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绝世风光:突然七年似尘埃》 我知道,你一直嫌我离家远 微博上有个好玩的投票问,你妈嫌你什么? 选项五花八门,我妈嫌我太懒惰,我妈嫌我乱花钱,我妈嫌我爱上网,我妈嫌我长不大,我妈嫌我没有男朋友等让人忍俊不禁。 但看到朋友回的一句话后,我立刻泪崩,她说,我妈嫌我离家远。 或许现在的很多寄居父母羽翼下的人并不懂这句话对一个漂泊的人的含义。但我不介意告诉你们,当有一天你耳边没有了父母的唠叨,你远赴千里之外的大学不再能轻易尝到妈妈做的饭,你谈恋爱受伤后哭得一塌糊涂却找不到人倾诉,你茫然走过一条又一条的大街,你毕业后找工作不顺利,你身上只剩两元钱吃饭,你生病无人照顾只能躺在床上望天花板,你始终不习惯开伙而总是泡面应付一日三餐,你在公司被人两面三刀算计,你在社会上行走艰难时,你一定明白家的存在意义。 并且有一天你走过那些艰难的岁月,开始衣食无忧,不但不会渐渐遗忘家,反而会越来越想念。想念家,想念隔着岁月长河逐渐老去的父母。 我从没问过你嫌我什么,可是我知道,我离家远,是你的一块心病。 八年前,一年365天里,你天天都能看到我,看着我的头发从卷曲变柔顺,看着我的面容从婴儿肥变清晰,看着我从一个小婴孩长成少女,看着我会唱会跳会笑会闹,亲昵地叫你妈妈。 八年后,一年365天里,你看到我的天不过20天。这20天里,除了吃喝睡,我还要上网、看书、陪朋友聚会,所能分给你和你交谈的时间,却不过两个小时。 可是你依旧会注意,我的手上多了个伤疤,我穿什么样的衣服好看,我的头发剪了。因为在我吃喝玩乐,没有看你的时候,你一直在注视着我。即便是相隔千里,你也通过看我的博客注视我的生活。 可是二十多年了,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你的生日、你的鞋子尺码、你的爱好、你的生活,甚至是你什么时候换了发型,你鬓角何时多了几根白发,你的脸上为什么多了几条皱纹。 因为我不是那个小婴孩了,每天躺在床上,只有你陪伴着我,我只看着你。我长大了,离开你去念书,去工作,去漂泊,去看世界,认识了形形色色的人,看了五颜六色的世界,接触了五花八门的新事物,开始应接不暇地去认识去追逐,却,再也无暇回头看你。女儿不再是你的贴心小棉袄。 你不善言谈,也没有怪我这个女儿不陪你那些寂寥的时光,你依然像一尊雕塑一样牢固地站在我身后,看我走过的每一条路。 我每次回家过年都答应陪你逛街,可是最后经常成空。上次回家,我终于实践了自己的诺言,那是二十多年来,我第一次认真地记你的衣服尺码。 因为在此后的这些日子,我逛街时开始留意中年女装,开始给你买衣服寄回去。朋友说,父母在,不远行。因为相隔得远,所以总觉得对父母有亏欠,只能在物质上拼命地补偿他们。 我想我就是这样的心态,只有在给你买衣服时,我才会觉得,我是一直在你身边的,我一直没离开过你。 或者,我是在以这样的方式给你道歉。 上次离开家时,我与你大吵了一通。只因为你说让我改掉说脏话的小毛病,让我不要人前揶揄弟弟。 我立刻怒火中烧,不知道是不是有两个孩子的家庭的小孩,都会与我同感,总觉得父母是偏心了谁。 而那一刻,我无疑是觉得你偏心的,你看不惯我。 这些年我一直在外漂泊,也越来越不善与九九藏书人交谈,不像年少一样呼朋唤友,所以情绪低落时性格会古怪,喜怒无常。 你的一句看似关怀的话,却引来我的敏感、猜疑。那一刻,我歇斯底里地冲你吼,你出去,你现在从我房间里出去。 后来从家走后,每每想起这一幕,我都会哭。因为那晚,你面对暴怒的我,静静地说了一段话。你说,我从没偏心过谁,你们两个对我来说,手心手背都是肉。我心太实,也不会说话,但我从来没有偏心过谁。说完,你就站起身,蹒跚地走出了我的房门。 后来我听弟弟说,你一个人坐在楼上哭了很久。 我知道,是我的莽撞和无理取闹伤害了你,半年里,我们只见了那一面,我却用来伤害你。我想给自己一耳光。 或者,你来狠狠给我一耳光,可是我知道,你舍不得。 即便是当年我离家出走一天一夜,你哭了一天一夜,几近昏厥,在我回来后,你也没舍得打我一下。 你知道我性格反叛,所以你面对我,一直都是容忍,再容忍。 我像一只花蝴蝶进入了新世界,你却像一朵花逐渐苍老。可是蝴蝶没有忘记花,我一直记得,在我幼时,你面容似锦时,晚上躺在房顶,边数星星边教我唱的童谣。 写这个专栏,我哭哭停停,总共写了几个小时。 其间我还做了一个算术题,如果,你们活到百岁,我像以往一样每年回家20天,那么,这一生,我与你待的时间不过是1080天。还不到三年。 看到这些,我哭得更厉害了。我不能想象以后的时光,不能想象不能陪在你身边的那些日子你会不会孤独。 可是我走上了一条长长的路,陪伴我的只有朝圣者的孤独。我脸上带着微笑,心中却充满悲苦。 因为我不知道在哪一天,我才能放弃分离的现在,回到陪伴你的当初。 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最近我在换房子,在外面必备的是要有一个安身之所。 为了找一套合适、条件好、离公司又近的房子好伤脑筋,最后好不容易定下了一套房。 房东是个老嗲嗲,很热情,带我们看房,说是女儿患了产后忧郁症,所以要带回老家治病,房子就空了下来。房子很好,所以我们立刻定了下来。 第二天交了三千块钱定金。本想着就这样安心了。 不过老嗲嗲昨晚又突然打电话来说房子不租了……我疲累得连反驳的力气也没有,恹恹地说不租就算了。 同居女友说,他今天要还定金给我们。 所以中午我们一起去见了他,他不停地对我们说抱歉。其实老嗲嗲人很好,长得也很善意,所以我并没有特别生气。路上老嗲嗲不停地道歉,然后操着不太清晰的普通话说事情的原因。 老嗲嗲或许是无奈,或许是遇到陌生人有了倾诉欲望。 他说自己的女儿其实以前有份很好的工作,老公也是工程设计师,只是结婚后,老公出轨了,女儿一时接受不了这个打击,就神经不太清晰,手把自己的儿子掐死了,最后女儿的妈妈掏钱到处求爷爷告奶奶地赎女儿。而且老嗲嗲和自己的老婆也不知什么原因离婚了。 老嗲嗲说这话时,满脸无奈,他说,这个房子空了一年了,藏书网房子这么好,我想租出去,但是昨天回桃源后,她妈妈把我数落了一通。我也怕女儿再跑到长沙来这座房子里,怕她闹吓到你们。 老嗲99lib?嗲很诚挚,带我们到房子里后,从怀里掏出我们之前交给他的三千定金。 他说,定金我一分没动,依旧是三千,给你们。 我接过数了没错之后,老嗲嗲突然又掏出一百块钱塞给我说,姑娘,打车钱,打车钱。 然后又指着地上的一个袋子说,还有,给你们的腊肉。对不起,这次真的对不起,这个房子还要空着,我不能租给你们了。 老嗲嗲悲惨的身世和脸上实诚的表情让我难受,我摆手拒绝,说没关系没关系。我不想接这个所谓的打车钱,但老嗲嗲执意道,姑娘,拿着吧,这是规矩。毕竟你们已经定了房,现在我却反悔了。 最后我们接过钱,老嗲嗲又带着特有的朴实表情,指着地上的袋子说,这是我们桃源的腊肉,最好吃了,一定要带走,一定要带走。 于是最后我们拿着钱和腊肉和老嗲嗲告辞了。 说实话,我觉得特别难过。但是在路上,我问同居女友,看好钱的真假没。 她说她也不会看钱。于是我说,在附近找个有验钞机的地方去验一下吧。 说这话时,阳光淡淡地洒在我身上,我昂首挺胸地走在阳光下,心里却开始难过。 曾几何时,我心怀赤诚,连陌生人说银行卡被吞,用我的银行卡转账,最后骗走我的钱,我都愿意相信。 而又何时,我开始如此怀疑人性?我同情老嗲嗲的身世,看面相也认为他是一个善人,但我还是选择了去验一下。 老嗲嗲的故事和他的为人都太热情,也许自一开始看房子,看到他女儿我便充满了疑惑。所以,会去怀疑他的动机会不会和诈骗有关。 最后在小区门口的一个药店验过都是真钱后,我们才放心地带走。 路上,唏嘘感慨老嗲嗲,但是我心中有一块地方破碎了。那是我对老嗲嗲未曾存下的一块信任。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也很无奈。 我只是,有点忧伤了。 在外流浪八年了 弟弟在Q上跟我说,他毕业了,要过来玩几天。 我说,可以的。然后弟弟说,如果可以的话,就在长沙找工作。 弟弟这一句话使我好像一个刺猬一样,本能地竖起了身上的刺。我说,你干吗在长沙找工作。弟弟奇怪地反问,怎么了?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不不,不是麻烦。我开始语无伦次地想着拒绝的理由。弟弟藏书网接着好似了解地说,噢,我不会给爸爸妈妈当眼线的,你放心。 不是的。我只是……不太习惯靠这么近。我兀自地说着,你看,我们有多少年没在一起了,七年?你过来我会不太习惯,而且,我一直觉得我是在外流浪的,而你安分守己,会在家里找工作,陪爸妈。 过了一会儿,弟弟那边只回了一句,不是七年,是八年。 那一刻,不知道为什么,本身之前激动的心情突然就垮了下来。就像一个去举重的人,突然发现自己举着一团棉花。心情垮过之后,又异常辛酸。 试图跟弟弟解释,我真的只是可能习惯了一个人生活,突然多个人,会不太习惯,如果爸爸妈妈来这边住,我也会不习惯的。 但这个比方不打还好,?99lib.一打更乱了。弟弟说,妈妈也知道你的想法,所以你让她去玩,她没去。 弟弟这句话一说完,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 我说,不是的,我是真心让妈妈来玩的,我刚刚只是给你打个比方,我一个人野惯了…… 最后,我自己都无法自圆其说。下了线,心情特别差。 因为从高中就住封闭学校,所以,这样算来,确实离家八年了。 一年有365天,回家的天数却不到30天,与家人的相处也少之又少,特别是弟弟。我们两个人性格的南辕北辙,以及很多年没在一起的磨合,使得我经常忽略他。唯一记得的印象就是小时候,两人打架,一人拎了刀,一人拎了砖头。而在外边,有人欺负弟弟,我便会到处联络人脉收拾那个人。 我一直以为,对弟弟,我是冷漠的。至少,在和他说话的那一刻,我看起来像是这样的。 但和他说完话的那个晚上我就哭了一会儿。我想血浓于水这个词也真是空穴来风。我不是不喜欢弟弟的,我只是一时没有接受这样的消息罢了。 很后悔也很懊恼。相对那几天的心情,这件事又在心上添了一笔浓墨。 在感情上,一个人的时候,我还是容易崩溃。就像与弟弟说的这一番话,后来的很多天,我都想咬舌自尽,我都在不断地问自己,你为什么要这样去伤害自己的亲人。弟弟懂事之后对你那么好,每次你回家便立刻把电脑让给你玩,看到好玩的也会喊你一起去,有什么事都会先找你商量。而你呢,这么多年回馈弟弟的有什么,无非几件衣服,你自以为物质上的满足。 那一刻,我有点为自己感到羞耻。我不明白自己结交过那么多好友,认过那么多弟弟妹妹,为什么唯独到真正的亲人这里却疏离了。 是漂泊这么几年所带给我的冷漠吗?我不太聪明,也不够圆滑。一直说自己棱角被磨平了,但直到今年我才发现,不是的,这只是我自欺欺人的想法。我的性格依然锋利,我的交际依旧不太好,对不喜欢的东西半刻都不能忍受,而不喜欢的人,还是不屑一顾。 朋友说,你最傻的就是,别人都会假装软弱,假装善良,而你经常锋芒毕露。做善良的事会给自己留下一个恶名,明明不是那么坚强又好逞强。 我一直觉得我没有面具,也不知道如何寻找一个面具。 但后来才发现,其实我也为自己戴了一枚面具,不过有的人的面具是将自己美好的一面示众,我却败絮其外。 我知道这样不好。但是已经走到这一步,我也不想回头。不想去应付自己不想看到的,也不想去奉承自己讨厌的。我无法屈服于某个人,这是我的孤傲,也是我最傻气的地方。 连假装都不会的人,是要承受藏书网背后的流言蜚语的。 所以,想通之后,便觉得无所谓。至少我还有一群不错的朋友,在离开是非之地后,还会有光芒万丈的生活。 当你成为话题的一部分时,或许也并不是一件坏事。 不知道为什么说着回家的事就扯了这么远,不过在弟弟的事上是后来真的想通了。我想或许我只是近乡情怯罢了。 昨天,跟弟弟说,等我放完假回来,你就和我一起来长沙好了,在这边找工作。 因为我已经想好了,带你去吃饭,带你去逛街,带你去为我拍照,让你给我当苦力。和朋友做过的事,我想我们之间更应该弥补回来。中间空白了那么多年,并不代表感情便隐退。亲情不同爱情的一点好就是,亲情永远不会随着距离以及时间磨
灭。 想起以后的生活,我突然很期待。 只是弟弟说,考试分数没下来,不知道是继续念,还是就此毕业。不知道能不能来。 而我,真心的,多希望你能来。 逃不掉,到最后都苍老 我在家闷了四天后,决定出去逛下街。 起床看到昼夜颠倒后浓重的黑眼圈,洗了脸,一层一层地搽护肤水、精华素、面霜、隔离霜、妆前乳、粉饼。收拾妥当后,才算敢于直视阳光。 出门在商场逛了半个小时后,腰开始没出息地痛,不得已又要找地方坐坐喝杯东西。 玻璃窗外,大街上人流如织,.99lib.日光爆裂。听着有情调的小音乐,我舒了一口气,同时又开始风花雪月地矫情感慨。 曾经,我穿着男式衣服,活脱脱一个假小子,看到姑娘们化妆觉得特浪费时间。但不知什么时候我也归随到这个曾鄙视的队伍,并且乐此不疲。 大概是因为再也不是素面朝天就敢出门的年龄了,必须靠一些昂贵的护肤品、化妆品才能遮挡脸上的黑眼圈。虽然人前看起来依旧一副大好青春的模样,但人后总担忧这种青春美丽过早流走。我有时不太明白别人说,阅历、气质、内涵,能战胜青春的这种说法。或许那只是自欺欺人的一种安慰,只是接受自己青春不再的说法。 看到窗外有穿校服的男生女生笑容甜美地走过,一脸未受到岁月侵害的模样。 身边的朋友经常问起,怎么不找个男朋友。 我说不想爱了。或许很多人不太理解这种疲倦,有人觉得我未碰上对的人,有人觉得这种感觉只是暂时。只有袅袅说,我理解你,你把所有的爱都看得太透了,就觉得没意思了。 所有的爱情无非相似的一招一式,所有的美少年到最后都会变成大肚腩。爱情荒芜,帅哥发福,美人迟暮,是谁也逃不过的苍老。 我开始穿裙子了,也开始踩高跟鞋了,从五厘米的试探,到十厘米的健步如飞。 不知道我曾爱过的少年看到我如今这样的模样会不会吓一跳。 或许,在很多年后,我再看到上面那段文字,会觉得自己很装很做作。 但这一直是我的风格,每逢文字,便会像一个盛满忧伤的容器。其实我不是那种死了都要爱的人,也不是每天生活在自怨自艾里,周身有水般的忧伤弥漫。 在前一个小时,我还在兴趣盎然地逛街,还在两眼放光地败一件又一件锦衣华服。 只是在伤风感月的时候,写出寥寥文字,以示慰藉。 我记得有个编辑曾让我做一个栏目,什么时候,你觉得自己长大了? 那时我绞尽脑汁想不起来,此时再想起这个问题,想回答几句。 在我听懂黄段子的时候,在我和人扯着黄段子面不改色的时候,在我匪夷所思“暗恋”这个词为什么要存在时,在我随口向交往几天的男生说爱时,在我和人牵着手不再心跳加快时,在我和人讨论小泽玛利亚和苍井空谁更有魅力时,在我不带粉饼不化妆就内心不安时。 我想,我忘记了穿白裙子的纯真,忘记了暗恋许久却没有勇气去表白的时光,忘记了和喜欢的人牵一下手便兴奋得整晚睡不着的感觉,忘记了曾发誓和一个人过一辈子的誓言,忘记了把爱捧在手心的快乐,忘记了曾健康跳跃的身影,忘记了面对任何事
九九藏书
都新鲜跃跃欲试的心情,忘记了,曾真心爱过的一些人。 那些几乎要被忘记的短小时光,在此后这漫长的生命里,显得多珍贵,又多短暂。 有人在歌里唱,想回到过去。我却不想再重复一遍拥有和失去徒增伤感。 过去了,就是过去了。 我想在这些珍贵的画面里,唯独留下的,是我
的坏脾气,憎恶分明的性格,嚣张傲慢的内心。 朋友说那是真性情,可是我要这些有什么用? 但是在面对一些人情冷暖、尔虞我诈时,我又会庆幸,这么多年的失去,到最后我仍保留自己的本真性格,不会为地位阿谀奉承,也不会为金钱曲意承欢,更不会因为一些莫须有的关系而口是心非。最基本的是,不会去和?99lib.讨厌的人谈欢,然后背后对其诋毁。 窗外依旧人来人往,我喜欢的歌手曾唱,每个人都是单行道的跳蚤,每个人皈依自己的宗教。 而此刻我想安慰自己,每个人都会苍老,.99lib.逃不掉最后都苍老。 跳蚤该继续站起身去逛街购物了,然后挎着自己的战利品满载而归,明天依旧周而复始地生活。 就当作这段莫名的感慨不存在。其实不用当作,如果不是此刻的文字记录,到时谁会记得。 桌边的咖啡凉了,我站起身,离开。 你离开长沙后没有人和我说话 你离开长沙的时候烈日炎炎。 我在超市给你买了很多吃的,事无巨细地交代注意事项,就连泡面的步骤也要和你强调一遍。 因为我没有去车站送你,我很少去车站接人送人,大概潜意识里排斥那种喜悦和伤感的局面。而且离开的人是你,我怕看着你的背影消失,我不仅仅会伤感,而是异常伤感。 你在这里待的一周里,我没觉得你
多重要,因为早已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可是你走了后,我却觉得有些不习惯。起床后没有人和我一起吃饭,我不再有心情出门,随手煮一个面凑合,然后呆坐在电脑前翻电影看。 我想起你来这里的一周里,无数次问我,姐,哪里好玩?我都说不出所以然。虽然我对长沙不算陌生,但是也仅限于逛街购物,吃喝玩乐,我的生活乏善可陈。所以你鲜少出去,其间加上我的脚受伤,你买饭倒水,兢兢业业地照顾了我两天。 对景物不熟,所以我只能带着你不停地逛街,吃东西。你不像我没有耐心,有时我在店子里试衣服,你就在店子门口等,甚至有一次一等就是半个小时。我问你无聊吗。你腼腆地笑说,还好,抽抽烟就不无聊了。 你今年二十岁了,很多时候,你在我心里还是当年那个八九岁的小孩,安静不多话,需要我的照应,我也会适时欺负。逛街回去,每次我都会让你拎着购买的物品,爬楼时还要拉着我。你很瘦,全身好像只有骨头,所以你牵着我走时,我有时会觉得自己残忍。我经常说父母把最好的基因都遗传给了你,高瘦白,可是你从来不珍惜。所以我看不惯,偶尔打击你,你也是一笑了之。面对我这个毒舌又霸道的姐姐,你似乎从来都是容忍。 你第一次出远门,对外界的事物有些拘谨和好奇,看着你时我会有一点点辛酸。我想起我第一次出远门时,找不到车站,像进入了迷宫在几条道上来来回回走了无数次,陌生的街头,忙
99lib.
乱的人群,那种势单力薄的感觉至今犹记于心。所以你来的这些天,我没有陪伴在你身边的时候,总会愧疚。我怕你一个人孤单。 可是下班过后,我照旧疲软地瘫在沙发上,不想动一下,更别提带你去玩。你真乖,没有一句抱怨。你在书市买了两本关于电脑教程的书,大多时间就是看书。 对你能耐心看电脑书,我非常匪夷所思。你好像连大多男生喜欢的武藏书网侠小说都不看。 其实这也是你令我羡慕的地方,虽然我总是说你头脑简单,可是我知道,你是有内涵的。说到有兴趣的话题你也会口若悬河,你只是让自己过得快乐罢了。你一躺下就容易睡着,爸爸说你不想心事。我羡慕你的这种单纯,我曾得意于自己的早熟,但是看了那么多小说,遇了那么多悲欢离合,我却那么想回到一开始的时候。 今年一年我好像都不太开心,就连放假回家,都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我把自己锁在了一个不快乐的世界闯不出去。 我们两个很少说话,更别提探讨人生和未来这种深度问题,可是,在临走前,你还是和我说了几句。 你说,姐,这边的人说话听不懂,我以后大概要去北方发展。 你还问我,姐,你是一来就吃得惯这里的东西吗? 我想了很久,我好像没有什么不适应,大概从一开始就明白“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至于听不懂别人说话,好像也没太大关系,我也善于活在自己的世界。 不过我还是赞成了你去北方发展的想法,至少你听得懂周围人的语言,不会慌张,也至少不会像我这样,过得有些孤单,即使表面流光溢彩。 我十七八岁就出来闯了,所以到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值得我惧怕。 我们仅仅差三岁,心理年龄却隔着一道鸿沟,看着单纯的你,我总怕你受骗,被人欺负,吃苦,我总想不遗余力地保护你。可是我们不像小时候一样待在一起。 所以我现在能给你最多的就是物质。我有时甚至希望你多要点衣服、鞋子之类的东西,这样我心理上不会那么不好受。可是你很懂事,给你买衣服,你总说,太贵了。你要的东西基本都是自己所需。 上次一个朋友说,想给自己的家人买东西,是因为觉得亏欠,自己始终无法待在家人身边陪伴,便想以这些寥寥物质来填补距离和时间。 因为自己体会过这人间的辛苦,所以总不愿让你走得太艰难。总想自己变得强大,再强大一点。以后好对你有更多的帮助,让你不像我这么辛苦。不过我想懂事的你运气会比我好很多。 你走前的晚上,我开始失眠,直到今天,三天两夜,我睡了不过十个小时,睡眠质量差得像没睡,走路都会有些头晕。我掐着时间给你发短信,担心你路上的安全。 幸好,现在你已安全到家。 你又回到了那个让你安稳不会仓皇的城市,你又回到了让我放心的城市。 可是我又回到了之前孤单的状态。一个人吃饭走路喝水逛街,一个人无所事事,一个人寄居在星城,沉默,寡言。因为,你离开长沙后,没有人和我说话。 这生命,长不过一生,短不过一瞬 我二十三岁生日那天,接到了一个噩耗。一向身体健康,疼爱我的姑姑突然脑溢血,被送进了医院。 就在生日的前天,我还去看过她,她健步如飞地在屋子里到处找好吃的给我和弟弟。从小到大,每次去她家探望她,她好像都是这样,热情得让我手足无措。我和弟弟不停地跟她说,姑,你别忙活,我不饿,家里什藏书网么都有,都吃过了。但不管我们说多少遍,她也充耳不闻,依旧稀奇地把水果朝我们手里递,好像只有看着我们吃东西,她才会安心、开心。 而每年的春秋冬,她都会给我们每人做几双鞋子,布鞋到藏书网棉鞋,双双都是结实的千层底,碎花的缎面。以前小,嫌土,只是偶尔在家里穿穿,平时出去还是要穿红色的小皮鞋。后来慢慢长大了,去了浮华的城市,看过各种各样皮质的东西,反而越来越尊敬手工制品。最重要的是体会到姑姑做鞋子时的良苦用心。 一个人一年做十几双鞋子不难,难的是年年都这么做。姑姑就是这样。每年季节刚变,这个季节的鞋子就送到了我们脚边。 因为她是一个闲不住的人,她说如果天天没事情可以做,她就觉得全身不舒服。年轻时,她曾被高官接见,不管参加什么活动都被评为积极标兵。 后来她嫁人,选了当过兵的,说是政治思想觉悟高。可是,她的选择,让她吃了一辈子苦。因为她托付的人,经不起吃苦耐劳,受不了艰难困苦,一生奔波,却碌碌无为。直到如今,她被送进市医院,她的爱人却只能拿出不足手术费十分之一的钱。 对她的爱人,我内心始终做不到尊重。我看不得没有恒心没有毅力的人。没有坚持,水怎么能滴穿石?又怎能找到适的工作,过美满的生活? 每次去姑姑家看着家徒四壁,都会矫情地去想她这一生可有过后悔。 可或许,这些矫情的感想,只是我年轻的时候会想。她大概已经认命。 而我母亲曾说过一句话,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不要把自己的思想强加到任何人身上。 所以后来,我已经不去探讨,她的爱人何以没让她过得幸福。因为每.99lib.个人对幸福的理解都不太一样,幸福也长得奇形怪状,我以为幸福是衣食无忧,她应该会觉得幸福就是能够和爱人走完这辈子吧。 姑姑一辈子手巧,生日前天去看她时,还拿走了一双她绣的虎头鞋,一觉得这样的民间手艺好,二是想帮她找找出路,看能不能靠手艺赚点家用。 那虎头鞋精致漂亮,幼时,姑姑也曾做给我们穿。看着虎头鞋,我真的特别想飞回孩童时代。 可是,我飞不回去,时光是最残忍的东西,就像姑姑也常怀念自己年轻时的壮举,却也回不去一样。 小时候最喜欢去姑姑家,因为每次临走前,她都会塞给我一大笔零花钱。 懂事后,才渐渐拒绝,可是姑姑依旧会变着法子塞进我的口袋。再后来,自己工作,赚了钱,去看她,偶尔会给她塞点钱。 好像只有这样,才会心安一点儿。 距离隔得远了,总喜欢用物质去补偿亲人,我想对姑姑,或许是我幼时以来便想给予的回报。 太平年代,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只有这些平淡无奇,却又贴心的小事勾勒成谨记至今的亲情。 每年回两次家,连看父母都看不过来,所以更没有注意过姑姑的头发是否已有片白,她的行动是否没有以前利索。 直到她被送入医院那天,我说,姑姑还这么年轻,怎么就突然得了这种难缠的病? 父亲平静地说,你姑姑,今年刚好六十岁。 六十岁,曾经我以为这个年龄,我可以坐在摇椅上看着夕阳,周围子孙环绕,然后慢慢变老。 可是听到姑姑六十岁那一刹那,我是吃惊的。我吃惊她还在忙,我吃惊她的一生过去了一大半,吃了那么多苦,却还没有享过福。 她的晚来子,我的弟弟,刚毕业,还没成家,还没安定,才交了第一笔工资给她。以后的日子还有那么长,弟弟那么孝顺,她不参与,他怎么会心安理得地幸福呢。 我为姑姑忙碌了大半辈子嗟叹,不值。可父亲说,这是命。 是啊,这生命,长不过一生,短不过一瞬。我们都要遵循它的轨迹行走在彼此的道路上。 过完生日后,我回到了长沙。 回到长沙后,打电话问父亲,父亲说,脱离了危险期。 虽然是偏瘫,虽然脑溢血,虽然以后漫漫小半生都要在床上,或者行动不便地度过,可是如果能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快乐,那也还是幸福的。 最后从她家里拿的那双虎头鞋,我偷偷地收藏了起来。 我想等很久以后我有了小孩子,给他穿上它,然后告诉他,那是我心灵手巧的姑姑送给他的。 未曾哭过长夜的人不足以语人生 做这个决定非常艰难,但从三天前考虑到现在,我选择了义无反顾走上这条路。 杂志连载《妖孽只在夜里哭》六段之后,我将中断此长篇的连载。 对不起,我想我需要重新写了。 虽然还有几万字我就将面临结局,虽然邵年等我的稿子等了半年,虽然这半年里我没写过一篇短篇只为了写这部长篇,虽然这半年我一再承诺雪人和朵爷,我写完长篇就给她们写短篇,她们连催个专栏都催99lib.t>得想放弃我,但最后的结果依旧不尽如人意,“妖孽”没有达到我预想的效果。 我从文件夹里删除了“妖孽”的文件夹,决定从长计议。 昨晚凌晨将这个息告诉好友时,好友都惊了一把。她们对我说了相同的话,她们说,我不担心你会写不出长篇,但我担心你把自己逼疯。.99lib. 在这之前,我确实差点疯掉。我在深夜跟蒙蒙妹妹说,我不行了,我觉得要崩溃了,我想出家,我想从楼顶跳下去,但这样死又不漂亮,怎么办怎么办。我语无伦次,失去主意,世界在我周围变成了孤岛。她和鸭子姐姐挨着瞌睡安慰了我近一个小时,而许久不见的初恋也突然出现插科打诨稳定我的情绪。 那个深夜,我真的以为自己不行了,走99lib?不下去了。 我喊邵年,想跟她说,但她问我出什么事时,所有的话我都说不出口。 我是个很高傲的人,我不喜欢向任何人示弱,不喜欢依赖。 我坐在网吧里听着周围的嘈杂声,看着屏幕上朋友的安慰,大哭了一个小时。 这半年里,熬夜的缘故,每天腰都会痛得像被车轮碾过,所以找了一家舒服的网吧办卡,每天坐在舒服的沙发上,靠在厚厚的靠垫里,腰痛才得以减轻。这期间,腰痛虽然.99lib.减轻了,却因为自己大意,手机也丢了。 说这些并不是因为辛苦,而是我真的在用心写。 其实我不是大家眼里的铁人,我不是高产打字机,我也不会看电影看漫画塑造故事,我只会笨拙地讲述青春里经历的往事。所以写字这些年,基本接触过我的每一个编辑都恨不得在我家门前吊死。 其实这几年我也在害怕,办公室会不会禁锢了我的想法。 我曾问邹总,编辑和写手我是否要选一个出来专一。邹总说,两个你都做得这么好,为什么要放弃其中一个? 在录制《快乐成长》的时候,杜杜在镜头面前对我赞誉有加,她说编辑做得好的,未必能做一个名写手,写手写得好的,却未必能当知名主编。而我是她所见的奇葩。 我想,这是对我最高的褒奖。 其实这么多年,能做喜欢的工作,写喜欢的文字,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我终究无法抉择,选择继续扛。无非每天花费比别人多几个小时的时间,我曾这么想。 我不喜欢哭,但成年后我常常以大哭来发泄心中的积郁。 而去年一年扛不下的眼泪,终于在那天晚上任性地说要出家时挥发干净。 所以,在昨晚郑重选择重写的过程里,我一直很镇定。三点时我开始重新写提纲给邵年,早上六点关电脑睡觉,八点上班。下午一点给远在北京的她打电话交谈了一个小时,敲定最后情节。 我问她,如果有的选,你不会再选我做你的作者吧? 我这样的作者让每一个编辑都心力交瘁。她是个好人,她安慰我说,不会。 今天蒙蒙转了一条“围脖”给我看,是安妮,她说,人做的事最终不尽然纯为乐趣,还有对他人的责任和实现承诺。 当我看到这句话时如醍醐灌顶。在我日益混沌理想,沉浮虚荣之时,我心底唯一坚持的便是对文字的虔诚。 诚然我一直说自己不爱写字,我写作的过程总会异常痛苦,但当完成作品,在与他人得到共鸣之后,却又觉得一切都值得。 我把写字这项专长当作填试卷,我希望,当我有一天不写了,写不动了,我给自己的试卷能打上满分。 如安妮所说,从开始写字我便明白,写作不尽然纯为乐趣,还有对他人的责任和实现承诺。 所以,原谅我,不想给你们看到一部或许你们可以接受,却让你们不足惊艳的书。 而我,也不想给自己在文字里留一丝一毫的遗憾。 如果你仍对我怀有厚爱,请你耐心等待。 我许陆尘埃妖孽横行的青春,许你们读完之后的泪如雨下,刻骨铭心。 蜗牛和荆棘鸟 早晨时,我是在车里睁开眼的。我在车里睡了一夜。 每年写稿紧急时,我都会在各种匪夷所思的地方睡去。 KTV、酒店、网吧。然后清晨在这些地方醒来,总是浑身充满疲惫和若有所失的迷茫。那种感觉就像找不到家的流浪猫。 所以,在我手上有了收入后,除开安顿好父母,我很想给自己一份安全感。这份安全感,让我起码能每天早上醒来时不用回忆就知道自己在哪里。那么,这庸忙的尘世,如果在心灵上没有得到慰藉,能够安慰我们的好似只有物质。 于是我面临一个难题,是买一套房子,还是买一辆车。 很多朋友毫不犹豫地劝我买房,因为房是升值品,而车,它是消耗品,且它有一个赏味期限。 过个十年八年,房屋不会倒塌,而车会因破损或落伍而被淘汰。 但我执拗地选择了车。我记得去交车款那天,快要到我的生日,长沙久违的阳光扑面而来。 我站在郁郁葱葱的车场里,他们从车库将那辆红色的车开出来。我在异乡的孤独,以及我多年来的忧郁和深夜内心狂野的喧嚣,突然都安静了下来。我看着那辆充满凛冽气息的红车,在心里轻轻地对它说,从此,我们要相依为命了呢。 我开始往车里塞东西,香水、洗面奶、电脑、单反、鞋子,还有两个大大的收纳箱,一个里面装满了书,一个里面装满了我的衣服。每次朋友上车都会面对车后座堆积如山的各色个人物品。就连饮料都是水、绿茶、茉莉花茶、农夫果园各一瓶。她们嘲笑我,你真是一朵奇葩女子。 哦,对了,因为我车里还有一个往死里舒服的枕头.99lib.和一个简单的空调被。 对很多人来说,车就是车,代步工具。对我来说,它俨然已经成了我的房子。 因为我睡眠不好,所以常年来,虽然我不认床,却特别认枕头。所以我有三个枕头,一个独租的房子里,一个远在老家,另外一个,就在车里。 常年来,大概因为不受父母约束至久,所以我长成了一个随意得让人惊叹的人。 比方说,我喜欢吃一样菜,那么,我吃这顿饭,甚至会点三盘,直至自己吃厌吃吐。 我喜欢一个酒店,因为出入太勤,已经和前台熟到他们看到我会讨论“今天没上班啊”“你喜欢住的那间房帮你留好了”“你今天好像化了妆”的地步。 甚至连生病,都生得特别集中,一个月三十天,可以出入医院二十天。特别是某次很久没生病,到了诊所医生看到我冲我打招呼“哎,你很久没来了”,那叫一个亲热。 朋友都说我是一个太过于用力的人,父亲说我是一个太过于自我的人,以前上班时老板说我是一个侠气的人。 其实这都不是什么好习惯。用力的结果是厌倦,自我的结果是难相处,侠气它其实是个中间词,古代的大侠不都出入自由,没什么纪律嘛。 《阿飞正传》里说,世界上有一种鸟没有脚,生下来就不停地飞,飞得累了就睡在风里,一辈子只能着陆一次,那就是死亡的时候。 我一直觉得自己就是这种荆棘鸟。一直在漂泊,却一直停不下来。 荆棘鸟飞累了随意睡在风里,我累了也会随意睡在自己当前的地方,网吧里、KTV里、麦当劳里、游乐场里,甚至街边的长凳上。 所以我没办法告诉别人,在我眼里,车为什么99lib?重要。 因为车随时随地都会跟着我走,而房不会。我从小就羡慕蜗牛,因为它把自己的房背在身上。 不管狂风暴雨,还是受到攻击,不管劳碌疲惫,还是天寒地冻,它一缩头,就能回到自己的房子里。 而车,就像我的蜗牛壳。这个世上,你想找一个人免你惊,免你苦,免你四下流离,免你无枝可依,其实不是一件特别容易的事。 但你的车可以做到。就算你遇到风吹雨打天地变色,就算你遭遇四面楚歌流言蜚语,就算你要忍受痛彻心扉的伤害,就算,你要漫漫无期地等待一个人,就算,你要独自一人流眼泪,你都可以跨一步,躲在车里,躲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被任何人看见。 而房,你会发现,有时它会离你很远,跨一步,你走不到它身边。有时在回房子的路途里,你已经哭得脆弱不堪了。 我曾在论坛看过一个调查帖,你会先买车还是先买房。 买房的人占了百分之八十,而买车的人只占了百分之二十。 我不知道那百分之二十的人是如何想的,但我知道肯定有一部分,他们是像我一样没有安全感。像我一样想给自己打造一个铜墙铁壁的世界,保护自己。 荆棘鸟很孤独,蜗牛很自我。 但幸好,我有时候可以像荆棘鸟一样不停地飞,有时候又可以扮演蜗牛,躲在自己建筑的保护壳里。 穿越风雨穿越岁月,毫不畏惧任何地,笑看这世界沧桑变幻。 这是我的黄金时代 我很喜欢王小波的一句话,那一年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 有一个晚上,我做了一个很悲伤的梦,我和一个喜欢的人说好要去某个地方的,我们一起走在大雪地里,走着走着他却忽然消失了,我一个人站在雪白的天地间。 另一个晚上,我做了一个很开心的梦,左同桌给右同桌扔了一颗糖,我从门外飞来然后从中间截下快速剥了糖纸塞嘴里,他们无奈又宠溺地看着我笑。 不管梦境欢喜或悲伤,我都是猝然醒来。 我一直觉得苍老得最快的方式是见证孩童的成长,从一个咿咿呀呀微笑的婴儿到一个能跳能闹一蹦三尺高的孩童,再也没有任何记录时间的方式比这个残忍。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当我面对曾经的同学挚友结婚,生子,心内充满了沉滞的孤独。 大概因为天性爱热闹,所以我的朋友圈换得特快。甚至在面对许多人抱怨没有能交心的人时,我的好友闺密却是一批一批,来探望我的都跟赶趟儿似的。 白天时我经常会感谢上天的眷顾,让我自小生活在光明与温暖里,成功时有人共享,失败时有人抚慰,抱怨时有人聆听,被伤害时有人拥抱。但深夜时,灵魂又常会感觉寂寞和清苦,因为上天是公平的,在给予你一批新朋友时,常常会带走它以为的你不需要的老友。而我在幸运地得到时,却又在可悲地失去。 得之幸,失之怖,一直是我生活的主旋律。而这些过往的经历,塑造了我的双重性格。也是这些经历,让我常常觉得自己与黄金时代渐行渐远。 六月的时候,老友袅袅来长沙看我。抵达长沙前,她在广州珠海港澳那里游玩。我们已99lib?有三年未见,我很庆幸这几年虽然我矫情得让自己厌恶,可是见到袅袅的那瞬间,我内心充满了欢喜。因为我们都从对方身上看到,不管这几年我们经历了多少职场的争斗,对人性有多少失望与冷漠,我们却依旧在慢慢让自己变好。 虽然与以前青涩的容貌相比,我们眉目间都多了岁月沧桑的痕迹,但我们的气质在生活的历练下,开始从容淡定。 我们去通宵唱K,我们在咖啡厅闲泡,我们在酒店的22楼俯视窗外,我们每天都在讲话,有着不重样的话题,从富婆同学到霹雳爱情,从出版行情到国家时政。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觉得沟通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特别是在写微博时,当你发一条心情或感受时,下面常常会有一些无关人士开心地说着无关的话。 可是因为工作关系,却又不得不维持这个所谓沟通交流的方式。 所以,在与好友淋漓尽致畅谈至凌晨三四点时,我常常会觉得内心平和很多。 有时也与她痛苦地倾诉,或许真的是老了,就连沉默时间稍长都会产生双倍的孤独。 袅袅说因为我已然走过最霹雳、最热闹的时光。 但在这个你即将99lib?离开的深夜,我看着窗外渐次亮起的灯光,忽然明白,或许苍老是我对自己的一种催眠。因为在社会漂泊太久,经历了少许的惊涛骇浪和风云突变,我才变得如此疲累不堪。但如果我就此认输就此沉陷,以后的人生岂不是寡欢平淡? 我曾经很爱一句话,不怕死,亦不怕活下去。 生活生活,生下来,活下去。 既然都来这世上一遭了,那么从今以后我会把每一年每一天每一刻都过得如同璀璨的黄金时代。 对待生活,不会企图挣脱,不会认输屈服。 热烈地爱,勇敢地恨。禁得住赞美,扛得起诽谤。 那么,总有一天,当我苍老,定能感谢命运宽宏而美好。 你被这世界温柔地爱过 我已经不记得这是自己第几次在卫生间里醒来。 这几年常常如此,因为肠胃问题经常半夜呕吐,有时因为呕吐时间过长,整个人又晕晕沉沉,经常会抱着马桶吐着吐着就睡着了。 我握着的手机上还有未发出的短信,只有四个字:我好难受。 我站起身从卫生间里走出来,然后将短信依次删除。大王站在门口眼巴巴地看着我,我蹲下身抱起它,那一刻刚醒来的悲哀融进了它温暖的皮毛里,消散了许多。还好,还有它这个白睫毛的狗陪伴我。 我最近在追一部台剧,那部剧里的男主为女主放弃重点大学,他一直以朋友的名义陪伴在她身边,在她每一次难过的时候,他爱她,却更害怕失去她,所以他不敢表白。 女主一直在寻求真正爱她的人,在每一次失恋里勇敢,她观看别人的爱情,羡慕别人的浪漫与惊心动魄,却从来不知道自己一直被温柔地爱着。 直到她的高中同学告诉她,他曾为你放弃重点大学,他曾为你谱一首歌。 他还曾为你刺破对你无礼的老师的车胎,为你揍过让你受伤的前男友,为你放弃升职的好机会,为你,倾尽全世界的温柔。 前几天
