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帝国的惆怅》 一 晁错之死 晁错是穿着上朝的衣服(朝衣)被杀死在刑场的。 晁错的这种死法,常常使读书不细的人误以为他死得很体面。这事要怪司马迁。司马迁在为晁错作传时用了“春秋笔法”,说“上令晁错衣朝衣斩东市”,似乎是皇帝给晁留面子,让他穿着朝服去死,享受了“特殊待遇”。班固就没有司马迁那么厚道,不客气地揭老底说“绐载行市”(其实司马迁也说了这话,只不过是在《吴王刘濞列传》)。绐,就是诳骗。晁错是被骗到刑场的。奉旨前去执行命令的首都卫戍司令兼公安部长(中尉)陈嘉大约并没有告诉晁错朝廷要杀他,晁错也以为是叫他去开会,兴冲冲地穿了朝服就上车,结果稀里糊涂被拉到东市,腰斩了,连遗嘱也没来得及留。我们不知道,刑前有没有人向他宣读判决书。但可以肯定,晁错之死,没有经过审判,也没有给他辩护的机会。 这实在可以说是“草菅人命”,而这个被“草菅”了的晁错也不是什么小人物。他是西汉初年景帝朝的大臣,官居御史大夫。御史大夫是个什么官呢?用现在的话说,相当于副总理兼监察九九藏书部长。所以晁错的地位是很高的。一个高官不经审判甚至在身着朝服时就被处死,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事情已经到了非常紧迫的程度,二是对手痛恨此人已经到了不顾一切的地步。现在看来,晁错的死,两种情况都存在。 先说事情的紧迫。 晁错被杀的直接原因是“削藩”。晁错是一有机会就要向汉景帝鼓吹削藩的。而且,正是因为他的极力主张和一再鼓吹,景帝才最终下了削藩的决心。什么是“削藩”呢?简单来说,就是削减藩国的辖地。所谓“藩国”,就是西汉初年分封的一些王国。这些王国的国王,不是皇帝的兄弟,就是皇帝的子侄,是大汉王朝的既得利益者。削藩,无疑是要剥夺他们的权力,侵犯他们的利益,这些凤子龙孙岂能心甘情愿束手就擒?所以,削藩令一下,最强大的两个王国—— 吴国和楚国就跳了起来。吴王刘濞和楚王刘戊联合赵王刘遂、胶西王刘卬、济南王刘辟光、淄川王刘贤、胶东王刘雄渠起兵造反,组成七国联军,浩浩荡荡杀向京师,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七国之乱”,也叫“吴楚之乱”。 七国兴乱,朝野震惊,舆论哗然。景帝君臣一面调兵遣将,一面商量对策。这时,一个名叫袁盎的人就给景帝出了个主意。袁盎说,吴楚两国,其实是没有能力造反的。他们财大气粗不假,人多势众也不假,但他们高价收买的,不过是一些见利忘义的亡命之徒,哪里成得了气候?之所以贸然造反,只因为晁错怂恿陛下削藩。因此,只要杀了晁错,退还削去的领地,兵不血刃就能平定叛乱。袁盎是做过吴国丞相的,说话的分量就比较重一点99lib.。何况这时景帝大约也方寸已乱,听了袁盎的建议,就起了丢卒保车的心思。 不能说袁盎的主意没有道理,因为吴楚叛乱确实是以“请诛晁错,以清君侧”为借口的。打出的旗号,则是“存亡继绝,振弱伐暴,以安刘氏”。什么叫“清君侧”呢?就是说皇帝身边有小人,要清理掉。这个“小人”,具体来说就是晁错。那好,你们不就是要“清君侧”吗?如果晁错已诛,君侧已清,你们还反什么反? 事实证明,袁盎的这个主意并不灵。晁错被杀以后,七国并未退兵,作为汉使的袁盎反倒被吴王扣了起来。袁盎给汉景帝出了诛杀晁错的主意后,被任命为“太常”(主管宗庙礼仪和教育的部长),出使吴国。袁盎满心以为吴王的目的既已达到,应该见好就收。谁知道这家伙的胃口已经被吊起来了,根本不把袁盎和朝廷放在眼里,不但连面都不见,还丢下一句话:要么投降,要么去死。这下子袁盎可就哑巴吃黄连了。虽然后来他总算从吴营中逃了出来,却也从此背上了一个恶名:挑拨离间,公报私仇,谗言误国,冤杀功臣。 实际上当时就有人为晁错鸣冤叫屈,对袁盎不以为然。晁错被杀以后,有一个名叫“邓公”的人从前方回京,向汉景帝汇报军情。邓公的官职是“谒者仆射”(宫廷卫队长郎中令的属官),级别“比千石”,此刻被任命为校尉(比将军低一级的武官),将兵平叛。汉景帝问邓公:晁错已经杀了,吴国和楚国应该退兵了吧?邓公却回答说,怎么会退?吴王图谋造反,准备了几十年,所谓“诛晁错,清君侧”,不过是个借口罢了,“其意非在错也”(他们的意图并非诛杀晁错)。所以,吴国和楚国是不会退兵的,天下人的嘴巴却恐怕会闭起来,不敢再说话了(恐天下之士噤口,不敢复言)。景帝问他为什么。邓公说,晁错为什么要主张削藩?是因为担心诸侯过于强盛,尾大不掉,威胁中央政权,这才提出要削减藩国辖地,以提高京师地位。这是我们汉家社稷的千秋大业和万世之利呀!可是,他的计划才刚刚开始实行,自己却被冤杀于东市,这不是“内杜忠臣之口,外为诸侯报仇”,做了令亲者痛仇者快的事吗?“臣窃为陛下不取也!”景帝听了以后,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默然良久”,才叹了一口气说,你说得对,朕也是追悔莫及啊! 其实,把错杀晁错的责任都算到袁盎身上,也是冤枉的。因为袁盎当时的身份,只不过一个被罢了官的庶人;他向景帝提出的,也只不过一项“个人建议”。然而处决晁错却是正式打了报告的。打报告的是一批朝中大臣,包括丞相陶青、中尉陈嘉、廷尉张欧(颜师古注欧音区)。当时的制度,中央政府的高级官员是“三公九卿”。三公就是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丞相是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总理或行政院院长;太尉是最高军事长官,相当于三军总司令;御史大夫是副丞相兼最高监察长官,相当于副总理兼监察部长。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合起来就是“宰相”。所以宰相是三个,不是一个。部长则有九个,叫“九卿”。陈嘉担任的中尉,张欧担任的廷尉,都是卿。尉,是武官。那时军警不分,尉可能是军官,也可能是警官,还可能是军官兼警官,职责取决于“尉”前面的那个字。比方说,太,是“最高”的意思,太尉就是全国最高军事长官。中,是“宫廷”的意思,也代表“京师”,和外地的“外”相对应。中尉的职责,是负责京城的治安,所以中尉就是首都卫戍司令兼公安部长。廷,则是“朝廷”.99lib.的意思。廷尉的职责是掌管刑律,所以廷尉就是司法部长兼最高法院院长。一个政府总理,一个公安部长,一个司法部长,三个人联名弹劾晁错,分量是很重的。 拟定的罪名也很严重,是“亡臣子礼,大逆无道”。申请的处分,则是“错(晁错)当要斩(腰斩),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也就是没分家的亲人无论老幼统统砍头(弃市是景帝时确定的一种死刑,意谓“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对这个弹劾,汉景帝的批示是“同意”(制曰可),而且派中尉陈嘉把晁错找到,立即执行,连招呼都没打一个。 所以,晁错不但死得很冤,死得很惨,还死得很窝囊。 不过,正如“请诛晁错,以清君侧”只是吴楚起兵的借口,“亡臣子礼,大逆无道”也不是晁错被杀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削藩。所以,要知道晁错该不该死,就得先弄清99lib?楚“削藩”是怎么回事。 二 削藩其事 我们知道,秦汉,是中国国家制度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转折时期。秦始皇兼并六国,则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因为它彻底颠覆了旧制度,建立了一种新制度。这个旧制度,就是“邦国制”,历史上叫“封建制”,也就是把天下分封给诸侯,建立各自为政的“邦国”。这个新制度,就是“帝国制”,历史上叫“郡县制”,也就是把原来的“许多国家”变成“一个国家”,把原来各自为政的“邦国”变成中央统一管理的“郡县”。这也是秦汉以后、辛亥革命以前一直实行着的制度,我在《好制度,坏制度》一文中有介绍。不过,刚开始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赞成“郡县制”,很多人主张继续实行“封建制”,还把秦王朝“二世而亡”的原99lib.因归结为没有“封建”(分封诸侯)。迫于无奈,刘邦在建国初期,只好实行“一个王朝,两种制度”的方针:京畿地区,实行“郡县制”,由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外围地区,实行“封建制”,封了许多王国,由王国的国王自行治理。当时的意思,是要让他们充当中央政权的屏障,也就是“藩”。藩,就是篱笆的意思(藩篱)。所以这些国家就叫“藩国”,这些国家的君主就叫“藩王”,他们到自己的封地去则叫“之国”或“归藩”。这样一种郡县与封建并存的制度,就叫“郡国制”。 不过,刘邦在实行“一朝99lib?两制”时,也留了一手,即只准同姓封王,不准异姓封王。为此,还杀了一匹白马来做盟誓,叫“白马之盟”。后来,吕后破坏这个规矩,封姓吕的做王,就被视为“乱政”,最后被武力平定。平定诸吕的功臣,就是后来平定七国之乱的将领—— 太尉周亚夫的父亲周勃。 其实同姓封王也未必靠得住。比如这回带头造反的吴王刘濞,就靠不住。刘濞是刘邦他哥刘仲的儿子。古人兄弟排行,叫“伯仲叔季”。刘邦出身平民,家里没什么文化,就用这“伯仲叔季”来做名字。刘邦叫刘季,其实就是“刘小”。他哥刘仲其实就是“刘二”。刘二是个没有用的,他儿子刘濞却能干,为刘邦立下汗马功劳。那时刘邦正发愁吴越一带没有一个得力的王侯去镇守,就封刘濞做吴王。不过刘邦马上就后悔了,因为他觉得刘濞的样子似乎有“反骨”。但是君无戏言,覆水难收,封都封了(已拜受印),改不过来,只好摸着刘濞的背说:五十年以后东南有人作乱,不会是你吧?天下同姓是一家,你可千万别造反。刘濞立马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说侄臣哪敢呀! 这当然只能作为故事来听。刘濞造反并不因为他身上有“反骨”,晁错削藩也并不因为刘濞要造反。晁错大讲特讲削藩时,刘濞还没造反哪!事实上,削藩不是针对哪一个诸侯的,而是针对“郡国制”的。按照这种制度,藩王们是有实权的。他们有自己的领土、政府、军队和财政收入,俨然“独立王国”。如果地盘大,人口多,资源丰富,其实力便很可能超过中央政府,比如刘濞的吴国就是。吴国地处长江中下游,富饶之国,鱼米之乡。吴王煎矿得钱,煮水得盐,富甲一方,势可敌国。长此以往,势必尾大不掉,成为中央政权的心腹之患。这就要钳制,要打击,要削弱其势力。这就是“削藩”—— 先裁减其领地再说。 但是这有风险。因为没有哪个藩王是愿意被“削”的。人家到嘴的肥肉,你生生地夺了去,就连阿猫阿狗都不会愿意,何况凤子龙孙财大气粗的藩王?那不逼得他们狗急跳墙才怪!所以景帝和群臣都很担心,我们削藩,他们会不会造反?晁错却不以为然。晁错说:“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祸小;不削之,其反迟,祸大。”也就是说,削藩,他们造反;不削藩,他们也会造反。现在削藩,他们马上就反,但是为害尚小。暂不削藩,他们反得迟一些,但是后患无穷。因为那时他们已羽翼丰满,存心造反,你可怎么收拾?所以得“先下手为强”。 可见,削藩,是建立在藩国必反的前提下的。那么,吴王他们果真要反吗? 这当然也不是一点依据都没有。比如前面提到的邓公,就说过“吴王为反数十年矣”的话。吴王自己,也说他“节衣食之用,积金钱,修兵革,聚谷食,夜以继日,三十余年矣”。但这也只是一,而且都是事后说的。事实上,吴王造反,事前并无证据。“七国之乱”平定后,政府军在他们那里也没找到什么“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反,《史记》《汉书》都说“吴王濞恐削地无已,因以此发谋,欲举事”,或者“吴王恐削地无已,因欲发谋举事”,即都认为吴王的造反是削藩逼出来的,也可以说是“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至于晁错弹劾楚王和胶西王的那些事,比如楚王在太后丧期乱搞女人,胶西王卖了官爵,也都不能说是“罪大恶极”。当然,晁错是御史大夫(副总理兼监察部长),弹劾这些诸侯是他分内的工作。但如果以此作为削藩的理由,那就是找茬子了。 不过,吴王不反,不等于别人不反;此刻不反,不等于将来不反;刘濞本人不反,不等于他的儿子孙子不反。曹操没有篡位,曹丕不是篡了?朱元璋一死,燕王朱棣不就反了?而且口号也是“清君侧”。当然,曹丕也好朱棣也好,都是后来的事,我们不能据此反推刘濞或他的儿子孙子也是要造反的。但诸侯坐大,对于皇权确实是威胁,曹丕和朱棣就是证明。所以,站在帝国的立场,削藩确实是对的。如果任由诸侯拥兵自重,造反的事就迟早会发生。我们不能不佩服晁错的深谋远虑。 何况正如黄仁宇先生所言:“根据当日的观念,造反不一定要有存心叛变的证据,只要有叛变的能力也可以算数。”(《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何况刘濞不但有能力,也有形迹,比如靠着财大气粗,广散钱财,招兵买马,笼络人心,而且专门招募那些亡命之徒。这不是想造反又是什么呢?汉景帝也说,吴王大力发展铸铜和煮盐产业(吴王即山铸钱,煮海为盐),用这些收入来吸引人才(诱天下豪杰),一大把年纪了还公然造反(白头举事),如果没有万无一失的准备,会跳出来吗(此计不百全,岂发乎)?所以,灭吴,也不算冤。 其实,就算吴王刘濞是冤枉的,这个冤大头也只好由他来当。因为削减藩国领地,削弱诸侯势力,最终取消封建制的藩国,将“半封建半郡县”的“郡国制”变成彻底的“郡县制”,是历史的必然趋势;而郡县与封国并行的“郡国制”,则是新旧两种制度讨价还价和政治妥协的结果,是汉代统治集团在建国之初的权宜之计。而且,这种不伦不类的制度给西汉统治集团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不是异姓王造反,就是同姓王叛乱。柳宗元在他的《封建论》里就说了这个问题。柳宗元说,公元前201年,韩王信反。高祖前往平叛,被困七天。这就是“困平城”。公元前196年,淮南王英布反,高祖又前往平叛,被流矢所中,一命呜呼。这是“病流矢”。此后,惠帝刘盈、文帝刘恒、景帝刘启,“陵迟(衰微)不救者三代”。相反,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却充分地体现出它的优越性。秦末天下大乱,然而“有叛人而无叛吏”(有起来叛逆的民众却没有起来叛逆的官员)。汉初天下大乱,然而“有叛国而无叛郡”(有起来叛逆的封国却没有起来叛逆的郡县)。中唐天下大乱,然而“有叛将而无叛州”(有起来叛逆的将领却没有起来叛逆的州府)。历史证明,郡县制是有利于帝国之长治久安的。 既然迟早要削藩,那么“长痛不如短痛”。既然决心要削藩,那就不能“吃柿子专拣软的捏”。不论从哪个角度看,吴王都首当其冲。只有把吴楚这两个最强最大最牛逼的王国压下去,其他诸侯才会就范。所以,晁错的话——“削之亦反,不削亦反”,真不如改成“反之亦削,不反亦削”,总之是要拿他开刀,没什么冤不冤的。 三 是非功过 现在看来,汉景帝这一刀是开对了。“七国之乱”平定后,汉初分封的王国有的变成了郡县,有的分裂成小国,大都名存实亡。这就为汉武帝的大显身手创造了条件,汉的国祚也因此延续了三百多年。所以,司马迁把景帝一朝称作“安危之机”,史家也公认削藩乃“治安之策99lib?”。从此,“封建制”和半封建半郡县的“郡国制”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以后的历代王朝,虽然也分封子弟,但都是只有虚名没有实权的,唯独西晋是个例外。西晋开国以后,又倒退到西汉初年的“半封建半郡县制”,结果是酿成“八王之乱”,自取灭亡。 这样看,晁错岂非高瞻远瞩? 实际上,藩国过于强大,必定威胁中央,对于这一点,许多人都有共识。晁错的死对头袁盎,就对汉文帝说过“诸侯大骄必生患,可适削地”的话。当然,袁盎说这个话,只是针对骄横无礼的淮南厉王刘长,不像晁错那样把削藩看做基本国策。但要说当时的朝廷重臣都是糊涂虫,鼠目寸光,尸位素餐,都不如晁错高瞻远瞩,深谋远虑,恐怕也不是事实。 然而晁错却几乎遭到一片反对,甚至“世人皆曰可杀”,这又是为什么? 这里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当时的意识形态和治国理念所使然。我们知道,秦,是以法家思想为国家意识形态的;汉,在武帝以前,则以道家思想为国家意识形态。汉景帝的亲娘窦太后,更是一个极其尊崇道家学说的人,以至于“景帝及诸窦不得不读《老子》尊其术”。所以,汉景帝母子君臣,大约都是“黄老门徒”,只不过窦太后是个“死硬派”,汉景帝的态度要温和一些。有一次,儒生辕固和道家黄生辩论汤
武革命的事。黄生说,帽子再破,也得戴在头上;鞋子再新,也得穿在脚下。商汤是夏桀的臣,怎么能代夏而立?周武是殷纣的臣,又怎么能代商而立?所以,汤武不是革命,而是谋反。辕固反问:照你这么说,我们高皇帝代秦而立,也不对了?汉景帝一看情况不对,只好打圆场说:吃肉不吃马肝(有毒),不算不知味道。做学问不讨论汤武革命,不算没有知识。 汉景帝给儒道两家的争论和了稀泥,窦太后就没有那么好说话了。窦太后把辕固叫了去,要他读《老子》。辕固撇了撇嘴巴说,这是家奴童仆之书。窦太后勃然大怒,要辕固到角斗场和野猪搏斗,多亏景帝挑了把好刀给他,这才死里逃生。我们知道,景帝一朝,窦太后也是当家人,对当时政治的影响很大。她老人家态度如此,大家自然也都是信奉道家的。 那么,道家的治国理念是什么呢?是“清静无为”。他们追求的是“垂衣裳而天下治”,讲究的是“治大国若烹小鲜”,主张的是“以静制动以柔克刚”,相信的是“一动不如一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什么叫“治大国若烹小鲜”呢?就是说,治理一个大国,就像煎小鱼小虾,只能文火慢熬,不能大动干戈。所以,即便要削藩,也只能慢慢来,火到猪头烂,功到自然成。像晁错那样急火攻心,还能不坏事? 第二个原因,是大家都认为七国造反,全是晁错惹的祸。刘濞有没有问题?有。.99lib.比如“称病不朝”就是。称病不朝当然是“失藩臣之礼”。但刘濞装病是有原因的,原因就是他的太子入朝觐见的时候,由于一点小事被当时还是皇太子的汉景帝杀了,从此两家关系不好。以后又怕皇帝杀他,就更不肯来朝了。所以,装病,“计乃无聊”。后来,文帝赐吴王几杖,又准其告老不朝,关系也就改善了。可是晁错偏偏没事找事,引火烧身,摸那老虎的屁股,终于惹下大祸。那么,不整治他,整治谁? 当然,七国之乱是不是晁错惹的祸,可以讨论。即便是晁错惹的祸,是不是一定要让他去顶罪,也可以讨论。问题是,当时竟然没有一个人帮他说话,袁盎“诛晁错”的建议反倒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见。这说明什么呢?说明他在朝中十分孤立。这也是晁错被杀的第三个原因—— 他这次不但“犯了众怒”,而且平时就“不得人心”。 毫无疑问,对于所谓“不得人心”也要做分析,看看是不得哪些人的心。问题在于晁错的对立面恰恰不是小人。袁盎就不是。袁盎是一个正义耿直的人。当他还只是个秩比六百石的“中郎”(侍卫官)时,就敢对汉文帝说平定了诸吕之乱的绛侯周勃只是功臣(有功之臣),不是社稷臣(和国家休戚相关、和君王生死与共、和朝廷肝胆相照的栋梁之臣),气得周勃痛骂袁盎,说我和你哥是哥们,你小子却在朝廷上诽谤我!后来,周勃被免去丞相职务,回到自己的封国。封国的人落井下石,告他谋反。周勃被捕下狱,满朝文武噤若寒蝉(宗室诸公莫敢为言),挺身而出为他辩诬的,却是当年说他“坏话”的袁盎(唯袁盎明绛侯无罪)。周勃的无罪获释,也多亏了袁盎的努力(绛侯得释,盎颇有力)。可见袁盎的为人是很正派的。这样的正直之士,难道是小人? 袁盎也是一个宅心仁厚的人。他担任陇西都尉时,“仁爱士卒,士卒皆争为死”。担任吴国丞相时,手下有人和他的婢女偷偷相爱(有从史尝盗爱盎侍儿)。袁盎知道后,装聋作哑,置若罔闻,并不追究。后来,这个下属听说东窗事发,畏罪潜逃,袁盎又亲自把他追了回来,将婢女赐给他,还让他担任原来的职务。七国之乱时,袁盎被吴王扣押在军中,看守他的军官碰巧就是此人,于是袁盎得以逃脱。可见袁盎的为人是很厚道的,他的好心也得到了好报。这样的仁恕之士,难道是小人? 实际上袁盎在朝廷享有崇高的威望,在江湖上也享有崇高的威望。文帝时著名的大法官张释之就是他发现并推荐给朝廷的,武帝时著名的直肠子汲黯也非常仰慕他(常慕傅柏、袁盎之为人也)。汲黯是被认为几近“社稷之臣”(古有社稷之臣,至如黯,近之矣)的人。他也常常不给皇帝面子(数犯主之颜色),直言不讳批评汉武帝“内多欲而外施仁义”的就是他,讽刺汉武帝用人就像堆柴火“后来居上”(该成语即典出于此)的也是他。汉武帝对他是又敬
99lib?
又怕,礼遇甚隆,甚至让他三分。大将军卫青入侍宫中,汉武帝坐在马桶上就见了。丞相公孙弘平时晋见,汉武帝衣冠不整就见了。但如果是汲黯来了,汉武帝一定衣冠楚楚,郑重其事地接见。这样的人都敬重仰慕袁盎,袁盎难道会是小人? 袁盎还是一个侠肝义胆的人。他的朋友也多为侠义之士,比如季布的弟弟季心。季布、季心这哥俩都是“为气任侠”的。季布的特点是“一诺千金”,季心的特点是“勇冠三军”。季心做中尉司马时,连他的长官—— 中尉郅都对他都客客气气。郅都是景帝和武帝时期有名的酷吏,外号“苍鹰”,行法不避权贵,皇亲国戚见了他都侧目而视,他也不把那些凤子龙孙放在眼里,却唯独尊敬季心。郅都尊敬季心,季心则最为尊敬袁盎。季心住在袁盎家里时,把袁盎当作自己的长辈,把灌夫和籍福当作自己的弟弟。灌夫和籍福也是侠义之人。灌夫的特点是“刚直使酒,不好面谀”,籍福的特点是“左右逢源,善与人谋”。这两个也都是侠义之士。此外还有剧孟。剧孟也是大侠。袁盎曾经说过,一个人有了危难,上门求救,不推托说父母尚在,也不装着不在家的,除了季布的弟弟季心,大约就只有剧孟了。袁盎与季心、剧孟、灌夫、籍福等人为伍,可见袁盎的为人是很慷慨的。正因为袁盎兼有国士和侠士之风,所以他其实是死于国难—— 因为反对梁王刘武谋取储君地位而被刺身亡。而且,梁王派来的第一个刺客还不忍心对他下手。这样的死国之士,难道是小人? 其实,不但袁盎不是小人,其他反对晁错的人也不是。比如和丞相陶青、中尉陈嘉联名上书要杀晁错的廷尉张欧,就是“忠厚长者”。此公当司法部长兼法院院长时,但凡发现案子有疑点,就一定退回去重审;实在证据确凿罪无可赦,则流着眼泪向被告宣读判决书,送他们上路,保证要让囚犯死而无憾。所以《史记》和《汉书》都说他“其爱人如此”。这样一个人如果也主张杀晁错,那么,晁错恐怕就当真有点问题了。 四 晁错其人 晁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是一个有学问的人。《史记·袁盎晁错列传》说,晁错是颍川(在今河南省境内)人,早年追随轵县人张恢学习申不害、商鞅的“刑名之学”,搁在现在,就是政法学院或政法专业毕业的。学成之后,参加太常寺的博士考试,因为文字功夫好而当上了太常掌故(以文学为太常掌故)。太常掌故是太常寺里的一个小吏。太常也叫奉常,寺就是部。汉代的太常寺相当于隋唐以后的礼部,掌管宗庙祭祀和礼仪,也管教育,负责选试博士。那时的“博士”不是学位,是官职,战国时期就有,秦汉因之,职责是“掌通古今”,也就是掌握古往今来的历史知识,以备皇帝顾问和咨询。太常寺博士考试的结果分为两等,一等的叫甲科,二等的叫乙科。甲科出身的补郎,乙科出身的补吏。郎,就是宫廷侍卫官;吏,就是政府办事员。一个轻人,在皇帝身边做几年郎,便很容易升上去,吏要升官就难一些。所以郎的出身和出路都比吏好。太常掌故就是乙科出身的小吏,级别百石。汉制,副县级的吏员秩四百石至二百石,叫长吏(长字读上声);百石以下的,叫少吏(少字读去声)。太常掌故就是这样一个相当于主任科员(科级干部)的“少吏”。.99lib. 这位正科级的少吏时来运转,是因为被朝廷选派出去学《尚书》。我们知道,由于秦始皇焚书坑儒,许多学问几乎失传,以至于“孝文帝时,天下无治尚书者”,精通《尚书》的只剩下一个“济南伏生”。可是当朝廷发现他时,这位“故秦博士”已经九十多岁了,“老不可征”,只好诏令太常寺选派可造之材到老先生家里去学(往受之)。苍天有眼,太常寺选中的年轻人就是晁错。这下子晁错的学问大长,名声也大振,说起话来头头是道。文帝发现了这个人才,便任命他做太子府的官员。先是做太子舍人,以后做门大夫,最后做到太子家令。太子家令的级别是秩八百石,可以算是“中层干部”了。 家令虽然比不上太子太师、太子太傅或太子太保,晁错对后来的景帝影响却很大。此公“学贯儒法”,口才又好,经常在太子面前“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太子便对他“有点崇拜”(以其辩得幸太子),太子的家人也都称他为“智囊”。“智囊”这个词,最早用在秦惠王的弟弟樗里子(樗音初)的身上。樗里子这个人,大约是足智多谋的,故“秦人号曰智囊”,并有“九九藏书力则任鄙,智则樗里”的谚语。可见“智囊”是一个很高的评价(颜师古的解释是“言其一身所有皆是智算,若囊橐之盛物也”)。显然,晁错也是个有才华的人。 晁错还是一个有思想的人。他和同时代的贾谊(二人均诞生于公元前200年),堪称西汉初年最有头脑的政治思想家;他的《论守边疏》、《论贵粟疏》和贾谊的《治安策》、《过秦论》被誉为“西汉鸿文”。一个人有了思想,就总想表达出来。如果这思想是关乎政治的,则还会希望实行。所以,晁错在太子府的时候,便屡屡上书言事,对时政发表意见。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言守边备塞,劝农力本,当世急务二事”。这篇疏文在收入《汉书》时,被分成两个部分。言“守边备塞”的那一部分(即《论守边疏》)收入《晁错传》,言“劝农力本”的那一部分(即《论贵粟疏》)收入《食货志》。我们现在读这些文章,仍然能感觉到晁错是很了不起的。 就说“言守边备塞”。 所谓“守边”,其实也就是防御匈奴。作为北方的游牧民族,匈奴一向是“中国”的大患。用晁错的话说,就是“汉兴以来,胡虏数入边地,小入则小利,大入则大利”。这实在让人恼火。所以晁错也是主张对匈奴用兵的,还比较了匈奴与“中国”的长短优劣,得出“匈奴之长技三,中国之长技五”的结论。这里要说明一下,就是当时所谓“中国”,和我们现在所说的“中国”,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当时的“中国”,是“中央之国”的意思。古人认为,天下五方,东西南北中。中央居住华夏民族,四方居住其他民族。其中,住在东方的叫做“夷”,住在南方的叫做“蛮”,住在西方的叫做“戎”,住在北方的叫做“狄”。华夏民族既然住在中央,当然是“中国”。“中国”之“长技”既然多于匈奴,当然可以战而胜之。因此,晁错主张,用“以一击十之术”,“兴数十万之众,以诛数万之匈奴”。 对于这个“纸上谈兵”的建议,文帝表示嘉许,但并未当真采纳。于是晁错又提出新的建议,这就是《论守边疏》的内容。 晁错认为,秦代的戍边失败,在于决策有误;匈奴的难以对付,在于流动不居。秦有什么错误呢?第一个错误,是动机不纯。秦始皇的目的,不是为了保卫边疆救助人民(非以卫边地而救民死也),而是为了满足贪欲扩大地盘(贪戾而欲广大也),结果“功未立而天下乱”。第二个错误,是方法不对。秦王朝的办法,是调遣内地军民轮流戍边。内地军民千里迢迢赶到边疆,既不熟悉情况,又不服水土,结果是作战则被人俘虏(战则为人禽),驻守则自取灭亡(屯则卒积死),到了边疆的死在边疆(戍者死于边),走在路上的倒在路上(输者偾于道),不过徒然地劳民伤财而已。第三个错误,是政策不好。晁错认为,但凡军民人等甘愿坚守战斗到死也不投99lib?降败退(凡民守战至死而不降北者),都是有原因的(以计为之也):要么是因为“战胜守固”能获得封赏,要么是因为“攻城屠邑”能掠得财物,这才赴汤蹈火视死如归(蒙矢石,赴汤火,视死如生)。可是,秦代的戍卒只有千难万险(有万死之害),没有半点好处(亡铢两之报)。一个人战死之后,他的家人连减免一百二十钱赋税的待遇都享受不到(死事之后不得一算之复),谁还肯前赴后继?所以秦代的军民,无不视疆场如刑场,视戍边为送死(秦民见行,如往弃市),还没走到半路就准备叛变了,陈胜就是例子。这是秦人的错误。 匈奴的特点,则是流动性强。他们就像野生动物一样,自由自在地生活在大自然中(如飞鸟走兽于广野)。条件好就停下(美草甘水则止),条件不好就搬走(草尽水竭则移);一会儿在这里,一会儿在那里(往来转徙);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时至时去)。这是他们的生存方式(此胡人之生业),也是难以对付的原因。试想,匈奴人来了,朝廷派不派兵呢?不派,“边民绝望而有降敌之心”;派,派少了不管用,多派一点,则我们的部队还没到,匈奴人就跑得无影无踪。还有,派去的部队,是留下呢还是撤走呢?留下,朝廷耗资巨大;撤走,匈奴接踵而来。连年如此,中国就又穷又苦又不安宁了。 因此,晁错主张改革边防军“一岁而更”(一年轮换一次)的制度,用免税、赐爵、赎罪等办法,鼓励那些在内地生存有困难的人向边疆移民,安营扎寨,屯垦戍边。这些内地移民以他乡作故乡,视卫国为保家,必能“邑里相救助,赴胡不避死”。因为国家利益和他们的个人利益已联为一体,而且也没有敌情不明水土不服的问题。移民解决了生计,国家节约了军费,边防得到了巩固,人民得到了安宁,岂非两全其美? 这是一个好主意,因此被采纳(上从其言,募民徙塞下)。言“劝农力本”的主张也被采纳,其他如“削诸侯事,及法令可更定者”等则被拒绝(孝文虽不尽听)。不过文帝还是很欣赏他的才华(奇其材),调他做了中大夫。中大夫也是郎中令的属官,秩比八百石,和太子家令级别一样,但职责不同,是“掌论议”。 晁错终于如愿以偿,参与朝政了。这也正是他的宿命。他这个人,是不甘寂寞的;而历史选择他来唱削藩这场大戏的主角,也绝非偶然。 可惜,历史选错了人。 五 历史之错 晁错是一个有学问的人,有才华的人,有思想的人,不99lib.甘寂寞的人,但不等于是一个适合搞政治的人。他其实只适合做“政论家”,并不适合当“政治家”。 晁错的第一个问题,是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他在太子府的时候,和朝廷大臣的关系就不好[太子善错计策,爰盎(袁盎)诸大功臣多不好错],进入中枢以后就更是关系恶劣。公元前157年,文帝驾崩,景帝即位,任命晁错为“内史”。内史的职责是“掌治京师”,相当于京城的市藏书网长,是首都地区的最高行政长官,级别则是秩二千石。晁错一下子越过秩千石的副部级(丞),变成和九卿(部长)平起平坐的“部长级干部”,自然春风得意,也认为有了施展政治抱负的舞台,便不断向景帝提出各种建议(常数请间言事),景帝也言听计从(辄听)。结果是“宠幸倾九卿,法令多所更定”,成为炙手可热的权贵。 俗话说,树大招风。朝廷大臣对这个靠着能言善辩、夸夸其谈,一路青云直上的家伙原本就心怀不满,现在见他今天改革,明天变法,把原来的秩序搅得一塌糊涂,弄得上上下下不得安宁,便恨透了这根“搅屎棍子”。第一个被惹毛了的是丞相申屠嘉,当时就找了个岔子要杀他。事情是这样的:晁错因为内史府的门朝东开,出入不方便,就在南边开了两个门,把太上皇庙的围墙(壖垣)凿穿了。这当然是胆大妄为,大不敬,申屠嘉便打算拿这个说事,“奏请诛错”。晁错听说以后,连夜进宫向景帝自首(即夜请间,具为上言之)。于是第二天上朝,景帝便为晁错开脱。景帝说,晁错凿的墙,不是真的庙墙(非真庙垣),而是外面的墙(乃外壖垣)。那个地方,是安置闲散官员的(故冗官居其中),没什么了不起。再说这事也是朕让他做的。申屠嘉碰了一鼻子灰,气得一病不起,吐血而死。申屠嘉是什么人?是追随高皇帝打天下的功臣,也是文皇帝任命的宰辅重臣。这样一个人都搞不定晁错,别人又哪里斗得过?不难想见,这件事以后,晁错自然更加恃宠骄人。 这里得顺便说一下,就是申屠嘉这个人,绝非小人,司马迁称他“刚毅守节”。他“为人廉直,门不受私谒”,也就是从不在家里面谈公事,任何人都别想走后门。袁盎从吴国丞相任上回京时,曾到他家里求见。申屠嘉先是老半天不见,见面以后又冷冰冰地说,大人如果要谈公事,请到办公室找办事员谈,老夫也会替你奏明圣上;如果要谈私事,那么对不起,老夫身为丞相,没有私话可说。袁盎好歹也是王国的丞相,申屠嘉却一点面子都不给,可见其正派清廉。 申屠嘉也从不拍马屁,反倒疾恶如仇。汉文帝有个“幸臣”,叫邓通。这家伙是个小人,也是恃宠骄人(孝文时中宠臣,士人则邓通,宦者则赵同)。申屠嘉却不吃这一套,逮住把柄就问罪,邓通把头磕破了也不顶用,最后还是皇帝出面赔礼道歉说好话,才算了事。这事让申屠嘉在朝廷享有崇高威望。所以,申屠嘉憎恶晁错,就等于一大批正人君子都憎恶晁错。晁错得罪了申屠嘉,则等于得罪了一大批好人。 那么,为什么那么多人和晁错搞不来呢?除了“道不同,不相为谋”外,性格也是一个原因。晁错的性格是不好的,《史记》、《汉书》都说晁错为人“峭直刻深”。什么叫“峭直刻深”?峭,就是严厉;直,就是刚直;刻,就是苛刻;深,就是心狠。这可不是讨人喜欢的性格。不难想象,晁错在朝廷上一定是咄咄逼人,逮住了理就不依不饶的。 晁错的性格中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执着。他是那种认准了一条道儿跑到黑,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和政治理想,他可以不顾一切,包括自己的身家性命。汉景帝二年八月,晁错由内史晋升御史大夫,极力推行削藩政策,引起舆论哗然。晁父特地从颍川赶来,问他说:皇上刚刚即位,大人为政用事,就侵削诸侯,离间人家骨肉,究竟是为什么?晁错说:“不如此,天子不尊,宗庙不安。”晁错的父亲说,他们刘家倒是安全安稳,我们晁家可就危险了(刘氏安矣,而晁氏危矣)。我走了,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吾去公归矣)!“遂饮药死”,也就是服毒自杀了。 这当然证明了晁错的忠心耿耿,但同时也证明了他的执着。执着好不好?做一个学问家,执着是好的。做政治家,执着就不好,而且是大忌。政治家需要审时度势,见机行事,该坚持时坚持,该妥协时妥协,坚持而不失灵活,妥协而不失原则。晁错显然缺乏这种品质。 晁错是那种为了理想义无反顾一往无前的人。这样的人,往往受人崇敬,但也往往误人大事。也就是说,这种人只有“美学意义”,没有“现实意义”;作为小说人物十分好看,担任朝廷大臣就很可能误国误民。因为他的头脑中,只有“该不该做”,没有“能不能做”,而后者却恰恰是政治家必须考虑的。政治家不但要考虑“能不能做”,还要考虑是“现在就做”,还是“将来再做”。汉文帝就懂得这个道理。晁错向文帝上书,说“狂夫之言,而明主择焉”,文帝回答说:“言者不狂,而择者不明,国之大患,故在于此。使不明择于不狂,是以万听而万不当也。”也就是说,作为建议,没有什么狂妄不狂妄的;作为决策,却有英明不英明的问题。因此应该道理归道理,事情归事情,建议归建议,决策归决策,不能混为一谈。 同样,像晁错这样的书呆子,也只能让他发议论,出主意,不能让他办实事,掌实权。文章写得好的,事情不一定做得好;调子唱得高的,手段不一定高。高瞻远瞩的人,可能看不清细节;深谋远虑的人,可能看不见眼前。所谓“知人善任”,就是要把策划与执行、设计与操作区分开来,让他们各就各位。汉文帝欣赏晁错,却不委以重任授以实权,除晁错资历尚浅外,恐怕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可惜汉景帝没有乃父那种政治家眼光,而晁错要做的又是一件非同寻常的大事,这就惹出了天大的麻烦。 晁错极力主张要做的事情,用苏东坡的话说,是最难做的。苏东坡在《晁错论》这篇文章中,一开始就讲了这个道理。他说,一个国家一个王朝,最难对付的患难,是表面上看天下太平,实际上潜伏着危机,而且难以预测(天下之患,最不可为者,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这是非常难办的。为什么呢?因为坐观其变,静待其时,解决问题的条件虽然更成熟,就怕那时政治已彻底糜烂,局面已不可收拾(则恐至于不可救);如果不管三七二十一,强行着手消除隐患,则承平日久,天下无事,谁又相信我们说的危机呢(起而强为之,则天下狃于治平之安而不吾信)?这就两难。这个时候,只有那些“仁人君子豪杰之士”,才能挺身而出,“为天下犯大难,以求成大功”,绝非那些只想一蹴而就、暴得大名的人所能担当(此固非勉强期月之间,而苟以求名之所能也)。要知道,在大家都认为天下太平一片祥和的情况下,无缘99lib?无故地挑起一场风波(天下治平,无故而发大难之端),是要担极大的风险,甚至“冒天下之大不韪”的,除非你能收放自如,还能对天下人有个交代(吾发之,吾能收之,然后有辞于天下)。否则,还是不要轻举妄动的好。 削藩,恰恰就是苏东坡说的这种事;晁错,却不是苏东坡肯定的人。也就是说,决定削藩是对的(削藩其事是其事),起用晁错是错的(晁错其人非其人)。汉景帝用晁错来主持削藩之事,恐怕确实是一个历史性的错误。 晁错,怎么就不是适当人选呢? 六 晁错之错 我们首先要肯定,晁错这个人,确有许多优点。最明显也最难得的,是既忠心耿耿又深谋远虑。唯其如此,这才冒着得罪四方诸侯的风险,顶着离间天家骨肉的罪名,力排众议,顶风而上,强行削藩。这无疑是“尽忠为汉”,他的冤死也让人扼腕叹息,班固就说“错虽不终,世哀其忠”。但问题是,难道一个深谋远虑的政治家,一定要用自己的血来祭奠自己的理想?难道“始作俑者”便当真“其无后乎”? 事情恐怕并非如此。正如苏东坡所说,人们常常只看到晁错是因为忠心耿耿而死于非命的(天下悲错之以忠而受祸),不知道他招致飞来横祸也有自身的原因(
不知错有以取也)。晁错确实深谋远虑,但他的深谋远虑,是对国家的,不是对自己的。他为国家想得很多,很深,很远,对自己的命运前途则懵懵懂懂,一无所知,甚至盲目乐观,所以《汉书》说他是“锐于为国远虑,而不见身害”。看来,即便是晁错这样的“智囊”,也不是什么问题都看得清清楚楚的。 当然,要说晁错对自身的安危一无所知一无所虑,恐怕也不是事实。至少,当他的父亲把问题的严重性指出来以后,他应该有所反省。但他却斩钉截铁地回答说:“固也。不如此,天子不尊,宗庙不安。”可见,他其实是想清楚了的。而且,正因为想清楚了,这才奋不顾身,一往无前。 这种“奋不顾身”的品质常常被人们视为一种美德,然而我们在赞不绝口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多一点思考?奋不顾身当然很崇高,但奋不顾身的人往往也很难为他人着想;而一个连自己都保不住的人,也未必保得住国家。为什么呢?因为国家并不是一个抽象的东西,它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人组成的。因此国情其实就是人情。不懂人情的人,其实也不会懂国情。不懂国情,你又怎么保卫国家呢? 忠心耿耿也如此。忠心耿耿是优点,但往往同时也是缺点。因为忠心耿耿的人往往固执己.99lib.见。他们总以为既然自己是“忠”,则持不同政见者一定是“奸”;既然自己是“一心为公”,则持不同政见者一定是“一心为私”。这又哪里听得进不同意见?如果不能广泛听取不同意见,又岂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结果是,一旦他们做出某种决定,便一定自以为是,而且一意孤行。因为在他们看来,自己的决定是为公的,不是为私的。处以公心,就无所畏惧。无私者无畏嘛! 这下子麻烦就大了。实际上,作为一个政治家,还是有所畏惧的好。有所畏惧,谋划才周全,行事才周到,计虑才周密。尤其是削藩这样风险极大的事,绝非凭着书生意气就可以进行的。书生意气只能属于书生,不能属于政治家。政治家最忌讳的,就是意气用事。政治家当然也要做非常之事,否则就不是政治家了。但是,首先,他事前一定要深思熟虑,要把来龙去脉和利害关系都想清楚了,把各种可能性都考虑周全,做好最坏的打算,才能下决心。其次,事情发生以后,他一定得临危不惧,镇定自若,不能自乱阵脚,更不能临阵脱逃。第三,对于已然发生的问题,包括种种不测,他要有足够的智慧去解决,而且是指挥若定地逐一解决。用苏东坡的话说,就是“前能知其当然,事至不惧,而徐为之图”。可惜的是,这三条,晁错一条也做不到。 晁错主张削藩虽然很早,考虑却不周全。我们只看到他极力鼓吹削藩,却没看到他做过什么“可行性研究”,提出什么“可操作方案”。对于由此而可能导致的风险,他只有“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祸小;不削之,其反迟,祸大”一句空话。诸侯反了怎么办,他是没有对策的。显然,他只想到了“应该去做”,没考虑“能不能做”,以及“如何去做”。他对削藩的困难明显估计不足,对双方的情况明显掌握不够,既不知己,也知彼,焉能不败?还有一点也很不好:他太想尽早完成这一伟业了,因此势必急功近利,不讲策略,草率从事。这就既没能做到事先“知其当然”,又不能做到事后“徐为之图”。 更糟糕的是,他也没能做到“事至不惧”。七国反汉后,缺乏足够思想准备的汉景帝方寸大乱,心急如焚。这时,他最需要的,是晁错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来帮他解围。可惜,晁错是书呆子,不是政治家。他不但没有什么锦囊妙计,反倒手忙脚乱不知所措,情急之下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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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出了两个馊主意。正是这两个馊主意,直接把他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第一个馊主意是杀袁盎。吴楚七国造反后,晁错就和自己的副手、下属商量要杀袁盎。晁错是御史大夫,御史大夫的副手有两个,一个叫御史丞,一个叫御史中丞,下属就是御史。晁错说,袁盎这家伙,接受吴王的贿赂(夫袁盎多受吴王金钱),总说吴王不会造反(专为蔽匿,言不反),现在却果然反了(今果反)。我们应该杀了袁盎,就知道他们搞什么鬼了(欲请治盎,宜知计谋)。晁错的副手和下属却不赞成。副手和下属说,事情还没发生时,这么整一下,或许还有好处(事未发,治之有绝)。现在叛军都打过来了,杀袁盎又有什么用(今兵西乡,治之何益)!再说袁盎身为朝廷大臣,也不应该和吴王有阴谋(且袁盎不宜有谋)。晁错听了,犹豫不决,袁盎却得到了消息,通过窦婴求见皇上,提出了“方今计独斩晁错,发使赦吴楚七国,复其故削地,则兵可无血刃而俱罢”的对策,被汉景帝采纳,晁错也就“衣朝衣斩东市”。这可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就连司马迁也批评说:“诸侯发难,不急匡救,欲报私仇,反以亡躯。”晁错这一着,是不是臭棋? 第二个馊主意就是提出要景帝御驾亲征,自己留守京城。谁都知道,带兵打仗,是最危险的;留守京城,则是最安全的。国难当头之时,任何忠臣,都应该把危险留给自己,安全留给皇上,何况这“国难”还是你晁错惹出来的?你惹了祸,你就得有担当。正如苏东坡所说:“己欲求其名,安所逃其患。”然而晁错却反其道而行之,“以自将之至危,与居守至安;己为难首,择其至安,而遣天子以其至危”,这就难怪不但袁盎主张杀他,就连其他大臣也主张要杀了(此忠臣义99lib?士所以愤怨而不平者也)。实际上,像晁错这样把安全留给自己、危险留给皇上的大臣,恐怕哪个皇帝都不能容忍。所谓“烈火见真金,危难见忠臣”,晁错的这个馊主意,确实让自己的“忠”大大打了折扣。 所以苏东坡说:“当此之时,虽无袁盎,错亦未免于祸。”相反,如果晁错把危难担当起来(已身任其危),亲自率兵东向迎敌(日夜淬砺,东向而待之),不让君王受到威胁和连累(使不至于累其君),皇上肯定会把他看作可以有恃无恐克敌制胜的依靠(则天子将恃之以为无恐)。那么,就算有一百个袁盎,又能怎么样呢(虽有百盎,可得而间哉)? 这就是晁错之错了。他错在急功近利,错在专政擅权,错在自以为是,错在得意忘形,错在只有雄心壮志,没有大智大勇,只知一往无前,不知运筹帷幄。他太想做一个孤胆英雄了,不知道改革会有阵痛,成名要付出代价,再伟大的战士也是需要后援的。 非常遗憾的是,这往往也是历史上那些改革家的通病。难怪司马迁要说:“语曰‘变古乱常,不死则亡’,岂错等谓邪!”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其实明月又何曾照沟渠呢? 一 怎样看“攻心联” 所谓“攻心联”,是清人赵藩所撰,悬挂于成都武侯祠诸葛亮殿前的一副对联。因为它的第一句是“能攻心则反侧自消”,因此后人称之为“攻心联”,也称“能攻心联”。成都武侯祠博物馆编有对这一名联的研究论文集,由四川科学技出版社于2002年1月出版,书名就叫《“攻心”联与赵藩研究》。所以,“攻心联”这一简称,是研究者们发明的,且已为学界认可,不是谁的“硬伤”。赵藩撰写此联的起因和动机,也没有争议,就是以古论今,对当时的四川总督岑春煊进行劝谏。问题在于,赵藩的“以史为鉴”,究竟是以什么史实为鉴?这就正如《“攻心”联与赵藩研究》一书的《序》所言,关系到对蜀汉政权、对诸葛亮的基本认识和评价,而且“学术界存在着分歧”。为此,我们必须先来看看原文。 此联的全文是: 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 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 很明显,这是批评,是告诫。而且,这些批评和告诫,就是针对岑春煊的。因为此人在四川的所作所为,恰恰就是既不能“审时度势”,又不能“攻心为上”,自然是“宽严皆误”。难怪岑春煊看完此联后,脸色难堪,一言不发,赵藩后来也被贬到了永宁。但赵藩这个人,既是岑总督的老师,又是岑大人的幕僚。以这样的身份,并不可以直接批评,只能借古人说事。那么,“攻心联”中所说之古人,究竟是谁? 标准答案只有赵藩能够给出,可惜我们问不到。从这个意义讲,任何学者的解释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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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猜测性意见”,任何人也都不能以权威自居,把不同意见说成是“错误”的。此其一。第二,正因为大家都是猜测,因此不能先定调子,设立禁区,相反必须解放思想。第三,即便是猜测,也不能想当然,必须讲逻辑。怎么讲逻辑呢?先找关键词,再行排除法。“攻心联”的关键词是什么?有说是“攻心”的,有说是“好战”的,有说是“审势”的,有说是“宽严”的。这些都对。但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治蜀”,因为它是写给“治蜀者”(岑春煊)看的,讲的也是“治蜀”的事。“后来治蜀要深思”一句,是结尾,也是点题、落实。所以,“治蜀”是此联的关键词,“攻心联”也应该叫做“治蜀联”才更贴切。 找出这个关键词,搜索的范围也就确定了。赵藩联中的古人,肯定是三国时期的治蜀者。那么,是刘焉、刘禅,或者蒋琬、费袆、姜维等等吗?多半不是。因为拿他们说事,意思不大。有意思的,只可能是举足轻重的三个人:刘璋、刘备、诸葛亮。 那我们就来一个一个地看。 是刘璋吗?有可能。因为刘璋的治蜀,一般认为是失之于“宽”的。但刘璋只是“过宽”,并不“过严”,不能说他“宽严皆误”。再说他也不“好战”。所以,即便“攻心联”里有刘璋的份,那份额也不会太多。 那么,是刘备吗?也有可能。因为刘备毕竟发动过夷陵之战。硬要扣帽子,可以算是“好战”。但刘.99lib?备发动这场战争要达到的目的(夺取荆州或者为关羽报仇),可不是靠“攻心”就能实现的。所谓“能攻心,则反侧自消”,在这里并不适用。至于不能“审时度势”,这个错误刘备倒是有的。具体表现,还是夷陵之战。但那只能叫“不审势,即进退失据”,不能叫“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宽严皆误”的问题,刘备有没有?有一点,但不严重,且能调整。据《三国志·简雍传》,有一年,天旱无雨,益州歉收。刘备为了节约粮食,下令禁酒。这当然是对的,但下面执法的人做得有点过分。在老百姓家里搜出了酿酒的工具,也要当作违法酿酒来处分。正好简雍和刘备一起外出散步,看见一对男女同行。简雍就说,他们要通奸,怎么不抓起来?刘备说,你怎么知道?简雍说,他们身上长着通奸的器官呀!这和家里放着酿酒的工具,不是同样的罪过吗?刘备听了哈哈大笑,立即就放了家有酿酒工具的人。这总不能说是“宽严皆误”吧? 不是刘璋,或主要不是刘璋。不是刘备,或主要不是刘备。被赵藩借来说事的,就只能是诸葛亮,或主要是诸葛亮。这也并不奇怪。“攻心联”毕竟悬挂在武侯祠诸葛亮殿前。诸葛亮不唱主角,谁唱? 这其实也没有争议。争议仅仅在于,赵藩对这位主角,或者说,他对武侯的治蜀,究竟是肯定呢,还是批评?多数人的意见认为是肯定,而且是全面肯定。具体地说,就是上联肯定诸葛亮的南征孟获是“攻心为上”,下联肯定诸葛亮对法正宽,对马谡严,均无失误。这当然也讲得通,但总觉得有些别扭。因为赵藩撰写此联的目的,是要委婉地批评和告诫岑春煊。通过赞扬诸葛亮来批评和告诫,当然也行,但总不如通过批评某个人来得有力。何况“不审势,即宽严皆误”一句,明摆着就是批评的口气。赵藩是不能直接批评岑春煊的,只能“指桑骂槐”。如果那“桑”不是诸葛亮,能是谁,该是谁?遍查蜀史,怕是找不到比这位名相更大的“桑树”了。 这就迫使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诸葛亮的治蜀。我一再说过,在诸葛亮的领导下,蜀汉是当时治理得最好的国家。但同时,它又是最早灭亡的政权。这就说明,治理得最好,并不等于没有问题,没有教训。找出这些问题,总结这些教训,比一味地讴歌和颂扬,将更有益于我们今天的发展。这才是我们要讨论“攻心联”的真正原因。 那么,诸葛亮他有问题吗? 二 治蜀问题何在 先看诸葛亮都做了些什么。 从建兴元年(公元223年)受托永安,到建兴十二年(公元234年)病逝军中,诸葛亮在蜀汉执政十一年。此间,他主要做了四件大事,即东和孙吴,南定夷越,北伐曹魏,内修法制。这四件事,都在《隆中对》的规划之中,可谓“既定方针”。至于结果,则有成有败,有得有失。最成功的是东和孙吴。直至蜀汉灭亡,两国关系都相当之好。后来曹魏大军兵临城下,蜀汉朝廷还有人主张投奔孙吴。最不成功的是北伐。对于诸葛亮的北伐,吴人张俨的评价是四个字:“空劳师旅”(《默记》)。今人田余庆先生的评价也是四个字:“积年无成”(《〈隆中对〉再认识》)。其实此事岂止徒劳无益,简直就是劳民伤财。用张俨的话说,就是“国内受其荒残,西土苦其役调”(《默记》),实际上加速了蜀汉的灭亡,所以是最不成功的。 这就让我突发奇想:赵藩联中“能攻心,则反侧自99lib?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一句,莫非说的就是北伐? 此言一出,肯定有不少人嗤之以鼻。因为谁都看得出,赵藩这话说的是“内战”,不是“外战”。为什么呢?因为“反侧”二字。什么是“反侧”?就是“不安”。民不安,就叫“反侧之民”。心不安,就叫“反侧之心”。心存“反侧”,就不是“顺民”。因此要“攻心”,让他们“安下心来”臣服。那么,这里说的“反侧”是指曹魏吗?当然不可能。曹魏之于蜀汉,不是“反侧”,而是“敌对”。对付曹魏,也只能靠“武器的批判”,“攻心”(说服教育或怀柔政策)是没有用的。 那么,诸葛亮要“攻”谁的心? 通常的解释,是“南中”的“夷越”,也就是孟获那些人。他们原本是不肯臣服的,对蜀汉也是存有二心的。这就是“反侧”。后来,诸葛亮南征时,采纳马谡“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的建议,对孟
获等人七擒七纵,不杀不辱,终于使他们心悦诚服,宣称“不复反矣”(《三国志·诸葛亮传》裴松之注引《汉晋春秋》)。因此,学术界普遍认为,“攻心联”的上联,说的就是这件事。 这当然完全讲得通,但也不是没有问题。有什么问题呢?第一,南定夷越在诸葛亮所做的四件大事中,并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还是东和孙吴、北伐曹魏和内修法制。第二,南抚夷越的实际效果,也并非如《汉晋春秋》所说的那么好。这也是学术界早就有人指出过的。比如缪钺先生在《三国志选注》的《前言》中,就说“诸葛亮征南中事,当时传说不免有夸大溢美之处”,而且明确指出藏书网七擒孟获“不合情理”,南人不反“不合事实”。何兹全先生的《三国史》,也用《三国志》之《李恢传》、《马忠传》、《张嶷传》中的大量材料,证明诸葛亮北还后,南中的叛乱就从来没有停止过。所以,后来曹魏大兵压境,刘禅打算逃往南中,谯周就说去不得。为什么呢?因为那些“南方远夷”的臣服,是丞相用武力逼出来的(兵势逼之),并不可靠。而且,他们臣服之后,反倒要多交赋税,就更是心怀不满,甚至充满仇恨(以为愁怨),因此随时都可能暴乱(见《三国志·谯周传》)。看来诸葛亮的“攻心”,并没有达到“反侧自消”的效果。这个未必成功的事例,怎么能用来劝谏岑春煊? 然而诸葛亮进行的战争,除了南征,就是北战。所谓“从古知兵非好战”,如果不是指南定夷越,也就只能是指北伐曹魏了。 其实讲通这一点并不难,只要弄清楚诸葛亮北伐的真正原因就行了。前面说过,诸葛亮的北伐,其实是不成功的。不成功的原因也有三条,我在《品三国》(下)的《以攻为守》一集中讲过,即:曹魏非速亡之国,益州非进取之地,诸葛非将略之才。这三条,至少前两条,诸葛亮应该是心中有数的。何况《隆中对》说得很清楚,北定中原,复兴汉室,一要天下有变,二要两路出兵。现在,天下无变而荆州已失,岂是可以北伐灭魏的时候? 于是问题就来了:既然如此,诸葛亮为什么还要锲而不舍地进行北伐呢? 答案就在《出师表》。《出师表》一开始就说:“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这是实话。也就是说,诸葛亮出师北伐,是因为蜀汉政权受到了威胁。那么,威胁来自何方?来自孙吴吗?不是。诸葛亮执政后,吴.99lib.蜀盟好已经恢复,双方和平共处,相安无事。来自曹魏吗?也不是。赤壁之战后,曹魏从来就没主动攻打过刘蜀。反倒是刘备攻汉中,关羽围襄樊,孔明出祁山,屡屡挑衅。所以,这笔账也不能算在曹魏头上。曹魏不进攻,孙吴没威胁,所谓蜀汉政权处于“危急存亡之秋”,就只有一种可能—— 他们内部出了问题。套用孔子的一句话说,就是吾恐诸葛之忧不在曹魏,而在成都城中也。 实际上我在《以攻为守》一集中已经讲过,诸葛亮坚持北伐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理想必须实现”;二是“小国更要图强”;三是“安内必先攘外”。因为无论是转移注意力,还是加强凝聚力,战争都是最好的手段。一个国家,如果处于战争状态,管理和治理起来就顺手得多。要整治或者镇压反对派,也方便得多。想当年,执掌鲁国国政的大夫季孙,就曾经因此而准备进攻鲁国的附庸颛臾,所以孔子才说“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 (《论语·季氏》)。不过诸葛亮和季孙氏的情况并不相同。季孙攻颛臾是以强凌弱,诸葛伐曹魏是以弱抗强。季孙之忧在鲁君,故曰“萧墙之内”;诸葛之忧则不在刘禅,故曰“成都城中”。那么,让诸葛亮感到忧心忡忡的,究竟是哪些人呢? 三 谁有“反侧之心” 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弄清楚蜀汉政权的内部结构。 我在《品三国》(下)多次说过,刘备、诸葛亮建立的蜀汉政权,是由三股政治势力组成的。第一股是“本土势力”,包括原仕洛阳的益州官僚和仕于益州的本土豪强,我们统称之为“益州集团”。第二股是“刘璋旧部”,包括追随刘焉父子入蜀的和后来投靠刘璋的,我们统称之为“东州集团”。第三股是“刘备亲信”,包括刘备的骨干(如关羽、张飞)和后来投靠刘备的(如马超),我们统称之为“荆州集团”。这三股力量,由于有先来后到的原因,就形成了一种错综复杂的主客新旧关系。简单来说,益州集团是主是旧,荆州集团是客是新,东州集团夹在当中,既是新是客(相对于益州集团),又是旧是主(相对于荆州集团)。这就已经够麻烦的了。更麻烦的是,新来的“客人”又总是要压制旧有的“主人”。刘璋的东州集团要压制益土著,刘备的荆州集团则不但压制刘璋的东州旧部,更压制益州的土著豪强。结果便形成了一种“鸡尾酒”似的结构:刘备的荆州集团在最上层,刘璋的东州集团在中层,益州的土著集团在最底层。这就是蜀汉政权的大体状态。 这可真是地地道道的“反客为主”、“后来居上”。将心比心,作为过去的“主人”,此刻的“奴仆”,益州集团决不可能打心眼里喜欢蜀汉政权。他们的“蠢蠢欲动”和“图谋不轨”,几乎是必然的。再加上刘备在猇亭和夷陵一败涂地,就使形势更加严峻,正所谓“刘备建国,基础不牢;夷陵战败,地动山摇”。据成都武侯祠博物馆研究员罗开玉先生统计,从建安二十三年(公元218年)到延熙十三年(公元250年),益州土著豪强发动的大规模武装叛乱竟达九次之多(《成都武侯祠“攻心”联再研究》),蜀汉政权可以说是坐在了火药桶上。 土豪“武卫”,名士“文攻”。一些益州名士到处散布流言蜚语,猖狂攻击蜀汉政权,扬言只有曹魏才能一统天下。比如张裕就公开说“天下当易代,刘氏祚尽矣”(《三国志·周群传》);周舒则说“当涂高者魏也”(同上引),意思是取代东汉的当是曹魏。杜琼还进一步做出解释,说是“名官尽言曹,吏言属曹,卒言侍曹,此殆天意也”(《三国志·杜琼传.99lib.》)。谯周则拿刘备父子的名字做文章,说“备”的意思就是“足够了”,“禅”的意思就是“让出去”,“如言刘已具矣,当授与人也”(同上引)。这些言论,都被陈寿记录在案,可见当时议论之多,足以蛊惑人心形成“反侧”,成为刘备、诸葛亮执政必须解决的问题。 这一点,诸葛亮显然意识到了,而且做了大量的工作。他成为蜀汉政权领导核心后,很注意从益州集团中选拔人才。比如杨洪,犍为郡武阳人,就是诸葛亮一手提拔的。杨洪提拔的门下书佐何祗,几年后也当了广汉太守,所以当时的益州人士都佩服诸葛亮能人尽其才(是以西土咸服诸葛亮能尽时人之器用也)。这是记载在《三国志·杨洪传》正文中的,不是野史,应该可靠。此外,被诸葛亮信任重用,同时也敬佩诸葛亮的益州人士,也还有一些,比如蜀郡成都人张裔。张裔对诸葛亮,可谓心悦诚服,推崇备至,赞不绝口。他到处对人说,但凡在诸葛亮领导下的,都会奋不顾身地忘我工作(参看《三国志·张裔传》)。这也都是实话。实际上就连那些反对派,也不一定反对诸葛亮。比如前面说的那个谯周,就反汉不反亮。诸葛亮病逝五丈原,第一个跑到前线奔丧的就是他。但这并不妨碍他“颠覆”蜀汉政权,也不妨碍他99lib.“诱导”刘禅降曹。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尽管诸葛亮本人威望高,人品好,工作做得多,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益州集团,始终是蜀汉朝廷必须面对的“反侧之民”。 原因也很简单:无论诸葛亮怎样努力做到“一碗水端平”,也不能改变刘备既定的组织路线—— 荆州第一,东州第二,益州第三。我们不妨看看刘备、诸葛亮信任重用的都是什么人。关羽、张飞、马超、黄忠、赵云不算,其他的如庞统,荆州襄阳人;法正,扶风郿县人;许靖,汝南平舆人;糜竺,东海朐县人;董和,南郡枝江人;魏延,荆州义阳人;杨仪,荆州襄阳人;马谡,襄阳宜城人;蒋琬,零陵湘乡人;费袆,江夏鄳县人;姜维,天水冀县人。这些人有的属于荆州集团,有的属于东州集团,但都不是益州人。当然,益州土著也有受信任的,比如费诗,犍为南安人;黄权,巴西阆中人;王平,巴西宕渠人。藏书网不过他们的受信任度都要打折扣,或者先不受信任(如王平),或者后不受信任(如黄权),或者中间出问题(如费诗)。而且,即便被提拔,也到不了最高层。诸葛亮去世后,接班的三个人,蒋琬、费袆、姜维,便都不是益州人。益州士人不是傻子。这格局,他们还能看不明白? 何况他们早就把账算清楚了:蜀汉不过一州之地,政治资源和经济利益都有限。也就是说,蛋糕就这么大,吃的人多了,到嘴的就少了,何况“切蛋糕”的还不是自己人?天下太平的时候,他们原本是“一等臣民”。刘璋时代,降为“二等”。刘备一来,又变成“三等”了,怎么会愿意?还不如让曹魏来统治。那么,曹魏来了,益州集团就不会变成“四等臣民”吗?不会。因为曹魏要夺取的是天下,不是在益州占山为王。何况曹丕接班以后,实行的是“九品中正制”,也就是由各地名流担任本郡“中正官”,负责推荐本籍士人。这对益州士族是有利的。果然,司马昭灭蜀后,就将原属荆州集团和东州集团的官员都调回中原,实施“蜀人治蜀”。.99lib.这就更让益州集团觉得,他们反蜀汉是反对了。 所以,尽管并非所有的益州人都反蜀汉,但反蜀汉的却多半是益州人。比如周舒,巴西阆中人;杜琼,蜀郡成都人;谯周,巴西西充人;被诸葛亮杀掉的彭羕,广汉人;被刘备杀掉的张裕,蜀郡人;刘备时期装聋作哑“闭门不出”,好不容易被诸葛亮请出山来又“乞老病求归”的杜微,梓潼涪县人。他们清一色地都是益州人。至于那些搞武装叛乱的,怕也都是。这些人,或者有权,或者有钱,或者有名,或者有人,势力大得很,不是南中的孟获等人可以相提并论的。由此可见,诸葛亮的“攻心”对象,就该是他们。诸葛亮要消除的,也首先是他们的“反侧之心”。 那么,这和“攻心联”又有什么关系呢? 四 是谁“宽严皆误” 这就要看诸葛亮怎样解决益州集团“反侧”的问题。 办法其实就是三个:任人唯贤、依法治国、北伐曹魏。这三条,应该说都很好。尤其是前两条,从理论上讲绝无问题。任人唯贤能有什么问题呢?难道要任人唯亲?当然不是。问题在于对“贤”这个字的理解。在这个问题上,诸葛亮和曹操是不同的。曹操的做法是“唯才是举”,诸葛亮的标准则首先是“志虑忠纯”(《出师表》)。这当然是对的。但具体到蜀汉,就会有些麻烦。比如前面说的那些反对派,算不算“志虑忠纯”呢?恐怕不算。其他那些益州人士,他们的“志虑”又是否“忠纯”呢?恐怕需要考验。不要说诸葛亮,就连他们自己,也未必就能担保没有“二心”。总之,荆州集团与益州集团之间,事实上是政治隔阂和心理障碍的。在这种情况下,诸葛亮坚持“政治标准第一”,把忠于蜀汉政权放在首位,客观上就会妨碍许多益州人士的政治前途。所以,这一条,并不能消除他们的“反侧之心”。.99lib. 北伐曹魏也不能。战争虽然能够起到转移注意力、加强凝聚力、提高执行力的作用,但同时也有一个副作用,就是增加人民的经济负担。打仗是要用钱的。这些钱,天上掉不下来,地上长不出来,刘备他们带不进来,只能向益州人要,而且主要靠益州的九九藏书世家大族和土著豪强出。他们当然不乐意。所以,益州的“反对派”,几乎同时也是“反战派”。比如前面说过的谯周,便专门发表了一篇题为《仇国论》的“反战宣言”,明确指出如果不审时度势,一味穷兵黩武(极武黩征),势必土崩瓦解(土崩势生)。那个时候,可就“虽有智者将不能谋之矣”(《三国志·谯周传》)!这话实在可以看作“从古知兵非好战”的注脚。 剩下的就是依法治国了。我一向认为,.99lib.这是诸葛亮治蜀最精彩也最值得肯定的一件事情,陈寿的评价也非常高。他的《三国志·诸葛亮传》评语,几乎通篇都在讲这个问题。陈寿说:“诸葛亮之为相国也,抚百姓,示仪轨,约官职,从权制,开诚心,布公道,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词巧饰者虽轻必戮,善无微而不赏,恶无纤而不贬。”这叫什么?这叫公开、公正、公平!结果是什么?是“邦域之内,咸畏而爱之,刑政虽峻而无怨者”。 这是有旁证的,旁证就在《三志·张裔传》。张裔对诸葛亮的依法治国也有一个评价:“公赏不遗远,罚不阿近,爵不可以无功取,刑不可以贵势免,此贤愚之所以佥忘其身者也。”所谓“佥忘其身”,就是奋不顾身。所谓“赏不遗远,罚不阿近”,就是公正、公平。也就是说,正因为诸葛亮公正公平,所以大家工作起来都奋不顾身。而且,这里说的远和近,也不只是当事人与诸葛亮的私人关系,更指是否属于荆州集团。也就是说,无论你属于荆州集团,还是东州集团,还是益州集团,该赏就赏,该罚就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正是诸葛亮能够有崇高威望的重要原因。 张裔是蜀郡成都人,属于益州集团。他这么说,说明诸葛亮确实尽可能地做到了公平执法,并没有多么亏待益州人。遗憾的是,在这个问题上,他还是有问题。有什么问题呢?首先是“过严”。诸葛亮的执法之严也是有记载的。《三国志·诸葛亮传》裴松之注引《蜀记》就说“亮刑法峻急,刻剥百姓,自君子小人咸怀怨叹”。晋人袁宏的《后汉纪》也说“刘备克成都,诸葛亮为股肱,乃峻刑法,自君子小人咸怀怨叹”。这与陈寿的评语“刑政虽峻而无怨者”似乎矛盾,其实不然。因为诸葛亮治蜀虽然偏“严”,但基本上“严”得公平。公平,正是诸葛亮大得人心之处。