朱安仁的疼痛却仍是没有消失,仍是火辣辣的,一动腿就疼,这搞得他很烦,但这事儿很丢脸,也只能忍气吞声。 忽然,他感受到一丝精纯的灵力飘来,猛地睁开双眼。 “这灵力,好生浓郁纯粹!是哪儿来的?”朱安仁似乎已经忘记某处的火辣,起身下床,离开营帐。 随后,朱安仁便循着这道精纯灵力飘来的方向顺藤摸瓜,最终找到秦歌的营帐。 “原来是这里!” 朱安仁正正色,大摇大摆的走向营帐,一把掀开营帐的门帘走进去。 刚进营帐,他便感受到精纯迷人的浓郁灵力。 他在血土高原待这么多年,从未感受到如此浓郁的灵力。 他心花怒吼,快步走过去,两眼直勾勾的盯着水盆里的天衍灵玉,似乎将秦歌等人完全给无视。 药不然脸色变得有些难看,淡淡道:“朱将军,你来怎么也不事先通报一声?” “通报?本将军还须通报?”朱安仁冷哼一声,一把推开药不然,毫不给并肩王世子的面子,迅速伸手拿起盆里的天衍灵玉细细端详。 片刻后,他目光震动起来,激动的浑身发抖。 “这……这难道就是……传说中遇水就可化石的天衍灵玉?我去,好东西啊,天降至宝啊!本将军修为正临突破关头,要是有玩意儿,必是事半功倍!” 随后他轻轻咳嗽一声,收敛情绪,微笑说道:“那啥,秦副帅,这块天衍灵玉乃无价之宝,不如就先借给末将用用。” 秦歌微笑问道:“你是想抢?” 苏月摇怒视朱安仁,“朱安仁,你胆子不小啊!连副帅的东西也敢抢?” “抢?”朱安仁急忙摆手,然后将天衍灵玉收进自己的空间法宝里,“玄霜仙子,您这话可就有些重咯,只是末将现在正临突破的紧要关头,若是这块灵玉能助本将军修为突破,那么便是为御魔大业做贡献。” “游魂化境,要再提升一个阶段何其不易,你们不妨想想,如果末将能达到游魂化境中期,那么在战场上所能起到的效果,岂不比没有突破之前强上数十倍?” “而且啊,现在我军将士中也有很多兄弟处在突破关头,若有这块天衍灵玉帮助,大家集体提升修为,我军实力必能大大提升!击退魔贼,指日可待!实乃人族幸事!” “秦副帅,仙子,您们这是在为人族做出伟大贡献呐!” 秦歌淡淡道:“朱将军言之有理,不过这毕竟是我的东西,它要如何使用,我有权决定,所以,你能还我吗?” 朱安仁看了秦歌一眼,眼神阴冷。 还?到手的天地至宝,怎么可能还? 抢定了! 你一个御气丹境,要这种宝贝那就是暴殄天物,倒不如将其交给重要的人,提升实力后在战场上杀敌。 “额,那啥,您们先忙,末将告辞!” 朱安仁急匆匆的离去。 嘿嘿,宝贝儿到手啦! 秦筱和安芝芝就要追上去拦他,却被秦歌叫住。 秦歌无奈的说道:“是我太大意了,没想到会被他发现。” “公子,这人好生猖狂,他这明显就是强抢嘛!”秦筱很气,和平常的温柔端庄完全不同,她看不得公子受委屈,真想将朱安仁大卸八块。 安芝芝紧紧握着平底锅,气鼓鼓的说道:“秦歌,看我去用平底锅把他脑袋敲个包!” 秦歌耸耸肩,“算了,这次只能认栽,不然又能如何?游魂化境,我们这里加起来都不是他的对手。而且这里是他的地盘,到处都是他的人。” 战安凉淡淡说道:“这孙子确实挺狂,连你的东西也敢抢。” 药不然坐到一边,“老秦,这次你准备怎么弄死他?” 秦歌说道:“睡觉吧,以后再说。另外,盆里这几块筱儿你先拿去给那些学员。” “是,公子。” 现在秦筱也冷静下来。 在她心目中,公子是无所不能的,虽然现在被欺负,但那朱安仁今后的日子肯定不会好过,他一定会为刚刚的举动而后悔。 便在众人准备离开时,帐外有呼啸声传来。 还没等众人有所反应,一道身影就如瞬移般出现在秦歌帐中,站在秦歌面前。 “哈哈哈哈哈,贤弟啊,你可算是来了,想死哥哥我咯!来,跟哥哥抱一个!”苦连天大步上前,一把将秦歌搂进怀里。 ……(。) 第二百七十二章 结拜大哥 苦连天这一抱的力量很大,就算是金钢剑骨,秦歌也被勒得浑身发疼。 浓浓的酒味儿和汗酸味儿混杂在一起,熏得秦歌快要晕过去。 这家伙到底是有多邋遢啊? “行了行了,再抱下去我得被你整死。”秦歌伸手推开苦连天,一脸嫌弃的样子。 药不然等人面面相觑,俱是满脸疑惑,看看苦连天,然后又看秦歌。 听苦连天刚刚对秦歌的称呼,好像秦歌是他的弟弟。 药不然哈哈笑着,走上前去,“哦哟,老秦啊,没想到你还有个哥哥,以前咋没听你说起过?”说着他伸手拍拍苦连天肩膀,“这位大兄弟,我叫药不然,你可以叫我斑爷,是秦歌的好哥们儿。既是老秦的兄弟,那也是斑爷的兄弟,以后有事儿尽管吱声,兄弟我罩你。” 随后秦筱等人也都对苦连天点头,逐一自我介绍。 秦歌看看苦连天,表情有些怪异,对众人说:“这位……是我大哥……结拜大哥。” “对!”苦连天粲然一笑,满腔豪气:“我和秦歌,那可是真正拜过把子的兄弟!贤弟啊,上次刚拜完把子哥哥就匆忙离去,甭管有啥原因,那都是哥哥的错。咱啥也甭说,哥哥请你喝酒,喝好酒!把你的这些兄弟姐妹们也都叫上。” 在剑仙大陆,真正敢说自己的酒是“好酒”的,那也只能是苦连天。 药不然问:“对了哥们儿,还未请教尊姓大名。” 苦连天的外貌看上去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大叔,邋里邋遢,还满脸胡茬儿,按理来说,在场众人都应该叫他一声“大叔”,不过他是秦歌的结拜大哥,与秦歌辈分一样,是以大家也只能将他当成平辈来看。 不过这人实在邋遢,一身酒气混合汗味,衣服看上去也是好久没换,大大咧咧,疯疯癫癫。 药不然心想,难怪老秦刚刚在说他是自己结拜大哥的时候有些支支吾吾,也难怪在以前老秦从未提起过这人,估计老秦是不好意思说自己有这么一位大哥。 对此,药不然觉得秦歌是想多了,其实苦连天这种豪爽性格,很是招人喜欢。 苦连天洒然一笑,抱拳说道:“在下苦连天,见过各位小弟小妹。” 众人抱拳回礼。 药不然拍拍苦连天肩膀,“哈哈,原来是苦兄啊,苦兄你……”正说着,药不然忽然意识到什么,脸上笑容凝固,皱眉看着苦连天。 苦连天,为嘛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呢?好像是在哪里听过…… “对了!”药不然这才想起为何这名字有些耳熟,注视着苦连天,缓缓道:“斑爷我记得……传说中五大剑仙之一的浊酒剑仙……好像也是叫苦连天。” 苦连天对药不然对视,微笑不语。 “苦兄你跟他同名同姓?还是说……你其实就……” 而在这个时候,战安凉几人的脸色却都变了,纷纷退后数步。 什么同名同姓? 这世上除了那位,谁还叫苦连天?谁又敢叫苦连天? 秦歌心知是瞒不住,开口道:“胖子,他就是浊酒剑仙。” 在跟苦连天结拜那会儿,秦歌才刚下山不久,只知剑仙大陆有五大剑仙,却不知苦连天就是其中之一的浊酒剑仙。 后来在中州落脚扎根,随着情报组织建立,了解的事情越来越多,秦歌才知道原来当初硬要拉着自己结拜的那个疯疯癫癫的家伙就是剑仙之一。 当时他也是震惊了好久。 堂堂剑仙,硬拉着自己结拜,以兄弟相称,甚至还将天衍灵玉这种天地至宝当做礼物……这他么叫什么事儿啊? 听到秦歌的答案,此时众人都已愣住。 这邋遢的家伙还真的是剑仙! 过去小会儿,药不然动作僵硬的收回放在苦连天肩膀上的手,随后又动作僵硬的行礼,“剑……剑仙?” 此刻他感觉脑袋里一片空白。 麻痹的……刚刚斑爷拍的,可是剑仙的肩膀啊!刚刚斑爷口中叫的“哥们儿”,可是剑仙啊! 先是见到逍遥剑仙,现在又见到浊酒剑仙,这运气会不会好的有些过头? 剑仙这种存在,很多人一辈子都见不到啊! 这时战安凉弯身行礼,说道:“红尘苦酒醉人癫,醉登九霄踏云天;杯中浊酒连星斗,云端舞剑笑苍天!您……您真的是苦连天苦大人?” “诶!”苦连天大气的摆摆手,一道柔和的力量扶起战安凉,“修道之人,何须这些繁文缛节?既然是秦歌的兄弟,那以后咱们便以兄弟姐妹相称!” 闻言众人俱是受宠若惊。 与剑仙兄弟相称,这他妈太有面子了有木有! 真是没想到,秦歌跟苦连天是结拜兄弟,而且看上去,好像苦连天还很疼他。 不过仔细一想,这毕竟是秦歌啊,发生在他身上事,再奇怪那也不奇怪,再奇葩那也不奇葩。 苦连天看看秦歌,突然有些不好意思,搓搓手,“那啥,贤弟啊……其实哥哥这次来找你,主要是来喝酒之外,还有另外一件事。” 秦歌问:“什么事?” 苦连天鼓起勇气:“就是上次哥哥送给你的那个玉葫芦,嗯……是这样的,门内有几个小家伙正值突破关头,需要天品灵石,所以哥哥也实在是没办法。不过贤弟放心,用完哥哥就还你。” 秦歌笑道:“大哥,其实那本就是你的。” “诶!贤弟,你这话哥哥可就不爱听了,既然送给你,那就是你的。”苦连天有些不乐意,正色道:“哥哥这次是来找你借,用完就还。” 秦歌却是有些为难,笑容略有尴尬,“那个……大哥有需要,做弟弟的当然义不容辞,只是这个……一言难尽。” 这个时候,药不然等人脸上也都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原来那块天衍灵玉是苦连天送给秦歌的,这苦连天还真是疼义弟,不过可惜的是,那块玉就在刚刚…… “怎么?难道是搞丢了?”苦连天洒然一笑,“搞丢就搞丢吧,也没啥关系,一块玉而已。” 秦歌汗颜:“丢倒是没有丢……” “哪是不在这儿?” 秦歌讪讪笑着,难以启齿。 秦歌知道,如果现在说出真相,朱安仁就得完犊子,不过秦歌向来是个要强的人,也是个内心骄傲的人,所以关于朱安仁这事儿他还是想靠自己去解决。 背后有强大靠山固然是好事,但秦歌总是觉得……自己遇到的事儿让别人来帮忙解决,这有些丢脸,过不去自己心里那关。 这种感觉,就类似于在班上跟同学打架,没打赢,然后就去找上高中的大表哥来帮忙,这有种以大欺小的意味。 可以去找同班的或是同级的兄弟们来帮忙报仇,但是绝不能去找更高级别的来以大欺小,这是弱者的表现! 这时秦筱开口说道:“苦大人,其实是这样的……” 苦连天打断她的话,严肃道:“什么苦大人?叫哥!” 秦筱嘴角微微抽搐,有些无语。 不过能叫浊酒剑仙一声哥,她觉得也是自己的荣幸。 “秦筱妹子,你说,哥听着!” “好吧,苦大哥,事情是这样的,刚刚……” 随后,秦筱便一五一十的将刚刚发生的事全部告诉苦连天。 其实秦筱也知道,公子内心骄傲,他肯定是不想苦连天插手这件事,他要靠自己去解决,但想起刚刚朱安仁那德行,还有那恶心的嘴脸,秦筱就是气不打一处来,因此她才违背公子意愿,将这事告诉苦连天。 就算事后公子怪罪,秦筱也还是要说。 “什么?!” “好大的狗胆!” 苦连天一声爆喝,整个营帐猛地一震,地面沙石跳跃。 场间空气似乎也凝固起来,令众人呼吸困难。 原来剑仙的气势这么可怕。 “连我贤弟的东西都敢抢,那小杂碎!”苦连天转身离去,“贤弟,稍等片刻,哥哥这就去将那杂碎带来,管他什么骠骑大将军,今天就算是孔让梨那老匹夫来了也不好使。” “宰了他,哥顶着!” ……(。) 第274章 酒疯子! “苦大大加油呀,狠狠地去教训那个坏蛋!看他以后还敢不敢欺负秦歌!”安芝芝看着苦连天背影,振臂高呼。 于是乎,苦连天就这样气冲冲的离去。 宽敞的营帐中,众人面面相觑,安静的落针可闻。 药不然一屁股坐到凳子上,翘着二郎腿,哈哈笑道:“爽!真爽,怎一个爽字了得!” 他感觉这一切好像是在做梦。 前一刻被欺负,满肚子怒火没地儿发泄,下一刻就来一位超级大佬帮忙。 还有什么比这更爽的? “哎我说老秦,斑爷真没想到啊,你还有这样的大腿可以抱,有剑仙大哥罩着,那你以后还怕谁呀?” 秦筱在一旁低着头,两手紧紧捏着衣角,像是做错事的小姑娘,“公子,对不起,筱儿……” 安芝芝急忙挡在秦筱面前,抬头注视秦歌,“秦歌,你不要打秦筱好不好?她又没做错,而且就算她不说,我刚刚也会跟苦大大告状,谁叫那朱安仁那么过分?” 苏月摇也站出来,“智障女王说的没错,这不怪筱儿妹妹,刚刚我也准备跟苦大人说。” 秦歌无奈的摇摇头,“看你们一个个,说的好像我以前有打过筱儿似的,话说我在你们心目中就有那么可怕?” 言讫他走过去握住秦筱的手,拍拍她肩膀,笑道:“筱儿,其实这样也好。” 秦歌来前线,是来御魔杀敌的,是来收集恶魔之魂的,在没必要的情况下,他也不想节外生枝,一边杀魔,一边还要跟窝里人勾心斗角,那样会很累。 现在苦连天一来,倒也省了不少事儿。 而仔细想想,这也确实如药不然所说的那样,爽! 他不得不承认,有大哥罩的感觉,被欺负了有人帮你出头的感觉,这真的很爽。 两世为人,他也是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 其实秦歌大概能猜到,苦连天堂堂剑仙,剑仙大陆顶尖强者,为何会对他这么好,甚至还自降身份强行拉他结拜,以兄弟相称,这不外乎是因为苦连天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在他身上下赌注。 苦连天必是有所图谋。 但那又如何? 人与人之间相处,都是有所图,不管是图利益也好,图情感也好,图精神上的享受也罢,如果没什么所图,那人与人之间也就只能是萍水相逢。 就好像秦歌甘愿为步知舞去做很多事,他也是有所图……他图的情感。 人家给你投资,图的肯定是今后能赚钱,选择在你身上下注,不然人家会白白送钱给你?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雪中送炭见真情,锦上添花哪有真? 今天我弱小,在我最需要的时候,你雪中送炭,给我无微不至的帮助,给予我强力的支持,等他日我变得强大,那么我的辉煌,也定当有你的一份! 他弱小时请他吃一块饼子,让他填饱肚子,比什么也不做,等到他强大时再去请他吃山珍海味巴结他要有意义的多。 巴结,那就要趁早,这样以后才能跟着一起吃肉,若是等到以后人家辉煌的时候再去巴结,那会连汤都喝不到一口。 苦连天看似疯疯癫癫,但实际上,他看得很透。 而在很久以后,事实也证明苦连天今天的选择是对的,在很多人感慨如果时光能够倒转回从前,必定会去找到还很弱小的秦歌给予他帮助的时候,苦连天已在跟着秦歌逍遥天地。 人生,就是选择,就是赌博。 …… 此时朱安仁正盘膝坐在床上,盯着那盆水,口里哼着歌儿,心花怒放,似乎小朱安仁的火辣疼痛早已被他忘掉。 在营帐外面,还有层层重兵把守,刚刚他已下达死命令,任何人都不得来打搅。 忽然,有风吹进营帐。 帘子被掀开。 一道身影如鬼魅般出现在他面前。 他皱起眉,正要开口骂人,但在看到那张脸的瞬间却愣住,一个激灵后,急忙起身下床相迎,满脸堆笑,行礼后说道:“原来是苦大人驾到,真是有失远迎呀。” 苦连天面无表情的看着朱安仁,什么也不说。 “苦大人,这么晚,不知您来……” 他话还未说完,脸上便挨一记火辣辣的耳光。 苦连天这一巴掌的力量并不大,并没有将朱安仁扇飞,但仅仅只是一巴掌,朱安仁这个游魂化境的强者的半边脸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起,而且还很疼。 在剑仙面前,游魂化境也好,聚气灵境也罢,那都没有什么区别,都跟蝼蚁一样渺小。 朱安仁眼冒金星,身躯摇摇晃晃,刚想开口,另一边脸上又挨一记耳光。 “王八犊子,我看你是活腻了!”苦连天伸手一抓,盆里的天衍灵玉飞到他手中,随即一手揪住朱安仁的头发将他拖出营帐,一边走还一边用脚踹,还拿起架子上的酒坛往他脸上砸。 营帐外,那些朱安仁最信任的重兵都像是木头人,好像什么也没看到,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剑仙的怒火,好似弥漫在空气中,令人身心发凉。 一位朱安仁的心腹只是抬抬手,准备问候一句,还他未说话,便被苦连天瞪一眼。 而只是这一眼,那位朱安仁的心腹便吓得瘫坐在地,瑟瑟发抖,浑身被冷汗打湿。 剑仙的眼力,竟是如此可怕! 谁都知道苦大人爱发酒疯,一发酒疯什么事都做得出,估计今晚朱将军…… 当朱安仁被苦连天揪着头发拖到秦歌营帐的时候,他已被打得不成人样,一张脸血肉模糊,一口牙齿只剩下几颗,看上去很惨。 “跪下。” 朱安仁能做一个军区的负责人,除了有孔让梨的关系之外,自身也是有一定的能力,显然不是笨蛋,这个时候,就算是用膝盖想,他也能想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急忙双膝跪倒在秦歌面前,额头着地,哀声求饶。 “方才是末将被猪油蒙了心,有眼无珠冒犯副帅,末将罪该万死……秦副帅大人有大量,还望大人不记小人过,饶末将一命,留着末将这条贱命在战场上建功立业。” 这个时候,尊严什么的对他来说已经不重要,能活着才最重要。 苦连天将天衍灵玉递给朱安仁。 朱安仁吓得浑身一抖,哪里敢伸手去接? “嗯?”苦连天瞪他一眼。 朱安仁忽然明白苦连天的意思,连忙伸出双手接过,然后又双手奉上,递给秦歌,“秦副帅,末将知罪,还请副帅将灵玉收回,饶末将一命!” 既然是自己抢的,那就要自己去还。 苦连天就是这个意思。 苦连天看看秦歌,脸上露出笑容,“贤弟,你自己决定吧,怎么处置这蠢货。杀他也好,废他也罢,甭管怎样,哥哥给你顶着,谁要是敢说一个字,哥哥弄他!” 众人看看苦连天,再看看秦歌,突然就很羡慕秦歌。 如果我也有这样的大哥,那该多好? 苦连天朝地上吐口唾沫,“孔让梨那老匹夫,怎么就会教出这样的操蛋玩意儿!贤弟,你决定吧!赶紧完事儿,然后陪哥哥喝酒去!” 此时朱安仁一颗心已经凉透。 他怎么也没想到,秦歌是苦连天的弟弟,而从苦连天的语气中,还可听出他很疼爱这位弟弟。 看来这次真的是踢到钢板。 朱安仁恨不得抽自己几个耳光,他深知,就算自己在中州军方位高权重,就算是风雷剑仙的弟子,那也不好使。 如果是其他剑仙,或许会因为这些身份关系饶他一命,但如果是苦连天的话,那就是另一回事,因为了解苦连天的人都知道,这个酒疯子一旦发起疯,什么事都敢做,完全不计后果,就算是玄玉剑仙,他也敢去顶撞,记得上次在云柱山的那场会议中,他还骂玄玉剑仙“小娘们儿”。 此时药不然几人都是脸露笑容,安静的看戏。 没有什么比这更爽。 刚刚不是还狂得一批,现在咋不狂了? 果然是个欺软怕硬的货色! 秦歌将天衍灵玉递给苦连天,说道:“大哥,此事就此作罢,咱们喝酒去。” 虽然有苦连天出手教训朱安仁,秦歌觉得很解气,但秦歌也很懂事,若是在这里杀了朱安仁,苦连天肯定会选择去背锅,但不管怎么说,朱安仁也是一个军区的负责人,是中州军方的骠骑大将军,是孔让梨的弟子。 若苦连天因为私事杀掉一个骠骑大将军,这多多少少也会给苦连天带来一些麻烦和影响,最起码的,会损坏苦连天的名声。 苦连天做的已经够多,秦歌自是不想再给他添麻烦,如果今后这朱安仁还是不知好歹,那秦歌就会自己想办法弄死他,用一个杀手的方式弄死他。 苦连天一脚踹在朱安仁脸上,“王八犊子,还不谢副帅?” “多谢,多谢副帅饶命!” “滚!” 朱安仁口里连声道谢,从地上爬起,急匆匆的离去。 不过刚到营帐门口,苦连天却又把他叫回。 “苦大人,秦副帅,还有何吩咐?” 苦连天淡淡道:“老子叫你滚,没听明白?耳朵聋了?要不把你胳膊扯下来塞进你耳朵里帮你掏掏?” 朱安仁恍然大悟,立马回到原来的位置,倒在地上,然后滚出去。 苦连天哈哈一笑,伸手搂着秦歌肩膀,“贤弟,解气没?如果没解气,哥哥继续帮你修理他。” 秦歌笑道:“这次,还多谢大哥帮忙。” “谢个鸡毛,有你这样跟大哥说话的?走,咱们喝酒去!” ……(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四章 大道之门的钥匙 夜色笼罩大地。 营帐外的空地中。 “我来我来,让我来!” 安芝芝将裙子用膝盖夹住,蹲在一堆干柴前,小手一掏便掏出一盒出自黄鹤楼的火柴。 “嚓!” 两根嫩嫩的手指捻着火柴,轻轻在擦火皮上一划,一团火焰便驱散周围的黑暗。 她非常喜欢玩火柴。 “怎么样,我是不是很厉害?一下就给点着啦。”安芝芝站起身,拍拍小手,看着燃起的篝火,很是得意。 风林婉哼了声,“有什么大不了的,要是换成我,我也能点燃。” 安芝芝急忙推开火柴盒,快速从中取出一根,将一头立在擦火皮上再用食指摁住另一头,“你信不信我弹你身上来?把你头发给烧光,让你变成大光头!” 这一招还是秦歌教她的,秦歌以前经常这样吓她。 “你敢!”风林婉急忙躲到秦筱背后。 “……” 温暖的篝火边,一群女孩子嘻嘻哈哈的烤着肉。 战安凉和药不然围绕篝火你追我赶,还不停骂娘,他俩并不是在嬉闹,而是在打架,好像是因为什么事争吵起来,吵着吵着就要动手解决。 白鹭洲没有出现,她一直待在营帐里,虽然她自认自己伪装的很好,但也仍是害怕被苦连天认出身份,所以只能暂避。 在灯火阑珊处。 秦歌和苦连天并肩而立。 苦连天从一旁放着弓箭的架子上取下两个西瓜壳一样的头盔,先是递给秦歌一个,然后将自己的那一个盖在地上,一屁股坐下去当凳子,随即又不知从哪儿摸出一坛酒,“贤弟,来,尝尝,这可是哥哥亲自酿的苦情酒。” 闻言秦歌目光微亮,“苦情酒?早有耳闻。” 苦连天以前的职业是酒坊老板,以酿酒为生,后来以酒入道,才有如今的成就。 浊酒剑仙亲手酿的酒,无疑很珍贵,可谓千金难求,在中州那些拍卖场,一坛别人伪造的假酒都能拍到上亿两黄金的天价。 少有人喝过他的酒,他的酒只是传说,所以是真是假又有几人知晓? 不过此时秦歌喝的,一定是真的苦情酒。 但只是一口下去,秦歌的脸色就变了。 这酒的味道和他以前喝过的酒都不同,一点也不辣,也不烧喉咙,但却很苦,像是药汤,苦到极致,以至于都苦到心里去。 秦歌不由想起很多伤心的事情,想起那一晚师父倒在血泊中,最爱的师姐表情冷漠的站在那里…… “大哥,这酒……劲儿真的好大。”秦歌急忙运功抵御酒劲,并克制着内心不去想那些很苦的事,赞道:“不愧是传说中的苦情酒。” “一壶浊酒断肝肠,苦情万丈碎心扉。” 这酒不仅伤肝,更伤心。 如果是失恋的时候喝,一定会很有味道,再坚强的爷们儿,也一定会哭得稀里哗啦。 苦连天笑着摇摇头,“唉,贤弟啊,苦情酒像你这样喝,那纯属是浪费。”他摸摸胸膛,半眯着眼睛,陶醉的道:“你要慢慢的去体会,体会那种苦痛,感受那种痛彻心扉,任由自己的泪腺失控,让心里的苦随着眼泪宣泄……只有这样喝,才能真正喝出苦情酒的味道。” 秦歌偏头看看苦连天,“说的很简单,但世上又有几个人能承受心里的痛?有时候,宁愿挨刀挨剑,粉身碎骨,也不愿去触碰心里的痛。” “你说的对。”苦连天深有同感,缓缓道:“但对我来说,平平淡淡,不如疯疯癫癫,处在半梦半醒之间,醒也癫,梦也癫,狂也癫,笑也癫,有酒便有天。” “疯疯癫癫的看这个世界,半梦半醒的活着,或许这也是一种道。”秦歌注视着苦连天。 苦连天的眼睛很浑浊,天上的星星亮闪闪,但他的眼睛却是一道深渊,里头尽是沧桑。 他曾经一定有故事,不然他也不会酿出苦情酒。 “贤弟啊,男人!就得要让自己痛!等痛习惯了,那也就麻木了,那也就什么也都不在乎了,这才是醉的意义。” 秦歌问道:“大哥,这酒,能不能送些给我?” “当然没问题,贤弟开口,要多少有多少,还跟大哥客气个啥?如果以后有机会来哥哥的苦酒山庄玩,哥哥给你尝更猛的苦情酒。” 苦连天所创的苦酒山庄,便是位于蛮荒之地的隐世门派之一,秦歌早有耳闻,“以后有机会,一定会去。” 这时风林婉端着一盘烤肉走过来,“苦爷爷,还有秦歌,烤肉好啦。” 苦连天有些意外的看看风林婉,“婉婉,你这丫头怎么在这儿?” 风林婉撇撇嘴,“苦爷爷,刚刚我不是已经跟您打过招呼了嘛,您这么快就忘啦?” 苦连天挠挠头,“有吗?哈哈,那啥……爷爷记性不好。对了丫头,你爷爷最近可还好?” 风林婉满脸黑线,“苦爷爷,刚刚这话您也问过。” “额……是吗?”苦连天有些尴尬。 “算了,你们聊吧。”风林婉对秦歌翻个白眼,还气鼓鼓的哼了声,将装着烤肉的盘子递给他。 待风林婉离去后,苦连天问道:“贤弟,风起帘的孙女儿怎么会跟你在一块儿?” 秦歌苦笑,“此事一言难尽。” “甭管,慢慢说。” 当秦歌说出关于风林婉会跟着他的事后,苦连天已是满目怒火,紧紧捏着拳头,“这狗曰的风起帘,老子非要去弄死他不可!这老玩意儿,都这把岁数的人了,咋还是一点逼脸不要?” 秦歌摊摊手,“总之,事情就这样咯。” 有些事情,大家都心知肚明,也没必要说出来。 只是苦连天越想越气,风起帘这意思,摆明就是要秦歌跟风林婉谈恋爱,而苦连天是秦歌的结拜兄弟,如果以后风林婉真的和秦歌好上了,那按照辈分,苦连天就得跟秦歌一起叫风起帘一声爷爷。 “我去他大爷的,这老东西太不要脸!”苦连天快要抓狂,沉声道:“贤弟,千万不要让那老匹夫得逞,实不相瞒,哥哥我还有个妹妹,生得花容月貌,只是从小都在家里不出门,只醉心于酿酒和修道,没有出来见过世面,不过她样样都不比婉婉这丫头差,改天有机会,我将她……” 秦歌打断他的话,苦笑说道:“大哥,你还是饶了我吧。” 苦连天拍拍他肩膀,“行,那咱不说这个,大老爷们,何必要扯女人的事儿。贤弟,抗魔结束之后,你打算咋整?” 秦歌自然知道苦连天这话的意思,苦连天好歹也是位剑仙,虽然看上去疯疯癫癫,没有一处像剑仙,但其实很多事情苦连天都看得很透。 秦歌说道:“我会尽我所能去阻止,但绝不参与。” 苦连天长叹一声,也不在意地上很脏,直接就躺下去,两手枕在脑后,望着夜空缓缓说道:“我总觉得吧……背后有一只手,在推动这片土地上的一切,但是那种感觉很模糊,说不清,就好像是……有人在下一盘棋,魔族也好,人族也罢,妖族也罢,都是棋盘上的一子。” “这从几千年前就在开始,但每一次快到死局的时候,就总是会有鬼剑愁下山来破局。” “我想,现在能与背后那只手对弈的,也只有贤弟你。”苦连天看看秦歌,“总之,大哥今晚就把话撂这儿,不管今后你打算做什么……大哥,以及大哥的苦酒山庄,必当全力支持。” 如果秦歌仅仅是鬼剑传人,苦连天也不会如此轻易的就将自己的全部身家押在秦歌身上,但这些年秦歌在中州所展现出的那些才华和能力,已深深的征服苦连天。 这样的秦歌,苦连天觉得值得他一赌。 苦连天淡淡笑道:“可能你会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当初在京南飞雪城刚见面就要拉你结拜,还对你这么好,实不相瞒……我曾经见过鬼大人,也就是在你前面的那一位鬼大人。” 秦歌皱皱眉,“你见过他?” 苦连天点点头,语气中充满感慨:“贤弟啊,你可知对于一个修道者,最向往的是什么?” 不等秦歌开口,苦连天继续道:“向往的,便是我们头顶永恒不变的星空。” “只是修为达到我们这种层次,已经很难再进步,所差的那种东西,怎么也找寻不到。” 秦歌问:“还差什么?” “如果知道那是什么,那就好咯。”苦连天咧嘴一笑,“那是一种无形的东西,没有实质,或者可以说,那是通往大道之门的一把钥匙。” “我一直想找到那种东西,所以那次我就趁机向鬼大人请教,但他的答案很简单。” “什么答案?” “他说差的是气数。” “气数?” 苦连天:“后来他老人家给我指一条路,这条路就是让我帮助你,只要在你身边,总有一天,我会找到那把通往大道之门的钥匙。” “我很幸运遇到他老人家,大概是我曾经无数次去爬那座山,摔下来一次,然后又继续爬,再摔下来,再爬,最终成功打动他老人家。” “其实,从你下山起我就知道,因为那时我也正好在爬山,后来我便一直跟着你,暗中保护你,直到飞雪城那次才忍不住出手。” 秦歌点点头,“原来如此。” “对了,鬼大人他老人家还说,你是最后一个鬼剑传人,一切的一切,会从你手上结束。嘿嘿,虽然我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意思,但我相信,总有一天会得到答案。” ……(。) 第二百七十五章 到此一游 直到夜很深的时候,苦连天才与秦歌告别。 秦歌回到营帐中。 安芝芝已铺好床,正趴在那里呼呼大睡。 秦歌走过去坐在床沿,在想刚刚苦连天说的那些话,但越想越是迷糊。 老头子到底在搞些什么鬼? 这个世界的真相又是什么? 既然想不明白,那索性就不想。 有些答案,并不是想出来的,而是去找出来的。 秦歌已做下某种决定…… 正当秦歌准备躺下睡觉的时候,忽有香风袭面,白鹭洲如鬼魅般出现在他面前。 “他走了?” “走了。” 白鹭洲轻啐:“那个死酒鬼。” 那么美味的烤肉,就因为那个死酒鬼在,她却不敢出来吃。 秦歌问:“你有什么事?又想来骚?” 白鹭洲翻翻白眼,“秦歌,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吧。” “不去,睡觉。”秦歌倒下就睡。 白鹭洲却一把拉住他的胳膊,接着身形一闪,秦歌便感觉自己的身体失去控制。 当秦歌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身在高空中快速飞行。 “我靠,原来你已经……”秦歌有些吃惊的看看白鹭洲,这才发现,白鹭洲已恢复实力,因为这凌空飞行可是太白仙境强者才有的绝活儿。 白鹭洲只是笑笑,什么也没说,抓着秦歌的胳膊将他往自己怀抱里一扯,便来了个公主抱。 秦歌满头黑线,暗叹幸好没有被其他人看见,“就算你要带我飞,那不能来个好点的姿势?” 一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被一个姑娘公主抱,秦歌是完全接受不了,可现在又没办法,身在高空,又不能飞,他也只能任由白鹭洲这样将自己抱着。 白鹭洲说道:“今晚过后,我们就要分别,所以我想好好陪陪你。对了,以前跟你说的那件事,你考虑的如何?” “你是指……”秦歌微微皱眉。 “去陨落之地的事。”白鹭洲莞尔一笑,领口中冒出一张折叠起来的地图,掉进秦歌怀里,上面还有某种淡淡的香味儿。 “不管你去不去,这个你都先收着,万一你去,可以按照地图上我已经做好的标记去找我。总之呢,不管你有没有将我当成仇人,我都不会害你。” 秦歌收起地图,“你要带我去哪?这样在天上飞来飞去,很冷。” 闻言白鹭洲将他抱得更紧,两处柔软憋得秦歌快要窒息。 “这样还冷吗?” 秦歌奋力挣扎,“靠,你这是趁机占我便宜!” “那我把你放下咯?” “别!”秦歌紧紧抓住白鹭洲脖子,“现在你是姐,你是姐,行了吧?” 白鹭洲嘻嘻一笑。 秦歌问:“到底要带我去哪?” “待会儿你就知道。” 白鹭洲再次加速。 其实她只用了十分之一的速度,因为她想多跟他待会儿,这样抱着他,哪怕能多一秒也好……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 冰冷的罡风吹得秦歌脸颊发疼,明明可以将脸埋在白鹭洲怀里寻找温暖,可他就是做不到。 这女人太坏了。 时过良久。 白鹭洲在一座山顶停下。 这是一座冰山,冷得刺骨,灵装也无法抵御这种寒冷。奇怪的是,山顶是平的,就如镜面般平整,甚至能倒映月光。 虽然秦歌从未来过,但他也知道这里是云柱山的山巅。 众所周知,云柱山是血土高原最高的一座山,也是除鬼剑山之外,剑仙大陆上的第二高山,不然也不会以“云柱”为名。 这座山除很高之外,其实也没啥特殊之处,只不过这里是个传奇之地,因为在三千年前,剑祖鬼剑愁就是站在这里,于弹指挥手之间,将苍茫大地各处的高山搬移到血土高原筑起那道高墙。 而这座山的山巅之所以如镜面般平,也是被他一剑所削。 白鹭洲低下头,看看怀里的秦歌,“怎么?还不下来?舍不得?要赖在这里吃奶?” 秦歌轻轻咳嗽一声,随即挣开白鹭洲,脚踏实地,慢慢来到山顶的边缘。 平整的山顶面积并不大,只有两百来平方,一眼望去,光秃秃的,只有一根人高的冰柱矗立在边缘。 很奇怪的是,在山巅没有风,很安静。 秦歌站在边缘,伸手扶着身旁那根人高的冰柱,视线向下,入眼所见的是翻滚的冰云,偶尔冰云随风翻卷,会露出一道漆黑深邃的缝隙,像是深渊裂缝。 有恐高症的人必然是不敢站在边缘这样往下看,但秦歌并无恐高症。 山下苍茫大地已被夜色笼罩,隐隐可见那些军营里的微弱火光在闪烁,但在山巅,刚好有阳光照射。 极目远眺,可以看到苍茫大地上那条横贯大地的曲线。 那道曲线,便是高墙。 在高墙的这一边,已被夜色笼罩,但在高墙的那一边,却并无夜色笼罩,此刻那边正阳光普照,似乎那道曲线就是黑夜与白天的分割线。 秦歌仰起头,伸手对着头顶那很大的月亮轻轻一握,似乎想要把它抓住。 这里的月亮,与秦歌前世在地球上看到的月亮并无多大区别,上面同样也有密密麻麻的陨石坑,还有起伏的山脉。 秦歌微笑说道:“这里风景真好。” 白鹭洲轻轻走到他身边站定,脸露微笑:“在高处看到的风景,不是都很美吗?” 秦歌望向远方那道墙外面的血色土地,“那边,就是鸿土吗?” 白鹭洲轻轻说道:“是我的家,我要回去了。” 秦歌:“你能过那道墙?” 白鹭洲淡然一笑,“我有我的方法。” 秦歌看看她,“记得你以前说过,有任玉虹那碧池在高墙守着,你就过不去那道墙。” “是的。” 秦歌:“你不用着急,我过两天就会去高墙那边,到时候我一定送你过去。我说过的事,就一定会做到。” “秦歌。”白鹭洲轻轻喊道。 “嗯?干嘛卵?” “你……算了,没什么。”白鹭洲俏皮的笑了笑,对秦歌挥手,“再见。” 正在秦歌觉得白鹭洲很是莫名其妙的时候,白鹭洲已纵身跳下冰云之中,只看到她衣裙飘飘,很快就消失在山巅下的夜色中。 “靠!”秦歌急忙上前两步,但他可不敢跟白鹭洲一样往下面跳,“尼玛,把我一个人留在这儿,我他妈要怎么下去?” 一时间,云柱山巅充斥着秦歌的骂娘声。 秦歌本以为白鹭洲只是跟自己开个玩笑,过会儿就会回来接自己下去,但等很久,也还是不见白鹭洲回来。 安静又寒冷的山顶,秦歌孤零零的一个人,这次意识到,白鹭洲是真的走了。 秦歌骂骂咧咧的走到一边,靠在那根冰柱上,从空间扳指里拿出一堆食物。 要自己爬下去肯定不可能,因为山巅下面光秃秃的,全是冰,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不过好在秦歌的空间扳指里装的东西比较多,其中就有他以前自己制作的滑翔风筝,此外,他的杀手定制服也有滑翔衣的功能。 先用风筝滑下去,在接近地面时再穿上定制服滑翔。 想到这些,秦歌心里美滋滋的。 一座山就想困住小爷?太天真了! 不过在动身之前,要先吃些食物补充热量。 时过须臾,秦歌站起身,伸手摸摸肚子,随即两手伸下去解开腰带。 一股热气腾腾的液体淋在面前的冰柱上。 抖上几抖之后,秦歌赶紧收回小秦歌。 在这么冷的地儿,小秦歌才露出这么一小会儿,就被冷成什么样了…… 秦歌低头看看那一地冰渣,脸上露出笑容。 既然来到这种传奇之地,那肯定是要留下点东西,算是一个纪念。 尔后秦歌又拿出一把小飞刀,在冰面上刻字。 “秦歌到此一游。” 忽然觉得,自己很像前世的那只泼猴。 不过云柱山可不是五指山。 “造化钟神秀,阴阳割分晓。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秦歌又刻上几行字,起身拍拍手,便拿出滑翔风筝穿戴好,一个冲刺助力后,便跳下云柱山。 在秦歌离去后不久,那根孤零零矗立在那儿的冰柱迅速融化,露出一道妙曼倩影。 原来那道冰柱里面是个人。 那道妙曼倩影穿着单薄,就只穿一件白纱裙,还赤着双脚,可她却丝毫不感觉冷。 她一直都站在这里,一直没有动过,数年如一日。 她在守望这片土地。 “小混蛋,好久不见……你长大了。” 两滴晶莹,从她眼角缓缓滑落,还未落地,便被冻成晶莹剔透的冰珠。 突然,她脸上露出笑容,“敢在我身上撒尿……哼,下次见面,你死定啦!” 便在这时,云雾中传来呼啸声,一道白影轻飘飘的飞来落到那道倩影前方。 正是之前已经离去的白鹭洲。 其实她并未离去。 白鹭洲单膝跪下,“按照你的要求,我已平安将他护送到你身边,不过事实上,这一路上都没有我出手的机会。玄玉剑仙……现在,你是不是可以放我走了?” 任玉虹淡淡道:“小花,你在中州做的那些事,有些过头。” 白鹭洲自然明白任玉虹的意思,说道:“天空岛那次,我确实想杀步知舞,因为她毕竟是皇朝的公主,而你却把道宗大权交给她。” 任玉虹:“我不至于连我自己的徒弟都信不过。” 白鹭洲:“这就是我想杀她的原因,我很嫉妒她,本来我应该是你徒弟。不过你也要小心你的徒弟,秦歌的心,现在都在她身上。” 任玉虹:“你已得到白鹭洲的身体,并接受她全部的记忆,现在已是太白仙境的强者,又何必要做我徒弟?” 白鹭洲:“不过天空岛那次的收获也不错,至少陌问没有任何怀疑,而且还算出他的真正实力。” 任玉虹:“去鸿土吧。记得,要时刻压制好白鹭洲,毕竟她有几百年的记忆,而你却只有十几年,弄不好你会被她反过来压制。” 她深深的注视着白鹭洲,“现在,你既是白鹭洲,也是花想容,我不希望,有一天你真的变成白鹭洲。” “不然呢?” “不然……白鹭洲能死一次,也能死第二次。” “明白。” ……(。) 第277章 界阵! 当秦歌回到桂山军区的时候,已经是早上。 早起晨练的士兵们正在伙食营吃早餐,突然看到天上有个穿着滑翔衣的家伙在飞,骚得一批,纷纷放下碗筷,聚众围观。 “我靠,敌袭吗?” “魔族的探子不至于越过高墙到这里来吧?” “弓箭手准备!” “管他是谁,敢在军区重地飞行,射下来再说!” “……” 士兵们差点就动起手,等到秦歌落地,一群人围上去才发现是秦副帅。 “哈哈,原来是秦副帅啊。副帅,这大早上的,您在天上飞什么?” 秦歌两手抱着膀子,瑟瑟发抖,眉毛和头发上都挂着冰晶,快速挤出人群,匆匆离去,留下一脸懵逼的众将士。 回到自己营帐的第一件事,秦歌就是往床上钻。 云柱山附近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冷,那种寒冷,连灵装也无法抵御。 在空中滑翔大半宿,他已冷得怀疑人生。 白鹭洲那臭女人,太坏了! 不过还好有安芝芝给他暖被窝。 “秦歌秦歌,你怎么啦?你不是说不跟我一起睡吗?” “芝芝,快……”秦歌用脚将她蹬下床,然后钻进被窝里只露出一颗头,颤声道:“赶紧去……去给我搞碗热汤。” “……” 因为要等道宗后援大军与皇朝后援大军会师,然后打散到各个军区,等做出相应的调整之后,才能带领主力部队去往高墙那边,所以秦歌一行人要在桂山军区停留几天,等陈苏安的大队伍到来。 从那晚过后,朱安仁现在看到秦歌就跟看到亲爷爷一样,照顾的无微不至,还经常带秦歌开小灶,吃大鱼大肉,那是恨不得给秦歌暖床,这搞得秦歌很无语。 通过几天的相处,秦歌发现朱安仁这人虽然坏毛病较多,有时候令人讨厌,但他也是一心放在御魔大业之上,虽算不上什么好人,但也不是大恶之人。 时间过得很快。 转眼间,七天过去。 这日,晨光熹微,秦歌尚在睡梦中跟步小姐约会,便被药不然给掀开被子叫醒。 “老秦,起来!赶紧起来!” “滚犊子,别打扰我睡觉。” 药不然说道:“大长老来了!你大爷的还睡?咋就没有一个副帅的样子?昨晚我看到苏月摇那么晚离开营帐来找你……你是不是被掏空了?” 大长老来了,这并不稀奇,但大长老一来,就代表要出发去往高墙那边。这些天大家待在军区里,虽然每天跟那些老丘八混在一起吹牛皮聊姑娘也很开心,不过那还是太枯燥,因为都想上前线搞事情,所以药不然现在很激动。 “我被你大表妹给掏空,给我滚蛋!”秦歌一脚踹向药不然,却被药不然巧妙躲开。 “……” 中州军方的主帅是大长老陈苏安,副帅是秦歌,而皇朝军方的主帅和副帅来头也不简单,这主副二帅,俱是皇朝青宵阁二十四大功臣之一,从戎数十载,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为皇朝屡立战功,无不是国公级别,乃当今圣上左膀右臂。 中州与皇朝两军主帅,各领主力部队,直入桂山军区。 桂山军区不仅是去高墙的必经之地,同时也是血土高原粮草辎重的存放地,皇朝和中州两地的大部分物资,都是集中在桂山军区。 浩浩荡荡的队伍中,陈苏安盘膝坐在大犀牛背上,正在闭目养神,看上去仙风道骨,在大犀牛旁边不远处,有一匹三头血狼,其背上坐着一位身着银甲、虎背熊腰,看上去无比威武的大将军。 如果不知道,还会以为那是一头穿着银甲的大灰熊骑在狼背上,身材实在是壮硕。 “秦堂主何在?!”突然,狼背的大将军发出一道声音,就如打雷一般震人心魄,吓得附近的将士一阵颤抖。 也不知他的嗓门到底有多大。 秦歌不疾不徐迎上去,抱拳笑道:“想必足下便是神狼战将程耀今,程大将军,幸会。” “哈哈,正是老程我啊!”程耀今取下头盔,翻身下狼,大步走到秦歌面前,一手捋着那看上去很狂野的络腮胡,一手用力拍拍秦歌肩膀,“好!好!身子骨够硬!秦堂主果真是年少有为,英雄出少年,气宇轩昂啊!老程我是个粗人,没读过啥书,不会说啥好听的话,不过秦堂主,你真是好样的!” 程耀今对秦歌竖起大拇指,“了不起!真的了不起!老程这里有礼了!” 秦歌只感觉耳膜发胀,这程耀今的嗓门实在是太大了些。 你说话就说话吧,干嘛要用吼? “神狼战将,威猛无双,神威盖世,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秦歌再次抱拳见礼。 程耀今哈哈一笑,“老夫有一女,今年四十八,尚未出嫁,秦堂主你……” “咳咳!”这时旁边一位同样身着银甲的将军走上来,出声制止程耀今说下去,遂对秦歌抱拳:“秦堂主,幸会。” 秦歌抱拳回礼,“想必足下便是双锏战神秦书宝,秦大将军。” 秦书宝捋着胡须,微笑说道:“说起来,老夫与秦堂主还是本家。” 相比起大大咧咧,豪爽的有些过头,说话用吼的程耀今,秦书宝就要斯文的多,但这个人绝不比程耀今简单,只是锋芒内敛。 这时药不然走上前来到秦歌身边,“嘿嘿,程叔秦叔,好久不见,您二老身子骨可还行?” “你小子!啥时候也学会这些假惺惺的客套话了?”程耀今那熊掌似的巴掌拍拍药不然脑袋,摸着大肚子哈哈笑道:“老程我身子骨硬的很!别看我老程这把年纪,那些怡红院水灵灵的骚娘们儿,来十个老程我都不怕!照样抱起来整!不信咱试试?” 药不然:“……” 众人:“……” 秦书宝一脸“我不认识这货”的表情,笑问:“世子殿下,药王爷可还好?” “谢秦叔记挂,父王他很好。”药不然看看四周,“怎么……尉迟大爷这次没来?” 程耀今不屑的昂起头,洪声道:“有我老程在,那黑鬼还顶什么事儿?他年数大了,整不动姑娘咯,在家陪他那两个夫人呢!话说药小子,多年不见,你倒是改变不少,不错,我喜欢!这才是我皇朝大地的爷们,你要是再敢像以前那样祸害姑娘,老程我抽你丫的!” “……” 待众人一番客套寒暄之后,犀牛背上的陈苏安开口:“事不宜迟,秦堂主,程、秦二位将军,我们还是赶紧赶路,以免耽误军情。” “对!走走走,确实应该赶路!”程耀今翻身骑上狼背,“走,秦堂主,咱们路上慢慢唠!” …… 主力大军一路直行挺进。 半月后。 陈苏安和程耀今所带领的主力部队终于登上高墙。 那些在高墙上苦苦支撑的将士们见援军赶来,无不欢呼。 终于可以松一口气。 …… 高墙下。 秦歌骑在五鳞红光背上,仰望前方那如山脉般巍峨高耸的巨墙,心中除震撼之外,就只是震撼。 “公子,这就是高墙吗?”站在五鳞红光身旁的秦筱看看秦歌。 秦歌点头,“这就是高墙。” “太牛逼咯,这哪里是墙,分明就是一座山!”药不然目光震动,语气中充满感慨,“老秦啊,从小斑爷做梦都想来高墙看看,今天算是如愿以偿。” 战安凉握紧手中的刀,他的目光很冰冷。 魔族,就在墙外! 魔族,老子来了! 秦歌凝视着高墙,暗自释放出一道神识,但神识刚接近高墙就被一种神奇的力量弹回,由此他可确定,这所谓的高墙,其实是一种阵法,而且是老头子亲自设下的阵法。 在《奇门阵术》里,这应该是“界阵”。 如果不是阵法,即便这墙再长再高,再如何壮阔,那又怎能挡住鸿土魔族数千年不犯? 而血土高原之所以灵力稀薄,并不是因为这里是高原地区,而是因为这道墙将这片土地的灵力吸收聚集,如此才可维持界阵。 在墙上有被开凿出的宽阔栈道,呈螺旋线向上延伸。 墙顶上的面积可谓辽阔,容纳军队、修建堡垒,绰绰有余。 秦歌从五鳞红光背上跳下,“登墙吧。” ……(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七章 我有一计 高墙顶上。 秦歌静立于用条石砌成的围栏边,眺望墙下那片血色土地。 战安凉等人也都安静的站在他身旁,同样眺望那片血色土地,各有所思。 有风吹过,扬起众人的发丝。 在那片血色土地中,可见分散的营地,还有扎堆的魔族士兵,在更远些的地方,还可见寥寥炊烟直上九霄。 一片安静中,秦歌开口说道:“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 战安凉眼帘低垂,紧紧握住刀柄,“是的,来了!” 从他跟秦歌离开京南的那天起,他就渴望着这一天的到来。 便在这时,有金属铠甲律动的声音传来,朱安仁走到秦歌身后,单膝下跪,“副帅,大长老请您到堡垒中议事。” 朱安仁做为骠骑大将军,自身更是游魂化境的修道强者,乃人族主力部队中的一把开山利刃,自是会随陈苏安一同前往前线战场。 秦歌挥挥手,“稍后便到。” 这次会议,无非就是一些大佬之间的权力交接,然后就是商议接下来的战役部署。 秦歌只带秦筱一个人去,因为秦筱是他左膀右臂,所以秦筱需要学习,也需要经历各种场面。 当秦歌和秦筱在朱安仁的带领下去到堡垒中最高层的会议室后,发现会议室中有很多人,无一例外,全是人族军方这边的大佬,皇朝中州两地皆有,随便一个拿出来都不简单。 会议室很简陋,就是一间比较宽敞的石室,全是由石头堆成。 在会议室最前方的那面墙壁上,挂着一张很大的地图。 在会议室的正中央,有一方长桌,其上是用沙子和泥土堆砌模拟出的战场地形。 随着秦歌一进门,室内众人目光纷纷聚集向他,还有不少人发出赞叹。 “秦堂主?这就是秦堂主?” “果真是气宇轩昂,一看就是不是普通人啊!” “……” 秦筱跟在秦歌身后,脸上满是自豪。 我家公子,不管走到哪里,都是龙凤! 在人群中,秦歌一眼就看到一个人,视线便停留在那个人身上。 而那个人的视线也停留在秦歌身上。 随着秦歌和那人对视,会议室中的气氛渐渐沉重,没有人发出声音。 虽然秦歌不认识那个人,也没有当面见过,但他知道,那必然就是子桑不孤。 不愧是被人们誉为中州年轻一代第一天才的子桑不孤,只是一眼,秦歌就看出他很不简单,因为完全看不透他。 子桑家,现在唯一还剩下的一个人,就是子桑不孤。 这数年时间,子桑不孤一直待在环境艰苦的前线,靠自己的本事,从一个小斥候,晋升成现在的斥候总队长,掌握人族军方情报,亦在军事情报上做出巨大贡献。 现在人们一说起子桑不孤,只会竖起大拇指。 他真的很了不起。 在他的身上,没有华贵洁白的衣服,只有被洗得发白,还有些破损的军装,他的脸很英俊,却布满道道疤痕,还笼罩上一层代表坚强和勇敢的小麦色。 他的双眸中,是一种完全与他年龄不符的沧桑和成熟。 从他看自己的眼神中,秦歌没有感受到敌意,但却有一种恨意。 子桑不孤确实恨秦歌,他也应该恨秦歌,虽然他并不喜欢自己的家族,也不想自己的命运被家族上面的人摆弄,但,那毕竟是他的家人,血浓于水的家人。 子桑家那么大的家族,如今只有他一根独苗。 只是这种事,在场众人都不敢挂在嘴边,心知肚明就行。 一片安静中,陈苏安轻轻咳嗽一声,打破这沉重的有些令人胸闷的安静气氛,对秦歌说:“副帅,跟你介绍一下,这位便是子桑不孤,目前担任斥候总队长,主要任务是获取敌方军情。” 秦歌抱拳,“幸会。” 子桑不孤抱拳回礼,却什么也没说。 随后陈苏安又抬手指指站在子桑不孤旁边的那位其貌不扬还有些褦襶邋遢的中年男人,“这位,便是高墙堡垒的总队长,负责墙上所有堡垒的调派,王大龙。” 他继续道:“此次,多亏王队长与子桑队长从各方面与敌军周旋,巧妙应对,历经艰辛,才能以薄弱的兵力守住高墙,顺利拖到皇朝与中州的援军抵达高墙。” 闻言众人热烈鼓掌。 程耀今更是出声大赞。 王大龙对众人抱拳,说道:“身为人族一份子,此乃王某分内之事,各位领将不必如此。” 陈苏安微笑说道:“抗魔结束之后,凡有功之士,自当论功行赏。下面,我们开始此次会议。” “对!对!开始开始!”程耀今扯来一张凳子坐下,“你们说,老程我听着!” 陈苏安拿起一根细长的木棍指着地图某处,说道:“经过与王队长的交接,现已得知,目前我人族大军与魔族大军的战场主要是控制在墙下两里外的血矛原一带,也就是高墙的中心部位。在后援部队赶来之前,人魔双方已在血矛原上经历大小战役不下百次,死伤惨重。” “魔族大营,主要集中在血矛原外十八里之地。十八里,对我军而言,可谓骨鲠在喉。” “敌军主帅,名叫魔叮叮,已有剑仙实力,曾与玄玉剑仙交过手,未分胜负,实力之强,可见一斑。” “敌军副帅,名叫陌问,此人不仅修为实力高强,更是心思缜密,精于谋略算计,足智多谋,担任魔族军师,而就是因为他的存在,才令魔族大军有数次险些打到墙上,令我人族将士伤亡惨重。从某种程度而言,他的存在,比魔叮叮更具威胁。” “至于魔族的装备,自然是比不上我人族精良,毕竟我人族有三长老在,黄鹤楼提供的铠甲和法宝,非魔族能及,但魔族天生体强力壮,自身有一定的防御能力,是以在这方面,算是和人族持平,都不占优。” “……” 陈苏安放下手中细棍,面向众人,“不知在座诸位将领,对于接下来的战略部署有何看法,不妨各抒己见,咱们相互讨论,权衡利弊。” 虽然陈苏安话音落下,众人的视线都纷纷聚集向秦歌。 在场大多数将领一直都守在高墙上,平常个个自认有军事才能,骁勇善战,但是面对魔族的副帅陌问,却感觉很无力。 毫不夸张的说,他们都被陌问给打怕,现在一想起陌问这个名字,都是头皮发麻。 如果不是有这道守护人族的高墙存在,如果不是人族的战士们悍不畏死,他们哪里能守到现在?早已为人族捐躯。 不过秦歌并没有说话,只是皱眉沉思。 一片安静中,皇朝的一位将领说道:“现如今,因为秦堂主的秦氏水稻,我军粮草充足,又有高墙这道坚固防线,而反观魔族,他们是全军出击,粮草辎重必然不如我方,是以,依末将之见,咱们就守着高墙,跟他们打消耗战!等到他们消耗不起,那自然会退兵滚回魔族老巢。” “对,周将军言之有理!” “那就跟魔族打消耗战。” “打消耗战,我们还怕什么?” “……” 便在这时,一直安静的秦歌开口说道:“这并不是打消耗战,这只是被动防守,如果这样下去,主动权永远都掌握在敌军手中,他们想什么时候打就什么时候打,他们想怎么打就怎么打,而我们,只能提心吊胆的守在墙上,一天十二个时辰都要时刻防备着他们随时都会发动的进攻,令人寝食难安。” 众人纷纷看向秦歌。 秦堂主可算是发言了! 在场并没有人因为秦歌年轻就小瞧秦歌,虽然秦歌从未展现过军事才华,不过这些年秦歌是如何治理中州大地的,大家都有目共睹。 谁都不得不承认,秦歌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政治家!敢做敢打,敢为天下先,正是因此,才有如今的中州! 既然他有如此出色的政治才能,那在军事才能方面,必然也能跟魔族的副帅一较高下! 在场的中州男儿,无不对他信服! 秦歌缓缓踱步,站在长桌边,凝视着桌上的模型,“凭着高墙这道屏障,凭着充足的粮草物资,或许我方可以一直耗下去,但各位前辈不妨想想,假如没有这道墙,假如我们后方没有足够的物资补给,面对来势汹汹的魔族大家,我人族是不是就要一退再退?我人族,是不是就要被魔族踩在脚下?” “这样一直被动的挨打,这样每天提心吊胆的守着这道墙,长此以往,虽然粮草物资没被耗空,但我们人族将士的气势必会被耗空,我们人族的傲气,也会被耗空!” 他目光扫向众人,“在那些魔族的眼中,哪怕是在最低等的魔族眼中,我们人族从来都是低等物种。” “你们可知,魔族称我们为什么?” 秦歌目光再次扫向众人,“称我们为守墙奴。” “所以,你们服气?你们甘心?” “妈了个巴子的!”程耀今重重一巴掌拍在桌面上,几乎是吼着说道:“秦堂主说的对!老程我他妈表示不服!秦堂主,你脑瓜子灵光,足智多谋,你说!我们要咋整?老程我只管打!” 秦歌眼帘低垂,“我的想法是,主动出击!” “这次,我们是来屠魔,而不是来让魔族看笑话,被魔族逼得躲在墙上不敢下去迎战。” “我们人族,不想去侵略魔族土地,但是!”秦歌缓缓看向众人,沉声道:“犯我人族者,虽远必诛!” 众人重重点头。 “好!好他妈一个虽远必诛!” “秦堂主,老程我他妈就服你!看到你,老程我他妈就感觉这几十年白活了!” 陈苏安见在场诸位将领俱被秦歌一番话点燃心头热血,脸上不由露出笑容,说道:“秦副帅所言极是!那么,既要主动出击,却也不可鲁莽,得有具体的部署和安排。” 这时堡垒总队长王大龙说道:“在座各位将领,目前我军还有两件事尚需解决,其一,那便是我军伤兵数量太多,医护军团人手着实不够,有效的治疗药物也有所缺乏。” “其二,那便是我军库内弓箭和武器不足,而大型远程攻击法宝也多有损坏,却苦于没有足够优秀的法宝师来进行检测维修。” 谁都知道,这种大规模作战,主要取决于普通军队,对于修道者而言,虽然弓箭武器不重要,但若是普通士兵没有武器,那这仗就很难打,更何况还是面对体强力壮,能将一个活人手撕的魔族。 陈苏安说道:“治疗药物方面,各位不必担心,我们的秦副帅精通药理,在来中州之前,就已研发出几种新药,目前由代宗主在中州督促各大门派批量生产,等到第一批药物生产,便会在第一时间运往前线,并且,还会加派医护人员。” 闻言众人鼓起掌。 对于秦歌的钦佩更甚。 “好样的秦堂主,我老程服你!” 陈苏安继续道:“此外,道宗黄鹤楼的弟子正在赶来途中,想必不出数日便会抵达高墙维修我军的大型远程攻击法宝,不仅如此,黄鹤楼弟子也会运来一批由三长老研发的新型法宝。” 众人脸上露出笑容。 程耀今重重地一巴掌拍在桌面上,“好!你们玄剑道宗,就是给力啊!找机会,老程我一定要亲自去中州拜访拜访杨老。” 这时秦歌说道:“但这多多少少也需要些时日,所以我们还得再坚持几天。而至于弓箭,我倒是想到一计。” “愿闻其详啊秦副帅!”程耀今重重一巴掌拍在桌面上。 秦歌看看那张桌子,觉得桌子很可怜,喊道:“天空岛主。” 余龙雀出列:“末将在!” 秦歌:“今晚子时,由你率领一批空中部队,在飞行灵兽身下罩上一层厚达一尺的草垫,于敌军上空盘旋……然后……再然后……” 秦歌的一番话,众人听得连连点头。 程耀今重重地一巴掌拍在桌面上,果断竖起大拇指,“秦副帅这招果真是够无耻啊,不对,够聪明!老程我服!” 秦歌淡淡一笑,忽然很感谢前世看过的三国演义。 诸葛孔明草船借箭,今日,我秦某便要飞兽借箭。 不过秦歌心里还是有些忐忑不安,因为毕竟没有试过,不知道可行不可行,要是不可行,那就尴尬了。 但现在话已出口,也只能硬着头皮上。 “另外,我会带领我的私人小队,随余岛主一同前往魔族大营上空,在敌方大营后方空降,趁夜潜入敌方大营。” “什么?!” 闻言众人目光一震。 “不可!万万不可!秦副帅怎能亲身涉险?” “就是,秦副帅,现在我们可都指望你打胜仗啊!你要是出事,那我们咋办?” 秦歌说道:“诸位放心,秦某这绝非逞能,亦非初来就想急于表现,秦某有把握。” 废话,有苦连天这个隐藏在暗中的剑仙,还能有什么危险? 便在这时,有人来报。 “报——!” ……(。) 第279章 超级喷将 这道来报声很急,十万火急的急。 这也搞得会议室中的大佬们很急。 如果只是寻常小事,来报之人肯定不会这般急。 所以,必有大事! 会议室门口,一位身着甲胄的士兵单膝跪地,抱拳道:“禀报陈帅,禀报程帅,禀报秦副帅,禀报秦副帅,禀报王队长,禀报子桑队长,禀报朱将军……” “我特娘的……”程耀今大骂出口,猛地一巴掌拍在桌面,就要抄起凳子砸人脸上,“这小子谁的兵,新兵蛋子还是咋滴?咋他娘这么多废话?” 高墙堡垒总队长王大龙讪讪笑着,“程帅息怒,程帅息怒。” 随后王大龙看向那单膝跪在门口的士兵,问:“何事如此慌张?这成何体统!慢慢说!” “禀报陈帅,禀报程帅,禀报秦副帅……” “特娘的!”程耀今抬起他那熊掌似的大巴掌,就要冲过去呼那士兵脸上,还是秦书宝一把将他拉住。 “是魔军来袭!”那士兵一咬牙,说道:“魔军大将桦熊,率兵前来,此际那厮正在墙下叫骂!” “他姥姥的,来的正好!”程耀今大叫一声,挺着大肚子大步流星的走向会议室外,若隔得远些看,他就像是一坨在滚动的肉球。 随后众将领离开堡垒,于墙顶围栏边观望 果然,墙下有一支数量不下两万的魔族军队。 军容严整,气势如刀! 高墙的平均高度在三百五十米左右,这距离,对于普通人来说或许不算近,但对修道者来说并不算远,因为修道者的五感都远超常人,所以能清楚看到墙下景象,亦能听清墙下声音。 在魔族军队最前方,有一匹像是狮子,但却狰狞可怖的灵兽,其体型高达五六米,隔得老远都能闻到它身上那股子腥臊气息。 这是只有鸿土大地才有的蚀骨兽,一生只认一主,从出生起,便被喂食同类死尸,并以同类脑浆子为主食,一旦成年,就会变得无比凶残,在战场上,一闻到血腥气息就会发狂。 在蚀骨兽宽阔的背上,骑着一位身高接近三米的魔族壮汉,红面獠牙,身披生锈战甲,浑身上下充满爆炸性的肌肉,肩上还扛着血迹斑斑的狼牙棒,整个看上去颇具威慑力,正常人类,自是不愿面对这样的魔族壮汉。 在场很多人都认识,这是魔族大将桦熊,以凶残嗜血闻名,本身还是修道者,具有破罡玄境中期的实力,但如果他是跟蚀骨兽配合,那就能发挥出破罡玄境后期的实力。 在以往好多次守墙战役中,这桦熊都对人族造成极大损失,手中狼牙棒砸死不少人族的修道者大将。 蚀骨兽背上,桦熊看上去十分嚣张狂妄,仰面看着墙顶上的那些小黑点,“哎!我说,墙上的守墙奴们,爷爷在此!可敢下来一战?!” “难不成你们这次还要继续做缩头乌龟?” “来啊,赶紧派个守墙奴下来陪爷玩玩!” “不然爷爷就打破你们的墙,过去践踏你们人族的女性!” “……” 像此刻这样的情况,其实对于两军交战来说很正常,这便是所谓的叫骂。 如果守的一方拒不应战,那么攻的一方就会在阵前叫骂,极尽羞辱之能事。 一来,可挫敌方锐气,在精神层面上打压敌方;二来,可助长己方士气。 当然,更主要的是可以刺激敌方出面应战,以达到己方的目的。 此次领兵于墙下骚扰人族,桦熊是主动请缨,自是不想无功而返,再怎么着,那也要斩杀敌方一员大将,不然回去不好交差,还会被其他将军嘲笑,并且他还向副帅立下军令状,若是此次无功而返,就要挨板子。 在人魔战场上,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普通士兵对战普通士兵,修道者对战修道者。 而且,如果敌方派出一个御气丹境的大将来叫战,那么己方如果选择应战的话,就必须也要派出一个御气丹境的大将去应战,绝不能派出一个破罡玄境的大将去应战。 桦熊是破罡玄境中期的修道者,那么人族这边,如果要选择应战的话,也只能派出破罡玄境的修道者,不管是初期也好,后期也罢,只要是破罡玄境就行。 当然,如果有必胜的信心,那也可以派一个聚气灵境的去对战敌方派出的破罡玄境,只要不派超越破罡玄境的修道者就行。 而这样的规定,就类似于“两军交战不斩来使”。 诸如战场上的这些规定,如果双方都不去遵守,那么这仗就会越打越乱套,最终对谁都没有好处,是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双方都会选择遵守规定。 墙顶上,那些人族士兵听着桦熊狂妄的叫骂声,俱是两拳紧握,咬牙切齿,就恨不得下去将桦熊大卸八块。 “哈哈哈哈!”便在这时,骠骑大将军朱安仁大笑起来,上前几步,趴在围栏上盯着墙下的桦熊,“下面,就有请我孙子讲几句话!” 闻言众人纷纷看向朱安仁。 桦熊哈哈一笑:“我道是谁,原来是朱安仁你个大傻比啊!哈哈,好久没见到你桦爷爷,是不是很想你桦爷爷?” “来来来,赶紧下来陪爷爷玩会儿,看爷爷教你怎么做人。” 朱安仁面不改色,声如洪钟:“我的大孙子,你说完了吗?那么接下来就轮到你爷爷我来教育你。” 说着朱安仁一正色,就在众人好奇他要说什么的时候,他突然破口大骂:“桦熊你个狗东西!卧槽尼玛!尼玛了个巴子,我曰你老祖宗……你个狗东西,傻比玩意儿,你怎么就不去搞你父亲的屁股呢?你个杂碎,我草你姥姥……” “你站在尼玛坟头上拉屎呢你?啊?鳖孙,你狂你麻痹啊你狂,长得跟得痔疮的癞蛤蟆似的,你是尼玛跟你身后的魔族大军一起生出来的奇异物种吗你?啊?” “草你大爷的,尼玛当初是不是把你生夜壶里再捞起来的?你脑袋被夜壶给熏了吧?一股子尿臊味儿,啊?孙贼,你他么倒是给我回话啊!曰尼玛!尼妈卖批!你个操蛋玩意儿,你咋就不哔哔了呢?刚刚不是还挺有本事的吗?” “……” 此时此刻,全场一片寂静,只有朱安仁那惊天地泣鬼神的骂声。 众人皆都愣愣的看着在那儿唾沫横飞的朱安仁,脸上写满“服”字。 陈苏安无奈的摇摇头,心想这师弟还是一如既往的嘴贱,跟年轻时比起来,一点没变。 “斑爷我去,真没看出来啊,这朱安仁还真有点儿东西哈,这喷起人来可不是一般的猛哈!带劲儿!”药不然果断竖起大拇指,“学习,值得斑爷学习!” “喷之巅,傲世间,有朱安仁便有天!老秦,这朱安仁很给力啊有木有,你看看墙下这魔族孙贼,被喷得话都接不上。” 秦歌深有同感,感慨道:“幸好这样的骂将不在敌方。” 有朱安仁这位超级喷将在,虽然人族的气势是骂了回来,但该应战的还是要应战。 只是人族这边是御气丹境的修道者居多,破罡玄境相对较少,到现在,破罡玄境的修道者在人族这边无一例外都是宝。 在以往的守墙战役中,光是此刻正在墙下叫阵的桦熊就斩杀掉好几位破罡玄境,其中还不乏破罡玄境后期,可见其实力之强。 陈苏安面向众人,问道:“不知各位破罡玄境的将士,有哪位敢下去一战?挫挫桦熊此獠的锐气!” 没有人回答,没有人敢应战。 因为都害怕桦熊。 桦熊具有破罡玄境中期的修为,但他若是跟蚀骨兽配合,就能发挥出破罡玄境后期的实力,就算是游魂化境初期,桦熊也有一战之力。 有战便有胜负,而在战场上的胜负,无疑就是生死。 这一下去,只有斩杀桦熊才能回来,要么,就是被桦熊给斩杀,然后同胞下去给自己收尸。 在场的破罡玄境有不少,但谁不敢面对桦熊。 能有一身破罡玄境的修为,谁都来之不易,所以谁又愿意去白白送死? 众人都捏紧拳头,很是不甘。 没有破罡玄境敢下去与桦熊一战,这不怪谁,但就是很不甘。 难道我人族破罡玄境的修道者,就无人能治治这桦熊? 朱安仁虽然骂得挺猛,那架势,就像是恨不得下去生撕桦熊,但他毕竟是游魂化境。 便在这时,战安凉伸手按住正要上前的药不然,开口说道:“我去。” 他的语气很平淡,没有任何波动。 “尼玛,抢人头是吧?”药不然一瞪眼。 战安凉面无表情,“我去。” 药不然语重心长:“沙雕啊,这人头让给斑爷,成不?这桦熊一看就不简单,只有斑爷能治。你们战家就只剩你一根独苗,万一你这一去就回不来那可咋整?” 战安凉说道:“我说我去,就我去。” “那成,你去就你去。”药不然耸耸肩,“其实斑爷我就是跟你客套。” “好!”程耀今拍拍战安凉肩膀,“好胆魄!不愧是京南的传人!药小子,你也不错,没给王爷丢脸!” 其余将领也都大声叫好。 只见程耀今挥挥手,便有一个裨将端来一壶热酒。 “战小子,老程我敬你这杯热血之酒,祝你得胜凯旋!” “不用。”战安凉淡淡道:“热酒先放着,回来我再喝。” ……(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九章 温酒斩桦熊! 也是直到这个时候,人们才注意到战安凉的存在。 因为战安凉是个很安静的人,就算是对身边的人他都很少开口说话。 在任何时候,他都会将心思放在刀法上,哪怕是走路,他都会闭着眼睛领悟刀法。 他总是在思考,要怎么才能更快的将一个人的脑袋砍下来。 正因为他是这样一个很安静的人,所以,很少有人会注意到他的存在,他的存在感很低。 此际开口请缨,人们才将视线落在他身上。 “京南狂刀斩人寰,这位便是京南的传人吗?” “看上去他还很年轻呀。” “这么年轻,跟秦堂主年纪差不多吧?就已到破罡玄境?真的假的?” “这还能有假?哈哈,不愧是我们皇朝的京南传人!” “他叫什么名字?” “他叫战安凉!” “不过他也真是狂妄,连程帅敬的酒都不喝。” “呵,我看就是初生牛犊,自认有一身修为,便目中无人。在墙下叫阵的,毕竟是桦熊啊!” “待会儿他就知道桦熊的厉害了。” “现在的年轻人啊,一个个心高气傲,是该受些教训。” “……” 战安凉并没有在意某些人的议论声,抱着他最爱的刀走到秦歌身边,对秦歌说:“不将这支魔族大军杀光,我不回来。” 秦歌只是拍拍他肩膀,什么也没说。 秦歌知道,战安凉并不是那种喜欢装逼逞能喜欢在人前表现自己的人。 其实秦歌也很想见识见识战安凉的实力,虽然经常跟他切磋,但那毕竟是切磋,不是生死交战。 而战安凉的一身本事,本来就不适合用来切磋,因为战家的刀法只是用来砍头的。 秦歌也知道,战安凉心中对于魔族的仇恨有多深。 从当初选择离开京南的那天起,一直到现在,战安凉都在压抑那种仇恨。 现在,正是他发泄的时候。 战安凉刚刚这话虽然只是对秦歌说,声音并不大,但在场都是修道者,听力极好,自然也能听到。 “什么?他刚刚说什么?!” “这战家小子,还真是语出惊人呐!” “不仅要斩桦熊,还要杀光桦熊这次带来魔族军队?真是猖狂!” “……” 但秦歌等人并不觉得战安凉猖狂,只是有些担心他。 秦筱说道:“战公子,为保险起见,你还是把红红也带上吧。” 秦筱心思细腻,虽然她相信战安凉的实力,但她还是很担心,如果有五鳞红光陪战安凉,以五鳞红光的速度,若到时候情况不妙,带战安凉抽身也不是难事。 “不用麻烦。”战安凉却直接拒接,随即纵身一跃,跳下高墙。 墙上众将士急忙上前,趴在围栏上看着战安凉下坠的身影。 不管他刚刚是狂妄也好,是有自信也罢,他都跃出这一步。 而他这一跃,就无法回头。 一时间,众人心中满是感慨。 光是这气魄,就少有人可比。 战安凉腰间的家传法宝凌天带散发着特有的淡淡荧光,令他身体下坠的速度很快,在距离地面还有十几米时,猛地一个急停,强烈的冲击气浪荡起地面大片沙石。 那些尚未被蛆虫啃噬殆尽的骸骨,也被气浪荡向四周。 骑在蚀骨兽背上的桦熊居高临下的俯视着战安凉,眼神中充满不屑。 “你们人族现在就只能派一些年轻小伙上来送死?呵,倒是真有种啊!” “人族,不过如此!全是孬种!” 战安凉什么也没说,一手放在刀柄上,不疾不徐的走向桦熊。 正要继续嘲讽一番的桦熊目光忽然凝住,却是忽然感觉到战安凉所展现出的气势很不简单,心头不由凝重几分。 明明是个破罡玄境初期,却有如此惊人的刀势,竟对他一个破罡玄境中期造成压力。 这人类小子,绝非易与之辈! 桦熊神色一正,对战安凉表示出足够的尊重,说道:“魔族先锋大将,桦熊,破罡玄境中期,武器,天狼棒!” 对战双方自报姓名修为等等信息,这也算是一种不成文的规定,这代表向对手表示尊重。 战安凉淡淡说道:“玄剑道宗,萝莉宫弟子,战安凉,破罡玄境初期,武器,莫问斩天荒。” 桦熊一掌拍在身下的蚀骨兽背上,手中狼牙棒灵光大放,气势滔天的冲向战安凉,“好家伙,看招!” 战安凉没有停步,步伐的速度也没有变,望着迎面冲来的蚀骨兽,缓缓拔出莫问斩天荒。 刀只出一半,便有闪亮刀光。 更是杀气纵横三千里,天地变色! 墙顶上所有人族将士俱是目光一震。 光是这股引起天地异变的杀气,就很不简单呐! 很多同样是破罡玄境的修道者扪心自问,倘若是自己面对战安凉,估计此刻怕是连出手的勇气都没有了吧。 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刀客! 此时,刀已出鞘。 战安凉轻轻丢掉刀鞘,两手握住刀柄,目光骤然犀利,一刀斩向前方。 “万径人踪灭!” 混合着极致杀气的刀光闪烁而去。 正向他冲来的蚀骨兽一个急停。 桦熊的一切气势,皆被这简单的刀光强行斩破。 全场一片安静。 墙顶上落针可闻。 因为修为达到御气丹境的修道者,都已看出这一战的胜负,只有一些修为低微的还是一脸懵逼,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 此战结束,生死已分! 在众人安静的注视下,蚀骨兽背上,桦熊的脖子缓缓裂开一道血线。 那道血线越来越宽。 突然,桦熊的脑袋向旁一歪,便啪的一声掉落在地,像是在地上滚动的西瓜,滚出去好远才停下。 他面朝上,一双眼睛瞪得很大,甚至脸上的凶狠表情都没有变。 似乎到死的那一刻,他都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死去,脑中仍在幻想着自己将战安凉一棒砸碎的画面。 