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唧唧复唧唧·小世界的俗与真》 你过了跟别人比拼记忆力的年龄了 国庆节爸妈来北京,带他们逛,吃饭时我爸对着菜单感慨菜咋这么贵。要走的时候,他说,回家还得抓紧时间挣钱,没钱是不行。 送完他们,我坐地铁回去,见有个姑娘,在挤满人的车厢里讲英语。她戴着耳机,我以为是在打电话,后来才发现是在读课文。她年纪不小了,总得有三十了吧。在手肘都伸不开的地方,她放声读那些中学英语水平的情景会话,全不顾旁人颜色。这让我有些心酸。 这样的人不会混得太好。她显然对她的处境并不明了,也对她该做什么不太清楚。她急于努力,却不知道努力的方向,虽然很刻苦,却于事无补。我吃过这里边的苦头,所以我知道这些。 六年前的冬天,早上五点多,在刮着寒风的郑州北环路口,昏黑的路灯下,我一边等回老家的大巴,一边背GRE单词。当时还梦想出国读书,被那些大过年听着满城鞭炮声在宿舍煮一锅粥边喝边背单词的故事鼓舞。斗志昂扬,心存大梦。藏书网 后来还不是老老实实上班了。那年从冬天到夏天,每天五点从被窝钻出来,在没有暖气的北方顶住苦寒背过的单词,现在好像一个都不少地还给上帝了。连记忆中的影像都模糊了,唯一留下的是被风化过的单薄概念:老子当年也有如此蛮力,也这么拼过。 但其实,说那些都
没用。上个月出差,抄了六百字放在屁股兜里,因为眼睛不好,不敢一路盯着电子屏幕,就想干脆背点什么,等老了眼花了还能默诵默诵。一路六七个小时,连一半都没背下来。 靠,居然这么不行了。放在十几年前,在中学,这就是半个早自习的事儿。可见童子功多么重要。今天写文章,能引的东西,大多是大学以前背下的。大学以后,书是翻过不少,但讲了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后来读研究生,下载了很多论文,经常看到别人推荐的论文。打开,读个开头,觉得功力很深;再读,发现原来是新瓶装旧酒,明白了,就有点沾沾自喜;接着读,一拍大腿:靠,这不是上个月刚读过的那篇吗?! 那时候就知道,记忆力走下坡路了。20岁时做脑龄测试,是20岁;过两年再测,变成35了。这东西别人看不出来,不像我室友,工作两年就开始谢顶,头发哗啦啦地掉;也不像我同事,上了班就开始发福,裤腰一年大一个号。记忆力的衰退,常常没人留意,然后就接着干那些只有年轻学生才适合做的事儿。 不久前,师弟路过商场,派发传单的把英语培训小广.99lib.告塞到他手里,他看了看,想去,说闲着也是闲着,充充电呗。我说别了,你已经不吃这一碗饭了。换一碗饭吃,别人吃肉,你只能喝汤。 一个人过了25岁,就应当从事一种可以深挖下去的工作。当你.99lib?要换工作的时候,得保证现在的手艺到别的地方还有人要,还有磨炼发挥的余地和空间。上个月我在某生产二极管的工厂里看到好多工人,日复一日的工作就是把一排排比针尖还细的金属丝排在小凹槽里,每天要排上万枚。这种工作做不了几年,眼睛肯定会花。如果哪天,公司采购了可以代替这种劳动的机器,他们全部得失业。 如果你的技术不能深挖下去,就没有办法保证十年之后、二十年之后,你还能有一口饭吃。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记忆力的衰退并不是一件绝对的坏事。它以这样一种方式,提醒你要做出些改变。人无时无刻不在衰老,记忆力的变坏只是在很早时就出现的风向标。 阿城在《遍地风流》里聊什么是年轻,说新娘在洞房后第二天早上,骑在院子门口不无骄傲地用左邻右舍都能听见的声音骂新郎,骂他一个晚上把她折腾了八次。新郎则一大早扛着锄头到地里干活去了99lib?。这就叫年轻。 但年轻是不可恃的。我爸年轻时能喝一斤多白酒,现在喝半斤都太多了。他临走时说回家要抓紧时间挣钱,我觉得不靠谱。靠辛苦靠力气来挣钱的年龄已经过去了。拼体力和精力,拼不过年轻人。 记忆力衰退是个警示。在体力和精力还没有明显滑坡的时候,它就已经开始提醒你:这是和别人比拼天赋和努力的最后阶段了。 记忆花了二十年的工夫,不是要把那些事情镂刻在心里,而是要凭借这些,梳理出属于你自己的逻辑和视角,让你的理解和判断,在这个世界上立得住。凭借这些,你可以弄清楚构成世界的每一块砖和每一根木头的关系。 尔后,记忆力就会退居身后了。你凭借对万事万物关系的理解,在江湖上行走,避开刀风和剑雨。假如你能记住自己从前因为狂妄吃过的亏,你会变得和气;假如你见过高山仰止的境界,你会变得谦卑。 往往是身体机能的部分衰退,才会让一个人抹去狂妄、自负、好斗这些容易让自己陷溺于困境的性格,转而拥有谦卑、宽容、敬畏这些品质和态度,并对事物彼此间的关系有更加清晰的认知。凭借改变了的态度和认知,你开始只身闯荡世间了。而记忆力的衰退,则是必然且无法抗拒的代价。 那个世界钱不重要 有一次我参加个论坛,聊金庸小说中大侠的钱都是从哪儿来的。我的意见是,钱哪儿来的不重要。韦小宝抄了鳌拜的家,钱就够花一辈子了。但韦小宝不在乎钱,四处散给别人,散到最后钱反而越来越多。和韦小宝相反的例子是风际中,风际中背叛了天地会,想升官发财,清廷只用芝麻大的官就把他收买了。他到死都是一个穷人。 韦小宝和风际中象征了两个世界:韦小宝是武侠世界的人,风际中是现实世界的人。武侠世界里,钱一点都不重要。驱动人生活的动力是追求武学上的大成,如欧阳锋、周伯通;或者为报杀父之仇、搞清身世,如萧峰、石破天;或者为履行对99lib?朋友的承诺,如谢烟客、江南七怪。江南七怪因为对丘处机的一个承诺,从江南跑到漠北生活了十八年,还死了一个兄弟。一个人一生中能有多少个十八年。在武侠世界中,一个承诺就可以成为生活的动力。现实世界中很少见。 现实世界中,驱动大多数人生活的动力是挣钱。虽然挣钱不是人生的终极目标,但它是个必要条件。一个人要先挣钱,养活自己和妻小,进而实现人生的意义。但常人往往在第一步就折腾了一生。一个人每七天当中有五天是为了挣钱而生活。这么过一辈子,发现钱还是没挣够。 武侠小说不需要关心挣钱。武侠小说里的人都是手艺人。随便劫点不义之财就够吃十年八年了。就不说金庸,侠义小说《水浒传》中,武松发配孟州,身无分文,连贿赂狱卒的钱都没有,施恩照样让他大吃大喝。因为武松有本事在身。会打架也是一门手艺,手艺带在身上,随时可以变现。对手艺人来讲,钱永远不是问题。 黄蓉刚见郭靖的时候,是乞丐打扮。郭靖请她上桌吃饭,店小二很不情愿地拿来碗碟,黄蓉说要好菜,郭靖让小二赶快切一斤牛肉,半斤羊肝。黄蓉说,先别吃肉,先来四干果、四鲜果、两咸酸、四蜜饯。店小二冷笑着问她要什么果子蜜饯,黄蓉说,干果四样是荔枝、桂圆、蒸枣、银杏;蜜饯是玫瑰金橘、香药葡萄、糖霜桃条、梨肉好郎君。店小二就不敢小觑了。等黄蓉说下酒菜要鹿肚酿江瑶、鸳鸯煎牛筋、菊花兔丝、爆獐腿这些,店小二就吓得张大口合不拢了。能说出这些,绝非乞丐之辈。 金庸高明在哪里呢?高明在写小说永远不是他人生的主要追求。他写武侠小说,同时也是个武侠世界的人。现实世界的人怎么写武侠小说呢,就像今天玄幻小说的写手,闷头儿在屋里,每天码两万字,足不出户。那你怎么写出郭靖黄蓉这段菜谱? 比如段誉,南宋时代大理的储君,将来要继承王位。我们要写这个人,怎么下笔?写不来。因为不熟悉那个时代大理的风物人情。这样的人,在太湖碰见一个中年寡妇,王夫人,按照小说的内在逻辑,一定会有矛盾冲突,但这种冲突怎么展开?要按套路,就像张生和崔莺莺一样,段誉想追求她女儿,她不同意,就要砍断他的腿。这就太俗套。 而金庸的展开是茶花,王夫人爱种茶花,但她不懂,段誉懂,说她种的是落第秀才。一盆花开十八朵,朵朵颜色不一样,都是纯色,叫十八学士,十三朵叫十三太保,还有八仙过海,七仙女,风尘三侠。风尘三侠中哪朵是李靖,哪朵是虬髯客,哪朵是红拂女,都有来历。白瓣红斑的叫红妆素裹,一抹绿晕一丝红条的叫抓破美人脸,绿晕是鹦哥的毛。 一个写小说的人闭门造车,这种东西他写得出来吗?常有网友让我看他们写的东西,很多是千篇一律的校园故事,连名字都千篇一律:我和某哥,光头。我常劝别人不要写作,尤其要写小说,因为阅历匮乏。有些写玄幻小说的人,写到三十岁没有出过驻马店,小学在驻马店,大学还在驻马店。 金庸小说里有帮派之分,丐帮、少林、武当、崆峒,都有来历,少林在河南,武当在湖北。玄幻小说的作者常因为阅历的匮乏,把这些模糊处理了。所有帮派一律谓之族:狼族,魂族,人族,兽族。而且每个族的成员的个性也相似。简直像元素周期表。卤族元素具有卤族特性,铁族元素具有铁族特性。 金庸小说里,帮派是可以自由选择的。想当和尚就去少林,想留头发就还俗。但在玄幻小说里,你生是这个族的人,死是这个族的鬼,它是按血统论的,直接堕落到原始社会氏族公社的水平了。很多玄幻小说太粗糙,这种粗糙源于作者生活阅历和学识的贫瘠。但有意思的是,并不影响它火,有很多人读它。 这说明一个问题:我们今天许多人的生活范围很窄。今日世界,生活的可能性比从前大了太多,但实际践行的生活则较从前窄了。我爸常说,他像我这个年纪还什么都不懂。但他们那代人,到三十岁结了婚生了孩子,就什么都懂了。而我们可能四十岁还像个学生。 我一个同事回老家结婚,回来说在老家自己像个大人,在北京自己像个孩子。在老家,去看丈母娘,得学会买东西,学会哄她。老婆的二舅表姨叔伯弟兄,都得应付,陪人喝酒跟人唠嗑让人舒坦。表姨的儿子盖房子借钱,还让你跟他一块买建材,这种事就是历练。但一回到北京,生活顿时变得简单了。虽然认识的人多,但关系清晰明了,因为每个朋友之间的权益界限很清楚,许多是点赞之交。要聚就一块吃顿饭,也不用自己操锅碗瓢盆,到酒店订一桌完事。 我父亲那代人,会修灯泡,修收音机,修电视,婚丧嫁娶的事情自己能铺排主持。我不会。现在不会,到五十岁恐怕都不会。因为生活不需要,马桶堵了,打个电话就有物业上门来修。在这种生活下,人慢慢就开始像一个零件。 赫津哈伊写过一本书叫《游戏的人》。他说一个人只有在真正投入到游戏当中的时候,才最接近真实的人。在游戏的时候,人能忘掉生活的种种束缚和羁绊,最大限度发挥出创造力。但在现实生活中,发挥创造力的空间很狭窄。 有人说旅游可以丰富阅历。古代没有“旅游”这个概念。出门在外,做生意的叫商,不做生意的叫旅。像我们这种北漂,就是旅。漂到美国叫旅美。孔子占卦占到“旅”,非常不开心,这意味着一辈子颠沛困顿。游呢,像鸭子在水里四处游荡,所以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这个“游”好比今天的“浪”。说浪,有骂人的嫌疑,浪到丽江,浪到湘西,随便浪。杜牧在诗中说:“堪恨王孙浪游去,落英狼藉始归来。”99lib? 今天的旅游,到一个地方,订酒店,买门票,逛景点,购物,再坐飞机回来。三天,或者七天。对风物人情了无所知。而《射雕英雄传》里的旅游,郭靖黄蓉骑着小红马,往南,没有目标,没有旅游攻略,碰见好山好水停下逗留半月学游泳。到了一个镇子,没有吃的,黄蓉去偷人家的鸡,不用拔毛,糊了泥巴烤熟,剥掉泥巴毛一起褪了。这时候碰见洪七公,三人一起旅游,他们相当于驴友的关系。他们在一个镇上,也不是大景点,黄蓉去买菜,亲自下厨,待了一个多月,做的菜不重样。今天旅游没有人逛菜市场了,很少有酒店能自己下厨。你花了那么多钱去一个城市,不看景点去逛菜市场,会觉得这样做有病。但这种观念,就把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抽离掉了。人生变成迅速地挣钱再迅速地花掉,像完成任务一样完成生活。 孔子的时代,教人读《诗经》,诗可以兴观群怨,多识于草木鸟兽之名。这些东西,才是生活中重要的东西。金庸小说好看正在此,他出生在大家庭,少年仗剑出游,听闻过很多故事,所以笔底花团锦簇。如果让我描绘一座花园,来烘托氛围,我描绘不了,我知道的草名不超过五种。 今天的小孩儿,不能多识草木鸟兽之名。鸟兽没了,草木连大人也不认得。今天的小孩儿擅长识车标。我见过非常多的小孩儿,由奶奶或姥姥牵着,这辆是奥迪,那辆是奔驰。大人就以为小孩儿喜欢汽车,似乎所有小孩都喜欢汽车。其实不是小孩喜欢汽车,是小孩儿对万事万物充满好奇和敏感。这种好奇心无从在别的地方发泄,只能认认车标。在过去,小孩儿会认这是槐花,那是榴花,这是芍药,那是锦葵。我见过一个孩子儿,会背北京地铁图,别人问从哪儿到哪儿,他能说出所有站名。这孩子非常聪明。但他一旦长大,就会发觉这种知识趣味索然,因为它们毫无美感可言。而如果那是一株花一棵树的名字,是风土人情、诗词歌赋,从中得到的审美经验会伴随他一生。 美育非常重要。一个人要想生活得好,不在于有没有钱,而在于有没有审美的能力,能否发觉世界的万种美好。像曹雪芹九九藏书、金庸,都是审美大家。我读金庸,第一遍是读故事,第二遍是领略意境。像东海之中开满桃花的仙岛,桃花影落,神剑飞舞;碧海潮生,玉箫声动。相当之美。 再如郭靖黄蓉在太湖归云庄,夜半听得风声,跳出墙外,穿过奇门遁甲的村路,来到湖边。太湖上正有金人经过,侠士密谋劫他们船只,郭靖黄蓉飞身跳上船顶。船渐渐驶向太湖中央。四望尽黑,唯有远处点点渔火。船舱中正密谋家国之事,而一对正当最好年龄的侠客佳人在舱顶领略这太湖夜色。既惊心动魄,又诗意盎然。如杜工部的诗:“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这种意境,旅游能领略得到吗? 我看过一篇报道,一个家长是国企老总,特别希望孩子将来能跻身西方上流社会。他对西方上流社会的理解是每个人都会打冰球。所以让孩子从小就去学冰球,每天上完课,背着重重的书包去冰球场练习到十点,再回家做作业。这种家长可谓愚蠢,他对教育的理解太肤浅。当他让孩子花太多精力面对这些东西时,孩子就会对世界的千姿百态一无所知。假如金庸从小被他父亲关在房间研究写作,他肯定写不出来那些作品。 金庸写郭靖背着黄蓉上山求一灯,路遇渔樵耕读,中间的娃娃鱼、对联、难题,写得活色生香,简直像一本博物志。由此可以看出金庸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兴趣。读金庸最重要的是养成对生活的兴趣和热爱。一个人要多爱生活才能熟稔这些掌故。金庸少年时爱习武,中年喜欢听戏、下围棋,他有本散文集叫《寻他千百度》,里面谈京剧、围棋、荷马史诗、莎士比亚。他有相当高的审美品位,然后来写相当通俗易懂的小说,才能摇曳生姿。而那些只关心提炼文笔、制造悬念、谋篇布局的人,就好比一心研究炒菜却没见过什么食材的人。 最后,谈到写作,想举个例子。段誉刚上曼陀山庄,阿朱、阿碧和小环手拉着手走进了花林,留下段誉自己。这时,金庸写了一句很妙的话,写段誉: “他走上岸去,眼看四下无人,便在一株大树后解了手。” 妙在解手。这是颊上三毫,添了解手,故事立马立体了。小说是虚构,但小说中有价值的地方是它在虚构的外壳中生长出来的真实的情感、故事。段誉是个虚构的人,但解手则是真实的。我们每个人都有坐车坐船之后憋得慌要解手的经验。所以,添了这三毫,故事就亲切生动了。问题是,金庸老爷子怎么能想这么细,把段誉憋得慌都想到了呢? 我的猜测是,金庸前边写得紧张,没来得及上厕所,写到这里,告一段落,才觉得憋得慌。于是起身上厕所。上完回来,想到故事里的人物也该憋得慌了吧,于是,让段誉找棵大树解了个手。 只此一个九九藏书细节,就看得出生活对写作的滋养和助益。如果不于此处留意,只去琢磨如何来钱,生活将何其寡淡无味。 你耗费的心血尚不足以填满垃圾桶 周末去逛国家博物馆,刚进馆时,看见一个约摸70岁的老头坐在明清展厅地上抄东西,旁边还放了只拐杖。我们从早上逛到下午闭馆,中间还去咖啡座喝了两小时茶,逛完路过明清展厅,发现他还在抄。我忍不住好奇,凑过去看了一眼,他手里捧着一个又旧又厚的笔记本,一行行抄着每件展品的解说词。我看时,他正抄到:“《西游记》,作者吴承恩,成书于16世纪明朝中叶,主要描写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抄写得很认真,很工整。九九藏书 我很想对他说可以用相机拍下来,回头再慢慢整理,不过看他专注怡然的表情,还是忍住了。 我刚要出博物馆时突然停下来,回头去展厅前售书的地方。售书员正要收摊,我拦住,问有没有介绍展品的书,她指给我,打开发现很多展品都有详细介绍,还配有精美的图片,铜版纸印刷。我感到一阵儿怅然,不知道是怜悯还是心疼,类似的事情做过的人多了呢。 刚上初中三年级时,我一心想考出好成绩,理科不在话下,文科却毫无把握,于是我决定把政史地课本整个背下来,不管是大字还是小字。我以为这样就能暴力破解。我花费十倍的工夫背了下来,虽然磕磕巴巴。期中考试时,只考了第七名,第一名是我同桌,他从来不好好学习。更令我难堪的是,一道20分的论述题我的答案和书上的原话几乎一样,却只得了14分;他不会背,随便扯了几句,老师给了19分。我当时不理解,觉得吃亏。多年后再想,觉得吃不吃亏先不论,只论把课本上大字小字都背下来这一点,就已经傻得可以了。 大学同学林比我倒霉得多。我们班人少,大家不喜欢听课,就拜托林把笔记做得详尽一些。他每次上课坐第一排,笔记工工整整。期末考试前,每个人把林的笔记复印一份,那份笔记还流传到了外班,成为几年来那门课最经典的笔记版本。考场上,授课老99lib?师亲自监考,他说:“你们答题要简明扼要,我不喜欢废话太多,不要啰嗦,答出要点就可以。”林以满满的勇气第一个交卷,大概是希望得到老师嘉许。他交卷时我才答了一半,惊讶地望了望讲台,发现老师黑着脸。林走出教室不久,老师打断考试的同学说:“大家答题不要太干瘪,你们平时不来上课就算了,最起码到了考场应该认真点,我会尽量让每个同学都过,但如果你自己都不想过,我也没办法。”结果是这门课一百多名学生中只挂了一个,就是林。 后来和林聊起此事,他说他非常喜欢这个老师,很想让老师对他有好印象,赶在第一个交卷就是为了向老师证明他专业学得比别人都好,让老师记住他,实在没想到老师竟以为他的态度有问题。他本来打算报考那位老师的研究生,但经此一事,感觉自己再无颜面报考,只好换了别人。 我准备考研时,一天在自习室,林看见我把考案上的问题和答案解析一页页往纸上抄,笔记堆了一尺高。林摇摇头,对我说抄这些没有意义。我惊讶他什么时候开始变得通达了。我何尝不知道抄这些收效甚微,但我那时已是第二次考研,没有工作,已经毕业却还在花家里的钱,没有理由挑三拣四,哪怕只有0.1%的提高成绩的可能性,也得去做。后来我考上了,但我明白,能够考上和我抄了一尺高的笔记其实没有多大联系。那些笔记如果留着,效果就是唬人,让失败的人有个理由安慰自己——看,人家抄了一尺高的笔记才考上。我想幸好我没有再挂第二次,不然人家会说,你看这货抄了一尺高的笔记还挂了,真是笨得可以。所以,看到那个老头在国博展厅里奋笔疾书,我就想起自己来了。 我花两年时间准备考研,两年时间读研,才拿到硕士学位;后来见过一些读MBA的企业家,花钱找人上课,花钱买论文,一样拿到了硕士学位。而在考研复习教室里,我见过和他们年纪相仿的.99lib.t>人,不知考了多少年,中途停停辍辍,始终没有放弃考研,但也始终没有考上。 我考完研就把一尺高的笔记丢到楼道垃圾桶里了,没有刻意烧掉或撕碎,因为我并不恨那些笔记,也不后悔自己花掉的时间和精力。人生中必然该有此一遭,过了丢掉就是了。那些笔记算起来有将近一99lib.百万字吧。站在垃圾桶旁,我有点郁闷,不是郁闷自己大半年的心血都用来制造垃圾了,而是郁闷这些垃圾还不够把一个小小的垃圾桶填满。 不过,这又有什么值得难过的呢?明白就好了。 干货时代 李叔同教诫别人说,言辞要缓。我深有同感。大一的时候,学院搞辩论会,我作为“智囊团”参加了。所谓智囊团就是负责找材料,不上去辩论。我也辩论不好,我的嘴比较笨。那些参加辩论的辩手个个都很凶。抓住对方一句话,一个词,连出几个排比和反问:难道什么什么就怎么怎么吗?右手挥舞得跟切菜刀似的。从那之后我就对辩论赛没什么好感。去年参加一个金庸武侠的活动,听说是论剑,我就头大了,再三请求主办方改成聊剑。主办方问理由,我说:论剑论剑,越论越贱。主办方说:聊剑聊剑,还越聊越贱呢。我就哑口无言了。由此更加知道,不能跟人辩论。 佛家就不提倡辩论。虽然他们经常提“辩才无碍”、舌灿莲花,但不组织辩论赛。也不是不组织,古印度就有,但那都是提头来见的事儿,输了要当场割下头来。我们今天说“不服来辩”,人家不搞不服来辩,要搞就搞“提头来辩”。所以玄奘开辩论赛的时候,足足等了十几天,没有一个人敢来,玄奘就天下无敌了。 不过,那种辩论跟今天的辩论赛又不一样。今天的辩论赛有点像庄子跟惠子的辩论,苏格拉底跟学生的辩论,能不能辩赢取决于评委。没有评委的时候取决于谁说最后一句。这就是《韩非子》里说的“后息者为胜”。两个人比谁年龄大,一个说我和尧同年,一个说我和黄帝他哥同年。争不出定论,一个人不说了,另一个人就赢了。民间吵架经常见这种情况,一个人明明已经骂完了,没啥好骂的了,对方又骂了两句,自己如果骂不出来,就好像输了,所以哪怕把前边的话拎出来再骂一遍,也要做“后息者”。 辩才无碍的人基本上不跟.99lib.人辩论。不跟人辩论,人家就没法把你驳倒,辩才自然就无碍。所以佛家一边讲辩才无碍,一边又讲无诤。比如净空法师曾经到澳大利亚参加一个全球宗教领袖的会议,会上有人提问,说人生下来都是有原罪的,将来要面临末日审判,那么在你们佛教看来,末日审判是由谁来审?净空说,佛陀是讲教育的,佛菩萨是来教育人的,是学校,不是司法部门,审判的事归司法部管,所以还是上帝来审判。提问的人听了很欢喜。 像净空法师这样的,就叫辩才无碍。他是一个说话非常慢的人。但无论是跑到美国、新加坡,还是澳大利亚,到哪里讲课都非常受欢迎。这和国内的演讲家、培训师大不一样。有些人擅长在中小学演讲,我中考之前,校长专门请外地一个名师到学校做动员,但这样的人一离了小县城,到省里开会,辩才就有碍了,就不能侃侃而谈了。有的培训师在东北讲课很火,到广东就不行了,二人转里的段子用不上了。钱穆先生20世纪60年代在耶鲁访学的时候,也开过演讲,当然是用中文讲,由别人翻译成英文。钱穆的辩才在整个20世纪的中国都是屈指可数的,讲课的时候学生爆满,以至于只能踩着桌子走上讲台。但某与会者后来称,钱穆讲得很糟糕。这恐怕是因为演讲的话题对方不感兴趣,或者观点相左,或者是翻译的缘故。?99lib.所以像净空那样到全球讲课都很受欢迎的情形,实在是很罕见的。 因此我就专门听了净空的演讲。和我想象中的“辩才无碍”大异其趣。我才知道自己对辩才无碍的理解是有问题的。他的演讲如果用今天世俗流行的标准来说,就四个字——干货很少。我们总是以为一样东西要全是干货才受欢迎,其实错了,真正能普遍受欢迎的东西恰恰在于它没有干货。比如,《周易》有干货吗,《老子》有干货吗,都没有。《本草纲目》有干货。但显然不如《周易》《老子》流行。说《周易》没干货,这是朱熹的观点,说它悬空说理,正因为它比较高蹈,许多事情可以附会、发挥,对谁都可以起作用,但《本草纲目》只能对搞医方的起作用。就像一篇演讲再流行也不如一首歌曲流行,因为歌曲不是干货。 我们今天最喜欢谈的一个词叫“干货”。写一篇报告,领导要求报告里边全是干货;做个PPT,也要求全是干货。从来不考虑写报告的人是个水货。乃至开“两会”了,朋友圈马上流传“干货!关于‘两会’你不能不知道的99个常识”“干货!总理报告可能改变你生活的八个细节”,等等。 干货干在哪儿呢?干在数字。有资深编辑总结出来一套规律,改新闻标题的时候加上99、8这种数字就会让文章显得“干货”一点。数据、图表,也都统统会给人很“干货”的感觉。 大家都喜欢干货的时代是个很有问题的时代。因为无论是哪个时代,都没有那么多干货,多的?99lib.是水货。光吃干货,也不好消化。国人喜欢干货,是因为国人到今天都还存在大跃进的心理。 我大学的时候,微积分课本,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我们叫作作“数学一”,一共三本,摞在一起只有大拇指那么厚。后来我见美国大学的微积分教材,仅仅相当于国内一册的内容,就用了超出国内三册的篇幅。有了这样的教材,根本不用听老师讲了,其中选取的例题都是最典型的,比在国内听老师讲都好。如果按照干货的标准来讲,国内的教材可谓是干货。干得不能再干了,挖掉一块都会伤筋动骨。 光吃干货的人是会营养不良的。压缩饼干既不好吃,又没营养。如果只是为了补充能量才吃东西,吃就毫无乐趣可言。因此,这个时代需要一点水货。什么叫水货呢,比方说相声就是水货。你坐那儿听一下午相声,喝了两壶茶,上了三趟厕所,发现一句干货都没说到。相声慢,讲个故事,中间一处有五个包袱,每抖一次,都要把故事从头来一遍。不来行吗?不行。那样包袱就不好看了。木心的《从前慢》今天能流行就说明一个问题:我们从心底开始厌恶干货了。我们正在被时代风干成一片片干货。 开快车是一种低级的快感 堂弟说他在高速上常开到180码。我瞅了他一眼,心想:这个装逼犯。 我不喜欢开快车。开快车的人是不负责任的人,只图一时的爽快,把自己和他人置身于危险之中。 开快车是一种低级的快感。这种快感源于自身的假想。根据牛顿运动定律,坐在车速180码匀速前进的车里,跟坐在房间里一动不动是一样的。身体只能体验到加速度。所有的感觉只来自路面不平和车身颠簸。所以,只要在屋里用屁股晃两下板凳,就能得到狂飙180码的体验。一旦有差别,就是狂飙的车出事的时候。 据说,车速超过140码的时候爆胎,死亡率是100%,而不是99%。爆胎这种事情是很难预料的。不是说换一条新轮胎,在平整的路面上跑,就不会发生。爆胎、刹车失灵,虽然是小概率事件,但可能在任何时候发生。所以,一旦将车速开到140码,就相当于拱手将小命让出去了。这时候能决定命运的不在车技,而在侥幸。 所以说,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危墙不一定会倒,甚至很长时间里都不会倒,但君子还是不会站在下面。可惜的是,很多人不但不怕站在危墙下,还要故意爬到危墙上面,来炫耀自己的勇敢。 这不是勇敢,这是卤莽。没有任何勇敢不伴随着智慧。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这是最低级的勇敢,是只凭一腔血气的赌注。大勇必然伴随着大智。没有智慧的勇敢,只能叫卤莽。 卤莽的人在赌桌上很常见。喜欢开快车的人多半好赌。赌到红眼,把身上所有钱全掏出来摔在桌子上:都押了!这不是“豪赌”,而是“卤赌”。如果不能得手,心中势必郁积一股怨气,转而发泄到其他事上。一旦得手,则归功于自己的胆量和魄力,以为自己能干大事全靠一身胆识,就像开快车的人以为不出事全靠一手车技。 实际上,这种人是最受命运摆布的人。他们成事是因为运气好,不成事就太正常了。运气在他们的人生中起到很大的作用,乃至决定性的作用。正因如此,他们丧失了掌控自己生活的能力,撒手交给命运摆布。 人的习性是很难改的。知道毒品不好的人多半戒不了。这是长期串习的结果。驾校教练讲,有人在高速上开车,突然窜出来一条狗,打方向盘,车速太高,撞上护栏,死了。教练问:你们碰见这种情况怎么办?有人说,不打方向盘,撞上去。教练说:如果这个人没死,下次他还是会打方向盘。这是百分之百的,因为那时候的反应是下意识的。 人们常说,吃了亏就长记性了。其实对于绝大多数人,吃亏并不能长记性。不仅不能长记性,甚至在一件事情上吃亏后,还会接二连三地在同样的事情上吃亏。就像一道题总是做错,错的遍数多了,反而把错误答案记得死死的。他们不能从更深的层次上明白为什么会吃亏,不能勇敢地去克服自己的毛病,只在表面上敷衍改过,却在内心深处纵容之。这样的悔改注定不会彻底。没有反观自省的能力,最终会把自己扯向深渊,失去最亲近的人的尊敬和信任,人生就彻底失败了。 但人有很多习性是先天带来的,是基因里的。要想克服,需要改的就不仅是能意识到的毛病,更是深藏在潜意识中的毛病。佛家谓之习气种子。现行易断,种子难断。缘上的毛病容易断,因上的毛病难断。假如一个人并不饿,只是看到朋友圈的美食而馋,把朋友圈关掉就可以心安。但如果一个人是饥饿的,那关掉朋友圈也无济于事。这种毛病的根治,需要对治自身的下意识,就像斩一棵树,要斩断其根。 但习气种子的涤除极难。就像我自己,虽然明白开快车不好,却常常不由自主地开快。用佛家世俗谛里的比喻来说,这是好多辈子养成的,是种在基因里的。小时候我爸骑摩托带我下乡,一路把油门到底,周围小汽车纷纷被超过,他问我快不快,我说快。风吹得眼泪哗哗淌,眼睛都睁不开。路边穿出一辆自行车,我爸赶紧避,摩托车噌一下飞出百十米,我的膝盖、手掌和脸被磨得血淋淋。纵然这样,等我学会开车的时候,也常常不知不觉就开快。尤其是在心情不好的时候,肚里憋着一股子气,就喜欢把油门踩死,飙到高速来发泄情绪。 人在愤怒的时候是会忘记恐惧的。这特别可怕。因为是恐惧把人置于安全的境地。人因为有畏惧,才会远离危险。愤怒的情绪会和恐惧的力量抗衡。那时候甚至会对危险有一种期待。危险是刺激的,刺激是令人兴奋的,而兴奋会让理智丧失。 许多悲剧都是在愤怒或者兴奋的时候酿成的。这时理智是不在场的。因为理智的不在场,聪明睿智的人也会干出荒唐愚昧甚至铸成大错的行为。佛教最初是不戒饮酒的,释迦牟尼看到有人因为饮酒而失态,才制定不饮酒的戒律。酒会让人失控。在佛教里,本来有天人福报的有情,因为饮酒,就会变成阿修罗,变得好斗。阿修罗是理智不在场的聪明人。在过去,如果有谁哪天有了大喜事,有经验的长辈会叮嘱他当天不要出门,以免发生意外。情绪一旦不平静,就给了危险造访的机会。 开快车的真正可怕之处,还不是开快车本身,不是容易发生事故,而是会让人养成卤莽和好斗的习性。这才是一生危害无穷的。开快车的人多半车技好,如果车技差,他就不敢开快。而车技越好,就越容易太把车技当回事,喜欢从超越别人中得到快感和满足。许多车技好的人,看一辆性能很逊的小破车超过了自己,就不能忍,一定要撵上压在他前面才好。这种危害是巨大的。它不仅体现在开车上,更会迁移到平时为人处世、待人接物中,养成不能容忍不如自己的人在自己之上的态度,处处想压人一头。这就可怕了。 能力不够,却身居其位,必定要承担过度的危险。一辆小昌河跑到140码,出事的概率要比奔驰大很多。如果奔驰忍不了昌河,要提速超它,那就逊了。在一条窄巷子里,好跑车跟在破三轮屁股后面,并不丢人。这是时势使然。在一时、一地,要允许能力不如你的人在你上面。 开快车没有什么难的,只要把油门往下踩就行。但人天生有一种心瘾,喜欢速度感带来的刺激。这种虚拟的快感,源于内心想在生活中超越他人,凌驾于人群之上。源于想参与一种危险的体验,以打破宁静生活的乏味和乏味所暗示的平庸。 但平庸的真正打破不能在这里实现。靠体验危险来打破平庸只会走入两种境地,一种是沦为恶俗,一种是堕入深渊。平庸的打破来自对世界的洞察、对规则的熟稔、对技艺的琢磨,而非一腔血劲和意气。仅靠血劲和意气是干不成事的。不仅干不成,还会把事情搞砸。歌唱比赛里,那些声嘶力竭飙高音,唱到痛哭流涕、干嚎嘶吼的人,往往是最先淘汰的。他们不尊重法则,想靠一腔蛮劲取胜。这走不远。什么时候见陈奕迅和王菲那样失态过?人家在刀尖上一步一个准儿,那才是真正的高速度。 真正的速度感,不是在高速上飙到180码,这种太低级。真正的速度感,是应对瞬息万变的复杂局势而不出差错。这需要冷静的头脑去洞察局面,需要对法则和技巧的深度熟稔才能在无暇思考的时候也做出不失妥当的抉择。 在生活的高速之路上,能干扰局面而让判断失误的最大风险来自情绪的波动。真正的高速度,要求情绪的平稳。唯有平稳的情绪,才能在应对纷至沓来的万事中,减少昏聩的概率。旋岚偃岳而常静,江河竞注而不流。励力精进的人,心中是平和而常静的。因为平和,因为常静,才能涌现生机,冉冉不息。 人生中最大的加速度,来自于改过自新。风驰电掣,在六十四卦中是《益》卦之象,上有疾风,下有雷电。《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 猪杰地灵 今天火遍朋友圈的新闻是,浙江永嘉的一头猪在庙前长跪不起。 永嘉是中土佛教的重镇,历史上出过玄觉禅师。他去岭南见六祖慧能,振锡而立,被慧能留宿一晚,称为“一宿觉”和尚。 消息出来后,有畜牧局专家称,这很正常,是猪有病,或者需要休息。网友作打油诗曰:“肥猪一跪成名,畜牲也通灵性?专家一语道破,实乃正常情形。” 但事情并没有就此完结。稍后又出了一条新的消息:《庙前长跪的“二师兄”,当天晚上就被宰了》。是说主人并不知猪曾去庙前跪拜,而把它送到了屠宰场。 “被宰”是很庸俗的思维,如99lib.果我取标题:《庙前长跪的“二师兄”,当晚就跳出了畜生道》。“被宰”的标题体现了典型的功利主义价值判断。潜台词是:你一头猪,跑到庙前长跪不起有什么用呢?还不是被宰了?说不定不去跪拜还能多活两天。 庸俗之处在于,认为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多活一天总比少活一天强,哪怕是过着混吃等死的日子。但佛教不这么看。 佛教把死称为“舍寿”。就像穿一件衣服,旧了,破了,不能穿了,丢掉它。当一个躯壳坏朽的时候,也丢掉它,像舍弃一件衣服那么简单。舍寿这件事情,是不悲不喜、不乐不忧的。 但如果从出离畜生道的角度来看,这又是一件好事。可以理解为前世业报已尽,终于有机会从畜生道中解脱出来,受
生为人,甚至出离轮回。那么,“被宰”这种在常人看来的大厄运,对这头猪来说,非但不是坏事,还是好事。 只有特别贪著肉身的人,才会把死亡看成莫大的悲剧,对于通达的人来说,死亡不算什么。不仅佛家是这个态度,儒家也是这个态度。孟子说:“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 真正可怕的是什么呢?是毫无意义地存活过。就像黑暗里从不曾点亮的一盏灯,不能照破无明长夜的漫漫黑暗。 试想:生而为猪,你的生命如何才能有意义呢?几乎没有任何办法。你生下来就注定要被豢养,被宰杀。你生命的全部,就是日复一日地吃了睡,睡了吃,直到你身肥膘壮的那一天,被拉去屠宰场。这是宿命。除了夭折、得病,你的一生只能这样按照既定的规定度过,毫无选择的余地。那么,生而为猪,一身躯壳有何值得贪恋的呢? 但这只猪不一样。它寿终之前的一次旅行,突破了生而为猪的限定性。即便是人,有多少人有力量在临终之前让声音被700万人听到?这只猪不说一句话,不留下一个字的遗嘱,却让它的死亡,被700万人知道。 仅仅是被知道,那是毫不足道的。有太多人成天绞尽脑汁、想破头皮要博眼球,哪怕做跳梁小丑也在所不惜。这头猪不是这样。暴得大名对一头猪来讲没有任何意义,人类世界的名望猪根本不在乎,纵然是上电视成为一头代言猪,钱也归它的主人,它拿到人民币也不会花。 这头猪寿终之前可以有别的选择:比如,勇敢地从屠宰场逃出穿过三条大街跳到一辆奔驰车上——王小波笔下的猪就是以类似的方式被人记住的。但那毕竟是虚构。这样,它依然会上头条,会被许许多多人知道。但它并没有。它只是安安静静地走到一座寺庙门口,朝山门一动不动地跪拜,任凭游客拍照围观也不起身,直到老和尚为它做了三皈依、开示,诵完《心经》才起身。 那么,这个故事就有了不俗的意义。这种意义并不在这头猪的生死上,而在亿万听到故事的人上。 《妙法莲华经》说:“应以居士身得度者,即现居士身而为说法……应以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身得度者,即现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身而为说法……应以天龙、夜叉、乾闼婆、阿修罗、迦楼罗、紧那罗、摩睺罗伽、人非人等身得度者,即皆现之而为说法。” 菩萨是常住六道轮回的,化作一切众生为有情说法。地藏王菩萨誓愿在地狱道中度尽一切众生。畜生道自然也有菩萨的报化身。在适当的机宜下,菩萨会化成一头猪.99lib.。 当然,我们也可以换个角度:这头猪有病,营养不良。 但无论人类怎么看,对猪来讲一点都不重要。只对人类自身有意义。“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但无目之人不可得而见。十方世界六道轮回尽是妙谛宣说,但无耳之人不可得而闻。 这种不得而见、不得而闻,源于一个人根深蒂固的三观,它是如此坚实以至于无可撼动,就决定了一个人生活在怎样的世界里。 如果一个人听说这个故事,就断定猪有病,他生活在“科学”的世界里,坚信他的生活唯有技术可以改变,在那个世界,没有信仰,没有敬畏。如果一个人把这个故事看作巧合,他生活在偶发的世界里,没有什么命中注定,也没有什么神明护佑。如果一个人祈望消灾免病,拜佛求福,听说这只猪的故事,未免悲从中来,他生活在一个迷信的世界里。 同样一潭池水,天人视之为清波,饿鬼视之为阳焰。所有的看,无非是一个人的世界观投在故事上的倒影,它鉴照出你对世界的理解。 所有这些都和佛法没有关系。但假使有人把这头猪看作菩萨化身说法,在佛教的逻辑上,是一点毛病都找不出来的。猪是不是菩萨根本不重要。但一个愿意把猪看作菩萨的人,一定是有菩萨心肠的人。 那么,在这头猪的身上,就有了菩萨的加持。而在相信这种加持的人身上,也有了菩萨的加持。这个道理说白了很简单,就像我用牛顿定律和牛顿本人用牛顿定律,用的是同一个东西。 一个不相信菩萨的人,从哪里相信人世间的善和美好呢。一个相信人死如灯灭的人,从哪里寄托对亡故亲人的哀思呢。 在佛教的逻辑里,生死既是不重要的,又是极端重要的。“生死事大,无常迅速”,就是这头猪的老乡——永嘉玄觉和尚见到慧能时开口说的第一句话。 生死事大,所以才要勘破生死的意义九九藏书,洞察此生为何而来,向何处去?搞明白这个问题,才能不蹉跎过一生。儒家也是赞同这个观点的,所以说:“朝闻道,夕死可矣。”懂得这个问题的答案之后,生死就不再成为人的限制和束缚。 限制和束缚人的,并不是人的生死,而是肉身的生死。而无明暗夜中的人,常把自己的生死等同于肉身的生死,因此才永远在六道轮回99lib?里打转,不得解脱。 人死不仅仅是“舍寿”,还有“舍暖”和“舍识”。肉身死亡的时候,叫舍寿。舍寿之后,身体慢慢冷却,叫舍暖。临到最后,阿陀那识离开身体,散在大千世界,叫舍识。 肉身死的时候,识是不灭的。明白这一点,才能突破生死的限制。但这个识并不是灵魂。灵魂是没有的。如果认为这头猪跳出畜生道,投胎为人,那就错了,就是迷信了。 一只猪死了就是死了,哪有什么投胎。猪死了,它的肉被人吃了,骨头被丢在垃圾桶,皮被剥下做成皮鞋、钱包。这就是它的躯壳的流转,遵循一切物理和化学规律。 那么识去哪儿了呢?去了被700万人浏览过的视频里,去了被亿万人打开过的故事里,同样,也来到了我这篇文章里,经由这许许多多的地方,飞到所有听见这个故事的人的脑海里,用佛教的话说,叫识海里,和千万人的识融为一体。 这样,这只猪活在了亿万人的心里。没有任何肉身的损害会摧毁这个故事。它的主人有一天会老去,会死亡,屠宰场有一天会关闭,寺庙有一天会坍塌,但只要这个故事在,这只猪就在。 如果懂得佛经中密意说和开显说的区别,就会把这头猪,同南泉普愿刀下的猫,百丈怀海座前的狐,放在同样的位置。但这是密意说,没有办法解释。一解释,就堕在遍计所执的语境里。 只是,我们不妨如此看待这个故事: 一头猪,尚且可以突破宿命,在临终前演绎出这样的故事。而许许多多的人,只能按照命运的规定,庸庸碌碌过完一生,没有任何信仰和敬畏,成为一具肉躯的奴隶,留不下任何值得被世界记住的地方,则真正生活在畜生道的,并不是这头猪,而是那些昏聩无知的人类。 过年和被年过 要是吃瓜子可以不吐瓜子壳,吃葡萄可以不吐葡萄皮,瓜子和葡萄就完美了。要是过年可以只大吃大喝、好吃好睡,而不用奉陪亲戚拷问有没有对象、生没生娃、买没买房子,过年就完美了。 可惜,不能。 所以,不得不一大早爬起来提着糕点拎着烟酒到亲戚家,被人拉上麻将桌,一边盘问工资和工作内容,一边听他摩拳擦掌地声称要把你带来的钱都赢光。亲戚叼着烟装出对互联网行业很懂的样子,对北京楼市很懂的样子,对全球形势很懂的样子,对中南海局面很懂的样子。其实他跟中南海的唯一交集就是嘴里叼着的烟。中南海的味道他的确熟,跟芙蓉王不太一样,就像北京的楼盘肯定要比老家贵些。 到吃饭的时候,他语重心长地告诫你,不喝酒是不行的。走到哪儿,不喝酒都不行,西方哪个村子他没去过,还没见过跟人打交道不需要酒的。 所有这些根深蒂固的认识,像斑驳的城门下盘踞的老树根一样,扎扎实实地打牢在土地上,让你意识到大千世界和陈旧观念的龃龉,并暗暗下定决心将来一定不要在未曾老去的时候就变成一个如此倔强而封闭的人。 于是你发现,沿袭下来的年的过法并不一定是对的。哪怕是像贴春联、放鞭炮、吃元宵、看春晚,这些毫无异议地属于大年三十的重要节目,可能恰恰是不重要的。 虽然它们曾经重要过。但许多事情并不因为人的留恋而就此足。要靠鞭炮、春晚、元宵来系住年味,实在是刻舟求剑,一厢情愿了。 它们之所以富有年味,是因为曾在特定的年代、特定的地域,给特定的人,带来了喜乐。真正属于年味的,是喜乐本身;而能够承载喜乐的事物,则随着世界的发展,悄然转换了。还有谁觉得抢花炮比抢红包好玩吗? 我妈说她小时候,到了年三十,全村的小伙伴挨家挨户去拣炮,去看春联门画,比谁家的好看。我小时候玩炮玩了五年,现在的小孩儿,送给他们炮他们都不玩了,吵着闹着要玩电脑。还没到春节,各种活动送的春联够贴十年的了,无非“招财进宝”“福星高照”,内容和字体连过去乡村塾师的水平都赶不上。 过去的年画,要突显年味,总喜欢画梳着朝天鬏藏书网的小孩儿屈膝点炮,旁边姑娘伸手捂起耳朵,所谓“闺女要花,小子要炮”。下个世纪的人看到这种年画,会觉得寡淡无味,因为他们从小就不曾领略玩炮的趣味,就像玩iPad长大的儿童未尝领略玩泥巴的趣味一样。吃元宵对他们来讲,就像喝矿泉水一样。而要让年味融在元宵里,必须是在一年都吃不上几回元宵的年代才可以实现。 年味越来越淡不99lib?因为别的,只因为农耕社会的一去不返,在那种社会下大家庭式的也生活一去不返了。 在距今很久远的时代,到了冬天,人类没事干,吃饱喝足了,要找点事情来闹腾闹腾,于是有了对新年的庆祝。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最重要的节日都在冬天,就是明证。冬天是休息的季节。藏书网人活一生不是为了休息,到了冬天,他们贮藏了一年的粮食,又没办法冬眠,只好搞点活动来刷存在感。在古印第安人的部落里,冬季有个赠礼节,要把自己家里最贵重的东西赠送给邻居。赠礼节的意义,和过年是一样的。 过年的意义就在于休息,在于耗费,在于不事劳作。所以《周易》说:“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人类一年到头都在劳作,在生产,在创造,如果到了年底还在生产和创造,就体现不出创造性了。如果所有的工作都是创造性的,就没有什么工作是创造性的。因此,耗费本身正是一种创造。有了冬季的闲散,才体现出人活着是自由的,是自由在创造,而非机器一样终年不断地劳作。 在这个意义上,过年是人类自由精神的体现。生存不仅是上天的恩赐,也是人类的创造。一旦丧失了这种精神,过年就不再是过年,而是被年过了。 年就在这里,大家都过,你不能不过。公司放假,大家都回家,你不能不回。大家都走亲戚,你不能不走;大家都搓麻将,你不能不搓;大家都喝酒,你不能不喝。这样,就把一些原本有意思的事情,变被动了,变不好玩了。 人的一生也是如此。有人是过完一生,有人是被过完一生。后者的一生,是丧失了主动性的一生,是沦为奴隶的一生。或为金钱奴役,或为名望奴役,总之不得自由。 自由的人,主动地过年,不被动地让年来过。要从过年中得到喜乐,得到满足,不要仓皇地走完一样样流程,等待春节的离开。自由的人,要在过年中得到幸福和快乐,不是要完成任务。 自由的人,是穷理、尽性、俟命地度过一生。来此人世一番,为名缰利锁而奴役,未免蹉跎。要珍惜此生,不妨穷尽万物的理则,将上天赐予的禀赋发挥尽致,以俟命运的来临。 打小善良的人是不是总吃亏? 刘伯温讲过一个故事:柳下惠是贤人,他弟弟盗跖是鲁国大患。有人说,舜能感化他的弟弟,你为何不去感化你的弟弟呢?柳下惠心下怅然,前去盗跖营帐。盗跖命手下严阵以待,放他进来。盗跖问:“圣人是怎样聚集天下人的呢?”柳下惠说:“聚君子用道德;聚小人用财货;聚中间的人用制度。以此三端,天下之民无不可聚。”盗跖说:“我聚人完全不同于此。我用刀逼迫他,用血玷污他,从我者活,逆我者死。我烧毁他的田舍,杀光他的妻孥,荒芜他的田地,割断他的恩爱,斩绝他的顾念。使他不抢夺就没有饭吃,不跟从我就没有活路,我以此横行天下,哪里像兄长那么迂腐!” 我读学前班时,同桌的姑姑是班主任,胖胖的,有点凶。有天我爸给我买了个新书包,非常好看,但凑巧和同桌的是同一个款式。虽然怕和他的弄混,但想到自己的新他的旧,况且各自装着各自的书,就安心背着书包上学了。中午到班里时我还特地跟他说,这是俺爸给俺买的新书包,跟你的一样。下午第二节下课我去上厕所,回来之后就被他和一群小朋友抓住了,说我偷偷换了同桌的书包,我说我的新同桌的旧,我干嘛换他的。他们一群人把我拽到办公室,跟班主任说我就是换了。班主任命令我换回来,我只好背着旧书包回家了。回家跟爸妈说起,爸妈说人家是老师的亲戚,我们也不能得罪老师,就算了吧。 高中时,桌凳是每个学生自己买的,学校统一定制。为了避免混淆,很多同学把桌子上锁,凳子背面写上名字。我坐坏了一把凳子,然后让我舅给我找了把新的,他是学校的老师。新凳子拿来后,我翻到背面一看,觉得不用写名字,因为特征太明显了,没刷漆的木质一半黑一半白,泾渭分明。于是就没写。第二天,凳子不见了。中午大扫除,所有凳子都倒立在桌子上面,我很快发现了自己的凳子,上面已经写了Q同学的名字。我说凳子是我的,他说:“你瞎啊,没看见我的名字吗?”我说:“你拿了我凳子写上你名字就成你的了?我的凳子背面一半黑一半白。”他说:“一半黑一半白的凳子多了,都是你的?”班主任到教室时,我九九藏书叫住他,他眯着眼睛听我讲完事情,停了一小会儿,总结说:“你的意思是Q的凳子没见了,他坐的是你的?”我说是。班主任说:“嗯,知道了。”然后转身走了。 我读朋友的日志,其中讲了这么一件事。他去西单图书大厦买书,看书时把雨伞挂在书架上,不留神被人拿走了。结账时发现前面排队的老头手腕上挂着他的伞,他犹豫了好久要不要去问,他怕万一不是,反倒冒犯了人家。后来他想到自己作为记者,如果连这点面子都抹不开,就没资格再吃这碗饭了。于是恭恭敬敬去问,老头一口否认,他忙向老头道歉。道歉之后,从伞柄的小划痕上,他发现那把伞藏书网确实是自己的,却又不好意思再开口了。回到家一直闷闷不乐,在日志里他说,感到自己像鲁迅笔下不敢抗争的奴隶那样屈辱。 日志下有人留言说,她儿子和别的小朋友玩,因为太文静,总被人欺负。人家把他的吃的和玩的夺走,他也不敢上去抢回来,因为在家妈妈说要友善,不要打架。看到这则故事,她突然怀疑自己的教育是不是正确。 我小时候也是被这么教育的。我上学早,班里的同学几乎都比我大,即便我不去找别人的事,也总有人来找我的事儿。我被他们欺负得很惨。有一天我突然想通了,爸妈生我养我送我来学校并不是让我来受欺负的。他们说不要欺负别人,没有说要忍受别人的欺负。