实际上,在“刑政虽峻而无怨者”的后面,陈寿还有一句话,即“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平,就是公正;明,就是公开。公正公开,也就公平。正因为如此,所以“而无怨者”;但过于严峻(刑政虽峻),也是事实。也就是说,民众虽然不会抱怨不公平(刑政虽峻而无怨者),却仍会抱怨太严峻(自君子小人咸怀怨叹)。此其一。 第二,武侯执法也有不够公平的时候。比如他对法正,就很“宽”。据《三国志·法正传》,当时有人向诸葛亮报告,说法正这个人太跋扈,太霸道,不但锱铢必较,而且擅杀无辜,应该绳之以法。诸葛亮却说法正功劳太大,没有法正,就没有我们的今天,怎么能够不让法正爽一把呢(如何禁止法正使不得行其意邪)?显然,这就是“以政治代法治”了。作为一位政治家,诸葛亮不可能不把政治问题放在首位。然而一旦如此,就很难完全做到“宽严皆不九九藏书误”。比如对待益州土著,他的执法就基本上是“从重从快”,甚至“制造冤案”。比如冤杀益州豪族常房诸子,就被裴松之认为是“妄杀不辜”。此案记载在《三国志·后主传》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读者不妨自己查看。 第三,即便诸葛亮执法完全公平,益州集团也不会满意。因为蜀汉政权的许多法律,就是针对所谓“蜀土人士,专权自恣”的情况制定的,是专门用来对付他们、整治他们的,他们怎么会喜欢?恐怕是执法越严,他们越倒霉,越反对。何况执法人又不是诸葛亮一个。诸葛亮公平,其他人也能保证公平?要知道,那些人不是荆州集团的,就是东州集团的,很难说他们不滥用职权,利用执法之便打击益州集团。这一点,罗开玉先生的《成都武侯祠“攻心”联再研究》一文有很清楚的阐述,也请读者自己查看。 由此可见,无论任人唯贤,还是依法治国,都无法消除益州人士的“反侧之心”。因为只要不改变“荆州第一,东州第二,益州第三”的“鸡尾酒政权结构”,无论诸葛亮怎样出以公心,在益州士族眼里也都是“宽严皆误”。在这种情况下,唯一的办法就是发动对外战争,使国家长期处于战争状态,以外战防内战。 这就是我要说北伐曹魏是“安内必先攘外”的原因。可惜的是,这一招不但未能搞定国内的反对派,反倒加速了蜀汉的灭亡。 五 蜀汉为何而亡 对于蜀汉政权的灭亡,罗开玉先生曾经发表过一个观点,即“蜀汉表面上是亡于魏,实质上是亡于当地的土著豪族”(《成都武侯祠“攻心”联再研究》),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可以和孙吴对比。晚年孙权统治的吴国,情况是很糟糕的,可谓法纪不立,言路不通,君臣猜忌,骨肉相残,与诸葛亮领导下蜀国的政治清明刚好相反。然而,治理得最好的最先藏书网灭亡,治理得最差的国祚最长,这又是为什么呢?原因之一,就是孙权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了“吴人治吴”,实现了自己政权的“江东化”。江东士族既然已经把自己和孙氏政权绑在一起,实现了他们利益的“一体化”,那么,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他们也要保卫东吴。 蜀汉则相反。刘备、诸葛亮不但没有实施“蜀人治蜀”,实现自己政权的“益州化”,反倒不断将益州士族底层化、边缘化。在刘备、诸葛亮的统治下,益州士族政治上受排挤,经济上受盘剥,法律上受制裁,仕途上看不到希望,与蜀汉政权不但不是“同路人”,反倒可能是“对立面”。在这种情况下,蜀汉政权的领导人再优秀,再鞠躬尽瘁,再以身作则,都是没有用的。益州士族不可能像江东士族那样保家卫国,只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袖手旁观,冷嘲热讽,甚至幸灾乐祸,里应外合。利益,决定了益州士族的整体取向。 这里面不能说没有诸葛亮的责任。诸葛亮过高地估计了他政治理想的号召力。他不知道,此刻的曹魏已非当年的曹魏,“兴复汉室”也早就成为过时的口号。因为对于士族地主阶级来说,实行了“九品官人法”的曹魏比东汉还好,他们为什么还要“兴复汉室”?反倒是坚持汉初制度的蜀汉,完全没有了吸引力。因此,益州士族不会真正支持诸葛亮的政治理想和建国方略。他们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等待曹魏来“解放”他们,以便实现他们的理想。我们知道,那就是“蜀人治蜀”加“九品官人”。 益州士族的这个理想,是当时历史发展的大趋势。这个趋势告诉我们,士族地主终将登上历史舞台,成为中华帝国的统治阶级。曹丕那里已经这样做了,孙权那里也在做。所以,曹丕的魏,已不是曹操的魏;后期的吴,也不是前期的吴。他们都在为晋做准备,“反潮流”的是蜀汉。于是就有了这样一个奇特的现象:司马氏的晋,执行的是没有曹丕的曹丕路线(儒家士族路线);诸葛亮的蜀,执行的却是没有曹操的曹操路线(法家寒族路线)。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法家寒族路线无法战胜儒家士族路线,因此三国终将归于晋。晋是不是就比魏、蜀、吴好?未必。在这里,没有个人好恶,也不做价值判断,只是说出历史事实。 这样一来,我们对“攻心联”就可以重新解读了。我的解读是:倘若能够从根本上做通益州土著集团的思想工作(能攻心),他们的“不安之心”就会消除(反侧自消),并不一定要通过对外战争来解决国内问题(从古知兵非好战);如果不明白士族地主终将成为统治阶级的天下大势(不审势),即便公平执法,也会左右为难(宽严皆误),这是后来治蜀的人要充分注意的(后来治蜀要深思)。 显然,这里并无对武侯的不敬之处,相反给予了充分的“历史之同情”。说得再明确一些,所谓“宽严皆误”,并非批评诸葛亮执法不公,而是说由于他坚持的政治理想既“不合时宜”,又不对益州士族的心思,结果便“宽也不是,严也不是”。这样一种评价,如果也被说成是“把矛头对准诸葛亮”,那就只能理解为故意找碴了。 实际上,作为个人,诸葛亮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曾总结了他的四种精神:心系天下的国士精神,审时度势的务实精神,鞠躬尽瘁的负责精神,公正廉明的法治精神。这难道是贬低,是故意做“翻案文章”?但是,我们重读历史,不能一味歌功颂德,更应该总结教训。那么,蜀汉政权有没有历史教训?有,其中之一,就是由于连年战争而人民甚苦。据《三国志·薛综传》裴松之注引《汉晋春秋》,当时出使蜀国的薛珝回国以后就对孙休说,我蜀国是差不多了。为什么呢?走进他们的朝堂听不到正义的声音(入其朝不闻正言),走进他们的田野看不见健康的脸色(经其野民皆菜色)。另一个名叫张悌的人,也在邓艾和钟会刚刚出兵的时候断定蜀汉必将灭亡。理由之一,就是当局穷兵黩武(玩戎黩武),人民苦不堪言(民疲卒敝)。他的话,记载在《三国志·孙皓传》裴松之注引《襄阳记》中,也记载在《资治通鉴》中。 如果说薛珝和张悌是吴人,其言不足为训,那么,蜀国自己的统计数字总能说明问题吧!据《三国志·后主传》裴松之注引《蜀记》,刘禅投降时,蜀国有民二十八万户,九十四万人,而军队有十万,官吏则有四万。也就是说,平均每九个人就要养活一个士兵,每七户就要供奉一个官吏。蜀国人民,实在是负担不起了! 这种状况,并不能只由刘禅和姜维来埋单,因为他们执行的正是诸葛亮的“政治遗嘱”。无疑,诸葛亮坚持北伐,自有他不得已之处。我在《以攻为守》一集中,已经给予充分的“历史之同情”。其中之一,便是“小国更要图强”。用《华阳国志·刘后主志》的话说,就是“以弱为强,犹可自保”;或如王夫之的《读通鉴论》所说,一方面通过战争来保存自己(巩固以存),另一方面通过战争来寻求机会(待时以进)。所以,对此不能简单否定。但因此造成了“人民甚苦”的现状,却也是事实。当然,由于诸葛亮以身作则,蜀汉官员总体上是比较廉洁的。由于诸葛亮依法治国,蜀国的治安也是相当好的,陈寿谓之“道不拾遗,强不侵?99lib.弱,风化肃然”(《进〈诸葛亮集〉表》)。但我们要记住,这种状况,是靠“战时军事管理”的方法造就的,未必“可持续发展”;而老百姓更关心的,还是自己能否吃饱肚子。 那么,前面说的这些,是赵藩的意思吗?这就不知道了。赵藩先生早已作古,我们没法求证。但我以为这并不要紧。赵藩写“攻心联”,原本就是借古论今。我写此文,亦不过借题发挥。只要事情说清楚了,原意不原意的,也就不再重要。重要九九藏书的,是如何看待历史。因此,不妨将“攻心联”略改数字云: 能攻心,则疑虑自消,从古知书非好辩; 不审势,即褒贬皆误,后来治学要深思。 不知诸位以为然否? 一 “痴呆儿”成了“小太宗” 江河日下的晚唐之世,居然冒出个“小李世民”来,大约是谁都没有想到的。 他,就是唐宣宗。 宣宗李忱,是大唐王朝倒数第五位皇帝。其后,是懿宗、僖宗、昭宗和哀帝。史家对这位“末世天子”,评价相当之高。《资治通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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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宗性明察沈断,用法无私,从谏如流,重惜官赏,恭谨节俭,惠爱民物,故大中之政,讫于唐亡,人思咏之,谓之“小太宗”。 《旧唐书》的说法就更夸张,道是宣宗执政以后—— 一之日权豪敛迹,二之日奸臣畏法,三之日阍寺慑气。 换句话说,宣宗皇帝登基没几天,就把权贵、奸佞和宦官,全都镇住了。结果,自然是“刑政不滥,贤能效用”。于是五湖四海,如沐春风;官民朝野,一片赞颂(颂声载路)。这,难道还不是“小太宗”? 然而这位“小李世民”,却原本是不可能当皇帝的。 宣宗原名李怡,是宪宗皇帝李纯的第十三个儿子。宪宗身强力壮,精旺盛,生命不息,做爱不止。十六岁生下长子邓王李宁以后,二十七年间,居然生了二十个皇子,十八位公主。李怡,就是其中之一,当皇帝之前被封为光王。不过这位光王,却是庶出。他的生母郑氏,原本是官女,据传还是宪宗平定李锜之乱时的战利品。所以,宣宗在宪宗皇帝的二十个皇子中,地位并不高。承继大位的事,哪里轮得到他?
事实上,宪宗皇帝死后,继位的就是他的嫡子李恒。这就是穆宗。穆宗死后,继位的则是他的长子李湛。这就是敬宗。敬宗死后,继位的是他的弟弟李昂。这就是文宗。文宗死后,继位的是他的弟弟李炎。这就是武宗。宪宗传穆宗,穆宗传敬宗,这叫“父死子继”。敬宗传文宗,文宗传武宗,这叫“兄终弟及”。父死子继最正规,兄终弟及也对付。然而宣宗却是敬宗、文宗、武宗三任皇帝的叔叔。叔叔接替侄子,这算哪门子事? 当然,这也不是完全说不过去。毕竟,武宗病危时,皇子还年幼。国赖长君。请出一位皇叔来承前启后,也在情理之中。 麻烦在于,这位皇叔是有问题的。 什么方面有问题?智力。《旧唐书》的说法是“幼时宫中以为不慧”。《新唐书》的说法委婉一些,加了一个“或”字,道是“宫中或以为不慧”。《资治通鉴》却不客.99lib.气,改“或”为“皆”,竟云“宫中皆以为不慧”。其实,“不慧”云云,已是春秋笔法。事实可能是:这位光王,被公认为痴呆、智障,至少也是弱智。 这就太奇怪了。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当皇帝?就算当上了,又怎么可能成为公认的“英主”?既然是“英主”,又为什么不能挽救大唐?众所周知,宣宗辞世后四十二年,大唐帝国就灭亡了。对此,这位“小太宗”,究竟是该负责呢,还是不该负责? 谜团实在太多了。 那我们就来看看这位“传奇皇帝”,看看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二 霹雳手段,菩萨心肠 在朝臣们的眼里,宣宗无疑是一个严厉的君主。这一点,宰相马植应该深有体会。 马植是宣宗皇帝钦点的宰相。准确地说,是宰相之一。因为唐代宰相是人数不定的一群人,最多的时候十几个,最少的时候两三个。但凡有资格参加“政事堂会.99lib.议”的,都是宰相,叫做“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马植,就是在大中元年(公元847年)以本官“同平章事”,得以参加政事堂会议,成为宰相的。 然而三年后,马植却被罢相。原因,是他接受了一件礼物。送礼物的人叫马元贽,是个宦官,官居神策军左军中尉。礼物,则是宣宗御赐的一条玉带。这当然是马元贽的不是。皇上所赐,岂能随便送人?马植也昏了头,居然佩带在身去上朝,结果被宣宗认出。 此事让宣宗极为震怒。因为他最忌讳的,就是朝臣与宦官的勾结。这两人倒好,不但攀附、来往、认同宗,还将御赐之物私相授受,这还了得? 但是宣宗心里也有数。本朝自德宗贞元年间后,作为天子警卫队之左右神策军的兵权,实际上就掌握在由宦官担任的中尉手里。这些人,不但关系到皇上的安危,而且在关键时刻,还可以废立皇帝。宣宗自己,就是被马元贽等人拥戴上台的。如果为了一件小事,就收拾马元贽,行吗?不行! 皇帝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却也只能拿马植藏书网开刀。于是,宣宗在第二天,就下令取消马植的宰相资格,同时立即逮捕其亲信董侔,交御史台(监察部)讯问。结果,自然是“尽得植与元贽交通之状”。于是皇帝昭告天下,再贬马植为常州刺史。 杀鸡儆猴,敲山震虎,不动声色却又迅雷不及掩耳,宣宗皇帝这一系列动作,让朝野看得目瞪口呆。马元贽辈固然各自收敛,不敢张狂,朝臣们也都各自谨慎,不敢怠慢。因为谁都看得出,当今圣上,可不是个好糊弄的主,也不是个心慈手软的主。 宣宗确实很像一个皇帝,也很会当皇帝。他是把帝国的政事,当作神圣的事业来对待的。对于朝政,他的态度岂止是认真,简直就是虔诚。比方说,接到大臣的奏章,一定要焚香洗手,然后才阅读。每次临朝,无论事务何等繁杂,脸上也永无倦容。结果,尽管在御前会议上,皇帝陛下总是客客气气,彬彬有礼,也虚心纳谏,从善如流,非常开明的样子,群臣仍然觉得他“威严不可仰视”。宰相令狐绹甚至说,我在朝廷十年,最受恩宠。但每次在延英殿奏事,没有一回不是汗流浃背。 其实,这恐怕也是所有臣僚的共同感受。《资治通鉴》说,有一次朝会,讲完正事,宣宗忽然轻松愉快地说,呵呵,可以说点闲话了吧?于是便家长里短地聊起来。等到群臣紧张的心情刚刚放松,准备“君臣同乐”时,宣宗忽然正色,严肃地说:众卿好自为之!朕最担心的,就是诸位辜负了朕,那可就再也没有这么好玩的事,只怕是面都见不着了!说完,便起身退朝回宫,一任殿中猝不及防的大小臣工自己去细细玩味。 这样具有戏剧性的事,时有发生。大中十二年(公元858年)十月,建州刺史于延陵赴任前入京陛辞。宣宗问他,建州距离京师,有多远啊?于答:八千里。宣宗九九藏书说,不要以为八千里很远。此刻阶前陛下,你我之间,就有一万里。你到任之后,行政是好是坏,朕都清楚,你明白吗?于延陵当时就吓得魂飞魄散,语无伦次,经宣宗好言劝慰,才算恢复正常。 但是,这位可以翻脸不认人的“铁腕皇帝”,却还有内心柔软的另一面。比如前朝有位姓王的“才人”(皇帝的嫔妃之一,正四品),其实是被武宗逼死的。因为王才人“宠冠后庭”,还差一点被立为皇后(因宰相李德裕反对而未果),所以武宗病重的时候,便问她:朕死之后,你打算怎么样?王才人说:愿从陛下于九泉。武宗就递给她一条丝巾,王才人在武宗驾崩后也只好自缢。宣宗登基不久,听说此事,十分同情。但人死不能复活
,便赠王才人贵妃称号(地位仅次于皇后),葬在了端陵的柏城之内。 又比如,大中二年(公元848年)十一月,驸马郑颢的弟弟郑??病重。宣宗派人前去探视,得知公主居然在慈恩寺观戏场。宣宗大怒,立即把公主召回宫中痛斥说:哪有小叔子生病,做嫂子的不去探望,反倒去看戏的?公主流泪谢罪,然后乖乖地回到郑府。 再比如,大中八年(公元854年)九月,宣宗派出宣诏的某使者,在路过边远贫困地区驿站时,因为嫌饼太粗糙,竟把驿吏打得出血。宣宗接到地方官员举报,痛斥这个敕使说:深山之中,这样的饭食,又哪里是容易得到的?于是,将此人发配去守陵。 这三件事,有一个共同之处,即嫔妃之于皇帝、士族之于皇家、驿吏之于敕使,都要算是弱势。而宣宗,却站在他们一边。至少,表面上看,是如此。 那么,这又是为什么? 三 天子本是苦孩子 同情弱者,可能与宣宗的身世有关。 宣宗作为宪宗皇帝的儿子,又被册封为光王,还是穆宗皇帝的弟弟,敬宗、文宗、武宗三朝皇帝的叔叔,照理说,应该比现在许多“官二代”还要牛。然而,至少在文、武两朝,这位王爷和皇叔,却很可能备受欺辱,甚至被人谋害。有一条史料说,武宗曾派人绑架了他的这个叔叔,扔在厕所粪坑里,被宦官仇公武救出。另一条史料说,在一次马球游戏中,武宗示意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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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叔”坠马而死,也被宦官仇士良遮掩过去。还有一条史料说,在一次雪夜的游行中,光王莫名其妙地掉下马来,昏倒在雪地里,无人过问,差一点冻死。 这几条史料,因为被认为“鄙妄无稽”而不载入《资治通鉴》。但司马光要在《资治通鉴考异》中特别加以说明,则大约因为这些说法已经流传甚广,影响颇大。何况《资治通鉴》也不得不承认两个事实。一个,是“文宗幸十六宅宴集,好诱其言以为戏九九藏书笑”。另一个,是武宗“尤所不礼”。十六宅,是当时诸王居住的地方。文宗、武宗和宣宗,当皇帝之前都在那里住过。做皇帝之后,也常常回到那里。看来,文宗和武宗回十六宅与诸王聚会时,拿他们那位“光王叔叔”寻开心,大约是保留节目。态度,自然是极为无礼。原因,则当然是因为光王“痴呆”。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当年的光王,即后来的宣宗,不但不藏书网痴呆,简直就英明过人。这就有了一个疑问:既然并不痴呆,为什么要装成弱智?有人说是“韬晦”。这同样有问题。宗法社会,子以母贵。一个卑贱宫女生的皇子,宫中又“皆以为不慧”,能有什么竞争力,又会有谁把他看作潜在的威胁?何况他的哥哥穆宗,早就接了他父亲宪宗皇帝的班;穆宗之后,继位的又是他的侄子,而且一而再,再而三,敬宗之后是文宗,文宗之后是武宗。这个时候,他这个早就过了气的王爷,还有什么可争的?既然没有什么可争的,那他还韬什么光,养什么晦?莫非真有神明在暗中告诉他:你迟早有一天会当皇帝? 更何况,如果“韬晦”之说成立,那么,武宗的“谋害”和“暗算”,就也应该是事实。事实上,如果没人暗算,光王就用不着韬晦。同样,如果不对帝位构成威胁,武宗也犯不着谋害。而且,就算武宗有戒心,敬宗和文宗的时代,光王为什么也要韬晦?还有,既然武宗已经看穿光王,为什么还要拿他当痴呆耍?如果说武宗是在试探,为什么又穷追不舍,屡下毒手?莫非是防患于未然,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 这些疑团,大约也只能留给后人去猜测遐想了。但可以肯定,无论是被视为弱智而备受欺辱,还是被视为韬晦而遭人谋害,当年的光王在文宗和武宗的时代,总归是弱者。好在,十年的媳妇熬成婆,光王终于贵为天子。这是他的幸运。这位熬出头的“媳妇”,并没有像某些“新婆婆”那样,用对“媳妇”的加倍虐待来找回心理上的平衡,反倒对弱者表示出同情,这是大唐臣民的幸运。 是的,幸运。这一点,我们以后还要再说。 总之,我们现在无法确切地知道,光王李怡在宪宗去世之后,自己登基之前,是怎样度过穆、敬、文、武这四朝共二十七年的艰难岁月。但可以肯定两点。第一,当着诸帝诸王、皇亲国戚的面,他什么话都不说。即便文宗他们在十六宅的聚会上,千方百计逗他说话,拿他开涮,他也面无表情,沉默得像个聋哑人。第二,他一定去了很多地方,见了很多人,听到了很多故事,因此深知世态的炎凉、人情的冷暖、民间的疾苦。比方说,他居然知道在边远贫困地区,有口饭吃就不容易。这就完全不像一藏书网个养尊处优的王子或王爷。 结果,宣宗在处理事务时,就比他的父兄和侄子高明,既讲政治,又讲人情。 就说前面讲过的公主与驸马的“家事”。没错,小叔子病重,做嫂子的却去看戏,是不像话。但弄得圣上龙颜大怒,亲自管教,也似乎小题大做。然而这事的背后,却有着深刻的原因。我们知道,由于帝国政治的需要,从魏晋到隋唐,皇家都非常重视与士族的联姻。可惜这事一直就是“剃头的担子”,只有“一头热”。皇家积极主动,士族并不热心。万寿公土的驸马郑颢,就一百个不乐意。所以,宣宗得知公主居然如此“没心没肺”,第一反应就是喟然长叹说:我总怪士大夫不愿意跟我们家联姻,看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啊!.99lib. 显然,宣宗训斥万寿公主,其实并非同情弱者,而是出于政治的考量,这就是维持皇家与士族的联姻。但宣宗的做法,却很高明:既然是“家务事”,那就按照“家规”处理。做儿媳的,就该孝敬翁姑;做嫂子的,就该友爱兄弟。即便金枝玉叶,也不例外。 这当然是一种姿态,然而效果很好。从此,其他皇亲国戚、凤子龙孙,也都谨守礼法,夹起尾巴做人,谁都不敢端架子摆谱。 可惜,皇帝只管得了自家,管不了士族。驸马郑颢对于自己的婚姻就一直不满意,而且迁怒于代皇上择婿的宰相白敏中。大中五年(公元851年)三月,白敏中以宰相身份出使前线,临行时对宣宗说,郑颢对臣,恨之入骨。臣在政府(政事堂),他奈何不了臣。臣出使在外,他一定会告臣的刁状,臣恐怕死定了。宣宗听了却呵呵一笑:这事朕早就知道了,爱卿为什么现在才说?然后交给白敏中一个盒子,里面都是郑颢告状的文书。宣宗说,这个盒子你拿去吧!朕要是信这个,还能重用你到今天?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是文章。宣宗是个明白人。 四 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然而,宣宗能够当上皇帝,却是因为被认为“弱智”。 本朝自宪宗皇帝被谋杀之日起,谁当天子,就
99lib?
实际上是宦官说了算。比如穆宗,虽然已被立为太子,但如果没有宦官王守澄,继位的就可能是他的哥哥澧王李恽。当然,李恽的背后,也有宦官支持,只不过是另一帮派,又在内讧中失败了。武宗的情况则相反,是因为仇士良一派宦官得势,废掉了另一派宦官支持的太子,才当上皇帝的。文宗的登基也一样。因为两派宦官争权夺利,王守澄这派打败了刘克明那派,皇帝才不是绛王李悟,而是他江王李昂。总之,穆宗、文宗和武宗当了皇帝,其实是宦官与宦官斗争的结果。说来说去,还是宦官当家作主,只有敬宗的继位是个例外。 不过,宦官为了拥立皇帝,自己的损失并不小。何况宦官能够废立,却不能代替,天子还得皇家的人当。这就没谱了。比如文宗,居然打算剿灭宦官。这才有了“甘露之变”,宦官们也只好把他软禁起来。又比如敬宗,简直是个魔王,喜怒无常,为非作歹。宦官们动辄得咎,被折磨得死去活来,最后只好把他杀掉。仔细想想,这可真不是个事。 所以,会昌六年(公元846年)三月二十三日武宗弥留之际,宫中那些主事的大宦官,几乎没有片刻犹豫,就选定了十六宅的光王做接班人。在他?99lib.们看来,让这样一位傻乎乎的爷们坐在龙椅上,起码不必再担惊受怕。至于朝臣,尽管惊诧错愕,却也无可奈何。 一代英主小太宗,就这样因为他的“痴呆”而走到了前台。这可真是帝国的惆怅! 事实证明,宦官们这回是既看走了眼,又打错了算盘。宣宗不但不痴呆,反倒很有剿灭宦官的想法。据《资治通鉴》,宣宗曾以“讨论诗歌”为名,召翰林学士韦澳进宫,屏退左右,悄悄地问他:近来朝野的舆论,认为宦官的权势如何?
韦澳回答:陛下天威独断,非前朝可比! 宣宗闭着眼睛摇头说:片面!片面!危险依然存在。又问:依卿之见,该怎么办? 韦澳说:依靠朝臣和外官,未必保险。甘露之变(文宗联络朝臣和外官剿灭宦官,反被宦官所制),就是前车之鉴。不如在宦官当中,选择德才兼备者与之密谋,或许靠得住。 宣宗听了摇头说:这是下策!朕太了解他们了。这些人,从不入流、七八品升到四五品,一个个都感恩戴德。一旦升到三品,马上就狼狈为奸、同流合污,跟原先那些人打成一片,怎么靠得住? 这话恐怕只说对了一半。韦澳的办法行不通,哪里只是靠不靠得住的问题!靠得住又怎么样?无非这一伙换成了另一伙,笑面虎替代了野心狼,还是换汤不换药。宣宗要做的事情,是要根本改变宦官干政的局面。这样的事,哪里能靠宦官? 于是宣宗要宰相令狐绹想办法,而令狐绹的办法是“慢慢来”。令狐绹密奏说:只要有罪不赦免,有缺不递补,天长日久,宦官们的力量就会越来越小,直至一干二净。 显然,韦澳的主意是“馊主意”,令狐绹的办法是“没办法”。当然,如果宣宗皇帝能够“万寿无疆”,这办法也未必不是办法。可惜这只是一厢情愿。大中十三年(公元859年)八月七日,宣宗撒手人寰。而且,跟他前面好几位皇帝一样,也是死于非。 说起来,晚唐的皇帝,也是大成问题。他们一个个,几乎都不得好死。敬宗,是被宦官杀死的。文宗,是被宦官气死的。穆宗和武宗,是欲求长生不老,服药过量毒死的。这几个皇帝的父祖宪宗最糟糕,是因为服用丹药而变得暴虐,被不堪忍受的宦官杀死的,可以说是既死于宦官,也死于丹药。 这实在是殷鉴不远,然而宣宗却未能免俗。他,也是服药中毒而死。 宣宗一死,以王宗实为首的一派宦官立即动作,又从十六宅里拖出一位据说是皇长子的郓王,立为皇帝。这就是懿宗。这可是一个宦官们喜欢的皇帝。他除了吃喝玩乐,什么正经事都不会做,在位的年头却比宣宗还长。依照谥法,温柔贤善就叫做“懿”。懿宗对谁“温柔贤善”呢?宦官吧! 咸通十四年(公元873年)七月十六日,懿宗病重不省人事。这一回,宦官们的事情就做得更绝。皇帝几个年长的儿子都莫名其妙地人间蒸发,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接班的是个十二岁的娃娃李儇。这就是僖宗。这位皇帝也更绝,干脆管宦官田令孜叫“阿父”。实际上僖宗也是个可怜虫。他享年不过二十七,流亡在外倒有两次。一次是广明元年(公元880年)躲避黄巢,往成都跑;一次是光启元年(公元885年)躲避李克用,往汉中跑。依照谥法,小心畏忌就叫做“僖”。僖宗怕谁呢?除了“反贼”,不知还有没有宦官。 更可怜的,是僖宗的弟弟昭宗李晔。昭宗其实是想振作一番、有所作为的,最后却落入野心家朱全忠(也就是后来的后梁太祖朱晃)手中,并被弑杀。这是天复四年(公元904年)的事,离大唐帝国的正式灭亡只有三年。 顺便说一句,昭宗,也是宦官所立。 毫无疑问,这决不是宣宗的遗愿,更不是他希望看到的结局。事实上,宣宗原本是看中三子夔王李滋的。可惜,宣宗驾崩之日,支持夔王的一派在宫廷斗争中举措失当,一败涂地;而宣宗自己,又一命呜呼,鞭长莫及。 但这决不等于宣宗没有责任。如果他早立夔王为太子,事情或许就不会这样。 那么,他为什么没有这样做? 五 皇帝也要守王法 宣宗不立太子,与他的执政理念和执政风格有关。 我们知道,对于帝国而言,所谓“政治”,无非就是秩序和人事。这两条,又相互关联。人用对了,秩序就得以维持;秩序井然,则用人也错不到哪里去。反之,失人则失序,失序亦失人。这是王朝治乱兴亡的经验教训.。 这就一要靠君主英明,二要靠制度保证。相比较而言,制度又更重要。制度健全,君主弱一点,问题也不大,甚至更好。因为君主太强势,往往不愿意受制于制度,也常常会干出一些出格的事来。比如汉武帝,就一而再、再而三地破坏制度。所以,法家甚至希望君主无能无趣。无能无趣,才能无为。君无为,则臣自为;人不治,则法来治。国家机器自行运转,帝国才能长治久安。 不过,再好的法,也要人来执行。何况帝国之法,原本就是“王法”。如果帝王带头乱法或枉法,制度再好也没用,臣下和百姓也只能徒唤奈何。可惜,历朝历代的皇帝,只要不是傀儡,多少有点能耐,都难免乱法或枉法,甚至喜欢“法外加刑”或者“法外施恩”,因为非如此不足以体现至尊天子的绝对权威。 这样看,只要一不乱法,二不枉法,就要算是一个好君主了。 宣宗,就做到了这一点。 其实,宣宗也曾有过“法外施恩”的想法。大中六年(公元852年)三月,宣宗下诏,赐给右卫大将军郑光庄园,并免去其赋税。郑光,是宣宗生母郑氏的兄弟,不折不扣的“国舅爷”。何况郑氏原本只是宪宗皇帝的宫女,宣宗登基前又是不遭人待见的“痴呆儿”,郑家应该并不富裕,宣宗希望给他们一点补贴,也在情理之中。 然而这事却遭到政府的抵制。政府,就是中书、门下两省的联席会议,也就是前面说过的“政事堂会议”。唐代制度,皇帝的命令,如果不加盖“中书门下之印”,就不合法。当然,这个制度,以前也有人破坏,比如武则天、唐中宗。但这终究不对。所以,这一回,政府接到宣宗的敕书,便依法予以驳回。 中书门下的回奏说: 税役之法,天下皆同。陛下曾屡发德音,谆谆教诲臣等,执法一定要公平公正,宫中野外,一律平等。此番独免郑光赋税,似乎有违陛下此前圣意,事情虽小,关系甚大。 这当然是很不给皇帝面子,然而宣宗却欣然接受。他给政府回话说: 朕提此议,无非考虑到郑光以元舅之尊、国戚之贵,总得有些不同寻常的优异待遇。现在看来,倒是朕考虑不周了。何况亲戚之间,瓜田李下,难免徇私嫌疑,也难免招人物议。卿等若非真心爱我,哪里会有如此嘉言?凡事如果都能这样,天下又何愁不治?朕愿与众卿共勉:令行禁止,善始善终! 宣宗此举,可谓“不乱法”。另一件事,则可谓“不枉?99lib?法”。这事同样发生在郑光身上,时间则是在大中十年(公元856年)。这年五月,宣宗任命翰林学士、工部侍郎(建设部副部长)韦澳为京兆尹(首都长安市市长)。韦澳为人正直,雷厉风行。刚一上任,权贵豪强都纷纷夹起尾巴。韦澳又查得郑光的庄园多年欠缴税款,管家的态度还极其蛮横无理。前面说过,郑光免税之议,是被政府驳回的,宣宗也认可。于是韦澳就将郑光管家捉拿归案。郑光闻讯,当然要走郑太后的后门。宣宗便在延英殿召见韦澳,询问此事。 宣宗问:爱卿打算如何处置? 韦澳的回答很干脆:法办! 宣宗说:可是郑光很喜欢这管家,怎么办? 韦澳说:陛下将臣从朝廷调到长安,就是为了清理京畿的积弊,使之真正成为首善之区。郑光的管家长期偷税漏税,已是国家的蠹虫。如果居然逍遥法外,那就是陛下之法,只实行于弱势群体了。这样的圣旨,臣不敢听命! 宣宗说:你说得很对,道理也是这样。可是郑光那里,朕也不好交待。要不,爱卿将那罪人痛打一顿,饶他不死,你看行吗? 韦澳说:既然如此,臣不敢不奉诏。不过,也请陛下批准,什么时候郑光把欠税补足,臣什么时候放人。 宣宗听了,高兴地说:当然可以!朕因为郑光,妨碍了你执法,非常惭愧! 实话实说,我读史书至此,也不能不为之叹服。我不知道郑光的管家在抗税的时候,有没有说过“我爸是李刚”之类的话。但韦澳肯定知道他“爸”是“李刚”。宣宗就更不用说,他自己就是“李刚”,是大唐帝国最大的“李刚”。然而怎么样呢?韦澳并不管那厮的后台是“李刚”还是“郑光”。宣宗这个最大的“李刚”,也只能请求执法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轻发落,还要再三道歉,表示“殊以为愧”。想想现在,就真不知道是谁该惭愧了。 当然,传统社会毕竟是一个人情社会,情面也不能完全不讲。尤其是宣宗与郑太后,原本都是苦命人。那份特殊的情感,岂能去怀?因此,宣宗登基后,对他的母亲十分孝敬,竟“不居别宫,朝夕奉养”。对舅舅郑光,也尽量给予照顾。可惜郑光不争气。宣宗跟他讨论政事,他却“应对鄙浅”。宣宗只好“给待遇不给职权”,安排他一个闲职。甚至,哪怕太后不断唠叨说郑光家贫,宣宗也宁肯私下里给他钱财,却决不委以重任。 执?99lib?法如山,从谏如流,坚持原则又适当照顾,宣宗确实是难得的好皇帝。 六 危险的政治 不过,皇帝太“好”,也麻烦。 大中九年(公元855年),怀州刺史一职空缺。宣宗给政府写了张条子,上面有个..t>人名:李君奭。宰相们看了一头雾水,不知这李君奭是何方神圣,如何竟入圣上法眼。李君奭本人,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自己为什么莫名其妙升了官。直到李君奭进宫面圣辞行,谜底才揭穿。原来,李君奭本是醴泉县令。宣宗打猎的时候,看见父老乡亲们在寺庙里烧香磕头,求佛祖保佑李君奭留任醴泉,因此知道他是好官,这才有了钦点之事。 泾阳县令李行言,也是被宣宗在打猎时发现,从而晋升为海州刺史的。而且,李行言升官比李君奭还早,是在大中八年(公元854年)。只不过那次宣宗遇到的,是一个樵夫。宣宗问那樵夫是哪里人,答曰泾阳。又问县令是谁,答曰李行言。再问为政如何,答曰死心眼。樵夫说,县里抓了几个强盗,神策军的人来要,李县令居然不给,还把他们都杀了。 宣宗马上就记住了李行言。回宫以后,又把他的名字写下来,贴在寝殿的柱子上。等到李行言升任海州刺史时,宣宗又赐他金鱼袋和紫色官服。李行言谢恩毕,宣宗问: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李行言答曰不知。宣宗就让左右把殿柱上的纸条拿给他看,这才恍然大悟。 醴泉和泾阳,都属于京兆。京兆的县令,级别是正六品。刺史,正四品。唐代官服,七品浅绿,六品深绿,五品浅绯,四品深绯。三品以上,才能衣紫。从县令升到刺史,由绿变绯,这就成了“红人”。如果还要赐紫衣,岂非“红得发紫”?一个基层官员,因为偶然的机缘,被至尊天子发现赏识,就脱颖而出,扶摇直上,甚至享受高干待遇,这就不能算是正常,只能叫做“侥幸”。 对此,朝臣们自然会有看法。大中十二年(公元858年)十一月,兵部侍郎(国防部副部长、正四品)蒋伸跟宣宗单独谈话时,就在不经意间冒出了一句:最近大家都觉得,官位好像很容易得到。因此上上下下,都心存侥幸。 宣宗吓了一跳:是这样吗?那可就乱了! 蒋伸赶快打圆场:乱倒没乱,只是侥幸之人多了。就算乱,也不是“难”(灾难)。 宣宗大为赞赏,称赞不已。蒋伸起身告辞,宣宗又再三挽留:爱卿再坐坐吧!以后你我君臣,怕是不能再单独见面了。 蒋伸听了,不得其解。其实宣宗的意思很清楚,就是打算拜蒋伸为相。因为唐代的规矩,宰相(国务委员)只能在延英殿议事时,集体面见皇上。反倒是兵部侍郎这样的“次对官”,可以单独跟皇帝见面。果然,没过多久,蒋伸“同平章事”。 哈!这实在太具有戏剧性,简直就是小说、藏书网电视剧的情节。唯其如此,才有问题。治国毕竟不是演戏,朝廷也不是剧场。国事倘若件件如此,政治也就成了儿戏。事实上,平淡无奇,才是太平之世;波澜不惊,才能长治久安。政局,还是不要太戏剧化的好。 何况由皇帝来过问安排人事,也未必就靠得住。那个被宣宗亲自敲打调教的建州刺史于延陵,最后还不是因为不称职,又被贬为复州司马?再说了,事无巨细,都是皇帝躬亲,大小官员,都由皇帝指定,要宰相干什么,要六部干什么? 但宣宗就好这一口,他甚至想把帝国所有的官员都管起来。大中二年(公元848年)二月,宣宗曾为此事咨询翰林学士令狐绹。令狐绹说,六品以下的,人数太多,宰相都管不过来,只能由吏部管。宣宗就让宰相开出五品以上官员名单,放在书案上经常查阅。 看来,宣宗是恨不得亲自担任“组织部长”了。实在当不了,就退而求其次,盯住五品以上的。他规定,所有州刺史在赴任之前,都要跟他面谈,聆听圣训。大中十二年(公元858年),有个刺史转任他州时,没有进京面圣。宣宗问宰相令狐绹是怎么回事。令狐绹说,因为两州相邻,进京要绕路,就没让他来。宣宗说:朕要求新任刺史必须面君,是因为害怕用非其人,危害百姓,这才不厌其烦,一一见面,问清他们的施政纲领,考察他们的品质优劣。何况诏令既已颁布,就该令行禁止,怎么能不当回事? 讲完这些道理,宣宗又话里有话地说了一句:你们宰相,可真有权啊! 我们不知道宣宗说这话时的语气,是声色俱厉,还是半开玩笑。但任何官员听了,都会觉得五雷轰顶。据说,当时虽是数九寒天,令狐绹却大汗淋漓,重重裘衣都湿透了。 由此可见,宣宗虽然赞成“法治”,却更喜欢“人治”,尤其喜欢大权独揽、乾纲独断的“一人政治”。这其实距离独裁,只有一步之遥。当然,宣宗还算开明。但是再开明,其权威也不容挑战。权力,就更是不容分享。难怪大中二年(公元848年)五月周墀拜相,向韦澳征求意见,韦澳给出的建议,竟是“愿相公无权”。 这就把帝国的前途命运,都维系在一个人身上了。无疑,这种维系是脆弱的。事实上,在世袭的皇帝中出现一两个所谓“明主”,只不过是帝国臣民的幸运。这样的幸运,历史不可能一再赋予我们。相反,严重后果倒可能有两个:一是“人亡政息”,二是“后继无人”。历史证明,这两条在宣宗去世后,都得到了应验。 显然,这其实是一种危险的政治。 至于为什么..不立太子,宣宗在大中十年(公元856年)一月回答宰相裴休的敦促时,便已经一语道破天机—— 若建太子,则朕遂为闲人。 没错,执掌朝政这十三年,宣宗是没闲着。但他应该知道,自己总会有“闲下来”的时候,而且会“永远闲下去”。也许,他不会这样想。一个不顾前车之鉴,坚持要吃“长生不老药”的人,怎么会想到那一天呢? 一 变法迫在眉睫 公元1067年,是一个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的年份。这一年正月,三十六岁的宋英宗病逝,法定的接班人皇太子赵顼(音须)承嗣大统当了皇帝,是为宋神宗。当然,神宗是他的庙号,死了以后才叫的。在99lib.世的时候,我们大约只能唤他一声“当今圣上”。 神宗是北宋王朝的第六任皇帝,前面五任是太祖赵匡胤、太宗赵光义、真宗赵恒、仁宗赵祯和英宗赵曙。此后,则还有三任皇帝,即哲宗赵煦、徽宗赵佶和钦宗赵桓。这时,北宋王朝已过去108年,算是步入中年,而新皇帝却很年轻。庆历八年(公元1048年)出生的赵顼,此刻正好二十岁。年轻人血气方刚,总是想做些事情的,宋神宗也不例外。 于是,便有了著名的“熙宁变法”。 变法是宋神宗“新官上任三把火”的头一把。因为它是从赵顼登基的第二年即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开始的,因此叫“熙宁变法”。后面的两把火,则是元丰年间的“改制”(改革官制和兵制)和“用兵”(进攻西夏)。看来赵顼这哥们儿确实是一个很想有所作为的年轻人,只不过他的作为似乎效果都不怎么好。变法是一再受阻,节节败退,对西夏用兵更是次次惨败,因此赵顼死后得到的庙号竟是“神宗”。据谥法,“民无能名曰神”,也就是“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的意思。历史上叫做“神宗”的,还有一位明代的万历皇帝朱翊钧。但万历皇帝是在位四十多年不理朝政,什么事情都不做的,竟然和这位独断专任大刀阔斧的赵顼享用同一个庙号,这也真是让人“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不过话又说回来,宋神宗的变法,倒也不是自寻烦恼,无事生非,为政绩而政绩。变法是有道理的,甚至可以说是有远见卓识的。我们知道,一个成熟的王朝,如果顺顺当当地延续了上百年,那就几乎一定会出问题。因为历代王朝实行的政治制度,即中央集权的帝国制度,其合理性是建立在生产力水平不高,社会成员普遍贫穷落后的基础之上的。正因为普遍贫穷落后,这才不但需要一个统一的国家,而且需要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力实体(朝廷)或权力象征(皇帝)。一旦富裕起来(不贫穷),强盛起来(不落后),或贫富拉开差距(贫穷落后不普遍),王朝发展成超级大帝国(突破规模),麻烦也就接踵而至。《宋史·食货志》说:“承平既久,户口岁增。兵籍益广,吏员益众。佛老外国,耗蠹中土。县官之费,数倍于昔。百姓亦稍纵侈,而上下始困于财矣!”也就是说,和平安定的时间长了,人口就会大幅度增长,开支也会大幅度增加。一是军队越来越庞大,二是官场越来越臃肿,三是宗教越来越兴盛,这些都要增加费用。何况富裕起来以后,要求也不同于前。不但官员的排场越来越大,就连民众的生活也渐渐奢侈,财政岂能不成问题? 与此相反,行政的效率则越来越低,国家的活力也越来越弱。因为承平日久,忧患全无。朝野上下,慵懒疲软,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熙宁年间的情况便正是如此。五个宰相副宰相,除王安石..生气勃勃外,曾公亮老气横秋,富弼称病求退,唐介不久辞世,赵抃叫苦连天,时人讽刺说这五个人刚好是生老病死苦。这种暮气沉沉的状况,并非大宋特有,其实也是所有“百年老店”的通病。 因此每到王朝的鼎盛时期,动乱的烽烟便已悄然升起,帝国的丧钟也已悄然响起,只是大家看不见也听不见。他们看见听见的,是形势大好,是歌舞升平,是“云里帝城双凤阙,雨中春树万人家”,是“锦城丝管日纷纷,半入江风半入云”。但等到“霓裳一曲千峰上,舞破中原始下来”时,就后悔莫及了。大唐便是这样。 宋神宗显然不愿意看到这种结局。 事实上当时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据清人赵翼《廿二史札记》引卢策所言,宋仁宗皇祐年间,国家财政收入三千九百万,支出一千三百万,占收入的三分之一。宋英宗治平年间,国家财政收入四千四百万,支出八百八十万,占收入的五分之一。而到了神宗的熙宁年间,收入虽达五千零六十万,但支出也是五千零六十万,竟占收入的百分之百。如此说来,赵顼的国库,岂不等于是空的? 支出增长的原因很多。按照《宋史·食货志》的说法,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辽夏威胁,长期作战,岁费弥加。这一条其实包括两项,即“军费”和“岁费”。所谓“岁费”,就是大宋每年送给辽国和西夏用来购买和平的钱。这些钱,不但年年要给,而且不断增加。这是没有办法的事,除非能把辽国和西夏灭了。不过宋王朝显然没有这个能耐,不被他们灭掉就是万幸。但买来的和平并不可靠,所以军费和岁费一样,也是有增无减。 二是募兵益广,宗室蕃衍,吏员岁增。这同样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你不可能不让人口增长,更不能不让皇亲国戚、凤子龙孙们生儿育女。于是只好相应增加管理的人员和机构,增加职务和官位。结果“禄廪奉赐,从而增广”。 其三就是制度问题了。宋代实行的,是中书、枢密、三司各自为政的制度。中书就是中书省,管行政;枢密就是枢密院,管军事;三司就是户部、度支、盐铁,管财政。据《宋史·食货志》记载,早在宋仁宗至和年间,谏官范镇就看出了这个制度的问题。范镇上疏说:“中书主民,枢密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结果,国库早已空虚,枢密院却还在招兵买马(财已匮,而枢密院益兵不已);人民早已贫穷,财政部还在横征暴敛(民已困,而三司取财不已)。中书省知道民众的情况,却无法制止枢密院的征兵和财政部的聚敛。当然没有办法的。因为这种制度,原本就是为了削减相权加强皇权,哪个皇帝肯改? 实际上,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本身就有问题。从皇祐到熙宁,不过二十年光景,财政收入就增加了百分之十二以上。在当时的条件下,经济增长哪有这样的速度?显而易见是加重人民负担所致。支出的增长速度就更成问题,竟达百分之三十八以上!如此入不敷出,王朝哪里还能支持得住? 何况神宗还是个志向非凡的人。他自幼便痛心于对辽国和西夏的屈辱退让,焦心于国家的财政紧蹙和朝廷的萎靡不振,恨不得一夜之间就让自己的王朝振作强大起来。他多次对臣僚说“天下弊事至多,不可不革”,又说“国之要者,理财为先,人才为本”。问题是,到哪里去找既敢于改革又善于理财的人呢? 他想到了王安石。 二 时势造英雄 王安石也是一个志向非凡的人。 王安石天资聪慧,博学多才,读书过目不忘,作文动笔如飞。凭着自己的真才实学和满腹经纶,他在二十二岁那年,即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考中进士第四名,从此踏上仕途。与众不同的是,少年得志的他,既没有得意忘形,也没有飞黄腾达,更没有上蹿下跳结交权贵,为自己谋取高位。从宋仁宗庆历二年到宋英宗治平四年,二十五年间王安石一直在关注和思考着国家的命运与前途,《宋史·王安石传》说他“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这个志向和这些思考曾促使他给仁宗皇帝上过万言书。史家认为,这份万言书其实就是他后来实施变法的纲领性文件(后安石当国,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书)。 万言书交上去以后就没有了下文。王安石明白,改革时机未到。于是,他一次次谢绝了朝廷的任命,继续在地方官任上韬光养晦,并种他的试验田。王安石谢绝这些任命也并不容易。因为当时的舆论,是“以金陵(即王安石)不做执政为屈”。朝廷也屡屡“欲俾以美官”,只怕他不肯接受(惟患其不就也)。有一次,官府派人将委任状送上门去,王安石照例不肯接受,送信人只好跪下来求他。王安石躲进厕所里,送信人则将委任状放在桌上就走,却又被王安石追上退还。在王安石看来,做不做官,以及做什么官,都并不要紧,要紧的是能不能做事。如果在朝廷做大官而不能做事,那就宁肯在地方上做一个能做事的小官。 在宋神宗承继大统之前,王安石确实更愿意做地方官。他考中进士以后,曾分配到淮南当判官。照规矩,任期期满后,可以通过提交论文的方式,在京师谋一个体面的官职(许献文求试馆职)。王安石却不这样做(安石独否),又调任鄞县当县长。在鄞县任上,他“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实实在在地为民办事。更重要的是,他还“贷谷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这其实就是他后来变法的预演了。这样一来,当改革变法时机成熟时,王安石就已经有了足够的思想、理论和实践准备。 正因为如此,当王安石与宋神宗君臣相遇时,他就能胸 6709." >有成竹地侃侃而谈了。熙宁元年四月,神宗问王安石,要治国,何为先?王答:“择术为先。”神宗又问,你看唐太宗怎么样?这时,身为翰林学士的王安石居然回答说,要做就做尧、舜,做什么唐太宗呢?这当然很对神宗的胃口。不过这时神宗还很犹豫。他还要继续考察,看看这个口出狂言的中年人究竟是不是自己寻觅已久的人选。直到王安石已.99lib.任参知政事(副宰相)的熙宁二年,在君臣双方一次金殿对策后,宋神宗才下定决心,锐意革新,厉行变法,并由王安石来主持这项工作。 神宗的决策也不是没有道理的。道理之一,就是王安石志虽大而才不疏。在这次金殿对策时,神宗曾问王安石,说大家都说你只懂理论(但知经术),不懂实践(不晓世务),是不是这样?王安石回答说,理论原本就是指导实践的(经术正所以经世务)。只因为后世所谓理论家都是庸人,这才弄得大家都以为理论不能用于实践了。这很在理,也是实情,但神宗仍不放心,又问:“然则卿所施设以何先?”王安石答:“变风俗,立法度,正方今之所急也。”至此,君臣二人的思想完全取得了一致。宋神宗圣意已定:改.革变法,非君莫属。王安石也当仁不让: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 王安石没有说假话。只要不带任何先入为主的偏见,就不难看出他的新法不但有道理,而且也是可行的。王安石的新法可分为四类。一是救济农村的,如青苗法、水利法;二是治理财政的,如方田法、均税法;三是二者兼顾的,如免役法、市易法、均输法;四是整饬军备的,如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这些新法,如果不走样地得到实行,神宗皇帝朝思暮想的富国强兵、重振朝纲,就不再是梦想。 就说免役法。 免役法是针对差役法的改革。差役也叫力役、徭役、公役,其实就是义务劳动。这是税收(钱粮)以外的征收,本意可能是为了弥补低税制的不足,也可能是考虑到民众出不起那么多钱粮,便以其劳力代之。但这样一来,为了保证国家机器的运转,老百姓就不但要出钱(赋税),还要出力(徭役),实在是不堪重负。事实上宋代的力役,种类也实在太多。有保管公物之役,有督收赋税之役,有追捕盗贼之役,有传递命令之役,不胜枚举,人民群众自然也就不胜其烦。但这还不是最麻烦的。麻烦在于,正如《宋史·食货志》所说,“役有轻重劳逸之不齐,人有贫富强弱之不一”,因此承平日久,便“奸伪滋生”。有钱有势的缙绅人家服轻役或不服役,沉重的负担全部落在孤苦无告的贫民身上。这些人平时都有终日忙碌的生产劳动,服役太多,则生计无着。于是,为了规避重役,一般民众“土地不敢多耕,而避户等(怕被评为大户人家);骨肉不敢义聚,而惮人丁(怕被评为人多之户)”。他们“或孀母改嫁,亲族分居;或弃田与人,以免上等;或非命求死,以就单丁(单丁免役)”;甚至铤而走险,“不得已而为盗贼”。这对于农业生产和社会安定当然都十分不利。 王安石的办法是改“派役”为“雇役”,即民众将其应服之役折合成“免役钱”交给官府,由官府雇人服役。这样做有三个好处:第一,>农民出钱不出力,不耽误生产;第二,所有人一律出钱(原来不服役的官户、寺观出一半,叫“助役钱”),比较公道;第三,忙不过来的人腾出了时间,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则多了一条生路,两全其美。所以,后来废除免役法,恢复差役法时,就连所谓“旧党”中人也不以为然。苏轼就说,免役、差役,各有利弊。骤罢免役而行差役,怕不容易。范纯仁也说,差役一事,应当缓行。可见此法是得人心的。 其实免役法是当时所能想出的最好办法。当然,治本之法是彻底免除力役。但这并不可能做到,而能够想到以雇役代派役,以免役钱代服劳役,我们已经不得不惊叹王安石观念的超前了。因为这种办法用现代语言来表述,就是“货币化服役”,类似于今天的“货币化分房”,只不过两者的目的不同而已,但思路却有着惊人的一致性。 看来,王安石的变法方案并非一时冲动,而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它相当科学,而且至少在理论上是可行的。最高当局的决心也很大,并为此专门设立了类似于“国家体改委”的变法领导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未几,均输、青苗、水利、免役、市易、方田、均税、保甲、保马诸法相继出台,一场关乎国运兴衰、民心顺逆的重大改革运动在全国铺开。 但宋神宗和王安石都没有想到,这次改革,不但阻力重重,而且一败涂地。 三 针锋相对 反对变法的头号人物是司马光。 司马光也不是等闲人物。他的文章道德,都足以和王安石相抗衡。王安石生活简朴,司马光不喜奢靡(闻喜宴独不戴花);王安石才高八斗,司马光学富五车(著有 href='6042/im'>《资治通鉴》);王安石忠心耿耿,司马光忧国忧民;王安石勇于任事,司马光敢于直言;王安石上过万言书,司马光也上过“三札子”(一论君德,二论御臣,三论拣军)。可见司马光和王安石一样,也一直在关注和思考着国家的命运与前途。还有一点也很相同,即他们都不是空头理论家,也都不是书呆子。在处理具体政治事务时,都能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办法来。宋仁宗宝元年间,枢密副使庞籍出知并州,任司马光为通判。当时,河西良田常常为西夏蚕食,并构成对河东的威胁。司马光便建议在麟州筑堡防御,同时招募农民耕种这些良田。这样,不但无地的农民获 5f97." >得了土地,国家的边防也得到了加强。种地的农民多了,粮价就会下跌,这又能平抑河东的物价,也免得要从远处运送军粮,正可谓一箭四雕。这样一种“屯垦戍边”的方案,也是可以和王安石的某些新法相比美的。所以,司马光和王安石,都是国家的栋梁之才。他们两个相对抗,那可真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但这只是就所谓新旧两党的领袖人物而言。要说他们的“党羽”,就不成比例了。王安石这边多为小人,比如他的得力干将吕惠卿就是。吕惠卿是王安石着力培养提拔的人,变法伊始就在“制置三司条例司”担任实际工作,是这个“国家体改委”的“常委”甚至“常务副主任”,以后又和另一个新党重要人物韩绛并为王安石的“哼哈二将”,时人称韩绛为新法的“传法沙门”,称吕惠卿为新法的“护法善神”。但就是这个吕惠卿,为了自己能够大权独揽,居然在王安石遇到麻烦时落井下石,诬陷王安石参与谋反。可惜这个罪名实在太过荒谬,因此王安石罢相以后又恢复了相位。吕惠卿贼心不死,又将王安石写给自己的一些私人信件抛出。写这些信的时候,王安石出于对吕惠卿的信任,写了“不要让皇上知道”(无使上知)的字样。这是有欺君嫌疑的,比胡风的那些私人信件性质还严重。王安石知道自己在京城待不下去了,于是辞去官职,并从此告别政坛。这个吕惠卿,难道不是小人? 旧党这边却是人才济济。司马光、欧阳修、苏东坡,个个都是重量级人物。其余如文彦博、韩琦、范纯仁,亦均为一时之选。更重要的是,他们原本也都是改革派。比如枢密使文彦博,就曾与司马光的恩师庞籍一起冒死进行过军事制度的改革;韩琦则和范纯仁的父亲范仲淹一起,在宋仁宗庆历年间实行过“新政”。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范仲淹的新政正是王安石变法的前奏。事实上正如南宋陈亮所言,那个时期的名士们“常患法之不变”,没有什么人是保守派。只不过,王安石一当政,他们就做不成改革派了,只好去做保守派。 那么,原本同为改革派且都想刷新政治的新旧两党,他们的分歧究竟在哪里呢? 在动机与效果。 王安石是一个动机至上主义者。在他看来,只要有一个好的动机,并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有一个好的效果。因此,面对朝中大臣一次又一次的诘难,王安石咬紧牙关不松口:“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这就是他有名的“三不主义”。王安石甚至扬言:“当世人不知我,后世人当谢我。”有此信念,他理直气壮,他信心百倍,他无所畏惧。 的确,王安石的变法具有独断专行不计后果的特征。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开封知府韩维报告说,境内民众为了规避保甲法,竟有“截指断腕者”。宋神宗问王安石,王安石不屑一顾地回答说,这事靠不住。就算靠得住,也没什么了不起!那些士大夫尚且不能理解新法,何况老百姓!这话连神宗听了都觉得过分,便委婉地说:“民言合而听之则胜,亦不可不畏也。”但王安石显然不以为然。在他看来,就连士大夫的意见,也都是可以不予理睬的,什么民意民心之类,就更加无足挂齿!即便民众的利益受到一些损失,那也只是改革的成本。这些成本是必须付出的,因此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王安石的一意孤行弄得他众叛亲离。朝中那些大臣,有的原本是他的靠山,如韩维、吕公著;有的原本是他的荐主,如文彦博、欧阳修;有的原本是他的领导,如富弼、韩琦;有的原本是他的朋友,如范镇、司马光。但因为不同意他的一些做法,便被他全部赶出朝廷(悉排斥不遗力)。司马光出于朋友情分,三次写信予以劝谏,希望他能听听不同意见,王安石则是看见一条驳一条。如此执迷不悟,司马光只好和他分道扬镳。 前面说过,司马光他们原本也是改革派,只不过和王安石相比,他们更看重效果而已。实际上北宋时期的旧党和晚清时期的徐桐、刚毅之流根本就不可同日而语。后者是真正的腐朽愚昧,前者却是明白人。正因为是明白人,就不能只图一时痛快,不考虑实际效果。可以肯定地说,对于帝国和王朝的弊病,司马光比王安石看得更清楚,更透彻。这是他主张渐进式改革的原因所在。不要以为变法就好。有好的变法,有不好的变法。前者催生国富民强,后者导致国破家亡;而一种改革究竟是好是坏,也不能看动机,只能看效果。 然而王安石变法的效果实在是不佳,甚至与他的初衷背道而驰。新法的本意,是民富国强,结果却是民怨沸腾,甚至发生了东明县农民一千多人集体进京上访,在王安石住宅前闹事的事情。就连一个被王安石奖掖提拔的看守城门的小官郑侠,也在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四月画了一张《流民图》进呈天子御览。郑侠同时还附了一道奏疏,说微臣在城门上,天天看见为变法所苦的平民百姓扶携塞道,质妻鬻子,斩桑拆屋,横死街头,实在是忍无可忍。因此恳请皇上罢废害民之法,“延万姓垂死之命”。而且郑侠还赌咒发誓,说如果废除新法之后十日之内不下雨,请将臣斩首于宣德门外,以正欺君之罪。 这一事件让神宗大为震惊。据说他观图以后心如刀绞,一夜不眠,两宫太后(太皇太后和皇太后)甚至声泪俱下地说“安石乱天下”。这不能不让皇帝动心。毕竟,天下大旱已整整十个月,难道真是新法弄得天怒人怨?于是下诏暂停青苗、免税、方田、保甲八项新法。诏下三日之后,天降大雨,旱情立解。 这当然未免太有戏剧性,因此只能视为小说家言,姑妄听之。但王安石变法的不得人心却是事实,最后背着扰民和聚敛的恶名走向惨败也是必..然。但这种结果,又实在未免太具悲剧性,不但宋神宗和王安石想不通,我们也想不通。 那么,事情为什么会是这样?难道他的新法真有问题? 并非如此。 四 事与愿违 熙宁变法的失败,宋神宗和王安石无疑都有责任。宋神宗太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王安石则太固执己见,一意孤行。但就事论事,就法论法,这些新法本身却并无大错。它们无一不是出自良好的愿望,甚至是很替农民作想的。这次变法,不该是这个结果。 就说“青苗法”。 平心而论,青苗法应该是新法中最能兼顾国家和民众利益的一种了。我们知道,一年当中,农民最苦的是春天。那时,秋粮已经吃完,夏粮尚未收获,正所谓“青黄不接”。但换一个角度看,这时农民又其实是有钱有粮的。这个“钱粮”,就是地里的青苗,只是不能“兑现”而已。于是那些有钱有粮的富户人家,就在这个时候借钱借粮给农民,约定夏粮秋粮成熟后,加息偿还。利息当然是很高的,是一种高利贷。还钱还粮也一般不成问题,因为有地里的青苗作为担保,是一种“抵押贷款”。当然,如果遇到自然灾害,颗粒无收,农民就只好卖地了。土地的兼并,便由此而生。 所谓“青苗法”,说白了,就是由国家替代富户来发放这种“抵押贷款”,即在每年青黄不接时,由官府向农民提供贷款,秋后再连本带息一并归还。所定的利息,自然较富户为低。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摧兼并,济贫乏”,既免除农民所受的高利贷盘剥,也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这当然是两全其美的事。至少,在王安石他们看来,农民向官府借贷,总比向地主借好(靠得住,也少受剥削);农民向官府还贷,也总比还给地主好。还给地主,肥了私人;还给官府,富了国家。农民没有增加负担,国家却增加了收入,这难道不是好办法? 实行青苗法所需的经费,也不成问题。因为各地都有常平仓和广惠仓。我们知道,农业帝国以农为本,以粮为纲,而农业生产靠天吃饭,每年的收成并不一样。丰年谷贱伤农,灾年谷贵伤民,这就要靠政府来平抑物价。也就是说,丰年谷贱,政府必须拿一笔钱出来,平价收购粮食,储存于官方粮库,等到灾年谷贵时,再平价卖给百姓。这样就能防止富户奸商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做到“物价常平,公私两利”。这个办法,就叫常平法;专门用来储存平抑物价之粮食的仓库,就叫常平仓。在现代,是属于粮食部门和物价部门主管的事情。 至于广惠仓,则是用于防灾救济的国家储备粮库,始建于宋仁宗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当时,由于地主死亡无人继承等原因,各地都有一些无主的土地。这些土地,历来由官府自行出售。枢密使韩琦却建议将这些土地由官府雇人耕种,所得田租专款专用,专门用来救济境内老弱病残和救灾。这就是广惠仓。在现代,是属于民政部门主管的事情。 王安石的办法,是变“常平法”为“青苗法”,即将常平仓和广惠仓卖出陈米的钱用来做青黄不接时的“抵押贷款”。这也是一箭多雕的。青黄不接时,粮价飞涨,卖出仓内陈谷,可以平抑物价,此其一;卖粮所得之资可 4ee5." >以用于贷款,此其二;平价粮食和抵押贷款都能救济农民,此其三;国家凭此贷款可以获得利息,此其四。当然,奸商富豪受到抑制,农民负担得以减轻,也是好处之一。总之,青苗贷款利息较低,农民负担得起;所卖原本是库中陈粮,国家负担不重。何况官府借出余粮,可解农民燃眉之急;秋后收回利息,可增王朝国库之资。这难道不是公私两利?难怪王安石会夸下海口:我不用增加赋税也能增加国库收入(民不加赋而国用足)。 然而实际操作下来的结果却极其可怕。 首先利息并不低。王安石定的标准,是年息二分,即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二千。这其实已经很高了,而各地还要加码。地方上的具体做法是,春季发放一次贷款,半年后就收回,取利二分。秋季又发放一次贷款,半年后又收回,再取利二分。结果,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四千。原本应该充分考虑农民利益的低息贷款,变成了一种官府垄断的高利贷。而且,由于执行不一,有些地方利息之高,竟达到原先设定的三十五倍! 利息高不说,手续还麻烦。过去,农民向地主贷款,双方讲好价钱即可成交。现在向官府贷款,先要申请,后要审批,最后要还贷。道道手续,都要求人,托请,给胥吏衙役交“好处费”。每过一道程序,就被贪官污吏敲诈勒索从中盘剥一回。这还是手续简便的。如果繁琐一点,则不知要交费几何!农民身上有多少毛,经得起他们这样拔? 66f4." >更可怕的是,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给全国各地都下达了贷款指标,规定各州各县每年必须贷出多少。这样一来,地方官就只好硬性摊派了。当然,层层摊派的同时,还照例有层层加码。于是,不但贫下中农,就连富裕中农和富农、地主,也得“奉旨贷款”。不贷是不行的,因为贷款已然“立法”。你不贷款,就是犯法!.99lib? 结果,老百姓增加了负担,地方官增加了收入。而且,他们的寻租又多了一个旗号,可以假改革之名行腐败之实了。改革帮了腐败的忙,这恐怕是王安石始料所未及的吧? 所以,不要以为贪官污吏害怕改革。不,他们不害怕改革,也不害怕不改革,只害怕什么事情都没有,什么事情都不做,无为而治。如果无为而治,他们就没有理由也没有办法捞钱了。相反,只要朝廷有动作,他们就有办法,倒不在乎这动作是改革还是别的什么。比方说,朝廷要征兵,他们就收征兵费;要扫黄,他们就收扫黄费;要办学,他们就收办学费;要剿匪,他们就收剿匪费。反正只要上面一声令下,他们就趁机雁过拔毛! 何况这次改革的直接目的原本就是要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这样一种改革,说得好听叫理财,说得不好听就只能叫聚敛。我们知道,在当时的条件下,国民生产总值99lib.基本上是一个常数。财富不藏于国,即藏于民。国库里的钱多了,老百姓手里的钱就少了。变法以后,神宗新建的三十二座内殿库房堆满绢缎,只好再造库房。但这些财富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是从地里长出来的吗?显然不是。正如司马光所言,“不取诸民,将焉取之”? 也许,这便正是所谓保守派主张渐进式改革甚至暂不改革的原因之一。据《宋史·食货志》记载,在变法之初,司马光就对神宗皇帝明确指出:“国用不足,在用度太奢,赏赐不节,宗室繁多,官职冗滥,军旅不精。”显然,这都是政治问题,不是经济问题,更不是技术问题。因此改革必定是一个系统工程,当然只能从长计议(甚至在我们看来,这些问题根本就解决不了)。难怪司马光要说:“必须陛下与两府大臣及三司官吏深思救弊之术,磨以岁月,庶几有效,非愚臣一朝一夕所能裁减。”像王安石那样蛮干,岂有不失败的道理? 五 成败与道德无关 变法的失败是王安石万万没有想到的。 平心而论,王安石确实是中国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几个既有热情又有头脑的改革者之一。为了改革,他殚精竭虑恪尽职守,不但弄得身心交瘁众叛亲离,而且搭上了爱子的性命(因吕惠卿故发病而死)。何况如前所述,他的新法都是深思熟虑且利国利民的。保守派执政以后,新法接连被废,辞官在家的王安石闻讯均默然无语。直到宋哲宗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三月,废除免役法的消息传到江宁,他才愕然说道:也罢到这个么?创立此法,我和先帝(此时神宗已去世)讨论了两年之久,实在是已经考虑得很完善了呀!然而大势已去,无可挽回,谁.也帮不上他的忙。一个月后,王安石忧病而死。 一代伟人抱憾而终,但他的影响却并不因此而消失,反倒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加显得耐人寻味。王安石不可避免地成了后世议论最多也争议最大的人物之一。这说明改革确实是要付出代价的,其中就包括改革者自己的身家性命,也包括他们的生前名誉,身后是非。 争论起先照例停留在道德的层面上。 道德的谴责在变法之初就开始了。早在司马光之前,御史中丞(相当于部长级国家监察部副部长)吕诲就曾上疏弹劾王安石,说他“大奸似忠,大佞似信”,“外示朴野,中藏巧诈”,“罔上欺下,文言饰非,误天下苍生”;御史(监察部干部)刘琦等人则指斥负责实行新法的薛向等人是“小人”。这种谴责甚至发展为人身攻击。