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我心灵的诗韵》 也谈“四十不惑” 女人们,如果——你们的丈夫已接近四十岁,或超过了四十岁,那么——我劝你们,重新认识他们。 这是我给予你们的善意的忠告。否则,“他”也许不再是你当初认识所自以为永远了解的“那一个”男人了。四十岁左右的男人,“内容”肯定发生变化。 “四十而不惑”,孔子的话。后来几乎成了全体中国男人的“专利”。四十岁左右的男人,大抵都习惯自诩到了“不惑之年”。“不惑”的含义,指向颇多。功名利禄,乃一方面。“不惑”无非是看得淡泊了,想得透彻了。用庄子的话说——“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不惑”,当然并不等于什么追求皆没有了,而是指追求开始趋向所谓“自我完善”的境界,在品行、德行、节操、人格等方面。 不是,绝不是,从来也不是一切的男人,到了四十岁左右,都是到了“不惑之年”。人家孔子的话,那是说的人家自己,原文,或者说原话是——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欲,不逾矩…… 吾——非是吾们。 “四十而不惑”,较符合孔子自己人生的阶段特点。人家孔子对自己的分析还是挺实事求是的。 “四十而不惑”,对于一切“三十而立”的男九九藏书人,起码“而立”之后,权力欲、功名欲不再继续膨胀的男人,及虽并未“而立”,但始终恪守靠正当的方式和坚持不懈的努力争取“而立”的男人,也具有较普遍的意义。 《礼记·曲礼上》篇中是这么概括人生的——“人生十年曰幼,学。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壮,有室。四十曰强,而仕。五十曰艾,服官政。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传。八十、九十曰耄……” 这篇古文,对人生阶段的划分(不消强调,是指的男人们的人生),与孔子的话就大相径庭了。孔子说自己“四十而不惑”。后者言“四十而仕”——到了理应当官的年龄了。孔子说自己“五十而知天命”,就是说对于自己的“人生价值”要有自知之明了。后者言:“五十而服官政”——到了理应掌握权柄的年龄了。孔子说自己“六十而耳顺”,就是说对于别人的话,善于分析了,凡有道理的善于接受了。后者言“六十而指使”——到了该有资格命令别人的年龄了…… 一曰“四十而不惑”。 一曰“四十而仕”。 两种思想,两条人生哲学。 中国许许多多的男人,几千年来,听的是谁的?信奉的是什么呢?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其实听的信奉的并非孔子的话,而是《礼记·曲礼上》篇——四十岁当官,五十岁掌权,六十岁发号施令,七十岁以上考虑怎样为自己“而传”,考虑盖棺论定的问题…99lib?… 如此看来,对于许多中国男人,“四十而不惑”,其实是四十而始“惑”——功名利禄,样样都要获得到,仿佛才不枉当一回男人。“不惑”是假,是口头禅,是让别人相信的。“惑”是真,是内心所想。梦寐以求的,是目标,是目的。 我不知《礼记·曲礼上》的著说者是何许人。我想,倘他活到今天,倘看了我这篇短文,很可能会和我商榷,甚至展开辩论。 他也许这么反问:孔子“三十而立”,四十当然“不惑”。更多的男人“三十有室”,刚成家,不过刚有老婆孩子,根本谈不到“立”不“立”的,怎么能做到“四十而不惑”呢?“立”不就是今天所谓的“功成名就”吗? 细思忖之,可不也有一定的道理吗? 中国男人的人生阶段,就多数人而言,大致是这样的——十七八清华北大(指希望而言)、二十七八电大夜大、三十七八要啥没啥、四十七八等待提拔、五十七八准备回家…… 十七八能进入大学“而志于学”的,不过“一小撮”。大多数没这机会,也没这么幸运。谁有这机会就是幸运的。“三十而立”之后,还要啥没啥呢。五十七八,差两三年便该退休回家了,短暂的十几年,老百姓话,“一晃”就“晃”过去了,又怎么能达到“不惑”的境界呢? 所以,四十岁左右,差不多成了不论属什么的一切男人的“本命年”,一个“坎儿”。这个“坎儿”迈得顺了,则可能时来运转,一路地“顺”将下去,而“仕”,而“服官政”,而当这当那而掌握权柄,而发号施令……于是地位有了,房子有了,车子有了,男人的“人生价值”似乎也体现出来了,很对得起老婆孩子了…… 绝不能说中国的男人个顶个都是官迷。但说中国的男人到了三十七八、四十来岁起码都愿有房子住,工薪高一些,经99lib.济状况宽裕些,大概是根据充分的。怎么着才能实现,能达到呢?当官几乎又是一条捷径。 非常值得注意的,是那些“而志于学”过,那些被认为或自认为“学而优”的,那些因此被社会所垂青,分配到或自己钻营到了权力场、名利场上的男人,他们在三十七八、四十来岁“要啥没啥”的年龄,内心会发生大冲击,大动荡,大倾斜,大紊乱,甚至——大恶变。由于“要啥有啥”的现实生生动动富于诱惑、富于刺激地摆在他们面前,于是他们有的人真正看透了,不屑于与那些坏思想坏作风同流合污,而另一些人却照样学样,毫不顾惜自己的品行、德行、节操、人格,运用被正派人所不齿的手段——见风使舵,溜须拍马,曲意逢迎,谄权媚势,落井下石,墙倒众人推,拉大旗作虎皮,弃节图利等,以求“而仕”、“而服官政”,由被指使而“指使”。 女人们,如果你们的丈夫,不幸被我言中,正是那等学坏样的男人,难道你们还不认为你们应该重新认识他们吗? 也许某些四十来岁和四十多岁的男人会十分愤慨,会觉得我这篇短文近乎诽谤和污蔑,那便随他们愤慨吧,而我绝不是没有根的。根据是现实生活提供给我的,在我周围,曾与我有过交往的四十来岁、四十多岁的某些男人,他们的人格和心理的嬗变、裂变、蜕变、恶变,往往令我讶然,不得不重新认识他们。于是我同时想到了他们的妻子和某些女人,常为她们感到可悲和忧虑。 女人们,重新认识你们的丈夫总之是必要的。即不但要考察他们在你们面前的家庭中的表现如何,也要考察他们在别人眼中、在家庭以外究竟是怎样的,正在变成怎样的人。在他们学坏样还没到“舐糠及米”的程度时,也许还来得及扯他们一把,使他们不至于像熊舔掌似的,将自己作为男人的更为宝贵的东西都自行舔光了…… 中年感怀 我越来越意识到,自己几乎每一天都在失去着一些东西。而所失去的东西,对任何人都是至可宝贵的。 首先是健康。 如果有人看到我于今写作时的样子,定会觉得古怪且滑稽——由于颈椎病,脖子上套着半尺宽的硬海绵颈圈,像一条挣断了链子的狗。由于腰椎病,后背扎着一尺宽的牛皮护腰带。由于颈和腰都不能弯曲,一弯曲头便晕,写作时必得保持从腰到颈的挺直姿势。仅仅靠了颈圈和护腰带,还是挺直不到头不晕的姿势。就得有夹得住稿纸的竖架相配合。小稿纸有小的竖架,大稿纸有大的竖架。大的竖架一立在桌上,便占去半个桌面。不像是在写作,像是在制图。大小两个竖架,都是人民大学一位退了休的老师让人替她送给我的。可以调换两个倾斜度。我已经使用一年多了,却还没和她见过面。颈圈、护腰带、竖架,自从写作一直依赖于这三样东西。写作之前,所做的预备,就如工厂里的技工临上车床似的。有几次那样子去为客人开门,着实将客人吓了一跳…… 于是从此失去了以前写作时的良好状态。每每回想以前,常不免地心生惆怅。看见别人不必“武装”一番再写作,也不免地心生羡慕。 朋友们都劝——快用电脑哇! 是啊,迟早有一天,我也会迫不得已地用起电脑来的。我说“迫不得已”,乃因对“笔耕”这一种似乎已 7ecf." >经很原始的写作方式,实在地情有独钟,舍不得告别呢!汲足一笔墨水儿,摆正一bbr>..沓稿纸,用早已定型了的字体,工工整整地写下题目,标下页码“1”,想着要从这个“1”开始,一页页标下去,一直标到“100”、“500”,乃至“1000”,那一份儿从容,那一份儿自信,那一份儿骑手跨上骏马时的感受,大概不是面对显示屏,手敲按键所能体验到的啊! 想想连这一份儿写作者的特殊的体验也终将失去了,尽管早已将买电脑的钱存着了,还是一味儿地惆怅。 健康其实是人人都在失去着的。一年年的岁数增加着,反而一年比一年活得硬朗的人,毕竟是极少数。人也是一台车床,运转便磨损。不运转着生产什么,便似废物。宁磨损着而生产什么,也不似废物般的还天天进行保养,这乃是绝大多数人的活法。人到四十多岁以后,感觉到自我磨损的严重程度了,感觉到自我运转的状况大不如前了,肯定都是要心生惆怅的。 也许惆怅乃是中年人的一种特权吧,这一特权常使中年人目光忧郁。既没了青年的朝气蓬勃,也达不到老者们活得泰然自若那一种睿智的境界。于是中年人体会到了中年的尴尬。体会到了这一种无奈的尴尬的中年人,目光又怎么能不是忧郁的呢?心情又怎么能不常常陷入惆怅呢? 我和我的中年朋友们相处时,无论他们是我的作家同行抑或不是我的作家同行,每每极其敏感到他们的忧郁和惆怅。也无论他们被认为是>.99lib?乐观的人抑或自认为是乐观的人,他们的忧郁和惆怅都是掩盖不了的。好比窗上的霜花,无论多么迷人,毕竟是结在玻璃上的。太阳一出,霜花即化,玻璃就显露出来了。而那定是一块被风沙扑打得毛糙了的玻璃。他们开怀大笑时眸子深处隐藏着忧郁和惆怅;他们踌躇满志时眸子深处隐藏着忧郁和惆怅;他们做小青年状时,眸子深处隐藏着忧郁和惆怅;他们装得什么都不在乎时,眸子深处尤其隐藏着忧郁和惆怅。他们的眸子是我的心境。两个中年男人开怀大笑一阵之后,或两个中年女人正亲亲热热地交谈着的时候,忽然目光彼此凝视住,忽然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那一种企图隐藏到自己的眸子后面而又没有办法做到的忧郁和惆怅,我觉得那一刻是生活中很感伤的情境之一种,比从对方发中一眼发现了一缕苍发是更令中年人感伤的。 全世界的中年人本质上都是忧郁和惆怅的。成功者也罢,落魄者也罢,在这一点上所感受到的人生况味儿,其实是大体相同的。于是中年人几乎整代整代地被吸入了一个人类思想的永恒的黑洞——人生的意义究竟何在? 中年人比青年人更勤奋地工作,更忙碌地活着,大抵因为这乃是拒绝回答甚至回避思考的唯一选择。而比青年人疏懒了,比青年人活得散漫了,又大抵是因为开始怀疑着什么了。 中年人bbr>.的忧郁和惆怅,对这世界是无害的,只不过构成着人类社会一道特殊的风景线罢了。而人类社会好比是一幅大油画,本不可以没有几笔忧郁的色彩惆怅的色彩。没有,人类社会就是一个大幼儿园了。 中年人的忧郁和惆怅,衬托得少女们更加显得纯洁烂漫,衬托得少年们更加显得努力向上,衬托得青年男女们更加生动多情,衬托得老人们更加显得清心寡欲,悠然淡泊。少女们和少年们,青年们和老者们的自得其乐,归根结底是中年人用忧郁和惆怅换来的呀!中年人为了他们,将人生况味儿的种种苦涩,都默默地吞咽了,并且尽量关严“心灵的窗户”,不愿被他们窥视到。 中年人的忧郁和惆怅,归根结底也体现着社会的某种焦虑和不安。中年人替少男少女们,替青年们,替老者们,也将社会的某种焦虑和不安,最大剂量地,默默地,默默地,吞咽到肚子里去了。因为中年人大抵是做了父母的人,是身为长兄长姐的人,是仍身为长子长女的人,这是中年人的一种本能,也是人类的一种本能。 中年人成熟了,又成熟又疲惫。咬紧牙关扛着社会的焦虑和不安,再吃力也只不过就是眸子里隐藏着忧郁和惆怅。 他们的忧郁和惆怅,一向都是社会的一道凝重的风景线。 谁叫他们,不,谁叫我们是中年人了呢!…… 怀念赵大爷 “赵大爷不在了……”妻下班一进家门,便戚戚地说。 我不禁一怔:“调走了,还是不干了?” “去世了……” 我>愕然。顿时想到了宿舍区传达室门外贴的那张讣告——赵德喜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四月十四日晚去世,终年六十岁。行文简短得不能再简短……那天,我看见了讣告。可我怎么也没想到赵德喜是赵大爷,此前我不知他的名字。当时我驻足讣告前,心想赵德喜是谁呢?我怎么不认识呢?我许久说不出话,一阵悲伤袭上心头。以后的几天里,我的心情总是好不起来……赵大爷是我们儿童电影制片厂的勤杂工,也是长期临时工。一个一辈子没结过婚的单身汉。一个一辈子没有过家的人,只在农村有一个弟弟…… 1988年底,我刚调到童影,接到女作家严亭亭的信,信中嘱我一定替她问赵大爷好。她在童影修改过剧本,赵大爷给她留下了非常善良的印象。 童影的人不分男女老少,都称..他赵大爷。我自然也一向称他赵大爷。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有次我和他打招呼,他挺郑重地对我说:“可不兴这么叫了,你老父亲比我大二十来岁,在老人家面前我算晚辈呢!”我说:“那我该怎么称你啊?”他说:“就叫我老赵吧!”我说:“那你以后也不许叫我梁老师了。”他说:“那我又该怎么称你啊?”我说:“叫我小梁吧。”过后他仍称我“梁老师”,而我仍称他“赵大爷”。 儿子有次写作文,题目是《我最尊敬的一个人》。儿子问我:“爸,谁值得我尊敬啊?”我说:“怎么能没有值得你尊敬的人呢?你好好想!”儿子想了半天,终于说:“赵大爷!”我问为什么。儿子说,赵大爷对工作最认真负责了,一年四季,每天早早起来,把咱们周围的环境打扫得干干净净。每年开春,赵大爷总给院里院外的月季花修枝、浇水。每年元旦、春节,人们晚上只管放鞭炮开心,而第二天一清早,赵大爷一个人默默地扫净遍地纸屑。赵大爷总在为我们干活儿…… 儿子那篇作文得了优。记得我曾想将儿子的作文给赵大爷看,为的是使他获得一份小小的愉悦,使他知道,一位像他那样默默地为大家尽职尽责服务的人,人们心里是会感激他的。起码,一个孩子在父亲的启发下,明白了他便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可是后来我没有这么做,不是想法改变了,而是忘了。现在我好后悔,赵大爷是该得到那样一份小小的愉悦的,在他生前。 赵大爷无疑是穷人中的一个。五年多以来,我从未见他穿过一件哪怕稍微新一点儿的衣服。我给过他一些衣服,棉的、单的、毛的,却不曾见他穿。想必是藏书网自己舍不得穿,捎回农村去了吧?他不但负责清除宿舍楼七个门洞的垃圾,还要负责清除厂里的垃圾。他干的活儿不少,并且是要天天干的。哪一天不干,宿舍区和厂区的环境都会大不一样。据我所知,他每月只拿一百五十元。在今天,每月只拿一百五十元,干他天天必干的那种脏活儿,而且干得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的人,恐怕是太难找了! 干完他应该干的活儿,他还经常帮人修自行车。他极愿帮助别人。据我所知,他大概是个完全没有文化的人。然而在我看来,他又是一个极其文明的人,一个极其文明的穷人。我从未见他跟谁吵过架,甚至从未bbr>见他和谁大声嚷嚷过。一些所谓有知识有文化的文明人,包括我这样的,心里稍不平衡,则国骂冲口而出。我却从未听到赵大爷口中吐出一个脏字。我完全相信,在别人高消费的比照下,穷是足以使人心灵晦暗的。然而在我看来,赵大爷的心灵是极其明澈的,似乎从没滋生过什么嫉仇或妒憎。他日复一日默默干他的活儿,月复一月挣他那一百五十元钱。从不窥测别人的生活,从不议论别人的日子。他从垃圾里捡出瓶子罐头盒,纸箱破鞋之类,积聚多了就卖,所得是他唯一的额外收入…… 这使我养成了习惯,旧报废书,替他积聚。就在他去世前一天,我还想,又够卖点儿钱了,该拎给赵大爷了…… 每逢年节,我都想着他,送包月饼,一盘饺子,一条鱼,一些水果什么的…… 赵大爷,我心里是很尊敬你的啊!你穷,可是你善;你没文化,可是你文明;你虽与任何名利无缘,可是你那么的敬业,敬业于扫院子、清除垃圾那一份脏活儿…… 你就那么默默地走了,使我只觉得欠下了你许多…… 好人赵大爷,穷人赵大爷,文明而善良的穷人赵大爷,干脏活儿而内心干净的赵大爷,穿破旧的衣服而受我及一家人敬爱的赵大爷,我们一家,及在传达室每日与你相处的老阿姨,将长久长久地缅怀你…… 我与儿子 我曾以为自己是缺少父爱情感的男人。 结婚后,我很怕过早负起父亲的责任,因为我太恋爱安静了。一想到我那十二平方米的家中,响起孩子的哭声,有个三四岁的男孩儿或女孩儿满地爬,我就觉得简直等于受折磨,有点儿毛骨悚然。 妻子初孕,我坚决主张“人流”。为此她倍感委屈,大哭一场——那时我刚开始热衷于写作。哭归哭,她妥协了。妻子第二次怀孕,我郑重地声明:三十五岁之前绝不做父亲,她不但委屈而且愤怒了,我们大吵一架——结果是我妥协了。 儿子还没出生,我早说了无穷无尽的抱怨话。倘他在母腹中就知道,说不定会不想出生了。妻临产的那些日子,我们都惴惴不安,日夜紧张。 那时,妻总在半夜三更觉得要生了。已记不清我们度过了几个不眠之夜,也记不清半夜三更,我搀扶着她去了几次医院。马路上不见人影,从北影到积水潭医院,一往一返慢慢地小心地走,大约三小时。 每次医生都说:“来早了,回家等着吧!”妻子哭,我急,一块儿哀求。哀求也没用。始终是那么一句话——“回家等着,没床位。”有一夜,妻看上去很痛苦。但她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她大概因为自己老没个准儿,觉得一次次折腾我,有点儿对不住我。可我看出的确是“刻不容缓”了——妻已不能走。我用自行车将她推到医院。医生又训斥我:“怎么这时候才来?你以为这是出门旅行,提前五分钟登上火车就行呀!”反正我要当父亲了,当然是没理可讲的事了。总算妻子生产顺利,一个胖墩墩的儿子出世了。而藏书网我半点喜悦也没有,只感到舒了口气,卸下了一种重负。好比一个人被按在水盆里的头,连呛几口之后,终于抬了起来…… 儿子一回家,便被移交给一位老阿姨了。我和妻住办公室。一转眼就是两年。两年中我没怎么照看过儿子。待他会叫“爸爸”后,我也发自内心地喜爱过他,时时逗他玩一阵。但那从所谓潜意识来讲是很自私的——为着解闷儿。但心里总是有种积怨,因为他的出生,使我有家不能归,不得不栖息在办公室。 夏天,我们住的那幢筒子楼,周围环境肮脏。一到晚上,蚊子多得不得了。点蚊香,喷药,也是起不了多大作用的。蚊子似乎对蚊香和蚊药有了很强的抵抗力。 有一天早晨我回家吃早饭,老阿姨说:“几次叫你买蚊帐,你总拖,你看孩子被叮成什么样了?你真就那么忙?” 我俯身看儿子,见儿子遍身被叮起三四十个包,脸肿着。可他还冲我笑,叫“爸……”我正赶写一篇小说,突然我意识到自己太自私了。我抱起儿子落泪了…… 当天我去买了一顶五十多元的尼龙蚊帐。上海文艺出版社的编辑修晓林初次到我家,没找到我。..又到了办公室,才见着我。我挺兴奋地和他谈起我正在构思的一篇小说,他打断我说:“你放下笔,先回家看看你儿子吧,他发高烧呢!” 我一愣,这才想起——我已在办公室废寝忘食地写了两天。两天内吃妻子送来的饭,没回过家门。 从这些方面讲,我真不是一位好父亲。人们都说儿子是个好儿子,许多人非常喜欢他。我的生活中,已不能没有他了。我欠儿子的责任和义务太多,至今我都觉得对儿子很内疚。我觉得我太自私。但正是在那一两年内,我艰难地一步步地向文坛迈进。对儿子的责任和自己的责任,于我,当年确是难以两全之事。 儿子爱画画,我从未指导过他。尽管我也曾爱画画,指导一个十几岁的孩子,那点儿基础还是够用的。 儿子爱下象棋。我给他买了一副象棋,却难得认真陪他“杀一盘”。他常常哀求:“爸爸,和我杀一盘行不行啊?”结果他养成了自己和自己下象棋的习惯。 记得我有一次到幼儿园去接儿子,阿姨对我说:“你还是作家呢,你儿子连..‘一’都写不直,回家好好儿下功夫辅导他吧!” 从那以后,我总算对儿子的作业较为关心。但要辅导他每天写完幼儿园的两页作业,差不多也得占去晚上的两小时。而我尤视晚上的时间更为宝贵——白天难得安静,读书写作,全指望晚上的时间。 儿子曾有段时间不愿去幼儿园。每天早晨撒娇撒赖,哭哭啼啼,想留在家里。我终于弄明白..,原来他不敢在幼儿园做早操。他太自卑,太难为情,以为他的动作,定是极古怪的,定会引起哄笑。 我便答应他,做早操时,到幼儿园去看他。我说话算话。他在院内做操,我在院外做操。有了我的奉陪,他的胆量壮了。 事后我问他:“如果你连当众伸伸胳膊踢踢腿都不敢,将来你还敢干什么?比如看见一个小偷在公共汽车上扒人家腰包,你敢抓住他的手腕吗?” 他沉吟许久,很严肃地回答:“要是小偷没带刀,我就敢。” 我笑了,先有这点胆量也行。 我又对他说:“只要你认为你是对的,谁也别怕。什么也别怕!” 我希望我的儿子在这一点上将来像我一样。谁知道呢? 总而言之,我不是位尽职的父亲。儿子天天在长大,我深知我对他的责任将更大了。我要学会做一位好父亲,去掉些自私,少写几篇作品,多在他身上花些精力。归根到底,我的作品,也许都微不足道。但我教育出怎样一个人交给社会,那不仅是我对儿子的责任,也是我对社会的责任。 我不希望他多么有出息——这超出我的努力及我的愿望。 我开始告诉儿子 儿子九岁。明年上四年级。 我想,我有责任告诉他一些事情。 其实我早已这样做了。 儿子爱画,于是有朋友送来各种纸。儿子若自认为画得不好,哪怕仅99lib.仅画一笔,一张纸便作废了。这使我想起童年时的许多往事。有一天我命他坐在对面,郑重地严肃地告诉他——爸爸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从来没见过一张这么好的纸。爸爸小时候也爱画。但所用的纸,是到商店去捡回来的,包装过东西的,皱巴巴的纸,裁了,自己订了。便是那样的纸,也舍不得画一笔就作废的,因为并不容易捡到。那一种纸是很黑很粗糙的。铅笔道画上看不清。因为那叫“马粪纸”…… “怎么叫‘马粪纸’呢?” 于是我给他讲那是一个怎样的年代。在那样的一个年代,几乎整整一代共和国的孩子们,都用“马粪纸”。一流大学里的教授们的讲义,也是印在“马粪纸”上的。还有书包,还有文具盒,还有彩色笔……哪一位像我这种年龄的父母,当年不得书包补了又补,文具盒一用几年乃至十几年呢? …… “爸爸,我拿几毛钱好吗?” “干什么?” “想买一支雪糕吃。” 我同意了。几毛钱就是七毛钱,因为一支雪糕七毛钱。 于是儿子接连每天吃一支雪糕。 有一天我又命他坐在对面,郑重地严肃地告诉他——七毛钱等于爸爸或妈妈每天工资的一半。爸爸从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总共吃了还不到三四十支——当然并非雪糕,而是“冰棍”,且是三分钱一支的。舍不得吃五分一支的,更不敢奢望一毛一支的。只能在春游或开运动会时,才认为自己有理由向妈妈要三分钱或六分钱…… 我对儿子进行类似的教育,被友人们碰到过几次。当着我儿子的面,友人们自然是不好说什么的。但背过儿子,皆对我大不以为然。觉得我这样做父亲,未免煞有介事。甚至挖苦我是借用“忆苦思甜”的方法。 友人们的“批判”,我是极认真地想过的。然而那很过时的,可能被认为相当迂腐的方法,却至今仍在我家里沿用着,也许要一直沿用到儿子长大成人,在他干脆将我的话当耳旁风的时候打住。 所幸现今我告诉了他的,竟对他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一次,儿子把作业本拿给我看,虔诚地问:“爸爸,这一页我没撕掉。我贴得好吗?”那是跟我学的方法——从旧作业本上剪下一条格子,贴在了写错字的一页上。我是从来舍不得浪费一页稿纸的,尽管是从公家领的。那一刻我内心里竟十分的激动,情不自禁地抱住他亲了一下。“爸爸,你为什么哭呀?”儿子困惑.了。我说:“儿子啊,你学会这样,你不知爸爸多高兴呢!”我常常想,我们这一代人中的绝大多数,都是拉扯着我们父母的破衣襟,跟着共和国趔趄的步子走过来的。怎么,我们的下一代消费起任何东西时的那种似乎理所当然和毫不吝惜的损弃之风,竟比西方富有之国富有之家的孩子们要甚得多呢?仿佛我们是他们的富有得不得了的爸爸妈妈似的。难道我们自己也荒诞到这么认为了吗?如果不,我们为什么不告诉他们一些他们应该知道的事呢? 我的儿子当然可以用上等的复印纸习画,可以有许..多彩色笔,可以不必背补过的书包,可以想吃“紫雪糕”时就吃一支……但他必须明白,这一切的确便是所谓“幸福”之一种了!我可不希望培养出一个从小似乎什么也不缺,长大了却认为这世界什么都没为他准备齐全,因而只会抱怨乃至憎恶的人。无忧无虑和基本上无所不缺,既可向将来的社会提供一个起码身心健康的人,也可“造就”一批少爷。而这个国家这个民族,是再也养不起那么多少爷的。现有的已经够多的了!难道不是吗?少爷小姐型的一代,是对任何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大的报.应。而对一个穷国一个正在觉醒的民族,则简直无异于是报复。 体恤儿子 现在,儿子是一点儿良好的自我感觉也没有了,稍微的一点儿也没有了。起码我这个父亲是这么看他的。 由小学生到中学生,他已算颇经历了一些事,或直白曰是一些挫折。在学业竞争中呛了几次水,品咂了几次苦涩。 儿子自小就受到邻居的喜爱。“干妈”不少。“干妈”们认他这个“干儿子”,绝非冲着我认的。一个写作者的儿子没有什么稀罕的。在人际关系中对谁都不可能有实际的帮助。犯不着走“干儿子”路线,迂回巴结。当然也绝非冲着他亲妈认的。他亲妈我的“内人”乃工人阶级之一员,更是谁都犯不着讨好的。人们喜爱他,纯粹是因为他自己有招人喜爱之处。长得招人喜爱,虎头虎脑,一副憨样儿。性情招人喜爱,不顽不闹,循规蹈矩,胆子还有些小,内向又文静。 在小学六年里,他由“一道杠”而“两道杠”,由小组长而班委,连续三年是“三好学生”。这方面那方面,奖状获了不少。而优于我的一点是,“群众关系”极佳。同学们都乐于跟他交朋友。小学 4e2d." >中的儿子,是班里的一个小“首领”,不是靠了争强好胜,而是靠了藏书网随和亲善。 六年级下学期,他顶在乎的一件事,便是能否评上“三好学生”了。评上了,据他自己讲,就可以被“保送”了。然而儿子小学的最后一次考试,亦即毕业考试,却并没有考好。在我印象中,似乎数学九十六分,语文八十五分,平均九十点五分。结果可想而知,他在全班的名次排到了第二十几名。儿子终于意识到,“保送”是绝无希望了! “但是我们老师说,一百二十三中也不错!以后可能升格为区重点中学呢!” 他这么安慰他自己,也希望他的父亲能从这番话中获得安慰。 我当然有些沮丧,但主要是替他感到的。 我说:“儿子,好学生不只出在重点中学里。你能自己往开了想,这一点爸爸赞成。” 在我印象中,一百二十三中是我们那一市区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一所中学。然而儿子连这一所中学也没去成。两天后他回到家里,表情从来没有过的那么抑郁。他说:“爸,老师说去一百二十三中的同学,名次必须在二十名以前。”我说:“那,你如果连一百二十三中也去不成的话,能去哪一所中学呢?” “老师悄悄告诉我,推荐我去北医大附中。”听来倒好像老师们格外惠顾着他似的。而北医大附中,据我想来,已属“最后的退却”了。 我问:“你们老师不是说,考卷要发给家长们看看的吗?”——我这么问,是因为我凭着大人的社会经验,.开始起了些疑心的。“又不发了。”“为什么?”“不知道。”“你自己怎么想?”“我……怎么想也没用了……”我说:“儿子,听着。如果你希望进一所较好的中学,爸爸是可以试着办一办的,只不过太违反爸爸的性格。但爸爸从来没给你开过一次家长会,觉得很愧疚,也是肯在你感到需要时……”“爸你别说了!我不怪你。我去北医大附中就是了。”看得出,儿子是不愿使我这个“老爸”做什么违心求人之事的。然而儿子连北医大附中也没去成。第二天他接到同学打来的一个电话后,伤心地哭了。他被分到了一所仿佛是全市最差的中学。我说:“别哭,也许是不一定的事儿呢!”发榜那一天,结果却正是那么一回事儿。只不过他拿回了小学的最后一份“三好学生”证书。于是该轮到我安慰他了。我说:“哪怕99lib?最差的中学,只要学生自己努力,也是有可能考上最好的高中的。你难道没有信心做一名这样的中学生?” 他流着泪说:“有的……” 于是开学那一天,我亲自送他去报到…… 但是他的“干妈”们和一直关心着他升学去向的我的朋友们,获知消息后,一个个都感到十分意外了,纷纷登门了——有的严厉地批评我对子女之不负责任,有的“见义勇为”地向儿子保证着什么…… 在正式开学的第三天,儿子转入了一所重点中学——这是我根本没有能力扭转,也不知究竟该怎么去办的事。全靠别人的热心…… 如今,上了重点中学的儿子,仅仅一年,性情就彻底变了,也成了家中最没有“业余时间”的成员——早晨我还在梦乡之中,他就已经离开家骑着自行车去上学了。晚上,妻子都已经下班了,儿子往往还没回到家里。一回到家里,就一头扎入他自己的小房间,将门关起来。吃过晚饭,搁下饭碗就又回到他的小房间…… 有次我问他:“在同学中有新朋友了吗?” 