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我这个普通人的生活》 声音是有味道的 人会赖床,一半是舍不得温暖的、柔软的、不需要思考的、自由自在的、想怎么打滚耍赖都没人管的环境,不愿意去到外面那寒冷、麻烦、必须直立行走、衣饰鲜明、规行矩步的世界。再悦耳的铃声听久了都会腻,是因为新鲜感之后,铃声只意味着现实世界,还跟催命符似的!所以,唤人起床,得找个美妙环境过渡。最好的起床铃声,依我所见,是这样的:土豆牛肉汤被炖到闷闷的咕嘟咕嘟声,烧肉酱抹在煎肉上的刺啦啦声,油条在油锅里膨胀的刺呖呖声,炒饭、虾仁和蛋花在锅里翻腾的沙啦啦声,甜酒倒在杯子里颠儿颠儿的咕嘟声,嚼碎蒜香肝酱脆面包的咔刺刺声……这些声音听久了,人会忍不住一骨碌翻身起来。 所以你看:声音是有味道的。 英国国菜,众所周知是鱼和薯条(fsh and chips)。但英式英语里另有个好词:脆土豆片儿,叫作crisps——听这读音,你就感觉得出来,chips就是一口下去罢了,而crisps,简直就是薯片在嘴里嘶啦咔嚓,响亮爽脆的动静。 晚上,你饿了,出门吃烤串。你点好了,听肉串在火上刺刺作声,不忍心看,看了肉慢悠悠地由红变灰,就百爪挠心,直探入胸腔里去。于是坐立不安,非得过去,监督着摊主:别烤老了!我就爱这么嫩的!快快,快给我!——就差伸手去火里,把刺刺求救的烤串给抢出来了。烤得了,撒孜然,端上桌来,还有刺呖呖沙沙声。这时候须得要冰啤酒,酒倒进杯里,泡沫咻咻地雪涌而出。 油炸火烤的声音,听起来格外香。裹好面糊的炸鸡炸虾下锅,先有刺哩刺哩的油跳声,再是咝咝啦啦的油炸声,好听。江南菜市场,油炸经典小食品三样:一是刚揉成还白嫩清新、一进锅就黄焦酥脆起来、吃一口就“嘶”叹一口气的萝卜丝饼;二是油光水滑,揉长了扔油锅里慢慢饱胀、九九藏书脆香可口的油条;三是下了油锅就发硬变脆的油馓子,下锅嘶啦、咬来刺嚓,最是好听,你在一边看人吃,听这声音,自己都会馋。陕西油泼辣子面,最后那一勺滚油“刺啦”一声浇在面上,香气还没被逼出来,氛围已经在了。 炒过东西的人都知道,热油遇到水,会有非常响亮明快的“刺啦”一声。比如你竖耳朵,听厨房炒回锅肉,之前叮叮笃笃的刀击砧板声,总不过瘾,非得“刺啦”响一声,那就是肉片儿下锅炒起来啦,马上就要呈现灯笼盏旋涡状啦,等刺刺出完了油,就是豆瓣酱们爆香的天下啦!你快要闻见一路穿房过屋、钻门沁户的香味啦——总之,那一记“刺啦”声,最是让人心花怒放。 蛋炒饭是另一回事。好蛋炒饭要隔夜饭,天下皆知。此外油不能太多,葱花儿得爆得透,都是小节。所以正经葱花蛋炒饭,从葱叶儿刺刺开始,蛋落无声,最后隔夜干饭下去,如果炒不响,就软塌塌的,整碗蛋炒饭都没精神;炒到乒乓作响,噼里啪啦,饭才有劲道。大锅炖鸡汤,声音温柔得多。小火慢熬,你每次走过去看,就只能听见锅肚子里咕嘟咕嘟,温柔敦厚的冒泡儿声,于是想见其中皮酥肉烂,漾融在油润微黄的鸡汤里,真让人沉不住气。每次喝鸡汤,总是忍不住来回走几趟,可是鸡汤稳若泰山,就是咕嘟咕嘟、咕嘟咕嘟……慢慢悠悠,香味勾人。咖喱土豆炖鸡时,咖喱粉融的酱,混着炖得半融的土豆淀粉,会发出一种“扑扑剥剥”的响声,比普通水煮声钝得多。这简直就是提醒你:我们这汁可浓啦,味可厚啦,一定会挂碗粘筷,你可要小心哪……同样,喜欢德国炖酸菜、西班牙海鲜饭、意大利鹰嘴豆烩肉、东欧的奶酪炖牛肉的,听见那些锅里叽里咕噜炖汁冒泡的声音,一定会忍不住探头看两眼。 液体也有声音。啤酒泡沫雪涌时会“咻”的一声。可口可乐遇到冰也会先“咻”一下,然后就是刺哩哩的泡沫声。喝冰果汁不如冰可口可乐酣畅淋漓,就是少了这一声。 听葡萄酒落杯的声音,如果钝软钝软的,就可能含糖分多,偏甜。咂到嘴里,稍微黏黏的,味道浓郁。 如果你爱吃瑞士干酪锅,一定会觉得,锅底干酪咕嘟咕嘟冒泡时是美妙的开始,冷却凝结后焦脆香浓的干酪被从锅底挑起来时藏书网的刮刺刮刺声是美丽的结束。 好的西瓜和笋,一刀下去,会很主动地“夸”的一声,裂开了。这一声“夸”饱满而脆,听声音就能想见刀下物的脆声。好的萝卜切起来,落刀声音脆,“嚓”的一声,但往下手感会略钝,质感均匀,一刀到底,很轻的一声“咔”。太脆了就不好:吃着太水。五花肉煮得了,刀上去会觉得弹,切上肥肉时,手感很韧沉,到瘦肉时会爽脆:说?99lib.t>明煮透了,不软绵绵跟你较劲。 三文鱼冻实了,皮会咬住肉,内里含水凝冰。去皮时会有轻微的嘶嘶声,切下去,有切肉连冰的“些些”声。吃起来,冰凉清脆,且不失柔软。冬天吃脂膏冻上的白切羊肉,入口即化,酥融好吃,吃多了之后,听见切羊肉的“些些”声,也会觉得好听得要命,就缺酒颠儿颠儿往酒杯里倒的声音了。 我最中意的声音,是南方米饭的叹气。话说一切中餐馆,管你是川鲁粤淮扬,从大煮干丝到回锅肉,厨子都敢给你做。唯独米饭,很难吃上好的。因为大多数饭店都是大锅饭,米饭不卖钱,不给你单做。陆文夫先生当年抱怨过,苏州馆子炒虾仁越发不讲究,按传统做法,虾仁须得小锅快炒,火候才恰当,上菜时按小盘子上,但陆先生那时节,虾仁已经是大锅混炒,谈不上到火候了——但若不如此,就供应不及。米饭也是这道理,未必要名贵米种,只要是小锅焖,加水得宜,火候对,就很容易做好吃。所谓好米饭,就是当你揭开锅,扑簌簌一阵淡而饱满的香气腾完,会听见米饭带出一声极轻的“浮”,像叹气似的。那时你就等着看吧,叹完这口气,米饭就会白净香软。 再加点切咸菜的咔刺声、炒花生的噼啪声、炖红烧肉的咕噜噜声、炒黄豆芽的淅沥沥声,就是最美味的声音了。 早饭吃什么 在四川甘孜的塔公过夏天,住在一位喇嘛师父家里。师父家里养牦牛,每天早饭有新鲜牛奶喝。牛奶极鲜浓,入口厚润,但滑,不挂滞,过了颊就轻若无物,直通肚子。师父说,别喝太多,会滑肠,到时候一天都离不开洗手间。 配牛奶的是现打的面饼,绵软好撕,好嚼。加上鸡油辣子,格外好吃。藏族人家里,如果有四川亲友,厨房都少不了折耳根和辣子。鸡油辣子味道醇正,偶尔还嚼得到碎鸡骨头。辣味虽重,被牛奶一漫,也就过去了。吃完了这些,再来杯酸奶。藏地酸奶是真酸,不习惯的人如我,不加糖就难以下咽。加了糖,味道圆融通透,酸凉甜浓,直透肺腑。 吃得惯的话,也能吃糌粑。我吃的糌粑就是青稞粉炒得了,按自己喜欢的分量加酥油捏。捏起来吃,有点儿像日本的黄豆粉点心。少加一点儿盐或糖,香味很活泼。 我在重庆时,早饭总是吃小面和油茶。我个人所见的食物里,重庆小面是食材与调味料比值最夸张的。没见到,真不敢信:调色盘似的布开辣椒末、辣椒粉(在重庆人那里,这两者大不相同)、炸花椒、鲜花椒、红油、花生碎,红绿灰黄,还有铺子会来点榨菜丁、豆豉、韭菜末——十几二十来样料,全为了衬托一碗面。面出锅,老板大写意地在面上天女散花地下料。吃起来,满嘴噼里啪啦,味道跳荡。因为辣和烫,你得快吃,所以吃小面,如快船过峡,又如看美女短跑,风景不暇看,眼花缭乱。 油茶,因为都买现成的,我一直不知道怎么做。大略是米羹样子的糊糊,吃得出盐、猪油、花椒粉、胡椒粉、油辣子,加黄豆碎或花生碎,最后得加点馓子碎段——也可能是炸面碎段。花椒鲜麻,馓子段香脆,和米羹一勾兑,吃不腻。 我在天津吃早饭,尝过一次面茶。不知道是秫米还是面,一锅熬成糊糊,洒上芝麻酱和花椒盐。冯骥才写前清时,有家杨八面茶最有名,秘诀就是下半碗面茶,洒一层芝麻酱,再来半碗,洒第二层芝麻酱,这样越吃越香,不会吃一半就没味了。天津的油条——或者说果子——也好,不粗,但脆。咬起来有嘶啦嘶啦声,很舒服,不容易像其他地方的,咬一口粘嘴,脖子都粗了。 我不知道锅巴菜——或者嘎巴菜?——是不是天津人早饭的通例。我吃过一回。吃之前,以为真是菜,吃进了口,才觉得像豆粉面勾芡的,口感奇异,用来拌点什么汤或者卤,稀里哗啦的更好吃。 北京朋友跟我说,传统的北京人吃早饭,烧饼夹果子,不就豆浆而就粳米粥。我喝过一次粳米粥,砂锅熬的,半融化又粒粒分明,冬天早上喝一口,整条脊梁都暖和通了。老板考虑到我是南方人,怕我吃不惯,特意加了勺甜面酱。豆汁和咸菜丝,我图新鲜吃过一次。豆汁是老北京人的资格认证,我没通过。咸菜丝还行——江南人说咸菜,都以为是雪里蕻,用来炒毛豆和肉丝;北京的咸菜丝,我吃的几次,都像是荠菜,也不能说多好吃,但吃上瘾,会连绵不断的。 在武汉,我早饭吃了次热干面,后来每见到武汉馆子,总绕不了这道。热干面的精华是芝麻酱。面煮得了弄干,下芝麻酱后,整碗都有种粗粝又雄浑的香气。挑起面来,拖泥带水,黏着浓稠,甜香夺人,如果加点儿萝卜干和青豆,整碗面都跟着活色生香。 在海南,我早饭吃过一次蒸粉。岛民的做法,粉和鸡蛋液混合了,加点油,然后蒸。蒸得液态刚呈现固态,看去白亮亮颤巍巍热气蒸腾时,加上辣子和酸豆角吃,红白绿黄,吃得一身汗。 无锡、苏州、上海人吃早饭,相去不远。爱吃面的,大早上去面店排队,等着吃头汤面,还经常叫宽汤——早饭需要补充水分。鸭肉面、咸菜肉丝面、三鲜面、笋干面,我爸还爱加姜丝。不吃面的,在家里吃稀饭——无锡叫泡饭。下泡饭的,有萝卜干、毛豆、肉松、鱼冻、盐腌豆腐、干丝。夏天吃个咸鸭蛋,或是西瓜皮用酱油腌一下,也能下一顿早饭。 豆浆油条,北方南方吃法不同。我听天津朋友说,他们那里习惯喝清浆。咸浆或豆浆里加肉松,可能都是上海人所创。江南油条比北方粗一些,刚出锅的,两头尖,特别销魂。上海人吃生煎,无锡人吃汤包,都是能特意排个队的。无锡这里还吃咸豆花:用盐和油调味,加榨菜末,滑如鸡蛋。我见过用咸豆花配甜糍饭团的——外面是糯米,里头偶尔包油条,加糖,外糯里脆——想起来就有点儿堵。 英国人饮食是出了名的糟糕,以至于全世界范围内,嘲笑英国饮食是合理合法、人见人爱的安全娱乐。但泥泞里也能挖出黄金:英国人有他们招牌的英式早餐。标准英式早餐如果摆全套,可以环绕一桌:熏肉和煎肉肠,那是撒克逊人的传统;煎蛋和炸蘑菇,有些南欧风;炸番茄和咖啡是大航海时代之后才兴起的;茶来自东方;煎面包片如果用心,得选烤过两天的面包再用黄油煎,以保证酥脆焦黄。 有种说法是,英式早餐在苏格兰那里,最初被唤作早餐茶——众所周知,英国人喝下午茶极隆重,胜于正餐;喝早餐茶也阔气摆排场,一不小心,喧宾夺主,成就了伟大的英式早餐。如今在广东、香港,上年纪的人依然爱早茶,早上去茶楼一坐,连吃带喝,一两个小时弹指而过,不知是否与此有关。 欧洲大陆的人吃早饭,统称大陆式早餐,但细节又有不同。法语里说早饭时,一般说是“小午饭”(petit dejeune),大体总离不脱面包橙汁咖啡,加各类果酱。葡萄牙人若奢华些,会来个加鳕鱼柳的煎蛋。当然他们振振有词:法国人重视晚饭,西班牙人一整天甜食不离嘴,而且一顿晚饭能从晚八点吃到凌晨。南欧人慵懒,不像英国人朝九晚五,大早上就排开阵势了。但欧陆早餐,也不是南欧这几家独大。往东望望,虽同是欧洲,吃法大不相同。 我吃过几次土耳其馆子的早饭,摆桌很华丽:新鲜奶酪和陈年奶酪截然分开,黑橄榄和绿橄榄是古希腊史诗里就提及的经..典,黄油蜂蜜火腿煎蛋再来点西红柿切片,外加各类面包——这是土耳其人的春夏吃食。店主跟我说,如果天气寒冷,土耳其人游牧民族嗜肉作风就会被催醒:煎蛋香肠锅,甚至著名的Pacha都能当早饭——所谓Pacha,就是羊头汤里煮各类面包和豆类,浑厚浓壮的一大锅。我没吃过,但想起来就觉得,大冬天一早上吃得这么金戈铁马,真痛快。 去瑞士时,见着一家波兰馆。早饭也很豪迈:各类腌肠火腿,配各类干酪,乍看有些瑞士风;家制糕饼用来下浓咖啡。但有两样,别处不常见:一是小番茄,二是煮蛋切开加红辣椒配芥末——这二物都殷红夺目,摆桌上让人来不及看别的了。 德国人吃早饭不算华丽,很正统的欧陆早餐,有一点英国味:熏肉、各类香肠和咖啡为主。但德国人别有些坚持:他们对果汁的新鲜度格外挑剔,仿佛早上喝不到好果汁,就像车子没油似的。然后,他们可以在两人早餐的桌上,排开十来瓶果酱和酸奶。当然,德国人还觉得,他们有独一无二的德国面包卷,但法国人会抱怨说,德国人所谓的德国卷其实是法国卷——就这事争不完。 有段时间,我常去一个印度馆吃早饭。偶尔能赶上店主做黄姜米饭,令我觉得像过节,但大多数时候,就是翻来覆去的几道。比如,米饼配两种辣酱——通常一红一绿,红的辣,绿的是蔬菜腌酱,就算一顿了。如果不饱,再来个脆煎饼也过得去了。有时候,会来个蔬菜煎饼,妙在香料和蔬菜常混在一起,烘得半熟。店主还做过一回怪饭,音译听着像“阿鲁颇哈”,我盯着看他做,似乎是香料腌过的米饭配土豆、酸奶和咖喱炒,很像中国人吃的咖喱炒饭,但味道又妖异得多。这么说吧:上头两样,都是爱吃的可以爱得死去活来,恨的人会觉得是野蛮人所食。 日本人对早饭的态度挺宽泛:他们可以吃最西式的早饭,可以吃改良过的咖喱——日式咖喱比印度咖喱要甜许多。所谓老式日本早饭,一般只有小且老的饭馆会当作仪式呈奉:一份温泉蛋,一条烤鱼,一份鱼糕,一份味噌豆腐汤,一碗米饭,一份纳豆。盐腌鱼、酱菜或梅子汁腌姜,也可以随时增补。 但大多数馆子排不了这么热闹,如果家常些,可能就是一碗米饭、一份味噌汤、一坨纳豆。纳豆这玩意儿,类似于印度蔬菜煎饼和中国香菜:喜欢的人无日或忘,讨厌的人觉得吃了会丧失生活的勇气,光看见那粘连状的丝丝缕缕就恶心。但如果一家人肯在早饭时请你吃米饭、味噌汤和家制纳豆,那就说明:这个日本家庭——不管那纳豆让你吃着何等痛苦,而人家还殷勤劝你多吃——是挺想跟你交朋友的。 在意大利旅游时,吃了半个月的早饭。大体格局还是大陆式早餐,当然自有特色。其一,意大利人早饭非得喝浓缩咖啡不可,而且喝起来气势非凡,常见邻桌汉子喝浓缩咖啡,像中国人喝白酒:一仰脖子,小盅空了。其二,意大利人对火腿和香肠极在意。最平凡的路边摊,早饭必须上三种食品:火腿、熏肉、色拉米香肠。火腿和熏肉虽然风味不同,大体还差不多,切得薄如纸,可以夹面包,可以单吃配橙汁;色拉米却对比夸张,不说各城市口味不同——同样是色拉米,威尼斯比罗马味道重得多——哪怕是同一地方,都有区别。各家老板会自己酌加香料,做出独家色拉米来。其三就是意大利人对果酱的挑剔和热爱,简直病态。各家店铺自制果酱当神秘配方不提,面包上抹满果酱的自是常态。意大利果酱是好吃,比起法国往北,更有凝冻透明、颤巍巍的肉感,吃起来也顺,舌头如划秋水,味道很快就散了,满嘴清甜。我见过不止一位,吃早饭时,饮一口浓缩咖啡,舔一下果酱,然后满脸欲仙欲死的陶醉状——真也不嫌腻。《六人行》里钱德勒(dler)问乔伊(Joey):左手果酱右手美女,你要哪个?意大利后裔Joey答:你把两手合一起吧!——就是这个意思了。 冬天吃羊肉,喝羊肉汤 人类最狡猾。明明是地球上吃羊最多的动物,却总爱嫁祸给狼(还诬陷“狼披羊皮”)或老虎(还说“虎入羊群”)。羊也可怜,被吃了,还只能当作家常。宋朝有个祖宗家法,说“饮食不贵异味,御厨止用羊肉”。意思是,天子啊,您就别?99lib?寻思什么山中走兽云中燕了,老实吃羊吧!——寻思羊好欺负是怎么的? 宋朝人,真是爱吃羊,跟羊有关的故事也多。比如,在传说和正史里,宋仁宗都被记成个好皇帝。传说里,他是狸猫换太子的主角,还坐拥包公和狄青这一文一武,而且国运升平。正史里,说宋仁宗有天晨起,对近臣说,昨晚睡不着,饿,想吃烧羊。宋时所谓烧羊,就是烤羊。近臣问:“何不降旨索取啊?”仁宗说:“听说宫里每次有要求,下头就会准备,当作份例;怕吃了这一次,以后御厨每晚都杀只羊,预备着我要吃。时候一长,杀羊太多啦,这就是忍不了一晚饿,开了无穷杀戒。”此事足证:宋仁宗这个“仁”字,当之无愧,不仅考虑人,连羊都保护起来了。 又比如,当年,吴越钱王入朝,来见太祖赵匡胤。太祖对钱王的态度,不像对南唐那么狰狞——“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大概是觉得,钱王跟他一样白手起家,是条汉..子,让御厨做道南方菜肴招待。御厨遂端出来道“旋鲊”。鲊原是腌咸鱼。江南人爱吃腌咸鱼,所谓鲞,所谓鲊,都如是。可这旋鲊,却不是腌的鱼肉,只是取个名字,本身是用羊肉做成的肉醢,也就是肉酱。可以想见刀工火工,都功夫不小。 羊被宋朝人集中火力歼灭,是因为宋朝时,人还不爱吃猪肉。苏轼说猪肉“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地位尴尬。而牛又是耕地用物,吃不得——实际上,日本人在明治维新前,都守此例,不敢大胆吃牛。 href='2204/im'>《水浒传》里,也就荒村野店的好汉,敢吃牛肉狗肉;林冲到了柴进庄上,柴进就吩咐“杀羊相待”,规格不低。 中国人吃羊肉,起源甚早。古人以牛羊猪为三牲,拜祖宗时得三个玩意儿齐聚,祖宗才肯吃,是为太牢。而上古吃东西,又偏爱酥烂。谈论好吃的,都一定要吹嘘如何脂膏饱满。大概古人牙齿不甚好,喜欢吃软的。所以周时,将羊里脊肉捣烂,去筋膜,加作料,就吃了,听上去就觉得入口即化,酥嫩无比,呼为“捣珍”。但细想来,总觉得少了羊肉的筋骨气节。 刚说宋朝人爱吃羊肉,不独北宋如此。南宋时,宋高宗到大将张俊府上做客,张俊请天子吃“羊舌签”。宋朝说“签”,就是羹。羊舌羹,想起来就好吃,一定又韧又脆,只是费材料,寻常人吃不起。又说那时候,都城临安,有位厨娘,制羊手艺高,踩着不知多少羊的阴魂,架子也大。某知府请她烹羊,得“回轿接取”。接个厨娘来做饭,好比娶个新夫人,难伺候!她做五份“羊头签”,张嘴就要十个羊头来,刮了羊脸肉,就把羊头扔了;要五斤葱,只取条心,以淡酒和肉酱腌制。仆人看不过,要捡她扔掉的羊头,立刻被她嘲笑:“真狗子也。”奢侈靡费的一顿,好吃是好吃的,“馨香脆美,济楚细腻”,但知府都觉得支撑不了——我想也是,请个厨娘做羊,花钱不说,还要被嘲笑,何苦来——没俩月就找个理由,请回去了。我在西北吃到过羊脸肉,鲜嫩,味道简直像贝类。按这厨娘做法,是羊脸肉再加葱、酒、酱腌制的,应该更嫩更入味吧。 羊肉确有好处:有口感,且细嫩,比起猪牛,显得斯文些。 href='2205/im'>《金瓶梅》里市井人家吃猪肉, href='2204/im'>《水浒传》里好汉吃花糕也似肥牛肉,而宫廷中人或知府吃羊肉,bbr>各得其所,大概也能见性情。比起牛肉和猪肉,羊肉既没个性,又有个性。说没个性,在于此物性甘而温,老人家有一套鱼生火、肉生痰的格物致知阴阳生克理论,可没人说羊肉对身体怎么有害的。再娇弱的女孩子,也不会吃了点羊肉,就跟沾海鲜似的过敏,为自己的肌肤痛哭流涕。有个性,在于羊肉易辨认。我有些朋友口钝,吃猪肉、牛肉和狗肉时,经常舌头打架分不出来。但羊肉从肌理到气味至口感,棱角分明。因此,羊肉是种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外柔内刚、谦冲温容的君子肉。 羊肉做法很多,涮羊肉尤其天下皆知。羊肉天生丽质,所以最适合拿来清水出芙蓉。可是白水一涮,最忌讳的膻味,就像传说里杨玉环的狐臭一样现形。传说前清,老北京吃羊肉的挑剔起来,非张家口外肥羊不吃,秋天运将进来,玉泉山放养,吃青草喝泉水,好比斋戒沐浴了,这才进得京来,冰清玉洁——好像妃子伺候皇帝前先要洗干净熏香——这才够资格被片,下锅挨涮。 像东来顺这样的老字号,清末民国时,自己有牧场,找阉割的公羊吃,而且最大的资本,就是那帮片肉师傅:个个都是庖丁转世,目无全羊,游刃有余。只干一季活,却挣一年工钱。北京涮羊肉时,片肉可以薄如雪花,委实好手艺。一只羊出四十斤肉,也就有十五斤够资格来涮——就像广东挑剔的师傅认为,非好鱼不配蒸一样。 又说,涮羊肉好吃的,只有五处:上脑嫩,瘦中带肥;大三岔一头肥一头瘦;小三岔就是五花肉;磨裆是瘦肉里带肥肉边;黄瓜条也是取其嫩和肥瘦相间。行家吃羊肉,好比品酒师品红酒,能从酒的年份季节气候,说到酒庄的看门老大爷养的猫是什么颜色。同理,吃涮羊肉的名手,一口下去,这头羊前世今生有没有交配生育过,也是门儿清了。好羊肉天生鲜嫩,不用白水涮还真对不起它。白水一过,不蘸酱都能有天然肉香。涮羊肉的火候是门手艺。我小时候吃羊肉,唯恐不熟,羊肉片下了锅,总要顿一顿,等一等,起锅来羊肉发灰,略带皱,吃起来还好。后来遇到热情的朋友请客,抢过筷子替我一口气涮了十几片,都是一涮即起,蘸了料,叮嘱我快吃。我一嚼之下,才知道一涮即起的羊肉,半生半熟,肌理若有若无,嫩香软滑,入口即化,嚼都不用嚼——还需要嚼一下者,单是为了把蘸料和肉混合了,真觉得以前那些羊肉,都是吃错了的。 羊肉做热菜,界面就友好得多。煎炒烹烤,无一不可。搭萝卜,配土豆,好像门客三千面不改的大度孟尝。只是,相比起对猪肉连红烧带扣外加冷淬等一系列复杂处理,羊肉的烹制似乎简洁得多。大概羊肉本身鲜嫩好吃,布衣荆钗不掩天香国色,不用再施以脂粉、加以环佩,淡妆浓抹总相宜吧。比起鱼翅之类的借味菜,大多数羊肉菜都更有发散性,许多配菜都狐假虎威,想借个羊肉的香味。《三剑客》里,波托斯被吝啬情妇请吃饭,人家就拿几根羊骨头来煮蚕豆,也能算道菜的。羊肉这样不求索取默默奉献,不动声色间渲染得满室温香的好东西,果然是君子菜。当然,它老人家还不是三头六臂无所不能,还是有求于人。做羊肉时少不得生姜、当归或甘草之类,或者大火葱爆,以压膻味。老舍在 href='2039/im'>《骆驼祥子》里,提过羊肉馅包子,在随笔里聊过羊肉白菜饺子。后者没吃过,前者吃来比猪肉馅清鲜多汁。bbr>. 烤羊肉串是用孜然那种霸道的香来使之增色,犹如美人化浓妆喷劣质香水抖性感裙摆——甚至那种粗糙都是性感的一部分。实际上,仅论对鼻子的吸引度,烤羊肉串当世罕有其匹:羊肉和孜然味道一合,漫天彻地,是火烧火燎的香。加上火焰熊熊、油声刺刺,在方圆百米之内都会被这种视觉听觉嗅觉全方位勾引。再小心翼翼的人,见了烤羊肉都会心情喧腾,胸胆开张,不喝酒的也得来两瓶。 羊肉非只北方人爱吃,江南亦然。比如,湖州有著名的板羊肉,苏州有所谓藏书羊肉。据说湖州、苏州的羊,最初都是明朝时北方羊种南下,在江南宝地,饮清水、吃嫩草,脱了北方羊的雄伟,多了南方羊的婉约。典型的老派湖州板羊肉做法,是去毛刮皮,然后放进一个大石槽里火烧。石槽厚,所以等于文火炖。一天炖完,羊肉味道全出,酥融鲜浓,勾魂夺魄。这样的羊肉尽可以冻实了再吃。江南现在的许多白切羊肉,情况相去不远:使厚锅慢炖,炖出味道来吃。 连羊脂膏一起冻实了的白切羊肉,极是香,最是好吃。咀嚼间肉的口感,有时酥滑如鹅肝,却又有丝丝缕缕的疏落感。更妙在脂膏凝冻,参差其间。一块白切羊肉,柔滑冷冽与香酥入骨掩映其间,大有至尊宝在冷艳青霞和妩媚紫霞间神魂颠倒天上人间的辗转感。无锡的熟食店四季有牛肉供应,但总到入冬,才有白切羊肉卖,常见人买了下酒。用来下热黄酒或冰啤酒显然不妥,通常是抹些辣椒酱,用来下冷白酒。过年前后,买包白切羊肉回来直接冻硬,能嚼得你嘴里脆生生冒出冰碴声。吃冷肉喝冷酒冷香四溢,全靠酒和肉提神在自己体内点起火来。因此,冬天和人吃白切羊肉、喝冷白酒,到后来常发生两人双手冰冷,吃块羊肉就冷得脖子一缩,可是面红似火口齿不清唇舌翻飞欲罢不能的情景。 比羊肉更动人的,乃是冬天的羊肉汤。家常也能做,但没有那个火候,熬不出味道。好羊肉汤,需要极好的羊骨头,花时间熬浓熬透,才香得轰轰烈烈。夜雪封门,饥肠辘辘,披衣出门,贼溜溜掩进小店,招手要碗羊肉汤。店主一掀巨桶盖,亮出蒸气郁郁看不清就里的一锅,捞出几大勺汤、大块羊排。一大盆汤递来,先一把葱叶撒进去,被汤一烫,立刻香味喷薄,满盆皆绿。西安的馍没法随身携带到天涯海角,所以经常得就近买个面饼或馕代替——我们这里,羊肉店旁总有卖白馒头、花卷、面饼的所在,等着买了,就羊汤吃喝。把这些面食一片片撕了,扔进汤里泡着载浮载沉。计算时间,等浓香羊汤灌饱这些面团后,趁其还没有失却面饼的筋道,迅速捞出食之,满口滚烫,背上发痒,额头出汗。然后抢起块羊排,连肥带瘦,一缕缕肉撕咬吞下,末了一大碗汤连着葱,轰隆隆灌下肚去,只觉得从天灵盖到小腹任督二脉噼里啪啦贯通,赶紧再要一碗。第二碗羊汤会觉得比第一碗少些滋味,所以得多加些葱、加些辣,羊汤进了发烫的嘴,才能爆出更香更烈的味道。卢仝写诗说,茶喝到七碗就“七碗吃不得也,唯觉两腋习习清风生”。羊肉汤也是,真喝到第七碗,就要全身百窍皆开、从脚底一路通透直暖到顶心,汗出如浆,衣服全都穿不住了,嘴里呼呼往外喷火。再呼一口气,真就要升仙去也。 米饭 欧洲的小饭馆有其格局不大处:许多厨子,都只会做一两样招牌菜,烤个三文鱼、煎个蛋、炖个牛排,都好;点别的,摊手——不会做。中国厨子在这方面,大气得多。随便一个高速公路旁,苍蝇缭绕的馆子,你嚷一道菜,管你是川鲁粤淮扬,从大煮干丝到回锅肉,厨子都敢给你来一个。然而格局小,终究也有好处。大体上,南欧各家馆子都一个模式:做主菜时,先给你上本家主食,或新烤面包,或新煮土豆,大体是淀粉类,能满足你的胃;就着酱汁吃也行,干吃还很香;不太饿的,留到最后,跟主菜的烩汁搭配,尤其迷人。这一点上,国内的馆子就差了点: 你很容易吃到五湖四海的菜,想吃碗好米饭,却不那么容易。 我小时候,家里尚无电饭锅,父母教做饭时很认真,好像炼金术士传授符咒口诀:水放多少,火候如何,谆谆不止。江南的米饭大多是靠水煮的,总是宁肯放多些水。因为水多了,最多饭软糯些;水若少了,不免成了夹生饭——这玩意儿只有评书里吞十斤烙饼、有不锈钢肠胃的好汉爱吃。但那时也不懂,只要饭焖得熟,能吃下去,就行。 因为米饭太家常,在这个时代又不算珍贵,许多饭店还愿意点菜附送米饭,谁会仔细去琢磨它呢?上小学时,听老师说“米饭里是有糖的”,中午去食堂,菜都不要,单要一碗饭,细嚼慢咽,猪八戒二吃人参果似的细品,最后咂摸出些甜味,也不知道是否为心理作用。大失所望之下,还是觉得清蔬厚肉的味道,远胜过淡而无味的米饭——算了,还是吃菜去吧。 直到长大了,舌头慢慢发育了,才大概明白了这事:米饭真是有味道、有差别的。 糟糕的米饭大多相似:大锅饭焖出来,搁着,等顾客要吃,大铲子抄到碗里递来。如此米饭,或者夹生到不能吃,或者软得像鼻涕,而且粗粝磨嘴。吃糟糕的米饭,有时像吃沙子,有时像吞吃泥,深一脚浅一脚,满嘴里都在上演历险记,得不断跟自己念“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才熬得下去。吃完了,嘴里像被砂纸打磨过,或腻得慌,急着想喝水。要解决,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 好的米饭,各有所长。 href='2210/im'>《红楼梦》里,有华丽的“绿畦香稻粳米饭”,听着就觉得颜色极好。我亲眼见过的是:北方的朋友煮饭,是煮米煮得半熟,再上笼蒸。如此,饭粒散开,米汁仍在,所以香美。湖州的一个小饭店,老板娘把米饭单标价卖:是一半糯米、一半香粳米,水比平常略多,加一点油,上锅煮着,满店人竖颈以待;锅开,白气腾完,米饭香软得宜,空口白牙吃就很香,有些微甜味;略加一点腐乳,化学反应似的激发出香味来。贵州平塘的一个米粉馆子,老板卖酸辣牛肉给米粉做浇头,也卖米饭,当酸辣牛肉盖浇饭。看她蒸饭,米不多淘,水也少,上压力锅煮。问之,老板大咧咧地答:“水多了,米就软,不好吃!我的米,我晓得的!”饭煮罢,颗颗筋道,和辣椒牛肉搭档,在嘴里要蹦起来。老板还特意表演,拿勺子压米饭给我看:“看这饭,压不扁的!”好米饭的共同特点是香。仔细闻的话,好米饭都有淡却饱满的香味。泰国的米饭尤其香,是那种饭上堆了香辣料,吃到嘴着火要麻木了,还是辨认得出米饭的味道来。 想吃到好的米饭,一个好法子,是找那些米饭入馔的食物。比如西班牙出名的海鲜饭Paella。法国人惯吃的改良版,?是金黄的汁子炖出来的,加数不清的贝类、虾和鸡肉。但我认识的西班牙同学,一见此物,就嗤之以鼻,认为超市里的海鲜饭简直有负西班牙之名。最大的罪状,就是饭炖得太熟太烂,太不像话了。正宗的西班牙海鲜饭,固然是炖的,但饭不能太软——按照我的理解,他是建议我做成夹生饭——而且必须加藏红花来调味。我都来不及告诉他“藏红花在我们那儿是治胃病和黄胆”的,只敢疑惑地问:“饭夹生怎么吃?”直到后来,吃过一个号称正宗的意大利馆子做的鸡肉菌菇芝士饭,我才猝然明白:敢情不只是西班牙,连意大利人也吃夹生饭!南欧各国如葡萄牙、西班牙、法国,吃米饭极为积极,也很能体贴亚洲学生或游客,愿意打个商量,把主食面包去了,给你煮好的米饭。