公司做了一次拓展训练,因为在户外,所以小零食很难得,种类也很少,不知道谁拿了一包熊仔饼放在桌上。 我拍了个照上传微博说,许多年没吃过熊仔饼。下面有一个同事回复,突然想起高中不吃饭时,有个男生趁我不在偷偷塞99lib.在我课桌里的熊仔饼、五彩糖,原来,自己也被人这么温柔地呵护过。 看到这句话时我突然很感伤,原来我们都被不同的男生用同样的方式温柔呵护过。只是在我们还未醒悟时,时间已经令他背弃我们而去。 我因为熬夜身体很差,公司拓展训练时,我晚上十二点躺下后,整个人开始不停地耳鸣。 我痛苦地起身,在公司的Q群里喊,有人陪我抽根烟吗? 公司里的网管小蜜蹦出来,凌晨寒冷的风里,他陪着我在湖边绕了一圈,直到我抽完烟镇定不少,他才把我送回去,自己又沿原路返回自己的宿舍。 光棍节那天,我给闺密龙猫发短信,还有一个小时光棍节即将结束,作为你的首席闺密,我很开心是我陪你这个光棍度过的,我希望你幸福,但我明白幸福不能将就,所以请你放心放大眼继续寻找意中人,我也会陪你玩耍在你孤单的每一天。 龙猫说,你矫情地感动了我。可是亲爱的闺密小姐,你为我挑选衣服,我参加活动你为我出谋划策,你为我拍照,你陪我血洗过长沙的每一个商场,这些矫情,并不算什么。 在《笑忘书》的出产过程中,其实我和我的责编发生过争吵。 之后某个晚上她喊我去吃消夜,当时因为我已经瞌睡得睁不开眼,便没有回复她。 但三个小时后,醒来,就看到她在Q上发的大段大段的话。她说,其实我并不是有意和你争吵,我和你一样焦急,而且更深的是我怕我做不好这本书。 我看着那段话哭了起来,我想起她为了催这本书的稿子天天陪我去网吧,在楼下的小饭馆吃蒸菜,为了封面不停纠结,让设计师做了一版又一版,为了赶出版时间,每天都去催询出版社。虽然她不说,可是我都知道。 我被短信声吵醒,才发现自己竟迷糊地睡着了。 大王蹲在床边。手机上,是他发来的短信,一起吃消夜吗? 我说,不了,有些难受。他的电话立刻如期而至,他焦急的声音在电话的彼端清晰异常。 他说,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都怪我没有注意你。 我忽然想起,那个夏夜露营在外他为了让我安心入睡晚都在扑打蚊子,那个冬日我患了皮肤病整个人可怕得厉害他却毫无怨言地带我穿梭过一条又一条街道按时送我去医院。 这样的温柔,我又有何资格责怪? 我只是无法原谅自己,从来没有让你走进过我心底。 我的郁郁寡欢的灵魂 大概因为感同身受,这两年一直打动我的两句话,一句是嫣然写的“你曾经说过,无论我犯什么错,都会原谅我”。另一句,是橘文泠在《两王一妃》里写的“无论他征服过多少疆域,有没有实现年少时的梦想,他思念的那个女子,都不可能再回来”。 深夜和闺密龙猫、Monami吃夜宵时,我坐在露天的夜宵摊,却把这两句文艺的话念了出来。 我说,没有人知道我喜欢这两句话,是因为,它们是那么像曾经的我和他。 曾经的他对我说过同样的话,他说,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一个人,能让我做到,不管你犯什么错,我都会原谅你,即使背叛。 而另外一句话,又多么像我,不管有没有实现年少时的梦想,思念的那个男子,都不可能再回来。 我思念过的他,不可能再回来。 Monami说,你有一个矫情的灵魂。 我说,我有一个郁郁寡欢的灵魂。 不知道是不是天秤的原因,我常常分裂,白天活得像一株野草,晚上内心却矫情得像一滴眼泪,覆盖满了悲伤。 在写《笑忘书》附送的纪念册《给自己的情书》那晚,我回顾自己度过的小半生,也颇有一种悲凉的气息。 我常常不善表达,《给自己的情书》是我第一次完整的回忆纪年史。 写经中途几次,都欲掉眼泪。 因为我忽然发现,虽然,你的小半生里,未曾对人服软,未曾阿谀奉承谁,也未曾随波逐流,得到过很多宠爱、鲜花和掌声。可是,失去一直是你生命里的主旋律。 你爱金庸先生写的武侠,仗剑天涯的勇,浪迹天涯的爱。 可是金庸先生笔下,
你独爱的便是郭襄,郭二小姐。 因为她看似幸福,拥有轰动江湖的父母、外公,得到所有即便是邪派也会特别给予她的宠爱,在别的少女还身居深闺时,她少女情窦初开,便遇到了杨过,杨过待她如珠如宝,为她送贺礼,放烟花,轰动江湖。她是一个真正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公主,可是,金庸先生最绝情的是,让杨过给完对她的所有爱后,又给了她心如死灰的绝望。 她可以得到99lib.这个世界上所有东西,唯独,得不到杨过,爱不得杨过。 就像我写《给自己的情书》写到二十一岁那年,突然失声痛哭。 十七岁爱上一个人,二十岁,没有为他披婚纱,反而各安天涯。 二十几岁,不管你抽过多少种九九藏书烟,不管你有没有实现年少时的梦想,你思念的那个人,没有再出现。 设计师粉粉猫为我设计《笑忘书》的封面时说,她想设计出鲸鱼小姐骑着鲸鱼离开一座城市的感觉。 我说了句悲情的话,我说,鲸鱼小姐骑着鲸鱼离开了鲸鱼先生,于是身后的城市轰然倒塌。 《笑忘书》印刷的时候,我去文身馆,在左手的虎口处,文了一串字母:Seven c。 我离开故乡七年,我漂泊藏书网七年,我爱自己七年。 岁月长,衣裳薄 我在深夜的大街上拍到的一只流浪猫。 我和它一样,在寂寥的夜里一个人走在连出租车都是半个小时过一辆的马路上。我曾喜欢一个词叫衣锦夜行,因为我觉得这个词像极了这些年我一个人在路上的感觉。 喝了点小酒,吃了点烤鱼,就觉得眼前一片朗朗的恍惚99lib?。不知道为什么,每逢深夜,每逢喝酒,我都有种无语凝噎的感觉。因为这些时候,我总是不快乐。 我喜欢酒里人生,因为如果没有这种液体,我不知道该如何度过这99lib?漫漫永夜,滔滔人生。 其实你不是不好,也并非我不想要,只是近距离的争吵让对方疲于挣扎。 在我青丝成雪前遇到的人里,你是最能令我安稳、令我有托付之心的人,只是这一生真的太长,我还未等到那个时候,我们便因生活的琐碎而疏远。 我承认,十八岁后,爱情在我的世界便开始混沌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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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再像少年时认定分手就一定要有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不爱了,一定是背后另有红颜,或是突然天人永隔,或是像小说一样阴谋横生被离间散场。 因为,现实里的爱,太多厌烦后的无疾而终,两两相忘。 我是受惯刀剑的人,所以对这些别离,早该学会习以为常。 就像我喜欢的歌手唱:每一个故事尾,无非别离,总是别离。 是啊,起初的甘之如饴,换来的,无非别离,总是别离。 我坐在电脑前时,看到了一条消息。 2009年的浮华娱乐圈,说Faye复出我都不意外,但令我意外的是周迅和李大齐.99lib.分手。天涯论坛上,这个标题格外显眼。 陈可辛导演说过,中国有两个女演员,演戏的时候观众会哭,一个是张曼玉,另一个,就是周迅。中国只有一个女演员,她会在心里流泪,但是你看得见,那也是周迅。 我喜欢看周迅豁达开朗的大笑,当年她就是带着这样的笑高调宣称,我跟大齐结婚是早晚的事,这个男人我嫁定了。 从那之后,每次采访,她都会把他挂在嘴边。还特意创作一首命名为《大齐》的歌曲,溢于言表地晒幸福,尽人皆知。 她一身勇气地说,爱情,是她做过的最好的事。 但爱情到最后没有善待她。曾放弃她的李亚鹏结婚了,曾以为的终身伴侣李大齐也离开了。 看着屏幕上依旧安然,生活没有缺席,也没有哭的她,我不知道这个越挫越勇的女战士还能撑多久,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像我一样在夜晚降临那一刻突然崩溃。 衣锦夜行有一个好处就是,行走的时候,是在暗地,没有人会看清你的容貌、表情,和眼神。 不管你流泪或微笑,都没有人知道。 只是,这一路的艰辛困苦,只有你一个人知道。 风光明媚时,可能有人会陪伴你走。但暗夜微凉,却只有你一个人。 岁月长,衣裳薄。唯一要明白的便是,学会坚强和乐观。 即使九九藏书暗夜会失落、孤单、无助、哭泣,天亮时,也要微笑、骄傲、从容妥当。 你说我们的生命有多长 当我看到歌手陈琳自杀的消息时,有十秒钟的错愕。 那个短发、抱着电吉他站在荒草里唱歌的女孩去了。 哦,不,她享年三十九岁,已经不是一个女孩了。2009年噩耗好像特别多。上帝想看新闻,带走了罗京;上帝想听歌,带走了迈克尔·杰克逊;上帝想看漫画,带走了小新爸爸。风华正茂唱歌忧伤的阿桑也因不堪病痛的折磨长辞人世。 我们的生命有多长,我们的未来会怎样。生老病死的有机规律好像是冥冥中自有安排。而我们,唯一能做的好像有顺应天意。藏书网 记者说,陈琳死的那天,是曾抛弃她的前夫的生日。 就像我在专栏里写过的一个好友,她跳楼的那天,是前男友结婚当天。 不知道为什么,如今的我,看到这样决裂的勇,忽然有些眼热。 因为,当年的林洛施也曾有离去的意念。 《后来我们都哭了》里的林洛施,经历生活的打击、爱情的背叛、亲情的阵痛,一无所有,一败涂地。每次听到陆齐铭的消息,都会在深夜里痛哭流涕。她曾站在二十七楼的边缘听呼啸的风,幻想自己穿着裙子像蝴蝶一样坠落。 但是,好在她万勇当先,不怕死,亦发誓不怕活下去。她把生活赐予的毒酒含笑饮下,一边泪流满面,一边游戏人间。所以,如今的她,终于像一个修炼百年的妖孽一样,有摧枯拉朽的强大内心,在这漫漫人世,碌碌无为,心甘情愿。 我一直很喜欢唱电子音乐的女孩。猎猎生风的模样格外潇洒。 电视电台开始铺天盖地地播放陈琳的《十二颜色》。她穿得花枝招展,满不在乎地唱着:我在白天像一只蝴蝶,为了做梦才
飞到黑夜。我在晚上像一只蝴蝶,找寻两个人的世界…… 她脸上有与世界为敌的反叛,她不服爱情,不服天,她得不到,所以她放弃,离去。 这个月我生日了,生日这天,我患了一场病,虽然并不严重,却也汹涌。断断续续持续了半个月之久,每天奔波在医院,做光疗,打针,所以生日并不像往年一样隆之又重。 父母不在身边,朋友不在身边,幸好,还有相爱的人,陪我吹蜡烛。 这是我的第几个生日了呢,吹蜡烛的时候我暗暗问自己。接触人事过早使得我心态苍老。 想起很久前看过的一句话,还年轻吗?没关系。听几首歌,爱几个人,你就老了。 还年轻吗?没关系。生命给予我的阅历,好像早已超过了年龄给我的恐慌。只是在提起时,才会恍神好久。 很多人都说我写的文悲伤,因为我不但是一个悲情主义者,还是一个怀疑论者
。 但是,我对生命的热爱,完全不逊色于任何人。我自怨自艾,自艾自怜,却又自信自爱,自爱自强。但凡年轻女孩,可以怀疑生命,但绝对不要放弃生命。 因为我们年华正好,不适合认输。我们可以跟天叫板,跟地抗争。我们可以把大好的青春活得有滋有味,轰烈有加。而非,暗淡,凋零。 生这场病,脸上和身上都有隐约的斑点,照镜子都会觉得可怕。我讨厌自己,鄙视自己,嫌弃自己。我觉得上天待我不公。可是,在医院里,我看到半边脸烫伤的,拿口罩蒙一半脸庞的,还有眼下毁容的,相比之下,我的病显得那么微弱。而我,显得那么幸福。 不管你曾经历怎样的伤痛、背叛、贫困,汲汲营营地活在世上,一定要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一切都会,慢慢变好。 假使我的文字让你悲伤,那我的故事,不过是让你悲伤过后,学着坚强。 彪悍的人生需要偏爱 和好友吃饭喝酒,大家兴致高时总容易聊到曾经。 我差不多每次都是主角,被大家爆出一堆雷事。比方说吃火锅,我一人点了三盘羊肉三盘牛肉一盘火腿一盘鱼一盘鹌鹑蛋两盘豆腐两盘青菜后,把菜单扔给众人说,你们点。众人异口同声问,你不是点完了吗?我却销魂地回答,开什么玩笑,我点的是我自己吃的。众人集体默然……穿衣服,我有段时间疯狂迷恋熊仔,便买了很多补洞的熊贴,然后把我的所有牛仔裤都送到衣服店,让店员在每条牛仔裤上补了个熊。这还不够,我还买了各种熊挂坠,挂在上衣拉链和包拉链上,满身叮叮当当的弄得熊盛宴似的。刚念高中时因为地生被人威胁,我当时龙生虎猛地冲到对方班级,一砸门冲进去,对着全班黑压压的人头喊着对方的名字说,我告.99lib?诉你,有种单挑,谁他妈的找人谁是孙子。后来挑衅方的女生竟被我的气势唬住,找人说和对我道了歉。 还有如此雷事,数不胜数。当然这些都不是最彪悍的,最彪悍的是,我做过的这些熠熠发光镌刻进大家心里的雷事,我自己却完全不记得。 而今天和同事吃饭时,又被上司爆出来说我曾经被某个好事同事在背后非议,我听说了后直接冲到好事同事面前,当着公司所有同事的面,劈头盖脸把她骂了一通。好事同事被我骂得异常没面子却无法反驳,因为他们说我当时那个气势,真让人觉得好事同事敢反驳一句,我下一刻一定会弄死她。所以好事同事只能在公司群里装弱势,跑到上司面前告状。 上司杜杜把这个事讲出来时,我却全无印象。 杜杜说,那时我们根本没有以公司的制度惩罚你,因为明白你的真性情,所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了。 听了杜杜这句话,我突然觉得很感动。 我从小在乡下长大,乡下长大的小孩有一部分带着野性。 我便是那种自小天不怕地不怕的,所以一路走来火花闪电。 到现在,虽然失去过很多,但相比得到的,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那一个。 不管我有过多少孤独忧愁的时候,但我不爱怨天尤人,对人待物也大方亲善,不善嫉也不刻薄,这些其实并不是我本身有多好,而是各方给我的偏爱让我变成这样的人。 我遇到过世界的阴暗面,但更多的是,周围偏爱我的人给我建立了一座光明山。 偏爱我的上司,帮助我的朋友,念书时把我当自己女儿的老师,以及父母给的沉重的爱,都以正能量为我加冕。 在如今这个时代,我们大多没有遭遇过分崩离析的战争,没有经历过家破人亡的惨剧,除了正常的生老病死,也甚少碰到生离死别的场面。 所以大多所谓的苦难其实都非常个人情绪化,无非升学压力、职场争斗、恋爱失恋、结婚离婚、买房买车、发胖变老等事情,并不深邃。与其99lib.说是苦难,不如说是烦恼。 不幸的人会沉浸在这种周而复始的烦恼里,唉声叹气。 而幸福的人,会放下烦恼,跨过烦恼,去找有趣的事做。 就算曾被称为大胃王、熊仔狂,或者是生猛女,但我的每一天都是流光溢彩。 我可以确定,当我老到要离开这个世上那一天,我必定毫无遗憾。 我一路走来浪荡彪悍,都因你们.99lib.纵容偏爱。 谢谢一路走来容忍我、关爱我的那些人。 也致所有不幸的小孩,要想被偏爱,必先爱人与自爱。 这个世界其实没有什么生存法则,也没那么多灰色地带。 尘世若无尘埃,必因你有洁净双眼。 你心中有座花园,才能闻到洁白芳香。 陪夏CC度过漫长的岁月 我很喜欢较小的猫和高大的狗,却从没想过饲养。 因为我是特不靠谱的人,散漫,好吃懒做,不负责。又加上工作繁忙,同行都知道我是个每天只睡六个小时的铁人,Boss每次见我也会关照我的身体。 健康的生活离我很遥远,所以,我觉得如果饲养了猫或狗,它们跟着我也会很痛九九藏书苦吧。 可我没想到,这一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收到了CC。夏CC是我给小白猫取的名字。 于是我和夏CC鸡飞狗跳、鸡飞蛋打、群魔乱舞的日子就这样开始了。 片段一: 夏CC很厉害,在它刚到来之际,我给它准备窝,它用来便便。我衣柜门关着,它死活要挠藏书网开,当窝用。我敲键盘时,它不是站沙发上踩我的肩膀,就是站在键盘上跳舞。它抓人咬人,我吼它,举手比画着要打它,它不但不怕,还蹦起来咬,简直四面八方地散发着自己的个性。柏颜说,CC要是孩子,她绝对相信是我亲生的。 片段二: 夏CC在家熟悉地形后,突然发现自己可以轻而易举地跳上床,于是现在它每天逮着机会就会朝床做跳高动作。我一整天都在打它、吓它、对它发威的过程里,这个打和吓、发威都还得假装,我累不累啊,会不会瘦啊。 片段三: 记得第一天回家,看到一向活泼的夏CC变得抑郁,给它留的猫粮只吃了一点点,看到我时也像是很怕一样不停地往后躲,我快心疼得哭了。但班必须上,又怕它抑郁,怕它无聊,所以最后依依不舍地把它送到朋友家寄养。虽然每晚都会去看它,周末也会把它带回来,但晚上回家,面对着安静的房间还是好想它。谁见过想一只猫想得睡不着的? 片段四: 夏CC就是个欺软怕硬的家伙,每次在家里把自己当狼狗使,周末带它去宠物医院打针,一看到高大的萨摩在相互对叫,它就缩在我怀里当自己的猫了。奶奶的,你倒是出来和它们吼啊。宠物店的老板真好,送给夏CC一个玩具。夏CC一直抓着里面的假老鼠跑,我一碰它,它就不耐烦地咬我,又把自己当狼狗使了…… 片段五: 夏CC把我的手指咬出血了,我第一次发了脾气,冲它又吼又叫。它看平时温润的我突然披头散发像狮子一样彪悍地冲它哇哇叫,吓了一跳,于是默默地退回到沙发上的熊仔怀里,温驯地咬自己的脚,倒立给我看……哼,不发威你就把姐当你的同类啊。 片段六: 夏CC很聪明,晚上我把它放在客厅里,它吃完睡,睡完玩,玩腻了,就蹲在我门口喵喵叫我出去陪它玩,我陪它玩一会儿回来关上门上网,它就继续蹲在门口喵喵地叫我,如此反复几次,我终于不耐烦,进卧室后99lib.就把灯关上了。夏CC终于不蹲门口叫了。原来它竟然知道我没关灯,就是没睡啊…… 总的来说,夏CC是一只聪明任性调皮霸道刁蛮的小白猫。 它总喜欢咬我,并且好几次把我抓伤,但我看到它,心里就会柔软得不成样子,第一次明白父母对孩子的心。它把我的新衣服扯坏,我也心甘情愿,只要看到它快乐、活泼、健康。 以前总觉得孤零零一个人,自从有了夏CC,每天下班我都会迫不及待地回家,怕它一个人在家寂寞、抑郁。还好它现在渐渐习惯了家里的一切,也能自得其乐。 我不知道我能养夏CC多久,但我明白只要它在我身边,我就会一直照顾它,喂饱它,永远不嫌弃它。 它不是一只猫,它是陪伴我的暖心宝。 有时坚强徒有虚名 最近睡觉噩梦不断,忽而是从前的往事,忽而是日后的生活,只是被饰演成血腥的悬疑剧,一个晚上能从噩梦里惊醒三四次。这两天在淘宝上找夜.99lib?灯。晚上开灯睡,会睡不着,关灯睡,就会不停地做噩梦。所以我打算买个香薰灯什么的。 已经有很长时间没写稿了。那天我和天若谈起以后的计划, 56e0." >因为我已经漂泊很久了,也过够了糟糕的生活,想要制订一个有条不紊的计划。或许青春不再,或许疲累不堪,不管怎样,我无法压制心底的那一点惶恐。所以,我说起日后的计划,很少去正视内心深处的东西。天若问我,你是讨厌这个圈子,或是讨厌身边的环境,我竟答不出话。我并不讨厌这个能够让我谋生的圈子,而后者也并未到达让我厌恶的地步。 最后得出结论,或许我只是被周而复始的生活麻痹了。 不过我也早就明白,每一份工作都是朝九晚五,就像每一段感情,朝夕相处,或,朝秦暮楚。 我不喜欢的大概只是阿谀奉承、尔虞我诈的职场。虽然它不像战场一样步步惊心,但做任何事也势必不敢掉以轻心。很多事即使你不担心自己会做错,但总会在与人的对比中找到错。 以前一个好朋友说,我觉得你很聪明,保持一颗纯净的心,并没有被周围的环境所洗涤。 我不知道怎么告诉她?,其实我并不是聪明。如果可以,我也想随波逐流,长袖善舞。只是我没那能耐而已。 以前我也曾忐忑不安,也曾试图去学好听点叫八面玲珑,难听点说表里不一。 4f46." >但《夜宴》里的一句话安慰了我:百般算计不如一颗单纯的心。再加上自己的智商始终达不到那种人前人话,鬼前鬼话的境界,遂放弃。 不过相比这种人际关系,我更烦恼的是该如何写字。 我经常标榜自己只写回忆。如果有一天,连回忆也变得零星,我该写什么?我不想说面对杂志,我空白了一个多月,而这一个月来,我按时上班下班,逛街,吃饭,生活过得无忧无虑。虽然偶尔会觉得空虚,写不出任何字,但那也只是一闪而过的情绪。岁月静好的现状,一直是我写作的忌讳。 对很多人来说,看动漫、电影,或是望着天花板都能编出一个故事来。对我却是比登天还难。这么几年的我手写我心已成习惯。但几年的肆意挖掘,我现在更像一个空心人。体内可能还残留一些记忆的残渣,只是胃空虚得已经吐不出任何东西。 我需要一个环境。 成年后,我已经缺少事无巨细去回忆的勇气了。总觉得走的路太崎岖,如能忘记,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只是现在,我大概要去寻找点回忆。 袅袅推荐我的新书时曾写给我一段话,她说幸福的人要学会活在当下。我想或许那时我博客上对半的回忆让她想对我解释幸福的样子。所以,后来博客我便分了两类,一类叫爱喜,一类叫茶花。前者是当下,后者是过往。 爱喜越来越多,茶花渐渐被遗忘。我也曾.以为,茶花不过是过往,早晚会消失。 可是后来我才发现,他们在每个下沉的月色里,争先恐后地涌出来,警告我,他们始终存在,始终被铭记。 自言自语了这么多,大抵是无人能懂。 没什么,我只是想找支茶花烟而已。 可是谁知道,时光不愿意 编辑找我写互动,关于梦想的内容。 这几天心情不好,身体也同样,整个人低沉得仿佛深陷在沼泽地里一样。百般思考后,脑袋仍是一片空白,信手写出来的,却是这几句—梦想这个词曾是我的信仰。我曾为了这两个字放弃感情、安稳和>..青春。现在回想起来,它简直就是一场噩梦。 看完,自己都失笑了。什么时候开始,我竟然变得这么不快乐,连曾经兢兢业业追求的梦想,也被我怀疑。 童年时,我们总渴望长大,渴望去看外边的世界。长大后,我们经历了外边的风声鹤唳后,又会怀念幼时的温暖和被保护。 我曾无数次想过,时光会不会倒流。 假如时光倒流,我会坐在妈妈身旁陪她说话,而不是到处疯玩;我会耐心地听爸爸讲完他想说的话,而不是顶嘴。我不会因为一件微乎其微的事,伤害最好的朋友。我要好好安心念书,如爸妈所愿,考上理想的大学。我会大声地哭大声地笑,对曾经的离经叛道说拜拜,.做一个温顺的女孩,与世界和平相处。 是的,我愿意向我曾经的叛逆无条件投降,向历经的神奇时光妥协。 可是,谁知道,时光不愿意。 我依旧是面容疲惫的女孩,朝九晚五,朝三暮四,花天酒地。 清澈的年华一去不复返。 我想像祥林嫂一样对你们絮叨,不管生活怎样,一定要保持自己身心快乐。 但是,我知道,快乐这个词泛滥得如同圣诞夜后廉价的玫瑰花,不亲身体会,是永远不会明白的。 亦舒写过,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就要很多很多的钱,再没有的话,有健康也是好的。 对青春韶华还在的你们,我想这样告诉你们,要给父母很多很多的快乐,如果没有,那就让自己快乐,再没有的话,有健康也好。而所谓的爱,在亲情和快乐面前,只是其次。 只是,年轻的我们身体里流淌着一种叫孤勇的东西,连自爱都不太懂得,但当社会将我们身上的棱角磨平时,我们就会发现,勇气没了,只剩孤独。 这时,不.管说什么、做什么,都颓废得仿佛能看到长久以后的生活。 于是,开始注重身边留着的有什么,亲情?友情?什么最重要,快乐?亲人环绕? 只是那时,便只有自己知道。 自古人生七大恨,一恨年华早逝,二恨光阴难返,三恨世事无常,四恨人心莫测,五恨生无可恋,六恨死亦难安,七恨天地不仁。 如今,我只恨年华早逝,光阴难返。 叹息。 明年今日一切都改变 夏CC长大变胖了,我变胖变沧桑了。 在收拾衣柜的时候,翻到好多未穿过的衣服,有的连标签都没拆。看着五颜六色、色彩浓烈的衣服,不知道是不是过完年后会暂别长沙一段时间,突然生出淡淡的离愁。 或者说,因为太多年的马不停蹄,突然休息下来,最近经常会被忧愁和迷茫的情绪淹没。 从2007年5月至今,我在这座城市看了四年雪了,其间夹杂着一场盛大的冰灾。 还有一周左右就要回家了,第五 5e74." >年的雪迟迟没有来。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看到。? 其实只是暂别长沙一段,内心却不知为何会产生“我还会回来这座城市吗”的莫名疑问。 这五年来,我一直把长沙当成我的第二个故乡,我虽在其他几座城市都小住过,但长沙对我来说是不一样的。因为我在这里实现了年少的梦想,找到了予以安稳的爱人,获得了丰盛的内心。虽然偶有失望,但心中仍存有未崩坏的地方。收拾东西时,仍略有感伤,因为在这座城市五年,原以为要带走的东西有很多,直到收拾时才发现,与从其他城市离开一样,能带走的不过是衣柜里的几件衣服,和银行卡上微薄的数字。 这个微薄的数字让我有一瞬的恍惚,很多人都问过我明年的打算与计划,也有很多人以为我拿了一大笔钱所以姿态潇洒,其实都不是。我骄傲跟随的是内心的决定,从未考虑过物质上是否丰足。 算下来,五年来,在这座城市虚掷了六七十万,最后却未置办过一处房产,无任何存款,唯有一辆车供我云游四方。 虽然会有一丝遗憾,却也坦然。 我本来属于及时行乐,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 就算未来的生活没有考虑好,但总不会饿死。富有富的过法,穷也有穷的过法。最富时无非拿一个月的工资买一双靴子,而最穷时,住过十几平方米的破旧房子,江城火炉般的夏天,连一台小小的电风扇都没有,每天晚上冲一个冷水澡立刻躺下睡觉,睡不着也强迫自己拼命睡,因为睡着了就不知道热了。还好自小到大,衣食无忧过,也艰辛漂泊过,失去过,得到过,练就了一颗宠辱不惊的心。 为什么不怕前行,为什么不怕身无分文地前行。 如果你这么问我,或许我会很傻地回答你,因为我一直觉得我是个还不坏的人,命运也不会待我太坏。因为我一直觉得勇敢的人会实现自己的梦想,所以我从未觉得这个世上有什么是自己做不到得不到的。 今年一整年,写过的文字屈指可数,给读者的交代始终空白。谁都可以看出照片中我的疲累。 这些疲累,并不仅仅来源于生活,还有心理。而我也不愿意写滥竽充数的文字,所以意气用事坚持到现在。真的很抱歉。 我一直藏书网把农历的过年当成一年的结束,这或许是今年的最后一篇日志,因为还未见到那群肝胆相照的好友,还没自由地飞上蓝天,所以此刻坐在电脑前夜依旧丛生出密密的无力感以及要离开这座城市的感伤。 而明年今日,我相信,一切都将改变。 我欲逆风而行。你,还会不会继续爱我? 向光而行,因爱而生 确定辞掉这份工作那天,我在周大福的柜台看中一条很细的南瓜马车项链,粉色的芙蓉石闪着诱惑的光芒,我毫不犹豫地把它买了下来。 不跟任何人伸手要钱,毫不犹豫买下自己喜欢的东西,这是多年前我认为最幸福的一件事。 所以自从踏入这个社会,我兢兢业业地营建着自己的生活。在职场里做事,从不为自己留一丝后路,因为留有后路,人不会决绝果断,不会全力以赴。生活里,我拿着在职场获得的回报善待自己,甚至从起初工作拿微薄薪水时,我都没委屈过自己。我在这座城市这么几年,坐公交车的次数,一只手数得过来。因为我坚定地认为,女孩子如果不宠爱自己,就不要指望有宠爱。我过得像一个自给自足的游牧人。我得意自己的坚强,得意自己对自己的狠、在职场的拼。 可是直到突然某一天,我疲累了。 就像我在苏冽番外里写的,年轻时,野心和权力控制着视野?,直到得到时,才会突然怀念起自己曾经有过的纯真和英勇。 特别是,这些是建立在失去的基础上时。 说实话,这些年,我一直在禁锢自己。 因为在那一年,我选择梦想的同时,选择的也是失去一个人。而那个人,对我很重要。 在无数夜晚降临的悲伤里,我一遍一遍掐着自己的手臂告诉自己,你做的选择,是最好的选择。因为放弃了他,所以你必须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并且要成功,否则你什么都失去了,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所以,工作的前几年,我很拼命,甚至在那时,因为悲痛,难眠,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边工作,边写了自己的第一本书。 那时,我像一个钢铁人一样活着,我没告诉过任何人,我在拼命的背后,其实还有害怕。因为我真的害怕,我的选择是错误的,所以我不断地向自己证明,你的选择并没有错。 你放弃这个人,依旧可以过得很好,你放弃了他给你的锦衣玉食,却能让自己衣食无忧。你的选择是对的,对的,这是什么都改变不了的。 至于为什么获得后依旧会难过,为什么得到那么多却始终无法快乐,又为什么能够彻夜难眠第二天却依旧精神奕奕,我都不再去深究。 浑噩地又过了两年,停了自己写的第二本书,花钱如流水,买能够取悦自己的东西,即使是一秒钟的慰藉。在很多个夜晚拼命吃东西,然后看着天亮沉沉睡去。 说实话,那段时间,甚至写仅剩在杂志上的专栏,我都力不从心。 因为有很多话,我无法说出口,无法展示给每一个人看。因为那些话可能多少会影响我的工作,影响我团队的情绪。 所以我越来越沉默,就连生活中,都甚少说话。我身边有了新爱人,然我总觉得他无法走进我心底,我们就算每天形影不离,我也不对他谈心事。 我对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大概就是,你不懂。当然,在后面这两年,我并不是因为心里还惦记着曾经失去的人,才会对爱使不上力。而是,前几年的痛太清晰,导致后面忽然丧失了力气,整个人也因为赚取了一些浮躁的东西而疲惫。 我终于厌倦了自我惩罚的禁锢,我想解脱自己。 可是到这时,我突然不知道何为解脱。孤立无援,却不祈求任何援手。 我把自己的心变得冷、硬,对自己都不留任何余地。 在印厂里签《笑忘书》回去的那个晚上我没有直接回家,而是一个人坐在车里哭了很久。不为任何原因,也没想任何人,只是像一个精神病一样,突然觉得自己太辛苦,觉得好像要撑不下去了,觉得天都塌了下来却不知道怎么办。可,其实,那天并没有发生任何事,我的工作还在,我的生活依旧无忧,我喜欢的人依旧对我妥帖。 这几年来,朋友断续同我说过,其实你可以去看心理医生。他们说完后,又怕我觉得难受,再补充说,只是可以开导下你,心情变好。 虽然我翻白眼回应,但其实我自己明白,我的心是一定患了病的。 一个正常人,怎会对周遭一切毫无喜怒哀恸?我甚至不记得有多久没有听到过自己内心的声音。 可我亦清楚地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病。隐忍和规律或许终究不适合我。即便我在这里混得风生水起,可我自己亦明白,我并不是一个按理出牌的人,规律的工作并无法限藏书网制我。有位领导与我交谈时曾说,你是一个很有性格很仗义的女孩,我知道你的随意,或许连你的父母都无法管辖,我也无法管你。其实这几年来,我在公司看似生活得惬意,但我并不是一个好员工,我屡次违纪,仗着大家对我的容忍肆无忌惮。而因为吃过一些亏便改变成隐忍性格,使我在面对一些背叛时也只能一笑了之,从此置之不理。虽然我并不痛快,但我已经不能像多年前一样力斥到底,因为,圈子有圈子的规则。他们都说我度量大,不爱计较,但其实所有的难过和委屈都是打落牙齿和血吞。 当一个人走进死角时,没有人能够拯救她,唯有自救。 我喜欢每一个童话,却并不相信。我知道这个现实里,没有任何一个王子带你逃离。 所以在本命年即将结束时,我选择,诚实地面对自己。 我已经脱离了最初选择梦想的初衷,我也不想继续碌碌无为地罩着梦想的名头去做一些背道而驰的事。 工作与写字的齐头并进,也挖空了我并不多的知识,我必须重新为自己充电。 好友说,这世上也只有你一个人这么傻,放弃可观的薪水,放弃自己几年的心血从头再来。 不知道你们信不信,在这个决定终于被实现时,我特想冲到这座城市最高的楼顶,然后放声嘶吼。 因为我特感激,进入社会的这几年,我被改变了许多许多,唯独没有改变的是胆量。 我还拥有点胆量,这点胆量,让我敢于在大家惊叹的眼神里,放弃别人羡慕的工作。 不管以后的路还有多少辛苦,但此刻,这个选择让我觉得,原来我身上还存在着血性这个玩意儿。这是让我最快乐的事儿。 而且那份快乐是我过去二十多年来不曾有过的感动和自由,是真心地获得了自由。 念书时,每年寒暑假也会被父亲利用起来补课,工作后,从未停歇过一天,就连从一份工作换到另外一份工作,都不愿意休息,立刻马不停蹄地赶赴。像一个劳碌命。 不过最重要的是,我终于诚实地面对了自己。 我可以放下曾经的那段悲伤,放下曾因为惶恐失去而做出的拼死努力,不为任何人不为任何眼光而活着了。 我突然又开始像以前一样喜欢自己,喜欢自己没有被这社会改变,喜欢自己没有选择随波逐流。 喜欢自己,依旧那么勇敢,依旧敢于放弃。 我不知道这个选择对或不对,但我像多年前一样坚信,凡是做出的选择,就是最好的选择。 我要去做自己喜欢的事了,我要去曾答应自己的地方了,我要去爱我的爱人了。 前方或许还有苦楚和黑暗,但我的心是光明的火热的无所畏惧的。 前行万岁。 最后一片乌云过境 我开始很少做梦,在我暂别星城之后。 但是我眼前总会出现一场幻觉,大雨侵袭过后的海边,乌云消散,阳光如赤金般穿透而来。一瞬间,天地清晰?.,海天湛蓝。 那是两年前我偷得浮生半日闲,去海边看到的景象,如今想来甚是模糊,只记得那时的疲惫不堪和想飞往自由却被尘世琐碎束缚的心脏。 如今翻起那段时间的照片也能看到自己脸上挂着劳碌的黑眼圈。 父亲说,我告诉他我要告别朝九晚五的生活后,他特别担心我,深夜还曾做过一个梦,梦里的我对他说我太累了,于是他就突然觉得很难过。 在我懂事之后,父亲成了一个不苟言笑的男子。从我十几岁扬言要闯荡,他给了我两千块钱后,再也未曾给过我任何物质上的支持。 并不是他不愿意,而是我拒绝。我想自己长大了,离家了,既然要闯荡,就不应该再依赖父母。 所以,此后几年,我曾欠银行一笔对那时贫困的我来说的巨款,却从未开口跟他要一分一厘。 父亲说,他最能明白自己女儿现在过得还不错的背后吃过多少苦,所以他说那晚他做了那样的梦后特别难过。他说他考虑了很久,我自离开他后独自一人闯了这么多年,如今也以绵薄之力给予他后半辈子的稳妥。他觉得我确实需要休息休息了。 他说这话时,我差点儿泪崩,在外的孤独和怨怼立刻消弭在了他纯粹的话语里。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生来便是一个使命感特别重的人,我经常为自己加上许多枷锁。 总以为自己爱流离转徙,所以从未想静好安居;总以为自己百炼成钢,所以横冲直撞;总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受伤,所以头破血流也假装铁骨铮铮。 父亲说,他其实并不需要我赚很多很多的钱,他只希望我过得幸福点。 他与所有父母一样,只希望自己的女儿少一些漂泊,多一些长乐。 所以回家之后,他每天会让母亲换着花样烧饭给我吃。他没有问我任何与未来有关的打算,虽然在与母亲闲谈时,从不喜欢挂心事的母亲说她和父亲都担心我的以后。 我说,我的以后必定会幸福很长,悲伤很短。 我和闺密每天在我们熟悉的小城吆五喝六,过着白.99lib?开水般却因为有彼此而活色生香的日子。 我们穿过小城的所有街道,走过共同哭泣的地方,看过为了躲票翻墙而入的公园,采了枝头一朵丁香。 我渐渐已经很少想起从前那些暗无天日、碌碌无为的时光。格子间的繁忙也离我路远迢迢,每次我打开Q看到同事们在群里面依旧忙得想吊死在公司门口藏书网,我在院子里的摇椅上看着书抱着猫,回忆那段最美的与他们并肩作战的时光。 父亲曾说我是一个非常幸运的人。自小到大我都活在宠爱里,家庭和睦,朋友维护,同事迁就,上司关照,就连这样懒惰地写书,都得到大家的青睐。 但我亦明白,人不能永远依靠运气生活。所以在享受恣意畅快的时光里,我也曾提心吊胆地计划未来。 从我放弃如鱼得水的那份工作起,我便知道自己要开始另外一段步步为营、从零做起的搏杀生活。 我曾说自己不会写很多很多部书,但每一部我都会汲取我生活里的最真实、最动人。 虽然我现在有些无所事事,还在看云看光,庭前听风观月,可是未来对我来说充斥着无限的希望。 我很喜欢《圣经》里的一句话:我又看见一个新天新地,因为先前的天地已经过去了,海也不再有了。 我曾把它写在我的书里,写给我最爱的女孩。 而如今,我终于把它实现在我的生活里。 乌云终于过境,乌云终究过境,而我,又看到了一片新天新地。 几多变幻也请记得来时路 写完长篇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写不出一篇短篇。 