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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的微笑》
变与不变(代序言)
《江南三部曲》问世之后,上海文艺出版社的编辑和我商量,计划将我以前的作品也重新编辑出版,包括三部长篇小说《敌人》、《边缘》、《欲望的旗帜》和全部中短篇小说(分为三辑:取名《褐色鸟群》、《雨季的感觉》、《蒙娜丽莎的微笑》)。除了《戒指花》、《不过是垃圾》、《蒙娜丽莎的微笑》等作品写于2000年之后,这些作品中的绝大部分都是上个世纪的旧作。编订、翻阅这些旧作,虽说敝帚自珍,但多少有点陌生感了,也时时惊异于自己写作在几十年间的变化。.99lib.t>
以前常有一种看法,以为作家的变与不变,主要是源于时代本身的急剧变化。列夫·托尔斯泰,詹姆斯·乔伊斯,威廉·福克纳,纳博科夫等等,都是如此。即以乔伊斯而论,若拿《都柏林人》跟《尤利西斯》比较一下,似乎有点让人不敢相信这两部作品出于同一个人之手。乔伊斯生活在风云变幻的世纪之交,对于时代的变革十分敏感,加之他本人也有强烈的革新小说技法的主观动机,这种变化,我们很容易理解。顺便说一句,就算没有后期的《尤利西斯》等现代主义作品,乔伊斯也是世界一流作家。他的《都柏林人》在文学史上也形成了一个小传统。美国当代年轻作家耶茨所继承的,正是这个传统。至于纳博科夫,他一生辗转于俄国的圣彼得堡和德国、法国、美国之间,生活动荡不宁,需时时适应新的地理和文化环境,小说风格不断出现变化也在情理之中。但也有不怎么爱变的作家。卡夫卡、霍桑、海明威等作家相对稳定,写作风格没有出现过剧烈的变化和调整。海明威是一个特例,尽管他的人生经历也很复杂,但一生只写一个主题,居然也写成了世界级的大师。雷蒙德·卡佛是海明威的追随者,和我们生活于同一个时代,也不怎么爱变。?99lib?
说到中国现代作家,鲁迅就可以算得上文风不断变化的代表。从《怀旧》这样的文言小说,到《狂人日记》,再到《呐喊·彷徨》和《野草》,一直在变。若不是去世较早,他往后的小说会有什么变化,今天已不好妄加猜测了。汪曾祺的例子也比较特别。我们所熟悉的汪曾祺,是写出过《受戒》、《大淖记事》、《故里三陈》以及大量优美小品的那位作家。可汪先生写作《受戒》的那一年,他已经是60岁了。每念及此,总要无来由地为他老人家捏把汗:假如他活得与鲁迅先生一样长,也许《沙家浜》就要算他的代表作了。在中国现代作家中,也有不那么爱变的人。张爱玲可以算一个,在不变方面,完全可以和海明威相媲美。看她的《小团圆》,不用说语言和基本修辞方法,就连题材、情感、观念也都没有什么变化。99lib.
有时候会对古典作家心生羡慕。变与不变,似乎是职业写作出现以来才会有的苦恼。对于那些一生只写一部作品的小说家(比如曹雪芹)而言,想变都没有机会,倒也踏实。安心于茅庐高卧,省了多少六出祁山的左冲右突!但转念一想,也不尽然。古代作家写作的大宗不是小说,而是文章和诗词,其实变化也是始终存在吧,否则就不会有“庾信文章老更成”这样著名的感慨了。
格非
2012年10月
窗前
1
白念恩去马来西亚接受遗产的前夕,将自己的妻子李珊托给冯宁照管。那时的白念恩还很贫穷,与一对姓庄的夫妇合住在城西的一套公寓楼中。那时,在冯宁的想象中,白念恩的眼睛还没有瞎掉。
临行前,白念恩请冯宁到希尔顿的顶楼喝咖啡,并向他谈起了不久前的一段艳遇。去年春末的一个下午,李珊因流产住院,白念恩在病床前守候了一个通宵后精疲力竭地回到家中。独自在家的庄夫人替他开了门。事情就发生在五分钟之后。
她刚刚洗完澡,站在窗 524d." >前,清理梳齿间的头发,然后突然转过身来朝他笑了一下。那是一个无声无息的午后,空气、阳光、她浴衣上的蓝色拼花都使人困倦欲睡。他朝她走过去,把她的一只手反拧在柔软的腰部。她就此闭上了眼睛,微微张开了嘴..,口中呼出的气息有一股淡淡的奶味。
白念恩在讲述这件往事的时候,冯宁的脑子里不时跳出李珊笑吟吟的样子。她没事总爱朝他笑,仿佛正向他传达着一个深奥难解的信息。他用小勺搅动着杯中的咖啡,看着黑暗中高耸的电视塔尖的红灯,渐渐地入了神。
“我们之间只有过这么一次,而且李珊一出院,我就将这件事告诉了她。”白念恩说。当时,他被自己心中依然可见的坦诚深深地打动了,还流了眼泪。可李珊看上去很平静,当然也说不上原谅。她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这没什么。
“她的确没有生气。这并不是女人天性的伪装,她真的无所谓。正是这一点让人心寒,从那以后,一切都变了。她眼中仅有的一点亮光也熄灭了,就像什么东西燃烧后残剩的灰烬,暗淡无光。即使我们在床上……”白念恩说到这里,飞快地溜了冯宁一眼,“我没法向你说得更多了。”
冯宁说,事情总会慢慢好起来的。
白念恩盼了六年,终于盼到了他祖父的去世。对于即将获得的大笔遗产和在国外定居的机会,他有理由在朋友中奔走相告。可李珊对此无动于衷。对于不久后的离别,她也没有表示出任何忧伤。
“她似乎一心在等着我离去。”白念恩说,“我觉得我一旦离开,她就会立即对我进行报复。”
“那你干吗不将她一起带走?”
“我要向你讲清楚其中的原因,恐怕还要多费一番口舌。简单地说来,我这次去马来西亚,并不能肯定获得那笔遗产,因为我的四个堂弟、两位堂姐早在两周前抢先飞到了吉隆坡……”
最后,白念恩郑重其事地将妻子托付给冯宁。他说只有这样,他心里才会踏实。“用不着一年半载,等我在那边办好了手续,就会回来将她接走。”白念恩抓住冯宁的手,使劲捏了两下,两人就此起身告别。
冯宁心里这样想,即便没有白念恩的亲口嘱托,他也知道该如何去藏书网做,可经白念恩这么一说,他反而觉得很不自在。在回家的路上,他怎么也无法摆脱掉想象中李珊的恍恍惚惚的笑容。
2
她站在窗前,刚刚洗完澡。她将一缕缕头发从梳齿中抽出来,捻搓成一个小球,搁在花盆里。南风吹动了水仙花奶白色的花茎,那簇黑发也在花束根部的鹅卵石间轻轻浮动。她浴衣的袖口很宽,光裸的手臂在阳光下呈现出纹路致密的肌肤。浴衣是白色的,上面点缀着一些细碎的蓝色花斑。她转过身来,朝冯宁无声地一笑。她说她的头发掉得很厉害,也许等不到白念恩从马来西亚回来,头发就全都掉光了。
老庄正和他的夫人在客厅的茶几上打牌。听李珊这么说,庄夫人就站起身来,朝对面墙上的镜子里望了望。她说,“我的头发也该去焗一次油了。”
眼下正是四月,窗外绚丽的春天已经声势浩大。站在窗前,冯宁一眼就能看到城西郊野的大片花圃。几个妇女正将花房上覆盖着的塑料薄膜卷起,玫瑰和雏菊织成的图案犹如一块毡毯,晾晒在遥远的河边。
老庄夫妇同在一家保险公司任职。李珊梳完了头,他们就邀请她和冯宁一起打桥牌。老庄还特意替他们泡了两杯梅家坞的特级龙井。对于庄氏夫妇来说,叫牌是否进局,定约是否make尚在其次,关键在于如何说服冯宁和李珊购买人身保险。
这样的场面,李珊显然不是第一次经历。而冯宁在摆脱对方纠缠时的神态,则显得既幼稚,又圆滑。
“按照你们的讲法,假如我每年交纳少量的保险费,六十岁时就能得到一笔可观的保险金,是不是这样?”
“那当然。”老庄说。
“假如我在五十九岁时死去呢?”冯宁笑着问道。
“我们将承担你的一切丧葬费用,况且,你的继承人将得到一笔数目可观的遗产,而且用不着跑那么远的路到马来西亚去领。”庄夫人朝李珊眨了眨眼睛,算是开了一个玩笑。
“问题是,谁是我的继承人?2NT?”
“Pass。”
“你的子女3NT。”李珊说,“或者你的妻子。”
“无论谁得到那笔钱,我只有Pass。”老庄说。
“可我并不打算结婚。梅花4怎么样?”
“真是异想天开。”庄夫人说,“我看连3NT也未必打得成。如果你一辈子都不结婚,那就指定一个继承人。Pass。”
李珊有些犹豫不决。有两种定约可供她选择:告诉对方自己手中A的数量和位置,或者让定约停在梅花4上。她担心自己的信号一开始就给错了。这种犹疑还因为,她的一条腿在茶几下无意间与冯宁碰到了一起,她暂时并不想将它挪开。
“要是你们的保险公司突然破产呢?”冯宁对庄夫人说。
“澳星从天上掉下来,太平洋保险公司破产了吗?”老庄反驳道。“李珊,该轮到你叫牌了。”
冯宁在等待着李珊给出信号。他甚至不敢正眼看她。即便隔着一条厚厚的牛仔裤,他的小腿仍然能够感觉到她肌肤的爽滑。当李珊报出他期待已久的红桃4时,冯宁不禁有些怦然心动。
冯宁一时激动,选择了7NT。
“你们真是疯了。”庄夫人朝李珊和冯宁偷觑了一眼,叫了Double。
“天哪,你以为我们的定约真能行得通?”李珊面红耳赤,怔怔地看着冯宁。她的那条腿在茶几下与冯宁挨得更紧了。
她鼓足勇气叫了Redouble之后,将手中的牌依次摊开。她首先亮出的是三张黑桃,然后是三张方块和两张梅花,最后摊开的是冯宁最为关心的五张红心长套。整个过程使冯宁联想到了一场精心准备的脱衣舞表演,仿佛每一张红心都在向他袒露喜悦的秘密。
李珊绕过茶几,坐到冯宁的身边看他打牌。这一次,他们紧挨在一起的,是各自臀部的侧翼。当李珊提出建议,试飞老庄的黑桃K时,她就自然地将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冯宁认为过早飞牌有些冒险,李珊就凑到冯宁耳边,悄悄地对他说,黑桃K的确在老庄家,因为她刚才过来的时候偷看了他的牌。随后,两人纵声大笑。
到了晚上十点钟,冯宁终于同意在人身保险单上签了字,牌局自然就结束了。李珊将他送出门外。
两人沿着夜深人静的街道往前走,呼吸着树木的清香。李珊对冯宁说,在白念恩从马来西亚回来之前,她能够很好地照顾自己,“你以后不必经常来看我。”
冯宁对李珊的这番话缺乏心理准备,他心慌意乱地道了再见。两人在公共汽车站前分了手。
3
一场车祸使老庄的脸变得面目全非。殡仪馆的运尸车迟迟没有到来,他的尸体就停放在光线阴暗的客厅里。
庄夫人正跪在地上,用毛巾擦去他额角的污泥。她向冯宁和李珊介绍说,当他被人从河里打捞上来的时候,嘴里还衔着一枚柳枝,令人联想到《圣经》故事里的那只鸽子。
“我真的担心会找不到你。”李珊掩上房门,发出沉重的喘息,“我害怕极了。不光是因为那具尸体,还有别的。”
殡仪馆刚刚打来了电话,他们要到明天早上才能派车来。李珊希望冯宁能陪她一个晚上。
虽然已过了晚餐时间,可李珊还是摆开了折叠桌。首先被摆上桌面的是一只水晶花瓶。一束深红色的玫瑰,带着水滴。这束玫瑰原先搁在一只塑料桶里,桶里盛满了水。随后,李珊从橱柜中取出一瓶康巴瑞酒,两只高脚玻璃杯。凉菜也是现成的,在瓷盘中码好,上面封了一层保鲜膜。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绢丝衬衫,一条黑色的中短裙。她的腹部由于营养过剩而微微隆起(这正是冯宁所喜欢的),使身体的线条显得既简洁又柔和。
她在冯宁和自己的酒杯中都放了冰块,然后轻轻地晃动着玻璃杯,使它发出悦耳的碰击声。她说她喜欢康巴瑞淡淡的苦味,喜欢它的红色,无论在酒中兑入多少冰块,颜色始终像玫瑰一样鲜艳。
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这顿晚餐都不是随便安排的。整整一个下午,她或许都在为这次聚会做准备。假如不是老庄的骤然死去激起了一度迟钝的食欲,还有什么原因呢?
冯宁的眼前出现了如下的画面:她去郊外的花圃向花农买玫瑰,与他们讨价还价,说着很有分寸的俏皮话。她一直在笑。白云低垂。小河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她走在前往超级市场的路上。初夏树木的浓荫使她的脸变得一片幽暗。风把她的头发吹起来。她在买酒的时候遇上了熟人,她们站在一辆洒水车的旁边聊了一会儿,倾吐着彼此的忧郁和喜悦。她还去了另一些地方。洗染店,鸟市,时装街。她的身影融入了另一些浓妆艳抹的妇女们中间,就连笑容也难以分辨。她最后所做的一件事是洗澡。假如她有着与自己一样的淋浴习惯,冯宁知道她最先在哪儿涂上肥皂……
他们很快就聊起了白念恩。李珊说,她和白念恩的第一次约会是在一只木船上。一场大雨将小船逼入了石桥的桥洞。雨一直下个不停。他们听见桥面上不时有人跑过。闪电照亮了垂挂在河堤上的湿漉漉的金钟花。“你知道我们在船上干了什么……”她说。她抓起冯宁的一只手,将它放到自己的裙子底下。
还有一次,她站在宿舍的窗前,正用一枚发夹将梳齿里的头发挑出来。她听见房门被人轻轻推开,就像是一阵风将它吹开的一样。她转过身来就看见了白念恩。他来到她身边,将她的拿木梳的手反拧到腰部。
然后他们开始接吻,直到庄夫人推门进来。她斜靠在门框上吃惊地看着李珊和冯宁,眼中含着一丝嘲讽。过了一会儿,她才问他们,能否帮她一个忙。
事情其实很简单,只要帮她将尸体翻个身就行了。
庄夫人说,老庄是在从情妇那儿返回的途中乘车掉入河中的。她从死者的口袋中找到了几张保险单和一只盛有精液的避孕套,为防止精液流出,避孕套上打了个死结。“这一回,他终于露出了马脚。”
她小心翼翼地将保险单展开,放在灯泡下烘烤着,将避孕套在冯宁的眼前晃了一下,随手扔进了墙角的一只纸篓。
冯宁觉得庄夫人将他们叫出来,目的就是让他们知道她的最新发现。
尸体在河中浸泡了很长的时间,稍一搬动,老庄的嘴里就会吐出污水。李珊说,她真担心老庄的嘴里会突然窜出一条泥鳅来。
庄夫人央求他们留在客厅里,不要回到房间去。她说了一些理由,害怕只是其中之一。
等到庄夫人歪倒在沙发上,以一种难看的姿势酣然睡去,冯宁和李珊又谈起了白念恩。李珊说,她每天都在等待着丈夫从马来西亚的来信,她实际上是为这些信件而活着。他们再度开始接吻。冯宁说,他一分钟也不愿耽搁了。而李珊无论怎样屏息凝神,还是发出了微微的喘息。
4
白念恩去马来西亚接受遗产的前夕,将妻子李珊托付给.99lib?冯宁照管。白念恩仰仗着与冯宁长达十年的友谊,无须担心这种“照管”会弄巧成拙。
冯宁也是这样想的。
他第一次来城西看李珊,就被庄氏夫妇强逼着买了一张人身保险。李珊穿着浴衣,站在窗前的阳光下,等着头发自然晾干。
等到老庄和夫人从客厅走开,他立即向李珊讲起了昨晚的一个梦:他梦见白念恩从马来西亚回来,两只眼睛都瞎掉了。他们俩当着白念恩的面尽情地接吻,反正他什么也看不见。
李珊转过身来朝冯宁瞥了一眼。冯宁解释说,这个梦境是真实的。李珊说她并不介意。
喜悦无限
1
在五月末的一场小雨中,在青苔和栗树的气息里,木匠朱旺躺在木榻上做梦。恍惚中,他听到了马匹的嘶鸣。从县城赶来的一位邮差站在廊檐下,隔着竹帘和他说话,那匹马是红色的,在院中喷着响鼻。
朱旺依旧沉浸在刚才的梦里:一只布谷鸟招引着他,发出悲啼,将他带向一座爬满常春藤的院落。梦中的天空是晴朗的,时间也是中午。一位女人正在井边汲水,那只盛满井水的木桶衬映出湛蓝的天空、云朵和炊烟。他还没有来得及看清院中的一切,门就关上了。
在接下来的梦境中,他在一片麦地里迷了路,翻滚的麦浪和旋转的天空使他头晕,他还梦见了其他的人和事:渡口的船只,桅杆顶部的一只鸽子,马戏团的帐篷,私塾先生的学堂,一个头戴毡帽的外地人,牵着枣红马的信使,一片幽暗的灯火所蕴涵的希望,由于天性所犯下的某种过失,他错过了一次千载难逢的良机。
他的梦中所历,只有一件事在醒来后获得了应验:信使刚刚来过,马匹的气味尚未散去,而那封信就搁在他的床边,朱旺甚至还能回忆起邮差和他说过的一两句话,一个不表示什么意义的惯常手势。
不断涌入房中的清凉雨意使他明白,那个在井边汲水的女人正是他朝思暮想的咪咪,可让他迷路的却并非起伏不定的麦田,而是所有不确定的事物所组成的奇妙地图,时间将一一验证他的愿望、难题,以及无可逃避的命运捉弄。
这封信是他的叔叔从遥远的北方寄来的,打的是开封邮戳,歪斜潦草的字迹显示出他的右手尚未痊愈。他读着信,想象着叔叔的马戏团在无边的泥泞中跋涉。他的脸又黑又瘦,胳膊上吊着绷带——有一次,他从钢索上跌了下来,折断了右臂。可这并不能妨碍他在肮脏的马棚里与飞车女演员鬼混。
很快,他的心提了起来,呼吸也变得急促了。他感到浑身乏力,腹部一阵剧烈的抽搐。尖锐的疼痛并非由于恐惧引起的战栗,恰恰相反,那是一种过度的喜悦。他一连将这封信读了三遍,还是不敢相信它是真的。他陷入了短暂的迷惘之中。他的唯一反应就是自己尚未从中午睡眠里醒来,邮差也没有来过他的院落,而他手里的这封信,正是那只栖息在桅杆顶端的鸽子,它随时都会振翅飞走……
他来到了廊檐下。雨还在下着,树木摇摆不定,河水荡起波纹。在通往渡口的林间小路上,早已看不到邮差的身影。不过,院中泥地上马蹄的印迹还没有被雨水彻底除去,马匹的汗味依然隐约可闻。当然,在飒飒的雨声中,朱旺也想到了这样一个念头:更为深刻的怀疑还是来自于喜悦本身的虚幻性质,来自于它的脆弱易逝,它的不真实。
傍晚时分,朱旺将这封信揣入怀中,冒雨赶往私塾先生的学堂。
私塾先生和他的老婆正在房间里怄气。那多半是由于房子漏雨,床上的铺盖卷被翻向一边,雨滴落在脸盆里,噹噹的声音令人烦躁。他的两个女儿在墙角缩成一团,呆呆地看着破缺的屋顶发愣。
在一股刺鼻的稻草的霉味中,私塾先生带着一丝压抑不住的恼怒询问他的来意。他冰冷的语调使朱旺感到自己来得不是时候,可他还是犹豫不决地递上了那封信。
私塾先生从他手里接过那封信,随后就忘掉了朱旺的存在。他向妻子申辩说:假如他挨家挨户收取教书的佣金,不仅有损于读书人的体面,而且学生们也会跑得一个不剩……他再次引用了 href='2195/im'>《论语》,强调了忍耐的必要性。而他的老婆则反驳说——
他们在争吵的时候,朱旺只能静静地站在一旁观望。由于他预先就大致知道了信件的内容,他的耐心是坚固的。不过,教书先生拿着那封信的手在空中挥来挥去,也使他多少感到一点不踏实。
最后,厌烦和疲惫使私塾先生走向书桌,他戴上眼镜,拨亮桌上的一盏罩灯,开始读信。
就像眼下多变的天气一样,私塾先生的脸色交替呈现出迷惑,惊恐,怀疑和狂喜。读完信,他就不动声色地吩咐妻子准备晚餐,然后他又嘱咐她将坛中腌了多日的松鸡取出来,当然,还得去店铺买酒:“咱们要好好庆祝一下……”
他的老婆擦了擦眼泪,来到丈夫的身边,催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信上都写了些什么?她不住地拍打着丈夫的肩膀,仿佛要拍出他想说而又未能说出的话。
私塾先生兀自笑了一阵之后,这才注意到了门边的朱旺,他破例过去和朱旺握手,感谢他送来了这封信,“你可不知道,对于眼下我们的处境来说,它有多么的及时……”
看着两鬓斑白的教书先生,朱旺感到了一种真正的悲怜。这个和文字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读书人,竟然还会犯下这样一个荒唐可笑的错误:他忽略了信件的抬头和落款,将他自己当成了收信人……
私塾先生和他那不明底细的妻子劝说朱旺留下来与他们一起吃饭。当然,朱旺也只能这么做。现在,巨大的喜悦已被证实。他只剩下了最后一件事要做:等着吃完那只腌松鸡之后,他将指出私塾先生的那个可悲的错误。
深夜,朱旺醉醺醺地离开了私塾先生的学堂,主人如梦初醒的羞愧和嫉妒只能由他们独自品尝了。薰风吹散乌云,露出了满天的星斗,朱旺呼吸着雨后清新的空气,脚步沉重而又轻快,他的喜悦仿佛越过星辰排列的银河,一直通往不可知的远方。
他在穿越一片竹林的时候,发现裁缝铺的窗格子里亮着灯光。他决定再去让裁缝读读这封信,假如说,傍晚时分对私塾先生的拜访是为了证实信件的内容,那么,现在他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将这件事连夜张扬出去。
2
这天晚上,朱旺睡得很沉,当灯油燃尽,火苗熄灭之后,黎明的光线已经透进泥窗,照亮了床头的墙壁。这一夜是如此漫长,他不由得有些害怕,因为他吃不准自己在睡眠中逗留了多久,一夜,两夜,还是更长。
他感到自己在一连串幸运的事情上狂奔,他穿越了无数道藩篱,无数的障碍,抵达黎明,消除了混乱。而此刻,他醒了,暖烘烘的阳光照着他的脸,这是无穷无尽的偶然或幸运堆砌而成的奇迹。
他听到有人在他的窗下说话,一大堆阴影在院子里晃动。他来到院中,立刻闻到了一股树叶和炊烟的味道。他的小姨妈,手里拿着一把扫帚,正蹲在碌碡上与泥瓦匠聊天,她的丈夫刚刚去世,麻布鞋上还缀着一朵白花。而那位光着膀子的泥瓦匠一看到朱旺从门里出来,马上就不吱声了,他自惭形秽地转过身去,用瓦刀搅动着石灰桶。
石灰水呛人的气息使他惊异地发现,他的这座残破不堪的院落几乎已被粉刷一新。院墙的饰瓦刚刚更换,坍塌的烟囱重新翘立在灶房的屋顶之上。两个头戴草帽的中年人滚动着一只巨大的水缸,已经来到了院外。
“怎么回事,谁让你们替我弄来这只水缸……”朱旺朝门外的那两个人喝道。
“这都是村长的安排。”姨妈说,“昨天深夜,村长的儿子将我从床上叫醒,通知我一大早来这儿打扫院子。”
院里所有的人,包括屋顶上修烟囱的那个小伙子都使劲地冲他点头。他们也得到了类似的通知,只不过,他们现在还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朱旺不无忧虑地打量着这些人,再次感到自己刚才的那一觉实在是过于漫长了。
姨妈悄悄地把朱旺拽到一边,然后对他说,尽管她目前还不能肯定村长这样安排的真正用意,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已不难猜测:他很快就要和咪咪成亲了。因为早上她在来这儿的路上,看见媒婆正从咪咪家出来……
她穿着一件绸布的褂袄。耀眼的红色宛若炉中的火焰,而她那白净的脸庞就是一轮挂在树梢的满月。姨妈站得很近,低声与他说着话。一种遥远的忧伤压住了他的心。
他没有足够的时间去细细辨别这种忧伤来自哪里。因为他看见村长已经走出了河边的榆树林,正朝这边过来。他的身后不远不近地跟着一个年轻人。
村长一走到门口,就对朱旺说,他也是昨天很晚的时候,才从裁缝那里知道了那件事,但愿他现在的祝贺还不算太晚。“什么事?”朱旺不安地问了一句,他担心村长得到的消息与事实也许有出入。裁缝喜欢夸大其辞的秉性让他感到很不踏实。
“你什么时候也学会开玩笑了?”村长略微怔了一下,转过身去看了看身后的那个年轻人。
小伙子的肩上扛着一把长长的铁杆,挠钩上挂着一只怒目圆睁的猪头,两副猪大肠,不断地往地上滴着血水。还有两副猪腰子,藏在他的上衣口袋里,朱旺起先没有发现。
“不是开玩笑。”朱旺谦虚地说,“我只不过收了一封叔叔的来信……”
他这么一说,院子里的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停下了手里的活计,侧耳谛听。就连屋顶上的那个黑脸大汉也已飞快地从一张梯子上溜下来,唯恐错过了获悉真相的机会。
“只不过是一封信,”朱旺强调说,“而且,叔叔许诺的事情还未最终落实。”他感谢村长的这一番绝妙的安排,只不过,在事情尚未得到最后证实前提前挥霍它的结果,使他感到十分惶恐。
村长慈爱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夸奖了他的诚实,并让他在这件事上不必过于忧虑。因为他完全信任私塾先生和裁缝的一致判断,更何况,当一个人遇到意想不到的好事时,更容易疑神疑鬼。
朱旺再次向村长暗示:他本人对这件事的确不能说十拿九稳,“而且,我早上一觉醒来,觉得睡过了好多天,就连这封信是不是邮差昨天送来的这一点,也好像不敢肯定……”
院子里围观的人发出了一阵哄笑。村长的脸色也有几分阴郁。最后,他以一种惯常的权威口气对朱旺说,现在并不是讨论这件事情真实与否的最佳时机。因为婚礼已定于明天举行,他现在所应做的,就是尽快赶往裁缝铺,赶做一套结婚的服装。
“这恐怕办不到。”朱旺不假思索地说。他要坐船去一趟县城,亲自去邮局发掉那封给叔叔的回信。至于结婚的衣服如何并不重要,再说,他对结婚——
看到小姨妈在一边不停地给他递眼色,朱旺才没有说下去。
临近中午的时候,朱旺穿过门外的树林朝河边的渡口走去。他远远地看见两个艄公在船上说话。船帆还没有升起来。上涨的河水漫过了堤岸,使河边的麦田浸没在水中。一只小鸟鸣叫着,为他引路。它最终停息的地方是一座爬满常春藤的院落。院门敞开着,他看见咪咪正在院中的井边打水,身边的一只木桶里,水已经溢了出来。
咪咪假装没有看到他。她低着头,手中的绳子急速滑向井底,随后,铅桶撞上了井壁,发出了“噹”的一声。朱旺在门外站了一会儿,打量着他未来的妻子。咪咪不敢抬头看他,她似乎想从井边离开,又下不了决心。也许正在为她的父亲曾三次拒绝这门亲事而感到羞愧呢。朱旺心里知道:他这样盯着咪咪看,并不是出于贪婪或自我陶醉,而是想重新唤回昔日的回忆——在过去,她只要不注意看他一眼,他都会吓得魂飞魄散。
而现在,他觉得她太瘦了,皮肤也太黑了,嘴唇太薄,眼睛又缺乏光泽。
他摇了摇头,终于离开了那里,他觉得事情变得严重了。
3
第二天下午举行了婚礼,不管村长或其他什么人做了怎样周密的安排,婚礼的草率之感并未被热闹的喧哗完全冲散。
酒宴散去之后,已经是后半夜了。朱旺和咪咪脱光了衣服钻入潮湿的被窝,几只蚊子在他们眼前飞来飞去。咪咪的皮肤像火炭一样发烫,而且远不像他从前想象的那样爽滑,他想起了一条晾在河岸上的鱼,阳光使它的鳞甲变得坚硬。
床垫下的稻草铺得很厚,他只要稍一动弹,草褥就会发出沙沙的响声。朱旺竭力使自己不再纠缠在那封信上。他的目光透过敞开的窗户,数着天上的星辰,暗暗盼望着一夜尽快过去。
他的确睡着了一会儿。可很快就醒了过来。这个夜晚的所有东西都似乎与那封信有关。举个例子来说,窸窸窣窣的稻草的响动使他想起了造纸的原料,而纸张让他想到了信件;窗外的一轮下弦月俨然就是一张弓弩,弓弩或箭矢令他想起了猎物,或许是一只鸽子,而它猩红的脚爪上系绕着一封神秘的函件,飞往黑暗的北方……
忧虑和恍惚焚烧着他的心,它们足以摧毁一切现有的事物,包括他的一连串病态的猜测。
他从床上下来,来到窗户口的桌边,不胜厌烦地点亮油灯。他想把那封信找出来重新看一遍。可他一时又忘了将它搁在了什么地方。
他找遍了母亲留给他的那只破衣橱,木桌的抽屉,灶壁的凹槽,佛龛,床下的两双旧布鞋,还是没有发现那封信,当他头顶着蜘蛛网从床下钻出来的时候,他听到了咪咪隐隐发出的哭泣声。朱旺很快就暴怒起来,并大声呵叱着她。墙上的一面长方形的镜子中呈现出他那张愤怒而可笑的脸。
幸好,他后来终于从米缸里翻出了那封信。他将信笺从套封中小心抽出,平铺在桌面上,然后一边揉搓着发痒的脚趾,一边贪婪地读了起来。
这一次,他差不多又有了新的发现:字迹的潦草或漫不经心倒在其次,关键的问题在于,语词的意义指向各个不同的,自相矛盾的方向,并无一个明确的结论,这就像一棵树,树干上枝节丛生,每一根树枝上又生出另外的枝桠,它们伸向敞开的天空,任凭怎样调整视线,也无法看到期望之中的花蕾或果实。
他独自一个人来到院外。河边的空气比房内凉爽一些,而窗户里窥见的星星,此刻已布满了整个天空。只不过,它们排列的图案已不像记忆中那样井然有序,它乱糟糟的,犹如一个患了忧郁狂的病人。而星空下的整个村庄,那些泥坯或石块堆砌成的房子,房屋呆板、局促的巷道,以及裹在水汽中的树木和荆棘也显得散乱、寒伧,透出疯癫和失控的征兆。就连村子里偶然传出的一两声狗叫,也是虚弱无力,毫无生气。
姨妈的房前有一棵枣树。假如是在白天,他就能看清窗台上的那一绺菱形的枣花和灰泥剥落的墙壁。当他以一种令人震惊的卑俗的勇气敲响了她的窗户,朱旺不禁轻轻地哀叹了一声:天哪,你以为这真能行得通吗?
灰白的窗户纸里,他的姨妈正在手忙脚乱地穿着衣服。很快,木格窗户打开了,她的灯亮了,她的脸红了。
姨妈举着罩灯在他的眼前划了一个圆圈之后,才认出了他。她下意识地拉了拉褂袄,遮住她的胸脯。
“是你,出了什么事?”姨妈满脸疑惑地望着他。
朱旺问她能不能将灯芯拧小一点,或者干脆吹灭,这样他才能安心一点。
姨妈让他有话进屋去说。朱旺摇了摇头,他说他只想隔着窗户和她待一会儿。姨妈笑了起来,露出了又白又亮的牙齿。然后,她吹灭了灯。
他想到自己现在和姨妈处于同一个黑暗之中,感到了慵倦的甜蜜,并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你能不能替我证明——”
“证明什么?”姨妈急切地问道。
“我知道我的这个念头是可笑的,不过……”朱旺抬头瞥了她一眼,犹豫了片刻,强迫自己将想说的话缩了回去,将他的希望留给了冗长的沉默。
接着,姨妈在彼此的尴尬中提到了那封信,朱旺既庆幸又悲伤。
“我也一直想问问你,叔叔写来的那封信上究竟说了些什么?私塾先生和裁缝的说法又很不一样,当然,我这么说,并不是怀疑……”过了一会儿,姨妈又说,“村子里的每一个人都觉得某件事情即将来临,但恐怕没有什么人能说得清楚,对你来说,究竟发生了什么不同寻常的事?”
“大概我也没法将它说得更加明白,不过它总会有结果的。”朱旺说。
“我所担心的是你那办事不牢靠的叔叔。他只是一个马戏团的走索演员。去年夏天,他还以摔断了一只胳膊没钱治病为由,回来索要变卖宅基地的那份款项。我怎么也无法相信,事隔一年,他的一封来信就能改变我们的命运。”
“您不用担心,事情是确凿无疑的,”朱旺像是在安慰她,“因为,我刚才来这儿之前,还把那封信重读了一遍,我熟悉叔叔的字迹,我有这个把握。”
姨妈点了点头,她不再追问那封信了。屋檐下一片寂静。他们彼此都能听到对方发出的沉重的喘息声。天已经快要亮了,河道对岸的树林上空,已露出一线灰蒙蒙的晨曦。
“不管今后发生怎样的事,你都不要莽撞,急躁。”姨妈低声嘱咐他,“只要你愿意,你随时都可以到我这里来。我虽然比你也大不了几岁,但帮你出出主意总是没有什么坏处。比方说,你那天早上居然漫不经心地和村长说话,实在很不得体。尤其是现在,事情远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
姨妈的叮咛使无数的童年往事涌向他的心头。他想起了不远的过去,他在河道里教会她游泳的那个中午。她划水的姿势既笨拙又迷人,宛如一个落水者所做的徒劳无益的挣扎。想到这里,朱旺以一种无可奈何的悲凉语调对他的姨妈说:
“我已经感到困了,您也接着睡吧。”
4
不知从哪一个特定的时期开始,在这个村子里,人们对于幸福的记忆已变得十分淡漠了。哪怕是一个刚刚降生的婴儿眼中,你也能明白无误地看到这一点,狂喜的历史已结束得太久,只有它的一些足迹能隐约勾起人们内心欲念的残渣……
在一座阴暗的小酒店里,朱旺坐在窗边的一张长桌前,乱七八糟地想着这 4e9b." >些纷乱不堪的事。
每天午后,酒店里总是聚集着一群庄稼汉。他们虽是本村人,却有着真正外乡人的外貌。他们小声说话,大声喧笑,脸上的表情既恭敬又世故。他们从不主动与朱旺搭话,而朱旺假如凑过去和他们交谈,这伙人便立即缄默不语,同时装出一副喜出望外的样子。
临窗的那个座位总是空着,它仿佛是特别为朱旺准备的。即使朱旺来得很迟,酒店里拥挤不堪,那伙人也只是在他的桌边靠靠而已。看着那条通往渡口的杂草丛生的道路,朱旺不无自嘲地想到:他每天中午来到酒店并在那儿一直待到天黑,不过是让大脑的空白滞留得更长一些。
老板娘对他的态度也十分暧昧,她从不向朱旺提起酒钱,每当她的跛足丈夫往朱旺的杯中倒一次酒,她就在柜台后的账簿上记下一笔。她的这一举动十分隐蔽,生怕引起朱旺的不悦。
他想起了另外的一些事。
咪咪,那个有着晾干的鱼鳞般皮肤的少女(艳丽的服饰使他无法预先知道这一点),也有着惊人的臂力。他无法使她就范。有时他们从床上翻到泥地上,滚到灶膛的麦秸堆里,他还是对她无可奈何。她的反抗是坚决的,野蛮的,她卡他的脖子,踢他的下腹,骑在他身上用肘部猛击他的肝部……可在白天的大部分时间里,她是柔顺的,惹人怜爱的,眼里时常噙满委屈的泪水。
每天晚上,他们都照例要搏斗一番,消耗掉白天储存的一点热量。
她的父亲时常会送来一些鱼干和红糖。他的脸上始终维持着一种充满敌意的笑容,仿佛随时在提醒他:“假如到了最后,你并不能证明……”
咪咪的两个哥哥一直避免与朱旺正面接触,甚至连妹妹的婚礼也拒绝参加。即使是在喧闹的酒馆里,朱旺也能感觉到他们在暗处射来的雪雕般的目光。有时,在村中的某一处巷口迎面相遇,他们偶尔也会态度倨傲地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怎么样?事情有没有什么新的进展?这与其说是询问,还不如说是威胁。
在酒店的窗前,朱旺往往会莫名其妙地生出这样一个念头:那封信的突然出现,并不指向任何喜悦,而只是通过某种隐匿的途径对他实施的惩罚。
在午后的阳光下,有两个人一前一后地朝酒店走来。他们走进酒店,径直来到朱旺的桌前,坐在了他的对面。
私塾先生用胳膊碰了碰裁缝,示意由他来说明这件事。裁缝的脸像个姑娘般地羞羞答答,他笑了笑,伸出舌头舔了舔上唇,然后又朝四周不安地打量一下,这才对朱旺说:
“我们也许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因为很可能,对,很可能,我的意思是说,那封信……”他飞快地瞥了私塾先生一眼,接着说,“我们怀疑……”
私塾先生不耐烦地接过裁缝的话头,用他那教书时惯用的慢条斯理的语调补充道:“我们只是担心,由于某种疏忽,我们并没有准确地理解那封信的内容。你知道,当时我正在和老婆怄气,房子漏雨,教书的薪俸迟迟未发,在如此恶劣的心情之下读到的东西很难谈得上什么准确性,而且,我事后回忆起来,信件本身似乎也可以作多种解释。”
裁缝立即附和说,那天晚上,朱旺登门造访的时候,他正伏在缝纫机上睡觉,大脑处于半睡眠状态。而且,他还没有读完那封信,朱旺就一把将信抢了回去。“这不禁使我想到,你深夜来访,并不是让我替你读信,而仅仅是为了炫耀。这在某种程度上只能迫使我服从你自己的判断。另外,我和教书先生有这样一个共同的疑惑:既然你自己也能够读懂信件的内容,为什么还要将它拿来给我们看?当然,我这样说,并不是在指责你的人品。因为我们能够理解,当巨大的喜悦来临之时,人们压根儿不会去享受它,而是首先将它搅得尽人皆知……”
“那么,你们是不是怀疑这封信的真实性?”朱旺问道。
“信件本身不可能是假的。这一点,我和裁缝先生都能担保。”私塾先生说。
裁缝已不像刚才那样忸怩作态,他的谈吐已变得十分得体:“我们来这儿找你,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希望重新读一读那封信,尤其是其中的一些个别的字句,需要细加斟酌。”
“这也许不太可能。”朱旺像任何一个自尊心受到伤害的人一样,语调中混杂着傲慢和虚弱,“那封信我已经弄丢了……”
私塾先生将他保养得很好的手指扳得“咔嚓”作响。他的神色黯淡下来,长长地叹息了一声,望着朱旺的脸缓缓说道:“你也许并不了解我们现在的处境。为了这封信,这些天来我们一直在承受着来自各方面的巨大压力……”
私塾先生的这番表白似乎立刻使裁缝受到了感染,他再次舔了舔嘴唇,可怜巴巴地盯着门外一个踢毽子的女孩子,泪水在他的眼眶里打转。
5
朱旺回到家就病倒了。直到第二天中午,他还是没能从床上起来。在迷迷糊糊中,他记得大夫来过两次。他被告知手脚冰凉,额头发烫,咽喉有些红肿,除此之外,并未查出什么明确的病灶。
屋子里飘散着一股浓郁的草药味。咪咪不在房中。可他还能回忆起刚才她对着一只竹筒向灶膛里吹气时的情景:她的腮帮子鼓成一个圆球,黄褐的烟雾呛得她直流眼泪。亮晃晃的阳光将他的视线引向窗户,树木在院中战栗,一架纺车被风吹得吱吱直叫。
事到如今,唯有叔叔的来信才能消除混乱,卸去他心头的重负。它像一块巨大的磨盘压在他的心口,像秤砣一样阻塞在他的喉咙中。而眼下,令人难挨的等待有理由使他卧床不起。远在千里之外,他的叔叔或许正在一阵急促的锣鼓声中粉墨登场,或许,他托着一顶破旧的毡帽,向观众鞠躬讨钱。他似乎看到了那条悬在半空中的钢丝绳:为了刺激观众的好奇心,满足他们贪得无厌的期待,走索艺人只能一次次地变换着花样,在钢索上腾空跳跃,翻筋斗,或者干脆将钢索升到一个不可思议的高度。无论是钢索由于锈蚀而绷断,还是他在做一个可笑的前滚翻时坠地摔死,叔叔都无法看到他的回信。当然,最初的那个许诺也就此销声匿迹。
他一度觉得自己和叔叔互换了一下位置,他正在开封城中的一个偏僻的角落被赶往钢丝架,而他的叔叔则在草药飘香的午后等待着远方的来信。有时,他又感到自己和叔叔实际上是同一个人,以一种奇怪的分身术扮演着两个不同的角色。
他从未如此强烈地意识到,他的命运竟然与叔叔这样紧密地纠缠在一起。他绝望地想到,在他,信件和叔叔所构成的三角关系中,没有一个环节是经得住推敲的。那封由他亲自发出的回信,将在数不清的驿站上停留,传递,在烈日或暴风中赶路。一个可能的结果是,当这封信送到开封,叔叔的马戏团已经离开了那里。叔叔的存在看来也是虚幻的,比如说,祖母的一次流产,将会轻易地导致他幼小的胚胎在母腹中化为一摊污秽的血水,更何况,风流成性的祖父假如和另一个女人成亲,叔叔的上世孤魂也许还在野外的坟堆中飘荡,当然,他更不可能给自己写信。
朱旺在这样一个黑暗、复杂的逻辑中越陷越深,他知道,无穷无尽的意外和偶然性,包括那封让他寝食不安的信件,只能在一个地方得到充分的说明,那就是此刻正在他床边缓缓移动的光斑。
他想起了这些天反复做过的一个游戏。实际上,这个游戏本身只不过是他混乱不堪的内心活动的一个简化形式而已。他将三枚铜钱抛向空中,同时这样暗示自己,假如铜钱落地后都能显示出康熙通宝的字样,那就说明叔叔的来信会在七天内送达。和以前的结果十分相似,开始的十几次都让他大失所望,他打算将这个游戏一直持续下去,直到铜钱拼合成他所需要的图案。
最终使他从这样提心吊胆的自我折磨中挣脱出来的,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咪咪从屋外跑了进来,她满脸通红地告诉朱旺:邮差再次来到村中,现在,他正牵着那匹枣红马去河边饮水……咪咪还没来得及把话说完,就一头栽倒在门边。
朱旺沿着竹林间的那条小路朝河边飞奔。村长和他的老婆在祠堂门口大声地叫他,也没能使他减缓步伐。可时间毕竟晚了一点,当他失魂落魄地跑到渡口,只是看到了一片远去的帆影。
邮差站在船头,迷惘地看着他。那匹枣红马的毛皮在斜阳中闪闪发亮。尽管朱旺意识到自己的下一个决定是可笑的,他还是没有顾得上脱去衣服,就“扑通”一声跃入水中,奋力向对岸划去。
在凉飕飕的河水中,他只想着这样一件事,那就是,他希望船尽可能地慢一点,假如他竭尽全力地划水,说不定就可以和邮差同时到达对岸。
他游到了河中央,远远地看见邮差已在对面的渡口向艄公付钱了。可他的希望并未就此破灭,因为在付钱时,邮差与艄公发生了小小的争执。
另一个侥幸是,那匹马显然疲惫已极,任凭邮差怎样抽打它,枣红马只能不紧不慢地踱步,朱旺满身泥水地从河里爬上来,依然能够看见邮差在晚霞中的身影,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过几百尺。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朱旺终于在一片开阔的麦地追上了他。这时,邮差由于发现有人在身后追赶他,已经从马上下来,等待着他的到来。
“有没有一封寄给朱旺的信?”他远远地向邮差喊道。
邮差朝一脸污泥的朱旺看了一眼,兀自笑了起来。他说,他每天要送上百封信件,并不能记住每一个收信人的名字。“何况,只要有你的信,我总会安全送到的,你不用担心。噢,对了,”邮差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事似的对朱旺说,“刚才在河里游泳的那个人就是你吧?”
朱旺点点头。
“你竟然不顾性命地游水过河,想必这封信一定不同寻常吧?”
朱旺再次点点头。
“你叫什么?”
“朱旺。”他大声说道。
邮差想了想,对朱旺说,信件倒是有一封,“不过我不能肯定它就是你的,因为要急于赶路,我将它交给酒店老板了。”
邮差翻身跃上了马背:“反正你回去看一下就知道了。我得接着赶路,天已经快黑了。”
朱旺向他道了谢,若有所失地站在原地,目送着邮差的离去。
在返回渡口的时候,他在那片麦地里迷了路,起伏的麦浪簇拥着他,翻滚着,随着夜幕下的一阵南风,重重叠叠地涌向黑暗的深处。他就像丢失了一件什么东西似的在麦地里走走停停,凭着风向和河边亮起的灯火辨认着道路。这片麦地似乎宽阔得让人看不到边际,田间又没有明显的路牌和标志物,就连一棵树也看不到。不论他朝哪个方向走,河边伸手可及的那片灯光总是离他越来越远。他甚至打算在麦地里睡上一夜……
不久之后,一个放羊的少年从那经过,将他领往通向渡口的大路。
6
朱旺浑身湿漉漉地回到家里,屋里的草药味还没有散去。夜晚非常寂静。咪咪在灯下等他,桌上凌乱地堆放着一些衣物,一把剪刀,一杆线轴。在药罐的边上,搁着一只牛皮纸信封。信封背面打着开封邮戳。
“怎么回来得这么晚?”咪咪疑惑地看着她丈夫,“怎么弄成了这副样子?”
朱旺将那封信拿起,凑近灯光,两面看了看,神思恍惚地拆开了信封。
咪咪告诉他,这封信是私塾先生和裁缝在傍晚时送来的,他们坚持说要等他回来,以便尽快地知道信件中的确切内容。因此,她自作主张留他们吃晚饭。裁缝说,他已经好几天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了。吃完饭,他就伏在桌子上打起呼噜来。私塾先生看来兴致还好,他东拉西扯地说话。他解释说,他们之所以要等她丈夫回来,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当面向他道歉,因为凡事无端地猜疑,对未来丧失信心都是不可饶恕的罪过。他的这番话,咪咪听得似懂非懂。他甚至还建议说,是不是可以由她拆开那封信,让他先看一眼,毕竟时间已经很晚了。咪咪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他的请求。不久,他们各自的老婆找到这里,拎起耳朵将他们拽走了。
“你做得对。”朱旺说。这时他已经看完了那封信,感激地朝妻子点了点头,“他们的确应当向我道歉。”接着,他以一种轻松愉快的心情吩咐妻子备饭,这么多天来,他第一次感到了真正的饥饿。
叔叔在信上说,上封信里提到的那件事将在六月二十二日前后兑现,届时,将会有一个廖姓的中年人来这里与他见面。此人秃发,眉下一颗黑痣,下榻县城的蓬莱旅馆……
为了使自己牢记这个日子,吃完饭后,朱旺让咪咪找来一块木炭,在皇历上做了一个记号,这才上床睡觉。
现在,一切的混乱都得到了澄清,朱旺和咪咪并排躺在床上,甘甜的睡意从各个角落向他袭来,很快就淹没了他。天快亮的时候,朱旺大汗淋漓地从梦中醒来,听到了公鸡的第一声报晓。
公鸡的啼叫仿佛在顷刻之间就将他平静的内心搅乱了。叔叔的信件看来言之凿凿,但字里行间依然隐伏着两个关键的疑团。首先,叔叔并没有在信中说明,廖姓的秃驴是来村中找他,还是应当由他去蓬莱旅馆拜访。另一个疑团涉及到了时间。问题就出在“前后”两个字上。
他赤身裸体地从床上起来,找到了桌上的那块炭棒,在皇历的二十一日和二十三日这两页上分别作了记号。然后依次是二十日和二十四日……可这同样不能解决什么问题:随着皇历上的黑圈越来越多,见面的真正时间反倒模糊不清了。
皇历的封皮上,有一个赤裸的,围着红肚兜的小男孩子。他骑在一尾鲤鱼上,脸上的笑容令人战栗。在随后漫长的静默中,他一直在琢磨着“前后”这两个字。这就如同屋顶的瓦楞,尽管只有两片瓦是残缺的,可它说不定哪天就会漏雨。
他决定去找姨妈商量一下,使他略感宽慰的是,这一次,他去姨妈家的借口是坚实的。
7
六月二十二日午后,木匠朱旺拎着一只青布包裹,告别了妻子,踏上了赶往县城的道路。他刚刚从闷热的竹林里钻出来,小姨妈就在身后叫住了他,她正在枣树下刮锅。时间已经到了夏季,可她还是穿着那件红绸暗花的夹袄,腋下的褡扣没有系上,露出一抹白色的衬里。
姨妈的眼睛亮晶晶的。这一点与他记忆中的母亲十分相像。她本想再嘱咐他几句,看到侄子那张被忧虑毁损的脸,她又改变了主意。带着一种倦怠的怜悯,她无力地向朱旺挥了挥手。
朱旺来到渡口,看见艄公正和一个戴毡帽的人在河滩上聊天。他们抽着烟,不时朝村子的方向指指点点。高高的桅杆上栖落着一只鸽子,是白色的。木船在浪头上颠簸着,不过,船帆还没有升起来。
朱旺心事重重地站在岸边,等待着艄公升帆起锚。他们似乎谈得很投机。很快,他看见艄公领着那个人朝他走来,为他们彼此作了介绍。朱旺胡乱地和那个戴毡帽的陌生人聊了几句,然后就催促艄公开船,因为他要赶往县城办一件要紧的事。
艄公惊骇地看着朱旺,又和陌生人交换了一个眼色,站在原地一动未动。
“赶快起锚吧,”朱旺高声对艄公叫道,“要不然天黑之前我就赶不到县城了。”
这时,陌生人从头上取下毡帽,夹在腋下,走过来对他说:“我们是不是好好谈一下……”
“没什么好谈的。”朱旺毫不客气地一把推开了他,“我现在一刻也不能耽搁了……”
他再次催促艄公开船,艄公迟疑地望着他,眼中流露出迷惑的恐惧的神色。当他俯身搬动沉重的铁锚时,陌生人又一次走近朱旺,拽住了他的袖子:“我觉得我们有必要……”
由于怀疑自己落入了艄公和陌生人设下的圈套——这个圈套的实质就是阻止他前往县城,说不定还是蓄意安排,他不假思索地给了陌生人一记耳光。
随后,他带着一脸愤怒的泪水跳上船头,自己动手升起了船帆。
解决
据说,威廉·詹姆斯在他的《心理学》中说过这么一句话:任何事情的解决都是自以为解决。告诉我这句话的人现在就在我的身边,手里提着一个花篮。他叫王季军,海伦宾馆的三级厨师。
我想,不管这句话是不是王季军即兴编造出来的,它都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安慰。在早晨刚劲的寒风中,街道对面的一排超级市场的玻璃橱窗被阳光照亮了,天空的蓝色尚能分辨,一群幼儿园的孩子正在过马路,他们每人头上都顶着一只搪瓷脸盆,我知道,我的烦恼不算什么。
出租车来了,是红色的夏利。王季军朝我挥了挥手,示意我上车,似乎这是理所当然的,而我多少有点犹豫不决。我总觉得我一旦上了车,一件不同寻常的大事就将被我错过了。最后,司机脸上愤怒的表情使我下了决心。王季军抱着花篮坐在出租车后排,我则坐在司机边上的副驾驶位置上。喇叭一响,车就开了。
在城市生活不成文的习俗中,坐在出租车前排的人通常就是付费者。另外,假如司机遇到突发事件仓促避险,他很有可能又是一个潜在的牺牲品。这样想着,我的脑子里果然闪现出一幕惨不忍睹的画面,两辆五十铃载重卡车在立交桥下迎面相撞,将一位身穿民航制服的女郎顶在了半空中。她吃惊地张开嘴,想喊上一声,然后脑袋就耷拉下来,汽车排风扇喷出的热气吹乱了她的头发,我不敢看她的脸。她的两只脚用同一个频率颤抖,血浆从熨烫得笔直的裤筒里渗出来,她的袜子慢慢变红了。这件事就发生在几天前。我现在平静地回忆起那时的情景,就好像它真的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似的。
出租车一路平稳。司机一刻不停地骂骂咧咧。他向我们抱怨新买的房子漏水,抱怨他妻子的肺癌,还有就是他的女儿离家出走后两个多月音讯全无。“这都是他娘的什么事啊?!”他骂道,用力拍打着方向盘。即便在压抑不住的无名火的炙烤之下,他仍然没有忘记提醒王季军,让他将花篮抱好,以免渗水弄湿了坐垫。很快,收音机里最新股市行情终于使他安静了下来。王季军随后接替了他的角色。他说起了不久前他们弟兄三人同场献艺,在电视台表演切姜丝的那台晚会。他的二哥名叫王亚军,是二级厨师,大哥王冠军,一级厨师..。他们切出的姜丝能够穿过任何一枚缝衣针的针孔。他说起了常昊与大竹英雄的一场围棋赛,金三角卡拉OK的色情服务,去年夏天我们结伴去内蒙的沿途趣闻……最后,他朝前探了探身体,从隔离铁栅栏缝隙中伸出一只手,捏了捏我的肩膀,仿佛在对我说,你可要挺住啊。
“你的大哥真叫王冠军吗?”我问他。
“当然不是。我是独生子。”王季军严肃地说。
汽车在万体馆附近来了一个九十度的大转弯,一路按着喇叭下了高架桥,停在了徐家汇的地铁车站旁。地铁站刚刚建成,尚未投入使用,几位身穿工装裤的女工正在入口处清扫建筑垃圾。她们你推我一把,我捏你一下,嬉笑着闹成了一团。
事情就出在我打开车门的一刹那。
出租车的车门很可能原来就没有关好,因为我轻轻一碰,它就自动打开了。另一个可能,这扇门与车身相接的合页早已朽坏,因此才会出现如下情形:
一辆急速驶来的助动车受到张开车门的阻拦,不仅没有停下来,反而将那扇门扛到了二十米之外的一个邮筒边。我原以为只有在美国电影中才会看到这样的镜头。车门在人行道上颠簸不已,助动车撞在路边的栏杆上,车轮还在转个不停,而骑车人趴在地上怎么也爬不起来。王季军和出租车司机被这一突发事件吓得目瞪口呆,而我却一点也意识不到任何紧张。
当那个骑车人终于从地上站起来,踉踉跄跄地朝我们走过来的时候,我立即不假思索地迎上去,向他伸出了右手。
“你好!”我对他说。
骑车人竟然也彬彬有礼地摘下手套,热烈地与我握手。
“你好!”他说。
有那么一刻,他的脸上还挂着迷惘的笑容,好像摔了一跤还十分得意。我注意到他的额角隆起了一个大青包,左手被震裂的虎口还流着血。随后,他突然想起什么事来,向我问道:
“我的车呢?我刚才还骑得好好的,怎么突然没了?啊,他妈的,我的车到哪儿去啦?”
这时,王季军已经将那辆被摔坏的助动车推到了他的跟前,骑车人也已从刚刚失魂落魄的思维混乱中清醒过来,换上了一副伪装的凶狠表情。由于我们刚刚握过手,他对我的大声训斥显得底气不足。
“你,你他妈的知道这是什么牌子的车吗?嗯?”
我说我不知道。
“霸伏。意大利的霸伏你他娘的听说过吗?”
我说我没有听说过。
“你知道这辆车值多少钱吗?”
我说我不清楚。
车灯已经完全碎了,让人想到冬天道路上覆盖的冰碴儿。车把歪向一边,车身漂亮的油漆被划出了两条长长的印子,地上的油渍越积越多。
“你他妈的别跑。”骑车人一把拽住了我的袖子。两名交警从人群中脱颖而出,来到我们的跟前,举手行礼。我意识到这会儿想逃跑 5df2." >已经来不及了。
不过我根本就没有想到要逃跑,因为我看见那辆助动车的后座上也绑着一只花篮,和王季军手里提着的那只一模一样。它勾起了我的无穷联想,我觉得我一直想不起来的那件事仿佛已经有了着落。
骑车人叫来了两辆黄鱼车,摔坏的助动车,王季军,还有那两只花篮占据了其中的一辆。骑车人拉着我上了另一辆。这时我才注意到,花篮中的鲜花是马蹄莲,白色的。
我们的目的地已经由骑车人反复提醒,是淮海中路的助动车维修中心。他的心情似乎好了很多,他用一沓纸巾按在虎口止血,还故作轻松地和我聊天。他告诉我他的名字,又问了我的名字,我的情绪也有所好转,因为他的名字中有一个“湖”字,它使我立刻想到了西北高原上的一处处湖泊,那些朝圣者在幽蓝湖边的营地、四周的雪山、红色的树木的倒影,以及夜半时分在天上展露的乳白色银河云带……
我就要想起一件什么事来了。八月份,在明亮的拉萨,在飘动的经幡带给人们的寂静之中,一群被涂上棕色油漆的山羊大摇大摆地穿过八角街,汽车和香客不得不停下来等待。而在一两个小时之前,在我们上车的地方,幼儿园的孩子正排着队过马路,他们身穿统一的制服,每个人的头上都顶着一只脸盆。随之而来的是汽车的刹车声,玻璃被震碎了,仿佛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玻璃都哗啦啦地碎了,我就要记起一件什么事来了。
修理中心在淮海路一个潮湿的弄堂里。隔壁是一家缝纫店,有一扇门与车铺相连。骑车人找来了一个穿黄色工作服的修理工,那人问了问出事的经过,用扳手在那辆霸伏助动车上胡乱地敲了几下,就报出了一笔修理费的数目。对于这笔钱的数目我和王季军都不感到吃惊,糟糕的是我们当时凑不出这么多钱。
“打个欠条怎么样?”王季军对骑车人说。他在心烦意乱地看表。
“那怎么行?”骑车人警觉地看了我们一眼,接着说,“这样吧,你们一个人留下(做人质),另一个回去(取钱)。”
我仔细地盘算着他的建议,一时拿不定主意。我也不知道去哪儿弄这笔钱。这时,我看见王季军朝我递了一个眼色,然后他对我说:“你回去取钱,我留下来。”接下来,他又向我眨了眨眼睛。我好像有点明白他的用意了。
临走时,王季军让我带上了那只花篮。
后来的一切都在我的预料之中。我走到华山路附近,王季军就从身后追上了我。“终于把那个小子给甩了。”他大声地喘息着,对我说。
我不由得朝他身后望了几眼,担心那个骑车人会追上来。王季军残酷地笑了一下,“我从缝纫店溜出来的时候,他倒是追过一阵子,不过他 7684." >的腿瘸了,跑不快。”
事情就这样弄妥了。
“我们快走吧,要不然就来不及了。”王季军再次看了看手表。
“我不能陪你去了。”我对他说。
“陪我?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要去哪儿?”他吃惊地瞪着我。
“去总工会讲课,是上个周末定下来的,时间就在今天,十点一刻。”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我刚刚想起来。”
王季军从头到脚细细地打量起我来,就像他是第一次跟我见面似的。
“陪我,你以为你是在陪我吗?”他叫道,“你他妈的疯啦?”
“是诗歌培训班的演讲。我答应给他们讲讲叶芝,这是真的,我干吗要骗你呢?”
“好好好,我不跟你说这些。”王季军恼怒地跺着脚,噼噼啪啪胡乱打了几个响指,“他妈的,你怎么会突然想起这件倒霉的事来的?”
“我从修车铺出来的时候,听到了海关大楼的钟声。”
“可那跟总工会有什么关系?”
“钟声让我想起了工人罢工,很自然,我想到了总工会。”
王季军嘿嘿地笑了两声。接下来他又笑了两声。
“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星期六。”我说,“我早上一醒过来,就觉得有件要紧的事等着我去办,可直到不久前才想起来。要不是那场车祸,可就糟了。”
我知道我已经没有时间和他讨论这些无聊的问题了,在这样的场合讲课迟到,总有些说不过去。
王季军像那个骑车人一样紧紧地拉住我的袖子,一遍遍地重复着嘴里的那句话:“你不能去,你不能去,不能去。”然后,我感到他拉我袖子的那只手一点点地松开了,一缕晶莹的光亮从他那优雅的眼睛里闪过,很快就熄灭了。他流下了眼泪。
我们就在那个路口分了手。过了好几条马路,我看见他还站在那儿。我的心情舒畅多了。生活依旧平静,神秘,阳光依然明媚,温暖。我为自己感到庆幸。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想起叶芝的那些芬芳的诗句:
在阳光下我抖掉我的树叶和花朵
现在我可以枯萎而进入真理
……
月亮花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夜晚,下着雪,在紧靠郊区奶牛饲养场的一套普通公寓的三层楼上,诗人程文联在睡梦中被一阵嗞嗞的水声惊醒了。这次睡眠的时间并不太长,因为他记得屋外露台上的自来水管让冰封住了,大约半个小时前,他从阳台上捧了一盆积雪回来煮水喝。现在,铝锅里的水已经沸腾。屋内弥漫的水汽很快就被门外吹进来的冷风驱散了,他看见三个蒙面人站在他的床边。
他们似乎并不急于一下子杀死他。一名歹徒随手操起一把吉他,弹了一首舒伯特的《小夜曲》。另一位则径自走到他的书桌前,骂骂咧咧地翻着桌上的贺年卡,还随口问了一句:“‘我找到了月亮花。’嗯?什么意思?”剩下的一位坐在炉边,将那把带血的三角刀指向程文联,嘟嘟囔囔地发出了第一个指令:
“起来,给我们煮一壶柠檬茶……”
程文联是汉族人,却在阿克苏和阿勒泰地区生活了将近二十年。他有一个维吾尔族的名字:哈米尔·艾买提。
据他的房东,一位高级音响师回忆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下午,他们为庆祝即将来到的新年,特地宰杀了一头羊。他曾经邀请诗人与他们全家一起吃晚饭。程文联认真地考虑了一下他的建议后回答说,他现在的心情不适合闻到羊膻腥味……
“你好像遇到了什么麻烦?”音响师手里捏着一只羊角,同情地看着他。
“不,”程文联神秘地笑了一下,“应该说,遇..到了幸福。”
随后,他看见他上了楼,以后再也没有下来过。
坐在音响师旁边的那个年轻妇女正在给她的孩子喂奶。她说程文联是一个高尚的人。她为有这样一个房客,内心一直“悄悄地”充满感激。因为他能够使日常生活中最乏味的东西都变成奇迹。“他使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生活虽然充满艰辛和肮脏,可还是值得过的。”她在说这番话时,眼睛里闪动着晶莹的泪花,她的丈夫吃惊地看着她。
这天傍晚,她去楼上取衣架,看见程文联一个人站在露台上,正专注地照料着一盆花,花瓣有好几种颜色,她以前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鲜花。她问他这株花叫什么名字,程文联就用一种惯常的幽默口吻对她说:“当然是月亮花知道啦。”
提到月亮,音响师的母亲,一位镶着银牙的老太太突然想起了什么。她让儿媳妇给我们取来了一帧相片。这是程文联在两个多月前替老太太拍摄的,老人坐在一张旧藤椅上,怀里抱着一轮满月。这是两次曝光后的影像考虑到程文联曾是一名摄影师,这幅照片并不使我们感到惊奇。
“除了月亮、花,也许还有巴赫的音乐,我们不知道艾买提还喜欢什么别的东西。他还写点诗,不过他很少谈论。”音响师说,“只要有空,他就往附近的一个花鸟市场跑。”
根据我们的调查,程文联近来如此频繁地光顾花鸟市场,除了买花之外还另有企图。用我的同事廖增湖的话来说,是为了去遇见阿依古丽。程文联本打算守住这个小小的秘密。可正如维吾尔所说的那样,任何秘密都有泄露的一天。你如果在地上挖个洞将秘密埋起来,可地上长出的芦苇被风一吹,秘密还是泄露了。
那是一个晴朗的午后,他从花铺里买一束菖蒲出来。在宠?物店的门前遇到了她。当时,她正在向一个卖鸟的老头打听喂养金丝雀的方法。笼中腾跃的一对小鸟的悲啼使他永远记住了她。她穿着一件宽大的咖啡色西服,白毛衣,黑色的裙裤。在经过她身边的时候,程文联就像遇见一个熟人似的与她打招呼,然后问她能否与她相识。
她笑了起来:“我叫阿依古丽,你呢?”
“我叫哈米尔·艾买提。”程文联说。
“这就是我们的维族姑娘。”程文联事后这样向我形容那天的情景,“热情,质朴,自然。”他在上海曾无数次尝试着向陌生的姑娘致意,她们不是远远地跑开,就是假装没有听见。只有一位姑娘对他的问候作出了应答。那是在依势丹百货商店的自动扶梯上,他向一个吃冰淇淋的漂亮少妇问好。
“你好。”程文联叫道。
“神经病。”少妇回答道。
程文联与阿依古丽的第二次见面是在一个暖房里。阳光使花房顶篷的塑料膜味都散发出宁静、甘美的气息,他们在那些巴西木、剑兰、橡皮树和杜鹃花的小径中行走,除了给花木喷水的花匠偶尔经过他们身边,没有人会打扰他们。他们甚至能够听见卷曲的花叶绽开的声音,听见阳光的嗡嗡声,还有他们各自的呼吸,以及阿依古丽身上织物纤维的摩擦声。
她说她是一个工艺美术学校的教师,是学油画的。她的画室离这儿不远,她问他是不是愿意去看看她的那些画。程文联出于对过分喜悦的敬畏,不假思索地推辞了。他后来一直为此事后悔不迭。在他的一组题为 href='/article/1300.htm'>《相遇》的长诗中,交织着悔恨和庆幸的惆怅展露无遗。而在程文联看来,这种惆怅和忧郁的情愫,正是幸福之树上开放的幽暗花朵。巴赫用它的全部奏鸣曲向人们作出了同样的启示。
那天他们将要告别的时候,程文联买了一盆两尾叶的铁树送给她。阿依古丽淡淡地笑了一声:“艾买提,你不该给一个姑娘送铁树。”不过,她还是高高兴兴接受了程文联的礼物,她的高兴不是装出来的。她还说,但愿他们下次见面的时候,她能够为他带来铁树开花的消息。
音响师的妻子似乎还记得阿依古丽的容貌:大眼睛,很深,很蓝,睫毛又黑又长,她一见她还以为她是外国人。“她一共来过两次。一次是和艾买提一道,手里抱着一大束玫瑰。还有一次就是昨天。她来的时候恰巧艾买提不在(廖增湖作证说,昨天下午,程文联和他一起去上海大学打排球去了),她就递给我一个信封,让我等艾买提回来后交给他,随后就离开了。
“这天晚上艾买提很晚才回来。我把那封信交给他,他拆开只看了一眼就一把将我抱住了……”
她的丈夫不知所措地看了她一眼,解释说:“艾买提也许太激动了。”
“到了后半夜,程文联又来敲我的房门,他为刚才的事向我道了歉,其实他根本没有必要道歉。然后,他这样问我:‘你知不知道有一种花……’”
在维吾尔族的民间传说中,有一种奇异的花卉,名叫月亮花。它长在草原、湖边、幽谷和冰山之中,可从来没有人真正见过它。维吾尔族的一位生物学家在他的《花林》一书中曾记载过这种三色的蔷薇科植物。他声称在一九七四年和一九七八年曾两次见到月亮花,并制作了标本,但经后来切片分析,被证明是戒指蓝的变种。而汉族学者饶仲梅一口咬定所谓的月亮花实际上指的就是雪莲,同样很难令人信服。他的多年来对这种奇异花卉的苦苦寻找大概已让他失去了耐心。
从十一岁开始,程文联带着一架海鸥DF照相机在阿克苏一带的山区寻找月亮花,足迹几乎遍布了整个南疆。月亮花,是真主的无边恩典,是美丽的魔法的影子,是爱情和黄金的时间,是云朵上的飞鸟。
在塔尔寺红色的廊柱下,从一个转经的活佛交谈中知道了他的烦恼,曾经建 8bae." >议他去人间寻找,因为凭借佛祖的智慧之光,它应该是无处不在的。那是一九八四年,程文联来上海读书时从那儿经过。
“会不会是月亮花?”我问道。
音响师的99lib?妻子想了想,说她记不清了。
在阿依古丽的画室里,程文联曾与她谈起过月亮花。她当时略微有些吃惊的样子让程文联眼睛一亮。她的画室在一个木材厂的隔壁,被风吹起的锯末刨花纷飞,电锯的声音使他们不得不用喊叫来交谈。
阿依古丽问他:“我每次去花鸟市场总能遇见你,你是不是一直在寻找这种花?”
程文联点点头。
“在新疆找不到的东西,在上海能找到吗?”她的语调中充满了自豪。
“我几乎就要找到它了。”
“‘几乎’是什么意思?”
程文联陷入了沉思。过了一会儿,阿依古丽又问他,“在你的想象中,这种花该是什么样子的?”