不过大多南欧米饭都饱绽圆满,肉鼓鼓的>,永远谈不到松软的地步,但因为饱而韧,只要不太夹生,大体都还挺好吃。 日本静冈县滨名湖不远,有个小店。在那里吃饭时,用英文跟老板要菜。我先要了米饭,然后心念一动,又想要茶泡饭,就跟老板说加点茶,做茶泡饭吃吧。老板当时就不太高兴,说得又急又快,我听两遍才大概明白:本店的米饭和茶泡饭,用的饭是不一样的!米饭就是热米饭!茶泡饭要和寿司饭差不多的硬度,而且要稍微搁凉一点!然后老板特意演示了一下——茶水、山葵、昆布和略搁凉已略发硬的米饭,泡了让我吃。还词不达意地跟我说,热米饭不能泡;冷一点、硬一点的米饭才能泡,因为很静(他用了quiet这个英文词),所以很香——最后这两个形容词,我想了很久,还是觉得,虽然很怪,但却是最好的表述法。 夏天的味道 夏天最大的福利,莫过于吃西瓜。秋冬季也有西瓜卖,但一则贵,许多时候不是吃不起,只觉得不时不食,“造孽”;二是秋冬的西瓜,吃起来莫名地不甜不脆生,红得也虚情假意,像小时候上台表演,被老师当脸猛抹一把的粉;三就是氛围问题,冬天吃西瓜,透着骄矜,也寒,吃不舒服。大夏天,渴热之际,抱着西瓜啃,酣畅淋漓,满手红湿,汁水横溢,痛快爽利。 我小时候,吃西瓜特别不爱切得一牙一牙细密密的,再使白瓷盘端。须得粗切大斩,三五刀划开个样子,就在花圃藤架下,木桌竹椅上,大家拈起来吃,煞是豪迈,如大碗喝酒。吃得满嘴满脸,无不挂幌子,彼此看了,拍手大笑。西瓜切两半也好,先使勺子挖中间甜的,渐次往边上捞。由红及绿,由甜浓到清淡。吃不过瘾的,就刨西瓜皮吃。 小时候没有榨汁机,若想喝西瓜汁,有个笨法子:西瓜切两半,拿勺子把里面的瓤儿一勺勺挖出来了,不吃,且搁着;挖到后来,满瓜都是汁,倒出来,把瓜子滤掉,就是很清甜的西瓜汁。越靠近西瓜皮的西瓜汁越清爽解渴。当然,这样太麻烦,也只有阿姨大妈们有心思折腾。小孩子,抱住一个西瓜一个勺,再不放手了。 那会儿有个动画片,大略讲小熊们懒,买完西瓜,不想扛回家,看西瓜是圆的,一路连推带踢,把它滚回了家。到家一开瓜,瓜瓤尽化为汁水。我见此大悟,对我爸妈建议,可以使这法子制西瓜汁。他俩对视>..一眼,摇摇头:这孩子笨起来,真让人没法子。 那会儿,我邻居家一个孩子,比我更笨得无可救药。家里买了一大堆西瓜——那时候家长都爱如此,瓜农也乐得不挨..晒,便宜些钱。孩子在家随时有吃的,真忘了做饭,吃个西瓜就顶一天饿了——都搁厨房里,满地翠绿。我在他家看连环画,他馋了,说要开个西瓜吃,到厨房里去了。我亲耳听见刀砍瓜的咔嚓一声,然后没动静了。良久,那位从厨房出来,满脸疑惑地问我:“瓜瓤有白的吗?” 我进去看了眼:一个冬瓜被切成两半,还有一小片儿被勺子挖了——被他吃了。 我觉得,西瓜解暑,一是确实水分充足、味道清甜,二在于其颜色。冬天,阳光淡薄,大家穿得厚实,吃东西很容易正襟危坐起来。繁复仪式和暖色调食物——比如红烧肉、过油的千层糕、暖红茶——特别让人舒适。而夏天阳光浓烈,正宜开轩面窗,看竹林杉木绿森森,喝碧沉沉凉过了的绿茶,简衣素行,不拘小节,听蝉声喝白粥吃小菜,最容易让人消暑热去郁烦了。99lib?赤豆和绿豆熬了粥,味道都好,但到夏天,大家就是愿意喝清凉绿豆粥。晚饭时不煮米饭,一碗绿豆粥,再吃些家常小菜,也就过去了。 夏天煮粥,宜稀不宜稠,而且若非为了喝绿豆粥能借绿豆那点子清凉,吃泡饭倒比粥还适宜。粥易入口好消化,但热着时吃,满额发汗;稠粥搁凉了吃,凝结黏稠,让人心头不快。泡饭是夏天最宜。江南所谓泡饭其实很偷懒,隔夜饭加点水一煮一拌就是了,饭粒分明,也清爽。医生警告说不易消化,但比粥来得爽快也是真的。 日本九州有种泡饭,小鱼干、小黄瓜、紫苏熬成味噌汤,搁凉了放白米饭上,被夏天蒸得有气无力少胃口的,也能吃得下。 下粥菜有家制的,比如我外婆善制两样粥菜:腌萝卜干、盐水花生。她做萝卜干讲究一层盐一层萝卜,封瓶而装。有时兴起,还往里面扔些炸黄豆。某年夏天开罐去吃,咸得过分,几乎把我舌头腌成盐卤口条。外婆倒振振有词:咸了下粥,你就可以少吃萝卜多喝粥啦。萝卜本来脆,腌了之后多了韧劲,刚中带柔,口感绝佳。配着嘎嘣作响的炸黄豆吃,像慢郎中配霹雳火。到夏天嫌黄豆胀肚,就单吃萝卜干。当然,萝卜干在我小时候是穷人配制,好一些的人家吃酱菜。江南人爱一切丝状的东西,比如鸡丝拌面、大煮干丝,酱菜也最好是丝条状。黄瓜、莴苣、萝卜、生姜、宝塔菜之类的组合,酱腌的美味。吃酱菜的好处在于口感参差细密。黄瓜爽,莴苣滑,萝卜韧,生姜辛,宝塔菜嫩脆得古怪。酱菜配粥胜于配泡饭。因为粥更厚润白浓,与酱菜丝对比强烈。 夏末秋初,到螃蟹将来未来,孩子们开始习惯性发馋时,阿妈们有种拿手菜,用来勾兑泡饭,我家乡叫作“蟹粉蛋”。说来无非是炒鸡蛋,但点石成金的是加了些香醋,配了些姜末。炒功得当的话,嫩蛋清有蟹肉味,蛋黄味如蟹黄,其实都是醋和姜的功劳。搁凉之后,眯眼一看真以为是蟹,吃起来被姜醋二味哄过,可以多吃一晚凉泡饭呢。无锡这里,夏天生姜常见。大概是怕吃太冷,着了寒。消夜若喝黄酒,便会加姜丝和冰糖,配螺蛳吃。蒜泥白切肉,肉片好了,肥的韧,瘦的酥,蒜泥里也要姜末,味道略冲,但据说不会着了寒气。 我吃过的最清凉爽快的夏季拌菜,是江南人省钱的法门之一。比如哪家买了西瓜,一刀两半,把红瓜瓤剔去,剩了绿皮,再把外层纹路刮掉,剩下瓜皮剁片切丝,蘸酱油吃,清新爽甜,实在妙绝。当然这加工活不能让孩子做。我有堂弟自告奋勇处理这个,结果瓜瓤没处理好,一筷夹起来,连绿带红,惹得大家吃两口就怪叫一声——想一想,西瓜蘸了酱油塞嘴里,得是什么怪味道? 夏天还宜吃藕。脆藕炒毛豆,下泡饭吃。毛豆已经够脆了,藕则脆得能嚼出“刺”的一声,明快。生藕切片,宜下酒。糯米糖藕,夏天吃略腻了些,还黏,但就粗绿茶,意外地相配。 href='2185/im'>《书剑恩仇录》里,玉如意勾引乾隆到院子里,请他喝女贞绍酒,又端上肴肉、醉鸡、皮蛋、肉松来。这些菜宜酒宜茶,夏天下粥也可以:肴肉凝脂如水晶,妙在鲜韧而且凉,不腻;醉鸡比老母鸡汤易入口得多;皮蛋凉滑半透明,本已妙绝,再来个豆腐,浇好酱油,味道绝妙;肉松最为爽口。这些东西加一起做消夜,好吃又雅。本来嘛,才子佳人夏天吃消夜,先来个大肘子,相看两厌,真是不要谈了。 href='2204/im'>《水浒传》里面,杨志送生辰纲,逼军汉们大热天走,也难怪军汉们生气。黄泥冈上,白胜叫卖两桶酒。中国元朝之前无蒸馏酒,如此料来,那酒该是村酿,大概类似于醪糟的味道。众军汉凑钱喝酒,还被晁盖一伙饶了几个枣子吃。那几段是 href='2204/im'>《水浒传》全书中,我所见最温馨的场面:虽然意在下蒙汗药盗生辰纲,可是军汉们一路挨鞭子晒日头,在黄泥冈上终于能躺一躺,买来了酒解渴,还吃着枣子,那几个贩枣子的客人还那么温柔:“都是行路人,哪争几个枣子?”这份情怀,哪怕晁盖们当场鼓动“要不我们一起分了生辰纲,再把这桶酒和这几车枣子吃了”,估计军汉们也肯了。 大夏天喝醪糟有多美妙?重庆、四川、贵州都有冰粉卖,我在四川和重庆所见的铺子,多一点儿花样,可以加凉虾和西米露,再加红糖和醪糟。我喜欢跟老板娘说,免去其他,直接来碗冰醪糟。冰醪糟和冰啤酒,都好在第一口。端着碗,刺溜吸一口,满嘴冰凉,又甜,又有醪糟那股子酒味,杀舌头,让你不觉就嘴发咝咝声,略痛略快,太阳穴都冰得发痛,这才叫作真痛快。然后徐徐喝第二口、第三口,咕咚咚下肚,满嘴甜丝丝的,老板娘,再来一碗! 夏天的凉白开 所谓夏天,就是蚊香、蝉声、游泳池的味道,晒到要被燃起的竹冠,电风扇吱吱嘎嘎旋转的影子,冰激凌和刀切西瓜红艳艳的咔嚓声。以前夏天热,家里没空调,电风扇开到足都嫌慢,只好自己想邪招。草席睡久了,热得要把皮肤粘住,换竹条凉席,还是热,就隔一小时用凉水抹布擦一遍竹席。再热起来,把竹席一抽,坐在凉凉的瓷砖地板上。坐了一会儿,嫌不过瘾,趴下,脸贴地板,觉得凉意沁人心脾,趴着看会儿书,就睡着了。爸妈一回家吓一跳:儿子四仰八叉,蛤蟆一样,趴在地上,睡得傻笑呢! 夏天喝水,和冬天喝汤一样,既补充水分,又慰藉体温。眼里火红时,一杯水就是清凉 4e16." >世界。大热天,看见一杯冰水,一气儿喝干,阿弥陀佛,全身都通透,抬眼便看见佛祖了。没有孙猴子的法术,不能呼云唤雨,只好周全自己:喝汽水!喝茶!喝凉白开! 众所周知,两广、南洋人说喝凉茶,其实倒未必是茶。菊花茶、金银花茶可以算,泡罗汉果、煮胖大海,也能入列。这传统古已有之:明朝时橘子皮泡茶很盛行,取其清爽;梨汁茶也有,甜滋滋的,好喝,还治咳嗽。茶里面搁枣子补气益血, href='2202/im'>《西游记》里头多目怪请唐僧师徒喝过。我小时候,市面上少罐装凉茶卖,但家家都会弄点金银花茉莉花,念叨几句清热去湿。总之,都是指望茶里面加些东西,清新补气,解了渴,还治疗了身心,美哉。 江南夏日,以前常有两种摊子,卖两样家伙,极像是凉茶的思路。一是鲜榨甘蔗汁配上煮的大青叶汁。甘蔗汁本来甜浓略黏,但大青叶汁清淡茫远。二者一混合,颜色青绿,光看着都清凉;夏天喝来,最是解暑。二是大青叶汁配西瓜皮汁——后者听来很诡异,但江南人夏天吃了西瓜,确实也有些家庭会把西瓜皮留下,切片清炒或凉拌酱油,用来下粥,味道好过萝卜干。西瓜皮汁不如西瓜汁甜,但别有清香,与大青叶汁一合,看颜色藏书网就解了一半暑气。 瓶装可乐流行开去后,上述两种饮品日渐稀少。毕竟碳酸饮料解暑立竿见影,打一个嗝,就把郁积在肚子里燃烧的火给吐了一半,比喝甘蔗汁爽快。但是江南的老人家,到夏天看着挥汗如雨、火急火燎的少年,都会禅意十足地念两句话——“心静自然凉”“越喝甜越是渴”。到现在,还是有老人家摆这种摊儿:粗绿茶叶,拿大桶熬了,分玻璃杯装好,杯口用玻璃板盖住。摊子摆在树荫下,远望去绿油油一片杯子。你过去,掏个硬币,老人家给你一杯凉好了的绿茶,咕咚咚喝。能被人咕咚咚喝的,不是什么好茶,自然谈不上口角噙香、回味隽永,但一口苦甜苦甜的味道下肚,口渴确实解了,满嘴清爽不黏腻。再喝一杯,身体都轻快了好些。喝完骗99lib?腿上车,阳光里继续往前溜达。老人家洗罢杯子,从大桶里再倒出绿茶来。蝉声不休,夏天的日子还长得很。 以前还没有桶装饮用水时,最常喝的,还是凉白开,而凉白开这玩意儿从制作到入嘴,过程都无比漫长。人渴起来,总想一偏头,凑着自来水水龙头牛饮一气,但爸妈不许,怕喝泻了肚子。自来水灌进开水壶,烧水;人渴着,半绝望地看开水壶,满心毛毛扎扎:一会儿觉得这水温吞吞,一辈子烧不开;一会儿觉得这水越来越烫,看着都出汗,谁想喝啊。终于水壶开了,拿起刮痕累累的粗大搪瓷杯,倒了一整杯,看着滚烫的白开水,觉得面对个刺猬:不喝吧渴,喝吧烫。 于?是想法子了,比如,接一脸盆的自来水,把搪瓷杯浸在里头;比如,拿两个搪瓷杯,把水来回倒,边倒边吹气。家里有冰箱后,我还从冰箱里掏过老爸冰啤酒用的冰块,扔进搪瓷杯里。如此折腾过一遍,见搪瓷杯里似乎不再水汽袅袅了,觉得凉了,手忙脚乱喝一口,然后捂着嘴生气:又烫着了!不喝了!去去去! 所以,白开水最后不是等凉的,而是忘凉的。小孩子热情来去如潮水,发现白开水搁凉费时良久,就生气,就搁下跑一边去,转头就忘了。总得山重水复之后,回来看见搪瓷杯,这才想起来:噢,刚才还搁着凉白开呢!这才想起热来,这才想起渴来。好,喝。 凉白开最好的味道,总是第二口。第一口通常喝得急,急了容易呛,而且嘴干渴得久了,满嘴里都沙沙响,渴得发黏,尖着嘴吸一口,更像是说:嘴啊,先润润,醒醒吧,有水喝了。第二口才是真格的,咧开嘴,很豪迈地吸方方正正一整口。水进嘴里,来不及品——当然水也没什么好品,其长处主要是温淡润,就像夏天雷阵雨之前,天空沉暗,空气里弥漫雨的味道一样鲜明——就咕咚咕咚下去了。连喝几大咕咚,第二口才算完,夏天的凉白开,搁得再凉,喝了也不像冰镇了那般爽利明快,直冲脑门,却像刚洗了温水澡换上件白汗衫,焕然一新地舒服。更妙的是一低头,发现喝了这么一口气,还有一大整杯在,心怀大宽。比起喝小瓶可乐,一口咕嘟咕嘟下去,发现只剩半瓶了那种紧张感,恰成对比。于是在大夏天午后,蝉声织着丝,人99lib?盘腿坐在地上,半个脑袋塞搪瓷杯里,咕咚咕咚喝,从急吼吼到慢悠悠,最后温淡舒展而悠长,凉白开的味道,也就在此了。 冬天如何取暖 刘宝瑞先生有段单口相声定场诗,说两口子睡觉争热炕: “老头要在炕里头睡,老婆死乞白赖偏不让。老头说是我捡的柴,老婆说这是我烧的炕。” 为了争个炕,掏灰耙、擀面杖都出来了,动了兵器了。虽然是玩笑话,细想来也不无道理。你说,当下大冬天,遇到热被子被踢掀开、酣睡被敲门声惊醒、房间里本来暖着却有人忽然开窗透风、大早上被铃声叫出被窝接电话结果发现打错了,哪件事不让人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想把对方扔进冰箱速冻层? 我从小生在江南,在此过了近三十个冬天,每个冬天都极难熬。一切都稀疏凋零,六只麻雀带着下棋老头似的神情在花圃边迈步,常绿植物像为了圆场而挂在嘴角的笑容一?99lib?样摇摇欲坠。大红或大黑的鲜明色块在小径上来回挪动——这是冬天,女孩儿们来不及为衣服配颜色的季节。遛狗的人们为宠物配上了毛衣,老太太们怀抱着热水袋聊天,语声稀稀疏疏。没阳光时,天空像洇足了灰色颜料的吸水纸,不怕冷的孩子在院落外抛掷橘子。全世界都懒洋洋的,互相瞟一眼就可以作为彼此打招呼的方式。 在上海时,北方来的同学拥着被子一声声责备,仿佛南方冬天的冷,该由南方人负责:bbr>..南方怎么冷成这个鬼样子,大雁往南飞就是遭这种活见鬼的罪吗?咱身体素质可是很好的,北方零下几十度都见过,可没这么冷过。句与句之间夹带着牙齿的咯咯打战,就像张无忌中了玄冥神掌寒毒发作。南方的冬天像心细周到、睚眦必报的小女人,不凶不躁,可是无微不至、细腻温柔地冷着你。什么时候你忘了她,她就掐你一下提醒你这是冬天,掐得你一瑟缩。阴柔低回的曲子是不能听的,轻淡孤冷的字是不能看的,有小资倾向的电影更加不能看。南方的冬天不是可以活埋旅行者培养北极熊的冰天雪地,但足以将身体不大强壮的人们折磨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就像邻居有人一整夜用瓷片刮锅,导致你漫长的失眠一样。 因为没暖气,所以只剩空调,空调耗电、又干、又很寡淡,好像没放肉的汤、兑了水的酒、虚情假意的接吻,让人暖和不起来。最后只好往人多处凑。我上大学时,太冷了,只好一头扎进地铁站,坐在地铁站台上熬到午夜,回去睡觉,很绝望地等着天亮,那是湿毛巾都能被冻硬了的时候。 跟几个遍历南北的朋友讨论过南方的冬天,每次得出的结论都一样,一是与暖气有关,二是与湿度有关。朋友还说,北方冬天是干冷,裹紧以后就能扎暖和了,脸和手给风雪冻麻了,反而没感觉,夸张点地说东北荒野冻掉个人耳朵都没感觉。南方冬天是湿冷,水汽无孔不入,沁人心脾胃肠肝.99lib?肾肺,关门锁窗、裹袄夹被,还是冷。我听北方人说起暖气房里如何脱到只剩汗衫,就一门心思地艳羡、绝望。 宋朝有个将军名叫党进,有些《杨家将》版本里有他,行伍出身,不识字,曾经对着太祖爷转文,劝圣上多安息吧。有一次,大冬天,拥炉子喝热酒,太热了,全身大汗淋漓,叫嚷:“这天气太热!忒不正!”守门的兵丁被穿堂风吹,快冻死了,说:“小人这里天气很正!”每次读到这段,我就觉得自己正被穿堂风吹,觉得“天气很正”。 话说回来,古代大多数人过冬,都跟守门兵丁,或是老两口争炕一样,贪图一点儿暖和劲。古代人无暖气、没空调,比现今更难熬。故此历代书里都说民以食为天,又把“饥寒”两字并列,认为温饱最幸福。是故冬天取暖,真是性命攸关的大事。 取暖最容易的,莫过于跟火去借温。普通些的老百姓靠火炉火塘,被烟呛已经算幸福的烦恼——比起穷人家没柴薪,起不了火,又高出万倍去了。贵族之家就享受得多。比如秦汉时,宫廷已经有壁炉和火墙。火墙的原理,略有些像如今的水暖气,想法子在墙里面通管道,把墙烘热乎了,染得室温也升高。唐朝时有所谓“到处热红炉,周回下罗幕”。人在屋里坐着,周围一堆红炉,加罗幕围着。暖和倒是暖和,只是人也有些像挂炉烤鸭了。 还有些在墙上做文章的,又比火墙、壁炉高一筹。汉朝时节,有两处所在叫作“椒房殿”。一在长乐宫,一在未央宫。当然不是大红辣椒高高挂,好似乡下火锅馆,打算呛得后妃打喷嚏。那年头,辣椒还在南美洲,等着欧洲航海家的千年之约呢。夫椒房者,花椒和了泥,涂满墙壁。因为花椒温和,味道又好闻,在香料当宝的时代,乃得上等荣宠。现在宫廷剧泛滥的时节,帝王后妃的旧典故都被翻将出来,会觉得“椒房之宠”煞是璀璨,其实细想来,倒是天子的一片细心:大冬天冷,房间里一墙温泥花椒,布置暖和些,比冷硬的金珠宝贝实在多了。 传说当年李后主亡了国,带绝代美人小周后去汴梁,小周后就嫌灯“烟气”,换蜡烛,“烟气更甚”,然后就显摆了:在南唐做后妃时,宫里不动烛火,直接用夜明珠当光源。帝王公侯就是善于在小处做文章,取暖要靠燃料烧火,也就分了等第。古书里许多大人物,少时都以樵采为业,说穿了就是砍柴,回来劈好了做燃料。上等人家或宫廷,能直接焚香,又取暖又好闻,比如李清照所谓“瑞脑销金兽”,瑞脑者,鲸鱼身上提来的龙涎香也。杨贵妃的兄弟杨国忠权倾朝野时,有个法子:炭屑和蜜一起捏成凤造型,冬天拿白檀木铺在炉底,再烧这蜜凤,味道好,又少灰,且暖和。宫廷里还烧西凉国进贡的所谓“瑞炭”,无火焰,有光亮,尺来长一条,可以烧十天。普通老百姓压根儿没见过这个,用得起的,怕还是白居易诗里卖炭翁南山砍树烧成的炭。清朝宫廷在北京,冬天冷,薪火不绝;又怕起火有烟,呛到天子嫔妃。呛咳嗽了老佛爷,回头就会被乱棍打死,所以白天黑夜,只是烧无烟炭。妙在宫廷里还没厕所,于是炭灰积存了,用来解决方便问题——一如现在养猫的人,用猫砂清理大小便。 可还是冷,怎么办?只好使手炉和脚炉。清朝时手炉已经是工艺品,轻便小巧,可以装在袖子里,不重。 href='2210/im'>《红楼梦》里,林黛玉被风吹得倒,但袖里揣个手炉也没事,还曾经拿手炉调戏薛宝钗——薛宝钗刚劝贾宝玉别喝冷酒,林黛玉就嗔怪丫头特意给她送手炉来,指东打西地说:“谁叫你送来的?难为她费心,哪里就冷死了我?” 宋朝人冬天取暖,有些雅致的玩法。比如朱元晦拿些纸做的被子,寄给陆游盖,陆游认为纸被和布衾差不多,而且“白于狐腋暖于绵”。但被子只御寒,不生暖,就得靠暖壶,即是如今所谓的“汤婆子”。 黄庭坚写过诗,说买个汤婆子,不用喂饭伺候,舒服得很;天亮时还能拿里面的热水洗脸哩——我外婆却反对这样,大概觉得水都闷了一晚上,坏了,有死气,洗不得脸——黄庭坚又认为,如果真叫个姑.娘给暖脚,人会心猿意马,所以还是汤婆子好。 5176." >其实用得起姑娘暖脚的,还担心喂饭和心猿意马的事吗?唐玄宗的兄弟申王,冬天怕冷,经常让宫妓围着他站一圈,用来御寒,叫作“妓围”。这一围大有道理:从物理角度说,唐朝宫廷女子多壮硕,人体又自有温度,人肉屏风围定了,很是暖和;从精神角度来说,一大群美女围着,很容易暖体活血、心跳如鹿。真是精神物质双丰收的取暖手段。最后一点尤其重要。不信的话,换男人来围,感觉就不那么香艳了。传说成吉思汗出征时缺木炭,又逢下雨,大将木华黎、者勒蔑就彻夜站立,围将起来,为大汗挡风取暖。听着是很感人,但是蒙古豪杰皮糙肉厚、剽悍勇健,视觉上就没有申王爷眼里莺莺燕燕、满是胖姑娘那么幸福了。 所以武侠小说(比如古龙的 href='1858/im'>《剑玄录》)或电视剧(比如老版的 href='2182/im'>《雪山飞狐》)里,偶尔还是会有男(或女)主角中了寒毒快死了,姑娘家(或大老爷们)解衣入怀,抱着对方给暖身子,之后就成其好事的桥段。所以,对异性恋群体来说,取暖的终极形态,终究是美丽的异性与爱情。毕竟外头再怎么暖和,都抵不过心猿意马、心思活络、心跳如鹿、心生邪念这些内心热源。不信你去看一切宋词里有男女欢好的题材,总离不开“暖”“滑”“香融”“香汗”“芳”“春”“锦幄”“温”这些字样——黄庭坚也是吃不着葡萄,只好抱着汤婆子说姑娘是酸的吧。 趁你还吃得下的时候 吃东西有其时机。咖喱刚熬时,香得狠辣,但搁过一晚后,味道就变得醇厚,甜辣交加,用来拌热米饭,好像香味睡着了又醒过来了似的。芝麻爆香后,略凉一点,撒菠菜、拌豆腐丝、抹一把在煎排骨面上,脆酥香,好吃。但鸭子汤,熬完了须立刻喝:好鸭子汤油不会太重,上来烫,但凉得快。鸭子干吃怎么都好,可汤一凉,就像久无往来的亲友,对坐悬望,说什么都尴尬,不如不说。 有的东西适合久藏。吃到一次好巧克力了,赶去买,藏抽屉里,等着有空时吃;朋友送了好酒来,藏柜子里,等着有喜事时喝。类似的固态化陈绍、黑黝黝一坨普洱,都是传说。有些东西不一定久藏,就搁最后吃,比如吃叉烧饭,把饭吃一干净,最后慢条斯理嚼叉烧,腻归腻,心里舒服:好东西,到底留到了最后。我小时候,楼下有个邻居,夏天坐院子里,捧半个西瓜举勺吃,下勺径取西瓜边缘,从边上往中间吃。他说,这法子是个特别懂道理的伯伯教的:人这辈子,先苦后甜;先吃没味道的,越吃越有味道,到最后吃到瓜中心,特别甜脆——我很怀疑这是打什么志怪野史里听来的。当然,如此怪例子,我也就遇到过这么一位罢了。 有的东西得吃新鲜的。以前苏州人吃头刀韭菜,不惜重资,说是头刀韭菜,经了一冬,藏阳蓄气,特别鲜脆有味,随便怎么炒鸡蛋都好吃。杜甫说“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非常美。新剪韭菜绿,炊上米饭黄,刚做的喷香,春天晚上下雨时吃,妙得很。 日本人以前相信,吃每年头产的初物,可以多活七十五天——好像中国妖怪都爱吃童男童女一样。如果吃了初鲣,你可以多活七百五十天。虽然有些人认定回游鲣鱼好——那时节的鲣鱼,优哉游哉,一味养肉,吃肥上膘,秋来被捕,拍松了,加葱、姜、蒜、萝卜泥吃,也可以离火远些,烤出油了吃——但到底敌不过初鲣派们势大。好的鲣节,都选初春鲣鱼造就,哪怕瘦,也鲜美无匹——况且还增寿七百五十天呢。 苏轼有一首诗写春菜,琢磨荠菜配肥白鱼,考虑青蒿和凉饼的问题,想宿酒春睡之后起床,穿鞋子去踏田踩菜。说着说着,就念叨北方苦寒,还是四川老家好,冬天有蔬菜吃。说着说着,想到苦笋和江豚,都要哭了。如果到此为止,看去也不过像张季鹰的“人生贵适意,怎么能为了求官远走千里而放弃吴中的鲈鱼莼菜羹呢”的调子。苏轼的话没那么超拔,但平实得让人害怕: “明年投劾径须归,莫待齿摇并发脱。” 家乡的东西永远>好吃,但等牙齿没了、头发掉了,也吃不出味来了。 人总爱藏着些食粮,精神、肉体皆是。你饿时,想到冰箱里有肉,柜子里有泡面,望梅止渴,刀子割肠似的饿劲也钝下来了;你异地办事出了岔子,焦虑不堪时,想到还有些亲友可以投托,就舒服些。松鼠都知道办些仓储过冬,何况人类是星球统治者,智慧非凡。 但这种做法,多多少少会有问题。在这年头,你很容易发现:当这种秘藏日积月累之后,回头一刨,便发现有太多东西,当时信手埋下,指望他日发芽,但时光流逝,你回头想吃那颗藏深了的核桃,却发现都咬不动了。每个人都?有这样那样的一些东西:买了之后,总是一推再推不肯看的书;云储存之后,永远不会再去调用的文件;为防断粮买回来,总也不会拆包的饼干和意面;到处旅游买的一打,当时整理好,日后再也不会打开的明信片;一个发愿“一定要好好重温”,特意找到了,然后一直在硬盘里发呆的老游戏。 过期食物,扔了就好;老了的书,不读也无妨。但有太多事,就这样搁着,实在可惜了。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存着个虚无缥缈、只有自己珍之藏之的梦想。电影里常见的某人午夜梦回,翻旧照片抿一丝苦笑,还算罢了,怕的是日常生活里常见的以下句子:“孩子啊,我这辈子就这样了……你一定要争气……”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曾经抱着这么个心思:“我有个梦,才不会忘呢,只是,我要努力到多少岁(给自己定一个期限),然后就开始做自己想做的事!” 大多数梦想,并非破灭,而是被推迟,被当作冰箱里的隔夜咖喱、酒柜里的庆祝香槟,“非得到那一天才能享用……我们得等到那天”。与这个梦想并存的,是这个念想:“有一天,一切都会好的,然后我们就能……”在未来的某天,阳光灿烂,你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可以随心所欲。 但是完美的一天,很可能根本不存在。辛弃疾一句话,断了所有人的念想: “莫避春阴上马迟,春来未有不阴时。” 好,设若你拟定的完美一天终于来到了——顺便说句,如果真有那天,那一定不是天空终于万里无云,而是你有许多事已经不在乎了——你打开珍藏的匣子,会发现你想做的事,已经被窖藏过期了。你以前觉得宏伟的构思,忽然变得很呆滞无趣;你曾经看上去不朽的理想,此时像小孩儿过家家。你藏来预备庆祝时喝的酒过期了;你藏来预备发达时吃的肉腐烂了;你准备着发达之后放怀大嚼的大火腿倒是能吃,但你高血压了;你珍藏的核桃永不过期,>99lib?但你牙齿坏了。最要命的是:当时的食欲,当时的心境,都过去了。 所以,世上事并不都像复仇,搁凉了上桌更有滋味。久搁可惜,不如早吃。倒不是说万事都得趁新鲜吃以便延年益寿,只是趁你还吃得下一切的时候,把能吃的、能做的、能读的、能听的、能爱的,都过一遍。人生的确长得很,但什么都吃得下还愿意吃的好胃口时光,却短暂得多。 你可以不坚强 你被人欺负时,咬着嘴唇,没哭;熬过难关后,见到自己人,听到句软语安慰,却会忍不住,哇的一声号出来,哭个痛快。 类似经历,大概非只我一个人有。 以我所见,此时心情大概如此:你被人欺负时,知道对方怀有恶意,知道哭出来后,对方便确定你软弱可欺,更恶意的欺负便会来,于是跟自己说,不能示弱,否则所受伤害,势必加倍,所以熬着,不哭。等事完了,似乎安全了,面对一个可倾诉的人,也来得及审视自己的情状,觉得自己真惨,于是哭了。 人很少会在机器或刀刃的迫害之前,凭空号啕大哭。人哭,大多数时候,是看对象的。许多时候,对面站个有血有肉、能听自己倾诉、能反馈的对象,人就容易哭出来。 我爸老家乡下,以前有种习俗。老人死了,有专门的老阿婆来哭。老阿婆嗓子响亮、声气悠扬,一嗓子哭一下午,还能和军乐队的乐曲相和,哭声绕梁三日。我爷爷过世时,有两位老阿婆恪尽职守。我亲眼见她们俩,吃完午饭,彼此商量:“再哭两声吧?”“好。”然后就扑到灵前:“哎呀,他老爷子,你怎么走得这么早啊!” 我爸和我叔叔,丧事上都铁青着脸,没怎么哭。因为他们是当家的,得请人,得招待亲戚,得联系火葬场,得包车,得供饭,得搭棚,很累人。那段时候,他俩睡得少,基本不吃东西。到丧事最后一天,两位阿婆又浩浩荡荡地哭了一遭,我爸和我叔叔好像忽然释放了似的,也哭了一场。哭完之后,我叔叔累睡着了,起来就肯吃东西了:还要吃蹄髈! 有些哭是假的,就像背景音乐;有些哭是真的,哭出来了,就是一口积食, 90fd." >都呕出来了。 我明白他们的心情,是在几年之后了。我外婆过世了。我奔前走后,颇为躁郁。外婆进火葬场了,那时我的心情,与其说是悲伤,不如说是愤怒。心里有无名火,不知该往哪里撒。吃饭时,看见远房亲戚谈笑自若,心里就恼恨得慌,想找由头,骂他们几声去——虽然知道,这些亲戚八竿子打不着,肯来吊丧,已是情分,但就是觉得,想找事儿骂骂。最后给外婆下葬时,我听妈一哭,就被传染了——哭和呕吐一样,看了听了,就会传染——于是我号啕大哭了一场。那会儿的心情,我现在还记得: “人世无常,再也见不着外婆了;难过得很;大家都要死,怕得很;为什么偏是外婆遭了病?委屈恼怒得很。” 哭完了,无名火也就散了。 马里兰大学有位先生说,哭能抵消皮质醇和肾上腺素的影响,缓解压力。生物化学的事儿不提,但哭,是能表达情绪的。委屈了,“为什么偏偏是我”,要表达出来。郁积于心,容易犯病。 我们小时候受的教育,总是“不哭噢,乖,不哭”。江南小孩,小名普遍叫囡囡,妈妈总会说:“哎哟,囡囡跌跤啦,不哭不哭,都怪这台阶,台阶坏,囡囡不哭……”这招数,哄小孩子很有用。如果仔细想,会发现家长的逻辑是这样的:小孩哭,代表有事;只要小孩不哭,就代表平安无事;所以,只要小孩不哭了,就没事了……当然,小孩本身很单纯,饿了、委屈了,哭;给点东西吃就不哭了。