有天晚上为了写一个稿子,坐到凌晨四点,都写不出一个字。但是想起答应过编辑第二天要交,所以,定了六点的闹钟,准备小睡一会儿。 以前疲累,我经常睡着睡着便睡过去。可是那天早上六点,闹钟一响,我就猛地坐起了身,跟有神灵召唤着我似的。打开笔记本,眼睛一片干涩。并不是因为疲惫,那一刻,不知道为何,我特别的清醒,清醒到我望着窗帘处影影绰绰的屋外的光亮,想起了很多很多事。 我记得第一次到长沙遇到的女孩,她是《花火》的编辑,身边总跟着一个校草般的男孩,可是她不喜欢他。如今她已为人妇。 第一次买到无座的车票,以至于为了回家,在火车上站了十二个小时。到家时一个网上的姐姐去接我,然后带我去麦当劳,因为疲倦她去买吃的给我时,我竟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她没有惊醒我,一直坐在我对面等我醒来。如今,我在飞机上想起久未联系的她,突然有些伤感。 第一次上论坛,一群瞎贫的寂寞的同龄男孩女孩天南海北地乱侃,写信,电话,成为彼此的寄托。每天为了那么一点欢乐时光,逃课上网。如今,抱着自己的笔记本,看着花花绿绿的论坛,却没有再登录一个。 第一次网恋,他说我要和你戴情侣表,你要来四川看我,我把你的照片放在书架上,我要和你肩并肩坐在阁楼上看月亮。如今,早已失去了联络,如果不是惊天动地的汶川地震,或许我不会再想起他。 第一次谈恋爱,和男孩竟然没牵过手。如今,我和男孩早已做了烂熟的朋友,男孩开玩笑,什么时候把这牵手仪式给补上。 第一次在一个小旅馆,跟人大打出手,对方是个中年妇女,第一个爱的人维护着我,叫来的人差点儿把小旅馆拆掉。如今,我早已沉着,不会再与人针锋相对。 第一次进看守所,义薄云天,响当当的友情宣誓。如今,出点什么事,打个电话都找不到人,因为大家早已不在同一座城市,即便想保护,也无可奈何。 第一次进审讯室,窗外你哭红的眼。如今,我们握着手在一起。 人经常低估自己的记忆,就像我一样。 这些曾经历的事,我以为藏书网早已忘了,却不过是被尘封在了记忆里。在清晨六点钟,如数想起。 我曾以为,回忆是一杯残羹冷炙,不到衣不遮体、食不果腹之时,不会明白那份残存的温暖。可是现在,我想回忆它也是一个信念,时刻提醒着你,那些受尽风吹雨打所走过的来时路,要你继续走下去,不抛弃,不放弃。 窗帘外微弱的亮光依旧带着清晨的沉静。我突然有些鼻酸。 最后轻轻躺下,安睡。 天亮时,我如往日般起床刷牙吃早饭,然后坐在电脑前写了一个沉寂在回忆里多年的故事—《暗藏书网地里的病孩子》,交给了编辑。 我听的那些情歌都老了 我最近很忙,要把两年前就报考的驾照考.完,要学吉他,要跑建材市场,要装修房子。有时候我恨不得一天有四十八个小时。 编辑告诉我“妖孽”连载要结束了,我才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前段时间才修订完“妖孽”,所以它上市时,大概已到五月。把“妖孽”修订完后,我就把它放在了一个文件夹里再没打开过。 就像当初写完“后来”一样,只不过那时不打开“后来”,是怕看到林洛施和陆齐铭错过的爱情和青春。而现在不打开“妖孽”,是怕看到陆尘埃惨痛的爱情。当她隔了三年才发现,早在三年前自己竟然就被魏星沉放弃,那种感觉,抽筋剔骨般疼。 我写书很慢,特别是这本“妖孽”,磨得让所有人都失去了耐心。 甚至,我对自己也非常失望,一度想放弃。 但我一路走来,深刻地明白一个道理:你放弃的,都是你以后过不去的坎儿。 我不能让自己的未来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再大的困难我都要一路水蹚过藏书网去。所以,写“妖孽”的历程有多辛苦,无法言说。但我亦明白,多一点辛苦,便会换来多一点收获。没什么可抱怨的。 修订完“妖孽”最后的那个早上,我想翻几首歌来听。 突然发现,曾经那些唱情歌的歌手都结婚了。 梁静茹、刘若英、王菲、莫文蔚。我朝音乐夹里拼命添加她们的老歌。 《一夜长大》《我等你》《暗涌》《北极光》。仿佛这样就可以回到一个时代,她们唱情歌的时代,我听情歌的时代。我善于用文字和歌曲记录时光。我看一段自己写过的字,或者听一首曾经听过的歌,就会非常清晰地想起曾经匆匆而过的那段时光。 但想了想,又删掉了。回忆和痛苦都不能太过于沉溺。 我翻看自己的记事簿上,发现我曾经立下的豪言壮志还有许多没来得及做。 就像我最近要焦头烂额考的驾照,其实早在一年前就应该考完,但因为自己的拖延症,现在还没拿到驾照。 朋友说我最近改变很多。以前虽然有许多正能量,但偶尔还是会被伤感附身。现在整个人突然变成一个积极向上的好青年,连伤感的时间都少了。 其实我只是突然发现自己还有很多事情没做,没有时间再伤 611f." >感。 前段时间,我碰到一个朋友,他躲避驾照考试,却因祸得福,躲过了一桩车祸。 因为考试当天,他本身要坐的那辆教练车,被大卡车追尾,后排座位三个去考试的成员,当场死亡。如果他考试,那个死亡的位置,就是他的。 两年前,他经历一场大火,新装修完的家,一夜焚烧,他被送往医院,包扎得像个木乃伊,直到现在手上都是焚烧的痕迹。 灾难发生得总是猝不及防。 所以那段时间,我常常扪心自问,假设有一天你不在人世了,你最遗憾的是什么? 而我最遗憾的是,还有许多梦想未完成。 我们用太多的时间听伤感的歌,看孤独的文字。 总以为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卓尔不群,其实我们大部分人家庭美满,不愁吃穿。从没经历过大灾大难,生离死别。大多痛苦来源于失恋、不被家人理解、和朋友反目、领导不喜欢自己这些事上。充沛的青春,用大把的时间为赋新词强说愁。 可是青春过了,唱情歌的歌手都结婚了,听过的情歌都老了。 你虚掷光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你要为生活负责了,当你被生活捉弄得焦头烂额,自顾不暇之际,你还会有时间听情歌吗? 我愿化作长风 闲来和bbr>.爸妈去KTV唱歌,喊上了五姨和她家的女儿叙叙。 叙叙表妹现在二十岁,高中辍学,有一个固定男友。 去年她和男友去新疆发展,大概那边天天吃肉伙食好,所以工作成果没收获什么,叙叙倒是整个人圆润不少,被我们几个表兄妹轮番打击。 不过幸好叙叙自小肤白且嫩,胖起来也没那么不堪。 今年叙叙一直待在家里,长辈在唱歌时,我问叙叙找到工作没。 叙叙说找到了,帮人卖奶粉。 我意外,你妈不是让你去学美甲吗? 五姨时髦赶时代,穿衣打扮方面,叙叙向来不如自己妈妈。所以年前五姨跟我说,我们这个小城市里美甲还挺流行,店面不多利润大,而且小姑娘有个自己的手艺是最好的。我也非常赞同。 叙叙说,学美甲没前途,我最近几天看了看,我们这里四五家美甲店,只有两家赚钱且客流量大,难道我以后要开个籍籍无名的美甲店? 我问,其他几家虽然客流量没那么大,但他.99lib?们饿死了吗,关店了吗?都不愿意努力了吗? 叙叙垂下眼睛,不敢直视我,弱弱道,反正学美甲没前途。 那做什么有前途,卖奶粉有前途吗?别人可以随意把你辞退,你有个特长总是好的。开始我还打算循循善诱,但叙叙仰起脸,一脸心虚干笑地打断我,说实话,我觉得,现在学什么都没前途。 我立刻被叙叙的懒散气到,毫不留情地打击她道,因为你什么都不会,才觉得做什么都没前途。 叙叙不在乎道,姐,我和你不一样,我找份工作混日子就行,我胸无大志的,我觉得这样过也挺自在。 我看着叙叙,突然想起富翁跟渔夫的故事。 一富翁在沙滩散步,看到一个渔夫在晒太阳,责备他说,大好时光,怎么不多打点鱼? 渔夫奇怪,打那么多鱼干吗?富翁说,卖钱啊。 渔夫再反问,卖钱干吗?富翁说,赚钱,雇帮手,打更多的鱼,赚更多的钱,然后买船,做捕捞公司,投资水产,再用圈来的钱把公司上市。 然后呢?渔夫问。 然后成为一个亿万富翁啊。富翁说,就能像我这样,有自由,有快乐,悠闲地在这片美丽的海滩上散步。 渔夫说,我现在不正快乐地躺在沙滩上吗? 我知道,人各有志,我不该勉强叙叙去争去抢去奔波。 她只想做好一个小渔夫。渔夫和富翁的目标看似一样,渔夫的获得却简单快乐许多,富翁仿佛要经过厮杀争夺才能获得片刻静谧时光。 可他们的经历不同。 如果人生是一场摆渡,渔夫不过是从平静的湖端划到另外一端。 而富翁,他是在大海里航行,有风平浪静,波澜万千,亦有巨浪滔天,风口浪尖。他得依靠自己的智慧和毅力,才能勇往直前。虽然前行的过程里有苦有累,但正因为体会过眼泪的辛酸,才明白微笑的坚强。他有过最深刻的失意,才获得风光无限的得意。日升月落,潮涨潮降,才是大自然的定律。 不然就像网上流传的那句话,生活像张心电图,一帆风顺你就挂了。 我曾看过一个寓言是这样说的,一员工在公司干了三十年,每天做着同样的工作,每个月领着同样的薪水。一天他愤愤不平地要求老板加薪,他说,毕竟我有三十年的工作经验。老板却对他说,你只是一个经验用了三十年而已。 同样,生命也并不是一天天重蹈覆辙。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有梦想的人,才知人间的繁华与荒芜。 我愿化作长风,丈量每一寸土地,看尽每一场悲欢,不枉此生。 流浪,你好吗? 我的博客里经常出现不同男生的名字,很多人曾问我,为什么生命里会有那么多男生? 其实我一点儿都不花心,更多的,我与他们之间,不是爱情,而是友情。比如你,流浪。 我知道,想念的习惯不好,可是我还是经常想起你。我认识你时,你就叫流浪。那时,我偶然仓促地闯入一个作者的论坛,你是那里的管理员。其实,这个作者的作品我一点都不熟悉,甚至没有看过,可是论坛人气旺,所以并不妨碍我与你们在论坛里热火朝天地瞎侃、灌水。 那时,我有个“很叼”的名字,叫“蓝狐狸的蓝指甲”,你说,我是叫你蓝狐狸还是蓝指甲。我说,叫我蓝就可以。 现在回头去看这个矫情的回答,我想扇自己几巴掌。 可是,那时一点都不觉得过分。年轻时的多愁善感与矫揉造作,其实是带着纯真与美好的。就像那时你最喜欢说我,绝世独立。这四个字,倾国倾城的美丽,你却轻易赠予了我。 那时我喜欢在论坛写字,你说,蓝,你的字写得真漂亮,有些短小的话,总像小拳头一样撞击进人心里。 你还问我为什么喜欢写字? 然后我不知天高地厚地告诉你,因为我想成为一个作家。 其实我这么说完全是因为我那时游手好闲,逃课早恋。我凭借那些男孩带给我的欢乐和忧伤,写一些随意的小文字,就自以为是地以为,可以成为一个作家,从此不用上学念书。 这样的话,当时即便我自己,都不免觉得天真可笑。 但是你当了真,你说,等你出了书,我一定要为你做一个论坛。 那时,你是一名计算机系的大一学生,我是一个桀骜贪玩的高二女孩。我连一个文字都不曾发表过,却妄想做一个作家,只因为那时我偏科特别严重,语文习题部分考过满分,数学却考了单数分。 人都擅长发酵自己的强项,而忽视自己的弱项。我也不例外。加上那时对写作这个职业充满了幻想和好感,所以高考后我一心朝这条路走了下去。 我已经很久没有泡过那个作者的论坛了,因为长大以及随之而来的生活圈的变化,同时大家也都经历了现实的残酷与磨砺,渐渐不再爱风花雪月的矫情,不再会像从前那样,没日没夜地闲聊,彼此安慰、彼此温暖了。 慢慢的论坛冷清了,大家也就散了。到最后连打开论坛的地址,都变成了,此网页无法显示。 人走茶凉。这是我最不喜欢的一个成语,大多,都是因为这个论坛的事。 而你,起初我们在QQ上断断续续地联系,当论坛没了时,我曾在QQ上叫你问你原因,你的头像一直暗淡,再也未亮。后来我的QQ也丢失了,换了新的QQ。 这些年,我开始专心写字,陆陆续续发表了一些作品。 渐渐地,我也拥有了喜欢我的读者,面对他们如潮水的喜欢,我有点惶恐。 我曾经叛逆张扬,可是对别人的喜欢,我却不善言辞,这也是为什么,我的每段爱情,都以悲剧收尾。 2010年,我还出了我的第一本书。在这个春暖花开的季节,我突然想起你曾经许我的朗朗诺言,你说,蓝,等你出了书,我一定要为你做一个论坛。 流浪,你还记得吗? 我们失去联系后,我曾跟我们在论坛一起玩的朋友打听过你的下落。 他们说,你最后一次在网上露面,是说你要去另外一座城市的大学追回你心爱的姑娘。 自此,QQ便暗淡,论坛过了段时间也关闭,你的博客也停止了更新。总之,与你有关的一切消息,都戛然而止。 这个世界上,什么才会令一个人悄无声息地消失?我曾在午夜逛其他论坛时这样发帖问过,而大家给了我一个共同的答案便是死亡。 流浪,你行踪不明,可是我依旧不愿意把这两个字贴在你身上,我知道,你只 662f." >是去找寻你心爱的姑娘了。99lib? 流浪,你还记得我吗?我是蓝。 我写了书,还有一个叫Fox的男孩在2009年12月12日这天送了我一个论坛。 有好多次,我都企图开口问他,你,是流浪吗? 可是我也明白,他不是。因为认识你时,我叫蓝。认识他时,我叫夏七夕。 亲爱的永远亲爱 你曾对我说,人生有很多无奈、聚散、别离。 那一刻,我们坐在绍兴的一家咖啡厅,我望着咖啡厅外昏黄的灯光,突然99lib?特别伤感。 这是我们分开三年后,我第一次来你的城市看你。瘦得跟竹竿似的你,已经怀着六个月的宝宝,穿衣却看不出丝毫痕迹。你太瘦了,瘦得让人怀疑你是否能把宝宝顺利生下来。 你却说医生检查说宝宝特别正常,且比那些比你丰腴的孕妇的宝宝还重。 我看着说话时神色安然幸福的你,突然问,真的再也不回长沙了吗? 你看看我,又看看窗外,微笑问我,妹妹,你说我还会回去吗? 你十九岁时深爱过的那个子 5f1f." >弟男友也曾问过你相同的话,你真的再也不回来了吗?他说,如果你再不回来,我可能就等不到你了。 你说,我已经选择了和别人开始的人生,然后他便低低地哭了,挂了电话。 听到这段话我有些潸然,你生于浙江,年轻时去长沙闯荡。我记得第一年你刚到长沙时,我去看你,那也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第一次见面我便知道,你绝非99lib.池中物。你瘦弱,眼神却充满力量;你一无所有,浑身却携带着风雨欲来的凛冽气势。 此后这些年,我都没再见过像你这样的女生。 所以后来在长沙的几年,你一个十九岁的异乡女孩,从编辑到主编,再到总编,后来自己开公司,降服一个子弟男友,风生水起地融入这座城市,我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你身后充满了非议和诽谤,你却像登上王座的女王,毫不在乎,烟视媚行地生活着。 我十九岁辍学,来到长沙,进你进过的公司,曾带你的上司成了我的上司,她说你和你姐姐真像啊。 因为我们的性格里都覆盖着天然的强大和决绝。 那时你开着公司,却总会抽出时间带我熟悉长沙的街道、饭店、咖啡厅、商场。 那时我们经常坐在侯家塘的咖啡厅秉烛夜谈。有时你和子弟男友也会带我和一群子弟吃饭,我喊他姐夫。 子弟姐夫的行事做派也真的很子弟,吃喝玩乐,在长沙城腐败。又因长相优异,所以身边也不乏女子。 但他对你极好。我曾见你坐在五米开外朝他脑袋上砸手机,那么远的距离,手机准确无误地砸上他的脑袋,是个人都会疼。 我以为他会震怒,毕竟在家里是没受过任何委屈的少爷,他却非常殷勤地捡起手机,揉着脑袋蹲在你面前装可怜。 他不是不孤高骄傲,对待其他女生,他也是冷眼斜睨。唯独你,像是他命中的劫难,无路可逃,俯首称臣。 我一直觉得你是我见过最本事滔天的女子,高调张扬地将生活玩弄股掌,是那种真正不畏惧任何失去的人。 你可以热烈而来,亦可以弃城而去。 你离开子弟男友那年,我们也正在闹别扭,所以我连你离开长沙>..都不知道。 后来断断续续才从别人嘴里听说,听说你的消息那天,我特别?99lib.心酸。我们年轻时,曾约定过相亲相爱。 我和你在一座城市,你一直像一棵大树一样坚定地站在我身旁。 而你,最伤心的时候,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却像一个小孩子在和你闹别扭。当重要的人消失时,你才知道她最重要。 我联系你,你的QQ断了,你的手机也换号了。有时人世间的关系真的很单薄,手机换了,QQ断了,我们便真的再也找不到那个人了。 我很怕很怕真的再也见不到你了。所以,三年之后,当我听到你打来的电话时,才会那么欣喜若狂。 重逢的我们了解了彼此这几年的生活,你回到了浙江,你有了新男友,相貌家资亦不在子弟姐夫之下。 可是我总觉得你和过去的你相比少了些什么。直到我再次见到你,才知道,你不再打算飞翔。 说起你离开长沙后有过的那段暗无天日的日子,你一笔带过,我却听得心惊胆寒。 有时候,正因为深爱,才会有伤害。你和子弟姐夫的分别,你闭口不提。你只说他是一个好人,是你年轻时很爱的人。 说起子弟姐夫对你怀有的旧情,你说,你已经不是十八九遇到他时的年龄,你没有办法把那些伤害忽略不计。 我不知道你脸上的云淡风轻,曾遮掩过多少痛楚与心酸。 可我知道,你怀念你在星城拥有过的所有荣辱。我亦知道,从一开始,你便是那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 所以,故事的最后,你扣了子弟姐夫的电话,开始了新天新地。 因为你不惧怕失去,所以你不允许自己回头。 这个行内,依旧有你的传说。你那几年的叱咤风云成了神话,你弃城离开子弟姐夫的故事也成了传闻。 我在这座我们曾充满梦想的城市继续奋斗着、生活着。 一眨眼,我们相识已有八年了。 想起这八年来我们都像身披铁甲的战士,在万丈荆棘中举步维艰地行走。 突然觉得很难过,姐,我们都要幸福。 漫长时光你会伤心痊愈 和闺密A公主在街上巧遇她的前男友。 A公主看到他,拉住他,理直气壮地说,我身上没钱了,给我点钱花。前男友边数钱递给她,边无奈地问,你现在除了跟我要钱,不能说点别的吗? 说什么?说和 4f60." >你谈恋爱?别开玩笑了,你以为我十七岁啊。A公主把钱装口袋里拉着我走了。 我回头看着还站在原地的男生,突然觉得特恍惚。 我第一次见他我们还在念高中,我和A公主初相识,他陪她来见我。 那时大家脸上还一片明媚,他身姿挺拔,年轻英俊,和一米七高长相出众的A公主站一起跟美景似的。吃饭时,他小心翼翼地护着她,给她递纸巾递.水,眉眼里充满了对A公主的纵容。 之后就连上大学他们都珠联璧合,未曾分开,惹人艳羡。 毕业之后,他去当兵。两年,七百多个日夜。我们都以为或许他们会分开。 因为A公主是崇尚自由的射手,生活里充满了艳遇,身边不乏优秀男子的追求。却未想,那两年里,A公主为他写了两年日记,寄给他的信不是按纸张计算而是按本子计算的,一本一本。 A公主说,他在部队里肯定无聊,所以多写点思念给他。暑假寒假一得时间,A公主便跑到重庆去看他。 几千里的距离,一天一夜的奔赴,那时年纪小,生活费并不多,有时为了省钱,甚至不舍得买一张卧铺,端坐二十多个小时。更有甚,某次回城连坐票都没买到,她整整站了一夜。但她从未有过任何怨言。那时她爱他,且,专心致志,从不言悔。 两年后,他从部队归来,没有愧对A公主对他的好。回来的第一件事便是给A公主买下所有她喜欢的东西。就在后来他们分手后,A公主还曾拎着柜子里的白色..大衣说,这件衣服她当时试了试,嫌贵,但他只因为她穿着漂亮,就毫不犹豫地用足以买一平方米房子的价格为她买了这件大衣。 然后他带A公主见了家人,他说他要娶她。 如果故事止于此,多难得的圆满与幸福。 可是,在这一关,他们遭遇了困难,甚至分崩离析。他的父母并不同意他和A公主。 就算A公主去见他父母那天姿态低调,他父亲仍嫌她犀利张扬。总之,他父亲拒绝得铿锵有力,匪夷所思。 那时不过十八九岁,他还不懂得爱,更不懂得珍惜,并未觉得这是一件多严重的事儿。加上,远距离是不停歇的思念,近距离却总有矛盾与争吵。所以,那时他犯了一个很多人年轻时都会犯的错,总觉得之后会有更好的。他如所有的平常男子一样,多了欢聚少了新鲜后,面对一些诱惑总会蠢蠢欲动。在这些诱惑和父母的压力下,他终于选择了妥协和放弃。 A公主和他分手时,哭得撕心裂肺,歇斯底里。后来这几年,我都没见她哭得那么惨烈过。 而他离开A公主后,开始潇洒于各种玩乐场合,没有了女友,他被身边的乱花迷了眼,他闪电恋爱,闪电结束,在每一个女孩身上寻找新鲜感。 我想在与A公主分开后,在经历过所有曾经他觉得诱惑的感情后,他已经明白,其实最初的那个人,就是最好的。 所以他在很多长夜里打电话给A公主。 A公主不明白自己当初品质兼优的爱人怎么成了一个这样庸俗的男子。一边睡在女友身边,一边死乞白赖地企图在前女友身上找精神寄托。 A公主对他的电话挂得很干脆利索,只不过心里依旧会伤感。就像是一直坚信的纯白信仰,忽然坍塌眼前。 这是她用情至深的人,也是伤她最深的人。这段伤害盛大得足以让她之后几年都无法认真地去完成一段恋爱。 所以,分开后的A公主也在各种恋爱里麻木自己。她现在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不要和我谈爱,我只喜欢钱。 其实我们都知道,她并不缺钱,她只是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了,所以以装作势利装作轻浮,当作拒绝任何人靠近的理由。对他也不例外。 A公主说她只想让他害怕,远离她。所以她像一个拜金女一样,只要他联系她,她张口闭口都离不开钱。 但就算如此,他依旧在几年后明白了自己当初的选择多么荒唐。 因为,刚走不远,我看到A公主手机上他发来的短信,他说,我们结婚吧。 A公主冷笑一声关了机,转头云淡风轻地对我说,你说,如果五年前他对我说这句话,该多好。A公主脸上带着嘲讽的微笑,可是我仿佛看到她的心滴下了难过的鲜血。 是的,如果有那么一个人,需要他时他不在,那么漫长时光,伤心痊愈后,他更不用在了。 A公主,请你继续不回头,不回头地走下去。 但是,也请对自己好一点。 千万不要因为一次伤害而放弃盛开。 往南方岁月去,往温暖岁月去 凌晨四点我正在写稿,突然接到好友阑生的短信:When u e Beijing to see me? 我立刻打了电话过去。阑生是一个待人比较疏离的女孩,而且我们平时一年半载难得联系一次。 每次她心情抑郁了都会打电话给我,而凌晨四点这个短信,我想她一定又遭遇了什么事。 果然,她喝了点酒,从电话里传来的声音略带忧伤,却甜美得像一个小女孩。她说,我终于理解你走到衣食无忧这个地步吃了多少苦,因为你走的那些路我都一一走过了。我现在也像你一样,在小北京站稳了脚,不,并不算站稳脚,只是能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可以买,吃的住的都不用操心而已。所以,你一定要来看看我。 很奇怪,我和阑生曾许诺过很多次要去看对方。她在知识文化氛围浓重的小北京,我在娱乐至死的长沙。 我喜欢叫北京小北京,并不是因为它小,而是我觉得这样称呼很亲切。活在中国二十年,我漂泊过南方的很多城市,却一直没有朝北走,所以其实我一直没去过北京,可是大概因为对京味小说的偏好,所以我对北京特别有亲切感。当然一再无法去北京的原因,也因为北京的交通。 我是个坐车晕车只有坐在私家车副驾驶才不晕车的脑门被夹的享乐主义者。所以我无法想象自己活在京城里是什么样子,无法想象每天要在路上花费多少时间,所以毕业后,大多同学去了北京闯荡,我却选择了往南方走。 选择长沙这座不大不小的城市居住,是因为它的娱乐氛围适合我这样随性的人。 阑生却因为她当年选择的专业去了北京,她选的是空乘,当年我奔向南方时,闭着眼睛选了我一辈子都不可能从事的导游。 最后我当然没有从事导游,阑生却意外的也没有进入航空公司。我还记得我刚到长沙时,她曾从北京跑到长沙来面试空姐的场景,那时我们都小,她在我的七楼小屋里说,你说,如果我这轮也被刷下来,以后我该怎么办? 阑生是单亲家庭,平日里全靠妈妈在支撑。所以她比我更没有安全感99lib?,她比我更害怕以后漫长人生不能获得想要的东西。 生活的残酷通常在我们毕业那年便会开始在生命里显山露水。 阑生在长沙那轮,也并未过关。 我不怪社会上对非富即贵之人的关照,但我也深刻明白,阑生并非自身条件不好,她白高瘦,长了一双像猫一样灵静的眼睛,生活里走在街上难免被人多看几眼。但有时候手无寸铁的我们面对现实不得不认。 所以阑生没有成功的那段时间很是低沉。她极少与我联系,我只是零星从QQ签名或空间日志知道她的消息。 她进了一家小公司,从低做起,过得比较拮据。当然那时,我也很贫穷。我们从来不和对方说自己的艰难。 我们经常看时下热播的电视会说一两句,那群人奋斗算什么啊,太不真实了。我们几个的故事应该拍部电视。然后她就会跟我说,快写部剧本拍电视啊。 说完之后我们又会投入到各自的奋斗里去。 昨天,我找到了丢失了六年的QQ号。然后看到里面我高中毕业时写过的一篇做作的文,那篇文里,我曾试图融入我和阑生的原型。 一个向南走的女孩和一个向北走的女孩。当然那时小,只是编造了一个并不够真实看起来却很唯美的爱情故事。 但当我跟阑生讲着电话想起那篇文时却百般感慨。六年前,我们素颜如花,清贫如洗。六年后,我们面容上有岁月的风霜,工作的成就开始能够换来我们物质上的保障。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阑生在电话里说,我总是觉得不快乐。 阑生现在从事红酒直销,早已不是从前那个站在我面前难过地说“如果我三十岁还拿着微薄的工资该怎么办”的无助的女孩了。 她已然成了公司里的一把手,风风火火地在各个城市之间穿梭指导工作。而且还凭着自己的节省,一年前在家乡投资开了一家公司。 我惊讶阑生的魄力,因为在我心里她适合任何艺术类的工作,却完全不适合当一个商人。 但是我亏本了。阑生在电话里苦笑,我现在还欠着一大笔外债,每每想起,我都觉得特别惆怅。我过去两年的辛苦瞬间打了水漂儿。 她说我好羡慕你自由的生活啊。是的,性格恣意的我经过挣扎和狠心在这两年过上了自由撰稿人的生活。虽然昼伏夜出地写书并不轻松,但我觉得心里平静了,这就是最好的生活。 我说,年轻的时候赔得起,当..买个教训吧。她说,从我认识你我就知道你是一个敢想敢做的人,我想像你一样啊。 可是阑生,我觉得你比我强很多很多,在我还是购物狂的时候,你已经去尝试开公司了。 我们都是一般家庭出来的小孩,没有后台没有人脉,只有自己的一腔孤勇。在二十岁出头的年龄,给自己创造了这样的生活,我觉得我们都很优秀。 只有我明白,阑生不管长多大,外表长得多高贵冷艳生人勿进,内心却像孩童。她听了我的话,又开心了起来。开始跟我说她跳槽的事,说她周围认识的朋友,说她错过的客户。 她说,CC,如果你在,你肯定比我更游刃有余,我这份儿工作,需要跟很多非富即贵的人士打交道,可是你知道我的性格,我从来不善与人联系。我多想让你快来,帮我搞定那群人,你与我并肩在这里过得风生水起,我才会得意。 凌晨四点到七点,我们就这样胡侃了三个小时。像我们十六七岁时一样,看着一部小说畅想着未来。 那时我们说我们如果离开家乡一定要一起去同一个城市,然后并肩作战,阑生用她的美貌,我用我的彪悍,在任何一个城市里叱咤风云。 后来一纸志愿将我们南北分离,从此彼此走上了各自的生活轨迹。这是一件很难过的事。 可是六年过去了,时光早已将分离的悲哀磨成了岁月里的尘埃。 眼泪和悲恸,绝望和失望,在我们面前早已不值一提。我们都成为了自己臆想里的女子,昂头骄傲生活在陌生城市,从不打扰,从不依靠。 我们没有一起妖孽横行,我们没有一起风生水起,我们只是在各自的道路所向披靡。 可是这对我来说已经是最幸福的事。因为我们都没有让对方失望,我们都没有被现实击倒。 那时我经常说我喜欢南方,其实只是因为我听说南方四季如春,温暖异常。虽然现在我知道南方的范围很广阔,但是南方在我心里俨然已经成了象征温暖的词语。 阑生,我们已经成长到不再会为以后担惊受怕的年纪,不管我们有没有在一起并肩而行。 4ece." >从此以后,都要往南方岁月去,往温暖岁月去。 我想让你们过上好日子 我自小在乡下长大,长大后漂泊到城里,自以为见惯了贫困和风浪,见惯了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但当我站在大坪坡村小学的操场上时,还是不由自主落泪了。 我们是跟随大部队来到这个山区小学的,响应号召做“免费午餐计划”,让所有小孩都有可口的午饭吃。大坪坡小学是第一站,它位于山顶,空气清新,阳光扑面,然,房屋败落,桌椅残缺,孩子们穿着破旧,上下课的钟声是两个残破的铁块碰击在一起发出的声音。一切都像经历了时光洗礼般,沧桑,沉重。 我们到达时正赶上孩子们吃中饭,已有媒体在教室拍摄他们吃饭的场景。我信步走过去,看到那些孩子边吃饭边抬头瞪大眼睛看着靠近他们的摄像机的黑色大镜头,眼神里的好奇大于怯意。一个记者正在问一个抱着自己的小外孙吃饭的大爷:大爷,能不能说一下此刻心中的感受?大爷布满皱纹的脸是黄铜色的,看得出有七八十高龄,还很健康,他扫视了一圈周围正奋力吃饭的孩子,颤着音答了三个字,好吃啊……这语调像是一声盼望多年的感慨,是一句饱尝艰辛的叹息。 我立刻转身,眼泪像雷雨,轰隆降落。我们幼时都背诵过“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但直到站在山上,我才深刻体会到我们这些居住在城市里的孩子尚且不懂粒粒的辛苦,乱倒饭菜时,山里的孩子连得到盘中餐的机会都没有。虽然也在电视上看过很多这样的贫困山区,学生步行两个半小时念书的惨境,但隔岸观火始终不如身临其境那么深刻。 山上的老师、镇长、乡长都把我们当活菩萨一样感激,甚至把养了多年的鸡杀了给我们做菜吃。我知道,他们希望我们把这里的贫困报道给更多的人看到,让更多的人关注这里,希望借着媒体的曝光,让这里的孩子走出大山。我为这份殊荣感到愧疚,因为在那一刻我才明白在现实面前自己的渺小和无能为力。我手里有一支笔,会在黑板上给孩子们画猫画狗,会在杂志上写专栏写文,却无法给他们带来他们所期待的生活。我一直认为自己活得随心所欲,但那一刻,我为自己没有通天本领懊恼,为自己的势单力薄难过。 小学里只有两个老师,玉霞老师是一个比较善谈的姑娘,她告诉我们她是本地的姑娘,嫁在了本地,最后来山上应聘教书,这一教十多年,学生由原来的五个发展到了十几个。她骄傲地对我们说,虽然很辛苦,但是她很欣慰,看着学生增多成就感油然而生,这证明家长们对她以及学校的信任,愿意把孩子交给他们。她说话?99lib?时是晚上,她的小女儿等她回家在她身边爬来爬去,暗夜的星空下,我看到她眼眸里熠熠生辉的光芒,她向我们描绘着被好心人救助后的计划,被政府帮助后的梦想,她说得意气风发,我听得热泪盈眶。 我想她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老师,她是我人生旅程里的一个榜样。因为我永远做不到像她那样,抛弃繁华忘记风光投身在深山老林里任教。 她还告诉我们,她在这里做老师,她的妹妹在这里做医生。 临睡前,我们见到了海霞医生,那是另一个可爱的姑娘。下车时操场上奔跑的小狗就是她养的,看我喜欢动物,她很开心地打开话匣,说她养过小鸟、小羊,现在在养狗,还有一只刚生完小猫的母猫。得知我家里有猫,她热情地带我去看小猫。 我始终认为热爱动物和小孩的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我羡慕她们姐妹有一样的笑容,像大山里清冽的泉水一样澄澈,我感动她们姐妹的坚持,像大树的落叶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枯萎,新生,用自己的修行授益他人。 在教孩子们认字时,想起她们,我严格要求自己像她们一样耐心爱心。当我给孩子们唱歌,看到他们仰着头听我唱歌时的纯真眼神,我眼前恍惚出现了他们长大后的画面。他们走出了大山,或在城里的写字楼间匆忙穿行,或在商场的谈判桌上叱咤风云,或带着小孩和妻子去游乐场,或在爱人身旁穿着白纱微笑。他们生活得幸福美满,繁忙充实。 他们过上了,我所期待的,好日子。 袅袅的倾城时光,我的妖孽无双 我的一年前,你为我写了一篇字,题目叫《故事的最后,妖孽也会得到幸福》。 一年后,我写了我的第二本书 href='6939/im'>《妖孽只在夜里哭》。我没有如你所愿,在你期望的时间里获得幸福。 而你,三年前我们坐在武汉的公车上晃晃荡荡时你说时常觉得爱情很遥远,如今已有良人相伴身旁。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你一定会碰到最好最好的。 那并不是我对你的安慰,而是我一直坚信,大智若愚如你,生活一定葡萄美酒夜光杯。 我们认识很久了,一年、两年、三年、四年……反正你经常说我已经从幼稚的小朋友长成非常有魅力、有智慧的精英女,而这些改变的时光里都有你。我真是担当不起。 其实,你才是我心里的小朋友,单纯,沉默,经常一个人玩乐。一个寂寞的小朋友。 你一定不知道,我很庆幸能够碰到你,并做你的好朋友。这么多年,我身边的朋友多之又多,玩闹的有几批,然,我从未想过主动地去接近谁,和谁玩。唯独你。因为起初的你,在我心里显得太寂寞太孤独。 我很怀念,你在武汉念书,我在那里独闯天下时,你带着我在你们学校的小吃街窜来窜去,我们吃了很多很多东西,逛了很多很多精致小店。后来我离开武汉去长沙,回武汉玩,我们住在你好朋友的房子里,躲在..一起上网,在网上调戏一个男生。再后来,我又与朋友结伴去武汉看你,为了找你开的宾馆,我们两个走得想仰天长啸,最后终于在一个僻静的地方找到,你每次都这么不同凡响。我们三个住在一个标准间,把两张床拼起来,聊很久很久的天才在天光微亮时各自睡去。再后来你遇到奶茶男生,在楼梯间给我打电话,你的声音又寂寞又哀伤。 我一直以为自己很健忘,在独处时脑袋一片空白,想不起任何往事,现在回忆却像过电影般,在我眼前清晰、缓慢、一幕一幕浮现。 原来我们一起走过那么那么多的路,原来我们做过那么那么多的事,原来我们有过的回忆那么那么长。 我们谁都没有预测对未来的这几年,未来你并没有独身,碰到了一个好小伙,未来我并没有提前结婚,而是在独善其身地漂泊。 你来长沙看过我一次,我们一起去好友的婚礼,一起住在我扔得像狗窝一样的房子里,一起吃小区门口的旺角清粥。那时,我们有些清贫,照顾自己照顾得不是很妥当。 后来就很少再有我们互相去看对方的时光了。至少这两三年,我们都没见过对方了。可不知为什么,还是总觉得好像昨天才见过你,并未走远。 我有了稳定的工作,升职,加薪,休息的时间却减少了。你也签了一个公司,谈了一个男友,每天与他吃喝玩乐,把自?己丢在两点一线里了。 我们依旧给最初喜欢的公司供稿,我们写了一本又一本书,给对方做一次又一次推荐。 你的新书《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上市时,我在微博上写: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曾在很多寂寥的时光里陪伴我成长。她是我唯一鼎力推荐的作者,因为她的才华和睿智教会我很多东西。如果说这世间尚有一丝温暖值得我信任,那便是“微酸袅袅”。值她新..书《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上市之际,想借此对她说一句话:最好的朋友,我们继续相伴以后长长长长的倾城时光。 我知道你写这本书删改了很多,因为我们都长成了面对生活严谨的人。 你说,虽然我们为对方做了几次推荐、生日贺词,但是看到这些还是会感动。重要的人越来越少,重要的人越来越重要。 有读者在下面留言说,如果你们每次出书都是对方推荐,那也不失为一段佳话。 我坚持不了减肥,坚持不了早睡,坚持不了美容,也坚持不了按时上班。 但我想,我们都坚持得了我们的佳话吧。 愿你岁月静好 小瞳殇,你好吗?你离开长沙之后,我们一直疏于99lib?联络。 但逢年过节,你都会给我发短信或微信,去年你有了宝宝,过年时再给我发 5fae." >微信,微信里便是宝宝咿咿呀呀的声音,你在那头一字一句地教他说,七夕姐姐,我喜欢你。他跟着你口齿含混地学。我在这头听得心底异常柔软。 从没想过你长大得这么快,曾经我们刚见面时,你还是那么小的姑娘,为了寻找心中的梦想,独身奔赴长沙。后来转眼却已在别的城市为人妻母。 曾经与后来都是玄妙的字眼。一个将对回忆的憾然表露无遗,一个对时光流逝的残忍感慨万千。 我真开心看到你现在幸福,我还记得那时你像一个扛着冲锋枪的小战士一样孤独。 我们都是在他乡,都曾具备同样的彷徨。还记得那时你说想拥有一份安定的爱情,想有家人的陪伴。现在你都实现了。 我想起你临走前我们去江边放孔..明灯的夜,那时你对未来尚且有不安,眸子里却充满渴望与坚定。 他们都认识你现任老公,你们是论坛情侣。这么多年从我泡别人的论坛,到你们来泡以我为名的论坛,我所见过结果美满的情侣只有两对。 因为那种从网络走到现实,两地相隔、天高地远的坚持太难得。可能很多人都有勇气有胆量,却无法以长久来成全一段美谈。 但你做到了。小瞳殇,我真为你骄傲。 最近我在整理《绝世风光》的书稿,看到你以往离开长沙时我写的日记,突然特别想你。接着就看到你发了 4e00." >一条生活安好的微博,最后带的话题却是“夏七夕永远被深爱”。 你看,就连你已经离开长沙,发的微博也与我息息相关。 想起那年你说,你来长沙,是因为你喜欢的我在这里。 