他摇头。摇过头说:“都只顾学习。谁跟谁都没时间建立友谊。” 倒是他小学的同学们,星期天还常一伙一伙地来找他玩儿。瞧这些小学的学友在一起那股子亲密劲儿,我真从内心里替孩子们感到忧伤——缺乏友谊,缺少愉悦的时光,整天满脑子是分数、名次和来自于家长及学校双方的压力。这样的少年阶段,将来怕是连点儿值得回忆的内容都没了吧?几分之差,往往便意味着名次排列上前后的悬殊。所以为了几分乃至一分半分,他们彼此间的竞争态势,绝不比商人们在商场上的竞争性缓和…… 由我的儿子,我也很是体恤中国当代的所有上了中学的孩子。他们小小年纪,也许是活得最累的一部分中国人了…… 当爸的感觉 尽管我的儿子早已不是儿童,而是初二的学生了。尽管我已经纯粹为了自己得以从稿债中解脱,根本不睬他的抗议,拿他做过两次文章了。我常想 6211." >我若有五个六个儿子就好了,便可轮番地写来。甚至可以在几个儿子之间采取小小的“重点政策”,使儿子们相互嫉妒,认为当老子的写了谁,乃是谁的殊荣。那我不是就变被动为主动了吗?无奈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无奈他对我的容忍度,已然放宽到连自己都十分难为情的地步了……?99lib? 儿子刚刚背着行李,参加军训去了,临走前见我铺开稿纸,煞有介事地思考,犹犹豫豫地写下题目,凑过来瞟了一眼,嘲讽地说:“爸,你真天才。从我这么一个平庸的儿子身上,你竟能发现那么多可写的素材!” 我说:“儿子,向你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儿子说:“别保证。用不着保证。你发誓我都不会相信!说相声的常拿自己的‘二大爷’逗哏儿,你跟相声演员们犯的是同一种职业病。我充分理解!” 我说:“好儿子,谢谢。” 他说:“不用.99lib.谢。因为我也开始写你了,而且已经公开发表了一篇。” 我一惊,忙问:“发在哪儿了?” 儿子说发在班级的墙报上了。 我这才稍稍心定,又严肃地问:“都写了我些什么?为什么不先让我过过目?” 儿子说:“你写我,也没先征得我的同意啊!咱俩彼此彼此。” 我一时很窘,无话可说…… 半夜解题 儿子中考前的一天,刚吃过晚饭就写作业。写到十点半,还有一道几何题没解出来。我几99lib?次主动“请缨”,说儿子你要不要我和你一块儿攻下这道难题啊,几次都遭到儿子颇不耐烦的拒绝。最后我不顾他的拒绝,粗暴参与。结果正如他所料,既干扰了他的思路,也浪费了他的时间,以己昏昏,使儿子昏昏。那时快十二点了。妻说你还让不让儿子睡觉了,他明天还得上一天课呀!不像你,可以在家里睡懒觉!于是我强行收起他的作业.99lib?卷,以不容争辩的命令的口吻,催促他洗漱了躺到床上去。儿子也真是困到了极点,头一挨枕便酣然入眠。而我却不再睡得着。用冷水冲了头,强打精神,继续替儿子钻研那道几何难题。半小时后,我对陪在一旁织毛衣的妻说——老爸出马,一个顶俩,我解出来了! 博得了妻对我羡佩的一笑。 第二天儿子刚起床,我便从自己枕下摸出作业卷,大言不惭地对儿子说:“这么简单的题你都不开窍?这有何难的?站到床边儿来,听老爸给你讲讲——这两个直角三角形,有两个角相等,还都有一个角是直角。三角相等,故两个三角形全等。而三角形A又等于三角形B,而三角形B又等于……” 儿子脸上便呈现出冷笑。 我生气了,说:“儿子你冷笑什么,你的态度怎么这样不谦虚!” 儿子说:“两个锐角相等的直角三角形就全等啊!直角三角形哪儿有这么一条定理?”——于是画图使我明白,它们也有可能仅仅是相似…… 我愣了半天,讷讷地说:“难道……是我想象出了这么一条定理?” 儿子说:“反正书上没有,老师也没教过这么一条全等直角三角形的定理。” 我羞惭难当,无地自容,躺在床上挥挥手,大赦了儿子…… 我明白——我再也辅导不了儿子数理化了。从那一天起,直至永远。当年我初三下乡。当年的初三数理化教材,比如今的初二教材只低不高。我太不自量,太无自知之明了…… 自己承认了这一点,使我内心里涌起一种难言的悲哀。以后,不管他写作业到多么晚, 4e0d." >不管他看上去多么需要一个头脑聪明的人的指点和帮助,我是再也不往他跟前凑了…… 给儿子写信 按照学校的要求,我得给儿子写一封信。而且此事不让学生知道,更不能让学生看到信。在某次活动中,信将由老师分发给每一名学生,希望以这种方式,在他们普遍十四周岁以后,带给他们每个人一份儿意外>..的欣喜。 于是我生平第一次给我的儿子写信。 我竟不知在这一封信里该写些什么。我不愿在信中流露出我对他的体恤。因为几乎每一个城市里的初二的儿女都如他一样的似箭在弦,他不应格外地得到体恤。我也不愿用信的方式鞭策他。因为他自己早已深知每次在分数竞争中失利,对自己都意味着一种严峻。bbr>?99lib.我不愿在信中写入对他所寄的希望。我不望子成龙。事实上我只祈祝他能有幸受到高等教育,而仅仅这一点已使他过早地成熟了。他的日渐成熟正是我倍感欣慰的,同时又是倍感悲哀的。刚刚十四岁就开始思考人生和忧患自己未来的命运,这太令我这个当父亲的?99lib.替他感到沮丧了。我自己的少年时代就是从忧患之中度过来的。我真不愿他和当年的我一样。当年的我是因为家境的贫寒,如今的他是因为变成了中国的高考制度的奴仆。我极端憎恶这一种现代八股式的高考制度,但我又十分冷静地明白——此一点最是我丝毫也不能流露在字里行间的…… “ 7238." >爸爸,你怎.t>么想了这么久还不写?” 儿子忽然在我背后发问。显然,他站在我背后多时了。我赶紧用一只手捂住稿纸上端——捂住“给儿子的信”一行字。藏书网 良久,我听到坐在沙发上的他说:“爸,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顿时,我眼眶有些潮了…… 儿子“采访”我 儿子上个星期的一项作业是——采访父母。妻上个星期几乎每天加班,不加班便上夜校。只得由我来接受“采访”。否则儿子就完不成作业。于是我和儿子之间,有了如下一次较为特别的谈话: “你是哪一年下乡的?”“这还用问?”“不问我怎么清楚?”“1968年。”“哪一年上大学的?”“1974年。”“哪一年毕业的?”“1977年。”“你经历过坎坷吗?”“经历过。”“说说。”“这还用说?”“你不说我怎么会知道?”…… 我凝视着儿子,觉得他是那样的陌生。或者反过来说,他怎么对我一无所知似的?他要了解他问的那一切,是多么的简单!书架上陈列的,几乎每一部书脊上印着我名字的书,都有我的简历。从我的许多篇小说中,都能看到他的老爸的身世。而他从来没有触摸过我的任何一部书一下。那些书对他仿佛根本就不存在。他从来也不.曾扫视过那一格书架一眼。他甚至远不及别人家的,比如朋友或邻人的初二的儿女们对我的大致经历有所了解。 有一次我无意中偷听到他和他的几名男同学背地里如此谈论我的书: “你爸爸可真写了不少书。” “你别翻他的书!” “你自己喜欢看吗?” “我为什么要喜欢看他写的书?” “借我一本看行吗?” “不行!” 听来他似乎生起气来了。 “你干吗这样牛气呀?他这些书迟早会过时的!” “他这些书已经过时了!以后我也不看他的书。世界上那么多经典还看不过来呢!”没想到,我以近二十年的精力和心血所获得的创作成果,在他眼里似乎皆是些没有什么意义的,仿佛一文不值的东西。 “你对你至.99lib.今的人生满意吗?”——儿子继续“采访”我。我回答:“谈不上满意不满意。我的人生已经这样了。我习惯了。”“假如有一件最使你高兴的事,目前而言那可能是一件什么事?”我几乎是恶狠狠地回答:“你的学习成绩又前进了五名!”儿子目不转睛地看了我一阵,淡淡地说:“我的采访结束了,就到这儿吧!” 我意识到,我深深刺伤了儿子的自尊心。正如儿子也深深刺伤过我的自尊心一样。于是我联想到了王朔的小说 href='2437/im'>《我是你爸爸》。进而又想,有一个多少具有点儿精神叛逆色彩的儿子,也好。这样的一个儿子,时刻提醒我明白,我只不过是一个初二男生的父亲。除此之外,也许再什么都不是,更没有任何可得意的资本。儿子在家里教我夹起尾巴做人。 读者,如果你的儿子已经初二了,如果你是一位父亲,我想你一定会同意我的看法——和bbr>.你初二的儿子交朋友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有时他似乎将你当作朋友了,其实在他内心里,你仍然只不过是他的父亲。 当爸的感觉在现代是越来越变得粗糙而暧昧了啊! 给儿子的留言 儿子: 你今天放学,爸爸已回哈市了。在你期末考试前,不知能否回来。因为四叔昨天夜里突然从哈市打电话告诉奶奶病了,正于医院抢救中……当时你睡了,爸爸没告诉你。 你无法完全理解爸爸对奶奶的亲情。这亲情中包含着太多太多儿子对母亲的内疚。等我从哈市回来再讲给你听——爸爸有一种极不祥的预感,可能爸爸此一去,将永远失去爸爸的妈妈了。写到这儿,眼泪在爸爸眼里转…… 但爸爸给你留言,主要是关于你对考试的态度嘱咐你几句——当了爸爸妈妈的中年男人女人几乎都这样,一颗心分几瓣儿。主要的两瓣儿给儿女,给自己的爸妈,所谓“上有老,下有小”。你将来也会人到中年,那时你也会有深切的体会…… 我认为——你已经努力学习了。这爸爸看到了,妈妈也看到了。所以,无论你此次考得多么差,爸爸妈妈都不会埋怨你的。因为你已经尽到了自己是学生的义务,已经表现出了自己对自己的责任心。爸爸妈妈因某一次考试的失利而埋怨你这样一个儿子是错误的,对儿子也是极不公平的。 考试——能否正常发挥自己的学习水平很重要。所谓正常,其实就是尽量做到凡自己会的,能答对的,不丢太多的分,甚至不丢分。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也不容易。因为考场是一种氛围特殊的“场”。在规定时间内,面对那么多考卷,难免心里紧张。一紧张,每每会的,也似乎不会了。一道难题卡住,纠缠过久,时间不允许;干脆放弃,丢分又太多。以为对于别的同学根本不算难题,自己觉得难,乃因自己太笨。于考场的氛围中这么一想,先自气馁,于是自信崩溃…… 以上种种,皆考场紧张的心理原因。一半源自于外界,比如以前没考好,爸爸妈妈曾给脸色看。一半源自于内心,怕在同学中太失面子。 爸爸妈妈以前确因你没考好曾给你脸色看过。但那时的你太贪玩,学习缺乏上进心。现在你不是改变了吗?你既改变了,爸爸妈妈对你考试成绩的态度,不是也改变了吗? 好固可喜,差亦欣然——这就是爸爸妈妈的态度。我保证,首先绝对是爸爸对你考试成绩的真实不相欺的态度。 丘吉尔也曾是中学的成绩差生。 巴尔扎克还是中学的厌学生。 中国的教育体制有问题,这是你们这几代学生所面对的现实;你们必须顺应这有问题的教育体制,这是你们这几代学生所面对的另一现实。 两种现实加起来,严重影响你们的人生。但再严重,也仅仅是影响而已。断不会是裁定。目前中国求知识的途径正多起来。别的途径也是可以成才,并进而推动人生的。 这么一想,一次考试成绩不理想又怎么样?高考落榜又怎么样?——是遗憾,但绝非人生的深渊。 总之我是在指出——爸爸妈妈能正确对待,你自?99lib?己反而不太能正确对待了似的。否则你为什么临考前总失眠呢?为什么仅仅一科失利,就阴云满面呢? 想想那些参加奥运会的各国运动员吧!四年一赛,有人苦练四年,只为一搏。也有人一搏失利,由于年龄原因,以后再无搏的时机。那他们不活了吗? 要学他们面对挫折的心理承受力。 除了心理要调整,“战术”上也要调整。 爸爸给你的建议是——不在难题上纠缠太久。看了两遍还没找到解题的良好感觉,干脆绕过。将会的题易的题全解完,回过头来再“攻克”。倘已没时间,拉倒。总之,一味只管做下去,遇难题就绕行。先将有把握的分数拿下再说。 高考前的一切考试,不过是“热身”式的考试。意义在于经验的积累和教训的总结。 考数学前一天,不必再苦苦钻研。干脆放松,连书也不翻。倒是应该静下心来,回想一下——自己以往所遇难题,有几种类型?解题和思路有什么规律性?其题可变异为另外的哪几种类型?如何看出特征,识别其变异? 考语文前一天仍需看看书。还有外语。两门是须强记的学科。多记一点儿,便有多获几分的可能。作文勿跑题。不求事例新,但求事例准,较严格地符合题意。 倘或“出师不利”——第一天没考好,哪怕两门都没考好,也不要沮丧。只不过99lib?是高二第一学期,说明不了什么根本问题。临行匆匆,留言仓促,倘不认为是多此一举,则父望记。儿子,请在内心里替奶奶祈祷几次! 爸爸 心灵的花园 谁不希望拥有一个小小花园?哪怕是一丈之地呢!若有,当代人定会以木栅围起。那木栅,我想也定会以个人的条件和意愿,摆弄得尽可能地美观。然后在春季撒下花种,或者移栽花秧。于是,企盼着自己喜爱的花儿,日日地生长、吐蕾,在夏季里姹紫嫣红开成一片。虽在秋季里凋零却并不忧伤。仔细收下了花籽儿,待来年再种,相信花儿能开得更美…… 真的,谁不曾怀有过这样的梦想呢? 都市寸土千金,地价炒得越来越高。拥有一个小小花园的希望,对寻常之辈不啻是一种奢望,一种梦想。某些副部级以上的干部,而且是老资格的,才有可能把希望变成现实。于是令寻常之人羡眼乜斜。 我想,其实谁都有一个小小花园,谁都是有苗圃之地的,这便是我们的内心世界。人的智力需要开发,人的内心世界也是需要开发的。人和动物的区别,除了众所周知的诸多方面,恐怕还在于人有内心世界。心不过是人的一个重要脏器,而内心世界是一种景观,它是由外部世界不断地作用于内心渐渐形成的。每个人都无比关注自己及至亲至爱之人心脏的健损,以至于稍有微疾便惶惶不可终日。但并非每个人都关注自己及至亲至爱之人的内心世界的阴晴,己所无视,遑论他人? 我常“侍弄”我心灵的苗圃。身已不健,心倘尤秽,又岂能活得好些?职业的缘故,使我惯对自己和他人的心灵予以研究。结论是——心灵,亦即我所言内心世界,是与人的身体健康同样重要的。故保健专家和学者们开口必言的一句话,不仅仅是“身体健康”,而且是“身心健康”。 我爱我的儿子梁爽。他读小学,这正是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开始形成的年龄。我也常教他学会如何“侍弄”他那小小心灵的苗圃。“侍弄”这个词,用在此处是很勉强的,不那么贴切,姑且借用之吧!意思无非是——人自己的内心世界如果自己惰于拂拭,是会浮尘厚积、杂草丛生的。也许有人会联系到禅家的一桩“公案”——“时时勤拂拭,莫使惹尘埃”之说的“俗”和“心中无一物,何处惹尘埃”之说的“彻悟”。 我系俗人,仅能以俗人的观念和方式教子。至于禅家乃至禅祖们的某些玄言,我一向是抱大不恭的轻慢态度的。认为除了诡辩技巧的机智,没什么真的“深奥”。现代人中,我不曾结识过一个内心完全“虚空”的。满口“虚空”,实际上内心物欲充盈、名利不忘的,倒是大有人在。何况我又不想让我的儿子将来出家,做什么云游高僧。故我对儿子首先的教诲是——人的内心世界,或言人的心灵,大概是最容易招惹尘埃、沾染污垢的,“时时勤拂拭”也无济于事。心灵的清洁卫生只能是相对的,好比人的居处的清洁卫生只能是相对的。而根本不拂拭,甚至不高兴别人指出尘埃和污垢,则是大不可取的态度,好比99lib.病人讳疾忌医。 一次儿子放学回到家里,进屋就说:“爸爸,今天同学的红领巾被老师收去了!”我问为什么。儿子回答:“犯错误了呗!把老师气坏了!”那同学是他好朋友,但却有些日子不到家里来玩儿了。我依稀记得他讲过,似乎老师要在他们两者之间选拔一名班干部。我又问:“你高兴?”他怔怔地瞪着我。我将他召至跟前,推心置腹地问:“跟爸爸说实话,你是不是因此而高兴?”他便诚实地回答:“有点儿。”我说:“你学过一个词,叫‘幸灾乐祸’,你能正确解释这个词吗?”他说:“别人遭到灾祸时自己心里高兴。”我说:“对。当然,红领巾被老师收去了,还算不得什么灾。但是,你心里已有了这种‘幸灾乐祸’的根苗,那么你哪一天听说他生病了、住院了,甚至生命有危险了,说不定你内心里也会暗暗地高兴。”儿子的目光告诉我,他不相信自己会那样。我又说:“为什么他的红领巾被老师收去了,你会高兴呢?让爸爸替你分析分析,你想一想对不对?——如果你们老师并不打算在你们两个之间选拔一名班干部,你倒未必幸灾乐祸。如果你心里清楚,老师最终选拔的肯定是你,你也未必幸灾乐祸。你之所以幸灾乐祸,是因为自己>.感到,他和你被选拔的可能性是相等的,甚至他被选拔的可能性更大些。于是你才因为他犯了错误,惹老师生气了而高兴。你觉得,这么一来,他被选拔的可能性缩小,你自己被选拔的可能性就增大了。你内心里这一种幸灾乐祸的想法,完全是由嫉妒产生的。你看,嫉妒心理多丑恶呀,它竟使人对朋友也幸灾乐祸!” 儿子低下了头。 我接着说:“如果他并没犯错误,而老师最终选拔他当了班干部,你现在的幸灾乐祸,就可能变成一种内心里的愤恨了。那就叫嫉妒的愤恨。人心里一旦怀有这一种嫉妒的愤恨,就会进一步干出不计后果、危害别人、危害社会的事,最后就只有自食恶果。一切怀有嫉妒的愤恨的人,最终只有那样一个下场……” 接着我给他讲了两件事——有两个女孩儿,她们原本是好朋友,又都是从小学芭蕾的。一次,老师要从她们两人中间选一个当主角。其中一个,认为肯定是自己,应该是自己,可老师偏偏选了另一个。于是,她就在演出的头一天晚上,将她好朋友的舞裙,剪成了一片片的。另外有两个女孩儿,是一对小杂技演员。一个是“尖子”,也就是被托举起来的。另一个是“底座”,也就是将对方托举起来的。她们的演出几乎场场获得热烈的掌声。可那个“底座”不知为什么,内心里怀上了嫉妒,总是莫名其妙地觉得,掌声是为“尖子”一个人鼓的。她觉得不公平。日复一日的,那一种暗暗的嫉妒,就变成了嫉妒的愤恨。她总是盼望着她的“尖子”出点儿什么不幸才好。终于有一天,她故意失手,制造了一场不幸,使她的“尖子”在演出时当场摔成?重伤…… 最后我对儿子讲,如果那两个因嫉妒而干伤害别人之事的女孩儿,不是小孩儿是大人,那么她们的行为就是犯罪行为了…… 儿子问:“大人也嫉妒吗?” 我说大人尤其嫉妒。一旦嫉妒起来尤其厉害,甚至会因嫉妒而杀人放火干种种坏事。也有因嫉妒太久,又没机会对被嫉妒的人下手而自杀的…… 我说,凡那样的大人,皆因从小的时候开始,就让嫉妒这颗种子,在心灵里深深扎了根。他们的内心世界,不是花园,不是苗圃,而是荆棘密布的乱石岗…… 儿子问:“爸爸你也嫉妒过吗?” 我说我当然也嫉妒过,直到现在还时常嫉妒比自己幸运、比自己优越、比自己强的人。我说人嫉妒人是没有办法的事。从伟大的人到普通的人,都有嫉妒之心。没产生过嫉妒心的人是根本没有的。 儿子问:“那怎么办呢?” 我说,第一,要明白嫉妒是丑恶的,是邪恶的。嫉妒和羡慕还不一样。羡慕一般不产生危害性,而嫉妒是对他人和社会具有危害性和危险性的。第二,要明白,不可能一切所谓好事,好的机会,都会理所当然地降临在你自己头上。当降临在别人头上时,你应对自己说,我的机会和幸运可能在下一次。而且,有些事情并不重要。比如对于一个小学生来说,当上当不上班干部,并不说明什么。好好学习,才是首要的…… 儿子虽然只有十几岁,但我经常同他谈心灵。不是什么谈心,而是谈心灵问题。谈嫉妒、谈仇恨、谈自卑、谈虚荣、谈善良、谈友情、谈正直、谈宽容…… 不要以为那都是些大人们的话题。十几岁的孩子能懂这些方面的道理了。该懂了。而且,从我儿子,我认为,他们也很希望懂。我认为,这一切和人的内心世界有关的现象,将来也必和一个人的幸福与否有关。我愿我的儿子将来幸福,所以我提前告诉他这些…… 邻居们都很喜欢我的儿子,认为他是个“懂事”的好孩子。同学们跟他也都很友好,觉得和他在一起高bbr>兴,愉快。 我因此而高兴,而愉快。 我知道,一个心灵的小花园,“侍弄”得开始美好起来了…… 赏悦你的花季 没有学生时代的人生是遗憾的、缺失的人生。而中学时代,是人生花季的第一个“节气”。在这个“节气”里的男孩儿和女孩儿,如柳丝之乍绿;如花蕾之欲开;如蚌壳里的沙刚刚包裹上珠衣;如才淌到离泉眼不远的地方,却没形成溪流的山水;如火烧云,即使天上无风,也能不时变幻出美丽的想象…… 小学是六年。从初一到高三,也是六年。然而与小学相比,这后六年,是质量多么不同的六年哪!男孩儿和女孩儿,朦朦胧胧地觉得,自己在某些方面像是大人了。“让我来吧,妈妈!”——当男孩儿的力气使自己的母亲惊讶时,他心里是多么的自得啊。 “爸爸,这件事我能理解。”——当女孩儿如是说,或者并不说,仅用眼睛表达她那份儿明白时,实际上她觉得,她仿佛已经能反过来安慰大人99lib?了。 而往往也确实如此。父母一经从中学生的儿女那里获得体恤,眼睛是会感动得发湿的。“女儿,你懂事了……”“儿子,你快成大人了……”小学生不太能听到父母对他们这么说。中学时代的男孩儿和女孩儿,对从父母眼里、心里、话里流露出来的期望,也由此变得相当敏感了。父母的期望,教 5e08." >师的期望,学业的压力,每每使处在中学时代这个“节气”里的男孩儿和女孩儿,不禁多了几许成长的烦恼。中学生一烦恼,是连上帝都会因而忧郁的。如果上帝存在的话……99lib? 没有这些烦恼多好呢? 但哪儿又有没有阴天的整个花季呢? 我觉得,中学生应该善于赏悦自己的“节气”。那些烦恼,那些困惑和迷惘,不也是自己这一“节气”的特征吗?知道米兰·昆德拉的那一本书吗——《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没有责任的人生,其实也是认识不清自我存在价值的人生。当然也是并无多大意思的人生。 中学时代的男孩儿和女孩儿,之所以与小学生不同,正在于他或她从自己?所感到的那些烦恼、困惑、迷惘之中,渐悟着自己是中学生的那一份儿责任。它不必一定是优异的学习成绩,但它一定得有发奋的能动性。 如果连这一点都觉得是强加的,那么就将花季理解得未免太懈怠了。在花季里,百花争妍,那也是花儿们向大自然证明着的一种自觉愿望啊! 中学时代,一切都应该变得有自觉性了。在这种自觉性的前提下,男孩儿和女孩儿请赏悦自己花季的第一个“节气”吧,包括这个“节气”里的霜和雨…… 解剖我的心灵 其实,依我想来,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若干机会,或曰若干时期,证明自己是一个心灵方面、人格方面的导师和教育家。区别在于,好的,不好的,甚藏书网而坏的,邪恶的。 我相信有人立刻就能领会我的意思,并赞同我的看法。会进一步指出,完全是这样——不过是在我们成为父亲或母亲之后。 这很对。但这非是我的主要的意思。 我的人生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也许这世界上根本没有谁能够对我们施以终生的影响,根本没有谁能够对我们负起长久的责任。连对我们最具责任感的父母都不能够。正如我们做了父母,对自己的儿女也不能够一样,倘说确曾存在过能够对我们的心灵品质和人格品质的形成施以终生影响负起长久责任的某先生或某女士,那么他或她绝不会是别人。肯定的,乃是我们自己。 我们在我们是儿童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教育我们自己了。 我们在我们是少年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怀疑甚至强烈排斥大人们对我们的教育了。处在那么一种年龄的我们自己,已经开始习惯于说“不,我认为……”了。我们正是从开始第一次这么说、这么想那一天起,自觉不自觉地进入了导师和教育家的角色。于是我们收下了我们“教育生涯”的第一个学生——我们自己。于是我们“师道尊严”起来,朝“绝对服从”这一方面培养我们的本能。于是我们更加防范别人,有时几乎是一切人,包括我们所敬爱的人们对我们的影响。如同一位导师不能容忍另一位导师对自己最心爱的弟子耳提面命一样…… 我们在这样的心理过程中成为了青年。这时我们对自己的“高等教育”已经临近结业。我们已经太像我bbr>?们按照我们自己确定的“教育大纲”和自己编写的“教材”所预期的那一个男人或女人了。当然,我指的是心灵方面和人格方面。 四十多岁的我,看我自己和我周围人们的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仿佛翻阅了一册册“品行记录”。其上所载全是我们自己对自己的评语和希望。我的小学同学、中学同学、兵团知青战友,无论今天在社会地位坐标上显示出是怎样的人,其在心灵和人格方面的基本倾向,几乎全都一如当年。如果改变恐怕只有到了老年,因为老年时期是人的二番童年的重新开始。在这一点上,“返老还童”有普遍的意义。老年人,也许只有老年人,在临近生命终点的阶段,积一生几十年之反省的力量,才可能彻底否定自己对自己教育的失误。而中年人往往不能。中年人之大多数,几乎都可悲地执迷于早期自我教育的“原则”中东突西撞,无可奈其何。 童年的我曾是一个口吃得非常厉害的孩子,往往一句话说不出来,“啊啊呀呀”半天,憋红了脸还是说不出来。我常想我长大了可不能这样。父母为我犯愁却不知怎么办才好。我决定自己“拯救”我自己。这是一个漫长的“计划”。基本实现这一“计划”,我用了三十余年的时间。 少年时的我曾是一个爱撒谎的孩子,总企图靠谎话推掉我对某件错事的责任。 青年时期的我曾受过种种虚荣的不可抗拒的诱惑,而且嫉妒之心十分强烈。我常常竭力将虚荣心和嫉妒心成功地掩饰起来。每每的,也确实掩饰得很成功,但这成功却是拿虚伪换来的。 幸亏上帝在我的天性中赋予了一种细敏的羞耻感。靠了这一种羞耻感我才能够常常嫌恶自己。而我自己对自己的劣点的嫌恶,则从心灵的人格方面“拯救”了我自己。否则,我无法想象——一个少年时爱撒谎,青年时虚荣、嫉妒且虚伪的人,四十多岁的时候会成为一个怎样的男人! 所以,我对“自己教育自己”这句话深有领悟。它是我的人生信条之一,最主要的也是最重要的、首位的人生信条。 我想,“自己教育自己”,体现着人对自己的最大爱心,对自己的最高责任感。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指望别人对我们比我们自己对自己更有义务。一个连这一种义务都丧失了的人,那么,便首先是一个连自己都不爱的人了。一个连自己都不爱的人,那么,他或她对异性的爱,其质量都肯定是低劣的。 我想,我们每个人生来都被赋予了一根具有威严性的“教鞭”。它是我们人类天性之中的羞耻感。它使我们区别于一切兽类和禽类。我们唯有靠了它才能够有效地对自己实施心灵和人格方面的教育。通常我们将它寄放在叫作“社会文明环境”的匣子里。它是有可能消退也有可能常新的一种奇异的东西。我们久不用它,它就消退了。我们常用它指斥自己的心灵,它便是常新的。每一次我们自己对自己心灵的指斥,都会使我们的羞耻感变得更加细敏而不至于麻木,都会使它更具有权威性而不至于丧失。它的权威性是摒除我们心灵里假丑恶的最好的工具,如果我们长久地将它寄存在“社会文明环境”这个匣子里不用,那么它过不了多久便会烂掉。因为那“匣子”本?身,永远不是纯洁的真空。 我对自己的心灵进行“自我教育”的时间,肯定将比我用意志矫正自己口吃的时间长得多,因为我现在还在这样。但其“成果”,则与我矫正自己口吃的“成果”相差甚远。在四十五岁的我的内心里,仍有许多腌腌臜臜的东西及某些丑陋的“寄生虫”。我的人格的另一面,依然是褊狭的,嫉名妒利的,暗求虚荣的,乃至无可奈何地虚伪着的,还有在别人遭到挫败时的卑劣的幸灾乐祸和快感。 有人肯定会认为像我这样活着太累。其实我的体会恰恰相反。内心里多一份真善美,我对自己的满意便增加一层。这带给我的更是愉悦。内心里多一份假丑恶,我对自己的不满意、沮丧、嫌恶乃至厌恶也便增加一层。人连对自己都不满意的时候还能满意谁?满意什么?人连对自己都很厌恶的话又哪有什么美好的人生时光可言? 至今我仍是一个活在“好人山”之山脚下的人,仍是一个活在“坏人坑”之坑边上的人。在“山脚下”和“坑边上”两者之间,我手执人的羞耻感这一根“教鞭”,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师道尊严”地教诲我自己这一个“学生”。我深知我不是在“坑”内而是在“坑”边上,所幸全在于此。因为,从童年到少年到青年到现在,我受过的欺骗,遭到过的算计、陷害和突然袭击,多少次完全可能使我脚跟不稳身子一晃,索性栽入“坏人坑”里,索性坏起来。在兵团、在大学、在京都文坛,有几次陷害和袭击,对我的来势几乎是置于死地的。 可我至今仍活在“好人山”边儿上,有时细想想,这真不容易啊! 每个人的心灵都是一处院落。在未来的日子里,有许多人将会教给我们许多谋生的 6280." >技艺和与人周旋的技巧。但为我们的心灵充当园丁的人,将很少很少。羞耻感这根人借以自己教诲自己的“教鞭”,正大批地消退着,或者腐烂着。 朋友,如果你是爱自己的,如果你和我一样,存在于“山”之脚下和“坑”之边上,那么,执起“教鞭”吧……