但如果小孩年纪大一点儿,有心事了,你翻来覆去念“不哭”,恐怕就是另一回事。因为不哭,并不.代表问题解决了。 如果你安慰过人,也被人安慰过,一定有这体验:安慰者说的那些道理,什么要看开点、什么要节哀,你都懂,但你自己说服不了自己;得听别人说了,才句句入心,说得你哭一场,就会好些。本来嘛,道理谁都明白,大家都会讲。人需要的,只是一个肯听自己倾诉的对象。你可以安全地袒露自己的软弱,听别人安慰。 实际上,在我看来,当一个人,尤其是成年人,遭遇不幸、压力极大的时候,安慰他“不哭”,叫他“别伤心”,都不顶用。如果对方遭逢大变,不哭、不伤心、很坚强,那是他的本分,但这并不代表问题获得了解决。就像相声里的段子:富人发愿,方圆二十里,不能见到一个穷人,有一天,真见着穷人了,一捂眼睛:“快把这人给拽走,我心都碎了!”同理,当一个人难过时,你不能单纯要求他“不哭”,然后让他脸色铁青,把不安和委屈憋在心里。 一个人经受?99lib.灾难之后,心情普遍如下:害怕(害怕自己或亲人受伤,害怕自己崩溃,害怕灾难重来);无助感(觉得孤单,前途茫茫,软弱无力,委屈);愤怒(为什么偏偏是我?为什么你们不帮我?);失望和希望交替出现。而贯穿其中的,总是委屈:为什么偏偏是我倒霉?! 你知道哭泣是有传染性的,一个人的哭泣,可以带动许多人一起哭泣,但如果你想安慰这么个人,就得让他倾诉,让他说。你如果要求他“一定要坚强”“不哭”之类,是堵,而不是疏。如果有人一边难过、一边强忍着不哭,你可以赞美感佩于他们的坚强,但说到底,那并非他们的责任。要表达支持有许多法子,给他们再施加任何一点儿压力,都是最不好的法子。 所以,如果你真心要安慰或支持一个遭遇了藏书网厄运的人,说“不哭”“要坚强”之类,很像是在下意识地摆家长范儿。你不能要求一个人经受了不幸,还得独自在心里承担一切。如果你诚心想安慰一个人,可以考虑这么告诉他: 你可以哭,你可以悲伤,你可以不坚强,你可以说你有多难过、多害怕、多委屈。在我面前,做这些是安全的,这些我都听着,而且愿意帮你想辙,而且,你哭过、悲伤过、软弱过之后,我依然会守在你身旁。 女人的吃醋方式 男人这种动物,耐得住痛苦、寂寞、误解、贫穷,只戒不了女色。帝王们天真,觉得男人挨过了一刀,谅来没法兴风作浪,但还是敌不过明清二朝,太监和宫女对食解闷,有钱的太监还能蓄外宅。你可以说,宦竖们思想品质不过关,要有几个高僧才行。岂不知宋元时节,大家心照不宣,把和尚当成色狼?世传苏轼还写过戏语,叫作“一个字便是僧,两个字是和尚,三个字鬼乐官,四字色中饿鬼”。你又会说,这都是假和尚,修为不足,把持不定,定要找几位忠贞之士,才让你们看看什么叫君子……话说,西汉苏武当年出使匈奴,被逼到北海边放羊,饿吃毡,渴饮雪,十九年志节不变,名动天下;南宋胡铨上《斩桧书》,弹劾如日中天的秦桧,让金国人都感叹“南朝有人,中国不可轻”,被秦桧贬到了海南,前后累计被流放二十三年,后来得谥号“忠简”。这两位的操守品德,可谓完美。但他们有何类似处呢? 答:苏武在北海,终究还是跟胡人女子生了孩子;胡铨后来被召回时,也已和海南的黎姓女子成了夫妇。这两位君子,一南一北,忠贞持节,可是无论是贝加尔湖的寒冷还是海南岛的酷热,都没挡住他们兴致勃勃生儿子啊…… 科学家会说,人类都99lib?有传下后代的本能,所以男人到处找传宗接代的伴侣,也没办法。没法律约束时,男人举着“男子汉三妻四妾,事属寻常”的旗号;有法律约束时,男人只好偷腥。如此这般,就有了永恒的对决:男拈花,女吃醋。 李世民是个山西皇帝,爱拿醋开玩笑,比如听说魏征爱吃醋芹,就拿醋芹勾引他,看他失态的样子好笑。他要赏宰相房玄龄几个美人,房夫人说宁死不从。李世民就说,那死去吧,赐鸩酒,房夫人喝..了,发现是醋——吃醋的典故,即出于此。这事情里,其实李世民很高高在上:男人既掌握话语权又掌握生杀大权,房夫人除了以死来表达抗争,别无他途了。 当然吃醋也得细分。一类是吃酸醋,是源于一种封闭的感情,酿造久了,腐蚀性强,有破坏力。比如三国时袁绍死掉后,他老婆刘氏立时杀了好多妾,涂黑脸,这种吃醋就是心理变态。刘邦归天,吕雉立刻把戚夫人断手断足做成了人彘,这也是不知道憋了多少年。吃酸醋会成惯性。一对伴侣,男尊女卑久了,女的会生两种心态。一贤惠处之,一忍再忍,醋越积越深,一天底线破了,大怒,泼之。一泼辣,见醋就吃,男的畏妻如虎,敬而远之,于是更怒,恶性循环。 懂夫妻情缘的,会让夫人吃些香醋。宋词里有小令,一个郎君说花比姑娘好看,于是“一向发娇嗔,碎捻花打人”,这等小醋,其实吃吃不妨,而且情趣无限。不让吃小醋,逼着女人当贤惠妇,很容易憋久了酿成大醋。 href='2527/im'>《倾城之恋》里范柳原调戏白流苏,说一个不吃醋的女人多少有些病态,诱得白流苏说了酸话,就拍手说这话好,隐约有几分酸意。好像内心淤积,都连着吃醋说出来了。. 在所有吃醋的故事里,都在强调女人悍妒。但实际上,如上所述,大多数女人最后也无可奈何,只好甘当受害者。其实再悍妒的女人都是好哄的。 href='2210/im'>《红楼梦》里,王道士都懂,冰糖炖梨,甜丝丝,腻死你,就治了妒了。大多数姑娘,几句甜话一调和就行。甜话其实不需要有营养,大多数女孩子其实很聪明,听惯了甜话,不会太当真。要紧的是态度为先。谁还跟你理科生画图线似的较真呢?有甜的吃,谁爱拈酸? href='1698/im'>《世说新语》的一则故事:桓温娶了李势的女儿为妾。桓太太是南康长公主,霸道惯了,拿刀子要去杀,见了该姑娘,感叹其风度温婉,抛刀抱住:“阿子,我见犹怜,何况老奴!”藏书网 href='969/im'>《陶庵梦忆》里,说有个人听了秘方,回去对付爱吃醋的老婆,请她吃了颗什么灵丹——基本是假的。该吃醋老婆立刻转了性,逢人就说,老杀才还晓得心疼我,给我吃灵丹,不给别人吃,真好。 前一位令人感佩,在于虽然是吃醋,但目标精准,针对性强,没拿无辜牵连其中的其他女性开刀,而是朝“老杀才”去,这醋吃得结果也喜剧。 而后一段则证明,再怎么厉害的妒妇,其实骨子里都是小猫咪。只要“老奴”“老杀才”们稍微懂得把感情流动一点儿,讲道理一点儿,懂得用甜话拿去哄一哄,哪怕吃的灵丹其实啥都不是,也已经够了。 我爱胖美人 古代的审美观念还是很个人的选择,不像现在,审美观念可以当绳子和鞭子,绕人三匝,外加抽打。那时,大体上,古代人都喜欢骨肉丰隆的美。比如屈原,虽然忧愤遗世,但审美上丝毫不糊涂。他自己瘦,但爱胖,《大招》述美人曰“曾颊倚耳”,说这位美啊,骨 8089." >肉丰盈,都有双下巴了。.. 汉唐是公认的盛世,品位甚高,而这俩时代偏偏爱人胖。比如 href='9038/im'>《史记》说陈平:“为人长美色。人或谓陈平曰:‘贫何食而肥若是?’”可见陈平白胖,被邻里认为是美的。杨贵妃是史上第一胖美人,“温泉水滑洗凝脂”,“从此君王不早朝”,千古一人而已,还被安了断送盛唐的祸水之名,在马嵬坡被赐了白绫。士兵哗变时越撒泼,杨玉环本身丰腴之美越传奇。千年后,人把环肥燕瘦并列,好像赵飞燕瘦了,能抵上杨玉环,却忘了杨玉环的老公是善骑射、造梨园、制舞乐的唐玄宗,品位端的是好,而赵飞燕的老公汉成帝是个连小姨子都不放过的窥浴狂人,甚为变态。同理,春秋战国时,楚国有个变态国王“好细腰,宫人多饿死”,跟汉成帝是一路货色。 哪怕不说汉唐,只说西方文明的黄金时代:你要说希腊,维纳斯在那儿站着,虽然比杨过还少一个臂膀,但体态丰盈,公认为美之典范。唐与雅典这两个文明时代,在胖姑娘这方面上可以彼此握手:唐之珠圆玉润仕女图与希腊的女神雕塑们,倒可以做一比照。从文艺复兴时拉斐尔的圣母、提香的美女,到19世纪印象派雷诺阿那些浴女,无一不是圆润的。大体上,对美好肉体热爱的程度,是与文明的繁盛成正比的。古希腊时,人的衣服简单,无论男女都不介意袒胸露乳。实际上,有考证说,上古克里特岛、希腊南部和北非若干地方,姑娘会露胸逛大街,而且会刻意修饰乳头。希腊人出了名地衣服简单,逢运动会,打一赤膊露出一身肉,是为美谈。 有哪位说了,长一大粗腰可不难看吗?非也非也。中国古代描述大汉威武,就来个“腰大十围”。虎背熊腰,最是安全可靠。反过来“蜂腰猿臂”,那一般是小白脸。 《纽约时报》早几十年就登过结论了:人类的感官本能里,喜欢的并非“细腰”,而是“腰臀比例大的”。意思是,姑娘腰粗无妨,关键是臀部得等比例增大,表示能生育。比起腰臂一起瘦如麻杆儿的,人类本能更喜欢你有70厘米的腰,100厘米的臀。戴斯蒙德·莫里斯《裸女》里更说了:胸部其实和臀部是同等象征。胸部丰满=臀部圆润。所以身段的王道是凸显腰臀之比,而非辛苦束腰——毕竟拿腰带勒出腰臀比例,无非为了显得“臀部相对大一点儿”而已。前者是天下均富,后者是大家一起穷。所以,丰满是种自由,而勒瘦却是种压迫与收敛。 但是呢,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肉缀于体,人必非之。因为身上有肉、前凸后翘、丰腴圆润的美过于惹眼璀璨、美妙绚丽,所以世界才必须反其道而行之。 href='2773/im'>《乱世佳人》里,黑妈妈给斯佳丽束腰就看得人浑身汗毛直竖,但至少是试图制造夸张的腰臀比例。而另一种情况更可怕: 在一个不那么文明的社会里,总希望人类保留在?99lib?t>童稚期,越清纯秀雅老处女不食人间烟火,越是让人在道德上放心。清教徒盛行时,英国人逼着姑娘束胸勒肚,企图把姑娘一个个压缩成中国拿来献妖精的童女,这就完全是摧毁人了。中国这边,先是南朝齐有个变态天子叫萧宝卷,最喜爱妃潘玉儿的小脚,谓之“金莲步”,逼着后世千年,我国数以亿计的女孩儿脚和足够绕地球若干圈长度的裹脚布诞生——这就属于变态之行。宋朝程夫子和朱夫子大呼“存天理,灭人欲”,此后女孩儿立刻集体弱不禁风,头上三纲五常,脚下石灰裹布,直折磨得一个个人比黄花瘦。这种企图将女性压缩回幼年的、纯真的、缺少性征的做派,本身是种反人性的变态,和处女情节、贞节牌坊是一路货色。 所以,女子强迫变瘦,本身就是种强烈的控制欲的体现。道学先生认定丰腴的女性太招摇,必须压制;美女最好是纤瘦平板得无女性特征,恨不能压平在纸面上,走一步咳两口血。可惜世界上并不都是满口仁义道德、满脑子形而上学瞎99lib.t>忽悠的禁欲派。风流才子李渔就直截了当地写道:女的瘦了中看,但不中用;胖了未必中看,但中用。所以才子眼里的美女,大半是丰腴圆润盈柔若酥的,是玲珑浮凸的。 现代的瘦审美,罪魁祸首之一是消费主义和时尚业。你知道,时尚大师都是能人,善把敏锐的商业头脑、时尚嗅觉和艺术创造力,加上耳听八方得来的艺术潮流,编成些名词,全数堆砌到女性的衣服上,然后捏造一些艺术名词让女人相信,某些绣工和形式的变化蕴藏着多么伟大的内涵。在媒体的潜移默化下,大部分女性和对时尚敏感的男性接受了以下事实: 他们——或者,主要是她们——的身体,不是本身美好动人的骨肉,而只是衣架、配件柜和橱窗。她们的身体得瘦到能挂上重衣累花、钗簪表镯。当姑娘被迫成为了服饰的奴仆,主动把自己从人类退化成一个衣架,变瘦也就成了必然。 罪魁祸首之二,是可怕的摄像镜头,以及随之而来的“人人都活在照片与镜头上”的时代潮流。《六人行》里莫尼卡原话:“一个镜头长20磅体重。”虽是找借口,确也是真实的。镜头太容易扩大一个人的脸,而唯有瘦才能制造恰当的面目轮廓。这个全世界都忙于随时随地拍照,上传云端或社交网络,让大家啧啧称赞的时代,你不再只是长在人间,而是得活在照片里给别人看,你得精干利落得活像一堆不锈钢部件,让照片构图美观。 事实是,在这个日益精细的时代,你或者得符合“方寸之间凝聚无数精密器械”的细碎,或者得符合“线条极简刚硬利落体现设计感”。你的身体不属于蓝天白云下的你自己,而属于即将把你的形象扩张的摄像镜头,或者那些挂满你身子叮当作响的衣服。唐朝、希腊和文艺复兴时那些优美的、暖色调的、柔软如黄昏时夕阳边云朵的躯体线条,只能在一些复古风展览会上,由一些骨瘦如柴、轮廓凌厉的瘦女人展示出来。这不再是“眼见为实”的时代了。你得做摄像镜头和衣服的奴隶,根本顾不上自己的躯体实际上是否美丽。20世纪60年代好莱坞黄金时期那些“一个女孩子跟你出去吃饭,点一份肉馅饼、一堆洋葱圈、一杯香草啤酒、一堆炸鸡块,然后全部吃掉,最后对你甜甜微笑”的传说,在如今这个“怎么才能瘦下去呀”都已成为公众话题的时代,真的只是传说了。 瘦削则更带着内敛、装饰性和迁就人工时代的意味。瘦削的精神,当然云集了人类的一切智慧精华——商业宣传、服装设计、材质研究、镜头考量——而丰腴则没那么复杂。偏胖的姑娘身上挂不住衣服、戴不上链子、睡姿经常调整、吃消夜的时间点把握得异想天开,但看着她移动像骨肉均匀的活雕塑,有种阳光流溢、浑然天成的美好。所以问题在于,丰腴、99lib.血色饱满、健康活泼的姑娘,时尚业骗不了她们的钱,所以这个世界不太容得下她们,或者,不鼓励欣赏她们。 但这并不妨碍胖姑娘们白云一样的美好,就像你怎么嘲笑林嘉欣的腰身穿不好衣服,都没法否认她笑起来世界都变甜了;再怎么念叨梦露的小胖腿,都没法阻挡她已经把整个时代都染上璀璨的金色和迷人的肉色了。关于这个最好的描述,见于村上春树的《世界尽头和冷酷仙境》。那个在“冷酷仙境”陪伴他度过大量灾厄的、青春的、性感的、娇媚的、活泼的女孩是被如是描述的:“她的身体像小孩一样又像大人一样长得很奇妙。像一般人的身体浑身涂了果冻一般,白皙柔软的肉丰满地附着。手臂、大腿、脖子、肚子周围都真的膨胀起来,像鲸鱼一般光滑。她的身体,简直就像夜里下了大量无声的雪一样,长了好多肉。” 且贪吃且傻且好奇 不管一个人体重多少,只要不脑袋大、脖子粗、肥头大耳、面泛油光,揽镜自照时就还过得去。所以脸瘦之人比胖脸之人,这辈子要少一万多个辗转反侧摸着脸难以入睡的夜晚。我家的狗命好,投了鹿犬的胎,长了张三角瓜子脸,于是她成了我认识的雌性里,唯一不考虑自己体重的姑娘。 我上大学前,我妈好强,性子急,忙着跟人谈生意,爱打扮,怕发胖,每天嫌我爸随随便便、享受生活:“你吃饭还有架子哪,还有姿态哪!”2005年外婆过世后,妈好像卸了副担子,整个人变得温柔宽和了。我家鹿犬的到来正逢其时,于是我妈变成了另一个人。 此狗仗着天生脸瘦、四蹄纤细,遂将吃视为其漫长狗生第一要务。此狗不挑食,红烧肉也吃得,狗粮也肯咽。我妈吃鸡蛋给她留个蛋黄,吃了;我妈切干丝给她半块豆腐干,也吃。妙在此狗甚有好奇心,且兼容并包。比如夏天晚上一家人吃冰棍,此狗也伸嘴来吃,冻得全身发抖满嘴呵呵声,还 662f." >是要吃。剥葡萄,也伸嘴来啄两口,且不吐葡萄皮。肉食米饭,四时瓜果,食谱之杂,寻常人类实难望其项背。 此狗本来脸皮甚厚,自发胖后,皮下脂肪满溢,脸皮已厚到狗皮膏药的地步,手段之邪恶令人齿冷。比如,厨房刀匕声方罢,我爸妈与某人一起拿碗取盘倒酒摆桌,此狗已呈人形坐在梨花木椅子上,一双前爪盘踞桌面,左顾右盼,请参考领导开会时姿态。吃饭时,先钻到我妈怀里讨吃,讨罢,钻桌底到我爸处,如法炮制。红烧肉、鸡胸脯,当场吃完;肉骨头另叼到楼梯拐角处藏着,当消夜。出门吃饭,包子一笼四个,她要吃一个;两笼八个,她要吃三个。菜市场卖烤鸭的人和我妈熟,也喜欢她,见之就扔几块鸭肝,养刁了嘴,每次过烤鸭铺都停步不走,双爪踞案摇尾巴,讨到方休。 三年前,此狗已胖到近于——用某人话说——“一根大香肠上插四根火柴棍”的境界。近两年肚皮溜圆,下垂近地,骨骼已被肥肉撑开,像吃了橡胶果实的肉狗。我爸妈常为之悬心,怕此狗过于肥腴招人眼目,被抓去当香肉,所以每次我离开无锡回上海,爸妈必表决心:一定要减肥,不给她吃了!——下次回来一看,又胖了。 其实倒非我爸妈溺爱,实因此狗惯会卖萌。生得一双水灵灵天真无邪的眼眸,常摆着某宰相“我们来晚了”的纯真表情,让人不由得爱怜。多少次我吃午饭时见她眼神无辜,看似饥肠辘辘,心一软,一块肉又递给了她。回头我妈听我这么说,一拍大腿:“中计了!早饭她刚吃了半笼包子两个馄饨哪!” 此狗吃饭时善于摆谱装领导,出行时亦然。比如周末天晴,爸妈说开车去公园吧。此狗嗅到要去郊游了,高兴得猛然进化了,上蹿下跳,直立行走,差一步就是高等智慧生物了。下楼梯,如一堆肉山耸动,又如一个溜溜球一路滚下去。上车,必坐在副驾驶位置我妈怀里,站得笔直看着窗外,像领导视察市容。到了公园,此狗便发疯。钻草地、窜湖滨、绕芦苇、啃桥栏、拉野屎、乱撒尿,无恶不作。虽然肥胖,奔走却如风,活像个球形闪电狗肉导弹。经常跑..累了,草地上仰天一躺,哀哀叫唤,逼我爸妈抱她走。一回家就睡一整天。 此狗善报复,会记恨。比如欢天喜地舞半天,发现我们不带她出门,便恼。我们回家,常会发现少了只袜子、丢了副手套。看此狗时,行若无事,趴在她的狗窝里,满脸“看我干吗,哼”。那时把她一提,就会发现袜子、手套们都被她叼去偷藏在窝里呢。 此狗恨猫。比如陪妈遛狗,树丛里见只猫蜷缩着,黑白相间,好看。我一指:“猫!”此狗两耳一竖,两腿刨地一道烟追去,该猫飞蹿而走。狗撵猫,流星追月,绕楼三匝,叫不听。猫本不及狗快,幸而小而乖觉灵巧,分花拂柳逃得快。狗一路披荆斩棘,紧追不舍。我和妈拦不住,只好学猫叫,叫两嗓子,把狗引来,抱走。妈说此狗不仅恨猫,遇到人家养的兔子也会按捺不住,激情..杀兔。在菜市场看见笼里的兔子就吠。后来我依此研究过一个冷笑话: 曰:兔子和狗好像是冤家? 曰:兔死狗烹。 曰:我记得兔子不能喂水,只能喂蔬菜来补充水分。也不能洗澡,会死。兔子有恐水症。 曰:恐水症不是狂犬病吗? 曰:所以每只兔子上辈子都被狗咬过? 此狗躯体小但嗓门大,酷爱挑衅大狗。大狗多半性情温柔、毛发蓬松,像长须白眉的世外高人;此狗就是泼辣婆娘,见狗辄叫。有时看她胆大包天自己发烧,被我妈送去兽医处。兽医嘱:千万不能让她再喂奶了,会死的。我妈和我说起时抹眼泪:自己都那么小,还想做个好妈妈……此狗很重视狗生质量。吃得多,逛得欢,休息也要高质量。比如前几天阳光好,她在阳台转一圈,回头朝我爸叫两嗓子。我爸不解,此狗就跑到沙发上,鼻子拱拱我妈用沙发垫子和毯子改造的狗窝。我爸明白了,把狗窝搬到阳台上。此狗朝我爸摇摇尾巴,眯眼躺下,开始晒太阳。 吃饱喝足之后,此狗甚为听话,还娇媚。对家庭成员言听计从,摇尾巴,舔,还爱仰天一躺,露出圆如球、大如鼓的肚子,让你挠之,越挠,她越欢。还人来疯,你挠一会儿把她翻个个儿,她一骨碌继续翻倒,仰天亮肚,然后亮出水灵灵一双眸子恶意卖萌。 总而言之,此狗贪图享乐、好吃懒做、爱撒野、傻大胆、好奇心重、爱见世面、忠心耿耿、厚颜无耻、今朝有肉今朝吃、不注意形象、不懂规矩、精力旺盛、恶意卖萌。这狗生活得跟她肚子一样又饱满又丰润,比寻常人还幸福得多。而且就是这态度,还感染得我妈也开始做刺绣、学中医、打毛衣、学插花,乐滋滋享受人生了。 某人说,总结一下,这狗姑娘就是且贪吃且傻且好奇,所以活得特有劲。 我想想说,哎,这不就是狗狗版的Stay hungry, stay foolish吗? 喂猫记 我在上海住着时,家里后窗的窗台,是上海小区常见的防盗栏杆,窗外有草地,有院子,有墙、跷跷板和杉树。小区里有许多狗,但不会来这里,因为狗大多有主,和主人形影不离。猫也多,但因为大多是野猫,就喜欢跳到我后窗台上晒太阳。当然除了猫也有别的,比如四年前来过只兔子,像卷笔刀啃铅笔一样吃了我递给它的胡萝卜、白菜,留下一些圆圆的粪便后,逃走了。 在窗台上放一个塑料盆,里面放些猫粮,后窗的猫就络绎不绝,偶尔还会发生抢地盘事件。三四只猫,互相对峙,耸背瞪眼,发出“呼噜呼噜呜呜呜”的怪声。明明是猫,却要扮虎,就为了口吃的,真可怜。 我去超市买猫粮,超市的眼镜胖大妈问我:“听说小区有人把野猫喂得比家猫还肥,是不是你?”我说:“是我。” 我打羽毛球,球挂树叶上了,到楼旁的车棚去捡竹竿子捅。车棚旁少白头的大哥朝我笑一笑:“我们家猫是你在喂,是吧?”“啊?”“就是那个白的。”“噢……”“谢谢你啊。” 但我还没弄明白,到底是哪只白猫。 我妈是喂猫达人。小时候,我家有段曲折经历:先养了一只波斯猫,简称一代波斯猫;该猫生了五只小猫,留了两只二代波斯猫,送人了三只;结果二代波斯猫有一只是雌的,又生了一窝,三代波斯猫亮相,猫多亲戚少,来不及送,偏一代波斯猫又生了一窝,于是两个纸箱子装了十几只猫……小波斯猫刚生时像小老鼠,声音尖细,我妈怕累坏了猫妈妈们,冲调了奶粉喂之。她最伟大的创意就在于此:拿个眼药水瓶,装满奶粉,给每只小猫当奶瓶使,大为成功。只是每次都得喂十几只,又不知道哪只喂过了、哪只没有(波斯猫小时候都长得差不多),苦也。 喂猫有风险,尤其是脾气不怎么好的野猫。两年前在小区门外小学校,看到过一只猫,一条腿似乎坏了,走起路来一瘸一拐,找传达室大叔借了个纸盒子,想把他送到近旁宠物看护店去(上海颇多此类店,虽然服务狗的居多),被猫怒啃了口,只好放下包猫粮,自己打了一个月针去。过两天我妈电话说,她也在打针,但原因不大一样,她是在遛狗时,被一只好莱坞金发美女式的小乖狗挠了。我妈不以为意,该小乖狗主人十分过意不去,每天监督我妈去打针,每次打针都要“以后不能挠阿姨知道吗?真是一点儿都不乖”地训该小乖狗,等等。 我有个年长的朋友,虔诚的佛教徒,养了好多只猫。每次听说我喂野猫,就会认真地说一句:“我替猫感谢你。”她爱猫胜于爱己,只有一次企图送猫走——那是一只害了猫瘟的猫,她怕祸及其他,忍痛到处找人送。但我以及许多其他有类似喂猫喂狗癖的人,好像都没提高到信教、行善之类的地步。我妈有个理论,其实蛮接近我的想法。她老人家是个明知道某乞丐是假扮但还是会给钱的人。按她的理论:她自己是想象力太丰富了,看到猫、狗和老人家受点饥寒,就会感同身受地想象到他们的不舒服(跟许多听见搪瓷碗摩擦就全身发痒的人一样有强迫症),于是不给点吃的喝的就觉得不太得劲儿。 某个冬天去海南,住一个山间度假村,工作人员说“要小心有壁虎,有松鼠”。临了,壁虎和松鼠没遇到,却遇到一只猫。那度假村在亚龙湾旁,建在山上,有些房间只有木结构栏杆与柱子,基本无墙,无法阻挡猫往来。出去一趟,回来后发现带上山的饮食都被扯开了:泡椒凤爪没了;豆皮还在,被扯了一半。作案者——一只呆猫——还留在原地,一副天真无邪状。喂它吃了一点海口买的金线鱼干后,该猫出去,呼朋唤友,叫了三只猫一起来吃。海南猫的馋劲,和江南猫并无区别,所以猫不分南北,遇到吃的,到最后都是没皮没脸自来熟。 还是在上海那几年,喂猫久了,算是喂熟了一只。我女朋友管她叫笨咪。我有生以来所见的动物及人类,除了两只老鼠(它们曾埋头杀向一个没放诱饵的捕鼠夹然后殉情于斯)和一条金鱼(我妈每次朝水里伸进饼干、筷子、温度计,它都欣欣然叼住不放),笨咪的智力,大概排倒数第一。 这只猫没有笨猫应有的愚钝粗丑、灰头土脸。论其容貌,虽不比大家闺秀美猫们雍容华贵,但好歹小家碧玉乖巧伶俐。身段窈窕,容貌秀雅,雪肤花貌,连头带背几斑秋叶黄。通身上下的气质,就是那些追不着男主角只好勉强当红颜配角的美丫鬟。可惜外貌灵秀,内里还是奇笨无比,全无才女外表下应有的灵性。某个春天午后,她跑来窗台上,埋头于塑料碗里,吃了半天猫粮,吃相难看,像贾琏见了多姑娘,恨不得把身子都化了去。吃完趴倒就睡,就像所有“老爷吃你一顿是给你面子”的世外高人。 大凡猫吃饱后,或顽劣刁毒恩将仇报,或俯首帖耳,媚态百出。可是笨咪白吃白喝了几天后,一点儿都没有知恩图报的意思。午后日长,开窗和院里的杉树换呼吸,她便老是不客气地跳进房来,四处嗅闻探地雷般扫了一圈,最后找到一处软乎点的地方——靠垫、拖鞋、拖把——倒头就睡。睡完起身,给吃就吃,给喝就喝。溜达完一圈,继续寻找下一个软乎的地点。大体上,笨咪不懂中文、不识礼义、不通文墨,而且简直有半聋倾向,呼不听,叫不灵。除了抖猫食盘的声音,余皆不听。不认主人,不知道忠孝大节。给吃则吃,从不回报。给睡就睡,不挑不拣。乘兴而来,乘兴而去,很有魏晋名士派头。但非常可惜的是,好像她求生能力有限。每每饿着肚子跑来,大吃一顿。 时间长了,其他细节也透出来了:笨咪身体纤弱,弹跳极差,胆小如鼠。一米高的柜子,跳下去前都要丈量盘算。别的猫飞檐走壁,与狗争锋,她却只能在庭院里发呆,思考自己的猫生大事。可是她又不屑和其他猫聊猫生聊理想,对追求她的小黑野猫和大肥黄猫置之不理。好在她也没有大多数母猫发情时的黑人女高音式尖叫,或者是她清心寡欲早就看淡了猫世炎凉,或者是年龄未到。考虑到她自春至秋以吃人造猫粮为主,大概?99lib?工业化猫粮对她身体发育不利,也有可能。比如,反观每天在垃圾桶附近求生活吃天然食品的小黑野猫,就体健力雄,妃嫔众多,一夜情无数。 笨咪既笨,容貌又不大气,血统又不高贵,体格又欠健壮,于是就只好做了宅女加剩女。虽然时常在我家出没,但谅她也看不懂电视。可怜她笨得不会献媚,不知道自己爪子多锋利,所以经常挠伤我还不以为意。被我生气地拍两下头后,既没朝我当头棒喝,也没有委屈情状,只是一副“竖子不足与谋”的表情,飘到一边儿去喝水,或是照镜子。一般做这两件事时,她姿态娴雅,像个孤芳自赏的小美人。 为了控制她不间断地破坏,每当她爬进家,我便把一只绒毛猪捆在她背上。冷眼看去,犹如一只猫背着一只猪四处爬行。本来她就四体不勤,再背了这装备,终于从堂吉诃德式的女游侠变成了行步迟迟的小笨猫。可是笨咪之笨,在于她似乎根本不在乎炎炎夏日里身上还多个大氅。反而每到午后,就侧身趴倒,倚着绒毛猪酣然入睡,发出呼噜呼噜的满意之声。她的呼噜总让我 5ac9." >嫉妒,因为我从没能像她这样,随吃随喝,随睡随醒。 依照夏目漱石 href='1819/im'>《我是猫》或者马尔克斯《转世为猫的女人》的理论,我有时也无聊地看笨咪的眼睛乱猜。在我的想象中,她有以下三种概念。A.她智力太低,根本无法理解我的存在,无法理解这个房间的结构,无法理解宇宙、原子、动植物和光合作用,因此她只是简单地吃、喝和睡觉。B.她对我充满怜悯,时常疑惑我体格比她大这么多,为什么生活得还不如她平安快乐。C.有大智慧,因此根本没时间来思考我、理解我,也不试图去理解她所处的世界,而是专心致志地抓紧她作为猫的每一秒钟,开开心心地吃、喝和寻找下一个软绵绵的睡乡。 被物化了的理想生活 古往今来,总有这么一对夫妻,只出现在传说之中。在古代,他们叫作神仙眷侣,在如今则可呼为“我的一个帅哥朋友”与“我的一个美女朋友”。在先古传说里,“我的一个帅哥朋友”与“我的一个美女朋友”,一起住在个土地平旷的所在。他们的祖辈逃难而来,世代居此,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宋辽金西夏、元明清民国。如果让他们考历史背年代,肯定是零分。所住山外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所住之处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我的一个帅哥朋友”插秧、移苗、栽树、放牛,“我的一个美女朋友”采桑、喂蚕、织布、做饭。他们吃田里产的秫米、竹林产的笋和池里的鱼,偶尔喝点酒。他们坐在院子里吃,每天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东篱下黄花开,暗香扑满袖子,一路招引着蜜蜂和菜粉蝶。 后来,“我的一个帅哥朋友”与“我的一个美女朋友”搬了家。他们去往山居别墅了,不再耕田了。他们住在山间,一起坐在幽篁里面,弹琴,唱歌。开轩所见,有竹林,有泉水,有卵石;有月光穿过松林,照拂流动的小溪;有渔船穿过莲花,不时往来。春天门外芳草如茵,可以坐着看山。他们有闲暇,有情致,当然也有朋友。有些朋友住在山间,头枕青石,身边都是白云;有些朋友住在平原,一见他们来,就会杀鸡设酒,让他们坐在晒谷场上,吹着爽朗秋风,看着绿树青山,说说收成。醉了之后,“我的一个帅哥朋友”如玉山倾倒,“我的一个美女朋友”如桃花满腮,相携回去,继续过下一天,路上枫叶落满了肩。 后来,“我的一个帅哥朋友”变了。他是个饱读诗书、满腹经纶的大才子,却不愿蝇营狗苟,去争五斗米。他决定隐居,去溪边当个渔翁,披蓑戴笠,看白鹭飞翔;去田间当个农夫,开渠引水,扶锄眺云;去山中当个樵夫,砍柴累了,就和渔夫一起江渚上喝酒,纵论天下;去青楼里当个色痞,看彩袖殷勤,捧着玉盅请他饮酒。