众所周知,我来长沙的原因,也是因为一个姐姐在,我去她工作的公司就职。 你亦如此,你也在我在的公司就职,离我近得不过是几个办公室的距离。 那时我丢三落四,常常把稿子存在U盘里,却忘记带。每次回家,都会打电话给你,小瞳觞,在公司吗?我的U盘掉公司了,你帮忙开我的电脑传文档给我吧。 因为你在公司附近住,所以常常在公司待到很晚才回去。 不过后来听你同居室友说,其实有几晚你接到我电话时并不在公司,可是你从未告诉过我,你每次都是边说“好”边飞奔到公司给我传文档。 那时每逢下雨天,下班你都会飞速跑回家拿伞给我。其实我一点儿都不爱打伞,可你会碎碎念要我珍爱自己的身体。 有次我加班,你回家下了水饺端给我吃。同事羡慕地喊,有喜欢自己的人在公司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 我回家抱书太多,你会颠着自己的小身板抱上书送我到马路边,再一个人沿着黑暗的楼梯回去。有时我去外面做活动,你会跑到现场组织人员。 我看着你瘦弱的小身板常常眼含怜惜,你却得意地说,虽然我很瘦弱,可是我很坚强。 你比我小,但更多的时候,你才像一个姐姐一样在照顾我。 我陪你吃过寥寥几顿饭,没顾过你的冷暖。就连你陪我逛街,也只看着我试衣服,耐心等待,没半句怨言。 我常常觉得,你对我而言并不是读者与作者的关系,而是认识了很多年,跟着我长大的安静的邻家小妹。 如今眼看着你,过得幸福。 真好。你配你所得的幸福与安稳。 这世上最悲伤的事是告别 她对我说,姐姐,我决定辞职了,我要去寻找我的爱情,我要走你没有走的那条路。 当她告诉我这句话时,我放在键盘上的手停止了,涌在喉边的话,静静回去了。 我与她的相识我已经记不得多少年了,我们熟知对方的喜好感情。曾经我告别一段比较久的感情时,打电话给她,她哭得比我惨痛。 之后她来长沙,跟着我做副手编辑。 工作上我建议她树立目标,她总会没出息地说,我只想变成你这样就行。我总嫌她性子弱,做事犹豫,可是在这些我嫌弃她的时间里,其实,她已经开始独当一面,做什么事情都不用我操心,公司里的每个主编都说想拥有她这样的副手编辑。 我开导过她,教育过她,却从未夸赞过她。同事曾对我评价说很挑剔,因为我非常吝啬对别人的夸奖。但是,我知道,即使未夸赞她,她的成长也早已印证了她的价值。 那天开管理层会议,其中一个主编说,我曾带过她,那时我甚至觉得她做事情能力一般,她做不好我来帮她做就行了,从没想过来到这个公司后,她会这么能干,能力让我惊讶。 我想,这是对一个人最高的赞赏,也是对我最高的赞赏。因为这个人是我的副手,是我的妹妹,是曾经不被看好的编辑。 可是那天,培训会议里,有一个上司具备亲和力的特点,说起那个特点真是令人难过。它是指和自己下属不能走得太近,尽量避免他们看到你生活遭乱的一面以及性格中的弱点。 我说,这点,我做到了。正因为做到,所以特别悲伤。因为以前我和她无话不谈,后来,我们奠定了工作的关系,我们依旧无话不谈,只是,终究还是有些话不?99lib?能谈,她的一些事,有时我要很久之后才通过别人口中知道,了解。而我亦是如此,我的心事我的快乐我的悲伤也渐渐不再与她分享。 就像那个晚上她对我说的很长很长的一段话,她说,有时候我觉得离你很近,在你无助的时候总以能帮到你而觉得开心,在你被欺负时也会咬牙切齿。有时候又觉得隔你特别远,看不清你在想什么,说话做事小心翼翼,生怕你生气。但每次坚持不下去,每次想自暴自弃的时候,都会跟自己说,再等一下,一下就好了。 在我临崩溃的那个晚上她安慰我,姐姐,你的成长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 是,我不畏风雨走过荆棘,获得了一些浮华失去了几多珍贵。我拥有了较以往更多的东西,在她心里也坚强得像个钢铁侠,却多了冷漠。 99lib?虽然在她因工作哭泣的夜晚,会第一个打电话给我,但在为爱情奔波的夜晚,她问遍周围的朋友时却不再想起我。 如今的我还算顺利,不管在哪里都争做勇者,不再善于与人分享所经历的惊心动魄。职场把我训练成了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面对天大的事情,也会转瞬平静。 所以她辞职那天,我许久没有打字,因为我了解她的爱情,了解她的困境,就像了解另外一个自己。 这么多年她看过了我的沉寂我的失落我的痛苦我的挣扎,她明白与其在尘世中搜寻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 她总说向我努力>就可以了,可到如今我真庆幸她没有变成我。 她依旧是多年前那个单纯如一的她,会因为一些小事暴躁发脾气,会说话喜欢发表情,会打字速度很快,会选择两难,头发依旧很爆炸,眼袋依旧很大,可是眼睛也很大,很青春,很纯真的模样。要去走我未走那条如今我虽然依旧不会再走的路。 她说她不知道这条通往爱情的路会不会走得通。 我没有告诉她只要努力只要有坚忍不拔的精神,每条路都是通的,没有路也能用手掘出路。因为这些对爱情美好的坚持,她都有。 她在我身边的这些年,包容了我所有的坏脾气,更多的时候我的任性会划伤她的容忍,可是她从来不说。 她像她说的那样,再等一下,再等一下,用她超乎预想的容忍缝合了我的坏脾气。 我都知道,我都知道的。 所以,妹妹,我在你的辞呈上干脆地签了字,批准你走。 虽然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将面临忙碌,面临培养新编辑。 但你的幸福才至关重要。 而我,也希望,你走那条我没有选择的道路。 要幸福。 你是改变我命运的人 以前,我经常觉得最难回答的问题是,你最开心的事是什么、你最难过的事是什么、你难忘的日子是什么。但当你回来那一刻,我在微博上写:有些人会随时光远走,有些会因时光重回,今年我最开心的一件事是,你回来了,并且过得很好。 很多痴迷“后来”这本书的人问我,七,是不是你曾深爱的那个男生? 不,回来的你是一个女生,是一个改变了我一生命运的人。 七年前,我还不曾漂泊,在一个小城里念书。慧根早生,喜欢无病呻吟,配合彼时的恋爱写风花雪月的文字。那时不曾明白杂志的存在意义,只想把自己的感受写给别人看,想把自己所谓的小忧伤挥发。于是坐在烟雾缭绕的网吧里,抽着劣质烟,开始搜关于投稿的一切。 是那时碰到了你。 你是我的第一位编辑,比我大两岁,做兼职,还不曾去杂志社就职能力便显山露水。我不记得我们怎么熟识,但我记得你退了我很多稿子,起码不下五篇吧。这期间你去了杂志社,给我寄杂志,帮我修改风格。我写的第一篇稿子,是在你手里过的,很稚嫩,很少女,很梦幻,很童话,一点都不像那时的我。但这并没有阻止我的积极性,因为我收到了第一本印有自己铅字的书,拿到了第一笔自己赚的稿费。从那以后一发不可收拾。我开始专心地给杂志供稿,跟着你做一个小写手。也在那一年,确立了自己成长以来的首个目标。或许我不够聪.?明,学习不够优异,但我要走文字这条路,做一名编辑,做一个写手。其实我是一个遍身缺点的人,唯一拥有的便是梦想。所以,我决意以梦为马,以字为器。 我们聊了很多个夜晚,我们说过很多话。我开始叫你姐姐,我们开始相约去看对方,为对方买奶茶。我很庆幸,我们认识对方的时候,都是我们天真烂漫、心无城府之时,所以这些年来,友谊才维系得如此长久。 后来我真的去看你了,坐了九个小时的火车。那时你已经不做那本少女杂志,而是有了更广阔的发展。你带我去吃麦当劳,给我买巨无霸,你把我拉在你旁边玩电脑,你给我穿你的睡衣,你带我去超市,你甚至帮我洗衣服。直到现在,我都清晰地记得,在家养尊处优的你站在卫生间帮我洗衣服的场景。我装作若无其事地拍你的肩,哎呀,我没看错吧,你竟然帮我洗衣服。你也哎呀呀地嚷起来,是啊,你这个漆黑蓝,荣幸吧。你真是一个热闹的人,说话噼里啪啦,动作张牙舞爪。你总是叫我漆黑蓝,然后给自己取了个做作的网名叫一朵纯白。 那次去看你,回程没买到坐票,我在车上站了九个小时,下车的那一刻,钻进麦当劳坐在那里睡了一个上午才缓过劲来。很多网友是见光死,我们不但没有见光死,反而更拉近了距离。此后我去念大学,你在长沙扎根,你在这里谈恋爱,在这里工作,这么多年我见过最配得上风生水起四个字的人是你。 我在另一个城市朝梦想努力,写字,看书,挂网。我的文字见纸越来越多,你的工作越来越顺利。调动,升职,做主编,跳槽,策划,当主管。 当我再次以工作的身份来长沙,我们两个抱着对方尖叫,你带我逛街,带我吃饭,送我衣服。我们流连于每一个凌晨的街头。从那时起,我开始喜欢长沙的夜色。 这是我们的全部,我.99lib?们从相差几千公里的两地,走进了一座城市,一起生活。 但一年后,我们因为一件小事起了争执。真的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但我们都性格好强,从此再也没有联系对方,在同一座城市走成了陌路。但那段时间,我会问起身边的朋友你的消息,你会向身边的朋友打听我的生活。 这一间隔,整整两年。你打电话给..我的那天故作神秘地问,是夏七夕吗?我说是。你说,我是你的读者。 可是你不会知道,我听到你熟悉的声音的瞬间,眼泪便冲上了眼眶。 我难以置信地喊你的名字,我迫不及待地问是你吗是你吗。当你爽朗的笑声在那边响起,我知道,你是真的回来了。 你说你已经回了浙江。你说这两年其实你从来没有忘记我,你一直从网上关注着我,你看过我所有的欢笑与失意。你说,你终于独自长大。 听到这样的话,我有些潸然。你或许也觉得怅惘,很快岔开话题说起了别的。 你说,你现在为什么经常生病,你难道不是健壮如牛,为什么突然间变成了林妹妹!你还说,你竟然学姐姐我无证驾驶!是太崇拜我了吗。你说,哎呀呀,现在你的书卖得那么好,姐姐真是好骄傲,不愧是我带出来的人。你还说…… 你又像一个轰炸机一样说个没完,我好像又回到了从前,看你妙趣横生的神态。 这样真好。 总有些事是要离散之后才懂得珍惜。 真庆幸,我们转了一圈后还都站在原地。这么多年,我遇到过很多贵人,你当排第一位。因为,你的出现,改变了我的命运。 让一个恣意张扬的不良少女,变成拥有自己的梦想、生活充实的模范小青年。 姐,我爱你。 我们说好以后再有争吵也不分离。 假装遗忘比念念不忘狠毒 有时我不知道要写些什么,因为我其实已经长久不太和人交流,伴着一只狗和一只猫离群索居地生活。 这个时间段,我的新书要连载了。时隔两年,伤口愈合。今年六月时我已经重新拾起了“妖孽”,它也将再次和大家见面。时间是不是很快,这两年来,有读者长大了离开了,也有新读者加入进来。而我一本书,整整拖了两年。作为一个作者我知道这是一件挺失职的事儿。我鲜少再写短篇藏书网,除开专栏,也鲜少写字。 三四年里只出过一部长篇小说。我知道,你们也等待得太久了。不知道是不是当..初取“妖孽只在夜里哭”这几个字时太悲情,它耗费的不但是时间,还有我的精神和心力。同事羞辱时也会拿这个名字说事儿,妖孽只在夜里哭?是因为写不出来所以就每天在夜里哭吗? 其实这两年里,这个故事的所有情节在我脑海里不断打转,可每次坐在电脑前,我都词不达意。直到后来一个凌晨,我背着包离开了这座我居住的城市。 因为幼时某次长时间坐车的颠簸,我三岁之后便开始晕车,常常坐车半个小时便会干呕至脸色发白。但那次,我买了最慢的车,从长沙这个靠南的城市出发,去往了北方的D市。 去D市,是因为十三岁时,我在网上遇到一个哥哥在D市。他给我写过很多信,寄过一个温暖的生日礼物—一只熊仔,在我经济困难时给过我援助。而后来,我们在岁月中失去了联系。 我说过长大后要去看他的。但没想到毕业后,一直朝南走,从未去过故乡以北的城市。 我一直坐在车上,只带了一个笔记本和一套换洗的舒服的家居服,脚上还趿着拖鞋。因为没想到自己心血来潮的神经质,所以也并未做任何准备。一路除了看平原、湖泊,就是看外面的天色,从白昼到黑夜。白昼时,我偶尔会在手机上看看小说,黑夜时,我就躺下听着火车在轨道上碾过的轰隆隆声。 我明明处于风华正茂的好年龄,不知道为何却像一个迟暮的人,借着火车的呼啸声,事无巨细地将自己走过的路,缓慢地浏览了一遍。 然后我想起我上车前,有一个人告诉我,你这样去寻找回忆,不舍得遗忘,无非因为你失去了对你来说顶重要的东西。我当时觉得他的话矫情,虽然我是个写书的,但我是一个活得特别接地气儿的人。朋友都说我身上带着天生的匪气。 我一直觉得生活的真谛就在于让你不断得到,不断失去。再重要的东西,顺着流沙一样的时光,其实慢慢地就不那么重要了。而最重要的是,我觉得我得到的挺多。就算是略有失去,其实生活已经以另一种方式补偿给我了。虽然有时得到的很多东西让我觉得挺没劲儿,但我知道如若日后我失去这些,一样会很难过。 我不知道我在车上具体坐了多久,反正大概天刷白了两个昼夜那样的时间。我回忆起了很多事情。我回忆起小时候父亲给我买的小自行车,我回忆起第一个对我告白 7684." >的男孩死于非命,我回忆起我在花圃里坐了一个伤感的整夜,我回忆起我一直想去西安却一直没去西安的原因。我独身走过那么那么长的路,个中心酸与辛苦我早已学会了遗忘,但直到那一夜我才发现,其实我的记忆如幼时一样好,很多事很多人,我记得清晰异常,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事情反而历久弥新地涌现在脑海里。 直到那时我才明白,原来假装遗忘比念念不忘还狠毒。念念不忘起码是因为你敢面对,假装遗忘却是因为你不敢面对。 可我们生存在这人世间,一定是要为自己寻找一个出路的。 在那个中午我抵达D市时,因为只吃了少许水和食物,所以下车之后,面对灿烂的阳光,以及连日来的疲惫,我靠在车站的柱子上,强烈地干呕起来。 我一开始的初衷是想看看这座城市,想日后如果哪天我重新遇到那个哥哥,可以坦言与他讲起这座他熟悉的城市。可是走出出站口,看着喧哗而漠然的人群,我忽然觉得无力而沉重。 失去了一个人的联络方式,甚至连那个人的模样都不知道,如何能在茫茫人海中再次遇到他?我忽然有些鼻酸,然后我做了一个决定,我迅速地闯进了售票处,买了最快的回程车票。 我很清醒地知道,以现在这种眩晕状况,我回程可能会一路呕吐。这完全是一种自我折磨。 可是那一刻我忽然觉得,以发肤之痛来挨心头之痛未尝不是好办法。 回程的路上,为减轻痛苦,我打开笔记本,逐一浏览里面的文档。里面废弃的字,组合起来也是一座独特的花园,或者是独特的记忆。 近两年,废弃的字里,大多男主角都有个共同的名字,那是我特意为他取的。因为我永远记得他走的那夜,瓢泼大雨,星星沉落。那是我一直不敢碰触也无法写完的字。 但在那一刻,在身体承受着折磨时,我竟然安静地坐在那里,打开文档,重新撰写这部两年前荒废的小说。 我有的不多,却愿把最好的都留给你 她在QQ上给我留言,很久不见你,特别想念你,很怀念高中时我们一起玩笑打闹的时光,回家时可否聚聚?我没有回复,过了几天,又收到她的新留言,姐,我以为这么多年你会原谅我,对不起,我没想到那年会对你造成这么大的伤害。我看着这段话,终于还是直来直往回复道,我早原谅你了,只是没办法再相信你,没办法再与你做朋友。所以,>?99lib?我觉得我们没有见面的必要。 她是我高中时认识的一个女孩,她在QQ上加我,我俩聊喜欢的音乐和小说,特别投缘。最重要的是互留信息后,竟然发现同校同级。我惊讶于天大的巧合。她却发了个眨眼的表情说,没想到是你,我知道你,我在学校见过你无数次啦。 她和我约好,周一到我班上找我。周一时我>?99lib?见到她,短发白净乖巧,笑起来眯着眼睛,无害无辜。说起话来是网上活泼的样子,所以我也顿时对她多了层好感。她叫我姐姐,我也开心地应着。 她走后,同班同学疑惑地问我,为何会认识她? 我随口跟同学讲了我们的相识。 同学提点我,她虽然一副乖巧的样子,不过名声很不好,心机深,你要多注意。 我当时因为同学说了她的坏话有点不高兴,对提醒我的同学说,我好像并没有什么让她对我另有所图,只不过大家投缘罢了。 是真的投缘,她像影子一样陪着我,在KTV大吼大叫,在桌球吧乱弹一气,在酒店看球乐得在床上大蹦,在网吧通宵反调戏一个猥琐男。我那时以为遇到了臭味相投的好友,直到一段时间后,我才终于知道,原来她接近我的目的,是喜欢我那时的男友。 全世界都知道的事只有我一个人被蒙在鼓里,我气愤地质问男友,男友说,因为不想让我多心,也因为没有在意过她,所以才没告诉过我。 我明白她的意图后,便有意拉开距离。 她却间接地暗示我,男友对她曾有过情义,只是碍于与我谈恋爱在先。虽然男友一再表明立场,但年少时,心连一根针都容不下,更不要说有心人的挑拨,顿时我的世界如汪洋大海。 我一再与男友争吵,男友每次都是疲惫地解释同样的话语。慢慢地,我们之间出现了裂缝,而在这期间,女孩一直扮演着楚楚可怜的角色,在我面前一再声称,她说因为认识了我,被我的性格折服,才发现我是最适合男友的。她还说,她不会再喜欢男友,因为.99lib?她觉得我们般配得让任何人都无法插足。 就算她如此说,接着的一段时间里,我发现男友和她用的是情侣手机,她脖子上还有与男友送我的相似的项链。男友和她一起看过一场电影,男友曾送逃课的她回学校。虽然她不说,但我也道听途说了不少。 渐渐地,我终于冷了心,与男友提出分手。那时已是毕业尾声,男友失望地望着我说,如果你信别人的话,不信我的话,那我又能如何。我倔强,不回头。 然而在这些时刻,女孩还与我保持一个比较亲密的关系,她一直眯着眼睛,笑得一脸甜美地叫我姐姐,她一直说她也在物色新男友,她还说,姐姐,希望你们永远在一起。我不想与她交往,因为看到她我便会想到伤心的过往。但抬手不打笑脸人,?我就这么任她叫着我姐姐,每天围在我身边像亲妹妹一样闹腾。 直到毕业那天,男友的哥们儿才告诉我,其实男友并没有与她买情侣手机,只是她知道男友买的手机以及型号后,立刻去店里拿了同款式的女款。那条项链,男友更是毫不知情。与她看电影,那是因为女孩打听了男友的行程去电影院装巧遇。而男友送逃课的她回学校,是因为男友对她说他希望她以后不要再打扰我的生活。她说,如果男友送她回学校,她就再也不会出现在我面前。更让人觉得心冷的是,从一开始她加我的QQ便知道那个QQ是我。 我听得寒意顿起,她再次叫着姐姐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只是冷漠地说了句,我不是你姐姐,然后离开。因为大学大家各奔东西,所以那次之后,她竟然真的再没来找过我。 没想到经年后,她再次在QQ上与我搭话。 我记得小时候,我听到好朋友在背后说我坏话,号啕大哭地跟父亲说,我再也不和她玩了,她说我坏话。而后来的一周,我就拉着她欢天喜地地跑到我家玩。 后来她离开后,父亲问我,你不是不和她玩了吗?我喜滋滋地说,她向我道歉了,我原谅了她。所以我觉得跟她继续要好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年少时,我们都会做这样一件勇猛的事,心怀天大的善良,被朋友伤害背叛,只要对方认错态度诚恳,便会给予原谅,而且会继续不长记性地与之要好。 但长大后,一切变得不一样。 原谅一个人其实很简单,不过一句“没关系”的问题,再次相信却很难。 有句俗话叫吃一堑长一智。一旦人懂了这句话,便不会在同一个地方跌倒。 可是总在午夜梦回时,会想起过往,总不知道这样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但是我终于明白一点,这样的朋友再也不可交。 因为,好朋友是她可以对你说话刻薄,却不允许别人对你有一丁点的羞辱与不尊重。而且好朋友不会抢你的任何东西,她只恨不得把她拥有的最好的,全部给你。 我心中的怕与爱 我相信爱与幸福,在我还没有拥有之时。 这种坚定的信念来源于木讷的你。我还记得两年前我问你的那个问题。 当时身边好友许多遭遇爱情背叛,我身处绝望时,问过许多人,你还相信爱情吗?得到的答案不是不相信,就是半信半疑,唯独你给我的回答是不一样的。 那时你已经结婚,你不但不似我周围其他结婚的人一样,不愿回家,和老婆各种矛盾磨合,还特坚定地告诉我,相信。我觉得爱情很美结婚也很美,因为拥有它们我才发现,原来这个世上,除了我父母,还有一个人那么关心我,那么爱我。 那是我认识你以来你说得比较长的话。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我没想到到最后过得最幸福的不是我们这些曾经风生水起的任一个,而是你,那个木讷的你愚钝的你看起来呆板的你。 我认识你时,你只会看课外书。高高壮壮,不白净,却戴副很呆的眼镜,整个人特另类特别扭。 同学们和你玩得好,也是因为你有很多课外书借给他们看。但后来书回到你手里时都因为传阅变得很破旧,所以你不再借任何人课外书。 很多人开始讨厌你,因为念书时大多人的生活费用来吃穿,而你的生活费除了买课外书,还买CD。你从来不顾自己的穿着,所以有人传你一年四季只有四件衣服,整个人看起来脏脏的。 因为你的沉默和木讷,所以老师把你调给我做同桌,因为我太爱折腾太爱热闹,班里的优等生也被我带得挺疯狂。 那时我是天之骄女,仗着有几个要好的小姐妹和好哥们儿,在校园里横行霸道。你却不领我情,和你做同桌,你不借我课外书,不和我说话,像一个木头。 于是为了捉弄你,我趁你上课打瞌睡时踢倒过你的板凳,看到你的眼光在一个女孩身上停留多时,编造过你们的谣言。你藏起课桌上的钥匙时,我卸过你的课桌底板,偷走课外书分给同学。你上课听CD时,我扯过你的耳机 4e0e." >与CD接口的线,整个班里都是歌声。.. 为此,你没少挨嘲笑和老师的白眼。都说沉默的人如果被激怒,就会在沉默中爆发。 但你没有,你每次被捉弄后,都会无奈地冲我摇头叹气说,唉,你啊你。而我每次都骄纵得咄咄逼人,我怎么了我怎么了。 你便无话。但渐渐地你会把你的CD给我听,会把课外书给我看。虽然每次都会多嘴地交代一句,不要借出去。所以那时很多同学想找你帮忙或者借书,都会好言拜托我。因为他们说我是你心中的女神,只有我说话在你这里才有分量,把我吹得挺飘飘然。我那时的男友也曾问我,你是不是喜欢我。 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很坚定地明白,你并不是喜欢我,所以我对你特别肆无忌惮。我没吃饭,你去餐厅买给我。我冬天怕冷不打热水,你装进自己的杯子给我抱着暖手。我指名道姓要看某本课外书,你飞快地跑去买给我。你的CD变成了我的CD,被我天天带在身上。我支使你支使得特得心应手。 我想后来朋友说我特会支使人,总能把人支使得特心甘情愿,可能就是因为拿你排练得太多了。 毕业前,你加了我的QQ。我去念大学,朋友圈更丰富了。身边的朋友换了一轮又一轮,而且你的QQ名那么难听那么平凡,我怎么都想不到和你联系。 大学我比以前更会挥霍了,因为我对钱没什么概念,上学前软磨硬泡让父母把我一年的生活费全部给我,让我自由支配。我这一自由就是一年的生活费被我俩月挥霍得差不多了,只好坐在网吧里混日子,写写小说,看看电影。有天中午你却突然从QQ上冒出来问我,吃饭了吗?我说没呢。 你问怎么不吃。我大言不惭,我把钱花完了,没钱吃饭。你立马问了我的卡号。半个小时后,你在QQ上交代,我给你打了钱,你先去吃饭。 我当时整个人被雷劈一样震惊了,说实话,我身上还余有饭钱,我就随口跟你一说,我以为你随口那么一问而已。 不过之后我有了一条退路,我知道你是我免费的提款机。我没钱吃饭,都会喊你。 你每次都会特及时地打钱给我,数额也渐渐变大。那一年,我们在QQ上说过最多的话,恐怕也就那么两句。我说我没钱了,你说你给我打钱。 我挺不理解你为什么这么帮我的。你却说,因为我知道你跟个小孩儿似的,不会照顾自己。 后来辍学,工作,赚钱,有一个好老板,月薪丰厚,不过依旧会乱花钱,但基本不用担心没钱,因?为公司会预付给我。 我始终记得你那时对我的恩。或许你也在QQ空间看到我过得不错,便不再出现。 但我在有足够的钱花时,留言给你,说,以前欠你的钱,我该还你了。 你却回我,我知道你现在过得很好了,但以后有什么困难,记得一定还要找我。 你没有提一丝一毫对我的帮助,却让我深切地明白,真正的朋友不会在乎你飞得高不高,却会时刻注意你飞得累不累。 你没有将自己当成我任何困境时的恩人,也不愿意接受我给你的酬谢,更没有要求与我有福同享。只告诉我,有难时,还要记得,有你会帮助我。 又隔三年,我听说你结婚了。那次我难得回去约你见面。你还跟以前一样像个二愣子,特羞涩地跟我说了你的近况,你说你老婆对你特好,儿子也刚出生。 我看着眼前的你,像以前那个飞扬跋扈的自己一样嘲笑你,真是傻人有傻福。 内心却为你实在的幸福高兴。我想给你打个红包,你拒绝了我。你比高中时健谈,那天你说了很多话。 你告诉我,你生来是一个很木的人,你没有朋友,不懂得怎么交朋友,你知道背后有很多人叫你怪人。其实你觉得高中跟我同桌挺开心的,因为我像一团火,总能让周围的人不自觉地迁就我,愿意看我疯看我闹。你还说,虽然你知道我可能不会把你当好朋友,但你一直是把我当朋友的。 那天,看着你敦厚的脸,我觉得很难过很心酸。因为之前我总是觉得你是个傻子,后来我才发现最傻的那个人其实是我。 当我被朋友珍惜时,却毫不知情。我没有那么好,却让你视如珍宝般对待。 一直都欠你一句感谢。 直到现在,我未见你也有许多年。其间仓促地见过的那一面,也如镜花水月般,你的脸早已模糊。 但你对我说过的幸福却像是在昨天般,每当我对爱惧怕时,都会想起你。 想起你告诉我,幸福其实很简单,就是有一个人陪伴。 想起你对我说:你像一个小孩子不懂照顾自己,但我相信你会幸福。 嗯,同桌,我一定会像你一样幸福。 最美的回忆——蓝色气球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拿着一大把蓝色气球走在大街上。 这样的浪漫,或许是在很多年前谈恋爱时才会有的感觉。可是这样的浪漫,却是一个女孩给予我的。 她叫阿梦。她说她喜欢我的字喜欢我的人。她说她去年五月开始看我的字,看到的第一篇是《蓝色气球和苏夏》。这个几乎是让我在《花火》打响名字>藏书网的一篇字。几个月前,她在QQ上说,七夕,我要飞到长沙去看你。 当时我并未当真,只当她是戏言。毕竟,在我尚不经人事时,也对一个女孩许诺过这样的话。我说,等我去看你。可是直到她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去 6d41." >流浪,我都没有去看她。 但是阿梦来了,带着四川的干脆和凛冽。 她是一个很羞涩的女孩,站在穿着十厘米高跟鞋的我面前显得特别娇小,她bbr>不爱说话,带她去吃饭,也吃得不多。 吃完饭后,她羞涩地说,带我去看礼物。 我意外,早就听说她带了一份礼物给我,会让很多人震惊。 她说,其实她早上八点就到了,她告诉所有人不要告诉我。公司很多同事都知道,有一个小小、小小的读者要从成都飞来看我。他们也都知道,她八点就到了长沙。唯独我不知道。 她说,因为八点她开始在Fox的房子里做礼物。我想起吃饭时,她手上的创可贴,都是做礼物受的伤。 我不知道她带来了怎样庞大的礼物,不过看着她阳光下兴奋盎然的脸,我也有些雀跃。她说,你千万不要哭。 我撇撇嘴,不可能。 真的,不可能。眼泪离我的距离真的太遥远了。失恋走在大雨里时,没掉过一滴泪。独身一人躺在病床上时,也不曾悲恸。更何况,一个小小的礼物。 我想是阿梦太青涩稚嫩了。她还不懂,一份礼物,一份美好的寄望,其实击不垮现实所给我穿上的钢筋铁骨。 在看到礼物之前,我如此坚定地相信着。 可是,每当我以为自己已经修炼得坚不可摧时,我忘记生活其实一直是无坚不摧的。 当Fox打开房门,我看到礼物的那一刹那,失了声。 房门口,放着一大堆绑在一起的蓝色气球。淡定清新的颜色让我欣喜,又悲哀。 因为……它像多年前的一场回忆,蜂拥涌进我的脑海。 我快步走上去,拉起它们,喃喃地说,天哪,好意外……这些,好可爱…… 我说着不着边际的话,可是,只有我自己明白,那一瞬间,我内心这么多年残缺的空白,突然被一片蓝色弥漫。 我带着气球走在路上,所有人都在看,我微笑着强忍想掉下来的泪。 阿梦,让我感谢你。 让我感 8c22." >谢你这一年来不眠不休地伴在我左右,让我感谢你为了“夏七夕”这三个字所做过的一切努力。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感情你永远无法回馈,就是别人不要求任何回报地对你好。 我很怕这种感情,可是,我又多骄傲我拥有。 你说,这是像你一样喜欢我的孩子,惋惜、花儿、贴吧及论坛里的孩子和你一起想出的办法。 我多想告诉你,如果,曾经,陆齐铭最美的记忆是蓝色气球。 那么如今,夏七夕最难忘的,也莫过于蓝色气球。 在有生之年,被你们这样喜欢,我很想,掉眼泪。 天空不要为我掉眼泪 我曾和袅袅说,我们出每一本书,都要为对方写一次专栏。 这是我给她写的第三个专栏了,转眼我们已认识七个年头,若干经历,若干情谊,众人皆知。 十几岁时,我们相携吃自助吃肉吃得扶墙而出,爱笑爱闹爱写博客。 二十岁时,我们谈论职场关系,给彼此鼓励,就算遇到再多艰辛和恶人,都要保持自己的真善美。 再后来,我们一起辞职。我们都曾为梦想而生活,如今我们决定一起过自己梦想的生活。 你说你要去周游列国,去看看风景。你一直是这么小文青,我说你就算不通过旅行来扩展眼界,你也是一个少见的豁达的女孩。 而我,我说我要溺死在这座城市的灯红酒绿里,然后要横行在这座城市的每一条街道。 有时真奇怪,我们的梦想信仰想法都那么不一样,你文艺我都市,你爱天大地广、豪山丽水;我爱繁华夜晚、传奇与这座城市。 但我们对朋友的想法又那么一样,我们都是豪气冲天的好姑娘,所以我们都爱交仗义、与自己同进退的好朋友。 我想这便是这么多年我们的友谊得以维系的一根最重要的纽带。如你所说,经历过时光与现实的洗礼,身边的朋友越来越?99lib?少,留下的却越来越重要。 我们已经不需要用任何言语来证明对方的重要,因为不管发生任何事,我们都会先为彼此考虑。 就像这次编辑说让我为“天空”做书模。我这样一个人前自恋的人却无端生出胆怯,我说我面容一般般,我怕我不漂亮影响你的书的销量。 你却对编辑说,你不想消费我们之间的情谊。你真傻,我们之间有什么消费情谊,你为人低调,睿智大气,从未为自己标榜任何美好形象。 然而你总觉得这是你的缺点,因为在这个浮躁的圈子里,因为你的低调不善言谈、拥有原则,放弃了很多机会。别人不知道的,我都知道。所以我说,别人喜欢我其实是我的运气。但别人喜欢你,是他们的收获,因为没人比你更担当得上那些爱。 在看你的“天空”时,这是我看的你的第三本小说,从《半夏锦年》到《倾城时光》,再到这本“天空”。 我真的依旧想向所有人继续推荐你这本书的好,我敢拍着心口保证,我不是因为和你的友谊才说你优点多,而是真真的,你的每一本书,都会有一个巨大的改变,给人一个巨大的惊喜。 可是你那么不擅长推销自己,就算你写这本书写得比任何一个张口闭口自己写作辛苦的人更辛苦,你都没有说一句怨言,也没有为它献上一句华词去推销它的好。 每个女孩的成长阶段都是一段蝶的蜕变,你的书却像一场华丽的蜕变,年少时清新温暖,经历过人世冷暖后,就算有冷冽的思想,却依旧会把温暖的力量传递给周围的人。 我特别爱“天空”里的陌桑,她吃过苦受过伤,却依旧牛×地走成一个传奇。 我每次看你的书,总爱看里面的男主角。因为你写过的男生,就算腹黑,就算绝情,就算狠毒,却都是温暖的。 我常常想,一个女生到底活得多么乐观,才会有这么多温暖。可是后来我们常常交换想法的时候,我才发现,其实我们都是小愤青,我们对这个社会都有不满。 但我们又都对生活充满信心,你用文字向人传导力量,我用行为让人明白坚强。 那天去为“天空”拍照时,长沙很冷,根据服装要求是要穿裙子,服装师说,算了,披厚点吧。 我问,厚和薄哪个出来的效果好,应该是薄吧?服装师说,嗯。我说,还是穿裙子吧,我最好的朋友的书,我已经这么不漂亮了,如果还因为天气冷一点,就不考虑美观,那拍出来该多害她啊。 摄影师就笑,他说,好,给你拍出最美的状态。 于是那天,我在风中像个精神病一样打伞做忧郁状,站在白纱里做悲伤状,持一本书做文艺状。 每拍一套照片,我都会很紧张地跑过去看,最后我无力地指>着相机里的胖子说,这个姑娘为什么这么胖,换书模。 我好后悔之前没有下狠心减个肥或者如何,我跟编辑说,如果成照我不满意,我会负责这套照片的所有资金,但我不想让照片作为“天空”的封面。任何人都不要勉强我。 我那么喜欢“天空”里,你成熟之后,与我同样经历职场变化之后,冷冽又犀利的文字,而我们赋予彼此的意义又那么重要。一起成长是一件多么骄傲的事。 我们在一起为这本书想名字时,最后都那么热爱“天空不要为我掉眼泪”,我知道,因为这个名字看似悲伤,却那么坚强。 天空不要为我掉眼泪,我喜欢往高的地方飞,我的心永远都跌不碎。 如夏花一样绚烂 凌晨三点,我开车去酒店找苏。 绕了好久没找到路,我经常在自己家乡迷路。 不是因为陌生,而是因为太熟悉,所以笃定。笃定酒店不在那条路,就像年轻时笃定那个人不会离开你,会一直站在原地等你一样,所以错过了。 在一个出租车司机的指引下,我按原路返回才找到酒店。 苏看起来非常不好,脸色蜡黄,在酒店昏暗的灯光下,她盯着我一眨不眨。我说你好歹动下眼珠子,你这样瞪着我特恐怖,跟死了一样,还是那种死不瞑目的。 苏配合我僵硬地笑了下说,我倒宁愿现在自己死了。 我说,别,生活这么美好,你现在死了我就是疑犯,我可不想。 苏说,不如我死在这里,你跟酒店要钱让他们负责好了。 我说,然后我拿着钱去夜以继日地花天酒地?你是多爱我啊,为了让我有钱花不惜一死。 苏无奈地笑。 每个夜不成眠的人,心上都有一件暗涌流动的事,或一个轻易牵控你情绪的人。 苏双眸无神地和我谈起她近两个月的生活。 因为贪心,小赌转为大赌,两个月里亏空百万。现在被人追债,加上之前的欠债,自己也觉穷途末路。 苏曾经是个有志青年,到现在我都清晰记得我们还念书时,她拿着高薪吆五喝六的模样,那时她常常请我们吃饭唱歌喝酒,签单不眨下眼。我半夜站在街上吃炸串串,她一边纵容我付钱一边鄙视我吃垃圾食品。那时她身上带着优渥的光芒,我实在无法把眼前如暗淡星的她和那时的她联系在一起。 人的贪婪之欲异常可怕,特别是赌徒和瘾君子。 这几年,苏除了赌钱便是无所事事。赌让她变得习惯不劳而获和飞来横财。 我问苏,以后,你还会像以前一样上班吗?苏说,想起这些欠债便觉无望。这几年习惯了动动手指,按按鼠标,便可以进账出账,看着大笔的钱在银行卡里流动的情况。 我说,小姐,认清现实,你现在已经倾家荡产,且欠债无数。 苏说bbr>藏书网,你信不信我只要把心态放平衡,再找钱来赌,一定能翻本。 我说,我不信,背水一战的赌徒获得的不过是更大的打击。 苏说,你不借我,你不帮我,你见死不救。 我说,不,苏,我这才是救你。物极必反,你看哪个依赖毒品的瘾君子能气色恢复健康?你越依赖赌,反而越恶性循环。 苏咬唇,固执道,我把首饰押给你,我真的能赢回来。 不是不难过,苏一直待我如亲妹妹。 她无家可归,我的家就是她家;她无饭可吃,我煮给她吃。 她无人可爱,寂寞孤独,我愿意成为她的收容所、垃圾桶。唯独不愿意,把她推上绝路。 最后我仍然狠下心拒绝了。 苏,还记得去年吗,我们自驾去了一座又一座城市,看演唱会,听流浪者唱歌,窝在酒店里听雨,在海边旋转拍照。我们曾经说好的,要将青春过得像夏花一样绚烂。因为我们都明白,其实我们这一生占不到现实任何便宜,唯一可以做的是遵循自己的方式活着。 苏,我们身边有很多爱我们的人,所以我们无法做亡命徒。年轻的时候我们常常觉得大多事都没什么大不了,有着大不了要命一条的豪爽之气。可是现在,我在家陪妈妈择菜,陪爸爸去学校,我都觉得这是难得的好时光。我身上或许仍有不怕死的锐气,却有了贪生的念头。 苏,你应该比我更早明白,要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没有人替你的年少轻狂埋单。又怎会不知道,靠未知的运气是多么傻的事。 苏,我不喜欢你现在这个样子,这么执迷匆忙,这么绝望。 虽然从头再来很难,可是我们还年轻。 真的不愿意99lib?再从容地活着了吗? 苏。 蝴蝶断翅与飞蛾扑火 自从知道张爱玲 href='7010/im'>《小团圆》里那句“雨声潺潺,像住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之后,每当雨天,我都会想起这句悲伤的话。 好像雨天格外特殊,发生在雨天的事情也格外深邃。 痛得更深刻,笑得更欢愉。 我带着清和围着小城转了几圈,她不想回家,心情很差。 清和是新时代女汉子,骂起人来毫不嘴软,讲义气不矫情能扛饮水桶上五楼。 不化妆不自拍跟哪个男生都能迅速勾肩搭背,赚了钱吃喝玩乐却不买衣服不买化妆品。 天天素颜出门,偶尔通宵一脸病态黄也照样笑得阳光灿烂。 如果不是连受打击,恐怕这厮一辈子都会只穿帆布鞋。 现在虽常备高跟鞋,但统一黑色。衣服也没有乱七八糟的颜色,一出门就一水儿的白领范儿。 不过清和就算穿上高跟鞋也不到一米六。 她谈了几任男友,刚开始浓情蜜意天荒地老。但一谈婚论嫁把她带回家,男方的妈都有个统一理由拒绝她,身高不行。 念书时,清和这性格在学校挺受欢迎,那时谈恋爱要星星都有人搬梯子去给她摘。 年轻时相爱之所以真挚,就是因为你从不会计较一个人的出身、身高、容貌、成绩。 爱就是爱,没有理由。你要问他,你爱我什么,他一脸憨傻,爱你全部。 