在桦熊的头颅掉落之后,蚀骨兽那如水缸般大的头颅也随之掉落。 “这……” “一刀?” “一刀就够了!” 在短暂的安静之后,墙顶上响起无比激烈的欢呼声。 之前那些说战安凉狂妄的人,此刻只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疼,才意识到战安凉跟普通的破罡玄境比起来完全不是一个级别。 “哈哈哈哈,好!好!好小子!”程耀今不停的拍着膝盖,“牛逼!牛逼了喂!” 但随后众将士却又安静下去,因为在一刀干净利落的斩杀桦熊之后,战安凉并没有停步,仍在继续朝前方的魔族大军走去,似乎他就没有回到墙上的打算。 这个时候,众将士不由想起刚刚战安凉对秦歌说的话。 刚刚战安凉对秦歌说:不将这支魔族大军杀光,我不回来。 本以为他这话只是出战前的豪迈之言,只为涨自己的气势,却没想到,他竟真的打算…… “这可是一支数量在两万左右的军队啊!” “他真要一个人去……” “我的天呐!” “一个人,面对两万魔族大军,竟还敢主动朝对方走去,这是何等的气魄?” “要是换做其他人,单独一人面对两万大军,估计早已被吓得腿软了吧?哪怕是游魂化境的强者,也不敢这么狂吧?” “这个战家传人……真是太令人吃惊了!” “幸好他属于我们人族!” “……” 风林婉走过来身上扯扯秦歌的衣角,“喂,秦歌,你难道不阻止他?还真打算让他去单挑两万魔族大军?” 秦歌摇摇头,“这个时候,已没有什么能阻止沙雕。” 药不然点点头,“因为这是他的道,他必须要走。” 秦歌和安芝芝、秦筱、苏月摇、药不然等人虽然感到自豪,但此刻更多的还是担心。 …… 战安凉的步伐速度始终一致,两手握住刀柄置于腰侧,身子微蹲,刀尖拖在地面,在地面拉出一道笔直的线。 这真的是一条标准的直线,因为他的刀很稳!哪怕刀尖撞到地面凸起的石块,也会很平稳的将石块切割成两半。 他的刀,不仅稳,还很锋利。 此时,他的双眼已经闭上,嘴角溢出一抹殷红。 刚刚虽是一刀将桦熊这位破罡玄境中期秒杀,但桦熊毕竟是破罡玄境中期的修道强者,要一刀秒杀桦熊,并不只是外人在表面上看到的那样简单。 杀敌,只用一瞬间,但在那一瞬间的背后,却是无数个日夜的艰苦磨练。 在出刀时,他要正面面对桦熊的灵力和气势,所以他会受到反震,因此,他受伤了。 不过这点伤,不打紧! 刀已出鞘,就必须得斩个痛快! 两行无声的泪水,从他的眼角静静滑落。 “父亲,母亲,姐姐……你们看到了吗?” “孩儿终于……带着这把刀,踏上战场。” “前方就是魔族,孩儿终于,可以为你们报仇。” “不斩尽魔族,孩儿,定不收刀!” 随着两眼闭上,他的额头上悄然浮现出一道血色的竖线。 那道血色竖线缓缓朝两边分开,像是一只正在睁开的眼睛。 那确实就是一只眼睛。 魔眼,开! 魔刀狂境,开! 无生狂域,开! 天地间忽然变得寒冷异常,竟还飘起鹅毛大雪。 以战安凉的双脚为中心,周围的地面迅速变成诡异的黑红色。 这黑红色的土地,自然便是在进入魔刀狂境后所开启的无生狂域。 但凡魔族生物,只要身在无生狂域,就无法逃脱,唯一能逃脱的方法,就是将战安凉击杀,或是被战安凉斩杀。 而相比起在天空岛那次,这次的无生狂域面积更大,光是半径就达到五百米! 随着时间短暂推移,战安凉浑身皮肤表面冒出黑红色的诡异纹路线条。 那些纹路线条就像是能量凝聚成的树须,在他皮肤表面快速蠕动蔓延,一直蔓延到他双手,再通过双手蔓延到手中的莫问斩天荒,最后在刀身凝聚成一种具有金属质感的黑红色固体将刀身包裹覆盖,并生长出道道尖刺,尖刺上还散发出腾腾黑红色的雾气,看上去既绚丽又邪异。 仿佛这把刀现在已经不再是刀,而是一种邪恶的生物。 此乃魔刀! 人已入魔,刀亦然! ……(。) 第281章 屠魔者,战安凉! 在战安凉正前方,两万魔族大军俱是瑟瑟发抖! 那种刀势,一如海啸般压向魔族大军。 最前排的那些魔族战士面目扭曲狰狞,浑身青筋鼓动,颤抖不止,此际明明寒冷异常,却有豆大的汗珠不停从脸颊滑落。 战安凉就在前方,正在朝他们走来,他们却没有一个人敢主动迎上。 “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人族,怎有如此可怕的存在?” “难道这是一位剑仙?” “……” 墙顶上。 安芝芝跟只怕冷的小猫咪一样缩在秦歌怀里,伸出洁白的小手接住一片落下的雪花,“秦歌,战沙雕怎么会变得这么可怕呀?” 秦歌摇摇头,他也没有见过这样的战安凉。 一旁的药不然嘿嘿一笑,“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斑爷跟你讲,沙雕这是祖宗附体,厉害的一批,待会儿你们就知道了。” 这时陈苏安走到秦歌身边站定,眺望墙下正朝魔族大军走去的战安凉,缓缓说道:“这便是当年孤雪刀圣战天门所创的狂刀斩魔诀,正是战家那把刀中的秘密。” 秦歌:“原来如此。这对魔族来说,或许是个不小的威胁。” 陈苏安:“但孤雪刀圣悟出狂刀斩魔诀,主要目的是为有朝一日能消灭神威魔尊。” 药不然问:“大长老,这神威魔尊,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药不然这话,也是在场很多人想问的。 就连秦歌也只是听说过这个名字,却并不了解。 陈苏安说道:“其实老夫也不太清楚,只是传说……神威魔尊跟剑祖鬼剑愁是同一个级别的强者。在剑仙大陆,如神一般的存在是剑祖鬼剑愁,而在鸿土,如神一般的存在就是神威魔尊。” “魔尊,具有毁灭这个世界的能力,他是鬼剑派的宿敌。” “三千年前,剑祖鬼剑愁与神威魔尊那一战,可谓惊天动地。” 风林婉点点头,“不错,大长老说的这些,我以前也听我爷爷讲过,那个魔尊真的是很可怕的存在。” 药不然自豪笑道:“三千年前那一战,斑爷我想肯定是我们人族这边的鬼剑愁赢了。” “当然。”陈苏安点点头,“不过剑祖也身负重伤。虽然有传言说神威魔尊已经陨落,但同样也有传言说,魔尊并未陨落,那一战魔尊并未与剑祖分出生死,魔尊正躲在鸿土深处养伤,只待有朝一日重临世间。” 听闻陈苏安这番话,秦歌皱起眉,这个时候,他不由想起那晚苦连天所说的那些话。 说不定,那个在背后推动这一切的人,就是躲在暗处的神威魔尊。 而自己做为鬼剑派的传人,下山的任务就是要消灭可以毁灭这个世界的神威魔尊。 老头子之所以一直待在山上,是因为三千年前与魔尊那一战身受重伤,所以他一直待在山上养伤,实力大不如前,所以那晚他才败给任玉虹,还被任玉虹所杀。 秦歌这样脑补着……觉得自己离真相又进一步。 此时众人心头也是沉沉的。 陈苏安德高望重,他说的话,自是令人信服。 剑祖鬼剑愁是何等的存在?那可是能在弹指挥袖间筑起这道高墙的通天大能!但那神威魔尊竟能与剑祖一战,而且还令剑祖重伤,这得是什么实力? 苏月摇语气凝重:“如果神威魔尊还没有陨落,一直藏身在鸿土的话,那么,这对我们人族而言确实是个极大的威胁,或许还是全世界的威胁。” 风林婉说道:“而且,我们人族这边的鬼剑传人如今下落不明,倘若在这个时候,魔族再出现神威魔族这样的强者,那么……” 她话没有说完,但意思在场众人都明白。 众人一同看向墙下的战安凉,不由心生敬佩。 敬佩孤雪刀圣战天门,敬佩战家传人! 在鬼剑愁未现世的情况下,战安凉便是对付神威魔尊的关键。 战安凉现在无疑是人族的宝。 药不然嘿嘿笑道:“有我家沙雕在,还有那鬼剑愁什么事儿?” …… 战场上。 此时那些魔族战士终于鼓起勇气,咆哮着冲向战安凉。 虽然战安凉很可怕,刀势压得人喘不过气,但他毕竟只有一个人。 一个人想屠尽两万魔族大军? 这简直荒谬! 心高气傲的魔族,自是不甘被区区一个人类给吓得连出手的勇气都没有。 要是一个人类就将魔族两万大军给吓退,那无疑是魔族的耻辱,是对神威魔尊的羞辱! “一起上!杀了他!” “杀——!” 两万魔族战士一拥而上,杀声震天。 战安凉额头上的魔眼中没有透出丝毫情绪。 他双手握刀,平平挥出。 “落雪遍八荒,万里魔血香!” 刀光一闪,最先冲上来的那批魔族战士身首异处。 魔血的腥味儿,令战安凉狂意更甚! 不过自从天空岛那次之后,战安凉就没少领悟秦歌以前教他的正气歌,所以现在他能在一定程度上压制自己的魔性,不至于像天空岛那次一样才刚开始就迷失自我。 “狂刀舞乱世,杀气盖人间!” “吾化刀中魔,灭魔方收刀!” 他那沙哑而冰冷无情的声音响彻在天地之间,就像是神明的咏唱。 狂刀斩魔诀,分为前篇和后篇。 前篇共有四式,分别是“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莫问归何处”、“抽刀斩天荒”。 而前篇主要是在没有进入魔刀狂境的情况下使用,用来斩人。 而一旦进入魔刀狂境,那就只能使用后篇。 后篇共有六式,分别是“落雪遍八荒”、“万里魔血香”、“狂刀舞乱世”、“杀气盖人间”、“吾化刀中魔”、“灭魔方收刀”。 似乎已入魔刀狂境的战安凉永远不会感觉到疲惫和乏力,体内有源源无尽的力量,狂刀斩魔诀的后六式,被他一遍又一遍的重复施展,那看似简单的出刀,却无比霸道狂猛。 刀出,必有死! 一个个魔族战士就像是萝莉宫农场里的麦子,在他刀下接连倒地。 此时墙顶上一片安静,只有雪花纷飞。 所有人俱是目光颤抖。 有的人在为战安凉担心,也有的人满眼崇拜。 有个年轻士兵终于忍不住,颤声道:“我靠,这也太帅了!” “我决定了,以后不仅是秦堂主,战安凉也是我的偶像!” “爽!真爽!不愧是战家传人!不愧是战家神刀!砍魔如砍菜,屠魔如屠狗,这世上还有什么比亲眼看到这一幕更大快人心?” “这下,看那些魔贼还敢不敢猖狂?还真欺负我人族没有高人了吗?” “剑仙大陆第一刀,名不虚传,今天总算是见识到了。” “……” 药不然听着那些士兵的赞叹声,心里有些不服,心想斑爷的大刀那才叫一个猛,这战沙雕又算什么? “战沙雕,总有一天,斑爷会超越你!”药不然捏紧拳头,凝视着墙下的战安凉。 其实,在药不然的心中,战安凉不仅是他好兄弟,也是他一直在追赶,想要超越的目标。 尽管他从来就没有服过,但他也不得不承认,战安凉比他强。 随着时间推移,随着魔族战士一个接一个的倒下。 终于,这件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切切实实的发生——战安凉一人一刀,真的屠尽包括桦熊在内的两万魔族大军! 从这一刻起,战安凉的名字,真正响彻剑仙大陆,并震慑鸿土。 人们还送给他一个响亮的称号——屠魔者! 在以前,战安凉这位京南传人固然很出名,但出名的主要原因还是“京南传人”这四个字,跟他本身并无多大关系,当然,还有一部分原因,那就是因为他是秦歌的兄弟。 秦歌出名,战安凉自然也会跟着出名。 可是现在,战安凉出名,完全是因为他本身。 他自己证明了自己! 一人一刀,屠尽两万魔族大军! 这是人族的荣耀! 必将是史册上精彩的一笔! 人们似乎看到,一个新的“孤雪刀圣”,就此诞生! 墙上的人族战士,此刻都在振臂高呼战安凉的名字,声震苍穹,这无疑是自魔族大军打来后到现在,最热闹的一天。 但这时秦歌却皱起眉。 药不然也皱起眉。 “老秦,我想你应该也看出来了,沙雕现在已经失控。”药不然想起天空岛那次,心情沉沉的。 在进入魔刀狂境之后,战安凉面对魔族,能发挥出接近太白仙境的实力,但这对他本身也有极大的消耗,而时间若是持续太久,他很容易失控,毕竟他现在自身修为较低,无法完全压制魔性。 不过天空岛那次秦歌和步知舞被白鹭洲追杀,不在场,而这次秦歌在场,所以药不然也没那么担心。 在他的心目中,秦歌能很简单的解决人和事,这近乎是一种盲目的相信。 此时,两万魔族大军已被战安凉屠尽,一个不剩,但他却仍在继续前行。 如果深入鸿土,接近魔族的大营,面对更多的魔族,面对那些魔族的修道强者,他就会有危险。 秦歌没有迟疑,单脚一蹬,迅速翻越墙顶围栏,直接跳下三百多米高的高墙。 一团白影紧跟其后,在半空中将下坠的秦歌接住,正是五鳞红光。 陈苏安也不敢怠慢,飘身跳下高墙,一柄长剑如有灵性般飞到他脚下,带着他追向秦歌。 ……(未完待续。) 第282章 连升两级! 墙上众人虽不了解具体,但此刻也都意识到情况有些严重,不免有些担心。 不过秦堂主和大长老已亲自下墙,显然是去接应战安凉,想来也不会有什么事。 对此,众人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 …… “灵儿,记得吸收恶魔之魂。” 虽然主要是去接战安凉回来,但这么多恶魔之魂,秦歌也不想放过。 其实这也用不着秦歌提醒,剑灵儿很懂事。 五鳞红光在吸收青木天舒香进化之后,它的速度大有提升,不多时便追上战安凉。 “沙雕,醒醒!” 秦歌从五鳞红光背上跳下,挡在战安凉前方。 虽然进入魔刀狂境的战安凉只会针对魔族,不会对魔族以外的存在产生敌意,但若是有人主动挡他去路,他也仍是会有敌意。 此刻的他,并不认识面前的秦歌,抬手就要挥刀。 不过秦歌出手比他更快。 在战安凉刚抬刀时,秦歌便直接闪身上去一巴掌拍在他额头的魔眼上。 秦歌沉声道:“先用我教你的清心诀压制心中戾气,然后再用正气歌压制刀中杀气。” 战安凉猛地一把推开秦歌,两手握刀就要劈下。 秦歌突然说道:“布菊花喜欢你!” 闻言战安凉不由微微一愣。 就是他这微微一愣,秦歌再次找到机会,闪身上前,一巴掌拍过去盖住他的魔眼。 秦歌心中稍松,心想刚刚这一刀要是让战安凉劈出,估计自己就得人头不保。金钢剑骨能不能挡住莫问斩天荒的锋锐,秦歌并不知道,也不敢赌,毕竟赌输了就是没脑袋的事。 忽然就觉得药不然发明的那一招很顶事儿……布菊花果然够有威慑力。 这时陈苏安也已落地。 “大人,他情况如何?” 秦歌说道:“他现在基本上已彻底失控,大长老你负责制住他,其它的交给我。” 陈苏安点点头,“没问题。” 随后秦歌松开按在战安凉额头上的手,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向旁闪开。 而几乎就在他闪开的同时,战安凉的刀就已笔直朝前劈出。 如果秦歌刚刚是直线向后闪而不是横线向旁闪,那他必然会中战安凉这一刀,不过事实上,在闪身之前,他也有观察过战安凉握刀的手,通过那微妙的握刀姿势和动作,他判断出战安凉的下一刀会怎么出。 这就是细节。 在秦歌闪开之后,陈苏安便正面来到战安凉身前。 陈苏安虽不是太白仙境的强者,但他的实力已接近太白仙境,而进入魔刀狂境的战安凉虽有接近太白仙境的实力,但毕竟也只是接近而已,是以陈苏安要正面制住此刻的战安凉,并没有多大的压力。 在陈苏安制住战安凉的同时,秦歌已在一边盘膝坐下。 当初药不然送给他的秋水琴横放于两膝之上。 随手指律动,清脆而悠扬的琴音陡然传开,在琴音之中,融有秦歌的神识,传入战安凉耳中,就像是一股清水涌入战安凉的灵魂,洗涤他的心灵。 “清心如水,清水即心。微风无起,波澜不惊。幽篁独坐,长啸鸣琴。禅寂入定,毒龙遁形。我心无窍,天道酬勤。我义凛然,鬼魅皆惊……” 此乃秦歌前世的道家宝典——《清心诀》。 随着清心诀融合琴音传递,渐渐的,战安凉安静下来。 秦歌深吸一口气,只听原本那如潺潺流水的琴音陡然高升,又将《正气歌》通过琴音传递给战安凉。 秦歌看似是在很潇洒的抚琴弹奏,颇有雅兴,但实际上却一点也不轻松,因为这很消耗神识。 并且,也多亏是秋水琴这种拥有一定灵性的古琴,若是换成普通的琴,那也达不到这样的效果。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於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 “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 “……” “悠悠我心悲,苍天曷有极。哲人日已远,典刑在夙昔。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 琴音与正气歌相互融合,洗涤着战安凉的心灵。 渐渐的,战安凉额头上的魔眼缓缓闭上,陷入昏迷。 秦歌收起秋水琴,从地上站起身,脸色略显苍白。 他已决定,这次之后,定要督促战安凉这货好好的去领悟正气歌和清心诀这些,别他娘一天到晚老想着领悟刀法,老想着怎么去砍别人的脑袋。 咱不能这么变态! 陈苏安长呼一口气,看向秦歌,“看来他已无碍。” 秦歌走过去一把提起倒在地上的战安凉,一甩手,将他丢到五鳞红光背上,接着右脚在地上一钩,将莫问斩天荒踢向五鳞红光,被五鳞红光用尾巴卷住。 这个时候,乖巧懂事的剑灵儿已收集到两千多道恶魔之魂,不过剑灵儿的收集有距离范围限制,不可能将两万多道恶魔之魂全部吸收。 而在收集到这两千多道恶魔之魂后,秦歌的魂斩已连升两级。 这无疑是秦歌这次最大的收获。 在中州时,因为没有足够的恶魔之魂,所以秦歌的魂斩模式一直停留在第三级,现在连升两级,那就是五级。 不过此刻秦歌也没时间来查看自己的魂斩模式提升到五级后所获得的能力,在确定战安凉无碍之后,便以最快的速度返回高墙。 在到高墙下面的时候秦歌才发现五鳞红光无法飞上去。 人也好,灵兽也罢,都可以从高墙上飞下来或是跳下来,但却无法从高墙下往上飞,因为界阵会限制飞行能力。 陈苏安说道:“只有太白仙境的强者才可以抵御高墙的限制,勉强飞行。而且,这还只是对人类,如果是魔族,就算是太白仙境的强者也很难飞上高墙。” 秦歌默然。 想想也是,要是谁都可以自由的在高墙下边往上飞,那这界阵又怎能挡住鸿土魔族数千年? 墙顶上,堡垒总队长王大龙一挥手,便见一群士兵跳上围栏,各自将手中的一个正方形的金属盒子卡在围栏的缝隙里。 随着一阵机扩律动的声音响起,只见那些正方形的金属盒子裂开扩张,并从中冒出一块块能量方块飞向墙下,最后码成一道又长又宽的阶梯。 陈苏安迈步走上由能量方块码成的阶梯,对秦歌说:“这是三长老早年所炼的法宝,被称为‘高墙之梯’。” ……(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二章 抽奖空间! 入夜。 魔军大营各处燃起明亮篝火。 此时,在大营中心区域的某处营帐中。 陌问白衣飘飘,面如冠玉,于书桌前静坐,面无表情的盯着手中的战报。 白天桦熊领两万魔族大军前往人族墙下叫阵,结果出人意料,包括桦熊在内,全军覆灭,无一生还!更甚至,敌方还是一人一刀屠尽包括桦熊在内的两万魔族大军! 这个消息已在魔军大营中引起轩然大波,甚至都已惊动正在大营中闭关的魔军主帅魔叮叮。 但陌问却很淡定,他是真的不感到意外,因为,毕竟是那把刀,毕竟是那个家伙的传人…… 少时,一位身着轻柔白裙的貌美女子走入营帐,来到陌问的书桌前方,说道:“当初在剑仙大陆那边,就应该想办法除掉这个战家传人。” 她的脸上满是恨意,“这都怪坠鹰谷那三个蠢货。” 陌问缓缓放下手中战报,端起一旁的茶杯,“鹭鹭,这段时间,你在剑仙大陆那边的任务情况如何?” 白鹭洲说道:“回阁主,您让鹭鹭布置的祭魔坛已在剑仙大陆各地布置完毕,很隐秘,没有被谁发觉异常。不过阁主,这祭魔坛到底有何妙用?” “以后你自会知晓。”陌问放下茶杯,站起身伸个懒腰,又问:“人族皇朝那边的情况如何?” “回阁主,我们魔族的精英间谍,大部分都已潜入皇朝大地。”白鹭洲看看陌问侧脸,说道:“阁主,鹭鹭现在的任务已完成,所以……鹭鹭想回家一段时间,陪陪家人。” 陌问安静片刻,“既然想家,那就回去,反正在战场上你也做不了什么。” “谢阁主。” 陌问转身看看她,“那个秦歌秦堂主,你觉得……他到底是不是鬼剑传人?” 白鹭洲想想后说道:“从他展现的各种才华,以及他在人族所做的各种事来看,确实符合鬼剑传人这个身份,至于他究竟是不是,还有待进一步调查,鹭鹭不敢妄下断言。” 陌问缓缓摊开手掌,整体玉质的天机盘悄然浮现在掌中。 他盯着掌中的天机盘,缓缓道:“我曾算过很多次,但每一次的结果,都很模糊,令我无法看透。或许,真正的鬼剑传人,比我们想象的还要不简单。那是一只鬼,游离于界外,存在于世人所看不见的地方……静静的注视着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事物。” 他收回目光,注视着白鹭洲,“鬼剑派,是神威魔尊最大的敌人,所以,不管秦歌是不是,为保险起见,都要除掉他。” 白鹭洲点点头,“明白。” …… 夜深人静。 面积辽阔的高墙顶,某处营地中。 战安凉躺在床上昏迷不醒,两名女武神学院的学员负责照顾他。 药不然、苏月摇、风林婉、秦筱四人正在一边打麻将,还一边嗑瓜子儿,有说有笑。 这副麻将是秦歌用上等的紫檀木所制,至于秦歌最开始用天品灵石所制的那副麻将,目前收藏在萝莉宫。那肯定是不敢拿出来,毕竟每一颗麻将子儿都是天品灵石。 安芝芝和一群女武神学院的学员们在另一边的床上炸金花,场面甚是热闹。 已趴在床上熟睡的威猛夯昊直接被安芝芝当成坐垫,软软的,坐着很舒服。 别看安芝芝平常智商总是不在线,可一旦遇到有关钱的事,她的智商就会正数提升,炸金花精得一批,将那些女学员身上的钱全部赢光。 药不然打麻将已输得怀疑人生,自从没有开口向家里要钱后,这位世子殿下并不富裕,囊中羞涩,平常还是抱战安凉的大腿,好不容易攒到一些钱,现在全被苏月摇几女给赢光。 “斑爷严重怀疑,你们三个臭女人是在做笼子坑斑爷兜里这点儿钱!”药不然站起身,“筱儿,你手气那么好,连续三把杠上花,咱们换个位置!” 秦筱莞尔道:“我拒绝。” 苏月摇满脸不屑:“明明自己技术烂得一批,输了钱还怪别人。” “就是!”风林婉说道:“你想想人家秦歌,不管是打牌还是打麻将,什么时候输过一次?人家完全凭的是智商,跟换不换位置没有区别。少废话,上把你杠上炮,还欠我三百两,赶紧给!” 药不然讪讪笑着,“那啥,几位姑奶奶,几位亲妈,咱们能不能打小点?别打这么大,斑爷现在穷啊。” 其实,风林婉刚刚那话是错误的,虽然扑克牌和麻将都是秦歌发明出来的,也是他教会大家怎么玩儿的,但他自己本人也并不是发哥,并不能做到把把都赢,而他之所以从未输过,自然是因为他有魂斩模式可以作弊。 …… …… 月明星稀。 在高墙某座堡垒顶上。 子桑不孤静静的站在夜色中,眺望远方的鸿土大地。 陈苏安走到他身旁站定,“不孤,这些年,苦了你了。” 子桑不孤轻轻摇头,“徒儿并不觉得辛苦。” “你的修为,似乎并没有落下,现在都已臻破罡玄境后期,不错,很不错。如你这般年纪,想来在剑仙大陆也没有几人可比。”陈苏安很满意的拍拍子桑不孤的肩膀,随即又从怀中摸出一块天品灵石,“这块天品灵石,是以前在拍卖场拍下的,你拿去,有助你修炼。” 子桑不孤有些吃惊,“天品灵石?” “是的。” 子桑不孤并没有客气,伸出双手接过,“谢师父。” 陈苏安问:“你真的将我当师父?”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陈苏安负手而立,看向远方,“可我却跟我的师父,走上一条不同的路。” “师爷他……”子桑不孤欲言又止。 陈苏安淡淡笑道:“自古以来,权力斗争皆是如此,不是今天你亡,就是明天我灭。而子桑家……我不能说他们是错还是对,但子桑家有这样的结局,其实也是注定的,这也并不怪秦歌。” 子桑不孤:“子桑家,一直都是错的……但毕竟是我家人。” 陈苏安严肃的看着他,“今后不管发生什么事,你要好好活着,你是子桑家唯一的血脉。” 子桑不孤:“徒儿明白,或许我恨秦歌,但也仅仅只是恨,我不会、也没能力去对他做什么。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徒儿只想为御魔大业做点力所能及的事,至于今后……如果还能活着,徒儿想要去四处走走,远离是非。” 陈苏安感慨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而有江湖,就有是非,可是是非非,谁又能看清对与错,谁又能看得透?” “那就远离江湖是非,学学那些世外高人,找个地方隐居,修道问长生。”说着子桑不孤脸上却露出苦笑,“只是,如果人生太过空虚,身边没有一个人陪伴,就算长生,又能如何?” 陈苏安笑道:“如果喜欢那个姑娘,那就放手去追吧。师父也曾年轻过。” 子桑不孤目光暗沉,“可是,她的心并不在徒儿身上,又何必庸人自扰?能默默的看着她,看到她幸福快乐就好。” 陈苏安:“有时候,为师真怀疑你是不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虽然她的心不在你身上,但师父可以确定的是,也不在他的身上,所以,你或许还有机会。” 闻言子桑不孤目光微亮。 他自然知道,陈苏安口中的“他”指的是秦歌。 陈苏安严肃道:“如果是因为家族仇恨,或是因为嫉妒,你对秦堂主做什么,师父必然不会允许,但男女爱情,谁都有权力去争取,所以,放手去与他竞争吧。但是你要记住,不管做什么事,那都得有底线,绝不能违背做人的原则。” “徒儿明白。”子桑不孤认真说道:“师父,其实师爷教的,只是教徒儿如何修道,如何争权夺利,而师父您……是您教会徒儿如何做人,如何做一个正确的人,所以今后不管是做什么事,徒儿都不会忘记师父的教诲。” “……” …… 此时此刻,秦歌正待在另一座营帐中研究他的魂斩模式。 一如当初剑灵儿所说,在魂斩模式升到四级之后,秦歌便能召唤出魂斩之剑。 其实所谓的魂斩之剑,就是秦歌右手腕上那道黑色剑纹的升级版,整体是由一种黑色能量凝聚,密度很高,但不能在现实空间中使用,只能在魂斩空间中使用。 至于这魂斩之剑的真实威力如何,秦歌并不知道,这得需要找人实战。 “灵儿,这次魂斩模式不是连升两级?第四级是可以召唤出魂斩之剑,那第五级又是什么?” 剑灵儿说道:“魂斩模式在达到第五级之后,这个能力就不会再继续提升。” “纳尼?”秦歌瞪瞪眼,感觉心里很苦,“那这也就是说,以后不管再收集多少恶魔之魂,都不会再升级?” 剑灵儿说道:“当然不是,魂斩模式的等级没有上限,在达到五级之后,魂斩模式这个能力本身虽然不会再进化提升,但是能开启抽奖空间。” “简而言之,就是主人你可以在魂斩空间中抽奖,并且抽奖抽到的奖品可以拿到现实空间。而之后每升一级,就可以再获得一次抽奖机会。” “抽奖?”秦歌嘴角微微抽搐,忽然就觉得这什么斩仙剑很是奇葩,不过他也是满怀期待,问道:“那奖品都有些什么?” “抱歉主人,灵儿并不知道,这要等主人抽奖过后才能知道。不过灵儿知道,奖品是随机的,所以可以是任何东西。” 秦歌顿时兴趣满满,“那还等什么,我的手气向来很好。赶紧的,要怎么开始抽奖?” 此刻秦歌心里在想,要是能抽到个什么厉害的神器法宝那就美滋滋咯。 有强大的法宝在手,那也是自身实力的一部分。 他可不想像战安凉那样,一人一刀,靠硬实力装逼耍帅。 斩仙剑,注定是不可能找到,因为秦歌不想失去安芝芝,更不想用安芝芝去换一把剑,所以,只能搞些法宝什么的来增强自身的实力,而且,就算自己修为进步缓慢,那也可以用自己的知识和才华多培养些像秦筱那样的天才,到时候身边一大群强者跟随,看谁不爽就让这些强者去弄他丫的,那也同样算是自己的实力。 “在抽奖之前,主人要先发动魂斩模式,进入魂斩空间。” 秦歌二话不说,动念间便发动魂斩模式,大脑经过一阵轻微的恍惚之后,魂体便出现在魂斩空间。 魂斩空间跟现实空间并无区别,只是秦歌的魂体在魂斩空间里看到的一切都是红色,就好像是眼前蒙着一层红色的纱布。 在秦歌的理解中,这应该类似于平行空间。 “然后要怎么整?” 剑灵儿:“然后,主人需要做出相应的肢体动作,并大声念出咒语,如此就可召唤出抽奖空间进行抽奖。” 随剑灵儿一番讲解之后,秦歌的脸色忽然变得很难看。 剑灵儿所说的“相应的动作”,是要他两腿微微横跨,身体微蹲,然后左手叉腰,右手握拳只伸出一根中指,并且右臂还要笔直的上伸高于头顶。 这他喵是什么沙雕动作啊?! 秦歌一时间欲哭无泪。 也幸好是在魂斩空间中做出这样的沙雕动作,若不然,他觉得自己没法见人。 随后,剑灵儿那没有任何情绪,但却稚嫩动听的声音在秦歌脑海中响起:“抽奖抽奖,老子要抽奖!闷声发大财!迎娶白富美!” 她说话时的语气,就像是一个天然呆的小萝莉在说话,没有任何表情,没有任何情绪。 秦歌不由幻想起来……一个天然呆的小萝莉,说出这样的一句话,那究竟是什么样的画面? 他忽然很想笑。 剑灵儿:“主人,这就是咒语,只要你保持这个动作姿势,再大声念出咒语就行。” 秦歌安静少许,微笑问道:“灵儿你告诉我,那个创造出斩仙剑的家伙,他是不是个傻帽?或者是从小吃毒奶粉长大?” 剑灵儿心想,这就是主人你自己创造的呀。 但她却没有对秦歌说,因为现在还不到告诉秦歌一切真相的时候。 ……(。) 第284章 秦歌的奖品 虽然肢体动作以及咒语都很沙雕,但这个时候秦歌更在意的还是自己这次能抽到什么奖品。 那些跟金钱或者白富美有关的奖品,他毫无兴趣,只要能抽到一样神级法宝,可以日天的那种,他就很满足了。 魂斩空间中,秦歌果断做出那个很奇葩的姿势,右手竖起一根中指直指头顶上空,大声说道:“抽奖抽奖,老子要抽奖,闷声发大财!迎娶白富美!” 下一刻,他便感到眼前一黑。 抬眼看去,只见前方虚空中浮现出一个直径在五米左右的黑色圆洞。 “当当当当……” 与此同时,在秦歌的脑海中,传来一阵像是金属盘在转动的声响。 他紧紧捏着拳头,满眼期待的看着那个黑洞。 “神级法宝神级法宝神级法宝神级法宝……” 片刻后,他脑海中传来剑灵儿的声音:“恭喜主人,你抽中‘装逼套装’。” “装逼套装?”秦歌讶然,虽然这名字他觉得有些沙雕,不过也挺唬人,忙问:“在哪在哪?赶紧拿出来我瞧瞧,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装逼套装。” 只见前方的黑洞中光芒一闪,下一刻,黑洞消失,归于无形。 而在秦歌前方几米之外,却凭空出现一样东西。 当秦歌在看到那东西的一瞬间,他整个人就愣住,一双眼睛越瞪越大,一张嘴巴越张越大。 在这一刻,他的三观,他的世界观,皆被眼前这东西击打得支离破碎。 “我尼玛……这是……摩托车?” 时过少许。 秦歌收回魂斩模式,咽下一口口水,一巴掌拍在自己额头上,转过身去,良久之后,等到内心稍微平静、稍微接受一些,他才又转过身看着出现在营帐中的那辆摩托车。 走过去瞧了瞧,还伸手摸了摸,真实的触感告诉他,这一切都是真的。 这他么还真的是辆摩托车! 还他么是老式的“幸福125A”! “噢!谢特!妈惹法克!” 秦歌又是一巴掌拍在自己额头上,忍不住吐槽:“在这异世大陆,在这修道世界,堂堂一个古装美男骑着摩托车……这特么得有多骚?” “而且,这摩托车要是骑出去,会不会太他妈出戏了?” “毕竟不是这个世界的产物,而且更不是一个时代。” 秦歌内心难以平静。 “不对!”秦歌忽然意识到什么,问道:“灵儿,这东西只有我前世的地球上才有,而这里明明是异世大陆,可这抽奖空间为什么连地球上的东西也能弄到?” 秦歌觉得,在这一切的背后,有一股超出他认知的神秘力量,或是一种超出他认知的存在,甚至还是在玩弄他。 剑灵儿:“回主人,抽奖空间连接各个世界各个位面,甚至是各个不同的时空。” 秦歌忙道:“所以这也就是说,地球还存在?而且剑仙大陆还与地球有所联系?只要通过这个抽奖空间,我也能回到地球?” 剑灵儿:“生物如果进入抽奖空间,会永远迷失在黑暗中,并且,抽奖空间连接的世界有很多,甚至是无数个不同的时空,所以,主人通过抽奖空间回到地球的几率不足亿分之一。” 秦歌没有再说什么,此际心中浪涛已渐渐平息。 他清楚,对于世界,对于头顶的这片宇宙星空,自己无比渺小,所以很多事情自己都无法理解。 现在唯一能确定的是,地球还存在。 秦歌渐渐收敛思绪,走到那辆摩托车旁边,心下有些想笑,“幸好不是辆电瓶车。要是以后让杨老看到这玩意儿,不知道他会是什么表情,也罢,等以后拿回去送给杨老,这样他去实验基地也方便得多。” 摩托车上还插着钥匙,油也是满的,而在另一边的地面上,还有一架圆筒形的低音炮,里面的电也是满的。 想必,这就是所谓的“装逼套装”。 除低音炮之外,还有两桶汽油。 “哦哟,还他妈是98号的油。”秦歌目光微亮。 秦歌自然不会将低音炮装在摩托车上,他可没有那么骚。在这异世大陆,骑辆摩托车就已经够出戏了,要是再整台低音炮…… 那两桶汽油可是宝贝,得收好,并且还得省着用,因为用完就没了。 秦歌心里在想,此时此刻,地球上的某人应该正在找他的摩托车。 …… 药不然等人正在麻将。 突然,营帐外面传来一阵“嗡嗡嗡”的噪音。 这种声音很吓人。 众人俱是心头一惊。 药不然刚好输了钱,便趁机逃离,快速走到营帐门口,掀开帘子一瞧,就看到外面的秦歌。 “哟!老秦,这还没到子时呢,就忍不住要去魔族大营找乐子了?还有,你这骑的是个什么玩意儿?还嗡嗡嗡的叫,这是装的灵石灯还是啥,咋这么亮?” 药不然盯着秦歌身下的稀奇玩意儿,表示从未见过。 秦歌早已想好怎么解释,说道:“这是在离开中州之前,杨老新炼的法宝,叫做摩托车。走,胖子,带你兜风去。” 安芝芝欢快的跑来,“我也要我也要!秦歌,带我去兜风!” 这个时候,苏月摇等人也都纷纷凑过来,俱是满脸好奇的盯着秦歌身下的摩托车。 “杨老什么时候炼出这种法宝?我怎么没见过?”苏月摇捏着下巴。 “看上去好神奇。公子,这个法宝它会动吗?”秦筱问道。 这时安芝芝已经坐上去,她体型小,便坐在秦歌前面,缩在秦歌怀里。她小手在上面乱碰乱按,突然看到一个红色的按钮,便按下去,结果喇叭声吓得众人汗毛倒竖。 秦歌心下好笑,心想真是一群乡巴佬。 在他前世,这样一辆老式的“幸福125A”或许不算什么,但是在这里,那绝逼是超级稀罕的玩意儿。 秦歌打打安芝芝的手,“芝芝你别乱碰。” 药不然正要坐上去,却被苏月摇一把给推开。 苏月摇腿一抬便骑在秦歌后面,伸手抱住他的腰,脸贴在他背上,“感觉好好玩的样子,秦歌,快带我去兜兜风。” 紧接着秦筱也骑上去坐在苏月摇后面,“筱儿也要去。” 风林婉说道:“那我也要去!” 秦筱用力往前挤了挤,回头看看后面,“刚好还有一点空位,快上来。” 看着身后这三个正在用力往前挤的妹子,秦歌泛起一头黑线,蓦然想起自己前世最不屑的那些沙雕……骑个烂摩托车带妹子,而且一带还是好几个。 本以为穿越到这个修道世界之后,自己会有一身通天修为,御剑飞天,腾云驾雾,再来个什么天塌地陷紫金锤,那多拉风?但怎么也没想到……现在却成为那种用摩托车带一群妹子的沙雕。 真是没谁了。 简直是骚得不要不要的。 本来是想带自己的好哥们儿去兜兜风,一群女人来凑什么热闹? 于是乎,秦歌便丢下药不然,骑着摩托车带着四个妹子在宽阔的墙顶上兜起风。 一个古装美男,用摩托车带着四个古装美女…… 还别说,这“幸福125A”似乎还被改造过,油门一拧,挡一升,时速立马就上到一百。 …… 摩托车上,秦歌脸色有些难看,沉声道:“风女人,别往前挤,硌蛋!你没看到芝芝都坐油箱上面去了?” 风林婉有些委屈,“可是我后面坐不了呀。” “谁叫你的屁股要长那么大?” “哼!你的才大!” 秦歌又嘱咐道:“还有,你们得小心,要是裙子不小心卡进轮子里,到时候会把你们的衣服整套给扯下来,那就尴尬咯。” 闻言苏月摇和秦筱连忙提起裙子。 “行,坐稳了,我要加速!” 虽然被改造过,但秦歌觉得这手动挡还是有些麻烦。 那些在墙上站岗巡逻的人族士兵看到这一幕,俱是满脸懵逼。 “秦堂主这是在干什么?” “那铁马跑好快的说。” “真羡慕他呀,可以带四个妹子。” ……(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四章 特别行动 虽然兜风很快乐,但只是对几个妹子来说很快乐,秦歌却一点也不快乐,因为他很蛋疼,也因为他很心疼汽油,毕竟抽奖时附赠的汽油只有两桶再加一满油箱,用完就没了。 这个世界上又没汽油。 想起马上就要到子时,还有正事儿需要去做,秦歌果断一个急刹,顿时只感到背后一软,接着单脚在地面一踏,两只抓着龙头的手猛地一摆,便完成一个漂亮的飘移,身后的三个妹子大惊失色,哇哇直叫,差点被甩飞出去。 “秦歌,你干嘛呀!”坐在最后面的风林婉惊魂未定,出声抱怨。 秦歌嘴角轻轻上扬,“少废话,都抓稳了。” 苏月摇连忙搂紧他的腰,脸贴在他背后,心想要是只有自己和秦歌两个人的话,一定会很浪漫。 她还趁机占起便宜,两手不停的去逗弄小秦歌,搞得秦歌浑身不自在,偏偏这种时候秦歌又不敢说出口,所以只能任由苏月摇占便宜。 安芝芝伸出两只小手放在龙头上,嫩嫩的手指摁了摁喇叭,“秦歌秦歌,可以让我来操作这个法宝吗?” 秦歌断然道:“不行。” “为什么呀?” “我怕你直接往墙下开,到时候就是几条鲜活的人命,你们几个出车祸被摔死不要紧,万一我被摔死咋办?” 安芝芝嘟着嘴,很不开心,“你怎么可以酱紫说嘛,搞得好像人家是坑货似的。” 秦歌揉揉她脑袋,“行了小智障,以后有机会我再慢慢教你。” “真哒?!” “……” 当带着四个妹子返回营帐的时候,时间已快到子时。 秦歌将摩托车收进空间扳指,大步走进营帐。 “白天刚经历一场大战,此时敌军士气必然低落。”营帐中,秦歌面向十几位女武神学院的漂亮女学员,说道:“加上在敌方的思维中,我们肯定不会选择主动下墙出击,所以在这个时候,敌方必然不会料到我们会在这个时间点再发动突袭。” “空中与地面,双管齐下,一方面,是利用我方空中作战部队骗取敌方箭矢,而另一边方面,便是我们这支特别行动小队要在空中作战部队吸引敌方注意力的同时,于敌军后营潜入,趁机偷取武器。” “当然,此次我们的主要任务不是去杀敌,切不可恋战,要灵活应变,避免身陷重围,一切都要以自身安危为重,都听明白没?” 众人异口同声:“明白!” 安芝芝重重地挥舞一下小拳拳,满脸坚定的说道:“我要去把他们的粮食给吃光!让他们以后饿肚子!” 秦歌看看苏月摇,嘴角轻轻上扬,“月摇,上装备。” “好嘞。”苏月摇上前一步,玉手轻挥间,便见光华闪烁,她掌心凭空多出一面玉盘。 玉盘上摆放着十几枚精致美丽的戒指。 苏月摇对前方的众学员说道:“这是变装法宝,里面有我和秦歌亲手为你们设计,并由杨老亲自炼过的灵装。” “这是你们以后执行任务时穿的战斗装。相比起市面上售卖的灵装,你们的战斗灵装不仅款式新潮精美,而且各方面的能力都有大幅度的提升,即使是御气丹境的修道者全力一击,那也需要至少五六次才能破开防御,即便是破罡玄境强者的全力一击,亦能挡住一两次。至于普通人的刀剑攻击,完全可以无视。” 闻言众女武神学院的妹子都很开心。 连破罡玄境强者的全力一击都能挡住一两次,这究竟是什么极品灵装? 想到如此强大的灵装马上就要穿在自己身上,众妹子都很激动。 接着秦筱开口说道:“不过这些战斗装制作成本实在太高,若在市面上,一套价值一百万两黄金。” “一百万两黄金?”众人脸上俱是惊色。 果然,一分价钱一分货,这灵装效果如此强大,那也完全是用钱砸的。 不过秦筱创办的女武神学院背后可是有组织的财务支持,而且苏月摇在前不久也向秦筱申请加入女武神学院,所以现在根本就不差钱。 秦筱继续道:“而且你们的战斗装在今后还会不停的改良提升。在今后,只有我们女武神学院通过某些考核的学员才能拥有,并且还会配上出自万剑墓的六级灵剑。” “这次是考虑到情况特殊,所以我才向公子申请给你们发配。” 言讫秦筱自己从苏月摇手中的盘子里拿起一个。 当众学员拿到变装法宝时,各个摇身一变,瞬间就从原本的小仙女变成冷酷又性感的女杀神。 “卧槽!”药不然两眼直勾勾的盯着女学员们,感觉自己有些把持不住。 紧贴肌肤的连体网状衣,外面是黑色的皮质紧身服,还有短裙高跟,看上去要有多性感就有多性感。 在紧身服和短裙上,还有亮色的线条纹路,领口是蕾丝,里头洁白肌肤若隐若现,在左胸位置还有个象征女武神学院的特殊标志。 如果是在秦歌前世,这样的战斗装束,有些像是未来的科幻女战士。 药不然盯着一个女学员修长滚圆的美腿,然后又看看一旁的秦筱,咽下一口唾沫,强行移开目光,“不行了不行了,这哪里是去打仗,分明是去诱惑敌人。还有,这网袜又是怎么会事?难道要穿成这样去打仗?” 这时苏月摇也已换上战斗装,她和秦筱的战斗装比起学员们的战斗装自是有些特殊,更是精致,而对于这样装束打扮,她觉得没什么,因为剑仙大陆的服装潮流就是由她引领,敢为天下先。 她不屑的看看药不然,“真是乡巴佬,没见识,这并不是网袜,而是用黑玉毒蛛的丝所制成锁子甲,轻若无物,柔软细腻,防寒防暑,吸汗透气,防御力更是惊人。” 言讫她拿出一把匕首,在自己被薄薄的网状布料包裹的手上用力一割,却见几抹火星迸射,黑玉蛛丝丝毫无损,反倒是锋利的匕首有些卷刃。 一位女学员赞叹道:“防御力真是惊人呐。” 风林婉不屑的哼了哼,“穿成这样,伤风败俗。” 苏月摇似笑非笑的看着她:“你这是嫉妒。” “我嫉妒个屁。” “要是你加入女武神学院,我也可以考虑分你一套。” “切,无聊。”风林婉双手环胸,面向一边,“我才不要跟你们玩这些无聊的小孩子游戏。” 安芝芝走过去扯扯秦歌的衣角,仰面看着他,“秦歌秦歌,我的呢?” 秦歌伸手从旁边的架子上取下一顶西瓜壳一样的头盔盖她头上,“你没有,待会儿跟着我就行。” 这头盔是成年人戴的,按尺寸,安芝芝的脑袋就显得很小,所以头盔直接就盖住她大半个脑袋,只露出鼻子和嘴巴,看上去有些滑稽。 她伸出两手,将头盔往上抬了抬,露出眼睛,就要扑上去用小拳拳去捶秦歌,可刚跑一步头盔又盖下来将她眼睛遮住。 秦歌伸手在她头盔上敲了敲,当当作响,“行了,都准备一下,马上出发。” “是!” …… 时过须臾。 当秦歌带着他的特别作战小队来到堡垒中的时候,余龙雀等人早已等候在此。 在宽阔的堡垒顶上,停着一只只体型庞大的飞行灵兽。 按秦歌今天在会议中的吩咐,那些灵兽的腿上和肚皮上都已被绑上草垫,而且精明的余龙雀还在草垫上刷了一层树胶,具有较强的粘性。 余龙雀一身明亮的铠甲,看上去威武霸气,快步走到秦歌面前,先是对秦歌行礼,随后又对苏月摇行礼,“副帅,已准备就绪,随时可以出发!” “哈哈哈哈,秦堂主,我老程就等你们的好消息!”程耀今走过来拍拍秦歌肩膀,对秦歌敬一杯酒。 秦书宝说道:“总之,这次特别行动主要目的是武器和弓箭,秦堂主,还有玄霜仙子,一切都要以自身安危为重。” ……(。) 第二百八十五章 女武神,出击!【三更】 随秦歌一声令下,余龙雀所率领的空中作战部队呼啸腾空,浩荡而去。 那就像是一片快速飘飞在夜空中的乌云。 高墙与魔军大营的直线距离在十八里左右,但魔军大营占地辽阔,一眼不见边际,是以,要绕到魔军大营后方,这尚需些时间。 秦歌骑在五鳞红光脖子上,启动塞在耳朵里的通讯法宝,“余岛主,继续上升,最好是躲进云里。” 余龙雀回讯:“明白!” 五鳞红光的背很宽,安芝芝、秦筱、苏月摇、风林婉、药不然几人都坐上边,一点也不显得挤。 “幸好沙雕还没醒,不然这次的逼又得让他一个人装完。”药不然这样说。 话音刚落,风林婉却猛地一手肘向后打去,直接打在药不然肚子上,疼得药不然呼吸困难,哀声叫娘。 “我尼玛……臭女人你有病啊是不是,干嘛打斑爷?嫉妒斑爷的盛世美颜还是咋滴?” 风林婉冷声道:“你要是再敢往前蹭,碰到我一下,我就把你踹下去!” “说的好像红红是你家的似的。”药不然怒道:“老秦,这女人需要接受治疗!必须得治治才行,简直无法无天了都,不能这样惯着!” 秦歌只是撇撇嘴,什么也没说。 逍遥剑仙的孙女儿,他可不敢治,要是能治,这一路上早就治了。 正在这时,五鳞红光旁边虚空传来一道呼啸声,一道身影如鬼魅般出现,与五鳞红光保持着一样的飞行速度。 这道身影浑身被破烂的黑色长袍笼罩,连头部都只露出鼻子和嘴巴。 虽然很神秘,但光是凭那熏人的酒味儿和汗酸味儿,众人便知道来者是谁。 秦歌说道:“大哥,麻烦你了。” “诶,贤弟,你这话大哥可就不爱听了哈!” 堂堂剑仙,人族顶尖强者,却要加入特别作战小队去敌军后营搞小动作,这事儿要是传出去,无疑会很丢脸,不仅会被敌军嘲笑,就连人族这边也会认为剑仙是自降身份,而其他几位剑仙更是会感到耻辱。 这简直是丢剑仙的脸! 但苦连天并不会在意这些,如果在意,那他就不是酒疯子苦连天。 况且,这一路上苦连天的行踪都很隐秘,除秦歌之外,没有人知道他也跟着来到高墙,甚至就连秦筱等人都不知道。 剑仙这种存在,是要守在高墙里边,要在关键时刻出手,也要在人魔之战的大局上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换个说法,剑仙就相当于是人族的定心丸,是人族最强的武器,只要人族这边还有几位剑仙坐镇,就算魔族打破高墙入侵剑仙大陆,那也须得掂量掂量。 但苦连天担心自己的贤弟受到委屈,若是派一些苦酒山庄的弟子跟随保护他又不放心,所以他只好自己跟来保护秦歌。 反正一天闲着也是闲着,而到他这种修为境界,就算闭关悟道也不会再有什么进展,那还不如出来找点儿事做。 …… 密密麻麻的灵兽飞入高空,借用夜空中飘浮的白云藏匿,在到魔军大营后方时,便开始下降。 秦歌悄悄伸出手,在任何人都没有注意到的情况下,袖中滑出一条金属小蛇掉入魔军大营。 子玉蟒的存在,算是秦歌的底牌,亦是他此次特别行动的自信所在。 一条小蛇从高空落入魔军大营,这没有引起任何注意。 时过良久。 通讯法宝里传来余龙雀的声音:“副帅,已到敌军大营后方上空,现已下降到两千米高度,请指示!” 秦歌:“继续下降。敌军的穿金弓和穿金箭最大射程在一里,有效杀伤距离在三百米到四百米,根据万有引力定律……若是向上空发射,再算上穿金箭自身的重量……有效射程大概在两百米左右,再算上草垫的厚度和防御力……所以高度就控制在两百米和两百五十米这个范围。” “明白!” 众学员也都点点头,暗叹公子真厉害,其实都知道,秦歌这是在给她们上课。 秦歌白天看过一些战报,发现一个细节,那就是一直以来魔军的弓箭就很少使用,因为在墙下对着三百多米高的墙上放箭,这没有丝毫杀伤效果,因此,现在魔军仓库里的弓箭很充足。 由墙下对墙上放箭虽无效果,但若是由墙上对墙下放箭,那这效果就会翻倍,所以弓箭是人族守墙最不可或缺的东西。 秦歌继续道:“另外,根据情报显示,敌军大营中还有射程在二十里的洞山箭,这是一种大型杀伤武器,一发就可取一个御气丹境修道者的命。不过箭矢需要大型的器械才能发射,威力虽大,但装填速度较慢,待会儿空中部队要注意闪避,尽量保持蛇形线飞行,避免直线飞行。” 这些有关敌方的军备情报,自然是金峰森搞来的。金峰森很早就来到高墙,只不过他隐藏的很好,一直在暗中帮秦歌搞情报,甚至还有组织成员已潜入魔军大营内部。 药不然说道:“这就是所谓的蛇皮走位,对吧?” 余龙雀:“明白!” 秦歌:“筱儿,待会儿空降下去之后,你带领几个学员负责去破坏洞山箭的发射器械。” “明白!” “月摇,你和风女人带另外几个学员潜入敌军存放武器的大营,在保证自身安全,以及不被发觉的前提下,尽量偷取武器。” “记住,此次任务不是杀敌,切不可恋战。” “明白!” …… 在空中作战部队距离地面还有五六百米高度时,秦歌身上光芒一闪,便换上黑色的定制服。 “女武神,出击!” 女学员们的战斗装自然也有滑翔功能,而相比起秦歌以前为自己设计的定制服,学员们的战斗装还有减轻自身重量的功能,这便是服装与法宝结合的效果,是为灵装。 夜色浓郁,万籁俱静。 在距离地面还有十几米高度时,秦歌在虚空中改变姿势,重重落地,荡起一片灰尘。 随秦歌之后,安芝芝、药不然、苏月摇、风林婉以及女学员们也都纷纷落地。 秦歌半蹲在地,取出一张地图在地面上摊平,拿出一盏灵石灯。 这是魔军大营的布置图,是子桑不孤在很早之前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自然也用不着金峰森再去搞。 子桑不孤能做上斥候总队长,也并不是没有道理。 众人围着秦歌蹲下,认真的盯着地图。 秦歌说道:“各自都记好路线和地点位置,武器营,月摇和风女人负责。破坏洞山箭发射器械由筱儿负责。我去和胖子、芝芝去粮草营。完成任务之后,发射信号烟雾,各自抽身。” “是!” 却在这时,秦歌旁边凑来一颗比较大的脑袋,并传来浓郁熏人的口臭。 “哟,搞啥呢你们?大晚上的不睡觉,在这里偷看椿宫书呢?” 这颗突然凑来的脑袋,红面獠牙,是个魔族士兵。 众人皆都愣住,面面相觑。 而也是在这个时候,这位魔族士兵在发现,原来这些家伙不是自己的同袍,而是人类! 魔族士兵正要放声大喊,却感觉脖子一凉,秦歌手中的小飞刀已刺入他咽喉。 药不然并不是第一次和秦歌出来执行任务,自是很有默契,在秦歌出手的同时他便伸手捂住魔族士兵的嘴巴,待他断气之后,才将他轻轻放在地上。 秦歌收起地图,“散!” ……(。) 第二百八十六章 两个都很二! 夜色中。 魔军大营某处。 一名身材高大魁梧的魔族士兵急匆匆的离开营帐,在距离营帐不远的一个大坑边缘站定,伸手解开腰带之后,便嘘嘘的吹起哨子,脸上那种急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惬意舒爽。 突然,他皱起眉,轻声骂道:“妈蛋,一个个都往这里拉,简直比巴尔旦家里的厨房还要臭!” 魔族数百万大军的排泄,这自然是个大问题,所以在营地中有很多指定的排泄地点,也就是所谓的茅坑,四周并无什么遮蔽措施,反正出来行军打仗的都是大老爷们儿,谁又害怕被谁看? 因此,在魔军大营中,经常可以看到一群大老爷们儿光着腚子围成一圈蹲在茅坑边,这画面不可谓不壮观。 等到撤退或是转移扎营地时,就会将茅坑给填上,一来可治理环境,二来可肥沃土地。 这可比以前要好很多,以前没有陌问领兵,管理较为松散,而低等的魔族士兵大多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也没有受过什么高等教育,是以素质极其低下恶劣,再加上上面的那些将领也都不想去管这些小事儿,因此魔族士兵就是随地解决,平常在大营中随处一逛,便可见满地的腌臜之物,实在有碍瞻观,而且臭气熏天。 陌问在担任副帅之后,实在难以忍受,便下令严整,谁要是再敢随地乱拉,直接军法处置! 此时此刻,这位起夜的魔族士兵跟大多数魔族士兵一样,只是数百万大军中普普通通的一个魔族士兵,但他却有与大多数魔族士兵不一样的经历——正在他排毒放水之时,一大团黑黑的恶臭物体从天而降,啪的一声打在他头上,进而沾得满脑袋都是。 他顿时闻到一股恶臭,快要呕吐,下意识的伸手在脸上一抹,将遮住眼睛的那层黏糊糊的东西给抹开,并且还下意识的伸出舌头舔舔嘴角,接着一看掌心,他才意识到这是什么。 “屎!原来是屎!” “快来人啊!” “有屎啊!” 他发出大叫声。 不远处一位正靠在木桩上打盹儿的站岗哨兵一个激灵,怒道:“大晚上的吵什么吵?我还要在梦里跟你的大表姐约会。茅坑里如果没有屎,难不成还有金子?” “不对!我不是这个意思!”站在茅坑边的魔族士兵抬头看向天空,因为这粪便是从天而降,算是飞来横祸,所以他自然会看天空,但一看之下他却瞪大眼睛,因为天空中有很多黑影,一道接一道,数不胜数。 刚刚这粪便,应该就是那些黑影拉下来的。 “有敌袭!有敌袭啊!” “妈蛋!你嫂子来夜袭啊?大晚上的鬼叫什么?”附近那些定点巡逻的魔族士兵纷纷看向这边。 “哪里有敌袭?你是不是白天蜥蜴干吃多了在梦游?” “谁还敢袭击我魔军大营?” 那魔族士兵也懒得再解释,因为他也清楚,肯定不会有谁相信这么晚会有人敢袭击百万魔军大营,而且还是在这种大家都睡意绵绵的时候,他急忙跑到一片的大鼓前,抄起鼓槌便使劲敲。 急促的鼓声,点亮魔军大营。 竟真的有敌袭! “妈蛋,这些守墙奴真是好大的狗胆!” “兄弟们,快准备弓箭,射下来烤着吃!” “……” 魔军大营变得热闹起来。 这个寂静的夜晚就这样被打破。 此时,在魔军大营最后方,灯火阑珊处。 安芝芝伸手抬抬她脑袋上的头盔,露出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秦歌秦歌,我们现在要去哪儿呀?” 药不然看着戴着头盔的安芝芝,有些想笑。 这头盔是人族军队里面很普遍的那种头盔,绿油油的,白天在太阳下还反光,安芝芝戴着特别搞笑。 “我说安姐,你就不能取下来?这绿壳子戴着就那么舒服?” “你个新兵蛋子,你懂什么呀?”安芝芝不屑的哼了声,表情很严肃的对药不然说:“这可以保护本女王的安全,你想想,要是有人专门用箭射我的脑袋,这头盔就能给我挡下,不然把我的脑袋给射穿,那会很疼的。当然,更主要的是,这可是秦歌送给我哒,而且我们精灵都很喜欢绿色。” 一旁的秦歌也是醉了,之前他就是随手取来盖到安芝芝头上,没想到还被这丫头给赖上了。 此时秦歌正蹲在地上,两手掌心按在地面,看上去神秘兮兮的,不知在干些什么。 方圆数十里范围内的蛇鼠虫蚁之类的小动物,此刻皆都收到他的神识指令,迅速向他汇聚而来。 前方那十几座很大的、形状像是蘑菇一样的营帐,便是魔军大营的粮草仓库。 人族那边不差粮食,所以用不着偷回去,况且人族那边也吃不惯魔族的东西,但这些生活在血土高原的蛇鼠虫蚁就很可怜,平常就只能吃些不新鲜的尸体,所以今晚秦歌决定犒劳犒劳它们。 就算是随便一脚就能踩死大片的蚂蚁,一巴掌就能拍死的老鼠,一旦数量达到一定程度,那也会发挥出巨大的力量。 这便是《兽皇诀》的用处。 至少秦歌喜欢这样用。 药不然和安芝芝以及跟在秦歌身边的苦连天都看到很不可思议的一幕,只见地面黑压压的一片,老鼠、毒蛇、蜥蜴、蚂蚁、毒虫等等小动物,竟组成一支军队钻进魔军的粮草大营,甚至还有一群胖嘟嘟的旱獭摇摇晃晃的跟在后面。 安芝芝伸出两只小手抬起脑袋上的绿壳子,露出一双大眼睛,“哇塞!秦歌你好厉害,你是想把这些小动物送进敌军的粮草大营,然后再给敌军吃,让他们吃了拉肚子中毒吧?” 药不然果断竖起大拇指:“安姐高论,思维总是异于我等凡人。” 其实秦歌也不是没想过用毒,但是用毒的话成本太高,并且敌方也不见得没有高明的用毒行家来解他的毒。 安芝芝哼哼一笑,“本女王就说吧,秦歌一定是酱紫想哒,我比谁都了解秦歌。” 秦歌实在是有些看不下去,“小智障,你就不能把你这绿壳子取下来?戴着真的跟个小二货似的。” 说着他就要伸手去取。 安芝芝急忙用两手抱住脑袋,并退后两步,“表,我才表!这可是你送给我哒,你不能再拿回去!” 秦歌无奈的叹口气,“行,那你拿来,我帮你改造一下,你这样戴着很阻碍视线。” “喔。”安芝芝取下比她脑袋还大的头盔,双手捧着递给秦歌。 秦歌接过头盔,然后又用力盖在安芝芝脑袋上,“别动。” “喔。” 秦歌稍微比划一下,随后又取回头盔,便从空间扳指里拿出一把小飞刀,用刀尖在头盔的边缘处,也就是安芝芝在戴上头盔后两眼所对应的那个位置画出两个圆圈,之后用力一敲,头盔上面便多出两个圆洞。 他将头盔重新戴到安芝芝脑袋上,“行了,改造完成,这样你以后就可以看清东西。” 安芝芝两手抱着头盔,左看看右看看,开心的道:“哇塞,真的能看见诶,秦歌你真机智,这种方法都能想到。” 药不然和苦连天二人相视一眼,表示对这对二货没有任何语言。 一个是敢二,另一个是敢陪着一起二! 苦连天突然皱起眉,“贤弟,那边有个小姑娘遇到点顷刻,大哥先去。” 在话音落下的瞬间,苦连天的身影便消失不见。 剑仙的速度自然很快。 他的主要任务,就是时刻用神识观察所有学员的情况,一旦遇到生命危险,便出手帮忙解决。 这也是秦歌给所有人的一份保障。 ……(。) 第二百八十七章 药不然中箭 苦连天离去后,药不然耸耸肩,转头看向秦歌,“敌军的粮草营有你那些小伙计去解决,那接下来我们要咋整?” “对吖。”安芝芝问道:“我们要咋整?” 有苦连天这位剑仙保镖在,秦歌自然不会担心秦筱和苏月摇等人的安危,而现在破坏敌军粮草营的任务也已完成,所以就有些闲。 秦歌听着远处传来的吵闹声,又抬头看看那些在天空中盘旋的灵兽,伸手对着前方一挥,他的陆地坐骑便凭空出现。 “趁乱杀敌。”秦歌走过去骑到摩托车上,对药不然眨眨眼睛,“胖子,上车,哥带你纵横魔军大营。” “这玩意儿有那么好使?”药不然捏着下巴,表示不信,“别到时候还没开始装逼,就被一群给魔族堵上,再给我们几个一顿爆锤。” 秦歌说道:“你要相信我的车技。” 这魔军大营地势开阔,且障碍物较多,加上布防松散,很适合秦歌秀车技,除非是遇到三个以上的破罡玄境同时出手拦截,不然秦歌凭自己的车技,再加上有破罡玄境的药不然在,进去溜达一圈根本不是事儿。 安芝芝欢快的跑过去爬到摩托车上,骑在秦歌前面,伸出两只小手抓住龙头,“这个叫做摩托车的法宝,厉害的很胖子我跟你讲,跑得贼快。秦歌,待会儿就由本女王来操作,你和胖子只管杀敌。” 秦歌说道:“还是算了,我怕你往人多的地方开,到时候我和胖子都得交代在你手中。” 安芝芝嘟着嘴,“什么嘛,你就这么不相信我的技术?不就是抓着这个左右摆动转弯嘛,简单的很,秦歌你要相信我。” 秦歌断然道:“不行。你看看你的小短腿儿,都够不到刹车。” “哼!什么小短腿,等本女王成年后,一定是大长腿美女跟你讲!” 药不然坐到秦歌后面,“老秦,你丫不是说这次的主要任务不是杀敌?现在你是屁股发痒还是咋滴?小心斑爷军法处置啊。” 秦歌说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并且还能吸引些敌军的注意力,这样筱儿她们的任务也能轻松很多。” 因为剑灵儿说过,自上次吸收那些恶魔之魂令魂斩模式提升到五级之后,现在还差三百多道恶魔之后就可以再升一级,对此秦歌自然心动,因为每升一级他就可以抽一次奖,虽然之前那次抽到的奖品他不怎么满意,但他就不信之后还抽不到令他满意的奖品。 随着秦歌一拧油门,混乱的魔军大营中便多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一匹谁都没有见过的铁马,怒啸长空!带着三人纵横魔军大营,无人可拦! 药不然一手牢牢抓住秦歌肩膀,一手抓着他的那把巨刀,所过之处,电闪雷鸣。 以他破罡玄境初期的硬实力,再加上怒雷斩大鲸这种不亚于莫问斩天荒的神刀,要斩杀那些普通魔族士兵,就如同砍菜一般轻松。 安芝芝也没有闲着,犀利的目光从她头盔上的两个圆洞里透出,两手抓着平底锅,也一个劲挥舞敲打。 但她敲的全是空气,因为距离不够长,根本就没有她展现自我的机会,偶尔药不然一刀劈飞几个魔族士兵,她还以为是她自己用平底锅扇出的风给扇飞,开心的不得了,觉得自己强的不像话。 秦歌的车技无疑很棒,又是飘移又是斜地起飞,有时还帅气的摆后轮砸人,一辆老式的摩托车,硬是被他给骑出越野车的感觉,纵横于魔军大营之中,可谓所向披靡。 也亏得这摩托车被改造过,各方面性能都很棒,减震效果也不错,不然屁股肯定遭不住。 但秦歌除硬实力飙车之外,对于杀敌也并未松懈,毕竟他的魂斩模式不是摆设。 魂斩空间中,秦歌魂体手握魂斩之剑,所过之处,遍地亡魂! 随着一个个魔族士兵倒下,剑灵儿收集的恶魔之魂也就越来越多。 但对于那些实力强劲的修道者来说,秦歌的车技再怎么秀那也秀不起来。 很快就有数十名魔军中的修道者注意到这匹驰骋大营的铁马,纷纷拿来弓箭,在其中融入灵力,对着那匹铁马就是一阵疯狂乱射。 秦歌骑着摩托车左拐右避,但奈何箭雨密集,只是一会儿,他身后便接连传来几声惨叫。 “啊!” “啊!” “啊!” “……” 秦歌:“胖子你特么别叫这么猥琐行不行?” “猥琐你大爷!哎哟喂,斑爷屁股貌似中箭,老秦,快快快,咱别玩儿了,赶紧找个地方躲躲!” 弓箭不普通,而使用弓箭的也是修道者,是以药不然这位破罡玄境的护体罡气也不好使,何况中箭的还是屁股这种罡气防御相对薄弱的地方。 秦歌当下将油门拧到底,在前行数十米后一个急刹摆尾,后轮在地面扫起一大片沙石,顿时遮挡住围上来的那些魔族士兵的视线,便趁着敌方包围圈尚未形成之际,趁机逃离,最后直接开进一座营帐,才将他心爱的坐骑收回空间扳指。 “芝芝,准备信号烟雾,让余龙雀来接应。” “好嘞。” 虽然收集恶魔之魂很快乐,但秦歌也不能太自私,总得为同伴的安全考虑。 “胖子,挺住!” “赶紧的,斑爷挺不住了!哎哟我去,这些魔族孙贼,射哪里不好,干嘛非得招呼斑爷的屁股?” “……” …… 直到天快亮的时候,秦歌带领的特别行动小队才返回高墙。 此次任务很顺利,除药不然中箭之外,再无人员伤亡。 事实上,有苦连天这位剑仙在,想有伤亡也不行。 当然,此行任务之所以顺利,更主要的是通过金峰森搞来的那些情报,秦歌得知魔军对于大营的布防很松散,那些巡逻站岗的没有一个修道者,全是普通士兵,而且不是在偷懒就是在打瞌睡。在魔军的思维中,人族根本就不敢来魔军大营搞事,是以这次倒也算是打了个出其不意,要是有下次,肯定不会这般轻松。 药不然趴在五鳞红光背上叫苦连天,他是真的在叫苦连天,而不是在叫浊酒剑仙,因为他的屁股上整整挨了四箭。 秦歌检查一番,不由大抽一口凉气,满心后怕的道:“我靠胖子,你也实属是老天眷顾,这其中一箭,刚好就落在菊部地区,要是再往左偏那么两寸,估计你的菊部地区就要被强行攻克。” 闻言药不然脸色苍白。 安芝芝悄悄地伸出小手,直接就将一支箭矢拔出,疼得药不然浑身一抖,差点就昏过去,因为箭头上都有锋利的倒钩,这样硬生生的拔出来,光是想想就令人头皮发麻。 “安姐,您是我亲姑奶奶行不?麻烦你温柔点行不行……” “斑爷那朵娇滴滴的花儿,需要被你们用心呵护。” 药不然泫然欲泣。 然而他话还未说完,安芝芝又将一支箭拔出,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要是换做其他人,肯定会慢慢的、细心的处理这样的箭伤,甚至会小心翼翼的割开附近的肉慢慢将箭头取出,不过安芝芝的处理方法简单直接,还很粗暴。 在四支箭全被拔出的时候,药不然已疼得快要昏过去。 秦歌却是没心没肺的,连句关心问候的话都没有,因为此刻他正在想,魂斩模式又升一级,这次会有什么奖品…… “这简直比……长痔疮还疼……老秦,以后斑爷要再跟你那样玩,斑爷我就是孙子!” “安姐,你还愣着干什么?赶紧治疗啊!” “哎哟喂,斑爷的花儿。” ……(。) 第二百八十八章 未来的斩仙剑! 魔军大营某处。 “昨夜敌军突袭大营,我军损失惨重。做为副帅,你就没有什么想说的?” 面对魔军主帅魔叮叮的责问,陌问很淡定,“胜败乃兵家常事。” 魔叮叮上前一步,两手撑在陌问的书桌上,娇躯前倾,脸与陌问的脸贴的很近,审视着陌问,“我发现,你的心,一直不在战场上。” 魔叮叮现在的心情很不好,她本来是在闭关潜修,准备与玄玉剑仙一战,但昨天发生的事却接连惊动她,导致她无法静心闭关。 她将大军交给陌问,但陌问却吃了败仗。 陌问面不改色,抬眼与她对视,“粮草大营,皆遭鼠虫糟蹋,粮食所剩无几,顶多还能维持三天,为防止敌军下墙出击,我军须得后撤四十里重新部署,此外,还须等待后续的粮草部队抵达前线。” 魔叮叮眼帘低垂,“粮草大营乃重中之重,但附近兵力布防为何如此松散?令敌军轻易潜入。” “这是你们的问题。”陌问站起身,凝视着魔叮叮,缓缓道:“因为你们太过着急,东拼西凑,各处抓捕平民壮丁充军,甚至连最低等的奴隶也不放过。” “你什么意思?” 陌问:“最终虽凑成数百万规模的军队,但却没有经过任何有效的军事化训练以及管理,便急于投入战场,看似钢铁雄狮,无可匹敌,实则却外强中干。这数百万大军之中,多是普通平民和奴隶,整日混于军中,混吃混喝,毫无军纪可言,懒惰松散,实难管理。” “这样一些连兵都算不上的兵,上前线贪生怕死,在大营中混吃混喝,成天三五一群的聚在一起想方设法的偷懒,你要他们一天到晚站岗巡逻,遵守军纪,你觉得可能?况且这还是数百万规模的军队,我陌问何德何能,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严格管理这种规模的军队?” “有道理。”魔叮叮走到一边坐下。 陌问:“当然,更主要的原因是,我确实没有料到在白天经历一场胜仗之后,人族那边晚上还会在那个时间点来我大营突袭骚扰。” “连你也没算到?” “如果我任何事都能算到,那我们现在应该是坐在高墙上,欣赏着人族大地的风景聊天。”陌问负手而立,淡淡道:“通过昨天的那两战,可以看出人族士气较足,风格亦有所改变,应该不会再跟我方打防守战。” “这是为什么?” “我想,这是因为那个秦堂主,还有那个玄剑道宗的三长老。”陌问注视着魔叮叮,“因为秦堂主水稻,因为三长老的武器法宝。人族现在很有底气。” “打仗,打的无非就是钱,而钱对于战争的意义,无非就是粮食、武器装备、人。” “人族现在,各方面都不差。叮叮公主,这一仗,你确定还要打下去?” “打!”魔叮叮凝视着前方,这个字,说的斩钉截铁。 “三百万大军不够,那就四百万,五百万!”魔叮叮看向陌问,缓慢很沉重的说道:“总之,那道墙,我一定要打过去!我们鸿土,并不比人族差,他们有的,我们照样也有!” 陌问:“且不论最终胜负,这一仗若是打完,鸿土的经济会倒退三十年。” “那还是要打。陌问,你知道,我跟那些老家伙不一样,我想要的,只是神威魔尊重现世间。” 陌问移开视线,“其实刚刚有句话你说的没错。” “什么?” “我的心确实不在战场。” “在哪?” “陨落之地。” “那是禁地。” “我知道,其实我想要的,也是神威魔尊重现世间,这一点,我们俩倒是一致。” 闻言魔叮叮安静少许,转移话题说道:“高墙这边先稳住,估计妖族那边也快上岸,到时候人族腹背受敌,我们这边就要轻松不少。至于人族京东的那个药天命,你打算怎么处理?有他坐镇京东,海底妖族想要上岸,怕是有些困难。” 陌问:“根据鹭鹭派去人族皇朝的间谍来报,为防备海底妖族登陆,人族皇朝的兵力,目前大多集中在京东。” 魔叮叮:“所以,你的意思是,目前药天命手中的兵权,已足矣颠覆整个皇朝。” 陌问:“如果你是皇帝陛下,你会不会有所猜忌?” 魔叮叮:“但据我所知,药天命跟那位皇帝情同手足,从他能做皇朝唯一的异姓王,并以‘并肩’为号就可见得,皇帝对他十分信任。你想利用这种猜忌去杀药天命,让他们兄弟二人反目,这怕是有些麻烦。” 陌问淡淡笑道:“兄弟,那是在皇帝没有做上皇帝之前,现在他已坐上那张皇位,或许会有所改变,毕竟,自古以来,大多皇帝都身不由己,身处混乱朝堂,看似统治一切,实则却是被道德绑架上制高点的走狗。” 他继续道:“而且,人言可畏,皇朝有太多自以为是的臣子,他们总是打着道德旗帜想要‘为君分忧’,只要皇帝对药天命有丝毫的猜忌,那些臣子就会加以利用,而我们也可以利用。” “皇朝的江山,并不是皇帝一个人的江山,相反,他是被那些所谓的臣子牵着鼻子走,被随意摆弄。至少,根据我的观察,人族皇朝目前坐在皇位上的那位皇帝,只是个一无是处的蠢材。” 魔叮叮说道:“看来你很有自信,但愿你不是自以为是,能稳坐皇位的人,没有一个是简单货色。” 陌问:“幸好那个秦堂主没有在皇朝,如果是按照他治理道宗的方式去治理皇朝,或许会很难办。” …… 高墙。 堡垒会议室中。 “经统计,昨晚的特别行动,我军无人员伤亡,共收获箭矢二十万余支,武器数量近百万!”高墙堡垒总队长王大龙眉开眼笑,面向在座众将领,声音洪亮的汇报昨晚那一战的收获。 人群中传来赞叹声:“这多亏秦堂主啊!” “就是!这样一来,就算我军后续物资尚未运达高墙,那也完全可以再守些时日。” “不过秦堂主人呢?” “废话,秦堂主昨晚忙一宿,现在自然是在休息。” “……” 秦歌并没有休息,而是躺在床上纠结某件事。 他在纠结,魂斩模式在提升到六级之后所获得的那次抽奖机会到底要不要用。 剑灵儿跟他说,抽奖机会是可以叠加的,所以他想等到以后叠加到五六次的时候再一起用。 “算了!”秦歌翻身从床上爬起,决定还是用掉,因为不用掉他总是心痒难耐。 这大概似乎便是人们所说的今朝有酒今朝醉,能逍遥时且逍遥,活在当下,及时行乐。 秦歌给自己找到一个很完美的借口来使用掉这次抽奖机会。 对,及时行乐。 魂斩空间中,秦歌的魂体做出那个很沙雕的肢体动作,大声说道:“抽奖抽奖,老子要抽奖,闷声发大财!迎娶白富美!” 接着他脑海中便传来“当当当”的声响,像是某种金属圆盘在快速转动。 少许,剑灵儿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恭喜主人,你抽中斩仙剑。” “瓦特?!”