怀疑

对于人,怀疑是最接近天性的。人有时用一辈子想去相信什么,但往往在几分钟甚至几秒钟内就形成了某种怀疑,并且像推倒多米诺骨牌一样去影响别人…… 怀疑是一种心理喷嚏,一旦开始便难以中止,其过程对人具有某种快感。尤其当事情重大,当怀疑和责任感什么的混杂在一起,它往往极迅速地嬗变为结论,一切推理都会朝一个主观的方向滑行…… 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之下,倘对出于高尚冲动而死的人,哪怕他们死得并不其所——表现出即使一点点儿轻佻,也是有人心的。是的,你可以为之遗憾,但请别趁机轻佻…… 那些挥霍无度的男人和那些终日沉湎于享乐的女人——当他们和她们凑在一起的时候,人生便显得癫狂又迷醉。但,仅此而已。我们知道,这样的人生其实并没太大的意思,更勿言什么意义了…… 同样的策略,女性用以对付男性,永远比男人技高一筹,稳操胜券……

激情

人的诉说愿望,尤其女人的,一旦寻找到机会,便如决堤之水,一泻千里,直到流干为止…… 某些时候,众人被一种互相影响的心态所驱使而做的事,大抵很难停止在最初的愿望上。好比许多厨子合做一顿菜,结果做出来的肯定和他们原先商议想要做成的不是一道菜。在此种情况下,理性往往受到嘲笑和轻蔑。而激情和冲动,甚至盲动,往往成为最具凝聚力和感召力的精神号角。在此种情况之下人人似乎都有机会有可能像三军统帅一样一呼百应、千应、万应——而那正是人人平素企盼过的。因而这样的时候对于年轻的心是近乎神圣的。那种冲动和激情嚣荡起的旋涡,仿佛是异常辉煌的,魅力无穷的,谁被吸住了就会沉入蛮顽之底……

虔诚

追悼便是活人对死的一种现实的体验,它使生和死似乎不再是两件根本不同的事,而不过是同一件事的两种说法了。这使虔诚的人更加心怀虔诚,使并不怎么虔诚的人暗暗感到罪过。这样虔诚乃是人类最为奇特的虔诚,肯定地高于人对人产生崇拜时那种虔诚。相比之下,前者即使超乎寻常也被视为正常,而后者即便寻常也会显得做作…… 即使神话或童话以一种心潮澎湃的激越之情和一种高亢昂奋的自己首先坚信不疑的腔调讲述,也会使人觉得像一位多血质的国家元首的就职演说。故而,多血质的人可以做将军,但不适于出任国家元首。因为他们往往会把现实中的百姓带往神话或童话涅槃…… 普通的人们,无论男人抑或女人,年轻的抑或年老的,就潜意识而言,无不有一种渴望生活戏剧化的心理倾向。因为生活不是戏剧,人类才创造了戏剧以弥补生活持久情况之下的庸常。许多人的许多行为,可归结到企图摆脱庸常这一心理命题。大抵,越戏剧化越引人入胜…… 虔诚于今天的年轻人,并非一种值得保持的可贵的东西。不错,即使他们之中说得上虔诚的男孩儿和女孩儿,那虔诚亦如同蝴蝶对花的虔诚。而蝴蝶的虔诚是从不属于某一朵花的。他们的虔诚——如果确有的话,是既广泛又复杂的。像蒲公英或芦棒,不管谁猛吹一口气,便似大雪纷纷。他们好比是积雨云——只要与另一团积雨云摩擦,就狂风大作,就闪电,就雷鸣,就云若泼墨,天地玄黄,大雨倾盆。但下过也就下过了。通常下的是阵雨。与积云不同的是——却并不消耗自己…… 人们在散步的时候,尤其在散步的时候,即使对一句并不睿智,并不真值得一笑的话,也往往会慷慨地赠予投其所好的一笑。人们的表情拍卖,在散步的时候是又廉价又大方的……

权威

一种权威,如果充分证明了那的确是一种权威的话,如果首先依持它的人一点儿不怀疑它的存在的话,那么看来,无论在何时何地,它就不但是真实存在的,而且是可以驾驭任何人、任何一种局面的。在似乎最无权威可言的时候和情况下,普通的人,其本质上,都在盼望着有人重新管理他们的理性,并限制他们的冲动。人,原来天生是对绝对的自由忍耐不了多久的。我们恐惧自己行为的任性和放纵,和我们有时逆反和逃避权威的心理是一样的。我们逃避权威永远是一时的,如同幼儿园的儿童逃避阿姨是一时的。我们本质上离不开一切权威。这几乎是我们一切人的终生的习惯。无论我们自己愿意或不愿意承认,事实如此…… 给表上一次弦,起码走二十四小时。 给人一次“无政府主义”的机会,哪怕是他们自己选择的,起码二十四年内人们自己首先再不愿经历。于权威而言,“无政府主义”更是大多数人所极容易厌倦的……

希望

希望是某种要付出很高代价的东西。希望本身无疑是精神的享受,也许还是世界上最主要的精神享受。但是,像其他所有不适当地享受着的快乐一样,希望过奢定会受到绝望之痛苦的惩罚。某种危险的希望,不是理性的,所期待产生的不合乎规律的事件,而不过是希望者的要求罢了。危险的希望改变了正常的过程,从根本上说,是只能破坏实现什么的普遍规则的…… 行动总是比无动于衷更具影响力。任何一种行动本身便是一种影响,任何一种行动本身都能起到一种带动性。不过有时这种带动性是心理的,精神的,情绪的,潜意识的,内在的,不易被判断的。而另一些时候则是趋之若鹜的从众现象……

爱是一种病。每一种病都有它的领域:疯狂发生于脑,腰痛来自椎骨;爱的痛苦则源于自由神经系统,由结膜纤维构成的神经网。情欲的根本奥秘,就隐藏在那看不见的网状组织里。这个神经系统发生故障或有缺陷就必然导致爱的痛苦。呈现的全是化学物质的冲击和波浪式的冲动。那里织着渴望和热情,自尊的嫉恨。直觉在那里主宰一切,完全信赖于肉体。因为它将人的生命的原始本能老老实实地表达出来。理性在那里不过是闯入的“第三者”…… 男人结婚前对女人的好处很多——看电影为她们买票,乘车为她们占座,进屋为她们开门,在饭店吃饭为她们埋单,写情书供她们解闷儿,表演“海誓山盟”的连续剧为她们提供观赏…… 结婚以后,男人则使她们成为烹饪名家——“那一天在外边吃的一道菜色香味儿俱全,你也得学着做做!”还锻炼她们的生活能力——“怎么连电视机插头也不会修?怎么连保险丝也不会接?怎么连路也不记得?怎么连……” 最终女人什么都会了,成了男人的优秀女仆。男人还善于培养她们各种美德,控制她们花钱教导她们“节俭”,用“结了婚的女人还打扮什么”这句话教导她们保持“朴实”本色,用纠缠别的女人的方式来使她们习惯于“容忍”,用“别臭美啦”这句话来使她们懂得怎样才算“谦虚”……但如果一个女人漂亮,则一切全都反了过来…… 我时常觉得,一根联系自己和某种旧东西的韧性很强的脐带断了。我原是很习惯于从那旧东西中吸收什么的,尽管它使我贫血,使我营养不良。而它如今什么也不能再输导给我了。它本身稀释了,淡化了,像冰融为一汪水一样。脐带一断,婴儿落在接生婆血淋淋的双手中。我却感到,自己那根脐带不是被剪断的,它分明是被扭扯断的,是被拽断的,是打了个死结被磨断的。我感到自己仿佛是由万米高空坠下,没有地面,甚至也没有水面,只有一双血淋淋的接生婆的手…… 而我已不是一个婴儿,是一个男人,一个长成了男人的当代婴儿,一个自由落体……我只有重新成长一次。我虽已长成一个男人,可还不善于吸收和消化生活提供给我的新“食物”。我的牙齿习惯于咬碎一切坚硬的带壳的东西,而生活提供给我的新“食物”,既不坚硬也不带壳。它是软的,黏的,还粘牙,容易消化却难以吸收…… 我必须换一个胃吗?我必须大换血吗?我更常常觉得我并没有被一双手真正托住。或者更准确地说,我并没有踏在地上,而不过是站在一双手上……大人们,不是常常让婴儿那么被他们的双手托着的吗?……

嬗变

人间英雄主义的因子如果太多了,将阻碍人的正常呼吸…… 骆驼有时会气冲牛斗,突然发狂。阿拉伯牧人看情况不对,就把上衣扔给骆驼,让它践踏,让它噬咬得粉碎,等它把气出完,它便跟主人和好如初,又温温顺顺的了…… 聪明的独裁者们也懂得这一点的。 讲究是精神的要素,与物质财富并没有太直接的关系。满汉全席可以是一种讲究,青菜豆腐也是一种讲究。物质生活不讲究的社会,很少讲究精神生活,因为精神观念是整体的…… 现在的人们变得过分复杂的一个佐记,便是通俗歌曲的歌词越来越简单明了…… 破裂从正中观察,大抵是对称的射纹现象——东西、事件、人际关系,都是这样…… 信赖是不能和利益一样放在天平上去称的。 友情一经被精明所利用,便会像钻石变成了碎玻璃一样不值一文…… 一次普通的热吻大约消耗九个卡路里,亲三百八十五次嘴儿足可减轻体重半公斤。由此可见,爱不但是精神的活动,而且是物质的运动…… 友情和所谓“哥们儿义气”是有本质区别的。“哥们儿义气”连流氓身上也具有,是维系流氓无产者之间普遍关系的链条。而友情是从人心通向人心的虹桥……

理解

生活中原本是有误会和误解存在的。谁没误解别人?谁没被人误解过?误会和误解,倘被离间与挑唆所谋,必然会造成细碎的过节和不泯的仇憎。品格优良的人,对误会和误解的存在,应以正常的原则对待,便不至于给小人们以可乘之机。误会和误解也便不会多么持久…… 在生活中,成心制造的误会和误解并不比梅雨季节阴湿墙角生出的狗尿蘑少,因而我们有些人才变得处处格外谨小慎微,唯恐稍有疏忽,成了这一类“误会”和“误解”的牺牲品…… 某一类人存在,某一类事注定发生;好比有蛹的存在,注定有蝇孵出…… 尽管现实之人际正变得虚伪险诈,但并非已到了“他人皆地狱”的程度。只要我们稍微留意,便不难观察到,常言“他人皆地狱”者,其实大抵活得相当快意,一点儿也不像在地狱之中受煎熬——人们,千万要和他们保持距离啊! 宽忍而无原则,其实是另一种怯懦…… 我们每个人都有遭到流氓袭击和欺辱的可能性。倘是我,绝不怯懦。我也有男人的拳头,还有人人都有的牙齿,可做自卫之“武器”。流氓可以杀死我,但我会咬下流氓的一只耳朵,或者抠出他的一只眼睛,甚至夺下凶器,于血泊之中,也捅流氓一刀!即或捅其不死,也要令其惨叫起来…… 流氓不只在下流的地方存在,也不见得靴中藏刀——总之我们要使他们惧我们,而不要怕他们……

人格

人,不但要有起码的保护自己生命的主动意识,也应有维护自己尊严的主动意识。一个连自己保护自己的冲动都丝毫没有的人,当他夸夸其谈对他人对社会的任何一方面的责任感时,是胡扯…… 中国许多方面的问题,或曰许多方面的毛病,不在于做着的人们,而在于不做或什么也做不了或根本就什么也不想做的甚至连看着别人做都来气的人。做着的人,即使有怨气怒气,大抵也是一时的。他们规定给自己的使命不是宣泄,而是做。不做或什么也不做或根本就什么也不想做甚至连看着别人做都气不打一处来的人,才有太多99lib?的工夫宣泄。因为他们气不打一处来,所以他们总处在生气的状态下。所以他们总需要宣泄。宣泄一次后,很快就又憋足了另一股气。这股气那股气无尽的怨气、怒气、邪气,沆瀣一气,氤氲一体,抑而久之,泻而浩之,便成人文方面的灾难…… 我常和人们争论——我以为做人之基本原则是,你根本不必去学怎样做人。所谓会做人的人和一个本色的人,完全是两码事。再会做人的人,归根到底,也不过就是“会做人”而已。一个“会”字,恰说明他或她是在“做”而不是“作”。 我绝不与“会做人”的人深交。这样的人使我不信任。因为他或她在接受我的信任或希望获得我的信任时,我怎知他或她那不是在“做”?想想吧,一个人,尤其一个男人,“会做人”地活着而不是作为一个人地活着,不使人反感吗?倘我是一个女人,无论那样的男人多么风流倜傥,多么英俊潇洒,我也是爱不起来的。除非我和他一样,都是“做”人的行家。我简直无法想象一个女人和一个善于“做”人的男人睡觉那一种古怪感觉。那,做爱可真叫是“做”爱了…… 我们在对文字过分谨慎地加以修饰的同时,在我们最初的思想和感情经过打扮的同时,“最初的”思想和情感也便死亡了。不,我要写的不是那样的一篇东西。绝对地不是。绝对地并不那样写。我要我的笔直接地从我的头脑和心灵之中扯出丝缕。它可断了再连起来。但我不允许我的笔像纺锤一样纺它。它从我头脑和心灵之中扯出的丝缕,当然应该是属于“最初的”那一种。毛糙而真实。爱憎之情,必是“最初的”。正如冬季里的一个晴日,房檐是冰融化滴下的水滴,在它欲落未落的那一瞬间它才是它,之前和之后它都不是它,也就不是什么最初的……

珍惜

每个人内心里其实都应有一个小宝盒——收藏着点值得珍惜的东西。我们所做之事,有时既为着别人,同时也为着我们自己。人需要给自己的记忆保留些值得将来回忆一下的事情。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的回忆足以向我们自己和我们的下一代证明,人生中还是不乏温馨和美好的。这一个小宝盒是轻易不可打开示人的。一旦打开来,内心的宝贵便顷刻风化……

女人

事实上,一个男人永远也无法了解一个女人。他无论怎样努力,都是深入不到女人的心灵内部去的。女人的心灵是一个宇宙,男人的心灵不过是一个星球而已。站在任何一个星球上观察宇宙,即使借助望远镜,你又能知道多少?了解多少呢?…… 女人无论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女人,都有希望被某个男人充分理解的渴望——女人对女人的理解无论多么全面而且深刻,都是不能使她们获得慰藉的。这好比守在泉眼边而渴望一钵水。她们要的不仅是水,还有那个盛水的钵子……还不明白这个道理的女人,不是一个成熟的女人。有些女人,在她们刚刚踏入生活不久,便明白了这个道理。她们是幸运的。有些女人,在她们向这个世界告别的时候,也许还一直没弄明白这个道理。她们真是不幸得很…… 好女人是一所学校。 一个好男人通过一个好女人走向世界…… 一个男人的一百个男朋友,也没有一个好女人好;一个男人的一百个男朋友,也不能替代一个好女人。好女人是一种教育。好女人身上散发着一种清丽的春风化雨般的妙不可言的气息,她是好男人寻找自己,走向自己,然后又豪迈地走向人生的百折不挠的力量…… 好女人使人向上。事情往往是这样:男人很疲惫,男人很迷惘,男人很痛苦,男人很狂躁;而好女人更温和,好女人更冷静,好女人更有耐心,好女人最肯牺牲。好女人暖化了男人,同时弥补了男人的不完整和幼稚…… 当你走向战场和类似战场的生活,身后有一位好女人相送,那死也不是可怕的了!当你感到身心疲惫透顶的时候,一只温暖的手放在你的额头,一觉醒来,你又成了朝气蓬勃的人。当你糊涂又懒散,自卑?99lib?自叹,丧失了目标,好女人温柔的指责和鞭策,会使你羞惭地进行自省…… 女人是因为产生了爱情才成为女人的。

爱情

爱情乃是人生诸事业中最重要的事业,是其他事业的阶梯;其他事业皆攀此阶梯而达到某种高度。这一事业的成败,可使有天才的人成为伟人,也可使有天才的人成为庸人…… 人道,人性,爱,当某一天我们将这些字用金液书写在我们共和国的法典和旗帜上的时候,我们的人民才能自觉地迈入一个文明的时代并享受到真正的文明。因为这些字乃是人类全部语言中最美好的语言,全部词汇中最美好的词汇。人,在一切物质之中,在一切物质之上,那么人道,人性,爱,也必在人类的一切原则之上…… 人道乃是人类尊重生命的道德;人性乃是人类尊重人的悟性;而爱证明,人不但和动物一样有心脏,还有动物没有的心灵……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帆。有的人一生也没有扬起过他或她的帆;有的人刚一扬起他或她的帆就被风撕破了,不得不一辈子停泊在某一个死湾;有的人的帆,将他或她带往名利场,他或她的帆不过变成了缎带上的一枚徽章,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失去光泽,而有的人的帆,直至他或她年高岁老的时候,仍带给他或她生命的骄傲…… 有一类年轻女性,在她们做了妻子之后,她们的心灵和性情,依然如天真纯良的少女一般。她们是造物主播向人间的稀奇而宝贵的种子。世界因她们的存在,而保持清丽的诗意。生活因她们的存在,而奏出动听的谐音。男人因她们的存在,而确信活着是美好的。她们本能地向人类证明,女人存在的意义,不是为世界助长雄风,而是向生活注入柔情……受伤的蚌用珠来补它们的壳…… 没有一个女人,任何一个家庭,都不是完整的家庭。人类首先创造了“女人”二字,其后才创造了“家庭”一词。女人,对于男人们来说,意味着温暖、柔情、抚慰、欢乐和幸福。有男人的刚强,有男人的忍,有男人的自信,有男人的勇敢,甚至也有男人的爱好和兴趣……但是男人们没有过属于他们自己的幸福。是的,从来没有过。而只有女人们带给男人们,并为他们不断设计,不断完善,不断增加,不断美化的幸福。“幸福”是一个女性化的词。

年轮

每个人的一生都有几个年龄界线,使人对生命产生一种紧迫感,一种惶惑。二十五岁、三十岁、三十五岁……二十五岁之前我们总以为我们的生活还没开始,而青春正从我们身旁一天天悄然逝去。当我们不经意地就跨过了这人生的第一个界线后,我们才往往大吃一惊,但那被诗人们赞美为“黄金岁月”的年华却已永不属于我们。我们不免对前头两个界线望而却步。幻想着能逗留在二十五岁和三十岁之间。这之间的年华,如同阳光映在壁上的亮影,你看不出它的移动。你一旦发现它确是移动了,白天已然接近黄昏,它暗了,马上就要消失,于是你懵懵懂懂地跨过了人生的第二个界线,仿佛被谁从后猛推一掌,跌入一个本不想进入的门槛…… 即使旧巢毁坏了,燕子也要在那个地方盘旋几圈才飞向别处,这是生物本能;即使家庭分化解体了,儿女也要回到家里看看再考虑自己今后的生活打算,这是人性。恰恰相反的是——动物和禽类几乎从不在毁坏了巢穴的地方继续栖身,而人则几乎一定要在那样的地方重建家园…… 在山林中与野兽历久周旋的猎人,疲惫地回到他所栖身的那个山洞,往草堆上一倒,许是要说一句——“总算到家了”吧?……即便不说,我想,他内心里也是定会有那份儿感觉的吧?云游天下的旅者,某夜投宿于陋栈野店,头往枕上一挨,许是要说一句——“总算到家了”吧?……即便不说,我想,他内心里也是定会有那份儿感觉的吧? 一位当总经理的友人,有次邀我到乡下小住,一踏入农户的小院,竟情不自禁地说:“总算到家了!” 他的话使我愕然良久…… 切莫猜疑他们夫妻关系不佳,其实很好的。 为什么,人会将一个洞,一处野店,乃至别人家,当成自己“家”呢? 我思索了数日,终于恍然大悟——原来人人除了自己的躯壳需要一个家而外,心灵也需要一个“家”的。至于那究竟是一处怎样的所在,却因人而异了…… 心灵的“家”乃是心灵得以休憩的地方。休憩的代词当然是“请勿打扰”。 是的,任何人的心灵都是需要休憩的——所以心灵有时候不得不从人的家里出走,找寻到自己的“家”…… 遗憾的是,几乎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家,而我们疲惫的心灵却似无家可归的流浪儿。朋友,你倘以这种体验去听潘美辰的歌《我想有个家》,难免不泪如泉涌……

谎言

谎言是有惯性的。当它刹住,甩出的是真实…… 友情好比一瓶酒,封存的时间越长,价值则越高;而一旦启封,还不够一个酒鬼滥饮一次…… 男人在骗人的时候比他一向更巧舌如簧;女人在要骗人的时候比她一向更漂亮多情…… 男人宁愿一面拥着女人的娇体,吻着她的香唇,同时听着她娓娓动听的关于爱的谎言;而不愿女人庄重地声明她内心里的真话——“我根本不爱你”……使我们简直没法说男人在这种时候究竟是幻想主义者还是现实主义者。由此可见,幻想主义和现实主义,在特殊情况之下是可以统一的。拥吻着现实而做超现实的幻想,睁大眼睛看看,我们差不多都在这么活着…… 因为在生活中没有所谓“平等”可言乃是大的前提,所以人在游戏的时候力求定下诸多“平等”的原则…… 几乎每一个人都极言自己的活法并不轻松,可是几乎每一个人都不肯轻易改变自己的活法,足见每一个人都具有仿佛本能的明智——告诉他或她,属于他或她的活法,也许最好是目前的活法…… 言论自由的妙处在于——当你想说什么就可以说什么的时候,我们大多数人似乎便无话可说了…… 在聚餐点菜的时候,我们常常可以发现民主的负面…… 当护士在你的臀部打针的时候,你若联想到你敬畏而又轻蔑的某些大人物的屁股上,也必留下过针眼儿,你定会暗自一笑,心理平和许多…… 人:给我公平! 时代:那是什么? 人:和别人一样的一切! 时代:你和哪些别人一样?

人生

时代将自己整个儿预售给他人,犹如旅者扔掉穿烂的鞋子…… 朋友,你一定也留意过秋天的落叶吧?一些半黄半绿的叶子,浮在平静的水面上,向我们预示着秋天最初的迹象。秋天的树叶是比夏天的树叶更加美丽。阳光和秋风给它们涂上了金黄色的边儿。金黄色的边儿略略向内卷着,仿佛是被巧手细致地做成那样的,仿佛是要将中间的包裹起来似的。那,也与夏天的绿不同了。少了些翠嫩,多了些釉青。叶子的经络,也显得格外分明了,像血管,看去仍有生命力在呼吸……它们的叶柄居然都高翘着,一致地朝向前方,像一艘艘古阿拉伯的海船……树是一种生命。叶亦是一种生命。当明年树上长出新叶时,眼前这些落叶早已腐烂了。它们一旦从树上落下,除了拾标本的女孩儿,谁还关注它们?而这恰恰是它们两种色彩集于一身,变得最美丽的时候。而使它们变得美丽的,竟是死亡的色彩…… 人也是绝不能第二次重度自己的某一个季节的。故古人诗曰——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人哪,钟爱自己的每一个人生季节吧!也许这世界上只有钱这种东西才是越贬值越重要的东西。生活的的确确是张着大口要每一个人不停地用钱喂它。而每一个人又都不得不如此。随处可见那样一些人,他们用钱饲喂生活,如同小孩儿用糖果饲喂杂技团铁笼子里的熊一般慷慨大方。而不把生活当成那样的熊的人,则经常最感缺少的竟是钱…… 对女人们的建议——像女人那样活着,像男人那样办事…… 在人欲横流的社会,善良和性行为同样都应有所节制。无节制的前者导致愚蠢。无节制的后者——我们都已知道,导致艾滋病…… 美好的事物之所以美好,恰在于恰当的比例和适当的成分。酵母能使蒸出来的馒头雪白暄软,却也同样能使馒头发酸…… 是的,每一个人都曾向谁述说愿望,或曰本能。幸运的人和不幸的人都是如此。在这一点上,人的内心世界是很渺小的。幸运稍微多一点儿或者不幸稍微大一点儿,就会从心里溢出来,所谓水满自流…… 我的同代人是这样的一些人——如同大潮退后被遗留在沙滩上的鱼群,在生活中啪啪嗒嗒地蹦跳着,大张着他们干渴的嘴巴,大裂着他们鲜红的腮,挣扎而落下一片片鳞,遍体伤痕却呈现出令人触目惊心的活下去的生命力。正是那样一种久经磨砺的生命力,仿佛向世人宣言,只要再一次大潮将他们送回水中,他们虽然遍体伤痕但都不会死去。他们都不是娇贵的鱼。他们将在水中冲洗掉磨进了他们躯体的尖锐的沙粒…… 然而时代作用于他们的悲剧性在于——属于他们的大潮已过…… 男人是通过爱女人才爱生活的…… 为什么那么多人觉得表达出享受生活的愿望仿佛是羞耻的?其实这种愿望是隐瞒不住的。就像咳嗽一样,不管人怎样压制,它最终还是会真实地表现出来…… 女人如果不能够靠自己的灵性寻找到一个真实的自我,那么她充其量最终只能成为某一男人的附属品。一切对人生的抱怨之词大抵是从这样的女人口中散播的。而实际上这样的女人又最容易对人生感到满足。只要生活赐给她们一个外表挺帅的男人她们就会闭上嘴巴的。即使别人向她们指出,那个男人实际上朽木不可雕也,她们仍会充满幻想地回答:可以生长香菇。觉得她自己就是香菇…… 对于一个男人,任何一个有魅力的女人,要取代一个死去了的女人在他心灵中的位置的话,绝不比用石块砸开一颗核桃难。不管她生前他曾多么爱她。而反过来则不一样…… 大多数女人天生比男人的心灵更忠于情爱…… 人生有三种关系是值得特别珍惜的——初恋之情,患难之交,中学同学之间的友谊。中学同学是有别于大学同学的。大学同学,因为“大”了,则普遍是理性所囿的关系,难免掺杂世故的成分。但在中学同学之间,则可能保持一种少男少女纯本的真诚。在中学同学之间,即使后来学得很世故的人,往往也会羞于施展。就算当上了总统的人,见了中学时代的好朋友,也愿暂时忘记自己是总统,而见了大学同学,却会不由自主地时常提醒自己,别忘了他已然是总统…… 哀伤并不因谁希望它有多久,就能在人心里常驻…… 世上没有利用不完的东西。人对人的利用是最要付出代价的,而且是最容易贬值的…… 几乎所有的人,当心灵开始堕落的时候,起初都认为这世界变邪了…… 宁静的正确含义是这样的——它时时提醒我们这世界是不宁静的…… 我们通常所说作“灵魂”的东西,恐怕原本未必是那么不喜欢孤独的东西,恐怕原本未必是那么耐不住寂寞的。也许恰恰相反,不喜欢孤独的是人自身,耐不住寂寞的也是人自身。而“灵魂”,其实是个时时刻刻伺机寻求独立、时时刻刻企图背叛人却又无法彻底实现独立的东西…… 看电影是娱乐,办丧事也容易导向娱乐,而且是可以身心投入的娱乐。是可以充当主角、配角、有名次的群众演员和一般性无名次的群众演员娱乐。大办便意味着有大场面,有大情节,有大高潮…… 能够使心灵得以安宁的爱情,无论于男人抑或女人,都不啻是一件幸事。安宁之中的亲昵才适合氤氲出温馨,而温馨将会长久地营养爱情。 爱情的真谛可以理解为如下的过程——第一是爱上一个人。第二是被一个人所爱。第三,至关重要的是,祈求上帝赐助两者同时发生…… 医治失恋并无什么灵丹妙药,只有一个古老的偏方——时间,加上别的姑娘或女人…… 中国贫穷家庭的主妇们,对生活的承受力和忍耐力是极可敬的。她们凭一种本能对未来充满憧憬,虽然这憧憬是朦胧的,盲目的,带有虚构的主观色彩的。她们的孩子,是她们这种憧憬中的“佛光”……

姑娘

20世纪90年代的姑娘有90年代的她们的特点。或者毫无思想。毫无思想而又“彻底解放”,也便谈不上有多少实在的感情。或者仿佛是女哲人,自以为是女哲人。年纪轻轻的便很“哲”起来,似乎至少已经活了一百岁,已经将人间世界看得毕透一般,人便觉得那不是姑娘,而是尤物。即便美得如花似玉,也不过就是如花似玉的尤物。这两类,都叫我替她们的青春惋惜。又有90年代的心理艾滋病传染着她们——玩世不恭。真正的玩世不恭,也算是一种玩到家了的境界。装模作样的玩世不恭,那是病态。90年代的姑娘装模作样的玩世不恭,和封建社会思春不禁的公主小姐们装模作样的假正经,一码事。 一个男人二十多岁时认为非常好的姑娘,到了三十五六岁回忆起来还认为非常好,那就真是好姑娘了。在二十多岁的青年眼中,姑娘便是姑娘。在三十五岁以上年龄的男人眼中,姑娘是女人。这就得要命。但男人们大抵如此。所以大抵只有青年或年轻人,才能真正感到一个“姑娘”的美点。到了“男人”这个年龄,觉得一个姑娘很美,实在是觉得一个女人很美。这之间是有区别的。其区别犹如蝴蝶和彩蛾…… 二十岁缺少出风头的足够勇气和资本,三十岁起码因此吸取了一两次教训。二十五岁,这真是年轻人最最渴望出风头的年龄!年轻人爱出风头,除了由于姑娘们的存在,难道不会因为别的什么刺激吗?只有小伙子在一起的情况下,最爱出风头的他们,也没多大兴致出风头。正如只有姑娘在一起的情况下,连最爱打扮的她们,也没多大兴致打扮自己。出风头实在是小伙子们为姑娘们打扮自己的特殊方式——你说一名在演兵场上操练的士兵如果出风头,只不过是企图博取长官的夸奖?那么士兵企图博取长官的夸奖是为了什么呢?为了改变领章和肩章的星豆?为了由列兵而上等兵?为了由上等兵而下士?为了由下士而……可这一切归根结底又是为什么呢?尽管演兵场附近没有姑娘的影子…… 爱情方面的幸福,不过是人心的一种纯粹自我的感觉。心灵是复杂而微妙的东西。幸福并不靠别人的判断才得出结论。一个人倘真的认为他是幸福的,那么他便无疑是幸福的…… 我们曾经从自诩自恃的“无产阶级”的立场所呕呕指斥的“小资产阶级”的情调,我认为实实在在是人类非常普遍的富有诗意的情调。我们的生活中如果断然没有了这一种情调,那真不知少男少女们会变成什么样子!恋爱中的年轻人怎么彼此相爱?而我们的生活又将会变成什么样子?