“除非我将它画出来。”程文联答道。
阿依古丽果然为他拿来了纸和画笔。程文联画了一个月亮又画了一束玫瑰,然后脸上呈现出令人迷惑的笑容,“它在我的想象中就是这样的,你明白了吗?”
“我明白了。”阿依古丽说。
接下来的事我们都知道了。
十二月三十日的上午,大风吹了一夜,将煤气厂上方的烟尘都吹散了。天空再次变得幽蓝而遥远。阿依古丽来找程文联未遇,在她留下的一张贺年卡中写下了这样的一句话:
艾买提,我找到了月亮花,你拆开信封就能看到她。
第二天,也就是元旦的前夜,我的同事廖增湖和曹元勇来看我。晚饭后,廖增湖忽然提起,已有很久没有喝过程文联煮的柠檬茶了。我们就叫了一辆出租车,来到了郊外的奶牛饲养场。
房东老太太给我们开了门。她说程老师正在楼上睡觉。“他经常睡不着觉,如果你们没有什么特别事,就先到屋里喝碗羊杂汤,让他多睡一会儿吧。”
音响师和他的妻子也出来招呼我们。我们喝着羊汤,听着房东一家谈论着艾买提的趣事。每人还唱了一首歌。
后来,我们在上楼的时候,廖增湖在楼梯口的一张羊皮上捡起一把三角刮刀。我们一下子就明白了此刻的身份,拉下清一色的绒线帽,遮住了各自的脸。
我们一进屋,就看见程文联懒懒地躺在床上,用略带讥讽的目光看着我们,那时,我们已经隐隐感觉到了他脸上洋溢着的喜悦,但却没有人能够知道他心中珍藏的幸福的秘密:
阿依古丽,翻译成汉语,就是月亮花。
沉默
1
六月末的一天深夜,下着暴雨。我和朱旌正准备睡觉,突然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朱旌开了门。六七条黑影像一阵风似的从外面扑了进来。他们浑身湿漉漉的,众星捧月般地簇拥着一个斜挎黄书包的彪形大汉。这个人一进门就打开了我们的冰箱,一口气喝掉了两瓶可口可乐。然后,他用沙哑而低沉的嗓音对我们说道:
“怎么样,你们准备好了吗?”
朱旌激动得脖子都红了。她显然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了。似乎她的整个生命,整个过去和未来的岁月都在期盼着这个时刻的到来。她还没有弄清楚这伙人的来意,就贸然答道:
“准备好了……”
“很好!”大汉满意地点了点头,“那就让我们痛痛快快地干一场吧。”
接着,书桌被抬开了,铺上了厚厚的毛毯。我们打起了麻将。
整整一个夜晚,朱旌都沉浸在难以抑制的兴奋之中。她反复地哼着舒伯特的《摇篮曲》。我从来没有看到她这么高兴过。她一直不愿意相信,像我这样一个人竟然会有机会认识柴峻。现在,随着这个身背黄书包的神秘人物的到来,事实都清楚了。我没有吹牛。
不过,回想起来,我和柴峻的第一次见面,并不让人感到愉快。那是两年前(也就是一九八六年)的初春,我从图书馆借完书出来,一个身穿皮夹克的陌生人突然挡住了我。他不由分说地从我手中夺去书,随手翻了翻,然后又抬头看了我一眼,这才对我说:
“同学,你知道你借的是什么书吗?”
他的问题简直让我有点摸不着头脑。假如我不知道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我干吗要借它呢?我一时不知道如何回答他。我记得,那是一本德文版的《存在与时间》。
“你竟然能读德文了?还是他妈的海德格尔?可能吗?”他怒气冲冲地对我说,粗暴地将那本书塞在我怀里。
我告诉他,我是德语专业的研究生,正打算写一篇有关海德格尔的论文。
谁知他听了我的解释之后更为生气。他勉强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带着讥讽的微笑对我说:
“那好吧,你说说看,时间这个词,德文怎么说?”
我当时确信自己遇到了一个疯子,急欲一走了之。不料,他一把揪住了我的后衣领子:“同学,请等一等……”
他飞快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到我的手中:“晚上七点你到教工宿舍504寝室来找我。”说完,他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看着那张散发着浓郁香水味的名片,我怎么也无法将传说中的柴峻和眼前的这个人联系在一起。他走路的姿势颇有卓别林的味道,腰间的黄书包有节奏地拍打着他肥胖的臀部,发出沙沙的声响。后来,我与柴峻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之后,常常看见他独自一人背着褪了色的黄书包从图书馆前走过。开始我还以为他是去阅览室看书,后来才知道他是在四处找人打麻将。
那天晚上,我来到柴峻的住处,正赶上他与宿舍管理员吵完架。他垂头丧气地坐在椅子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屋子里挤满了追随者,其中有几位女生正在轮番安慰他。等到他恢复得差不多了,才向我招了招手,示意我过去。
“你写几个字我看看。”柴峻递给我一支钢笔。
我在当天的《新民晚报》上写了几个字。他点点头,“还不错。”随后,他打开抽屉,将一沓修改得密密麻麻的手稿递给我:
“你替我尽快将这篇东西抄出来。三天够不够?”
“我最近很忙……”
“你忙不忙我可不感兴趣,”柴峻说,“我的问题是,抄完这篇小说,三天时间够不够?”
“我想大概是够了。”
“那好吧,你可以走了。”
这就是我和柴峻第一次打交道的场景。尽管后来他反复向我解释,他之所以请我誊抄这篇手稿,是为了让我在潜移默化之中培养一点文学感悟,可这件事留给我的屈辱之感很久都没有消除。我还记得那是一篇以宿舍管理员为主人公的小说,由此可以看出他与宿舍管理员的积怨之深。那个可怜的老人一出场就瞎掉了一只眼睛。随后,他的妻子以五十高龄被人贩卖到山西。当然,宿舍管理员本人的结局也好不到哪里去:十一个歹徒翻窗而入,将其乱枪打死。
2
一九九〇年前后,约有半年多的时间,柴峻没有在校园里露面。有人说他还在与妻子闹离婚。有人说他因访学计划去了国外。敌对阵营的学者则借机在他的学生中散布各种谣言。其中比较温和的一种说法是,柴峻因煤气中毒已成了一个植物人,医生们正在给他施行呼唤疗法。
柴峻后来对自己的这段经历也一直讳莫如深。在长达七个月的时间里,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不过,看上去他完全变了一个人,眼眶深陷,脸色姜黄,蓬乱的胡子里经常夹杂着米粒。朱旌说,有时在校园里碰到他,都不忍心多看他一眼——他的背影就像一个行动迟缓的老人。
柴峻复出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斩断自己与文学的一切联系。他写了一则《告别文坛启事》,让人张贴在校园的各个海报栏里;他郑重其事地来到校长办公室,要求退出职称评审委员会。不料,一位主管科研的副校长严肃地向他指出:您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做,因为我们早已将您除名了。
他仍然背着那只著名的黄书包在校园里转悠。他的身后仍然簇拥着一批追随者。不过,他将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向股票市场,创办经济实体。他在学校后门承包了一家兰州拉面馆,作为实现他宏伟的经济抱负的第一步。为了照顾他的生意,朱旌强迫我每周至少去吃三次拉面。我的胃病就是在那时落下的。
当拉面馆的三个伙计将钱财席卷一空,逃回山东之后,柴峻终于病倒了。从此,颓废的阴影开始牢牢地撵上了他。他和各式各样的女人来往,而且只和她们来往。常常有人看见他和几个打扮俗艳的女人在酒馆喝得烂醉,有气无力地唱着罗大佑的《闪亮的日子》。不过,朱旌对此并不担心。按照她的说法,在表面的颓废掩盖之下,柴峻无时无刻不在对自己的命运进行着认真而审慎的思索。
这年暑假的一天,我和朱旌正在吃饭,柴峻再次来到了我们的住处。这一次,他带来了一位高大健壮的荷兰女人。柴峻先是向我们递了暧昧的眼色,然后问我们,能不能在这里住一个晚上。
朱旌似乎有点为难。因为我们只有这一间房,况且,她已经有了八个月的身孕。不过她还是立即撂下碗筷,忙着替他们铺床了。
荷兰女人的脸色十分难看。她不断地用荷兰语对柴峻说着什么,仿佛随时都会发作。朱旌看来有些担心,她问柴峻,荷兰人是什么意思?柴峻说,他也不知道。他和这个荷兰妞认识还不到三个小时。他这样说,朱旌就更感到放心不下。她一边心事重重地铺床,一边以女人特有的委婉语调向柴峻问道:
“行不行啊?”
柴峻立刻不假思索地答道:“没问题。”
“看来柴峻真的是堕落了。”下楼的时候,朱旌叹息了一声,对我说。但她又很快补充道,与他过去叱咤风云的形象相比,她更喜欢现在的柴峻。他显得更为自然、亲切、真实。即使在堕落中,他也与众不同。
我们在楼下的草坪上铺了凉席。朱旌在身上涂满了风油精。能否平安地度过这个夜晚,那就要取决于雷雨降临的时间了。看着乌云翻卷的天空,我们谁都没有信心。
大约十分钟后,从我们卧室方向传来了激烈的争吵声。接着,窗户玻璃被击碎,从里面飞出一只女士高跟鞋。扭打和吵闹声很快就蔓延到了二楼的过道里。原先漆黑一团的大楼里一盏接着一盏地亮起了灯。
我和朱旌还没有弄明白楼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柴峻已经从门洞里冲了出来。他赤着脚,穿着一条三角短裤,一边朝前跑,一边冲着我们大叫:“拦住她,拦住她……”
随 540e." >后,我们看见那个荷兰女人拎着一只电熨斗追了出来。她像一个铁饼运动员那样,做了一个标准的投掷运动,那只熨斗在空中划出了一条长长的抛物线,越过柴峻的头顶,在一片低洼的草丛里溅起了高高的水花。..
3
这年十月,经剖腹产手术,朱旌顺利地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她成天乐呵呵的,一副无忧无虑的样子。转眼就到了冬天。她在衣橱里翻找碎布头替孩子做尿布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柴峻留在这里的一堆99lib?衣物,她催促我赶紧给他送去。我记得,那是我最后一次前往柴峻的住处。
在五楼阴暗的过道里,我看见柴峻拎着两只热水瓶正从房间里出来。我朝他迎上去,向他问好,并说明了来意。柴峻只是冷.?冷地打量我,好像他已经忘了我是谁了。接着,他兀自摇了摇头,径直从我身边走开了。我冲着他的背影连叫了他两声。他装作没有听见,头也不回地下了楼。
我怔怔地站在楼道里,脑子里一片空白。不一会儿,504房间的门打开了。一个又矮又瘦的女孩朝我招了招手,示意我过去。我想,她大概就是柴峻新结识的女友了。她的手上沾满了肥皂沫,正在脸盆里给柴峻洗袜子。
房间里依旧很乱,或者说比以前更乱了。一摞一摞的书籍堆在地上,直抵天花板。女孩在书堆中找了半天,总算费力地取出一只马扎让我坐下。
我问她柴峻到底出了什么事,怎么理也不理我。
“没什么事。”女孩说,“他只是不和人说话而已。你不用生气。”
“他怎么会突然想出这么个主意?”
“不是突然,而是经过了很长时间的深思熟虑。”她纠正道。她仍旧在洗那堆袜子,手腕上的一对玉镯发出清脆的碰击声,“在他打算这么做之前,我们为此商量了很久。我完全支持他的这一明智的决定。”
“不说话,算得了什么明智呢?”我反问道。
“语言实际上是最无用的东西。”女孩说,“卡夫卡就说过,人类只是在互相欺骗时,才会使用语言。好像福楼拜也发表过同样的意思:人们总是敲打着语言的破铁锅,试图感动天上的星星,其结果只能使狗熊跳舞。”
“他在任何时候都不说话吗?”
“任何时候。当然,睡觉说梦话是一个例外。”
“那么,你们平时怎么交流呢?比如说……”
“沉默就是最好的交流。”女孩答道,“就像树木和花朵一样。假如他想让我替他做些什么事,只要递个眼色就可以了。有时甚至连眼色也不需要。沉默是我们最好的命运。没有争吵,没有欺骗,有的只是无边无际的宁静。自从他变成一个哑巴之后,我发现自己比以前更爱他了……”
她没有说下去,因为我们都已听到了柴峻那笨重而坚实的脚步声。
我们很快就从中文系主任王继军教授那里获悉了更为详细的情况。据说,柴峻曾试着用哑语给学生上课,但并不成功。两个月后,他被调入系资料室,负责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一代的年轻人只是为了取笑这位一度名声显赫的学者,才会想到去拜访他。他们想尽各种方式引诱柴峻说话,无不遭到可耻的失败。最后,我们无可奈何地忘掉了他。
我和朱旌一直珍藏着柴峻送给我们的一部论文集。那是在朱旌住院前不久,他托人捎来的。因此,写在这本书扉页上的一段话,可以看成是柴峻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声音:
为理想而痛苦并不可怕,可怕的就是看着它终于成为笑谈。
赝品
1
那辆吉普车就停在河边的草滩里,一群孩子围着它。桥的影子像张弯弓,静伏在浅浅的河床下。阳光使墨渍般的阴影加重了,院外的篱边有两棵高大的桑树,叶子长得满满的,风吹得它哗哗直响。
已经过了午后,吸入鼻孔的气息仍然像清晨一样,凉阴阴的。
吕雁对山里的一切都充满了羡慕之意:河流、树木、桥墩,终日沉睡的山谷,以及农妇吃苹果时发出的“咔嚓”声。她从未见过一个人在吃苹果时能发出如此清脆的响声,正在备受忧郁症折磨的吕雁,仿佛觉得自己在顷刻之间就恢复了生命力。
村长伏在桌边打盹。他的女儿,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目光黯淡地剥着去年的玉米。母亲吃苹果的声音让她感到心烦意乱。
“你就像在吃玻璃。”她说。
吕雁不知道昨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她睡得太沉了。半夜里下起了雨。她从床上醒来后首先听到的是雨点落在瓦片上的飒飒声,接着,从前院的方向传来了嘈杂的低语、争吵和辱骂。后来,她听见有人蹲在后院的墙根下哭泣,不过,她很快就又睡着了。
已经是连续两个晚上出现同样的情形了:争吵、哭泣和碗碟摔碎的声音伴随着夜雨开始,天亮雨停时结束。到了白天,家中突然恢复了殡仪馆一般的沉寂,很难听到他们说上一两句话。
吕雁自己也记不清,她多少有点病态的收藏癖是什么时候开始萌发的。最早的收藏品只是一些花花绿绿的糖纸或火花。有许多个这样的晚上,吕雁将自己关在小屋里,漂亮的糖纸排满了整个桌面,小刀在糖纸的白蜡上发出的刮削声驱散了宁静、甜蜜的睡意,清晨的阳光在不知不觉中就照亮了她的窗户。她的母亲怎么也弄不清,自己家里的火柴为什么永远用不完,而父亲则开始为女儿不明来由的疯狂嗜好忧心忡忡。
当吕雁的收藏兴趣从陶壶、旧洋伞转移到邮票上的时候,整个家庭已经有充足的理由为吕雁感到骄傲了。她的第一笔邮票交易收入,在支付了祖父全部的殡葬费用之后,还多了三十八元。吕雁正好用它购买了一本《古董收藏指南》。六个月后,吕雁在玻璃厂拥有了自己的店铺,存折上的数字着了魔似的变化着,原来担心自己会死于营养不良的母亲已在为肥胖症和糖尿病而四处求医了。
不久前,吕雁在天桥的古董市场遇见了两个向她兜售恐龙蛋的人。恐龙蛋一看就是假的,可他手里的一只破旧的、刻着鱼纹图案的盐钵却让她吃了一惊。据说,这只盐钵来自一个叫做“银坑”的地方。当天晚上,吕雁就在地图上找到了这个村庄的名字。它位于河北与山西的交界处,小五台山的北麓,距离北京约有六七百公里。在驱车前往“银坑”的路上,吕雁感到了多年来很少有过的轻松与喜悦。至少有好几天,她用不着为洗脸池上搁着的一枚锋利刀片而想入非非了。
这个村庄像一堆混乱不堪的积木似的,散落在河谷的两侧,一座石桥将它们连在一起。在桥上,吕雁碰到了一位年轻的画家,他自称是中央美院的教师。为了准备第四届全国美展的参展作品,他已经在这儿待了差不多有一个月了。
“你看见那座门前有两棵桑树的院落了吗?那就是村长的家。”画家说,“据说村长的祖上曾做过冯玉祥的书记官。也许你能从他们家的墙缝里挖出一些值钱的古董。”
吕雁用两套冒牌的阿迪达斯运动衫、一块飞亚达手表作交换,获得了在村长家住宿的许可。她的住处被安排在后院的柴房里。对于祖上的经历,村长始终缄默不语。他近来似乎碰到了什么烦心的事,目光躲躲闪闪的。他的妻子,那个长得敦实、肥胖的妇女对此同样说不出什么名堂。当她弯下腰来帮吕雁铺床时,胸前衬衣的纽扣仿佛随时都会绷飞。
现在,吕雁又可以看到山顶上的那棵松树了。隔年的积雪和冰川尚未融化。山坳里有一片岑寂的果园,眼下正盛开着梨花,它一直延伸到一座废弃的寺庙边。阳光越过西边的山头,将瓦砾之中的断墙残垣照得金碧辉煌。在废墟的阴影里,那位画家的身影时隐时现。寺庙前还站着一个牧羊人。白色的羊群像一股水流似的从破败的墙洞里汩汩而出。吕雁数了数,一共是五十三只。
看着那片幽静的山坳,吕雁脑子里忽然跳出了这样一个念头:假如我就是那位画家、牧羊人,甚至是那座寺庙里曾有过的一位撞钟的和尚,处境是不是要比现在好一些呢?她刚刚发出这样的疑问,立刻听见一个清晰有力的声音在回答她:
“那要好得多……”
好像有人朝这边走过来了。那是两个戴头巾的妇女。她们在越过高低不平的塄坎和小山包时,远远看上去就像两只在波浪中沉浮的红色圆球。
这两个女人显然将吕雁当成了一个收破烂的,她们带来了一大堆破犁头、登山者留下的矿泉水的瓶子、牙膏壳、小孩穿的塑料凉鞋,装了满满一麻袋。不过,吕雁还是从这堆垃圾中发现了几件她想买的东西:两枚抽屉的铜把手、一口翠绿色的鸟纹水罐、三只黑釉红边碗、一方缺角的漆盒方盖。
做完这笔交易,天就快黑了。那两个妇女却没有立刻想走的意思。她们笑嘻嘻地站在桑树下,问吕雁昨晚是不是听到了什么动静。
吕雁说,她晚上睡得很沉,被雷声惊醒后听见有人在吵架,还有哭泣声,就在院子里的墙根底下。
“那就对了。”其中的一位妇女向她的同伴挤了挤眼睛,“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
“还真有这样的事。说实话,我还是有点不敢相信。”
“事情是明摆着的,你信不信都一样。”那位妇女不容置疑地说道。过了一会儿,她又问,“他们在吵架时,都说了些什么?”
吕雁说,昨晚的雨实在是下得太大了,她几乎什么也没有听清楚。她看见房东家的那个女孩正透过窗户朝门外张望。她的手里拿着一件红色的阿迪达斯运动衫,心事重重地在镜前比画着。
“就是这么回事。我从一开始就没有动摇过。等着吧,可有咱们的好戏看了。事情反正是明摆着的。”
可另一位妇女却显得沉稳、老练一些。她提醒对方,在事实没有彻底弄清之前,最好不要过分张扬,因为“这不是一般的事情”……
“他们家究竟出了什么事?”吕雁问道。
两位妇女彼此对望了一眼,又看了看吕雁,随后不约而同地哈哈大笑起来。
“今天晚上你睡觉时留点神……”
说完,两个女人又交头接耳地议论了一番,然后就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晚饭还是老一套,玉米渣粥,腌泡菜,一盘白薯干。村长第一个吃完饭,像只老鼠似的逃离了餐桌,回里屋去了。不一会儿,隔壁的屋里就传来了单田芳那沉闷沙哑的嗓音。
“他倒好,”农妇说,“还有心思听评书。”
她的女儿没有搭腔,因为她也竖起了耳朵。当然,她不是在听评书。收音机的电波受到干扰后发出的沙沙声使她不住地皱着眉头。换上了新的运动服之后,她看上去还挺漂亮的,只是身体的发育程度与她的年龄显得有些不太相称。
“我怎么觉得屋子外面到处都是人……”她对母亲咕哝了一句,“你听,就在窗户底下,还有人说话。”
“你就给我省点心吧。”农妇将手里的筷子重重地拍在桌上,撩起围裙去灶下抹眼泪去了。
“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换成谁还不一样?”女孩说。她的鼻子又开始流血了。她用一个小纸团塞住鼻孔,仰起头。
“你要是再敢吭气,我就撕烂你的嘴。你这不知羞耻的东西!”农妇在灶下吼道。她又摔碎了一只碗。
“你以为你是什么好东西?你把我逼急了,我就把家里的事统统抖出来。”女孩朝吕雁看了一眼,然后一脚将饭桌踢得在屋子里打起转来,就像玩杂技似的。
经她这么一说,农妇在灶下果然不再吭声了。
“还不如一把火,将这个家烧了倒也干净……”女孩叫道,“反正我早就不想活了。”
她的母亲已经打算偃旗息鼓了,可女孩似乎才刚刚进入状态。
大概是母女俩在晚饭时宣泄掉了积蓄的能量,这个夜晚倒是出奇的平静。到了十点钟,天空依然缀满星斗,看来,雨也不会再下了。吕雁在床上看了一会儿随身带来的那本《亡灵书》,竭力控制自己不再去想那枚搁在洗脸池上的刀片。随后,她来到院中的井边刷牙。
村长坐在井栏上等她。他的脸蓝幽幽的,井栏、碌碡、院墙和井边的一棵槐树都是蓝色的。他已经帮吕雁打好了水,一只飞蛾在木桶里凫动着。
村长显然是为他女儿的事而来。他直截了当地问吕雁,能不能帮他女儿在城里找份工作。
“什么工作都行。或者干脆替她找个婆家,什么人都成。”村长说,“我再也不想见到她了,就当我没生这么个女儿。”
村长说,向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提这样的要求的确是太过分了,但他能想得出来的就只有这一条路。他说他这些天都快发疯了。然后他立即抱住自己的脑袋,做出痛苦万状的样子。
村长说,活着就是受罪。我已经受不了。
村长说,天黑时,我看见你和那两个娘儿们在桑树下说话。不要相信那两个骚货。其实她们什么也不知道。
村长说,我不能告诉你家里发生的事,你不要问,也不要自作聪明地去瞎猜,即使你把这个世界上能够发生的事都排一遍,也还是猜不到。一大堆煤球铺在地上,只有烧锅炉的人才知道,哪一块煤球捡起来会烫手。
村长说,你能不能明天就将她带走?
“那可办不到。”吕雁说,“回城以后,我可以帮你打听一下。”
“让她去跟你收购古董怎么样?”
吕雁笑了起来。她说她在城里倒是有一个可靠的朋友,是股票交易所的经纪人,认识各路的朋友:“也许可以让他帮着想想办法。有消息我会马上通知你的。”
也许是没想到吕雁这么快就答应了,村长的胆子又壮了起来,说起话来渐渐就失去了控制。
临走前,村长竟然趁吕雁正在刷牙不便反抗之机,一把搂住了她的腰,与她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他嘿嘿冷笑了两声,对吕雁说:
“这几天我老是在做同一个梦,在梦中老是和同一个姑娘同床共枕。我现在终于知道我梦见的那个人是谁了……”
在回城的路上,吕雁还在想着这户人家可能发生的事。几天前,当这个隐蔽、幽静的山村突然从一片山坳里敞露出来的时候,空气中凉阴阴的草香使她萌发了在这一带隐居终老的念头。当然,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她还想起了那个在股票交易所的朋友,他总是一副无忧无虑的样子。在吕雁出发来银坑的前夕,他带着一丝神秘的喜悦告诉吕雁,他准备去一家皮肤病医院做手术,彻底割除掉腋下的“芳香烃”。“等到我们再见面时,你就用不着老是捂鼻子了。”
2
在一幅精心绘制的地图前,罗冰抱着她那架心爱的尼康2000型照相机进入了梦乡。她的父亲罗德辉教授推门走进来的时候,她已经在巴颜喀拉山的绝壁上插下了第一根钢钎。
罗冰躺在地上的一张藏毯上,枕边搁着薄荷型的紫罗兰香烟,一只打火机。烟灰缸已经满了。罗教授在女儿的身边坐了下来,静静地看着她的脸:女儿已经二十八岁了,可怎么看都像个婴儿。他点燃了嘴里叼着的那根雪茄,将视线投向对面的墙上。
这幅巨大的地图几乎占据了整个墙面,地图上标明了中国境内所有海拔在三千米以上的山峰。约有二分之一的峰巅贴上了三角小红旗,并在旗帜的下方留了攀登的日期。其中包括著名的冈底斯山、贡嘎山、祁连山、念青唐古拉山和昆仑山。一九九一年,罗冰作为唯一的一名志愿者,居然混进了中日攀登珠峰的联合登山队。只是在作第三项体能测试时,她才被刷了下来。因此,在地图上占有显赫地位的珠穆朗玛峰暂时还是空白。
罗德辉教授不知道女儿是如何迷上登山运动的。看来问题还是出在一九八五年七月。当时,为填写高考志愿一事,父女俩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在罗德辉教授看来,可供挑选的热门专业很多,像外语、国际金融、经济管理、外贸都是理想的选择。可罗冰却执意要报考中国文学专业,她的志向是成为一名狄金森那样的诗人。有一句话,罗冰常常挂在嘴边:要么成为狄金森,要么一无所成。在父女俩各执一词、相持不下的那个炎热的夏季,为了挟制对方,两人竟不约而到地想到了绝食。
在宣布绝食后的第二天早上,罗冰在自己卧室的门边发现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亲爱的女儿,在绝食期间躲在被窝里吃巧克力,是不诚实的欺诈行为。当天深夜,罗德辉教授也看到了从门缝里塞进来的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亲爱的爸爸,客厅里的饼干桶为什么空了?要知道,饼干渣掉在床上是要生虫子的,请自重。
绝食游戏在第三天中午宣告结束。当时,两个人在分别吞食了三包方便面之后,躺在客厅的地毯上无法动弹了。罗冰最终选择了地理系的地貌专业,总算消除了罗教授对女儿在文学领域备受身心摧残的担心。而实际上,罗冰只读了三年就中途辍学了。对于她突然染上的登山狂热症来说,三年的地貌学专业训练似乎已经足够了。在罗冰赋闲在家的那段日子里,罗德辉教授没有一分钟不为女儿的前途操心。后来他通过关系替罗冰在中国测绘局找了一份临时工,也只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为了让女儿在心理上有所寄托,罗教授在无奈之下决定再度求助于文学。但这毕竟太迟了。他试图重新点燃女儿对于诗歌的热情,而罗冰只是哼哼干笑了几声。
“你不是喜欢那个狄、狄、狄什么的东西吗?”
“噢,你说的是狄金森,狗屎!”
坐在这幅地图前,看着这个堆满了登山器材的杂乱房间,罗教授不无自责地想到,在妻子去世后的这些年月中,他的娇纵已经把女儿宠坏了。他反复计算着这样一个等式:如果把女儿在登山上耗费的时间统统加在一起,可以背会多少个英语单词。可这个问题就像地图上五颜六色的等高线一样让他头晕目眩。
“您怎么还没睡?”罗冰说。她早已醒了,正在哗啦哗啦地翻阅着一本时装杂志。
“我吃了四片安眠药,可还是睡不着。”
“我知道怎样才能让您睡着觉……”
“知道就好。”
“可我办不到。”
罗德辉笑了起来。他从罗冰手中接过一只枕头,挨着女儿躺了下来。天已经快亮了,街道对面卫戍区的兵营大院里响起了嘹亮的军号声。
“最近有什么登山计划?”
“我打算去爬小五台。”
“是在山西境内吗?”
“不,在河北与山西的交界处。”
“你准备什么时候动身?”
“大约两个星期之后。”罗冰说,“我的那辆2020吉普前轮有点左偏,我打算将它送到修理厂校正一下。”
“还是一个人去吗?”
“那当然。”
“我给你找个伴怎么样?两个人一起去,要安全得多。”罗德辉说。
罗冰没有吭声。她知道父亲又要搞什么鬼名堂了。果然,罗德辉从衣袋里摸出一张照片,递给罗冰。照片上的这个人留着一脸大胡子,有点像在刻意模仿恩格斯。他站在一面带有木头支架的圆镜前,手里托着一只茶盅。窗帘是红色的,从窗户里可以看到花园里的一座裸女铜像。尽管罗冰目前对他一无所知,可他脸上流露出来的坚定和从容不迫的神色还是让罗冰充满了艳羡。不过,她很快就意识到,她的这一印象多半是由于他脸上络腮胡子的巧妙掩饰,一旦他剃去胡须,嘴角里暗藏的痛楚或苦涩说不定就会一览无余……
“您的意思是让我和他结婚吗?”罗冰问道。
“这也是你死去的母亲的意思。”罗教授说,“约会的时间已经定好了,明天下午两点钟。在雍和宫。”
父亲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什么。罗冰已经在睡梦中再次踏上了去拉萨的旅途。雪山、寺庙、奔腾的河水在汽车的反光镜里交替闪现,甘洌的空气带着冰雪的寒意。罗冰喜欢途中的感觉:目标永远在远方,道路永远在延伸,就像每一个从车窗外掠过的穿着袈裟的僧侣一样,圣地永远不可抵达,隐秘的希望之路被无限拉长了……她听见父亲在她耳边不住地叹气。在他看来,对登山过分的痴迷实际上已经和锻炼身体的目的背道而驰了。人们通常担心身体羸弱而发疯地锻炼,结果往往死于疲劳过度。
“我真的在替你担心,如果地图上的那些山都被你爬完了怎么办?”
“那我就可以去爬八宝山了。”罗冰毫不迟疑地说。
已经过了下午两点,罗冰要等的那个人还没有露面。
她站在国子监门楼前的一片树荫下不安地看着手表。她渐渐有点沉不住气了。她决定再等五分钟。两个五分钟过去之后,雍和宫的门前还是空荡荡的。第一次约会就碰上这样的事,的确有点令人扫兴。罗冰怀疑父亲会不会记错了约会的时间或地点。这些年来,他为了说服自己尽早结婚,都快要发疯了。罗冰在树荫下焦躁地踱着步子,时间在一点一点地过去,她内心的骄傲也开始变得盲目起来,每一分钟都在增加着她的愤怒和屈辱:竟有这样的事……
街道对面有人在不停地按着喇叭。罗冰转过身来,看见那儿停着一辆迷彩顶篷的北京吉普。
吕雁摇下车窗玻璃,将脑袋伸出车外。“这么热的天,你待在这儿干什么?”
“瞎转呗。”罗冰心不在焉地说,“你呢,又到哪儿收古董去了?”
“我刚从你们家来。”吕雁说。她已经从车上下来了。
“你怎么老是趁我不在的时候往我们家跑?该不是看上我爸了吧?”
“很有可能。”吕雁笑着说。
罗冰和吕雁是小学时的同学。她们最初的友谊是从罗冰定期向对方提供高级糖纸开始的。她听说吕雁的古董生意近来挺红火,可不知为什么,就在一个星期之前,她却毫无缘由地用一枚剃腋毛的刀片切开了手腕的血管……
吕雁告诉罗冰,她不久前花了两万元买来了一只清代百蝶瓶,刚才去她家是想让罗教授帮着鉴定一下。
“是真的吗?”
“当然是假的。”吕雁说,“你爹只朝它瞥了一眼,就告诉我是假的,你说气人不气人?”
罗冰从吕雁手中接过那只花瓶看了看,很快就被它的图案和色彩迷住了。瓶胆和瓶颈上缀满了大大小小的蝴蝶,蝶翅呈暗红色,底衬是孔雀绿的云状、火焰状的纹饰。
“蝴蝶倒是有一百只。一只不少。”吕雁笑道,“你爹说,这些年来,他经手鉴定的类似赝品已不下十件。我让他再仔细看看,老头就不耐烦了,他说真正的百蝶瓶早在七十年前的直奉大战中就已毁于战火了。”
她们在树下又说了会儿话。罗冰问吕雁是否有兴趣一起去爬小五台。它在山西和河北的交界处,据说山腰上的一座废庙倒是真正的明代建筑。
“我知道。”吕雁说,“两个月前,我去过一趟。”
临走前,吕雁突然神秘地对罗冰说:“你要等的那个人,我看今天不会来了。”
“你怎么知道我在等人?”
吕雁哈哈大笑起来,“原来不知道,现在知道了。”
罗冰晚上回到家中,将自己满腹的怨恨和委屈都发泄到了父亲的头上。她发誓永远不再跟他说话了。奇怪的是,罗德辉教授脸上倒显得十分平静,仿佛他早就料到对方会失约一样。罗冰两次提起了吕雁,老人也是笑而不语。
第二次约会的地点改在东单公园,时间还是两点。罗冰决定狠狠地教训一下对方。她打算与他一见面,扭头就走。她已经想好了一些足以让他神经崩溃的刻毒言辞,是不是应该当面给他一巴掌,那要看当时的情形而定。不过,对方仍然没有给她提供这个机会。眼看就到三点钟了,那个人迟迟没有出现。在焦灼的等待之中,罗冰忽然想起,东单公园有两个大门。她所在的这个大门与同仁医院毗邻,紧挨着崇文门的非法劳务市场,而另一扇门正对着北京医院的急诊楼。当罗冰急急地穿过东单公园,向西门狂奔的时候,脸上流下的滚烫的泪水吓了她一跳。这是她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流泪。她觉得自己的整个身心都陷入了黑暗之中,而现在,她暂时还看不到它的边际。
当天晚上,罗冰在睡梦中依然气得发抖。竟有这样的事?他妈的竟然有这样的事?嗯?这算是他妈的怎么一回事?这是怎么一回事他妈的?她反复念叨着这几句话。她的耻辱仿佛永远也洗刷不掉了。直到罗德辉教授答应她,将那辆2020北京吉普换成一辆新的切诺基,才使女儿最终安静下来。
往后一连几天,罗德辉教授再也不敢提约会这档子事了。他每天在书房里写字、作画,或者在阳台上摆弄花盆,恢复了刻板的作息起居。父女俩也很少说话。对于女儿的未来,罗教授一反常态地摆出了一副无可奈何、听之任之的架势。
很快,罗冰有点待不住了。她没事总爱围着父亲的书房转。
“上次的那件事,就算完啦?”
“什么事?”父亲茫然不解地看着女儿。
“两次约会都没来,就这么不明不白?就算完事啦?”
“不完还怎么着?”罗教授反问道,“两次失约,言而无信。过几天,我再托人另外给你介绍一个吧。”
“不行。”罗冰说,“我非得跟那小子见一面不可。”
“那又何必呢?”
“你现在就去跟他打电话。明天晚上七点,我请他去工人体育场看球。”
罗德辉教授顺从地走到电话机旁,他将听筒拿起来又放下了。
“要是这一次他还不来怎么办?”老人忧心忡忡地看着女儿。
“那我就一刀杀了他。”
第二天晚上下起了大雨。罗德辉教授正在客厅里看晚间新闻,女儿一身泥水从外面走了进来,她还没有来得及换身衣服就瘫倒在沙发里。
“我完蛋了……”罗冰叫道。
罗教授赶紧关了电视,问她怎么完蛋了。
“我真的爱上那个流氓了!”
“你们已经见过面啦?”
“要是见过面就好了……”罗冰这一说,倒把罗德辉教授逗乐了。看来,对于男女之事,女儿并不像自己所担心的那样懵懂无知。
3
出版社社长李仙洲坐在宽敞的办公室里。他怀疑自己得了健忘症。妻子刚刚来过一个电话,李仙洲只记得她在电话中提到了缝纫机,其他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办公桌上搁着一只缀满蝴蝶图案的花瓶,旁边放着一本两个月前刚出版的《亡灵书》。这本书据说是一位名叫因索的古埃及司理葬事用芦秆和竹管做成的笔,蘸了调和着胶汁的烟墨写成的。法国人商博良(Champollian)为了读通这本书,在尼罗河边耗费了十九年的光阴。在这个安静的午后,李仙洲觉得自己就是商博良,带着治愈神经衰弱的隐秘意图,正在金字塔或神庙的阴影中徘徊不前。而花瓶上的蝴蝶图案使他在转瞬之间变成了一位古董收购商,开着一辆北京2020吉普正独自深入乡村腹地,被一条湍急的河流挡住了去路。在另一个时刻,李仙洲在想象中置身于一辆开往西北的列车上。他坐在窗口,凝视着窗外的阳光、雨雪、风沙中流动的山丘,手里捧着一本里尔克的《果园》,他那结实、高大的情侣(一口就能咬掉大半个苹果)正在千里之外的一个小站上,不安地踱着步子,她的乳房饱满、坚挺,就像两头围栏里骚动不安的牛犊……
让命运的船另改一条航道。这个念头已经纠缠他整整五年了。当时,他的那首题为《成为别人的可能》的长诗刚刚发表。他可以成为任何一个人(比如苏东坡和维特根斯坦),唯独不愿成为他自己。就如一座建造在沙堆上的房屋,修缮是没有什么用处的,除非推倒重来。房屋的每一根梁椽都像神经一样脆弱,每一条瓦缝都在漏雨。他是一只倦怠、行动迟缓、毫无生气的水母。就连刚刚获得晋升的社长的职位,也不能给他带来丝毫的慰藉,相反,它更像是对自己不幸处境的暗中嘲弄。
下午五点一刻,李仙洲从办公室里出来。在晦暗的走廊里,他碰见了一编室的女编辑小胡。她正在锁门。李仙洲朝她笑了一下,而小胡竟然装作没有看见,转身离开了。会不会是她没有认出自己?李仙洲不由得加快了步子,赶上她。两人在寂静的走廊里几乎是并肩走着,他闻到了熟悉的香水的气味。在楼梯口,李仙洲突然在她肩上拍了一下,对她说:
“小胡,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女编辑终于站住了。她冷冷地打量着李仙洲。
“我梦见自己和一个姑娘在澡堂里洗澡。猜猜看,我梦见了谁?”
“操你妈!”女编辑答道。
李仙洲看见在走廊的尽头,样书室的大老李将他那隐鼠似的脑袋探出门外,很快又缩了回去。
他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似乎在思索着办公室的门到底有没有关上。空气中残留的幽暗的香水味将他带入了自己虚构的梦境中,仿佛他真的看见了女编辑一丝不挂的样子……
在二楼的楼梯口,李仙洲看见一个身穿红色阿迪达斯运动服的女孩坐在台阶上抽烟。她看上去最多也就十四五岁,可她身体的发育程度与年龄显得很不相称。她手里拿着一块抹布,脚边搁着一只盛满脏水的铅桶。
“你就是新来的清洁工吗?”李仙洲问道。
女孩站起来,很有礼貌地点点头。
“你是什么时候来报到的?”
“今天早上。”女孩笑了起来,“九点钟我还去过您的办公室……”
李仙洲不由得拍了拍脑门。他近来的确总爱忘事。刚才他妻子在电话中吩咐他的事也早已被忘得一干二净。她为什么会提到缝纫机?
“是谁介绍你到这儿来工作的?”
“张重果。”女孩答道。她的鼻子似乎在流血,李仙洲看见她的鼻孔里塞着两个小纸团。
女孩说,她原先并不认识张重果,是通过别人介绍的。她还说,她来自河北的穷山沟。她的父母为了让她能够进城工作,都快疯掉了。最后,父母与她的两个婶子终于想出了一个苦肉计……
李仙洲突然如释重负地笑了起来。他的记忆正在恢复。他已经知道一编室的小胡刚才莫名其妙地冲着他发火的原因了。
出版社近期要招一名清洁工,这是李仙洲上任后遇到的第一件事。由于不知如何挥霍刚刚获得的权力,他对每一个前来说情的人都报以同样的微笑,给予同样的许诺:好说,好说……一编室的女编辑在给他送来的一份出版合同中附上了这样一张纸条:
亲爱的李社长,我的表姐最近下岗了。我认为由她来承担出版大楼的清洁工作非常合适。知道我将如何报答您吗?阅后务必焚毁。
李仙洲在合同上签完字后,亲自送往一编室。他在合同的夹页中也附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亲爱的胡编辑,很高兴在清洁工的人事安排上,我们的意见如此一致。命运注定了我们要同舟共济,互通有无。
半个月后的一天,当李仙洲从一大堆《亡灵书》的清样中发现那张让他心花怒放的纸条时,他竟然想不起是谁写的了。当时,他正忙着赶往昆仑饭店,与他的朋友张重果一起吃晚饭。两人一见面,李仙洲就向对方念叨着他的健忘症。股票经纪人张重果脸色阴郁,他对李仙洲的痛苦显得漠不关心,最近他刚刚去医院做了腋下狐臭割除手术。
“我真的担心自己迟早会发疯。”李仙洲说。
“算了吧,”张重果苦笑了一下,“你的神经系统是不锈钢做的,敲上去当当响。”
“你找我有什么事?”
“小事一桩。”张重果说,“你能不能帮我在出版社安置一个人,扫地,清洗厕所,什么工作都行。”
李仙洲听他这么说,眼睛不由得一亮:“我操,这事说巧还真他妈的巧,我们单位最近还真的需要一名清洁工。”
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
出于答谢之意,临走前,张重果送给他两条中华香烟,一只景德镇出产的花瓶:“这是清代康熙年间烧制的百蝶瓶,又名玉壶春,国家一级文物。”张重果神秘地对他说。
李仙洲回到家中,看见沙发上坐着一个身穿蜡染短袖衫的妇女。她大约四十多岁,身上有一股酸溜溜的汗味。由于皮肤瘙痒,她的脸上和脖子上留下了几条抓挠的暗红色印迹,湿漉漉的头发像涂了胶水,黏结在脑门上。李仙洲从未见过她。他想,这个人也许就是妻子刚刚请来的保姆,这些天,她一直在唠叨着要请一个保姆。
墙角的落地灯边上,搁着两床花布棉被(它似乎使客厅里的空气变得更加燠热了),一个帆布包裹,棉被把一盆君子兰的花茎都压断了。客厅里光线很暗,窗口吹进来的风也是热烘烘的。
妻子还没有回来。也许是回来后又出去了。她的牙疼已经闹了一个多月了,整天整夜地哼哼唧唧,她只能依靠吞食大量的安眠药来维持睡眠。李仙洲一想到她那红肿、充血的牙床散发出来的腐沤气味,就忍不住要反胃。
这名妇女操着浓重的地方口音跟他说话,伴随着复杂的手势,像鸟语一样嘁嘁喳喳。李仙洲只能听懂很少的一些词汇,比如说,厕所,车站,缝纫机。要是勉强把这些词汇与眼前的事实连接在一起,李仙洲可以得到一个如下的判断句式:
妻子将保姆领回家中,上了一趟厕所之后,去车站附近的商场买缝纫机去了。
或者:
妻子下班后去商店购买缝纫机,在车站前的非法劳务市场遇到了她要找的保姆,将她带回家中,现在正在上厕所……
这个女人的笑容里有一种淫靡的气息。手臂光裸,细长,白得发青,让人感受到阵阵清凉。裁剪得很合身的衣服领口开得很低,恰到好处地兜住了一对看上去既丰盈又柔软的乳房,就像两只熟过头的、多汁的槟榔。微微隆起的腹部的曲线随着气喘而起伏。由于语言上的障碍,多半还因为李仙洲故作矜持的态度,她显得有些紧张,两腿交叠在一起,不安地战栗着。
她的笑容显然是虚假的,却带有强烈的暗示性。李仙洲又想起了刚才在出版社楼道里碰到的那个女孩,她的阿迪达斯运动服,她火焰一般的眼神。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像气球一样迅速膨胀起来,飘浮在空中,没有一点重量。只要李仙洲朝那个女人看上一眼,她马上就傻笑起来。李仙洲问她从哪里来,自己的妻子为什么还没有回家,她只是笑。李仙洲给她倒了一杯雪碧,递到她手中,她又笑了起来。最后李仙洲紧挨着她坐在沙发上,伸手搂住了她的腰。女人突然抽搐了一下,紧紧收拢了身体,惊恐而慌乱地看着他。不过,她的嘴角依然挂着笑容。
这他妈的可不能怪我了……
李仙洲贪婪地看着她,吮吸着她身上的汗味,立即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多少年来,无论是在城市的街道上,还是在乡间拥挤的集市里,每一个匆匆而过的女人都在召唤他做出这样的决定。仿佛这些年来紧紧纠缠着的一切难题都在这个决定中迎刃而解了。
女人的反抗显得无力而犹豫不决。她就像一个溺水者徒劳地挥动着双臂,似乎想抓住点什么。她的身体难看地在沙发上扭来扭去。
就在这时,李仙洲忽然听见厕所里响起了哗哗的冲水声。
抽水马桶的声音准确无误地提醒他,除了自己和这位保姆之外,家里还有一个人。难道妻子真的在上厕所?随后,他听见洗脸池的水龙头被打开了。那个人正在洗手。李仙洲敏捷地松开这个女人,窜到沙发对面的一张木椅上,随手抓过一张当天的报纸,一边翻看,一边高声地感叹道:
“我操,天津磁卡又跌了六毛……”
从厕所里走出一个敦实的青年,他留着艺术家般的长发,穿着花格子衬衫,牛仔裤的一只裤管挽过了膝盖。粗壮的手臂上文着一条眼镜蛇。他走路的声音咚咚作响,仿佛楼板随时都会坍塌下去。
“你是谁?”李仙洲问道,“你们找我有什么事?”
年轻人不屑一顾地扫了李仙洲一眼,然后叽叽咕咕地与沙发上的那个女人说了句什么,就拿过桌上的一只遥控器,“啪”的一声打开了电视。
难道这个保姆还带着贴身保镖?问题是保镖在厕所里待的时间也太长了。李仙洲心慌意乱地翻动着报纸,用眼角的余光朝对面的女人瞄了一眼。她的脸上仍带着笑容,只不过多了一层自豪和讥讽的意味。
李仙洲觉得自己正置身于一个巨大的暗房里,黑暗深不可测,漫无边际。好在妻子已经回来了。他听见了她的说话声,就在门外的楼道里。钥匙在锁孔里转了一下,门就开了。
他看见妻子和一个中年男子抬着一架缝纫机,从门外走了进来。他们都累得气喘吁吁。
“让你早点回来去取缝纫机,你跑哪儿去啦?”妻子一进门,就向李仙洲抱怨道,“害得我们累得像死狗一样……”
“咱们家要缝纫机干吗?”
“你是真不知道还是他妈的装糊涂啊?”妻子用一只手捂住嘴,叫道,“我可没工夫跟你闲扯。哎哟,疼死我了。我的每一颗牙齿都松动了。”
妻子身边的那个中年人大步流星地朝李仙洲走过来,跟他热烈握手,还用力摇了摇。
“我哥哥。”妻子介绍说,“他们从于都来,下午刚到。”接着,她把那个正在看电视的青年拽到李仙洲跟前,对他说,“像你侄子这样的壮小伙儿,在出版社做清洁工是不是太委屈了?”
“什么委屈不委屈,”中年男子笑道,“妹夫给孩子安排了工作,我们就已感激不尽了。他在家里也是东游西荡,成天跟人打架……”
妻子说,哥哥嫂子这次来,就打算在家里住下了。一来孩子还小,他们不放心;再说,嫂子还琢磨着在城里开一个裁缝铺……最后,她在侄子肩膀上拍了一下,对李仙洲说:
“你明天就带他去出版社报到。”
李仙洲支吾了半天,不知道说什么好。突然响起的电话铃声把他吓了一跳。
电话是张重果打来的,他问李仙洲这个周末是不是有兴趣去爬山。李仙洲推脱说,他近来的心情似乎不太适合于任何形式的享乐。
“得了吧,与我最近遇到的苦难相比,你的那点麻烦也许根本就算不了什么。等到我们登上山顶,一切烦恼都会烟消云散的。”
4
我的眼睛为什么总是盯着那个地方?
为什么我一看到那只瓶子,痛苦就会顿时减轻?
股票经纪人张重果博士躺在地上的一张竹席上,他觉得自己就是晚年的浮士德。他的目光就像着了魔似的,牢牢地黏附在橱柜的上端。在那里,用来对付狐臭的各式男用香水散发着淡淡的幽香。他知道,一只墨绿色的、装满安眠药的瓶子也在其中。
密如掼珠的雨点敲打着窗户玻璃。电线像是被大风刮断了,房间里一片漆黑。两只蝙蝠绕着吸顶灯撞来撞去。张重果在凉席上摸索着。他先是碰到了一只蚊香的铝架,然后是一盒受了潮的火柴。接下来,他的手触摸到了一个女人的光溜溜的脚趾。
“你在找什么?”吕雁在黑暗中问他。
“香烟。”张重果说。
“我还是给你把蜡烛点上吧……”
张重果说不用了,他觉得黑暗会使他的心情变得平静一些。当闪电划破阴沉沉的雨幕,照亮了花园里狂摆乱舞的树木,他就能看见墙角木架上的那面巨大的圆镜。镜子上覆盖着一块红绸布,看上去就像个正襟危坐的新娘。他的一个精通奇门遁甲的朋友曾来察看过这个房间,他说镜子上妖气浓重,“你的灾难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不要再想那件事了,”吕雁说,“想也没用。”
张重果说,他现在什么也不用想了。每一分钟,他都在受煎熬,他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受苦。
“生活就是无期徒刑,”吕雁说,“一个意志坚强的人一夜之间就会变成毫无生气的水母。你走在大街上,看到每一个迎面走来的人都踌躇满志、笑容可掬,可是他们的心里却是一片黑暗……”
张重果说,要是在乡下,这么大的雨,他的弟弟就会在半夜里将他推醒,催他去河沟里捕鱼。在夏天,他一碰到下雨就兴奋得睡不着觉。“好像昨天我还跟他在激流中打桩下网,今天却已经忙着替自己料理后事了。”
“事情还不至于坏到那种地步。”吕雁说,“不过,那个爱流鼻血的小姑娘,你打算怎么办?”
“我已经想好了。”张重果说,“公司里她肯定待不下去了。我准备把她托付给出版社的一个朋友。他最近刚刚当上社长,也许他那里需要一个电脑打字员。”
“什么工作都行。”吕雁说。她正在找她那把黑雨伞。看样子已经准备离开了。
“有空出去散散心,别一个人闷在屋子里。没什么了不得的。”临走前,吕雁对他说。
吕雁刚走,电就来了。在刺眼的灯光下,那两只蝙蝠带着灰暗的重影,在房间里到处乱撞。张重果仿佛觉得有几十只蝙蝠在他眼前翩翩起舞。在飒飒的雨声中,他的痛苦终于又变得清晰而锐利起来。
五月二十六日下午两点,他正在股票交易所对面的一家餐馆吃饭,一位身穿红色西服的小姐悄悄地走到了他的身边。他甚至没有听清她在自己耳边说了些什么。他只知道,他筷子上夹着的一段熘肥肠怎么也无法送进嘴里。这是最初的情形。
接着,他走到了户外锦缎般的阳光下。从餐馆到股票交易所不到五百米的路程,他几乎足足走了一个小时。就如一个初来京城的观光者,他的心里感到了一种无所事事的寂静。一路上,他反复思索着这样一个简单的算术题:他从银行透支的八百万假如全部用于消费,可以购买多少斤猪肉……
大约二十分钟之后,吕雁又打来了电话。
“你不用担心,我还活着。”张重果一拿起电话,就对吕雁说。
“你是死是活,我可管不了。”吕雁嘿嘿地笑了两声,“我刚才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
“你说吧。”
“你先点上蜡烛……”
“已经来电了。”
“那正好。”吕雁说,“你看见写字台上的那只花瓶了吗?”
那是一只百蝶瓶,又叫玉壶春,是吕雁送他的生日礼物,据说是清代的真品。
“花瓶下面压着一只信封,里面有两张明晚的戏票。”
“我这会儿哪有心思去看戏呀?”张重果烦躁地说。
“放屁。”吕雁骂道,“你小子少跟我装糊涂,一连三次约会你都错过了,你让我今后还怎么做人?别成天就想着你的那点股票。这次你死活得去。别再忘了。明晚七点,长安大戏院。”
吕雁说完就把电话挂断了。
张重果很快就在写字台上找到了那只信封。除了两张戏票之外,信封里还有一幅照片。照片上的这个姑娘穿着深蓝色的羽绒服,脸被风吹得红扑扑的。她站在一条闪闪发亮的溪流边,身后是银灰色的雪山。一队诵经的喇嘛手摇转经筒,正在走远。照片的反面,有一行用铅笔写成的娟秀的字迹:
一九九二。藏北。念青唐古拉山。
从长安大戏院出来,张重果和罗冰沿着建国门外大街慢慢地朝前走。北京站的大钟敲打着九点。街上到处都是人。他们要是觉得沉默的时间太长,就拥抱在一起接吻。她刚刚吃过冷饮,嘴唇和牙齿都是凉冰冰的,带着一股清新的草莓味。而她的喘息,却像汽车排气管喷出的油烟一样灼热。
他们在地铁车站的入口处停了下来,看了一会儿老年秧歌队的舞蹈表演,然后走进了路边的一家啤酒屋。
啤酒屋里生意冷清,地砖上积了一层厚厚的油污。四个赤膊的年轻人聚在一张桌边打扑克。一个侍者模样的人手持遥控器,不断地更换着电视机的频道。张重果正打算另换一个带有空调的酒吧,罗冰已经在窗口找了个位子坐下来了。
在剧院里,罗冰一直谈论着狄金森,并小声地给他朗诵她的诗歌。假如我们的小船最终沉没了,那只不过是驶入了另外一条海洋。她的窃窃私语很快就使后排的一个女中学生失去了理智,她旁若无人地从座位上跳了起来,对罗冰呵斥道:
“别以为这个世界上就你一个人有学问,狄金森谁他妈不知道?!”
在罗冰喋喋不休地谈论着狄金森的同时,张重果的意识一直深陷在自己痛苦的泥沼之中。因此,这场谈话不免给了他这样的印象:狄金森去医院做了一次狐臭切除手术,她的股票亏了八百万……
他们从戏院出来,罗冰立刻就变得沉默不语了,就像一辆高速行驶的汽车突然熄了火。她说刚才的那个女中学生使她想起了一段往事。它是一条毒蛇,在她脑子里冬眠。它随时都会苏醒过来。
“其实,你用不着非要去谈那件事不可。”张重果对罗冰说,“没人逼你,再说,往后咱们有的是时间。”
“不行,我一定要把它说出来。”罗冰说,“它已经折磨了我十几年了,最重要的是,我不想欺骗你。”
“那你就说吧。”
“你会受不了的。”
“你怎么知道我会受不了?”
“假如我把这件事告诉你……天哪,你无法想象……”
“那你就别说,把它忘了吧,就当它从来就不曾发生过一样。”
“可我总有一天会疯掉的。”罗冰说。
“我现在就已经要发疯了。”张重果不由得提高了嗓门,叫了起来。
“你看,我还没说,你就急了。”她的眼中噙满了泪水,“这件事为什么偏偏发生在我身上?”
她向张重果要了一支香烟,张开嘴巴,做出喊叫的样子,但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她说,要是在大山里,你可以尽情地喊叫。没人管你。直到你的嗓子喊破了,流出了血……
门外的台阶上坐着一个拉胡琴的乞丐。他反复地拉着同一个曲子: href='/article/11852.htm'>《九百九十九朵玫瑰》。不时有硬币落在瓷缸里的声音。球赛已经散场了,从工人体育场方向涌来了大批的球迷,他们兴高采烈地吹着喇叭。侍者过来问他们要点什么。罗冰点了一杯冰镇咖啡,张重果要了一瓶啤酒。
“你指的是从学校退学那件事吗?”张重果把手伸到她的脑后,抚弄着她的头发。罗冰将它拿开了。
“不是退学,是开除。”她纠正道。
“结果反正都一样。”
“我要说的那件事,比这要严重得多。”罗冰一口气就喝掉了咖啡,她又要了一杯。
张重果笑了起来。他说,在如今的这个世界上,他不知道还有什么事可以称得上是“严重的”。
“这是最可怕的,”罗冰说,“我鼓足勇气把那件事告诉你,你听了之后只是淡淡一笑,噢,原来是这么回事,这又算得了什么?”
“你刚才还担心我会受不了,现在又怕我听了之后无动于衷。我不明白你到底要说什么。”
“我也不明白自己要说什么。”
罗冰将松散的长发拢了拢,盘在脑后。她的嘴里衔着一枚黑色的发卡。张重果静静地看着她,眼前浮现出母亲梳妆时的样子。她每次给他缝纽扣,都要让他衔一根火柴棍。泪水在他眼眶里打转。
罗冰很快就谈到了酝酿中的登山计划。她打算这个周末就去爬小五台,顺便试一试父亲为她新买的那辆切诺基的越野性能。张重果只是盯着墙角的电视荧屏发愣。
电视机里正在播放着一档文化节目,介绍金字塔、尼罗河以及刚刚出版的《亡灵书》。
在古埃及人想象的天国里,既无黄金和珠宝,也没有宏伟的亭榭殿阁,人们仍然如现世一样劳作,种着小麦和大麦,收割后磨成粉。只是什么担心都没有了。既不用担心尼罗河水位的高低,也不用担心和别人打架。而且天气也要凉爽得多……
5
在三个月后的婚礼上,新娘小胡收到了一份由李仙洲社长派人送来的结婚礼物。那是一只清代的百蝶瓶,但很快就被鉴定为赝品。她用这只瓶子从一个画商手中换回了一幅油画,将它装裱一新,挂在卧室的墙上。
这幅题为 href='135/im'>《失乐园》的油画据说是第四届全国美展的获奖作品。画面上一座破庙的废墟,在落日的衬照下,反而显得生机勃勃。四名登山者,两男两女正从废墟边的果园里出来。他们全都赤身裸体。他们都在喊叫。
当然,它不过是一幅仿制品。
未来
九月底,在燕山的南麓,下午过去了一半。幽暗的房间里,张济听到了院中的苹果树、柿子树在风中发出的声音,他甚至能够看见刺目的阳光所敞开的旷野:群山像行走在荒漠的驼队,玉米地被铁栏和门栅分割,秋天的浮云正在证实着他的预感。
约在半个小时之前,他终于获得了准确的消息。它使往事褪色,使道德变得可笑,真理面目全非,使想象变得幽深而脆弱。为了到达,或者说为了回避,张济等待了三十七年。他的希望曾经是院中的那棵苹果树,花朵的隐秘奇迹,那是三月份的春寒可以期待的果实。现在它成了一本令人不寒而栗的书籍,往前翻或者往后翻,都凑不起二十四小时。
他再次想到了芝诺——无数人重复过的幻影;箭镞的疾速飞驰让时间停止;那些萦绕着他的阿拉伯数字仿佛与命运有关。0,这个神秘的刻度足以与无限抗衡。他还想到了令人艳羡的海浪,它的奇妙之处在于,不可能的重复竟然是那样的轻而易举。
门开了。阳光像暴风雪一般涌了进来。阿仁带着两名电视台的记者出现在他的面前。
“不用担心,”阿仁小声地对他说,“时间还早得很……”
他给张济带来一沓信纸,一支削好的短铅笔, href='2087/im'>《伊利亚特》和一本围棋杂志,几枚糖果。阿仁说,糖果虽不像烟草那样可以给人提神,却能让人安心,张济说他感觉很好,甚至可以说很快乐。“我的幸福与不幸与上帝和所有人的相等。”
“我们打算问您几个问题。”女记者手拿话筒朝他走过来,“不会占用您很多时间。”
尽管她两次强调了“您”这个字眼,可还是没法打消她的紧张和恐惧。她坐在他的床边,臀部就挨着他的腿。张济一直盯着她的脸,贪婪地看着它如何由红变白,由白变红。
“我从来不接受任何采访。”张济像个真正的大师那样傲慢地对她说,“假如您想试一试,我的回答多半会让您失望的。”
当摄像机的镜头朝向他的时候,张济原以为会听见磁带卷动的咔咔声,就如在一场露天电影中听到的一样。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夜,一片可以随心所欲畅快呼吸的甘洌的天空,那是满99lib.月向幽蓝的积雪敞开笑脸的完整时间。胶片的咔咔声在寂静中持续,永不停息,他们在草垛和树木之间奔跑,而手电的光柱恰好照亮了一个新娘的屁股。它是那样大,那么白……
“假如有可能,”女记者问他,“您现在最想得到的东西是什么?”
“防弹背心。”张济毫不迟疑地答道。
任凭她如何用力夹紧嘴唇,笑声还是扑扑地喷射出来。看着她那排好看的牙齿,“夹紧”这个词有好长一阵滞留在他的脑际,带给他一种早已淡忘的、羞耻的快乐。
“晚上打算吃点什么?”阿仁将菜单递给他,“我们为你准备了最丰盛的饭菜……”
“是免费的吗?”
“几乎是免费的。”
“‘几乎’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你只管点菜,不用考虑由谁来替你付账。”阿仁意味深长地对他说。
张济阴郁地点了点头,表示他明白了对方的特别提醒。他觉得什么胃口也没有。
“明天是怎么安排的?”张济忽然提起了那件事。他没有掩饰自己的不安。
“怎么,他们没有告诉你吗?”
“我又忘了。”
“我也不是很清楚。”阿仁支支吾吾地说道,“一般来说,他们明天早晨六点钟会将你叫醒用早点。假如你没有吃早餐的习惯,也可以看看书,或干点别的什么事。七点一刻左右派车来接你。八点钟到达会场。大会通常很短,无非是请你亮亮相,不要求发言。然后你将坐上另一辆车直奔目的地。沿途的时间不会超过一小时,因为你无需担心交通堵塞……”
直到天黑下来的时候,阿仁和那两名记者才离开。“你真的什么也不想吃吗?”他又将头从门外伸进来。
“我这样就挺好。”张济说,“我一点也不感到担心,再见。”
很快,黑暗淹没了他。建筑物的墙壁和巨大的穹顶将它与星空隔开。他知道,即便他能够看到星星,它们也不再向他显示任何秘密。月亮上的暗影、潮汐、季节和蟋蟀的叫声都是虚幻的。就连屋外渐渐浓重的黑暗也似乎不那么真切。此刻,在地球的某一个角落,正是鸽子飞过海岬的黎明,教堂的钟打着五点;而在另一个偏僻的乡村,麦收时节的淫雨刚刚停息,正午的阳光让人昏昏欲睡;色拉寺的喇嘛从不为黄昏的到来而忧心忡忡,他们习惯了从金粉圣水和酥油灯的阴影中辨认布达拉宫;苏里南的戒指花只在子夜?时分绽开她的花蕾,像一把打开后又收拢的伞。此刻,数不清的鸟飞往同一个巢穴。耳语和叹息正在失去最后的耐心。婚礼上的新娘仍在犹豫不决,而养老院的耄耋顽童徒劳地想抓住一点使长寿具有价值的什么东西。
沿着一条看不见的纬度,无论你朝东,还是朝西,无论你越过多少海洋、森林、山川和河流,你都无法走出空间仪表盘上的十字准星,旅行的终点正是命运为你预先所划定的地方。远方消失在一连串的自我怀疑之中,而未来正在缩小。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是现在?
愤怒和怨毒再一次压住了他的心。当张济确信已没有任何办法让他忘掉恐惧的时候,一阵突然袭来的睡意稳稳地托住了他。事实上他并未睡着。半夜里阿仁推着一只装有轮子的铅桶来送夜宵,他们还隔着门栅交谈了很久。阿仁的喋喋不休并未使他厌倦。他知道自己正在经历两种完全不同的时间。他的未来,在通向过去的丛林中开辟着道路。它慢慢伸向远方,铺展着喜悦和安宁。它像阿拉伯传说中的魔盒,打开一只,又是一只,仿佛永远没有尽头;它像被砍断后又重新长出枝叶的月桂树,像不断涌向岸边的海浪……所有的未来将被重新安排。
在他诞生的那个炎热的七月,母亲并未死去。整整一个下午,她都守着摇篮跟他说话,母亲要让他相信,她只是眨了一下眼睛,时间就过去了三小时;决定他后来命运的那件事并不是发生在一个大雨滂沱之夜,而是十一月的清晨,扎向外科医生胸膛的锋利匕首,只是一把卷齿的锯子,它使杏树吐出锯末的芳香,并让树干朝右倾斜。那时他正在姨妈家做客。他听见表姐在屋檐下冲着他大叫:傻瓜,当心!然后杏树就沉重地倒在地上,杏子像水珠一样跳跃着。在另一个午夜,妻子在抽完了两包烟后开始流出了忏悔的泪:第一次是在厕所里,她的伤口还未完全愈合……统计学,高分子化学,遗传生物学将不再使他失眠。实际上,他只要一拿起荷马的 href='2087/im'>《伊利亚特》,就会立即进入甜黑的梦乡。“睡得简直像个死猪一样。”他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在他耳边说。他记得那是在一个朋友的婚礼上,一只柔软的手企图将他弄醒。
“不行,我得再睡一会儿。”张济说。
“外面雪下得很大,咱们出去散散步怎么样?”她又开始推他。
“让我再睡五分钟,就五分钟。我实在是太困了。”张济央告道。
“待会儿,你有的是时间睡觉。”一个低沉而有力的嗓音在耳边提醒他,“你想睡多久,就睡多久。”
张济睁开眼睛,看到床边站着两名刑警。看上去他们已经有点等得不耐烦了。
“现在几点了?”张济不安地问道。
没有人回答他。黎明已经在他的房间里投下了确凿无疑的光影,它在灰泥斑驳的墙壁上跳动着,颤栗着,仿佛是时间跟他开的一个小玩笑。
一名刑警冷冷地催促他上路,他又看了一下手表。
“去哪儿?”
“去你该去的地方。”
“现在?”
“现在。”
“你们不会弄错吧,我是说……”
那名刑警不动声色地告诉他,原定的公判大会因故取消。枪决将在十分钟之内执行。
“这有点太突然了吧?”