秦歌神情一振,但有些不确定自己听没听清,忙问:“灵儿你说啥?斩仙剑?就是你一直要我找的那斩仙剑?” 剑灵儿说道:“是的主人。” 秦歌:“这特么就给抽中了?” “不对。”秦歌忽然皱起眉,“你之前不是跟我说,要炼成斩仙剑,就需要找齐五行至宝?而芝芝就是五行至宝中的木之星,所以说……” 一念及此,秦歌就要跑出去看看安芝芝有没有发生什么。 也不知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秦歌变得很在意她,已将她当成自己的亲人。 剑灵儿说道:“主人,这确实是斩仙剑,但却是未来的斩仙剑,所以安芝芝她没有发生什么事。” “未来的斩仙剑?”秦歌停下脚步。 “是的呢,主人。”剑灵儿说道:“灵儿之前不是跟主人说过吗,抽奖空间不仅连接各个世界和各个位面,同时也连接无数个时空,所以自然也包括连接未来,因此才能从未来的时空里抽到东西。” 闻言秦歌心中稍松,心想芝芝没事就好。 但他的心情还是沉甸甸的,如果这真是来自未来的斩仙剑,那么这就说明,在未来,斩仙剑必定会被炼成,而既然斩仙剑必定会被炼成,那么芝芝也会在未来的某一天…… 想到这里,秦歌心中暗自发誓,不管未来发生什么事,一定不会牺牲芝芝去换这把剑。 从未来抽到斩仙剑,这也可以理解成是提前预知未来,而既然已经预知未来,那么就可以在未来还未到来之前,改变未来。 在秦歌的理解中,这就类似于魂斩模式可以提前预知危险,而既然能预知危险,那么就能在危险还未真正来临之前躲避危险。 剑灵儿:“但严格来说,主人这次并不是真正得到斩仙剑,而是抽中一次‘使用斩仙剑’的机会,并且使用时间为十分钟。这也就是说,主人你可以使用未来的斩仙剑十分钟,十分钟过后它就会消失,回到它原来的时空。” 秦歌有些郁闷,“那这岂不是说,这次的奖品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此时此刻我又用不着斩仙剑,十分钟过后它就会消失。” 剑灵儿:“这个使用机会是可以存放的,主人你想在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用。” “这样貌似还可以接受。”秦歌收回魂斩模式,看看四周,却发现并没有他想象中的斩仙剑。 “剑呢?” 剑灵儿:“现在自然没有,如果它出现了就会开始计时。主人你若是要使用,随时可以告诉灵儿,灵儿帮你召唤。” ……(。) 第290章 女武神之星 “那行,等以后遇到强敌,再召唤出来使用。如果斩仙剑真有你吹的那么牛叉,再加上小爷我这举世无双的剑道天赋,即便只能使用十分钟,那也可以做很多事。” 想起这事儿,秦歌心里美滋滋的。 “好的主人。灵儿也很想看到你拿起斩仙剑的样子。” 秦歌问:“现在魂斩模式已到六级,还需要吸收多少道恶魔之魂才能到七级?” 剑灵儿:“在达到六级之后,魂斩模式要再升级,所需要的恶魔之魂数量都一样,都是两千道。当然,这只是按照普通的魔族来计算,如果是强大的魔族修道者,会抵很多道普通魔族死后所产生的恶魔之魂。” “搜嘎。” 剑灵儿很开心,“现在已到六级,距离十级已经不远,等达到十级之后,主人你就可以获得女武神之星。” 秦歌笑道:“在战场这种地方,要达到十级,显然不是难事儿。” 对于剑灵儿刚刚所说的“女武神之星”,秦歌自然是知道的,因为在很早之前剑灵儿就有对他提起过,而事实上,也正是因为剑灵儿跟他提起“女武神之星”,所以他那晚才会跟秦筱说出那些话——让秦筱去创办女武神学院,打造一支最强的女团。 至于此间详细具体的原因,剑灵儿并没有告诉秦歌,她只是说这对秦歌的未来有很大帮助,让秦歌务必要听她的。 但秦歌一直很好奇,便问出曾经问过很多次的话:“灵儿,为什么要我打造一支最强的女团?” 剑灵儿也说出曾经说过很多次的话:“主人你以后自会知道,现在知道没有任何意义。总之,等魂斩到十级之后,就会正式开始培养后宫团。” “靠,什么后宫团?是女团!”秦歌微微有些愠怒:“你一天到晚都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少儿不宜的东西啊?我没有你这种不害臊的剑灵。” “主人才不害臊,你自己心里不就是想的‘后宫团’吗?而且你的内心并没有抗拒要打造一支最强的女武神团队。” “行了行了,不跟你废话。”秦歌向营帐外走去,“什么女武神之星,我还美少女战士呢,能不能别取这么些听上去像是犯二少女的名字?” …… 秦歌想去药不然的营帐逛一圈,看看他现在的情况,但刚掀开帘子,就发现药不然正趴在床上看书。 这货看的自然不是什么好书,而是他以前在京东时珍藏的椿宫书,这可是他的心肝宝贝儿。 秦歌以前也向他借来看过,确实挺不错。 战安凉已经醒来,不过还是很虚弱,他的脸红红的,药不然给他看书,他硬是不看,比远在京西的老苏还要正经。 “哎我说沙雕,你都是已经谈恋爱的人了,早晚都要跟莲儿那个啥,你害羞个卵啊?来,让斑爷传授你几招,以后保证让她服服帖帖。” 战安凉脸颊红扑扑的面向一边,“别……别说这些不害臊的话。” “尼玛,装什么纯?你得提前学习知识懂不?要是新婚之夜你不懂得怎么整,那就尴尬了,到时候说不定还要斑爷来帮你。” “……” 秦歌轻轻放下帘子,安静的退走,没有打扰药不然传授战安凉知识。 尔后,秦歌去到另一座营帐。 刚进去,他就听到一阵叮叮当当的金属撞击声。 只见安芝芝蹲在角落里,咬着小舌头,手里握着小锤子,神情很是认真。她周围地面上全是些乱七八糟的金属,也不知在鼓捣些什么玩意儿。 “芝芝,你在干嘛?” “秦歌你来啦!你快来瞧瞧,这可是本女王亲自给自己设计的护甲套装,怎么样,看上去是不是很威风?” 安芝芝取来一边的头盔戴好,头盔上的两个圆洞中透出她骄傲的目光,“实不相瞒,本女王一直都很有艺术才华哒,只是本女王低调,不说。” “这可比那些女武神的战斗装要威风得多!也更好看!” 秦歌:“……” 秦歌发现,安芝芝不知什么时候在头盔的两边各钻出一个小洞,并还用一根细绳穿进去,这样就可以在下巴处系好,将头盔固定在头上,这样在跑动的时候头盔就不会晃动。 一个成年人巴掌大的小铁碗,被她用小锤子给敲平,再在四个方向各钻出一个小洞,穿进绳子绑在胸前……很显然,这是她自制的护心镜。 她还用两块长条状的铁皮敲成护腕绑在手腕上。 看上去还真是全副武装。 秦歌一时间不知如何评价,他只是感觉很二,二得表表的。 思来想去,也只说出两个字:“牛逼。” “嘻嘻,当然牛逼。看来本女王还真是很有艺术天分,以后就可以拜杨老为师,不过我还没有设计完呢。秦歌你等着,等我把我自己的设计完,我也给你设计一套帅气的护甲。” 秦歌嘴角抽搐,摆摆手,“还是算了,小的怎敢劳烦女王陛下。” “那可不行!”安芝芝嘟着嘴,表情非常严肃,“要是你不穿护甲,在战场上受伤怎么办?你看程耀今和朱安仁他们,哪个没有穿护甲?虽然灵装也有防御能力,但肯定没我亲自设计的护甲顶用。” 秦歌有些无奈,“你也好,睡觉也行,你这些花里胡哨的战甲,根本就用不着。” “为什么呀?” “因为我就是你的护甲。” “这是什么意思呀?” “额…没什么,走,带你去吃东西。” 安芝芝欢快的扑上去抱住秦歌的腰,“秦歌秦歌,你给我做蛋糕好不好?我想吃蛋糕,我要很大很大的那种蛋糕。” “老子看你长得像坨蛋糕,这里什么条件?我拿什么给你做?” “那你给我做糍粑,我要豆沙馅儿的。” “你特么就不能想个简单点儿的?” “煎牛排?” “滚。” “哼,那你说吃什么嘛?” 秦歌揉揉她脑袋,牵着她的手向外走去,“伙食营应该有土豆,好像还有面粉,这次我给你做个……土豆饼。” “……” “对了秦歌,我们什么时候离开这里呀?你之前不是跟我说要带我去鸿土那边找好吃的吗?” “再等一段时间吧,等子玉蟒回来再做打算。” “你说鸿土的鸡真有三条腿吗?” “我哪知道?” ……(未完待续。) 第291章 正面交战! 接下来的几天很平静,因为魔军已后撤四十里,远离墙下血矛原。 这也令人族这边小松口气,本来都还担心魔族会不停出兵于墙下骚扰,在人族运送武器法宝的部队尚未抵达高墙的情况下,若魔族来扰,固然有秦歌收获的那二十万余支箭矢,却也只能勉强防守。 当然,更重要的是,人族这边的将士俱是身心疲惫,人非钢铁,自是需要休养。 这下可好,因为秦堂主的特别行动,如今魔军粮草紧缺,是以魔军副帅陌问选择后撤四十里,因此人族这边得以休养数日。 秦歌每天都在跟那些高层将领开会,商讨接下来的战略方针,此外,他每天也会在伤兵营待很长一段时间,奈何药物有限,他也只能尽可能的去治疗那些伤比较重的、或是具有一定实力,可以在战场上发挥出更大作用的伤员,并也向那些医护人员传授些药理知识。 数日后,人族负责运送武器法宝的部队抵达高墙,加派的医护人员以及黄鹤楼弟子也都紧随其后,在同一天抵达。 人族将士无不兴奋,一如大旱望甘霖。 随陈苏安一声令下,人族百万大军踏上高墙之梯,齐下高墙,正式踏入鸿土大地。 这亦是有史以来,人族大军第一次下墙,主动向魔族进攻。 这必将是人族史册中极其隆重的一笔! 根据斥候队长子桑不孤在这些天里所打探到的情报,敌军在墙下三十里之地设有数道关卡,布防相当严密,因此,人族大军想要这样直接打过去显然不可能。 在临时搭起的中军帐中。 秦歌手持细长木棍,指着桌上的模拟战场,“血土高原虽丘陵起伏,但整体上并无险峻地势,亦无崇山峻岭,所以,如果我是敌方军师,在粮草紧缺的情况下,面对人族的正面出击,首先要做的便是避开正面交锋,进而从侧面进攻骚扰,以此给人族施加压力,并以此争取时间,拖到后续粮草部队抵达前线。” 闻言众将领点点头,皆都静心沉思,觉得秦歌言之有理。 血土高原是片平地,被高墙从中间隔开,而魔族的目的从来都是打入高墙,是以,若在正面无法与装备精良、士气充足的人族大军对拼交锋,那么就只能靠着兵力上的优势,从侧面骚扰,给人族施加压力。 程耀今提议:“不如我们就兵分三路,一路打击正面,另外两路就走左右两侧,提前埋伏敌军的侧面部队,这样就可防止敌军搞侧面突袭,甚至是截杀敌军的侧面部队!” 他继续道:“而一旦让敌军从侧面突袭成功,届时不管是打上高墙,或是两侧收拢包夹将我军包围之后再一网打尽,这都有可能。” 程耀今虽然看上去大大咧咧,还虎头虎脑,但他能担任皇朝大军的主帅,并深得皇帝信任,那自然也是有着极高的军事才能。 秦歌思忖少许,说道:“但这样一来,可能就正中陌问下怀,因为比兵力,我们人族大军的兵力顶多只有魔军的三分之二。” “在兵力远不如敌方的情况下,如果再兵分三路,那么兵力就会更加薄弱,即使在左右两侧成功伏击魔军可能会派出的侧面部队,但在同时,我们正面就会很难打,甚至会遭到敌方强力碾压。” 他继续道:“不过程帅适才所言,确实有道理,而程帅所忧,亦是晚辈所忧。” 众人叹口气,忽然觉得很难。 秦歌说道:“若兵分三路,这于我军不利,但是两侧也必须得防,一如程帅所言,届时一旦敌军从两侧收拢包夹,我军就会进退无路,那时,敌军是选择登墙也好,是选择将我军一网打尽也罢,都不会很困难。” “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避开弱点,利用优点。” “我军现在的弱点,无非就是在兵力方面远不及敌方,而优点,就是我军的武器装备远胜敌方,修道者数量也占优势。” 秦歌看看众将领,“我军须得利用优点,将战局主动权掌握在我方,并要将战场控制在正面。” 程耀今捋着络腮胡,点头说道:“确实如此,扬长避短,此乃兵法精髓。秦堂主,你说吧,咋整?老程我听你的!” 秦歌叫道:“余岛主。” 余龙雀出列:“末将在!” “子桑队长。” 子桑不孤出列:“末将在。” 秦歌:“你二人相互配合,既要做好地面侦查,也要做好空中侦查,侦查范围不得少于三十里,敌军一旦派出侧面部队,立刻汇报,不得有误!” “末将领命!” 秦歌:“王队长。” 王大龙出列:“末将在!” 秦歌:“此次黄鹤楼弟子运来的新型灵力大炮再加上以前的老式灵力大炮,数量共计多少?” 灵力大炮,是杨建国炼造的一种大型远程攻击法宝,威力虽大,但制作成本却很高,保养费更高。 王大龙:“回副帅,灵力大炮共计一百五十台!” 秦歌:“据我所知,每台灵力大炮需要至少三名御气丹境的修道者灌输灵力才能发动,并且发动间隔为五分钟,这比起之前的老式大炮,效率显然是提高不少。王队长,就由你带领三百名御气丹境的道宗弟子,分散在墙上各个堡垒,时刻保持机动,一旦我军侦查人员确认敌军派出侧面部队,并进入有效攻击范围,就即刻进行强力打击。” “末将领命!” 秦歌:“正面须得留下十台灵力大炮。在五天之内,我军要尽可能突破魔军设下的所有关卡!既然想要将战场控制在正面,那就必须得给敌方施加足够大的压力,如此才能逼迫敌方将主要战力放在正面。” “朱将军!” 朱安仁出列,“末将在!” “前方,就交给你了。” “末将领命!” “……” 与魔军的正面对拼,人族大军凭着威力强大的大型远程法宝,再加上实力强硬的修道者,短短几天就突破魔军设下的所有关卡,并逼近魔军大营。 魔军的每个关卡,都有至少五名破罡玄境的修道者和五万大军在守,但在血土高原上并无易守难攻的天然地势,而且在装备上也不及人族,因此这几天下来,魔军损失惨重。 人族大军步步紧逼,距离魔军大营,目前只剩二十里。 但陌问并没有后撤,因为他的目的已经达到。 鸿土地大物博,从来都不差兵卒,虽然牺牲很多实力高强的修道者,却也顺利拖到粮草部队抵达前线。 而在粮草部队抵达前线的当天,陌问就发动强力反扑,因此这些天魔军憋了一肚子的火气终于得到发泄,人族大军直接被逼退数十里。 人族大营。 中军帐。 朱安仁遍体鳞伤,铠甲破烂,对众将领说道:“敌军已得到粮草补充,现已将所有兵力集中在正面。我方虽装备精良,可与之正面对拼,但奈何敌方兵力远强于我方。” 秦歌说道:“再拖些时日。” “是!”朱安仁虽然觉得秦歌交代的任务很难,但这些天他杀魔也杀得很痛快,说道:“即使拼了末将这条老命,末将也会守住敌军的进攻!” ……(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一章 秦歌战死! 时间过得飞快。 转眼间,一个月过去。 在这一个月里,人族与魔族的正面对拼,可谓的打得有来有回。 虽胜负未分,但皆有损失。 两军在血土高原这种平原上正面开战,双方所比的已不是谋略和算计,而是排兵布阵,考虑的是要如何将己方的战力合理的应用在战场上,并发挥出完美的实力。 像这样的情况,在兵书上记载的那些死知识,虽不能说毫无作用,但作用也并不是很大,主要考验的其实是双方将领临阵指挥、随机应变的能力。 通过这一个月的交锋,秦歌也是真正见识到了陌问的可怕。 秦歌自认,如果自己不是穿越者,有些前世的知识可以利用,如果自己以前没有在鬼剑山上学习那些有关兵法谋略的知识,那么,面对陌问这样的强敌,自己会输的很惨。 但,没有如果,只有事实。 无法改变的事实是,秦歌就是穿越者,他就是可以利用些他前世的知识,他就是传说中的鬼剑愁,从小在鬼剑山那种仙地长大,熟读《鬼剑宝典》各篇章,虽说不是全能型的天才,但也是才华多面,所以他就是有本事与陌问这样的存在抗衡。 这就是他的实力! 秦歌的存在,无疑给人族带来很大的希望,以至于他现在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已跟玄玉剑仙持平,是人族的定心丸、守护神! 因为在此之前,面对陌问这位存在,人族将士就只能躲在墙上打防守战,憋屈的很,还被魔族戏称为“守墙奴”,根本不敢正面应战,皇朝和中州那些平常自认有军事才能的将领,皆被陌问给打怕,可唯独秦歌,能跟陌问这样的存在打得有来有回,不相上下,谁都占不了便宜。 现在,秦歌无疑是人族的顶梁柱! 在人族百姓的心目中,只要有秦堂主在,人族必胜! 不过秦歌明白一个道理——该抽身的时候就得抽身,拿得起,就得放得下,因为站得越高,摔得就越惨。 对人族百姓而言,秦歌身上有希望,但对秦歌本人而言,这只是个挂在身上的担子,还是个很重的担子,压得他快要喘不过气。 而对于陌问,他也没有必胜的把握,亦不敢保证自己能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能给人族带领胜利。 做一件好事,人们会夸你;做一百件好事,人们会把你捧上天,视你为神,但这时已站在神的高度的你,如果做错哪怕一件错事,那就会在瞬间跌入万丈深渊,掉入地狱。 道德,从来都是世上最强大的武器。 秦歌不想被道德绑架上最高点,因为那会摔得特别惨,而说白了,他这就是不想到时候如果输掉这场战争后就去背锅,遭受千夫谩骂,更要背负千古骂名。 喷子,从来都是世上最可怕的恶魔,这种生物明明很低贱,要什么没什么,但偏偏却自认完美,还喜欢用圣人的标准去要求别人,如果别人没有达到他们心目中想要的那种标准,或是不顺他们的意,那他们就会喷你,喷你,再喷你。 这种生物明明没有脑子,但偏偏很霸道不讲理,所以他们是最可怕的恶魔,能躲就尽量躲,尽量不要去招惹,如果这种生物主动找上来,那也只能默默认栽。 秦歌不想背锅,也害怕背锅。 锅太大,背不起。 他不是英雄,也没有那么伟大,他很自私。 而他的心,也不在战场。 他能做到,只有这么多。 他为人族做的,已经够多。 就如步知舞所说,没有谁有资格再要求他去做什么。 所以,他决定离开,去做自己一直想做的事,去寻找自己一直在追寻的答案。 他很早就决定,要去鸿土的陨落之地。 …… 夜深人静。 人族大营前方。 秦歌静立于夜色中。 一条金属小蛇从远方的黑暗中快速爬来,顺着他的小腿一直爬到他的右臂,最后钻进衣袖将他右臂缠绕。 秦歌问道:“妥了?” 子玉蟒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妥!” 少时,秦筱于夜风中轻轻走来,在秦歌身旁站定,“公子,您什么时候出发?” “明天。”秦歌看看她的侧脸,笑问道:“筱儿,我走后,由你与陌问交手,有信心吗?” 秦筱沉默少许,说道:“筱儿一定会尽力。” 秦歌:“该教的我都已教给你,伏笔也已给你埋好,到时候就看你怎么利用。” 秦筱目光坚定:“放心吧公子,筱儿一定会尽最大的力。哪怕是死,也要守住这道墙。” “我只是麻烦你帮我顶一段时间,并不是要你去玩命,不管最后怎样,哪怕是输,你,还有你们,都要好好活着。我真没有那么伟大,人族的存亡,那也不及我身边的这些人重要。”秦歌目光温柔的看着她。 秦筱低下头,“筱儿明白公子的意思。” 秦歌从空间扳指拿出一套衣服和一张面具递给她,“在我回来之前,没有秦筱,只有鬼剑愁;跟陌问交手的也不是秦筱,而是鬼剑愁。” “鬼剑愁?”秦筱目光微震,“公子您的意思是……要筱儿冒充鬼剑愁?” 秦歌笑道:“反正也没有谁知道谁是鬼剑愁,到时候就算是输,那也是鬼剑愁去背锅,而不是秦筱去背锅。筱儿你尽管冒充,大长老和我大哥那边我已交代好,他们会全力配合,有事你尽管找他们。” 有苦连天在,秦歌还蛮放心的。 “筱儿明白。” “对了。”秦歌忽然想起什么,又从空间扳指拿出一个精致漂亮的木盒子递给秦筱,“另外,这个你拿去。” “这是什么呀?”秦筱俏皮的笑了笑,“是公子送给筱儿的锦囊妙计吗?” “打开看看。” 秦筱动手打开盒子,发现里边并不是什么锦囊,而是一些五颜六色、形状各异的小星星,像是用水晶雕刻,很漂亮。 “谢谢公子送的礼物,真漂亮,筱儿一定会做成手链。”秦筱很开心。 秦歌笑道:“这并不是什么饰品,是女武神之星,你服下其中一颗,修为必会大增,但至于它的具体效果,以及能带来的具体好处我也不清楚,只是我可以确定,对你有利无害。” “如果,今后在女武神学院中遇到合适的人选,你可以将其它的交出去,但记住,这很重要,绝不能轻易交出。” “筱儿明白。” 在这段时间里,秦歌收集的恶魔之魂数量无疑很多,在几天前魂斩模式就已达到十级,因此他也得到剑灵儿以前所说的“女武神之星”。 秦歌说道:“时间不早,回去睡吧。” 秦筱将装着女武神之星的盒子郑重收好,轻轻喊道:“公子……” “嗯?” “筱儿能……能抱抱吗?”秦筱低着头,娇颜泛红。 秦歌洒然一笑,伸手将她柔软的身躯揽入怀中。 秦筱伸出双手搂住他的腰,脸紧紧贴在他怀里,呼吸着他身上的气息,一双眼睛突然就红了,带着哭腔说道:“虽然筱儿不知道您要去做什么,但您一定有您的道理,筱儿不问。筱儿只希望,公子能早些回来,并且要平安回来,也请公子保护好安姑娘。” “我会的。” 秦筱在他怀中抬头看看他的脸,“公子,其实……您就是传说中的鬼剑愁吧?因为筱儿实在想不到,除传说中的鬼剑传人之外,还有谁在这种年纪,能够像公子这样优秀,简直无所不能。” 秦歌说道:“鬼剑愁也是人,并没有人们吹得那么神,只不过是学的东西比较多而已。” 秦筱眯着眼睛,“真好,筱儿此生能遇到公子。有时候,筱儿觉得就像是在做梦。” 秦歌拍拍她的背,“行了,回去休息吧。” “那公子您也早点休息。” “对了筱儿,也帮我照顾好红红。” “筱儿会的。” “……” …… 翌日辰时。 传令兵十万火急的声音在中军帐外传来。 “报——!” “禀报各位将军,魔军大将呼延罡带兵直袭我大营!已接连突破两道防线!” “什么?!”程耀今一拍桌面,“姥姥的,这么早就来搞事情,他么还让不让人好好的吃个早饭了?” “……” 这一次,秦歌是亲自带兵应战。 不过在一场大战之后,虽击退魔军,并斩杀魔军大将呼延罡,但却传来一个惊动整个人族的噩耗——秦歌秦堂主,战死沙场! 而除秦堂主之外,精灵女王安芝芝也不幸牺牲。 这个消息太过突然,就像是一道雷劈进所有人心里,瞬间就懵了,很久都回不过神来。 一时间,人族大营哭声连天,充斥着浓浓的悲伤气息。 秦筱哭得很伤心,药不然、战安凉、苏月摇等人也都哭得很伤心,因为临走之前秦歌有交代过,该演的戏得演好。 就连威猛夯昊这只猩猩也在演戏。 不过药不然和战安凉的演技太浮夸,眼泪都是硬生生给憋出来的。 秦歌身边的那些人,自然是知道某些真相。 ……(。) 第二百九十二章 鬼剑愁现世! 远在中州,负责坐镇道宗的步知舞一直都在关注前线战场的情况,她自然也在第一时间得知“秦堂主战死”的消息。 尽管道宗有强力压制消息的扩散,但前线那边早已传开,加上秦歌的影响力实在太大,关注他的人实在太多,所以这消息根本就压不住。 中州人民报上的新闻内容,基本上全跟“秦堂主战死”有关。 一时间,中州大地的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悲意。 走在街上,随处可见一些老百姓跪在门口烧纸钱,披麻戴孝,哭喊着秦堂主一路走好。 由此可见,秦堂主在中州百姓心目中的地位有多高。 …… 玄玉宫。 步知舞眼眶湿润,紧紧捏着衣袖,颤声问道:“那么……可有找到他的尸身?” 在她前方,一名剑卫答道:“并没有。战场上数十万大军纵横穿梭,来回踩踏,找到尸体的可能性……” 步知舞当然懂这名剑卫的意思,那毕竟是大规模的战场,一具尸体,太过渺小。 她用力咬住下唇,娇躯微微颤抖,强忍着某种情绪,问:“那批药物何时生产完?” “应该就在这几天。” “这批药物,由我亲自送去前线。” 剑卫皱起眉,“可如果代宗主离开中州,那道宗这边……” “我意已决。”步知舞转过身,“你退下吧。” “是!” 在那名剑卫离去后,步知舞终于压抑不住,蹲在地上捧着脸伤心的哭起来。 她发现,自己的心突然好痛。 此前,她总觉得他无所不能,什么事都能解决,即便是在战场上,面对任何事也能从容应对,她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失去他。 眼前的人,这一刻还活生生的,但下一刻突然就传来这样的消息。 生命,真的很脆弱。 “秦歌……谢谢你,你为人族做的已经太多。” “我一定会,为你报仇。” 她拿出那片孔雀翎,紧紧的握住,两眼泪如泉涌,“如果这只是一场恶梦,等梦醒来,我能够再见到你……” 数日后,步知舞亲自带着那批药物离开中州,前往血土高原。 …… …… 秦堂主一死,人族大军不仅士气萎靡,还遭到魔军步步碾压,只是短短数日,便被逼退到墙下血矛原,如果魔军再进一步,人军也只得选择退回高墙。 之前秦堂主还在的时候,即便是正面交锋,即便兵力不及敌方,那也能凭着精妙的排兵布阵跟敌方打得有来有回。 当失去秦堂主后,人们发现还真没有谁是陌问的对手。 而就在人军节节败退,损失惨重,准备退回高墙的时候,人军这边却又燃起希望的火焰——鬼剑愁现世! 鬼剑愁现世,还亲临前线,意图带领人军扭转战局,这劲爆的消息直接就压过“秦堂主战死”。 人族大营。 …… 一身黑袍,脸戴面具的秦筱在苦连天的陪同下走进中军帐。 秦筱,便是鬼剑愁! 即便她只是冒充的,但事实上,她也是经过原版的授权。 陈苏安急忙上前相迎,并躬身行礼,“见过大人。” 这太突然,毫无预兆,是以短时间内在场谁都无法接受,不过连陈苏安都行如此大礼,众将领也只好照做,纷纷躬身行礼。 程耀今用胳膊肘推推身边的秦书宝,小声问道:“老秦啊,这位真的就是……鬼剑山上的那位?” 秦书宝急忙示意他别多嘴,还白了他一眼,“老程你小声点,你没看到连苦大人都毕恭毕敬的?除了那位,谁还能让一位剑仙如此毕恭毕敬?” “对对对,你说的有道理。剑仙大人比我们都明白的很。”程耀今说道:“虽然秦堂主的事……不过眼下也不是我们沉浸在伤感中的时候,我们得做好眼前的事,这样才对得起牺牲的秦堂主。现在鬼大人现身,并带领我人族,那还有什么好愁的?哈哈,真是天佑我人族啊。” “……” 秦筱自然也能像秦歌那样变声说话,虽然她是个姑娘家,演不出男儿该有的那种傲气和霸气,也没有那种逼人的锋芒,但也给人一种很文雅很博学的感觉,表现的云淡风轻,充满一种自信,而且还很有礼貌,完全没有因为自己是“鬼剑愁”就高人一等,看不起其他人,这倒也符合鬼剑愁那种心系天下苍生的世外仙人形象。 “各位前辈不必如此。”秦筱模仿出青年男性的声音,轻轻一叹,“想秦堂主一代奇才,如今遭遇不测,实乃我人族重大损失,晚辈很是痛心。但,该走的路,人族还得继续走。” 陈苏安戏精附体,说道:“大人所言极是,该走的路,还得往前走,如此,才对得起为人族牺牲的秦堂主。如今有大人坐镇,料想魔贼必败!” 人群中有位将领说道:“人族若到生死存亡关头,鬼大人必会现世,拯救苍生于水火之中!” “有鬼大人在,我等必将化悲痛为力量,战胜魔贼!” “……” 被众人一番吹捧之后,秦筱感觉自己就要飞起。 秦堂主的影响力固然很大,但也远远没有达到鬼剑愁的高度,毕竟,从数千年前开始,鬼剑愁就是世人心目中的神,鬼剑愁是剑仙大陆的奠基者,正是因为他传给世人修道法门,所以这片土地才叫“剑仙大陆”。 虽然眼前的“鬼剑愁”不是三千年前的那位“剑祖鬼剑愁”,但眼前这位也是鬼剑派的传人。 鬼剑派,每一代只有一个传人! 但就是这一个人,却能凭一己之力,撼动整个天下,左右天下大势! 当然,秦筱也不笨,她看得出来,这些将领之所以看上去很服自己这位“鬼剑传人”,这完全是因为陈苏安和苦连天这两位大佬在配合演戏。 她明白,要让这些人族军方的高层将领心服口服,那就得拿出真实的本事。 以前她也没少跟着秦歌一起参加这种全是大佬在场的会议,所以她已习惯这种大场面,言谈举止都很淡定,不起波澜,一副很有自信的样子。 秦歌的一身本事,她没学到八分那也有七分。 现在,就是她展现学习成果的时候。 而事实上她的压力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因为秦歌在走之前就已经给她埋好很多伏笔,相当于给她备好军事大纲,所以她现在要做的,就只是利用这些伏笔。 在接下来的十几场战役中,她用实际的才能证明她真的就是“鬼剑愁”,因为她排兵布阵的能力,以及临阵指挥的能力,比已为人族牺牲的秦堂主还要高明玄妙。 就那什么八卦阵,谁都闻所未闻,就连程耀今秦书宝这类身经百战的老将也看不懂这种阵法,但却非常有效。 如果说已经牺牲的秦堂主能跟陌问打得不相上下,那么鬼剑愁,就是略胜陌问一筹。 “这是人族的希望啊!” “不愧是鬼剑传人!” “秦堂主固然优秀,旷世奇才,但比起鬼剑传人……还是差了不少啊。当然,我这话没有别的意思啊,我这就只是客观的评价。” “……” 在接连经历十几场胜仗之后,人族大军已彻底从失去秦堂主的悲痛中走出,相反,士气比秦堂主还在的时候更足! …… 魔军大营。 陌问手中把玩着茶杯,“可惜,秦堂主一代奇才,就此陨落。” 陌问是真的觉得很可惜,因为他觉得跟秦歌打会很爽,那种爽,是一种棋逢对手的爽,是一种惺惺相惜的的爽,但是他更觉得可笑。 “这种小孩子把戏,你还要玩多久?” 这时一位魔族大将走进大帐,“副帅,自从那鬼剑愁现世,我军在正面对拼之下接连吃下十几场败仗,我魔军二十七军区的总兵力,到现在只剩下十八个军区的兵力!” “目前人族大军再次反压逼近,我方是否考虑后撤?” 对于陌问的淡定,这位魔族大将表示很不理解。 明明连吃十几场败仗,损失惨重,他竟还有心思在这里悠闲自在的喝茶。 …… 华灯初上。 人族大营。 中军帐。 冒充鬼剑愁的秦筱对众将领说道:“明日一战,我军须得向前逼近三十里。而明日的正面交锋,由我亲自指挥。” 朱安仁笑道:“有鬼大人亲自指挥,我军必胜!” 朱安仁自然也是有一定的军事才能,不然他不可能做骠骑大将军,但是有鬼剑愁在,他完全提不上什么意见或者建议,所以唯一能做的就是抱大腿,一个劲的捧、一个劲的舔就对了。 将大佬舔开心了,大佬就会发威,带领人族打胜仗! 秦筱:“但若长久与敌军对拼消耗,这于我军也不利,毕竟,我军兵力总数远不及敌军,所以,明日一战,须一劳永逸。” 陈苏安:“敢问大人,如何一劳永逸?” 秦筱从怀中摸出一张地图在桌面上摊平。 这张地图是秦歌临走之前交给她的。 “此乃血土高原地底下的地道图。” 闻言众人目光一震。 血土高原地底下还有地道? 在场都是军方大佬,自是有见微知著的能力,如果血土高原下面真有地道,并且还将其掌握,那么这就是人族的胜机! 最起码的,可以出奇兵。 秦堂主还在的时候说过,兵者,奇也,若精通奇兵之道,便能无往而不利。 秦筱说道:“明日一战,须将战场控制在中心位置,并将敌方注意力完全集中。” “程耀今将军,由你带领一支部队通过地道绕至敌军左侧。” “秦书宝将军,由你带领一支部队绕至敌军右侧。” “子桑队长、王队长,你们两位,就直接带修道者部队绕到敌军后方,负责阻断敌军粮草,但不能完全阻断,还得在他们运往魔军大营的粮食里下毒。” “届时听我号令,程、秦二位将军从左右两侧包夹,与此同时,朱将军,你领一路骑兵,摆一字长蛇阵,穿插敌军阵型,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敌军的步兵阵型从中间隔断,此外,余岛主,你要带领空中作战部队进场骚扰,主要任务是掩护朱将军。” 众将领目光大亮,似乎已经看到魔军惨败的景象,但都很默契的没有问鬼大人是如何知道血土高原地底下有那么多纵横穿插的地道。 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当年剑祖鬼剑愁在筑高墙的时候,顺便在血土高原地底下挖出这些地道,为后辈们埋下伏笔。 “高明!大人高明呀!” “……” 但事实上,这些地底下的地道,是子玉蟒去挖的。 血土高原的土地之所以呈红色,并不是被鲜血浸红,而是因为地底岩层中含有大量的金属元素,这在当初秦歌刚踏入血土高原的时候子玉蟒就已告诉他。 秦歌当时就想到他前世著名的地道战。 于是,在那天晚上,秦歌就拜托子玉蟒下去挖地道,花费很长一段时间,才为秦筱埋下这个伏笔。 秦歌想的很周到,他也不想让秦筱有太大的压力,要秦筱冒充鬼剑愁,那自然不仅仅是冒充而已,同时也要拿出真正的本事,用战绩说话,要让人族看到胜利的希望,如此才配得上鬼剑愁这个身份。 对于秦筱,秦歌还是蛮信任的,毕竟她是自己教出来的。 ……(。) 第294章 蓝耀女神! 人族大营。 中军帐。 在安排好一切部署之后,秦筱对众将领说:“明日一战过后,魔军就算不败,亦必定惨伤,短时间内,难成气候。而紧接着便是决定人魔最终胜负的时候。” 众人默然。 其实谁心里都清楚,最终能决定人魔胜负的,不是战场上的军队,而是修道者,是那些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修道强者。 这是个被修道者主宰的世界,是个以实力为尊的世界。 开战至今,魔族那边的魔王一个都没有现身,而人族这边,也只有苦连天一位剑仙现身,但也仅仅只是现身,并未出手参战,他只是陪同鬼剑愁。 剑仙若是出手,那么敌方那些魔王级别的存在也必定会出手。 反之,若是魔王出手,人族这边的剑仙也会现身。 到那时候,就没有大家什么事儿了,这片血土高原,将成为剑仙和魔王的舞台。 “时候不早,诸位前辈还请回营休息,养精蓄锐,准备明日的一战。” “是!” …… 秦筱很快就消失,在灯火阑珊处脱下自己的长袍,并取下面具,便恢复成真正的秦筱。 长时间模仿男音说话,她嗓子有些不舒服。 尔后她去到一座营帐,发现苏月摇和风林婉以及药不然和战安凉等人正在那里斗地主。 药不然惨叫连连,估计是输了不少钱,他还很不服,因为就连威猛夯昊这种一根筋的战斗狂打牌也能赢他。 输后他又找战安凉借钱,但战安凉鸟都不鸟他。 在中州砍完那些头,战安凉现在可是真正的土豪,但这笔巨款他是打算跟莲儿结婚用,等结婚后,再交给莲儿保管。 苏月摇看看秦筱,“筱儿,你收到消息没?步知舞也要来前线,而且现在已经快抵达高墙。” 秦筱黛眉轻蹙,“她不坐镇中州,来前线做什么?” “三带一对!”药不然重重地将五张扑克牌甩到桌面上,说道:“说是亲自运送那批药物,但我想她来前线就是因为老秦。唉,估计她是接受不了老秦的死吧,想亲自来前线发泄发泄。” 战安凉说道:“到时候要是被她知道真相,估计秦歌会被她毒打。” 药不然坏坏的对战安凉眨眨眼,“没有什么比亲眼看到老秦被毒打更爽,而且还是被一个女人毒打,斑爷等着那一天。” 战安凉露出一个会心的笑容。 药不然感慨道:“不过说起来步知舞还真是老秦的克星啊,老秦这货桀骜不羁,斑爷我发现,只有步知舞能治他。” “王炸!”苏月摇将手中最后的两张牌甩出,听到药不然这话,心里有些酸酸的,说道:“也不知道秦歌那家伙现在在干嘛,通讯法宝也联系不上。” 秦筱满心担忧,“我想现在公子应该已经和安姑娘通过地道离开血土高原了吧。时候不早,我先回去休息,你们也别玩太晚,明天你们还要参战。” 尔后,秦筱回到她自己的营帐。 因为她是“鬼剑愁”,所以待遇很好,有单独的营帐,每天的伙食也有专人负责。 秦筱盘膝坐在床上,让五鳞红光守在门口,拿出秦歌临走前的那晚送给她的那个木盒子。 木盒子里边的“女武神之星”颜色以及形状各异,秦筱仔细挑选一会儿,最终选中一颗蓝色的、三角形的女武神之星。 因为她喜欢蓝色,她的灵力也是蓝色。 “这个东西,怎么看都是一种很硬的晶体,真的可以服下?”秦筱两指捻着那颗蓝色的三角形女武神之星,放于眼前细细端详,有些犹豫。 如果强行服下,肯定会卡喉咙。 但她相信秦歌,所以她还是放进口里。 出乎她意料的是,刚入口,那女武神之星便化为一股清流流入她口中,无色无味,速度也快,她都没反应过来。 随后她感觉脑袋晕乎乎的,并且浑身发热,浑身毛孔不停排汗,只是片刻就将衣服从里到外浸湿,这感觉极其难受。 “难不成,公子给我的这是春……”秦筱香汗淋漓,语气有些虚弱。 就在这时,她脑海中传来一道没有任何情绪波动的女声:“蓝耀之星,认主成功。” “谁?谁在跟我说话?” 下一刻,秦筱便晕过去,一头倒在床上。 但她自己却没有感觉自己晕过去,因为意识很清醒,她只是感觉自己的身体被扯进一个漆黑的漩涡之中,天旋地转,身体完全不受控制,等到停下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已来到一片奇异的空间。 脚下所踩,像是一片平静的湖泊,倒映她的身影,脚一动便有轻微的涟漪。 在她前方几米之外,站着一道蓝色身影。 那道身影只是一团蓝色的能量凝聚成的人形,没有五官,没有真正的血肉,也没有身体上的细节,不过看其体型特征,有凸也有翘,可以确定是个身材火辣的女人。 “请问你是……?” 那道身影传出声音:“从现在开始,我既是你,你既是我。你是蓝耀女神,将是他的守护者。” 这道声音,正是刚刚在秦筱脑海中传来的那道声音。 在话音落下之后,那道蓝色的能量身影便朝秦筱走来,跟秦筱融为一体。 与此同时,秦筱的脑海中也凭空般多出很多记忆信息。 很久之后,秦筱才整理好那些记忆信息,对这女武神之星有了些大概的了解。 当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已快到早上,不过距离天亮还有一些时间。 浑身黏糊糊的,皮肤表面全是从体内排出的杂质和污垢,对于一个爱干净的女孩子来说,这很难接受。 她的身体也很虚弱,使不出力气,但却有一种难言的轻松,并且力气也在快速恢复。 在她的眉心处,有个小拇指头大小的深蓝色三角形印记,使她看上去更美,更添一抹仙气。 对此她并不感到意外,因为她知道,在自己的身体吸收“蓝耀神力”的时候,自己就已经历洗筋伐髓,并且还成为所谓的“蓝耀女神”,是秦歌的守护女神之一。 在检查自己修为的时候,秦筱发现自己已到破罡玄境中期,直接从原来的御气丹境中期连跳个阶段,现在比破罡玄境初期的战安凉和药不然还要高一个阶段。 此外,她还发现在经过洗筋伐髓之后,自己的奇经八脉也变得畅通无阻,吸收天地灵力的速度比以前快上五倍不止。 虽然她很吃惊,但也没有意外。 “这女武神之星,当真是神奇的很,不过既然是公子拿出来的东西,再神奇那也很正常。”秦筱心里美滋滋的。 修为一次性提升这么多,还是永久性的,也没有任何副作用,实实在在的提升,这换做是谁也会美滋滋。 她迫不及待的盘膝坐好,闭上双眼。 刚刚在接受“蓝耀神力”的时候,她也在整理那些凭空在她脑海中多出的记忆信息,而其中一个能力,就是做为秦歌的守护女神,在获得蓝耀神力之后,就会与秦歌产生联系,只要身处同一片大陆,就可无视距离,跟秦歌进行联系。 在那片奇异空间中,秦筱大声喊道:“公子!公子你能听到吗?” 少许,她前方白光一闪,秦歌的身影浮现。 不仅是秦歌,还有安芝芝,她发现,在安芝芝的眉心处有个菱形的绿色印记,想来安芝芝也是吸收了其中的一颗女武神之星。 见到活蹦乱跳的安芝芝和秦歌,秦筱心中一松,便扑上去想要抱住秦歌,但却扑空,随后才意识到自己只是一道神识,并非本体。 这片联系空间,就类似于精神空间。 安芝芝眯着眼睛,“秦筱,看来你也吸收掉一颗女武神之星,跟我一样,不过我的要比你的好看。我的是生命之星,跟本女王完全相符,你的呢?” 秦筱莞尔道:“我的是蓝耀之星。” 秦歌笑道:“看来跟我预料中的一样,你会选择那颗蓝色的三角形。” 秦筱原处转几圈,环顾四周,随后看向秦歌,“不过公子,这真的好神奇呀,没想到我们还能以这样的方式见面。对了公子,您和安姑娘现在在哪?” 秦歌说道:“我也不知道在哪,毕竟没来过,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我们在鸿土,并且已远离血土高原。” 安芝芝气鼓鼓的说道:“秦筱,秦歌他就是个大骗子,说好要带我来鸿土找好吃的,可是他根本就不给我找!” 秦筱捂嘴娇笑,说道:“总之,你们要万事小心,千万不要被发现。” 秦歌说道:“放心,有白鹭洲当初给的魔血药,服下之后,气息基本上跟魔族无异,不会被发现。” 安芝芝说道:“那魔血药很好喝,有点甜。” “那就好。公子,你们要早点回来。” 秦歌问道:“筱儿你那边现在是什么情况?” 随后,秦筱便向秦歌大概讲述一番,秦歌听后很满意,说道:“你做的不错。” “对了公子,筱儿也是刚知道,步姑娘也在来前线的途中,而且就快抵达高墙。” “她来做什么?” 秦筱看看秦歌,说道:“大概是因为你的事吧,你不知道,你的死在人族引起多大的轰动。” 秦歌安静少许,“那行,就先这样。以后有事就这样联系我。” “好的公子。” …… 秦筱睁开眼睛,眉心的蓝色三角形印记渐渐消失。 她的脸有些发白,因为用这种方式跟秦歌联系会很消耗神识,距离越远消耗的神识就越多。 不过她脸上却挂着幸福的笑容,因为不管距离多远,她感觉自己都好像随时陪在公子身边。 ……(未完待续。) 第295章 并肩王妃! 数日前。 海底妖族派出的一支先遣队于京东的呼延海峡冒头,幸好药王爷在呼延海峡附近的海域早有兵力布防,这支妖族的先遣队只是刚刚冒头,便被全歼。 但药王爷并没有因此而放松警惕,因为这只是海底妖族的一支先遣队而已。 这支海底妖族先遣队的目的,便是要确定药王爷在海面上的布防力度。 这场战争,才刚刚开始! …… “你们可知,海岸那么宽,能登陆的地方更是数不胜数,可海底妖族为何非要选在我们京东的呼延海峡登陆?” “其原因就是,在呼延海峡有某种妖族先祖设下的禁制,你们可以将其理解为是一种以天地之势为基础的阵法,而这种禁制阵法,被称之为‘龙门’。” 在一艘巨型战船宽阔的甲板上,京东剑首楚陌寒负手而立,正在对以何包蛋为首的一群京东子弟讲解关于呼延海峡的秘密。 “龙门?”何包蛋目光微震,转头看看身后其他京东子弟。 众京东子弟也俱是一脸懵逼,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表示从未听说过。 何包蛋抱拳:“楚先生,愿闻其详。” 楚陌寒缓缓道:“在人们的常理认知中,海底妖族必须是要生活在海里,离不开海洋,无法生活在陆地,这就好像鱼离不开水。”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鱼,确实离不开水。” “但妖族是天地初开,洪荒时期的灵兽进化后所产生的一种强大种族,并不能以常理度之,只要海底妖族再进化一次,就会进行蜕变,便可以像陆地妖族一样,在陆地上生存。况且,现在的海底妖族,有一部分本就是生活在陆地上,只是在数千年前被赶入海里。” 何包蛋皱皱眉,“所以,楚先生您的意思是,只要海底妖族通过呼延海峡,也就是刚刚您说的龙门,就可进化蜕变?换言之,海底妖族要征服大陆,就须得通过这道龙门。” 有人感慨道:“我以前只是听说过鲤鱼跃龙门,便可化身为龙。” “不错。”楚陌寒点点头,沉声道:“所以,我们任务,就是要守住这道海峡,绝不能让海底妖族通过!” “那是自然!”何包蛋重重点头,又道:“如今高墙那边,虽有鬼剑传人现世,带领人族大军连打胜仗,但魔贼并未退回老巢,局面尚在僵持之中,而这个时候,如果海底妖族再通过龙门登陆,那么……” 听闻何包蛋此言,众京东子弟俱是心情沉重,暗自发誓,就算是拼掉这条命,那也要守住这道海峡,守住京东大地! 这时有个精神小伙提议:“既然海底妖族越过海峡就能进化蜕变,那我们何不毁掉这道海峡?到时候,海底妖族就只能一辈子待在海里,永远无法登陆。” 何包蛋摇摇头,说道:“你的想法很好,但聪明人不止你一个,如果能毁,我想王爷他早就毁掉,还需要你来提醒?而之所以没有毁掉,那也必然有原因。楚先生,您说是吧?” 楚陌寒轻轻颔首,说道:“这道龙门的本身并不是这道海峡的地形,而是一种聚集在这道海峡附近的神奇力量,你们可以将其理解为是一种类似于大自然伟力的力量。虽有破坏的可能性,但以我们人力,也很难进行破坏。” 他继续道:“再则,如果毁掉龙门,断绝海底妖族登陆的希望,让海底妖族一辈子困在海里,那我们京东大地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我们京东大地的百姓,主要是以渔业、海上运输业为主,可以说,随着一代代下来,我们京东大地的民生发展已离不开海洋。如果断绝海底妖族的希望,将其彻底激怒,那么海底妖族便会不停作乱,以此报复。” “我们京东大地的百姓所要承受的代价,便是面对海啸,无鱼可捕,过往船只也会遭其吞没。” “多年以来,海底妖族之所以没有作乱引发洪水海啸祸害我京东百姓,也正是因为我们没有破坏龙门的想法,更没有这样的行动,反而是保护海峡一带的环境。” “因此,海底妖族即便要登陆,那也会通过堂堂正正的战争来登陆,绝不会引发灾难牵连无辜的百姓,也不会控制这片海域的鱼群游走,令临海地区的百姓失业,这算是海底妖族与我们的王爷达成的一种协议,亦是海底妖族的底线。” 众人点点头,表示明白。 楚陌寒又道:“以前,跨海大桥上有把刀吊着,海底妖族想要登陆还会忌惮三分,而现在,刀没了,海底妖族再无顾忌。当然,事实上就算那把刀还在,那也只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并不能吓退妖族,所以,要守住京东,还是得靠我们所有京东子弟的力量。” 便在这时,有急促的来报声在前方传来。 一名京东子弟从另一艘战船上御剑而来,“楚先生,在我军首道防线的正前方,百里之外的海面上浮现出数座岛屿,并且,我们的法宝监测到巨大的妖力波动!” 楚陌寒神情凝重,“如果我没猜错,来者应该是传说中的九头龙蛇。没想到,这才刚开始,这位就亲自出马。” 妖族的风格,与人族和魔族不同,对于战争,妖族一旦确定开战,那直接就是全力进攻,根本不会玩什么花里胡哨的套路,只会在正面进行实力比拼。 紧促的号角声吹响。 京东海域的数百艘战船上纷纷架起大型远程攻击法宝,不少水性极好的京东子弟修为全开,潜入海中向前靠近,准备与全面来袭的妖族大军血拼。 …… 仅仅只是三天,京东的海面舰队便被来势汹汹的海底妖族逼退数百里,更是损失惨重。 直到药天命亲自带兵前来支援,这才勉强稳住局势。 不过,海底妖族的军队实在太过庞大,更有修为实力在太白仙境的九头龙蛇亲自压阵! 九头龙蛇乃海底妖族的统领,连九头龙蛇都亲自出马,药天命自然也没理由闲着。 药天命与楚陌寒兄弟二人虽不是太白仙境的强者,但若是兄弟二人配合,也能发挥出太白仙境的实力。 他们兄弟二人,便是京东的底牌。 但在与九头龙蛇一战之后,药天命和楚陌寒都身负重伤。 其实药天命和楚陌寒应该庆幸,如果不是威猛夯昊在前重伤九头龙蛇,令其实力大减,那这兄弟二人就不只是重伤这么简单。 与此同时。 相比起局势紧张的京东,京都这边截然相反,一片安乐祥和。 京都的部分百姓正因为生活在繁华的京都,有着京都的户籍,就算是穷人,那也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血统高贵,他们的心思并没有放在京东那边,而是放在某某楼的姑娘身上;关注的不是前线战事,而是某某歌伎,某某琴师,某某唱戏名角的私生活。 据说某某很有名的戏子跟他的夫人闹离婚,百姓们哭天喊地,觉得整个世界都变得黑暗。 据说某某英俊的琴师要在某某诗会上露面表演,百姓们感恩戴德,像是受到神明的恩赐,更有不少年轻男女,砸锅卖铁也要去买价格昂贵的入场券。 某位大才子被人看见与某某姑娘在街上牵手,导致大街小巷、茶楼酒肆都在讨论,京都日报的版面更是被这简单的“牵手”给占满…… 似乎,京都的百姓们已经忘记,在京东那边,有很多为家国而战的英雄再也回不了家。 当然,凡事不能一概而论,也还是有不少的百姓在关心京东的战事,不过他们的关心,却显得苍白无力,他们捐给京东的钱、捐给京东的物资和粮食,大都没有离开京都那面高大雄伟的城墙,而是到了那些大臣的腰包或是仓库里。 那些平常高高在上,似乎将任何人都踩在脚下的大臣们悠闲自在,上完朝,便褪下官袍,然后被美人踩在脚下。 白悲发乃当朝宰相,为文臣之首,位极人臣,如今皇朝临危,前线战士死伤无数,他却邀请一帮文臣武将于府中饮酒作乐。 当然,光饮酒不行,还得有很多出名的美人歌舞助兴,不然,又怎能配得上这么大的官位?又怎能显得自己优雅尊贵? 这倒也应了秦堂主的某首诗里的那句——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 皇朝太尉长孙三忌举起酒杯,“白相,我敬你。” 白悲发举杯,“长孙大人,请。” 言谈举止,颇是优雅。 中书令,黄玄灵说道:“近来,我皇朝各地谣言四起。虽是谣言,但无风不起浪。” 长孙三忌更是直言:“这都怪陛下太过放纵药天命!” 尚书左丞魏征淡淡一笑,看向白悲发,“今白相召我等前来一聚,不正是为此事?” 黄玄灵激忿填膺:“目前,光是聚集在京东的兵力,就已有整个皇朝的五成!秦、程二位大人带到高墙的,也不过两层。京西、京南、京北三地更是鼎力支援京东,连丫环都派去京东照顾伤员,但只是短短数日,京东那边便要求再派增援。” 他继续道:“如此看来,这不是他药天命太废,就是他想手握重兵,然后剑指京都。他要是没本事守住京东,那就下来,咱们皇朝还有尉迟将军、李将军,哪个比他药天命差?” 白悲发颇是无奈:“但陛下太过信任他,我等又能如何?” 长孙三忌重重放下酒杯,吓得前方那个正在跳舞的姑娘浑身一抖,说道:“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为避免我皇朝江山落入药天命之手,我等自是要为陛下分忧,切不可再让陛下这么糊涂下去。” 便在这时,魏征说道:“前不久,我手下的人找到一个有关药王爷的秘密,不知在座诸位大人可有兴趣听听?” 白悲发:“洗耳恭听。” 魏征笑问:“当年的并肩王妃,你们可知是谁?” 长孙三忌:“不就是一个来路不明的乡下女子?在生下世子时,死于难产。” “非也,非也。”魏征笑道:“其实那死于难产的并肩王妃并非什么来路不明的乡下女子,而是来自鸿土魔族。” “魔族?”白悲发皱起眉。 “正是!”魏征点点头,“若只是一个普通的魔族女子也就罢了,但事实上,在魔族她的身份很不简单,乃十二魔王之一的不死红莲,颜箐箐。” “当真?!”白悲发左右看看,连忙挥手示意那些跳舞的姑娘退下,遂道:“魏大人,这话可不能乱说啊!” “若无确凿证据,魏某岂敢断言?” “呵!”白悲发乐了,想起白子羽之死那事儿的憋屈,冷冷笑道:“若真如此,这药天命便是与魔族私通!” 黄玄灵满面笑容,用酒杯轻轻地磕着桌面,“不,不不不,与魔族女子相爱,而且还是一个魔王,这摆明就是要从内部打入我人族,从内部瓦解我人族。此事一旦传出,他药天命,再无翻身余地,即使陛下不杀他,皇朝百姓也会杀他。” 长孙三忌捋着胡须,笑道:“怪不得,他这些年一直致力于寻找那些隐藏在人族的魔族奸细,搞得整个皇朝人心惶惶,想来,他是怕这件事走漏风声,对他掌控人族的野心不利。不过魏大人,你又是从何得知?” 魏征淡淡一笑,“我自有我的渠道。” 事实上,魏征也不知道他的手下为何就有这么能干,竟能挖出这些有关药天命和颜箐箐的秘密,而且还掌握确凿的证据,这是因为……陌问不想让魏征知道,陌问只是想给他消息。 这是一把利剑,是一把专杀药天命的利剑,他将剑给到皇朝这边的大臣,至于这些大臣要怎么用,那就不是他该考虑的事了。 而在皇朝各地的那些有关“药天命要谋反”的谣言,自然也是那些魔族的间谍在负责制造和传播。 人言可畏! 皇帝信不信不重要,皇帝信不信任药天命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百姓们相信、那些大臣们相信。 ……(未完待续。) 第296章 药天命之死! 月光下。 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漂浮着数不胜数的战船残骸,其中也不乏体型庞大的妖族尸身,也不乏人族战士的尸体残肢。 海水并不清澈,已被无数尸体溢出的鲜血染红。 海面波澜动荡,残骸和尸身也随着一起一伏。 这画面很壮观,但更多的是悲凉。 与海底妖族大军连战半月,坚守在各道防线的京东子弟早已精疲力竭。 数百艘战船,如今完好的不剩十艘。 但即便是精疲力竭,英勇的京东子弟仍在药天命的带领下,用自己的血肉身躯,挡住妖族大军一波又一波的进攻! 纵死,也不让妖族登陆,因为陆地上是无数京东百姓。 药天命捂着胸口,无力的坐在一块战船残骸上,披头散发,脸色苍白,嘴唇同样是破裂发白,他身上破烂的战甲,已被鲜血染红。 伤口沾染到海水,很疼。 但就如他以前经常教育儿子时说的那样,纯爷们儿,不能怕疼! 而且疼多了,也就麻木了。 楚陌寒看上去比药天命更狼狈,连剑都已断掉。 兄弟俩相视一笑。 一切尽在不言中。 如果现在有酒,那该多好。 一片安静中,楚陌寒说道:“看来,援军不会来。” 药天命:“早料到会有这么一天。” 楚陌寒眼神阴冷:“如果这次能活着,我会去杀他。” 药天命:“别,千万别给老子去做傻事,老楚啊,你要清楚,有些事情,就算是皇帝,那也无法做决定,毕竟,这皇朝的江山是百姓的,不是他步家的。” “我药天命,守京东,心无愧!”他伸手按住楚陌寒的肩膀,“上,对得起天,下,对得起我京东子弟,这就够了!” 楚陌寒眼睛湿润,面向一边,“我会陪你,战至最后一刻,流尽最后一滴血。” 药天命:“有你这个兄弟,此生无憾。想当初,咱哥俩闯荡江湖,跟别人打架,什么时候怂过?” 楚陌寒微笑道:“每次都是你冲在前面,被打半死后让我来救。” “救个屁,你哪次救过我?哪次不是我们俩被人毒打,然后被追杀几个月?”药天命哈哈一笑,看看腿上的那道疤痕,“不过那次的事我很好奇,我拼着重伤的代价,腿都被刺穿,好不容易将那什么毒王刀客拖住,那时候你应该能很轻易的弄死他才对,可为什么最后你受的伤比我还要重?” 楚陌寒问道:“你想知道为什么?” “说说。” 楚陌寒:“因为每次打架,都是你冲在前边当肉盾抗伤害,每次打完架,你都是重伤,要躺好久,所以那次……我想体会一下,你到底为我承受过怎样的疼痛。” 药天命安静下去,少许后,说道:“那时候,我们不过也才斑哥儿那么大的年纪吧。” “应该比斑哥儿要小个一两岁。” 药天命感慨道:“本来是想着,我们这代人,吃些苦头也就罢了,斑哥儿这代人只管享福,活在一个和平幸福的年代,没有战争,没有鲜血,但现在看来……这个世界还是很乱,一点也不太平。” 楚陌寒轻轻道:“但愿这个乱世,能在他们这代人手里结束。” “会的,一定会。” 前方的海面上陡然传来一声巨响,一道水柱冲天数十丈,带起不少尸体和战船残骸。 借助淡淡的月光,可看到数蓬血雾在空气中弥漫散开。 又有京东子弟牺牲。 遍体鳞伤的何包蛋摇摇晃晃的踏着水面奔跑而来,“王爷,楚先生,前方又有妖族大将来袭,你们快退,这里交给卑职!” 药天命咬紧牙关,忍着身上的伤痛,伸手抓住身旁那已经残缺破烂的狼牙棒,缓缓站起身,凝视着前方起伏的浪涛,淡淡道:“不是什么妖族大将,是九头龙蛇。” 楚陌寒也站起身,与药天命并肩而立,微笑说道:“就让我们……带着对后世子孙的祝福,为我们的京东百姓,斩出最后一剑。” 剑已断,人已残,但剑还是剑,人也还是人,所以他仍是京东第一剑客,楚陌寒! 无形的剑意,弥漫在空气中,是那样的悲壮。 “不!”何包蛋两眼通红,声音有些沙哑:“王爷,楚先生,你们必须退!京东不能没有你们!胜败乃兵家常事,这一战若输,我们还可以重头再来!等到京都的援军赶到,必定击退妖族!” 药天命一拳打在何包蛋肚子上,然后抓住他的衣领,将他丢向后方,“本王若退,那谁来护我京东百姓?!” “这一战,我们输不起,更没有重头再来的机会!” “老楚,我们上!” 楚陌寒什么也没说,安静的跟在药天命身旁,向前方那浮出海面的数座岛屿走去。 隔得近些看,那数座岛屿其实并不小。 药天命发出一声咆哮,拖着狼牙棒,踩踏着水面,向那数座岛屿奔跑而去。 楚陌寒紧握断剑,速度竟是比药天命还快。 前方传来九头龙蛇空洞的声音:“区区两个游魂化境,竟能将本座逼到如此程度,死亦光荣!” 面对药天命和楚陌寒合力,九头龙蛇并不敢大意。 但九头龙蛇还是有些大意,因为这是药天命和楚陌寒的最后一击,是生命中的最后一击。 “妈蛋,竟自爆修为!” 九头龙蛇想要潜入海底,因为它清楚两个游魂化境的修道者自爆修为具有多大的破坏力。 但九头龙蛇的反应还是慢了一步,它已被强大的灵力漩涡笼罩锁定,很难逃脱。 在那冲天而起的灵力漩涡中,药天命和楚陌寒相视一眼,尽管他们的身体在扭曲,浑身骨骼寸寸断裂,体内血管筋脉爆裂,血液化为血色气息蒸发,灵魂在急剧的燃烧,承受着极大的痛苦,但脸上却露出笑容。 楚陌寒说道:“兄弟,来生再见。” 药天命却摇摇头,“不了,此生能跟你做兄弟,已经足够,我不配,也不想……再连累你另一辈子。” 话音刚落,药天命便一拳打在楚陌寒的丹田,将楚陌寒正在爆发燃烧的灵力阻断,随即一掌将楚陌寒拍飞。 身在倒飞中,楚陌寒无法控制身体,只能任由那股巨大的力量将自己送向远方。 他两眼通红,愤怒的看着站在灵力漩涡中的药天命。 药天命嘴角上扬,脸上努力挤出一丝笑。 “老楚,我知道,你也爱箐箐,而你爱她,并不比我爱她少,但感情这种事,我们俩谁都没办法决定。” “当初,在箐箐选择我的那一刻,我以为你会离开,我们此生再也无法做兄弟,甚至都不能再见面,但是……你没有离开,你仍是陪在我身边。” “我抢走箐箐,还连累你一辈子,将你绑在京东,我不想……到最后一刻,还要拉你跟我一起死,还要你跟我一起形神俱灭。” “你总是说,有的人活着,其实比死更痛苦,但我想跟你说,活着,比什么都好,总有一刻,你会遇到让你发自内心笑出来的事,总有一天,你会亲眼看到你想要的那种世界。” “就像小秦说的……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相信你自己,也请你,相信斑哥儿他们这代人,能为这个时代划上句号。” “你本应逍遥天地,追寻大道,甚至你还有可能达到太白仙境,所以我不能,就这样断送你的前程。” “你并不欠我的,是我药天命欠你的!” “老楚,答应我,好好活着。如果我在下边遇到你,我会揍得你满地找牙。” “我是药天命,是京东的守护者,所以我不能退,但是你能。与其被京都那些人搞死,受尽屈辱,我宁愿,轰轰烈烈的死在战场上,而且,我也累了,我要去找箐箐。” “如果,你遇到斑哥儿,让他永远不要回京东,也不要为我报仇,对于京东,我无愧,对于皇朝,我也无愧。但我唯一放不下的,就是他。” “……” 这番很长的话,其实是药天命早就准备好的,他将这些话融入神识,再传递给楚陌寒。 楚陌寒泪流满面,趴在一块战船残骸上歇斯底里的咆哮。 但他的咆哮声,怎么也无法盖过远处那巨大的呼啸声。 “轰——!” 随着一声惊天巨响,整个世界,仿佛在这一刻崩塌。 京东大地的天空中,传出药天命向妖族发出的最后宣告:“有我药天命在,何人敢犯京东!” 无数京东子弟潸然泪下。 耀眼的光芒,洗尽夜色,带来光明,给京东带来光明。 …… …… 血土高原。 自那日起,及至现在,人族与魔族的战斗仍未结束,但魔军已溃不成军,节节败退,目前只是在勉强顽抗,魔军大营已向后撤数百里,退至尖刀林,短时间内,难成气候。 人族这边,自是不会错过这个乘胜追击的大好机会! 百万雄师出尖刀,宜将剩勇追穷寇! 这一战,人族获得胜利。 但并没有谁高兴,也没有谁脸上挂着笑容。 千疮百孔的战场上,烟雾弥漫,血腥刺鼻。 放眼望去,只有堆积如山的尸体、破烂的旗帜,还有漆黑的乌鸦。 人族战士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清理着战场上的尸体。 那些同胞的尸体,还能找到的、还算完整的,自然是要带回人族。 他们都是英雄,不能葬于异乡! 但朱安仁的坟却在墙下。 那日,朱安仁被魔族的一员大将一剑刺穿心脏,几个战士拼命将他抬回大营,临死前,他握住陈苏安的手,对陈苏安说:“师兄……我不想回去,我不想看到人族内战,我死后……就把我葬在墙下……我要永远……守着这道墙……” ……(未完待续。) 第297章 你还记得我吗? 入夜。 秦筱回到营帐,准备打坐聚气。 即便忙碌一整天,身心疲惫,她也没想过要休息,因为她谨记秦歌的嘱咐——无论何时,都不能放松修炼。 只有自身的力量足够强,才能在这个世上站稳脚,才能做到很多自己想做的事。 虽然血土高原灵力稀薄,但秦歌在临走之前也给她留下不少天品灵石,而在吸收女武神之星后,她的奇经八脉亦畅通无阻,吸收灵力的速度是正常人的数倍,以至于都可以比得上拥有圣灵体质的步知舞。 剑仙大陆的修道者并不差天才,一抓一大把,但天才中的天才却是凤毛麟角,而现在的秦筱,不论是在悟性方面,还是在体质条件方面,都算得上是天才中的天才。 正在秦筱准备取下面具洗漱一番就开始打坐修炼的时候,营帐外传来一道甜美好听的声音:“我找鬼大人,还请帮忙通报一声。” 闻声秦筱心中一紧,赶紧戴好面具。 她自然听得出外面这道声音是谁的。 不是步知舞又是何人? 她没想到,步知舞会这么快抵达前线,比预想中的要早好几天。 事实上,是步知舞在途中听到有关鬼剑愁现世的消息后就日夜不停的赶路,根本没有休息。 因为,她想快点见到她朝思暮想的那个人,就恨不得直接瞬移过去。 十几年了,他还好吗? 少时,一位身着甲胄的士兵来到秦筱面前,行礼后说道:“大人,步知舞求见,您看……” 秦筱模仿男音轻轻咳嗽一声,问道:“就是玄玉剑仙的那位徒弟?” “正是她。” 秦筱淡淡道:“让她进来吧。” “是。” 其实秦筱心中有些小紧张,万一被步知舞发现端倪,那就麻烦了。 而且她也搞不懂,为何步知舞刚到前线就要来找“鬼剑愁”? 难道她认识鬼剑愁? 或者说……她知道公子就是鬼剑愁? 不过已经冒充鬼剑愁这么久,对于自己的演技,秦筱还是蛮有信心的,不管如何,且看看再说。 营帐外。 步知舞紧紧捏着拳头,手心里全是汗,竟有些不敢再往前走,她有些害怕。 但还是有某种力量驱使她向前踏出一步,走进营帐。 秦筱很潇洒的坐在椅子上,手中端着茶杯,“步姑娘这么晚来找在下,不知所为何事?” 步知舞娇躯有些僵硬,美眸轻颤,盯着被黑袍笼罩脸戴面具的秦筱,“你……小哥哥,你还记得我么?” 秦筱愣了愣,看步知舞的反应,她应该并不知道公子就是鬼剑愁,不然现在肯定就是拳头招呼过来。 秦筱心中稍松,淡淡道:“此前有所耳闻,玄玉剑仙的关门弟子。” 步知舞向前走出几步,站在秦筱面前,两手捏着衣角,她真想把那张面具扯下来看看,看看他的模样到底有何变化。 她真想把他的心挖出来看看,看看他心里到底还有没有自己。 “我……不是这个意思。” “哦?”秦筱面具下的黛眉轻挑,“那步姑娘是何意?” 步知舞咬咬下唇,问道:“你真的是鬼大人?是从鬼剑山上下来?” 秦筱觉得步知舞很是莫名其妙,但也害怕步知舞继续问下去,万一某个细节没回答好,被她发现什么,进而穿帮,那就麻烦了。 秦筱淡淡道:“时候不早,若步姑娘并无要事,慢走不送。” 她直接就很淡漠的下达逐客令。 步知舞突然鼓起勇气,向前一步,“小哥哥,我是病丫头呀!你难道……真的不记得我了?小时候,我被老爷爷带上山治病,是你在照顾我呀,你喂我吃药,喂我吃饭,你还给我做竹蜻蜓……你每次练剑我都偷偷去看,被你发现之后,你就会骂我很烦……这些,难道你真的一点都不记得?” 秦筱心里很苦,没想到步知舞小时候还去过鬼剑山,这要怎么回答? 不过看起来,步知舞并不知道秦歌就是小时候见过的鬼剑传人。 心念电转间,秦筱便想到怎么回答,淡淡道:“仔细想想,好像确实有你这么一位病人,不过老头子带去山上治病的病人有很多,时隔多年,我也记不太清。” 步知舞咬咬嘴唇,心想他还是那么冷漠,冷漠到自己在他心中就没有一丁点儿位置。 “那好吧。抱歉,打扰了。” 见步知舞离去,秦筱心中稍松,心想找个时候一定要去问问公子,问问他小时候有没有跟步知舞见过。 步知舞很伤心,从秦筱这里离开后,便回到自己的营帐偷偷哭起来。 现实总是那么伤人。 她心心念念的他,根本就不记得她。 原来,自己在他的生命中,只是个不起眼的过客。 原来,自以为是,是这么的可怕。 原来,从来都是自己一厢情愿,太把自己当回事儿。 “小哥哥,或许我们……真的没有缘分吧。” “但也很庆幸能够再见到你,让我从这么多年的梦中醒来,认清现实。” “秦歌,你那时候……是不是也跟我现在一样很痛?”她不由想起秦歌,想起那个可以为她做任何事,直到战死沙场的少年。 便在这时,外面传来一道声音:“知舞师妹,你睡了吗?” 步知舞急忙擦干眼泪。 这是子桑不孤的声音。 “师兄。” “知舞师妹,好久不见。” 看着子桑不孤那沧桑的眼睛,还有脸上的疤痕,步知舞心中满满的感慨。 这些年,他一定经历过很多吧。 “师兄,你能陪我走走么?” “正好我也想来找你聊聊天。知舞师妹,你怎么了?怎么看上去很不开心?” …… …… 药不然正在床上盘膝打坐。 通过这些天的战场厮杀,他更是意识到实力的重要性,所以闲下来时没有打牌,每天一有空就修炼,反正老秦留下的天品灵石不少。 少时,一名士兵略显急促的声音在帐外传来:“世子殿下,有急信,京东来的!” 药不然皱起眉,“拿进来。” 那士兵将一封信交给药不然后就急匆匆的离去。 药不然迫不及待的拆开信,因为这是来自京东的信,不用想也知道是他父王写的信。 但随后他发现信纸上并没有太多字,就只有简单的一句话。 而在看到那句话的时候,他整个人就呆了,手中信纸无力的掉落在地,眼泪止不住的流淌。 “父王……” 在另一边床上打坐的战安凉睁开眼,见药不然呆在那里流泪,他心中一沉,赶紧起身走过去捡起那封信,一看之后,他的脸色也变了,“胖子,你……” 药不然坐在床沿,两手捧着脸,肩膀不时的耸动。 泪水不停顺着滑落,滴落在地。 他没有哭出声音。 战安凉鼻子一酸,走过去坐在他身边,伸手紧紧搂住他的肩膀,什么也没说。 战安凉知道,在这个时候,任何安慰的话也没用,因为他自己也有过这样的经历。 很久之后。 战安凉说道:“大声的哭出来吧,哭完之后,我们再做该做的事。” …… 并肩王战死,这件事并不是小事,加上在皇朝那边还有某些人刻意传播,所以这事儿很快就轰动剑仙大陆。 在药不然收到消息后不久,高墙这边的很多将领也都收到消息。 这消息很快就传开。 翌日。 天还未亮,程耀今秦书宝等人便来找到药不然。 药不然双眼红肿,安静的坐在床沿,仿若失魂。 程耀今走过去,伸手抓住药不然肩膀,憋很久才说道:“药小子,节哀。” 药不然缓缓站起身,面向正满脸关切看着自己的众人,无神的眼中渐渐恢复神采,说道:“谢谢。” 秦书宝说道:“世子,这件事……或许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复杂,但我可以肯定,王爷他并不希望你回京东,至少,现在不能回。” 药不然淡淡道:“从小到大,我都没有听过他的话,这次,我也不会听。” 他抬眼注视着秦书宝,“京东是我家,需要人守,老楚也还在那边,所以我要回去。” 战安凉说道:“我陪你。” 苏月摇上前两步,对药不然说:“如今高墙这边的战局已稳定,我们留在这里也无事可做,我也陪你去京东。” 因为她是龙皇,所以妖族的事,也是她的事。 威猛夯昊说道:“我也去。” 龙皇去哪,威猛夯昊自然也会去哪,况且,它跟九头龙蛇还有账要算。 在简单收拾一番过后,众人便启程前往京东。 只有秦筱和风林婉,以及那些女武神学院的学员留下。 临走之前,秦筱将苏月摇叫到她的营帐,拿出装有女武神之星的盒子。 “月摇姐姐,此去京东面对妖族,必定危险重重,我想这个对你有所帮助。” 苏月摇早已加入女武神学院,而且她也是秦歌身边亲近的人,完全值得信任,所以秦筱觉得将女武神之星交给她并没有什么问题。 “筱儿妹妹,这是什么呀?好漂亮。” “这是女武神之星……” 在听完秦筱的解释之后,苏月摇选中一颗银白色的四角星形状的女武神之星。 …… 余龙雀在得知苏月摇要离开高墙去京东的消息后,也在第一时间向陈苏安请示,带领天空岛弟子随同苏月摇前往京东抵抗海底妖族。 余龙雀是化余龙雀一族的后裔,而他的使命,便是要跟随龙皇铲除妖族异党,复兴妖族。 有天空岛的飞行灵兽,苏月摇一行人赶路就要轻松得多。 不过一行人刚入蛮荒之地,便被拦住。 拦路的只有一人。 玄玉剑仙。 “虹姐姐?你怎么来啦?”苏月摇从一头飞行灵兽背上跳下,御剑飞向站在前方虚空中的任玉虹,亲密的抱住她。 这个时候,余龙雀等人都已纷纷躬身行礼。 实在没想到,玄玉剑仙会在这个时候出现,而且还能这么近距离看到她。 战安凉脸颊有些泛红,因为他终于见到自己的偶像。 任玉虹抓住苏月摇的手,说道:“你不能去。” “为什么?”苏月摇有些不理解。 