他做这许多风流勾当,显得对一切漫不经心,但总会有圣明君主,为了天下苍生,来求他出山。他总是一推再推,还要去溪边洗耳朵,不愿听这些话,但最后又会回转来,想如果不出山,奈苍生何!于是慨然出山,青云直上,经纶济世,做了一番大事业。然后回过身来,看看无边落木,想起了青楼,噢,不对,是青楼旁酒肆里的莼菜鱼羹和葡萄美酒,于是..挂印封金,骑驴下扬州,不带走一片云彩。当然,这一路,“我的一个美女朋友”都该跟着他,跟着他渔樵耕读、举案齐眉,跟着他青云富贵、当相国夫人,跟着他归隐山林、相夫教子,最后在葡萄架下含饴弄孙,让诸位孙子坐在高高的金银珠宝旁边,听奶奶讲那过去的事情…… 后来,“我的一个帅哥朋友”成.99lib.了风流倜傥的人物。院植梧桐,青竹为亭,亭中有琴,案上有棋,满架是书,满壁是画。玉狮子镇纸,湖笔端砚,宣纸徽墨,花石纲没拖去的假山,贡春制的茶壶,佛堂,山斋,照壁。用的是古玉旧陶、犀角玛瑙、官烧定窑,吃的是鲜蛤、糟蚶、醉蟹、羊羔、炙鹅、松子、春韭、云腿、鸭汁白菜,喝的是陈年女贞绍酒。身边有明姬、捷童、慧婢。平日在家里,望着满园风光,披鹤氅,念佛经,焚香默坐,百虑皆消。偶尔出门,也是因为有大盐商、大财主、退隐山林的阁老派人来请。推三阻四之后,终于肯去,踏雪寻梅,烫酒言欢,席间来了酒兴,随意挥洒几句诗来,众人拍手叫好。等回到家,已经有一封封的银子、一盆盆的剑兰,递到了院里。 “我的一个美女朋友”则该是一个相国小姐,再不济也得是个乡绅女儿。自小如花似玉,从来闭月羞花。也学得琴棋书画,也自会针指女红。绫罗绸缎不愁,身边只随个丫鬟。最好是哪一日后院赏花,忽听见前门马喧哗。去看时,原来是个少年郎人家——就是完美先生啦——正和老爷叙话。小姐隔帘偷看三四眼,可着郎君在心里,便叫丫鬟偷捧出碗茶,指挑几曲琴心,料那郎君,一定听在耳中,下次来踏雪寻梅,就叫丫鬟递出个薛涛笺儿。最后郎君提亲,老爷允许,轿子过门,郎才女貌,婚姻美满幸福,人人称羡。 到如今,他们理应如此生活:早上,“我的一个帅哥朋友”睁开眼睛,见日光已透过他大开的落地窗,洒满他的海滩小屋。他用智能手机看了看时间,然后一骨碌起身,去到洗手间。他细心洗漱,用尽了牙医和皮肤医生们推荐过的一切健康器材,同时用移动应用语音功能,聆听当天他应该知道的新闻、琐事和新出炉的流行段子。洗漱一新后,他去厨房,娴熟地做营养配比完美、色彩悦目、仿佛出自烹饪杂志封面的早餐,顺便翻开一本英国19世纪初出版的小牛皮封面的散文集。 实际上,“我的一个帅哥朋友”从来是个天才:三岁识千字,五岁背唐诗,七岁熟读四书五经,八岁书法钢琴一手抓,九岁会英语。初中拿遍各种奖,还绝不早恋;高中跨国扬声名,且门门第一;读大学时清华北大上门求贤,但是架不住国际名校破格倒贴招录,他只好出国留学,硕士博士连读,不小心还顺便创了业。熟习三五门语言,攒下七八辆车;美女背后成行,恋爱无师自通。但他却放弃这一切,跑到海边开了个书店。 早餐已罢,“我的一个帅哥朋友”出了门。为了环保,也因为工作地点离他的海滨小屋太近,他不必开车,只是骑辆自行车,轻松溜到他自己开的书店门口。书店有着西班牙在墨西哥殖民时期用的白色拱门,内装潢却是地道的18世纪洛可可风骨,细腿桌子天鹅绒椅子,绿藤白底画墙纸。他给自己泡了杯咖啡,拿起山毛榉木烟斗,点上土耳其烟草,坐在原木高桌椅上,边看书边等顾客。 虽然他开的书店僻处海滨,但总会有风雅高贵的客人鱼贯而入,就像每次母鸡抬起屁股,窝里总有一堆蛋似的。来的客人,都像鸡蛋一样圆滑光润,客气温柔。于是,完美先生游刃有余,可以幽默宽和地跟他们笑谈雅噱,最后免不了让他们把一本本价值不菲的书买回家去。 午间休息时,“我的一个帅哥朋友”去了隔壁的咖啡馆,遇见了2013年的“我的一个美女朋友”。她坐在镶嵌象牙纹雕的柜台后面,身后的柜子里锁满了英国瓷茶具、土耳其式咖啡壶、金螺钿漆器和信乐烧茶碗,让你隔着橱窗都觉得炫目。只要你说得出,无论是法式咖啡、意式咖啡、土耳其式咖啡、中式红茶、英式红茶、日式煎茶、日式抹茶、俄罗斯式茶炊,她都能就手立办。当你手捧一杯咖啡,拈起一片秘制糕饼,听着店堂里播放的莫扎特20号钢琴协奏曲,看着墙上由她亲自绘制的18世纪洛可可风绿藤萝画时,会觉得自己正处在18世纪的温煦午后。但是,转过柜台,你会看见咖啡馆后厢的风格全然不同:她用了木梁柱结构、草席、纸扉、壁龛、长廊和庭院,让你觉得清雅的东方风格直扑你鼻尖;再来一碗茶筅打藏书网就的抹茶、一份京都和果子,你就回到江户时期的日本了。 便是在如此清雅完美的环境中,“我的一个帅哥朋友”和“我的一个美女朋友”一见钟情。他欣赏她的知性,她仰慕他的知性。当然,他们都不是小孩子,感情观很成熟,为人格外理智。他们没有猴急地结婚登记、讨论财产,而是在咖啡和蓝莓派的甜香中聊天,为感情染色。他们都温文有礼,懂得给对方自由。他当然会邀请她去吃饭,比如,去海边餐厅品味新鲜鳕鱼或铁板牛肉,而她也会报之以醇甜的南欧红酒和自己制作的香辣料以备他早饭使用。自然,饭后他们会在海滨上散步、聊天,谈论见到的橘子、狗和花圃,也许会接吻,但他们都会慢悠悠地把这过程拉到无限漫长。 如此这般,在所有人交头接耳的传说里,“我的一个帅哥朋友”和“我的一个美女朋友”过着无拘无束的生活: 他们永远年轻、健康、聪慧、美丽而且不失成熟,永远不用考虑牙疼、胃病、颈椎不适、胆囊炎和神经衰弱。 他们各自开着海边的书店和咖啡店,格调高雅,工作清闲,而且永远没有工商部门来搅扰,不用考虑湿气、白蚁、进货、账簿、景气与否、成本回收。 他们享用着志趣相投的爱情,而且彼此都成熟聪明,绝对不会给对方任何压力。 他们当然还得时不时出门旅游,去到电视节目、时尚杂志推荐的国度,然后一边默默听当地人说起那些岛屿与桥梁上发生过的爱情故事,一边互握双手,彼此微笑,深感自己多么幸福。他们得去京都,得去马尔代夫,得去济州岛、巴厘岛,得去巴黎、罗马、威尼斯、维也纳、巴塞罗那、伦敦、洛杉矶,每到一处,都要拍照留念,以便上传到社交网络…… 通常,在各类传说里,“我的一个帅哥朋友”和“我的一个美女朋友”会在去纽约或其他大城市的飞机上,用温柔的语调款款描述他们的人生轨迹。“我的一个帅哥朋友”劝我加强自我时间管理,“我的一个美女朋友”则跟我说如何通过学瑜伽、护肤、下厨和充实自我,来对自己好一点儿。但可惜,这些法则会了也没有用,因为在传说中,“我的一个帅哥朋友”和“我的一个美女朋友”是从小就这么生活优渥,有着无限美好、用物质来衡量和做标签的理想生活。 当然啦,因为太理想了,所以他们基本只出现在口耳相传、用来教诲别人的传说中,你基本无法在现实生活中亲眼看见他们,只能仰慕且佩服地听人念叨:“我有一个帅哥朋友,如何如何如何;我有一个美女朋友,如何如何如何。所以啊,人生就应该如何如何如何……” 当然啦,你对他们其实很熟悉:他们小时候,更多的时候会被家长叫作“别人家的孩子”,常用句式是:“你看别人家的孩子如何如何如何,你再看看你!” 当然啦,你可别责怪他们太物质化了,因为不拿这些物质化的意象标签来吓唬你,这样理想的伴侣,怎么才能具有压倒性的说服力呢? 当然啦,他们肯定也不是第一次去纽约,他们早就去腻了。但每一年,完美小姐都要去那里扫一些衣服,于是对她百依百顺的完美先生也得跟去嘛,反正他们开着书店和咖啡店都不用考虑经营问题,随时可以抬腿走人。到了纽约,他们总会去看一眼自由女神像,看她高举的火炬,以及她底座上那段话: 你们这些加班的、劳累的、穷困的,被物价、亲友、家庭压力控制的,渴望快乐生活的劳动者…… 将你们看着美剧、言情小说、网络段子、好莱坞电影、杂志、广告想象出来的美好的物化的生活…… 交给我吧。 我伫立在时尚杂志、品牌广告、成功学书籍、心灵鸡汤、万千办公室族和世世代代读书人头悬梁锥刺股后依然忍不住打瞌睡的梦里…… 高举梦想的灯火! 追慕一个人,是一段怎样的时光 最初,你在某个无关紧要的场合——报纸、电视、网络、字里行间、眉梢眼角,惊鸿一瞥,看到了巧克力先生。你回忆时,会连带回忆起许多事情:那天的天气、云的颜色、你刚听的一首曲子、正在吃的一份甜品。伴随着这些,你第一次看到了他的名字。你觉得他有些与众不同,也许纯粹是因为那天你有些闲。总之,你记住了他:啊,巧克力先生。 过了一段时间,你在新闻里,听说他刚做了某些了不起的事,成了众人推崇的冉冉升起的新星。你摇了摇头,一边点鼠标换个频道,一边想:造星工程又开始了。啊,巧克力先生。 后来,你看到他出的单曲《巧克力酱》、他写的自传《我们都是五湖四海聚在一起的可可果》、他拍的电影《不要把果仁放进我的心》,开始像刷墙粉一样,布满你周围。你对他依然兴趣不大。他的名声,只让你对他略有反感,让你不断想起“造星工程”四个字。你偷空嘲笑他的拥趸,和朋友吃饭时用以下这句话做开场白:“我是跟不上时代了,不知道怎么巧克力先生也会红得……” 后来某一天,你在等电梯、等上菜、等过马路时,偶尔瞥了一眼他的海报、写的书、唱的歌、拍的电影。最初你带着无所谓的好奇心,以及一点点挑刺心理。你希望自己觉得:“嗯,我就知道,他不会那么棒的。” 然后下一秒,你的眼睛就被吸引住了,过了好久你才意识到自己张着嘴巴。你觉得时光被凝缩,周遭飞速流动而又停滞在原地,万千色彩在你的嘴唇和耳边流动。这种极致的体验会从此长久地影响你的人生。你想:“嗯,这家伙的确不同凡响……巧克力先生。” 你把他的名字挂在心上,开始在网上搜索他。把他的歌和文章灌进你的随身设备。把他演的电影的海报截图当桌面。当你发现自己播放器的列表前十名被他占据后,你会发现,自己不知不觉成了巧克力先生的拥趸。 媒体反应总是比大众群体慢一拍。当你已对巧克力先生了如指掌后,关于他的新闻报道、身世传奇和私人访谈才开始铺天盖地。你用一种“我早就知道了”的情绪去看待媒体。你在聊天时喜欢谈论他。你发现他开始变得像明星了,开始有各种访谈、语录、代言了。再过一年,巧克力先生彻底红了。你走出火车站、上出租车、点网络的弹窗广告、在餐厅看窗外的公共汽车站台,所有的地方都有他的样子,所有的人都在谈论他。 你作为他的半资深拥趸,却感觉有些奇怪。他现在的一举一动都在被媒体关注,他新写的书、新唱的歌、新演的电影被世人津津乐道,而你却忍不住想对周围的人说:“其实,他出道时,唱得/演得/写得比现在好多了呢……” 你开始挑剔他的新作。你反复听他新出的《榛子的故事》,读他新写的《蛋糕物语》,你觉得他失去了醇浓的本色,你归咎于他积累不够;他做的新尝试,你觉得太迎合时尚潮流了。“算了算了,”你想,“任何一个人都会有这种变化的,毕竟他不再是小众偶像了,得顾及大多数人嘛……” 后来,你在某张报纸上看到了有关巧克力先生的是非——人红是非多。据说巧克力先生和咖啡小姐十指紧扣,出现在咖啡小姐的住处附近;据说巧克力先生酗酒醉倒在朋友聚会上,媒体定了标题是《他就是一颗酒心巧克力!》;据说巧克力先生和他公司大老板奶酪先生,在打高尔夫球时出了代言合同的纠纷;据说巧克力先生人红脾气大,几个目击者坚称,曾经有粉丝在要签名时被他吐了一脸巧克力酱。 诸如此类的新闻狂轰滥炸,终于,巧克力先生在媒体上承认自己身体状况不太好,然后消失了一段。媒体开始悄悄转向,许多专栏作者开始半开玩笑地调侃他。最初那些描述他身世、感叹他如何从一棵可可果树上下来,成长为超级巨星的励志报道者,转而开始追击他的八卦消息:据说巧克力先生特意晒黑过皮肤哟!年轻时刻意摄取糖分来保持身材哟! 你亲眼看见,他由普通艺术家变成媒体话题。他的衣着、度假都成了话题。他手持鸡尾酒的照片被抢拍,身边又换了提拉米苏小姐,穿的是低俗无趣的花生粉外套……这些全被狗仔队追拍到。由于他成了公众人物,围绕他的笑话开始流传。哪怕对他一无所知的人,也知道拿他开玩笑,来显得跟紧潮流。你还是能听到一些腻掉的老笑话在流传:“啊,你知道巧克力先生吗?”“噗哈哈……我只知道酒心巧克力!” 他终于复出了。他宣布与奶酪先生解约,自己成立了公司。此举引来一片嘘声,老派评论家撰写评论:《巧克力先生已经无可挽回地商业化了!》。他新写了一本书《可可》;新出了一张专辑——《他体内的咖啡因》;新拍了一部电影——《发酵的酸味》。这些作品遭到.了大众的抨击。新闻摄录一位铁杆拥趸痛心疾首泪流满面地宣布:“巧克力先生变了!他不再是从前那个他了!我的青春就这样毁弃了!”媒体开始以“失去纯真的巧克力先生”为标题讨论他。随后,他创作了《重逢巧克力酱》的专辑,写了《我们是行星上的可可果》,拍了电影《果仁的心》。于是,媒体又以“巧克力先生企图回复原点,但时代已经不同了”,“完全缺乏新意、创见和突破,一再重复自己”为话题评论他。当然,旧的拥趸有所回归,但就像潮汐来去,会把一些沙子送回沙滩,把更多的沙子卷入海洋,送到别处。 作为他的资深拥趸,你目睹着这一切。你和一些熟识的老牌铁杆拥趸们,开始做一些义务活动,形成一个小圈子。出于对往昔的追慕,或者,对现实的抗拒。你们在周末茶话会讨论他的旧作品,做一些私自翻译;讨论他的音乐,做一些配器录制;讨论.99lib.他的电影,做一些小型怀旧放映。你们俨然成了他的智囊团,不断讨论“他应该走哪个路线才对”,虽然他也许听不见。那是你作为他拥趸最幸福的一段时光。你承受着世界对他宠爱的流逝,觉得自己在做一件如此美妙的事。 但你也知道,对往昔的巧克力先生多热爱,对如今的他就有多厌倦。热爱的情绪在慢慢淡去。你还是偶尔追踪他的零散作品。你听说狗仔队依然在追杀他,因为报纸需要拿他来开一些安全的、无伤大雅的玩笑。报纸与杂志专栏最后一次搜刮了他,把他描述成一个巨星陨落的好例子,然后就放下他了。 在小圈子里,你遭遇了一些争吵。你定的翻译名、曲目歌词解读、配器、影片剪辑,都遭遇了其他社员的不满。你们把争执暗藏在心,又经过了一段忍耐,最后在一次午后茶话会上彻底闹翻。你怒气冲冲地想:“我再也不搞巧克力先生拥趸会这种无聊的活动了!” 你自己的生活有了一两个转换。你开始忙一些自己的事,有一段时间没再追踪他。然后,你发现找不到他的消息了。新闻上本属于他的地方,布满其他新星。一些你看了就不顺眼,觉得又肤浅又粗俗的新星。你搜索良久,最后找到了他。他逐渐退居幕后,做了制作人,去给别人出版书、写歌、做电影配角了。你看着巧克力先生的新照片,不知是时光、记忆还是化妆的缘故,觉得他老得厉害。 你开始有时间重新翻他的旧书、旧唱片、旧电影。你慢慢发现,其实他的《榛子的故事》《蛋糕物语》,既保留了本色,又有创新。当然,那时你执迷于“他必须是最初的他”,或者说,执迷于自己对过往时光的怀念,而没领略这一点。他随后的《可可》和《他体内的咖啡因》其实很有开拓意识,但你依然错失了他。你偶尔会惋惜地想:“其实他当初还是不错的,我以前没理解他。”但是已经晚了。你没法跟任何人谈论他,因为所有人都已把他遗忘了。到后来,你都分不清,究竟追慕的是他,还是流逝的喜爱他的时光。 又过了几年。某一天,你在餐厅吃饭。然后,你看见巧克力先生从门口进来,身边带着一个容貌?99lib?平凡的果仁小姐。他太老了,没人认得出他来,除了对他面部轮廓熟识至极的你。你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觉得时光走得非常非常慢,他每一步落地都仿佛听得见声音。你听见他用很轻很慢的话语要了外卖,付了钱,转身慢慢出门。身边的果仁小姐不时给他整理衣袖,就像修剪盆景。而他就这样任她摆布,安闲迟钝,就像一棵植物。 你回到家,翻出你还保留着的关于他的零星报道,看到老杂志上印制粗糙但意气风发的他的年轻面孔。你打开《巧克力酱》的单曲听着,觉得像做了一个恍惚漫长的大梦。这时你才注意到,原来你刚经历完追慕一个人的时光,从开始到结束。 你出门去旅游 你出门去旅游之前,搜索各地名胜信息,对比无数风景照片,根据预算,排列价格;你决定了要去的地方,于是搜索攻略,打听不可错过的冷门景区,筹划时间,让自己的日程可以满满当当。你对比每一个酒店的环境,房间是否有无线网络覆盖和有早餐。最后,你对这个地区的一切,都已了如指掌,跟朋友聊起来,简直问一答十。要不是没有照片为证,你满可以张嘴说“我是那儿出生的”,朋友也都肯信。 你终于出门旅游了。你出发前一晚紧张、愉快得无法入眠,早上醒来特意照镜子看自己脸色是否良好。你一路担忧着交通是否拥堵,从车到飞机每一环节是否到位。你在飞机上时想象着走出机场那一瞬间,异乡的情景、空气、味道将通过所有感官拥抱你,但你想到下飞机、找车、入住等一系列细节,又不由得头皮发麻。 你听着音乐在异乡下了飞机,但这还不是旅游的开始。你会在出租车上东张西望,希望瞥见一些美丽的所在。比如,你在巴黎经过夏约宫会看见埃菲尔铁塔,你在东京经过新宿会看见歌舞伎町,你在罗马国家大道上坐车偶尔一斜眼会望见远处的斗兽场,就高兴得像个孩子一样,但那是第二天才开始的。你对自己说:旅行还没有真正开始呢。你真正意识到自己在旅行过程中,是自己在他乡吃第一顿饭时。菜单上的异国文字,只闻其名未曾谋面的菜式,都让你觉得自己真正到了远方。 你在酒店醒来,开始在异乡的第一天,真正的旅行才开始。你满怀壮志,依照自己制订的精密旅行计划,开始一一探访名胜.99lib.古迹。第一天你的拍照热情总是最强烈,每张照片拍完,总恨不得立刻上传到社交网络,让亲朋好友惊羡。你还得顺便普及一下这些所在的历史渊源,以便让大家羡慕之余,外加钦佩。第一天总是最饱满、璀璨又美好的,你在黄昏时候回到酒店,兴奋劲过去,才开始觉得累上心来。但不要紧,你想:这只是开始,以后的每一天都会如此快乐。 事实上,大多数时候,并非如此。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旅行安排依然璀璨华丽,但你的新鲜感开始退去。旅行的第一天像第一口巧克力或第一口啤酒,滋味令人惊艳,但当你的味蕾习惯了如此体验,你会慢慢厌倦。有时候,没等黄昏到来,疲惫已经袭上你身,你甚至可能在某个午后,划掉计划中的一些名胜古迹,“这地方估计也差不多,不去了”,然后溜回酒藏书网店,抖开被单,睡觉去。 你开始不那么热情了,不那么想跟人说话了。黄昏时节城市里华灯初上,你会在某件物品上被攫住,忽然觉得孤单得不行。天晓得是什么,也许是橱窗里一个闪亮的玩具,也许是一张只有鸽子跟你分享的长椅。你会看见隔街的人们喧笑走过,但那热>闹是他们的。你明明在异乡旅行,许多东西触手可及,但又像是在隔着玻璃看一场流动的展览。 精密的日程安排,在末尾处已被你半自动放弃。越接近旅行末尾,你越处于一种惶惑之中。你觉察到时日无多,你即将回去了,回到规律的、平静的生活中。你有点想回去,想回藏书网到自家的床上,喝自己习惯的饮料,看看书,看看肥皂剧,然后安然睡去,但你又不想这旅行就这样结束。你像是在周日,出去闲逛了一天,在黄昏时,既疲惫得想回家,又想这一晚无限延长。这时候你翻出那些逛过的名胜古迹的照片,会恍然有种错觉:“等等,我真的去过那里吗?” 但是会有一个时刻,通常在旅行尾声时,给你留下永恒的印象。某个闲来无事的晴朗午后,你可能在等车,可能刚从一个博物馆后门溜出来想喝杯饮料,可能起床太早一时间没安排。你闲适地坐着,已经做好准备回到日常生活的怀抱,但还来得及给自己最后一点小享用。可能是一杯酒、一份甜点,听一首曲子,看看异乡建筑檐角的飞鸟和天空。你会忽然间觉得,这种安闲自在的感觉,从味觉、视觉、触觉、听觉等一切所在渗透了你的身体,就像异乡有灵魂,抚摸了一下你的头顶,跟你说了声再见。 你回到了故乡,开始继续过日子。你向亲朋好友展示你拍的照片,滔滔不绝地说你旅行的见闻。但在日常生活忙碌之余,你在窗边站着,偶尔听见一首曲子——那首在旅行时自己常听的曲子——会忽然想起旅行中的种种:那些名胜古迹,那些饮料、食物与甜品、那些飞鸟和天空,以及那一会儿闲适自在、无所用心的时光。这才是一场旅行最美好的部分,虽然来得晚了些。 大航海时代 1502年2月21日,我辞别公主,去到里斯本码头,身边只有一个叫洛克的老水手。怀里有1000金币,码头搁着艘小船;将船上的5樽胡椒、2樽水晶卖给交易所老板后,手头就有了2046金币。码头师傅会提醒我:食物得花钱,淡水免费。每20名水手,每天要消耗一舱食物、一舱淡水。 我理当在里斯本买特产的砂糖,出发后沿海岸向东北,去到波尔多,把砂糖清舱贩卖,然后满载波尔多特产的葡萄酒,运去北部的安特卫普……为了把握经纬度,我理当在里斯本买六分仪。我理当知道:不要逆风行船,要注意潮汐。 当我手头宽裕后,就该考虑南下,绕过圣维森特角后向东,经过细窄像瓶口的直布罗陀海峡,进入地中海这个大湖,找到亚平宁半岛。我该去比萨买美术品,与那不勒斯的羊毛做对冲贸易。等我发达了,就买新船,更大,更快,然后出发远航。穿过大西洋去新大陆,或者南经非洲,过好望角,向东方去。只要逃过暴风雨和坏血病,就能看见全新的世界:新的港口、新的特产品。总之吧,我去惩治海盗、发现未知的大陆、晋升爵位,最后,得到公主的垂青。 这个游戏,叫作《大航海时代1》,日本光荣公司(Koei)出品。那是1994年,我小学四年级,在餐桌上问爸爸:“爸,里斯本在哪里?安特卫普又在哪里?”我爸爸,一个做国际航运的,呆了呆: “你怎么知道这些地方的?” 后来,这个游戏出了二代、三代和四代。那时没有网络,我需要看地图册、翻历史书来查阅一切。我知道了麦哲伦、恩里克王子、达伽马,知道了里斯本、波尔多、安特卫普、比萨、那不勒斯、马赛、雅典、伊斯坦布尔、哈瓦那、马六甲海峡、巴斯拉、霍尔木兹海峡、斯里兰卡、卢旺达、象牙海岸(科特迪瓦的旧称)、卡宴、特卢希略、大阪湾和杭州湾。我知道了象牙、水晶、胡椒、绒毯、美术品、砂糖、葡萄酒、罗望子、洋枪、玻璃、玳瑁、杏仁、丁香、烟草、咖啡、乳香、小麦、瓷器、奎宁、槟榔。我大略记下了风向、纬度、六分仪、掌舵手、操帆手,以及三角帆和方帆有何区别,橡木和桃心木的不同产地,平底船和尖底船在经商和近海航行时的选择。然后我发现,关于欧洲的书,好像多多少少都会谈论这些:奥德修斯的远洋航行;唐泰斯成为基督山伯爵前是个马赛水手,还在地中海的私贩船上待过;夏尔辜负欧也妮·葛朗台后,去印度做远航生意,赚回来190万法郎……我关于欧洲的一切想象,都从这一切而来:击剑短衣、沙龙里的东方瓷器、加农炮、帆索、决斗、远航、朗姆酒。最后是那些话语:光荣啦,梦想啦,一定要过无拘无束、去到很远的生活啦,诸如此类。 而一切的起航点,就在1502年2月21日的里斯本。 一月底寒假,我们去葡萄牙。飞机先从巴黎到法罗,然后是拉各斯。此地是海滨度假城。市中心一片是步行街区,对面就是防波堤。天黑时茫然未觉。天亮时分,居民带猫狗一起闲懒地晒太阳;河堤旁的棕榈树下,真有人铺块毯子,躺下就睡。葡萄牙人爱吃小甜糕点。有小糕点店,敢用葡萄牙语、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轮番写招牌——“当世最好的小糕饼店”,牛皮吹得甚大。买了一块吃,碎杏仁粒、果冻、可可上下交叠,满嘴都是碎甜的味道。后来我才知道,葡萄牙的什么东西,都是这么甜浓。 跟萨格雷斯的葡萄牙旅馆老板聊天,他自吹葡萄牙有两个天涯海角。其中一个是西南的圣维森特角:那是葡萄牙的最西南,实际上,也是欧洲的最西南。一艘船在大西洋上沿葡萄牙海岸线而行,到圣维森特角一转弯向东,前面就是西班牙、直布罗陀海峡和地中海了。圣维森特角隔着一片湾,看得见世上第一个航海学校。你去那里,看得见一片故城、一片石头垒的旧校舍、一些石头排布的世界地图——当然,那是15世纪末,欧洲人想象出来的世界。锈迹斑斑的铁炮在城墙上排开,此外最触目的,便是悬崖峭壁上垂钓大西洋的当地大叔们。 萨格雷斯人说,恩里克王子1460年故世于此。至今雕塑依然指着东方。葡萄牙人相信,东方有黄金和香料,可恨被奥斯曼人堵住去路。如何绕过非洲去到那里,是大航海时代的终极梦想。 早年,阿拉伯商人很奸诈。他们卖肉桂给欧洲人吃时,编了一个弥天大谎。他们说:阿拉伯有种大鸟,从遥远的地方衔来肉桂树枝,在悬崖上筑巢;阿拉伯商人们遂将大块牛肉放在外头,大鸟见了眼馋,抓起牛肉,带回巢穴,但牛肉太重,把巢穴压塌,商人们就可以捡到肉桂枝了……总而言之,肉桂来之不易:必须有神话般的大鸟、聪慧绝伦的商人、硕大香甜的牛肉,才换来这神奇的香料。欧洲人信了,于是听任阿拉伯人漫天开价,然后老老实实,一秤黄金换一秤肉桂地贩卖。 自然有些不老实的欧洲人,比方说,瓦斯科·达·迦马。1497年他过了罗卡角,过了圣维森特角,一路往南,当时的文献记载道: “吾一行人于1497年7月8日周六由雷斯蒂耶罗港起航,愿上帝保佑吾人此行当有善果。阿门。” 这次充满梦想、英雄主义和愚昧无知的远航进行到第六个月时,达·迦马终于绕过了非洲南端的好望角;第十个月,他们到达印度。1498年5月21日,他们对遇到的印度人说: “我们是来寻找基督徒和香料的!” 四年之后,葡萄牙人成为欧洲的新香料暴发户,之前几乎垄断香料贸易的威尼斯人大感恐惧,觉得他们可能得变成鱼贩子了——当然,后来威尼斯人还是在玻璃制品和镜子上找到了销路,那是后话了……葡萄牙人在印度东南,发现了肉桂的源头斯里兰卡。他们大喜过望,跟斯里兰卡人订了协议,垄断了肉桂贸易。此举给葡萄牙带来无法计数的金币,但更美丽的事实是,欧洲人明白了:世界上没有大鸟,没有做诱饵的牛肉,但确实有聪明的商人和美味的肉桂——只要你足够勇敢地出发,绕过罗卡角,绕过圣维森特角,一路往未知的所在去探索…… 后来,荷兰人和英国人先后夺走了斯里兰卡,英国人开始在大吉岭布满红茶。后来,葡萄牙结束了短暂的世界之王的地位,开始专职开发葡萄酒瓶塞,大航海时代成为迷梦一场。 至今,天气晴时,你到拉各斯堤边,就可以隔堤看见一片蓝。有一艘船,是1492年迪亚士过好望角时那艘卡德维尔型帆船的复制品:那是他们去往东方的梦想证据。去到葡萄牙首都里斯本,你会发现自己像置身于山坡之上,眼望整座城市,从高处插向海洋;你去里斯本的老城区溜达,就像走进山间峡谷。脚下随处有坡与台阶,高大古老的楼房像高山,中间是围棋棋盘般的街。你从住处出门,在建筑物的阴影下,看着橱窗里的酒、香料和手工模型,找到一家可以吃饭的所在,就像去登了一次山。除了十字路口视野宽阔些,楼宇连绵略无阙处,不见曦月。 想在里斯本老街区看见太阳,有许多法子。其一是爬上山,去圣若热城堡,居高临下,看得见整个里斯本,蜂窝般密集的红顶白墙房屋、塔霍河,以及远方海洋泛出的阳光。里斯本人说这个城堡,12世纪时曾被拿来抵御摩尔人,1255年成为皇宫。一个冷笑话似的对比:如果你去到里斯本附近的罗卡角——那是欧洲最西端,你可以在火车上花半个下午,去那里看无边无际的大西洋,以及那块著名的石碑:Oerra acaba e o mar e?(陆终于此,海始于此)——当地人会推荐你去看看摩尔人的遗址。所谓遗址,和圣若热城堡略像:山间筑的一个袖珍长城,妖风阵阵,黑猫遍地,让人怀疑摩尔人爬上山来特意建此城,用意何在?嗯……据说是为了抵御葡萄牙人。 他们真就互相憎怕到如此,才有这么多遗址,来纪念彼此的仇恨? 其二,你可以到处找广场,比如罗西欧广场,比如贸易广场。历史上有两个里斯本:前一个在1755年著名的地震中崩溃,让基督教诸位忙着讨论葡萄牙是不是触怒了上帝;后一个则在1755年的废墟上重建而起,而且比例匀整,像一座最地道的现代城市。广场在里斯本,一如群山里出现的几个露天池塘,让人流得以约会阳光。当然,所见的不只是太阳,比如,商业广场之北是凯旋门,中间是著名的约瑟一世大铜像,而南望,就是海洋。嗯,那是第三个法子:去到塔霍河边,看通向大海的岸。 你可以在商业广场坐上电车,一直去到贝伦区。你在午后,从中心城区坐电车,一路叮叮当当,大海——或者说,塔霍河——在你左手边,被阳光耀得熠熠生辉。你会慢慢看见传说中的瓦斯科·达·伽马跨海大桥,看见贝伦塔,以及高耸的大航海纪念碑——那玩意儿做成一艘大船的模样,还雕有恩里克王子带着一批航海家,前呼后拥地登船。 在大航海纪念碑下,是整个世界海图,葡萄牙人很细心地记录他们每次征服世界的路线:他们如何越过好望角,如何越过印度,如何到达斯里兰卡……船从里斯本出发,绕过罗卡角,绕过圣维森特角,把整个欧洲甩在身后,一路往南,然后绕过非洲,然后去往东方,然后就是无垠的海平面…… 就在贝伦塔斜对面,有一家葡式蛋挞店,1837年开始经营,购买队伍经常排到溢出门外。