于是我果断跟那帮熊孩子对着干,很快我的世界就平静下来了。这也得到了一个不好的名声,就是我爱打架。一直到很多年后,这一点才不大被人记得。当然,这一切我都不会让父母知道,我在父母面前仍然乖巧听话。我只是第一次亲身体验到世界的糟糕,明白礼让友善、诉诸道理未必能解决问题。 但这并不意味着,将来我在教育孩子时会鼓励他们和人打架。我仍然会像我父母教育我那样,让我的孩子对小朋友和善友好,不要打架。当他受到欺负时,自然会明白,父母教导的话并不是全然有道理。但是,我只能告诉他一半,另一半要由他自己去体会,他要吃亏,才能明白;他要碰壁,才能成长。否则就是揠苗助长。那些道理不应当由最亲近的人来教,而应当由社会来教。很多事情,唯有通过挫败才能明白,唯有通过受伤才能理解。 友爱和善良永远是对的,世界却常常有不对的时候。如果事先告99lib.诉他这个世界的混乱和糟糕,谦让和善的人常常会吃亏,他将不可避免地陷入失落、悲观乃至绝望,而人性中温暖的一面能带来的欢乐便被遮蔽了。如果你对丛林法则笃信不疑,你可以在物质上得到很多,并免于伤害,但生活将因之黯淡无光。这就是为什么后来,等到两三岁的年龄差距不足以再受人欺负时,我又不爱打架而且厌恶打架的原因。 把一个年幼懵懂又聪颖的孩子丢在刀光剑影的江湖上,即便他能侥幸存活下来,他也绝不可能学会谦恭友让这些美德,以及这些美德带来的温馨。必须在充满关爱的环境下才能学到这些。所以,我依然认为,父母应当告诉孩子这个世界的善,隐匿这个世界的恶。尽管世界的恶丝毫不比善少。不必教他,他终有一天会明白:善良的人有时吃亏,并不意味着善良错了,只意味着世界有糟糕的时候。 看有福的人做事,自己也能分得一些运气 我每天都会去家对面的商场买奶茶,不是喜欢喝,是喜欢看那家小伙子做奶茶的样子。《小李飞刀》里,没看清刀在哪儿,刀已经在颈上了。这个速度就是奶茶小生的速度。下单姑娘把贴了标签的杯子一字排开,他扫一眼,抄起杯子,拧开奶桶,冰块早已飞进去了。五指夹起一把金桔,使劲儿,齐刷刷绽开,鱼一样跳到杯里,扣上小碗晃晃,冰块像焰火一样弹出来。一切都在瞬间完成。 从广州到北京,我买过很多地方的奶茶。把奶茶做到这个份儿上,也算出神入化了。中间有几天,小伙子不见了,改成姑娘做。味道还是一样的味道,只是看起没那么过瘾。姑娘也快,麻利,但步步分明,没有一气呵的淋漓畅快。在小伙子手里,所有步骤只是一步,手起勺落,一杯奶茶就成了。九九藏书我暗想,这种人是有福的。 有见道之福。身边小事,能做到别人做不到的程度,就是福气。有一次大冬天的夜里打路边走,老远看见有个老头在打着快板唱歌,我以为是乞讨的。但一听调子和节奏,就知道99lib.不对,乞讨的人唱不了这么欢。果然,走近了,发现他是周围小区出来溜达的老头,身边卧着一只狗,我不知道他唱的什么歌,歌词很欢快,唱得也有劲儿:全国人民大练兵!什么练兵嘣嘣嘣?什么练兵噔噔噔?什么练兵硿硿硿?什么练兵咚咚咚…… 我当时就感叹,不可能有哪个乞讨的,能把歌唱到这份儿上。乞讨是给人家挣钱,就算有敬业精神,能卖力也就到头了,断然到不了起劲儿的地步,歌声中更不会透出满得要溢出来的欢喜。 这样的人,一生不会运气太差。他们能从小事上找到寄托,既不陷入虚无的泥淖,又不堕入欲望的深渊。这样活,才活得扎扎实实,稳稳当当,自足自得。《庄子》里讲过承蜩老人的故事。一个老头在树林里,举起竹竿捕蝉,就像从地上捡东西那么简单。孔子见了惊呼:高人啊!有什么门道! 老头眯眼一笑:有门道。练五六个月,一根棍上垒两个泥丸,不掉,失手就少了。垒三个,十次最多失手一次;垒五个,就跟从地上捡那么简单。 这个故事好,但有bug。Bug就是,一个藏书网秃头的棍,上边垒两个泥丸不掉,不符合牛顿力学原理。合理的解释只有一个,就是老头的竹竿顶上涂了胶。粘住蝉,蝉就飞不动了。这才是门道。但既然是门道,就不能说破,大家都会了,门道也就不是门道了。 承蜩老人说,我的身子,就像一株枯树。我的胳膊,就像枯树的树枝,虽然以天地之大,万物之多,但我的所有精力都贯注在蝉的翅膀上,不反不侧,哪怕天崩地裂,飞沙走石,都不会从蝉的翅膀上转移开,如此,何难之有。 这通议论比故事漂亮太多了,虽然它一点也不真实。既然用志不分,为什么孔子一来,他就开始99lib.跟孔子唠嗑了呢?倒不如胡令能笔下的小孩儿:路人借问遥招手,怕得鱼惊不应人。 但真是这样,就没有人会记住这个故事了。这揭橥了一个残酷的事实——想申明一个透辟的理论,需要虚构一个精巧的故事。精巧的故事扇动它的翅膀,迷人的议论才可以乘风而起。所以,切莫轻信美好的传说,它未必是真相。 我拿出手表计算过。小伙子做一杯奶茶是38秒,姑娘是46秒。其实他只比姑娘快了一点点。每做五杯,他能多出来一杯,大概就这样。 事实有摧毁许多美好的力量。澄清了,就没那么好玩了。 我开车从县城到市区,在没有摄像头的路段狂飙,飙到眼前的车纷纷后退的时候,感觉时间好像静止了,地球好像停止了转动,世界只有我一人。进入市区,我看了下表,只比平时慢悠悠地跟在别人屁股后边快了10分钟。10分钟,也就是上一趟厕所的时间。从那之后,我开车再也不超速了。——急什么呢,省不了几分钟。 中午吃过饭散步,公司的小暖男跟我说,最近总是在纠结一个问题:怎样才能快速地赚到钱。我说,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着急没用。 不过,着急会慢慢改变一个人。会让一个人宁愿相信传说,相信奇迹,相信一切的不可能。久之,会让他耽著意淫。但无论你走得多么快,只要是走路,就敌不过骑马,只要是骑马,就敌不过坐车。这就是真相。一点都不好玩。 虽然如此,我还是常去看小伙子做奶茶,依然觉得他是个有福的人。看一个有福的人做事,大概自己也能分得一些运气吧。这种运气就是,在你不再相信传说的时候,依然会觉得那个故事很漂亮。在你已深谙生活的无奈之后,依然对这世界抱有热情。 要玩就没有不败家的,能可持续地败家就是胜利 小时候吃某牌子的方便面,一袋一张水浒英雄卡。好不容易把从家长那儿蹭来的零花钱攒够了,跑到小卖部霸气地抱一箱回来。还没吃,先把每袋都拆开。这么吃了半年,才集到五十多张。可恨有次一整箱都是矮脚虎王英。一开始,集卡最多的小伙伴家里是搞副食品批发的。他还因为偷拆方便面被他爸打过好几顿。直到我们班转来了个新学生。他爸是从部队转干过来的,在工商局当局长。他经常免费请全班同学吃方便面,当然都是开过封的。他甚至会花二十块钱买一张卡,而一箱方便面不过十几块。他从零开始,半个月集到九十张。然后,这个游戏就终结了,没人再集卡了。 我小时候还练毛笔字。经常在桌前写着,我爸走过来也要写两笔。一写到纸上就歪得不像样子。我凑到我妈耳朵边说,等会儿我爸肯定要说是笔不好。果然,我爸写了几个字,就搁下笔说:“这笔不好。”我和我妈就哈哈大笑。 很多年之后,觉得那时候瞎折腾这么长时间真的好心疼。假如有个好的老师,好的笔,练上两个月就能顶得上瞎写五年。我用的笔是小卖部卖的,一块钱三支,才写就掉毛,写一个钟头就分叉。我恨自己为什么临《多宝塔》到九九藏书六成就不能再像了。一直以为是天赋差,多年后才明白,关键是装备的档次不够。生产工具的级别都不够,谈什么生产力。写《兰亭序》有《兰亭序》的笔,写《寒食帖》有《寒食帖》的笔,拿又肥又大的羊毫写《圣教序》,累死你。 上了大学,我看别人骑行,也很冲动。一次喝了酒,约同学骑单车从珠海到广州,单车是二手的,四十块一辆。别人集体劝阻我们,我执意要去,还写了篇日志叫《闻斯行之》,意思是听到一句话就要立马去做。最终没去成,因为大家把另一个同学灌醉了。多亏他酒量小,不然傻着脸扛着自行车站在路边晒太阳的人就是我了。 有个同学爱跑步,跑步几乎是我能想到的倒数第二不费钱的爱好了(倒数第一是散步),但跑到一年的时候,发现跑步也烧钱,得买好的跑鞋,要防滑,减震,透气,还要合脚。要买专业的运动服、风雨衣、太阳帽、墨镜、运动手表、腰包、卫星地图……甚至有时候为了找个好的跑步场地,得打车去打车回。一套装备还没买全,就发现钱不够用了。 跑到第二年,他不再提烧钱的事儿了。因为习惯了。更重要的是,他发现时间不够用了。他还想尝试游泳、攀岩、骑行等别的爱好,但苦于没有精力,于是感慨单是一样爱好就够玩一辈子的,人生何其有限,想到这里,一咬牙,好的装备就入手了藏书网。 二十岁之前,还有点时间瞎折腾。二十岁之后,就没有太多精力和时间在这里边泡了,每消耗一秒,人生就少一秒。再这么玩,就不能怪别人把“业余”的帽子扣在你头上了。当然,你尽可以业余,自娱自乐,但无论在哪个领域,要真正好玩,还必须走到专业的地步才行。你不想看高山大海,觉得家门口的小坡就很巍峨,那也没办法。 又不是玩玉,玩香,那些真的是一般人玩不起。但对于不是特别败金的兴趣,是该努力提升一下装备了。况且在这个时代,对于很多爱好,想摆脱业余的帽子并没有那么困难。既不需要国家实验室,也不需要高能对撞机,只需要买几本专业的书和设备,多跟专业的人交流就够了。 到今天,我还有个朋友,练书法,学佛学,弹吉他。毛笔是潘家园买的三块钱一支的那种,佛经是潭柘寺法物流通处免费送的,吉他是淘宝淘的。玩了几个月,书法不写了,佛经不读了,.99lib.吉他送人了,又在为从哪儿寻找一种新的爱好而苦恼。 其实玩什么都败家,因为活着本身就是个败家的事儿。不玩不败家,但不玩的人生有意思吗。只要能做到可持续败家,今天败完不影响明天继续败,也就算是胜利了。 断舍离之难 日本近年流行一种家居整理术,叫“断舍离”。听起来似乎会联想到剃度出家什么的,翻开书看,和那些都没有关系,就是收拾整理旧东西的技术。流行的说法叫“人生整理观念”。 断呢,就是不该买的东西别买;舍呢,就是该扔的东西果断扔;离也一样。发明这方法的人,是个女人,叫山下英子。我请教过周围好些男士,他们熟稔很多日本女人的名字,却未尝听说过山下英子。倒是一位女编辑听过。可见社会太分化,男人对日本的关注点和女人对日本的关注点相当不同,大家的识面越来越不能兼容了。.99lib. “断舍离”,提倡的无非是一种简洁的生活,把耗费生命力的冗余之物摒除在外。我是赞同这观念的,几年前也写过些小文,说“备胎丢了,不必可惜”之类的话。只是我的话不及“断舍离”明快有力,潇洒亮堂。究其原因,大概因为我扔掉的都是些便宜物件,像动物园的衣裳,路边摊的袜子,丢了也就丢了,不值什么。 建筑师凡德罗有句名言:Less is more。断舍离,也是如此。但说得这么狠,却另有一重意思在。《金刚经》,全称《金刚能断般若波罗蜜经》,金刚的意思,就在“能断”二字上。为何能断?因为锋利,因为坚硬。断舍离三字,要往深处发掘,须有两个先决条件。一是要有硬的心肠,二是要有多的物件。 何谓硬的心肠?李叔同皈依佛门,妻女在寺庙外哭,三日三夜不去,李叔同不开门相见一面。此谓之断。女人削发做了尼姑,也叫断舍离——断发,舍家,离红尘。可一般人都没有这么硬的心肠。 比方说我吧。从前过春节,我都像出门吃饭似的,包也不带,两手插裤兜就走了。半夜下了火车,发现跟着爸妈一起来接我的还有小外甥,爬在出站口的栏杆上伸着小脑袋,张着嘴不住地打哈欠。我摸着他的小脑瓜,有点后悔:怎么也该背些糖果回来。虽然家里也能买,但千里之外背回来的,心意就不一样。空着两手来去固然简洁潇洒,可居简而行简,无乃大简乎? 于是今年春节临回家前,我买了两只全聚德烤鸭,一提老北京糕点,塞满了书包。正这时,同事来敲我的门,送我一只又肥又大的金陵咸水鸭。无奈了,冰箱里放一个春节,恐怕要变味,只好又背上。要是我趁他不注意把金陵咸水鸭断舍离掉,他恐怕回头要把我这个朋友断舍离掉。好就好在他送我的只是个鸭子,吃掉,就等于断舍离了。如果他送我一套家具,将来搬家就很麻烦。不过,家具那么贵重的东西,我又不是领导,想太多了。 不单别人送的东西不大能舍,自己的东西,也不容易舍。佛家是最讲究“舍”的,“六般若”里的布施,就是舍。纵然如此,《菩提道次第广论》里也说,僧人自家的袈裟,行乞的钵,都是断不可以舍的。按说不值什么钱,和尚也不兴身蓄财物,但随身法物却不能扔。和尚都如此,更何况普通人呢。家居的物件,不仅仅是物件,还承载着情感上的东西。我爷爷家有张老藤椅,年岁比我还大,早就不能坐了,在屋角丢着,舍不得扔,因为是奶奶在世时喜欢坐的。任何一件东西,只要足够老,都有故事在。一个故事,就是一桩心事。 要想从根本上同往日告别,卸下心上的枷锁,关键不在断掉、舍掉一些物件,而在断掉、舍掉物件中包含的一些故事,承载的一份心情。可是,故事被蚀刻在心里了,哪能那么容易断掉呢。纵然物件丢弃,心上的痕还在。终究是无可奈何了。假若心上的刻痕能被岁月风干抹平,物件?99lib.的在与不在,丢弃与未丢弃,倒也无关紧要。 《红楼梦》里,贾宝玉吵着嚷着林黛玉死了他就做和尚,惜春打小想着将来长大了剃掉头发做姑子,妙玉也一直住在栊翠庵,可他们却都不是天生禀赋里就有一股“断舍离”意思的人。有这个意思的人,倒是薛宝钗。宝钗的房间深符“less is more”的精髓,连贾母看了都叹“太素净了些”。其实,一个真正简洁明净的人,天生也不存在要断要舍的困扰。因为他的生活中本没有太多需耗费心力的繁冗之事。正如慧能的偈子:“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但也不是说,素净的房间就表示主人有简洁的天性,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穷。家徒四壁,还谈什么断舍离呢。金刚斩面条,虽然也是断,却不值当说是断。 去年我搬家,房东看到我的行李后惊讶地说:“就这么点东西?”我羞得满脸绯红。虽然我早就在文章里说什么“备胎丢掉,不必可惜”的大话,但是,在配置上无法支持拥有备胎的情形,却是另当别论的。 不久前,我提醒朋友不要把银行卡和手机放一起,一旦丢了,卡里的钱就会被人转走。他先是愣了一下,很快就淡定下来
,“卡里没啥钱。”然后,又自信满满地补充一句:“这是终极防御大招。”这让我想到某网友请教一位住持和尚,问他对北京的高房价有什么看法,和尚说,我感到出家就是好,房价再怎么涨,也不用为买房子发愁。 是呢,断舍离是为那些因为物品过于丰富而带来了烦恼的人准备的,我等考虑这些问题,有点为时过早了。 断舍离之难,第一难在要有东西可断可舍,秃子出家,自然不必提“削发”二字,穷人也不宜在墙上贴“俭以养德”来粉饰。第二难在要硬下心来敢断敢舍。毕竟,同过去的万千牵绊告别,同周遭的纷纭人事撇清关系,也是需要莫大勇气的事儿。 早餐前的总时间 小时候,我挺不喜欢我爸一个习惯:每天早上醒来,穿了衬衣,靠在床头,盯着电视机发呆。电视机是关着的,他就那么坐着不动,也不起,足有半个小时之久,等到我妈把饭菜端上桌子,一遍遍说菜都凉了,他才起身。我问老爸:“每个人早上起床要做的第一件事儿是什么?”他猜了刷牙洗脸叠被子甚至穿鞋,我说:“通通不对,是睁开眼睛。”老爸笑了:“我睁开眼睛半小时还没起床呢!”不意十多年后,我也有了这习惯,而且是老爸的升级版。老爸还要先坐起来,穿上衬衣或毛衣,我却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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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眼睛睁着外,一切和赖床没有任何区别。 读研时室友说过一句话:“一个人两三年的成就,看白天八小时;十年的成就,看晚上两小时;一辈子的成就,看早上一小时。”可惜他不是名人,不然,我敢打赌这句话会成为经典。 按今天城市人的生活节奏估算:每天睡觉八小时,工作八小时,吃饭三小时,通勤两小时,刨开以上,剩下三小时,刚好可以早上一小时,晚上两小时。 可我问周围人,早上有空吗?几乎清一色没有。 不过,也有例外。某甲,早上有四十分钟,遛狗。这相当于晨练吧,但鉴于北京的空气,效果就不好说了。某乙,早上有一小时,打坐。某丙,早上有半小时,看书。我听了很敬佩,再仔细问才明白,他看书并不是因为“一日之计在于晨”,而是因为肠道不好,如厕时间太久,需要拿本书消遣。 其他朋友,都是闹钟一响,如厕穿衣洗漱,路边买张煎饼果子和豆浆,就进入早餐时间了。 英语中的早餐叫breakfast,fast是斋戒、禁食的意思。一天之中,首次打破斋戒,就是早餐。这里头隐含一个意思:早餐前必然要做点事情,不然一觉睡醒就吃早餐,就无所谓“开斋戒”了。 东方也是这样。《红楼梦》里,王熙凤协理宁国府,早上四更起来理事,一天的大小事宜都安排妥当了,才吃早饭。很有意思,这不是古代人的节奏,而是CEO的节奏。比方说今天,马化腾也这么干。据说,马化腾常常亲自回复普通员工的邮件,腾讯员工有一万余人,马化腾的邮件通常在凌晨三点之后发出,持续到早上七点。腾讯九点上班,上班之后,员工刚好看见领导指示,就可以直接干活了。 我小时候暑假去乡下玩儿,他们也有类似的生活节奏:早上四五点起床,下地干活,天还没亮,干到天大亮了,七点多,回家做早饭。——白天太热,早上下地凉快,而且刚睡了饱饱的一觉,精力充沛,干起活自然事半功倍。陶渊明诗“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就常常让我想起农人的作息习惯。 就我个人的经验来说,早餐前的时间也是极其重要的。我的工作是写稿,写稿这事儿,既是体力活,又不是体力活。说是体力活,是因为脑子里有了东西之后,再形成文字只需要费些敲出来的工夫。但脑子里怎么有东西,却不是体力活。我早上醒来盯着天花板,脑子里思绪纷飞,突然冒出一个想法,若不能用,我就任它飞走;若能用,我随即起床刷牙洗脸吃饭,再打开文档把它变成实实在在的句子,快则半小时,慢则一小时,初稿就出炉了,基本不会有问题。极偶尔的时候,会有一些有意思的想法光顾,一旦光顾,我就抓住它,腾地坐起,翻身起床,牙不刷脸不洗,披了睡袍打开电脑一气呵成。否则再写就难了,因为跑掉的不是想法,而是当时的感觉和冲动。常常白天对着电脑冥思苦想一篇文章如何写,想了一天,勉勉强强敲出来,再看看,还是不行。文章没有想法,再怎么修饰,都不会好。 昨天吃饭,和一个在互联网公司做产品的朋友聊起这事儿,他告诉我,许多人都有早餐前思考产品的习惯。做产品,最重要的是idea,白天诸事繁冗,淹没在各种事务性的工作中,很难有idea。晚上又吃饭聊天看电视,也不行。唯独早上,灵感最容易造访。他还说,灵感就像晨勃,总是在迷迷糊糊刚睡醒的一刹那出现,等起身清醒了,就跑没影儿了。 每个人一天的时间都是24小时。可早餐前的时间,有人是零,有人是半小时,有人是一小时或者更多。其间的差异,就将不同人的效率显著区分开来。大家都有好钢,却不是每个人都用在了刀刃上。 我向大家推荐这个方法,即睁开眼睛赖在床上思考。需要强调的是,睁着眼睛很重要,不然,思考着思考着,就变成回笼觉了。 心行无法用言语伪饰 不久前,我去山东出差,认识了一个网管办的人。一开始,见他对很多人都非常热情,我没怎么留意。有一次,在枣园摘枣子,他过来跟我聊天,聊了几句,我就觉得这人不错。 后来我发烧,烧了一夜,早上联系队医,没联系上,找这位老兄,他很快借来了药。晚上在酒店休息,我正看书,他打电话问我是不是好点了。回北京后,出差认识的那帮人很快水流云散了,他却在网上问我病好了没,工作怎样。 当时我就感慨,这样的人,将来生活事业一定都会很顺当。很简单,我要是领导,肯定提拔这种人,做人做事都太到位了。这和那种嘴上客气的人不一样。 见过一个做公关的小伙子,嘴巴特别。跟你坐一起,哪怕素昧平生,打量你一眼,就能说出恭维的话,说你衣裳穿得体面,说能干你这行太不容易,都是社会的精英,说你是行业的前辈,老大哥……他是那种端起酒杯敬你,没喝先说半小时客套话都不带重样的人。 但这样的人不会给我留下太多的好感。嘴上跟你亲,不代表真亲。我刚上班时,有个新同事私下说,某处长待他像亲兄弟,铁得很,无话不谈。不久吃饭,酒桌上发现那位处长跟谁都这样,有个新来的实习生,处长也是拉手拍肩兄弟长兄弟短。这同事跑到厕所边抽烟边愤慨:靠,认识有两天吗,比亲兄弟还亲!别让老子学会这一套! 巧言令色,鲜矣仁。嘴上不到位,别的地方到位,人家会觉得厚道。嘴上到位,别的地方跟不上,人家会觉得浮夸。而那些不出于任何目的,不求任何回报,却发自内心关心周围人的,则很稀有。我从小到大认识的所有人中,具备这种品质的,一时能想起来的不到五个。 这种品质,用佛家的话说,叫慈悲。慈,是与一切众生乐;悲,是拔一切众生苦。一个人超越了利己的本能,以他人的苦为苦,以他人的乐为乐,就是慈悲行。在佛教的世界观里,众生杂居的欲界天有六层,最高一层叫他化自在天。此天居住的天人,自己不创造快乐,却可以化别人的快乐为自己所有。这里有一重隐喻:谁能因他人的欢喜而欢喜,就会受生在他化自在天,一生与快乐结缘。 他化自在天的天人,想得到快乐,只消一个眼神传递,就足以得到娑婆世界性交般的欢喜。(“眼相顾视,热恼便息。”也有种说法,说他们抢夺了别人的快乐,所以是魔王,并把魔王波旬和这种人混同,那是错误的。) 去酒店吃饭,打客服电话,侍者和接线员都会对你很客气,就算你劈头盖脸骂他们,他们也会毕恭毕敬地听着。但九九藏书这不足以断定他们本人的修养,因为这种礼貌是职业的缘故。 嘴里的话掩饰不了背后的态度。语言可以伪装,但神情、语气、表露内心情绪的细微举动,却难以隐藏。《安娜·卡列尼娜》里,安娜和丈夫卡列宁的关系就微妙地反映出这一点。安娜乘火车回来,一路告诫自己要好好爱丈夫,不能对不起他。但一见卡列宁,她就很不舒服。直觉是很重要的。如果你直觉上排斥一个人,他身上肯定有令你讨厌的地方。果不其然,卡列宁马上说了句情话,却用着阴阳怪气的语调。?99lib? 情话并非卡列宁发自肺腑的想法。只是在卡列宁看来,这是必要的礼节,不得不说,但他又觉得自己身份高贵,不该这么肉麻,就语带讥诮地说出来。事实上,肉麻不肉麻,取决于说话者的态度是否真挚。 卡列宁语带讥诮的态度让安娜很不舒服,她就问孩子怎样。卡列宁就更加阴阳怪气地来一句:这就是我所有热情得到的回报吗?这就暴露了自身的矫饰。卡列宁以此为幽.99lib.t>默,为得体,却不知这种客套更惹反感。最亲密的人之间,需要的是坦率,是不加修饰的天真。 挂在嘴上的,是言辞;藏在背后的,是心行。无论是讥诮别人,还是恭维别人,背后都藏着点想要表现自己的.99lib.意思。讥诮是靠嘲讽别人来显出自己的能耐,恭维是靠抬高别人来显出自己的能耐。只是有藏得深和浅的区别。所以孔子说“色难”。与人接触,最难的是做到和颜悦色。能和颜悦色,则必然有对对方的尊重和理解在。话无论是漂亮,还是犀利,如果让人感到扫兴,就算不上高明。 心行是无法用言语伪饰的。对一个人好,不说,他也能觉察到。对一个人有意见,不说,他心里也有数。两个关系冷漠的人,见面时然挤出足球大的笑,彼此也都明白,不过是面子上的客套。 无效的人脉 昨天,我被加到一个金融群。刚放下手机,信号灯就不停地闪。这个群看起来很高大上的样子,不是有人发巴黎的落日,就是有人发布鲁尔的城堡,不是公司并购,就是项目招人。我顺手屏蔽了。因为这一切跟我都没有关系。没有退群,是因为脸皮薄,放不开。 初中时候,我从学校小卖部老板那儿,第一次知道“人脉”这个词。老板坐在床上吃面条,垫着砂锅的是一本盗版成功学书。老板跟坐在门口玩儿的几个小家伙说:你们啊,谁将来能当多大的官,要看跟他最亲的几个人能当多大的官;谁能挣多少钱,要看跟他最亲的几个人挣多少钱。 老板他爹坐在小木墩上啃干馍,瘪着掉藏书网了半颗门牙的嘴,一脸木然。要是老头有力气抄起旁边的拐棍,估计要对他儿子的脊梁敲两棍。老头在小卖部门口卖面条,五毛钱一碗,挣一毛两毛。月收入不到三个儿子的平均数,充其量是儿子平均数的零头。 我们那几个小伙伴中,有一个后来去邻县搞房地产,挣得比99lib.我们其他人合起来都多。但小卖部老板的理论并没有因此破产,因为我们早就不跟那个土豪玩儿了。 我爸有个发小,三十年的交情,到了四十岁还无话不谈。四十岁后,突然从一个清水衙门的副主任科员升到了宣传口的领导岗位,正科级。从此就不大找我爸聊了。我爸有时找他聊,他总是打哈哈。我爸就感慨,没法再一起玩了。 人和人之间有没有交流的可能性,取决于互相之间能否传递有效的信息和情感。比如,俩人见面,不会来一句“地球是圆的”。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构不成有效的信息,是废话。不过,如果你的朋友见面告诉你“地球是圆的”,也可能传达出另外的有效信息:这家伙可能神经了。而“吃了么”就不同,它至少是在询问一个答案。不过,也要分场合。大学时候,有次下午三点下课,楼下推自行车时,碰到一个刚才还坐在我后边的同学,随口就问候我:吃了没?我瞪了他一眼说:吃了。 像“hi” “hello”这种招呼,都是无效的交流。但它们的存在也意义重大,就是避免不够熟的人路遇时尴尬。你之所以每次在走廊碰见上司,都会说一句“王总好”,就是要保证哪天真找他办事的时候,他不会对你有意见,不会觉得这小子没礼貌。所有“hi”“hello”这种寒暄的交流都是在为未来可能的有效交流做铺垫。但是,如果你春节回家,下火车见到你爸开口来一句“晚上好”,就不像话了。如果你约了女朋友吃饭,两人相距一藏书网米,你抬起手,说“hi”,就是脑子有毛病。 和好朋友在路上碰到,“二货”比“你好”有效得多。“二货”虽然没有传达事实,但传达了情绪。事实可以乏善可陈,情绪却能变化万端。即便两个人共同生活在荒岛上几十年,没有新奇的生活内容,也依然可以存在有效的交流。有效的情绪和有效的事实一样,都是有效的信息。交流有效,生活就不会沉闷。 有人经常嚷嚷,说和某人没有共同语言。不是说你用瓦房店话,我用驻马店话,我们就没有共同语言。而是说,如果你的话没戳中我的笑点和痛点,和你的交流就会乏味、沉闷,没意思。一个黑人老外哭着对他的中国女友说:你根本不爱我,跟我在一起就是为了练口语…… 人本能地渴望接触更多信息。更多的信息有助于个体在复杂的社会里更好地存活下去。而闭塞、顽固者则会被逐渐淘汰。如果你希望别人在跟你的交流中感到愉快、有收获,就得保证你的信息是有效的,有意思的。 此外,交流还需要合适的场合和氛围。无法想象史湘云和香菱,人手一个煎饼果子,挤在大望路的地铁上聊“韦苏州之淡雅,温八叉之绮靡”。你的学霸朋友,也不可能在微信群里指导你做傅里叶变换,解偏微分方程。如果仅仅是都在藏书网一个微信群里,就把这看成朋友,就好比共同在一家驾校学过车,就把彼此看成同学,然后互相收份子一样。 交流一定要有互动,不然就是直流了。新闻联播里的人不能成为你的人脉,就是这个道理。所以,如果我待在一个群里有意义,就不能只接收信息,也得发出信息。如果他们发巴黎的落日、纽约的夕阳,而我只能五道口的地铁,我就该趁早退群。 我不是在鄙视宇宙的中心五道口。绝不是说北京就比巴黎、纽约次。而是说,应当把合适的东西,放在合适的地方。这才叫资源配置。应99lib.该把五道口的地铁照发到硅谷码农的群里,而不是北京的金融群里。大洋彼岸的华人,看到五道口,会有感觉,这才叫优化。在加州卖肉夹馍,就很优化,能上报纸;在通州卖肉夹馍,就不算优化,上不了报纸。 一个人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在于能让世界通过他的手和眼,呈现出来不一样的姿态。哪怕只是角度上的一丁点不同,也意义重大。只有如此,别人才能通过和你的交流,蓦然发觉:噢,原来世界是这个样子,超出了我的想象。只要不是你的人渣程度超出对方的想象就好。 而从不追求给周遭世界带来新东西,只图谋从外部踅摸点东西的人,世界也会以最吝惜的面貌呈现在他眼前。 不要告诉一个玩艺术的老头这些 一个87岁的老头,寒冬里,五点多爬起床,生起火炉,在小方桌上铺上纸,倒上墨,戴上老花镜,呵开冰凉的手,工工整整地将蝇头小楷抄在比双人床单还大的纸上。这么大的纸,每天不停地抄,也得抄上十天半月。 这是老头寄给某个书法比赛的作品。很遗憾,老头的字最终落选了。虽然他在作品背面附注了一行:如未入选,敬请寄回。但没有人给他寄回去,主办方收到的作品太多了,足有好几千幅。老头并不是特例,像他这样把蝇头小楷抄上大床单的人,数不胜数。 他们以为很少人会这样。——谁会为了一场比赛,花这么大的心血呢。只要别人不肯,我就占据了先机。这叫“疲劳路线”。思路就是: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没有苦劳也有疲劳,评委看到我这么用心,不给个一等奖,也给个二等奖吧?最最不济,入围奖是没跑儿吧。实际上,什么都没有。拼疲劳不是好路线,不一定受待见。 学生年代,很多勤奋又成绩不好的学生,都喜欢走疲劳路线。一道题就算不会,还要拼命地答,写的字数比谁都多。老师看了,给一到两分的辛苦分。但出了校门,这一套就不顶用了。就是要给你圈个大鸭蛋,别看你答了这么多,照样零分。 老头们写得都不好。道理很简单,书法玩到七八十岁,有点水平的人,就不会再参加什么比赛了。参赛是很掉价的事儿,因为比赛是给小孩儿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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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没有哪个有功夫的长者,愿意和年轻人站在同一个擂台打擂。上了年纪又有功夫的人,分两种。一种能混,早就在圈里混出头脸了,他们是评委。另一种不喜欢混,孤高自赏,认为自己水平甩出评委几条街,更不屑参赛。 但征集到的作品,十之六七是老头们寄来的。他们永远疯狂地扎堆,而且永远不明白自己是炮灰。作品不方便晒,举几个例子:几千幅作品中有三分之一是毛韶山诗词,其中一半是《沁园春·雪》或《卜算子·咏梅》;仅次于毛韶山诗词的题材是“中国梦”。还有不少人故作聪明,写习大大的《念奴娇》,以为别出心裁。有人更搞笑,写“苍蝇老虎一起打”。——什么叫书格卑下?这就叫。史上传世的书法作品,哪怕是二三流的,有哪一幅是写政治口号的? 但如果你知道这些老头来自哪里,就完全不会苛责他们。——山东、安徽、河南、江西……这些地区的小县城。老头们最常见的职业是退休教师。而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那些大地方,几乎没人参赛。小地方有什么特点?就是你上街买毛笔,只能去文具店。你找老板要最贵的,老板拿出一只大白云,告诉你三十块钱。虽然新华书店里从来不乏碑帖,但总是颜柳欧赵那些历史课本上出现过的人。假如把康有为的《广艺舟双楫》拿出来,上边的碑,他们十之八九没听说过。 很多老头学启功。但问题是,人家启功十几二十岁的时候,是跟着溥心畬、齐白石、张大千交游的。启功的老师是陈援庵先生。可那些老头,最多是抱着一本《宋词鉴赏辞典》,就觉得自己读书老多了,却不知道陈援庵是什么来头。 一个人不能不出去见见世面。否则,很轻易就以为自己的东西很有价值。其实,这无非是因为倾注了太多的心血,才没有办法割舍的一厢情愿。——哪个书法练到七八十岁的人,可以心平气和地容忍别人说:“?99lib.你虽然写了一辈子书法,但你写的都是不太入流的东西。”承认也好,不承认也好。事实就是这样。 这是很可叹息的地方。你要晓得,那些老头,可以说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老头。他们不跟老伴去跳广场舞,不跟隔壁老黄老刘一块搓麻将,他们就是喜欢铺上纸倒上墨,追忆魏晋年代的曲水流觞,黄州赤壁的大江东去。他们这份情感,百分之百地真挚。他们无比虔诚,愿意将一辈子倾注在一件爱好上。 正因如此,他们完全经不住批评和否定。一旦否定成立,他们一辈子的心血都白搭了。那真是太大的挫败了。他们怀抱理想,认为打麻将、跳广场舞是庸俗的,艺术和审美才是晚年生活的支柱。但事实上,搞文艺对于他们来讲,和打麻将、跳广场舞,并没有实质的区别。 (补记:这篇文章写于2014年夏天,现在是2015年夏天,我认为结尾的观点有问题。有误导人的可能性。文章意在说明,艺术作品有高下之分,并不因一个人有多大的热情和笃爱,就会使其艺术价值变得更高。艺术品体现天分、见地、学力各个方面,而热情,只是艺术价值中极小的一部分。但是,对于一个人的生命来讲,热情可能要比天分、见地、学力这些更加重要。是热情让一个人的生活变得充实,变得向上,变得有目标、有方向。孟子说,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成不了天才,是99lib.命;但不因成不了天才而放弃追求,则是“尽性”的努力。若说一个人不能成为天才的艺术家,便不应该从事艺术,这又是十分不正确的知见了。艺术可以陶冶一个人的情操,使人向善,向美,这些都很重要,是对生活十分有裨益的。从事艺术的人应当对艺术有热情,只是,过度的热情容易转化为野心,而一旦转化为野心,追求不得,就会失落、沮丧和挫败。因此,热情和野心之间的界限,虽然茫昧,却不可不深察。此文就其一边理论,自有其偏颇处,望读者细辨之。) 专注是魔道 一个人可以保持短暂的精神专注,比如2分钟、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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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但超过4个小时的专注,绝对是有百害而无一益。 我和朋友刚拿到驾照时,一起租车自驾。俩人都是拿到本后第一次开车,心里比较忐忑。他说,开车关键是专注,专注,就不会出问题。我说,屁,关键是技术。他开车时全神贯注,我一开口,他忙打断:别影响我开车!他专注了十分钟,手机突然响了,咣当,撞马路牙子上了。小时候,我和爸妈坐夜里的大巴去武汉进货,司机一边开一边栽嘴儿(打瞌睡),我问我爸要不要让司机停下来歇会儿,旁边跟车师傅说,没事儿,没有比他再稳的司机了。后来我跟车次数多了,发现一个怪现象——越是专注的司机,口碑越差。所谓口碑,不是擅长漂移入库那些花样,而是开了几十年车,从没出过大事故,小事故的概率也低。那些口碑好的司机,都是看起来非常漫不经心,心不在焉的,但人家就是一次事故都不出。 我一开始以为只有司机才这样,后来发现这是普遍现象。我读研时,每周日晚上是固定的研讨时间。同门轮流讲论文,老板什么时候到了,就随便找个椅子坐下。老板平时工作太累,几乎坐下两分钟就要栽嘴儿,等大家讲完,他也醒了。连打几个大哈欠,然后说:张三,你文章最后一藏书网个假定有问题;李四,你这种回归要做个稳健性检验;王五,你第三部分是多余的,可以减少一个约束条件……每个人的问题挨个说一遍,没有一个不到位的。同门大惊。你说他专注吗?不专注,这是功力。 后来参加工作,看到领导批文件。领导出差两星期,回来后一大摞文件堆在桌子上,门口一群人等着汇报工作,领导一边批示一边听汇报。你不知道他是在看文件还是在听汇报,手机座机还都响个不停。一个人汇报完,他似乎想都不用想,直接安排处理措施,嘴里安排着你,手里批着另一个文件。专注吗?不专注。这是功力。你要专注,就一辈子不能当领导,只能当打杂的。 会下围棋的都知道,不能对一块棋太专。你专注一块棋,想怎样才能占到最大的便宜,等你占到了,猛然发现对手外面的棋厚成一块铁了。 有个朋友听说我读理学,来找茬。他说,理学讲“主一”,错了,不该专注于一件事。我说你这是望文生义。《朱子语类》说,“无事之时,这心却只是主一。”“主一”和“专注一件事”没有半毛钱关系。心里无事,要“主一”;心里有千百万件事时,还是“主一”。“主一”不是“主一件事”,是心中有一个主宰。如果心中没有主宰,就昏昏昧昧,被万事牵着鼻子走。 禅修里,也忌讳执著。而我们常说的专注,往往指的是执著于一件事情。德加尼亚禅师说,“如果我们用一个强烈的、固着的专注去禅修,而不是去认识烦恼并且善巧地让它们变稀薄——我们可能会创造出任何我们想要的经验!我们可以用强烈的专注创造出一切,甚至创造出涅槃的概念。这就是为什么我对这种专注如此谨慎的原因。它能够创造出它想要的任何东西!”——禅修中,至关重要的是“正念”,而不是“专注”。越专注,越容易创造出妄想。专注是最容易把人引入魔道的罪魁祸首。切不可把“专注”与“正念”混同了。正.99lib.念是时刻保持觉知,觉知到念头的生起和寂灭。禅修里讲的“精进”,也和精神贯注无关。精进不是强行的、猛烈的精进,那种精进在疲倦时就会松懈下来。精进是从持续的、每时每刻的精进中自然发展起来的觉知。 开头提到的“关键是专注”的朋友,当年复习考研时非常专注,专注到什么程度呢?准考证丢了一星期他都没发现。我从没见过比他更丢三99lib.落四的人。丢三落四是专注的必然代价。过分的专注是要误事的,世上的事有千百万件,你一专注,眼里就只看得见一件。 矫情病 张国荣有首歌,叫《第一次》:放开隔膜与矜持,奉献出第一次。 这句话有哲学内涵。不是形而上的哲学,是人生哲学。因为很多误会、不解、挫败和灰心,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源于隔膜和矜持。而隔膜和矜持的产生,则是太把自己当回事儿。就比如说我吧。大家比较喜欢举例子,我就牺牲一下自己,举个例子: 很多年前的时候,我还是个比较羞涩的小男生。其实也没有太多年,写文章嘛,夸张一点。大概是2006年年底,我生病了,非常郁闷。但生病不是没有任何好处,它是一块试金石。谁关心你,谁不关心你,你一生病,一切都明了了。所以,赶到年关的时候,我适逢其会地生了一场病,重感冒。 当时刚有人人网,还没有微博。我发了一条状态:感冒了,好难受。 意思大家都懂吧。我相信肯定不止我一个人发过这种状态。谁没有过年轻的时候呢。谁没有过生个屁大点的病就指望全世界都给你送来关心和安慰的时候呢。 但当时的我,自以为是地以为,自己并不在乎全世界的问候,只在乎一个人的问候。——假如今天的我能够穿越回去,一定会劈头盖脸地把那时候的自己痛骂一顿:何必故作高冷地昭告全世界呢,难道全世界会代表你通知她不成? 但那时候的我也有自己的理由:我不想乞求一份安慰,该来的安慰自然会来,不该来的安慰我不勉强。 但事实上,当你发布这条状态的时候,其实已经是在乞求了。 当你做一件事情,只为期待某人看到,又很渴望她对此做出反应的时候,实际上你已经放弃了主宰命运的权利。无论她回复与否,你都输了。不是输给他人,而是输给自己。因为从这一刻起,你将自己的快乐和悲伤,拱手交付到别人手中。将有一人掌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决定你这个晚上能否安然入睡。——还有什么比这更恐怖呢? 好了,这个暂且按下不表99lib?。为什么我要把当初那么糗的往事自曝出来?因为我中秋节碰见一个人。一个病入膏肓的人。一个盲目、自卑,陷入自己臆想的世界中不自知的人。我怵然惊觉,自己当年也是这样子,只是程度不如他严重。 那个人是我认识好几年的一个网友。他约我见面,我本来不想去,但因为他之前帮过我一次忙,我就答应了。一见面,我就被他的造型雷到了,大波浪。他是个留着大波浪的男生。 我问他来北京之前在哪儿工作,他说荒废了三年.99lib?,因为网恋。那个女孩不用手机,只用QQ,他就一天24小时“钉”在电脑前,他说他不敢离开。我说,网恋也用不着一天24小时聊天吧,那女生是在上学还是在工作?他说,那女孩并不是用QQ跟他聊天,而是用QQ签名档跟他聊天。他必须时刻留意签名档更新,不然可能有些话就漏了。 他今年25岁。我对他说,你给我的印象只有四个字:病入膏肓。我建议他先赶紧找一份工作,哪怕是在路边发传单也好,不求别的,只求有一碗饭吃,对社会有一点如实的了解。可惜他不理解,他说我的建议没有任何创造性,因为别人都那么说。 虽然之前我一直觉得每个人都有根深蒂固的成见,但他还是让我吃惊不少。他觉得自己很了解自己,很了解社会,实际上四年里他工作的时间加起来没超过三个月。他是一个太缺乏和社会接触的人。因为太匮乏,所以才用自己的臆想去填补,慢慢地,成了一个极端自以为是的人。 一个人要了解自己,必然得了解他人。要经由许许多多人的眼反观自己,才能更清楚自己的处境。不然呈现在自己脑子里的虚妄影像,很容易让人患上矫情病。 矫情病的特点是,觉得别人应该无条件地理解你,认同你,关心你,在乎你。他们不知道
,理解、认同、关心、在乎这些,是世上很稀缺的东西。想得到理解和认同,需要付出许多辛苦和努力,要先努力去理解他人才行。至于关心和在乎,根本不是可以强求的,那是一种本能。反观自己就可以知道,你天生愿意关心一个漂亮的人,对你好的人,而不愿关心一个丑陋的人,对你不好的人。所以同样,假如你不是很帅,又没有对别人很好,就得学会接受不被关心和在乎的现实。 当你昭告天下乞求关心的时候,得先做好受到冷遇的准备。人真正要学习的,是如何与冷遇相处。当哪一天,你可以不再在乎有没有人关心你、理解你的时候,矫情病就治愈了。 生活和写作是一码事儿 我的大部分写作都是在饭馆里完成的。并不是说我出门吃饭还带个笔记本,那太人五人六了。而是到了月底,流量用完了,吃饭时刷不了手机,就瞎琢磨,琢磨着琢磨着,文章就出来了。而且,往往比摒除一切私心杂念、摊开稿纸对着电脑时写得更好。 有一次,加湿器坏了,拿去商场保修。商场帮我联系厂家,厂家是个顺德的小作坊,推诿半天不给修,折腾了一上午。要按经济学的思维,这一上午如果在公司加班,挣的加班费够买三台加湿器了。来商场保修显然不划算。 但账不能这么算。微观经济学上讲,退出市场的条件是,收益连可变成本都覆盖不了。按照这个观点看,很多开咖啡馆99lib?的人,营业额连人员报酬都不够,更不用说铺面租金,但一样能开下去。怎么解释呢?这是因为,有一笔隐藏收益没有考虑进去,就是,咖啡馆的店主很享受每天下午坐在咖啡馆里听听音乐晒晒太阳的时光。这效用足以抵过许多收入了。 假如一切都必须用金钱来衡量,那么马云解完手都不应该在马桶上多坐会儿,因为在马桶上多蹲一分钟就少挣好多钱。但如果生活把人逼到连在马桶上缠绵一会儿的时间都没有,人生可是乏味得很。 所以,我宁愿不去加班而去修一台不值钱的加湿器,去看柜员跟厂家扯皮。这看似不重要的事情,却滋养了我的写作。它让我的人生多了一分阅历和经验,让我有机会了解众生百态,看别人是怎样生活的。 自行车爆胎的时候,我开开心心去找修车铺。买奶茶的时候,我愿意等半小时的队,看奶茶小生是怎样手起杯落地冲奶茶的。睡不着觉的时候,我会琢磨怎么写篇睡觉的文章。出门吃饭,菜太难吃,我会琢磨怎么可以这么难吃,琢磨完又是一篇文章。生活没有止境,写作的素材也永远不会匮乏。别人看我在吃饭,其实我是在写稿子。别人看我在听相声,其实我还是在写稿子。 真正动笔的时间非常短。但一件有意思的事儿在脑子里慢慢发酵,却是相当长的过程。就像小时候