但她话音刚落,任玉虹便抓着她飞向远方。 威猛夯昊一声历喝,猛地在脚下灵兽背上一蹬,腾空而起,就要去追,但却被一道剑光逼退。 只是呼吸间,任玉虹和苏月摇便不见踪影。 战安凉很后悔刚刚没有开口跟玄玉剑仙说话,对威猛夯昊说道:“放心,苏姑娘她不会有事,既然宗主不让她去京东,那一定有原因,我们继续赶路。” 威猛夯昊哼了声,什么也没说。 余龙雀说道:“战公子说的不错,事实上,陛下如果亲自去京东,一旦暴露身份,会很危险。” …… 一座青峰之巅。 任玉虹放下苏月摇。 “虹姐姐,你为什么不让我去?” 任玉虹说道:“太危险,或许你的身份能在一定程度上威慑妖族,但并无实际作用,相反,一旦你暴露,你会被针对。” 苏月摇:“那我也不能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呀,高墙这边,目前虽然战局稳定,但最终胜负还是要你们这些剑仙来决定,如果这时候海底妖族要是登陆,那么我们剑仙大陆……” 任玉虹说道:“京东那边,皇朝会想办法。” “说起皇朝就来气,如果不是皇朝唯唯诺诺,不肯增援,药王爷又怎会牺牲?” 任玉虹:“皇朝没你表面上看到的那么简单,他们只是在隐藏实力。” “你的意思是……皇朝隐藏实力是为打内战?” 任玉虹说道:“不管是高墙这边,还是京东,皇朝看似倾尽全力,但实则所展现的力量不足五成。这个时候,就让皇朝去跟海底妖族耗。” 她继续说道:“你想从根本上震慑妖族,并不能光凭你是龙皇的身份,你得去帮小混蛋找一样东西,那样东西,只有你的银龙血脉才有可能找到。” 苏月摇自然知道任玉虹口中的“小混蛋”指的是谁,表情很难过,“可是虹姐姐,秦歌他已经……” 任玉虹淡淡道:“你去鸿土找他。” 苏月摇吐吐舌头,“啊呀,原来你知道呀。” 任玉虹看看她,“我有那么好糊弄?不过,他选择去鸿土,这已超出我的预料,所以,你要去带他回来。” 苏月摇问道:“你跟他到底有什么过节?” 任玉虹:“这个你没必要知道。” 苏月摇:“其实他的意思……就是不想被你摆弄,帮你做事,他想去做他自己的事。” 任玉虹:“所以他选择去鸿土。” “那我要怎么带回他?” “我会教你方法。” ……(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七章 他还没死 就算你要我去带他回来,但我也并不一定会带他回来。”苏月摇很认真的对任玉虹说道:“我只希望他能开心,做他自己想做的事,不管什么事,我都会支持他。” 任玉虹面无表情,问道:“你已经爱上他?” “是的!”苏月摇很勇敢的承认,“就算你不跟我做姐妹,甚至是要杀我,我也不怕。总之,要我去阻止他做自己想做的事,这绝不可能!” 任玉虹拿起她的手腕,问:“你的守宫砂呢?” “额……这个嘛,一言难尽。不过你别误会啊,我以我的人格担保,我跟他什么也没发生,守宫砂之所以消失,是因为当初治病的时候,因为某些原因消失。”苏月摇很严肃的解释,生怕任玉虹想歪。 “算了。”任玉虹放开她的手,淡淡道:“就算你们发生什么也没关系,反正他的第一次在我这。” “啊?”闻言苏月摇瞪大双眼,“你们……是什么时候?” 任玉虹:“就我下山前的那天晚上。” 苏月摇掰起手指头数了数,一双眼睛渐渐瞪得更大,难以置信的看向任玉虹,“我的天呐,算起来,那时候……他应该还很小吧,顶多不过十岁。” 任玉虹:“那时候他才八岁,力气没我大,所以他反抗也没用。” 苏月摇用看禽兽一样的眼神看着她,忽然觉得秦歌很可怜,感慨道:“不愧是玄玉剑仙,做出来的事果真是我们常人无法想象的事。” 任玉虹也没有隐瞒,“正是因为拿到他的第一次,所以我的修为才会进步的这么快。” 苏月摇轻轻咳嗽一声,转移话题:“咱们言归正传啊,你想去带他回来,那你就自己去找他,我才不去,我如果去,那肯定是帮他,才不会带他回来。” 任玉虹说道:“这有可能害死他,你确定不去?” 苏月摇安静下去。 “所以你必须去。”任玉虹拿出一个精致的小玉瓶递给苏月摇,“这是魔血药,喝下它,你的气息会跟魔族无异,不会被其他魔族发现。” 苏月摇伸手接过,问道:“那你之前说要我帮他找一样东西,还说需要我的银龙血脉才能找到,那到底是什么东西?也在鸿土吗?” 任玉虹说道:“五行至宝之一,沧澜鳞。” 苏月摇摆摆脑袋,表示从未听过。 任玉虹:“如果得到它,凭它的力量,可以从根本上压制海底妖族的那些强者。” 苏月摇问:“那这什么沧澜鳞具体在哪儿?” 任玉虹手腕轻翻,拿出一张地图给她。 苏月摇摊开一看,黑着脸说道:“这你画的?” “嗯,我画的。” 苏月摇无情吐槽:“明人不说暗话,这画得可真丑,字写得更丑,想要看懂这个,估计比看天书还难。” 任玉虹说道:“这是我上次去鸿土找到的位置,具体有标注,你自己看。” 随后任玉虹又拿出几样东西交给苏月摇,“我会送你过墙,尽快找到他,千万不能让他去那个地方。” “虹姐姐,那个地方到底有什么呀?还能害死他。”苏月摇很好奇。 “那个地方倒是没什么,只是有一些秘密,但是却有人等着他去。” 苏月摇皱皱眉,“什么意思?” 任玉虹说道:“他这种小孩子把戏,我能发现,那个陌问应该也能发现。” 闻言苏月摇目光一震,恍然大悟,“那还等什么呀?快快快,送我过墙,要是再晚他就要落入敌人陷阱!” …… 人族大营。 某座营帐中。 秦筱盘膝坐在床上,缓缓闭上双眼,眉心处的深蓝色三角形印记悄然浮现。 下一刻,她的神识便出现在那片联系空间。 “公子,您在吗?” “筱儿,有什么事长话短说,我这边现在遇到点麻烦。”秦歌的神识幻影在秦筱前方浮现。 闻言秦筱很是担心,“公子您那里什么情况?有危险吗?” 秦歌有些尴尬,“也没什么,就是芝芝想吃鸡腿,然后去偷别人家的鸡,但她太笨,被抓个正着,现在我们正被一群人追杀。” 安芝芝的神识幻影突然出现,气鼓鼓说道:“什么嘛!明明就是你去偷的,是你被发现,干嘛要说是我?” 秦歌赶紧捂住安芝芝的嘴,并将她赶出联系空间,“筱儿,你别听她胡说。” 秦筱:“……” 秦歌问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是这样的,步姑娘昨晚来找过我。” 秦歌:“她找你做什么?” “公子放心,她没有发现我是冒充的,不过昨晚听她的意思,好像她小时候跟您认识,所以筱儿想来问问,您和她小时候见过吗?” 秦歌摇摇头,“没有啊,我也是刚下山的时候才认识她,难不成她是怀疑你的身份,故意来诈你?” “筱儿也不知道,不过筱儿会小心的,尽量少跟她近距离接触。” “她不是笨蛋,既然已跟她面对面,那她应该也会发现些什么,但也没关系,如果真被她发现,我想她也能理解我。”秦歌说道:“等到前线战况稳定,不再需要‘鬼剑愁’的时候,你就找个机会让自己消失,回中州去。” “嗯,筱儿明白。”秦筱说道:“另外还有一件事。” “什么?” “斑爷回京东了,战公子和月摇姐姐也跟他一起。” 秦歌蓦然有种不好的预感,“是京东那边出事?” “嗯,海底妖族全面来袭,药王爷他已经……牺牲。” 秦歌安静少许,“行,我知道了,我会尽快回来。” “……” …… 在秦筱和秦歌联系的同时,另一座营帐中。 步知舞坐在椅子上,两手撑着下巴,满脸思索。 她在想很多事。 战事自然用不着她来想,所以她想的只有秦歌和鬼剑愁的事。 正在她想着这些事的时候,一道倩影急匆匆的跑进营帐,将她紧紧抱住。 “公主,你速度太快啦!莲儿都追不上你!” 来者正是步心莲。 步知舞要来前线,步心莲自然也会跟她一起来,只是这一路上步知舞都很着急,所以步心莲被步知舞远远的甩在后边,步知舞在昨晚就已抵达前线,而步心莲是今天早上才到。 步心莲到前线的第一件事,自然是去找战安凉。 在来的路上,她也听说过不少关于战安凉的事迹,一人一刀屠尽两万魔军,还被人们称为“屠魔者”,而在此后的战役中,他的杀敌数从来都是最多的,这让步心莲无比自豪。 不过步心莲很伤心,因为她刚到,战安凉就已启程离开前线,去往京东。 所以步心莲又只好来找步知舞。 “公主,安凉他……他已经走了。”步心莲泫然欲泣。 步知舞揉揉她脑袋,“会再见的。” 她很羡慕步心莲和战安凉。 “对了公主,刚刚莲儿看到你在发呆,你在想什么呢?” 步知舞说道:“我觉得秦歌没死,而且……这个鬼剑愁也很可疑。” “啊?”步心莲一脸懵。 步知舞注视着步心莲,“昨晚没想太多,但今天早上起来仔细一想,发现有太多的疑点,所以我猜测,秦歌没死。” 步心莲开心笑道:“秦公子还活着,这是好事呀!不过秦公子在哪呢?” 步知舞捏着拳头,冷冷说道:“我也很想知道这个混蛋在哪儿,我想把他打死。” ……(。) 第二百九十八章 秦筱穿帮 步心莲脸上笑容收敛,表情有些难过,“公主,莲儿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关于秦公子的事,现在剑仙大陆都已经传遍,公主你又怎么知道秦公子还活着?” “正是因为整个大陆都已传遍,所以这事看着就像真的,或许,这就是他想要的效果。”步知舞看看步心莲,“我并没有确凿证据可以证明他还活着,我说我这是一种直觉,你信吗?” 步心莲默然。 “那个家伙,没那么容易死,他比谁都爱惜自己的命。”步知舞站起身,眼神中透出一种深沉。 对于秦歌这个人,她算是很了解,她知道秦歌不想让自己身上背负太多,所以有可能,秦歌是选择用这样的方式,让自己淡出人们的视线。 步知舞说道:“当然,也不仅仅是直觉。” 步心莲:“那还有什么呀?” 步知舞分析道:“做为副帅兼军师,此前他只是坐镇中军帐,只管下达命令,指挥全军,从未亲自带兵应战,但那次他却突然选择亲自带兵应战,而就是这次带兵应战,就传来他牺牲的消息。” 她继续道:“你说是魔军中有修道强者针对他,这也在情理之中,因为杀他一人,胜杀数十万大军,但他自己肯定也知道,自己一旦亲自上场,必然会被敌方的修道强者针对,可惜命如他,却还是做出这样的选择。” 步心莲用手指头挠着腮帮子,思索道:“所以说,如果不是秦公子他自己不想活了,想去送死,就是他是故意这样做的,而此间也另有隐情。” 步知舞点点头,说道:“而他一死,紧接着鬼剑愁就现身,带领人族大军步步取胜,为什么鬼剑愁早不现身,玩不现身,偏偏要在这个时候现身?” 步心莲:“因为人族大军快打输啦。” 步知舞:“但是在此之前,人族大军也吃过不少败仗,甚至伤亡很惨重,为什么鬼剑愁那时候不现身?” 步心莲:“这个我就不知道啦。” 步知舞:“而在他现身之前,他又藏在哪里?” 步心莲:“公主你是侦探吗?” 步知舞没有理她,说道:“昨晚我去见过鬼剑愁,我有种感觉……他不像是个男的。” 步心莲咬着手指头,“虽然我没见过,不过听说鬼大人穿黑袍戴面具,很神秘的样子,公主你是怎么看出他不是男的?” 步知舞黛眉轻蹙,“他营帐中的摆设很整齐,打理得很干净,被褥也叠得很整齐,还有一面镜子,床头还有妆奁,而且他身上还有一种很淡很淡的香气,这种种小细节结合在一起,可以看出他的生活习惯和日常行为偏向女性。” “此外,我在他的营帐外面发现,地上还有很多脚印。” 步心莲像个杠精一样,说道:“摆设整齐,镜子,妆奁,身上有香气,这貌似也可以理解呀,你看看我们京都的有些公子哥,活得比姑娘家还要精致,娘里娘气的。而营帐外面有脚印,这也很正常呀。” 步知舞:“但据我所知,真正的鬼剑愁从小在山上长大,虽是世外高人,食琼浆玉露,给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但在生活细节上,他绝不会跟个女人一样精致。而且,鬼剑愁他一点也不娘,京都那些油头粉面让人看着想吐的娘炮,怎么可以拿来跟他进行比较?” 步知舞继续说道:“至于那些脚印,是狐狸脚印。” “狐狸脚印?那说不定是天空岛那些灵兽的脚印。” 步知舞说道:“那是红红的脚印。” “是红红的脚印,那也很正常呀。” “并不正常。”步知舞:“红红是秦歌的灵兽伙伴,它为什么会出现在鬼大人的营帐附近?” 步心莲想了想,“所以公主你的意思是,这个鬼大人,其实就是秦歌?” “不,他不是秦歌,但也一定不是真正的鬼剑愁,是冒充的。” 步心莲:“冒充?你确定?” 步知舞脸露淡淡笑容。 抓住小细节,她还是跟秦歌学的,秦歌以前常跟她说,凡事都要注意细节,也要敢于大胆猜测。 “不过光凭这些我还不能完全确定,所以我得再去会会这位鬼大人。” 言讫步知舞离开营帐。 时过须臾。 步知舞来到“鬼剑愁”的营帐外,对守在门口的那位士兵说道:“这位大哥你好,我想见见鬼大人,能否麻烦帮忙通报一声?” “抱歉,鬼大人正在闭关潜修,不见……” 那士兵话未说完,步知舞便闪身向前,五大上古灵剑之一的“红袖魂”出现在手,剑气荡开门帘,直接一剑刺入其中。 她的速度太快,以至于那守门站岗的士兵根本没有反应过来,等到反应过来想要冲进去的时候,紧跟步知舞而来的步心莲已将他拦住。 “好大胆子,连代宗主也敢拦。” 士兵心里很苦,“可是……” “可是什么?”步心莲打断他的话,“代宗主找鬼大人有正事相谈,你退下吧。” 营帐中,一道剑光破空而去,直向坐在床上的秦筱。 面对这样的一剑,即便是已达到破罡玄境中期的秦筱也不敢大意,因为步知舞也早已是破罡玄境。 秦筱迅速起身,五大上古灵剑之一的“乱京华”出现在手,一剑迎向前方那道剑光。 在一剑迎上去的同时,秦筱也看到步知舞的脸。 她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穿帮了。 步知舞这招简单直接,但却非常有效。 步知舞自然是认得“乱京华”这把剑,她也知道这把剑在谁的手里。 剑光碰撞,空气中传来一阵动荡,两女各退数步。 步知舞微笑说道:“看来我没猜错。” 秦筱收回乱京华,想起刚刚跟秦歌联系时秦歌说的那些话,心头很是无奈。 步知舞问道:“我该叫你筱儿姑娘,还是叫你鬼大人?” 秦筱恢复原本的声音:“不愧是代宗主。” 步知舞问:“秦歌在哪?” 秦筱:“抱歉,这不能告诉你。” 步知舞收回红袖魂,笑道:“所以意思就是,他还活着,只是在玩失踪。” 秦筱轻轻叹口气,“步姑娘,这件事希望你能保密。” “我会的。”步知舞:“不过我很好奇,要你冒充鬼剑愁,是他的意思还是你自己的意思?” 秦筱自然不会告诉步知舞秦歌就是鬼剑愁,她这冒充,那也是经过原版授权的。 鬼剑愁,这是秦歌最大的秘密,就算要告诉步知舞,那也只能是秦歌自己亲口告诉她,秦筱没法做决定。 秦筱解释道:“鬼剑愁这个名号,本身就具有极大的影响力,所以只有冒充鬼剑愁,才能在短时间内让人族军方的高层将领信服,这样简单省事,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过程。” “原来如此。”步知舞点点头,很认真的说道:“我很感谢你们,为人族所做的这一切。” 秦筱说道:“公子说过,身为人族的一份子,得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步知舞笑道:“那还劳烦筱儿姑娘帮我转告他,等下次见面的时候,他会死得很惨。” 秦筱:“那个……你能不能,不要虐待我家公子?” “那谁叫他要虐我,还害我……” 步知舞现在心情很好,因为她终于确定那个混蛋还好好的活着,说不定现在正在哪儿逍遥快活,但这时候她也很气,恨不得狠狠教训那个欠抽的混蛋。 老娘眼泪都差点为你流干,你个混蛋倒好,还诈死玩失踪……就算你不想背负太多,想要抽身,那也想个好点的办法呀。 …… …… 在繁华光鲜的皇朝京都,自然也有少有人知的阴暗角落。 一辆囚车在一队骑兵的护送下,驶入建在京都阴暗角落的某处监狱。 囚车里的中年男人,双手双脚被戴上沉重的镣铐,披头散发,浑身血肉模糊,衣服上有干涸发黑的血迹,也有鲜红的血迹,他的手脚骨骼已经断裂,只能无力的趴在囚车里,奄奄一息。 囚车里还有很多鸡蛋壳和烂菜叶……是这一路上的皇朝百姓丢的。 在囚车旁有一匹大红马,穿金戴玉,竟是装扮的比很多人还要尊贵奢华。 魏征就在马背上,因为囚车里的人是他亲自去京东那边抓的。 “楚先生,真是委屈你了。” 楚陌寒两眼无神,似乎全当魏征不存在。 “月下清光影独寒,剑未出鞘魂已残。”魏征拿起手中的那柄断剑,轻轻抚摸,用手帕擦拭,“实难想象,京东第一剑客,会落得如此凄惨下场。” “这人的命啊,就是奇妙,活在今天,谁也不知道明天会遇到什么,今天还站在高阁举杯邀明月,明天说不定就会跌落到臭水沟。” “剑,就由魏某代为保管。”魏征将断剑收好,看看楚陌寒,两手对着虚空作揖,说道:“楚先生,你应该感谢圣上,若非圣上念及旧情,宽宏大量,现在你也不可能舒服的坐在车上,说不定脑袋被挂在城门上,尸体被丢在荒野,或是被捆住脚拖在马后,身子现在已在地上磨得只剩骨头。” 因为楚陌寒是个威胁,所以魏征在第一时间就将他控制起来,不能给他机会,不然他会对京都的皇帝或是某些大臣不利。 按理来说,京都这边完全有理由杀掉楚陌寒,因为这个剑客的威胁性很大,但或许正如魏征所说,估计皇帝陛下是念旧情,所以楚陌寒只是被控制起来,没有被直接解决。 “不知道,那个药家的余孽在哪,不过我想他很快就会回家。” 楚陌寒抬起头,两眼通红,张口发出沙哑而寒冷的声音:“如果,你们敢动他……我血洗京都。” 魏征目光微凝,轻轻笑道:“楚先生不愧是京东剑首,口气不小,要是在以前,你或许可以做到,但是现在嘛……魏某劝你还是不要这么猖狂为好,阶下囚,就该有阶下囚的样子。” 楚陌寒闭上眼睛,没再多说。 对于自己的遭遇,不管是楚陌寒自己,还是已经牺牲的药天命,其实都早有预料。 楚陌寒战死也就罢了,如果没战死,京都这边肯定会控制他,即便皇帝没声音,那如魏征这些大臣肯定会有行动。 所以,这是必然的。 但药天命即便知道楚陌寒会遭遇这样的事,他也仍是将希望放在楚陌寒身上,因为楚陌寒是最有可能达到那个境界的剑客。 剑仙大陆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出现过达到那个境界的人。 这个世界,只要有绝对的武力,要做什么事都不难。 所以,楚陌寒就是希望。 皇帝不会杀楚陌寒,这也在楚陌寒和药天命的预料之中,但绝不是因为皇帝念及旧情,而是因为药不然。 因为药不然一定会回京东,而那把刀也在药不然手中,加上药家在京东很有影响力,所以皇帝需要药不然代替药天命守京东。 尽管药不然知道这是个坑,但楚陌寒在皇帝手中,所以他一定会回家,也会义无反顾的往坑里跳。 因为,楚陌寒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剩下的亲人。 ……(。) 第300章 过得很惨【三更】 鸿土大地。 边陲。 在某座较为偏僻的小镇上。 鹅毛大雪飘飘洒洒。 古旧的街道上覆盖着三指厚的积雪。 一位看上去可怜巴巴的小女孩手提破烂竹筐,无精打采的走在人烟稀少的街道上。 天已很黑,街上行人很少,因为这个时候镇民都待在家里,紧闭门窗,享受火炉带来的温暖。 “卖火柴呀,大家快来买火柴呀,很便宜哒,一块魔铜币,就可以买三盒呀。” “我已经两天没有吃饭啦,有没有好心人快来买一盒火柴呀,火柴很好玩哒,不仅可以点火做饭,还可以把别人的头发和衣服给点着。” “大家快来买呀。” “要是很穷买不起火柴的话,那也可以拿肉包子来换,三个肉包子就可以换一盒火柴,非常划算哒。” “……” 小女孩很无力的叫卖,语气平淡,听上去就像是在朗读文章,就真的像是有两天没吃饭,但她的目光中充满希冀,希望下一刻就有一位土豪来找她买火柴。 “这位先生,请问您要买一盒火柴吗?” “什么火柴?不需要!” “哦。” 小女孩两眼泪汪汪的,走到一边,蜷着双膝坐在一处屋檐下。 “怎么就是没有人来买呢?” “我的火柴,难道不好玩吗?” 小女孩很郁闷,实在是搞不懂,心想老纸以前在渝水镇做生意的时候,大家都来找老纸买东西,自己这么有商业头脑,怎么到这里就不管用呢? 她取出一盒火柴,轻轻划燃一根,两指捻着放在眼前,火光带给她一丝温暖。 她眯起眼睛,在火光中看到一只外焦里嫩的大烧鹅…… 但火光很快就消失。 于是她丢掉,又重新划着一根,这一次,她看到烤肉和鸡腿。 她哈喇子都快走出来了。 “啪!”这时一名穿着朴素的青年走过来拍拍她脑袋,“靠,叫你在破庙等我回来,你跑到这里来YY什么呢?” 小女孩急忙丢掉手里还未燃尽的火柴,起身抱住那个青年,“那破庙里又没有僧人,都化不了缘,我才不要待在那里,我要自己出来赚钱。” 秦歌说道:“还找僧人化缘,你特么是怎么想出来的?我们俩混的有这么惨吗?” 安芝芝伸出小手扯扯秦歌的袖子,楚楚可怜的道:“秦歌,我饿啦,你有没有找到吃的?” 秦歌在旁边的台阶上坐下,从空间扳指里拿出一只用油纸包好的烧鸡,“行了,快吃吧。” “哇塞,烧鸡诶,你哪儿去找来的呀?” 秦歌面向一边,说道:“偷来的。” 有魂斩模式,要偷一只烧鸡,这并非难事。 看着狼吞虎咽的安芝芝,看着安芝芝小手撕扯香嫩鸡肉的样子,秦歌忍不住舔舔嘴唇,咽下口唾沫。 他也很想吃,因为他还空着肚子。 利用魂斩模式去偷别人东西,这本就让秦歌有些接受不了,难过心里那关,因为做人再怎么样也得有个底线。 而偷这只烧鸡,也是实在被逼得没办法,因为安芝芝很饿,所以他只偷一只给安芝芝,这个小镇上的镇民并不富裕,虽是魔族,但跟人族那边的普通老百姓并无多大区别,如果偷多了,那他们也没得吃。 秦歌揉揉安芝芝的脑袋,温柔道:“芝芝,跟我来鸿土,你后悔吗?” 安芝芝满嘴油腻,眯着眼睛,“我干嘛要后悔,我不是你的小跟班吗?” 秦歌微微一笑,说道:“等着,等赚到钱,我给你买好吃的,想吃什么给你买什么。” “嗯!秦歌你对我最好了。”安芝芝将脑袋靠在秦歌怀里。 “次奥,别把油往老子身上擦。” 安芝芝撕下一条鸡腿,“秦歌你也吃。” 秦歌舔舔嘴唇,移开视线尽量不看,“不了,其实刚刚我吃过,很饱,你吃吧。” “不嘛,我们要一起吃。” “那……我就只咬一口,其它的你吃。我肚子很饱,实在吃不下。” “嗯!” 说是一口,但在一口下去之后,安芝芝手里的鸡腿就只剩下一小截骨头把儿。 秦歌脸颊鼓鼓的,那是恨不得将嘴巴给填满,恨不得将骨头都给一起嚼碎咽下去。 特么的,以前怎么就没觉得鸡腿这么好吃呢? “貌似挺不错,芝芝,再给我撕一块肉。” “嗯。” “再来一点。” “嗯。” “好吃,再来!” “……” 秦歌忽然皱起眉,吐掉口里的骨头,“嗯?为何突然这么热?” 安芝芝放下手里还未啃完的烧鸡,“对呀,怎么这么热?” 秦歌猛地回头,发现身后的屋子已经燃烧起来。 “靠,让你别玩火柴,上次烧掉别人的农场,这次又烧掉别人的房子。” 安芝芝有些着急,想起刚刚自己随手丢掉的还未熄灭的那根火柴,“可我不是故意的呀,谁让这些房子这么易燃。” 秦歌没有再废话,急忙起身上前,一掌打出一股灵力震起街道上的积雪将还未烧大的火扑灭,随后拉着安芝芝就跑。 要是被发现,估计又要被追杀。 魔血药虽能让自身气息变得跟魔族无异,但若是动用修为灵力,也还是容易被发觉,所以在实在没必要动手的情况下,秦歌都是直接跑路。 自秦歌和安芝芝来到鸿土,时间已过去两个月。 这两个月可以说是一天比一天过得惨,空间法宝里的食物虽有不少,但也经不住安芝芝这个吃货败下去,刚开始那十几天,连走路她都在吃,问她饿不饿,她说不饿,问她不饿为什么还要不停的吃,她说赶路很无聊,就吃着玩儿。 你说这气人不? 一路上遇到的动物,也都是些光看上去就很恶心的魔族生物,所以也没办法补充食物;哪怕遇到一朵毒蘑菇,两人也会采来吃。 途中好不容易遇到一些村子和镇子,但人族那边的钱也不能在魔族这边拿出来用。 好不容易帮助一个旅途中的商人赶走一群野兽,得到一笔钱,却又被安芝芝这个吃货拿去买切糕,钱被坑光不说,反而还不够,结果被人家老板带着一群同伙拿着菜刀追着跑十几里路,最后钱没了,安芝芝拼死保住的两块切糕也不够吃。 后来运气好,在一片树林中采到几株灵药,拿到镇子里换到一些钱,这下终于不用再风餐露宿,还有舒服的客栈可以住,住进客栈后,安芝芝说要出去买吃的,结果秦歌饿着肚子等半天她也没回来,出去一找,才发现安芝芝在客栈楼下看别人打牌,看得很入神。 “芝芝,你在这里干嘛?” “秦歌秦歌,他们的牌好奇怪哦,跟我们那边的不一样,不过我已经看懂一些,说不定我还可以赢他们的钱,这样我们就能发财啦,你说我是不是很有商业头脑?” 秦歌想抽她,冷冷道:“让你出去买吃的,吃的呢?” “啊呀,我看得入迷,都搞忘啦!” “那快点去买啊!” “咦,我的钱呢?”安芝芝看看双手,“我的钱呢?秦歌你有看到吗?” 秦歌蓦然有种不好的预感,“我也想问问,你的钱呢?” “刚刚我就捏在手里的呀,怎么不见啦?奇怪,真奇怪……遭了!”安芝芝忽然想起什么,“刚刚有个大婶也在这里,就站在我身边,可是她现在不见了,她一定是扒手!” “我尼玛……捏在手里的钱也能被扒手给扒走,我他么真的想给你……”秦歌举起手,想抽她,却又没舍得下手,“唉,算了,你并有没错,你也是受害者,错的是那个扒手。” “对不起,下次我再也不会啦。”安芝芝低着头,楚楚可怜的样子,很心虚。 秦歌问:“现在钱没了,明天的房钱怎么结?” “对呀!房钱怎么结?” 秦歌无奈的叹口气,“看来只能待会儿趁天黑的时候,我们跑人,继续露宿街头。” “嗯嗯!好主意,秦歌你真是机智的一批。” “……” 现在,好不容易遇到个人比较多的小镇,秦歌又实在不想利用魂斩模式去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坑害老百姓,想找个赌坊去赢点钱,可这里也没有赌坊,更重要的是……没本钱! 准备休息一晚明天继续赶路,结果安芝芝又玩火柴把人家的房子给点着,又得跑路。 在离开镇子的小路上。 秦歌温柔的问道:“芝芝,跟着我一路奔波,你后悔吗?” 安芝芝眯着眼睛,伸出小手抓住秦歌的一根手指,“不会呀,我不是说过嘛,我是你的小跟班。” 秦歌脸一黑,“可是老子现在很后悔!” ……(未完待续。) 第301章 一切都要重头 “估计我上辈子一定是欠你什么,这辈子你来找我讨债。” 听到秦歌这句话,安芝芝表情很难过,噘着小嘴儿:“你酱紫说,人家会很伤心的。” “你伤心个锤子!” “哼!渣男!” “……” 很快两人就逃回镇外的破庙。 将不知什么时候跑到破庙里的几只鬣狗赶走后,秦歌找来一堆干柴架好,安芝芝用火柴去点,却半天也点不着。 “不需要你点的时候,你随手一丢就能给点着,现在正需要你点,你反而点不着。”秦歌随手从一边扯来一块破布揉成团塞到木柴下,“有时候我真怀疑你是不是猴子请来的逗逼。” “哼!你才是猴子请来的逗逼!” 秦歌沉声道:“不许顶嘴!” “哦。”安芝芝再次划着一根火柴,“秦歌你放心吧,这次一定能点着,我可是点火小能手。” 秦歌没再跟她废话,待火点着后,便从空间扳指取出一张地图在地面上摊平。 这张地图是白鹭洲在离开剑仙大陆的那晚送给秦歌的,是鸿土地图,其上有白鹭洲标记好的路线,而且很详细。 然而从踏入鸿土的那一刻起,秦歌就没有按照白鹭洲标记的路线走,这是因为他并不十分信任白鹭洲。 身在鸿土,自然是要步步谨慎,所以秦歌选择一条连他自己也不清楚的路线,只要大概方向没错,最终能达到目的地就行。 地图上所标记的“陨落之地”在鸿土的死灵苦海的某座岛上,而要去陨落之地,就得先到临海的滨珠城,那里有鸿土最大的港口,而且距离陨落之地最近。 但一般的商业运输船并不敢深入死灵苦海,更别说去陨落之地所在的那座岛。 陨落之地所在的那片海域,乃是鸿土的禁地。 虽不知死灵苦海有何危险存在,但光是这“死灵苦海”之名,就可见这海很不一般,估计是有点儿东西。 秦歌自然不可能自己游过去,更不可能飞过去,所以最终还是得乘船出海去陨落之地,既然商业运输船不行,那就想办法自己搞一艘船,或是找找看有没有出海探险寻宝的佣兵团,到时候想办法混进去。 在鸿土,佣兵是一种比较普遍的职业,大概类似于剑仙大陆的镖师,主要收入来源就是帮雇主做事,然后拿报酬,要不就是自己组队去寻宝。 不过混入佣兵团就有暴露身份的可能性,所以秦歌主要考虑的还是自己搞一艘船出海。 但是要搞船,那首先就得需要钱。 钱这种东西来之不易,很是难赚,在人族那边,秦歌自是不差钱,但在鸿土,他就是个穷逼。 当初,秦歌之所以刚到中州就混得那么好,主要还是因为他遇到药不然这位财大气粗很讲义气的世子殿下,初期有世子殿下的财力支持,他的基础无疑很牢,要是光凭他自己,不说是赚到一家青楼,就是在中州买一套房都很难。 正是因为有药不然,秦歌刚到中州那会儿才不用为柴米油盐发愁,然后在学院靠着才华,名声大噪,进而被道宗的那些大佬重视,还惹来苏文轩这位大才子,接着又通过苏文轩跟玄霜仙子走得很近,随后又参加玄剑大会,通过玄剑大会这个华丽的舞台向世人展现自己的才华,紧接着又靠着步知舞这条大腿做上道宗戒律堂主,在道宗这个更大的平台上进一步向世人展现自己的才华。 秦歌这一路可谓顺风顺水,不停开挂,只是短短几年就混成中州的顶尖大佬。 他觉得,这完全就是一个逆天主角该有的命运,倒也对得起自己这个穿越者的身份。 而这一切固然跟他本身的知识和才华有关,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运气很不错,初期有药不然支持,还抱上步知舞这条大腿,不然,就算再有才华,那也没这么顺。 当然,秦歌也清楚,自己之所以这么顺,其中有很大部分原因,是因为身为道宗之主的任玉虹在背后安排。 所以,他不想留在中州,决定淡出人们的视线,不想在任玉虹的眼皮子底下生活,想离任玉虹远点……这亦是他选择来鸿土的其中一个原因。 只是在鸿土这种地方,人生地不熟,还要时刻担心身份暴露,以免惹来杀身之祸,并且一切都要从零开始,得靠自己去打拼。 这貌似挺难。 不过难才有激情。 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如果不好好的逛一圈,那就是白来这一趟。 “现在我们的位置,还在边陲地区。鸿土的面积并不比剑仙大陆小,要到滨珠城,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言讫秦歌盘膝坐好,没有再看地图。 安芝芝也在他身旁盘膝坐好,问道:“秦歌,你有没有觉得很冷呀?” “是有点儿冷。”秦歌闭上眼睛,说道:“即便冷死,那也不穿秋裤。” 安芝芝问:“那你为什么不穿灵装呢?而且还不让我穿。” 秦歌说道:“我们此行虽是要去陨落之地,但这也是一种历练,目的是磨砺自身,不能像在人族那边那样锦衣玉食。” 安芝芝说道:“很有道理,能过好日子,那也要能过苦日子,你是不是这个意思?” 秦歌点点头,“当然,还有一个原因,魔族这边的服装风格跟我们那边不同,如果穿灵装,也有暴露身份的可能性,须知那白鹭洲也是搞情报的,万一哪天她听到两个身着奇装异服的人的消息,那就有可能引起她的注意。” 安芝芝:“你会不会小心的有些过头呀?” 秦歌说道:“我们身在鸿土,自是要步步小心,哪怕是任何有可能暴露我们身份的细节也要注意,不然一旦被发现,我们的代价就是死路一条。” 安芝芝:“不过我觉得吧,那个白鹭洲虽然是只骚狐狸,但她应该不会害你。” “你怎么这么肯定?” “这可是女人的直觉,准没错哒!” 秦歌说道:“或许你是对的,但这里毕竟是她的地盘,一旦被她找到,就算她不会害我们,那我们也只能任她摆弄。” “也对额,那我们还是不要被她发现。” 秦歌突然叹口气,说道:“我决定了。” “你决定什么呀?”安芝芝很好奇。 秦歌说道:“抽一次奖,看看这次运气如何,能抽到什么东西。” 秦歌的魂斩模式早已达到十级,从达到七级的时候,他就一直没抽奖,所以他现在有四次抽奖机会。 这四次抽奖机会他一直存着没用,倒也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秦歌你在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什么呀?什么抽奖?”安芝芝觉得秦歌很是莫名其妙。 秦歌闭上双眼,没有再说话,发动魂斩模式。 “抽奖抽奖,老子要抽奖,闷声发大财,迎娶白富美!” ……(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一章 肥宅套餐 魂斩空间中,秦歌的魂体做出那个很沙雕的姿势,并大声念出很沙雕的咒语。 少顷,剑灵儿的声音在他脑海中传来:“恭喜主人,你抽中‘肥宅套餐’,附赠汽油两桶。” “肥宅套餐?”秦歌稍有不满,因为这名字跟他玉树临风英俊潇洒阳光朝气的形象很是不符,但他更多的还是期待,直接就将两桶汽油忽略,“什么肥宅套餐?赶紧弄出来让小爷掌掌眼。” 当秦歌收回魂斩模式的时候,他前方的虚空中便凭空掉出很多纸箱,哗啦啦的掉个不停,也好在这破庙不小,可以容纳。 看似在专心打坐修炼,实则在偷懒睡觉的安芝芝瞬时被吓醒,浑身一震,就如触电般,两条小腿儿胡乱一蹬便从地上爬起躲到秦歌身后,还差点将面前的火堆给蹬到。 “秦歌秦歌,房子塌啦,快跑呀!” 秦歌看着前方那堆成小山的纸箱,脸上露出一抹意味颇深的笑容。 因为连摩托车这种前世的东西都能抽到,所以秦歌现在也没有大惊小怪,很快就接受。 管他来自哪里的奖品,抽到了,那就得收着。 安芝芝这才发现并不是房子塌了,从秦歌背后探出脑袋,“秦歌,这些东西是你放出来的吗?我仿佛嗅到食物的气息。” “等着,待会儿有惊喜。”秦歌淡淡一笑,走上前去。 十几箱泡面,十几箱营养快线,还有好几箱可乐和火腿肠,这些都是他前世的地球上才有的东西。 原来所谓的“肥宅套餐”,指的就是这些。 秦歌心里美滋滋的,问剑灵儿:“灵儿你说这抽奖空间是不是有灵性,我当下正需要什么,它就给来什么?” 剑灵儿说道:“这有一定的关系。第一次抽奖的时候,主人心里想的是可以装逼的法宝,所以抽奖空间给主人选择奖品时就会往那方面选,虽不会具体按照主人的想法去选择奖品,更不会主人想要什么它就给主人抽到什么,但大概的方向差不多,摩托车,在这个世界也算是法宝。” 秦歌点点头。 剑灵儿继续说:“第二次抽奖的时候,主人心里想的还是很厉害的神级法宝,所以抽奖空间就给主人选到‘来自未来的斩仙剑’。” “而这次抽奖,主人心里想的是‘能抽中一些可以改变当下生活’的东西,所以就抽中‘肥宅套餐’。” 秦歌说道:“搜嘎。” 剑灵儿的意思,他已听懂。 随后,秦歌将他抽中的“肥宅套餐”整理一番,便全部收进空间扳指,至于那两桶附赠的汽油算是意外的收获,加上最开始的那两桶,现在秦歌手里共有四桶,以后倒也不用那么省。 “秦歌,刚刚那些到底是什么呀?”安芝芝伸手抱住秦歌胳膊,满脸好奇。 秦歌手腕一翻,动作很潇洒,拿出一瓶营养快线递给她,“拿去喝,不准舔瓶盖。” “哦。” 当安芝芝拧开盖子喝下第一口的时候,她就幸福的快要晕过去,仿佛来到一片青色的大草原,又仿佛是长着一双翅膀,在天空中自由翱翔。 这他喵的是什么东西,咋就这么好喝? 最后,她还是忍不住舔了瓶盖。 这么好喝的东西,一滴也不能浪费。 “秦歌秦歌,这是什么呀?牛奶吗?真好喝,我还要喝!” “姑且就算是牛奶吧。”秦歌也懒得过多解释,“咱们要省着点喝。” “嗯!”安芝芝用力点头,将还剩下的半瓶小心翼翼的盖好,再收进小兔子包包里。 秦歌伸手擦擦安芝芝嘴角残留的那些白白的,宠溺的看着她,笑骂道:“小智障。” 安芝芝突然抱住秦歌的手,将秦歌的大拇指放进口里,看上去很贪婪,呜呜的说道:“这么好喝的牛奶……可不能浪费哦。” “恶不恶心啊你,对了,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快说快说。” “你确定要听?” “嗯嗯!” 秦歌满脸神秘,小声说道:“刚刚我撒完尿没洗手。” 安芝芝一张脸瞬间变成青色。 秦歌满脸嫌弃的收回手,将手指上的口水往安芝芝身上擦了擦,随后到附近找几块石头堆成一个小灶,再将安芝芝的平底锅架上面,又从空间扳指拿出水囊,将清水全部倒进去。 “秦歌,你要干什么呀?要烧开水喝吗?” “煮面吃。”秦歌忽然想起什么,“对了,白天我看到破庙后面的房檐下有好几个鸟窝,你去瞧瞧里面有没有蛋,有的话就给它掏咯。” 时过须臾。 安芝芝一手捏着一只刚孵化的小雏鸟欢快的跑来,“秦歌秦歌,鸟窝里没有蛋,但是有小鸟诶,我们也可以煮着吃。” 秦歌满头黑线,“小鸟你把它抓来干嘛卵?快放回去。” “哦。”安芝芝转身离去,等再回来的时候,她捧着几朵颜色鲜艳的蘑菇。 秦歌:“这蘑菇有毒。” “但是很好吃呀。” “也对,反正我俩都不怕毒,拿去洗洗再放锅里煮。” “嗯。” 时过良久。 看着那一锅香喷喷的煮泡面,安芝芝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两只小手不停的搓着筷子,直勾勾的盯着锅里,“秦歌,什么时候可以吃?” “再等会儿。” “秦歌,还不能吃吗?” “再等等!” “秦歌,现在可以吃了吧?” “你够了!” “秦歌,这个面为什么是卷卷的呢?” “这个你应该去问老康。” “那这个肉片又是什么呢?” “这个是火腿肠,类似于香肠。” “是用火鸡的腿做的吗?” “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多废话?” “你不是说过不耻下问吗?” “我他么……” 秦歌从锅里撬一柱面条到泡面桶里,然后递给安芝芝,“这叫泡面,用开水泡也能吃,不过煮的更好吃,总之你别哔哔那么多,只管吃就行了。”说着他突然皱起眉,“芝芝……你有没有闻到什么烧焦的味道?” 安芝芝用力嗅了嗅,然后检查一下自己的头发和指甲,“好像是头发和指甲被烧焦的味道,不过不是我的。” 秦歌突然看向一旁的火堆,骂出一句脏话便急忙跑过去,但为时已晚,那张白鹭洲给的羊皮地图早已被烧完。 “肯定是你刚刚起身的时候,不小心把它踢到火里。” “不!这锅本女王不背!肯定是你在搭灶台的时候把它弄到火里,根本不关我的事。” “我有你那么智障?肯定是你!” “反正这不关我的事,是你把它弄到火里去的,你别打扰我吃面!” “你还敢顶嘴?” “就是你就是你就是你!” 秦歌忽然觉得泡面不再那么美味,意兴阑珊的走到一边坐下,“我上辈子到底是造了什么孽,会遇到你这么个坑货。没了地图,接下来的路要咋走?” 安芝芝说道:“这又不关我的事,反正你去哪我就去哪。” 秦歌半眯起眼睛,仔细想了想,说道:“地图虽然被你这个坑货弄火里烧没了,但滨珠城大概的方向我还记得,到时候一边走,一边找人问路。” “对额,秦歌你真的是好机智哦,连这种方法都可以想到。” “我怎么感觉你是在讽刺我?” 安芝芝拿出营养快线喝一口,转移话题:“要是可以冰一下就更好喝啦,秦歌你能想办法冰一下吗?” 秦歌有些不耐烦,“我又不是苏月摇那骚婆娘,我拿什么给你冰?而且我怀疑你真的很脑残,这大冬天的,你用得着喝冰镇的?要真想冰,直接拿到外面放雪地里不就行了?” “对呀,秦歌你怎么可以这么机智?” “怎么被你夸……我感觉你是在侮辱我。” 便在这时,破庙门口传来一道冷冷的声音:“你们两个好大的胆子!” 秦歌神情一振,抬眼看向门口,却没看到人。 这道声音听上去阴阳怪气,不男不女,这大晚上的突然传来这么一道声音,还真是有些瘆人。 安芝芝吓得急忙躲秦歌身后,“秦歌表怕,我保护你后面!” 破庙门口的声音继续传来:“刚刚你们的话,本大爷都听到了,真是好大的胆子,人类也敢来鸿土。” 秦歌眼帘低垂,暗自发动魂斩模式,不过紧接着他又收回,淡淡道:“何方傻逼,还不快快现身?” “好大的胆子,竟敢骂我是傻逼,小子你给我等着,我马上就叫兄弟来弄死你们。” 安芝芝扯扯秦歌衣角,“秦歌,他一定是被泡面的香味给吸引来哒。” 秦歌坐下继续吃面,“不理这个傻逼。” 见秦歌和安芝芝半天也没反应,躲在破庙门口的那人终于忍不住,跳出来说道:“两个人族小贼,受死吧!” 安芝芝抬眼看去,发现那是个黑袍人。 浑身被黑袍笼罩,看不清脸。 安芝芝说道:“秦歌,待会儿他要是敢过来,你就跑,我保护你。” 这一路上,还真是安芝芝保护秦歌,因为安芝芝现在的修为比秦歌要高得多,都已经破罡玄境初期,因为她吸收的女武神之星对她帮助很大。 而秦歌还是停留在御气丹境初期。 那黑袍人见秦歌仍在那里吃面,都不理自己,很是郁闷,气得跺跺脚,咳嗽两声后,便恢复原本的声音说道:“诶,秦歌你怎么都不配合我一下?真是没趣,本来还打算吓吓你们。” “还有,刚刚你骂谁是骚婆娘来着?你给我说清楚!” ……(。) 第303章 寻找沧澜鳞 黑袍人的声音很甜美,是个年轻姑娘的声音。 刚刚的声音之所以阴阳怪气的,很明显是假声。 本来安芝芝还有些担心来者是不速之客,但在听到这道声音之后,她却是满心怒火,双手叉腰,气鼓鼓的说道:“哼,死情敌!你吓死老纸啦!” 说完她还向黑袍人伸出一只手,“快赔我精神损失费!” 能被安芝芝称为“情敌”的,除了那位,还能有谁? 正是玄霜仙子苏月摇。 苏月摇伸手取下罩在身上的黑袍,竟是全当安芝芝不存在,展开双臂欢快的扑向秦歌,“老公老公,我想死你啦!快来抱抱!” 安芝芝急忙起身挡在秦歌前方,小手一挥,拿出一盒火柴,脸上尽是威胁之意,对苏月摇说:“谁是你老公?还要不要脸?不许乱叫!就算是老婆,那你也是小老婆,我才是大老婆。” 苏月摇不服,“就算我是小老婆,那大老婆也轮不到你来做!” “小老婆,不许跟我顶嘴!” “智障女王,你是不是想打架?” “来呀,谁怕谁?呸呸呸,你才是智障!是脑残!脑残仙子!” “你们俩够了!”秦歌终于开口,很不耐烦。 他大概能猜到,自己的苦日子已经来临。 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 这俩女人只要混在一起,那就没有一刻消停过。 秦歌问:“月摇,你不是已跟胖子去京东?为何会来鸿土?” 其实刚刚在发动魂斩模式的时候,秦歌就已知道躲在破庙门外装神弄鬼的黑袍人就是苏月摇,当时很吃惊,怎么也没想到苏月摇会出现在这里。 他也想不明白苏月摇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既然想不明白,那就直接问她。 苏月摇背着小手,脚尖一踮一踮的走过去坐到一边,看上去十分俏皮。 她也不客气,拿起秦歌用过的筷子就自顾自的吃锅里的泡面,一口下去之后,她满脸享受,甚是陶醉,眯着眼睛说道:“舒服呀老公,刚刚我在外面闻着就很香,没想到比我想象的还要好吃。” “谁是你老公?就知道占我便宜。”秦歌坐在她身边,“说正事。” 苏月摇又吸一口面条,脸颊鼓鼓的道:“本来是打算去京东抵御海底妖族,但刚离开高墙就被虹姐姐给拦住,然后她就要我来鸿土找你。对了,你怎么知道我要去京东?” 秦歌像是没有听到她后面那句话,皱眉道:“她要你来找我?为什么?” “她知道你是诈死,不过这可不关我的事啊,我根本没告诉她,是她自己知道的。”苏月摇很认真的解释,遂又直言:“她让我带你回去,因为你即将要去的陨落之地,其实是个圈套。” 秦歌断然道:“我不回去。”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秦歌看看苏月摇,似笑非笑,“她的意思,应该是让你强行带我回去,所以我猜,你身上应该有她给你的某些法宝或是某些手段,还是可以对付我的那种。” 苏月摇笑眯眯的看着秦歌:“所以呢,你是主动还是被动?” 秦歌:“但她却忽略一件事。” “什么?” 秦歌说道:“有芝芝在,就算你能对付我,却也对付不了芝芝。” “就她?”苏月摇看看一旁的安芝芝,很不屑。 安芝芝气鼓鼓的走来,强行挤到秦歌和苏月摇中间坐下,将他俩隔开,挥舞着小拳拳说道:“脑残仙子,你看不起本女王是不是?告诉你,本女王现在已经达到破罡玄境初期,吊打你那就跟打小盆友似的。” 苏月摇很吃惊,更是不甘,“以你的智商,怎么可以提升的这么快?” “嘿嘿。”安芝芝满脸骄傲:“难道非要我告诉你,秦歌给我吃过一种叫做女武神之星的糖吗?吃下去之后,本女王的实力就提升到现在的超叼境界,所以你最好表惹我,更不许你招惹秦歌,不然我就打得你满地找牙!” 苏月摇:“那玩意儿吃下去能增长修为?” “哼,秦歌只对我好,给我吃,就不给你吃。” 苏月摇脸上露出一抹意味颇深的笑容,手腕一翻,掌心便多出一颗四角星形状的女武神之星,看看安芝芝,眼中满是炫耀之意。 “可恶!”安芝芝两眼一瞪,就要伸手去抢,但苏月摇却及时站起来将其举高,安芝芝怎么跳都够不到。 “小矮子,你以为秦歌就对你好呀?连你个小老婆都有的东西,本大老婆当然也会有。”苏月摇摸摸安芝芝的脑袋,很是得意,“原来筱儿妹妹给我的是这种好东西。” 安芝芝双手环胸,面向一边,“秦筱她肯定是眼睛瞎了,居然会把这种好东西给你!” “秦歌你快点把女武神之星拿回来,千万不能给她,这女人一直都对你图谋不轨!” “说我图谋不轨,我看对他图谋不轨的是你吧!” “行了你们两个,闹瘠薄啊闹。”秦歌有些不耐烦,问苏月摇:“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苏月摇笑道:“这就是所谓的心有灵犀,我走着走着,突然就碰到你,你说这是不是缘分?” 安芝芝说道:“你撒谎!表脸!” 秦歌说道:“鸿土这么大,又没有什么联系方法,你要找到我,无异于大海捞针。” 苏月摇满脸神秘,手腕轻翻,拿出一件像是镜子一样的法宝,其上有密密麻麻的符文,还有一道指针,“我当然是靠这个才能追踪到你。” 安芝芝问道:“很值钱吗?” 苏月摇:“这个叫‘天狗鼻子’,是虹姐姐给我的,只要有你的一道神识,它就会指引我找到你,而且距离越近它就越灵。” 安芝芝赞道:“玄玉剑仙大大,感觉好叼的样子哦。” 秦歌心想,任玉虹要弄到自己的一道神识,这并非什么难事,问道:“那这一路上你有没有被发现?” 苏月摇说道:“虹姐姐还给我一种叫做‘魔血药’的药水,喝下去之后,我的气息就会跟魔族一样,而这一路我都是利用虹姐姐给我的飞行法宝直接飞过来的,所以并没有被谁发现,你不用担心我。” 秦歌淡淡道:“我不是担心你,我是担心你被发现,然后将人引到我们这里来。” 苏月摇很难看的低下头,“没想到我爱的是如此的卑微。” 安芝芝哈哈一笑,“脑残仙子,你就是个坑货!” 苏月摇气道:“这话你有脸说?” 安芝芝很严肃:“秦歌的担心很有道理,万一你被发现,还被跟踪,把魔族引到我们这里来怎么办?所以啊,为保险起见,你还是赶紧走吧,不要再跟着我们啦。” 此时秦歌却皱起眉,没有听两女斗嘴,心想这魔血药是白鹭洲炼制的,而且配方极其复杂,除白鹭洲之外,谁都炼不出这种药水,可是任玉虹为何会有? “难道她这是在间接告诉我……她跟白鹭洲有联系?”秦歌心头暗自猜测。 苏月摇忽然想起什么,“对了秦歌,虹姐姐虽然说不让你去陨落之地,但她却说要我们俩一起去寻找一样东西,那样东西可以对付海底妖族隐藏的那些强者。” 秦歌虽然没打算去,但也很好奇,问道:“什么东西?” “五行至宝之一,沧澜鳞。” “沧澜鳞?”秦歌站起身,“确定是沧澜鳞?” “嗯,她是这么说的。” 秦歌问道:“在哪?” 苏月摇拿出一张地图,“我这里有地图呢。不过你要答应我,不能去陨落之地,我就把地图……” 但她话还未说完,手里的地图就被秦歌抢过去。 ……(未完待续。) 第304章 赶走苏月摇 随便一看就知道,这地图肯定是任玉虹亲手画的。 因为只有她的画和字才会这么丑。 但好在秦歌从小都在看她的画和字,所以很轻易就能看懂。 “天尽海。”秦歌微微皱眉。 苏月摇凑到他身边,脑袋与他的脑袋贴的很近,伸出一手拢起一缕垂下的发丝到耳后,口吐若兰:“原来这个字是‘天’字呀,我还以为是‘干’字呢。” 秦歌说道:“沧澜鳞在天尽海。” 他自然晓得沧澜鳞乃何物,那是跟子玉蟒和木之星同一级别的五行至宝,亦是斩仙剑的碎片之一,这些很早剑灵儿就跟他说过。 只是天尽海和陨落之地所在的死灵苦海根本不在一个方向。 死灵苦海在鸿土的北方。 天尽海却在鸿土的南方。 现在秦歌面临两个选择,其一是去死灵苦海的陨落之地,其二是去天尽海寻找沧澜鳞。 时过须臾。 秦歌看向苏月摇:“任玉虹是不是知道,在我知道陨落之地其实是个圈套的情况下,我一定会选择去找沧澜鳞?” 苏月摇说道:“她也是担心你遇到危险嘛。她能知道你是诈死,魔族的那个陌问多半也能知道。而且虹姐姐还告诉我,白鹭洲是间谍,既是魔族的间谍,也是人族的间谍,她并不值得完全信任。” “秦歌,你知道陨落之地、想要去陨落之地,我想这都是因为白鹭洲,是她引导你,让你产生去陨落之地这种想法,对不对?” 秦歌眼帘低垂,“不错,白鹭洲确实不值得信任。”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不能去陨落之地,因为这样就等于是跳进她的圈套。咱们还是听虹姐姐的,去找沧澜鳞好不好?要是你不想去找沧澜鳞,那也行,我们回人族去京东帮胖子,对付海底妖族也并不是非沧澜鳞不可,咱们到时候可以想其它办法。” 秦歌淡淡道:“我还是要去陨落之地。” “什么?秦歌你……”苏月摇气得跺跺脚,“你是叛逆期到了吗你?哼!怎么就这么不听话呢?” 秦歌说道:“我不想跟你吵,总之,陨落之地我非去不可,即便是圈套也要去。你要是听任玉虹的,想把我怎么样再强行带回去,那就尽管来。” 苏月摇急道:“我怎么可能会那么对你?” 秦歌说道:“我来鸿土,就是想摆脱她,不想再被她安排。” “可是陨落之地有危险呀!明知有危险你还要去?” 秦歌:“那也是我自己的事,是我自己蠢,是我自己去找死,跟你、跟她没任何关系。月摇,你回去吧,这跟你没关系,我不想连累你。” 苏月摇感受着秦歌眼神中的冷漠和寒意,眼睛湿湿的,“秦歌,你和虹姐姐之间……到底有什么误会?” 秦歌注视着苏月摇,缓缓道:“她杀了师父。或许她有原因,或许她有苦衷,甚至她可能是为了我……但她杀师父,这是我亲眼所见,我无法接受。” “我始终忘不了那一晚……师父倒在血泊中,睁大眼睛,奄奄一息的样子,我也忘不了,那晚她对我说过的话……她说我弱得跟条狗一样,还没资格被她杀,等到有一天我觉得可以杀死她的时候,再去找她,为师父报仇。” 苏月摇捂着嘴,眼睛红了,她大概能想象到秦歌那时的心情。 秦歌缓缓伸出手,一团血红的灵力在他掌心冒出,想起自己的前世,“我没有亲人,从来没有过,我是个孤儿,当我在这个世界睁开眼睛的时候,我第一个看到的,就是老头子那张慈祥的脸。但那张脸,却在那一晚,从我的生命中消失。” “这仇,你说我是报还是不报?” “还是要我像那些僧人一样,放下仇恨,放下过往?可是我做不到,我只是个俗人,我放不下,也忘不了,每当夜深人静,闭上眼,就会想起那晚的一切。” “或许此间另有隐情,她有某些苦衷,但总要有个答案,老头子不能死得不明不白。既然她不告诉我,那我就自己去找,所以我一定要去陨落之地,找到我想要的答案。” 苏月摇:“那在找到之后呢?” “找到之后再说。” “所以,不管怎样,哪怕明知白鹭洲的陷阱,明知是刀山火海,你也要去?” “是的。” 虽然秦歌不信任白鹭洲,但是他信任剑灵儿。 秦歌之所以决定要去陨落之地,其实跟白鹭洲以前说的那些话并无多大关系。 剑灵儿不久前跟秦歌说,陨落之地有秦歌需要找到的东西。 至于具体是什么,剑灵儿并不知道,因为剑灵儿的记忆并不完整,但可以肯定,那是秦歌最需要的东西。 苏月摇目光坚定:“那好,我也跟你一起去,我不会阻止你。” 秦歌断然道:“你不能去。” “为什么?” “你自己也说过,那里危险,有敌人的圈套。” “你这是在担心我吗?” 秦歌面向一边,“这是我自己的事,我不想把你牵扯进去。” “可我不想听你的安排,我想去哪就去哪,这跟你没关系,你管不着我。”苏月摇注视着秦歌,又道:“现在,你是不是也体会到那种感觉?有人担心你,不想让你去做危险的事,你却偏偏要一意孤行,这个时候,你知道担心你的那个人是什么样的心情吗?” 秦歌安静少许,淡淡道:“如果是这样,那我也就只能说……爱他妈咋滴就咋滴,关我屁事。” 闻言苏月摇眼睛突然就湿了,紧紧咬着下唇,娇躯发抖。 秦歌无比冷漠的看着她,“要去找死,那你就去,但请你千万别跟老子走一起。还有,也请你以后不要再缠着我,女孩子家家的,总得要有点脸。实话跟你说,我对你没有任何感觉,我喜欢任何人,那也不可能喜欢你,你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这对你对我都好。” 他眼中透出一种嘲讽,“堂堂玄霜仙子,为什么就非要做个贱人?” 苏月摇哇的一声哭出来,蹲在地上将脸埋在膝盖里,秦歌这些话,像是利剑插在她的心里。 秦歌说道:“而且,你是任玉虹的人,谁知道你是不是她派来监视我的?道不同,不相为谋,苏姑娘,慢滚不送,这破庙虽无主,但也分先来后到。” “不滚是吧?行,我走。” 随后秦歌拉上安芝芝离去。 “诶等等,秦歌我的面还没有吃完呢!” 看着秦歌和安芝芝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苏月摇哭得更是伤心。 …… 夜色下。 秦歌蹲在破庙外的一棵大树后边,看着隐隐传出火光和哭声的破庙,心里很是愧疚。 安芝芝蹲在他身边,将那瓶还未喝完的营养快线埋在雪里,小手拍了拍,将雪拍实,轻声说道:“秦歌,其实你很担心在乎她吧?才故意说那些狠话,就是想把她赶走,不想让她跟着你一起去冒险。” 秦歌满脸不屑:“谁在乎她?我就是想看看她到底什么时候走,等她走了,我们再回去,这大晚上的,除了这破庙,我们也没别的地方可以待。” 安芝芝轻轻哼一声,“我又不笨,你真以为我看不出来呀?” 秦歌安静少许,说道:“奶娘就她这么一个女儿,妖族也需要她,如果她跟我去陨落之地,到时候要真遇到危险,我又没力量保护她,回头我要怎么跟奶娘交代?又怎么跟老苏交代?” “这么好的一个姑娘,敢爱敢恨,光明磊落,秉性率真,我这样的人,确实是配不上她的好,因此我更不能连累她、耽误她。” 安芝芝点点头,“你说的有道理,那就不让她去。其实我一直都知道,秦歌你就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明明比谁都重感情,却又不……” 安芝芝话还未说完,脑袋就被秦歌给按进雪地里。 秦歌恶狠狠的道:“喝你的牛奶吧!废什么话!” ……(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四章 心在你这【三更】 啪!” 安芝芝从雪地里爬起,揉一颗雪球猛地丢秦歌脑袋上,气鼓鼓说道:“哼!让你欺负我!” “行,你狠,你是姐。”秦歌果断投降,他也清楚,要是把安芝芝给惹毛会很恐怖,又抓又咬,谁都招架不了。 安芝芝走过去蹲在秦歌身边,看着破庙,安静少许后,突然问道:“秦歌,那你为什么会带我去呀?” 秦歌偏头看看她,想了想,说道:“你不一样。” 安芝芝嘻嘻笑道:“因为我的实力很叼,我可以保护你。” 秦歌说道:“保护就免了,你别坑我就行。” 安芝芝很认真的说道:“我永远都是你的小跟班,而且我们俩是世上最完美的搭档。” 秦歌捏捏她的鼻子,“你是世上最强的坑货。” 对于安芝芝,秦歌别的什么也保证不了,但是,如果真遇到危险,他会用命去保护她。 “哼!你才是坑货!” 秦歌缓缓道:“老实说,我很需要你,也是在利用你,因为我体内有某种东西,需要你经常在我身边,感受你的气息才能压制。” “是要我给你治痔疮吗?” 秦歌额头上青筋暴起,“你才痔疮!” “那是什么呀?” 秦歌说道:“就是我刚下山去渝水镇找你时,你从你肚子里摸出来的那块肾结石。” “呸,那才不是肾结石!我说过,那石头是鬼老头封印在我体内哒!” 秦歌揉揉她脑袋,“总之,那东西要是失去控制,我可能会变成一个疯子。” “有这么可怕呀?”安芝芝很担心,“那你在变成疯子之后,会不会连我也不认得?而且还会抢我吃的。” “……” 苏月摇在破庙里待了整整一宿,天亮的时候她才离开破庙。 她双眼红肿,整个人无精打采,仿若失魂,缓缓行走在雪地中,冷风呼呼地刮,扬起她的发丝。 秦歌遥看她的背影,心生恻隐,更是觉得自己昨晚太狠。 不过对她狠一点,也总比让她跟着去冒险要好。 秦歌已在雪地里蹲了整整一宿,早已冷得打摆子。 但在苏月摇离去后,秦歌并没有带安芝芝回破庙里生火取暖,而是远远的跟在苏月摇后边,因为他不放心苏月摇,所以,哪怕是多耽搁几个月的时间,他也要护送苏月摇安全离开鸿土之后再折回去陨落之地。 苏月摇身上明明有任玉虹给的飞行法宝,但她却没有用,只是很慢的走在路上。 走累了,她就坐下来歇会儿,然后继续走,饿了就吃点空间法宝里带的干粮,等到晚上,她就坐在路边,一个人发呆一整夜。 秦歌和安芝芝一直跟在她身后,并没有被她发现。 就这样,半个月过去。 苏月摇已来到鸿土大地的边境,再往前就是血土高原。 这地区是个无人区,而不说是无人,就是连植物都很少,以苏月摇的本事,也不会再遇到什么危险,这下秦歌也算是放心。 “行了芝芝,我们走。” “秦歌,我还想再吃一桶泡面。” “你一天吃五桶,还没吃腻?” “那我要再喝一瓶肥宅快乐水,实在不行,把你的牛奶给我喝一瓶。” “不行。”秦歌很严肃,“要省着点。” …… 已耽搁半个月的行程,这段路,秦歌决定用摩托车给补上,反正有四桶汽油,虽要节省,但若是太省那也没有意义,而且摩托车要是放在空间扳指里一直不用,那也会坏。 因为摩托车实在太骚,所以秦歌也只能在人很少的地方用,要是在人多的地方用,那就有暴露身份的可能,毕竟这玩意儿曾经在人魔战场上出现过。 但秦歌刚骑上他的装逼法宝,没走一段,一道身影就从天而降,挡在前方。 秦歌一个急刹摆尾才勉强停住,骂道:“靠,你不想活了?差点就出车祸!你是不是来碰瓷的啊?” 秦歌的脸色很难看,倒也不是因为差点出车祸撞到人,而是这突然从天而降的人正是苏月摇。 苏月摇说道:“我就是碰瓷,想要赖着你,你能把我怎么滴?” 秦歌:“你回来干嘛卵?” 苏月摇:“因为我还有件东西落在你这儿。” 秦歌很不耐烦,“什么东西落下?赶紧拿上滚回剑仙大陆,别特么阴魂不散来烦我。” 苏月摇说道:“我的心落在你这儿。” 闻言秦歌安静下去,少许后,他用力拍拍身后的坐垫,“臭娘们儿,赶紧上车!带你到陨落之地找死去!” 安芝芝说道:“对!脑残仙子快上车!” 苏月摇欢快的跑来骑到摩托车上,两手抱住秦歌的腰,脸贴在他后背。 秦歌一拧油门,“抓稳咯!” 苏月摇将他抱得更紧,“我再也不会放开。” “轻点,勒得我疼。” 苏月摇:“秦歌,你一直都跟着我对不对?虽然你们藏得很好,但你忘了,我还有‘天狗鼻子’。” 其实苏月摇一开始就发现秦歌在跟着自己,只是她一直没有反应,因为她想要看看,秦歌到底要跟到什么时候。 秦歌要是不主动出来跟她道歉,她就永远不理秦歌,但她没想到秦歌跟着跟着就不跟了,所以这场冷战……是她失败。 秦歌将油门拧到底,“车太快,风大太,听不清。” 苏月摇加大音量:“我说,我知道你一直都在跟着我!我有‘天狗鼻子’!” “什么舔狗?你才是舔狗!” “秦歌,你是不是很担心我呀?怕我在路上遇到坏人?喜欢我就直说嘛,干嘛要藏着掖着?” 秦歌问:“你身上有没有钱?” 苏月摇:“你竟然敢问玄霜仙子有没有钱……你这不是在侮辱我吗?” 秦歌:“我说的是魔族用的钱。” 苏月摇:“魔族用的钱吗……我貌似没有诶。” 秦歌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前面下车,慢走不送。” 苏月摇气道:“你敢!” 坐在秦歌前面的安芝芝说道:“脑残仙子,难道你想坐霸王车吗?没钱给车费就赶紧下车。” “……” …… 秦歌一行三人,一路吵吵闹闹,走走停停,两个月很快就过去。 这天。 鸿土某处。 穿着破烂麻衣的秦歌蹲在树下,口里含着一片草叶,说道:“我观此地依山傍水,风景秀丽,乃少有的龙脉,料想此间必有大墓。” 穿着破烂布裙的安芝芝肩上扛着不知从哪个旮旯捡来的耒耜,“说!在哪?本女王马上去挖!” 同样穿着破烂布裙的苏月摇擦擦脸上的污黑,“这是你看中的第五个,每次都说有大墓,结果什么值钱的也没挖到。” 秦歌很有自信,“放心,这次一定会有大墓。” 苏月摇很郁闷:“我们是去陨落之地,不是来鸿土盗墓的。你就不能想个稳妥的法子赚钱?” “那不然还能咋滴?”说起这个,秦歌就来气,“你们两个,特么一天到晚就知道吃,就知道玩!我特么一个穷叼丝要养你们两个大吃货,我容易嘛我?” “又不会做生意,又不想打工,而且还不能耽搁行程,要一边赶路,所以也只能盗盗墓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 安芝芝点头说道:“对!有道理!” 苏月摇很为难:“可是盗墓有损阴德。” “我是唯物主义,不信那些。”秦歌摆摆手,“再说,我们盗的这些墓,都是那些官老爷的墓,他们的陪葬品,那都是从老百姓身上收刮来的民脂民膏,与其长年埋在地底下,倒不如挖出来为鸿土的经济做做贡献。” 苏月摇:“你这就是给自己找借口。” “那你到底挖不挖?不挖我们就没饭吃。你看看人家芝芝,都已经在卖力的挖了,虽然……她没有挖对地方。” 苏月摇提起秦歌让子玉蟒帮他制作的洛阳铲走向前方,问道:“秦歌,照这种速度,我们还要多久才能到滨珠城呀?” ……(。) ———————— 十二点之前,终于把第三章赶出来了。 看在我这么努力的份上,还请靓仔们动动手指,多多投票,多多向朋友推荐分享。 拜谢。 第三百零五章 地魔尸蜂 照我们这种速度,最起码估计还要半年左右才能到滨珠城。” 秦歌肩上扛着子玉蟒帮忙制作的铲子,慢悠悠的朝前走去,表情很无奈,“每天听一只乌鸦和一只麻雀在耳边叽叽咋咋,我特么真的……就感觉是出来旅游的,而且还是最惨的那种穷游,这能走得快才怪。” 虽身在鸿土,但秦歌也很担心剑仙大陆那边的情况,所以他想尽量缩短在鸿土待的时间早点回剑仙大陆。 可也实在没办法,因为很穷,每天还要吃喝,并且还要时刻保持警惕,以免身份暴露,若不然,随便拿块天品灵石出去买,就能摇身变为富豪,哪里还用每天为生活发愁? 可天品灵石这种宝贝,又怎敢在鸿土拿出来? 如果秦歌只是一个人来鸿土,他会很轻松,不仅生活滋润,而且赶路的速度也会很快,但是带着安芝芝和苏月摇,他一刻也不敢放松。 正所谓小心驶得万年船,要是有一个小细节没注意,导致身份暴露……他承受不起那样的代价。 而带着安芝芝和苏月摇,要一边赶路还要不耽误行程,更要保证每天吃喝,这真的挺难。 思来想去,秦歌最终还是决定来这深山老林挖坟掘墓,做些不会被人发现的勾当。 前世他也看过不少盗墓,虽然事实上并没有盗墓里写的那样夸张刺激,但这也是一种很不同寻常的体验,令人难忘。 每隔几天,秦筱会通过女武神之星的联系空间向秦歌汇报剑仙大陆那边的情况。 京东的海峡已失守,海底妖族已通过海峡登陆,不过皇朝京都那边也有派后援大军入京东,加上前线有药不然、战安凉、威猛夯昊、风起帘在,京东那边的战局目前尚在僵持拉扯之中。 药不然的表现很棒,当初在高墙之下,战安凉一人一刀屠尽两万魔族大军,药不然大概是不服,在京东也开启他的红莲模式,一人一刀屠尽上万妖族大军,还斩杀数名妖族大将,令妖族损失惨重,还被称为“屠妖者”。 至于高墙那边,因为海底妖族在京东施加压力,人族两方受敌,是以魔族大军在血土高原重整,再次压向高墙,并且魔族还派出几名拥有剑仙实力的魔王。 人族这边的几位剑仙,逍遥剑仙风起帘身在京东坐镇,血月剑仙南烟客下落不明,只有浊酒剑仙苦连天、临江剑仙上若水、玄玉剑仙任玉虹三位剑仙露面,坐镇高墙,随时准备与魔族的那些魔王开战。 跟京东那边一样,高墙那边的战局目前也处于僵持拉扯之中。 秦筱还告诉秦歌,在剑仙和魔王级别的修道强者没有开战的情况下,人族这边的军队拼杀主要是靠步知舞和子桑不孤这两位破罡玄境的强者。 步知舞和子桑不孤,一个圣灵体质,一个灵根体质,两个都是人族年轻一代的顶尖天才,并且这两人的配合极其默契,在战场上能发挥出的实力堪比游魂化境,就连程耀今、秦书宝、王大龙这些身经百战的老将的风头也被这两人给抢去。 前线的战士们还称赞说,这两人就是天作之合,神童和神女。 不知为何,秦歌听后心里酸酸的,不过他什么也没说。 酸又能怎样? 人家心里根本就没你。 秦歌还让秦筱转告任玉虹,说南烟客和上若水这两位剑仙,其中一位是杀手至尊。 秦歌并不是担心任玉虹,只是他觉得任玉虹的命是他的,所以,他不希望任玉虹死在杀手至尊手里。 五位剑仙,现在就只有血月剑仙南烟客未露面,所以,他最有可能是杀手至尊。 可事实上,就算知道血月剑仙南烟客就是杀手至尊又能如何? 即便全世界都知道杀手至尊就是剑仙中最神秘的血月剑仙,可是谁又知道南烟客是谁?谁又知道他藏在哪?谁又知道,他会在什么时候出来捅目标一剑? 而你越是防备,反而是越给他出手的机会。 对此,秦歌也只能选择相信任玉虹能够自己应对,杀手至尊固然不简单,是个很可怕的杀手,但任玉虹同样也不简单,她是最强的剑仙。 …… …… “喂喂喂!你说谁是乌鸦,谁是麻雀呢?”苏月摇的声音打破秦歌的思绪。 秦歌收敛思绪,不想跟苏月摇斗嘴,转移话题说道:“也罢,旅游就旅游,就当这是一种历练。其实这两个月时间你和芝芝的进步都不小。很不错,保持下去就行。” 在不久前,苏月摇吸收掉秦筱给她的那颗女武神之星,修为境界直接从原本的御气丹境后期提升到破罡玄境后期,只差一步就是游魂化境。 这竟是比秦筱和安芝芝在吸收女武神之星后还要提升的多。 就目前,在秦歌这群人中,苏月摇无疑是最强的那位,最开始达到破罡玄境的药不然和战安凉也只能靠边站。 至于垫底的,从来都是秦歌。 当然,苏月摇之所以能在女武神之星的帮助下提升得这么快,主要还是跟她的银龙血脉有关。 拥有纯正银龙血脉的苏月摇,比起拥有圣灵体质的步知舞和拥有灵根体质的子桑不孤,那也是不妨多让,甚至犹有过之。 并且,苏月摇选择的女武神之星是“银月之星”,跟她自身的血脉属性很配。 正因这两点,才导致她修为提升的如此之快。 “切!”苏月摇翻翻白眼,“一天老想着说我们,那你自己呢?有时候本碧池就真的很好奇,为什么你的修为会一直停留在御气丹境初期,这么久都不见长进。” 她有些担心,“秦歌……你是不是身体上有什么问题呀?如果是的话,那我们可以早点去想办法解决,你千万不能瞒着。” “你身体才有问题,我好得很!” “那你为什么……”苏月摇很无奈,她是真的担心秦歌。 秦歌说道:“可能我就是在修道天赋和条件上不如你们。其实这也没什么,不过就是修道而已,这方面不行,那就选其它方面发展。” 苏月摇:“别的人说这话我会信,可你好歹也是鬼剑愁呀,你说你没修道天赋,这话谁信呀?” 秦歌耸耸肩,“但事实就是如此,可能我是史上最菜的鬼剑愁。” 其实秦歌心里很苦,这还不是因为斩仙剑以及修炼的“斩仙剑诀”太过坑爹? 斩仙剑,秦歌是注定不会得到,而“斩仙剑诀”又是跟斩仙剑配套的一种功法。 斩仙剑诀,秦歌早在万剑墓下面遇到子玉蟒那次就已达到第一重的“金钢剑骨”,但他却一直没有去触碰第二重,因为他知道,要达到斩仙剑诀的第二重,就需要吸收木之星。 木之星就是安芝芝,秦歌自然不会有这方面的想法,所以,这第二重不修炼也罢,况且剑灵儿还说过,斩仙剑诀只要达到第一重,就完全足够秦歌修炼到太白仙境。 这功法唯一的好处,就是不会对修为境界有限制,不像有些功法,若是功法层次与修为境界差距拉得太大,那就会限制修为境界的提升。 比如功法只修炼到第一层,但自身的修为境界却已达到破罡玄境,这个时候,要想再继续提升修为境界,那就必须得将修炼的功法再提升几层,不然就没法继续提升修为境界,就算强行将修为境界提升上去,那也会因为功法和境界的差距太大,导致发挥不出应有的实力。 大多数功法都有这样的情况,所以大多数修道者,在修为境界提升的同时,也会抓紧修炼自身的功法,领悟功法的奥妙。 但秦歌修炼的“斩仙剑诀”没有。 便在这时,前方的树林中传来安芝芝的惊呼声:“哇哇哇!秦歌你们快来看呀!我挖到好东西啦!” 秦歌和苏月摇相视一眼,急忙加快步伐小跑过去。 只见安芝芝趴在一个她挖出来的大坑边缘,两眼直勾勾的盯着大坑,眼中写满贪婪。 秦歌和苏月摇一眼就看到,那大坑底部金灿灿的一片。 苏月摇笑道:“智障女王终于不再智障,这次总算是为团队做出一点贡献。” 坑里那金灿灿的,自然是黄金。 