比如苏洵就专门写了《辨奸论》一文,指桑骂槐地说现在有的人(实指王安石)嘴上讲着孔子老子的话(口诵孔老之言),好像做着伯夷叔齐的事(身履夷齐之事),为人处世却不近人情,穿罪人衣(衣臣虏之衣),吃猪狗饭(食犬彘之食),把自己弄得像个囚犯(囚首丧面),居然还恬不知耻地高谈阔论(而谈诗书)。这样的人难道不是“大奸匿”?尽管这篇文章未必就是苏洵所作,但它代表了当时一部分人对王安石的厌恶,却是事实。 当然,诸如此类的道德攻击从来就不会只是单方面的。王安石同样攻击司马光是“外托劘上(直言谏诤)之名,内怀附下(收买人心)之实,所言尽害政之事,所与尽害政之人”。这就无异于说司马光两面三刀,是朝廷的害群之马了。因此这并不能说明什么。事实上,王安石固然被说成“大奸大恶”而且“人神共愤”,和他合作主持改革的“新党”(韩绛、吕惠卿等)则被称作“熙丰小人”(熙宁和元丰都是王安石当朝时的年号),但司马光等人在失势以后也被说成是“元祐奸党”(元祐是哲宗于太后听政时的年号),而且人数多达一百二十人(以后又扩大到三百零九人)。他们的姓名被镌刻在石碑上,遍布全国州县,以便军民人等明辨忠邪。至于先前被骂得狗血喷头的王安石,则配享孔庙,成为孔孟以外的第三个圣人。 其实王安石和司马光都既不是奸佞,也不是小人。他们的个人品质,用当时的道德标准来衡量,应该说都是过硬的。王安石质朴、节俭、博学、多才,在当时的士大夫中有极高威望,而且很可能是历史上唯一不坐轿子不纳妾、死后无任何遗产的宰相。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当然要打击、排斥、清洗反对派,但也仅仅是将其降职或外放,从不罗织罪名陷害对手,也从未企图将对方置于死地。甚至,当“乌台诗案”发生时,已经辞官的王安石还挺身而出上书皇帝,营救朋友兼政敌苏东坡,直言“岂有圣世而杀才士乎”。这里面固然有惺惺相惜的成分,但两人毕.竟长期政见不和,苏东坡也毕竟是因攻击新政而罹祸的,王安石却能摒弃私见主持公道,这岂是小人之所作为?更何况当时不但苏轼本人已屈打成招,就连他的许多亲朋好友也都噤若寒蝉,而王安石这时却是一个被皇帝和百官厌弃的人。他受尽攻击遍体鳞伤,又痛失爱子家破人亡,只能一个人默默地在家乡舔舐伤口。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能为苏轼说话,就不仅不是小人,而且是高风亮节了。 司马光也有着政治家的大度和正派人的品格。他只反对王安石的政策,不否定王安石的为人,反倒说“介甫文章节义,过人处甚多”。王安石去世后,卧病在床的司马光更建议朝廷厚加赠恤。司马光说:“介甫无他,但执拗耳!赠恤之典,宜厚大哉。”这应该说是实事求是的。苏东坡则不但在王安石落难之后写诗给他,说“从公已觉十年迟”,而且在代宋哲宗所拟的敕书中,高度评价自己的这位政敌,说正因为天意要托付“非常之大事”,才产生王安石这样的“希世之异人”,并称他“名高一时,学贯千载,智足以达其道,辩足以行其言;瑰玮之文,足以藻饰万物;卓绝之行,足以风动四方”。这又岂是小人之所作为? 事实上,在我看来,敌对双方如此相处,不仅是道德高尚,而且是政治文明。在我读书不多的印象中,似乎只有宋,才能做到这 4e00." >一点。东汉的党锢,晚唐的党争,明末阉党与东林党人的斗争,可都是刀光剑影血雨腥风的。 这无疑与宋代的政策有关。大宋王朝自建国之日起,便实行优待士大夫的基本国策,官俸之高又居历代之首,因此士大夫们的日子大都过得十分滋润,无论在朝在野,在京师在州县,都优容闲适,自得其乐。(否则欧阳修岂能写得出《醉翁亭记》?)做官之余,还能从事学术研究和文学创作。“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做学问有闲暇或有余便去做官,做官有闲暇或有余便做学问)的说法,用在宋人身上是很合适的。 由此便形成了一个堪称“精神贵族”的士大夫阶层。既然是“精神贵族”,自然“费厄泼赖”。同样,既然是“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则不难人才辈出,并惺惺相惜,因敬畏学术而敬重对方。因此,一个有着自己独特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相对独立于政治的知识分子阶层,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前提。一旦知识分子丧失独立人格,不再是精神贵族,并由此产生道德的堕落,政治文明就会成为稀有之物。 可惜当时的体制未能为这种政治文明提供一个制度平台。正如王桐龄先生《中国史》第三编第七章所言:“彼时之京师,又非如.99lib.今世立宪国之有国会,容多士以驰骋之馀地也。”的确,大宋王朝如果实行的是共和制度,王安石上台,司马光在野相助,司马光执政,王安石善意监督,那么,变法也好,或者别的什么政策也好,又岂能是前面所说的那种结果? 实际上,王安石变法的失败,既非如反对派所说是因为“小人乱政”,也非如改革派所.99lib?说是因为“小人坏法”,而是因为缺少相应的制度平台和文化环境。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不妨再来看看王安石的新法。 六 教训所在 前面说过,王安石许多新法的本意,是要“公私两利”的。青苗法如此,市易法和均输法也一样。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一个名叫魏继宗的平民上书说,京师百货所居,市无常价,富户奸商便趁机进行控制,牟取暴利,吃亏的自然是老百姓。因此他建议设置“常平市易司”来管理市场,物价低时增价收购,物价高时减价出售,则“商旅以通,国用以足”。这就是市易法的起因。具体办法,是由朝廷设立“市易司”,拨款一百万贯为本,控制商业贸易。这个办法,和常平法一样,也是动用国家力量来平抑物价。当然“市易司”也不是专做亏本生意,也是要赢利的,只不过并不牟取暴利而已。比方说富户奸商一文钱买进二文钱卖出,“市易司”则一文钱买进一文半卖出。赢利虽不算多,也能充盈国库。再加上官府财大气粗,控制了市场,物价的波动就不会太大。 均输法的用意也是好的。我们知道,在王朝时代,地方上每年都要向中央运送财物,以供国家必要之需,这就是所谓“输”。输送的品种和数量,当然也都有一定之规。这就有弊病。比如同一个地方,有时年成好,有时不好;同一种东西,有的地方贵,有的地方不贵。这原本是很正常的。但如果按照老办法,则不管丰年灾年,价贵价贱,输送的品种和数 91cf." >量都不准改变,当然并不合理。王安石的办法,是变“发运”为“均输”,即拨款五百万贯(另加三百万石米)为本,由朝廷任命的“发运使”来统筹上供之事,以便“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也就是哪里的东西便宜就在哪里购买。国库里面剩余的物资,则由“发运使”卖到物价高的地区去。这样两头都有差价,多出来的钱,就成为国家财政的又一项收入。 这个办法,也可以说就是变“地方贡奉”为“中央采购”,观念也够超前的。但这样一来,所谓“发运使衙门”就变成了一家最大的国营企业,而且是垄断企业了。其实青苗、市易两法的问题也正在于此。青苗法是衙门做银行,市易法则是衙门做商店,兼做银行。因为“市易司”不但做买卖,还兼做贷款。商人以产业为抵押,五人互保,可以向“市易司”借钱或赊物,年息二分。于是市易司和发运使衙门,还有发放青苗贷款的州府县府,便都既是衙门,又是企业(公司或银行)。 现在几乎每个中国人都知道,政府部门办企业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何况王安石的办法还不是政府部门bbr>办企业,而是由政府直接做生意,结果自然只能是为腐败大开方便之门。当时代理开封府推官的苏轼就说均输法弊端甚多:“簿书廪禄,为费已厚”,此其一;“非良不售,非贿不行”,此其二。于是,“官买之价,必贵于民。及其卖也,弊复如前”。因此他断言:朝廷只怕连本钱都收不回!就算“薄有所获”,也不会比向商人征税来得多。 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我们比谁都清楚“官倒”是怎么回事,也都知道官方(政府或国企)采购是怎么回事。那可真是不买对的,只买贵的,不是品牌不要(非良不售),没有回扣不买(非贿不行)。所以官方采购贵于民间采购,也就不足为奇。至于官方经商,就更是有百弊无一利。事实上所谓“市易司”,后来就变成了最大的投机倒把商。他们的任务,原本是购买滞销商品,但实际上却专门抢购紧俏物资。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完成朝廷下达的利润指标,也才能从中渔利,中饱私囊。显然,在这一点上,所谓“保守派”的意见其实是对的:商业贸易只能是民间的事。官方经商,必定祸.99lib.国殃民。 青苗法的问题同样如此。青苗法不是办法不好,而是不该由官方贷款。不难设想,当时如果有多家可bbr>99lib?以竞争的商业银行来发放贷款,又有独立司法的民事法庭来解决经济纠纷,朝廷不过进行宏观控制(比如规定利息不得超过二分),则青苗法的实施就决不会弄得天下汹汹,民怨沸腾,贪官污吏也就无法将改革变成腐败的良机。 其实,不但贷款,税收也可以照此办理。中国历代王朝即便实行低税制度,但因人口众多,集腋成裘,也很可观。这些税收有银钱,也有实物,但取之于民,却未必能够用之于民,甚至未必能够用之于朝廷。西汉景帝末年,朝廷所藏的铜钱,积累到几百万万,串钱的绳子腐烂,散钱遍地无人收拾。朝廷所藏的粮食,新旧累积,无处堆放,只好任其霉变。宋神宗靠王安石新法富国强兵,三十二座内殿库房堆满绢缎,又再造库房堆积。如此之多的货币,如果交给银行打理,岂不是更可富国?如此之多的粮绢,如果投放市场流通,岂不是更可富民?一旦出现问题,即交由法庭审理,岂不是更有效率,更加省心? 但这完全不可能。因为多家竞争的商业银行和独立司法的民事法庭都只能是商业社会的产物,农业帝国是闻所未闻的,也是不可想象的。这就像朝野两党轮流坐庄、互相监督的共和制度不可想象一样。因此,原本是好朋友的王安石和司马光,便只好变成你死我活势不两立的死对头,在既无休止又无效益的争论中同归于尽,一个戴上“熙丰小人”的帽子被千夫所指,一个背上“元祐奸党”的罪名被后世唾骂。 和王安石、司马光一起同归于尽的还有大宋王朝。宋神宗和王安石去世后(公元1085年和1086年)没多久,就发生了“靖康之难”(公元1127年初),正所谓“宋人议论未定,金人兵已过河”。从熙宁变法,到北宋亡国,前前后后也不过五六十年光景。宋神宗和王安石不但未能挽回王朝的颓势,反倒加速了它的灭亡。 其实更具悲剧性的可能还是司马光。因为王安石虽然“出师未捷身先死”,毕竟还能“长使英雄泪满襟”。司马光却只能背上“保守派”和“顽固派”的骂名,甚至被骂作“最没有头脑的人”。不错,司马光的 href='6042/im'>《资治通鉴》和司马迁的 href='9038/im'>《史记》确实不可同日而语,此司马也不是彼司马。但司马光绝非没有头脑,甚至也未必就是“保守派”和“顽固派”。就算是吧,如果能让他作为在野党和反对派在台下对王安石进行批评和监督,不也可以纠正王安石的一些错误吗?实际上,王安石的改革如果能够稳健一些,不是也不至于弄得那样民怨沸腾吗?杜牧的《阿房宫赋》最后说:“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同样,如果我们今天仍然只知道以政治态度(改革与否)画线,对历史和历史人物进行道德层面上的批评,却不知道将九百多年前那次改革的成败得失引以为戒,那才真是哀莫大焉哪! 一 奸臣严嵩 嘉靖四十三年(公元1564年)十一月,是“一代名奸”严嵩伤心难过的日子。就在这个月,他的儿子严世蕃被人告发,以“通倭谋反”的罪名逮捕下狱。这个罪名如果成立,等待他的,将是身败名裂、家破人亡。 严嵩是有明一代的异数,一个“不可多得”的奸臣。明代的奸臣不多。《新唐书》作《奸臣传》,上下两卷,另有《叛臣传》上下两卷,《逆臣传》上中下三卷。《宋史》作《奸臣传》,多达四卷,另有《叛臣传》上中下三卷,《佞幸传》一卷。《明史》的《奸臣传》却只有一卷。当然,这并不等于说,大明的奸臣就一定比大唐或大宋少,因为《明史》还有《佞幸传》和《阉党传》。入此二传的,在一般人看来,也是奸臣。比如武宗(正德)朝的焦芳,身为阁臣,却与宦官刘瑾狼狈为奸,沆瀣一气,怎么不是奸臣?然而入《阉党传》。又比如成祖(永乐)朝的纪纲,专一刺探官民隐私,打小报告陷害他人,“被残杀者不可胜数”,又怎么不是奸臣?然而入《佞幸传》。《明史》认为,不能把小人都名之为“奸”。只有那些“窃弄威柄,构结祸乱,动摇宗祏,屠害忠良,心迹俱恶,终身阴贼”的,才是奸臣。像焦芳和纪纲那样的,便只好算作“阉党”和“佞幸”。 这也并非没有道理。正如宠臣不等于权臣,小人也不等于奸人。小人,是从来就有的(世所恒有)。奸臣就比较罕见。“一代名奸”更是“珍稀动物”。审诸唐宋元明四代,堪称“名奸”的,唐代只有一个李林甫。宋代多一点,蔡京、秦桧、贾似道。元代六大奸臣一个都不知名,明的“名奸”恐怕就是严嵩。不信随便找个人问问,问他明代最坏的人都有谁,答案多半不bbr>是魏忠贤,就是这位严阁老(当时称内阁大学士为阁老),要不就是两个人都榜上有名。要知道,在中国的戏曲舞台上,严嵩从来就是大白脸。 当然,舞台上的事并不一定靠得住,曹操的大白脸就很冤枉。曹操不是奸臣。即便站在汉帝国的立场上看,也不是。在那个东汉王朝气数已尽,中央政权王纲解纽,群雄并起逐鹿中原的时代,如果不是曹操顶住,真不知几人称王几人称帝,那位末代皇帝也未必能有更好的下场。所以曹操不是奸臣,至多是奸雄,甚至是英雄。 严嵩却不冤,也没人替他翻案。据《明史·奸臣传》云,严嵩其实并没有什么执政能力(无他才略),却很懂得怎样做一个奸臣(惟一意媚上,窃权罔利)。他踏入官场以后,实际上只做了四件事情:一是媚主,二是整人,三是弄权,四是索贿。早在他“入阁拜相”之前,就公然向宗室藩王索取贿赂。成为“当朝宰相”后,更是结党营私,卖官鬻爵,敲诈勒索,贪得无厌。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八月,严嵩家产被抄,共抄得黄金三万多两,白银二百万两,相当于当时全国一年的财政总收入,此外还有田地上百万亩,房屋六千多间,以及无数的珍稀古玩、名人字画。严嵩出身原本贫寒,这些财产是从哪里来的?当然是他窃权二十年间,父子二人搜刮来的。所以张居正说,严嵩当国,其实是“商贾在位”。 被严嵩整垮整死的人也很是不少,《明史·奸臣传》列了一个长长的名单,其中最有名的是沈炼和杨继盛。这两个人,都是因为弹劾严嵩而被害死的。沈炼上书时,官职是锦衣卫经历。经历是个管文书档案的“七品芝麻官”,锦衣卫则是明代著名的特务组织,相当于宪兵队。沈炼虽然在特务机关工作,却很正派,《明史》说他“为人刚直,疾恶如仇”。沈炼的长官锦衣卫帅陆炳和严嵩父子关系很好,对沈炼也不错(善遇之),常常带他到严世蕃家去喝酒。然而沈炼却不吃这一套。他痛恨严嵩父子为非作歹祸国殃民,“时时扼腕”,终至忍无可忍,在嘉靖三十年(公元1551年)上书弹劾,痛斥严嵩“贪婪之性疾入膏肓,愚鄙之心顽于铁石”,欺上瞒下,以权谋私,排挤忠良(忠谋则多方沮之),任用奸佞(谀谄则曲意引之),以至于“人皆伺严氏之爱恶,而不知朝廷之恩威”。这当然是捅了马蜂窝。于是严嵩勾结死党,捏造了一个“图谋不轨”的罪名将沈炼杀害。 可惜沈炼杀不完。一个沈炼倒下了,又一个沈炼站起来。嘉靖三十二年(公元1553年),杨继盛再次上书弹劾严嵩。杨继盛的官职是兵部员外郎,和沈炼一样,也是一个“七品芝麻官”。而且,杨继盛的攻势比沈炼还猛。沈炼的奏疏,列举了严嵩十大罪状。杨继盛则指出,严嵩不但有“十罪”,还有“五奸”。这“五奸”是:由于严嵩的奸诈狡猾蒙蔽圣听,以至于“陛下之左右皆贼嵩之间谍”,“陛下之宦官专政的先例,为大明王朝留下无穷后患。英宗的儿子—— 宪宗成化皇帝朱见深也很够呛。此公宠信太监,迷恋佛道,热衷于房中术,朝政颇为秽乱,《正说明朝十六帝》一书总结为三句话:一个贵妃(万娘娘)、两个宦官(汪直、梁芳)、三桩弊政(西厂、皇庄、传奉官)。不过,宪宗的儿子—— 孝宗弘治皇帝朱祐樘,却是难得的明君,被认为可以和汉文帝、宋仁宗相提并论。可惜天不佑大明。这个最温良恭俭让的皇帝却有一个最任性顽皮的儿子。他这个儿子—— 武宗正德皇帝朱厚照,堪称“亘古第一顽主”。而且,正是因为他的荒唐胡闹,害得孝宗这一系断子绝孙,世宗嘉靖皇帝朱厚熜和奸臣严嵩才得以粉墨登场。 以后便是一代不如一代。穆宗隆庆皇帝朱载垕,唯一的爱好是女人,最大的优点是无能。神宗万历皇帝朱翊钧,酒色财气,醉生梦死,最擅长的是耍赖和罢朝。光宗泰昌皇帝朱常洛,在位只有一个月,惹出的案子倒有三个: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此即所谓“明末三案”。熹宗天启皇帝朱由校,其实是个文盲。他在位七年,玩了七年积木,斗了七年蟋蟀,朝政全部交给另一个文盲——太监魏忠贤。等到他的弟弟—— 崇祯皇帝朱由检来收拾局面时,局面其实已不可收拾,只好亡国。当然,亡国也不能都怪前人,崇祯自己也有责任。崇祯的勤政自律固然超过前人,他的刚愎自用、嫉贤妒能、苛刻猜忌怕也史无前例。这里且不说他。 明代皇帝如此差劲,国祚为何还能延续如此之久呢?这是因为,自隋唐而宋元,经过七百多年探索,文官制度已经完善,官僚政治已经成熟,帝国的政权其实是由士大夫阶层来支持的。这些人耕读为本,诗书传家,满脑子“忠君报国”,一肚皮“修齐治平”。一旦进入官场,大都能各安其位,各司其职,尽心尽责,因此国家机器甚至在君主缺位的情况下也能运转自如。也因此,尽管皇帝多混账,然而朝臣无大恶。正如《明史·奸臣传》所说,明代作恶多端的主要是太监(有明一代,巨奸大恶,多出于寺人内竖),奸臣的出现竟成为异数(求之外廷诸臣,盖亦鲜矣),唯独嘉靖一朝是个例外(惟世宗朝,阉宦敛迹,而严嵩父子济恶,贪得无厌)。 于是就有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唯独嘉靖一朝阉宦敛迹而奸臣崛起?或者说,为什么阉宦敛迹以后奸臣就要崛起?这当然与嘉靖其人有关。那么,嘉靖又是一个什么样的皇帝? 依我看,是个混蛋。 二 混蛋嘉靖 嘉靖是明代一个绕不过去的皇帝,在位时间很长,四十五年,仅次于他的孙子万历(神宗朱翊钧),在中国历史上排名也很靠前。历代皇帝在位的年头,康熙最长,六十一年;乾隆次之,六十年;第三汉武帝,五十四年;第四明万历,四十八年;嘉靖排在第五名。 不过,嘉靖在位时间虽长,政绩却乏善可陈。嘉靖四十五年(公元1566年)二月,时任户部云南司主事的海瑞,向嘉靖皇帝呈上了轰动朝野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户部主事官阶正六品,相当于现在的司局级干部,在当时则是一个不大不小、不上不下的职位。明代官制,户部有尚书一人,正二品,相当于部长。侍郎二人,正三品,相当于副部长。这三个,都叫“堂官”,由皇帝直接领导。部以下,设司(户部有十三个司)。司的官员,有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和主事(正六品),都叫“司官”。再下面,则有一大群八品、九品的办事员,比如照磨、检校之类,是为“吏员”。部里的工作,大事有堂官做主,小事有吏员张罗,司官的任务并不重。何况自明孝宗弘治(嘉靖的伯父)以来,治理司务的只有郎中一人,员外郎和主事只在授官之日出席而已,实际上是闲差。然而海瑞虽然级别不高,责任不重,事情不多,却“位卑未敢忘忧国”,对国家的命运前途充满担忧。他在户部无所事事,就琢磨朝政。这一琢磨不要紧,海瑞发现,嘉靖一朝的政治,竟然可以概括为十六个字,“吏贪官横,民不聊生,水旱无时,盗贼滋炽”,堪称一塌糊涂。而且天下的臣民,对嘉靖皇帝也极其不满(天下之人不直陛下久矣),甚至用他的年号来挖苦他,说什么“嘉靖嘉靖,家家皆净”,堪称民怨沸腾。 那么,事情为什么会弄到这个地步呢?究其所以,就因为嘉靖这个皇帝不好。怎么个不好?昏聩多疑(心惑)、刚愎残忍(苛断)、自私虚荣(情偏)。随便举个例子: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老头子病重,太医徐伟奉旨前往诊治。当时嘉靖坐在小床上,龙袍垂地,徐伟迟疑不敢前进。嘉靖问他为什么不走过来。徐伟说,皇上的龙袍在地上,臣不敢进。诊视完毕,嘉靖就下了一道手诏给内阁,表扬徐伟。嘉靖说,徐伟的话,最能体现他对君父的忠爱之情。因为他说的是“皇上的龙袍在地上”,而不是“皇上的龙袍在地下”。这又有什么区别呢?嘉靖说,区别很大—— 地上,人也;地下,鬼也。徐伟听到传达,当时就吓出一身冷汗。地上地下,这在一般人那里是没有什么区别的。我们平时说话,也是地上地下不分,哪有那么多讲究?按照嘉靖的逻辑,臣下一言不慎,岂不是就要招来灭顶之灾? 嘉靖要求臣下极其苛刻,对待自己却极其放纵。他这个皇帝,在位四十五年,倒有半数以上年头是不上朝的。他从嘉靖十八年(公元1539年)起就不视朝,从嘉靖二十一年(公元1542年)起就不进宫。干什么呢?躲在西苑,修斋建醮,整天和道士鬼混。而且,他听信道士的鬼话,也不和皇后、太子见面,因为据说他们父子二人命相相克。所以海瑞认为,嘉靖不但从政治的角度看不是好皇帝,从伦理的角度看也不是好父亲、好丈夫。如果拿君臣、父子、夫妇这“三纲”来衡量一下,就会发现原本应该成为全体臣民道德楷模的皇上,居然一纲都谈不上:任意怀疑、谩骂、屠杀臣僚,是不君(以猜疑诽谤戮辱臣下,人以为薄于君臣);对亲生儿子毫无教诲养育,连面都不见,是不父(二王不相见,人以为薄于父子);与皇后分居,躲在西苑炼丹,是不夫(乐西苑而不返宫,人以为薄于夫妇)。这样一个人,能把国家治理好,那才是咄咄怪事! 实际上嘉靖也无心治国。他最关心的只有两件事情,或者说两个问题。一是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活够岁数,二是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玩够女人。只要能够实现这两个目标,即便把整个帝国都押上去,他也在所不惜。 道士们据说就能够帮助嘉靖实现自己的“理想”。因为道教主张的,正是长生不老,甚至肉体飞升,而且“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更加妙不可言的是,道教“养身之道”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便正是所谓“房中术”。按照嘉靖宠信的道士邵元节、陶仲文等人的理论,养生是不必节欲的。相反,如果掌握了房中秘术,多次与童贞处女性交,还能起到采阴补阳、延年益寿的作用。这实在是太对嘉靖的胃口了。对于他来说,长寿固然是重要的,但如果必须禁欲,活那么长又有什么意思?现在好了。纵欲和养生竟可以并行不悖相得益彰,这真让皇帝陛下心花怒放。 然而这种以少女身体为炼丹鼎炉的“采阴补阳”,对于女性而言无异于身心摧残。何况宫女们还要黎明即起,在日出时分采集甘露供嘉靖饮用;还要向嘉靖提供初潮的经血,供他炼丹。这种由少女经血、中草药和矿物质炼成的“红铅丸”,其实是一种壮阳药,内中含有从人尿(当然是童男童女的尿液)中提取的性激素。嘉靖服用以后,便要在这些少女身上发泄兽欲。这实在让人忍无可忍,终于在嘉靖二十一年(公元1542年)发生了“壬寅宫变”。十月二十日晚上,以杨金英、邢翠莲为首,十余名宫女决定谋杀嘉靖,而且差一点就用黄绫布把他在床上活活勒死。我们知道,谋反,是要灭九族的。弑君,也是要判剐刑的。所以,许多公卿将相即便大权在握,也不敢轻易动此念头,何况手无寸铁的弱女子?不难想象,如果不是嘉靖太过荒淫暴戾,她们断然不会铤而走险。 谋杀皇帝的宫女都被凌迟处死,嘉靖却也有了一个借口,从此不回大内。皇上不住在宫里,自然也不上朝。于是,他便在西苑万寿宫安营扎寨,修斋建醮,做起道士来。 修斋建醮也叫斋醮。什么是斋醮呢?就是建立道坛,斋戒沐浴,向神仙祈福。这时,必须向皇天上帝呈奉奏章祝词。这个奏章祝词通常用硃笔写在青藤纸上,叫“青词”,也叫“绿章”。这事道士是干不来的,得靠词臣。最好的词臣自然是内阁大学士。我们知道,明清两代是没有宰相的。皇帝一人身兼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直接领导六部。这当然忙不过来,得有人协理。协理的部门就叫“内阁”,其实是秘书处;协理的人就叫“大学士”,其实是高级秘书。不过,久而久之,六部离皇帝越来越远,内阁离皇帝越来越近。但有大事,皇帝往往向内阁垂询,交六部执行,大学士就从制度上的秘书变成了实际上的丞相,因此也可以打一个引号,称为“宰相”。这事我在《好制度,坏制度》一文中已有说明,请参看。 内阁大学士既然原本是秘书,主要工作是替皇帝披阅奏章起草文件,文字功夫是没有问题的。他们既然能够替皇帝草拟诏书,自然也能够替皇帝撰写青词。于是,以嘉靖的人生目标为中心,道士和阁臣开始分工合作。道士炮制春药,阁臣炮制青词;道士煽风点火,阁臣舞文弄墨。如此这般,嘉靖一朝的政治岂能不乌烟瘴气? 然而内阁大学士们心甘情愿。这些家伙比谁都清楚:要想青云直上,就得讨好皇帝;要想荣华富贵,也得讨好皇帝;要想永保平安,还得讨好皇帝。皇上既然就好这一口,咱们又有的是时间精力聪明才智,何不奉献一点?所以,嘉靖一朝的阁臣,不少都是写青词的好手,甚至除了撰写青词,其实不会别的。比如袁炜、李春芳,后来还被称作“青词宰相”。总之,在嘉靖治下,要想出将入相、位极人臣,就必须是青词写手。 严嵩当然也不例外。 严嵩的青词也是写得极好的,曾经一度无人能够望其项背。青词并不好写。那是一种赋体的文章,要求能够以极其华丽的文字表达出皇帝对上天神灵的敬意和诚心。嘉靖求仙心切,性子又急,所以青词总是供不应求,常常能把那些阁臣憋死。然而严嵩却有求必应,得心应手。这并 4e0d." >不奇怪。严嵩原本就是颇负盛名的诗人,文学修养很高,自然长袖善舞。严嵩又尽心,使出浑身解数,殚精竭虑,揣摩铺张。结果一来二去,竟然只有严嵩一个人写的青词能让嘉靖满意(醮祀青词,非嵩无当帝意者)。 于是严嵩“入阁拜相”,在嘉靖二十一年(公元1542年)八月(也就是“壬寅宫变”前两个月)拜武英殿大学士,入直文渊阁,成了“宰相”。这时严嵩已经六十多岁,却“精爽溢发,不异少壮”。入阁以后的严嵩当然还要撰写青词,但更重要的还是“揣摩圣意”。嘉靖虽然是个混蛋,却不是昏君;虽然躲在西苑,却没有大权旁落;虽然整天求仙问药,却一刻也没有放松对朝廷的控制。许多重大政治问题,嘉靖都是自己已有成见才去咨询阁臣的。因此,阁臣的本?99lib?事,就在于能够摸清嘉靖的心思,说出皇帝想说的话,甚至皇帝想说而不方便说的话。严嵩正好就有这样的本事。他和他的儿子严世蕃两个,差不多每次都能把嘉靖的心思猜个八九不离十,所奏自然“甚合朕意”。这在嘉靖看来,是严嵩父子忠心耿耿,勤于王事;在别人看来,则认为皇上对严嵩言听计从。至于严嵩,当然不会说穿其中的秘密。他们父子正好趁机欺上瞒下,以售其奸。 但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奸者千虑,大约也难免一失。严嵩做梦也没有想到,他这一生,是成也青词,败也青词;成也揣摩,败也揣摩。当然,他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遇到一个更厉害的对手,一个能够“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他对付别人的办法来对付他,最后置他于死地的人。 这个人就是徐阶。 三 滑头徐阶 徐阶也是会写青词的,而且写得比严嵩还好。 徐阶是松江华亭(今属上海)人,从小就命大福大。一岁的时候,他掉进井里,三天以后居然活了过来。五岁的时候,又掉到山下,居然挂在树上不死。嘉靖二年(公元1523年),他中了进士,一甲第三名,是探花郎。《明史》说他这个人的特征,是个子小,皮肤白(短小白皙),注重仪表(善容止),聪明过人(性颖敏),能谋善断(有权略),城府很深(阴重不泄),似乎天生就是严嵩的克星。 和严嵩一样,徐阶得宠,也是因为会写青词(所撰青词独称旨)。他在嘉靖三十一年(公元1552年)以礼部尚书的身份兼东阁大学士,成为“宰相”,排在严嵩(首辅)和李本(次辅)的后面。徐阶的入阁,使严嵩本能地感到威胁,便多次加以倾害,“中伤之百方”。然而徐阶每次都能从容对付,化险为夷。这里面的原因,固然有徐阶的权术谋略,也有嘉靖的偏袒庇护。嘉靖实在是太喜欢徐阶写的青词了,简直就是爱不释手,严嵩当然奈何他不得。等到嘉靖四十年(公元1561年)五月,李本离职,徐阶升任次辅,严嵩就更是扳他不倒了。 何况严嵩这时也力不从心,自身难保。原来,严嵩揣摩圣意能够百发百中,倒有一半以上要归功于他的宝贝儿子严世蕃。严世蕃的长相,是脖子短,身体胖(短项肥体),还少了一只眼睛(眇一目),是个独眼龙。不过,他这一只眼睛,比两只眼睛还厉害。嘉靖下的手诏,常常语焉不详,不知所云(语多不可晓),唯独严世蕃一看就懂(一览了然),一答就对(答语无不中),真可谓“一目了然.”。可是就在这个月,严嵩的夫人欧阳氏去世,依礼,严世蕃要在家居丧,再也不能跟着严嵩去上班了。那时,嘉靖不住大内住西苑,为了办公方便,也为了便于写青词,就在西苑为阁臣设立办公室,叫“直庐”。严世蕃不能跟到直庐,严嵩就没了主心骨,只好一接到嘉靖手诏,就派人送回家征求严世蕃的意见。这严世蕃也真不是东西,居然当真不问国事,整天在家和女人鬼混。严嵩派人来问对策,也不按时回答,只管自己淫乐,全然不顾老爸心急如焚。前面讲过,嘉靖是个性急的人,哪里能容忍严嵩磨磨蹭蹭?严嵩又不能说以前都是严世蕃参谋,只好自己硬着头皮对答(不得已自为之),自然是答非所问(往往失旨),让嘉靖大为不满。 严嵩的青词也越写越差。这时的严嵩,毕竟是八十二岁的老人了,日薄西山,江郎才尽,哪里还能写得出好文章?也只能请人代笔,质量可想而知。嘉靖便越来越不喜欢他(积失帝欢)。等到半年以后,万寿宫一场大火,就把严嵩的“圣眷”烧了个精光。 万寿宫这场大火倒不是严嵩放的,是嘉靖皇帝自己和宫姬在貂帐里玩火造的孽。但不管怎么说,万寿宫没了,万岁爷却不能没有地方住。一个办法是重修万寿宫。这是嘉靖的想法,但严嵩认为不可能。因为这时正在修建奉天、华盖、谨身三大殿,国库早已掏空,哪来的人力物力?第二个办法是搬回大内。这是群臣的想法,严嵩认为也不可能。因为大内是皇上差一点被害的地方,至今心有余悸,怎么可能回去?严嵩的主张是既不回大内,也不住西苑,而是移驾重华宫。重华宫修饰完整,比现在临时居住的玉熙殿舒服多了。 严嵩这一番谋划自以为得意,却没想到犯了更大的忌讳。重华宫是什么?是当年景帝软禁英宗的地方。因此嘉靖一听便大为恼火:这不是要把朕关起来吗?也是合该严嵩倒霉。此公可是一向善于揣摩“圣意”的,这回却把马屁拍到了嘉靖的痛脚上。 这时,次辅徐阶说话了。 徐阶说,奉天、华盖、谨身三大殿确实工程浩大,但正因为三大殿工程浩大,所以能够修复万寿宫。为什么呢?三大殿工程有“余料”呀!工程越大,余料就越多。所以,修建三大殿和修复万寿宫不但不矛盾、不冲突,反倒相得益彰。嘉靖一听就高兴了,问那要多长时间?徐阶的回答是“可计月而就”。于是嘉靖龙颜大悦,准其所奏,还钦命徐阶的儿子徐璠承包工程。徐璠也不负所望,百日之后就如期完工。嘉靖将其改名万寿宫(原本叫永寿宫),给徐阶加官少师,徐璠也由尚宝丞(正六品)破格晋升为太常少卿(正四品)。 这下子严嵩知道自己不是徐阶的对手了。于是摆酒设宴,款待徐阶。席间,严嵩令子孙团团拜倒在徐阶脚下,举杯托孤道:严某日薄西山,这些小子就全仗徐公看顾了(嵩旦夕死矣,此曹惟公乳哺之)。徐阶立即避席,连连说不敢当,不敢当! 徐阶虽然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心里却在磨刀霍霍,暗暗盘算怎样才能彻底整倒严嵩,出多年所受的窝囊气,也为对自己有知遇之恩、又被严嵩害死的夏言报一箭之仇。他的办法是请神仙帮忙。徐阶知道,嘉靖身边是不能没有道士的。他最宠信的道士,先是邵元节,后是陶仲文。但邵元节早在嘉靖十八年(公元1539年)仙逝,陶仲文也在嘉靖三十九年(公元1560年)升天,于是徐阶便向嘉靖推荐蓝道行。蓝道行是山东道士,本事是会降紫姑扶乩。紫姑是何方神圣呢?是管厕所的。大家不要小看这厕所。内急的时候找不到厕所,比肚子饿了找不到饭馆还严重。所以紫姑的乩语最灵。蓝道行会降紫姑,自然本事不小。 其实蓝道行哪有什么本事?他的本事是和太监合伙作弊。扶乩的过程是这样的:先由皇帝把要问的问题写在纸上,然后由太监.99lib.带到扶乩的地方焚烧,请神仙用乩语回答。如果不灵,就要怪太监污秽不洁,神仙不肯降临。太监当然不愿意背这个罪名,就在焚烧之前先偷看皇帝的问题,然后告诉蓝道行,这样自然就灵了。蓝道行的乩语一灵,徐阶就可以做手脚。比方说,徐阶知道严嵩有密折呈奏,就让蓝道行扶乩说:“今有奸臣奏事。”嘉靖问天下何以不治,乩语就说:贤臣没有得到重用,小人把持朝廷。再问谁是贤臣,谁是小人,答案也是不难想象的,自然说徐阶是贤臣,严嵩是小人。 不过这种装神弄鬼的把戏上不了台面。它只能让嘉靖动心,不能让嘉靖动手。堂堂大明天子,总不能公然下诏,说乩语如何因此必须如何吧!这就需要有机会,比如严嵩正好犯了什么事,或者正好有人弹劾他。机会也是说来就来。嘉靖四十一年(公藏书网元1562年)五月某日,天降大雨,一个名叫邹应龙的御史(监察部处长)因为避雨躲进一位太监家,听到了“神仙”说严嵩是小人的事。邹应龙一听就明白,严嵩的好日子到头了(帝眷已潜移),于是连夜修成《贪横荫臣欺君蠹国疏》,上奏朝廷。疏文指控严世蕃贪赃枉法、祸国殃民,应处死刑;严嵩溺爱恶子、受贿弄权,应予斥退。嘉靖也很快做出批复:严嵩给米百石,退休回家,严世蕃发配雷州充军。去年一场大火,烧掉了严嵩的圣眷;今年一阵大雨,又浇灭了严嵩的权势。这可真是“水火无情”。 严嵩倒了,但没有死。严世蕃也活得很滋润。他并没有到雷州卫服刑,只在广东南雄住了两个月,就溜回家了。回家以后也不韬光养晦,反倒大兴土木,修建私宅。这就引起了地方官员的注意。更糟糕的是,地方官注意严府,严世蕃却不注意,气焰十分嚣张。有一次,袁州府推官(专管刑狱的官员,正七品)郭谏臣到严府公干,严府家奴非常无礼,公然不把他这个朝廷命官放在眼里。郭推官咽不下这口气,一状告到巡江御史(监察部特派员)林润那里。林润也是一个想把严家置于死地的,正好手上也抓住了严世蕃的把柄—— 与罗龙文过从甚密。罗龙文是什么人?是倭寇王直的亲戚,而且和严世蕃一样,也是从流放地私自逃回的。于是林润上奏朝廷,状告严世蕃和罗龙文网罗江洋巨盗,私用违制车服,日夜诽谤朝廷,聚众四千余人,“道路皆言,两人通倭,变且不测”。 这就是谋反了。于是,嘉靖四十三年(公元1564年)十一月,朝廷下令将严世蕃捉拿归案。那时,严世蕃的儿子严绍庭还在北京当锦衣卫指挥,立马派人通风报信。严世蕃闻讯本想逃回雷州,谁知早在林润的监视之下,刚一出门,就被逮了个正着。结果,严世蕃被押解进京,交由三法司审理。三法司,就是刑部(公安部)、都察院(监察部)和大理寺(最高法院),其长官分别是刑部尚书、都御史和大理寺卿。像严世蕃这样涉嫌谋反的大案,照例是要“三司会审”的。 严世蕃二进宫的消息轰动了京城。许多人 989d." >额手称庆,都认为沈炼和杨继盛的冤案这回总算可以平反了。林润和郭谏臣是这么认为的,“三法司”长官黄光升、张永明、张守等人也是这么认为的。因此他们在判决书里,便大讲严嵩父子如何迫害忠良,而且重提沈炼、杨继盛案。草稿送到徐阶那里,徐阶问,诸位的意思,不是想救严公子一条性命吧?黄光升几个都说,当然不是,恨不得立马就杀了他。于是徐阶不慌不忙拿出自己的稿子,上面一五一十列举了严世蕃的“反迹”:什么住宅私拟王府啦,什么招募亡命之徒啦,什么谋为外投日本啦,什么串通倭寇里应外合啦,不一而足,而且说得有鼻子有眼。蛊惑严世蕃在南昌称王的,是彭孔;挑唆严世蕃勾结黑社会的,是典楧;煽动严世蕃里通外国的,是罗龙文;协助严世蕃诱致外兵的,是牛信。黄光升等人一看就明白了,立即照抄上奏。结果,皇帝在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三月二十四日下诏,以“交通倭虏,潜谋叛逆”的罪名判处严世蕃死刑。而且,根据徐阶的意见,并没有“秋后处决”,而是“亟正典刑”。 沈炼和杨继盛可以瞑目了,历史也终于实现了“实质正义”,尽管方式是如此荒唐。 四 谁是祸根 严世蕃之死,当时就有人认为是冤案。 当然是冤案了。这严世蕃恶贯满盈不假,聚众谋反却是冤枉。林润的奏折其实说得很清楚:“道路皆言,两人通倭,变且不测。”什么叫“道路皆言”?就是路上的人都这么说。实际上是捕风捉影,连匿名举报都算不上。嘉靖皇帝也不相信,曾下令三法司“从公鞠讯,具以实闻”。然而徐阶却上奏说“事已勘实”,“具有显证”,也不容严世蕃申辩,更没有什么取证、对质,硬是手忙脚乱地就把他的脑袋砍掉了。 这当然让很多人不以为然。张居正在主修《世宗实录》时就说,严世蕃是该杀的,但罪名应该定为“奸党”而不是“反贼”。像林润的奏折那样“指为谋逆”,或者像三司的判决那样“拟以谋叛”,都“悉非正法”。这也是后来一些人的观点。比如谈迁就说徐阶他们的判决是“舍奸党之正条,坐不轨之苟论”,支大纶更是质问:“内阁颐旨,法官惟诺,刑罚不中,伊谁之咎?”是啊,这种以冤案平反冤案的荒唐,究竟应该由谁负责? 恐怕不该是徐阶。在我看来,沈炼和 6768." >杨继盛的死,是冤枉的;严世蕃背上谋反的罪名,也是冤枉的。但要说罪魁祸首就是徐阶,同样冤枉。 徐阶不是糊涂虫,也不是迫害狂。他何尝不知道以“奸党”之名定世蕃之罪,才是“正论”、“正法”、“正条”?他又何尝不想光明正大地为沈炼和杨继盛平反昭雪?但是不行啊!因为这些冤假错案都是皇上钦定的。如果把沈炼和杨继盛案翻出来,就是和当今圣上过不去了(是彰上过也)。当然,皇帝做错的事,也不是不可以批评、纠正,但前提是那皇帝肯听才行。嘉靖恰恰就是一个听不得半点不同意见的人。《明史·奸臣传》说:“帝英察自信,果刑戮,颇护己短。嵩以故得因事激帝怒,戕害人以成其私。”也就是说,嘉靖这个人,是刚愎自用自以为是的。别人的性命一钱不值,自己的面子比天还大。所以,严嵩要想害人,非常容易,只要抓住嘉靖“护短”的心理煽风点火就行。难怪严世蕃听说三法司把沈炼和杨继盛的旧案翻了出来,竟然在狱中高兴得手舞足蹈。因为他知道,这必然引起嘉靖的猜忌、怀疑和愤怒。保不住的,就不是自己的脑袋,而是三法司的乌纱了。所以徐阶对黄光升几个说,按照你们这种写法,严公子明天就可以出门了,诸位反倒可能被关了进去。 显然,不冤枉严世蕃,沈炼、杨继盛,还有许多人的冤情就无法昭雪。张居正说,定为“奸党”,也可以杀严世蕃,这当然不错。但你要定得了才行呀!显然,徐阶制造新的冤假错案,以“莫须有”的罪名除恶锄奸,实在是嘉靖逼出来的。 其实就连严嵩这个“奸臣”,也是嘉靖“培养”出来的。严嵩是江西分宜县人,所以又称“严分宜”。《明史》说他身材高大,眉目清朗,声音洪亮,才华横溢,名重一时。他在弘治十八年(公元1505年)中进士,做过庶吉士、编修之类的小官,就因病回家了。严嵩在家乡又读了十年书,写作诗文,“颇著清誉”,回到官场时也还正派,能和其他大臣一起反对嘉靖的胡作非为。但是,严嵩很快就被嘉靖的“雷霆之怒”吓破了胆,“尽改前说”,从此踏上了媚上、邀宠、弄权、谋私的不归之路。 然而严嵩的道路并不平坦。 正如许多历史学家所指出,嘉靖其实是最懂得怎样做皇帝的人。正因为精通帝王之术,所以,嘉靖不像高祖朱元璋那样日夜操劳,也不像玄孙朱由校那样大权旁落。他在位四十五年,二十七年不视朝,但朝廷里哪怕飞过一只苍蝇他都知道,更不要说国家大事了。也就是说,大明帝国这四十五年其实是他当家的,尽管他每天的“功课”,不过是炼丹、祈福、读青词、泡女人。一般来说,一个皇帝,倘若如此“不务正业”,恐怕是要“丧权辱国”的。但是嘉靖并不。他甚至不能说是一个完全不合格的皇帝。事实上帝国制度对后世君主的要求不高,只要守住祖宗基业、江山社稷就行。从这个角度看,嘉靖至少称职。可以说,他是治国、玩乐两不误。结果,作为男人,他玩得尽兴;作为皇帝,他还算尽职。他是尽职而不累(轻松自如),尽兴而不废(大权在握)。 这实在“聪明”。嘉靖的聪明,就在于他明白所谓“国家大事”,其实是要分析的。国家的事并不都是大事,也有小事。不但鸡毛蒜皮是小事,就连财政、赋税、军事、工程、刑律,总之,一切可以交由臣工去处理的事情,对于皇帝来说都是小事。因为它们不是纲,而是目。目,是可以也应该交给臣下的,皇帝要抓的是纲。而且,皇帝也只应该抓纲。只要皇帝抓住了纲,所有的目就带起来了。纲举目张嘛! 什么是纲?纲就是权力,就是任命与罢免、提拔与处分、奖赏与惩罚官员的权力。国家的事务是由大小官员来打理的,而官员最想的是升官,最怕的是罢官。所以,抓住了官员的任免权,就抓住了官员的命根子;而抓住了官员,就抓住了天下。所以,只要抓住这个“纲”,就可以“垂衣而治”,将..t>天下“运于股掌”。 皇帝自然有这个权力。因为从理论上讲,官员是皇帝的儿子(因此叫臣子)、奴仆(因此叫臣仆)、打工仔(因此叫臣工)。作为父亲(君父)、主子(君主)、老板(君王),皇帝在制度上拥有对官员的生杀予夺之权。但是,有没有这个权力是一回事,会不会用又是另一回事。嘉靖就是会用的。他甚至不必动用升迁奖惩的大权,只要“假以颜色”,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方说,严嵩刚刚被重用时,曾经遭到官场的普遍攻击。明代是实行“两京制”的,南京和北京都有中央政府,而南京和北京的给事中(六部监察官员)和御史(监察部官员)弹劾贪官污吏,第一个提到的就是严嵩。因为严嵩实在太不像话,居然向宗室诸侯勒索贿赂,他的儿子也四处活动,大走后门。然而嘉靖为了包庇严嵩,便故意向他咨询国事,而且故意表示欣赏(必故称赏),哪怕严.99lib?嵩的回答实在不怎么样(平无奇)。这样连续多次以后,对严嵩的攻击也就烟消云散,正所谓“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可以说,正是由于嘉靖的纵容,严嵩才有恃无恐,日益骄横,终于成为天字第一号的大奸臣。 严嵩对于嘉靖,也堪称肝脑涂地,马屁拍足。嘉靖是喜欢做道士的,制有一种道士戴的香叶冠,赐给阁臣每人一顶。其他阁臣(比如夏言)认为这不是正式朝服,不肯戴。严嵩却不但戴了,还笼以轻纱,以示虔诚,让嘉靖大感欣慰。嘉靖又常常把自己炼的“仙丹”赐给臣下。其他人知道那玩意有毒(内含铅汞化合物),不吃。严嵩却不但吃了,还要报告服用效果,比如“遍身燥痒异常,不可一忍”,或者“至冬发为痔疾,痛下淤血二碗”,正是铅汞中毒的症状。一个七八十岁的老人,心甘情愿充当实验室“小白鼠”,要说他对皇帝不是“忠心耿耿”,还真是冤枉了他。 然而嘉靖对严嵩却既不放心,也不放手,时不时要敲打他。敲打也很容易。比方说,在朝野上下都认为皇帝对严嵩言听计从时,故意不问意见,乾纲独断,或者故意当众表示反对,让严嵩碰一鼻子灰。又比方说,在严嵩值班时,故意多次不召见他,把他晾在那里。有一次,严嵩久等不得召见,却见李本和徐阶往西苑走,便也跟着走。走到西华门,李本和徐阶进去了,严嵩却被拦在外面。这时,严嵩在名义上还是首辅。次辅(李本)和三辅(徐阶)昂首而入,首辅却吃了闭门羹,严嵩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回到家里,父子二人竟抱头痛哭。 实际上严嵩终其一生,都只是“宠臣”而非“权臣”。他推荐的人选,并不一定能保住官位(吏部尚书缺,嵩力援欧阳必进为之,甫三月即斥去)。他的心腹获罪,也不一定能够救援(赵文华忤旨获谴,嵩亦不能救)。在嘉靖心目中,严嵩其实是自己手中一个可以任意把玩拿捏的玩意,一条“吧儿狗”和一只“小白鼠”,高兴时揽在怀里,不高兴就一脚踢开。事情都让他去做,责任却不替他担。今天让他青云直上,明天就把他打入冷宫。最后,名垂青史的是嘉靖(因为奸臣是他除掉的),背上骂名的是严嵩(因为坏事都是他干的),这难道公平,难道不荒唐? 严世蕃伏诛后,严嵩也被抄家。一无所有的严嵩只好“寄食墓舍以死”,也就是寄居在守墓人的房子里,到处要饭吃。这离他最风光的时候也不过三四年光景。想当初,严嵩是何等地得宠啊!因为年纪大,嘉靖特许他乘肩舆出入紫苑。见他的直庐简陋,嘉靖“撤小殿材为营室,植花木其中”,每天赐御膳,赐法酒..。现在呢?寄食墓舍以死。看来,严嵩甚至连“宠物”都不如。因为养宠物的人是很少会让自己的小狗变成“丧家犬”的。 读史至此,感慨良多,遂填得 href='5107/im'>《采桑子》一阙云: 翻飞柳絮风中舞, 上也荒唐, 下也荒唐, 四十年来梦一场。 伴君如伴南山虎, 喜也无常, 怒也无常, 混账专横是帝王。 一 “小人物”不小 前两天重读了夏坚勇先生《湮没的辉煌》一书。我一直认为,夏先生的“历史大散文”,无论气度还是识见,都在某先生的“文化大散文”之上,然而影响和销量却不可同日而语。这不公平。但正如夏坚勇先生自己所说,“世界上不公平的事太多了,叹息也没用”。 还是言归正传,先说说为什么会有写这篇文章的冲动。 夏坚勇先生书中的第一篇文章,叫《寂寞的小石湾》,讲的是清顺治二年即公bbr>元1645年的事。那时清军已然入关,铁马金戈长驱直入所向披靡,“自京口(今镇江)以南,一月间下名城大县以百计”。那些守城之将和守土之吏,则“或降或走”,正所谓兵败如山倒,降将如云集,就连大学士领兵部尚书衔(相当于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史可法领导的扬州军民实际上也只战斗了一天(史可法本人则以身殉国)。“古城扬州的尸山血海,不是由于惨烈的两军决斗,而是由于八旗将士野蛮而潇洒的杀人表演”。然而这支战无不胜的铁骑在江阴城下却遇到了最顽强的抵抗。六万义民面对二十四万清军,孤城困守八十一天,使清军连折三王十八将,死七万五千人。城破之日,义民无一降者,幸存者仅老幼五十三口。这真是何等的惊心动魄,气壮山河?!而领导这次抵抗的,竟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前任江阴县典史(正科级公安局长)阎应元。 阎应元是被俘后英勇就义的。而且,因为不肯向清廷贝勒(亲王、郡王之下,贝子之上的第三等贵族)下跪,被刺穿胫骨,“血涌沸而仆”,却始终没有弯下膝盖。另一位吴中义军领袖孙兆奎的表现则令人拍案叫绝。他差点没把“贰臣”洪承畴活活羞死。洪承畴是早期降清官员中职位最高也名气最大的。他在松山被俘投降后,崇祯皇帝以为他死了,曾下令为他建“昭忠祠”,没想到他根本就没有“成仁”。孙兆奎被俘后,洪承畴来审问他,说:你从军中来,可知在扬州守城的史可法是真的死了,还是活着(当时谣传史可法未死)?孙兆奎的回答是:你从北方来,可知在藏书网松山殉难的洪承畴是真的死了,还是活着?洪承畴恼羞成怒,急忙将孙兆奎推出辕门问斩。阎应元不过卸任典史,竟使清人折三王损十八将;孙兆奎不过被俘义军,却视手握生杀予夺之权的督帅如行尸走肉,这真是许多人想不到的事。 同样出乎满洲亲贵们意料之外的是:在胜利者屠刀面前宁死不屈宁折不弯的,除了阎应元、孙兆奎这样的铮铮铁汉,还有许多手无缚鸡之力、操着吴侬软语的文弱书生,如绝食而死的浙江绍兴人刘宗周,召募义兵的浙江余姚人黄宗羲,起义抗清的江苏昆山人顾炎武,还有以隆武朝武英殿大学士身份在江西抗战被俘的福建漳州人黄道周。黄道周对付洪承畴的办法更绝,根本就不给洪承畴开口劝降的机会。他在囚室门外手书一联,道是“史笔流芳,虽未成名终可法;洪恩浩荡,不能报国反成仇”。 这是谐音、嵌字联。“终”谐音“忠”,“成仇”谐音“承畴”。上下联第一个字和最后三个字连起来,就是“史终可法,洪反成仇”,谐音“史忠可法,洪反承畴”,意谓“史可法忠,洪承畴反”,同时也表明史可法终究是可以而且应该学习的(史终可法),不像洪承畴这样“不能报国反成仇”(洪反成仇)。按照当时的道德观念,一个士大夫,“不能报国”已是奇耻大辱,岂能“反目成仇”,视故土为敌国?简直就是忘恩负义,认贼作父!被骂作“洪成仇”的洪承畴无地自容,只得将黄道周处死。..黄道周遥拜孝陵,然后端坐红毡之上,神色自若,从容就义。 这又是何等地让人震撼! 在我看来,自称日月双悬的“明”,乃是中国历史上最黑暗和最沉闷的朝代。明代的皇帝也没有几个是好的,不是残忍(如洪武),就是暴戾(如永乐),不是荒淫(如正德),就是迷信(如嘉靖)。最后一个皇帝(崇祯)算是勤政,却刚愎自用,滥杀无辜(抗清名将袁崇焕即被他所冤杀),南明小朝廷更是昏庸腐败得一塌糊涂(比如弘光帝最关心的事情就是发动群众抓蛤蟆来给自己配制春药、被称作“蛤蟆天子”)。那么,大明的子民们又凭什么要为他们卖命? 事实上这里面并没有多少报恩的成分。正如夏坚勇先生所说:“要说这些人受了朱明王朝多少恩泽,实在没有根据。在此之前,他们大多‘处江湖之远’,郁郁不得志。bbr>相反,倒是那些旧王朝的既得利益者,屁股转得比谁都快。”这话是意味深长的,但夏先生做出的解释,却为我所不能完全同意。 二 为谁死节 夏坚勇先生的解释是:之所以权贵者纷纷倒戈,而刘宗周、黄宗羲、顾炎武这些文弱书生却奋起反抗,就因为后者是文化人。他们捍卫和祭奠的“不仅仅是一个张三或李四的王朝,而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文化,而江南又一向是文化人成堆的地方,当此旧王朝覆灭之际,江南的文化人自然成了送葬队伍中最为痛心疾首的一群”。 这其实也是相当流行的一种看法。比如王国维的死,便也被解释为殉文化而非殉清廷。在这些文化人看来,中华文化(或者说汉文化)是极其伟大并富于魅力的。不但本民族的人钟情珍爱,他民族的人也仰慕崇拜,正所谓“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为了证明这一点,他们往往不约而同地举出康熙为例,说明“巍巍荡荡的汉文化”是如何使一个征服者被征服。夏坚勇《寂寞的小石湾》和余秋雨《一个王朝的背影》都异口同声地这么说。夏坚勇说:当康熙皇帝津津有味地批阅江宁奏折时,“那种对汉文化难以抑止的热情也流泄得相当充分”。余秋雨则说,康熙亲政时,大清朝廷“奇怪地流泻出一种压抑不住的对汉文化的热忱”。这真是何其相似乃尔!一个说“流泄”,一个说“流泻”;一个说“热情”,一个说“热忱”;一个说“难以抑止”,一个说“压抑不住”,简直如出藏书网一辙。中华文化既然如此灿烂辉煌,举世无双,那么,为之倾倒,为之献身,为之殉节,甚至因之而改变对一个政权的态度,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能说这种说法没有道理,更不能说它没有根据。事实根据是:当康熙皇帝对汉文化那种“难以抑止”或“压抑不住”的“热情”或“热忱”被文化人真切地感受到时,他们当中的一部分开始放弃了对抗。曾经与清廷不共戴天的黄宗羲,甚至还让自己的儿子黄百家进了皇家修史局,参加康熙布置的编修《明史》工作。这就反过来证明,黄宗羲他们当初反清,正是为了捍卫汉文化。现在汉文化已安然无恙,而且康熙们对汉文化的热爱甚至还超过了汉人自己,那又反他做甚? 理论根据则在孔子那里。孔子是认为文化高于种族,也高于政权的。比如孔子的两个学生子路和子贡都认为管仲“不仁”。因为管仲辅佐的公子纠被杀后,管仲非但不像另一位师傅召忽那样殉节而死,反倒投靠了有着“杀君之仇”的公子小白(后来的桓公),怎么能算是“仁”呢?孔子却说,要是没有管仲,我们这些人只怕都早就披着头发,衣襟向左边开了!可见在孔子这里,衣襟向哪边开(文化),至少比谁当国君(政权)重要一些。总之,文化是第一位的,王朝是第二位的。王朝的灭亡没什么要紧,只要文化不亡就好。 但我对这种似是而非的说法,向来就很怀疑。如果当真如此,那么,当汉民族政权交替的时候,是不是就没有死节之士了呢?我看未必。想想方孝孺就知道。他可是因为反对朱棣“篡位”而被“诛灭十族”的。还有陈迪、齐泰、黄子澄、茅大方、景清、连楹(这两个甚至身藏利刃和朱棣以死相拼),多了!说起来,这还只是皇族内部自相残杀,不管谁胜谁负,做皇帝的都姓朱(用朱棣的话说就是“此朕家事”),并非江山易主,也不关文化什么事,然而照样有人以身相殉。宫廷政变尚且如此,改朝换代那还得了? 其次,刘宗周、黄宗羲、顾炎武他们热爱自己的文化,难道洪承畴就不热爱,是忍心看着这文化灭亡的?恐怕也说不通。洪承畴被俘后,一开始也是拒不投降的,还曾经以绝食相抗争,但后来终于降了,我想这里面应该没文化什么事。实际上那时抗清的文化人不少,降清的同样多,比如钱谦益就是。说洪承畴不钟爱汉文化已是不通,说钱谦益这样“吃文化饭”的人也无所谓,只怕是更不通了。 再次,你说刘宗周、黄宗羲、顾炎武他们是为捍卫和祭奠中华文化而抗争和死节的,那么,阎应元、孙兆奎他们呢?难道也是?不像吧?阎应元其实没有多少文化,就连夏坚勇先生自己也认为他的寺壁题诗“很可能是后人的假托或杜撰”,就像我们的记者总喜欢为英雄人物编几句“豪言壮语”一样。他也不是应文化人之请而是应义民之邀回江阴主持大局的。在我看来,阎应元、孙兆奎他们起兵抗清,其直接原因,恐怕更多的是不愿意看见大好河山落入异族之手,看见故乡被践踏,家园被蹂躏,亲人被荼毒,没文化什么事。再说了,倘若他们果真为文化而死,而后来事实又证明清人其实是尊重并弘扬中华文99lib?化的,那他们岂不是死得冤枉,是死于自己的偏见或历史的误会? 文化当然是重要的,但不是根本;为文化而死的人也有(刘宗周可以算一个),但不是全部。文化并不决定一个人是战是降。就说法兰西,不也有着灿烂辉煌的文化吗?然而怎么样呢?法国作家皮埃尔·米盖尔在《法国史》中对此有相当坦率的记载:二战初期,两名骑摩托车的德国国防军士兵就足以使一座城市投降,而法国士兵向德国人开枪,群众却报以责骂。不久前电视台播出的一段资料片也有一个场面:诺曼底登陆被俘的盟军士兵被荷枪实弹的德国人押着游街示众,当地民众则对来解放他们的被俘者报以谩bbr>?99lib?骂、唾沫、拳脚相向,扑上去厮打的还有几个妇女。这个时候,伟大的法兰西文化到哪里去了呢? 实际上,文化远非如文化人说的那么重要。一个民族并不因为有了灿烂辉煌的文化,就能保证大家都为捍卫这种文化而捍卫这个国家。伊拉克如此,法兰西如此,我们也一样。 这就需要挖掘更为深层的东西。 三 认死理的人 还是回到夏坚勇那《寂寞的小石湾》。 我相信,当夏坚勇先生写下这样一个标题时,他的心情一定是沉重甚至有些悲愤的。因为对那场惊天地泣鬼神的江阴抗战,洋洋大观的《明史》和《清史稿》竟“不着一字”,典史阎应元的坟茔自然也是无处可寻,正所谓“被西风吹尽,了无尘迹”。官修史书总难免势利,像阎应元这样的“正科级干部”命中注定只能身后寂寞,似乎“山河破碎,民族危亡,大人物能以气节相许,便相当难能可贵,而小人物则合当提着脑袋去冲杀”。 然而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国难当..头时,挺身而出并以身殉国的,往往不是那些享受了这个国家种种好处的人,而是平时并不得志的民间人士,是那些“处江湖之远”的寻常百姓和文弱书生。夏坚勇不无愤慨地说:“太平盛世,天下是达官贵人的天下,可到了国将不国的时候,天下便成老百姓的了。”这话说得真好!我以为,这才是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最好注脚—— 国家兴盛可以分红时,匹夫无份;国家危急需要救难时,匹夫有责。 说清这一现象的成因无疑是太费商量的事,但有一点似乎可以肯定,即达官贵人们多半是从利害关系去考虑问题的。林则徐说:“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但这只有林则徐这样高风亮节的官员可以做到。其他人呢?对不起,恐怕是利则趋之祸则避之。这前提,则是官员与国家之间原本有利害,有祸福。匹夫们却没有。匹夫们既然原本就“无利可图”,那么,到了紧要关头,所能考虑的(如果他们真能考虑的话)也就只有一个字——义。 义,按照庞朴先生的解释,就是“宜”,也就是“理该如此”或“理所当然”,因此也是“理”,合起来就叫“义理”。实际上,前面说的那些民间人士,那些庄稼汉和读书人,之所以比某些大人物(如洪承畴)更有气节,就因为他们“认死理”。庄稼汉认的是这样一个死理:“脑袋可以不要,但膝盖是不能弯的。”读书人认的死理,>则是黄道周临刑时咬破食指血书的八个字:“纲常千古,节义千秋。”正因为认死理,他们不但和外族军队斗,也和本朝皇帝争。比如明万历年间,朝中大臣(主要是那些坚持儒家正统观念的“方正之士”)就为“立储”一事和神宗皇帝进行了旷日持久的战斗,坚决不许他“立爱不立长”。乌纱丢掉了,屁股打烂了,仍前仆后继不依不饶,直到最后册立皇长子朱常洛为储君才罢休。 现在看来,这种争论实在无谓甚至无聊。长子当又怎样?次子当又怎样?凭什么就非得“有嫡立嫡,无嫡立长”?长子就一定聪明仁厚,利国利民吗?次子就一定昏庸暴戾,祸国殃民吗?没道理嘛!所以是“死理”。但“认死理”之所以可贵,就因为认的是“死理”。如果是“活理”(比如“识时务者为俊杰”之类),就没什藏书网么了不起。再说,当时他们可以认的,也只有这一条“死理”。 所以我们对于上述书呆子们(也包括同样“呆气”的其他人)的认死理,要有一个辩证的看法。“纲常”、“节义”之类的东西是必须评判和抛弃的,但在它们被认为是“天理”的时代,对这种“非理之理”的坚持本身,却是一种应该肯定的精神。也就是说,他们所认之理是不是“真理”,是一回事;他们该不该坚持,则是另一回事藏书网。这和“服从真理,修正错误”并不矛盾。服从真理的前提是“服”,然后才是“从”,即“心悦诚服”,然后“从善如流”。明知是错,仍不承认,是“文过饰非”,不叫“认死理”。明知正确,却不坚持,也不是“服从真理”,叫“随风倒”。我们推崇的“认死理”,有一个本质特征,就是那“理”必须是坚持者本人认定的,包括别人灌输而他本人又真诚地接受(比如纲常伦理)。至于这些东西是否合理,则另当别论。重要的,是精神。 不要小看这种精神的力量。实际上我们这个民族之所以历尽苦难却又屹立不倒,我们民族的文化之所以屡遭毁坏却又延绵不绝,原因之一就是几千年来总有人认死理。“秉笔直书”的太史公是,“执法如山”的强项令是,“倔头倔脑”不肯投降的庄稼汉是,“呆里呆气”据?99lib.理力争的读书人是,宁可得罪人也要“讨个说法”的农妇秋菊,也是。其共同特点,是认准了的事,撞到南墙也不回头。这是一种使任何正派人都会肃然起敬的精神,也是一种使侵略者和专制者最后都不能不却步的精神。因为“你这边刀上的血还没有揩去,他那边又把脖子迎上来了”,你总不能无休止地杀下去吧?结果,强权政治虽能逞凶逞快于一时,最终却只能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或垂下自己手中滴血的屠刀。 的确,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也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伊拉克之所以败得那么惨,原因之一,就因为国家和军队的精神垮了;而所向披靡的清军之所以在江南受阻,则因为那里民气尚在,精神未垮。当然,大江南北最后终于全部落入清军之手,这是因为“批判的武器”终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但清廷对待南方士人态度的戏剧性转变,难道仅仅只是因为康熙皇帝对汉文化有一种“难以抑止的热情”?恐怕这“热情”当中也有对前述精神的敬重吧!惺惺惜惺惺,英雄惜英雄。康熙既然是一个有精神的人,他就不会不尊重这种精神。于是有对前明忠义的表彰,典史阎应元也进了江阴的“忠义祠”。这是大度的,也是聪明的—— 作为一种抽象的精神,阎应元、黄道周们坚持的东西既然可以用于大明,自然也可以用于大清。 四 自掘坟墓是乾隆 康熙的明智,使中国历史上这个最后的王朝很快就进入了它的全盛时期。按照这个势头,它似乎是可以长治久安的。然而大清最后还是亡了。灭亡的原因,有外因,有内因;而在我看来,其内因之始即肇于乾隆的文字狱。也就是说,当“乾隆爷”用文字狱来屠灭书生们的意气时,大清王朝的丧钟也就悄然响起了。 这个结论当然需要论证。 前面说过,在那个风云变幻的年代,支撑着许多民间人士从事反清复明活动的,乃是一种不问恩怨(是否受了朱明王朝恩泽)只认死理(忠孝节义和华夷之辨)的精神,这才拼了命来维护那其实并不怎么样的南明小朝廷。所以,大清王朝如果也想拥有这样一批忠贞之士,就先得保住那认死理的精神。可惜,乾隆他们却只要“死理”(忠孝节义),不要“认死理”。结果,不到一百年,忧国忧民的有志之士就认准了另一个道理:只有推翻清王朝bbr>.99lib.,才能救中国。乾隆的文字狱并没有能够扼杀中华民族的精神,反倒为自己挖好了坟墓。 可见,只要“死理”,不要“认死理”,那就连“死理”也保不住。认死理是什么?首先是“认”,即本人认可;其次是“死”,即始终坚持;第三是“理”,即自圆其说。自己认可,就不能强迫;始终坚持,就不能压迫;自圆其说,就不能逼迫。这就要求社会有相对自由的空间,以保证读书人有相对独立的人格。为什么这里要说读书人呢99lib.?因为读书人最有可能认死理,是认死理的代表人物和带头人。读书人的特征是“知书达理”。知书,就有了“认”;达理,就有了“理”。而且,由于读了点书,知道些故事,明白些事理,便总认为自己是对的(虽然事实上并不一定),这就有了“坚持”(死)。所以读书人多半有些呆气,叫“书呆子”,而呆气也叫“书生气”。书呆子者,因读书(有知识)而傻呆(认死理)之谓也。不过,不呆的人,是不会认死理的。读书人又叫书呆子,说明他们最爱认死理。 读书人呆气的表现之一,就是喜欢关心政治,议论朝政,以为这“天下兴亡”,他们这些“匹夫”当真“有责”。这也是有原因和传统的。第一,读书人原本是“士”,而士人至少自春秋战国起便以天下为己任。第二,在实行文官制度的朝代,做官的基本上都是读过书的人。这就使读书人认为,他们关心国家大事,不但理所当然,而且责无旁贷。所以,但凡国家有事,他们就要出来插一嘴。严重一点的如东林党人,还要定期组织了沙龙(每月一次,每次三日)来说三道四。 这着实让人讨厌,但并不可.怕。其实读书人除了认死理以外,也没别的能耐,你让他认就是。他说得不对,你可以不听,何必不让他说?这个道理很容易想明白。因此在那些实行开明专制的朝代,只要不指名道姓地骂皇帝,言论还有相对的自由,书生意气也就一脉相承,不曾断了香火。到了国家危亡的时候,这些呆子还会本着不问恩怨只认死理的精神挺身而出共赴国难。即便抵挡不住那“武器的批判”,至少也能振奋人心,不至于消弭了士气。 然而乾隆却容不得这些,他要让所有的人都闭嘴。这倒也做到了。于是清代便只有乾嘉学派没有东林党人,但同时也就没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读书人。读书人有什么呢?不就是读和说,以及与读和说相关的“想”吗?你现在不让他说,他的魂就去了一半。不能说,即等于不能想,他的魂,就又去了一半。剩下的,便只有“死读书,读死书,读书死”了。所以我说,文字狱兴,读书人亡;乾隆皇帝万寿无疆,书生意气命若游丝。 没有了又怎么样呢?直接结果是:东林书院被毁(时在天启六年四月,即公元1626年)后不到二十年,大明王朝就呜呼哀哉了。不过明王朝的政策,还只是消灭肉体;乾隆爷的政策,却是要阉割灵魂。因此有明一代,尽管自太祖洪武年间起就有毁灭书院残害士人的记录(就连张居正都干过此事),读书人的那股书呆子气却没有被消灭。非但没有被消灭,反倒越来越猖狂。因为书生意气的特点就是认死理,自然是你越打他的屁股他越犟。这才有拿鸡蛋往石头上撞的反清义举(这也是历史开的一个大玩笑)。清末则不然。革命党起义、袁世凯逼宫的时候,有没有史可法,有没有黄道周,有没有阎应元呢?好像没有。 这一点都不奇怪。当整个社会都万马齐喑,所有人都噤若寒蝉,大家都不再议论朝政时,这个政权的兴亡也就没有人上心了。到时候,你想有人出来帮一把,对不起,没门! 何况想帮也帮不上,因为魂没有了,不计后果只认死理的精神没有了。事实上,没有了独立思考,就只有人云亦云;没有了书生意气,就只有奴颜媚骨;所有人都不敢讲真话,就只好说假话。鸦片战争期间,清军前方将帅几乎没有一个不撒谎,没有一个不谎报军情,道光皇帝就在一片谎言之中进行决策(请参看拙撰《鸦片的战争与战争的鸦片》)。这样的军队,岂有不败之理?这样的国家,又岂有不亡之理? 更何况乾隆皇帝可以不让人们说话,却没法不让人们读书。有人读书,就有人认理,还会有人认死理。如果这个认死理的是曾国藩,就算他运气;如果是孙中山,那他可就倒了霉。当然,宣统、隆裕们的不幸,恰是我们民族的大幸—— 那个专制王朝终于垮台了,那个维持了两千多年的专制制度也终于垮台了99lib?t>。 五 礼失求诸野 说到曾国藩,就觉得话还可以再说下去。 曾国藩是清王朝的救星。我们知道,金田起义以后,太平军一路高歌猛进,所向披靡,打得清军几乎没有还手之力,直到他们碰上曾国藩这个钉子。可以这么说,没有曾国藩,清王朝和中国的历史真不知会如何改写(不过可以肯定,洪秀全如果成功,那一定是第二个朱元璋)。曾国藩之于清,其功劳和贡献均远胜于史可法之于明。 这就奇怪!按照前面的说法,这个时候,不是应该没有什么读书人来帮忙了吗?怎么又冒出了一个曾国藩呢? 也只能用孔子的话来解释:礼失求诸野。 曾国藩是湖南人。湖南这地方,古时属于“荆蛮”,又叫“三苗”,历来就是一片蛮荒之地。清代以前,除东汉出了个蔡伦(耒阳),唐代出了个欧阳询(长沙),北宋出了个周敦颐(道县)以外,文化方面几乎乏善可陈。隋唐开科取士三百年,湖南举人进京赶考每不及第,被称作“天荒解”。后来好不容易有个名叫刘蜕的长沙人在唐大中四年(公元850年)考中进士,才算破了天荒。以后几百年,“湖南人物,罕见史传”,直到明末清初出了王船山(王夫之)。衡阳人王夫之和浙江余姚人黄宗羲、江苏昆山人顾炎武一样,也曾起义抗清。