你战战兢兢地买了配方拥有近两百年历史的葡式蛋挞,售货员大叔会和蔼地提醒你买杯咖啡。坐下吃,才知道咖啡用意何在——正牌的葡式蛋挞,蛋不是油汪汪半凝着,而是凝固成型,口感甜润;蛋挞底面硬而脆,而非其他地方那类起酥掉屑的松脆感;末了,每张桌面上都放着大瓶肉桂粉,是提醒你“加了肉桂吃”。于是正牌葡式蛋挞,甜、脆、韧、浓得多,一口下去劲道十足,要从嘴里蹦出来,这时候才知道咖啡的用途。蛋挞店里卖的咖啡格外苦,拿来镇一镇又活又腻的甜味,相得益彰。蛋挞店里另卖些其他糕点,花样多般,观其大略,比法国、瑞士、德国的糕点放了更多的水果凝冻、更多的巧克力、更多奶酪夹心——说穿了就是:比你经历过的最甜最软最滑的一切,再加三分甜软滑。 第一天的黄昏时节,我们打车去找饭吃。刚坐进去,听司机大叔在播柴可夫斯基。没来得及暗叹人家高雅,司机大叔已经问了:“会葡萄牙语?英语?英语吧。好好!”司机大叔驾车上路,口若悬河地开讲:先纵论了里斯本城史,再旁涉葡萄牙国史,然后自然而然,说及葡萄牙航海史(恩里克王子如何建造航海学校、迪亚士与麦哲伦等如何英明神武),又捎带给我们普及了摩尔人和西班牙史。除了灌输葡萄牙文化课,他老人家还不忘沿路品鉴建筑风格,说兴奋了,双手放脱方向盘,手舞足蹈。听我言谈里露了几个法语词,立刻反应过来:“那我们讲法语?”一问之下,原来老人家会英法葡西意五门语言。听说我们在找饭吃,就吹嘘:里斯本人吃鳕鱼的花样,可以365天不重复!最后实在逸兴遄飞,大叔索性关了计价器,驾车带我俩绕了圈里斯本斗牛场,边转边抒情叹赏:“看这建筑,这圆顶!想不到西欧会有如此阿拉伯风格的建筑99lib?吧!”最后把我们放餐厅前时,老人家右手潇洒地打了个旋儿: “欢迎来里斯本!” 吃饭。我们想试试365天不重样的鳕鱼做法。指着菜单上某道鳕鱼菜,看是什么新花样。盘子端上来,满盘又黄又白,撒了一色绿末细碎成绺,远远看去,不知是什么东西。试吃了一口黄绺儿,口感酥脆;又吃了一口白绺儿,口感香糯。绿末带点菠菜味,但又像芥末。好奇起来,请厨师来问,答说是土豆用金枪鱼酱煨过了,和鳕鱼用盐略腌,然后一起煎出来的,再洒芥末菠菜——说穿了就是土豆条煎鳕鱼,但花样独具,就瞒过了舌头。厨师还推荐道,配波尔图的卡伦甜酒,会好吃些。问他鳕鱼真有365种做法吗,厨师笑笑说,夸张是夸张了点,不过嘛,上百种肯定是有的。厨师又问:“要什么酒?我们这里有很好的波尔图酒。” 我们问:“里斯本不产酒吗?” 厨师一脸“你们真弄不清状况”:“波尔图酒比较好。” 到午夜,又饿了,又不敢再去刁难厨师看鳕鱼还有几万种做法,于是偷偷溜出去找小饭馆。里斯本虽然面海,但地势起伏颇大,不知道的还以为在重庆溜达。有些好饭店,藏在几百米高的小斜街上。找到一家家庭餐馆,老阿姨是唯一的厨师,白发苍苍的大伯在外招徕生意。大伯身材圆如皮球,下巴三层肉,血色旺盛,声如洪钟。老阿姨做了煎三文鱼和海鲜焖饭,三文鱼纯靠火候,海鲜焖饭却见功力:西班牙式的做法,加了藏红花和海鲜汁,将饭烩熟,妙在饭是先炒再烩,焖饭时另埋了牛肠,所以口感韧香。大叔建议别喝红酒,而喝萨格雷斯啤酒——萨格雷斯是欧洲最西南端的一角,然后比画着手势,英语夹葡萄牙语地劝我们:“葡萄酒,还是去波尔图喝吧!” 问:“里斯本不产酒吗?” 大伯做了个表情,聪明的人看了这表情,就不会再追问了。 大伯最后问我们吃得好不好。“好!”大伯得意了:“当然好!不然,我为什么这么胖?!” 坐地铁。里斯本地铁列车奇短,经常一列车厢只占站台的1/3长。在某站,我看见一位大叔,挎手风琴,肩背小狗,一路拉着上来。大叔的手?99lib.风琴倒罢了,小狗极贤良:嘴叼着零钱罐,不辞辛劳地蹲着,眼睛水汪汪地看着乘客,谁好意思不给?零钱罐满了,还懂得哗啦啦把钱倾到大叔的褡裢里。遇见这样的小玩意儿,除了傻瓜一样呵呵笑、傻瓜一样掏钱、傻瓜一样继续呵呵笑,实在没别的法子了。 我们去了马德拉岛。这地方孤悬海外,颇有欧洲三亚、欧洲泰国的意思,大冬天都能穿拖鞋、衬衫溜达。去海边吃午饭。饭店老板甚有血性,听我说起里斯本人建议“还是去波尔图喝葡萄酒吧”,愤然不平,请我先试试马德拉葡萄酒:“不比他们波尔图的差!” 酿葡萄酒的惯例:越近赤道,口味越甜。南欧尤其爱强化酒。马德拉天候热,葡萄颇甜,传统上多酿强化葡萄酒,因为加蒸馏酒强化过,故此酒精度数和甜度都高,还爱往里头加柑橘、百香果等。许多马德拉馆子都以两种菜压轴:一是当日鲜鱼,直接烤了,酥脆且嫩,是海外岛民的吃法;二是石板牛肉,把牛肉好生腌过,放石板上一烫,汁液横流,浓香扑鼻。立刻撤了石板,拿大蒜汁、腌橄榄、金枪鱼酱和黄油来,随意蘸吃。咬一口,肉汁鲜浓,再配甜度高的马德拉酒,满嘴里刀光剑影。 结账时,老板还不依不饶:“您说,我们这酒好,还是波尔图的好,嗯?!” 再去马德拉的植物园,能免费品酒。植物园酒吧的老板娘说:“品酒得就巧克力,才有味道。”马德拉植物园有大批马赛克贴画,本地人吹嘘:西欧彩色马赛克贴画,无过马德拉了。要下山,扬手叫司机。一位老伯伯开车过来,然后在马德拉的山岛悬崖边,给你表演飞檐走壁甩尾折返。顺便聊足球,三五句间,他就聊到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 大叔说,C罗少年时住在岛偏西的一个所在;他小时候很穷;他从小就是天才。我说:“我也很欣赏葡萄牙其他的球员,诸如鲁伊·科斯塔,诸如路易斯·费戈,诸如德科,都可以和C罗媲美。”该老爷爷固执而温和地说:“对,他们很棒,但请恕我不能同意你的意见,C罗是最棒的……”司机们会如数家珍地告诉你,C罗最初是为安多里尼亚队效力的。没听过?啊,那是马德拉本地的球队!以前,他们就在这里,就在丰沙尔海堤上跑过步来着!后来他去了里斯本,加入了里斯本竞技……后来他的踢法和现在大不一样…… 当我试图联系新闻,说C罗跟皇家马德里的关系现在很复杂时,司机们总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不是C罗的问题!马德里那里可复杂了,以前在曼彻斯特也是。足球!政治!真讨厌!C罗是个好孩子,是的,我们看着他长大的……” 我们想去马德拉著名的农贸市场,见识热带水果。出门到海滨大道,见一位出租车司机大叔,腆圆肚子亮大光头,车旁支一把椅子晒太阳。跟他说声去农贸市场,大叔懒洋洋地睁开眼,用别扭的英语说: “农贸市场从这走过去也就200米,打车得绕山,反倒要10欧元,你们还是走着去吧!” 我们俩面面相觑,跟大叔说我们是游客,人生地不熟。大叔从椅子上支起身子,端端大肚子:“走走,带你们去!”——走出二百余米,一指前方一个五颜六色的建筑:“就那里啦!旅途愉快!”——转身回去了。我俩呆了半天,才醒过味儿来:生意不做,却当上免99lib?费导游了,真有这样的出租车司机啊…… 我们去波尔图,找预订的酒店,问街上一位胖大叔。胖大叔不懂英语,急得一脑门子汗,扬嗓子叫人,周围几个闲大叔立刻聚拢来,脑袋钻在一起,开始研究。你争我闹了半晌,才勉强定了个基调。大家散去,胖大叔就开始比画:走这条路,上坡,到前面那路口,左拐……谢罢了他,起身而行,走出百来米,就听背后“嚯嚯”叫唤。回头看,大叔正健步追来,指手画脚:“不对不对,走错啦!” 然后几步蹿到头里,一扬手:“你们,跟我来!” 真离那地方只有十几米了,才放心:“这可到了!这回可不许走错了!” 我们在波尔图打车,跟司机师傅说去河岸旁的酒窖。司机师傅——不出意料,和所有葡萄牙出租车司机一样——又是个话痨:“卡伦酒窖的玫瑰酒好,桑德曼酒窖的陈酒棒,如果要餐酒呢,就又是另一回事了。哎呀呀,我是最以波尔图葡萄酒自豪的!波尔图土地很奇异,偏干,早年还有沙漠化倾向,所以呢,葡萄根扎得深,加上阳光和风,葡萄味道独具一格。里斯本,呸,他们那里卖的波尔图酒,全都是假的!跟我们这里卖的根本不是一回事!……”一路上,司机师傅就如此这般,简直是本“人肉葡萄酒百科全书”在自我宣读,顺便摇头晃脑,把里斯本里外损了个遍,车也开得威风八面、左摇右摆。我们俩在后座紧张起来,小心翼翼地问:“师傅,您一般都什么时候喝酒啊?”司机师傅一摇头:“放心!我白天不喝酒!就是馋酒,所以说说这个,过过瘾哪!” 波尔图许多酒窖都兼营饭店,连喝带吃都供了。到波尔图饮酒吃饭时,拿马德拉的段子跟厨师说,厨师笑不可抑。波尔图的厨师都是半本葡萄酒百科全集,会认真地跟你说,波尔图土地很奇异,偏干,早年有沙漠化倾向,所以葡萄根扎得深,又加上阳光和风向,跟马德拉那种海岛葡萄酒,又不是一回事。波尔图厨师善以红酒入馔。波尔图的葡萄酒烩猪肉,是先将猪肉用少量橄榄油加盐略煎,表面焦了,再加酒、胡椒粉、鹰嘴豆、罗勒慢炖,一头猪的肉硬生生被酒煨到酥烂通透,只剩表面那点焦脆的口感还带点猪皮味儿,真是入口即化。看我们吃得欢,厨师也特地出来致意,话里话外,不忘自吹自擂几句,顺便把里斯本损了一通:“嗨,里斯本人可不怎么懂酒和饮食,就知道炒,酒重!要炖得像我们这么好吃,还是得要波尔图的红酒才行啊。” 从波尔图回来之后,我们又在里斯本待了一天。那一天没什么地方好去,只好又去贝伦区的海边。在那里,像把整个里斯本背在身后,面对海岸以及远方的大海。 你很难概括出里斯本是什么,你只能说它不是什么。它不只是一座山城,不只是一座海城,不只是个首都。它有些地方明亮到令人眩晕,有些地方见不到太阳,在晴天,街道像斑马一样,你随时在一片片明暗里行走。你到处可以听见大航海时代的典故传说,但那属于之前的里斯本——那个1755年就被地震毁掉的里斯本。在贝伦塔的对面,面朝大海的是著名的圣哲罗姆派修道院。在一楼的庭院里,是费尔南多·佩索阿的碑。碑上写的,不是他最有名的那句“写下即是永恒”,而是写于1933年2月14日的一首诗: 要变得伟大,变得完整:不可夸大 或遗弃你任何的部分。 完成每一件事情。 把你所是的一切放进你最小的行动里。 每一条湖泊中,那完满的月亮也是如此, 带着它轻柔的生命,闪耀着。 你可以说里斯本伟大、完整,但很难不去夸大或遗弃它的部分:它给人幻觉,让人情绪变化不定,而且随时随地闪耀着。你很难说里斯本是什么,它就是它本身:带着它轻柔的生命,闪耀着。 我关于里斯本的梦想,跟这座城市本身无关。那来自我小时候看到的无数资料:这座城市的文字描述、那些航海家的历史记录、几百年前那个英雄、多梦又愚昧的时代的图文记载,加上19年前那个游戏里的粗糙像素,混揉而成的东西。最后那天黄昏,在里斯本的海边,我掏出PSP,用模拟器玩了会儿《大航海时代》,玩了会儿《大航海时代2》,玩了会儿《大航海时代4》。其实也就是船启里斯本,过罗卡角和圣维森特角溜达了一圈。我明白,我明白,除了“大航海时代”系列的玩家,其他人一定会想:真还有笨蛋万里迢迢,从亚欧大陆东端到亚欧大陆最西端,找到海边坐着,就是为了玩19年前的一个游戏啊! 我有过许多梦想。有的实现了,有的没有。大多数梦想实现的瞬间,就像咬破了一瓣橘子,能尝到橘子汁,很甜,但之后也并没有羽化成仙。如果说有什么经验,大概有两点。其一,我设定大多数梦想时,都会想:“只要实现了,一切就完美了!再没有什么可烦恼的了!”但实现之后,日子依然会继续。一劳永逸的大梦,实际上并不存在。其二,我萌生梦想的年纪越小,那个梦想似乎就越简单。比如,我清楚地记得,小学一年级时,我混在一群孩子里,争着举手跟老师说:“我要做科学家!”虽然我们那时候对科学家的概念,也就是科幻片里那些随手发明出无敌机器人的博士们。 人是这样一种动物:一方面,为了维护已付出的努力,会无限神化自己的梦想。因为唯有其神圣和独一无二,才能鼓励人以殉道般的精神为之奋斗。另一方面,又格外自省,很容易用一种觉今是而昨非的角度,去批判自己的理想。比如,我当初想当科学家的同学们,现在一个都没当成科学家。许多人会在长大的期间,换几个梦想,更成熟、更练达,听起来更堂皇,而不是“要当科学家”“要当航海家”这样的梦想。 19年之前,我梦想去一个实际上从未谋面、只在游戏里见识过的城市的海边。在这19年间,多少次我觉得这个梦想愚不可耐、蠢笨无比、毫无意义。但慢慢地,等我把许多梦想思考过、扔掉过又捡回来之后,才大概想明白。 大多数时候,制约梦想实现的不是外界,而是“这么做到底值不值得,这个梦想到底笨不笨”的利弊权衡。于是,人长大了,总会选择一些更聪明的梦想,抛弃一些看上去旧的、笨的、天真的梦想。然而,以整个世界的视角来看,个人的梦想总是脆弱又渺小,所谓梦想带有的灿烂光芒都来自我们自身的幻想。于是站远了看,一切梦想其实都很天真,不分彼此。就像大航海时代,曾经承载了多少葡萄牙航海家梦想、意味着不朽财富的肉桂粉,如今也就是吃蛋挞喝咖啡时洒上调一点味的普通香料而已。 人的梦想可以繁多、贪婪而且愚昧,可以庞大到让人一生沉溺其中,全然不顾现实。每个人或多或少都生活在自己想象出的幻觉之中,而梦想只是比其他幻觉更美丽动人一些,反正都一样笨。世界和海洋非常宽广,宽广到会让你经历过才明白,一切梦想到头来都很笨拙;宽广到让你明白,梦想并不会因为脆弱、渺小与笨,就失去其兑现的价值。最后,等你哪一天重新想起荒诞远大甜蜜愚昧可笑灿烂的梦想,等你相信某个梦想再怎么笨拙都值得兑现,那就是了。 世界和大海宽广无边,总会在那里等着,怎么都不晚。 葡萄牙南,25小时 飞机到达葡萄牙法罗时,是黄昏时节。机舱门一开,满机舱穿得北极熊似的巴黎人一起惊呼:“Soleil!”(阳光)那两天,巴黎冷到四天前下的雪,还积在路边,顽固不化。而法罗的黄昏,还是12度的天气。 飞机落稳,出舱,下舷梯。你得走一个标准体育场跑道那么长的路,步行进领行李大厅。其间,飞机就在旁边溜达起落。你走路,就像在停车场溜达,只是,周围停的跑的,净是飞机。不少次,我都产生了错觉:飞行员正跟我挥手:“您别客气,先过,我等会儿飞!” 法罗机场的行李传送带,煞是霸道。每个传送口往外抛行李,简直是喷出来的。一个行李喷出来,悬空半米,轰然一声,砸在传送带上,拣完就能走。 一路出机场,没人查行李票,没人看护照。我就这么没人查没人问,大摇大摆踏进葡萄牙了。虽说申根国家可以自由出入,但行李都没人检视,还是头一遭。当时的感觉,借《天下无双》里一个景象来描述: 王菲扮的长公主溜溜达达就从大门出了皇宫,太后大怒:“公主随便走走就出了宫,难道其他的人也就这么随便走走就进了宫?” 打出租车去法罗市区。司机大叔留着山羊胡子,身瘦如竹,不会法语,讲英语时舌头像卷厚地毯。大叔很爱聊: “哪儿人哪?” “中国人。” “中国好!我很喜欢上海!啊,我们来欧洲前就住上海。” 我们夸葡萄牙很暖和,巴黎现在冷得像地狱,净下雪。大叔很高兴,吹嘘:“我们这里是葡萄牙南部的大城市!海景可棒了!气候特别舒服!——当然,也有缺点啦,我就没见过雪!” 出租车进了葡萄牙南部的大城市,建筑风格十足像电影里20世纪80年代的墨西哥郊区和传记片里的也门集市。我们对大叔说,想搭车去拉各斯。大叔说,公共汽车怕是没了,坐火车吧,不过也要抓紧时间——葡萄牙规矩,周末天一黑,什么车都没了。 我们去买长途公车票,当时的时间是17 24。柜台的一个阿姨慢条斯理地跟我们咯咯嗒嗒说英文。 “我们需要最近一班去拉各斯的车票。” “去拉各斯的车现在出发。” “现在?现在17 25的这班吗?” “对,去拉各斯的车现在出发。”(单曲循环) “我们现在可以买那班的票吗?那班车已经离开了吗?” “哪一班?” “去拉各斯的呀。” “去拉各斯的车现在出发。”(单曲循环第三遍) “对啊,我们要现在的这班票!17 25那班的车票啊!”(我们已经被拖急了。) “但是现在不是17 25,现在是17 26了……” “……等等,我们是问,我们刚才说的那班原定于17 25分开的车,已经离开了吗?我们还能买车票吗?” 这时,阿姨抬头看了看车站方向,慢吞吞地、温柔地、甜蜜地说:“Oh!It's Gone!”(哦!开走了!) 然后,我们看到一辆车,慢吞吞地、温柔地、甜蜜地启动了。 我们只好乘火车去拉各斯。站台上一位圆肚子大叔,过来跟我们聊。我们换了英语、法语,急了甚至来句:“Amigo!”(“朋友!”西班牙语。)该大叔摇头,表示只会说葡萄牙语。我们给他看车票,18 30的车,距出发还有近一小时。他就点点头,表示晓得了。 我们去河滩边看暮色,边等车。有一对情侣站我们身后。男生瘦削、头发打卷、戴耳环,跟女生在栏杆边,旁若无人地卿卿我我,葡萄牙语说得很大声。过了会儿,那男生很突然地朝我们这边用英语喊:“你们懂葡萄牙语吗?” “NO!” “OK!” 然后……再无下文:他俩好像啥事都没发生似的,继续卿卿我我去了。 到18 30,圆肚子大叔过马路一样跳过铁路,朝我们99lib?跑来,扯着嗓子喊:“Train!”抢过我们的箱子,拽着就走,同时手舞足蹈着指挥我们跟上。等把我们赶鸭子一样推上火车后,他还隔着车窗哗啦啦地微笑。车都开出去了,他老人家还在那里立定挥手,像面抖开的旗。 在火车上,邻座有位大叔,英语说得脆亮好听,英国腔,长得像《指环王》电影版里佩彭变老之后的样子。我正在偷猜:他是哪国人呢?大叔掏了个本子,里面有详细的、整齐的、用直尺画成表格的火车时刻表,精确到用不同字体和颜色标明每个站停多少时间。他一会儿又说要找东西,打开箱子,我们便望见箱中的细软,分门别类,分颜色放得方方正正,仿佛拼积木般好看。邻座的葡萄牙姑娘看得长吁短叹,惊叫连连,最后嚷:“你好有组织性啊!”(“You are Sanized!”)我心里有数了,问大叔:“您是德国人吧?”大叔点点头。 大叔比我们早下五站,临下车告诉我们:“按照这个时间推算,你们到站时间应该是八点十六到十七分!旅途愉快!”到站时,我特意看了看:八点十六看见站台,八点十七停稳。 到拉各斯已是天黑,全然不识路,叫了个出租车。司机大爷壮硕威武,留一圈海明威式的胡子,开一辆厚墩墩的雪铁龙,眯着眼看了看iPad上标的地址,豁达地挥手:知道了!快上车! 他照例问我们哪儿来的:“巴黎?啊,我儿子就在巴黎做医生!你们是来躲冷的吧?巴黎这个季节可他妈冷了!”大叔说英语的声音很厚,唯独骂巴黎“so damn cold”时,格外标准,振聋发聩。 拉各斯是海滨度假城。市99lib?中心一片是步行街区,隔着马路就是防波堤。大叔开车到了市中心,停车,问我们要了iPad,下车,矫健地奔跑到咖啡店,向那里三五个慢悠悠喝咖啡吃甜品的老兄问路。问完了,连跑带蹦回来,让我们下车,自己把车一锁,车门一关。 “我带你们进去!” 绕了四个弯,走了二百余米,才走到酒店处。大叔很热心地告诉我们:“你们的酒店,就在那里街角!要吃东西,这里外边!——这家不要吃,难吃得很,酒倒好。那家不错!鱼好!”我们连声感谢,大叔一挥手,蹦跶着跑走了。 到酒店门口,愣住:酒店门锁着,门上贴了张纸,用法语写着:“×××先生,若到达,请打电话号码×××××××。”——还有这样子的店? 电话打通了,老板说等会儿到。我想酒店附近,定有无线wifi,搜之,果然有。酒店wifi设了密码。我试了试,密码就是wifi用户名,这就好比我设个wifi名叫zhangjiawei,密码也是zhangjiawei一样。还有这样子的wif? 老板到了,笑容满面,请我们进门,看房间。房间甚好。老板事无巨细地教我们怎么用厨房、怎么开电视、怎么关电视。正调试着,电视转到《辛普森一家》,配葡萄牙语字幕。老板就抱着胳膊,看住了:“好看!我爱看这个!——你们也爱看?哈哈哈哈!《南方公园》也很好!”就这么直挺挺站着,看完剩下小半集的三分钟,道晚安,走了。 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个国家的人大概都这么没心没肺的…… 我们出门吃晚饭,到了那个“那家不错”的饭馆。服务生用英语推荐本店的omelette,刚说完就迟疑了:“噢,不,这个适合早餐吃,晚饭吃似乎不大对;噢,但是本店的omelette,确实很好的;但,嗯,现在是晚饭……”他自说自话念了会儿, 88ab." >被自己奶酪一样的葡萄牙腔英语绊住了。我们还是没明白,小心翼翼地问:“omelette究竟是什么哪?”服务生一拍脑袋:“啊,就是蛋啊什么的……”然后他又被自己绕住了。恰此时,一个姑娘给位大胡子叔叔上菜,被他拉过来,指着盘里那份葡萄牙煎蛋:“就这个!就这个!” 做完示范后,该姑娘处变不惊,把这份煎蛋继续端给了大胡子叔叔。大胡子叔叔见我呆呆地看他,还特意把煎蛋朝我这里摆了摆,露齿笑笑。 回去路上,见酒店旁有店卖球衣,挂着招牌:在球衣背上印你自己的名字,加3欧;印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的名字,加5欧。 第二天,我们预备乘坐中午12 40的长途车,去萨格雷斯。早上九点多,去长途车站买票。大白天,镇上人都没有,大概因为旅游淡季,都在睡觉。车站卖票的小伙子瞪圆双眼,满面天真: “12 40发车,对对!一张票3.8欧,对对!可是,我们发车前10分钟才卖票!”——这是什么规矩? “我们可以提前买吗?” “不可以,这是规定!” 看我们很失望,小伙子体贴地嗵嗵拍胸脯:“我会给你们留两张的!一定!放心!” 下午,我们到了葡萄牙航海摇篮萨格雷斯租自行车,去看恩里克王子设立的世界上第一个航海学校——1460年恩里克王子也就在此谢世。旁边就是欧洲西南的维森特角。悬崖上,一群胆大包天的大叔在绝壁垂钓,坐在山崖上,钓钩直落大西洋。恐高症到此会晕眩,他们倒八风不动。 其中有个大叔,很活泛,看见我,忽然搁好钓竿,跳将起来,朝我大吼一声:“江南style!”——我为了看海,戴了墨镜来着。 “不不,我们不是韩国人!” “啊?是吗?” “对!我们是中国人!”——先用英语说ese,人没听懂,还问:“Korean?”再用法语说e,该大叔点头,表示听懂了。然后,手脚一扬:“嘿——呀!”摆个李连杰版黄飞鸿的造型——还就在方寸绝壁之上。我都替他胆战心惊:您别掉下去了! 这些就是我到达葡萄牙25小时后遇到的一切。难以言表,无法形容,姑且只能说:葡萄牙南部的诸位乡亲父老,心肠挺热,但都没心没肺、没谱没溜的……大概是温度太高,心肺都融化了。 罗马,佛罗伦萨,威尼斯 英国人以前揶揄,说罗马人之所以能承希腊人余威,统治地中海,是因为地理环境相似:都是半岛,都在南地中海,都多山峦——意大利人还多了个特点:地震频繁。你到意大利北部,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希腊人以前之所以城邦林立,是因为山形庞杂,分割了地方。所以别看《伊利昂纪》里说得热闹——百来位国王随阿加门农bbr>?99lib?去打特洛伊,其实希腊隔座山就是个城邦,说是百来位村长去打特洛伊也无妨。意大利亦然:吃山的亏太大了,中北部地势碎裂,盯地图找城市,能看瞎人的眼,所以交通手段也繁杂无比。热那亚那一带的湾区,山海相接。所谓市,大多像镇或村。镇与镇之间,靠邮政巴士连接。比如你从拉斯佩齐亚去利奥马特雷——都是弹丸之地,十分钟走个来回——坐邮政巴士,司机会请你坐好,然后表演悬崖山道上的飘移。海边诸村则更夸张:利奥马特雷和马纳多纳两个村之间,或者走沿海山道(你可以一路看见晴天时泛绿、黄昏时泛深蓝的大海,以及晒日光浴的美女),或者等上半小时,坐上小火车,然后两分钟就到下一个镇子。卖烤鱼的师傅都开玩笑:光是做游客等车期间吃的烤鱼的生意,就能养活半个意大利了。 英语里的名诗句:“The glory is Greece, the grand is Rome.”——荣耀即希腊,宏伟即罗马。罗马确实宏伟,当年帝国时期,派税吏到各省收租子——顺便说句,罗马派税吏曾经用过承包制,跟拍卖会似的,甲说“今年保证交税十万”,乙说“今年保证交税十五万”,好,就派乙去外省当总督收税——唯独罗马城居民不用交税,极尽声色犬马。为了显帝国威仪,一切公共场所,务必造得雄伟。斗兽场无须细表,罗马诸皇帝的花园遗址的断壁残垣,也让人深感罗马帝国真是把自己当巨人国来规划了。文艺复兴前后,又是三步一个教堂、五步一个广场:论到广场之密布,巴黎也要瞠乎其后。 但宏伟之罗马,却又不像元、明、清三朝经营北京那样一脉相承。确切地说,罗马分为两截。前一截就是罗马共和国到帝国时期。那是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5世纪,恺撒们忙着东征西讨。真正建城的,是公元1世纪的几位大王。比如,图密善皇帝建了著名的罗马斗兽场。你如今从斗兽场出门,沿满街卖三明治的小摊长龙走,还看得见旧罗马的宫廷花园。虽已凋敝,但骨架仍在:巍峨高大,遮天蔽日。那是旧罗马的套路:虽然缺点儿精细,但气象雄浑,尽是帝都气派。 后一截则是文艺复兴后的事了。那时节,西罗马帝国亡了一千余年,罗马也被蛮族占了又弃,烧了又抢,来回踩了七八圈儿。土耳其人占领了东地中海,罗马教皇深觉异教徒阴影踏近,加上大航海时代发展,教会财富陡增,罗马人又得了些东罗马流来的旧希腊艺术品,于是催生化学反应:那时节的罗马教皇,催着拉斐尔给他们做壁画(拉斐尔37岁就过世了,和大工作量不能说没关系),催着米开朗琪罗给他们做天顶画《创世纪》(米开朗琪罗独自承当西斯廷小堂39米长、14米宽的天顶画大工程四年之久),催着布拉曼特规划罗马城,以便让这座基督教的首都,成为世界上最美丽的城市。17世纪,罗马已成艺术之都。法国古典主义画派开山祖师普桑先生,一到罗马就不肯挪地方,被法国红衣主教硬逼回巴黎工作了一段后,又悄然逃回了罗马。那时的罗马,就这么勾引着全世界的艺术家。当然,还有贝尔尼尼这种不世出的雕塑家,为罗马留下无数金碧辉煌、汹涌生动的雕塑。所以今日之罗马,像是两个时代的综合。帝国时期的庞大骨架,文艺复兴前后的华彩装饰。你在各类喷泉、纪念碑、教堂和广场间行走时,头很容易抬得发酸。 坏处自然也有。在罗马,你不用坐邮政巴士和小火车,而得依赖罗马庞大的公交系统。意大利人对此甚为自豪,但实际坐时,因为地方大,障碍多,所以密密匝匝,让初来者头大。地铁是意大利小偷练手艺处,进出一趟简直是炼狱。意大利人开玩笑说,以小偷手法之妙,一个姑娘还茫无所觉呢,人家已经把你从护照到手机到化妆盒都看了个遍,比你男朋友还了解你。公交车尚算准时,开得也稳,但路线规划得妖异。比如你从国家大道坐某路车到梵蒂冈,当坐反方向回来时,却发现足足要绕出三条街、过一座桥,才找得到同样一路车。在罗马,想去..飞机场,最简便的途径是坐火车——有专门的40分钟小列车路线。其他途径不是不靠谱,但旅店老板会殷勤叮嘱:得做好心理准备,要搭进去一个下午的时间。《罗马假日》里,格里高利·派克为什么骑自行车载奥黛丽·赫本玩罗马呢?理由之一是:他们俩一坐公车,要么遭窃,要么就迷路啦。 罗马人有理由:他们建城之时,两千年前,天晓得世上会有汽车;他们大肆建立教堂、垒起雕塑时,压根儿料不到世上会有地铁。罗马就是一整座历史遗迹、一个活的博物馆,任何一块喷泉的石头都可能价值连城,所以人生活在这里,只能老老实实地多绕绕路——没法子,伟大城市,就是有这样的豁免权。 佛罗伦萨和罗马,是两个极端。佛罗伦萨建城极早,老城区很像里斯本,是18世纪之前的思路:房极高,路极窄,走路如行山谷,不像罗马空旷宏大。在佛罗伦萨,凡有宽阔见得了阳光处,便是广场和教堂。此地不像巴黎,有过19世纪70年代的大改建,会特意辟出林荫大道、玻璃拱廊。五百年前,佛罗伦萨美术史家瓦萨里就直言过:佛罗伦萨会有广场,但并非上头想让市民休养生息,纯粹是为了大兴土木,以造大建筑。 所以在佛罗伦萨,公交系统指望不上。除了两条腿走,就是打出租车。实际上,出租车在老城区也是举步艰难:一是着实难打,二是打上了你也未必如意,处处都是胡同,行车拖拖拉拉、慢慢腾腾,司机也不敢加速。有时你侧首一看,都看得见要去的所在了,但司机摇头,或者是路太窄(毕竟人家设计城区时,还没汽车这玩意儿呢),或者那地方是什么古迹所在,不能走;最要命的是,佛罗伦萨三五天就是个小游行,堵街塞巷,外围还有一群看热闹不怕事大、吃冰激凌的游客。因此,在佛罗伦萨,最方便的依然是走路。穿街过巷,比起胡同里步步爬的出租车,怕还快些。 