刑警又笑了一下。他说命运有时就是这样。随后,他们不由分说地走上前来,架住了他的胳膊。张济觉得自己的身体像一片树叶一样,没有任何分量。脚镣敲打着楼梯的台阶,给他留下了最后一个毫无意义的数字。
在距离看守所不到五十米远的一块玉米地里,张济和另外七名死刑犯站成了一排。在处决前,他们被允许小解一次。看着那尾被热烘烘的尿液压弯的玉米叶,张济觉得自己就要从一场噩梦中醒来了。
失踪
1
一九九四年五月七日的深夜,农学家林展新在跟随一个科技下乡团进驻马祠的前夕,给妻子留下了一封诀别信。当时,他的妻子正在云南出差。
事情来得太突然了。两天前,在农科院的一间会议室里,负责这次行动的吴建国团长与他进行了一次短暂的谈话。他直截了当地告诉林展新,所谓的“科技下乡团”只是一个掩人耳目的幌子,这次行动的真正意图在于查清二十多年前的一桩人员失踪案。除了林展新外,科技下乡团的所有成员都由乔装改扮的警探组成。吴建国最后说:“我们查过你的档案,二十多年前,你曾先后两次被派往那个小镇,进行杂交水稻‘红星一号’的育种试验。现在组织上决定让你加入调查组,是考虑到你对那一带的情况十分熟悉。”
第一天和调查组成员同睡的晚上,林展新一夜没有睡好。黑暗中的寂静使他的内心充满了伤感的告别情绪。在他身体里的某个地方,响着潺潺的流水声,它一直将他引往遥远的乡间:麦穗在月光下泛出幽蓝,翠鸟的啼鸣给黎明的冷风注入了一丝柔情;那些低矮的农舍就像一堆胡乱摆放的积木,窗户开向河边的落月,开向秋风中成熟的棉花地和晚稻田……
而此刻,在他的家中,老式座钟下压着的那封诀别信犹如他眼下处境的词不达意的说明书,很可能只是一个拙劣的玩笑。
2
祝云清,年轻的女民兵营长,插队知青,脸庞窄小,皮肤白净,梳着齐耳短发,身挎五六式半自动步枪,白色的确良衬衣,海军蓝咔叽布长裤,脸色阴郁,在走过一条木桥时显得忧心忡忡。
这是保存在一幅褪了色的旧照片里的情景。她的失踪由于一九七六年相继发生的一系列重大事件而变得无足轻重。没有任何人授权或被授权对此事进行过哪怕是形式上的调查。
据说,她是在一年一度的基干民兵实弹演习后突然从小镇上消失的。祝云清的房东,一位退休了的小学教师事后曾回忆说,演习的当天,她赶往邻村照料她即将临产的女儿去了,半个月后回到家中,再也没有见过祝云清。她的房门开着,桌上的一碗稀粥生满了蛆,旁边搁着一本摊开的日记簿和一枚发夹。
一九七六年秋天,林展新去公社大院办理回城的有关手续时,在走廊的一排长椅上见到了这个退休的教师。她是来询问如何处理祝云清遗留物品的。那是林展新第一次听说祝云清失踪事件。
“你还记得民兵演习当天的情景吗?”吴建国问道。
林展新回忆说,那天晚上他正在收听唐山大地震的新闻,河道对岸的汽车喇叭声引起了他的注意。一辆军用吉普车停在公社大院的门口,办公室里灯火通明。许多人从门内进进出出,其中有一个穿白大褂的年轻人,似乎就是卫生院的实习外科大夫庞小强。“好像发生了什么事,但我不能肯定与祝云清的失踪案有关……”
林展新将那幅旧照片还给吴建国,吴建国顺手递给了身边坐着的一位女警官。她叫杨青,刚从警官学校毕业。由于汽车颠簸而导致的呕吐,使她的脸微微显得有些苍白。
“我们是不是就将庞小强列为第一个调查对象?”杨青提议说。
“这恐怕没有什么意义。”吴建国若有所思地看着窗外的暮色,“这个人后来因为一个手术事故被医院除名,不久就发了疯……”
汽车驶下盘山公路,林展新试图从车窗外的街道上找到熟悉的标识物,可是天已经黑了,他几乎什么也看不清。
3
晚上,在河边的一幢三层楼的招待所里,林展新独自坐在沙发上,随手翻阅着一本《园艺手册》。沉重的雨点落在窗户的遮阳篷上,他的忧郁显然加深了。
依照林展新不很确切的判断,这幢三层楼的招待所似乎是建造在一个地震测报站的旧址上。过去,在那苦涩而甜蜜的仲夏之夜,他常常到这一带散步。
他的眼前浮现出一张虚弱、白皙的脸庞,他叫张有礼,高中毕业后被安排在地震测报站工作。实际上,他的唯一职责就是喂养圆塔内的百十只癞蛤蟆。林展新时常看见他拎着一只化肥袋,在茶林、稻田和棉花地里捉虫子。他喜欢写诗,一双清澈、忧郁的大眼睛在这一带神情木然的居民中显得很不相称。
一九七二年秋天,张有礼生了一场大病。他的母亲从儿子昏睡时的胡言乱语中隐约探到了病因,让人给她在省城公安部门任职的兄弟写了一封信。这位当年在马祠声名显赫的游击队长立即给公社革委会发来了一道公函,命令有关方面尽快促成祝云清与他外甥见面,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他报告。
几天之后,在革委会主任戚小禹、武装部长张青根的陪同下,张有礼在公社大院的一间办公室里见到了祝云清。
这次见面的情形后来被他写入了一首题为《手绢》的长诗里,在《丹徒文艺》上分两期刊登。
林展新回城后,和张有礼维持了几年的通信。林展新给他寄过一套新版的 href='1852/im'>《泰戈尔诗集》,而张有礼则寄来了当地出产的铁观音作为回报。张有礼的最后一封信是一九八〇年发出的。他在信中告诉林展新,由于在一年之中错误地预报了三次地震,他被迫离职。当时,林展新正忙于去北京参加全国科技大会,回信的耽搁同时也意味着他们的联系就此中断。
4
在第二天中午举行的欢迎酒会上,林展新见到了原革委会主任、现在的星火集团董事长戚小禹。
他的腿脚不太灵便,走路有点瘸,但不怒自威的神情一如往昔。当林展新在闲聊中向他打听张有礼的情况时,戚小禹本能地皱了皱眉头,随后就用肯定的语调回答说,他不认识这个人……
这时,给董事长开车的女司机不失时机地插话说,她知道这个人的近况。说起来,张有礼还算是她的一位远亲。他离开地震测报站后,曾换过好几种职业,现在在一所小学当校长。不过,他近来病得很重,你们最好不要去打搅他。
对于科技下乡团的到来,当地官员的态度既不热情,也不显得冷淡。在酒桌上他们更愿意谈论一些轻松的话题。只是,当吴建国无意中提到董事长的那条瘸腿时,戚小禹的脸上再次露出了尴尬之色。他略带讥讽地对吴建国说,既然吴团长对他的残腿有兴趣,不妨……他没有说完这句话,而是很不得体地当众捋起裤脚管,亮出一截肌肉萎缩的小腿。吴建国的脸色也有些难看,幸好,一位小姐进来请董事长去隔壁听电话……
下午,在去年产二十万吨聚乙烯工厂参观的途中,吴建国忽然想起一件什么事来,他轻声对旁边的杨青说:“你刚才注意到董事长的那条腿了吗?”
“好像是枪伤。”
吴建国点点头:“至少有两颗子弹击中了他的胫骨。”
5
在一个偏僻街角的KTV包房里,吴建国开始了他的第一次调查,时间是晚上八点半。不出所料,原先约定的几个主要当事人均未到场。出于礼貌,他们派来了各自的亲属,或者是亲属的亲属,其中年龄最大的一位据说已有九十二岁。
当他们得知这伙外地人请他们来的真正意图之后,都毫无例外地表示了惊讶。因为据他们说,马祠镇上从未来过什么插队知青,祝云清这个名字他们更是闻所未闻。他们不仅口径一致,而且语调也大体相仿,犹如事先经过严格的训练。他们就像学生集体背书似的回答一个个问题,使得吴建国大为恼怒。那位九十二岁的老头看似老朽昏聩,说起话来却逻辑严密。他说,既然这个人从未存在过,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失踪不失踪的问题,那么我们也就可以告辞了……随后他第一个站起来,张开掉光了牙齿的空洞嘴巴哈哈大笑。那伙人也跟着嘻嘻哈哈地笑了一通,排着队推推搡搡地走出了KTV包房。
一个老年人蜷缩在墙角。他的脸色蜡黄,神情慌乱。瘦弱的身体就像一片随时会被风吹走的树叶。杨青将录音话筒凑近他,问他能不能就他所知道的祝云清的情况提供一些线索。老年人温顺地点了点头。
“真是让人难以相信,”老人用淫秽的目光打量着杨青,又看了一眼墙上的一幅裸体女郎挂历,然后说,“你们对外说是科技下乡团,还装模作样地去养鸡场指导饲料配方,可依我看,你们这次来马祠,显然是另有图谋。”
“我们只不过是顺便打听一些事情。”杨青说。
“顺便?”老人的脸上突然浮现出一线悲戚,语调也变得柔和起来,“我活到这个岁数,早就没有了你们那样的好奇心,你们所要了解的那件事不是秘密。正因为它不是秘密,所以你们什么也查不出来。”
“您指的是祝云清的失踪事件吗?”林展新问道。
老人点点头:“事情是明摆着的,你们根本用不着调查。祝云清的失踪是一个政治阴谋。她是被秘密处决的。”
“是因为当时流传纷纷的桃色事件吗?”杨青掏出了笔记本,可老人伸手阻止了她。
“不,是因为她知道的事情太多了。”老人说,“事实的真相如何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我听说,她是一个孤儿。事隔这么多年,很少有人再去关心这件事。有一种说法,我也只是道听途说,在去刑场的路上,他们就在囚车上弄死了她,摘除了她的肾脏。你们想想看,一个就像你(他指的是杨青)这么大的年轻姑娘,活蹦乱跳的,在囚车上就被人扒光了衣服……”
杨青的脸微微一红。林展新又闻到她身上散发的树脂的香味。
“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要到马祠来。这个案子用不着调查。假如是公费旅游,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不过,现在的马祠,除了毒品,也没有什么景致好看吧?”
6
在去水库钓鱼的路上,林展新在郊外遇到了一位农夫。他在收割大麦。阳光暖融融的,照亮了芦苇茂密的池塘,而远处的几幢破旧的农舍依然浸没在云块投下的阴影中。当林展新直截了当地向农夫打听祝云清失踪案时,并没有抱什么期望。
在这样一个时代,一伙游手好闲的人煞有介事地来到这个偏远小城,四处打听二十多年前的一桩旧事,本身就带有滑稽的游戏性质。临走前林展新留给妻子的那封诀别信,曾一度燃起他内心交织着仇恨和绝望的快感,现在,它所留下的灰烬只不过是一绺顾影自怜的羞耻。
出乎林展新的预料,农夫的回答差一点让他灵魂出窍。
“我认识她。”农夫用他那浑浊的目光扫视了一下林展新,坚定地说,“我知道她住在什么地方。”
“这恐怕不太可能吧?”林展新说,“因为这个人在二十多年前就失踪了。”
“完全是胡说八道。”农夫似乎十分生气,“就在两个小时之前,我还和她见过面,她还对我说……”
林展新问农夫能不能现在就去找她。
农夫犹豫了片刻,就扔下了手中的镰刀,对林展新说:“你跟我来。”
他们绕过那处池塘和一块正在结籽的油菜花地,朝远处的那排农舍走去。林展新在路上就已经感到有些不对劲,事后发生的一切很快证明了他的这种预感。
那个被农夫指认为祝云清的女人实际上就是他的妻子,他们最终来到的地方正是农夫自己的家,门前有一个葡萄架,碌碡边摆着三张椅子,墙上搁着一张木梯,而农夫本人就是原公社卫生院的外科医生庞小强。
“自从出了那件事情以后,他就一直这么叫我,尽管我有自己的名字。”庞小强的妻子,一个健壮的农村妇女对林展新解释说。她看上去五十来岁,嗓音洪亮,眼睛里透出精明和强悍。她刚刚从猪圈里出来,手上粘满了热烘烘的猪粪。
她给林展新让了座,就在葡萄架下。阳光透过有生气的树木和藤蔓,在她的脸上投下颤动的光斑。
“他是什么时候变疯的?”
“一九七六年的夏天。”女人说,“在一次外科手术之后……”
那天晚上下着大雨,她和庞小强刚刚睡下就听到了敲门声。她起来开了门。进来了三个人,都穿着雨衣,站在天井里。手里的电筒还亮着。她看不清他们的脸。他们隔着门帘和内屋的庞小强说话。他们说,有个病人需要做手术,请庞大夫到公社卫生院去一趟。庞小强推脱说,那天不是他值班,请他们去河西找马医生,其中的一个人就火了,什么马医生狗医生,你他娘的去还是不去?
庞小强是第二天晚上回来的。在床上蒙头睡了一夜,就变了一个人。
“你还记得那天做手术的情形吗?”林展新问庞小强。
“你别问他,他什么都记不起来了。”女人央求的目光盯着林展新。
“当然记得。”庞小强像个孩子似的笑了起来,“她没有体毛……”
“别胡说。”他的妻子吼道。
“连胳肢窝里也没有。我做过很多手术,还从未碰到过这样的人。我以为只有在传说中才有这回事。你知道,她的伤在骨盆附近,通常在手术之前,必须先替病人刮去体毛,进行彻底的消毒处理。可她却给我省掉了这道程序……”
“这是一个可耻的秘密。”庞小强的妻子证实说,“我在粮管所当保管员的时候,这个秘密就在粮站的搬运工之间传开了。他们整天为这件事争论不休,还有一个无赖声称为了搞清传说是否属实,他准备去亲自侦察……可当时,我刚刚调到粮站工作,还没有见过她。”
“她是怎么受的伤?”
“枪击。”庞小强肯定地说,“他们根本没有必要将她送到卫生院来,她瞳孔放大,身体冰凉,至少在两三个小时之前就已经死去了。我们替她做的手术,实际上只是一次尸体解剖,不过,她的确没有体毛,一根也没有……”
在林展新的再三要求下,庞小强的妻子答应向他讲述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你们相隔二十多年才来调查这个失踪案,与当时无人过问这件事一样让人感到奇怪……”
她反复强调说,很多事情她也只是听说,何况,她近年来因为睡不着而时常服用丈夫的镇静药,脑子里搅成了一团烂狗屎。
“我真的担心,总有一天我也会发疯的。”庞小强的妻子说。
祝云清,一个普通的女知青,插队到马祠镇的那一年,最多也就十八九岁。她在粮管所当过半年多的会计,就被调往物资供应站。她在公社的小旅社做过一段时间的服务员,又去了幼儿园。自从她被调到公社大院当办事员的那天起,她晋升的速度一下子加快了。先是民兵连长、营长,后来是公社武装部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兼妇联主任,一九七五年前后,镇上已经有她即将去县里任职的传闻了。
她升得越来越快,脸色也越来越苍白。她原先就不爱说话,后来话就更少了。不管她走到哪儿,总有一群人在身后跟着。有些人我们在镇上从来没见过。人们只是看见她在公社大院进进出出,在防治血吸虫病的现场会上做报告,看见她随着春节慰问队走村串巷,给军属送喜报,在河边洗头,像个乡村妇女似的蹲在门槛边吃饭。几乎所有的人时常在谈论她,但却没有人知道,在她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后来就发生了一件事。镇上的人起先觉得十分蹊跷,细细想了一下,又在情理之中。据说,那天早上还没有一点出事的迹象。她在指导基于民兵进行打靶训练时还有说有笑,可到了中午,她一个人在摆弄一支自动步枪的时候,脸色就陡然阴沉下来。她就像闹着玩似的扣动了扳机,打翻了三个人,接着就朝自己的下腹部开了一枪……庞小强事后告诉我,光是从伤口拣出来的碎骨头就装了半托盘。
女人讲到这里,显露出无法克制的激动。林展新看到她的嘴唇难看地抖动了几下,没有说完的话犹如一只被牙床关住的困兽,几乎就要脱口而出。
庞小强不安地朝妻子瞥了一眼,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7
林展新来到张有礼任职的那所小学,天已经黑了。一位女教师告诉林展新,张校长已经有两年多没有上课。他病得很重,肝腹水。为了防止传染,除了医生外,99lib.他不希望任何人去看他。不过她还是说出了他的住址,不远,就在食堂后边的一幢平房里。
张有礼一脸倦容地躺在睡椅上看书。身上盖着厚厚的棉被。睡椅边的茶几上搁着一本字典,一支钢笔。袖珍收音机播送着当天的新闻。
他显然是发现了有人正朝他走近,便缓缓移开眼前的书本,让林展新看到一张枯黄而略显浮肿的脸。
“果然是林先生。”张有礼从椅子上坐起来,没有表现出过分的吃惊,“我从收音机里听说,从省城来了一个科技下乡团,虽然我心存侥幸,但没有想到你真的会来……”
林展新说,本来应当早一点来看他,只是被一些烦事缠住了。
“用不着客气。”张有礼吃力地说,“你能来,这就很好了。”
“你看起来病得不轻。”林展新说。
“我已经在为自己安排后事了。”张有礼无可奈何地笑着说,“连医生都已断定,我活不到吃上今年新收的小麦了……我记得曾在报纸上看到,你在几年前和妻子离了婚。”张有礼歪过头来看着林展新,“现在还是一个人吗?”
“我们后来又复婚了。”林展新不好意思地纠正道。
接下来,林展新克制不住地谈起了自己的妻子,名噪一时的女演员,他们“噩梦般的家庭生活”,像毒气一样四处弥漫的日常琐事,妻子的不忠以及他本人的两次外遇,他的悔恨和痛苦,他内心积压多年的一个隐秘的愿望,渴望在这个世界..上突然消失……
“就是这个愿望将你带到马祠来的吗?”张有礼笑着问他。
林展新提到了他临行前留给妻子的那封诀别信。“我只是想在这个小镇上过默默无闻的生活,这个想法太天真了。”
“这一点都不奇怪。”张有礼说,“和你相同的愿望纠缠了我一辈子,一分钟也没有离开过……我不知道你现在还能不能记起一个人来?”
“谁?”
“祝云清。”张有礼用极为微弱的声音缓缓说出这三个字,似乎事隔二十多年,这个名字对他仍有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她当年在小镇上突然消失,也许正是被这个念头撵上了。”
“你的意思是,她只不过是隐居了起来……”
“这只是我的猜测而已。”张有礼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之中,“她失踪之后,我一直想将这件事查个水落石出。我走访了无数的人,做了无数的记录,甚至,为了能够便利地接触到有关资料,我还毛遂自荐,去县档案馆当了半年的馆员……”
“是不是查到了一些有用的线索?”林展新问道。
“没有。”张有礼说,“没有任何线索。”
林展新提到了外科医生庞小强和他妻子对这件事的说法。不过他省掉了其中的一些细节。
“无稽之谈。”张有礼没有掩饰他的轻蔑和愤怒,“这完全是一个疯子的逻辑。你知道,在打靶现场,用一支自动步枪朝自己的腹部射击,并不是一件容易办到的事。当然,我还听说过有关她的不少传闻。人们的大脑在这件事情上显得过于复杂了。不管事实到底如何,我的感觉告诉我,她还活着,生活在另一个我们不知道的地方。这些年来,她从未离开过我。在寂静的晚上,我听得见她的呼吸;在开着紫云英的河边,我能看见她的脸,她的嘴唇;树木的沙沙声是她在说话,隔着窗户,从夜半到黎明;而她的笑容就是清晨的一道阳光。如果有一天我在大街上突然遇到她,或者,收到一封从远方寄来的明信片,我一点也不会觉得惊奇。万物都向我们保持神秘。”
张有礼顿了一顿,转了话锋:“假如你不过于担心被传染,晚上就住在这里。我很高兴在死前能够见到你。不管你自己如何看待这回的马祠之行,我都将它看成是一次告别,它似乎早就被安排好了。”
林展新刚刚在床上躺下,立刻就做起梦来。朦胧中他感到张有礼的声音像一条渐渐远去的河流,消失在深夜的风声里。他梦见自己在干涸的河床上行走。出于一种暧昧的动机,她微笑着走近他,突然向他敞露了乳房。林展新用一只手轻轻地托起它,对她说……
8
当林展新又一次从梦中醒来,已经是在返回省城的途中了。汽车的颠簸使得他的身体像钟摆一样,在杨青和车窗之间来回摇晃。她的身上散发着好闻的皂角树的香气。而窗外阴霾的天空乌云密布,雨季正在来临。
面对着无精打采的下属,吴建国对这次行动做了一个简短的总结。他说:“尽管调查并未取得什么实质性的进展,但却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因此,诸位没有任何理由垂头丧气。”
在吴建国接下来的一番解释中,下属们脸上的重重疑云很快就烟消云散了。
“作为一个孤儿,插队知青祝云清在小镇上突然神秘地失踪,在当时并没有引起什么事端。但三年之后,也就是一九七九年,祝云清远在海外的舅舅给民政部门寄来了一封言辞激烈的信件,敦请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他外甥女的下落。由于种种原因,他的请求遭到了客气的回绝。
“最近,当我们获悉这位亿万富翁对我省的一个大型建设项目表示了投资的意向,并将重新调查祝云清失踪案作为一个附加条件时,情况就变得复杂多了。我们不能直接向马祠派一个调查组,因为就在两个月前,有关部门对马祠特大假药案进行的调查引发了当地的集体械斗事件,那场风波至今还没有平息。当然,我们也不能对投资者的要求置之不理。虽然说,这次调查所得出的结论尚有自相矛盾的地方,但总算可以有个结论了。”
雨开始下了起来。林展新看着窗外雨幕中沉睡的山峦和河谷,忽然想起了一九七六年他离开马祠的情景。当时,一种深深的眷恋使他产生了有朝一日在这里失踪的幻想,而现在,他唯一需要考虑的就是临行前留给妻子的那封诀别信,以及,如何向妻子做出解释。
让它去
1
四月末的一天下午,我正在华东师大给学生们上课,系里的教务员突然出现在教室门口。“下课后你得赶紧回家一趟,”她说,“因为你的舅舅丢了。”她告诉我,就在十分钟之前,我的妻子往办公室打来了电话。“假如你的妻子没有说错的话,我相信我也没有听错。”随后,她就离开了。当时,我感到了一种淡淡的惘然,就像阴晴不定的天气使思虑变得纷乱而无从捉摸。
有人说,当上帝真切地期望那人听命于他的时候,便召来他最信任的仆人,他最可靠的信使——悲哀,并且告诉他,紧紧地尾随着那个人,撵上他,缠住他。没有哪一个女人能像悲哀那样温柔而忠实地贴近她所眷爱的人。两年前,我的妻子决定与我分居。我没有表示任何异议。仿佛这是一桩顺理成章的事。假如她提出与我离婚,我抑郁不欢的心境也许会更为轻松一些。不过这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的问题是,我的舅舅丢了,如果要我接受这样一个事实,那就必须首先确定,我是否有过一个舅舅。
在回家的途中,有两件事情值得一提。
当我跳上公共汽车的时候,正值上下班的高峰时间,可车厢里却没有什么乘客。准确地说,除了我和那位正在昏昏入睡的售票员之外,车上只有三个人。首先引起我注意的是一位十七八岁的少女。她有着令人心痛的美貌,而装束和仪表却显得不可理喻。她只穿着一只鞋。手里捏着一把棕色的琴弓。她擦拭眼泪的动作,让人联想起一位正在演出的小提琴手。两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一左一右,将她夹在中间。他们面无表情,毫不理会她的啜泣和战栗。他们下车的时候遇到了一点小小的麻烦。那位少女死死地抓住门边的扶手不愿松开。她居然与那两个人僵持了十几秒钟。她那柔弱的躯体里竟然蕴藏着这么大的力量,不能不让人感到震惊。
还有一件事。那就是,我忽然想起自己确实曾经有过一个舅舅。听母亲说,是个裁缝,远在福建的莆田。由于家族的频繁迁徙,就连我的母亲也没有见过他。在母亲的弥留之际,她让我尝试性地往福建寄过一封信,但始终未获回音。既然我的妻子说舅舅丢了,那么很显然,那个神秘裁缝此刻已经来到了上海。
2
给我开门的是一个瘦小的,戴着旧军帽的老头。柔软的帽舌耷拉在额前。被阳光晒黑的面颊像是积了一层厚厚的,鳞片似的硬茧。妻子在躺椅上看书。窗外黄昏将尽,暮色中已透出微微的凉意。
据说,这个老人是我舅舅的同伴。他是在车站的人流中与舅舅走散的。他最终能找到这里,是由于写有我们家住址的信封恰巧就捏在他手上。妻子说,这个老头身上带有蛮夷部族后裔的一切特征:语音古怪刺激,相貌委琐,举止乖戾,不伦不类,而且一进门就号啕大哭,如丧考妣,招来了众多邻居的围观。妻子每说一句话,老人就使劲地点一下头,以表明她的话准确无误。此刻,他蹲在一只盛满清水的脸盆边上,正在给不知从什么地方买来的塑料娃娃上发条。他像一只鼹鼠那样探头探脑,怡然自得,似笑非笑的脸上已然看不出丢失同伴的悲伤。
“整整两个小时,他都在摆弄那只玩具,看它在脸盆里扑通扑通地划水,就在一旁嘿嘿地傻笑。你拿他毫无办法。”妻子说,“他让我想起了某种早已灭绝的史前动物……”
有那么一阵子,我的心情并不很坏。我知道这主要是烟草的作用所致。它萦绕于舌尖、喉管和肺部之间,最后深达丹田,带给我无所用心的安宁。随着舌面味蕾的迟钝,随着大脑获得片刻满足之后必然出现的麻木和厌腻,它将一点一点地消失,就如依附在窗台上的最后一抹斜阳。似曾相识的黑暗很快就会将它吞没。
玩具娃娃不时地触碰着脸盆内壁,发出“当当”的声响。我的眼前呈现出一块碧波荡漾的游泳池。在正午的阳光下,池面上蓝色、红色的漂浮物在水底投下弯弯曲曲的影线。那些海豚般丰满圆润的女人,抖动着腿部、臀部富有弹性的肌肉,甩动着长长的手臂,露出刮得很干净的、白皙的腋窝。我还想到了月色笼罩之下的大海,孤寂的水手遇到了新的难题:一个不知道要将航船开往何处的人,灯塔对他毫无用处。我想起了羁旅的行人。风雪交加的车站,除夕之夜糕饼的香味扑面而来。门联和桃符在雨水中渐渐褪色……想起了所有的,就等于什么也不想。如果不是那个戴旧军帽的老头悄悄地来到我的身边,我不知道遐想的游丝最终将会把我带到一个什么地方。往往会有这样的时刻,当你在遐想中感到甜蜜而自由,仿佛所有困扰着你的难题已烟消云散,仿佛此刻的世界仍然像诞生之初那样清新、天真无邪,立刻就有一种令人心碎的忧戚突然将你紧紧抓住……
老头捋起湿淋淋的袖子,让我看了看他汗毛浓密的手腕上戴着的那只电子表。我以为这是一种无声的提醒或催促:时候不早了,我们应该去车站寻找舅舅了。不料,我的妻子却笑着说,他是想给你点烟。果然,老头按了一下手表上某个暗藏的机关,表壳上立刻腾起一缕幽蓝的火苗。我只得掏出一根烟,让他点上。
妻子一直在劝我不要过于担心,尽管她知道我一点也不为此而担心。这是两个敏感得近乎病态的人待在一起所达成的默契:两片镜子相互映衬出同一片虚无。“如果你的舅舅也是这样一个尚未彻底进化的类人猿,他丢了倒也不是一件坏事。”话虽这么说,我还是能够隐约感觉到,她似乎有点喜欢这个戴旧军帽的瘦老头了。她进厨房准备晚饭的时候,老头就在水池边帮她洗菜。她哼哼唧唧地唱着那支我所熟悉的歌。我从未见她这么快活过。一首忧伤的歌经她一唱,竟然也快乐无比。隔着厨房与客厅之间的那块毛玻璃,我看见老头将一面蓝布围裙系在她的腰间,在她的背上打了一个结。由于毛玻璃所造成的视觉的偏差,我仿佛看到,老头一直紧紧地依偎着她,看上去就像一个受到惊吓而不知所措的孩子。
饭后,妻子嘴里叼着一枚牙签,刚刚在睡椅上躺下,老头就像飞蛾扑火似的蹿到了她的身边,替她按摩着双腿。他的身手如此矫健,丝毫看不出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人。妻子惊愕地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我。我想她本可以轻易地阻止这一不合礼仪的举动,但微微张开的嘴唇似乎不经她同意就发出了表示鼓励的哼哼声,伴随着竹椅有节奏的嘎嘎作响,她一度咯咯地笑了起来:“你看看,这家伙有多么的野蛮!你拿他有什么办法?”
只有我才能体会到,她所说的野蛮一词包含着多少温柔与赞叹的意味。
3
第二天,我给一位熟识的报社记者打了电话,希望他们替我登一则寻人启事。对方说,如果可能的话,也要三天之后才能登出,而且看版面的情形而定。这等于是委婉的拒绝。末了,他毫无逻辑地胡乱安慰了我一通:你的舅舅又不是小孩,他是不可能丢失的。说不定有一天他会自己找上门来,大不了买张返程票回老家。你正好可以省下一笔不必要的开支。何况在道德上你也无可指责,你没有对他置之不理。你给我们报社打过电话,就算是尽到了一个外甥的职责。最后他来了一句:事如求全何所乐?让他去吧。
这天下午,我擅自取消了两节形式逻辑课程。有八名学生自愿提出可以帮我去车站一带寻找丢失的舅舅。他们大多是成绩较差的学生,对期末考试没有信心。实际上,我从不在考试这件事上与学生为难。在我长达五年的任教生涯中,还没有给过一位学生不及格。我曾反复向他们暗示:在我的班上,要想考不及格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道理很简单:假如学生因不及格而补考,我还得煞费苦心地出另一份试题,出席另一次监考,批改另一份试卷,而我也不认为,那些在我看来毫无逻辑性可言的形式逻辑会给那些面黄肌瘦的学生带来任何真正的益处。但每到考试来临,总有一些患有神经衰弱症的学生给我送来烟酒。当然,我在收下这些礼物之前,照例还要推让一番。有一年考试之后,一个长相不俗的女生对我进行了一次特殊的深夜拜访。她是毕业班的学生,此前已有四门功课不及格,如果再有一门课需要补考,她将被勒令退学。我还记得她当时那副楚楚可怜的哀婉面容,以及她那差一点让我灵魂出窍的暧昧的暗示:“我要怎样做才能让您在我的卷子上打六十分呢?”
为了彻底打消她的顾虑,我向她演示了潜心研究多年而发明的试卷批改法:我先将试卷整整齐齐地叠好,然后用一种十分优雅的动作将它抛出去,试卷立即就像扑克牌一样地在地板上均匀铺成一条长龙。经过长时间的训练,我想即便是技艺出众的牌戏高手,其手法亦不过如此。我给抛得最远的那份打上九十分,然后依次递减,直至六十分,大致算是一个回合。
我没有和同学们一起去车站,而是像一个无所事事的人那样回到了自己的单身宿舍,并且立即上床睡觉。只要一关上房门,我就成了一个无所挂碍的人。我钻入被窝,呼吸着阳光在床褥上留下的好闻的布味,随手拿起一本什么书,既不阅读,也不沉思,让大脑维持着懒洋洋的失神状态。我脆弱的心仿佛披上了厚厚的青铜铠甲。我知道,我的这份闲暇与慵倦是时间所赠予的不可多得的礼物:本来我此刻应该在车站一带游荡,寻找舅舅的踪迹,还得忍受汽车尾烟给神经系统的种种不适。而现在,我可以透过窗台那盆正在盛开的红花,在入睡前一刹那,谛听着远远传来的园丁工人的窃窃私语。我仿佛再次确定地意识到自己并非苟活人世,而是在享受生活。
后来我得知,学生们根本没有去车站。他们在一家保龄球馆待了两个小时。随后,有两位女生去美容院做头发,男生们则在路边观看一具刚刚发现被发现的女尸。据说死者是一位少女,尸体尚未腐烂,被分割的尸块怎么也无法拼合成一个完整的形状。最后,等到天黑下来的时候,他们在街上遇见一个疯子,就强拉硬拖地带了回来,一口咬定这个疯子就是我丢失的舅舅。他们事先显然都统一了口径,似乎从逻辑上无懈可击。我感到无比气愤。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去车站——你要想在这个地方生存下去,就必须随时准备原谅所有的欺骗,甚至是玩弄;也不是因为他们竟然以一个疯子来敷衍塞责——谁也不能担保我的舅舅不会在一夜之间突然发了疯。我感到气愤,是因为这个疯子是个女的。
寻找舅舅的象征性行动就这样结束了。后来,我的妻子提出了一个让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案:既然舅舅实际上已经丢失,既然我们与他素无谋面,更谈不上什么感情,我们不妨权且将那个戴旧军帽的老头当成舅舅来侍奉。从此以后,这个老头一本正经地当起了我的舅舅。这并没有什么不好。有时,我的妻子也会开玩笑似的问他:不知道你那个可怜的同伴现在怎么样了?那时,老头已经学会了这个城里人人会说的那句口头禅。他一边替她按摩着双腿,一边漫不经心地说:让他去。让它去,是约翰·列侬的一首忧伤的歌。我和妻子都喜欢唱。熟悉的旋律一旦.99lib.在耳边响起,我就会觉得自己意志坚强,不可战胜。
当黑暗的乌云将我笼罩,
玛丽母亲就会来到我的身边
用她那智慧的忠告劝慰我:让它去。
当晦暝的时间将我抓住
她就会出现在我的面前,说,让它去。
所有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心灵破碎的人
都会同意这样一个回答:让它去,让它去。
打秋千
在诺福克,
七月下旬下午过去了一半
“诺福克,美国中部一座幽僻的小镇。属衣阿华州。盛产烟草、棉花和甘蔗……”
写到这里,李惟翰多少有点不着边际的感觉。事实上他对诺福克在美国确切的地理位置一无所知。管他的呢,他想,写作就是杜撰。人们总不至于为了一首诗评而特地去美国考察一番吧。于是,他接下去写道:
诺福克的居民多为印度支那人、马来亚人杂交的后裔。在拉丁语系中,诺福克一词的词根含有“幸福”之意。这是理解这首诗的关键所在……
飞机正在下降。气流掠过机翼,发出一连串均匀的蜂鸣音。透过机舱的窗户,他仍然可以看到那轮漂浮在昏暗云团之上的圆月。它随着机身的颠簸而跳跃。他知道自己就要抵达目的地了。他熟悉这里的几乎每一条街道。而当城市晦暗的灯火突然从灰蒙蒙的云层中闪现出来,跃入他的眼帘,李惟翰还是感到了一阵隐隐的刺痛。
他看着远处的那轮圆月。它曾经在他童年摇篮的扶手上投下桂树的阴影,使小巷深处爬满常春藤的墙壁变得一片幽蓝,似乎每一扇窗户中都暗藏着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在他去黑龙江插队的列车上,它一路跟随着他,像一尾在水底游来游去的鱼,又像是一只啁啾不已的小鸟,在车窗外深黛色的树林中闪闪烁烁。它曾经照亮过农场遥远的地平线、他的简陋而甜蜜的婚床,他一生中许许多多个寂静的时刻。现在,它成了一块呆板的、褪了色的、褪了又褪的织物。很快,乌云的阴霾遮住了它。
空姐朝他走了过来,让他系上安全带。随着机身的陡然下沉,持续不断的眩晕感涌上了他的额头。他打开记事本,在上面飞快地写道:
亨利·泰勒在这首题为《打秋千》的诗中所要表达的中心意象正是眩晕。秋千,类似于卡夫卡笔下的钟摆,两者都暗示了生存的不真实感……
随后,他合上了记事本,闭上了眼睛,等待着飞机的起落架接触地面的一刹那。
这一次,报社派他去武汉采访水灾,允许他在上海停留三天。有许多棘手的事等着他去处理。
他必须去医院与他的前妻作最后的告别。姐姐在不久前的一封来信中告知了他这一消息。她的腹部长了一个肿瘤。医生们替她打开腹腔,仅仅是为了有机会可以将它重新缝上。她的日子不多了,但也不至于很快。她好像有什么重要的话要对他说,希望临终前能够与他见上一面。
他还得去看望他读博士时的导师。这些日子,师母每天都要给他打电话。据说是先生的神经有点不太正常。实际上,他的神经系统一直有毛病,时好时坏,它集中反映在导师眼珠的转动上。李惟翰又想起了师母在电话中幽默的语调:老头子眼珠子是世道人心的晴雨表。五七年被打成“右派”时,他的眼珠每分钟还能转动十七八下;六六年“文化大革命”,锐减到十二三下:到了如今,你猜怎么着?它几乎不转了。
另外,假如他没有记错的话,两天之后,也就是七月二十六日,他的一个好朋友要结婚。豆豆是他的中学同学,后来又一起去了黑龙江。李惟翰喜欢朋友,也喜欢仪式,喜欢婚礼中混合着狂欢与忧伤的氛围。
当然,他真正愿意做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去看看他的女儿,带她们去公园或者儿童游乐场。当年,他与妻子办完离婚手续去南方时,她们还在摇床里熟睡。她们是双胞胎,一个叫李动,一个叫李静。现在已经五岁了。他记不清她们的脸,只是保留着一丝模糊的印象:李动好静,恨不得把一天二十四小时全部用来睡觉;李静好动,小胳膊小腿从早到晚踢个不停。他担心与女儿见面时能否将她们区分开来。一想到这对双胞胎的女儿,李惟翰的心情顿时就变得复杂起来。她们的降生涉及到深藏在他心底的一段隐秘。时间的消逝没有帮上他什么忙。遗忘反而使记忆更加牢固、坚实,历历在目。
在上海逗留的这三天中,他还得抽出时间,写完亨利·泰勒的这篇诗评。他给南方的一家杂志社开了一个专栏,介绍当代诗歌。截稿日期快要临近了。泰勒的这首诗他已经读过无数遍了,它仿佛是专门为他写的,李惟翰觉得自己的生活正像鼓点一样追逐着这首诗的节奏。有时,他感到自己就是亨利·泰勒,或者说他变成了两个人:一个正在通过虹桥机场的出口,走向热浪逼人的茫茫人海;另一个安坐在诺福克小镇幽静的木屋中,写下那些温暖而伤感的文字。
她的体力吃不消
医院用来对付癌症的
射线和放疗药剂
肝胆外科的病房在住院大楼的六层。李惟翰来到那里的时候,正好赶上早餐时间。病人们手里拿着饭盆伫立在各自病室的门口,等着餐车从走廊的另一端推过来。
一位年轻的值班主任带他来到妻子的病房门前。尽管李惟翰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妻子容貌的衰变还是让他吓了一跳。那是一段蚕食后纤维毕露的桑叶,一段白蚁蛀空的朽木。“真是让人难以置信……”李惟翰自语道,眼睛不敢朝妻子那边看。
她服了镇定药,还在昏睡之中。她的弟弟坐在床边看书。
“这就是病魔创造的奇迹!”值班主任双手插在宽大的衣兜里,不时摇晃着身体。他的语调中既有无奈,也有赞叹。“到了这个地步,我们所能使用的维持生命的药物与病魔的进攻相比,微不足道。”
“她知道自己的病情吗?”李惟翰问道。
医生笑了一下。脸上的表情显示出回答这个问题的复杂程度。他说:
“我们没有告诉她。但据我们看来,她应该有所察觉。所谓的不知道,不过是假装不知道而已,这是一种保护性的幻觉,来自于巨大的求生本能。我们(他再次强调了这两个字)认为,事到如今,应当明确地告诉她实情。毕竟,她神志清醒的时间屈指可数。至少她可以自己决定如何安排剩下的这点时间。这是出于对病人的尊重。当然啰,有些人就是愿意不明不白地死掉,那就另当别论了。”
看到李惟翰走进来,她弟弟合上那本《四大名捕会京师》,从床边的椅子上站起身来,伸了一个懒腰。
他告诉李惟翰,医生们也许预料到了4床的病人昨晚要咽气,给她服用了大剂量的安眠药,大概是怕吓着她。那人是一个出租车司机,天没亮就蹬腿走了。尸体是早上拉走的,暂时还没有新的病人补充进来。
“这本书你就留着看吧,”他将温瑞安的那本小说递给他,“我走了。”
他让李惟翰至少待到下午三点,姐姐单位工会的人来了之后才能离开。
她的脸上像是涂了一层蜡。灰灰的,但很亮。下巴尖利,如刀削的一般。头顶秃了一块,连眉毛都掉光了。她的嘴唇不安地抖动着,仿佛在梦中喃喃自语。
十二年前的一天,时间也是早晨。李惟翰刚下火车,他身上的雪片还没有完全融化掉。他轻轻地打开门,走到了她的床边。阳光透过光秃秃的杉树林,照亮了窗台上的积雪。她的脸深埋在松软的枕头里,一只手平放在床侧,一只上举,像一个凫游在水面上的仰泳者。那时,她的时光还是一堆色彩鲜艳的积木,怎么拼都能拼出一个有生气的未来,那时,新买的结婚家具上的油漆味尚未散尽,花瓶中还没有来得及插满芬芳馥郁的百合,他的身上还残留着黑龙江农场的干草味。他就这样坐在床边,一动不动地看着她,舍不得将她唤醒。她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笑。无声的,带着骄傲,惊讶与羞怯,没完没了地笑。
终于,她睁开了眼睛。像看着一个陌生人似的打量着他。
“你是什么时候到的?”她问道。
“刚来。”
“我弟弟呢?”
“走了。”
李惟翰提到了他姐姐写给他的那封信。妻子点点头。她说她现在连喘口气都觉得吃力。护士小姐拎着输液瓶朝她走过来。妻子下意识地举起两只手,反复比较着,犹豫着该用哪只手输液。
护士费了很大的劲才把针头扎进去。另有两个护士一边说着什么,一边给4床换床单。妻子把头侧过来,问她们:
“4床是不是出院了?”
“出院了。”护士愣了一下,然后飞快地交换了一个眼神,说道。
“要是今天没有新的病人进来,”等护士们走了之后,妻子低声对他说,“晚上你就睡在这里。”
李惟翰未置可否地看了她一眼。
“孩子呢?”他问道。
“你姐姐把她们领走了。”
他姐姐在市郊开了一家成衣店。生意不好也不坏。妻子说,他姐姐常常来医院陪她,不过从不带孩子们来。“我现在看上去是不是挺吓人的?他们不让我照镜子,不过我从别人的眼睛里能看见自己。”
她还提到了他的两个师弟。他们每个周末都来看她。她指的也许是常知辛和唐金。除了豆豆之外,他们两个人就算是他在上海最好的朋友了。
“人有时只要走错了一步,甚至只是稍稍犹豫一下,噩运就会抓住你紧紧不放。”她的眼泪又流出来了。
“事情已经过去了。”李惟翰说,“别再想它了。”
事实上他们都没法忘掉那件事。它像一枚生了锈的铁钉,打在心脏的深处。在离婚之前,他们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忍耐与克制,试着接受这个事实。最后还是分了手。他记得妻子从法院出来,曾对他说过这样一句话:事情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个样子。那它究竟是什么样子?李惟翰没有多想,也不愿去妄加猜测,因为他的口袋里已经有了一张绿色的离婚证书,还有一张飞往南方的机票。
这时,他突然觉得妻子的眼神有些不太对劲。她先是呆呆地看着他,仿佛在心中盘算着多年前的一件小事。接着,她轻轻地说了一句:噢,它又来了。脸部的肌肉随之开始了难看的抽搐。李惟翰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张破碎而真实的脸,就像每一寸肌肤都在经受着崩裂、瓦解的痛苦。薄薄的毛毯下面,她的腿高高地耸立起来,整个身躯向上隆起,犹如一只甲壳虫想要将仰翻的身体倒转过来,而每一次都遭到了失败。该死的,它又来了。她叫道。指甲在铁床的扶手上划出了刺耳的声音。她试图撕开胸前的病号服,撕开脖子的皮肤,只是为了让自己能喘过一口气来。李惟翰看见回流的血液顺着玻璃软管伸伸缩缩,看见了她那只蹬掉毛毯的纤细的小腿,袜子褪了一半的脚踝。李惟翰俯身问她,要不要请医生来?要不要按床头的紧急呼唤铃?她没有回答。
医生们早就赶来了。他们站在门边,远远地看着她,脸上古怪的表情好像在说,我们也无能为力。门口还簇拥着几个病人,伸长了脑袋朝这边张望。他们脸色灰灰的,有怜悯,有恐惧,也有庆幸:好在不是我……
李惟翰感到妻子向他使了一个眼色,一个含混不清的暗示。他立刻就明白了。她是让他转过身去。她不愿意让他看到自己最为脆弱的时刻。女人对于自己的容貌有一种近乎病态的敏感。她的眼神央求他转过身去,不要看着她。可是她也许并不知道,病痛早已在不知不觉中挥霍掉了她的万贯家产,她已一贫如洗。她的美丽破了产。
李惟翰觉得自己掉在了一个黑得没有尽头的窟窿里。意识的朦胧的光亮不多不少,正好能够照得见他内心的冷漠。他转过身去,看着窗外。他想到了一个古老的字谜。谜面是:比二多一半。谜底是死。
屋外阳光炽烈。病室的空调给他带来了错觉,盛夏变成了春天。窗口正对着住院部的大花园。树木新栽不久,还不足以蔽荫。临近中午的时候,花园里几乎看不到什么人。蘑菇状的凉亭空空荡荡。只是在人工池塘的对面,有两个小孩在那儿钓鱼。
进来一个护士。她给妻子注射了止痛剂之后又出去了。又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平静下来,头发湿漉漉的。
“每天它都要来这么三四次,折腾得你恨不得立刻死掉。”她微笑着对他说,“好在我对它已经习惯了。痛,有时也不是坏事,它可以抵消你对活着的贪恋。”
只有当她笑起来的时候,李惟翰才能隐约回忆起她那张一去不回的脸。他的心里涌动着数不清的箭镞。
“本来,我让你回来,的确有话要跟你说。可是我一看见你,就觉得没有必要了。我们都变了。”她说,“刚才护士给我打了一针,我要睡一会儿。我现在只有两个选择:要么疼痛,要么昏睡。”
她果然闭上了眼睛,但没过多久又睁开来,说:“你真的是变了。”她摇摇头,笑了笑。接着又说,“如果你没事,就在这儿坐一会儿。要是想走,也不用叫醒我,现在,我要睡了。”
妻子熟睡的这段时间里,李惟翰来到阳台上抽烟。看着楼下那座洁净的花园,他又把那件事从头到尾细细地想了一遍,这些年来,他已经让自己习惯了不再想它。他不知道,这件事的种种枝节,有多少是妻子闪闪烁烁地告诉他的,有多少是他自己想象出来的。也就是说,有多少出于妻子的背叛,有多少来自于他的怯弱。
五年前六月的一天,她与同事通宵值班。与他们在一起的还有系里的副主任老张。后来,老张接到一个电话,被校长叫去开会了。他们就在宽大的会议室聊天。同事提出来打扑克,她拒绝了。她盯着电视屏幕,看着电视新闻,揣摩着播音员的说话的语气,盼望着让应该发生的事发生。那些日子,她成天都处于莫名其妙的激动之中,情绪亢奋,脸上红扑扑的。有时像融化的冰,有时又像坚硬的石头。那是特有的五六月间的眩晕。每一个人都是如此,仿佛一件决定他们命运的大事随时都会发生,而且会发生得像他们想象的一样完美。
到了深夜两点,老张还没有回来。同事从包里取出一盘录像带。她本可以阻止他。因为她的心在远方。那时,她既幼稚,又纯洁,还好激动,多么好啊!在这之前,她的日子还像婴儿一样安静,多么好啊!
于是他们看录像。
看完了一盘之后,他们半天没有说话。寂静是暧昧的。同事问她还想不想再看一盘。她没有吱声。
于是,他又换了一盘。她后来告诉李惟翰,她唯一的愿望是老张赶紧回来(李惟翰问她,你是不是同时也在希望他不要回来,她想了想,回答说,她不知道)。这时,屋外突然下起雨来,同事去关窗户,顺便拉上了窗帘。
李惟翰没有等到下午三点就离开了医院。
就像
一个人担心一圈钥匙的响声
会打破一片寂静
沈先生背对着他,站在书房的窗前,手里捏着一只放大镜,正专心致志地从花盆里捉虫子。书桌上蹲着一只大白猫,懒洋洋的,眯缝着眼睛,不时用爪子蹭一下脸。
“先生近来还好吗?”李惟翰站在书房的门口,犹豫着该不该进去。
“不好。”沈先生硬硬地说了一句。
师母端着一杯茶,从过道里走过来,朝他吐了吐舌头,示意他到客厅里去。
李惟翰显得有些尴尬。他硬着头皮又问道,先生这些日子都在忙些什么,读些什么书?沈先生这才转过身来,冷冷地打量着他,过了半晌,才说:
“准备后事。”
“你别招他。”师母见状赶紧将他推进了客厅,低声对他说,“他的神志不太清楚,你就当他是个呆子。”
沈先生唯一的儿子几年前出车祸去世了。这似乎引发了他对于饲养宠物的疯狂嗜好。先生曾经养过狗,鸽子,金黄地鼠,兔子,现在只剩下了那只大白猫。李惟翰记得,他博士毕业的那一年,这只白猫刚刚捉回来,一只笔筒就足以容得下它。师母说,沈先生如今只愿意和白猫说话,他对所有的人都失去了信心。
再有,就是那些植物和花卉。家里到处都搁着花盆。总共约有六十多株。有些花早已枯死了,可先生仍舍不得扔掉。虫子孵出了卵,长出了翅膀,一到晚上就围着灯罩撞来撞去。
师母告诉他,先生最近的一次发作是在去年年末。他自己掏钱出了一本论文集,印了一千册。收到新书的那天他还挺高兴的,谁知当天晚上他就用放大镜从书中挑出了五十多处印刷错误。后来,他给报社的朋友写了一封信,寄去了勘误表。没多久,那封信就在报上登了出来,没想到,这封不足五百字的短信竟又错了八处。连他的名字都印错了。从那以后,先生整天都在唠叨着,他生活在一个垃圾堆里,因为他自己就是一堆垃圾。
“一天晚上,他硬逼着那只可怜的白猫背唐诗,我才知道他又犯病了。”师母说,“不过,他这次犯病,出书这件事并不是唯一的原因。”
“还有什么事?”
“你先喝茶,不着急,我们待会儿慢慢说。”师母给他往杯中续了水,站起身来,“噢,我差点忘了,你是抽烟的。”
“先生看上去挺正常的嘛。”李惟翰说。
“那只是表面现象。”师母在书架、茶几上乱翻了一通,没有找到香烟,却翻出一只打火机,“他的病时好时坏,你待会儿就能看出问题来了。”
她试了试打火机,还能用。她将它递给李惟翰:“我记得去年春节,校长来看望老沈的时候,曾丢下过半包中华,就是想不起搁哪儿了。这样吧,我下去替你买一包。”
师母这样说,吓得李惟翰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无论他怎样规劝和央求,师母还是执意要下楼买烟。
“我知道,你们抽烟的,烟瘾一上来比什么都难受。”她从门后取出一双套鞋换上,又拿了把雨伞,“你先坐会儿,我去去就来。”
师母走后,李惟翰想去陪导师说说话,但最终又改变了主意。他跟了先生三年,现在还是有点怕他。他严厉的目光总是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李惟翰随手翻着一本杂志,听着屋外沙沙的雨声。他忽然看到有团黑影在对面的墙上晃了一下,他还没有来得及转过身来,一双汗津津的大手突然从身后蒙住了他的眼睛。
“猜猜看,我是谁?”他听出这是沈先生的声音。他嘿嘿地笑着。
“您是沈先生。”李惟翰只得假装猜了半晌,然后答道。
“不对,你再猜。”
“是沈先生。”李惟翰不知如何是好,他又不敢挪开导师的手。
“猜不出来吧?”导师得意地笑着。
好在这时师母回来了。她拎着湿漉漉的雨伞冲进客厅,才替他解了围。
“国破山河在,疑是地上霜。”先生用一把纸扇敲着手掌,在客厅里来回踱着方步。他走到窗前,将纸扇夹在腋下,去侍弄他的那盆米兰去了。
屋外的雨下大了,李惟翰能听见马路上汽车开过时溅起的水声。
师母给他买了两包红梅。一包搁在茶几上,另一包,她不由分说地塞进了李惟翰的衣兜里,让他带回去抽。
“你们听,什么声音?”导师突然侧过身来,眼中流露出惊恐与忧虑。
在飒飒的雨声中,李惟翰听见楼下有人在打麻将。街对面的一扇窗户里隐约传来婴儿的啼哭声。不过声音很小,几乎听不真切。
“有人在敲门。”先生说,他依然僵立在那儿,噤若寒蝉。
“这么晚了,不会有人来了。”师母说,“再说,家里已经好几个月没有来过客人了。”
她说,先生总是这样疑神疑鬼的,他能听见花盆里植物的叶片舒卷的声音,听见花骨朵“啪嗒”一声绽开花蕾。当然这都是幻觉。他说他的耳朵里有海水涨潮的浪涛声,就连茶杯中也有呜呜的风鸣。他的脑筋坏了。
“见到小凡了吗?”师母忽然问他。
“没有,”李惟翰说,“我们已经有四年多没有见过面了。”
“怎么会呢?”师母显得有些惊讶,“你们不是最要好的朋友吗?”
“过去一度是这样。”李惟翰略带讥讽地说道。
曹小凡是李惟翰的大师兄,也是导师八大弟子中最受器重的一位,是导师道德文章的指定传人。
师母看出李惟翰的目光躲躲闪闪的,似乎不太愿意提起曹小凡。“这个曹小凡,这些日子也不知道他到底跑哪儿去了。”
通往阳台的纱门里,涌进来一股股凉气。李惟翰再次想到了他的妻子。想到她在病床上谛听的同一片雨声。还有她的病。它从心里生长出来,成了她每日呼吸的空气,最后毒性凝聚成了水滴,淤积于她的腹部。他想起了妻子反复对他说过的一句话:错误的人生无法开始正确的生活。
五年前的那天清晨,她疲惫地回到家中。李惟翰正在床前洗脚。他走了一夜的路,脚上都起了泡。妻子倚着房门,不断地往嘴里塞着薯条、爆米花和巧克力,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她在讲述那件事的时候,语调清晰而绝望。她说她其实不愿意那样做,一点都不想。李惟翰静静地听着,他觉得这件事不可能是真实的。他只是想赶紧找个地方睡一觉。他已经有两个星期没有好好睡过觉了。妻子说,一个人竟然会在毫无压力的情况下去做他生平最厌恶的事。与其说她在向他忏悔,请求他原谅,还不如说她被自己的行为吓坏了。忏悔导致了新的伤害。李惟翰冷冷地笑了一下,问她是不是感到快乐。妻子怔了一下,她似乎没想到李惟翰会问出这么刻毒的问题,她想了想,告诉他:“我的确很快乐。”
第二天下午,他将这件事告诉了他的导师。李惟翰记得,也是在这个客厅里。导师没有听完他的话,就打断了他。
“本来嘛,革命只不过是性的另一个隐秘的形式而已……”
他没有问妻子那个人是谁。他以为这样可以让他尽早忘掉这件事。可这个在暗处的人很快就变成了每个人,具体而清晰。就像一个竭力想摆脱命运纠缠的人,最终反而受到了命运的任意摆布。
师母再次提起了曹小凡。
“是这样,去年的国庆节,小凡来看望沈先生。那时他刚刚从单位辞职去做生意。闲谈中聊起了股票的事。他说得天花乱坠,我们也被他说动了心……”
“不是我们,是你。”导师叫道。
“是我,是我,”师母赶忙改口说,“沈先生一直对股票很反感,按他的说法,炒股票只不过是把别人口袋里的钱划拉到自己口袋里而已。我真后悔当初没有听他的话,更不应该将家里所有的积蓄都从银行取出来,交给他。总共是四万六千块……”
“是四万六千七百五十元。”导师再次纠正她。
“后来呢?”李惟翰笑着问道,“你们赚钱了吗?”
“开始的时候,倒是赚了的。”师母回忆说,“小凡拿走钱后的第二个星期,就打来电话,告诉我们赚了三千。我们当时也高兴了一两天。多点钱毕竟是好事。可后来,他那边就断了音讯。我们给他打电话,没人接,打传呼,没人回。最后我们只得不断地往他父母家打电话。他母亲一会儿说他在杭州,一会儿说他在洛阳,总之是音讯全无。
“直到春节过后,小凡才给我们打来一个电话,告诉我们,他的股票全赔了。赔得一文不剩。当时是你先生接的电话,沈先生听他这么说,就赶紧问他,‘我们的那笔钱怎么样?’你猜小凡怎么说?这个没良心的,他竟然用文言文对你的导师说……老沈,他说什么来着?”
“岂见覆巢之下,复有完卵乎?”导师悠然答道,“这是南朝刘义庆 href='1698/im'>《世说新语》中的句子,当时孔融被收,九州遑怖。时融儿大者九岁,小者八岁……”
“你别啰嗦个没完。”师母打断了先生的引经据典,“小凡这一句话,当时就把你的先生噎得口吐白沫,翻倒在椅子上,不省人事。说起你先生这次犯病……唉,还提他做什么?这笔钱,可是我们老两口后半辈子的活命钱啊,再说,孩子又走了……”她的眼泪流了出来。
“严格地说来,”先生摇着扇子朝他们走过来,“如今要想体面地活在世上已经是不可能了。受苦是道德的一部分。”
“他净说没用的东西。”师母喝了点水,啰续说,“我知道,你和小凡是最要好的朋友,看看能不能找到他,帮我们要回那笔钱,哪怕只有一半。你一定得帮我们找到他,拜托了。”她擦了擦泪水,紧紧地抓住李惟翰的手,仿佛她握住的东西就是她晚年唯一的希望。
李惟翰说,明天晚上他要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假如曹小凡也到场的话,我可以和他好好谈谈。”说完李惟翰就从沙发上站起身来。
师母问他在上海能待几天。李惟翰说,他已经订好了后天飞往武汉的机票,他要去洪水泛滥的灾区采访。
“哪来的洪水?长江不是都快断流了吗?”先生突然问了一句。
“那是黄河。”师母不耐烦地瞪了他一眼。
师母打着雨伞,蹚着积水,一直把李惟翰送到了街口的出租车上。
戒指要祝福
诺言要作出。还要遵守
第二天下午五点,在靠近外滩的金门大酒店举行了婚礼。
李惟翰觉得他的心情不适合任何形式的欢乐气氛。过了好长时间,他才安下心来。他的师弟常知辛和唐金一左一右坐在他的两侧,不停地与他说话。由于大厅里过于喧闹、嘈杂,另外李惟翰多少也有点心不在焉(他频频看表,惦记着他的双胞胎女儿),他们说了些什么,李惟翰一句也没有听清。
仪式正在进行之中。特地请来的牧师用上海话为他们祝福。豆豆与新娘交换了戒指,互相吻了对方。远远地看着这对俨然沉浸在幸福之中的新人,李惟翰再次想起了亨利·泰勒的那首《打秋千》:
老一套的问答会使我流泪
听到人声祈祷
神圣永久的结合
会使我想到
任何人的一生都是宝贵的,但不是
宝贵得不能
献给爱情
钢琴师坐在大厅的一个角落里,弹奏着肖邦、巴赫和柴可夫斯基。只有在喧闹骤停的瞬间,李惟翰才能听到断断续续的乐曲和窗外的雨声。
尽管她弹得不好,有几处还弹错了,他还是能分辨出欢快中的忧伤,热烈中的寂静和遥远,仿佛觉得所有的人语、欢笑和掌声都汇聚成了一条缀满鲜花的小溪,从他的心底汩汩流出,最后变成了甜蜜温柔的喃喃自语,回荡在记忆深处的某一个岑寂的时辰……
“你怎么老是发呆?”常知辛用胳膊碰了碰他。
“差不多有四年没有见面了吧?”唐金用一只手遮住嘴巴,优雅地剔着牙,“我们知道你心里很苦……”
“其实谁都一样。”常知辛亲热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待会儿喝完酒,我们带你去散散心。”
“咱们哥儿几个总算是又聚到一起了,”唐金满脸酒气地对他说,“别的事就甭去多想了。唉,就差小凡那厮没来。”
“有什么话就痛痛快快地说出来,别老闷在心里。”常知辛说。
“我打算与妻子复婚……”李惟翰低声地嘀咕了一句,连他自己也吃了一惊。好在大厅里突然响起了一片掌声,常知辛和唐金都没有听见。豆豆举着一只高脚杯,拉着新娘,要来为客人们敬酒了。
也不知道是谁开的头,大厅里忽然有人唱起歌来。开始的时候声音很小,但很快就在宽敞的大厅里回荡开了。他们唱的是那首老掉牙的《闪亮的日子》:
我们为了理想
历尽了艰苦
……
掌声稀稀拉拉地响了起来。有人用筷子敲击着碗碟,酒瓶,打着拍子。他们刚唱了几句,另一桌的人用更大的声音压住了他们,另起炉灶:
看见了野菊花
想起了我的家
老头子,老太太
咿呀……
“疯了,疯了。”唐金倒跨在椅子上,拍着手,叫道。
“就像他妈的传染病一样……还有你,我的姑娘,咿呀……”常知辛一边说,一边唱。
就这样,歌声从这一桌蔓延到另一桌。李惟翰感到自己有点醉了。唐金还在往他的酒杯里倒酒。喝吧,喝吧,喝死就算啦。随后,他跳到椅子上,亮开嗓子唱了起来:
我们的世界呀
就像一个垃圾场
一堆臭虫在里面
你争我抢
吃的是良心
拉的是思想
唐金这一唱,大厅里突然一片死寂。客人们面面相觑,似乎有点不知所措。李惟翰看见桌面、窗户、吊灯、墙壁上的大红囍字都在旋转,越转越快。大厅里婚礼的盛宴开始变得不真实,一阵哄笑和喧哗响起在大厅的另一侧。李惟翰觉得这声音就像是从阒寂无人的山谷里传出来似的,来自山涧湍急的水流。宾客们要求豆豆和新娘当众接吻。他们显得犹豫不决。于是,大伙儿又一块喊:
一二三四五,我们等得苦
一二三四五六七,我们等得好着急
……
“我想出去透透气。”李惟翰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常知辛和唐金扶着他。三个人跌跌撞撞地来到了酒店的门外。雨下得正大。马路上的大树被风吹得狂舞乱摆,雨点密密麻麻地泻在街面的淤水里,荡起了一层水雾。
他们刚从酒店里出来,豆豆就撇下新娘从里面追了出来。他拉住李惟翰说了会儿话,然后看了看唐金和常知辛,问道:
“你们打算去哪儿?”
“你管我们去哪儿。”常知辛一脸苦笑。
“我们陪老李去散散心。”唐金说。
“散心?去哪里散心?”
“我们哪儿也不去。”常知辛说,“我们送老李回家。”
豆豆将信将疑地看着常知辛,正要说什么,唐金朝他挤了挤眼睛。豆豆转过身来,看见浓妆艳抹的新娘早已出现在廊下。她扭动着肥胖的腰肢,冷笑着,咯吱咯吱地走下台阶,来到豆豆的跟前,不由分说地揪住了他的一只耳朵。豆豆咿咿呀呀地叫着,斜着身子被她拽走了。
“豆豆这个人,”唐金点了支烟,笑道,“假如他一天打来十个电话,至少有九个是问我们晚上去哪里,好像我们随时随地都会将他抛弃似的。”
“豆豆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常知辛叹了一口气,“好不容易找了个女朋友,没想到这个女人力大无比,有万夫不当之勇,动不动就要拿电视机砸他……”
酒店里仍有人在恹恹地唱歌。他们在廊下站了会儿,等着这场暴风雨过去。
“我得走了。”李惟翰抬腕看了看表。
他要去姐姐那儿看看女儿。第二天早上九点钟,他就要赶往武汉了。
“不急。”常知辛说,“我们先去找个地方醒醒酒。”
他们去了街对面的一家泡沫红茶馆,在那里待了两个多小时。随后又去海上小屋看了一会儿歌舞表演。
他们从那里出来,已经是午夜时分了。他们来到大街上,雨还在零零星星地下着。唐金伸手拦住了一辆出租车。李惟翰说,他现在一定得走了,说不定他姐姐还在等他。三个人在车门边僵持了半天,常知辛想了想,说:“那就先上车再说。”
“我们去哪里?”李惟翰不安地问道。
“到了那儿,你就知道了。”唐金吸着烟,神秘地朝他笑了笑,“我们也拿不出更好的东西来招待你了。”
出租车在雨中行驶了半个多小时,踅入了一条僻静幽深的小巷。有一两处酒吧亮着昏暗的灯光。从火车汽笛悠长的鸣叫声来判断,他知道这个地方离车站不远。
出租车刚刚在酒吧的门前停稳,常知辛就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唐金,我刚才和你说的话没错吧?”
唐金也跟着哈哈大笑。
接着,李惟翰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在黯淡的灯光下,他看见豆豆正站在门前的台阶上朝他们挥手。
“这小子,你拿他有什么办法?”唐金骂道。
“我早就猜到你们会来这里。”豆豆的语调中充满了被冷落的忿忿不平,“想甩掉我,亏你们想得出来。”
“我们是担心你到这里扑个空,过来陪陪你。”常知辛回过头来,对李惟翰说,“你放心,这个地方我们常来,绝对安全。”
李惟翰在走进酒吧的同时,显然已经知道了此行的目的。他在心里盘算着,在明天九点飞机起飞之前,如何挤出两个小时去看看女儿。她们说不定已经变得让他认不出来了。他想象着女儿和他说话时的样子,声音,想象着他怎样用手去抚摸她们的小脑袋,而她们用同一个动作将头撇开。他的心怦怦乱跳起来。他沮丧地联想到,自己的一生都在想方设法去做他不愿意做的事……
酒吧里的气氛既暧昧,又让人沉醉,兴奋中透着紧张。几个男女对着一支蜡烛在角落里喃喃低语。他们的脸色模糊不清。一条窄窄的楼梯通向二楼,不时有几个身穿西装的人从楼上懒洋洋地下来。常知辛正和酒吧老板小声地嘀咕着什么,而豆豆却眉飞色舞地向唐金讲述洞房出逃的历险。
过了一会儿,常知辛来到他身边,让他到楼上去。李惟翰推脱说,他还没有准备好,尚未找到感觉。老板笑了笑,说,这种事没什么好准备的,上去了,就会有感觉的。最后,还是常知辛和唐金先上了楼。李惟翰和豆豆坐在窗口聊天。
他们聊起了在黑龙江农场迷路的那个夜晚。那是八月的一天,天气要比这里凉爽得多。他们沿着夕阳下的草滩往前走。两个小时之后,他们迷了路。他们喝得醉醺醺的。黑夜从桦树林的上空压了下来。月亮升起的远方传来了琮琮的流水声。豆豆说,如果他们一直往南走,就能走到安徽的老家。他们步履蹒跚地朝前走,将手里的酒瓶递来递去。迷路,正是他们所希望的。他们经过了一条黝黑发亮的小溪,一片结了籽的油菜花山坡,一顶排满蜂箱的帐篷,一艘废弃的小船(船舱里开满了野花)。他们看到了一个猎人,一条狺狺叫着的、怀了孕的母狗。到了午夜时分,他们自以为来到了世界的尽头,就躺在一簇白桦林里睡着了。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他们吃惊地发现,他们所在的位置距离兵团的驻地,只隔着一条小河,他们可以看见各自宿舍的窗户。连队的卫生员,他们偷偷爱慕的那个江西姑娘,正在河边晾衣服。
“要是可能的话,”豆豆说,“我真愿意每个早晨都从那片桦树林里醒来,太阳光照在身上,不冷也不热……”
很快,豆豆也上楼去了。常知辛和唐金还没有下来。李惟翰觉得有点困了,就伏在桌上打了个盹。
他醒来的时候,看见身边站着两个警察。同时,他感到背上热烘烘的。一个扛着摄像机的人站在门口。炽烈的照明灯使他怎么也睁不开眼睛。
那时我看着我的孩子们
知道她们像万物一样生长
但不会回到童年
早晨,两名警察把他从牢房里带了出去。他被推进了一间理发室。理发师那双沾满肥皂沫的手柔软地抚摸着他的脸。他给李惟翰剃了头,还刮了胡子,这都是不祥之兆。
接着他上了一辆囚车。两名押送他的警察古怪地向他微笑着。他不知道车往哪里开。他觉得自己不是在黑暗的囚车里,而是坐在儿童游乐场的过山车里。强烈的眩晕感使天空和大地变成了一个万花筒。“我们去哪儿?你们是不是打算枪毙我?”李惟翰问道。警察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仍然对他微笑着。其中的一名警察还给了他一支烟。随后,他们又聊起了罗马尼亚发生的事变。同时为在紧急状态下枪毙齐奥塞斯库夫妇是否人道发生了争执。
“如果你们要枪毙我,我有权提前知道。”李惟翰说。他感觉到自己只是象征性地张了张嘴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我可不喜欢突然死亡法……”
透过囚车唯一的玻璃窗,李惟翰终于辨认出,囚车行进在通往学校的高架公路上。是不是去学校开公审大会?如果是这样的话,还不如秘密处决。他一想到临刑前的那种公正,合理,甚至是优雅的折磨就心惊胆战。不过,按照导师悲观的论点,每个人无一例外地都会经历这种宣判,只是经受折磨的时间或长或短。这样想来,他又感到自己多少还得到了一点慰藉。
囚车驶进了学校的大门。大礼堂前人头攒动。李惟翰觉得自己再也不能等待了。于是,他用尽全身的力气朝那个警察愤怒地叫道:“你们是不是要枪毙我?”
这一次,他发出了声音,把身旁的常知辛吓得大叫起来。李惟翰也睁开了眼睛。
“别自己吓自己了。”唐金笑着说,“这么点小事怎么至于枪毙呢?再说,你的确什么也没干。”
李惟翰意识到自己是在闸北区的一个看守所里。他微微红了脸,心脏却还在狂乱地跳个不停。他知道自己刚才做了一个梦。但它并非虚幻,只有他能够明白它的真实性,仿佛是在一张旧地重游的旧照片里的情景:
那里的空气,阳光
都像这里
那是容易忘记的一天,但哪一天
多久以前,我试图确定时间
记忆却一去不返
透过看守所的栏杆,他能看见门外阴暗的长廊,巡游的看守在栏杆下露出的双脚。而更远一点的院子里,在阳光可以照得到的地方,草坪碧绿,闪闪发亮。蝉声在高大的杨树林里响成了一片。
他看了看表,时间已经过了上午九点。他已经错过了飞往武汉的班机。他心里.99lib?反而感到了轻松自在。
豆豆靠墙坐在地上,还在喋喋不休地与酒店老板纠缠不清。
“你不是说你在警察局有内线吗?你不是说万无一失,绝对不会出事吗?嗯?我们怎么会被捉进来的呢?”
酒店老板一个劲地朝他使眼色。央求他不要再说下去了。
“算了吧,”唐金说,“你在这里关两天就出去了,他这下可就惨了。”
豆豆说,他真正担心的是他的妻子虎妞。撒谎也许起不了什么作用,因为她很可能会在电视新闻中看到他。他说虎妞的那双手就像铁钳一样。“你一旦让她掐住了脖子,就只有翻白眼的份了。”
“你不是也学过几年武术吗?”常知辛说,“不至于任人宰割吧?”
“她通常是趁我喝醉了酒,意志薄弱,毫无反抗能力的时候,才突然下手……”
“这样的人,你竟然也会和她结婚?”
“不结婚能行吗?”豆豆一边说,一边捋起裤管和衣袖,露出了一条条结痂的斑痕,“你们看看,这都是她拿水果刀扎的。”
他们正说着,进来两个警察,将酒店老板带走了。过不多久,常知辛、豆豆和唐金也被他们带了出去。临近中午的阳光照亮了空空荡荡的走廊,看守所里一片静谧。
李惟翰不再为错过九点的飞机而忧虑,甚至,看守所里的寂静不再让他难以忍受。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是无缘无故的。他的心里很平静。只是窗外七月的骄阳,让他忍不住要流泪。他想,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伤害他了。
下午两点,李惟翰被带进了审讯室。他们没有让他坐在那张专门用来审问犯人的木凳上。一位上了年纪的警官将早晨搜去的记者证、身份证和笔记簿交还给他。
“我们已经查清楚了,你没有参加昨晚的淫乱活动。”他说,“不过。这并不能证明你纯洁无辜。只不过,你没有来得及上楼……”
李惟翰没有为自己申辩。他的逻辑是成立的。
“打个电话吧。”警官指了指桌上的那部电话机。
“给谁打电话?”