兵败之后,伏处深山,潜心治学,勤奋著述垂四十年,最后“完发以终”(始终没有剃掉头发改着清人服饰)。荒僻蛮野的湖南,开始挺起我们民族的脊梁。 但湖南真正让人刮目相看,却是在晚清咸丰、同治之后。从此,中国就进入了一个“湖南人的时代”。陶澍(安化)、魏源(邵阳)是第一拨,曾国藩(湘乡)、左宗棠(湘阴)、胡林翼(益阳)、郭嵩焘(湘阴)是第二拨,谭嗣同(浏阳)、唐才常(浏阳)又是一拨,黄兴(长沙)、蔡锷(邵阳)bbr>?、宋教仁(桃源)、陈天华(新化)又是一拨,然后是毛泽东(湘潭)、刘少奇(宁乡)、彭德怀(湘潭)、贺龙(桑植)、罗荣桓(衡东)、任弼时(湘阴)、李立三(醴陵),正所谓“湘省士风,云兴雷震,咸同以还,人才辈出,为各省所难能,古来所未有”(杨昌济先生语)。 这些影响了中国历史的湖南人,观念不同,主张不同,归属也不同,但都有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就叫“霸蛮”。曾国藩一介儒生,却领兵出征,屡败屡战,是霸蛮;谭嗣同本可藏书网流亡海外,却宁愿选择牺牲自己以唤醒国人,是霸蛮;蔡松坡以弱抗强,率两千子弟兵和十万袁军死战,是霸蛮;毛泽东带领红军爬雪山过草地,深入不毛,扭转乾坤,也是霸蛮。就连王船山居瑶洞四十余年,写成等身著作,没有霸蛮的精神怕也不行。总之湖南人的精神就是霸蛮。听听湖南人的口号就知道,“若道中华国果亡,除非湖南人尽死”,是霸蛮;“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也是。 什么是“霸蛮”?就是一件事,大家都说不能做,或不可能,他偏要做,而且把它做成。可见“霸蛮”也就是“认死理”,或以“认死理”为前提,只不过不光是“认”,还要“做”。这也是湘省士人的一大特点—— 不仅“坐而论道”,还要“身体力行”。 但前提却是“认”。曾国藩如果不认“纲常名教”这个“死理”,就不会在“正规军”都打不赢的时候带着“杂牌军”去拼命,也不会极力维护那既非汉族政权又已经并不怎么样了的清王朝。同样,毛泽东如果不是认准了“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也不会在连林彪都怀疑“红旗到底能打多久”时坚持“将革命进行到底”。实际上,曾国藩非常看重精神的作用。他在招募兵勇时曾特别强调:“年轻力壮、朴实而有农夫士气者为上,其油头滑面,有市井气者,有衙门气者,概?99lib?不收用。”毛泽东的思想更明确。正是他,留下了“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这句名言。 可见,在国难当头民族危亡风云突变的历史时期,曾国藩、谭嗣同、宋教仁、毛泽东等人虽然选择了不同的政治主张和救国道路,表现出来的却是同样的精神;而这种精神之所以在湖南尤为彰显,则部分地因为这曾经是一片远离中央朝廷的蛮荒之地。鸦片战争以前,湖南是较少有大官僚和大商贾的,有的只是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和呆气木讷的读书人。他们较少受到官场和商界的熏染,乾隆皇帝的板子也较少打到他们的屁股上。这就为后来的救亡图存留下了一批“种子”,一批“读书种子”和“革命火种”。所以,正如明末清初时,深受国恩的那些达官贵人纷纷转向,平时郁郁不得其志的在野人士却起而抗清,同样,当八旗兵勇溃不成军,满洲亲贵一筹莫展时,远在湘省一口土话的曾国藩却救了他们一把。这大约..又是“乾隆爷”所始料不及的。 毫无疑问,曾国藩能够带领一批乡勇挺身而出,最后打出“无湘不成军”的局面来,土,是一个重要原因。土则蛮,蛮则勇,勇则霸,是为“霸蛮”。但更重要的,还在于他是“士”。曾国藩是“士”,他身边和手下的将领,左宗棠、胡林翼、彭玉麟等也都是“士”,或以“国士”自许。据罗尔纲先生统计,湘军高级将领中书生出身的要占到六成 4ee5." >以上。其中如罗泽南,竟能创造出一种“上马杀敌,下马讲学”的风范。也就是说,湘军,是一支由文人士大夫率领的地方武装。这是湘军不同于其他军队的紧要之处,也是他们比清王朝的绿营兵和洪秀全的太平军更有战斗力的根本原因。 当然,这也是所谓“湖南人的精神”形成的原因。 六 土气与士气 的确,使湘人在近现代“异军突起”的,正是“土气”和“士气”。这并不奇怪,礼失求诸野嘛!求之于野,则“土”;求之者礼,则“士”。因此,山河破碎国难当头之时,能够挺身而出,担负起天下兴亡的,便多半是些以“国士”自许的人。他们可能是黄道周那样的大儒,也可能是阎应元那样的典史,还可能是孙兆奎那样的义军,但无不具有凛然之气,是或有“土气”或有“士气”,甚至既有“土气”又有“士气”的人。 所谓“士气”,就是“士人之气”,也就是“书生意气”。这是自曾(曾参)、孟(孟轲)以来充盈于天地之间的“浩然正气”,也是自曾(曾国藩)、左(左宗棠)、蔡(蔡松坡)、黄(黄克强)以来回荡于三湘大地的“霸蛮之气”。毛泽东说:“呜呼湖南,鬻熊开国,稍启其封。曾、左,吾之先民;蔡、黄,邦之模范。”可见其心仪。事实上,当毛泽东写下“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的诗句时,他的心中是充满这种“士气”的。毕竟,只有“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才可能“书生意气,挥斥方遒”。同样,“士气”也只可能存在于“万山红遍,层林尽染;漫江碧透,百舸争流”这样没有污染的土地,在灯红酒绿,觥筹交错,“暖风熏得游人醉”,“隔江犹唱后庭花”的地方,是没有的。故士气与土气并存。 士气的内涵是“自强、弘毅、求是、拓新”。《周易》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曾子则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论语·泰伯》)可见自强与弘毅,是士人必有的品质。要自强,要弘毅,就非得有一股气不可。这股气,就是“士气”。所以,真正的士,必有“气”。如果是“无双国士”,则“气贯长虹”。 自强和弘毅是士的历史传统,求是和拓新是士的现代精神。这一精神在前述湘省士人身上也表现得非常突出。毛泽东不必说,蔡松坡和黄克强也不必说,就连曾国藩、左宗棠,也不是守旧人物。曾国藩如果是守旧人物,就不会有一个后来成为洋务派领袖的学生李鸿章。实际上,在当时的情况下,他们都是与时俱进的。拓新,是近现代士人的精神。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求是”。 求是,即“实事求是”。所谓“实事求是”,并非“实话实说”,而是通过实践去追求真理,即以“实事”(实践)来“求”(追求)“是”99lib?(真理)。实事,就非空谈;求是,就有理想。既有理想,又务实际,是近代湘省士人的共同特征。实事求是再加自强弘毅(也就是霸蛮),就使他们成为影响中国近现代历史进程的重要人物。 无疑,曾(曾国藩)、左(左宗棠)、谭(谭嗣同)、宋(宋教仁)、蔡(蔡松坡)、黄(黄克强)他们所求的“是”,是不是“是”(真理),是可以讨论的。包括曾国藩该不该打太平军,救清王朝;谭嗣同该不该霸蛮去送死,宋教仁该不该霸蛮搞宪政,都可以讨论。但霸蛮作为一种精神,却应该肯定。尤其是,当这种“霸蛮”(弘毅)是为了追求真理(求是)时,就更应该肯定。也就是说,你可以反对他们主张的“是”,但不能反对他们的“求”,更不该反对他们“求是”过程中的坚韧和执着。 诚然,一个人霸蛮去做的事,并不一定正确。但如果没有这种精神,那他就什么事情都做不成,或做不好,或不能做到底。同样,读书人(或知识分子)的意见不一定就对,正如民间的声音并不一定就有价值。但书生意气的可贵,并不在于掌握了知识,更不在于掌握了真理,而在于坚持,包括坚持和你不同的意见。这些意见可能是错误的,可能是谬误,却并不因此而没有存在的权利。事实上,真善美是和假恶丑相对立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这就需要正误两方面的坚持。没有这种坚持,最后也就不会有真理。真理并不是僵死不变的东西,它只能存在于不断的探索、追求和坚持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讲,探索、追求和坚持,本身就是真理。 因此,要提倡坚持真理,也要允许坚持谬误。谬误怎么也要允许坚持呢?因为没有对谬误的坚持,也就不会有对真理的掌握。谬误,当它已被实践证明是谬误,只会带来祸害不会带来效益的时候,是不会有人硬要坚持的(死要面子是另一回事)。倘若有人坚持,则或者说明谬误尚未被证明是谬误,或者说明真理尚未深入人心。如果是后一种情况,除了耐心说服,没有别的办法。这就要允许对方坚持。你不准人家说话,人家心里不服,对你坚持的真理有什么好处?如果是前一种情况,就更应该允许坚持了。因为一种观点倘若没有或不能被证明是谬误,则很可能不是谬误。实际上,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常常会有这样的情况,就是拿不准是对是错。而且,正如大家都知道的,“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时,如果没有相对宽松的环境,则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尚未被多数人认识和接受的真理便可能被扼杀。甚至就算坚持错了也没有关系。事实上,没有前人的“试错”,就没有后人的“成功”。所以,允许坚持谬误,是我们获得真理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那么,如果有人利用这一点,兴风作浪,妖言惑众,怎么办?办法也是有的。一是要相信真理自身的力量,二是要划清思想、言论和行为的界限。也就是说,思想和言论可以自由,行为不能自由。说得再白一点,就是你可以“胡思乱想”,可以“胡说八道”,不能“胡作非为”。行为,是要受法律制约的。如果这个人掌握了公共权力,则不但要受法律的制约,还要受民主的监督。民主和法治,才是防止动乱和祸乱的保证,但这已是题外话了。 一 弹冠相庆的战败者 鸦片战争是中国人的锥心之痛。 不过,认真说来,痛,是后来的事。当时好像不怎么痛。不但不痛,相反,1841年的那个夏天,“战败后的广州,并没有像通常那样死气沉沉,而是上上下下都喜气洋洋地互贺升迁”。首席指挥官奕山,被钦命“交部优叙”,赏白玉翎管。其他官兵人等,则优叙的优叙,升官的升官,补缺的补缺,换顶戴的换顶戴,正所谓“弹冠相庆,共沐天恩”。因为负责这次战役的奕山,在奏报“战功”的同时,还一口气保举了“有功之臣”共五百五十四人,几乎囊括广州所有官员! 这可真是“胜利者的欢宴”! 然而事实又如何呢?事实是,奕山和他的同僚,既打了败仗,又公然违旨。 奕山的职衔,是“靖逆将军”。“靖逆将军”不是“抚远将军”。他只能“剿”(消灭英军),不能“抚”(停战言和)。道光皇帝给他下达的命令,也是“大兵兜剿”、“擒获夷酋”,“务使该夷片帆不返”。为此,皇帝下令调集湘、赣、鄂、桂、滇、黔、蜀七省大军供其驱使,还慷慨地一次性拨款三百万两充作军费。这次战役的前敌指挥部也阵容强大:领侍卫内大臣、御前大臣奕山,军机大臣兼户部尚书隆文,湖南提督杨芳,四川提督齐慎,原刑部尚书、现任两广总督祁??,一共五位大员。道光皇帝决心之大,期望之高,可见一斑。 可惜事与愿违。“英夷”不但没有被“一鼓荡平”,清军反倒一败涂地;“夷酋”不但没有“束手就擒”,反倒指名道姓地要奕山亲自出面谈判,而且开出的价码中,竟然要求奕山等人率兵出城,驻扎在广州城外两百里处。最后的结果是,奕山不但全部接受英方所开条件,还提前两天缴清了六百万元的“使费”,总算是从英军的炮口下“赎”回了广州城。至于两国之间恢复通商,自然更是不在话下。 停战是违旨的,谈判是违旨的,同意通商也是违旨的,赔款就更是丧权辱国,然而却获得了嘉奖,天底下哪有这样的荒唐事体,又哪有这样的糊涂皇帝? 直接的原因当然是奕山向皇帝撒了谎。 就在广州城降旗高挂的5月26日,奕山给道光皇帝上了一道奏折,历数清军在5月23日至25日的“赫赫战功”,宣称击沉、焚毁英军轮船、兵船各一艘。6月4日,即停战协定达成九天、英军退离广州之后,奕山等人又上一折,声称英军头目(夷目)在城下“免冠作礼”,恳请“大皇帝 5f00." >开恩,追完商欠,俯准通商”。只要给他们这两项“恩典”,“英夷”们就“立即退出虎门,交还各炮台,不敢滋事”。其实所谓“商欠”,就是那六百万元的“赎城费”,奕山等人早在5月31日就交清了。通商则早是事实,奕山和先期到达的参赞大臣杨芳等人早就默许,不闻不问,只不过道光皇帝还蒙在鼓里而已。于是,这个冤大头皇帝便在上谕中“宽宏大量”地说,那些野蛮人(该夷)原本“性等犬羊,不值与之计较”。现在,天朝已略示薄惩,英夷又作礼乞恩,你们办事也不容易(朕谅汝等不得已之苦衷),那就恩准通商赏还商欠吧!奕山一看谎言生效,又在7月14日出奏,声称“英夷”听宣,感恩戴德,“额庆欢忭,免冠感伏,声言永不敢在广东滋事”。这个结果,虽然离“片帆不返”、“一鼓荡平”相去甚远,但“永不滋事”还是皇帝愿意听的,奕山等人岂有不加官晋爵之理?.. 同样,谎言既然如此有效,大清帝国的官员们,又岂有不竞相撒谎之理? 事实上,在整个鸦片战争史上,我们很难找到完全不撒谎的清廷官员和将领。两广总督邓廷桢撒谎,两江总督伊里布撒谎,钦差大臣琦善撒谎,参赞大臣杨芳也撒谎。杨芳官居从一品,爵封果勇侯,是战功赫赫的清代名将,然而一到广州就撒谎。而且,对英军作战毫无“果勇”之处,对皇帝撒谎却“果勇”得惊人。一只送照会的小船被手下发炮击回(纯属误会),竟被他夸张为“击沉英三板船两只,击断英大兵船主桅一根,击毙英军多名”的大胜仗。当然,杨芳的撒谎,和奕山相比,还是小巫见大巫。结果,最敢撒谎也罪孽最重的奕山交部优叙,赏白玉翎管;撒谎水平次于奕山的杨芳“革职留任”(原因在于多少讲了点真话);相对诚实的林则徐(基本不撒谎)和琦善(后来才撒谎)处分最重—— 林则徐遣戍伊犁,琦善判斩监候(死缓)。这可真是谁不撒谎谁倒霉! 当然,也有因撒谎而倒霉的。伊里布就是。不过伊里布的倒霉,并不是因为谎言被戳穿,反倒是因为谎言被相信。1841年2月24日,英军主动撤离舟山,伊里布不费一兵一卒就“收复”了定海县城。而且,接收这座空城的,其实只有三个人—— 伊里布的家仆张喜和两个下级军官。然而,在给道光皇帝的奏折中,伊里布却自吹自擂..,大表其功,甚至不惜编造情节。伊里布说:“我兵丁于初四日(即24日)午刻齐抵定海(其实是直到26日才会合集齐开赴舟山),该夷半在城内,半在船中。是我兵到彼,胞祖(英军指挥官)即缴纳城池,城内各夷立即纷纷退出。我兵整众入城,登陴看守,并将道头地方该夷所盖草房全行拆毁(其实是26日进城后就先为争功而吵架)。郑国鸿等传宣恩谕,将夷俘晏士打刺打厘(即安突德)等释令领回(其实是早就被英军救回),并饬赶紧起碇(其实城中并无一人)。胞祖等免冠服礼,声称伊等将城池交献后,即于初五日全数撤退(其实早就走了)。”这可真是弥天大谎,但编得很“圆”。有时间(还精确到时辰),有地点,有人物,有故事,有情节,还有细节。其中,我最欣赏的是“该夷半在城内,半在船中”一句。它给人的感觉,是诚非身临其境者不能写出,简直就跟真的一样。伊里布如果改行写小说,水平一定不差。 这当然不由人不信。但这“真实的谎言”却激起了道光皇帝的雷霆大怒:“伊里布着革去协办大学士,拔去双眼花翎,暂留两江总督之任,仍带革职留任处分,八年无过,方准开复,以观后效!” 奇怪!伊里布虽然一派谎言,但好歹总算是“收复了失地”,奕山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还倒贴六百万元的“赎城费”。然而两人却一个升官一个罢官,这又是为什么? 这就必须首先弄清楚:他们为什么要撒谎? 二 逼出来的谎话 伊里布原本是可以不撒谎的。 伊里布不是等闲之辈。他血统高贵,其家世可追溯到努尔哈赤的父亲塔克世;出身正途,是嘉庆六年的二甲进士,满族官员中少有的科班出身;官运亨通,四年间升迁七次;圣眷正隆,是道光皇帝最为看重的四大总督之一(其余三人是两江总督陶澍、直隶总督琦善和湖广总督林则徐),并已由云贵总督迁任两江总督,且被看作>善于镇抚边务之才,在云南对付“蛮夷”很是得心应手。更重要的是,他的想法一开始和道光皇帝一样,也是主“剿”的。君臣一心,他用不着做手脚。相反,在他看来,以钦差大臣的身份由两江而至浙闽主持军务,正是他扬名立万的好机会。 然而一到浙江前线,伊里布就发现情况不对。不但此时非彼时,此地非彼地,而且此夷非彼夷。挟坚船利炮渡海东来的“英夷”,和本国的“蛮夷”(云南少数民族)根本不是一回事,完全不是他连哄带吓就能镇得住的。渡海舟山,收复定海,更是谈何容易!作为长期在一线工作的封疆大吏,伊里布以其聪明狡黠很快就意识到,浙江战事绝无可为,万岁爷交给他的任务,根本就完不成! 可是这些话他不能说。不但不能对皇上说,也不能对满朝文武说。但又不能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也就只能打马虎眼,做小动作。《天朝的崩溃》一书详尽地记述了伊里布的这些煞费苦心的小动作。他一方面对皇帝虚与委蛇,一方面和英军讨价还价,甚至不惜放下“天朝大吏”的身份,把敌方当作同朝官僚来讲价钱:“我们办事,必令你们下得去,亦必令你们回得国,复得命。你们办事须教我们下得去,教我们奏得大皇帝,教我们大皇帝下得去。”这就简直等于说:你也不要打了,我也不要打了,我..们两个私下里讲个价钱,大家都让点步,也都得点好处,各人回去糊弄自家皇帝好了! 这就使我想起广州战役中大黄窖炮台守军将领战前和英军的讲价:“你也不要放炮,我也不要放炮,谁都不要放炮。我可以放六次没有炮弹的炮,给皇帝留面子,然后走掉。” 可惜洋鬼子不吃这一套,万岁爷也不像想象的那么好糊弄,其他官员更并非都是吃素的。浙江巡抚刘韵珂、江苏巡抚裕谦、闽浙总督颜伯焘等人纷纷上奏言兵,京城里的言官更是奏章不断。终于,1841年2月10日,道光皇帝下诏,免去伊里布钦差大臣差使,任命主战最力的江苏巡抚裕谦接任,“专办攻剿事宜”! 这下子伊里布方寸大乱。他知道自己已经失宠,亟欲亲手收复定海,以为补救。碰巧,天上掉下来一个大馅饼,英军居然主动同意撤兵。这样的大功岂有让给裕谦之理?于是伊里布就立即由司令员变成了小说家,也就有了前面的那个故事。按照伊里布的想法,万岁爷听到企盼已久的“捷报”、“佳音”,总应该是“龙心大悦”吧? 谁知这个自以为是的小动作却反倒激怒了道光皇帝:朕早就要你进剿,早就要你进剿,你他妈的却迟迟按兵不动,总说时机未到准备不足。现在好嘛,让这一小股本可“尽数全歼”的“逆夷”逃之夭夭,你伊里布不是混蛋是什么! 对此,茅海建先生总结说:“在其开始,伊里布还是诚实的。后来奏报与英方交涉,虽不乏‘天朝’的大话,但大体情节仍为可靠。随着道光帝一道道攻克舟山的严旨,他的奏折越来越言不?由衷,而获知其已被免差后,竟满纸谎言。”伊里布自然有伊里布自己的账,但那种“容不得半点不同意见、强求一致的政治体制和君主作风”,难道不正是谎言的催化剂吗?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伊里布的撒谎,其实是被逼出来的。 杨芳和奕山也一样。 杨芳和奕山被派到广州之前,琦善已被罢免。这当然是杨芳和奕山的前车之鉴。何况同时还有一道“明发上谕”。在这道谕旨中,道光皇帝痛斥琦善的“辜恩负国”和“丧失天良”。道光皇帝说,琦善“被人恐吓,奏报粤省情况,妄称地利无要可扼,军械无利可恃,兵力不固,民情不坚。摘举数端,危言要挟,更不知是何肺腑”!事情很清楚,既然如实陈词是“危言要挟”,实事求是是“辜恩负国”,实话实说是“丧失天良”,那么,杨芳和奕山除了撒谎、编谎、捏谎,还能有什么别的选择呢? 因此,杨芳和奕山几乎是一到前线就撒谎。不像伊里布,挨到最后才撒起谎来,效果当然不好。杨芳和奕山的撒谎可以说是有计划有步骤有预谋的,至少,也做到了稳扎稳打步步为营。事实上杨芳刚到广州,清军就打了一个败仗,琶洲、猎德、二沙尾炮台沦陷。然而杨芳却在奏折里只字不提,仅虚笔带过,道是英军前哨“探至省城相距十余里游奕”。然后笔锋一转,大谈自己如何布防,宣称“可以仰慰圣廑”。远在北京的道光皇帝哪里知道“省城相距十余里”是什么概念?又哪里知道“游奕”是什么意思?只是感觉情况尚好,于是在上谕中称“览奏稍纾忧念”。 这是1841年3月6日的事。3月12日和3月17日,杨芳又再次上奏,谎称清军“大捷”,杀敌无数,弄得道光皇帝兴奋莫名,谕令正在途中的“靖逆将军”奕山“一俟大兵齐集,即设法断其归路,痛加剿洗”。道光皇帝的上谕是4月2日发出的,而事实是,早在3月18日,英军便肆虐于省河,广州城岌岌可危。于是,杨芳便只好在3月22日和广州将军阿精阿、广东巡抚怡良联名上奏,请求道光皇帝批准恢复通商,理由是“逆夷”在我痛击之下,“今俱不敢妄图”,只不过“希冀照常贸易”而已。因此不妨“将计就计,冀其堕入术中,于剿办或有把握”。4月3日,等得心焦的杨芳、怡良再次上奏,请求批准通商,“暂作羁縻,以便从容布置,可期计出万全”。在杨芳等人看来,我军既然打了那么多胜仗,万岁爷该给个面子了。 谁知道光皇帝览奏勃然大怒。他的愤怒也不是没有道理的:“若贸易了事,又何必将帅兵卒如此征调?又何必逮问琦善?”是啊,何必呢? 杨芳等人没有话说。因为他们不能说:“我们根本就打不赢。不同意通商,别无出路。” 于是只好接受处分:革职留任,以观后效。 三 一骗到底 相比较而言,奕山的运气要好得多。当然,他撒谎的本事也大得多。 奕山也是一到广州就撒谎的。而且,论胆量,比杨芳还大;论水平,比伊里布还高。奕山和伊里布一样,也会编故事,但内容更丰富,情节更生动,文学性和可读性也更强。和奕山相比,伊里布已不能算是“作家”,只能叫做“写手”。 奕山的“代表作”是他6月4日的奏折。这道奏折的背景,前面已经讲过,是5月24日英军进攻广州,25日全部登陆完毕,当日即占领越秀山炮台,置广州城于其野战军炮口之下,26日奕山向英军求和,27日达成停战协定,31日付清全部赔款。现在要做的,是如何诱使道光皇帝批准已成事实的赔款与通商。 于是奕山编了一个故事。 奕山说,据守城士兵报告,城外有夷人向城内招手,好像有什么话要说。参将熊瑞探头一看,见有夷人头目99lib?数人,用手又指天又指心的。熊瑞不懂,叫来翻译询问。这才知道,这些夷人要求见大将军,说是“有苦情上诉”。总兵段永福听了,便大喝一声道:我天朝堂堂大将军岂肯见你?“奉命而来,惟知有战!”该夷目一听,就摘去军帽,屏退左右,把所有的武器都扔在地上,望着城墙就行礼。我方翻译官就下城去问他,说你们这些家伙抗拒中华,屡肆猖獗,到底有什么冤抑?原来,英夷是靠通商过日子的。如果不准贸易,货物不能流通,“资本折耗,负欠无偿”,那就没法活了。只因“两边炮火轰击,不能传话”,只好跑到此地来,“求大将军转恳大皇帝开恩,追完商欠,俯准通商”,夷等保证立即退出虎门,交还各炮台,再也不敢惹是生非。 这当然是无中生有,信口雌黄,颠倒黑白,胜败战和的关系完全反过来了。赔款求和的败将成了摆谱端架子的,而且“奉命而来,惟知有战!”手持利器咄咄逼人的强盗反倒成了苦苦求情的“冤民”,而且可怜兮兮。这可真是从何说起! 但那细节,却又“真实”得不能再“真实”。又是“指天指心”,又是“免冠作礼”,又是“屏其左右”,又是“尽将兵仗投地”,其间还夹杂着诸如“向城内招手,似有所言”和“熊瑞不解,即唤通事(翻译)询之”的情境,不由人不相信。 当然,奕山的“成功”,主要还不在他的谎撒得有多“圆”(伊里布和杨芳的谎撒得也很“圆”),而在于道光皇帝的心思发生了变化。道光是一个资质平平,胸无大志,只想得过且过(即所谓“守成”)的人。他对这场战争,既无必胜的信念,其实也无必胜的要求。他最关心的,是战争何时结束(衅端何时可弥);最担心的,是不要没完没了。因为那样太费钱。他曾对伊里布说:“试问内地之兵民,国家之财富,有此消耗之理乎?”所以,他原本是打算以通商为条件来结束这场战争的。在同一段朱批中,他还对伊里布说:“好在彼志在通商,又称诉冤,是我办理得手之机,岂非片言片纸,远胜十万雄师耶?”从这个意义上讲,除了不该赔款外,奕山他们还真没什么错。 那么,同样是“设法羁縻”,同样是“恳请通商”,伊里布和杨芳怎么就错了呢?原来,道光皇帝的底线,除了“志在通商”以外,还有“又称诉冤”一条。然而“英夷”的表现却让皇帝陛下失望:不但没有苦苦求情,反倒十分嚣张,简直就是“桀骜不驯”。如此“不识好歹”,岂能不狠狠教训、迎头痛剿?所以,伊>..里布“收复”失地,他不喜反怒;杨芳奏请“以通商换和平”,他不依不饶。但等到奕山签订城下之盟时,他似乎心灰意冷,不再在意“剿”得“痛快”不“痛快”了。只要“剿”过一回的,也就对付。何况奕山的谎撒得多么好啊!万岁爷不是很在意“又称诉冤”吗?那就让该夷好好诉一回“冤”就是!反正那些“逆夷”也看不到自己的奏折。可见,撒谎也不容易,一要有技巧,二要碰运气。奕山运气好,对上了皇帝的心思,所以他“成功”了。 然而谎言毕竟是谎言。“英夷”既然并非是来“申冤诉苦”的,当然不会因此就像奕山说的那样安分守己、“不敢滋事”。相反,他们更加嚣张猖狂,趾高气扬。1841年4月30日,原先一直代表英国政府和中方打交道的“驻华商务总监督”义律被内阁免职(8月8日接到通知)。8月10日,英国新任“全权公使大臣”璞鼎查到达广东,驻节澳门(同船到达的还有新任远征军海军司令巴加),当日即发出照会,要求重开谈判,并声称在英方感到满意之前,英军将不停止进攻。8月21日,英军主力果然向北开进,璞鼎查本人也于22日登上战舰由粤北上,一副战争不但没有结束,而且刚刚开始的架势。 这就离奕山所奏“永不滋事”相差太远了。奕山的办法是继续撒谎。奕山等人说,义律之所以获罪,是因为“连年构兵”(事实正好相反,义律被免职,是因为英国外相巴麦尊认为他过于“软弱”和“谦卑”)。义律心怀不满,便故意不把我大清皇帝已恩准通商之事告诉璞鼎查。璞鼎查不明真相,又不等待我方的复照,便匆忙“出洋北驶”。这是上了义律的当。义律的鬼心眼是:璞鼎查倘若北上恳求码头,很可能开炮启衅。战争一旦打起来,他就犯了和义律相同的错误,义律也就正好“为己卸职”。好在广州知府余保纯已向“副领事”(其实是秘书)麻恭传达圣谕,并行劝阻,该麻恭听宣后也频频“点头称善”,表示如能中途赶上璞鼎查,“定当遵谕传知”云云。 这又是连影子都没有的弥天大谎,然而道光相信。因为他自己御下的那些文武大臣就是这么勾心斗角的。何况在奕山等人的笔下,义律、麻恭等“夷目”无不“情词恭顺”,当然也就不会把这十万火急的军情太当回事了。 奕山等人又一次蒙混过关。 事实上奕山他们不撒谎也不行,因为谎言掩盖不住真相。于是他们就只好用新的谎言去弥补旧的破绽,然后再用更新的谎言去做手脚。至于这个谎撒到什么时候是个头,大约他们心里也没有底,也就是做一天将军撒一天谎吧! 四 谎言与高调 奕山的谎言骗得了皇上,骗不了他的邻居。就在广州城大小官员弹冠相庆的时候,一省之隔的闽浙总督颜伯焘,便出奏弹劾奕山谎报广州战况。这一回璞鼎查北上时,颜伯焘也没有上奕山的当。他并没有相信奕山的鬼话,也没有放松对英军的警惕,而是在厦门严阵以待。 但即便这个颜伯焘,也同样是个撒谎的。当然,是在战败以后。 厦门战役可谓惨败。因为这一回,清军是有足够准备的。1841年2月17日,颜伯焘来到福州任所,即全力以赴投入战备。3月2 日,颜伯焘抵达厦门,便立即着手改造防务。到8月下旬开战之前,历时五个月,耗银一百五十万两,终于将厦门建成大清帝国疆域内最强大的海防要塞之一。 然而这个最强大的海防要塞却不堪一击。 战争是在8月26日打响的。下午1时45分,港内风起浪涌,英舰纷纷起锚进攻。颜伯焘则坐镇城中,亲自指挥厦门岛南岸、鼓浪屿、屿仔尾守军“三面兜击”来犯之敌。经一个小时二十分钟炮战,鼓浪屿三座清军炮台被敌打哑。下午3时45分,即开战两个小时后,英军在厦门本岛登陆。十五分钟后,石壁阵地陷落。未久,全岛各阵地均告失守。颜伯焘这一回可是亲身体验到什么叫“灰飞烟灭”了。只不过,“灰飞烟灭”的不是“强虏”,而是他精心构造的防线! 绝望的颜伯焘和兴泉永道(管辖兴化、泉州、永春二府一州的道台)刘耀椿“同声一哭”,然后率领文武官员连夜逃往同安,守城士兵也都逃之夭夭。次日清晨,英军不费一枪一弹就占据了 53a6." >厦门城。此战,清军战死总兵一员,副将以下军官七员,士兵难计其数,英军则仅战死一人,伤十六人,然而颜伯焘的战报却说他击沉英轮一艘、兵船五艘! 颜伯焘也开始撒谎了。 事实上,厦门战败后,颜伯焘“便与其曾弹劾过的奕山之辈同流合污,在谎言中消99lib?磨日子”。当然,谎言只是对皇帝、对朝廷说。私下里,则“畅论英夷船坚炮利,纪律禁严,断非我师所能抵御”。听到这话的人都暗中窃笑:他怎么“前后如出两人”? 的确是“如出两人”。因为颜伯焘原本是唱高调的。 颜伯焘曾是铁杆的“主剿派”。1841年初,颜伯焘刚刚就任闽浙总督,就和浙江巡抚刘韵珂联名上奏,要求起用已被罢免的“鹰派”官员林则徐,“会同伊里布筹办一应攻剿事宜”。这等于是指责伊里布“剿贼不力”。伊里布是颜伯焘在云南多年的老上司。颜伯焘如此翻脸不认人,只能解释为他对伊里布按兵不动的“鸽派”倾向不满,同时也说明他确有一片“忠君报国”之心。这时,他和刘韵珂、裕藏书网谦(江苏巡抚)这些“鹰派”(主剿派)的态度是一致的。同样,这些“鹰派”官员也都有一片“忠君报国”之心。 但是,厦门战役以后,他不再唱高调了,改为撒谎。不唱高调的原因很简单。作为败军之将,他比谁都清楚:“英夷”“断非我师所能抵御”。但这话不能说,至少不能公开说,不能对皇帝说,对朝廷说,也就只好撒谎。 和颜伯焘相类似的官员将领不在少数。比如接替颜伯焘继任闽浙总督的广东巡抚怡良就是。怡良曾是林则徐的密友,一纸弹劾琦善的奏章使他名满天下。但是很快他就不唱高调了,还和杨芳一起向英军妥协。就职闽浙后,道光皇帝曾下令要他进攻鼓浪屿,怡良却阳奉阴违一再敷衍。他对手下说:你们只许严防死守,不许贪功挑衅。如果我们这边开火,“英夷”一定会“撤浙省之兵船来与我对抗”,这样我们福建就等于是替浙江受祸了。怡良的官职是闽浙总督,浙江也是他的辖地。只因为浙江军务此刻不归他管,便如此以邻为壑。借用道光皇帝痛斥琦善的话,真不知“是何肺腑”! 怡良其实是把事情看透了。他在一封私函里说:“夷务不可为,闽事更不可为,兵不可撤又不可留,真无如何!” 但也只是在私函中说说而已。 实际上,几乎所有亲身接触前方战事的官员都有一个由“剿”而“抚”、由“鹰派”而“鸽派”的过程。怡良如此,颜伯焘如此,琦善、伊里布、杨芳、奕山,以及后来出场的耆英、牛鉴,也如此。耆英在盛京将军任上、牛鉴刚刚出任两江总督时,也都是唱高调的。但等到耆英行至浙江、牛鉴兵败吴淞后,两个人变成“主抚派”的顶尖人物了。 对此,茅海建先生有一个总结。他说:“在粤、闽、浙、苏战区四省中,负有实际责任的官员都变成了主‘抚’者,再也找不到主‘剿’者了,就像我在非交战省区也同样找不到主‘抚’者一样。”其原因,他认为是战区的地方官负有实际责任,由不得他们像非战区的官员那样可以不负责任地大唱高调。我认为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就是战区的地方官身临其境,比谁都清楚“夷务不可为”,大清帝国在这场战争中根本就没有取胜的希望! 问题是他们谁都不说。因为谁说谁是“汉奸”,谁说谁是“奸臣”,谁说谁是“卖国贼”!要知道,他们毕竟是帝国时代的人。帝国是一种没有言论自由的制度。它在每个人的头脑里都设定了一个哪些话可以说哪些话不可以说的程序,也设定了一个保持“舆论一律”的基调。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个基调就是:大清帝国是盖世无双的,大清江山是固若金汤的,大清军队是战无不胜的,而大清皇帝是永远圣明的。因此,一切来犯之敌都是应该而且可以“迎头痛剿”的。是啊,大清帝国是“天朝上国”,那英吉利则不过“蕞尔岛夷”!“夷”已不足畏,何况乎“岛夷”?所以,谁要说“夷务不可为”,那他就必是“汉奸”无疑! 那么,谁又敢拿自己的脑袋开玩笑? 于是,不负实际责任的就唱高调,负有责任的就说谎话。可见,谎言与高调,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谎言之前必是高调,高调之后必是谎言。谎言往往是高调逼出来的。由此得出的结论也很简单:要想杜绝谎言,必先从杜绝高调始! 五 小曲好唱口难开 在这样一个前提下,刘韵珂这个人物就很有点意思了。 刘韵珂在当时的封疆大吏中是个“另类”。他不是满人,不是亲贵,甚至不是科班出身(连举人都不是,只是国子监中的拔贡生)。他家境平常,关系不多,既无显赫家世,也没有后台老板,然而官却升得很快,14年间(其中包括因父亲去世在家丁忧守制年)由七品小京官而主事、员外郎、郎中、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拾级而上,直至1840年8月出任浙江巡抚,成为地地道道的“方面之员”。茅海建先生认为,这是因为他“办事结实”又“为人乖巧”。办事结实,皇帝欣赏;为人乖巧,同僚喜欢。这自然是不错的。但刘韵珂的一路青云直上应该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的“特别用心”。 刘韵珂的“特别用心”在这场战争一开始时就表现出来了。作为巡抚,刘韵珂虽然名义上是浙江战区的最高军政长官,但实际上却是当不了家的。因为在他之上,还有三位钦差(伊里布、裕谦、耆英)一位将军(奕经)。然而刘韵珂却并不因此而袖手旁观。相反,他积极主动地做了很多工作,又决不居功,因而颇得皇帝和长官的喜欢。关于这一点,《天朝的崩溃》一书中多有描述,此处不赘。这里要说的是,正藏书网是他的这种“特别用心”,才使他讲出了别人想讲又不敢讲的话,而且成功。这正是刘韵珂“另类”的地方。 前面讲过,在这场战争刚刚开始的时候,朝野上下基本上是只许言“剿”不许言“抚”,只许言“胜”不许言“败”的。由此便逼出了许多谎言。等到前方“战事糜烂”,许多人都意识到“事不可为”的时候,却又三缄其口,噤若寒蝉。每个人都顾虑着自己的顶戴和脑袋,没有人敢出来说真话。 这个时候,刘韵珂说话了。 刘韵珂说话并不容易。他没有后台没有背景,一条小命晃晃悠悠,随时都可能因为“出言不逊”而被拿掉。更重要的是,他和颜伯焘一样,曾是铁杆的“主剿派”,而且曾为浙江防务殚精竭虑。要他主张由“剿”改“抚”,不要说别人,他自己就通不过。 然而不可收拾的战局使刘韵珂再也不敢心存幻想。定海、镇海、宁波接连失陷,葛云飞(定海)、王锡朋(寿春)、郑国鸿(处州)三镇总兵相继战死,钦差大臣裕谦兵败自杀,这一连串的噩耗犹如晴天霹雳,打得刘韵珂大惊失色,目瞪口呆。惊骇之后是反思。他想不明白,如果连定海、镇海这样的防御工事都挡不住“英夷”的凌厉攻势,裕谦、三总兵这样的忠臣良将都压不住“逆贼”的嚣张气焰,那么,我们还能指望什么?尤其是,当所谓“扬威将军”奕经兵败浙东,仓皇出逃,夜奔杭州时,刘韵珂的热情降到了零度,头脑也清醒起来。出于忧国,也出于忧民,他决定上书朝廷,调整政策。 不过,仅仅敢说还不行,还得会说。刘韵珂恰恰就是一个“会说”的人。..在这道奏折中,他完全避开了“剿抚之争”,甚至只字不提“抚”或“羁縻”,而只是提出继续进行战争的十项“深属可危”的因素。这就是他1842年3月21日那道“十可虑”的奏折。其中,最有可能打动道光皇帝的,可能是第九条:浙江去年雪灾,春粮多未布种,物价与日俱增,小民度日艰难,人心浮动,盗贼四起,而地方官又忙于战事,无暇兼顾。在这样一种动乱时期,谁能保证没有“不呈之徒乘机而起”? 这是有道理的,也是很能让道光惊心的。对于一个专制君王来说,头等重要的,是保住皇权。“英夷”虽然可恶,但毕竟只是要求通商、赔款、割地,并无灭清亡国之意,也动摇不了国本。然而一旦民众造反,则很可能就是皇冠落地。这可是大意不得的。“清朝统治者们尽管在诸多事务上糊涂昏聩,但在这一根本大计上十分清醒。”道光皇帝看了他这段话,很可能会心里打个激灵。 刘韵珂的这个观点很容易遭到今人的诟病:这完全是为了维护满清王朝的统治嘛!在我看来,这种批判也完全是唱高调!刘韵珂毕竟是大清帝国的官员。他不维护大清王朝的统治,难道维护大英帝国的统治不成?再说了,他的话,是要讲给道光皇帝听的。如果他的立场不是维护大清,道光皇帝会听吗? 现在看来,道光皇帝是听进去了的。朱批曰:“所奏不为无见。另有旨。钦此。” 茅海建先生总结说:“讲真话,需要点勇气,也需要点正气。”我想补充一点:在专制制度下,也需要点技巧和心眼。刘韵珂就是证明。他在朝野上下不是唱高调就是说假话的氛围下,唱了“反调”讲了“真话”(真实的想法),却不但没有得咎,反倒升了官职—— 由浙江巡抚升任闽浙总督。顺便说一句,他也是交战省份督抚中唯一未获咎处反得升迁的人。这不能不归结为他的“为人乖巧”。 不过,刘韵珂的技巧和心眼也给他带来了麻烦。他担任闽浙总督后,继续用对付皇上的办法搞“曲线救国”,用“阴柔之策”对付“英夷”。表面上,他遵守条约让福州通商,背地里却做尽手脚,让英美商人无利可图.,以致1855年福州的贸易额仅为三十七万元,1856年、1857年竟无一艘“番舶”光顾。刘韵珂对此十分自得。他在给道光皇帝的奏折里扬扬得意地说:“福州竟不通商,数年后,该夷灰心而去,则省城根本之地,不令非我族类实逼处此。” 可惜他这一套到了咸丰朝就吃不开了。登基未久的咸丰皇帝要的不是这种鬼鬼祟祟的伎俩,而是堂堂皇皇的胜利,而朝野上下对刘韵珂的“媚夷”姿态也久为不满。刘韵珂混不下去了,称病请假。咸丰皇帝看穿他的把戏,将计就计,打发他回老家“调理”,而且一“调理”就是十二年。等到同治朝他再复出时,已经不可能有所作为了。 这可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刘韵珂的“悲剧”是时代的悲剧,制度的悲剧。作为专制制度中人,刘韵珂辈做人的最高境界不过就是“乖巧”。“乖巧”之人想得出来的“制敌方略”和“锦囊妙计”,大约也只能是些“阴招”。刘韵珂靠着这一套在官场上混,也许还能如鱼得水。一旦置身于一个全新的国际大环境,就总有一天会混不下去。即便咸丰皇帝不让他“回家养病”,他迟早也会在别的什么地方崴了脚。 六 笑脸与鬼脸 如果说倡言“抚事”已属不易,那么,操作“抚局”就更是为难。 事实上,当钦差大臣耆英接受了“抚夷”的使命后,他就立即发现自己其实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桀骜不驯的“逆夷”不肯“就抚”;另一方面,自以为是的皇上又不愿让步。两边的来头都很大。“前者以兵势追之,后者以权势压之”,夹在中间的耆英等人两头受气,也就只好如茅海建先生所言,对“鬼子”扮笑脸,对“主子”做鬼脸了。 耆英等人如何对“鬼子”扮笑脸,《天朝的崩溃》一书中多有描述。但我认为其中最可笑的,是两江总督牛鉴在1842年8月6日发给英国“全权公使大臣”璞鼎查的照会。牛鉴在照会中说,这一次“和好通商之事”,不但江南带兵之员,便是“扬威将军”奕经,也都不敢上奏的。是我牛鉴不顾后果,“三次冒死据实陈奏”,我们万岁爷才恩准了。然而,当此“讲和之际”,“贵国大邦兵船忽然来到,是使本部堂一番好意,反启兵端”。于是牛鉴质问道:“试问贵国信在何处,义在何处?” 牛鉴的话说得振振有词,然而今天看来却极为可笑。按照牛鉴的逻辑,如果不是我牛某人“三次冒死据实陈奏”(其实并无此事),你们这些“逆夷”想要“讲和”,原本是讲不成的。那么,不看僧面看佛面,看在我牛鉴“冒死陈奏”的面子上,也该客气一点吧?你们倒好,恩将仇报,把兵船都开来了!这岂不是太不够哥们儿,太不够意思,太不给“本部堂”面子,存心要破坏和谈的“大好局面”吗?岂不是把我的一片好心全都当成了驴肝肺吗? 听听,听听,这都是些什么话!这哪里是“天朝大吏”办外交,简直就像是江湖黑帮“吃讲茶”!至于谴责对方破坏和谈的“大好局面”,则更是中国人的思维方式,“鬼子”是不吃这一套的。牛鉴此言,岂非“对牛弹琴”? 更不像话的是,牛鉴把皇上和同僚都给“卖”了。按照他的说法,皇上不肯言和,同僚又不敢具奏,朝野上下都不是什么好鸟,只有他牛某够哥们儿。这又是什么话!幸亏当时无人深究,要不然,他牛鉴有几个脑袋? 看来,牛鉴实在是被逼急了。急不择言嘛! 耆英则一开始就欺上瞒下,两头哄骗。1842年5月17日,英军重兵逼近乍浦,耆英闻讯大惊失色,也顾不上什么请旨不请旨,即派伊里布前往,“体察情况,设法羁縻,宣布天威,示以大义”。可惜“逆夷”并不害怕什么“天威”,也不讲什么“大义”,反倒发来一份照会,态度恶劣,语气强硬,公然要求大清皇帝表态愿意按照他们的条件办理。耆英一伙既不敢答复对方,也不敢如实上奏,反倒继续撒谎,在29日的奏折中专挑好听的话说,道是“该酋深知感激,只求通商(其实根本不是英方的条件),言词尚为恭顺(其实是咄咄逼人)”。至于自己的对策,耆英的说法是:“当此逆焰方张、战守两难之际,固不敢轻言攻剿,亦不敢专恃羁縻,惟有恃以镇静,殚心竭力,相机办理。”全是一派空话! 其实哪有什么“镇静”,又哪里“镇静”得起来?乍浦失陷,吴淞告急,耆英、伊里布火烧屁股,屁颠屁颠地由杭州而嘉兴而王江泾而江苏昆山,“一路尾追英军讲和”。 然而“鬼子”却不跟他们讲,万岁爷也不同意。7月9日,道光皇帝下旨,道是“若再事羁縻,不特与事无益,且恐有伤国体”。于是下令:著耆英、伊里布与牛鉴等人“专意剿办,无稍游移”。 耆英等人这次决计抗旨。他们很清楚,什么“专意剿办”,“逆夷”不再进攻就是好事!什么“无稍游移”,皇上本人就一再“游移”。果然,在耆英等人接到旨意的第二天,道光皇帝就“游移”了,因为他看到了一份材料,一份据说是英军“大元帅吴夏密”张贴在宝山县城里的“告示”。 现在可以肯定,这份“告示”是伪造的,只不过不知是何人伪造而已。因为“大元帅”一词向为英军所不用,“吴夏密”则实在不知为何人。因此可以断定是伪造。日本学者佐佐木正哉先生甚至认为就是耆英伪造的,茅海建先生则认为不是。但无论是何人伪造,都可以肯定这是耆英等人对皇帝扮的一个鬼脸。 这份“英军大元帅吴夏密”的“告示”说:五年前,“因本国商船误伤广东商人三名”,故“清国不许通商”。为此,我国“命我求和”。又因有人(暗指清朝“奸臣”)“诈我”,“不肯保奏朝廷”,只好发兵扣阙,意在“杀尽奸徒”,并不干你们百姓的事。尔等只.99lib.管安居乐业,“毋得惊慌乱窜”。十日之内,本帅将“整顿三军,再扣北阙,直抵京师,自行讲话”,尔等百姓,大可不必庸人自扰云云。 显然,这是一份完全按照中国人思维方式写出的“安民告示”。尤其是那个“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说法,十分符合中国逻辑,也十分符合朝廷对这场战争定下的调子。事实上,这场战争一开始,那些领兵上门前来要挟讹诈的敌凶,就被看作和说成是受了“委屈”来“告御状”的“外藩”。比如1840年英国外相巴麦尊挑起战争的照会,就被译成“求讨皇帝昭雪申冤”(其实意思是“要求皇帝赔偿并匡正”)。这次也一样,也是来“告御状”。既然是来“告御状”,当然要“讨个说法”。如果地方官“不肯保奏朝廷”,也就只好“直抵京师,自行讲话”了。这就不由得道光皇帝不信。何况,“命我求和”,是他喜欢听的;“奸臣诈我”,也是他相信的;而“直抵京师,自行讲话”,则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于是决定:既然如此,那就还是“设法羁縻”,“抚贼”了事! 不过,道光皇帝还是留了一手。他指示耆英等人:“应守则守,应剿则剿,断不可稍存畏葸,致懈军心,是为至要!”对于英方的条件,他也一再讨价还价,不肯批准,而要耆英他们去讲道理。他天真地认为:“该逆既来诉冤,经此推诚晓谕,当可就我范围。” 这下子牛鉴急了,只好说出实话:“危迫实不可言!伏求皇上速决大计,以拯民命!” 大概这一回道光皇帝总算是明白了。什么“诉冤”,什么“求和”,都是扯淡;什么“恭顺”,什么“感激”,都是假的。只有咱们打不赢了才是真的。但他还是不明白:我堂堂“天朝上国”,怎么就打不赢那“蕞尔岛夷”呢? 这当然说来话长,但其实只说一条也就够了:“岛夷”们战也好,和也好,都不用千里迢迢来回请旨的。不像咱们,事无巨细,都得您老人家“恩准”。 因此,他们也用不着撒谎。 七 鸦片还要吃到什么时候 我读茅海建先生《天朝的崩溃》一书,感触最深的,就是整个战争过程中前方将帅的不断撒谎。作为最高统帅的道光皇帝,其实是在谎言中度过这段艰难岁月和做出决策的。这又焉有不败之理?可以说,在这场“鸦片的战争”中,谎言成了麻痹和麻醉清廷君臣的一剂鸦片。这场战争之所以失败,甚 81f3." >至大清帝国之所以垮台,原因之一就在于朝野上下都变成了鸦片鬼,一天不吃就无法生存,最后终因吸食过度中毒而死。因此,要想“救亡图存”,唯一的出路是“戒毒”。 但这并不容易。 不容易的原因也很多。首先是积习难改。一个吃惯了鸦片的人,一天不吃就没法过日子。一个撒惯了谎的人要他不撒谎,也比登天还难。再说,前面撒过谎了,后面说实话,就会露出马脚,也就只好一骗到底。奕山等前方将帅就是如此。 那么,奕山等人一开始就不撒谎,就说实话,不行吗?不行。专制制度决定了,一个官员只能看着万岁爷的脸色说话,甚至看着顶头上司的脸色说话。他们想听什么,就说什么。不想听的就不说,瞒着。实在瞒不住,就撒谎。再瞒不住,就再撒谎,恶性循环。 所以,奕山等人不但要撒谎,而且只能朝着一个方向撒,即掩盖敌方武力的强大和气焰的嚣张,而不是相反。按说,打了败仗,为了推卸责任,是应该夸大敌情的。但奕山等人并没有这样做,反倒一再说“逆夷”如何“情词恭顺”,如何“诉冤叫屈”,如何“卑躬屈节”。因为万岁爷就好这一口。而且,不明真相的朝野上下也都好这一口。 于是问题就比较明朗了。这就是:大99lib?清王朝的君臣为什么都喜欢听这种话呢? 答案也只有一个,就是他们吃惯了鸦片,有鸦片瘾。只不过,他们不认为是鸦片,也不管它叫鸦片,而叫做“ 5929." >天朝体面”。有时候,也叫“爱国主义”或“英雄气概”。 众所周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民族都沉浸在一种“天朝大国”的良好的自我感觉之中。在我们看来,人类居住的这个地方,叫“天下”。天下的中央住着我们,叫“中国”。中国的皇帝是天的儿子,叫“天子”。天子的王朝是最伟大的,叫“天朝”。天朝的臣民是最优秀的,叫“华夏”。周边那些国家因为离天子太远,无法接受天朝的礼乐教化,因此不开化,是野蛮人,叫“蛮夷”。“蛮夷”和“华夏”之间,是“君臣”关系,或“文明人”与“野蛮人”的关系,根本就不平等。“蛮夷”到“中国”来,要么是来“朝贡”的,要么是来“观礼”的,要不然就是来“乞恩”或者“喊冤”的。因此“天朝”无“外交”,只有“理藩”(即打理“中国”与“藩国”的事务)。直到耆英等人签订城下之盟时,使用的..也仍是“恩准”字样(比如“恩准”五口通商)。明明是人家强迫我们订立不平等条约,还要说是我们“恩准”,这不是自欺欺人是什么? 然而不说“恩准”是万万不行的。不说,就是“大不敬”,就是“卖国贼”。同样,不说“逆夷”“闻风慑服”,“实无能为”也是不行的。不这样说,就是“胆小鬼”,就是“助夷气焰”,就是一屁股坐到敌人那边去了,谁敢担这个罪名?也就只好说“夷不足畏”。 当然,夸大敌情的时候也有,比如说到1841年第二次定海之战时就是如此。在许多论著中,这次战役往往被描述成一个激动人心英勇壮烈的故事:定海三总兵(定海镇总兵葛云飞、浙江处州镇总兵郑国鸿、安徽寿春镇总兵王锡朋)率孤军五千,奋力抗击英军万余人的围攻,血战六天六夜,终因寡不敌众而阵亡。 这当然感人至深,可惜并不完全是事实。三总兵率军抗战是真的,英勇奋击也是真的,以身殉国就更是真的,但据茅海建先生的考证,敌军并没有万人之多(更没有两三万),而是只有四五千;也没有“血战六天六夜”,而是只有不到一天时间,从1841年10月1日早晨开始,至下午2时许结束。整个战斗中,“英军并未遇着坚强的、有效的抵抗”,“只付出了战死二人、受伤二十七人的微小代价”。敌情,或者说我方的壮烈程度显然被夸大了。 夸大的原因也很多,比如“清方官员在报告中伪讳粉饰已成风气”就是。所谓“伪..讳粉饰已成风气”,也就是吃鸦片吃惯了。但这种尚待核实的说法在当时和后来却几乎视为信史,一些以“严谨治学”为标榜的人也宁信其真不疑其伪,就值得深思了。 我认为,这只能说明鸦片的毒素已渗入我们民族的骨髓。从至尊天子,到寻常百姓,都喜欢听谎言。或者说,喜欢听好话、“吉利”的话、歌功颂德和“鼓舞人心”的话。至于这些话是否真实,或者有几分真实,则是第二位的事。于是,我们听到的,便是经过了处理的信息,其中不好听不顺耳的部分已被过滤,好听顺耳的部分则被放大。这样的信息,即便有一定的真实性,归根结底也是不真实的。老话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如果靠不真实的信息来指挥战争,你说是该胜还是该败呢? 战败之后,能做的事情也就是道德的谴责了,包括将1840年的这场战争称为“鸦片战争”。其实99lib?,英国人发动那场战争,绝非为了走私鸦片。相反,英国外交大臣巴麦尊在其对驻华使节的训令中一再表示:“女王陛下的政府绝不怀疑中国政府有权禁止将鸦片输入中国,并且有权查获和没收那些外国人或中国臣民不顾适当制定的禁令而输入中国领土内的任何鸦片。”他还训示:“女王陛下的政府对于这件事情不提出任何要求。”事实上在《南京条约》中也没有开放鸦片贸易的条款。因为在英国人那里,这原本是一场“通商战争”,而不是“鸦片战争”。正如费正清先生《中国:传统与变迁》一书中所言:“其实英国在要求外交平等及商业机会等方面代表了西方各国的愿望。如果不是英国,那么别的国家也会这么做的。至于英国在华贸易的重点是鸦片而非茶叶或其他什么商品,这只是历史的巧合罢了。” 但即便是要求外交平等及商业机会,为此发动战争也不得人心。因此英国政府提出的战争议案最后只能以271票对262票的微弱多数勉强通过,而且被“反战派”在议会辩论中称为“鸦片战争”。可见这个说法是英国人用来讽刺自己政府的。我们跟着英国的反对派这样说也没有什么不可以,但如果当真以为那就是“鸦片战争”,并由此获得了一种道德上的优越感,那恐怕就反倒有点吃鸦片的味道了。 一 病例 这是一个被人讲过的老故事。 公元1839年,即清道光十九年,山西官场出了件怪事。介休县一位姓林的县长(当时的正式称谓是“知县”),向省政府递交了一份报告,告发一系列官员的违法乱纪行为,并请求省府转呈中央。揭发的内容有二十二条,几乎涉及本省所有主要官员,还涉及一个大学士(汤金钊)和一个尚书(隆云章)。明清两代,有内阁,无宰相,身为阁臣的大学士地位很高,实际上被官场和民间视为宰相。尚书当然就是部长。那时中央政府只有六个部,即吏部(管官员)、户部(管财政)、礼部(管教化)、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刑律)、工部(管建设),所以尚书的地位也很高。清代官阶,内阁大学士正一品,尚书从一品,都是“位极人臣”。涉案官员的级别如此之高,范围如此之广,一旦上报朝廷,惊动圣听,立马就会引起轩然大波,不知多少人身家不保。 山西藩台张澧中接到报告,顿时吓出一身冷汗,一连几个晚上睡不着觉。他太知道这里面的利害了。林县长的报告是正式公文,压是压不住的。林县长的举报证据确凿,赖也是赖不掉的。赖,只会越描越黑;压,则犯了欺君之罪。当然,就这么交上去也不行。因为这些事他自己都有份。思前想后,只好硬着头皮向新任巡抚杨国桢汇报。 这里我们要稍微交代一下清朝的官制,因为这点知识我们总归用得着。清制,省一级的地方官和府、州、县不同,是两个,即藩台和臬台。藩台和臬台同为省长,只是职权范围不同。藩台的正式官名是承宣布政使,简称布政使,主管一省的民政和财政。另外,省内官员的升迁调动,理论上也归布政使管。臬台的正式官名是提刑按察使,简称按察使,主管一省的司法和监察。另外,也管邮政和监考。布政使和按察使都有自己的衙门,也都有相当于现在厅、局、科、办的下属职能部门,是地地道道的一级地方政府。布政使的衙门叫布政使司(藩司),按察使的衙门叫按察使司(臬司),号称二司。二司是平级单位,平时各行其政,遇到大事则要由二司会议,所以藩司和臬司合起来才是省政府,藩台和臬台也都是省长,只不过藩台的行政级别(品级)要比臬台高一点。 不过藩台和臬台并不是省里的一二把手,因为他们之上还有巡抚。巡抚才是真正的封疆大吏。有人因为巡抚统领一省事务,就说巡抚相当于省长,其实是不准确的。实际上巡抚和总督一样,是中央政府派驻地方的“省之上级官员”。他们是中央官,不是地方官,因此也都有中央政府的职衔。总督例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是名义上的监察部部长。巡抚则例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是名义上的监察部副部长。中国历朝历代都有监察部,起先也都叫“御史台”(汉初也叫“御史府”),明太祖洪武年间改为“都察院”。都察院长官叫都御史,副长官叫副都御史,都分左右。左职留在中央,主持监察部(都察院)日常工作;右职派到地方,作为代表中央监察地方的大员。所以,总督和巡抚,原本不是地方官,而是特派员。 总督和巡抚不但是监察官员,还是军事官员。除兼任监察部的部长、副部长外,总督同时还要兼领兵部尚书衔,是名义上的国防部长。巡抚则兼领兵部侍郎甚至兵部尚书衔,是名义上的国防部副部长甚至部长。巡抚和总督既然是中央派驻地方的“监省之官”,他们的衙门也就只有一些普通工作人员和私人聘请的“幕友”(秘书),没有下属职能部门(厅、局),因此不算一级地方政权或政府。从法理上说,省政府只能是藩司和臬司。 总督和巡抚作为中央派驻地方的官员,开始是非常任的,有事情才指派的。但久而久之,就变成常任的了。清代的情况,大体上是巡抚管一省,总督管多省(两个或三个),只有直隶和四川例外。直隶和四川是只有总督没有巡抚的,他们也只管一个省。于是巡抚就成了省里的一把手,藩台(布政使)变成二把手,臬台(按察使)变成三把手。巡抚正二品,藩台从二品,臬台正三品,清代省里面负领导责任的官员,主要就是这三个。 现在省里出了这样的大事,作为二把手的藩台张澧中不敢擅自做主,便向一把手巡抚杨国桢汇报。杨国桢刚刚调到山西不久,正在雁北地区(当时叫朔平府)视察。看了林县长的举报,大为惊诧。林县长说,我们山西,每当钦差大臣(比如大学士汤金钊和尚书隆云章)驾到时,总要由太原府出面,以办公费的名义向山西藩司(省政府)借两万两银子做招待费,事后再向下属层层摊派。每次摊派的数目,总在三五万上下。这当然是明显的违法乱纪。因为朝廷三令五申,各级官员务必奉公守法,不得铺张浪费,更不得索贿受贿。钦差大臣代天巡狩,就更应该以身作则,怎么可以这样骄纵奢靡?招待一下就是两万两银子,吃工作餐难道要用这么多钱?剩下的钱到哪里去了?是不是落进了钦差大臣的腰包?这是一。其二,招待钦差用了两万两银子,收上来的摊派费却是三五万,多余的钱又到哪里去了?是不是落进了张澧中之流的腰包?要知道,三五万两银子可不是小数。据吴思先生计算,它相当于一千万元人民币,在江南一带可以购买两三百处有正房有偏房的院子,在福建一带则可以买下上千条人命。如果用当时官员的俸禄来计算,则相当于一个一品大员两百年的薪水。所以,这两条要是深究起来,张澧中也好,汤金钊和隆云章也好,不掉脑袋,也得掉纱帽。 问题在于,张澧中他们这样做,并不是他们胆大妄为,更不是他们的发明创造。全中国各省各府都是这么做的,只不过因为各地贫富不均,银两的数字有些出入罢了。大清帝国的官员们心里都很清楚,他们的前程并不掌握在老百姓手里,甚至也不掌握在皇上手里,而是掌握在上级官员手里。我们知道,当时全国共有十八行省。每省一个布政使(藩台),一个按察使(臬台),就是三十六员。此外,一省一个巡抚(直隶、四川的抚职由总督兼领),共十六员。直隶、两江、闽浙、湖广、陕甘、四川、两广、云贵,各总督一员(山东、山西、河南三省没有总督管),共八员。这样,仅省与省之上级官员就有六十人。皇帝能看住这些人,就算不错了。省以下的地方官,他其实是管不了的,得靠总督、巡抚、藩台、臬台他们来管。这个道理,道、府、州、县官员们都明白。 问题是,上级官员虽然权力很大,油水却不多,因为他们并不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而且,官越大,离老百姓就越远,搜刮民脂民膏就越困难。这就要靠下级官员来“孝敬”。我们知道,帝国的官员包括中枢官员(京官)和地方官员(外官),其中地方官员又可以分为两大类,即“牧民之官”和“牧官之官”。州官、县官是“牧民之官”,是管老百姓的。总督、巡抚、藩台、臬台、知府是“牧官之官”,是管下级地方官的。“牧民之官”地位低、权力小、油水大,“牧官之官”则相反。因此管官的官要靠管民的官巴结,中枢官则要靠地方官孝敬。地方官都有自己的地盘。这地盘上不但长庄稼,也出银子、出女人。地方官要拿一点来用,是很便当的(州官和县官则尤为方便)。老百姓是“羊”,地方官是“牧”。牧人要从“羊”身上拔几根“羊毛”,还不藏书网是小菜一碟? 但地方官能够当上牧人,全靠上级官员关照(总督、巡抚、藩台、臬台们则要靠京官关照)。那么,难道不该贡献一点“羊毛”?所以,作为一个地方官,招待来地方视察的上级官员,是他们的本分。下级地方官为自己的上级招待上级“出血”,也是他们的本分。比如省里招待中央来的领导,当然要由县里出钱。中央来的领导虽然不会领县里的情,但省里会领。作为一个县长,这也就够了。县长只要哄得省长高兴,前程就有了保障。要他出点钱,他不会有意见。至于省里在计划外多要了一些,也不值得大惊小怪。县里向乡里、向百姓收税收费的时候,不也是要多收一些的吗? 因此张澧中他们的做法并不标新立异。他们遵守的,是官场中一条虽不成文,却约定俗成彼此心照不宣的规矩,当时的说法叫做“陋规”,也叫“规礼”。反倒是林县长的揭发有些“出格”,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大家都在做的事你也告,你这官还想不想当了?所以,杨巡抚看了张藩台汇报,便对陪同视察的朔平知府张集馨说:你们山西的吏风怎么如此荒谬? 荒谬自然有荒谬的原因。原来,前次省里派一位姓虞的知府到介休县查案子的时候,林县长卑躬屈膝百依百顺,要什么给什么。就连虞专员要泡妞,林县长都帮着找人,临了还让他腰包鼓鼓,满载而归。然而虞专员回到省里却没有说林县长的好话,反而撺掇张藩台把林县长的一个小岔子上报中央,害得林县长鸡飞蛋打,丢了乌纱帽。你想,知县巴结知府、藩台,不就是想落点好处吗?即便不能青云直上,至少也得保住顶戴。现在倒好,林县长不但没了升官的希望,连一个小小的县太爷也做不成了,那他凭什么还要巴结你?他又岂能不报这一箭之仇,岂能不设法把自己的“损失”补回来?林县长心里很清楚,张藩台断然不敢将材料上交。那好,老子就狠狠敲你一笔,让你们知道七品芝麻官也不是好惹的!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林县长现在成了光脚的,他怕什么! 这件事最后由二品大员张藩台向林县长低头,重金买回举报材料了结。具体的价码,是现银一万(可以买三个县职),并将林县长任期内的亏空一笔勾销,由后任承担。作为知情人之一,时任朔平知府的张集馨在他的《道咸宦海见闻录》一书中记录了此案的全过程。吴思的《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以下简称 href='/article/6847.htm'>《潜规则》)一书也引用了此案。根据这个案例,也根据其他证据,吴思先生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历史上的中国官场其实是靠一系列虽不成文却约定俗成、彼此心照不宣且行之有效的规矩来维持的。这样一种规矩,吴思先生称之为“潜规则”;而在我看来,由此表现出来的腐败,就该叫做“非典型腐败”。99lib? 二 所谓陋规 所谓“非典型腐败”,就是看起来不像是腐败,或不被认为是腐败的腐败。上述由“潜规则”导致的腐败,就是不被认为是腐败的腐败。你想吧,杨巡抚接到张藩台汇报以后的第一反应,不是“山西的腐败怎么如此严重”,而是“山西的吏风怎么如此荒谬”,可见这种腐败在杨巡抚的眼里,是不能算作腐败的。相反,揭发这种腐败,才是荒唐。一种腐败到了谁揭发谁可笑的地步,就不好算是“典型腐败”了。因为明也好,清也好,或者别的什么朝代也好,并非什么腐败都不反。比如科场舞弊泄露考题,或者贪赃枉法草菅人命一类,就不会有人认为不该揭发,也不会有人胆敢隐瞒包庇,除非与自己有极大的干系。但即便隐瞒包庇,也要担天大的风险,而且事发以后也很少有人同情,幸灾乐祸的倒大有人在。这类腐败,就是“典型腐败”。 前面说的借款集资招待钦差一类则不同。如果不是虞专员自己不守规矩,碰巧林县长又是一个并不好惹的奸猾老吏,这事就根本不会有人揭发。而且揭发以后,大家还不以林县长的做法为然,可见大家都不把这事看作腐败。不过,这种做法虽是成规,毕竟犯了王法,也加重了人民的负担,败坏了社会的风气,因此又不能说不是腐败,只是不够“典型”而已,所以叫“非典型腐败”。 非典型腐败的表现很多,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所谓“陋规”,也就是吴思所谓“潜规则”。陋规也是老早就随处可见的。不但上级来了要招待,要请吃,要送礼,要送钱(正式的名称叫“程仪”,也就是“路费”的意思);下级到上级衙门办事,也要送礼送钱。送给地方政府的叫“使费”,送给中央部院的叫“部费”。这里我们必须说清楚了。这些下级官员到上级部门去办的事,可都是公事。给公家办事还要自己另外掏腰包,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中央设立各部,地方设立各司,原本就是办公的。这些“公务员”拿着国家的薪水不办事,要办还得另收费,天底下又哪有这样的道理?送路费就更没有道理。上级官员离境时,地方上早就备好了车船,也不用交住宿费,要什么“程仪”? 但是地方官都想得通。就说“部费”和“使费”,便交得不冤。照理说,地方上到中央去办的是公事,甚至是对中央部门有利的事,比如是去交税。这就不该刁难,至少也该公事公办。但谁都明白,在传统中国,“公办”往往等于“不办”。当然,公然不办是不行的。但事情多,忙不过来,得慢慢办,就没什么错。就算给你办,发现你手续不全,誊写有误,公文不合格式之类的毛病,打回去要你重做,也稀松平常。这样来来回回,一拖一年半载,并不算稀罕。可惜地方官拖不起。下级找上级要办的事,一般都有时限,误了时间是要受处分的。就算没有时限,没完没了地待在省城京城,也不是个事。怎么不是个事呢?第一时间耽误不起,第二开销负担不起,第三久离辖地,心里放心不下。如果有人趁机做小动作,那麻烦就大了。所以,为了顺利地把事情办下来,只好送礼送钱。这就好比寄特快专递,当然要比寄平信贵,这个大家都能接受。 给上级官员送路费,也能想通。首先,上级官员肯来,是看得起你,岂能给脸不要脸?其次,上级官员肯走,则是体恤你,照顾你,岂能不表示恋恋不舍?第三,上级官员平时深居简出日理万机,你想见一面都难,想送礼都不知道门在哪里,现在人家自己上门来了,岂能错过机会?何况,你招待得尽心,安排得周全,程仪送得丰厚,上级官员一高兴,升你一级,或者到皇上、到你的上级那里说你的好话,夸你懂事,有能力,岂不是前途无量?所以,招待上级官员虽然费时耗力花钱不少,却未必是赔本的买卖。 地方上想得通,上级官员和中枢部门呢,也心安理得,甚至理直气壮。没错,地方上来办的,多半是公事。比如是来交税,或者是来报销,要不就是来申请补助。但正因为是公事,反倒难得公平。为什么呢?因为大家办的都是公事呀!你说你是公事,难道别人的不是?那么,谁先谁后,谁多谁少,谁易谁难,就不好说了。当然也不是一点章程一点原则也没有,不过那多半是一种原则性的意见,要靠具体办事的人来掌握的?99lib?。那么好了,你是灾区,人家难道不是?你有困难,人家难道没有?财政拨款是有的,但只有那么多。办公时间也是有的,也只有那么多。凭什么给你不给他,或者先给你办后给他办?我又没什么好处。不像你们,收税的时候可以多收一点,报销的时候可以多报一点,经费批下来以后爱怎么花就怎么花。我可是白给你们办事。这个道理你们地方上要想明白。 地方上当然明白。你是中央,是上级嘛!你又不是我们省我们县的机关,岂能要求你只管我们省我们县的事?又岂能要求我们省我们县的事一报上来就给办?能照顾照顾就很好。既然是照顾,那就不好说是“公办”,至少也有点“私情”了。这就要私下里做工作。比方说,找熟人帮忙,找老乡说情,找上级官员批条子。但不管什么办法,最后还得“落实”到具体办事人员那里。因为你总不能让熟人、老乡、上级官员自己去办吧?与其绕那么大个弯子,不如直接和有关部门打交道。 再说了,你找熟人、找老乡、找上级官员,要不要花钱要不要送礼?恐怕还不少花不少送。那还不如直接送给有关部门来得便当花得值。有关部门也很坦然。因为他很清楚这笔钱你反正是要花的。花在他身上,你还节约一些。何况你花的这点钱,和你要办的事,是很不成比例的。你们地方官在饱餐饕餮之余送一盘白切鸡给我们吃,这不能算是行贿,也不能算是腐败,而简直就是天经地义。中央部门和上级机关虽然每次抽成不多,但他的下级多呀!?99lib.这样积少成多,也有相当可观的“规模效益”,因此双方便都很平衡。 剩下的事情就是要立个规矩。比方说,到哪一级部门办事,办多大的事,就该送多少“部费”或“使费”,必须大致上有个一定之规。这在下级,是害怕上级索要无度;在上级,则是担心同级心理失衡。比如同为司官,你每次的部费是一百两,我却只有二十两,我心理会平衡?能不找个岔子闹将起来?大家都在做游戏。一个人心理不平衡,游戏就做不下去。所以非有个规矩不可。而且,也不光是数目要有规矩,节目也要有规矩。要不然,不管什么时候,有事没事地乱送,也不成体统。求人办事的时候当然要送,但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也不好意思。