我妈酿酒糟,粬子掺在米饭里,搅和匀了,捂上两层棉被,发酵一夜,再端出来,就香气扑鼻了。 生活和写作,是一码事儿。生活是写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为写作提供无尽的灵感和素材。同时,写作也是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它已经慢慢成为一种生理上的冲动,像吃饭睡觉那样。 其实人人都有这种冲动。朋友圈里那么多人吐槽就是明证。区别只在于有人吐槽多,有人吐槽少,有人用自己的话吐槽,有人用别人的话吐槽。 微博刚流行的时候,有人路上被车撞了,别人要把他从车轮底下扶出来,他说你别慌,我先发条微博。这样的人就是一块写作的好胚子。因为他有把自己的情绪和故事记录下来给大家看的冲动。但仅仅是胚子并不足以从事写作,还得练习叙述的技巧,得学会把故事和情绪千岩万壑地展现出来。 对写作的人来说,文字就是工具。对摄影的人来说,相机就是工具。它们都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让一个人的生命更加饱满和多彩。 写作的冲动就像说话的冲动,拍照的冲动。古人之所以登到高山之巅,就忍不住来一首诗,因为他们没有相机,没有别的办法把澎湃的心潮记录下来,只能口占一首绝句聊遣逸兴。许多年后,想到这首诗,依然可以回味当初的场景。我们今天读到《岳阳楼记》,“若夫淫雨霏霏,连月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日星隐曜,山岳潜形”,就像在领略一幅长镜头的电影。 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工具,每个行当有每个行当的工具。今天人手一机,登到泰山顶上,长风吹衣,层云当胸,诗兴大发。只是有韵有辙的诗词未经训练的人驾驭起来不利索,于是手往裤兜里一伸,掏出手机,咔嚓按下快门,就算记录下来了。随手发个朋友圈,配上两句“泰山真是高,累得人腰疼”,也一样是饱满多姿藏书网的生活,并不因为诗不合辙、照片不美观而减少了乐趣。 而一旦有了攀比心,写诗的人一定要自己的诗盖过别人,拍照的人一定要自己的照片盖过别人,生活的乐趣就统统变为累赘了。 我有没有被冻成狗? 自从爸妈关注了我的社交网络,我就很少更新了。虽然好久不更新,但每次打开,最近来访处总是我妈的头像在最前边。想起当年我暗恋某人,头像总在她空间最前面,她却不予理会。我却不能对我妈的来访无动于衷,只好渐渐不更新了。等到后来,爸妈果然忍不住问我,我仰着脖,坦率地说,更新到别的地方去了。 再后来,有了朋友圈。朋友圈好就好在,你给一个人留言,除了共同好友,别人看不到。搞得我很长时间以为很多人只和我有互动,可见它是维护屌丝自尊心的利器。因为许多真相,毕竟以不看到为好。看到,就未免残忍。 可我开始并不晓得这点呀。还记得我发第一张照片上去,很快就收到一些留言,我妈赫然在列。别人留言都是在问照片:在哪儿拍的?好不好玩?你也来混朋友圈啦?只有我妈对照片完全不关心,对各种好吃的好玩的视而不见,上来逮住我就问:“咳嗽好点了吗,周末怎么过的呢?”看了她的留言,我是什么反应呢?我的反应就是,觉得她的头像该换换了。 我妈的头像是一碗豆面条,在家自己做的。我不喜欢吃豆面条,豆面条不仅不好吃,连卖相都不好。我妈可能是一时找不到照片,又不爱自拍,就随手拍张豆面条当头像了..。低端了,低端了,不是吗?我朋友圈里有好多吃货,甚至是伪吃货,她们也会用食物当头像,但一定不仅仅是食物,还有奢华的餐馆,考究的桌面,别致的饰物作为背景。我妈的头像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张普通的饭桌,一碗再低调不过的豆面条。我是虚荣的。年轻人的一切虚荣,我这里都不缺乏。我有些介意被朋友看到,我妈妈的头像是一碗豆面条。 我把电话拨回去,先说咳嗽好多了,再问问家里忙不忙,天气冷不冷,最后,我亮出本意,建议我妈把头像换了。我说,人家都用自己的照片,你怎么不用照片当头像呢。我妈不知道说什么,只好呵呵。我说,你有事直接发微信就行,别在朋友圈留言了,这头像也太土气,人家看见不好。我妈说嗯。挂掉电话,我觉得有点对不住我妈。 到了下午,她还真把头像给换了,是一张绿色植物,感觉好多了。不过,从那以后到现在,她一直没再给我照片下留言过。没想到我从小就不听她的话,我的话她却这么听。 那一阵儿我狂发照片,今天到这玩儿,明天到那玩儿,都发上。有时候,我挺希望我妈点个赞什么的。但她可能是怕我不高兴,就没有点。渐渐地,朋友圈玩腻了,感觉没啥意思。那些成天刷屏的人,还不是在尘世的孤单中硬要抓住一些虚妄的慰藉嘛。社交网络之于安慰,大约就如酒精之于清醒吧。 我不喜欢成天在朋友圈狂晒情绪的人,若非有点幽默和自我调侃的精神,就只剩下把负能量扩散给别人。其实,负能量也不一定就是负能量。你的负能量,在别人那里可能就会转化为正能量。因为你的遭遇对大家起到了安慰的效果。有同事在朋友圈里发感情状态,和老公闹到要离婚的地步,别人看了眉头一舒——看到别人生活那么艰难,就觉得自己的艰难缓解了好多。 我因此悟出发状态的原则了:真正的大事,不发,憋烂在肚子里也不发;无关紧要?的小事,可以发,不仅可以发,还要添油加醋一百倍,往夸张了去说。这才是娱乐的精神,既娱乐自己又娱乐大家。 前天,我屋里暖气坏了。好在房间隔热效果不错,温度bbr>没怎么降下来。暖气片凉了足足一天我才发现。我顾不上联系供暖公司,先在朋友圈发了条状态:“暖气坏了一天,要被冻成狗了。” 发完,我乐颠颠出门了。我知道,要不了多久,就会收到一些同情和安慰。点赞党是永不缺乏的,因为世上再没有比触手可及的安慰更便捷的事情了。拍马屁还要用上五个手指头,点赞只需一个拇指就够了。我就是个点赞党。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当我在小区里寻找居委会和物业公司的时候,雪片般的安慰如期而至。我把手机塞在兜里,并不打开看——外面是真的冷,零下八度的气温,我会为了看几个赞把自个儿冻成狗吗?那样我就笨成狗了。 我趾高气昂地走在去居委会的路上。我知道朋友圈的赞数会一直增加,就如秋天会收获满满一筐的苹果。这时,短信响了。 不用任何思索,我知道是我妈。百分之百没跑儿。在这时候直接发短信的人,除了亲妈还能有谁呢。我掏出了手机。果不其然,她说:“那么冷怎么办呢?暖气修好了没?” 我出溜着手,找个避风的地方回她:“也没太冷,室内十六七度呢。” 可是室外冷啊,打完这几个字,我的小爪都冻成红萝卜了。 赶紧塞进兜里,却又怕她不相信,又掏出来补了一行:“已经报修物业了,马上就来修。” 再次把手机揣回兜里,我觉得自己真是矛盾,或者说,生活原本就很矛盾:在朋友那里,我要努力装成被冻成狗的样子。纵然如此,谁都明白,我不会被冻成狗。而偏偏有人,就算我吃着火锅喝着啤酒,她还是一样会担心我冻成了狗。怎么解释,都抹不去这丝丝入扣的担心。 这大概就是关注的真正含义吧:并不想给你的生活添哪怕一丝打扰,却时时刻刻为你的饥寒提心吊胆。 聊天是需要契机的事儿 昨晚,老同学来看我。过几天,他就要去美国做博士后了。我们一起聊天,忘了时间,差点错过末班地铁。 好久没这么畅快聊地过,包括之间很多次见面都是。我们常聚,总是吃吃饭扯扯淡就过去了。上次见面,我困得不行,在陶然亭的草地上差点睡着。 可见聊天也是需要契机的。会突然有一个时候,你愿意说点什么,对方又愿意听点什么,尔后,话题可以打开。很多尘封的事情,慢慢在烟灰中,酒盏里,抖落。 能在一个数千万人的城市里,用一点都不改易的乡音聊,也是福分。可能因为北风凛冽,冻得我们都很清醒,也可能因为他很快就要离开这座城市,我们都想多聊一会儿。总之,各种微妙的因缘,凑泊一处,就聊出了感觉。 古人说,品茶人要少。一人得神,两人得趣,三人得味,六七人,那就是施茶了。这句谈饮茶的话,后来被曹雪芹夺胎换骨,用在妙玉口里了。面儿上说的是品茶,其实说的是心境。一个人独坐,可以随意遐想,心游万仞,神骛八极。两个人,就得处处为对方考虑着,不能让对方受冷落,但又不知自己关心的事儿对方是不是有兴趣。 真有兴趣,两人交谈就很好。三个人聊不到那么深。三人之间,总似乎有主有宾,还有一个多余的人。三人成众,人太多了,就只能聊点面儿上的话。但人多也有人多的好处,好在氛围,大家都会觉得热热闹闹。所以说三人得味。三人吃东西能吃得开心。六七人聚,那就不要指望聊天,还不如打打牌玩玩游戏好。 href='2210/im'>《红楼梦》大观园里,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是极热闹的场面,又极冷清。众儿女挥舞绣拳行起酒令,却化不开浓似冰霜的孤独。倒不如林黛玉披了斗笠像渔婆一样探望宝玉更温热。 两个人的心弦,同时撩拨起来,不容易。契机不对,兴味不合,纵然你有满肚子话要讲,别人却兴味索然。王子猷雪夜访戴,去时兴致勃勃,归来就意趣阑珊了。他不见戴安道是对的,见了戴安道,恐怕会无聊。 我就常有这样的经验。比如碰见好久不见的老友,事前特别期待,想到有很多话可以聊,等坐到桌上,却发现只剩下老生常谈。这怪不得谁,每个人的生活都不一样,各自感兴趣的事儿都不同。不像以往,大家都在同一个班里,每天的生活都是类似的,所思所想也都差不了太远。 有时候会想,假若不是有一段共同的经历,很多人之间不太会成为朋友。从中学到大学到工作,我很多亲近的朋友?99lib?都不是因为有共同的理想、追求或者爱好,而只是因为恰好碰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上学放学。 随着共同的经历开始被天各一方的缘由割断,这些记忆只能封存起来。于是在回忆里,它们会呈现得特别美好,特别让人留恋。真到两人又重新坐在一起的时候,熟悉归熟悉,亲切归亲切,但往日的感觉,不可复得了。 我在夜晚回家的路上,碰见一个卖麻花的小姑娘,七八岁,两手冻得通红,我买了一只麻花,她很开心,我也很开心,虽然我一点也不想吃麻花。这个故事我觉得有意思,但第二天约我吃饭的那个朋友,我不会跟他讲,我怕他不觉得有意思。他一心想着自己前天网购的宝贝怎么还没到,想着这个月还有多少业务没完成,会不会被领导扣奖金。他坐在我面前端起酒杯,脑子里还在琢磨他的业务。 那么,我就不会告诉他我在武侯祠看到毛泽东书写的一首温庭筠的诗特别好。因为我明白这种话很寡淡。意味全是藏是在背后的。必须得他很好奇地问:是什么诗?然后我掏出手机,把拍下来的草书拿给他看,一个字一个字地辨认,再就此聊开,才会越来越有意思。 可往往是一件事儿还没来得及展开,就已经察觉到他的疲倦了。那么只好切换话题:最近的APEC天真是挺蓝,你工作忙不忙,北京的暖气该来了吧。于是一个晚上好像说了很多,回到家又想不起说了些什么。 我的好朋友对我取消关注了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对我取消关注了。我也搞不清楚是为什么,我的微博从来不发广告不刷屏,我们班其他同学,他都没有取消关注,单单取消了我。很好奇。 我和他是在计量课上认识的。老师正讲到BLUE,BLUE是个计量术语,具体啥意思我也忘了。他呢,在纸上写写画画,写到 href='2177/im'>《天龙八部》的回目。那是金庸按词牌填的五首词,他刚写两句,我就把后边的背出来了。就这样,我们认识了。 但那时候还不熟,就像牛排咬一口还带红那种,真正到熟到焦黄的地步,是在研一尾巴的时候。我们每天一起出去吃饭,去学校外边。 8dd1." >跑那么远不是没事瞎浪,是中大食堂太烂了。我带他到樱花街吃,到珠江泳场吃,学校周围方圆几公里都吃遍了。也不贵,一个人十几块。其实,想跟一个人成为好朋友很简单,经常一块吃饭就行了。 说起来,我得感谢他前女友。因为前女友跟他分手,他才有机会找我一起吃饭,用佛家的话说,他前女友是我的等无间缘。 其实,我早就发现他失恋的端倪了。一个人情绪上有波动,外在能体现出来。他过了一个多月,跟我说失恋的时候,我装作惊讶的样子,我没告诉他我早就从他每天更改的状态上猜出来了。 有一回,他在人人网发了篇日志,配乐是那英的《梦一场》,高潮部分是: 早知道是这样 像梦一场 我才不会把爱都放在同一个地方 我能原谅,你的荒唐 荒唐的是我没有办法遗忘 早知道是这样 如梦一场 我又何必把泪都锁在自己的眼眶 让你去疯,让你去狂 让你在没有我的地方坚强 让我在没有你的地方疗伤 我从前没有听过这首歌,从他这里知道后,这首歌也成了我的挚爱。毕业前大家去KTV,我点了它,他果然抢过麦克风和我合唱。但我一直没告诉他我是从他那里知道这首歌的。 那时候他对禅宗很感兴趣。我有一回借了《祖堂集》放在宿舍。他来喊我吃饭的时候看见了藏书网,惊讶地说,你居然也看《祖堂集》呀。我很高兴。 我把他当成好朋友还有一个原因,当时我们同学一起打三国杀,大家都觉得我是猪头,虽然我的胜率是最高的,但大家都认为那是我运气好。我反应比较慢,每到出牌时都带点“一师是个好学校”的感觉。只有他认为我打得不错。我们常搭档,总是赢。当然,这种赢有点胜之不武,术语来讲叫开黑房。 研二基本没什么事儿,除了玩。我们常一起逛街。他追日本偶像明星团体,AKB48,我不追,但我跟着他去看展。我们到天河城和中华广场,他告诉我那附近有什么吃的和卖衣服的。他说他对那里很熟,但从来不说为什么很熟。我知道他为什么很熟,但从来都装作不知道。 我们都是在找工作方面比较矬的人,虽然都是中大岭院的研究生,却都没能在广州找到工作。这种因缘注定要天各一方。临毕业,他很想去苏杭逛逛,让我一起,但我因为去北京体检时顺道逛了山东一圈,没钱了,也就没成行,后来他自己去香港逛,背回来一堆偶像写真。 毕业后,我出第一本书,他比我还激动,说要买一百本。虽然后来他仅有的一本还是我寄的,但我还是很高兴,因为再没有第二个人说这样的话。当然,那是因为我再也没有朋友像他那么浮夸。 前年五月,突然接到他电话,说在深圳,刚参加完香港中文大学的面试,打算读个博士。他没和深圳的同学联系,却给我打了电话。电话里他问我还记不记得BLUE是什么,我说我忘了。 元旦的时候,我们班的微信群又火热起来了。但我和他,都是潜水一派,因为我们都不在广州。广州的同学..t>常聚,像当年读书时那样。当我一个人在吃年夜的快餐的时候,群里正在通知在广州哪家酒楼哪个包间。 这时候,我就想起他,发了微信。他从来不用朋友圈,也从没微信联系过,我根本不知道这个三年多前加的微信能否联系上他。我说,X帅,新年快乐,最近好吗。X帅不代表他帅,就像他们都叫我路总,不代表我是老总。问候他也不代表想念他,只是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别的同学,从群里我就知道他们过得很好。过得很好的..人,我就不问候了。 等到他回我,已经将近零点。我想到毕业那年元旦,我和他一起去海心沙倒数,发现没有什么倒数,被放鸽子了。于是在后半夜沿着滨江路走回学校,路上买了棉花糖,买了能飞到天上的那种小荧光灯,结果第一次落下就被小孩儿踩坏了。我们用影子比划成两个武士,映在元旦夜的河堤上。 想到这些不是因为别的什么。只因为晚上闲逛,逛到一家潮汕砂锅粥门前,走进去,点了一碗芥菜牛肉粥,一碗圆白菜炖豆腐,一盘叉烧肠粉。等叉烧肠粉上来的时候,我就想到了广州,这是我俩常常去吃的菜。 其实,在广州能吃到的东西,北京基本都有。邓老凉茶在西单能买到,许留山更是随处可见。?99lib?但北京终究不像广州,随处转过一条街巷,就能找到一家茶餐厅。花上十几二十块就能吃上一碗肠粉和甜点。 我问他最近好吗,他回我的是“好好好”。我说有机会来北京聚聚。他回了个OK的手势。其实我也不喜欢微信聊。我觉得只有两个人面对面,尤其是坐在一起吃饭,边吃边聊,才是最好的。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突然有点明白他为什么取消关注我了。这个原因我有点不好意思说,说了就显得不谦逊。大概是,他一直觉得我比他有才华吧。但那又怎样呢,他比我有智商啊。 虽然他把我取消关注了,可他还是我的好朋友啊。 (补记:写完此文三天,他看到了,主动给我打来电话,说你不要多想,取消关注只是因为你的微博都不发私生活。你发布的都是文章,你文章跟生活又没有关系,我关注它干什么!) 闭关,斋戒和打挂 《周易》的《复》卦说,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意思就是,每年都应该有那么几天是休息的,做生意的应该关张大吉,旅客应该躲在小旅馆里静候一日,不再奔波。我跟我爸妈说了这个涵义,他们就关了家里的店铺,来北京玩了几天。 孔子对闭关也很重视。孔子一生最重视三件事儿,头一件是斋戒,后两件是战争和疾病。斋戒是在祭祀前沐浴更衣,整肃身心。佛教传入中国后,又多了不饮酒、不吃荤的规矩。《中阿含经》说,每月初八、十五等六天是斋戒日。 闭关和斋戒都有重大意义。人的智识有个问题,就是当长久停留在对一类事情的思考时,很难再跳出来想点别的。闭关和斋戒,则让人停下来审视一下惯常的生活,做一下止息,画一个句号,以免忘却初心。只有当停下来,跳出来回头审视的时候,才更容易看得清楚一些。这在下棋上,就是脱先和打挂。 纠缠于一块棋的争夺,是低手的做法。高手和低手的分别,不仅在于死活,还在于高手脱先的时机总能拿捏到位。这种脱先,就类似闭关和斋戒。一块棋,暂时放下不纠缠了,辟一处更大的战场重新开始。 打挂是旧时候日本棋界的规矩。当时没有贴目,执黑先行的人有优势,为了平衡,执白者有权随时决定封盘,回家休息去,叫打挂。但打挂的好处远远大过执黑先行。因为遇到疑难可以回去召集门人弟子一块思考。 当年吴清源和本因坊秀哉下棋,因为吴清源手段太高明,逼得秀哉打挂十四次。有次吴清源只下了一步,秀哉就长考了三个钟头,后来还是一步没下就打挂回家了。 这轰动了整个日本棋界,后来,打挂的规矩被取消了。但我觉得打挂虽然失之不公,却很风流,有旧时代的别致味道。如果能应用在后工业时代,哪天不想上班了,就告诉领导,今天打挂一天,然后就背着包回家了,真是风流俊逸。 以上这些,是我今晚吃麻辣烫时想到的。吃完回家,在小区看到几个韩国人。他们的发型很奇葩,整个头发好像半只西瓜皮倒扣在脑袋上。这让我想起二十年前大风车里的金龟子。那就顺便送给大家这首歌: 大、风、车,吱呀,吱哟哟地转 这里的,风景呀,真好看 天好看—— 地好看—— 还有一起快乐的小,伙,伴! 大、风、车,转啊转悠悠99lib? 快乐的,伙伴,手牵着手 牵着你的手 牵着我的手 今天的,小伙伴 明天的,好朋友—— 好,朋,友! 为什么加了那么多标点符号呢,因为我唱歌不会换气。 两小时前,一个漂亮的姑娘正坐我对面吃麻辣烫。她来到我的座位前,问可以坐下么,我很绅士地说当然可以,她就坐下了。对我来说,这是难得的好福利。 平时我从来不会想到去吃麻辣烫。但今天,我在思考晚上吃什么的时候,想到既然是休假,是闭关,就应该和平时有点不同,那就不要再吃每天都吃过的东西了。想到这里,旁边刚好有一家麻辣烫,我就来了。>藏书网商场里空间有限,座位少,所以才会有美女主动跑到我面前坐下。不然怎么可能呢。 这是展现风姿的绝佳机会,于是我表现出了深藏功与名的范儿,在她还没来得及问我要电话的时候,起身离开了,为此还放弃了一个卤蛋。这事儿虽然做得潇洒俊逸,却有一点美中不足,就是我事了拂衣去的时候,心情过于>忐忑了,被板凳绊了个大马趴。 笨口拙舌家庭的节日祝福 五六月份是尴尬的时候,因为有两个节日,母亲节和父亲节。我爸妈在年近知天命的时候,晓得了这样的节日。这也是小城镇受了大城市风习的熏染,当他们的侄子外甥们陆续抱娃的时候,他们听说,噢,原来大城市还有这些节日。这给我出了个难题,我从小就没有送给他们祝福过,更何况是以西洋节日的名义。我成长在一个不擅长用言语表达感情的家庭。在家里,所有的关爱都是实实在在的、可以触摸得着、感受到温度的,而不是温言软语的繁花簇锦。 每年我生日那天,妈会发来短信“今天生日咋过”,连标点符号都没有。我拨回去,她就问吃的啥?天暖和了没?买衣服没?钱够不够花?还跟你爸说话不?我说没啥事儿不说了,然后挂掉。 妈生日在我生日后一天。这也比较尴尬。我准时每隔两天打一个电话回家,不早也不晚。我生日那天会通电话,次日如再打,多少有点师出无名的别扭。堂堂正正的母亲大人寿辰,怎么会师出无名呢?原谅我笨口拙舌,忸怩害羞。打我小时候开始,妈就从不过生日。我还因此做过一件愚蠢透顶的事儿。小姑生日和妈是同一天。高中时有次家里给我过生日,把爷爷也接来了,妈做好了饭菜,席间我很想说明天是妈生日呢,忍了许久说不出口,最后不知为何,竟然鬼使神差地说了句:“明天是小姑生日呢!”妈笑着给我和爷爷夹菜,然后去厨房端汤了。 读大学那几年,我偶尔发过几次祝福短信回家。大一圣诞节,我收藏了一条彩信,很漂亮的圣诞祝福,看到周围许多同学都给父母发了祝福短信,我犹豫了许久,发给了我爸(当时我妈用的诺基亚手机无法接收彩信),祝他和妈圣诞快乐。相比妈,爸更不擅长表达感情。有一篇美国的小散文叫《父亲坐在黑暗中》,那像极了我父亲。大一寒假回家,我把家里电脑的Windows 98系统换成XP系统,把WPS换成Office,爸生气地说:“电脑被你这么一弄,我整个变成废人了!”那次圣诞祝福短信他没有回。我理解他的处境,他不知道该怎么回——我们一家人藏书网之间从来没有互相说过谢谢,尽管从小我妈教我去邻居家借个针线都要说谢谢,但在自己家里完全不适用。 后来我大学毕业,不再给家里发节日祝福。我开始明白都市的那些繁文缛节他们也许并不认同。我再也不会愚蠢得在大学同学为我庆生时学我爷爷过年时对祖宗牌位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之类的话了。要想在一个圈子里得到认同,需要遵照这个圈子的价值标准和话语体系。我越来越明白我和父母是不同时代的人,我们在对事物的理解上、情感的表达上,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我们之间的认同是血缘上的、情感上的,而非生活方式上的。我尽可自然随意地对周围的朋友哪怕是陌生人表达祝福和感谢,但临到自己父母的时候,这几个字却如何也说不出口。 我不仅仅害羞,我还害怕。我害怕他们意识到,我已不再是习惯他们那种生活方式和情感表达的人了。尽管他们心里能感受到,我的生活、观念、习惯、想法正在离他们越来越远,可究竟有多远呢?在我这里也许是清楚的,在他们那里一定被低估了。这种认同的丧失,会让他们有多么失落?所以我宁愿只用他们熟稔的方式与他们交流,把那个不为他们熟知的儿子像冰山一样隐藏在海面之下。我在老爸生日时拨通他的电话,问他怎么今天过,有没有到馆子里吃点好的,这时还会觉得自己有点小矫情。我不好意思让他们读到我的文章、看到我的新书,前几年老爸曾因在网上看到我写的一两篇并不算有太多锋芒的文章而惊诧莫名,又不好意思给我打电话,捱到半夜失眠了许久之后,才忍不住拨了我的号码,劝我写文章要积极、大方、向上。他不知道有“正能量”这个词,不然一定会劝我..要拥有新闻联播式的正能量。 去年,我用工资给爸买了一款新手机。他那部破山寨机就从此安静躺在抽屉里了。我劝他扔掉,他说万一新手机坏了丢了还可以临时用。他真是乌鸦嘴,第二天我的手机就在菜市场被偷了,于是翻来那部旧手机暂用,发现在SIM卡和容量极其有限的收件箱里,存着当年我大学时发给他的祝福短信,一条也没有回,一个也没有删。 集邮的少年 我成长在一个闭塞的小城。听说集邮这个词是在五年级。一天,语文老师宣布,县文化局要举办集邮比赛,鼓励大家积极参赛。后来,几本册子在班里反复传,大家钦羡不已。许多人蠢蠢欲动了,也要集邮。 我的同桌和两个朋友,头一天放学,拉着家长到了邮局,买了集邮册。三人册子一样,又大又方,黄皮的,十块钱。回家,我也缠了我妈要了钱往邮局跑,到了,只见墙上贴着三行字:集邮是知识的海洋,集邮是友谊的桥梁,集邮能保值增值。这三句话将近二十年没想起了,如今居然还记得。 卖邮票的老头拿出一个册子递给我,正是同学买过的样式。我忙摆摆手,说拿别的。老头又拿出几本让我挑。我挑了本最小巧漂亮的,也是十块。拿到班里,我骗同学说花了四十块。大家都信了,我很满足。 从那之后,我为数不多的钱,都砸在了集邮上。我平时没零花钱,都是买早餐的钱,省一点,省一点,买了几十张邮票。最好的办法是发展一个笔友。可是,到哪里发展呢?看作文选,许多大城市的小朋友有笔友,他们好像有什么友好交流,有人还交流到日本去了。但我这种小城里的孩子,只能回家跟二大爷家孩子友好交流藏书网。二大爷家孩子也不爱写信,就算写,二大爷捎来就行了,不用走邮局。总之,笔友这条路是走不通了。 唯一的法子是:买。兜里揣着钱跑到邮局,看着花花绿绿的邮票,哪张都想买,又舍不得钱。看到一套很漂亮的,面值三块二,卖十块。没那么多钱,就问老头:“要是过年再买,涨价不?”老头说不涨价。“好,你别卖给人家,我领了压岁钱来买。” 那时候,我小姑在谈恋爱。小姑算不上文艺青年,但恋爱中的姑娘,多多少少都有些文艺气息。她翻到我的集邮册,撂下一句:“很好。你爸不资助你,我资助你。”我开心了好多天。可是,直到她结婚,都没资助过我一毛钱。我从此明白,女人的话是不能相信的,尤其是在女人谈恋爱的时候。 虽然没钱,我心里有个小算盘,集邮不是保值增值嘛,我看准哪张,买回来,搞不好第二年就贵一百倍,我就发了。不过,这种投资天赋在那个冬天之后消失了。想想真是遗憾。 那个冬天,我去学校领成绩单,考得很差。回到家,我焦虑地等着我爸回来揍我。等待恐怖的煎熬,远比恐怖本身更痛苦。我忍受不住,想看看集邮册,转移注意力。刚翻开,我爸进屋了。看了成绩单,冷笑了声:“考成这熊样子,还有脸玩邮票!出去!”我待在外屋不敢动。半天,我爸出来说:“邮票我烧了。让你学习不上心!”我心下大痛。饿着肚子攒的数十张邮票,没了。 我爸出去后,我溜到他卧室想看看烧成的灰烬,旮旯缝里找遍了,没有,除了烟灰缸里的烟灰。我拈了一.99lib.把烟灰,搓了搓,嗅嗅,不像烧过的集邮册子的味道。我怀疑我爸只是把它藏起来了。但此后我溜进我爸卧室找过许多次,一无所获。 几年后,我初中都快毕业了。一个毫不起眼的中午,我放学回家,看见集邮册在我爸床上安安静静地躺着。翻开,每一张邮票都在。我没和他打招呼,就把集邮册收起来,放到书包里了。老爸是生意人,邮票毕竟是花钱买的嘛,烧邮票等于烧钱,他很清楚这点。果然当时是在骗我。我因此明白,男人的话也是不能相信的,尤其是在男人发脾气的时候。 可我再也没有兴致集邮了。时过境迁,感觉找不到了。幼时我所有的梦想,无非是渴望拥有别人不曾拥有的东西。邮票恰好成为梦想的载体,能给十岁的我带来安慰。但年龄与日俱增,安慰就弱了。恣意生长的少年的心,从不曾为一时的兴趣而停留。这种心思,再也不是方寸之间的邮票可以填满的了。我开始下象棋,练书法,骑自行车满街窜,看见路边下棋的,就停下切磋两盘,以求功力日进。——技艺是人家夺不走的,就算我爸打我一99lib?t>顿两顿三顿十顿,我的象棋水平也不会下降。我写废了半人高的报纸,扔掉,不可惜,因为水平在身上,会跟我一辈子。 后来,我发现自己理解得并不彻底:假如老了,得了老年痴呆,下棋就不行了;得了帕金森氏病,写字就不行了。没什么能跟你一辈子。不过,这实在多虑。就算今天,我正年轻,下棋写字都依然平庸。没办法,都是天分所限的事儿。 回想起来,打小,我就渴望拥有别人未尝拥有的,事事都求不同于人,一心想要做个小众。后来做不成,慢慢明白,生而缺乏天资,能老老实实做个大众,就不错了。 不久前,还见到小学同桌,他也早不集邮了。不过,他还记得我的册子是四十块。这让我很惭愧。惭愧之余,又明白一个道理:小孩儿的话也未必可信,尤其是在小孩儿有心攀比的时候。 读书总是孤独人的孤独事 昨晚读余光中散文。上次读他是大一,在一个叫唐家湾的小镇上,数百步之外是大海。没有冬天,树叶红透了也不落。反倒是熬到春天,哗啦啦落了满地,但仰头望,还重重叠叠多得出奇。每天趁夜落下,赶在黎明前把小径铺满,日日如是,到雨季都落不完。雨季一来,就不再落,又风风火火长出新叶子。 层层荔树榕树包裹着的校园里,我在午夜打开床头小灯,读 href='/article/3168.htm'>《听听那冷雨》。如今又读《咦呵西部》,是十年后的京城。初冬午后,漫步到苏州街图书馆,书架角落藏着这本散文,借回午夜翻开,怵然惊觉离那时已整整十年。十年足以改变很多,很多故事,很..多性情,但能恰好在十年整的时刻点上重逢,也是机缘。 这次重读,不是先前的版本和篇章,文笔平平。但不重要。要紧的,是气质。一个人说话不有趣,没关系,长得有趣就好。长得无趣也没关系,穿得干净就好。读书有时候不是读书,是抚触一种气质。就像一个人待久了需要见见朋友,哪怕朋友并不喜欢聊天,甚至哪怕他有点沉闷都无妨,只要他开口不会带着让你生厌的味道,就很好。像一杯清水,不用加糖和牛奶,就宜饮,加多了,倒腻了。 朋友圈翻文章,总难翻出与这个时代不睦的气质。就算是写乡村、写历史,甚至是写外星人的文章,都脱不了都市气,说不好听一些,市侩气。那是一种浓郁的打着21世纪10年代烙印的包工头气息,沉淀不了,挥之不去。再在安静的夜晚翻开20世纪60年代台湾作家的东西,哎,这个好,味道不一样了。 今之时代的文字,局促、仓皇、草率。就像一个人抽烟久了,往你身边一站,有味儿。喝高了,厕所里撒泡尿,都带半斤酒气。我不喜欢在文章里邂逅这些味道,倒不是不喜欢烟酒,只是见得多了,腻烦。所以见一个旧相识也好,新朋友也好,只要他身上没烟味、没狐臭味、头油味、臭脚丫子味,就很好了。不用喷香水。 但难。这个时代的生活就很草率,很仓促。每月到头,要研究一下得拿多少钱还信用卡和房贷,要琢磨怎么挣得更多。不像余光中那时候,三十多岁,在美国的大学教书,课上讲杜甫的诗:秋来相顾尚飘蓬。转眼看见窗外联邦国旗在猎猎风中飘动。他就无需考虑挣钱花钱的事儿,只需考虑一千二百年前,杜甫在蜀中的春天是否会想念洛阳,大林寺的桃花是否比白居易在的时候开得晚了一些。所以那种文章,不需要很好的文笔,只需如实把那样的心境那样的气质描摹到纸上就足够了。 三国时候有个董遇,学问很好,人家找他拜师。他说回去读书吧,读一百遍。来者说,想读书,就是没时间。董遇说:时间不够?用三余嘛。“冬者岁之余,夜者日之余,阴雨者时之余也。” 这个时代没有三余。冬天得上班。阴雨天,照样得上班。夜晚,还得加班。那么,就没有三余的时间读书,只剩下一余——业余。所以,这个时代流行的书都很业余,那就不奇怪了。好在古人三余读书的情境,我辈也可想象。光想想,就够有滋味。 岁余读书,有孙康。大冬天映着瑞雪读。风骨有,但太苦情了。冬天毕竟不适合读书啊,太冷。适合啥呢?适合睡大觉。适合拨弄红炉烧点小酒喝,围着炉子唠唠家常。 日余读书,有欧阳修。古人叫他永叔。在“三苏”横行的年代,他称叔,够腕儿。但奈何不了他,因为人家名字就叫叔。欧阳永叔方夜读书,闻有声自西南来者,悚然而听之曰异哉!——单这一个镜头,就够流传千古了。 清代金石大家张廷济有对联曰:朱晦翁半日静坐,欧阳子方夜读书。晦>翁是朱熹,他习惯半日静坐,半日读书。曾国藩照猫画虎,来个“刚日读经,柔日读史”,也有同样的风致,他们都懂阴阳消息的道理。 日余读书,还有金圣叹。夜半投宿古庙,野庙深山原是蒲松龄笔下的道场,金圣叹在这里展卷夜读:众响渐已寂,虫于佛面飞。半窗关夜雨,四壁挂僧衣。因为这二十个字,那个夜晚被记住了。金圣叹不会知道,这可能是他被砍头前最有诗意的夜晚了。 时余读书,有周作人。他写过一本散文,《雨天的书》。很老很颓。比起他,朋克什么的都不算啥。后来的废名、沈从文乃至汪曾祺,都能看到他的影子。把读书当成雨天的事儿,这个态度,怎能不做汉奸呢。他事姑且不论,周作人的文笔倒是一绝。 读书总是孤独人的孤独事。三余读书,半是消遣,半是约不来人。丘迟、贾岛、叶绍翁、赵师秀等都是这样。也不奇怪,约人半夜来,还下着黄梅雨,放你鸽子就对了。 想想,还是栯堂禅师有风致:霞西道者眉如雪,月下敲门送紫芝。 老爸是怎样落伍的? 许多年前,有个叫学习机的东西。我爸买回来插在黑白电视机上练习打字。他还报了县城的电脑班,其实就是打字班,成天背什么“王旁青头兼五一”。当时他还不到三十五岁,对新事物有极大的热情和好奇。 我初中三年级,家里买了电脑。那时候县城有电脑的家庭还很少,我爸陡然觉得自己很前卫,一步迈入了21世纪。 新电脑完全是摆设,平时根本用不着。我家只上了一个月的网,就没再交网费了。我爸说,网上太多黄色的东西,到处都是“半棵体”照片。我纠正他说是不是半棵体,是半裸体。他说老师就是那么教的,把老师痛骂一顿,说那个年?代的老师没文化,都教错了。 电脑搁在卧室角落,一万块钱的藏书网东西,就用来玩纸牌。老爸偶尔也练打字,但太慢,一分钟打不了两个。有天晚上,我拿了套政治试卷回来,打几个字玩。我爸说他来打,我就去睡了。第二天起床,看见打印得齐齐整整的试卷放在桌上。我告诉他没什么用,他颇为失落:你不早说,我昨晚打到四点多。我拿起来看了看,只是两页纸。 我大学的时候,打字已经很纯熟了。两页纸,十多分钟就搞定。这时我 7238." >爸已经放弃打字了。对他而言,电脑的最大好处就是斗地主,还有看抗战剧。大一寒假,我从广州回来,当晚就把Windows 98系统换成了XP系统。第二天我爸暴怒:电脑被你怎么弄的?我什么都不会了!我教他用Excel制作表格进行运算,他看了半天也没记住,吃午饭时不住嘟囔:这下我变成废人了。99lib? 很久之后,我才慢慢明白自己当初的做法多么愚蠢。想要一个人改变习惯,很难。而尤其不应该的是,总把自己以为便利的东西强加给别人。年龄和岁月足以让一个人的学习能力慢慢退化,并最终丧失对新事物的好奇。从头掌握最基本的技能,对不年轻的人来说,成本太高昂。他们需要为养家糊口奔波,为时不多的暇余,并不足以支撑他们疲惫的身心去探究世界的种种新奇。于是,他们就远远被时代抛下了。 我研究生毕业后,用一个月的工资给我爸买了款智能手机。这让他既开心,又别扭,还心疼。开心的是,儿子给他买了一款好手机。别扭的是,用着还不如老款诺基亚顺手。心疼的是,县营业厅里充几百块话费就送智能手机,他觉得太亏。对他来讲,手机能用就行,山寨不山寨无所谓。他甚至不明白“山寨”是什么意思。 老爸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才终于不再把需要群发的号码先抄在纸上。而不满十岁的外甥来我家几次,就已经学会在手机上搜喜羊羊和灰太狼的视频了。这时候,我爸还把视频叫作录像。 五十岁后,老爸对走在同龄人前列的兴趣已经很淡了。三十年前,他曾和几个朋友穿着最新潮的毛衣招摇过市,这成为他后来二十多年里酒桌上无比自豪的谈资。但今天,他已不太在意自己穿什么,用什么。无论他如何走在同龄人的前列,和年轻人相比,落伍也不是一里两里的距离了。 老爸年轻的时候喜欢写东西。我高中时,还觉得他的文笔遥不可及。等到我读大学,他已开始承认自己写得不如我。现在,上网看我的文章成了他每天必备的功课。我想,也许他的欣慰会大过失落吧。无论是谁,最终都会被时代抛下,会落伍,聊以慰藉的就是,看见自己种下的一棵小树,终于发芽开花,慢慢长得比自己还高。 圣诞老人他在笑吗? 整个世界都沉入酣梦的时候,圣诞老人从遥远的天上,乘着小鹿雪橇,降临人间,把孩子的长筒袜里塞满礼物。 孩子知道圣诞老人会来,但不知道会带给他什么礼物,就一遍又一遍地想。 他想过一百种礼物,但好多没法装进长筒袜,它们太大了。于是,他就只想那些能装进袜子的礼物里,最好的是什么。虽然圣诞老人送来的不一定是他最想要的,但想想总没坏处。想着想着上了瘾,那就也想想大礼物吧。万一圣诞老人带来一个大长筒袜呢。 要是礼物想变99lib?大就变大,想变小就变小,那就太好了。一棵圣诞树,可以变成拇指那么小,又可以变成房子那么大。开学背去学校,从书包里掏出来,变成一个大人那么高,种在教室里。等到放学,再变回手指头那么大,塞到口袋里。睡觉的时候,就把它种在枕头旁边。 但这样的圣诞树没有来。圣诞节的早上,他的长筒袜里只有一些糖果。他觉得圣诞老人好像有些悭吝。大概是这个冬天太冷,杂货店里的东西都卖完了吧。他想。不过,能有糖果也很开心了。 直到他看见邻居小伙伴有好多 5723." >圣诞礼物,多到要用大人的长筒袜来装,他才觉得有一点儿失落。失落不全因为他的礼物不够好,还有一点是因为,他开始有点怀疑圣诞老人是不是真的。 这是一个漫长而不太确信的过程。虽然他早就隐隐约约觉得,从烟囱钻进壁炉并不是一个胖老头容易做到的,但他更不情愿送糖果的人是他爸爸。他清晰地记得圣诞老人第一次造访时给他带来多么大的欢喜。 等到他一天天长大,懂得的东西越来越多,慢慢明白那种既能变大又能变小的圣诞树在这个世界上很难出现的时候,他就不再想圣诞老人到底是谁这种问题了。就算真的是爸爸,又有什么可怕的呢。反正糖果还在。 又一年的平安夜,他早早躺下,爸爸推门的时候,他装成熟睡的样子。第二天早上,他抱着礼物跑到爸爸面前,告诉爸爸圣诞老人有多爱自己。爸爸很开心。 他不知道,就在刚刚那一刻,圣诞老人变成真的了。因为他爸爸刚刚得到了一个圣诞礼物。 圣诞老人的意思就是:在你爱的人不知道的时候,把礼物放到他的身边。 因为收到礼物的人不知道,所以这个夜晚是寂静的。 Silent Night,寂静之夜。圣诞老人从天上降临,潜入千家万户,散尽他的礼物,在黎明来临之前挽起缰绳就走。剩下的三百六十四天里,没有人知道圣诞老人在什么地方,也许他正在敲着烟斗思考下一个圣诞节应该送点什么礼物。 所有漫长的等待,都只为一个寂静的夜晚。当圣诞老人乘着雪花带来欢笑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入睡了。圣诞老人他孤独吗? 我们看不见他的孤独,永远只看得见他的笑。在大街小巷的橱窗里,在琳琅满目的圣诞树上。伴随着欢乐的颂歌,千家的笑语。 圣诞老人不会孤独,因为Silent Night并不寂静。在这个名叫寂静的夜晚,大家不约而同地沉入梦乡,等待一个寂静的人寂静地来。 但寂静之中藏着许多双眼睛。并不是每一个人都睡着了。还有一些人,在等着心爱的人入睡,好把礼物放到他的身边。这样的人,脸上就挂着圣诞老人那样的笑。 附识:昔年曾作《平安夜》一首,今改如下: 瑟兰特奈寂于诗,霜魄流街侵袜时。 遥夜颂歌风黯黯,旧年心事雨漓漓。 鹿车若许南儋驻,胡马应无北地思。 红顶老翁归不语,独留尘海雪参差。 一年只需要工作六周就够了吗? 一年只需要工作六周就够了吗?我不知道。但梭罗的 href='165/im'>《瓦尔登湖》里是这么说的。第一次读 href='165/im'>《瓦尔登湖》是临近大学毕业时,那时候我还很天真,相信读过的书上的每一句话。这种轻信让我没能在广州找到工作,只好卷铺盖回到驻马店。后来我在郑州上班了,依然念念不忘瓦尔登湖的幻想,我发自肺腑地讨厌上班,于是开始盘算一年至少上多少天班可以保证最简单的生活。 我调查了庙李、陈寨、柳林、郑大新区附近的租金情况,单间房租一百块可以搞定。早餐吃豆?99lib?浆加包子或者油条,午饭和晚饭吃面条或者盖饭,一天饭钱不到二十块。交通和电话费每月几十块钱,再买点生活必需品,月开销不会超过一千块。我从八月初工作到九月底,卡上有四千多块钱。我想这些钱够生活到年底,于是把工作辞了。 辞工作前我就找好了房子,我没有选在之前调查过的地方,那里人太多太杂,我选了城外一处僻静的地方,地图上根本找不到。那地方叫路砦,房租一月七十块。 当然,我不会告诉父母和朋友我辞了工作是为了体验瓦尔登湖式的生活,那样他们会认为我是大傻逼。也许事实的确如此,但我还是要掩饰一下。我告诉他们,我是为了考研,事情就变得理所当然起来,再也没人怀疑我的动机。 辞了工作的第一天,我大吃一顿以示庆祝,因为接下来到过年的四个月就要严格按照预算生活了。第二天,睡到自然醒,去门口吃了一盘蒜苔肉丝盖饭,再到村里溜达溜达,看看夕阳。再也不用定闹铃,不用上班打卡,也没有领导的管束,自由自在。我的瓦尔登湖式生活开始了。三天后,我开始感到无聊。一觉醒来想的第一件事儿是:今天该怎么度过呢?看电影?票钱不在预算内。买书看?书钱也不在预算内。去网吧?两小时要四块钱,比一顿早餐还贵,还是算了。 附近有个私人的破烂厂,堆着收购来的破铜烂铁。老板看我每天在附近溜达,问我怎么不工作,我说找不到工作。他说你干脆过来帮我看厂子得了,就住在这里,什么都不用做,只是看厂子,一月给你四百,你的房租也省了。我没答应。他又说给五百,我还是没答应。其实我有点小动心,但如果我答应了,接下来如果有人给一千,我就会放弃五百的,再有两千的工作,我就会放弃一千的,很快我就又会沦落到去正式上班的地步。 我坚持不做任何增加收入的事情,生活过得极为艰苦。之前可以经常和朋友下馆子,可以偶尔去KTV,可以去电影院,现在都不能了。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我富余出来大量时间和精力,不知道干什么。人家说“漫漫长夜”,我当时是“漫漫长昼”,夜里还可以睡觉,白天一点都不瞌睡,人整个儿精神抖擞,像抗美援朝的士兵似的。心想遇个看我不顺眼的混混和他打一架也好呀,但是遇不到。每天看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我在手机上玩贪食蛇。若干年后,在网上看到一张趣图“大神是怎么玩贪食蛇的”,我一笑置之,五年前我就把贪食蛇玩到了那级别。 梭罗在瓦尔登湖隐居时自己劈柴做房屋,并把盖房子的各种原料和开销一丝不苟地写入书里。不要以为他很勤奋,其实梭罗奇懒无比,他看到桌上有几块很漂亮的石头,落满了灰尘,就丢出窗外扔掉了,因为他懒得擦拭。无聊确实有极大的杀伤力,足以把懒惰的人变勤奋。但我没有办法盖房子,因为我已经交了房租,而且也没有地皮。如何抵御四个月的漫长无聊,很快成了接下来的头号问题。怎么办? 无招可破。后来我实在忍不住,花二十块买了《明朝那些事儿》,打算供半个月消遣。以前看书怕看得慢,这时唯恐看得快。结果,我居然很神速地两天就看完了。我不敢再买小说了。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找不到书读是极痛苦的事儿。百无聊赖之际,我在路砦村口发现了一个摆摊儿卖破书的,不可思议的是,那个破书摊儿上居然有范里安的《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在任何书店看到这本书我都不会感到太奇怪,但我从没料想到会在地摊儿上看到这本书,更想不到会在路砦的村口。几年后,好友被公司外派到云南99lib?保山下面的一个县城,他神奇地在街头遇见了二十年未见小学同学,也就是说,来自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汝南埠镇的两个人,二十年后在另一个时空又相遇了。我想,许多时候,总有机缘在,看似极微不足道的巧合,也许意义深远,躲都躲不过。 我问老板那书多少钱,老板说十五,我问八块卖不。我没打算买,八块一本书对那时的我还是奢侈了,能抵一顿晚饭呢。但是在这儿遇见熟悉的书名倍感亲切,就像两年前我在澳门的街道上发现了正宗的驻马店特色小吃“泌阳母鸡胡辣汤”一样。这么错过,不表示一下亲近,实在太不厚道。于是我坐地还价,讨价还价半天,老板让到十块,我还是坚持八块。我内心并不希望老板答应,在这儿磨嘴皮子只是图个过瘾,一个多星期以来,我还没跟餐馆老板之外的人搭过腔。虽然书摊儿老板是中年大叔,我也算是搭讪了。在我心满意足地搭了饱饱一顿讪正要扬长而去的时候,大叔说:“八块给你!” 假如我脸皮再厚一点,说八块也不要,那么我后来的生活将步入完全不同的轨道,现在就不会坐在这里。可是当时我还太年轻,咬咬牙,买了。 八块钱算是白瞎了。因为我知道那本书我看不懂。我本科学地理,没有经济学基础,大四考研突然想考经济,就知道了这本书,借来看,像看天书一样。于是我就只读了高鸿业的教材,后来也没考上。我是这样的人:在哪里摔倒,就不会在哪里爬起来,而是要到另外的地方再爬起来。因为孔子教导说“不迁怒、不贰过”,在一个地方摔倒一次是水平问题,摔倒两次就是智商问题了。所以我跨专业考经济学研究生失败之后,就没打算三年之内再考研了,将来考研也不会考经济。我骗家里说考研,也是说准备考清华的管理学。 范里安被我扔在了床头一星期,我在手机上看完了 href='5537/im'>《云海玉弓缘》等几部小说,看得眼睛涩疼,对小说也越来越麻木无感。一个午后,我看范里安书上落了好多灰尘,就在床帮上把灰尘摔掉,然后不经意地翻开。翻了一会儿感觉胃里隐隐不舒服,我没在意,又过了会儿,肚子更难受了,我才意识到是饿了。我拿过手机看有没有到饭点,屏幕上显示02:58。我以为手机时间错了,拉开窗帘,但见四野一片漆黑,万籁俱寂。我惊得抽了一口凉气,原来此时已是深夜。 此后我开始读范里安。它真是一本好书,越读越有味道。我才发觉用这书消磨时间比小说划99lib?算多了,八块钱的书整整读了两星期才读完,而且很多地方似懂非懂,让我忍不住读了第二遍。当我读完第二遍时,我妈打来电话,说研究生报名明天就结束了,你报了没,怎么不跟家里说一声?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忘了。 我打算报管理学。对父母说了考研,总不能连考场都不去,但要随便报个学校,将来考不上又说不过去;如果是报清华,又换了专业,考不上就可以理解和原谅了。第二天我带着学位证,坐公交去市区,找到一家网吧,打开了报名网页。 人有时候就是贱。就像追一个人被拒了,却又犯贱地说:“要不,再给她一次机会?”这时我犹豫了,我想,既然范里安看得这么顺畅,为何不再报一次经济学呢?报清华管理学院肯定考不上,报经济学还存在一点可能,进可攻退可守,就权且拿它当备胎吧。就这样,我填了中大岭院的经济学。 初填时不在意,报了志愿后,我优哉游哉了两个星期。慢慢 5730." >地,我开始闷闷不乐起来。范里安那本书也没意思了。我不知道自己这样的生活图的是什么。我以前生活很自在很随意,现在要追求更自在更随意的生活,却陷入了极大的束缚中。以前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找谁玩就找谁玩,现在却连吃吃喝喝都不敢了。生活漫无目的,看不到明天,看不到未来。我想到在离我只有一小时车程的地方,高大的写字楼里、闲适的咖啡馆中、静谧的画廊里、喧嚣的夜市上,正上演着一幕幕精彩离奇的故事。这个城市瞬息万变,时代瞬息万变,世界瞬息万变,而我的生活日复一日,一成不变。我突然觉得自己不应当如此。藏书网 于是,我开始认真考虑考研这件事儿。考虑之后,竟然前所未有地恐惧。不久前我还对此满不在乎,一念之转,竟至于斯。 我离开路砦,去了郑大新区。我表弟是郑大的学生,住在荷园,他们宿舍有个空铺位,我就搬去了。搬到宿舍的当晚,我从自习室回来,刚做完一套李永乐的卷子,拿了满分。我和室友们打招呼,一个室友正在上铺看书,我见他清秀俊朗的眉目中透露出文艺的气息,便问他看的是什么,他微笑地合上书把封面转给我看,四个字赫然映入我眼:瓦尔登湖。我报之以微笑,回铺躺下。他一定不晓得,对面下铺的这个穷逼,刚刚结束了“瓦尔登湖”式的生活。 我和两个朋友写信的年代 临近年关,居然收到一张明信片,是个小姑娘慕名寄来的。陶渊明说:穷巷隔深辙,颇回故人车。这很是我生活的写照。所以心下不免有些欣喜。谁知,第二日小姑娘就向我索复信一通。我顾左右而言他。小姑娘怒了,不再理我。 我有好些年不写信了。读大学时,信倒是比现在给单位写的日报还多。和我通信最多的有两位,一位是梅,一位是陈。梅是书简往还,陈是手机短讯。 陈颇喜周作人,因为喜欢周作人,顺带着喜欢废名。他始终把废名叫冯文炳。大概因为喜欢一个人,就不想同别人分享他的称呼,所以才拣别人不常叫的叫。渐渐地,我也染上了这陋习,一次在日志里大侃梁启超,满篇都是“任公如何如何”,就有人板着脸讥讽我:“请问,你跟梁启超很熟吗?” 陈是个不大靠谱的人。我是个喜欢背后议论人的小人。我在别的朋友面前,总说陈大不靠谱,乃至写文章谈到陈,就把“大不”两字调个位置,说他“不大”藏书网靠谱,也算是给昔日的朋友留面子了。陈在网络上看到我的文章,但当面我们谁都不提,这也算他给我留面子吧。 我曾在郑州郊区寄居过一段时间,后来把那段时光写成了瓦尔登湖般的生活。其实当时并不是我一个人在,陈也在。但我是偷懒的人,为了行文方便,常常把现实处理一下,陈就被我处理掉了。那篇文章他定当读过吧,但他也从未当我面谈及过。即便谈了,我也不怕。背后黑人的事儿我做过太多,这点胆量还是有的。一个人没有了肚量,再没有点胆量,还怎么混下去呢。 陈追女人总失败,在外工作也失败。后来回到老家,居然找到个漂亮姑娘,迅速结婚了。那姑娘还不是花瓶,做事麻利,说话稳妥,这实在是妙不可解的事情。陈结婚时给我发了短信,我在北京,没藏书网回去。一年后他有孩子,请我取名,我依据《庄子·逍遥游》给他儿子取了陈徙南的名,自以为品格奇高。他却说像黑社会,央我再取。我便随手翻《周易》,谁知翻出一个品格更高的名字来——陈拯马。《周易·涣卦》:用拯马壮,吉。他到底还是没采纳,恐怕是担心儿子将来变成兽医。 我是个孤僻的人。但只要陈往前边一站,我就变正常了。因为他更孤僻。我以为他的孤僻来自于他读知堂,也就是周作人。他还读 href='5750/im'>《阅微草堂笔记》 href='1698/im'>《世说新语》。在这个时代想要做个魏晋风骨的人,实在荒唐可笑。 相比之下,我和梅的通信就正派得多bbr>。我常对梅说,陈就是个“群居终日,言不及义”的人,也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人。陈跟梅电话里讲,李敖说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鸡鸡。我不知道李敖有没有讲过这话,反正陈就对这种掌故感兴趣。我那时候写诗,写过那么多好诗,陈都不感兴趣。唯独欣赏打油的一联——“党群鱼水表三代,时势波澜造五毛。”陈不应该回家卖建材,应该跟我换换,来党政媒体工作,做人民的喉舌。 梅就和陈不一样。他是个实实在在用心用力的人。我和梅书简往还,我聊的多是对 href='2195/im'>《论语》、诗词的理解,梅聊的多是日常琐事。今天晚上,我独自在家读周作人《雨天的书》,里面有一篇《怀废名》,写道: “废名南归后曾寄示所写小文一二篇,均颇有佳处,可惜一时找不出来,也有很长的信讲到所谓道,我觉得不能赞一辞,所以回信中只说些别的事情,关于道字了不提及,废名见了大为失望,于致平伯信中微露其意,但即是平伯亦未敢率尔与之论道也。” 我便觉得自己有些废名的意思了。 梅大学那几年眼睛不好,.99lib.t>三天两头去医院。今天,我的眼睛倒不好了,颇能体会他当时苦楚。 我之所以对郑州有感情,不单因为在那里度过了很苦楚的一段时光,还因为梅在那里。 我曾在给梅的书简里说,将来我出了第一本书,要请你给我写序。到我出第一本书时,他干网络优化工程师太久,加上对书的领域不熟悉,竟写不出了。我出第二本书时,原本可以请他写序,我却自己操了刀斧。