“随便什么人。”警官不耐烦地说,“让他带上三千元罚金。”
李惟翰说,他的妻子正生病住院。
“这个我们不管,不一定非得让你的妻子来。亲戚朋友,什么人都行。交了罚金,你就可以走了。”
李惟翰想了想,拨通了姐姐的电话。
姐姐问他昨晚为什么没有回来。她等了他整整一个晚上。小东西高兴得什么似的,她们差不多也一夜没睡。只是到天快亮的时候,她们才趴在缝纫机上睡着了。她问他现在在哪儿,问他能不能立刻赶回来。
“我要告诉你一件事。”姐姐说,“医院刚刚打来了电话……”
他的妻子昨天深夜在医院去世了。姐姐说,她没想到会这么快。她并不是死于癌症,而是死于突发性心脏病。
从殡仪馆出来,李惟翰叫了一辆出租车,来到了姐姐在市郊的成衣店。他远远地看见,在一棵高大槐树的浓荫里,两个女孩穿着同样的镶着花边的连衣裙,并排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喂鸟。
他的眼泪一下就涌出了眼眶。他轻轻地朝她们走过去,仿佛担心自己的突然出现会吓着她们。
“你找谁?”一个女孩站起身来,对他说。
“我找姑姑。”李惟翰答道。
“你是谁?”她又问道。
“我是爸爸。”
姐姐从屋里出来了。她刚才在午睡。脸上还留着藤椅压出的印痕。姐姐说,她本来也要去殡仪馆送送她,只是两个小家伙没人照管。“她们知道你要来,一大早就坐在门口等着。”
“谁是李动?”李惟翰看了看这两个孩子,蹲下身子,一手揽住了一个。
“我是李动。”
“我是李动。”
“不,你是李静。”
“你是李静。”
她们就这样吵着,叫着,像纷乱的阳光一样嘤嘤作响,鼓荡着他的耳膜。
“我也分不清。”姐姐笑着说,“她们名字早就弄乱了。无论你叫哪一个名字,她们都会一起跑过来。也许只有她们的妈妈能够把她们区分开来。”
“你是李动。”李惟翰对那个手里提着鸟笼的孩子说,“因为你的手指上缠着一块纱布。”
“那是让熨斗烫的。”姐姐说。
“你叫李静。”他又对另一个孩子说,“因为你的手指上没有缠纱布。”
她们想了想,几乎是同时点了点头。随后她们就从他怀里逃开了。
“她们现在跟你还不太熟,”姐姐说,“过一阵会好的。”
“我也有点不太适应。”李惟翰说。
姐姐问他打算怎么办,还去不去武汉?她给他沏了一杯茶。
“我还没有想好。去哪儿都一样。也许我会留下来,在上海找一份工作。”
“孩子们呢?”她又问,“你要领走她们,我还真有点舍不得。”
他们又聊了些别的事。过了没多久,李惟翰对姐姐说,他打算带孩子们出去玩玩。他想单独与她们待一会儿。
听说要出去玩,两个孩子又都朝他跑过来了。她们一个要去公园的儿童游乐场,一个要去医院看妈妈。
“我们还是先去公园吧。”李惟翰说。
他们离开了成衣店,出了弄堂口,来到了大街上。两个孩子像绒球一样跟着他,从他身体的左边滚到右边,又从右边滚到左边。她们告诉他晚上的闪电和雷声是多么的吓人,被熨斗烫伤的手指是如何的疼,她们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她们叫他“爸爸”,开始是怯生生的,有点害羞,像是在试探他的反应。她们频繁地使用这个词,只是对它感到新鲜和惊奇。
公园里看不到什么人,湖面宽阔,树木静穆,午后的阳光懒洋洋的,让人恹恹欲睡。他们去湖上划了船,去游乐场坐了过山车,然后他们越过一片树林的浓荫,一条铺着青石的溪流,来到了一排刷得雪白的栅栏前。
栅栏里的草坪上圈着两匹棕色的马,旁边矗立着一个用钢板搭成的滑梯,树丛里还吊着一只木板秋千架。
她们不断地爬上滑梯,再从光溜溜的钢板上滑下,她们满头大汗地重复着这个单调的动作。钢板烫得她们怪叫。
李惟翰坐在凉亭里,抽着烟,远远地看着她们。四周太安静了。蝉声在湖的另一端隐约可闻。不时有风从树林里吹过来,带着没有被太阳晒到的水的凉气。湖边的几只小船轻轻地摇晃着,撞击着水泥护堤。满满的湖水在风中推推搡搡,越过护堤,泼向岸边,打湿了竹篱中的一簇雏菊。
孩子们已经厌腻了钢板滑梯。她们正在打量着秋千架。她们来回推了几下,就找到了它的窍门。她们一个坐上去,一个在下面推。天哪——她们兴奋得尖叫起来。
在孩子们的叫声里,那个折磨了他将近五年的忧虑突然消失了。李惟翰用不着一遍遍地推算妻子怀孕的准确日期,不再担心,孩子们长大以后,她们的笑容中会不会浮现出另一个人的脸。
他想起了曹小凡。
在李惟翰去南方的前夕,小凡约他去喝咖啡。他什么话也没有说,就等于说了所有的。最后,小凡站了起来,走到他身边,把手伸给他,说,请你原谅我。李惟翰不假思索地握住了他的手,说,我原谅你。从那时起,李惟翰在心里就一直盼着他早死。
他想起了他的妻子,她在病床上没有向他说出的话,她表情复杂的笑容——仿佛要将那张毁损的脸深深埋入过去的岁月;他想到了他的师母,一串突然响起的电话铃声就预示着一个奇迹;还有他的那些朋友,他们在这个城市里东奔西走,寻找着他们需要的一切,唯独找不到安宁。他转过身来,看着那只被阳光照得斑斑驳驳的秋千架,看着他的孩子们。
知道她们像万物一样生长
但不会回到童年
虽然几年以后
她们的头发也许会被风吹
起仿佛她们站在
远离他的人生道路上,做出了
急转弯的姿势
苏醒
1
有一天,在北京医院的门口,一个人懒洋洋地朝我走过来,对我说:
“看见我眼睛里的血丝了吗?我昨晚一夜没睡。”
他以为我一定会问他:昨晚去哪儿了?为什么一夜没睡?我没有这样问他,他随后告诉我,昨天晚上,他去帮着料理一位朋友的后事了。我实在应该问一下,谁的后事?谁死了?可我没有吱声。于是,他只得自己说出了下面的话:
“是王小波,心脏病。”
我看过王小波先生的文章,虽说不上喜欢,但也决不反感。按说,听到这个噩耗,总该表示点什么,问题是,我当时什么也没有说。当我一个人独自走开时,脑子里正想着另一件事,另一个人。就在十分钟之前,他突然陷入了昏迷,我们正等着他清醒过来,尽管我心里清楚,他或许永远不会醒来了。
当时,我们坐在客厅里,讨论着第二天的登山计划。他看上去兴致勃勃,实际上内心充满焦虑。笑容无法遮盖的阴云凝结在他的眉头,残留在他的嘴角。这种阴云不是痛苦,而是厌倦。我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他立刻就显出很不自在的样子。
他这副样子我并非第一次见到。我没有把它当回事,也没有想到要去安慰他。从他脸上我更多地看到了我自己。我知道,我的境况也不比他好多少。
他说,只有在登山的时候,才会忘掉那些像雾一样的烦恼。我的手里正好有一支圆珠笔,就在一张矿泉水征订单上写下了“雾”这个字。接着他又说,登山让他忘掉时间。是时间,还是时艰?我有点吃不准。我记得,我信手写下的两个字却是“灰烬”,而且,我还想到了“焦虑”这个词:既然有焦虑,必然会有灰烬。我又抬头看了一眼他的脸。这时,保姆端着一盘饺子皮进了客厅。
我注意到,我的妻子正在椅子上熟睡,怀里抱着一本还珠楼主的 href='4691/im'>《青城十九侠》。后来,当我重新回忆起这个上午的情形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她酣睡的样子:嘴巴不时蠕动着,像是在费力吞咽着什么东西。如果说,在那个安静的上午,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事发生,那一定是保姆端着饺子皮走进了客厅。她是来宣布一个惊人的消息的。
“今天吃饺子。”她说。
“什么馅的?”他问道。
“茴香。”保姆说。
接着,他伸了个懒腰,说了这么一句话:
“我还从来没有尝过茴香馅的饺子,今天总算吃上了。”
没有人会对他的这句话表示异议。但事情随之急转直下,无法挽回,速度之快,也许连他自己也无法意识到。这句话将是他留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声音。
在他昏迷倒地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和妻子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后来,她终于想到了给急救中心打电话;再后来,我们意识到,其实根本没有必要等待救护车,因为北京医院就在我们家的对面。另外,我们忽略了最应做的事:在他的嘴里塞上一颗硝酸甘油。其他的事情我都记不起来了。我只记得,当我们七手八脚地将他弄到楼下时,救护车还没有来。东交民巷的槐花全都开了。
2
两年前,在瑞典的布姆什维克,我遇见诗人多多。他旅居荷兰多年,头发全白了,看上去显得非常虚弱。我们在湖边散步,随后来到一棵大橡树下避雨。他穿着一件花格西装,坐在树桩下打盹。我看见孟浪(也许是别的什么人)推着坐在轮椅上的史铁生,正从树林里出来。那天雨下得并不大,于是,我们一起聚在树下聊天。多多说话时仍像十年前一样爱激动,喜欢骂人。不过,这一次他用的英语,蹩脚的英语。他在骂人时不说“Fuck you”,而说“Fuck me”,逗得我哈哈大笑。在雨中我们觉得快乐。
有人提起了他们,那些死者,我们共同的朋友。他们的死大多是因为自杀。气氛随之变得抑郁而沉重。我们很快就注意到了以上事实:几乎所有的自杀者都是在春天死去的。我们希望找到一两个例外,于是每个人都提供了一些姓名和日期。没有例外。这的确是一个问题。就像一部侦探小说所设置的谜团,春天即便不是谜底,至少也是线索之一。为什么会是春天?
如果一定要寻找解答,总会得出一些牵强附会的结论。多多提到了一位名叫岳重的诗人,早在七十年代,他就发现了春天隐含的恐怖,他有一首诗,在当时非常著名,题目就叫做《三月即末日》。也有人谈到了T.S·艾略特:
四月最残忍
从死了的泥土里滋生丁香
还有那位遁世者华莱士·史蒂文斯,春天总在他的诗作中扮演杀手的角色:
狂怒的春天过去了
所有被残杀的愚人来到了盛夏
我以为,胡河清博士在这方面的思索也值得一提,作为一名现当代文学的研究者,他的文章中洋溢着浓厚的神秘主义气息,我猜测,这与他对于时序、季节、术数和天象的持续兴趣不无关系。在上海华山路上的枕流公寓里,我们喝着刚刚上市的西湖龙井,对春天这个话题进行过一番简短的交谈,时间是一九九三年四月。谈话也是从一位朋友的自杀开始的。
“这与苏醒时的脆弱意识有关。”胡河清先生的语调里夹杂着钱塘方音,说话不紧不慢,“假如他能熬到夏天,也许一切都会好起来。他根本用不着自杀。”
我说我有点不太明白他的意思,胡河清接着解释说:
“在春天,随着万物的复苏,人的思维也变得格外活跃,积蓄了一个冬天的能量此刻都已蠢蠢欲动,各种念头纷至沓来,而不冷不热的暧昧气候很适合这些念头的生长。在冬天,至少还有严寒需要对付,通常你只要缩紧脖子就可以了。而到了春天,人会在不知不觉中迷失。到处都是平庸、呆板、浑浑噩噩,连空气都是甜腻腻的,连续不断的阴雨更让人厌倦。我这么说,只是打了个比方而已。你知道我想说什么。何况,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在春天感到不适,只有极少数的人被忧郁抓住不放,比如我……”
“我差不多也是这样。”我对他说。
“你是在安慰我。”胡河清摇了摇头,笑了起来,像个孩子那样天真无邪,“在我看来,春天的一切都是不真实的。当然,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毕竟夏天很快就会到来,一切都会在暴风雨中得到洗刷,或者,像我每天盼望的那样,在炎炎烈日下出一身大汗。”
“那么,什么是最可怕的?”我问道。
胡河清博士没有立刻回答我的话,他呆呆地看着墙角出神,那里有一张木台上有一面圆镜,镜子上覆盖着红绸布。大概是为了避邪。
“生机,”胡河清说,“空气污染得那样厉害,你还是能嗅到窗外的勃勃生机,它几乎是无处不在,却唯独不是你的。它就像一面镜子,映照出你的衰老、没落、陈腐、百无一用。所有的植物都长势良好,而我却要凋萎了。”
那天,胡河清博士留我用了晚餐。我的朋友徐麟教授后来告诉我,能吃到胡河清先生的晚餐,是一件难得的礼遇,我提到了那天的谈话,并表示了隐隐的担忧。徐麟想了想,对我说:“胡先生虽然生活在当今世界,但严格地说,他并不属于这个时代。”
第二年的春天,似乎也是四月,我在北京突然接到了陈福民先生从上海打来的长途,他只说了四个字:河清没了。
3
春天到了,我的好日子到头了。
在电话的另一端,传来了王润东干涩的声音。那时,他正在日本的福冈,而电话却是绕过美国打来的。他说,这样电话费便宜一些,我们可以好好聊聊。他的声音听上去很不真切,长吁短叹,很快就把我搅得心烦意乱。
他重复了曾与我谈起的一个个计划。比方说,他想去一 4e2a." >个地方“隐居”起来,别人无法找到他,而他却可以偷偷回来,躲在暗处,探访一下他的亲友。假如他高兴,也许还会突然现身,让我们大吃一惊,比如,他打算在五十岁时,去我的老家丹徒,找一个清净的地方,办一所小学,聊以终老。课余还可以开片荒地,种上几亩棉花。他说他喜欢闻棉铃的味道。春天就养养蜜蜂。
我说,计划得以实施的先决条件,是你能够活到五十岁(现在,我有点后悔这么说),而且丹徒那个地方已经不那么清净了。几乎每个镇上都有了按摩院,从安徽、四川过来的歌舞女郎已经使我们家乡那些本分的庄稼人尝到了开放的滋味。再说,我们那里根本就没有棉花,更别提养蜂了。
“那我们就去西藏。去西藏总可以吧?”
“恐怕也没那么容易。”
“基本上是这样。”我说。的确,我不该那样轻率地说话。我应该能够想到,他打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国家长途,不会仅仅是为了和我“随便聊聊”。
“好吧,再见。”
挂断电话之后,我的妻子一直忧心忡忡。她反复地追问我,她哥哥在电话中说了些什么,然后细.
细咀嚼着每一个字。慢慢地,她就琢磨出一点味道来了。
“这家伙一定是被什么念头缠上了。”她说。整整一个晚上,她都在喃喃自语,而我很快就睡着了。
差 4e0d." >不多在同一个夜晚,王润东给远在加拿大的一位朋友打去了同样的电话。我知道这件事,是在两个月之后,那时我和这位加拿大朋友正在五台山白雪皑皑的冰峰下穿越密林,希望为他找到一块理想的墓穴。
我与王润东相识已经十多年了。我每年的寒、暑假都在北京度过,见面的机会自然也不算少,可我们几乎从来就没有作过什么像样的交谈。那次电话是唯一的例外。他学的专业是飞机制造,而我的专业却是文学。我们之间唯一的共同之处,也许就是对各自的专业感到了厌恶,而对对方的职业却充满了羡慕。就是说,我们属于那样的人,通过对别人生活的想象来构筑自己的梦幻。
按照我妻子的说法(我也这么认为),她哥哥的举止多少有些乖戾。也许她能理解其中所蕴含的特别意义。他的房门永远关着的,只有在吃饭时,他才会出来。他很少与我们说话,随便对付几句,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而且总是带着一点语病。要么是“我对你的话感到很难令人费解”,要么是“若要己莫为,除非人不知”。听上去有些莫名其妙。
“这都是装的。”我的妻子对此解释说,在她们那个机关大院里,有的是公子哥儿和纨绔子弟,为了与众不同,他索性将自己伪装成一个可怜虫。他的衣服打满了补丁;他用麻绳捆着一摞书去上学,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买不起书包;他用结结巴巴的语调和别人说话,害得听者直咽口水。后来他果然成了一个结巴,这给他第一次恋爱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可是到了现在,他再也不用伪装了,假如他走在大街上,你一眼就能把他辨认出来,从里到外都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可怜虫。他还没有来得及抛弃这个世界,世界就抢先将他抛弃了。”
终于有一天,王润东突然提出来,要跟我学打桥牌。我妻子认为这是一个机会,可以彼此了解,消除隔阂和陌生感。“其实他心里很苦。人人心里都有一束光。就像汽车的前灯,本来是用来照亮前面的道路的,可他却用来烘烤自己的心脏,它迟早会被烧坏的。”
我走进他房间的时候,他正趴在桌上画图纸,身上只穿着一条三角短裤。“如果我每天都得画一张飞机图纸,也许就没有那么多的时间用来胡思乱想了。”进门后,我这样对他说。
“恰恰相反,我觉得摆脱苦恼的最好方法,就是去写一部永远写不完的小说。至少也要写得像普鲁斯特那样长。”他提到了普鲁斯特,说明他对文学也并非一窍不通。但随后他扶了扶眼镜,转身走了出去。谈话就这样结束了。
我听说,王润东最大的爱好是爬山。慕田峪、金山岭、白花山、小五台,北京郊外的山脉早就让他爬遍了。他最大的愿望是登上贡嘎山。不是珠穆朗玛。他不愿意凑热闹。实际上,他已经在为登上贡嘎山进行周密的准备了,但突发性的心肌梗塞却将他拽向最终的栖息之地:八宝山。
4
“有些人,就像这些冰块,只能在冬天生存。”我的妻子说,“到了春天,它几乎立刻就融化了。”我知道她说的“有些人”指的是谁。她的手里拿着一根铁锥,一把榔头,正在用力地将冰坨砸碎。医生们需要这些冰块,用于病人脑部的冷敷。
阜外医院的心脏病专家被请来了,据说他曾经抢救过胡耀邦。他查看了王润东的病情,过来对我们说:假如病人求生的愿望特别强烈,或许还有苏醒的希望。他的这句话并没有给我们带来什么安慰。我妻子的眼睛马上就黯淡了下来。“大概是不行了。”她用榔头奋力敲着冰坨,哭了起来,“哥哥大概没救了。”
我远远地看着她,站在窗口,克制着抽烟的欲望。我的心里没有叵测的担心。或者说没有担心;没有尖锐的痛苦,或者说没有痛苦。几年前,当我听到胡河清先生的死讯时,我曾惊讶自己何以没有深切的悲伤,没有眼泪,现在,我连这种惊讶也没有了。
王润东死后的第二天深夜,天空中沉闷的雷声预示着春天的结束。我记得,他的遗体被送入北京医院的太平间时,告别室里“彭真同志永垂不朽”的横幅尚未取下。
朋友们从各地赶来为他送葬。我和妻子去法华寺为他选购花篮,是白色的百合;去王府井替他买布鞋;我们挑选了他最喜欢听的莫扎特几首曲子在告别仪式上播放——好像这些事情仍然与他有关。我还把自己写的一部蹩脚的小说放在他的身边,让他带去阅读——好像他一睡醒来,真的会用来打发漫长的寂寞。
现在,王润东去世已经两年了。转眼又到了他的忌日。我的妻子打算写篇文章来纪念他。她想了一个题目,叫做《脆弱而高贵》。她大概是觉得高贵这个词语过于扎眼了,与她哥哥谦卑的一生不相吻合,就将它删去了。其实,在今天,高贵这个词,早就不是什么赞语了,它仅仅与不幸的命运还有点关系。而没有“高贵”,“脆弱”就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了。这篇文章终于没有写成。到了后来,连写文章的念头也渐渐淡了。它就像一块冰,一点点地融化了,什么痕迹也没有留下。
冰块这个比喻,也可以看成是我们为他写的墓志铭:
他死了,什么痕迹也没有留下。
马玉兰的生日礼物
事情的起因并不十分复杂,但它确实带来了日后一连串骇人听闻的屠杀。马玉兰,一只蟑螂就能把她吓晕的女人,竟然成了凤凰山一带让人闻风丧胆的匪首,多么不可思议!在她丈夫去世的那一年(一八九一年),三个未成年的儿子,年轻和美貌——这些昔日的荣耀全都成了她的累赘。与她结下不共戴天之仇的那个人,是她丈夫的弟弟,名叫朱大钧。假如他对漂亮嫂子的想入非非还不能算是一个错误的话,那么,他的错误在于行动过于鲁莽,对女人的欲望以及莫名其妙的羞耻心缺乏了解。一九三二年,在马玉兰被处死的前夕,县警察局的最后一份审讯报告明白无误地显示了这一点。阅读这份报告使我不难得出如下结论:“仇恨”这一概念,要比它的字面意义复杂得多。而且,我们未尝不能从相反的方面对它加以解释。
金牙
朱尚金,马玉兰的大儿子,绰号大金牙。事实证明,他的所作所为,构成了亲族间残酷仇杀链索中最关键的一环。父亲去世的那一年他还不满十四岁。他对于母亲与叔父之间发生的事情有着自己的理解,其中有一部分源于青春期的幻想,另有一些则来自隔壁光棍铁匠的无聊教唆。朱尚金用不完的力气无处发泄,常常自愿地来到铁匠铺,帮着拉风箱打铁。铁匠则用淫荡的故事来犒劳他,故事的每一个细节都别出心裁,但人物总是固定不变的(母亲与叔父),结局也大同小异(疯狂的性交)。朱尚金听得津津有味,却并不感激。铁匠的故事看来并非完全信口开河,因为他很容易从母亲的叫骂和诅咒声中找到足够的佐证。
有一天,母亲突然对他说:“你要是有种,就替我去把朱大钧那个狗日的杀了。”
那时,朱尚金已经打算去凤凰山当土匪了,对于铁匠变着花样讲述的事也已腻烦透顶。他坐在铁砧上拉着风箱,一声不吭地看着铁匠眉飞色舞的小丑嘴脸,心中暗暗发笑:他当上土匪之后,第一个要除掉的就是他。后来,他却没有这样做。因为事情的发展大大地出乎他的预料。
在凤凰山,只用了不到三年的时间,朱尚金就让自己从一名马夫变成了二当家。不久之后,他将正在小解的大当家推下了悬崖,为自己腾出了位置。
他没有急于采取行动。
他知道他的叔父并非等闲之辈。如果他的行动不能彻底击垮对手的报复能力,事情也许会弄得难以收拾。酝酿多年的复仇计划(实际上只是为所欲为的模糊冲动)精心策划了半年之久。计划的每一个步骤都慎之又慎,确保万无一失。犹疑和绝对的谨慎只能导致这样一个结果,那就是泄密。
袭击的日期藏书网定在十二月一日,这一天是母亲的生日。让她大吃一惊是他送给母亲最好的礼物。当朱尚金率领手下四十多名人马,顶着漫天的风雪,杀奔村中而来的时候,得到密报的朱大钧只给他留下了一座空空的院宅。
这次袭击的唯一收获是朱大钧出嫁在外的女儿。那天她恰巧回娘家探亲,让朱尚金候个正着。在允许手下人集体分享她之前,朱尚金命人脱去了她的衣服,对她进行了令人发指的摧残和凌辱。他亲自在她的乳房上系上两只铜铃,让她光着身子擀面。朱尚金躺在火炉边的木椅上,听着铃铛发出的清脆声响,逼她不停地说着下流话。他感到十分满足。
最后,这个可怜的女人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临走之前,朱尚金犹疑了半天(闻讯而来的母亲跪在地上向他磕头,求他饶过侄女一命),还是下令杀死了她。他不想白跑一趟。
看着堂姐的尸体,朱尚金的两个弟弟吓得浑身发抖。这是朱尚金第一次杀人,也是最后一次。
在他们返回山寨的途中,朱尚金在一条干涸的河床下遭到了剿匪官军的两面夹击。密如贯珠的枪弹扫射了大约半个时辰,朱尚金和他的手下无一幸免。朱尚金的脸被打烂了。如果不是他的嘴里镶着一颗金牙,朱大钧几乎无法将他辨认出来。
这天晚上,马玉兰整夜做着噩梦。她只是意识到事情已经闹大。恐惧毫无益处,后悔也已来不及了。自从朱尚金不辞而别,进山当土匪的那天起,她似乎就在等待着这个结局:他干的这叫什么事呀!
窗外肆虐的风雪使她牵挂着儿子的安危。她知道这甚至还不能算是一个结局,因为事情才刚刚开始。
第二天一早,朱大钧派来了他的大管家。他像过去一样彬彬有礼,笑容可掬。这使马玉兰更有理由怀疑,昨天发生的一切说不定只是一个梦。管家按照主人的吩咐,递给她一只考究的蓝绒布面宝匣。马玉兰打开它,看见里面装着一颗金牙。
朱尚银
马玉兰的第二个儿子,生得高大英武,仪表不凡。虽说目光含着深不可测的忧戚,但行事果断,意志坚定。他和母亲都习惯了沉默不语。不过,只要母子俩彼此对望一眼,立刻就能明白对方的心事,这是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那颗金牙的存在使仇恨不会褪色。
依靠父亲的几个故交和一半以上的田产抵押,朱尚银终于在二十五岁那一年当上了县保安团的团长。一天深夜,一身戎装的朱尚银带着勤务兵,悄悄回到了家中,但天不亮就离开了。对于儿子的计划,马玉兰只提出了一点异议,那就是十二月初一这个日期有点不太吉利。朱尚银回答说,只有在这一天行事,九泉之下的大哥才能瞑目。马玉兰深知儿子的秉性,他决定的事是无法更改的。她一遍遍抚摸着儿子结实、宽阔的肩膀,反复叮嘱他:
“这一次,你可不能出任何差错。老三已经指望不上了。”
那时,马玉兰的小儿子朱尚锡也已离家多年。他性格柔弱,像个姑娘一样,一说话就脸红,他跟随一个化缘的和尚去了凤凰山,专心佛法,尘缘已尽。
朱尚银从兄长的失败中吸取了教训。他只挑选了八名卫兵。他们趁着夜幕从县城出发,但只走了十里地,他的身边就只剩下了四个人。又走了三里,他的随从剩下了两名。最后,当他来到村头的白杨树林时,最后一名卫兵扑通一声栽倒在地,两腿胡乱地蹬了几下,就不动了。朱尚银当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过并不慌乱。他感到口渴难忍,腹中隐隐作痛。靠着坚忍不拔的意志,他一步步挪到了朱大钧的门前。
朱大钧的管家替他开了门。他双手笼在袖子里,悠闲而客气地向朱尚银鞠了躬:“老爷在书房等你。”
从客厅爬到书房,朱尚银差不多耗尽了残存的一点力气。朱大钧躺在卧榻上抽烟。一看到侄子这副样子,他不由得笑了。他让仆人把朱尚银扶到椅子上,然后问他还有什么事需要交代。朱尚银平静地回答说,他想知道是谁在他的酒里下了毒。朱大钧满足了他,说出了伙夫的名字。随后,他向叔父讨了一碗凉水。他提出了最后要求:不要把他死前的情景告诉他的母亲。朱大钧也答应了他。
接着,朱尚银的身体像水一样绵软地滑到了地上。他的双腿开始了难看的抽搐。鼻孔和嘴里涌出鲜血。他英俊的脸庞变得黯淡,他那忧郁而幽深的眼睛终于闭上了。
马玉兰没有听到期望中的枪声,甚至连马匹的嘶鸣也没有听到。她独自一人守在灯下。夜晚寂静而漫长。
第二天一早,朱大钧亲自登门,让家人挑来了一担漆盒。他是来为嫂子祝寿的,同时也希望两家多年的恩怨有一个彻底的了结。马玉兰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并不是全部。她打开一只漆盒,里面装着朱尚银的人头。愤怒和屈辱使她暂时忘掉了悲伤。她一字一顿地对朱大钧说:
“你现在还不能说就稳操胜券,你知道,我还有一个儿子。”
“是吗?”朱大钧不紧不慢地答道,“那就请你再看看另一只漆盒吧,为了不至于让他日后出来生事,给你再添烦恼,我这次顺便把尚锡也给杀了。”
反抗命运
此时的马玉兰已经五十多岁了。她的面容以惊人的速度衰老,但她的身心依旧年轻。她很少出门。隔壁的铁匠成了她唯一的依靠。她闲来无事就去帮他拉风箱打铁。后来,铁匠用大锤在两家合用的墙上砸了一个洞,这样,马玉兰的出入就省掉了村里人的风言风语。
面对送上门来的艳福,打了一辈子光棍的铁匠自有值得夸耀的理由。他说马玉兰的身体和一个妙龄姑娘并没有什么不同;他说她为了莫名其妙的贞操送了三个儿子的性命,到头来骨子里还是一个骚货。他说他累得连大锤也举不起来了。
他以为他知道的很多,其实他知道的很少。
当朱大钧的管家把这件事当成丑闻告知他主人的时候,朱大钧吓了一跳。
“你知道她为何这样做?”他问他的管家。
“她老了,无儿无女,想找个藏书网靠山。”
“我们与她打了这么多年的交道,你对她竟然一点都不了解。”朱大钧叹息道,“她是想怀孕生子,她还想找我们报仇。”
马玉兰默默地忍受了铁匠长达六年的折磨,未能怀上一儿半女。最后,她做出了一生中最困难的一个决定:上山落草。
在凤凰山的土匪窝里,传奇般的仇恨就是最好的晋身之阶。她于一九二八年当上了匪首,聚集起了一支七八十人的队伍。在此后的两年中,她发动了大小十七次袭击,每一次都功亏一篑。
她第一次被捕是在一九三〇年。她在熟睡中遭到了剿匪官军的突然袭击。朱大钧没有杀她,而是将她关押在六百里之外的通州。他还不打算让这个悬念过早消失。马玉兰在通州策划了四次越狱,最后一次获得了成功。她出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购买了一把匕首。
这时,马玉兰的牙齿全都掉光了。白发稀疏,步履蹒跚。她拄着一根树棍,沿途乞讨,返回她的故乡。她在路上走了一年零三个月,终于抵达了县城的南门。她的神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清晰。为了避免被人认出,她化装成一个捡破烂的人朝村子走去。其实她不用化装,人们也不会将她看成另外的什么人。只是在经过村外三个孩子并排而立的坟冢,略微停留了半刻。
在村口,她一眼就看见了老态龙钟的朱大钧。他正坐在墙根下晒太阳。当然,后者也认出她。因为对她的牵挂,成了朱大钧晚年唯一的乐趣。据说,两个老人在西沉的夕阳下聊了很长一段时间。具体的内容却不得而知。最后,朱大钧看着这个衰朽得连喘气都十分困难的老太婆,实在是有点腻味了,就友好地命人捉住她。出于仁慈,他慷慨地暗示警察局的一名亲信,在她生日的当天处死她。
起因
马玉兰在县警察局留下的供词,现在保存在河南省济元市的档案馆里。它为我们解开这桩离奇的亲族仇杀之谜提供了线索。朱大钧对嫂子的花容月貌垂涎已久,这不是秘密。但朱大钧没有想到,马玉兰对他的眷恋更为铭心刻骨。她拒绝了他第一次试探性的非礼,只是因为她相信来日方长。但朱大钧遭此冷遇后即不再上门(其中,乱伦的禁忌与恐惧是主要原因)。漫长的等待渐渐在她心中生出了被遗弃之感,怨恨害得她自问自答,恶毒的咒骂不绝于口。不过,这出自女人的天性或习惯,不能说明任何问题。
暗示
还是先说说我的妻子吧。我的妻子,学前教育专业的硕士,一家奶制品跨国公司的部门经理,从德国回来了。她计划在上海逗留一周。这些年,她一直在国外漂泊。先是列宁格勒(后来人们叫它彼得堡),随后是赫尔辛基、哥德堡、伊斯坦布尔、伯尔尼,足迹横跨欧亚大陆。她走到哪里,我的信就追到哪里。我从监狱中被放出来以后,给她写信就成了唯一的乐趣。那些信最终都被退了回来,信封上俄文、德文、瑞典文的告白翻译出来差不多是同一个意思:查无此人。她消失了整整九年。九年,用于忘掉一个人,不多也不少。可是,她在一天下午突然从图宾根打来了电话,说,我要回来了。
如果我没记错,她今年应该是三十五岁。按照我的想法,这恰好是一个人开始死亡的年龄。我的好几位朋友都是在这个年纪选择了自动消失。我也曾想到过效法他们,但勉强活下来,结果竟然也不坏,但也好不到哪里去。用我一位爱饶舌的朋友的话来说,活着,但不存在。
总之,我的妻子是回来了。据说,她在国外的日常工作是饲养奶牛。除了不能让奶牛做广播体操外,原先准备对付学龄前儿童的专业知识,用来 53d6." >取悦那些花纹斑驳的畜生倒也能凑合。她已经无法适应这里的生活。“这是什么国家?”这句话她常常挂在嘴边。她加入了德国国籍,这样说话就多了一点底气。仿佛她曾经热爱过的祖国已经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人间地狱。“在图宾根,连奶牛都知道遵守交通规则,可是在这里,你走在马路上,似乎随时都可能被疾驰而来的汽车撞翻,还得提防骑车人嘴里飞出的浓痰。”我要是请她上街吃顿饭,她的话就更多了,“那种地方怎么能去?要知道,上菜的侍者那黑黑、油油、肥肥的大拇指是整个地泡在汤里的呀!”好在她在上海只待一周。对于我们要办的那件事,一百六十八个小时已经足够了。
我要讲的故事,其实与我的妻子没有多少关系。只不过,它确确实实是她在上海逗留的这段时间里发生的。说起来有点离奇,如果不是我亲历亲闻,我大概也不会相信它是真实的。
现在,我必须提到另一个人。他叫杨菲,我和妻子共同的朋友。
在我的妻子的眼中,杨菲可算得上一个国宝级的稀有生物。在这个乱七八糟的世界上,他的存在本身就意味着某种纬度或标高,可以用来检测日常生活的趣味和质量。她常说,要是杨菲有一天也变得心事重重,这个世界大概就真的不可救药了。后来的事实表明,她的话只说对了一半。的确,杨菲是一个快乐的人,从来不知道忧虑为何物。就连他的卷发、豁牙、汗腺的分泌物都散发着令人愉快的气息。可就是这个人,近来却被一个巨大的恐怖撵上了。
我们还没有来得及去拜访他,他自己就找上门来了。他甚至都没顾上与我的妻子打个招呼,就一屁股歪倒在我们家的沙发上,没头没脑地来了一句:“我完了。”那是我妻子回国后的第二天,大约是傍晚时分。当时,我妻子正兴致勃勃地让我欣赏她在国外所生的几个小杂种的照片。我记得,有两个孩子的头发是亚麻色的,还有一个黑人。
我对杨菲的烦恼没有什么兴趣。只有无比脆弱的耐心,用于忍受他没完没了的絮絮叨叨。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有一天,杨菲从公司里下班回家,看到有人在他门上留了一张纸条。一把匕首透过防盗隔栅的空隙,将纸条钉在了他的门上。纸条上写着这么一句话:晚上八点,长风公园游船码头见面。否则我就杀了你。
这显然是一封恐吓信。他差不多六点钟就赶到了长风公园,并在藏书网那守候到午夜时分。除了湖边的一群练功者,约他见面的人始终没有出现。一连三个晚上都是如此。“约我见面的人,说不定就混迹在练功者的行列之中……”杨菲说。看上去他被吓坏了,一刻不停地摆动着他的双腿。
等到他终于认出了我刚刚回国的妻子,就从沙发上跳了起来,过去和她热烈握手。我妻子的态度不冷不热,眼睛里多少有了一点怜悯、惊异和不屑。我也只得在他身边坐下来,将那些蓝眼睛、黄头发、黑皮肤的洋娃娃丢在一边,帮他分析一下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我盘问了他半天,杨菲就说出这么一件事来。
大约是两个月前的一天,杨菲在公司里加班。他最后一个从楼上下来,电梯司机小梅早就等得不耐烦了。她抱怨说,她胃病犯了,得赶紧回家吃点东西。这时,杨菲随口就说了一句:“要不,我请你去吃夜宵?”他只是想开个玩笑,没想到小梅却认认真真地答应了,这使他几乎吃了一惊。她长得不算漂亮,每天在电梯里进进出出,杨菲很少注意到她的存在。可是这一次,他们挨得那么近,他能感觉到她丝质棉袄的柔滑绵软。随着电梯的急速下降,他的老朋友,身体上那个嗅觉灵敏的机器马达轰鸣,正不可遏止地一点点肿胀起来,他有了一点晕眩感。
他们在公司对面的火锅城吃饭,两个人都没怎么说话。在这段时间里,沉默所堆积起来的暗示像沉重的山丘压在他们的心头。“那种感觉真是妙不可言。”杨菲说。
他们从火锅城出来,已经是次日凌晨一点多了。小梅忽然对他说:“这么晚回家,我怎么向丈夫解释?”杨菲替她想了好几个理由,都被小梅一一否决了。两个人商量来商量去,最后的结果是索性不回家,去杨菲新买的公寓喝咖啡。这个建议是杨菲提出的,属于调情的一个部分,小梅犹豫了一下,问他,“你那儿能不能洗澡?”她这么一问,杨菲就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了,他的身体在黑暗的大街上索索发抖。
据杨菲说,他们后来并没有发生什么事。当小梅洗完澡,赤身裸体地从浴室中出来的时候,杨菲得出了一个重要结论:对于有些女人来说,光看外表是远远不够的。按照陈独秀的理论,她是属于那种外表贫瘠,内容丰美的女人。另一个结论是,他必须悬崖勒马。他想起了小梅的丈夫。他们没有见过面,但杨菲知道他是山东人,十六岁时曾用水果刀捅过一个小男孩,知道他蹲过七年大牢。
“问题就在这儿,”我妻子说,“要是你们俩有了那种事,反而倒比较安全。”
“为什么?”
我妻子笑而不答。
杨菲说,他平生就干过这么一件荒唐事儿,而且还他娘的没有干成(直到现在,他还为此耿耿于怀)。除此之外,他实在想象不出任何人有任何杀他的理由。看来,杨菲已完全认定了这个事实。
“你先别着急,要弄清这件事的真相,其实也不难,”我对他说,“你再去请那个电梯女工吃顿饭,跟她聊聊,探听一下虚实。”
“小梅已经有一个多礼拜没有来上班了。”
“你明天去公司打听一下,给她打个电话,约她出来,看看她是什么反应。”我妻子明显有些困了,一连打了好几个哈欠。
杨菲半天没有吱声。他似乎在认真考虑我们的建议。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抬起头来,问道:“要是他今天晚上就下手,那怎么办?”
他这一问,把我的妻子也逗乐了。
我问他有没有想到过报警。他说他已经去过警署三次,没有什么进展。他曾提出让警方派人二十四小时昼夜保护,接待他的女民警笑得前仰后合:“你一定是好莱坞电影看得太多了。你不是克林顿总统,我们也不是白宫的职业保镖。”
“假如我真的被杀了,你们谁负责?”杨菲问道。女民警想了一下,回答说,假如真的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会全力破案的。
杨菲直到很晚才走。临走时还从我们家里的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他担心在回家的途中就会遭到袭击。
第二天,我和妻子去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大厅的长椅上坐满了人,我们数了数,一共有十来对,有离婚的,有结婚的,也有离过婚要求复婚的。她当年在国内时就没有排队的习惯,她总能为自己找到插队的理由。这一次,她亮出了德国护照。办事员冷冷地朝它瞥了一眼,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他递给我们一张表格:你们回去填一下,三个月以后再来。可我妻子并不气馁,她又交给他一只信封。
里面装着我们的离婚协议复印件,还有她悄悄塞在里面的八百马克。小伙子将信封放人抽屉的同时,向我们打了一个OK的手势。
我们从民政局出来,天已经快黑了。在出租车上,前妻突然提出,她想去清水公寓看看杨菲,看看他是否还活着。
公寓的住宅楼相当豪华奢侈,前妻说,即便是在图宾根的富人区,其壮观程度亦不过如此。她显得多少有点失落。她不明白,像杨菲这样一个古典文献专业的书呆子,怎么会住到这种地方来。我也不太明白是怎么回事,只是听说他在股票上发了点财。前妻说,早知道在国内赚钱这么容易,她当年就不会历经千辛万苦去俄罗斯当倒爷了。
杨菲不在家。但我们确信他还活着。我们打算在门厅里等他一会儿。这时,我们就看到了那个女孩。
她看上去顶多十八、九岁,穿着时髦的皮裙,红色的长筒袜。她正在电梯间的地毯上寻找着什么东西,也许是一把钥匙。长发盖住了她的半边脸。就这样,她在电梯间来来回回地走着,似乎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我的前妻走过去问她,是不是丢了什么贵重的东西。她抬起头来,惊讶地看着我们,很快又将目光移向别处,仿佛在想着一件遥远的事。那是一张被忧愁毁损的脸,它的美>藏书网丽像刀片一样锋利。她在哭泣。我从未看到过这样一张悲哀的脸,仿佛她的眼眶中不断溢出的不是泪水,而是她的整个灵魂。
清水公寓离我们的住处不太远,我和前妻决定步行回家。在路上,我们找不到话说。我知道,我们都在惦记着电梯间的那个女孩,猜测着她怪异的举动所掩盖着的某个事实。
“你说,人最害怕的东西是什么?”前妻忽然像打哑谜似的问了我一句。
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你以为呢?”我问她。
“它自己。”她毫不犹豫地答道。看来她是先有了这个问题的答案,才这样问我的。她随后就哭了起来。她说,她一看到那个女孩,就知道她快完了,她的灵魂破了产。我不太明白她在说什么,站在路旁有点不知所措。我的心中没有一丝怜悯。或者说,我暂时还没有余力来怜悯她。我在想着自己。我想着它从前是什么,现在变成了什么,最终它还会是什么。我觉得,她的答案是对的。
三天后,沪上的几位同学为我的前妻举行了一场小型聚会。我们又碰到了杨菲。他刚刚理过发,手里握着大哥大,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似乎完全换了一个人。我们提起了那张纸条的事,他竟然半天没有回过神来。
“解决了。”他漫不经心地说。
“你找到小梅了吗?”
“这事跟小梅没关系,”杨菲说,“完全是他娘的虚惊一场。”
杨菲说,前天晚上,他刚刚在床上躺下,就听到有人按门铃。“当时,我全身的血液仿佛一下子都凝固了。我打开门,看到三个黑影站在门外,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难道就这样完了吗?不过,他们对我没有一点兴趣。他们要找的人不是我。她住在隔壁,另一个模特儿。
“我知道隔壁有人住,不过很少来,那个房间一个礼拜大约只有一两天亮着灯。但我怎么也没想到,那个婊子竟然也叫杨菲。我不知道那三个陌生人是不是杀手,我只知道他们一个个都显得彬彬有礼?。他们很快就明白过来,他们找错了人,说了声对不起,就离开了。这是一场误会,却害得我整整掉了六公斤肉。”
杨菲眉飞色舞地说完了这件事,又把刚刚听来的一个笑话给我们讲了一遍。不过,我的前妻隐约感到,那件事似乎并没有结束。
聚会临近尾声的时候,前妻将我拉到一边,告诉我,她已决定改变原定的计划,提前一天离开上海。
她说她一天都待不下去了,这就是她的理由。为了早一天结束这次旅行,她不惜绕道北京,搭上了去法兰克福的班机。
我没有送她去机场,这也是她提出来的。临走前,她还在想着那个女孩:“问题是,假如真的有人要杀她,说不定她还蒙在鼓里。”
她的忧虑直到一个多月之后才被证实。当天的晚报刊登了整版的消息,还配发了图片。报道说,女模特在长风公园的树林里被杀后,尸体遭到了残酷的戏弄。
这天深夜,杨菲打来了电话。他说他要告诉我一件事。我告诉他,我已经看了报纸。
“不是,我说的不是那件事。”杨菲说。“小梅已经回来上班了。她现在就躺在我的身边。”
他还说,小梅的丈夫,那个劳改释放犯早在两年前就与她离了婚。“看来,所有的担心都是不必要的。”
戒指花
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因为此刻正有细雨落下。透过有栅栏的窗户,丁小曼可以看见那处空荡荡的停车场。遮雨篷下坐着一个小男孩。他看上去只有四五岁,身上背着一个洗得发黄的小书包,双腿不时地踢着不锈钢的垃圾筒。他很瘦。哪怕是让目光轻轻一碰,也能触摸到他突出的肩胛骨。他已经在那儿坐了好一会儿了。街道对面的山坡上,是一片开阔的玉米地。茂密的玉米几乎将那条通往水泥厂的小路遮盖住了。不久前,在这条小路上发生了一起离奇的凶杀案。说它离奇,倒不是因为案件本身有多么复杂,也不是因为歹徒在杀死被害者之后的奸尸行径令人发指;这个普通的刑事案件之所以吸引了众多媒体的注意,疑犯的年龄是一个关键的因素。蜘蛛新闻网是这样报道这个案件的:
96岁的耄耋老者奸杀18岁花季少女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体态丰盈、长相俏丽的平谷镇水泥厂女工白莉莉(十八岁)做梦也没有想到她竟然会被一个足以做她祖父的老人奸杀。八月十八日夜间,白莉莉在下夜班返回宿舍的途中,在经过一片玉米地时,身后突然蹿出一道黑影,犯罪嫌疑人高德顺(九十六岁)用木棒猛击她的后脑勺,将其击晕,然后强奸了她。白莉莉的尸体于第二天凌晨被发现。尽管她的嘴巴和下体被塞满了泥土,但技艺精湛的侦缉队员们还是从她的阴道中提取了毛发和精液的残留物,从而在事发四十八小时内将罪犯一举擒获。据高德顺事后交代,他在发泄兽欲的过程中,白莉莉曾经醒过来一次,她不断地叫他爷爷,恳求他不要杀死自己。高德顺自称当时也曾动了“恻隐之心”,但他最终还是残忍地掐死了她,随后又进行了两次奸尸。(记者李鼎新)
诺亚网的报道与蜘蛛网几乎一字不差,但却使用了另外一个标题:九十六岁?不可思议!!!这也是丁小曼听到这件事的第一反应。当《新闻周刊》主编邱怀德打电话让她赶往发案现场采写一篇两万字的新闻稿时,丁小曼脱口而出的一句话也是:怎么可能?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邱怀德说,“当初我第一次请你吃饭时,你说不可能,可后来呢?”
丁小曼是今天凌晨到达这里的。她没有费什么周折,就找到了那家水泥厂以及报道中提到的那一片玉米地。整整一个上午,她一共采访了十六个人。每一个人的回答 90fd." >都是一致的:不知道。他们的表情和语调也藏书网都完全一样。不知道,然后扭身就走。最后一个人的回答稍有不同,他的答复是:知不道。
丁小曼独自一人在玉米地里转悠了两个小时。四周寂然无声,她能听到地沟里流淌的水声,甚至玉米叶在阳光下卷曲的声音。这些声音让她想起了自己没有实现的抱负:上大学时母亲让她报考植物学,父亲让她报考垃圾处理,为了讨好他们两个人,她就两个专业一起报。最后却录取在西班牙语专业。
她来到镇派出所时,已经是中午时分了。在传达室里,几个民警正在边吃饭边聊天。丁小曼刚刚掏出记者证,说明了自己的意图,屋里的人就全笑了。一个高个子民警用筷子敲了敲饭盆:“嗬,又来一个!”他一下子就把窗户给关了。总之,采访进行得很不顺利,她打算找一个旅馆先住下来再说。后来,天空中就有细雨落下。或曾经落下。下雨,无疑是在过去发生的一件事。它牵动了她的全部记忆,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全都想不起来了。
那个小男孩朝窗口这边走过来了。他抬头看雨,又看看手里捏着的一枚硬币,仿佛对天空的阴霾迷惑不解。丁小曼朝他勾了勾手指,像招呼一条小狗。“宝贝儿,过来。”她喊道。于是,小男孩来到了窗下。他装出对她没有兴趣的样子,用硬币刮着窗户栏上的铁锈。
“怎么不回家?雨下大了。”丁小曼说。小男孩不理睬她,只是用力吸了吸鼻涕。手机的铃声响了。那是一条短信,是邱怀德发来的:你还没有告诉我肚脐眼下面那道疤是怎么回事。
“我有很多钱……”小男孩突然说了一句,带着天真的炫耀。丁小曼抬头看了他一眼,笑了笑,给她的上司回了一个短信:虽然你是我的领导,但我不得不说你这个人真是有点无聊。
“你刚才说你有很多钱?”丁小曼问他。小男孩点点头,他有点害羞。
“拿出来给我看看。”丁小曼朝他挤了挤眼睛。
小男孩犹豫了一下,把背上的小书包转过来,从里面拿出了一个塑胶袋。里面花花绿绿果然装满了钞票。
“有多少?”丁小曼笑道。
“多极了。”小男孩也笑了,“比一千还要多,根本数不过来。”
“阿姨帮你数,怎么样?”丁小曼本来是随口这么一说,没想到小男孩还真的把钱从窗户外递了进来。丁小曼将塑胶袋里的钱一股脑地倒在桌子上,然后坐了下来,按照币值的大小帮他理了起来。
“妈妈呢?”丁小曼问道。
“在抽屉里。”他想了想答道。
她听见他在小声地唱歌。那是她从来没有听过的一首歌。不过,他的声音太小了,丁小曼几乎什么也听不清。很快,丁小曼就帮他把那些钱数好了,一共是四十七块二角。她从头上取下一根橡皮筋,将那些钱用橡皮筋勒好,仍然放回到塑胶袋里递给他。
“一共是四十七块两毛,加上你手里的那枚硬币,就是四十八块两毛,你记住了吗?”
“记住了。”他说。
“好吧,那你现在可以回家了,把钱交给妈妈。走吧,雨下大了。”
“我不能回去。”
“为什么?”
“你说,什么东西可以悬在空中?”小男孩忽然向她提出了这么一个古怪的问题。
丁小曼又笑了。她有点喜欢这个小男孩了。他长长的眼睫毛上缀满了亮晶晶的雨珠。“你是在给我猜谜语吧,让我猜猜看——鸟,对不对?”他摇摇头。
“风筝,对不对?”
他仍然在摇头:“我是说人,人可以悬在空中不落下来吗?”
丁小曼想了想,说:“跳伞运动员大概可以。”
“什么是跳伞运动员呀?”
“从飞机上跳下来,有降落伞。”丁小曼答道。随着一声清脆的铃声,邱怀德又发来了短信:案件有新进展,请立刻上网浏览。丁小曼随后就打开了电脑。在等待桌面出现的这段时间里,那个小男孩又在唱歌了。这一次,她听清楚了他唱的内容:
你说要听听我唱歌
你说要看看我的脸
我不能唱歌给你听,我一唱歌就要流眼泪
我不能让你看我的脸,你一看我我就要流眼泪
丁小曼的心就像是被针突然刺了一下。毕竟,她已有很长时间没有听过这么稚拙的歌了。她又抬头重新打量起这个孩子来。天色已暗。街道对面的一幅巨大的广告牌,已经亮起了霓虹灯。小男孩也注意到丁小曼正在看他,他突然不唱了。
“下面呢?你接着唱,阿姨很想听。”
“可我忘了,你说这是怎么回事呀?”小男孩向她摊开手。
“谁教你唱这首歌?”
“妈妈。”
“妈妈呢?”
“在抽屉里。”还是那句话。
互联网接通了,丁小曼打开了蜘蛛网的网页。初一看,并没有关于凶杀案的最新报道,倒是网民参加这个案件讨论的人数已经猛增到106873人。丁小曼随即进入讨论区,马上就看到了网民所发的新帖子:
来自61.53.185.*的网友于17:03:23发表评论
我KAO,这是真的吗?96岁?他能硬得起来吗?而且是三次!!!
来自128.72.64.*的网友于17:02:34发表评论
真羡慕这条老狗。我今年才37岁,就已经完全丧失了TMD性欲,害得我老婆像一条发情的母狗,成天嗷嗷乱叫。
来自78.52.38.*的网友于17:10:12发表评论
没准那老头一发愤,果然就写出一部 href='9038/im'>《史记》来。拜托各位,今晚阿森纳对曼联榜首大战中央五台转不转播?
网友Catch Wind261于16:52:02发表评论
宰了他。最好把他阉了,让他成为另一个司马迁。
网友6158KV3100于16:47:01发表评论
强力建议政府不要枪毙他。应全面跟踪他的饮食习惯,做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为什么人家96岁了,还能有如此旺盛的性功能?争取早日生产出咱们中国人自己的伟哥。
来自117.28.413.的网友于16:33:56发表评论
为什么要把我的帖子删去?我抗议!我只不过就说了几句真话而已。>
在诺亚网上,全国著名性心理学家耿玉秀教授正和网友在线交谈:
这事按常识来说,不太可能,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我看到报道,既然警方从被害人性器官中检测出了精液,说明性交是完成了的。医学,尤其是解剖学研究的成果表明,海绵体充血和脑丘体和中枢神经类型……
丁小曼从网上下来,发现那个小男孩已经不在了。窗外的雨下得更大了。车灯不时地照亮了停车场,雨点把路面弄得像一锅烧开的粥。
服务员按铃进来送开水,丁小曼就和她聊了起来。丁小曼一提起不久前发生的那件事,服务员就笑了,她说,今天有一个电视台的记者也向她打听这件事。
“那是不可能的。”她说,“你们所说的那个案子就发生在我们宾馆对面的那个山坡上,出这么大的事,我们不可能不知道,何况……”服务员说到这里,忽然停住了,只是抿嘴而笑。
“何况什么?”
“那种事情,我说的强奸这回事,在我们镇上,已经五六年没有听说了,根本用不着。到处都是妓女,你只要花很少的一点钱,就哪儿都能找到,什么服务都有,你都想象不出他们搞的那些鬼名堂。用不着冒那么大的风险,除非他疯了。”丁小曼又问她,餐厅在哪儿,服务员说了声“二楼”,就倒退着走出去了。
服务员的话多少证实了她此前的判断:这是一则假新闻。蜘蛛网和诺亚网的新闻来源都注明是《淮阳晚报》。她从电话簿上很快就查到了这家报社的电话号码。可对方说,他们的新闻是《星星都市报》的一位兼职记者提供的。在丁小曼的再三恳求下,对方才提供了这位记者的电话。丁小曼拨通了这位记者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一台电脑:你好,这里是省农机公司……
丁小曼看着窗外的雨有点心烦意乱。她给邱怀德的手机发了一个短信:我怀疑这是一条假新闻,没有任何进展。邱怀德不喜欢接电话,他迷上了短信,因为他觉得这样更时尚。窗外的一个报贩正在高声叫卖当天的报纸:
卖报,卖报,最新消息。巩俐自杀。
卖报,卖报,巩俐自杀。最新消息。
不一会儿她的手机就响了,邱怀德给她回了电:那你就编一个。在新闻行业中,适当的杜撰是允许的。宝贝,我想你。这么潮,这么长。
这个短信显然增加了她的忧虑。丁小曼一生气干脆就把手机给关了。
丁小曼上楼去用餐的时候,心里还在想着那个小男孩。她总觉得有什么事不对劲。她上了电梯,可就在她转过身来的那一刻,她看见了他。原来他并没有离开,他蜷缩着身子趴在大堂的沙发上睡着了。他的屁股撅得很高。一个头发花白的门卫正打算把他推醒。电梯的门很快就关上了。
餐厅里到处都是人,服务生将她带到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点完菜以后,服务生向她躬了躬身子:“对不起,今天晚上客人比较多,菜上得比较慢,您得多等一会儿。”
她对面坐着的一位穿西装的男士已经用完了餐,一边剔着牙,一边看报纸。桌上有一只白瓷花瓶,瓶子里插着一朵玫瑰。喧闹的说话声,杯盘的碰撞声,甚至把窗外的雨声都盖住了。可她知道雨下得很大,窗户玻璃上泻水如注。她坐在那儿一阵胡思乱想。任意几个事物之间都能找到联系,都能给她提供丰富的联想。比如说小男孩和那个子虚乌有的水泥厂女工;比如说跳伞运动员和张开翅膀的鸟;比如说玫瑰和雨,还有她熟悉的博尔赫斯。谁听见雨落下来,谁就回想起那个时候,幸福的命运向她呈现了一朵叫作玫瑰的花,和它那奇妙、鲜红的色彩。可她的玫瑰凋萎了,正在腐烂。她甚至觉得自己的脑子也正在一点点地烂掉。她等了足足有四十五分钟,可是菜还是没有送来。坐在她对面的那个男士已经离开了,却将看完的报纸随手放在了餐桌上。丁小曼拂去了两根丢在报纸上的牙签,拿起报纸翻了翻,头版上的醒目标题一下子就吸引住了她:巩俐自杀身亡(详情请见第八版)
丁小曼将报纸翻到第八版,找了半天,才在右下角很小的一块地方读到了这则报道:
〔本报通讯员王小强〕 诸葛镇八里乡丁卯村七组农妇巩俐为两只鸭子与邻居争吵怄气,回到家中一时想不开,用一根麻绳将自己吊死在屋梁下……
丁小曼的嘴角撇过一丝冷笑,随后就将报纸丢在了桌上。饭菜上来了,丁小曼吃了几口,眼睛又朝那份报纸看了一眼。她忽然想起一件什么事来,放下碗筷又拿起那张报纸看了起来,她的目光紧紧盯在“用一根麻绳将自己吊死在屋梁下”这一行小字上。她心头一紧,忽然想起了刚才那个小男孩给她猜的谜语:人可以悬在空中不落下来吗?
她意识到了某种危险,又有点责怪自己的粗心。她向服务生招了招手,结完账就朝楼下跑去。
她一口气跑到大堂里。沙发上空空荡荡,小男孩已经离开了。她朝门卫走过去,向他打听小男孩的去向。老人指了指门外。
“你认识他吗?”丁小曼问道。
“怎么不认识?”老头一说话,嘴里就冒出一股刺鼻的蒜味,“说起来,他爹还是我的学生呢。”
“这么说,你还是个老师?”
“我退休前在高中教地理,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他爹就在我班上,他肝不好,读到高三就退学了,现在在镇子上扫马路。我差不多每天都看见他们爷儿俩。那个小男孩可懂事了,他爹扫马路,他就跟着他爹捡废纸。”
“你这两天看到过他爹吗?”丁小曼问。
老头认真地想了想说道:“你这一说,我倒想起来了,这两天都没见他来扫马路。你找那孩子有事吗?”
“他家住哪儿?”丁小曼急切地问道,“你能不能带我去一趟?”
“他家我倒认识,不过我的腰不太好,走不动路,再说外面还下着雨呢。”
丁小曼取出钱包,抽出一张一百元的人民币递给老人:“麻烦你带我去一趟,我有急事要找他。”
老头看了看丁小曼递过来的钱,嘿嘿地笑了两声,..似乎没有料到她给了这么多。老人转过身去向服务台的小姐借伞,小姐打趣道:“您老的腰不疼了吗?”中学教师还挺幽默,他答道:“不疼,不疼,她要是给我两百块,我可以一口气跑到美国。”
他们俩在雨中走了差不多一小时,终于来到了一幢五层的灰砖楼前。一辆白色的面包车亮着灯迎面驶来,将泥水溅了她一脸。地理教师把她带到楼房最西侧的一个楼洞前就站住了。
“我不上去了,把伞给我。他家住在四楼,401。我就不上去了。”说完,他从丁小曼手里接过雨伞,自己收拢了它,转身走了。
门洞里积了一层雨水。底楼的两家住户都开着门,两家的女主人在高声地谈论着什么。他的舌头吐出了那么长,怪吓人的。在三楼她碰到三个警察正从楼上下来,他们穿着雨衣,脚上是高高的雨靴,手里拿着长长的电筒,楼道里聚集了不少人。孩子也不懂事,人死了这么长时间,怎么也不知道叫人。她闻到了一股刺鼻的消毒药水的味道,怪怪的。
401的门开着。丁小曼一眼就看见了那个小东西。他正趴在床上吃着梨或苹果,他已经吃得只剩下核了。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站在床边,一副心神不定的样子。房间里还有一个小女孩,七八岁。她正踮着脚要从五斗橱上拿什么东西,中年妇女大叫一声:“别碰,会传染的!”转过身来就给了她一巴掌。与此同时,妇人也发现了门口站着的丁小曼。小男孩显然也看见了她,他咧开嘴笑了。
“你是他家什么人?”中年妇女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她。
丁小曼想了想,说:“亲戚。”
妇人长长地松了一口气,笑道:“那就太好了。”
她说她就住在对门。刚才民警吩咐她,暂时由她来照管这个小男孩。明天早上居委会会有人来处理这件事的。
“他家出什么事了?”
“刚才你没看见殡仪馆来的车吗?他爹吊死了。”妇人说,“这孩子今天一大早,也就四五点钟吧,就来敲我的门,我从水泥厂下夜班回家,刚睡了两个小时就被这小东西吵醒了。我开了门,问他有什么事,小东西说:‘你快去看看我爸爸。’我心想:‘你爸爸我又不是没见过,有什么好看的。’说实话,我那时是太困了,就把门关上了,谁知道他爹上了吊。”
那女人摊开双手凑在灯光下仔仔细细地看:“我刚才帮他们搬尸体来着,你说会不会传染?他是老肝炎。不过我已经用肥皂洗过手了。”
“洗过手就没事了。”丁小曼对她说。
那妇人牵过女孩的手转身就往外走。
“他妈呢?”丁小曼对着她们的背影问了一句。妇人回过头来,朝她挥了挥手:“也死了。两个月前刚死的,肺癌。”随后,她听见对面的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现在屋子里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丁小曼和小男孩。朝西的窗户玻璃碎了一块,风呼呼地灌进来,将墙边的一摞旧报纸打得透湿。五斗橱上有一张医院的病历单,字迹潦草但还能辨认:肝,CA,晚期。旁边还搁着一卷麻绳,是新的。这自然使丁小曼联想到:孩子的父亲在从医院回来的路上,说不定产生了自杀的念头,就去杂货店买了麻绳。
丁小曼挨着孩子坐在床上,摸了摸他的头,问他饿不饿。小男孩眼睛有点迷糊了,他说他刚才吃了苹果,不太饿,就是有点想睡觉。随后,他忽然从床上溜到地上,搬过一张凳子来,爬上去,打开了五斗橱最上面一层的那个抽屉,取出一个相框来,朝丁小曼晃了晃。
“这就是我妈妈。我说过,她住在抽屉里。”
在看这幅照片的时候,丁小曼才意识到嘴里咸咸的泪水。那是一张苍白而脆弱的脸,目光中带着疑问、哀矜和惊恐。仿佛在拍下它的那一刹那,她正巧看到了一件什么可怕的事。丁小曼把相框放回抽屉里。她想去打盆水来给孩子洗洗脸,但却找不到脸盆。她只得将孩子带到厨房里,凑近水龙头,用手蘸了水替他抹脸。她看到他鼻子下面有一块血斑,就问他鼻子是不是破了。男孩说,他早上去敲对面阿姨的门,阿姨一关门,就把他的鼻子撞流血了。
“可流了一会儿,就不流了,你说这是怎么回事呀?”男孩道。
丁小曼一直在流泪。她抱起他,替他脱了鞋,洗了脚,然后就把他抱到床上去。他那小身体软绵绵的,一接触到床铺,几乎立刻就睡着了。
丁小曼坐在床边看着他,独自流了一会儿泪。她取出手机来,拨通了邱怀德的电话。
“邱主编……我想换一个题目,另写一篇报道。”
“你的声音怎么不对劲,出什么事了……喂喂……”
“我这里发生了一件事,我想把它写出来……”丁小曼随后就在电话里说了这件事。
“傻瓜,这事哪儿都有,每天都在发生,算不得什么新闻。”在电话的另一端,邱怀德耐着性子听她说完了那件事,笑了起来,“你不要感情用事。我这里要接另一个电话,待会儿我给你打过来。”
她靠在床上,等了两个小时。脑子里乱七八糟。邱怀德的电话还没有打来,窗外的雨飒飒地下着。这蒙住了窗玻璃的细雨,必将在被遗弃的郊外,在某个不复存在的庭院里洗亮架上的黑葡萄。潮湿的暮色带给我一个声音,我渴望的声音,我的父亲回来了,他没有死去。丁小曼迷迷糊糊地睡了一会儿,脑子里一直在想,第二天早上如何与这个小男孩告别。一想到这里,她的眼泪不知不觉又流下来了。
半夜里,小东西忽然醒了过来,眼睛又黑又亮。他正在拨弄着丁小曼的左手,实际上他是在看丁小曼无名指上戴着的那枚戒指。丁小曼把戒指褪下来,递给他看。
“它是什么?”小东西问她。
“它是一枚戒指。”
小家伙把戒指放在眼前看了半天,忽然说:“我想起妈妈教我唱的那首歌了。”正在这时,手机的铃声响了,是邱怀德的,依然是一条短信:计划改变,明天一早赶往合肥,随后转机飞往北京。刘晓庆出事了。
小男孩呆呆地看着她:“我要唱歌了,你听不听?”
“听,阿姨很想听,你唱吧!”她摸了摸他的头。他的眼睛又黑又亮。
你说要听听我唱歌
你说要看看我的脸
我不能唱歌给你听,我一唱歌就要流眼泪
我不能让你看我的脸,你一看我我就要流眼泪
还是给你摘一朵野花吧
你问我,妈妈,那是什么名字的花
你问我,妈妈,那是什么颜色的花
那是戒指花呀
那是洁白漂亮的戒指花
它是妈妈的泪,它是妈妈的心
它是戒指花
不过是垃圾
1
“我要死了。”
终于,李家杰使出了他的杀手锏,向我宣布道。他偷偷地瞥了我一眼,似乎在估量这句话所可能带来的震惊效果。见我没有任何反应,他又补充说:“医生给我的最后期限是三个月,可我并不像他们那样乐观。很可能挨不到七月末。我现在是时刻听从鬼神召唤。”随后,他笑了起来,露出了被烟渍熏得焦黄的牙床。
李家杰要死了。这并不算什么新闻。春节刚过,电话和互联网一直在重复着这个消息。作为他的同班同学,我不得不装装样子,坐地铁换地铁去东直门看他。应当说,见面后的谈话气氛颇有几分尴尬。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寻找辞别的理由。李家杰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点,他在变换了几个话题之后,终于单刀直入,切入悲剧性的主题:“我要死了。”
这是他的最后一招。问题是,由于我一直在期待他说出这句话,当它兑现之时,我无法掩饰自己的失望。据说他得了十几种病,正在扩散的癌细胞和心血管堵塞也许较为致命。
他很可能还有糖尿病。因为我看见他将茶几上的那只注射器拿了过来,撩开了衣服,露出了微微凸起的、多毛的肚子。
难道他要直接往自己的肚子上扎针?