孤独

有两种人对孤独最缺少耐受力。一种是内心极其空旷的人。一种是内心极其丰富的人。空旷,便渴望从外界获得充实。丰富,则希图向外界施加影响。而渴望从外界获得充实的孤独实在比希图向外界施加影响的孤独可怕得多,它不是使人的心灵变得麻木,就是使人的心灵变得疯狂…… 空旷的心灵极易被幽暗笼罩。而人类情感的诗意和崇高的冲动会在这样的心灵中消退,低下的欲念和潜意识层的邪恶会在这样的心灵中萌生,像野草茂长在乱石之间。

书,是一代人对另一代人的精神馈赠,是历史的遗言,是时代的自由,是社会的“维生素”,是人类文明的“助推器”。各种愚事,当人读一本好书时,就仿佛冰烤向火一样,渐渐化解。它把我们生活中寂寞的晨光变成精神享受时刻。它是我们的“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内心世界驶向明天无垠广阔的精神海洋……

忍让

在昆虫方面,毛毛虫变成美丽的蝴蝶;而在人,为什么常常反过来?为什么我们会这么长久,这么长久地容忍这一种丑恶的嬗变? 我们每个人都根本无法预测,将会有怎样的悲剧突然降临在我们头上。等你从某种祸事或不幸中愕醒,你或许已经失去了原先的生活,以及一切维系那种生活的条件。而面临着另一种从前绝不曾想到过的严峻生活,整个世界仿佛在你面前倾斜了。在这种情况下——人能忍受自己,便能忍受一切。 阳光底下,再悲惨、再恐怖的事情,都能以人的胸襟和对生命的热爱而将它包容。人类正是靠了这一种伟大的能力繁衍到今天。

怀念

怀念,这是作为人的最本质的、最单纯的、最自己的、最顽固的权利,它由心所拥有。当人心连这种任什么人的什么威慑也无法剥夺的权利都主动放弃了,人心就不过是血的泵罢了…… 富有者的空虚与贫穷者的空虚是同样深刻的,前者有时甚至比后者更咄咄逼人。抵御后者不过靠本能,而抵御前者却靠睿智的自觉,对贫穷的人来说,富人的空虚是“矫情”;对富人来说,穷人的空虚是“破罐子破摔”——两种人都无法深入对方的心灵里去体验。这种互相无法体验的心理状态只能产生一种情绪,那就是彼此的敌意…… 中国的富有者们当然没有培养起抵御富有了之后的那一种空虚的睿智。他们被时代倒提着双脚一下子扔在了享乐的海绵堆上。他们觉得很舒服,但未免同时有种不落实的悬空感。富有而睿智的人是未来社会的理想公民,但他们不可能是今天富有而空虚的人们的后代,正如不可能是今天贫穷而“破罐子破摔”的人们的后代…… 享乐的海绵堆也是能吞没人的。 中国人尊崇“伯乐”,西方人相信自己。 “伯乐”是一种文化和文明的国粹。故中国人总在那儿祈祷被别人发现的幸运,而西方人更靠自己发现自己。十位“伯乐”的价值永远也不如一匹真正的千里马更有价值。如果“伯乐”只会相马,马种的进化便会致“伯乐”们失业。对马,“伯乐”导致“伯乐”们的失业;对人,“伯乐”今天包含有“靠山”和“保护人”的意思…… 所谓“正统”的思想之对于我的某些同代人,诚如旧童装之对于长大了的少女,她们有时容忍不了别人将她们贬为“过时货”,乃是因为她们穿着它们确曾可爱过,时代之所以是延续的,正由于只能在一代人的内心里结束。而历史告诉我们,这个过程比葡萄晒成干儿的时间要长得多…… 大多数人在学会了与生活“和平共处”的时候,往往最能原谅自己变成了滑头,但却并不允许自己变成恶棍。可以做到聆听滑头哲学保持沉默,但毕竟很难修行到容忍恶棍理论冒充新道德经的地步…… 而人类的希望也许正体现在这一点上。 对于三十多岁的女人,生日是沮丧的加法。 三十三岁的女人,即或漂亮,也是谈不上“水灵”的。她们是熟透了的果子。生活是果库,家庭是塑料袋儿,年龄是贮存期。她们的一切美点,在三十三岁这一贮存期达到了完善——如果确有美点的话。熟透了的果子是最不易贮存的果子。需要贮存的东西是难以保留的东西。三十三岁是女人生命链环中的一段牛皮筋,生活家庭既能伸长它又能老化它。这就是某些女人为什么三十四岁了,三十五岁了,三十六岁了,依然觉得自己逗留在三十三岁上,依然使别人觉得她们仍像三十三岁的缘故,这是某些女人为什么一过三十三岁就像秋末的园林没了色彩没了生机一片萧瑟的缘故…… 某类好丈夫如同好裁缝,家庭是他们从生活这匹布上裁下来的。他们具备剪裁的技巧。他们掂掇生活,努力不被生活所掂掇。与别的男人相比较而言,他们最优秀之处是他们善于做一个好丈夫。而他们的短处是他们终生超越不了这个“最”。如果他们娶了一个对生活的欲望太多太强的女人,是他们的大不幸,随遇而安的女人嫁给他们算是嫁着了…… 女人需要自己的家乃是女人的第二本能。在这一点上,她们像海狸。普通的女人尤其需要自己的家,哪怕像个小窝一样的家。嘲笑她们这一点的男人,自以为是在嘲笑平庸。他们那种“超凡脱俗”的心态不但虚伪而且肤浅。他们忘了他们成为男人之前无一个不是在女人们构造的“窝”里长大的。不过人类筑窝营巢的技巧和本领比动物或虫鸟高明罢了…… 喜欢照镜子的男人绝不少于喜欢照镜子的女人。女人常一边照镜子一边化妆和修饰自己。男人常对着镜子久久地凝视自己,如同凝视一个陌生者,如同在研究他们为什么是那个样子。女人既易接受自己,习惯自己,钟爱自己,也总想要改变自己。男人既苦于排斥自己,怀疑自己,否定自己,也总想要认清自己…… 大多数女人迷惘地寻找着属于自己的那一个男人。大多数男人迷惘地寻找着自我。 男人寻找不到自我的时候,便像小儿一样投入到女人的怀抱…… 男人是永远的相对值。 女人是永远的绝对值。 女人被认为是一个人之后,即或仍保留着某些孩子的天性,其灵魂却永不再是孩子。所以她们总是希望被当作纯洁烂漫的儿童。男人被认为是一个男人之后,即或刮鳞一样将孩子的某些天性从身上刮得一干二净,其灵魂仍趋向于孩子。所以他们总爱装“男子汉”。事实上哪一个男人都仅能寻找到自己的一部分,甚至很小的一部分。正如哪一个女人都不能寻找到一个不使自己失望的“男子汉”一样…… 女人是男人的小数点,她标在哪一生的哪一阶段,往往决定一个男人成为什么样的男人。夸父若有一个好女人为伴,大概不至于妄自尊大到去逐日而累死的地步…… 我们看到高大强壮、伟岸挺拔的男人挽着娇小柔弱的女人信心十足地走着,万勿以为他必是她的“护花神”,她离了他难以生活;其实她对于他可能更重要,谁保护着谁很不一定……爱神、美神、命运之神、死神、战神、和平之神、胜利之神乃至艺术之神都被想象为女人、塑造为女人,不是没有原因的。我们勘察人类的心路历程,在最成熟的某一阶段,也不难发现儿童天性的某些特点,实乃因为人类永远有一半男人。女性化的民族如果没有出息,不是因为女人在数量上太多,而是因为男人在质量上太劣…… 一个苦于寻找不到自我才投入女人怀抱的男人,终将会使他意识到,他根本不是她要寻找的男人,而不过是延长断奶期的孩子。对于负数式的男人,女人这个小数点没有意义…… 女人给她们爱的男人也给她自己生一个孩子,他们互相的爱才不再是小猫小狗之间的亲昵而已…… 婚前与婚后,是男人和女人的爱之两个境界。无论他们为了做夫妻,曾怎样花前月下,曾怎样海誓山盟、如胶似漆、形影不离、耳鬓厮磨、卿卿我我,曾怎样同各自的命运挣扎拼斗、破釜沉舟、孤注一掷、不成功便成仁,一旦他们真正实现了终于睡在经法律批准的同一张床上的夙愿,不久便会觉得他们那张床不过就是水库中的一张木筏而已。爱之狂风暴雨,闪电雷鸣过后,水库的平静既是宜人的也是庸常的…… 现实真厉害,它冷漠地改变着我们每一个人做人的原则和处世的教养…… 没有一种人生不是残缺不全的…… 任何人也休想抓住一个属于自己的完整的人生句号。我们只能抓毁它。抓到手一段大弧或小弧而已。那是句号的残骸。无论怎样认真书写,那仍像一个或大或小的逗号。越描越像逗号。人的生命在胚胎时期便酷似一个逗号。所以生命的形式便是一个逗号。死亡本身才是个句号。 生活有时就像一个巨大的振荡器。它白天发动,夜晚停止。人像沙砾,在它开始振荡的时候,随之跳跃,互相摩擦。在互相摩擦中遍体鳞伤。在它停止之时随之停止。只有停止了下来才真正感到疲惫,感到晕眩,感到迷惑,感到颓丧,产生怀疑,产生不满,产生幽怨,产生悲观。而当它又振荡起来的时候,又随之跳跃和摩擦。在跳跃和摩擦着的时候,认为生活本来就该是这样的,盲目地兴奋着和幸福着。白天——夜晚,失望——希望,自怜——自信,自抑——自扬,这乃是人的本质。日日夜夜,循环不已,这乃是生活的惯力…… 满足是幸福的一种形式;比较是痛苦的一种形式;忘却是自由的一种形式…… 一千年以前的蜜蜂构筑的巢绝不比今天的蜂巢差劲儿多少。一千年以后的蜜蜂大概还要构筑同样的六边形。蜜蜂世界竟是那么一个恒久的有序世界。细想一想,真替我们人类沮丧,几万年来人类在追求着自身的理想王国,可至今人类世界依然乱糟糟的…… 一千年以后,人类还能从蜂蜜中提取出什么来呢?……