且那时父母也不会过度阻拦你,不会搬出标尺去衡量你喜欢的那个人。 唯一可以衡量他人的,是你自己的心。 所以,大多刻骨铭心的爱,只发生在毫无忧愁的年龄。 清和第一次受挫是大学毕业。谈了三年的男友把她带回家。 男友妈妈嫌清和太矮,男友不坚持也就算了,竟懦弱地真的说了分手。 一直优越的清和第一次体会到被抛弃,而这个人,当初恨不得把她捧在手心。她以为他俩可以过一辈子,死了还要葬一个墓里,墓碑上还要刻着“生生世世情缘不断”。 清和一时绝望,灰心回到故乡。 之后断断续续,男友依旧联络她,嘴上说爱,却无任何行动表示,仍旧是他妈妈不同意。 清和铁了心换了号码,断了联系。 之后清和谈过几任男友,相过几次亲。 清和说她现在的口头禅是,和我谈恋爱?先回家把我的身高告诉你父母,他们同意,我们谈,他们不同意,我们也不要浪费时间。 雨滴打在玻璃上,雨刷哗一下把它刷掉。 密密麻麻的雨滴,一瞬间毫无痕迹。 真像人生。外面的伤害断断续续在我们心脏上锤击出凹凸不平的伤口,时间的手哗一抚,便会将它抹平。 外人看来,好像我们真的很好,强大地面对任何伤害都能自动痊愈。 可心脏始终不如玻璃那般光滑。 那些伤害怎么可能会被抹平,它们只是被埋到了心的最底端,终究会腐烂。 清和双眼迷离地看着窗外,她说我现在充满了自卑。我不像你一样热爱自由,我一直的愿望都是找份工作朝九晚五,找个爱人朝夕相处。我工作一直稳定,只想找一个能共处一世的爱人却那么难,人失望多了,连希望是什么都不..知道。 前段时间,清和喜欢上一男同事。 男同事对清和也似有情,常常一起玩闹开玩笑。 今晚清和也把他叫出来玩了,开始我并不知这是清和喜欢的人。 所以清和去洗手间时,我跟男同事随便聊了几句,我问他是否单身,他说是,公司年纪一样的,除了他跟清和都结婚了。 我一时兴起问,那你可以和清和凑一对,我看刚刚你俩说话挺合拍。 男同事说,有的人你看第一眼感觉就是对的,但有的再怎么处总觉得差了点感觉。 这话说得似是而非,不过看来也并非无意。清和回来时,我跟她开玩笑,你们俩可以考虑一下对方。 清和却举着酒杯说,不,他条件很高,第一要身高合适,第二要容貌OK。 男同事立刻否认解释说找个看对眼能聊得起话的就好。 清和斜了他一眼,放屁,我这样的身高肯定不行。 男同事没有吭声。我渐渐从他们的谈话中看出端倪。 刚99lib?好有老友到酒吧,我凑了他们的桌,把独处的时间留给了清和和她男同事。 但显然两人不欢而散。我问清和,你们不能在一起的原因是什么? 清和叹了口气,除了身高还能有什么。 可是这个男同事与其他相亲对象,或者谈过几天恋爱的人都不一样,因为他与清和朝夕相处。 所以这次清和再也大方不起来,她格外失魂落魄。 我看男同事对清和眼角眉梢带着暧昧,所以大概明白了他说的差了点感觉。 在没有他更喜欢的人出现之前,他也许不介意和清和玩笑。只是他明白他要的是暂时,清和求的却是永久。 所以一开始便摆出阵势,让清和明白他父母也不能接受清和的身高。如果清和愿意,可以谈一段恋爱,如果清和不愿意,那他这样暧昧着也并不算浪费时间。 我心里轻叹一声,男子往..往比女子头脑清醒,他们不像女子,只为爱而爱。 我说,清和,其实并不是身高问题,你只是还没遇到对的人。 清和说,我知道有些人是因为我的身高,但有些人,让我承认他不爱我,不如让我承认他不爱我的身高。 我静默,瞬间对清和有些肃然起敬。原来她是懂的。 她懂男同事想和她暧昧,却并不想有结果。她也在徘徊也在挣扎。 我没有再问清和的抉择,因为我已经知道,结果只有两个。 要么蝴蝶断翅保护自己,要么飞蛾扑火,去赴一场没有结果的爱情。 要笑要哭,要痛要爱 向月是美女。 身材高挑,皮肤白皙,眉间有颗美人痣。 虽然我眉间也有颗痣,但我坚信长在我眉间的不过是颗无关紧要的痣。 以前我跟向月经常形影不离,倒不是我俩多深交,而是我们可以陪伴对方一起做坏事,比方说旷课睡觉违纪。旷课时,我们喜欢去吃藏书网小吃和上网。 我上网听歌看书,向月聊QQ,她人际关系非常广,市里知名的几所学校,排得上名的男生,没她不认识的。而这些男生中,对她表白过的没一车,也有一拨。 我那时喜欢穿男式衬衫,和男生勾肩搭背,特不注意自己的形象。 向月穿淑女屋的裙子,只站在那里就是一幅画。 但奇怪的是,向月整个高中都没谈过恋爱,假小子我的感情史却比她丰富。 很多人都觉得向月难追,我也觉得她应该要求比较高。 高中毕业,分99lib?道扬镳,我跟向月这样的酒肉朋友,疏于联络。 我在大学里风生水起时,却突然收到旧日同学发来的消息,向月结婚了!而且有小孩了! 我深深地震惊了!我以为向月也去念大学了,在大学里依然恃美行凶!但现在她竟然待在小城市里,准备变成一个面目模糊的妇人! 我这人有一优点就是特喜欢美女,而且从来不嫉妒人家的美貌。但有一缺点就是我看到哪个美女不好好发挥自己的美貌,我就觉得那是暴殄天物!气愤异常! 向月显然是首选。我常常觉得我要长得像向月那么美,我早搅动兵变了……我想可能就是因为我野心太大,所以上帝才故意让我长相平平吧,所以我国现在还安全地处于和谐社会主义状态吧…… 反正我为向月的过早安定惋惜不已。 去年回家,向月竟然联系了我,说一起出去坐坐。 我连台词都准备好了,如果向月过得幸福,我祝福。如果向月过得不幸福,我一定得好好谴责一下她…… 不过我没想到的是,我到咖啡厅时,发现包厢里除了向月,还有另外两个男人。 向月和其中一个关系亲密,我起初以为是她现任老公,虽然长得并不出众,但好在看起来还算憨厚。 向月说我变了很多,穿裙子的模样很漂亮。 向月说她觉得自己苍老了,被生活辣手摧花摧残得快变成黄花菜了。 其实向月不老,除了脸上带着生活给予的麻木和疲惫,她素颜依然很美,皮肤透亮白皙是我苛求不来的。 不过那晚两个男子知趣离开后,向月突然告诉我,她和老公离婚了。 刚刚我看到的那个跟她亲密的男子,是她下一任发展对象。 而且,男子也离婚了。他俩是相约离婚的。 我再次震惊。我还沉浸在她结婚这个事儿中没缓过来,她却已经连离婚证都领了。 而且!家乡虽然一向早婚居多,但我还觉得自己正青春年少,我同学已经准备二婚了……这个世界实在太诡异了。 我说向月你可真能耐。 向月笑得一脸无奈,她说,你知道吗,我现在特羡慕你,高中谈过一段全校皆知的恋爱,就算后来你们没有在一起,可有那么一段回忆多好。我就纳闷儿了,自己那时怎么那么傻,整天就知道吃喝玩乐,听那些男生夸我听得飘飘然,但怎么就没挑个适合的谈恋爱。不然,我也不会辍学之后那么容易被人追到手。.不但不知道别人贪我家钱财,我还以为那是真爱。 然后,我才知道,向月和她老公相识竟是因为相亲,虽然老公家庭一般般,但对向月可谓百依百顺。所以婚后向月娘家倒贴,可没想到婚前老公对她甜言蜜语,婚后,连花言巧语都不屑说。 而向月,她其实是一个需要时常被夸赞的女孩。 所以婚姻走到尽头。 而与向月相约离婚的这个男子,婚是离了,却仍抛不开前妻的蛮缠。 而且,他家人也没打算再接受向月。他有自己的儿子,亦与向月的女儿不和。 于是,虽然他们各自自由身,却没有再结婚。 向月因为家境不错,所以辍学后,便被安排进了得体的单位,时间清闲,有时上班打完卡就可以溜出去玩。 而向月,没有什么朋友,所以她大多数时间,都是围绕着男友转。 我终于明白为何向月的微信里,经常会发些自怨自艾的状态。 黄碧云曾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们湮没在人潮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活得丰盛。 我把这句话告诉给向月听,她却笑了笑说,她这辈子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经历了两度失望和失败,已经麻木了。 我看着她美丽的脸,有些喟叹。她还那么年轻貌美,却已像八十岁老妪,失去对生活的热忱,打算浑浑噩噩度一生。多可怜、可惜。 那天我写了条微博,我告诉我的读者,年轻时,我不要你们心如止水,我要你们妖孽横行。我不要你们收敛锋芒,我要你们跋扈张扬。我不要你们平淡青春,我要你们嚣张挥霍。总之,要笑要哭,要爱要痛。因为很久很久以后,这段光芒万丈的回忆,会帮你度过很多很多你以为不能度过的苦难时期。 有.人问我,你可以为你这段话负责吗? 有何不能负责,只要你有孝心顾及父母,不杀人放火,青春何以不能过得轰轰烈烈一点? 因为你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那样的时光。 你结婚我会为你哭 我和“七”这个数字特别有缘分。第一次七年,我写了初恋。第二次算时间,是因为你告知我你的婚期,无意算起我们认识的年份,竟然又是七年。这样漫长的数字听得人特别惆怅,又特别欣喜。仿佛一回头就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庆幸的是,时过境迁的风光里,我们依旧是好友。 曾经我以为,“你结婚我会为你哭”这句话,定是我给喜欢的人说的,或者说起码那个对象我曾爱过。 没想到,最后,却是说给了你听。不过,很多年前,在你没有女朋友的那段时间里,我也确实充当了你半个女友的角色。供你勾肩搭背,和你打笑玩闹,陪你游戏通宵。 如果提及我们的关系,总会牵扯到另外一个人。所以,我不知道如何讲述我们的相识。 只是在后来的日子,你定是明白,我们都避开某个人的名字小心翼翼地不提,可是这也改变不了我们其实是因为他在一起的。 很奇怪。当年你们是好友。多年之后,我们长大了,成家立业了,我和他分开了,你们却话少了,我和你却依旧像少年时那样彼此调侃。 在我写长篇的时候,你曾强烈要求看,我给你看了几段后,你说,噢,我知道了,里面那个葫芦就是我。 我说你真挺有自知之明的。你说,给葫芦一个好结局啊。 彼时,你正拥着女朋友春风得意。你不知道我这个人只会写悲剧,后来,我把葫芦写死了,我不敢告诉你。葫芦性格里的良善是与生俱来的,像你。你是天蝎座,天蝎座对人好会好到极致,毁一个人也会不择手段。或许,只有在我眼里,在我面前时,你才会使出天蝎座的良善特质。 你订婚时,我并未接到消息。因为彼时,我已经很少和你,还有我们一起玩过的朋友联系。大家都知道,我心里有根刺。你在通知我结婚日期时,才突然醒悟订婚时没有通知我,你一再抱歉,你说哥们儿结婚日子可是第一个通知你的。 那一刻,我有一点点悲伤。 幼时,我听很多人说过,人生 5f97." >得两三好友,便已足矣。我从来没明白过这句话,因为从小到大,如众星捧月,我身边的人来来往往,朋友这个位置却始终不曾空缺。甚至在别人细数出一两个好友时,我会纠结我起码有七八个重要的好友。 但是这两年我好似明白了。我成年之后,去了远方,在远方流浪。曾经的好友,已是多年未见,即便还有联络,感情也看似不曾淡薄,可是中间的那些血性的生活,始终是没有了的。 在外结交朋友,留在身边的,是有那么几个,但有些始终走不到心底。 最后算来,在身边,与之一起生活的好友,确实,只有那么两三个。这个认知让我觉得有些难过。 我明白,我们还是把彼此看得很重,可是现实早已为我们撕裂了距离。 你说:我结婚那天,不管你在哪里都要飞回来。 我肯定地应着,没问题。 真的没问题。你的婚礼,我怎能不参加。我不但会参加,恐怕,在你的婚礼上,我还会落泪。 因为即便是现在每每想起,你即将有属于自己的家,我就会想掉眼泪。这不但是你对自己的一生有所交代,还是对我们曾共有的青春画下句符。那段岁月,再也没有了,再也回不去了。 一年前,我在审讯室的那个夜晚给你打电话时,.99lib.也是说的这句话,那时我撕心裂肺地哭。 因为我明白,从此以后,曾共有的荣辱,将齐齐消失在我们彼此的生命里,沉淀在我们的回忆里,消弭在每一个无法入睡的午夜里。 你肯定不知道,我直到现在都记得那句话,是“后来”里葫芦说给陆齐铭的话,他说:齐铭,其实我刚开始见到林洛施,对她的印象并不好,可是,相处这四年来,我越来越觉得,你当初的眼光真是独到。我觉得洛施是一个特别好的女孩,>藏书网错过你就会后悔。 这句话,也是你对我的评价。 到现在,我再去翻看,依旧会悲伤难抑,却又会想笑。因为我想起从前的那些过往,我们并不是从一开始就要好。你开始时是很讨厌我的,你嫌我野蛮,嫌我不漂亮。 我们是从两看相厌到最后的说笑打闹,所以这份感情又显得特别难得。 距离你说这些评价,已经又是三年了。你说时间是不是特别快? 曾经少不更事的男男女女,终于都有了各自的归宿。我们再也不会路过那些寂寞的夜,再也不会回到苦闷却快乐的校园,再也不会把彼此的肩膀当成哭泣的地方。也不会,再有那些疯狂热烈的青春时光。 电话里你经常问我,什么时候安定。因为你们大多都安定了,唯独我,还在流浪。 我问你,你说,我定居长沙怎么样? 你那边犹豫了一下说,如果你喜欢那里,也可以的。 你不再喊着让我回去,因为我们都明白,对方的人生轨迹已经不是从前的一句话、一句承诺可以掌控。 无力残酷的现实,早已让我们认清一切。 可是,在那些做噩梦醒来哭泣时,凌晨醒来和老鼠面面相觑时,一个人吃饭,咀嚼的声音响彻安静的屋子时,我还是会想,家在哪里,爱在哪里。 这些年走来,很多人说我坚强独立,唯独我自己心里明白,我不是坚强,我是逞强,我不是独立,我只是无人依靠。我也多希望有个人,可以看..穿我的坚强,保护我的脆弱。 像你一样,安定在一座城,爱一个人。 但是早已历经风吹雨打,却依旧脆弱、百般沧桑的心不允许。 在爱情里,我是受一点惊,便会草木皆兵的人。我热爱生活热爱自恋,对爱却无半点信心、半点安全感。 悲剧不仅体现在我的文字上,也体现在我的爱情里。我不敢试探着把自己的一生交付给一个人,不是那个人不值得,而是,我的怯。 所以我总对你说,再过几年,再过几年吧。就让我再逍遥几年,就让我再放肆任性几年吧。 不知道,以后,我们会不会带着彼此的另一半聚会;不知道,以后,我们会不会给孩子定个娃娃亲;不知道,以后,我们会不会一起头发变花白;不知道,以后,我们会不会结伴走完这一场人生。 只是,不管有没有以后,我们都有过美好的从前。 如果以后,我孤独终生,你是不是会像从前我做你的半个女友一样,做我的半个男友? 如果……没有如果…… 至少现在,我只想祝你幸福,一定要幸福。带上我曾经渴望的幸福。 幸福给我看。 那样,即使我会哭,心里也还是快乐的。 如果时光老去,我们还有回忆 清晨起床时,我收到一条短信,是好朋友发来的。 她说,很久没有收到你的午夜短信了,看来你已经不再失眠了。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条短信时,我竟然有点怅然。 曾经,我是所有朋友中最喜欢发午夜骚扰短信的人,甚至有人唯恐避之不及,被我吓得睡觉前必关机。 因为从前的生活过得太混乱颠倒了,像长篇里的那群女孩一样,是过惯了夜生活的人,一到晚上,眼睛就兴奋地发出森然的光。 那时,我和米楚、千寻、苏冽经常午夜流连在各个声色场所,对,你们没有看错。长篇里的人其实都是我生活里的朋友,以她们为原型构造的。 那时我们经常从声色场所出来后,几个人就手牵手地走在午夜的大街上,唱歌,对成语。 苏冽常常脱下高跟鞋拎在手里,光脚踩在马路上。 有次还因为扎到脚尖叫,声音响彻三条街。 有莫名的男生上来搭讪,都会被米楚彪悍的一句“包夜你能给多少钱”吓跑。 然后米楚嘎嘎笑半天。 我们有很多口头禅,“可有意思”“Who care”“饭想不想让你吃”…… “可有意思”后来还成为苏冽开的小店的名字。 我们通常和别人说这些口头禅,别人都会一脸迷茫的样子。不过我们每次一起去吃饭、洗头、唱歌、泡吧,都会成为这些场所的亮点。 每次洗头小妹都会说,你们说话好有意思,真羡慕你们。 是的,那些没有忧愁的日子,就像静静流淌的河水,横穿在我的生命里。 后来,我很怕“后来”这个词,这是我所知的文字中,带着最悲伤色彩的文字。 “后来”,如果一直快乐,就不会有后来,后来是一个时间动词,也是一个深刻的转折词。 就像“后来我们都哭了”一样,之前的欢笑,在“后来..”这个词的转折下,突然落下帷幕。 我现在想说的是,后来,我们分开了。 四个人,分布在四座不同的城市,为梦想奔波,为未来努力。 身边有男友的,分手了。身边没男友的,牵起了新人的手。走马观花,又念念不忘。 我们凭着微弱的移动信号,感知对方的存在。 只是,现在,就连这些依靠移动信号的日子也很少了。 曾经我们最爱群发的短信“姿势不对,起来重睡”“我知道你很难过”等,也随着忙碌而充实的生活,渐渐散去。 离开校园的我们,都有了各自的工作,各自的生活圈。 我想,我再也不会在深夜哭着打电话给苏冽说起陆齐铭了。 米楚也不会再半夜混在酒吧打电话骚扰我了。千寻,她或许会突然想通,找个开宝马的“抖三抖”吧。 这些漂亮的女孩,生命中的花儿,想起她们,我有多不舍。 我一直想在长篇 href='3329/im'>《后来我们都哭了》里塑造我们曾经的闪耀时光,所以,我曾写四万字后,又推翻从头再来。 豌豆蒙说,你真的好敬业。我说,这是我的第一本长篇,里面有我最好的朋友,最好的青春,曾经最爱的爱人。我不舍得写得不好啊。 因为你们都在我的记忆里,安了家,从此,常驻。 有一天,当我们老了,记忆衰退了,忘了曾经的时光。 那我多希望,当我们拿起 href='3329/im'>《后来我们都哭了》时,还能慢慢想起那些清澈年华,然后在轰烈的岁月里,慢慢、慢慢老去。 请你好好被爱,梦里花会开——写给烟罗 我认识很多传奇女子,有的为爱情烽火披靡,有的为生活肃杀无敌。 我入行以来,识得一个传奇,是烟罗。我曾经还任编辑时,主编和作者的双重身份让我获得很多赞赏。 但我从不觉得这是一件多骄傲的事,因为我身边站着一个比我厉害许多倍的人,她是掌控一个大公司两百来号人的总监,也是曾带动一本杂志销量的主力作者。她就是烟罗。 就在昨天,她还对我说,你现在比以前成熟了很多,你长成了一个凛冽励志的女生,你的经历你的坚强现在已经成为很多人的榜样。 她说这话时我微微笑,我并没有告诉她,不管我是多少人的榜样,我都曾按图索骥以她为榜样。 十几岁时,我像很多人一样,是一个读者。那时因为机缘巧合,我接触到几本小说杂志,经常看《许愿树》,然后喜欢上烟罗。 她和我不同,她的文字精致干净唯美,写的男孩子白衣如画,女孩子甜美如花,却又带着点小小的倔强。 如果在学校,我们一定是那种活在两个世界里的女生,她纤瘦冷漠骄傲,我大大咧咧,匪气英勇。 但那一年,她的文字常常是戳中我心脏的利器。到现在我都记得她写过的一个标题,我曾把它挂在签名上:请你好好被爱,梦里花会开。 高考完那年,我曾长途跋涉,到达长沙“魅丽”的编辑部,那时我才知道,烟罗不但是《许愿树》的主力作者,还是整个公司的文字总监。 那时我从她的办公室门口小心地窥了她一眼,白和瘦是我对她最深远的印象。 后来,我念了大学。我如很多看书的人的梦想一样,写书,以及做编辑,好像这两个职业是天生扯在一起的。所以后来我去了魅丽。 那时魅丽已经是一个很有规模的公司,《许愿树》《花火》《飞魔幻》等杂志都是魅丽的主流刊。 我记得第一次见烟罗是在公司年会,她周围是公司的主管,她很沉默,周围的人跟她说话,她也是点头或微笑,偶尔回复两句。 她整个人如她的文字干净如斯,她身上天生做领导的气势威慑四方。我在魅丽的五年里,她提拔我当了主编,她和小狮一起支持我写了我的第一部长篇。 这些时间里,我们多了很多交际和交谈,我逐渐了解了她。这就是我后来尊敬她崇拜她的起因。 我一路走得飞扬跋扈,谈恋爱打架被全校张贴告示辍学,一路标签一路辛苦。而烟罗,她是一路拿心酸当笑谈,她的家世她的颠簸以及她的孤独,都让她缺少安全感。 很多人说烟罗是童话掌门人,因为她的文字唯美,她塑造的爱情澄澈与纯净。但我觉得她是一个刺猬,冷漠的外表,柔软的心。 她的文字,一面清新,一面哀痛。而她的沉痛,又是深埋的。她不想让别人知道,却又无法隐藏。 我常常想她之所以长成这样,一定是因为她曾被生活伤害,为了活下去,却又不断地鼓励自己相信生活相信爱。 在她修订她的合集《小情书》时,曾准备写长篇小说的,那时她在微博上发了一句话,很短,却让我几乎泪流满面。 她说,比天空还要遥远的距离是怎样?是我想念你的时候,却只能笑着提醒自己要忘记。 如果不知道她的经历,如果不曾听过她的痛苦,我一定不会倍感难过。因为她写的这句话,是给离开了她很久的母亲。 她满身伤痕,却永远坚强。我想这也是她被深爱的原因。她身边有一个非常优秀的爱人,结合了所有完美。 如果说我的成长经历是风吹雨打,那么她的成长便是电闪雷鸣。但我们依旧坚强地熬了过来。 小狮说她是一个非常有才华的人。这是我跟她做事后便明白的。她写作的灵气并没有阻止她其他方面的特长。她做编辑,她的市场感是与生俱来的。 这也是为什么她能把一bbr>家几个人的小公司,在十年间壮大成青春文学大品牌,让人不容小觑。 就像她曾在专栏里写过的,这一生,我们都是拼尽生命去努力的人。 前段时间,北京暴雨出现了淹埋一个车主的事故。她在QQ上问我,你的车里准备了锤子什么的吗。如果长沙下雨,车被淹了,是自救的工具。 我当时笑她,难道你准备了?她认真地说,是的。她说,我是一个太没有安全感的人。 我知道,前段时间你为期半年多的大病折磨了你,让你对自己的未来更加有怀疑。 亲爱的,正如我那时告诉你的,你那么努力地生活,上天一定会看到,一定会眷顾善良纯净的你。你看,那样大的病痛,你都挺过来了。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从此以后,一定要像你多年前写过的那句话一样,请你好好被爱,梦里花会开。 所有不得善终的感情都会成为唏嘘 凌晨从酒店里走出来打车回家,一个小时前与好友酣畅淋漓的高谈阔论好像还在耳边。 请原谅我突然的沉默和离群索居,我总会在一群人狂欢之后倍感孤单。本以为新年凌晨两三点不会有出租车,没想到站在寒风里时,还是等到了一辆。 开车的师傅是个中年人,开价足够我平日一个来回,不过我并未与他讲价。毕竟在这家家户户都洋溢着热闹,街>.道却倍感清冷时,还在为生计奔波的人都值得高价。 师傅客气地给我点了根烟,我问他怎么大过年的还在跑车。他说,媳妇儿回娘家串亲还没回,一个人在家没什么味儿,还不如在街上遛。 说着说着师傅开始掏心窝,其实今天情绪有点低落。我问为什么呢,他说因为前女友打电话问他为什么几次见到她都没有理她。 然后师傅开始絮絮叨叨地讲起,前女友是高中毕业分手的,之后经人介绍,嫁到他们村里,而且嫁的是他一个本家的兄弟,现在,已经是两个小孩的妈妈了。地方小,碰面机会大,几次碰到师傅都觉得不好意思躲开了。所以才来今天质问一说。 师傅叹气,唉,现在碰到怎么说话,太尴尬了。 我问师傅,前女友漂亮还是现任老婆漂亮。师傅说,都差不多。 那老婆和前女友的老公都知道你们的关系吗? 师傅说知道,他和前女友的老公基本不搭腔的。 如果你们两个现在都没有结婚还会在一起吗?我问。师傅说,应该不会吧,我是一个封建传统的人,当时也是因为她比我早出社会,父母不同意,而我不会忤逆父母?t>的意见。 那么……你现在还喜欢她吗? 不,师傅说,只是想起来会有点伤心,但是其实如果两个人再联系也没什么意思。而且,她真的没必要嫁到我家附近,我们毕竟不能在一起。 我像证明什么一样接二连三地问了师傅这些问题,直到他把最后一句话说完,我才安心。 原来,大家都一样。每一段不得善终的爱情到最后无非唏嘘一场。不会再有过多的感情,两个人对彼此也不会再有过多华丽的修饰,从一对籍籍无名却青春飞扬的少年少女,变成为生活奔波、碌碌无为、脸上刻下皱纹的中年怪蜀黍和怪阿姨。 而这个前女友真傻,她竟然选择了离他最近的地方,看着彼此从青葱变为臃肿。 她一定不知道,他心里其实一直希望,不要再见到她。 多年前看琼瑶的 href='798/im'>《窗外》,听说那是她曾经逝去的感情。在结尾处琼瑶写,五年后,女主因和老公吵架,便一个人风尘仆仆地去看前男友,只不过,前男友再也不是从前的模样,他没有诗的情怀,没有含情的眼睛,从当初气宇轩昂的男子变成了穿着肮脏精神萎靡在旁人眼里古怪讨厌的大叔。她说,她真的但愿自己从未来过,也从未再见过他。 林夕也在歌词里写道: 寻得到尘封小店,回不到相恋那天…… 越渴望见面然后发现,中间隔着那十年…… 即使再见面成熟的表演,不如不见。 有时想着想着便有些悲伤。 当我年老的时候,是否也会遇到曾经年少时爱慕的少年,看他鸡皮鹤发的模样,而我也不再貌美如花? 这大概是小说里最催泪的场景。 只不过,我想最美好的爱情应该是勇敢分开,再也不见。 狐狸说,如果?我被你驯养,我看到麦田,就会想起你头发的颜色,而不会想起别人。 小王子说,我离开了,你会怎么办? 狐狸说,至少,我还拥有麦田的颜色。 我们只会在某个时段才读懂一本书或听懂一首歌,时至今日,我终于懂了狐狸说的话。 幸好,我还拥有麦田的颜色。麦田没藏书网有坍塌。 假若爱有天意 清晨,还未醒来,便听到手机响了一遍又一遍,翻了个身,把电话关机继续睡。 等醒来,吃过中饭,才猛然想起手机响过,开机,然后短信铺天盖地,均是好友尚发来的。没有半点思考,我立刻回拨了过去。 我焦急地问他是不是出事了,被人砍了?他却在那边嘎嘎大笑。 然后我突然想起三年前的现在,我每次给他打电话,他的第一句话就是,被人砍了? 因为我是个事儿精,不管走到哪里,都会招惹是非。以至于每次一有是非,我就电话朋友把他们都拖来,帮我搞定,尚便是其中一个。 所以,三年后的我才会这么兴奋,以为99lib?他终于也惹了一次事,可以让我去替他摆平了。 他却说,你这个傻不隆冬的,我就是真被人砍了找你有什么用? 我追问,那到底是什么事让你这么着急? 他说,我想把我的快乐分享给每一个朋友。我与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竟然在十年之后遇到了,而且,她答应了跟我在一起。 那一刻,我突然愣怔了一下,电话那头,他扬扬得意地讲是如何相遇,如何追求。 他说,他曾在很小时喜欢她,虽然那时不懂爱,但是,还是有别的喜欢她的男生拉了一群人?.为争抢女孩揍他。年少时懵懂的喜欢,不至于让人刻骨铭心,至死不渝,却也弥足珍贵。 随后,他便放弃了。几年后,谈了一场新的恋爱,对女孩极好,宠她宠到骨子里,但是毕业后?,女孩便提出了分手。之后,他再也没有爱过一场。我偶尔笑谈要给他介绍女朋友,他也微微地摇头拒绝。 之后,他曾在某个深夜里跟我讲,其实,他衷心的是,在年轻时放弃的那个女孩,因为直到很多年后的现在,想起还自觉愧疚。我说他是得不到,亦难忘。 但是,如今,他开心地对我说,即使是如你所说,但我真的庆幸我当初的放弃,因为如果当初真的一直走下去,或许两人就不会有十年后的缘分了。 你们看,上天真的是公平的。它让他这几年东奔西走,无人伴以歌,无人伴以酒,但最后,恩赐了初恋来与他共白头。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心诚则灵,这些曾是最古老的词,却终于在今天,让我坚定不移地相信了。因为你们的相遇。 上天为你关闭一扇门,却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窗外风景秀丽,春光明媚,让你永远不会再记得门后的潮湿与晦涩。 而那些曾经发生的遗憾和错过,都是为了成全今天的相遇和以后的相守。多值得。 其实,这些年来,身边的很多朋友都是长长久久地走过来的。 唯独我,一直处于颠沛流离的状态。可是,此刻,我突然那么那么想安定。 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小房子,属于自己的小小爱人,然后,养一条属于自己的大狗。 当全世..界都背弃你时,他们却会在身边与你不弃不离。 使你周围不管发生怎样的风起云涌,你都不会害怕,勇往直前。 这样的守候,叫作爱。 谁说天黑就一定要下雨了呢 三四月的长沙,没停过雨水,丰沛湿润,雨后高大的树木更显得翠绿异常。 我坐在窗边听一首老歌,无印良品的《雨过天晴》,他们唱:雨过应该就会天晴吧,若知道痛了就会珍惜了啊,恋爱中有人被打垮,有人长大…… 就在刚刚,我接到一条消息,好友H离世了。 我写过太多小说,自以为看尽生活薄凉,但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大脑却嗡一声空白一片。H藏书网一直是一个开朗的人。我问朋友为什么,会这样突然? 朋友叹了口气,还不是因为爱。一瞬间,我便了然。 上学时,H是全校里最张扬的女生,当我们看到好看的男生只当欣赏时,H却可以彪悍地上前要电话,表明心迹。当我们为跟喜欢的男生牵手而兴奋一个晚上时,H的校外男友已经拉风地开着车在门口接她了。 H的校外男友是社会混混,家里有点..闲钱,自己无所事事,整天泡吧、打架、飙车。就是在那样不懂爱的年龄,H却对我们说爱他爱得死心塌地。甚至某次还偷了她妈妈的金项链去当掉,然后和他私奔。父母追到学校要人,惊天动地的阵仗,丰富了H的青春,也格外丰富我们的青春。 之后,H也开始跟着男友一起疯玩、逃课、夜不归宿。学校终于下了开除令,她父母忙于生意,无暇顾她。她被勒令退学后,经常在放学时被男友载着来找我们吃饭,生活过得自由自在。我..们却要忙于六月那场重要的考试,忙于和喜欢的男生诉离别之情。 我去了别的城市念大学,记得念大一的那个暑假回家,H约我出去玩,我看到她时惊诧了一番,她的黑眼圈很浓重,脸色苍白,眼睛里也不复当初那种张扬凛冽。她淡淡地喝着茶说,她与社会青年男友分手了。我抬头看到她的锁骨上,还文着那个男生的名字。喝完茶她说,陪我去文身吧。 在文身店里,她对老板说,麻烦,把这几个字母修改成一只蝴蝶。 看着修改后的蝴蝶,她的眼泪啪嗒啪嗒地就掉落了下来。我们临分别时,她拉着我的手说,恐怕,我以后,再也不会这么爱一个人了。 之后,便听好友说她结婚了。年纪还不大,她便嫁了,嫁了一个本分体贴的男人。 听到这个消息时,我叹息了一声,想终归是有归宿的。这便也好。 却不想如今又听到她离世。好友说,她离世那天,是社会青年男友结婚那天。她站在他新居的顶楼,摇摇晃晃地飘落了下来。就像她锁骨上文的那只振翅欲飞的蝴蝶一样…… 好友说,其实她始终放不下旧爱,结婚后也过得不快乐。她老公比她年长几岁,但很爱她。去参加葬礼那天,看到她老公抱着她的遗照不肯松手就觉得心酸,一个大男人,哭得跟个孩子一样。 无印良品的声音依旧清澈。 只是,谁在恋爱中被打垮,谁又长大?谁说天黑就一定会下雨? 身边明明已经有懂得珍惜她的人,为什么不能挨着伤痛走过来呢? 眼看就要天晴了啊…… 夜深忽梦少年事 我认识小涛的方式很异常。 我高三时无所事事,天天翻墙出校去网吧通宵。 有天晚上十二点,我充值卡突然没费了,而我又刚好没带钱,那时网吧生意火爆,我不能没带钱干坐在那里占一台机子,所以从网吧滚出来了。看手腕上廉价的电子表时间,就算翻墙回学校也进不了寝室。 我便漫无目的地在学校附近晃荡,后来累了索性坐在一家精品店门口的台阶上抽烟。 大半夜,路上鲜少人来人往。我抽完一根烟时,一群跟我年龄差不多的男生晃荡着走过来,中间有一个女生。他们看起来也挺无所事事的,有个男生边走路边踢易拉罐。 他们商量着这么晚了是去哪里续摊还是睡觉。 踢易拉罐的男生说,去我家睡吧,我家有套空房子,我刚好带有钥匙。 我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想的,就那么脑子一热,自然而然地站起身问他们,嘿,你们去哪里啊? 一群男生面面相觑地看着我,不知道我问这句话的含义。 我搓了下手,不好意思道,嘿,我没地方去,不如你们也捎带上我吧。 我年少的时候常被人说侠气万丈,无惧无畏。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我,我只想回赠自己四个字,脑子有坑。 他们听了我的话更寂静了,有个男生都被我震结巴了,他指着我,你……你…… 我说,我也没办法,学校关门了,我现在回不去。说完我看着踢易拉罐的男生,莫名的我就觉得他是他们几个中有话语权的人,我问他,成吗? 踢易拉罐的男生点了点头说,好。 就这样我跟着他们晃晃荡荡到了一个陌生小区。路上我知道了一些情况,唯一的女生叫毛毛,是小涛的女朋友。噢,踢易拉罐的男生叫小涛。其他四个是小涛一起长大的玩伴,那个指着我结巴的男生叫胡达。 小涛家的空房子是三室一厅,如果没有我,他们六个刚好住。但多了一个我,就注定有一个人要睡沙发。 我抢先坐在沙发上说,我睡沙发吧。如果你们不收留我,我今晚就得露宿街头。 小涛说,那肯定不行,你和毛毛睡一间,我睡沙发。 那怎么行,胡达搭住小涛的肩膀说,我们可不能破坏你们。 胡达说,我睡沙发吧,为了CC吃点苦算什么。其他三个男生大概路上就看出端倪,暧昧地看着我们。 我讨厌胡达的油嘴滑舌,路上他便一直口头占我便宜,所以我一点都不领情,别争了,我睡沙发,不然我现在就走。 小涛耐心地说,你在客厅大家过来过去也不方便,这是我家我说了算,你和毛毛睡,我睡沙发。 看着小涛坚持己见,毛毛也上前拉着我说,是啊,CC,我们俩睡吧。 我只得作罢。 胡达看到冰箱有酒,兴奋地说,我们喝点吧。其他几个人也同意,还特意下楼买了点烧烤。 我因为还要早起回学校,所以就先去卧室睡了,他们几个在客厅看电视喝酒,声音倒不大。 我刚迷迷糊糊时,突然感觉有人站在我面前,因为开着窗户,有外面的路灯照着,所以屋子里也不算太漆黑。 我睁开眼,看到胡达蹲在我床边一身酒气,我说你干吗呢? 胡达说,CC,虽然我们刚认识,但我真的挺喜欢你的,做我女朋友好吗? 之前我一直没搭理胡达是觉得他们几个收留我,我不能让人家没面儿。这下我彻底怒了,噌一下坐起身,我说胡达,我有男朋友,你要是再这样,你信不信我抽死你。 其实我说这话的时候是有些惊和怕的,因为他们喝了点酒,任胡达走进房间,我不知道外面几个人的意思。 我这人就是那种,做事的时候不考虑,做完了就会后怕。 我还真怕胡达做出什么对我不利的事,全身都绷着神经。 胡达准备拉我的手时,卧室门突然被推开,小涛走进来说,胡达,你他妈去厕所跑这里干吗,你别打扰CC睡觉,她明天还要上课呢。 胡达干笑地站起身说,我没事儿,我就是喜欢CC,想看看CC。 小涛说,你别浑蛋了,你见一个爱一个,CC不是你想的那种随便的人,走了,出去喝酒。 小涛把胡达拉了出去,本来胡达在的时候我受了惊都有点不敢睡了,但小涛那句“CC不是你想的那种随便的人”让我安了心。 第二天早上五点我轻手轻脚地起了床,本来想直接走人。 但刚走到客厅,小涛迷迷糊糊地坐了起来跟我打招呼,CC你要回学校了,我送你下去吧。 我说,不用不用,我自己走。他却直接站起身说,走吧。 我也不好再拒绝,小涛送我下楼,在小区门口给我买了豆浆和油条,然后拦了辆出租车,把剩下的十块钱塞我手里说,刚好够去你们学校。 我看着体贴的小涛特感激,我说你怎么知道我没钱? 他说,你有钱就不会露宿街头了。 我说,你给我个联系方式吧,我之后还你。 小涛挥挥手说,快走吧,不用了。 我回学校跟陆安分享了这段经历,陆安是我男友。 我本来是当好玩的事儿跟陆安分享,但陆安听完后特沉默。 我问他,怎么了?陆安转过头不理我。我说,陆安你给我说话,你知道我最讨厌别人对我沉默,有种你以后都别理我。 陆安转过头看了我一会儿,特别严肃。他说,你告诉我,如果那几个男生对你有任何不轨想法,你发生了危险怎么办? 因为我略去了胡达那段,所以陆安当然不知道其实已经有人对我有不轨想法了……但我仍然理直气壮地反驳,我这不是安全回来了?能不能充满点温情看世界! 陆安气得没再理我。我还特不服气,回去跟寝室的女生表述了一遍,寝室的女生围攻了我。她们说,夏CC你真的脑子被驴踢过又从三万英尺高空摔过吧,电视上天天播女子外面走夜路被先奸后杀的还少吗,我们怎么认识你这个奇葩! 我被羞辱得有些心虚,但拒不认错。 因为当时我一直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后来,我知道了,而且是以一种比较惨痛的方法知道的,虽然那些痛并不是落在我身上。 我没想到能再见到小涛,毕竟这个城市不算大却也不算小。 但过了一周班主任突然领了个男生进班道,这是我们班里新来的转学生。 我当时眼珠差点掉下来。下课后小涛说,我本来之前还想着来这个学校会不会碰到你呢,没想到竟然一个班。 我问他,你不是不念书吗? 因为那天晚上我知道小涛他们几个都没念书,有的跟着家里做生意,有的闲着。 小涛不好意思道,我之前念高三,但因为生病了,休学了半年。但现在父母让我重新念书,不管成绩好坏,希望我参加高考能念念大学。我一个远房亲戚在这个学校里,就把我调过来了。 我特高兴地把小涛拉陆安面前,质问陆安,你看,他就是那天晚上收留我的小涛,你看他像坏人吗?像吗? 小涛先伸出手,你好,之前就听CC说过你,我是小涛,刚转学过来。 陆安也伸出手,客气地说,谢谢你之前对她的照顾,她实在是太不懂事。然后依旧没理我。 小涛转头笑我,CC,你太任性了,其实你应该高兴陆安生气,他生气是因为担心你,他不生气才是不在乎你。 我冷哼一声,陆安却叹了口气揉了下我的头说,怎么别人都明白我的心,你却笨得像头猪。 你说谁像猪!我立刻不依不饶地跳起来,揪陆>安的耳朵,你再说一遍。 小涛的到来解决了我和陆安的冷战,我问小涛,对了,毛毛呢? 他说,毛毛在一家电子城卖手机,她周末会来看我,到时你可以见到她。 我说,好。 因为小涛收留过我,所以在我眼里小涛就是救命恩人。 