佛罗伦萨地名里,带“宫”字的地方较多。旧宫、皮蒂宫、梅迪奇宫,但佛罗伦萨没住过皇族。所谓宫者,就是各家贵族的私邸,只是造得宏伟,寻常欧洲王族也不能比肩。众所周知,文艺复兴起于佛罗伦萨,而其实最初动力,并非诸位老爷——尤其是梅迪奇家族——赞助艺术的慷慨之心,而是务于奢华的攀比劲头:梅迪奇宫里,壁画铺天盖地,画上人数总计多过宅里居民百倍。可见他们这点艺术赞助,纯用于个人享受,可不是为给百姓谋福利。 佛罗伦萨自然也有著名公共建筑,比如传奇的圣母百花大教堂:画圣乔托主持建筑,大建筑宗师布鲁内莱斯基设计了百花斑斓的穹顶和87米高的钟楼,教堂对面的受洗堂有著名的铜门,米开朗琪罗认为“拿来做天堂之门都配得上”。但这教堂之起,是因为周遭城邦都在大搞建设,争奇斗艳,佛罗伦萨耐不住寂寞了:得建个亚平宁半岛第一的大东西,不只震服周围的土包子,还得让罗马人看了都妒恨交加。佛罗伦萨人既然重宫殿与教堂的建设,艺术上也重建筑和雕塑。加上佛罗伦萨本身多山,城市就是在阿尔诺河两岸的山间辗转腾挪出来的一片地方,采石相对容易,所以雕塑实在是城市传统艺术的灵魂。那时节佛罗伦萨有机会接触希腊和罗马艺术,对古典艺术血肉贯通的风格大为倾倒,厌恨中世纪呆板僵硬的套路,所以尤其爱重肌肉雄浑的雕塑风骨。米开朗琪罗少时,先给名画家吉兰达约做学徒,做完一年,吉兰达约对这徒弟的才华且惊且羡,米开朗琪罗自己却已经厌恨作画,“我需要一点儿更有英雄气息的艺术。”在他之前的大宗匠里,多纳太罗是雕塑大师;马萨乔以绘画著称,但只玩大幅祭坛画和贵族家壁画。至今佛罗伦萨所自豪的,依然是雕塑:切里尼、吉安博洛尼、米开朗琪罗、多纳太罗,对大到宗教传说,小到佛罗伦萨人跟比萨人打了场芝麻绿豆小仗赢了,都要立雕塑,筋肉虬结,蔚为壮观。佛罗伦萨老市政厅广场,一边摆着《大卫》的复制品,一边喷水池摆着阿波罗驾四马像。再加上一边的柯希莫骑马像和另一边的古罗马神话雕塑群,满目飞腾之气象。如今在佛罗伦萨学院美术馆里摆着的《大卫》,其实也曾在佛罗伦萨露天摆了三百多年,这就是佛罗伦萨人的爱好了:先是梅迪奇这些贵族们,为了显阔气,在豪宅与教堂附近拓出广场,摆放雕塑;久而久之,凡广场必摆雕塑,遂成佛罗伦萨惯例。反而是画,不入佛罗伦萨人法眼。著名的乌菲齐美术馆,镇馆之宝也就是波提切利那两幅超大蛋彩画《维纳斯的诞生》和 href='1998/im'>《春》,以及拉斐尔著名的《教皇利奥十世与两位红衣主教》和1505年作的三幅圣母像之一。其他或者是老式镶金壁画,或者是别处盘来的——比如伦勃朗和鲁本斯的自画像,也不知怎么会千里迢迢,从比利时与荷兰运到佛罗伦萨久藏。 多半是因为每天抬头低头都看得见神话英雄的雄伟身段与美丽肌肉,所以佛罗伦萨人好热闹,举手投足都豪迈,简直是热情过度。市政厅每逢大小节庆,让一群仪仗队一路踏步舞旗,全城巡游,走一段儿就停下来上下舞旗,最后走江湖卖把式似的把旗脱手扔上半空,再集体接住。围观者大惊小怪、齐声哗啦啦叫好——在这里待久了,人都会学得心思单纯、爱笑爱闹。从市政广场过去一条街,是佛罗伦萨的三明治中心,满街都是肉香。任何一家店,都是篮球大的牛肉、汽车轮胎般的火腿、椅子大小的色拉米熏肠,悬挂空中,映得老板满脸油光。最有名的一家三明治店,歪斜四把椅子,意大利大汉们一色站在长案边,捧着烤酥面包与内夹多汁熏肉茄子橄榄乳酪酱汁的三明治,喝酒桶里咣当当砸出的红酒,吃得大快朵颐。佛罗伦萨最好的一家饭店,卖一公斤一份的大牛肉,外面抹盐,烤得酥脆;内里软嫩,一咬,肉汁流溢,五花三重,肥瘦相间,越嚼越香。大瓶红酒尽情喝,不另收钱。晚餐时,真有女孩子一边啃牛肉喝红酒,一边抬头看窗外绚烂烟花欢笑的。大块吃牛肉,大杯喝红酒,大惊小怪,大笑大闹,每日看的都是参天大建筑和大雕塑,豪壮瑰丽汇于一体,毫无尴尬,这大概就是佛罗伦萨的地气了。 威尼斯的冈多拉船天下皆知,但速度不快,宜作游赏用,用作日常交通还是算了。威尼斯没有汽车与地铁,道路又杂,虽然有桥,轻易认不得路。你在河上,看两个地方似乎近在咫尺,上了岸走,柳暗花明,却要走两个小时,所以大家还是坐公共汽船吧。船体乳白色,不算快,但威尼斯太小,总也来得及。 夏天的威尼斯,水色分沉绿与幽蓝。名动天下的大运河在威尼斯主岛之西,像弯刀划入心脏,呈反S形,嵌在两岸民居之间,诸桥如带,横束其bbr>藏书网上。运河里被房屋投影处,都是深暗的沉绿色,偶尔一两片水映见天空的淡蓝,算作点缀。主岛正中偏右,爵爷故居与教会建筑选址的圣马可区,依陆面海,海水无遮无拦,被亚得里亚海的阳光铺映着:那一片海水尽是幽蓝之色,越近黄昏,其色越深。到日落时,海水蓝得像要吸收星辰,让你觉得喝一口,身体都会凉透。 威尼斯又不只绿蓝两色。五百年前,威尼斯画派中,贝利尼教出了乔尔乔涅和提香二位大师。提香在生之日,被16世纪的人认为是古往今来第一大师;嗣后丁托列托和委罗内塞继之,声名大震。有段时候,法国太阳王路易十四不惜血本求委罗内塞的画,就是图他大气上档次。如是,威尼斯画派与罗马、佛罗伦萨,三足鼎立,罗马的构型素描、佛罗伦萨的建筑雕塑和威尼斯的着色,各擅胜场。巴洛克大宗师鲁本斯本是佛兰德斯人,那地方盛产小幅肖像、静物油画,偏他能画一手雄浑宏丽、浓艳丰腴的巨画,就因为他年少时,到威尼斯来取过经。法国印象派开现代艺术之先河,全在色彩光影上下功夫,开山祖师之一马奈既学威尼斯画派,也学日本浮世绘。威尼斯人在南欧海边,阳光热辣,工夫全花在娱乐眼目上。岛西的平民区,临河房屋,或者是草莓般红,或者是熟奶油般黄,与沉绿水色、蔚蓝天空一凑合,五彩斑斓的,好看。圣马可区,一整片岸上的人都望得见南边珠黛岛,钟楼雪白,教堂殷红,还有拜占庭式的圆顶,加上幽兰水色。可是到圣马可方场,除了一座高耸入云的红瓦钟楼,余下两边圣马可教堂又是一片雪白。 威尼斯人又出了名地会做玻璃和面具。玻璃工艺本不精微高妙,德国北部汉萨同盟诸镇,历史上也做得了玻璃,但威尼斯人把着色塑形功力融汇在玻璃工艺里,一时间天下无敌。早年间,威尼斯人垄断了东方香料和镜子贸易,乃是亚得里亚海的女王、地中海的珍珠。后来,葡萄牙人走到了印度,分走了香料生意后,葡萄牙王觉得“威尼斯那帮家伙都得去当鱼贩子啦”,可是威尼斯人聪明,转而对镜子用心,直到17世纪后半段路易十四派科尔贝偷走镜子技术之前,威尼斯人的镜子欧洲独步,连带玻璃着色、镜子镶嵌,一并天下无双。威尼斯人的面具,本来是供狂欢节专用。有皮的,有铜的,有金丝直接镂成的。威尼斯人皮件加工、金银镶嵌是看家本事,自不待言。在罗马广场附近散步,橱窗里玻璃樽与面具交相辉映,金银红黑,紫白蓝绿,微笑愁苦,随阳光幻化不定,像许多夜晚灯红酒绿的舞会在大街上飘荡浮演似的。 既然是威尼斯,冈多拉船必须有,只是坐着的都不为赶路。船如黑色新月,铺陈水上;船座也如威尼斯面具,金碧辉煌。男女情侣一坐,扮一会儿罗密欧与朱丽叶。船夫在船尾撑篙,站得笔直。黄昏时节,船上金饰融于夕阳光影之中,周围静下来,天色幽蓝,水声都蓝沉沉的。 也不知是否刻意,威尼斯连鸽子都是黑色的。圣马可区堤岸上,常见绿漆灯旁,黑鸽子、白海鸥间杂而立。海鸥鸣声锐利,飞起来好看,但脾气并不好。你在堤岸上随意撒些燕麦,海鸥双翼剪风,滑翔而落,第一件事就是连踹带啄,赶开了鸽子,自己吃个饱,再得意扬扬地飞走;鸽子们满怀委屈,扎堆一起抢燕麦吃。所以乍看去黑白交集,好看得很,实际上还是弱肉强食——当然啦,这与中北欧天鹅凶暴,时常凌虐野鸭是一个道理:天鹅、海鸥这些看去雍容华贵的鸟类,骨子里可都骄横跋扈得很。 叫我怎么说这些小偷呢 传闻说意大利小偷多,且身手好生了得。不是有部电影叫《偷自行车的人》吗?小时候想:偷自行车都偷成世界名电影了,太猖獗了!自己去到罗马时,住在国家大道上一处二楼的店,心想这里离火车站近,一定是小偷界常委会所在,说不定店都是黑店! 赔个小心,跟店主打听:“听说罗马小偷厉害得很?”店主挺爱聊,也肯说英语,张嘴就吹:“你去坐一站地铁,出来时毫无所察,但其实,你的钱包,你的手机,你女朋友的照片,你的生日,你上午吃了什么,地铁上的小偷们都知道了!你从里到外,都被他们摸过一遍了!”我正觉得好像有许多只毛茸茸的手来摸我时,店主又说:“但罗马小偷,有些也蛮有趣的!”我正想哪儿有趣呢,他说,有一天中午,他听见敲门声,开了门,门前放了个塑料袋,里面搁着一堆东西,打面上是本护照。老板翻看了一下:护照、钥匙、罗马旅行卡、图书馆证、房卡……细看护照,是店里一个美国住客的,此人上午出去了,还没回。黄昏时节,门被敲得地动山摇。开门一看,那美国游客回来了,说是中午在许愿池,被人摸了钱包。现金是小事,银行卡里也没多少欧元,就是护照!房卡!钥匙!老板让他到柜台,掏塑料袋给他看。那美国乘客大惊,翻看:除了现金和银行卡都在,连罗马旅行卡(可以用来坐公车,到博物馆打折)和袖珍地图都叠得好好地搁那儿呢。 秋天,我新认识一个意大利同学,姑娘家,叫作弗朗切斯卡,在意大利唱歌的。歌剧也唱,弥撒也唱。初到巴黎,各类卡都没办,又加上法语差,英语强,说话带意大利腔满嘴滚舌头,打电话约时间办事,屡屡遭遇法国人Mon anglais est tres mal的刁难,推三阻四办不成。既如此,也无妨:要去银行交钱了,大大咧咧,把现金扔在背包里,挎着晃荡走。走一会儿,让我们过去遮着,自己打开.99lib.包数数:钱没少,拉好拉链,走着!——就跟军火贩子预备去交易似的。我提醒她:巴黎地铁,遍地小偷。她淡淡地说:“我夏天背着这包,坐火车绕印度玩了一圈,而且我是意大利来的,巴黎算个啥?!” 我也好奇,问她在印度遭过偷抢没,她说没。印度火车站也有小偷,但很好认:几个小瘪三,嘴唇上长点胡楂,头凑头蹲着,一边回头看你一边商量,那就是要偷你了。这时你随便找个虎背熊腰的欧洲人——印度有的是欧洲背包客——身旁一站,狐假虎威盯着他们。那几个印度人刚站一半,又蹲下了,继续头凑头蹲着,等你上了火车,他们都不动弹。 说起来,我觉得葡萄牙的小偷也很好认。马德拉岛南,丰莎尔的公车站和出租车点,经常有店主好心,一边卖给你三明治和果汁,一边用葡萄牙腔英语悄悄提醒你:后面有贼。你回头一看,就有个头发油卷、腕戴链子、穿紧身衣、梗着脖子、身材枯瘦的小混子,脚下七盘八旋,在你身后,一会儿走个人字,一会儿走个一字。你回头看他,他就撤,可是不长记性,过了一会儿,又跟上来了。我都替他们着急:换身衣服好不好啊! 某黄昏,我抓着地图,在海岸边左看右看,找路去山上的植物园,便有个拖凉鞋小伙子在我身后逡巡。马德拉岛很热,一月份都能穿拖鞋和衬衫,身上兜少得一目了然。他绕着我盘旋了许久,有一次还特意站近了,瞄我的衣兜,很大胆地用胳膊肘蹭蹭我的腰。我心想贼哪有技术差成这样的,担心他胆子大,不怕被我看出来,不偷了,改明抢,于是抬头,放大声问他:“对不起啊先生,植物园在哪儿?”他愣了愣,像小鸟被猫扑了、小跳几下、飒飒飞走似的,一声不吭,往旁边连蹦了几大步,蹦到一个巷子口。我心想:噢,这是才明白自己被发现了,要逃是吧? 不理他了,回头看地图,大概想明白了方向,开始走。走了没两步,听见后面有啪嗒啪嗒的声响。回头一看,那小伙子跟上来了,手插兜里,拿鞋皮蹭着地,离我五六步远,斜着脸,将左颧骨朝我努着,用英语说:“植物园是吧?两欧!” 我一个朋友从布宜诺斯艾利斯回来,心有余悸地跟我说,阿根廷人在街上真是疯狂。比如有大叔在街旁公园,赤着膀子做俯卧撑;比如烤肉摊可以开进花坛里,烤肉摊老板都是体格健美唯独肚子鼓一块的大汉。最霸道的是阿根廷的飞车抢手机党。你在街上,拿手机正讲话呢,忽然耳边风过,一抬眼,手机已被别人抄走了。看前面那背影,骑的既不是摩托车也不是电动车,而是自行车。看那抢手机的小伙子,两腿电风扇般猛踩狂蹬,连喘带叫,冲行人喊快让道快让道,早把自行车没入人海里了。她承认,看多了也佩服:有时就为抢个不值钱的功能机,这么折腾,太拼命了。 巴黎的小偷多,但感觉上,偷抢似乎各有分工。小巴黎人流集中,歌剧院街、拉法叶、卢浮宫、夏特莱交通枢纽站都是摩肩接踵,小偷就多,靠手艺,神不知鬼不觉。人少的所在,比如大巴黎郊区92省、94省,强盗就多,纯靠蛮力。小巴黎内的小偷,手艺高超。我听许多朋友说过他们如何着过道儿,都是茫无所觉,到摸兜时才发现手机丢了,只剩苦思冥想:没感觉哪一瞬间身上轻了呀!我自己亲身体验了一回:在歌剧院街,下地铁时Kindle还在兜里,出地铁口,回头帮人拎包的工夫,发现Kindle没了。跟人说起,只好自嘲:幸好那个kindle,从系统到内容都调成中文了,谅那小偷也看不懂,偷了没用!我在亚洲超市,跟一位卖春卷的会说广东话的越南大叔聊天,听过个类似的段子:那大叔忙着剥笋,把笋皮放一筐里,搁柜台上,一转眼,笋皮被个不开眼的小偷顺走了。越南大叔慨叹:那小子也可怜,笋皮有什么好偷的……可千万别吃啊——笋皮那么硬,他又不会煮,梗死他! 巴黎郊区的强盗,据经历过的朋友们愤愤不平地总结,基本可以说是:简单粗暴没技术。最藏书网常见的,乃是溜达过来,问你时间。你一抬腕子,一亮手机,就觉得一阵风起,接下来,你只能看到人家拿着你手机狂奔的背影了。如果运气好,警察在旁边,你喊一嗓子,能看见警察手按帽子、撒腿急追。 我在94省遇到过一次:刚从超市里出来,面前一阵风劈过,眼都睁不开。睁眼看,是个小伙子,刚从我身边横越而过,沿路狂奔,满嘴唧唧哇哇,不知喊些什么;后面两个警察,手舞足蹈地追杀,也不知道这小子之前偷了什么。路人三三两两,桩子似的驻足回望,看那小伙子被撵到街角,该他倒霉:一队小学生,领头几个跟牛奶浇成似的,正好转弯过来。贼一愣神,大概怕撞飞小孩,急踩刹车,侧跳一步,想从小孩堆里找路跨过去。小孩们也愣住,就组着队抬头看他,有的走,有的停。贼正狼狈着,后面警察赶上来,一下揪住背心,然后就拉扯上了……回家路上,我还忍不住跟女朋友说:这小伙子,都做了贼了,就该狠心;怕撞到小孩子就减速,心不够狠,做不了贼啊…… 巴黎做偷摸勾当的,阿拉伯裔移民居多,所以小阿名声甚坏。我前房东说过这么一个故事:以前有一阿拉伯裔邻居,住在她隔壁,趁她去洗澡了,把那层楼的锅炉开关一拧,热水变凉;人正洗澡,被这么一折腾,又冻又急,匆忙披了衣服,出门上走廊,跑向锅炉房收拾,急着走,忘关房门,于是被人闯了空门..。那邻居也不大肆劫夺,只是每次顺走点儿吃的喝的,占点小便宜。怎么知道这真相的呢?原来这位邻居,后来不知怎么,喜欢上了她,磕磕巴巴地要求跟她交往,还特别诚恳,把这事招了,把偷了的东西也掏了出来——一副“我想做个好人,你该给我个机会呀”的姿态,理直气壮。我前房东都听愣了:世上还有这种人哪! 抢东西的,也有彪形凛凛的黑大汉,但似乎普遍反应不快,真是靠蛮力欺负落单的居多。我有个同学,小个子女生,遇到过这么个事儿:某日街上少人烟,她独自走着,俩黑大汉凑过来,问:“小妹妹,几点了呀?”我那同学听了,拧眉瞪目,扫视俩人,义正词严道:“我知道你们要抢我手机!没门!”说完,撒腿就跑。俩黑大汉愣了,看她跑。跑了一会儿,她停了停,下意识摸摸兜里,没摸到!手机没了!他俩什么时候偷的?!勃然大怒,翻身跑回去,那俩黑大汉没走多远,慢吞吞晃呢,看她回来了,直发愣。我同学用铁铮铮的法语喝问:“是不是你们偷了我手机!交出来!”俩黑大汉面面相觑,喊冤枉:“没偷!真没偷!真的!”老老实实,解开皮夹克,翻着兜让她看:“真没偷!”我那同学心想:“莫非错了?”又回头,把包抖开了,就亮里看着,翻两下:哦,原来手机掉皮包夹层了!拿出来,很高兴地看看:是没偷,在这儿呢!俩黑大汉先是如释重负,呵呵笑笑。然后,四只眼睛忽然就一起瞪圆了,盯上了手机,朝我那同学咧嘴: “哎,这手机不错,快给我们!” 巴黎街上接零钱的 这群人,挺难安名目,你没法简单叫他们“乞丐”“乞讨者”“卖艺的”。因为巴黎街头晃荡的诸位,很少跟你生讨硬要、不给不走。大多数人再落拓,也是烂船还剩三斤钉、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模样——实际上,他们收入普遍不低,所以有底气,不会穿得血肉模糊来吓唬人。偶有苦大仇深者,大多数风轻云淡,一脸的理所当然:要钱归要钱,不赖黏着你;得了你的钱也不会磕头如捣蒜般千恩万谢;你不给钱,他也不会杀气腾腾,笑笑就过去了。 当然,不是说巴黎街上的人都贤良淑德谦恭礼让,实际上恰恰相反:巴黎街头,虎穴龙潭,抢钱抢包抢手机的多如牛毛,但那都是小混混,凭力气、腿脚和手艺图财谋生,跟接零钱的这批,一文一武,互不干扰。大体上,接零钱的都是一副凭本事吃饭、爱谁谁、游吟诗人的架势。如是,不好意思叫他们乞丐,或者卖艺的,因为人家不卑不亢得很端正,只好管他们叫“接零钱的”,意思大概也就到了。 接零钱的诸位,内部自然有派系:丐帮可不只中国有。雨果当年在 href='310/im'>《巴黎圣母院》里,就写过流浪汉的“奇迹宫廷”,是为法国丐帮。弗雷德里克·福赛斯曾经把科西嘉公会写得神乎其神,不下意大利黑手党。但这些江湖好汉,平时神龙见首不见尾,我没福分亲见。在我这旁观者看来,巴黎街头接零钱的,粗分有两种:有艺在身的,无艺伸手的。 有艺在身的,主要在地铁站出没。巴黎凡以艺谋利的人物,庙堂之高就是进歌剧院,江湖之远就是蹲地铁。这一点在巴黎,门槛甚高:按规矩,要卖艺,都得有上头发的执照。当然,就跟地铁随时有人逃票似的,不持执照而肆无忌惮卖艺的人物,怕也不在少,就跟陈佩斯和朱时茂演的卖烤肉串的小品一样,虽然朱时茂不依不饶追着问“你有执照吗”,那是道高一尺,架不住满地都是陈佩斯这种混混,魔高一丈,你查不过来。 跑个题。巴黎逃票的惯犯,普遍身手敏捷,老辣利索。你一眨眼,就很容易错过一幕好戏。比如,你看见一位爷,远远盯着地铁闸机,调整步伐,好,这就是起了心思;看他紧跑两步,手一按地铁闸机两边,撑臂、送胯、扬腿,一个漂亮的体操鞍马动作,“嗖”就飞过去了,行云流水一般;跃不过的,就是一个猫腰滑步,低头一钻。总之吧,就跟成龙拍喜剧片似的, 4e00." >一眨眼,人已在地铁闸机对面,身子一直,倜傥地抖抖袍襟,满脸都是潇洒磊落理所当然,让人不由得想拍两巴掌,喊一嗓子好。. 巴黎卖艺的,大多以奏乐的方式。这不是说法国人只懂音乐,缺少曲艺,没有中国相声、日本落语那样的本事。实际上还真有法国人进地铁来一段贯口Rap的,此乃后话。大多数卖艺的,想必心里也明白:巴黎地铁里,一半人是旅游者,你张口来一段法语《报菜名》《八扇屏》,或者来段巴黎梆子——“那路易十三端坐在杜伊勒里宫,心想起安娜·奥地利她好美容,怎奈那红衣主教奸相可恼,让孤家与王后同床异梦……”姑且不说这哏是否讨喜,听得懂的就少。音乐则是世界共通的语言,无须解释,老少咸宜。地球人听得懂“一闪一闪亮晶晶”的,比会法语和英语的加起来还多呢。 粗看来,巴黎地铁的奏乐者,大概是弹吉他、拉手风琴的多。倒不是说大家独专此二物,而是因这俩东西拿来方便,易于独奏。弹吉?99lib?他的,若非瘦弱得剃了胡子就像姑娘的清秀少年,便是满脸油光黝黑锃亮的拉丁裔汉子,手弹口唱之余,脚下还能踩个节拍器,加个正经扩音器,一节车厢都是立体声。拉手风琴的,常是西南欧的深轮廓黑眉眼,要不就是中东欧面相。前者爱深情款款,闭目孤芳自赏;后者张弛有度,尤其喜欢颠肚子摇屁股。弹的曲子倒不稀罕,基本是世界知名烂大街曲目,但都自己编配过,有变化,也好听。一两曲终了,面带微笑,手托帽子,座位边过一遭,接到了硬币零钱,道声谢,加一句“日安”,换车走人。 也有二人组,拉手风琴的倘有二人,则大多是一夫一妻。妻托帽接钱,夫一边拉,一边点头微笑致意。弹吉他的二人组,经常上地铁来,各立一个门前遥相呼应,唱得兴起,互相秋波乱送,满脸跑眉毛,要是会说中文,估计台词就是:“哥们儿走一个!”“得嘞!”有些人特别没谱,唱得兴起,忘了拿钱,车到站,提吉他就走。真有乘客,已经把硬币找齐了攥手里预备给,见此,急了,追下车,拍人家肩膀:“给你钱!” 唱歌的也有,但唱流行歌的,我没怎么见过,倒是唱歌剧选段的多。有位华人大叔常在5号线出没,我见过两次。背头梳得整齐,穿得像20世纪90年代的乡镇干部,唱一些老歌,比如《送战友》。给他硬币,会用一口南洋口音道谢。当然5号线怪人挺多,比如,某个大冬天中午,上来一个光膀子大哥,下半身用电路板遮体,身材健美,抹上层灰就能去卢浮宫装希腊雕塑,进了车厢,张嘴就唱 href='283/im'>《卡门》里唐何塞的腔。乍一看以为是新派卖艺的。他后面跟上来两个姑娘,边笑边拿DV拍。这位唱完了,也不要钱,到下一站下车走人,临了也没猜透:这是卖艺的呢,还是行为艺术?? 地铁站隧道里,因为没了“便携”这要求,奇人异士层出不穷。比如在蒙特帕纳斯站,见过一对非洲妇女,排开一色奇形怪状、七大洲四大洋的木管乐器,拿其中两支将一曲 href='/article/9188.htm'>《孤独的牧羊人》吹得回肠荡气,转身就换了另两支念不出名的奇门兵器,开始吹莫扎特——我在杭州也见过这么卖乐器的,但卖的多是葫芦丝和笙。在朱西厄站——拿植物学家朱西厄命名的——换乘隧道里,曾见过一条汉子岔腿坐着,大开大合,拉巴赫的大提琴无伴奏组曲,琴声雍容典雅,而且沉厚响亮,能从隧道6号线站台,穿过一个弧形隧道,直传到7号线站台。我以前和朋友开玩笑,说这位先生真会用地势:借着地铁走廊的回音效果,大提琴音色十足沉厚。后来发现,卢浮宫进门处,常有位吹萨克斯的站柱子旁吹,也是回音悠荡,袅袅不绝。你放下硬币,朝他坚起大拇指。他微笑一下,吹奏不停,在你背后,一直护送你出卢浮宫、过街、进地铁站去。 在地铁隧道里坐踞摆摊的,通常都不只图个零钱了。比如,卢浮宫站,有过一位爵士乐先生,小号吹得委婉细腻,身前放的接硬币的帽子里,还赫然放着一叠CD,正经是卖作品的。又比如,协和广场站,先后见过两组摇滚青年,一组是三人组,二人吉他、一人击鼓,铿锵华丽,每唱完两曲,趁大家鼓掌给零钱的当口,就赶紧举起标牌:上头是他们乐队的Facebook地址和视频YouTube地址,请大家多多点击。另一组是一对单奏披头士乐曲的青年,看去不过十八九岁。一个是洒脱俊俏的吉他兼主唱,酷似列侬;一个是温柔喜抿嘴的副手——击鼓或弹吉他,确也有几分像麦卡特尼,唱得不惜力,连蹦带跳扯嗓子,听众挤满半条隧道。琴盒里除了落满的硬币外,还有他们的标签:卖CD;Facebook地址请大家捧场;接受各类婚礼、派对的演出邀请,请给以下电子邮箱发地址云云……人再多的也有,比如西岱岛那站地铁隧道的三岔路口,偶尔有四人组出没,花样多般,尤克里里琴、铃鼓、吉他、三角铁、小提琴、长笛……每次轮着变,奏起来水纵云飞,脚边也是一沓子CD等着卖。 还有些街头团,简直就是乐团性质了。但这类型的,相当多都不讨钱,所以你摸不清这是爱好者在街头玩呢,还是讨钱的。我初次去卢森堡公园时,见个管弦乐队在那里,演了一首又一首。周日下午逛公园的诸位围着看,瞎起哄。但人家也不讨钱,我就猜是居委会老大妈秧歌团性质,不收费,大家听个热闹。但改天,在歌剧院大街前,又确实见有个乐队吹拉弹唱,脚边搁着硬币盘。某次在1号线,刚过站台,就听见一片维瓦尔第小提琴协奏曲。开始以为是录音,转过角,才看见黑压压一片十来把小提琴,居然还有个指挥,拿根一看就是乐器店买的正经指挥棒。看热闹的极多,挤得隧道过不来人。当然,这等奇景也只遇过一回,后来猜,多半是哪个音乐学院拉学生摆摊玩来了。 大概这就是巴黎卖艺者的一致品性:他们的态度特随便,一副游吟街头、顺便拿点钱的样子。许多时候要么是忘了拿钱,要么是态度散漫,而且因为穿得整齐,你都不知道他是来卖艺的,还是来玩街头行为秀的,还是学生出来体验生活的。 无艺在身的诸位,接零钱另有姿态和手段。比如,常见大爷大妈大叔大婶跳上地铁,用流畅圆润、可以上广播的法语和英语,各念一遍要求,大多是为某环保活动、慈善组织捐款,请大家响应。这类大叔大爷手里,多半提溜个可口可乐瓶,远远一闻,就有酒味。相对的,以个人名义要钱的就沉默得多,不肯大叫大嚷,一副爱给不给、看您心情的样子。比如有些大叔或姑娘,会直接坐在地铁站里,面前放张告示牌:“给点钱喝杯咖啡。”有些更直接:“我饿。”当然,这类告示,俏皮话不少。我见过一位大叔写道: “碧姬·芭铎当初答应我,我买得起自行车了就跟我约会。” 在街头坐着的无艺者,因为大多是孤身一人,所以总得有东西做伴,或猫或狗。冬天天冷,许多大妈穿得厚厚的,坐在街角如一尊金字塔,厚衣服里伸出猫或狗的脑袋,满脸纯真地看着世界。我见过有个大妈养一对猫狗,黄昏时节,大妈恹恹欲睡,本该是冤家的猫狗也头靠头睡在一处。情景过于动人,在她面前盆里放硬币的诸位,都特意弯了腰轻放,以免硬币的当啷响声惊醒了人和猫狗。藏书网 我见过最绝的一位,是某个轻雨黄昏,某私人展馆门外,某大叔体格魁伟,披一袭御寒的大袍子,袍摆垂地,如个大帐篷,露出个脸,下面领口略张,挤着三只猫的脑袋,好奇似的看雨天。我放下硬币,指指猫,笑,说:“可爱。”大叔大喜,把袍子下摆一揭,但见他松垮垮的大袍底下,赫然还兜着个纸箱子,里面正有八只老鼠大的初生小奶猫,正嘤嘤着追滚打闹,一见袍摆掀开,立刻一起抬头,定定地看雨天。 旅行与艳遇的错觉 旅行和艳遇有类似处:人都爱幻想,总指望出门旅行,在一段新旅途与新爱情里,发现另一个自己,偶尔还能发现人生的真谛,说不定还有个美女投怀送抱,解决大龄青年恋爱问题。早年间,世界还很广阔未知时,文艺作品都以此为例:堂吉诃德出门旅行,寻找骑士梦;意大利的民间故事里净是骑士出门,夜宿磨坊,品尝面包和女主人的滋味;梅里美以第一人称写旅游到西班牙时,听到了卡门的传说;夏多布里昂喜欢写主角去蛮荒地带,被美女倾心,被蛮族追杀;托马斯·曼的名作《死于威尼斯》里,功成名就但心灵老去的男主角,在去往威尼斯的旅途上,发现了值得自己爱慕至死、如仙似妖的美少年,于是延长旅途,然后以身殉情。 所以,人类很容易产生这一种情感,姑且叫作“旅行/艳遇尾声恐惧症”:你希望一段旅途永不结束,一段艳遇永不熄灭,一个众人欢饮的夜晚,可以通过无限换酒吧续摊,逼得天色永远不亮…… 但这里面,有一点幻觉的成分在。 早在19世纪,巴尔扎克就写明白了:世上最奢侈的爱好,就是养个情妇。你可以让老婆带着孩子,在蜗居里吃糠咽菜,但必然不好意思驳回情妇的诸般要求:香车、钻石、天鹅绒饰物、鱼子酱、松露。跟情妇吃饭时,你掏给停车场小弟的袖子钱,可能都够老婆一个月的伙食费了。 这里有个美丽的悖论。不妨>?想一想:如果你把撒在情妇身上的钱用来和自己的妻子经营生活,让妻子可以远离柴米油盐,可以享用你给情妇买的香车、钻石、鱼子酱、松露、化妆品和阳光假期,情妇未必是妻子的对手——无论是精神上还是外貌上。但有什么法子呢?男人还是抵不过情妇那种璀璨明亮的诱惑。 当然,现在不是19世纪,谈论情妇这行当难免沦为屠龙之技。但假想一下,把旅游当作一个美丽的情妇好了: 许多人爱旅游,其实是爱这一种状态:啊,开始旅游啦!好难得出门啊!我要过另一种生活!我要把工作都抛掉!要把平时攒的钱都用上!我要把日常对自己的压榨和抠搜,都在旅行中找补回来! 在旅行中,人就像对待情妇一般,因为过上了远离日常生活的另一种未知而新鲜的生活,于是格外慷慨,特别好奇,尤其大惊小怪,经常一惊一乍。你会更认真地去端详他乡的天空,而你在故乡可能从没注意过天空的颜色;他乡的狗都比较可爱,尽管你在故乡可能特别讨厌狗的味道;他乡的空气都那么沁人心脾,而家乡的空气,你从没仔细闻过;他乡的手工劣质小商品,颜色似乎都比家乡的鲜艳些,能让你情不自禁地抖出信用卡来。旅行就是这一种状态,仿佛情人眼里出西施,让人忍不住慷慨解囊。你会情不自禁地欣赏,甚至美化他乡。因为倘不如此,就对不住自己漫长的攒钱、酝酿、查攻略和期望,就像男人不好意思觉得情妇不漂亮,不然对不起自己偷偷摸摸抠出的、用来给情妇买化妆品的钱。 《罗马假日》里,赫本和派克成就了古往今来最老套但又最传奇的爱情;纳博科夫在用俄语和英文写作时不断讲同一个故事:他如何坐着俄罗斯的长途火车,去到海边的度假胜地,在金色的沙滩上遇到一个女孩子(在他早期的俄语短篇小说里,那常是个爱滚铁环的女孩子;在 href='2046/im'>《洛丽塔》里,那是洛丽塔的前身安娜贝尔)。托马斯·曼的许多爱情发生于疗养胜地,《死于威尼斯》里,阿申巴赫在他的假期中遇到了那传奇美少年达齐奥。