现在第三本书行将付梓,编辑却说有序显得端着,不好卖,索性不要序了。也许等到我们六十岁的时候,都健在的话,可以互相给对方撰寿联。 我和梅、陈当年的书信往来,也是因为三人都没女朋友,能隔着南北凭几张纸扯一扯。大概就像姜白石的词: 数峰清苦,商略黄昏雨。 我们都不是有大才干的人,做的这些,无非是几个小文青的自娱自乐。 今天,他们不扯这些了,我就把这些写在网上。过去的时日了不可得。 我们不怀念那年代,因为我们现在都比那时候生活得好一些。 独餐与聚餐 我住八宝山。每次朋友来找,都会被这个地名惊讶到。出了八宝山地铁站向南走几步,左转便是台湾街。街名是连战题词。其实这条街和台湾几乎没有关系,不过是美食一条街。 一个人生活,懒得总在单位吃食堂。食堂吃久了很厌腻,仿佛生活和青春就在日复一日的大锅饭中荒废抛掷了一样。于是我常常一个人溜到台湾街吃美食。 五味令人口爽。说是美食,每天吃,也没有新意。于是我便走得更远,穿过整条台湾街,从八宝山到了五棵松。这里有咖啡厅,又有自助比萨餐厅。我常常在那里待好久,什么也不干。 整个北京恐怕也没有多少像我这样慢节奏生活的人。慢节奏生活的人很多,但像我这样——步行一个小时去吃饭,再步行一个小时回来的,应该不多。我每天五点半下班,单位就在家门口,不用加班,但我通常会磨蹭到六点。然后步行去五棵松吃饭,到达时大概七点一刻,如藏书网果想久坐,就吃慢点,坐到九点一刻,再步行回到八宝山家里,恰好十点半。洗完澡,上上网或者翻翻书,过了零点睡觉。 有个胖同学,重190斤。他说,吃有两个作用。一是吃,一是kill time。他无论做什么事儿,都要预备好许多吃的。当年读书时,我同他一道坐火车回家,离到站还有15分钟,他说,等我泡一碗面。现在,我花两个半小时在路上,初衷也和他一样,是kill time。一个人生活,有大把时间需要填满。如果不懂许多kill time的好手段,生活就会很枯燥。 有朋友在普华永道工作,她说,平常都是加班到10点以后,有天突然破天荒6点就下班了。大家感觉像过年一样,但出了单位门就开始犯愁:突然多出来一整个晚上,该做点什么才好呢? 上个周末,高中同学 805a." >聚会。地点在一个同学家里。房子远在六环外。我们从东南西北各坐地铁狂奔了两个小时bbr>,到了她家。因为在六环外,房子敞亮得舒服,终于没有城里的压抑感。十来个人动手包饺子,叽叽喳喳叙着闲话。饭后打麻将,感觉很久没体验过这么有人间烟火气息的生活了。平时他们都忙,就我一个闲。但我大半的娱乐也不过是整天对着电脑。在麻将桌上,你来我往边聊边打,玩了一个下午。因为人多,晚上的菜是用洗菜盆盛的,两大盆荤菜,一大锅汤,还有几盘凉菜。十个人吃得肚皮滚圆。同学说,干脆打一通宵麻将吧!心里倒也痒痒,但又深感叨扰人家够..多了。犹豫之后说,还是回去吧。一队人浩浩荡荡在郊区岑寂无人的路上,冲破寒冬的黑夜往前走,一点都不孤单。赶在末班地铁停运前到了地铁站。一一上车。 由于家没在一起,便不能同坐到终点站。换乘了一次后,一位同学先下,又过两站,又一位下去。每人下车前,和车里人招手说再见。郊区的地铁是奔跑在大地之上的。看着旷野里传来遥远处的盏盏灯火,想想人生也不过如此。朋友一场,都是缘分,大家聚在一起好不热闹,然后再一个个离开。又过两站,我也下了。 直面一百双异性的眼睛 “明天打扮帅气一点,洗洗头,别老顶着一头头皮屑。”头天晚上,师姐电话里叮嘱我。 我是心里搁不下事儿的人,但凡有个大事小事,我就睡不着。在床上翻覆到四五点,才 660f." >昏昏沉沉睡去。六点半,闹铃响了,我一骨碌爬起来,跑到隔壁借了镜子照过全身,心想这身行头大概可以大方见人吧,就抓起书包奔出了门。 不是去相亲,是去上课。第一次面对台下百十双眼睛,而且全是年轻貌美异性的眼睛。我去的是一所女子学院。师姐在那里代课。一学期的课程没上完,接到婆婆旨意,要以肚子里的孩子为重,别老奔波了,就把剩下的课甩手转给了我。我很激动,最激动的主要还不是面对一群姑娘,而是不菲的课酬。要教的课是人力资源管理,我完全不懂。不过师姐说了,她们是大专生,很好对付,提前看看教材就行了。 一个小时后,来到女子学院门口,被保安拦下了。因为学校是没有男生的。我解释我是老师,保安虽然诧异,还是放我进去了。 进了教室,学生见到我,先是吃了一惊,随即响起热烈的掌声。我暗暗感慨,看来雄性动物在这里真是大受欢迎啊。这趟来对了,不给钱也该来。我放下包,装作老练的样子,清咳了两下。我张口,却忘了第一句话想说什么,又把嘴巴合上了。想了半天,刚才在地铁上准备的开场白全忘了。我头低着看讲桌,这时偷偷抬起看一眼台下,吓一跳,上百双眼睛齐刷刷瞪着我呢! “这个,我们先点一下名吧。”我鼓足勇气,强作镇定。之所以点名,一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场,二是要借机缓一缓,让自己放松放松。点完名,我拧开纯净水,喝了两口,开始上课。 我课讲得不好,学生下面就开始玩手机。我感到很挫败,想开口求她们别玩了,又不敢。也不是不敢,是怕我一旦要求,她们不理我,就更挫败了。我仔细瞅了瞅,又吓一大跳——她们手机半数以上是iPhone 4,当时刚上市没几个月。我看看自己的板砖诺基亚,更.?加羞愧了。 第一堂终于下课了。有女生跑上讲台问我:“老师你有没有微博?加我!”这,算是被搭讪吗?我红着脸想。好像是人生中第一次被搭讪吧。“有!有!”我赶忙说,并把微博名告诉她,接着又有别的女生也跑来加我。我索性把微博名写在黑板上,并答应回头和她们互粉。 第二堂上课,学生已经熟了,没一个怕我的,倒是我很怕她们。我感觉自己像黔之驴,台下每双眼睛都把我看透了。我还没讲课,学生先发制我:“老师,你有没有女朋友!”“这个,这个呢,暂时吧,还没有。”“我们给你介绍吧!”她们答应得干脆利落。我感觉自己像过年的猪,被藏书网捆了手脚缚起放在案子上。“好,好啊,”我结结巴巴地说,“真是,真是太,太感谢你们……” “老师,你多大了?”“什么时候毕业?”“去哪儿工作?” 一个个问题机关枪似的扫射过来。后来的毕业答辩哪能跟这阵势比啊。 坦白从宽,我一一如实回答了。我说是中大的,半年后就毕业了,要去北京工作…… 这时,最后一排有个女生站起来:“老师!我跟你去北京好不好!” 我双腿一软,要不是双手在讲桌上支着,恐怕要一屁股坐在讲台上。我看了看那女生,长得太标致了。这种姑娘,别说她向我表白,就是借我几个胆,让我向她表白,我,我都不敢的。 “好不好啊!”大家一起喊。 “这,这个嘛……”我不知怎地,手就挠到头上了。头本来不痒,挠了两下,倒挠痒了,于是又拼命狠挠几下,哗哗哗,头皮屑纷纷扬扬飘下来了。我才想起来,早上走得急,忘洗头了。 “咱们上,上,上课。”我支支吾吾地说。 她们大概是看我也太不解风情,懒得再搭理我,又接着玩手机去了。 上完课坐了一个小时地铁回到学校,吃了两个汉堡四块烤翅三瓶维他奶情绪都没稳过来。回到宿舍第一件事儿就是打开微博,看到@我的微博在她们班里疯狂转发,都说“老师太帅了”“求介绍”,直到转发到外班一个女生那里,她bbr>说:“这也叫帅?” 然后,看见原博主回她:“调戏他一下啦,何必当真!” 闪亮的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公厕和烧饼 早上我和我爸出门办事儿,到了地方,我爸去停车,我先下来找厕所。眼前有个纸牌:公厕院内三十米。走近一看,厕所门前赫然写着:入厕一元,请自觉交费。没见收费的人,我就推门进去了。出来之后,四顾无人,也不见投币箱,我想是管理厕所的人还没来得及上班,让我捡了个便宜。 走出院门,看着左右车辆,过了马路。刚穿过马路,听见背后一个声音喊:“解手的,交费!”一个退休妇女模样的人就跑过马路来了。我才明白,估计厕所门口有摄像头,她在遥远地监控着。我摸出钱包,没有零钱,只有五块的。她摸摸口袋,只有两块零钱。她把两块钱塞给我,说还欠两块,你等着,我去换钱。然后笨重的身躯摇摇晃晃跑过马路,转进院里不见了。 我想,假如她不再出来的话,也没有办法。世上太多这样的事儿了呢。这时见院里出来一个人,正是我爸,他停完车也去了厕所。然后就见一个人追着我爸出来了:“解手的,交费!”还是那位胖大妈。我站在马路斜对面,看着我爸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零钱给她。她接过钱就跑过马路,赶在我爸前边到我身边,把我爸刚交给她的一块钱连同自己兜里的一块钱递给我:“找你的,两块!”然后笨重的身躯又摇摇晃晃跑回马路那边。 我陡然觉得温暖。这温暖源自一种严肃而扎实的生活态度。在我小的时候,曾鄙视过看厕所这种职业,以为这样的职业是不体面的,要靠收取别人上厕所的费用来讨自己的生活。现今我改变了这种看法,并为先前的偏见感到羞赧。 孔子说过: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即使在看厕所这样的职业上,也是一样可以做到言忠信、行笃敬的。比如她把一块醒目的牌子挂在厕所门口,就好过许多故意把“停车收费”的标识放在隐蔽处,等停车人准备走的时候,突然冒出来索要停车费。当这位胖大妈穿过车流,把两块钱送到我手里时,脸上的态度是诚恳.99lib?而严肃的,这让我觉得,吃这样一碗饭也能活得扎扎实实,稳稳当当。那就远胜过许多大言不惭地在酒席上云山雾罩地谈创业、金融、互联网的喷子。 那样的生活不扎实。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 中午在家吃面条。本来准备买两块五毛钱的,我妈说,豆面条要稠,就买了三块钱的。三口人吃,又买四个烧饼,三个咸的,一个甜的,四块钱。豆面条里撒些芝麻叶,一家三口一顿午饭吃了不到十块钱。在北京,平时吃一碗面条也得藏书网二三十块。 我去买烧饼,烧饼铺前已排上了队。这家卖烧饼的是过年才搬来的,但已经抢了路口两家的生意。我妈说那两家烧饼放碱放得多。一个妇女和面撒葱花,一个小伙子把烧饼贴烙板上,一个..老头收钱。一个烧饼卖一块,卖得好,一天收入上千。其实也和在外边打工差不多,只是辛苦些。 我不急,就站在那儿让人家先买,一张烙板烙不了太多,等他们都交完钱,我把钱递出去,小伙子说:不收了,这一锅不够了。我很喜欢小伙子说的这句话。只这一句,就看得出,他也是个生活扎实的人。 很多卖烧饼的乐意早收钱,只要你愿意交,哪怕排到第三锅第四锅,不管有没有工夫做出来,先把钱交了再说。那样做出来的烧饼就不好吃。不好吃不是因为手艺差,是因为太急。一堆人等着,钱都交了,烧饼还没熟透,也铲出来卖掉,看起来能比别人多做几锅,但吃两次人家就不再买了。这位小伙子,做一锅就只收一锅的钱,有人等,也不着急,一定要每个烧饼都烙到金脆才出锅。久而久之,人家愿意排队也不去买隔壁的。 做烧饼不是一样技术含量多高的手艺。但有人做了一辈子烧饼,还不好吃。病根儿不在手艺上,在心劲儿上。五分钟出锅刚刚好的烧饼,等到四分五十秒,他就着急铲出来了,想占这个便宜。以为十秒的差别人家吃不出来,处处存了这种“精明”的心,烧饼就不可能好吃了。要做得好吃很简单,只需把“做烧饼”当成一件事儿来对待,想着怎样让这件事儿圆满就成,而不能把“卖烧饼赚钱”当成一件事儿,做烧饼和赚钱是两件事儿。 我提溜着烧饼走过河岸,看见河堤的杨柳和路旁的油菜花,开得正盛。可面对这春光,因人间的烦恼,亦不能不眉头紧锁。昔年周伯仁说:风景不殊,正自有山河之异。而世间的景象,亦唯有将心从俗务中解脱出来,才可能得以领略。 一条跑道的距离 不久前,在朋友圈看见大学室友跑马拉松的照片。下着小雨,他跑到终点,拿起成绩单跳起来。他身材很好,没有一点赘肉,我拿给同事看,她们都花痴地咽口水,却不知道,他在大学的时候,是个胖子。 大四的春天,毕业论文差不多写完了。天气很好,我每周去操场跑两次步。每次拉着室友去,他都不去。有天忘了是什么事儿,他居然去了。有个跑步的姑娘从他身边经过。我看见他眼里悄悄绽出了一点光。 第二天晚上,回到宿舍,发现他在洗手间冲凉,椅子背上挂着运动短裤,旁边是刚换下的跑鞋。从那之后,他每天都去跑步。 他是个从没追过姑娘的男生。我怂恿他去搭讪。我越是怂恿,他越是羞怯。他一直说,总得等到一个时机才好,离毕业还那么久呢。我在一周两次的跑步时,总能看见他俩。每次他先到,在最里边的跑道跑。姑娘来了,他从身后超过姑娘,转到第二条跑道,跑过十来步远,再回到姑娘前边。 几个星期后,我发现他们居然开始并排跑了。两人一起跑完三圈,各自回去。我问他,有没有在跑完步时搭上一句话。他笑笑,说还没有呢,不过快了吧。 他们就这样隔着一条跑道,准确地说,是隔着一条白线,跑了有一段时间。某天,我发现他似乎有些情绪低落。问他,他说好几天不见姑娘来跑步了。 我以为他从此不会再跑步了。没想到,他仍然每天都去。起初,大概是要等姑娘回来。他说也许是姑娘忙着写论文,或者有别的事儿把跑步给耽误了。等等总是有希望的。一个习惯了跑步的人,不会突然就不跑的。可他一直跑到毕业,姑娘始终没有再来过。慢慢地,我们也就不再提起了。本来也没有什么,只是个陌生人。 他毕业后,去了深圳工作。有意思的是,我读研的时候,认识了那位姑娘。不仅认识了,而且还挺熟。我们一起玩杀人游戏,逛珠江。有一回,在小北门外边吃烧烤和甜品,我问她,你是不是大四下学期有一阵儿每天在操场跑步?她很惊讶。我说..t>,有个跟你并排跑步的男生,你总有注意到吧? 她不好意思地告诉我,其实她也是很偶然才去跑步的,有天心情比较烦躁,就去跑两圈发泄一下。结果看见一个男生,感觉还不错。第二天,不知为什么,她就想再去跑。又碰见他了。后来,她就愿意每天去了,觉得每天跑步能碰见他,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时间久了,那个男 751f." >生始终对她无动于衷。她忍不住了,有天主动跑到了他旁边,可他还是没有反应,她就不再跑了。 我没有告诉她,那个男生是我当年的室友。我也没有告诉室友,那个女生是我后来的朋友。我想,也许他们并不适合。他们之间相隔的,不是一条跑道的距离,而是人马星座和大熊星座的距离。看似偶然的错过,是两颗心之间存有大的隔阂,而不能在一时一地相遇。所有这些隔阂,都要亲自去打破才好。不能打破,就是没有缘分。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若不是姑娘,室友不会开始跑步,恐怕到现在还是死肥死肥的样子。造物主也并不是没有一点同情心,你看,许多年前,和你相隔了一条跑道的那个人,虽然未曾搭过一句话,可你却因为她,养成了一个坚持多年的习惯。只因.你曾经的一次默默动心,在生命中便刻下如此印记,虽不能相遇,也是挺好的。 春假二三事 春节十多天,没有上网,简直像与世隔绝。在家面对的是另一个世界,七大姑八大姨二大爷三老表,也俨然真真切切。回到北京的一瞬间,那个世界立时微缩成指尖大小,锁向记忆深处,再来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佛家云,须弥纳芥子,芥子纳须弥。有南儋部洲,北俱芦洲,西牛贺洲,东胜神洲,有恒河沙数的世界,不同的人,就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 从驻马店回正阳,是在一个叫“东风市场”的地方坐车。市场很有些“东风压倒西风”那年代的味道。墙上的标语既霸气又干爽:“你不保证公司的安全,公司就不给你饭碗。”一出车站,乌泱泱一群人拍着车门要进,车也已满了。女售票员同志探出头:“过了前边路口的摄像头再上。”车前行,后边呼呼啦啦一条长龙跟着车跑。跑过红绿灯,跑过交警,车门“嘭次”打开,人“呼通”挤上来。“勾头!勾头!别让交警看见。”人又挤挤嚷嚷蹲满了过道。河南话不叫蹲,叫“姑堆”。正确的写法可能是“股磓”,大腿磓着地吧,我想。 突然,一男人弓着背站起来,吓了售票员同志一跳,由于已经没有跳的空间,就没跳起来。“我腰椎间盘突出,姑堆不了。咋弄哩。”有人提议走高速,一人加一块钱。售票员同志说:“一人加两块,走高速。”话还没落,司机同志说:“一人加五块。”乘客没反应,司机说:“我还指着走汝南拣点人上来哩。”车头一调,从公路上下来,拐到乡间小路上。我想了想,明白了,公路要收十块钱过路费,所以从村里绕。 到了汝南,下来几个人,果然被司机拣上三个姑娘,身条蛮好,放写字楼里也像白领。车走了两步,售票员来收费,一人十五。仨姑娘不同意:“前儿个还十块哩。”“涨了。”“啥涨了,来时候还十块哩。”“来的没涨,回去的涨了。”“算了,不坐了,俺下车。”司机倒干脆利落,“净瞎耽误我事儿!”说着车门打开。仨小姑娘下去,车也不走,车门也不关。仨小姑娘站在车屁股后边,不走。车里也没一个人吱声催促。过了几分钟,仨小姑娘又上来:“算了,十五就十五吧?!”“跟恁说,天都黑了,肯定等不住车。”司机说。八十二公里的路,走了两个多小时,才到家。 大年初三,妈去店里开了五分钟门。回来跟我说,碰见一个女的,爸丢了。大年二十九丢的。八十多岁的老头,老年痴呆,一会儿知道,一会儿不知道。带他上城里赶集,要买个东西,让他站那儿别动,转眼就没见了。全家人找到初三,没找住。拿着身份证和照片问我妈看见没,我妈说没得。我妈说,年也没过好吧。她说,哪能过好哩,天天都在找。说着又去问下一个人。我妈回来跟我说,天恁冷,老头夜里住哪儿呢。路边音像店还在放《爸爸去哪儿》。 有两个亲戚,每年大年初一都来我爷家拜年,赌点三块五块的小钱。今年只来了一个。问那个怎么没来,说是电线杆砸断了腿,四个月了,还不能走。过了会儿,他爸来了,说全身只有左胳膊是好的,肋骨断了三根。属于工伤。他是电工,爬电线杆抢修线路,电线杆突然倒了。我平素不喜那个亲戚,他人生的乐趣除了喝酒就是打牌。另一个亲戚说:“就那样他还要来哩,小年二十三头里就打电话给我,大年初一你来接我,咱还去咱大爷家拜年。”我心里想,他倒不是爱拜年,只是爱喝酒,爱打牌。可现在酒也不能喝了,牌也不能打了。 大年三十晚上,我爷,我爸,我妈,还有我,一起玩骨牌。我手气奇好,吞进吞出。倒是我爷坐的位置点.儿背,不时得往兜里掏钱。我暗恨骨牌不像麻将,能点个炮放个水,却也没办法。我爷说:“往日里觉得时间过得慢,现在又觉得时间过得快,还没咋着呢,就九十了。”又说:“俺老太儿,俺爷,俺父亲,都没有享到的福,叫我一个人享了。”说着眼泪就横着滚到鬓上。平房屋顶的墙皮都要剥落了,四十瓦的小灯照着小桌,我爷脚前一只小凳,凳边立个小火炉。坐到天气预报结束,我和爸妈回家看春晚。看着看着,他们都困了。我掂起坐垫要回自己房间,我爸说:“看呗,我也不瞌睡。反正等十二点放炮又得吵醒。”我又坐着看了会儿,还是没多少意思,就回了房间。桌上堆的是杜甫诗集,和苏轼《人来得书帖》《新岁展庆帖》。杜诗云:“晓来急雨春风颠,睡.99lib.美不闻钟鼓传。东家蹇驴许借我,泥滑不敢骑朝天…… 辛夷始花亦已落,况我与子非壮年……”又翻一页,是《秋兴八首》,读到“请看石上藤萝月,已映洲前芦荻花”一句,觉念念无常间,总有熨帖到心的东西,久不磨灭。 万事岂得不求人 上周我在派出所门口等消息的时候,收到一条短信,是一位素不相识的图书编辑发来的,让我给她新做的书点个想读。我有点气恼,因为我的生活刚刚陷入一团巨大的混乱之中,而且我在文章中也透露了,我的朋友都知道。在这时候居然还有人让我帮她打广告,我没理会,把手机扔裤兜里了。 扔裤兜里之后,我突然想:我现在真的忙吗?我的确很烦,很忙,但至少在这一刻,我是没办法做别的任何事情的,只能眼巴巴等一个回复。仅仅因为我烦躁,焦虑,才认为她的事情无足挂齿。事实上,别人未曾回复我,岂不是抱着和此刻的我同样的心态呢:我忙着呢,那么多重要的事,你等等吧。 察觉到这一点的 65f6." >时候,我拿出手机,回复她说:我并不方便帮你点想读,一是的确没有时间读,二是太多网友有这样的要求,而且我现在正在处理很紧急的事情。她很快回复,表示理解,并且祝我顺利。 收到她短信,我觉得很轻松。假如我不回她,她可能就一直在等待着,有一颗心悬在那里。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自己的不理睬其实还是让别人抱了一线希望在。这种漠视的拒绝于自己很方便,于别人却甚为不便。因为对你而言,这件事情已经结束..了,但对别人而言,还在等一个结果。假如你明白地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是对别人的一种尊重,因为这种尊重,别人更易理解你的处境,体谅你的决定。 有时候人在拒绝别人时会有一种不好意思。但正是这种不好意思,更容易造成人与人之间的隔阂。所以在许多事情上,只要双方有互相体谅的可能,那就不妨坦诚相告。不坦诚相告的心,是基于一种假定的,即“说出来他也不理解”,这种假定在很多时候是偏见,带上了很重的我慢心。 我曾经看一篇写李开复癌症之后接受采访的稿子,很为其中的一段触动。李开复说,从前有人请他演讲,他问有多少人,人家说有二百多人,他想想觉得太少,就不去了。有时候演讲后有学生追着车找他签名,司机问要不要停下来,李开复说不要停了。生病之后李开复想:为什么两百人的演讲就不能去呢?为什么当时不让司机停下来呢? 所有这些,都源于自身的“我慢心”。无论任何身份地位的人,我慢都如影随形。为什么仅仅因为我在派出所,就会感到自己当下面对的事情很重要,而别人的事情就不重要呢?而且,别人根本没必要关心我的近况,了解我是不是遇上了困难。别人眼中重要的事情,是他们自己的生活。 在我最早想找律师的时候,一位朋友向我介绍了她的朋友,我是怕这种人际关系的,自己的朋友麻烦起来还多多少少有些心安理得,但朋友的朋友就不一样了,帮忙是看在朋友面子上,不帮是正常的。当时我向那个律师提了几个愚蠢的问题,他简单回复了几句,让我感觉很有水平,因为先前从未跟律师打过交道,也被他邮件的签名档小小震了一下。我就问他是否有精力和兴趣帮我代理,收费标准大概怎样,但一直没有再收到他的回复。后来,我从他签名档上的链接看到了他的简历,来头不小。难怪没有回复我,因为有架子在。再有朋友介绍认识的律师,我就婉言谢却了。因为这些“看在面子上”的帮助,总是令人吃不消的。 这让我想起自己从前投稿的经历。也许读者不知道,我所有投稿的文章,没有一篇被录用的。大概三年前,我向《青年文摘》投稿,根本没有回复。半年之后,我发现那篇稿子被《青年文摘》用了,但没写我的名字,写的是“摘自豆瓣”。我来凤凰新闻客户端之前给二十来家媒体写过稿子,但所有都是约稿,没有一例是投稿。同样的稿子,你去找人家,人家就会觉得稿子很烂;人家来找你,就会觉得稿子不错。其实稿子还是一样的稿子,只是你找人家的时候,人家就低看你一眼了。 后来有人问我投稿的事,我就说,去找别人是不行的,要等着人家来找你。我一向抱有这样的观念,所以素来疏于交游。而经历这番波折,又让我觉得,“遁世无闷”是极难做到的。生活中哪有不求人的事呢。从前老黄历上写“万事不求人”,只是一个美好的幻想罢了。现在自家遇到了困难,成天要麻烦别人,大概是上天给这么一个机会,帮我消除自己的慢心吧。 幽草晚晴 小时候,我爸老是批评我。现在,我老是批评我爸。我爸批评我的时候,我藏书网嘴上服气,心里不服。我批评我爸的时候,他嘴上不服气,心里服。我心里不服是当时就不服,事后想想更不服。他心里服并不是当时就服,而是事后想了很久才慢慢服。服气之后,他要沮丧好长时间。这时候,我就不知道这样的批评到底该不该。 前天去看望我爷爷,小姑也回来了,一起聊天。小姑问我去老广场逛了没。我说刚去过。我爷爷耳朵不好使,人老了,耳朵都有点背,但这句话却听见了。他说,老广场现在不行了,太小,新广场就大多了。 我和小姑都很惊讶。新广场开始修的时候,爷爷就很老了,老到不太能出门,只能偶尔在家属院附近溜达两步,后来腿又摔了,连.路都不能走,没想到他还知道新广场。 我爷爷又说,新广场斜对面就是新高中,武装部和新法院也在那一块。小姑更惊讶,她每次回来都去新广场逛,却不知道附近还有新高中。爷爷说,新高中就在新广场西北,隔了个十字路口。他说的是对的。我们都无法想象,他足不出户却对这些了如指掌。 爷爷说,是老唐跟他说的。新广场还在修的时候,老唐就跟他说过。修成之后,老唐的儿子蹬着三轮带老唐看过一次。“你二哥从来没带我看过。”爷爷对小姑说。小姑的二哥就是我爸。“后来,我自己拦个出租车去看了。大是怪大,啥东西也没有,空荡荡的。” 晚上回家,我跟我爸说起这事。我爸说,“想看他咋不吭声呢?咱有车,说一声不就带他去看了吗!” 有些话,不能等人家说出来,自己得想到。光知道给钱,给钱是挺省事,能算关心吗?真关心人家,得设身处地理解人家咋想的。等人家说,人家怎么开口呢。 我爸被我说得很委屈。爷爷养了八个孩子,粮食关时饿死三个,后来去世一个,现在剩四个。四个孩子里,只有我爸在身边,照顾他最多。我爸听我这么说,就要跟其他人比。我没等他比,又数落他几句。 后来他想想,说我说的对。因为他想到另一个事。大概是二十年前,我家刚盖好房子,盖得还挺大。当时我奶奶还健在。我爸想让二老搬过去,但他们从来没提过去住的意思,我爸以为他们安土重迁,在老房子里住惯了,不想搬。直到一天,偶然说起,才知道他们早就想搬了。我爸就急了:“想住咋不早说呢。你们不提,还以为你们不想搬。”我爷爷说:“你当兵回来安排工作,我没花钱;你结婚,我也没花钱;你盖房子,我还没花钱。你不开口,我咋提呢。” 我爸说完,轮到我没话说了。他的话另有一重意思在。这意思是,他一直希望我能花点他的钱,但我毕业之后,就不再花他的钱了。这让他不放心。他朋友们的孩子,大都得依靠老人,我从没想过要依靠他,也不愿依靠他。 他总说让我租个大房子,哪怕租房的钱比工资还贵,他来出。我一直说没有必要,跟人合租挺好。他卖了房子给我准备首付,我不要,他想早晚有一天我会要,就放进了民间借贷。买房子的事,他比我急。他怕将来我靠自己的本事买了房子,他没有住进来的理由。 他跟朋友喝酒的时候,最喜欢听朋友提我。朋友们的孩子大多学习不行,毕业了回家,要靠爹妈来安排工作,买房子靠爹妈出钱,生了小孩儿要靠爹妈照看。跟他差不多的年龄,孙子都抱上了。抱了孙子,还能批评儿子。但他不行。他的儿子早就不花他的钱了,不依靠他生活了,见得比他多,识得比他广,一年回家不了几天。他早就没有作为父亲的权威了。他在谁面前有权威呢,大概只有在我的小外甥面前。 我的小外甥今年10岁,是我爸妈看着长大的。从出生起,每周都来我家。去年开始不常来了。我爸去年办了健身卡,给小家伙也办了一张,让教练教他打乒乓球。没有固定的时间,什么时候去,什么时候学。春节的时候,我爸每次从健身房回来,都念叨说没见小家伙去打乒乓球。前天有朋友办喜事,我们家去送礼,小外甥一家也去了。见到小家伙,我爸就问他怎么这么久不来家里,赶明儿星期天还来不来。听到这里,我头一回觉得,许久以来,事事都不愿依靠父母的坚持也许没有那么正确。 江湖相忘喵星人 最近北京总是下雨,还老是赶到晚饭的时候。出门给猫买火腿,刚到便利店,雨就扑扑簌簌落下来了。鸡肉味的卖完了,只有夜里十二点才到货,这已经是第三趟跑来问了,只好回去。但雨下得太大,打伞还不行,更何况是赤手科头。于是转进旁边的包子铺,要一瓶汽水,坐在玻璃窗前等待雨停。 说是等待,也不算等待。因为雨啥时候停都无所谓,反正回去也是闲着,在这里也是闲着,在哪儿坐都是坐,那就不着急了。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能下多久呢,等着吧。 那只猫和我是偶然遇到的。说不上邂逅,没有那么浪漫。就是一个人在夏天的夜晚出来溜达,乘凉,偶然看见一只猫卧在花丛边的石栏上。因为想逗逗她,就驻足了。 隔了一段时日的夜里,就是坐在包子铺喝汽水发朋友圈的时候,才知道并不是所有的猫见人都会跑,才知道流浪猫是很聪明的,聪明到能看出哪些人会喂她东西吃。大概是因为这个缘故,那只猫不停地朝我喵。我本来想逗逗她就走,但她喵了..好多声,让我觉得就这么走也太不情义了。 我身上没有任何吃的东西。据说有的流浪猫会把人领到便利店给她买吃的。我还没有幸运到遇见那么聪明伶俐的猫。我只遇见过不少装作钱包掉了回不了家的人,让我给点钱买点吃的。她们通常也是女性,还是妙龄的少女,从装束上看比我富贵体面得多。我从前知道那是骗子,就一口回绝了。后来又遇见,想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唠唠。长成这样,又这种穿戴,要不是骗子,还会有谁愿意跟我搭讪呢。 于是我就说,不是不可以请你们吃饭,得让我确认你们的身份。可她们也不会掏出证件,只说身份证连同机票一起在行李箱中丢掉了。我说那可以想想别的办法,只要让我知道你们是谁就行,她们就说,不想给就算了,讪讪地走了,我才觉得耽误了人家的生意。 猫要比人聪明得多,知道怎样被人爱怜。她并不会用谎言来乞求你,骗你,只是遥远地卧着,朝你喵两声。她不会亲自走来你的身边,只会等你走向她,并且从你的眼神中看出的确有爱怜她的意思,才愿意同你结成一份默契。那么,单单因为这份默契,你就走不掉了。如果你掉头走开,凡是一个善良的人,都会内疚的。你对不住那些真诚的喵声。 于是我只好半夜跑到便利店,去给她买火腿。在货架上看到有十来块一包的,有七块五的。我心想,买便宜的呗,流浪猫能吃多好的伙食呢,有吃的就不错了。拿了火腿就往回走,远远看见猫的脸,走近了,却是一苞凋谢的花朵残存在枝头,而猫,已经走了。 我沿着栏杆数遍了一排石柱,始终没有再见到猫的踪迹。憾然在路灯下徘徊,才觉得自己方才太小气。为什么不给猫买好吃一点的呢。喵星人是最狡猾的。也许她从你眼神中看到你要给她买最便宜的来应付,就赌气走了。 小路上空无一人,唯有奶黄色的灯光流泻在夏夜的长街。无风,月亮和云彩都不动。时间也如同寂夜一样静止,所以我无法分辨清楚刚才猫卧的石栏究竟是哪一支。不过,手机里拍下了照片。每一只石栏上都有不同的树的影子。看上去那些石栏都是一模一样,可你要对它的纹理有深刻的了解,能读懂它身旁的树和草的语言,就会知道,没有一座石柱是和其他石柱一样的。所有的不懂,只是因为缺乏了解。 凭借树影,我找回猫卧过的石栏。把火腿剥了一只,放进上面的孔儿里。我期待第二天它会不见,那就得到了猫的谅解。而第二天一早再去,果然发现猫谅解了我。 人和喵星人的谅解是不需要语言的,甚至是不需要相见的。在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位来自喵星的客人。但火腿每次都不失其时地消失,让我了然她的造访。我并没有打算躲在大树后窥探,看喵星人究竟何时降临。我甚至忧虑过一只火腿会不会让不同的喵星人大打出手,然后想到二桃杀三士的阴险故事。甚至还忧虑,她会不会因为这么轻易就得到一顿饱餐,转而忘记了捕猎的技能,那样,在我搬离这座小区之后,她的猫生又将何以为?继呢。 总之,越是考虑得多,就越觉得这样的投食也许不是彻底的善意。只是我的智识又不足以想出更好的办法。毕竟,一个人尚且不能照顾另一个所爱的人一生,更何况是猫。各人有各人的缘法,各猫有各猫的际遇。谁让她在见到我时喵了那么动情的几声呢。但没有任何一只猫可以靠垂怜来得到一生的衣食,只有聪明的猫,才知道如何在荒芜的世界里坚强活下去。人又何尝不如是。 窗外的雨不知何时停了。果然是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我在回去的路上又绕到街灯下的石栏边,爬上栏杆探头看,没有一丝踪迹。唯有下过的雨润湿了脚下的泥。 奈良的鹿 此刻,在华严宗东大寺二月堂,我写下如下的文字。 王摩诘有一句诗:海鸥何事更相疑。用《列子》的典故。有人每天去海上玩,鸥鸟与之亲狎。一天,他父亲说,不如明日你捉两只海鸥回来。次日,再去海上,鸥鸟不复相顾。 在奈良城,只消花上一百五十日元,折合人民币七块五角,即可购得一包鹿食。然后,小鹿会成群拥来求食。鹿和游客相亲狎,没有一点惧怕,任游客抚触它们的脊背、脑门和面颊,唯有在碰到鹿角的时候,才敏感地避开。其实,很多鹿是没有角的,被割掉了。因为鹿茸是很名贵的东西。割掉的角虽然可以再长出来,但那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 奈良的鹿,逐渐丧失了奔跑的能力。这原本是上天赐予它的禀赋。从前,它们生长在山林之间,要时刻保持警觉,以免成为虎狼的爪下之食。它们饮醴泉,食甘草,生命优游而惕怵,才得以成就壮实的躯干和灵巧的四肢。它们目睹同类被虎狼噬食,被猎人捕杀,在不断的奔跑中冲决网罗,追寻自由。因网罗不可彻底冲决,自由不可究竟获致,它们蕴积起对自然的深深敬畏。这种敬畏,在鹿的身上烙下林泉属性。 人之于鹿,非彼族类。人不能通晓鹿的情感,不能懂得鹿的语言。但是,只消花上不到十块钱,就可以博得鹿的好感,让这些无从理解自己的生灵,奉人类若神明。于人而言,这是一件何其廉价之举动,轻易捕获异类的心。于鹿而言,这是何其轻巧灵便之恩赐,只消允许自己的身体被围观、被抚触,即可衣食无忧。 从此,鹿不必再为寻找食物而奔波,不必再忍受风雨的侵袭,也不必再目睹被虎狼扑杀的残忍与血腥。于是,林泉属性就从鹿这一物种身上渐渐凋零黯淡了。这样的生活,虽然衣食无忧,但一生只为取悦人类而活,究竟值得吗? 其实,愿意如此生活的不单是鹿。很多的人类,向往这样的生活。他们甘愿自己的身体被抚触,生活被窥探。只消衣食无忧,这些都不算什么。身为明星,就需要忍受偷拍和围观的生活,这是生涯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甚至,对相当多的明星而言,唯恐被围观、被抚触得不够,就像机灵的鹿看到其他鹿得到游客的恩宠,会心生嫉妒。很多人所有的举止,都无非想求取外物的恩宠。 人和鹿哪里有太大的区别呢。如果有人手中有上千万的项目,需要找个乙方,会有许多鹿一样的人蜂拥而来,向他示好,展现自己的亲狎。如果一个男人有不菲的资产,想让自己周围有蜂拥的女人,不会是一件太难的事情。 但问题远远不止这一面。真正有意思的是,人类为什么心甘情愿给鹿投食?答曰:鹿的身上,有人类匮乏的东西。这种匮乏,正是林泉属性。人类久居在嚣扰的俗世,对大自然的烟霞骨格、泉石生涯,有一种迷恋和向往。有几个第一次看见鹿的游客丝毫没有驻足观赏的冲动呢?哪个游客能说看见别人都抚触鹿,自己没有半点抚触的欲望呢?而鹿,虽然已经不复昔年,已经在豢养中变得温顺驯良,但至少,在皮相上,它们还能同林间奔跑的那种矫捷的动物联系在一起。 奈良的鹿,其实和牛没有太大差别。乡间的牛,就是这么被人类放养着。同样有角,有蹄,脊背抚触的感觉也并不比鹿差到哪里。连拉的粪便的味道都是相近的,甚至牛粪的味道还要更浓郁些。但很少有人愿意专门停留下来挑逗一只牛。是因为它不会奔跑吗?其实牛奔跑起来比鹿凶猛多了。而鹿正在慢慢变得不会奔跑。它们的差别,只在皮相上——鹿长得像鹿,而牛长得像牛。未来也许有一日,鹿会驯顺得像牛,如果那时候它司空见惯,就一定会失去今日的娇宠。 如果人类对林泉的渴望只消花上不到十块钱就可以解决,那么,为什么不投食呢?但对林泉的渴望,实在算不上人类所渴望的事悟固然不是无明的奴隶,但石头岂能不是石匠的仆从? 因此,佛像砸碎、佛经焚毁,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些又能说明什么呢?除了诸行的无常,业力的不虚。在一个革命氛围甚嚣尘上的年代,雕成佛像的石头和印成佛经的纸张不被砸碎和焚毁才是稀奇古怪的事。偶像本来就是为满足人类的愿欲而树立的,到了革命的年代,人类又有了推倒自身从前树立的偶像的愿欲。这种毁坏偶像崇拜,并不是真的破除了迷信与偶像崇拜,而是去崇拜另一个更加隐晦的偶像。 谁说无神论者不崇拜偶像呢?无神论者并不是什么都不缺,无神论者他也缺钱呀。无神论者会崇拜一切给他带来实用价值的东西,会崇拜权力,会热衷于性。性和权力,是人类根本无明的典型体现。革命的无神论者,对革命的欲求和热情,就是对性和权力的欲求和热情。在他们的崇拜之树上,挂的不是慈悲和智慧,而是暴力和破坏。以身体之豫乐为目的的暴力革命者,供奉的偶像是自身的根本无明。 时隔多年,风气又重新轮回,人类还会把曾经推倒的偶像重新树立起来。这并不是因为偶像有多么重要,而是因为人类在无明的驱使下,愿欲有了新的转向。这种在此而渴望彼,在彼而渴望此的愿欲,即是轮回的动力。 无论孔子还是佛陀,从来都不曾在自己的时代命令门人弟子把语录记下来,以遂流传千古的私心。佛陀在觉悟后的第一瞬间,本欲趣入无余涅槃,即离开此世肉身亡去。因为诸天请求,才答允住世说法。《大智度论》里讲这一段并不是故弄玄虚,而是要说明,法音之所以宣流,有它的殊胜因缘。假如佛陀不因人请而说法,或是为追求不朽而说法,所说之法就一钱不值了。 不朽不是可以求得的。孔子说,“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 href='2195/im'>《论语》之所以要收这一句话,和《大智度论》里之所以要讲述住世说法的一节,意义是一样的。佛陀有什么值得崇拜的特殊缘故呢?并没有。佛陀在证悟之前,只是个平常人;在证悟之后,依然是个平常人。智者之所以崇拜佛,全是因为法的缘故。而智者之所以不崇拜佛,也是因为法的缘故。正因如此,禅宗祖师之呵佛骂祖,烧像取暖,才适足以报答佛恩。而懵懂的禅和子效颦妄作,则是愚中之愚。佛,只是法的图腾而已。至于佛经的文字,佛像的器物,更是图腾的图腾了。 但图腾的存在也有它的必要。一件事物其体虽无,其用则有。比如善恶,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没有一样分子原子可以构成善和恶。但善和恶,又是在这个娑婆世界上真实存在的。虽然不由物质构成,但的的确确存在善举和恶行。用佛教的话说,善恶脱离了物质界,不属于“色法”,但属于“行法”。 在娑婆世界,有对善和恶加以区别的必要,有先定地认为善恶真实存在的必要,就像康德认为道德在实践理性中的重要性一样,像基督徒认为上帝的确凿一样。善和恶的区分不是佛教的真谛,但唯有经由俗谛,才有可能通往真谛之门。唯有认定道德在此世真实不虚,人类才有克服自身先天缺憾的可能性。 天生面容姣好的人,自然比丑陋的人更容易受到欢迎。但是,一个相貌平庸的人如果拥有善良、慈悲的美德,会比一个相貌妖冶却残忍、阴毒的人,容易收获更多的关心和爱。同样是漂亮,却有“姣好”和“妖冶”的分别,这也是善恶和道德存在的证据。由于它们的存在,一个人先天的缺憾,就不再不可克服。我们喜爱一个人,多半不是因为这个人的物理构成如何,而是因为这个人身上凝结着许多美好。美德在他身上栖息,得以吸引更多的渴望美德的言行举止在此聚集。所以一个智慧的人,就容易拥有睿智的朋友。一个善良的人,就容易收获善意的回馈。不是美貌把美聚在一起,而是善法让善聚在一起。 所以,为什么那么多人来瞻仰菩萨呢。正是因为,菩萨身上汇聚了善,汇聚了慈悲。为什么菩萨是慈悲的呢?是因为,人类在定义菩萨的时候,就设置了这个属性。慈悲是菩萨的定义。正如,觉悟是佛陀的定义,而威严是金刚的定义。人类渴望拥有慈悲、觉悟、威严诸种品德。这些品德无法看得见摸得着,而菩萨、佛陀、金刚则可以被观瞻和想象。因此,菩萨、佛陀、金刚,就成了慈悲、觉悟、威严的名号。而石头、泥塑、木雕,则是它们的化身。人类真正需要的不是菩萨、佛陀和金刚,而是慈悲、觉悟和庄严。唯有践 884c." >行这些美德,人类才有可能超越自身天然的局限。其体虽无,其用至大,这种大机大用,即佛教所说的报身功德。 因为这个缘故,人类可以扭转自身先天的缺憾,使之不再具有决定的意义。可以让自身不再像鹿那样,在被外物的役使和主宰中度过一生。 戒肉之初 上周五,也就是股市暴跌那天下午,狂雨大作时,我突然闪出一个念头,打算戒半个月的肉。 那天中午,我吃的是西红柿鸡蛋盖饭。这是很罕见的。因为我除了早餐,几乎顿顿有肉。当天早上,去买鸡蛋灌饼,还对老板说要个夹肉的。下午就突然想戒肉了。 平时,别人常以为我信佛,我也不辩解,就总有人问我是不是吃素。吃肉和吃素的问题,经常和朋友聊,但从来没打算自己尝试。所以这一刻的到来,对我自己来说也有一点突然。 长期吃肉的人和长期不吃肉的人,看到的世界是不一样的。这不是说你看到的红色在别人眼里成了绿色,而是说,同样是红色,映在吃素的人和吃肉的人的心底,感受是不同的。 像裙子是白金还是蓝黑这样的分歧,通达的人不会觉得有任何惊奇。但反过来并不成立。不惊奇的人,往往以通达者自居。能够想象他人和自己不一样,并理解这种不一样,不是什么本事,不意味自己真正宽容或多闻,而很可能仅是浮光掠影地自以为是。就像看了一部非洲难民的纪录片,就觉得自己理解了。要真的理解,得亲身去感受。 这个时代,泛泛的旅行不足以增进见闻。城市在变得同质化。上个月去日本,京都有名的清水寺,在我眼里和雍和宫没有多少区别,人山人海,到处是祈福、抽签、许愿,搞这些迷信活动。 但是,同在一家酒楼,这张桌前吃饭的你,和邻桌吃饭的他,所思所想,对风光的领略,对人情的认识,一定有莫大差别。器世界的差别,不如心世界的差别大。行万里路未必能带来的体会,半个月不吃肉可能就会带来。我不吃肉至今只有五天,就已经得到了验证。 那天下午,我回到家,六点多同学打来电话,说晚上去撸串。是提前约好的,我不想辜负同学的好意。也想过要不要从明天再戒,但又想,定则定矣,应酬时常有,决意岂可轻改。就告诉他,我不吃肉了。 那一顿吃得相当清汤寡水。没有酒和肉,聊得也十分寡淡。难怪苏子《赤壁赋》里说:“月白风清,如此良夜何!”良夜就要出去找乐子。找乐子就不能没有酒,光有酒还不行,不能没有鱼。好在酒和鱼媳妇都备好了,于是流传千古的《后赤壁赋》就此诞生。但我的情况是,你给我酒和肉,长江上包一条船夜游赤壁,都写不出来《赤壁赋》,所以还是拉倒。文人多喜欢自欺,谈到喝酒,就说李白无酒就写不出好诗,但也没见谁喝成李白。 考验是在第二天中午到来的。吃午饭的路上,闻到炸鸡的味道,突然觉得不错。我平时每天从那里走,对炸鸡味有点厌恶,这时竟然感觉不错。我的鼻子似乎特别灵敏起来,一路上屡次闻到肉食的香味,有炖排骨、炸鱼。平时这些全是不?t>甚经心的。 我到一家咖啡厅,翻遍菜单只发现两种素套餐:什锦菌菇饭,麻婆茄子饭。我心想既然吃不了肉,就吃点辣吧,点了麻婆茄子。为何第一秒就判断出麻婆茄子好吃呢,我以为是早上的素包子和前一天晚上的罗汉斋里都有蘑菇的缘故。等麻婆茄子上来,我才明白,其实是因为茄子上有肉沫。点菜的时候没注意,但潜意识已经暴露了想吃肉的心。 那一顿,我学慧能大师“只食肉边菜”,把肉沫一点点去掉,米饭都没有蘸汁。吃完,感觉十分没有营养似的。虽然饱了,却觉得犹有不足。想去汉堡王来一份薯条,但又不想看见烤翅肉堡在眼前晃。想想算了,干脆直接去超市买点薯片吧。 跑到薯片货架前,我才意识到,至少有十年没专门为自己买过薯片了。平时买薯片都是朋友聚会,自己一人根本不吃零食。自以为向来不知馋为何物,却在戒肉食的第二天,就馋了。我头一次发现薯片有那么多种类。更可恶的是,我最想吃的正是牛排、叉烧、烤翅味的。最后,买了原味的,和一些别的零食。带回家没吃几片就厌倦了,并不好吃。人往往就是这样,当一样东西得不到,又放不下,就想从别的地方去弥补。但这是补不了的。 这时候,我才体会到对肉的渴望。平时天天吃肉,从来不觉得肉好吃。哪怕去一家不错的馆子,也只是在第一口时,觉得还不错。我自以为对肉没有兴趣,离了肉之后,才发现肉的吸引力之强大。 这有助于思考什么是欲望的本质。我渴望吃肉并不是在身体上,而是在心理上。因为吃不到肉,感觉怅然若失。似乎生活都剩不下什么乐趣了。什么单身狗的痛苦,不能发财的痛苦,跟无法吃肉比起来,简直不值得一提。 吃肉很简单啊。只要我现在说,我放弃半个月不吃肉的想法,就可以马上买一只鸡腿。但随即就会发现鸡腿并不好吃。并在发现这一点的同时,立马涌出新的渴望,一种完全没有办法立即实现的渴望。 生活中的种种求不得,皆不能顺遂自己的意志。因为大凡顺遂意志的东西,都不会得到珍惜。当了一辈子科长的人想升到处长,处长的位子就在他眼前,却得不到。想追求一个人,辗转反侧寝食难安,但没有办法。 如果比较一下没有肉吃的失落,和当不上处长的失落、买不起房的失落,会发现后者微不足道。即便能买得起车买得起房,却连肉都吃不上,有什么意思? 但是,没有比吃不上肉更痛苦的事情吗?有的是!我去年在眼科医院认识一位朋友,四十多岁,某天喝酒后打了一夜牌,眼睛就报废了,手指头伸在面前都看不清是几只。假如让他不吃肉来换眼睛的好,他一定毫不犹豫。疾病之苦,丧亲之痛,远远甚于无肉可吃。 吃不上肉的年代,人们的快乐并不比如今少。孟子说,五十者可以衣帛矣,七十者可以食肉矣。那还是在百畜不失其时的条件下。可是有多少人能活到七十岁啊。曹刿也说“肉食者鄙”,除了当官的,平头老百姓想吃肉是不容易的。甚至就在半个世纪前,我父亲小时候,一年能吃肉的日子也寥寥无几。但他们并非不快乐。 戒肉和不吃肉,是两码事。不吃肉可能是没有条件吃。而戒肉是,完全有吃的条件,却约束自己不吃。这里边是有积极意义的,是对生活种种约束的一种主动防御。 这也是为什么佛教说“由戒得清净”。戒肉后我去各种餐厅吃饭,深切体会到了“由戒得清净”:琳琅满目的菜单,把所有的肉都排除掉之后,就根本没得选了,再也没有“吃什么好”的苦恼了。 但我这种不吃肉和僧人的不吃肉是有很大差别的。僧人不吃肉,是离开世界的一种方式。每个人迟早都要离开世界,许多人不肯面对这一点,就必然会带着眷恋、不舍、恐惧和痛苦离开。但这一点是真相:每个人最终,都不得不和一切属于自己的东西分开,和身体发肤、亲戚朋友、财富名望分开。如果贪著不舍,在分开时只会伴随着恐惧和嗔恨。 而僧人本来就是和世界保持距离的人,所以叫出家人。他们不吃肉,就是离开世界的一种方式。你想想,连肉都没得吃,对世界的贪恋还剩下多少呢?再加上不能娶妻,没有了食色生活,在这个世界的去留就差别不大了。虽然寿命尚未舍弃,却已经和欲界远离了。所以修成四果的僧人叫“离欲阿罗汉”。 曾经看过一个报道,说一位老人在得知自己患上癌症,将不久于世的时候,提出要和老伴分床而居。老伴不能理解。分床而居,也是为离开世界做的一步准备和铺.99lib?垫。如果一个人可以渐渐地,一点一点地离开,可能就没有那么大的痛苦。久病的人和他的亲属受折磨,也是因为都不得不一点点接受绝望。故而,主动地离开一些事物,并不一定是消极的逃避。 这是因为人的欲望是无限的,没有办法在一时追逐所有的欲望。而种种欲望之中,粗重的欲望带来的烦恼,会遮蔽住其余。比如一个科长一心想当处长,那他希望拥有美满家庭、希望好好教导孩子的欲望就被遮蔽了。最粗重的欲望莫过饮食男女。当饮食男女当头横亘的时候,就会像云翳一样遮住人眼,人就会丧失对万事万物的敏锐觉知。 不吃肉之后,我在小区里闲逛,留心到一些从前不太在意的事物。广场上看成群的小孩儿骑着小车和轮滑,跑得十分欢快。有个小孩儿溜着滑车,突然一甩手把车丢到一边,跑去跟其他小孩儿玩了。这一甩手真令我赞叹。《五灯会元》里讲文喜禅师上五台山,碰见文殊菩萨变成一个老头,牵着牛,到金刚窟般若寺门口,也是这么一甩手,把牛绳丢一边了。 这一甩手十分逍遥。小孩儿做得来,我就做不来。