在鸿土,黄金无疑也是值钱玩意儿。 “哈哈哈,猴赛雷呀!秦歌你快瞧,我挖到这么大一块金子诶!”安芝芝眉飞色舞,心花怒放,眯着眼睛看向秦歌,很想秦歌摸摸她的脑袋夸她几句。 “发财啦发财啦,这次我们终于发财啦!” 苏月摇笑道:“这一看就是狗头金,智障女王,快,我们一起把它全挖出来。” 但秦歌却没有丝毫喜悦之情,反而是皱起眉,很凝重的样子。 如果真是狗头金,他肯定会高兴,因为这代表今后的日子就不用再那么苦,但这玩意儿……却有些不像是狗头金。 这时子玉蟒这个“金属探测器”还告诉秦歌,这并不是金属。 他发动魂斩模式潜入地下一瞧,脸色突然大变,“不好,赶紧跑!” 话音未落,便将安芝芝一把提起放到背上,另一只手拉着苏月摇向树林跑去。 随后就听到后方传来一声炸响,紧接着便是嗡嗡嗡的声音,震人耳膜。 秦歌丝毫不敢放慢速度。 趴在秦歌背上的安芝芝很好奇,忍不住回头看一眼,一看之下她的心就凉透,那黑蒙蒙的一片,像是一团乌云,以奇快的速度追向这边。 苏月摇边跑边问:“秦歌这什么呀?” 秦歌说道:“地魔尸蜂。” 苏月摇:“灵兽?” 秦歌说道:“少废话,赶紧跑。” 苏月摇却渐渐放慢速度,骄傲说道:“既然是灵兽,那还怕啥?” 因为苏月摇是龙皇,拥有纯正的银龙血脉,可以压制一切灵兽,所以她很自信。 秦歌当然也知道苏月摇此刻心里是怎么想的,还未来得及说什么,便见苏月摇转身冲向那群紧追而来的地魔尸蜂,并展现自己的龙威。 然而…… “啊啊啊!秦歌救命呀!” “这些臭蜂也太不给龙皇面子啦!” 秦歌一个急停,放下安芝芝,让她先跑,此刻也顾不上那么多,转身冲向苏月摇,并脱下外套不停挥舞驱赶那些地魔尸蜂,但奈何速度太多,而且地魔尸蜂无比凶狠,无奈只得将苏月摇抱住,用自己的身体给她挡。 要是能对付这窝地魔尸蜂,秦歌早就动用兽皇诀,但就是因为秦歌从一开始就断定这里谁都没办法对付地魔尸蜂,所以才选择逃。 也不知这苏月摇哪来的蜜汁自信…… 地魔尸蜂蛰在身上的那种疼,很难用言语形容,只是被蛰几下,秦歌就疼得快要昏过去。 也好在秦歌不怕毒,不然就这几下,他就当场毙命。 苏月摇在之前也被蛰好几下,此刻疼得浑身发抖,不过她是破罡玄境后期的修道强者,抵抗力自然是远超秦歌,况且她的银龙血脉对地魔尸蜂的毒也有免疫力,在缓过来后,她便从秦歌怀中挣脱,反过来将秦歌紧紧抱住,用自己的身体给他挡。 银白色的龙鳞从她浑身皮肤表面冒出,在她的控制下,龙鳞不停生长,竟脱离她的身体,组成一个圆球形的保护罩,将她和秦歌保护在内。 发疯般的地魔尸蜂见无法攻破龙鳞护罩,便只好转移目标,去找安芝芝的麻烦。 刚刚正是安芝芝挖坏它们的巢穴,这仇得报。 安芝芝自然不会逃,她又怎么会丢下秦歌? 见数不胜数的地魔尸蜂形成一种阵型向自己包围过来,安芝芝也不甘示弱,取下平底锅胡乱挥舞。 “萝莉剑法第一式,雏鹰起飞!” “粉碎吧,渣渣们!” “啊啊啊!我错啦我错啦!蜂大大别蛰我!” 面对数量如此之多的地魔尸蜂,安芝芝终究还是应付不过来,只是一会儿浑身上下就被蛰得全是包,在原地上跳下蹿,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 虽然不会中毒,但是被蛰后也很疼。 “哼,你们就蛰吧!本女王让你们蛰个够!”安芝芝最终还是被惹毛,紧咬牙关,站在原地不动,“看我用火柴烧死你们!” 躲在龙鳞护罩里的秦歌看看身上不着寸缕的苏月摇,脸一红,果断面向一边,“把你这护罩收掉,我去帮她。” 苏月摇蹲在地上,双手交叉抱着肩膀,低声说道:“那……你小心点。” 当苏月摇收掉护罩之后,秦歌便冲向安芝芝,手腕轻轻一翻,掌心便多出两颗烟雾弹丢到安芝芝脚下。 随着毒烟爆发弥漫,围在安芝芝四周的地魔尸蜂顿时驱散,还有不少掉落在地,秦歌趁机上去一把将安芝芝提起夹在腋下,向苏月摇跑去。 ……(。) —————— 这章是二合一。 第三百零六章 活捉蜂后 烟雾弹爆发的毒烟虽能有效驱散地魔尸蜂,但秦歌知道地魔尸蜂最可怕的一点就是适应力极强,所以毒烟的效果并不能长久维持。 并且地魔尸蜂这种群居灵兽报复心极强,若有同伴死伤,或是巢穴被毁,便会无止境的报复,不惜一切代价,根本不会管要报复的对象是谁,所以之前苏月摇大展龙皇之威也是毫无威慑压制效果,搞得这位龙皇陛下毫无尊严。 而龙皇之威都不管用,秦歌的兽皇诀自然也不会管用,要是有用,也不至于落到现在这般境地。 秦歌想想也是醉了,暗叹安芝芝的坑货属性真不是一般的强,挖着挖着竟将这玩意儿的巢穴给挖到,这还让不让人愉快的盗墓了? 随时间推移,有更多的地魔尸蜂从巢穴里飞出,似将整片树林填满,无处不在,这画面十分恐怖,令人头皮发麻。 此时,龙鳞护罩中。 秦歌看看满头疙瘩,跟猪头一样的安芝芝和苏月摇两女,如果不是情况不允许,他一定会无情的嘲笑,但此刻也实在是没心情笑。 其实秦歌自己也好不到哪儿去,同样是满头疙瘩,脸肿得也是跟猪头无异,左眼只能看到一条缝,很滑稽,连说话都是呜呜呜的。 “秦歌,对不起……我也没想到会挖出这么可怕的粽子,我下次再也不敢啦。”安芝芝低着头,主动认错。 秦歌嘴角抽搐,“你还想有下次?” 也幸好在场三人各个都很特殊,安芝芝生命力极强,可以抵抗蜂毒;苏月摇有银龙血脉,完全可以无视任何来自灵兽的毒;秦歌更是从小在鬼剑山上将无数的天材地宝当饭吃,早已培养出百毒不侵之体。 要是换做其他人,被地魔尸蜂这样蛰,估计此刻早已命丧黄泉,会被活活蛰死,然后被啃成白骨。 地魔尸蜂,单只并不强,一巴掌就能拍死,但地魔尸蜂能被定为高级灵兽,那自然也是有其恐怖之处,一旦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就算是灾厄级的灵兽也不敢招惹它们。 只是地魔尸蜂很温顺,除必要的觅食之外,也不会主动去招惹谁,但往往越是温顺的存在,内心里住的恶魔就越是可怕,若是主动去招惹它们,将要承受的代价,那就是面对它们无休止的报复,至死方休! 此时苏月摇已重新拿出衣服穿上,她的龙鳞防御力很强,也很锋利,可谓攻防兼备,但每使用一次,她身上的衣物就会遭殃,所以她很少使用,而这次也是实在被逼得没办法才使用。况且这里也没有外人,安芝芝是女的,看到也没事儿,至于秦歌……她是巴不得秦歌盯着自己看。 苏月摇问:“秦歌,你不是说那里有古墓吗,为什么古墓没挖到,反倒是挖出这么可怕的东西?” 秦歌说道:“之前是我大意,没发现在古墓上方的土层里还有一大窝地魔尸蜂,应该是墓主人生前养的。” 苏月摇气道:“你说那墓主人是不是有病啊?竟在自己的坟里养这么可怕的东西。” 秦歌说道:“就是为防止有人盗他的墓,既然我们选择来盗他的墓,那中了他的计,也就只能认栽,怪不得别人。” 秦歌暗自发动魂斩模式,继续道:“我以前在书上看过有关地魔尸蜂的介绍,大概是说地魔尸蜂一生只认一主。在还是蜂蛹的时候,需要找到一雌一雄,慢慢将其养大,用自己的精血兑蜂蜜,还要找一种罕见的灵药喂养,等将这一雌一雄培养成蜂皇和蜂后,它们就会不停的繁殖,创造一个庞大的族群,为主人所用。” “换言之,只要手握蜂皇蜂后,就可操控整窝地魔尸蜂,而这要是放在大规模的战场上,那有多可怕……不言而喻。” 闻言苏月摇和安芝芝相视一眼,地魔尸蜂的可怕,刚刚她俩都有亲身体会,如果真如秦歌所说,放在大规模的战场上,所能产生的效果,确实是不言而喻。 秦歌淡淡笑道:“换个角度想,这墓主人能将地魔尸蜂养在这里为他守墓,这也说明墓里肯定有了不得的宝贝。” “真是的,都这个时候了,你还想着宝贝呀?”苏月摇身为超级富婆,对宝贝这种东西自然是不怎么感兴趣,她现在担心的只是要如何冲出包围逃离此地。 一直待在这里,用龙鳞护罩防御,那也不是个办法。 龙鳞护罩的维持,那也是需要消耗神识和灵力的。 到时候若无法维持龙鳞护罩,就算不会被蛰死,那蛰在身上也会很疼。那种疼,仿佛已疼到灵魂深处,难以形容,她可不想再体会。 安芝芝忽然想到什么,“秦歌,难道你要去控制蜂皇?然后再下墓去找宝贝?” 凡是跟钱财有关的事,安芝芝的智商就会在线。 秦歌说道:“控制蜂皇没用。” 苏月摇:“为什么?” “蜂皇说到底只是个繁衍工具,就类似于种马,而现在这个族群已发展到如此规模,自然也没有蜂皇什么事,一天只管待在巢穴里吃香喝辣,欺负欺负那些雌蜂就行。在蜂群中,其实真正掌握权力的是蜂后,一旦蜂后被抓,这些兵蜂就不敢轻举妄动。” 他笑道:“其实这跟大多数人一样,自古以来,多少帝王将相,多少英雄豪杰,不都是为一个女人而舍弃江山,或是为一个女人而打下江山?” 苏月摇脸颊红红的,似在幻想些什么,“干嘛要讲得这么浪漫呀?” “索多四类!”安芝芝挥舞着小拳拳:“那我们就去抓住蜂后!然后下墓找宝贝,还有,我要把它们的蜂蜜给吃光!谁让它们要蛰我!” 秦歌说道:“地魔尸蜂不产蜜,只吃其它蜂类的蜜,或是吃蛇鼠之类的小动物。” 他继续道:“既然梁子已结下,它们注定不会放过我们,那我们也就没必要再客气。” 在话音落下的同时,只见秦歌缓缓伸出右手,两指轻轻一捻,一只有婴儿拳头大小,整体呈亮金色的地魔尸蜂便凭空般出现在他手中。 这就跟变魔术似的。 其实秦歌刚刚在讲解这些有关地魔尸蜂的信息时,就已暗自发动魂斩模式,魂体直接去将不远处的蜂后找到,再给抓来。 “这就是蜂后。” 安芝芝和苏月摇相视一眼,然后又一同看向秦歌,俱是满脸崇拜。 “哇塞,秦歌你是怎么做到的呀?” 秦歌没有回答。 魂斩模式可是他最大的秘密。 安芝芝果断拿出火柴,气鼓鼓说道:“我要用火柴烧死它!” 秦歌急忙退后一步,“你傻啊,你要是把它烧死,那我们今天就真得完犊子。” “那我就烧它一只翅膀行不行?”安芝芝还是有些不甘心。 苏月摇说道:“抓到它就行了,干嘛还要虐待它?要是它的臣子看见你用火柴烧它,肯定会发狂。” “小老婆,不许你顶嘴!” “我不跟智障一般计较。” “我也不敢脑残一般计较。” 随后秦歌将蜂后的毒刺拔掉,说道:“芝芝,找根结实点的绳子把它绑好,只要它在我们手中,这些兵蜂就不敢如何。” ……(。) 第三百零七章 夜光灵玉 安芝芝在她的小兔子包包里一番鼓捣,最后掏出一条有成年人大拇指粗的铁链,跟百宝囊似的。 她两手抓着铁链两端用力一扯,“嗯,这个应该够结实。” 秦歌和苏月摇相视一眼,能感受到对方的无语。 让你拿根绳子,你却要拿条铁链。 不就是绑一只蜂么,至于这样? 蜂后这小身子骨,能招架这么粗的? 苏月摇说道:“这哪里是要绑它?分别就是要绞死它!” “绳子,我要绳子,很细的那种。”秦歌保持微笑。 “可是我的包包里没有绳子诶。对了,发带行不行?” “发带对付一般的小虫子还行,可对蜂后来说还不够结实,捆不住它。” “那要不把它放包包里?”安芝芝掏出她的小兔子钱包,里面空空的。 苏月摇说道:“智障啊你,那会把它闷死,而且我们是要让所有兵蜂都能看到它在我们手中,要是藏包包里,那抓它来又有什么意义?” 言讫苏月摇从她的空间法宝里拿出一条薄薄的白丝,脸面向一边,伸手递给秦歌,“呐,用这个,这是灵装,透气还结实,把它装在里面,它应该无法咬破逃脱。” 秦歌说道:“这个貌似还行,不过会不会有些大材小用?更重要的是,我怕把它熏死。” 苏月摇没好气的在秦歌膀子上用力掐一把,嗔道:“胡说什么呢你,才不熏,我又没穿过,还是新的!” 尔后,秦歌将手里的蜂后放进白丝里,还抖了抖,很顺滑,轻易就将其抖到最底部脚尖的位置,然后再打个结,将蜂后牢牢关住。 秦歌将白丝递给安芝芝,“你拿着,我们下墓。” 苏月摇有些担心,“秦歌,你确定这办法能行?要是行不通的话……”她看看猪头脸的秦歌,有些担心,却也想笑。 秦歌通过龙鳞护罩的空隙看看四周那些兵蜂,“能行的,这些兵蜂都在向后退,并在向我传递一种信息。” “什么信息?” “大概就是让我们不要伤害蜂后。” 安芝芝赞道:“哇塞,秦歌你还能听懂蜂语,太厉害啦!” 地魔尸蜂的巢穴很大,安芝芝之前挖出来的只是很小一部分,蜂巢整体像是一个倒扣的盘子,盖在坟墓正上方。 安芝芝手里抓着装有蜂后的白丝,蹦蹦跳跳的,还不停的将手里的白丝甩着圈圈,看上去很狂妄很嚣张。 “来呀来呀,你们来蛰我呀!” “渣渣们!” “你们的女人在我手上,要是敢来蛰我,我就用火柴烧它翅膀!” “……” 什么叫小人得志? 这就是。 苏月摇对秦歌说:“我感觉,她跟你在一起的时间久了,也跟你学坏了,变得跟你一样无耻。” 秦歌微笑说道:“苏姑娘,你要是再逼逼一句,信不信秦某一脚把你踹到蜂窝里去。” “哼,渣男!”苏月摇不屑的面向一边。 秦歌先是用魂斩模式确定主墓室的位置,然后选个地方向下挖坑,待挖出蜂巢后,又将一米多厚的蜂巢打个洞,便挖出一条直通主墓室的盗洞。 其间那些地魔尸蜂都是离得远远的,根本不敢靠近,没办法,安芝芝时不时都要拿出火柴划着一根去吓唬被装在白丝里很绝望的蜂后…… 秦歌直接跳进盗洞,因为盗洞离主墓室只有几米的高度,而且他也可以肯定下边没有什么危险,因为他已用魂斩模式先下去看得一清二楚,跟前世那些盗墓里写的不一样,并没有什么高明又恐怖的机关陷阱。 要真说有机关陷阱,那就是这窝地魔尸蜂,不过很不幸,它们这次遇到秦歌这个挂逼。 随后苏月摇和安芝芝也跳入盗洞。 主墓室中,秦歌拿出一盏灵石灯。 墓室虽不小,但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壮观华丽,有的就只是阴寒和潮湿,还有积水。 很多陪葬品已被地下渗出的水浸泡得不成样子,不过通过那些被泡坏的陪葬品,也可见墓主人生前身份不简单,最起码的,那也是个富豪。 摆放在墓室正中央的棺椁保存的很完好,因为有台阶,较高,所以没被积水浸泡。 石质的棺椁上雕刻着异兽腾云的图纹,应该跟鸿土的某些习俗或是信仰有关,但秦歌不是专业倒斗人,亦不是搞文化考古的,所以也没将心思放在这些上面。 至于棺椁里面有什么,秦歌并没有用魂斩模式去看,若是用魂斩模式去看,那就没有神秘感,继而也就不够刺激。 安芝芝搓搓小手,“秦歌,还等什么呢?开棺呀!我们马上就要发财啦!” 苏月摇白了安芝芝一眼,“着什么急呀你,秦歌之前不是说过吗,人点烛,鬼吹灯,在开棺之前,要先到东南角点根蜡烛,这是规矩。” 安芝芝二话不说,急忙跑到角落,拿出一盏灵石灯摆上。 秦歌看了安芝芝一眼,说道:“点蜡烛,不是放灵石灯,还有,你那是西南角。” “可是我没有蜡烛啊,用灵石灯将就一下不行?” 秦歌说道:“算了,没必要搞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只是里这么写,但我们这是现实,又不是,而且我们又不是专业倒斗。赶紧过来搭把手,咱们准备开棺。” “好嘞,我可是开棺小能手哦。” “你去那头,往左边推。” “好嘞,我可是往左边推小能手哦。” 别的且不说,对于安芝芝这一身的力气,秦歌还是蛮信任的。 安芝芝趴在棺椁上,问道:“秦歌,你说这里面有没有粽子呀?万一它跑出来把我们的泡面给抢走怎么办?我们的泡面已经不多啦。” 苏月摇嗔道:“智障女王,你能不能闭上你的乌鸦嘴?死人我不怕,但我就怕那些神神鬼鬼的,僵尸之类的东西。” 秦歌也真是服了这俩女的,他觉得要是再跟她俩待下去,自己的智商会被拉低,说道:“就算真有粽子,你们两个破罡玄境,还怕个鸡毛?” “有道理,它要是敢出来,我就用平底锅敲它脑袋。”话罢安芝芝用力一推,很轻易就将棺椁盖子推开,露出里面的棺材。 随棺材显现,昏暗的墓室中顿时灵光大盛,刺人眼球。 那竟是一口玉棺,整体晶莹剔透,散发出耀眼灵光,宛如梦幻逸品,与这昏暗潮湿的地下墓室竟是显得不符,若硬要比喻的话,这就好似一块美玉被放在茅房里。 苏月摇身为超级富婆,对玉器之类的玩意儿自是懂一些,“天啦,这是夜光灵玉诶!一小块就价值连城,没想到墓主人竟用来打造这么大一口棺材,生前到底是有多壕呀?估计连皇帝也没有这样的待遇吧。” 她语气中满是感慨:“真没想到,这看似平平无奇的古墓里,竟还有这么大一块夜光灵玉。” 秦歌说道:“所以说,光是这口棺材,我们就赚大了?” “当然。”苏月摇说道:“夜光灵玉本来是佩戴在身上消毒祛病、滋养肌肤的,如果是女人佩戴,还可以永葆青春,对修道者也大有裨益。而要是打造成棺材,里面的尸身可以永不腐坏。” 秦歌说道:“涨姿势了。” 安芝芝两眼金光闪闪,“连棺材都这么值钱,那里面的东西岂不是更加值钱?秦歌,这棺材我们还是不要买了,拿回去洗干净,以后等你死了,或者我死了,就用这口棺材。” 秦歌偏头看看她,“我想吐槽,但你这话仔细一想……又没什么毛病,人都是要死的。” 安芝芝并不会想到,她这话还真是一语成谶…… 苏月摇呸了声,“晦气!死什么死,一点都不吉利!” 秦歌撸起袖子,“行了,别废话,咱们开棺。” ……(。) 第三百零八章 黑裙姑娘 连整口棺材都是用价值连城的夜光灵玉打造,秦歌没法想象在棺材里边会有什么好东西。 但也不难想象,能找到这么大一块夜光灵玉,还将其打造成一口棺材,奢华如斯,这墓主人生前必定是一方人物。 秦歌还记得苏月摇刚刚说过,连皇帝也没有这样的待遇,死后可以享受这样的极品棺材…… “这墓主人,生前在整个鸿土必定也是有名号的人物,现在我们挖他的坟,会不会惹来一些操蛋事儿?”秦歌轻轻皱眉,心里头想着这些或有或无的事情,一时间有些拿不定主意。 本来,就只是想找座古墓,随便弄点明器出去卖钱,改善一下生活,没想到挖着挖着就挖到这么一座墓。 可事已至此,若就此作罢,秦歌必会很不甘心。 “咔!” 就在秦歌思绪间,安芝芝和苏月摇已用匕首从两头撬开棺盖。 “开了开了,秦歌开了!” 秦歌满心期待,小心翼翼的将棺盖抬起,轻轻放到地面。 别说,这么大一块夜光灵玉入手,还挺沉。 随棺盖被起开,安芝芝迫不及待的扑上去,趴在棺边脑袋向里头凑去,也不知是看到什么不得了的事物,一双眼睛越瞪越大,满脸惊色,“哇塞……我的天呐……” 苏月摇娇颜倏的泛红,赶紧移开目光,将脸面向一边。 棺材里边躺着一个美男子。 还是个不着寸缕的美男子。 “秦歌你瞧,这个死人好英俊,而且还不穿衣服诶。” 苏月摇嗔道:“真不害臊,你还看。” 要是秦歌这样的话,她肯定会盯着看,但若不是秦歌……她才不会看。 躺在棺中的美男看上去年约二十左右,相貌英俊,宛如刀削,睡脸恬静。大概是因为夜光灵玉的缘故,尸身保存的极其完好,甚至是面色红润,颇是有那么些气色,如果不是没有生命气息,乍看还真会以为他是躺在这里睡觉。 安芝芝两手抓住棺材的边缘向上一撑,腹部搭在棺边,上半身往棺中探去,很努力的伸出小手去摸了摸,“还有腹肌诶,不过没秦歌的好看,摸着也没有秦歌的顺手。” “嗯?”闻言苏月摇霍然看向安芝芝,眼中充满敌意,“你有摸过秦歌的?谁允许你摸的?!” 安芝芝翻翻白眼,“小老婆,不许你吃醋!” 秦歌完全当这俩二货不存在,打量棺中尸身少许,遂又看向其它地方,发现在棺底两边有很多光是看上去就很值钱的玩意儿。 珠翠珍玩,金银玉器,莫不臻至。 不过秦歌对于古玩玉器这方面的见识并不如苏月摇,所以也不知这些东西到底是什么价值,说道:“我们随便拿几样就行,应该可以卖到不少钱,别破坏尸身。” 本来还想着要拿走这口棺材,不过见人家尸身保存得如此完好,安静的躺在里边,秦歌也不忍破坏。被生活所迫,拿几样明器能改善生活就得了,总不至于还要将人家的棺材也给抬走,那也忒缺德了。 “初来贵地,无意打扰,只因生活所迫,不得已才惊扰前辈静梦。”秦歌拜了拜,随即伸手拿起几样玉器,“芝芝,把它盖好。” “哦。” 显然,这时安芝芝也没有要将棺材给人家抬走的想法,她也不忍破坏这么完好的尸身,而且还是个这么英俊的小哥哥,能让她饱饱眼福就已经足够了。 “秦歌,你拿的是什么呀?快给我看看,而且还要交给我保管,我怕你搞丢。” 因为这棺材不小,也因为安芝芝身材太娇小,所以她伸出手也很难够到棺材里的那些明器,这个时候她多么希望自己能快点长大,然后就可以像秦歌这样轻易伸手去拿棺材里的明器。 便在安芝芝和秦歌抬起地上的棺盖将其重新盖好时,一阵甚是激烈的嗡嗡声从上方的盗洞传来。 秦歌三人面面相觑,都保持着安静。 通过从盗洞直射下来的阳光,可见有黑影在不停闪烁,嗡嗡声愈加激烈,显然是那些地魔尸蜂在盗洞上方开始暴动。 安芝芝将装着蜂后的白丝提起来瞧了瞧,小声道:“秦歌,那些臭蜂是要干嘛呀?蜂后明明在我们手中当人质,难道它们还敢皮?想来蛰我们?” 秦歌摇摇头,暗自发动魂斩模式,魂体飞到地面一瞧,便找到上面那些地魔尸蜂暴动的原因,说道:“有人来了。” 他话音刚落,一道身影便从盗洞直接跳入墓室,挡住秦歌几人的去路,并传来愤怒的声音:“你们几个盗墓贼真是好大的胆子!谁让你们挖墓的?!” 挡在前方的是个穿着黑裙的年轻姑娘,看上去十八九岁左右,红瞳黑发,头上两边还有两只可爱的尖角。 黑裙姑娘目光中充满怒意,狠狠瞪着秦歌几人,还散发出很可怕的气息。 这时秦歌已做好出手的准备,事已至此,说什么“不是故意的”之类的话也没有任何意义,把人家的坟挖了那就是挖了,这本就理亏,所以任何的解释都没有意义。 安芝芝深深的凝视着黑裙姑娘,上前挡在秦歌前方,很认真的说道:“这位妹妹,真的很对不起,我们不是有意要挖你爷爷的坟的,而且我们也不是盗墓贼。” 黑裙姑娘捏着小拳拳,气鼓鼓说道:“胡说!才不是我爷爷,他是我老公!” 安芝芝:“……” 黑裙姑娘:“还有,你明明看上去比我小,干嘛还要叫我妹妹?” 安芝芝好奇问道:“那你头上的角是发饰吗?” 黑裙姑娘怒道:“是角,才不是发饰!” 安芝芝:“可是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是真的诶。” “就是真的!” “哦。” 黑裙姑娘怒火万丈,“还好你们几个坏蛋及时把棺材盖上,要是再晚一点,我老公就要出来了!” 安芝芝问道:“他真的是你老公吗?” “当然!” “那他是怎么死的呢?” “是我把他杀死的,我用刀插进他的肚子里,然后他就死了。” “……” 秦歌和苏月摇相视一眼,忽然发现自己完全插不上话。 而且,不知为何,这墓室的空气中隐隐还弥漫着一种难言的智障气息。 这俩妹子的对话,咋就这么奇怪呢? ……(。) 第三百零九章 黑鳞僵尸! 秦歌也是真没想到运气会这么背,盗完墓,刚摸到几件值钱的明器,正欲事了拂衣去,却又被人给找上面儿,甚至还是墓主人的妻子。 遇到这样的事,秦歌本已打算动手,却还是没想到,事情貌似并没有要朝动手的那方面发展…… 听这黑裙姑娘的意思,她最在意的并不是她丈夫的坟墓被人挖开,而是害怕丈夫会从棺材里跑出来。 这貌似有些瘆人。 苏月摇轻轻移步,凑到秦歌耳边,低声道:“秦歌你瞧,这浓浓的智障气息,尽显沙雕本色……我感觉这姑娘跟智障女王有些相似之处,但那种感觉又难以言明。” 秦歌点点头,苏月摇所表达的,亦是他心中所想。 安芝芝问黑裙姑娘:“那你为什么要把刀插进他的肚子里?” 黑裙姑娘双眼明亮,说道:“因为是他让我这样做的呀。” “也对额。”安芝芝点点头,竟接受这个理由,又问:“不过他为什么要你杀他?” 黑裙姑娘很难过,“因为他得了一种很可怕的病,会失去理智,还会伤害别人,所以他就让我杀了他。还好你们刚刚没有将棺材打开太久,不然就遭啦!我老公会变成很可怕的僵尸,把你们都给咬死!” 说完黑裙姑娘有些不理解的看看安芝芝,然后又看看秦歌和苏月摇,“你们要是没钱用了,那可以来找我要啊,我家里很有钱的,而且我就住在离这儿不远的村子里,你们进去随便问问就能找到我,然后找我要钱,干嘛非要来挖我老公的坟呢?你们这样子做是不对的,要是你们不小心被我老公养的蜂给蛰死,我会很愧疚的。” 秦歌:“……” 苏月摇:“……” 不知为何,秦歌忽然就有种将刚刚那些明器重新放回去的打算。 安芝芝注视着黑裙姑娘,两眼水汪汪的,因为她感受到一种很亲近的气息,正欲开口问话,后方却陡然传来一声震响,那刚刚才被盖上的棺盖在一股无形巨力的推动下瞬间飞出,直接飞过来砸到秦歌背后。 秦歌一声惨叫,身体向前飞去。 此事太过突然,等到苏月摇和安芝芝反应过来的时候,秦歌已被那棺盖给砸飞出去,牢牢的嵌在墓室土墙上,看上去颇惨,不知是死死活。 “秦歌!”安芝芝呼喊一声,满脸焦急之色,两眼湿湿的,急忙跑向秦歌,“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真是吓死我啦!刚刚拿出来的那些明器没有被砸坏吧?要是砸坏就不值钱啦!” 但她还未跑到秦歌身边,后方就传来一股令人皮肤刺痛的凉意,令她心头一沉,转身看向后方。 苏月摇和黑裙姑娘神情凝重,盯着那口被打开的棺材,丝毫不敢大意。 棺材中散发出腾腾黑气,一只手缓缓从中伸出。 “来啦来啦!我老公马上就要变成僵尸啦!”黑裙姑娘很激动。 苏月摇看了黑裙姑娘一眼,真不知道这黑裙姑娘此刻是高兴的激动还是害怕的激动,这气氛咋就有些不对呢? 此刻苏月摇能感受到一种很可怕的气息,自问,就算自己拥有破罡玄境的实力,那也不可能是即将从棺材里出来的僵尸的对手。 安芝芝没有再管整个身子还嵌在土墙上的秦歌,急匆匆的跑到黑裙姑娘和苏月摇中间,“妹妹,你老公这就尸变啦?” 黑裙姑娘重重点头,“对的,你们先走,这里交给我,他会吃人。” 安芝芝目光坚定:“不行,要走我们一起走!” 黑裙姑娘感动的看着安芝芝,伸手握住安芝芝的手,“谢谢你,姐姐,不过我老公变成僵尸后真的很危险,我不想连累你们。跟你在一起的这段时光,我很快乐,真高兴能有你这个姐姐。” 安芝芝眼眶湿润,“我也很高兴认识你,那我们就走了啊,你自己一个人可千万要小心呀。” 黑裙姑娘擦干泪水,“再见。” 苏月摇满头黑线,嘴角抽搐,虽然这气氛有些不适合吐槽,但她还是忍不住吐槽:“哎,我说你们两个,从认识到现在貌似也才两三分钟吧,至于搞得这么……这眼泪到底是有多不值钱啊?还有,你们是什么时候成为姐妹的?” 她很严肃的说道:“这个时候,我们是不是要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个会吃人的粽子身上?” 黑裙姑娘满脸疑惑,忙问:“粽子?哪里有粽子?可以给我吃一个吗?” 安芝芝解释道:“秦歌说,粽子就是僵尸的意思,不是我们平常吃的那个粽子。” “哦,原来是这样啊。” 苏月摇眼帘低垂,“小心,来了!” 只见棺中黑气猛地一荡,并传出一道空洞沙哑的嘶吼声,光是听着就令人感到毛骨悚然。 一个体型高大、浑身黑鳞的、还长满尖刺的怪物猛地从棺中跳出,直接就扑向黑裙姑娘。 这竟跟之前在棺中看到的那个没穿衣服的美男不一样。 苏月摇一马当先,闪身上前,银白的龙鳞覆盖右手,一拳打向那黑鳞僵尸。 身负银龙血脉的苏月摇,战斗方式很简单,她也用不着修炼人类修道者的功法,靠的就是绝对的力量和自身的血脉属性。 黑鳞僵尸的腹部被苏月摇一拳打中,不由向后踉跄数步,并有寒气散发。以苏月摇的拳头落点为中心,一层洁白的冰晶快速扩散,似要将黑鳞僵尸包裹覆盖,将其冻成冰雕。 只是眨眼间,黑鳞僵尸的大半个身躯便被冰晶覆盖,难以动弹。 黑裙姑娘赞道:“哇塞,你好厉害!” 苏月摇骄傲的仰起头。 “但是没用。”黑裙姑娘脸色瞬时转变,严肃的凝视着黑鳞僵尸,说道:“应该是之前你们在开棺的时候,让他的尸体接触到活人气息,所以才会变成这样。” 在黑裙姑娘话音落下的时候,便见浓郁的黑气从黑鳞僵尸身上散发,那层由苏月摇的灵力凝结成的冰晶啪的一声破碎脱落。 苏月摇早就知道这黑鳞僵尸很难对付,却没想到会这样难对付,见黑鳞僵尸扑来,当下主动迎上。 黑裙姑娘盘膝坐下,说道:“请给我争取一点时间。” 本以为她是要发什么厉害的大招,结果她却从怀里摸出两只鸡腿啃起来。 “喂!这个时候你还有心情吃东西?”苏月摇险些喷血,真真是被这神秘的黑裙姑娘给弄得有些……摸不着头脑。 这到底什么人啊? 但这个时候也不容苏月摇多想,面对眼前的黑鳞僵尸,丝毫大意不得。 虽然苏月摇拳脚招式了得,颇有些秦歌的风格,招招式式都很实在,没有多余,且力道也被拉满。 但奈何黑鳞僵尸防御力超强,苏月摇破罡玄境后期的实力,竟是一点伤害也没有。 黑鳞僵尸只是一巴掌挥出,便以绝对的力量将苏月摇扇飞。 身在虚空倒飞,苏月摇从容调整姿势,平稳落地,在落地的一瞬间,娇躯再次闪烁向前,同时一柄精美的长剑出现在手。 正是当初秦歌送她的上古灵剑——星光白刃狂。 这个时候,她也顾不得会不会伤到黑鳞僵尸。 安芝芝也没有闲着,提着平底锅从另一个方向冲向黑鳞僵尸,跳起来就是一锅敲在僵尸脑袋上。 苏月摇用剑抵挡着黑鳞僵尸迅速挥来的爪子,说道:“以后那锅煮的泡面,我绝对不吃!” 黑鳞僵尸一声咆哮,浑身散发出一股巨大的灵力,令整间墓室一阵抖动,强悍的震荡力,竟轻易将安芝芝和苏月摇震退。 黑鳞僵尸又是一声咆哮,猛地冲向前方,一步从盘膝坐在地上的黑裙姑娘头顶跨过,直接扑向前方的秦歌。 原来,黑鳞僵尸的目标从一开始就是秦歌。 此时秦歌还嵌在墓室的土墙上,刚刚那一下着实不轻,据他估计,至少也相当于一位游魂化境强者的力量,没有当场毙命,这还多亏他这一身金钢剑骨。 ……(。) 第311章 苗牙牙!【三更】 “秦歌小心!他的目标是你!”苏月摇疾声大叫,她刚刚已跟黑鳞僵尸正面拼过,深知这黑鳞僵尸具有怎样的力量,以秦歌御气丹境初期的实力,自是难以招架。 秦歌一脚后蹬,将压在背后的棺盖蹬飞出去。 正朝他扑来的黑鳞僵尸一挥手,很轻易的将棺盖扇到一边。 “靠,疼死老子了……”及至现在,秦歌才从那种疼痛中缓过来一些,两手猛地一撑,便让自己身体从墙上脱离。 在墓室的土墙上,有个“大”字形的凹坑,正是秦歌刚刚用身体硬生生砸出来的。 在落地的同时,秦歌猛地一扭腰,右拳紧握,笔直轰向正好扑上来的黑鳞僵尸。 黑鳞僵尸发出瘆人嘶吼,砂锅大的拳头正面迎上秦歌的拳头。 “轰!” 墓室中传出一道沉闷的声响,空气产生剧烈震动。 这是两只充满力量的拳头对打所产生的波动。 黑鳞僵尸就算拥有游魂化境的力量又能如何? 对于自己的这条“神之右臂”,秦歌充满信心。 在一拳之后,秦歌并未打算继续对歭下去,咬紧牙关,右拳奋力往前一送,整条右臂肌肉鼓胀,青筋暴起,以绝对强于黑鳞僵尸的力量将其送飞出去。 这强力一拳,秦歌正是借用的子玉蟒的力量,再加上他自己的“穿云拳”。 当然,光有子玉蟒的巨大力量还不行,这也需要他的身体能够承受这股力量。 刚好他的金钢剑骨能承受子玉蟒的力量加持。 骨头虽能承受,但血肉却难以承受,在这一拳之后,秦歌整条右臂上的衣袖便频频炸裂,可见血肉化成肉沫飞溅,看上去十分恐怖,隐隐露出里头金黄色的骨骼。 刚刚这看似简单直接、毫无花哨的一拳,秦歌是从子玉蟒那里借来足矣将一个拥有游魂化境力量的僵尸给打退,这已是他所能承受的极限,毕竟修为境界才御气丹境初期,骨骼虽强,但血肉强度却跟不上。 有这种代价,还算是轻的。 “芝芝,过来治伤。” “好嘞。” 在这个时候,安芝芝的作用就体现出来。 安芝芝快速跑到秦歌面前,伸手拉下自己的衣领,露出洁白的脖子和肩膀,她还自己伸手擦了擦,“快咬吧。” 若仔细看,会在她的肩上看到淡淡的牙印,那是秦歌以前咬的。 精灵的血就跟果汁一样清甜可口,刚入口,秦歌便感觉浑身暖洋洋的,有种难言的麻痒感,右臂爆裂的血肉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愈合。 此次鸿土之行,秦歌之所以会将安芝芝带在身边,除需要她压制体内斩仙剑魄之外,也是需要她治伤。 有安芝芝在,只要不是在一瞬间身体粉碎形神俱灭,那想死也难,多重的伤她都能给奶回来。 苏月摇虽然很心疼秦歌,但此时她也没有闲着,在秦歌一拳将黑鳞僵尸打退之后,她便上前正面抵挡黑鳞僵尸,双臂的衣袖已经粉碎,被银白色的龙鳞包裹,有种异样的美感,看似娇滴滴的、充满仙气的玄霜仙子,一打起架来,竟是用最原始最野蛮的方式刚正面。 这还得归功于她的龙鳞,攻防兼备,而且力道十足,面对黑鳞僵尸这种同样攻防兼备一身蛮力的怪物,剑法什么的反而没有正面用拳头刚好使。 秦歌暗自发动魂斩模式,想要趁机将黑鳞僵尸斩杀,却就在他发动魂斩模式的下一刻,他的魂体竟看到前方站着一位俊美男子。 这俊美男子,正是刚刚在棺材里看到的那位,不过现在是魂体,只有秦歌能看到他的存在,而也不知为何,他好像也能看到秦歌的魂体。 “你能看到我?”俊美男子收回视线,此前,他的视线一直落在盘膝坐在地上的黑裙姑娘身上,充满担忧。 秦歌的魂体点点头,其实这话他也想问。 魂斩模式,还是第一次被看到,大概因为对方也是魂体。 俊美男子说道:“请你不要伤害她。” “伤害她?”秦歌皱皱眉,他根本就没想过要伤害黑裙姑娘,眼下最想干掉的还是这黑鳞僵尸。 俊美男子大概明白秦歌疑惑的点在哪里,说道:“有机会,我跟你解释。” “……” “喂,秦歌,你怎么啦?发什么呆呀?” 安芝芝的声音打破秦歌的思绪。 秦歌收回魂斩模式,看向前方正在跟苏月摇打得有来有回的黑鳞僵尸,想起刚刚那俊美男子说的那些话,深深的看了另一边仍盘膝坐在地上,好像是睡着一样的黑裙姑娘。 苏月摇神情艰难,“秦歌你们快走,这僵尸的力量实在是太强,而且感觉他好像还不会感到累,我快制不住他啦!” 秦歌右手轻轻抬起,子玉蟒从他右臂脱离,快速爬过去将那黑鳞僵尸紧紧缠住。 见黑鳞僵尸被制住,苏月摇顿时感到一阵轻松,长吁口气,快速退到秦歌身边,“你这是上次用来捆风林婉的法宝?” 秦歌什么也没说,看向前方虚空,不露痕迹的点点头,随即走向前方被缠住的黑鳞僵尸。 “月摇,来搭把手,把它抬进棺材。芝芝,你将棺盖搬过来。” “好嘞,我可是搬棺盖小能手哦。” 黑鳞僵尸在奋力挣扎,可是又怎能挣脱子玉蟒的缠绕? 在将黑鳞僵尸抬入棺材之后,秦歌在棺前盘膝坐下,取出秋水琴横架于双膝之上。 道家宝典《静心诀》通过琴音传递,回荡在这墓室之中。 和上次用来帮战安凉压制魔性的《清心诀》不同,《静心诀》的作用是用来压制带有怨念的亡魂之类的存在。 “冰寒千古,万物尤静,心意气静,望我独神,心神合一,气宜相随,相间若余,万变不惊……” “……” 时过良久。 盘膝坐地的黑裙姑娘睁开眼睛,开心笑道:“终于没事啦,我已将我老公的病压制下去,他不会再尸变啦!” 苏月摇有心想要吐槽,从开始到现在,你就只是坐在地上吃两个鸡腿,什么也没做,咋现在就是你将僵尸制服? 不过这话苏月摇也没有说出口,因为刚刚秦歌已告诉她一些事。 安芝芝过去抱住黑裙姑娘的胳膊,“妹妹你真厉害!” 黑裙姑娘眯着眼睛,“我们快出去吧,去我家里,我给你们做好吃哒,我还要给你们很多钱。我家就在不远的幸福村。” …… 在去幸福村的路上,秦歌才知道黑裙姑娘的名字,她叫苗牙牙。 秦歌也终于搞明白,为何苗牙牙和安芝芝才刚见面就会这么熟,就好像失散多年的亲人……原来苗牙牙也是精灵。 很早秦歌就在书里看过,精灵族的起源地,并不是在剑仙大陆,而是在鸿土大地。 因为生活的环境不同,随时光荏苒,生活在剑仙大陆的精灵和生活在鸿土的精灵产生了一些变化,最明显的区别,就是鸿土的精灵头上有角,瞳孔是红色的,被称之为“魔精灵”。 至于剑仙大陆这边的精灵,在成年之前,外貌特征看上去跟人类没什么区别。 在知道安芝芝就是现任的精灵女王之后,苗牙牙抱着她哭得稀里哗啦,决定要把自己的好吃的全部给安芝芝。 秦歌和苏月摇相视一眼,远远的跟在安芝芝和苗牙牙后边,看着那两个手牵手蹦蹦跳跳的精灵姑娘,脸上露出笑容。 苏月摇莞尔道:“有时候,还真羡慕精灵,希望她们永远都这样。” 精灵并不傻,只是很单纯善良,而且这种单纯善良还是祖祖辈辈遗传下来的,深深的扎根在基因里,并不会因为年岁的增长、或是因为与人类的接触而改变,所以有时候,精灵的思想和思维异于常人,导致有些傻乎乎的。 虽然平常苏月摇跟安芝芝吵吵闹闹,但其实苏月摇一直将安芝芝当成妹妹看待,而且,她的心理年龄也比安芝芝成熟,平常那般模样都是装出来的,她的年纪本就比秦歌大几岁,如果再不将自己装得幼稚点,那跟秦歌在一起,就会有一种大姐姐的感觉。 秦歌正欲开口说些什么,却感觉肩上一软,微微一沉,却是苏月摇的身子倒在他身上。 秦歌伸手扶着苏月摇,以为她是故意占便宜,却发现她的脸色很苍白,嘴唇已经发干,看上去很虚弱。 “月摇,你什么情况?” 苏月摇神情有些痛苦,“之前,在墓室里,我好像……不小心被僵尸身上的尖刺给刮到一下……” ……(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一章 猎魂魔王 被刮到哪里,要不要紧?”秦歌有些担心。 苏月摇轻轻摇头,两手撑着秦歌肩膀站直身,柔声道:“没什么事啦,就一点小伤而已,看把你急的。主要是消耗太重,休息一会儿就没事。” 秦歌:“那就好。” “秦歌,你是不是很担心我呀?”苏月摇笑眯眯的看着秦歌,刚刚秦歌神情中流露出的那种担忧,她确有感受到。 她心里甜蜜蜜的,似乎伤口也不再那么疼。 原来自己在这家伙心里,也是挺重要的。 秦歌果断面向一边,“谁特么担心你,要不要点脸?我就是怕你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回头没法跟奶妈和老苏交代。” “傲娇,小傲娇。”苏月摇嘻嘻一笑,伸手挽住他胳膊,“担心我就担心我嘛,我又不会笑话你,干嘛还要找借口说是没法跟我亲娘和你的小舅子交代?” “谁是我小舅子?你别乱攀关系。”秦歌嫌弃的将她推开。 “文轩呀。” “你再逼逼一句,信不信把你踹到墓里去陪僵尸?给僵尸做小老婆。” “你敢。” “……” 苗牙牙所住的幸福村距离那座坟墓并不远,很快就到。 在苗牙牙的心目中,她生活的村庄是世界上最幸福最温馨的地方,村里的村民都很热情,村里还有很多像是蘑菇一样的木房子。 村口。 苗牙牙牵着安芝芝的手停下脚步,对她前方正走来的一位扛着锄头准备下田干活的老爷爷说道:“牛爷爷您这么早就去干活呀?” 安芝芝微微一愣,然后也很有礼貌的对着前方行礼,模样很是乖巧,“牛爷爷您好,我是芝芝。” 后方,秦歌和苏月摇相视一眼,都轻轻点头。 “牛爷爷再见,今天牙牙家里来客人啦。”苗牙牙对着牛爷爷挥挥手,然后牵着安芝芝向前方跑去,“女王大大,我的家就在前方不远,我带你们去。” “嗯!”安芝芝重重点头,回头看了秦歌一眼,“秦歌你们也快点跟上。” 在回家的路上,苗牙牙不停的跟路过她身边的村民们打招呼,一会儿是大婶,一会儿又是大爷……似乎跟每个村民她都很熟。 一路上,秦歌、苏月摇、安芝芝三人也都很有礼貌的跟着苗牙牙向那些村民打招呼。 苗牙牙的房子在一棵很大的榕树上,远远看去像是一颗结在树上的大果实,圆乎乎的,上面还画着眼睛和嘴巴,看上去非常可爱。 木屋里的空间很大,还隔出好几间房,有客厅,有厨房,有卧室和客房…… 安芝芝问道:“牙牙,好吃的呢?” “你们等着啊,牙牙马上就去拿。” “……” 苗牙牙的食物主要是各种香甜可口的水果,很多都是秦歌没有见过的,其中有种叫做“红瓜”的水果特别好吃,甜得表表的,大家都喜欢的不得了。 除各种水果之外,还有一些肉食,苗牙牙说有个卖肉的屠夫每隔几天就会到村子里来卖肉,而且还教会她做很多菜。 苗牙牙用来招待秦歌几人的美食,无疑很丰盛。 在用完餐后,苗牙牙从客房里搬出好几口箱子,里面全是金银玉器,随便一样都能在市面上卖到好价钱,她说这是她死去的老公留给她的,她怎么也用不完,给幸福村的那些村民,可是村民们都不要,所以她只好放在家里。 时间过得很快。 转眼间,华灯初上。 安芝芝和苗牙牙就像是多年未见的好姐妹,在白天时就吵着晚上要一起睡,要聊很多关于精灵族的事。 总共只有一间客房,秦歌也只能让给苏月摇,他自个儿睡客厅。 不过秦歌可没心情睡,他还得去那古墓一趟。 在确认大家都睡着后,秦歌轻轻地推开门,离开树屋。 …… 白天打出来的盗洞在离开时就被填上,秦歌还得再挖。虽然蜂后已被放走,但这次那些兵蜂并没有攻击秦歌,似乎当秦歌不存在。 时过少许。 秦歌跳入盗洞,再次来到主墓室。 白天在主墓室大战黑鳞僵尸时留下的战斗痕迹还在,墙上那个“大”字形的凹坑,以及溅落在附近的鲜血,秦歌现在光是看着就觉得疼。 拿出灵石灯摆放好,秦歌走到墓室中央将棺椁盖子轻轻推开,然后又将棺材盖推开。 棺材里边没有黑鳞僵尸,只有那个没穿衣服的美男。 秦歌发动魂斩模式。 “我来了,出来吧。” 棺中美男坐起身,一步跨到棺外,但棺中还是躺着一个人,因为从棺中出来的只是一道灵魂。 魂斩空间中。 秦歌的魂体面向那道有些模糊,但却是真实存在的魂体。 那道魂体的模样跟棺中躺的美男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穿着衣服。 “这么多年过去,没想到终于有个人能跟我聊天。”美男看着秦歌,微微笑道:“虽然是个人类。” 秦歌:“还未请教前辈尊姓大名。” 虽然看上去秦歌的年纪跟眼前这位相差不多,但实际上秦歌才二十几岁,比眼前这位要小得多,是以叫声前辈也不为过。 “你可知鸿土十二魔王?” 秦歌:“略知一二。” “我便是其中的猎魂魔王……执亦言。” 秦歌讶然,没想到眼前这位还是魔王,自己的运气到底是好到极点还是霉到极点? 在这荒山老林找墓,刚开始找到的都是那种没有值钱明器的穷墓,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一座有明器可捞的墓,没想到竟是个魔王墓,不仅遇到粽子,还摊上一些破事儿。 执亦言笑问:“是不是感觉很奇怪?” 秦歌收敛思绪,“确实有点。” 执亦言笑道:“或许,在你们人类的理解中,魔王就是那种高大威猛、长相狰狞凶恶的模样吧。” 秦歌问道:“苗姑娘怎么回事?” 执亦言不由想起往事,缓缓笑道:“这事,一言难尽,还得慢慢说。好久没有这样聊过天,小兄弟,陪我聊聊如何?” 秦歌说道:“我的这种能力,每次最多只能维持两刻钟。” 秦歌指的自然是他的魂斩模式,每次维持的时间是两刻钟,也就是半个小时。 “足够了,我能压制的时间也并不久,若是时间太久,我的尸体怕是又会发生白天那样的异变,到时候伤到你。”执亦言走到一边坐下,安静少许后,说道:“身为魔王之一,牵扯鸿土高层的政事,老实说,我那些年的所作所为,可谓恶贯满盈,罪孽深重,手中沾染鲜血无数,直到……我遇到牙牙……” “那时候,她还是个精灵小姑娘,就跟今天你身边那个精灵小姑娘差不多大。” 执亦言满脸微笑:“她善良,她单纯,她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纯洁,即便我好几次想要伤害她,她都会对我不离不弃。只要在她身边,我觉得……我丑恶的灵魂就能得到洗涤,可以渐渐找回真正的自己。” 秦歌点点头,“精灵,确实如此。” 执亦言笑道:“可能你还不知道,精灵都很专一,她们一旦认定一个人,让一个人走进心里,那就永远不会改变。不离不弃,生死……永相随。” 秦歌默然,不由想起安芝芝。 执亦言:“跟牙牙在一起久了,我渐渐觉得,曾经为魔族做的那些事很恶心,所以我就想着……脱离魔族,不再做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魔王,我想带着牙牙远走高飞,找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隐居,等到她成年后,就娶她为妻。” 秦歌:“但我想,故事应该不会这么简单,你既身为魔王,做为鸿土大地执牛耳的存在,牵扯魔族高层政事,那些高层肯定不会让你如此简单的就退隐。” “是的。”执亦言说道:“当我向公主说出我想退隐时,她很生气,拒绝我的请求。” “魔族公主?”秦歌皱皱眉。 执亦言:“她是神威魔尊的亲女儿,魔叮叮。她也是当今鸿土唯一一个还有着魔尊血统,有资格被冠以‘魔’姓的存在。除大贤者和神威魔尊之外,在鸿土,就她权力最大,十二魔王,都归她管。” 秦歌问道:“她拒绝你之后发生过什么?” 执亦言:“那时我意已决,坚持没有退让,甚至,我甘愿废掉一身修为,将我做为魔王的那些年所得到的一切归还给她,以此让她成全于我,放我自由。” 秦歌内心满满的感慨,“女人啊,女人……到底有何神奇力量,竟能让一个男人甘愿为她放弃一切。” 他不由想起步知舞……如果不是深爱,谁又会去做舔狗?即使舔到最后一无所有,也还是会义无反顾的去舔。 这就是女人。 “这跟女人与否毫无关系。”执亦言微笑说道:“这是因为爱情。” 秦歌问:“所以后来又发生什么?” 执亦言说道:“公主殿下自然不会让我那样做,于是我和她达成协议——我去帮她执行一个任务,如果顺利完成这个任务,她就成全我,让我带牙牙隐居,从此不问世事。” 执亦言看看秦歌:“那个任务,就是让我去陨落之地寻找魔尊的残魂,并将其带回去交给她,因为她一直以来都在想尽一切办法要魔尊重现世间。” “在十二魔王之中,只有我对灵魂一类的存在比较了解,甚至我的主要攻击手段就是针对一个人的灵魂,而我主要修炼的,也是灵魂。” 秦歌:“所以,你被称为‘猎魂魔王’。” 执亦言:“所以,那个任务,我去最合适。” ……(。) 第三百一十二章 恶魔诅咒 秦歌问道:“所以,为得到自由,你决定去陨落之地?” 执亦言说道:“在去陨落之地之前,我将牙牙带到这里,拜托村民照顾她,让她在这里等我回来。今天你们应该也去过,就是幸福村。” “去过。”秦歌点点头,又道:“看上去,她一个人在那村里过得确实挺幸福。” 执亦言:“我还嘱托一名我最信任的属下,让他在暗中保护牙牙。安顿好牙牙后,我便独自一人前往陨落之地。” 秦歌问道:“陨落之地里有什么?” 陨落之地,是此次秦歌的鸿土之行的目的地,现在有关于陨落之地的信息,他自然不会放过。 “在我个人的认知中,那里没有任何生命存在,一片死寂,只有危险,只要你身在其中,就能听到充满怨念的哭喊声,那是一种……能将一个人逼疯的哭喊声,就像是有无数的怨灵,在你耳边不停的哭喊,永远不会消停。”执亦言看看秦歌,“你能想象吗?” 秦歌默然。 执亦言都说的如此清楚,秦歌自然能想象到那是一种怎样的经历。 执亦言说道:“因为那里存在着无数道残魂,可即便只是残魂,却也无比强大,我想,那些残魂在生前必定是超越太白仙境的强大存在,甚至,那些残魂在生前不属于这个世界。” “我真的很难想象,陨落之地在还不是陨落之地之前,那里到底经历过什么?我也不敢想象,到底有多少超越太白仙境的强者在那里战斗厮杀过,他们,到底是被谁所杀?” 秦歌心头微沉。 执亦言说道:“那里的残魂会不停的往你身上爬,然后寄宿在你的灵魂中,一刻不停的吞噬你的灵魂,折磨你,让你发疯,直至变成一个丑陋的魔鬼。” “尽管去之前我准备充分,对于自己的能力,我也有几分信心,但我还是小瞧了那里的危险。那时,我已自身难保,甚至连陨落之地的边缘区域都没走完,在那样的情况下,要去找到魔尊的残魂,无疑比登天还难。” “我知道,公主交给我的任务我已经不能去完成,若不及时离开那里,我就会死。曾经为公主上刀山下火海,我从未怕过死,但那时我却很怕,因为我不想失去牙牙,我还要跟她在一起,过我们想要的平淡生活,留她一个人在世上,她会没人照顾。” “可那个时候,我也没法退走,那些无处不在的残魂,在不停的吞噬我的灵魂,令我迷失本心,控制我不停的自残,用双手撕扯自己身上的血肉……而在我快绝望的时候,以为就会这样把命交代在那里的时候,牙牙突然出现了。” “原来,那丫头一直都在跟着我,她很机灵,竟瞒过我那个在暗中保护她的属下,悄悄跟我去到陨落之地,可笑的是,竟连我也没有发现她在跟踪。”执亦言脸上露出一抹苦笑,神情中透出一种悔恨之意。 “相比起我,善良单纯的牙牙反而不怎么惧怕那些充满怨念的残魂,因为她的灵魂很干净,干净到没有一丝杂质,但也正因为她的灵魂太过干净,才导致那些残魂会针对她。” “她帮我治好伤,还替我吸引那些残魂,我好不容易恢复一些行动力,这才勉强带着她离开,捡回一条命。然后,我们便回到幸福村,回到这个让我们觉得很幸福的地方。” “我本以为一切都已结束,从此我们会幸福的生活在这里,但没想到,这一切,才刚刚开始……” 秦歌皱皱眉,“是那个什么公主来找麻烦?” 执亦言摇摇头,“其实公主并非那样的人,虽然那时她知道我还活着,但也没有再来打扰过我。” “在回到幸福村后,刚开始几个月,我和牙牙跟平常没什么区别,但渐渐的,我们俩就得上一种怪病。” 秦歌:“是因为陨落之地那次染上的怪病?” “是的。”执亦言点点头,说道:“刚开始发病时,人格会分裂,会莫名其妙的哭闹,会莫名其妙的愤怒,会做一些连自己都不知道的事,甚至有一次,我在睡着的情况下还差点伤到牙牙,是她的哭声才叫醒我,那次真的好险。” “再到后来,不仅会人格分裂迷失自我,而且身体上还会出现异变,长出黑鳞,也就是之前你看到的那个……浑身长满黑鳞和尖刺的怪物。” 秦歌捏着下巴,“原来那怪物是这么来的,我还以为是尸变。” 执亦言:“我知道,不能再这样下去,我怕有一天我会伤害到牙牙,于是我就找借口离开村子,跟牙牙说是有些旧事需要处理,实际上,我是去调查这种怪病的来历,后来,我得出结论……我和牙牙是因为进入陨落之地,灵魂被停留在陨落之地的那些残魂污染,因此受到诅咒。” “严格来说,这并不是病,而是诅咒。” “这种诅咒,初期是体现在精神上,让你精神人格分裂,做出一些连你自己都不知道的事,等到诅咒在灵魂中深深扎根,身体上就会开始异变,产生物理上的影响。” 执亦言盯着秦歌,“我将其称之为……恶魔诅咒。” “恶魔诅咒?” 执亦言脸上挂着苦笑,“可即便知道这些又能如何?我还是没办法彻底祛除这种恐怖的诅咒,那时候,我唯一想出的办法,就是吸收掉牙牙身上的诅咒,然后趁神志还清醒,废尽自身修为,再趁自身力量薄弱时,让牙牙将我杀死。” “另外,越是灵魂干净的人,在中恶魔诅咒之后就会变得越可怕,力量也就越强。这大概是因为……越是善良的人,内心深处住的恶魔就越是可怕,所以,我不想让牙牙变成那样的恶魔,这一切,就由我来背负。” 秦歌赞道:“爷们儿!” 执亦言:“但后来我才知道,光杀死我的身体还不行,因为这种诅咒并不会随着身体的死亡而消失,它会寻找下一个宿主,而且还会传染。” “在我死后的第三天,我的尸体从坟墓里爬出,还变成今天你看到的那丑陋的模样……将幸福村的村民全部杀死。”执亦言神情中满是痛苦,“那时我才发现,不仅是诅咒,我的灵魂也不会随着身体的死亡而消散,而是变成现在这种跟你聊天的状态,可以长时间存在,并且,还能勉强控制我已经发生异变的尸体。” “也幸好……在我的尸体变成怪物,杀死幸福村村民的时候,牙牙已被我那个负责保护她的属下打昏带走,所以她并不知道。” “后来……我的尸体烧不掉,埋在地下也不会腐烂,偏偏我的魂体还一直以这种状态存在,于是我又继续调查,绞尽脑汁,最终找到一个封印恶魔诅咒的办法。” 秦歌:“就是用玉棺封锁尸身?” 执亦言点点头,“我托梦给我那个属下,让他去找我很早以前就发现的那块夜光灵玉,将其打造成棺材,将我的尸身封印于其中,从此以后,就没再发生尸变,而我也一直以这样的方式存在,待在棺材里,棺材不打开,我就出不来。” “虽然牙牙并不知道的灵魂还存在于世,就算知道她也看不见我,但我偶尔会通过她的梦去看她,跟她聊聊天。” “但渐渐的,我没有再通过她的梦去找她,因为我是已死之人,而她也好不容易跨越悲痛,我不想再打扰她,我想让她忘掉我。” “幸福村的村民,其实早就被我尸身变成的怪物杀死,而现在,她看到的那些村民,都是我用魂术给她制造的幻象,只有她能看到。” 秦歌点点头,“原来如此。” 今天去幸福村,那里只有一座座坟墓,一片死寂,根本就没看到其他人。 从始至终,秦歌、苏月摇、安芝芝三人都是在配合苗牙牙演戏,假装也看到那些“村民”,还跟他们打招呼。 执亦言:“我害怕她一个人太孤单,没地方可以去,可我现在能做的事情也很少,这是唯一能为她做到的事。” 秦歌说道:“你的魂术很强。” 执亦言:“在我这具被诅咒的尸身中,也封印着当初我从牙牙那里吸收来的那部分诅咒,如果毁坏这具尸身,原本属于牙牙的那部分诅咒就会回归到她身上,所以今天,我才让你不要伤害她。” 秦歌点点头,“明白了。” 执亦言站起身,认真的注视着秦歌,“这么多年过去,我本以为,会一直这样持续下去,我会一直待在棺材中看着这具尸体,但在今天,终于等到一伙不同寻常的盗墓贼,我也终于等到希望。” 秦歌有些惭愧,“那个……我不是盗墓贼,至少不是专业的,对这行也没兴趣,只是手头紧,所以才来……” “那不重要。”执亦言打断秦歌的话,“你就是我的希望!” 秦歌:“何出此言?” 执亦言:“因为据我观察,你能很轻易的消灭魂体。恶魔诅咒的本体,其实就是一团很复杂的灵魂能量,所以,诅咒一旦显现,你不仅能够看到,还能将其彻底消灭。” ……(。) 第314章 夜路遇女鬼 闻言秦歌沉默下去,不知在想些什么。 执亦言笑道:“虽然我也不知具体原因,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你这种将肉体和灵魂分开行动、并能在一种奇异空间里对现实空间里的一切产生物理效果的神奇能力,也能对我的灵魂产生效果。” “换言之,就是你能消灭我的魂体。” 执亦言有些激动,“这么多年过来,我早已想到彻底抹除恶魔诅咒的方法,那就是将我的灵魂彻底消灭,因为恶魔诅咒本身是扎根在我的灵魂深处,我灵魂不灭,它便不灭,所以,只要我的灵魂被彻底抹杀,诅咒就会消失。” “如果当初,我也拥有你这样的神奇能力,自是能在陨落之地来去自如,抹杀那些残魂,如宰猪狗,哪里还会发生这么多事?哪里还会连累这么多人?” “这恶魔诅咒,如果传染出去,怕是对整个世界都有危害。” “小兄弟,你一定要帮我!大恩大德,无以为报,这墓中的东西,包括这口棺材,就当是我对你的谢礼。” “我明白你的意思。”秦歌露出苦笑,“可你若被我抹杀,那苗姑娘又怎么办?那些她一直以为生活在她身边的村民会消失,她要如何接受真相?而你,再也不可能看到她。” 执亦言安静少许,感慨道:“时间,真的能改变很多东西。这么多年过来,虽然我对她的爱一点未变,但是我也看淡,也已放下。此生,我与她并无缘分。我罪孽深重,手上沾染鲜血无数,这样的我……根本就配不上善良的她。能以这样的方式守着她这么多年,也算是老天对我的恩赐。” “我知足了。” “如果还有下辈子,我一定,要做个跟她一样善良的人,只有这样,我才配得上她。” 秦歌:“如果知道真相,这对她的伤害一定很大。” 执亦言:“但人生还长,我总不可能让她永远都生活在假象里。这对她确实很残忍,但她总要回归现实,一直让她活在一个并不真实的世界里,这也是对她的一种残忍。” 秦歌忽然想起风林婉,点点头,“其实你说的很有道理。” “谢谢。”执亦言闭上眼睛,“小兄弟,来吧。” 秦歌却并没有动手,“明天吧,好好的跟她道个别。” 执亦言愣住,片刻后才点头,“谢……谢谢。” …… 秦歌收回魂斩模式,起身将棺盖盖好,尔后一步跳出盗洞,回到地面。 幸福村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 在苗牙牙的视角看,这里是座很温馨的村庄,有很多精致的房屋,还有很多待她像亲人一样的可爱村民,但在除她之外的人眼中,这里一个人也没有,也没有精致的房屋,只有一座座坟墓。 秦歌很难想象,苗牙牙会一个人在这里生活这么久,甚至还什么异常都没发现,那执亦言的魂术手段,果真高明,倒也不愧是十二魔王之一。 当然,其中一部分原因,也可能是因为苗牙牙这个精灵姑娘心思单纯,神经大条,在日常生活中并没有在意那些细节,所以这么多年过来一直没有发现异常。 按时间推算,当初执亦言死的时候,苗牙牙跟现在的安芝芝差不多大,是看上去十二三岁的小萝莉,现在苗牙牙看上去十八九岁,已经成年,而精灵族要到一百五十岁才算成年,所以算起来,苗牙牙一个人在这里待了至少也有五十年左右。 少时,秦歌来到那棵榕树下,准备回到苗牙牙的树屋,却听到不远处的林子里传来窸窣声响。 这幸福村一片死寂,连虫鸣鸟叫都听不到,突然听到声响,秦歌自是会注意。 顺着声音望去,秦歌目光不由一凝,却是隐隐看到一道白色身影闪烁而过。 夜虽很黑,但他是修道者,视力很好。 虽然没有完全看清,但他可以确定,那确实是一道白色的身影,是人的身影,而不是什么白色的野兽。 这样的情况,秦歌首先想到的自然就是被世人所熟知的“鬼”,虽然他自己并不相信鬼的存在。 秦歌很快就做下决定,决定跟上去瞧瞧。 与其回那木屋里跟一屋子女人待一块儿,他宁愿在荒山老林里找找刺激,说不定真是个鬼什么的,还可以长长见识。 秦歌身为杀手,跟踪手段自然高明,跟野猫一样在林中左闪右跳,没有发出任何多余的声音。 树林深处,秦歌再次看到那道白色身影。 秦歌轻轻跳到一棵树上,顺着纵横交错的树枝,慢慢爬向前方,拉近距离。 待离近些,他发现那是个身穿白色长裙的女人,披头散发,竟连头发也是白的。 白裙女人安静的站在一棵老树下,背对着秦歌。 通过那微弱的声音,秦歌可以听出她是在吃什么,湿粘湿粘的,还有咀嚼的声音,像是将一只活的小白兔一口一口的生吃。 这貌似有些瘆人。 如果不是之前在古墓里跟执亦言聊天,魂斩模式使用的时间太久,导致神识消耗太大,秦歌现在早已发动魂斩模式飘过去,瞧瞧那白衣女人到底在吃什么。 虽然这有些吓人,但秦歌并不胆小,他在死人堆里打过滚,白天还在墓里打过僵尸,所以这对他来说只是小场面,他现在只是觉得有些刺激。 鬼这种东西,从来都是从别人口中听说,能够亲眼看到一次,那也是一种很不同寻常的经历。 他倒要看看,传说中的鬼,到底长什么样。 手腕轻轻一翻,秦歌便拿出一盏灵石灯,直接丢到前方那树下的女鬼脚下。 暗器都能玩得那么溜,丢个灵石灯,自然也不在话下。 但奇怪的是,那疑似女鬼的存在并没有任何反应,依旧背对着秦歌在那里吃着什么,似乎她也并不惧怕光。 秦歌本来还想着,那女鬼只要跑他就去追,但出乎意料,那女鬼鸟都不鸟他。 秦歌从树下跳下,慢慢朝女鬼走去。 他不由想起前世陪伴他整个童年的英叔,觉得今晚过后,自己应该叫歌叔。 又想了想,觉得自己有些幼稚,也有些神经,想来除了自个儿,也没有人会大晚上的在这种荒山老林里抓女鬼。 但这大晚上的,他也实在不想回苗牙牙的木屋跟几个女人待一块儿,自己在外面找点乐子貌似也不错。 “喂!前面的,是人是鬼?”一片安静中,秦歌开了口。 但那白裙女人像是没有听到他的声音。 秦歌心头微沉,保持着警惕,继续朝前靠近,“是人的话,就吱个声,是鬼的话,就把你抓来研究研究。” 便在这时,那背对着秦歌的白衣女鬼动了,她动作很慢的转过身,面向秦歌。 因为灵石灯在她的脚下,所以光照不到她的脸,但秦歌却清楚看见,在她的白裙上全是血,从胸前一直流到脚下,基本上白裙的前面已被鲜血染红。 在她的手里,还紧紧捏着一团事物,正在不停的滴血。 “有点儿东西。”秦歌并没有害怕,反而是有些兴奋。 看来还真是个女鬼。 那女鬼脉动步伐,摇摇晃晃的走向秦歌,像是一具行尸走肉。 离近时,秦歌发现她的脸上满是鲜血。 秦歌又拿出一盏灵石灯,大步朝前走去。 这女鬼行走的方式不是像幽灵那样飘,而是迈步走动,跟人一样,这就说明她是实体,有物理性质,而既然有物理性质,那拳头对她就一定会管用。 白天在墓里遇到的黑鳞僵尸秦歌都能一拳怼飞,眼前这女鬼看上去娇滴滴的,身材貌似还很火辣,怎么看都没那黑鳞僵尸可怕。 然而,在离近女鬼,正准备给她来一拳的时候,秦歌却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 “月摇?!” ……(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四章 用那种方法 月摇……我去,怎么会是你?”秦歌瞪大眼睛,难以置信,“你是不是脑子有病啊?” 此前秦歌想过任何可能,甚至不相信世上有鬼的他都选择相信有鬼,可万般没有想到,这半夜三更跑到树林里神神秘秘的“女鬼”竟是苏月摇。 真是白高兴一场。 秦歌脸上露出一抹自嘲的笑容。 这世上哪有什么鬼? 秦歌推推她肩膀,“你在这儿干嘛卵?” 这时候秦歌才发现,苏月摇吃的并不是什么小动物,而是水果。那些红色的也不是血,而是果汁,正是白天苗牙牙拿出来的那种很好吃的“红瓜”。 只是在刚刚那种情况下,秦歌肯定会先入为主的以为是血,而不是果汁。 而苏月摇身上穿的,是她的睡裙,看这布料,应该是很贵的那种。 而她那一头银白色的长发……秦歌现在觉得自己早应该想到是苏月摇,因为只有苏月摇才有这样的发色。 当初在天空岛,苏月摇的银龙血脉苏醒之后,她的头发便变成这种很好看的银白色。这种白发,跟老年人的那种白发不同,令她更添一抹仙气。 苏月摇呆呆的,眼神中没有任何情绪,仿若失魂。 秦歌拿掉她手里紧紧捏住并已被她捏烂的红瓜,随即伸手在她眼前挥了挥,“月摇!月摇!” 叫几声后,苏月摇还是没有任何反应。 “难道是梦游?”秦歌皱起眉,这才意识到事情貌似有些不简单,“不对……这不像是梦游。” 秦歌蓦然想起,在白天的时候,苏月摇跟他说她在跟黑鳞僵尸打斗的时候不小心被黑鳞僵尸身上的尖刺给刮到。 当时苏月摇自己都说没什么事,所以秦歌也就没怎么放在心上,毕竟苏月摇有银龙血脉,不用担心什么所谓的尸毒或是感染。 然而,回忆执亦言说的那些话,秦歌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这个时候,秦歌心头已有某种猜测,一种他很不想面对的猜测…… 秦歌微微蹲身,一手搂住苏月摇的柳腰,将她娇躯抱起来扛在肩上,朝苗牙牙的树屋走去。 但还没走几步,苏月摇眼中便恢复神采,在愣了少许后,喊道:“秦歌!你干嘛呀?” 秦歌放下苏月摇,“你醒了?” 苏月摇看看四周,惊然发现自己并不在床上,而是在树林里,吓得一个激灵,如果不是秦歌就在眼前,让她很安心,她一定会尖叫。 “这大晚上的,你趁我睡着把我带到树林里,难道你是想……” 说着她抢过秦歌手里的灵石灯,低头看看自己的睡裙,发现上面全是香甜的、鲜红的、黏糊糊的红瓜汁,顿时就有些不好意思,“原来……你喜欢这样子玩呀?真没想到你还有这种嗜好。” 秦歌完全不明白此刻苏月摇心里在想些什么,他现在心情沉重,很害怕,害怕苏月摇的情况就是自己心头猜测的那种情况,问道:“月摇,你知不知道刚刚发生过什么事?有没有什么感觉?” “感觉嘛……”苏月摇用门牙轻轻咬着食指的指甲尖儿,皱眉想了想,“好像……除了身上沾满果汁,黏糊糊的很不舒服,就没有什么其它的感觉。哼,要早知道你要酱紫玩,我就假装睡着,看看你到底要对我做什么。” 她嗔道:“还有,你把果汁挤我身上到处都是,难道想就这么算了?还不想办法给我弄干净?” “这么好吃的水果,可不能浪费,所以你要用舌……”她脸颊红红的,不敢正视秦歌。 秦歌一声轻叹,真是服了这女的。 一天到晚,特么脑子里就不能想点正经的事? 秦歌说道:“刚刚我去古墓,回来时看到你一个人往林子里走,跟个傻逼似的,然后我就跟来看看。” 苏月摇却是一脸“我不信”的表情,指指自己的鼻子,“我为什么要往林子里走?这大半夜的,万一遇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怎么办?你要找借口就不能找个好点的?” 秦歌问道:“白天你说你被僵尸伤到,伤到哪儿?让我看看伤口。” 闻言苏月摇低下头,扭扭捏捏的,“哎呀,这真是令人羞涩呀……小哥哥,你确定要看吗?” “少废话,赶紧的!”秦歌实在没心情跟她哔哔,这女人并不知道,自己有可能已经摊上大事儿。 “哼,凶什么凶呀?” 苏月摇两手缓缓提起睡裙,娇颜泛红,“我可跟你讲,我身上就这一件睡裙,里面可是什么也没……” 在苏月摇的腹部有一道细长的伤痕,这种伤并不深,只是被划破皮层,很明显是被黑鳞僵尸身上的尖刺刮伤。 在她的右大腿也有一道这样的伤痕。 伤口并未愈合,已经发黑,隐隐还散发出黑色气息。 秦歌蹲在她面前,神情很认真,视线也没有乱看。 “哎呀……真是好生羞耻,你还没看够呀?” 秦歌:“是被黑鳞僵尸身上的尖刺刮的?” “啊?额……”苏月摇回过神,很不好意思,“我以前是有刮过啦……不过很不舒服,要好久才能长出来,所以后来……就没有再刮过。” “秦歌,你是不是喜欢那种……很光滑的呀?” 秦歌一个深呼吸,忍住抽人的冲动,“我是说,你这伤口,是不是黑鳞僵尸身上的尖刺刮的?不是问你有没有刮过……那个啥。你自己看看吧,伤口很奇怪。” 苏月摇低下头,用灵石灯一照,随即皱起眉,“怎么会这样?” 秦歌:“疼吗?” “没有感觉。” 秦歌两手撑着膝盖站起身,“月摇,我想你应该……是染上诅咒。” 闻言苏月摇不由一愣,松开捏在手里的裙边,“什么诅咒?” 随后,秦歌便将有关恶魔诅咒的事讲给苏月摇听。 在讲完后,秦歌和苏月摇已来到树屋下。 苏月摇的心情很不好,“所以也就是说……我……我会变成那样的怪物?” 秦歌洒然一笑:“不过幸好发现的及时,放心,我有办法解决,连先天灵力匮乏症我都能给你治好,这个自然也不在话下。” 口中这样说,但其实秦歌心里很没谱。 如果是毒,那肯定好解,但这并不是毒,而是诅咒。 若硬要将其说成是毒的话,那也是灵魂类型的毒。 “行了,回去睡吧。” “你不回去?” “我去林中找找灵药,你回去睡。” “那你小心点,别真的遇到女鬼。” …… 秦歌并没有去林中找灵药,那只是借口,目送苏月摇回树屋后,秦歌直接返回执亦言的坟墓,进入墓室打开棺材,再次找到执亦言。 “前辈,如果被你尸身变成的怪物伤到,是不是也会染上恶魔诅咒?”秦歌开门见山。 执亦言见秦歌神情凝重,大概也能猜到些什么,“怎么?难道你……” 秦歌说道:“今天跟我一起的那个银发姑娘,她被伤到。刚刚在回去的路上,我发现她已经有你之前说的那种症状……精神分裂,做自己也不知道的事。” 执亦言:“我所中的恶魔诅咒早已成熟,所以,只要被我尸身变成的怪物伤到,就会很容易染上诅咒,而且也并不会像我最开始那样有几个月的潜伏期,而是会在一天之内发作。” 秦歌心情更是沉重,问道:“有何解决办法?你说当初苗姑娘的诅咒是被你吸收,那要怎么才能吸收?” 执亦言看看秦歌,问道:“你和那银发姑娘是夫妻?或是恋人?又或者是……你们心里都深爱着对方,有最真挚的感情联系?” 秦歌摇摇头,低声道:“谁会爱那个碧池……” 执亦言说道:“那就麻烦了,当初我为牙牙吸收恶魔诅咒,是通过……那种方式。” 秦歌问:“那种方式……是哪种方式?” “就是……那种方式。”执亦言有些不好意思说出口,“就是夫妻或者恋人之间才能的那种……如果你和那位碧池姑娘不是这种关系,又没有真挚的感情,那就没办法用我的魂术吸收她的恶魔诅咒。” 秦歌忽然明白什么,面向一边,“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 执亦言:“或许有,但我并不知道。小兄弟,你得抓紧时间,她顶多只能坚持三天,一旦失去控制……就很难再解决。” ……(。) 第三百一十五章 猎魂之术!【三更】 秦歌想了想,最终还是做下某个决定,声音很低、吞吞吐吐的道:“其实吧,我和她……应该,大概有可能……似乎也存在感情。” 又急忙解释道:“但我觉得那不是爱情,应该是友情,大概就是……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那种感情。” 执亦言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如果是这样的话,或许可以试试。我这就将我的魂术教给你,能不能在短时间内学会并掌握,就得看你的造化和悟性。” 秦歌却还是有些为难,“虽然有感情,可是也没到可以做那种事的程度……毕竟,那关系到她的一辈子。” 执亦言说道:“名誉对一个女孩子来说确实很重要,但我觉着吧……这也是情况所迫,不得已为之,你也不用那么在意,而且,就只是牵牵手而已,应该也不会影响到她的名誉。” “嗯?”秦歌皱皱眉,疾声追问:“刚刚你说什么,牵手?” 执亦言有些不理解的看着秦歌,“对啊,不然你以为……” “靠!”秦歌打断执亦言的话,如果执亦言不是魂体,管他是不是什么魔王,秦歌都会跳起来给他脑袋上来一拳。 尼玛,不就牵个手而已,至于搞得这么严重?好像要把人家姑娘给那啥了似的。 还得老子…… “搞了半天,原来只是牵手而已,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秦歌有心骂娘,却无力。 