所以也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大体上是冬夏各一次,分别叫炭敬和冰敬,是给上级官员买木炭和冰水的,也就是取暖费和降温费。再就是“三节”(春节、端午、中秋)、“两寿”(领导和领导的太太过生日),照例也要送。这是常规的。非常规的则根据临时要办的事情大小难易随行就市。但重要的是这个常规。有了这个常规,下级知道什么时候该送,上级知道什么时候有收,下级不怕多出,上级不怕歉收,大家心里都有数,是一种官场上的“计划经济”。 更重要的是,只有把“陋规”变成“成规”,陋规才不再是陋规。因为既然是成规,那么,不管你愿不愿意,都得这么做。你不这样做,就是不懂规矩,也就别想在官场上立足。所以就连林则徐这样的好官,也按照官场陋规收红包。他在担任陕西巡抚时,单单陕西督粮道每年孝敬他的常规性红包,就是纹银五千二百两,还不包括三节两寿的节礼和门包杂费之类。我的印象中,完全不按此规矩做事的没有几个,而且都没什么好下场。比如海瑞,是绝对不收不送的,但他在官场上也极其不得人心。只是由于非常特殊的原因,他才被当作样板供在庙堂上(请参看拙著 href='3208/im'>《品人录》)。其他官员,大约便都只能“入乡随俗”了。 这就保证了“非典型腐败”的畅通无阻。因为大家都是这么做的。大家都这么做,也就合情、合理、合法。这是咱们中国文化的定律(请参看拙著 href='3211/im'>《闲话中国人》)。收受“规礼”既然是大家都在做的事情,那就不能算是腐败。就连算作“非典型腐败”,恐怕也会有许多人不以为然。 陋规一旦变成了成规,还可能把坏事变成好事。比方说,变成生财之道。道理也很简单:虽然谁都知道孝敬上级官员和上级部门是非做不可的事情,但谁也不肯自己掏腰包,再说也掏不起。因此办法也只有一个,就是向下级摊派。下级虽然并不愿意,但因为是常规,是成例,是大家都在做的事,没有话说,只好照交。当然,下级也不会自己掏腰包,而是再向下级摊派。而且,摊派的时候,还可以多要一点,多余的便据为己有。比如山西省招待钦差,需要的只有两万,收上来的却是三五万,岂不是赚了?这些地方官之所以如此胆大妄为,就因为这种做法已是成规,谁都不会出来检举揭发说三道四。所以,太原府的官员便大大咧咧满不在乎地亲自给各县写信要钱,结果把柄落在林县长手里,而且铁证如山。 事实上如果不是虞专员坏了规矩,林县长也不会翻脸不认人。他并不反对摊派,也有办法对付。至少,他(也包括其他县长)并不担心常规的孝敬,因为他们也bbr>藏书网有合法的、常规的额外收入,这就是所谓“耗羡”。我们知道,帝国的财政收入,主要靠纳税完粮。这种税收通常有两种缴纳方式,一是交钱,一是交粮。运到国库里的,既有银子,也有粮米。但从地方到中央,千里运粮,岂能不损耗?老百姓交上来的碎银子要铸成元宝,损耗也是有的。然而户部收缴的银粮,却要求足银足米。那么,这当中的亏损算谁的?当然不能算各级官员的,只能在收银收粮的时候多收一点,叫“米耗”和“火耗”,统称“耗羡”。地方官在计算损耗的时候,当然不会有多少算多少,而是会再多算一点。这就有了一笔额外收入。这笔额外收入,只有州县才有。因为在明清两代,只有州县才是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的“牧民之官”。州县作为“一方父母”,在征收常规税费之外再加派一点什么,只要地方上能承受,问题也不太大。州县有此“合法”的额外收入,就可以孝敬府道;府道有此额外收入,就可以孝敬抚督;抚督有此额外收入,则可以孝敬京官。这样一来,非典型腐败的实行,就有了经济保障。而且,由于它的源头是被视为“合法收入”的“耗羡”,因此,以后的一连串孝敬,也就不能算作贿赂,顶多只能算是“陋规”。 三 逼良为寇 现在想来,“陋规”这两个字,实在是妙不可言。一方面,它是“陋”(腐败),另一方面,它又是“规”(常规)。事实上至少在明清两代,陋规已成为官场中一种“常规性腐败”。即便一些比较正派、尚有天良的官员,尽管内心深处很不以为然,也不得不照此办理。能不在“耗羡”之外再加摊派,或不在“规礼”之外再出新招,便已是“爱民如子”、“体贴下官”,火耗、米耗和各种规礼则还是要收的。因此我们便很想知道,这究竟是为什么。 有人说,这是给逼出来的。 这话并非没有道理。我们知道,官场陋规,主要盛行于明清,而明清两代,则是官员俸禄最低的时期。县长的月薪,据吴思 href='/article/6847.htm'>《潜规则》的计算,只合人民币一千一百三十元。我们要搞清楚,他们这个俸禄和我们现在的工资并不是一个概念。明清官员的俸禄是要用来给别人开工资的。比如总督、巡抚,没有下属职能部门,要靠自己聘请“幕友”来帮忙。这就要自己掏腰包,朝廷是不管的。州县虽有政府,有僚属,有吏员,但那不顶事,还得靠自己请“师爷”,而且至少要请两个(一个刑名师爷,一个钱粮师爷,分别负责处理司法治安和财政赋税方面的具体事务)。师爷和州官县官,是雇佣关系。师爷管州县叫“东家”,州县管师爷叫“先生”。他们不是上下级,师爷也不是朝廷命官或政府雇员。他们的薪水,当然得州县自己出。除了刑名和钱粮这两个最重要的师爷外,州县还要聘请一些其他的私人秘书,比如“书启”(负责书写信函和起草公文)、“挂号”(负责管理公文)、“账房”等等。他们的薪水,当然也得由州县自己出。这就是一笔相当可观的开销,且不说还要赡养父母,供养妻儿,周济亲友,置办产业,你说这千把块钱怎么够? 另外,官员朝觐、调差、上任,朝廷是不出路费的,得自己想办法。那时实行回避制度,主官不能在家乡就职,常常一走就是千里之遥。这就不能不靠沿途的地方官招待。不招待也是不行的,因为大家都有这个问题。你今天不招待别人,明天别人就不招待你。当然,招待也是对等的。督抚来了督抚招待,州县来了州县招待。但不管是谁来了,只要过境,州县都要招待。因为他们官最小,见了谁都得叫首长。这也是一项不轻的负担。据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所记,道光二十二年,已被革职的前闽浙总督颜伯焘卸任回粤途经漳州,漳州县蒋县长就花了一万两银子的招待费,最后只好虚报兵勇名额,领取粮饷来填补亏空。明清时代的地方官,并不那么好当。 何况还有种种应酬、陋规,比如三节两寿的水礼,冬天的炭敬,夏天的冰敬,请长官门房代为通报的“门敬”,送给首长跟班的“跟敬”,走马上任之前酬谢京官打发亲朋的..“别敬”等等。比如张集馨从朔平知府调任陕西督粮道(主管西北地区军粮的地方官)时,光是在北京的“别敬”就花了一万七千两,至少是他年薪的一百倍(当时一个总督的年薪才一百八十两)。收支出入如此之大,不去盘剥百姓,就只有自杀。 那么,不送这个敬那个敬的行不行?不行。首先是京官不答应。明清两代的京官是很穷的。那些职位低权力小的,差不多也就是靠小米粥窝窝头过日子。大官们的薪水也不多,开销却很大。比如要买房子、养仆人、置仪仗、请客吃饭、给皇上和太后送寿礼等等,而明代一个正二品的六部尚书年薪才纹银一百五十二两,清代的一品大员也才一百八十两,你说够做什么?也就全靠地方官的这个敬那个敬了。当然你硬不敬也可以。只是到了考核的时候,你的问题肯定不少。来部院办事的时候,所有的文书肯定都过不了关。别人举报你的时候,当然没人替你说话,揭发材料倒是很快就会送达御前。最后的结果是什么,你自己也清楚。所以,除了那个连皇帝都敢骂的海瑞,没有哪个地方官不给京官送这个那个的。比如抗倭名将戚继光,据说就曾购买美女送给当朝宰相(首辅)张居正。这事虽然查无实据,但他送过重礼,却是有案可稽的。 总督、巡抚们要给京官送礼,他们当然也要接受下级的孝敬,要不然钱从哪里出?何况他们的开销也大。光是进京朝觐一次,银子就得花得跟流水似的。这些钱朝廷是不管的,也没有别的生财之道(比如办企业什么的),正所谓“非从天降,非由地出”,不接受下级的孝敬,又能从哪里来?京官吃督抚,督抚吃州县,州县没有下级,就只好吃百姓。等到百姓身上再也长不出肉来给他们吃时,整个帝国也就崩溃了。 那么,为什么要把官员们一个个弄得都跟饿狼似的呢? 低薪自然有低薪的道理,这个道理就是所谓“道德原则”。在中国古代社会,道德是至高无上的。它不但是“立国之本”,而且是“治国之方”。也就是说,国家政权既靠道德原则来建立,国家政令也靠道德原则来执行。这样,作为国家政令的颁布者和执行者,各级官员在理论上就应该是道德的楷模。他们应该带头勤俭节约,廉洁奉公,当然也就不能拿过高的薪水,以免玩物丧志,浪费奢靡。相反,如果他们能够克勤克俭,缩衣缩食,以为君父分忧,以为小民垂范,则可保国富民..强,天下太平。 何况,官员们的俸禄虽然低,精神上却有补偿。我们知道,在中国,当官是一件很风光的事情。有句话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为什么唯有读书高呢?就因为唯有读书,才能做官。所以“唯有读书高”,其实还是“唯有做官高”。做官既然高人一等,那么,薪水低一点又算什么?你嫌低,那你不要做,有的是人愿意来。 有了上述一个“大道理”(以德治国)一个“小道理”(精神补偿),朝廷就觉得可以理直气壮地只给官员们发放极低的俸禄,甚至还要拖欠克扣。我们多半只知道现在有些地方会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教师的工资,乡镇干部的工资,大约谁也不会想到这事古代也有,而且拖欠克扣的对象,不仅是地方官员和低级官吏,也包括朝中大臣。古代官员的俸禄,常常是发实物工资的。领回家的并不都是银子,也有大米、布匹,甚至胡椒。你说这胡椒怎么当钱用?而且,不管发给你的是什么,统统都要折算成大米。至于怎么折,自然是朝廷说了算。比如明代成化年间,户部就曾把在市场上只值三四钱银子的一匹粗布,折成了价值二十两银子的三十石大米。仅此一项,朝廷就近百倍地克扣了官员的工资。这他妈的是什么狗屁朝廷?简直就是强盗! 朝廷做强盗,官员就只好当土匪。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官员都能当土匪,能当的只有州官县官。州县虽然能够直接向老百姓巧取豪夺,但他这个土匪是要“挂牌上岗”的,他的“营业执照”还得上头批。结果,州县们的各级上司,就变成了抽成收保护费的黑社会老大。州县拦路打劫,督抚坐地分赃,京官敲诈勒索,整个官场变成了一个土匪窝子,这不是逼良为寇是什么?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地方官一上任就当土匪。一般来说,科举出身的新官,一开始还是比较廉洁的。他们并不想当土匪,因为这和他们的人生理想不符。这些人,饱读儒家经典和史书,懂得“水能载舟,也能覆舟”的道理,满脑子都是忠君爱民、富国强兵、平治天下的理想。但是,当他们有了一些所谓“官场历练”以后,这些理想就不见了。因为理想并不能当饭吃,而朝廷又没有提供足够的粮草让他们去为理想驰骋。那些不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的道德说教便只好束之高阁,而代之以能够让他们在官场上左右逢源的非典型腐败。好一点的,也许只不过对这些“耗羡”、“陋规”不再大惊小怪,甚至心安理得,坏一点的,则很可能变成穷凶极恶的盗匪和贪得无厌的窃贼。 道理也很简单: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当你拿着可怜兮兮那么一丁点被拖欠被克扣的俸禄,连老婆孩子都养不活的时候,能有几个人愿意像海瑞那样,靠吃自己在衙门里种的萝卜白菜过日子呢?何况你要改善一下生活并不困难。你只要在收税收粮的时候稍微多收那么一点点就行了。甚至你只要对你的下属在多收税粮的时候睁只眼闭只眼就行了。什么都不用你亲自动手,一切都会有人帮你打理好,而且你还不用担心受到指责和处分,因为大家都是这么做的。那么,又有几个人能挡住这样的诱惑呢? 难怪朱元璋要感叹官员堕落之多了。他说“朕自即位以来,法古命官,布列华夷”,谁知道“擢用之时,并效忠贞;任用既久,俱系奸贪”,“以至内外官僚,守职维艰。善能终是者寡,身家诛戮者多”。吴思的 href='/article/6847.htm'>《潜规则》一书,把这个现象称之为“新官堕落律”。原本清清白白的新官、清官一个个堕落为贪官、>?99lib.半贪官,自然有复杂的原因。但朱皇帝的低薪制,却不能不说是原因之一。 事实上,无论低薪制度有没有道理,或者有多少道理,它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都不具备可操作性,而一个不具备可操作性的制度在政治上是注定要失败的。为什么不具备可操作性呢?因为它缺少一..个支撑系统。当然,在朱元璋他们看来,这个支撑系统是有的,这就是道德和道德教育。但是,道德虽然必需,也有用,却不万能。仓廪足然后知荣辱,贫穷才是万恶之源。你不能指望一个叫花子有足够的人格尊严,你也不能指望官员们饿着肚子为帝国效劳。没错,无论古代还是国外,都有安于低薪,甚至有贴钱做官的。不过我们得弄清楚,这些人一般并不缺衣少食。他们或者有田租,或者有家业,或者有遗产。他们出来做官,或是为了实现政治理想,或是为了实现人生价值,总之不是为了谋生。 咱们的情况可就两样。大多数官员,是要靠这个吃饭的。尤其是来自农村的那些贫寒之士,他们头悬梁锥刺股,囊萤映雪,刻苦攻读,不仅是为了“一举成名天下知”,也是为了能够改善生活。至少,在他们金榜题名、走马上任之时,对那些曾经千难万苦地支持过他们的父母妻子、亲朋好友,总得有所回报吧?贫困潦倒时借下的种种债务总要一一偿还吧?作为一个官员应有的最起码的体面,也总得维持吧?然而朝廷之所发放,竟是杯水车薪。那么好了,朝廷的俸禄既然不能指望,能指望的,便只有手中的权力;而权力,我们知道,那是可以换钱的。 四 高薪未必养廉 权力可以换钱,这个道理大家都知道。权力如何换钱,大家知道的可能比我还多。那就不说也罢。现在要考虑的,是解决的办法。 这是很有现实意义的。因为不但明清,就连时下的腐败,也部分地与低薪有关。我们的省长、县长虽然不必自己掏钱雇“幕友”、“师爷”(也不允许),调动工作时也不必自己掏路费,更不必四处打点,逢人便送别敬,但工资单上的那点薪水,也实在不能算是很高。当然,他们还有工资以外的99lib?t>许多无法准确估算的福利,比如住房,比如医疗,比如用车,比如不需要自己花钱的吃喝玩乐,正所谓“工资基本不动,饭菜基本不弄,烟酒基本靠送”。可惜这些好处只有在职的时候才有。一旦离职,就什么都没有了。另外,也不是所有的官员都有上述好处。地方有贫有富,官缺有瘦有肥。某些非要害部门(也就是北京人所说的“蒸馏水衙门”)的干部,日子就相当清贫;而某些要害部门(比如纪检部门)的干部,因为纪律严明,日子也过得紧紧巴巴。我认识一位中纪委干部,因为清廉,几乎连单位分配的房改房都买不起。总之,一个地方干部,如果不贪不占,那么,到头来,也就只有“两袖清风,一肚子酒精”,某些机关的干部则可能连“一肚子酒精”都没有。 因此,类似于明清官场陋规的非典型腐败,便在不少地方和部门死灰复燃。当然,公然地收受“使费”、“部费”、“门敬”、“跟敬”是不大可能,到地方上视察,临走时也不会什么有“程仪”。如果有,那是要被视为“典型腐败”的。但非典型腐败之所以是非典型腐败,就因为它总能找到恰当的方式,让大家无话可说,或者无法可查。所以,内容千古不变,花样却不妨翻新。比方说,花巨资给你装修房子,却只象征性地收一点“材料费”,就是一个办法。用考察的名义请你出国旅游,也是一个办法。此外,还有请打麻将和请打高尔夫球的(赢家是谁自然不言而喻),有请题字、写文章然后送润笔、稿酬的。此类“办法”数不胜数,我们以后有机会再说。 同样,公然地收取“耗羡”,也是不可能的了,而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则是明显的违法乱纪。但“跑部进京”之类的事情还是要做,而且开销也不小。这些钱不能完全由地方政府出,更没有由地方官自己出的道理,再说也出不起。这个也有办法,就是让企业出,然后将跑来的项目交给这家企业去做。这很“公平”,也很“合理”,大家都没有话说。企业因为出了钱,当然该得这个项目;地方官等于bbr>.给这家企业跑来了生意,当然也该附带地享受一些好处,比如吃满汉全席,住总统套房,以及将一些不便报销的款项交由企业解决等等,便等于是收取“耗羡”了,只不过并不装进官员的腰包而已。实际上,招待重要客人,请吃饭,请跳舞,甚至请洗桑拿,然后“找个老板来埋单”,已是某些地方官的常规做法,也是公开的秘密。总之,由于官员们的薪资实在太低,要用钱的事情和地方又太多,这就使他们不得不“曲线救国”,想些并不明显违法乱纪的办法,而非典型腐败也就应运而生。 于是便有人主张,应该高薪养廉。 高薪养廉并不是什么新主张,早就有人提出并实行过了。这个人就是清代的皇帝雍正。雍正皇帝即位不久,就做了三件与反腐倡廉有关的事,这就是耗羡归公、高薪养廉和取缔陋规。雍正是一个了解下情的皇帝。他很清楚,“耗羡”这种正常税收外的附加税,是收得没道理的,但又取消不得。当真取消了,官员们就没法过日子;而如果一仍旧例,又等于姑息纵容。雍正的办法是“耗羡归公”。具体地说,就是将过去由州官县官私征私用的耗羡,统统上缴省库,然后再由省里发给州县。这项改革的意义是很大的。首先,耗羡归公,国家便可以名正言顺地进行规范(主要是规定提取的比例),而州县因为多收无益(反正只能从省里领到规定的数额),就不会再乱摊派。这就堵住了乱收的口子。其次,耗羡归公以后,州县征求耗羡,不过是完成任务;上司发还耗羡,也不过是发放津贴。双方都不是送“红包”。既然不是红包,也就没有人情。州县既不敢借口孝敬上司而加重盘剥,上司也可以理直气壮地管理下级。这就堵住了腐败的口子。再次,归公的耗羡,除填补亏空和留作公用外,统统用来发放“养廉银”。这笔钱,虽然还是从官员们那里来的,但比起这个敬那个敬来 ,毕竟公平合理多了。这就在“反腐”之外又有了“倡廉”。 雍正时期养廉银的数字相当可观。比如总督的年薪藏书网是白银一百八十两,而浙闽总督的养廉银则是一万八千两,一百倍。县官的年薪是四十五两,而其养廉银至少也有四百两,多的可达二千两,倍数也很不小。吏、户、兵、刑、工五部尚书(部长)、侍郎(副部长)和管部务的大学士(国务委员)则发双俸。因为他们没有养廉银可领,手上又有权,难免地方官来和他们搞权钱交易。其他京官,也都有津贴。比如一品大员年俸一百八十两,恩俸则有二百七十两,比例虽不及外官大,但京官的应酬开销要小得多,大体上也能平衡。 有了养廉银,雍正便认为可以取缔陋规了。那时的陋规是很吓人的。比如山东的州官县官拜见巡抚一次,衙门里就要收门包(也就是开门费和通报费)十六两。缴纳一千两税银,还要另交三十两手续费。下级拜见上级,本来是谈公务,却要先用银子做敲门砖;纳税人交税是尽义务,却要另外拿钱答谢收税人。这是什么规矩?混账规矩!因此雍正勒令取缔,并通令全国:“倘有再私收规礼者,将该员置之重典,其该管之督抚,亦从重治罪。” 应该说,雍正的这一系列举措,是既有道理又可操作的。可惜其收效却甚微。公元1735年,雍正去世,乾隆继位。就是从他这个宝贝儿子开始,大清帝国又重新走向腐败。各种陋规死灰复燃,且愈演愈烈。比如前面说到的那个张集馨,道光二十七年调任四川臬台时,在北京就又送了一万五千两银子的“别敬”。其中军机大臣(实际上的宰相)每人四百两,六部尚书每人一百两,侍郎每人五十两,军机处秘书每人也有十六两。至于使费、部费、门敬、跟敬之类,各地方、各衙门、各官员也都照收不误。这还是“非典型腐败”。典型的腐败就更是骇人听闻。乾隆朝大学士和珅,家财竟达八万万两,相当于当时政府十年的财政收入,法王路易十四私产的十四倍;也相当于雍正五年国库储银的十六倍,康熙末年国库储银的一百倍。看来,高薪也未必养廉。 高薪为什么就未必养廉呢?因为高薪之外的诱惑,要远远大于养廉银的数额。谁都知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一年千把两银子怎么抵得住?这还是“清知府”。如果是和珅那样的大贪官,这点养廉银哪会放在眼里?所以,高薪养廉只可能对那些操守较好的官员起一点补偿作用,帮助他们坚守下去,对真正的藏书网贪官是不起作用的。它也不能遏制腐败,顶多不过扬汤止沸而已。 问题在于,即便那些操守较好的官员,在高薪养廉的条件下,也只能做到自己不搞典型的腐败,无法抵制非典型腐败。比如张集馨,就是操守较好的。林则徐当然也是。但他们也都既收规礼,也送规礼。为什么?就因为那“礼”是“规”,是规矩,是规约,是游戏规则。你要想在官场上混,就不能破坏规则。何况,陋规虽然“陋”,但它的名目并不丑陋,反倒很有人情味。比如冬天送的叫“炭敬”,夏天送的叫“冰敬”,也叫“瓜敬”。送点木炭送点瓜,总不好说是行贿受贿。这实在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智慧,明明是行贿甚至勒索,却弄得温情脉脉。结果,你不能不送,也不能不收。不送,是不通人情;不收,是不近人情。一个不懂人情的人,在中国是连做人都做不了的,何况做官? 还有,就算你不爱钱,也不在乎升迁,你总不能不为属下着想。你的家丁、童仆、跟班等等,千里迢迢跟着你到外地做官,图个什么?你的书吏、衙役、门子,为你鞍前马后东奔西走,又图个什么?他们可不是什么“圣人之徒”,没读过四书五经,也没什么平治天下的理想。他们除了想跟着你风光风光,吃香的喝辣的,也就是想多捞几个。你自己不要,还能不让人家要?如果你这里总是两袖清风一贫如洗,他们就会跟别人去了。不要以为中国人就没有市场经济的观念,择木而栖他们还是知道的。 况且,你可以不为自己的属下着想,却不能不敷衍上级的属下。所以,长官的门房那里,你要送“门敬”;长官的跟班那里,你要送“跟敬”。如果不送,那好,你就别想见到长官,而关于你的流言蜚语却总是会飘到长官的耳里。因此,就连位极人臣的军机宰辅们,有时也不得不笼络得宠的太监。因为太监虽不入流,却是皇上身边的人。身边的人,总是比别的人亲近,也比别的人方便。想帮你或是想害你,有时只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岂能“小看”?同样,长官身边的人,你当然也马虎不得。 好了,你既然要敷衍上级的属下,也就不能不让自己的下级来敷衍,不能不准自己的门房、跟班接受“门敬”、“跟敬”。那就太不近人情了。何况这也很难说就是腐败。国外酒店的门童也收小费的嘛!只不过,他们的小费是根据服务的好坏来定的,而在咱们这里,门敬、跟敬的多少却取决于长官的官阶,也算是一种中国特色吧! 其实这也不奇怪。因为种种陋规,虽然范围有大小,数额有多少,但无不围绕一个中心。这个中心就是权力。总督巡抚为什么要孝敬军机宰辅?下级官员为什么要结交首长秘书?就因为他们接近权力中心。所以,规礼的数额虽然一般以官阶的高低为准则,却又并非一成不变。比如张集馨当陕西督粮道的时候,送给巡抚的规礼就比总督多。巡抚的规礼按季送,每季一千三百两,一年四季共五千二百两。总督的规礼按节送,每节一千两,一年三节(春节、端午、中秋)共三千两。这是因为,总督的官虽然比巡抚大,但隔了一层,不是直接领导,也不同城(陕甘总督驻节兰州,陕西督粮道则和陕西巡抚同在西安),权力和影响力反倒小一些。这就叫“县官不如现管”。所以,哪怕你面对的只是一个科员,但如果你的案子正好归他管,你就得意思意思。部长那里,倒未必一定要打点。也就是说,在这里,真正起到作用的不是别的,正是权力,尤其是那些能够直接产生影响的权力。 五 有监督就行吗 腐败确实与权力有关。据我自己的经验,凡是存在着权力关系的地方,就至少同时存在着非典型腐败的可能性。我曾在西北的一个军垦农场待过十年。那时,我们每年只有在春节的时候才能吃到一顿大米饭。这样,米饭的分配就成了一种权力。当然,这顿米饭是 51ed." >凭票定量供应的,理论上“人人有份,大家一样”。但你碗里的是否足量,却往往在于炊事员的一念之差。所以,那些特别爱吃米饭的南方知青,便会在这时格外讨好炊事员,比如在打饭时脸上堆满了笑容。某些更乖巧的,则提前做好了公关工作,送足了诸如饼干糖果之类的小恩小惠。这样,在米饭分配完毕尚有少量节余的时候,他们便可在厨房里再吃一碗蛋炒饭。 诸如此类权力与利益的交换,咱们中国人几乎无师自通,并不用读多少书。就连一个农民工都知道在揽活的时候,要先给包工头递一根烟过去。有一年秋天,我们几个人在一起聊天。一个女知青忽然叹了一口气说:今年冬天让我剥棉桃就好了。军垦农场冬季的农活主要有两种,一个是剥棉桃,一个是拉沙子(也就是将沙丘里的沙子拉到地里以改良土壤)。拉沙子要在零下数十度的严寒中出工,又苦又累;剥棉桃却不必出门,可以边烤火边聊天。所以当时就有人插嘴说:那你探亲回来的时候就该给连长带包酱油膏。那时,农场里吃不到酱油。要吃,就只能靠知识青年从城里带固体酱油。这当然也不算什么,更谈不上是腐败,但事不同而理同。在那些军机大臣、吏部尚书眼里,州县们一张几百上千两的银票,不就是一包酱油膏吗?分配工作的时候,是打发你到贫困县,还是安排你到富裕县,不就是拉沙子和剥棉桃之别吗?知识青年送给连长们的酱油膏,不也可以看作一种“孝敬”,或者干脆叫做“酱油敬”吗?一个懂得给连长、排长送“酱油敬”的人,当了州官县官以后,当然会懂得给巡抚、总督送“冰敬”、“炭敬”。培育“非典型腐败病毒”的温床,是到处都有的。 实际上,只要存在着权力,只要这权力能给别人带来好处或者造成伤害,权力的拥有者和这权力的受益(或受害)者之间,就很容易产生一种权与利的交换关系。然而,权力又是不可能取消的,除非你能回到“小国寡民”的原始氏族社会。我们能做的,只能是对权力的监督和限制。 因此有个说法:“没有监督的权力是腐败的根源。”但我对这种说法总是心存疑虑。因为按照这种说法的逻辑,只要有了监督,也就不该有腐败了。可惜事情并没有那么乐观。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监察制度的国家之一,自秦汉始就有了专门的监察部门。它在西汉时叫“御史府”,东汉以后叫“御史台”,明清改称“都察院”。不论御史台,还是都察院,都是直属天子的独立部门。不但不受其他官员和部门的制约,反倒有权监督一切部门和官员。同样,不论叫御史台,还是叫都察院,监察干部都叫御史。两汉至元,御史台的官员依次有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和监察御史。明清都察院的官员,则依次有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和监察御史。御史大夫和都御史是正长官,御史中丞和副都御史是副长官。清代的巡抚之所以又叫“中丞”,就因为他例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 监察部门的地位很崇高。汉代,御史大夫兼任副宰相。元代,御史大夫官居一品,而且例由皇太子或贵戚兼任。当然,官位高的,只有御史台或都察院的正长官,其他监察官的品级并不高。比如明清的监察御史只不过正七品,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业务进行对口监察的“六科给事中”,也是正七品。但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的品级虽然不高,职权却很大,地位也很崇高。首先是权限大。上至亲王宰辅、重臣勋贵,下至督抚州县、司官道员,甚至包括其他监察干部和监察部的领导,都可以弹劾。这些人贪污腐败固然可以弹劾,即便只是疏忽怠慢工作不得力,也可以弹劾。其次是责任轻。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都有一个特权,叫做“风闻奏事”,也叫“风闻弹事”,就是只要听到风吹草动,甚至流言蜚语,就可以举报,不必负核实的责任,也不受反坐的处分。第三是独立性强。御史弹劾官员,不必通知照会有关部门,也不必经自己的长官批准。唐代长安四年(公元704年),监察御史肖至忠弹劾一个名叫苏味道的三品官。事后,御史大夫批评他说,这么大的事也不和长官说一声,不太合适吧?肖至忠却回答说:“台中无长官。”也就是说,监察部门和别的部门不一样,是没有领导被领导关系的。每个人都独立办案,直接对皇上负责。肖至忠还反问:如果御史的弹劾每次都要请示,那么,批准了倒没什么,不批准又该怎么办?这就说出监察工作的特殊性了。御史大夫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就赞许肖御史实在是忠于职守,刚直不阿。 为了支持御史独立行使监察权,朝廷甚至还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隆重的礼仪。但凡重大的弹劾案,御史要头戴一种名叫“獬豸冠”的法冠,身穿内白外红的法袍,当 7740." >着皇帝和百官的面在朝堂上宣读“起诉书”,被弹劾的官员则必须立即站出来等待处分。所以,上朝的时候,一见有人身着这样的冠服昂然而入,那些不知情的官员便会心里打鼓,不知这回又有谁要倒霉。 这样的监察力度,不能算小吧? 但是效果如何呢?也不过扬汤止沸,甚至连扬汤止沸都做不到。一任一任的官员依然前“腐”后继。更严重的是,对官员的监察还发展成为一种新的腐败。我们知道,监察御史也好,给事中也好,权力是很大的。另外,朝廷还会临时指派一些监察官员,比如巡按御史或者钦差大臣到地方上查案子。这些人的权力也是很大的。将犯事官员就地免职固然不在话下,调动军队来拘捕官员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这原本是为了保证监察工作的雷厉风行,却使监督本身就变成了一种特权,一种更不受限制和监督的权力。这样一种权藏书网力是没有人不害怕的。道理也很简单: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大案子没有,小毛病还挑不出来?介休县那个林县长被挑出来的就是一个小毛病。结果怎么样呢?乌纱帽丢了。 所以,只要监察官员一来,地方上就会忙成一团乱成一团。因为谁都知道,无风不起浪。地方上要是一点事情都没有,上面就不会派人来。监察官如果一点问题都查不出,回去也不好交代。最好的结果,是查出了一点小问题,且都已解决,或“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也就皆大欢喜。这就要做工作,也就要花银子。至少,饭是要吃的,而且要吃得好;戏也是要看的,而且要演得好。如果巡按大人和钦差大臣寂寞,那么,女人也是要安排的,而且要长得漂亮。至于常规的礼仪,比如“别敬”、“程仪”之类,自然一文不能少。巡按和钦差的跟班门房,也都要一一打点到。总之,上面来监察一回,下面就受难一次。监察次数越多,下面越倒霉。比如前面说过的那个林县长就很倒霉,一个并无实据的案子,由于监察部一位姓汪的处长向皇帝“风闻奏事”,竟被反复查了好几回。先是张道台查一回,然后是隆尚书查一回,最后虞知府又查一回。三个来回,不知多少银子赔了进去。这些钱,当然最后都要摊到介休县老百姓的头上。这还只是一个案子。实际情况是,差不多地方上每件事情都有可查的理由。结果,每查一次,百姓就被鱼肉一回。因此我想,老百姓要是有发言权,一定会对朝廷说:求求你们不要反腐败了。你们越反,他们越腐败。也求求你们不要关心我们了。你们越关心,我们越倒霉。 其实,就算这些监察官员都很廉洁,也很努力,恐怕也只能监察典型腐败,监察不了非典型腐败,因为根本就没法管。比如请客吃饭,你管不管?管?每天都有人请客吃饭,你一桌一桌地查,一席一席地管,管得过来吗?不管?那好,我们用公款吃满汉全席,一次吃掉黄金万两,管不管?你说太不像话了就要管,那么,请问什么叫像话,什么叫不像话,什么叫太不像话?不好定标准吧?就算定出标准,官员们也有办法。你说只能四菜一汤?那我就一道生吃龙虾,一道东北熊掌,一道南海鲍鱼,一道西藏松茸,再加一道霸王别姬,算是汤。何况还可以上拼盘。每盘拼四道,把盘子弄大点就是。你说每席不得超过多少银子?那好,我一人一席。你说不得收红包?我从来就没收过,收礼也只收工艺品、土特产。再说我也还过礼了,我给他们写了字呀!什么?你说我收的工艺品是文物,土特产是国宝?我的字还价值连城呢!反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总有办法对付。 不过这种办法在国外恐怕就不灵,因为弄不好媒体就会把你们大吃大喝的照片登出来,或者把你写的字登出来,让大家看看是不是价值连城。可见,问题并不在于或不完全在于有没有监督,还要看由谁监督和怎样监督。像历朝历代这样监督肯定不行。因为历朝历代都是官员监督官员,等于是自己监督自己,哪里监督得了?自然是越监督越腐败。如果硬要监督,除了大幅度增加监督成本直至国家无法承担以外,别无出路。但如果交给老百姓监督呢?事情恐怕就会两样。至少,办案的成本要低得多,因为这钱是要由老百姓自己出的。如果他们也趁机大吃大喝,岂非蜻蜓咬尾巴,自己吃自己? 不过就连这,我也不敢盲目乐观。中国的老百姓当真能监督吗?且不说他们有没有监督权,也不说我们有没有这样一套可操作的监督制度,就算有,也未必能有成效。我在最新版的 href='3211/im'>《闲话中国人》(上海文艺出版社2003年版)一书中说过,中国人对待腐败的态度,其实是一贯采取双重标准的。别人搞腐败,他痛恨;自己搞,或者自己家里人搞,就不痛恨了。他们的义愤填膺,往往是因为自己没有份。比如公款吃喝,是大家都痛恨的,但如果你邀请他一起去,则会欣然前往,且面有得色。这是一。第二,中国人也一般只反对典型腐败,不反对非典型腐败。不但不反对,还要积极参加。比如给医生送红包,就屡禁不止,因为病人不同意禁止。你越禁,他越要送,那你还能指望他们监督医生? 六 制度不能保证一切 我们不妨就拿医生的红包这件事来做个分析。 凭良心说,我对医生收受红包,是持同情态度的。老话说,黄金有价医无价。又说人命关天,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生命毕竟是最可宝贵的东西。所以,一个医生,如果医德医术都好,起死回生,妙手回春,就该拿高薪、得重奖。可惜现在还做不到,也就只好由病人来奖励了。但是,另一方面,病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医疗费用,再送红包,岂不是在完粮纳税之后再交“耗羡”吗?再说了,奖励应该是在事后,红包却必须送在事前,这和送“冰敬”、“炭敬”又有什么两样呢?因此,它又是一种非典型腐败。问题在于,尽管官方三令五申,媒体也再三披露,但只要自己家里有人要上手术台,病人家属就会千方百计地给医生、护士、?99lib?麻醉师送红包,挡都挡不住,这又是为什么? 说白了,是不放心。 谁都知道,当一个病人走上手术台时,他就把命交给医生了。手术的结果,他自己是完全不能把握的。从理论上讲,一个手术,有三种可能:成功、失败、基本成功但有后遗症。造成这三种结果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在那些不懂医术的病人心里,则认为全在医生的“一念之差”。这是他们千百年来和官府打交道得出的经验。在他们看来,病人做手术和草民打官司,是一个道理,都是把自己的小命交给一个素不相识、却又握有生杀予夺之权的人去摆布(只不过病人交的是肉体生命,草民交的是政治生命)。摆布的结果,他自己是不知道的,也是不能控制的,你让他怎么放心? 事实上官府的断案,也有极大的随意性。所谓“官断十条路”,也就是在相当宽泛的范围内,左一左,右一右,宽一点,严一点,都合法。反正怎么判都是官有理。上级考核下级,就更是如此。“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一个官员管事多,可以说他勤勉,也可以说他无事生非,扰民;一个官员管事少,可以说他懒惰,也可以说他无为而治,高明。反正嘴是两张皮,咋说咋有理,而且是谁有权,谁有理。 这就不能不事先提防。实际上许多人送礼,并不一定就是想攫取更大的利益,多半还是为了避免伤害。在中国传统社会,一个手中握有权力的人,如果想要伤害一个并无权力的平民老百姓,那是很便当的,有时甚至不过举手之劳。关于这一点,吴思的 href='/article/6847.htm'>《潜规则》里面举了许多生动的例子,我就不重复了。我认识一位裴响铃老人,原先在一家报社当记者,只因为领导看他不顺眼,就趁“反右斗争”之机把他送去劳教,连手续都没有办,也没有送审和报批。相反,这位受害者要为自己讨个公道,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后来,裴老写了一本书,叫《我这一生》,由燕山出版社出版,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看。 其实,只要看过几出古装戏,多少有点历史知识,便都会知道“民告官”有多难。拦轿喊冤,要先“掌嘴”(也就是打耳光);上堂击鼓,要先打五十大板;告御状(也就是向最高法院申诉),要滚钉板(也就是趴在钉满钢钉的木板上背诉状,而且要背得一字不差)。所以,如果不是有天大的冤情,几乎没有人愿意去告官。何况,就算民告官不那么难,该走的程序总还要走。等你把所有的程序走完,很可能人已经杀了,牢已经坐了,所有该受的罪也都已经受了,甚至你已经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了。比起送红包来,哪个合算?相反,如果只要送了红包,就能解决问题或者不受伤害,又有多少人会不送? 可见,红包,是用相对较少的代价换取公正和安全的经济手段,也是中国人(包括老百姓和地方官)在千百年历史中付出血的代价才换来的人生经验。在整个社会尚未得到合理的改造之时,我们不能单纯地谴责红包。 既然红包反正要送,那么,有个“例”,有个“规”,总比没有好。至少,大家心里不会一点底都没有。也就是说,人们并不指望不送红包,而只希望能有个规矩。这个规矩应该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它能规定一个大致“合理”不太离谱的价格,并能有一个方便的渠道把这个价格告诉我们;第二,应该能让当事人知道如何送,保证能送到,对方不会嫌少或拒收;第三,红包送达以后,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如果大家都能按照这三个标准做事,那就谢天谢地阿弥陀佛了。取消红包?想都不要想! 那么,能不能建立一种制度,让我们的人民(也..包括下级官员)不用送红包,自己的权益就能得到保障,或者就能得到公平的待遇公正的评价呢?这当然是应该努力去做的事,而且应该说也做得很努力了。这些年许多人都有一个共识,就是认为腐败之所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是因为制度不健全,让人钻了空子。因此应该加快制度的健全和完善。这当然并不错。但如果以为只要有了完善健全的制度就万事大吉,却未免过于乐观。在我看来,再好的制度也只是“术”,不是“道”。“道”不变,变“术”是没有用的。而且,说得悲观一点,只怕是制度越严密,腐败就越严重。 这不是危言耸听,也不是杞人忧天,而是我自己的切身体会。就说学术界,这些年建立的制度可以说是够多的了。评职称、评博导、评博士点、评重点学科、评奖,都有种种繁琐的、细致的、量化的、可操作的规定,还建立了诸如“匿名评审”之类据说是很“科学”的制度。结果怎么样呢?依我看,照样还是“该上的上不了,不该上的上了”,而且比先前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评职称,以前是开教授会议,由教授们决定谁上谁不上。后来说这是“人治”,要不得,要改成“法治”,定出种种条条杠杠,对号入座。比方说当教授要权威刊物论文多少篇,核心刊物论文多少篇。这样一来,学校评职称,就变成了刊物评职称。于是这些刊物的行情大涨,大家都到他们那里去拉关系走后门。一旦获得这些“硬件”,学术水平再差的人也变得牛皮哄哄,拿着这些论文理直气壮地要职称,谁不同意他说谁腐败。至于这些所谓“论文”水平到底如何,甚至是不是“枪手”捉刀,则是没有人管的事。因此,自从实行了这些制度以后,学术界的整体水平不但没有提高,反倒降了下来。 同样,所谓“匿名评审”也不管用。不错,送材料的时候,申请人的名字是匿去了。材料寄回来的时候,评审人的名字也匿去了。但材料寄给谁,寄的是谁的材料,负责寄送的人知道呀!这样一来,申请人和负责人关系的好坏,就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了。结果,常常是这边材料还没有寄出,那边就接到了说情或者告状的电话。如果是评博士点、评重点学科、评奖,还可能会有人拎着大包小包登门造访。老实说,这事我也干过,既托过人,也受过托。中国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你不能一点面子都不讲。如果是你的老朋友、老熟人、老同学,甚至是先前于你有恩的人找上门来,你能不大开方便之门?至少,在不太离谱的情况下,你不会太坚持原则吧? 所有这一切,都不违反制度(向评审人说情或者告状除外,但你永远查不出)。尤其是发表论文达到多少篇就可以当教授,更不违反制度。如果评审不能通过,还会有人打抱不平。结果,我们就“合法”地评出许多根本不合格的教授、博导。我不知道他们是该叫“真的假教授”,还是该叫“假的真博导”,也许该叫“非典型教授”吧?这可比做假文凭还可怕。假文凭总归可以查出,这些“真的假教授”和“假的真博导”却可以堂而皇之地招摇撞骗,不知廉耻地误人子弟,直至把我们的学术界搞得乌烟瘴气。 或许有人会说,这还是因为制度不够完善和健全。这话没错。但是,再完善再健全的制度,也是靠人来执行的。人不变,制度再好也没有用。最后的结果,恐怕还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防不胜防。中国人在这方面,可是积累了上千年的经验。因此,根本的问题在于改造社会,改造国民性,这可是比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重要得多,也艰难得多的事情,正可谓任重而道远。 所以,非典型腐败和非典型肺炎一样,是不好对付的。甚至我们还可以说,非典型腐败比非典型肺炎更难对付。因为这场病,我们民族已经得了很多年,也治了很多年,却一直治不好,以至于弄得几乎人人都是带菌者,时时都是潜伏期。其原因,就在于以前开出的药方,多半治标不治本,反倒弄得那病毒有了抗药能力。治标不治本的原因,则又在于没有找到病根。因此,要根治非典型腐败,就必须对它进行病理分析。 实际上,只要稍加分析,我们就不难发现,所谓非典型腐败,其实是一种区域性历史现象。原始社会没有,发达国家也不太多(他们那里有腐败,但很少有非典型腐败)。它的疫区,主要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那些有着东方专制主义传统的发展中国家。如果再缩小检索范围,则又不难发现,无论典型腐败,还是非典型腐败,都无不发生在权力关系之中。腐败这东西,战场上没有球场上有,商场上没有官场上有。战场上靠的是武力,商场上靠的是财力,它们都不靠权力。商场上如果也要搞腐败,则这种商业活动必与权力机构有关,比如和政府做生意,或需要政府的批文。此为国际之通例,故西方发达国家也频频爆出此类丑闻。战场上如果也搞腐败,则必非真正的战争。所谓并非真正的战争,是指战争的一方根本无心作战,作战双方是非对抗性的(比如美国与伊拉克)。至于球场上出现腐败,则因为赛事原本可以看作一种带有表演性和商业性的“虚拟战争”,当然很容易被收买。 显然,腐败是与权力和利益有关的事,是权力与利益之间的一种交易。因此,但凡存在权力关系的地方,就有腐败的可能。如果这种权力关系比较隐秘,则表现为非典型腐败。同样,只要这种权力是可以赎买的,腐败就必然发生;而当这种可赎买的权力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以至于原本通过正常渠道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也要进行权力的赎买,一些原本正常的人际交往也有了权力赎买的性质,当权力的赎买已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时,非典型腐败就会成为社会难以根治的顽疾。 七 并非不治之症 的确,非典型腐败是一种“习惯性腐败”或“常规性腐败”。它不但是腐败的隐蔽形式(典型腐败则是其公认形式),也是对权力的“习惯性赎买”。也就是说,只要一发生权力关系,就立即想到要进行赎买,或必须进行赎买,哪怕对方履行的只是份内职责,自己提出的也是正当要求。这就和典型腐败不一样。典型腐败往往有特殊的要求,比如网开一面,或者通风报信,甚至指鹿为马,总之是徇私舞弊。非典型腐败却不是。它不是要走后门,而是走前门,..只不过请你按照规定把门开一下。但因为开门的权力在你那里,开不开,我说了不算,便只好意思意思,疏通疏通,其实并无“非分之想”。它甚至只是一种“习惯动作”。一看见有人把门,就习惯性地把红包递过去。习惯成自然。久而久之,它也就成了惯例,成了规矩,因此也叫“规礼”、“陋规”(即所谓“潜规则”)。陋而成为规,腐败而成为习惯,可见问题之严重。所以,诸如此类的做法和规矩虽然不是典型腐败,也不是什么大案要案,却是社会风气败坏的典型表现。 其实,养成这样一种“习惯”也并不容易,它需要有三个条件:第一,整个国家已成为一个权力至上和权力蔓延的社会;第二,权力的可以赎买和必须赎买已成为全民的共识;第三,对于不造成典型腐败的权力赎买,大家已习以为常,不认为是腐败。中国两千多年的专制主义政治制度便恰好满足了这三个条件。 首先是集权。两千多年前由秦始皇创立的政治制度,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帝国制度;由此产生的社会,则是一个典型的专制社会,也是典型的权力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包括政权、产权和人身权利,也包括荣誉、地位和生存条件,一切都是由权力来决定的。皇帝有权杀大臣,父亲有权卖子女,丈夫有权休妻,县官有权加税。反正谁有权谁是大爷,谁没权谁是孙子。于是,有条件的就攫取权力,没条件的就赎买权力,既无法攫取又无法赎买的就只好任人宰割和鱼肉。权力,不可能不成为人们的向往。 有权力的是官员。皇帝的权力虽然最大,但和老百姓隔得太远,感受不到。最能让老百姓感受到权力利害(施惠能力和加害能力)的,还是各级官员,尤其是地方官。老百姓从自己的切身感受中不难深刻地体会到,一个官员如果要施惠或者加害自己,是何等轻而易举,有时简直就是一句话的事情。官员的权力虽然只是皇帝授予的代理权,但用在老百姓身上,却威力无穷。而且,正因为是代理权,才格外可怕。一方面,官员可以动用国家力量来对付你,足以使你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另一方面,皇帝又不可能对所有的代理人进行监控,也不可能受理所有的冤屈。你能做的,只能是设法赎买官员们手中的权力,而这又等于说谁当官谁发财。当官,也不可能不成为人们的向往。 何况皇帝也不是人人都能当的。有可能当他一当的是官。因此,只要有可能,当官是许多人职业选择中的首选。尽管并非所有的人都能圆这个梦,但这丝毫也不妨碍他们把官场当作仿效的对象,把官职、官位、官衔和官员的级别当作社会价值的计算标准,按照官场的规矩和做派来决定自己的行为。这就是“官本位”。 官本位其实就是权力本位,它同时也就是伦理本位。因为伦理治国的原则是:儿子服从老子,妻子服从丈夫,下级服从上级,全国服从皇帝。这其实是把所有的伦理关系都解释成了权力关系。或者说,把道德关系(君仁臣忠,父慈子孝)转换成了权力关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实际上正如儿子不能反抗老子,民众也不能反抗官员,因为官员也是他们的父母。于是权力本位和伦理本位便可以集中表现为官本位。 官成了本位,官场也就成了榜样。因此,如果官场中的权力是可赎买的,那么,社会生活中所有的权力也就都能赎买。如果官场中权力的赎买已成为一种习惯,那么,社会上所有的人便都会习以为常。也就是说,如果官场上发生了“非典”,整个社会便都会传染。 事实上首先发病的正是官场。 官场是什么?官场是权力的集散地。在官场中,一切关系都是权力关系,或可以还原为权力关系。权力支配着一切,也制约着一切。如果说,有了权力便可以施惠或者加害他人,那么,这一点于官场则尤甚。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其实就是“权大一级压死人”;而所谓“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则说明做官的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攫取和使用权力。的确,没有什么地方,能比官场更突出地体现权力的至高无上和诱惑无穷。同样,也没有什么人,能比官员更知道和熟悉如何使用和赎买权力。权力的赎买频繁地发生在官场上,是一点都不奇怪的。 问题在于,任何王朝和政府,都决不会允许典型腐败的大规模大面积发生,除非真是到了王朝的末日。因为这不但与他们标榜的道德原则(比如勤政爱民、廉明清正、克己奉公)相悖,也会从根本上损害统治集团的长远利益。大面积大规模的典型腐败,会造成国库空虚,民生凋敝,社会动乱,天怒人怨,最终动摇国本。这是稍有眼光的统治者所不愿看到并必须竭力阻止的。 能够容忍的也就是非典型腐败。第一,既然是非典型腐败,就不会那么骇人听闻,直接危害也不那么大。第二,帝国虽然严禁官员结党营私,却也希望他们精诚团结,这就不能反对他们的往来。再说,如果连请客吃饭、节令送礼也要禁止,似乎也不近人情。第三,朝廷心里很清楚,发给官员的那点微薄的俸禄其实不够养家糊口,不让他们多少盘剥一下百姓,收受一点礼金,就没法过日子。第四,谁都知道权力是可以赎买的,也都知道权力的赎买是当官的好处之一。不让官员们享受一点这种好处,就很难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也不大讲得过去。只不过,要把握一个度,也要有个规矩,还得有个说法。 说法是现成的。炭敬、冰敬、别敬、门敬,都很动听,很有人情味。定规矩也用不着皇上操心,官员们自己会去做。官场从来就是一个讲规矩的地方。这些规矩倒未必就是什么“潜规则”,有的也是“显规则”,比如见了长官如何行礼,如何称呼,如何应答,如何站,如何坐,谁坐上面,谁坐下面,谁坐左边,谁坐右边,谁走前面,谁走后面等。进入官场的第一步,就是学习这些规矩,否则就会遭人耻笑,甚至难以立足。俗话说,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官场最讲究的恰恰就是“方圆”。因为帝国奉行的是伦理治国的原则。讲伦理,就是讲规则、讲等级、讲秩序。如果官场上都“语无伦次”,则其奈天下苍生何? 更何况,官场是个权力场,每个人都身怀利器,极具杀伤力。倘无游戏规则,顿时就会尸横遍野。所以官场和江湖一样,都是最讲规矩的地方。这其实也是许多人,包括一些主张廉政的皇帝和清官也不得不对非典型腐败网开一面的原因之一。因为有红包这个“润滑剂”,官场上会减少许多摩擦。更何况这些“润滑剂”还颇有人情味,更能化解不少矛盾。这是有利于整个官僚集团的稳定的。稳定压倒一切。由此产生的副作用,就只好以后再说。 官是本位,官场是榜样,而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官场上既然盛行请客送礼,盛行收受红包,盛行非典型腐败,民间自然要“见贤思齐”,努力效仿。因为民间是藏书网一点权力都没有的,或者只有微不足道的一点权力(比如老子可以打儿子)。就连这么一点权力,也要受制于官方。在一个权力至上的社会里,没有权力就寸步难行。因此民间比官场更需要赎买权力。在这方面,中国的老百姓大都无师自通。我们毕竟是一个讲究礼数的国度,请客送礼从来就是每个人必修的功课。“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这道理谁都知道。现在要做的,只不过把“鹅毛”换成“红包”而已。 现在我们已经大致上弄清非典型腐败的来龙去脉了:腐败之所以发生,是因为权力可以赎买;非典型腐败之所以盛行,是因为权力的赎买成了习惯;权力的赎买之所以成了习惯,是因为社会生活中到处都是权力关系;社会生活中之所以到处都是权力关系,则因为我们有两千多年专制主义传统,有两千多年权力社会历史,以及两千多年来由这个制度和这种社会培养造就的文化心理和行为习惯,即国民性。尽管现在已不再是帝国的时代,但任何一个新制度,都无法割断它和旧制度在文化上的联系,总会多少接受一些诸如此类的“文化遗产”。任何运动着的事物都有它的惯性。百足之虫,尚且死而不僵,何况是千年之病毒?自然难免沉渣泛起,死灰复燃。好在自辛亥以后,帝国制度已一命归西。除昙花一现的洪宪称帝和张勋复辟以外,无论是谁执政,也无论是大陆、台湾,还是港澳,都赞成民主,反对专制,赞成共和,反对君主或君宪。这是两岸和平统一的政治基础,也是根治腐败的政治基础。因此,非典型腐败既不是什么疑难杂症,也不是什么不治之症,只不过治疗期会比较长,而且还要对症下药。 所谓“对症下药”,也无非是两条。一是杜绝权力的赎买,二是将权力社会改造为非权力社会。也就是说,不能让可赎买的权力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不能让原本通过正常渠道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也要进行权力的赎买,不能让一些原本正常的人际交往也具有权力赎买的性质,不能让权力的赎买成为人们的习惯。这当然都非一日之功,也许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但有些事也可以先做起来。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淡化权力关系和权力意识,而且首先从自己做起。我认识一位副市长,管城建的。这是“高危职位”,便很替他捏把汗。他自己却很坦然。他说,我没有权力呀!我一不批土地,二不批项目,统统公开招标,开发商不找市长找市场,不就没事了?是呀,大家都像他这样,不就用不着“杞人忧天”了? 一 入世与出世 资中筠先生将自己“非学术性文章”的集子命名为《读书人的出世与入世》,其实是有深意的。因为中国读书人的“出处”(处,读上声),一直是资先生思考的问题。说起来这也是我们应该思考的。我们这些人虽然没多少学问,但好歹也算是读书人,当然同样有个入世和出世的问题。不想明白了,怕是会有麻烦。 但认真一想,又觉得也麻烦。 首先,问题的主体为什么是“读书人”,或者说,为什么是“读书人”而不是“知识分子”,就是一个问题。其次,为什么唯独读书人才有这个问题,或者说,为什么读书人特别需要考虑“出处”,也是一个问题。第三,读书人的“出处问题”,为什么又叫“入世”和“出世”,当然也是问题。所以,我们得一个一个来,把它们都弄清楚了。 先说“出世”和“入世”。世,有时间义(如世代、世纪),有空间义(如世界、世间)。这里说的“世”,当然是指“人世”,也就是人类社会,即世道(社会状况)、世风(社会风气)、世故(社会经验)、世面(社会阅历)的“世”。但这样一讲,问题马上就来了。因为照此理解,则所有的人便都是“入世”的,没有“出世”的。只要他“在世”,即便“出家”,也生活在人类社会中,哪里出得了“世”?除非是“涅槃”。不过这样讲也不对。因为“涅槃”并不叫做“出世”,叫“去世”,也叫“逝世”、“离世”。“入世”的意思刚好相反,不是死亡,而是诞生。而且,一旦诞生,多半都想活着(在世),没多少想“出去”的。 显然,读书人的“入世”与“出世”,和一般人的所谓“在世”与“去世”,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在世”与“去世”是被动的(自杀除外),“入世”与“出世”则是主动的。这里说的“入”,是介入的入,即积极主动地介入社会生活,尤其是国家的、政治的、公共的事务。这里说的“出”,则是超出的出,即超脱人世,摆脱世事,不参与朝政,也不过问政治,甚至不管“闲事”。因此,所谓“入世”与“出世”,也可以说是读书人的一种人生态度。 可惜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如果“入世”和“出世”只是一个人生态度问题,那它就不是问题。比如在现代社会,一个读书人,或者知识分子,是否关心国家大事,参与社会事务,完全是他的自由。他可以不参与,不过问,也可以用各种方式(比如著书立说和发表言论)来参与过问。传统社会就不一样了。传统社会的读书人要想过问参与一下,唯一的方式和途径就是做官。这样一来,所谓“入世”与“出世”,差不多也就等于“在朝”和“在野”(包括归隐和不仕)。这就是“出处”(出就是出仕,处就是退隐),也叫进退、去就。藏书网 可见,所谓“入世”与“出世”,实际上是一个政治概念。它指的是对社会公共政治事务介入或不介入、参与或不参与、过问或不过问,甚至是做官或不做官。这样一讲,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个问题对于中国的读书人来说特别重要,或者为什么唯独读书人才有这个问题。因为在中国传统社会,有权、有义务、有可能介入、参与、过问社会公共政治事务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皇族(主要是皇帝,皇亲国戚们则有时可以有时不可以),另一种就是“士”,即“读书人”。士农工商四大阶级(或四大阶层)中的农工商,是没有资格的。皇帝和..皇族关心、过问、介入政治事务并不奇怪—— 天下原本是他和他们的。奇怪的是,读书人(士)又为什么要参与其中,并为参与还是不参与(即入世与出世)而左右为难呢? 这就必须搞清楚,中国传统社会的“读书人”究竟是怎么回事。 二 读书人与知识分子 在我看来,资中筠先生使用“读书人”这个概念而不是将其称为“知识分子”,同样也是有深意的。因为传统意义上的“读书人”,和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确乎是不同的概念,也根本不能互换。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知识分子指有较高文化水平(通常以学历和职称为标准)并从事脑力劳动的人,如科学家、工程师、教员、医生、编辑、记者。狭义的知识分子则特指代表社会良知与良心的人。不符合这一标准的,学历和职称再高,也只能看作“脑力劳动者”。显然,广义知识分子的范围比“读书人”的概念大。在中国传统社会,诸如郎中(医生)、巧匠(工程师)之类是不大好算作“读书人”的,除非他们是“儒医”、“儒匠”,或主要读书,业余行医。至于编辑、记者、科学家等等,则闻所未闻。狭义知识分子的范围则比“读书人”的概念小。你想,中国古代社会上下五千年,堪称“代表社会良知与良心”的读书人又有几何?凤毛麟角吧! 读书人不等于知识分子,还因为这两个概念的界定标准是不一样的。广义知识分子的界定标准是谋生手段,即只要是以知识和智力谋生(当然要有一定水平),就算广义知识分子。读书人的界定标准却是生存状态,即只有以读书为生存方式的才是读书人。也就是说,是否以知识和智力为谋生手段(比如由科举而入仕途)并不要紧,要紧的是读不读书。而且,也不是随便读什么书都算,必须是读经,兼读史、子、集,只读闲书是不算的。当然,博览群书最好,晓天文地理、通岐黄之术也不错,但首要的还是熟读经典著作。一个人,只有“饱读诗书”、“满腹经纶”,才会被承认为“读书人”。 读书人虽然以读书为生存方式,却同样有一个“学以致用”的问题。这倒也没有什么不对。知识总是要派用场的,否则就不是“力量”。但传统读书人的阅读领域既然被锁定在社会政治伦理的范围,那么,要想“学以致用”,就只有参与和介入公共政治事务。这就是“入世”。这同样也没什么不对。西方社会也有这样的读书人。问题是西方的“知识分子”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入世”,中国传统社会的读书人却只有“死路一条”,即“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也就是说,通过“入仕”而“入世”。 由“入仕”而“入世”也没有什么不妥,政治伦理的知识和理想毕竟只能实现于政治伦理领域。这就要做官。问题是哪怕你学富五车才高八斗满腹经纶,一肚子安邦治国之策,也得有人认账才行。没人认,也就白搭。然而认不认却由不得你,乌纱帽当然也不由你自己戴,得由历朝历代的“当局”,即“朝廷”,而“当局”是不由你选择的。结果呢?说句不好听的话,盼望入世的读书人就像那些浓妆艳抹准备出台的“小姐”,成群结队地由“妈咪”领来让客人挑,她们自己却不能挑客人。但“小姐”虽然不能挑客人,来挑“小姐”的客人却多,总归还有点希望。传统社会的读书人可就惨了。急于出售知识智力者成千上万,“买主”却只有一个,就是“万岁爷”。那么,这些读书人bbr>..岂能不像深宫里的嫔妃,盼君恩如大旱之望云霓?难怪资中筠先生要说屈原被逐,心如失恋;贾谊见疏,情同弃妇了。 因此,尽管韩非子说“主鬻官爵,臣卖智力”,好像是公平买卖,其实注定只能是不平等交易,而且是否能够成交还要看运气。先要看时世。如果是兵荒马乱烽烟四起,多半便只能“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二要看政局。如果是“城头变换大王旗”,“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也以装疯卖傻为宜。因为一不小心“站错队”,便有性..命之虞。所以孔子说“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资先生说这“愚”就是装傻,比装疯含蓄一点)。三要看人主。如果那人主弱智,或昏庸,不识货,你的“货色”再好,也是不顶用的,只能空怀一腔报国情。最后,即便是治世,是明君,也还要看他的兴趣、心情。比如汉文帝,不能算是糊涂虫(有所谓“文景之治”),也很欣赏贾谊(官拜大中大夫)。但是怎么样呢?“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后来还把他贬到了长沙。长沙其实也不错,湘江秀美,湘女多情,湘菜味重,马王堆辛追夫人就是带着“性感内衣”下葬的,死前还吃了甜瓜。可惜贾谊不会享用,终日以泪洗面,竟哭死在那里。还有李白,也曾风光过一阵子的。但召他进宫,不过皇上“一时兴起”。召来以后,也不过让..他写些“云想衣裳花想容”、“名花倾国两相看”之类的艳词,等于是“高级戏子”,气得李白疯疯癫癫,“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最后“赐金还山”了事。这两个,还算运气好的,尚且如此,遑论其他? 看来,读书人的“出处”,还当真是个问题。 三 治世与乱世 资中筠先生的文章在说到这个问题时,是用许多范例来说话的。根据这些范例,我们不妨把中国传统读书人的“出处”,依照“时世”和“际遇”两个坐标分为各种类型。 先按时世分。处于“治世”的,可以贾谊、李白为例,前面已经说过。处于“乱世”的,则又有两种。一种以嵇康、阮籍为代表,一种以诸葛亮、谢安为典型。嵇康和阮籍,可以算是“不合作主义者”。嵇康是宁肯打铁(其实这在当时是一件雅事,就像现在穿乞丐装吃农家饭一样“酷”) 4e5f." >也不仕晋的,还写了著名的《与山巨源绝交书》。阮籍则是整天泡在酒里,常常一醉就是一两个月,弄得司马昭想和他做亲家也没做成。但嵇康为此付出了极高代价(资先生谓之“以生命殉其高傲”),阮籍则可谓“醉生梦死”,而且晚年时脾气变得很好,竟然能够“口不臧否人物”,其实同样付出沉重代价。所以这两个,不能算是成功。 成功的就是诸葛亮和谢安了。他们应该算是“身居乱藏书网世,待机而出,功成名就,出处自如”的典型,因此最为后世仰慕。诸葛亮在隆中待价而沽(也可以说是“待价隆中”,颇有些名门淑女“待字闺中”的味道),硬是弄得刘先主“凡三往,乃见”。谢安的谱更大,曾辞官隐居东山二十年,直到天下沸沸扬扬,都说“安石不出,如苍生何”时才出山。于是各自留下一段佳话。诸葛亮留下的是“三顾茅庐”,谢安留下的则是“东山再起”。 出山以后,两个人的表现也都不俗。诸葛亮的“丰功伟绩”就不用说了,“地球人都知道”。谢安的故事,至少大家也知道一个“淝水之战”。实际上,诸葛亮名气虽大,成功的程度却不如谢安。我们现在心目中的诸葛亮,其实是 href='2203/im'>《三国演义》塑造的,与历史的真实颇有些距离。谢安的形象没有经过演绎,因此反倒真实些。说起来这两个人其实并非同一类型,谢安显然比诸葛亮更圆滑也更沉着。有两个故事颇能说明问题。据《魏氏春秋》,五丈原大战时,司马懿曾问蜀使“你家丞相工作忙吗”。蜀使答曰“诸葛公夙兴夜寐,罚二十以上,皆亲揽焉(也就是罚二十军棍的事都要亲自主持)”,所以司马懿说“亮将死矣”。谢安的风格却完全两样。“淝水之战”那么重要的战役,他并不亲临指挥,让子侄们去打。捷报传来时,他老先生不动声色,照样下棋。直到棋友沉不住气,问他有什么情况时,才轻描淡写地说了句“小孩子们已破贼军”之类的话。