现在来到了我的地盘,我当然不能亏待他,为了让他更快融入进来,我拉着小涛想把我所有朋友介绍给他,小涛却拒绝了,他说,CC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你别顾着我,我其实比较爱静。 陆安也说各人有各人的性格,你爱热闹不一定小涛也爱。于是我倒真的不好再勉强小涛。 我在学校人缘特好,加上陆安朋友也不少,所以哪儿哪儿都是我熟人,不是忙着跟哥们儿凑场打牌,就是忙着跟小姐妹去初中部调戏学弟,倒真的不怎么顾得上小涛了。 我们学校是封闭式的,藏书网两周才过一次周末,所以中间的那个周末有家属朋友来送东西,被同学戏称为“探监日”。 毛毛经常来,每次她都提一大堆吃的给小涛,而且她知道我爱吃麻辣烫,有时翻墙出去就为了吃份麻辣烫,所以每次她都会提一份麻辣烫给我。 我跟毛毛说留着钱给小涛买衣服都好,她给小涛提的零食拿回寝室瞬间就会被疯抢光。 毛毛却说,没事儿,给他买衣服的钱我也有。 她说我家里又不用我给钱,我拿的工资一部分存起来,一部分就花在小涛身上。 我吃着麻辣烫问毛毛,以后小涛念大学了去了外地你怎么办? 毛毛笑得特不好意思地说,我偷偷告诉你,你不准告诉别人啊。 我点头,毛毛说,小涛说以后他去哪儿我就跟到哪儿,在他学校附近找工作,他不住校,然后我们租个房子,一起过日子。他在大学可以打工养我,毕业了就找工作养我。 我说,嘿,这小子还真是狡猾,凭什么他走哪儿你就得跟哪儿? 毛毛低头脸红,我愿意跟着他。 毛毛还说,我存那部分钱,其实也不是为了别的,我想以后边打工边念夜校,我……不想和小涛差距太大。 因为知道了毛毛这些事,所以我有些怜悯毛毛,以为她家境太差所以才不念书。后来我才断断续续知道,其实毛毛家里并不穷,但重男轻女得变态。她下面有个弟弟,家里给弟弟什么都买好的,给毛毛却分厘算计,毛毛每季可能只有三四件衣服替换穿,而且毛毛其实是想念书的,但家里说,女孩子念书没用,便让她辍学了。 这些都是有时自习课我去找小涛,小涛告诉我的。 小涛不爱说话,但从收留我那件事就看得出来他够意思,所以他在学校也有一两个好友,我也不用担心他太过于孤单。 我依旧晚上翻墙出去玩,但之后每次我出校,陆安都会检查我的口袋,一定要确定我有钱出去有钱回来才放我出去,而且还把他的手机塞给我,说有急事就打他朋友的电话。 偶尔下晚自习,小涛看到我朝实验楼翻墙的方向走,也会拉住我查问身上的钱够不够,有时还会从身上摸点零钱塞给我。 有次过完周末小涛特意把上次那栋空房子的钥匙带到学校给我说,CC你在外面玩没地方睡了就去这栋房子吧,这个小区很安全房子也没人住。 我连连摆手,拍了拍口袋说,没事儿,我有钱有电话,再也不会出现上次那样的情况了。 我就这样在高三任性地过着。 离高考还有两个月时,纪律已经比较散乱了,老师说,如果想考好成绩现在就冲刺一下,不想考的再逼也没用了。 而且已经有部分同学休学在家了,成绩好的是高价请老师再单独辅导,成绩差的,是早点脱离樊笼玩耍。 我也休学,不过不是脱离樊笼,而是被我爸揪到我叔家补习。 之后回来高考,看成绩,聚会,吃饭,时间匆忙而过。小涛考到了西安,三本,小涛特别满足。 我暑假光顾着去旅游,也没再.见小涛。 大学开学,大家分道扬镳,在新的城市对号入座。 刚念大学时,我还和小涛交换了电话。但因为疏于联系,所以那个号码那个名字也只是一个摆设。 等想再去联系时,却又发现时间与距离真的隔开了,我们在河两岸。 其实人与人的关系很淡薄,靠联络方式在维系。如果失去了联络方式,有些人一分别,便真的是一生不相见。 小涛的QQ也在我QQ里,但像是没再用过,头像从来没有再亮过,签名没有再改过。我有时突然想起曾经的时光,会Q他一下,但也没有人回复我。 罗大佑有首歌唱得很怅然:遥远的路程昨日的梦以及远去的笑声,再次的见面我们又历经了多少的路程,不再是旧日熟悉的我有着旧日狂热的梦,也不是旧日熟悉的你有着依然的笑容。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我们,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回忆的青春…… 渐渐的我也学会了顺其自然,我不再试图去与时间对抗。 旧朋友虽然从我身边离开了,但有新朋友又加入了进来。 我是乐天派,所以没有愁过会有时间孤单。 我在大学没念多久, 9009." >选择了工作。 有一年我回老家,像个小孩一样在街上买棉花糖吃,正准备给钱时,忽然那个年轻的卖棉花糖的男生突然问我,CC? 他试探的声音里充满了不确定,我又觉得他倍感面生,所以我疑惑地问,你是? 他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说,你肯定不记得我了,我们只见过一面,不过你肯定认识小涛。 小涛?我再看男生,不确定地说,你是胡达?因为一面之缘,所以胡达的面容在我心里早已模糊。 胡达特兴奋地点头,原来你还记得我的名字。 我也挺开心,我说,小涛呢?我都好几年没见小涛了。 胡达说,他……我也好久没联系到他了。 我说,你们不是从小长大的朋友吗?他没回过老家啊? 胡达说,他家早就搬了,前两年我还联系过他,但自从毛毛出事后,我们就没再联系过。 毛毛?毛毛怎么了? 胡达犹豫了下,看来你还不知道,毛毛……疯了。 为什么?我震惊地看着胡达,毛毛不是跟着小涛去西安了吗? 胡达说,是,但是毛毛在西安疯了,前两年小涛领着她回来,也是为了让毛毛她家人同意他们结婚。 我吸了口气,毛毛怎么疯的? 胡达说,我也不知道。小涛一直没提,我也不好意思问。 那天我举着棉花糖沉重地回家了。 我在QQ上、同学录上问遍了同学,都没有小涛的联系方式。 只找到了当时学校里一个和小涛走得近的,他跟小涛后来考到一个学校了。 他在QQ说,CC你别问了,小涛退学了,他不联络别人,是因为不想受到打扰。 我说,你告诉我毛毛是怎么回事? 他讳莫如深,我说,我跟小涛、毛毛玩得比你早,难道我没有资格知道吗? 他说,唉,不是我不告诉你,而是毛毛太凄惨了……她在这里边打工边念夜校,有天晚上小涛在实验室做实验,去接她有点晚,毛毛说不用小涛去接她,她自己回家。然后……她被人强暴了。 我脚底生出一阵寒气。 我问,查到是什么人了吗? 他说,没有,但毛毛是在一个工地上被发现的,当时她还有一口气,送到医院抢救,人是救过来了,但精神也失常了。 他说,这件事当时在周围几个学校都很轰动,小涛也不想让毛毛被人非议,就辍学了。 我拿起桌上的水大口大口喝着,眼泪掉了下来。 我完全不能接受这个事实,毛毛那么乖,笑起来那么甜,说起她和小涛那么甜蜜。 她说她不介意家人对她不好,可能她本身是个福薄的人,她有小涛就够了。 小涛说,毛毛特傻,有什么好的都会先捧到他面前。他也会一辈子对毛毛好的。 可是为什么上天这么不公平,连毛毛最后的温暖都要剥夺。 我突然想到小涛收留我那夜送我下楼,把身上仅有的钱给我买早餐打车的情景,我说你给我个联系方式吧,我之后还你。他笑着拒绝我对我挥手的模样,站在阳光里,面容明朗,笑容洁净。 我没有再打听小涛的消息,我怕给他带来困扰。 又过了两年,我无意中打开申请的第一个网易邮箱。 那是我和陆安一起申请的,因为大学我和陆安就分手了,所以我一直没再用过。 但那天我和陆安碰面,我有些悲伤,所以就开了信箱,删除我和陆安曾经的信件,缓慢地清理着。 然后我看到一封来自小涛的信。我激动得手发抖,难以置信地点开。 邮件里是几行简简单单的话:CC,好久不见,今天突然想起一些事要和你交代就打开了信箱。最近我不断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你一直问,为什么那晚胡达追你,我却告诉胡达你不是那种随便的女生。因为那时你的眼神太直白明亮,一看就没有歪心思。现在你应该成熟很多了吧,不知道是不是还像高中那样任性。可是,你毕竟是女孩子,再也不要像高中时那样不顾自己的安危做傻事了,也不要再半夜在外面游荡了。这个社会,比我们想象中混乱。照顾好自己。千万千万不要再在晚上游荡了。小涛。 我看邮件时间,却发现是五年前。 我推算了一下时间,大概是毛毛被害时。 我看着邮件又哭了一场。我抽抽噎噎地给小涛回信,小涛,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现在我仍旧晚上失眠,但我写稿、听歌、看书,从来不去外面游荡。小涛,你也照顾好毛毛。祝你们幸福。CC。 小涛,虽然我很惦记你们,但我知道,为了保护毛毛,你不会再见旧日的朋友了。 小涛,就算这个社会,比我们想象中混乱,你也不要放弃善良。 小涛,我一直有句话没有告诉你们,谢谢你们,让我巧遇好人,所以才一路肆意成长,华丽绽放。 小涛,如果有一天,毛毛康复了,你们回来看看我好吗? 七年 你打电话来,问候我即将到来的生日,然后七年来,第一次郑重地告诉我,你有女朋友了。 说实话,听到这个消息的那一刻,我很为你开心。.真的。这些年来,你一直在一个人奔波,对你,我窝心又难过。如果说回忆是强大的,那么,这个道理我是在你那里懂得的。 我说你要送我礼物呢。你说,除了最初在一起时,我送过你生日礼物,我们分开后,我都没再送过了。 我说是啊,所以这次是一定要送的。 然后你问,那你想要什么呢?你现在喜欢的东西肯定和以前喜欢的不一样了。 我哈哈大笑,不,我就要你送我一件我以前喜欢的东西好了。 你毫不留情地打击我,你那时候喜欢熊之类的公仔,现在都过了少女的年龄,肯定都不喜欢了。 他说得没错,以前我手上一有零花钱,一是买书,二就是买好玩的东西,熊仔、玻璃球、音乐盒、花哨的摆设之类。反正都是少女期喜欢的东西。就连现在,我家也摆满了小玩意儿,沙发上坐着一只大熊仔。 不过当我慢慢长大,懂了人情冷暖之后,我明白,不管什么,都抵挡不了一蔬一饭一衣的重要。 我不再是当年一口咬定要熊的女孩了。因为这些年来我身边有无数的熊,却没有一个能温暖我。一件衣服,却能为我挡去风霜。 其实我们说到最后,讲话都有些别扭了。我在意你没有在和她在一起时就告诉我,所以说话咄咄逼人,而你或许会觉得我还像以前一样只是因为霸道,或是任性,抑或是贪心。我说不出那种怪怪的感觉,但真觉得不开心。 我随口说了句口头禅,你待我一点都不好,你却认真地与我解释,以前待我好的原因,以及以后会将对我的好,付之与她。 然后,我就不想再说挂了电话。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我没有别的意思,真的。但是我也不想再解释。我知道很多离逝的感情的结果都是这样,难为知己难为敌。是 6211." >我想得太简单了。 我并不是不失落的。走路的时候、吃饭的时候,我会突然想起那些七年前的时光。 你花光身上所有的钱为我买过的礼物、因而没车费走过的长长的路。我喜欢的歌,你介绍给我的歌,为我买过的直到现在还摆满一书架的磁带。我们曾写过的却被烧掉的信。第一次见你姐姐时,因为一句话而生气的心。 年少时我们许过太多青涩的誓言,那个时候以为一辈子是一个美好而简单的词,以为说了一辈子,就真的会一辈子。现在看来,虽觉得好笑,但仍旧为那时的懵懂而心生羡慕。 后来的日子,分开之后,你总是在我的世界里不停地消失,出现,再消失,再出现。 我谈了新的恋爱,对你,偶尔还有些挂念,就像我们当初听的GiGi的歌:也许我偶尔还是会想他,偶尔难免会惦记着他,就当他是个老朋友啊,也让我心疼,也让我牵挂。 对你,亦是如此。老朋友,这个词,成了你在我心里的位置。 到如今,我们有四五年没见了吧。这些年来,我们的联系并不紧,虽然断断续续,却真心实意。我伤心、难过、无助,甚至困难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总是你。我曾打电话让你半夜找充值卡给我,也曾因为睡不着,死拖着你陪我聊天到天亮。我们说着从前,望着以后。你对我从来都是没有代价的温柔。 你说你前几天去看了旧日好友,也见了他的女朋友。我们曾一起念过书。 你说了点他们的近况,我突然心生惆怅。原来,我们隔开了那么多时光。 十二三岁时,在我的世界里出现的你们,曾占了我心里一大半位置。但是如今,我们都在彼此的人生轨道里过着毫不相关的生活。年少时的那些故事,就好像柔韧的蒲公英,被风吹散,勇敢地飞向别的港湾。 你如今喜欢的那个女孩,应该快到苏州与你会合了吧?我知道,此后你们会同心99lib?协力,同甘共苦。七年来,我第一次为你觉得心里圆满。真的,虽然我晓得,或许祝福会很俗套,但我还是衷心地希望你以后爱情甜美,前程似锦。 这篇日志,是认真地写给你的,也是这些年来,我唯一一次99lib?写给你的吧。你肯定会笑,会说矫情,因为你从来就是一个不善写意的人。 从此以后,你的浪漫、你的温柔、你的善谈,或许都不再与我有关。 因为,很早前我就明白会有这一天。而你的名字,在我的手机里,一直叫初恋。 最后,保持多年前写信的习惯。 For you多年前的歌,本多RuRu的《美丽心情》:原来爱曾给我美丽心情,像一面深邃的风景。那曾经爱过他的心情,有一股傻傻的勇气…… 一世只怀一种愁 不管我多少次催眠自己,一定要早睡。 却依旧不知不觉熬到了凌晨三点。桌边的鱼缸闪着幽蓝色的光,那是南修送我的生日礼物,他知道我最近想买个鱼缸。 其实我不喜欢鱼,不管多漂亮的鱼,都是鳞片冰凉,表情冷漠。 我买鱼缸只是为了我的猫,它们有太多无聊的时候,如果蹲鱼缸面前看里面游来游去的鱼,我想它们应该会觉得趣味很多。 每天周而复始的生活太烦闷了,必须找点新鲜。 闺密突然打 6765." >来电话,说要?99lib?与男友分手。她和他相恋九年,一起出国留学,一起回来找工作,在偌大的北京城,买房买车,本以为此后便是岁月安稳。毕竟,从彼乡到异邦,相携走了那么长的路,看了那么多的云,闻过不同的花香,这珍贵的时光足以使他们走成一辈子。 却不想,仍逃不过时间的阴霾。 他们分手并不平静,男生背叛在先,那个女生,不过认识三个月。 他却愿意为她生为她死,为她抛弃九年的爱情。 是谁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人类最渴望、最把持不住的,就是新鲜吧。 只不过新鲜过后,仍会怀念昨日黄花罢了。 闺密哭着说,她还没来得及为他披婚纱。 那又如何呢?我说,从他背叛、离开、伤害你的那一刻开始,便不再值得你为他披婚纱。 多情自古空余恨,好梦由来最易醒。?99lib. 那天挂了闺密的电话开车回家,我在电台听到一首歌。 杨宗纬寂寞婆娑的声音,唱着那首最绝望的情歌《最爱》。 很多人喜欢他唱《洋葱》,但我唯独喜欢他唱《最爱》,有一部分原因也是徐晓阳的歌词太美太绝望,太容易让人哭泣。 一生只爱一个人,一世只怀一种愁。 自古多余恨的是我,千金换一笑的是我,是是非非恩 6069." >恩怨怨都是我。?99lib. 每每听到最后那句:以前忘了告诉你,最爱的是你。现在想起来,最爱的是你。便会不由自主泪流满面。 年轻时,我们总以为,我们一生可以遇到很多很多人,所以轻易放弃一段感情,轻易放弃一个人,后来才发现原来我们放弃的那个人,是一生再也遇不到的人,放弃的那段感情,是一生都无法重来的爱。 以前忘了告诉你,最爱的是你。现在想起来,最爱的是藏书网你。 闺密的男友或许到很多年后,才会如我般,明白这句话里饱含着多少眼泪与酸楚。 我在鱼缸里,丢了一朵我在路边摘来的白花,还有一枚戒指。 那枚戒指我都不知道突然从哪里冒在了眼前,廉价的它已经老旧,铁锈斑斑。 我不喜欢戒指,总觉得它代表着束缚、牵绊。 所以我戴过很多首饰,项链、手镯、脚链、耳环,却唯独手指空空。 但我看到那枚戒指,仍能清晰想起多年前的那天,那个男孩为我戴上的温度。 那年是指环年,据说在那年戴上戒指的人会在一起一辈子。学校很多情侣都买了。 我逼他也买来送我,他为我戴戒指时,充满了羞涩和拘谨。 他特别郑重地说,这是我买的第一枚戒指,送给我此生最爱的人。你要好好戴着它,以后我给你换枚钻戒。 我们笃定地说着以后的承诺,却不知道,这世上大多承诺都消散在风里。 那枚戒指摘掉的时候,是一个下大雨的夜里,我把它丢在雨水里,他转身走后,我却在原地找了半个小时,小心翼翼地把它擦干净,带回了家。 我不是还寄希望于它,期望它为我实现什么承诺,我只是太了解自己好了伤疤忘了疼。 所以我要它时刻提醒自己放手。 不打扰,才是最好的温柔。 直到现在想来,我后来的爱恨分明,大多来源于那枚戒指。 我的第一枚戒指,你送的戒指。 你还爱我吗? 爱不在,让他走。 有爱,他自然会回来。 只是,生命如静水流深,过去时光永不复返。 那时恐怕你已不想要。 你是传说绝世的风光——给魏星沉 我第一次在万众面前提起你。 因为, href='6939/im'>《妖孽只在夜里哭》即将展示在众人面前。.. 所以我不得不和众人交代一下你—魏星沉。我之前为很多朋友,以及过往的感情写过字,却唯独你,绝口不提。 并不是我不爱>你。而是,我不知道要怎样讲我们的开始。 众所周知,我在年少时有过一段伤筋动骨的感情,所以成年之后一直将回忆当作蜜糖,反复舔舐。 即便是与你在一起的那些时光里,你坐在我身边,我偶尔也会发呆,想着过往出神。虽然我并不记得那个人的样子,曾经存在的伤怀却敲击着五脏六腑。这些你并不知道。 因为我想如果你知道,你会生气暴躁,眉头皱成一团望着我。与之前我爱过的那个人相比,你和他的性格真是南辕北辙,他是彬彬有礼,连生气也会克制着自己的人。 在 href='3329/im'>《后来我们都哭了》上市之后,很多人看过书后问过我,你还爱他吗?即使我在博客里写忘记了,他们也会说,你并没有忘记是不是,你只是欺骗自己,欺骗我们是不是? 我没有回答,并不是我心虚,只是不知道如何证明。 三年前,我承认,我没有忘记他,我将那些回忆埋葬在内心最深处。可是三年后,我真的坦荡荡地忘记了。 因为你。 我们在一起差不多两年的时间,在我最尴尬狼狈的时候,你将我接纳过来,像接纳了一只无家可归的小猫。 然后花费了两年的时间将我的伤痕抚平,你本以为,你给我熊掌,我便报以蜜糖。但两年后,痊愈的我不但没有报答你,反而没良心地反咬你一口—选择了离开。 我最爱的动物是猫,我身边的那只小白猫是你送的。它很调皮,并且没良心。无论我对它怎么好,它都会抓我咬我。所以后来与你说起时,你从鼻子里发出冷笑,这性格多随你。 你说我是铁石心肠,情人节你送我巧克力,我撇嘴说,不如给我兑现。过生日你送我惊喜我抱怨为何不换成衣服。有一段时间我因为睡眠质量下降随口说了句要换枕头,第二天,你送来一只新枕头说这款枕头适合睡眠不好的人,我却没心没肺地说,这枕头真他妈的硬。 在一起的时候,你每天都会对我说一句“我爱你”。我每次也会毫不留情地回:必需的。 你说我不解风情,其实,我曾经也很浪漫,我曾为他点一圈蜡烛轰动整个年级,我曾为他在下雪天里站了三个小时差点被冻成雪人,他玩游戏我就陪在网吧和他一起彻夜不眠。 说这些,并不是为了让你难过。是我很难过,因为我发现自己不曾真正地与你谈过心。你抱怨我不爱你时,我总会说,我的爱是埋在心底的,不像你挂在嘴边。 其实并不是我说的那样,我只是在之后的这几年,对爱情心灰意懒。 我不知道怎么告诉你,我不相信爱情。即使朋友劝解我,还是相信吧,相信的话会过得幸福点。我依旧执拗不悔。 可是这两年里,站在二十二楼看触手可及的烟花,在电动城拍下硕大的娃娃,在我生病面容尽毁时,都是你,像一尊雕塑一样陪伴在我身边。 我说世界冷清,你给我花开荼靡。我嫌暗夜无光,你带我手摘星辰。 我怕此生迷惘,你陪我徒步理想。我厌漂泊流浪,你许我一世安稳。 魏星沉,谢谢你为我,繁星永沉。 你钟爱我,保护我,我想穷其一生,我都无以为报。 很多人都曾问我,专栏名“绝世风光”是有何用意。 恐怕就连你也不知,这是相遇你的那天,我听的一句最美丽的歌词。 他是即使白发苍苍,抬头没有光,得不到,也不甘去遗忘。 你是经历万千风浪,驻扎进我生命里的那道绝世风光。 把对你们的感触写成一本书 最近在整理短篇合集《我和你的笑忘书》的书稿,把自己这五年里写过的故事从头看了一遍,故事里的男子、场景、话语,经常会让我在深夜里郁郁而哭。 我曾在写自我介绍时说,自写字起,便只因白驹过隙,不为取悦任何人。 很自我很任性的言论,却因为有那么多理解我的人,伴我行走了这么多年。 回头看到这份书稿才发现,原来五年来,自己写过这么多伤感的文字,有过这么多或伤感或欢喜的心情。 让我写字凭吊过的男子,陆齐铭、安慕楚、魏星沉,你们还好吗? 陆齐铭,我一直有一个很深远的梦,想与一个干净妥帖的男子相爱,然后和他私奔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后来,我曾实践于行,那个主?角是你。那时的我还有些婴儿肥,脸上带着微微的蛮横,骨子里暴戾居多,你是翩翩少年,慧眼识中我,不顾全校同学的惊愕,牵起我的手。 很久之后我在看《初恋这件小事》时,哭得比身边的任何人都惨。因为里面的剧情,像透了那时的我们。年少时,我们都会因为一个人、一个信念而去改变并不美好的自身。彼时蛮横的我,也不外如是。 我与你牵手,为你变温柔,为你瓦解掉性格里的乖戾。一走就走了那么多年,走到大家各奔东西地毕业,走到大家心悦诚服地祝福,走到天各一方依旧书信相爱,走到即将谈婚论嫁尘埃落定。 只是,后来我们终究不够相爱。时间的手还是无情地把我们的相爱写成了相爱过。 但是,分开这么多年了,陆齐铭,还是想对你说,世界太喧嚣,我感激那时美好的你爱上并不美好的我。与你分开后,我再也没爱过如你般的男子,也未在其他男子身上寻找过你的影子,因为我知道,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你,当初那个干净如斯如今已消失殆尽的你。 安慕楚,我爱过的男子里,你称得上美男。容貌一级,口才一级,性格一级。 所以你周围的莺莺燕燕不曾或缺。我记得有次大家玩真心话大冒险,问你真心话有过多少次一夜情,你始终数不出来,不过你说现在只爱这一个。 我始终在旁边笑,因为我知道只有在你喝多的时候,才会说这样的醉话。 我们开始得暧昧横生,结束得无疾而终。 你对我好,好到无路可退。只是,清醒的我也明白这只不过是暂时的,我始终99lib?不愿做你需要的那些女生,与你一晌贪欢,然后任你离开。 既早明白我的修行不足以让你安定藏书网,那不如退回到一个保险的位置。 所以我们不过尝试在一起三天便分开了。 记得分开前你笑着对我说,你很聪明,你明白让我得不到更好。 我笑,你不明白,其实我只是世间愚钝的女子里的一位。 只是安慕楚,你还不懂得爱,而我,也不愿意在你混沌时做你爱的领路人,因为我知道,结果往往女子比较悲惨。所以原谅我的离开。 魏星沉,我遇见你时,狼狈不堪,爱无能。 你一句话.不说,只给我安慰和关怀。你偶尔会使脾气,因为你的热情经常遇到我的冷脸。但发过脾气后,你又会死性不改地对我笑脸相迎。 我对你说,因为我得到过侥幸,失去过人生,所以目前的我爱无能。 你不相信,你把对我好这件事当作习惯来做。终于有一天你疲累地对我说,你去找一个你最爱的人吧,不是因为我不爱你,而是我看到你现在每天这样虚浮地生活觉得很心疼。 那天回去,我是一边上楼一边哭的。我觉得很苦痛、很沉重。 可是我无法走出自己设下的牢笼。画地为牢,困顿其中。 魏星沉,你是我爱过的男子里,我付出最少的,得到却是最多的。也是为我受过伤、缝过针、进过监的。十几岁时,我会把自己爱过的男子一再表露在文字里,每次写起便泣不成声,以此来发泄分离后的伤感和压抑。 二十几岁,我好像不习惯这种方式了,我把你写在我的第二本长篇 href='6939/im'>《妖孽只在夜里哭》里,可直到现在,都未完结。因为我迟迟不想祭奠,不想让与你的那份回忆被文字的洪流冲走,冲淡。 然,我知道我终究会写完的。因为惨淡而逐渐想放弃的生活、或大或小的病痛,把我的心灵和身体折磨得日渐沧桑,如果不写,我便会遗忘。 铭记和遗忘,我选择铭记,所以我会把你写下去。 陆齐铭、安慕楚、魏星沉。 谢谢你们出现在我的生命里,谢谢你们赐给我永不凋零的回忆和丰盛放纵的青春。 在最初和最后的雨夜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形成这样一个习惯,每逢寂冷的雨夜,我便会长时间地清醒,不做任何思考,能干坐很久。长久以来,我疲于说话。猫窝在床上不理会我,静静睡自己的觉。我看着它毛茸茸的脑袋,想摸摸它,但我怕它会吓醒,跳起来反咬我一口。 我养的猫CC是很凶悍的猫,没良心的猫,除了 5403." >吃零食的时候喵呜地黏着你,其他任何时候都躲在门后观察你,时不时在你经过时弹跳起来吓你。因为幼时的流浪,导致它没有安全感,即使你把它捧在手心宠爱,它依旧一副特立独行的骄傲模样。99lib? 我很爱它。曾有人说它像我,不管给多少宠爱,都像一个白眼狼,说翻脸就翻99lib.t>脸。 我对钱财、权势、自由毫不贪婪,可是我贪恋宠爱。 父亲曾说我性情喜怒无常,认识的人大多数也对我有过这样那样的评价。我对爱的控制常常带着凛冽的决绝。 我爱吃一样食物,必会一天三餐摆在餐桌上。不足数月,厌倦,尝一口都是逼迫。 我爱淘宝,把兴趣爱好的时间全部投入进去。寥寥一年,厌倦,看到阿里旺旺都嫌烦琐,卸载。 我爱美衣,每月成千上万投入到身无分文,终有一天,厌倦,带回家标签未拆便恹恹地塞进衣柜压箱底。 我爱一个人,爱到孤军奋勇得到手,结果不过是两看相厌,从此天涯。 我爱的,终究在我的爱里腐烂。 我在不停地为自己寻找新的喜爱,可是我发现,我在这一次又一次的厌倦里失去了最初的贪恋。 我不再想独权拥有任何。 我总是会想起那个雨夜,我在公话亭里打电话给你。 那时我真清贫,电话停机都没有钱缴费,于是用仅有的公话卡打给你,现在我已经分辨不出什么是201、301或者其他什么IC卡。是从那一年,我的记忆开始变得钝重。 我在雨里,丢了一枚戒指进下水道,那枚戒指是你买给我的,也是那几年我手上戴过的最后一枚戒指。 我是从今年开始,才偶尔戴戴戒指..,都是自己买的饰品。 后来即使我们在一起很快乐的时候,我也会想起那时漫天满地的大雨,和我曾站在大雨里有过的荒凉以及浑身寒冷。我不是一个记仇的人,但很奇怪,脑海里的回忆大多充满悲情。 所以我经常把这些悲凉写进文字,来平衡现实的情绪。 我的爱99lib?情好像一直很好,至少在很多人苦恋,或者单恋艰辛追求爱的时候,我常常是一种被爱的状态。 以前念旧,总会把一些属于恋爱的纪念品保存起来,电影票根、从英国寄回的熊,后来渐渐地心变铁了,开始在清理房子时当垃圾丢弃,也不再留有这样所谓缅怀过往的习惯。 也渐渐懂得,真正的爱情并不是恋慕一个人的容貌、才气,而是他愿意陪你过日子,愿意竭尽全力地对你好。 即使自己写的小说满地悲凉,却喜欢看一些大团圆结局的书。 把曾经的念想全部燃成灰烬,留在末世之岛。 我记得和你一起奔跑的最初的雨夜,却不记得离开时的地方。 我记得和你度过的美好雨夜,却不记得你后来何去何从的方向。 就让这场滂沱大雨,洗去所有记忆。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我爱过一些人,情深的少,缘浅的多。 后来我用这些回忆写了许多字,回忆之于我,大多带着悲伤的色彩。不过后来我学会了回忆疗伤法,让自己不停地回忆,撕扯,难过,然后直至麻木,最后虽然达不到真正的忘记,但是想的次数多了,心也渐渐不会那么痛了。所以悲伤的回忆对很多人来说很辛苦,我却并不觉得辛苦,也不害怕用回忆不停地伤害自己,因为我觉得那都是为了让现在和以后的自己过得好一点。 很多朋友说我敢爱敢恨,敢作敢当。这些年来,这八个字对我如影随形,催眠得我也觉得我自己是这样的人,拥有一颗强大的内心,坚定,勇敢,独立,从不胆怯,从不依靠。 但七年后你的再次出现却一瞬间把我打回原形。你牵着一个女孩出现在我面前告诉我你即将和她度过此生,我才发现,再勇敢的人,都会有一个胆怯的源头。而我的那个源头,我不知道该不该把它叫作“爱”。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不明白像我这样大胆到看到喜欢的男生就可以直接跟他说“我好喜欢你”的人,如果爱一个人,为何七年来却从不去联系,从不去想起。 所以我到现在都不明白,我对你是爱,还是对那段时光的亏欠。 如果是爱,为何我七年来都不敢联系你,甚至不敢打听你的消息?如果是亏欠,那为什么我听到你的声音就会哭得站不起身来? 而这分别的七年,我写过很多很多人,唯独你,我像99lib?是放在了尘埃的最深处,像是从未遇到你。可是我每一天又真切地感受到你的存在,心上总有一个洞,空洞洞地刮着冷风。 不管我后来遇到多少人,你始终占据着我心底最遥远最遥远的位置。不会出现,却也不会消失。 七年后当我与人谈起你,谈起那段往事,眼泪大颗大颗掉落。 然后也是在那一天,我终于承认,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不敢想起你,为什么不敢联系你。 因为你对我来说,在我做了放弃你的那个选择后,你便成了我永远得不到的人。 永远得不到的概念是,我就算在放弃你之后,立刻回头哭着求你,你都不会再回望我一眼。因为,你只有那一次的勇气爱我。 我甚至不知道是不是那晚的月光太明亮,清风太甜美,才会让你身不由己想勇敢地爱我一次。 以前看小说,看到那些说什么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我都会给予一番嘲笑。这个世界本身是唯一的存在,什么两个bbr>世界,都是骗人的鬼话。 而离开 4f60." >你之后,我面对这样的话,就再也没有笑过。 因为你让我深深地明白了,什么是两个世界。 朋友曾对我说,如果每个女人都想收服浪子,那么每个表面生活得风平浪静的男人心里都住着一个妖精一样的女人。 而你亦对我说过相同意思的话,你说你的生活太风平浪静,你自小在机关大院长大,父母传统,就算自己自小受女孩追捧,但你始终受父母的影响比较大。 你说你是那种从不违抗父母命令的人,你以后的路途你懂事后便一清二楚,在机关工作,平淡地做事,平淡地生活。你说谁都看得出来我们是两类人,你太安稳而我太疯癫太决绝。虽然你喜欢我,可是那也仅仅是供以后自己生活寡淡时回忆的一个多彩的梦。 那时你说这样的话我不服。 直至现在,我都喜欢你这样的男子。优良的传统家世,得体的谈吐修养,沉稳内敛。 所以我不能接受你的话,觉得你悲观。你不但否认了我们的未来,还否认了我那时觉得深爱的那个男孩和我的未来。 闺密说我年少时太不良少女,进入社会后性格太颠簸>,所以为了补足性格里或缺的部分,那些沉稳内敛的男子才对我有致命的吸引力。 可是闺密也如你说的一样,那些都是不适合我的。 七年浮浮沉沉,我从起初不信你的话到最后觉得你一语成谶。我已经不知道什么是适合我的,什么是不适合我的。 我曾在路上迷失很多次,糊涂很多次。我再也没有像十六岁那年满身戾气地去爱人。 但我对人生和爱情依旧充满了热烈,屡败屡战,我要用这样英勇的姿态找到承接我这辈子的人。 这些都是我想对你说的话,可是见你那天我都没有说出口。 你只是像哥哥一样问候了我的状况,而我只是像妹妹一样淡淡地回答了近况。 七年的相见到最后像是一出默剧,你向左走,我提着你送我的那些水晶球向右走。 然后在你的身影消失后,我蹲在地上哭得声嘶力竭。 隔了七年,你还记得我十六岁那年的爱好,却没有对我说十六岁那年对我说的那句“我喜欢你”。 你只是拍着我的头微笑着说,妹妹,要经常和哥哥保持联络啊。 我忽然想到十六岁那年听的那首歌:就把我当成是你的哥哥好了,他?.就是这样笑笑地告诉我的。我想我还是做你的朋友好了,他不知道我说完后有多惆怅。 尉迟,我想我还是做你的朋友好了。 这样,我再过一个七年,下一个七年,下下个七年……都不联络你,你也不会怪我的,对吧? 我不想看到你幸福,也不想看到你不幸福。我只想继续把你,埋在我的心底尘埃里。 我曾经爱过的人啊,现在是什么模样 这个冬天不太冷,但好像每次一到写专栏的时候就会下鹅毛大雪。 这样的天气很容易让我伤感,被杂志邀请当了一次封面女郎,编辑来找我做采访时问了一个问题,曾经做过最浪漫的事情是什么。我有些想不起,我说大概是逛遍城市为喜欢的人买一件礼物。但现在看到这样的大雪,有些场景若隐若现浮现在眼前,或许,我曾做过的最浪漫的事,应该是在大雪地里,为一个人堆了一圈心形蜡烛,然后拉着他看。 那天的风那么大那么大,大得我都点不燃,直到他走了,我还像一个蠢笨的北极熊一样边固执地点蜡烛,边流眼泪。 后来,我去了远方,那个人跟我打电话说,其实现在回忆起来,我还是最喜欢那个时候的你。 物是人非的景色里,我最喜欢你。这话真浪漫。 但我只是静静地听着电话,并没有回答。虽然我也喜欢那个时候的自己,有担当,对爱心怀赤诚,愿意为一个人拼尽全力。 可是那段时光过去了,我现在很少回忆,也不喜欢专心爱人,因为我已渐渐明白人天生根本不可以爱死身边的一个。曾经生命里的那些主角终会成为过往。 我经常会想,如果有时光机,如果能遇到曾经的自己,我是不是会告诉她,你以后会像蒲公英一样跟着风的方向漂泊,用力爱会让你带满伤痕。可是我又想告诉她,用力爱,再用力一点,因为你以后再也不会有此刻的傻气。很可惜,我曾经爱过的人,我也未想过有这样一天。 就像筷子兄弟在《老男孩》里唱的:青春如奔流的江河,一去不回来不及道别,只剩麻木的我没有了当年的热血。 很多人跟我介绍他们的MV,我记得当时看完,只觉怅然。 直到有天好友在KTV里点了这首歌,那天我刚购完物,心情很舒畅。看着屏幕上的画面,却突然不可抑制地哭了起来。 我看到他们年轻时候耍帅追女孩,他们抱着吉他以为志在四方,十年后他们被生活折磨得苍老,满面烟尘,他们开出租车开剪发厅,他们再也不记得当年的吉他当年的校花,他们愿意和年轻时最讨厌的肥胖女孩过一生。只有他们喜欢的迈克尔·杰克逊不曾改变,所以中年时他们愿意热血地去搏一把。他们参加选秀,他们擦拭旧吉他,他们在夜晚起身练舞,他们走在旧校园。 曾经的校花终于长大,再也不复当年的素颜,脸上的妆容精致美丽。他们和她早散落天涯,校花坐在豪华轿车里,他却和自己肥胖善良的老婆逛起从前的校园。 那首歌词写得真好:? 梦想总是遥不可及,是不是应该放弃。 花开花落又是一季,春天啊你在哪里。 曾经志在四方少年羡慕南飞的雁,各自奔前程的身影匆匆渐行渐远, 未来在哪里平凡啊谁给我答案。 那时陪伴我的人啊,你们如今在何方, 我曾经爱过的人啊,现在是什么模样。 当初的愿望实现了吗,事到如今只好祭奠吗? ……? 他们在光鲜亮丽的舞台上唱着流逝的青春和生命,他们像背水一战的勇士,他们的歌声嘹亮,却让人悲痛欲绝。 他们的爱人坐在台下擦眼泪,曾经对他们使坏如今发达又利用私权命令评委让他们下台的同学在墨镜下也静静地流着泪,美丽的校花守着空荡荡的房间,哭湿了一盒又一盒纸巾。 吃泡面的上班族突然哭了,打台球的男女哭了,刻薄爱美的Gay哭了。 我也哭了。 我记起了为他点过的蜡烛,记起了你送我的会打呼噜的熊,记起了为他写过的日记唱过的歌,记起了你给的承诺。 我曾经爱过的人啊,现在是什么模样。生活像一把无情的刻刀,改变了我们的模样。 我过得很好,却已经在慢慢苍老。 陆尘埃,谁许你尘埃落定 我认识这样一个女孩子。我问她,真爱是什么? 她说,那是饥饿时画出的饼,是身在沙漠想象出的绿洲,是幻想时的海市蜃楼。这两个字的存在,只是让舟车劳顿的人以为自己寻找到了美好,而亲身躬行后,便会明白,它不过是一场镜花水月的虚幻。 她供稿与某杂志社,是自由撰稿人,基本不过白昼,夜晚流连夜店唱歌。 她不信爱情,不信拥有。她说,我的爱情死在十几岁那年的夏天。她喜欢用火柴点烟,喜欢发呆。她的世界里,存在的是一群妖魔乱舞的朋友,他们给她呼吸,给她空气。 她谈过一场又一场恋爱,从>一个怀抱奔赴另一个怀抱,她不怕爱错人,只怕没爱过。 二十三岁时,她遇到了一个捧她若珍宝的男子魏星沉,可是她对他说,我不是你给我熊掌,我便赠你蜜糖。 同年,她找回十几岁那年的爱人。 只是,昔日美少年已为人夫,她不顾一切,争抢,渴望,再爱。 五年的时光,昔日败寇,卷土重来。 这个世上最惆怅的事就是人人都给你青眼,唯独你爱的人,给了你白眼。 你纵有千般好万般强,在她眼里,却一文不值。魏星沉也悲愤过痛苦过,他问她,为何独独走不出回忆? 她答,我这个人很花心.?也很滥情,但我爱上一个人就不会放手。即使山穷水尽,路途遥远,即使他皱纹丛生,有妻有子。我的爱不会随着时间和人际变故消亡。 她固执地坚持自己所爱的是五年前的那个人。 她飞蛾扑火,不计伤害,不计代价,不怕被万人唾骂,也要守在他身边。 可是在他身边时,她的心是空的。她以为,那只是两个人之间无法填满的时光在作祟。 珍爱她如生命的男子,她不屑一顾;左右为难,贪生怕死的,对她来说像毒药一样的男子,她却含笑饮鸩。 男人都想拥有红玫瑰和白玫瑰。 她也想两全其美,兼得鱼和熊掌。 爱自己的,做朋友。自己爱的,做恋人。 她一直觉得自己是聪明的人,也深刻地意识到自己的自私。可是她陷入这种境况里不能自拔。他陪她走过了那么多纪念日,到底未走进她心底。他在她的生活里不断缺席,却被她侍为座上宾。 我曾看过这样一段话:上段恋情,全心99lib?投入,结果重伤,于是这次恋爱怕受伤,就很保留。这意味着:上次那个伤你的烂人,得到最完整的你,而这次这个发展中的情人,得到个很冷淡的你。我知你是保护自己,但这若是做生意,你这店一定倒的。永不再来的恶客,得到最好服务,新客上门,却备受冷落,这店怎么不倒? 