岁月

男人需要某一个女人的时候,那个女人大抵总是会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女人;为了连男人自己也根本不相信的赞语,女人便常将自己作为回报…… 成人有时想象死亡,正如儿童之有时想象长大…… 四十岁以后的女人最易对悄然去悄然来临的岁月产生恐惧,对生命之仿佛倏然枯萎的现象产生惊悸。她们的老就像一株老榕树,在她们内心里盘根错节,遮成不透雨、不透阳光、暗幽幽、闷郁郁、阴凄凄的一个独立王国。她们的情感只能在它的缝隙中如同一只只萤火虫似的钻飞。那神奇的昆虫尾部发出的磷光在她们内心聚不到一起,形成不了哪怕是一小片明媚的照耀,只不过细细碎碎、闪闪烁烁的存在而已。幸运的是,当她们过了五十岁以后,反而对皱纹和白发泰然处之了。如此看来,“老”是人尤其是女人很快便会习惯的某一过程…… 一个幸福家庭中的主妇,有时也会渴望再度成为独身女子,那是对个体复归的本能的向往…… 我们每个人多像被杂技表演者旋转了又顶在木棍上的盘子,不是继续旋转,便是倒下去被弃于一隅…… 美国人喜爱“超人”。创造出男“超人”,继而又创造出女“超人”,满足他们的男人们和女人们的“超人”欲。英国人喜爱“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被他们崇尚绅士派头的老一辈忘掉了,他们的新一代便创造出“007”,让他在全世界各地神出鬼没,一边与各种肤色的女人们忙里偷闲地寻欢作乐,一边潇潇洒洒地屡建奇功。法国的男人和女人几乎个顶个地幻想各式各样的爱情;生活中没有罗曼蒂克对他们就像没有盐一样。中国人却喜爱“包公”,世世代代地喜爱着,一直喜爱至今天。没有了“包公”,对中国人来说是非常之沮丧的事…… 在我们的生活中,自私自利和个性独立,像劣酒和酒精一样常被混为一谈,这真可耻。 “老”是丑的最高明的化妆师。因而人们仅以美和丑对男人和女人的外表进行评论,从不对老人们进行同样的评论。老人是人类的同一化的复归。普遍的男人们和女人们对普遍的老人们的尊敬,乃是人类对自身的同一化的普遍认可。 今天,在城市,贫穷已不足以引起普遍的同情和怜悯。也许恰恰相反。而富有,哪怕仅仅是富有,则足以使许多人刮目相看了。一个以富为荣的时代正咄咄地逼近着人们。它是一个庞然大物,它是巨鳄,它是复苏的远古恐龙。人们闻到了它的潮腥气味儿。人们都感到了它强而猛健的呼吸,可以任富人骑到它的背上,甚至愿意为他们表演节目,绝不过问他们是怎样富的。在它爬行过的路上,它会将贫穷的人践踏在脚爪之下,他们将在它巨大的身躯下变为泥土。于是连不富的人们,也惶惶地装出富者的样子,以迎合它嫌贫爱富的习性,并幻想着也能够爬到它的背上去。它笨拙地然而一往无前地爬将过来,用它那巨大的爪子拨拉着人。当它爬过之后,将他们分为穷的,较穷的,富的,较富的和极富的。它用它的爪子对人世重新进行排列组合。它将冷漠地吞吃一切阻碍它爬行的事物,包括人。它唯独不吞吃贫穷。它将贫穷留待人自己去对付…… 女人不能同时兼备可敬和可爱两种光彩。女人若使男人觉得可爱,必得舍弃可敬的披风…… 人们宁肯彻底遗忘掉自己的天性,而不肯稍忘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怎样的人或应该是一个怎样的人。人们习惯了贴近别人看待我们的一成不变的眼光,唯恐自己一旦天性复归,破坏了自己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所以,和人忘乎所以玩一小时,胜过和人交往一年对人的认识…… 最难传处是诗心 哪一个浪漫青年没犯过作诗这一种可爱的“错误”呢?倘此点是较为普遍的,那么我想说——谁在是孩子的时候,不曾有过“从事绘画”的经历呢?那是多么值得自豪的经历呀!那一种沉浸的状态回忆起来是多么的愉悦啊!想想吧,画着的孩子的模样,一个个全都多么.的投入,多么的自信,多么的煞有介事哦。他们和她们,对自己的天才从不怀疑;俨然地,认为自己便是大师了。我之爱好绘画,也是早于爱好文学的。现在,童年的爱好变成了人生的旧梦,如秋季飘落于河面的黄叶,随岁月之流而悠悠至远,心有牵连空望定。捞取不回来了,捞取不回来了。爱好大抵会在人的灵魂里留下迹象。我庆幸于我后来一直对绘画保持着缠绵的、割舍不断的欣赏情怀。 这是我与绘画的最后的关系。如失恋者始 7ec8." >终无法彻底忘掉恋人的美好,每从明智的距离以外,脉脉含情地望她绰约多姿的身影。这眷恋的虔诚带来了我的另一种幸运——那就是结识了数位才华饱满的中青年画家。 谈艳淡于色,论野雅于矜,聆听他们评析画境,正如读书之于我开卷有益,那是很妙曼的享受,那是精神贴近着艺术并且获得感染的时光…… 而张宏宾先生,是我最近结识的一位画家朋友。 其实我早在四五年前就从国外寄来的报刊上欣赏到他的画了,并记住了他的名字。那些报刊上所宣传的基本是他的现代重彩画幅。至于他的油画,是他到我家做客时,我从他个人的绘画资料夹中欣赏到的。 我特别喜欢他的现代重彩画。我觉得他的现代重彩画分为两类,一类体现着画家对现实生活中的温柔人性的温情,以母爱为主题。我又认为,确切地说,乃是以女性的母亲心灵为主题的。画幅上的她们所怀抱或所拍抚的男孩儿女孩儿,虽则可爱,但是我们的审美目光,却几乎立刻地,不由自主地,便被身为母亲的女性们所吸引了过去,所占据了过去。诚然,她们是那么的美。她们夸张的体态是那么优雅。她们芳容如花。我却仍想强调,无论我们作为绘画欣赏者是男人还是女人,使我们心灵恬静驻足其前的,绝不仅仅是她们的容体美和姿态美,还另有原因。在绘画的世界里徜徉过的人都会承认,女性的容体美和姿态美是那个世界里比比可见的。正如花卉之美是花园到处烂漫的美。 那么,她们更加吸引我们审美目光的究竟是什么呢? 是气质。 是唯女性才具有的母性气质。 “母性”一词,在中文领域曾引起过质疑,甚至遭到过语法上的否定。有专家学者和教授指出这是一个近乎生拼硬造的,含义晦涩的,没有独立应用价值的词。 我对这个词却宁愿取认可的态度。 我每思忖它和“母爱”或有的区别。 依我想来,“母爱”作为绘画的主题,通常是由人物关系来确定的。摇篮中,坐在母亲膝上,偎在母亲怀里的孩子,乃是母爱主题必不可少的人物,并意托着“母爱”主题。 但“母性”的主题却不是这样。 一位年轻的孕妇安详地伫立窗前,一手放在窗台上,一手放在自己隆起的腹上,侧着脸,目光望向花园——倘有画家将此刻的女人画下来了,那么我们之审美目光传导给我们审美意识的,便是女性的艺术内容了。至少包含着它了。 “母性”是女人的心灵现象。 它包含在《蒙娜丽莎》永恒的微笑中;荡漾在高更的《塔希提岛的妇女》上;甚至凝在委涅齐阿诺那端庄的严肃的《女像》的侧面脸庞上,以及卡拉瓦乔《弹曼陀铃的姑娘》的淡淡忧郁里……尽管以上画幅都没有孩子。 我们最容易联想到的表现“母爱”主题的画当然是《画家和她的女儿》——但我并不特别欣赏维瑞·勒不伦的那一幅画作。其上相互搂抱着的手臂确实“强调”了人物关系的密切,但女画家的脸上却并没有母性的心灵之烛的光耀,有的是某种我们司空见惯的女人自我欣赏的柔媚,这一点极遗憾地破坏了“母爱”主题…… 我觉得母性美感最动我心的画,是波提切利的《维纳斯的诞生》——美神以赤裸又纯洁之身秀美又婉约之貌刚一浮现在海岸边,看去便似乎已然是母亲了。即不但是关爱我们人类命运的,还分明是呵护我们人类心灵与精神的,永远年轻,永远也不会衰老的母亲。 我最终想说的其实是——宏宾先生表现“母爱”主题的重彩画幅,同时也以精致的线条和悦目的色彩无声地咏唱了母性的诗情画意。那不仅仅是由人物关系支持在画幅上的,也显然是要靠工笔画法的深厚功底来达到的。表现女人母性魅力的似水柔情,油画的用武之地要比重彩画丰富得多。肖像画风格也要比装饰画风格审美效果突出得多,而这又很容易使后一画品的实践者们自行放弃。 当我问宏宾先生他对此有何看法时,他说——“母性主题博大于母爱主题。我企图扩张母爱主题,使之折射出母性的人文之美,我不敢自认为我已经达到了艺术目的,但我画时头脑中想到了。” 无论哪种艺术门类,只要艺术家头脑中有的,艺术中就会多多少少有一些的。我相信别的欣赏者们也会和我一样,用心感觉到画家艺术追求的虔诚初衷。 他的另一类重彩画是我尤其喜欢的。它们没有了较为直观因而较为明确的主题。如无标题音乐。画幅之上体现着的是更为纯粹的美。画风具有童话意境,也具有古典叙事诗般的诗性。它们仿佛是某古典叙事长诗片段的插图,使人不禁会产生情节性的想象。而欣赏者们翩漫的想象,又无疑会对画幅之境的美观予以多元的诠释。我们当然能注意到,在这些画幅中,画家对色彩做了暗调搭配和暗调处理。因而画幅上的女性们,似乎都在演绎着幽静又美好的夜色中的传奇故事。与画家的前一类画作相比较,她们没有了母性气质。仿佛,在画家“创造”她们的时候,决定了她们首先非是女人,而是美人,而是美的人。正如没偷吃过禁果之前的夏娃一样。她们也极容易使欣赏者联想到 href='1281/im'>《聊斋志异》里的花精狐魅。但不是了解人间爱情的那些,而是不懂爱情忧喜的那些。画幅上的她们皆有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那是一种超凡脱俗的气质。她们稳定了画作神秘、浪漫、沉静又唯美的品质,以及一种仙境般的大自然的馥芳气息。那气息似乎正从画幅上散布开来,并足以沁润到我们的心灵里,使我们不禁神驰意往……分明地,唯美的风格,不但是中国现代重彩画的特征,也是画家张宏宾在创作他这些画时的主观追求。他使我觉得,他是一位灵魂里有唯美倾向的画家。 而唯美倾向,据我想来,也许会是全世界绘画艺术以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的主流倾向吧。 我认为,世界文明的程度,已经为人类的艺术实践提供了在唯美空间里最充分地施展才华的种种条件。唯美的艺术之门一旦向艺术家们敞开,人类艺术的前途将更具永恒的魅力。 而这一点首先来由绘画艺术实践着,乃是绘画艺术责无旁贷的使命吧? 据我所知,现代重彩画,乃是近十年内,由几位旅居美国的中国画家所推动的新画派。 张宏宾是这一画派的极重要的代表画家之一。 他使这一在最初仅仅以着力体现装饰美学原理的画种,具有了更为隽永的浪漫气息和诗性格调。因而他提高了现代重彩画装饰性审美价值的艺术品质。但我们欣赏者以及实践现代重彩画的画家们仍应看到——作为一个新的画种,与其他画种相比较而言,其现代重彩画表现力的局限性是分明的。此画种目前的审美魅力,似乎还难以脱离。 我心·人心 心对人而言,是最名不副实的一个脏器。从我们人类的始祖们刚刚有了所谓的“思想意识”那一天起,它便开始变成个“欺世盗名”的东西,并且以讹传讹至今。当然,它的“欺世盗名”,完全是由于我们人的强加。同时我们也应该肯定,这对我们人无疑是至关重要的。其重要性相当于汽车的马达,双手都被截掉的人,可以照样活着,甚至还可能是一个长寿者。但心这个脏器一旦出了毛病,哪怕出了点儿小毛病,人就不能不对自己的健康产生大的忧患了。倘心的问题严重,人的性命就朝不保夕了。人就会惶惶然不可终日了。 我一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所谓“思想意识”,本属脑的功能,怎么就张冠李戴,被我们人强加给了心呢?而这一个分明的大错误,一犯就是千万年,人类似乎至今并不打算纠正。中国的、西方的文化中,随处可见这一错误的泛滥。比如我们中国文人视为宝典的那一部古书 href='887/im'>《文心雕龙》,就堂而皇之地将艺术思维的功能划归给了心。比如信仰显然是存在于脑中的,而西方的信徒们做祈祷时,却偏偏要在胸前画十字。因为心在胸腔里。 伟人毛泽东曾说过这样的话——“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是头脑里固有的吗?也不是。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实践中来……” 当年我背这一段毛泽东的语录,心里每每产生一份儿高兴。仿佛“英雄所见略同”似的。那是我第一次从一个伟人那儿,获得一个大错误被明明白白地予以纠正的欣慰。但是语录本儿上,白纸黑字印着的“思想”两个字,下边分别地都少不了一个“心”字。看来,有一类错误,一经被文化千万年地重复,那就只能将错就错,是永远的错误了。全世界至今都在通用这样一些不必去细想,越细想越对文化的错误难以纠正这一事实深感沮丧的字、词,比如心理、心情、心灵、心肠、心事、心地、心胸等,并且自打有文字以来,千百年不厌其烦地,重复不止地造出一串串病句。文化的统治力在某些方面真正是强大无比的。 心脑功能张冠李戴的错误,只有在医生那儿被纠正得最不含糊。比如你还没老,却记忆超前减退,或者思维产生了明显的障碍症状,那么分号台一定将你分到脑科。你如果终日胡思乱想,噩梦多多,那么分号台一定将你分到精神科。判断你精神方面是否出了毛病。其实精神病也是脑疾病的深层范围。把你打发到心脏专科那儿去的话,便是医院大大的失职了。 翻开历史一分析,心脑功能张冠李戴这一永远的错误,首先是与人类的灵魂遐想有关。也跟我们的祖先曾互相蚕食的记载有关。一个部落的人俘虏了另一个部落的人,于是如同猎到了猎物一样,兴高采烈围着火堆舞蹈狂欢。累了,就开始吃了。为着吃时的便当,自然地先须将同类们杀死。心是人体唯一滞后于生命才“死”的东西。当一个原始人从自己同类的胸腔里扒出一颗血淋淋的心,它居然还在呼呼跳动时,我们的那一个野蛮的祖先不但觉得惊愕,同时也是有几分恐惧的。于是心被想象成了所谓“灵魂”在体内的“居室”,被认为是在心彻底停止跳动之际才逸去的。“心灵”这一个词,便是从那时朦胧产生,后经文字的确定,文化的丰富沿用至今的。 人类的文化,中国的也罢,外国的也罢,东方的也罢,西方的也罢,一向对人的心灵问题,是非常之花力气去琢磨的。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心灵捉摸不透了,往往会冲口而出这样一句话——“我真想扒出你的心(或他或她的心),看看究竟是红的还是黑的!”许多中国人和外国人都说过这句话,说时都不免恨恨地、狠狠地。 但是我观察到,在中国,在今天,在现实生活中,许许多多的人,其实是最不在乎心灵的质量问题的。越来越不在乎自己的,也越来越不在乎他人的了。这一种不在乎,和我们人类文化中一向的很在乎,太在乎,越来越形成着鲜明的,有时甚至是相悖的,对立程度的反差。人们真正在乎的,只剩下了心脏的问题,也许这因为,人们仿佛越来越明白了,心灵是莫须有的,主观臆想出来的东西;而心才是自己体内的要脏,才是自己体内的实在之物吧? 的确,心灵原本是不存在的。的确,一切与所谓心灵相关与德行有关的问题,原本是属于脑的。的确,这一种张冠李戴,是一个大错误,是人类从祖先们那时候起就糊里糊涂地搞混了的。 但是,另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乃是——人毕竟是有德行的动物啊! 人的德行毕竟是有优劣之分的啊!关于德行的观念,纵使说法万千,也毕竟是有个“质”的问题吧? 人类成熟到如今,对与人的生存有关的一切方面的要求都高级了起来。唯独对自身德行的“质”的问题,一任地降低着要求的水准。这一点尤其在当代中国呈现着不可救药的大趋势。中国文化中,对于所谓人的心灵问题,亦即对于人的德行问题,一向是喋喋不休充满教诲意味儿的。而如今的中国人,恐怕是我们这个地球上德行方面最鄙俗不堪的了。人类对于自身文化的反叛,在中国这块土地上,似乎进行得最为彻底。我们仿佛又被拎着双腿一下子扔回到千万年以前去了,扔回到和我们的原始祖先们同一文化水准的古年代去了。正如我们都知道的,在那一种古年代,所谓人类文化,其实只有两个内容——“人为财bbr>死,鸟为食亡”,以及对死的恐惧。 我们的头脑中只剩下了关于一件事情的思想——金钱。已经拥有了大量金钱的人们的头脑,终日所想的还是金钱。尤其是金钱。他们对金钱的贪婪,比生存在贫困线上的我们的同胞们对金钱的渴望,还要强烈得多。他们对于死的恐惧,比我们普通人要深刻得多。 我们中国民间有一种说法——人心十窍。意思是心之十窍,各主七情六欲。当然有一窍是主贪欲的。当然这贪欲也包括对金钱的贪。所以,老百姓常说——某某心眼儿多。某某缺心眼儿。某某白长了心眼儿死不开窍。如今我们许多中国人之人心,差不多只剩下一窍了。那就是主贪欲那一窍。所贪的东西,差不多也只剩下了钱,外加上色点缀着,主着其他那些七情六欲的窍,似乎全都封塞着了。所以我前面说过,这样的人心,它又怎么能比人手的感觉更细微更细腻呢?它变成在“质”的方面很粗糙,很简陋,功能很单一的一个东西,岂不是必然的吗? 我曾认识一位我一向敬着的老者。一生积攒下了一笔钱,有那么三四十万吧。仅有一子,已婚,当什么公司的经理,生活相当富足。可我们这位老者,却一向吝啬得出奇。正应了那句话——“瓷公鸡,铁仙鹤,玻璃耗子琉璃猫。”绝对的一毛不拔。什么“希望工程”、什么“赈灾义捐”、什么“社会道义救助”,几乎一概充聋作哑,仿佛麻木不仁。倘需捐物,则还似乎动点儿恻隐之心。旧衣服破裤子的,也就是只能当破烂儿卖的那些个弃之而不惜之类,倒也肯于“无私奉献”。但一言钱,便大摇其头,准会一迭声地道:“捐不起捐不起!我自己还常觉着手头儿钱紧不够花呢!”——这说的是他离休以后。离休前,堂堂一位正局级享受副部级待遇的国家干部,出差途中买筒饮料喝,竟要求开发票,好回单位报销。报销理由是非常之充足的——不是因公出差,我才不买饮料喝呢!以为我愿意喝呀?对于我这个人,什么饮料也不如一杯清茶!……尽管是“一把手”,在单位的名声,也是可想而知的了。却有一点是难能可贵的,那就是根本不在乎同.99lib.僚们下属们对自己看法如何。 就是这么样的一位老同志,去年患了癌症之后,自思生命不久将走到尽头,一日用电话将我召了去,郑重地说是要请我代他拟一份遗嘱。大出我意料的是,遗嘱将遗体捐献给医科院,以做解剖之用。仰躺病榻之上的他,一句句交代得那么的从容,口吻那么的平静,表情那么的庄严。这一种境界,与他一向被别人背地里诮议的言行,真真是判若两人哪!我不禁心生敬仰,亦不禁满腹困惑。他看出了我有困惑,便问:“听到过别人对我的许多议论是吧?” 我点头坦率回答:“是的。” 又问:“对我不那么容易理解了是吧?” 我又点头。 他便叹口气,说出一番道理,也是一番苦衷——“不错,我是有一笔为数不少的存款。但那既是我的,实际上又不是我的。是儿孙的。现在提倡爱心,我首先爱自己的儿孙,应该是符合人之常情的吧?一位父亲,一位祖父,怎么样才算是爱自己的儿孙呢?当然就看死后能留给他们多少钱多少财产啦。其他都是白扯,根本就体现不出爱心了。所以,我现在还活着,钱已经应该看成是儿孙们的了。我究竟有多少钱,他们是一清二楚的。我死那一天,钱比他们知道的数目还多些,那就证明,就等于我对他们的爱心比他们感觉的还多些。如果少了,那就证明,就等于爱心也少了。我当然希望他们觉得我对他们的爱心多些好。我到处乱捐,不是在拿自己对儿孙们的爱心随意抛撒吗?我活到这岁数,早不那么傻了。再说,也等于是在侵犯儿孙们的继承权呀!至于我死后的遗体,那是没用的东西。人死万事休嘛。好比我捐过的那些旧衣服破裤子。反正也不值钱了,谁爱接受了去干什么就干什么吧!还能写下个生命崇高的句号,落下个好名声,矫正人们以前对我的种种偏见。干吗不捐?捐了对我自己,对儿孙们,都没有什么实际的损失嘛!我这都是大实话。大实话要分对象,当着我不信赖的人,我是绝不说这些大实话的……” 听罢他的“大实话”,我当时的心理感受是很难准确形容的。只有种种心理感受之一种是自己说得清楚的——那便是心理的尴尬。好比误将一名三流喜剧演员,可笑地当成了一位悲剧大师,自作多情地暗自崇拜似的。 对于我们这一位老同志,钱和身,钱才是更重要的。而身,不过是“钱外之物”,倒不那么在乎了。尤其当自己的身成了遗体后,似乎就是旧衣服破裤子了。除了换取好名声,实际上已一钱不值了,更重要的留给儿孙,一钱不值的才捐给社会——这又该是多么现实,多么冷静的一副生意人的头脑里才可能产生的“大思维”啊! 那一天回到家里,我总在想这样一个问题——皆云“钱财乃身外之物”,怎的一来,从哪一天开始,中国人仿佛都活到了另一种境界,一种“钱财之外本无物”的境界?无物到包括爱情,包括爱心,包括生前的名,死后的身,似乎还有那么一股子禅味儿。 正是从那天开始,我更加敏锐地观察生活,倍感生活中的许多方面,确实发生了,并且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观念的“大革命”。 如果一个男人宣布自己是爱一个女人的——那么给她钱吧!“我爱你有多深,金钱代表我的心”…… 如果做父母的证明自己是爱儿女的——那么给他们钱吧!“世上只有金钱好,没钱的孩子像根草”…… 如果哪一行哪一业要奖励哪一个人——99lib?那么给他或她奖金吧!没有奖金衬托着,奖励证书算个啥? 人心大张着它那唯一没被封塞的一窍,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如同美国科幻电影中宇宙异形的活卵,只吞食钱这一种东西。吞食足了,啪啦一下,卵壳破了,跃出一头狰狞邪恶的怪物…… 于是我日甚一日地觉得,与人手相比,我们张冠李戴的错误,使人心这个我们体内的“泵”,不但越来越蒙受垢辱,而且越来越声名狼藉了,越来越变得丑陋了。当然,若将丑陋客观公正地归给脑,心是又会变得非常之可爱的。如同卡通画中画的那一颗鲜红的红桃般可爱,那么脑这个家伙,却将变得丑陋了。脑的形象本就不怎么美观,用盆扣出的一块冻豆腐似的。再经指出丑陋的本质,它就更令人厌弃了不是? 有些错误是只能将错就错的。也没有太大纠正的必要。认真纠正起来前景反而不美妙。反正我们已只能面对一个现实——心也罢,脑也罢,我们人身体中的一部分,在经过了五千多年的文化影响之后,居然并没有文明起来多少。从此我们将与它的丑陋共生共灭,并会渐渐没有了羞耻感。 心耶?脑耶?——也就都是一样的了…… 怯寞的心 我几乎敢断言——乌尔沁的《不良父母》将受到格外的关注。甚至,受到格外的重视。 于是,由此书引起的种种关于社会理念方面的讨论,更是我丝毫也不怀疑的——诸如关于离婚、关于藏书网单亲家庭以及二度组合家庭的亲情问题、关于此类家庭少儿们爱的缺失和对爱的渴望…… 我相信此书将为报刊、电台、电视台提供值得评说的话题。它是我迄今为止所读过的最为特别的一本书。它是书中的异类。 真是异类吗?那么,请自己读它,请自己下结论。 作者在他的题记中称他的书是“文件”。这也就等于是在强调——他一开始就明白自己在写一本什么样的书。那写的莫大的冲动,一开始就是“非文学”的。我同意作者的自知之明。故我也不以文学赏析的眼光看这一本书。因为那么一来,与作者的初衷就南辕北辙了。不错,此书的确可以被认为是一部“文件”。 它实录了一个儿童因父母离异的持久的“冷战”,幼小心灵所经历的种种屈辱、苦楚、无奈和曾留下了怎样的创伤,以及曾受过怎样的虐待。书中没有夸张,没有企图骗人泪水的编造,没有刻意的渲染,因而其实也没有什么“触目惊心”之处。这个“文件”比之某些报刊上所登载的那些极端的血淋淋的冷酷的个例,它的实录内容基本上是平常的,是生活里司空见惯的,是并不超出于我们成人的经验所告诉我们知道的。 然而谁若读此书,还是会不时地掩卷长叹,抚额沉思。实际上,这是一个出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中国少儿,对于自己的亲生父母的抗议性“文件”。这从书名便已体现出来了。 作者在题记之“补遗”中这样写道:“我觉得你是这世界上最狠的一种妈,也是最自以为是的一种妈,还是最灭绝女人味道的一种妈。这都是为什 4e48." >么?”这几行字,显然使一个儿子对生母的抗议,具有了声讨般的力度。 作者紧接着又质问生母:“据我奶奶讲,你跟我爸还没结婚的时候就已打得一塌糊涂了,是吗?那当年当时,你们还结个什么婚?有病?……” 一个儿子在写给生母的信中进行如此质问,读来令人身冷。然而,一个儿子又是多么有权利进行如此质问呢?我当然并非离婚事件的反对者。相信作者也不是。父母离异了的儿童,也并不百分之百地全都沦陷于不幸之境。但确实的,在不少离婚事件中,少儿变成了父母双方“冷战”或“火并”的无辜的牺牲品。正如无辜的平民往往成为战争中穷兵黩武、狂轰滥炸的牺牲品。怎么避免儿女变成这样的牺牲品? 本书的社会“文件”的意义正在这里。 我因作者请到河南省进行一次文学讲座而结识了作者。 我去了。他感激我。但他的感激似乎也太充满在他内心里了,多次在我面前情不自禁地涌溢出来。这曾使我大困惑,大不解,大不自在。常想他何以偏那样子呢?区区小事,不该频挂嘴上的呀!读了他的书稿,我明白了:“若有机会得到点滴呵护,我便会牢记在心,慢慢品嚼回想它们,寻找机会给予回报”…… 他感受到了我对他的友好。他不知该如何回报。他是把那种友好看得太重了。而在我这儿,在我们许多人的寻常生活中,那其实又是普通的,看得太重反而显得小题大做。 作者少儿时特有的经历和经验,使之对于别人对待他的友?99lib?好或不好,内心反应深切又相当敏感。还有值得一提的是,作者毕业于北京一所大学的中文系,之后投考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而且一直供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还从事着语言文字和文学专业方面的研究。 钱钟书先生逝世后,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文艺报》曾于1999年4月3日,头条整版登载过一篇悼念和追忆钱先生的长篇文章,便是作99lib?t>者写的。 故我在读完此书稿之后,见到他时我说的第一句话即:“小乌啊,你是现在的你,而非另外的你,这很令人感动,你知道吗?” 我说的是发自内心的话。 真的,倘读者读完此书,假如知道作者正在监狱里服刑的话,想必也不会太惊讶的…… 然而,他没有变成另外的他。我认为,除了他自身的灵魂中某种可贵的向上挣扎的东西在起作用外,还要归功于他少儿时期某些好人给予他的爱。比如他的奶奶、他的继母也是他幼儿园阿姨的陆老师、他的小姑、他童年的小女友茕茕以及他成年后的恋人林樱…… 都是女性。 倘没有她们给予他的爱,他少儿时期那一颗怯寞的心,那一颗充满了屈辱、苦楚和创伤的心,不知会导致他此后以怎样的眼界观望社会,以怎样的心理对待社会,对待生命和人生…… 故此书又绝不仅仅是一部谴责性的社会“文件”。不,不是的。在许多章节中,许多段文字中,表达了作者对于亲情,对于爱和世间爱心发自肺腑的、缠绵又虔诚的赞颂。 因之,此书也是一部关于爱和爱心的实录性的“文件”。 除了谴责和爱,此书的再一种价值和意义,乃是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方面的。它对于我们研究少儿心理在正常家庭中和单亲家庭中与重组家庭中的状况,对于我们研究少儿心理在父母亲和睦的环境中和在父母相互敌视的环境中的截然不同,也不失为真实的一个“文件”。 这份“文件”,或者还可以被认为是世纪末的人们,在回溯和怀旧过去情感时分,渴望获得更多关爱的一个缩影。 最后我还想说,虽然我是那么理解作者,支持他在自己是成年人以后,代许许多多仍与自己有同样遭遇的少儿发出谴责和抗议——但同时却还是要祈祝他和自己的生父生母达成最大限度的谅解。 我们不能对许多事情的质量要求过高。包括亲情。我们以平常心希望之,亲情绝对是可以失而复得的。而若反之,几乎一切事情都可能会令我们大为沮丧。 何况,在20世纪60年代,在当代中国,又有几对夫妻的离婚能做到理智又文明? 正所谓——离婚时不懂得经验。仅就此一点而言,作者的父母,也未尝不是时代的牺牲品。我想,只不过他们各自有苦难言欲说还休罢了。 乌尔沁,你想疼人,想关心人,想呵护人,想回报人,老天是会再给你机会的!我替你预料,也许便会有一个你的林樱般的姑娘,情愿进入你的生活,并被你的生活所接纳……果真如此,我定当捧花以贺! 我的少年时代 怎么的,自己就成了一个四十多岁的人了呢? 仿佛站在人生的山头上,五十岁的年龄正在向我招手。如俗话常说的——“转眼间的事儿。”我还看见六十岁的年龄拉着五十岁的手。我知道再接着我该从人生的山头上往下走了。如太阳已经过了中午。不管我情愿不情愿,我必须接受这样一个现实…… 于是茫然地,不免频频回首追寻消失在岁月里的童年和少年时代。 我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父亲是建筑工人,中国的第一代建筑工人。我六岁的时候他到大西北去了。以后我每隔几年才能见到他一面。在十年“文革”中我只见过他三次。我三十三岁那一年他退休了。在我三十三岁至四十岁的七年中,父亲到北京来,和我住过一年多。1988年5月他再次来北京,已是七十七岁的老人了。这一年的10月,父亲病逝在北京。 父亲靠体力劳动者的低微工资养活我和弟弟妹妹们。我常觉得我欠父亲很多很多。我总想回报。其实没能回报。如今这一愿望再也不可能实现。 母亲也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了。在我的印象中,母亲就没穿过新衣服。我是扯着母亲的破衣襟长大的。如今母亲是很有几件新衣服了。但她不穿。她说,都老太婆了,还分什么新的旧的。年轻时没穿过体面的,老了,更没那种要好的情绪了…… 小胡同,大杂院,破住房,整日被穷困鞭笞得愁眉不展的母.亲,窝窝头、野菜粥、补丁连补丁的衣服、露脚趾的鞋子……这一切构成我童年和少年时期的物质内容。 那么精神的呢?想不起有什么精神的。却有过一些渴望——渴望有一个像样的铅笔盒,里面有几支新买的铅笔和一支书写流利的钢笔;渴望有一个像样的书包;渴望在过队日时穿一身像样的队服;渴望某一天一觉醒.来睁开眼睛,惊喜地发现家住的破败的小泥土房变成了起码像点样子的房子。也就是起码门是门,窗是窗,棚顶是棚顶,四壁是四壁。而在某一隅,摆着一张小小的旧桌子,并且它是属于我的。我可以完全占据它写作业,学习……如果这些渴望都可以算是属于精神的,那么就是了。 小学三年级起我是“特困生”、“免费生”。初中一年级起我享受助学金。每学期三元五。现在回想起来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每学期三元五,每个月七角钱。为了这每个月七角钱的助学金,常使我不知如何自我表现,才能觉得自己是一个够资格享受助学金的学生。那是一种很大的精神负担和心理负担。用今天时髦的说法,“活得累”。对于童年和少年时期的我,由于穷困所逼,学校和家都是缺少亮色和欢乐的地方…… 回藏书网忆不过就是回忆而已。写出来则似乎便有“忆苦”的意味儿。我更想说的其实是这样两种思想——我们的共和国它毕竟在发展和发达着。咄咄逼人的穷困虽然仍在某些地方和地区存在着,但就大多数人而言,尤其在城市里,当年那一种穷困,毕竟是不普遍的了。如果恰恰读我这一篇短文的同学,亦是今天的一个贫家子弟,我希望他或她能产生这样的想法——梁晓声能从贫困的童年和少年度过到人生的中年,我为何不能?我的中年,将比他的中年,还将是更不负年龄的中年哪! 一个人的童年和少年,十分幸福,无忧无虑,被富裕的生活所宠爱着,固然是令人羡慕的,固然是一件幸事。我祝愿一切下一代人,都有这样的童年和少年。 但是,如果一个人的童年和少年不是这样,也不必看成是一件很不幸的事。不必以为,自己便是天下最不幸的人了,更不必耽于自哀自怜。我的童年和少年,教我较早地懂了许多别的孩子尚不太懂的东西——对父母的体恤,对兄弟姐妹的爱心,对一切被穷困所纠缠的人们的同情,而不是歧视他们,对于生活负面施加给人的磨难的承受力,自己要求于自己的种种的责任感,以及对于生活里一切美好事物的本能的向往,对人世间一切美好情感的珍重…… 这些,对于一个人的一生,都是有益处的。也可以认为,..是生活将穷困施加在某人身上,同时赏赐于某人的补偿吧。倘人不用心灵去吸取这些,那么穷困除了是丑恶,对人生多少有点儿促进的作用便都没有了…… 愿人人都有幸福的童年和少年…… 我如何面对困境 小蕙: 你来信命我谈谈对人生“逆境”所持的态度,这就迫使我不得不回顾自己匆匆活到四十七岁的半截人生。结果,我竟没把握判断,自己是否真的遭遇过什么所谓人生的“逆境”。 我曾不止一次被请到大学去,对大学生谈“人生”,仿佛我是一位相当有资格大谈此命题的作家。而我总是一再地推托,声明我的人生迄今为止,实在是平淡得很,平常得很,既无浪漫,也无苦难,更无任何传奇色彩。对方却往往会说,你经历过“三年自然灾害”时期,经历过“文革”,经历过“上山下乡”,怎可说没什么谈的呢?其实这是几乎整整一代人的大致相同的人生经历。