我要停车得先把车子扎好,再上锁,不然就会担心被偷。小孩儿不是这样,骑着骑着说停就停,甩手就走,好像压根儿没有车子。外国电影里有时会见到类似镜头,但也往往是着急办事,顾不上车子。小孩儿不是,他是需要车子的时候车子就有了,不需要车子的时候车子就没了,就这么简单。 成年人把车子视为己有,痛苦和烦恼也就因此产生。佛家称之为“我”和“我所”。比方说,开车的时候,对面有车擦近我的车身,我就吓坏了。因为开车时候的“我”不单单是我的身体,还包括了整个车的身体。走路的时候,“我”只是身体那么一小块,别的车从离我二十公分处经过是无所谓的。但开车的时候,“我”就扩成了七八平方,这七八平方就是一块禁区,一旦有外物闯入,我就会跟着遭殃。但车真正是属于我吗?这是一个问题。 在佛家看,肉身跟“我”的关系和车跟“我”的关系差不多。不仅车不属于我,肉身也不属于。我们去修车的时候,会说“我的车胎爆了”,很少人说“我的胎爆了”。但很多人说“我得了癌症”,不说“我的身体得了癌症”。后一种表述并不是累赘,而表示自己会把身体视为外物。苏轼夜饮东坡之后作词曰:“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但他知道“此身非我有”,却不免遗憾,所以并不是佛教徒。 把万物视同我有,就是痛苦烦恼产生的根源。如果我买了一辆新车,刚买的下午就被划了两道,我会心疼得不得了。但如果这辆车不是我的,就不会心疼。这种“心疼”的感觉,是真实呢,还是虚假呢?所谓外物,并不止车、房、钱,也包括种种关系、名望,甚至概念。如果恋人中的一方出轨,另一方会感到痛不欲生,因为他将关系视为己有,却不能控制之。一个人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阻止不了恶疾的发展,也会产生痛苦。这种不能控制,就是佛家讲的“无我”。“我”的意思是主宰。无我,就是无法主宰。愚痴的产生,就是以为自己可以主宰,可以据外物为己有。许多人在聚会上喜欢狂加好友,尤其是当认识名人时,就感觉得到了一笔财富,热衷于跟名人合影,也是我执的习气。 一个人不能得到所有的东西。不要说所有的东西,连所有东西当中的极小一部分,也不能得到。随着年齿的增长,一个人与更多外物建立联系的可能性也就越来越少,不得不主动或者被动地离开一些事物。比如领了结婚证,就不能再与其他人恋爱;患了糖尿病,就得离开糖类食物。如果不能离开,就必须付出代价或风险。 但这种离开如果是主动,也会具有积极意义。这就是佛家为何说“因戒生定”。我可以举一句诗来说明。 href='2283/im'>《诗经》中有“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的句子。“杨柳依依”和“雨雪霏霏”,分别用四个字描摹春天和冬天的景象,而春天和冬天的情与景都跃然纸上了。春天的景物有一万种,悉皆删去,只留下杨柳;冬天的景物有一万种,悉皆删去,只留下雨雪,这样,春与冬的气质,就纯然体露。如果一个人不去追逐世人所共追逐的欲望,他的气质就因为舍弃而愈发体露。 这就像粽子。我小时候吃的粽子只有糯米,并不夹肉或者鸡腿。我去广东读大学之后,才知道世界上还有糯米鸡这种东西。鸡肉夹在粽子里,也好吃,但粽子却不成为粽子了。因为米的味道丧失了。要想体会米的味道,就不可以有别的东西掺在其中。 一个人如果要纯粹,也得杂质尽可能地少。如果他什么都懂,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左懂烹调右懂星座,就是糯米鸡。一个人如果什么都不懂,但在一个方面特别地懂,就是粽子。纯粹的人可能会因为醇而显得迂,但聪明的人不会因为驳杂而显得醇。就像韩愈评价孟子和荀子:“孟氏,醇乎醇者也;荀与杨,大醇而小疵。”荀子是聪明绝顶的人,孟子就稍微迂一些。但孟子的形象要比荀子鲜明得多。 一个人要保有自身气质,就不能兼摄相违的气质。要做刘伶,就没法再做山涛。把刘伶的好和山涛的好结合起来,这个人就是废材。就像经学中的家法,后人企图融会贯通,一旦融汇,家法就丧失了。 戒肉的第三天晚上,我去一家连锁餐厅吃饭。一道简单的鸡蛋炒木耳,突然让我重新发现鸡蛋的无比可口。那种味道,让我回忆起二十多年前,我家还在家属院住,还不是顿顿都有肉吃的时候,我妈做出来的炒鸡蛋的味道。鸡蛋和鸡蛋并没有太大区别,并不是因为从前是土鸡蛋,现在是饲料鸡蛋,就没那么好吃。不好吃只是因为肉吃多了,无法认认真真地品尝鸡蛋。我吃得很仔细,慢嚼每一口。最后,把盘底的星渣,一粒粒地夹起来,认真吃完了。 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五味令人口爽。美食家在品鉴食物的时候,经常只能尝一点而不能下咽,因为怕损伤舌头和味蕾。常人的饕餮之福,他就无缘消受了。而当人恭敬慎重地对待极其普通的一道菜时,也能从中发现美味。其实像鸡蛋这样的东西,它的质素就足以令它成为天然的美食。因为再也没有第二种食物可以替代鸡蛋。但当人面临上百种食材时,鸡蛋的独一无二就被忽略了。 要领略这种好处,一定要细腻。细腻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不要被粗重的欲望遮蔽双眼。假如不是戒肉,我可能跑遍北京城,都找不到一家好吃的木耳炒鸡蛋。 戒肉的第二天晚上,我在小区散步,重新回想起杜甫的《赠卫八处士》,突然体验到前所未有的感动。尽管十多年前就会背,尽管被这首诗感动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但这一次,出现了不同以往的震撼和打动。我用自己编的曲调把它唱出来,每唱一句,都觉得极尽曲折婉转之妙。那种妙处在于,当时只觉得这是天下第一好的诗,绝对不会是第二。尽管未曾寓目所有的诗,但能感觉到全知全能——无须再作任何比较也能断定这种真实。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再用同样的曲调把它唱出来,前一晚的感觉却得不到了。 许多东西,只在此时、此地、此景有。没办法绸缪,也没办法复盘。可贵的事物之所以可贵,正在其转瞬即逝,不可复得。在一刹那灭去,并成为永恒。 这种体验不可求而致。但可以知道的是,必须沉浸其中,才有可能遇见。而沉浸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不能有挂碍。如果我在唱杜诗时念念不忘吃肉,就完蛋了。戒律的意义就在于主动地侵消种种挂碍。当万虑放下,一丝不挂时,斯可忘记现实的时空,走入一种被封存的时空中,领略其中滋味。 当它掉头而去,就很可能活不过五分钟了 我在路灯下见到一只虫子,大概是甲壳虫吧,有手指甲盖那么大。我是一个散淡的人,回家也没什么事,就驻足看看它。它大概想穿过马路,是小区里的马路,也就容得下一辆车单行。我想看看它穿过马路需要几分钟。 它最多活一周,或者半个月吧。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它寿命比朝菌长点,比蟪蛄短点。仅仅穿过一条马路,就要花去一生相当长的比例,像一场恋爱在年轻人生命中的比例吧。 如果一个人生命中的如此比例,被过马路这等事情占去,何尝不可惜。但谁又不是如此呢。我曾经不喜欢一个专业,学它花了四年,不喜欢一份工作,做它花了三年,人生中的三十分之一就这么度过了。这还是按我高寿的情况来算的,也许是二十分之一。 这时,有个妇女骑一辆电动车走来。车轮有拳头宽,好在虫子半天只爬了马路的十分之一,还在靠近边缘的地方,倒不担心被车碾住。但如果是小汽车,就说不准了。正想着,一辆小汽车进了小区。好在这条路上的停车位少,小车在花池边拐弯了。虫子还在慢慢地爬。 它已经偏离了原先的方向。原先向东,爬着爬着就向东南了。这怪不得它。它的视力能及多远的地方呢。眼睛紧紧贴伏在地上,人类看来不过三五米的道路,对它而言宛如浩瀚的大海。行至路当中时,就像是在海上漂流了,茫茫无际,辨不出方向。 但谁能说人不是像虫子一样呢?难道人就不短视吗?人的寿命不过百年,在百年里,只能经历很少一些事情。千年前的世界和千年后的世界相去太远了,所以人很难理解另一个时代人的想法。太多人只能看见眼前左近的事情。 比如买房,人们为什么买楼,因为看见大家都买。为什么炒股,因为看见众人都炒。如果真有一天楼市崩塌,十之八九的人是逃不掉的。就像冲上马路的虫子,当车轮碾压过来的时候已经无法退避。它要爬过一只车轮的宽度,就要耗费相当长的时间。 如果一个人所在的城市地震,跑得再快又能怎样。但更可怕的还不是地震,也许是无知地追随潮99lib?流蠢动,让自身置于危险当中,也许是纵然有明察的智慧依然对无常的侵袭无能为力。 比方说半个多世纪前,恶性通货膨胀,领工资当天要抢着排队,自行车放在门口,第一个领到工资的人骑上车子就飞奔到街上,全部换成米,可以换八十斤。第二个就只能换六十斤,到第三个就只能换四十斤了。再有智慧的人,也不能躲过这种劫难,就好比智商再高的人在天通苑的早高峰挤地铁,依然会被挤成一张饼。纵然你有万般本事,在这时候用处都是零。而十之八九的人,还并不相信这么回事。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挤过天通苑的早高峰,不是所有的人一生中都经历过超级通胀。 正想到这里,又来了一辆车。这辆车是真的来了。没有转弯地朝着我所在的马路冲过来。我有一点担心,虫子会不会被车轧死。但不管虫子会不会被车轧死,我是不能让自己被车轧死的,我就躲到了路边。在车碾过来的时候,一瞬间,我脑子里突然闪出一个冲动。 各位,猜一猜这冲动是什么。如果异时异地的我看到这一幕,身为一个旁观者,能想到的大概是,这人突然对虫子的生命起了悲悯之心,想把它从车轮下救出吧。但很遗憾。我的脑中没有蹦出这样的念头,至少它不是我的第一念头。这足见我对一只虫子的性命还是看得很淡漠的。虽然读过许多佛经,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在后来的一瞬间,我甚至觉得,读了那么多佛经,还不能把一只有情的生死重视起来,似乎应该惭愧。但又很快觉得,这样的惭愧也许是一种媚俗,一种刻奇。不过无论如何,真正应当惭愧的是涌现在我脑中的那个冲动:我当时就想把手伸进裤袋,掏出手机来拍照。我觉得不把这样的生死场面记录下来,实在遗憾。在那一瞬间,我简直把自己当成战地记者了。在一条性命悬于一线的时刻,我想到的不是改变它,而是记录之。 本来,我有机会扮演一个上帝的角色,在汽车来之前挡在路中间,把虫子捡起来扔走。但我的冲动暴露了我不是上帝,我是人类。我有着人类的愚昧和蠢动。在那一刻,我想到的是身为人类面临此等境况该如何,而不是身为有情众生。虫子的性命对于我来讲,实在是微不足道。我没有办法假装得重视。我对它究竟有多少概率会死的兴趣,超过了要救它的冲动。 车轮朝着虫子碾过去。我不确定虫子是否被碾中了。因为它太小,夜又太黑。在前轮碾过后轮继起的一瞬间,我听到了时间静止的声音。我想到薛定谔的猫。也许 866b." >虫子还在,也许已化为一滩泥。 万幸,它没有死。我是打开手机手电筒找了半天才发现的。它的确还活着。这让我很欣喜。我不知道自己为何有如此的欣喜,似乎唯有它活着才会原谅我,原谅我作为一个旁观者没有施以援手。后来我仔细想了想,不是这样。我的欣喜和庆幸源于虫子让我想到自己,想到我的同类。我们也属于被车轮碾过一次却?侥幸没有死的人。 算一下这样幸存的概率,又令我触动。若是每两分钟有一辆车经过,有百分之四十的可能性,虫子会被碾死在路当间,渡不到路的对岸。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当一只虫子掉头决定穿过马路的时候,已经有40%的可能性活不过5分钟了。而它自己根本不知道。 这让我毛骨悚然。人类也常常这样。在做出一个微小决定的时候,命运的轨辙就在悄然改变,而改变的初始,是如此地细微难以被察觉。只有旁观的上帝能看见,他的命运将被扳上另一个岔道,和从前的境遇有着天渊之别。一个初入宦海的官员在第一次收取贿赂的时候,能否想到自己的生命将有40%的可能性陷入一场牢狱之灾呢。也许会影影绰绰觉得有那么一些可能,但并不会看得很清楚。说到底,人们就像大海上的蚂蚁那样,眼睛只能看得见左近。总会由从前的平安推断此后的平安,但从前无数日子里太阳东升西落,都无以决定自己能安好地看到明天的太阳升起,这就是无常。 而人的命运之所以和虫子相仿,是因为谁都无法决定,自己是否是正在掉头要渡向河对岸的一只虫子。不久前,看凤凰图片做的“两种高考,两种人生”,说一个在北京的高中生和一个在河南的高中生所需面对的生活。这样飘茵堕溷的差别,就是人和人的差别,也是虫子和虫子的差别。 在这一侧的虫子,要忍受阳光的曝晒,在另一侧的虫子,有甘美的鲜草和树荫。但当这一侧的虫子掉头游向另一侧的时候,它会有一半的可能性被碾死在路中间,会极有可能活不过五分钟。它知道另一侧的生活如何吗?它看不见,但并非茫然无知。它看到别的虫子渡海远去不再回来,它就知道那边是一片好天地。像《海上钢琴师》中,船上人看见美洲大陆的狂欢。 人生是得下这么一个赌注的。但唯有运气能决定你是否能在这场打赌中胜出。范缜《神灭论》里曾说飘茵堕溷。同样的树叶落下,有的飘到席垫上,有的飘到茅厕里。当它们都生长在一棵树上的时候,又哪里有如此差别呢。假如人类可以投胎,重新投一次,如果生在毕节,生在像四位饮农药而亡的孩子那样的家庭,纵然有160的智商,又何以挽救自己的生活呢?于事无补。真的是无补。在偶然命运的转轮下,人很多时候像虫子一样无能为力。 这就是为什么佛教要讲六道轮回。因为不懂虫生,就不能懂得人生。不懂地狱饿鬼畜生道的苦,就不能懂暇满人身的难得。一只在路边摇头摆尾的狗,所需经历的痛苦和喜乐,人也必当经历。一只虫子的命若悬丝,照见的就是人的命若悬丝。不懂得虫子与狗的人,无法理解和他同样生而为人却因为境遇的不同所必须面对的命运苦厄。 绝对的政治正确只会走向乡愿 从日本回来,我觉得,肯定有很多人更愿意生活在中国。在中国,可以边走路边抽烟,日本就不行。在中国,马路上可以随地吐痰,在日本,就不好意思。 我读研究生的时候,有一位外教,教公共英语。他本来在美国的大学教书,后来跑到中国,就不愿意回去了,已经将近七十,都不愿意回美国。他说他爱中国是因为中国的美食,中国的风景,等等。但据我看,那些全都是假的。——他经常邀请女学生出去吃饭,他有每个研一学生的手机号,因为全校研一的公共英语口语都是他教。他开讲座,有漂亮的女生给他当助理。——假如在美国,这么来恐怕很不方便,是要引起非议的,但是在中国,没有什么问题。 我毕业后两年,一位朋友和同事去后海采访某个教授,学校不说了,反正是中国大陆最顶尖的两所之一。那位教授也是美国人,记者刚到他办公室坐下,他就开始点烟抽。记者十分惊讶,因为她在美国生活过几年,知道这种不向女士询问一下就径自抽烟的举动在美国是非常不礼貌的。我说,没准儿这就是他愿意长久待在中国的原因。 但是这种原因大家都不会说出来。一旦说出来,就政治不正确,就暴露了自己人性中不太光彩的一面。如果有老外说,我愿意待在中国是因为中国百无禁忌,可以随意抽烟吐痰,有藏书网好多投机的机会,那么,无论我是否认可他这个人,至少我会觉得他是坦率的,愿意跟他聊聊,因为他嘴里至少有点实话。我最怕跟一个人说话,说来说去他总是整虚的。 假如一个人在任何场合都坚持政治正确,我会厌恶和这样的人交往。不坦诚的背后,其实是自私。跟这种人交往,你很难触碰到什么真的东西。 今天早上,有人在知乎上问我一个问题:“如何评价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提出歧视同性恋言论?”我吓一跳,在我印象里,在中大,支持同性恋的风气相当浓厚。看完帖子,才发现,根本就是个小事:哲学系罗旭东教授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发有关同性恋的帖子,留言说,他认为同性恋之间的性行为很恶心。学生大为惊诧,就和他聊了几句,然后,把聊天内容放出来了。当然,放出来时经过了罗旭东同意。 考虑到自己是中大毕业的,我打算回答一下。但一回答,恐怕又要挨骂,除非我说假话。想了想,还是说了真话。 我说,罗旭东教授发表他的观点没有什么问题。他一开始,并不是公开在媒体上谈论他的观点,只是在朋友圈看到,顺便表明自己的态度,就好比他说“我认为吃青蛙是很恶心的事”一样。为什么一个人不能私下表明自己的态度呢?当然,朋友圈也不能说是纯粹的“私下”,在这里,公域和私域的界限比较模糊。我倾向认为,这种讨论,更接近私人场合的聊天。 如果罗旭东说这话影响了社会进步,给公众造成很大的误导,那他是要负责任的。——但根本没到那个程度。难道反对同性恋的人只是随口表示一下自己的态度,同性恋的支持者就觉得天要因此塌了,社会要因此倒退五十年了吗。没那么恐怖。 那些同性恋的支持者为什么要那么脆弱呢?这是很没必要的。我一点都不反对同性恋。同时,我认为反对同性恋的人表示自己的态度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更何况是私下。 之所以宁愿挨骂也打算回答一下,是因为我非常不喜欢那些给自己戴上“弱势”的帽子,然后要求别人站队的人。 “弱势”这顶帽子很可怕。一个人不戴弱势的帽子,可能的的确确是弱势,但戴上“弱势”的帽子之后,情况就不一样了,甚至会反转。因为,不支持“弱势”就意味着政治不正确。这就好比一个武功不如人的人,披上了软猬甲,然后逼着别人跟自己过招。 很多时候,“弱势”的帽子,不是别人给的,是自封的。先给自己戴一顶弱势的帽子,只要他人不站在自己一边,就变成了政治错误,变成了歧视。这是一种绑架,很不好。 为了政治正确,很多人会遮掩自己的态度和观点,说些随声附和不痛不痒的话。这样的人,不可谓没有世俗的智慧。但是,没有那么值得尊重。 我喜欢读佛经,佛经里有很多政治不正确的观点。比如认为女性成佛的障碍比男性大。我不认为这句话在事实上有什么毛病。因为它是一般而论,论的是整体,不是个体。从生理构造上看,大体??而言,女性对爱欲的贪著程度超过男性。但是,在今天的语境下看,这句话就是严重地政治不正确——释迦牟尼歧视女性。其实,如果了解阿难同释迦牟尼关于女性的对话,了解说话的历史背景和当时的风俗,就知道这种歧视是子虚乌有。 有时候,想让自己的前途很平坦光明,左右逢源,是需要动用随顺世俗的智慧的。但是,随顺智慧并不足以矫正时代藏书网的弊病和流毒。无条件地坚持政治正确无异于赶时髦。所谓政治正确,也就是在一时、一地、一事,符合风气的需要。它是乘势的,不是逆势的。一旦易时、易地、易事,赶潮流的观点很快就成为明日黄花。(其实,如果了解释迦牟尼所处的时代背景,就会发现,把他称作女性主义者都不过分。他在一个普遍认为男尊女卑的时代,指出女性修学的终极果位同男性没有任何差别。)一切观点,都既要放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来考察,还要放在历史长河中来看待,才能度量出它真正的价值。 像顾炎武、颜习斋这些人,他们在所处的时代,是相当政治不正确的。但他们对后世的意义,远远超过很多政治正确的学者。虽说顾炎武的观点带有很大的书生气,而颜习斋的激烈又每每有失公允,但他们的矫然特立,掉臂独行,则足以为一个时代开风气拯病弊。 如果一切场合都必须政治正确,只会造就一个乡愿的社会。乡愿的社会,就是败德的社会。 电梯上的权力 有一次我快进电梯的时候,门开着,人还没满,就跑了过去。在我跑向电梯的过程中,门关上99lib?了。我心想等下一趟吧,就按了上升按钮。可能因为跑得太快,电梯还没来得及上去,门又开了。 其实我有一点不想进..去,但还是进去了。看到按钮旁的两个人,感觉一股寒气扑面而来。不想坐也是这个缘故,别人看见你冲向电梯,却不按一下开门。 有两种人。一种是自己进了电梯,别人还差几步,赶紧按关门,电梯就立马上去了,别人走到门口也没用了。这种人是极少数,因为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在做一件不是那么有品德的事情。但第二种人就多了:我不管,我既不按开门,也不按关门,如果你能赶上,就进来,不然就等下一趟。我什么也没有做,所以我没有过失。 我不赞同这种态度。在“电车难题”里,很多人就是这样的观点:既然无论做出什么决定,都要杀人,那我就什么都不做,那样就没有过失。而且还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为袖手的态度辩护:我有什么权利剥夺任何人的生命呢?不是我不想做,是我不能做,这才体现对自由的尊重。 我不认为这是对自由的尊重,恰恰相反,我认为这是乡愿。有人问我,佛教如何看待电车难题。我说,很简单,在佛教的视角下,电车难题根本就不是难题,它可以叫作问题,但不能叫作难题。它就好比“驴吃草”,拿两束干草放在驴面前,没有任何区别,驴先吃哪一捆呢? 我们以为这道题难,那是在理论上。如果是在操作上,就会发现,无论什么时候放两束bbr>草在驴面前,再笨的驴也会在第一时间做出选择。但是,并不能明确它必然选哪一捆。驴是凭什么做出选择的呢?凭一刹那的感觉。这种感觉,叫作“机”。佛家讲究“当机”。师父竖一根指头,徒弟学着竖,就不行了。师父“机”对,徒弟“机”不对。 电车难题里,是杀一个人还是杀五个人,是救一个人还是救五个人,一定可以做出选择。选择的出发点就是“机”。换言之,要具体的情境与场景。只要具体,就一定有差别,即便无差别,也可以有“随机”的差别,但不是“一条性命”和“五条性命”的差别。电车难题的设计者,设计这个问题本来是为了反对功利主义的。但这种设计,恰恰隐晦地暗示了自身的功利主义倾向。 真正的自由,在我的理解里,至少绝不意味消极。何谓消极?看见有人离电梯差几步,站在按钮旁的人既不开又不关,是消极吗? 未必。——不能根据现象来判定。现象往往有限,但动因却是无限的。如果他并不情愿门口的人耽误自己时间,却也不好意思做出拒人门外的举动,而告诉自己:我什么都没有做,所以没有过失。这就是消极。但如果他根本就不关心,不在意电梯是否停,那就谈不上消极。 但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电梯里站了十个人,只有一个人在按钮旁,你怎么知道其他九个人不是着急上楼呢。当你按下开门的一瞬间,帮助门口的人节约了30秒,但电梯里每人损失了3秒——你有什么权利损失九个人的时间来帮助一个人?谁赋予你此等权力? 这是个重要问题。 譬如航班马上要起飞,一个人没到,全航班的人应该为了等他一个,每人牺牲半个小时吗?很少有人认为应该,尤其是当迟到的人是政府官员的时候。——但我举这个例子,意在说明比喻的风险。很多比喻,会把问题变得糟糕,它非但无助于厘清问题的要害,反倒改头换面地把问题扭成了别的问题。 等航班和等电梯,有本质的区别。航班有固定的起飞时间,电梯没有。赶航班的人会知道自己是否迟到,赶电梯的人不会。航班上的人等一位迟到的旅客,通常要付出超过十分钟的时间,很有可能耽误自己的计划安排;而等电梯下的乘客,通常不会耽误超过十秒钟的时间,极少有人刚好因为这十秒钟而误事。这是二者不宜类比的原因。 另外,该不该从经济学的角度上,去考虑社会时间成本呢?比如说,电梯上10个人,每人耽误3秒钟,社会成本是30秒;再考虑电梯下的人如果等待下一趟,会不会超过30秒。如超过30秒,则应该放他进来,这会让社会成本降低。——这也是一种分析的角度。但这种思路并不可行。且不说3秒钟对于每个人的意义不一样(如果有人马上要尿裤子了,3秒钟对他就非常重要),即便一样,这样的计算也不具备可操作性。 真正重要的,并不是几秒钟的问题。以时间成本考虑的,难免趋于功利主义。而以自己是否有权替他人做出决定考虑的,则没有看到在这个时候打开门的重大意义。 开门的举动,有一种教化上的意义。因为打开门,电梯里生起善意。真正重要的,不是几秒钟的时间,而是善意。有时候,善意需要许多代价才能换取,有时候,只是一个细微的举动。 可能有一些人,并不愿意自己的时间被耗费。但看见按钮旁的人开门,并不会深责他,反倒会理解,甚至心生惭愧。惭愧也是一种善。之所以耗费了别人3秒钟,还会被别人原谅,理由很简单:他的3秒钟,也和众人一样损失了。 但有一种例外——电梯外的人是他朋友。如果两人一起坐电梯,一人跑在前边,到了电梯按住,慢慢等另一个人来。这就令人讨厌了。就像一个故事说的,地铁上有人给老太太让 5ea7." >座,老太太并不坐,却让儿子坐下。又有人让座,老太太还不坐,却让儿媳妇坐下。到最后,老太太一家人都有了座位。同样是让座,有这样的差别,区别在于一者是利他,一者是利己。 而善之所以生起,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在消除自他之间的对立。当一个人甘愿放弃好处赠予他人,自他对立就黯淡了。这也是为什么,有时候请求一个人给予帮助会增进两人的关系:帮助不仅给受者带来好处,也给施者带来快乐。的确有很多人会因为助人而快乐。能够享受这种快乐的人,佛教称之为“他化自在天”的天人。乐于助人之心,是“他化自在天”的业因,可以化他人的快乐为自己的快乐,从而得到自在。 如果一个人认为,连别人三秒钟的时间,都不应该在任何情形下加以干涉,那就很可怕了。就把自他之间的关系,严重对立起来了。——你走在大街上如何问路呢?只是问路,就会占用别人超过半分钟的时间。实际上,自己的任何举动,都会施及他人影响。就算你在电梯上打个嗝,也会打扰到旁边看手机的人,让她抽出几秒钟来扇扇鼻子。她扇鼻子虽然是自身的行为,却会让你很不开心。这就是自他对立的后果。因为对立,她并不试图谅解你。 一个父亲教儿子把大的梨让给别人,自己吃小的,他不会认为自己损害了儿子的权益。也许儿子长大之后,并不接受父亲的价值观。但他在幼年时期,也必然会接受到父亲的熏陶。这种父子间的联系就是先天的联系。是上天赋予父亲一种权力,让他在儿子未成年时在一些事情上(并非所有事情)为儿子做主。在中国的礼法中,甚至儿子成年之后也依然如此。 在乘电梯的时候,如果一个人偶然站在按钮旁,他就相当于被偶然赋予了一种权利,可以在电梯启动之前的短暂时间里,决定是否要等当来的人三秒钟。尽管里面有人不乐意,却很少会以对此提出异议,正是因为,这种偶然的权力带有天然的正当性。唯有按键人僭越了这种权力时,譬如他等的是他的朋友,或者等待时间超过了三秒钟,别人就倾向提出异议了,因为他没有认清他所拥有的权力的边界。 从童话到A片——《鲁冰花》和90年代初的大陆家庭 人活着总是需要童话的。 想起小时候的照片,后来辗转搬家,给弄丢了。那是20世纪90年代初,每个家庭的照片都有着相仿的布局:一个三四岁的小孩儿,左手拉着爸爸,右手拉着妈妈,站在田野里,身旁是一望无际的油菜花。还有一种是走廊下两张凳子,爸爸一边,妈妈一边,小孩儿抱在俩人腿上。走廊后边是家,不足二十平方米,中间一张帘或者半堵墙隔开,后边是床,前边是逼仄的客厅。厨房通常在走廊里,或者是平房外的一间瓦房。这就是90年代最常见的职工家庭的格局。 当时极流行一首儿歌,《鲁冰花》。我没看过电影,或者看的时候太小,忘了,但儿藏书网歌却听得倍感凄恻哀婉: 天上的星星不说话,地上的娃娃想妈妈。 天上的眼睛眨呀眨,妈妈的心呀鲁冰花…… 我找到这部电影重看时,是在大学时代,依然很感动。但假如放在今天,同样的素材翻拍成电影,在豆瓣上的评分一定不会超过6分。它的剧情非常简单: 念小学的阿明幼年丧母,和父亲姐姐相依为命。阿明极有绘画天分,但生在乡下,不被老师重视,不给他参加儿童画展的机会。唯有从大城市来的郭老师欣赏他,把他的作品寄给国际儿童画展。数月后,作品斩获大奖,但阿明已重病去世,埋在乡间孤茔里。 主题曲也叫《鲁冰花》,被甄妮在央视春晚翻唱后走红大陆。就是和罗文一起唱《铁血丹心》和《世间始终你好》的那个甄妮。想想那个时代的歌名就和今天截然不同。今天,没有哪个词作家会取《世间始终你好》做歌名——它有一种过时而老旧的矫情。那种温婉的80年代味道在今天的歌坛荡然无存。我们不再习惯这样的含蓄和婉约,我们习惯直抒胸臆: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 《鲁冰花》在大陆极为流行,因为它深深戳中了90年代初大陆亿万家庭的痛点。80年代成为父母的那代人,身上多多少少濡染了文艺的气息。80年代是文艺作品放开并流行的十年;是港台电影、琼瑶金庸小说、邓丽君情歌风靡大陆的十年;是商品经济还没来得及席卷涤荡一清这股文艺气息的十年。那个时代的年轻人,都被注射过一针文艺清新剂:会玩几种乐器,喜欢吹口琴,下围棋,读小说,写日记…… 那个时代,对高学历有一种近乎迷信的崇拜。80年代的父母,很多人受教育的程度并不高,但他们却读过世界文学名著,怀抱理想主义精神。他们住在逼仄的小平房下,时常要修葺一下屋顶的油毡以防漏雨,却依然有着兼济天下的情怀。比如俞敏洪就在那时候睡在地下室的床上,听着下水管道的滴答声,将 href='2203/im'>《三国演义》和 href='2745/im'>《百年孤独》翻过很多遍。 那时候下海的热潮还没到来,这些父母们深知自己此生也许难有更大的作为,就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而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力度也在那个时代最为严厉。这些父母们有七八个兄弟姐妹,而到孩子这代,往往只有一个人。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成为许多家庭最大的企盼。在农村,谁家出了大学生,会成为轰动四里八乡的新闻。那时候还没有农民出去打工,孩子如果不读书就只能一生被绑死在土地上。 这种期待心理,这种爱子心切,让每个家庭都倾向相信自己的孩子是不俗的,是极有天分并终将杰出的。他们是读琼瑶言情、金庸武侠成长起来的一批父母,他们迷恋这种童话——穷乡僻壤之间,艰难困苦的家庭中,会生出一位极有天分的孩子。——窘迫的生存环境,拮据的生活条件,并不能冲淡他们的理想主义情怀。在这种氛围下,《鲁冰花》的故事就会深中他们内心,令他们为之哀叹,为之凄婉泪下。 我父亲形容那个时代,常说的一句话是:那个年代的人都很单纯。我理解他的意思。那个年代单纯到什么地步呢?单纯到“投机倒把”都是一种罪名,二十年后,同样的桥段就会被赞誉为“一次极为成功的风险投资”。 属于那个时代并必定会被淘汰的单纯,终于在90年代的商品经济大潮下,土崩瓦解。当农村的孩子可以辍学外出打工时,当大学毕业生不再包工作分配时,当商品房可以自由买卖时,所有那些属于80年代的童话,渐渐烟消云散了。 这种变迁可以从无数地方看出端倪。90年代初流行的武侠剧《白眉大侠》主题曲里唱到,“情是什么样的情?美女爱英雄。”到了《甘十九妹》,就变成了“说个成人童话,美女爱英雄”。《白眉大侠》是1993年的片子,《甘十九妹》是1995年。仅仅两年时间,世人已经觉得“美女爱英雄”这种过期的理想主义情怀正在变味,开始散发出矫情的气息,于是冠以“成人童话”,意指这种故事虽然好,但是假的。而十年之后,在光良的MV href='/article/2324.htm'>《童话》里,歌词已经变成:“你哭着对我说,童话里都是骗人的,我不可能是你的王子……” 这种变迁很容易理解。就好比小时候俩人相约,会伸出小拇指拉拉勾,稍一懂事,再没谁好意思这么干了。随之而变的,是对待心灵鸡汤的态度。十多年前,心灵鸡汤的风靡,可谓来势汹汹。而今天,“心灵鸡汤”已被打入十八层地狱,变成浅薄和矫情的同义词。取而代之的是各种“黑”,黑人、自黑、高级黑。“黑”似乎是在体现一种通达、不拘和有趣,一种犬儒主义的处世态度。 90年代的课本上有一篇《我选我》,还有毛遂自荐。老师教学生念“天生我材必有用”“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今天的老师依然教“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但这句话已经多多少少只剩下口号性质了。而“我选我”这种嘈点十足的段子不可能再出现在课本上了,否则一定会有在课堂上邂逅芮成钢的违和感。 今年初,《来自星星的你》爆火,燃着了一句话:韩剧是女人的A片。我相信这句话是有考古学上的意义的。千百年后,敏锐的历史学家会从这句话中,嗅出21世纪10年代特有的味道。这句话换个词照样成立:韩剧是女人的童话。意思一样,但意味就差别大了。 童话,说的是幻想。但我们今天,这个时代,不再谈“幻想”这个词,我们径直谓之“意淫”。——我们是有多么一针见血。我们在捕获快感的时候,并不像八九十年代那样,沉浸在快感当中,相反,我们清醒地知道这种快感的虚妄。 于是,对于那些有幻想和意淫味道的东西,我们不再谓之“童话”,我们径直谓之“A片”。——谈童话?你是有多矫情?多害羞?那些被我们制造出来并享用的快感,我们不再谓之“痛快”,我们径直谓之“高潮”。它表明我们在捕获快感的时候,还能一针见血地洞穿其物欲的本质。 是这个时代的人活得太清醒了吗?不一定的。有时候,绝对的清醒并不是清醒,适当的醉才更清醒。人活着总是需要童话的。A片只能提供撸点,童话或可给人慰藉。 罗素的轻巧之失 我旗帜鲜明地反对许多观点,不是因为它藏书网错了,恰恰因为它是对的。若干年后的今天,我再次翻开一度很欣赏的罗素先生的书,仍然为他的好文笔和精微灼见而惊诧。 不过这仅仅是开始。十招过去,我就看见了罗素的破绽。他说好斗是人性中不可改变的地方,人如果压抑违反自己的本能,就会变得残忍、极端和可怕。他并不是在凭空说话。他举了新石器时代人类的例子——部落间的斗争起初是为了争夺食物,后来不必争夺食物时,部落间仍然会打仗,因为一旦没有斗争,生活就会平淡乏味,缺乏惊险和刺激。如果全世界融为一体、国家消亡,依然会有不安和动荡,人们不会睦邻友好,除非面临共同的外敌时,邻里之间才能放下干戈,一致对外。 他的论据很精当,引发我想到两个别的例子来佐证他是对的。看什么是人类的本性,最好莫过于看婴儿或者远古时代的人类,因为他们不是那么擅长掩饰。婴儿都喜欢躲猫猫——躲在桌子后面,以为妈妈找不到他,妈妈故意装作找不到他并大声问“宝宝在哪里”,最终绕过桌子的另一边抓到他时,婴儿会兴奋得开怀大笑。躲猫猫让婴儿既体验了被追捕的刺激,又借此成功地控制了妈妈的情绪,使妈妈沉浸在不知道宝宝在哪里的疑问和焦虑中。长大以后,婴儿就不再对躲猫猫感兴趣,是因为明白妈妈只是装作找不到他,之前感受到的被追捕的刺激和控制妈妈的情绪都是虚构的,于是乐趣荡然无存。 另一个例子是古印第安人的冬季赠礼节。在赠礼节上,一家人会把他们的邻居叫到自己家里,把家里的物品纷纷作为礼物散发给邻居,哪怕是最贵重的东西。以至于在赠礼节之后,最富有的家庭也会一贫如洗。不过邻居得到礼物并不是结束,他们有必要把更加贵重的东西拿出来回赠。大家都会对这种节日乐此不疲。这有点像小学生春游,每个人都从家里带来零食和饮料,到了目的地之后,一张大席子铺开,每个人都把自己的零食堆到席子上,然后大家一起一扫而空。贡献零食多的孩子会在心里暗暗不爽那些只带了一点零食来混吃混喝的,但不会把他赶走,他正要借此机会炫耀一下自己的慷慨大方。 赠礼节、躲猫猫和罗素所举的部落间争斗的例子本质上都是因为人天生的好胜心。人天生都想在某一方面胜过他人。在远古时代是战争,但战争的成本太高昂。在古代的和平时期,就有了赠礼节。直到今天,许多热情好客的人,同朋友吃饭时大肆挥霍地点菜,宁肯撕破脸皮打起架也要抢着埋单,除了礼貌之外,不能不说有争强好胜的心理在。 这种心理从古到今、从小到大都是一贯的。罗素说这是本能,不可违背,对这种本能的冲动要善加利用。罗素说他虽然对罗伯斯庇尔、列宁之流谈不上任何喜欢,但他明白世界上少不了这类人,如果他们不是政治家而是科学家,就会对人类发展做出绝大贡献。所以罗素认为,人类的“首创性”的冲动,既可为善,又可为恶,关键在建立一套好的制度来引导。应当让艺术家在创作上释放他的激情,而不要在别的地方(比方说在女人身上),否则社会就会被他踢腾得乌七八糟。 其实,罗素说到这里时,就已经剑走偏锋了。章太炎在《俱分进化论》中说,人不唯有好真、好善、好美之心,亦有好胜之心,好胜之心纯粹是恶的。而罗素不这么认为,他认为好胜之心可以为善、可以为恶,而且好胜之心是本能,天性所在,理当顺从,不能遏止。——我想章太炎必定会认同罗素列举的事实(如果罗素写《权威与个人》时章太炎还没有死的话),但从事实归纳出观点时,二人就分道扬镳了。章太炎说好胜之心是恶的,是因为他把好真、好善、好美从好胜之心中剥离出来,留下一个纯粹的“好胜”,则“好胜”固然是恶的。而罗素只讨论“好胜”,并未及其余,其中掺杂着“好真、好善、好美”的成分,所以既可为善,又可为恶。 我以为,宽容并不是在所有的时候都是一种美德。尤其是,当一个时代的许多人都认为宽容是必要的美德时,必须有人站出来反对宽容。否则宽容必定成为纵容的肇始。宽容和纵溺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对待恶行岂能过于宽容?我早些年欣赏罗素先生,正是因为他的精辟和宽容,但如今,我对他不宽容。“好胜心是天性,应当因势利导,而不应当遏止”——这话太轻巧,这正是我要反对他的地方,否则流弊就会从此而生。 一个人一旦承认有什么是天生如此,并终其一生不可改变的话,就决计不肯再向这个方向用力。罗素列举了一堆精致的证据和严密的分析,无非要说,好胜心乃是天生就有,不可改变。如果承认这一点,以顺从天性为始,很容易就走向不加约束与检点,将一切弱点与不足推诿于天性使然。天性不可违反,所以我不应遏止自己的本能。我好胜是天性使然,好财也是天性使然,好色还是天性使然!既如此,我如何要 8fdd." >违背它?其实,当我写到上一句,已经过度引申了罗素的意思,罗素本来没有这样的意思。但是,沿着罗素所指的方向走,十个人有九个会走到这里来。就像一个约了漂亮姑娘吃饭的人会说:我们只是一起吃顿饭,没别的;我们只是吃饭时喝点酒,没别的;她只是喝得稍微多了点,没别的;她喝醉了我只有送她回家了,没别的……罗素轻巧地到此为止了。 是的,轻巧的人说话总会挺在流弊滋生并萌芽的地方,这样罪责就归咎不到他头上。他绝不会在破绽大到让你察觉的时候才收笔。所以孔子说“是故恶乎佞者”。 正因为天性中有恶的一端,有善恶混杂的地方,所以才应当在善恶混杂之处用心用力。正因为天性本能难以改易,所以才更要下功夫约束与防范,而非以顺应本能为借口行纵容放溺之实。唯有知道该如何约束与防范,懂得该如何谨小慎微、临深履薄,才能真正做到“顺从天性”。 昔年程颢喜欢打猎,跟从周敦颐之后,自以为心如止水,不再受外物扰动。二十年后,偶然看见打猎者从身旁驰过,心下顿时泛起羡慕的意思。他随即凛然察觉,明白自己好猎之心仍在。以程颢的克己功夫,尚且如此,更何况普通人?程颢之所以是程颢,并不是因为他仍然有好猎之心,而在于他廿年之后好猎之心萌动时,当下就能凛然察觉,提撕此心,不使放溺。 任何一种精致的说法,须在精致之处停下来,再前进一步就是深渊。但常人绝无这样的见地和力气——以两百码的速度开着越野车飙上山巅,然后一个急刹车在那里停住。所以我要反对罗素,他的话很对,但所有这些对,合起来构成了一个人假本能之名纵容自身的借口。我从未见过神灵在我面前出现,但我依然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 不要相信一切精巧高明的言论。在面对所有精巧高明的事物时,应持一种如临深渊的审慎。就像张无忌的妈妈临死前对他说的,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会骗人。她说的非常对。许多东西和女人一样,越是漂亮,就越会骗人。 《黑镜》中的屏蔽恐怖在哪儿? 《黑镜:圣诞特别篇》里,出现了“屏蔽”技术。不喜欢一个人,可以屏蔽他。这样,你们就再也看不见对方,也无法打电话、写信。甚至你看到电视机上的她和照片上的她,都只有一团模糊的影子。你的整个世界都会和她绝缘,直至她死掉。 但死亡其实比屏蔽要可怕得多。死亡意味彻底割断你和一个人交流的可能性,但屏蔽不能。 A和B互相屏蔽了,A走到B面前,还是能挡住他。A砸碎一只花瓶,B会看到花瓶的碎片。有人说,不是这样,B看来花瓶还是完好的。——那就太好了,屏蔽前桌上放一百块钱,屏蔽后两人就能每人花掉一百块了。这显然是不成立的。 因此,屏蔽虽然阻止了两人直接联系,却不影响两人和世界的联系。这意味着,A把破碎的花瓶在地上摆出LOVE的字样,B会看到。B用锅碗瓢盆摆成一个心,A能明白。片子 91cc." >里说两人无法写信打电话,是很含混的,并没有给出好的解释。 但我有一种解释。就是一旦B想到A,他的脑神经中枢会出现障碍。这样,他虽然可以把花瓶碎片摆出的LOVE看得清清楚楚,但他一旦想到这是A摆出的,语言中枢就受障了,认不出这是LOVE了。当A站在B面前,他能清清楚楚看到一张脸,但只要他刚刚辨认出是A,视觉中枢立马出现障碍,看不清了。一旦他提笔想给A写信,就不再认识文字。想给A打电话,就丧失了说话的能力。而只要他的注意力从A转移开,毛病就全没了。——这,才是真正可能实现屏蔽的手段。 但问题是,怎样才算想到A?想到A的名字,想到A的相貌,想到A喜欢吃的食物,想到A喜欢穿的裙子,想到曾经和A在一起的种种故事,能穷尽一切吗? 如果A曾经说过,她喜欢在秋高气爽的天气去钓鱼。那么,每逢秋高气爽,B有心钓鱼的时候,就可能想到A。如果A曾经告诉B,刷牙最好竖着刷,B再竖着拿起牙刷的时候,就可能想到A。这些该怎样屏蔽呢?要让B变成像从前没有认识A的时候横着拿牙刷吗?不可能。如果A是B的母亲,教会了他一切,他怎么摆脱早已习惯的种种影响呢? 唯一的>可能,就是一旦B拿起牙刷准备刷牙的时候,刚刚想起A,思路就断了,自动跳回想到A之前的事情上。给他的大脑植入一块芯片,一旦联想到和A相关的一切,注意力自动跳转到前一步。 这样,他就完全忘掉是谁教他竖着拿牙刷,忘掉关于A的一切。 这不叫屏蔽,这叫忘却。当B再看到照片上的A,眼睛里清清楚楚,但他忘了照片中的人是谁。同时,他又不会觉察到这件事情的奇怪。他脑子里有一种东西阻碍他去想:为什么我和一个不认识的人照了这么多张相片?这样,屏蔽才能成立。如果他因此而好奇的话,A就依然阴魂不散地在他周?99lib.围。 当共同的朋友谈论起A,B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但他会完全以为自己听懂了,没有任何疑情生起。就像在大海边听了一夜风涛,感觉大海说了很多的话。这就是我能想到的,最彻底的屏蔽了。 若真如此,那A和B再相遇,就成了全然的陌生人。从彼此一无所知相识,可能重新成为朋友,甚至恋人。这种遗忘,没有一丝一毫的痛苦,因为忘得太彻底。删除了关乎对方的一切记忆。 但片中的屏蔽并非如此。片中依然允许B对A强烈的思念。那样,屏蔽并不足以让事情变得更加可怕。 因为视觉、听觉,甚至触觉上的屏蔽,并不是带来巨大痛苦的直接原因。相比心中的烦恼,看不见一个人算不上什么。你至少还能看清其他人。就算看不清所有人,你至少还能看得清花花草草。但如果一个人眼睛坏了,就相当于整个世界把他的眼屏蔽了。哪怕他想养一只心爱的猫,都无法看见它。 但是,如果有两个盲人,手拉手坐在庭院里晒太阳,喝茶。纵然全世界都屏蔽了他们,但在这个时候,他们可以把全世界忘掉。一起谈古论今,嗑着瓜子,晒着太阳,不会有烦恼生起。 假如全世界的人都是盲人,假如由于电脑的使用,未来全人类的视力都退化得厉害,变成天生的高度近视,这并不会让全人类都承受被屏蔽的痛苦。一个盲人的痛苦来源于他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缺陷,并明白这种缺陷永远无法弥补。这,才是无穷痛苦的根源。不过,如果他的周围全是盲人,痛苦就会小很多,因为大家一样了,引起烦恼的缘由一时被隐藏了。 片子中的屏蔽,看起来可怕。但真正可怕的是现实。如果一个人死掉,就永远割断了和他的一切联系。所有交流的可能性都不复存在。 但这并不是最可怕。最可怕的是,那个人很好地活在你身边,却总是违逆你的意愿。想控制局面而不得,才会带来极大痛苦。比如父亲辛辛苦苦把儿子养大,指望他有出息,他却去吸毒。如果他能把这样的儿子屏蔽,他的痛苦倒可能减少一些。 屏 853d." >蔽掉一个人,看不到他的样子,听不到他的声音,却抑制不了不去想他。世间的痛苦和烦恼,不在于不能得到,而在于不能割舍。不在于不想屏蔽的东西被屏蔽,而在于想屏蔽的东西无法屏蔽。 论如厕的用纸量 小时候,大人教擦屁股,要揩到最后一揩发现纸上没有便便为干净。这种躬亲实践,第一次带来如厕需用多少纸的知识。能擦屁股,就可以自己如厕了。当时住家属院,厕所蹲坑间没有挡板,如同今天的胡同。别人解手用多少纸,看得一清二楚。大家屁股差不多,通过类比,再一次巩固了如厕用纸量的知识。 这个知识受到冲击,是在高中的时候。学校新修了办公楼。为了和新楼相匹配,厕纸免费供给。我和同学进楼如厕,惊讶地发现他扯了两米长的厕纸。屡次见不同的人都如此,我的观念开始动摇。有次同学说,你用那么一小片纸,屁股能擦净吗?我感到很羞愧。从此,我的如厕用纸量也翻了一番。但我并不习惯把业已揩干净的屁股继续揩,只好把纸叠成两层,但揩的手法并没有任何改变,用户体验也没有变得更良好。 这个更新了的知识再次受到冲击是在大学的时候。住宿舍,每人如厕用自己的纸,这时候才发现,大家如厕的用纸量,和小时候住家属院时差别不大。于是明白,各人如厕的用纸量,不仅取决于屁股面积,更取决于厕纸是由自家提供还是公家提供。一旦由公家提供,用纸量就会上涨。 这对我理解公有制以及公共物品的概念,很有帮助。我由此知道,资本主义国家,在一些领域也搞公有制。比如美国的厕纸,从消费品的分配环节上来看,就是各取所需,按需分配。符合马克思对共产主义分配制度的描述。 由此我知道,看待公有制和私有制,不能割裂地看。不能仅从宏观上着眼,而应当考察每一种具体类别的消费品。如此就能发现,很多消费品在很多地方已经实现了共产主义。 就算是我的老家驻马店这种欠发达的地方,随便去一家早点铺吃一碗热干面和胡辣汤,桌上餐纸也是随便用的,按需分配。还有在学校念书时,食堂里的免费汤。想喝多少喝多少,按需分配。 共产主义离我们并不遥远。遥远只在于在所有消费品上的实现。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的设想是,生产力极大地发展,物质水平极大地丰富。但“极大地”是个很模糊的概念。什么叫极大地呢?公司厕所的厕纸就可以叫“极大地”丰富,公司不会担心你用纸用得多而把公司搞垮了。 