执亦言微微愠怒:“跟女孩子牵手还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你瞧你说的,真的是……” “当然,也不只是牵手,而且还要……还要……”执亦言很不好意思,根本不敢看秦歌,如果他有身体的话,估计此刻早已脸红。 “还要什么?”秦歌翻翻白眼。 “还要亲。” 秦歌问:“亲哪儿?嘴巴?” “嗯。”执亦言重重点头,果断面向一边,不敢面对秦歌。 秦歌愣了愣,说道:“那也是小事,总比那个要强。” “天呐,这还只是小事?你……不然你还想怎么样?那个,那个是哪个?”执亦言很震惊,很不理解,用看禽兽一样的眼神看着秦歌,“你这个人还真的是……真的是胆大啊,连这么不害臊的话都好意思说出口。” 秦歌:“……” 他真的很难想象,眼前这个跟战安凉明显是一种类型的家伙,在以前竟是在鸿土叱咤风云的猎魂魔王。 这样的怂货也配当魔王? 止增笑耳,不外如是! 执亦言轻轻咳嗽一声,正色道:“不管怎么说,你都已经决定要吸收那碧池姑娘身上的恶魔诅咒?” “她姓苏,不是碧池姑娘。”不知为何,听到除自己以外的人叫苏月摇“碧池”,秦歌心里有些不舒服,虽然执亦言并不知道“碧池”是何意。 “那你刚刚说碧池,我还以为是她的名字。” 秦歌抱拳道:“还请前辈赐教。早些习得魂术,也能早些解决她的诅咒。” 执亦言:“你决定好了?我得跟你说明,在你自己没中恶魔诅咒的情况下,一旦吸收掉那位苏姑娘身上的恶魔诅咒,那么,将要承受这一切的人就是你。” “不管什么,我扛着,只要她没事就行。”秦歌眼神坚定。 执亦言微微一笑,“看得出来,你心里有她。不错,是个爷们儿!有我的风范!” “既然如此,我便将我毕生所学倾囊相授,如此,也算是我执亦言在世上有个传人。” 执亦言伸出一手,食指对着秦歌眉心,“我将其压缩,注入你的精神海洋,令其成为你记忆中的一部分,以后你可以慢慢去学。而要吸收掉那位姑娘身上的诅咒,就需要用到其中的‘猎魂之术’,所以之后你需要先掌握‘猎魂之术’。” …… 时过良久。 秦歌盖上棺盖,离开古墓。 天已经快亮。 一片死寂的幸福村,终于能听到几声鸟叫。 秦歌回到树屋。 安芝芝和苗牙牙还没醒。 秦歌走进苏月摇睡的客房。 苏月摇并没有睡,因为她回来后就睡不着,此时正躺在床上看言情。 “月摇。” “嗯,你回来啦?” 秦歌:“你跟我出来一下。” “哦。” 秦歌转身离去,到树屋外等她。 苏月摇只是随便换件衣服,将一头长发随便扎个马尾辫就跟出去。 “秦歌,干嘛呀?”苏月摇走到秦歌身边。 秦歌主动牵着她的手,轻轻咳嗽一声,然后牵着她朝前方树林走去,什么也没说。 感受着那宽厚手掌传来的力度和温度,苏月摇一颗心心砰砰跳。 这还是她第一次跟秦歌这样牵手,甚至,还是秦歌主动。 她幸福的快要晕过去。 “嗯……那个,月摇,我问你一件事。”树林中,秦歌停下脚步。 “什么?你问。” “你会不会……就是……”秦歌指指自己的嘴巴,有些不好一声,“就是接……吻。” 苏月摇愣了愣,低着头说道:“应该,会吧。” 秦歌说道:“教我。” “嗯?” “教我。” 苏月摇走到秦歌面前,伸出两手捧着他的脸,美眸轻颤,“这次你是来真的?不是耍我?” 秦歌说道:“少废话,快点。” 苏月摇闭上眼睛,踮起脚尖。 秦歌拿下苏月摇放在自己脸上的手,将她两手紧紧握住。 时过良久。 秦歌收回那道神识,脸色有些发白。 执亦言所传授的魂术,果然高明,不过秦歌也是刚学,刚摸着点门路,很难去把控。 猎魂之术,可以通过身体上的接触在对方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控制神识进入对方的精神海洋,获取对方的记忆。 但秦歌使用猎魂之术却不是为了要获取苏月摇的记忆,而是要吸收掉苏月摇的恶魔诅咒,这就需要那种男女之间在动情时所产生的某种特殊状态,在这个时候,灵魂会处于一种兴奋的状态。 执亦言解释说这是人的情欲得到激发。 在秦歌的理解中,这是荷尔蒙分泌。 但意思大致一样。 执亦言自己琢磨出的、用来从别人身上吸收恶魔诅咒的方法很有效,秦歌很顺利的就将苏月摇的恶魔诅咒吸收。 苏月摇恋恋不舍的跟秦歌分开,长长的睫毛抖动,睁开眼睛,温柔道:“就是这样,你学会了吗?不会的话,我可以再教你。” “靠!”秦歌甩开她的手,瞬间翻脸,“一点都不熟,看来你也是个半吊子,我找错人了!” 苏月摇嘻嘻一笑,她自是知道秦歌这个直男很傲娇,“秦歌,你这算不算是初吻呀?” 秦歌并未回答她,从空间扳指随便拿出一小瓶药水,“把这个服下,应该就能解决你身上的恶魔诅咒。说到底,那只是一种尸毒,很容易就能解决,这种小事,又怎能难到我堂堂鬼剑传人?” “喔。”苏月摇伸手接过,看也没看,拧开塞子就喝下去。 秦歌转身朝木屋走去,“天还没亮,我先去躺会儿。” 这药水只是秦歌随便拿出来的药水,对恶魔诅咒根本就没有效果,秦歌这是在骗苏月摇,因为他不想让苏月摇知道真相,然后就跟言情里的桥段一样,抱着他哭得稀里哗啦,感动得表表的,觉得他有多么伟大,有多么在意她。 秦歌觉得那完全没必要。 既然选择带着她,那就要保证她的安全,若是她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回头要如何跟奇娜美交代?要如何跟苏文轩交代? …… …… “主人,灵儿观察过,这恶魔诅咒虽然很可怕,不过你吸收的这个还只是种子,灵儿完全能压制它。” 秦歌心中稍松,“还好有你。” 剑灵儿:“不过这诅咒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它会控制一个人内心产生恶念,去做很多坏事,而恶念就是它的养料,可以令它快速成长。” “所以主人,今后你不能再动恶念,比如杀人、骂人、打架,贪嗔痴恨……这些都属于恶念,都是它的养料。如果它长大成熟,到时候灵儿也很难压制。” 秦歌满脸苦笑,感慨道:“人在江湖飘,哪能不动刀?照你这么说,我得找个地方隐居起来,修身养性,不问世事,这样才能避免它长大。” 剑灵儿:“总之,主人要尽量不动恶念。” 秦歌问道:“这东西既然是属于灵魂能量,那能不能像吸收恶魔之魂那样给吸收掉?” 剑灵儿:“并不能,因为这东西并不是魔族死后产生的。” 秦歌:“那能不能把它引出来,然后在利用魂斩模式将它抹杀。” 剑灵儿:“可以是可以,但它已在主人灵魂中扎根,它不会出来,在这样的情况下,主人要消灭它就得抹杀自己的灵魂,这无异于自杀。” 秦歌一声叹息,刚刚从苏月摇那里吸收的时候,是通过嘴吸收,所以那东西并没有显现,直接去到他体内,因此也没有机会斩杀。 “看来以后,遇事得怂一点才行,不能动恶念。对了灵儿,你能不能看到它?” “能啊,灵儿也能通过与主人的联系,让主人看到它的模样。” “那让我看看。” 恶魔诅咒的模样并不好看,那是一团灵魂能量,形似一团愤怒的烂泥,隐隐可以看到人脸,不过五官扭曲的很夸张,看上去有些吓人,倒也配得上“恶魔诅咒”这个名称。 ……(。) 第317章 但愿人长久 旭日东升。 一抹温暖的阳光照入窗户。 盘膝坐在客厅中的秦歌睁开双眼,缓缓站起身。 他在想,这个时候,剑仙大陆那边应该才刚入夜。 一大早安芝芝和苗牙牙就叽叽咋咋的闹个不停,跟两只麻雀似的,说着待会儿要去采很多毒蘑菇,让秦歌来下厨,安芝芝还向苗牙牙炫耀秦歌的厨艺超棒,令苗牙牙羡慕得表表的。 苏月摇端着一盘水果走到秦歌面前,眯着眼睛,“秦歌吃早饭啦,我都给你洗干净,还给你剥好。” 在经过昨夜那事儿之后,苏月摇现在貌似要温柔很多,甚至还有那么些贤惠,看秦歌的眼神中总是充满浓浓爱意。 在她想来……她和秦歌的感情,应该是已更进一步,虽然还未确认恋爱关系,但基本上已差不多是那种关系。 这几个月风餐露宿,现在不仅有房子住,早上还有水果吃,秦歌觉得很幸福,拿过来便狼吞虎咽。 但他写在脸上的幸福,在苏月摇的理解中,就是那种幸福。 …… “苗姑娘,待会儿……我想带你去见见执亦言。”虽难以启齿,但秦歌还是决定说出口。 该做的事得做。 该面对的现实,也得去面对。 听到“执亦言”这个名字,苗牙牙的脸色明显有很大变化,因为她并未跟秦歌几人说过“执亦言”这个名字。 苗牙牙放下手里还未啃完的水果,疾声道:“秦歌你怎么知道我老公的名字?” 秦歌与她对视,“我与他见过面,是他的灵魂,并且也通过他了解到一些有关你们的事。” 苗牙牙愣住,两眼湿湿的看着秦歌,内心充满期待,“那你……真的能让我见到他吗?” “跟我来吧。”秦歌起身走出木屋。 安芝芝和苏月摇相视一眼,紧紧跟上。 不多时,秦歌一行人便来到执亦言的坟墓前。 在来墓地的路上,秦歌已向苗牙牙说明接下来要做的事……要先抹杀执亦言的灵魂,让他彻底消失,这样才能彻底消灭恶魔诅咒,然后还要焚烧他的尸身。 苗牙牙没有同意,但也没有拒绝,她一直都保持着沉默。现在她什么都不在意,只希望能够快点见到执亦言。 秦歌先是将盗洞扩大,然后再下墓,和安芝芝一起将玉棺抬到地面。 “苗姑娘,准备好了吗?”秦歌身上推开棺盖。 苗牙牙紧紧咬着下唇,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对秦歌点点头,“嗯,准备好啦!快点让我见他吧!” 她做梦都想再见到执亦言一面,哪怕,见到的只是执亦言的灵魂。 秦歌发动魂斩模式,再让苗牙牙将手搭在他本体的肩膀上,并要放松身心,不要抵抗。 秦歌施展他昨晚才刚掌握的猎魂之术,牵引出苗牙牙的灵魂,并将她的灵魂带入魂斩空间。 牵引出苗牙牙的灵魂,这对已经学会猎魂之术的秦歌来说并不难,但要将其带入魂斩空间,秦歌也只是根据自己的一些推论和猜测,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在没真正试过之前,他并没有十足的把握能成功。 不过现在看来,这确实能行。 有魂斩模式,再加上执亦言所传授的魂术,秦歌相信,今后只要自己花些时间去掌握、创新,必能大有作为。 魂斩空间中。 苗牙牙已经呆住,因为她终于见到那个她朝思暮想的人。 这么多年过去,他一点没变,还是那么温柔。 “老公……”苗牙牙扑向执亦言。 因为都是魂体,本质相同,所以能够接触。 看着抱在一起的苗牙牙和执亦言,秦歌鼻子不由一酸,魂体默默的退到一边。 “牙牙,我好……想你。”执亦言伸手摸摸苗牙牙的脸。 并没有什么煽情的话,也没有什么甜言蜜语,两人就只是这么抱在一起,安静的看着彼此,以此倾诉自己的思念。 …… 时过良久。 秦歌说道:“时间快到了。” 他这简单的一句话,却像是魔音,更像是一把刀,令人痛苦绝望。 这短暂的相聚,终于要到尽头。 如果可以的话,秦歌当然也希望这对苦命的恋人能够永远在一起,不论是身体还是灵魂,都永远在一起,但是…… 执亦言不舍的松开怀里的苗牙牙,抬眼看向秦歌,“小兄弟,拜托了。” 秦歌缓缓伸出手,一丝丝黑色的诡异能量在他手中凝聚成魂斩之剑。 这把剑,不仅能通过魂斩空间对现实空间里的一切产生物理效果,同样也能斩杀一切魂体。 此刻。 身在现实空间的苏月摇和安芝芝看到,苗牙牙脸上挂满泪水,虽不知具体,但她俩也大概能猜到发生过什么。 魂斩空间中,秦歌一剑刺入执亦言的魂体。 执亦言魂体猛地震动,就像是一个被捅破的气球,散发出道道黑气。虚空中,隐隐传来撕心裂肺的咆哮声,那是恶魔诅咒的本体在承受极大的痛苦时所发出的咆哮声,魂斩之剑,就像是它的克星。 苗牙牙跪在地上,两手捂着脸,虽然魂体不会流泪,但她在现实空间的本体早已泪如泉涌,哭红了眼睛。 刚刚执亦言已跟她说得很清楚,让她不要伤心,不要难过,但她……还是很难受。 执亦言的魂体渐渐变得模糊,在一点一点的消散成虚无,他温柔的看着苗牙牙,“牙牙,对不起。此生,是我负了你。” “如果有下辈子,我希望,我能再一次遇到这么好的你。我会听你的话,不再做坏事,这样老天就不会惩罚我,可以让我永远跟你在一起。” “下辈子,我就做个最棒的厨师,永远给你做好吃的。” “牙牙……能再见到你,跟你说说话,我很高兴。” “余生,愿你能好好的……即便我不在,我也会……永远……深爱着你。” “……” 执亦言的魂体化成一缕黑烟,缓缓消散于虚空。 随着一同消失的,还有他温柔的声音。 但他对苗牙牙的爱,仍会永存。 秦歌收回魂斩模式。 苗牙牙的灵魂回归本体,蹲在地上失声痛哭。 安芝芝急忙过去抱住她,只是这样安静的抱着她,什么安慰的话也没有。 因为这个时候任何安慰的话也没用。 人与人的悲欢从不相通,所以秦歌、安芝芝、苏月摇三人只能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感受,并不能像苗牙牙那样去体会,毕竟,都非当事者。 这就像有些看热闹的人,当事者哭得死去活来、肝肠寸断,而看热闹的人却表示很不理解,只觉得这是一场热闹。 当然,秦歌几人并没有那种看热闹的心态,有的只是满心感慨。 人世间,各个角落,每时每刻,都有喜怒哀乐的事情发生,今天这些事落在别人身上,你看别人的热闹,有感慨,也有体会;明天,这些事就有可能落在你的身上,然后别人来看你的热闹。 安芝芝在想,如果自己有一天失去秦歌,是不是也会跟现在的苗牙牙一样。 她偷偷看秦歌一眼,暗自发誓,一定要好好的珍惜跟秦歌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逝者已矣,生者如斯。”秦歌注视着苗牙牙,“苗姑娘,带着他对你的祝福,好好的、勇敢的生活下去吧。” 苏月摇深深的看了秦歌一眼。 秦歌走到一边,将早已准备好的干柴抱到空地中架好摆好,然后拿出汽油撒上一些,再将执亦言的尸体抬出棺材放到上边。 …… 秦歌靠在树下,看着前方燃烧的大火发呆。 执亦言的恶魔诅咒算是解决了,可自己身上的又该如何? 秦歌没有去想太多,因为他不敢想,眼下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便在这时,一道身影从秦歌身旁走过。 秦歌抬眼看去,发现那是一位老者,衣衫褴褛,步伐蹒跚,他肩上还挑着担子,里面是肉。 这位老者,应该就是那个苗牙牙说的每隔几天都会来幸福村卖肉的屠夫,事实上,他就是执亦言所说的那个忠心的属下,住在很远的镇上,隐姓埋名,以杀猪为业,数十年如一日,只因当初执亦言的那句话——帮我照顾好牙牙。 但除这位老者之外,还有很大一群人跟在他身后。 有瘸腿的老汉,有提着葱的大娘…… 这些都是在很多年前就已死去的幸福村的村民,本来只有苗牙牙能看到,但这时候,秦歌、安芝芝、苏月摇都能看到。 ……(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七章 预言之图 秦歌急忙站起身,跟在那群“村民”后边。 这个时候,安芝芝和苏月摇也都发现正朝这边走来的大群“村民”,不由瞪大眼睛,一同看向秦歌,目光中有询问的意思。 秦歌对两女摇摇头,表示自己也没弄明白。 苗牙牙被安芝芝从地上扶起,伸手擦干眼泪,迎向那位正朝她走来的老者,“老爷爷,您怎么也来了?还有大家……” 有关幸福村所有村民都不存在的事,刚刚执亦言并没有告诉苗牙牙,因为那时候执亦言没想好要怎么告诉她。 老者无言,放下肩上扛的担子,径直走到正在燃烧的火堆前,双膝下跪,说道:“大王,您,一路走好!” 该伤的心,在五十多年前,老者就已伤完。 该流的泪,在五十多年前,老者就已流完。 他现在很高兴,很欣慰……大王终于得到解脱。 苗牙牙走过去将老者从地上扶起。 老者轻轻叹息,抬眼看向苗牙牙后方的那些“村民”,说道:“苗姑娘,现在,也是时候该告诉你真相了。” “什么真相?” “当初,大王身中恶魔诅咒,遭其控制,身体异变,失去理智,在一夜之间,幸福村所有村民……惨遭其害。”老者心疼的看着苗牙牙,“后来,是大王利用魂术,在你的精神海洋表面覆盖一层假象,也就是给你施加幻术。” “这些村民……这些陪伴你生活数十年的村民,都只是神识幻影,并不是真实存在。他们的存在,是始于你的内心,基于大王的神识,继而产生一种‘你以为’的景象,影响你的视觉以及感观,令一直生活在假象中的你以为自己一直都生活在现实中。” 老者这番话,在场只有秦歌一人听懂,安芝芝、苏月摇、苗牙牙都是似懂非懂。 这便是猎魂魔王的强大之处。 幻术,也是魂术中的一种。 在鸿土,执亦言说自己的幻术第二,那也没人敢说第一。 “苗姑娘,你别怪大王,他当时是因为怕你伤心难过,无法接受事实,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老者长叹,又道:“然而,一旦撒下一个谎,那就需要用更多的谎去维持。这么多年过来,是老朽一直在负责维持这些神识幻影,每隔几天来这里,也不仅是来卖肉,也是定期将神识输送给这些幻影,以此确保大王施加给你的幻术一直有效,不会被你发现。” “现在,大王已得到解脱……因此,他施加给你的幻术,也会自动解除。” 苗牙牙紧紧咬着嘴唇,眼里泪花打转,“你说什么……老爷爷,你一定是在骗我,对不对?” “不可能,这不可能!” “老爷爷你一定在骗我,是不是?是不是呀?!” 苗牙牙急忙跑到一位村民面前,“你看,牛爷爷,王大婶,张大娘……还有李叔叔,大家都还在……大家都还好好的,他们都是真的,不是假的!” “牛爷爷,昨天您不是还跟牙牙说过话吗?” “还有小丫蛋,你那天不是还问我要果子?” “……” 苗牙牙哭得越来越伤心,虽然她不想承认,更没法接受,但事实是……那些满脸笑容的村民都在慢慢的变得模糊,渐渐消失。 她不管用何种方法,就是碰不到他们。 老者说道:“这些神识幻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老朽在控制。” “因为……曾经你跟大王说过,这是个很幸福的村子,是你此生最想住的地方,所以,大王他不忍心破坏你心中的那份美好……才一直瞒你到现在。” “其实仔细想想,你应该也已经发现,这些村民的模样,跟你当初第一次来这里时看到的模样,没有一点变化。” “不!”苗牙牙捂着耳朵跑向远方,“我不听我不听,你都是骗人的!我才不信!” “……” 当苗牙牙跑回村子的时候,她发现一切的一切都消失了。 村里那些精致温馨的房屋不见了,村外的那些农田也不见了,那头老黄牛,还有张大娘家里养的鸡……都不见了。 这里只是一片杂草丛生的荒地,荒地中只有一座座坟墓。 那温馨的小村庄,在数十年前就已消失。 现在唯一还剩下的,就是她的家,还有她的那些小果园。 苗牙牙无力的跪在地上,两手捂着脸,泣不成声。 “为什么……为什么你们大家都要离开我?” “牙牙到底是哪里让你们不开心了?你们不要离开牙牙好不好?” “……” …… 老者拿出骨灰罐,细心的将执亦言的骨灰装好,随后走到秦歌面前,“小伙子,谢了。” 秦歌微笑摇头。 “如果当初,大王在去陨落之地之前,能够做足准备,那也不至于发生这么多事,现在也应该是另一种结局。”他看向远方天空中的云彩,眯着双眼,似是在幻想某些美好的画面,缓缓笑道:“和心爱的姑娘在一起,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养儿育女……真好。” 言讫他收敛思绪,注视着秦歌,问道:“小伙子,你此来鸿土,欲往何处?” 秦歌说道:“前辈见谅,不便告之。” 老者微微一笑,蔼然道:“你要去陨落之地,对吧?” 秦歌有些好奇的看着老者。 老者说道:“老朽身为大王的左膀右臂,所精通的,自然也是魂术。其实,昨晚你在墓中与大王交谈时,老朽也正好在上方。” 秦歌眼帘轻阖,“前辈何意?” 老者笑道:“老朽想说的是,这些年,老朽一直都在调查有关陨落之地的事,因为老朽也想大王能够早日得到解脱。老朽曾抽时间去过陨落之地……而且不止一次。”他将骨灰罐轻轻放到地面,说道:“虽然遇到一些强大的存在,导致身受重伤,命不久矣,但老朽在离开陨落之地后,并未染上诅咒。” 说到这里,老者掏出一物递给秦歌,“这是老朽数次探险陨落之地后,耗费心血苦炼的一种法宝,名为镇魂铃。在铃音范围之内,陨落之地的残魂,不敢靠近。” “可能你很好奇,好奇老朽为何会知道你此行是去陨落之地。” 秦歌点点头。 他确实很好奇。 就算昨天晚上这位老者知道秦歌和执亦言的对话,可秦歌也并没有跟执亦言说过他要去陨落之地,甚至这事儿都没有提过一字一句。 所以,这老者又是从何得知? 老者淡淡道:“因为老朽在陨落之地看到大贤者的预言之图,而你就在图上。” “老朽并不知道,你为何会出现在预言之图上,这一切,要等你自己去后才能知晓。” 秦歌眼帘低垂,“这位大贤者,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老者摇摇头,表示自己也并不太清楚,说道:“只是有古老传言,大贤者是这个世界上的语言和文字的创造者,他守护着这个世界的秘密,所以他也是守秘者。” “至于更多的,老朽无从得知。” 秦歌:“晚辈会亲自去看看您刚刚说的预言之图。” 老者:“另外,大贤者还说,任何生命在本质上都是由恶魔演变而来,每个生命,灵魂都有一半是恶魔。所以,恶魔诅咒……也或许并不是一种诅咒。” 秦歌表示有些听不懂,老者这话听得人云里雾里。 老者说道:“其实老朽也听不太懂,因为大贤者的话都很难懂。” “总之,这一切都要由你去揭开,你能出现在预言之图上,那必然有原因。老朽告辞。”老者深深的看一眼地上执亦言的骨灰罐,随即挑起一边的担子,渐行渐远,很快就消失。 他自知自己命不久矣,所以,在人生中最后的这段时光里,他想好好的陪家人。 这么多年过来,他早已有家室,有儿女,有孙子…… ……(。) 第319章 与妖族的谈判! 在那片杂草丛生的坟地中。 苗牙牙无力的坐在地上,神情颓然。 她的眼泪早已流干,两眼无神,仿若失魂,口中轻轻地呢喃着些什么。 她觉得,今天可能是她生命中最伤心的一天,比五十多年前的那天还要伤心。 秦歌、安芝芝、苏月摇三人慢慢走到她身后站定。 苗牙牙听到脚步声,伸出小手擦擦眼眶,脸上挤出一丝笑容,站起身面向秦歌几人,“对不起,让你们看笑话啦。我很久都没有这样哭过鼻子。” 秦歌摇摇头,伸出双手将骨灰罐递给她,“这个……你收好。” 苗牙牙满脸好奇,凑近看了看,问道:“这什么呀?是蜂蜜吗?快打开让我尝尝。” 秦歌嘴角抽搐,脸上泛起数道黑线,一时间实在不知该说什么好。 苏月摇有些郁闷,真是服了这吃货,说道:“这是你老公的骨灰。” “额……对不起。”苗牙牙吐吐舌头,很尴尬的低着头,伸手接过,紧紧抱在怀里。 尽管她很努力让自己不要去想那些伤心的事情,想要自己坚强点,快快乐乐的,但在看到骨灰罐的时候,她的眼睛还是红了,咬着下唇,一副要哭不哭的模样,真真是令人倍感心疼。 苗牙牙忽然想起什么,一双大眼睛登时眯成月牙儿,对秦歌几人说:“虽然幸福村的一切都是假象,不过幸好,我的那几片果园是真哒,那些好吃的水果都还在,不然我就真的很伤心了。” 闻言秦歌和苏月摇差点摔倒。 有时候就真想把精灵的脑子打开来瞧瞧,里面装的到底是啥。 倒是安芝芝,一手捏着下巴,连连颔首,神情很认真,露出一种很理解的表情,“嗯对,只要好吃的还在就行。” 秦歌问:“不知苗姑娘接下来有何打算?” 苗牙牙将骨灰罐抱在怀里,抬头看看天空云彩,笑着道:“我要在这里种满很多好看的花,然后我要去做很多的好事,帮助很多的人,我可以帮人治伤,我可以帮人剥玉米,我还可以帮小朋友拿不小心挂在树枝上的毽子,可以帮腿脚不便的老爷爷提很重的东西……” “我老公以前是魔王,他做过很多坏事,伤害过很多人,虽然我知道他已经不会再做坏事,但他已经做过的坏事却没法改变。” “他伤害过一个人,那我以后就去帮助十个人,他伤害过十个人,那我就去帮助一百个人……我替他赎罪。只有这样,老天爷才会让他回来,再跟我相遇。” “我一直都记得他跟我说过,等我长大,他就娶我做新娘子,要把我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还在婚礼上准备好多好吃的……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苗牙牙擦着湿湿的眼眶,笑着说道:“我会一直等他来兑现诺言,如果一百年等不到,那就两百年,两百年等不到,那就一千年。” 秦歌微笑说道:“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们会再遇。” 却在话落时,身旁绿光刺眼。 这耀眼的绿光,正是从安芝芝身上散发。 确切的说,是从她脖子上的那条项链上散发。 项链上吊着颗绿色的宝石,正是当初秦歌从风林婉那里抢来的“精灵之心”。 苗牙牙只是一眼就看出这颗宝石是什么东西,美眸不由颤抖,一手捂住嘴,“哇塞……女王大大你这是……” 安芝芝轻闭双眼,小脸上的表情很认真,仿入无人之境。 秦歌看向安芝芝,不由怔住。 她的长发和衣裙轻轻飘舞,透出一种温柔而又尊贵的气质,此刻当真就是一只令人着迷的精灵,人家不应有,只该天上有,显得如梦似幻。 这时秦歌看到,漫山遍野,百花齐放,姹紫嫣红。 只是片刻光景,众人便被鲜花包围,身处一片花海之中,呼吸间,入鼻便是馥郁芳香。 方圆数十里地的草木,每一片绿叶,都轻微的摇摆,像是在迎接女王的到来,散发出淡淡灵光,以此回应女王的恩泽。 “真的好美呀……”苗牙牙轻轻地将骨灰罐放在地上,然后在花海中转着圈圈跳着舞,衣裙长发随之摆动,煞是好看,似乎她就是于百花之中诞生的精灵。 “哈哈哈……真好玩,女王大大你好厉害。” 苏月摇实在是忍不住,再也不想装下去,突然拉着秦歌的手,牵着秦歌欢快的朝前方跑去,开心得竟跟个小女孩一样。 身处这般花海之中,这无疑是大多数女孩子只在梦中才能实现的愿望。 然而,秦歌的一句粗鄙之语却打破这浪漫又梦幻的气氛。 “靠!你特么是不是脑子有病啊?” 他觉得吧,堂堂七尺多的男儿,实在是不应该这样…… 纯爷们儿,要么就在战场上干架,要么就是在去干架的路上,如此际这般花间欢乐,与妹子携手共舞,模仿浪漫,着实不应该。 苏月摇嘟着嘴,很不开心,“哼!超级直男,不解风情,我不理你了。” 秦歌感动得快要潸然泪下,“我求之不得。” 时过须臾。 安芝芝睁开双眼,身上散发的光芒渐渐敛去,对正在前方翩翩起舞的苗牙牙说:“好啦,我已经帮你把这里种满花。” 苗牙牙停止舞蹈,因为刚刚转得圈圈有些多,因此头有些晕乎乎的,摇摇晃晃的有些站不稳,原地摇晃一会儿才面向安芝芝,“谢谢女王大大!” “对了女王大大,你这个是精灵之心吗?” “嗯,就是精灵之心。” 精灵之心和精灵古树一样,是精灵族的至宝,同时也是精灵女王的象征。 精灵之心本身蕴含着强大的生命力量,而且只要在同一片土地中,就可无视距离,跟精灵古树建立联系,借用精灵古树的力量。 不过精灵之心历来都不是被当成饰品佩戴在精灵女王身上,而是被精灵女王吸收掉,融入心脏,成为心脏的一部分。 当然,精灵之心还有一些妙用,只是苗牙牙并不十分清楚。 “女王大大为什么不吸收它呀?” 安芝芝说道:“因为这是秦歌送我的,我才不舍得吸收。” 苗牙牙说道:“我决定了,我要回家!女王大大也跟我一起回家好不好?要是大家看到你,一定会很开心。” “大家?”安芝芝忙问:“你的意思是,在鸿土这边,还有其他精灵?” “当然,不然你以为就我一个呀?其实有好多呢,只不过我没有跟她们在一起。” 安芝芝又问:“那你家在哪儿呀?如果很远的话,我还是以后再去吧,因为我还要跟秦歌去一个地方。” 苗牙牙说道:“我的家在滨珠城。” 闻言安芝芝看向秦歌,两眼发亮。 秦歌笑道:“如此看来,我们顺路。不妨一道,路上相互也有个照应。” …… …… 剑仙大陆。 京东。 海底妖族在数月前药王爷战死之后便于呼延海峡登陆,不过彼时海底妖族的统领九头龙蛇因承受药王爷自爆修为的力量,继而身负重伤。海底妖族虽成功跃过龙门登陆,却已难再向前挺进。 并且,在药王爷战死之后,京都那边的援军便抵达京东大地,紧接着,又有风起帘这位剑仙亲临京东坐镇,还有药不然这位一人一刀屠尽数万妖族大军的世子殿下,以及妖族最强战神白金刚威猛夯昊和京南传人战安凉…… 种种因素,令双方战局逐步陷入僵持。 而要打破这种僵持,除非是海底妖族隐藏的那几位强者出手参战。 不过人族这边也只是派出一位剑仙坐镇京东,并且这位剑仙也未亲自出手,所以,不到最后关头,九头龙蛇也不会请那些妖族强者出面。 保留实力,不轻易展露底牌,这是最起码的。 且就这么耗下去,看谁能耗到最后。 后有汪洋一片,因此,食物对于妖族大军来说根本就不是问题,甚至可以天天享受美味虾蟹,进行海鲜大宴。 反倒是人族,现在可谓腹背受敌,这边有妖族大军跃过龙门压境,高墙那边又有魔族大军虎视眈眈,剑仙层级的惊世大战随时都会爆发,双方军队间的小摩擦也是从未间断,长此以往,耗不下去的肯定是人族。 在这数月间,海底妖族拼尽全力,却也只在数名大将的带领下打下京东的三个郡,以至于都没有什么多余的地方容纳军队。 京东大地只有一城,便是并肩王府所在的王城,其下是二十五郡。 如今只失三郡,对京东大地来说,虽不能说是不疼不痒,但也远没到伤筋动骨的地儿。 在今天,人、妖两族,将有一场谈判会议。 这场谈判,是在半个月前,由海底妖族的统领九头龙蛇所提出。虽然海底妖族从一开始的目的就是战争,根本不会畏惧战争,但如果将这片今后要生活的土地给打坏,那也会很心疼。 所以,有时候,能不动手,那还是得尽量多逼逼几句。 毕竟动口不动手嘛。 双方会谈的地点,设在海底妖族刚打下来的水集郡。 水集郡是京东大地临海地区的一个郡,相较于其它二十四郡,不可谓大,却也不可谓小。 人族军方这边,参与谈判的主要是药不然,因为药不然代表京东。 有关药天命和颜箐箐的那些舆论,自药天命死后便被皇朝那边压下去,毕竟眼下战事连连,举国上下,理当同心应敌,如果这时候人族内部要是再起舆论浪潮,那也并非什么好事,特别是对京东大地的百姓们影响甚大,所以这事儿必须得压下去。 药不然这位世子在与妖族接连数战之后,如今威望极高,人称“屠妖者”, 他已向世人证明,他并非是那个游手好闲的纨绔世子,而是京东的小王爷,是京东的守护者。 威望固然是有威望,但京都的那些大臣都不傻,对他们而言,药不然这位小王爷的作用只是用来稳住京东百姓不起异心的定心丸,” “现如今药王爷战死,最实际的兵权,自然是要控制在京都那边,要被抓在皇帝陛下的手里边,所以参加谈判的除药不然之外,还有来自京都的李晋,李大将军。 所以,这场谈判,真正能做决定的人并不是药不然,而是李晋,因为李晋代表的不是京东大地,而是整个皇朝。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京东大地,也是王土。 水集郡某处。 那宽敞的大院中。 一位身高近三米,无比壮硕、有四肢、直立行走……看上去像鳄鱼的妖族大将站在那张很大的木桌前。 这看上去像是只成精的鳄鱼、丑萌丑萌,还挺凶的家伙,名叫“雷顿”。 雷顿在海底妖族可谓是一妖之下万妖之上的存在,亦是九头龙蛇最信任的大将。 此次与人族谈判,由他负责。 “哦!你们来了!”雷顿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憨厚,但也透出一种凶恶,有些怪怪的,见药不然一行人到来,伸手指指那几张椅子,努力让自己表现得很有礼貌,“都给老子坐,不要客气。” 李晋最先坐下。 然后是药不然、战安凉、余龙雀等人。 威猛夯昊没有来,因为它来了就不是谈判,而是干架。 此前药不然是说了很多好话,昊爷长昊爷短的,才说服威猛夯昊在家待着,别来谈判。 雷顿深深的看了余龙雀一眼,开始有些吃惊,然后便是不屑,挥挥那只布满鳞片、看上去很锋利、也很脏的鳄鱼爪子,“还等个瘠薄,上菜啊!赶紧的,爷饿了!” 立时便有数名小妖匆匆离去,不多时便端来一盘盘菜肴摆到桌上。 见到那些菜,药不然等人都皱起眉,虽然都在战场上打过滚,即便脑浆子沾脸上也敢伸手去抹掉,可此刻见到这些同类被做成菜肴摆到桌上,这委实是…… 雷顿馋得快要流口水,搓着两手,“那啥,都爷们儿,别客气,可劲造。我先整,你们随意!” 话罢便将身前桌面整齐叠好的白布抖开,熟练的系在脖子上,然后一爪拿起刀,一爪拿起叉,开始大快朵颐,满脸享受。 “嗯……这红烧人腿,肥而不腻、软烂鲜香、入口即化。有八角和香叶煮过后的气息,再撒上几粒葱花花,又添一丝鲜美。实在是可以的很呐!很不错!今天的厨子是谁,回头爷有赏!” 雷顿满嘴油腻,一时兴起,竟丢掉手中刀叉,直接用手拿起大腿骨啃,抬眼看看对面的药不然等人,不解道:“各位都别愣着,开整啊!” 站在附近的那些妖族士兵,此刻都露出羡慕的目光,垂涎欲滴。 药不然几人却是毫无胃口。 跟在李晋身旁的一位副将说道:“恶心!你们妖族,真是恶心!” 他的脸色早已苍白,说完便转身跑到一边呕吐。 “恶心?”闻言雷顿放下手里的大骨头,拿起一边的手帕擦擦手,很优雅。 雷顿似要借题发挥。 “我要说,最恶心的,那就是你们人族!猪狗牛羊,鸡鸭鹅鱼,你们都不是这样吃的?红烧?清蒸?爆炒?油门?连肠子和内脏不也都做成各种各样的美食?” “怎么到现在,我们妖族这样吃你们人族,就变得恶心了呢?” “看来族里的老家伙们说的不错,人类,果然自以为是,觉得自己就是全世界的中心,是万物的主宰。” 雷顿站起身,拖着长长的鳄鱼尾巴,慢慢踱步走向药不然几人,“对我们两族而言,彼此都是食物,谁都没有错,如果硬说有错,那也是每个人都有错,都身负着罪孽,但谁都是为填饱肚子,所以……” 他的视线落在李晋身上,“李老头,要人族与妖族和平共处,这显然不可能,也不是此次谈判我们妖族想要的答案。” “人族与妖族,总要有一族被踩在脚下,被当做食物。” 李晋淡淡笑道:“老夫都还没说此次是来求和。” “不是求和,那就好。”雷顿走到一边,一屁股坐在地上,拿着一只油炸人爪啃起来,“在你们人类的谈判技巧中,刚刚我这算是提前‘确认目标’。” 李晋:“那你们的谈判目的是什么?” “嗯!不错不错!”雷顿目光倏地大亮,霍然低头看着手里还未啃完的油炸人爪,“独家腌料腌制,裹上红薯粉,再撒上一层面包糠,下锅肉渣,味道真棒,口感真好!” 李晋淡笑道:“雷顿将军,还请回答李某刚刚的提问。” 雷顿说道:“让出京东这片土地给我们妖族,同时,为表诚意,我们也会将海域分你给们一片。此后,两族还可以保持稳定的商业互通。我们还会给出两年的时间,让生活在京东的人类撤出这片土地。” 药不然忍无可忍,怒拍桌面:“放你大爷的屁!这不可能!” 雷顿似笑非笑的看着药不然,“你就是屠妖者?听说你很叼啊,来,来砍爷!” 他用力拍拍自己的脖子,“来!赶紧的,老子求砍!” “你妈死了。”药不然站起身,他从未见过这么贱的要求,也从未见过这么装逼的妖,正打算成全雷顿,但下一刻却被李晋按住肩膀。 李晋用眼神告诉药不然:别冲动。 随后李晋微笑道:“如果不答应,会如何?” 雷顿:“你父母难道没有告诉过你?你笑起来真难看,跟刚拉的屎一样。” 李晋微笑不语。 雷顿翻翻白笑,从地上爬起,走到一边享用美食,“如果不答应,那就打呗。你们人族会死很多人,到时候,不仅是京东,京都、京南、京西、京北,还有中州,都归我们妖族。你们的人,我随便吃,想吃谁吃谁。”说着他霍然面向李晋和药不然,鳄鱼爪子用力一握,“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这样捏着你们的脑袋,将你们的头骨给捏碎,看着脑浆子从指缝溅射。” 李晋眼帘低垂:“你觉得,这可能吗?” 雷顿:“可能,很有可能!这片土地,本就不是属于你们人类,所以,你们凭什么要独占它?凭什么要觉得是你们自己的?你们这些人,不都老说凡事得要脸吗?” 雷顿伸出自己的鳄鱼脸,用爪子拍了拍,讥诮道:“可是你们哪个人又真正的要过脸?” “你们人类的垃圾,都已经沉到我们那么深的海底,都已经污染到我们生活的海洋。” “你们的废水,你们的排泄物,你们的毒药,都通通往海里灌,你们有脸使用这片土地吗?” “不,没有。”雷顿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真的,你们没有脸,你们很不知好歹。你们也不配使用这片土地,得将它还给我们妖族。” “过分吗?对,很过分,你们人类,真的很过分。” “……” ……(未完待续。) —————— 这章是不是有些长? 没错,是二合一。 第三百一十九章 谈判结束! 李晋问雷顿:“在你们海底妖族的理解中……我们皇朝一定会惧怕战争,会忍痛割地?” 雷顿重新坐回椅子上,拿起一根牙签剔着牙,“你们得承认,事实就他妈是这个样子。干仗,你们干不过,你们也输不起。现在,我们只不过是采取一个比较简单的法子,省去那些麻烦的过程,给你们一个选择。” “这个世界,海洋面积远大于陆地面积,所以我们海底妖族的底蕴,你们没法想象。” 李晋:“那你们为何不待在海里?” 雷顿:“就像你们陆地上的想要征服海洋,我们海里的也想征服陆地。我们在海里待得太久,现在还是觉得,阳光比较适合我们。” 李晋:“因为你们有海洋为底蕴,所以你们觉得你们可以在陆地上为所欲为?” 雷顿耸耸肩,“不错,因为我们很牛逼,所以可以为所欲为。就像你们人类觉得你们很牛逼,可以主宰万物为所欲为一样。” 李晋:“或者你们这次谈判的目的,只是想要灭此朝食?” 雷顿:“我们只是不想麻烦,打仗是场游戏,但这游戏并不好玩,妖族的兄弟姐妹上战场,我也会心疼。但我得跟你说明,我们不想麻烦,并不代表就怕麻烦。” 李晋:“你们的目标是整片陆地,所以我想,你们应该不会只要一个京东大地。就算今天不打仗,将京东拱手相让,你们也不会止步。” 雷顿安静少许,点点头,“吃着碗里的,那自然也要想着锅里的。” 李晋:“但贪多嚼不烂。” 雷顿:“可我牙齿很好。” 李晋:“想要吃太多,那也得要胃足够大才行。” 雷顿:“我们的胃,大到足够吃光人族。” 李晋:“看来这场谈判本质上没有任何意义。” 雷顿:“这是因为我们都没得到想要的答案。” 李晋:“你们要陆地,可我们只想你们滚回海里。” 雷顿:“我们不想回海里待着,只想征服陆地,拿回原本属于我们的一切。” 李晋:“正如你适才所说,人、妖两族,必须有一族要被踩在脚下,谁都不可能会在底线上让步,所以这仗,还是得干。从你们决定爬上岸的那一刻起,这仗,就得干。” 雷顿:“如果干,你们一定会被干得很惨。” 李晋:“必胜的把握,我们没有,或许我们会输,但你们即使是赢,那也会赢得很惨。” 雷顿翘起二郎腿,身子靠在椅背上,摊开双手,嬉皮笑脸的道:“所以,要打咯?” 李晋淡然一笑,“那就打呗。” 这时药不然撑着座椅扶手,缓缓站起身,淡淡笑道:“你们必须得承认,这数千年来,是我们人类主宰这片大陆。或许在其他物种眼中,人类很恶心,有很多毛病,甚至充满罪孽。” “是的,确实如此,我们人类并不完美,身负罪孽,但也不会找借口为自己开脱。” 药不然注视着雷顿,“但不管你们用怎样的修辞手法来讽刺人类,人类终究还是人类,爷爷,也终究是爷爷,我们活得比任何一个种族都要滋润、都要会享受,生活充满情调。你们的皮肤、你们的牙齿、你们的骨头,在我们人类眼中,是很值钱的饰品。” “你们应该睡在窝里,不是跟我们人类一样睡在床上;吃饭,你们也只能趴在地上吃,不能跟我们人类一样在桌上吃。” “我们人类之所以能主宰这片土地,不仅是因为我们不要逼脸、阴险狡诈、卑鄙无耻,也是因为……即使我们面对强者,也敢去拼、也敢去打,绝不服输。” “反倒是你们这些怂货,就只敢在你们觉得弱小的存在面前装下逼,歌颂自己有多么牛逼,特么想要吓唬谁呢?一旦遇到强者就怂得躲到海里,数千年不敢出来晒太阳。欺软怕硬,我想这说的就是你们。” 雷顿的脸色很不好看,似笑非笑的看着药不然,“小伙贼,你还贼几把有点儿意思哈。” “斑爷我跟你说个卵。”药不然粲然一笑,“曾经,我一个好哥们儿跟我说过一句话,他说人类或许会因为所谓的‘自以为是’而走向灭亡,但可以肯定的是,人类就算要灭亡,那也只会在自己的手中灭亡,而不会在其他种族手中灭亡。” “在这茫茫大道之中,最终能死在自己手里,那其实是好事,远远好过被其他种族欺压而死,死得毫无尊严,毫无个性。” 雷顿说道:“那就让我看看,你们的个性在哪。慢走不送。” “……” 谈判就此结束。 数日后。 战争爆发。 妖族确实很强,但人族也确实如药不然所说,确实没有怂。 面对一个比自己强大的敌人,还要去打去拼,这或许是徒劳,但在人族,只有战死的勇士,绝没有投降的奴隶,也没有坐以待毙的懦夫。 在皇朝与海底妖族爆发战争的同时,高墙那边,也有一道剑光斩向魔族大营。 这道剑光,正式拉开帷幕,而帷幕后面的舞台,便是血土高原。 这是玄玉剑仙斩出的一剑。 但那道似乎能将整片苍茫大地一分为二、足矣摧毁一切的剑光并没有落地,它在半空停留数刻钟,最终消失于无形。 魔叮叮轻微的喘着气,仰望那道剑光消失的虚空,美眸轻轻颤抖,似是有些激动。 好久没有跟真正的强者打过架,早已痒得不行。 “任玉虹,你的剑,还是这么有力,果真没有让我失望。上次的账,就在今天算!” 一位红发长须的魔族老者脚步蹒跚的走到魔叮叮身旁站定,眺望高墙所在的方向,“看来公主所言不虚,人族这边的剑仙,确实值得我们这些老家伙出手。” 这位老者,乃是鸿土大地为数不多的几位……真正的隐世强者,来自魔尊殿。 鸿土有两殿一宫一阁,两殿是指“魔尊殿”、“贤者殿”;一宫是指“魔王宫”;一阁是指“问道阁”。 鸿土大地,便是由这四个存在所统治管理。 魔尊殿的任何一位成员,都是当年跟随在神威魔尊左右的心腹,现如今,魔尊殿虽成员不多,但无不是超越魔王级别的修道强者。不论是修道实力,还是政权,在鸿土都属顶尖。 在鸿土,一位魔王就相当于人族这边的一位王爷,或是一位剑仙,但就是一位魔王级别的存在,在魔尊殿的任何一名成员面前都得低声下气跟孙子似的。而一位魔王若想加入魔尊殿,成为魔尊殿的一员,就需要经过层层困难的考核…… 这数千年来,还从没有一位魔王考入魔尊殿。 此时来到战场上的这位魔族老者,便是魔尊殿中的一员,连向来倨傲无礼的魔叮叮,在他面前也得乖乖的自称“晚辈”。 贤者殿是由大贤者所创,虽有一定政权,但却极少牵扯鸿土政事,成员都是各方面的学者专家,对政权和修道都不感兴趣。但任何一位贤者殿成员都备受尊敬,地位在鸿土举足轻重,这就好像杨建国在玄剑道宗的地位。 魔王宫的宫主是魔叮叮,而魔王宫在鸿土无疑是权力最大的一个部门,政治、民生、经济都是魔王宫在管,还有十二魔王,以及鸿土的军权,都在魔王宫。 而魔叮叮不仅掌管魔王宫,同时她也是魔尊殿的成员之一。 至于问道阁,向来都很神秘很低调,主要就是搞情报,培养以及管理间谍特务,在官场上权力较小,不过问道阁主陌问跟魔叮叮一样,也是魔尊殿的成员之一。 此次魔叮叮亲率大军,几乎倾巢而出,本是胜券在握,但就因玄玉剑仙在尖刀林外对魔族大营斩出的那一剑,让她意识到自己还是低估了人族剑仙的实力。 而那些素来心高气傲,总觉得自己在不久的将来就能考入魔尊殿的魔王们自然也是在那次见识到玄玉剑仙的实力,这直接导致信心满满的魔王们对于此战感到举鼎绝脰,无奈,魔叮叮只得请动魔尊殿的一位老前辈出手,亲临前线帮忙镇场子。 ……(。) 第三百二十章 魔尊殿,夏来寒! 玄玉剑仙一直所忌惮的,便是魔尊殿的那几位,因为那是一些真正的强者,是真正的威胁。 所以当初她才会在魔军大营前斩出那惊天一剑,其目的,便是想以此告诉魔族——想要打破那道墙,光凭魔叮叮、凭陌问、凭那些魔王、凭数百万魔族大军,根本不可能。 想要破墙,那就得让魔尊殿的那些老家伙出面。 …… “公主,便让老朽前去会会这位人族的小女娃。”魔军大营前,那位红发长须的魔族老者走到魔叮叮身边。 魔族老者名叫夏来寒,就算是在魔尊殿,他亦是名列前茅的修道强者,在还是小屁孩的时候,便跟随在神威魔尊左右。 魔叮叮说道:“夏前辈小心。” 魔族老者缓缓朝前走去,看上去,他的步伐很慢,甚至有些不稳,好似一阵微风就能把他吹倒,直教人捏一把汗,老得实在是不成样子。 此地距离高墙有数百里的距离,但这段距离,对夏来寒而言,不过就是走几步的事。 血土高原的天空,也因他这一动而变得阴沉。 空气变得很沉重,令人胸口发闷。 他仅仅只是散发的气势,竟已影响到天地间的气压。 此时此刻。 高墙上。 任玉虹洁白的小脚丫稳稳的踩踏在虚空,好像在她的脚下有一条看不见的路承载着她的身体。 在她身后的高墙上,围栏边,另外两位剑仙眼帘低垂,神情凝重。 临江剑仙上若水说道:“玄玉,对面的这位估计不简单,你要小心。” 任玉虹轻轻点头,她很狂,也很傲,但她绝不莽,如夏来寒这样的强者,确实得谨慎对待。 浊酒剑仙苦连天说道:“估计……对面这位已经达到那个境界。” 上若水说道:“魔叮叮和陌问交给我,浊酒,你负责那些魔王。小陈,还有小胖子,速令我方将士躲进堡垒。” 剑仙的战斗,固然很精彩,寻常修道者此生若能远远观望,那也是三生有幸,必会受益不浅,可观战也是需要实力的,因为一不小心,就会遭到波及。 上若水口中的“小陈”和“小胖子”自然便是陈苏安和程耀今,这两位做为军方主帅,那无疑是最高级别的大佬,但在剑仙面前,却只是听话的乖小孩儿。 “是!”陈苏安和程耀今抱拳,立时退下。 “王大龙!”程耀今一声大叫。 高墙堡垒总队长王大龙自然知道程耀今叫他是为什么,也没有废话,“属下这就去办!” 这便是一级命令一级。 将士们看着半空中玄玉剑仙那仙气飘飘的身影,俱是目光颤抖,身心发热,激动的无以复加。 此等风采,举世无双! 见她踏空而去,即将与魔族强者一战,将士们纷纷举首戴目,在心中默默祝福。 她的胜败,便是人族的胜败。 做为人族最强剑仙,举世无双的天才,此战,她必须要赢!若她输,人族便会输。 此时,在墙上某座堡垒中。 秦筱盘膝坐在五鳞红光背上,眉心处那深蓝色的三角形印记悄然浮现,闪闪发光。 她正在通过女武神的联系空间向秦歌汇报情况。 但她此刻的脸色有些难看,神情颇是无奈,这是因为……任玉虹的一道分身就站在她旁边不远,微风吹拂,长发飘摇,衣裙摆动,充满仙气。 “公子……宗主她……她来找过我。”联系空间中,秦筱低着头,有些不敢看秦歌。 先是被步知舞发现,现在又被任玉虹发现,她觉得自己没有完成秦歌交代的任务,所以很惭愧。 但她并不知道任玉虹和秦歌的关系。 在联系空间中,不仅有秦歌和秦筱,苏月摇和安芝芝也在。 此刻都很好奇的看着秦筱。 苏月摇问道:“筱儿妹妹,你怎么啦?是打败仗了吗?还是虹姐姐欺负你了?” 秦筱摇摇头。 秦歌问:“她找你做什么?” 其实秦歌也知道,任玉虹从一开始就清楚秦筱是假冒的鬼剑愁,当然秦歌也可以肯定,任玉虹不会拆穿秦筱。 秦筱说道:“她大概是知道筱儿能和您远程联系,而现在,我们这边的剑仙也即将与魔族那边的魔王开战,所以她让我问问您……那招要怎么用?她说她搞忘了。” 秦歌皱皱眉,“那招?” “嗯。”秦筱:“她就是这么说的。” 秦筱觉得任玉虹很是莫名其妙,不过她也不敢多问,只得按照任玉虹的要求来问秦歌。 秦歌想了想,便猜到任玉虹想要问的是哪招。当初在鬼剑山上,任玉虹的学习没有秦歌认真,一天到晚老想着玩,所以老头子的那一身绝学,她学得没有秦歌多。 比如“剑鬼法相”,“九重烟”这些,她都没有秦歌领悟的通透。 在联系空间中并没有外人,所以秦歌也没有藏着掖着,直言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想要问的,应该是老头子那招‘十步杀一城’。筱儿你告诉她,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用那招,若非要用那招,就需要注意在运行灵力时要……然后……同时也要……切记……” 时过少许。 “好的公子,筱儿都记住了,待会儿会转告她。” 秦筱一个深呼吸,退出联系空间,睁开双眼。 任玉虹:“完了?” 秦筱从五鳞红光背上跳下,“嗯。” 任玉虹:“他怎么说?” 秦筱凑到她耳边。 片刻后,任玉虹的分身化成点点光星消散。 与此同时。 在另一座堡垒中。 任玉虹的另一道分身对步知舞说:“这次,我可能回不来。” 步知舞眼睛湿湿的,紧紧捏着袖子,“我相信师父。” 任玉虹:“如果我没回来,那你就直接回皇朝,不要再回中州,让孔让梨自己去玩。当然,如果我回来,你也要回皇朝,只不过是嫁过去。” 步知舞点点头,“徒儿明白。” 任玉虹伸手揉揉她脑袋,温柔笑道:“还是喜欢你叫我姐姐。” 步知舞脸颊红红,有些不好意思:“上次,徒儿是喝醉了才那样叫您……您永远是徒儿的师父。” 任玉虹分身渐渐消散,“但我从来都将你当成妹妹。” …… …… 鸿土大地。 某条贯穿山林的小道上。 一辆摩托车载着三个妹子缓缓行驶在路上。 已经过去三个多月。 这三个多月,秦歌一行四人一直在赶路。 摩托车上,坐在秦歌前面的安芝芝手里抱着秦歌送给她的音乐法宝,正在满脸陶醉的听着歌。 这所谓的“音乐法宝”,其实就是秦歌当初抽奖时抽到的低音炮,跟摩托车配套的。与其放在空间扳指让其电量耗光,倒不如拿出来用。 音乐法宝响起美妙动听的歌声,是安芝芝、苏月摇、苗牙牙三女这几天最喜欢听的那首歌。 苏月摇跟着轻轻唱道:“时光一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忆童年时竹马青梅,两小无猜日夜相随……” 苗牙牙和安芝芝眯着眼睛,跟着音乐一起在摩托车上摇头晃脑,自认为很有节奏,不过在秦歌看来就是沙雕。 这首歌,在这几天里,几乎一天到晚都在放,秦歌早已听腻,现在一听就想打瞌睡,一不小心,还差点把车开到路边的水沟里。 “芝芝,你就不能关掉?放放放,一天到晚都在放,你烦不烦啊你?”秦歌瞌睡被吓醒,有些不耐烦,很后悔将这“音乐法宝”送给安芝芝。 “为什么要关掉?难道这首歌不好听吗?” 秦歌一个急刹,停了车,然后下车而去。 “秦歌你干嘛?” “撒尿。” “哦。” 苗牙牙对安芝芝和苏月摇说:“我记得前面有个镇子,过了那个镇子,我们就能到滨珠城的地界。” ……(。) ———————— 靓仔们五一快乐! 第三百二十一章 鲨戟佣兵团 滨珠城地界辽阔,不亚于剑仙大陆中州五城,在鸿土以北,数最繁华,没有之一,亦是鸿土大地经济重地。 晨光熹微。 夹带海腥的微风灌入椰林,于那棵椰树之下,拂动那条亮晶晶的水线,一如柳条轻轻摇摆。 一泡尿憋一宿,秦歌终于得到泄放,一时只觉神清气爽,精神抖擞,在抖上数下之后,侧头看向不远处那棵椰树。 只见树后探出一颗脑袋,一头银丝垂撒而下,煞是好看。 秦歌剑眉轻竖,不悦道:“内个女的,你看嘛卵你看?” 其实,像这种被偷看的事,在这段时间里,秦歌早已习惯。 没办法,眼睛长在别人身上,他也管不着。 苏月摇翻翻白眼,“谁偷看你呀?有什么好看的?我是见你这么久不回去,来叫你吃早饭。” 秦歌提上裤腰,“你小心哪天长火眼。” 在另一边,安芝芝已爬上高高的椰树,用小刀将一颗颗大椰子割掉,苗牙牙则在下面接,可她一个也没接住,在地上追着那些滚动的椰子跑,结果这个还没追到,紧接着又掉下来另一个,于是便又去追另一个,看上去是忙得不可开交。 因秦歌说椰子营养颇丰,具有美容美肤、减少皱纹、保养头皮头发等到妙效,是以安芝芝和苏月摇都喜欢上这种水果。 按苗牙牙所说,目前秦歌一行已至滨珠地界,但距离中心城区,尚有一段路程。 秦歌很谨慎,没有选择走官道直入滨珠,而是另辟蹊径,选择走海岸。 从刚入鸿土,一直到滨珠城,这一路,秦歌并没有按白鹭洲当初在地图上给他标好的路线走,而是东逛逛西遛遛,一路游山玩水,完全不按套路来,这直接就导致白鹭洲没法掌控他的行踪。 但不管过程如何,秦歌的最终目的地都是滨珠城,所以,只要白鹭洲守在滨珠城,散开眼线,就能掌控秦歌行踪。 可秦歌自然也清楚这点,所以他还是不想按套路来。 走海岸到滨珠城中心城区,这需要绕更长的路,耽搁的时间也会更多,但秦歌觉得这也比让白鹭洲知道他的行踪要好。 白鹭洲或许不会害秦歌,但秦歌却不十分信任她,况且秦歌还通过苏月摇得知,白鹭洲跟任玉虹有关系,这个双面间谍,自然是要提防。 当然,秦歌最需要提防的人其实是陌问,任玉虹能知道他是诈死,陌问多半也会知道。 …… 昨天秦歌已去附近的小镇弄来一些具有当地特色的服装,甚至还花重金买来一艘小渔船。 自从傍上苗牙牙这位继承了猎魂魔王执亦言遗产的富婆,而且还是个超级大方的富婆,这一路秦歌几人的日子倒也过得滋润奢美,直接从穷游变成富游。 秦歌觉得,当初选择去盗墓是对的,唯一比较操蛋的地方,就是染上恶魔诅咒。 吃完早饭,简单收拾一番过后,秦歌一行四人便扮成渔民,启程赶路,沿岸北下。 秦歌买的这艘小渔船,倒也对得起那笔钱,装有在数年前由贤者殿所研发出的灵石动力系统,只要有灵石作为能源,便能在海上航行。 小渔船沿岸北下,一路走走停停,累了就停船歇息,去海滩捡捡贝壳,饿了下海捕鱼,苏月摇还准备好几套泳衣。 秦歌捕鱼的方式比较特殊,不是钓,也不是撒网,而是用毒,他还特意为捕鱼而调制一种新毒,这种毒只能将一些小鱼毒晕。 转眼间,半月过去。 秦歌一行人距离滨珠城中心城区的港口越来越近。 这天,掌舵的秦船将船停到一处海滩,却是有些晕船,准备歇息片刻再赶路。 秦歌穿着齐膝的宽松短裤,双手枕在脑后,仰躺在沙滩上晒太阳,苏月摇跪坐在他身边,双手涂上香香的、还很清凉的防晒霜在他身上涂抹。 秦歌的胸腹肌线条分明,但并不如那些魔族壮汉那般夸张爆炸,给人一种强壮且优美的感觉,苏月摇甚是喜欢,所以每次秦歌躺在沙滩上休息,苏月摇都会找借口给秦歌抹防晒霜。 “轻柔的拍打,加快毛孔吸收。放松,表紧张。”苏月摇当着秦歌的面将自己的泳衣换上,“待会儿你也要给我抹。” 这防晒霜很贵,由杨建国研发,天衣坊生产,光成本价都有三千两,此次苏月摇并没有想着是出来游玩,所以空间法宝里带的并不多,但她几乎全拿来给秦歌用,自己都很省,因为她觉得这很值。 秦歌舒服的眯着眼睛,全身放松,享受着蓝天白云的,偶尔还能听到海鸥的鸣叫,心道这真是难得的静谧。 安芝芝和苗牙牙也穿着苏月摇提供的泳衣,不过这俩精灵姑娘的身材,简直是天差地别,苗牙牙各方面完胜。 此时安芝芝小手抓着小贝壳,蹲在沙滩上,正在教苗牙牙画丁老头,这还是秦歌在很早以前无聊时教给安芝芝的。 “一个丁老头儿,借我俩煤球儿,我说三天还,他说四天还。一个烧饼,三毛三,三根儿韭菜三毛三,一块儿豆腐六毛六,两根儿大葱不要钱。” “哇塞,女王大大你真棒,画的真好。”苗牙牙满脸崇拜的看着安芝芝。 安芝芝很骄傲,“学会了吗,这很简单,来,你也来试试看。” “嗯。” “牙牙,待会儿我们去那边捡贝壳好不好,我以前在书上看到,美人鱼用两个大贝壳串起来做内衣,我们待会儿也来做。” “嗯,好呀。” “不过你的要找很大的贝壳才行。” …… “秦歌,完了,现在轮到你帮我抹。”苏月摇停止手上的动作。 然而秦歌却不鸟他,闭着眼睛装睡。 “喂!你听到没?装什么睡,快起来帮我抹!”苏月摇娇嗔。 秦歌还是不理她。 苏月摇很气,暗道某人真是不讲信用,眼珠一转,便想到整治某人的法子,当下将一双还沾满清凉防晒霜的手伸进去抓住小秦歌。 秦歌浑身一阵,睁眼看向苏月摇,“我靠,你干嘛?!” 苏月摇哼了声,两手仍未停止动作,指头在小秦歌光滑的脑袋上转动轻摩,“谁让你不讲信用,这就是你的代价!” 秦歌正欲奋力挣扎,但下一刻脸色骤变,那种感觉越来越强烈,凉凉的,就像是小秦歌的脑袋上被涂上风油精。 “我尼玛……有你这么狠心的人?噢!” 秦歌蜷缩着身体,两手捂住小秦歌在沙滩上打滚。 苏月摇在一旁没心没肺的哈哈大笑,第一次把秦歌修理的这么惨,她觉得很有成就感。 便在这时,另一边的沙滩上传来安芝芝的叫声。 “秦歌秦歌,你快点来呀!这里有个死人!” 闻言秦歌眼帘低垂,强忍着那里的清凉,从地上爬起,躬着身子步伐奇怪的朝安芝芝所在的方向走去。 苏月摇捂嘴娇笑,紧紧跟在秦歌身后。 秦歌还没开口问,便看到在安芝芝和苗牙牙前方的那块礁石上躺着一个人。 离近些时,便闻到一股恶臭。 苗牙牙捏着鼻子,指指那具尸体,“秦大哥,刚刚我和女王大大准备来这边捡贝壳,然后就看到这个大胖子。” 秦歌走近些,蹲下身细看,“不是胖子,这是巨人观。” 三女满脸疑惑。 “秦歌,什么是巨人观啊?” 秦歌没有解释,说道:“这个季节,天气炎热,既已产生巨人观,说明已死了两到三天。” 言讫秦歌在脚下捧起沙子,准备将他就地掩埋,也算是入土为安。 却突然发现尸体的脖子上有块菱形的金属牌,便一手捏着鼻子,一手伸过去扯下,但那穿着金属牌的绳子很坚固,秦歌这用力一扯,已产生巨人观的尸体便破裂,流出恶心粘稠的油脂,吓得那些苍蝇嗡嗡乱飞。 苏月摇几女两眼翻白,差点呕吐,急忙退远了些。 秦歌问道:“月摇,你要不要抹防晒霜。” 苏月摇捏着鼻子,猛地摇头。 金属牌上有个名字,应该就是这具尸体生前的名字,叫莫斯。 在金属牌的另一边,是“鲨戟佣兵团”五个字。 便在这时,另一边又传来苏月摇的声音,“秦歌,这边还有好几具。” 秦歌站起身,跳上礁石,果然,在礁石的另一边海滩上发现五六具同样产生巨人观的尸体,而且一路望去,远远的海滩上每隔一段都能看到一些尸体。 这些尸体的脖子上,都有一块金属牌,无一例外,全是“鲨戟佣兵团”的成员。 苏月摇问道:“秦歌,这里为嘛会死这么多人啊?” 秦歌白了她一眼,想起刚刚被她整的事,一肚子气,“我他么上哪儿知道去?” 这时在另一边又传来安芝芝的声音,却是她发现一头灵兽的尸体。那头灵兽体型很大,但腐烂较为严重,看上去像是鲸鱼。 秦歌走到那灵兽尸体前方,仔细想了想,便想起这是何种灵兽,“在海里,这算是灾厄级的灵兽,虎须霸王鲸。既是灾厄级灵兽,它的肚子里一定会有内丹。” “灾厄级灵兽的内丹,那一定很值钱咯。”安芝芝目光发亮。 苏月摇说道:“灾厄级的灵兽,这一身骨头也值很多钱。” 安芝芝连忙去一边捡起一根树枝准备去戳开虎须霸王鲸的肚子取内丹。 她的力气不小,加上虎须霸王鲸腐烂严重,且腹部位置较为脆弱,一戳就给戳开。 秦歌忽然意识到什么,正要出声制止安芝芝作死,但为时已晚,他只能下意识的向后退开。 “轰——!” 几乎就在他退开的同一时间,前方的虎须霸王鲸尸体发生爆炸,腐肉和腌臜之物漫天纷飞。 虽然这种程度的爆炸不至于伤到安芝芝几女,不过她们都很惨,浑身上下都是腌臜之物,恶臭熏天,一时间皆都呆立当场,可笑又可怜。 这对于女孩子来说,是怎么也无法接受的。 苏月摇率先发出一声尖叫,奔向海边去清洗。 安芝芝和苗牙牙紧跟其后。 秦歌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倒是啥事儿也没有,因为退的及时,待三女去海边清洗后,便上前去寻找内丹。 时过须臾。 将浑身洗得香喷喷的苏月摇三女来到秦歌身后,心想秦歌也真是不怕脏,竟在那堆恶心的腐烂内脏里掏内丹。 安芝芝心情很不好,“秦歌,这臭鲸鱼为什么会突然爆炸,难道死了也会伤人。” 秦歌一边掏寻内丹,一边解释道:“看这虎须霸王鲸的体型,就知它饭量很大,一顿少说也要吃两千斤的食物,死后在它死后仍会被消化,会产生甲烷,但由于体内密闭无法摆放,所以甲烷就会囤积的越来越多,这时候你在施加外力,就很容易爆炸。” “这爆炸的威力,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足矣致命,但对修道者来说,也无甚威胁。” “对。”苏月摇说道:“我记得以前在天衣坊有个来自京东的妹子,她老家在海边,她说很多大型海兽的尸体被冲到海岸之后就会爆炸,还炸死不少年轻胆大的渔民,他们说是恶灵作祟。” 秦歌说道:“迷信。” “杨老也跟我说过,这是迷信。”苏月摇:“有时候我发现你跟杨老一样,都喜欢说些常人听不懂的话,怪不能你们俩交情那么好。” 秦歌站起身,转身面向苏月摇几女,摊开沾满腌臜之物的手掌,只见上面有颗在阳光下也显得亮眼的内丹。 苏月摇目光微震,“哎哟,不错哦。” 做为御气丹境的修道者,她自然能感受到这颗内丹里蕴含着多强的灵力。 不过也不奇怪,毕竟是一只灾厄级灵兽的内丹。 灾厄级灵兽,那就相当于人类修道者游魂化境的强者,这样的内丹,能不强? 苏月摇说道:“这价值,至少也抵得上三块天品灵石。” 秦歌说道:“倒也是个好东西,看来这次停下休息,也是来对地方。” 苗牙牙问道:“那这些死人是怎么回事?” 秦歌说道:“不管怎么回事,说到底也不关我们的事,不过既然遇到,还是让他们入土为安。” 几女点点头,觉得秦歌说的有道理。 秦歌说道:“你们去找个地方挖坑,我去抬尸体。” 让几个娇滴滴的女孩子去抬这些严重腐烂的尸体,秦歌也是有些不忍,所以只好自己动手。 ……(。) ———————— 本来是打算休息一天,不过想了想,还是把唯一的存稿发出来。 这几天身体不舒服,加上琐事繁多,所以状态不佳,质量有些问题,还请见谅,后续会慢慢修改调整。 祝靓仔们五一假期快乐。 第三百二十二章 灵石动力系统 用很长时间,秦歌才将那些搁浅在海滩的尸体拖到安芝芝几女挖的土坑里掩埋。 每埋好一具尸体,秦歌便会找些木块或是树枝插在坟前做碑,再将尸体脖子上的金属牌取下挂在碑上。 虽然花的时间较多,而且还很累,但白嫖一颗灾厄级灵兽的内丹,秦歌觉得也值。 那虎须霸王鲸的一身骨骼虽价值不菲,若用来制成某些武器或是器具的把柄再合适不过,实乃上佳,远胜牦牛骨数百倍,但因其体积实在太大,秦歌懒得处理,便没有全要,只取些他想要的部分,准备以后找时间打磨成暗器。 在处理完一切之后,秦歌跳进海里洗个澡,便登上小渔船,带着三女破浪而去。 小渔船并未深入这片死灵苦海,只是沿岸而行,是以行程较慢,而要抵达滨珠港口,最后还是需要跨越一道海沟。 这道海沟很宽,被当地人称为玛娜海沟。 要深入危险重重的死灵苦海寻找陨落之地,凭这艘小渔船自是不行,而就算行,可死灵苦海如此之大,秦歌又怎知陨落之地具体所在? 虽然苗牙牙曾经去过一次,可时隔多年,她已完全记不得,况且当时她是躲在船舱里跟踪执亦言,其间一直未露面,所以也没有记住方向,就连个大概也没有。 所以,秦歌的想法是先抵达滨珠港口,到港口附近安顿下来,打听有关陨落之地的情报,并准备些出海所需要的物资,然后再买一艘大船。 转眼间,夕阳西下,已是黄昏。 秦歌将小渔船停靠在海岸,上岸打桩,用绳子将船拴好。 即将抵达玛娜海沟,要从玛娜海沟的这边到对岸的港口,这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因此也就要在这艘小渔船上待很长一段时间,所以秦歌想今晚停下来好好歇息。 金色霞光铺满海面,由浅至深,金波荡漾,仿佛是为海面披上一层金鳞宝甲,鳞次栉比,景致颇佳,美得好似一幅画。 天际那轮红日缓缓沉入海底,无尽的夜色,亦随着它的沉落,而开始吞噬大地。 苏月摇、安芝芝、苗牙牙三女很懂事,下船后便在岸上选位置搭帐篷,还用石块堆成简单的灶台,准备待会儿让秦歌大展厨艺——煮泡面。 不远处还有彼此起伏的沙丘,沙丘上面有很多碗口粗的沙洞,洞里是某些不知名海鸟的巢穴,伸手去掏还可以掏出鸟蛋,鸟蛋个儿不小,比鸡蛋略大,虽腥味儿比鸡蛋重,但煎成荷包蛋味道口感也不错,再配上秦歌煮的泡面,那简直是…… …… 一宿很快过去。 翌日清晨。 秦歌早早醒来,登上小渔船,入舱将舱内的一块木板掀开。 这木板下面,便是这艘小渔船最宝贵的地方——灵石动力系统。 秦歌这段时间也有观察过,发现这灵石动力系统就类似于他前世的“发动机”,只不过动力来源不是靠烧油,而是靠消耗灵石燃烧灵力。 灵石这种东西,对于修道者来说无疑很重要,就像商人手中的资金,这是因为,相比起吸收天地间无处不在的灵力,直接吸收灵石中蕴含的灵力要简单省事儿得多。 吸收天地间的灵力,若不是在那种世间难寻的灵力浓郁纯净之地吸收,而是在寻常的地方吸收,那就需要过滤杂质,可那些蕴含在灵力中的细微杂质也并不能完全过滤掉,仍是会有一部分入体。 若是自身经脉条件一般的修道者,长年吸收,久而久之体内就会有大量杂质囤积,若到一定程度,便会令经脉堵塞,若不进行洗筋伐髓,修为实力的进步速度就会愈加缓慢,甚至有时候在与敌人以命相搏的过程中,还有可能成为致命的隐患。 毕竟,世上不是每个人都拥有步知舞那样的圣灵体质。 若是直接从灵石中吸收灵力到体内,那便不需要考虑过滤杂质,只管吸便行。灵石中蕴含的灵力只分多与少,或是分浓郁与稀薄,都是一样纯净,不含杂质。 一开始秦歌还在想,灵石这种宝贵之物,寻常人哪舍得将其放入“灵石动力系统”中燃烧消耗?可后来秦歌才发现,原来这“灵石动力系统”所需要的只是最低级的灵石。 这种最低级的灵石,不说是对修道者,就算是对普通人来说都不算什么太贵重的物品,其中蕴含的灵力很薄弱,就连聚气灵境的修道者都不太看得上眼。 而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灵石灯,便是由这种最低级的灵石制成,物美价廉。 放几块低级灵石到能源缸中,这“灵石动力系统”便能产生足矣让小渔船达到时速七十公里的强大动能,而且维持时间还很长。 那些贤者殿的学者专家们还真是牛逼,连这种东西都能研发而出。 秦歌不敢想象,如果是用自己手中的天品灵石当做能源,这小渔船得跑多快? 秦歌此刻就在想这事儿…… 其实此前一路秦歌并不是没想过这事儿,不过都没有付诸行动,今次即将跨越玛娜海沟,所以他才决定试试。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且不管如何,试试便知。 对于灵石动力系统,贤者殿也自有一套律法颁发——不管是什么型号的灵石动力系统,只能使用规定的低级灵石,而且还不能超速。 秦歌现在算是在使用非法能源,要是被贤者殿给知道,轻则罚款,重则牢狱之灾。 在将一块天品灵石放入那口能源缸中之后,秦歌便叫正在收拾帐篷的苏月摇几女上船。 将方向舵左边的一个红色把手拉下,小渔船便启动。 秦歌不仅车技一流,船技亦然。 在控制小渔船驶入玛娜海沟之后,秦歌便伸手抓住方向舵右边的一个白色把手,将其拉下一格。 跟他的摩托车一样,这是挡位,总共分为五挡。 只是第一挡,小渔船的行驶速度便增加数倍,据秦歌估计,时速至少达到四十。 紧接着他又拉到第二挡。 小渔船的船身一阵颤抖,骤然提速,直接在海面上飙飞而出,破水而去,在后方拖出长长的浪尾,一如脱弦箭矢。 “我靠!” 秦歌一声大叫,但却不是因为受到惊吓,而是因为他很激动。 速度,便是激情! 在并不宽敞的船舱里聊天的安芝芝几女顿时花容失色,因为提速太过突然,安芝芝没坐稳,直接就摔到苗牙牙身上,两女脑袋撞在一起,俱是眼冒金星。 “秦歌你在干嘛呀!怎么突然开这么快?”苏月摇掀起帘子,探出脑袋,没好气的看着坐在那里掌舵的秦歌。 她发现,秦歌此时竟开心的跟个得到心爱玩具的小男孩一样,不由痴了痴,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秦歌。 “少逼逼,回去坐稳。” ……(。) ———————— 上一章已做出些细微修改,已经看过的童鞋可以重新翻回去看看。 第三百二十三章 前面有船! 天品灵石倒也不愧为天品灵石,各方面都很给力。 这小小的一艘渔船,就因为这块天品灵石,进而绽放出不同寻常的亮丽光芒,想来从古至今,也没有哪艘渔船有过这艘渔船此刻这般的经历——被无良的秦某人直接当成他前世的“摩托艇”开。 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大秀船技,将速度提升到极致,秦歌直呼过瘾,喜不自胜,然而苏月摇、安芝芝、苗牙牙三女可就遭了秧,俱是头晕目眩,数次趴在船边呕吐。 苏月摇扶着栏杆,娇躯摇摇欲倒,愠怒道:“秦歌,快给我停下!听到没有?哪有开船像你这么开的呀?” 安芝芝无力的趴在船沿,好似打霜的蔫茄子,脸色苍白,有气无力的道:“秦歌你怎么可以这样坏?我早上吃的好吃的全都给吐掉,这样好浪费啊,你不要开这么快好不好?” 苗牙牙四仰八叉的躺在甲板上,一条粉舌无力的垂在嘴巴外面,两眼不停转着圈圈,显然已快昏死过去,“秦大大,求求你快停下,牙牙快坚持不住啦……” 见三女如此之惨,秦歌也是心有不忍,便渐渐放慢速度,换回一挡,心想总不能只顾自己嗨翻天,也要考虑下别人的感受,却就在这时,苏月摇尖叫起来:“燃了燃了!