没错。他就是这么干的。他将针头鲁莽地扎向肚皮,推入胰岛素,就像对待一头牲口。我的好奇心上来了。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朝自己的肚子上扎针。我对他说:“老李,你不怕扎着自己的肠子吗?”李家杰再次笑了起来,似乎有点得意:“扎不着。你想扎也扎不着。肠子是滑的,针头一碰,它就跑了。”
现在已经是五月的光景。阳光透过落地的大玻璃窗,暖烘烘的。客厅里浮动着植物和花朵的香气。窗外那条幽寂的胡同里,槐花遍地。附近一所小学正在放学。如果用心谛听,孩子们的嬉闹声还隐约可闻。当时,我注视着胡同里那些被风吹得飘来荡去的细碎的槐花,心里忽然对老李有一丝同情。看来,在如今这世道,妄想通过“死”这个东西来吓人一跳,引起别人的重视,有点不太现实啦。
应当说,整整一个上午,基本上都是李家杰一个人在说话,而他说出的话基本上都是一些陈词滥调。不过,其中有一句话令我印象颇深。他说:“在查出癌细胞且已扩散至肺、肝之前,我已经对生活厌倦啦。这叫什么他妈的生活?就像孩子搭起堆烂木头,辛辛苦苦搭起来,然后又亲手将它推倒。我的一生不过如此。”
考虑到李家杰一贯的浅薄无知,一贯的浮浪荒唐,一贯的小人得志,考虑到他眼睛里闪动着的点点泪光,他能说出这样的话已委实不易。就做人而言,也不能说他没有境界。不过,他的反省已为时过晚,这都是他不读书之过。他的脸虚胖而浮肿,被过量激素弄得脱了形。说实话,看着这张脸,不能不让人联想起太平间的化妆室。
差不多在五年前,在被查出癌症前一个月,他还神气活现地在北京的一个总裁论坛上发表演讲,说什么中国的农民被剥削得还不够,还大有潜力可挖,发展世界级的跨国企业就必须让农民破产。台下掌声雷动。鼓掌的人除了他的员工、亲戚之外,就是我们那帮自甘堕落的同学。
三年前的元旦,他还莫名其妙地在凌晨三点给我打来电话,不是表达千禧的祝愿,只为告诉我一句话:“我把苏眉做掉了。”
当时,我的确吃了一惊。当你在夜深人静的晚上正在酣睡,突然响起了电话铃声,一个略带沙哑的嗓音神秘兮兮地告诉你“我把苏眉做掉了”时,你会有什么反应呢?我>必须得首先让自己从睡眠的黑暗中挣脱出来,然后再去想想,苏眉到底是谁,最后,我得再去琢磨琢磨,李家杰所谓的“做掉了”到底是什么意思。
2
在我们班上,苏眉的长相并不算出众。论身材,她比不上校花董秋雁;论妖艳,她比不上跳远运动员王曼君;bbr>论娇媚,她比不上有花腔女高音之称的徐丽雅。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甚至没有引起任何男生的注意。这个矜持、洁净、沉默少言的小女孩能够一夜之间成为众人苦涩的暗恋对象,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校园诗歌的流行。著名行吟诗人曹尚全在校期间写过一千零一首十四行诗(后来这些诗以《新天方夜谭》之名结集出版),其中有一千首是送给苏眉的,剩下的那首当然留给了诗人自己。那些诗句尽管拙劣,但我们至今耳熟能详。比如:
你令人揪心的美丽过于昂贵,反而
无人敢买
坦率地说,我对于苏眉,也不是没有非分之想。那一次在食堂打饭,等到买完菜,一数菜票,差了六毛。怎么数都差六毛。食堂戴口罩的师傅不耐烦地用铁勺敲着锅沿,仿佛要把我短少的那六毛菜票敲出来似的。这时,一只纤细的手搭在了我的右肩上,同时我听见有人在背后说:“用我的吧。”此前,我并不知道苏眉就在我身后,或者说不敢相信她就在我身后。整整一个下午,我的半边肩膀一直麻酥酥的,满脑子里都是她扳动我右肩的分解慢镜头动作。
她一点也不像传说那样的矜持冷漠,一点也不害羞,甚至并不神秘。有一次上形式逻辑课,课间休息时,从四川来的向国忠不经意朝地上吐了一口痰,苏眉愣是逼着这个一米八七的壮汉用餐巾纸将地上的痰迹擦得干干净净。于是,我们发现,苏眉并不柔弱。那种传说所包裹起的女性形象与实际生活中的苏眉很可能并不是一回事。她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平常而自然,我们生活在对她的想象里,悸动而不安。不过,她对洁净的过分要求还是给我们留下了相当一致的印象。她每次进入教室之后,第一件事就是用酒精棉擦她的课桌。她有事没事总爱吸鼻子,不管有无鼻涕,每隔几秒、十几秒,总要抽动几下。而且,她在吸鼻子时,眉毛也挤在一块儿,就会露出对一切事物都不屑一顾的神情。
据女生那边传过来的消息说,她几乎从不使用公共坐便器。更有甚者,为了不让人坐她的床铺,即便是在冬天,床上的帐子都是垂挂下来的,将床铺裹得严严实实。后来成为美国文学专家的邓海云博士,也是苏眉热烈的崇拜者之一(他曾诱使我同意,由他代为向苏眉偿还那六毛钱的菜票,以获得接近她的借口。被我坚决拒绝)。他每次提到苏眉都要加上一个修饰词,说成:“我们的苏眉。”按照他那酸腐的逻辑,苏眉已经成为象征性人物,她的纯洁维持着我们这个肮脏世界仅有的一丝信心。他还引经据典,说霍桑写过一篇名叫《年轻的古德曼·布朗》的小说(事实上这也是美国文学史上最令人悲伤的故事),纯洁少女露丝的堕落,哪怕是在一个偶然的梦中,也会让布朗先生自绝于人世。言外之意,别人都可以堕落,唯独苏眉不行。他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苏眉的形象,不使她沾上任何俗世的灰尘。他曾经和校园流氓歌手黄光辉在大礼堂门口决斗,就因为后者曾四处扬言,他一生最大的梦想就是与苏眉坐在一起看一场黄色电影,借此来观察她精神崩溃的过程。决斗的结果,邓海云永久性地失去了两颗门牙。
因此,当我们听说猎艳高手李家杰要正式对苏眉发动春季攻势(时间在暮春,代号“熄灯行动”)时,立刻激起了全班男生的强烈义愤。在此之前,在李家杰的穷追猛打下,他已经成功俘获了跳高运动员王曼君。两人出双入对,宛如老夫老妻。他怎么会想到对苏眉下手呢?
悲哀之雾,密布校园。诗人曹尚全痛定思痛,于该年初夏写下了他那传诵一时的《千年一叹》:
风雨如晦,日月无光
一只肮脏的手
伸向红湿的海棠
其中“红湿的海棠”这一意象虽由杜诗中直接化用而来,但的确过于刺激,让我们整个四月春梦连连。我在那些日子,一连五天梦见了苏眉,每次都梦见她穿着新嫁衣,坐在一辆装满麦秸秆的大车上跟我回烟台老家成亲。
那天晚上,我们正在101教室上晚自习,教室里的灯忽然灭了,整个教学楼一片漆黑。我原以为这不过是一次普通的电路故障,可向国忠同学并不这样看。
“熄灯行动开始了。”他捅了捅我的胳膊,小声对我说。
他预先得到了准确的情报,因为参与这次行动的关键人物谭桑秋是他的四川老乡,他们之间无话不谈。按照李家杰预定的计划,谭桑秋现在已经在文史楼顶部的阁楼里——那是教学楼的总电房所在地,扳下了总闸的开关。
桑秋是李家杰的死党。他人为地制造停电事故,正是为了李家杰能够从容地趁黑下手:将一张邀请苏眉外出的字条悄悄地扔在她的桌前。
“我甚至还知道字条上的内容。”向国忠在黑暗中嘿嘿地笑着,似乎很得意。正说着,灯就亮了。果然不见了李家杰。我们看见苏眉从教室中间的某一个座位上站起身来,四下里张望了一下。很显然,她看见了字条,犹豫了一下,还是走出了教室。
“她现在要去杏树林,就在食堂的西边。李家杰正在那儿等她。”向国忠解说道。
按照他们事先的部署,桑秋也应该在那儿。他正躲在不远处的树篱背后窥探动静:如果李家杰得手,桑秋将默默离去;如果发生争吵,事情弄得不可收拾,桑秋将会从他埋伏的夹竹桃丛中跳出来,假装路过那里,帮助李家杰全身而退。
时候不大,苏眉就回来了,跟她去一趟厕所所耗费的时间大致相仿。怎么这么快?
“行动失败。”向国忠宣布道。
苏眉仍旧坐在那儿看书,仍旧时不时抽动一下她那好看的鼻子,就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大约半小时之后,从来不上晚自习的桑秋一脸坏笑地走进了教室。他长得又瘦又小,头发长久不洗,且又沾满露水,一绺一绺地耷拉着,走起路来,故意摇摇晃晃,一对眼睛又黑又亮。在经过我们身边时,还朝向国忠眨了眨眼睛。
他是来帮李家杰整理书包的。行动失败的李家杰显然已无脸再与苏眉相见。我们看见谭桑秋将李家杰桌上的那摊书和笔记本一股脑儿撸到一块儿,夹在腋下,屁颠屁颠地走了。很快,我们就听见他在空旷的走廊里用他那五音不全的嗓门唱起歌来:
你看那水中的花朵
强要留住一抹红……
教室里爆发出一阵哄笑,连苏眉也忍不住地笑了起来。事后,我们听说,李家杰为了这次行动进行了周密的准备。他去图书馆研究了不下十五本爱情心理学专著;去系办公室查看了苏眉的家庭地址、父母职业、兴趣爱好等信息,做了大量的案头工作;他实地考察了至少三四处作案现场(最后将第一作案现场选在了食堂边的杏树林),其中还包括万一进展顺利后的幽会地点(苏州河旅馆),吃夜宵的饭店(中山桥小吃店)。当然,他还听从了老魏的劝告,让谭桑秋去商场的计划生育柜台购买了避孕套。
老魏是我们班唯一一个带着老婆孩子读书的中年男性,人称“老头子”。他身兼班长与分团委书记,精通算卦和床笫之事。当李家杰拎着两瓶七宝大曲登门求教时,老魏以不变应万变,仍以“爱情八字诀”教之:“下手要狠,动作要猛。”
根据向国忠的转述,苏眉接到字条之后,由于对方没有留下姓名,她并不知道约会者是谁,但她最后还是去了。这再次证明苏眉并不像传说的那么胆怯或不近人情。当她赶到食堂边的杏树林时,一个黑影已经在一张石桌边等着她了。杏树林原先有路灯,但已遭到谭桑秋事先有预谋的破坏,因此,四周漆黑一片。具体对话大致如下:
苏眉:请问,是您约我来的吗?
李家杰(清了清嗓子):是。
苏眉:您有什么事?
李家杰:没,没有什么事……
苏眉:那我走啦,再见。
李家杰:再见。
整个场面维持了不到两分钟。这天晚上十二点,“老头子”魏挺一边用生姜水泡着脚,一边听取李家杰和桑秋的详细汇报。末了,魏挺对李家杰道:
“你说说,你做的这叫什么事呀?就好比两军对垒,你还未与敌军接触就败下阵来。这算什么呀?甚至连个遭遇战也算不上,怎么能打赢呢?一定要接触。下手要狠,动作要猛。幸福不会从天降,社会主义等不来……不过,依我看,这事还没到完全绝望的地步。既然你的话还没说出口,就谈不上被拒绝。再说了,杏树林黑灯瞎火的,人家恐怕连你是谁也还没搞清楚呢。这事刚开了个头,消极悲观的情绪端端要不得,等会儿我们再合计合计。”
不过,这件事第二天就传遍了整个校园,并很快引起了我们辅导员的注意,他还专门约苏眉谈了一次话,具体说了什么,苏眉不说,我们也就不得而知了。
谭桑秋尽管对向国忠毫无保留,无话不谈,但对于别人却始终守口如瓶,不透一丝口风。就连王曼君对他也毫无办法。她屡屡试图从桑秋口中套话,每次都无功而返。有一天傍晚,王曼君约桑秋去河边散步,两人来到空旷的共青场,在高高的看台上找了个地方坐下来。王曼君就将一只手搭在他肩上,对他说:
“毛豆,你李大锅(哥)近来传出一些风言风语,那可是真的?”
桑秋将脖子一梗,从容笑道:“没有任何迹象表明那是真的。”
王曼君又说:“这些天我怎么觉得李家杰神色有些异常噻?”
桑秋道:“未见任何异常。”
“我也不相信那是真的唦,可别人一提那个馊(苏)眉,这锅那锅的,我一听怎么心里抖(堵)得慌噻。”
“此皆妄人耳食之谈,不值一提。”
“可我听说,辅导员前些天找那锅馊眉谈话呢。”
“那是他的权力。”桑秋紧抿着嘴,一字一顿地说,“他是辅导员,他爱找谁谈话就找谁谈话。”
“不瞒你说,我昨晚倒是偷看了你大锅日记里夹着的一封情搜(书),那上面白纸黑字,清清愁愁(楚楚)。”
谭桑秋一愣,立即意识到大事不妙,赶忙问道:“给谁的情书?”
“他没有写名字,不过我怎么看都不像是写给我的呢。”
“那就是写给你的。”谭桑秋坚决地答道,“种种迹象表明,那情书就是写给你的。”
“我们俩都到这个份儿上了,他有多少话,不能当面对我说?”
“你听我说,事情是这样子的,这个,他当然可以说,不过也可以写,反正谁也没规定,谈了恋爱,就不能写情书,你说对不对?”
“也是。”王曼君想了想,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第二天,谭桑秋刚从厕所出来,就被王曼君堵在了门口。她的眼睛都哭肿了。“你回去告诉那个姓李的王八蛋,我要对他进行疯狂的报复。”撂下这句话,她就一路哭着跑了。谭桑秋觉得事关重大,立即找到了李家杰,将这一最新情况向他报告。李家杰正在寝室里蒙头大睡,他撩开帐子,点了一支烟。
“一点都不奇怪。”李家杰不屑一顾地说,“昨天晚上我已经给她摊了牌,我们正式分手了。她要报复,我也没办法。”
“请注意,不是报复,”谭桑秋纠正道,“而是疯狂的报复。”
王曼君所谓的报复迟迟没有降临,失恋后的痛苦和愤怒却使她的运动成绩突飞猛进。她连续三次打破保持了十八年之久的校跳远纪录;两次打破市三级跳远纪录;暑假前夕,她参加了上海市大学生代表团出访了朝鲜和坦桑尼亚。她的大幅照片在学校报栏橱窗里贴得到处都是。正当学校准备材料要替她申报“新长征突击手”这一称号时,却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王曼君因为要参加集训,暑假没有回家。而谭桑秋家在湘西山区,家境贫寒,他父亲来信命他省下回家的车票钱,并让他去远房叔叔所在的印刷厂打工。藏书网晚上闲着没事,王曼君常常来找桑秋聊天。聊来聊去都离不开李家杰。
这天傍晚,下了一天的雨,校园里的两条河都满了。两个人拎着塑料凉鞋,高挽着裤腿在校园里散步。走着走着,天就黑下来了。王曼君提出去学校后门的一个四川馆子吃饭。他们要了差不多一打啤酒,一直喝到深夜。他们两个约好不再讨论李家杰和苏眉,可说来说去,话题又回到了他们俩身上。
“馊眉,馊眉有什么好?你大锅头(图)她个啥?她哪一点能跟我比?”王曼君显然喝多了,舌头也有点打结了。桑秋本来就不能喝酒,到了这时,早已亢奋得不行了,他抬袖揩了揩迷离的眼角,笑道:
“那,那,你说李家杰有什么好?他哪一点能和我比?”
“去他娘的馊眉。”王曼君手一挥,桌上的七八个空酒瓶就叮叮当当地倒了下来。
“去他娘的李家杰。”桑秋同学也学着王曼君,小手一挥,却被王曼君捉个正着。
“毛豆,”王曼君怔怔地看着他,笑道,“毛豆,想不想跟大姐去看通宵电影?”
“想。”谭桑秋同学狠狠地咬了咬牙,应道。
于是,两个人就去看电影。
他们来到沪西工人文化宫的时候,电影已经开场了。售票员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们一眼,问他们是要普通票还是包厢。
“包厢。”王曼君答道。
于是他们来到了二楼的包厢。
那晚的第一场电影是印度片《奴里》,片子有点乏味,可两个人都假装看得津津有味。电影放到奴里被地主强奸一节时,桑秋就听见王曼君的呼吸声陡然变重了。黑暗中,她再次捉住了桑秋的小手,将它拽向自己的领口,并低声命令他解开扣子,谭桑秋同学犹豫了一下,决定照办。王曼君命令他把手伸进去,桑秋同学狠狠地咽了一口吐沫,也照办了。王曼君又命令他“按电铃”,他还没来得及按,手电筒的光就照过来了。同时有四个手电筒的光柱从四个不同的方向射向了他们的包厢。
谭桑秋同学吃惊地发现,五六个手臂佩戴红袖章的工纠队员不知在什么时候已悄悄地站在了他们的身后。他们随即被带往文化宫西楼的一个小屋里关了起来。工纠队员打电话给学校的值班室,值班室又打电话通知了他们的辅导员。直到深夜两点,辅导员才骑着自行车赶来,将他们领回学校。辅导员并未过多地责怪他们,只是委婉地表示,他们不应该在电影院里做那样的事。实在熬不住的话,可以找一个更安全的地方。不过,他们既然被工纠队拿获而且人家已通报了学校,按照他多年的经验,接下来,学校处罚将会十分严厉。
“他们会开除我们吗?”王曼君哭着问道。
“那也并非不可能。”辅导员回答。
谭桑秋一声不吭,他正在心里盘算着,如何在面对学校的调查时,为自己开脱罪责。实在不成,就告对方一个强奸未遂。因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膂力过人的王曼君的胁迫下被动实施的。两个月之后,学校的处理结果出来了,王曼君被剥夺了一切荣誉,留校察看;谭桑秋检查深刻,对他的处罚要轻得多:免予处分。但他并不知道,“免予处分”,实际上也是一种相当严重的处分。
谭桑秋由于惊吓过度,身心受到摧残,不久就得了急性肝炎。他被隔离在市传染病中心的一个铁笼子里。李家杰每周都去看他,给他捎去水果、书籍、香烟,隔着铁丝网陪他聊天。桑秋出院重获自由之后,为了表示自己并不担心传染,李家杰硬是将桑秋吃了一半的苹果吞入腹中。出于感恩,桑秋病愈之后更加死心塌地地替李家杰卖命。他所承担的工作除了负责打探有关苏眉的家庭社会关系以及一切的交往人等之外,还要帮李家杰在101教室占座。经过他精心的安排,李家杰每次上晚自习时都能与苏眉坐到一块儿(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后来苏眉干脆不来上晚自习了。即便是在路上,只要一看到桑秋,苏眉常常扭头就走,眉宇间藏着鄙视与厌恶)。
谭桑秋经过长期跟踪和盯梢,终于刺探到一条重要情报。种种迹象表明,苏眉与上海警备区某部的一位现役军人“过从甚密”。经过进一步的侦查,李家杰发现,这个军人就是当年来校负责军训的那位副连长。
“很有可能,他们从军训的时候就搞上腐化了。”桑秋对李家杰说。
“你别胡诌。”李家杰不能容忍任何对苏眉的贬损之词,“她是纯洁的。她很可能只是崇拜军人而已。你再去查查。”
李家杰嘴上这么说,可暗中却给学校党委一连写了三封匿名信,检举该副连长生活作风有问题。这些信发出之后就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声。不过,既然苏眉崇拜军人,李家杰就让谭桑秋在校园里四处放风,说李家杰的伯伯是南京军区某机械化部副军长,目前正在老山前线的猫耳洞里指挥作战,而且不久之后就会来学校视察(实际上,李家杰的伯伯有点驼背,是个手艺不错的剃头匠)。更为重要的是,李家杰大学毕业后,将去部队服役,军衔是上尉,但很快就会晋升至少校。
苏眉对于这件传闻没有表现出任何兴趣,倒是学校武装部部长闻讯之后,特地请李家杰吃了一次饭。
很快,李家杰又得到谭桑秋的密报:苏眉和体育系的一位体操运动员打得火热。每个星期四下午,苏眉都会去学校体操房陪这个体操运动员训练。有一次,两人还一起手拉手去学校的电影院看电影。不过,这条线索不是桑秋提供的,而是魏挺在电影组卖票的老婆透露的。
“这么说,苏眉除了军人之外,还崇拜运动员?”
“情况看来的确就是这样。”桑秋附和道。
李家杰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疯狂地练上健美的。他原本身材瘦弱,是标准的麻秆儿,可在锻炼了两个月之后,竟在自己身上的各处弄出了十几块硬邦邦的腱子肉来。可是如何向苏眉展示这些好看的腱子肉呢?当时正值隆冬,还下着雪,光膀子看来是不行了。桑秋倒有个好主意,在学校的河里冬泳,可李家杰是个旱鸭子,不会水。正当李家杰整天愁眉不展的时候,桑秋的补充情报又来了。原来那个体操运动员是苏眉的哥哥,名叫苏发,是通过特招进来的健将级运动员。李家杰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当场决定晚上请桑秋去中山桥吃小馄饨,好好庆祝庆祝。
3
李家杰遗体告别仪式之后,我们租用一辆大客车,去国际饭店的上海厅大快朵颐。特地从美国赶回来的校花董秋雁提议全体起立,为李家杰默哀三分钟,我们欣然同意。默哀毕,我们正要举杯,不料董秋雁又说,让我们跟她一起祷告。考虑到她的基督教信仰,我们只得照办。董秋雁用英文朗诵了祷词,由于我英文不佳,更由于董校花不时夹杂着一两声哽咽,除了最后的“阿门”之外,我基本上没听懂她在说些什么。
大家仍然称她为校花,可董秋雁嫁到了美国之后,身体迅速发胖,皱纹急剧增多,脂粉越施越厚。谁都听得出来,“校花”一词隐隐有些讽喻意味了,好在秋雁并不计较。
老头子魏挺早已谢顶。他一手夹着粗大的雪茄,一手搂着夫人王曼君,忽然说道:“可惜今天小毛豆不能来了。”
我也是刚刚听说,小毛豆在三个月前已被“双规”,正在接受山西省纪委的审查。
“桑秋即使不出事,他也未必会来参加葬礼。”说话的人是诗人曹尚全,“早在两年前他已经和李董事长彻底闹翻了。”
曹尚全现在的身份是李家杰集团旗下一个房地产公司的老总,据说很快将接任集团副总裁。他是李家杰一手提拔起来的。按照行规,他在提到李家杰时不能直呼其名。他早已不写诗了,长期折磨他的失眠症和祖传的口吃都已霍然而愈。据说如今他连走路时都能睡上一觉,而且特别能说会道。
坐在我一旁的向国忠对曹尚全最为不屑。经济状况不佳和夫人的红杏出墙搞得他心绪不佳。他把所有比他稍稍有钱的人(大概也包括我)都称为“资产阶级”;把比较有钱的人称为“令人作呕的资产阶级”;把特别有钱的人直接称为“畜生”。他每日里研读《毛选》并暗暗期待无产阶级革命再次席卷全球。“无产阶级重新掌权”成了他仅有的精神寄托。
他和曹尚全一见面就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即便吵架,向国忠同学也显然不是曹总的对手。曹尚全在殡仪馆就指着向国忠的鼻子骂道:“资产阶级怎么啦,没错,老子就是资产阶级!你他娘的不想成为资产阶级吗?老子要是给你在公司安排一个月薪三万元的职位,你他妈的爬着就来了。”
“世道变啦!”向国忠愣了半天,对我感叹道,“《白毛女》中有这样一句台词: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可现在这个社会呢?把人变成不人不鬼,什么玩意儿啊!”
席间,大家深情地回忆起与李家杰共同度过的四年大学时光,言谈中多少有了一点怀旧的意味。魏挺同学更是从民族、国家、经济全球化的高度,全面评价了李家杰同学对我国的GDP的巨大贡献。当然,也有人穿插一两段李家杰在校期间的旧闻趣事作为谈资。一直遭受冷落的向国忠却极不得体地提到李家杰与苏眉的感情纠葛,并将当年的“熄灯事件”添油加醋地描述了一遍。我看见邻座的王曼君神色有些复杂。她担心这个不知深浅的家伙将自己当年的事一并抖出来,魏挺显然觉察到了妻子的顾虑,他一直在试图打断向国忠的话:“大家也别光说话,吃菜吃菜。老向,吃菜。”
既然提到苏眉,曹尚全也就清了清喉咙,不紧不慢地说道:“董事长当年对苏眉的旷世恋情是纯洁的。这样冰清玉洁的感情,在今天已经难得一见。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苏眉改变了董事长的一生。足以感动天地,我们,包括我,当时都在默默地替他们祝福。”
诗人曹尚全同学有一句话还是对的,大学四年,李家杰基本上生活在苏眉的阴影中。苏眉酷爱 href='2210/im'>《红楼梦》(据说这本书她已读过不下十遍),李家杰就主动申请去做红学专家朱小兰老师的助手。他抢着替朱老师拎包(其实她的包里只有一本薄薄的讲义);课间他不断地走到讲台前为她倒水,迫使朱老师不断地对他说“谢谢你,李同学”,继而不断地中断讲课往厕所跑;他利用周末,去朱老师家帮她买菜做饭打扫厕所,并坚决要求报考朱老师的研究生。弄得朱老师一心想把自己的那个长着一口四环素牙的女儿嫁给他。
后来,谭桑秋又搞到一条情报:苏眉喜欢加缪。李家杰就开始去外语系旁听法语课,并让桑秋将图书馆所有与加缪有关的书籍都搜罗来,做了一千三百张读书卡片,写了两本学习心得,并着手研究法国存在主义与魏晋风度之间的关系。李家杰正准备让桑秋为他安排只有苏眉和他本人参加的“加缪著作讲读会”时,不料桑秋抱歉地告诉他,他把事情搞错了,苏眉同学喜欢的那位外国作家不叫加缪,而是叫“缪塞”。而且问题是,这个缪塞好像并不是法国人。
“没关系,没关系,搞错了也没关系,我们从头再过。不过,你先说说,那个狗娘养的缪塞到底是什么鸟人哪?”
“坦率地说,我也不知道?”桑秋两手一摊,只恨自己读书太少。
他们只有去向有“博识通人”之称的邓海云打听。邓海云想了半天,说道:“缪塞,我可没听说过。你们有没有搞错,会不会是瑞士籍的德语作家黑塞,就是写 href='1402/im'>《玻璃球游戏》的那个人?”
谭桑秋面有难色,嗫嚅道:“我说不好,可能是缪塞,也可能是黑塞,要不然就是黑缪?”
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李家杰的法语也没有再学下去。
转眼间已到了一九八五年春天。苏眉跟随语言学教授孙大吾去浙江丽水搞方言调查去了,一走就是两个多月。在这段时间里,谭桑秋基本上无事可干,他成天和李家杰在校园里晃悠,度日如年。好几次,他们打算乔装改扮去丽水探营,又苦于没有路费。经济上的拮据促使他们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
按照小精豆子谭桑秋的分析,中国社会正在转型之中,随着社会改革的深入,中国未来社会只存在两种人,一种是富人,也就是老板或是雇主;一种人是穷人,也就是雇员,并无一个称做“研究生”的职业。“我暂时还不知道苏眉到底喜欢什么,但我知道所有的女人都喜欢钱。”为了彻底打消李家杰的顾虑,谭桑秋又补充说,“我们不如抢先下手,先赚它一笔钱再说,为日后成为第一种人做些积累。”
事后来看,早在一九八五年,谭桑秋就已做出如此精深的决断,使日后成为上市公司集团董事长的李家杰佩服得五体投地。即使他们在公开闹翻了之后,李家杰一提起谭桑秋,仍然赞不绝口:“别看那家伙成天疯疯癫癫,其实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透着精明,真他妈是一个天才。”
问题是,他们到哪里去赚钱呢?谭桑秋打算去饭店门口替人家擦皮鞋,李家杰则建议在学校后门摆个小摊卖袜子。两个为此争执不休,最后总算达成一致:去山东烟台贩运苹果。可是去烟台跑一趟也需要本钱哪!他们一合计,不约而同地想到了敲诈自己的父母。两人分别给父母写信索取“毕业分配派遣费”,李家杰又用自己父亲的名义向当剃头匠的伯伯借了一点钱。到了五月末,两人包租了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摇摇晃晃地上路了。半个多月之后,他们两个人还真的从烟台运回来一车“小国光”。
卸货的时候,我和向国忠都被他们拉去帮忙。几个人累了一整天,才把那车苹果卸完,堆放在宿舍楼看门老头的地下室里。李家杰慷慨地发给我们每人一枚“小国光”作为酬谢。用向国忠比较夸张的话来说,那枚苹果并不比维纳斯的乳头大多少。不过,味道倒是挺不错的。
接下来就是南方的梅雨季节。宿舍的楼道里渐渐开始飘出一种甜丝丝的酸味,陪伴我们进入梦乡。在梦中,向国忠同学总要杞人忧天般地发出嘟嘟囔囔的呓语:李家杰的苹果看来是烂得差不多啦!又过了一段时间,等到小国光的甜酸味变成清香的果子酒味儿的时候,我们已经快要毕业了。
李家杰被分配至四川内江的一家发电厂,在宣传科当干事;邓海云则被分配到中央新闻社(曾改为中国新闻社)当记者——临行前,他不好意思地找到了李家杰:“情况总算搞清楚了,还真他妈有一个名叫缪塞的作家,德国人,代表作品《反复无常的人》,死于一九三〇年。”
苏眉则回到了河北承德,在中心小学任语文老师。她本可以留在上海的《解放日报》当编辑,但她自愿回老家教书。对此,李家杰一点都不感到意外,据说传统而又纯洁的女孩一般都比较恋家,而且大多都热爱祖国的教育事业。
谭桑秋的分配却让所有人大吃一惊。我们读到二年级的时候,辅导员郦学义已经作为后备干部到市委党校学习去了。到我们毕业前夕,他的官已经大到需要一个私人秘书了。他在全年级挑来挑去,最后选中了谭桑秋。他有六门课不及格,学校为了社会和政治影响,教务部门在毕业前将他的不及格记录一笔勾销,还给了他“优秀毕业生”称号。据向国忠的小道消息称,辅导员当年在处理谭桑秋与王曼君的“风化案”时,谭桑秋的一份才华横溢的检查给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离校前,我们全班在中山桥馄饨店吃了一顿散伙饭,一向不屑于跟我们打交道的李家杰也流露出了惜别之情。他在我的本子上留下了这样一句励志格言以赠别: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向国忠喜欢文学创作,他给我的留言是:咱们文代会上见!可惜的是,我那时基本上还不知道何为“文代会”。而谭桑秋给李家杰的留言则在全年级广为传诵:兄弟,好好挣钱吧!我有权,你有钱,何愁大事不成?也有人认为,这段留言是好事者的杜撰或附会,事实上并不可靠。
李家杰专门找了一个时间(一般来说,多半是晚上)去敲苏眉的门,让她给自己留言。这是他最后的机会。可苏眉在三天前已提前离校,她的那个铺着一层旧报纸的床位早已空空荡荡。李家杰在那儿还找到了一个日记本,那是李家杰嘱咐谭桑秋强行赠送给苏眉的。日记本已经成了一块纸饼,绿色的塑料封皮上已有了点点霉斑。
李家杰毕业之后,并未去四川内江报到,而是在上海当起了“漂流一族”。他先是承包了学校的一个教师食堂,所得利润,全部用于购买二纺机和飞乐音响的原始股,赚了不少钱。后来,他又成为英国发烧音响器材的代理商,也将自己变成了一位古典音乐的发烧友。他开始在上海电视台“音响发烧门诊部”节目中作为嘉宾频频亮相。谭桑秋在做了郦学义的秘书之后,日理万机之余,仍然帮助李家杰出谋划策。据说,李家杰所代理的一款“罗杰斯35a”音箱,其广告词就出自谭桑秋的手笔,词曰:小身段,大震撼!
虽说李家杰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就已发财,但与经济界层出 4e0d." >不穷的巨子大鳄相比,显然还只是一个小角色。九十年代初,我去上海出差,在普陀区的一家饭馆与李家杰不期而遇。李家杰带领他的十多个手下,从阴暗潮湿的门洞闯进来的时候,已经弄出了不小的动静,吓得饭店经理、跑堂忙不迭地到门前迎候。如果配以京剧的锣鼓家伙,整个场面就是《智取威虎山》中匪兵亮相的翻版。大致情形如下:
锵锵锵锵锵(锣鼓声响)……
众喽啰弓着腰,斜着身子,迈着小碎步,从大门外一个接一个地鱼贯而人,他们在饭店前厅原地转了几个圈之后,围成一个半圆弧形。
音乐起。主角出场。
但见李家杰身披皮大衣,嘴叼大雪茄,手握砖头般厚重的大哥大,在几名贴身光头侍从的护送下,一步三摇,晃晃悠悠地迈了进来。
他走到一张餐桌前,将一只脚踏在椅子上,一扬头,一撩羊皮大氅,露出了里面的雪白保暖内衣。只见他手托下巴,略一沉思,竖起一根中指,神秘地勾了勾。
两名喽啰立即迎上前来,俯身恭听。
李家杰朗声说道:“咱们——坐哪儿呀?”
其中一名喽啰立即用手一指,用标准的京剧韵白,干净利落地吐出两个字来:“靠——窗!”
锵锵锵锵锵……小喽啰又依次沿着餐厅中间的通道蜿蜒而行,最后在餐厅靠窗的两张大圆桌前落了座。
李家杰真正发家,成为名重一时的上市控股集团的董事长,则是九十年代中期以后的事了。当时,谭桑秋陪领导去了一趟香港之后,大开眼界,立即鼓动李家杰进入房地产行业,并建议将公司总部从上海迁至北京。李家杰在北京南郊买了一块地皮,房子才盖到一半,桑秋又暗示他收购并重组河北的一家国营棉纺厂。随后,他在北京又开了三处酒楼、两家洗浴中心、一座绿色蔬菜种植基地。一九九五年暑期的一天,我们年级一位名叫张立群的同学带了女儿来北京玩,他在饭桌上告诉我:如今李家杰的生意做得他妈的“有点大”。立群一向是沉稳低调的人,我当然知道他说的“有点大”是什么意思。他说,李家杰提出以八千万的价格将他的公司吞并,他有点犹豫不决。
几天后,李家杰就给我打来一个电话。从午夜一直说到凌晨(我已经将他所有的公司名称都背得滚瓜烂熟了)。末了,他故意问我:“你帮我合计合计,我是进人大好呢?还是进政协?”
一九九九年春节前夕,在李家杰公司总部大厦落成之际,他给全班四十五个同学每人都发了一份请柬,邀请大家聚一聚。也可以算作毕业十四周年的纪念会。来回车、机票由李家杰集团提供,另外每人还有三千元的“出场费”。尽管如此,由于临近春节,最后实际到会的也只有十三个人。向国忠就是在那次聚会上不幸染上性病的。
那天晚上,在西山度假村的客房里,一名艳丽的女孩敲开了他的房门。她说是李董事长吩咐她来侍候客人的,向国忠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但我还是拒绝了。”事后,向国忠对我说,“你知道,这是需要一点勇气和人文精神的。”
这名女子离开后不久又踅了回来,还带来了另一名女子,还说,她没有完成任务,董事长很生气。“他让我们俩一起来给你做三明治。”
“什么三明治?我们不是吃过饭了吗?”向国忠不解地问道。
其中一个小姐就笑了,露出了好看的虎牙:“做三明治呀,就是,唉,就是我们俩一起侍候大哥您。”向国忠一听,当时腿就软了。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我再拒绝,就显得过于不近人情了。”向国忠说,“毕竟我也是血肉之躯呀,我只能把自己交出去,由她们去糟蹋了。”
他从北京回到四川之后不久,就被查出患了梅毒和疱疹,单是住院费就花掉了六千多。
曹尚全也是参加这次神仙会的十三个人之一。聚会完了之后,他和妻子索性留在了北京,在李家杰集团负责宣传和媒体的广告策划。他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为李家杰写出了一本传记、七篇报告文学、三十二篇个人专访。一天晚上,已经是深夜两点了,李家杰突然打电话给曹尚全,让他火速赶往公司总部,有急事找他。那天晚上北京下了一夜的大雪,曹尚全正发着高烧,接到电话,就由妻子开上别克车,驾车前往公主坟的公司总部。夫妇二人赶到公司,来到李家杰的卧房外,却被两名戴着白手套的保镖挡了驾。他们被告知董事长正在休息,让他们在接待室等候。他们一直等到第二天上午十点半,洗漱完毕、吃完早点的李家杰才正式召见曹尚全夫妇。他们来到李家杰宽敞的办公室,后者皱着眉满脸不高兴地对曹尚全说:“这么早,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呀?”
曹尚全委婉地提醒他的董事长,是董事长本人深夜两点打来电话,说公司有急事,他才冒雪带病赶来的。说到生病,曹尚全就强烈地咳嗽起来,以表明他没有说谎。
董事长用手指敲了敲脑壳,忽然笑了。
“唔,我是打过电话。我给搞忘了。是这样的,我临睡前翻了翻你写的那本传记。里面提到了一个名叫S的人,他是谁呀?”
“苏、苏眉啊。您难道忘了?”曹尚全道。
“噢,苏眉……苏眉。好。苏眉。就这事,你可以走了。”董事长懒洋洋地冲他挥了挥手。
曹尚全从办公室出来,发现自己的内衣都被汗水浸湿了。“他完全可以在电话中问我呀,干吗要把我叫到公司来。”曹尚全嘟嘟囔囔地对妻子抱怨说。他的妻子一听,也有点不高兴:“董事长叫你来,你就来吧,说那么多废话干什么!”
根据邓海云博士的分析,李家杰还真有可能把苏眉给忘了。他现在是企业巨子、社会名流,大大小小的名头就有二十多个。成天忙于兼并、重组和企业扩张;为希望小学捐款、剪彩;去抗洪救灾第一线慰问……何况他在欧洲、非洲和东南亚都有业务,成天在天上飞来飞去。好不容易闲下来了,他的十多个如花似玉的女秘书,就够他受的了。这些年跟他上过床的女孩子少说也有七八百,其生活的腐烂已到了何等疯狂的程度?甚至连曹尚全的夫人“小辣椒”都未能幸免。据说,李家杰对她肉体的痴迷只有一个理由,就是她的高潮来得特别快,只需要半分钟。
“这个人迟早要出事。不过,既然他从曹尚全写的传记中回忆起了当年苦苦追逐的猎物,苏眉八成就要倒霉了。”在我陪同邓海云教授去学校报告厅讲学的路上,他对我这样说,“苏眉八成要倒霉了。我了解李家杰这个人。不信我跟你打个赌。说不定,此时此刻,李家杰就在赶往承德的途中。”
我问他最近这些年,有没有苏眉的消息。邓海云摇了摇头:“她和谁都不联系,从不参加任何聚会。我曾给她写过一封信,也没有回音,似乎从人间蒸发了。不过,现在,李家杰要去找她了。我真替她捏着把汗。”
4
“遗忘是一种更为深刻的记忆。”李家杰的声音有点儿沙哑,他点燃了一支烟,犹豫了一下,又将它掐灭了。窗外,天已经快黑了。
“你刚才说我会忘了苏眉,那是不可能的。你还记得邓海云曾提到过的霍桑的那篇小说吗?”
“是《年轻的古德曼·布朗》?”
“对。”李家杰道,“古德曼自己去赶赴魔鬼的盛会,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因为他还有一个天使般纯洁的露丝,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干净的人,这对他极其重要。我提到这篇小说,你可以理解,我去承德之前,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事实上,当我在决定前往承德的前两个月,我已经从医生那里知道了那个晴天霹雳般的检查结果。但在公司里,这属于商业机密。连我也没有权利泄露自己病变的消息,我必须对董事会负责。这是行规。我没有通知任何人,就去公主坟的长途客车站买了一张普通客票,前往承德。那是世纪之交的前两天。车上很脏,坐在我旁边的是一个从农村来的老太太。后来我知道她的家在木兰围场,我去过那里。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对她感到很亲近。她手里捏着一只绿色的塑料网兜,里面装着两只白色的乌鸡。她说,她来北京就是为了买这两只种鸡,回去配种。老太太大部分时间在酣睡,她的脑袋就倚托在我的肩上,随着客车的颠簸,不时撞一下我的耳朵。我没有推醒她。
“看?着那些神情呆板、肮脏不堪的民工,看着车窗外大片大片枯萎的褐色玉米地,闻着车厢里的那些混合着汽油和鸡屎味的空气,我心里忽然觉得很安稳。这就是我二十年前的生活,也是我一直想要的生活。一路上,我都在想着苏眉。你刚才问我当初为什么会突然放弃王曼君,去找苏眉。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那天上完体育课,我和黄光辉他们往寝室走,走到一个沙坑边,看到女生们还未下课,黄光辉约我去看她们跳远。我就是那天中午发现了苏眉。她穿着一条黑色西装短裤,白色的背心,她在跑起来的时候,马尾巴辫左右飘动,眼睛里有一种神秘的忧愁。她瘦瘦的肩胛骨和深陷的肩窝都含着忧愁。当渥伦斯基遇见安娜的时候,吉提的魅力就荡然无存了。事实上,王曼君跳完之后,还趁人不注意,悄悄来到我身边,迅速地拉了一下我的手。我觉得她的手又厚又肥,汗津津的,说不上让人多厌腻。
“我去承德,挑了这么一个时间,起先,我没有什么肮脏的欲念。我知道自己活不多久了,只想与她见个面,告个别。甚至,我想哪怕远远地瞅上她一眼,就够了。谁知道后来却发生了那样的事……”
李家杰抵达承德之后,找了一个五星级酒店住下,随后就一个人去街上溜达了半天。他并不急于见到苏眉。他觉得这样很舒服。即将到来的死亡使他有了完全不同的心境,他对一切都像孩子般地好奇。他走过一个饺子馆的时候,忽然有了新鲜的食欲。他要了羊肉馅的饺子,一口气吃掉了四十个。
晚上,当腹部的剧痛弄得他睡不着觉的时候,他感到自己体内仅剩的一点力气都快耗尽了。思虑再三,他决定不再与苏眉见面,第二天早上就赶回北京。他从床上爬起来,打算给公司打个电话。只要他打个电话,集团在石家庄的办事处就会连夜派车来承德,第二天一早,他就可以离开这里。他从电话机旁的号码簿上查找公司在石家庄办事处的电话时,一下就看到苏眉任教的那所中心小学的电话号码。这是天意。他这样想。
第二天上午九点,他试探性地拨了一下这个号码,学校总机将电话接到了校长室。一位秘书告诉他,苏校长(实际上是副校长)去上课了,请他十点半再打过来。李家杰没有再打电话,而是径直去了那所小学。
最后,他在办公楼的楼道口遇见了夹着讲义上楼梯的苏眉(这似乎也是天意),第一眼,他并没有认出她来,可他的记忆迅速帮助他进行了矫正和确认。是她!没错。她的外表没有什么变化,略略胖了一些。只是头发剪短了,穿着厚重的青灰色羽绒服,眉头还是紧锁着,不时吸一下鼻子。两人一见面,彼此都吓了一跳。他们反方向走过几段台阶之后,都停了下来。李家杰看着她笑,故意不说话。他以为苏眉一定会说:“你怎么来了?”
可实际上苏眉说的是:“这家伙,你怎么来了?”
多出来的这三个字让李家杰心尖上的肉又颤了两颤。苏眉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冷漠。这使他略感宽慰。可对方也没有表示出特别的热情,在校长室,他们面对面坐在沙发上,一直聊到中午。末了,她站起身,看了看表,问李家杰愿不愿去她家吃顿便饭,李家杰立即就答应了下来。
她的家就在马路对面的小区里。二室一厅的房子,看上去虽有些破旧,但收拾得十分干净、整洁。他和苏眉上楼的时候,听到了楼道内回荡的钢琴声。她说,她的丈夫是中学音乐教师,正在教孩子学琴。
她丈夫看上去有些显老,但本分、厚道,说话的声音和握手的动作一样软绵无力。听说妻子的老同学来访,他立即就穿上外套出去买菜,临走前还将那个七八岁的女儿带走了。这个不经意的举动让李家杰大为感动。至少,人家没把他当外人。
当苏眉脱去厚厚的羽绒服重新出现在客厅里的时候,李家杰已经将电视打开了。她的腰间多了一条白围裙,可看上去还是那么细,那么柔韧,他的心像是被针扎了一下。黑色羊毛衫,黑色的裤子,这使他留意到了圆润的臀部连接处。她把羊毛衫的袖子卷起来,问他喜欢喝什么茶,李家杰愣了一下,发现自己已经走了神。苏眉替他沏上茶,就到厨房忙碌去了。
他想起了 href='2210/im'>《红楼梦》里的多姑娘,想起了曹雪芹描写她与贾琏偷欢时所用的比喻,想起了老色鬼魏挺,他在评论女人身体时所说过的那些淫秽不堪的话,尽管只是短短的一瞥,李家杰就已发现,那个当年有些生涩的李子已经成熟了。“而且熟得他妈的恰到好处,她的腿,她的腰,她的乳房,无一不向我发出召唤。”这时,一个恶毒的念头立即油然而生,根本不由他做主。这个念头在心里提醒他:做掉她!你时间已经不多了。不要再犹豫了。一定要做掉她!
可是,怎么能够保证自己顺利地“做掉她”呢?李家杰开始了痛苦而漫长的思索。这直接导致了他在饭桌上的神情恍惚,心不在焉。他在说话的时候什么也没有说;他的眼睛好像在紧盯着什么东西,但什么也没有看见;别人在跟他交谈的时候,他听不到任何声音。
苏眉的丈夫在往他碗里夹菜,他惊愕地看着对方,似乎不认识他似的,未做任何表示,脑子里想的却是:“要是我往他那微微有些谢顶的脑壳上安上一顶绿帽子,他会是什么样子呢?”他的脑子里纠集着乱七八糟的念头:一会儿觉得苏眉高处云端,凛然不可侵犯,他正在履行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一会儿又觉得自己早已今非昔比。这么些年一直在脂粉堆中打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区区一老实巴交的小学语文教师,又岂能是自己的对手?这么一想,苏眉就显得又可怜,又让他瞧不起。甚至,当他看到苏眉心事重重地往嘴里扒饭的样子,心里忽然生出了无限的悲悯(而他认为这种悲悯就是爱):她就是一只怯生生的小羊羔,一半的身子已入了虎口。
第二天,李家杰打电话约苏眉到酒店的咖啡馆喝茶。苏眉推托她上午要去市里开一个校长培训会议,不管李家杰怎么说,苏眉都找理由推托。李家杰将见面的时间改到下午,苏眉说她要送女儿去学奥林匹克数学。李家杰对苏眉的这种反应早有预料,更何况,他从对方的语调中多少还嗅出了一丝犹疑和慌乱,因此他并不着急。他决心立即采用第二套备用应急方案。他说:“既然你这么忙,我们就在电话里聊聊吧,我很快就要回北京了。”苏眉正是在这种状态下放松了警惕,她说:“好呀!”声音听上去还有点调皮。
他们海阔天空地聊了半个小时后,李家杰突然说:“不知怎么搞的,我的身体很不舒服,早上在酒店的大堂里晕倒了十五分钟,差一点就走了。”
苏眉问道:“你说的‘走了’是什么意思?”
“死了呗。”
苏眉的声音变得急切起来:“昨天中午在我家吃饭的时候,我就觉得你的脸色很不对劲,你怎么啦?要不要我给你拿点药来?”
李家杰立即就抓住这句话的漏洞,让对方最好上午就给他送一点速效救心丸和硝酸甘油来。苏眉陷入了自相矛盾的犹豫中。在这段时间里,李家杰在电话的另一端一直在冷笑。过了半天,电话里终于传来了她的答复:“好吧。”
“搁下电话,我就飞快地去浴室洗了个澡。我预感到大事将成。我的心里回荡着 href='2205/im'>《金瓶梅》中的王婆声音:事情已经有了七八分了。然后,我打电话给酒店经理,让他到我的房间来一趟。我给了他五千块钱,让他通知楼下的咖啡厅停业两小时。”
李家杰讲到这段经历的时候,颇有几分得意,似乎忘掉了肝区的病痛,忘掉了不久后即将来临的死亡,他那被激素催发、眯成一条缝的眼睛露出锃亮的目光。
“你干吗要让他们咖啡厅歇业呢?”我问道。
“在这方面,你看来的确比较迟钝……”李家杰诡秘地笑了起来。那天,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他笑。
“不过,”我打断他,“假如苏眉不愿意单独与你在酒店见面,她完全可以让她丈夫或别的什么人来给你送药。”
“是有这种可能。这是一念之间的决定。”李家杰说,“但我相信她会来。”
“为什么这么肯定?”
“你还记得我与她在中心小学楼道里相遇时,她对我说的那句话吗?她说,这家伙,你怎么来了?一般情况下,只有在两个很熟且关系相对亲密的朋友之间才会说这样的话。你想想,过去,她即便在校园里偶然撞见我,都要怒目而视,可过了十多年,她突然对我说出这样的话来,这还不够反常吗?当然,她是在慌乱中说的,却不经意泄露了她内心的秘密。她内心希望让我们过去的不愉快记忆一笔勾销,希望我们能重新开始。至少,她不愿意让我觉得,我们今后的关系是过去的简单延续。这句话就传达了这样的信号。我们集团前年从北师大分来了一位搞心理学的博士,他对男女之间的语言和心理问题,有着精深的研究……”
“即使苏眉本人到宾馆来给你送药,这也不能说明任何问题。你毕竟是她的同班同学,而且‘生着很重的病’。我的意思是说,这并不能证明她来到酒店,已经做好了与你上床的准备。”我再次打断他。
“不能这么简单化,对待女人,尤其不能简单化……”李家杰摇了摇头,略微思索了片刻,接着道,“这么跟你说吧,在来宾馆的路上,她心里是怎么想的,我不知道。也没有任何兴趣。但是,请注意,我足足纠缠了她三年多,她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在她的眼中,我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流氓。过去,她对我充满仇恨,极端鄙视,避之还唯恐不及,可现在呢?她不仅主动把这个流氓带回家吃饭,而且还愿意给他往宾馆送药。这些信息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我据此可以得出一个简单的判断,那就是,她并非无懈可击,至少不会像过去那样刀枪不入。”
“她是不是对你有所期待?”
“你说呢?”他反问道。一丝不易为人察觉的笑容一闪而过。
李家杰将一大把药倒在手里,认真数了数,放入口中,接着说:
“这十几年来,中国社会一日千里,不要说别人,就连我都变得让自己认不出来了。苏眉毕竟不是神仙,她当然也不能例外。她走进酒店大堂的那一刻,我一眼就看出她的头发是湿的,这说明她刚洗过澡。她的身体僵直,笑容很不自然,她太紧张了。天哪!她预感到了什么,而且准备接受,但身体拒绝合作。当时,我的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了。我甚至认真地想了想,是不是就此罢手。一只花瓶,摆在桌上,只要你不故意打碎它,它就是一只完美的花瓶。我想,算了,不要去动她了。自己辛辛苦苦搭起了一堆漂亮积木,它就像梦一样美好,何苦要亲手将它推倒呢?”
“可你还是改变了主意……”
“是这样,对于性的欲望来说,身体就是暴君。我没有办法。直到最近我才彻底摆脱了这个暴君的统治。现在我一点欲望都没有了。”
“后来呢?”我问他。
李家杰似乎很不愿意提起后来的事,他呆呆地望着屋外漆黑的街道,半晌才说:“接下来的事就有点残酷了。”
苏眉来到酒店的大堂,李家杰已经在大堂里等了她十多分钟了。她换了一身黑色毛绒短大衣,背着一个劣质而廉价的坤包,还抹了香水。李家杰好多年没有闻到那么难闻的香水了,再次对她产生了莫名其妙的怜惜之情。
李家杰请她去咖啡厅喝茶。
值班经理告诉他说,咖啡厅的开水炉坏了,正在检修,请他们两个小时之后再来。
李家杰就轻描淡写地对她说:“要不,去楼上坐坐?”
苏眉没有吱声,跟着他上了电梯,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李家杰说,他本来可以把事情办得更完满。问题是,在电梯上他就已经完全失去了耐心。刚到客房,他就像一个低俗的嫖客那样粗鲁而直截了当地提出了自己的要求,索要对方的身体,并开出了二十万的价格。在李家杰看来,考虑到苏眉的经济状况,二十万已经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数目了。
苏眉一下就从沙发上跳了起来。她几乎是刚坐下去,就从沙发上跳起来了。她被吓蒙了,脸“刷”的一下一直红到了耳根。浑身哆嗦,嘴唇也开始颤抖起来,她压根儿就没想到对方会这么无耻地跟自己说话。这完全超过了她脆弱的心理的承受限度,她睁大了眼睛:“你说什么?你疯啦?”
她抓过那只坤包,站起来就往外走,可背带被椅子靠背挂了一下,她差一点跌倒。李家杰“适时”地扶住了她,并从身后将她抱住。她用尽全身力气挣扎,并用脚后跟踢他。李家杰费了不少力气才把她摁在沙发上坐下,然后笑着对她说:“五十万怎样?”
苏眉双手捂住自己的脸,将头埋在膝间。李家杰紧紧地搂着她的肩膀,将钱加到了一百万、一百五十万、两百万。最后,李家杰提出了他的最后数目:三百万。不能再多了,李家杰说,根据董事会最近的决定,这已经是他如今能够自由动用的最大数目的现金了。
最后,他放开了她:“事情就这么简单。你如果不同意,你可以随时离开。我不再拦你。”
苏眉不吱声。
“你是不是觉得有点对不起自己的丈夫?没关系,你没有必要背上额外的负担,就当我是强奸你好了。”李家杰道。
苏眉的沉默维持了二十多分钟。她用近乎耳语般的微弱声音提出了她的要求,她问李家杰能不能使用安全套。
李家杰将她抱起来,放到床上,贪婪地吮吸着她脖子里的气味,笑着回答说:“那怎么可能?”
“我知道,邓海云、尚全,或许还有你,都对苏眉念念不忘。”李家杰的声音显得十分虚弱,但却很平静,“不管怎么说,她是一个时代的象征,可这个时代已经永远结束了。从承德返回北京的路上,我脑子里的确只有一个念头:该死,我的确该死了。现在,这个世界已没有什么让我牵挂的了。”
过了一会儿,李家杰轻轻地叹了口气,接着说:“如果你现在在街上遇见苏眉,一定会认不出她的。我给她账户上打了三百万,一分也不少。最近我听说她和丈夫离了婚,嫁给了一位地税局的官员,并且从学校辞了职,自己开了一家公司。好像是经营餐饮业,据说生意不太好。噢,对了,前些时候,大概半个月前吧,她还给我打来一个电话,问我能不能给她账上打点钱救急。大概是七十万吧。作为回报,她打算来北京陪我一段。我对她说,钱我可以汇,但北京你就别来了吧。我还和她开了句玩笑,我说,‘你来了我也只能看着你干着急,我的身体已经失灵了。’你知道这婊子怎么说?”
“她怎么说?”
“她先是嘿嘿地笑了两声,然后压低声音对我说:‘没关系,我可以用嘴。’”
我起身向他告辞,他坚持要送我出门。我们走到门外的林荫道上,李家杰将他手上的一块金表摘下来,递给我:“如果你不忌讳死人的东西,就留下它,做个纪念吧。”
二十八天之后的一个风雨之夜,李家杰在中日友好医院病逝。他的骨灰葬在了玉泉山的南麓。他不让家人在墓碑上刻下他的名字,因为他是在厌倦中死去的,不想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任何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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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班上,有一个名叫胡惟丏的奇人。他的年龄比我们大个四五岁,好谶纬之术,落拓不羁,一副名士派头。“丐”这个字不算冷僻,老师在点名时常将它读成“丐”,从而引发哄堂大笑。因此,尽管这个人沉默寡言、独来独往,我们很早就注意到了他的存在。由于早早白了头发,班上的女生都叫他白头翁。他听说后似乎也不以为意,用《列子》中“不斑白,不知道”一类的古训来自我解嘲。博识通人邓海云为了卖弄学识,叫他怀特海(White head),实际上不过是白头翁的英文翻译,并无多少新意。
也有人叫他“蒙娜丽莎”的。开始我们都有些不明所指,可时间一长,就渐渐知道了这个绰号的奥妙所在。原来,胡惟丏不论何时,脸上总洋溢着一种既暧昧又神秘的笑容:雾非雾,花非花,似喜若嗔,似有若无。简单地来说,由于嘴型的特殊,他没法不笑,即便是生气的时候也是如此。久而久之,我们的心里都有了这样一个疑问:要是胡惟丏真的笑起来,那会是什么样子呢?可惜,一直等到毕业离校,我们都难得一见。
我们刚进大学的那会儿,七七、七八级的同学尚未离校。这些年龄比我们大上一倍的大哥、大嫂们,非常擅长于用傲慢和自负来打击我们脆弱的自信,他们常常主动造访我们的寝室,以长辈的口吻向我们传授他们的学习心得,不无戏谑地拨弄我们的脑袋,并亲热地称呼我们为“小赤佬”。从他们口中蹦出来的名词和术语,没有一个是我们能够明白的:什么普鲁塔克呀,什么澹台灭明呀,什么奥伏赫变呀,再有,就是什么“美是没有目的的,却是符合目的性的”等一类谁也听不懂的鬼话。到了晚上,这些名词和概念都变成了面目狰狞的鬼怪,伴着初秋的绵绵细雨让我们噩梦不断。他们大多插过队,当过知青。有人在省级文工团弹过琵琶,有人在云南思茅割过橡胶,有人在木兰围场的三北防护林种过树,有人在青海的果洛当过兽医,还有人据说是在殡仪馆当过焚尸工。他们当然不会将我们这些不谙世事的“小赤佬”放在眼里。可是他们对惟丏却另眼相看,十分敬慕,甚至多少还夹杂着一些谦卑,一度令我们大惑不解。
到了周末,高年级的同学常常会举办一些小型的学术沙龙。由于那个年代特有的政治氛围,也由于举办者的矜持和傲慢,沙龙带有隐秘的性质,并非人人都有资格参加。为了挤进这个学术圈子,我和邓海云合伙买了一条光荣牌香烟来贿赂主持人,才得以以一个端茶倒水的杂役的名分混迹其间。可惟丏就不一样了。他通常总是在聚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到场,静静地在某个角落里坐一会儿,不到结束往往就会提前离去。我记得他总是斜挎着一个洗得发白的旧书包,他来的时候有人会给他让座,走的时候讨论甚至会暂时中断。不过他总是笑眯眯地来,笑眯眯地离开,几乎从不发表个人意见。即便主持人出于对他的尊重,临时打断了某位同学不得要领的长篇大论,请惟丏“发表高见”,他也总是连连摆手,不置一词。
有一次,我记得他们是在讨论什么“双向同构”一类的问题,主持人恳请再三,与会者热烈鼓掌,惟丏这才红着脸站起身来,说了一通“胡话”。说来也奇怪,惟丏说出的每个字、每个句子,我都能听得懂,似乎无甚高明之处,可是把这些字词、这些句子连成一大段话,我立刻就不懂了,把脑子想穿了,也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他在说话时,眼睛看着天花板,不时陷入停顿,有时声音低得让人听不见,大部分时间都在自言自语。好不容易等他说完,大家面面相觑,会场里鸦雀无声,似乎大多数人都没听懂。主持人当然是听懂了的,为了便于大家对惟丏提出的问题展开讨论,他用自己富有逻辑性的语言把惟丏刚才的发言又复述了一遍。
他还没说完,惟丏就情绪激动地站了起来,突兀地打断了他的话:“话是这么说,可我不是这个意思。”
这么一来,主持人立刻面红耳赤,有些下不来台了。但他毕竟见多识广,善于变通,立刻又改了口,将刚才的那一番话又反过来说了一遍,希望以此来取悦对方。
不料,胡惟丏再次站起身来,急道:“是这个意思,可话却不能那么说。”
话音刚落,大家全都笑了,主持人也只得讪讪地笑了笑,宣布散会。从这件事情上,也能够看出胡惟丏对人情世故全然不通的一面。从那以后,沙龙的时间、地点都改了,我们再也没有在周末的讨论会上见到过他。
惟丏虽是上海人,据说他的家学源于绩溪胡氏,而母系一族则是赫赫有名的钱塘杭氏。其学问来历斑斑可考。惟丏幼受庭训,于章、黄之学多有所窥,英文、德文皆有根底,加之博闻强记、过目成诵的天资,他在我们年级显得卓尔不群,就不难理解了。曾有好事者登门拜访他,问他的祖上与同出绩溪的胡适有什么瓜葛,惟丏也是微微颔首,未置可否。
做学问追及祖先出身,多少有点挟古人以自重的意思,为有学之士所不取。可当时在我们系里,确已蔚然成了风气。海云自称是漳州邓氏,曹尚全自称是泉州曹氏,而黄光辉自然就是莆田黄氏了——三人合称,则是“闽中三杰”。至于什么上虞罗氏、扬州汪氏、湖州窦氏更是不一而足,难以记述。我那时少不更事,自忖出身寒微,本想攀附一下“丹徒刘氏”,后来一查家谱,才知道自己的祖上与写 href='3346/im'>《老残游记》的刘铁云八竿子也打不着,只得悻悻作罢。
惟丏开始还和我们一起上课,后来有些课他就不来了,最后就只剩下一门《训诂学》,可自从主讲这门课的唐教授不小心把“稼穑”读成“稼墙”之后,这门课他也不来了。老师们也不以为忤。不管他缺多少课,到了期末,只要他肯来参加考试,成绩一律全优。他几乎是十分自然地包揽了各类奖学金有限的名额。另外他每月还从《古文字诂林》编辑部领取九元的编辑补贴(在那个时代,九元钱几乎就是我们全部生活费的一半了)。那个年代还没什么人读研究生,不过据说汉语史专业的董教授和解教授为了争着让惟丏给自己当助手,最后闹得反目成仇,形同路人。此事听上去有些夸张,毕竟不知真假。
七七、七八级的同学离校后,我们发现校园里突然空寂了许多。我们的心里也是空落落的。七九、八〇级的学长们终..于熬出了头,可他们对于讲座、报告会、学术沙龙一类的事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倒是比较热衷于“黑灯舞会”(他们称之为“钓鱼”)之类的见不得人的勾当。我们班除了几个自甘堕落的女生之外,大都不屑于和他们往来。学习上有了疑难,我们就去找惟丏。他照例是来者不拒、有教无类,一时就有“小导师”之称。可惜好景不长,从第二个学年的下半学期开始,惟丏就不怎么在学校住了。有时一连几个月都见不到他的人影。久而久之,我们只有在学校图书馆的借记卡上发现他的名字时,才会猛然想起班上还有这么一个人。
我们寝室的魏挺据说会看相。据他说,惟丏看上去不像是尘世中人,不过是一个ghost,某个并不存在的事物所留下的一道魅影而已。他就像一片云,远远地飘过来,但还没下雨就飘走了。或者说,他是一滴朝露,只在黑暗中存活,一缕阳光就可以让他化迹于无形。用老魏的话来说,“这个人迟早会出事的”。我们都认为这是老魏出于对惟丏的妒忌而发出的恶毒的诅咒,并没有留意他的话中所可能暗含的真知灼见。
他的家住在静安寺附近一幢名为“漱石公寓”的花园洋房里。整栋洋房据说都是他们家的私产,五十年代被政府没收,“文革”后落实政策,只还给他们二楼的一个舞厅和一个化妆间。有人说,他们家那房子,袁克文曾住过三个月;也有人说,白崇禧在指挥上海战役时,曾在花园里亲手枪毙了一位临阵脱逃的少将副师长,因此那房子时常有闹鬼的传闻。
邓海云曾陪班长王燕去找惟丏算过命。至于她为何要专门去找人算命,胡惟丏又跟她说了什么,是否灵验,我们都不得而知。海云回来后也守口如瓶,只是提及惟丏用来打卦的那三枚“康熙通宝”是如何的锃光瓦亮。他说惟丏举止有点乖张,最近和几个搞奇门遁甲的异人过从甚密。什么是“异人”,我们所知甚少,对奇门遁甲的了解也仅限于 href='1281/im'>《聊斋志异》中那个可怜道士的不成功法术。不过,他对于惟丏住处的描述则让我们大开眼界。他提到花园里的裸体天使雕像,提到一台老式唱机、一个锯短了腿的小木桌、停摆的挂钟,一名看上去多少有点阴鸷的仆人……
我曾写过一篇小说,苦于没有人指导,就通过《古文字诂林》编辑部的一位老师转给了惟丏。过了差不多三个月,稿件再次通过那位老师回到了我的手中。几乎所有的错别字他都替我改正了,可对于这篇习作的评价只有短短的四个字:
过犹不及。
这是我第一次和惟丏打交道。收到稿件后,我给惟丏去过一封信。对他的指导表示感谢,也请他坦率地对我的作品谈一点具体而详尽的看法。很快我就收到了他的回信。他的冷漠和自负让人吃惊,因为,除了陈腐的客套之外,他对作品的具体意见仅仅多了几个字而已:
不及者,未及也。
然过犹不及。
不久之后,惟丏回学校参加身份普查,我在文史楼的厕所里见过他一面。他不认识我,当然不会主动跟我打招呼。我犹豫再三,也想不出如何与他搭话。很快,他就抖了抖裤子,转身走了。
2
我们寝室有一个名叫宋建军的河南人。他在全年级年龄最小,个子也最小,为人既迂执又可爱,大家都叫他“憨憨”。此人对胡惟丏的崇拜已经发展到了对后者亦步亦趋的刻意模仿。除了自己头发不能变白之外,他无时无刻不在复制着惟丏的一举一动。人家逃课,他也逃课。人家逃课是为了有更多的时间去图书馆用功,而憨憨逃课,只能一个人成天在校园里瞎晃悠。每天晚上,大家晚自习回到寝室,憨憨总要向我们神秘兮兮地报告他一天的见闻:
“猜猜看,今天我碰见了谁?”
我们都知道他一成不变的答案,大多与惟丏有关。谁都懒得搭理他。憨憨倒也不笨,后来他就摒弃了这种吃力不讨好的疑问句式,而将它改为强制性的陈述句:
“我今天又碰见蒙娜丽莎了。”
或者:
“我在图书馆遇见惟..丏了。他在还一本书,是斯宾诺莎的《伦理学》。”
要么:
“惟丏和一个和尚坐在夏雨岛的凉亭里说话。他为啥与和尚交往呢?”
我们照例不理他。他也总是讪讪地笑,似乎对这样的待遇早已习以为常了。有一天晚上,我们差不多都已经睡着了,憨憨在床上长叹了一声,道:
“我今天去十二百货买席子,看见蒙娜丽莎从楼上下来,他不仅主动和我说话,还请我吃了,吃了……”
“冰激凌,对不对?”
“不是的,”宋建军似乎来了劲,“再猜。”
“猜你娘个大头鬼!憨憨,你再不闭嘴,我就把你从窗口扔出去!”有人骂道。
这时,我们看见火光一闪,老魏点着了一支烟,对睡在上铺的建军道:“你刚才说,在哪儿碰见蒙娜丽莎来着?”
“十二百货呀。”憨憨道。
“这就怪了。”老魏讶异道。
一听老魏话中有话,立刻有几个人把脑袋从帐子里伸了出来,问他有什么可奇怪的。
老魏静静地吸着烟,半天才道:“真是见鬼了。我每次碰见胡惟丏,也都是在十二百货的门口。而且全都是星期六。这是怎么闹的?”
原来,每周六下午老魏都要去十二百货西侧的梅龙新村,给街道办事处组织的书画班上课。当他讲完课回来经过十二百货的时候,常常都会碰见胡惟丏。上一周他刚从梅龙新村出来,就下起了大雨,他和惟丏在十二百货门前的花坛边迎面相遇。那天雨下得很大,胡惟丏面色苍白,头发被雨水淋得一绺一绺的,耷拉在脑门上。在风雨交加之中,惟丏走起路来仍然显得不慌不忙。其实他本可以找个地方避一避,等雨停了再走。老魏有心将自己的雨伞借给他,可一连叫了他好几声,对方却没有任何反应。也许他根本就没听见。
这件事的确有点儿蹊跷。惟丏的家远在静安寺,他为何总是在周六下午出现在十二百货商店的门口呢?寝室里的几个人全都没有了睡意,随后就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最后倒是老魏没了兴致,他把烟头在墙上按灭,打了个哈欠,道:“睡吧,也许仅仅是巧合。再说了,也许人家有什么特别的事吧。我们却犯不着去胡乱瞎猜。”老魏的话往往就是命令,经他这一说,大家就全都睡了。
这种事毕竟是耳食之谈,除了宋建军之外谁都不会把它当回事,一觉醒来它早已被忘得一干二净。如果不是两个月之后发生的一件事使它再度沉渣泛起,谁都不会想到胡惟丏如此频繁地造访十二百货,还真的有一段不为人知的隐秘。
我们班的桂冠诗人曹尚全在《诗刊》上发表了两首献给维罗妮卡的三十四行诗。消息一经传出,立刻轰动了整个校园。系主任亲自出面为他举行了一个小型的诗歌研讨会以表示庆祝,学校的夏雨诗社也邀请他做公开演讲,并安排了十几场专场朗诵会。我们班的每个人都可以把这两首诗倒背如流了,可还是不知道维罗妮卡到底是谁。有一种意见比较倾向于认为是他的表妹。突如其来的荣誉让曹尚全的虚荣心极度膨胀,尽管他已有十多门功课不及格,还是不免得陇望蜀,对学期末的奖学金评选想入非非。而让自己获奖的捷径之一,按照老魏老谋深算的推断,就是要扫除掉胡惟丏这块绊脚石,而把蒙娜丽莎彻底搞臭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贴他的大字报。曹尚全犹豫再三,没有采取这种极端的办法。他给学校的党委书记写了一封匿名信。
这封匿名信指控胡惟丏一贯孤芳自赏,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严重。他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过从甚密,说不定正在暗中串联,组建反动会道门。他还时常去十二百货商店的文具柜台,频繁地骚扰一位如花似玉、娇艳欲滴的女售货员,害得对方一度精神失常……
这封信几经转手,很快就落到了辅导员郦学义的手中。郦学义本来就是作古文字出身,对惟丏十分敬重,加上他对匿名信一类的勾当极为反感,本想置之不理,又碍于领导的层层批示,怎么也要敷衍一下。他找来班长王燕,将匿名信交她看过,吩咐她找个时间去十二百货商店侧面了解一下情况。王燕自然不敢怠慢。她约上老搭档、学习委员邓海云,当天下午就风风火火地赶往十二百货调查情况去了。
用邓海云的话来说,那位女售货员的容貌,望之令人心醉:“芙蓉如面,秋水为神。目如寒潭,齿若编贝。体格风骚,赋性温柔。比花花解语,比玉玉生香。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兼有钗黛之美,实为可卿再世……”
海云一激动,就把他能想到的形容词都用上了,害得我们班的那帮男生一个个直咽口水,恨不得连夜赶过去看个究竟。
第二天一早,我们上邸亚平教授的《红楼梦研究》课。可容纳一百五十人的大教室里只稀稀拉拉地来了二十几个人。邸教授满脸不高兴。她接下来的一段话表明,该教授虽然深居简出,对于校园里的各类新闻倒也消息灵通:
“怎么搞的?才来了这么几个人!人都到哪儿去了?难道全都到十二百货看秦可卿去了吗?”