因此,谈到物质水平“极大地”丰富,只有可能是针对那些低廉的消费品而言。所以我们县早点铺的纸巾,只能是那种白给人都不会要的。而食堂的免费汤,被称为屌丝汤,明得能照见人脸。惟其如此,才可以按需分配。按需分配的前提是,大多数人对这类消费品没有多余的欲求,只会取走自己必须的一部分,多出的部分一毫不取。所以搞大锅饭的年代,搞到最后,人民公社的食堂就吃不饱了。 但每个人的欲求不一样。就算是食堂的免费汤这种低廉的东西,一旦可以自己盛,也常看见有人拿着大马勺搅半天,盛出一勺稠的,一碗不够,要盛两碗。不过,免费汤不会因此而消失,无论怎么盛,在这种地方占便宜的操作性不大,再爱占便宜的人也不好意思把汤桶里的骨头全捞出来打包带回家。 所以,如果从厕纸、免费汤上看,按需分配在很多地方是已经实现了的。但共产主义还早影着呢。因为无论在什么社会,总有一些物品是丰富的,另一些物品是稀缺的。如果所有的产品都“极大地”丰富,经济学就破产了,因为经济学的基础就是资源的稀缺性。 甚至在古代的中国,也有按需分配的产品存在。这就是经济学中定义的公共产品。比如农村的厕所。并非家家户户都有,经常是好多家公用一个,但不用担心由于过度使用而产生资源浪费和低效率。因为很少有人会为了多用公家的厕所而强迫自己没事就去拉屎。对于一种消费品而言,只要占着茅坑不拉屎的人是少数,按需分配的法则就可以实现。 但谈及共产主义99lib?,显然不是指一两样低廉的消费品按需分配,而是指几乎所有的消费品。这就悬了。过去的农民谈及共产主义,经常说“共产共妻”。话虽粗鄙,但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马克思的病。生产力再发展,能发展到每个光棍都能娶到世界小姐的地步吗?不能。 但这种“不能”的回答,也不是绝对的。一种可能是,大家将来都不结婚了,婚姻制度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消亡,人的生理需求通过机器人来解决。可以按照每个人选择伴侣的标准输入相应的数据,制造出机器人来满足他,不要说皮肤的逼真效果,就连性格是萝莉还是御姐还是女仆都能够精微地调试。男机器人也是一样,可以大叔也可以正太。而繁衍后代的任务则通过技术手段来解决。那时候,国家会消亡,政府会消亡,家庭会消亡,婚姻制度也会消亡。 康有为的《大同书》、佛教关于北俱芦洲的描述,都有类似的设想。不过,他们都只是从思想层面提的,在技术层面的操作上,并没有预见具体的路径,也没有预见人工智能将发挥的作用。康有为的设想,在技术上不堪一击,他设想制度规定男女同居不能超过一年,届期必须换人,这显然悖于情理无法实现。而佛经中的福乐之地北俱芦洲,男女之间可以自由交合,自由离散,所生子女属于公共。这种描述,同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社会,康有为的大同世界,看起来近似,但实现路径是截然不同的。 共产主义是通过生产力的发展而施设的理想状态,北芦俱洲则是通过对贪著心的舍弃而施设的理想状态。也就是说,当社会的每个个体都对物质产品没有多余的欲求时,从宏观上看,就是北俱芦洲的世界。在北俱芦洲,人人视所有消费品如厕纸。但佛教很清楚,这不是现实,只是在假定基础上的推导结果。因此,现实的世界叫南阎浮提,是北俱芦洲的反面。 但如果从微观上看,从个人修行的路径上看,又的确存在通往北俱芦洲的大道。即当一 4e2a." >个人视所有消费品如厕纸时,他就实实在在地身在北俱芦洲了。如果一个人对某件物品不起贪著心,烦恼就不会从这件物品上生起;如果他对一切物品不起贪著心,烦恼就不会从一切物品上生起。 一切物品舍弃贪著,对于凡人来讲,是很难的。我们会对自己的身体起贪爱,会对父母的健康起贪爱。但除此而外,至少容易做到对物质的贪爱少一点,对名望的贪爱少一点,这样,就至少可以在和物质、名望打交道的过程中身在北俱芦洲。北俱芦洲虽不能至,但可以心向往之。 如果不辨这一点,而将对有限事物的贪恋心,推广至万事万物,则有极大的危害。这种危害并不仅仅是对社会而言的,更重要的,是对自身而言。 如厕的用纸量,是一件极小极微不足道的事。但从这样小的一件事中,也足以窥见一个人的大体。假如一个人与此处见贪著,那就是一个贪欲炽盛的人。 于此处见贪著,并不是说他的用量多或者少。比如有人说,我不在乎这一点纸,也不在乎是公家的还是自己的,一点纸才值多少钱,所以干嘛不多用点。这种不在乎,正是在乎。因为如真正不在乎,那适宜的标准就是以揩干净屁股为准。而不以用纸量的多少为标准,不因为纸便宜而多用。真正的适宜,是不因一物昂贵而悭吝之,亦不因一物低廉而挥霍之。而一个人如果因为没机会在别的地方奢侈,才在厕纸这种地方奢侈,可谓愚昧矣。 有人因为商场的厕纸不是自己提供,而把马桶上铺了四五层那么厚。但这种人是少数。多数的人,是在吃自助餐的时候,要放开肚皮吃回本。后者是多人所共的结习,虽然也是贪著心,但还不算严重。而对于前者,贪著心就太深了。在佛家看来,这种人是六道中的饿鬼道。比如 href='5748/im'>《儒林外史》里的严监生,临死时因为点两根灯草而闭不了眼睛,并不是他缺一盏灯油的钱,而是长久以来的串习,他如果不制止这件事情,内心就不能安稳。所以,对于贪著心,真正可怕的不是一件事情上的得失,而是串习的力量对一个人行为举止的巨大影响。这种影响是潜在的,却是深刻而难以磨灭的。 如一则新闻,说有小偷在公交上偷手机被抓获,答曰本来已经洗手不干了,但看到乘客手机露在外边,觉得不偷实在对不起这个机会。这就是串习。对于没有这样串习的人来讲,看到这种现象的第一反应是提醒他装好手机。因为串习,世界在不同人的眼中发生了巨大的反差。就像一条河流,常人眼中见清波,饿鬼眼中见阳焰。 如厕的用纸量,虽是极微不足道的小事,却足以照见众生的种种差别,又岂可轻忽。 人为什么应当好好工作? 罗素说过一句话:一个人精神崩溃的先兆就是认为自己的工作无比重要。从前我把这句话讲给很多人听。这句话说起来,粗鲁点讲,很体现逼格。有种说法,所谓成功人士,就是把大事当屁事,把屁事当大事。当一个人把别人眼中重要的事情看得不再重要的时候,会带来一种优越感。但现在我认为罗素这句话说得不彻底,是边见,不是中道。 要中道,应该加上?99lib.另一句:一个人消极倦怠的先兆就是认为自己的工作毫不重要。两句合起来说,就避免了罗素的过失。罗素的说法,高明则高明,但不透彻。在我们认为工作有意义的地方,可能恰如罗素所说,是没有那么重要的意义的。但在我们没有看见的地方,工作却有它极其重要的意义。 我们所看到的最大意义,是工作给我们带来收入,足够我们过上理想的生活,或者向着梦想的目标而努力。但这种意义,常常是被高估了的。 综观许多人的一生,收入的绝大部分,以及成全他幸福的绝大部分,都不是从获得工资而来。比方说我家,3岁的时候,父母下岗了,为谋生?做起生意,到现在20多年了。但这20多年来的积蓄,绝大部分并不是通过起早贪黑做生意得来,而是因为在早些年,但凡有一点积蓄就买上了房子,房子在这些年的增值远远超过了他们的工作。现在我周围的许多同事也是如此。还有一些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朋友,收入极低,并不足以给他们带来温饱的生活,但他们依然愿意从事下去。 工作对于我们的远大意义,往往在估量之外。我从前的文章里有过一个说法: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存在的主要意义不是教育小孩儿,而是要找个地方把小孩儿关起来,好让他们的父母自由自在地干别的事。在古代,小孩儿要到七八岁甚至更晚才送去读书,那之前都是放养的,也不见得受不到教育分不清五谷。而今天,小孩儿到了三岁,你不把他送到幼儿园他在家里就成了祸害,没有人有工夫管他,所以要找个地方把他们关起来,就有了幼儿园。兴趣班和辅导班应运而生也有这个原因。成绩好的小孩儿还上什么辅导班啊?根本没有必要嘛。其实还是有必要的,这种必要就相当于人需要一份工作,哪怕这份工作并不足以果腹。 用佛家的话讲,人先天有一种无明的力量。用弗洛伊德的话讲,人先天有一种力比多的冲动。这种冲动驱使着你必须得去做点什么。也就是说,凡是活着的人,正常的人,没病的人,身上都有一种能动性。这种能动性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一个人愤怒,发脾气,都是能动性的体现。为什么有的人爱发脾气呢?因为发脾气是他的能动性体现得最淋漓尽致的时候。 因此,就能明白为什么许多人都需要一份工作。工作最重要的意义不在于别的,而在于把他一天的八小时、十小时、十二小时填满,让他无暇顾及其他。这样,许多人就没有机会胡作非为妄自造作了。如果一个国家的失业率上升,就会造成社会的动荡。如果突然让一个人除了吃饭睡觉,剩下的十几个小时都没事做了,他一定会折腾一些事情来释放他的主观能动性。这样,社会就会被搞糟糕了。就像一道道坡面径流,汇聚成溪水,流到湖里,再奔向大海,沿着这种路径来发挥能动性,世界就是秩然有序的。如果一个人的创造力、造作力,绝大部分都耗费在工作上,哪怕他的工作对于旁人毫无意义可言,他也没机会剩下太多力比多来把这个世界折腾无序了。 一个小孩儿什么都不懂却天生擅长搞破坏,一会儿把墙壁上涂上墨水,一会儿把花瓶摔坏。成人的破坏力比小孩儿大太多,但因为成人有了他释放体力和精力的渠道,转而不会干涂坏墙壁这种事情。但如果他被利欲驱动,去干一些抓狂的事,对世界的破坏就远远超过了小朋友。 工作是一个人的保护伞,给一个人的能动性画定范围,像给一条溪流画出河道,从而避免它泛滥成灾。这是从宏观的层面看,是谈它对于社会的意义。如果从微观的层面看,谈工作对于个人的意义,它也是一样的重要。 这种意义就在于,让一个人消除妄想,心安顿下来。前提是,你得首先认为你的工作是重要的。假如一个人认为他的工作毫不重要,这个人就很危险,他的生活就易于陷入空虚、倦怠、消极、无聊。 佛家讲诸经的开头,都是“如是我闻一时佛在”,其中的“一时”,有一种说法,说“一时”是凡圣的区别。圣人活在一时里,凡夫活在三时里。三时何谓?过去、现在、未来。凡夫做现在的事情的时候,总在为过去和未来纠结。比方说,做一件事如果感到乐趣,不是这件事本身有乐趣,而是因为这件事即将完成而感到乐趣。就像一个人坐在疾驰的列车上奔向家乡,很开心,但这种开心是虚妄的,开心的并不是坐火车本身,而是知道自己离家乡越来越近。假如可以四个小时到达家乡,那么坐17个小时的火车就势必成为痛苦。这种虚假的乐趣佛家称为三苦之一:行苦。 而圣贤是不关注过去、未来的,但也并不是说圣贤只活在现在。“一时”不代表现在,“活在当下”这种说法,受到许多大德的抨击。因为既然有现在,就必然有过去和未来,它们是相倚相待的。说活在当下那就是割裂,你看电视入迷忘了起水,锅里的水都烧干了。所以“活在当下”是有很严重的过失的。 而“活在一时”,是指不对过去抱有悔恨或眷恋,藏书网不对未来抱有恐惧或企盼。因为所盼望的,往往是镜花水月、空华一场,所眷恋的,亦多是梦幻泡影,晨露电光。当消除了忧虑与恐怖,则可谓之“活在一时”。 工作的意义,就是让人“活在一时”。在此时此刻,让心安定下来,不再狼奔豕突,东驰西骛。聪明人往往犯的过咎,正是不能收住自己的心,让意马心猿带着自己奔向三涂之苦。一个人由于意识到自己工作的重要,从而能在一时得到心的安宁。 一次聚会和一个微信群存在的理由 聚会,是需要由头的。 很多人喜欢聚会,别人叫聚会,他高高兴兴跑去了,吃饱喝好回家了。要是别人说,你牵头组织大家聚聚呗,他摆摆手:你们组织嘛。 聚会组织太麻烦,小聚会还好,大聚会三四十个人,要一一通知,预定饭店,还要让大家吃好喝好,如果玩得不好,牵头者没面子。 在一个城市的朋友,如.99lib.果好久没聚了,总会有人想,该聚聚了。或者一个人要离开,或者一个人要结婚,这些都成了聚会的由头。因为这些因缘,聚会成办了。 所有的聚会都要散去。散去同样需要由头。你不会刚到聚会地点,打个照面就走。要走也得有个说法:我赶五点的飞机。因为赶飞机的因缘,你可以先散。通常的因缘是,大家都吃饱了,喝好了,聊差不多了。有时候聊得太痛快,大家都不提走的事,或者你想开口说走,对方却拉着你的手说他的家人刚检查出重病,这个口就暂时不能开。 但总归是要走的。让聚会散了的内在动力是时间。无论拖得多久,只要时间越来越晚,餐馆要打烊了,末班地铁要停了,这些就成为散的因缘。趁一段聊天告一段落,看看表,说时间不早了,咱们走吧,就成为礼貌的告别。 严格地说,那些都不是散的因缘。聚本身才是散的因缘,别的都是所缘缘和增上缘。 聚会的成办,需要由头。别的事物也莫不如此。用佛教的话说,一切东西都需要有所依,才能住。 互联网刚刚兴起时,聊天室火过一阵儿,那会儿还没有QQ,但后来大家都不玩聊天室了。因为聊不出有营养的话题,只有你哪里人,男的女的,多大了?玩过BBS的人很少会再回到聊天室。 BBS几乎是和聊天室同时出现的。但二者有着截然不同的基因。聊天室是依闲暇而住的,BBS是依内容而住的。一个人只有在闲极无聊的时候,才会去聊天室扯两句。QQ出现后,聊天室就大为萎缩了,但对BBS的冲击就没那么大。 其实,BBS也是从聊天室中分化出的:一开始搞出了互联网,大家一起扯淡。扯着扯着发现淡最好分开扯,要扯情感就在第一个房间,扯理想就在第二个房间。这种房间分区可是说是BBS最早的雏形。就好比聚会的时候,三十个人约了十点见面,刚见面大家说,来了啊,你又黑了,你又胖了,这是聊天室,很快变成三三两两凑在一起,前边三个聊到小孩儿上幼儿园的问题,后边两个聊到买车的问题,就是BBS了。 分化前的聊天室是依闲暇而住的。分化后,慢慢演变成两种,一种是网络通讯工具,一种是论坛。(为了表述上的亲切简单,下面叫QQ 和BBS吧。这不是什么专业文章,只是闲扯,我就以常见的举例,所以举QQ、人人网、微博,而不举MSN,Facebook,Twitter。) QQ依关系而住。BBS依内容而住。依关系而住的,后来演变成SNS,也就是社交网络,诸如QQ空间、人人网、微博、朋友圈等等。依内容而住的,后来就演变成诸如豆瓣、知乎等等。 说依内容而住,并不是不需要关系,而是所依以内容为主,由内容产生关系。比如一个人上军事论坛,在论坛上认识人,形成线下的关系。依关系而住的,是由关系产生内容,比如你在QQ空间传照片,你妈会看到,会感兴趣,暗恋你的人会感兴趣,但如果摄影 8bba." >论坛里都是这种照片,就没人来了。 依何种而住并不是截然分明的。比如微博,我粗率地把它划分在依关系而住一类,理由是我的微博上有一部分人不是通过网络认识,而豆瓣、知乎上的朋友主要都是通过网络认识的。 因为基因相近,微信的兴起会对微博造成很大压力。因为基因相异,微信对豆瓣、知乎造成的压力没那么大。当然,互联网和移动端的差异也会起作用,但本文不讨论。 此文想说的,着重是微信群。虽说微信、朋友圈是依关系而住的,但微信群不一样了。就像当初依闲暇而住的聊天室,按照关系和内容两种方向分化出聊天工具和论坛,微信群和合了关系和内容,复归到依闲暇而住。 微信群是一种松散的人际联系,它不像聊天工具,不像论坛,更像聚会。微信群里可以所有人三个月不说话,等谁结婚了在群里喊一声,大家又聚一起了。而一个论坛如果三个月没人发帖,就死了。 微信群有两种。一种依关系而住,一种依内容而住。前者比如:班级群、校友群、家族群。这种群可能没什么意思,但是你通常不会退。它代表一种线下的关系。 群这种东西,并非互联网出现后才有。过去京师的湖广会馆,四川同乡会这些,就类似今天微信上的校友群、老乡群。今天在珠三角的一些工厂里,有东北帮、山西帮这种群,它们并不依赖互联网而存在。因为人群本身,就有依关系而住、依内容而住的需求。 但并不是有了关系就能形成群。比如两个在广东打工的湖南摩的司机,和两.99lib?个在北京打工的湖南摩的司机,怎么成为群呢?人群依关系而住,关系也要有所依,如果依物理世界,广东的湖南籍司机和北京的湖南籍司机,无法成为群。如果依互联网,就可以,加个QQ群,或者进入摩的司机论坛就行了。如果依移动互联网,加个微信群,就可以了。 这种群的关系是松散的。比如我父亲曾经在山西当兵,同年退役回到县城的战友常常聚会。有一天,有人提议说成立个战友会,没人愿意当会长。当会长,没有工资,还要负责各种事情的张罗。这就是松散的关系。紧固的关系是过去的宗族。过去在山村,碰见杀人盗窃通奸等事,往往不是到县衙告状,而是按照族规处理。 现代社会的发展和互联网的发展,把这种关系瓦解了。今天,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广泛,你很容易进入一个群,而在过去的小山村里则很难,姓金的就是姓金的,姓赵的就是姓赵的;湖南人就是湖南人,四川人就是四..川人。今天,一个人可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出生在不同的城市,自己出生和成长在不同的城市。古代出行,路过借宿一晚,不成问题。今天,蓦然跑到不认识的人家借宿,人家会无比惊讶地盘查你的各种证件来确定你是不是骗子。 不过,虽然这种群关系会越来99lib?越松散,但不会消失。至少在看得见的未来还不会。 另一种是依内容而住的群。比如红包群、招聘群、媒体群、码农群、电影群等等。 像红包群,每个人闲着没事就在群里发红包,如果发现谁长期不发只抢,大家就会动员群主把他赶走。红包群在古代社会也有原型,就是冬天的村头,大家围在一棵大槐树下玩骨牌、打麻将。这种依内容而住,具体地说,是依“小赌怡情”的乐趣而住。许多人天生有赌博的兴趣。 公司的组织,就是依内容而住的群。它和红包群一样,不过是老板发红包。因为发工资,大家每天朝九晚六聚到一起,要不发工资,早就散伙了。不发工资还不散伙,那就得依企业文化而住,比如说传销、传教和入党。不给你发工资,你还天天往这儿跑。 像媒体群、电影群,这种依内容而99lib.住的,在过去也有原型,叫里坊。整个镇上杀猪的都在一条街,歌楼酒肆在一条街。宋朝的时候,卖布的要穿卖布的衣服,卖果子的要穿卖果子的衣服,甚至乞丐也要穿乞丐的衣服,这叫当行本色。说“老本行”、“专家”,就是意思我是从这个群里出来的。 依关系而住,依内容而住,分别体现人和人之间的两种联系,前者是物理意义上的联系,后者是精神意义上的联系。因此,群才成为可能。 群的意思是“类”。《周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编程谓之Class,《说文》谓之“辈”。辈,就是类,具体地说,一个军队发车,百辆叫辈。 群依什么呢?群依众。人多,才可以按类划分。众,天竺谓之“僧”;《周易》谓之“师”。僧,就是众。师,也是众,具体地说,军队二千五百人叫师。 一个好群是什么样的? 大家常说契约精神,不妨思考一下:契约是如何出现的?它的出现是必然还是偶然? 不用从大的方面着眼,不用去研究远古社会,只看一个小小的微信群,就能明白。比方说一个历史群,有人冒出来聊电影,该不该欢迎呢?或曰,怎么不欢迎,给大家换换口味,挺好。但如果接着有人进来聊汽修、聊烹饪、聊挖掘技术、发广告、传教……之前聚在一起的历史迷就要拍屁股走人了。——因为这个群依历史而住,当它的所依被破坏,就会瓦解成一堆麻雀叽叽喳喳叫的群。 一个宗族有人杀人放火、奸淫掳掠,族长必须带领族人惩戒他。因为这些行为,是在破坏群的所依。此前聊到群就是类,因为共同的特性,聚在一起,如果有人所作所为和共同特性相违,群依止的根本就会受到损伤。众人来到一个村庄生活,是要安居乐业,而杀人放火与安居乐业相违。如果不制止,村子就会瓦解,人就会搬走。因此,只要众人以类成群,就必定有契约出现。僧团有戒律,宗族有族规,国家有法律,公司有章程,就是这样。一个好的群也一定有它的规则,无论是默认持守的,还是以群规的形式出现的。 或曰,我们历史系建了个群,什么都聊,也没见瓦解啊。答曰,这是因为它的所依是历史系的关系,而不是“历史”。它依关系而住,不依内容而住。在依内容而住的群里,如果大量发广告,这个群肯定很快就完蛋了,或者变成广告群。纯粹的广告群也是有生命力的,大家都往里面丢广告,都不打开别人的广告。它依止各公司的广告营销需求而住。 那什么样的群是好群呢? 《周易·乾》:用九,群龙无首,吉。 最好的群,是群龙无首的。不依群主而住,只依群众而住。一个国家如果是独裁,就很糟糕。秦始皇、朱元璋虽然有过人的精力,但他们一死,国家就坏菜了。依止群主的群,群主挂了或者脑子昏了,群就极不稳定。好的群里,群主应退居到只是观察群是否按照契约跑得良好,看到有人做瓦解群所依的事,给予惩戒,就够了。 群的内容,应该由群本身来产生。比如一个群成员,在群里分享好故事,得到众人的赞美和感谢,会获得成就感,下次就愿意继续分享。他在这里看到自己的价值,得到认可和尊重,就愿意把时间、精力花在这里。如果所有人都如此,就是一个好群。这和UGC(用户产生内容)的思路是一致的。 在凤凰新闻客户端上,很多评论比文章有意思,因为编辑的精力是有限的,而网友的智慧是无穷的。一个好的群,大家共同创造内容,群主和每个群99lib?成员一样。这就是群龙无首,古人所谓“垂拱而治”。 和这种精神相悖的是,群主把群视为自己所有。群成员就会想,为什么我要在你的群里贡献内容?与其在这里分享好东西,为什么不另外建个我自己的群?那么,就算群主倾其所有,每周往群里发红包,也挽救不了群的衰颓。发红包的时候,大家会一哄而上,抢完作鸟兽散。 我在《一个人的思想是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吗》里聊过,连你的思想都不是你的,你的群能是你的吗?但麻烦在于,群以你的名字命名。名声是个很累人的东西,假如一个群不叫“王路读者群”,我不会理会它是不是会衰颓,会变成叽叽喳喳的麻雀群。别人拉我进许多群,为了面子,我也进,但默不作声,成为不折不扣的僵尸粉。因为没有足够的精力去应付,去参与“你哪里毕业的”这种聊天。 我眼睛不好,假如有生之年能够阅读的东西是有限的话,我会把这些阅读放在最最迫切的事情上。很多好书,明知道它好,不能再读。要把精力和目力节省下来读更重要的书。所以,我没法太关注朋友圈和数十个微信群里的消息。如果不是公司要求,我没想过去建读者群。 但是,一旦因缘具足,这件事情发生了,那就不应退却。我可以在群里始终沉默,放任广告和传销,让群自发找到依止的点,变成麻雀群或者段子群。但那样,就辜负了读者的期望。 有读者因我而来,却看到大家都是言不及义,就会走。一种是拍拍屁股走,果断退群;一种是不拍屁股就走,做个僵尸粉。这样,活跃的就只剩下百无聊赖的人。这就是“劣币驱逐良币”。磨损的最坏的钞票更容易在市场上流通,因为每个人都想花掉它。 如果我放任不管,“王路读者群”会慢慢转型为段子群,大家聊来聊去,发现只有段子最好玩,于是变成凑在一块侃段子。但也只是三流段子群,比不上“fun来了”专业。如果几十年后,群还在,人家早就不知道我是谁了,看见群标签会想:王路是谁?估计是个段子手吧。——许多误解就是这样发生的。比如佛教到了中国,在汉地的土壤上慢慢变成超度亡灵做法事这种东西。 故而,既然群叫我的名字,虽然并不是我的,但我要尽一个名字的责任。当机,则不可以徇情。当仁,则不可以让。 我们的群依何而住呢?我不像刘三解、唐驳虎、龙舟三位老师,他们的读者群可以依历史、军事、心理而住。他们很容易就垂拱而治。但我没有自己的专长,写东西东一榔头,西一棒子。 如果群不沦落,它就得给大家带来裨益。比如,有同学在群里分享好书,群友读了,世界观产生了触动,这就是裨益。 但仅仅分享好书,并不能成为群的依止。——有专门的好书分享群,他们更专业。想交流好书的人跑到那里会更好。而我的专业就是写文章,但我不能把此群改成写作培训班,因为我的许多读者并不对写作感兴趣。 唯有一种情形,这样的群可以有所依而住。即,在群里大家感受到不同的气质,有吸引力的气质。比如,如果你发现一个群里充满有趣的人,向上的人,你就不会走。但事实上,这个世界上有趣的人并不多。比如有人读我的文章对我感觉还好,一旦认识,发现我无趣得很。但不要紧,我们可以呈现自己有趣的一面,向上的一面。 比如一个群友要考托福,早上在群里丢下一句话:我今天要背一百个单词,请大家监督。晚上来群里说,今天背够数了,很开心。或者,今天没背完,很惭愧。这就很好。再比如,一个人打算健身,计划每天跑十公里,可以每天晚上在群里报一下自己跑了多少,请大家见证。如果你在冬天的夜晚看见了一个温馨的故事,一个老头拉着老伴的手过马路,可以拍下来发在群里。而不要把郁积的负面情绪带到群里发泄,这样,群就会慢慢成长为一个有趣的群,向上的群。 如果每个人发消息时,都会考虑是否对他人有裨益,纵然卖萌,也能留意到有藏书网几分是刷存在感,几分是博大家开心,久之,这样的环境会给人带来好的熏陶,就好比一个和睦的家庭成长起来的孩子会更有教养。 人们之间是可以相互影响的。一件事情纵然大家都想做,没有人伸头,就不能成办。如果有一个人甘愿站出来承担,对其余人是激励和鼓舞。一个人分享好的故事,就会带动大家分享好的故事。久之,他身上的责任感就会传递给每一个群成员。即便有人因为根深蒂固的习气不能即刻改观,但至少会生起惭愧的心,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 我们也提倡适量发好的段子,段子会给大家带来乐趣,只要不过度就好。我们还提倡发“早上好”、“晚安”,虽然这并不能从根本上缓解一个人的孤独,但和许多人互问早安,会让新的一天以好的情绪开始。 最后,一个群最终变成什么样子,并不取决于群主和群成员的愿望。群的发展有它内在的轨辙,群主和群成员只是众缘中的一部分,不具有决定的意义。 如果美好的愿望都会实现,群就会变得气质不同。它涤除了不美好的事物,留下美好的东西。可能一个群友在现实中很邋遢,很怠惰,但在群里,他呈现出勇猛精进,纵然这并非事实的全部,但给人带来的鼓舞却真实不虚。所以无需要求每个人有趣,只需每个人都有呈现自己有趣一面的愿欲就好。 如此,在这个群里,就能发觉生活的诸多美好和值得留恋之处。如果它能够依止生活中的各种美好而住,它就是一个好群。 最后的最后,需要说的是,群总有一天会散。有聚,就注定有散。聚,是散的因缘,时间,是它的动力。可能在很久以后,也可能就在明天。曾经的同桌,到了毕业,就不得不散。曾经的同事,到了离职,也不得不散。但会有一些东西,并不因为离开而淡去,这就是聚的意义。 其实,茫茫人海中每两个人都不曾相逢。所有的相逢,无非他人在自己的心中投下影子。 若干年后,一个习惯长跑的人想到他最初长跑的动力,是因为某个群的因缘。那么,群对他就是有意义的。一个人离开群很久之后,大家还记得他讲过的故事带来的感动。那么,他对群就是有意义的。这样,群会留下他的一部分气质,他也会带上群的一部分气质。这些气质不会随着人的聚散而淡去,群就是有意义的。 一个人的思想是他自己的吗? 或问:既然思想是我的,为什么有时候我控制不了我的负面情绪? 答曰:你的负面情绪不是你的,你的思想也不是你的。 先不着急解释这句话,先聊聊《小苹果》为什么会火。 第一,自身的质地。《小苹果》本身得有能火的特质。好比一捆干柴遇到火星就会燃,一块生铁就不行。 第二,明火。干柴要燃,得先点着。好的营销和推广,就是明火。 第三,相应的环境。干柴要燃,就不能在瓢泼大雨的夜晚,在湿漉漉的地上。如果《小苹果》出现在八十年代,它就火不了。 这三个条件,同样适用于一个人发火的时候。 比如,你修改了八次的方案被领导毙了,回到家,狗撞翻了一只空瓶,你一脚踢在狗屁股上。这个举动的发生,也需要三个条件。 第一,自身的质地。也就是本身有不愉快的情绪。在这个例子里,是狗做了一件让你不开心的事。如果它做了一件让你开心的事,虽然之前你的方案被领导毙了,也不大会一脚踢在它屁股上。佛家把这个叫“因缘”。 第二,明火。也就是发泄的对象。你得有个发泄自己情绪的渠道。狗这时候跑到你身边,就为 4f60." >你发泄情绪提供了一个对象。否则,一般情况下,没有心智失常,你不会朝空气踹一脚。没有发泄的对象,情绪就会“密云不雨”,就像缺少凝结核,水汽无法凝结。佛家把这个叫“所缘缘”。 第三,相应的环境。即当时不能有阻碍你发火的条件。比如,你很想发火,但这时候大领导在旁边,你又怕领导,火就发不出来。如果现有的条件不阻碍发火,佛家把它们叫“增上缘”。 因此,发火并不是你自身独自引起的,谁没事会自己制造点气去生呢?说“高兴也是一天,不高兴也是一天,干嘛不高兴”的人,就不明白高兴不高兴并不是只取决于自己。人家平白无故踹你一脚,你能高兴? 几乎所有的现象,都是众多条件配合在一起产生的。负面情绪也是这样。如果你每次不高兴就会得到一百块钱,那么你永远没有办法一次性连续得到五百块钱,因为得到一百块钱这件事情本身是让你高兴的。所以在99lib?得到第一张一百块时,就注定你得不到第二张了。但如果反过来,每次不高兴就会让你损失一百块钱。你的钱就会连续损失下去。 不能控制负面情绪,和不能控制吃到好吃的就开心是一个道理。 别人欠你钱不还,你会有负面情绪。别人欠我钱不还,我也会有负面情绪。因为这些事情本身就带有引起负面情绪的属性。一个悲伤的故事,每个人听了都会悲伤,悲伤是故事的属性,而.99lib.不是读者的属性。 苏轼《琴诗》:“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悲伤的故事就是琴,遇到读者,好比琴遇到指头,二者和合,才能发出琴声,生起悲伤的情绪。 或曰:那我不去碰负面事件不就得了。 答曰:你做不到。你坐在这里不动,有人会来找你借钱。你待在家里不动,也会感冒生病,感冒生病怎么可能躲避掉呢。 现在,说说为什么你的思想也不是你的。 如果思想是你的,那你有什么思想不是从外边来的?——毛泽东思想还来源于马列主义和 href='2203/im'>《三国演义》呢。当然,还结合了实际的革命斗争经验。 很多东西有它自身的寿命。比如你建了个群,拉两个人来聊天,慢慢人越来越多,等到你退群了。群依然在。许多年后,群里的人全都换了,群可能还在。思想也是这样。 你的思想是电脑里的资料和信息,你只是硬件设备。一台电脑报废了,里面储存的资料完全可以转移到别的电脑上。 马克思死了,马克思主义还在,这就好比把一台电脑的资料拷到另一个电脑里,电脑本身报废掉了。而拷过去的资料,又不断地补充更新,只是由于来源,还沿用“马克思主义”这个名称。 那么,有没有一台电脑报废,资料没有拷出来就随之报废掉了的呢?当然有。比如马老三思想。我们不知道马老三思想是什么思想,因为他的电脑报废的时候资料没有拷出来。 是否把一份资料拷出来,并不取决于某个人,而取决于这份资料自身是否有强大的生命力,是否有顽强的力量留在这个世界上。比如银行系统的账户,哪怕再更换设备都不会丢失。当然,许多年后也会,因为它们没有那么长的寿命。 一种思想本身,是有它的期限、寿命的。它有力量去感染,去传播。每个个体只是它赖以繁衍自身所需的肉体工具。思想自身具备扩张的能力。如果这个思想本身不够有价值,它会自己枯萎、消散。 大到“孔子的思想”,小到“从前有个山,山上有座庙”这句话,都是一样。 “从前有个山,山上有座庙”,这样简单的一句话能超越许多代人的寿命而不死。你不讲它,不去传播它,它也会借别人的口和耳传播下去。它本身是有生命力的。 从宋朝到清末民初,许多诗人的诗里都有一勺杜甫的味道,这就是杜诗的生命力。从先秦到民国,中国士人的观点里都有一勺 href='2195/im'>《论语》的味道,无论是多是少,是赞同还是反对孔子,都绕不开。 但杜甫的诗就是杜甫本人的味道吗?也不是。杜甫的诗里,可能有两勺诗经,一勺楚辞,两勺陶渊明,一勺庾信,一勺阴铿、一勺何逊,再一勺汉魏六朝其余人的味道。这些东西是汤料,加上开元天 5b9d." >宝的骨头,往里一煮,出来的味道,我们叫“老杜”。我们读到黄庭坚的诗,说这一句是老杜的味道,意思是黄庭坚在煮汤的时候,从老杜的汤里??舀了一大勺。 为什么那么多人学老杜的诗,因为许许多多有生命力的气质在这里汇聚,这些气质有其扩张的势力。每一种气质,都有它扩张的要求。但有些气藏书网质的势力没有那么强,或者遇不到合适的土壤,就只好逐渐消散了。比如我翻董桥的散文,扑面而来的是民国时代旧文人的气息。这种气质在港台作家中并不罕见,但同时代的大陆作家身上就很少能嗅到这种气息。 每一种气息都有它的生命和势力,并因此附着在与它相应的人身上,延续它的期限。所以,你在这个年代读杜甫的诗,不仅是你选择了杜诗,也是杜诗选择了你。是屈宋班扬那些人的气质选择了你。 一个人的思想并不是他自己的,你只是临时的代管人。一个整天写代码不懂文言的人不会无故翻出 href='9038/im'>《史记》读,却会对《乔布斯传》感兴趣,因为盘踞在一个人脑海中的思想有它自己的口味和要求,会选择与它气质相近的思想来融会,并排斥与自己相违的思想。这种特性,是思想存续自身的要求。 世间的人情债该如何偿还

最近大概是我毕业以来最忙的一段时间。我欠下了不少债,这些债呢,叫作人情债。 回驻马店的当天中午,我爸被一堆和他一样的处境人困起来,他们都是钱借出去要不回来的,蜂拥到一起要想个办法,“想不出办法谁都不能走!”而欠债人压根儿就不在。我爸要出来接我,钱包被他们扣下。我没上去,自己开车去另一座城市找欠债人。 勒庞把那样的人叫作乌合之众。有时候,一个人还可以保持独立思考,而成为乌合之众的一员之后,就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变得癫狂而非理性。在我家被卷入的债务事件中,已经有人自杀。 有时候我想,一个人的性命和金钱相比,孰轻孰重呢?许多人惯于把金钱作为衡量生命价值的尺度。谈及某人,辄曰身家多少。在背负不起债务的时候,会把怨恨发泄到他人头上。我对我爸说,欠债的人过失并不比我们自己大。倘若有一天他锒铛入狱,或者有更悲惨的遭遇,也不足为奇。用佛教的话说,造什么样 7684." >的业,就有什么样的果报。用江湖上的话说,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还什么呢?还债。 人无往而不在还债之中。比如今天有人请你吃了一顿饭,你就欠下了一顿债。但这顿债并不能靠回头请他一顿来还清。回头请他一顿,是让他再欠你一笔债。两者不能抵消。就像一天得到七次快乐和七次悲伤,并不等同于一个没有快乐也没有悲伤的日子。于是,你欠我的债,我欠你的债,还来还去还不清,就有了斩不断的瓜葛,是为交情。 一个凡事总想着占便宜的人,是要吃很大亏的。因为每占一次便宜就欠下一笔债。这笔债不会记在账目上,但会蚀刻在人的心里。

最近我占了不少便宜,得到许多人无缘无故的帮助。这99lib?也让我隐隐有些不安,怕福报很快用光。没有人有理由总是帮你关心你,别人施与帮助,你受了,却没有机会和能力回报,久而久之,别人就疏远了。 前天晚上,一位山西临汾的法官发来微信,说他从前是律师,后来改行做了法官,要不是职务身份,愿意免费为我代理官司。一位中大校友是广州的执业律师,还是皈依了的居士,不厌其烦地用无比细致的笔触回答我各种一无所知的问题。一位高中同学,是名年轻的法官,在外地培训,抽出间隙看我的邮件,一直回复我的问题到凌晨,我让她早些休息,她说..整个屋子都睡不着了,都在讨论我的案子呢。 昨天的人情债依然纷至沓来。早上同事打来电话帮我介绍熟人。下午领导替我见了律师,这位律师放下手头许多工作来关心我租房事件的法律研判。还收到一位编辑朋友的微信,他本身已遭遇了很大挫折,却来安慰我。 这么多人情债,是很消耗福报的。要想留住福报,佛家认为,要多多布施。布施未必能让慧命增长,但至少可以让福德增长。要想偿还人情债,舍布施之外,再无他途。 并不是说,腰缠万贯才有布施的资格。身无分文,照样可以布施。比方说你去吃饭,路边有个发小广告的,他把传单递给你,你接住,这就是布施了。不是他布施给你,而是你布施给他。因为你的布施,他大冬天里可以早一点收工回家。这就是你布施的意义。 你接到传单,并不急于丢在路边或者别人自行车篮里,找到一只垃圾桶丢进去,又是一次布施,这次是布施给清洁工大爷。由于你的布施,他就可以少弯一次腰。仅仅是接过一张传单并顺便丢进垃圾桶,就有了两次布施,足以令福德增长。 我常见开着好车的人经过路口时会放慢速度让行人先过,而开代步车的人却更倾向和行人抢道,但没有做过统计不知这种现象是否显著。不过,前者的福德资粮显然是要比后者多的?。放慢车速让行人先过,就是布施。 所有的布施,都是福报的积累。如果一个人广结善缘,他就会收获许多福报。《周易》谓之“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但布施并不仅这么简单,有财布施、法布施、无畏布施。前面说的情况,虽然自己不曾花费一块钱,却可理解为财布施。 我有一次在北新桥附近藏书网胡同的一间咖啡馆吃饭,那个咖啡馆也是个旅馆,不知为何有许多外籍游客在那里住,我茶足饭饱之后上洗手间,走过庭院,看见一位欧洲姑娘坐在椅子上边看书边晒太阳,我觉得她的腿好粗,就盯着看,她发觉了抬头看我,对我报以微笑。这微笑让我有点羞赧。她的微笑非常温暖,带着对陌生人的真诚和善意。或许很多年后我都不会忘记那张微笑。那无异于菩萨的法布施。 钱穆先生曾在《宋明理学概述》序言里说:“虽居乡僻,未尝敢一日废学。虽经乱离困厄,未尝敢一日颓其志。虽或名利当前,未尝敢动其心。虽或毁誉横生,未尝敢馁其气。虽学不足以自成立,未尝或忘先儒之榘矱,时切其向慕。虽垂老无以自靖献,未尝不于国家民族世道人心,自任以匹夫之有其责。”这亦可谓法布施。 如果一个人长得萌,或者面相和善,出门一句话不说,就给了许多人无畏布施。借用经济学上的概念,可以叫作“善意的外部性”。如果一个人天生没有姣好的面容,那么做一个人畜无害的人,举手投足间都让周围人觉察到善意,就是无畏布施。如果一个人办事让很多人放心,他也是个无畏施者。人们因为他的存在而免去了许多忧虑和惊惧。 我这些天碰到的一些朋友,就是无畏施的施主。如果我问一个愚蠢的问题,解答者感到厌烦,我就会觉得麻烦了别人。如果一个人不为助人而感到厌烦,受助者心下的难为情就少了些。这样的施者,施与的就不仅有财和法,还有无畏。 无畏施往往在亲近的人之间才有。这就是为什么同样的举止,在陌生人面前会显得傻,在熟人面前会显得萌;同样的话,在亲近的人耳里是玩笑,在疏远的人耳里是讥讽。和亲近的朋友一起待很久什么都不说,也会觉得开心,换作旁人就会拘束和尴尬,盼不得早些结束,正是因为在前一种情况下,彼此之间施与了无畏。

当把无畏施从亲近的人推广到陌生人身上的时候,极大的福德资粮就开始积累了。 href='1887/im'>《庄子》里讲过一个人叫哀骀它,这是个相貌极丑的人,却是一个无畏施者,因此,别人都愿意与他相处。 畏惧阻碍了布施的福德。比如一个人不愿接下路边的传单,是畏惧把手从口袋里伸出来这个动作,畏惧与素不相识的人建立起联系,因为联系意味着一种新的可能性在面前打开,这种打开虽小,却有可能带你通往一个陌生的世界。不愿以举手之劳接传单的人,对生活中的诸多麻烦和未知的世界心存畏惧。 上等的布施者在接下传单的一刻,并不存布施之想。不会视之为对发传单人的怜悯与同情,而会像的的确确需要一张传单那样接过它。如果一个小伙子发的是卖楼的传单,上等施者在接过传单时表露的心地就像自己真的需要买楼一样。这种表露并非刻意的伪装,而是心地的真实流露。这样,发传单的小伙就会安心,而不必觉得受了接传单人的恩惠。 龙潭崇信和尚没有出家的时候,是卖烧饼的,每天拿出十枚烧饼供养天皇道悟,道悟就从十枚烧饼中取出一枚说:“来,这是给你的!”终于有一天崇信发现不对劲,说为什么我给你的倒被你取出一小部分给回我呢。因为起了疑情,就出家了。出家很久,却不见道悟指示心要,就问。道悟说,你捧茶来,我为你吃,你行食来,我为你受,你和南时,我便低首,何处不是指示心要? 无畏施的人就像大海,百川汇集而来,大海可以安受。因为大海的水无时无刻不在蒸腾成云,随风流散在山岳大地,更凝结成雨,复归百川。只是蒸腾成云并不显见,而百川奔流人所共睹。正如一个行路人布施给乞丐一元钱,人所共睹;而乞丐布施给行路人一次呵护恻隐之心的机会,却隐微难见。 在这个意义上,是无有施者和受者的。只剩下业风在吹,因缘在转。人我之间的界限被打破,彼此之间的对立被消泯。施者随缘而施,受着随缘而受,彼此心无挂碍。因此佛家讲“回向”,——要把所有功德,回向一切众生。就像大海的水要化作云飘向山岳大地。福德不再有,宿债也不再有。从一切而来的东西,最终回归于一切。 技痒之失 朋友在东北上学时认识一个懂武术的老师傅,是真懂。手上茧子有半公分,赤手空拳就像戴了皮手套。朋友拜他为师,捏过他的胳膊,像木头,捶起来像捶树干。老师傅练功很简单,就是打桩。他说招式什么的根本不顶用,真正打架就是勾拳、摆拳。一两拳战斗就结束了。 我信他说的。这和武侠小说、电影大相径庭。电影里两人打,不来去十几二十回合不过瘾,腿踢得老高,一会儿蹦桌子上,一会儿跳房顶上。那是文学,不是真实。老师傅说,打架切忌踢高腿,高腿慢,对方照你小腿来一下,你就废了。 电影要这样演,就一点也不好看了。所以,在文学里,总是不惮其烦地述说一个人如何四处拜师,如何遭遇强敌,再在每一次竞技中,功夫陡增。真实不是这么回事。功夫的长进,不是在跟人打架的时候,是在没人的时候日复一日地苦练。电影里,只会用几个剪切的镜头,表示几年就这么过去了。 钱穆年轻时候练过打坐。晚年写《师友杂忆》,说有次坐船,碰见一个老头,老头看看他说:“君必静坐有功。”钱穆心下大慰。这是一件小事,何以他记了半个世纪不忘呢。大概因为对自己的功夫眷恋吧。 贾岛有一首《述剑》,前两句写得好:“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后两句就不行了:“今日把示君,谁为不平事。”为什么说后两句不行?因为他并不是真的想管不平事,只因剑磨好了,不试试心里痒痒。难道天下的不平事都要等你磨剑十年才发生? 练就一身功夫的人,难免想打架。不打架,谁也不知道他功夫深。虽有强身健体的效果,仍不免遗憾。清朝有个学者颜习斋,练武。有一次到商水,见李木天。李木天是大侠,两人聊到武艺,李木天就要他比划比划,颜习斋拒绝,李木天再三要求。颜习斋说,行,那就比划比划吧,于是折竹为刀。只几下,在价值的一种方式。如果一个人懂某些东西,却不矜才夸能地抖露,就必定有修养的功夫。 这功夫很难。因为凡人都有技痒的时候。我有一次看见别人微博上发一张国学讲座的海报,画了个线装书,书脊上有五道线。我就手痒了,忍不住转发,说线装书是不会有五道的。从修养功夫上讲,这么做多此一举了。但我也忍不住——一辈子能有多少次机会,能抖露这个知识点呢?我不说,谁能知道我懂呢。碰不见就算了,碰见不表示表示,心里憋得慌。 有一回,我读到一个冷僻典故,觉得有趣,发了状态。马上,有个网友评论:“哈,这是常识。”我跟她不熟,本来对她心存敬意的,一见评论,就懒得再跟她说话了。 技痒是在修养不到时的一种觉受。是因为自己心量太小,不能容得光风霁月、碧水苍山,过化之物才会溢出来。 曾子曰:“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昔者吾友尝从事于斯矣。” 秋天来了,你离开家乡多久了 晚上打电话回家,我妈买菜去了,我爸接的。他问我国庆节放几天假,回来不。我说,回去也可以。想了想,这十年里,国庆节只回过一次家。那是2008年大学毕业,我没考上研究生,工作到国庆节辞了职,回家住了几天。后来考上了,就再也没在国庆节回过家。在广州,和同学一起去琶洲看烟花,去珠江夜游,或者在宿舍玩三国杀;在北京,和同事一起去北海划船,去香山看红叶,总之,都没有再回过家。 一是觉得回家麻烦,才七天假,路上就得折腾两天。二是觉得,回家能有什么好玩的呢? 是的,家里没什么好玩的。县城从东到西,从南到北,逛下来都用不了一个小时。无非是扬起灰尘的街道,大喇叭播着土到掉渣的歌。但我小的时候,觉得县城很大很大。那时候,我家住在北关的百货公司家属院。我爸和我爷爷都是百货公司的老职工。家属院离县城太远,我们都把那里叫作北大方。 五岁上小学,课本上说北大荒是鱼米之乡,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河南话h和f不分,我心里就琢磨,北大荒是不是就是我们家那块儿? 那时候每到星期天,我都让我藏书网爸带我上街玩。我爸骑上凤凰牌大自行车,我坐在前边杠上就出发了。每上一次街,我都能见一回大世面,那些年里,我常常能见到很大很大的世面。今天不行了,我在北京,也见不到什么世面,一楼之隔的机关大院、豪奢会所,离我的生活都很遥远。 那会儿我爸在街上给我买了红气球,用一根毛线绳拴好,我捏在手里,兴高采烈地穿过闹市的人群回家。就像凯旋的战士缴获了好多兵器,出猎的将军载回了好多猎物。其实那只是一只小小的气球而已呀。我怀着满心的欢喜,有红红的气球那么大,却在小手指的不经意松动间,气球飞了。 气球飞上路边的大树,挂在了枝桠上。我爸就把自行车停下来,把我抱下放在路边,将自行车靠在树上,脱下鞋,踩着车座爬上去。街上好多人,我爸穿的还是红袜子。他噌噌噌就上到了树很高很高的地方,抓住了气球。那时候我爸还不到三十岁,还敢在众目睽睽之下的闹市上,爬上大树去够一只红气球。今天他不敢再那样了,怎么说他也算是小县城里体面的生意人了。而且,他可能都不太能爬上那么高的树了。 我爸重新把气球递到我手里,可惜在家门口我又一次让气球脱手而飞。我迈过小水沟去追,气球刚好比我踮起脚尖伸出胳膊之后还高了一厘米。我又蹦起来,可就在我跳起的那一瞬间,淘气的气球又飞高了一厘米,我终于还是没够着。红气球飞过屋檐,飞过烟囱,飞得越来越高,再也没有下来。 那天傍晚,我坐在门前的小凳上写作业,看见远远的天边有个红东西,小小的。我觉得那是我的气球。我就跑出去,一直跑到家属院的尽头,跑到有一堵墙把我拦住的地方,我的气球离我还是那么远。我沮丧地在墙边站了好久,一直到天黑。 几年以后,当那堵墙终于被拆掉的时候,百货公司垮了。我爸也下岗了。当时正值南下创业的热潮。我爸很想去深圳、海南。终于因为我妈哭着说我太小,我爸留下了。但我当时不知道这些,我还太小。放在现在,我很能理解我爸的想法和决定。当时的我爸正处在今天我这样的年纪,县城太小了,小到无处安放一个正当盛年的男人的雄心。也许只有幼小生命日渐成长的喜悦,才可以将雄心澎湃的激情冲淡,将一颗雄心系缚、留住。 我爸也终于如他所说的那样,“有本事的人在家门口都能挣到钱”。在他三十岁出头的时候,我们一家三口终于可以不再租房子住。这种微小的胜利滋长了一个男人的骄傲和自大,以至于无法意识到它只是个幻觉。所有的幻觉就是,这并不是一个小人物的胜利,而是大时代的胜利,他只不过刚好站在了那个点上。 明白这一点是需要时间的,当后来许多年里不景气的生意逐渐证实了这一点的时候,二十年过去了。人的一生能有几个二十年呢?可人一辈子决定命运重大走向的时机可能就那么一两回。等老爸终归察觉到自己的渺小的时候,已经不再年轻了。 