秦歌,船舱着火啦!” 闻言秦歌心头一沉,连忙起身,心想应该是天品灵石给力过头,导致灵石动力系统负荷极限,承受不住那么庞大的灵力,现在即将面临崩溃。 他突然很后悔,刚刚只想着自己快活飙船,却忽略这艘渔船的感受。 而在秦歌刚起身,准备去船舱查看情况的时候,船身却剧烈的震动起来。 秦歌勉强稳住身形,脸色大变,忽然意识到什么,疾声道:“不好,船马上要炸!快跳海里!” 苏月摇见秦歌如此严肃,甚至是着急,也是不敢迟疑,当下抱起躺在一边的苗牙牙,直接就“噗通”一声跳进海里。 紧接着秦歌也抱着安芝芝跳下。 哗啦一声入水之后,秦歌并没有停止动作,拉着安芝芝以最快的速度向远处游去,与渔船拉开距离。 在他的估算中,一块天品灵石爆炸所产生的威力,足矣对在场众人造成重伤,虽有安芝芝和苗牙牙治伤,但伤在身上毕竟很疼。 在游出一段距离后,秦歌停下,偏头看看不远处正朝他游来的苏月摇和苗牙牙两女。 秦歌还未开口说话,苏月摇便道:“刚刚你不是说会爆炸吗?怎么它还不炸?” 闻言秦歌看看已经远离的小渔船,发现那渔船只是冒着黑色的浓烟,并未发生爆炸,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好,有些尴尬,轻声嘀咕:“说得好像你是巴不得它爆炸似的……” 如果刚刚没有选择弃船而逃,而是选择将火扑灭,固然船上的灵石动力系统会废掉,可总归是有个可以落脚的地方,并且还可以用桨手划,现在也不至于泡在海里,看着那艘船越跑越远。 刚刚在跳船的时候,秦歌并没有停船,而是将其挂在一挡,因此,在灵石动力系统彻底毁坏之前,船还是会动。 在安静少许后,安芝芝表情怪怪的看着秦歌,“秦歌你怎么就这么坑呢?” 要是在平常,安芝芝敢口出如此狂言,秦歌肯定会反唇相讥,强力反驳,可是现在……他也只能声细若蚊的狡辩,“所以,你这也算是首次体会到被坑的感觉。” 安芝芝长叹一声,“唉,不过这一路都被你坑,本女王也早经习惯啦,这次,便不开罪你了吧。” 秦歌懒得跟安芝芝扯,说道:“这次的锅,我背了。” 苏月摇翻翻白眼,“那现在要怎么办?船没了,我们游过去?” 苗牙牙很早就说过,玛娜海沟很宽,乘船都要至少半个月的时间才能过去,如果是游过去的……那光是想想就很可怕。 至于飞过去,虽然很有效,但这里是鸿土。御剑飞行就需要动用修为灵力,而一旦动用修为灵力,就有暴露身份的可能性,并且这玛娜海沟也非人烟罕至之地,经常有船只来往,因此被发现的可能性很大。 秦歌目光闪烁,像是做错事的孩子,“那个,要不我们游回去……再从长计议?” 苏月摇轻叹一声,“现在看来,也只能如此。” 而这个时候,安芝芝和苗牙牙两女却在另一边欢快的游泳戏水,似乎一点也不忧心,显得没心没肺。 秦歌正要叫安芝芝和苗牙牙过来,却忽然瞟见苏月摇的周围冒出一丝丝红色,像是一滴滴红墨汁滴入清水之中。 很明显,那是血。 秦歌皱眉道:“月摇你受伤了?” 苏月摇满脸纳闷,“我没有啊。” “那你为何会流血?” 闻言苏月摇微微一愣,立时顺着秦歌的视线低头看去,这才发现自己身旁有血,脸颊红红的,有些不好意思,“这是因为……那个……” 秦歌恍然大悟,知道苏月摇是来亲戚了,说道:“我突然想到一个办法。” “嗯?什么办法?” 秦歌脸露笑容,:暗想这真是天无绝人之路,说道:“刚好你流血,可以引来鲨鱼。既然没船,那我们可以骑鲨鱼过去。” 苏月摇点点头,觉得秦歌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低声道:“没想到这东西竟还有这个用处。不过我就担心引来一些强大的灵兽,到时候反而惹来麻烦。” 如果只是一些普通鲨鱼,苏月摇自然不怕,她好歹也是个御气丹境后期的修道,可要是引来强大的海中灵兽,而且数量还很多,到时候秦歌的《兽皇诀》控制不住,那就凉凉了。 秦歌不疾不徐的朝前游去,“慢慢等吧。芝芝牙牙,你们别玩了,咱们准备游过去。” 然而等待很久,也不见有鲨鱼主动找上门,秦歌这才意识到,苏月摇的血是银龙血,就算是每个月都会来的亲戚,那也是属于她的血,纯正的银龙血,不说是引来鲨鱼,反而还可以驱赶附近的鲨鱼海兽。, 秦歌在说出自己的想法后,苏月摇的一张脸登时就黑了,“尼玛……” 秦歌低声问道:“你能不能把你那玩意儿给止住?要是再这么流下去,到时候就算用我们的血,估计也引不来鲨鱼。” 苏月摇气鼓鼓说道:“我特么要是能控制那玩意儿,我每个月还至于那么烦吗?” “靠,脾气还挺大。”秦歌面向一边,懒得理她 于是乎,秦歌一行四人便只能硬游,准备就先这样游着,万一途中运气好遇到其它船只,那就能搭个船。 果不其然! 时过须臾,安芝芝传出天籁:“秦歌你快瞧,前边有艘船诶!” 正在跟苏月摇吵架斗嘴的秦歌闻言立时顺着安芝芝的视线看去,发现在前方很远的海面上有道小黑点。 那确实是艘船,只不过距离还很远。 所幸的是,此际那艘船也正在向秦歌几人这方驶来,不多时便已离近。 那是艘很大的船,虽不如能载数百上千人的豪华游船,不过容纳百八十人也不是问题。 待又离近些时,秦歌发现船上有面旗帜,微微有些破烂。旗帜上的图标令秦歌觉得眼熟,仔细一回想,便想起之前遇到的那些尸体。 那些尸体脖子上的金属牌上面就有与这艘船的旗帜上相同的图标。 这是“鲨戟佣兵团”的船。 在秦歌思绪间,安芝芝和苗牙牙已在挥手大喊大叫,虽然水里很好玩,可是都已泡这么久,她俩实在是不想再继续泡下去。 ……(。) 第三百二十四章 登船 这艘迎面而来的大船速度很快,似乎船上的人比此刻的安芝芝和苗牙牙还要着急。 船上的人显然也听到安芝芝的喊叫声,渐渐减速。 在船离近时,秦歌还看到甲板上有人丢下绳梯。 …… 秦歌第一个爬上绳梯,面向前方那数名身穿统一制式皮甲的魔族青年,最后将视线停留在为首的一个绿皮肤中年男人身上,抱拳道:“在下秦之武,多谢各位大哥施以援手。” “在下莫竭。”中年男人粲然一笑,“举手之劳,何足挂齿。” 这叫莫竭的魔族中年看上去还挺热情,在抱拳回礼后,又指指身旁的几位佣兵,“这些都是我们团里的兄弟。” 那些佣兵都向秦歌抱拳,算是打招呼,却也没有自我介绍,看上去,他们笑得有些勉强,似乎有所心事。 这时苏月摇、安芝芝、苗牙牙三女也都陆续爬上绳梯来到甲板上,一边整理湿漉漉的头发,一边向那些佣兵道谢。 因为秦歌很早就说过,在鸿土不能用真名,是以苏月摇和安芝芝也都是用的假名,苏月摇叫“苏晴月”,安芝芝则叫“秦小芝”,是“秦之武”的妹妹。 在人族那边,秦歌、苏月摇、安芝芝三人俱是声名远播的人物,所以若是用真名,那就有暴露的可能,毕竟白鹭洲是搞情报的。 或许叫“秦歌”的在鸿土有很多,而叫“苏月摇”的或是叫“安芝芝”的在鸿土也有很多,单独的一个,可能不会引起怀疑,但这三个名字若是出现在一块,一旦让白鹭洲给抓到些蛛丝马迹,那基本上就等于是暴露。 对于秦歌这位小白脸,那些看上去威猛强壮的佣兵并没有太过在意,但在看到苏月摇这位美若天仙的小姐姐后,佣兵们目光顿时被吸引,视线纷纷停留在苏月摇身上。 更让这些佣兵内心火热的是,这位美若天仙的小姐姐浑身还是湿漉漉的,真真是令人不由遐思。 苗牙牙虽然也是个大姑娘,且容貌气质俱佳,但在身材方面,她还是被苏月摇给比下去,并且苗牙牙是属于那种活泼靓丽的类型,相比较之下,这些佣兵还是喜欢苏月摇这种御姐类型。 况且,看苗牙牙头上的角就知道她是精灵族,这些佣兵们可不敢乱看,要是不小心惹得这位精灵姑娘不高兴,佣兵团也可能招来麻烦。 在滨珠,乃至整个鸿土,精灵族都是可以横着走的存在,因为精灵族背后的靠山是魔叮叮,所以谁去惹精灵族,那就等于是去惹魔叮叮。 魔叮叮在鸿土乃何等存在?谁又惹得起? 至于安芝芝,虽然漂亮可爱,不过还是个小姑娘,直接就被忽略。 秦歌并没有在意这些佣兵看苏月摇的目光,其实这很正常,做为一个正常的男人,遇到苏月摇这种美女中的美女,那自然是要看上几眼,饱饱眼福。 但看归看,要是管不住自个儿,做出某些不尊重女性的行动,或是说出某些不尊重女性的言辞,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这艘大船上总共有十几名佣兵,据秦歌观察,其中修为最高的是莫竭,已至破罡玄境初期,其余佣兵多是些御气丹境,还有几个聚气灵境。 如果动手,光凭安芝芝就可将这群佣兵全部解决。 当然,这只是秦歌内心的想法,前提是这些佣兵先行不敬。 秦歌这几人,虽然穿着普通,并且也未展现出修为气息,但各个气度不凡,特别是秦歌和苏月摇。 莫竭出来混迹多年,也是跟各种各样的人打过交道,这点最基本的眼力他自然是有,何况其中还有个精灵族的姑娘,便给那些兄弟们使眼色,示意大家都去各忙各的,由他来招呼几位客人。 简单客套几句后,莫竭便将秦歌几人带往船舱。 在去船舱的路上,莫竭问道:“不知几位欲往何处?又为何会落入海中?” 秦歌随便扯上几句,大抵就是一行人出来游玩,准备去滨珠港口,但在中途船却损坏。 “原来如此。”莫竭说道:“我们也是从滨珠港来,是有点事要去做,如果几位不着急的话,就先多等些时日,到时候再送几位到滨珠港。” “那就多谢莫大哥了。”秦歌抱拳。 多等些时日也没啥,船是人家的,能上船落脚就很不错,总不能刚上船就要人家去滨珠港,毕竟人家还有正事要去做。 安芝芝倒也懂事,从包包里掏出四块魔金币递给莫竭,“呐,莫大哥,这是我们四个人的船费。” 见此莫竭目光微亮,心想随便就能掏出四块魔金币,看来此前猜的没错,这几人非富即贵。 一块魔金币,价值五百块魔银币,是普通四口之家一个月的生活费,而且还是那种很奢侈的生活,天天吃肉的那种生活。 莫竭并没有客气,伸手接过,将其放入别在腰间皮带上的皮包里。 出来做佣兵,图的就是钱财,况且现在团里又发生那么大的事,也正是需要钱的时候,他自然不会跟钱过不去,而这钱也不是白拿人家的,秦歌四人在船上又吃又住,怎么也值得起这四块金币。 莫竭将秦歌四人带到船舱后,又分出两间房。 “这间房是团长住的,不过团长很少来这艘船上,所以长期都空着,相比起那些客房,这间房空间很大,刚好适合三位姑娘住。” 苏月摇推开门往里瞧了瞧,发现里面的装扮和家具摆设都偏女性化,问道:“你们的团长是女的?” 莫竭点点头,遂对秦歌说:“秦兄弟,你这边请。” 这艘大船上的房间很多,除那些佣兵住的房间外,还有二十好几间客房,因为以前这艘船也被鲨戟佣兵团当成客船载过客。 赚到整整四块魔金币,莫竭自然是要带秦歌去一个好点的客房,既然人家花了钱,那至少也得要让人家觉得这钱花得值。 不多时,秦歌便被莫竭带到客房。 “秦兄弟,你先好好休息,待会儿午饭会让弟兄送来。” 秦歌走到一边推开小窗户,看着外面的海景,想起之前在海边遇到很多鲨戟佣兵团成员的尸体,再联想到莫竭一副心事重重笑容勉强的样子,便道:“莫大哥看上去是有心事。” 莫竭轻轻一叹,摇摇头,什么也没说。 那并不是什么好事,而且跟秦歌也只是萍水相逢,莫竭觉得也没必要多说,便转身离去。 秦歌想了想,说道:“实不相瞒,之前在来的路上,在下遇到不少尸体。” “什么?”莫竭皱起眉,在门口停下脚步,转身看着秦歌的侧脸,满眼期待,迫切希望秦歌继续说下去。 秦歌转过身,注视着莫竭的眼睛,缓缓道:“很巧的是,那些尸体上都有跟莫大哥脖子上一样的狗牌。记得其中有个叫‘莫斯’的,不知跟莫大哥有何关系。” “当真?”莫竭快步走过去抓着秦歌的双肩,疾声道:“秦兄弟,你当真见过?!” 莫竭双手的力气很大,不过秦歌也能忍受,点点头,“天气炎热,那些尸体腐烂严重,我便将他们都埋在附近。如果莫大哥是去找他们的话,在下可以带路。” ……(。) 第三百二十五章 破魔石 秦歌所料不错,此次莫竭带领一帮佣兵团里的兄弟跨越玛娜海沟,正是为寻找那些佣兵团成员的尸体。 而那个叫“莫斯”的,是莫竭的亲哥哥,亦是鲨戟佣兵团的副团长。 至于更多的,莫竭没有跟秦歌说。 当然,秦歌也没兴趣知道这些。 在秦歌想来,可能是鲨戟佣兵团和其它的佣兵团发生了某些矛盾,可说到底,这也并不关秦歌的事,秦歌只是刚好路过,碰巧遇到那些尸体,然后又碰巧遇到莫竭而已。 莫竭重重地一拳捶在墙上,愤怒的骂出几句脏话,两眼泪如泉涌,在向秦歌道几声谢后,便转身离去。 秦歌走上去关好门,再回到床边,拿出干净的衣服换上。 …… 当天下午,莫竭便在秦歌的指引下找到秦歌最开始遇到尸体的地方,在靠岸停船之后,又被秦歌带到那片墓地。 在看到那些坟墓时,莫竭和那些佣兵俱是声泪俱下。 莫竭决定将这些尸体挖出来,用尸袋装好全部带回去,再交给他们的家人。 他坐在坟前大口喝酒,看着被兄弟们挖出的那一具具已腐烂得不像样的尸体,不知想到些什么伤心的事情,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像莫竭这种威猛强壮、浑身疤痕,充满爷们儿气息的大男人,一旦哭起来,确实是撕心裂肺,感人肺腑。 秦歌伸手拍拍莫竭肩膀,安慰几句,随即转身离去,回到船上。 随后秦歌才发现,莫竭这群佣兵此行的主要目的并不是来找这些尸体,而是来找某种东西,因为在将那些尸体挖出来用尸袋装好之后,莫竭并没有急着返回滨珠港,而是将大船开到附近海面上逛圈圈。 这很显然是在寻找什么东西。 至于具体是找什么东西,秦歌没有问,他也没兴趣知道。 两天后的一个下午。 宽阔的甲板上,秦歌躺在那顶太阳伞下,手里抱着一颗椰子,时不时嘬上两口。 苏月摇、安芝芝、苗牙牙三女正在一旁搞烧烤。 安芝芝和苏月摇两女也不知是因为什么事,还吵起嘴,没完没了。 苗牙牙倒是很文静乖巧,蹲在一边浑然忘我的啃着刚烤好的大蹄子,如入无人之境。 秦歌忍无可忍,正欲出声制止安芝芝和苏月摇两女,却在这时,甲板的另一边传来一道急促的喊声:“莫爷你快来啊!已经找到沉船,就沉在这里!” 原来,莫竭这群佣兵找的是沉船。 只见莫竭十万火急的从舱内跑出,站在甲板边缘探头往下瞧了瞧,突然挥挥手,“快放锚!再去几个兄弟把东西捞上来!” “……” 对此秦歌并没啥兴趣,也没有看热闹的想法,他现在唯一想的就只是时间能够快点过去,早点抵达滨珠港。 起身伸个懒腰后,秦歌向苏月摇几女打声招呼,便踏着用某种草编织的人字拖,懒洋洋的离去,回到舱内自己的房间。 回房后,秦歌躺床上准备睡会儿午觉。 好不容易睡着,正睡得香甜,房门却被敲响。 “请进。”秦歌坐起身,以为是佣兵团的人来找他。 门被推开,来者却是安芝芝。 安芝芝欢快跑进来扑到床上,然后滚过来滚过去,跟只调皮的猫咪一样。 秦歌午觉被吵醒,心头颇是烦躁,真想一脚把她踹下去,问道:“你是不是疯病又开始发作?” 安芝芝停止滚动,趴在床上,古灵精怪的看着秦歌,“秦歌,刚好船停啦,我们去甲板上钓鱼好不好?刚刚我找莫大哥借来鱼竿。” “不去。” “那你给我编辫子。”安芝芝坐起身,伸手拉下两条马尾辫的发绳,只见一头长发披散而下,盖住她大半个身躯,然后她摇摇脑袋,小手将长发捋顺,抱怨道:“都怪苏月摇那小老婆,刚刚给我把头发弄乱了,你给我重新编。” 秦歌坐起身,“你烦不烦?” 安芝芝转身背对着他,“你编不编?” 秦歌实在是没办法,叹口气后说道:“你坐过来点。” “嗯嗯!” 秦歌很快就给安芝芝编好辫子,因为他也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熟练得很,编好后拍拍安芝芝的脑袋,“行了,你可以滚了,我想睡会儿,别来吵我。” 安芝芝却从包包里掏出一张羊皮地图递给秦歌,“呐,这个给你,算是给你的奖励。” 秦歌接过地图仔细端详,目光突然大亮,发现这竟是死灵苦海的地图,上面有标注很多地名和路线,忙问安芝芝:“你哪弄来的?” 安芝芝警惕的看看四周,然后凑到秦歌面前,轻声说道:“是我悄悄拿来的。” 秦歌:“从哪拿来的?” 安芝芝又警惕的看看四周,显得神秘兮兮的,“秦歌我跟你讲,刚刚那些佣兵从沉船里捞上来很多东西,乱七八糟的,快要堆满整个甲板,我就很好奇,趁着那些佣兵都在忙,就去那堆东西里想找找看有没有什么好玩的,结果我就找到这张地图,便悄悄收起来,但我看不懂这是什么地图,所以我就来找你。” “呐,秦歌,你说这是不是传说中的藏宝图呀?而这些人其实不是佣兵,是传说中的海盗,他们正是要去找宝藏。如果是的话,现在我们得到藏宝图,我们就可以去寻找宝藏,然后发大财。” 秦歌轻笑道:“你是看多了。不过要说宝的话,这张图确实是宝。” “真的吗?”安芝芝很高兴,眯着眼睛仰面看着秦歌,还伸手抓住秦歌胳膊摇了摇,等待秦歌的夸奖,“秦歌,你说本女王是不是很机智?” 秦歌揉揉她脑袋,“那你有没有被他们发现?” 安芝芝摇摇头,严肃说道:“我机智的一批,他们没有发现,而且当时我是将藏宝图藏在裙子里面的。” 秦歌嫌弃的看着她,果断离她远了点,“脏不脏啊你,什么都往裙子里藏。” 安芝芝往前一扑,钻进秦歌怀里挠他痒痒,“我才不脏我才不脏我才不脏……” “我靠,别闹!”秦歌将她推开,用腿将她小身躯压住,“总之这地图很有用。芝芝你先去玩,我研究研究这地图。” “嗯。”安芝芝翻身下床,“我继续去那堆东西里找找看有没有其它好东西。” “……” 一直到傍晚时分,莫竭才带领一帮佣兵将沉船里的东西给打捞起来,似乎他已找到他想要的东西,心情看上去还不错,便下令返回滨珠港。 方向舵在掌舵的那名佣兵手中呼啦啦的转个不停,很快大船便调转方向,笔直驶入玛娜海沟。 秦歌本以为这一路会很顺利,只要舒服的待在船上,每天吃香喝辣,到时候就能抵达滨珠港。 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一点也不顺利。 在四天后的一个晚上,秦歌跟往常一眼,被苏月摇、安芝芝、苗牙牙三女缠着讲聊斋故事,正讲至趣处时,船却突然停下,并且外面甲板上还传来激烈的喊叫声。 “什么情况?”苏月摇看着秦歌。 秦歌:“出去瞧瞧。” 安芝芝说道:“我估计是遇到海盗。” 苏月摇白她一眼,“乌鸦嘴。” 当离开客房去到甲板上的时候,秦歌发现自己所在的这艘大船已被三艘更大的船给包围起来。 通过船上的灵石灯散发的耀眼光芒,可清楚看到那三艘大船上的旗帜上面有骷髅头图标。 苏月摇黑着脸,看向安芝芝,“某智障女王果然是乌鸦嘴。” 安芝芝反唇相讥:“某脑残仙子果然是扫把星,跟脑残仙子在一起,果然不会遇到好事。” 秦歌有些烦,“这时候你俩就别撕逼了,都安静点行不行?” 这时莫竭急匆匆的走来,他的手中还提着弯月双刀,看上去杀气腾腾,但他的这种杀气跟秦歌几人毫无关系。 “秦兄弟,还有三位姑娘,实在是对不住。”他看看那几艘大船,“情况就如几位所见,我们已被包围,这次怕是凶多吉少。几位与我鲨戟佣兵团并无关系,还请就此离去,料想他们也不会为难几位。” 秦歌问:“对方也是佣兵?” 魔杰点点头,说道:“天骷佣兵团,是滨珠城排名前十的佣兵团,主打海上业务。老实说,我们鲨戟远远不如天骷。而我哥和那些鲨戟的兄弟们,都是遭到天骷毒手。” 言讫莫竭将一块用白布层层包裹的东西交给秦歌,“秦兄弟,你我虽萍水相逢,但这东西,莫某宁愿落入秦兄弟之手,也不愿其落入天骷这帮贼人之手。” 安芝芝问道:“这是块好吃的吗?” 莫竭愣了愣,说道:“这是破魔石。” 秦歌问:“你们这次主要来找的,就是这破魔石?” 莫竭点点头,“一言难尽。” 便在这时,几人头顶上空传来呼啸之声,数名修道者已御剑而来。 秦歌仰头看向天空,眼帘低垂,通过对方释放的灵力的密度来判断,这些魔族修道者都是御气丹境,而为首的那名身穿棕色皮甲的魔族老者已达到破罡玄境中期。 那魔族老者居高临下的俯视着莫竭,沉声道:“莫竭,东西交出来,考虑留尔等全尸!” 莫竭紧握手中弯月双刀,“杀我兄弟,这账,索性就在今晚算清!” ……(。) 第三百二十六章 快来保护我! 魔族老者淡淡一笑,神情中充满戏谑,“那么,便让你去那阴曹地府,与你兄弟相见。” 话音甫落,便有沉重威势滚滚碾压而下,霎时间,天地间空气好似凝固,令人身心沉重。 莫竭紧咬牙关,鼻腔发出沉闷声响,手持弯月双刀,大步上前,岿然挡在秦歌几人前方,威势全开,仰面望向半空中的魔族老者,与其对歭,独自一人承受魔族老者所散发的威势。 却只是对歭片刻,便见他面如重枣,额头青筋鼓动,虎躯颤抖,难以为继。 虽然莫竭已臻破罡玄境初期,但这魔族老者却是中期,尚高莫竭一阶,而在破罡玄境这个大境界之中,哪怕只差一阶,便有巨大差距,况且,不论是手中武器,还是所修功法,莫竭都不如这魔族老者。 在莫竭身后的秦歌倒是没有感受到什么压力,仰头看看半空中那御剑而定的魔族老者,再低头看看自己手中这块被白布包裹的破魔石,最后又看看身前的莫竭,神情颇是无奈。 这所谓的破魔石必定是难得的宝物,不然这些人也不会以命相争,但对秦歌而言,现在这就是块烫手山芋。 就一块破石头,秦歌觉得自己要来啥瘠薄用都没有,反而是给自己惹麻烦。 至于莫竭的那点小心思,秦歌又岂能瞧不出? 很显然,莫竭是故意在这个时候将破魔石交到秦歌之手,其目的,自是为保命。 面对来势汹汹的天骷佣兵团,莫竭自知今日自己和这帮鲨戟的兄弟们是九死一生。他不怕死,但他却不想死,他得让团里的兄弟们活着回去见家人,他不想老婆和孩子在家等不到父亲回家…… 而在这个时候,他唯一能活下去的希望,便是秦歌。 秦歌对莫竭而言,那就是一根救命稻草,他自然是要牢牢抓住。 对于秦歌这一行四人,莫竭并不了解,不知来历,亦不知身份,但相处这么些天,通过日常的细节观察,他现在可以确定的是,秦歌这几人绝非简单人物。 如果将秦歌几人绑在一条船上,说不定今次便能化险为夷,逃过这场死劫。 而对此,秦歌和莫竭都是心知肚明,但秦歌没有想过说破,因为他大概能理解莫竭。 秦歌也没有急着跟莫竭撇清关系然后溜之大吉,因为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没有意义,破魔石就在自个儿手中,那魔族老者肯定不会放过自个儿。 那货真价实的杀意告诉秦歌,魔族老者今天并未打算留下活口。 此时,半空中御剑而定的魔族老者已从剑身跳下,重重地落在甲板上,看也不看,伸手对着天空一抓,那柄大剑便稳稳落入他手。 魔族老者的视线直接从莫竭身上移开,似乎并没有将莫竭放在眼里,凝视着秦歌手中的破魔石,淡然道:“小子,那种东西,不是你就配拿的。乖乖将其交于老夫,方可留你全尸。” 秦歌心下好笑,直视魔族老者,温尔儒雅的道:“动不动就拽这句,你是在吓唬你爹?咱就不能换个开场白?” “黄口小儿,门口污秽,速速领死!”魔族老者目光一沉,杀机瞬荡,整个甲板上的空气也在瞬时间变得寒冷异常,身形飘忽间便已闪至秦歌身后,举剑便斩! 秦歌却是动也不动,淡定自若,似乎他并不知道魔族老者已到他身后。 “秦兄弟小心!”挡在秦歌前方的莫竭一直锁定着魔族老者,但此际魔族老者的威势却已在正前方消失,即刻意识到魔族老者已闪至后方。 这魔族老者从一开始的目的,便是秦歌手中的破魔石。 魔族老者名叫“童炎”,是天骷佣兵团的副团长。对于童炎的实力,莫竭算是很清楚,一身破罡玄境中期的修为,再加一柄爆雷大剑,名动滨珠,乃排名前五十的高手,若正面相对,就算是破罡玄境后期的强者,亦不敢撄其锋。 但这个时候,莫竭想要出手阻止童炎却已来不及,因为童炎的速度实在太快,瞬间爆发力极强,也因为莫竭和童炎之间还隔着一个秦歌,若莫竭想要阻止童炎,那就必须得攻击秦歌。 可莫竭本来就是想要保护秦歌,所以又怎会攻击秦歌?那岂非本末倒置? 在莫竭的想象中,秦歌若是承受这一剑,那必死无疑,不由闭上双眼,害怕看到秦歌被一剑劈成两半的血腥画面,心头已然绝望,心想今次连累秦兄弟,稍后便只能以命偿还,就算是死,也要拉童炎垫背! “铛——!” 随着一声震响,空气中灵力动荡,势如破竹的童炎像是撞在一面无形的墙壁之上,脸色微微发白,身躯向后踉跄数步才勉强站稳。 安芝芝不知何时已来到秦歌身后,她娇小的身躯站在秦歌身后,纹丝不动,岿然如山,神情自若,两手举着平底锅,笑眯眯的看着魔族老者。 刚刚那一瞬间,正是安芝芝上来挡住童炎这充满杀意的一剑。 童炎心下骇然,一开始,他根本没将安芝芝这个小姑娘瞧在眼里,可此刻却是丝毫不敢小觑,刚刚那一剑,他已用出六成实力,却被这小姑娘如此轻易的就格挡,甚至还将他震退数步。 童炎抬起手中的爆雷剑一瞧,惊然发现爆雷剑的一边剑刃已经微微翻卷,甚至还有几道细小裂缝,一时心头更是沉重。 这小姑娘到底什么来头? 这口平底锅,又是什么厉害灵器? 安芝芝嘻嘻一笑,俏皮的看看童炎,问道:“小盆友,你是否有很多问号?” 童炎眼帘低垂,打量着安芝芝,发现自己竟看不透安芝芝的修为大概在何种程度,而且也才意识到,刚刚挡下那一剑,安芝芝连灵力都没用,纯粹就是凭的肉体力量和手中平底锅的坚韧。 “好锅法!再来!” 童炎做为滨珠城排名前五十的高手,此际竟在一个顶多不过才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手头吃瘪,自是倍感耻辱,想要挽回颜面。 可童炎又哪里晓得,安芝芝本身的修为境界已臻破罡玄境初期,而手头拿的平底锅又是史无前例的八级灵器,再加上精灵族先天的巨力,以及秦歌教她的那些招式,要真动起手来,就算是面对破罡玄境后期的强者,她虽不敢言胜,但也自信有一战之力。 此时莫竭已是目瞪口呆,瞳孔轻轻颤抖,难以置信的看着安芝芝。 事实完全超出他的想象。 他真的很难相信,这顶多不过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竟能让童炎这样的高手吃瘪。 如此看来,秦歌这几个人,果真来历不凡。 而在震惊之余,莫竭心中也在暗自窃喜,暗叹这次的大腿算是抱对了。 童炎是天骷佣兵团的副团长,在团中实力排名第二,现在只要能牵制住童炎,余下的那些天骷成员,倒也不足为惧。 想到这里,莫竭又看看面前的秦歌,发现秦歌竟是面露微笑,显得云淡风起,从童炎出手到安芝芝出手挡下一击,秦歌连头都没有回一下,似乎他根本就没将童炎放在眼里。 这是何等气度?是何等风采?是何等自信? 很显然,秦歌是毫无压力。 想到这些,莫竭心头更是轻松,暗想只要有秦歌几人在,今次这童炎就占不到什么便宜,也抢不走破魔石。 可莫竭并不知道,其实秦歌这云淡风轻的模样都是刻意装出来的,因为剑灵儿正在提醒秦歌,要他保持内心平静,切不可生起打架斗殴之类的想法,甚至连骂人都不可以,因为这些都属于恶念,而一旦心头生起恶念,便会滋养他灵魂深处的恶魔诅咒。 在恶魔诅咒还未成熟时,剑灵儿能够将其压制,令其无法影响到秦歌,可若是秦歌自己心中产生恶念,再被恶魔诅咒吸收,那就不是剑灵儿所能控制的。 “芝芝,这老东西交给你。” “好嘞!”安芝芝干劲满满,战意高昂。在这段时间里,她老是苏月摇打架,可每次都没打赢苏月摇,而打不赢也就罢了,偏偏还骂不赢,因此她心头早已憋着一团火,正愁找不到地儿发泄。 话音甫落,安芝芝便提着平底锅掠向童炎,大声道:“老爷爷,看招!” “萝莉剑法第一式,雏鹰起飞!” “第二式,希望风帆!” “……” 只在刹那间,安芝芝便与童炎战得激烈,难分难解,在宽阔的甲板上,只可见道道残影闪烁,寻常肉眼,极难捕捉到两人的身影。 就在这个时候,不远处也传来激烈的喊杀声,却是天骷的佣兵们已登上鲨戟的大船,并和鲨戟的佣兵干起来。 莫竭看了秦歌一眼,神情中充满感激之意,说道:“秦兄弟,今次大恩,在下定当铭记,日后定当涌泉报答!你且小心,在下先去其它地方瞧瞧。” 童炎虽有安芝芝对付,但此次为抢破魔石,天骷来的人也有不少,其中还不乏高手精锐,而鲨戟这边总共只有十几人,所以在这个时候,莫竭自是不能闲着,得游走战圈,保持机动,再凭着强大的实力,支援那些陷入苦战的鲨戟弟兄。 秦歌对莫竭点点头,静默不语。 待莫竭提着弯月双刀离去之后,苏月摇看看秦歌,轻声问道:“我们要不要出手?刚好这几天本姑奶奶手痒,便拿这些人来开开刀。” 秦歌依旧保持满脸微笑,控制住自己不动杀念,接着竟说出一句苏月摇觉得很雷的话:“咱们都是文明人,动口不动手。” 苏月摇伸手掩着那张樱桃小嘴,噗嗤笑出声。 但笑着笑着,她的脸色就变了,只见半空中那数名御气丹境的天骷成员也已降落下来,将原地未动的秦歌、苏月摇、苗牙牙三人团团包围。 紧接着,有更多的天骷成员御剑而来,于半空悬停,粗略一看,有数十人,随着人群中传出的一道命令,那些天骷成员突然动作整齐的抬起手中弓弩,对准秦歌几人。 秦歌果断退后几步,“妹子们,快来保护我!” 苗牙牙急忙躲到秦歌身后,“对,保护我!” 苗牙牙虽然也有像人类修道者那样修炼,不过比起安芝芝她还是差得很远,目前只是聚气灵境,一是因为经脉运行路线没安芝芝完善,毕竟安芝芝是由秦歌这位鬼剑传人亲自教导,二是因为她很懒,明明有时间修炼,她却宁愿去看那些花花草草。 而且苗牙牙也不喜欢与他人武力斗争,她觉得,不管是自己被打伤还别人被打伤,那都不好。 苏月摇竟也跟苗牙牙一样躲到秦歌背后,紧紧抓着他胳膊,“应该是你保护妹子才对。” 其实苏月摇根本就没将这些佣兵看在眼里,她只是懒得动手。 秦歌心中很苦,他当然也不会将这些佣兵看在眼里,即便对方数十人手持弓弩将自己包围。 秦歌只是不想出手,但这不想出手的原因,他也不能告诉谁。 “看来有些事情,终究是躲不掉。”秦歌心中暗叹,徐徐上前一步。 就如他最开始跟剑灵儿说的那样,要避免恶魔诅咒成长,唯一的方式,那就是找个与世无争的地方隐居,每天种种花钓钓鱼,修身养性。 但这显然不可能,只是现在不可能。 年纪轻轻的,还没出来混几年就要找地方隐居,这叫什么事儿? 隐居不外有两种原因,一是饱经沧桑,看透万丈红尘,该体验的都已体验,看淡这个世界;二是怕了这个世界,想找个地方躲起来,逃避这个世界。 如果现在去隐居的话,秦歌觉得自己应该是属于后者。 秦歌伸手一挥,便只听“砰”的一声爆响,浓浓的烟雾在甲板上散开。 御剑停空的那些天骷佣兵立马将手中弓弩对准那团烟雾,齐齐发射。 细长的弩箭穿透力很强,并喂有剧毒,牢牢的钉在甲板上,便见所钉之处迅速发黑发软,这要是射在人的血肉之躯上,后果可想而知,聚气灵境的修道者,中箭必死无疑! 但秦歌秦歌并没有躲在那团烟雾中,在丢出烟雾弹的同时,他便趁着夜色潜入灯火阑珊之处。 就在众人疑惑秦歌身在何处时,半空中,一名天骷佣兵的脑袋突然炸裂,一块指头的菱形石块划破夜空。 这是秦歌当初让杨建国帮忙炼制的暗器法宝——飞蝗石。 单体杀伤力和穿透力,足矣在瞬间收割三个御气丹境修道者的性命。 身在暗处角落的秦歌在收割掉一名敌人的性命之后,眼神中散发出一丝阴冷。 这种阴冷,就连他自己也没有察觉到。 忽然之间,他就有一种将所有敌人杀光的想法。 而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心中有这样的想法,只是在一种奇妙的状态下付诸行动。 又是数块飞蝗石发射,又有数名御气丹境的天骷佣兵被收割性命,血肉模糊的尸体有些掉在船上,有些掉入海中。 这些暗器法宝都很珍贵,平常秦歌都舍不得用,而且在海面上用也很难回收,但此刻却是毫不吝啬,就像丢垃圾一样将那些暗器法宝丢出。 那些御剑停空的天骷佣兵,无疑就是他的活靶子,想怎么打就怎么打。 ……(。) 第328章 天骷大败 甲板上毒烟弥漫,场间十分混乱。 秦歌仿若暗夜中的死亡幽灵,那些天骷佣兵连他的面都见不着,便莫名其妙的被击杀。 对秦歌来说,人的生命很脆弱,只要找到那个点,便能一击毙命。 “快,都到船上!把那小子给我揪出来!” 一名天骷成员见同伴们死伤惨重,已是睚眦欲裂,恨不得将秦歌揪出来生吞活剐,而这时他也意识到御剑悬空很危险,面对秦歌这样的暗器高手,那无异就是活靶子,便临时担任指挥官,让天骷的兄弟们到船上去揪出秦歌,化被动为主动。 然而那些最先下去的佣兵一到船上便意识到自己被坑,这甲板上到处都是的烟雾,不仅能遮蔽视线,而且还充满剧毒,又呛又辣,比死都难受。 “靠,老六,你他么这什么瞎逼指挥!船上烟雾有毒啊!” “你他么让我们下去送死?” “你瞧瞧,又折了多少兄弟?!” “……” 叫“老六”的指挥官自然也瞧见那些上船的兄弟此刻都蜷缩在地上痉挛咳嗽,被暗处的秦歌丢出暗器一一击杀。 老六一个深呼吸,展开御气丹境后期的修为,将自己的灵力全部集中,对着下方接连数掌拍出,强烈的掌风顿时将甲板上的毒烟吹散,恰好这时又有一阵海风吹来,只是片刻光景,甲板上便干干净净。 “毒烟已散,兄弟们,下去把那小子救出来宰了!” 但叫“老六”的临时指挥官却忽略一件事,那便是这世上有些祸是从口出的……就因为他开口指挥,便导致自己被秦歌盯上。 只见一道黑影倏地从甲板上探出,斜入半空,将指老六的脚踝牢牢抓住。 老六感觉自己的脚踝快被抓碎,一声痛呼,急忙低头看去,发现竟是一只飞鹰爪。 甲板上,秦歌抓住手中的细绳用力一扯,利用飞鹰爪将老六的身子从空中扯下。 御气丹境的修道者虽能御剑飞行,但若是脚下无剑承载身体重量,那么身在空中就会自由落体,且行动也会大大受限。 毕竟御剑飞行不比太白仙境强者的凌空飞行。 秦歌目光犀利如隼,在老六身体尚未落地之时,便一步高高跃入半空,直接就骑在老六胸前,两手各握一把淬毒飞刀,无情刺入老六两边太阳穴,继而老六一命呜呼。 随着秦歌将两把小飞刀从老六的太阳穴抽出,刀背上的倒钩带出一些黏糊糊的东西。 老六具有御气丹境后期的修为,足足比秦歌高出两个阶段,但面对此刻一心想要杀人的秦歌,他却连一点展现的机会都没有。 秦歌是杀手,不是战士,所以他只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用尽一切手段,将目标击杀。 这时有一名天骷佣兵提剑冲向秦歌,并大声喊叫:“快过来,那小子在这儿!” 然而他离秦歌尚有两丈距离,腰部便莫名其妙的断裂,上半身与下半身失去联系…… 秦歌收回魂斩模式,两手抓着正在滴血的飞刀,不疾不徐的走向那天骷佣兵。 身体被从腰部一分为二,这并不会立刻毙命,如果救治及时,兴许还能活下去。 但这会很疼。 那佣兵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似乎嗓子都快撕破,两手想去碰腰部的断裂处,却又不敢真的去碰,见秦歌迎面朝自己走来,两眼瞳孔猛地一震,布满汗珠的苍白脸庞开始扭曲。 他发现秦歌眼中散发出诡异的黑色气息,两手的指甲也是尖利发黑,配合那阴冷而诡异的神情,就仿佛是恶魔。 “别……你别过来……”天骷佣兵两只手撑着地面,努力撑着断躯向后退去,这个时候,他多么希望自己的腿还在…… 秦歌站在他身边,猛地一脚跺在他胸膛,传出令人头皮发麻的肋骨碎裂声,随即缓缓弯下身,与他对视,嘴角突然扬起,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 那笑容阴森森的,嘴角两边还露出锋利的尖牙。 “别……求求你……别杀我……” 秦歌右手四指并拢,笔直向下插去,尖利的指甲直接插进佣兵咽喉,随即又一抓一捏,一把扯出他的喉管…… 此时,苏月摇也出手用最快的速度将其余天骷佣兵解决,因为她适才已看到秦歌杀那天骷佣兵时血腥残忍的一幕,她害怕秦歌继续下去。 在解决完甲板上的那些天骷佣兵后,苏月摇快步走到秦歌身后,“秦歌你在干嘛?” 苏月摇一直都知道,对待敌人,秦歌从来都很无情,但秦歌此刻做的事,却跟她印象中的秦歌完全不同,给她的感觉,就只是血腥残暴,更甚至……她觉得秦歌还有些享受这种血腥残暴。 秦歌立直身,缓缓转身看向苏月摇。 在与秦歌对视的一瞬间,苏月摇只感到身心一凉,娇躯不由僵住。 秦歌的脸上,挂着一丝阴寒诡异的笑容,那是一种令人发怵的笑容,但却似有所无,又好似他没有笑,这种表情极其诡异。 苏月摇感觉这样的秦歌很陌生。 秦歌问道:“情况如何?牙牙没事吧?” 苏月摇愣了愣,随即回过神,“还好,她没事……佣兵都被解决。”她抬眼看看秦歌,美眸轻颤,语气吞吞吐吐:“秦歌你刚刚……是怎么回事?” 秦歌却是满脸疑惑,挑挑眉,反问道:“什么怎么回事?” “额,没什么啦。”苏月摇嘻嘻一笑,这个时候,她发现秦歌又恢复那个她很熟悉的秦歌,而这种转变,几乎就是一瞬间的事,就好像刚刚那样的秦歌只是苏月摇的错觉。 随时间短暂推移,场面渐渐平息。 秦歌将一瓶药水交给苗牙牙,让她去帮那些之前因为毒烟而中毒的鲨戟佣兵解毒。 安芝芝和童炎大战数十回合,硬是没有分出胜负,不过童炎已是有些力不从心,若再打下去,必会败于安芝芝手中,而他自己显然也意识到这点,虽心有不甘,却也不得不接受,在发出强力一招将安芝芝逼退之后,便及时抽身退走。 此次为抢夺破魔石,天骷来的人共有两百多,而且大多是团里的精锐,出动如此阵仗,本以为破魔石十拿九稳,但却没想到鲨戟里还有高手坐镇,继而栽了跟头,真真是出师不利。 其中的御气丹境,基本上已被秦歌、苏月摇、莫竭三人给解决,至于那些聚气灵境,虽然数量不少,却也没什么威胁。 御气丹境的修道者并不是随处可见的大白菜,如今损失这么多御气丹境,这对天骷而言无异是巨大的损失。 童炎在回到天骷的船上后便下令撤退,一张老脸已扭曲得不成样子。 那些天骷成员噤若寒蝉,只得去各忙各的,不敢发出一点声音,生怕在这个时候惹到脾气火爆的童炎。 “一群饭桶!废物!”童炎怒火万丈,指着前方那群战战兢兢的天骷佣兵破口骂道:“真他妈是一群废物,我曰了你们的妈!草包来着吗你们?啊?连区区一个御气丹境都搞不定,去那么多人,却被他一人如宰猪狗,毫无招架之力,连他人都没碰着,你们……你们……” 童炎气得胸膛起伏,快要喷血,最后那句话,他终是没有骂下去,伸手摸摸脑袋上那个被安芝芝用平底锅敲出来的肿包,气哼哼的转身离去。 他忽然意识到,如果照自己这样说的话……自己一个破罡玄境中期,打一个破罡玄境初期的小女孩都没打赢,还被打得如此狼狈,这说起来也挺废物。 ……(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八章 沧澜鳞的分泌物 经此一役,天骷必是伤筋动骨,今后怕是难成气候,对我鲨戟已构不成威胁。”在鲨戟的船上,莫竭眉开眼笑,心情舒爽,“这还多亏秦兄弟和三位姑娘出手相助。” 现在回想起这一切,莫竭才意识到这本来是个死局,鲨戟一直都在被天骷监视,天骷只待坐收渔翁之利,但就因为碰巧遇到落水的秦歌一行人,并施以援手,今次鲨戟才能化险为夷。 “秦兄弟,大恩不言谢!”莫竭对秦歌深深鞠躬,满脸诚挚,“今后,但凡有用得着咱们鲨戟的地方,尽管开口。” 在他身后,那些鲨戟的成员也都鞠躬致谢。 秦歌坐在栏杆上,海风扬起他飘逸帅气的长发,看上去心事重重的样子。 他在想刚刚的事,刚刚那般血腥残暴,当时却没有一点感觉。 这恶魔诅咒,委实可怕,即便深知自己有诅咒在身,却也无法去防备,总是会在自己没有察觉的情况下影响自己的心性,继而操控自己的行动,而那种影响,就只是一瞬间的事。 秦歌觉得,自己今后真的要少搞事情才行,能不出手那就绝不出手,做个文明人,争当文明小先锋。 见秦歌在那发呆,莫竭也没再出声,只是安静的站在那里,向身后的兄弟们使个眼色,让他们去处理那些天骷成员的尸体。 此时安芝芝和苗牙牙正在给那些受伤的鲨戟佣兵治伤。 苏月摇见秦歌发呆,没有理会莫竭,便伸出纤纤玉指,轻轻捅了捅秦歌的肩膀。 秦歌回过神,看向莫竭,淡淡道:“不必客气。” “那个,秦兄弟你……”莫竭有些尴尬,欲言又止,看看秦歌又急忙移开视线。 他尴尬的原因,是因为那块破魔石,他想开口找秦歌要回来,可仔细一想,又不好意思开这个口,之前自己将破魔石交给秦歌,虽是为保住鲨戟那些兄弟的命,但总是有那么些卑鄙的意味,是想强行将秦歌绑在一条船上,再借秦歌之力,击退来势汹汹的天骷。 不过看上去,秦歌并不晓得这破魔石到底乃何物。 莫竭思忖片刻,还是决定告诉秦歌有关破魔石的真相,若不然,他觉得自己心里会愧疚一辈子。 而说出有关破魔石的真相,便当是报答秦歌的救命之恩。 莫竭问道:“不知秦兄弟可知破魔石的来历?” 秦歌摇摇头,虽然没啥兴趣,不过莫竭想要说,他也可以听听。 莫竭说道:“这破魔石其实是来自独尊岛。想必秦兄弟也知道,独尊岛在很多年前就已沉入海底,加上附近海域迷雾魔障终年不散,且灵兽凶猛残暴,一般人想要去那种危险地方找独尊岛遗迹,难如登天。但只要有破魔石在手,便能破除魔障迷雾,并潜入海底找到独尊岛遗迹。” 秦歌眼帘低垂,蓦然想起安芝芝之前搞来的那张地图,那地图上面就有“独尊岛”这个地方,而要去陨落之地所在的海域,也得经过独尊岛。 秦歌并没有问“独尊岛上有什么”之类的话,因为但凡是个魔族,都知道独尊岛这个地方,就好比在人族那边谁都知道中州这个地方,是以,如果问出这样的话,那就会给人一种不是魔族的感觉。 身为一个魔族,怎能连独尊岛都不晓得? 那可是神威魔族诞生的地方! 秦歌说道:“没想到,那个传奇之地还真有遗迹存在,本以为只是个传说,在很多年前就已毁灭。” 莫竭点点头,“毕竟是几千年前的存在,一开始我也不相信独尊岛还有遗迹存在。” 秦歌:“所以你们两个佣兵团争这块破魔石,就是为了去找独尊岛遗迹?” 莫竭颔首,说道:“我们这些人,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所求的除钱财之外,就是那些对修道有帮助的天材地宝。”说着他不由幻想起某些画面,露齿笑道:“如果找到独尊岛遗迹,便能得到数之不尽的天材地宝,以及绝世的灵技功法。” 秦歌:“据我所知,那里离陨落之地很近。” 莫竭点点头,“是的,不过也并不需要踏入陨落之地所在的海域,况且,富贵险中求,就如在下刚刚所说,我们这种人,都是过得刀口舔血的日子,整日将脑袋别在裤腰,即使明知危险,也会毅然前往。” 他笑道:“冒险寻宝,对我们这样的人来说,可以说是人生的意义,如果不去经历这些事情,就总感觉……这一生有点白活,等到老了,也没有故事讲给儿孙听。” 秦歌手腕上翻,从空间扳指拿出那块被白布包裹的破魔石,问道:“这块石头具体有何作用?” 莫竭说道:“因为独尊岛靠近陨落之地所在的海域,所以那片海域附近有魔王宫的舰队镇守,不会让任何人靠近那里,而要深入死灵苦海去独尊岛,就需要走水下,如此才能避开魔王宫的舰队。” 秦歌想了想,又问:“所以这跟破魔石有关?” 莫竭点点头,解释道:“只要将一小块破魔石佩戴在身上,在其中注入少量灵力,就可产生‘防水罩’,身在防水罩中,不仅有足够的空气,而且还能抵挡水压,即便是潜入数千米深的海底也毫无压力,当真是神奇的很。” 说着莫竭对秦歌抱拳,“秦兄弟,在下也就直说了吧,只要到时将这破魔石敲碎之后,分我等小部分,我等便感激不尽。” “实不相瞒,我鲨戟在滨珠城已建立十余年,一直不上不下,处处被天骷打压。此次我们团里的一个兄弟因机缘巧合,在某处海底遗迹寻得破魔石,然后我哥亲自带一帮兄弟前去接应,等到一切准备就绪,便带领兄弟们前去寻找独尊岛遗迹,不料却遭天骷这帮混蛋盯上,在回归途中,惨遭天骷所害……” “虽然最终破魔石没有落到天骷那些混蛋手中,但我鲨戟却是损失惨重,算上这艘船上的,以及在总部的,现在我们鲨戟总人数只在五十左右,而且团里现在除在下和团长之外,也没有其他破罡玄境坐镇,今后在滨珠城,怕是难以立足。” “如果能找到独尊岛,得到一笔宝藏,今后我们鲨戟的发展便能顺风顺水,打下牢固基础,所以,这是我们的一个机会。” 秦歌表示理解,“原来如此。” 莫竭轻叹一声,说道:“为这块石头,我们已牺牲这么多兄弟,现如今,如果再不放手去拼一把,寻得宝藏,将鲨戟发展壮大,那又怎对得起那些牺牲的兄弟?” 秦歌问:“这破魔石可以敲碎?” 莫竭说道:“是的,我们团长喜欢专研古书,也算是博学多才,她告诉过我,只要精准的顺着破魔石上的纹路线条切割,不破坏符文,切下来的碎石便有效。” “不过却不能轻易去切割,得找些古玩玉石圈里的大师,用器械切割,一旦不小心损坏上面的纹路,那就等同于报废。” 秦歌揭开手中破魔石表面的层层白布,发现上面果真有很多纹路线条,呈紫金色,闪闪发光,这破魔石的手感质地,好似玉石,却又比玉石稍稍粗糙些。 那些纹路都是一圈一圈的散布在破魔石表面,而在每个圈的中心,还有一个扭曲的奇异符文,不知是人为刻画还是天然生成。 便在这时,子玉蟒的声音在秦歌脑海中响起,“主人,老子想起来了,这是沧澜鳞拉的屎!” 接着剑灵儿又道:“不错,这所谓的破魔石,正是沧澜鳞的分泌物经过长年沉淀后所形成的一种固体,但你别信子玉的,这不是屎,只是某种分泌物。” 子玉蟒不服,“那跟屎又有什么关系?” “可它就不是屎,只是分泌物!” “……” ……(。) 第三百二十九章 抵达港口 听剑灵儿和子玉蟒斗嘴,秦歌突然就有种将手中破魔石给当成垃圾丢掉的冲动。 这俩家伙,讲话真真是一点也不文明,亏得还有个那么文明的主人…… “行了,你俩别逼逼。”秦歌出声制止。 剑灵儿和子玉蟒同时安静下去。 秦歌:“沧澜鳞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子玉蟒回道:“是五行至宝之一。” 秦歌:“废话,我当然知道。” 剑灵儿:“不过很奇怪呀主人,沧澜鳞不是在天尽海吗?为什么它的分泌物会出现在死灵苦海?难道它以前来过死灵苦海?” “确实很奇怪。”秦歌:“不管如何,到时候找到独尊岛,说不定就能揭晓答案。” 随后秦歌结束与剑灵儿和子玉蟒的交流,抬眼看看前方的莫竭,说道:“我去试试。” 在秦歌身旁的苏月摇满脸好奇,“你试什么呀?” 她话音甫落,便见坐在栏杆上的秦歌两腿向外一抬,在短暂的安静之后,“噗通”一声落入海中。 秦歌要试的,自然是这破魔石到底有没有莫竭刚刚吹得那么神奇。 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少时,安芝芝气鼓鼓的走来,“脑残仙子,你是不是又惹秦歌不高兴了?他为什么要跳海呀?” 苏月摇面向一边,“跟你交流,就是侮辱老娘智商。” 安芝芝问道:“你是在讽刺我吗?” 苏月摇冷冷道:“我是在骂你。” “哎哟,脑残仙子还挺有文化。” …… 秦歌手中抱着破魔石,此刻已经下潜数十米。 随着一丝灵力注入其中,便见秦歌手中破魔石光华闪耀,涌出一股奇异的能量,以他身体为中心向外扩散,形成一道气泡似的护罩,将他周身的海水隔开。 身在这气泡似的护罩之中,不仅能够跟在岸上一样顺畅呼吸,而且身体仿佛也没有重量。 看来莫竭适才所言不虚,这破魔石当真有如此神奇,感觉上就像一件法宝,而这个时候,秦歌也更是好奇,五行至宝之一的沧澜鳞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仅仅只是分泌物,便能生成破魔石这种神奇的东西。 但仔细一想,五行至宝,又有哪样不是世间奇异的存在?子玄玉,木之星,这两样秦歌已知的五行至宝,都可谓是世间之奇,完全对得起“至宝”二字。 秦歌觉得这破魔石很有趣,两腿轻轻一弹,如游泳般摆动,笼罩他身体的防水罩便带着他向前飘去。 除身体不会沾染到水,以及能够顺畅呼吸之外,其它的就感觉跟在水里游泳一样。 时过良久。 秦歌脑袋冒出水面,防水罩“啪”的一声破碎,随即顺着绳梯爬上船。 “秦兄弟,感觉如何?”莫竭满眼期待的看着秦歌,迫切想知道秦歌的答案。事实上,对破魔石的一切所知,莫竭也是从鲨戟的团长那里听来,并没有亲身体验过。 秦歌笑道:“莫大哥所言不虚,这石头当真神奇。” 闻言莫竭脸上露出笑容,“那事不宜迟,咱们赶紧启程,回去做准备,然后出海寻找独尊岛遗迹。”言讫对一边挥挥手,“小柿子,启程了,快收锚!” 秦歌却道:“再等等。” 莫竭满脸疑惑:“秦兄弟还有何事?” 秦歌想了想,还是说道:“我想回收那些暗器。” 秦歌的暗器都不是普通暗器,而是奢侈的暗器法宝,之前在杀那些天骷佣兵时,不要钱似的乱丢乱扔,当时是没啥感觉,但现在想想,秦歌很肉疼,所以想要回收。 而听闻此言,不仅是莫竭,就连苏月摇和安芝芝以及苗牙牙三女也是表情怪怪的。 在这汪洋大海,要回收那些沉入海底的暗器,跟大海捞针又有何区别? 就算这里的所有人都出动,潜下去寻找,那要找到何年何月? 安芝芝很严肃的说道:“秦歌,你还是认清现实吧,我知道那些暗器对你来说很重要,但这可是大海呀,你是找不到的,而且这样也太浪费时间。” 她继续说道:“我跟你讲,之前在我们那艘小渔船上的时候,我不小心把你上次给我买的椰子糖掉进海里,但当时我怕你骂我,我就没跟你说,于是我就悄悄在船上掉落的位置做个记号,等到你把船停下来的时候,我就悄悄潜下去找,可是我憋那么久的气,怎么也潜不下去,我才意识到,在那么深的海底,要怎么去找那么小的一块糖啊?我们人跟海比起来,实在是渺小。而我也永远失去那块我心爱的椰子糖。” 一旁的苗牙牙重重点头,“嗯!对哒,找不到!后来还是牙牙把椰子糖分给女王大大吃的。” 秦歌:“……” 苏月摇:“……” 莫竭:“……” 什么叫刻舟求剑? 这就是。 苏月摇和秦歌果断面向一边,一脸“我不认识这俩智障”的表情。 莫竭的表情也很奇怪,明明想要笑出声,却又觉得不礼貌,怕惹两位姑娘不高兴,便只能强忍住。 一片安静中,安芝芝又语重心长的说道:“秦歌,你就成熟点吧,咱们别耽搁时间了,赶路要紧。我想快点去滨珠城,那里一定有很多好吃好玩哒。” 秦歌无声的叹息,摇摇头,面向一边,什么也没说。 他已无力吐槽,更没法去跟一个智障正常交流。 秦歌并未向众人解释他要用何种方法去回收那些暗器。 时过良久,船下水面突然传来哗啦啦的声响,众人连忙趴上栏杆,一眼看去,便被那壮观景象所震撼。 只见各种各样的鱼成群结队的浮出水面,似乎将整片海面给铺满,在夜色中竟一眼望不到头,这画面委实壮观。要是这时候撒一网下去,不知得捞多少鱼。 苏月摇这才明白,原来秦歌是利用《兽皇诀》让海里的鱼帮他寻找那些暗器,心想这法子还真是高明的很,如果是一群人潜下海去寻找那些细小的暗器,那不外是大海捞针,但若是让海里数量庞大的鱼群帮忙寻找,那就不再是什么难事。 何况又不是在整片海里去找,只是将搜寻范围控制在以船为中心方圆一两百米的区域,这样就更是容易找到。 正所谓人多力量大,而鱼多,力量自然也大。 见秦歌施展如此神奇手段,鲨戟众人俱是啧啧称奇,更是觉得这“秦之武”来历不凡。 待秦歌从那些鱼嘴里收回他的暗器,莫竭便下令收锚,继而大船带起波涛,拉出长长的浪尾,很快就消失在夜色之中。 …… …… 海上航行无疑很枯燥。 转眼间,半个月过去。 在这半个月里,秦歌每天除必要的吃喝拉撒睡之外,大多数时间都在甲板上钓鱼。 钓鱼是对心境的一种磨练,也是打发时间最好的方式,当然,更重要的是……除了钓鱼,也实在是没啥事儿可以干。 要是一天不找点事情做,就会闲得蛋疼,心里发慌。 而在钓鱼的过程中,秦歌也能顺便修炼猎魂魔王执亦言所传授的那些魂术。秦歌悟性很高,及至现在,那些魂术他已掌握七七八八。 将精力主要放在魂术这方面,秦歌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虽然跟修道方面一样,就算学会执亦言的那些魂术,也苦于自身修为不高,没有足够强大的神识去施展那些魂术。在修道方面,秦歌虽然精通鬼剑派的各种绝学,但却苦于没有足够强大的修为去施展使用。 但跟修道方面不一样的是,在魂术方面,秦歌还有剑灵儿。 剑灵儿做为斩仙剑灵,她的神识无疑很强大,只要有她帮忙,提供强大神识,秦歌就可以施展出很多在原本的理论中需要达到游魂化境甚至是太白仙境后才能施展的魂术。 一个御气丹境初期,却能施展出太白仙境级别的魂术……这无疑很可怕。 这天,旭日东升,秦歌尚在睡梦中,便被阵阵悠长的号角声吵醒。 下床走到窗边,拉开小窗帘一瞧,看到外面有很多船,大大小小,数不胜数,有运货的大船,也有豪华的游船…… 那阵阵号角声,便是由那些船上的人吹响,就类似于喇叭。 在更远的地方,透过晨间弥漫在海面上的薄雾,可见高楼大厦的轮廓,宏伟壮丽,重重叠叠,繁华至极。 秦歌知道,这是已到滨珠港口。 ……(。) 第三百三十章 小人物 鲨戟佣兵团好歹也在滨珠城摸爬滚打十多年,别的且不说,至少在滨珠港口也有个专属的停船位。 在下船后,那种脚踏实地的感觉令秦歌几人有些不适应,这段时间一直待船上,就没有一刻没摇晃过,连现在脚踏实地,也感觉一切都在摇晃。 不过对常年混在海上的莫竭等人来说,这并无甚影响。 安芝芝站在人来人往的码头,抬眼看着前方车水马龙的景象发呆。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从几天前开始,她就有种奇妙的感觉,而随着船离滨珠港口越来越近,那种奇妙的感觉也就越是强烈。 那大概是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好像她以前来过这里。 可她很清楚,自己并没有来过这里。 从记事起,她就生活在鬼剑山脉附近的渝水镇,那个鬼老头经常会来看她,直到遇到秦歌,她才离开那个她生活了一百年的地方,所以,她又怎会来过鸿土的滨珠城呢? “我想,应该是即将要吃到很多当地的特产,心情太过激动,所以我才会有这种幻觉,嗯,一定是酱紫哒。”安芝芝心中这样想着,给这种奇怪的感觉找到一个解释。 正在安芝芝思绪间,苗牙牙走过来牵住安芝芝的手,“女王大大,前边有卖汤麻饼的耶,牙牙带你去买来吃!” “嗯嗯!”安芝芝问道:“牙牙,那个汤麻饼好吃吗?” “超级好吃,有肉松馅儿的,还有豆沙馅儿的,香甜酥脆、入口化渣,一点都不粘牙。” “哇塞,这么棒?可是本女王没钱诶,秦歌现在不让我管钱,你等着,我去找秦歌要钱。” “放心吧女王大大,牙牙有钱,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 苗牙牙从小在滨珠长大,可以说是在这里土生土长,虽然她觉得自己离家并不久,也才五十多年而已,但此刻回到家乡,还是有种很温馨的感觉,仿佛投入母亲怀抱。 苏月摇强行挽住秦歌的胳膊,拉着他在人群中跑来跑去,相比起吃的,她更喜欢那些小玩具和漂亮的饰品,开心的跟个小女孩一样。 “秦歌,买买买!” 秦歌面无表情:“老子没钱!” “不要嘛,我要买!”苏月摇嘟着嘴撒娇,指着那个用珍珠粘成的小狗狗。 秦歌问那卖饰品的摊主,“这多少钱?” 摊主露出一口发黄的牙齿,笑道:“这可是真正的珍珠,你瞧,颗颗圆润晶莹,相信您也知道,珍珠是越园越值钱……这珍珠狗,就给您二位打个八折,二十万,便宜卖给您,祝您两位白头偕老,永结同心。” 闻言秦歌看看苏月摇,果断将她的手从自己胳膊上拿开,“滚开,莫挨老子。” 尼玛,这么一只小小的珍珠狗,竟要二十万,这特么比上次安芝芝买的切糕还要贵,这不摆明宰人嘛! 苏月摇气得跺脚,“渣男!大猪蹄子!” 时过须臾。 秦歌用胳膊肘碰碰苏月摇,将那只珍珠狗递给她,“看你可怜,送给你。” 苏月摇目光发亮,“你哪弄来的?” 秦歌自然不会告诉苏月摇,他看那专宰旅客的摊主不顺眼,所以就用魂斩模式…… “好可爱,谢谢你秦歌。”苏月摇把玩着珍珠狗,爱不释手,“我就知道,你还是心疼我的。” “狗有什么可爱的?你瞧,老子这条大鳄鱼才叫霸气。”说着秦歌从空间扳指掏出一条珍珠鳄鱼在苏月摇眼前晃了晃,大有炫耀之意。 …… 似乎对苏月摇和安芝芝而言,这就是来旅游度假的。 但秦歌可没那个心情,现在人族那边局势动荡,他只想快点完事,早点回去,去京东帮药胖子。 鲨戟佣兵团的总部在离滨珠港口不远的一条街上,是座小院子,占地面积并不大,但在港口这种商业繁茂的地段,就这不起眼的小院子,那也是普通人几辈子都赚不来的。 鲨戟里的佣兵们在没任务的时候就会在这院子里喝酒聊天,气氛很是活跃,就好像一个俱乐部。 但在今天,这里却很安静。 秦歌站在院门外,仰头看向院门上方的那块牌子。 那块牌子已经歪斜,而牌子上的“鲨戟佣兵团”五个字也被泼上油漆。 视线透过半开的大门,可见里边很混乱,那些盆栽东倒西歪,一些名贵的花草还被连根拔起,落叶满地。 秦歌大概能猜到这里发生过什么事,但并未出声,只是偏头看看身旁的莫竭。 如秦歌所料,此际莫竭的脸色很难看,紧握双拳,目光阴沉,脸上青筋暴起,上下两排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可见此刻他内心中的愤怒已到极致。 在莫竭身后的那些鲨戟佣兵也都跟他差不多,那表情像是要将人生吞活剐。 小名叫“小柿子”的鲨戟佣兵沉声道:“一定是天骷那帮混蛋干的!不知道团长她……” 莫竭现在最担心的,自然便是小柿子口中的团长,当下上前推开院门,快步走进院子,穿过并不长的青石道,步入宽敞的大堂之中。 大堂中的桌椅多数已粉碎破烂,被高高的堆在一旁,那白玉石柜台,以及放置各种酒水的橱窗也都破烂不堪。 几名伤痕累累的鲨戟佣兵此时正在收拾清理,突然听到一阵脚步声,回头看去,发现竟是莫竭,赶紧转身相迎。 “莫爷,您可算是回……” 还没来得及打招呼,莫竭便寒声问道:“天骷干的?” 那几名佣兵都低着头,眼睛发红。 少时,其中一名佣兵抬起头,说道:“现在,我们鲨戟,除了莫爷您带出去的这批兄弟之外,就只剩下我们几个,而团长她也……” “团长她怎么了?!”莫竭目光一震,猛地伸出两手抓住那佣兵的肩膀,疾声道:“快说啊,团长她到底怎么了?!” 尔后,经过那几名鲨戟佣兵你一言我一语的讲述,莫竭才知道……昨夜天骷的团长“菊茹”以及天骷的副团长“童炎”带领一批天骷成员袭击鲨戟总部,见人就杀。 童炎和菊茹二人合力将鲨戟团长重伤,并将鲨戟团长带走,还留话给莫竭,想要救鲨戟团长,就须拿东西来换。 至于要拿什么东西去换回鲨戟团长,大家都心知肚明。 苗牙牙听完之后很是生气,怒道:“在滨珠城也敢这样做,还敢绑架勒索,这些人真是好大的胆子呀!难道城主府就不管吗?” “唉!”莫竭一声长叹,说道:“苗姑娘你有所不知啊,城主府的那些贪官污吏,这些年一直都收着天骷的好处,不管是钱还是姑娘,天骷隔三差五都往城主府送,而且还跟城主府有很多见不得人的恶心勾当。” “而我们鲨戟总部遭到袭击这事又是发生在夜里,就算谁都知道是天骷所为,可是也拿不出所谓的证据。” “就算城主府的人要来调查,那也只不过是走走过场罢了,随便给你立个案,跟你一直拖下去,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 莫竭摇摇头,脸上露出一抹苦涩而又带着些嘲讽意味的笑容,“所谓律法严明……那也不是我们这些低层的佣兵就配享受的,而是那些有钱有势的权贵用来欺压我们这些人的武器。” 对于莫竭的这番话,秦歌和苏月摇是深有体会,毕竟一个是玄剑道宗的戒律堂主,一个是玄剑道宗的玄霜仙子,往日所接触的,大抵也是如此。 不过此来鸿土,秦堂主和玄霜仙子并不是来理政,不是来将鸿土治理得跟现在的中州一样,所以也就没发表什么慷慨激昂并充满讽刺意味的言论。 一片安静中,秦歌问道:“莫大哥,天骷的总部在何处?贵团长落入那帮人手中,越早解救越好。” 秦歌已做下决定,要去解救鲨戟团长。 其实,鲨戟也可以跟天骷一样,将部分收入拿去“孝敬”给城主府,但看上去,鲨戟并没有这样做,也没有跟那些人同流合污,因此,秦歌对鲨戟有些好感。 在这乱世之中,人们总说要懂得“为人处世”之道,不能太固执,该圆滑的得圆滑,该巴结的得巴结,要想在社会上,或是在一个圈子里混得有头有脸,那就得学会“做人”,也要“懂事”。 渐渐的,部分人就开始失去最起码的底线,并抛弃自我,还会以此为傲,也瞧不起坚守着底线,并守住自己内心骄傲和骨气的那部分人,觉得他们迂腐、愚蠢、固执、冥顽不化…… 明明随波逐流,怙恶不悛,底线尽失,不知什么时候就把自己给弄丢了,只剩糜烂的灵魂,却又觉得自己理所应当,以此为荣。 莫竭抬眼看向秦歌,从秦歌的眼神中,他感受到一种令自己很熟悉的东西。 本来他还不知道要如何向秦歌开口,破魔石固然重要,可对他而言,团长更重要,偏偏现在破魔石在秦歌手中,这又该如何向秦歌开口?但他没想到,秦歌竟自己主动开口要去救人。 “距离滨珠港口并不远。”莫竭目光颤抖,“秦兄弟,你……” 秦歌打断他的话,“给我一些有用的情报,晚上去救人。” 莫竭安静少许,还是说出刚刚被秦歌打断的那句话:“秦兄弟,你为何要帮我们鲨戟?其实,你与这件事,并无关系,如果你插手这事,你也会受到牵连。” 秦歌没有回答,而是问莫竭:“你懂这个世界?” 莫竭摇摇头,“不太懂。” 秦歌:“我也不太懂,所以我们都是‘小人物’,而这就是我想插手这事的原因。” 这世上的小人物有很多,但是能守住灵魂中最干净的那片净土的小人物、没有把自己给弄丢的小人物,却很少。 即便只是个在那些权贵眼中什么都不是的愚蠢小人物,那也要坚守自己的骄傲,保留自己的骨气,守住最起码的底线,坚持做真正的自己。 知道这世道的规矩,也了解真相,但却从不参与,不屑跟一群披着人皮的畜生为伍。 那些畜生定的规则,就让他们自己玩儿去,老子的规则,就由老子自己来定!老子的底线,就由老子自己来守! 傲,老子只傲给自己看! 对于鲨戟,对于鲨戟里的其他成员,秦歌并不了解,但是通过这些天的相处,秦歌知道莫竭就是这样的小人物,一个令他尊敬的小人物。 莫竭或许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也不是什么好人,但他一定是这样的小人物。 秦歌也是。 所以,秦歌想帮莫竭。 ……(。) 第三百三十一章 安芝芝的梦 当天晚上,秦歌便独自一人离开鲨戟总部,前往天骷总部解救鲨戟团长。 这整整一天时间,秦歌都在根据已知的情报计划今晚如何去天骷总部救人,而类似于这种营救行动,对他来说也可谓是家常便饭。 天骷的总部大院比鲨戟要宏伟不少,占地面积也要大出数倍,但风格却是显得阴森森的,到处都是骷髅摆设,还有很多绿色的水池,咕噜咕噜的冒着泡泡,偶尔还能在水池里看到沉浮的骨骸,虽然那些骨骸都是假的,但做的很逼真。 身入其中,仿若步入幽冥殿堂。 当秦歌以一名雇主的身份在一名天骷成员的带领下进入大堂时,发现那些天骷佣兵正在饮酒作乐,大声吵闹,气氛貌似挺嗨。 还有俩哥们儿在划拳拼酒,大声喊着什么“草泥马啊”和“草你姐啊”之类的污言秽语,不堪入耳。 半月前那战,天骷损失惨重,如今团内多是些成天只知混日子的聚气灵境,而上得了台面的御气丹境,实在是找不出几个,至于破罡玄境,就只有菊茹和童炎这两位团长。 饶是如此,比起如今门可罗雀,失去雇主的鲨戟,天骷也还是要强不少。 现如今,雇主对于天骷来说,那无疑就是祖宗般的存在,是以秦歌说自己是有事情要委托天骷去做后,那负责接待宾客的天骷成员便如见到自己失散多年的亲爷爷一样,热情的将秦歌带入大堂,去柜台办理手续,紧接着又是送茶水,又是送果盘,还问秦歌要不要嗑瓜子儿…… 这服务态度,怎么也值个五星好评。 按行内规定,雇主若有事委托佣兵团,首先需要谈好价钱,再签订协议,接着将协议书交给散落在各个地区的佣兵总盟分部审批。 一般情况下,只要委托内容不违反鸿土律法,或是不违背仁义道德,基本上很容易就能过审,在总盟盖章认证之后,这份委托才算有效。 总之,这些说复杂也有些复杂,说不复杂,却也不怎么复杂,反正秦歌此来又不是真的有事要委托天骷,只是找个借口,光明正大的混入天骷总部。 柜台处,负责帮雇主办理手续以及签协议的是个看上去很风骚的大姐姐,一头齐腰红发波浪卷,身材十分火辣,虽然她的五官脸蛋儿不算绝色,但眉眼之间却有万种风情,配上那火辣身材,若是定力稍弱的男人面对她,实难招架,很容易就会沦陷。 “这位先生,不知您有何事需要委托敝团?”那大姐姐朱唇轻启,口吐若兰。 秦歌与她对视,微笑不语,一道神识,悄然散发。 秦歌今晚不仅是要来救鲨戟团长,同时也是要来试试他这段时间所掌握的魂术。 通过白天莫竭所提供的情报,秦歌知道眼前这位大姐姐名叫“幽婷”,在滨珠港口这块儿很出名,因为天骷给的工资令她满意,她在一年多前便加入天骷,主要任务就是利用自身的美色,帮天骷绑定雇主。 天骷就喜欢玩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但也正是因此,天骷的固定雇主有不少,而那些雇主选择委托天骷,让天骷赚钱,就是因为想跟幽婷睡觉。 那些正在喝酒聊天的天骷佣兵不时看看正在柜台前交谈的秦歌和幽婷二人,突然,他们看见幽婷走出柜台,走起路来腰肢摆动,好似水蛇,结合短裙和吊带网袜,看上去极尽妩媚,勾人心魄。 幽婷很亲密的挽住秦歌胳膊,随后将秦歌带到里面的包厢。 佣兵们相视一眼,俱露出了然于心的笑容,他们自然知道幽婷是带雇主去“谈合作”。 在幽婷来天骷的这一年多时间里,跟天骷的大多数成员都发生过关系,说是人尽可夫也不为过。 在表面上,天骷成员都很尊敬幽婷,因为是幽婷在给天骷盈利,但在背地里大家都在骂她,谁都打心眼里看不起她,觉得她很肮脏,可一旦管不住自个儿把她带到房间里的时候,却是一点也不怕脏,什么都敢去舔。 有位天骷成员感慨道:“幽婷的技术,可说是越来越好啊,能到我们天骷来委托工作的雇主,真是幸福。” “那可不,几天前,咱兄弟四人四战一,结果也败下阵,根本不是她的对手,唉,丢脸啊!” “改天咱又去找她试试?” “那种女人不知有多脏,反正我是不想碰她,要去你们去。还有,我可提醒你们,小心染病。” “……” 此时,在大堂后面的一间包厢中。 并没有那些天骷佣兵所想象的某些画面,幽婷只是安静的坐在秦歌面前,两眼无神,呆呆的看着前方,好似没有灵魂的木偶。 还在柜台的时候,秦歌便通过眼睛给她施加“幻魂大法”。 在执亦言所传授的所有魂术中,秦歌学得最好的、最喜欢的便是这“幻魂大法”,只要通过视线的接触就能施加给目标,令目标产生幻觉,被自己随意控制。 此刻,在幽婷眼中,秦歌是天骷的团长“菊茹”。 菊茹,是幽婷最害怕的女人。 “求求你,不要打我,不要打我……我去陪客人就是了……” 幽婷满脸泪水,泣不成声,此刻深陷环境之中,她感觉一切都是真的,那令她感到恐惧的囚笼,牢牢的将她囚禁,怎么也无法摆脱。 秦歌今晚是来救人,并没有想过要伤害谁,因为上次他已吃过恶魔诅咒的亏,所以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他绝不会再让恶魔诅咒有机可乘。 如果要杀幽婷,秦歌现在只需使用魂术中的“猎魂杀”,便能在瞬间摧毁幽婷的灵魂。 …… 夜已深。 鲨戟总部。 苏月摇站在客房窗边,看着窗外夜景,看上去忧心忡忡的样子。 在秦歌没有平安回来之前,她怎么也无法入眠,而安芝芝和苗牙牙却是毫不担心秦歌,此刻正抱在一起呼呼大睡,因为安芝芝和苗牙牙已经说好,明天就要去苗牙牙家里,所以安芝芝决定早点睡。 向来极少做梦的安芝芝在今晚却做了一个梦。 在梦里,那座城市已经变成废墟,到处都是尸体。 天空灰蒙蒙的,各种各样的巨大异兽在天空中飞行,有的巨型异兽还喷出长长的火线,将那些高楼大厦击毁焚烧。 在废墟某处,有个身穿绿色纱裙的女子。 那女子美得就好像是天上下来的仙女,她有一头齐腰的淡绿色长发,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眉间却透出一抹淡淡的哀愁。 她身在这片到处都是尸体和鲜血的地狱之中,显得有些不符,似乎她不应该出现在这里,而是应该在漂亮的仙宫里。 一位看上去娇滴滴的小姑娘快步跑到女子身后,“女王大大,找到一个还活着的人类小孩!” 绝美女子徐徐回身,发现那娇滴滴的小姑娘怀里抱着一个一岁左右的小男孩。 小男孩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很干净,很好奇的盯着绝美女子,奶声奶气的道:“你是……我的妈妈吗?” 绝美女子皱皱眉,对那娇滴滴的小姑娘说道:“茶茶,有没有找到他的父母?” 叫茶茶的小姑娘摇摇头,“回女王,我发现他的时候,他正站在一片废墟中,四周也找过,没有发现任何人,茶茶也很奇怪,他到底是怎么出现在那里的,而且身上衣服干净,也没受伤。女王大大,现在怎么办呀?难道要把他丢下不管他?” 绝美女子安静片刻,说道:“先带回族里,等找到他的亲人再说。” “嗯,茶茶也是酱紫想哒。” ……(。) 第333章 悲伤的故事 在梦里,时间过得很快…… 安芝芝身在梦境之中,一直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看一切。 