那位被称作“秦可卿”的售货员名叫叶晓梅,老家在江苏的宿迁。她是顶父亲的职,被安排来上海工作的。她的文具摊位在二楼,紧挨着一个修钟表、配钥匙的小铺子。那段时间,二楼的大部分店面正在装修,粉尘扑面、油漆味刺鼻,光顾的人并不多。晓梅回忆说,一天下午,她正在打毛线衣,看见一个穿中山装的人在她的柜台前直愣愣地看着她笑(王燕向晓梅反复解释说:他不是冲着你笑,而是长相如此。他平时挺严肃的,从来不笑)。这个人一头白发,可年纪看上去并不大。他的眉头皱得紧紧的,可脸上居然还带着傻傻的笑容。她心里有些怀疑他的神经不太正常,就多看了他两眼。他问晓梅有没有印泥,晓梅说没有,他就转身走了。走到楼梯口的时候,不知为什么,他又回过头来朝她瞥了一眼。没想到晓梅也在看他,他似乎吓了一跳,差一点崴了脚。
这是她和胡惟丏的第一次见面。
差不多一个星期之后,晓梅再次见到了他。那天下午二楼的装修队歇了工,修钟表的老头也趴在桌子上酣睡,大厅里有一种懒洋洋的岑寂。她一眼就认出了他。惟丏低着头来到她的柜台前,买了一只卷笔刀之后,没有马上离开,而是试图与她搭话。他唐突地问她是不是上海人,一下就刺中了她心中苏北人身份的隐痛。她板起脸来,瞪了他一眼。惟丏脸一红,灰溜溜地走了。
从那以后,他几乎每个星期都会来,时间却固定在星期六,差不多下午三四点钟。有时,他从她那儿买上一些铅笔、橡皮;有时则是塑料封皮的工作日记簿、牛皮信封、墨水什么的。
一个顾客,每周一次,在固定时间到她的柜台来购买文具,这多少有点奇怪。要了解其中的缘由,显然是超出了她的智力范围。这就像是一个深奥难解的谜语,引诱她去猜它的谜底。时间一长,自己反而被绕了进去。
有一次,惟丏在她那儿买了一把旅行小剪刀,转身刚要走,晓梅把他叫住了。她没话找话地问他,买这么多的文具有什么用。惟丏的回答略带嘲讽:“这让我怎么说呢?不同的文具,自有不同的用处。”
“比如说,这把小剪刀……”晓梅不依不饶。
“噢,我用它来剪鼻毛。”
这次该轮到晓梅脸红了。她记得那天下着小雪。大厅里光线黯淡。修钟表的老师傅回家过年去了。隔着柜台,两个人又说了会儿别的话。临走时,惟丏问晓梅,可不可以认识她。她愣了一下,怯生生地望着他。晓梅是个乡下姑娘,有些不太明白他的意思。可她不经意的回答却像真正的上海人一样老到和时髦:
“嗨,我们不是已经认识了吗?”
每到星期六下午,他都会来找她聊天。有时星期三也来。晓梅还专门给他准备了一个小马扎。她知道他是大学生,态度自然就不一样了。在那个年代,大学生多少还受人敬重,对于晓梅这样一个来自小镇的姑娘,也许还觉得有点神秘。她问他能不能借给她一些书看。惟丏随手就从帆布书包里抽出一本尼采的《扎拉图斯特拉如是说》,递给了她。她花了整整一个月来钻研这本书,其后果是她早年治愈的头痛病又犯了……
事后,王燕将她的调查结果向辅导员作了详细汇报。辅导员听了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嘿嘿地笑。王燕也提出了她的调查结论:种种迹象表明,他们是在谈恋爱,而且非常纯洁,根本谈不上什么骚扰。辅导员引用了两句古诗,高屋建瓴地为这件事作了最后的定性:
一洼死水全无浪
也有春风摆动时
3
后来,叶晓梅与王燕结成了深厚的姐妹情谊。她在上海单身一人,举目无亲,就认王燕做了姐姐。她常常来学校找王燕玩。有时候,时间晚了,王燕就让她留在自己的寝室,抵足而眠。她们几乎无话不谈。令王燕感到奇怪的是,她们之间的话题总会有意无意地回到胡惟丏身上,可当王燕旁敲侧击地问起他们最近的进展,晓梅的口风也很紧,总是托腮含笑不语。
到了周末,王燕也会带她去参加河东食堂的舞会。可是有一天,有一个“谢了顶、长得很老相”的同学邀请她跳舞。她犹豫了半天,最后不好意思地答应了。那秃驴将她带到灯光昏暗的角落,悄悄地往她手里塞了一团什么东西,嘴里还不断道:小意思,一点小意思……晓梅当时不好意思看,就揣在了裤兜里。她心慌意乱地找到王燕,拉着她就往外跑。到了路灯底下,晓梅将那东西掏出来一看,原来是一沓人民币,整整二百元。从那以后,晓梅再也不敢去跳舞了。
匿名信事件之后,惟丏开始频繁地在校园里出没。他从头到脚都像是换了一个人。他的头发剪短了,而且染得乌黑,不经意中还真能把人吓一跳。他换上了一套粗毛呢的花格子西装,皮鞋擦得锃亮。与人打交道,也没什么架子,甚至还主动帮寝室里的同学修改学年论文,介绍发表的刊物。他还破例参加了学校一年一度的春季运动会。他报的项目是链球,居然还得了个第四。王燕用晓梅在舞会上得来的那二百元钱,组织了一次去淀山湖的郊游,惟丏不仅欣然参加,并且在大家的怂恿下高歌一曲。不过,他唱得实在不怎么样,我们班的女生笑得差点昏死过去。
看到惟丏的可喜变化,对他的精神状况一直忧心忡忡的辅导员,终于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老魏也一针见血地指出:蒙娜丽莎近来颇有得色,说明他和十二百货的那个漂亮的小娘们正打得火热。我们都认为他说得很对。因为不久之后,我们寝室的宋建军又开始不断地向我们报告“惟丏他们”的行踪了。大家都知道他所说的他们的“们”字指的是谁。为了表明自己不是在跟踪盯梢,憨憨不得不在自己的叙事中用“恰好碰到”、“偶遇”、“巧遇”一类词汇来加以修饰。
有一天晚上,他从图书馆出来,“恰巧看见”胡惟丏和叶晓梅在校医院附近散步。很快,两人朝四周望了望,鬼鬼祟祟地钻进了一片杂草丛生的小树林。当他经过校医院时,朝那片小树林“投去了漫不经心的一瞥”,忽然听见那女的哼哼唧唧地说……
“说什么呀?”大家听到这儿,都觉得有戏,呼啦一下,全都围过来了。
宋建军这小子平常傻里傻气的,可到了节骨眼上一点都不糊涂。他见大伙来了兴致,眼睛里冒出精光来,便故意吞吞吐吐、拿腔拿调地摇了摇头,叹道:“唉,这事儿,不说也罢……”
大家又少不得去央求他。最后,憨憨提出了他的要求:“你们请我吃夜宵。”
大伙只得掏出饭菜票,七拼八凑,派人飞奔去了食堂,买回来一堆肉包子。憨憨吃完了包子,抹了抹小油嘴,这才压低了声音道:“我听见那女的说:我爱你白个头发黑个肉。”
“惟丏怎么回答?”
“那还用问?自然是,我爱你黑个头发白个肉了。”建军一脸坏笑地站起来,上床睡觉去了。
这多半是出于宋建军的杜撰。这段话是对众所周知的钱牧斋和柳如是艳闻的拙劣仿制,当然不足为信。相比之下,从王燕那边传来的消息则要准确得多。
王燕曾对“闽中三杰”之一的黄光辉提及,惟丏似乎在男女之事方面不太开窍。“你们男生最好找个人去点拨他一下。这么下去,我看着都有点悬。”
黄光辉知道王燕正和地理系的一个青年教师打得火热,笑道:“点拨个鬼呀,我们自己都在水深火热中受着煎熬。看得见,摸不着,心如刀绞。拿什么去点拨他?除非您老人家亲自出马。”
一席话说得王燕杏眼圆睁,一扬手,把杯中喝剩的水泼了他一脸。
据王燕说,惟丏虽然频频和晓梅约会,可光打雷不下雨,说来说去不是什么波罗蜜,就是什么维特根,说得全不着调。说来也奇怪,约会的地点也是一成不变,基本上是围着学校附近的一座空军雷达站转圈子。最后,连雷达站的哨兵都开始怀疑他俩的身份,居然要察看他俩的学生证。有一天,他们在雷达站外的一块稻田边上坐了一个晚上,惟丏一直在说一个名叫李叔同的人。相识这么长时间,他们连手都没有拉过,晓梅渐渐就失去了耐心。
有一次,王燕带她去河西浴室洗澡,在路上,她突然拉住王燕道:“王姐,你说惟丏这个人,他的脑子会不会有什么毛病呢?”
王燕一听,就知道他们的进展不太顺利,晓梅似乎已萌生退意,便假装把脸一板,严肃地批评晓梅道:“你瞎扯什么呀,惟丏可是咱们系的大才子!有的老师说,像他这样的人才两百年才能出一个。系里已经内定他留校了,前些日子复旦那边还来了一个副校长,专门请他毕业后去那边教书呢。这样的人脑子怎么会有毛病?”
“那他一定是瞧不起我。他说的话有时我连一句都听不懂,这不是成心气我吗?成天虎着个脸,就像别人欠了他三百吊似的。我是乡下来的没错,难道说他脑袋顶上的一头白发都是拌了糖的?”
晓梅越说越委屈,最后索性蹲在地上哭了起来。
“怎么会呢?”王燕也只得蹲下来劝她,“有才华的人都是这个样子。你好歹还和他散过步,他要是在路上遇见我们,眼睛望着天,连话都不会和我们说一句。既然他把你当作神仙一样供着,你呢,就得主动点儿。”
到了五一节前夕,晓梅下了班就兴冲冲地跑到了学校,一见到王燕就喜滋滋地向她报告:“惟丏约我五一去他家,还要请我在红房子吃饭。我们还要去普陀山进香。”
这天晚上,晓梅和王燕在学校空旷的体育场上一直聊到深夜,王燕少不得向她传授一些笼络男人的诀窍。两个人畅谈未来,就连结婚后是否比邻而居这一类的细节都经过反复商讨。
“五一”那一天,他们在红房子西餐厅吃饭。惟丏脸上的表情和以往没有任何不同,既不热情,也说不上冷漠。他耐心地教晓梅如何使用刀叉,告诉她西餐的必要礼仪。除此之外,就没有多余的话了。那天的牛排又老又硬,晓梅咬了一口就搁下了。饭后,惟丏只给自己要了一杯咖啡,晓梅问他:“你为什么不给我要一杯?”惟丏道:“这东西挺苦的,你能喝得惯吗?”他随后也给晓梅要了一杯。为了显示自己完全懂得咖啡的醇美,晓梅闭上眼睛,一口就将它喝光了,烫得舌头上都起了一个泡。
他们俩从西餐厅出来,外面忽然下起了雨。晓梅是带了伞的,可她故意没有拿出来。于是,他们只好共用惟丏的那把伞。惟丏用伞罩着晓梅,自己的身体却被雨水打得透湿。一路上,晓梅不断地偷偷拽他的衣角,可惟丏却丝毫不为所动。那时的静安寺一带灯光昏暗,街道幽深,他们俩在阴湿而又狭窄的弄堂里七拐八拐,最后,走进了一扇石砌大门,由一条旋转木梯上到二楼。
房间里漆黑一片,散发出一阵浓烈的霉湿味。好在窗帘没有拉上,微微透出些屋外昏暗的光亮。惟丏将她领到沙发上坐下。她问惟丏为什么不开灯,惟丏说,他家的电灯两年前就坏了,一直没有请人来修。反正他已经习惯了用蜡烛来照明。在黑暗中,她听见惟丏在划火柴,大概是蜡烛芯受了潮,怎么也点不着。惟丏问她介不介意在黑暗中坐一会儿,可还没等晓梅答话,他又接着道,他平常若不看书,很少点灯。只有在黑暗中,人的灵魂才会安逸。
晓梅怎么也没想到,在喧闹繁华的闹市区,竟然还有这么一个静谧的地方。她的耳膜随之变得十分敏感,似乎有无数的人在她耳边说话。房间宽且高,好像大得没有边际。由于光线太暗,她几乎什么也看不见。雨倒是越下越大了。马路上偶有车过,溅起哗哗的水声。车灯的光柱掠过花园,照亮了窗外宽大的露台和香樟树。
等到她的心稍稍平静下来,就听见楼上有人在弹钢琴。那琴声很微弱,却颇有些幽怨,曲调也是似曾相识的。有一阵子,琴声被飒飒的雨声完全遮住了。这时,惟丏已经从里屋给她端来了一杯茶。看着他在黑咕隆咚的房间里往来穿梭,毫无妨碍,晓梅不觉暗暗称奇。
在晓梅的反复坚持下,惟丏才不知从哪儿弄来了一盏美孚油灯。大概是玻璃灯罩上有了太多的裂纹,上面贴满了橡皮膏。她看见沙发后边矗立着一个蒙着红绸布的什么东西,看上去就像身后站着一位羞涩的新娘。她用手摸了摸,丝绸凉凉的,滑滑的。
惟丏告诉她,那是一面落地的大穿衣镜。前几天,家里来了一个懂奇门遁甲的朋友,说这房子里有一股阴森之气,而镜子当然会使阴气加重,让他用一块红绸布遮住避邪。
晓梅不由得一愣,嘲讽道:“你还真的信他的话呀?”
“那当然,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是无缘无故的。”惟丏一本正经地道。
“那我能不能掀开绸布看看?”晓梅伸手就要将绸布揭开。
惟丏脸上的表情陡然就有几分阴郁,急道:“你最好不要动它。”
晓梅吓得吐了吐舌头,只好把手缩了回来。她不安地想到,自己若是嫁给他,每天住在这么一个房子里,倒也有点吓人。
随后她又听见了楼上传来的钢琴声。惟丏说,六楼住着一个因小儿麻痹症而瘫痪的孩子。她每天晚上都会在楼上弹琴,直到午夜两点。奇怪的是,她每次都弹同一个曲子,到现在,这琴声已经持续了十二年。楼中的住户不堪其扰,多次提出抗议,甚至还报告了派出所。可派出所对一个残疾的孩子有什么办法呢?他记得以前曾见过她一次。那时她才六七岁,还能拄着双拐走路,后来就不怎么下楼了。
“她现在大概也有你这么大了吧,可我一直记住的是她幼时的样子。她虽然在弹同一首曲子,可只要仔细听,每次都大不一样。有时候,我觉得她是在为我一个人弹的,她也知道我在听……”
听他唠叨着那些不相干的事,晓梅心中怏怏不乐。她知道惟丏已经沉浸到他自己的世界中去了,而这个世界,她现在还无从触碰。
惟丏靠在沙发上,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微弱。渐渐地,就变成了临睡前的喃喃自语。他大概是太累了,不一会就进入了梦乡。窗户玻璃上雨泻如注,看上去就像一张泪眼模糊的脸。很快,楼上的钢琴声也停了,四周一片寂静。
晓梅一个人坐在灯下,百无聊赖地翻看茶几上搁着的一摞书籍,可那些书都是繁体字的竖排本,没有一册是她能看懂的。她看见地上杂乱地放着一堆唱片,就帮他稍稍理了理。最后,当她转过身来,看见沙发后面的那面蒙着红绸布的穿衣镜时,她的好奇心又来了。她回头看了惟丏一眼:他张着嘴,鼾声如雷,脸上似笑非笑。她不由得心中暗想:我若是偷偷地揭开那块红绸布看一眼,大概也没什么要紧……
那不过是一面普通的镜子,与她小时候在外婆家见过的也没有多大不同,只是木制镶边和镜架的雕工更为细致一点而已。
她看见镜子中的自己头发蓬乱,目光骇异,心中不由得暗暗奇怪:怎么这个人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我?她为什么会那样害怕?她拔下发卡,衔在嘴里,从提包里取出一把梳子,准备梳头。为了给自己壮胆,她咧开嘴笑了一下,这一笑,她的嘴唇黏在牙床上,怎么也下不来了。因为她看见镜子中还有另一张脸。这是一张老人布满褐斑的脸。她的心猛地一抖,就像一脚踩空似的……
顺着镜子反射的方向,晓梅慢慢地转过身来。通向里屋的门开着,一个身穿屎黄色军装的老人,正扶着门框,朝她微笑。
接下来晓梅所能做的,就是双手蒙着脸,尽其所能发出持续的尖叫。她在自己的尖叫声中逃离了这个房间,跌跌滚滚地冲下楼梯,发了疯似的在雨中狂奔。当她终于跑到弄堂的尽头,听见惟丏在她身后大叫:
“不要怕,不要紧的,他是我舅舅……”
“去他娘的舅舅!让他的舅舅见鬼去吧!”这天凌晨,晓梅一身泥水来到王燕的寝室,依然惊魂未定。本来她和惟丏约好了第二天要去普陀山进香的,可她当着王燕的面将船票撕得粉碎。
一个星期后,晓梅将惟丏借给她的那些书,放在尼龙网兜中,一股脑儿地提了过来,让王燕代为转交。事情到了这个地步,王燕知道已经无可挽回了。后来,她一提起这件事,总是叹惋不已:“惟丏也真是的,他和舅舅住在一起,也不提前告诉晓梅一声。你说,这大半夜的,屋里突然冒出一个人来,吓人不吓人?”
经人介绍,晓梅很快就找到了一位新男友。他是一位丧偶的刑警。这个经验老到的中年人在与晓梅的第一次约会中,就让她怀了孕。我记得毕业典礼之后,全班同学来到文史楼前拍集体照,晓梅来看王燕,她的孩子已经在草坪上满地乱爬了。
4
转眼间就到了毕业分配的前夕。当我们在校园里再次看到胡惟丏的时候,他已经蓄起了胡子,奇怪的是,他的胡子却是黑色的。他比以往更瘦了,脸色憔悴,目光惊恐。脸上那一成不变的笑容似乎也变得更为灰暗。听邓海云说,有一次他在接待一位来自英国伦敦的学者时,大概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第二天就被市局的便衣捉去训话,他的精神似乎受到很大刺激。从那以后,他的举止变得更为颓唐,后来一度传出他要绝食的消息。当时,择业的焦虑使我们无暇他顾,事情到底如何,毕竟已经没有什么人去关心了。
五月初的一天,我从图书馆还完书出来,刚走到丽娃河的彩虹桥上,一辆自行车疾驰而来,“吱”的一声停在了我的面前。我抬头一看,发现惟丏正笑眯眯地看着我。我知道他不是真笑,便认真地问他有什么事。他说起我不久前发表在学报上的一篇有关尼采的论文,并表示他完全不能同意我的观点。我们站在桥头讨论了两个多小时,天就渐渐地暗了。
惟丏看了看表,对我道:“我得赶紧走了。我的被子还晒在宿舍楼下,一会儿要下大雨了。”
我看了看天,心中暗笑:天上晚霞绚烂,清风徐至,哪来的什么雨?
“我请你吃饭怎么样?”他不断地抚弄着书包带子,“我们可以好好聊聊。”
“什么时候?”
他想了一下,像背书似的对我道:“两个星期之后的星期五。这个星期不算,再过两个星期,第三个星期的星期五。下午四点,你到静安寺来,记住了吗?”
我完全被他弄糊涂了,只得含混地答应了一声。他就骑着自行车晃晃荡荡地走了。
不一会儿,天空突然乌云翻滚,梧桐狂摆,树叶乱飞。我刚刚来得及跑回第一宿舍的屋檐下,大雨追赶而至,在校园里腾起了一股白烟。
惟丏的严正守时是出了名的,不过,这样的约定对我这样一个懒散惯了的人来说,也过于夸张了。由于担心错过两个星期后的那个约会,我不仅每天在日记中提醒自己,甚至在手边的每一本书里都夹了备忘的纸条。我还嘱咐宋建军和向国忠帮我记着这件事,到时候别忘了提醒我(事实证明,他们无一例外把它忘得干干净净)。即便如此,这两个星期我每天都是在难挨的失眠中度过的。
要想计算出两个礼拜后的星期五是五月二十一号,这还并不难,问题是惟丏并没有告诉我他家的地址。随着约定见面日期的临近,经人指点,我只得去楼上向邓海云打听。
邓海云独自一人坐在棋盘边,一边抠着脚丫子,一边打谱。我说明了来意,他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就冷冰冰地长嘘了一口气,道:
“不清楚。”
“你不是去过他家吗?”
“是去过,不过早忘了。”
说完他就站起身来,从墙角抓过两只水壶去食堂打开水去了。
他们寝室的人告诉我,海云与惟丏不久前已经绝了交,平时最不愿意别人提起惟丏这个人。事情的起因据说是源于不久前的毕业动员大会。邓海云是刚入党的新党员,辅导员让他代表全系毕业生在大会上做一个发言。邓海云用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准备了发言稿,题目是《从存在主义者到马克思主义者》,披露了他是如何从一名绝望而虚无的存在主义信徒成长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心路历程。这篇报告全文分三次发表于校刊上。
不久以后,他就收到了惟丏给他寄来的绝交信。信中到底写了什么,众说纷纭。但邓海云精神上无疑受到了极大的打击。据知道内情的同学介绍说,这封信的措辞出人意料的严厉。大致的意思是说,邓海云这样无法连续思考六十秒以上的人,既不懂存在主义,也不懂什么马克思主义……
后来,老魏提醒我说,想要惟丏的地址倒也不难,不妨去找一下系办公室的孔梨初老师。他那儿有所有学生的学籍档案。老孔是一位仁厚长者,他的身上还残留着旧社会过来的办事员所特有的谦卑和严谨。他不仅工工整整地从学籍卡上替我抄录了惟丏家的详细住址,还顺手替我画了一幅交通图,并标明了所有换乘公共汽车的班次和地点。
到了五月二十一号这一天,我比预定时间提前了三个小时挤上六十七路公共汽车,向静安寺进发。即便有了老孔的那张地图,当我找到那个名叫“漱石公寓”的花园洋房时,还是迟到了十五分钟。无数狭窄阴湿的小弄堂盘根错节,让人头晕目眩。每一条小路都极为相似,我有好几次发现自己绕了一个大圈,又回到了原点。当我沿着吱吱作响的楼梯上到二楼,忽然看见一个穿着旧军装的老头正在楼梯口阴沉沉地看着我。和晓梅的描述一样,老头军装的颜色是屎黄色的,我似乎只在抗美援朝的电影中见到过。他详细盘问了我的姓名和来意之后,忽然咧开嘴笑了一下,轻轻地推了一下旁边的一扇门,道:
“那么,请进。”
我注意到楼梯的窗户上镶嵌着彩色玻璃,就像教堂的彩绘一样。房间里光线昏暗,乱七八糟地堆满了书。老头让我在沙发上坐下,就到里屋倒茶去了。沙发宽大松软,茶几却很狭小。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张小课桌。那是一张小学生用来上课的课桌,只是腿被锯短了一些。我一进门就发现天花板上垂下的一个电灯头,结满了蛛网,没有灯泡。墙上的一面挂钟早已停摆,指针指向了八点一刻。
我坐在沙发边,看着小课桌上烧剩的半截蜡烛,感到头皮发麻,很不自在。老头给我端来了一杯茶,茶杯的内壁积满了污垢,可以看出杯子很久没有洗过了,只是杯壁上古旧的人物肖像依稀可辨,一看就是百十年以上历史的旧物。
我问他惟丏怎么不在家,老头笑了一下,徐徐道:“今天一早,忽然说有急事,走了。”
“去了什么地方?”
“不知道。”老头冷冷地道,“也许是去九华山了吧。”
“可是,是他约我来这与他见面的……”我惊愕地问道。
“没错,你不用着急。”老头递给我一个大牛皮纸信封,“你看看这个,他临走前让我把这个交给你。”
信封没有封口,我随即打开它。除了一封信之外,里面还有一幅国画。这封信是写在宣纸上的,用的当然是毛笔,可写的却是英文。翻成汉语的大致意思是:
抱歉!我目前的心情不适合与任何人见面。
事情来得太突然,来不及与你告别。
为了弥补我失约的愧疚,特备小礼物一件,以作永久纪念。
“永久”二字,让我的心猛地往下一沉:难道是诀别信?再想到信中“来不及与你告别”一句,似乎也别有所指,于是心里惶惶不安。我又赶紧拿过那幅画来,细细观瞧。画上画的是一些兰花和怪石,我知道惟丏平常喜欢画些国画、水彩什么的,也就没怎么留意。
“他不会出什么事吧?”
“不会的。”老头蛮有把握地对我道,“他早晨天不亮就起床,把我叫醒了。也有可能他一夜没睡。他说他要出去一趟。我问他要去哪里,他说他与九华山什么白莲寺的一个住持很要好,他要去那儿的禅房住几天,静静心。”
“您是他舅舅吗?”
我这么一问,不知为何,老头立刻就有点不高兴,白了我一眼,目光像惟丏一样严厉,似乎我这个问题有点不太礼貌。随后,令我感到吃惊的是,他竟然顺手拿过一个蒙着白绸的绷子,翘起兰花指,低下头开始绣起花来。他的手指白皙细长,骨节毕现,中指上戴着一枚铜质的顶针。看着他熟练地穿针引线,我愈加感到不安。
房间里一切的陈设都显得杂乱而陌生。高大的墙壁朝东的方向有一扇小门通往里屋,不过门是关着的。门框的四周镶有马赛克饰纹,门边原有一块花窗,后来用水泥封上了。紧挨着挂钟的墙角摆着一个铸铁的花架,不过上面并没有放上些名花异草,而是晾着一条蓝色的平角短裤。南玻璃窗又宽又大,通向碧绿的花园。我看见院中的紫藤已经开了。窗边墙上的木钉上挂着一块油腻腻的腊肉。腊肉旁边是一幅古画。
我很难断定那幅画是真迹还是赝品,不过,“吴江晴雪图”几个字却还隐约可辨。当然我也注意到了那台老式的留声机,就在沙发边上,几乎伸手可触,一大堆唱片乱七八糟地搁在地板上。留声机旁有一个木架,上面覆盖着一块红绸布,的确如晓梅所说,看上去就像一位羞涩的新娘。我想,这大概就是让女售货员“午夜惊魂”的那面穿衣镜了。
我略坐了几分钟,就起身告辞。那老头也不挽留,停下手里的活,站起身来,一迭声地对我道:“真是不巧,害你白跑一趟。”
我走到门边,看见墙边有一排柚木的书架,书架上有个草编的篮子,里边搁满了橡皮、铅笔、小刀、信封一类的物件。作为惟丏令人匪夷所思的爱情的见证,上面早已覆盖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土。
我回到学校以后,已经是晚上七八点钟了,寝室里只有老魏和他的女友王曼君。王曼君自从被李家杰抛弃之后,为了报复,开始疯狂地更换男友。据说她曾偷偷地打过两次胎,她希望通过糟践自己的办法,来使铁石心肠的李家杰回心转意,这当然是徒劳无益的。在大学毕业前夕,这位留下一身伤痛的前上海市跳远冠军终于决定弃暗投明,投向了老头子魏挺的怀抱。老魏也迅速地与在乡下的老婆离了婚,并成功地迫使法院把三个孩子都判到了老婆的名下。
我们寝室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只要王曼君来,大伙儿全都会在两分钟之内自动消失,将寝室留给他们单独享用。从这件事上,也可以看出魏挺的显赫权威。
我一进屋,就看见王曼君正用小刀往脚盆里削着生姜片,准备让老魏泡脚。
我对老魏说了说惟丏去九华山的事,并给他看了信。老魏的英文不大好,稍稍迟疑了一下,就将信件递给王曼君,道:“翻。”
老魏对惟丏送给我的那幅画赞不绝口,对于惟丏的突然出走并没有表示出什么兴趣。
“你的意思是说,他会自杀吗?”老魏坐在脚盆边,已经脱去了鞋袜,高挽起了裤腿,一双大脚已被体贴周到的王曼君按在了脚盆里。他飞快地看了我一眼,又转向王曼君:“不行不行,君君,水还是太凉了。你怎么搞的?”
随后,他把那封信扔过一边,又拿起那幅画上上下下看了起来,眉头越皱越紧。过了好一会儿,他突然问我:“这幅画你能不能借我用几天?我想拿去临摹一下。”
我知道老魏兼着学校书画协会的会长,平时就爱写写画画的,就随口道:“你要是喜欢,就留下它好了,反正我也没有什么用。”
第二天,我在文史楼前碰到了辅导员,就将这件事向他作了汇报。辅导员正被毕业分配的事搞得焦头烂额。几乎所有的人都指责他暗中操控,营私舞弊。两个分别来自内蒙和河南的同学同时威胁要用啤酒瓶捅死他。我话还没说完,他就支支吾吾地哼了一声,转身走了。
倒是邓海云在得知这一最新情况后,专门找我详细询问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严肃的表情证实了我的担心不是杞人忧天:
“不行,我得赶去九华山一趟。”
当时,邓海云在毕业前无事可干,已经答应跟着李家杰去烟台贩苹果了。现在临时变卦去九华山,弄得李家杰很不高兴。
海云这个人,不管怎么说,虽然做人圆滑,但天性纯良。在惟丏与他公开绝交的情况下,仍然决定去九华山找他,赢得了我们班全体女生的一致赞誉。一个名叫赵欣的云南女孩为他的行为所感动,自愿报名与他一同前往,邓海云当然慨然允诺。没人知道他们的九华山之行有没有见到惟丏,不过,当他们从那儿回来之后,两个人居然手拉手,公然在校园内出双入对。邓海云更是张口“欣欣”,闭口“欣欣”,叫得让人心里直发颤。
毕业前夕的惟丏,在学校的声誉和影响力早已今非昔比。此前,尽管系里的三位主任曾轮番出面请他吃饭,劝他留校任教,可无一例外地遭到了惟丏坚决的拒绝。后来,辅导员谈起他来,语调已隐约有些不悦:他这个人,学问没得说,就是做人爱钻牛角尖。难道他就不知道大观园中也有“过洁世同嫌”这样的告诫吗……
5
李家杰病故以后,留下了一封遗嘱。有一笔数额不明的款项(后来我知道是二十五万)指定赠予胡惟丏。据遗嘱执行人之一的曹尚全透露,胡惟丏是全年级唯一一个让李家杰感到自卑的人。他想通过这笔赠款表达对后者的尊敬。在这封文情并茂的遗嘱中,李家杰这样写道:
这笔钱赠予胡惟丏,就是赠予我自己。因为胡惟丏的道路,就是我自己想走而未得的道路。我在欲望的泥淖中陷得越深,惟丏那超凡脱俗、卓尔不群的形象就会愈加清晰。他这一类人的存在,证明了我们这个世界还有希望。
问题是,在毕业十多年后,要想确定胡惟丏的准确行踪已非易事。中国社会重新大洗牌,使我们都有了两世为人的颓唐和伤感。在偶尔举行的同学会上,胡惟丏这个名字已经多少有一点陌生感了。有人甚至断然否认,我们班曾经有过一个名叫胡惟丏的人。曹尚全想尽了一切办法来追查这个白发隐士的行踪,结果一无所获。有人说他去了安徽老家,承包了五十亩的棉花地,养了无数的蜜蜂,并办了一个书院;有人说他出国去了印度,在德里大学潜心研修梵文;当然,还有一种说法,听起来似乎更为可信:惟丏实际上哪儿都没去,他就在自己家附近的静安区图书馆当管理员。
到了二〇〇三年的春节,在恭贺新禧的手机短信中,突然传来了惟丏自杀身亡的消息。他从漱石公寓的顶层跳到了自家的露台上。由于大雪一直下个不停,他的遗体很快为积雪所覆盖,一个星期后才被水暖工发现。类似的短信接踵而至,让我在尖锐的惊愕中不能抱有任何的侥幸。王燕在给我发来的短信中只有一句话,却恰如其分地宣告了一个时代的终结:
世间已无胡惟丏
二〇〇五年盛夏,我在拉萨讲学半年之后,准备返回北京。我托人订了一张由贡嘎机场直飞北京的空军联航机票,这样不仅可以省掉在成都转机的不便,还可以节省大约一半的费用。联航的飞机差不多半个月一班。西藏大学的一位副校长建议我利用回京前的这段闲暇,去藏北的那曲看看,或者去藏南的日喀则游览扎什伦布寺。我假意应承下来,可实际上哪儿都没去。
我搬出西藏大学的宿舍,借住西郊的一位朋友家。他和妻子去了德钦,我正好帮他们看家。那是一片山前的开阔地,长满了齐人高的茅草,乌鸦云集,蜻蜓乱飞,看上去有些荒凉。接下来的日子既闲适,又寂寞。我晨昏颠倒地打发着一天天的光阴,很快就忘记了时间。白天里酷热难当,我成天酣睡;到了晚上,暴雨如期而至,气候变得十分凉爽,我就在灯下阅读《左传》,有时也看看电视。
一天,我正在午睡,我楼下的邻居,一个藏族小姑娘带着她的大狼狗,给我送来一封信。我因为害怕那条凶猛的牧羊犬,正犹豫着要不要开门,那小姑娘调皮地笑了笑,将信从窗户里丢了进来。
实际上,那不过是一张明信片。它是一个名叫“旺堆”的人寄来的,只有寥寥数字。他说,直到最近才在互联网上看到我来拉萨讲学的消息,问我是否有兴趣“在适当时间”去热振寺做客。
我知道拉萨有很多名叫“旺堆”的人,可惜的是我一个也不认识。况且,这个人既然在寺庙修行,说明是个喇嘛,可他居然还能浏览互联网,确实有点怪怪的。
可是当我把这张明信片翻过来,看到它正面的那张达·芬奇的著名油画时,冷不防出现的蒙娜丽莎的诡异笑容吓了我一跳。我的心像是被什么锋利的东西割了一下:莫非,这个署名旺堆的人就是胡惟丏?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胡惟丏在两年前的一个大雪之夜自杀身亡,至少十多个同学赶往龙华殡仪馆,向他的遗体告别。据说,他的遗体因被积雪覆盖,一个星期后才被人发现……我拿着那张明信片,呆呆地站在那儿,看着窗外又高又远的蓝天,心中突然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阒寂和虚幻。
我决定当晚就前往热振寺。
我的行程并不怎么顺利。我在尘土飞扬的大街上走了很远,也没看见一辆出租车。天快黑的时候,在罗布林卡的附近,我总算找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司机倒是去过热振寺,可向我提出了一个高得离谱的价格,我看了看暮色四合的街道,也只得答应下来。
电动三轮车带着我,嘀嘀地叫着,很快就到了拉萨河边。我们顺着河边高高的堤坝一路往北,不一会儿就出了拉萨市区。沿途所见,无非是成群集队的牦牛、大片的青稞地、夕阳中翡翠般的沼泽地、一座又一座的玛尼石堆、树枝上挂满的缤纷的经幡……
我们抵达热振寺外的时候,月亮已经升得很高了。红白相间的寺庙建造在湖边的山坳里。湖水湛蓝,岸边长着茂密的芦苇。我能够看见湖边四周的雪山和树木倒映在水中,奇怪的是,树木是红色的。天上的繁星和月光平铺在水面上,波光闪烁,就像有人向湖中撒下了无数的金币。
在寺庙门前,我说出了旺堆的名字。一个来自康巴的喇嘛领着我,绕过正殿前数不清的酥油灯,穿过配殿的游廊,走上了一条石砌的山道。一群放生的小狗欢叫着,一路跟着我们。这个喇嘛将我带到一个幽暗的破旧僧房里,四下看了看,然后对我说:“旺堆喇嘛或许正在经堂讲经,我这就去告诉他。”随后他就走了。
僧房里有一股淡淡的藏红花的香气。墙上挂着一幅唐卡。眼中所见,陈设十分简陋,不过一床、一桌、一凳、一灯而已。当然,由于灯光晦暗,我看到的不过是一个局部。
很快我就听见了说话声。一个身穿深红袈裟的喇嘛,身后跟着一个八九岁的提灯小童,正朝这边走过来。
“我知道你会来的,可没想到这么快。”他来到近前,望着我,似笑非笑,“我们有二十年不见了吧?”
他的声音听上去显得非常虚弱。他身后的那名小童向我吐了吐舌头,灯影一晃,就消失不见了。
说实话,直到这时,我仍然不敢相信他就是惟丏。他的身上散发着僧侣特有的气息,虽然满头的白发被剃掉了,可高原上的紫外线使他的那张脸看上去更为苍老。
“我是该叫你惟丏呢?还是旺堆喇嘛?”我试探与他寒暄。
“随你好了。”他招呼我在桌边坐下,他自己则坐在床沿,“你大概还没吃过饭吧?”
那个小童又不知从哪儿晃了回来。他给我弄来了一些糌粑,几块奶渣,一块牛肉,还有一只陶钵。糌粑有点难以下咽,奶渣有一股膻腥气,我本以为陶钵里盛的是酥油茶,尝了一口,才知道原来不过是一钵清水。
他静静地看着我吃饭,让我说说“那边”的情况。我听见他嘴里说出“那边”这个词,还是吓得出了一身冷汗。由于“那边”的事情过于纷乱,我一时不知从何说起,就首先提起了传说中他的死,同时悄悄地观察他的脸色。和我预料的一样,他没有表现出任何吃惊的神态,而是用他那惯常的暧昧语调对我说:
“如果他真的死了,那么你现在见到的就是另外一个人。”
他就像条泥鳅一样滑,你根本就抓不住他。
我很快就提到了李家杰。我问他还记不记得班上一个名叫李家杰的人。他点了点头:“怎么不记得?读书的时候,他好像一直在忙着谈恋爱,先是王曼君,然后是苏眉,你说的是不是这个人?后来我听说他做生意发了大财。”
我告诉他,李家杰如今也已经不在了。他死于糖尿病所引发的肾脏衰竭。我还说起李家杰死前指名要留给他的那笔遗产。我把那份遗书一字不落地背给他听。他的脸在油灯的光影中忽明忽暗,叹息良久之后,忽然对我道:
“这听上去就像一个讽刺。”
我吃惊地望着他:“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不管你是否愿意接受那笔遗产,可人家毕竟还是善意的。”
他悲哀地看了我一眼,接着道:“我知道他指定将那笔钱给我,是出于善意。不过,这件事本身仍然是一个天大的讽刺。他在遗书中说,他想过我的生活,可是他大概不会想到,我做梦都想过他的生活。你知道,我本可以留校,随便找个什么人结婚,从此过上碌碌无为的日子。没有什么希望,但也不至于绝望。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几乎耗尽了心血。也许,我们每个人在心底里都想过别人的日子,这就是这个世界的根本悖谬所在。”
他说话的声音很低,最后变成了含混不清的自言自语,就像从窗下吹过的一阵山风。不久,他就提到了毕业前夕我对他的那次拜访。
“其实,我没有去九华山。当时,我就在房间里。我躺在里屋的凉席上,听着你和舅舅说话。我虽然已打定主意与这个世界告别,可任何决定都是可以改变的。任何时候改变决定都还来得及。有时候,只要向前跨上一步,就可以进入另一个世界。比方说,我只要从床上爬起来,走到外面的客厅里,大大方方地向你道歉,告诉你这不过是一个玩笑。然后我们两个人可以到街上随便找个馆子喝酒畅谈。如果喝醉了,还可以说几句脏话。我只要从床上蹦起来,走出去,事情就解决了。甚至,当我听见你下了楼,走到外面的弄堂里,我还在犹豫着要不要请舅舅追出去,把你喊回来。可我知道我不配。我躺在凉席上一动不动,最后出了一身大汗。”
说到这儿,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什么事,转过身来对我说:“我送给你的那幅画还在不在?”
“什么画?”
“金农的《兰石图》。我把它装在一只大信封里,让舅舅交给你的。”
我的眼前突然浮现出他那个穿军装、会绣花的舅舅来。他的确曾交给我一个大信封。至于里面的那幅画,我以为是惟丏本人的习作,后来被魏挺借去临摹,就留在了他那儿。我把这些细节原原本本地跟他说了一遍。他的脸上并无任何惊讶的表情,过了一会儿才淡淡地道:“也许那幅画本来就该归魏挺。不过是借了你的手。”
接下来我们又聊了会儿别的事。他提出为我摩顶,我答应了。到了午夜,他又问我是否介意在他的寺庙里住一宿,我也欣然同意。他在地上铺了一条藏毯,却坚持让我睡他的床。
临睡前,我半开玩笑地对他说:“会不会,我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他吹灭了灯,在黑暗中对我道:“试试看吧,反正你迟早会醒来的。”
我很快就醒了。楼下的那条大狼狗还在汪汪地叫着。白花花的太阳依然高挂在天空。我从床上起来,感到头痛欲裂。我终于想起来,刚才楼下的藏族小姑娘给我送来了一封信,它就搁在窗下一只大花瓶的边上。
我拆开那封信,里面是一张联合航空公司派人送来的机票。
飞机在北京西郊机场上空降落的时候,不知怎么,我忽然又想起在拉萨做过的那个奇怪的梦来。看着窗外肮脏、昏暗的大地,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我的确有些疑心,我们班是否真的有过一个名叫胡惟丏的人。他和我们同学四年,却似乎真的从来就没有存在过。他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悄悄告别了这个世界,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来。我甚至已记不得他长什么样了。唯一还能想得起来的,就是他脸上暧昧而古怪的笑容。
它是一种矜持的嘲讽,也含着温暖的鼓励,鼓励我们在这个他既渴望又不屑的尘世中得过且过,苟安偷生。
隐身衣
KT88
早上九点,我准时来到了褐石小区的一幢公寓楼前。这个小区就在圆明园的东侧,北边紧挨着五环路的高架桥,因为轰动一时的“周良洛案”,它在此前很长一段时间里,变得尽人皆知。不过,我还是第一次到这里来。我给八号楼的一个客户做了一台KT88的电子管功放,用来推他刚买的阿卡佩拉书架箱。阿卡佩拉带喇叭花的Campanile,在北京城并不罕见,开声时高音单元闪着幽蓝的弧光,有点神秘莫测;可新出厂的这款书架箱,我只是在发烧音响杂志上见过照片。为了制作一台足以与她相匹配的电子管功放,我没日没夜地干了两个星期。但说句实话,能不能推出好声来,我心里可是一点都没把握。
秋已渐深,雨后的天空开始放晴。空气的能见度很高,仿佛你只要一伸手,就可以触摸到圆明园探出院墙外的烟树和百望山的宝塔。如果再下一两场霜,西山一带的枫叶大概就要红了吧。可我的心情,却不像天气那么好。就在五分钟之前,我接到了姐姐崔梨花打来的一个电话。姐夫昨晚喝了太多的酒,他用大头皮鞋直接踹她的“要害”。今天早上,姐姐就开始尿血了。她的哭诉令人厌烦,我照例一声不吭。我倒不是不想安慰她,因为我感觉到她的哭诉后面,藏有另外的隐情。果然,哭到后来,姐姐忽然就对我说出了下面这一段话:
“我实在受不了了。你就行行好吧。我也不想这样。看在姐弟的情分上,你就可怜可怜我吧,算我求你了……”
她在电话中哑哑地向我喊叫,语调中既有哀求,也有愤怒。就好像用大头皮鞋踹她“要害”的,不是混蛋常保国,而是我似的。
我刚挂了电话,三单元的那扇防盗门就被推开了。一个身穿灰色运动衫的女人,从门里探出半个身子,瞅了瞅我,又瞅了瞅停在门前的那辆泥迹斑斑的金杯车。最后,她的目光落在了那款KT88上,笑了。
“呵,还挺漂亮!”她随口说道。
你可以把她的这句话理解为一种礼貌的赞叹,也可以当成一种淡淡的揶揄。她说话的样子有点像玉芬。脸型和身材也像。我忍不住多看了她两眼,心里就有些恍惚,也有点伤感。我费尽心思制作的这台KT88,就搁在门前的水泥台阶上,它那银灰色的机身,在早上清明的阳光下,熠熠发亮。
向我订购这台胆机的人,是她的丈夫。我是在去年十月底的国际音响展上认识他的,人很矜持,也有点腻歪。我只听说他是一位教授,具体是研究什么的,在哪所大学任教,我就说不上来了。他的主意一变再变。先是让我给他做一台EL34,机身差不多已经做出来了,他又打来电话,让我将它改成功率更为强大的KT88。
此刻,他正坐在光线黯淡的餐厅里,与一位朋友喝茶聊天。我抱着那台沉重的KT88,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他并未中止与朋友的谈话,只是严肃地冲我微微颔首而已。据我跟教授们打交道的经历,我发现凡是有学问的人,总能轻而易举地让你自惭形秽。他的那位朋友呢,看上去也不是一般人。嘴唇上留着浓密的胡子,看上去有点像恩格斯。
女主人还算热情,她问我是愿意喝茶还是咖啡。我说随便,她就果然随便了起来。稍后端来的,竟然是一杯橙汁。我在摆弄机器的时候,她就趴在长沙发的靠背上,一动不动地看着。她的样子,怎么看都有点像玉芬。
其实,我的工作很简单:在机身上安上英国GEC的KT88电子管以及美国RCA的5u4整流管,然后测定一下它的工作电压,再接上讯号线和喇叭线,就算完事了。我注意到,那对阿卡佩拉书架箱离墙近了一些,就问她能不能调整一下音箱的摆位。一般来说,扬声器离墙太近,导向孔形成的反射和驻波,会让低频有些发闷,这是常识。还没等女主人搭腔,那位教授在餐厅里忽然扭过头来,朝我很不友好地喊了一声:
“别乱动!”
女人朝我眨了眨眼睛,吐了下舌头,笑着说:“就这样吧。别管它。他从不让人动他的东西。咱们,放首音乐来听听,怎么样?”
“不急,再等一会儿。电源刚接上,机器还没有煲开。”
“呵,这么复杂!”仍然是那种一半是好奇,一半是揶揄的口吻。
我只得耐心地向她解释,为了让胆机发出好听的声音,预热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二十分钟,这是我的原则。她也是一位教师,在附近的体育大学教学生打排球。我简单地打了个比方,她立刻就理解了“热身”的重要性。
在等待机器烧热的这段时间中,我开始一张一张地翻看茶几上的那摞CD唱片。都是些过时的流行音乐。不是梅艳芳,就是张学友,当然还有蔡琴。其中大部分是盗版。我对客户们的音乐趣味没有什么意见。你是喜欢文艺复兴、巴洛克,还是浪漫派,抑或是爵士、蓝调,甚至是录音极其夸张的“鬼太鼓”或“打碎玻璃”一类的发烧碟,我一概都无所谓。可是,说实话,花上将近十五万元,购置一对小小的阿卡佩拉书架箱,用来听盗版的梅艳芳,多少有点不可思议。同时,我也悲哀地意识到,在过去的两个星期里,耗费那么多的心力来使这款功放尽善尽美,简直有点自作多情。其实,若要听这一类的玩意,你只需花上五百元,到海龙电子市场,配一对廉价的电脑音箱就足够了。
当然,我什么话都没说,只是委婉地问她用什么唱片来试音?女人说,她无所谓。反正他们家全部的“音乐”,都在这茶几上。
教授和他的朋友仍然在客厅里小声地闲聊。一般来说,知识分子间的谈话,你是很难听得懂的。你听不懂也没啥奇怪的,但他们说话时那种郑重其事的腔调和口吻,却不由得你不着迷。那是一种能够让任何荒唐的观点立刻变得人情人理的腔调。比如说,那个长得像恩格斯的人,不知怎么搞的,忽然就夸奖起慈禧太后来。他说:
“幸亏当年,慈禧太后贪污了海军用来造军舰的一笔款子,在西山脚下修建了颐和园。要不然,甲午硝烟一起,还不照样他妈的灰飞烟灭?由此可见,贪污也不见得是一件坏事。你不得不佩服慈禧她老人家的远见。经她这一折腾,且不说为我们留下了一处世界文化遗产,单单是门票收入,一年下来是多少钱?我就住在颐和园的西南角,只要不下雨,我每天下午都骑自行车去园子里转转,从南如意门进去,从北宫门出来。二十年下来,嗨,四季美景,怎么都看不厌……”
一听他说起慈禧,我的精神突然为之一振。我的曾祖父曾进宫给慈禧唱过戏,还得到过她老人家赏赐的两匹绸缎。听他这么公开为慈禧翻案,我心里着实挺受用——再说,我也很迷那个园子,尤其是玉带桥附近的山水风光。只是近些年来,门票一涨再涨,屈指一算,我差不多已经有七八年没进去过了。关于慈禧,我祖父常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听上去要比“恩格斯”客观得多。他说,慈禧的精明过人,自然是不消说的,但这个人,却没有大的识见,也就是说,小地方精明,大地方昏聩,不过一庸常妇人罢了。她没能把握住朝代更替之际的历史机遇,在选择保大清,还是保国家这件事上,她悲剧性地选择了前者,被人钉上历史的耻辱柱,一点都不冤枉。
听罢“恩格斯”的一番高论,对面的那位教授频频点头。可教授接下来的一番话,听起来却多少有点离谱。他表示很认同对方的看法。甚至,他认为连抗日战争也完全没有必要打。如果在开战之初就立刻缴械投降的话,少死几千万人不说,中国和日本联起手来抗衡欧美,世界格局也许会发生重大变化。而且,他一直认为,和李鸿章、袁世凯一样,汪精卫这个人,也是位不可多得的民族英雄,应该重新评价,予以彻底平反。他还引用了一段珍珠港事变爆发时汪精卫所写的日记。
他很喜欢用“不是吗?”这样一个反问句,来强化自己的观点。好像一旦用了这个反问句,他那耸人听闻的陈词滥调,就会立刻变成真理似的。
虽说我不能算是一个民族主义者,虽说我一直不知道该如何去反驳教授的观点,虽说我对知识分子一向尊敬,但听了他刚才的那番论调,我心里立刻就升起了一股无名火来,怎么说呢?他的话让我感到屈辱,就好像别人挖了你家祖坟似的,我很想过去与他争辩一番。而且,更让我感到吃惊的是,他在大肆吹嘘日本的“神道教”如何了得的时候,把“神祇”的“祇”竟然说成了“抵”。我虽然只念过一年电大,我的绝大部分文学知识,都来自于徐中玉先生主编的那本《大学语文》,也还知道那个字不读“抵”,而应读作“奇”的。
我拼命地克制住自己的冲动,从茶几上那堆垃圾中挑出了一盘《红色娘子军》,准备试音。可教授夫人忽然又问我,能不能换一张。她最喜欢刘德华。她告诉我,在2004年的工体演唱会上,她差一点就有机会跟刘德华握上手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便固执己见。但你可以想象,当“给我一杯忘情水”这样轻佻的哼唱,从珍贵的阿卡佩拉扬声器中发出来的时候,到底是怎样的情形。
我浑身上下立刻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心情也坏到了极点。
当然,我的意思,也不是说刘德华就不能听。可如今的情况是,人不分老幼男女,地不分南北东西,几乎所有的人都在听刘德华。我就是把脑子想穿了,也搞不懂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个世界一定是出了什么问题。
《培尔·金特》
你已经知道了,我是一个专门制作胆机的人。在北京,靠干这个勾当为生的,加在一起不会超过二十个人。在目前的中国,这大概要算是最微不足道的行业了。奇怪的是,我的那些同行们,虽说都知道彼此的存在,却老死不相往来。既不互相挖墙脚,也不彼此吹捧,对于同行的技艺从不妄加评论,各自守着有限的一点儿客户,聊以为生。这个社会上的绝大部分人,几乎意识不到我们这伙人的存在。这倒也挺好。我们也有足够的理由来蔑视这个社会,躲在阴暗的角落里,过着一种自得其乐的隐身人生活。
我不太喜欢“发烧友”这个称谓。我不过是一个手艺人。说实在的,多年来,我心里一直为此感到自豪。你知道,现如今,论起手艺人的地位,已经与乞丐没有多大区别。那些学问渊博的知识分子,对眼下这个社会的变化,也许能解释得头头是道,可依我粗浅的观点来看,这个社会的堕落,正是从蓄意践踏手艺人开始的。
不过,说起我们这个行业,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也曾火爆过一阵子。那时候,一年一度的北京国际音像展居然人潮涌动,门庭若市。你似乎很难理解,那么多的巴赫迷、瓦格纳迷、富特文格勒迷,卡萨尔斯迷,到底是从哪儿钻出来的。那时候,你与文人雅士们打交道,人人都以听流行音乐为耻(坦率地说,这也有点过分)。即便大家都在谈论古典音乐,你若是想要让别人对你心怀敬意,甚至连贝多芬和莫扎特都羞于出口。要谈就谈更为冷僻的泰勒曼、马勒或者维奥蒂,哪像今天,居然连李宇春也听得津津有味。
那时候,北京音乐台的97.4调频立体声,还专门制作了一档叫做“发烧门诊部”的节目。每当节目播出时,我都会掩上房门,关掉电灯,让自己完全浸没在黑暗之中,用自己组装的收音机收听这个节目。那时,我还住在椿树街的老房子里。当那些奇妙的音乐从夜色中浮现出来的时候,整个世界突然安静下来,变得异常神秘。就连养在搪瓷盆里的那两条小金鱼,居然也会欢快地跃出水面,摇头甩尾,发出“啵啵”的声音。每当那个时候,你就会产生某种幻觉,误以为自己就处于这个世界最隐秘的核心。
两年后,我制作的胆机开始有了固定的客户。我还被请到了北京音乐台的录音室,担任过“硬件医生”一类的嘉宾。可是现在呢,不用说“发烧门诊部”这档节目早已无疾而终,假如你在开车时偶尔想从收音机里听一点古典音乐,简直比中彩票还要难!不知为什么,现在的节目主持人,似乎更热衷于说话。他们一刻不停地说着废话,还人为地弄出一些夸张的笑声或掌声来,就像在话筒前自己咯吱自己,真是无聊透顶。
总而言之,九十年代的古典音乐氛围,是今天的人难以想象的。我的妻子(当时还是女朋友)在河北职业技术学校读中专,她曾经不止一次地跟我提到过,在她们学校,每天广播台播放的第一首曲子,竟然都是挪威作曲家格里格《培尔·金特》中的“晨曲”。你可以想象,每天清晨从这样一个旋律中醒来,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好吧,我现在不妨就来说说我的妻子。
和她相识的那会儿,我还不曾进入发烧器材这个行当。那时,我还在王府井的“同升和”卖鞋呢。玉芬第一次走进我鞋店的时候,我就注意到她了。你没法不注意到她。她有一张纯洁而俏丽的脸,你每看它一眼,心里都会被锋利的刀片划一下。怎么说呢,有一种想豁出命去跟她好的冲动。她一连试了三四双皮鞋,都觉得不合适。既不买,也不走,一个人坐在试鞋的小皮凳上,唉声叹气。
我暗暗地观察了她好一阵子,眼看着门外的街道沉沉地黑了下来,游人逐渐散去,成群的乌鸦在树枝上不停地哀唳。到了打烊的时间,我心里还惦记着去宽街给母亲抓药,只得朝她走过去,用一种不容置疑的口吻对她说:
“能不能让我看看你的脚?”
大凡人在遇到烦恼的时候,很容易受人暗示,听人摆布。她顺从地仰起头,看了我一眼,对我的莽撞和唐突毫不在意,撅着嘴问我道:“你要看哪一只?”
我说,随便哪一只都行啊。
她立即脱下了那双飘马运动鞋,甚至毫无必要地褪去了丝袜。我朝她的那只右脚瞥了一眼,转身从货架上取下两双鞋,供她挑选。她试了试,立刻就决定把两双都买了。那天临走时,她问了我这样一个问题:
她在西单和王府井的鞋店转悠了一整天,千挑万选,没瞅见一双中意的;而我呢,居然在短短的几分钟之内,随手为她挑了两双鞋,都那么合脚,就像是专门为她定做的一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也许是心情比较好的缘故,我一得意,接下来的回答,你还别说,听上去怎么都有点格言的味道:
“一点都不奇怪。人总是在挑选不适合自己的东西。”
其实,从后来的事情来看,这句话根本不是什么格言,反而有点像谶语。玉芬第二次来店里买鞋,我就提出带她去儿童剧院对面的全聚德吃晚饭。她居然同意了。一个星期之后,我又约她一起看了场电影。她是一个特别随和的人,随和得有点让人心里发憷。关于这一点,我一直搞不懂是怎么回事,就像是隔着一层雾在看她似的。在我们开始交往的头两年里,我们从来没有拌过嘴,她也从没有为任何事情显露出厉颜疾色。她这种人,仿佛就是为了一刻不停地赞同别人而存在的。
我的好朋友蒋颂平曾感慨说,咱北京的姑娘,多少都有点“虎妞”的秉性。一不高兴,随时都会脱下鞋子来砸人。看来,这句话也不怎么靠谱。我也曾带玉芬去颂平那里玩过一次。他对我的“好运气”感到难以理解,甚至还有些愤怒。他当着我的面,站着跟玉芬说话时,身体都会不由自主地往前倾。
原来,还真有“为之倾倒”这回事啊。
九十年代末,我靠着给别人定做胆机,慢慢积攒下来一笔钱。有了一点家底之后,我立即从“同升和”辞了职,在“超音波”租下一间门面,加盟香港的一家音响销售公司,开始专门代理英国的“天朗”扬声器。那时候,在北京的音响市场里混,你想不赚钱都难。没过多久,我就在上地东里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我觉得有足够的底气向玉芬求婚了,就带她回家见我母亲。实际上,是想让母亲为我感到骄傲。
母亲当时已经知道自己得了什么病,但说起话来,仍不乏幽默。我把玉芬带到母亲房里晃了晃,就让她去厨房帮姐姐做饭去了。我一个人待在母亲床边,有些得意地问她老人家,对我带回家的这个儿媳妇是否满意。老太太想了半天,抓住我的一只手捏了捏,笑道:
“这丫头,卖相好。”
这句话我可不爱听。什么叫做“卖相好”?让人听上去很不是滋味,就像是在评价刚出栏的一窝小猪似的。过了半晌,母亲喘了喘气,又说了第二句话:
“这丫头,脾性好。要说人品呢,倒也还善良仁义。”
听母亲这么说,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满心以为她是在夸玉芬呢,心里的那个高兴劲儿,嗨,就别提啦。可母亲歪在床上,披着一件老棉袄,咳了半天之后,忽然用手拍拍床沿儿,示意我坐下来,坐在她的手能够得到的地方。谁知道,她把手搭在我的肩上,忽然对我说:
“孩子啊,你要是不在乎我的意见,就当我是放屁。要是真的想让娘给你拿个主意呢,我劝你,最好不要跟她结婚。这丫头,我替她细细地相了面,样样都好,可有一件,没有定星盘。”
我问她,“定星盘”是什么意思。母亲是江苏盐城人,说话时经常夹杂着一些方言,有点不太好懂。母亲想了想,仍然笑着对我说:“这丫头,就是有点水性风流。不好。说句难听的话,你这个婆娘,有一多半是为别人娶的。咱们这样的人家,消受不起啊。”
她随后还说了一句谚语:“从头看到脚,风流往下跑;从脚看到头,风流往上走。”愣是把我给逗乐了。
不过,那年国庆节我们成婚时,母亲倒也没说什么。既不阻拦,也没把不痛快挂在脸上。当姐姐领着新娘子走到她床边,改口叫妈的时候,母亲不仅高声答应,还笑眯眯地强撑着要坐起来答礼。她把早就压在枕头底下的两百元礼钱,郑重其事地递到玉芬的手中,还顺势搂了她一下。
母亲的话被应验,已经是四年以后的事了。
有一天玉芬下班回家,柔声细气地提出跟我离婚。她要离婚的理由,居然是和她们单位新来的一位主任“好上了”。我一个人在阳台上抽了两包烟,还是觉得有点接受不了,便去卧室将她推醒,低声下气地请她“再考虑考虑”。玉芬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没头没脑地说了句:
“还考虑什么呀?亲爱的,我跟他已经那个了呀。”
我没办法,只好一个人走到厨房,用水果刀在自己的手背上扎了个窟窿。
和玉芬闹离婚的那些日子,母亲的生命也快要走到了它的尽头。左邻右舍,包括她以前单位的同事,那些老姐妹,都来劝她赶紧去医院。母亲死活不依,只是静静地望着她们笑。老太太有她自己的盘算。她知道,这一次住了院,说什么也回不来了。另外,她也舍不得那点钱。最后,还是舅舅从老家盐城赶了过来,好说歹说,这才把她送进了医院。
在她从住院直至去世的十一天中,我偶尔也会到医院去转转,象征性地待个五六分钟。玉芬的红杏出墙,搞得我心绪不佳。这一点,我姐姐崔梨花是知道的。
“可咱妈就要死了呀!”有一天,梨花跺着脚对我强调说。
我心平气和地对她道:“我也想死呀,你信不信?”
她见我整天都虎着个脸,拿我也没啥办法。她每天晚上去医院陪床,白天还要赶到石景山区的一家污水处理厂上班。那些日子,她眼睛总带着黑边儿,把自己弄得像只乌眼鸡似的。而我那姐夫,混蛋常保国,已经在亲戚朋友中到处败坏我的名声了。
我也只好由他去。
我最后一次去医院看母亲,她正处于服药后的昏睡之中。我不想惊扰她老人家休息,给姐姐递了个眼色,在床边站了一会儿,正要悄悄地拔脚离开,母亲忽然睁开眼,把我叫住了。
她执意把姐姐打发回家,让我一个人留下来陪她一晚。
“就一晚。好不好?”她嬉皮笑脸地对我说。
我自然也没什么话好讲。
不过,我在她床边熬了一宿,似乎没有多大必要。她能够保持清醒的时间,实在是少得可怜。在她醒来的时候,她总是让我帮她侧过身来,以便她的眼睛能一刻不离地看着我。说实话,我被她看得很不自在。母亲本来就个子矮小,生了病,身子又瘦了一圈,看上去怪可怜的。偶尔,她会抓过我的手,在我的手背上摩挲一番,脸色十分沉静,始终都带着一丝笑意。她积攒了一个晚上的力气,到了天快亮时,终于跟我说了一大堆话。
我记得母亲死去的那家医院,好像紧挨着部队的一个兵营。因为天色将晓时,我能清楚地听到附近营房里传来的起床号。当然不是《培尔·金特》。母亲说,她知道自己就要走了,也许是今天,也许是明天。现在她不想别的,能多看我一眼是一眼。经她这么一说,我心里也是挺难受的。她已经从姐姐的口中,得知了我和玉芬离婚的事。她没有责怪我当初没听她的话,而是淡淡地对我道:
“当初我就劝你不要跟她结婚,可是的?你不听,我也没多话。遇到那么一个从画上走下来的俏丫头,你心心念念都在她身上,我不是看不出来。我要硬是从中阻拦,你这小身子骨,怕也受不了。我心里说,也罢,先结了再说吧。不行咱就离,离了找个人再结就是了。俗话说,天无绝人之路。有时候,你眼看着自己熬不过去了,把心一横,硬着头皮一顶,也就过去了。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同你说,你也不要不爱听,这世上,人人都该派有一个老婆,天造地设的,命中注定的。不是玉芬,而是另一个人。她在什么地方呢?我也不晓得,你倒也不用打着灯笼,满世界地去找她。缘分不到,找也没用。缘分到了,她自己就会走到你的面前,跟你生儿育女。不是我迷信,你将来看着好了,一定会是这样。放宽心,到时候你就知道了。你一见到她,心里就马上会想,哦,就是这个人……”
我打断了母亲的话,对她道:“您还别说,我当年见到玉芬时,心里就是这么想的呀。”
母亲笑了笑,伸出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你这是鬼迷心窍!”
“万一我以后遇到命中注定的那个女人,没把她认出来,怎么办呢?”我又问。
母亲想了想,忽然就流下了两行浊泪,半天才道:“你这孩子,真是傻呀!要不要到时候,我托个梦给你?”
在屋外沙沙的雨声中,母亲把一张银行的定期存单,默默地塞到我手里,让我的手攥成一个拳头。她双手抱着我的拳头,使劲地捏了捏。她这辈子积攒下来的钱,都在这儿了。她嘱咐我,这事千万不能叫梨花他们知道。
在母亲的葬礼上,我一滴眼泪都没流。我心里也很苦,可就是哭不出来。我也不知道自己出了什么问题。常保国他们在告别厅里大呼小叫,哭声震天,可我哭不出来。我心里怀着一个鬼胎,一直在琢磨这样一个问题:要不要将存单的事告诉梨花。我其实并不十分看重母亲留下的那两万七千块钱,而是担心一旦告诉梨花真相,梨花和保国他们会怎么想,我有点吃不准。母亲生病后,一直是由梨花负责照料的。她在临终前夕,忽然把梨花支走,将这张存单交到我的手中,姐姐和姐夫会不会在葬礼上当场翻脸?我吃不准。
玉芬跟我离婚后,我就从上地东里搬了出来,暂时借居在姐姐石景山的一套闲置的公寓房中。房子很新,那是她不久前申请下来的经济适用房。搬进去不久,我就发现,客厅的北墙裂开了一个大口子。夏天倒是挺凉快的,可到了冬天,我用完了三大卷胶带,也没能挡住从裂缝中灌进来的风沙。我和姐姐找到有关部门闹了一次,人家哈哈一笑,说,地面沉降导致的墙面裂缝,是世界级难题,就把我们给打发走了。不过,也许正因为房子裂了口,漏风,姐姐和常保国才会把家搬到椿树街的老房子里。我心里暗暗地想:你还别说,纵贯客厅墙面的这个大口子,裂得还正是时候。
玉芬后来又上门找过我一次。原来,她后来的那个对象,那个主任,在负责调试一台刚从德国进口的数控机床时,由于操作不当,机器出了故障,把电路上的一个元件烧了。这台机床价格不菲,集团领导若要追究下来,他的那个主任多半就当不成了。多半是因为我在给功放加工机壳时,也曾使用过机床一类的器械,玉芬连夜找到了我,让我去帮他看看。
我自然一口拒绝。
你知道的,我对发烧音响一类的器材比较在行,若让我修个家用电脑、空调或电视什么的,也还算凑手。至于说进口的大型精密数控机床一类的玩意儿,我是见都没见过啊。玉芬见我拒绝她的理由仅仅是胆怯,就对我说了这么一番话:
“嗨,所谓的进口机床,听上去神秘兮兮的,其实也不见得比你平常捣鼓的那些个胆机或电脑复杂到哪里去。再说了,你是天上管机器的星宿下凡,只要它是机器,就都怕你。那玩意,就是欺生。可你一去,情况就不一样了。也许它一听到你的脚步声,自己就吓得赶紧回复了原状,也未可知。”
她这么一说,我心里就有些得意。最后,架不住她假意真心的奉承和苦苦哀求,我只得答应跟她去瞧瞧。当然,我也见到了她的那个新任丈夫——那个姓罗的主任。他手里抱着一大摞德文说明书,一步不离地跟在我身后,狗屁倒灶地说个不停。我心里一烦,只好请他滚远点。他竟然一点都没生气,只是嘿嘿地笑。
毕竟是第一次接触这玩意儿,我为了弄清楚这台机器的工作原理,就足足花费了四个多小时。而找出毛病,并加以修复,只用了不到二十分钟。玉芬一定是向那个姓罗的隐瞒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因为在稍后招待我吃饭的时候,罗主任还很客气地问我家住哪里,孩子多大。他还说,如果我孩子将来要去德国念书,可以找他。
玉芬两三天后又专门来到我石景山的家中。母亲说得一点不错,尽管她跟我离了婚,还算是有情有义。她一脸坏笑地问我,这些日子,身边没个人,是不是憋坏了?她主动提出来,帮我“泻泻火”。对于她的一番好意,我也不便拒绝。我发现她已经怀了孕,心里的那个憋屈,可就别提了。我们在干那事的时候,玉芬还一个劲儿地夸我,说我在女人身上的那些手段,一点都不亚于修机器。她现在的丈夫,是从慕尼黑回国的海归,有点中看不中吃。你这里被他弄得火烧火燎,他那边早已像得了风瘫病似的,龟缩成一个软不滴答的鼻涕虫了。他们结婚四个月来,他连一次高潮都没让她来过。听她这么说,我真不知道自己应当高兴呢,还是伤心。
玉芬瞒着丈夫来看我这样的事,后来还有过一次。但我这样的人,就是命贱。我和玉芬在一起的时候,那个姓罗的小白脸,一直不停地在我眼前晃悠。我怎么也摆脱不掉那种隐隐约约的犯罪感。于是,我硬起心肠,对玉芬说:
“我们已经离了婚,既然你嫁给了那个姓罗的,就应该本本分分地跟他过日子,往后千万别来找我了。我受不起。那个姓罗的,看上去斯文有礼,各方面都比我强。至于高潮不高潮的,毕竟不太重要。咱俩一直这么下去,也不是个事儿。再说,你的肚子也一天天大了,总这样,不好。我这儿,你以后就不必来了。”
在我送她去地铁站的路上,玉芬的脸色有些异样。憋了半天,最后搂着我,哭了起来。临走前说了一句话,却让我想了两个多月。她说,她第一次着了别人的道,其实并不是这个姓罗的,而是一个下三滥的机修工。有一天上夜班,那个机修工把她堵在了厕所里,弄得她七荤八素的。
从那以后,玉芬再也没到石景山来。她喜欢的那张《培尔·金特》组曲,我一次也没再听过。去年“五一”节前后,我到东大桥给一位客户调试LP唱盘,在三里屯附近的街上看见过她一回。在浓密的树荫里,有一排撑着太阳伞的咖啡座。跟她一起喝酒,并把手搭在她光溜溜的肩膀上的,是个黑人。
我没敢跟她打招呼。
奶妈碟
那天,从北五环边的褐石小区出来,我去了一趟平安里电子市场。在那里买了一些拆机的荷兰油浸电容和一卷WBT银焊锡,收了一对音乐丝带Red Dawn讯号线。这个型号的喇叭线,我已经有了一对,现在总算凑齐了一套。到了下午,我在返回石景山的途中,顺道去了一趟四季青桥的金源广场,去看望老朋友蒋颂平。
我的客户大致可分为以下两类。一类,就像你所知道的,主要是一些知识分子。他们大多集中在海淀一带。这些人的优点是彬彬有礼,付钱爽快。他们几乎从不拖欠钱款,在我手头紧的时候,有时也愿意先预付一部分货款。这类人对胆机的要求比较偏重于情调或色彩,也就是所谓的“音乐味”。订货不怎么固定,且人数有逐年减少的趋势。跟这类人打交道,你得学会忍受他们目中无人的夸夸其谈。客观地说,有时候,他们的高谈阔论也会让你茅塞顿开,可有时就会让你受不了。每个人的脸上,似乎都有一种既神圣又轻佻的劲儿。仿佛整个世界的命运,都被紧紧地掌握在他们手中。按照我粗略的观察,他们的观点其实也很不一致。
比如说,有一伙教授,每次见面都爱严肃地告诫我,像中国这样的社会,随时都会有崩溃的危险。其实我从未主动请教过他们,可他们乐于在饭桌上见缝插针地点拨我一番。弄得我时常做噩梦。差不多一二十年前,他们已经在这么说了。一年过去了,五年过去了,二十年过去了,太阳还好端端地在天上挂着呢!中国还是好好的,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另外一伙人呢,意见刚好相反。他们认为,中国处在历史上最好的时期,全世界的人都眼巴巴地看着中国。全世界都出了问题,都在望眼欲穿地等待着中国人去搭救。咱手里捏着数万亿美元的花花票子,简直不知道应该先去救谁?是冰岛、希腊呢,还是意大利和美国?事实到底如何,我不清楚。这是人家政治家和读书人的事。反正,我很快就被他们弄糊涂了。
我的另一类客户,不用说,自然就是那些大大小小的老板们了。乍一看,那些腰缠万贯、灵魂空虚的家伙,似乎怎么也无法和纯正的古典音乐沾上边儿。他们能够成为我相当稳定的客源,主要得益于蒋颂平的推荐和介绍。颂平把引诱苦主们上钩称为“钓鱼”。他的办法一成不变。
通常,在家庭聚会或私人茶叙的末尾,蒋颂平照例要强迫那些生意伙伴和合伙人什么的,去参观他的地下室。那是一个接近六十平方米的视听室。他所使用的那套音响组合,做工精致,外观花哨:音箱是意大利Sonus Faber的Amati Anniversario,箱体那华丽的小提琴漆光可鉴人;功放用的是麦景图五十周年的纪念版,开机时,面板上泛着蓝绿蓝绿的微光;Nagra CD机犹如瑞士手表般的精美,外加一款Clearandio的顶级LP唱盘。从声音的效果来看,那还算得上是一套注重细节和解析力的重放系统。
每当这个时候(一般是晚上十点钟以后,颂平很少在晚上十点前听音乐,因为据他说,只有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稳定的电压和纯净的电流才会带来醇美的音乐),颂平总要将食指竖在双唇之间,发出轻轻的“嘘”声,然后打开墙面上淡蓝色背景灯——墙面做过特殊的隔音处理,看上去像倒扣的鸡蛋托一般凹凸不平,拉上厚厚的绒布窗帘,戴上雪白的软布手套,蹑手蹑脚地跨过满地堆放的器材和引线,从茶几上那一大堆CD唱片中翻找出一张俗称“奶妈碟”的发烧盘来,“嗤嗤”地朝碟面上喷洒不明液体,然后用镜头布将CD擦干。仿佛他不是在让大家欣赏音乐,而是正在进行某种神秘的祭祀活动。
虽说北京的灰土有点大,但我还是多次建议他不要用清洗剂来擦拭光盘,因为那些化学液体或许会腐蚀这些塑料片,从而影响CD机光头的循迹。实际上,最理想的清洁剂莫过于清水。但颂平从来不听。他的理由总是显得那么不可理喻:
“开玩笑!这可不是什么普通的清洗剂。它是英国进口的,你知道吗?这么小小的一瓶,他妈的值多少镑?你丫的猜猜看!用清水?开玩笑!”