茨威格写过至少两个“我在度假时遇到有人和我倾诉他的假期爱情故事”的短篇。所以你看,所有人都把旅行当作爱情的一部分,或者,干脆就是爱情。 本雅明说,19世纪巴黎商人的爱好之一:将一切都涂抹上神话和诗意的灿烂色彩,然后去骗人(主要是女人)购买。欧·亨利的一个小说里,一个女店员愿意节衣缩食一年,换来在某豪华酒店的一周女贵族生活。与其说旅行比生活美满得多,不如说,是我们在试图让假期比生活更美满,所以旅行和梦不一样。做梦,你不知道何时醒来;旅行,你知道它何时结束。旅行是一种短暂的、浓缩了的生活,另一个人的短暂天堂。而旅行的尾声,就像离开情妇回归家庭,意味着:哎呀,我又要回去工作了,又要朝九晚五了,又要回到那种抠搜省钱的日子了!因为结束的阴影和绝望感如此浓烈,所以在旅行里,一切都迫不及待。《死于威尼斯》里阿申巴赫爱上达齐奥后死去了。 href='2046/im'>《洛丽塔》里安娜贝尔也很快病死了。旅行的结束等于重回现实,等于一种浪漫生活的终结,等于离开情妇回到妻子身边。而这种“终于还是会回到日常生活”里的苦闷,就像橘子汁里的涩,只会让甜来得更浓烈些。所以旅行里的阳光、果汁、单车、刺得人脖子发痒的草坪、海、风筝、写有电话号码的纸片、贴着礼物标签的CD、游泳池旁边的树影、平时根本来不及一口气读完的书,一切都带着爱情的颜色,比平时的风景美好得多。藏书网 当然,去掉“旅行=情妇”的仓促又浓烈的幻觉,也有人会相信:“旅行时,的确可以见识各类新的东西。”但这里有另一个常见的悖论:你特意跑去旅游的陌生城市、搜着店名去排队的名吃、朋友那里借来的书,你会格外熟悉;自己所处的城市、小区后门外的小吃、 5df2." >已经买来摆在书架上积灰的书、已经在身边很久的人,你反而会想不起。太多人,通过各类旅行指南,对巴黎、伦敦、东京、上海了如指掌,可是对自己城市的历史、传奇和风貌却不加注意。 因为人类,多少总是存着这种心思:放在身边的,随时都能观赏,所以还是先瞻望远处好了,身边的东西下次再说,下次再说……于是很多时候,就这么下次再说,终于错过了。 《笑林广记》里说,某老头子意图扒灰,儿媳妇害怕,找婆婆诉苦,婆婆让媳妇躲了,自己睡在媳妇的床上。是夜,老头子果然摸上了儿媳妇的床,还兴高采烈。婆婆道:“老杀才,换了张床,怎么就这般高兴起来?” 旅行和艳遇就像这个未遂的扒灰故事。在旅行中,人和风景都没变;在艳遇中,可能一见钟情也只是被安排好的狩猎活动。许多美好的幻觉,只因为换了张床、换了个心>?99lib.情而已。但就因为躺在了旅行和艳遇构成的另一张床上,所以旅行与艳遇中的人会更敏感地欣赏周围,对自己更加慷慨,于是就格外“高兴起来”。 如果尝试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好些,不总指望着把好好享受的希望寄托在别处、未来和旅途上;如果对自己日常生活的爱侣好一些,不总指望着命运给你埋伏着许多段一见钟情,那以后,到旅途末尾,你想到要回归家庭和日常生活时,便会少些恐慌,而会一边听歌,一边想象回家睡一觉,第二天起来吃热腾腾的早饭,旅行、艳遇或者一切“换了张床,就高兴起来”的幻觉,会不再那么富有罪恶的诱惑力。简单说来,无非是:平时对自己好些,旅行时就没那么神经质地恋恋不舍;对自己身边的人好些,情妇就没那么大诱惑力了。道理无非这么简单,晏殊很早就写了: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 给食物起个中国名字 中国人自古骄傲,很重华夏和蛮夷之分。蛮夷有好东西拿来吃喝,也要特别给个称谓。古代中国人图省事,习惯这么起名字:西域来的,都给个前缀,叫“胡什么”,比如胡瓜、胡豆、胡萝卜、胡椒、胡桃;如果是海外来的呢,就叫“洋什么”,比如洋烟、洋葱、洋芹菜,那就是海外发来中土的。西边是胡,东边是洋,分门别类,各安其所,舒坦啊。 但总这么拿“胡”“洋”字样给人安插,也不是很雅。既然中国古人讲求风雅,又是礼仪之邦,那就入乡随俗吧。意大利人Matteo Ricci来中国,也不强逼着中国人咬意大利语,自定了汉名叫利玛窦。中国人也客气,到清朝就管英国叫英吉利,管美国叫美利坚,都是好字眼。 比如说吧,鼻烟这东西,英文叫snuff,清末大家都好闻这玩意儿,就给起个译名叫“士那夫”,纯是音译。烟草tobacco,在菲律宾种得甚好,中国士大夫听了,按字索音,就译作“淡巴菰”,也有种说法叫“淡巴姑”。乍看字眼,会以为是种清新淡雅、适合熬汤的菌类。 万恶的鸦片乃是opium的音译不提,好玩在鸦片另有个中文名,叫作阿芙蓉,乍听之下,还以为是犯毒瘾的特别钟爱其气味芳香而定的美名。实际上一琢磨:鸦片在阿拉伯语里读作Afyum,那不就是“阿芙蓉”吗?鸦片可恨不假,但“阿芙蓉”这三字的确很妙,不亚于把希腊首都Athens译作雅典。 阿拉伯语的另一个贡献,就是“咖啡”这个词。咖啡,英语写作coffee,读音更接近“柯非”;法语Café,跟汉语里“咖啡”俩字更像些。但其本原,却是阿拉伯语的这玩意儿读音像是“咖哇”。有种传说,称最初这玩意儿产在埃塞俄比亚咖法省,被羊误吃了,才被人发现。这些更像是事后补遗,没法太当正史。但“咖啡”俩字,的确>比“柯非”“咖哇”好听又好看。 咖啡里头的拿铁,意大利语写作Caffè latte,法语写作Cafe au lait,读作“欧蕾”。其实意大利语latte和法语lait,都是牛奶。这咖啡说白了,大可以叫作“牛奶咖啡”,但稍微想一想:中文读作拿铁,听来范儿十足,是给成年人喝的;嚷一句“伙计来杯牛奶咖啡”,立刻落了下乘,好像拿来哄小孩子的咖啡奶糖。同理,意大利语macchiato初义彩绘,一叫成“玛奇朵”,异域风情就出来了,尤其这“玛”字选的,很容易让人觉得玛奇朵是哪个漂亮姑娘的姓氏。 意大利文Ordine dei frati minori cappui,中文译作“嘉布虔小兄弟会”,是基督教某支派。这一派人,喜欢穿浅咖啡色袍子。意大利人后来发明了种咖啡,因为是奶泡打就,色彩特殊,很像嘉布虔派的袍子,于是借了cappui起名——于是就成了卡布奇诺cappuo。这字眼选得有讲究:你一杯奶泡咖啡,叫个卡布奇诺,听着就活泼俏皮;如果译作嘉布虔小兄弟会,“兄弟我请你喝杯嘉布虔小兄弟会咖啡”,煮鹤焚琴,大打折扣。 广东和西洋进行贸易的时间最早,于是造出了许多漂亮的译名。粤语译名,都按粤语读音,不拘形格,比如David Beckham,一般译作贝克汉姆,广东人译作碧咸。你用普通话念碧咸,念到死都觉得风马牛不相及。但用粤语一念,就觉得音极近。比如把kiwi翻成奇异果,真是神来之笔,意音皆近。milk shake翻成奶昔,就有点儿一半一半——前一半意译,后一半音译。把salmon翻成三文鱼也源自粤语,一如sandwich翻成三文治,只是很容易让人疑惑:三文治和三文鱼有没有远亲关系?香港人至今称呼某种水果叫士多啤梨,不知道的会以为很神秘,细一看是草莓,再一想就会明白:strawberry,直接音译过来啦。 葡萄牙人拿来做早饭吃的煎蛋omelette,粤语里叫作“奄列”。把egg tart译作99lib.“蛋挞”,也是粤语创意。在广东茶餐厅,吃到“班戟”这玩意儿,第一次见,会以为是班超之戟;看模样,又不太像戟。再一看,是pancake,锅摊薄饼的音译,可见广东人译音用字,又险又奇。实际上,因为粤语读音引入甚早,所以至今如布丁(布甸)、奶昔、曲奇、芝士这类西式茶餐惯见词,大家都习以为常,把粤语称谓当作惯用了。甚至日语うどん,被翻成中文“乌冬面”,其实也是粤语发的端。 但译名界的通行语言,不只粤语一味。清末,上海急起直追,语言上也不遑多让。比如,Russian soup俄罗斯汤,被上海话一捏,就成了“罗宋汤”。广东人不是管omelette叫奄列吗?上海人偏要出奇,用吴语念作杏利蛋。欧陆面包toast,广东人叫作“多士”,上海人就抬杠:就得叫“吐司”。 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称泰戈尔当年访华,徐志摩负责接待。两位才子一起抽cigar,吞云吐雾。末了,泰戈尔问徐志摩,这玩意儿可有中文译名?徐志摩才思泉涌,答曰:“Cigar之燃灰白如雪,Cigar之烟草卷如茄,就叫雪茄吧!”故事动人,但稍一查验便可发现,1905年连载完的 href='5745/im'>《官场现形记》里头,早有了“雪茄”字样。而且上海、苏州、无锡、常州这吴语区的人都明白:雪茄俩字,用普通话念,与cigar不甚合衬;但用吴语念,就严丝合缝。料来“雪茄”这词,出自清末某吴语区译者的手笔,多半不是苏州人,就是上海人。 面包夹香肠,英语叫作hot dog,中文倒没有叫“霍特多格”,而是老实意译,叫作“热狗”。依此推论,cold stone冰激凌该叫作“冷石”,和热狗还真是一对,但现在官方译名却叫作“酷圣石”,不免让人替热狗鸣不平:大可以改叫“炽热狗”,听着也威风些。 唐朝的《酉阳杂俎》里头,已经提到过冰与奶制品混一的玩意儿,叫作“酪饮”。宋朝时,大家也习惯管类似东西叫冰酪。但ice cream传入我国,译者就半音半义,来了个“冰激凌”——其实cream既然跟奶油搭界,干吗不直接翻成“冰奶油”,或者古典些,直接叫“冰酪”呢?大概还是觉得“冰激凌”更机灵好听吧。同理,Dairy Queen,直译该叫“奶品皇后”,但这一听,好像是要喂小孩子似的,一股子保姆感觉;官方译名“冰雪皇后”,立刻就冷艳清新、活泼动人起来。 法国有名的香槟酒及其产区香槟,原词是Champagne。这词本身,其实没啥深文奥义。法语里,田地是Champ,乡下人是campagne,所以Champagne,按法语套路,是往“田乡下”语境走的。实际上,17世纪,法国有位宫廷画家,就叫作Jean Baptiste de Champaigne,通译为让·巴普蒂斯特·德·尚佩涅。如果按音译,champagne该译作“尚巴涅”,那酒也就叫作“尚巴涅酒”,就不那么好听了。稍微想象一下:生意成了,大家庆祝:“来来,来杯尚巴涅酒!”感觉总是哪哪不对;“某某F1车手得到了该站冠军,在领奖台上狂洒尚巴涅”,字眼一点都不好看。但把这地方及其酒翻成了“香槟”,立刻意思、味道全出来了,完美的营销。比起可口可乐、雪碧这样的漂亮译名,还要胜出一筹。 话说,古往今来,最曲折微妙的翻译,大概是这玩意儿: 葡萄牙人爱吃鱼,又信天主教。每逢大斋期,禁肉了,就来吃鱼。葡萄牙人的料理法很有名:拿奶油面糊裹好水果或海鲜,炸了吃,鱼亦然。这么吃鱼,又不破戒,又中吃,真是两全其美。这种吃法的鱼就叫作ad tempora quadragesima,意思:“守大斋期”。 16世纪,葡萄牙传教士去了日本,带去了火绳枪、钢琴、地球仪、基督教和“守大斋期”。日本人管欧洲外来者叫“南蛮”,管火绳枪叫“铁炮”,管基督徒Christians叫“切支丹”,最后看中了这个“守大斋期”。这玩意儿读音不是tempura嘛,好,就叫“天妇罗”吧。 日本人爱吃天妇罗,也难怪:古代人本就缺高热量,天妇罗是麦粉、蛋汁混合了,裹好鱼肉或蔬菜炸了吃——如今考究些的面包糠蛋汁炸虾,是现代改良版本了。炸了吃,有油水,适口足胃,有益身心。德川家康当年未开幕府时,年少艰辛,中年跌宕,枪林弹雨下讨生活,在织田信长、丰臣秀吉两位枭雄门下等机会。好在他懂医术,善自保重,等花甲之年,一举夺了日本天下,开了德川幕府;又熬到七十五岁,在大阪夏之阵取胜,真正控制了全日本。到此地步,本来该安享晚年了吧,忽然胃就出问题了,未几逝世。藏书网医官说:都怪将军大人一时贪欢,天妇罗吃多了——你看,天下在望,忍不住放纵一下嘴巴,倒了多大的霉。后来,江户大奥就严禁吃天妇罗。一说是以家康为戒,当然更靠谱的说法是:怕油炸着火,把房子都烧了。 好玩的是,天妇罗此后又被日本人带到中国台湾地区,后又引到内地。台湾人呼之为“甜不辣”。食物口味都会被本土化,甜不?99lib?辣在台湾,被做得越来越像日本关西的萨摩扬,失了不少关东天妇罗的气势。还真有些作坊,特意给甜不辣抹几遍甜辣酱,以符合“甜不辣”这三个汉字意思的。至于你去考究,说“甜不辣”这个词,本源是天妇罗,追根溯源是葡萄牙语的tempura,理该是油炸虾,想必一时也没人敢信。“甜不辣”这三个字,看着那么顺理成章,听着就是汉语,怎么能是打葡萄牙来的呢? 类似的故事,还有一则,只是没那么复杂。老北京清真馆,有道菜叫“它似蜜”。唐鲁孙先生说,这玩意儿正牌儿做法是滑溜羊里脊丝。可是现在你找地方点这菜,一般都会刻意做甜,大概觉得,让羊里脊甜,才能够“似蜜”,还有附会成慈禧命名之类的说法。其实“它似蜜”和萨其马、勒特条这些满族小吃似的,是外族话音译过来的。只是年深岁久,冷不丁一听,“甜不辣”“它似蜜”,还真以为是汉语里本身就有的词儿,是土生土长的食物。 给外来食物起名字,最常见的是 8d77." >起得特别洋气,如此可以大抬价格。比如牛奶咖啡,一听就卖不出价,音译成“拿铁”或“欧蕾”,就忽然白领起来。但更狡猾的法子,就是让你丝毫不觉得突兀,润物无声,融入你生活,潜伏到你有一天一愣神:“什么?这玩意儿是外国来的?”比如,土豆又叫洋芋,地瓜又叫番薯。大家听惯了,不觉什么,但细想来,洋者洋人也,番者番邦也——这俩货还真像洋芹洋烟、胡桃胡瓜一样,是外国来的。然而本土化得实在太好,以至于现在如果有男生对女孩子说:“我给你备俩外国菜……一个烤地瓜,一个胡萝卜炒土豆丝,怎么样?”不挨耳光才怪。 瑞士与干酪锅 圣诞节去阿尔卑斯山,先到了山脚阿纳西湖旁的阿纳西城。阿纳西湖某几处看来,颇像西湖:投山映云,长堤林木。面对着湖有运河处,开着圣诞集市,卖两样当地产 54c1." >品:热红酒,山羊酪土豆。红酒里配自制姜糖,甜里微辛,味道浓郁,喝下去有疏散的暖意。山羊酪土豆不另加调料,全仗着山羊酪和自家腌的火腿片提供咸味,所以味道鲜浓隽永,吃得全身暖融融的。问红脸胖肚、简直是自家食品活广告的的老师傅怎么做,老师傅颇自豪,开始吹腾:“都是自己的奶酪好!” 阿纳西面湖处,有一个号称当地最贵的小酒馆——当然,这么个半小时能走一来回的小城,贵也到不了哪儿去——推荐一个拿手菜,是干酪炖牛肉。听了好奇,问是瑞士奶酪火锅fondue吗,老板答曰非也,是阿纳西的风味,和山那边的大不同。 叫上桌来一看,是个铁片薄锅,小火炖着,干酪已融化,滋滋冒泡;牛肉置于其上,刚被炖到变色。服务生端来面包片,像化学课老师指导学生做试验似的指点:“尽早吃好,不要等炖老了……” 我们江南吃牛肉,喜欢炖酥烂了,以五味入,腌得入味了,下酒;晾得干了,干爽搭嘴。欧洲人炖牛肉,格外重视其“肉汁”,所以最怕是烧干了、煮老了、肉汁都没了。 这道菜的意思在于,牛肉略一断生,酪汁随风潜入夜地渗透,牛肉的肌理里鼓囊囊柔润润,都是酪汁和牛肉勾兑的鲜味。叉一块吃了,满嘴都是汁。平心而论,褐牛肉搭配略泛灰绿的干酪,不是那么触动视觉,但味道鲜活,难以复制。叉完牛肉,看着剩下的干酪融汁,还是不舍,再拿老板给的干面包蘸着吃。服务生幽灵一样闪过来,温柔劝慰:“先加柠檬汁……”“为什么呢?”“嗯,因为这个酪不适合单吃……”我不信,拿面包卷些干酪一吃,一股奇怪的味道由鼻腔直冲脑门,揭开脑壳,轰轰往外喷气。服务生半幸灾乐祸地看罢,又劝我:“还是加柠檬汁吧……” 后来人家的解释是这样的:干酪也分许多种,味道各不相同;这种干酪是本店原产特制,专门用来勾兑牛肉的……不不,这还不是瑞士火锅……客官你们是要去滑雪吗?嗯,去了瑞士,你们会吃到瑞士火锅的…… 坐窄轨列车一路攀爬,穿过雪原,到阿尔卑斯山上、勃朗峰脚的霞慕尼镇。小镇颇有圣诞气氛,平安夜当日小酒店都推圣诞特餐。在一家木结构小酒店地下一层里坐下,不理会推荐的各类菜单,一门心思嚷嚷:要瑞士干酪锅fondue。老板问,要传统的还是霞慕尼特产的。“嗯,传统的如何?”老板说,“传统的fondue,就是一个干酪锅,加点面包——没了。霞慕尼特产的,会配高山特产的土豆与火腿。” 正经的瑞士干酪火锅,只适合两人对坐吃。锅不大,锅底浓稠的干酪则已被烘软,缠绵不已。所用餐具,乃是个细巧的长杆二尖叉,用来叉土豆、面包片、火腿下锅。没有北京涮羊肉那种“涮熟”的过程,更像是卷了缠绵的干酪,直接就吃。 火腿配干酪,又与干酪炖牛肉不同。牛肉鲜浓多汁,忌太熟,不能煮老了;火腿是山上腌得的,坚韧鲜咸,片好了,色如玫瑰花瓣。用二尖叉叉上,在干酪锅里略一卷,干酪汁挂肉,入口来吃,满口香浓。火腿精坚韧,干酪浓香软,搭在一起,很是天作之合。酥脆的干面包配干酪,另是一绝。面包疏松,干酪无孔不入,钻将进去,形成一个密不透风的面包球酪,吃上去,外软内酥,味道极好。土豆配干酪吃,就略逊色一点儿了,填个饱而已。吃两口若是觉得腻,配一点略甜的白葡萄酒就好。 最妙的部分是:吃到餐尾,火腿、面包、土豆皆尽,锅里还有层干酪留着。灭了火,干酪慢慢凝结起来。叉起来,用餐刀切了块,吃一口,其味咸香,一半是奶酪本身的咸味,一半是火腿香。 最后一天,去瑞士山上的厄冯纳斯住,一路盘山公路,望出去仙山云霭。山上除了滑雪客就是泡温..泉的。问老板有什么吃的,答:传统的瑞士干酪火锅——只有传统版,即面包+干酪了,因为交通太不方便,火腿供应不那么足。传统瑞士干酪锅叫fondue,其实是地道的法语,取“融化”(fondre)这词的阴性变位。这词很是传神,的确,瑞士干酪锅就是融软化黏。当然,最传统的瑞士干酪锅,没有火腿之类,纯粹是干酪而已。 说直白些:干酪锅完全是在地势和气候下,被迫成了瑞士国菜。 中世纪末期,瑞士雇佣兵在欧洲声名赫赫,但不净是好名声。好的在于,瑞士雇佣兵,尤其是长矛方阵,是欧洲最好的军队之一。他们多是瑞士山民,精干强壮,勤奋耐久,极有职业素养,打起仗来,可以把纨绔子弟地主骑士打个落花流水。坏处是,他们过于职业,六亲不认。你跟他们描述战争意义如何伟大,瑞士人是不听的。只要你给不出钱来了,他们随时可以像官渡之战时的许攸,一夜之间为敌方服务,而且毫无心理压力。战争在瑞士人看来,就是谋生技术和生意。没法子,当时除了打仗,也只能干这个——瑞士有太多的山了。 瑞士的马蒂尼,是个你下了火车走20分钟就能遍览全境的市镇。镇上最有趣的所在:一是镇西山上某梭堡,当地人吹嘘是达·芬奇设计的;一是山脚下一个古罗马竞技场遗址——当然远不如罗马斗兽场宏伟。竞技场旁,是镇上的招牌建筑:圣伯纳犬博物馆。 对爱狗之人,尤其是爱狗的女孩儿来说,圣伯纳犬可爱至极:体形硕大,毛茸茸,大脑袋,两眼下垂好像在装可怜,嘴耷拉着,像喜剧演员。但在瑞士,它们的意义不只是宠物。圣伯纳犬祖上是阿尔卑斯獒犬,瑞士人驯养它们,主要是供山地使用。瑞士多山,以前运输、行走极不便。传闻汉尼拔过雪山去跟罗马人打布匿战争,就是在马蒂尼迷了路。实际上,马蒂尼最有名的故事是这样的:某虔诚的基督徒,打算独自翻山去朝圣,理所当然地被人劝阻别去,坚持要行,然后和一切电影剧情里一样,晕倒在雪地里……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被毛茸茸的圣伯纳犬蹭脸,救护人员正从圣伯纳犬脖子上挂的酒桶里往外倒酒,给他恢复体力,最后自然是皆大欢喜……这个故事的结论其实可以这么概括:瑞士人也不是凭空养圣伯纳犬的,为了对付雪山,以及那些执意要去雪山里折腾最后倒地的人,他们需要圣伯纳犬颈挂酒桶来扶危解难。没法子——瑞士有太多山了。 阿尔卑斯山脉过于宏大,而且山势多变。在厄冯纳斯,司机大叔在皑皑白雪中舞动方向盘,把车一路甩尾,开上盘山公路,口中不断念叨:瑞士有太多山了。对旅游者来说,这意味着 6ed1." >滑雪、温泉、浴场和美丽景色。但对瑞士人来说,山区意味着:嘿,我们都不太想住那儿……实际上,在瑞士的厄冯纳斯与霞慕尼这些阿尔卑斯山区市镇,外来人口和本地人口足以分庭抗礼。要区别起来,极是容易:瑞士本地人经营餐厅、旅馆、温泉浴场和车站,而外地人穿滑雪服、戴滑雪镜、穿滑雪靴、背滑雪板,一步一拖拉地走着。 除了随时随地愿意谈论与感叹山之外,瑞士人的其他趣味在于: 他们并不像我想象中那样,人手一打劳力士向你推销。但他们在别的方面颇为自豪。比如,在勃朗峰下的霞慕尼镇,他们会发自内心地赞美瑞士产的滑雪板质地,比五湖四海的游客自己带来的更好;比如,他们会很坦率地说哪里都找不到比瑞士更好的木刻、乐器、眼镜和瑞士军刀。瑞士人对设计——无论是工业、室内布置还是平面绘图——都有种出神入化的兴趣。这种感觉难以言喻bbr>.,只好这么说:哪怕是雪中的山居民宅,都像是漂亮的巧克力包装盒,让人产生以下心绪: “嘿,这个看上去好像电视节目里会出现的东西……一定是请人设计过的!” 在厄冯纳斯的山道上,散布着公共车站,专门在皑皑大雪之中,载客人下山、上山、去滑雪、去浴场。你在车站等,班次的及时真能达到以下境界:饭店里刚敲了钟,车就从路口现身而来。在瑞士的山道上行车要把握时间,并不容易:其一,满山是雪;其二,山道紧窄,时间安排略差一分钟,就会两车争道。我有时也奇怪,但看这些准时如钟表的司机大叔们,似乎并没有一派机械模样:哼着小曲,熟练地在悬崖峭壁间飞檐走壁地开车,准点到站,一路喃喃:瑞士山太多了…… 你大概能这么认为:瑞士有太多山了,所以他们得吃干酪,养圣伯纳犬,靠当雇佣兵来谋生。当你可以把冒性命危险的事都当职业时,你就注定很职业了。所以,他们做一切事情,比如制造,比如交通,都非常职业、娴熟而精确。 大概,这就是他们最大的骄傲所在——因为,瑞士真的有太多的山了。 所以,干酪这样便于储藏运输的食物,对多山的瑞士人民而言,格外珍贵而有用。所以,瑞士人民在寒冷中,爱上了吃这种东西。最早的干酪锅记载,见于18世纪初的苏黎世,即“以酒烹调干酪使之融,配以面包”。1875年,这道菜已经快成了瑞士名点,而且已经有了讲究。比如法国的卡芒贝尔干酪就不能做这个,格吕耶尔酪就好得多。“二战”之后,干酪火锅就成瑞士代表了——其实说到底,大多数经典传统饮食,到最后都能落到“没法子,当时只有这个能吃”的地步。 最传统的瑞士干酪锅,一片纯黄的酪半融状,上口有一点苦,但土生土长的瑞士人店老板说,瑞士人欣赏这苦咸之味——就像喝咖啡、抽雪茄的人,会喜欢上口那点子苦味,觉得味道够醇。苦味之后,就是很厚润的香味。配干酪煮的须是白葡萄酒,到干酪融化,酒香与酪香相得益彰;正经用来蘸酪的面包,须切成小方块。老板还叮嘱说,吃干酪得趁时机:太软不中吃,应当看干酪刚进入流质状态时,就蘸来吃,味道最是正宗。用面包卷起如丝奶酪吃了,嗯,确实要饱满有层次得多——其实真是很平民的吃食,只是时间既久,慢慢就百炼成钢,做出滋味来了。 干酪冷却之后,凝结锅底的那层,老板说也有术语,叫作religieuse——法语“修女”之意。为何叫这个,老板也承认闹不清。但推荐:“别放过,不然可惜了!”一时吃不完,老板就借冰箱出来,先放着。次日下山去瑞士马蒂尼时,在车上拿着冻结的酪干一路吃,味道又自不同——在霞慕尼吃的酪干如焦脆烤肉,而冻过的酪干又如冰脆三文鱼刺身。 整块的瑞士干酪锅底冻结实了,从瑞士带回巴黎,放了一周,依然不坏。当零食下酒,端来招待客人,皆相宜。好吃自然好吃,只是最好的情境,还是飞雪漫天、冻得发抖时,那一锅整个人都化得进去的干酪火锅,让人暖和酥眠,想就势在干酪锅里睡着算了。 从前,有一个人去意大利旅游 从前,有个人去意大利旅游。先是被偷了钱包,再是被偷了护照。他想掏手机找人,发现手机也被偷了。他想找到当地警察局报案,发现自己的记忆也被偷了,想不起来自己是谁了。当他刚下定决心,想重新寻回自己时,街对面一个大眼睛姑娘的微笑偷走了他的心。 现在他在热那亚附近卖烤鱼。那个姑娘负责收零钱,给烤鱼洒柠檬汁。 从前,有个人去意大利旅游。在从拉斯佩齐亚到罗马的火车上,他认识了一对老夫妇——老阿姨手持一篮樱桃,老伯伯手..持一本嘲笑贝卢斯科尼买春的杂志。那对意大利夫妇只会意大利语,听不懂英语或法语。但下车的时候,他已经知道了老阿姨叫弗洛达,而且吃光了她的樱桃;知道老伯伯叫弗朗切斯科,是在都灵工作的菲亚特工程师。 后来,他把在威尼斯买的所有面具和玻璃瓶都送给了弗洛达,然后每星期都接到弗洛达寄来的火腿和腊肠。 从前,有个人去意大利旅游。他从罗马火车站旁的国家大道坐上40路公交车,请司机到梵蒂冈时叫他一声,然后就在满车厢的聊天声里睡着了。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车子走在沙漠上,窗外奔过鸵鸟、袋鼠、河马、华南虎和羚羊。司机坐在他身旁的座位上,边喝啤酒边和另一个乘客打牌。车依然平稳地行驶着,乘客依然在聊天。 现在他们正在海上行进,公车哗啦啦地劈水而行,信息牌依然闪动着:下一站是罗马纳沃纳广场。 从前,有个人去意大利旅游。在热那亚旁边的沿海车站,他一边吃蘑菇色拉米比萨,一边等从里奥马特雷村去马纳多纳村、据说半小时一班的火车。实际上,他等了一星期,成了比萨铺老板的干儿子,才等到这班车。在车上,礼貌的乘务员问他来历。他没好气地说:“贩毒,走私军火,掠夺马纳多纳村的妇女。”乘务员甜甜地微笑,写下“商务”字样,然后提醒他:马纳多纳两分钟就到了,请千万不要坐过站。 现在,他还在马纳多纳渔村的礁石上,等待阳光里驶来那班半个月前就该到的火车,带着晒伤的皮肤与装满樱桃酒和烤鱼的大肚子。 从前,有个人去意大利旅游。他在梵蒂冈博物馆十一点闭馆时离开,但等不到公车。午夜时分,他看见一些雕塑——拉奥孔和他的儿子们、阿波罗、奥古斯都正探头探脑地从梵蒂冈博物馆里溜出来,问他要不要一起去喝一杯。他去了。在小酒馆里,他看见全罗马的伟大雕塑们在一起喝浓缩咖啡,吃比萨、千层面、肉酱面、空心面、烤羊肉、布朗尼、帕尼尼、菠菜沙拉、蘑菇汤,举着冬瓜大的瓶子喝红葡萄酒。他低声问拉奥孔:“你们不怕喝醉吗?”“不怕,出租车司机会送我们回去的……当然,路上会有人摸走我们的衣服和首饰,但你看,我们都没穿什么衣服嘛!” 从前,有个人去意大利旅游。他在佛罗伦萨学院美术馆外面排队,等着看米开朗 742a." >琪罗不朽的《大卫》。那是清晨时节,他离入口还有100米。中午时,他离入口已经有500米了。黄昏时节,队伍越排越长,他已经被挤到了圣母百花大教堂。队伍浩浩漫漫,向前望不见头,向后望不见尾。排到第三天,他已经被挤出了佛罗伦萨市区。 后来,队伍总算停住,不再越拖越长了。据队伍尾端的人说,本来这越排越长的过程漫无绝期,队伍早该延伸到埃塞俄比亚了,但他们恰好遇到了梵蒂冈博物馆那边倾泻出来、等着看《雅典学派》和《西斯廷天顶画》的同样越拉越长的排队长龙,于是两边互相顶住了。 从前,有个人去意大利旅游。他去佛罗伦萨市政厅旁的街上,问老板要了一份野猪肉三明治。正在柜台后和另一个美男鼻子勾鼻子、呼吸对呼吸的英俊老板听罢,抢过一柄锯子,跳过柜台,朝远山绝尘而去。须臾之间,老板肩扛一头野猪回来,洗剖,抹盐,挂吹,火烤,用大刨子切片,挑出五米长、三米宽的一片野猪肉,夹在床单一样大的烤面包里,加上整条腌的茄子、电视机那么大的奶酪和一整根芹菜,再当啷一声把一桶红葡萄酒放在柜台上,说声“8欧元”,然后又和那个美男卿卿我我起来。 现在他还在柜台边没日没夜啃那个比天高比地厚的三明治,看着老板冒雨携着美男踩乌菲齐美术馆那里绵延而来的节日气球。 在葡萄牙如何收集阳光 你不能趁夏天去收集葡萄牙的阳光,因为那时节的伊比利亚半岛上,阳光像锋利的弯刀刃一样伤人,会劈碎瓦罐、酒瓶和皮肤。等到冬天,北半球大部分的天空被雪云覆盖,你可以哆哆嗦嗦地坐飞机去葡萄牙。飞机降落时,你可以手握瓶子,在飞机舱门前等候。舱门打开时,你会收获第一缕饱满温暖的阳光。 你可以带着瓶瓶罐罐,坐旅游巴士,去拉各斯或萨格雷斯,去维森特角。沿途都有小贩叫卖:“昨天正午的海角阳光!新鲜热辣!”“三年前历史最高温那天午后两点的阳光!饱满热情!”“本地特产阳光兑香氛蜡烛光和黑檀木火光!风味独特!” 你去到拉各斯,会看见那小如花园的市中心。阳光清洌温柔,不疾不徐地洒落,掺有海鸟拍翅膀的阴影,布满了咖 5561." >啡、肉桂粉、煎蛋和狗的味道。你去到萨格雷斯,望见铺在远方的海岬。那里有欧洲最西南的海角阳光,浓烈醇甜,简直有点儿发酵过度,99lib?