只在转眼间,场景变幻,而那个小男孩也长到七八岁,是个很萌很萌的小正太,说话奶声奶气的,整天都粘着那个冷冰冰的绝美女子。 “仙女姐姐,仙女姐姐。”小男孩跑过去抱住绝美女子的腿撒娇,“仙女姐姐,你和我一起玩秋千好不好?” “蠢货,一天到晚就知道玩,要是再学不会那招,就罚你两天不许吃饭!”小男孩口中的仙女姐姐不仅高冷,而且还对他很严厉。 小男孩吓得瑟瑟发抖,两只嫩嫩的小手急忙松开仙女姐姐的腿,憋着嘴低下头,两眼快要溢出泪水,小手捏着衣角,看上去很委屈很伤心。 仙女姐姐似心有不忍,伸手揉揉小男孩的脑袋,“行了,男子汉大丈夫,哭什么哭?待会儿姐姐给你做好吃的。” “嗯!”小男孩重重点头,破涕为笑,“仙女姐姐的厨艺是世界上最棒的,要是能娶仙女姐姐做老婆就好啦。” 仙女姐姐俏脸倏地发红,轻轻咳嗽一声,急忙面向一边,“胡说什么?给我闭嘴!” 小男孩仰面看着仙女姐姐绝美的侧脸,用很稚嫩的声音,很认真的说道:“等我长大以后,一定要娶仙女姐姐做漂亮的新娘子,我会永远永远保护我的仙女姐姐,不会让任何人欺负我的仙女姐姐。” “谁要你娶?谁要你保护?小孩子家家的,真是油嘴滑舌,哪儿去学的这些甜言蜜语?罚你今晚不许吃饭!” 小男孩挠挠头,“可是茶茶姐跟我说,我是仙女姐姐的童养夫呀,我长大以后,是必须要娶仙女姐姐做新娘子的。” “……” …… 通过控制幽婷,秦歌很顺利的就找到关押鲨戟团长的地下室。 秦歌手法娴熟的用两根银针撬开那扇大铁门的锁,随即走入灯光昏暗的地下室。 地下室中,一名衣衫破烂、披头散发、浑身鲜血的女子双手手腕被戴上镣铐,两条从地下室墙顶探下的铁链连接她手腕上的镣铐将她悬吊,令她刚好脚尖触地。 女子艰难的抬起头,视线透过垂下的发丝落在秦歌脸上。 秦歌走到她面前:“柳弯眉?” 女子张开干裂的双唇,发出沙哑而虚弱的声音:“正是。你是……什么人?” “救你的人。” 柳弯眉又低下头,似乎脖子没有力量支撑脑袋抬起,“谢谢……” 随着手腕上的镣铐被秦歌解开,柳弯眉孱弱无力的摔倒在地,难以动弹,秦歌便只好将她一条手臂搭在自己肩上,扶着她向外走去。 在离开地下室的途中,秦歌拿出一瓶他自己炼的药水递给柳弯眉,问道:“信我?” 柳弯眉什么也没问,颤抖的伸手接过药瓶,然后服下,“谢谢。” 秦歌炼的药,自然不是普通的药,随着药力在体内散发,柳弯眉渐渐恢复力气,身上的伤也在愈合结疤。 如果安芝芝在的话,她会好的更快。 “这是什么药?好神奇。” 秦歌只是笑笑,没有回答。 “还未请教公子尊姓大名。” “秦之武。” 柳弯眉嘴角轻轻上扬,眼中微不可查的闪过一丝光芒,说道:“秦公子,多谢。” 走完那道阶梯,在到地下室的出口时,秦歌看看呆若木鸡站在那里的幽婷,对她说道:“带我去后门。” “是。”幽婷无神的回应,转身朝一处走去。 秦歌带着柳弯眉回到鲨戟总部的时候,夜已很深。 莫竭和一群鲨戟佣兵并没有睡,都在大院门口来回踱步,翘首以盼,看上去很急,也很担心。 皇天不负苦心人,他们终于等到自己一直在等的人。 “看呐,是秦兄弟!” “团长?团长也回来了!” “团长你没事吧?” “哈哈,太好了!” “秦兄弟,大恩不言谢!” “……” …… 安芝芝感觉自己就跟看言情小说一样,虽然她自己也知道这只是梦,不过这梦给她的感觉却又很奇妙,就好像这不是梦,而是真实的记忆。 “那个小男生那么可爱,他一定会跟仙女姐姐在一起的对吧?”安芝芝咬着手指头,思索道:“不过为嘛那个仙女姐姐看上去那么眼熟呢?好像我在哪里见过她似的。” “仙女姐姐好看是好看,胸也比苏月摇大,可就是太高冷,就跟步知舞一样,而且还总是欺负那个小男生,讨厌死啦。” 安芝芝一边以旁观者的角度看着那个小男孩和仙女姐姐的日常点点滴滴,一边发出自己的点评。 仙女姐姐教小男孩读书写字,还教小男孩修道,有时候,她还会给小男孩做好吃的,而那小男孩也很懂事,会帮仙女姐姐做很多家务,还很听仙女姐姐的话…… 转眼间,那可爱的小男孩长大了,变成一个风度翩翩英俊潇洒的青年。 那晚……好像外面又发生了战争,剑光照亮夜空,天地变色,不时传出异兽的嘶吼,好似世界末日。 青年白衣长剑,决定离开他的仙女姐姐。 仙女姐姐看着他的背影,咬着下唇,眼眶湿润,“你真的要去找她?” “是的。”青年表情冷漠。 “那你……能不能不去?留在我们身边,好吗?我已经……离不开你,我害怕失去你。” “可我必须去。”青年头也没回,缓缓说道:“你曾对我说过,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总有一日,我会杀光那些家伙,还众生一片安宁。” “可是……我怀了你的骨肉……你不是说过要永远保护我,永远不离开我吗?” “对不起,仙女姐姐。”青年还是没有回头,毅然离去,渐渐消失在夜色中,一滴滴晶莹,顺着他的脸颊滑落。 他多想,就这样留下来。 但正因为要保护他的仙女姐姐,所以他才必须离去。 “那你走!走了就别回来!” “……” 看着这一切的安芝芝已是满脸泪水,想要去帮仙女姐姐留住那个青年,可她怎么也动不了,毕竟这是梦境,有太多的限制。 “不要啊!不要离开她!求求你快点回来!你个渣男,你怎么能丢下仙女姐姐呢?你给我回来!” 安芝芝大喊大叫,恨不得揍那青年一顿,但下一刻,却有一道声音将安芝芝从梦中惊醒,将她拉回现实。 “大清早的,说什么梦话?” 安芝芝睁开眼睛,感觉眼睛酸酸的,心想自己应该是真的被感动哭了。 第一眼就看到正站在她床边的秦歌,她突然扑上去紧紧抱住秦歌的腰,“还在,幸好你还在,真是太好啦,不许你跟那渣男一样离开我。” 秦歌揉揉她脑袋,“你做梦了?” 安芝芝松开秦歌,擦擦眼角的泪水,“秦歌我跟你讲,我刚刚梦到一个很悲伤的故事,本来是很浪漫的,可是后面就很虐,我真想把那男的给打死,真是一肚子气,把仙女姐姐肚子弄大了,却又不负责,还要去找别的女人。” 秦歌撇撇嘴:“让你平常少看言情小说,你不听,跟那苏月摇一样,都是受到言情小说的荼毒,连做的梦都这么智障。” 安芝芝娇哼一声,“才没有!” 秦歌笑道:“我还以为你是梦到有人抢你零食。行了,快起来吃饭,把牙牙也叫醒,待会儿还要送牙牙回家。” 安芝芝仰面盯着秦歌的眼睛,很严肃的说道:“秦歌,你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不管有多危险,都不要丢下我好不好?我是你的小跟班,不管你去哪里,我都会跟着你。” 秦歌转身离去,“谁要你这只小跟屁虫?特么一大早起来就说这些肉麻的话,你烦不烦啊你?” ……(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三章 准备出海 经过一晚上的休养,再加上秦歌的灵药,鲨戟团长柳弯眉的伤已恢复得七七八八。 由于第一次见到柳弯眉时是在夜里,且当时柳弯眉浑身是伤、披头散发,是以秦歌也没怎么注意,现在柳弯眉整理打扮出来,秦歌发现她竟还是个大美女,令人感到惊艳。 露脐的紧身短袖,超短热裤,一双雪白修长的大腿尽收眼底,身材火辣,无比性感。比起那种矜持腼腆的大家闺秀,柳弯眉给人感觉,就是充满野性。 “秦公子救命之恩,小妹没齿难忘,今后,我鲨戟愿为秦公子鞍前马后!” 在吃早饭的餐桌上,柳弯眉起身对秦歌鞠躬致谢。 她的声音很好听,说话也很洪亮,给人一种豪爽大方的感觉。 秦歌安静的喝着白粥,眼帘低垂,视线落在柳弯眉的腿上。 那腿真好看,修长,滚圆,雪白,黄金比例,没有一丝多余,没有一丝瑕疵,可说是完美。 秦歌觉得有些眼熟,似乎在哪里看过这腿…… 不过仔细一想,大概美女的腿都这样。 坐在秦歌身旁的苏月摇悄悄伸手掐住秦歌腰间的肉,疼得秦歌差点喷出口里的白粥。 苏月摇脸上挂满温柔笑容,但眼神却极尽阴寒,她在用眼神告诉秦歌:要再盯着人家柳团长的腿看,老娘就弄死你!老娘的腿又不比柳团长差,给你玩你都不玩,偏偏要去看别人的,这像什么话。 秦歌收回视线,尴尬的笑了笑,抬眼看向前方的柳弯眉,“小事,小事。” 柳弯眉对秦歌莞尔一笑,颇有些深意,秦歌刚刚的反应,她尽收眼底,却没有表露,随即坐下身开始吃早饭,“如若秦公子不嫌弃,小妹以后就叫你一声大哥。” 秦歌说道:“不敢当。” 柳弯眉笑道:“秦大哥,有关你和三位姑娘的事,昨夜莫叔已跟小妹说过,你对我鲨戟的大恩……小妹实在是无以为报,若今后秦大哥但凡有何需要,尽管吩咐便是,小妹及鲨戟全员,愿为秦大哥效犬马之劳,万死不辞。” “柳团长言重了。”秦歌从空间扳指取出破魔石摆到桌上,直奔主题:“之前听莫大哥说,柳团长博览群书,爱钻研古籍,学识广博,是以秦某想请教请教,柳团长可知这破魔石具体是何来历?” 柳弯眉想了想,笑道:“惭愧,其实小妹对破魔石也只是略知一二,只是很早在一本古籍中无意看到有关记载,说这破魔石乃是某种远古异兽的一部分,至于这种石头究竟是何来历,是何种远古异兽的一部分,小妹真不晓得。而至于它的作用,想必秦公子也已知道。” 秦歌点点头,心想柳弯眉的回答跟自己所知出入并不大,应该就是沧澜鳞的分泌物无疑,而这沧澜鳞,便是某种奇异生物。 秦歌又问:“独尊岛遗迹,柳团长可有把握寻到?” 柳弯眉点点头,很有自信,“实不相瞒,这几年小妹一直在通过古籍文献研究独尊岛遗迹,现已确定数千年前独尊岛的沉落地点。刚好,这次我们团里的几个兄弟在某处海底遗迹探险时寻得破魔石,本以为只待拿回破魔石,就可去寻找独尊岛遗迹,但怎料……” 她话未说完,只是摇头轻叹。 一旁的莫竭亦是黯然神伤。 一块破魔石,导致鲨戟落得如今这般境地,实在令人难以接受。 这时苏月摇问道:“你们想要探险寻宝,将佣兵团发展壮大,这我可以理解,但你们为何想要去独尊岛?还几年前就在研究。” 其实苏月摇一点也不想去,因为她知道,秦歌真正想要去的地方并不是独尊岛,而是陨落之地。 虽然这一路过来顺风顺水,并没有遇到什么危险,身份也没有暴露,但难保没有真正的危险在等着秦歌。 她有种直觉,这一去,肯定不会顺利,肯定会有坏事发生。 她觉得,这就像以前跟秦歌聊天时秦歌对她说过的“墨菲定律”。 “本来也只是想想,并没有谁真的敢去,但这不是偶然找到破魔石嘛。”柳弯眉微微一笑,继续说道:“而且,在可以活动的海域,那些数千年前的海底遗迹早已被滨珠数百个佣兵团给找到并占领。” 接着莫竭又道:“在我们佣兵界有个规矩,那就是一处遗迹,谁先找到谁就有控制权,可以随意取走里面的宝物,所以,若是我们鲨戟找到独尊岛遗迹,以后在佣兵界说话就极有分量,其它佣兵团要想得知遗迹地点所在,以及获得探寻权,就须经过我们鲨戟点头同意。” “说白了,就是谁先找到就是谁的。那些数千年前的海底遗迹,本就是无主之物。” 秦歌问出一个关键问题:“可若是有人不遵守规矩,就比如天骷这种,又该如何?” 柳弯眉回答道:“在我们鲨戟没有找到独尊岛遗迹之前,天骷自是想如何就如何,佣兵总盟不会插手,可若是我们找到独尊岛遗迹,天骷若想抢夺,佣兵总盟绝不姑息。反之,如果是天骷在我们鲨戟之前找到,那我们也只能眼巴巴的看着。” 苏月摇:“那我想,佣兵总盟应该也能得到一定的好处。” “那是自然。”莫竭笑道:“苏姑娘有所不知,我们这些佣兵团每年都要给总盟交税,而总盟又属于魔王宫,所以这就等于是给魔王宫交税,如果魔王宫不给予一定程度上的保护,那我们这些佣兵的税岂不白交?” 秦歌放下碗筷,说道:“老实说,在下对独尊岛也很感兴趣,想去见识见识。这块破魔石就先交给柳团长处理,等几日过后,我们再来贵团,到时候一同出海。” 莫竭:“秦兄弟愿意同行,这自是我鲨戟的福气,不过秦兄弟……那个……” 见莫竭欲言又止像是有什么事难以启齿的样子,秦歌很好奇,“莫大哥,有话不妨直说。” 莫竭看看柳弯眉,一咬牙,便硬着头皮说道:“是这样的,此次接连经历这些祸事,而且总部还遭到天骷袭击,因此,现如今我们鲨戟的经济情况,实在是有些……而要出海,首先就需要一艘经过改造的大船,这种大船装有攻击法宝,可谓攻防兼备,届时深入死灵苦海,进入危险海域,若遇到巨浪或是海中强横灵兽,也有应付之力。” 莫竭继续道:“其次,就是出海所需要的生活物资,食物、淡水等等,按估算,一来一回,少则也需要一年时间,这着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莫竭把话都说到这个份上,秦歌自然也听懂他的意思。 这就是没钱,穷,出不起这趟海。 苗牙牙很有钱,但秦歌也不好意思找一个姑娘家开口,况且这一路过来都是吃她的喝她的,就算她本身对金钱没什么观念,但这也并不是秦歌占她便宜的理由。 想了想,秦歌便拿出上次运气好白嫖到的那颗虎须霸王鲸内丹,“这个够不够?” “这是……”柳弯眉和莫竭目光一震,急忙凑近了些。 秦歌:“虎须霸王鲸的内丹。” 柳弯眉忙问:“是天骷那头虎须霸王鲸?” 秦歌也没有隐瞒:“之前在遇到贵团那些兄弟尸体的时候,便在不远处发现虎须霸王鲸的尸体。” 柳弯眉说道:“那必然就是天骷那头无疑。秦大哥你有所不知,那天骷团长菊茹早年在海上救过那虎须霸王鲸一命,后来虎须霸王鲸为报答天骷,便帮天骷为非作歹,恃强凌弱。也正是因为有这头虎须霸王鲸的帮助,天骷才得以如此强势,在某些海域烧杀抢掠、欺男霸女、绑架客船,谁都拿他们没办法。” 秦歌说道:“我发现它的时候,它已是尸体,想必应该是贵团的兄弟合力将其击杀,而我也算是捡到个便宜,现在将内丹交给贵团处理,也是理所应当。” 柳弯眉也没有假惺惺的客套,伸手接过内丹,对秦歌说:“有这颗内丹,我们的船和物资就不会再有什么问题。秦大哥放心,小妹一定会安排妥当。” 早已吃得饱饱的安芝芝突然说道:“柳姐姐,记得要多买点好吃的哦。” 柳弯眉笑道:“放心吧秦姑娘。” 莫竭笑道:“那天骷之前凭着虎须霸王鲸为非作歹,恶贯满盈,现在我们拿到内丹,倒也是天骷的报应。” ……(。) 第三百三十四章 苗茶茶 在吃完早饭之后,秦歌一行便离开鲨戟总部,因为今天还要送苗牙牙回家,去苗牙牙家里做客,这是在很早之前安芝芝就已经和苗牙牙约好的。 柳弯眉站在大院门口,目送秦歌一行离去,直到秦歌一行消失在街头,她才回过身,走入大院。 “莫叔,准备出海的事,就麻烦你了。”柳弯眉将虎须霸王鲸的内丹交给莫竭。 莫竭郑重接过,“团长,我觉得最快最好的办法,是拿去拍卖场,那样赚得更多。” 柳弯眉却摇摇头,“走拍卖场太过招摇,会引起天骷的注意,到时难免又会惹来一些麻烦。去地下黑市吧,钱虽然少点,但这毕竟是一颗灾厄级灵兽的内丹,少说也能卖到千万,只要有这笔钱,船和物资便不再是问题。” “团长所言极是,那我马上去。团长,你在家也要小心,我怕天骷那帮人再次找来。” 柳弯眉笑道:“放心吧,他们现在多半不敢轻举妄动,之前听你说,在海上秦大哥和苏姑娘几人令童炎那老家伙吃尽苦头,想必他已是见识到秦大哥几人的厉害,回来之后,他们抢先出手,袭击我们鲨戟总部,还将我抓走,以此要挟,但现在既然我被救出,他们也就失去筹码,所以应该不敢再来。” “有道理,但团长你还是要小心。” 待莫竭离去后,柳弯眉回到自己的房间。 自柳弯眉的父亲去世,便由她接任鲨戟,在莫家的两位叔叔的辅佐下,虽没有将鲨戟发展壮大,但也没有令鲨戟没落,从那之后,她便一直住在这院子里,因此柳弯眉对于这里的一切都很熟悉,但是,对于现在的柳弯眉来说,这里的一切都很陌生…… 少时,有敲门声响起。 柳弯眉坐在镜子前,盯着镜子里那张很美的脸蛋儿,淡淡道:“进来。” 门开,一名鲨戟佣兵走入房间,来到柳弯眉身后站定,显得很恭敬。 这名鲨戟佣兵,正是莫竭口中的“小柿子”。 在鲨戟,小柿子是那种憨厚老实类型的角色,平日里任劳任怨,很多活都是他干,很多腿也是他跑,大家都很喜欢他。 不过此刻,小柿子的脸上再也没有那种憨厚老实的表情,反倒是显得鬼精鬼精的。 小柿子说道:“看来,他没有发现任何端倪,一切都很顺利。” 柳弯眉淡淡一笑,拿起眉笔对着镜子描眉,说道:“倒也不愧我精心布置这么久。务必要盯紧魔王宫那些人,一举一动都要向我汇报,另外,马上向那些实力比较强的佣兵团放出我们要出海去独尊岛遗迹的消息。” 小柿子问:“具体如何安排?” 柳弯眉想了想,“就说我们明天出发,并派出一批人,伪装成鲨戟佣兵。” “属下明白。” “去吧。” “属下告退。” “……” …… 苗牙牙的家虽在滨珠地界,但距离滨珠港口很远,那是一片远离城区的绵延青山,占地辽阔,物产丰富。秦歌在地图上也看过,按比例来算,苗牙牙的家,应该比人族那边的萝莉宫还要大。 就算是在鸿土,精灵族的风格也没变,茂密的森林中,可见一栋栋建在树上的木屋,还有各种各样的果树…… 苗牙牙很开心,蹦蹦跳跳的跑在前边,“这里就是‘绿森林王国’啦,是我小时候长大的地方。” 安芝芝赞叹道:“好棒哦,比我们那边的绿森林王国还要大,不过我们那边的绿森林王国现在已改名成‘萝莉宫’。” 秦歌本以为在鸿土这边的精灵族成员会有很多,但事实上,通过苗牙牙,秦歌才知道鸿土这边的精灵族成员并不多,只有一千左右。 鸿土的绿森林王国没有国王,只有大长老。 大长老不允许精灵族与外族通婚,大概是想保住纯正的精灵血脉。 苏月摇问:“牙牙,难道你们这边没有精灵古树?我记得精灵古树可以长出很多可爱的小精灵,神奇的很。” 苗牙牙说道:“精灵古树是由女王大大的精血所化,世上只有一棵,是我们所有精灵的祖先。我听茶茶说,在几千年前,精灵女王就将精灵古树带到剑仙大陆那边,所以后来我们这边就没有新的精灵诞生。” 苏月摇点点头,“原来如此。” 秦歌伸手从旁边的一棵果树上摘下一颗他不知道名字的水果,问道:“那精灵女王为什么要去剑仙大陆那边?” 苗牙牙摇摇头,“这个牙牙就不知道啦,因为茶茶没有告诉过牙牙,不过你可以问现在的女王大大呀。”言讫苗牙牙笑眯眯的看向安芝芝。 秦歌和苏月摇也看向安芝芝,目光中有询问的意思。 安芝芝却摊摊手,“这我哪儿知道呀,我母后刚生下我的时候,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从记事起,就只知道我在渝水镇,是鬼老头托人把我养大的,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来看我呢。” 苗牙牙说道:“对了,我记得茶茶跟我说过,前代女王大大在离开绿森林王国的时候,也有留下不少种子,而牙牙就是其中一颗种子长出来哒。在现在的族里,牙牙算是晚辈。嗯,快到啦,牙牙的家就在前边,我带你们去见茶茶。” 安芝芝好奇问道:“茶茶是谁呀?我怎么觉得这名字有点熟悉,好像是在哪里听过。” “茶茶就是茶茶呀。”苗牙牙想了想,又道:“如果是用人类的说法,茶茶就算是我的妈妈。” 苏月摇:“你不是由精灵种子长出来的?哪儿来的妈妈?” 苗牙牙:“但种子也需要有其他的精灵去照顾培养呀,刚开始的时候,还要喂点精灵血呢。按照规定,由谁照顾种子长大,谁就是妈妈。” 安芝芝看看苏月摇,“脑残仙子就是脑残仙子,连这些都不懂,就你这智商呀,真的是有点不在线。” 苏月摇黑着脸,“这只能说是你们精灵族太奇葩好吧?还有,你觉得你有脸去说别人的智商不在线?” 安芝芝娇哼一声,“小老婆,不许你顶嘴!” “……” 这一路上,苗牙牙都在跟那些路过的精灵姑娘打招呼,那些精灵姑娘看到苗牙牙也很开心,但也并没有太过激动,即便苗牙牙离家五十多年,可是对精灵来说,五十年并不算长,感觉上,就好像苗牙牙只是离开几天似的。 秦歌一行很快就到苗牙牙家里,并见到苗牙牙的老妈,也就是她口中的“茶茶”。 苗牙牙姓苗,所以她的老妈也是姓苗,叫苗茶茶。 看上去,苗茶茶的年纪有些大,像人类中年妇女,脸上还有些许皱纹,对于精灵来说,如苗茶茶这种看上去像人类中年妇女的……最起码也是活了几千年的精灵。 “你这死丫头,跟执亦言过得还好吧?”木屋中,苗茶茶有些责怪的看着自己的女儿。 苗牙牙低着头,有些难过,“我老公他死了。” 当初苗牙牙因为跑出去遇到执亦言,决定跟执亦言私奔,为此她还跟苗茶茶吵了一架。 苗茶茶起初不同意,但是女儿很固执,她又有什么办法?于是也只能同意。 而魔王宫之主魔叮叮之所以没有为难执亦言,同意让他隐居,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苗茶茶向魔叮叮说过情,毕竟执亦言算是她的女婿,她也希望自己的女儿和女婿能够幸福。 在鸿土,魔叮叮谁的面子都可以不给,但她很给苗茶茶的面子…… “唉,傻丫头。以后就待在家里吧,不要再离开妈妈。”苗茶茶摇头叹息,伸手摸摸苗牙牙的脑袋,遂看向秦歌几人,笑道:“牙牙,这几位都是你的朋友吧,难道你不给妈妈介……” 然而,在视线落到安芝芝身上的时候,苗茶茶就突然愣住,目光不由颤抖,眼睛越瞪越大,“女……女王?你是女王大大?” ……(。) 第三百三十五章 回剑仙大陆 密林中,在一条林荫小道上,苗茶茶声泪俱下,将安芝芝紧紧搂在怀里。 安芝芝被她勒得快要喘不过气。 “怪不得,这几天茶茶老是做梦,梦到很多小时候跟女王大大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苗茶茶松开怀里的安芝芝,伸手擦干眼泪,然后又抓住安芝芝的肩膀,流着开心的眼泪,“没想到,茶茶还真的能再见到女王大大,老天有眼,这是老天有眼呀!” “女王大大,茶茶现在好开心。” “能够见到家人,芝芝也很开心呢。”安芝芝伸出小手揉揉眼眶,问道:“茶茶阿姨跟我的母后,一定是很好的闺蜜吧?” “你的母后?”闻言苗茶茶黛眉轻蹙,愣了少许,忽然明白什么,笑道:“你哪里来的母后呀?女王大大你一直都是女王大大,只不过现在女王大大看上去很小,茶茶觉得应该是女王大大失去力量和精灵之心,才会导致你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以前的事,一点也不记得。” “唉!”说着苗茶茶长叹一声,感慨道:“在剑仙大陆那边,女王大大你应该是遇到过什么大事,才导致你失去力量。女王大大,你到底遇到过什么事呀?” 安芝芝一脸茫然,仔细回想,最后还是摇摇头,“我也不知道诶。” 苗茶茶牵着安芝芝的手,“女王大大,你跟茶茶来。” “嗯。” 时过须臾,苗茶茶将安芝芝带到密林中的一栋树屋里。 这栋树屋很精致,但看上去也很古老,屋顶铺着厚厚的一层落叶,似乎已存在很多年。 在树屋里,苗茶茶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吹吹上面并不多的灰尘,还用袖子擦了擦,这才双手捧着递给安芝芝。 安芝芝好奇问道:“这是什么呀?美食大全吗?” 苗茶茶笑道:“并不是美食大全,这是《精灵宝典》,里面有详细记载女王大大以前的很多绝学,以及修道方法。只要女王大大找到精灵之心,恢复力量和记忆,再将以前的绝学重新掌握,那么女王大大将变回那个举世无双的女王大大。” 安芝芝将手伸进衣领,取出那条嵌着精灵之心的项链,对苗茶茶说道:“其实精灵之心我很早就找到啦。” “哦?是吗?”苗茶茶目光一亮,盯着那条项链,脸上露出笑容,“那就好,女王大大你赶快吸收它。” 安芝芝却摇头,“可它是秦歌送给我哒,我不想吸收它……我想一直把它带在身边。” 苗茶茶眯起眼睛,“秦歌……就是跟你一起回家的那个人类少年吗?”说着苗茶茶忽然意识到什么,急忙抓住安芝芝的小手,疾声问道:“女王大大,难道……你现在喜欢的人是他?” “嗯!我最最最喜欢他啦。”安芝芝低下头,脸颊羞红,“而且什么叫‘现在喜欢的人是他’呀?我一直都喜欢他,他对我最好啦,会给我做很多好吃的。” 苗茶茶轻叹一声,没有再说什么,心想也罢,反正那个渣男已经死了那么多年,女王大大现在失去那些记忆,倒也是好事,算是重获新生,还遇到一段新的感情,那也很不错。 安芝芝将《精灵宝典》抱在怀里,问道:“茶茶阿姨,我以前……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呀?而且应该是发生过什么事,我才会离开鸿土去剑仙大陆,而且还变成小孩。” 苗茶茶安静片刻,摇摇头,笑着说道:“前尘旧事,不提也罢,若命中注定女王应该得知,那总有一日女王会想起那些旧事,不应该由茶茶告诉女王。” 安芝芝问道:“是不是只要我吸收精灵之心,恢复力量,就会想起我以前是谁?” 苗茶茶说道:“以前的事,也并不是好事,与其找回那些痛苦的记忆,不如就此忘掉。女王,现在能再见到你一面,茶茶很开心,茶茶只希望你以后好好的,过自己想要的生活,跟心爱的男孩子在一起,茶茶再也不希望,你像以前那样……活得那么辛苦,活得那么伟大。” “就像他们人类说的,有时候,自私点也好。” “而我们精灵族像现在这样,也很好,也不用女王大大操心。” “茶茶阿姨说的有道理。”安芝芝重重点头,又道:“可是我想让剑仙大陆那边的精灵也知道,在鸿土这边我们也有很多亲人。” 苗茶茶笑道:“茶茶当然也希望,或许有一天,我们相隔两地的亲人会聚在一起。” 安芝芝忽然想起什么,重重地挥舞一下小拳拳,“对呀!我可以去找秦歌帮忙,茶茶阿姨我跟你讲,秦歌他超级厉害,他会一种阵法,叫转移阵,可以让相隔很远的两个地方瞬间互通。” 苗茶茶忙问:“真有这么神奇的阵法?” “嗯!我这就去找秦歌!茶茶阿姨你等会儿呀。” 当安芝芝找到秦歌的时候,发现秦歌和苏月摇正在房间里……吃苗牙牙精心制作的果盘。 “女王大大,你和茶茶聊完了呀?”苗牙牙欢快的跑上去拉住安芝芝的手。。 “嗯。”安芝芝走到秦歌面前,“秦歌,我有事需要你帮忙。” “搞嘛卵?”秦歌抬抬眼,看上去有些不情愿。 “你快跟我来,等会儿你就知道啦。”安芝芝拉住秦歌的手就向外跑去。 时过须臾。 “我靠!神马玩意?!” “你要我在这里布置转移阵?!” 秦歌两眼圆瞪,一脸“我特么有没有听错”的表情,真心想要一爪捏死眼前这个小坑货。 转移阵乃鬼剑派的《奇门阵术》中最高端的一种阵法,只要构建出一个母阵,就可以在任何地方布置子阵与其相通,达到瞬间转移的效果,但布置转移阵所需要的灵石也是个很恐怖的数字,就算秦歌有苦连天送的天衍灵玉,可以制造大量天品灵石,但要从鸿土的绿森林王国连接剑仙大陆的萝莉宫,如此遥远的距离,所需要的天品灵石也是个很恐怖的数字。 本来,秦歌是打算在到陨落之地后就利用他早已准备好的那些天品灵石布置转移阵,直接连接萝莉宫,若是到时候遇到危险,他也可以带着安芝芝和苏月摇通过转移阵溜人,而这,也是他敢带安芝芝和苏月摇去陨落之地的底气所在。 但现在,安芝芝却要他在这里用那些天品灵石布阵,他自是有些为难。 不过见安芝芝满脸期待的样子,秦歌也没有拒绝,大概是不想看到她失望和难过的样子。 “芝芝,你觉得……这边的精灵族,值得信任?”秦歌在安芝芝面前蹲下身,与她对视。 此刻的秦歌很严肃,没有平常在安芝芝面前的那种吊儿郎当痞里痞气。 安芝芝很认真的点点头,“嗯!虽然我们没有生活在同一个地方,但我们都是家人,我相信我的家人。” 秦歌揉揉她脑袋,“那行,就听你的。” 安芝芝高兴的扑入秦歌怀里,“秦歌你真好。” 秦歌却满脸嫌弃的将她推开,“一边去,莫挨老子。” 虽然答应安芝芝,但想起那么多天品灵石就要一下子用在这里,秦歌难免还是很肉疼,虽然天衍灵玉可以制造,但天衍灵玉在制造天品灵石的同时也会有所消耗,而且那种消耗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 尔后安芝芝带秦歌找到苗茶茶,再由苗茶茶选到一个隐秘之地,秦歌便开始动手布置转移阵。 时过良久。 秦歌站起身,拍拍手上尘土,看看地面上那个方圆十几米的玄妙图阵,转头对一边的安芝芝和苗茶茶说道:“行了,布置成功,刚好我回萝莉宫也有点事要做。” 说着秦歌又嘱咐道:“但因为两地距离太远,所以需要消耗的灵力也很巨大,就算是天品灵石,那也经不起消耗,而使用转移阵的人越多需要消耗的灵力也就越多,所以苗阿姨,在以后还是尽量少使用转移阵。” “放心吧秦小弟,我们绝不会胡乱使用。”苗茶茶早已迫不及待,“秦小弟,我们快点去那边吧,我很想看看那边的家人们。” 当通过转移阵回到剑仙大陆的萝莉宫,在那山谷中看到精灵古树时,苗茶茶已是泪流满面。 时隔千年,她没想到自己竟还能再见到精灵古树。 秦歌让安芝芝陪着苗牙牙,自个儿则是迅速跑到药园,将当初威猛夯昊在蛮荒之地从远古凶罴那里抢来的无限灵源果种下,遂又通过女武神的联系空间联系到秦筱,“筱儿,我已将无限灵源果种在药园,你回来之后,记得帮我照料。” ……(。) 第三百三十六章 龙吞水 在接下来的几天,秦歌便待在萝莉宫照顾刚种下的无限灵源果,其间他也抽空回花间楼去瞧了瞧…… 组织的生意现在是由香消玉在打理,至于情报部门还是金峰森在负责,在不久前,金峰森已撤离血土高原回到中州,并按秦歌的要求,开始将组织的触手通过苏文轩所控制的京西逐渐伸向皇朝大地,协助京东的药不然。 秦歌回花间楼,也只是跟香消玉见过面,连金峰森都不知道他回来的消息,因为在现在的剑仙大陆谁都知道,秦歌已在墙外御魔战场上牺牲。 对剑仙大陆漫长的历史而言,秦歌是横空出世的一代伟人,却也只是昙花一现。 所以,秦歌不会在人前露面,今后也不会露面,相比起在人前风光无限,其实秦歌更喜欢藏身暗处。 花间楼。 秦歌的书房中。 香消玉乖巧的站在秦歌身后,很温柔的为秦歌捏肩,出声问道:“公子,难道您今后就一直‘死了’?” 虽然秦歌的决定香消玉没法改变,但是香消玉觉得很可惜……那个写出很多文学作品的中州第一才子,培育出杂交水稻、实行土改,为人族做出过巨大贡献,将中州大地治理得海晏河清,受世人敬仰的秦堂主,如果就这样在世上“消失”,那确实很可惜。 香消玉个人还是喜欢看到秦歌风光无限,走到哪里都受世人敬仰、被人们膜拜的画面,她觉得那样的秦歌才最迷人。 秦歌舒服的靠在椅背上,轻轻抿着香消玉为他沏的茶,说道:“活着压力太大,死了比较轻松。” 等到下一次出现在世人眼中时,秦歌觉得……自己应该就是以鬼剑愁的身份出现,而不是玄剑道宗弟子秦歌,也不是道宗的戒律堂主秦歌。 “其实公子说的也对。”对于秦歌这句话,香消玉表示很理解,甚至她也有同样的体会。 现如今,香消玉是中州大地人尽皆知的大歌星,就连在皇朝大地,她亦是声名远扬,是无数青年才俊心目中的女神,不管走到哪里,都会有人认识她;大街小巷,到处都有她的各种精美画报,这看似风光,但其实也是一种压力,是一种包袱,因为她本身并不完美,可她在人们的心目中却是完美的存在,因此人们对她的要求也很高,高到她就算做不到,也要努力去做,活不出自己真正想要的模样。 “行了,我该走了。我这次能回来,也是因为一些比较特殊的原因。玉儿,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们的组织就麻烦你了。” 香消玉说道:“玉儿愿为公子肝脑涂地。” “……” …… 苗牙牙也通过转移阵来到萝莉宫,很快她就跟花欣悦和莳小幽她们成为好朋友,她还决定要在这边待很长一段时间,等玩够了再带莳小幽她们去鸿土那边的绿森林王国玩。 转眼间,又是三天过去。 这天,一直守在药园的秦歌一大早起来就遇到一件令他很开心的事——无限灵源果破土发芽。 本来秦歌还很担心,精灵土壤固然有奇效,可这次种的毕竟是无限灵源果这种神物,能不能种出来,这是谁都无法确定的,而如果不能,那就等于是白白浪费一颗无限灵源果,哭都没地儿哭。 但现在,看到那嫩嫩的、需要精心呵护的绿芽冒出土,秦歌的心终于松下。 “小幽,在筱儿回来之前,你帮我照顾好它。” “嗯,放心吧男神大大,我会天天给它浇水。” “麻烦你了。” 精灵天生对植物就有一种亲近感,知道植物每时每刻最需要的是什么,所以对于莳小幽的种植技术,秦歌很放心。 在交代好一切后,秦歌便和安芝芝、苗茶茶通过转移阵回到鸿土那边的绿森林王国,只留下想要继续留在这边玩的苗牙牙。 苗牙牙本来也想跟秦歌去陨落之地,可秦歌肯定不会带她去,要是到时候苗牙牙出事,秦歌觉得自己没法跟执亦言交代,不管怎么说,执亦言传秦歌魂术,秦歌也将他当成半个师父。 刚好,这几天苗牙牙跟莳小幽她们玩着玩着,天天吃人族这边的美食,一高兴,似乎就搞忘要去陨落之地这事儿,连秦歌离去她都不知道。 在跟苗茶茶告别之后,秦歌、苏月摇、安芝芝三人便离开绿森林王国,回到滨珠港口。 至于秦歌要去陨落之地的事,只有苗牙牙知道,而苗茶茶并不知情,要是让苗茶茶知道,她肯定不会让安芝芝去。秦歌只是跟苗茶茶说,这次只是来这边旅游,玩一段时间就会回来。 柳弯眉的办事效率很高,秦歌去鲨戟总部找到她的时候,她已准备好出海所需的一切,就只等秦歌到来。 那块破魔石被柳弯眉找人切割成二十几块,每一块还穿了小眼儿,可以用细绳穿好挂脖子上,很是方便。 此次出海寻找独尊岛遗迹,鲨戟也是全员出动,因为鲨戟现在总共就只有十几人,并不多,破魔石的数量完全足够,而且那艘大船也需要一定的人手去运作。 “苗姑娘为何没有一起来?” “她有其它事。” “原来如此。那秦大哥,咱们就出发吧,船已停在码头。莫叔叔,还麻烦你去通知团里的兄弟,让大家准备出发。” “……” 按当地习俗,在出海之前,要烧香拜神,祈求海神保平安,秦歌虽不信这些,但也只能入乡随俗。 当天中午,在吃过午饭之后,秦歌一行便登船出发。 柳弯眉新买的这艘船比鲨戟原先的那艘船要大上一倍不止,看上去很豪华,加上改装费,共花掉九百多万魔金币。 主要还是改装太烧钱,比船本身都贵,因为那些安装在船上的大型攻击法宝样样都价值不菲。 柳弯眉还让秦歌帮忙给这艘新船起个名,秦歌想了想,说道:“就叫泰坦尼克号,你们意下如何?” “好奇怪的名字,不过秦大哥起这个名,一定是有深刻的意义吧。” 秦歌说道:“我家乡的一艘船。” 从此,这艘船便叫泰坦尼克号。 …… “因为这次我们是要深入死灵苦海,要避开魔王宫的驻海舰队,所以不能按照正常的航线行进,须得向东绕行,之后在铁炉岛停留,以补充物资,然后继续向东,会遇到一片荒岛群,便将船停在那里。等到满月那天,那里会发生‘龙吞水’,届时我们再通过‘龙吞水’直接潜入海底,从海底越过魔王宫的驻海舰队。” “我计算过,只要我们借用破魔石的力量,潜到海底一千米的深度,驻海舰队的探测法宝就无法探测到我们。” 苏月摇本身就是一条龙,所以她很好奇刚刚柳弯眉所说的“龙吞水”是什么,便问:“柳姐姐,这‘龙吞水’是为何物?” 柳弯眉很有耐心的解释道:“这是一种自然现象,那些贤者殿的学者说,是因为月亮潮汐,再加上荒岛群那一带的海底地理环境很特殊所引起。届时那片海域会出现很多巨大的漩涡,威力同样巨大,足矣在瞬间将大船吞没,所以被人们称为‘龙吞水’。” “不过大家放心,我们有破魔石在身,即便身入龙吞水,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莫竭笑道:“早先,在贤者殿的学者们没有找到原因时,我们还都以为是海中有恶龙作怪。” “……” 秦歌有研究过安芝芝弄来的那张地图,所以对于柳弯眉的航行路线安排,他表示赞同,觉得没有毛病。 柳弯眉又道:“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越过那片荒岛群,我们就算是真正的深入死灵苦海,进入无人区,所以到时候会遇到些什么危险,我就不知道了。” 安芝芝挥舞着小拳拳,“正是因为未知,而且有危险,所以才刺激,难道不是吗?” 能跟秦歌一起去探险寻宝,安芝芝觉得这是件幸福的事,等到以后,还可以当成故事讲给孩子们听。 ……(。) 第338章 无人区 在海上航行的日子很是枯燥无聊,秦歌每天也只能用修炼魂术来打发时间,偶尔去甲板上晒晒太阳,跟那些鲨戟佣兵吹牛扯淡。 魔族在思想上跟人族有一定的差异,就类似于秦歌前世的东方和西方。相比起思想传统保守的人族,魔族的汉子和姑娘很是放得开,什么都可以聊,倒也合秦歌胃口。 虽说自古以来,人魔两族都势同水火,但这跟两族的小老百姓其实并无多大的关系。 安芝芝和苏月摇基本上每天都会因各种小事吵上一架,而吵架不说,还想方设法的来烦秦歌,秦歌耳朵都快起茧子,一天到晚都想躲着这俩女的,有时候,他就真的想将这俩女的一脚踹下船。 时间过得飞快。 一帆风顺。 约莫是一个月后,某天午时,秦歌正在甲板上的太阳伞下给苏月摇和安芝芝讲“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凄美爱情故事…… 安芝芝和苏月摇捏着小拳拳,满眼期待的盯着秦歌,但秦歌却是毫无兴趣讲下去,就如同念文章般说道:“他们看到河里有一对鹅,祝英台就唱道:前面来到一条河,河里游着一对鹅,公鹅就在前面游,母鹅后面叫哥哥。” “老实厚道的梁山伯没有听懂她的意思,继续往前走。祝英台又唱了好几首比喻男女爱情的歌,梁山伯还是没有明白。祝英台开玩笑说:‘你真是一只呆头鹅!’” “祝英台又指着池塘里的一对鸳鸯唱道:青青荷叶清水塘,鸳鸯成对又成双,英台若是红妆女,梁兄啊,你愿不愿意‘配鸳鸯’?” “梁山伯叹了一口气说:‘可惜你不是女红妆啊!’” 正讲到这里,莫竭突然跑来找到秦歌,说是泰坦尼克号已快抵达铁炉岛。 秦歌如获大赦,感激的看了莫竭一眼,急忙起身离去,趁机摆脱安芝芝和苏月摇这俩烦人精。 …… 在这段时间里,秦歌每天能看到的景色就只是蓝天白云,放眼四顾,除了海就还是海,人在其中,会油然升起一种渺小感。 但在今天,终于是看到其它景色。 远远看去,前方海平线上突出的那座岛就像是一个大铁炉,秦歌心想,估计是太上老君的炼丹炉被那泼猴一脚踹下天宫,然后掉在海里,但由于炼丹炉本身太过巨大,所以掉海里后还是有大半露出海面。 秦歌觉得,这形容很贴切。 不用问,就知道那便是铁炉岛。 这是个有点俗,却又很合适的名字。 铁炉岛亦属滨珠管辖,这个地方在鸿土很出名,是著名的槟榔之乡,也盛产椰子,这里的椰子糖可以说是最正宗的椰子糖,并且这里还盛产一种在鸿土其它地区都没有的海盐,价格非常昂贵,一般只有富家才能享用。 关于盐的提炼技术,秦歌想想也是有些无奈,本来他是打算在这个世界靠炼盐发家致富,可事实上,早在很多年前,贤者殿的学者们便研发出最完善的炼盐技术,后来不知怎的又传到剑仙大陆那边,所以这条发财路秦歌算是走不通。 而但凡秦歌能想到的,也都被比他先穿越而来的杨建国给想到,后来没办法,只得写点前世的小说,顺势借用自己的才子之名打入书本市场,接着又跟苏月摇的天衣坊合作卖“皮肤”、卖卫生巾、卖圆珠笔,最后又靠着“戒律堂主”这个大官搞土改,土改完后便准备搞房地产…… 虽多少有些不尽意,但总的来说,秦歌觉得自己搞得这些也对得起自己这个“穿越者”的身份。 正在秦歌思绪间,泰坦尼克号已驶入铁炉岛埠头。 安芝芝下船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买槟榔,这也是吃货本性使然。 “小妹妹,你要买槟榔吗?”热情的摊主露出一口黄得有些发亮的牙齿,大概是因为经常吃槟榔的缘故,所以牙齿才这么黄,当地人大多如此。 “嗯,我要买一斤!呐,给你钱。” 然而才吃一颗,安芝芝就跟中毒似的掐着自己脖子,脸色发红、胸口发闷、呼吸困难。 那种感觉很难受,她心中发誓以后再也不吃。 等到缓过这劲儿之后,安芝芝脸上露出一抹阴险的笑容,决定将槟榔拿去给苏月摇吃,想让苏月摇也尝尝厉害。 “苏月摇,一起来吃槟榔么咯?清凉清凉的那种哦。” “去死吧智障女王,别想坑我。” “哼,不吃拉倒,我找秦歌去!”安芝芝娇哼一声,转身离去。 “……” 柳弯眉在下船之后,便带着一群鲨戟佣兵去购买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所需要的生活物资,秦歌闲来无事,便带着安芝芝和苏月摇四处游玩。 说是游玩,其实秦歌就是陪那俩女的买买买,看到什么买什么。 这一待就是两天,两天后,泰坦尼克号再次出发,继续向东。 刚开始几天,偶尔还能遇到一些过往商船,但渐渐的就变得很冷清,似乎整片海上就只有泰坦尼克号一艘船。 这一晃又是一个多月过去。 这天,正午时分,甲板上,秦歌穿着花花绿绿的短袖短裤,懒洋洋的靠在懒人椅上,在给安芝芝讲故事。 梁山伯和祝英台的故事早已讲完,那时是将安芝芝和苏月摇感动的痛哭流涕,就连那些鲨戟的大老爷们儿也是眼睛发红,这搞得秦歌都不忍心再讲下去。 现在,秦歌给安芝芝讲的是西游记的故事。 柳弯眉和那些鲨戟佣兵正在甲板的另一边搞烧烤,有说有笑,气氛很嗨。 苏月摇穿着亮银色的紧身冰丝裤,上身穿着露脐的宽松雪纺衫,还在腹部打个蝴蝶结,看上去性感又火辣,倒也是有那么些魔族姑娘的味道,大概是这段时间跟柳弯眉待在一起,受到柳弯眉的影响。 她端着一盘烤鱿鱼鬼鬼祟祟的走到秦歌身边,“秦歌,柳姐姐跟我说,这个是补小蝌蚪的。一开始我还不知道小蝌蚪是什么,后来柳姐姐一解释我才知道原来是那个……” 她脸颊红红的,娇羞道:“所以呀,你要多吃点。” 秦歌一瞪眼:“我特么又不缺小蝌蚪,补什么补?你一天到晚脑子里想的都是些……” 一句话尚未说完,天突然变黑。 明明才正午,天为何会黑?而且还是如此的突然。 正在认真烤肉的柳弯眉黛眉紧蹙,起身快步走到秦歌身边,语气沉沉的:“应该是已到荒岛群附近,即将进入无人区,遇到魔障迷雾。” ……(未完待续。) 第339章 魔障迷雾 这魔障迷雾,在很早之前秦歌也听莫竭说起过,但当时秦歌并没有怎么在意,而现在遇到,他才意识到这玩意儿有些不简单。 此时此刻,秦歌有种压抑感。 这种压抑感难以言明,好像是被柔软的保鲜膜给包裹住全身,又热又闷,令人胸闷、暴躁,很想发狂,莫名其妙的就想对身边的人动粗。 秦歌一个深呼吸,在心头默念冰心诀,尽量让自己内心保持平静。相比起在场其他人,身中恶魔诅咒的秦歌更需要保持内心平静,因为这种暴躁会让内心产生恶念,是恶魔诅咒最需要的“养料”。 就在秦歌思绪间,整艘船已被浓郁的雾气笼罩。 这种雾气呈暗红色,有种潮湿的气味儿,而且还有些吸光,若用灵石灯去照,会看到虚空中飘浮着数不胜数的细微颗粒,正是那些细微颗粒在吸收光芒。 秦歌转头看看两边,发现可见度不过十来米,以至于都看不到船下的海面,随即又抬头看看天空,透过厚厚的迷雾,可看到那很暗淡、像是一个暗红色圆盘的太阳。 秦歌心想,要是孤身一人处在这样的环境中,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疯掉。 柳弯眉对秦歌说道:“所谓的魔障迷雾,便是由大量的‘魔灵粒子’组成,若是长时间吸入,不仅会抵消体内灵力,还会令人产生幻觉。” 在说这话的同时,柳弯眉已从她的空间法宝里取出一张面纱戴上,以此隔绝魔灵粒子,防止吸入鼻腔。 见此秦歌等人也都纷纷取出口罩戴上。 此行会遇到魔障迷雾,这早在柳弯眉的计算之中,是以在出海之前,这些必需品她早有准备,并也发放给大家。 随后柳弯眉拿出她那块有婴儿巴掌大的破魔石,只见石面上的线条正在闪烁着光芒,奇异的是,那些纹路线条竟像是活过来,如蚯蚓般在石面上蠕动改变。 柳弯眉开口道:“若是进入魔障迷雾,除非是达到游魂化境的修道强者,否则,便是有进无出。贤者殿的学者们有研究过,但凡魔障迷雾存在的海域,都有一种很奇怪的磁场,这种磁场能直接影响到船上自带的定向法宝,令其完全失效,所以在这个时候,我们若非游魂化境的强者,要顺利穿过这片迷雾,就须得依靠神奇的破魔石。” 苏月摇此刻也戴上绣着花的面纱,两眼满是好奇的盯着自己掌心的破魔石,“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破魔石上面的符文线条在改变之后所指的方向,便是正确而安全的方向,只要我们按这个方向行进,便能冲破魔障迷雾。” 她展颜笑道:“破魔石,破除魔障迷雾,这名字还真是贴切呀。” 秦歌却摇摇头,说道:“破魔石符文所指的方向,并不一定就是我们要去的方向,我想,它的作用,是可以让我们确定我们想要去的方向,不至于迷失。其实这就类似于指南针,只要能确定南方在哪方,那就可以确定其它三方,分清东南西北。” 柳弯眉颔首道:“秦大哥说的不错,我们现在要去的是东方,但破魔石符文指的方向却并不是东方,而是南方,但在被迷雾笼罩的情况下,只要我们有破魔石在手,那就可以确定东南西北,不至于迷失方向。” 这时安芝芝突然举起小手,“秦歌,我有话说。” 秦歌看看她,“你想说什么?” 安芝芝好奇问道:“秦歌,指南针是什么呀?” 秦歌愣了愣,心想这个世界没有指南针,便道:“就是司南。” 安芝芝咬着手指头,“司南又是什么呀?” 秦歌:“……” 柳弯眉嘱咐小柿子掌握好方向舵,按原定方向行进,遂对众人说道:“一旦深入魔障迷雾,其磁场就会引起巨浪,不过我们这艘船装有平衡法宝,对付巨浪倒是不在话下……怕就怕……” 她话没有说完,但从她的神色中,可见她此刻正在担心什么,估计她是害怕自己乌鸦嘴,便没有说出口。 按理来说,这一路过来,如秦歌、苏月摇、安芝芝这种没有常年混在船上的人应该会晕船,可正是因为这艘船装有平衡法宝,是以这一路过来秦歌几人都很轻松,就跟待在陆地上一样。 这个时候,众人已听到轰轰如雷的浪涛声,虽然有魔障迷雾阻挡视线,无法看到那巨浪滔天的景象,但是也可以想象到那是怎样的画面。 莫竭大声对着操控室喊道:“小柿子,赶紧启动防御法宝!以免浪打到甲板上。” “是,莫爷!” 顿时只见光华闪耀,安装在船顶的那根像是柱子一样的法宝释放出一道由无数个五边形方块组成的防护罩,将整艘大船严密笼罩,任外面巨浪拍打包围,亦没有滴水渗入护罩。 若是此刻在很远的地方看,泰坦尼克号就像是一颗在巨浪中起起沉沉的圆球。 有时巨浪将船顶到数十米高,接着船又随浪下沉,这一起一沉,光是想想就无比凶险,好似下一刻这艘船就会散架,然而船上众人却只是微感摇晃,甚至不用扶着东西就能在甲板上站稳,而船本身也是固若金汤,完全经得起巨浪拍打折腾。 这装有平衡法宝以及防御法宝的泰坦尼克号就像是张无忌学会《九阳真经》这种绝世神功——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他自狠来他自恶,我自一口真气足。 任你巨浪滔天,我自巧妙化解。 这时秦歌不由暗叹这九百多万魔金币花得很值。 却就在秦歌思绪间,头顶上方陡然传来“当”的一声巨响,像是有什么东西击打在金属上,而与此同时,船身也剧烈的晃动起来。 那些鲨戟佣兵大惊失色,一时俱在哇哇大叫。 他们大惊失色,并不是因为胆小,而是因为他们很了解平衡法宝的强大,可刚刚,即便有平衡法宝,船还是晃动的那么剧烈,这只能说明…… 秦歌在刚刚那剧烈的晃动中,由于身形没稳住,向后踉跄退出数步,直至退到甲板边缘才稳住。 此刻船仍在剧烈摇晃,苏月摇、柳弯眉、莫竭以及那些鲨戟佣兵皆都找到地方抓住以稳住身形。 秦歌伸手抓着甲板边的栏杆,另一只手将安芝芝抓过来夹在腋下,正要开口问柳弯眉怎么回事,突然感到眼前大亮,刺得眼睛发疼,还未反应过来,便是轰隆一声炸响。 “啊呀打雷啦!”安芝芝一声尖叫,吓得缩进秦歌怀里,两手捂住耳朵。 秦歌揉揉她脑袋,“别怕,防御法宝有避雷效果,雷打不进来。” 虽是这样说,但刚刚这雷在这么近的距离打,这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吓人。 便在这时,又是一道闪电闪烁而过,强烈的电光,在极短的时间里像是将整个世界照亮。 秦歌下意识的抬头看去,却瞬时一个哆嗦,吓得浑身汗毛倒竖,一股寒意从腰椎升到背心。 借助闪耀的电光,秦歌刚刚发现在头顶上方,在那道由灵力凝聚成的透明防护罩上,有一张比房屋还大的人脸。 那人脸五官清晰,两只眼睛圆溜溜的,散发出猩红光芒,整张脸上布满细鳞,一张大嘴怎么也合不拢,因为口中全是参差不齐的尖牙,尖牙上还吊着亮晶晶的粘稠唾液。 突然看到这样的一张丑陋人脸出现在头顶上方,这委实很吓人。 这个时候,其余人也都借助时刻闪烁的电光看到那张巨大人脸。 但因为魔障迷雾太过浓郁,且电光闪烁不停,所以只能看到这东西紧贴在防护罩上的脸,看不清它的身子。 秦歌心想,刚刚那声巨响,以及船身晃动,便是因为这丑陋的怪物从海里跳到船上,也亏得防护罩将它挡住,若真让这怪物登船,估计会很麻烦。 “这……这是鲨鲛?”莫竭脸色有些发白,看看身旁的柳弯眉,“可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鲨鲛?” 柳弯眉神情凝重,但做为团长,她也没有乱了方寸,表现的很冷静,开口说道:“大家躲进船舱。小柿子,准备攻击法宝,把它给我轰下去!” 随后她又说道:“估计是变异的鲨鲛,早在古籍中看过,无人区的海洋生物以及海灵兽,都发生过变异,估计是常年受魔灵粒子的影响。” 秦歌这才想起,此刻正趴在上面的那怪物确实很像他以前在《灵兽百科》里看到过的鲨鲛。 只不过正常的鲨鲛体型跟人一样,而此刻遇到的鲨鲛,却是大得有些过分,少说也有灾厄级灵兽的实力。 便在这时,趴在坚实防护罩上的鲨鲛咧开满是尖牙的大嘴,看上去像是在笑,不过这种笑很诡异阴森,令人看之头皮发麻,背心发寒。 “当——!” 又是一声巨响,鲨鲛猛地一拳砸在防护罩上,口中还发出尖利刺耳的叫声,竟盖过轰隆雷声,听得人心里发怵。 也不知它的力量到底有多大,这一拳,竟将防护罩砸出些许裂缝。 柳弯眉沉声道:“小柿子,你那里还没好吗?赶紧的!” 要是再让这鲨戟来几拳,防护罩就得破,而防护罩一破,这船也经不起它的折腾,到时候大家都得落海。 在海里面对这种变异的巨型鲨鲛,那无疑是很可怕的事。 ……(未完待续。) 第340章 乘风破浪! 小柿子略显急意的声音从操控室传来:“团长,这怪物正趴在防护罩上,如果就这样用大型法宝去干它,那防护罩也会被打破啊!这该如何是好?” 若是从外部攻击,这防护罩无疑具有强大的防御力,但此刻若要攻击鲨鲛,那就须得从内向外攻击,便会如小柿子刚刚所言——打破防护罩。 并且,有一层防护罩的抵挡减缓,最终落在鲨鲛身上的攻击也不会有多大威力,仍是无法解决眼下困境。 此时,这变异的巨型鲨鲛正趴在防护罩顶部又摇又砸,跟发疯似的,因此泰坦尼克号船身也在剧烈摆动摇晃,人在上边,实难站稳。 就在众人寻思着该当如何时,秦歌已暗自发动魂斩模式,魂体飘飞上去,魂斩之剑横挥而出,将鲨鲛的左眼球划破。 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剧烈的疼痛,令鲨鲛发出沙哑而尖利的惨叫声,众人听着这惨叫声,只觉浑身毛孔麻痒,还未有所反应,便见鲨鲛用手捂住一只眼睛,疼得浑身发抖,粘稠的绿色液体从它丑陋的脸庞滑落,滴落在防护罩表面,又如雨珠滴打在荷叶上,滴溜溜的滑落下去。 因为这鲨鲛给秦歌的感觉很强,据秦歌估计,至少也具有灾厄级灵兽的实力,是以秦歌也没有太大的把握利用魂斩模式将其一击斩杀。 而在使用魂斩之剑的情况下,秦歌在短时间内亦无法连续发动强力的斩杀。 正是因为考虑到这些,所以在那一瞬间秦歌便做出攻击鲨鲛眼睛的决定。 就算是灾厄级的灵兽,眼睛必然也很脆弱。 吃痛的鲨鲛没有再砸身下防护罩,只见它一手捂住左眼,一手紧紧的贴在防护罩表面,以此让自身牢牢粘在防护罩表面,不至于滑落下去。 可见它的手跟人手大同小异,只是五指细长,指甲尖利,手背密布暗绿色的细鳞,且指间还有像鸭脚一样的蹼,细小的毛孔不仅会伸出肉眼难见的钩刺,还会分泌出一种具有粘附性的液体,可以让它很稳的粘附在光滑的东西表面。 柳弯眉从小就在海上混迹,眼下这种情况,对她而言也是如家常便饭,她的一番表现也足可见她的经验相当丰富,且处事冷静,毫不慌张,只见她快步冲进操控室,将大型攻击法宝的炮筒抬起扛在自己肩上,手动对准斜上方的鲨鲛。 “小柿子,我数三个数,你撤回防护罩。准备!” “没问题!”小柿子自然明白柳弯眉的意思,伸手抓住操控台上的一个把手,“团长,准备好了!” 这巨型鲨鲛因眼球被秦歌划爆,没有精力再折腾,是以泰坦尼克号的平衡法宝也发挥作用,此刻已然恢复平稳,因此柳弯眉也能更精准的将炮筒瞄准鲨鲛。 她接下来要做的事,无疑很危险,若是在小柿子撤回防护罩的同时,她没有用大型法宝击中鲨鲛,或是没有将其轰飞出去……一旦让鲨鲛掉到船上,凭它那巨大的身躯,必然会将船砸毁。 而船一毁,船上众人也只得跳入海中,可海中不仅巨浪滔天,还有鲨鲛,还有其它凶恶的灵兽……若事情发展成那样,众人便是九死一生。 众人自然也清楚这点,所以此际都有些紧张,只能在心里头默默祈祷,选择相信柳弯眉能够把握好这次机会。 事实并未令众人失望。 柳弯眉和小柿子的配合相当默契,在小柿子撤回防护罩,趴在上方的鲨鲛掉下来的同一时间,便只见一道白色光柱直直的射上半空,顿时只听一声巨响,鲨鲛那巨大的身躯就如臭鸡蛋般飞入天空。 时过少顷,才听到哗啦一声,却是那鲨戟落入海中。 众鲨戟成员振臂高呼,紧绷的心弦放松。 秦歌和苏月摇相视一眼,脸上露出笑容。 安芝芝挥舞着小拳拳,“柳姐真棒!” 刚刚那道白色光柱,是由大型攻击法宝发出的一种密度极高的灵力,其威力,就相当于一个游魂化境强者发出的强力一击。 在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挨上这一击,这巨型鲨鲛不死也得脱层皮。 虽然这大型攻击法宝威力不小,但是使用成本也太大,每发射一次,都需要消耗三十块高级灵石,而且连续发射三次以上还会容易将法宝本身烧坏,这比起人族那边由杨建国炼制的大型攻击法宝,还是差了不少,若不然,魔族早已将此类攻击法宝投入战场。 在解决掉鲨鲛之后,柳弯眉面不改色,伸手揉揉被刚刚那一记灵力炮震得有些发麻的肩膀,同时对小柿子说:“转换到破冰模式,加速前进!” “是,团长!” 船身轻微抖动,并传出机扩律动的声音,只消片刻光景,泰坦尼克号船体便变得细长,犹如一柄利剑,乘风破浪,笔直穿破层层迎面扑来的浪涛,加速前行,即便途中撞到水面下的暗礁,亦是直接穿透碾压而过,霸道得很。 秦歌不由暗叹,只要船好,就真的可以在海上为所欲为。 鲨鲛的骚扰,似乎只是个小插曲,此后虽也遇到不少海中巨兽的骚扰,不过已转换到“破冰模式”的泰坦尼克号压根就不怕。 浓浓迷雾中,泰坦尼克号一如海上猛兽,破浪而行,势不可挡! 在船头安装的大型灵石灯射出长长的光束,犹如昆虫用来探路的小触须。这种船灯发出的强光,若是正面照上,足矣将一个普通人的眼睛射瞎,但面对魔障迷雾,却是显得暗淡,光束只射出去数十米便被迷雾吞噬。 此时秦歌等人也都来到操控室,因为外面已下起很大的暴雨,这雨中还有不少海鱼,刚刚还有几条砸到安芝芝头上,一眼看去,甲板上全是在弹跳的鱼,还有一种如人类婴儿般的鱼,此刻正在到处爬,看上去竟是有些瘆人。 操控室中光线明亮,但通过操控室的挡风玻璃向外看去却是漆黑一片,船头大灯毫无作用,给人一种迷失在深渊中的感觉。 这种感觉令人心慌。 众人现在只想快点离开这恶心的迷雾,并在感叹幸好有破魔石在手,若不然,船开进来便是有进无出,会永远迷失其中。 便在这时,负责掌舵的小柿子哇哇大叫起来,在大叫的同时,他双手也在以最快的速度向左转舵,导致船身猛地一摆。 柳弯眉一个没站稳,直接扑在秦歌怀里,由于身高差,额头还触到秦歌的鼻尖。 触感温软细腻,入鼻的是淡淡幽香,令秦歌不由愣了一愣。 柳弯眉急忙抽身,伸手将一缕垂下的发丝拨到耳后,低头道:“秦大哥,抱歉。” “没事。你小心。”秦歌回过神,洒然一笑,正要问小柿子刚刚是什么情况,但下一刻看到的景象却令他目光一震。 只见在泰坦尼克号的正前方,正驶来一艘体积跟泰坦尼克号差不多大的船。 只差二三十米,两船的船头就要撞上。 怪不得小柿子刚刚会突然如此着急的转舵。 “遭了遭了!” “这下遭了!” “……” ……(未完待续。) 第341章 幽灵船! 相比起船身由金属打造,整体看上去奢华大气的泰坦尼克号,迎面从迷雾中驶来的那艘大船看上去要古老破旧得多。 虽是古老破旧,但体积和质量却是摆在那儿。 这要是撞上,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而在如此近的距离内,且又是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小柿子即便反应再快,那也来不及避开。 并且,令秦歌很想骂娘的是,对面那艘船看上去是毫无反应,根本就没有转舵的迹象。 即便避不开这一撞,但自己这边掌舵的小柿子好歹也意思过一下,而对面那艘船上负责掌舵的却是连意都不意思一下。 秦歌严重怀疑对面是醉驾,应当负全责! 众人心知这下是必定会相撞,就算有大罗金仙下凡也阻止不了,虽然很害怕,却也没有惊慌失措哭爹喊娘,毕竟都是些见过风浪的人。 柳弯眉快步走到操控台前拉下一个把手,将防护罩启动,大声道:“都准备好!” 她的意思,就是要大家准备好即将与对面那艘船相撞。 在她话音落下后大概一两秒钟,众人便听到“砰”的一声巨响,同时船身剧烈震动。 不少鲨戟佣兵摔倒在地,在倾斜的地板上翻滚滑动,一时间只感觉天旋地转,头昏眼花。 安芝芝更是滚到角落,两眼紧闭不敢看,口里哇哇大叫。 处在“破冰模式”中的泰坦尼克号行驶速度本就很快,而迎面撞上来的那艘船速度同样也不慢,加上还有巨浪助推,因此这一撞的威力着实不轻,人在这样的情况下,显得有些渺小。 待到船身稳定些时,秦歌揉揉有些昏厥的脑袋,站起身走出操控室来到船头甲板上。 秦歌抱起一旁已经松动的船灯向前照去,透过飘荡在空气中的迷雾,看到坦泰尼克号那如剑尖般的船头已插入对面那艘大船的船身,导致两船紧紧的卡在一起,难以分开,并且对面那艘船的船底还刚好搭在两处暗礁之间,看样子也是被那两处暗礁给卡住,滚滚巨浪也推它不动。 相比起对面那艘损坏严重的船,泰坦尼克号算是很幸运,只有轻微的损坏,这也是好在柳弯眉及时启动防御法宝,才避免泰坦尼克号遭到严重损坏的下场。 这时柳弯眉和苏月摇安芝芝等人也快步走出操控室来到船头甲板上。 柳弯眉在瞧一眼过后,便当机立断,令几个鲨戟佣兵去找工具修船,泰坦尼克号虽然只是轻微的损坏,但有句谚语是这样说的:大船沉没,原由小孔,百丈之堤,溃于蚁穴。 所以,即便只是轻微的损坏,也需要及时修补,确保万无一失,丝毫马虎不得。 秦歌看看柳弯眉,说道:“估计这下有点麻烦。” 柳弯眉自然明白,秦歌所说的“麻烦”,指的便是如何与对面船上的人进行交涉。 按理来说,两船相撞,虽是意外,因为魔障迷雾,但总不能去找魔障迷雾的麻烦,所以,最终还是双方自己负责,该赔的赔,该补的补。 泰坦尼克号只是轻微损坏,但对面的船却已算是彻底报废,这事儿双方要是扯起来,扯好了大家都是讲理的文明人,要扯不好那就是江湖规矩——刀兵相见,谁打赢谁就是理儿。 然而站在船头淋着雨等半晌,对面船上却是一点反应也没有,甚至连一个人影都没看到,一点声音都听不到,完全是一片死寂。 秦歌和柳弯眉相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感受到疑惑。 苏月摇将漂亮的油纸伞撑着举到秦歌头顶,问道:“对面怎么回事呀?要是我的话,这时候估计早就骂起娘。” 安芝芝点点头,不忘咬一口手里的鸡腿,“就是!” 秦歌说道:“我过去看看。” 安芝芝说道:“那我也去。” 秦歌很严肃的看着安芝芝:“你留下,不准乱跑。我去看看就回来。” 尔后,当秦歌顺着泰坦尼克号的船头小心翼翼的跳到对面那艘船上时,顿时闻到一股很难闻的木头腐烂味儿,像是一块木头在水里泡太久被泡烂发出的那种气味儿。 即便此刻戴着口罩,亦能闻到这股味儿。 脚下的木板已腐朽发软,一脚踩下去还会起印,秦歌行走在上边,如履薄冰,生怕一不小心就会踩踏掉下去。 秦歌从空间扳指拿出一盏灵石灯,借助在魔障迷雾中并不如何明亮的光线看看四周,发现四周景象死气沉沉,挂满黑黑绿绿的海草,很多地方还粘着藤壶,密密麻麻的,若有密集恐惧症的人看到会很不适。 宽阔的甲板上到处是漆黑的破洞,破洞下是一汪汪久积在船内的臭水,要是不小心掉下去,估计跟掉进臭水沟是一样的感受。 而这个时候,秦歌基本上已经确定,这艘船上没有人。 这是艘幽灵船! 绕开几个破洞,秦歌很顺利的走入船舱,陷入黑暗之中。 因这艘大船的船底此刻正歪斜的搭在暗礁上,是以船舱内部的走道也是斜斜向上,加上地板潮湿滑腻,十分难走。 细长的走道两旁,是一间间房,那些房门有的破损,有的半开,有的紧闭。 此刻正逢大雨,这船早已损坏,并不挡雨,是以多处都哗啦啦的流进雨水,给人一种水帘洞的感觉。 秦歌随便选中一扇门,伸手去推,但或许是因为长年没有开过导致有杂物卡在门缝的原因,秦歌这一推并没有推开,便只好再加大力量,猛地朝前一推,顿时只听轰的一声,大门应声推开,腐朽的门板不受力,从三分之一处断裂。 秦歌还未收回去推门的那只手,突然,一张惨白的人脸迎面向他撞来! 奇怪的是,这张人脸还是倒吊着。 那一瞬间,秦歌只看到一双没有眼珠的眼睛空洞洞的盯着自己,一张嘴里的牙齿乱七八糟,有几颗还掉落在口腔里,一条发白的舌头无力的探出嘴外。 秦歌只觉头皮发麻,不由一个激灵,暗叹幸好自己没有心脏病,大声骂出一句脏话,及时侧身避开。 随即回身用灵石灯一照,发现那只是具尸体,并无威胁性。 尸体已严重腐烂,摔在地上一团糊,软趴趴的,骨架四散,肠子内脏咕噜噜的向外挤压流淌。 秦歌进屋瞧了瞧,发现屋里并无奇特之处,不过看那些歪七倒八的家具都有被长久浸泡过的痕迹,大概可以猜到这艘船以前沉入过海底。 在秦歌刚刚推过的门上,有个正方形的通风口,边缘处还半挂着一条手臂,应该就是刚刚迎面撞向秦歌那具尸体的手臂,估计是在死前爬上通风口,想要通过通风口逃出去,但才刚爬上去便因为某种原因而死去,尸体一半掉在外,因此,秦歌刚才开门时尸体才会倒吊着撞向他。 尔后秦歌又去其它几间房瞧过一番,情况大致相同,有很多腐烂严重的尸体,其中有男有女,穿着不同,也没有什么标志性的物件,估计这是艘客船,因为某种原因而驶入魔障迷雾,最后惨遭不幸。 在舱内细长的走道上,秦歌走着走着,突然停下脚步,因为前面的走道已经塌陷,有个很长的塌口,要想过去,须得跳过去。 三米左右长的塌口,秦歌要跳过去并非难事。且不说是修道者,就算是普通人,那种运动细胞较强的也能跨过去。 稍微退后数步,一个短距离冲刺,双腿蓄力,秦歌便身轻如燕的跃起。 然而刚跃至半空,还未落到塌口对面的走道上,下方漆黑的塌口中陡然传来“哗啦”一道破水声,像是有某种东西一直都在黑暗中锁定秦歌。 一根细长的东西从塌口探出,将秦歌的脚踝紧紧缠住,一股巨力传递而来,顿时将秦歌扯下去。 ……(未完待续。) 第342章 水中的尸体【三更】 秦歌身子腾空,无处借力,加上又不能凌空飞行,因此面对这种突发情况,一时亦是无法应对,只能深吸一口气屏住呼吸,闭上眼睛,双手手腕交叉护住面部,任由那缠住自己脚踝的东西将自己往下扯去。 只在眨眼间,便听哗啦一声,秦歌骤觉浑身一凉,落入冰凉的水里。 这走道塌口下面的水似乎很深,秦歌在被扯下去之后,那缠住他脚踝的东西仍是没有停止将他往下拉扯,这说明还未到底。 虽然刚刚秦歌有被吓到,但此刻也恢复冷静,手腕一翻,从空间扳指取出破魔石迅速挂到脖子上,一股奇异的力量顿时扩散,以他身体为中心,形成一个气泡般的防水罩,将他周身的水隔开。 但睁眼一瞧,却是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到,即便手握灵石灯也照不亮四周。 秦歌这才发现,这水竟是黑的,如墨汁般浓郁。 为何会有这样的黑水? 秦歌心念电转,便想到一个可能。 “难道是章鱼?”秦歌剑眉轻皱,低头看向脚下,并拿灵石灯一照,发现正缠住自己脚踝的还真是一条章鱼触须。 这章鱼触须虽然只有孩童手臂粗,但却有一股怪力,颜色也很鲜艳,灵石灯照在上面是一种亮蓝色,表面还有闪闪发光的斑纹,能隐隐感受到灵力波动,应该是某种海灵兽。 海中灵兽数百上千万,秦歌就算看过《灵兽百科》,那也不能每种都认得,况且之前柳弯眉还说过,在魔障迷雾所存在的海域中的灵兽,因为长年吸收“魔灵粒子”,基本上都是变异的物种,就好比之前遇到过的巨型鲨鲛。 秦歌并没有抵抗挣扎,而是顺着那章鱼,乖乖的让触须将自己往下扯,但是秦歌也没有闲着,更不会坐以待毙,只见他将灵石灯咬在口里,从空间扳指拿出一把锋利的小飞刀,弯身下去轻轻一割便将章鱼触须割断,这才快速向上游去。 脑袋刚冒出水面,笼罩身躯的防水罩便“啪”的一声爆裂消失,因为破魔石的防水罩只有在整个身体被水淹没的情况下才会自行形成,只要身体有一部分露出水面,没有被淹没,防水罩便不会形成。 秦歌心知此处不宜久留,拿下咬在口里的灵石灯照照头顶上方,发现自己离上方的走道大概有三四米的距离,心头正在想办法上去,突然脚踝又是一紧,却是刚刚那被割断触须的章鱼再次找来。 而这次,那潜在黑水中的章鱼似乎也因为被秦歌割断触须而发怒,一缠住秦歌便释放出具有麻痹性的毒素,并且还释放出电流。 秦歌忍不住大叫一声,心想这特么到底是什么奇葩灵兽,用毒也就罢了,还特么会放电。 一个深呼吸后,憋口气,便准备潜下去割断这烦人的触须。 如果不是剑灵儿时刻提醒秦歌不要动恶念,更不要付诸恶意的行动,秦歌早就发动魂斩模式潜下去将下面那玩意儿给弄死。 那章鱼的毒素能将一个御气丹境的修道者瞬间麻痹,毒性很强,但对秦歌而言,这种毒直接就可无视,只是那电流有些麻烦,但也好在不是很大,短时间内也奈何不了秦歌。 刚潜下去将章鱼触须割断,准备再往上游,尽快离开这里,但还未游出水面,秦歌的头顶却被一只有力的手给按住。 头顶的触感告诉秦歌,此刻按住自己脑袋的,的的确确是一只手,人手。 那貌似很尖利的指甲,正在慢慢地陷入自己的头皮,好似要将自己的头骨给抓碎。 在这种看不到的情况下突然遇到这样的事,秦歌心里不由发寒。 这里难道还有其他人? 在思绪间,秦歌也没有闲着,急忙向下潜去,让自己的脑袋脱离那只手后,便改变一个位置往上游。 头刚冒出水面,拿灵石灯一照,秦歌便看到一个脸庞腐烂的女人正朝自己游来。 突然之间在黑暗中看到这么一张恐怖恶心的脸,秦歌不由倒抽一口凉气,饶是他胆子不小,此刻却也被吓得身心发凉。 眼前这个女人,怎么看都是一具严重腐烂的尸体,一张脸已腐烂得只剩下小半,大块腐肉无力的吊在下巴处,连耳朵也在那块吊着的腐肉上面,露出里面发白的头骨;眼洞里的眼珠也已破损,流着粘稠的液体,还吊在眼眶外面;脑袋上的头皮也有大半脱落,还剩下的小半张头皮上有一些稀疏的头发,湿漉漉的粘在头骨上,还有一个蝴蝶结发饰。 离奇的是,明明都已腐烂成这样,竟还会动,甚至还会在水里游泳。 秦歌不由想起前世只在电影里看过的丧尸。 不过连“穿越”这种事都发生在他身上,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修道者飞天遁地移山填海,所以这些对于前世的他而言很不现实的事对现在的他而言也是见怪不怪。 因为恶魔诅咒,秦歌在能不动手的情况下尽量不会动手,所以此刻也没有选择动手,没有跟一只丧尸一般计较,面对丧尸,缓缓向后游去,拉开距离。 还好眼前这丧尸的速度并不快,而且看上去没有灵魂,只是行尸走肉,虽然很恐怖很恶心,但那种实实在在的攻击力,以及对秦歌的威胁,也并不大。 便在这时,秦歌听到身后传来哗啦啦的水声,回头用灵石灯一照,发现又有十几只丧尸破水而出,缓缓朝自己包围而来。 突然,秦歌大腿上传来一股剧痛,却是刚刚那女丧尸已趁着他转头的这会儿时间游近,一爪抓在他的腿上,尖利而有力的手指,深深的陷进他腿肉里。 秦歌疼得皱起眉,再也顾不得恶魔诅咒,一巴掌抽在女丧尸脸上,又一脚将其蹬开,然后嫌弃的将手在水里涮了涮,迅速从空间扳指拿出飞鹰爪对准头顶上方发射,以此抽离,回到上方的走道上。 秦歌坐在走道上,低头看看仍在那里游来游去的一群丧尸,伸手抹着脸上的水珠,想起刚刚在这短短一会儿时间里所经历的这些事,心里头有些发怵,觉得这船很不简单,便也没想继续探索下去,起身离去。 这倒不是因为他害怕,而是因为他觉得很脏很恶心。 但他刚到走道的转角处,前方却突然蹿出一道白色身影。 秦歌吓得一个激灵,以为又是什么东西,随即用灵石灯一瞧,发现是柳弯眉。 “秦大哥,你怎么了?” 见秦歌脸色苍白,有些狼狈的样子,柳弯眉有些担心。 秦歌一刻也不想多留,“先回去再说。” ……(未完待续。)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