倘若是诸葛亮,决不会如此。藏书网 实际上谢安的为人处世是极其老练老辣的,已达到几乎无人可以效法的程度。他隐居东山时想到的是“出”(出将入相),大显身手时想到的是“处”(功成身退),因此“一旦进入官场,他的老庄之学就化为极其高明圆滑以静制动的政治手腕”,而且终其一生在“出”、“处”两方面都“极尽辉煌”。不过谢安最大的特点,我认为还是能够非常准确地把握时机,处(隐居)得是时候,出(出仕)得是时候,甚至死也死得是时候,—— 正当他功高震主,差一点就会兔死狗烹时,便“恰到好处”地“仙逝”了,这岂是我们学得来的? 诸葛亮的情况就差多了。不错,刘备对他,是给足了面子,也给足了地位,但并没有给足信任,也没有给足权力。刘备在世时,决策权其实是掌握在刘某人自己手里的。直到白帝城托孤时,还要说“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这样的鬼话。这话看起来光明正大,其实是猜忌防范到不动声色,终于逼得诸葛亮发誓赌咒:“臣敢竭股肱之力,效忠贞之节,继之以死。”后人总是奇怪诸葛亮晚年怎么像个工作狂,而且不管不顾地硬要伐魏,就因为刘备在世时他其实无所作为,现在得把“被先帝耽误的时间”再补回来呀! 那么,为什么诸葛亮的名气要比谢安大得多呢?原因很简单,也就两个字——炒作。也就是说,诸葛亮的名气是被炒出来的。此公一生虽然并不那么辉煌,但有两点可以肯定:第一,“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大约是真的,或有影儿;第二,该同志“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则更是真的(有没有效益则另当别论)。这就够了。统治者需要一个忠心耿耿的楷模,读书人需要一个待价而沽的榜样,双方都需要一段君臣际遇的佳话,偶像便这样被创造出来。 可见,诸葛亮是不好算作出处成功之范例的。谢安可以算,可惜我们又学不来。 四 想得开与想不开 再说“际遇”。 际遇也是很重要的,它甚至比时世还重要。因为你即便“生逢盛世”,如果“不得其君”,便也是枉然。比如孟浩然,原本是很想做官的,否则不会有“欲济无舟楫,端居99lib?耻圣明”的“干谒诗”(干谒就是求请、走后门)。可是没想到,一句“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得罪了皇帝。万岁爷说,明明是你不来求朕,朕又何曾弃过你?没法子,孟浩然便只好回家一辈子当农民。柳永也一样,一句“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惹翻宋仁宗,批出最高指示“且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也只好一辈子去浅斟低唱。际遇实在比时世重要。 际遇好的,仍可以诸葛亮、谢安为例。因为际遇好,所以虽身处乱世,仍能有作为。不好的,则也有两种。一种 662f." >是想不开的,如屈原、贾谊;一种是想得开的,如苏东坡、辛弃疾。贾谊的想不开前面已经说过,屈原是不是自杀则很难说,依我看是被人谋杀(装在麻袋里捆得像粽子一样扔进汨罗江,国人吃粽子即祭奠他的冤死,有如基督徒之吃面饼和红酒)。所以屈原和贾谊就不说了,这里只说苏东坡和辛弃疾。 苏东坡和辛弃疾的想得开似乎不成问题,至少他们没有整天哭哭啼啼、唉声叹气、怨天尤人,倒是写了不少豁达豪放的词章。不过两人的“想得开”并不相同。苏东坡是身处治世却又“满肚皮不合时宜”,政见总与当权派相左(王安石搞新法时他反新法,司马光搞复辟时他又反复辟),每每“不相与谋”,因而一贬再贬。遇到这种情况,传统读书人的选择往往..t>是两个极端:要么见风使舵随波逐流,要么坚持到底以死相争,不愿意走极端的则忍气吞声牢骚满腹。苏东坡却完全不同于这三者,因为他是一个真正融会贯通了儒道释三家,对宇宙人生有着透彻了悟的人。有一件小事颇能说明问题。宋神宗元丰五年三月七日,因“乌台诗案”而谪居黄州的苏东坡在外出途中遇雨,“雨具先去,同行皆狼狈”,唯独坡公满不在乎。苏东坡说:“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风雨任平生。”实际上,所谓“一蓑风雨任平生”,表达的恰是苏东坡的人生观。因此,尽管朝廷上风云变幻天威难测,他自己也颠沛流离身不由己,但在他的心中,却是风平浪静,甚至“也无风雨也无晴”的。 辛弃疾则不同。他是身处危世,忧国忧民,而且满腹韬略,满腔热情,却又无能为力徒唤奈何。所谓“却将万字平戎策,换得东家种树书”云云,与其说是“想得开”,不如说是“气不过”。毕竟,他念念不忘的,是“壮岁旌旗拥万夫”;耿耿于怀的,是“竟须卖剑酬黄犊”;痛心疾首的,是“长安父老,新亭风景,可怜依旧”;心驰神往的,是“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所以,辛弃疾在出处问题上其实是进退两难的。他不像苏东坡,看透了宇宙人生:“独笑书生争底事,曹公黄祖俱飘忽。”既然成败荣辱都不过过眼烟云,那又有什么好争的(争底事)?辛弃疾却没有这种“境界”。他的想法,仍不出“建藏书网功立业,功成身退”的窠臼。因此,他虽以隐居山林自相期许(云山自许,平生意气),也明白“意倦须还,身闲贵早”的道理,不愿落得在官场奔命被人耻笑(衣冠人笑,抵死尘埃)的结局,但总认为归隐应该是“整顿乾坤事了”以后的事情,所以六十高龄时还写出“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的诗句。苏辛二人的态度谁更可取,当然可以讨论。但辛弃疾并不那么“想得开”,或者“想得开”当中有“想不开”,恐怕也是事实。 真正想得开的是陶渊明(最想不开的是李白,资先生的文章中已有尽述)。如果说,苏东坡的“想得开”是因为看透了人生,那么,陶渊明的“想得开”则是因为看透了官场。陶渊明是做过几天小官的,但很快就受不了,迫不及待地“自免去职”,而且再也不踏入官场一步。我们读他的《归去来兮辞》,听他说“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这些话,就知道陶渊明之于官场,可谓“彻底决裂”。历史上的读书人,有几个会说仕途是迷途呢?也就陶渊明吧? 所以后世文人(包括苏东坡、辛弃疾辈)但凡失意,几乎言必称陶令。然而当真学陶和官场决裂的却几乎没有(也包括苏东坡、辛弃疾辈),这又是为什么呢? 因为陶渊明其实学不得。 五 身家与天下 实际上,我们前面说到的(也是资先生文章中说到的)那些典型,有两个人是不可学的。一个是谢安(谢安石),一个是陶潜(陶渊明)。谢 5b89." >安不可学,是学不来;陶潜不可学,是学不得。为什么学不得呢?因为当真一学,就把读书人的“安身立命之本”丢掉了。 为此,我们还得把“读书人”的来龙去脉再说一遍。 中国传统社会的读书人,是由“士”演变而来的,而“士”的前身则是“巫”。巫,是原始社会的“高级知识分子”,是那个时代最有文化的人,也是很管事的人,是社会的栋梁,要参与部落大事之决策的。因此,如果说原始社会也有“官”的话,巫就是最早的官之一(范文澜先生就说中国文化有两个传统,一个是史官文化,一个是巫官文化)。可见读书人之与官,从祖上起就有“血缘关系”。 进入国家时代(也就是阶级社会)以后,巫就变成了士。士在这个时代,是属于贵族阶级的。西周封建(封土建国之封建)时期,贵族有四等。第一等是天子,他有“天下”。第二等是诸侯,他们有..“国”。第三等是卿和大夫,他们有“家”。第四等就是士,他们没有“家国”只有“身”,但毕竟不像庶人那样“身不由己”,所以仍是贵族。 士包括文士和武士。大约文士由原始社会的巫祝演变而来,武士由原始社会的战士演变而来,但不论文士、武士,都是贵族。因为是贵族,所以,他们成年时和天..子、诸侯、大夫一样,也要举行成人礼,戴上象征治权的“缁冠”、象征兵权的“皮弁”和象征祀权的“爵弁”(爵读如雀,爵弁也叫雀弁)。“国之大事,唯祀与戎”,可见士是有资格也有义务参与国家大事的,只不过这种参与之于天子、诸侯、大夫,主要意味着权利,对于士而言则主要意味着义务。但有此义务也很荣耀,所以“冠”之于“士”,便有非同小可的意义,应视为生命的一部分(君子死,冠不免)。孔子的忠实信徒子路在公元前480年的卫国内乱中,宁肯被人砍成肉泥,也要双手系着冠缨,就因为珍惜参与国家大事的资格和义务。子路是典型的“士”。他的理念,也是后来许多读书人的情结。 不过,士虽然也是贵族,但他们和天子、诸侯、大夫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就是没有或很少有土地这个“不动产”,不像天子有天下,诸侯有封国,大夫有采邑。也就是说,只有知识或武艺、智力或体力的士,是“以身报国”的。所以对藏书网于士来说,第一重要的是“修身”。一个士,如果既有高尚的品德,又有一肚子好学问或者一身好武艺,就可以帮助大夫打理采邑,这就是“齐家”;协助诸侯管理领地,这就是“治国”;辅助天子征服世界,这就是“平天下”。之所以如此,就因为士不为土地所束缚,又是贵族,人身相对自由,施展抱负和身手的空间也就比较大。可以这么说,同为贵族,诸侯和大夫的任务主要是“保家卫国”,士的任务却是“修齐治平”。结果,品级较低的士,反倒比诸侯、大夫“理想远大”(诸侯和大夫如果动不动就要“平治天下”,是会有“图谋不轨”之嫌疑的)。后世以“国士”自居的读书人无不“以天下为己任”,“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其根源就在于此。 秦灭六国,天下一统,四海一家,郡县制取代了封建制,任命制取代了世袭制,以后科举制又取代了门阀制。原来那个国(封国)和家(采邑)的概念变了,合并为“国家”且与“天下”相等同。诸侯没有了,大夫由“世袭家臣”变成了“朝廷命官”,而且在实行科举制以后,还可以由“寒士”充任。于是,正如国和家合并为国家,士和大夫也合并为士大夫。当然,士的“身”与大夫的“家”也合并为“身家”,而与“天下”相对应。 这样一来,几乎每个相当于上古之士的人便都会面临一个选择:是把“身家”放在首位呢,还是把“天下”放在首位?以天下为己任者“出”,也叫“入世”,即“兼济天下”。明哲保身者“处”,也叫“出世”,即“独善其身”。可见所谓“出处问题”,其实就是“天下”与“身家”孰先孰后、孰重孰轻的问题。这是士大夫的问题,也是几乎所有读书人的问题。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还必须把读书人和士大夫的关系讲讲清楚。 六 士大夫与读书人 认真说来,士大夫和读书人并不是一个概念。士大夫本指官僚阶层。《考工记》说:“作而行之,谓之士大夫。”郑玄注曰:“亲受其职,居其官也。”可见只有藏书网做官或做过官的读书人才是士大夫,没做过的就不算。同样,做官而不读书的也不算。比如因军功而封侯赐爵的武夫,虽然也是官,却没人承认他们是士大夫,他们自己也不以士大夫自居。 这样一说就清楚了。读书而不做官只是士,做官而不读书只是大夫,只有既读书又做官的才是士大夫。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官为本位的,叫做“官本位”。一个人一旦做了官,就有地位、有名声。官位高则地位高,官职大则名气大。所以,士大夫一词,有时也指那些有地位有声望的读书人;而这样的读书人,又几乎都与官和官场有联系、有瓜葛。所以,在传统社会,士大夫的地位要比读书人高。一个村野穷儒、乡间学究,只要当真读了些书,马马虎虎也可以称为读书人,但要被称为士大夫,却非得有些“政治资本”不可。 不过,这已是比较晚近的观念。在上古时期,士与官,还是互不相干。士们虽然也参与、介入、过问社会公共事务,但并非只有做官这唯一的途径。比如曹刿,就没有做官,否则不会有“肉食者谋”这句话。先秦诸子,也多半没做官,或做不长(如孔子),做不大(如庄子),等于没做。因为那时士是贵族,介入政治的途径也多(比如游说诸侯,或招收门徒,或著书立说),做不做官无所谓。秦以后就不行了。首先,士变成了平民。不做官,就没有发言权。其次,能够给予士人参政机会的也只有一家,不像春秋战国时期,可以频繁跳槽换老板。再次,这个时候的士人,除了做官,也没有别的出路。前面说过,无权无势无资本的士从上古时候起就是“毛”,必须附在天子、诸侯、大夫那张“皮”上,才能有所作为。只不过那时“皮”比较多,“毛”也比较游离,并不一定非得在一棵树上吊死不可。秦以后则不同。除了“当今圣上”,他们再无别的“皮”可以依附。除了“出仕做官”,也再无别的方式可以显示“毛”的价值。也就是说,此“士”已非彼“士”,不可同日而语。 官的情况也发生了变化。实行世袭制(西周封建制是世袭制,魏晋门阀制是准世袭制)时,做官和读书没有太大关系,至少学习成绩与官位大小不成比例。大夫的儿子肯定是大夫,虽然他们也读书。但他们能够做官,却不因为读书。实行科举制以后就不一样了。虽然做官的 9014." >途径仍然很多,包括袭爵和荫子,但毕竟科班出身是“正途”,更何况身为平民的寒士除此以外也别无选择。这个时候,读书和做官就统一起来了。 同样,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所谓“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才可能从理想变成现实。这里说的“优”,是优裕的优,不是优秀的优。也就是说,做学问而时间精力有余,就去做官;做官而时间精力有余,就去做学问。在这一点上,做得最漂亮最出色的是宋代文人。你看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司马光,哪一个不是做官、治学两不误?苏东坡虽然仕途坎坷,但他的官也是做得极好的,文章就更不用说了。这就是典型的士大夫。 相比较而言,达不到这个境界的,就只好算是读书人,或官老爷。官老爷就是只有官位没有学问的,读书人就是只有学问没有官位的。这两种人,都不是士人的理想。没有学问的官老爷固然为士所不齿,只有学问没有官位,不能在官学之间游刃有余,难道就甘心? 当然不甘心的。所以苏东坡才一方面感慨“常恨此身非我有”,另一方面又清楚地知道自己不可能退出官场那个是非之地,正所谓“何时忘却营营”。为什么不能“忘却营营”呢?就因为成为士大夫是读书人的最高理想,只当一个读书人则是等而下之的不得已的选择。所以即便在官场上碰得头破血流,最后也只好顺其自然,不了了之。我们知道,虽然苏某人曾扬言“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但他终其一生,是并没有辞官归隐的。 七 报国与全身 苏东坡们不能“忘却营营”,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的“报国情结”。 前面讲过,中国传统社会的读书人是由士演变而来的,而士原本就有参与国家大事的资格和义务,其中不少甚至是文武双全的。秦始皇一统天下以后,士变成了读书人,读书成了他们主要的生存方式,但“修齐治平”的理想却没有变,“忧国忧民”的传统也没有丢,满脑子还是“内圣外王”,想做的还是“出将入相”。这是他们不能不入世的原因。这里面有理想,有抱负,有责任,有义务,并不是一个“俗”字就可以打发或了断的。 相反,出世和清高反倒有些可疑。资中筠先生说中国传统读书人的清高“大多是逼出来的”,我想补充一句:还有不少是“装出来”的。所谓“养望”是,“终南捷径”是,甚至故意唱反调也是——“要得官,杀人放火受招安”。由“持不同政见者”变成“最坚决的拥护者”,有时竟只要一夜工夫。总之,条条道路通罗马,无论“康庄大道”,还是“羊肠小道”,都通向仕途,只不过有的“青云直上”,有的“曲线救国”而已。 所以我们读古人书,千万不要太过天真。中国古代的读书人,几乎没有不以清高自诩或相推许的,但“假冒伪劣”也很不少。比如潘岳(安仁),是美男子,也是大诗人,写过有名的《闲居赋》,很清高的,却其实是官迷。为了讨好权臣贾谧,竟然每天守在贾府大门口,看见官车扬起的尘土立马倒头便拜,正所谓“高情千古闲居赋,争(怎)信安仁拜路尘”(元好问诗)。实际上,除少数几个如陶渊明外,大多数人的“清高”,不是因为走投无路,就是因为装模作样,当不得真的。 其实想做官本身并没有什么错。自秦汉实行郡县制,尤其是隋唐实行科举制以后,从政已逐渐变成一种职业,做官和做工、种田、做生意一样,不过是一种谋生的手段,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也无所谓光荣或可耻。可惜大家认识不到这一点,或认识到了又不肯承认,这才有了“假清高”和“真势利”,嘴巴上耻言利禄,骨子藏书网里鄙视贫寒。难怪李贽要痛斥那些虚伪的读书人,说他们“其人既假,则无所不假矣”,因此“反不如市井小夫,身履是事,口便说是事,做生意者但说生意,力田作者但说力田,凿凿有味,真有德之言”。 做官本身虽无所谓清浊雅俗,从政出仕的动机却有高下之别。为报国保民而做官,就高尚;为弄权敛财而做官,就卑下。这两种人,历史上都有。后者可以蔡京、严嵩为典型(他们可都是既读书又做官的士大夫,蔡京写得一笔好字,严嵩写得一手好文章),前者可以文天祥、史可法为代表。文天祥、史可法这样的士大夫其实人数并不多,正如蔡京、严嵩这样的“奸佞”也是少数,居多的是“不好不坏”的中间状态者,这才有所谓“出处”问题。因为倘若一开始就是蔡京、严嵩,便只有“出”,没有“处”;如果一开始就是陶渊明,则只有“处”,没有“出”。当然,如果一开始就是文天祥、史可法,大约也只有勇往直前、赴汤蹈火、在所不辞。问题是他们既非蔡京、严嵩,更不是陶渊明,也不想在和平时期没来由地献出生命。也就是说,他们只想“以身报国”,不想“以身殉国”,除非万不得已。或者说,他们是既想报国又想全身的。稀里糊涂搭上小命的事,他们多半不干。 更重要的是,这里说的“身”,既99lib?包括“身家性命”(肉体),也包括“意志情感”(精神)。读书人与一般人的不同之处,就在于“知书达理”。知书,就难免书生气;达理,则难免认死理。再加上恃才傲物,自命清高,更难免“有点傲骨,有点傻气,甚至有几分狂”。这都是和官场游戏规则格格不入的。当然,如果当真要做官,这些毛病都可以改,或者暂时把尾巴夹起来(即所谓“王莽谦恭未篡时”)。难办的是,真正的读书人还都追求心灵的自由,希望保持人格的独立,至少在精神领域和心灵世界里拥有一片个人的空间;而所谓“精忠报国”,则要求你把全身心都交出去。于是他们就总是处于矛盾和痛苦之中。处,则“身在江湖,心存魏阙”;出,又“身在庙堂,心存山林”。出,则“常恨此身非我有”;处,又不能“忘却营营”。这种矛盾和痛苦,岂是一句“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就可以解决的? 何况麻烦还不止这一点。 八 君臣与师生 照理说,读书人想成为士大夫的这点理想,原本也不难实现。读书人愿意为国效劳,国家也需要读书人帮助治理。主鬻官爵,臣卖智力,两相情愿;君王知遇,臣子尽忠,一拍即合,有什么为难的呢?然而这种买卖或合作,却总是不很成功,或不如意,原因就在于买卖双方或合作双方的想法其实并不一样。 先说读书人这一边。 中国传统社会的读书人,可以说是既没有野心又有野心,野心既不大又不很小。藏书网说他们没有野心,是因为他们基本上不想篡位夺权自己当皇帝。中国历史上的开国皇帝,不是军阀(如赵匡胤),就是流氓(如朱元璋),当真篡了位的士大夫只有一个王莽,还不成功。曾国藩则是宁肯遣散湘军告老还乡也不打这个主意的,打这种主意的必非读书人,正所谓“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这个规律,帝国的统治者们后来总算是琢磨出来了,因此自宋以后,文官的地位总是比武官高。 然而读书人虽然不想当皇帝,却想当皇帝的老师。“为帝者师,为王者师”,一直是中国读书人的最高理想。诸葛亮之所以备受推崇,就因为他有帝王之师的形象。你看他的《出师表》,什么“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什么“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什么“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哪里是“上表言事”?分明是“谆谆教导”! 但这只是非常之时(天下三分,益州疲弊),非常之人(开国元勋,顾命大臣),行非常之事(虑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岂能当作常例?通常的情况是,皇帝只想把读书人当臣仆。好一点的,算你是忠臣、能员、干将、爱卿,差一点的,就视你为弄臣,“倡优蓄之”。为帝者师、王者师?门都没有!即便当真做过皇帝的蒙师,也不过礼遇有加,而且同样可能受处分(比如翁同龢),谁也别想一辈子当皇帝的老师,或当皇帝一辈子的老师。 如果皇帝本人也是读书人,也想当老师,那就更麻烦了。自以为是又大权在握的皇帝是决不许你比他还英明的。碰到这种情况,你也只好承认他是天字第一号的“博士生导师”,随便他说什么你都得说“皇上圣明”,或“皇上教导得是”,而且还得随时随地准备着他来找碴儿。皇帝既然被规定为“当今圣上”,当99lib?个“导师”又有什么稀罕?那些通过了“殿试”的进士,不就叫“天子门生”吗?所以皇帝想当老师,是完全可能的。康熙、雍正、乾隆就是这样的皇帝。康熙好一点,真有学问,而且学贯中西,又处于满清贵族热恋中华文化的“蜜月期”,因此对读书人还算客气,当然翻脸不认人的时候也有。雍正就差一些了,学问和气度都不如康熙,对待读书人已是刻薄甚至刻毒,不过他搞文字狱也还只是对付政敌。乾隆更差,自命不凡又嫉贤妒能,便把文字狱搞得“登峰造极”,连神经错乱者也不放过,简直就是歇斯底里、丧心病狂。在这种情况下,你如果还做“帝师梦”,那就等于找死! 事实上,中国传统读书人的遭遇,往往是“拳拳报国心,招来杀身祸”(岳飞就是)。这就使他们不能不在出处两难中“此意徘徊”。不考虑入世是不行的。因为文天祥、史可法这样的士大夫虽然人数不多,却是所有99lib?读书人的楷模。也就是说,所有读书人的人格塑造和道德修养,在理论上都是按照“精忠报国”的模式来进行的。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出将入相,修齐治平,不但是他们的理想,也是他们的“安身立命之本”。这也是陶渊明学不得的原因。再说了,“男儿本自重横行”,何况“天子非常赐颜色”?历朝历代的皇帝虽然在骨子里看不起读书人,表面上却总会做些“礼贤下士”的姿态(汉代的地方官如果不向朝廷推荐人才还要受处分)。这就足以使许多人感激涕零、肝脑涂地,并总是一厢情愿、自作多情了。 同样,退路也是不能不考虑的,因为前车之鉴实在太多。问题是传统社会的读书人其实没有退路。陶渊明只是个案,其他人顶多只能“做陶令状”。我曾经说过,中国的老百姓有三个梦:明君梦、清官梦、侠客梦。皇帝指望不上就指望清官,清官..指望不上就指望侠客,如果连侠客也指望不上,就只好指望武侠小说,其实是越来越没有指望。同样,中国的读书人也有三个梦:帝师梦、名臣梦、隐士梦。帝师做不成做名臣,名臣做不成做隐士,要是连隐士都做不成,就只好去写隐逸诗,岂非也是越来越没指望? 那么,中国的读书人,当真就没有出路了吗? 九 出路与对策 出路也是有的,但要有条件。条件也只有三个字:可选择。或者“当局”可选择,或者“途径”可选择。秦始皇一统天下之前,存在着第一种可能性。那时,士人或出(如张仪、苏秦),或处(如老子、庄子),都相对自由。入世的,也用不着时时以出世为退路,反正“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不妨“朝秦暮楚”。何况那时士的分量也重,几乎决定着诸侯各国的生死存亡,“入楚楚重,出齐齐轻,为赵赵完,畔(叛)魏魏伤”,因此“卖价”也不错。 秦以后,第一种可能性不复存在,我们也不希望它存在,因为这意味着国家的分裂。于是可以争取的就是第二种可能,即途径的可选择。这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介入、参与、过问社会政治公共事务途径的多样性(官方渠道或民间渠道),二是选择的多样性,即可以介入也可以不介入,可以参与也可以不参与,可以过问也可以不过问,当然还包括可以做官也可以不做官。如果有了这两种多样性,出处就不再成为问题。 其实出处原本就不该成为问题。《周易·系辞上》云:“君子之道,或出或处。”《三国志·魏志·王昶传》也说:“虽出处不同,然各有所取。”..可见并没有谁规定你只能“出”,不能“处”;只能入世,不能出世;只能做官,不能不做官。入世和出世成为矛盾,是因为读书人希望介入、参与、过问社会政治公共事务,却又只有做官这唯一途径。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只有让仕途不再是畏途,或者除了做官以外还有别的路可走。 这就要靠社会的变革。中国历史上与知识阶层之命运密切相关的重大社会变革共有三次。第一次是西周封建,部落制灭,邦国制立,知识者由巫变成士。第二次是秦灭六国,邦国制灭,帝国制立,知识者由士变成读书人。第三次是辛亥革命,帝国制灭,共和制立,知识者由读书人变成知识分子。知识分子的概念我们前面已经说了,就其广义而言是依靠知识和智力来谋生的人。他们可以是科学家、工程师,可以是教员、医生,可以是编辑、记者,还可以是文学家、艺术家,并不是只有做官一条路。 介入、参与、过问社会政治公共事务的途径也多样化了。这是因为引进了现代新闻出版制度,包括印刷制度、传媒制度、稿酬(版税)制度,还有保护言论自由和著作权益的法律制度(宪法和著作权法)。有此制度,知识分子(也包括其他公民)就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对社会政治问题的看法,以此方式参与和介入公共事务,不但能尽到“社会良知与良心”的职责,一展忧国忧民的情怀,还可因此而获得相应的报酬(收入高的可以购房买车,收入低的也能养家糊口),政治和经 6d4e." >济两方面均无后顾之忧。何况你还可以不介入、不参与、不过问,岂非“进退自如”?想当年,鲁迅、胡适他们就是这样的。 在此前提下,入世和出世,便理应不再成为问题。如果说仍是问题,那么,问题就很可能出在知识分子自己身上,即不再“以天下为己任”,不再有“事事关心”的热情,也不再有“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激情。传统士大夫和读书人的“书生意气”没有了,而这种“意气”其实是很重要的。没有了这种“意气”,读书人也好,士大夫也好,知识分子也好,就不再是“社会的良知与良心”,而只是“脑力劳动者”或“文字操作工”,甚至是“字纸篓”和“传声筒”。 诚然,由于社会分工的专业化和社会生活的多样化,我们不应该再像传统社会那样,要求知识分子都去介入、参与、过问社会政治公共事务,更不能规定他们只读只写政治伦理方面的书。他们完全可以在各自不同的学科领域为国家民族做出贡献。但我以为,尽管身份变了,工作变了,现在的知识分子已不再是过去的读书人,更不是过去的士大夫,过去读书人的“意气”和过去士大夫的“气节”,却仍应该继承和保留。资中筠先生的这本书中就讲到了“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夺志”的气节,并认为这是有着许多缺点的士大夫“一个极宝贵的优良传统”。资先生这篇文章是说大专辩论赛的。她指出:“雄辩的力量在于坚定的信仰,大至哲学思想,小至解决一个具体问题的方案,总是认定了自己的看法是对的,才值得竭尽全力为它鼓与呼;抽掉了这点‘自以为是’,等于抽掉了辩论的灵魂。”我也想跟着说一句:知识分子的力量(包括人格魅力)不在知识,而在信念。知识本身并不是力量,加上信念才是力量。这种“有知识的信念”表现于为人处世,就是“书生意气”。抽掉了这点“意气”,等于抽掉了知识分子的灵魂,而这种“意气”本是源于读书人之入世情结的。我想..,这或许是入世和出世“理应不成问题”时资先生还要思考这一问题的原因之一吧? 一 我们曾经拥有 武侠的事要由文人来说,这多少有点滑稽。文人和武侠,至少看起来是一对矛盾。习武的少有文化,学文的难免孱弱。文人当中有没有习武的?有,但不多。多数是手无缚鸡之力。就算有那么两下子,大约也不能飞檐走壁,使刀弄枪,百尺之外取人首级。1990年初,北京大学教授陈平原的一只皮箱在广州火车站被人当面抢走。平原兄目瞪口呆之余,竟是徒唤奈何。更有戏剧性的是,这只皮箱里装的,恰恰是他研究武侠小说的资料和草稿。可见平原兄虽然熟读武侠,眉宇间也因此有了些英武之气,却是连一个小毛贼也镇不住的,以至于有好事者替他撰得半联:“车站遭劫平原君恨不早养士。”这才是让人啼笑皆非! 看来,陈平原先生将自己研究武侠小说类型的著作名之曰《千古文人侠客梦》,确实精当而又有深意。近年来,北大同人好言武侠者甚众。衮衮诸公,或执判官笔,或发绿林柬,或登坛说法,或华山论剑,很是弄出了些动静。这或许也可以看作一种“与时俱进”。但若论头脑之清醒,治学之严谨,持论之公允,愚意以为或当首推陈平原。中国人做学问是很用心很投入的,结果不是爱屋及乌,便是日久生情。于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研究什么,便认为什么最好。比如研究金圣叹的,便认为金圣叹天下第一;研究王夫之的,便认为王夫之举世无双;研究武侠小说的,则往往把自己也封了“大侠”。其实,平原兄要封侠,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因为他的老老前辈—— 平原君,便与“侠”颇有些瓜葛。然而平原兄却并不因这瓜葛而以平原君自居,反倒告诉我们,所谓“武侠”,其实是一个梦。而且,这个梦还是文人编造的,虽然武侠小说常常被看作“通俗文学”和“大众文化”。所谓“千古文人侠客梦”,我以为便当作如是解。 这就带来了三个问题:第一,武侠是梦吗?第二,它是一个什么样的梦?第三,这个原本要靠武力来圆的梦,为什么竟是文人编造的? 先说第一个问题。 武侠是梦吗?是。这话的意思,不是说历史上不曾有过侠或侠客。侠或侠客这种人,大约是有的,司马迁和班固都给他们立过传。不过司马迁和班固并不管他们叫“武侠”,而叫“游侠”。因为这些人并无盖世武功,行侠亦不仗剑。仗剑的是刺客。刺客是要杀人的,因此要有武艺。如果武功不过硬(比如荆轲),还会让人遗憾。不过刺客虽有武艺,却不一定行侠。比如春秋时吴国的刺客专诸,为公子光篡位而刺杀王僚,就很难说有什么侠义可言。侠客则相反。侠客一定要行侠,却不一定杀人。汉初大侠朱家就不杀。另一个大侠郭解,虽然年轻时“所杀甚众”,后来却“折节为99lib?俭(克制约束自己),以德报怨(以恩惠回报怨恨),厚施而薄望(奉献多,要求少)”。直到这时,他才被人们视为大侠,也才有了威望。胡乱杀人那会儿,是只能被看作“愣头青”的。 由此可见,侠客和刺客有着本质的区别。侠客行侠,但不必仗剑;刺客仗剑,却未必行侠。侠客可以“侠而武”(如郭解),也可以“侠而不武”(如朱家);刺客可以“武而侠”(如荆轲),也可以“武而不侠”(如专诸)。对于侠客来说,侠(侠义、侠胆、侠骨)远比武(武功、武艺、武力)重要。同样,侠客和流氓也有本质区别。简单来说,侠客行善,流氓作恶;侠客行侠仗义,流氓为非作歹。因此,尽管他们都是“江湖中人”,却不可同日而语。侠客因为以侠义为己任,故而都有些霸气。流氓则未必。低级流氓是一点霸气也没有的。比如地痞、无赖、泼皮、光棍之类,就只有“赖”和“痞”,没有“霸”。高级流氓虽然“霸”,却只能算是“霸道”,不能算是“霸气”。可见即便同为“霸”,流氓和侠客也不相同。流氓是“恶霸”,侠客则是“善霸”。总之,.99lib?真正的侠,崇尚、依靠的是道德力量和人格力量,不是武力和暴力。他们追求的,也是道德理想和人格完善,不是功名利禄、富贵荣华。 事实上,侠是一种身份(侠客),更是一种精神(侠义)。所以,不但游侠讲藏书网侠义,不少贵族和官员也讲。比如张良,“为任侠”;季布,“为气任侠”;窦婴,“任侠自喜”。什么叫“任侠”呢?就是以侠义为己任。它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舍己为人,“救人于厄,振人不赡”;二是信守然诺,“其言必信,其行必果”;三是功成身退,“不矜其能,羞伐其德”。西汉时的大侠郭解就是这样。司马迁说郭解受人之托,但凡可以办的,立即就给人办了(事可出,出之)。不能办的,也要让各方满意(不可者,各厌其意)。而且,一定要把事办了或者让各方都满意以后,才肯接受别人的酒食(然后乃敢尝酒食)。另一位大侠朱家,就更是道德高尚。他存活的名士上百,庇护的平民数千,自己却“家无余财,衣不完采,食不重味”,见到被自己救助过的人,立即就躲起来。如果对方富贵了,则“终身不见”。再如剧孟,是但凡有人来求,一定挺身而出,决不装着不在家,或者以“父母在,不远游”为托词的。正因为如此,当时朝中的一些大臣(如周亚夫)或社会上的一些名士(如袁盎),>藏书网便都和剧孟结为“生死之交”。袁盎也是做过大官的。他和窦婴一样,都是朝中之侠。他们的故事,我在《明月何曾照沟渠》一文中讲过。 这就是本来意义上的侠了。这样一种侠,我们是曾经拥有的。他们或在朝为侠士(如袁盎、窦婴),或在野为侠客(如剧孟、郭解),但都讲侠义。实际上当时朝野的界限并不那么分明,侠士和侠客也“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比如鲁国的侠客朱家,就帮过楚国的侠士季布。季布这个人,也是“为气任侠”的。他原本是项羽手下的将军,曾多次痛击刘邦,打得刘邦狼狈不堪。所以项羽兵败后,刘邦就悬赏千金购买季布的人头。而且下令,有胆敢隐匿季布者,灭三族。季布没有办法,只好听从朋友的建议,剃去头发,戴上铁箍,扮作囚徒,作为奴隶卖给朱家。朱家知道此人就是季布,却不说穿。妥善安顿以后,驱车前往洛阳,游说刘邦的近臣夏侯婴,终于救得季布性命。获救的季布被刘邦任命为郎中,后来还当了河东郡守,朱家却从此不再和他见面,因为一个真正的侠,是必须功成身退羞言报答的。 这样一种侠义和侠情真让人神往,可惜并不讨皇帝喜欢。事实上,正是由于王朝和官方的一再严厉打击,侠才终于由现实变成了梦想。 二 魂断侠缘 对侠的镇压始于何时,现在是不可考的了,正如我们无法确知最早的侠客是谁,但可以肯定不晚于韩非子的时代。韩非子说“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建议君主们将其赶尽杀绝。其实就算韩非子不说,坐稳了江山的帝王也会下手,因为他们是既不喜欢刺客也不喜欢侠客的。道理很简单,刺客作为职业杀手,一般并无是非观念。他们只忠于雇主,却不管该杀不该杀。雇主则只考虑能杀不能杀,也不管该杀不该杀。如果他能买到武林高手,自己又正好觊觎皇位,或者与“当今圣上”有仇,便会把国王和皇帝也列入黑名单;而只要世界上有刺客,所有的皇帝在理论上便都有被杀的可能。秦始皇岂非就差一点被荆轲所杀?其实就算他们不杀皇帝,王朝也不能容忍这些人的存在。你想啊,如果满街都是刺客,天天都有谋杀,则如王法何?生杀予夺之权是必须牢牢掌握在国家手里的,岂能由着一帮亡命之徒自作主张?所以皇帝不喜欢刺客。便是现代民主国家,也容不得他们。 那么侠客呢?侠客追求道德境界和人格完善,难道也不好?中国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不是都主张“以德治国”吗?这当然不错,但你得弄清楚治国的主体是谁。王朝时代的国家是由谁来治理的?显然不是侠客。侠客是民不是官,他们是被统治者,不是统治者。因此他们再有道德,也不能治国。如果他们居然治起国来,那就是僭越,甚至不能算是有德。中国传99lib?统道德十分讲究名分,因此也叫伦理。伦理就是尊卑有序,官民有等,不同身份的人有不同的德目,比如君仁臣忠、父慈子孝。侠客作为民,其道德要求主要是臣服,是安分守己效忠王朝,谁让你多管闲事打抱不平呢?可见,自以为有道德的人,也未必讨人喜欢。 其实,侠客不讨皇帝喜欢,恰恰就因为他们讲道德,有人格。我们知道,道德和人格是有凝聚力的。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政治就最讲道德人格的凝聚力,比如“以德服人”“以柔怀远”。但我们也要记住,在帝国时代,这种凝聚力只能属于王朝,属于皇上,不能属于其他任何人、任何集团。然而在西汉初年,侠客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却大有超过皇家和朝廷之势。比如朱家,声望极高。京师以东各路英雄豪杰,几乎无不盼望与之相识(莫不延颈愿交)。剧孟,名气极大。周亚夫平叛时得到他的支持,就像得到了一个势均力敌的国家(宰相得之若得一敌国云)。郭解,交游极广。公卿郡县,都争着为他奔走效劳(争为用)。季心,人缘极好。千里之内,侠客壮士都愿意为他而死(士皆争为之死)。这就无疑犯了帝国的大忌。我们知道,一个开国元勋或朝廷重臣,如果“功高盖主”,尚且难免杀身之祸,一介草民如果“横行州域,力折公侯”,那还了得? 侠客们获得如此威望,当然是因为他们讲义气,重然诺,轻生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行侠仗义,救苦救难,而且不避艰险,不计报酬。所以司马迁认为,像朱家、剧孟、郭解这样的人,虽然其行为不符合正统观念(其行虽不轨于正义),也常常触犯王法(时扞当世之文罔),但个人品质无可挑剔(然其私义廉絜退让,有足称者),享有盛誉是名副其实(名不虚立),受人拥戴也是理所当然(士不虚附)。问题是,并非所有号称侠客的人都这样,也有恃强凌弱、横行霸道、仗势欺人的。王朝要镇压这些恶霸,也不能说没有道理。 更为严重的是,在西汉初年,侠客们不但良莠..不齐,鱼龙混杂,与黑社会无异,还往往与权贵合流。《汉书·游侠传》这样描述当时的情况:“代相陈豨从车千乘,而吴濞、淮南皆招宾客以千数。外戚大臣魏其、武安之属竞逐于京师,布衣游侠剧孟、郭解之徒驰骛于闾阎。”吴濞就是吴王刘濞,淮南就是淮南王刘安。他们和代国丞相陈豨一样,都是造过反的。魏其侯窦婴和武安侯田蚡虽没造反,却也是危险分子,因为他们都养士,都结交豪侠。这同样犯了王朝的大忌。因为身为朝廷重臣,只能“存公谊”,不能“结私交”,更何况其所结交的,还是原本就有暴力倾向,甚至形成暴力团伙的侠? 这就必须镇压。即便宽容如文景(汉文帝、汉景帝),也不能任由他们星火燎原。事实上汉文帝即已开始打击侠客,郭解的父亲就是被文帝所杀(解父以任侠孝文时诛死),景帝也对游侠大开杀戒(尽诛此属)。汉武帝当然更不会手软,郭解就是被他杀的。汉武帝早就想杀郭解了,只是逮不着机会,只好将他迁居茂陵。当时的政策,是家财三百万钱以上的豪强,都必须迁往茂陵,以便“内实京师,外销奸猾”。郭解的家财不足三百万钱,却榜上有名,大将军卫青便帮他说情。谁知这下子却帮了倒忙。汉武帝说,好嘛!一介平民,居然能让大将军来做他的代言人,“此其家不贫”! 于是郭解只好走人。这时,他的好人缘再次帮了他的倒忙。郭解动身时,前来送行的不计其数,赠送的路费竟多达一千多万。入关以后,关中的贤达豪杰,不管认不认识他的,都争先恐后抢着前来结交。这个风头出得实在是太大了,足以让高层震怒。我们知道,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徙豪强居茂陵,目的之一就是要削弱地方上的非政府力量。如果越是打击,他们的势力越是强大,拥护的人反倒越多,那还得了?因此我相信,汉武帝这时一定恨得咬牙切齿,而诛灭郭解的机会也很快就到来。有个儒生,因为背后对郭解出言不逊,竟然被人杀死,还被割了舌头。这事当然不是郭解干的。案发以后,凶手不知去向,郭解也确实不知何人所为。?99lib?然而御史大夫公孙弘却说,郭解不知情,比亲自去杀的罪还大。这话看起来是混账逻辑,其实未尝没有道理。因为此案意味着郭解的声望、权势、影响已经大得吓人,什么事情都不必他亲自出马,甚至不必让他知道了。那么,普天之下谁能有如此权威呢?皇帝。皇帝能有两个吗?不能。结果,郭解被满门抄斩(族灭),罪名是“大逆无道”。 郭解大约是最后一个真实的侠(梁启超就认为中国的武士道起于孔子终于郭解)。此后虽然“为侠者极众”,但按照司马迁的说法,都是些傲慢无礼不足称道的人(敖而无足数者),甚至是当年朱家他们羞与为伍的流氓[乡(向)者朱家之羞也],要不就变得文质彬彬起来(逡逡有退让君子之风)。古之侠道,一蹶不振。班固以后,正史甚至不再为侠客作传,侠的时代从此一去不复返。 三 谁之梦想 东汉以后,历史上就当真没有侠客了吗?这话要看怎么说。 毫无疑问,正史不载,不等于其实没有,但可以肯定:第一,真实的侠虽然还会有,却不过散兵游勇,成不了气候;第二,侠的精神还在,却不一定体现在侠客身上; 7b2c." >第三,侠客将主要出现在文学作品当中,并因此而造就一种新的文学样式—— 武侠小说。也就是说,司马迁以后,侠作为一种现象,已不是现实,而是梦想。 那么,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梦? 这就要弄清楚我们为什么要有侠客。为什么要有呢?因为谁都可能会有“不测风云,旦夕祸福”,谁都可能会有无奈和无助的时候。用司.99lib.t>马迁的话来说,就是“缓急,人之所时有也”。所谓“缓急”,其实就是着急、为难、飞来横祸、束手无策等等。这是连舜帝、伊尹、管仲、孔子这样的圣贤都会遇到的事情。如果是寻常百姓,手无寸铁,既没有功夫,又没有权势,还生活在“乱世之末流”,遇难的可能性就更高了(其遇害何可胜道)。这时,我们当然很希望有人来救助,而且最好这人还是“职业救星”。因为见义勇为的人虽然每个时代都有,但有其“义勇”未必有其“能耐”,更不可能有事没事都在四处闲逛,专打抱人间不平。这就不大靠得住,不能让人放心。 让人心里踏实的是侠客。第一,侠客就是干这个的。所谓“任侠”,所谓“以侠义为己任”,便有“专司此职”的意味。所以朱家“专趋人之急,甚己之私”,岂非“职业救星”?第二,侠客多半有此能力。他们要么有威望,人多势众,一呼百应;要么有功夫,飞檐走壁,以一当十;要么有奇术,见血封喉,撒豆成兵。这就不怕救不了你。第三,他们不辞劳苦,不避艰险,不计报酬,甚至不要你感谢。你可以放心地让他来搭救,不必有任何心理负担。这样的好人好事,谁人不想,谁人不愿,藏书网谁人不盼望呢? 如此救星何处寻?大约也只能存在于神话之中。比如观音菩萨,就是“职业救星”。观音大慈大悲,有行侠的愿望;千手千眼,有行侠的条件;法力无边,有行侠的能力;救苦救难,有行侠的实绩。所以,观音菩萨就是最大的侠。不同之处仅仅在于,侠客杀人(当然杀的都是坏人),菩萨不杀。菩萨是“佛门身份,侠客责任”,侠客是“阎罗手段,菩萨心肠”。侠客和菩萨,都是人们的“救星梦”。 实际上,正因为后世之侠乃是一个“救星梦”,侠们才越来越频繁地使用武力,由“侠而不武”到“侠而武”,最后“无侠不武”,“游侠”也就变成“武侠”。这并不奇怪。在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要想扶贫振弱,光靠道德感化和说服教育是不行的。比较靠得住和直截了当的办法是用拳头说话。救苦救难毕竟不能只有愿望,还得有能力。这能力,在菩萨那里,就是法器和法力;在侠客这里,则是兵器和武功。侠客手中的长枪、飞刀,就是菩萨手中的葫芦、净瓶;侠客身上的内功、剑法,就是菩萨身上的神力、佛光。所以,越到后期,小说中武侠的功夫就越“神”。许多武侠电视剧,已经和神话片没什么区别了。 侠客是“救星梦”,也是“英雄梦”。这是武侠和神话的重要区别。神话是不大可能做“英雄梦”的。即便貌似英雄如孙悟空,也不是。孙悟空前半截是顽童,后半截是救星。虽然打遍天下,取得真经,修成正果,也不像英雄。因为他太“神”,既没有七情六欲,还较少受到磨难。一个人物,如果太“神”,就不像“人”,也就不够“英雄”了。所以神话可能是“救星梦”,是“顽童梦”,甚至是“科学梦”(千里眼、顺风耳),却很难是“英雄梦”。事实上也不会有人把如来佛、观世音、铁拐李、吕洞宾看作英雄,尽管他们的法力要超过一切武侠,而且救苦救难,普度众生。 武侠却必须是英雄。因为武侠的责任担当,如除恶锄奸、匡复正义、平定天下,本身就是一种英雄业绩和英雄行为。如果这武侠身处乱世,那对手又特别不好对付,主人公的英雄色彩也就更浓。所谓“不好对付”,也包括几种情况,比如武艺高强,或权势极大,或善于伪装,把世人都蒙在鼓里。但凡这样的歹人,对社会的危害都极大,也就特别需要英雄出世;而当某一侠客只身挑战这大奸大恶并战而胜之时,他就不可能不是英雄了。 因此武侠小说实质上是英雄传奇。中国的英雄传奇有两种:历史小说和武侠小说,区别在于前者的主人公是帝王将相、谋士枭雄,且历史上确有其人(故事则可编造);后者的主人公是流民草寇、隐士响马,且不必确有其人(故事当然更可编造)。但无论哪一种,如果真有价值,其主人公是一定要有英雄气质的,而且越是英雄,就越是好看。事实上,所谓“侠气”,就是英雄之气、英武之气和英迈之气。所以,武侠小说中那些正面形象,便总是那么豪爽,那么慷慨,那么潇洒,那么从容,那么风流倜傥、超凡脱俗、英姿飒爽、神采飞扬,十分令人神往。 更令人神往的则是他们的生存方式。这种方式借用陈平原书中四个章节的标题,就是仗剑行侠、快意恩仇、笑傲江湖、浪迹天涯。这其实也是“大侠”的四个条件,而且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首先,大侠是不能无所作为的,因为他有扬善惩恶的历史使命和主持正义的责任担当,这就必须“仗剑行侠”。仗剑行侠当然也是一种建功立业、扬名立万,但侠客不同于清官(如包拯)、战将(如卫青)、勋臣(如韩信),他的功名业绩只能是非国家、非政府、非官方的个人行为。因此大侠必须是血性男儿、性情中人,也就必须“快意恩仇”。快意恩仇的结果,必然是其他人的不快意,于是不但为官府所不容,甚至也为江湖所不容,这就必须“笑傲江湖”。所谓“笑傲江湖”,其实也就是蔑视一切游戏规则,包括朝廷王法和江湖规矩,真正做到无羁无绊,无法无天。这就等于把自己和整个社会对立起来,除了“浪迹天涯”,大约也没有别的出路。浪迹天涯也不可怕,因为反倒更能仗剑行侠,直至被杀戮和剿灭。但在这时,大侠们已“功德圆满”,又何惧一死呢? 看来,破译武侠之谜,关键就在“仗剑行侠”这四个字,而其中的紧要之处,则又在大侠们手中的那个兵器—— 剑。 四 剑的秘密 在阅读了大量的武侠小说以后,陈平原先生有一个重要发现,就是中国传统的兵器虽然号称“十八般”,但所有的大侠都用剑,以至于“剑侠”几乎成为“武侠”的代名词。这当然自有其中道理。正>.如平原兄所指出,剑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是一种很有文化意味的兵器。它代表着正义,可以避邪,是道德的象征。因此,只有那些“有德之人”,才能够得到和守住剑,也才有资格用剑来独掌正义,主持公道。同时,剑也意味着高贵和优雅,是一个人气质、格调和品位的体现,是审美的象征。的确,佩一柄宝剑浪迹天涯,是很潇洒很优雅的,扛一把大刀或两把板斧四处游荡,便未免杀气腾腾,不像大侠而是莽汉了。何况剑不但可以用,还可以舞。舞剑,恰是一种具有阳刚之气的审美意象。这也正是我们所向往的英雄形象。所以,用剑的未必是大侠,大侠却一定用剑。 其实,剑这种兵器,不但大侠喜欢,文人也酷爱。读中国古典文学作品,我们会不断地看到这样一些字眼:学剑、佩剑、仗剑、负剑、抚剑、看剑、拔剑、舞剑。不但李白这样的会“拔剑四顾”,辛弃疾那样的会“挑灯看剑”,就连一些婉约派词人也常常以剑入诗。这里面的奥秘,确如平原兄所说,未尝没有借剑气洗酸腐的想法,但除此之外,是不是还有别的更深一层的原因呢? 还是要从剑本身说起。 剑这种兵器,确实与众不同。它不仅是战斗的武器,更是身份的象征。在上古时代,并非所有的人都能佩剑。有资格佩剑的是贵族,即“君子”。“小人”是不能用剑的,也没有剑给他们用。那时冶金技术不高,铸剑并不容易,因此常有以人殉剑或剑化为蛟龙的神话,当然也就不可能人手一柄。即便是贵族,也要在举行了隆重的仪式以后才能佩剑。这个仪式就是“冠礼”。“冠礼”就是“成年礼”,在贵族男子二十岁时举行。具体的做法,是将这个男子的散发“约束”起来,再加上“冠”,一共加三次—— 首加“缁冠”,次加“皮弁”,三加“爵弁”。缁冠是参加政治活动的服饰,爵弁是参加祭祀活动的服饰,皮弁则是猎装和军帽。正因为是猎装和军帽,所以同时还要佩剑。一加缁冠,有治权;二加皮弁,有兵权;三加爵弁,有祀权。这都是贵族才有的.权力,因此平民既不能加冠(只能戴头巾,叫“帻”),也不能佩剑。于是冠与剑,便都成为权力和身份的象征。 上古时期的贵族有四等。最高一级是“王”(天子),次为诸侯,再次为大夫,最低一级叫“士”。士和前三级贵族有一个区别,就是天子、诸侯、大夫不但有“冠”,而且有“冕”,是“冠冕堂皇”。士则只有“冠”,没有“冕”。当然,天子、诸侯、大夫、士,都有剑。因此,对于没有“冕”的士而言,冠和剑就特别重要,甚至应被视为生命的一部分。比如子路,在一次战斗中被人用戈击断了冠缨,便不顾bbr>生命危险,放下武器,用双手将冠重新系好,结果被人砍成了肉泥。又比如韩信,曾经是一文不名,连饭都没有吃的,乃至遭到市井无赖的耻笑和羞辱。然而一柄剑却从不离身,最后“仗剑从军”,成为一代名将。冠与剑,确实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戴冠佩剑既然是君子(天子、诸侯、大夫、士)的专利,它们就不但象征着身份、地位和权力,也代表着品级。品级也叫“流品”,即流别和品级,比如上流下流、上品下品。这是道德概念,也是审美概念。比方说,上流上品高贵典雅,下流下品卑贱低俗;上流上品代表着社会理想和道德标准,下流下品则藏书网只能望风披靡。用孔子的话说,就是“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风往哪边吹,草就往哪边倒(草上之风,必偃)。 品级和流品是中国文化独有的概念。所以有学者(如钱穆先生)认为,西方社会是有阶级无品级,中国则相反,是有品级无阶级。其实这是后来的事。在先前,中国社会是既有品级,又有阶级,还有等级的。贵族与平民,就是阶级。贵族当中,天子、诸侯、大夫、士,就是等级。公、侯、伯、子、男,也是等级。贵族都是“君子”,庶民则是“小人”。所谓“君子”,也就是“君之子”。这里说的“君”,可以是“国君”(诸侯),也可以是“家君”(大夫),总之有爵位的人,他们的儿子(君子),或者可以袭爵,或者可以受封。袭爵,就是继承原来的爵位。受封,则是成为低一级的贵族。一般来说,袭爵的是嫡子、长子,庶子和次子只能>受封。国君的儿子袭爵,就是诸侯;受封,则是大夫。大夫的儿子袭爵,就是大夫;受封,则是士。士的嫡子也可以袭爵(继承贵族身份),还是“士”,庶子却不但不能袭爵,也不能受封(没有更低一级的贵族头衔可封),只能去做平民。所谓“平民”,其实就是既不能袭爵又不能受封的“庶子”,因此也叫“庶民”或“庶人”。 可见,贵族与平民的身份来历,在于能否袭爵受封;而一个人能否袭爵受封,又要看他是嫡子还是庶子。嫡子是家族血统的正宗继承人,因此也叫“大宗”。庶子的宗族不是“正宗”,因此叫“小宗”。君子继承大宗,当然是“大人”(大宗之人)。庶人别立小宗,当然是“小人”(小宗之人)。至于奴隶,原先不是人,后来是了,就叫“贱人”。 显然,君子与小人,原本说的是阶级(贵族与庶民)。他们之间的高低贵贱之别,也首先是阶级差别。问题在于,那时的道德标准是由贵族来制定的,审美标准也是由贵族来掌握的。因此,从理论上讲,身为贵族(君子)者,道德品质就应该高尚,审美品位也应该高雅。这样一来,君子与小人,就不但是阶级,同时也意味着品级。等到后来,天下归于一统,官职不再世袭,从宰相到州县官都由平民担任,贵族也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几个皇亲国戚、凤子龙孙时,中国社会也就没有阶级,只有等级和品级了(比如“三教九流”,就既是等级,又是品级)。这时,君子和小人才纯粹成为品级概念。 品级概念是贯穿了中国传统社会之始终的。于是连带兵器也有了品级。剑,作为当年君子佩戴的武器,是高贵典雅的。所以佩一把古剑,就会有“高士之风”;佩一把宝剑,则会有“王者气象”。难怪后世文人作品中,会一再出现“高冠长剑”的意象了。因为所谓“千古文人侠客梦”,便正是对远古贵族时代“士之遗风”的追忆和向往。 五 侠与士 武侠是“士之梦想”吗?是。 实际上,所谓“侠”,原本就是“士”,是士的一种—— 侠士。侠士是怎么产生的呢?是从武士演变而来的。我们知道,最早的士都是武士。周代战争,领兵的是大夫,作战的是士,庶人和奴隶是搞后勤的。现在我们说的“战士”、“将士”,就从这个传统而来。那时当一个“战士”是很光荣的事情,庶人和奴隶还没有资格。士的使命既然主要是战斗,则其修身习武,便是理所当然;后来转变为武侠,也是顺理成章。 士的使命发生变化,是在孔子以后。这时,士开始向文职转变,这就是文士。武士和文士都依附于大夫、诸侯,甚至天子。武士的任务,主要是出生入死兼做刺客,所以也叫死士;文士的任务,则是出谋划策兼做文秘,所以也叫谋士。如果出入朝堂,就是绅士(有资格系绅带插笏的人)。如果闲居乡野,就是隐士。如果四处游走,就是游士。如果行侠仗义,就是侠士。所谓“游侠”,其实就是既游走四方又行侠仗义的人,是游士加侠士。 原本依附于高级贵族(大夫、诸侯、天子)的武士和文士,为什么会变成游走四方行侠仗义的游士和侠士?当然是因为王纲解纽、礼坏乐崩、天下大乱,西周创立的封建秩序面临彻底崩溃。这个时候,“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为了生存,也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士们必须浪迹天涯寻找机会。高级一点如孔子,周游列国是要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低级一点的,就不过是找碗饭吃罢了。要知道,士作为最低一级的贵族,是没有封邑领地和世袭官职的,只有贵族身份和一技之长。也就是说,有地位,无产业;有能力,无定职。因此他们是“毛”,必须附在一张“皮”上,而这个时候的“皮”又很多,还都在招兵买马。这样一来,士的“游”(游走四方)也就不足为奇了。 与此同时,一种理想信念和行业规矩也开始形成。游走四方的士.们不约而同地意识到,为了确保自己的生存和集体的荣誉,必须恪守职业道德。其中第一条,就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信守然诺),此外还包括“救人之危,急人之难”(舍己为人)和“避人之誉,成人之美”(功成身退)。这是所有的游士都应该遵守的信条。也就是说,作为“游士”,他们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因此而没有做人的原则。 这个原则就是“义”。义当然不是士的专利,它的内涵也远比前述职业道德丰富。不过,比起其他阶级和阶层来,士确实更看重“义”。义的产生,也无疑与这个阶层的特定性质有关。我们知道,士是没有封邑领地也没有世袭官职的,因此只能从事“自由职业”。所谓“自由职业”,说得好听,是可以朝秦暮楚,择木而栖;说得不好听,则是没有着落,没有担保。能够做担保的也就是自己的德行。也就是说,士作为“自由职业者”,必?99lib.须让雇主认为自己是可信任的,也必须让同行认为自己是可尊重的。这就必须讲“义”。 有了“义”,也就有了“侠”。侠就是义的实现。所谓“行侠仗义”,就再清楚不过地告诉我们:行侠依仗的是义,实现的也是义,所以有侠肝者必有义胆。什么是“义”?义者宜也,也就是“理所应当”。什么是“侠”?侠者使也,也就是“见义勇为”。也就是说,侠,就是使“义务”(正义的担当)变成“义举”(正义的行为)的精神,以及具有这种精神的人。这种精神在理论上讲,当然最好是人人都有,但这并不可能。任何一个社会,都做不到人人侠肝义胆,人人见义勇为,人人舍生取义,人人义无反顾。这就需要有人挺身而出,以为典型、楷模、带头人和示范者,所谓“侠”(侠士、侠客、游侠)也就应运而生。 显然,侠,就是以“义”为责任担当的人,因此也叫“义士”。不过,侠士虽然是广义的义士,和狭义的义士还是略有区别。一般来说,义士讲忠义,侠士讲情义;义士赴国难,侠士结私交;义士举大业,侠士管闲事;义士赴义多为集体行动,侠士行侠多是个人行为。比方说,齐国的田横自杀后,跟着他一起赴死的那五百人,就是“义士”;而“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只身挑战黑恶势力,完全不顾个人安危的,则必为“侠士”。侠士几乎是一定要管闲事的,包括为民请命、替人消灾,也包括“清理门bbr>?户”、翦除士人中的败类。如果他居然“专打人间不平”,“专一急人之难”,那他就不但是“侠士”,而且是“侠客”了。这也无妨看作“士”的一种分工:有的出谋划策(谋士),有的行军作战(战士),有的舞文弄墨(文士),有的舞刀弄枪(武士),有的行侠仗义(侠士)。 行侠仗义成为一种有人专司,或者被某些人放在首位的事情,说明士的职业道德已升华为一种道义精神,这就是“侠义”。因此,代表了这一精神的侠,就是“士中之士”,是最能代表“士之精神”的人。明白了这一点,我们也就明白武侠和武侠小说为什么是文人的千古之梦了。道理也很简单:文人原本也是“士”,而且也代表着“士之精神”。 什么是“士之精神”?用曾子的话说,就是“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所谓“托六尺之孤,寄百里之命”,就是说,无论是孤儿寡母,还是国家命运,都可以放心地托付给他。这当然并不容易,因此曾子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这就要“自强”,即《周易》所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君子为什么要“自强不息”呢?就因为他是“士”。士,首先是成年男子,也叫“丈夫”(身高一丈的男子)。如果这个“丈夫”能够“以天下为己任”,那就是“大丈夫”。所谓“以天下为己任”,也就是有使命感。有使命感,就会意识到“任重道远”;意识到“任重道远”,就不能不弘毅;而要弘毅,就必须自强。因此,自强、弘毅、使命感,就是“士之精神”。 具有这种精神并能付诸实践的就叫“国士”。成为“国士”,曾经是许多士人尤其是文士的理想,后来却变成“侠客梦”了。于是我们便很想弄清楚:第一,它为什么是士的理想;第二,这个理想为什么会变成梦想;第三,这个梦想又为什么要寄托在侠客身上。 六 百家罢后梦难圆 这些问题的答案,我在《从“出入两难”到“进退自如”》一文中已经部分地给出。简单来说,就是士作为既没有产业又没有定职的低级贵族,所有的只是“自由之身”。因此他们必须先培养出高尚的品德,学得满腹经纶,练就一身武艺(修身),然后去帮助大夫打理采邑(齐家),协助诸侯管理领地(治国),辅助天子征服世界(平天下)。所以,士人当中但凡理想远大一点的,都会“以天下为己任”。文士就尤其如此。因为武士的功夫再好,一个人也打不了天下。文士则不同。他可以“一言兴邦,片言折狱”,可以“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可以“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从而成为“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的“国士”。总之,文人较之武士,“性价比”要高一些。他们的自我感觉和自我评估,也要好一藏书网些。所以文士更可能具有“自强、弘毅、使命感”这三大精神。 但这有一个前提,就是他们的“身”必须自由。自由,才出入两便,进退自如;才能择主而事,功成身退;也才能真正把天下事当作自己..的事情。如果“身不由己”,又哪来的“己任”?更不用说平什么天下了。 这种自由在孔子的时代(春秋)是有的,在孟子的时代(战国)也是有的。那时的“无双国士”,可以自由地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甚至像墨子那样身体力行,这就是“仗剑行侠”;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和情感,自由地选择服务对象,一言不合便拂袖而去,甚至引敌国之兵以报己怨,这就是“快意恩仇”;可以凭着自己“入楚楚重,出齐齐轻,为赵赵完,畔(叛)魏魏伤”的优势,不把诸侯卿相放在眼里,也不把其他竞争对手放在眼里,这就是“笑傲江湖”;当然也可以朝秦暮楚,出将入相,从这个邦国走到那个邦国,抛弃旧的国君有如抛弃破扫帚,这就是“浪迹天涯”。显然,后世侠客的梦,在他们那里却是现实。 秦始皇一统天下,士的好日子也就到头。汉武帝罢黜百家,更不复当年气象。等到隋唐以科举取士,读书人都到科场讨生活以后,士们便连“非分之想”也没有了。因为天下归于一统,就不必“浪迹天涯”;思想定于一尊,又岂能“笑傲江湖”?金榜题名既然成为人生目标,自然更没有“仗剑行侠”和“快意恩仇”。所能有的,大约也就是“皓首穷经”和..“咬文嚼字”。实际上,当汉武帝把所有的思想都归到儒学一家时,也就没有了思想;而没有了思想,也就不会有风骨。没有了风骨,又哪有“国士”可言?因此于右任先生这样评价汉武帝:“绝大经纶绝大才,罪功不在悔轮台。百家罢后无奇士,永为神州种祸胎。”(《汉武帝陵》)当然也不会再有“奇士”了,因为士们都已“脱胎换骨”。 然而自由毕竟是人的天性,过去的日子也令人神往。这就需要一个梦。这个梦既然无法在生活中实现,就只好在文学作品中去圆。武侠小说就是其中之一。武侠小说塑造的侠客,尤其是那些大侠,都有以下特点:一是身怀绝技,二是特立独行,三是任重道远,四是义无反顾。他们或者建功立业,“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或者锄奸除霸,“手提三尺龙泉剑,不斩奸邪誓不休”;或者扶贫振弱,“济人然后>拂衣去,肯作徒尔一男儿”;或者赴义报恩,“感君恩重许君命,太山一掷轻鸿毛”;但无不出生入死,叱咤风云。这不正是当年那些“无双国士”的写照吗? 事实上,侠的精神正是士的精神。一个侠客,尤其是一个大侠,是应该和士一样,“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的。这甚至是一种“起码”的要求。你想啊,如果连侠客都不可以托付,世界还有什么希望?同样,自强、弘毅、使命感,也为一切真侠、大侠所必需。如果连侠客都没有这些精神,社会还有什么希望?侠客当然也是大丈夫。如果连侠客都不是,人类又有什么希望?显然,在侠客的身上,是寄托着希望的。他们所圆的,是世人的“救星梦”、“英雄梦”,也是文人的“国士梦”。 何况还有侠客们生活的那个世界,或者说,武侠小说创造的那个梦境—— 江湖,它简直就是春秋战国时代天下的翻版。江湖中林立的帮派,就是那时林立的邦国;山头中称雄的帮主,就是那时称雄的诸侯;而那些仗剑走四方,谁的账都不买的独行侠,岂非正是那时的游士?看来,人们确实不能随心所欲地进行创造,历史也总是让人惦记。即便武侠小说,也不完全是“空中楼阁”。 这大约就是所谓“千古文人侠客梦”了。梦,当然也没什么不好。人生在世,多少总要做点梦。“至少我们还有梦”,不也是一种希望吗?但你得明白那是什么。古人云:“世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我们也可以套用一句:“世无英雄,遂使武侠流行。”所以,一个民族沉溺于武侠并非好兆头:“要不就是时代过于混乱,秩序没有真正建立;要不就是个人愿望无法得到实现,只能靠心理补偿;要不就是公众的独立人格没有很好健全,存在着过多的依赖心理。”我还想狗尾续貂一句:要不就是产生国士的条件不复存在,民族缺少强劲的精神。因此,这个梦也该醒醒了。当今之世,原该是梦醒时分啊! 莫道海棠依旧,应是绿肥红瘦。 一 宰相制度 宰相一词,战国时期即已出现(《韩非子·显学》就有“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的说法)。宰,就是主持(主宰);相,就是辅佐(辅相)。主持政务、辅佐君主的人,就是宰相。所以,宰相又称宰辅。 在帝国的所有官员中,宰相或者是地位最高的,或者是权力最大的,或者地位既高,权力又大。民间的说法,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当然,这种说法并不严谨,但宰相最重要,则毫无..t>疑问。因为从法理上讲,或者从名义上讲,皇帝是“国家元首”,宰相是“政府首脑”。皇帝权力最大,但管事少。宰相权力小一点,但管事多。有的时候,宰相既有决策权,又有执行权。所以,宰相又称鼎辅、鼎鼐。而且,所谓“明君善于择相,贤相竭诚事君”,历来就是帝国时代的政治理想。 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帝国时代的宰相,并不等于现代国家的总理。第一,历朝历代的宰相,正常情况下,编制都不止一人。第二,除了辽代,都不以“宰相”为正式官名。也就是说,宰相只是身份、职务,不是“官衔”。第三,从秦汉至明清,宰相所用官名,五花八门;拥有职权,从大到小;政治地位,一路下滑。最后,宰相制度被朱元璋废除。明清两代,在法理上不再有宰相,只有类似于宰相、又名不正言不顺的辅臣。 以下便分而述之。