里头掺杂着大西洋海鱼在钓竿上翻动的声音,以及海风远远推云而来的腥味儿。你收集满一瓶后,就得小心翼翼地带回家去:若有颠簸,这瓶阳光会流泻而出,刺伤你的眼睛。 你去里斯本时,会发现最好的阳光在贝伦塔旁的水畔。虽然午间在旧城区的山顶城堡俯视,可以望见给全城白墙红顶覆上金色的阳光,但黄昏时贝伦区的阳光更温柔 52a8." >动人。你可以感觉到那片沿山滑下、垂落海水之中的阳光到黄昏时就疲惫了。白色的圣哲多姆派修道院与贝伦塔、蓝色里掺杂橘色的天空,在黄昏时节的阳光里,会显得无比透明。黄昏的贝伦塔水畔,就像个过滤器,将南方半岛阳光里的火焰跃腾之气滤尽了。你完全可以盛满一瓶阳光,然后去圣哲多姆派修道院旁边,那个1837年开始经营的蛋挞店,吃一个甜脆韧浓还撒了肉桂粉的蛋挞,看黄昏降临,你没盛到的阳光从海面远远流走。>藏书网 马德拉最好的阳光在岛南的丰沙尔,即便在冬天,阳光也炽烈如夏,浓得可以托在掌心。植物园的叶影如剪刀,把阳光剪成一块又一块。其中有花香,有百香果味道,触一触,像热带水果般地刺肌肤。装在瓶里摇荡的时候,你听得见阳光厚厚的咕咚咕咚声。而波尔图最好的阳光,匀整地铺在杜罗河的两岸,路易一世大桥旁?。阳光里掺着沙砾,有河水的幽蓝之色,以及两岸酒窖里的香味。 你去过了这些所在,从晨至午,直到日落黄昏,打开瓶瓶罐罐,把阳光灌满。回到家后,就能把这些瓶瓶罐罐排在架子上。等冬天深了,寒风萧瑟,就能请朋友来,一瓶瓶打开。你们可以慢慢享受清洌温柔的、浓烈醇甜的、透明的、花香四溢的、酒与沙砾并存的阳光。你还可以感受到萨格雷斯的大西洋腥味、拉各斯的海鸟阴影。 有些朋友会投桃报李,带来他们在别处林间、山上、雪原处汲取的阳光,秉性调皮好奇的,还会愿意把阳光兑一兑,一不小心,一瓶阳光会倒出来。赶上窗户没关严,那些内陆出身的邻居就会望见,那年夏天海水的粼粼波光、啤酒杯中闪烁的光芒、海边沙子里孩子们遗落的玻璃挂坠以及一汪汪南方海岸的阳光,哗啦啦地,从我家窗口,一路倾泻出去。但葡萄牙的阳光一望而知:无论质地如何,南方阳光那种酒红色的温柔香甜,始终如一。 爱情故事 小伙子说,他是从乡下来的。姑娘上下打量,不太相信。他个子不算高,和她差不多;容貌清秀,有点儿抬头纹,看着很机灵;穿件蓝衬衣,一条黑裤子。旁边一辆旧金狮牌自行车,也干干净净,就是左边的车把掉了。小伙子抬腕看了看手表,说要上班了。上车,一串铃声断了线,在阳光下满地滚动,滑过烟酒商店门前、修自行车的脚边。卖油馓子的、扫地的阿姨、坐着抽烟的电影院放映员们都抬起头看他,看他到桥边,拐个弯。再眨一次眼,他就没了,铃声还在阳光下,圆溜溜地、明亮亮地溜达。 姑娘骑着她的旧凤凰自行车,回家路上总想着怎么摁一下车铃才好。大拇指悬着,一直没摁下去。见着家门前的桃树了,车轮碾得井盖儿响,隔窗闻见妈烙面饼的香。她下车,跟晒太阳拿着半导体听《珍珠塔》的邻居阿公打个招呼,就进了家门,绕到厨房去帮忙。她问妈:“乡下人好不好?” 妈说:“有的好,有的不好。” 吃饭时,后爸边皱着眉头扒饭,边说:“不好。” 姑娘的亲爸爸在遗像框里看着他二十四岁的女儿,他在那儿待了有二十年了。妈妈会吵架、会打牌、会缝褂子、会编蒲扇子、会种花、会养鸡鸭鹅猫狗,但是一个寡妇,养不活姑娘和她弟弟。媒婆嘴里画出个男人,“在局里有工作”,正离了婚,看妈妈长得清秀,也没想到她后来会胖得像公共汽车,就来当了姑娘的后爸。后爸有一个女儿,又笨又懒,中午才起床,日落就躺下,一年洗不了十次澡。后爸觉得,亲生女儿这是公主命,既然如此,就得有女用人伺候,有个男用人更好。姑娘和她弟弟虽然手脚笨点,毕竟吃家里喝家里的,那就当用人使唤吧。炖鸡汤,公主女儿吃鸡腿,姑娘和弟弟吃鸡脖子和爪子;熬鱼汤,公主女儿吃鱼肉,姑娘和弟弟啃鱼头鱼尾;吃主食,公主女儿吃肉包子,姑娘和弟弟吃白面花卷,蘸点儿腐乳。姑娘把鸡脖子上丝丝缕缕的肉、鸡爪的掌筋、抹匀了腐乳的花卷给弟弟吃,叹一口气。妈妈看了,抹抹眼角,打个咳声。 弟弟本来脾气很好。后来有一天,走路撞了桃树,妈妈才发现他近视眼,给配了眼镜。看清楚世界后,弟弟脾气变暴了,被后爸欺负了,张口就吵。后爸吼:“我不养你,你能长这么大?”弟弟吼:“你养我吗?吃鸡脖子、吃鱼头、啃肉骨头,你这是养了条狗!”吵完架,弟弟就把眼镜布塞进眼镜盒里,拿几本书塞进书包,气哼哼地出门,在门口还会吼一声:“我这就去美国!再也不回来了!” 每到这时,妈妈就叹一口气,走进厨房,打两个鸡蛋,坠在碗里的面粉上,加点儿水,加点儿盐,加点儿糖,搅拌,直到面、鸡蛋、盐、糖勾兑好了感情,像鸡蛋那样能流、能坠、能在碗里滑了,就洒一把葱。倒油在锅里,转一圈,起火。看着葱都沉没到面糊里头了,把面糊绕着圈倒进锅里,铺满锅底。一会儿,有一面煎得微黄、有刺刺声、有面香了,她就把面翻个儿。两面都煎黄略黑、泛甜焦香时,她把饼起锅,再洒一点儿白糖。糖落在热饼上,会变成甜味的云。这时候,弟弟准靠着门边儿站着,右手食指挠嘴角。妈妈说:“吃吧。”弟弟就溜进来,捧着一碗面饼,拿双筷子,吃去了。 姑娘上完高中,工作了,顶的是亲爸爸的班,去做了纺织工人。后爸觉得公主女儿少了个女用人,很不高兴;发现姑娘开始有钱买东西了,居然还买了辆二手的凤凰自行车,更是不快乐。回头发现公主女儿找不到工作。朋友都一脸抱歉地说:“请你吃螺蛳、喝黄酒,可以;送你盒越剧磁带,也行;她的工作啊,没法安排。”于是就打起了算盘。他对姑娘说:“你该回家来,做做针线,让你姐姐(那个公主女儿)顶你的班。”姑娘巧舌如簧地说:“我顶我爸当年的班,这是厂里给的福利;我要不干了,这岗位也没了,没法让。”这里说完,回头她就和厂里领导通了气。领导都喜欢她,于是对摸到厂里的后爸摆出正经八百的表情:“这是厂里的规定,啊!不是我们能定的,啊!” 所以,后爸不一定真的讨厌乡下人。他就是想让姑娘生气,所以:“乡下人,不好!” 姑娘想去看那个乡下小伙子。她上班时就在想:过了桥,绕个弯,到桥下运河边那条马路。左手边是运河,河上有许多驳船。船上人家就在甲板上摆桌凳,吃红烧鱼肉拌米饭;要吃水果和蔬菜,就跟岸边卖水果的喊一声,他们扔钱过来,水果贩子就扔水果、包心菜过去,溜达的闲人看着喝彩。右手路边是电影院,电影放映员闲时就出门,在电影院旁的烟酒铺,和卖烟的人聊天,蹭烟抽。烟酒铺柜台上老是拆开着一两包烟,谁过去都能点一支抽,再往耳朵上顺一支。烟酒铺过去是馄饨包子店,那里一片雾腾腾,常有人站在门口擦眼镜上的水汽。再过去是浴室。姑娘没去过,但知道里面经常有人掀起大被子一样厚的门帘,跑到烟酒铺买烟,去馄饨店要碗馄饨:“拌馄饨,不要汤馄饨!”——这样拿起来不烫手——去给浴室客人吃。再过去是五金店,老板总是坐在门口和人下象棋,边下边拍膝盖:“(用方言)我来一个(立刻改用普通话)当头炮!”再过去,是卖油馓子99lib?的摊子,摊主也卖麻花。小孩子午饭时喜欢吃油馓子,咔嚓咔嚓,吃得满地碎金,扫地的阿姨回头看见,摇头叹气。再过去是个修自行车的,再过去是个两层小楼,一楼是书店,也能租书看。书店主人平时在二楼浇十几盆花,看客人来了,楼上楼下对喊:“要什么书?报纸?钱放柜台上吧!”再过去,就是进出口公司的仓库了,那里有许多油亮发蓝的大卡车。卡车后面是栋灰色的楼,小伙子就在楼上办公。他在几楼办公呢? 姑娘一个办公室一个办公室扫过去——办公室大多是空的——在二楼一个靠街的办公室看到了小伙子。他右手翻书,左手拿玻璃杯喝茶。姑娘敲窗户,小伙子抬头见是她,就把她让进了办公室。姑娘说:“你新调来这里的吧?”小伙子说:“对啊。” 小伙子说,他是乡下人——这是姑娘第二次听见他这么开场了。他原先在进出口公司,据说要做科长了,可是别人看不惯他,说了他一些坏话,于是他被调来看仓库了。看仓库也不坏,人少,安静,可以看看书,可以吹吹笛子,闲了找人打牌,也没事——姑娘想:他会打牌,还会吹笛 5b50." >子啊——姑娘问:“你会开卡车吗?”小伙子愣了愣,说:“不会。” 到午饭点了,小伙子说:“吃午饭去吧。”姑娘还没来得及脸红,小伙子就补了句:“我有朋友在馄饨店等呢。”他们俩沿路走时,扫地阿姨停下扫帚、压住烟尘看他们;修自行车的大叔笑眯眯地看他们,脑袋转了小半圈,又继续低头擦内胎、哼歌。阳光在头顶一路护着他们到了馄饨店。有一桌坐着两个青年,见了小伙子,举手招呼。小伙子就指了指:“我小兄弟们。” 接着就听见了吵架声。 拿票排队端汤包笼屉那儿,两人在争最后一屉汤包。下一屉蒸出来,还得好一会儿。一个矮个儿少年说:“明明我先,你怎么插队?”另一个大个子扛着肘子说:“我是帮单位里买的,我急着!你靠后点儿!”俩人吵起来,人群站脚围观。小伙子看了看那俩人,又看了看他那桌朋友,大步走到大个子面前,拍拍他的肩:“你怎么在这里?单位里有事,快出来!”大个子一愣,回头看看,小伙子催了一句:“会计要找你,粮票>的事。”大个子一听着了急,跟了出去——姑娘站在原地,不知道该怎么办。她看着矮个儿少年端走了最后一屉包子,端到了小伙子的“小兄弟们”那桌上。她想了想,还是跟出了店门。 恰好看见大个子在门口出去七八步远,岔腿站着,涨红着脸生气:“你搞什么?”小伙子轻松地微笑着,阳光落在脸上,像手表表面似的亮:“我说我哄你呢,我不认识你,也不知道你什么单位的。”说完,他就把大个子扔下,进店门,顺手拉一把姑娘的袖子,到“小兄弟们”那桌落座。几个青年已经聪明伶俐地把屉里包子吃空了,一边烫得嘴里嚯嚯连声,一边乐滋滋地看着跟进来的大个子。等大个子气走了,一路火车似的扑突扑突冒烟,他们又变戏法似的,从桌边摸出一碟藏好的包子来,连一碟带姜末的醋,递给小伙子:“阿哥吃!”然后一起看看姑娘:“阿姐吃!” “阿姐”第二次去看“阿哥”时,掏出一副针织手套。第三次去看“阿哥”时,掏出一副塑料油瓶改装的自行车把。“小兄弟们”说:“阿姐真是手巧!”“阿哥”请“阿姐”去爬山,滑了一跤,裤子的膝盖处破了,“阿姐”就踩着缝纫机给补好。妈妈过来,提起裤子看了看裤腿,点点头:“小伙子不高啊?”姑娘脸有点儿红,说:“可是人长得挺好的!” 小伙子握着塑料油瓶做的自行车把,和姑娘一路铃声,碾响了井盖儿。弟弟放下高中课本,出门看了一眼,立刻回身喊:“妈,来客人了!”妈在里屋,“哎”了一声。后爸听见了,走到门前看了看,眉头皱得像干树枝。 看到妈妈做了一桌菜,煮花生、炖鸡汤、熬鱼汤、摊面饼、红烧鳝鱼,后爸的眉头皱进肉里了。看到小伙子吃着鸡腿肉而非鸡脖子、鳝鱼肉而非..蒜头、拿面饼蘸白糖而非干嚼,后爸听见自己胸口的气在呼噜呼噜响。小伙子跟姑娘、弟弟和妈妈说:“其实鸡爪子很好吃,广东那里就拿鸡爪子下酒、配粥喝;其实鱼头也很好,熬汤尤其好,天目湖的鱼头汤就很有名,拿瓦罐熬,尤其好——我出差时就吃过。”后爸听着,鼻子边上的肉开始抽了。等小伙子走了,他一边把小伙子送来的云片糕递给公主女儿吃,一边说:“乡下人,不好!” 过了几天,纺织厂的书记找姑娘,说有人写匿名信,控诉姑娘有作风问题,提请厂里把她的岗位给撤了。书记说:“这种谣言,我们当然不信。但你最好看看这笔迹,看是谁想害你。”姑娘看了看笔迹,冷笑了一声。书记叹了口气说:“你这个后爸爸,其实也有个好处,人比较 6206." >戆,要做坏事,也做不顺利。” 小伙子第二次上门,离第一次一个星期,第三次上门离第二次五天,第四次上门离第三次三天。后爸发现自己吃到的鸡腿、鱼肉、鳝鱼越来越少,哪怕吃到,也不再有羡慕的目光盯着他。姑娘、弟弟和妈妈都盯着小伙子,听他说他看过的书里的事、他出差时看过的事、他喝过的酒、他看过的电视节目、他在湖里游泳时的乐趣、他看过的南方的山和北方的山如何不一样、他如何一个人骑车跨过整个南京长江大桥。后爸生气了,后果很严重。他抄起门后的竹棍,朝小伙子额头就是两下,边打边说:“说过叫你不要来了!叫你不要来了!你还来!” 竹棍用的时间长了,由绿变黄,硬而且韧,外面泛油光,挥起来呼呼带风声。听《珍珠塔》的阿公正听到方卿讲道情,忽然听见呼呼声,急忙从藤椅里起身,过来看一眼,正看见小伙子的发际那往下淌血,吓坏了,一跑一颠地去烟酒店叫人。烟酒店的人急忙找隔壁的联防队。联防队的人听说见了血,不敢怠慢,急忙飞跑去告诉派出所,又叫居委会卫生站的人先去。派出所来了两个骑自行车的,姑娘认出其中一个是递给她过包子、叫过她阿姐的——现在他穿了警服,急匆匆过来,严肃地问:“阿哥,怎么样?” 那时,小伙子的头已经被卫生站的纱布包好,血也擦干净了。地上的几滴血和凉了一半的菜肴晾在那儿,看上去挺突兀,一屋子挤了七八个邻居,还有十几个伸长脖子看热闹的邻居在门外看着。公主女儿吓得躲进里屋,隔一会儿伸出脑袋看看,又缩回去。小伙子用右手托着额,看了看面如土色的后爸,冷静地说:“没事。我自己滑了一跤,撞了门。没啥事情。不用打破伤风针。小事情。嗯。” 等人被劝走了,门关上了,家里只有自己人时,小伙子从后爸手里拿过竹棍,看着后爸,用手一拗,啪一声,竹棍脆生生地折了。小伙子说:“这样吧。今天你打我,算过去了。但这是最后一回了。我游泳、跑步,也会打架,打你这样的,十个不在话下。以后你再欺负他们几个,我就揍你。你欺负一次,我揍你一次。” 后爸对弟弟说:“吃鸡腿,吃鸡腿。” 后爸对妈妈说:“吃鳝丝,吃鳝丝。这个鳝丝切得好!”妈妈瞧了他一眼:“这是我自己切的!” 后爸对姑娘说:“那个谁,啊,好几天不来了嘛。他什么时候再来啊?” 姑娘说:“他在单位忙。他说要回家,跟他爸妈说这个事情。” 阿公边摇头晃脑听《珍珠塔》,边对妈妈说:“小伙子,人很好啊。” 修自行车的大叔笑眯眯地对姑娘说:“你男朋友今天又回家去了,没来上班!你们挺好的啊?” 扫地的阿姨喝道:“你们的‘阿姐’在书店里!你们不要在这里嗑瓜子!刚扫好!” 书铺的老板在二楼挥一挥手:“没有零钱就算了,拿一份吧……我明天问你男朋友要,哈哈哈哈!” 妈妈看着小伙子编好的竹篾片栅门,看着里面一筹莫展、两眼圆瞪的老母鸡,满意地冲小伙子点头:“热了吧?来吃酒酿圆子、吃芋头!” 后爸听着小伙子喊“一、二、三”,两臂一较劲,跟小伙子和姑娘的弟弟把最后一根木梁托上了葡萄架。后爸喘着粗气,满意地抬头,看阳光从井然有序的格子和绿叶间隙里透下来,点了点头:“好啊,好啊,咳咳咳……好啊!来歇歇,吃个苹果!” 姑娘对妈妈说:“妈,我睡不着。你说他真的是乡下人吗?” 妈妈说:“不像。斯斯文文的,又干净,又爱读书。讲话的口音,也像是城里人。” 姑娘说:“哎,乡下人以后住在城里,也就是城里人了吧。” 妈妈说:“啊,其实我们家以前也是乡下的——现在的城里人以前都是乡下人。” 姑娘说:“我知道他家的地址,就是没去过。” 妈妈翻个身说:“要不然,我们去乡下,探探他?” 姑娘说:“探?偷偷摸摸的!” 妈妈说:“我们又不是特务,不偷偷摸摸。我这是看女婿!” 坐了很久的公共汽车,坐到妈妈心生疑惑。越坐路边的楼房越矮,越坐车里的乘客越少。妈妈问司机:“师傅,没开错地方吧?” 下车,又走了很久的路,妈妈的疑惑像卡车驰过扬起的尘烟一样升高。妈妈问姑娘:“这地址没错?”女儿脸蛋红扑扑的,挽起了袖子,拿手背擦汗:“没错啊!” 走过了一面工厂的围墙,前面是一条碎鱼鳞般闪亮、半边蓝半边绿的河,河上有灰点和白点。细看来,蓝是天,绿是樟树,灰是鸭子,白是鹅。河旁边的石头上,强壮的阿姨们蹲着嚓嚓地洗衣服。再往前,是一片油绿泛黄的菜田,大片的狗尾巴草和喇叭花。妈妈和姑娘沿河走,远远看见一片平房木屋,这儿一排,那儿一排。墙是红砖砌的,门是木栅拦着,叉竿顶着窗,深油黄色。家门前晒着青豆,门框上挂着鱼。那时过了午,烟囱里灰青烟一片片。妈妈问姑娘:“是哪家?”姑娘正在想,耳朵被刺了一声: “阿姐!” 喊完这一声,一个矮小的身影从河旁树丛里蹿出,在阳光下撒腿飞跑,一路踩着花和草,往木屋那儿去了。妈妈和姑娘正愣着,猛听见木屋前一声尖叫:“妈,哥哥的女朋友来啦!”说时迟那时快,一栋木屋里飞出一条青色人影,一道烟急速奔来。妈妈猛然觉得不对,一拉姑娘,一捂脸,转身就跑。只听到背后呼呼风响,一道新姜似的脆辣辣的声音喝道: “哎呀呀,阿姨你来啦!来得好啊!来得好!” 很多年后,姑娘认为那段羞臊的奔逃,跑了准有几百里。耳边呼呼风响,时间无比漫长。但饶是如此,她和她妈妈还是被一双大手揪住了。她常问小伙子:“你妈妈——一个青对襟衣服、黑布裤、黑布鞋、貌不惊人的妇女——哪能奔走如风、硬把我俩追上的,而且怀里还揣着五个煮鸡蛋?”一抓住她们,小伙子的妈妈立刻把怀里帕子包的煮鸡蛋硬塞到姑娘和妈妈手里:“他去他姐夫家里了,一会儿就回来。你们快来家坐坐!” 乡下吃饭很早,黄昏没到,各家就在场院晒的青豆旁排开了饭桌,就像运河那些驳船人家。河塘里的鸭和鹅往家走。妇女们扯起嗓子,叫在菜田、沙堆、井旁边乱跑乱叫、挖笋挖萝卜的孩子快吃饭。小伙子的妈妈红着眼睛从灶间里出来,一再地道歉:“家里还是烧柴草的大炉灶,连煤球炉都没有,不好意思啊,让你们看笑话了……你们去看会儿电视机吧!黑白电视,声音倒是好的!” 小伙子说:“妈,你别管了!” 小伙子的爸爸,那年刚过六十,耳朵已经听不大清了。他笑眯眯地把热好的黄酒斟给客人,笑眯眯地把炒好的花生放上饭桌,哑着嗓子咯咯笑两声,自己先喝了一口酒。头顶的樟树发出簌簌声。邻居纷纷大叫:“好漂亮的女朋友啊!城里的女朋友啊!”有邻居就捧着饭碗拿着筷子,边扒拉青豆和鱼肉,边走过来跟姑娘问好,然后用脚轻踢小伙子的踝,挤挤眼睛,哈哈地笑。 吃完饭后,夕阳还没下去,只是把线条抖落了,变成了一片甜软如黄酒的云。两个年轻人的妈妈一起聊着事,两个年轻人牵着手出去溜达。很多年后,他们对那天的细节把握得不甚清楚,有时是这一种说法,有时是另一种说法。也许是他们都忘记了,也许是他们不想让我知道那天他们究竟说了什么。我从三十年后的现在,看那个一切尘埃落定的黄昏,他们的身影就融化在黄昏的光芒里,两个人都披着红烂烂的光,就像——那个报信的矮个子嚷嚷的——“新郎和新娘”! 我听到的一种说法是,小伙子就坐在河边,指点给那个姑娘看,说他小时候在这桥边捉癞蛤蟆,如何一口气捉了五六只;小时候在这河里淘米,如何掉进河里,被父母训了一顿;小时候在这石头上坐着钓虾,钓了虾又是如何从机床厂墙洞里钻去,偷了起火的材料烤虾吃。小时候他怎么挖萝卜、挖菜根,如何用火烤花生,听见噼啪作响的声音,闻见那些香气。他说他要买一台日立电视机,要买一个五斗橱,要买一个沙发,上面放一张绣着孔雀的毯子;他说他要买一个茶几放在沙发旁,茶几上面放盆景。他说缝纫机最好放在床尾,底下可以堆衣柜。最后他认真地说: “将来有了孩子,可以叫张佳玮——‘玮’这个字,是玉的意思。男的女的,都可以叫这个名字。” 我听到的一种说法是:听了这番话,姑娘感到整整二十四年以来从未有过的害羞、从未有过的幸福。她觉得未来的生活被这么一描绘,烂漫如眼前所见的云锦夕阳。她被这种突如其来的幸福感吓了一跳,都来不及细思考儿子或女儿叫张佳玮有什么不妥,只是说: “啐,真是脸皮厚!” 玫瑰症 在去首都的高速公路上,男人初次看见了玫瑰花。那时是黄昏,冬天的灰云像屋檐,一爪一爪,卷在暗蓝色的天上。一墙的玫瑰花在长路中间的圃里,一路红着,把道路剖为左右两半。他坐长途车一路行来,离首都越近,道路上尘沙飞舞得越张狂。除了橘子汁色的灯光和司机的烟头,别无暖色调可看。于是玫瑰花触目,几乎让他相信自己眼眶充血、将欲流出。司机见怪不怪,驱车而过。男人的头情不自禁地转了半圈,还在追随自己初看到的那丛玫瑰,直到司机提醒了他一声: “好多呢,一路都是,别盯着看了!” 果然如此。男人横开目光,看见玫瑰花墙像一幅卷轴,绵延开去。他想看得细一些,然而车开得快,玫瑰影只倏然一抖,就从他眼尾溜走了。车不留情,眼睛又不是高速摄像机,没法看清花的样子,看清刺、叶、枝、瓣。这样,他只来得及记起最初看到的那丛:灰云下,那丛花在路上,冲进他眼里,像一滴血在水里散开。 他知道自己是这样的人,总记得住许多事情的开头。比如,他来首都,寻找他久未联系的妻子,可妻子长什么样来着?他忘了。家里不是没有照片,妻子虽然三年没回过家了,但半年前,即与他失去联系前,也用手机发来过一些在首都工作之外的自拍。但他的记忆,就像入冬的白昼越来越短,而且如首都高速公路上的烟尘一样日益灰暗。他只记得,自己初见妻子的那天:一个公园,两个学校的联谊会,三五句笨拙的道白,在远处窃笑的同学。他未来的新娘,当时着一件满是玫瑰图案的白衣裳,正烦恼于初春时节女孩子脸上惯有的皮肤病。他说不出学术名词来缓解女孩的紧张,只好用不容置疑的口气来掩盖他的紧张: “你得了玫瑰症!” 他没想到,天能再度亮起来。穿过了漫长的尘雾带,车停在了首都站。他下车。发现口袋里只剩最后一支烟,于是敬给司机聊表谢意。得再买一盒烟。他小心翼翼,守着斑马线过路,穿过路中央的玫瑰花圃,往街对面的烟摊走去。对首都的一切,他陌生,因此敬畏。所以在玫瑰花圃边,他朝玫瑰花伸手,更像出于好奇而漫无目的。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想要那朵玫瑰,还是只想小心翼翼地触碰一下。他的手指点一下花枝,就像测试水的温度。玫瑰的脆弱出乎他的想象,手指划开了水流,花朵折断,落进他手里,像一个刚被砍掉首级、还99lib?没倒下去的人。顺便,玫瑰花刺给了他一下,左手食指出了血。他很久没见过自己的血了。跟他砂纸样的皮肤、灰蒙蒙的衣服相比,血活泼得不像他身上能出产的东西,反而像一件橱窗里供着的他买不起的奢侈品。 将花藏在衣兜里,他进了首都。眼前所见,多少让他有些惊奇:年下了,花圃、草坪、电线杆、男人的衣袋、女人的头上,举目所见,尽是玫瑰,让首都巍峨的楼宇显出脂粉气来。这种氛围,让他没法不想起以往过年时,他在烟花微笑的天幕下,跟他妻子身着新装在街上溜达的样子。妻子的样子,他都忘了,但却记得她穿的绒大衣的质感、她的头发上奇怪的葡萄香味,以及那天接吻时她嘴唇的触感,就像一块荔枝果冻。奇怪得很,人总是会记住一些奇怪的事。 在来首都之前,他做了许多准备。早半年前,在首都工作的妻子与他失去了联系。他搜集了妻子的工作单位、妻子的住址、房东的电话、妻子可能认识的其他几个联系人。他打算一家家去探问,甚至打听好了首都的交通路线图——他早听说,在首都做任何事,哪怕日常生活,都是一次漫长艰巨的持久战。但命运从来不让人猜中剧情。他找的第一个人——妻子的房东——干脆利落地给出了答案: “她得了玫瑰症!” 说这些时,他们俩一起站在妻子的房间里——如果黑 8272." >色幽默一点儿,这会儿,这房间可能得改叫他妻子的故居了。房东指着床——好像男人的妻子还躺在上面似的——振振有词地念叨。房东说,那是在夏天,她皮肤开始不舒服,脸上发红;秋天,脸上的红斑就爬到了身上,而且令她发痒。每次她洗完澡,房东去浴室看,总能看见一堆挠下来的玫瑰花瓣。秋深的时候,她遍体长刺,而且吐气如玫瑰香。 房东辩解说,她对此很有经验,因为,她有不只一个房客得过玫瑰症。“这里人人都会得玫瑰症!保不定!谁知道!”房东陈述自己的努力:如何老练地教她大量喝水、多休息,并特意调整了她床的位置,以便她可以在白天休息时,获得足够的光照。“据说这对那病有好处!” “后来,她就变成了玫瑰花。”房东说。 房东承认,自己没亲眼见过玫瑰症患者变成玫瑰花的过程。那天早上,房东推门进来。“我是想看护她来着,就看见,床上只剩下了玫瑰啦!”一丛玫瑰,令满室生香。房东就像终于等到电影结局一样,沉着冷静,拿出早已备好的手套,捧起这一大束玫瑰花,裹好,然后,去上交。 “首都规定的,一切得玫瑰症的人,变了玫瑰花,都要上交——你别担心,都是上头决定搁哪儿,上头的话还会有错吗?反正搁哪儿,都是为首都增光添彩嘛!” 男人说,他想单独待一会儿。房东善解人意地掩门而去。男人坐在床上,看四壁的陈设,看自己妻子变成玫瑰花前所看到的一切。他很想继续去查问,查问自己妻子究竟被搁在哪一片花圃去为首都增光添彩了,但他一时不想动——愣怔是有惯性的,毕竟。 直到左手食指又疼起来,他才觉出时光的流逝。暮色四合,房间里暗到什么都看不清。这时候,无论床上摆的是玫瑰花还是他妻子,他都看不清了。食指的疼痛让他想起了一连串的事情:一路而来的尘雾,看不清面目的玫瑰花圃,以及兜里的玫瑰花。掏了出来,把玩着,忽然间,他想起了妻子的样子。她的绒大衣是驼色的,头发因为用了葡萄味的洗发水而香味四溢。她的脸忽然在他面前立体起来,嘴唇那块荔枝果冻几乎就近在他唇边。直到这时候,疼痛才开始咬到他身体的内部。 他在床上和衣侧躺下来。他把玫瑰花和自己受伤的食指一起放在耳边,决定先睡一觉。他知道,明天天亮时,还有许多事情要做:他要去礼貌地盘问房东,要换无数公交和地铁线路,去各个部门排队,以便查问妻子的下落。他知道这一切多么不容易:他得凭着记忆和所知不多的线索寻找一滴水,在这壮阔、宏伟、需要无数玫瑰花来增光添彩的首都,在这无限的,因为见怪不怪而习惯忽略死亡、记忆、痛苦和爱情的玫瑰花海洋里。 世上最透明的爱情 “你会疼吗?”她打手势问。 “不会。”他说。 透明的玻璃静静地将他们隔开,世界经过一点微不足道的光学戏法后,以略微扭曲的造型——像一个人略带诡计的微笑——陈列在他们面前。她望他良久,最后说:“你还是那样子。” “你瘦了。”他答,“变清澈了。” “嗯。” “这样也好。我觉得你性格变安静了。” “是吗?” “嗯。原来你脾气多暴烈啊,没接触过你的人都藏书网说,你总把阿谭弄得焦头烂额的。” “还好你见不到我那时的造型。” “其实我很想见见的。我想知道你可以热情成什么样子。” “哎,你会疼吗?”她问。 “不会。”他答,看了她一眼,他改口了,“可能有一点儿。但不会特别疼。而且,这种事就是一下子而已。” “之后呢?” “之后?” “嗯,之后。疼过一下子之后。” “不知道。”他撒谎说,“应该没什么吧。” “不对。”他想。他忽然明白了,她其实知道一切。 “哎,你其实知道,对不对?” “知道什么?” “之后,疼过一下子之后。” 她不说话。她透明沉静,像水一样。 “你其实是害怕我知道,对吗?”他问,“所以你想确认一下。你希望我不知道,这样你才安心,对吗?” 她还是不说话。有人在玻璃外经过,看了她一眼。 “你是怕知道结果的人会痛苦,对吗?”他继续问。 她还是不说话。但他相信,她的神气是:“你既然知道了还问?明知道我什么也不能说的。” “哎,其实没那么吓人的。”他说,“你听我说,有许多比这更吓人。” “是吗?”她没有问的口气。 他继续说:“有些是会被生生拆散的。而且生生拆散没那么简单。都会受火烫的刑,有时还要挨电呢。你知道老高和小石吗?” “嗯。” “有些虽然表面?99lib?完好,但一切都变了。移魂法。之后,在一起的那对,彼此都不认识了。你肯定认识银哥儿,知道他和小盐的事。” “嗯。” “我知道你的心思。最好还是能够凑成一对,永世不分。但这样永世不分,终究还是在这里,对吗?如果我们有个孩子,能够飞出这玻璃围墙,那不是很好吗?”“我们可以有吗?” “可以的。”他很有信心地说。 “你不要觉得自己变软弱了。我觉得你是成熟了。”他说,“真的。如果你还是和以前那样性格暴躁,我们也许没法生出性格那么轻逸的孩子。” 99lib?她莞尔一笑。然后她发现有只手从玻璃墙外伸过来了。 “我们的孩子能出去吗?”她问。 “能。他会很轻,很优雅地离开这里。” “我们能永远在一起吗?”她问。 “当然。” “你会疼吗?”她最后问。 来不及得到回答,一切已经开始了。 演员表: 他=锌。 她=稀硫酸。(所以,她过去脾99lib?气暴躁时=浓硫酸)阿谭=炭。 老高=高锰酸钾。 小石=石灰石=碳酸钙。 银哥儿=硝酸银。 小盐=盐酸。 涉及公式:
//..plate.pic/plate_334621_1.jpg" /> 尾声: “听说,只要我们燃烧了,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我倒是听说我们氧很爱燃,你这么清秀轻薄的一个氢,不怕吗?” “嗯。我飞出来时,爹娘说,只要相爱,什么都不怕。” “我们燃烧完会变成什么?” “会变成水呀。” “然后呢?” “疼一下子bbr>..,然后全世界就都是我们透明的爱情了。”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