个体的我,摆放在总体中看,真是丝毫也不足为奇的。 比如我小的时候家里很穷,从懂事起至下乡为止,没穿过几次新衣服。小学六年,年年是“免费生”。初中三年,每个学期都享受二级“助学金”。初三了,自尊心很强了,却常从收破烂的邻居的破烂筐里翻找鞋穿,哪怕颜色不同,样式不同,都是左脚鞋或都是右脚鞋,在买不起鞋穿的无奈情况下,也就只好胡乱穿了去上学……有时我自己回想起来,以为便是“逆境”了。后来我推翻了自己的以为,因在当年,我周围皆是一片贫困。 倘说贫困毫无疑问是一种人生“逆境”,那么我倒可以大言不惭地说,我对贫困,自小便有一种积极主动的、努力使自己和家人在贫困之中也尽量生活得好一点儿的本能。我小学五六年级就开始粉刷房屋了。初中的我,已不但是一个出色的粉刷工,而且是一个很棒的泥瓦匠了。炉子、火墙、火炕,都是我率领着弟弟们每年拆了砌,砌了拆,越砌越好。没有砖,就推着小车到建筑工地去捡碎砖。我家住的,是在“大跃进”年代由临时女工们几天内突击盖起来的房子,幸亏有我当年从里到外的一年多次的维修,才一年年仍可住下去。我家几乎每年粉刷一次,甚至两次,而且要喷出花儿或图案,你知道一种水纹式的墙围图案如何产生吗?说来简单——将石灰浆兑好了颜色,再将一条抹布拧成麻花状,沾了灰浆往墙上依序列滚动,那是我当年的发明。每次,双手被灰浆.99lib.所烧,几个月后方能褪尽皮。在哈尔滨那一条当年极脏的小街上,在我们那个大杂院里,我家门上,却常贴着“卫生红旗”。每年春节,同院儿的大人孩子,都羡慕我家屋子粉刷得那么白,有那么不可思议的图案。那不是欢乐是什么呢?不是幸福感又是什么呢? 下乡后,我从未产生跑回城里的念头。跑回城里又怎样呢?没工作,让父母和弟弟妹妹也替自己发愁吗?自从我当上了小学教师,我曾想,如果我将来落户了,我家的小泥房是盖在村东头还是村西头呢?哪一个女知青愿意爱我这个全没了返城门路、打算落户于北大荒的穷家小子呢?如果连不漂亮的女知青竟也没有肯做我妻子的,那么就让我去追求一个当地人的女儿吧! 面对所谓命运,我从少年时起,就是一个极冷静的现实主义者。我对人生的憧憬、目标从来都定得很近很近,很低很低,很现实很现实。想象有时也是爱想象的,但那也只不过是一种早期的精神上的“创作活动”,一扭头就会面对现实,做好自己在现实中首先最该做好的事,哪怕是在别人看来最乏味儿最不值得认真对待的事。 后来我调到了团宣传股。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上升阶段”。再后来我又被从团机关“精简”了,实际上是一种惩罚,因为我对某些团首长缺乏敬意,还因为我同情一个在看病期间跑回城市探家的知青。于是我被贬到木材加工厂抬大木。 那是一次从“上升阶段”的直接“沦落”,连99lib.原先的小学教师都当不成了,于是似乎真的体会到了身处“逆境”的滋味儿,于是也就只有咬紧牙关忍。如今想来,那似乎也不能算是“逆境”,因为在我之前,许多男知青,已然在木材加工厂抬着木头了。抬了好几年了。别的知青抬得,我为什么抬不得?为什么我抬了,就一定是“逆境”呢? 后来我被推荐上了大学。我的人生不但又“上升”了,而且“飞跃”了,成了几十万知青中的幸运者。 在大学我因议论“四人帮”,成为上了“另册”的学生。又因一张汇单,遭几名同学合谋陷害,几乎被视为变相的贼。那些日子,当然也是谈不上“逆境”的,只不过不顺遂罢了。而我的态度是该硬就硬,毕不了业就毕不了业,回北大荒就回北大荒。一次,因我说了一句对“四人帮”不敬的话,一名同学指着我道:“你再重复一遍!”我就当众又重复了一遍,并将从兵团带去的一柄匕首往桌上一插,大声说:“你可以去汇报!不会判我死刑吧?只要我活着,我出狱那一天,你的不安定的日子就来了!无论你分配到哪儿,我都会去找到你,杀了你!看清楚了,就用这把匕首!” 那事儿竟无人敢去汇报。 毕业时我的鉴定中多了一条别的同学所没有的——“与‘四人帮’做过斗争”。想想怪可笑的,也不过就是一名青年学生对“四人帮”的倒行逆施说了些激愤的话罢了。但当年我更主要的策略是逃,一有机会,就离开学校,暂时摆脱心理上的压迫,甚至在一个上海知青的姨妈家,在上海郊区一个叫朱家桥的小镇上,一住就是几个星期…… 这些都是一个幸运者当年的不顺遂,尽管也埋伏着人生的凶险,但都非大凶险,仅是可以凭了自己的策略对付的小凶险而已。 一名高干子弟,我的一名知青战友,曾将他当年的日记给我看,他下乡第二年就参军去了,在北戴河当后勤兵,喂猪。他的日记中,满是“逆境”中人如坠无边苦海的“磨难经”——而当年在别的同代人看来,成了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又是何等幸运何等梦寐以求的事啊! 鲁迅先生当年曾经说过家道中落之人更能体会世态炎凉的话。我以为,于所谓的“逆境”而言,也似乎只有某些曾万般顺遂、仿佛前程锦绣之人,一朝突然跌落在厄运中,于懵懂后所深深体会的感受,以及所调整的人生态度,才更是经验吧?好比公子一旦落难,便有了戏有了书。而一个诞生于穷乡僻 58e4." >壤的人,于贫困之中呱呱坠地,直至于贫困之中死去,在他临死之前问他关于“逆境”的体会及思想,他倒极可能困惑不知所答呢!?99lib? 至于我,回顾过去,的确仅有些人生路上的小小不顺遂而已。实在是不敢妄谈“逆境”。而如今对于人生的态度,是比青少年时期更现实主义了。若我患病,就会想,许多人都患病的,凭什么我例外?若我生癌,也会想,不少杰出的人都不幸生了癌,凭什么上帝非呵护于我?若我惨遭车祸,会想,车祸几乎是每天都发生的。总之我以后的生命,无论这样或那样了,都不再会认为自己是多么的不幸了。知道了许许多多别人命运的大跌宕,大苦难,大绝望,大抗争,我常想,若将不顺遂也当成“逆境”去谈,只怕是活得太矫情了呢! 晓声 1996年6月30日 丢失的香柚 “大串联”时期,我从哈尔滨到了成都,住气象学校,那一年我才十七岁。头一次孤独离家远行,全凭“红卫兵”袖章做“护身符”。我第二天病倒了。接连多日,和衣裹着一床破棉絮,蜷在铺了一张席子的水泥地的一角发高烧。 高烧初退那天,我睁眼看到一张忧郁而文秀的姑娘的脸,她正俯视我。我知道,她就是在我病中服侍过我的人,又见她戴着“红卫兵”袖章,愈觉她可亲。 我说:bbr>.99lib.“谢谢你,大姐。”看去她比我大两三岁。一丝悱然的、淡淡的微笑浮现在她脸上。她问:“你为什么一个人从大北方串联到大南方来呀?”我告诉她,我并不想到这里来和什么人串联,我父亲在乐山工作,我几年没见他的面了,想他。并委托她替我给父亲拍一封电报,要父亲来接我。隔日,我能挣扎着起身了,她又来看望我,交给了我父亲的回电——写着“速回哈”三个字。我失望到顶点,哭了。她劝慰我:“你应该听你父亲的话,别叫他替你担心,乐山正武斗,乱极了!”我这时才发现,她戴的不是“红卫兵”袖章,是黑纱。我说:“怎么回去呢?我只剩几毛钱了!”虽然乘火车是免费的,可千里迢迢,身上总需要带点钱哪! 她沉吟片刻,一只手缓缓地伸进衣兜,掏出五元钱来,惭愧地说:“我是这所学校的学生,‘黑五类’。我父亲刚去世,每月只给我九元生活费,就剩这五元钱了,你收下吧!”她将钱塞在我手里,拿起笤帚,打扫厕所去了。 我第二天临行时,她又来送我。走到气象学校大门口,她站住了,低声说:“我只能送你到这儿,他们不许我迈出大门。”她从书包里掏出一个柚子给了我:“路上带着,顶一壶水。”空气里弥漫着柚香。我说:“大姐,你给我留个通信地址吧!”她注视了我一会儿,低声问:“你会给我写信吗?”我说:“会的。”她那么高兴,便从她的小笔记本上扯下一页纸,认认真真给我写下了一个地址,..交给我时,她说:“你们哈尔滨不是有座天鹅雕塑吗?你在它前边照张相寄给我好吗?”我默默点了一下头。我走出很远,转身看,见她仍呆呆地站在那里,目送着我。路途中缺水,我嘴唇干裂了,却舍不得吃那个柚子。在北京转车时,它被偷走了。回到哈尔滨的第二天,我就到松花江畔去照相。天鹅雕塑已被砸毁了,满地碎片。一片片仿佛都有生命,淌着血。我不愿让她知道bbr>天鹅雕塑被砸毁了,就没给她写信…… 去年,听说哈尔滨的天鹅雕塑又复雕了,我专程回了一次哈尔滨,在天鹅雕塑旁照了一张相,彩色的。按照那页发黄的小纸片上的地址,给那位铭记在我心中的大姐写了一封信,信中夹着照片。信退回来了。信封上,粗硬的圆珠笔字写的是——“查无此人”。她哪里去了?想到有那么多我的同龄人“消失”在“十年动乱”之中了,我的心便不由得悲哀起来。 如果王惠明不写散文 借《散文选刊》每年一度评奖活动的光,有幸结识了许多喜欢散文写作的新朋友,其中当然包括惠明啰! 但我听选刊主编蒋建伟先生有次说,惠明写散文的热忱,其实是在评奖活动的一次次感染之下才渐渐高涨起来的——他一度不打算继续写下去了,因为工作忙,觉得精力不够。 而我要说——王惠明不继续写散文的话,那么他就犯了一个大错误;一个热衷于散文写作的朋友所难以原谅的大错误!明明能把散文写得很好的人,怎么可以说不再写散文了就不再写了呢?!这是我们喜欢写散文读散文的人根本不能答应的嘛!好比一个明明嗓音很好的人,居然找借口说他不再唱歌了;一切喜欢听歌的人怎么能答应呢?唱歌唱得好的人,有一种义务唱歌给喜欢听歌的人听嘛!他不能轻易地剥夺了别人喜欢听他唱歌的那一种享受嘛!而散文写得好的人,如身体健健康康的惠明同志,也有义务继续写出更多更好的散文给我们这些喜欢读散文的人看嘛。我还听说,惠明获奖的散文《我们家的名片》,在网上的点击率 53ef." >可多了,好评如潮。这就足以证明,他已经有了很多的“粉丝”。我自己是不上网的。我是在《散文选刊》上读到《我们家的名片》的。我也特喜欢这一篇散文。如果我是评委,也会毫不犹豫地投此篇散文一票。? 在从前的年代,在中国的农村,有两种人是值得农民们铭记的。他们对于中国农村的贡献几乎也可以说是可歌可泣的——一种是乡村教师,一种是乡村医生。关于乡村教师,以文学的文艺的形式,已有过相当广泛的反映。 而关于乡村医生,其实以文学的文艺的形式反映得还很不够。 那么,惠明的《我们家的名片》,则就不仅仅是满怀深情地为自己至今仍是乡村医生的哥哥以散文作了篇赋,也等于为全中国千千万万他哥哥那样的乡村医生树了一块文字碑,立了一篇集体传。 这是多么值得一位散文作者欣慰的事啊!我没想到惠明当年也像他的哥哥一样,十六岁就当上了乡村教师,还未成年啊!——这是他的散文《老师,我最珍爱的称呼》告诉我的。然这一篇太短了,使我读来有“不解渴”的感觉。《桃江有个响水洞》同样不长,然写得很细腻,文中童趣的回忆读来使人愉快。《淡定》也很好,给人以启迪。当然,由于短,以上三篇,都不如《我们家的名片》那么感染我。但是,我从以上三篇散文中,看出惠明的文笔是很好的,一种特适于写散文的温暖笔调。若比之于唱歌,那么便是一种“中音”特质的散文笔调。我也看出,惠明的散文和他这个人给人的印象是又同又不同的。真诚——这是同的一面;不同的是——他本人是性格开朗的,而他的散文,却是温情脉脉的。他的散文所呈现的是他这个人性格的另一面。我还看出,他有极丰富的生活积累,只不过尚无暇梳理,咀嚼,成文。 有特点的文笔加上真诚的不乏温情的心情加上丰富的生活积累,我相信他日后仍会写出像《我们家的名片》那么好,比之更好的散文!让我们耐心期待着。 2012年1月27日于北京99lib? 回首忆年 常想——盼年,也许历来是孩子们的心情或老人们的心情吧?中年人, 5c24." >尤其中年了的男人,小时候那种盼年的心情,究竟是怎样渐渐淡漠了的呢?每每自问而又说不清楚。 写此小文的头一天晚上,呆望挂历出神良久,不禁自言自语:“又快过年了。”织毛衣的妻没抬头,仿佛没听到我的话。 “又快过年了!”“过一年你会年轻一岁?”“怎么会呢!”“那你唠叨什么?” 是我妻子的女人仍未抬头,仿佛应答一位除了盼年,再就没什么可盼的老人。几分心不在焉,还有几分对老人心情似的体恤。 其实我自己倒并不怎么盼年。但是却也愿在新年和春节临近的日子里,和家人一块儿聊聊关于过新年过春节的话题。 于是轻轻走到儿子身边,犹犹豫豫地说:“儿子,快过年了。”写作业的儿子也不抬头,也仿佛没听到我的话。“儿子……”“爸!你没见我在写作99lib?业嘛!……”儿子的头倒是抬起了,然而脸上的表情很烦。“哎,你别打扰儿子行不行?”妻子进行干涉了。“行,行……” 口中诺诺,退回原处坐下,复呆望着挂历出神。 “快过年了!”——这一句话,是自我上初中以后,弟弟妹妹乃至母亲常对我说的。这一句话中包含着对我的提醒,也包含着对我的指望。 于是我开始为家庭尽职——首先要带着镐,到有黄土的地方,刨开冰冻层,刨出些黄土块儿背回..家。冻黄土块儿在冬季的凉水里很难化开,要放在锅里熬化。再将积攒起的炉灰,细细地一遍遍筛过,搅拌在锅里。于是可以抹墙了。熬过的灰泥干得快。破屋子的四壁,在一年里又裂了许多缝。不抹上,粉刷了之后更明显。好在我是瓦匠的儿子,干那些活儿很内行。一年里火炕面儿也透烟了,锅台砖也松了,炉膛也该加厚了……所有这些活儿,都需在年前做完。每每要接连干三四天,熬五六锅泥。新年一过,四处寻找白灰。能要到要点儿,要不到买点儿。买不到,就深更半夜从建筑工地上偷点儿。新99lib?年一过,便开始刷墙。刷完居室刷厨房。弟弟妹妹帮不上忙,母亲上班,几乎只我一个人忙。从小做什么事总希望尽自己所能做得好些。往往刷三遍。白灰干了以后,还喷花。喷花图案是我自己画在硬纸板上,自己剪刻的。一个星期后,邻居家的叔叔伯伯婶婶大娘到我家串门,没有不“友邦惊诧”的:“哇!老梁家,这可真像要过年哪!”“老梁家,你们家小二,简直太能了!”…… 听到诸如此类的夸赞,母亲总是显得很欣慰.99lib.,很矜持。我自己心里当然也很受用。实事求是地说,不但在我家那个大院里,即使在我家那条街上,每到春节,我家都是最有温馨祥乐气氛的。尽管我家在那条街上比较穷。我下乡后,如果春节前探家,仍会大忙一通,将个破家的四壁一遍遍刷得白白的…… 成了北京的居民以后,我就再..没刷过墙。 儿子上初二以后,新年和春节,在我们这个三口之家,似乎可过可不过的了。并且,真的似乎过与不过,也没什么区别了。 我呆望着挂历,心里暗想——1998年的元旦和春节,我们全家一定要当回事儿地过。人若连过年过春节的心情都淡漠了,那生活还有什么欢乐可言呢?至于怎么过才算当回事儿地过,却没想好…… 不倦的思想者 郭宏若先生是我的朋友,我们相识十余年了。 朋友关系各种各样。一般而言,交往密切才算是朋友。而所谓交往密切,一年内至少应该见几次面,年节互致问候。但我们之间却并非如此,在我记忆中,十余年中,也就见过四五次而已,相互之间没通过一次电话。他是早就用手机的人,我去年才用手机,还不会发短信,故我连一次短信都没给他发过,也没收过一次他发给我的。他没向我要过我家的电话或我手机的号码,我也没要过他的。他是上网的人,我不上网,故十余年中,我们也没进行过一次网上交流。 然而我们真的是朋友。 我们的朋友关系真的可用“淡如水”来形容。 我知道,他觉得我们这种“淡如水”的关系很好,他很珍惜。我也觉得很好,同样很珍惜。浓的友情,我是需要的。淡的,也需要。 宏若曾是建筑行业某国企单位的党委书记,董事长。他的知识身份是哲学硕士,在国企当老总之前曾当大学教师,并当得出色,十分热爱。 十余年前,我由另一位朋友推荐,参加过他们公司成立十周年的庆典活动。我的父亲是中国第一代建筑工人,我参加那次活动的热忱极为由衷,朗诵了一首自己创作的讴歌建筑工人的诗歌,于是认识了宏若。因有事,我一朗诵完立刻就离开了会场。那是,8月,北京的三伏天。我已走到送我的汽车旁了,听到有人叫我。转身看时,见是宏若。他较胖,却跑向我。至我跟前,脸上已淌下汗来,握着我的手连说谢谢。是党委书记而且是当过大学教师的人,那时刻竟除了“谢谢”二字,没再说出别的话来。然而他的表情,他脸上往下淌着的汗,证明那“谢谢”二字非同一般,充满了发自内心?的真诚。但仅仅这一点,并不能就使我认为他已经是我的朋友了——他当然应该谢我啊。我的真诚,也当然应换得他的真诚谢意。 一个多月以后,他的秘书通告我,说他要请我吃饭。我赴请了,除了他我,还有时任中建总公司宣传部长的张勇平和推荐我参加活动的李忠孝。忠孝和勇平早已是我朋友,他们二位都说,是奉宏若之命前来相陪的。确实,宏若是为了郑重地再谢我一次。那次见面后,他送给了我两部他写的书——《坐而论道》A卷、B卷。 他还有暇写书,这是我没想到的。 而他谦虚地告诉我,两部书中的文章,基本上是用手机写的。在各地机场的候机室写的,或在汽车行驶的途中写的。他颇无奈地说他会多(当局级企业单位的党委书记的人会当然多),只有用手机写,也只有那些时候才能静下心来写。见我讶异,他掏出手机给我看。小于手掌,相当普通并且旧了的一部手机,只不过屏幕比一般的手机稍微大点儿。 我回家后,怀着十二分的好奇,相当认真地读了他的两部书,急切地想要了解,一位国企老总用手机都写了些什么——阅读之中,我渐渐对他刮目相看了。他写的大抵是散文,也有数篇杂文,如《“无可奉告”的背后》、《拒绝“忽悠”》、《虚荣》、《赌性》、《权术》、《假清高真俗气》、《礼貌的尴尬》、《说官气》、《王大拿的心态》、《装嫩是病态》,等等。散文也罢,杂文也罢,在古代是一概都叫作文章的。我不仅刮目相看,而且大大地讶异了——这个是党委书记的人,用手机还真写出了不少文章,其视野之宽,思想维度之广,一点儿不亚于职业的散文家杂文家呢。显然,他并没想通过写也成为“家”,所以一点儿也不卖弄文字,只不过有感而发,一吐为快,于是反而形成了一种平实自然的文风,仿佛在与朋友促膝相谈——那是一种我所喜欢的娓娓道来的文风。要从内容上来分类他的文章进行综评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他的文章呈现出一种极大的跳跃式的思想活跃的状态,比如前一篇是《关于人才的流失》,紧接着的一篇便是《别听瞎掰》——从很庄严的社会现象议论,一下子转向了夹枪带棒的讽刺。但大体来说,A卷的内容是散文,B卷的内容是杂文。至于大的跳跃式的思想活跃状态,恰说明篇篇都是有感而发,非是为写而写。这也是一位业余写作者的极可贵处。 我很喜欢《命运如圈儿》一篇。 此篇从法国人的一次试验起笔——“将一种毛虫沿着花瓶的边缘排成了一个圆圈,在圈外放一些毛虫最喜欢的食物——松针。于是出现了一种景象,即毛虫们绕着花瓶一圈又一圈地走,每条毛虫都跟着前边的毛虫不停地兜圈子,如此转了七天七夜,最后因饥饿与力竭而死。虽然食物离它们不足十厘米远,都没有毛虫去摄取食物补充能量,可见是何等专心致志。” 为什么会这样呢? “据说毛虫本来就近视,因此才有行动上的盲区。人类的视距则是长远的,但个头太大,活动范围较广,因此也就难免出现盲区,跟进之道就成了安全的捷径。” 如果议论到此为止,那么我对此篇的喜欢就会打折扣。 宏若当然要接着议论下去:“如果想追求‘发展’,就去转圈儿,等待着被大毛毛虫发现或喜欢,或者等待着前边的毛毛虫出局的时刻,即使转到死也要死而无憾……” 尽管点到为止,却能引起人的共鸣,且发人深省。 我也喜欢他的 href='2550/im'>《朋友》。文中有句话是——“儿童没有交友的意识,只有交友的本能。”这句话显然是针对成年人趋利的交友倾向而言的。 “正如西方人所说的那样:‘商业交往中有很多诀窍,但却不是交友的诀窍;做生意时没有朋友,交友时不应该做生意。’有时我们把生意场上的伙伴称为‘朋友’,实际上有指鹿为马的嫌疑,直接目的是套近乎,根本目的还是为了做生意。如果说生意过程中可以交朋友,无论如何都牵强附会。除非某方面以牺牲自己的利益为代价,否则连感激都换不回来。以利益换取所谓的‘友谊’,通常都是不会长久的。‘因利而聚,必因利而散’,几乎成了颠扑不破的真理。” 诚哉斯言。像我这样的文人关于朋友发此议论,不足为奇。而一个必得终日在商场上与形形色色的商界人士打交道的人,不但对“朋友”二字心存以上感想,还要写入自己的书里,那么简直等于发表了一份“本人拒绝在商场上交朋友的公告”了!大多数自己也是商界人士的人,纵有同样感想,估计也会讳莫如深、掩藏不露的吧? 我不禁觉得宏若坦率得近乎“迂腐”,“迂腐”得极为可爱了。 关于“朋友”,他言犹未尽,于是又有了第二篇《话说朋友》。在此篇中,以下一段话,与我的交友原则完全一致:朋友也是人,不可能没有缺点。要求朋友没有缺点,就等于不要朋友。缺点可以被理解和容忍的人,都是可能成为朋友的。如果有不能被理解的缺点,或者有无法容忍的缺点,即便是朋友也会分道扬镳。能否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取决于一方面缺点的性质;也取决另一方面的理解力和胸怀。严重的缺点是不能被理解的,要人包容也很困难;把小的缺点看得很大,心胸狭窄、斤斤计较,同样会影响友情的建立和巩固。如果说保持友谊的最好办法是不出卖朋友,那么,知道危险而不说的人就是敌人。理解和包容不等于没有是非善恶,当朋友自以为是、身处险境而并不自知时,朋友必须直言相告。 朋友相处需要艺术,更需要坦荡,贵在真诚。如果总是动小心眼儿、耍小聪明就等于把朋友当成了傻瓜,他明白过来时就会失去了对你的信任;如果花言巧语,甚至阿谀奉承,可能让朋友暂时很高兴,却不能使朋友永远高兴。一旦发现你言不由衷,也就暴露出你虚伪的品质,友谊也会因此完结了。特别在那重要的事情上,作为朋友要直言相告、不掺水分,表达方式的斟酌是第二位的。只要你确实在为朋友着想,至少要为朋友的根本利益着想,说错了或做错了都没有关系,朋友最后一定会理解的。要知道,在朋友交往的过程之中,聪明不是关键的要素,真诚才是友谊的根本。 读罢以上两篇关于“朋友”的文章,一种想法自我心底油然而生——郭宏若,我是值得和他成为朋友的啊!于是,我们就成了朋友,那种淡如水,淡到十余年间只见过三四面,平常也不联络的朋友。他的 href='2550/im'>《朋友》和《话说朋友》,乃是我们成为朋友的纽带。但是至今,我们之间没就“朋友”二字交谈过一个字。那分明已完全多余。 我第三次与宏若相见,大约是两年以后的事,春节前。他给了我第三部书的部分手稿,他给自己那部书起的书名是《闲语江湖》。我一忙,没顾上看。又隔了两三年,我们第四次相见,他送给了我《闲语江湖》成书。而我,相当长的时间还是没看完,只对其中数篇有印象——《防小人》、《感受官气》、《江湖饭局》、《解但丁名言》、《容忍说话》…… 在《容忍说话》中,他写道:“有时我们仇视富人,并不仅仅是因为他们为富不仁,还因为我们有平均主义的思想和心理要求……” 在《解但丁名言》中,他写道:“从设计的角度看,所谓‘自己的路’,应该是那种既符合个人的主观条件又符合他所面临的客观条件的路。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生的通路关键在于走。与道路的选择比起来,行走的过程更加重要。只有在行走的过程中,才能实现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才会走出自己正确的人生之路。即使选择了别人走过的道路,走过之后也就成了自己的路。只要在那里留下了足迹,就成为了自己人生道路的组成部分……” 在《江湖饭局》中,他写道:“理性地说,中国的饭局文化是非常复杂的,具有的功能也不是单一的。无论如何,通过饭局来办事的习惯,绝对不是一种文明的习惯……” 在《感受官气》中,他写道:“什么办公厅啊、科处长啊,还有大官身边的秘书、主管部门的大仙小神等,都是绝对不能得罪的。有些人的权力并非是独立的,却是通向权力的桥梁。由于他们具有‘拼缝’的条件,也就有了组合资源的便利。俗话说,他们‘做酱不咸,做醋却酸’。他们本身办不成事,但可以影响那些能办事的人,有时会使人将他们的意思误以为大官的意思。即使为了通过他们搞好同大官的关系,有时也不得不给这些人面子,甚至把他们当‘灶王’般地供奉,希望通过他们沟通上下,‘上天言好话,下界保平安’!如果有哪个企业对官员的召唤置若罔闻或有所不敬,十有八九会招来祸患的。不管是照章办事,还是有意刁难,反正将体会到衙役的重要,有时会使企业付出代价……” 在《防小人》中,他写道:“一般情况下,君子全心全意地做事,很少动心思琢磨小人;小人却精心地琢磨君子,并精心地设计陷阱和攻击对策。有时是为了扳倒对手,有时则为了给对手添乱……古今中外,许多坏人都绝顶聪明,否则成就不了坏的事情……用好人,才能做出好事;用能人,才能做成大事;用庸人,就做不成事;用小人,只能坏事……” 以上仅是宏若前三部书的内容点滴,所谓“全豹”之“一斑”耳。 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居然交给了我一纸袋文稿,真诚地说请我看看有没有些进步。 我笑问:“还是用手机写的吗?” 照例相陪的勇平代答:“现在电子产品快速地更新换代,人家开始用‘苹果’了!” 我取出文稿翻阅,居然厚厚的四部分,一百余万字,再排印三部书也绰绰有余。他说他退二线了,时间充裕多了,更喜欢思考和写作了。但我由于陷入自己的创作中难以自拔,只不过挤出时间每部分看了两三篇。那么,在后一百余万字中,宏若又写到了些什么事,记下了些什么思考呢?且举其中两篇为例:《因为无奈,只好宽容》一篇讲的是2009年他去上海出差,返回时登上了十点三十分的飞机,到家却已是十九点四十分,在飞机里坐了整整七小时!先是因为“空中管制”,不能起飞。十三点十五分机场上空下起了大雨。十三点三十分飞机还不能起飞是因为要“排跑道”。十三点四十分“马上就要起飞”了。然而,航空公司所谓的“马上”,与乘客理解的“马上”根本不是一个概念…… 对于飞机晚点,我感到焦虑,但没有愤怒。因为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如果不下飞机,就只有等待,焦躁和泄愤没有任何意义。即使机组人员,同样也左右不了什么时间起飞。这时,坐在旁边的朋友十分感慨地说:“因为无奈,我们只好宽容!” 是的!面对我们无能为力的事情,除了包容还能怎么样呢?我们无力改变环境,但可以改变应对环境的态度,至少在表面上要显得宽容些,这样可以让别人更好受一些。有时候,宽容和善良不一定反映人的修养和境界,可能完全是出于无奈! 人嘛,喜欢张扬个性,在乎自己的利益,维护自己的尊严,希望社会按照规则运行,这些都是对的。然而,很多事情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面对有些事情,我们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争取它向着满足我们需求的方向转变。当无法转变时又该怎么样呢?可能只有接受现实,力争不要对我们造成损害,或者争取把损害程度降到最低。 德国哲学家康德说过:“自由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想不干什么就有能力不干什么。”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需要认真对待,要根据我们所承担的角色,用心去做,认真地去做,否则就会错过机会,就会良心不安。但是,总有些事情是力不从心的,放弃也是正确的选择,否则会越活越累。放弃之后,需要保持平静心态,而不是后悔。 对于有些事情,我们之所以坚持,就是因为以为那都是理所当然的。诸如飞机晚点这样的事情,没有人喜欢,可又能怎么样呢?你可以生气,甚至你可以骂街,或者干脆走下飞机。但冷静想一想,这能改变现状吗?显然无济于事。莫不如耐心等待,秉持着包容的心态,放弃所有不满的想法,包括放弃牢骚和表达愤怒的权利…… 明明一件令人光火的事,他却总结出了一大套“放弃所有不满的想法”的道理。你可以不接受他的说教,但你又不得不承认,他的道理不失为一种“道”和“理”。 《一个真实的骗局》一篇讲的是他如何帮另一位国企老板避免上当受骗的事: 有个熟人,我叫他老尚,曾经做过两个国有企业的老板。2001年,审计机构发现他所做过的企业有违规决策及其他一些问题,老尚非常紧张,委托一些人帮忙摆平。当人们面临危险时,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去化解危机,这没什么不对。有趣的是,这位尚先生饥不择食,有病乱投医,竟然误信江湖骗子,寄希望于那种特别没谱的人。这使我想起听过的一种说法,抢救溺水的人必须先把他打昏,然后才可以实施救助,否则会把救他的人一起拖下水。因为,溺水的人会在水里胡乱地挣扎,遇到什么就会死死地抓住不放。 我想,那老尚面临被处分的危险时,心理状态可能跟溺水的人差不了多少,一心一意想摆脱困境,谁说能帮上忙他都会相信。假如在平时,我想他是不容易上当受骗的,因为他不是个等闲之辈,心理素质应该是不错的。就连我这样的旁观者,一开始就对他所委托的人充满怀疑,像他那样精明的人为什么看不出来呢?很显然,当人们身处危险境地时,情绪和观察力都会出现异常,从而使判断力明显地下降,认识上出现偏差就难以避免了,可悲的是他自己却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人从旁边提醒,往往也是无济于事的。 宏若识破的骗子叫陈祝,不但有特异功能,而且据说夫人是军委副主席的女儿,住在价值一千几百万的别墅中。 就这样,我陪着老尚到了陈祝家。陈祝,中等身材,不胖不瘦,说话带有四川口音。见面时,他穿着一条军裤,上身是一件褐色的毛衣。我们主动地自我介绍,说明了来意。陈祝带我们到他的书房,让我们详细谈一谈事情的经过。书房里,挂有很多陈祝与国家领导人的合影。他还把相册拿给我们看,也向我们做了自我介绍,说他现在是国防科工委的大校,并指着衣架上的大校军服给我们看,同时也出示了他的军人证件。他那样急切地展示自己的身份,让我立刻警觉起来,特别留心他的一举一动,边听他谈话,边仔细地观察那些照片。 陈祝爽快地答应帮忙,并且讲了讲帮忙的思路。大意是:由我们写一份申诉材料,尽可能简短些,因为大人物不喜欢长篇大论;由他亲自去拜见大人物,把事情的经过简单地向首长报告;争取让大人物过问这件事情,给审计机构打个招呼,尽可能客观地评价老尚的工作,保护像老尚这样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听他这样说,我问了一句:“您估计首长能帮这个忙吗?”陈祝说:“没问题!老板的思想是非常解放的,处理事情也很公正!”他边说话边领着我们来到客厅,指着墙上悬挂的那幅他与“老板”的合影说:“我还有别的事找他,已经说好见面。” 接下来,陈祝讲述了他所具有的特异功能,还给我们播放了他表演特异功能的光盘。我只记住了一个情节:他把树叶撕得粉碎,然后捂在掌心里发动,竟然使树叶恢复了原状,看上去特别神奇。他还回忆过一次表演的过程:把一个人的身份证弄成了几块,用手撕不动时就用牙咬,最后再把它恢复原状,结果发现少了一角儿,原来粘在自己的牙缝里了。于是他把那个身份证的一角儿从牙缝里剔出来,再一次发功,最后才把身份证完整地交给所有者。据他自己说,国防科工委已经把他保护起来,并授予军衔,主要是为了研究他所具有的特异功能。 在他的忠告之下,老尚最终并没上当。而一旦上当,一千多万的国有资金,便会落入骗子们的腰包…… “至于那个陈祝,不知他现在是不是还在行骗。不过我相信,他在这个社会里是有市场的。因为,总有一些人深陷困境,那是他们最容易受骗的时候。” 宏若的文章,显然与职业文人们的文章极为不同。包括我这样的后者们,写之前,那种给他人看的职业意识,或多或少总是有些的。 但宏若,或言宏若们笔下所写,似乎首先是为了完成一种为自己留下思考记录的目的。给别人看的意识,即使有,似乎也是第二位的。仿佛印成书,还是为了思考记录的整理与保留。一言以蔽之,写之于他们,更是纯粹喜欢的事。由喜欢而渐变为人生方式,非职业性的,纯粹喜欢的人生方式。功利的目的,几近于无。若非说有,大概便是,通过写,首先滋养了个人之心性。 古人云:文可润心。在从前年代,文与润心的关系,往往是通过读来达到的。现在不一样了。现在喜欢写的中国人越来越多了。对于中国,这是极好的事。许许多多中国人,已不满足通过读中坚力量之人的书来润自己的心。他们通过亲自来写达到润心之目的。并且,依我想来,这是与读别人的书相辅相成的润心方式。尤其是像宏若这样的做过大学哲学教师的人,将自己所识之人,所历之事,所生之感悟一一写来,那么简直便是在自觉地实行着自己做自己的人生导师,自己教育自己的信条。 也许,正因为他这一种意识太强太自觉,才会于许许多多事情中,不断地生出感想来。而我也正是由于从他两三百万字的文章中品咂出了此点,才称他为“不倦的思想者”。 我认为,尽管他当了十几年的国企老总,但骨子里仍是一个被深深地“哲学化”了的人。他的文章,也打上了同样的印记。 一个起初被哲学所化,后来又被文学所化的人;一个起初靠读来润心,后来靠写而润心的人;一个自觉地实行自己教育自己,自己做自己人生导师信条的人;一个因为喜欢而写作,并非由于职业要求而写作的人,那么他的书,凭以上几点,便肯定具有值得一读的意义了。 