一、汉代宰相

1. 武帝前之宰相 西汉的宰相是三个: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号称“三公”。三公都是宰相,平时各自独立办公。如有大事,则由三公“会议”(一起讨论),拿出方案,交皇帝批准。他们在皇帝那里汇报工作、讨论政务,是坐着的,叫“三公坐而论道”(《晋书·李胤传》)。这是很高的待遇。因为依照《周礼·考工记》的说法,“坐而论道,谓之王公;作而行之,谓之士大夫”。当然,论道不是谈哲学,是“谋虑治国之政令”(前书郑玄注)。邦国时代,天子之宰为“公”,诸侯之宰为“相”。秦汉是帝国,故以三公为宰相。宰相是“公”,故又称相公。 三公的地位极其崇高,被看作天上的巨星,叫台鼎。台,就是“三台”,属太微垣,在大熊星座。天有三台,人有三公,鼎足而立,拱卫北辰,所以叫台鼎,也叫台衡,即三台星和玉衡星。此外,还叫台铉(铉是举鼎的工具)、台衮(衮是三公的命服)。 三公当中,丞相是最高行政长官。他的权力最大,地位也高,金印紫绶,礼遇隆重。其中待遇最崇高的,还要拜为“相国”(比如萧何、曹参)。丞相有设一人的,有设二人的。如果是两个人,就分左右,叫“左丞右相”。但不论一人二人,叫丞相还是叫相国,都同时应该是侯。前期以列侯充任,后期则在拜相以后立即封侯。所以,丞相又称君侯。封侯拜相或拜相封侯,在后世也成为荣华富贵、光宗耀祖、位极人臣的代名词。 太尉是最高军事长官,也是金印紫绶。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废。 御史大夫是最高监察官和执法官,银印青绶。他同时也是副丞相,但不是丞相的副手和僚属。丞相职位如果空缺,就例由御史大夫递补,可谓“备位丞相”,故又称亚相。他的主要职权是掌管文书和监察百官,实为朝廷的秘书长和监察长。 三公都有自己的施政机构,也都叫“府”。丞相的叫丞相府,太尉的叫太尉府,御史大夫的叫御史府。合起来,叫公府(三公之府)。宰相设立府署,自选僚属,就叫开府。开府施政,是汉代宰相制度的紧要之处。是否开府,决定着宰相地位的高低、权力的大小。东汉末年,曹操恢复丞相制度并任丞相一职,就开府。蜀汉丞相诸葛亮,魏明帝辅臣曹真、陈群、曹休、司马懿,也都开府。李严与诸葛亮同为顾命大臣,不能开府,意见就很大。 开府施政的宰相拥有自己的系统和班子,其机构独立于皇室,其人员则由宰相自己选定,皇帝一般不予干预。其官邸和衙署,也都设在皇宫之外。也就是说,皇帝有“宫”,叫皇宫;宰相有“府”,叫相府(或公府)。皇宫与公府,一个宫廷,一个朝廷,都有自己的“职能部门”,也都有各自的经费来源。相府的职能部门叫“曹”,皇宫的叫“尚”。朝廷的经费,来源于田赋收入;宫廷的经费,来源于工商税收。田赋收入是大头,用作“公款”。工商税收是小宗,算是皇帝的“私房”,叫“禁钱”。宫中府中,泾渭分明。 这就是不折不扣的“分庭抗礼”了。同时,它也意味着帝国有两个政治中心,即皇宫和相府;存在着两种最高权力,即皇权和相权。这时最好的方案,是君主立宪、虚君共和、皇帝世袭、宰相民选。退而求其次,则不妨明确分工,精诚合作。皇帝担任国家元首,象征国家的主权和统一;宰相担任政府首脑,带领官员管理国家,并负政治上一切实际之责任,即“主权在君,治权在相”。可惜这两条,都不可能。 结果,也只能闹矛盾。宰相制度,也就开始发生变化。 2. 武帝后之宰相 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汉武帝废除了太尉建制,宰相三府只剩下二府。但是,就连丞相和御史大夫这两位,也被撇在一边,成为名义上的宰相。实际上行使相权的,却另有其人。这些人,开始的时候是大司马。名分,则是“领尚书事”(东汉叫“录尚书事”)。到后来,即便没有大司马称号,只要“领尚书事”,就是总揽朝政的人。 大司马其实就是太尉,但不再是职务,而是加在将军官衔之上的名誉称号。担任大司马的,也不一定只有一个人。比如后来把持朝政的霍光,头衔就是“大司马大将军”;跟霍光作对的上官桀,头衔则是“大司马左将军”。 尚书,原本是“皇宫六尚”之一。其他五尚(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是“生活秘书”。只有尚书,是“政治秘书”。汉武帝为了以宫廷压朝廷,甚至以宫廷代朝廷,就让大司马统率99lib.和管辖尚书的工作,叫“领尚书事”,尚书也就由秘书机构变成决策机构,丞相府反倒由决策机构变成执行机构。 这样一来,辅佐皇帝的机构,就由一套班子变成了两套班子,即外朝和中朝(也叫内朝)。外朝之首为丞相,中朝(内朝)之魁为大司马。两套班子一内一外共理朝政,有学者称之为“双轨辅政制”(韦庆远、柏桦《中国官制史》)。但大司马位高、权重、亲近皇帝,丞相为首的外朝根本无法与之抗衡,只有诺诺承命办事而已。 结果,不是宰相的人,反倒比宰相还宰相,甚至真正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比如“领>尚书事”的大司马大将军霍光就是。 3. 东汉之宰相 东汉宰相,包括太傅、大将军和三公,号称“五府”。 太傅在西汉与太师、太保合称“上公”。东汉无太保,太师只有董卓一人,还是自封的。故东汉上公,是太傅和大将军。三公,则是太尉、司徒和司空,也叫三司。不过,是不是真宰相,要看是否“录尚书事”(录,总领、主持)。否则,就只享受待遇,没有实权。 受命“录尚书事”的,多半是太傅和大将军,但也不一定。比如建安元年(公元196年)七月,曹操就已经“录尚书事”。迎献帝到许之后,才被任命为大将军。后来,曹操将大将军一职辞让给袁绍,改任司空,仍得以“挟天子以令诸侯”。 与西汉不同的是,东汉不但有“尚书事”,还有尚书台。因为其官署设在皇宫禁省之中,所以又叫台阁、台省。尚书事是任务,尚书台是机构。有了尚书台,尚书主政,就变成了制度。于是,东汉就有两个宰相机构。一个叫公府,也就是“上公与三公之府”;一个叫台阁,也就是尚书台。公府是摆设,台阁掌实权,这就叫“事归台阁”(《后汉书·仲长统传》)。这其实是以“宫廷办公厅”取代中央政府。结果,台,就成了中央的代名词。东晋以后,中央官称台官,中央军称台军。设于大行政区,代表中央行使职权之机构,则叫行台。 综上所述,武帝以后,前后两汉,都既有名义上的宰相(三公),又有实际上的宰相(领尚书事、录尚书事)。直到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曹操恢复丞相一职,这种不正常的情况才一度得以改正。但是到了南北朝,又仍然是“政归台阁”。所有的权臣,必加“录尚书事”名号,被时人称为录公。