当然,我只得立刻闭嘴。
当“奶妈碟”的乐声从幽暗的房间里像绸布般展开的时候,那些酒足饭饱、脑满肠肥的生意人,往沙发上这么一靠,一些人很快就会发出鼾声。但不要紧,总有那么几个家伙会上钩。他们抵抗不住“奶妈碟”的魅力,脸上浮现出惊讶之色,就像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似的,眼睛里放着绿光,拼命点头,似乎他们在欣赏的正是天籁之音。
通常还等不到一个乐章结束,就会有人激动地站起身来,用不容置疑的口吻,对蒋颂平嚷嚷道:
“怪不得颂平迷上音乐,连女人的屁股都懒得摸了。有道理啊!老蒋,给我也来这么一套,一模一样的。要快!”
他们这一嚷,就够我忙活好几个月的了。一年中,要是能遇上五六个这样的“苦主”,我那半死不活的日子就能勉强维持下去了。我从二手交易市场上或eBay上替他们找箱子、CD机和线材,然后将我自己做的胆机,悄悄搭进去卖给他们。我只收胆机的钱。我为他们配置的系统,不可能和蒋颂平一模一样。但你知道,那张让客户们念念不忘的“奶妈碟”,自然是必不可少。
说到“奶妈碟”,我这里不妨再啰唆几句。
这是一张DECCA公司于一九六二年出版的著名唱片,一九九三年将它灌制成了CD。作曲家是个法国人,名叫霍尔德,出生于十八世纪末。这个作品原先是一出歌剧,讲述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女性向往自由的故事。标题翻成中文,似乎叫做《女大不中留》。这部歌剧,后来被一个名叫兰切贝利的人改编成管弦乐,并由他亲自担任指挥,英国柯文特皇家花园乐队演奏。至于霍尔德本人,也许根本算不上什么像样的音乐家。你翻遍所有的音乐辞典,似乎也很难找到他的名字。但这张唱片,对于很多刚开始听古典音乐的人来说,无疑是一剂迷药。它的音色、空间感和弦乐的密度感,有一种刚柔相济的美。事实上,虽然我不太喜欢这个曲子,但也不得不承认,它的演录水平无与伦比。就算你从来没听过任何一首古典音乐,只要你把这张碟耐心地听上五六分钟,你就很难抵挡它的诱惑。你会以为自己疯狂地喜欢上了“古典音乐”。这当然是一种错觉。正是因为它把很多不相干的人,领进了古典音乐发烧的门槛,并哺育他们成长,故而它又有“奶妈”之称。
我所结识的发烧友,几乎人手一张。而在茶余饭后,强迫朋友们到地下室欣赏“奶妈碟”,也成了蒋颂平的保留节目。他之所以这么做,也不完全是出于替我“钓鱼”的考虑。他本人在读大学时拉过小提琴,喜欢海菲兹和柯岗,他总爱向他的朋友们炫耀一下自己与众不同的生活品位。
颂平不仅交友广泛,宾客众多,妻子那一头,亲朋故旧,什么七大姑、八大姨的,也喜欢往他们家扎堆儿。在我的记忆中,他们家从来就没有过安静的时候。就像俗话说的,座上客常满,樽中酒不空。似乎不来上十七八个客人,他们家就开不了饭。任何时候,他们家都像是过节般乱哄哄的。
今天的状况当然也不会例外。
午餐后的客厅,已恢复了原先的整洁,可房子里仍弥漫着白酒、花椒油和四川腊肠的味道。几个女人围坐在沙发前,听一个八九岁女孩拉小提琴。我一个都不认识。餐桌边坐着两个神态麻木、虚弱不堪的老太太,她们已经老到只会喘气的地步了。其中一个是蒋颂平的姑妈,另一个则是岳母。她们不说话,静默中偶尔朝这边呆望一两眼。
小女孩在拉了一段拉赫玛尼诺夫的《无词歌》之后,在众人的怂恿之下,又拉了一首《新疆之春》。应当说,她拉得实在是很难听。我无法长时间装出饶有兴趣的样子,就直接去了地下室。
颂平也不在那儿。
黑暗中,我隐约看见几个人,正戴着3D眼镜,聚在那里看《加勒比海盗》。保姆往那儿送果盘,顺便告诉我,颂平在楼上的书房里。
可颂平并不是一个人在那儿。在书桌的另一侧,坐着一个身穿咖啡色中式对襟衫的中年人。由于不胜酒力,他那张青筋暴突的脸一直红到脖子里。颂平向我介绍说,这位姓杭的大师,是一位道行很深的堪舆家。颂平打算在大兴新建一个服装厂,请这位“异人”来帮他看看风水。据说,这位神通广大的高人不光会看风水,还会替人算命。颂平执意让他给我算一卦,我也不好推辞。杭大师猛然睁开了惺忪的醉眼,使劲地摇晃了一下头,把自己从醉梦中拽了回来,笑呵呵地问我算什么。随后,他又愣愣地看了一眼颂平,嘴里嗫嚅道:
“不好。要吐。”
“你就替他算算婚姻吧。”颂平道,“我的这位兄弟,也没啥别的嗜好,就是老惦记着结婚。”
杭大师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三枚铜钱来,那是被磨得油光锃亮的“康熙通宝”。他把铜钱递到我手上,让我打卦。按照他的吩咐,我在地毯上一连抛了六次。大师干呕了几下,跟颂平要来了纸和笔,随便在纸上画了画,眼睛朝上翻了翻,就对我宣布说:
“结过了。”
随后,他就闭上金口,陷入了莫测高深的沉默之中。这命,似乎已经算完了。我低声下气地请教他,让他解释一下,所谓的“结过了”,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大师没有搭理我,而是用一种充满疑惑的神情,怔怔地看着颂平:
“不好。真的要吐。”
他扶着桌子,晃晃悠悠地站起身来,接连放了几个特别婉转的屁。颂平面露嫌恶之色,大概是担心大师的呕吐,弄脏了他的房间,什么话都没说,由他捂着嘴,匆匆跑下楼去了。
“他刚才说,结过了,我有点听不明白。”大师走后,我对颂平道。
“没戏。”颂平道,“听他的意思,大概是说,你这辈子就甭想结婚了。正好,你也不用惦记着那狗娘养的小朱了……”
话没说完,我们都听见了楼下花园里传来的呕吐声。大师吐得摧肠沥肝,连颂平都皱起了眉头。
颂平说的那个“小朱”,原是他们公司里的一位出纳,名叫朱蕊蕊。我和玉芬离婚后,颂平一直在帮我张罗着再找个人成家。但他给我介绍的对象,不是职工食堂的胖丫头,就是笨手笨脚、专管打扫卫生的清洁工,没有一个让我能够稍稍看得上眼的。颂平把给我介绍对象看成是他分内的事。我们是从小一块长大的,平常知根知底。除了他之外,我还真的想不起来,还有谁可以称为“朋友”的。颂平总怪我挑三拣四,我只得严肃地提醒他,我虽然穷,却也并非饥不择食。我倒是对他们公司的出纳小朱情有独钟,她笑起来傻呵呵的,眉眼有点像玉芬。有一次喝多了酒,我便委婉地向颂平表露了这个意思。老蒋似乎吓了一跳,他未置可否地干笑了两声,对我道:“你怎么会偏偏看中她?”
我告诉他,家母病重之际,曾跟我交代说,人人都会有一个老婆。她就躲在这个世界的某处,缘分一到,她就会立即现身。你一旦瞧见她,心里马上就会明白,这人就是自己天造地设的婆娘。不消说,我第一次看见朱蕊蕊的时候,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颂平愣了半晌,正色地对我道:
“不行。我厂里的人,你随便挑,什么人都行,唯独她不行。”
后来,这个朱蕊蕊,很快就被颂平送到了渥太华,办了移民。还和他生了一个儿子。你可以想见,为什么我每次见到蒋颂平,心里都像是做贼似的。最让我受不了的是,他每次在我面前提到这个朱蕊蕊,都称她为“你嫂子”。为此,我曾一度发誓不再跟蒋颂平来往。可苍天有眼,这个朱蕊蕊到了加拿大,还不到两年,就被一个打架子鼓的洋人勾跑了。办离婚的时候,颂平连儿子的抚养权都没争到。现在,我们终于可以毫无顾忌地谈论朱蕊蕊,就像是在谈论一个完全不相干的人。
大师呕吐完了以后,也没再到楼上来。颂平从木盒里取出一支雪茄,一边用喷枪烧着,一边轻轻地甩动着它,然后对我说:
“我要跟你说件正经事。我最近刚认识了一位朋友。他是做什么的,什么来头,我一概不知。是真的不知道,不骗你。可你一见这个人,总觉得他有点,怎么说,有点他妈的神秘兮兮。我也不知道那种感觉是从哪儿来的。按说,他那长相,也没啥特别的,可脸上那神情,看上去有些他娘的瘆人。不瞒哥儿们说,在有钱人的俱乐部里,我不过是一个小角色,这你是知道的。我问了很多人,也没弄清他是个什么来路。他的名字也很怪,叫做丁采臣。对了,你看过一部叫做《倩女幽魂》的电影吗?好,咱们先不说这事儿。这个人,这个姓丁的,前些日子,托人介绍找到了我,让我务必帮他弄一套全世界最高档的音响,越快越好。钱当然不是问题。这是个好买卖,对不对?OK,我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你。”
“他是发烧友吗?”
“看来不太像。”颂平的神色忽然变得有几分异样,似乎一提到这个人,目光就有点畏惧。“这是一条大鱼没错儿,可你也得小心一点。你可以趁机敲他一笔,但我希望,你不要做得太离谱。这年头,凡事总要留个余地为好。凭我的直觉,这个人有点邪行。”
“有没有预付款?”
“这个呢,你自己跟他联系。这是他的名片。你可以给他一个卡号,让他先把预付款打过来。你和这种人打交道,千万得多留几个心眼啊。他看你的目光,不知怎么搞的,冰冷冰冷的,有点像是魂不附体,属于那种你一见到他,背脊就不由得一阵阵发凉的人。”
按颂平的说法,这个名叫丁采臣的人,只和他见过一次面,给他留下的印象竟然如此令人胆寒,连你听上去,也多少有点不可思议吧?虽说我对这个未来的客户也多少有点好奇心,可说真的,也没怎么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我饿着肚子来到颂平的住处,也有自己的隐衷。
姐姐崔梨花已经给我下了最后通牒。她让我无论如何,得尽快从她家的房子里搬走。而我在刚才的电话中,已经答应她了。在我被姐姐逼得没办法的时候,脑子里猛然就闪现出蒋颂平那张虚胖的脸来,好像这张脸让我心里有了底。我心一横,就答应了她。想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混了四十八年,眼见得终于混到了无家可归的地步,心里就有点控制不住的凄凉和厌倦。
我问颂平,能不能请他在服装厂里随便腾个地方出来,让我暂时落个脚。车间、仓库什么的,都行。颂平吃惊地看了我一眼,从桌上拿起那只正在充电的手机,一条条查看短信,嘴角一撇,掠过一丝不太自然的笑容:
“我还是有点不太明白。你老兄,在石景山住得好好的,怎么忽然就想到要搬家?”
“房子是我姐姐的。他们的境况也不太好。打算把房子租出去。”
“那个破房子,我记得,北墙裂了那么大的一个口子,呼呼地往里灌风,怎么能租得出去?”
“姐姐和姐夫打算搬回到石景山来住,想把椿树街的那套带小院的老房子租出去。一个证券公司的高管不久前找到了他们,打算租下那个小院,开一个酒吧。”
“伯母现在身体还好吗?”颂平忽然问。
“五年,不,六年前,就已经过世了。”我也吃惊地看了颂平一眼。
“唉,这话你跟我说过多次了。你看我这脑子,近来总爱忘事。这记性说不行,就不行了。伯母去世的那会儿,我正好在加拿大,没赶上她的葬礼,因此总觉得她还活着。小时候,在椿树街住着的那会儿,我嘴馋,没少吃她老人家做的粢饭糕,又松又脆。你们家的房子临街,还带个小院,对不对?那种地方,要是开酒吧,生意一定不会差。”
过了一会儿,颂平轻轻地叹了口气,又道:“我这里也没有多余的空房子。这两年,服装厂的生意,你是知道的。我们的衬衫,贴牌销往国外,说到底,也就挣点手工费。可不论是美国,还是欧洲,经济都不景气,货物积压很严重。再说了,如今的工人,胃口越来越大,工资和福利一涨再涨,也有点让我吃不消了。”
“我不会住很长时间。少则两个月,多则半年。等我找到了合适的房子,就搬出去。”
颂平没再接话,而是把目光转向了朝西的窗户:“这两天降了温,西山一带的枫叶虽还没红透,也有点意思了。早上一睁眼,朝窗外乍一看,冷不丁地还以为自己是在加拿大呢。”
“他们让我最好月底前就搬出去。姐姐还好商量,关键是我那姐夫常保国。他是湖北人,脾气有点暴躁,要是发起牛脾气来,能把痰直接吐到你的领子里。他是开出租车的,去年在昌平翻车撞死了人,自己也瘸了一条腿。”
“湖北人,是有点难缠。九头鸟嘛。”颂平递给我一小杯茶,笑道:“昨天有人给我送了点滇红来,你尝尝。近来金骏眉炒得很厉害,有点离谱。可要我说,还是滇红的味道正一些。”
“那个常保国,倒也不常来找我的麻烦,可他成天拿我的姐姐撒气。我有点不好意思再赖在他们家了。今天早上,他还用大头皮鞋直接踹她的,她的下腹部,害得她尿血了。”
“车到山前必有路。”颂平阴沉着脸,再次皱了皱眉,“我去一下卫生间。”
等到他从隔壁卧室的卫生间出来,身上已经换了一套运动服。他把手里提着的一个纸袋塞到我手里,告诉我,他要去香山的一个会所打网球。然后,又像是忽然想起了一件事似的,对我说:
“那个姓丁的,你一定记得给他打电话。你怎么和他做生意,这我不管,但有一点,该说的话你可以说,不该问的,一句也不要多问。”
在这种情况下,我只能起身告辞。如果你在那一刻见到我,一定能觉察到我脸上的狼狈和羞惭。可我刚转过身去,颂平又把我叫住了。
他让我再等一下。
他靠在书桌前,手里转动着那支早已熄灭的雪茄,似笑非笑地望着我,神情忽然变得有点险谲。
“我要提醒你一件事。说起来有点诡异啊,不过,你最好别往心里去。”颂平轻声道。
“有什么事你就说,别这么装神弄鬼的好不好?”我有点心烦意乱。说实话,刚才,蒋颂平故意不接我的话茬,让我多少有些意外。
“别把你姐姐的什么最后通牒放在心上。她也不过就是那么一说。”
“你到底想说什么?”
“很明显,你姐姐在撒谎。”
“我不太明白……”
“你刚才说,今天早上,你姐夫常保国用大头皮鞋踢她的小腹,是不是?你想想,这年头哪来的什么大头皮鞋?你是卖过鞋的,应该比我清楚。再说,既然你姐夫去年在昌平的车祸中瘸了一条腿,不管他用哪只脚做支撑,”蒋颂平用手比划了一下自己裤裆的位置,接着道,“他都不可能踢这么高。要么你姐姐在撒谎,要么……”
蒋颂平说到这儿,朝我莞尔一笑,看上去就像一个表情轻浮的业余侦探。坦率地说,他脸上那洋洋自得的神情,让我有点反感。我当然知道他话里潜藏的意思。
他大概是怀疑我在撒谎吧。
到了车上,天空忽然飘起了小雨。我打开那个纸袋,看了看,里面有两件新衬衫,是TOMMY牌的。颂平送我衬衫,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可不知怎么,这一次,看着那两件斜纹条的衬衫,我心里忽然就有些难过。
短波收音机
星期五早上,姐姐打来一个电话,让我回一趟椿树街的老家。她替我包了茴香馅的饺子。我虽是北京人,可平常不怎么爱吃饺子,尤其是茴香馅的。姐姐说,常保国听说我答应搬家,这两天心情不错,一次也没打过她,也很想和我好好喝两盅。我买了一点水果,并把颂平送我的两件TOMMY牌衬衫带了去,权作礼物。我不敢告诉她,衬衫是蒋颂平送的。多年来,在我们家,“蒋颂平”是一个被禁锢的名字。同时被禁锢的,还有一段压在姐姐心头的秘闻。
常保国是否知道这段隐秘,我不敢肯定。
母亲去世后,我从未回过椿树街的老家。有一次,我去大红门,从一个福建人手里,购买捷克产的KR胆管,恰好从椿树街经过。我远远看见老家的院门关着,也就没去打扰他们。姐姐有一个儿子在深圳,但已经懒得和他们来往。有一年,姐姐和姐夫大老远跑去宝安看他,那个与马来西亚人结了婚的外甥,据说在一家公司担任高管,竟然拒绝和他们见面。夫妻俩在世界之窗公园逛了逛,对着按比例仿制的凯旋门和荷兰风车,胡乱拍了几张照片,就灰头土脸地回来了。
可这并不影响姐姐逢人就炫耀她的儿子有出息。
椿树街在南城,其实只是一条狭窄的小胡同。有人叫它椿树坊,也有人叫它造甲营——大概是过去八旗兵制造铠甲的地方吧,总之比较混乱。我们家的两间砖房,又低又矮。父亲还活着的那些年月,又在旁边的空地上接出了一间房。居委会的人三天两头找上门来,勒令拆除。父亲照例一声不响。被逼急了,也只是用一声长长的叹息来表明他的态度:
啊!
可谁都弄不清他这个“啊”到底是个什么鸟意思。
母亲已经有点顶不住了,可父亲反而得寸进尺,用造房剩下来的砖瓦,在房前又围了一个足有三四十平方米的小院。奇怪的是,小院围成以后,居委会的人却再也不上门来了,他们采取了默认的态度。他们害怕父亲的沉默寡言。
父亲长得高大白净,背有点驼,对什么事情都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他原先是酒仙桥一家国营电子管厂的正式职工,后来不知出了什么事,就被打发回家了。成天围着一块白布围裙,戴着蓝咔叽布的袖套,在家对面的胡同里替人修收音机。我那时还小。有一天,我问母亲,爸爸为何从来不跟我们说话?母亲说,他心里很苦,性情就变了。她还说,我刚出生的那些日子,他每次下班回家,进门第一件事趴在床上,在我脸上一顿乱亲,连鞋都来不及脱呢。听她这么说,站在一旁仰望着她的崔梨花,脸上就有了迷茫的表情。
“他也亲我吗?”憋了半天,生性胆小的崔梨花终于问道。
“也亲。”母亲想了想,笑着摸了摸她的头。
终于有一天,在那间光线幽暗的修理铺里,父亲趴在堆满半导体零件的小桌上,手里攥着一把绿色的小改锥,死了。
据说是心肌梗塞。
那天傍晚,我到得稍微早了一点。常保国在邻居家打牌,还没回家。姐姐在砧板上剁肉。她本来也可以使用冰箱里的肉末,可她说机器压出来的肉泥有股子生铁味,不好吃。她只比我大两岁,可已经老得不成样子了。这么多年来,我还是第一次这么认真地打量她。她笑起来的时候,总有一种故意讨好别人的意味。虽说一向如此,可我每次看见她这张脸,心里总有点厌恶。她问我最近有没有找到意中人,并马上提到,她们单位有一个离异的同事,四十岁左右,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小男孩,人倒是很实诚,长得“美丽端庄”,就是说话有点大舌头,问我愿不愿意见一见。
我告诉她,前几天刚刚遇到过一位算命先生,听他的口气,似乎我这辈子再也结不上婚了。我没提是在哪儿见到这位算命先生的,她听不得“蒋颂平”三个字。
“算命瞎子的话,你也能信?”姐姐说,“这些年,我给你说过的对象,少说也有一打了,高不成低不就的。要我说,你恐怕心里头还是忘不了玉芬那个狐狸精。”
“没准是吧。”我笑了笑,胡乱地敷衍了一句,懒得和她再说下去。
“你要不要进里屋去看会儿电视?保国一会儿就回来。”
我麻木地望着她,没有吱声。看着她近来染得黑里透黄的头发,我的心里忽然有些伤感。恍惚之中,我一度出现了错觉,仿佛站在我面前的这个人,就是母亲。像母亲那么瘦,像母亲那样越长越小。一阵凉风吹进屋来,老槐树抖下几片黄叶,我的鼻子不由得一阵阵发酸。有点想,怎么说呢,有点想过去搂搂她。
“要不,你到外面去转转?”姐姐对我的失神似乎也有点意外。
于是,我走到了屋子外面,坐在院子的门槛上抽烟。
胡同里停满了汽车、平板车和残疾人的三轮摩托。父亲当年工作过的那个修理铺,早已不在了,如今开了一家明炉烤鸭店。隔壁的国营理发店和一家浙江人开的裁缝铺子也都不见了踪影。只有公共厕所还在原先的位置,还像原先那样骚哄哄的,只是外墙贴上了蓝白相间的瓷砖。胡同里来来往往的人,我自然是一个都不认得。
人的记忆,确实有点不太可靠。我明明记得这个胡同,曾经是那么宽,那么长,仿佛到处都是树木的浓荫,满地都是白色的槐花,不像如今这般杂乱和逼仄。小时候,胡同东面的丁字路口,长年都有小贩在那儿摆摊。夏天是摇着扇子、戴着草帽、叠着好几层肚皮的大爷,照看那一堆碧绿的西瓜。冬天,占据那个街角的,是烘爆米花的山东人,或是卖冰糖葫芦和棉花糖的小贩。
坐在门槛上,看着夕阳中荒芜的街道,我心里有一种浮薄的陌生感。那些过去生活的吉光片羽,像某种早已衰竭的声音留下的回响,搅动着迟钝的记忆。我并不喜欢怀旧,心中有些沉甸甸的伤感,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地方曾被称作“家”吧。屋顶上的飒飒的树声,枝桠上的月亮,蝉鸣和暴雨,以及清晨空气中刚出炉的煤渣的香气,曾经日复一日,伴我入睡,也曾在黑夜中轻轻触摸我的灵魂。一旦那种特有的幽寂之感压在心头,你就会有一种时过境迁,精华已尽的恐惧,就像你全部的好日子都已经被挥霍完毕。
我们家在胡同的东头,蒋颂平住在街西。我们两家之间,隔着一座小四合院和一机部的家属大院。那座精致的小四合院不常有人住,但偶尔也可以看到门口的石狮子前,停着一辆黑色的高级轿车。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树木掩翼的小院中,有时也会亮起一片迷蒙的灯光,通宵达旦。直到现在,我仍然不知道当初住在里面的到底是什么人。
我时常看见幼年的蒋颂平,踢着一只脏兮兮的猪尿脬,或者滚着一个当当作响的小铁环,从街西一路走过来,快到丁字路口,又再折回去。我们家的位置,恰好处在他神秘而孤独的旅程的折返点。有时候,蒋颂平手里,既无尿脬,也无铁环和弹弓,而是用一枚枣核划着墙,在那些布满“我日”和“打倒”字样的灰泥墙上,留下一道道白印,直到他把枣核磨出眼睛和嘴,使它变成一张人脸。
几乎没有人搭理他。
每当他走过我们家门口,母亲总是要多管闲事地探一探身子,朝外面张望,并感慨一句:蒋二麻子家的这根独苗,大概是她所见过的最孤独的孩子了。“蒋二麻子”是谁,他们家大人是干什么的,我从未听人说起,更未见过面,仿佛他们压根儿就从未存在过。后来,颂平渐渐就和我姐姐混熟了,并很快加入了女孩子们的游戏。踢毽子,跳橡皮筋,抓羊拐,居然样样精通。蒋颂平自甘堕落地在女孩儿堆里混,大概是那个年代过于寂寞了吧。
我记得有一段时间,姐姐忽然就迷上了抓羊拐游戏。她把羊的踝骨磨得像玉石一般玲珑剔透,将它们浸泡在红墨水中染色。她还偷偷地用珍贵的绿豆缝制漂亮的沙包,不知道挨了母亲多少巴掌。我从未玩过这种游戏,也不大知道它的规则,但我似乎听说,要玩这个游戏,至少得有四枚羊拐才行。在那个年月,要弄到这些东西并不容易。而蒋颂平有一个魔术师的口袋,只要姐姐想要,他的口袋里一定会有。当他把一枚枚不知从哪里弄来的黑乎乎的油腻之物递到姐姐手中,傻傻地向她大献殷勤的时候,姐姐总是对他哈哈大笑:
“蒋颂平,莫非,你爸妈是开羊肉店的?”
父亲发心脏病猝死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会去他干活的那家无线电修理店。在父亲生前用过的那个工作台前,静静地坐上一会儿,心里就会好受一点。店里另外两个修理工,只当看不见我。他们既不和我说话,也不关心我干什么。甚至就连父亲死去的那些日子,我也没有从他们嘴里听到片言只字的安慰。我的心里受不了那份冷漠,就暗暗地怀上了憎恨。我每天大模大样地走进修理店,坐在父亲的工作台前,看着那台装了一半的收音机和那把绿色的小改锥发愣,仿佛那是属于我的权利。
等到天渐渐地黑下来,母亲流着泪找到我,一声不响地把我从那儿领回去。几乎每天都是如此。
直到有一天,那个名叫“徐大马棒”的修理工,默默地走到我跟前,陪我坐了好半天。他一连抽了两根烟之后,神情就变得更加肃穆。他把一只大手放在我的肩膀上,重重地叹了口气,忽然对我说:
“我们来做个交易怎么样?你要是能够让你父亲留下来的这台半导体发出声音,你就可以把它带走。怎么样?”
那时候,我还很小,能够拥有一台属于自己的收音机,简直是一件连想都不敢想的事。于是,我开始试着摆弄起那台覆满灰尘的收音机来。徐大马棒也开始教我一些简单的技艺。比如,把散乱的漆包线均匀地绕在线轴上;用小刮刀刮去电池弹簧上的铁锈;如何找到短路的线头,化开小焊点,用焊枪把线头重新接上;如何给收音机外接一组容量更大的电池;如何安装电容和电阻……
差不多两个星期之后,父亲的那台只装了一半的收音机居然出声了。我至今还记得,收到的第一个节目,是宋玉庆演唱的现代京剧《奇袭白虎团》。
如果说,在漫长的童年时代,我曾经偷偷地崇拜过什么人的话,那就要算是宋玉庆了。我一直固执地认为,他的英武挺拔,绝不是今天的周杰伦之流可以望其项背的,就算玉芬少女时代所暗恋的大众偶像王心刚,相比之下,也要略逊一筹。
迄今为止,这段《打败美帝野心狼》,仍是我唯一学会的京剧唱腔。
同志们一番辩论心明亮
识破敌人鬼心肠
美帝野心实狂妄
梦想世界逞霸强
失败时,它笑里藏刀把和平讲
一旦间,缓过劲来张牙舞爪又发疯狂
……
在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听着这段唱腔,忽然想到,如果父亲还在,如果他也能听见这段唱,知道我已经学会了修收音机,那该多好啊!想着想着,就一个人哭了起来。一阵凉风吹到我脸上,我心里忽然一松,那么多天来堵住我嗓子眼、压在我心上的石头,忽然不见了。
我终于接受了父亲离去这一事实。
徐大马棒为我的收音机特地缝制了一个黑皮套。母亲在傍晚找到我的时候,我听见徐大马棒对母亲笑道:
“这孩子,是块好料,比连昆(我父亲)强啊。”
“那将来,就让他跟你当徒弟吧。”母亲说。
“别呀,”徐大马棒把收音机装入皮套,按上搭扣,郑重其事地交到我手中,笑道,“他要入了这一行,哪还有我们的饭吃?”
听他这一说,母亲就更高兴了。她拽着我的手,踩着吱吱作响的冻雪,沿着空荡荡的胡同往家走。我抱在怀里的那台收音机,一路上都在唱着《老房东查铺》。到了胡同口,忽然看见蒋颂平手里拿着一只陀螺,在黑暗中张着嘴,一动不动地望着我们。他戴着有护耳的皮帽子,眼睛睁得很大。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当时他那惊骇和羞涩的眼神。
第二天,他果断地将那些成天在一起厮混的女孩子撇在了一边,从此紧紧地撵上了我。我们之间的交往,就是从他缠着我借收音机开始的。
一九七六年八月,关于地震的谣传,开始在胡同的各个角落里酝酿并发酵。“七·二八”唐山大地震之后,一机部家属大院的锅炉房烟筒被震歪,它那摇摇欲坠的样子,看上去让人触目惊心,无疑也迅速放大了人们心头的恐惧。很快,大院里搭起了防震棚,椿树街的居民随即开始仿效。理发店边的树林里,街西护城河边的空地上,简陋的防震棚,一座接着一座地繁殖。还有人用麻绳和床单在树林里搭了吊床。
恐慌在静静地蔓延。
七八月份的北京,是雨水最多的时节。最令人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在八月中旬的暴风雨之夜。那天晚上,母亲带着我和姐姐,趁着天黑,去护城河边偷偷地为父亲烧纸。回来的路上,就遇到了突如其来的瓢泼大雨。深夜的大街上空无一人,可当我们走到向阳照相馆的边上,却突然发现,铺着碎砖的街心,居然搁着一张孤零零的行军床。一个一米八几的大汉,身上严严实实地裹着塑料布,手里还抱着一把雨伞,在大雨中呼呼大睡。母亲笑着指给我们看,感叹世界上还有这么怕死的人。崔梨花这时终于不失时机地接过话头,哆哆嗦嗦地说了一句:
“您还别说,我觉得吧,弟弟好像,也有点怕……”
母亲不断地安慰我们,就算是地震把我们家的那几间破房子震塌了,屋顶上的那几片烂瓦,是砸不死人的。再说了,就算地震是毁灭性的,全北京都震塌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那些当官的,有钱的,都能死,我们这样的穷人本来命就不值钱,死就死吧。听她这么说,我和姐姐立刻就惊恐地意识到,她的这种想法根本不合逻辑,也很愚蠢。我们一致决定,对她消极悲观的糊涂思想,进行一番死缠烂打的哭闹。后来,母亲被我们逼得没办法,就请人在院里搭了一个小棚子,用砖头垒了一张床铺,让我和姐姐睡在里面。可她自己呢,坚持睡在老屋里等死。
那时,我和蒋颂平已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了。他们家住在一幢五层楼的公寓房里,房子一倒,可不是闹着玩的。因此,他有充足的理由提出在我们家的防震棚中借宿。母亲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蒋颂平虽说平常形单影只,一副不遭人待见的可怜样儿,待人接物却是八面玲珑,能说会道。他整天在胡同里东游西窜,见多识广,也很招人喜欢。他不仅知道安东尼奥尼以拍电影为幌子,乔装打扮,混入我国境内,伺机谋害伟大领袖毛主席;而且还知道每个石榴里的石榴籽儿是恒定不变的,不管你怎么数,都是六百六十五颗。
蒋颂平和我们同吃同住的那些日子,母亲还时常和他开玩笑,要他干脆就待在我们家,给她当儿子得了。
还有一句话,母亲时不时挂在嘴边:“这孩子,太聪明了。要是有一天,资本主义果真复了辟,唉,你们姐弟俩恐怕只有替他打工的份儿。”
我们没把她的话当回事。因为,我们心里都有一个坚定的信念,不管天底下发生什么事,资本主义是不会复辟的。
我一直不知道蒋颂平他们家出了什么事,在地震将临的生死关头,他的父母和家人依然没有露面。问母亲,她也不肯说。最后,只是淡淡地说了两个字:很惨。
在恐惧被无限放大的同时,闹地震的那段日子,也给我们带来了一种难以抑制的兴奋。学校放了假,我们无所事事,每天都披星戴月地在外面疯跑。蒋颂平时常带我去郊外的野河里游泳——我们只消沿着东街的丁字路口往南走,绕过一家煤球厂和一座荒草丛生的明代团城,穿过一条铁路桥的桥洞,就来到了野外的河边。游完泳,我们就躺在农民的西瓜地里,吃饱了西瓜后,再美美地睡上一觉。醒来后,肚子饿了,还可以再吃。
实在无聊的时候,我们也会到徐大马棒的修理铺去逛逛。那时的店铺里,新来了一位修理工,占据了父亲原先的那个工作台。徐大马棒的铺子,营业范围有所扩大,也开始修理录音机或黑白电视机一类的玩意儿。徐大马棒自称是这个世界上最不怕死的人,他可不愿意费事去搭什么防震棚!什么二号病啦,什么美苏核战争啊,什么毁灭性的地震啊,统统不在话下。他的观点与母亲如出一辙。他说:
“人固有一死。别人能死,我也能死;别人不死,我也不妨一死……”
在地震闹得人人自危的那些日子里,居委会的大妈大婶成天拿着个铁皮喇叭,戴着红袖章,在胡同里来回巡逻,告诫居民们晚上睡觉时千万不能脱袜子。徐大马棒也许是整个椿树街上唯一一个气定神闲的人了吧。可蒋颂平根本不同意我的看法。他认为,徐大马棒是在吹牛。他对我说:
“你糊涂啊!人哪有不怕死的?你看,徐大马棒好像不把地震当回事,一副不怕死的样子。可你有没有发现,他的工作台的角落里,有个弹簧,弹簧上还倒竖着一只空的汽水瓶。那是他自己研制的简易地震测报器。如果真的发生了地震,整个椿树街上,马棒就是第一个知道的人。你要不信,我们就来做个试验。”
说罢,蒋颂平从口袋里摸出一把弹弓,隔着窗户,把粉红色的轮胎皮拉得长长的,随后,手一松,只听“当”的一声,被击落的汽水瓶掉在地上,立刻摔得粉碎。
正在专心致志地修着收音机的徐大马棒,像是触了电似的,不由得就是一哆嗦。他茫然地朝四周看了看,然后,他弯下腰去,瞅了瞅地上的碎玻璃,随即摘下老花镜,往桌上一扔,像中了邪似的,在屋里拍着屁股,跳着脚大叫起来:
“地震、地震!乾贵,白菜帮子,快!你们俩,快跑!不好啦,地震啦……”
蒋颂平嘿嘿地笑了两声,拉着我,一猫腰,躲在了窗户底下,压低了声音,讥讽道:“你妈屄!老东西!地震了,你倒是赶紧往外跑啊,在屋子里跳什么跳?”
马棒不怕死的神话,当然是不攻自破。可我没笑。不知怎么,我觉得颂平的玩笑也有点太过残酷了。我是一个喜欢让自己的感觉停留在事情表面的人。我有点为马棒感到难过。因为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论是人还是事情,最好的东西往往只有表面薄薄的一层,这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所。任何东西都有它的底子,但你最好不要去碰它。只要你捅破了这层脆弱的窗户纸,里面的内容,一多半根本经不起推敲。
地震风波还没有最后平息,我们的生活就已经被悄然改变。突然有一天,蒋颂平不再上门。他没有留下任何解释,就从我们的视线中消失了。
我问母亲,她就板起脸来,对我吼道:“你问他做什么!这种人,以后少跟他来往。就当他死了。早死早投胎!”
我又去问姐姐,姐姐的眼睛红红的,茫然若失,半天才哭着对我说:
“请你以后别再跟我提他,好不好?”
我说过,我是一个不爱寻根究底的人,也就没再去为难她们。在蒋颂99lib?平和姐姐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不知道,也没什么兴趣,只是心里又多了块石头。每次我在街上遇见他,都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别扭劲儿。他要么是人影一闪,躲入街边的树林,要么就是假装没有看见我,贴着胡同的墙根,远远地一走了之。有好几次,我都想截住他,把事情问个明白。最终,还是克制住了心头的蠢蠢欲动。因为,假如单方面与他和好,我觉得有些对不起母亲和姐姐。为了不让他感到太尴尬,我也开始主动对他视而不见。
时间一长,我就把这个人渐渐忘在了脑后。
那年十月末的一天,我从学校回到家中,一进门就撞进了姐姐的房间,彼此都吓了一跳。我看见她正坐在床沿上,在一个搪瓷盆里数着石榴籽儿。姐姐先是本能地用手捂住搪瓷盆,随后,不好意思地红了脸,把瓷盆往外一推,低低地骂了句:“他妈的,骗子!整个一骗子!”然后,她丢下我,板着脸,把辫子往后一甩,气呼呼地起身走了。
大概也是闷极无聊吧,姐姐走后,我把那搪瓷盆里的石榴籽一连数了两遍,每次都是六百七十一颗。比蒋颂平所吹嘘的六百六十五那个恒定数,多出了六颗。
我和蒋颂平恢复正常的交往,要等到四年后的一九八〇年。那时,他经过补习,考取了北京邮电学院。而我,则在一年前,从高中毕了业,到红都服装店学做裁缝去了。蒋颂平家里大概果真没什么人了,考取大学后,由他姑姑出面,在台基厂的松鹤楼,摆了几桌酒席谢师。那天下班后,我在骑车回家的路上,在大栅栏遇见了他。两个人都有些不知所措。也许是因为实在找不到话说,蒋颂平就问我,愿不愿意去台基厂一起喝一杯。
我不知道如何拒绝,也就答应了。
由于那天没带什么庆贺之礼,事后,我花了差不多整整三个多星期的时间,在徐大马棒的铺子里,替他装了一台短波收音机。徐大马棒那时已经中了风,瘫在一张烂沙发上。但他还是没有忘记善意地提醒我:用短波收音机来收听邓丽君和“美国之音”,都是违法的。
蒋颂平后来告诉我,他收到我替他装的那台收音机后,一次都没听过,就把它扔到了学校附近的一条臭水沟里。一看到这台收音机,当年在防震棚里发生的那个噩梦,就会死死缠住他。他说,要想彻底忘掉那件事,根本是不可能的,除非发了疯。这么多年来,为了这件事,他已经耗尽了身体的元气。他让我不要介意——除了扔掉那台收音机,他没什么别的办法。看来,当年所发生的那件蹊跷事,远比我想象的还要严重得多。这件事不仅压在他心里,也无时无刻不横亘在我们后来的交往中。每当他投来探寻的目光,那件事情的阴影,就会一下子罩住我们。
蒋颂平在邮电学院,学的是电讯专业。为了让颂平不至于因为跟我交往而感到丢脸,我还瞒着他和家里人,偷偷地在右安门的红旗夜大报了名。红旗夜大没有电讯专业,我就随便选了个“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十多门课程中,只有《大学语文》勉强学得下去,坚持了一年多,最后还是放弃了。
颂平上大三那年,得了肝炎,被学校隔离在地坛医院的传染病房里。我每个周末都会去看他。在光线阴暗的走廊里,陪他坐上整整一个下午。有一天,我在临走之前,终于鼓起勇气,对他说出了多年来盘桓在心头的一番肺腑之言:
“不论当年你与我姐姐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也不论这件事如何的卑劣,甚至肮脏,我都会完全、彻底地原谅你。事情既然早已过去,就请你把它忘了吧!就当它,压根儿没发生过一样。好不好?”
蒋颂平大概没想到我居然会这么直截了当地触碰到他心中的隐痛。他因肝炎和过度的恐惧而显得蜡黄蜡黄的那张脸,忽然间竟漾漾地泛出了些许潮红。他愣愣地望着我,好半天目瞪口呆。最后,他忽然站起身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腕,肥厚的嘴唇抖个不停,眼睛里噙着泪水,对我说:
“兄弟呀,你原谅我,有他娘的什么用?我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啊!”
这一天晚上,在姐姐家吃饺子,我和常保国都喝得醉醺醺的。姐姐那张长满小肉球和褐斑的脸,被时间消磨、毁损、侮辱,没有了任何的活气,但它仍有足够的力量,禁锢住一段阳光缤纷的岁月,紧紧地锁住一个青春的秘密。
姐夫不断地向我劝酒,不时毫无必要地按一按我的肩膀。他的热情,多少有点让我受宠若惊。他说,若不是一年前他在昌平轧死了人,赔了一大笔钱,欠下一屁股债,若不是车祸导致了他的跛足,且再也无法找到新的工作,绝不会出此下策,让我搬家。他还说出了一句让我略感震惊的名言:
“他妈的,这个社会,逼得亲人之间也开始互相残杀了。”
就在这个当口,我忽然想起几天前蒋颂平跟我说的那番话来。我明知道这个念头很无聊,还是偷偷地朝桌子底下溜了一眼。姐夫今天脚上穿着的,是一双破旧的旅游鞋。
酒酣耳热之际,为了对姐夫的热情和坦诚有所表示,我心头一激动,就向他发誓赌咒,我会尽快、立刻、马上就搬家。我一边说着这些话,心里一边深深地感到懊悔——好像我搬离了那个北墙漏风的房子,还真有地方落脚似的。我根本没想到,如今,就连蒋颂平服装厂的厂房,也已指望不上了。
姐姐不时地插话,让我多少有些不快。
她反复规劝我跟她单位的那个大舌头同事见面。说什么,假如我这辈子不结婚,不能成家,像孤魂野鬼似的在这个社会上漂着,别说对不起母亲的临终交代,就是死去多年的父亲九泉有知,也不会瞑目的。说着说着,又眼泪鼻涕地哭了起来。
我在半醉状态下答应了去相亲。时间就定在下一周的星期六。我一答应她,心头陡然就蹿出一股毒焰来,对自己产生了极大的憎恶。
为了尽快醉倒,我暗暗加快了喝酒的速度。
《天路》
如果你生活在北京,碰巧又爱喝功夫茶,那你一定会听人说起过“马连道”这个地方吧。它就在宣武区的广安门外,与我们老家椿树街的房子相隔不太远。在我小时候,马连道差不多就已经算是郊区了,我和姐姐常去那儿的果园偷杏子。可如今,这一带居然成了北京最大的茶叶商贸中心,满大街都是福建人或浙江人开的茶铺。
姐姐给我介绍的那个对象——现在我知道她的名字叫侯美珠,就住在马连道附近的小红庙。
星期六的傍晚,我先开车去椿树街接上姐姐,然后一起去小红庙与侯美珠见面。你知道,在和某个女人照面之前,先通过她的名字,想象这人的长相,属于人之常情。在赶往马连道的路上,我多少对这个大舌头的女人抱有某种侥幸心理,并非不可理解吧?由此,你大概也可以想象出当我见到真人之后的那种变本加厉的失望。
我们见面的地点,被安排在超市二楼的一家鸿毛饺子馆里。在那样一个油腻、嘈杂的环境中相亲,我们不得不提高嗓门,互相喊话,让人感觉怪怪的,极为别扭。至于说美珠的长相,我固然不能用“难看”或“丑陋”一类的词来形容,但与梨花反复许诺的“美丽端庄”,还有不小的距离。也许是想让自己变得更年轻一些,她把头发剪短了,发缝中分。她的脸盘过于方正,看上去有点中性。我敢说,如果你在大街上遇到她,不一定会立马看出她是个女的。姐姐曾不断告诫我,不要总是拿玉芬那种水性杨花的狐狸精媚态,来衡量天底下所有的女人。可坦率地说,我还是更喜欢玉芬那种类型。另外,我也不喜欢美珠身上那过于浓烈的廉价香水味。
话又说回来,自打我和美珠见面的那一刻起,我就发现,她其实是一个厚道而善良的人。就算我不想跟她好,也不愿得罪人家。她还带来了正在上初二的儿子。那男孩显然已经知道,这个场合对他来说,可能意味着什么,对我不太友好,可以理解。这个长得圆头圆脑的男孩,低着头打他的游戏机,偶尔抬头斜斜地瞥我一眼,眼睛里透着让人不寒而栗的凶光。
姐姐看我板着脸,一言不发,就不时地拉一拉美珠的袖子,给她递眼色,让她主动一点。梨花其实也不知道如何应付眼下的这个场面,只是不断重复着那句让人听了肝尖发颤的话:
“往后,咱们就都是一家人了。”
她越是这么说,我们就越紧张。我发现,美珠也明显感到了不自在。她拗不过姐姐的撺掇,忽然笑了笑,往我盘子里夹了一个饺子。说实话,美珠的这个不经意的动作,给我带来的感动,连我自己也始料未及。毕竟,从小长这么大,除了母亲之外,还是第一次有人往我的碗里夹东西啊。我心头微微一热,居然开始认真地盘算起“跟她结了婚,到底会怎么样”这类无聊的问题来了。
姐姐见美珠的心思有了活动的迹象,就把身子转向我,对我道:“你可以跟她聊聊音乐什么的。说起来,还真是巧了,美珠也是一个,那个什么,你们时常说的那个什么发烧家。你们在这方面一定会有共同语言的。”
那时,我已经设定了“这个世界上什么事都可以发生,但决不能答应跟她结婚”这样一条底线,心里反而有点轻松。出于礼貌(当然,我对姐姐所谓的“发烧家”也有点好奇),我问美珠平常爱听些什么音乐,使用什么型号的音响器材。美珠的脸憋得通红,她说话的时候,果然有点含混不清,嘴里像是噙着一颗糖。她说,没事的时候也会找一些磁带或CD什么的来听。但家里的那个音响,前几天被儿子搞坏掉了,CD盘有时候转,有时候又不转。
“没关系,他会修。待会儿吃完饭,就让崔子帮你去看看。保管用不了几分钟,他就能把你的机器修好。”姐姐笑道,“美珠的歌唱得好,不是一般的好。每年我们公司年终开联欢会的时候,她总要上台唱那首《天路》,简直跟韩红唱得一样好。”
她随后就捅了捅美珠的胳膊,小声地跟她嘀咕了几句。看那样子,似乎在怂恿她当即就唱,把我镇一镇。美珠自然又是摆手,又是摇头。奇怪的是,她一边推脱,一边用她那怯生生的目光紧紧地盯着我,似乎在推搡中,一直在等我表态。看得出,她本人也非常想唱。我用最严厉的目光逼视她,央求她,让她行行好,不要唱。毕竟,在这么一个人声喧腾、乌烟瘴气的饺子馆里唱歌,有点太吓人了吧。为了让梨花赶紧忘掉她出的这个馊主意,我开始尝试跟坐在我旁边的那个小男孩说话。
我小声问他,多大年纪,叫什么名字,在哪里读书之类。他连看也不看我一眼,对我低声下气的问话,一概置之不理。
“大人问你话呢,你不能这么没礼貌。”美珠对他说。
小男孩终于把头抬起来,用他那小兽般凶狠的目光再次打量了我一眼,怪笑道:“你能不能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行啊!”我不假思索地说。
“豆蔻年华这个词,能不能用来形容男生?”
“说不好。”这个问题有点出人意料,我心里实在没底,就抱歉似的朝他笑笑,“我想,大概是可以的吧!”
“错!”
小男孩厉声吼了一句,似乎已掂出了我的斤两,立刻对我失去了兴趣,又埋头玩他的游戏机去了。
因想到第二天一早还要陪盐城的表弟去潭柘寺,好不容易熬到晚饭结束,我便立刻起身告辞。美珠倒也没说什么,可姐姐死活不让。她执意要我去美珠家坐坐,说是去“认认门”。听梨花那口气,就好像我已经答应了这门亲事似的。她还提到了那台损坏多时、等着我去修理的音响,让我不便一味推辞。在人情世故方面,我大概要算是一个比较迟钝的人了,可我还是能感觉到姐姐在拼命撮合这桩婚事背后所隐藏的动机。说实话,那种感觉,让我心里很不舒服。
七八分钟之后,我们来到了被脏雾笼罩的一条胡同里,我一回头,发现跟在后面的崔梨花早已不见了踪影。对于她拙劣的失踪表演,美珠自然不会觉得怎样意外。
当然,我也不会。
美珠家是一个一间半格局的单元。进门就是厕所。那个狭窄的、只能搁下一张小餐桌的过道,同时也是餐厅和客厅。对面是同样逼仄的厨房,墙上挂着大蒜和腊肠,使房间看上去更为凌乱。往里走,是一个用三合板分隔开的小间,放着小床、书桌和简易书架,大概是儿子的住处。再往里,就是美珠的卧室了。那个圆头圆脑的小男孩,一进屋,就跑到卧室看电视去了。他关门的力量太大,震得门上的挂历左右摇摆。
那台“音响”,就搁在冰箱旁的矮柜上,上面还覆盖着一块棕褐色的绸布。看着这台“步步高”牌的所谓“音响”,我简直有些哭笑不得。实际上,它不过是一台带简易CD系统的双卡录音机而已。如果把它称为儿童英语复读机,大概更加名副其实。CD仓在机器的顶部,我按了一下机顶的圆钮,CD盖“啪”的一声,僵直地弹起,吓了我一跳。我用打火机照了照,朝里边望了两眼,很快就发现了问题所在:不过是CD的光头稍稍出现了偏离而已。可美珠在家里翻箱倒柜,怎么也找不到十字花的小螺丝刀。最后,我总算用一把水果刀外加一把镊子,帮她修好了这台音响。
由于我顺便替它擦拭了一下CD机的激光头,声音比原来更清晰一些,是完全有可能的,但美珠恭维我说,那声音简直比机器刚买来的时候还要好听,就有点夸大其词了。她把大胖子韩红演唱的那首《天路》放了一遍,自己也小声地跟着哼唱,又可怜兮兮地拿眼睛朝我瞄了一下,似乎在恳求我允许她本人把这首歌再唱一遍。我自然不予理会。不过,我发现她在哼唱的时候,咬字居然十分清楚,全无那种嘴里含着异物的感觉,心里不由得暗暗称奇。当她准备把这首歌再放一遍的时候,我就不失时机地站起身来,向她告辞。
她愣了一下,用她那含混不清的声音提醒我道:
“我记得你刚才是喝过酒的……”
“喝了一点,怎么呢?”我不清楚她想说什么,抬头望着她。
“你这会儿就走,路上会不会遇到警察?”
“不过是一瓶啤酒罢了。就算遇见警察,一般也测不出来。”
“别大意。还是小心点好。我刚泡了茶,等会儿再走吧,喝点茶,醒醒酒再走。”美珠顺手关掉了音响,把我推到了客厅的小方桌前。
小桌上摆着一套功夫茶的茶具。小巧精致的紫砂壶,外加四只小瓷杯。美珠说,这套茶具,是她刚结婚时和丈夫去苏州度蜜月,路过宜兴时买的。这么多年来,一直没舍得用过。她说完这句话,脸莫名其妙地涨红了,大概心里有点后悔。在这个场合,似乎不该提起以前的丈夫。我喝了两口茶,又苦又涩,茉莉花还有股子哈喇味。我本想提醒她,如果是泡一般性的花茶的话,用不着这么好的功夫茶具。咱是穷人,并不丢脸,模仿富人的做派,才会丢脸呢。但我看见她就着茶水吃药(本应讲究的地方,她反而不讲究),便转而问她,身体是不是有点不舒服。
美珠告诉我,大概在七八年前,她得过甲状腺癌。做了手术之后,这么多年都没有复发,说明病是彻底治好了。她让我不必担心。随后又说,甲状腺癌是所有癌症中最轻的一种,很容易被治愈的。她现在坚持吃药,不过是为了巩固一下疗效而已……
“那么,这件事,我姐姐知不知道?”我打断了她的话,问道。
“什么希?”
“你得癌症这件希啊。”我发现自己居然在模仿她说话。好在美珠不以为意。
“当然知道了。是她陪我去的医院啊……”
美珠一定是没有看出我脸上越来越浓郁的愤怒,她又接着说,她知道我最近好像正被什么人催逼着搬家,没地方落脚。只要我愿意,可以随时搬过来和她们母子同住。至于说结婚证,可以以后慢慢再说。
你大概可以理解,在那个时候,为什么我会当场恼羞成怒。我直截了当地告诉美珠:如今在逼我搬家的,不是什么别人,正是我的亲姐姐崔梨花!
那天晚上,我在美珠的住处待得很晚。说实话,我对这个笨嘴笨舌的女人,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好感。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热心肠的老实人。在如今这个世上,连这样的人,恐怕也已是难得一见。另外,她比我还要糟糕得多的处境,也让我在心里产生了一种冲动——那是一种想要一辈子照顾她的幼稚冲动。不过,这个念头只是在心底一闪而过罢了。当我朝这间拥挤不堪的小屋环顾四望时,我悲哀地发现,假如我果真跟她成了亲,石景山家里那一大堆杂七杂八的音响器材,到底该往哪搁呢?
我回到石景山的家中,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觉。已经是深秋了。从北墙裂口灌进来的风透出了些许凉意。大概是为了躲避秋风的肃杀,虚弱而飞行迟缓的蚊子,纷纷钻人室内,在我眼前嗡嗡地飞着。我睡不着觉,倒不完全是蚊子的缘故。我想起了蒋颂平不久前的一番感慨。那段时间,他心里很乱。在他小时候嫁到宝鸡去的母亲,忽然有了消息,要回北京来跟他同住。他说,亲人之间的感情,其实是一块漂在水面上的薄冰,如果你不用棍子捅它,不用石头砸它,它还算是一块冰。可你要是硬要用脚去踩一踩,看看它是否足够坚固,那它是一定会碎的。
姐姐料定我没有地方可去。为了让我尽早从她的房子里搬走,竟两眼一闭,很不负责地把我推给了美珠,推给那个大舌头,那个处境比我还可怜的人,居然不惜向我隐瞒她得过癌症这样一个重要的事实。我觉得梨花没有我愿意相信的那么善良。我终于开始明白过来,她此前在电话中屡次向我哭诉,都是装出来的。至于常保国用大头皮靴踢她的要害啦,什么尿血啦,当然全是胡扯!她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我立马滚蛋。我本该清醒地意识到,姐姐当年将那处北墙漏风的房子借给我住,也并非出于什么好意——母亲故去后,椿树街留下的那套宅院,就算姐弟俩平分,原本也应该有我一半;我本该早一点察觉到,自从梨花嫁给了湖北人常保国之后,她的品性、行为、语调乃至长相,都在迅速地模仿那个混蛋……
我在凌晨一点一刻和三点四十分,分别下床抽了两次烟,终于在天亮前勉强入睡。我很快就做了一个梦。
我梦见母亲盘腿坐在一朵祥云上,远远地飘到了我的床前。她穿着一件立领的绸面黑棉袄(那是姐姐在她装殓时特地从瑞蚨祥的寿衣柜台买来的),看上去很威严,脸白得像是扑了一层石灰粉,没有任何表情。虽说是在梦中,虽说我梦见的这个人是我的亲生母亲,我心里还是很害怕。
我把要不要和美珠结婚,作为一个严肃的问题,向她老人家提了出来。奇怪的是,母亲这次没有笑。
她无声而坚决地冲我摇了摇头,身影倏忽而灭。
第二天早上,我开车带着表弟去潭柘寺游玩。我有些不敢肯定自己真的做了这样一个梦。也许,我心里早已打定了主意不跟美珠结婚,所谓母亲的托梦,不过是自欺欺人的一个借口罢了。
AUTOGRAPH
十一月中旬,我表弟带着女儿,从盐城到北京来旅游。我居住的地方,离门头沟风景区不远,姐姐问我能不能带他们去逛一天。戒台寺,潭柘寺,都可以。相亲之后,我对崔梨花夫妇的憎恶已到极限,但一路上,我还是不断地告诫自己,决不能将对崔梨花的一腔怒火,撒到无辜的表弟身上。
傍晚返城时,我请他们在一处农家乐吃饭。出来找厕所的时候,我无意间看见院子里的墙上挂着房屋出售的广告。那是一处厢房,方方正正的两大间,就在院子的西边。门口有一棵老槐树,树上有个喜鹊窝。屋顶上还有几个没有摘下的大南瓜,风吹枯藤,沙沙有声。我找到农家乐的主人,随便问了问,对方开价贵得有点离谱,竟然要三十八万。因这个地方距离我在石景山的住处,只有差不多半小时车程,我就多留了个心眼。
第二天早晨,我把表弟他们打发走了以后,又专门开车去了一趟。
主人很快就同意,将房款降到三十五万。他反复向我说明,这处房子,只有四十年的小产权。这倒不是问题。四十年,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我觉得自己恐怕活不了那么长。
房屋倒还整洁,尤其是那宽敞的院子,不由得让人眼睛一亮。由于这个厢房坐西朝东,屋后还有一条小河沟,夏天的西晒是免不了的,蚊子大概也不会少。主人许诺说,他们可以在院子里给我划出一块地来,供我种植“没有任何污染的蔬菜”。假如我无意自己种菜,他老伴也可以代劳。他的那个老伴,快人快语,脸上红扑扑的,颧骨上像是涂了胭脂一般。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见到如此健康活泼的人了。我问他们,假如我决定买下这处房子,什么时间可以搬过来住,主人的回答是“随时”。他们急等钱用。他们的儿子在马赛第二大学读书。夫妻俩积攒了一辈子的钱,眼看就要被那个“前世的冤家”糟蹋完了,出售祖屋,也是不得已的事。言谈之间,不胜唏嘘。但房主还是没忘了两次提醒我,马赛在法国南部,是 href='2108/im'>《基督山伯爵》故事的发生地。
我被自己的这个念头缠住了。一连几天,我每晚都会梦见那个小院,梦见那个老槐树上的喜鹊窝。有一回,我梦见自己在树下的躺椅上乘凉,看着玉芬在院子里除草。她竟然随随便便地撩开裙子,在缀满黄瓜和牵牛花的藤架下撒尿。午后的阳光热烘烘的,四周一点声音都没有。她那湍急的尿液四处飞溅,在泥地上冲刷出一个小坑来。我拼命想让自己的头更低一些,以便能够看见她的私处,脑袋就撞在了床沿上。在我醒来的最初一刻,玉芬那摄人心魄的嫣然一笑,还在黑暗中清晰地停留了几秒钟,漾漾地浮动,随后慢慢地变得模糊不清,直到一阵冷风吹过,才最终消失不见。
我决定买下那处房子。仿佛我一旦如愿以偿,困扰着我的所有烦恼,都会在顷刻之间烟消云散。
渐渐地,我心里就生出了一个愚蠢的计划。
你应该还记得,半个多月前,在蒋颂平的书房里,他曾经向我介绍过一个名叫丁采臣的客户,让我帮他配一套“世界上最好的音响”。我不知道什么样的重放系统,可以称得上世界上最好的音响。若是单单从价格方面来说,如果你想置办一套世界上最贵的音响,一两千万人民币也能花得出去。不过,按我也许带有偏见的观点(当然,还有经济实力的限制)来看,英国天朗公司的那款AUTOGRAPH,可以称得上发烧音响中的极品。
不瞒你说,这样的宝贝,我手上就有一对。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你若向北京人提起“牟其善”这个名字,几乎无人不晓。他是一位名闻遐迩的商人,擅长篆刻,喜欢登山,常和女演员在一起厮混,这都不是什么秘密。据说,他的行为十分乖张,常有出人意表之举。最为夸张的说法是,无论他在哪个场合出现,你都不可能看见他,因为他穿了一件隐身衣。具体如何,我未亲见,不敢杜撰。其实,在古典音乐发烧界,牟其善也是一位赫赫有名的教父级人物。每年正月十五,他照例都会在“权金城”包下一层楼面,摆出一套高档发烧器材,邀请北京的发烧友们在一起吃火锅,并互相切磋技艺。他迷恋巴托克和普罗科菲耶夫,可见此人趣味不俗。我曾在这样的聚会上与他见过两次,足以证明隐身衣的说法毫无依据。
一九九九年八月,他在攀登贡嘎山的途中不幸遭遇雪崩。消息传来,让人不胜悲伤。我还参加了由发烧友们自发组织的一个小型的追思会。那天在追思现场反复播放的音乐作品,正是巴托克的《寂静山村的夜晚》。
牟其善死后,为了偿还所欠债务,他夫人对其名下的部分房产和收藏物品进行了半公开的拍卖。之所以说是半公开,因为知道拍卖消息的人,实际上很少。蒋颂平那天正因闹痢疾而卧病在床,就打电话让我代他去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在那些琳琅满目的音响器材中,淘到便宜货。
在那天的拍卖过程中,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被牟其善收藏的字画、古董和黄花梨家具吸引住了。一直到拍卖会将散,那对六角形的天朗AUTOGRAPH,俨然貌美如花的孪生姐妹,羞涩地挤在大厅的墙角,居然一直无人问津。我敢说,自从我到了拍卖现场之后,我的眼睛始终没办法离开它哪怕一秒钟。我静静地守护着她,甚至不敢大声呼吸,直至人散楼空。最后,当我以底价八万元拍得此品的时候,整个人都快要虚脱了,像是喝醉酒似的,周遭的一切,都有些虚幻不真。
这款箱子,问世于一九五四年。伟大的设计师Guy R.Fountain推出这款呕心沥血之作,据说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十五英寸同轴单元的潜力。Fountain不仅为这款音箱选用了最好的单元,而且为她设计了极为复杂的迷宫式结构。AUTOGRAPH,中文本应译为“签名”或“手迹”,但奇怪的是,在发烧界,它一直被刻意误译为“自传”,并以讹传讹。因为制作单元的天然钴磁断货,加之箱体的加工成本高昂,这款音箱于一九七四年就已停产,市面上十分罕见,据说在整个远东地区,也只有三对而已。至于眼下在二手市场上流通的AUTOGRAPH,如果不是它的复刻版,那就是mini型的廉价书架箱。
我从拍卖会上买下这款箱子之后,出于某种担心它会突然消失的忧虑,一直瞒着蒋颂平。另外,对于这款箱子的真正价值,我也瞒着玉芬。有一天,我送完货回家,一进门就惊愕地发现,玉芬竟然用他妈的钢丝球和“白猫”牌洗涤灵,“嘎吱嘎吱”地擦拭这款音箱。她擦得十分卖力,仅仅是为了让它看上去“更新一些”。而且,她在两只箱体的顶端,还他妈的各放了一只沉重的花盆。
我被她吓得差一点当场晕厥。
当我和玉芬闹离婚的时候,我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带走包括这对AUTOGRAPH在内的音响器材。你据此可以想见,我对这款箱子痴迷到了什么程度。那段时间,姐姐崔梨花每次见到我,都会唉声叹气地骂我白痴。我只当没听见。至于混蛋常保国,他的话就更难听了。那年元宵节,他们夫妇来石景山看我,刚喝了两杯酒,姐夫就再次开导我说,玉芬红杏出墙在先,这婊子自己夹不住双腿,偷人养汉,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该让这个臭婊子净身出户才对,只有傻子才会同意将房子让给她。我被他骂得实在受不了了,就从厨房里拿来了一把菜刀,往他面前的桌上一扔,并严肃地警告他,如果他胆敢再说玉芬一个脏字,要么他杀我,要么我杀他。
常保国一连骂了我七八个“乌龟”之后,饭没吃完,就拽着他老婆,跺着脚,气咻咻地走了。
不过,话说回来,将房子让给玉芬,我其实一点都不吃亏。这笔账,我心里也盘算过无数遍了。上地东里的那套房子,我买的那阵子,只花了不到十八万。可是现如今,这对AUTOGRAPH,在二手交易网站上的价格也已经超过二十万了。如此分割财产,应该说公平合理。上地东里离玉芬的工作单位很近,她要下那套房子,图个上下班方便,也是天经地义的。再说了,玉芬跟了我这么多年,过了这么久结结巴巴的日子,我心里想起来,都觉得羞愧难当。我连她一直嚷嚷着要买的一块三千元的和田玉坠儿,都没能满足她啊。
为了让箱子保持比较好的工作状态,不至于让它因常年封存而导致声音板滞,我几乎每隔一个星期,就要煲它一次。通常是在夜深人静的晚上。我会找来一盘意大利四重奏乐团演奏的莫扎特(迄今为止,它仍是我的至爱),或者季雪金弹的拉威尔或德彪西,一个人用很小的声音听上两个小时。我知道,由于系统配置的限制,这款箱子暂时还没有办法发出理想的声音。就像一位美貌的少女,刚刚从晨曦中醒来,尚未梳洗打扮。但那也已经足够了,我能感受到她压抑不住的风韵,她的一颦一笑,她那令人销魂蚀骨的魔力。
有好几次,当那熟悉的乐音在夜幕中被析离出来,浮荡在那个北墙有裂缝的客厅里,我禁不住喉头哽咽,热泪盈眶。就好像玉芬从未离开过我;就好像那声音中被析离出来的,正是她那满月般如花的脸庞。就好像,在这个肮脏而纷乱的世界上,我原本就没有福分消受如此的奢靡。
无论我身处何地,无论我曾遭遇到怎样的辛酸、孤独和屈辱,只要一想起AUTOGRAPH,想到她静静地倚立在客厅的墙角,在等着我的归来,我的心里总会有一个确凿无疑的声音在安慰我:
朋友,你的日子还不算坏。你那可以望得见的未来,也还有点希望。
可是现在,你大概已经知道,我所说的那个“愚蠢的计划”,指的到底是什么了。没错,我要让这对箱子出手,把它卖给丁采臣。
毫无办法,我只能这么做。
我想起很多年前的一天,当我喜滋滋地把玉芬带回家的时候,母亲脸上依次掠过的惊骇、怀疑和担忧,让我十分意外。“你这个婆娘,有一多半是替别人娶的。”她当时就是这么说的。她说这番话的时候,脸上还带着笑,有一种轻描淡写但又让人毛骨悚然的神秘。
那天晚上,我送走玉芬后回到家中,已经是深夜一点多了。母亲的胸口堵得厉害,正坐在院里的小板凳上大口地喘气。梨花悄悄地把我拽到一边,神色凝重地问我,要不要送她去医院。我可管不了那许多。把姐姐支走之后,我一把就将母亲从小板凳上拽了起来,并要求她向我解释,刚才她说玉芬的那番不伦不类的话,到底有什么根据。
母亲的脸被月光衬得蓝幽幽的,她轻轻地叹息一声,对我说:
“穷人凭运气,有时候也能捡到宝贝。但你就是没法留住它。我说句你不爱听的话,这个女人,你也就是过一过手罢了。临了,她还得去她该去的地方。”
母亲看我目瞪口呆的样子,就顺手撸了一下我的胳膊,安慰我道:“孩子啊,能够过过手,也是咱家上辈子积下的福分啊。你说说,人所能有的最好的东西,是什么呀?是命,对不对?可你就是成天把命抓在手里,紧紧地攥着,临了,还得要撒手,对不对?”