但愿中国像宏若这样的人更多些!祝宏若的后两部具有叙事原态性和思考原发性的书早日出版!让我们都来学习他,不断地不倦地思考,将人生也当成思考的过程!因为,经历着、思考着、记录着——这其实也是一种人生的愉悦呢…… 2012年1月16日于北京 几个春节一段人生 倘你是少年,你肯定已度过了十几个春节;倘你是青年,你肯定已度过了二十几个春节;倘你是中年,你肯定已度过了四五十个春节;倘你是老年,你肯定已度过了六七十个乃至更多个春节…… 其实,我想说的是——那么,你究竟能清楚地记得几次春节的情形呢?你能将你度过的每一次春节的欢乐抑或伤感,都记忆犹新地一一道来吗? 我断定你不能。许许多多个春节,哦,我不应该用许许多多这四个字。因为实际上,能度过一百个以上春节的人,真是太少太少了! 我们的记忆竟是这么对不起我们!它使我们忘记我们在每一年最特殊的日子里所体会的那些欢乐,那些因欢乐的不可求而产生的感伤,如同小学生忘记老师的每一次课堂提问一样…… 难道春节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不是每年中最特殊的日子吗?此外,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还有什么比春节更特殊的日子呢?生日?——生日是世界性的,不是“中国特色”的。而且,一家人一般不会是同一个生日啊。春节仿佛是家庭的生日。一个人过春节,是没法儿体会全家团聚其乐融融那一种亲情交织的温馨的,也没法儿体会那一种棉花糖般膨化了的生活的甜的。 中国人盼望春节,欢庆春节,是因为春节放假时日最长,除了能吃到平时没精力下厨烹做的美食,除了能喝到平时舍不得花钱买的美酒,最主要的,更是在期盼平时难以体会得到的那一种温馨,以及那一种生活中难忘的甜呀! 那温馨,那甜,虽因贫富而有区别,却也因贫富而各得其乐,于是我们理解了为什么杨白劳在大年三十儿夜仅仅为喜儿买了一截红头绳,喜儿就高兴得跳起来,唱起来…… 大年三十儿夜使红头绳仿佛不再是红头绳,而是童话里的一大笔财富似的! 人家的姑娘有花儿戴, 我爹没钱不能买。 扯上二尺红头绳, 给我扎起来…… 《白毛女》中这段歌,即使今天,那甜中有苦,苦中有甜的欢悦,也是多么的令人怆然哪! 浪迹他乡异地的游子,春节前,但凡能够,谁不匆匆地动身往家里赶? 有家的人们,不管是一个多么穷多么破的家,谁不尽量将家收拾得像个样子?起码,在大年三十儿夜,别的都做不到,也要预先备下点儿柴,将炉火烧得旺一些…… 我对小时候过的春节,早已全然没了印象。只记得四五岁时,母亲刚刚生过四弟不久的一个春节,全家围着小炕桌在大年三十儿晚上吃饺子,我一不小心,将满满一碗饺子汤洒在床上了,床上铺的是新换的床单儿。父亲生气之下,举起了巴掌,母亲急说:“大过年的,别打孩子呀!” 父亲的巴掌没落在我头上,我沾了春节的光。 新棉衣被别的孩子扔的鞭炮炸破了,不敢回家,躲在邻居家哭——这是我头脑中保留的一个少年时的春节的记忆。这记忆作为小情节,被用在 href='1621/im'>《年轮》里了。 也还记得上初二时的一个春节——节前哥哥将家中的一对旧木箱拉到黑市上卖了二十元钱。母亲说:“今年春节有这二十元钱,该可以过个像样的春节了。”时逢做店员的邻家大婶儿通告,来了一批猪肉,很便宜,才四角八分一斤。那?是在国库里冻了十来年的储备肉,再不卖给百姓,就变质了。所以便宜,所以不要票。我极力动员母亲,将那二十元都买肉。既是我的主张,那么我当然自告奋勇去买。在寒冷的晚上,我走了十几里路,前往那郊区的小店。排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早上买到了大半扇猪肉。用绳子系在身后,背着走回了家。四十来斤大半扇猪肉,去了皮和骨,只不过收拾出二十来斤肉。那猪肉瘦得没法儿形容…… 1968年,大约是初二或初三,既上不了学又找不到工作的我,去老师家里倾诉苦闷。夜晚回家的路上,遇着两个男人架着一个醉汉。他们见我和他们同路,就将那醉汉交付给我了,说只要搀他走过两站路就行了。我犹豫未决之间,他们已拔腿而去。怎么办呢?醉汉软得如一摊泥。我不管他,他躺倒于地,岂不是会冻死吗?我搀他走过两站,又走过两站,直走到郊区的一片破房子前。亏他还认得自家门。我一直将他搀进屋。至今记得,他叫周翔,是汽车修理工,妻子死了,有四个孩子。他一到家就吐了。吐罢清醒了。清醒了的他,对我很是感激,问明我是耽误于“文革”没有着落的学生,发誓说他一定能为我找到份儿工作。以后几天,一直到正月十五,我几乎天天去他家,而他几乎天天不在家。我就替他收拾屋子,照顾儿子,做饭、洗衣,当起佣人来。终于我明白,他天天白日不在家,无非是找地方去借酒浇愁。而他借酒浇愁,是因为他自己刚刚失去了工作!……我真傻,竟希望这样的人为我找工作…… 半年后,六月,我义无反顾地下乡了。 周翔和那一年的春节,彻底结束了我的少年时代。我一直觉得,是那一年的春节和周翔其人使我开始成熟了,而不是“上山下乡”运动…… 兵团生活的六年中,我于春节前探过一次家。和许多知青一样,半夜出火车站,背着几十斤面,一路上急急往家赶,心里则已在想着,如果母亲看见我,及她这个儿子将要交给她的一百多元钱,该多高兴呀——全家又可美美地过一次春节了,虽然远在四川的父亲不能回家有点儿遗憾…… 那么,另外五个春节呢? 当然全是在北大荒过的。 可究竟怎么过的呢?努力回忆也回忆不起来了。我曾是班长、教师、团报道员、抬木工。从连队到机关再被贬到另一个连队,命运沉浮,过春节的情形,则没什么不同。无非看一场电影,一场团或连宣传队的演出,吃一顿饺子几样炒菜,蒙头大睡——当知青时,过春节的第一大享受对于我来说,不是别的,是可以足足地补几天觉…… 上大学的第一个春节是在上海市虹桥医院的肝炎隔离病房度过的…… 第二个、第三个春节都没探家,全班只剩我一个学生在校…… 在北影工作十年,只记住一个春节——带三四岁的儿子绕到宿舍楼后去放烟花。儿子曾对我说,那是他最温馨的回忆。所以那也是我关于春节的最温馨的回忆之一…… 在儿童电影制片厂十余年,头脑中没保留下什么关于春节的特殊印象。只记得头几年的三十儿晚上,和老厂长于蓝同志相约了,带上水果、糖、瓜子、花生之类,去看门卫战士们——当年的他们,都调离了。如今老厂长于蓝已退休,我也不再担任什么职务,好传统也就没继承下来…… 怎么的?大半截人生啊!整整五十年哪!五十个春节,头脑中就保留下了一点点支离破碎的记忆吗? 是的。真的!就保留下了这么一点点支离破碎的记忆。 虽然是支离破碎的记忆,但除了1968年的春节而外,却又似乎每忆起来,都是那么的温馨。1968年的春节,我实际上等于初二或初三后就没在自己家,在周翔家当佣人来着…… 如今我们中国人过春节的内容更丰富了。利用春节假期进行旅游,以至于“游”到国外去,早已不是什么新潮流了。亲朋好友的相互拜年迎来送往,也差不多被电话祝福所代替了。人们越来越希望,能在节假日期间留给自己和家庭更多的“自控时段”,以享受家庭生活的温馨。改革开放使一部分中国人富了起来,使大部分中国人的生活水平、居住水平明显提高,春节之内容的物质质量也空前提高。吃饺子已不再是春节传统的“经典内容”。如果统计一下定会发现,在城市,春节期间包饺子的人比从前少多了。而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谁家春节没包饺子,那可能是因为发生了冲淡节日心情的不幸。而现在是因为——几乎每一个小店平日都有速冻饺子卖,吃饺子像吃方便面一样是寻常事了。尽管有不少“下岗”者,但祥林嫂那种在春节无家可归冻死街头的悲剧,毕竟是少有所闻了…… 我们中国人过春节的内容和方式,分明正变化着。在乡村,传统的习俗仍被加以珍惜,不同程度上被保留着。在城市,春节的传统习俗,正受到日新月异的现代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的冲击,甚至已经发生了彻底的变化…… 依我想来,我们中国人大可不必为春节传统内容的瓦解而感伤,从某种角度看,不妨也认为是生活观念的解放…… 只要春节还放一年中最长的节假,春节就永远是我们中国人“总把新桃换旧符”的春节。毕竟,亲情是春节最高质量的标志。亲情是在我们内心里的,不是写在日历上的。 一个人,只要是中国人,无论他或她多么了不起,多么有作为,一旦到了晚年,一旦陷入对往事的回忆,春节必定会伴着流逝的心情带给自己某些欲说还休的惆怅。因为春节是温馨的,是欢悦的。那惆怅即使绵绵,亦必包含着温馨,包含着欢悦啊! 哪怕仅仅为了我们以后回忆的滋味是美好的,让我们过好每一次春节吧! 我以为,若我们能对春节保持一份“平平淡淡才是真”的好心情,那么,我们中国人的每一次春节,便都会是人生中难忘的回忆。 我养鱼,我养花 我也爱鱼,我也爱花。人长一双眼睛,总希望看到些悦目的颜色,总希望看到些美丽的东西。否则岂非辜负了自己的一双眼睛吗?“赏心悦藏书网目”这个词,其实很应该反过来说的。首先目悦之,而后心赏之,难道不是吗? 如今的生活,已经变得相当丰富多彩了。可我几乎是个足不出户的人。终日伏案写作,抬头是墙,扭头是窗。窗的对面仍是墙——别的.99lib.一幢楼的墙。目所见的颜色是极其单调的,心所赏的景物是极其局限的。久而久之,便觉得自己仿佛是一只小小盒子里的蜥蜴,于是对悦目的颜色和美丽的东西油然而生强烈的渴望…… 我愿窗台上常有花儿开着,我愿桌上常有鱼儿在鱼缸里游着,使我在凝神思考之际有什么值得睹视的东西看着。为了满足自己这心愿,我便买了花盆和花,买了鱼缸和鱼。 先说花。我喜欢那些好看的草花,也就是老百姓说的“家常花”。不敢青睐那些名贵的花。它们太娇气,侍弄不得法,便会无可救药地死去。而我,又不可能像一位专宠专爱的郎君,太分心在它们身上。“家常花”则耐活多了。每天别忘了浇水,晒晒阳光,大抵就会慷慨地开放。即或几天内忘了浇水,忘了晒阳光,发现它们枯了萎了,“将功补过”一般也是来得及的。我曾从外地千里迢迢地带回家几盆花,但因易地之故,水土不服,都 6b7b." >死了。当然,也有我的责任——照料不够。在我和花的关系中,坦率地说,我承认我一向较自私。花儿一厢情愿为我开,我为花儿服务却不够。一本书上讲,从这种现象似可判断一个男人对女性的态度。像我这样的男人,在对待女性的态度方面,又似该列入那么一种类型——也企盼着女性钟情于己,却不怎么能为人家做出牺牲。我扪心自问,觉得并不尽然,颇怀疑那本书分析的科学性。但转而一想,也完全可能那本书的分析并不错,是我自己不能勇于正视自己的本来面目。不过呢,纵然那本书的分析千真万确是对的,我拿不可救药的自己也没什么好办法了。无非时时告诫自己,疏远女性,只拈花惹草而已。花草,吾所欲也。女性,亦吾所欲也。但花草较之女性,毕竟有似是而非的不同。于前者,缺乏责任感,不过是粗心罢了。于后者,则是男人的德行问题了。 现在的我,对花已培养起了几分责任感。虽谈不上“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该浇点水的时候浇水,该沐浴阳光的时候搬到阳光底下去,这些起码的责任还是能尽到的。我尽到了起码的责任,我养的那些“家常花”,也就为我无私地示翠绿,吐嫣红。我本对它们也没太高的期待,也就极满足了。并不想获得李清照那种“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的寂雅闲情,也不想获得秦观那种“有情芍药含春泪,无力蔷薇卧晓枝”的感怀怅心。倒是有几分曹组那种“着意闻时不肯香,香在无心处”的意外欣喜…… 我望着我养的一些“家常花”开了,总会联想到胡适的99lib?几句话——花儿开了/我笑了/我觉花儿是为我开的了/我心里也像有花儿开了/花儿觉我是为它笑了/花儿开得也像笑了……记不很清了,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我欣赏的不是胡适先生的诗句本身,而是他这几句诗的意思。意思比他的诗句本身有意思。一个人能在细微处生愉悦,是怪难得的。我从养些“家常花”中获得了这一点,便觉自己怪难得的,比以前的自己怪难得的…… 再说鱼。我养的都是金鱼,品种最一般的金鱼。逛早市的时候买的,最贵的一元五角一条,便宜的一元钱两条。一元钱在今天居然能买两条有生命的小东西,有时甚至可以买到四条,你不能不认为这是一元钱所能买到的最美丽的东西了。我买的鱼儿们,在品种上被归为“草鱼”一类。在我看来,鱼儿能像它们那样美丽,也就够美丽的了。而且,它们的可贵处,像我养的“家常花”,都是很耐活的。我最先只买了两条,养在一个圆形的小鱼缸里。后来又买了两条。养在一个较大的方形鱼缸里。再后来索性又买了几条,共同养在一个更大的鱼缸里。鱼缸大,桌上是不能摆了,只好摆在阳台上。坐在窗前写小说,抬头可见金鱼在鱼缸里悠然自得地游,便觉得自己改善了自己寂寂甘苦的创作生涯,心中别是一种自慰。我对鱼儿们比对花儿们更有责任感些。每天按时喂食99lib?。隔几日换一次水,尽量使它们在清洁的水中活着。它们游得不生动了,我便会细细地透过鱼缸观察,怕它们病了。因为和花儿相比,鱼儿更是生命啊!死了一条鱼儿,也更比死了一株花儿感到内疚。最初的十几条鱼儿,本是养得很好的。鳞光闪耀,鳍尾透亮,在颇大的鱼缸里生活得相当“幸福”。后来妻说,鱼缸够大,理应多养些——大片游过来,大片游过去,那多好看。我一想象,也觉那将是很壮观的情形。于是又买了十几条。结果,就开始不停地死。可能新买来的鱼儿,在卖鱼人的鱼盆里是饿着的,所以到了我这儿,必然抢食吃,有的便撑死了。也可能是鱼儿增多了,水中的氧不够了,有的闷死了。当然,也不排除新买的鱼儿有传染病的原因。总之,几乎“全军覆灭”。有一天从早到晚竟死了七条…… 那几天我什么事儿也顾不上了。长时间地守在鱼缸前。有鱼蔫了,便捞出,放另一缸里单养,往水中兑药,抢救了几条鱼儿的生命…… 养鱼使我对小生命培养起了尊重,以及更大的责任感。我想,既然我把它们买回家了,那么,也就意味着,上帝将它们交由我来照料了。对它们的生死,我岂能麻木不仁呢?为了养好它们,我特意买了一册北京出版社出的书 href='/article/3734.htm'>《金鱼》。当然,也为它们置备了充氧器,滤水器……现在,在我的“关照”下,鱼儿们又“幸福”起来…… 归根结底,虽然我为花儿和鱼儿付了点儿精力和时间,但它们也给我带来了生活的情趣。尽管我养的不过是一些“家常花”和最普通、最便宜的鱼儿…… “十姐妹”出走 且说那一天我在家对面的小树林散步,遇见了几个年轻的民工。其中一个拎着纸盒箱。箱四周扎了许多透气孔。见着我,拎纸盒箱的自言自语:“这么大一个北京,竟没识货的人!”仿佛自言自语,其实是说给我听。那模样,那口吻,使我联想到受高衙内指使,诱林冲中计的那个卖刀人…… 我问:“什么?” 他们中有人答:“鸟儿……” “什么鸟儿?” “十姐妹……” 好悦心的鸟名——我不禁掀开纸箱盖儿一角往里瞅,但见十位“小姐”挤缩一处,十双黑晶晶的小眼睛瞪着我,胆怯而又乞怜。黄嘴边儿还没褪呢,羽毛还没长全哪,毛根间暴露着粉红的肉色,如同一群只扎肚兜儿的光身子小孩儿…… 并不雅的些个小东西! “卖?”“卖!”“多少钱?”“二十元!”“太小哇。”“这您就外行啦,养鸟儿都得从小养起。”“不好看呀,跟麻雀似的!”“毛长全就好看了,不好看能叫‘十姐妹’吗?” 于是我一念顿生,成了“十姐妹”的“家长”。 最初养在一个极小的笼子里,用两个瓶盖儿喂它们水和小米。后来妻买回了一个漂亮的够大的笼子,于是它们“迁”入了新居,好比住在小破房里的中国老百姓,一步登天搬进了花园洋房。那一天“她们”显得好高兴噢,叽叽喳喳叫个不停。我们一家三口看着“她们”高兴,各自心里也高兴…… 自从阳台上有了“十姐妹”,便热闹起来。“小姐”们一会儿“说”一会儿“唱”。“说”时其音细碎一片,吴侬软语似的,使我联想到一群上海姑娘聚在一起聊悄悄话儿。“唱”时反倒不那么动听了,类乎“喳”的一个单音,此长彼短,自我陶醉。没一个嗓子强点儿或可出息为歌唱家的。于“她们”正应了那句话——“说的.比唱的好听。” 那时我正写作,便不免地会有些烦,常到阳台上去冲“她们”喝唬一句。喝唬一句大概能消停五分钟。于是最后只有关上几扇门,隔断“她们”的噪声,将自己关在最里边的小屋。 安定且无忧无虑的生活,使“她们”长大得明显,羽毛日渐丰满了,一个个都出落得非麻雀可比了。秀小的头,鱼形的身,颔下和喙根两侧,以及翅膀和尾翼之间,是洁白的绒羽和翅子。若补充些想象看它们,也还算漂亮。 有一天,我发现“她们”争争吵吵、拥拥挤挤地围住饮水罐儿,衔了水梳理羽毛。我想——哦,“小姐”们是该洗次澡了。便将一个饼干盒盖注满清水,将笼底抽下,将笼子置于盒盖上,伫立一旁静观。“她们”不争不吵不拥不挤了,一只只侧着头,矜持地瞪我。我刚一转身离去,阳台上便溅水声大作。水珠竟透过纱门溅入室内。偷窥之,见“她们”洗得那个欢呢!而且相互梳洗…… 于是便宠出了“她们”的娇惯毛病。每至中午,倘不为“她们”提供此项服务,阳台上便一片抗议之声,不予理睬简直就不可能。“她们”是很讲“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或者可以说很培养我的文.明意识——只要我在看着,绝不下水。其实我也不稀罕看。偷窥的行为就那么一次。女人们洗澡的美妙情形我早已司空见惯了,在电影里…… 原先,鸟笼放在一把椅子上的。阳台下半部是砌严的,小时候它们则只能看到一片天空,倒也都甘于做井底之蛙。有一天“她们”就以“她们”的噪声,提出了开阔视野、高瞻远瞩的要求。于是中午洗过澡后,我将鸟笼挂在晾衣竿上。第一次透过阳台窗望到外面的广大世界,“她们”真是显得惊奇极了。“说”了一中午,“唱”了一中午。反反复复“唱”的,在我听来,仿佛始终是那么一句——“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我听不得“她们”向我传达的那份儿幽怨,干脆启开笼门,将“她们”放飞在阳台上。不消说,从此我更得勤于打扫阳台了…… 我常想起买下“她们”时的情形。不知命运如何,“她们”的那份儿胆怯好可怜的。不愁冷暖不愁饥渴了,就产生了对“居住”条件的高要求。“居住”条件大大改善了,就渐渐滋长了“贵族”习惯,每天还得洗次澡。一旦“贵族”起来了,则又开始向往自由了。给予了“她们”一个阳台的自由范围,最初的喜悦和兴奋过后,又分明地向往起“外面的世界”来……有天它们一溜儿蹲栖在窗格上,静悄悄的,都很忧伤的样子,仿佛些个囚徒似的。我几经犹豫,开了一扇阳台窗。轻风和爽气扑人,“她们”都扇动起翅膀来……我说:“小姐们,请吧,我还你们自由……”“她们”一只只从敞开的窗子跳进跃出着,不停地扇翅,一会儿侧头看我,一会儿仰望天空,似有依恋之意……我又说:“想回来时就回来,这扇窗将随时为你们打开……”bbr>我也满怀着对“她们”的依恋,离开了阳台。半小时后,十只鸟儿剩下五只了。一小时后,阳台上一只鸟儿都不见了,顿时寂静得使人郁悒……有几只鸟儿飞回来过——吃点儿食,饮点儿水,洗次澡,又飞走……从此,我在早晚散步时,总能听到“她们”的声音,自小树林里传出。我的“丫头”们的声音,我是听得出来的…… 有天我发现一只鹞鹰,在附近的树林上空盘旋。我想——说不定它是被我的“丫头”们的叫声引来的,伺机加害于“她们”。于是我赶快回到家里,找了一根长长的竹竿,挂上彩布,在树林中奔来奔去,挥舞着,大叫着,直至将那蚕食弱小的枭禽驱逐遁去…… 一天,我发现别人家养着两只鹦鹉的笼子里,有一只“十姐妹”。两只鹦鹉都啄“她”,啄得“她”没处藏没处躲,紧缩一隅,尾巴挤出在笼外。见了我,便在笼子里“炸”飞起来,叫个不停,其音哀婉。我想,那一定是我的“丫头”中的一只,想吃食,想饮水,或想洗澡,误入了别人家的阳台…… 于是我将“她”讨回,养了几日,又放飞了……有天早晨,在公园里,我见到一个张网人,一次用粘网粘住了三只“十姐妹”。我想那也肯定是我放飞的鸟儿。我将“她们”再次买下,养了几日,也又放飞……“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在人的城市里,对鸟儿们也是这样的…… 自由,在本质上,其实也是人对他人的责任感最完善的摆脱。正如我不可能也不打算每见到别人笼子里的一只“十姐妹”都买下放飞一样。在这么一种社会形态下,若同时没有法的威慑,没有宗教对心灵的影响,大多数人,就只有像我养过的“十姐妹”一样,提高防范的能力,并靠运气活着了…… 有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老了的自己,被十个女儿围绕着,还有十个女婿侍守一旁——尽管这有悖计划生育法,而且“十姐妹”也并非就全是“丫头”,但仍没妨碍我做了那么一个很幸福的梦…… 也许是错过的缘 小学六年级以前,只知道中国有南方,不知道中国有上海。后来知道中国有上海了,是从大人们口中才知道的。因为当年最好的手表是“上海”牌,最好的自行车是上海出产的“凤凰”牌,最好的缝纫机是上海出产的“蜜蜂”牌,好像一个时期内曾改为“蝴蝶”牌,而最好的收音机也是上海出产的。大人们谈起最好的什么什么的时候,话里话外总是离不开上海。按今天的说法,这该被认为是上海的“广告效应”了,尽管当年中国最好的东西并不大做广告,但上海毕竟是一个与我无关的地方,正如当年最好的东西并非许多城市贫民家庭敢奢望敢向往的…… 后来知道上海是一座很大的城市了,从电影里知道的。首先自然是《霓虹灯下的哨兵》,还有《战上海》,还有《不夜城》。觉得上海真是中国资本家最多的城市。当然也觉得上海人嘛,多多少少的,肯定都是受到过南京路上资产阶级香风的熏染,肯定都是不同程度地有点儿“资产阶级做派”的。记得我们那条街上有一家的新媳妇是上海人,也可能并不是上海人,只不过是上海附近某小县城的人。但她自己却希望被看成上海人,结果使我们一些刚上中学的孩子,觉得她正像《霓虹灯下的哨兵》中企图腐蚀赵大大和排长陈喜儿的“资产阶级女人”。常恶作剧地冲她背后喊“拜拜”,气得她哭过好几次。她的公公婆婆还为此找过我们的家长,郑重严肃地告过我们的状…… “文革”中,北方的“红卫兵”,选择“大串联”的第一目标城市是北京,第二便是上海。不管实际上去没去成上海,没有内心里不曾希望去成的…… 我例外。极少有像我一样的“红卫兵”..,已到了北京却不去上海,因为我的父亲当年在成都。和我最好的同学也不愿因陪伴我而放弃去上海的冲动,所以我是很孤独地登上开往成都的列车的。 像众所周知的那样,两年后我下乡了。一天,连队里来了一批二十几个上海男女知青。过了一年,又来了第二批。我生平第一次与一些和我同龄的上海人成了“知青战友”。我曾是男一班班长。我的班里就分到了几名上海知.99lib?青。 上海知青改变了我对上海人的间接的成见。我对上海女知青比对上海男知青的印象好。上海男知青们劳动中普遍有点儿拈轻怕重似的。但后来我对他们这一点成见也改变了。不再认为他们普遍地如此了,因为连队里有几名上海男知青为人挺诚恳,也较有正义感,劳动中不怕苦不怕累的。最主要的,那仿佛是出于自觉,而不是出于什么强烈的自我表现意识。与他们相比,当年倒是我自己往往有太强的自我表现意识。 在到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去的全国各地的知识青年中,我始终认为,就整体评价而言,上海女知青们是尤其令我钦敬的。都认为上海人说的永远比干的漂亮,这话其实欠公道。我当年见识过不少善于夸夸其谈的女知青,有哈尔滨的,有北京的,有天津的,可在我的记忆中,却没有一个上海女知青是那样的。她们似乎永远是最服从分配听从指挥的;她们任劳任怨;她们也极少搬弄口舌,传播什么飞短流长;受了委屈往往并不反应激烈,并不表示“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抗议。而且,在最初的几年里,她们似乎总怕受到不公平的伤害。除了她们中容貌美好的格外引人注意,大多数的她们,其实乃是知青中最自甘寂寞的。这?99lib.可能由于她们普遍比别的城市的知青小两三岁的原因吧。普遍地,她们最少知青特有的种种政治野心。普遍地,她们很善良,温柔又善良。包括她们中的标兵,比如我当年的副指导员许凤英,我们师的知青模范戴红珠,都是些好姑娘。她们当年的荣誉——如果那仍不失为荣誉的话,是她们当年通过苦干获得的,绝非是靠大“侃”革命理论“侃”到的。如今想来,我对她们的钦敬,在较大程度上是同情啊…… 我做梦也不曾想到过我居然会跨入复旦大学的校门。我成为复旦的学生,对我是太意外的机遇,太大的幸运。 我是复旦中文系家境很穷的学生之一,三年内只探过一次家。我的老师们对我很好,很爱护我。其中袁越老师和秦耕老师对我的关怀,实在不是“师生情谊”四个字可以包容的。翁世荣老师和辅导员徐天德对我也是极为友善的。因某几个同学存心制造的一些小事端,因当年复旦特殊的政治背景和氛围,我受过一些委屈,于今想来,不过是小委屈,实在不值得耿耿于怀的。然而我毕业前后,尤其“四人帮”粉碎后,确曾耿耿于怀过。现在,四十四岁的我,忆起往事,心中只存一片温馨,不复再有任何积怨。我很想念我的袁越老师,也很想念我的秦耕老师和翁世荣老师。不知他们是否仍在教学。我想借此机会对他们说——老师们,我永远感激你们!在非常的年代里,在非常的大学生活中,没有你们给予我种种关怀,种种勉励,我是读不完我的大学的。徐天德老师其实只比我年长一两岁。他总亲切地叫我“大梁”。除了在什么郑重的场合点名,他几乎就没叫过我完整的姓名。多想再听他叫我一声“大梁”呀。我曾误解过他。我想对他说——“大梁”当年是个性情太耿直的东北小子,你就多多原谅你的学生“大梁”吧……我仿佛看到他笑了…… 我本是可以留在复旦,也是可以留在上海的。老师们都曾劝我留在复旦,起码留在上海。 这是我和上海确曾有过的一种缘。 我自己一心要返回我的家乡。没回成家乡,倒成了北京人。 我自己错过了这种缘。这构不成我的悔,但从此我对上海有了种“纤纤情结”…… 上海,你如果问我上海最好的是什么——那么让我悄悄告诉你——对我来说,最好的是上海的女孩子和上海的女人们。 我还想悄悄告诉你——我曾很希望有一位上海妻子呢!真的。上海的好姑娘和上海的好女人,也许是中国最善于,最天生善于慰藉男人的心灵了!我听她们吴侬软语便会平和得像一条浮定在水中的鱼。尽管我应该很惭愧地承认——一句上海话也不会说…… 妻自从窥到了我心中的这点儿小秘密,便每每对我开玩笑——回你的上海去,回你的上海去! 倒好像我是上海人似的呢……最后我问上海知青战友刘鸿飞一家好。祝愿他老母亲健康长寿,我在复旦读书时,老人家曾把我当儿子似的看待。从北到南,我坚信好人永远比坏人多。而且多极了,多极了…… 社会黑洞 我也许会站在今天写明年和后年我预测可能发生的事,却绝不会,永远也不会,铺开稿纸,吸着烟,潜心地去编织一个很久以前的故事。 即使我下了天大的决心,写下第一行字以后,我也肯定会跳将起来反问我自己——我这是怎么了?我为什么要这样?意义何在?虽然,我十分明白,写“从前”是多么稳妥的选择。因为这样,差不多只有那样,一个中国的当代作家,才能既当着作家,又不至于和时代,尤其是和当代的现实.,发生在所难免的矛盾和冲撞。 像我这样一个自讨苦吃,而又没法改变自己创作意向的作家,既然对现实的关注完全地成为了我进行创作的驱动力,我当然希望自己,也要求自己,对于我所关注到的,感受到的,触及的现实,能够认识得越客观越全面越好,>能够从总体上把握得越全面越好。 我既然愿意写“老百姓”,我怎能不最大面积地接近他们?我所言“老百姓”其实几乎包括中国的绝大多数人——工人、农民、小商贩、小干部、小知识分子。 但——我的问题,从根本讲,恰恰出在我和“老百姓”的接近、接触,以及对他们的了解和理解方面。 毛泽东曾经将老百姓,尤其中国的老百姓,比作“汪洋大海”。他的语录中那段原话的意思是——不管来自任何国家的军队,如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对中国进行冒险性的侵略的话,那么他们必将被淹没在中国老百姓的“汪洋大海”之中…… 我的切身感受是,在1993年,在朱镕基湍流逆舸,切实整肃中国金融界混乱状况之前,在江泽民以党中央的名义提出反腐败之前,在公安部发出从严治警的条令之前,在中国农民手中的“白条”得以兑现之前,在接下来整肃房地产开发热、股票热、特区开发热之前,如果你真的到老百姓中去走一走,尤其是到北方的而不是南方的老百姓中去走一走,如果他们将你视为可以信赖的人,如果他们不怀疑你是被权贵们豢养或被金钱所收买的人,如果他们直言不讳地对你说他们憋在心里想说出甚至想喊出的话,那么,不管你是官员也罢,作家也罢,记者也罢,不管你曾自以为站得多高,看得多远,对中国之现实看得多客观,多全面,总体上的认识把握得多准确,你的看法,你的认识,你的观点,你的思想,片刻之间就会被冲击得支离破碎,稀里哗啦。哪怕你自认为是一个非常理性非常冷静不被任何外部情绪的重重包围所影响的人。 在改革和腐败之间有一个相当大的误区,也可以干脆说是一个相当大的社会“黑洞”。一个时期内,一些帮闲人和一些帮闲理论家,写出过许多帮闲式的文章。这类文章一言以蔽之地总在唱一个调子——要改革,腐败总是难免的。只要老百姓一对腐败表示不满,这个调子总会唱起来。 难免的,那么老百姓可该怎么着好呢? 帮闲文章告诉老百姓——别无他法,只有承受,只有增强心理承受能力。 老百姓要是不愿意呢?——那么便是老百姓不对,老百姓不好,老百姓不可爱,老百姓太娇气了。 那一类帮闲文章似乎推导出了一个天经地义的逻辑——如果人们连腐败都不能或不愿承受,拥护改革不是成了一句假话空话吗? 使你没法不怀疑,他们是和腐败有着千丝万缕的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拿了雇笔钱替腐败辩护的专门写手。 “文化大革命”中,江青对文艺工作者该如何“正确”地反映现实生活说过一段话。她说——我们不否认社会主义也有一些阴暗面。如果你真的看到了,感觉到了,那么你就去更自觉、更热忱地大写特写光明吧。按照这位“藏书网旗手”的逻辑,光明鼓舞了人们,人们也就不再会注意阴暗了,阴暗不是就等于不存在了吗? 这一次由党中央提出开展反腐败,于是从中央到地方,从共产党内到民主党内,似乎才敢言腐败。因为这叫“落实中央任务”,不至于因此而被划到改革派的对立面去,不至于被疑心是故意大煞改革大好形势的风景。 我们有那么多人大代表,我们有那么多政协委员,此前,我们老百姓却很少在电视里、电台里和报纸上,看到或听到哪一位代表,哪一位政协委员,替老百姓直陈勇进反腐败之言。我们能够听到或看到的,几乎总是他们多么拥护改革的表态式的言论。他们的使命,似乎只是在这一点上才代表老百姓。现在似乎开禁了,允许讲,于是才似乎确有腐败存在着…… 我记得有一次开人代会期间,我去某省代表驻地看望一位代表朋友,在他的房间里,不知怎么一谈,就谈到了腐败现象。房间里没别人,就我们两个。我没觉得我的声音有多高,可他的脸却吓得变了色,惶惶然坐立不安,连连请求于我:“小声点儿,小声点儿,你小声点儿行不行呀!”我说我的声音也不大啊。他说:“还不大?咱们别谈这些,别谈这些了!”并向我使眼色,仿佛门外正有人窃听似的…… 我们当然不能否认人大和政协对于国家现状和前途所发挥的积极的、重要的、巨大的作用。但是呼吁惩办腐败的声音,应该承认首先是由新闻界中那些勇于为民请命的可敬人士发出的。不管老百姓对新闻界亦同样存在着的种种弊端如何幽怨久矣。 “权钱交易”这句话最先就是无可争议地来自民间。其后逐渐诉诸报章。再其后从我们的总书记口中向全党谈了出来。于是今天才有可能成为一个公开的话题。否则它也只不过永远是老百姓的愤言罢了…… 一个时期内,老百姓的直接感觉是——分明地,有人是极不爱倾听关于腐败的话题的,听了是不高兴的,是要以为存心大煞改革的风景的。于是后来老百姓也不屑于议论了,表现出了极大的令人困惑的沉默。沉默地承受着。承受着物价近乎荒唐的上涨,承受着腐败的得寸进尺,肆无忌惮。不就是要求老百姓一概地承受吗?那就表现出一点儿心理承受能力给你们看。即使在今天,老百姓认为最没劲的话题也大概莫过于腐败的话题了。老百姓内心里的真实想法——似乎是要伴随着腐败一齐往前混…… 崇尚“曲晦”乃全社会的变态 一个国家封建历史漫长,必定拖住它向资本主义转型的后腿。比之于封建时期,资本主义当然是进步的。封建主义拖住向资本主义转型的后腿,也当然就是拖住一个国家进步的后腿。我们说中国历史悠久,其实也是在说中国的封建时期漫长。 不论对于全人类,还是对于一个国家,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发展成就,怎么也抵不上资本主义社会短短一两百年的发展成就。