我说给她听,她无奈地说,谁都不想这样,可是到最后都不得不这样,不是吗? 她用力生活,却不够热爱生活。她不贪生,却怕死。她明明厌倦爱情,却又在爱情里寻找慰藉。她相信自己的幻觉,却不相信口耳鼻感受的真爱。 他看过她最丑陋的一面,他曾在泳池轻轻抱起她,他在她需要时,像年少时渴望的忠实的骑士守护在她身边。他在她做噩梦时,把她抱在心口抚慰。他恨不得把心挖出来供奉在她面前。 可是,自以为看透爱情,厌世的她,却沉溺在自己十七岁那年的幻觉里不能自拔。 他以为她终有一天会看到自己,爱上自己,和自己生活。 是的,后来,她看到了,可是,他不在了。 她想把整个世界哭成一座盛满眼泪的城池,可是他再也不会回来。 直到那时,她说,曾经我以为,这一生很长很长,我们总会爱很多很多人,但想与之共守的放在心底的仅有一个。后来,我才发现,经过张牙舞爪的时间、光阴的死去活来,最后记忆里铭记的爱人其实有两个,一个他爱你,一个你爱他。而与之相伴后半生的,其实,永远不可能是你最初爱的那个。 她还说,或许此生,我将无伴终老,孤独一生。 那一年,她去流浪,未归。 她叫陆尘埃,是我新书的女主角。我花费了这么冗长的笔墨介绍她。 因为她之于我,或许是另一个我。我的第一部长篇有一个叫陆齐铭的男子,他是我的爱情。我的第二部长篇有一个叫陆尘埃的女子,她是我的青春。 只是青春散场,尘埃,谁许你尘埃落定。 当爱情白发苍苍时 遇见你那年,我十七岁,正是妖娆的年龄。你二十四岁。 我还在念高三,你却已大学毕业,在清静路段开了一家卖绒毛娃娃的店。 因为躲雨,我无意间闯进你的店,你笑时有一口洁白的牙齿,很温和很美好,带着春暖花开的气息。 我一直坚信,热爱卡通的男孩,都有一颗柔软善良的心。 也正是如此,让我与你有攀谈的欲望,却不想,这一聊,就到夜幕降临,就连那日雨什么时候停的,我都不知道,因为我们的共同话99lib?题那么多,我们从哆啦A梦说到蓝精灵,从蓝精灵说到黑猫警长。 我站起身时,看到你眼里的依依不舍。你说,这么晚了,我送你回家吧。我羞涩地点头。 后来,我有事没事就喜欢朝你店里跑,你知晓了我是高三的学生。 看到我不复习功课,你会耐心地拉着我坐下,在旁边监视我。偶尔,有难懂的题,你也会给我讲解。 而爱对我们,也仿佛水到渠成,我会淘气地趴在你的背上让你背我转圈圈,然后我们一起摔倒在毛茸茸的卡通世界里。那样美好的场景,我现在都能记得。 我说我真想向世界上所有的人宣布我的幸福。你说,假如我考不上重点大学,你就不要我了。 你不准我偷懒,不准我贪玩,每次做题时,我都会偷偷看你认真的脸,然后觉得左心房好暖。 高考后的那段时间,真是天蓝云白。你拉着我的手在雨中奔跑,你骑单车带我去郊游,你为我搭建花朵缠绕的秋千。我给你选衬衫,为你洗手做羹汤,和你一起卖绒毛玩具。我们的爱热烈而澄澈。 在某次经过路边的婚纱摄影城,我拉着你的衣衫期期艾艾红着脸问你,我什么时候才能穿上它? 你伸手弹我的鼻梁说,等你大学毕业,好不好?我用力地点头。 可是,这些美丽的誓言,还来不及实现,就夭折。 那是七月的一天,我无事在你店里玩,正在你背我转圈时,有个中年男子进了店。 你看到他时,把我放在地上,拉起我的手,低头叫他爸。 是什么时候我们开始疏远的呢?我扣你的电话,你叫我出去玩,我也只是找理由搪塞。 你每天等在我家楼下,把我拦截,红着眼睛问我,是不是你爸爸跟我说什么了。 我摇头,没有,我只是发现,我不喜bbr>欢老男人了。 说完,看到你身后来接我去游乐场的男孩,当着你的面,我.99lib?挽上他的手臂。 从那天后,我便没有再见到你。甚至连我走的时候,都没有通知你。 但是,当我坐上离去的列车去新的城市念大学时,眼泪还是硬生生地砸在了地上。 是的,你爸爸是找我谈话了。你爸爸语重心长地告诉了我他的婚姻,他说起他和你的妈妈,同我们一样,刚好相差七岁。 七,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数字,但足以让现实把两个人拆散。你爸爸说,我不阻拦你们,但是你要考虑好,你是否真的会陪他过一生。 你爸爸的头发有点花白,当年是你妈妈背叛的他,虽然他说他不怪你妈妈,可是我看到了他的心伤。 因为他说,他不想你受伤。那一刻,我忽然开始正式地考虑我们的感情。 你在我家楼下站了一天一夜,我不是没看到你忧伤的身影。我偷偷跑到你店外看你时,不是没看到你低落的情绪。就在最后我坐上列车时,也不是没从窗户里看到你躲在柱子后。 可是,我依旧执着地选择了离散。 亲爱的,对不起,我不是不爱你。我只是怕自己不好,怕你变老。 我害怕99lib?自己守不住承诺,害怕让自己心爱的你受伤,害怕当爱情白发苍苍时,我不能陪在你身旁。 不是我胆小,是我不敢拿你的终生幸福去做赌注。 所以,我给你最后的疼爱,就是让自己先舍弃。那么多的爱,那么难割舍,可是,我无能为力。因为,亲爱的,我爱你。 身体健康,是对爱你的人的尊重 身体健康这四个字可以写在同学.99lib.录上,可以写在送人的卡片上。 以前觉得这四个字特别老套,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明白了这四个字的难能珍贵。 某次有人问我,给你一千万,和一个健康的躯体,你选择哪个? 我不假思索道,当然是健康的身体啊,我这么美的人,你就是给我一个亿,我缺个胳膊少个腿要这钱能干吗啊,能高枕无忧地生活吗?能风生水起地恋爱吗?能豪放自由地云游四海吗?能天天带我们家的猫活蹦乱跳吗? 说完这句话,我才突..然意识到身体健康的重要。 这些年来,我吃尽了垃圾食品,凌晨徘徊在各个大排档?.,香辣蟹、牛蛙、海鲜,尝尽了痛快的味道。 但当我脸色发白抱着纸篓呕吐时,当我夹着温度计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时,当我肚子痛得辗转反侧睡不着觉时,我都会轻轻地哼一首歌。 这么多年,我一直记得你对我唱过的歌,你为我唱的第一首歌就是《身体健康》。KTV包厢里的灯忽明忽暗,你深情款款地看着我唱: 我希望,身体健康, 因为我答应过要让你生活得十全十美,海誓山盟倒不如保重,别叫你牵累。 我希望,身体健康, 因为我不愿意看到你为了我担心流泪,万一你比我还要憔悴,怎能享受爱的滋味。 我也曾把我的光阴浪费,甚至莽撞到视死如归, 却因为爱上了你,才开始渴望长命百岁。 最后那几句歌词真动人,却因为爱上了你,才开始渴望长命 767e." >百岁。 那时我不懂得,所以我把这句歌词当笑话。后来我走的时候,并没有告诉你,但你好像预感到了,那次聚完餐去KTV,你又为我唱了另外一首歌。 你并没有说那首歌是唱给我的,但那一整晚,当我跟好友吞云吐雾时,当大家玩骰子玩疯了时,只有你一声不吭,最后要离开时,你唱了那首《再见》:我怕我没有机会,跟你说一声再见,因为也许就再也见不到你。 你知道,我很喜欢很喜欢张震岳的这首歌。 那是几年前的事情呢,可是现在想起还会如数家珍。因为在我认识的那么多人里,我与你在一起的日子最..短,而我们之间的感情最微妙。 我不能称之为暧昧,因为我们没有任何暧昧的事,只是在一个羽毛落在我眼睛上时,你帮我轻轻拍掉了它。 你的动作小心翼翼,像是怕惊了我。你的笑容腼腆,刚出学校的少年或许大多是你这样。随后我们之间并没有尴尬,因为我已经不露痕迹地继续与你谈天说笑。 不久之后,当我喜欢上一个人时,我突然明白了你对我唱那首歌时的心情。 因为常年作息不规律,我经常有一些小毛病,牙痛、头晕、眼花、上火,基本经常会看到我一副病恹恹的样子。 那个人总..会笑我,你怎么这么多病呢。因为每次当我病时,他都会第一时间跑来送我去医院,即便是一个小感冒,他也视若飓风。 所以在某次我大病时,他每天送我去医院,我们每次都会经过湘江。当我转头看他时,总能看到车窗外面波光粼粼的湘江,他和涤荡江水像一幅最美丽的画卷。 我感动了。我想起了你唱的歌。 后来我痊愈时,特意跑去学会了。一句一句,像你当初唱给我听时,唱给他听。 我也曾把我的光阴浪费,甚至莽撞到视死如归,却因为爱上了你,才开始渴望长命百岁。 这尘世总有一种爱,会让我们想长命百岁,终生陪伴。 即使现在你身边没有,将来也一定会有。 所以,请为爱你的人保重身体。 天使会让步,只要你幸福 她遇见他那年,她十六岁,他十七,同是高二。她是那种笑起来一脸澄澈明净的女孩,他是那种站在人群里永远备受瞩目的男孩。 她笑起来会有两个小小的梨涡,他就是因为这两个梨涡才对她产生好感的,因为记得很小的时候,奶奶告诉他,笑起来有梨涡的人善良。 他换过很多女朋友,她没有那些女孩的艳丽容貌,也没有剔透的玲珑心。可是,她成了他感情里的最后一个天使。 高中毕业时,bbr>..即使他们的志愿天南地北,可是他们的手依旧牵得紧紧的,让所有的人都羡慕。就连他以前的那些女朋友,都开始微笑地祝福他们。 大学三年,他遇见过无数女孩,也曾牵起她们的手,也曾亲吻她们的唇。可是,她们都没有她的梨涡。这样想来,心就随之平静。 偶尔打电话来,她也柔和地问候他的日常生活。学校放假时,她就会坐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去看他。每次见到劳累的她,他都会揉着她的头发心疼得想掉眼泪,因为他晕车,所以她宁可自己奔波,也不愿意让他劳累。 记得唯一一次他强硬地要去看她,她答应了,去时,十几个小时的火车颠簸,让他下车就吐得分不清东南西北。但回来时,她微笑地告诉他,已帮他订好机票。 他看着她,小小的梨涡显得格外温暖。他哽咽地说,丫头,你永远是我的天使。 她没有告诉他,为了那张两千块钱的机票,她在学校附近的餐厅洗了三个月的碗。 他说,她一毕业,他们就订婚,回到他们的小城市,一起生活到老。 然,她要毕业时,却寻不着他的踪迹。打他的电话,经常是无人接听。在QQ上留言,却从没得到他的回复。小心翼翼地打给他要好的哥们儿,那个男孩犹豫地告诉她,他可能喜欢了别的女孩。 那天,她就那样呆呆地坐在那里,握着电话,眼泪掉了下来。 这,是她从不曾预想的结果。她真的曾以为,自己是他感情里的最后一个天使。 她去他经常泡的游戏BBS里,看到了他发的帖子。他说,他遇到一个女孩,那个女孩身上,有他羡慕和追求的高雅。而且,他好像突然厌倦了以前的女朋友每天对他的电话追问,以及每天一封Em.99lib.ail的习惯。他想尝试一段新的恋爱,也不想再回那个小城,可是,他又舍弃不了他们那么多年的感情,他害怕她伤心。 看到这段话时,她的心好像被人拿刀狠狠地扎了下去。她的眼泪汹涌地掉在键盘上,她坐在那里手都是颤抖的,恍惚想到了他们在一起的情形,这些那些的爱,也确实,自己曾步步紧逼,让他疲惫了吧。 她在那个BBS里注册了一个账号,在下面回复:天使一定会让步。 她毕业时,他好像终于下了决心似的约她出来。她挽着另一个男孩的手臂站在他面前说,对不起,我违背了我们的誓言。 她看着他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听着他的祝福,与他分别,转过身,眼泪轰然掉落。 她身边的另一个男孩,刚认识不过几分钟,也不过是为了让他来演个配角。 因为,她只是想用自己最后的力气,来成全他想要的幸福。 他曾说她是他的天使。那么,如果她不是他感情里的最后一个天使,就让她做最美好的那个吧。 亲爱的,天使会让步,只要你幸福。 谢谢你来过我的世界 在微博上看到一张图,一只天马毫无压力地扇动翅膀飞在云层里,而另一只没有翅膀的普通白马,就算它站在云层里俯瞰脚下时会害怕,却仍旧无畏地在身上绑满了气球陪着天马飞。 博主配了句很煽情的话,他说,你看,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和你飞得一样高。 我瞬间被戳中泪点。这样的故事在生活里反复上演,每个蜕变成蝶的女孩或许都经历过那样一个时代。她也是。小心翼翼喜欢上一个优秀的人,为了追赶他的步伐,模仿他看书的动作,模仿他喝水半杯热半杯冷的习惯,模仿他走路的姿势,模仿他站在阳光下露出牙齿微笑的样子??。听他喜欢听的歌,在图书馆借他看过的书,在球场偷偷为他加油喝彩,在领奖台下仰望他舒展的眉眼。 为了能在红榜上与他的名字更近些,拼命念书。打听到他喜欢一个优秀的女孩,自卑地觉得自己像个暗淡的影子。 本身普通的她,看时尚杂志注意打扮,只为出现在他面前时自己是最好的状态。听各类音乐看各类书,只希望自己有天面对他能大方地侃侃而谈。听说他在学习法语,毕业后会出国,她也努力学习。 或许周围的人都觉得他们不般配,她不够美不够聪明不够温柔。 可是她总想有一天能变成他喜欢的样子,然后轻轻对他说句:“Hi,我喜欢你一天又一天,可bbr>99lib?以做你女朋友吗?” 可是她还没来得及装作若无其事地打招呼,他身边已有了另一个女子,闪光熠熠,与他极为登对。 她流泪,难过,自己纠结得整夜睡不着,在他回家的路上徘徊,看他和那个女子微笑,打闹,敲她的头,帮她撩起长发。 可她从没尝试上前与他打一个招呼。以前是不敢,现在是不会。 她听一些忧伤的歌,流一些伤感的泪,甚至还尝试喝了两瓶酒,脸色酡红,醉眼迷离地望着江边的落日,好像独自完成了一次壮观的恋爱,虽然是一场暗恋。 然后她开始逼迫自己不再关注他。 不再故意经过他的班级,不再看他打球风起云涌的样子。 可是,那些从他身上延伸的习惯,却奇怪地保留了下来。 她仍旧喜欢看他看的那些书,喜欢他听的歌,看时尚杂志,练法语口语。 后来,他们毕业分离,他没有去法国,而是去了英国。 她像寻常人一样念了大学,在选专业时,她没有按照父母的意愿选安稳的专业,而是选了翻译,旁修旅游。漫不经心地念着,大概因为一切从他身上延伸下来的习惯都很良好,所以她好像没有很努力,成绩却一直数一数二。 大学毕业时,她也不像同龄人般焦头烂额,因为有几家大公司向她抛了橄榄枝。 她接受了一份环境不错,薪水中等,但工作轻松的工作,因为她英、法两种语言炉火纯青,加上大学时考下的导游证,她常被安排带公司的大客户认识这个城市,所以她的额外收入常常高于工资。 从大学到工作,身边不乏追求者,但大概她太专注于自己的世界,从来没有谈过恋爱。 她早不是那个毫不起眼的女生,她独特的气质为她俘虏了不少裙下之臣。但她并不自知。 她的世界里,她依旧是那个反反复复看到心仪的男子都不敢打招呼的女孩。 直到一个男子的出现。他是公司亚太市场的经理,第一次来分公司参观,公司安排她带他参观这个城市。她并没有带他在旅游景点的建筑里转,她总会挑不同的有特色的地方给别人介绍。 当她带他在最高的楼顶俯瞰整个城市的夜色时,他突然握住了她的手说,我喜欢你,你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吗? 她震慑心魄地错愕,不,并不是讨厌他,相反,他模样英俊,衣着优雅,甚至他身上有她少女时喜欢的那个男孩的影子,公司同事都说他能力卓越,这么年轻就掌舵高位。 他很优秀。可,为什么会喜欢她……这样不自觉问出口。 这次换他错愕,他奇怪地问,你这么优秀,我喜欢你是奇怪的事吗? 她突然不知所措起来,她从来不知道,自己在这么优秀的男子眼里,竟然也有闪光点。 她突然想起多年前,她喜欢的那个男孩牵着的那个女孩,神采光华。 如今的她,也是这样吗? 她不自信地摸了摸自己的脸,他却笑了起来,他突然敲了下她的头说,傻瓜。 她脸一红,低下了头。 就这样,她和他谈起了恋爱,她第一次体会心跳加速、面红耳赤,爱情里的一切浪漫与惊喜、甜蜜与争执。恋爱一百天时,他向她求婚。一切水到渠成,订婚时她才知道,原来他不只是亚太区的经理,还是公司董事长家的公子。 婚礼现场,隆重豪华,一面背景墙都挂着她与他的婚纱照。 照片上的背景,是巴黎的埃菲尔铁塔。他牵着她的手,回头一脸宠溺地望着她。 那是他们去法国拍的,当时他问她想去哪里拍婚纱照,她脱口而出法国。 此刻,她站在照片下,突然想起自己当年学法语的因缘。 想起曾经的那个少年。 一时竟有些泪意。 如果再遇见,是该说,我修炼到了能与你并肩的模样,身边站的却不是你。 还是该说,追赶你的路程里充满了疼痛和挣扎,可与你看过同样的天空,我,不后悔。 宾客..在台下热闹纷乱,台上神父宣读着誓词。 在她愣怔,思想开溜那一刹,老公轻轻将戒指套进了她的手指,并凑近问,傻瓜,发什么呆? 她才从愣怔中醒来,看着爱人深情的脸,立刻也拿上戒指为他亲手戴上。 戒指是他选的,有一个很独特的寓意,遇见你用尽所有运气。 他是真的爱她,且像珍宝一样珍惜她。 这一切,都源于她曾经被时光和那个少年锻造。 当他们交换完戒指,拥抱在一起时,她在心底对曾经的那个少年轻轻说了一句,谢谢你来过我的世界。 哪,谢谢你让我变成了自己不敢相信的样子。 遇到了最爱的人,从此,人生一场,长乐未央。 最悲伤的时刻已过去 F,很久很久没有见过你了。此刻突然想起你,我不是惦记,只是不知道该和谁说话了,所以才喊了你的名字,你不介意吧? 前阵子我去凤凰了,这是这些年我屈指可数的一段旅程,本以为会雀跃盎然,但是请完假后,心里不免一阵空虚。面对悠长的假期,竟有一种挫败的无力感。朝九晚五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劳碌命,或许就是说的我这种。 和好友到凤凰后我唯一做的事便是睡觉,以及,伤春悲秋。窗外风景万千,不及心底沉静波澜。我想,并非景色无法入我的眼,只是多日的疲劳累积,让我没有精神抵御。 我记得在去时的车上观望青山绿水时,不知什么地方曾响起一阵歌声:我多想回到家乡,再回到他的身旁。以前我特别喜欢这首歌,虽然它烂大街,但填藏书网词人真的颇得我心。句句像把刀,穿透心脏。 在特定的时间,我们总会想起一些人,所以我想起了你。我还想起了曾经你说的一起去旅行的那些鬼话,虽然我 65e9." >早记不得你的面容。 你不要觉得我的悲春伤秋是因为想起你。我只是想起你后,又想起我乱得一团糟的感情生活。对不起,F,让你失望了。我记得临分手前,我们互道了祝福,我辜负了你的祝福,我没有幸福。我放弃了自己的所爱。这也是我最近很长一段时间低落、失眠的原因。 我这个人,依旧烂性格,可以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唯独不能失去欢爱的心。 这段感情,你问起过我,我没有 8bb2." >讲述。对任何人,我都缺乏讲述这段感情的力气。 因为它的开始,连我自己都不自知。或许也是因为当初玩笑式的开始,导致现在无疾而终。 无疾而终也或许是我自己一方的想法。我知道,他对我,已经只剩下恨了。 我知道他恨我,我也想以同样的恨回赠他。只是面对一个对我无微不至的人,我有什么资格呢? 你一定会嘲笑我的生活一团糟,其实你知道我有过计划的,可是它们过早地被破坏,于是我的生活我的感情我的现状,成了一盘散沙。我再也不愿意计划。 我现在依旧像以前一样,在一座城市碌碌无为地生活。我记得我们见最后一面时,你对我说,不要那么好强地工作,那么努力地赚钱。女孩子,不一定要拥有很多钱,一定要照顾好自己,让自己过得开心。 然后我便哭了起来。我不停地哭,像我曾经看过的一个综艺节目,奶茶见到陈升的那一幕。 我一直为自己追逐梦想的姿态觉得骄傲,也一直为自己比同龄人成熟的心态自豪,更为足够的工资让我衣食无忧而安心。但你这句话,仿佛戳到了我的痛处。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成现在的鬼样子,游戏人间,郁郁寡欢。可是多少个午夜徘徊,我都想找回从前的自己。 天若前段时间来长沙时看到我惊讶了一把,并不是我的容貌有多大的变化,只是她说,在她的印象里,我一直是一个纯得像水的女孩,她每次看到言情小说封面上那些清纯的扎马尾的姑娘,第一个就会想起我。那是三年前她见我时留下的印象,一直到现在。她说,现在并不是不漂亮了,比以前漂亮,只是身上少了那股子纯劲儿。 她说的话我也明白。最先看出一个人老,是在眼睛。很多次洗完脸看到镜子里沧桑的眼神,就会惶恐,那真的是发自内心的一种惶恐。 当年,我为什么没有选择另外一条路,做一个安分守己的人,守着那个小城过一生呢? 我知道,再不会有那些言笑晏晏、酣畅淋漓的时光了。 我知道,一切都已错过。 很早前,我曾以为,伤筋动骨的爱情只有一段,其他都是重复经典。现在总算明白,一生之中,我们真的可以爱恨很多人,曾经是你,现在是他。 只是有什么在这样重新爱的路途中丢失了,是一心一意、毫无旁骛的心,还是干净透亮、不知忧愁的岁月? 关于那个人,我还爱着,只是我知道,再也回不到过去。那些伤害已经变成一道罅隙。 就这样一直走下去吧。 这句话,是每次遇到挫败时,我安慰自己的话。 就这样一直走下去吧。我们分开时,我便习惯了用这句话安慰自己。 每场恋爱,便是一段最好的教程。在你这里,我学会了忍耐。跳动的心,想联系的通话,都可以忍下去。最大的关键,其实在习惯。我信习惯过后,时间的手,可以抚平一切痛苦和难堪。 F,你现在过得好吗?我过得不好。 我真的觉得很辛苦啊,可是,我也知道,活在这世上的每个人都辛苦。所以我不抱怨。没有鞋穿的人比没有腿的人要幸福。我只是没有了爱情,但我还有健康的>躯体、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我可以买自己想买的和一切曾经买不到,站在橱窗外观望已久的东西。 我只是失去了一个相爱的人,并没有到世界末日。天空只是有点灰,但多云过后,总会转晴。 最悲伤的时刻已经过去了,以后,一定会繁花似锦。 F,谢谢你的名字,让我还有倾诉的欲望。我会记得你的祝福,继续去寻找新的幸福。 关于那些还爱着的爱,我会舍弃。 前度 七夕前的晚上,我们去热闹的小吃街吃了消夜。 我编辑那个傻缺喝得有点高,路上载歌载舞,不停讲话。讲得最多的一句跟所有喝醉的人一样,我没醉。 我们去了一个楼盘边,那里有很美的水池,又去了一个寂静的小区,抽掉了一包“七星”。 从没想过跨过昼夜的七夕,竟然是跟你们过的。 我记得那天,开到江边时,车里在放的歌是《分手快乐》…… 好像每年情人节,电台除了为情侣准备喜庆也都会为单身的人准备一份伤感。 今年的我并不伤感,早上睡得迷迷糊糊时Fox去买了我最爱吃的藏书网肯德基早餐。 在四个人只有三个烧饼的情况下,他们都确定让我吃一个,我觉得特幸福。虽然最后进我肚子的其实是两个……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太禽兽了…….. 下午的时候去帮CC剪了指甲,去了驾校一趟,路过很早前去过的一个溜冰场,突然兴起。 我很久没有去过那附近了,因为对我而言,那里有我并不痛快却又珍贵的回忆。 我在窗里,你在窗外。 那时我真的以为我将会尘埃落定。我真的以为从此以后,与你白头偕老。 或许你一直认为我薄情,如果以后想回忆,想想我们的那个晚上,想想那晚我看到你满头是血时任性狂妄的样子,想想 6211." >我与你隔着一个铁窗痛哭流涕,想想我们走过的平凡而精彩的路。99lib? 不知道为什么,我会一直这么爱前度。 与他在一起时,会爱他之前的他。与你在一起时,会爱他。你离开后,会发现,原来我爱着的是你。 前度好像是我致命的伤口。 而你,是我最喜欢的天蝎座,爱恨分明。其实与你分开后,对你除了爱,还有尊敬。 你是那样的人,分手后便不再做朋友,也不会有一点联系。大多人觉得这样是绝情,但是很奇怪,这样的姿态在我眼里异常窝心,因为我觉得,这是对自己前度的尊敬,对现任的维护。 你教会了我这样的爱情。 溜冰的时候我摔了好几下,那种痛感很痛快。甚至有时本可以好好的,我却故意去摔跤。 大爱,大痛。长爱,长痛。 晚上去同事家吃了饭,寿星做的酸菜鱼很好吃。 吃完饭十个人又围在一起玩杀人游戏。 你看,这个七夕节过得超出了我的想象。 不能再爱你,所以祝福我自己,过得愉快吧。 写给陆齐铭的一封信 齐铭,写这封信时长沙下起了第一场雪。 我打开音箱,歌声蔓延开来:我已开始怜惜,开始慢慢着急,着急这世界没有你。 我故意把里面的“练习”听成了“怜惜”,因为这是你那年冬天.99lib?为我唱的词。 每次写起你的名字,都会悲伤难抑。不过即便这样,我还是无法停止对你饮鸩止渴的怀念,否则在这条荒芜的人生路,我会觉得举步维艰。 我亲爱的读者,对不起,又让你们看到了“陆齐铭”这三个字,但是我发誓,这是最后一次。 从《伤痛不过百日长》到《蓝色气球和苏夏》,再到如今的这篇《下个冬季的白色婚礼》。 这是我最悲痛的文字。齐铭,我不得不承认,全部因为有你。 关于你的名字,恐怕这辈子我只打算写这三篇了,它们是我纪念十七岁的“爱情绝唱”,是我送给曾珍爱的你的礼物,或许不够价值连城,但我想多年以后,它们会被称上弥足珍贵吧。 哦,对了,还有我的首部长篇 href='3329/im'>《后来我们都哭了》。算一下,我写给你的字,也有十几万。“陈医生”在歌里唱:我以为唱得用心良苦,你总会对我多点在乎。 不知道我算不算,写得用心良苦,只是我已经不期待你多点在乎。因为长篇写到最后,我好像已经不是在写你,而是在找一种精神慰藉。 齐铭,每次提到你,我都会有点语无伦次。在这篇《下个冬季的白色婚礼》里,我终于成全了你,成全了我自己。为过去做一个告别,或许这是我写最后这篇字的初衷。因为,我已经相信,有些人我永远不必等。 你还记得那年的冬天吗?我们一起手拉手在小城里看了一场漫天烟火,你站在烟火下许下诺言要娶我。所以四年之后,我偶然听到 href='/article/9968.htm'>《玫瑰花的葬礼》这首歌,突然痛哭失声。因为那个男生的声音如此像你,他在不停地唱:那天的烟花雨,真的好美丽,我说要穿碎花洋裙的你。谁都不知道这句歌词对我的意义。 你还记得那个有雨的夜晚吗?因为站在教学楼被你吻了额头,所以我开心地拉着你在雨里奔跑,大声地笑,而不顾身旁人异样的眼神。那样因为一个吻而天真惶恐的心,此后再也 6ca1." >没有出 73b0." >现过。我和别人拉手、拥抱,他们和你有相似的眉眼,可是我知道,那都不是你的脸。 你还记得蓝色气球吗?在我们分开后,我写在文里,感动了很多人,但是那篇文写完后,我不敢回望,因为我怕我会哭。我在结尾写道:“我曾想过2008年失去所有的东西,却从未想过会失去你,那个我曾想要爱一辈子、愿意用全世界交换的你。”谁都不知道,写完这句话时,我哭了好久。因为这不是文里煽情的话,而是我真正想对你说的话。 我知道,或许你都不记得了。没关系,回忆会替我们记得。 齐铭,我最讨厌的一句话便是,祝你幸福。因为我觉得这是世上最假的一句话。 明明不想看到你和别人幸福,却要虚伪祝福。可是,我明白,这也是最无能为力的一句话,因为它代表所有的爱和恨都尘埃落定。从此,我们,再也不是我们,而是我和你。分道扬镳是我和你的距离。 烟罗姐说我一定会成为一个最好的作家,因为每个作家背后都有一道无法愈合的伤口。 或许很早前,我听到这句话会开心。可是如今,我只是觉得伤感。因为我宁可用这样的名义去交换你,而非失去你。 你看,每次提到你,我非要装成这样一副死样子,好像失去了你就是世界末日。 原谅我,虽然表面上我总是装出一副大度的模样,但背地里又这样矫情、念旧、啰唆。 我告诉自己告诉所有人这是写给你的最后一封信,所以我多舍不得结束它。可是我也明白,该结束了。就像我对你藏的那些小想念,都该结束了。 如今,我们早已分开整整一年,也有整整一年未见了。 我想,我也该心甘情愿地对你说一句“新婚快乐”了。 那么齐铭,恭贺你,新婚快乐。 突然七年似尘埃 陆尘埃,我一直想对你说声对不起。 不是因为我没有为“妖孽”编写一个美满结局,而是我亏欠你一段人生。从写字起,我写的女主便都像我,性格放荡不羁,爱情美好缺失,友情肝胆相照。 唯独你,颠覆了我写过的所有女主,你被自以为是的伟大打败,被深爱的人放弃,被好友背叛。我像是把这几年所有的不痛快都过渡到了你身上,让你浑身笼罩着悲情和绝望。 我把你的命运安排得太凄惨,我从未考虑过你是否承受得住,因为在我心里你那么坚强,不怕死,亦不怕活下去。 就像我十年如一日对别人塑造的我一样,永远坚强永远强大好像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能屹立不倒。 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也成了最后被伤害的理由,因为坚强,因为能抵挡一切伤痛,所以别人伤害你时便会毫不犹豫、毫不心软、毫不客气。 而你望着满身的伤口,也只是躲起来舔舐,待旧伤痊愈,才会再次出现在人前,好像从来不曾受过伤一样。 你不会在人前哭泣,不懂将自己陷入弱势境地。久而久之,你活得像这个世界上最可悲的一种动物—刺猬。外表刚硬,内心柔软,面对不能预知的外界,防备地竖起身上的刺。 情人节时,我收到一大束玫瑰花,九十九朵,捧在手里沉甸甸的,走在路上哪里都是注目礼。我曾对外扬言,我不爱花,因为花娇嫩,难侍弄。 那天我捧着一大束花偷偷掉眼泪,时至今日,我不得不承认,其实原因并非如此,我只是像那个充满忧伤的小王子一样,曾得到一朵玫瑰,此后便再也闻不得其他花香。 只有那朵玫瑰是最美,只有那朵玫瑰是全世界的另类。 送我玫瑰的那个人,像你曾深爱的魏星沉,让你为他宁愿放弃世界的魏星沉。 曾经,我为了这朵玫瑰,差点放弃整个世界跟他走,但后来我没有你勇敢,我放弃了他。 多年后,我开始爱与他截然相反的人,我跟朋友说只有多爱点不同的人,人生才能丰富多彩。 那个男子,他曾载我穿越千里抵达深圳,只为在日暮时穿过那条深蓝大道,因为里面有我的名字,曾经我也被人叫作深蓝。后来,我被人换了很多名字,鲸鱼、CC、大C。只有他亦如初相见时,唤我深蓝。他曾在凤凰的小酒吧里,当众为我唱起情歌,拥抱哭泣的我告诉我,他一直在;他曾在我被大海冲走时,紧紧拉住我的手说,两手交握的姿势叫十指相扣,相依为命。 和他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是我漂泊时光里最安稳的一段岁月。 如果没有意外,“妖孽”上市之时,也是我选择安定之时。我太累了,我离开一个人在外漂泊七年,我以为我可以一生只爱一个人的,但后来我发现我撑不住。 到现在为止,我最喜欢的那首歌都没有变,龙宽九段轻轻地唱: 在离你很远的地方,习惯了独自成长,发现自己和别人一样对你如此渴望, 四处碰撞无法遗忘,只是为了知道,多年来我在你心里的重量。 七月时,我在KTV唱了这首歌。那时,因为朋友的情变,我回家乡陪他喝醉陪他流泪。虽然我知道我们朋友圈相同,但我没想到那日那么巧,他会去。 在KTV昏暗的灯光下,他深深地望了我一眼,然后我便难过起来。我十七岁时爱的人,他早已不是当初的模样。我们在一个包厢里,却像在一段漫长的岁月里,我们隔着三五成群的好友,却像隔着人山人海。 他问,什么时候回的?我答,昨天。然后便再也无话。我不得不承认,时光真是最强大的利器。 那次从家乡走时,朋友送我,他说,你真的已经不爱他了,我不知道是欣慰还是难过,这七年为了遗忘他你吃了很多苦吧? 我摇头,也不是,其实大多时候,生活的辛苦,已经让我忘了爱他的痛苦。渐渐地,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真的不再爱了。 如果我用七年的时间练就一个心如止水,那么我快成功了。 现在我bbr>?99lib.二十四岁了,我想嫁给一个人,比十七岁时想嫁一个人的心更甚。 但从我开始爱人起,每个在一起的恋人都被大家说和我不般配。 就像情人节时,一对明星在微博上公布了恋情,震惊网络。有人说男方像念书时成绩好外貌优的学习委员,女方却是混社会的浪荡低俗女,他们不般配,女方配不上李晨。 我转发了那条微博说,不要把优等生想得太好,也不要.99lib.把不良少女想得太糟。 配不配这种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就算命运都无法指手画脚。 曾经,算命先生看了我与恋人的八字也直摇头,说不配不配,不能在一起,就算在一起结了也会离。他属火象,我亦是火体,相冲。 但那又如何呢,我这么多年从未循规蹈矩,定不会害怕命运的责罚。我要和他在一起,这与命运与岁月都没有关系。 陆尘埃,我恰恰写了你七年的生活,从你和魏星沉相识,到最后你们相离。从你对莫天赐的漠然,到最后和他相依为命。 藏书网我一直觉得,你是我塑造过的最不像我的女主,破釜沉舟,义无反顾,为了爱情无所畏惧。 到最后我才发现原来你是最像我的那一个,骄傲,决绝,拿得起,放得下,不走回头路。 这次,我不知道我的选择是对是错,但我知道,此刻我是如此迫切地渴望幸福。 迫切渴望七年的漂泊,结束。 你曾爱的姑娘貌美如花 我一直想给你写封信,但一直空不出时间。 你从我的人生离开后,我真的太忙了。念书,逃课,打架,恋爱,升学,工作,失恋,写书,辞职,花钱,旅行,养猫狗。 我以为活得多么鸡飞狗跳、活色生香,但你看,概括下来也不过几段词语而已。可我依旧像只凶猛小鸟一样,义无反顾地勇往直前。 不知道是不是前些年用劲儿过猛,这两年我给自己放了长假,整个人闲了下来。以前我一年在家不超过十五天,现在一年竟然有半年都赋闲家中,想多陪陪爸妈。 爸妈在市里买了房,但爸爸的工作还在镇上,所以我回家,经常是妈妈陪我住市里,想多给我做顿饭。我不惹爸生气,他每天都会让我接他回来,我惹他生气,他就每周回来一次。 我不怎么住老家了现在,因为没空调没暖气,条件始终艰苦些,我觉得扛不住。我熬夜把身体熬差后,整个人娇气起来,不像以前壮得丢铅球都是全校女子第一了。其实也不是扛不住,要真没得挑,我也能住。不过人有选择时,难免矫情。 不过我白天偶尔也会陪妈妈回老家,所以经常经过村子里那条通直的东西大路。 这么多年了,你爸爸的那个灰色的修车铺还在。我每次经过都能看到他。 佝偻着背,拎着不同的工具,在三轮车、卡车、拖拉机中穿梭。 他不认识我,我有时驻足一会儿,他看到我,眼神也不会在我身上有过多聚焦,总是漠不相关地匆匆转过头去。 他的容貌没怎么变,只是更加苍老,背驼得更厉害了,身上的衣服更油腻了。不知道你弟弟现在多大了,做什么工作,有没有像村子里其他青年一样早婚,有没有帮你爸爸分担家里的负担,连同你的那一份儿。 他应该会懂事一点吧,因为你的残忍,和仓促离开,他成了家里唯一的儿子,唯一的寄托。可即便他懂事乖巧,也难以弥补家里失去你这个长子的那份创伤吧。 你离去多少年了,我从未敢细算。 我只知道,那时你还未满十六。没来得及念大学,没来得及赚钱孝敬父母,没来得及体会生活百味便匆匆离去。 这些年,我在人间浮沉挣扎,在浊世奔跑厮杀,以为自己在追求心之所向的梦想,后来才发现自己能抓住的不过是一些不重要的欲望与虚妄。 有时想想不知道你的过早离去是幸或不幸,这红尘里太多人痛苦,为钱为权为爱,全是活着的无病呻吟。你要活着,估计现在也是泛泛之辈里的无聊一员,像我一样。 以前觉得死亡是件天大的事儿,后来见多了生老病死,以为自己会习惯麻木,可我始终害怕。虽然人生艰难,可我依旧贪恋。 我总想在有限的生命里做点有意义有建设的大事,我记得那时你总因为这句话笑我,那时我们都还小,你觉得有意义有建设的事就是追上一姑娘。 那时才小学四年级呢。 九十年代初,大概因为友谊舞狂潮席卷神州,家乡也多了不少灯红酒绿、靡靡之音的舞厅。许多大人也忙着玩乐,顾不上小孩。 小孩眼观耳听,也异常早熟。 你便是早熟的一员。你在很小的时候就写情书给一姑娘。 那姑娘是班长,不漂亮,就是眉目间有些虎气,特精神,喜欢拿教鞭抽人,整个一暴力工作者。 可那时你就喜欢被她抽,抽完后每次你都嬉皮笑脸地逗她,说,来,再抽一下,一点儿都不痛。 姑娘气得用力,你仍旧笑。姑娘讨厌你,觉得藏书网你这人特无赖,毕竟那时人家是优等生,觉得你们这样的差生就是拉低班级水平的。 可你面不红心不跳地给姑娘写情书,诗的内容有多老土,我都不好意思念出来。可那个蠢姑娘,她竟然连情书都看不懂,随手就扔掉了。 你看此路行不通,又找了高年级的一个大姐头,你们都是学校里知名的不良少年,大姐头放学时拦住姑娘说,他很喜欢你,你接受他吧。 姑娘一脸莫名其妙,懵懂地问,什么意思? 大姐头说,和他谈恋爱啊。 谈恋爱,姑娘第一次听到这个词,脸都红了,她嗫嚅道,我不谈恋爱。 大姐头不屑地笑了,少年老成地道,其实很多女生都喜欢他,可他只喜欢你,你要懂得珍惜。 姑娘说,我不喜欢他,然后匆忙跑开了。姑娘念书早,那个时候才多大 啊! 这也太早熟了! 这么早就要谈恋爱。算了,现在三岁小孩都互喊老婆老公了。 姑娘虽然不喜欢你,但第一次接触“爱情”这两个字,心内的震动也不亚于海啸。那天她在学校的双杠上倒挂了很久才回家。 姑娘本想当这件事没有发生过,但从那天起,你竟然开始明目张胆地宣布你喜欢姑娘。 放学回家的墙壁上,你让人写满了你和姑娘的名字。你还集结了一群不良少年,经常放学跟在姑娘身后,美其名曰保护她,但那群不正经的不良少年,经常在姑娘身后喊你的名字。 姑娘又气又恼,老师不在时,常常找碴拿教鞭变本加厉地抽你,但每次你还是笑,不同的是现在班里也会响起窸窸窣窣的笑声,仿佛你们是在打情骂俏。姑娘要疯了,便决定无视你,换了个男生抽。 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我们对一个人有好感,经常以相反的方式表现出来。 那个男生也喜欢逗姑娘生气,姑娘抽他,他也特高兴。不过他比你无耻。 他喜欢姑娘,喜欢到放学堵姑娘。姑娘是班长,责任心强,就算不该自己做值日,也总会等检查完才走,有时还会在班里写完作业。