确实,我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中,在心里默默地嘲笑她、怨恨她,甚至一度巴望着她早点死掉。就算她真的死了,我在她的葬礼上连半滴眼泪也没掉。她得了那么重的病,居然还苦苦支撑了四年之久,似乎就是为了活着看见她那不怀好意的预言变成现实。
可现在,你知道,当这对AUTOGRAPH即将出手之际,我忽然一切都明白了。
现在,我倾向于认为,我母亲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智者;现在,我爱她,胜过自己攥在手心里的命。
好了,不说这些了。既然打算要出售这对AUTOGRAPH,既然我已决定把它作为“世界上最好的音响”转让给丁采臣,我现在唯一需要考虑的,就是为它设计并搭配一套体面的、说得过去的系统。就如同自己心爱的闺女要出嫁,老父万般不舍,也还得强打精神,为她张罗嫁妆一样。起码,我得给她做一身漂漂亮亮的衣裳,看着她体面地出门吧。
最先考虑的自然是胆机。KT88的推力足够粗犷威猛,但我嫌它声音发干,高频的延展性不够。相比之下,EL34要稍好一些。声音虽说细腻得多,可总是欠缺一点密度感,味道也不够厚。当然,我也可以考虑使用300B。你知道,300B的声音没得说,可惜的是,它只有12瓦的输出功率,能否让我心爱的AUTOGRAPH感到满足,从而达到琴瑟和谐的境界,我心里一点没谱。我也可以考虑将它做成“推挽式”,使它的功率放大一倍,但人为增加它的功率,跟让一个阳痿患者服用过多的伟哥,其实没有太大区别。考虑来,考虑去,最后,我把心一横,决定铤而走险,为她制作一台单端的845。
845电子管功放,在发烧界素有“胆王”之称。我早年收藏的那款大功率直热式RCA电子管(它被发烧友尊称为“一柱擎天”),正好可以派上用场。不过,对于我这样一个家庭作坊式的胆机制作者来说,组装一台高水平的845绝非易事。它对工作电压的要求特别高,且制作过程也具有相当的危险性。我曾尝试着做过两台这样的机器。第一次侥幸成功,另一次,因为手掌的皮肤被瞬间释放的电流烧焦,最终半途而废。但为了我心爱的AUTOGRAPH能称心如意,我决定豁出老命去,干它一次。
谢天谢地!我后来制作这台胆机的过程十分顺利。联想集团人事部的一位高管闻讯后,特地赶到我的住处,试听了一次,竟然死皮赖脸地缠了我一个晚上,劝我把这台845让给他,被我断然拒绝。
至于音源的选择,我在瑞士的STUDER730D和英国的“Linn12”之间摇摆不定。我更倾向于STUDER730D,只是这种型号的CD机在国内市场十分少见,而在EBAY上通过拍卖从国外购入,又颇费周章。而那款著名的“Linn12”(乐迷们习惯称它为“莲12”),则是发烧友公认的最顶级的CD机,拥有接近“黑胶”音乐味儿。我知道,在音响发烧网站上,现今就挂着一台。卖主就在北京的通州,机型是24比特的,对方要价八万元。我记得这款CD机,在网上已挂了三个月,一直无人理睬,大概是嫌它的二手价格太贵了。我想,若是“刀”他一下,砍到七万左右,还是有可能的。我尝试着给卖主打了个电话,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它最后的成交价格,被确定为六万八。
接下来,我找来纸和笔,做了一道简单的算术题。
天朗的这款AUTOGRAPH,即便在国际音响界,也一直是发烧友们竞相罗致的抢手货,基本上挂出一对,就卖掉一对。不久前,在墨尔本成交的一对相同型号的箱子,价格达到了四万五千美元,折合成人民币,已接近三十万元。以上述价格为参考,我的这对箱子以二十五万人民币的价格出让给丁采臣,是说得过去的;至于说845的功放,我只收他四万元;瑞士的VOVOX监听级讯号线和喇叭线加在一起,约合三万五千元。再算上“莲12”CD机的六万八千元(你已经知道了,这款机器,我还得从通州的卖主手里收购,差不多要花掉我的所有积蓄。我打算以原价转让给丁采臣,不多收他一分钱),这套音响的总价,已经超过了三十九万。
也就是说,我用这笔钱,付清农家院主人全部房款之后,还略有剩余。因此,你可以想一下,我被心爱之物即将出手的忧郁所包围的同时,是不是也能感觉到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
我拨通了丁采臣的电话。秘书台传来的录音显示,他暂时不方便接听我的电话。我留下了自己的号码,随后就陷入了心烦意乱的等待中。还好,差不多二十分钟之后,丁采臣把电话打回来了。
他的声音听上去虚弱而温和,却异常清晰。我做了自我介绍,并马上提到我和蒋颂平的关系。然后,我跟他说了说正在为他搭配的这套音响——其大致配置、性能和交货时间。对方很有耐心地听着,无论我跟他说什么,他总是用一个字来回答,那就是“好”。
应当说,在我刚刚跟他通电话的时候,我并未发现这个人有任何异常,或者如蒋颂平所警告的,有什么神秘和危险。他显得彬彬有礼,至少声音听上去如此。有两次,他提醒我说慢一点,因为信号有点不太好。当我向他吹嘘这套系统将会给他带来怎样的听觉感受时,他甚至还呵呵地笑了一声,反问我道:
“哦,是吗?”
如果说我们在电话交谈中有那么一点令人疑惑之处,我觉得,怎么说呢,他的声音有点心不在焉。好像是刚刚睡醒,反应略显迟钝。另外,在跟我说话时,不知为何,总在哼哼唧唧。最后,我告诉他,这套系统的总价大约在三十九万元左右,并问他能否预付一部分款项。对方立即爽快地对我道:
“这不是问题。这样,你告诉我一个银行卡号,我把总价款的三分之一,三分之一,你看可以吗?也就是说十三万,先打到您的账上。您看这样行不行?”
我报出了招商行的卡号。出于稳妥起见,我要求对方重复一遍银行卡上的数字。电话里再次传来了哼哼唧唧的声音:“不好意思,我现在正坐在马桶上,没法记录。好像是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有点腹泻。这样吧,你把开户名和卡号发到我的手机上,我让人把款子给你打过来。”
我随即将卡号给他发了过去,并附了一个短信,要求对方收到卡号之后,回复确认。我的谨慎并非不可理喻——这毕竟是我从事胆机生意以来最大的一笔买卖,我得保证它万无一失。但没想到,丁采臣随后的短信回复,却让我猛然间大惊失色:
虎坊桥西里,三十七号院甲。事若求全何所乐?干吧。多带几个人去。这也许是我们最后的机会了。
很显然,这是一条错发的短信。也就是说,丁采臣忙中出错,将本应发给别人的信息发到了我的手机上。这种事情常有发生,本来也没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地方。但细细揣摩这个短信的内容,不知怎么搞的,我对这位客户的疑虑和担忧,开始急剧地增加。我说过,我对别人的隐私毫无兴趣,凡事也没有刨根问底的好奇心。本来,我可以再给丁采臣发封短信,提醒对方发错了信息,可我无法让自己怦怦乱跳的心平静下来。直觉,我那总是要被验证的直觉,不允许我这么做。你知道,在当今社会,无意间获悉对方的重要隐秘,会有怎样的麻烦和风险,是不消多说的。
好在五分钟之后,丁采臣的确认短信再度出现:
卡号收到,请放心。
大约十六天后,当我第十七次来到楼下的邮局,去自动取款机上查看银行卡时,丁采臣的十三万预付款已如数到账。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并为自己的多虑、为自己半个多月来的失眠和胡思乱想而感到羞愧。我总是没有来由地把事情往坏处想。
看来,疑神疑鬼这个老毛病,得好好改一改了。
莲12
自从我迷恋上发烧音响这个行当以来,我曾无数次从世界各地的发烧友手中购买器材。大到音箱、古董喇叭单元、功放和CD机,小到电阻、电容、焊锡和唱针,始终遵循着发烧界“款到发货”的不成文规矩。不论卖主是在信誉相对良好的香港,还是在不那么靠谱的河南,通常,我把货款打入陌生客户的账户,从未出现过任何闪失。不要说款到不发货的欺骗行径从未发生过,就连以次充好,隐瞒瑕疵或故障这一类的事,也极少出现。在如今各种骗术大行其道,令人防不胜防的社会上,二手音响销售,竟然还能维持良好的商业信誉,不能不说是一大奇迹。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我置身于利润如此微薄、经营越来越惨淡的行业中,依旧乐此不疲。不管怎么说,发烧友的圈子,还算得上是一块纯净之地。按照我不太成熟的观点,我把这一切,归因于发烧友群体高出一般人的道德修养,归因于古典音乐所带给人的陶冶作用。事情是明摆着的,在残酷的竞争把人弄得以邻为壑的今天,正是古典音乐这一特殊媒介,将那些志趣相投的人挑选出来,结成一个惺惺相惜、联系紧密的圈子,久而久之,自然形成了一个信誉良好的发烧友同盟。你如果愿意把它称之为什么“共同体”或“乌托邦”,我也不会反对。不管怎么说,多年来,我一直为自己有幸成为这个群体的一员而感到自豪。
不过,我的上述观点遭到了白承恩律师的大肆嘲弄。白律师是我的固定客户之一,他平常比较偏爱文艺复兴至巴洛克时代的音乐,而且只听黑胶。几年前,他刚从荷兰的海牙学成归国,就在建国门外的CBD中心区,建立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涉外业务。他对穷人深入骨髓的蔑视,曾一度让我感到不快——比如说,他从来不接律师费低于二十万元的任何业务。但平心而论,接触多了,我很快就发现,他是我们这个社会上为数不多的有见识的人之一。每次与他交谈之后,我都会有一种醍醐灌顶之感。
一天中午,当他耐着性子听完了我关于古典音乐乌托邦的那番话之后,直接将它斥之为“胡说八道”:
“崔师傅,你得好好读点书才行啊!你的这些糊涂观念,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德国的纳粹分子,白天把成百上千的犹太人赶入焚尸炉,眼睛都不眨一下,连抱在怀里的婴儿都不肯放过,可到了晚上,并不影响他们悠闲地喝着咖啡,欣赏莫扎特和肖邦啊。在德国纳粹的那些刽子手中,具有精深音乐修养的人多得是,可他们在杀人的时候,何曾表现出哪怕一丁点的善良和仁慈?你是发烧行家,总该听说过富特文格勒吧?资产阶级社会,打它诞生的那天起,同时也产生了它的英雄主人公。当这个主人公化身为德国国家社会党的时候,它就是希特勒。当他摇身一变,成为榨取一切利润的资本家的时候,它就成了吞噬万物的恐怖怪兽。如果它化身为音乐大师呢,毫无疑问,这个主人公就是贝多芬。因此,我固然不能说贝多芬跟希特勒是一回事,但他们之间的界限,并不像我们常人想象的那么大。你现在明白了吧,为什么我只听文艺复兴和巴洛克?在我看来,巴洛克之后的社会,基本上就是一堆狗屎。这个世界,我早就放弃了。
“你刚才说,你在发烧友这个群体中,从未遇到欺骗一类的事情,这根本不能证明这个群体的素质或所谓的修养有多么高,更不能表明他们道德上有任何优越之处,只能说,你的运气比较好罢了。在一个肮脏、平庸的世界上,运气就是唯一的宗教。你把发烧友这个群体,想象成一个秘密的大同世界,这是你的自由。可你既然要做生意,我劝你还是谨慎一点,小心为妙。指不定那一天,厄运就会自己找上门来……”
由于我的记忆力不佳,特别是知识有限,我不能保证一字不漏地记住白承恩律师的原话,但他的大致意思,就是如此。当时,我被他的这一席话,弄得面红耳赤、十分狼狈,具体情形不难想象。我这个人,从根本上说,虽然十分固执,但也绝不是听不得不同意见。我把白律师那番话一连想了几个月,把贝多芬的那九个交响曲和六部晚期四重奏,从头到尾又听了一遍,最终不得不老实承认:我的确有点不可救药。
我无法不喜欢贝多芬。
不过,白律师的这番教训,也给我带来了一个明显的副作用:从那以后,我每次往卖主的银行卡上打款的时候,总是有点提心吊胆,担心白律师预言的厄运,会突然降临到自己身上。
不用说,当我在银行给通州的那个“莲12”卖主打款的时候,害得我憋出一身冷汗的,正是白律师的上述警告。
我说过,六万八千元,差不多就是我现在的全部积蓄了。我把那笔款打到他指定的账户之后,一连三四天杏无音讯。我只得不断地拨打他的电话,可对方总是显得很不耐烦的样子,一会儿说他在贵州的铜仁,一会儿又推说他在呼和浩特。到了后来,连电话都打不通了,不是关机,就是“你呼叫的客户暂时无法接听”。
我向蒋颂平咨询,他让我别再犹豫,立即报警。我又硬着头皮向白律师请教。我原以为他一定会借机对我冷嘲热讽,没想到,他认真地想了想,反倒不赞成报案,而是劝我冷静下来,不妨再多等几天。不消说,白律师的建议,再度被证明是正确的。
就在我为丁采臣制作的那台845功放完工的那一天,我接到了“莲12”卖主主动打来的电话。他告诉我,此刻,他本人,正抱着那台“莲12”,站在我楼下的单元门口。很显然,这哥儿们是一个莽撞的人。他刚从辽宁的本溪回来,为延期交货向我再三道歉,还给我带来了本溪的几样土特产:一包松仁,一包榛子,还有一小瓶核桃油。出于客套或敷衍,我把机器抱上楼以后,顺便邀请他一起吃晚饭。此人不仅欣然同意,而且在吃饭的中途,假装出去上厕所,抢着替我付清了餐费。
后来的事实再次证明,通州的这位卖主,的确是一个很实在的人。他在网上挂出的卖单上许诺说,他的那台“莲12”机器有九五成新,可当我将它从柔软的包装薄膜中取出来的时候,我发现它简直就跟全新的一样。灰白色的机身,泛着冷冷的光泽,有一股子清冽的金属味。我还是第一次经手“莲12”合并CD机。你大概也听说了,迷恋这款机器的发烧友们,还给它取了一个很特别的名字,叫做“毒药”。
坦率地说,我有点激动。我首先将电源连接上变压器,然后用瑞士生产的VOVOX线材,将莲12CD机、845胆机以及AUTOGRAPH逐一通连,手忙脚乱之中,竟然让变压器的拉丝钢罩划破了手指。差不多十点了。楼上杂乱的脚步声和孩子的哭闹,已渐趋平息。我迫不及待地想听到这套全新的系统所发出的声音,等待胆机烧热的这半个小时,变得极为漫长。
其间,我的姐姐给我打来了一个电话。
她一旦唠叨起来,就没完没了。她反复问我对侯美珠印象如何。我的支支吾吾,被她误认为是害羞;我不想破坏欣赏音乐的心境,强压住心头的怒火,处处赔着小心,也使她觉得我软弱可欺。她竟然劝我趁热打铁,这个周末就和美珠去办什么结婚手续。最后,我终于被她逼得失去了控制。
“去你妈的!”在挂断电话之前,我突然吼道。
“喂,喂喂……怎么说话呢这是?我妈?我妈是你什么人呀?……”
萨蒂,《玄秘曲》
丁采臣的家,住在一个名叫“盘龙谷”的地方。它位于平谷和天津的交界处,实际上已属于蓟县的地盘。我开车沿着阜石路,上西五环,然后经北五环转机场高速,在第三航站楼附近,盘上京平高速。
与丁采臣给我发来的路线图所标示的一样,差不多一个半小时后,我开始进入一条不长的隧道。最后,我在一个名为“田家峪”的收费站交了二十五元钱的过路费,开始拐向人烟稀少的山间小道。
秋天正在结束。山上的火炬树、元宝枫、黄栌、水杉之类,在寒霜中全都红透了。整个山峦铺锦堆绣,但它所呈现出来的色调,却并非单纯的红,而是一派夹杂着深紫、铭黄和棕褐色的斑斓和驳杂。这大概就是北京人常说的,只有在深秋时节才会出现的“五花山色”了。北京郊外,居然还有这么美的地方!你知道,当我开车行进在群山环绕的乡间小路上,梗在心头的那种感觉,除了惊叹之外,多少也会有一种无缘侧身其中的怅惘或愤懑。你不得不佩服有钱人灵敏的嗅觉。他们总是有办法在工业污染和垃圾围城的都市周边,找出一些风光秀美的残山剩水,并迅速将它据为己有。
按照我和丁采臣预先的约定,在一个人迹罕至的三岔路口,我果然发现了那座巨大的广告牌——上面果然写着“发展是硬道理”,而邓小平的半身画像,则略微有点失真。丁采臣的那辆黑色的大众“辉腾”,就停在广告牌下。他并未下车,只是按了两声喇叭,将手伸出窗外,朝我挥了挥,示意我跟他走。我们沿着起伏的山路往东,又开了大约十多分钟,在一处高尔夫球场附近,踅进了一个幽僻的盘山小道。
你如果去过朝阳的798或酒厂艺术区的话,就很容易想象出那些别墅的建筑式样。红色的砖墙、夸张得不成比例的长条形窗户、圆柱形的水塔、外露的青灰色的钢梁……如果没有楼前屋后那些高级轿车的点缀,乍一看,你还以为自己来到的地方,是一个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司空见惯的厂区。那些散落在平缓的山包上的建筑,隐伏在掉光了叶子的树林之中,拙朴中透着精巧,简单中隐藏着繁复。远远地看上去,仿佛那不是什么高档别墅群,而是随便码放在山间的一堆积木。
丁采臣是一个四十出头的中年人。个子不高,有点瘦,看上去一副病怏怏的样子。他穿着一件黑色带拉链的高领毛衣,灰色的灯芯绒裤子;窄窄的脸,络腮胡子,但并不显眼。眼睛很小,也很圆,在茶色的镜片后面挨得很近。
他有事没事总会时不时地吸一下鼻子。
我鲁莽地向他伸出手去,同时马上意识到,他其实并没有与我握手的意思,但为时已晚。为了避免尴尬,我只得一把抓过他的右手来,象征性地摇了摇——我发现,他的手掌也显得绵软无力。不过,总的来说,我并没觉得这个人有什么神秘感,或者,有什么让人感到畏惧的地方。甚至,他偶尔一笑,还略微带着一种矜持的羞涩。我不知道蒋颂平在向我介绍他时,为何神色那么诡异。特别是,为什么要把这个普普通通的人,与那部名为《倩女幽魂》的电影联系在一起。
丁采臣问我从哪来,路上好不好走,早晨刚刚在隧道发生的六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是否已经清理完毕。还有一些别的事。都是一些平平常常的话。随后,他朝不远处正在巡逻的两个保安招了招手。那两个保安立刻会意,随即改变了他们固定的巡逻路径,加快步伐,朝这边跑过来。采臣随后对我说了句:“我们先进屋喝杯茶。车上的东西,就让他们来搬。”转身就走了。
我不安地提醒他,两个保安恐怕还抬不动那箱子,丁采臣头也不回地摆摆手:“你别管,他们自己想办法。”
我跟着他,由北边的一扇小木门进了院子。沿着鹅卵石砌成的小径,绕过一簇被霜打暗的乌桕树丛,上了三四节台阶,来到了朝东的大门边。台阶下有一个窄窄的廊道,花木扶疏,与前院相连。
这幢别墅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它非同一般的私密性。玄关被垫高了,加上墙幕的间隔,下沉式的客厅、中西餐厅和宽敞的厨房,被自然地分割成三个独立的部分。客厅巨大的玻璃窗采光很好,由于院子的围墙很高,外面的行人不可能窥探到室内的动静。可对于主人来说,不管你透过哪扇窗户朝外看,不远处苍茫的山林秋色,都仿佛近在咫尺。
我曾经在电话中向丁采臣打听过客厅的大致格局。连日来,我对那面朝南的玻璃墙比较忧虑。因为你知道,光溜溜的玻璃根本拢不住声音。玻璃造成的反射,会使乐音在房间里到处乱撞,结像效果一定会很糟糕。按照我的建议,丁采臣在客厅的南窗新装了一个厚厚的布帘。单从这一点,你大概也可以判断出,丁采臣这个人,通情达理,凡事都很好商量。
这间客厅,虽说足够高大宽敞,但对于欣赏音乐来说,并不是一个适宜的环境。一般来说,扬声器总是要在短墙摆放。可问题是,这个客厅的短墙在东西两侧。西墙边的柜式空调不能随便移动,旁边还有一个巨大的玻璃鱼缸——水草柔软地披拂摇摆,两尾带鱼状的动物(当时,我还不知道它就是名贵的金龙鱼)来回巡游。而东墙的位置,有一个带转角的阳光房,是椭圆形的,也不适合摆放音箱。更何况,阳光房里还搁着一张木质的躺椅,旁边有一张小圆凳。
我注意到,圆凳上的托盘里,搁着一只咖啡杯和一本书,还有两枚女人用的淡蓝色的发卡。合情合理的推测是:在我们进屋之前,女主人也许正躺在那儿看书或晒太阳。这会儿已经走开了。
当那对沉重的AUTOGRAPH被人“呼哧呼哧”地抬进屋来的时候,保安的人数已经增加到了六个。丁采臣吩咐他们,将它放在南墙的落地窗边上。但这样一来,音箱距离沙发的位置就太近了,毫无疑问会影响到声音的定位。不过,我没有向丁采臣指出这一点。因为我已经发现,尽管丁采臣看上去沉静温和,可他一直紧锁着眉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似乎不怎么爱说话。
准备试音的时候,我问他介不介意把窗帘拉上,他静静地吸着烟,抬头看了我一眼,随后小声道:“噢,随你便。”
那声调听上去有些倦怠,虚虚的,丝毫没有发烧友在试听新系统时的那种压抑不住的兴奋。失望之余,我请他挪个地方,坐到沙发的正中间去。这样,他的耳朵与两个音箱之间,正好构成一个等边三角形。
他先是愣了一下,随后也就照办了。
为了使气氛变得轻松一点,我有点卖弄地向他介绍了一下这套系统的特点,特别是国际音响界对它的基本评价。我告诉他,这套系统能否算世界上最顶级的音响,我倒也不敢保证,但在我所听过的系统中,它毫无疑问是最好的。我半开玩笑地对他说,这款箱子,我已珍藏了十二年之久,一直舍不得出手,我对它的依恋,怎么说呢,里面有一种混杂着女儿兼情人的特殊感情。
“那样的话,岂不是有点乱伦?”丁采臣勉强朝我笑了笑,忽然道。
我带来了三盘试机碟。第一盘是钢琴作品,用它来测试声音的纯净度和系统的分析力,自然是必不可少的。为了让新主人领略一下AUTOGRAPH同轴单元那超凡入圣的延展性和人声之美,我选择了意大利歌唱家巴托利演唱的多尼采蒂的歌剧。至于动态、定位感和管弦乐的密度,我选了一套CHESKY公司于一九九〇年出版的理查·施特劳斯的 href='1991/im'>《莎乐美》,这张唱片由多拉蒂指挥,皇家爱乐乐团演奏。众所周知,这是一张不可多得的名盘。它是伟大的录音师威尔金森鼎盛时期的作品。
我依次播放这三张CD,每张三至五分钟。当时,我已经吃惊地观察到,丁采臣其实是个音盲。他对音乐完全无动于衷。他脸上像是涂了一层蜡,没有任何表情。你知道,我的心里非常窝火。除了偶尔吸一下鼻子之外,他甚至一度从桌上拿起了报纸——大概是由于屋子里的光线太暗,随后又把它放下了。至于这个音盲,为何要嘱咐蒋颂平为他弄一套“世界上最好的音响”,其中的原因我没有兴趣去妄加猜测。我有些心灰意冷,不过是在麻木地履行交货的最后一个程序罢了。
多少让我感到有点意外的是,当我将唱片换到第三首,也就是 href='1991/im'>《莎乐美》的时候,丁采臣忽然清了一下嗓子,对我道:
“是不是太吵了一点?嗯?你不觉得吗?你能不能把前面那张盘,再放一下。”
我的脑子里还残留着放在一只盘子里,被端上来的圣约翰人头的影像,听他这么说,我赶紧中断了莎乐美那疯狂的舞蹈,重新换成了意大利美女巴托利。
“不不,不是这张唱片。”丁采臣再次对我说,“你最先放的,弹钢琴的那一张。”
原来他指的是罗热演奏的那张钢琴。
让我暗暗感到奇怪的是,在随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丁采臣一边听,一边竟开始发表一些简短的评论。更让我感到震惊的是,他显然已经意识到自己是个外行,发表评论时也有些迟疑,显得不太自信,但不知怎么搞的,我觉得他对音乐的大致感觉,还是相当准确的。比如:
“钢琴的声音,就好像是在雾中传来的一样。我说的不是漫天的大雾,而只是那种薄薄的,像轻纱一般的雾。朦朦胧胧的,是不是?”
“也许吧。”
“这是谁的作品?”
“萨蒂,是位法国音乐家。”
“他有名吗?”
“不好说。”我把音量稍稍调小一点,对丁采..臣解释道,“有很多人悄悄地喜欢他。”
“为什么说是‘悄悄地?’”
“噢,我是说,萨蒂在音乐史上的地位并不高。大部分听音乐的人,当然,我指的是在中国,不太知道他。不过,好像也不能这么说,喜欢他的人,近些年渐渐多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意思是说,在音乐史当中,他是一个地位遭到明显低估的音乐家。说起来,他还是德彪西的老师呢。”
“那么,这个德彪西,又是谁?”
“德彪西?我刚说过,萨蒂的学生啊……”
“别见怪。我是一个对音乐一窍不通的人。”从语调上看,丁采臣的心情似乎大有好转,“我们现在正在听的这首曲子,叫什么名字?”
“《玄秘曲》。”
“是不是有一层雾裹着?”
“没错。好像是有雾。我以前没怎么注意。”我笑道,“如果你喜欢这张盘的话,我可以把它留下来。”
“那倒不用。”采臣抱着双臂,声音再度显得矜持,有点冷冰冰的。
等到我们将萨蒂的那六首《玄秘曲》依次听完,坦率地说,我对丁采臣这个人,已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了很大的亲近之感。看得出,这个人对古典音乐的知识简直是贫乏得可怜,也可以说是一无所知。但他在欣赏音乐过程中的那种专注和虔诚,却让我颇为感动。他不像一般发烧友那样,担心别人看轻自己,不懂装懂,夸夸其谈,不像他们那么自恋和神经质。在聆听《玄秘曲》的大部分时间里,他靠在沙发上,身体微微前倾,托着下巴,安静得像个梦中的婴儿,甚至连他时常要猛吸一下鼻子的惯常动作,一次也没有出现过。
“我再问个问题,如果弹钢琴的人不是罗热,而换成另一个人,效果会有很大的不同吗?”采臣把窗帘拉开,让院外的阳光照进来。他手里拿着那张CD,正反面看了看,对我道。
“那是不用说的。假如演奏者换成朗朗,你刚才感觉到的那层雾,也许就消失不见了。每个演奏家对作品的理解是很不相同的。”
“那么,除了这个萨蒂之外,还有没有其他风格类似的作曲家,可以听一听?”
我想了想,告诉他,假如他喜欢这种类型的音乐,刚才提到的萨蒂的弟子德彪西,就很值得一听。尤其是他的《意象集》和《二十四首前奏曲》。另外,肖邦的 href='/article/5510.htm'>《夜曲》,海顿的钢琴奏鸣曲,也都是不错的选择。
“那么,什么是羽键琴?”
“羽键琴是现代钢琴的前身。有人叫它古钢琴。您也喜欢羽键琴吗?”我不由得抬起头,再次打量着这位让蒋颂平感到恐惧的神秘家伙。
“我从没听过。只是随便问问。”
丁采臣不安地看了一下手表,猛吸了一下鼻子,皱着眉头问我,如果现在不急着赶回去,是否愿意留下来和他一起吃中午饭。听得出,他的语气十分勉强,大概是希望我表示拒绝的吧。
虽说我心里明明知道这一点,但我却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留下来吃午饭。其中到底是什么缘由,你大概也能猜得出来吧。
他随后又补充说,他们家没有做饭,得到外面去,路有点远。临出门前,我去了一下洗手间。
我走到楼梯口对面,在开着“鹤顶红”的花缸边上,不经意中听见楼上传来了女人的咳嗽声。这人到底是他的女儿还是夫人,或者是别的什么人,我不知道。紧接着,又是两声咳嗽。当我从卫生间出来,不由得朝楼上看了一眼,又转过身看了看丁采臣,心里琢磨着,要不要提醒他招呼楼上的人一起去吃饭。
他正在门边换鞋。他脱下北京人常见的懒汉鞋,从衣架上取下灰色的风衣,忽然对我笑了一下,道:
“对不起,忘了跟你说了,剩下的二十六万,我会很快打到你的账户上。不用担心,我有你的卡号。”
听他这么一说,我就有点后悔。如果他早几分钟说出这样的话来,我本来是没有什么必要留下来陪他吃饭的。
餐厅就在小区会所的隔壁,那是一个湖南风味的馆子。空气中隐隐可以嗅到陈旧而浓郁的辣椒油的味道。我们随便找了张桌子,坐了下来。时间似乎还早,大厅里暂时只有我们两个人。五六个服务员聚在服务台边上,很小声地用湖南话聊天。
不久,一个胖乎乎的姑娘,腋下夹着一本菜单,慵懒地朝我们走了过来。丁采臣从她手里接过菜单,随便翻了翻,就对胖丫头说:“先给我们上壶茶来,就普洱吧。另外,你替我拿个烟灰缸来。”
“我们这儿,是不让抽烟的。”胖姑娘态度生硬地说。
丁采臣抬起头,把鼻梁上的眼镜往上推了推,盯着她看了几秒钟,那神情,就像是他没弄明白对方说什么。随后,他嘿嘿地干笑了一下,再次对她低声吩咐道:“没关系。你替我拿个烟灰缸来。”
“可是先生,不好意思,按规定,公共场合是不准吸烟的,希望您能配合。不好意思,如果您实在想抽的话……”
胖姑娘没能把话说完。因为丁采臣已经从椅背上风衣的口袋里,摸出一个黑笃笃的东西来,轻轻地把它放在桌子上。
那是一把手枪。
丁采臣那张瘦削而灰暗的脸,陡然间也变得狰狞起来。我知道“狰狞”这个词,用得有些不太恰当,因为,突然浮现在他脸上的那片阴云,分明是一种不加掩饰并且在瞬间被放大了的痛苦。这种表情之所以令人胆寒,是因为我已经明显地感觉到,这个看上去显得病弱的人,眼看就要失控了。
我还是第一次在生活中见到真正的手枪。怎么说呢,恐惧就好像被什么东西包裹住了,我竟然忍不住想伸手去摸一摸。这个想要摸枪的冲动,使我一度忘记了害怕。说实话,虽然那把枪就在我的眼皮底下,我还是有点不敢相信这件事的真实性。当我从被延迟的惊愕中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发现,那个负责点菜的胖姑娘早已跑得没影了。
大厅里随之空无一人。
很快,一个五十多岁、自称是老板的人,旋风般地出现在我们面前。他弓着身子,谦恭地傻笑着,不住地点头哈腰。他称比他年轻至少二十岁的丁采臣为“丁大哥”(这说明他们本来是认识的),称刚才的那位胖姑娘为“小屄秧子”。她刚从醴陵乡下来,是他的外甥女。他不断地劝说我们,将座位移到包房里去。见丁采臣始终不发一言,老板也没敢再坚持。他又劝采臣将桌子上的那件“宝贝”收起来,免得待会儿客人多了,太过扎眼。采臣仍然不说话,就好像他沉浸在某种巨大的痛苦之中,渐渐地上了瘾,对老板善意的提醒置若罔闻。老板愣了半天,只得随手在那把手枪上蒙了一块黄色的餐巾。
桌子上很快就出现了各色菜肴,还有两只精致的水晶烟缸,外加一包“九五至尊”的南京牌香烟。
奇怪的是,在后来整个吃饭的过程中,丁采臣居然一支烟也没抽。他吃得很少,也不怎么说话。因为餐巾底下那把枪的存在,我心里盼望着这顿饭赶紧结束,即便他说过一些什么话,也完全充耳不闻。比方说,当我开车沿着京平高速往家赶的时候,在田家峪附近穿越隧道,我忽然回忆起来,丁采臣在饭桌上曾经问过我,如果这套音响系统将来出现某些故障的话,能不能麻烦我随时过来,帮他看一看。
我当时的回答大概是这样的:
“那是自然的。干我们这一行的,都有点恋物癖。在常人看来,确实有点变态。一个好东西出了手,心里总会一直惦记着。一点都不夸张地说,就好像嫁出去的闺女一样。自己不能保护她、照料她,却暗暗希望新用家能像自己那样善待她。虽说明知道她已嫁了人,心里还是忍不住随时要去探望的冲动。这是发烧友的通病,外人是很难理解的。如果日后能有机会,到您家再看她两眼,对我来说,简直是求之不得啊!”
丁采臣心不在焉地道了谢。他盯着我的眼睛,半天不说话。看他那神情,就像是脑子里同时盘算着好几件事。最后,他大概是实在找不到什么话说,就再次提起了那笔钱,突然朝我灰灰地一笑:
“放心吧,我会把那笔钱打到你的账户上。我这个人,没什么优点,但说话还是算数的。在这个世界上,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但我欠你的那二十六万,一分都不会少。”
那天下午,我从盘龙谷回到家中之后,你大概可以猜出来,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从网上将那部名为《倩女幽魂》的电影下载下来,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我只看了个开头,就已经琢磨出味儿来了。
我指的是,蒋颂平第一次向我介绍丁采臣的时候,为什么会莫名其妙提到这部电影。
红色黎明
两天过去了。
两个星期过去了。
一个月过去了。
丁采臣许诺的那二十六万并未打到我的账户上。我能预感到大事不妙。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苦苦煎熬了好几天,最后还是忧心忡忡地拨通了他的手机。电话中传来了一个十分陌生的声音。我能够断定,接电话的人不是丁采臣。因为这个人在说话时,夹杂着十分浓郁的山西口音。
“你有什么事?”对方冷冷地问了我一句。
可没等我把音响款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说清楚,他就凶狠地打断了我的话,怒道:“你挨毯了!你他妈的,是活腻味了,还是怎么着?”
随后,他就把电话挂断了。
后来,我又曾无数次鼓起勇气,想再打一下那个电话,到最后一刻,还是放弃了。我始终没搞懂,你挨毯了,是个什么他妈的鸟意思?我只得再次去麻烦老朋友蒋颂平。
“兄弟,我当初怎么跟你说来着?让你跟这种人打交道得留个心眼,现在怎么样?”颂平压低了声音,对我道,“不瞒你说,我这里现在也乱成了一锅粥,烦着呢!我那老不死的老娘,缠着老子带她去什么新马泰!亏她娘的想得出来!他妈的!等会儿我再给你打过来……”
可他后来再也没来过电话。
一个北风呼啸的午后,混蛋常保国拖着他那条残腿,一瘸一拐地来到了我的住处。无论我怎么跟他解释,他总是用怀疑和失望的目光望着我,又是摇头,又是叹气。就好像我真的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似的。他让我自己确定一个搬家的日期,以免他最终失去耐心。这话已经有点威胁的意思了,可他怕我理解不了,觉得很有必要把话说得更明白一些。他说,他对我已经“仁至义尽”;人的忍耐力其实是“非常非常非常”有限的;像他这样的滚刀肉,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
我听见他在骂骂咧咧的同时,口口声声都在重复着一句话:今年的事,无论如何不能拖到明年。我心里就有了底。我知道,他的意思,无非是让我在年前搬家。我又气又急,头脑就有些发昏,一咬牙,就把搬家的日子定在了十二月三十一号,也就是元旦的前一天。屈指算来,也只剩下三四天的时间了。在他的要求下,我还给他写了个字据。
我住处的楼下,有一片杂草丛生的桦树林,树林边上有一个变电房。站在卧室的阳台上,我看见常保国一摇一晃地走到树林边上,忽然停了下来。他点了一支烟,朝桦树林的草窠子里挥了挥手,变电房的院墙后突然就闪出一个人来。
她一边朝他跑过去,一边还回过头来朝楼上张望。很快,夫妇二人互相搀扶着,就像风浪中颠簸的小船,一路摇晃着穿过马路,走到了356路公共汽车站的站牌前。
生平第一次,我发现我那满脸褶子的老姐姐,其实还是挺幽默的。
我知道于事无补,但还是在网上挂出了一张大卖单,以低廉的价格出让所有的音乐器材。为了凑够搬家的费用,如果有人要,我也很乐意把自己卖掉。很快,就有一位买主找上门来了。
他是装甲兵部队的一位姓沈的大校。他看中了我那对RED DAWN扁线。
一天傍晚,沈大校亲自开着军车,带着现款,到我家里来取货。他说,他之所以决定接下这对喇叭线,是因为他新婚不久的妻子喜欢这款线的中文译名:红色黎明。它会使人在听音乐时,联想到一轮红日喷薄而出的壮美。
唉,人到了走投无路的时候,很容易犯迷糊。我跟大校刚一见面,居然对着这样一位素不相识的现役军人,大倒起苦水来,把我和丁采臣之间的音响买卖,絮絮叨叨地跟他说了一遍。我知道这样做,把自己的软弱可怜暴露在陌生人面前,是一件很丢脸的事,但不知怎么搞的,我根本无法克制自己,就像他就是上帝因顾怜我的不幸而派来的一位男性天使。
虽然我不断地暗示对方,丁采臣是一个让人感到恐惧的人,有点深不可测。但他把枪拍在餐桌上那件事,我思虑再三,还是没敢说出口。沈大校高大威猛、表情刚毅,就连脸上的那几个坑坑洼洼的麻点,看上去也给人很强的安全感。他十分耐心地听完了我的唠叨,很不屑地朝我笑了笑,瓮声瓮气地道:
“崔师傅,你老兄,有点神经过敏啊!听了半天,我怎么没觉得这事有什么恐怖的地方啊?对方出于经济或其他原因,延迟付款,甚至拒不付款,是常有的事。没什么了不得的,实在不行,还可以打官司啊。这样,你如果打电话找不到他,那就不妨开车去一趟,找到你说的那个姓丁的,当面把这件事问个明白,总比你在这儿无端折磨自己要好得多。”
他大概看出了我脸上露出的胆怯,随后又半开玩笑似的加了一句:
“你们这些人,就爱杯弓蛇影,自己吓自己。如果你真的担心会出现什么意外的话,我明天派两个扛枪的战士,跟你一起去如何?”
我谢绝了他的好意。不过,他的一番告诫,也多少坚定了我心中的一个念头,那就是:要想顺利地拿回那笔钱,除了再去一趟盘龙谷之外,似乎也确实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了。
莱恩·哈特
早晨出发的时候,天空沉黑沉黑的,下着小雨。说是雨,又有点像雪。那雨滴和雨丝,滞重而透亮,刺人肌骨,仿佛随时都会变成纷纷扬扬的雪花。汽车进入平谷山区时,雨忽然下大了,密如贯珠的雨点,在空旷无人的高速公路上,腾起了漫天的水雾。
一般来说,在初冬时节的北京,出现这么大的暴雨,是十分罕见的。那些喜欢杞人忧天的学者或教授们,一定又要大做文章了吧。你知道,任何自然界的灾异,或者季节和气候的反常,都可以被他们看成这个世界即将完蛋的象征。他们成天在网上指东说西,似乎人人都是治理国家的行家里手。他们的言论,有点像紊乱的内分泌,一嘟噜一嘟噜地往外冒傻气;又有点像是出疹子,一阵冷,一阵热的,你要是当真把它当着劝世良言来琢磨,嗨,还真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比如说,他们总爱成天嚷嚷着,汶川地震是三峡大坝蓄水所致;东南亚的海啸是由于海洋温度的急遽升高;海底的沼气一旦喷发,将会杀灭地球上百分之九十的人口。既然如此,那咱就低碳吧,可你要是让他们少用两度电,少开两天车,那简直就像是要了他们的命。除了抱怨,反正他们什么事都不会去做。如果夏天蚊子少了,他们会说,哎哟哟,如今这个世界,已经堕落到连蚊子都羞于活下去的地步了呀;如果蚊子多了,他们又会说,妈呀,这个世界,恐怕也就适合蚊子这样的动物生存繁衍了。最令人啼笑皆非的说法——有一个刚从图宾根回国的素食主义者,专门研究什么“联合摩擦”的,也是我的客户之一,竟然认为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罪魁祸首,既不是汽车尾气,也不是什么工业污染,乃是源于奶牛放屁或打饱嗝。他动不动就喜欢用“乃是”这个词,不知是什么道理。
尽管他们说得头头是道,我认为他们基本上都是在扯淡。就算他们说的是真的,那跟我这样一个眼看就要被姐姐赶出门去,无处安身的穷人,到底有什么关系呢?毁灭就让它毁灭好了。我没有余力来关心这些大事。
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卑琐的念头,那就是如何顺利地拿到丁采臣给我的那二十六万,然后在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搬到农家院去,以便保住我那点可怜的信用。不管怎么说,在常保国那样一个人渣面前失去信用,对我来说,是无论如何不能容忍的。
我把汽车停在了丁采臣家的院子外面。
我没有立即下车,因为我听见了丁采臣家传来的悠扬的音乐声。那声音,似乎在明白无误地提醒我,既然采臣还在听音乐,那就说明,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切都安好如初。那饱满通透的钢琴声,当然是从我那对AUTOGRAPH音箱中发出来的,这一点,我完全能够分辨得出来。接着,我很快就判断出,那是吉利尔斯演奏的勃拉姆斯的《第二钢琴协奏曲》,而且是一九七二年与约胡姆合作时的录音。在世界上所有的钢琴协奏曲当中,勃拉姆斯的这首“第二”在我心目中首屈一指的地位无人能够动摇。它是我的“安魂曲”。在我看来,就连贝多芬那首乐迷们顶礼膜拜的《皇帝》,也完全无法与它相提并论。我坐在车上听完了这首曲子的第三乐章,晦暗的心情随之变得明亮起来。车外呼呼地刮着干烈的北风,却无法冷却音乐带给我的温暖。在那一刻,它使我完全忘掉了自己的糟糕的处境,唤醒了我心底里那压抑已久的职业自豪感:
如果一个人活了一辈子,居然没有机会好好地欣赏这么美妙的音乐,那该是一件多么可怜且可悲的事啊!
还是像上回一样,我沿着不时溅出泥浆的砖石小径,绕到这栋别墅的北面,按响了木门框上的红色门铃。微弱的钢琴声忽明忽暗,一直在持续,但半天无人出来应门。我只得又摁了迟疑不决的第二次和孤注一掷的第三次。终于,在别墅东侧的半截楼梯上,那扇大门往外推开了。一个裹着头巾的妇人,披着一件条黑底碎花的绒布棉袄,打着一把豆绿色的雨伞,从屋里走了出来。
那块绸质的头巾,把她的脸严严实实裹住了,只在眼睛部分留下了一条缝。她的装束,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保守的阿拉伯妇女或者蒙面的车臣恐怖分子。说实话,当她一边打量着我,一边朝我慢慢走来的时候,我的心还是忍不住抖了两抖。
隔着木栅栏院门,我向她说明了来意,并介绍了我跟丁采臣音响交易的整个过程。我故作轻松地提醒她,她此刻正在欣赏的音乐,正是从我专门为她家配置的音箱中发出来的。还算好,在经过明显的犹疑之后,那扇木门终于打开了。
在居室门口换鞋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的袜子没有换,那双烂皮鞋又进了水,溢出来的气味已经很难用“臭”这个字来形容了。我害怕脚上的味道会熏着她,没有选择拖鞋,而是从鞋架上取下一双在室内穿的懒汉布鞋,希望它多少可以帮我遮一遮阵阵袭来的恶臭。
可那个女人立刻阻止了我。她嘟嘟囔囔地提醒我,门边有拖鞋。
我担心身上的雨水弄脏了她们家的沙发,特别是由于刚才换鞋时不愉快的一幕,我决定站着跟她说话。
我问她,采臣是不是出去了。这时,妇人已经走到了落地窗边上的音响前,关掉了“莲12”的电源。屋子突然安静了下来。
“他不在了。”
我又问她,采臣什么时候能回来,我可不可以在这儿等他。
“他不在了。”她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即便是在室内,她也没有取下蒙在脸上的绸巾,让我觉得很不自在。
如果你当时也在场,听到她在重复“他不在了”这句话的时候,心里会不会冷不丁“咯噔”一下,进而去猜测所谓的“不在”到底是他妈的什么意思?你会不会在心里一边觉得难以置信,可仍然会忍不住暗暗揣测:莫非,那个丁采臣,那个随随便便就可以将手枪拍在餐桌上的丁采臣,那个让蒋颂平提到名字都会发抖的神秘家伙,这会儿,已经,他妈的,已经死了呢?
你算是猜对了。
她告诉我,大约在一个星期之前,丁采臣从东直门一栋三十多层的写字楼顶端——手里甚至还端着一杯咖啡,跳了下来,死了。
就这么简单。
很显然,丁采臣的死讯所带给我的震惊,已经暂时性地压倒了我对于那二十六万揪心的渴望,促使我将自己的烦心事抛在一边。我随手从茶几上抓过一张《新京报》,摊开它,垫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这个女人,在跟我讲述丁采臣的死况时,那种轻描淡写的语调,多少有点幸灾乐祸的意味,让我对她的身份也产生了极大的疑虑。我在心里提醒自己,在这个时候,直接询问她和丁采臣的关系,恐怕有些唐突。因为过于谨慎,我在无意间犯下了一个更大的错误。在一种头皮发麻的亢奋和惊悸中,我悄悄地猛吸了一口气,这样对她说:
“不好意思,也许我不该这么问,您脸上,为什么要蒙着那块头巾?”
她明显地愣了几秒钟,随后道:“我也不想这样。如果你不害怕的话,我现在就可以把它取下来。怎么样?你要想好。”
说实在的,我一时没听懂她的话。你知道,当时,我的脑子里甚至出现了一个最大胆、同时也是最荒唐的念头:这个人其实就是丁采臣本人,他学着女人的腔调说话,故意在脸上蒙块头巾,仅仅是为了跟我开个玩笑……
我当时是怎么回答的,现在早已想不起来了。我仅仅记得,那女人稍稍偏转了一下身子,将那块棕色的绸巾取了下来,然后,猛地一下,就朝我转过身来。
那是一张被严重毁损的脸。
如果你有幸看到那张脸,一定会和我一样,立刻就能判断出,导致这张脸彻底变形的,并非是硫酸一类的腐蚀液体,而是钢刀!
横七竖八的伤口已经结痂,在她脸上布满微微隆起、纵横交错的疤痕。我不知道应该如何来描述这张脸。它仿佛在我眼前无声地复现出,她在遭到袭击或者残忍的蹂躏时,那粗野而令人发指的一幕。
如果你小时候接种过牛痘的话,一定能大致想象出,皮肉被划糟后的结痂,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在左眼下方,靠近颧骨的地方,有一个三角形的窟窿,虽然经过修复和植骨,还是留下了一个明显的、瘪塌塌的凹坑。右脸那条巨大的刀疤,斜斜地直达耳根,皮肤缝合后留下了密密的针脚和线影,粗一看,就像是脸上趴着一条正在甩尾的蝎子。鼻翼的一半永久地失去了,修复后留下了一个粗率的圆洞。
后来,我知道,这部分鼻翼的消失,不是由于利刃的砍削,而是源于牙齿的直接咬啮。事后,这部分组织没有被找到,只能证明施暴者之一把它咽进了肚子里。同样被咬掉的还有一小块嘴唇。即使她抿住嘴,两颗牙齿也会直接暴露在外。这张丑陋而令人厌恶的脸,与她白皙,细长的脖子连在一起,让人联想到一朵正在开败的山茶花:花叶和花枝生机勃发,青翠欲滴,可花朵早已烂黑如泥。
“您刚才说,您是为这套音响来的,”她说,“难道他没付您钱吗?”
“付了一部分。十三万吧。”我有些尴尬地朝她笑一笑。
“那么,总价是多少钱?”
“三十九万。”
“哦,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
我一时拿不准,究竟应该如何对付这张脸。你知道,在那种情况下,盯着她看固然不太礼貌,可把目光挪开,故意不去看她,也会让对方心生不悦。好在她再次侧过身去,将视线投向窗外。
雨还在淅淅嗒嗒地下着,风也是越刮越大。
“您看这样行不行?您只要把那十三万退回来,可以随时把这套音响带走。”过了好半天,她冷漠地说了这么一句。
我不得不严肃地提醒她,从表面上看,她的这个说法公平合理。但从我的角度,那是根本不能接受的。你不妨替我想想,仅仅为了从通州的卖主手里购买那台“莲12”,我就已经花掉了全部的积蓄。换句话说,如果我接受她的建议,且不说我心心念念的农家院的房子顿时成为泡影,也不管混蛋常保国与我商定的搬家期限正在一天天逼近,好吧,先不谈这些烦心事,如果我按她说的,给她退回十三万而取回我的音响的话,那岂不是就等于说,我白白忙乎了两个多月,一无所获不说,还白白搭进去六万八千元,买了一台我自己根本用不着的“莲12”,换了你,你会答应吗?
因此,为了让她准确地了解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我觉得,似乎很有必要将我姐姐逼我搬家这件事跟她说一说,以激发起她的同情心。我认为自己已经把话说得再清楚不过了,可这个女人还是有些似懂非懂。当然,我不能指望她这样一个身份的人,会为我这样一个穷光蛋去设身处地。
“您如果肯留下这套音响,对我来说,那是再好不过了。他知道我喜欢听音乐,才会在自杀前,向你订下这套音响。我可不是什么发烧友!平常我用来听音乐的,不过是一对普通的电脑音箱。可我第一次听你这个箱子,立刻就深深地喜欢上了它。你这套音响,真是有点,唉,那声音,怎么说呢,有点色。如果你想要把它拿走,我还有点舍不得呢。你看这样行不行?钱,你一点都不用发愁。他死后,公司的账户被冻结了,但那是暂时的。也许是因为没有还清的债务,也许是公司正在清点他的遗产。我自己手头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来给你,但我可以向你保证,一旦他的账目清理完毕,我会立刻给你付清剩余的钱。也可以额外付你一点利息。你现在手头毕竟已经有了十三万,对不对?不妨租个房子,搬进去先住着。你觉得呢?”
看来,也只能这样了。其实,不瞒你说,我心里也是这么盘算的。现在的问题是,如果在三天以内就要找到合适的房子,把家搬过去,对我来说,时间是紧了一点。听到我的顾虑之后,她转过身来,朝我笑了笑(如果那种口型的机械变化也可以被称为“笑”的话):
“实在不行,我还有一个办法。如果你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合适的房子,也可以搬过来,在我这先对付几天。反正我一个人,也住不了这么大的房子。”
听得出,她是在开玩笑。
即便她说的是真的,我恐怕也忍受不了那张脸。在她说这番话的时候,我脑子里忽然出现了的一个新念头,让我的心里轻松了许多,就像我手里捏着一张随时可以兑现的大额支票。
我想起了老朋友蒋颂平,想起了他多年前对我说过的一句话。
临走之前,我向她提出了一个一直盘踞在心中、却又不敢贸然出口的问题: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丁采臣一时想不开,寻了短见?
“他呀,倒也不是想不开。”她立即纠正了我的话,就像是谈论一个陌生人一样,淡淡地道,“要我说,他这次跳了楼,倒是想开了呢。他早该如此。”
“我是说,我有点不敢相信,像丁采臣这样的人,也会自杀……”
“嗨,就连韩国总统,不也自杀了吗?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她不屑地感叹了一句。随后,她为我打开房门,看着我换鞋,似乎忽然想起一件什么事来。
“您知不知道,在哪可以买到莱恩·哈特的唱片?我指的是,他用羽键琴弹奏的《哥德堡变奏曲》。”
听她这么问,我稍稍有点意外。毕竟,这张唱片在发烧界十分冷门,在中国,也许只有极少数的发烧友有幸听过。
“市面上怕是很难找到了。不过,我家里倒是有一张。你可以给我写一个地址,我明天就让小红马给你快递过来。”
她道了谢,找来纸和笔,给我留下了她的通讯地址。为了便于联络,她还往我的手机上打了一个电话。
在和蒋颂平见面之前,我对这位“发小”还抱有很大的幻想。我打算一见到他,就立刻向他提出以下两个请求,供他挑选:
第一,请他先借我二十多万,如果顺利的话,加上丁采臣预付的十三万,我明后天就可以把家搬到农家院去。
第二,干脆说服蒋颂平接下那套音响系统。当年,我从牟其善家中买下这对宝贝时,一直瞒了他六七年。后来他知道此事后,曾经醋意十足地对我说,如果不是因为闹痢疾,那对AUTOGRAPH本来就应该是他的。他也曾向我提出过,用两倍的价格,从我手里买下这对音箱。
不论蒋颂平选择其中的哪一项,我的难题都将获得圆满的解决。考虑到蒋颂平在二十五年前对我说过的一句话,我认为自己是有把握的。
那是在一九八四年的冬天。当时,我还在红都服装店当学徒。蒋颂平把他们邮电学院的一位校花弄大了肚子,心急火燎地赶到了服装店的成衣车间,把我拽到厕所的门口,跺着脚,哭丧着脸,让我无论如何帮他想个办法,让校花的肚子恢复原状。
在那个年代,单单未婚先孕一类的烂事儿,就已经超出了我的道德底线,更何况,颂平时常带来向我炫耀的固定女友,并不是这位校花。说实话,我有点为难。不过,我对校方在获悉这种事情后会如何惩罚颂平,也有着十分清晰的概念。毕竟,他当时已经是中共的一名预备党员了。所以,我只有把我的自命不凡的道德扔到一边,当即决定,带他们连夜赶往苏北的盐城,找我舅舅,帮校花打胎。
为了做到万无一失,颂平竟然提出了一个让我瞠目结舌的荒唐的要求:由我来扮演校花的男友。他的理由是,我不过是一个社会上的小混混,并不隶属于任何组织或机构,万一事情败露,也不会有什么了不得的“政治后果。”
很显然,他的顾虑是有道理的。我决定帮人帮到底,毫不犹豫地接受了他的建议。
在舅舅的妥善安排下,校花的刮宫手术十分顺利。舅妈每天都喜滋滋地给校花熬鸡汤,给她补养身子。而舅舅则拿出他差不多两个月的工资,给“外甥媳妇”买了一件昂贵的呢子大衣,算是见面礼。颂平照收不误,据说是“临大事者不拘小节”,而那位校花第二天就将呢子大衣穿在了身上,在镜子前搔首弄姿。
由于颂平还在读书,手头并不宽裕,我几乎承担了这次旅行的所有费用,包括顺道游览扬州的门票和食宿花销。
在返回北京的火车上,蒋颂平搂着他那昏昏欲睡的女友,一字一顿地对我说出了这样的一番话:
“兄弟,我欠你一个天大的人情。请你记住,如果有一天,你也遇到了迈不过去的坎儿,找到我老蒋,哥们会豁出性命来,以死相报。”
第二天,我一连给他打了七八个电话,他都没接。到了下午,我在闵庄路服装大厦的一个会议室里找到了他。
颂平被迫中断了董事会,出来跟我说话。因为质量问题,从天津港刚刚退回来的一批货,弄得他焦头烂额。因此,他的脸色不佳是可以理解的。他铁青着脸,极为暴躁地让我“有屁快放”。
这可不是我平常熟悉的蒋颂平,我的心一下子就乱了。
蒋颂平皱着眉头,勉强耐着性子听我说明了来意,就用那种我听上去十分陌生的口吻,对我大声斥责道:
“我说你烦不烦?你是真傻呀,还是他妈的缺心眼?你有什么必要将丁采臣预付你十三万的事,告诉那个女人?丁采臣他妈的不是死了吗?这种事又没有字据,你不说,她怎么会知道。你一声不响地把那套音响拉回来,平白多得这十三万,随便到哪儿去租个房子,有什么不好?你现在倒好,跑来跟我借钱,我还正托人找关系向银行贷款呢!别说我现在没钱,就是他妈的有钱,我也不能借给你呀。我问你一句话,我们到底还是不是兄弟?”
你知道,我当时被他的这番话给彻底搞傻了。这句话,本来应该由我来问他才对啊!可我还是忍气吞声地冲他点了点头。
“那就对了。你我兄弟之间,怎么能动不动就谈借钱的事呢?人亲财不亲,这是规矩啊!规矩你懂不懂?本来是心照不宣的,你非要逼得我给你说破了,有意思吗?”
“可我,我现在已经,怎么说呢,有点走投无路了呀!”我脑子里一片空白,不敢指望他还能记得在火车上说过的话。
“你说话时走走脑子好不好?你走投无路,跟我他妈的有关系吗?新鲜!逼你搬家的是我吗?干吗不去找你那神经病的姐姐?”
“好吧,您去开会吧。”我被他的一番混账话气得浑身发抖,不知不觉中,已经把“你”改成了“您”。我接下来所说的话,也已经完全不受理智的支配:“好吧,您忙您的。再见。从今往后,咱俩桥归桥,路归路,就当……”
“什么?你说什么?你把这句话,再给我说一遍!”蒋颂平那张脸,忽然间变得十分阴险而丑陋,把我着实吓了一跳。他的轻蔑,从牙缝中挤出来,令人望而生畏,“你是在威胁我,对吗?你谁啊?你以为你他妈的是谁啊?你要跟我断绝关系,是不是?你以为我稀罕吗?我什么时候亏待过你?嗯?我给你介绍了多少客户,你赚的每一分钱都有老子的心血,知道吗?你别忘了,你现在身上穿的这件衬衫,还是我蒋某人送的!他妈的,好心喂了驴肝肺!”
一定是蒋颂平的高声叫骂惊动了办公室里的人,他没把话说完,两个助手就从屋里蹿了出来,把他连拽带推,拉回到屋子里去了。他们一边憎恶地瞪着我,一边劝颂平:“少跟这种人一般见识!”
回到家中,我就像生了一场大病似的,衣服都没脱,就倒在床上蒙头大睡。一闭上眼睛,满头满脑都是蒋颂平的影子。我看见童年时代蒋颂平,滚着一只小铁环,一手提着那条破棉裤,沿着光线暗淡的椿树街,一遍又一遍,无声地朝我走过来。都说冲动是魔鬼,你能够想象,那会儿我躺在床上,对自己刚才的不理智,是多么的后悔和厌恶啊!我仿佛觉得这个世界,突然间变得空阔而无趣。我知道一切都无法挽回了。毕竟,这么多年来,我心里真正在意的,也就这么一个朋友啊。
就这样,在附近工地上有节奏的打桩机的轰鸣声中,我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脑子里一刻不停地盘算着,要不要脱下身上的那件Tommy牌衬衫,放把火,把它烧掉。不过,我想得最多的仍然是,要不要立刻起身,赶到颂平的住处,向他道歉,请他原谅。
等到我被手机铃声吵醒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
“崔先生,我想告诉您,您不用费心给我快递那张唱片了。我刚才在网上找到了莱恩·哈特那张CD的音频资料。已经下载了,正在听。”她说,“您听得见吗?”
我的脑子有点发懵。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电话是从蓟县的“盘龙谷”打来的。莱恩·哈特的琴声,感觉上,就像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的,有点不太真切。我听了一小会儿,迷迷糊糊地提醒她,如果没什么别的事,我就要挂电话了。
“您现在在干吗?”她又问。
“什么都不干。”我懒得搭理她。我忽然瞅见暖气片上烘着一件旧衬衫,也是蒋颂平送的,心头猛地就是一紧。
“我是说,您那儿,能够看得见天空吗?”
“您什么意思?”我从床上爬起来,举着手机,走到了卧室外的阳台上。
“看到了吗?”她问道。
“什么东西?”
“你看天上。”
雨早就不下了,刮了一天的西北风也已经停了。越过那片光秃秃的树林,你可以看见天空的西南方向,出现了大片大片絮状的高积云,有点像棉花糖,又有点像花椰菜,被夜空那湛蓝的底色衬得绮丽而神秘。我注意到,澄澈的天空中,还有一个带柄的晶莹剔透的大勺子,那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北斗七星”了。
她是想让我看云呢,还是看北斗七星?我不敢肯定,也没有心思去问她。她那不合时宜的浪漫也让我厌烦透顶。她问我好不好看,我实在找不到话说,就耐着性子敷衍她说,实在是好看极了。随后,我点上了一支烟。
她又问了问我租房子的事。
她说,如果我明后天能找到称心的房子,那就算了。要是实在找不到合适的,而我在年前又必须搬家的话,可以搬到她那儿对付一阵子。听得出,这一次,她没在开玩笑。她还说,自从丁采臣死后,她没有一天能睡着觉。她把家里所有的镜子都用布罩上了。长时间的失眠已经让她出现了幻觉:她每次照镜子,都能看见丁采臣的正在逃离的人影。幽光一闪,立刻就不见了。每次都能看见他没有来得及消失的一截裤腿,还有他脚上穿着的懒汉鞋。这种感觉,就好像他既未死去,也从未离开那处房子。只不过,她看不见他而已。
她还告诉我,她所在的那个小区,只有周末时才会有人住,左右隔壁的房子都还空着,一到晚上,整个山坳里,黑黢黢的,有点瘆得慌。
听得出,她确实有点儿害怕。
“如果您受不了我这张脸,我可以把它蒙上。”最后,她这样说道。
挂断电话之后,我望着那难得一见的清澈天空,发了半天呆。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有点鼻子发酸,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300B
第二天下午,我给搬家公司打了电话。
十二月三十一日清晨,我把家搬到了盘龙谷。
当天傍晚,我回到石景山的家中,把房门钥匙亲手交到了姐姐的手中,她没问我去了哪里,却哭着要来与我拥抱。
我躲开了。
第二年十月,我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我们没有办理结婚证书。我甚至不知道她的真实姓名。她说,我随便叫她什么都行。我试着叫她玉芬,她居然也乐于答应。
我曾问过她,丁采臣到底是不是黑社会?她未置可否地回答说,是不是黑社会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已经死了。忘了他吧。我又问她,黑社会的人居然也会被逼自杀,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她说,这只能说明,这个社会中还有比黑社会更强大、更恐怖的力量。丁采臣根本就不是对手。至于她说的这个“更恐怖的力量”到底指的是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
有一次,我死皮赖脸地缠着她,让她说说她的故事,她是哪里人?怎么会住到盘龙谷这个地方来的?因为听她的口音,似乎是个南方人啊。她支支吾吾,目光躲躲闪闪,最后,她长叹了一声,用一句模棱两可的话来搪塞我:“没什么好说的。我不过是丁采臣的一个人质而已。”
“这么说,你被绑架了?”我暗暗吃了一惊。
“你不也一样?”她冷冷地讥讽道。
我实在搞不懂她是什么意思。听她那么说,就好像我自己也是一名遭到绑架的人质似的,可这话又是从何说起呢?我活得好好的,想干嘛就干嘛,完全是自由的啊!
现在,在跟她干那种事的时候(你大概更愿意将它称之为做爱吧),我已经用不着在她的脸上蒙上枕巾了。关于她的一切,我所知甚少。所有与她身世相关的信息,都遭到了严格的禁锢,就像她的天生丽质被那张毁损的脸禁锢住了一样。
我偷偷地四处翻找她的照片,目的很明确,我很想看看,她毁容以前长什么样子。当然,我一无所获。
她安慰我说:“你别急啊,等女儿长成大姑娘的那一天,你就知99lib?道了。女儿什么样子,我原先就是什么样子。”
我也时常跟她谈起母亲。不知道为什么,有两次,我提到母亲多年前的那个预言时,她都不接话,情绪低落,默不做声。我以为她对这个话题很反感,其实是一个误会。因为到了这一年的十一月中旬,当我的女儿快要满月的时候,她忽然问我,能不能带她去看看母亲的墓地。她想去母亲的坟头拜一拜,给她老人家磕个头。
说实在的,我心里有点犯难。我倒不是不愿意带她去。你知道,我母亲去世的那会儿,丧事从头到尾都是我姐姐崔梨花张罗的。母亲的骨灰葬在什么地方,我还真的不知道。可这话无论如何有点说不出口。事到如今,除了向我姐姐偷偷地打听墓地的位置,我没有别的法子可想。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一夜没能合眼。好不容易熬到第二天早上,我悄悄地下了楼,躲进厨房边的储藏间里,拨通了我姐姐的电话。
姐姐听到我的声音,稍稍一愣神,随后就哇哇大哭起来。也不说话,光在那儿哭。等到她哭够了,就囔着鼻子让我马上回家。我问她母亲的墓地在哪儿,她理都不理。还是那句话,让我什么都别说,马上回家。她要给我包一顿茴香馅儿的饺子。仿佛她这辈子,就欠我一顿茴香馅儿的饺子。到了这个时候,我的眼泪也有点憋不住了。最后,姐姐逼我发了个毒誓,答应一周内就回石景山去看他们,这才告诉我,母亲的墓地在玉泉山脚下的“金山陵园”,跟父亲葬在一块儿,离卧佛寺不远。坐375路公交车,在红旗村下。她让我进了陵园大门后,沿左侧的山路一直爬到山顶,然后再往下走,倒数第七排的第六个墓碑就是。墓前有一颗杏子树,是她当年亲手栽的。
两天后是一个晴朗而无风的日子。我们带着孩子前往母亲的墓地,她仍用头巾将脸围得严严实实。她告诉我,自打她来到北京之后,还是第一次离开盘龙谷。我们在西苑附近一家花店门口停了车,她去店里给母亲买了一大把洁白的马蹄莲。她把鲜花放在后座上,正打算从我怀里接过孩子,忽然又想起了一件什么事,她推了推我的胳膊,对我轻声道:“是不是,也应该给爸爸买点什么呀?”我喜欢她在说“爸爸”这个词时特有的自然和亲昵。她再次下了车,跑进路边的一家小超市,给父亲买了两瓶牛栏山二锅头。
小家伙对墓地的一切都感到新鲜。我们在爬山的时候,她在母亲怀中的襁褓里一刻不停地蹬踢着小腿,嘴里“噢噢”地叫着。深秋的墓园里,有一种夸张的岑寂,树梢上方的天空蓝得有点让人发晕。因为墓地里几乎看不到什么人,我们拜祭完毕,倒也用不着将马蹄莲的花茎一一折断。看着父母墓碑前的那颗深黑色的小杏树,我心里不免有点后悔,也许应该大大方方地答应姐姐,让她一起来。
看得出,妻子的心情也很好。下山时,她忽然提出来,不妨随便找个地方吃午饭,然后顺道去游览一下卧佛寺附近的植物园。我立刻热烈地表示了赞同。可当我从陵园门口的公共厕所里出来之后,立刻就改变了注意。我推脱肚子有点不舒服,执意马上回家。
我知道我的脸色很吓人。
我极力想掩饰内心的慌乱,让自己平静下来,结果反而弄巧成拙。就像是被鬼魂缠住了似的,下山后很长一段时间,我的车竟然一直在沿着公路的左侧行驶,令人疑惑的喇叭声响成了一片。
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等着她问我,究竟出了什么事。只要她问,我就会把刚刚在厕所里收到的那条手机短信,毫无保留地告诉她。可她一直在逗弄孩子,对我的惊恐和情绪异常没有任何反应。在这一点上,她也很像玉芬。
两个小时之后,我把车停在了盘龙谷小区会所的边上。在建设银行的ATM自动取款机上,我看到丁采臣答应支付的二十六万余款已悉数到账。
对于丁采臣的死,我以前也有点疑神疑鬼。我也曾多次变着法儿从妻子的嘴里套话,可当我接到这条让我魂飞魄散的手机短信之后,对于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却反而有点不太敢问了。
“要我说,这是好事。”当天晚上,妻子坐在床边,轻轻地拍着孩子,哄她睡觉,一边劝我道,“这二十六万是你应得的。你没偷没抢,我们问心无愧。至于说这人到底死没死,你用不着替他操这份心。”
话虽这么说,在接下来的两三个月中,我的眼前时常会浮现出丁采臣手里端着一只咖啡杯,从东直门的写字楼顶端一跃而下的一幕。怎么想都觉得很不真实。银行卡上突然多出来的那笔钱,我一分都没敢花。
有时,我也会向她抱怨说,我们总不能一辈子都这样,不明不白地过日子吧?虽说现在这样也挺好,可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感到不太踏实,心里有点儿乱,好像生活中的一切,都是一笔糊涂账。这样下去,行吗?
每当我提起这样的话头,她总是一笑置之:“你要知道,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原本就是不明不白的啊。乱就让它乱吧!你要是爱钻牛角尖,想把一起都弄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你恐怕连一天都活不下去。事若求全何所乐?”
我仍在做我的胆机生意。
住在褐石小区的那个客户,似乎对KT88的管子感到了厌烦,他问我能不能替他做一台300B胆机,并帮他设法搞一套经过严格配对的美国西电公司的三极管。我试图说服他,300B其实并不适合他的阿卡佩拉,可教授忽然就生气起来,让我“只管做,少啰唆!”
我自然乐于从命。
我把机器给他送过去的时候,这位教授又在向他的妻子,那个体育大学的排球老师,抱怨世道的混乱和肮脏无序了。什么道德沦丧啦,什么礼崩乐坏啦,什么道术将为天下裂啦,全是扯淡。他进而断言:没有任何一个中国人,能在目前这个社会上过上好日子。很明显,他的妻子不爱搭理他,表情冷漠,在餐桌边低着头,飞快地发着手机短信。他似乎有点恼羞成怒,并再次使用了那个让我十分厌恶的反问句式:
“不是吗?”
我抬头看了他们一眼,放下手里的改锥,随后站起身来,把裤腰带往上提了提,用一种连我自己都觉得陌生的语调对教授道:
“在这个问题上,是否可以容我也谈一点粗浅的看法?如果你不是特别爱吹毛求疵,凡事都要去刨根问底的话,如果你能学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改掉怨天尤人的老毛病,你会突然发现,其实生活还是他妈的挺美好的。不是吗?”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