今天的我,虽嘴上明白这个道理,却仍免不了一步步重蹈他的覆辙。没有办法,是年轻在逼着自己总以为自己很强大。我正处在意气风发的年纪,处在我爸的当年。我时常觉得自己站在时代的最前沿,觉得自己的远大前程即将铺开,觉得自己的工作无比重要。 我会随时随地掏出手机看一看我们的产品,不错过每一条重要的新闻,觉得世界上发生的所有大事都和我有着莫大的关系。我字斟句酌自己发出去的每一篇稿子,并不停地关注它的阅读量和转发率。出门和朋友吃饭,我随时会聊起今天看了哪些稿子。无论看到什么,我都会想起我的稿子。好像是罗素说过,一个人精神崩溃的前兆就是觉得自己的工作无比重要。我现在就是这样。 在这种状态中,一天一天地度过,我很少想起爸爸妈妈此时此刻正在做什么。我曾经把邮箱的天气预报地址设成家里,想不时地关注一下家乡的天气,就像我妈关注我这边的天气一样。可我想到这事,才发现已经很久没留意过家里的冷暖了。就像一晃之间,我已经有六年的国庆节没回家了。 我一个人在外边生活,懒得做饭,会满北京找各种好吃的。每次尝到一种前所未见的东西,我总想,要是我爸我妈在这儿就好了。就像我小的时候,难得有机会爸妈带我下馆子,点一道菜就先夹给我,笑着问我没吃过吧。或者是鱼香肉丝,或者是孜然羊肉卷烙馍。那实在太可口了,我说没吃过。妈问我好吃么,我说好吃。 妈就用她的纤手拈起一张薄薄的烙饼,夹起羊肉和大葱,涂上均匀的一层酱,再把它包裹得圆圆滚滚,像迎接新年的小胖墩,酱汁却一点不会洒出来,然后递给我吃。我永远学不会我妈这种手艺,能把一张烙饼裹得这样齐齐整整满满圆圆。生活的无尽奥99lib.秘就藏在这种地方。就像我五岁的时候,她总能把铅笔削得又长又尖又不容易断。那样的手艺我没在别的任何地方见到过。无论将来的我会见多大的世面,它们的所有加起来都抵不过我五岁的时候从爸爸妈妈身上见到的世面那么大。 有时,我很想他们也能在北京,这样我就可以带他们去吃各种菜,淮扬菜、云南菜、贵州菜、广东菜,还有各式各样的西餐和甜点。放心,我不会像我小时候那样,轻声问他们没吃过吧。因为他们真的是没吃过。而那时候我才五岁,现在他们都过了五十了。 今年春天的时候,我妈想去武汉检查身体。因为在武汉一座大医院里有我的一个舅姥爷是医生。他已经退休了,是个干部。我五岁的时候,他在传说中是很大的官。现在看来,只是年少时有天赋和机遇走出家乡的千千万万人中的一个。他在医院干到退休,单位分了一套大房子。我妈想检查身体,就给舅姥爷的女儿打电话。她说舅姥爷清明节回老家了。一声不响没告诉什么亲戚就回去了,手机也没有带。 她说他会在东家西家来回住,这里住两天,那里住三天。住上一阵儿再回武汉。我觉得很神奇。一个人在大城市生活了那么久,到老了,退了休之后很久,还想回老家,回到乡下住一住,睡一睡木板床,吃两顿擀面杖擀出来的面条,嗅一嗅混杂着泥土、牛粪和庄稼的味道,听一听屋檐下大清早就开始叽叽喳喳的麻雀。 不久前,我写了一篇《离开家乡的人为什么不愿意回去》,写完了又想,觉得那是因为他们年轻。因为年轻,所以来不及停下来,所以一直在奔跑,没有转身的时间。而到了暮年,到了终于发现自己足够渺小,发现一生所获的一切无非来自父母赐予的天赋和侥幸的时候,就又会重新发现家乡的亲切。 毕竟,不管怎样,一个人如果在一片土地上生活了十几年,这一辈子无论走到哪里,那种记忆都不会被抹掉。正信的佛教认为人没有灵魂,假如一定要把某个东西叫作灵魂,那个东西就是熏习。就像你爱一个人爱了十几年,无论后来你再怎么不爱他了,那十几年在你生命中留下的印记,也都是永远无法改变的了。 秋天来了。小学课本上曾说,大雁会向南飞,一会儿排成一字,一会儿排成人字。可我这些年来从没有见过大雁。也许小的时候见过,后来忘了。可我不去怀疑这句话的真实。在这座城市,能见到的只是高楼,川流不息的车水马龙,还有飞机降临这片夜空时,下边的一片纵横灯海。它让你觉得向往,同时又觉得绝望。它告诉你什么叫高山大海,什么叫桥和风景。然而,这并不是我想见的大世面,我想见的大世面,我曾经听闻过而终未见过的大世面,就是秋天来了,大雁在向南飞,一会儿排成一字,一会儿排成人字。 无论如何,秋天是真的来了。树叶开始变黄,枫叶开始变红,在一夜之间,被风吹起,飞舞漫天。它们在天上就如我五岁那年的红气球,飞过高楼,飞过城市,飞过河流,飞过山川,然后落在大地上,化作泥土,回到它们永恒的家乡。 孙悟空、武松,和村上春树 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 这是杜甫写给李白的诗。可惜杜甫不能对着微信,点一下发送,然后隔了好多山和水的李白就顺着手机的声响,感受到老杜掏心掏肺的温暖。 可那又怎样呢。李白本来就是浪子。他可能根本就不在乎,隔了山山水水的地方,有个小他十一岁的人,依然在念叨他。 思念一个人,他又无从知道,这种情绪,就凝结成了诗。今天,一秒钟之内,“我想你”三个字可以穿越高山和大海,到达地球上的任意角落。诗就完蛋了。杜甫不会赤裸裸地告诉李白我想你,他只会说:天边的凉风生起了,我的君子,不知你现在感觉怎么样了。 张九龄就知冷知热得多。无须手机,无须任何通信工具,张九龄就知道,在海上的明月生起的时候,有人和他一样,对着遥夜燃起相思。他踌躇着要把相思捧在手里赠给谁,却无从捡起。 不过,在北京的这个燥热的夜晚,压根儿没有什么天末的凉风,也没有海上的明月,只有没完没了的蝉在鸣叫。在鸣叫声里,我很焦虑,因为离职的手续迟迟办不下来。我妈从我两周没更新的日志上,看出了端倪。她没有直接问我,而是悄悄告诉我爸,说我的文章好久没更新了。 更新个毛啊,烦都烦死了。 这种焦虑也有个好处,就是让我意识到自己依然很平庸,很衰。衰到遇见不顺心的事情,依然会抓狂,会焦躁,会愤怒,总之,一切该有的症状,我都不缺乏。不会因为平素多翻了些佛经,多知道些禅师的名号,就能抚平这些焦虑。 不过,人有一些病痛,也不全是坏事。像偏头痛、胃疼、失眠、梦魇,有一样,挺好。这样,就会让你在感觉很爽的时候,猝不及防地来那么一下,让你顿时意识到人生还有缺憾和瑕疵。 佛教的六道众生中,有一种叫阿修罗。阿修罗神通广大,却不得不每天遭受三次痛苦的侵袭。每一顿饭,最后入口的那一勺会化成青泥。我想这应该是阿修罗的殊胜因缘,否则他还不如畜生离佛更近。畜生短寿,一头猪,一只狗,很快就寿终投胎了,若投生为人,就有机会听闻佛法。但阿修罗太长寿,又有神通,就很少能察觉到自己的缺憾,察觉不到缺憾,就不能成佛。 北京的地铁里,有许多卖唱乞讨的人,地铁口有脊背上长着脓疮的乞丐。这是城市的缺憾,是入口的青泥。阿修罗们都应该尝一..尝这青泥。依照佛经的说法,阿修罗的转世,很容易堕入三恶道。这事不难理解,比如某个神通广大的人被纪委带走的时候,就是阿修罗堕入三恶道,剩下六百块月租的豪宅对着珠江寂寞。 孙悟空其实是阿修罗来着。阿修罗生性好斗,很难调伏。《金刚经》里,释尊问须菩提: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这正是阿修罗的痛点。这种痛的学名叫掉举,就是心总是摇动,不能安定下来。对治掉举,除了修习奢摩他之外,还有一种办法:头陀行。 大家对头陀不陌生。武松就是一副头陀打扮。武松和孙悟空有个共同点,都是行者。行者就是头陀。我私下会把村上春树也归入武松和孙悟空的行列里来。这种归类很扯淡,但这是我的独门划分,别人也不能拿我怎么着。之所以把村上划进来,是因为他是个跑步爱好者。孙悟空和武松也是。 跑步有个好处,可以把烦恼抖落,就像抖落衣服上沾染的灰尘。行者就是靠暴走来断除烦恼的。在你暴走的时候,旧的灰尘会抖落,新的灰尘会沾上。但只要你始终在暴走,就没有哪一粒灰尘会永远沾在你的袍子上,总有一天,你的袍子会破掉,带着最难跌落的灰尘一起离开。 佛家把烦恼称为客尘,喻指烦恼是以客人的身份,寄居在你身上。而头陀在梵语里的意思是抖擞,就是把烦恼抖落。头陀行是通过永不停息的暴走,让狂躁的心随着肉体的疲惫,安息调伏。头陀是最苦的修行方式,以乞食为生,永远衣衫褴褛,永远坐立不卧。崔健歌里唱到,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这就是头陀唯一的工作。 在北京,通往地铁的电梯扶手上,充满了油垢和尘泥。纵然有清洁工在夜里把它擦拭干净,也是徒劳。只需早上的头班地铁过去,每一寸扶手上又会重新蒙上油垢和尘泥。不过,接下来再有数以万计的行客匆匆穿过,污垢也不会再增加了。就像一个人的心里能装下的烦恼总是有限的,电梯扶手上能承载的尘垢也是有限的。 对于孙悟空这种人,最好的生活方式就是让他一直暴走在取经的路上。哪怕有了筋斗云,还是无法逃脱一辈子暴走的命运。孙悟空刚从菩提祖师那儿学会筋斗云的时候,周围一众人说,猴子这下可牛逼了,可以找个好工作了,可以去当铺兵了。铺兵类似今天的快递小哥。明朝取消了马递,所有的快递,都是靠两条腿狂奔。 我不知道孙悟空听到这种赞美会怎么想,但我会想到自己六年前的故事。那时候,我在郑州一家民企干培训,工作内容是给出来走穴的老师端茶倒水。单位给老师开很高的工资,比如一个郑州八中的数学老师,叫刘正峰,一节课就超过我们一个月的薪水。我向领导提议说,我们应该培养自己的教师队伍。同事就笑了,说王路的理想就是成为第二个刘正峰。 孙悟空后来果然成了铺兵——做了一个很称职的快递员,把天竺的佛经快递到中土。 href='2202/im'>《西游记》也因此成为中国最经典的公路小说。但我并没有成为王老师。有人叫我王老师的时候,我脑子里面总是会蹦出来南泉普愿的形象。我觉得孙悟空的故事不够励志,真正励志的是武松。武松是个身残志坚的人,在电视剧老版 href='2204/im'>《水浒传》里,靠一条胳膊生擒了方腊。这证明两只手能办得到的事情,一只手一样能办到。相比之下,关羽就逊色得多。据说,关羽在刮骨疗毒的时候向华佗请教,手术会不会影响他今后的幸福生活。华佗沉思了良久,说这要看你习惯用哪只手了。 一个朋友写日志说,去年这个时候,找不到好工作,也没考上博士,就继续复习再考。备考的日子十分枯燥,压力很大,心情狂躁,于是开始跑步。每天四十分钟,七八公里,习惯之后觉得还能跑,就加到五十分钟。五十分钟到了,心想不如凑足十公里,到了十公里,又干脆凑够一小时,就这样,一次次超过之前的纪录,跑了半程马拉松,又跑了全程马拉松。 他说跑步是一件很奢侈的事,需要投入时间、精力、体力。他还想玩别的项目,游泳、骑行、摄影,但人生太有限了,单跑步一项就够玩一辈子了,他说真搞不懂为什么那么多人会放弃生命。 这让我很赞叹。凡是铆足了劲儿去干一件事的人,都值得赞叹。时间和功夫是硬通货,摆在这里,再跟人说话就有底气。不需声张,力量就在。我受了他的鼓舞,也下载了个跑步应用。但我并没有跑步,因为我不喜欢跑步,只喜欢暴走。从前暴走不记里程。前天开始记里程,发现每天也能暴走十公里以上。 我在小区里暴走,碰见一群小孩儿在爬栏杆。我走到栏杆旁边,拍了两下。有个小孩儿跑过来问我拍栏杆干吗,我说拍着玩。我不能告诉他我是在模仿辛弃疾,他还没有发育到知道辛弃疾是谁的年龄。他毫不客气地问我几岁了。我告诉了他,他点了点头。旁边另一个小朋友说明天要去海腚玩,我说不是海腚,海是没有腚的,是海电——何矮,海;的一安,电。小朋友说:何矮海,的安电。我说不对,的一安电,的安是蛋。 这种对话让我觉得生活还是有意思的。虽然天末的凉风没有生起,北京的夜晚依然燥热,离职的手续依然让我狂躁,但沿着这条铺满灰尘的小路,暴走还可以继续下去。 大雪,暴走,和世间 天冷了,不能再骑车。上下班只靠两条腿,十公里。因为人瘦,书包总是从双肩滑落到大臂。说大臂,不是胳膊粗,是说鸡大腿那个位置,而不是鸡爪子。走在夜幕中,我觉得自己像放学回家的小学生。北风吹在河边枯柳上,这段路长得漫无边际,但我不着急。我知道旅程的尽头会有一场晚餐在。 刚来北京那年,去了家事业单位。临行,广州的同学嘱咐下了雪拍照片寄给他。那个冬天一直没下雪,唯独一个夜晚,飘下零零碎碎的雪花,落在地上就化了。等到年关,依然只有干冽的寒冷。我怕辜负了同学,又怕他担心我忘了,去气象网截了两个月的天气图,想发给他,又觉得太刻意,就发在微博上,也不知他有没有看到。 第二年春天,快三月了,天已经转暖,雪是不会再下了。我恨天公悭吝,周末去西山植物园,随手拍了几张没有抽芽的花枝,寄给他。照片寄出的当晚,就下起了大雪,纷纷扬扬,飘飘洒洒,漫天漫地。原来藏了一个冬天的云并没有走。该来的,永远都会来。在你放弃了最后一丝期望的时候,倏然而至。 现在,我离开那家事业单位快半年了,手续还没有尘埃落定。最开始,我很焦心,写过一篇《孙悟空、武松,和村上春树》。这么久过去,烦恼虽没有消解,滋味却变化了。每周打电话给人事办的姐姐,倒像例行的问候。在一次次问候中,事情在一点点往前走,像漫长的路总会有尽头。 时间久了,烦恼就不再像烦恼,更像一种企盼,惦念。惦念着有些事情还要操心。等真的无需操心的时候,人生的一段故事就到终点了。夏天离开,前同事们都说,一定常回来啊。我说那肯定,手续还没办完呢。 等哪天真办完,就不会没事再往那边跑了。会有什么事呢。北京这么大,对于很多只是作为前同事而存在的友情,很难让一个人有动力跨越这么远一座城只为两句寒暄。 前同事结婚,懒得去。其实不仅藏书网是前同事,还是前室友。来北京第一次租房子就在一起,一起去北海划船,一起去护国寺吃驴肉火烧。但久之,就发现彼此追求不同,兴趣不同,从最早三人一起去旧货市场买锅碗瓢盆去菜市场称肉拣鸡蛋,互相撵着屁股骂对方不刷锅,到后来客客气气地见面点头,然后各自关上房门,除了交水电费就再也不坐下来撸串扯淡,也就是一两年的事。 他给我打电话,看到号码就猜到是要结婚了。很久不联系的人联系你,也就两种情况,要么结婚,要么借钱。只好从望京跑到石景山。酒桌上他说,那么多同事,我为什么没叫别人,只叫你们几个,因为咱们关系特殊,你现在是主笔,一定要写一篇,把今天晚上这桌人都写进去。说着举起酒杯。因为太远,我得早走,他送我出来,在门口说,真没想到你能来,坐地铁得两个小时吧,要是你结婚,我可能都不会跑这么远。 后来又回去办手续,只告诉了基友,没太声张。一个人在食堂吃面条,被隔着两张桌子的同事看见,骂我:回来都不说一声,太不仗义了!过了会儿基友来,他们更愤怒:叫二货都不叫我们!早知道就不该喊你的!说着把我碗里一大块牛肉捞走了。 这让我觉得烦恼中也有它的乐趣。要是刻意地聚,就聚不到这个份儿上。大家客客气气地吃菜,吃完埋单走人。应一个约像完成一件任务那样索然寡味。而往里头加了一勺机缘,让它不经意地发生,味道就不一样。 离职前找人事办领导签字,很难见他一面。他管着三千多人的人事关系,连开会的间隙都有很多人找。在焦心的等待中捱过了好几个星期,终于见到他,他苦心挽留,却在我执拗的坚持下签了字,并祝福我以后有更好的发展。 后来各部门签字,人多事繁,折腾了几个月。最后是工会。打电话到工会,问该找哪位领导,一个陌生的男中音让我直接去,去了发现竟是先前人事办的领导。原来他已调离人事,来到工会。签字单的第一栏是他,最后一栏还是他。第一个字签了一个多月,第二个一分钟就不到。他的气色比以前好了些,管工会比管人事要轻松很多。 漫长的离职让我学到的东西比我入职的三年都多。三年里没有机会接触的人和事,离职才有机会接触。三年前,因为一位领导的赏识,我入职那里,到离职才有机会和他做一次短暂的面谈。那天早上给他发短信,他一直没回复,我几番打开手机斟酌发出的消息是否有言辞上的不妥,直到傍晚才收到他的回复,他说他正在医院。 大概我们不能理解他人所思所想,很多只因为彼此境遇不同。我们不知别人的辛苦、忙碌和烦恼,总把自己的事情当作最重。不久前,同事的室友找我聊,说自己有文字理想,辞掉了工作,想一心一意写好文字。我告诉他,文字并不是这样..写好的。你要了解世间的种种困难,文字才能变得稍微不那么轻飘。要去经受磨难,承担烦恼,要尝过求不得的滋味,文字才能变得心气和平一点。 出来做事,就有这么个好处。因为你吃的饭是众人给的,你就得学会去尊重众人。你得碰到求人的时候,才学得会对人和和气气,学得会谦卑和谅解。靠父母养着是学不到这些的。父母还能陪伴你多少年呢。一个衣食无忧的人很难对此感同身受。那就容易纵容自己的狂妄,变得自大无知,目空一切。佛家说烦恼即是般若,那些让你斩不断的愁丝才是真正度你到彼岸的船筏。 北京的雪还没有落,但快了。七月的时候,因为心焦,每天在眼科医院暴走十公里,看计步器上数字一点点增加,有一种不知从来的隐微成就。当时还期冀这个数字到明年夏天涨到五千公里。到九月,手机坏掉,数字变成了零。三年前我和两位室友北海划船的照片也没有了。那些保留着曾经友情的印迹就此消失,却不是因为友谊的淡去,友谊可能早就淡去了,但印迹还在。而印迹的消失只是因为手机偶然坏掉。 万事万物就是这样无奈地好玩。我又回眼科医院,不是暴走,不是追忆,而是检查眼睛。如今每天晚上,我裹紧帽子在北风里前行,只是为了回家。我不再记录走了多远。记下的只是一个数字,无论这个数字是有是无,该走的路都得走。无论一片云何时离开天空化作雪花飞向大地,该来的雪都会来。 旧年夜的卖唱人 在望京地铁站附近的凯德MALL的门口,有一个卖唱人。每天晚上八点准时到,光着脊背,零下八度的气温。旁边搭着一件大衣,但没见他穿过。他有一头长发,一副破锣嗓子。我从没给他投过一分钱,觉得这样糊口太哗众取宠,乃至觉得如果自己走近哪怕丢下一块钱,也会显得哗众取宠。虽然..我也常想听他的歌,但我不能驻足,驻足又不给钱,总不大好。我想最正确的方式,是从旁边走过,装作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到,把他和他的歌声当成空气,才是在这座城市生存所必需的法则之一。 昨天晚上,出去吃饭,风特别大。回来路上看见一个老乞丐,躺在路边,盖着一床破棉被。离老远,我掏出钱包,摸出五块钱。如果走近再掏钱,会显得尴尬。不过那时候路上也没有行人。他面前摆着一只铝盆,里面干干净净没有一毛钱。不像别的乞丐,碗里还有几张一块的票子做鱼饵。我把钱丢在碗里,立刻觉得不行,风会刮走的。这时我发现老乞丐并没睡着,他睁着眼睛。我说你拿着,风大。他从被子里伸出手,接过钱,身子微欠,我知道那是对我的谢意。 放在幼儿园的年代,这一段故事就足以让两 4e2a." >个小孩儿成为很好的朋友。我曾经在什刹海的凉亭里坐着歇脚,看见两个孩子就是这么成为朋友的。他们的家长也在凉亭坐着,他们一起玩耍。玩的是过家家。小男孩对小女孩说,要吃饭,要睡觉。小女孩就做出吃饭的样子。小男孩说不行,你抓的是空气,怎么能只吃空气,会饿死的。说着跑到苗圃揪一把草,塞进嘴里,说要这样吃。嚼了两口,吐出来,说要吃,但不能吞下,不卫生,会生病的。吃了草生了病,全身的细胞都会坏掉。小女孩就用很崇拜的眼神看着小男孩,小男孩也不愿放弃他的博学。小女孩接过他的草,嚼两口,吐出来。不到十分钟,两个人已经从不认识变成了很好的朋友。到各自家长离开,还依依不舍。藏书网 在我们这个年纪,和一个人成为好朋友需要十年的时间,或者更长。不过,时间的长短倒无所谓。三大阿僧祇劫也只是一瞬间的事。彼此成为朋友,只在于相互之间的领会。小男孩告诉小女孩不能吃空气,要吃草,但不能吞下去,不卫生,小女孩瞬间就领会了。我把钱递给老乞丐,他也瞬间就领会了,是因为风大。他.微微欠身,我也领会那并不只是为了接钱的方便。我看不清他的脸庞,没有光,也没有任何言语。但黑暗不足以成为彼此领会的隔阂。 今晚,我在快餐厅吃晚餐。从夏天吃到冬天,才发现饮品比原来少了好多。原来大杯,现在变成了小杯。我是在连着好几次吃完发现很渴的时候,才察觉杯子小了好多。商人就是这么精明。在你没留意的时候悄悄偷换了你的生活。时间也是这样。我从未在意过时光的流逝,直到一年的最后一天,才发觉还有好多心愿没有完成,好多想做的事情没有做。时间像精明的商人,在不曾留意的地方偷换了生活。 于是起身,推门,走向零下八度的黑夜。不能再坐下去,朋友圈已经刷过好多遍了。商厦里鼎沸的人潮,温热的暖气,总让人忘掉真实的世界,而橱窗外凛冽的寒风又将你置身其中。没有钟声,没有烟花,我突然想起那位卖唱人。我想听到他的歌,他的破锣嗓子。我想鼓足勇气,不再惧怕哗众取宠,给他的吉他箱里放进一张钱币。我甚至会更勇敢些,朝他道一声新年快乐。可惜在这个旧年夜的晚上,他却没有来。 基友的意义 每晚五点,我都处于一种很恍惚的状态,有点..类似崩溃的边缘。暴躁,易怒,迟钝,又敏感。迟钝是对周围的一切事物,敏感是对我面前的稿子。演戏的人会入戏,写稿子也一样。每晚五点,就是我入戏最深的时候,紧皱眉头,死盯屏幕,眼睛已干涩到疼痛,却停不下来。周围任何打扰都会让我的狂躁瞬间飙升,改完最后一行,上传,发布,整个人就瘫倒在工位上,缓一会儿,猛喝两口水,收拾书包回家。冬天黑得早,出了门,就消失在望京的黑夜里。 昨天,我刚出公司,手机响了。基友打来的。说基友,表明我俩没有真正搞过基,真搞过就做不到这么坦率。他问我啥时藏书网候去他那儿,请我吃饭。我说,等我心情好了吧。 这个意思,其实是等我不那么忙的时候。在北京这种大到没边没沿儿的城市,约人吃饭,别人说忙,等闲了再聚,意思就是心情不好,懒得出来。而跟基友说话,得倒过来,不然就感觉不够基。 前两天,基友在群里发消息,问有没有人买书,一起凑单。我赶快把他拦下来,问你要买多少钱的书。他说三百块,台里项目报销,可以给你返现。我说那好,你等着,我分分钟发你,别再找别人了。他说,谢谢。 谢毛啊,这事儿我占便宜呀。 本来我刚买过几百块钱的书,没有什么再要买的。但有便宜谁不爱占,我就挑了两本,七十多块,挑多了我也不好意思,占人便宜也得有个分寸,就发给他了。 他说,多挑几本,我可以送你一本。 我说,我靠,难道不是全送我的吗! 他默然了。 停了老半天,说,算了,都送你吧,趁你现在还没什么名气,多巴结巴结你。 就冲他停的这老半天时间,就可见思想不坚定,态度不积极,认识不到位。什么叫狠斗私字一闪念,回头我还得多教育他。 前天,他给我发了个微信,说收到了我在武侯祠寄的明信片,感激涕零,说哥没有白请你吃饭,还没忘了哥。我没告他那是我给别人寄明信片,找钱找不开了,人家饶了一张,留着也是浪费,就做个顺水人情,寄给他了。 别觉得我不够朋友。我几乎从来不寄明信片,而人生中的第一张明信片,就是寄给他的。虽然我有时候会收到明信片,但我根本就不回,我是属貔貅的。而基友相反,他总是一到逢年过节,就疯狂买明信片,然后天南海北地寄出去。但他那些朋友都跟我一样,属貔貅的,他圣诞节寄出数十张,盼到过年还盼不回一张,一边骂骂咧咧抱怨他们太薄情,一边又买一堆春节贺卡寄出去了。我就踹他一脚:谁特么像你这么滥情! 那个冬天,我们还在同一家单位,每天晚上下班后,我都要去他办公室,去蹭点什么。蹭什么呢?我是一个作风特别艰苦朴素的人,对物质方面基本没有什么要求,除了钱。在冬天的夜晚,我所需要的东西很简单,暖气,Wi-Fi,就够了。这些他的办公室有,我家里也都有。那么,我去他办公室到底图什么呢,我也想不通。 想了很久,明白了。我需要身边有个活物。一个人生活久了,会有点沉闷。晚上回家关了门,空洞洞的房间,会让你感觉有点寂寞。尤其是当楼上呻吟声连连传来的时候,简直就想拿拖把捅一捅天花板,要不是怕楼上男子被我吓出毛病,我早就那么干了。我这辈子很多亏就吃在太悲天悯人上。所以这个时候,我觉得我需要一个活物,就去了基友办公室。 我不会跟他说话。我们对世界的理解压根儿没在一个层次上。我觉得他做的很多事情毫无意义,他觉得我做的很多事情都是因为闲得蛋疼。所以我压根儿不想跟他交流。我们整个晚上不说一句话。他干他的,我搞我的,弄完,我说我回去了,就走了。我喜欢跟这样的人打交道,在一块儿纵然没有任何交流也不会彼此尴尬,想说话的时候他还会回应。关键是你还不用自备打气筒。 有一天,我忙完手头的事儿,发现他桌上又堆了一摞空白的明信片,纸质上好。你知道,对一个有书法癖的人来说,面前放一张精美的纸张是多大的诱惑。这就好比一具裸体摆在色情狂的面前,一台裸机摆在程序猿的面前。我忍了好久,还是没有按捺住,开口提了个无耻的要求: 二货,我给你寄张明信片好吗? 他歪着头,一张仿佛四十多岁大叔的老脸上露出了疑惑的目光。我早已夺过明信片,吩咐他拿一只笔过来,要最好的那支。 他从笔筒里挑了MUJI的笔给我。这是他为考公务员专程坐了四十分钟地铁到西单买的。结果还是比我差了几十分。没办法,这就是智商的差距。我并不是说我的智商比一般人高,因为我也没考上。 我接过笔,在卡片上笔走龙蛇: “二货你好,最近好吗,生活感情都挺好吧。我的字写得太大了貌似。咦,真的是这样子呢!你看,写满了。” 真的写满了,就剩地址栏了。我丢给他:地址你自己填吧,填好放邮筒就行了,我走了。 推开办公室的门,我才想起邮筒在我回家的路上,他走还得绕远一些。不过我可不愿意大冬天拿着卡片丢邮筒,多冻手。谁寄不是寄,能收到都一样。 我的处女明信片就这样寄给他了。一毛钱都没找他要。想想怪亏的。 这次他收到明信片,高兴坏了,说太好了贤弟还记得我,我请你吃饭。我心说,目的达到了。 但也不至于这么着急。我住望京,他住八宝山,跑一趟得穿越整个北京城,怪麻烦的。因此,虽然从我离开原单位到今天已经好几个月了,我们都还没再见过。不过也无所谓啊,干嘛猴急猴急的,是吃饭又不是搞基。 他说:“我可能要去驻站了,伊朗。” 我说:“噢。”又说,“挺好的。”停了会儿又说:“那你可得请我吃顿大餐了。——定了吗?” “还没定。不过基本没问题。” 我真不知道去一个鸟不拉屎、没有任何99lib.亲戚朋友的地方有什么意义。虽然伊朗的鸟也拉屎,但总之这不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也不是一点开心都没有,还是有点的吧。但是我说不出来。 我一直觉得,对一座城市的感情,就寄托在这座城市里寥寥几个人的身上。来到一座城,想到谁在这里,或是谁曾经在这里生活过,这座城市就会打上他的烙印。虽然这座城里的人有千千万万,而他只是大海中的一粒沙,但在你看来,那一粒沙大如须弥山,是大海的中心。假如他是个大傻逼,你会觉得这座城市都洋溢着傻逼的气息。 我一直以为,自己在北京吃过这么多家馆子,流连过这么多条街巷,这座城市的根须就因此像无数触角扎入了我的身体,渐渐融化了我的生活,让我对这里生出了亲切和眷恋。却在某一瞬间突然明白,不是的。不是这些馆子和巷子,它们不是活物,只是化身。 真正让你流连不去的,是寥寥几人。你和他穿梭过这些巷子,流连过那些馆子,这座城市才活泛起来,这里的春天才朗润起来,秋天才明净起来。这座城市因此沾染了他的味道,布满了他的气息。他虽然藏身于你看不见的地方,却并没有消失,也没有离开。任你永远不管他,只要你一触,他就动,就微笑,就有温度。 而一旦离去,就不一样了。这里的春天秋天会失色,大街小巷会变冷。因为从前属于活物的一部分,已经不再了。景物依然是一样的景物,但亲切的气息在消散。四季依然是分明的四季,但熟稔的味道在黯淡。于是你感到自己身体的某一部分在变空。不是渐渐地蚀空,是突然地一下子没有了。如果对你重要的几个人,都离开了,一座城市就会变成空洞的躯壳,丧失它存在的意义。 我不会等到所有对我重要的人,都离开这座城市时,再独自嗟叹。我会赶在那寥寥数人离开之前,先行一步,让他们尝尝心里空掉一部分的滋味。男人呀,就是要心狠手辣一点。 最后,告诉大家一个秘密。想俘获一个人的心,就让他拼了命地占你便宜,总有一天,他会不好意思。到那时候,所有欠你的,都会还给你。 (补记:这篇文章写于2014年深秋。现在是2015年夏天,我买书的七十块钱他还没有报销给我。他以为我忘了,其实我不能释怀,又不好意思开口,因此补记在这里。) 放弃对老人的劝谏吧,世界留给他们的已经不多了 我爷爷住院了。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正在外边办事。奔波了一天,手机也坏了,丢在路边店里修,心里担心各种工作上的事情找不到我。饭也没吃好,就在路边喝了一碗面条。为了抢在下班前赶到某部门,我一个劲儿地横穿马路闯红灯,当飞来的车辆朝我狂嘀喇叭的时候,我想,万一出了什么事,也不知道警察多久能联系到我的家人。 我有个秘诀。什么事情都往最坏的方向想,它就不会发生。奔了一天,事情以完全的挫败而告终。我不再横穿马路,慢慢走回手机店,取回修好的手机,花了三百一十块钱。我边为修手机的钱心疼,边给我妈打了个电话。既然事情没办成,也就不用抱什么念想了。电话刚接通,我妈说:你爷住院了。 这事并不是没有料想到。我爷>爷今年八十九岁了。所有能料想的事情,都不知多少次料想过。但我仍然心下一沉。许多事情做过无数次准备,依然不会准备好。所幸没有什么大问题,只是早上起床发现两腿软,站不起来,到医院检查,是心脑血管的问题。 我爷爷住院时,我爸去他家里取东西,发现了六张存折。四张两千的,一张三千的,还一张没钱,都是一年定期。我爸很生气,说不知道他是想留着给谁呢。 我爸为这事生气,不是一次两次了。给我爷爷钱,他舍不得花,都留着给别人了。我二哥盖房子,他给了几千;我表弟结婚,他又给几千。乡 4e0b." >下人来看他,带着一堆小孩儿,钱往人家兜里塞,那些小孩儿连该喊他喊啥都不知道。家属院有孩子结婚,八竿子打不着的人,他大冬天蹬着三轮车去送礼。他的胃口吃不了外边的东西,回来就是急性肠胃炎,拉在床上,送到医院。下次有人结婚,他还去送礼。 我爸让他吃鱼油,一天一粒,他吃了几天就变成三天一粒,后来又五天一粒。给他买的营养品不舍得吃,天天吃超市最便宜的奶粉。带了六百块钱去医院,医生说住院得先交两千块,他不想住。我爸交了钱,他才勉强住下,住了一天就要回去,说家里没人看门。其实他家就算大敞着门,都不会有人偷,一件值钱的东西都没有。 听我爸这么说,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挂掉电话,心里很沉重。回到家,将近11点。本来要开电脑处理一下工作,心想算了。 点了一支檀香。铺开纸写了一个钟头小楷。心里平静了些。洗澡睡觉,累了一天,却睡不着,脑袋里翻来覆去都是孟子的一句话:养生送死无憾。 第二天早上,我忍不住给我妈发短信。我不知道这事该不该说开。不说开,我心里就不舒服。说开吧,我爸妈心里可能就不舒服。 我听到六个存折上的钱数的时候,心里很酸楚。给国家干了一辈子,解放前务农,解放后参加工作,打成右派,又恢复工作到退休,所有的积蓄加在一起,还抵不上一个白领一月的工资。 但我爸不理解,他觉得这些钱不少了,够他吃好喝好的了;所以发现他存了定期,就以为他一定是留着想给谁。我说,这些钱就算谁都不给,他留着给自己办后事都不够。我爷是那种办后事都不想麻烦别人的人。我觉得我爸妈不能理解这一点。 他们不能理解的一个表现就是,我让他们给我个卡号,我打些钱回去,让他们给我爷爷买营养品。他们一切都照办了,就是没告诉我卡号,说钱不用打了。我觉得99lib?,他们一边心里不满我爷爷,却实际上做着和我爷爷一模一样的事——不能接受我给的钱,好像一旦我爷爷花点我的钱,就代表着他们照顾得不够周到。 我爸妈一辈子吃亏就吃在这上边。什么事情都辛苦,都忙活,该做的都做了,到头还是让人家不舒服,自己也跟着不开心。根源就在于,不知道别人想要的是什么。 比方说,我想给我爷爷拿一笔钱,根本不是因为我有多孝顺。我一年回家不超过两次,给我爷爷打电话的次数也不多,因为我完全不知道该在电话里边说什么。甚至每次打完电话,我会有如释重负的感觉。——并不是听到他的声音有多开心,只是觉得自己该尽的问候尽到了,心下能稍稍有那么一点点宽慰。 我想给我爷爷拿一笔钱,不是为了他,而是为了我自己。我常常在西餐厅里坐一整个下午,静静享受独处的时光,感到很舒服,很开心,觉得世间没有什么悲伤和难过。但一旦想到,我在这里坐一下午的花费,足够我爷爷吃一个月的营养品,而他因为不舍得花这点钱,宁愿自己身体一点点变坏,那么,再舒适的沙发,我都会如坐针毡,会再也开心不起来。 你能享受到的东西,如果这个世界上跟你最亲的人都不能享受到,这是多么大的遗憾。如果他们能够沾润到一些,又是多么大的慰藉。所以,我想给我爷爷拿一笔钱,不过是想以最便捷的方式,让自己减少一些内疚,得到一些安慰。 可我爸妈不这么认为呀。他们不会觉得,这是让我很快乐很开心的机会。他们只会觉得,我花钱了,就是他们的失职和不周。 可事实上,我的做法虽然便捷却容易讨得好感。就算我爸妈隔三岔五去看望我爷爷,平时忙前忙后,这么辛苦反倒让我爷爷不开心。因为他们会批评他,会劝他该怎样,不该怎样。而我总是顺着他。我爸妈会责怪他,说不舍得花钱将来受罪的是你自己这样的话。这种话对虽对,却难听,伤人。 他们不能设身处地地理解,对于一个老人来说,什么事情是重要的。当他老病的躯干已经让他久久不能向世界证实他活着的价值的时候,他最渴望的是得到别人的理解和尊重。而他穷极想象,所能想到的让世界理解和尊重他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少拖累别人,少给别人添麻烦,哪怕是自己的亲生儿女。 他省吃俭用攒下那一丁点钱,无非是为了这一个目标。活到这个年纪,他早就不太在乎能多活一天还是少活一天,在没有疾病发作的时候,他甚至不在乎自己的身体是好一些还是坏一些。他已经没有办法向这个世界发光发热了,如果还有让别人觉得他有价值的地方,就是给别人钱。 所以很多老人宁愿不吃不喝,也想把钱省下来给别人,其实是他们向这个世界艰难抵抗的最后一种方式——在没有任何选择余地的时候,告诉世界:我还有用,我还不是个彻彻底底的废人。 这个世界留给他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无从让一个人在如此有限、如此宝贵的时间里,改变他根深蒂固的习惯。尊重一个人,就是尊重他的习惯,让他按照自己的意愿过完一生,让他觉得不会连累谁。让他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时光,可以平和一些,从容一些。 我始终觉得,哪怕是至亲之间,也无法奢求全然的理解。不去希求别人的理解,是一种慈悲。重要的是,珍惜眼前的时光,让彼此都开心地生活,就是对自己的最大安慰。 很多温柔是陌生人给的 八岁的小外甥来抢我电脑玩,我腹黑地给他打开99lib?了数独。“咦,数独!”后面一个小孩儿的声音。我扭头看,是外甥带进屋的一个小家伙,十一二岁,胖胳膊胖腿儿,穿了一身红:红衬衫,红裤衩,红拖鞋,腕上还系了条红绳。衬衫裤衩上印满了“吉祥如意”和篆字的“龙”。我心想大热天穿这么红也不怕上火,偏偏他还长了张四喜丸子脸,看起来特喜庆,跟过年似的。不知谁家大人把孩子打扮得这么俗气。四喜丸子看到我的QQ有三个太阳,顿时崇拜起来。他待了会儿见我一直玩数独,觉得没意思就走了。他走后,表姐对小外甥说:“这院儿里小孩儿都不跟他玩了,就你还跟他玩。他啥时候开学呢?”小外甥说:“他不上学了。”我惊讶问何故,表姐说他得了骨癌,家里钱都花干了。 次日,我正?t>上网,小外甥鬼头鬼脑地来蹭我,伸出小拳头展开一张小纸片,歪歪扭扭用铅笔写着两行数,模糊不清,让我帮他登录。我照着输进去,登不上。小外甥跑出去,过了会儿又跑进来了递给我描过一遍的密码。我看见四喜丸子的大脸贴在玻璃门上,鼻子挤成扁平朝里张望。我朝他招招手说进来吧。四喜丸子推开门,龇着牙喜庆得跟要上春晚似的。我看他天庭饱满耳垂宽大嘴唇厚实,明明是一副寿者相。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他背了遍密码,终于能登上去了。四喜丸子对我家小外甥说:“这个号给你了,你把名字改了吧。”我一看,他的昵称叫“明天会更好”。我对着屏幕发了半天呆,对他说:“这名字起得真好。”他嘿嘿笑,露出两颗大牙花子:“我的病快好了。” 明天会好吗?我不知道。一刹那,我想起五年前大学毕业时,大家手拉手在台上唱:让我们的笑容充满着青春的骄傲,让我们期待着明天会更好……回想觉得神奇,那时我作为班里唯一既没考上研又没签工作的人,面对即将来临的漂无定所的日子,居然没有丝毫不安和恐惧,还成天想着国家能否在奥运会上多拿几枚金牌。 两个月后,我在郑州找到了工作。8月4号晚到单位报到,人力资源部的同事带我到宿舍,给了我把钥匙,就撂下我走了。宿舍空无一人,天黑了,而且居然停电!我当时满心想的是,待会同事回来了,看见屋里有个不认识的人在黑暗里坐着,会不会吓一跳,会不会去报警?还想我要会抽烟就好了,可以在黑暗中看指间的火光明灭,那该是很有情调的事。不久回来个同事,他问了我情况后,热情地带我去了办公室。宿舍离办公室十分钟的路,他一路对我说公司有多么人性化,同事有多么好相处,告诉我附近哪里有超市,哪家馆子便宜实惠。到了办公室,他打开电脑,给我看OA系统,教我如何操作,如何办公,如何写工作日志。他打开相册给我看不久前单位组织的漂流,告诉我公司就像个大家庭一样,很温暖。我很庆幸自己初入社会就碰见这么好的人,决定回头和他多来往。第二天下班回宿舍没看见他。我问别的舍友他去哪了,他们淡淡 5730." >地对我说:他离职了。 今天我早已记不起他的名字。后来和同事慢慢混熟了,甚至一度成为交情不错的朋友。假如我当初没有辞职,也许不久就会在单位内部解决个人问题,那家单位为留住员工,特别提倡内部消化。只是,我很快就因为向往瓦尔登湖似的生活而重新开始了飘蓬般的生涯。一开始同事间还偶尔联系,半年后就再无往来了。在我和许多一度很熟的朋友交情渐渐被时光的魔力冲淡揉平后,骤然想起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舍友,竟陡然觉得愈发清晰和亲切。 于是我开始相信,在这个世上,很多温柔是陌生人给的。在那个极度悲伤和绝望的夜晚,我在郑州黄河路的一座公交站牌下避雨,廊外大雨如倾,我一无所有。唯一能给我安慰的是手机里也许能到来的一条短信,可那条短信却一直没有来。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其实我当时并不是一个人,我旁边还有一个人。那是个乞丐。他并没有向我乞讨,也许他以为,在此夜此地,悄立在同一屏站牌下避雨的我不会比他富有。可惜他错了。我真的比他富有呢。为了证明这点,我从人造革的挎包里扒出来一块面包,掰了一半递给他,那原本是我第二天的早饭。他用沾满泥垢的污黑之手接过,朝我嘿嘿了两声,大嚼起来。我也朝他嘿嘿了两声,大嚼起来藏书网。孤独在那一刻烟消云散。 当你开始听不清这个世界的声音 电梯在七楼开了,进来个老太太。她看见我就问:“上次在楼下背包的是你吧?”我想了想,想起她来了。那次我和她一起上电梯,她问我:“你住几楼?”我说:“八楼。”“几楼?”“八楼。”“噢,六楼啊,六楼几号?”我提高了声音说:“八楼!八零六!”她说:“六零四,噢,六零四。”这时电梯里有人进来了,我也不好再大声解释。电梯到七楼,她走出去,一边还在念叨:“六零四。”全然不想想电梯过了七楼我还没下。我以为她说的是我上次跟她对话的事,就说.99lib.是我。她说:“哎呀,你上次还帮我把大包小包从三轮车上卸下来了呢,谢谢你呀!要不是你,我都搬不动。”我才知道她认错人了。但功已经揽身上了,没法推开,只好说:“应该的,应该的。”电梯到了一楼,她还不肯走,站那儿继续跟我唠:“那次拉了一大车东西,他才给我十一块钱!唉!我可怜啊!没人管,也没有退休金。”我不知她的遭遇,只好手足无措地听她说,并一个劲儿点头表示同情。 转出楼道,我就想起了我爷爷。我有好一阵儿没给他打电话了,随手把电话拨了过去。他今年八十八了,耳朵从前几年就开始听不清。我说:“爷爷,我是王路。”他说:“是王路吗,你吃饭了没?”我说:“吃过了,你吃了没?”他说:“热,天热得很。”我说:“家里热是吧,北京也挺热的。”他说:“我身体好哇,你别挂念,好好上班。” 奶奶刚去世那几年,爷爷每天的事情是打麻将。后来,一起玩麻将的老人陆续走得差不多了,他也不再打了,每天在屋子里看电视。他喜欢看《还珠格格》 href='2202/im'>《西游记》,百看不厌。我有时候很好奇,为什么一个有阅历的人爱看这些幼稚肤浅的剧。后来想,老人其实和小孩儿差不多,他们上了年纪,拒绝复杂,喜欢轻松,拒绝深刻,喜欢热闹。最近几年,爷爷也不大看电视了,大概是因为耳朵越来越背,听不清电视里在说什么了吧。不过他的眼睛还很好,有时候会戴上老花镜看订的《中国电视报》。其实完全没什么好看,只是老人寂寞,拿张报纸看,权当有个事做。 我还想起另外一位老人。他未过世时,每天都在做些我看来很可笑的事。我偶尔去他家,和他同看一页书,我看完了一页,问他看到哪儿,他指指书,才看完第一行。我实在不能想象看书这么慢还有看的必要。不过再想想觉得那样也好,一张报纸就够填满一个星期的退休生活了,至少让他内心不会很空虚很孤寂。他不仅看报,还把报纸上各种他觉得有用的消息剪下来,一页页认真粘到本子上,比如“少量饮酒有益健康”,“艾草燃烧可以驱蚊”之类,我印象最深的一条是“自尿自饮使我走上健康之路”。他自个儿用针线把本子缝起来,防止脱页,还用一个本子工工整整誊写自己作的诗,那是些连顺口溜都算不上的诗。 我本科时做过一个社会调研,去老人院采访老人。他们很没有尊严,但又无可奈何。尊严会随着一个人老去、躯体慢慢坏朽而荡然无存。哪怕你曾经煊赫一时,当你由于衰老疾病而将一摊屎溺拉在床上的时候,就谈不上什么尊严了。 爷爷每天无事,大多光阴是坐在藤椅上回忆陈年旧事。我去看他时,他就一遍遍地给我讲。每次讲到当年谁好心帮过他时,就忍不住掏出手绢抹一把眼泪。后来大概我爸说他了,他就不好意思再讲。可除了那些往事,他又说不出别的。毕竟他每天的生活只是日复一日地重复记忆中的老故事,像放电影一样不断反复。 人老了脾气也容易变得古怪。我爸常抱怨爷爷脾气越来越怪了,他不知孤僻势必会让一个人和世界越来越远。当一个人无法聆听这个世界的声音的时候,就不可避免地与孤独为伴。过年时,我和父母去爷爷家,原定五点到,结果家里事情太忙,拖到了六点才过去。去了爷爷什么都没说,平静地坐在旧藤椅上。我妈做饭时才听保姆老太太说,我们未到时,爷爷在屋里大发脾气。但我们一进屋,他立刻不言语了。老人就像小孩儿一样,很多时候即便生气也只能偷偷气。人们对孩子可以理解,可以原谅,可以抱有十分的耐心,对老人却很难。人们不愿花时间去了解他人的世界,更何况是日薄西山的老人。他们的所有观念和想法,在年轻人眼里都是守旧过时了的,对眼前的生活毫无意义。曾经有个老太太信佛,在我家聊她亲眼见过的佛菩萨显神通的事,很认真很虔敬地讲了一个多钟头。她刚出门,我爸就说,这老太太吧,身体不好还迷信。我当时就想,我老了一定不要讲东讲西,我老了就沉默。 前几年,家属院里有个小伙子结婚摆酒,年龄比我还小几岁,给爷爷发了请柬。大冬天的,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头蹬着三轮车,戴着棉帽,吸溜着鼻涕从县城东北跑到西南去吃酒席。那小伙子和我们家无亲无故,爷爷自然也是再普通不过的送礼者,甚至人家都没计划给他留座,只是随手把请柬发到每个街坊手里。爷爷不能吃太油腻的东西,回来后犯了急性肠胃炎,拉了好几天肚子。下次又有街坊邻居结婚,他还要去。我爸怪他,说你想吃啥我给你买,还用大冬天跑那么远去吃吗?想随礼,让别人把礼捎到不就行了吗?又不是多近的关系,一个家属院就两三家去,你还跟着凑热闹!他不吭声。他的退休金舍不得花,吃饭吃药都拣便宜的吃,我爸平时给他钱他也不花,有乡下亲戚来了,他给小孩儿压岁钱倒挺大方。又 6015." >怕我爸说他,还要背着我爸偷偷给。我爸怪他,他不吭声。后来我知道了这事,对我爸说,他老了,整天闷在家里觉得自己是废人,有人请他吃喜酒,他觉得是人家尊重他;他给别人钱,是觉得自己还有用,还能帮别人。我爸沉默不语。 陈后山诗云:少日拊头期类我,暮年垂泪向西风。我想到自己迟早会有老去的一天,就感到恐怖。有时想起张国荣、黄家驹、古龙、路遥,就觉得英年早逝未尝不是一件挺酷的事。每个人都注定会老去,从不经意的一刻起,慢慢与这个世界疏离,先是听不清这个世界的声音,再渐渐丧失与这个世界交流的可能性。 上天让每一个饱经风霜的人牙齿脱落、双耳重听,在离开世界前先深深地走向孤独,这种安排未免残酷。但细细思量,上天亦自有他的道理。一个人应当在少年时代海阔天空地幻想,再用整个中年时代去实现它,等到年华老去,自应缄口不言。惟其如此,才能趁自己还能与这个世界交流时,把生命演绎得尽可能好看。我以为英年早逝是这世上最大的酷,是十足的炫技而不着痕迹,是一头狮子通身是爪。《菩提道次第广论》里说,人应思惟死无定期。这句话比我看过的所有心灵鸡汤都要励志。当你想到自己三个月之后就可能死去,你就会从今天起,去做一些真正重要的事情。许多事情不能推,推着推着就老了。 难以断舍离之故 之前写过一篇《断舍离之难》。后来,在朋友圈看到好多人也发照片说断舍离什么的,主要是女性。但我觉得她们矫情:你已经吃了三对鸡翅了,再拍下第四对鸡翅说我要断舍离,这不叫断。要断,第一对鸡翅就不该吃。要断舍离的人是不会发照片说断舍离的。不吃鸡翅,又发照片,说明还是很在乎。只要心里还残存一丁点在乎,断舍离就不能从根本上成立。 过年在家,老爸问我新年愿望是什么。我一时没想出来。他替我想了个:出三本书。没经过我的授权,他自作主张的想法,当然是无效的。我深思熟虑了几个晚上,觉得自己的愿望应该是:不患得,不患失。 不患得失,其实也就是断舍离了,而且是更深层次上的断舍离。不像扔掉一两件破衣服这么简单。但,很难。孔子说过,小人有种特征:其未得之也,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照这么看,绝大多数人都是小人,不是卑鄙的小人,而是庸碌的小人。 比如说我吧,去年给“一个”APP写故事,读者喜欢,就给我点个赞。平常我最多一天看一次,到自己文章发表那天,我会刷上七八次,看看赞数增加了多少。其实文章已经写成,不管赞数多少,它的好坏都无法改变了。纠结于过去的文章,还不如花精力把下篇写得更好。冯唐随笔里说,十年前他的小说刚出版那阵儿,他一有空就打车到书店,看看自己的书有没有上畅销榜。跑了无数次,一次也没有上。 按照断舍离的观?点,一部作品完成了,就应当和作者脱离关系了。作者已经把自己的心血、体验、感觉、阅历等一切凝结在作品里了。至于作品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是作品自己的事,作者也改变不了,束手旁观就可以了。 但既然断舍离不掉,我们要追究它的原因,不能硬断。硬断是断不掉的。很多东西是这样:它在看得见的地方断了,看不见的地方仍然在连着。 我家小区门口有个鸡蛋灌饼摊,一对夫妻在卖。去年冬天刚开始冷的时候,我有两次恋被窝起晚了,无暇去单位食堂,就买了灌饼。灌饼中间夹着鸡柳,味道很不错。后来我就天天吃灌饼,不再去食堂。也和卖灌饼的夫妻认识了,一聊,发现还是老乡,离得很近。我们食堂的午饭有鸡肉串,晚上我又常去肯德基,吃到的还是鸡肉。终于,鸡肉吃得太多,某天早上,我闻到灌饼的味道,突然泛起一阵儿恶心。从那以后,我看到鸡肉就想吐,灌饼自然也不再吃了。 可是,每天还要路过。路过不买,就不好意思打招呼。不打招呼,又是熟人,就觉得别扭。