那天学校没电,铃声坏了,姑娘准备走时发现校门已经锁了。偌大的校园,只剩她和男生。 姑娘自然地站起身收拾书包准备离开,男生却突然拉住她表白。并且说,如果姑娘不和他谈恋爱,他就会一直跟踪姑娘。姑娘吓坏了,从班里跑出来,但男生一直跟着,姑娘躲进女厕所,男生就在外面等。姑娘实在没办法,从女厕所出来,在校园里一直徘徊,男生寸步不离地跟在身后,直逼问姑娘,到底同不同意跟他谈恋爱。 为什么说姑娘蠢,其实她那时撒个小谎第二天再反悔也行啊,可是姑娘就跟一革命烈士一样,一脸斩钉截铁,威武不屈,不! 天渐渐黑下来,姑娘要哭了。 可男生依旧乐此不疲。姑娘走到校门边,校门锁着,她绝望地趴在校门边,看着外面的人来人往。正在姑娘流着眼泪时,她突然从泪眼里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姑娘看到了你!你那天之所以没有送姑娘,是打群架去了。 你打完回家经过学校,姑娘看到你第一次像看到救星一样!她简直是歇斯底里地大呼你的名字。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你也说喜欢姑娘,那个男生也说喜欢姑娘,可姑娘就是觉得你是安全的。 毫不意外,你英雄救美。那个男生灰溜溜地走了。 其实姑娘那天之所以一直不敢翻校门回家,是因为穿了裙子。你爬到校门上,把衬衣脱了丢下来,让姑娘系腰上,然后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把姑娘拉了出来。 你那天什么都没说,跟没看到那个男生似的,把姑娘护送回家。 第二天下午放学,你也没护送姑娘,但姑娘听说,你喊了好大一群人,把那个男生胖揍了一顿。 男生再来学校时,已是一周后,脸上还有青紫未消。 关于你和姑娘的流言,更笃定地在校园里流传着。 第二年,姑娘遇到一个人渣班主任。 那老师喜欢摸学习差又爱和男生玩的那些漂亮女生的屁股,要搁现在那就是对未成年进行猥亵。 可那时谁懂啊,大家都还小,那些漂亮女生大概都觉得那是老师对她们亲切的抚摸……幸好姑娘不漂亮,而且那老师不明原因地特讨厌姑娘。 在这之前,姑娘完全是在老师宠爱的目光里长大的,连任班长,老师各个都喜欢她。 但这个人渣班主任,让姑娘第一次感受到了恶意。 他经常莫名罚姑娘站,还让姑娘趴角落的水桶上写作业。姑娘哪里这样丢脸过,偷偷哭了好几次。渐渐地连你都感受到班主任对姑娘的恶意。 你也开始不停违反班规,故意迟到,上课插话,敲桌子,下课坐教室里抽烟。 但也不过是被班主任教育几句,那时你爸爸还没开修车铺,做生意,他们都说你家条件不错,班主任势利得厉害。你看这招不行,直接把课桌搬到了角落边上,和姑娘坐在一起。 这样以后姑娘不开心时,你经常做鬼脸逗她笑。虽然姑娘觉得你很无聊,但有人陪伴和独自承受的那种感觉差若天壤,姑娘还是慢慢平复了那些不痛快,终于在班主任每次刁难时,平静地接受了。 那年,姑娘生日。在爸妈的准许下,第一次喝了点酒。 但没想到,刚到学校,姑娘的脸都红肿起来,接着脖子出满红疹,像得了重病。 姑娘倔强,小时候就看得出来。每次遇到事情都不吭声一人憋着,总想熬一熬、扛一扛撑过去。 你看到姑娘的脸色却吓了一跳,听说姑娘喝了酒,听说醋能解酒,你旷课奔回家拿了瓶醋解救姑娘。虽然效果甚微,但你关切的瞳孔里,姑娘看到自己的影子在里面闪啊闪的,满满都是爱。 后来有一年你问姑娘有没有一点点喜欢过你。 姑娘矢口否认了,但其实,在那年困境一样的时光里,姑娘是被你打动过的。 但一点点的打动,怎么会占据姑娘后来野蔷薇般的人生。 升学后,姑娘突然反叛起来。 她遇到一个挚交,谁都料想不到,是当年你托她到姑娘面前当说客的大姐头。 大姐头留级了,和姑娘一个班。姑娘告别了毕业前最后一年的黑暗时光,又风光起来,仍旧是班长。那年很奇怪,班里任命的班干部全是女生,而且都是和姑娘异常臭味相投的女生,各个泼辣,爽快利落。很快,七个小姑娘相见恨晚结成团,就差歃血为盟了。 大姐头理所当然是老大,和大姐头相处后才发现,其实她脾气特好。大家总把她归为不良少女无非她早恋抽烟打架。姑娘见过大姐头打架,对着一现在称之为绿茶婊类的女生噼里啪啦左右开弓的样子真帅。 但大姐头打完,让那姑娘滚之后就哭了,因为不管那个女生有多痛,不过是皮肉之痛。 而大姐头的痛,才是绵长的。因为,那个女生抢了她的男友。姑娘陪着大姐头,看她喝酒,看她掉眼泪,听她骂男友,也增添了一些青春的哀愁。 那时姑娘喜欢上一个男孩,但男孩坚定不移地喜欢着另一个女孩。其实男孩也并非无意于姑娘,他也爱和她讲话开玩笑,姑娘是(1)班的团支书,他是(2)班的,他们经常一起开会。大姐头问姑娘喜欢他什么,姑娘说不知道,可能就是他说话他笑的模样。 三月的时候,学校组织了爬山。有一段是自由时间,姑娘在人群里寻找男孩,纷乱的人群中,她希望两人能偶遇。 大姐头她们一行七人浩浩荡荡地结伴在山头上奔跑,桃花芳华流转。 在古朴的庙里,很多同学装虔诚地开始拜起来,姑娘没打算拜,她向来不信神佛,大姐头却硬拉着她让她许愿。 姑娘拗不过,装模作样地双手合十,倒没许愿,只是告诉了佛祖一句话:我喜欢丁辰。丁辰是姑娘喜欢的那个(2)班团支书。 大姐头问姑娘许了什么愿,姑娘不告诉她,她们便笑着打闹着出门。大姐头说,是不是和丁辰有关? 话音刚落,一群姑娘站在原地面面相觑,因为丁辰和几个男生就站在门外,显然都听到了这句话。 姑娘窘得脸都红了,周围的女生和男生起哄起来,姑娘拉着大姐头她们赶紧走了。 但那天回去后,学校里就流传着姑娘喜欢丁辰的传言,更让人震惊的是,起初丁辰一直没追上的那个女生,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同意了丁辰的追求。 升学后,几所校园合并,其实并没有多少人知道你喜欢姑娘这件事了。而且你和姑娘不同班,她在(1)班,你在(7)班。 你曾放学后在姑娘家路口等她,被姑娘狠狠地教育了一顿,并威胁你不准再找她,再找她她就生气,以后都不会理你。 你是真的捧着姑娘,你小心翼翼地说,好,那你得允许我喜欢你。 姑娘说,你不要再宣扬得满校皆知了,你知道我爸在学校,他知道了会揍我的。 为了姑娘不挨揍,你倒真的很本分,你忙着打架忙着旷课,忙着跟一群朋友耍威风。有时姑娘在上课时,你经过她的班级外面都会频频朝班里看,大姐头她们几个就会对姑娘使眼色,但也仅限于她们几个知道。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丁辰事件,你突然开始重新追求姑娘,且明目张胆。 一次全体老师去开会,学生会执勤时,你竟然领着几个朋友站在姑娘他们班门口,当着全班学生的面对姑娘说,我喜欢你,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但我还是喜欢你。 说完你就领着人走了。整班学生瞠目结舌,所有人都知道你是不良少年,姑娘虽说不是乖巧的姑娘,但好像你们也扯不上关系。 那天放学后你又等在姑娘家路口,笑眯眯地看着姑娘,姑娘却狠狠地剜了你一眼,问你为什么要这样。 你说,我不喜欢你喜欢丁辰。 姑娘本就不高兴,听到你藏书网霸道的话更不高兴了,她突然爆了粗口,我他妈的喜欢谁关你屁事。 你看着姑娘愣了愣,突然也恶狠狠道,那我喜欢谁也不关你的事。 说完你就转身走了。不过幸好你表白后没再出什么幺蛾子,你像往常一样,姑娘上体育课时,你该在班后面偷窥姑娘继续偷窥。 这些都是后来大姐头告诉姑娘的,大姐头说,你在众目睽睽下向姑娘表白,并没有任何作弄姑娘之心,其实你只是听说了姑娘喜欢丁辰,丁辰喜欢别人的事。你想让所有人知道,多的是人喜欢姑娘。 可那时姑娘哪儿知道这些啊。她只知道,丁辰的女朋友严令禁止他接触姑娘,丁辰那时连话都不敢跟姑娘说,姑娘因为这事儿特鄙视丁辰,连带着喜欢他的心都消失了。她才不想要这样的男朋友。 第二年,你仍在(7)班,姑娘仍在(1)班。 你们班里转来一个女生,爱穿热裤背心,头发是天然卷,而且身材高挑,在当时穿着朴素甚至有些土气的女生中,有种鹤立鸡群的即视感。那女生来了没多久,就开始追你。 女生热情,参加全校的歌唱比赛,唱歌前却说了句,这首歌献给我喜欢的人,然后带上了你的名字。下面校长的脸都绿了。 其实女生唱得特好听,但连第二都没拿到。 那时开始流行传呼机,乡野学校,哪有人佩戴,但女生有一部红色的,她送了你一部白色的。不过听说你没收。 民风使然,那时太少有女生这么明目张胆追男生了。但女生追你追得丧心病狂,而且看你不同意,女生也学会了迂回,她说,那我做你的妹妹吧。 这样,她便可以经常打着妹妹的旗号与你同进同出。 你爱的那个姑娘呢,她也知道这些事,都是大姐头告诉她的。她是有些酸的,毕竟,你追她那么久,好像没想过你也会被别的女生这么热情地追逐,就这么理所当然地享受着你的爱恋。 但姑娘懂,她并不是喜欢你。所以想想就过去了。 但追你的女生听说了你喜欢姑娘的事,她有天放学就截住了姑娘。 她直愣愣地打量着姑娘问,你不喜欢他吧? 那时姑娘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听到恋爱两个字就脸红的姑娘了,她和班里的小姐妹在班级在年级称王称霸久了,骨子里的叛逆被勾了出来。 所以她压根就没理女生,漠不相关地擦肩而过。 年少气盛的女生怎么肯放过姑娘,她一把抓住姑娘,你不喜欢他为什么还要占着他? 姑娘说,你喜欢他是你的事儿,但他不喜欢你也是他的事儿,不是我的事儿。 姑娘的一通话把女生绕晕了,女生愤怒地推了姑娘一把,姑娘差点跌地上,幸好扶到了旁边的电线杆。 但正在这时你从远处冲上来关切地拉着姑娘检查,并且对着女生一声怒吼,花蕾,你干什么? 花蕾是女生的名字。 你听说,花蕾找姑娘,便也着急地到处找姑娘,赶到就看到了这一幕。 花蕾气得转身就跑。你却看都没看她一眼,对着姑娘嘘寒问暖。姑娘却一把推开你说,滚,装什么好心,如果不是你,我怎么会碰到这种事儿。 你愣住了,隔了一会儿你弱弱地说,对不起,我从来没有喜欢过她。 姑娘漠然道,不要对我解释,和我没有关系。 姑娘转身就走,你却一把拉住姑娘问,你是不是吃醋了? 姑娘顿时有些啼笑皆非,她狠狠地羞辱你,你有哪里值得我吃醋,你觉得我喜欢过你吗? 你却不管,真的追起了姑娘。你给她送礼物送情书,每天不间断,堆满了姑娘的书桌,可她连拆都没拆开。 不喜欢一个人,何必要给他希望,也何必要占有他的爱恋。 姑娘觉得她有必要跟你说清楚,那天放学她约你在学校后面一个偏僻的地方见面。 把礼物和情书装在袋子里还给你,她义正词严道,别再做毫无意义的事了。 你却装老成地抽着一支烟一直没有说话,最后姑娘把袋子朝你面前一丢转身走了,你不说话,提着袋子一步一步跟在后面。 姑娘在路上刚走没多久,忽然被一阵猛力推开,姑娘一回头,便看到身后一辆车与她咫尺,而你已经倒在地上,龇牙咧嘴地直抽气。 你被送到镇上的医院,骨折。开车的大叔给你家里打了电话,你父母赶到前,你指指姑娘对开车的大叔说,这是我同学,待会儿我父母来时,就说我被你撞了后,我同学跟你一起把我送到了医院。 开车的大叔立刻明白,笑着点了点头,姑娘在旁边惶恐无措,听了你的话,接受着大叔探究的眼神又一脸通红。 姑娘第一次发现你挺体贴的。 那天姑娘回到家时已经很晚了,父母问姑娘去了哪里,姑娘编了个理由说在同学家做作业。 其实是你爸爸把她送回来的,他开着一辆小车,路上对姑娘说:谢谢你。姑娘惭愧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 你在医院住了几天后,被移到了家里。 同学和朋友纷纷知道你骨折了,组织着去看你。大姐头一直与你关系不错,她跟姑娘说起你骨折,小心翼翼地想让姑娘跟她一起去看你。 姑娘非常干脆地同意了,大姐头眼里闪过一丝惊奇。直到姑娘在去的路上告诉大姐头,其实你的骨折是因为她。大姐头震惊得差点把姑娘吞下去,她说,我说你怎么同意得这么干脆。接着大姐头问姑娘,你这么英雄救美,姑娘心里有没有一点感动? 姑娘说是有的。 毕竟你解救她又不是第一次,姑娘想起小学时,她被那个男生跟踪,你从天而降时的场景。 大姐头趁热打铁继续说服着姑娘,其实你人真不错,而且那么多女生都喜欢你,你喜欢姑娘也有三年了。 姑娘却回了她一句多年前的话,她说,我不想谈恋爱。 大姐头嘁了一声问姑娘如果她以后想谈恋爱了会选择你吗? 姑娘愣了下,还是摇了摇头。大姐头叹了口气骂了她一句没良心,倒也没再说什么。 你看爱情就是这样,没有先来后到,也不像游戏,积累的感情分多了总会通关。 白首如新,倾盖如故。 这世上的缘分太居心叵测。 姑娘跟大姐头到你家的时候,花蕾和你班里的几个同学也在,花蕾不知道在表演什么,你们笑得前仰后合。 姑娘有些意外这么多人,她跟大姐头刚一踏进房间,你那些同学便默契地站起身让位,让姑娘坐你的床边。姑娘没好意思坐,只是说来看看你怎样了,说着把带的水果朝桌子上一摆,就赶忙拉着大姐头走了。 大姐头看得出姑娘有些不好意思,也没再说什么,冲你眨了眨眼,跟着姑娘走了。 那次骨折,知情人只有大姐头一个。所以在大家眼里,你与姑娘依旧是风平浪静。 等你骨折好了,已是期末考试。反正你平时便经常旷课,所以你骨折养了俩月谁也没怀疑。 你到学校参加期末考试,碰到姑娘,你冲她特腼腆地笑了笑,有些不太像你的风格。姑娘没深思,不过听说你考了一科便没有再来。 估计又得留级,姑娘替你操心了一下下。 不过那次姑娘考得也不理想,她跑出了班级二十名开外。 她的老师、父亲对此成绩非常不满,放假后把她送到了叔叔家,和叔叔家的小孩一起补习。 姑娘简直要疯了,可没办法,她惧怕父亲。而且就算平时她成绩优异的寒暑假,每天也得早起,练字、背诗、补习。 父亲经常说,笨鸟先飞。可姑娘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笨。 暑假过完后,父亲又与姑娘商量了一件事,让她留级。他觉得反正姑娘小,当初让她念书早,也当作为留级做预备。 姑娘其实不太想留级,但这也不是商量,而是命令。 开学后,姑娘看着往日的同学搬着书桌到楼上,只有她自己的书桌留在原来的教室里,孤零零的。 不,还有大姐头的书桌,同她一样。不过大姐头不是留级,而是辍学。 那时大姐头已经不小了。农村小孩辍学非常常见,每年都有一大批。大姐头没有逃过,大姐头说,以后可能不能常见了。 姑娘充满了惶惶然,她握着大姐头的手问,你辍学后去哪里啊? 大姐头说,出去打工啊,大概南下去深圳吧。那时,姑娘出的最远门,也不过是小县城。她对未知的远方充满了茫然。 大姐头还递给姑娘一个信封,她告诉姑娘你也辍学了,因为暑假找不到姑娘,所以留给她一封信。 姑娘吓了一跳,问大姐头你去了哪儿。大姐头说你父亲做生意被骗,家里现在已经彻底垮了,你跟着一个远房亲戚去了浙江。 同时辍学的还有花蕾,还有你一起玩的一个好哥们儿。 姑娘地理不好,可是那天她回家在地图上找了找深圳与浙江这两个地理位置,还是不能明白到底相隔多远,她有些忧伤。 大姐头说,以后有空会给姑娘写信。 但姑娘从来没有收到过大姐头的信。 那时联络方式还不那么广泛,有些人,一分别,可能便真的是一生不再相遇。 留级后,姑娘并没有更努力地学习,相反,她暴戾的性格渐渐露出端倪。 她仍旧是班干部,有次因为扣一个男生的分,男生竟然对她冷嘲热讽起来,并且抬出你的名字,说姑娘不过是被你玩剩下的。 孩子的世界那种粗俗的骂人词汇,不过来自成人。男生的低俗恶心到姑娘了,姑娘气愤得忘记了自己是班干。 她站起身拎起凳子就把男生暴打了一顿,其实男生比姑娘高比姑娘壮,可那天就是被姑娘揍得鼻血横流。 但因为男生平时作恶多端,班里同学与姑娘 4e00." >一条心,所以就算姑娘打了男生,班主任问起,竟也没受什么处分。.99lib? 那场架后,姑娘身上的暴力因子开始如潮水般向外涌,她像从前的你一样,交了狐朋狗友,手下领起了小弟小姐妹,像电影里的古惑仔一样谈起了江湖。 之后姑娘又打了几场架,而且多是率领男生揍男生,在学校一时风头无两,奠定了大姐头的地位。 姑娘结识的人越来越多,成绩也没有在父亲的期盼中上升,反而一落千丈。 父亲气急败坏,那时姑娘打完架回家也没少挨父亲揍,但姑娘的心早就不在学习上了,很快,她成了别人眼里的不良少女。 升入毕业班后,姑娘依旧故我。 她不再排斥恋爱,她甚至开始早恋。其实她不懂什么是恋爱,只是那个男孩表白,她好像也还喜欢他,便接受了。 姑娘在初中最后两年做了许多事,长了胆量,无惧无畏。交了朋友,整个校园里没不认识她的,没她不认识的。 你与大姐头离去时,姑娘的若有所失,都渐渐被时光充盈。 毕业的暑假,姑娘第一次拒绝了补习,被父亲逼得急了,姑娘早上五点起床直接出门玩消失,晚上吃饭才回。 有次父亲揍得厉害,姑娘直接玩离家出走,拿了父亲放在抽屉里的钱去了武术学校,一身的侠骨柔肠。 父亲找到她时,也没喊她回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懒得管她了。 后来姑娘自己受不了武术学校的练习,灰溜溜地滚回了家。 滚回家后,因为没有父亲的管束,加上以后即将到市里念书了,想起以后的寒暑假都没有补习这样的噩梦了,姑娘得意得不行。 姑娘每天想什么时候起床就什么时候起,起床看电视吃零食,难得过着像普通小孩的暑假,不亦乐乎。 更让姑娘高兴的是,大姐头竟然来家里找她了。 大姐头变了很多,眉毛修得细细的,脸上白白的,眼睛上还涂着蓝色眼影,马尾烫成了卷发,踩着高跟鞋。 大姐头喊她到往日校园的操场上散步,然后姑娘见到了你,姑娘立刻意识到是你让大姐头喊她出来的。大姐头借口去买水,给你们留了时间。 你也变了许多,穿着白T恤、牛仔裤,短刺头,长高了许多,晒黑了许多,却比以往多了些硬朗英俊。 你一看到姑娘就塞给她一个包装华丽的礼物。时间让人成长,这两年姑娘虽然还是那个小姑娘,却成熟了许多,她懂得了尊重。 她接过礼物,像老朋友一样冲你笑了笑说,谢谢。 你有些意外姑娘的态度,不过也笑了起来。你对姑娘说,变漂亮了许多。 那时姑娘留着短发,带着婴儿肥,其实哪有漂亮。但姑娘又高兴地说了句,谢谢。 生.疏客气有礼,你挺怀念姑娘威胁你不要喜欢她时的表情。 那天你们一起绕着操场转了几圈,竟然没有说特别多的话,你也没有再说喜欢姑娘,只是叮嘱她好好念书。你并不知道姑娘这两年在学校里的变化,你仍旧以为她是那个不太违背纪律的优等生。可是,不是呢。姑娘也没有告诉你,她只是点了点头。 你走后,大姐头和姑娘诉了些外面的世界,最后临分别时,大姐头告诉姑娘,花蕾怀孕了。 姑娘一愣,大姐头又接着说,孩子并不是你的,而是你最好的哥们儿的。 姑娘有些奇怪地问,为什么,花蕾移情别恋了吗? 大姐头说,不是。 那年跟着远房亲戚去浙江的不止你,还有你的好哥们儿,还有花蕾。 花蕾当年之所以会从市里转到农村念书,因为她父母离婚了,她被判给了母亲,跟着母亲回到了老家。 母亲大概受这段婚姻的打击,也有原因是为了供花蕾念书,她家里常常接待不同的男人,她所背负的坏名声,也背负在花蕾身上。 花蕾恨她母亲,所以叛逆,遇到你之后便把你当依赖。当年你辍学,花蕾知道后二话不说就跟着你。 但你只把花蕾当妹妹,花蕾跟了你两年,实在受不了你的冷淡,在你最后一次拒绝她时,她一气之下,跟你的哥们儿发生了关系。 花蕾是喝醉的,但你哥们儿是清醒的。他说,他爱花蕾,会娶花蕾,好好对花蕾。 但花蕾拒绝了他。 姑娘问大姐头那孩子怎么办? 大姐头说,花蕾打掉了。 姑娘再问,以后呢? 大姐头说,以后,谁知道。 姑娘有些悲伤,为什么年少时我们都那么执拗,爱上一个人,就算飞蛾扑火,也在所不惜。 过完暑假,姑娘去了市里念书。 又是一场青春新纪元。姑娘换了男友,身上带着那种风清月朗的温存。 而且市里有太多不一样的生活,姑娘忙着去体验,她亦交了一批新朋友。 人生就是这样,新朋友加入,老朋友离开。姑娘和以前的同学渐渐疏于联络。 放寒假回家时,姑娘上QQ,忽然收到大姐头的消息,上次大姐头回来与姑娘交换过QQ。 姑娘看到那个消息,仿佛有人从头顶丢了一枚炸弹将她轰炸。姑娘难以置信地揉了揉眼睛,又看了一遍显示屏。 她没看错,大姐头说,你去世了。 去世了? 去世了。 大姐头说她还在深圳,也是听旧日的同学说的。 她说,你和好哥们儿骑摩托车出去,在路上被一辆车撞翻,肇事者开车逃逸,而你的好哥们儿,他大概怕担责任,也逃了。你被送往医院后,医生说,如果早送来一分钟,或许也能救活。你失血过多身亡。 姑娘的心脏像被一只大手抓住一样紧紧收缩,她靠在椅背上,全身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她不相信这个事实,可那头大姐头仿佛猜透了她的想法,接着说,这件事在小地方轰动很大,你不信自己稍打听下。 就算之后,姑娘明白了你确实已经离世的事实。 可她仍旧无法忘怀,她刚进学校第二个月时,你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她寝室的电话。 你打给她,问她是否习惯新学校的生活,是否有人欺负她,她有没有谈男朋友。 姑娘对你像对一个兄长般一一做了回答,你也淡淡地听着,末了你对姑娘说,以后我不会再给你打电话了,我知道你一定会过得很好。 如你所言,后来的那些年,姑娘确实过得很好。 有过不为人知的心酸,却也有众星捧月的宠爱。 也真的再也没有接到你的电话,你无风无雨地离开,她选择了忘却。 只是在一些深夜突然想起,会有莫名的喟叹。 她对你怀有深深的怜悯,在你有限短暂的生命里,却整整喜欢了她六年。这是多么漫长珍贵的时间。 她为自己未曾给予你一丝温情而致歉。 可你再也听不见。 关于那年的事,此后又有流传的新版本,你哥们儿因为这场车祸,逃离了故乡。 但听说花蕾找到了他,并把他骗回了家乡,他在你的墓前,失声痛哭。而又过了两天,他死于食物中毒。 花蕾却消失了。 很多人都说,是花蕾杀了他,替你报仇。 姑娘并没有相信,坊间的传言做不得数。就像很多年后,姑娘念书,毕业,工作,写书,坊间也充满了她的传言。 但大多不是真的。他们说姑娘坐豪车,开店铺。 其实姑娘只是一个写书的。 有过一些过往,看过一些别离,做过一些美梦,听过一些誓言,熬过尘世忧伤,却仍旧热烈地生活。 她唯一耿耿于怀的是曾经对你的漠然与伤害。 其实当年你做错了什么呢,你不过是喜欢她而已,便低头埋进了尘埃里。 后来姑娘也有过人生逆境,欺骗和背叛,冷漠和伤害,迫不得已却只能把委屈朝肚里咽。 那时姑娘才明白,这世上最珍贵的事,不过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毫无保留的爱。 年初有过一场初雪,姑娘站在鹅毛大雪里,莫名地想起了你,然后静静地哭了起来。 她想起你对她说,我知道你一定会过得很好。 其实姑娘也不知道现在自己究竟过得好不好。 但她想起了席慕容的一句诗,我已亭亭,无忧亦无惧。 如果有天在梦里遇到你问起,她想她会这么回答你。 时至此,你已长眠于地下整整十年。 姑娘也已如一朵花,独立盛开。 我已亭亭,无忧亦无惧。 真抱歉,我是你曾爱的那个姑娘。 分别十年,只能凭这一纸文字,凭吊你。 谢谢你,有生之年,付出给我的爱。 那些侵占你生命的人,那些从生活里消失的人。那些念念不忘的事,那些刻骨铭心的痛。那段执迷不悟的青春,那段永不言悔的时光。 每一件,每一段,都足以让人泪流满面。 为了风光明媚不皱眉 下过雪后的黑夜显得特别寂静。 我坐在屋子里看书、听歌、睡觉,觉得这个年过得像雪一样寂静。 除了正常的串亲,我可以连续很多天不出门。我记得以前如果我在家一天不出门的话,一定睡不着。就算是凌晨一个人去唱K,也要唱完回来才能睡着。 以前身边朋友特多,不管我怎么疯,都有一帮子人陪着我。 我在南昌念书时,每次回家,都通知一群人接站。我喜欢坐夜车,常常晚上上车,第二天凌晨四五点到站。夏天还好,冬天时谁进了被窝愿意起这么早。所以我那帮朋友,基本都是一整夜不睡,熬到四五点,去火车站接我。每次一大帮人,有一二十个,在那个时段突然涌到火车站,特引人注目。我每次下车行李都被轻松接过,然后一群人众星捧月地围着我,嘘寒问暖。那阵仗弄得跟太后出宫一样。 我之所以一直活得很张扬,很大一部分原因来自我身边的同学朋友。 大概我性格大咧重情义,所以身边的朋友多且杂。我妈都说,我认识的朋友三教九流都有。 拥有的朋友众多,所以不管做什么事儿,走哪儿哪儿都有人帮忙。我一直挺骄傲,因为成长环境太光明磊落,所以塑造了我后来无惧无畏的性格。 在宠爱里长大的小孩,跟在孤独里长大的小孩是不一样的。 孤独里长大的小孩怕失去,宠爱里长大的小孩却怕孤独。 我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和孤独做朋友的。 是每天只睡四个小时,其他时间都分给工作时。 还是朋友相继长大,为了一些利益变得面目丑陋时。 是一个个红包送出去,见证好友的幸福美满时。 还是打电话约人聚会,从最初的无话不说变成后来的无话可说时。 是被好哥们儿的老婆疑心这世上的男女关系,拉我进黑名单时。 还是一个人在外漂泊在空房子里发烧,不想打电话给任何人时。 渐渐地,我觉得一个人吃火锅、一个人唱K、一个人在黑暗里行走,都不那么奇怪。 才突然醒悟,噢,原来能与自己不离不弃的只有影子。 虽然我一直不愿意承认成长之后的残酷,却又不得不败给铿锵的现实。 我不明白为什么每个人都喊着这世界虚伪,却又迫不及待地融入其中。 也不明白为什么每个人都说周围的人冷漠,自己却总先套上一层保护色。 人人都喜欢童真,却又觉得天真容易受骗。 人人都喜欢善良,却又觉得善良易受欺辱。 人人都喜欢热情,却又觉得无缘无故的热情必有企图。 人人都喜欢单纯,却又觉得单纯过头是愚蠢。 懂事之前对这世界充满单纯的好奇和懵懂的快乐。懂事之后,学会的却是保护自己和不快乐。 我常常觉得上帝造人时,在心的部位应该放一块石头,而不是一块玲珑水晶,让人心每一面都折射出不同的光。 我热爱衣锦夜行,又怕黑暗。 直到现在,我每晚睡觉都开着灯。 我记得以前小时候,家里不算拮据却也并不富裕。我每晚睡觉都开着灯,每次都会被爸爸训斥浪费电。那时跟着奶奶睡,她老了,本身易醒,开灯完全睡不着。所以她每次等我先睡着,才会关上灯睡。但奇怪每次她关灯不久,我便会做噩梦醒来。所以反反复复,她后来也差不多习惯了开灯睡。 小时候爸妈忙,我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 种田忙时,爷爷带我下田地,总会先捉个蚂蚱逗我玩。清闲时,他就骑自行车带我去看戏,他喜欢看戏,我则是喜欢戏场周围的零食。 奶奶爱给我弄各种吃的。我有记忆后便不吃肉,甚至闻到肉味会反胃。但所有邻居都说我小时候最爱吃肉,所以不管谁家摆桌,奶奶都会帮我弄碗肉回来,后来突然就吃伤了。 爷爷喜欢抽烟,一根接一根,满屋子都是烟味。不知道是耳濡目染觉得烟味就是爷爷的味道,还是天生爱烟味,我四五岁就偷爸爸的烟学着抽烟了。 爷爷爱看书,阁楼里都是他的书,所以我刚识字就开始翻四大名著甚至是聊斋的文言文版。 奶奶爱干净爱买衣服,不管春夏秋冬,衣服洗得特勤。她买的新衣服,却又喜欢放起来说以后穿,她甚至早早做好了寿衣,有时还跟她那群老姐妹现一下。 后来爷爷奶奶都去得早。 爷爷离去时,因为长期抽烟,本身瘦弱的他更是皮包骨头。 那时他行动不便,所以吃喝拉撒都在自己房间里。他爱体面,爸妈也甚少让我进去。 我记得有次进屋去看他,他桌子上堆满了亲朋好友送来的礼品,那时的礼品不外乎燕麦片和芝麻糊,他知道我爱喝燕麦片,一个劲儿地让我拎出去喝。 他去那晚,仿佛有预兆,叔叔姑姑爸爸他们都守在旁边。 凌晨时我听到一阵震天哭声,我愣愣地从睡梦里醒来,看着发黄的天花板,知道爷爷走了。 我躺在那里,眼泪瞬间掉了下来。 奶奶是随后那年离开的,那年我去外地读书,不在家里。 奶奶是突发心肌梗塞,走得很快。爸爸怕耽误我考试,直到考完才告诉我,那时,奶奶已下葬。 我回家之后,在我和奶奶一起住的房间睡了一晚。没有梦到奶奶。 我想起她以前喜欢找算命先生看八字,那些算命先生都说她一辈子不愁吃喝,很幸福。 她到走时也没有太痛苦,我没有送她,但我知道她穿的,一定是她珍放已久的寿衣。 后来家里很快装修,我一直在外地念书,我已经有了翅膀,学会了飞,很少再回头去看。 也很少再想起爷爷奶奶。 但倦鸟总有归巢时,每年过年,我都会按时回家给他们上坟。 后来在街上看到老人带着小bbr>孙子孙女逛街,我也会想起他们。 我常常想起那时他们问我,谁对你最好,长大要先孝敬谁。我都特大声地说爷爷奶奶。 现在我长大了,也赚钱了,他们却都不在了。 年尾上坟时,在他们坟头我坐着在心里跟他们说了会儿话,然后磕了三个头。 我能为他们做的不多,唯一可以做的,大概便是每年磕的这三个头。 每一磕,都是我对他们的想念,和没来得及孝敬他们的遗憾。 窗户外面不知道是哪家小孩堆的雪人。 还给它戴了一条黑色的围巾,远看像动漫千寻里的无脸男。 不管我起床还是晚上睡觉,都会朝窗外望一望。我一点都不觉得它恐怖。我爱陪伴。 就像我的猫狗,爸爸其实不赞同我养猫狗。 金牛座的他觉得又浪费金钱又浪费时间。大天秤,天生浪漫的我却辩驳,猫狗会永远逗你开心,你去找个人,会无时无刻不逗你开心,寸步不离地不离开你? 说完这话的那一刻,我突然发现,我以为我早已习惯了孤独,但其实我还是怕孤独的。 我需要陪伴,而且是不尴尬的陪伴,不必担心自己的任何情绪都袒露在它们面前。 曾经我也有几个这样的闺密,我们就算坐在一起刷微博,互相不交谈,都觉得是惬意的。 但时间无声无息地改变了我们。 那么长时间的谈天说地和亲密无间,到最后也不过变成了陌路相认。 年前我去了一趟日本,因为之前电脑的问题,照片丢失,所以要为绝世风光重新准备一些99lib?照片。 以前我们不管去哪里,不管价格低廉或昂贵,都会带礼物回来,甚至有时一起威胁出门那个人,不带礼物就回来受死吧。 但在 href='1625/im'>《情书》的拍摄地小樽,我在八音盒殿堂徘徊了很久,那个旋转木马有几种颜色,都特别漂亮。 要搁以前,我肯定每个颜色来一个,然后我们几个每人拿一个颜色。 拥有相同的东西,是每个有闺密的女孩的一个小爱好。 可我终究只拿了一个。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我站在小樽的冰天雪地里,听着八音盒清脆缥缈的声音,忽然特别想掉眼泪。 选择来北海道的初衷,其实也为了来小樽,是还一个愿。 有些人是可以讲出的伤痛,有些人是不愿言说的美梦。 深爱的,不一定是陪伴的。陪伴的,不一定是期盼的。期盼的,不一定是懂得的。懂得的,必定是伤害你的。 昨晚在电影院看电影《前任攻略》,题材并不算新颖,有多少人打着友谊的名义爱着另一个人。 其实爱情里来来去去,无非那两套,得到与得不到。他们一同成长一同欢笑,在他们心底,他们甚至比对方的恋人更重要。但正因为这样,他们害怕在一起,害怕失去爱情的同时,也失去友情与自己。 其实又有什么值得同情呢,两个懦弱的胆小鬼,打着友情的幌子来逃避爱情罢了。 可是看到韩庚通知结婚,王丽坤在漆黑的空房间里喝酒、哭泣、砸东西、痛苦地抓头发时,我却哭得不能自已。 那是多熟悉的场景。爱上一个人必走的路途,失去一个人必走的路途。 我突然想起那一幕。 在东京街头,摄影师说,你看到那部电话没,过去拿起来,拨给你曾深爱过的人。 望着那个绿色电话,你战战兢兢走上前,如中咒般,拿起电话,摁下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之所以摁得这么流畅完整,是因为你在内心明白,这个电话拨不出去。 可即便这样,在摁完那个号码之后,你依旧泪如雨下。 因为这么多年,在你的电话上,那个号码你始终没有勇气摁完。 而这次你做到了。 你对着电话长时间地静默流泪,曾以为会有的千言万语却如鲠在喉。 一直以为,之所以无法忘记那段伤痛,皆因时间不够长。 但后来你会发现,比无法释怀更可怕的是,时间一长,连最痛的痛都变成了最绵深的想念。 你不得>不承认,你心里惦记着的,始终是第一个在你心上留下伤疤的人。 不管度过多少个春花秋月、夏雨冬雪,那个在你心上的人,始终如磐石,无转移。 你途经千山万水,看世间风景,埋首茫茫人海,将对这个世界的各种记忆纳于心中,都是为了把他挤走,剔除。可最后你发现,你的记忆真的会使你忘掉一些事一些人,但唯独他,想忘忘不了,想见无法见,历久弥新日日新。 就算你记忆里的他模糊了面庞,模糊了声音,就算你已经分不清想起他是深爱或是习惯,你却仍旧清晰地记得他给过你的所有感触、所有的欢喜与哀愁。 东京的街头有雪,有风,你穿着短裙哭得肝肠寸断,忘记了美的姿态。 连摄影师都不忍再苛责你,他收起相机,编辑也跑上来给你递纸巾。 你从恍惚里醒来,擦着眼泪,戴上了面无表情的面具。你羞愧于刚刚一时失控,在别人面前上演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哭泣。可是有什么办法,那段伤疤那个他,都是你最致命的命门。 十年前,你们双双站在风花雪月的校园,紧紧拥抱。 十年后,你们双双坐在他的豪车里,停在曾经的校园门前,不可避免地怀恋了一下十年间的白驹过隙。 回忆里的他,你日日相见。真实的他,却如陌生人。 对着他,你没有任何渴望与言语,甚至连他关怀的动作都生疏避之。你心里明白,你已坦然。可离开他,你久久回首,不愿远走。 其实,你早已不再爱他,你爱的是悲伤幻觉里的自己。 你希望自己有冠冕堂皇的哀愁和哭泣的机会,在每个被生活捉弄的时刻,被命运摆布的瞬间。 你又不是没经历过烟火生活,你也不是没再遇到过知冷暖的爱人。 可你就是想活给一个人看,活得漂漂亮亮,风风光光。你就是想让他知道,你离开他后过得很好。听起来好像可怜又可笑,但只有你自己知道,只有他这个信念存在,你才有前行的力量。那些你对自己所做过的逼迫与强求、鞭策自己努力的行径,才得以从容借口。 你漂泊了十年,风霜刀剑,受过不少。 终于渐渐明白,有些人,相比拥有着的忐忑,不如永久的失去。有些东西,相比完整时的美好,不如缺口的遗憾。 岁月流逝,花海枯萎,你终于渐渐不再为求而不得耿耿于怀了。 你亦知道,就算得全世,也必定有丧失。 而这个道理,最初的最初,是你失去过的他教会你的。 在一本图书策划上,我曾看到一句澄澈静美的宣传台词说,世界上最美好的暗恋结局,是你爱着他时,他也刚好爱你。 这些年,我好像始终不曾入世。性格依旧尖锐,不愿虚与委蛇。 但骨子里,始终是有些改变的。改变的那一部分,大概叫习惯失去和默然承受。 我总觉得自己是一只无法停止奔跑的鹿。 为什么是鹿,大概因为鹿身上好像常年带着轻巧的哀愁,眼里蕴含着纯真与警惕。 就是那丝警惕,让我始终无法安然于世间一隅。 无法安然,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始终在行走或奔跑。 阑生离开的那晚对我说,如果能安然,那便不是你。 阑生去了澳洲,那是我幼时认识地图之后,第一个想去的地方,我还没到,阑生却去了。 她去那里念书,生活。她临走前那晚,我和她还有叶子,我们三个躺在她家的大圆床上,聊了通宵。 能聊起的无非都是曾经,能笑谈的无非都是傻事。 从她家出来那晚,我看到空中的月亮又亮又圆,在清冷漆黑的夜空里,格外寂凉。 我把车上的音乐调到那首歌,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在唱歌。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走…… 年轻时,和好友天各一方,总是特别渴望重聚,一有机会重聚便是秉烛夜谈,彻夜狂欢。 不管交到多少新朋友,都觉得仍然是老友亲。 但终有一天,新朋友渐渐变成老朋友,老朋友渐渐消逝在人海中。 我们不再相聚,甚至不愿相聚。或许有一天在街角偶遇,会兴奋会激动,可是之后又会心酸感慨,时间将我们每个人都变了模样,不再年轻,不再冲动,不再动不动便是惊天动地的梦想。而那些为我们所增添的从容与成熟,其实都是杀害我们本真的。 在逛家里的新华书店时,青春文学区很多小孩坐在地上看书,有个小孩手里拿的是我的书。 我在她身边站了很久,抬头看 7740." >着她背后宽阔的书架,上面还有几本,我拿起翻了翻,又放了回去。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写字的人,无非贩卖回忆罢了。我也从不说自己热爱写字,我觉得那其实是记录,是对酣畅淋漓的青春的回忆。 在收集“绝世风光”里的稿子时,感触与经历如潮水般向我扑来。 小说不过是以百分之五十的生活为蓝本,而专栏,它还原了我最真实的生活轨迹。 那些侵占你生命的人,那些从生活里消失的人。那些念念不忘的事,那些刻骨铭心的痛。那段执迷不悟的青春,那段永不言悔的时光。 每一件,每一段,都足以让你泪流满面。 这个专栏名,那时也因一首歌,信手拈来。现在再去看那段痛不欲生,却已是云淡风轻。 那时每每听到莫文蔚的《北极光》,便是一阵撕心裂肺的难过。 越漂亮,越无常。美景良辰未细赏,我已为你着凉。 多虚妄,亦放肆追赶,你是传说那种绝世的风光。 即使已白发苍苍,抬头没有光,得不到,也不甘去淡忘…… 一晃又是几年过去了…… 尘世忧绝终有尽,为了风光明媚不皱眉。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