二、唐代宰相

1. 三省 建国之初,唐因隋制,以三省长官为宰相,这就是“三省制”。 三省,就是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省,本义是“皇宫禁署”,也就是外人轻易不得入内的禁区,所以叫“禁中”。后来因为避讳,改叫“省中”。 由此可见,省,就是由宫廷机构转变而成的朝廷机构。 前面讲过,汉武帝为了强化皇权,发明了由亲信权臣主持的“尚书事”。到了东汉,光武帝刘秀又正式建立“尚书台”。南朝刘宋时,尚书台改称尚书省。 尚书权力膨胀,威胁皇权,汉宣帝刘询便以“总掌禁中之书”的中书取代尚书(后来权力又被尚书夺回)。曹魏黄初三年(公元222年),尚书台移到宫外,原来的秘书监改称中书监,官署设在宫中。晋以后,中书监改称中书省,正式成为宰相机关。唐代中书省地位更高,其长官居三省长官之首,仅次于三公和三师。 门下省的前身是侍中寺,系东汉“禁中三寺”(东寺、西寺、侍中寺)之一,曾被迁出宫外,东汉末年迁回禁中,改称“侍中省”。东晋哀帝时与散骑省合并,为门下省,主要负责皇帝的日常事务。但因设在内廷,近在帝侧,又成为新的“宰相替代者”。 总之,三省都由皇帝的秘书演变而来。尚书是“政治秘书”,中书是“机要秘书”,门下是“生活秘书”。三者势力,大体上是东汉重尚书,南朝重中书,北朝重门下。至隋唐,三省并重,一起成为“中央政府”。称谓,也沿袭汉代尚书台旧例,称为台阁或台省。唐高宗时,又把尚书省叫中台,门下省叫东台,中书省叫西台。 尚书省长官叫尚书令,定员一人,正二品。次官叫左右仆射,定员二人,从二品。中书省长官叫中书令,次官叫中书侍郎;门下省长官叫侍中,次官叫门下侍郎。两省长官的定员都是二人,官秩也都是正三品。次官的定员也都是二人,官秩也都是正四品。后来,中书令和侍中均升为正二品,中书侍郎和门下侍郎均升为正三品。不过,由于唐太宗当过尚书令,这个官职就只好长期空缺。所以,尚书省的实际长官是左右仆射。 唐初,中书令、侍中、左右仆射都是宰相。后来发生变化,下面再说。 2. 三省之职权 三省职权,有明确分工,即“中书主出命,门下主封驳,尚书主奉行”(王应麟 href='5133/im'>《困学纪闻》)。也就是说,中书省负责制定政策、草拟政令,门下省负责审议复核,尚书省负责执行。尚书省因为是执行机关,事务繁杂,所以规模最大,下统六部二十四司。省、部之间,还有一个总的办公机构,叫“都省”。中书省和门下省因为同为决策机关,所以关系最为密切,合称“两省”或“北省”,尚书省则叫“南省”,也叫“南宫”。 中书、门下两省的工作程序是:凡有军国大事,先由中书舍人(正五品 4e0a." >上)起草意见。中书舍人是中书省的骨干官员,其中资格最老的叫“阁老”。他们各抒己见,杂署其名(张三的名字写在李四的提案上,李四的名字写在王五的提案上),叫做“五花判事”,相当于现在的“匿名制”。然后交中书省长官和次官选择、上奏,再根据皇帝的意见,由一位中书舍人草成制敕。这个人,就叫“知制诰”。 文件草成,送门下省,由门下省长官侍中、次官门下侍郎、属官给事中(给读如及,正五品上)复核。如果门下省觉得有问题,哪怕皇帝已经同意,仍可以将原件涂改以后送回,叫“涂归”,也叫封驳、封还、驳还。如果没有问题,便由皇帝画一个敕字,同时加盖“中书门下之印”,颁发下去,叫“画敕颁下”(下达到尚书省)。所以唐代正式文件的格式,开头便是“门下”二字,然后才是中书省所拟正文,然后是中书省主要官员姓名,最后是门下省主要官员姓名和审核意见。至于尚书省,则只不过在文件上填写“奉行”二字。 这种制度的好处,是权力制衡;缺点,是效率不高。这就要有变通的办法,即行文前先开会。两省意见一致,再行文,就不会“封驳”了。开会的地方,就叫政事堂。 于是,三省制,就变成了“政事堂制”。 3. 政事堂 政事堂开会的地点,起先在门下省,后来改在中书省。唐玄宗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干脆改名“中书门下”。中书门下的会议,两省的正副长官都参加,尚书省的负责人则或者参加或者不参加。所以在唐人心目中,只有中书门下才是真宰相。所有的命令,也只有加盖“中书门下之印”才算合法。没有中书门下副署,由皇帝直接下达的命令,则是非法的。这就是所谓“中书门下制”,即以中书门下为宰相机构的制度。 于是,政事堂在当时就叫“政府”。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政事堂或中书门下,才叫“政府”,其他官署就不是。而且,能够参加政事堂会议,才叫“在政府”;参加不了,即便有宰相身份,也“不在政府”。 政事堂没有长官,只有一个“轮值主席”,叫“执政秉笔”,也叫“执笔”。执笔由参加会议的人轮流担任,有时十天一轮,有时一天一换。参加会议的人数也不一定,最多的时候十几个,最少的时候两三个。但凡有资格参加“政事堂会议”的,都是宰相。 由此可见,唐代只有“国务会议”和“国务委员”,没有“国务总理”。所以钱穆先生说,汉代宰相是“领袖制”,唐代宰相是“委员制”( href='1014/im'>《中国历代政治得失》)。所有的“国务委员”,正式官名也都不叫“宰相”,而是另有名分。唐初,以尚书省之左右仆射、中书省之中书令、门下省之侍中一共六人,为“知政事官”。这是正式的宰相。非正式的,叫“与宰相参议朝政”、“平章国计”、“专典机密”、“参议政事”等(《旧唐书·职官志》)。后来,叫“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就是“视同”,或“相当于”。再后来,因为中书、门下两省长官升为二品,所有的“国务委员”便统统叫做“同平章事”。没有这个头衔,官位再高,也不能行使宰相职权,只有三公、三师和中书令例外。 平章事,就是“平章政事”。平,就是均横;章,就是明确。同平章事,就是一起摆平搞定政事。总之,汉代宰相是“开府施政”,唐代宰相是“参政议政”;汉代宰相是个人负责,唐代宰相是集体负责。唐代宰相的地位比汉代低。

三、宋代宰相

1. 二府与三司 宋代宰相制度,是“二府三司制”。 二府,就是政府和枢府。政府就是政事堂,由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合并而成。尚书又叫都省,中书又叫右省,门下又叫左省。三省长官、次官的官名,跟唐代一样。品级则更高,长官从一品,次官正二品。不过,宋代三省,只有中书在皇宫之内。政事堂,也设在中书省。宰相们在中书省的政事堂办公,号称“中堂”。可见,政府名为三省,却只有中书才是中枢,才是决策机关。也因此,许多学者认为,宋代的政府,就是中书省。 枢府就是枢密院,这是管军政的。枢密院的长官叫枢密使,也叫“知枢密院事”。次官叫枢密副使,也叫“同知枢密院事”等。枢密使如果由宰相兼任,就叫“枢相”。 三司即盐铁司、度支司、户部司,这是管财政的,号称“计省”。三司的长官叫三司使,次官叫三司副使,号称“计相”。 中书管行政,枢密管军政,三司管财政。行政、军政、财政“三足鼎立”,皇帝就成了最高仲裁者。这是二府三司制的用心所在。但结果却很糟糕。二府关系不顺,三司莫名其妙,或互不通气,或相互推诿,或政出多门。最后,只好模糊二府职权。 2. 宰与执 二府三司既然是宰相机关,则宰相就应该是其长官,但事实却没有这么简单。 第一,宋代三省长官,基本上是有其职无其人,职位长期空缺,尚书令更是从不委任。第二,宋代宰相名目繁多结构复杂,而且有正有副。正宰相跟唐代差不多,叫“中书门下平章事”,从一品;副宰相叫“参知政事”,正二品,也叫“执政”。执政包括参知政事、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枢密使,与宰相合为“宰执”。至于三司使,地位又略低,叫“位亚执政”(《宋史·职官志》)。第三,宋代还有“超级宰相”,叫“平章军国重事”,位在宰相之上。名臣文彦博、权奸贾似道,都担任过此职。更可笑的是,超级宰相也有正副,副的叫“同平章军国事”,比如哲宗时的司空吕公著就是。 另外,宰相的官名,至少改了五六次,不详述。 3. 相权与皇权 宋代的宰相制度如此复杂,目的也很明确,就是要加强皇权,削弱相权。削弱的办法是分散,加强的办法是集中。结果,宋代的宰相,权力既小,地位也低。比如唐以前的宰相,见了皇帝是要赐座赐茶的,然后从容应对侃侃而谈,叫“三公坐而论道”。宋的宰相,却只能站着。又比如唐代的政事堂,可以号令四方。政事堂下发的“堂帖”,权威不低于皇帝颁布的“诏敕”。但在宋代,宰相就没有这个权力了。 总之,从宋代开始,帝国政治的走向,就是集权——既收地方之权集于中央,再收中央之权集于皇帝。

四、元代宰相

1. 中书省 宋代政事堂名为三省,实际上令出中书,尚书、门下徒有虚名。因此,到了元,干脆废除尚书、门下两省(三置三废),只留中书,下辖六部。于是,尚书、中书、门下的“三省制”,就变成了只有中书省的“一省制”。 元代中书既由三省合并而来,自然位高权重、机构庞大。最高长官中书令,例由皇太子兼任,不过虚领其衔。次为右丞相、左丞相(元代以右为上,左为下,故称“右左丞相”),各一人,正一品,为实任宰相。右左丞相之下,是平章政事,从一品,为丞相之副。其下,是右丞、左丞各一员,正二品;参政二员,从二品。他们之下,才是六部尚书,正三品;侍郎,正四品。由此可见中书省之贵重。 2. 省、院、台 然而,三省虽然变成了一省,三分相权的思路并没有变,只不过是废除三司,代之以御史台,即中书、枢密、御史,一省、一院、一台,共同构成宰相机关的三大并列机构。 中书省是最高行政机关,御史台是最高监察机关,枢密院则是最高军事机关,其长官和次官的官名与宋代相同。总体上说,元代的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就相当于汉代的丞相府、太尉府和御史府,只不过不再“开府”。因此,不是“府”,而是省、院、台。 综上所述,汉、唐、宋、元,相权都是“一分为三”。汉代是行政、军事、监察“三权分列”,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隋唐是“三省分权”,中书管决策,门下管审核,尚书管执行。宋代则是行政、军政、财政“三足鼎立”,中书省管行政,枢密院管军政,三司管财政。到了元代,又回到汉,仍然是行政、军事、监察“三权分列”。 但中华帝国的“三权分列”,目的是为了皇帝集权,因此绝非民主国家的“三权分立”。一言以蔽之:三权分立为民权,三权分列为皇权。 3. 元代宰相特点 元,是蒙古人的政权。因此,元代省、院、台的主官,一定是蒙古人。如有例外,则需“赐姓改名”。此其一。其二,中书省长官中书令和枢密院长官枢密院使,例由皇太子兼任。御史台长官御史大夫,则例由皇太子或贵戚兼任。其三,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在各大行政区都有派出机构,分别叫行中书省、行枢密院、行御史台,简称行省、行院和行台。其中影响最大的是行省,它就是现在省级行政区的起源,我们后面还要再讲。

五、明代宰相

1. 内阁 明代初,帝国仍以中书省为宰相机构,设左右丞相总理六部事务。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借左丞相胡惟庸“谋逆”一案发难,撤销中书省,并严令永远不得议立丞相。清人入关以后,承袭明制,也不设宰相职务,从秦汉开始实行了1600年的宰相制度被彻底废除。取而代之的,是明的“内阁制”和清的“军机制”。 内阁,即大内之阁。因其办公的殿阁在大内,故名。实际上,中国古代官制,但凡前面有“内”字或“中”字的,差不多都与宫廷或禁省有关。因此,明代的内阁,并非法律上的中央政府,本质上仍是皇帝的秘书机构。按理说,它只能相当于东汉的台阁(尚书台),不等于唐代的三省,更不等于宋元的中书省。但是,东汉有台阁,也有公府。明代,却是连名义上的相府或政府都没有的。所以,明代的内阁,只能叫做“不是政府的政府”。 当然,内阁的成员也不能叫宰相,只能叫阁臣和辅臣。 2. 大学士 明代的阁臣是大学士,也叫内阁大学士。因为办公地点或在殿(如武英殿),或在阁(如文渊阁),所以又叫殿阁大学士。 大学士最早设于唐代。天宝初年,在崇玄署(宗教局)置大学士一员,由宰相兼领。北宋时设置渐广,多为优礼大臣的荣衔。明代大学士官阶正五品,朱元璋废相后充当皇帝的政治顾问,明成祖时参预机务,明中叶时成为内阁长官。 内阁大学士也叫中堂。中堂之称,始于宋代,指宰相,原因是宰相在中书省的政事堂办公。明代内阁,中书居东西两房,大学士居中,自然也可以叫“中堂”。何况阁臣虽无宰相之名,却有宰相之实,民间当然尊其为“相爷”,甚至称作“相国”,把“入阁”看作“拜相”。至于官场,则称其为“阁老”。前面说过,阁老,原本是唐代中书省资格最老的中书舍人的尊称。明代内阁的任务跟唐代中书省相似,内阁大学士和中书舍人的官阶,也都是正五品。因此,以“阁老”称呼内阁大学士,倒是恰如其分。 内阁制度成熟定型以后,大学士们也有了班次。首席大学士叫首辅,也叫首揆、阁揆。第二名叫次辅,其他则为群辅。内阁鼎盛时期,首辅俨然首相,权倾朝野,无人胆敢与之争锋,只不过没有宰相名分罢了。嘉靖时的严嵩,万历时的张居正,都如此。 3. 内阁制与宰相制 但是,无论首辅权势有多大,内阁制与宰相制,都有天壤之别。 第一,宰相府或政事堂是中央政府,府中有僚属,府下有部委。比如唐代之尚书省,明初之中书省,均统摄六部。内阁却既没有行政机构,也不能直接指挥中央各部门。 第二,宰相位极人臣,阁臣则品秩不一。品级最高的华盖殿大学士也只有正五品,最低的竟只有从七品(副县级)。所以阁臣的地位,要看加衔。比如明初名臣杨士奇,官衔为“少傅兵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少傅和尚书都比大学士级别高。 第三,宰相有决策权和执行权,许多事情都可以按照既定方针自作主张,先斩后奏,甚至斩而不奏。明代阁臣却只能“票拟”,也就是在一张小纸条(票)上拟出意见,送皇帝定夺。皇帝看过以后,再正式用朱笔批出,叫“批红”。阁臣票拟的意见,皇帝不接受,或者乱决定,或者不表态(留中),阁臣也没有办法。遇到荒唐皇帝,就连“批红”的事也由太监代劳。结果,真皇帝和真宰相,变成了司礼监宦官。 总之,按照宰相制度,主权在君,治权在相,皇帝有国,宰相相国,明代却并非如此。所以,内阁不是政府,阁臣不是宰相。说白了,他们不过是皇帝的“大秘书”。

六、清代宰相

1. 内阁 清代保留了内阁,并升格为名义上的最高政治中心。清代内阁,有三殿三阁。三殿是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三阁是文渊阁、体仁阁、东阁。三殿三阁都设有大学士,满、汉各二人,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俱定为正一品,都加殿阁衔,相当于宋代的“中书门下平章事”;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从一品,不加殿阁衔,但兼六部中的某部尚书,相当于宋代的“参知政事”;内阁学士,满六人,汉四人,从二品,并兼侍郎衔。另外还有其他官员,最低一级是中书,正七品。大学士和协办大学士,都叫中堂。 内阁地位如此崇高,当然要被“束之高阁”。取而代之的,是军机处。 2. 军机处 军机处全称“办理军机事务处”,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设立,初名军机房,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改为军机处。 军机处的一大特色,是“有官无吏”。军机处的官员,大的叫军机大臣,俗称“大军机”;小的叫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大小军机,即皇帝的大小秘书。军机大臣当中,资历浅的,叫“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一两年后,由领班军机大臣奏请皇帝,除去“学习”二字,正式成为军机大臣,叫“军机大臣上行走”,或“军机处行走”。至于首席军机大臣,则被称为揆首、领袖,相当于明代内阁的首辅。 这些称呼,一看就知道不正规。事实上,所谓“军机大臣上行走”,或“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都只是“差使”,不是“官衔”,因此也没有品级。论品级,要看“本职”(比如大学士、尚书、侍郎)。所以,一个人,如果职在军机却不是内阁大学士,仍不被视为“宰相”;内外官员即便资深权重,也仍以官拜大学士为荣。总之,军机有权而大学士有名。只当大学士没有用,只当军机大臣不光荣,只有既是大学士,又入直军机,才是“真宰相”。 军机处成立后,内阁就成了花瓶。一切重要文件,均以“军机大臣奉上谕”、“军机大臣寄信”的形式下达。经由内阁发出的,叫“明发”,多半是些无关紧要可以公开的事情;不经内阁,由军机处用四百里或六百里递送的,叫“廷寄”,全是机密文件。于是,分明是“御前机要室”的军机处,就成为凌驾于内阁和各部院之上的最高政务机关。 军机处在清代,存在了一百八十多年,是实际上的宰辅之区。 3. 宰相制度小结 综上所述,宰相制度史,就是皇权与相权的斗争史。皇帝制约宰相的办法,一是分权,二是夺权。因此,西汉有三公,东汉有五府,唐代有三省,宋代有二府三司,元代有省、院、台。这是分权。西汉的尚书事、东汉的尚书台、明代的内阁、清代的军机处,则是夺权。最后,帝国的政治,便由集权而专制,由专制而独裁。 二 中央部门 中华帝国实行的,是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因此,帝国的中枢,除了宰相和宰相机关,还有大量的其他官员和部门。其中最重要的,是行政部门、监察部门和司法部门。至于其他部门,则不胜枚举,已不能尽述。

一、行政

1. 概述 中华帝国的中央官制,两汉是公卿制,隋唐宋元是省部制。 所谓“公卿制”,就是以三公(或五公)为宰相,九卿为中央各职能部门长官。三公相当于国务总理,官署叫“府”;九卿相当于政府部长,官署叫“寺”。因此,两汉的中枢机构,就是公府和卿寺。公府是宰相机关,卿寺则包括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公府有三,即三府(三公之府);卿寺有九,即九寺(九卿之寺)。一帝、三公、九卿,或一宫、三府、九寺,就构成了两汉帝国“权力金字塔”的塔尖。 所谓“省部制”,则是以三省(或政事堂,或中书省)为宰相机关,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为行政部门。三省相当于三府,六部相当于九寺。因此,帝国的中央政权,仍然呈现为金字塔结构。隋唐在皇帝之下,六部之上,有中书省(隋称为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即一帝、三省、六部。宋在皇帝之下,六部之上,有政事堂、枢密院、三司;元在皇帝之下,六部之上,有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即一帝、三权、六部。 明清两代无宰相,但六部仍如隋唐宋元,是帝国的中央行政部门。 2. 九卿 九卿,按照《汉书·百官公卿表》的说法,就是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中尉。他们的官俸,都是“中二千石”(月谷一百八十斛)。当然,所谓“九卿”,只是一种说法。是否只有九个(《汉书》列出的就有十个),或九卿之外还有列卿,有争议。很可能,称其为“九卿”,只是为了表示“一、三、九”( 一帝、三公、九卿)的层级和结构。总之,名为九卿或九寺,实则中央各机关总称。但这些机关和官员,倒有半数以上是为皇家服务的,或者本来只是皇帝的家臣。真正值得一说的,反倒是他们的某些属官。以下做简单介绍。 郎。郎是光禄勋的属官。光禄勋也叫郎中令,是宫廷侍卫的总管。郎中本是廊中。秦制,殿上不准携带兵器,侍卫们都站在廊檐之下,所以叫“廊中”。可见郎中令就是侍卫长,郎官就是侍卫。因为接近皇帝,所以成为做官的一个捷径。 尚书。尚书原本是少府的属官,也是皇帝的政治秘书,地位不高权力不小。依照当时的制度,大臣上书,要写正副两份。尚书先看副本,然后决定是否上奏。皇帝的诏令,尚书也要留底。大臣上奏,常使尚书宣读。大臣有罪,也派尚书问状。所以,汉武帝能用“领尚书事”来架空宰相。东汉设立尚书台,在皇帝左右处理政务。初入台的叫守尚书郎(一说称郎中),满一年叫尚书郎(也叫台郎),满三年叫侍郎(都是郎)。长官尚书令,秩千石。唐代,尚书令成为尚书省长官,是当然的宰相(但只有李世民一个人当过)。 中书。中书也原本是少府的属官,是皇帝的机要秘书。中书的长官是中书令,早期由宦官担任,司马迁受刑后就曾任此职。唐代,中书令成为中书省长官、宰相。 侍中。侍中在秦是丞相属官,汉代成为皇帝的生活秘书,管皇帝的“乘舆服物,下至亵器虎子之属”(《初学记》引《齐职仪》),所以俗称“执虎子”。说白了,就是帮皇帝捧痰盂夜壶的,但在当时却是“官二代”们竞争的岗位,曹魏时还有“仕进不止,执虎子”的说法(吉茂讥讽魏文帝侍中苏则的话)。因为接近皇帝,侍中的地位越来越高,东汉已“比二千石”,唐代更成为门下省长官、宰相。 3. 六部 六部制度,是隋文帝的创造,后为唐、宋、元、明、清五代继承、发展、完善,一直延续到晚清。事实上,六部制度的建立,使帝国有了分工严密的行政机关。因此,武则天光宅元年(公元684年)以后,鸦片战争以前,六部制度基本不变。 第一,部数不变,都是六个。 第二,部名不变,都叫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第三,职能不变。吏部管官员,即组织部或人事部;户部管度支,即财政部兼税务局;礼部管礼教,即文化部、教育部兼外交部礼宾司,还兼精神文明办公室和国家重大活动办公室;兵部管军政,即国防部;刑部管刑律,即司法部;工部管营造,即建设部。 第四,排序不变,即吏、户、礼、兵、刑、工。但官员的流转,则另有序列,即吏部和兵部为前行,户部和刑部为中行,礼部和工部为后行。如果要升迁,则工部尚书升礼部尚书,礼部尚书升刑部尚书,刑部尚书升户部尚书,户部尚书升兵部尚书,兵部尚书升吏部尚书(请参看《宋史·职官志九》)。 第五,结构不变。部有长贰,部下有司,部、司两级。 第六,官名不变。六部长官都叫尚书,次官都叫侍郎;各司正职都叫郎中,副职都叫员外郎,属官则有主事等。因为汉代有九卿,所以六部尚书也称六卿。但明清两代,各部尚书、侍郎,同为六部长官(第一长官,第二长官),都可以直接向皇帝汇报工作,因此都称为堂官,也叫部堂,各司官员则称司官。 略有不同的,是六部官员的官阶: 尚书,唐正三品,宋从二品,元正三品,明正二品,清从一品。 侍郎,唐正四品,宋从三品,元正四品,明正三品,清正二品。 郎中,唐从五品,宋从六品,元从五品,明正五品,清正五品。 员外郎,唐从六品,宋正七品,元从六品,明从五品,清从五品。 主事,唐从九品,明正六品,清正六品。 论官阶,清代最高;论权力,明代最大。因为明代没有宰相,六部直属皇帝,大学士的官阶又只有正五品。所以阁臣们通报官名时,要先说某部尚书,然后才是殿阁大学士的头衔。清代尚书虽然官阶最高,但上面有两个“婆婆”,一个内阁,一个军机处,就不如同时是大学士的明代尚书。至于宋代六部,因为有枢密院分兵权,三司分财权,权力也不大。

二、监察

1. 御史 从秦汉到明清,中央的监察官员,无论什么级别,都叫御史,从不改名。他们的职位高低,靠附加在御史二字上的其他名词来识别。这就说明,第一,历朝历代.99lib.都极其重视监察。行政、军政、财政,都可以调整,也必须调整,唯独监察不变,所以不改名。第二,无论职务大小、级别高低,只要是监察官员,就有监察权,所以统统叫御史。 御史的地位很崇高。但凡重大的弹劾案,御史要头戴一种名叫“獬豸冠”的法冠,身穿内白外红的法袍,当着皇帝和百官的面在朝堂上宣读“起诉书”,被弹劾的官员则必须立即站出来等待处分,地位再高,权力再大,也不例外。 御史的地位也很特殊。首先是权限大。上至宰辅重臣,下至地方州县,甚至包括其他监察官员和自己的顶头上司,都可以弹劾。其次是责任轻。只要听到风吹草动,甚至流言蜚语,就可以举报,不必负核实的责任,也不受反坐的处分,叫“风闻奏事”,也叫“风闻弹事”。再次是独立性强。御史弹劾官员,不必通知照会有关部门,也不必经自己的长官批准。因为监察机关是直属天子的独立部门,监察官员也只对皇帝负责。因此,不但不受其他官员和部门的制约,反倒有权监督一切部门和官员。 除了设在中央机关的御史以外,许多朝代还有派往地方的监察官员。他们有的叫御史(比如秦和汉初派往各郡的监御史),但大多另有官名。这些官员,后来又大多变成了地方上的行政长官,比如汉代的刺史,唐代的观察使,宋代的监司。 2. 御史府(西汉) 西汉的监察机关是御史府。 御史府即御史大夫府,也叫御史大夫寺。前面说过,作为三公之一和副丞相的御史大夫,是帝国的最高执法官和检察官,朝廷的秘书长和监察长,当然也是御史府的长官。 御史大夫有两个副手,官秩都是千石,一个叫御史丞,一个叫御史中丞,不注意的人很容易搞混,但也不难弄明白。那时,但凡官衔中有一个“丞”字的,都是副职。比如丞相,就是皇帝之副;县丞,就是县长之副。官衔前面有一个“中”字的,则都在皇宫里办公,比如中尉、中大夫。他们官衔里的那个“中”,不是上中下的中,是宫中的中。同样,宦官叫“中人”,也因为在宫中服务之故。 所以,御史大夫有两个副手,一个在府里办公(御史丞),一个在宫里办公(御史中丞)。在宫里办公的,又比在府里办公的重要。御史中丞的办公地点叫兰台,属官叫侍御史,自己叫中执法。这个“中”,当然也是皇宫的意思。也就是说,御史中丞的任务有两个,一是充当御史府与皇宫的联络官,二是负责皇帝直接交办的监察工作。 侍御史是御史中丞的属官,当然也在宫中办公。实际上,官名前有“侍”字的,多半都在皇帝身边服务,比如汉代的侍中、侍郎,唐代的侍讲,宋代的侍从,清代的侍卫。侍御史也常常被皇帝派出去执行任务,名分有监御史、监军御史、绣衣直指御史等。 3. 御史台(东汉) 东汉到元代,监察机关都叫御史台。 东汉御史台又名兰台寺,也叫宪台、柏台、乌台,与尚书台、谒者台,合称三台。尚书为中台,御史为宪台,谒者为外台(《初学记》引谢灵运《晋书》)。三台在制度上属于少府,实际上直接对皇帝负责,法律上的宰相机关反倒是摆设。这就是前面说过的台阁与公府之关系。因此,位列三台,即职居宰辅。所以,宰辅又叫台辅。 尚书之长官为尚书令,谒者之长官为中书谒者令(简称中书令)。这两个,就是后来唐代宰相尚书令(尚书省长官)和中书令(中书省长官)的前身。御史台长官为御史中丞,属官则有治书侍御史和侍御史。因为西汉末年,御史大夫已经改为司空,最高监察官员就变成了原为副职的御史中丞,号称台主。 御史中丞和尚书令官都不大,秩千石,地位却很高。他俩和司隶校尉出席中央会议时,都是“专席而坐”,不跟他人联席,号称“三独坐”(《后汉书·宣秉传》)。 御史府变成御史台,决不只是简单地改了一个名称,而是明确了隶属,理清了关系。西汉既有御史大夫,又有御史中丞。前者官署在公府,后者官署在皇宫。如此,则监察权既是相权,又是皇权。御史中丞接受的,就更是“双重领导”。监察机关变成“台”以后,监察权就是皇帝的,成为皇权的一个组成部分。宰相,也就成了监察对象。这很符合制约、分散相权,集权于皇帝的趋势。所以东汉以后,明清以前,监察机关都叫御史台。而且,此后的监察官员,也都叫台官。尤其是尚书台变成尚书省以后,台官就专指中央监察官员。 另外,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官署名称中但凡有“台”字的部门,比如尚书台、谒者台、司隶台、符节台,在职权范围内也都有监察事项。 4. 御史台(唐、宋、元) 东汉以后,唐、宋、元,监察机关也都叫御史台。御史台长官和次官,也都叫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御史大夫,唐代正三品,宋代从二品,元代从一品。御史中丞,唐代正四品下,宋代从三品,元代正二品。不过,御史大夫一职,地位崇高,唐代官不常置,宋代只做加官,元代则例由皇太子或贵戚兼任。因此,御史台的实际长官是御史中丞,号称台长。 唐代御史台下辖三院,即台院、殿院和察院。加上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号称五院。台院主要负责经办重大案件,弹劾不法官员,处理日常事务,官员为侍御史,从六品下。殿院主要负责监察朝廷重大活动,官员为殿中侍御史,从七品下。察院负责监察文武百官,官员为监察御史,正八品下。三院御史中,侍御史最受尊重。资深侍御史“台内之事悉主之”(《通典·职官六》),号称台端,他人称之为端公。后来,台端就变成了对别人的敬称。 宋代的御史台与唐代无大区别,唯御史人数没有定制,时多时少。 元代的御史台有三大特点:一、与中书省、枢密院同为宰相机构;二、长官照例专用蒙古人;三、在地方上另设行御史台,号称外台,中央的则叫内台或中台。 5. 都察院(明清) 明清两代,监察机关都叫都察院,长官都叫都御史,次官都叫副都御史,也都分左右。都御史别称总宪,副都御史称副宪。不同的是:一、明代都御史正二品,副都御史正三品,与六部尚书、侍郎同级,都御史也与六部尚书并称七卿。清代左都御史从一品,与六部尚书同级;左副都御史正三品,比六部侍郎(正二品)级别低。二、清代左都御史满、汉各一人,左副都御史满、汉各二人,明代没有这个问题。三、清代右都御史为总督兼衔,右副都御史为巡抚兼衔。所以,清代总督又叫制宪,巡抚又叫中丞(副都御史相当于御史中丞)。 明代都察院的官员,除都御史、副都御史外,还有佥都御史(清代没有),正四品,相当于司局级干部。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都称为都堂。另有监察御史,正七品,分道监察地方官。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定为浙江、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共十三道,故又称十三道监察御史。 清代的监察御史从五品,任务也是分道监察地方官,但增加京畿和江南两道,变成十五道,称十五道监察御史。另有给事中(给读如及),正五品,分为六科,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业务,进行对口监察,也监察在京其他官员,号称六科给事中。六科给事中明代就有,但不在都察院。总之,监察御史分道,监察地方;给事中分科,监察中央。一科一道,合起来就叫科道。 科道的地位很特殊。依法,他们都不能兼任其他任何行政职务,也没有上司和长官,每个人都能独立举报,独立办案,还能代低级官员和老百姓转达意见,申诉冤屈。所以,级别虽低,权重很大。包括都察院,也是他们的监察对象。

三、言谏

1. 言谏制度 监察,主要是针对官员的,不针对民,也不针对君。民有罪则治,君有过则谏,都不叫监察。何况从理论上讲,皇帝贵为天子,富有四海,他不可能贪腐;皇帝口含天宪,朕即王法,也不可能犯罪。但皇帝也是人,完全可能犯错,也可能枉法、乱法。这就要批评,也要监督。只不过,不能叫“监察”,只能叫“劝谏”。 因此,帝国设计了专门针对皇帝(也包括朝廷)的制度,叫言谏制度。这是一种特殊的监察制度。专门承担这种特殊任务的官员,就叫谏官或言官。 谏官和言官,秦汉就有。最主要的,是给事中和谏议大夫。这两个,直到宋代,还是言谏官员,合称给谏。另,兼有侍从和进谏之职的散骑常侍,以及唐代的补阙、拾遗,宋代的司谏、司言,也都是谏官或言官。他们的官名也很有意思:皇帝有什么缺失,补一补(补阙);有什么遗忘,捡起来(拾遗)。至于司谏、司言,意思更清楚,就是专门提意见的。 言官或谏官的职责,是对皇帝的言行和朝廷的政令,进行监督和批评。其履职的原则,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所以,从理论上讲,言官和谏官是什么都可以说,说什么都没关系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另当别论)。相反,如果身为言官谏官,却一言不发,或不能率先发言,则有辱使命,宋代称之为“辱台”。 2. 言谏官员 言谏制度最完备的,是唐宋两代。 唐代的言谏官员有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补阙、拾遗。散骑常侍正三品下,谏议大夫正四品下,补阙从七品上,拾遗从八品上,都分左右。左在门下省,右在中书省。比如杜甫..和白居易,就都当过左拾遗。 宋代的言谏官员则有散骑常侍、谏议大夫、司谏、司言。散骑常侍正三品,谏议大夫从四品,司谏正七品,司言从七品。他们也都分左右,也都是左在门下省,右在中书省。所以,左右散骑常侍、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左右司言,在宋代就叫两省官。其中,散骑常侍和谏议大夫,又叫大两省官。 不难看出,唐宋两代的言谏制度,非常相似。两代都有散骑常侍,也都有谏议大夫;而宋代的司谏、司言,其实就是唐代的补阙、拾遗。不过,宋代的散骑常侍是虚设的,从不授人。最重要的就是谏议大夫。宋代的言谏机构,官署叫谏院。左右谏议大夫,就是谏院的长官。明代以后,谏议大夫被取消。老资格的言官谏官,就只剩下给事中。 给事中99lib.t>在汉代不是正式官职,而是加衔,地位次于侍中。皇帝有事,加这样一个头衔,就可以在内廷行走,所以叫“给事中”(事于宫中)。西汉的给事中,甚至可以“领尚书事”。唐代,给事中成为门下省属官,正五品上,地位次于门下侍郎(门下省次官),却是门下省要职,有权批改、驳回中书省起草的皇帝诏书(前面说过);也能够与中书省的中书舍人(正五品上)、御史台的侍御史(从六品下)组成合议庭,受理天下冤假错案。这时的给事中,既是谏官,也是法官。 从宋代开始,给事中逐渐变成台官,对口监察六部官员。其过程,大体上是宋分房,明分科,清入都察院,终于与十五道监察御史合为科道(前面说过)。不过,明代六科是独立机构,号称“风宪之司”,可以“风闻奏事”。六科给事中,也既是谏官,又是台官。清代六科并入都察院,作用反而降低。 3. 言谏与监察 监察机关,东汉以后叫宪台,其官员叫台官;言谏机关,唐代以后叫谏垣(比如元稹担任右拾遗,《旧唐书》就说他“既居谏垣”),其官员为谏官。一台一垣,合称台垣(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台官谏官,合称台谏。 台垣往往被混为一谈,因为谏官也有监察之责,御史也有言谏之权。但这是宋代的事。唐代,台官和谏官是分立的。从宋代开始,才台谏合一。宋代的台谏,不但包括台官和谏官,还包括各道官员;台垣,也不但包括御史台和谏院,还包括各道的监司(请参看下篇第五节)。至于明代,则由给事中兼谏议之责,于是给事中称给谏,御史称台谏,也合称台垣(御史为台,给事中为垣)。所以,台垣、台谏、给谏,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意思。 实际上,言谏与监察,差距不小。第一,从御史府,到御史台,再到都察院,监察部门都是庞大而稳定的机构,其长官甚至由宰相或皇太子担任或兼任。言谏部门却没有什么像样的机构,长官也没有多高的级别,甚至没有机构,没有长官。第二,从秦汉到明清,监察官员都叫御史,谏官的官名却五花八门,不伦不类,给人的感觉是可有可无。 这也并不奇怪。毕竟,御史是法吏,谏官是侍臣。前者代表帝国行使职权,后者却不过尽人臣本分。所以,他们的官署,一个叫台,一个叫垣。台是高地,垣是矮墙。御史监察百官,自然居高临下。谏官规劝皇帝,能是矮墙就不错了。

四、司法

1. 廷尉与大理寺卿 中华帝国的最高司法官和司法机关,改名只有一次,是在北齐。最高司法官,从秦汉到北齐是廷尉,北齐到明清是大理寺卿;最高司法机关,从秦汉到北齐是廷尉寺,北齐到明清是大理寺。 廷尉是汉代九卿之一,也是廷尉寺的长官,秩中二千石,属官有廷尉正、廷尉监、廷尉平等,都是司法官。北齐以后,廷尉正式改称大理。大理寺长官大理寺卿,次官大理寺少卿。大理寺卿?.,唐代从三品,宋代正四品,明清两代正三品。大理寺少卿,唐代从五品下,宋代从五品,明清两代正四品。 元代没有大理寺,以刑部为最高司法机关。 2. 刑部 隋唐以后,又有了刑部。刑部是最高司法行政机关,掌管天下刑律与刑事。刑部与大理寺的关系就成为问题。几经反复,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确定刑部为主要司法机关,大理寺为复核机关,都察院为司法的监督检查机关。这三个机关,就称为“三法司”。 3. 三法司 唐代遇到重大案件,由大理寺卿(从三品)会同刑部尚书(正三品)、御史中丞(正四品下)共同审理,叫“三司推事”,也叫“大三司”。如果由大理寺司直(从六品下)、御史台御史(侍御史、监察御史)和刑部郎官(郎中、员外郎)联席会审,就叫“小三司”。如果由中书省中书舍人(正五品上)、门下省给事中(正五品上)、御史台侍御史(从六品下)组成合议庭,受理冤假错案,就叫“三司受事”,也叫“三司详决”。前两种情况,构成单位都是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后一种,构成单位是中书省、门下省、御史台。大约因为是受理冤案,所以宰相机关出面,刑部回避。 明清两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三司官员,都可视为法官。如有重大案件,例由三法司共同审理,俗称“三堂会审”。明清三堂会审以刑部为主,与唐代不同。 三 地方官员 帝国制度,是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度。地方官员,是帝国的重要官员。他们在帝国的官员队伍中,是大多数和主力军。帝国官僚体系的大厦,主要是靠他们来支撑的。 前面说过,中央集权的帝国统治体系,是一个金字塔结构。高高在上、君临天下的,是至尊天子一个人。天子之下,是宰相或宰辅,或三公,或三省,或二府三司,或省(中书省)、院(枢密院)、台(御史台),其数为三。其下,是以九卿和六部为代表的中央各部门,包括行政部门、监察部门和司法部门。此即所谓“一三九”结构。再下,就是各级地方行政区域和官员。其人数,大约高层的数十,中层的数百,基层的数千。这是一个梯形结构,作为底座,支撑着上面的小金字塔。至于最底层,当然是万千黎民。 所以,中华帝国的官僚体系,是上中下三个层次。上层是宰相机关,中层是中央部门,基层是地方官署。中间层次变化最小,甚至基本不变。行政部门,隋唐之前是九卿,隋唐之后是六部。监察部门,西汉是御史府,东汉到元是御史台,明清是都察院。司法部门,两汉是廷尉,北齐以后是大理寺。总体上无大变化,相对稳定。 上层和基层,却一变再变。宰相制度,花样翻新,代代不同。地方建制,改来改去,千奇百怪。大体上说,秦与汉代前期,是郡、县两级。郡管县,县属郡,是地地道道的郡县制。汉代中期,名义上还是郡县两级,实际上是州、郡、县三级,后期则正式变成三级,即州管郡、郡管县,或县属郡,郡属州。 唐宋两代,也都名义上是两级,即州与县,或府与县。州、府同级,都管县,县则或属于州,或属于府。郡,则被废除。不过州、府之上,却实际上还有一级,唐代叫道,宋代叫路。因此,唐宋两代,实际上是三级:道、州府、县,或者路、州府、县。也就是说,唐代,是道管州府,州府管县;宋代,是路管州府,州府管县。 元代层级最多,路下设府,府下设州,州下设县。县属州,州属府,府属路。州的地位,降到府下。另外,路之上,还有非正式的一级行政机构,叫行省,是中书省的派出机关。因此,元代实际上是五级:省、路、府、州、县。 明清两代,名义上是省、府、县三级。州制仍然存在,但或者类似于府,或者类似于县,不是单独一级,地位也降到最低,清代之州更无异于县,合称州县。另外,府之上,还有省的派出机构,叫道;省之上,则还有中央派出的官员,即总督和巡抚。这样算下来,其层级竟为督、抚、省、道、府(州)、州县。 由此可见,地方行政区域和行政机关,变化很大。郡,虎头蛇尾;州,一落千丈;府,半路出家;省,无中生有;道与路,昙花一现。唯一不变的,是县。从秦汉到明清,县都是县,也都叫县,既不更名,也不改制。正如皇帝,历朝历代都是皇帝,也都叫皇帝。皇帝和县官,一个最高,一个最低,都不变动,这是中华帝国政治制度史的一个特点。 因此,我们就从县说起。

一、县

1. 由来 县之存在,据说始于春秋时期。楚庄王灭掉陈国以后,就把它改成楚国的一个县,则“县名自此始”(《广韵》)。楚国的县官,大县的叫公,小县的叫尹。成语“叶公好龙”的主角叶公子高,就是楚国叶县(叶读如射)的县公,所以叫“叶公”。此后,从秦汉到明清,再到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县都作为基层行政区划,一贯到底。 2. 县官 汉代的县官,大县的叫令,小县的叫长,县令的级别高于县长。 唐宋两代的县官,或者叫县令,或者叫知县。知,就是“主持”。主持工作,就叫知事。知县,就是“知县事”,也就是“主持县里工作”。显然,知县其实是“代理县官”,因此有时前面还要加一个“权”字。权,就是权宜、姑且。权知县事,就是“姑且主持县里工作”。这当然并非正式的县官。县官的正式官名,还是叫县令。 不过唐宋两代的“知县事”,情况是相反的。在唐代,是县令出缺,就由县的次官或资历较浅的人来代理,叫知县。宋代,却是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管理和控制,从中央派干员到各州、府、县主持工作,代理州政、府政、县政,叫知州事、知府事、知县事。有时前面还要加朝廷官名,叫“朝廷某官知某州(或府、县)事”,简称知州、知府、知县。 显然,唐代是“下级代理”,宋代是“上级代理”。因此,在唐代,知县的地位低于县令。在宋代,知县的地位高于县令。宋代的县令由吏部派遣,知县则由朝廷特命。后来,叫知县的多了,知县就取代县令,成为县官的正式官名。 明清两代,县官都叫知县。 县官的品秩,西汉县令六百石到千石,县长三百石到五百石,东汉也差不多。唐代的县分等级,最高的京县县令,正五品上;最低的下县县令,从七品下。宋代知县最高正七品,一般从八品。元代知县从六品。明清两代,知县都是正七品,所以叫“七品芝麻官”。 县官级别虽低,却很重要。因为县以上,无论郡、州、府,都是管官的。只有县,才“牧民”。因此县官是“亲民之官”,民众称之为“父母官”。县官德才兼备,公正廉洁,就政通人和;县官昏庸无能,贪赃枉法,则民不聊生。 3. 县之佐属 历朝历代县之佐属,主要有县丞、县尉和主簿。汉代主要是县丞和县尉,明清则只有县丞和主簿,唐、宋、元三个都有。县丞,管文书、谷仓和监狱,相当于副县长(丞即副职),元明清三代都是正八品。县尉,管治安,捕盗贼,相当于公安局长,元代正八品。主簿,收发文书,处理事务,相当于秘书长,元明清三代都是正九品。至于汉代的县丞和县尉,都是长吏,秩二百石到四百石。比他们级别更低的叫少吏,秩百石。

二、郡

1. 由来 按照《尔雅·释名》的说法,郡就是“群”,即“人所群居也”。县,则是“悬”,即“县系于郡也”。可见,郡,就是大行政区;县,就是小行政区。郡是县的上级,县是郡的下级。县属郡,郡属中央,这就是狭义的、同时也是纯粹的郡县制。 郡县制从春秋战国时期起,就开始实行了。在诸侯的兼并战争中,一些被灭掉的中小国家,便被改为大国的郡县。但郡县制运用于一统天下的中华帝国,是从秦始皇开始的。秦灭六国,一统海内,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多个,汉代一百多个),郡下辖县(汉代大约一千三百个),县下有乡。但行政区,则只有郡县两级。 现在看来,在中央集权的大国,这可能是最好的制度。中央、郡、县,只有三级,管理方便,政令畅通,效率高,成本低。如果将郡数控制在八十以内,每郡下辖十到二十个县,应该说是最合理的安排。如果像南北朝时期那样,郡数多至数百,就失去存在的合理性了。 隋唐以后,郡被取消,但名字还在,通常作为府的别名。 2. 郡官 汉代,郡的官署称府,叫郡府;也称朝,叫郡朝。县的官署,则称廷,叫县廷;也称寺,叫县寺。郡曰朝,县曰廷,合起来就是朝廷。郡曰府,县曰寺,岂非对应着中央的公府和卿寺?这真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实际上郡机构差不多也是一个“小朝廷”,其主官原本有三个:郡守、郡尉、郡监。郡守是秦汉两代郡的行政长官,汉景帝时改名为太守,秩二千石(月谷一百二十斛)。二千石是专为郡守设置的品秩,所以郡守(太守)别名二千石。郡尉是秦汉两代郡的军事长官,汉景帝时改名为都尉,秩“比二千石”(月谷一百斛)。这两个,都是银印青绶(与御史大夫同)。郡监即监?99lib?御史,是秦代郡的监察长官。郡守管行政,郡尉管军事,郡监管监察,正好对应着中央政府的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汉武帝以后,因为另有州刺史负责监察,郡监被取消。 西汉对郡守人选极为重视。因为县官人数太多,朝廷实际上管不过来。按照汉宣帝的说法,要想保证地方上“政平讼理”,就只能靠好的郡守了(《汉书·循吏传》)。 郡守的副职,有丞。边疆的郡还有长史。丞协助郡守管民政,长史协助郡守管军政。丞与长史,都是秩六百石。 隋唐以后,郡被取消,太守称谓,习惯上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 3. 三辅 京师所在地区,不叫郡。秦代,以内史治京师。汉景帝将其一分为二,变成左右内史。汉武帝又一分为三,叫京兆尹、左冯翊(冯读如凭)、右扶风,统称三辅。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既是地区名,又是官名。他们的品秩,是中二千石,比郡守高,与九卿同。

三、州

1. 两汉的州 州,最早是监察区,不是行政区。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汉武帝分天下为十三个监察区,由中央派员进行监察。其中,京师所在的三辅(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河(河内郡、河东郡、河南郡)和弘农郡合为一部,其余为州,这就是州的来历。 负责监察朝廷和三辅的官员,叫司隶校尉,秩“比二千石”(月谷一百斛),犀印青绶,是十三州部官员中地位最高的。东汉时期,司隶校尉出席中央会议时,与御史中丞、尚书令一起“专席而坐”,号称“三独坐”(前面说过)。 派往其余十二州的叫刺史,意思是“刺举不法的使者”,秩六百石(月谷七十斛)。刺史在州里没有治所,每年八月出京,巡视州内各郡县,岁末回朝。监察的对象,是二千石到六百石的官吏。监察事项则有六种,叫“六条问事”,超过这个范围就不能过问,也不能问小吏。简单地说,就是治官不治民,查大不查小,问事不干政,巡视不长驻。显然,从理论上讲,刺史只是中央特派监察巡视员,不是地方官。其最主要的佐属,则叫别驾,意思是另外驾一辆车,跟着刺史到处巡视。后来,刺史权力越来越大,管事越来越多,也有了固定的治所,长驻在州,就变成了“准地方官”。州作为监察区,也慢慢向行政区过渡。 西汉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刺史改为州牧。州牧职掌则与刺史相同,官职却高得多,秩二千石,位次九卿。以后反反复复,或州牧改为刺史,或刺史改为州牧。 东汉末年,社会动荡,灵帝遂再改刺史为州牧,以稳定地方。这时候的州牧,已正式成为郡守的上级地方官。这时的州,也变成了郡的上级地方行政区。汉帝国的地方建制,就由郡、县两级,变成了州、郡、县三级。魏晋南北朝也一样。 2. 魏晋南北朝的州 魏晋南北朝的州,是帝国的第一级地方行政区,州下有郡(第二级),郡下有县(第三级)。州官叫刺史(个别叫州牧),但不再是监察官员,而是地方行政长官,且多有兵权,有的还兼将军,不兼将军的叫“单车刺史”。其佐属,也有文武之别。文佐有别驾、治中、主簿等,军佐有长史、司马、参军等。 与此同时,州管辖的郡,也开始变得越来越多,最多的时候竟有508个,其实与县已经没有太大区别。郡,终于成为多余的层次,在隋代被废除。 3. 唐代的州 开皇三年(公元583年),隋文帝废除郡,直接以州领县,郡县制变成了州县制。此后,唐、宋、元三代,县的上级行政区都是州。不同的是,唐宋两代某些州,改称府。元代,则州、县之上还有府。也就是说,唐宋两代,是州(或府)管县。元代,是府管州,州管县(元代情况复杂,后面再说)。当然,三代的州和府,都还有上级,分别为道(唐代)、路(宋代)、省(元代)。因此,唐、宋、元三代,州都是中级行政区。 唐代的州分等级,据说有七等之多。州的长官都叫刺史(一度改称太守),级别最高的从三品,低的正四品下。佐属当中,别驾、长史、司马,被称为“上佐”。如果刺史由亲王兼领(挂名),或者刺史出缺,上佐可以代行州事。 4. 宋代的州 宋代的中级行政区有四个:府、州、军、监。大体上,是军事重镇设军,经济重镇(如煮盐、炼铁的地方)设监,政治、经济、军事都重要的地方设府,其他地方设州。宋代的州也分等级,而且跟唐代一样,也有七等之多。 宋代的州官,有两大特点,一个叫“以文臣知州事”,一个叫“以通判监州事”。也就是说,第一,宋代没有州官,只有主持州里工作的人,叫知州。这个人,甚至可以官至二品以上,通常叫作“权知某州军州事”(军指军事,州指民事)。如果地位特尊,则叫“判某州”。如果是宰执(宰相或执政)知州事,就叫使相。但无论高官低官,都是文官。 第二,州没有长官,也没有次官。表面上看,长官是知州,却只是主持工作;次官是通判,却能够监督知州。通判也由朝臣担任,官阶只有从八品,权力却很大。没有通判的签名,知州就不能下发文件。州里的情况,通判可以直接报告皇帝。实际上,通判是皇帝安排在州里的耳.99lib.目。所以也有学者认为,宋代的州是两个人当家,一个知州事,一个监州事。 这就是宋代政治的特点,即皇帝对所有人都不放心。对武官不放心,因此“以文臣知州事”;对文官也不放心,因此“以通判监州事”。 5. 元代的州 元代的州,有等级,也有类别。类别主要有四种:省属州,直属于省;路属州,隶属于路;府属州,隶属于府;州属州,隶属于另一个州(如庶安州隶属于开成州)。 以上四种,省属州地位最高,叫散州。其他三种,叫属州。属州当中,路属州地位最高,府属州次之,州属州地位最低。省属州、路属州、府属州,下面都有县,州属州就没有。因此,州属州其实就是县,叫作州,徒有虚名。 元代的州官叫知州(从四品),佐属有同知(正六品)、判官(正七品)等。 6. 明清的州 唐宋的州,有等级,无类别;元代的州,既有等级,又有类别;明清的州,只有类别,没有等级。 明清的州分两类,一类叫直隶州,直属于省;一类叫属州,隶属于府。明代这两种州,都是有的领县,有的不领。领不领县,跟直属于省还是隶属于府没关系。清代则是直隶州都领县,属州都不领县。但无论是否领县,也无论是直属于省还是隶属于府,所有的州都有自己的治域。换句话说,领县的州,除了其所辖的县,还有一块地方是州域。 显然,明清两代州的性质,已经不单纯是上级行政区了。至于不领县的州,则跟县没什么两样。州的地位,至此已降到最低点。 明清两代的州官都叫知州。其佐属,明代有同知、判官等,清代改称州同、州判。明代知州从五品,同知从六品,判官从七品。清代州官的官阶跟明代一样,知州从五品,州同从六品,州判从七品。但乾隆三十五年,直隶州的知州改为正五品。

四、府

1. 唐代的府 府,原本是官署名称,比如汉代的公府(宰相府)、唐代的政府(政事堂)。变成地方行政区的称谓,始于唐代。唐代的府,其实是特殊的州。唐玄宗开元年间,为了体现首都和陪都的重要性,改其所在之州为府。长安所在的雍州,改为京兆府;洛阳所在的洛州,改为河南府;唐高祖李渊起兵的发祥之地并州,改为太原府。京兆府为上都,河南府为东都,太原府为北都。此即所谓“三都府”,相当于三个直辖市。 三都府的长官叫牧,官阶从二品,例由亲王兼领,其实是挂名。实际主持工作的是府尹,从三品,相当于府的“执行长官”。府的“执行次官”则为少尹,从四品下。 唐代的府,一共只有八个。除京兆、河南、太原外,后来还有凤翔、河中、江陵、兴元、成都五府,但均不设挂名的府牧,只有尹和少尹。诸尹之中,地位最高的是京兆尹,亦非常人所能担任(汉代也有京兆尹,情况不同,前面说过)。 2. 宋代的府 宋代的府有两种,一种叫京府,一种叫次府。京府就是首都、陪都地区和某些紧要之地,如东京开封府、西京河南府(洛阳)、南京应天府(商丘)、北京大名府。南宋时期,则还有杭州临安府。次府,则由州升格而成。 宋代府的长官,名义上也是府牧,但几乎没人当过。主持工作的“执行长官”和“执行次官”,跟唐代一样,也是府尹和少尹。地位最高的开封府尹正三品,少尹从六品。宋太宗赵光义,就做过开封府尹。南宋光宗当太子的时候,则做过临安府尹。所以府尹的地位也很尊贵,且多半空缺。于是,又只好派员署理府政,叫权知府事,简称知府。 3. 明清的府 唐代的规矩,基本上是“非都不府”。宋、元两代的尺度宽松一点,却也不是随便什么州,都能升格为府。所以,唐代的府只有八个,州则有331个;宋代的府只有63个,州则有236个;元代的府只有35个,州则有351个。明清两代的比例却不同。明代的府160个,州251个;清代的府184个,州239个。可见,府在唐、宋、元三代,是“特别行政区”;在明清两代,是“正常行政区”。 府成为正常行政区以后,也就正常地有了自己的官、佐。明清两代,府的长官都叫知府,官阶明代正四品,清代从四品。佐属也都有同知和通判,官阶也都一样,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可见明清的府,其实与州同级,都是中级行政区。只不过府之官佐,品秩高于州(知州从五品,同知或州同从六品,判官或州判从七品)。 但是明清的州,性质已不伦不类。领县的州,其实是低半级的府;不领县的州,其实是高半级的县。因此,明清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就不能叫州县制,应该叫府县制。也就是说,县之上级,唐宋两代主要是州,明清两代主要是府。

五、道、路、行省

1. 概说 前面说过,帝国的行政区划,原本是郡县两级。隋唐废郡,以州领县。唐宋的州,就相当于汉代的郡;则郡县两级,就应该变成州县两级。明清的州,性质发生变化。领县的功能,主要表现在府。此时的地方行政,照理说就该是府县两级。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因为帝国的统治者,总喜欢在原来的一级行政区之上再加中央的派出机构。这些机构,后来就变成高一级的地方行政机关,由此产生高一级的地方行政区划。这些新的机构和区划,在汉代,就是州;在唐代,就是道;在宋代,就是路;在元代,就是行省。 2. 唐代的道 唐代的道,跟西汉的州一样,开始也是监察区。派出的官员先后使用过五个名称,最主要的是采访使和观察使。采访使全称“采访处置使”,权力最大。对所辖地区,有便宜行事、先斩后奏之权。观察使全称“观察处置使”,存在时间最长。从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到唐末,观察使一直是州县以上的长官。 除了采访使或观察使,还有节度使。节度使是由都督转变而来的。唐初,武将有事统兵出战叫总管,无事镇守边关叫都督。都督有朝廷赐给的旌节,可以节制辖区军民。其中,加“假节”衔的,只能杀违反军法者;加“持节”衔的,只能杀民,不能杀官;加“使持节”衔的,既可以杀民,也可以杀官。 节度使,就是加“使持节”衔的都督,所以叫“节度使”。节度使授职时赐以双旌双节,总揽一区(也叫道)之军政、民政、财政和司法。区内各州刺史都是他的下级,本人则兼任所在州刺史,有的还兼采访使或观察使(也有观察使兼节度使)。如果加宰相官衔,则称为“使相”。又因为节度使多在雄藩重镇,所以又叫藩镇。 安史之乱后,中央政府的控制能力越来越弱,节度使们的权力则越来越大。他们拥兵自重,割据一方,不听朝廷号令,事事自作主张,甚至父死子继,或者传位部下,称为“留后”。大唐帝国,最后就亡于这些割据的藩镇。 3. 宋代的路 宋代的路,其实就是唐代的道,宋太宗至道三年(公元997年)设立,刚开始也是监察区,后来才变成行政区。只不过,宋代的路机构,居然由四个监临机关组成。这四个机关,都叫司。因为是按照职能,分片包干,对口监临,所以叫监司,也叫职司。监司是宋代监察机关之一,与御史台分别称为内台和外台(御史台为内台,监司为外台),并与御史台、谏院合称台谏(请参看中篇第三节)。 监临州府的这四个监司,南宋时简称为帅、漕、宪、仓。帅,就是安抚使司,南宋时叫帅司,管军事;漕,就是转运使司,南宋时叫漕司,管财政;宪,就是提点刑狱司,南宋时叫宪司,管司法;仓,就是提举常平司,南宋时叫仓司,管民政。这四个监司,互不相属,都直接对皇帝负责。 宋代的府、州、县,原本就没有正儿八经的长官,只有知府、知州、知县在主持工作,上面又有这么四个自行其是的“婆婆”,则地方行政之状况,也就可想而知。 4. 元代的行省 前面说过,元代的宰相机构是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这一省、一院、一台,在各大行政区都有派出机关,分别叫行中书省、行枢密院、行御史台,简称行省、行院和行台。因此,所谓“行省”,其实是“在地方的中书省”。虽然在地方,却还是中书省。严格地说,并非一级行政机构,只能算作“派出所”。 元代的行省,设丞相一人,从一品;平章二人,从一品;右丞一人,左丞一人,正二品;参知政事二人,从二品。其下还有郎中、员外郎、都事等,完全是中央政府的结构。但丞相并不轻易授人,主持工作的通常是平章。

六、省

1. 由来 明代的省,原本就是元代的行省。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撤销中书省,严令永远不立丞相。中央的中书省都没了,地方上的“行中书省”便更没有存在的必要。实际上,早在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行省就已被改为布政使司。但习惯的称呼难以改变,人们仍然将布政使区称为省。清沿明旧,也将这一级行政区划叫作省,一直叫到现在。 2. 省府与省长 省,既然原本是布政使司(机构)或布政使区(区域),则省之长官,就应该是布政使。但实际情况却并不完全如此。明代,省府有三个,省长也有三个,而且四个人。清代,省府和省长,也各有两个。 明代的省府,第一个叫布政使司,全称“承宣布政使司”。长官为布政使,分左右,共二人,管一省的财政和民政,以及官员的考核和升迁。第二个叫按察使司,全称“提刑按察使司”。长官为按察使,管一省的司法和监察。第三个叫都指挥使司,长官为都指挥使,管一省的军政。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合称“三司”。三司各有分管,互不隶属。遇有大事,则须“三司会议”。所以,三司都是省府,三司长官也都是省长。 清代没有都指挥使,省长是布政使和按察使,都只有一个人。省府是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合称“两司”。当然,布政使和按察使之上,还有总督和巡抚。尤其是巡抚,为一省之最高长官,常常被人认为是省长,其实不然。严格地说,巡抚和总督,都是半中央半地方的省之上级官员,后面再说。 明清两代,布政使都是从二品,按察使都是正三品(明代都指挥使正二品)。布政使俗称藩台,布政使司俗称藩司。按察使俗称臬台,按察使司俗称臬司。明代的都指挥使和都指挥使司,则分别俗称都台和都司。 3. 道 明清两代省的下级,除各府、州、县,还有道。道,也叫监司。但是,道既有监察功能,也有行政功能。因此严格地说,道,既非纯粹的行政区,也非纯粹的监察区,不如说是“责任区”。道的官员,按照不同的政务,分片包干,有的以一省为一道,有的一省有数道。其所主管比较单纯,比如提学道、兵备道、水利道、屯田道,一看就很专门。所以,明清的道,借用现代语言来说,是“条条”,不是“块块”。 诸道之中,最重要的是“两司”所派之分司。其中,布政使派出的叫分守道,按察使派出的叫分巡道。因此,道,也可以看作省的“派出所”。 道的负责人是道员,明代无定员,无定级,清代正四品,俗称道台。 4. 巡抚与总督 明清两代,在布政使和按察使之上,还有巡抚和总督。明代之初,他们跟汉代之初的州刺史一样,都是中央的特派员,既无固定辖区,也无一定任期,往往是事毕即走,当然也没有品级。后来,慢慢演变为省之上级地方官。清代,巡抚和总督的设置成为定制,但仍兼中央政府的官衔。因此在理论上,还是朝廷的官员,却又长期在地方上主持工作。所以说,巡抚和总督,都是半中央半地方的省之上级官员。 巡抚,有“巡察抚慰”的意思。最早作为特派员,原本代天子巡抚地方。清代以后,巡抚正式成为省的“一把手”,全省政务,无所不统,尊称抚台。此时的巡抚,与布政使和按察使,同为一省之最高官员,合称“三大宪”。因此,也可以把巡抚看作事实上的第一省长,把布政使和按察使看作第二、第三省长。 清代巡抚官阶从二品,例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所以又称中丞(意思是相当于御史台的御史中丞)。又因为多兼兵部右侍郎衔,所以又称均部院。 总督,有“总理督察”的意思。最早是因为军事需要,由中央特派,后来开始干预地方行政。清代以后,总督成为比巡抚更高一级的特殊地方官员,官阶正二品(兼兵部尚书衔的从一品),例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同时兼兵部尚书衔或兵部右侍郎衔,在自己的辖区之内,上马管军,下马管民,所以又称制军、制宪,尊称制台。如果加大学士衔,则如唐代加宰相衔的节度使,被称为使相。 清代总督、巡抚因为都有都察院兼衔,因此又称都堂。因为一般都兼掌兵权,所以又称大帅。他们也都有自己的直属部队,总督的叫督标,巡抚的叫抚标。 清代巡抚的辖区,雍正、乾隆年后,为一省。光绪年前,全国十八行省,一省一巡抚。只有直隶和四川,没有巡抚,抚职由总督兼领。故此时全国共有巡抚十六员。总督的辖区,或大或小。最小的辖一省,直隶总督辖直隶,四川总督辖四川。其次辖两省。?99lib?闽浙总督,辖福建、浙江(后来加台湾省);陕甘总督,辖陕西、甘肃(后来加新疆省);湖广总督,辖湖北、湖南;两广总督,辖广东、广西;云贵总督,辖云南、贵州。最多的辖三省,两江总督,辖江苏、安徽、江西。全国共有总督八员,管辖十五个省。河南、山东、山西,没有总督管辖。也就是说,直隶和四川,有总督无巡抚。河南、山东、山西,有巡抚无总督。巡抚和总督的辖区如此之大,所以又称封疆大吏。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