我怕他们怀疑是不是我嫌灌饼不好吃了,还是嫌涨了五毛钱?但又不能解释。就像一些朋友的疏远,你想解释你并不是有意,甚至也不想这样,可是,许多事情解释不得。路过灌饼摊儿,成了我每天早上的一大头疼事。再经过时,我就有意避到左边,以免离他们太近。去年秋天和今年春天,我穿着同样的衣服在藏书网这里走过,以同样的速度,在同样的时间。表面上看去,一切没有任何的变化,但实际上,已经有一层断舍离了。 旁人没有谁能看出异样,它如同这世界上的许多无聊琐事一样司空见惯平淡无奇。也许只有路旁泥土里的蚯蚓,在睡了一个冬天之后,探出脑袋,会惊讶地发现这细微的变化。因为我的每次路过,相比它冬眠之前,离煎饼摊远了几步。 断舍离难就难在,纵然你可以把表面上的许多,断的断,舍的舍,呈现出无比的精致简洁。可是,内心的纷纭,却无法平复到最初的波澜不惊了。 我初中一年级时,拿了人生中第一次奖学金,四十块钱。我没有花零花钱的习惯,直接上缴给我爸了。我爸用那钱买了小树苗,栽在我家院子后边。然后,我就把这事忘了。 很多年后,我早已毕业工作了。有天打电话回家,我爸说,我们家的房子要卖给别人了,连带着的院子后的那块地。那棵小树,只能砍掉了。跟我说一声,是因为树是用我的奖学金买的,是我人生中挣到的第一笔钱。小树已经长到碗口粗了。我说,该砍砍呗,这有啥。 挂掉电话,一种莫名的滋味涌上心头。在我成长 7684." >的这许多年里,几乎忘了有这么藏书网一棵小树存在。而它是因为我的缘故,才被栽种在那里。从一棵比当年的我的胳膊还细的树苗,长成比现在的我的大腿还粗的树。这也算是,我添给世界的一缕不同吧。 每个人的存在,都会给这世界带来不同。哪怕这不同只发生在最不起眼的角落,从未被谁注意。可是,就因为这些最不起眼的细节,世界被改变了。因为你的存在,而被改变了的事物,成为你不能断舍离的原因。 一条新买的围巾丢了,最多是心疼下钱。可如果那是一个很重要的人送的,又陪你度过了一个个冬天,就不一样了。不管你是不是在乎,愿不愿断舍离,曾经因为你而发生的故事,伴随着你的故事,荡然无存了。 流氓和薯条 晚上,我在外边吃薯条。这么热的天气,坐在有空调的房间,挖一勺圣代,拈起薯条塞进嘴里,对我这样没太大追求的人来讲,很值得开心了。夕阳透过玻璃打到地上,我心里很美。 这时,手机响了。收到一条微信,我爸发的。看完心里顿时就不美了。 老爸好些年都没用这么声色俱厉的口吻跟我说过话了。事情也是小事,但没想到他那么震惊,他说,你怎么可以诋毁别人?这样别人会怎么看你?人家会质疑你的人格! 我吓了一大跳。想想,原来是在前一篇文章里,我提到某个历史人物,称之为流氓、装逼犯。但其实没有诋毁的意思,因为那篇文章谈的不是道德只是书法。况且,在今天这么个时代——评价一个人的价值总是用金钱和权力,而不是用道德作为标准的时代,“流氓”一词即使说不上溢美,也早就丧失了诋毁的力量。 但对我爸那代人来说,不是这样子的。他们年轻的时候,有一项罪名叫“流氓罪”。那是一种比“杀人”更让人抬不起头的罪名。所以,他完全想象不了,拍着一个人的肩膀说“你个臭流氓”是怎样的评价。就像一个北方人也许想象不了广东人见面会先问候一声“屌你”。 “流氓”这个词在我们这代人的语境下,含义发生了变化。可我爸不能察觉。你看,我现在坐在这里吃薯条,而我老爸已经过了知天命之年,却没有尝过薯条的味道。这就是原因。他出差去外地时,总是找个家常菜馆,点个红烧大肠,牛百叶,再整点酒。哪怕是一个人,也要来点酒,还是白的。有一年他跟团出去旅游,回来问他照片,他垂头丧气地说, 522b." >别提了,相机根本没法拿出来,人家的都是数码相机。他不知道,我之前学院的院长,在一本书的序言里写道:“本书所有的照片都是用胶片相机拍的,那是1990年我读研究生时老婆送的。” 我读高中的时候,有人跟我爸说,可以把乡下一块30亩的地卖给我家,每亩一万块。当时我爸很有点心动,我和我妈都不赞同。后来,地价涨了不少,我爸叹息过很多次,觉得自己胆小。我爸还常常提一件事,就是他年轻的时候,在百货公司站柜台,过年打算给经理的小孩儿塞几百块钱的红包。我爷爷听说此事,大为震惊:“你也太大胆了!这是行贿你知道不bbr>!”后来,直到公司倒闭我爸都没被提拔,他因此常埋怨我爷爷太胆小。今天,他发微信表示震惊,劝诫我要谨言慎行的时候,我就想到了这个事。 不过我始终不知道,该不该向他说破。不是说破我对“流氓”一词的理解,而是说破在他看来很严重的事情,其实压根儿没几个人关注。这个事实也许比前者更令他沮丧。他大概以为他的儿子在互联网上很能耐了——他上互联网看的最多的就是他儿子的文章。假如是在十年前,我会毫不犹豫地那么做,去告诉他我见到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并祈望他能有着和我一样的理解。读大学的前几年,每次假期都有很多次,我坐在他的床头,因为一些看法不同而争论到很晚,从我妈在收拾碗筷争论到我妈洗衣.99lib.服,又从我妈在晾衣服争论到我妈睡着了。直到我抱着双臂走回自己房间,还因为没能说服他而郁闷。 近些年,很少再有这样的争执了。我也渐渐不再把见到的一切毫无保留地告诉他和我妈。起先,我觉得这可能徒劳,后来,我生怕这也许多余。这会打破他安静平和的生活,让他觉得失落。我眼里老爸是个有那么一些雄心的老男人。但因为时代和出身的缘故,过了知天命之年,也没能做出和年轻时的雄心相匹配的事情。这时候,如果展露给他那些他不曾见闻过的世界,很可能带来的并非安慰而是遗憾。我妈就不是这样子。她见到精彩的世界会开心,开心完了,再回到自己狭小的世界,也能.t>安安静静地生活,并不会有什么不适应。但对于一个和时代疏离了太久的男人来说,如果他的雄心还没有失掉,就会为自己不能领会到世界的复杂和精彩而倍感遗憾。有些人活一辈子,开心就足够。而另一些人会想,有些地方我还没去过,有些事情我还没经历过,这样就老了,他的心是不甘的。 我bbr>继承了我爸这一点,有些不安分。不然我就卷着铺盖回老家去了,然后按照那里的风俗、人情来处世,过一辈子。但那显然是不能顺遂我的心意的。所以宁愿错着,有时候也想冒一回险。就像一叶失去罗盘和帆的孤舟,宁愿在海上漂流,也不愿停泊在看得见的小岛上。我不知道这是对还是错。 许多时候,我不知道自己是对还是错。比如,我每天去单位上班,楼下的保安都会把门拉开,迎我进去。我会说一声谢谢。我不知道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习惯用谢谢这个词的,至少在老家的时候不是。如果孙悟空变成一只蚊子,在我们县城潜入千家万户,待上一年,恐怕都听不到一声谢谢。在我刚习惯说谢谢的时候,留意到跟我一起走进大楼的人不说谢谢,我有一种优越感,觉得自己充满教养。 但当我开始仔细考察这件事的时候,我发现不是那么回事。我留意观察了下,发现来来往往进出这座大楼的人,除了我之外,没人对保安说谢谢。那么,我的谢谢就可能不再是一种礼貌,也谈不上教养,而只是一种习惯。这种习惯对于我来说,会让我自身感觉良好。但对保安来说,效果可能是坏的。因为没人这么做的时候,他不会太在意自己和客人身份的差别——大家都是一台机器上的螺丝钉,你在机器头,我在机器屁股上,仅此而已。但是,当中间有一个人开始对他说谢谢的时候,他惯常的世界被打破了,开始注意到身份上的差异。他可能意识到,他本该得到所有人的谢谢,现在却只得到了一个人的谢谢,进而可能意识到,他本该和这些客人一样,现在却是这么地不一样。保安二十岁左右,又黑又瘦,正是该读大学的年纪。 这让我想到一个同学的故事。她去一家店里做头发。给她做头发的小姑娘比她小了些,在店里待了蛮久了。俩人攀谈起来,她问小姑娘什么学历,小姑娘说高中没读完。她就劝小姑娘,说至少应该把高中读完。下次她再去做头发,不见小姑娘了,问别人,她们说,上次小姑娘回到宿舍哭了一天,然后就收拾东西回家了,说要继续念书。 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那位保安,那位做头发的小姑娘。周围的好多人也是。只是我们在境遇上比她们好一些。我们都无法参与到复杂世界的许多精彩的部分中来,在一座城市,我们是边缘化了的。只是暂借这座城市的一席容身之地,来重复自己朝九晚六的单调生活。而这座城市在你眼前展开的,连冰山一角都算不上。 但也不能不说,这之中也许有上帝的善意在。因为你不能参与的生活,不能经历的故事,也许看不到为好。就像那个段子,说从前乡下几个老头干罢活闲聊,一个老头见过些世面,说:“知道慈禧太后每天吃什么吗?白面馍,前边放俩大海碗,一碗红糖,一碗白糖,随便蘸。”别的老头都赞叹:“真是赛过活神仙。”——你看,上苍是多么善意。我要知道慈禧太后吃什么,就不好意思说自己吃薯条了。 所以,如果还想让一个年轻人吃薯条吃得很开心,就不要告诉他你每天吃的是什么。我小时候一毛钱一根冰棍,两毛钱一根雪糕。一个夏天能吃上几支冰棍都会开心得不得了。我从未想象过会有这么一天:每天都吃得上冰淇淋,却不会感到开心。 不过,即便告诉年轻人那些有钱人每天吃什么,也未必就是坏事。向年轻人展露世界的任何一面,都不会是纯然的残忍。因为他的路还很长,他总会有机会。可是,向一个不再年轻的人展露这些,也许就有些残忍了。 人总得明白自己的处境的。然后,才可以如实地看待自己,得出一个恰如其分的结论。对于此刻的我来说,这个结论就是: 薯条放久了,是会凉的。薯条凉了,就不好吃了。 单车修理是温柔的学问 单车是广.东人的说法。北方叫自行车,车子。其实北方也叫单车,王维就写过“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的句子,和“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出自同一首诗。但你无法想象王维骑一辆破自行车,在大漠中狂奔。 想到这些,是因为我的单车坏了。北京已是深秋,下了班,天全黑了,我推着爆了胎的单车往家走。 小区保安是有学问的。我得向他们请教修车技术哪家好,单车。我所有从书本上、工作中得来的知识,全然没有在晚八点时>在人声鼎沸的闹市找到一家单车修理铺来得更急迫——如夏日午后的一场急雨那么重要。 此刻我明白,小区门口的保安,清扫大街的环卫工人,乃至从垃圾桶中翻出塑料瓶的拾荒者,都比我有学问。他们懂得怎样扎扎实实地在这个世界的这个夜晚生存。 href='2619/im'>《围城》里褚慎明说,承蒙罗素不弃向他请教过一些问题,其实罗素只是问过他早餐吃什么。但不能说这些不重要,衣食住行就是学问。有个哈佛的汉学家,在凭借中国学拿到博士学位后,还不太分得清堂兄和表兄的区别。 哪怕你读过许多本书,拿了很高的学位,在这个晚上,搞不清楚这条街上哪家馆子好吃,馆子里哪道菜是招牌,你就算不上有学问。学问是日用常行的东西。哪怕你能引用一百句古人的话,只要解决不了单车修理的问题,你就得扛着自行车回家。 有一本书叫《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单听名字就不得不佩服作者脑洞怎么可以开得比开裆裤还大。这本由罗伯特·梅纳德·波西格写作的书,曾和霍金的 href='1655/im'>《时间简史》一样风行,如今更是程序猿的必读书,而非禅修者和汽修工。真正抡圆了膀子干活的人,从来就鄙视耍嘴炮的。 我问了一条街道上三个小区的保安。只有一个保安准确地告诉了我哪里有修单车的,还说了两处。同样是在一条街混,有人对这条街了如指掌,有人一无所知。这并不稀奇。同bbr>在一个公司工作,有人对各人的品行、八卦、背景摸得门清。有人待了两年还认不全人。世事洞明皆学问,在你夜晚需要修理单车的时候,就能分辨出一条街上所有保安的学问高下了。 我循着指引,找到了修车铺。这是我第一次在帝都修车。三年多来,我随时都有一条车(之所以用“条”是因为用“辆”不谦逊),现在才第一次修是因为前几条都还没来得及出毛病就丢了。我因此明白,在中国,智能单车普及的最大瓶颈在于如何解决被偷的问题。 修车的是个女师傅。四十岁左右吧。路灯虽然明亮,但树影打下来,看不清她真正的容颜。这也恰好遮住了她满手满身的油垢,远远看去,在夜的遮蔽下,似乎也整洁素雅。她告诉我,补胎三块。我很惊奇。十多年前,我上高中时,在县城补胎就是这价钱。十年了,这里一碗牛肉面的价钱是当年的十倍,但修理单车还是这个价。 也许是单车对我嫌太便宜了的报复,检查表明,内胎爆到无法修补的地步,外胎也是。都得换,女师傅说。换吧,我说。价钱也不贵,才四十五块。她娴熟地把后轮挂在三脚架上,抡起扳子开始卸螺丝。我说我先去吃饭吧,她说不用,很快,十分钟的事。 但车后轮上左边的螺丝有着王小波一样的倔强,她使出顾大嫂的力气都无法把它卸下来。她只好把卸下的右边螺丝又拧上,固定好以便借劲儿。这让我觉得费这么大的力气,再刨掉材料,只挣这么少的钱真的很辛苦。但我同时又觉得干这种体力活很兴奋。你调动全身的力气,在熙攘往来的大街上如此挥舞,却不会有一个人感到异样。你汗流浃背但不会想到什么烦心事,不用疲劳自己的大脑、双眼还有颈椎。你靠自己的力气吃饭,抡圆了膀子干活,活得很痛快没有任何负担。再看那些每天花几个小时上妆卸妆,又神情慵懒愁苦,带着对生活的无尽厌倦感叹自己一身毛病的女人,你会明白乐与苦的分际。 我问女师傅修单车多少年了,她说十年。十年前,这里还没有繁盛的灯火,谁那时候在这里买一块地,今天就暴发了。她十年前在另一个地方修车,后来搬到这里,干的是同样的活计,挣的是同样的钱。烧饼从五毛钱一个变成四块钱一个,她补一条轮胎的价钱还是三块。岁月日复一日地从树影中逗露,流走,就像昏黄的街灯洒在充满油渍和泥污的地上。 换完了内外胎,她拧上螺丝,我很担心在这么暗淡的光线下,会不会有零件被遗忘在地上,或是沿着柏油马路滚走。这样它们就不能再驮着我迎接每天的朝阳奔跑在望京的大道上了。我低头去看,看不清。她好像看出了我的疑虑,又抡起扳子把两段螺丝拧得更紧一些,更倔强一些。这样,下一个单车修理工就会在异时异地和它们较一番劲,这是两个师傅之间的一场无需见面的对话和比武。 十多年前的深秋,我有个小学妹,伏在教学楼二楼的栏杆上哭,小胸脯一起一伏,哭得很伤心,她的单车丢了。那是辆新单车,花了三百块钱买的。她伤心了好几天。十年后的今天,她开着自己的名车上班,常在堵车的时候发朋友圈抱怨这个城市差劲的交通,偶尔也会电话里和男友怄气。她再也不会为丢一辆单车伤心那么久了吧。而这位女师傅依然同十年前一样,在马路边的树荫下修单车。我看了一下表,果然只过去了十分钟。这十分钟的静谧时光如同十年那样漫长。而我回顾这十年的过往,又如同十分钟那样匆忙。 另一个世界像幽灵煽动它的鬼火 高考已经过去很多年了,我还是常常做梦,梦见考试,满篇的题都不会做,再在极度紧张和焦虑中醒来。有个高中同学已经在高校任教了,我们喝酒聊起这事,他说他也是。他还说他的老板,一个快要评上院士的老教授,也这样。 梦里,我常回到离高考还有半年或者一年那么短的时间,然后忧虑自己能不能考上一所好大学。有时又好像觉得自己似乎读过大学,梦里明明身在高中却担忧自己能不能本科毕业,没有丝毫逻辑可言。碰到考试,对着空白的试卷一道题也不会。突然一觉惊醒,躺在床上面对黑暗的房间,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毕业好些年了。想到梦里那些担忧都是多余的,不禁狂喜。想想过往,那些年念书也受了不少苦,又感到慰藉。总之,看那个小孩儿就好像看别人家孩子似的,对他的坚强有一种顾影自怜的爱意。放在今天,打死都不肯早上五点多冒着风雪起床,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积雪走到学校上早读。然后不禁感叹:我小时候真是好学生。 好学生有他的bbr>毛病。凭空生出一种想当然的优越感,以为自己理应得到所有的荣誉和赞美,得到周围众人嘉许的目光,以为未来的世界是属于自己的,甚至以为班花校花都会高看自己一眼。多亏这些虚妄的想象,好学生才有可能在那么多年里把苦逼的生活过得欢实而又一意孤行。假如早知道成绩单上的分数根本不比蹲在学校门口留长发的小流氓的口哨更能撩拨那些读同人文的少女们的心,恐怕我的成绩要一落千丈了。 我的同桌有一天告诉我,在放寒假的时候,搬一只小板凳,坐在院子里,做《中学生数理化》上的数学难题是一件特别舒服的事情。他家在农村,农村家家户户都有个大院子,那时候还没有集体拆迁搬进楼房,院子里种着辣椒、豆角、番茄、韭菜,还有草莓和樱桃。总之,一年四季,无论在哪个季节,都能结出来很多宝贝,虫子吃掉一些,人吃掉一些。没有喷洒农药,所以必须得给予虫子一些慷慨。养的有鸡,有狗,有些家还有猫。 同桌说,在放寒假的上午,搬着小板凳,坐在这样的院子里,做数学题,比如说一道立体几何题,要证明空间里的两条线是垂直的,会特别带感。那时候还没有带感这个词,他说的是“得劲儿”。 我今天想起这个故事,发现得劲儿有两重意思,一重就是他当年所讲的,做题本身很得劲儿。另一重是我在打捞往事的时候,从时光的缝隙中捕捉到的,也许并不真切,只是我的臆想吧。但我还是想说说它: 在这座村子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地耕作的善男子、信女人,没有谁看得懂那些画在纸上交错的线,没有人会明白那些线是如何将空间映射到一组叫作坐标系的古怪东西上,进而揭示空间和数理之间的关系。那些善男子、信女人听得懂鸟的鸣叫,看得出夏日朝霞中一片云彩的来意,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捉住河沟里的大把泥鳅,却无从把这些奇妙用一组精练含蓄的函数式表达出来。 在这样的世界,听着枝头鸟雀的腾跃,不顾拴在树上的牛对另一棵树下的草的渴慕,辜负了冬日初阳的奢华,来亲近一堆复杂烦琐的字母和数字勾画出的情境,这,很带感。 这样的感觉承载着一个梦。你置身于此世界,却向往着彼世界。那个世界是居住在这里的人可能一生都不太懂得的世界,一个未知的世界。他们或许曾在生命的某段时光里短暂邂逅它却最终擦肩而过,或在一生中从未曾见过而又很难想象,就像站在地球的夜里遥望着人马星座。 另一个世界像幽灵煽动着它的鬼火,在这片清新而质朴的土地上乍开眼睛,潜藏在漫长而寒冷的冬夜,又悄然绽放在初日朗照的作业纸上。如同咒语叩开神秘世界的大门,如同屏幕上出现了一行“hello world”,一切都不再是秘密,从此你将置身其中,和那片清新的土地做一个长远的道别,在很长很长的时间里不再回到宁静的村庄居住。 这种穿梭不是全无代价。多年里频繁造访的梦魇就是证据。这是一种文明向另一种文明发射的信号。而那些梦魇99lib.则是先前的世界在你心底埋藏下的一颗种子,在你肉身上种下的胎记。 (补记:最近我在朋友圈见到一位居住在上海的很潮的朋友晒他认为不错的国外APP,那些APP除少数之外,我闻所未闻。还有一次,我在从北京到南京的高铁上,看见旁边的小姑娘在看不知道是韩国还是日本的综艺节目,陡然感觉,在这个时代,有太多我不懂的东西。不曾见过,不曾听闻。并不是没有了解的物理条件,而是没有机缘。你和我生活在同一座城市,同一个时代,甚至就在同一座大楼里办公,但我们的所思所想,每天填充我们业余生活的东西,可能有着天壤之别。这也是为何人和人之间越来越难以交流。这就是巴别塔吧。我现在有点觉得,对未知的世界,对新奇的生活,可能不必有太多的向往和憧憬。看起来光辉绚烂的,未必是真实。而人,唯有珍视此刻的特殊机缘,才能领略到生命的美好和可贵。) 鱼之宿命 清明节,我爸回老家上坟。我和我妈在店里。我正琢磨怎么找领导的联系方式,因为打官司的事情,想找市委领导推动推动。我妈问,要不中午买几条鲫鱼吃?我说好。我很喜欢吃我妈炖的小鲫鱼。在北京的时候,在汤城小厨喝过味道差不多的鱼汤,开心得不知所措。 等我妈买完了鱼,我去洗手间,发现门口盆里盛着五六条小鲫鱼。我以为是死的。走近一看,两只小鱼正张着小口露出水面呼吸。原来是活的。它们在盆里微微蹿动。 我想是啊,谁买鱼买死的呢,都买活鱼。可是,再过一个多小时,我妈就要拿刀把它们杀死,把鱼肚子剖开,做成饭桌上的美味。 要不了太久,我碗里很可口的东西,是现在正活着的,有生命的东西。虽然蜷缩在一只小脸盆里,但还能挣扎,还能呼吸。 我读过很多佛教经论,但不是佛教徒,也不吃素。我虽然认为汉地僧人应当食素,但自己并没想过食素,因为肉好吃。 但这一次,我不再愿意吃这些鱼。因为我看见它们活着,看见它们用力地呼吸。它们的呼吸和挣扎让我觉得,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夺去它们的性命未免残忍。 说来也奇怪,我在饭店常看到鱼缸里的活鱼,并不会想到这些。从前吃烤鱼,大厨先把活蹦乱跳的鱼拿出来给你看斤两,验过是活的,新鲜的,再杀掉。就着啤酒和大拌菜吃下,也没觉得不忍。今天为何如此呢。 很多事情真是说不清的缘在起作用。就像读一本书,很久都读不进去,突然有一天,进去了,才觉得句句都打在心坎里。在那一刻,我尝试从鱼旁边走过,不再想这事,继续上网找联系方式,但总有一根线悬着我的心,让我想到那些露出水面伸出小口呼吸的鱼。那些鱼才比一只巴掌大不了多少呀。 昨天恰好有朋友说起放生。她说她颈椎疼,无意间去放生,颈椎竟然好了。我告诉她,放生是好,但不要指望靠放生来治病,带着功利心去放生就有违佛教的本旨。我之所以赞同放生、给乞丐钱这些,并非不知有人专门以此行骗,而是因为,这些行为会让一个人的心变得柔软。如果他的心柔软一些,他眼中的世界就清静一些。 两年前,我在知乎上回答过一个问题:“君子远庖厨是伪善吗?” 题主问:“孟子必然有他的道理,但我实在是想不明白。不愿杀祭祀的牛因为牛显得太可怜,所以换成羊——但羊就不可怜了?君子不进厨房是因为不愿意见到动物被杀,却可以心安理得地吃肉——可动物终究是因为君子的要求而被杀啊?孟子所赞成的,难道不是标准的伪善吗?” 我这么回答的: “不是。 “儒家的哲学,是差等哲学。也就是说,有尊卑、高下、远近之分。亲人和路人同时溺水,要先救亲人,后救路人;父亲杀了人,儿子该背着他逃走,而不是大义灭亲。 “牛在眼前,羊不在眼前,就先爱牛。而且,牛是具体的牛,而羊这时还只是个概念,还不知道会被拉走的是哪只。——所以,孟子说,这就是梁惠王的恻隐之心。 “君子远庖厨,是要保全其恻隐之心。人不是一生下来就残忍的,第一次杀一个人,未尝不手抖;第一次失恋,未尝不伤心。但同样的事情,重复多次,就习惯了,不觉得有什么。医学院的学生,第一次解剖尸体,未尝不害怕、恶心,久而久之,就不怕了。《周易集解》说:故子弑父,臣弑君也,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怕就怕这个‘渐’,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一个生性残忍的人。而这种变化,是细微到难以察觉的。 “‘伪善’和‘善’,其间并无一条泾渭分明的界限,也只是一个‘渐’字。故荀子说,人性本恶,其善者,伪也。 “如何是伪?违反自己作为动物的本性就是伪,但人之所以成为人,就在于伪。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可以说,在对人的本质的认识上,孟子和荀子的取舍并没有差别,不同之处只在于看待问题的视角。 “如果一个人丝毫不愿作伪,就渐渐变成真正的恶与残忍了。而当天下人都顺从自己的动物本能而不加限制时,倒没人觉得这是恶了,因为世风变了。儒家眼里的‘率兽食人’‘披发左衽’,就是这样子。” 我的答案是该问题下迄今得票最高的,超过第二名十倍还多。但今天看,又有不同的体会。 我之所以喜欢吃肉,喜欢吃鱼,不仅因为鱼和肉好吃,还因为我并没有亲见鸡被宰杀的样子,鱼被剖腹的样子。看到那些,食欲就提不起来了。佛家认为,不能素食的居士不妨吃“三净肉”。这是一种权变,和孟子的“君子远庖厨”出发点一样。其实,佛家提倡素食,最重要的意义有两点:长养悲心,灭伏贪欲。 我自己不宰鸡,不杀鱼,但是我吃鸡,吃鱼。因为吃的时候看不见它们被杀的惨状,所以心安理得。正如假如一个人不知道你的苦,你的苦在他眼里就轻描淡写。如果以未谙世事为智慧,以无动于衷为坚忍,则不足以为君子。因此,要注意孟子下的是个“远”字,是“君子远庖厨”,而不是“君子不入庖厨”。“远”,带有一种选择在,说明君子深知近庖厨之不宜。否则,“何不食肉糜”之愚也可以称之为君子了。 我很小的时候见过杀鸡,杀鸡先杀脖子,用刀划开,任凭鸡挣扎着,抓住它的翅膀让鸡血滴到碗里,等滴得差不多,把鸡往地上一扔,它起初时跳得非常高,翻腾得很厉害,但挣扎两下就不行了,然后用开水烫了,褪毛,剖肚…… 作为鸡和鱼,它们是没有能力改变自己命运的。生下来,就注定有这样的结果。我眼见这些鱼张着小口伸出水面呼吸,又能如何呢?现下,我已经不想吃它们,但我又如何向我妈提出把它们放生呢?——在这时候,我意识到自己心底的怯懦和畏缩。和无数庸庸碌碌的人一样,我并不敢做一些打破常规的事情。——假如我说把鱼放生,我妈一定诧异得合不拢嘴。我怕她看到我的这一面,就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但我实在不忍心,最后到我妈面前说了一句:“你买的鱼怎么是活的。” 很多事情不是不能做,而是没有勇气做。 其实,我家店里丢着好多讲因果报应、放生功德的书99lib.。那是当地的善男信女送来结缘的。我并不相信那些书,我把它们看成劝化愚夫愚妇的迷信。我今天突然对鱼起了恻隐之心,并不是因为这些。而是因为,我头一次发现,自己的处境竟然像鱼。(注:因为家里打官司的原因,求不得任何帮助。)像那些正在水盆里抬起小头张开小口呼吸的鱼。——任凭业风所吹,无法决定自己的命运。 如果把它们送出去放生,送到哪里呢?县城找不到一条没有污水的河流。送回鱼市场吗?肯定也会变成别人的盘中餐。但并非真的想不出办法,办法一定有,真正困难的是,该怎么向我爸妈提出来?他们会不会觉得我这种想法很傻? 想来想去,没有办法改变这些。那就让鱼接受它们的宿命吧。我不管了。 再一次离开水盆的时候,我又想:我这些天做的所有努力,正如这些鱼儿一样。它们从池塘里来到鱼市上,又来到买鱼人的家里。这时候,生命留给它的空间,从广阔的天地、山野、河谷,变成只有一只脸盆那么大的地方。但它依然会将小小的头颅探出水面,用力地呼吸。鱼儿并非看不到它的希望,只是决定不了命运的走向。 我面临的事情也是一样。事已至此,正如山野间的鱼来到了水盆里。水盆里的鱼并非得不到人的垂怜,但有一样东西叫作宿命。有一种终极的力量,吸引着芸芸众生走向一个方向,像一口黑洞将万物吸纳进去。 用佛家的话讲,这叫作定业吧。前世造下业,今世投生为鱼。从前愚昧无知,而今过涉灭顶。在鱼被人从水里捞起的一瞬间,虽然四周依然是池塘春草,园柳鸣禽,但接下来的命运已经几乎注定,不能再改变了。 ——真的不能改变吗?理论上讲,还是可以的:比如它在水盆中挣扎呼吸的时候碰上了我,我抱起它出门,骑上自行车,跑出城外,到乡下有池塘的地方,把它们丢进去。这样,它就可以重返鸢飞鱼跃的天地了。但是,有什么动力让我如此做呢?我没有勇气。这样,我放弃了成为鱼的上帝的机会。 那么,我又有何理由期待我的奇迹出现呢。我本有力量拯救鱼的性命,却没有那样做。鱼的性命对鱼来说很重要,但对我来说没那么重要。我宁愿顾全自己的面子,却不愿顾惜鱼的性命。这让我感到羞愧。 只有当自己身为鱼的时候,才能益发体会到鱼的无助。理论上讲,我家已经诉诸法律,欠债人的楼盘依然在正常售卖,资产大于负债,讨回欠款并不困难。就像我端起水盆跑到乡下把鱼儿放生那么简单。但看起来简单的事情,却因为种种违缘,变得十分艰难。 鱼在相濡以沫的时候,纵然有人垂怜,却不能得救。 到了晚上,它们被炸成鱼饼放在餐桌上,我没有动一筷子。 (补记:此文写于2015年3月。从写完此文之后,我戒吃鱼。佛家的戒律是可以有期限的,但我并没有给自己戒吃鱼一个明确的期限,或许是一年,或许是三年。或许更长,我没有定。在三个月之后,我开始尝试素食,不是佛教意义上完整的素食,我依然吃葱姜蒜,以及鸡蛋,只是不吃肉类。过程在《戒肉之初》一文。最初设定的期限是半个月,半个月过后,又增加了半个月。这种尝试暂时还没有让我觉得身体有什么不适。不过我也不知道会尝试多久。也许诸位看到此书时,我已经不戒肉了,也许还在戒肉,世事无常,谁知道呢。) 生命何待雨停 最近因为家事滞留在河南。但真正让我感到最棘手的,还不是事情难办,而是我爸的情绪。我想尽一切办法请人帮忙和咨询,我爸总认为是徒劳。我向朋友请教印泥形成时间的抗辩、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的效力及适用范围、表见代理这些。可仅仅是问我爸被告的住所地,他就觉得毫无必要也毫无道理,怪我做事太迂腐太书生气。他的想法很直接——拿着被子住到别人家里,就是要钱的最佳方法。 事情还没解决,晚上吃饭的时候,我爸就说,等钱要回来了,该做点什么好呢,总不能没有事情干。听到这话,我的心“咯噔”一下,凉了下来。我真怕我爸有这样的想法。假如他这种想法迟迟不去,我宁愿事情解决得慢一些,折腾得久一些。 《周易》里有《否》卦有《?泰》卦,否是不好的,泰是好的。但《否》卦到了后来,反而越来越不错,“倾否,先否后喜”。而《泰》卦到了后来,却越来越糟糕,“物不可以终通”。如果一件事解决得太容易,更大的麻烦就会上身。人陷在错误之中有一个好处,就是被这个错误占住,不容易再犯别的错误了。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又急于造作,是很危险的。 也是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我妈身上一种极为可贵的品质,就是在困顿中还不失对生活的乐观。她前天路过花市,看见两盆花好,买了回来。昨天又看见两盆花好,刚买一盆,就遭到我爸批评,说现在不是养花的时候。我听说了这事,专门去买,花已经被别人买走了。要钱的人上门,我妈把花指给他们,说看这发财树多好看。 下午的时候,坐在店里,我妈说:“我去买点芹菜和猪肉,晚上包饺子吃。”我听了很欢喜。欢喜不是因为我爱吃饺子,是觉得“买”是一个神奇的字眼。但凡能想到“买”,一个人的生活总是积极的,乐观的,向上的。一个人在开心的时候,不宜多买东西;但在不开心的时候,非常适宜多买东西。 佛家看来,凡夫身上有两种毒,一种叫贪,一种叫嗔。过分爱买东西的心,就是贪。但贪并不是全然不好的,还有一种比贪心更坏的,叫作嗔心。贪嗔二毒有个特点,它们是不相应的,是相互排斥的。一旦贪心生起,嗔心就会灭伏;一旦嗔心生起,贪心就会灭伏。所以,一个人在困境之中,悲观、沮丧、绝望的时候,能够挽救他的是贪爱心。一个人在贪欲现前的时候,能够挽救他的是厌离心。不净观对治贪欲,慈悲心对治嗔恨,是修行的基本药方,叫作“对治悉檀”。 如果一个人在不开心的时候,能够想到买买买,他就对生活还抱有希望和期待。昨天晚上,我带着小外甥去商场,给他买了彩色铅笔、水笔、笔记本和成语词典,只花了在北京不到两顿饭的钱,却让他欢喜得不得了,我也因此得到了十倍价钱都买不到的欢喜。 “买”是奇妙的咒语,能驱走一切烦恼的幽灵。当你还能想到买,证明你的生活是有余裕的,困顿是有限的,你还拥有通过等价交换将喜爱的事物据为己有的能力。歌剧《白毛女》里,杨白劳过年还能买回二尺红头绳;清朝诗人黄景仁在“九月衣裳未剪裁”的时候,还“愁多思买白杨栽”,可见“买”字的神奇。 晚上,我妈剁饺子馅,擀饺子皮,我凑过去包饺子。我妈说,十块钱的肉,两块钱的芹菜,就够我们一家三口吃两顿的,要在外面吃嘛,一斤就得几十块钱。我乐了,心想有包饺子的工夫,写一篇稿子,稿费也够在99lib.外面吃好几顿饺子了,还不用刷碗。但随即觉得,这么想是不对的。这么想,就陷入庸俗的功利思维了。试想,一年能有几次机会和家人坐在一起包饺子呢?写一篇稿子,容易;吃一顿饺子,不难;但我长这么大,一家三口坐在一起包饺子的次数,屈指可数。 这么看,就得感谢这个事件。因为这种事情的发生,我得以在家乡陪父母等待一个春天的到来。自从我十六岁离开家乡读大学,仅有两年春天曾在家中逗留。一次是六年前,考研失败,滞留在家。另一次就是现在。我记 5f97." >得三岁时的照片上,左手牵着父亲,右手牵着母亲,在河岸上照相,两旁是金黄金黄的油菜花,倒映在明澈的河水中。如今倘若不是眼下的事,我哪里有机会再和父母一起看家乡的油菜花。 我妈已经退休了。而我因为工作的缘故,除了春节,一般都不会回来。未来不知还有多少机会能全家人坐在一起包饺子。人言惜福,如不惜取现在,更将惜取何时呢。 人生短暂,远远没有想象那么漫长。十五岁那年的八月十五,一大家人聚在爷爷家闭门打麻将,吃月饼。笑语欢声,一直到后半夜。回去路上,才发觉起了玉露金风,秋天来了。把自行车停在街巷口,吃一碗馄饨,大瓷碗在萧瑟的夜里冒着热气。那时我以为,这样的景象年年会有,但从第二年起,我读了大学,就未再见过家乡bbr>的秋天,未再在家乡度过八月十五。如今我爷爷已经年迈,不能再走路了。 从前总想,理想的生活就是挣很多钱,去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结识陌生的人,看殊异于家乡的风景。这种驰求的心,从未因为事业上的幸运,带来睡梦中的安稳。多的是因为焦虑影响到吃饭、睡觉的时候,而难有希望让时光驻留在此刻就心意满足的瞬间。 于是想,将窗户打开,案几拂拭得明亮,即可享受窗明几净的福。仔细清扫房间的尘垢,安心地包一顿饺子,即可享受现下的福。这些是真真切切的事情,是值得一丝不苟地去做的。 吉田兼好的《徒然草》里讲过一则故事。众人聚在一起时,有人说,和歌中的“赤穗的芒草”有一种不同的发音,远在渡边的圣师了解其原委。这时下起了雨,在座的登莲法师起身问:“有蓑衣和斗笠吗?请借给我,我要去渡边。”众人说,也太急了,何不等雨停了。法师道:“你们说什么呢,人的生命还在等待雨停吗?”这真是令人肃然起敬的故事。 梨花落后,柳絮飞时 回到北京,我的绿萝瘫在地上。“飘扬血色裙拖地”,就是这种感觉,太长时间没浇水了。打量着新房间,不满意,租得太仓促了,弥漫着烟头和下水道的味道。 一张大床,两只衣柜,带个阳台。因为阳台,房间被挤小了。小到没有桌子和椅子。我很犯愁。没桌子,就没法写东西。好在我先前买了几捆纸打算打印藏经,摞起来,蓬上笔记本,能凑合当桌子用。 但生活不能凑合。无论怎么挤,也得有张桌子。如何腾挪房间,颇费脑筋,就像玩华容道。去年朋友推荐《全能住宅改造王》,我一直没时间看。现在面临这种问题,也感到有意思。腾挪之下,整出半米走道,阳台的窗只需开半扇,另外半扇后面,恰够放张小桌。 网上淘了个组装的,拿起锤子螺丝刀,叮叮咚咚捯饬起来。我不擅手工,一张简单图纸,反复看了五六遍。等到装成,螺丝挨个拧紧,提刀四顾,夕阳透过窗台打进来,整个房间都充满了工匠精神。 可惜还少把椅子。房间实在没空了,所幸阳台尚有立足处,于是又淘一把藤椅。之前找房,豆瓣上看过一个复式顶层,自带小花园,丛花中摆张小桌,可以边喝茶边翻书。当时就心仪了,只是.入住要等,我等不及,就错过了。 抬眼望去,斜对面是个小阁楼,楼顶虽然没那..t>么多花,却也在视野所及。我又感到新房间的好处。北京尘霾大,露天看书,怕要喝进不少。在阳台上,既可欣赏景致,又可摒却尘霾。小是小了点,但有它的好处呀。 现在,还缺个书架。这次是无论如何也腾不出空间了。只恨衣柜太大,衣服一柜够了。多出的一柜,把书码进去,取起来非常不便。要查一本书,如果在最里边,要把外面的书都搬出来。从前房间虽小,但有两面墙是书架,书可以从容摆放,随手可取。一回房间,见两壁图书,自然心喜。不过,也有个坏处,就是老给自己一种错觉,感觉自己很饱学似的,人就傲慢起来了。 我读书慢,一个月里,精读的也就一两本,随手翻的三五本。半只床头柜够用了。这样想,把书收进衣柜也不是个坏事。书不在眼前,倨傲心大概会少些吧。其实,很多书没啥价值,逛书店一时手痒买下,回头又后悔。丢了吧,是本书,不丢吧,占地方。不如回头捐给图书馆。自己这些年从图书馆受益,也没回报过。爱的书就留给自己,不爱的就捐了,让一样物品去它该去的地方,才是好的。 回到北京,家里的事没法自己跑了。需要的材料,写好发给我妈。她不会用邮箱,本想快递,但耽误时间,而且今后还要寄更多。于是电话里教她怎样注册邮箱,怎样下载附件,怎样把材料空白的地方填好。今天打电话回家,我爸正在整理材料。我突然觉得这是件好事。因为无论如何,他可以亲手做些事情来对整个事件有所帮助。无论这种帮助起到何等效果,至少在做事的过程中,心会稍稍安定。就像我拎起锤子开工的时候,会为正着手改变自己的处境而欣悦。 人总要面对不熟悉的事。只要没有负面的情绪胶着在对陌生的畏惧中,此事对生命就是有意义的。说到底,最重要的不是别的,是生命中的每一秒。生命的每一秒必须以特定的方式流逝,珍惜它,才算此生不虚度。 今天因为另一件我自己的案子,跑了法院六次,案立上了。诉讼费才60块。想到这里我就很欢喜。之前领导说打官司的花费怕要超过案子涉及的金额,亲身尝试才知道,领导也不懂。很多事情都是这样,亲身试一试,你才知道世界和想象的有差别。诉状是我自己写的,法官朋友润饰过,但拿到立案庭去,才晓得各地法院不一样。立案的人告诉我,诉状写得太糟糕,要像小学生写记叙文,不要说“原告”怎样,直接说“我”怎样就行。这让我想起,有人写文章喜欢“笔者”认为,我从来不那样,我不承认自己是“笔者”,我写文章都用键盘,称“键人”还恰当些。平时都是人家向我请教写作,现在轮到我向人家请教,也挺难得的。 回来路上,前单位的办公室主任微信我,说一本转我文章的小杂志寄到了,让我去领。我说杂志就算了,不是钱就不领了,正打官司呢。最近很幸运的托辞就是打官司。从前人家找我,我忙着也不好意思说忙,人家都以为你瞎说,一个写文章的忙啥忙。现在不这样了,我说打官司,别人就说,哟,那你赶快忙。前领导问我是原告还是被告,我说原告。她说:噢,告死他!虽然我不赞同她这么凶,但同仇敌忾还是欢迎的。 我把绿萝枯萎的叶子剪掉了。这盆绿萝买它才花了二十块。但真正重要的不是买它,而是把它带回家,浇了那么多次水,摆在床头看它一点点长大。所以,满城的春色都抵不上我这一盆绿萝。春色无主,而绿萝它是我的。读佛经的人真不该有这样的念想呀,但也没办法。所幸只是叶子枯萎,根还没有死。叶子剪掉,浇上水,等了几天,光秃秃的枝条又似乎有些振作的模样了。也许终有一天会长出新叶吧。 我的咳嗽因为停了药,又有点反复的意思。这些都在所难免。那么久的病,哪能很快好。“商兑未宁,介疾有喜”,“无妄之疾,勿药有喜”,需要的只是精心的护持和耐心的等待。春天的余寒还在,但柳絮已经飞了。 (补记:时间已经过去了三个月。文中说的我自己的官司,是因为租房遭遇非法中介,却不愿就此罢休,我以为任何事情,但凡自己努力可以找一个把理给讲明白的地方,不努力就是失职。所以去过派出所,派出所解决不了,再去法院。尽管这个过程费时费事,我却以为应当如此。若努力却不能如愿,不是自己的过失。三个多月过去,两处的官司都没有结果,我的咳嗽好了一些,但还没有彻底。碰见雾霾的天气就会复发,空气好的天气就没事。体检也没有查出什么问题。不过,绿萝已经长了好多,其间有一次,我听说牛奶可以施肥,倒了些,没想到散发出浓郁的臭味。不知为什么让我联想到化尸粉。 href='2175/im'>《鹿鼎记》里海公公的那种。很多联想是很败兴的。后来才知道,用牛奶浇花必须稀释,而且不宜多,否则容易烧坏根茎。我生怕没有枯死的绿萝倒被我施肥灌溉死了。很多事情就是这样,没有坏在最严重的地方,却坏在一件小事上。好在绿萝还活着,我又下楼弄了点泥巴,因为长得久了,盆里的泥巴似乎少了。文中说到的想要捐书的打算,很早就有了,但到现在都还没捐。可能是因为我小气,但主要是因为我太懒。迟早会捐的吧。) 人应当以何种态度面对厄运 “厄运”,是不透彻的说法。应说:人应当以何种态度面对事情。

二房东今天搬走了,客厅和主卧变得空荡荡,除了空中的扬尘,就是地上的垃圾。我屋里的衣柜、书桌、椅子都是他们的,一并带走了。网注销了,饮水机也没有了。我的衣服、被子和书堆在床上,堆成一座座小山丘。 房东从韩国飞过来督促搬家,明天装修的人就要进来。我买了几只编织袋,把书分批装进去,为节省计,编织袋买得大,装满书却拎不动了,只好掏出一半的书塞上衣服。遭遇非法中介,耽搁了找房,只好再三恳请房东许我容身一两个晚上。此刻,推开手边的窗,望着重霾下的盏盏灯火,感到人生如寄。 我阖上窗,在床头柜上垒起几本书,支上电脑。在这个时候打开文档写作,感到凌乱而刺激,苦楚而平和。就在刚才,父母睡前打来电话,问我何时回家。家中正遭遇自我出生以来的最大经济危机,每天都有人登门要钱。虽然我回去亦于事无补,但我的在场,至少可以给父母心理上的安慰。正因如此,找房才仓促草率,受了非法中介之欺。 如今回家不得,看见满室狼藉,实感多余家当于人生有碍。哪怕是两壁图书,也是漂泊之累。倘无这些,就能像阿练若的修行人,曲肱饮水,来去自在。

昨天的遭遇帖发布后,始料未及的是,部门为此开了个会,三名同事放下手头工作陪我找中介商量解决。下班后,领导开车跑到太阳宫接我们回去。事情犹未解决,又麻烦别的部门领导。还尤其要深谢舒校长,帮我问了不止一位公安局的朋友。以他们工作之忙案牍之累,原无关心的必要。而诸位网友,虽与我无片言之交,却愿转我一己私事的帖子。纵然事情迄未解决,损失迄未索回,众人的相助于我而言已是莫大福报,超过了所遇之不幸。 事情不可以利害得失计,当以是非曲直计。有朋友曰:此事当看作是花钱消灾。这话太糊涂!自己的损失不可挽回,以阿Q的态度自我安慰,何其愚昧。其实,损失不是不可以略作挽回。但为挽回损失而正中中介之下怀,则断无可答允之理。 若我愿意消财免灾,愿意趋利避害,则不值得任何人之帮助。以善意的态度想象陌生人,纵然会因轻信而遭损,虽有粗疏的过失,却很可以原谅自己。但既知被欺,仅为挽回钱财计,就甘愿如欺我之人所料而行事,则不可以原谅自己。 非法者行骗,正从人趋利避害的天性下手。交租前,我问中介所有金额多少,答曰仅有押一付三的房租和每日一元的卫生费。交付时始言有预存水电燃气费近2000元。水电燃气费有应交之理,故从之。所有费用交毕,又言一年乃365天,月租以30天计,当补5天之差额。虽然此种计算前所未闻,但恐自己孤陋寡闻,又从之。中介收钱落袋毕,更云:须复交2600元之服务费。改称“服务费”者,盖因十分钟前12000元未落袋时坚称无“中介费”,陡然复称有“中介费”则略显不妥也。 我的第一反应是,既然这么多钱都给了,不差这2600元。但随即明白不可如此。不知其诈而受其欺,是欺也;既知其诈而复受其欺,是枉也。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枉也。 后来网友的留言让我知道,非法中介的手段无奇不有,有租户入房不久,把房间打成隔断者;又有趁租户不在,换锁租给他人者;还有收完钱即消失,出现新房东来收房者……如想拿回损失之一部分,则不得不承认中介行为之正当。遭受损失可以;承认中介行为之正当,断不可以。 有朋友说,这是出气的问题。有朋友说,这是要钱的问题。我不这么看待。终日行诈为生的人,与彼置气,徒然何益。但不与彼置气并非稀里糊涂,纵其所愿,如此又与厕身污浊何异。事情可以没有结果,但不可以不认真对待。没有结果,是能力之所限,非自己的过失;不认真对待,则是自己的过失。

人一辈子都在处理事情。并不是事情的大小、所涉及的金额,决定了事情的意义。而是面对事情的态度,衡量了自身的意义。小的事情上,用不苟且的态度面对,其意义要超过许多大事。 人所遭遇的事情,无论是幸运,或者不幸,都可以看作上天对自身的成全。因为厄运的降临,一个人更有机会面对在好运的时刻不曾体味的人世艰辛与众心叵测。从这里看,厄运比好运更能成全一个人。因此,厄运并非只是灾难,也有福赐的意义。只见其厄而不见其福,是只从利害得失方面计较。但人与人之间的分野,不在利害得失的计较,而在是非曲直的计较。 这一刻,我蜷曲在床头,在明天尚不知身居何所的夜里,还能思量这些,虽然苦涩,却也自足。父母说,他们现在整晚愁得睡不着觉。对此我有很大的过失。先前,我电话回家只问他们身体健康,很少关心生意上的事情,因为关注自身太多,对父母的事业没尽到劝说提醒的责任,致家庭有今日之损失。我也从本来有机会啃老的人,变成不得不面对家庭艰辛的人。 于家庭而言,父母的遭遇是极大的不幸;于我而言,亦未尝不可说是一种幸运,一种福赐。在我以往生命的二十八年里,从未遇到这等时刻,需要和从前从未打过交道的地方政府、开发商、律师打交道。倘不是家庭的遭遇,如何有机会经历这番阅世体验。 重要的并不是事情涉及的钱财金额,而是事情本身。不应为金额大的事情慎重,却对金额小的事情苟且。人生所需面对的事情无有了期。唯在面对事情的态度上,体现出一个人生命的价值与意义。 《庄子·秋水》里说过一种鸟,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这种鸟在世上并不多见,但在有梧桐、有练实、有醴泉的土地上,就能见到它们。孔子说,鸟兽不可与同群。又说,危邦不入,乱邦不居。这就是不苟且、不妥协的态度。 人心的蒙蔽并非生而有之。那些非法中介,也绝非天生惯于欺诈瞒骗者。只是他们在面对事情时,以利害得失计,则欺诈能得到更多方便。既然选择这样的道路,则一生所处之地,所履之处,所相与之人,无非欺诈瞒骗者。水流湿,火就燥。在这样的土地上,舍欺诈瞒骗则无容身之理。如此,只能永堕秽土。 他们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以欺诈之能避开法网恢恢。出言相欺,空口无据,则公安方面无出师之名义。若起诉到法院,他们既不出庭,若败诉,又查不到他们名下财产。他们如何光明正大地生活在这世上,如何坦坦荡荡地将自己身份昭示于世人呢。有人身无分文可以游荡世界,有人手握巨资却不敢见光,此中分野,不源于一生须经历何种事情,只源于以何种态度面对事情。腐鼠滋味,若成珍馐,则生命之意义又剩几何。 孔子有个弟子叫子路,是孔子最亲近的弟子。孔子曾说,若有一天,我的信仰不能在这片土地流行,能跟从我乘槎泛海的人,怕是只有子路吧。 子路天资极平,卤莽愚钝,远不能和孔门其他弟子相比。因为他过于刚直,孔子说,无法想象他会是怎样个死法。子路的死是这样的:在战斗中,系帽的带子被敌人砍断了。子路放下剑,去系带子,就被对方杀死了。 以子路之勇武,对抗敌人绰绰有余。但君子可死而不可免冠,故子路放下剑来系缨带。这样迂腐的做法,使子路丧失了生命。却又以另外的意义,成全了子路。这世上总要有一些人以这样的态度存在,以使练实、梧桐、醴泉,有它的意义。 德行不如颜渊,言语不如宰我,政事不如冉有,文学不如子游,而子路之死,则有颜渊、宰我、冉有、子游所不能为者。这大概就是孔子特别钟爱他的原因吧。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