在政治、经济、科技方面都是这样,唯在文化方面有些例外。封建历史时期,农业社会之形态,文化不可能形成产业链条,不可能带来巨大商业利益,不可能出现文化产业帝国以及文化经营寡头式的人物,故比之于资本主义及之后的文化,封建主义时期的文化反而显得从容、纯粹,情怀含量多于功利元素,艺术水准高于技术水准。 封建历史越久,封建体制对社会发展的控制力就越强大。此种强大的控制力是一种强大的惰性力,不但企图拖住历史的发展,也必然异化了封建时期的文化。 而被异化了的文化的特征之一,便是“不逾矩”,不逾封建主义之“矩”。但文化的本质是自由的。它是不甘于被限制的。在限制手段严厉乃至严酷的情况下,它便不得不以“曲晦”的面孔来证明自身非同一般的存在价值,这也是全人类封建时期的文化共性。 翻开世界文化史一瞥,在每一个国家的封建时期,文化无不表现出以上两种特征——“不逾矩”与“曲晦”。越禁止文化“逾矩”,文化的某种面孔越“曲晦”。中国封建历史时期的文化面孔,这种藏书网“曲晦”的现象尤其明显。 “曲晦”就是不直接表达。就是正话反说,反话正说。以此种方式间接表达,暗讽之意味遂属必然。“文字狱”就是专门“法办”此种文化现象及文人的,有些古代文人也正是因此而被砍头甚至株连九族的,其中不乏冤案。 .于是,在中国,关于诗、歌、文、戏之文化的要义,有一条便是“曲晦”之经验。仿佛不“曲晦”即不深刻,就是不文化。唯“曲晦”,才有深刻可言,才算得上文化。 href='/article/5004.htm'>《狂人日记》是“曲晦”的,所以被认为深刻、文化。《阿Q正传》中关于阿Q之精神胜利法的描写,讽锋也是“曲晦”的,当然也是深刻的,文化的。 确实深刻,确实文化。 但是若在人类已迈入21世纪的当下,一国的文化理念一如既往地崇尚“曲晦”,则其文化现象便很耐人寻味了。 而中国目前依然是这样。 在大学里,在中文课堂上,文学之作品的“曲晦”片段,几乎无一例外地成为重点分析和欣赏的内容。若教师忽视了,简直会被怀疑为人师的资格。若学子不能共鸣之,又简直证明朽木不可雕也。 “曲晦”差不多又可言为“曲笔”。倘“曲笔”甚“曲”,表意绕来绕去,于是令人寻思来寻思去,颇费猜心方能明白,或终究还是没明白,甚或蛮扭。 《春秋》、 href='9038/im'>《史记》皆不乏“曲笔”。但古人修史,不计正野,皇家的鹰犬都在盯视,腐败无能岂敢直截了当地记载和评论?故“曲笔”是策略,完全应该理解。 可以直截了当地表达,却偏要“曲晦”,这属文风的个性化,也可以叫追求。 不能够直截了当地表达,但也还是要表达,不表达如鲠在喉,块垒堵胸,那么只有“曲晦”,是谓无奈。 今日之中国,对某些人、事、现象,其实是可以直截了当、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的。全部是奢望,“某些”却已是权利,起码是网上权利。 我虽从不上网,却也每能间接地感受到网上言论的品质和成色。据我所知,网上“曲晦”渐多。先是,“曲晦”乍现,博得一片喝彩,于是“顶”者众,传播迅而广。“曲晦”大受追捧,于是又引发效尤,催生一茬茬的“曲晦”高手,蔚然成风。不计值得“曲晦”或并不值得,都来热衷于那“曲晦”的高妙。一味热衷,自然便由“曲晦”而延伸出幽默。幽默倘不泛滥,且“黑”,乃是我所欣赏,并起敬意的。但一般的幽默,其实往往流于俏皮。语言的俏皮,也是足以享受的。如四川连降暴雨,成都处处积水,有微博曰:“白娘子,许仙真的不在成都啊!”——便俏皮得很,令人忍俊不禁。 然俏皮甚多,便往往会流于油腔滑调,流于嘻哈。语言的嘻哈,也每是悦己悦人的,但有代 4ef7." >价,便是态度和立场的郑重庄肃,于是大打折扣。 故我这个不上网的人,便有了一种忧虑——担心中国人在网上的表态,不久从方式到内容到风格,渐被嘻哈自我解构,流于娱乐;而态度和立场之声,被此泡沫所淹没,形同乌有了。 我们都知道的,一个人在表态时一味嘻哈,别人便往往不将他的表态当一回事。而自己嘻哈惯了,对别人不将自己的嘻哈式表态当成一回事,也会习惯于自己不怎么当成一回事的。 日前听邱震海在凤凰台读报,调侃了几句后,话锋一转,遂正色曰:“刚藏书网才是开玩笑,现在我要严肃地谈谈我对以下几件事的观点……”我认为,中国网民都要学学邱震海——有时郁闷至极,调侃、玩笑,往往也是某些事某些人只配获得的态度,而且是绅士态度。 但对另外一些事一些人,则需以极郑重、极严肃之态度表达立场。这种时候,郑重和严肃是力量。既是每一个人的力量,也是集体的力量、自媒体的力量、大众话筒的力量。 语言还有另一种表态方式,即明白、确定、掷地有声、毫不“曲晦”的那一种表态方式。 网络自然有百般千种方便于人、服务于人、娱乐于人、满足于人的功用,但若偏偏没将提升我们中国人的公民权利意识和公民素质这一功用发挥好,据我看来,则便枉为“大众话筒”、“自媒体”了。 是谓中国人的遗憾。 也是中国的遗憾。 三等智商 现今有种说法:一等智商者经商,二等智商者从政,三等智商者才从文。“文”的经济基础,在“倒爷”们之下;“文”的社会地位,在“政府官员”之下,因此某些干部子女,便经商,便从政。“三等智商”的,便往什么电影制片厂啦,电视台啦,以及其他与“文学艺术”有关的单位或部门挤。果有“文学艺术”才华的,自当别论。并无“文学艺术”细胞的,岂非授柄于人,传诟于世吗?且“文”假以权,权佐以“文”,结果必然是“文”腐蚀了权,权亵渎了“文”。那才是悲夫哉! 我顶讨厌文学艺术领域内现今种种假权势而压“文”、而欺“文”的风气。动辄:“这个电影剧本某某领导同志看过,给予肯定了!”“这个电视剧本某某领导同志非常欣赏。”“这篇小说某某领导希望发表并配合评论。”文学艺术的圈子里,也真真有些俗不可耐之人。某某领导“看过了”,“给予肯定”了又怎样?某某领导“非常欣赏”又怎样?某某领导的“希望”便一定要“照办”吗?某某领导究竟是“领导”,还是文学艺术工作者?你是市长,我是公民,公民该尽哪些公民义务,我听你的。我?99lib?是编辑,你是市长,市长写电影剧本,或写小说,写诗,写话剧什么的,对不起,你听我的。这才对劲。否则,不大对劲。这叫“社会分工不同”,应该彼此尊重彼此的分工。也是我们的老祖宗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的社会原则之一。 肉麻的,太肉麻的…… 这真是一种令人沮丧的现实——当代之中国女性,一旦知识化了,很多一部分,也便同时“准贵族化”了,变成了些个“包法利夫人”式的女人,这就使敬爱女性的男人们,面对这一种知识女性质量平庸的现实,不但沮丧,而且几乎无话可说,只有沉默了。 大约是两年前,我到北京某大学去讲文学,回来有学生会的女干部送我。途中不知怎么,谈起了藏书网南方某地香港资本家开的一个工厂,由于对女工实行奴役式“管理”——下班搜身(防止女工从车间偷出玩具产品),上班铁门加锁(防止女工上班时间内去厕所),致使八十余名打工妹丧命火灾,惨状种种,触目惊心。绝大多数活活烧死在铁门内,铁门上的锁,锁住了她们唯一的一条生路…… 那学生会的女干部却说:“中国很大,天灾人祸在所难免。” 我问:“同是女人,你就不悲悯她们?” 答曰:“中国女人很多,缺乏知识的,也就只配做打工妹。既做打工妹,也就只能认命。” 那一种超然的口吻中,真的是毫无悲悯,有的只是对自己幸运地跻身于“知识女性”的矜傲,以及对无知识的同性姐妹们之命运的 6f20." >漠视…… 富婆、款姐、靓妹、明星、“白领丽人”、漂亮买办……翻开今日之报刊看看,哪一期少得了有关她们的内容?从她们的衣食住行到她们那点子所谓隐私和绯闻,当然还包括她们的“官司”,经常的你抄我,我转你,连篇累牍,不厌其烦,不厌其详——倘统计一下便可得出结论:绝大多数出自于“知识化”了的当代女性的手笔。也就是某些女编辑、女记者的手笔。没有“知识”,端的就能当上编辑记者吗?而她们的行文,又往往透出股子掩饰也掩饰不了的俗秽之气。 “人家姐,除夕之夜,一高兴,就放了五万多元的鞭炮!陶醉在自己挣来的幸福之中……” “我问她——从艺海而下商海,感觉如何?是否很累?她在电话里一笑——感觉好极了!一点儿都不累,轻松得很。比如炒地皮吧,挺高的价,凭我是著名女演员,一接触,价格就降下来了。经商对我来说是件又容易又快活的事儿……瞧人家活的潇洒劲儿!……” “她凭着自己的美貌,先是给某港商当秘书,后来那港商爱她爱得没法儿,于是和妻子离了婚,于是她成了亿万富翁宠爱备至的太太。从此不但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而且实现了自己做成功的女企业家的梦想……” 以上几段,都是我平素读报阅刊时有心抄录下来的。不知我这篇小文的读者们,包括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身为寻常命、寻常人的女读者们,读了会有何感想?反正我现在又重抄录之时,顿觉那一股子谄媚、取悦、羡慕、心向往之、大有“同性恋”倾向的俗秽之气,直冲肺脾,若不克制着,怕就要喷呕于纸了…… 年三十儿晚上放五万多元的鞭炮(当然是北京禁燃烟花爆竹之前的一篇采访)就值得一名“知识女性”那般的艳羡不已?富婆或者富姐的“幸福”的自我陶醉,就真的那么值得一名“知识女性”也跟着陶醉了似的? 靠一张脸子的姿色从炒地皮中赚几把“暴利”,谈得上是什么正儿八经的“经商”?怎么凭她一张脸,地价就可以降下来?还不是慷国家之慨集体之慨?掰开了揉碎了说,还不是权色交易之一种?与靠“诚实的劳动先富起来”完完全全是两码子事,也与靠兢兢业业的奋斗取得事业的成功有着本质的区别。 至于凭了美貌投抱于富翁的女人,无论是变成了太太、姨太太,还是贴身丫鬟或偏房小妾,借此而实现了某类女人种种梦想和夙愿自不待言,但也是不必强加给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现今的中国女性充什么楷模的。姑且不论值不值得标榜了似乎希望女人们去学习,首先就根本没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中国女性可以照着去做的前提!中国的“知识化”了的女性一而再,再而三地向自己的同性姐妹们兜售和炒卖这些个“女性文化”的边角料作甚? 我曾不止一次地也是不厌其烦地对到过我家的女编辑、女记者、女专题节目制作人们坦诚相谈:“你们让我发表点儿与女性话题有关的言论,这当然是看得起我。但我偶尔关注的,乃是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当代中国女性的物质和文化的文明的状态,包括精神的和心理的状态。 “对于那些富婆、款姐、靓妹、‘白领丽人’、这个星那个星一类的女人,我是根本不予关注的。并且我认为,一名中国的知识女性,如果她自诩关注女性问题,首先也应该关注自己那百分之九十五的姐妹的总体时代命运嬗变,好的方面的嬗变或者不好的方面的嬗变。” 我尤其对那些身为各级妇联主办的报刊的女编辑、女记者们坦诚相谈:“作为女人,你可以专去结交那些仅仅靠了女人的天姿而幸运而成功的女性。但作为编辑、记者,你应该意识到你其实是半个女性问题工作者、思想者、调查研究者,干吗偏不去关注自己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同性姐妹?干吗偏漠视她们的存在?干吗不为她们总体的时代命运的改善尽一点儿职业义务和责任?干吗眼睛非像长了钩子似的,专盯着那百分之五不到的女人的生活形态发生兴趣?干吗非要从她们的生活形态中东一把西一把抓出些其实顶没意义也没意思的鸡零狗碎浪费笔墨?长此以往,不但在观念的意识的导向上?误自己的同性姐妹们,而且也误己。将大好的年华和有限的精力去做极少数中国当代丽人过分热衷的广告人,那点儿出息总归是有限的。也枉为中国当代之‘知识女性’了!……” 她们中,有些听了我的劝告,已转而去关注自己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姐妹了,并且从后者庞大无比的群体命运中,很是发现了些有意义有价值的事情可做。 也有些一听我的劝告就紧蹙蛾眉,倒好像我企图诱导她们去堕落似的。我也只有当自己是对牛弹琴了一通。 “知识女性”和女“知识分子”,显然是极不相同的两个概念。 每年都从全国的大学里派生出前者们,却只能从众多的前者们之中派生出极少的后者们。 前者们往往更加对一切与女性的时髦相关的事物发生浓厚兴趣。因为她们往往自以为有了“知识”,便拥有了尤其要享受时髦的特权。中国妇女的总体时代命运的改善,真的不能寄希望于她们。她们对她们的同性姐妹们的关注,远不及那些温爱中国女性的男人,义务感和责任感也远不及他们。 我下这一种结论是多少有一些根据的——我曾统计过1994年内的几种妇女刊物,其中为中国当代女性群体权利和权益大声疾呼,将关注之视角直接聚焦在大多数中国女性命运现状方面的有质量的文章,十之七八竟出于男人们的手笔。而十之七八的“知识女性”不可救药地迷津在百分之五不到的这些幸运的女人身上。体现出棒打不回头的“追星族”或“同性恋”心态。由她们而氤氲成一片的大文化帷盖下的小文化风景,与其说是什么“女性文化”之一部分,莫如说是对于严肃的有阅读价值的女性文化的不良浸淫、消弭和伤害。她们身为女性,却仿佛无性。她们意识不到或者意识到了也不承认,她们其实是以某些男性的眼光去盯视那百分之五不到的女人。婢女取悦于女主子或男人垂涎于婢女,往往都是那么一种目光。而她们又并不情愿将目光望向自己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同性姐妹。她们对后者们既没有男人对女人们的温爱,更没有女人对女人们的悲悯。对多数男人来说,她们是不可能受尊敬的女人;对多数女人来说,她们是不可能被亲近被信赖的女人。 看来仅仅“知识化”未必就会使女性在精神品格上自立自强,正如仅仅富起来未必就会使男人成为文明人。 然而女“知识分子”的确是在派生着,从一批又一批、一代又一代的“知识女性”中派生着。为数很少,淘汰率很高。中国女性总体之时代命运的嬗变,首先依赖于她们的代言的义务感和责任感。对于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中国女性,她们是她们的“青鸟”。她们将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中国女性的总体时代命运之典型特征,时常剖析给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姐妹自己看,热忱地唤醒着她们的权利意识和积极的、健康的性别意识,同时剖析给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男人看。并且,以她们虔诚的良知,感染百分之五的中国男人以及百分之五的中国女人,亦即成为大款、富翁乃至富豪的男人,以及幸运的、最有机会接近并受宠于金钱与权力的女人看,影响他们和她们至少付出一些爱心和仁慈。 中国当代并不缺少男文化人和女文化人,并不缺少“知识女性”或“知识男性”,起码不像缺少起码的社会良知、社会道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那么紧迫地缺少。但却十分紧迫非常紧迫地缺少真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尤其缺少真正意义上的女“知识分子”。 这一些中国女性的“青鸟”啊!我将我的大的敬意,一个当代中国男人的大的敬意,由衷地奉予她们!中国普通女性的当代命运之种种真实现状,将在极大程度上,依赖于她们关注、揭示、解说。至于形形色色的所谓“知识女性”,亦即些个因为有了“知识”便希望附着于百分之五不到的女人身上而终不可能,又不情愿接近自己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同性姐妹的当代小女人,我见得多了。她们从来都只不过是时代闪烁发光的边角料,正如玻璃厂里的玻璃碴子也闪烁发光一样…… 权力与金钱 1979年春,全国第四次高等教育会议在北京西苑召开,各新闻和文艺单位派代表列席参加。我作为北影厂代表,参加了华南大组学习讨论。会议最初几天,讨论内容是肃清“四人帮”极“左”教育路线的流毒,发言踊跃热烈。 “工农兵学员”——这新中国成立三十年来“高教”大树上结下的“异果”,令每一位代表当时都难以为它说半句好话。而每一位发言者,无论从什么角度什么命题开始,最终都归结到对“工农兵学员”的评价方面。不,似乎不存在评价问题——它处于被缺席审判的地位。如果当时有另外一个“工农兵学员”在场的话,他或她也许会逃走,再没有勇气进入会议室。 我有意在每次开会前先于别人进入会议室,坐在了更准确说是隐蔽在一排长沙发后不易被人发现的角落。我负有向编辑传达会议情况和信息的使命。我必须记录代表们的发言。 我是多么后悔我接受了这样一个使命啊!然而我没有充分的理由,要求领导改换他人参加会议。第三天下午,还有半个钟点散会,讨论气氛沉闷了。几乎每个人都至少发过两次言了。主持讨论者时间观念很强,不想提前宣布散会,也不想让半个钟点在沉闷中流逝。他用目光扫视着大家,企图鼓励什么人做短暂发言。 他的目光扫视到了我。我偏偏在那时偶然抬起了头。于是我品质中卑俗的部分,一瞬间笼罩了我的心灵,促使我扮演了一次可鄙而可怜的角色。 “你怎么不发言哪?也谈谈嘛!”主持者目光牢牢盯住我。多数人仿佛此刻才注意到我的存在,纷纷向我投来猜测的目光。大家的目光使我很尴尬。 坐在我前面的人,都转过身瞧着我,分明都没想到沙发后隐藏着我这么个人。我讷讷地说:“我……我不是工农兵学员……”几乎是不由自主地这么说了。这是我以列席代表身份参加讨论三天来说的第一句话,当着许多白发苍苍的老教授说的第一句话,当着华南大组全体代表说的第一句话。 谎话,是语言的恶性裂变现象。说一颗纽扣是一颗钻石,并欲99lib?使众人相信,就得编出一个专门经营此种“钻石”的珠宝店的牌号,就得进一步编出珠宝店所在的街道和老板或经理的姓名…… 我说,我是电影学院导演系“文革”前的毕业生。我说,某某著名电影导演曾是我的老师。我说,如果不发生“十年动乱”,我也许拍出至少两部影片了……为了使代表们不怀疑,我给自己长了五岁。散会后,许多人对我点头微笑。“文革”前的毕业生,无论毕业于文、理、工学院,还是毕业于什么艺术院校,代表们都认为是他们的学生。 会议主持者在会议室门外等我,和我并肩走入餐厅,边走边说,希望我明天谈谈“四人帮”所推行的极“左”教育路线,对艺术院校教育方针教育方向的干扰破坏。 我只好“极其谦虚” 5730." >地拒绝。 我不是一个没有说过谎的人。但是,跨出复旦校门那一天,我在日记上曾写下过这样的话:“这些年,我认清了那么多虚伪的人,见过那么多虚伪的事,听过那么多谎话,自己也违心地说过那么多谎话,从此我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我这“要做一个诚实的人”的人,在许多高等教育者面前,撒了一次弥天大谎! 那的确是我离开大学后第一次说谎,不,第二次。第一次是——我打了“潘冬子”一记耳光而说是“跟他闹着玩”。我第二次说谎,像一个谎话连篇的人一样,说得那么逼真,那么周正。 我内心感到羞耻到了极点。一个毕业于名牌大学的青年,仅仅由于在某一个不正常的时期迈入了这所大学的校门,便如同私生子隐瞒自己的身世,在许多高等教育者面前隐瞒自己的“庐山真面目”,真是历史的悲哀! 就个人心理来说,这是十分可鄙的。 但这绝非我自己一个“工农兵学员”的心理。这种心理,像不可见的溃疡,在我自己心中,也在不少“工农兵学员”心中繁殖着有害的菌类。对于一个国家的高等教育,又多么可悲!宛如太上老君的“炼丹炉”中倒出了“山楂刃”。 我的谎话,当晚就被戳穿——我们编辑部的某位领导来西苑看望在华南组的一位老同事……我不晓得。第二天,我迟到了十分钟。在二楼楼口,被一位老者拦住。他对我说:“你先不要进会议室。”我迷惑地望着他。他又说,“大家已经知道了。”我问:“知道什么了?”“知道你是一个‘工农兵学员’。”他那深沉的目光,严肃地注视着我。我呆住了。他低声说,“大家很气愤,正议论你。你为什么要扯谎呢?为什么要欺骗大家呢?”他摇摇头,声音更低地说,“这多不好,这真不好!有的代表要求向大会简报组汇报这件事啊!……”不但不好,而且很糟!在全国“高教”会上,在粉碎“四人帮”后,谎言和虚伪正开始从崇高的教育法典中被肃清,一位列席代表,一位“工农兵学员”,却大言不惭地自称是“文革”前电影学院导演系的毕业生,这的确是太令人生气了。 我垂下了头,脸红得发烧。我羞惭地对那老者说:“您替我讲几句好话吧,千万别使我的名字上简报啊!”他说:“..我已经这样做了。”他的目光那么平和。平和的目光,在某些时刻,也是最使人难以承受的目光。我觉得他那目光是穿透到我心里了。 他说:“我们到楼外走走好吗?” 我默默地点了一下头。 我们在楼外走着,他向我讲了许多应该怎样看待自己是一个“工农兵学员”的道理。当他陪着我走回到会议室门前,我还是缺乏足够的勇气进入。 他说:“世上没有一个人敢声明自己从未说过谎。进去吧!”他挽着我的手臂,和我一齐进入了会议室。那一天我才知道,这位令我感激不尽的老者,原来是老教育家吴伯箫。吴老是我到北京后,第一个引起我发自内心的无比尊敬的人。“高教”会结束后,他给我留下了他家的地址,表示欢迎我到他家中去玩。那时他家住沙滩。我到他家去过两次。第一次他赠我散文集《北极星》。第二次他赠我散文集《布衣集》,并赠一枚石印,上刻“布衣可钦”四字。他亲自替我刻的。两次去,都逢他正伏案写作。一见我,他立刻放下笔,沏茶,找烟,面对面与我相坐,与我交谈。他是那么平易近人,简直使我怀疑他是个丝毫没有脾气的人。他脸上的表情总是那么安详。与我说话时,眼睛注视着我。听我说话时,微微向我俯着身子。他听力不佳。我最难忘的是他那种目光,那么坦诚,那么亲切,那么真挚。注视着我时,我便觉心中的烦愁减少了许多许多。 那时他家的居住条件很不好。因附近正在施工,院落已不存在。他家仅有两间厢房。每次接待我的那一间,有十三四平方米,中间以木条为骨,裱着大白纸,作为间壁。里边一半可能是他的卧室,外边一半是他的写作间。一张桌子,就占去了外间的大部分面积。我们两人落座,第三个人就几乎无处安身了。房檐下,生着小煤炉,两次去他家都见房檐下炊烟袅袅,地上贴着几排新做的煤饼子。 我问他为什么居住条件这样差,他笑笑,说:“这不是蛮好吗?有睡觉的地方,有写作的地方,可以了。”告辞时,他都一直将我送到公共汽车站。 我向他倾诉了许多做人和处世的烦恼。他循循善诱地开导了我许多做人和处世的道理。 他这样对我说过:多一分真诚,多一个朋友。少一分真诚,少一个朋友。没有朋友的人,是真正的赤贫者。谁想寻找到完全没有缺点的朋友,那么就连他自己都不可能成为他的朋友。一个人有许多长处,却不正直,这样的人不能引为朋友。一个人有许多缺点,但是正直,这样的人应该与之交往。正直与否,这是一个人品质中最重要的一点。你的朋友们是你的镜子。你交往一些什么样的朋友,能衡量出你自己的品质来。我们常常是通过与朋友的品质的对比,认清了我们自己实际上是一个怎样的人…… 我们北影的一位同志,从前曾在吴老领导下工作过。他敬称吴老为自己的“老师”——他已经四十五六岁了。 我常于晚上看见他在厂院内散步,却从未说过话。 有次我们又相遇,他主动说:“吴老要我代问你好。” 我们便交谈起来,主要话题是谈的吴老。 他告诉我这样一件事:当年他与六个年轻人在吴老直接领导之下工作,某天其中一人丢了二百元钱,向吴老汇报了。吴老嘱他不要声张,说一定能找到。过了几天,六个年轻人都在场的情况下,吴老将二百元钱交给失主,说:“你的钱找到了。不知是哪位同志找到后放到我抽屉里了。”失主自然非常高兴。当天,又有二百元钱出现在吴老抽屉里。原来他交给失主的那二百元钱,是他自己的。但对这件事,他再也没追究过。六个年轻人先后离开他时,都恋恋不舍,有的甚至哭了…… “因为吴老当时很信任我,只对我一个人讲过这件事。”我那位北影的同事说,“吴老认为,究竟谁偷了那二百元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六个年轻人中,有一个犯了一次错误,但自己纠正了。这使人感到高兴啊!” 听了这件事以后,我心中对吴老愈加尊敬。他使我联想到了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 对年轻人宽宏若此,真不愧老教育家风范。 因吴老身体不好,业余时间又在写作,我怕去看望他的次数多了,反而打扰他,再未去过他家。 我最初几篇稚嫩的小说发表,将刊物寄给他。 他回信大大鼓励了我一番,而且称我“晓声文弟”,希望我也对他的作品提出艺术意见,使我愧怍至极。 信是用毛笔写的,至今我仍保存。 半年后,我出差在外地,偶从报纸上看到吴老去世的消息,悲痛万分。将自己关在招待所房间里,失声恸哭一场…… 《北极星》和《布衣集》,我都非常喜爱。我们中学时期语文课本中一篇《延安的纺车》,便收在《北极星》中。但相比之下,我更喜爱《布衣集》。 我将《布衣集》放在我书架的最上一档,与许多我喜爱的书并列。 吴老,吴老,您生前,我未当面对您说过这句话,如今您已身在九泉之下99lib?t>,我要对您说——您是我在北京最尊敬的人。不仅仅因为当年您使我的姓名免于羞耻地出现在全国第四次“高教”会的简报上,不仅仅因为您后来对我的引导和教诲,还因为您的《布衣集》。虽然它是那么薄的一本小集子,远不能与那些大部头的长篇小说或什么全集、选集之类相比,虽然它没有获得过什么文学奖,您真挚的召唤却在思想上、情操上实践着“布衣精神”。这种精神目前似乎被某些人认为已经过时了,似乎已经不那么光荣了,似乎已经是知识分子的“迂腐”之论了。 您在给我的信中却这样写道:“我所谓的‘布衣精神’,便是不为权,不为钱,不为利,不为名,不为贪图个人一切好处而思想,而行为,而努力工作的精神。知识分子有了这种精神,才会有知识方面的贡献。共产党人有了这种精神,才会有实现共产主义理想方面的贡献。因而‘布衣精神’不但应是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尤其应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 吴老,您是知识分子,您亦是老共产党员。从这两方面,我都敬您。您是将“布衣精神”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的品格原则的,也是作为一个共产党人的品格原则的。您对这种精神,怀着一种儿童般的执着、锲而不舍。但愿我到了您那样的年纪,能有资格毫不惭愧地对自己说:“我不为权,不为钱,不为利,不为名,清清白白地写作,清清白白地做了一辈子人,没损害过、侵占过或变相侵占过老百姓一丁点儿利益!……” 如今穿布衣的知识分子少了,穿布衣的共产党人少了。穿布衣的共产党的领导干部少了。因为有了的确良、的卡、混纺、其他什么什么的。共产党如果成了布衣党,在20世纪80年代的今天,未免滑稽可笑。但共产党如果成了失掉“布衣精神”的党,那则不滑稽也不可笑了,而令人心中产生别的一番滋味了! 你正是在身后留下“布衣精神”的一息微叹,召唤着一种党风,召唤着一种党的干部之风啊! 现实真真有愧于您生前那儿童般执着的信念和寓言般朴素的思想啊!我们这个国家,我们这个民族,因民族心理的积淀和种种历史渊源所致,一向是崇尚权力的。而封建王权便是以这种崇尚为其社会基础的。这是我们民族愚昧的一面。人类不应受王权的统治,而只应受知识的统治。这叫人类文明,或曰“精神文明”。有一个时期我们的社会似乎有一股崇尚知识的良好风气开始发端,但很快又被对金钱的崇拜所涤荡了。 金钱,这个讨人喜爱的怪物,吞噬着某些中国人的灵魂,吞噬着某些中国共产党人的灵魂。 前一时期,省委书记有兼某某公司经理者,市委书记有兼某某公司经理者,地县委书记们更趋之若鹜,甚至连军区司令员副司令员,也成了戴着红领章红帽徽的买卖人。是为老百姓赚钱,还是赚老百姓的钱?更有他们的妻子儿女,假经商之名,堂而皇之地行走私之实。不走私,国外银行何以能够几万十几万地立户头? 连《参考消息》上都登了,大概总不至于是无中生有,阶级敌人对共产党的诬蔑吧? 不是说“先使一部分人富起来”吗?应该是先使人民中的一部分人富起来才对啊!倘若我们共产党的干部们,都利用职权,着急忙慌地,争先恐后地先使自己富起来,还算什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 中国是中国人民的中国。中国的一切财富,巨细无遗,都是中国人民创造的。任何侵吞、挥霍、浪费人民财产的行为,都不应是中国共产党的干部们的行为,都是丑行,都应受到藏书网法律的制裁。人民希望是这样。如今人民对党也只有希望而已。希望“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不变;希望党风彻底好转;希望党内有几位“包龙图”,铲除邪恶,辅佐“朝纲”;希望改革之举成绩更大,弯路更少。而最大的希望则是——党内损公肥己、以权谋私者们不再继续下去。人民是既痛恨他们,又拿他们没办法。因为人民已将权力交给了他们,就像李尔王将王杖交给了对自己始而恭顺继而飞扬跋扈的女儿女婿们一样。 老百姓有句话——“再一再二不可再三”。这也是希望。中国的老百姓是全世界最仁义最厚道的老百姓。他们很通情达理。江山是老共产党人打下的,打下了江山的人们有资格伸手向人民要好处。人民给,而且人民已经给了。包括他们的子辈们伸手向人民要或者就是像拿自己家里的东西一样去拿,去捞种种特殊的好处,人民也能宽宏地沉默着。中国的老百姓真是太仁义、太厚道了。但是中国很穷啊!中国老百姓的生活普遍还很穷啊!要达到小康,还得努力奋斗到二十世纪末呢!人民给不了那么多,人民负担不起。什么事情都得慢慢儿来,也得容人民慢慢儿给。别捞得太急。即便是再一再二又再三,老百姓也还是只有希望而已。哪个国家的老百姓比中国的老百姓更仁义更厚道呢?哪个国家的老百姓比中国的老百姓更善于忍耐,更善于在忍耐之中仍怀抱着不泯的希望呢?以权谋私者,一心只想自己先富起来,全不将人民利益放在心上者,是应该感到羞愧的。 就在几天前,哈尔滨市一家制本厂厂长来找我,还讲到这样一件事:他们厂要买一台某种型号的印刷机,难以买到,就有人好心地为他介绍了一位经商的干部子弟。 对方说:你们要买的印刷机我有,可以卖给你们,但,你们得给我百分之十的“个人劳务费”。给,明天就可提货。 一台印刷机十七万元。百分之十——一万七千元。 问:“给开发票吧?” 答:“‘个人劳务费’,开什么发票?” 拿国家生产的机器转手倒卖,一张口就敢一万两万地要“小费”,还美其名曰“个人劳务费”,这叫干什么?! 而且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持介绍信为扩大再生产买不到,怎的竟会在某些人手中囤积居奇?他们靠的是哪方面的权力? 贴官贴商 一天,我正在办公室写作,父亲来叫我,说家中来了一位个子高高的外国人。我到北京后,素少交际,更从未结识过外国人,心中不免十分疑惑。回到家中,果见一外国人静坐以待——申·麦克,他是我大学时的外国留学生朋友。自从他离开复旦后,我从未见过他,以为他再也不会到中国来了。想不到他竟从天而降,我们彼此的高兴心情,不必赘述。我向父亲介绍道:“这是我的朋友,瑞典人。”麦克站起身,头触到了吊灯罩子,噼里啪啦掉下无数塑料饰穗。他脸倏地红了,立刻弯腰去捡。他那高个子,弯下去就很困难。 只好曲一膝,跪一膝,像一个高挑儿的外国小姐,正行着屈膝礼时一条腿抽筋了。我忍笑帮他捡。父亲冷冷地瞧着他,又冷冷地瞧着我,不知我什么时候,在什么情况下认识了这个外国人,而且称他为“朋友”。父亲是怕我出了点名,忘乎所以,犯什么“国际错误”。父亲习惯于将“里通外国”说成“国际错误”。对与外国人交往这种事,父亲的思想认识仍停滞在“文革”时期,半点也没“开放”。 他常说:“别看那些与外国人交往的中国人今天扬扬得意的样,保不准哪一天又会倒霉,到时候哭都来不及。”麦克将那些被碰掉的塑料穗全部接过去,从容不迫地往吊灯罩上安装。我见父亲那种表情,怕麦克敏感到什么,又补充介绍道:“在复旦时,我们俩一个宿舍住过呢!”麦克安装完毕,对父亲笑笑,落座,也说:“我和晓声是非常好的朋友,我在中国交往的第一个朋友。那时还是‘四人帮.99lib.’时期呢,我们的友谊是经过了一些考验的。”说着转脸瞧我,意思是问我——对吗?“正是这样。”我对他说,也是对父亲说。父亲“哦,哦……”应着,退出屋去,再未进来。如今,一个中国人能称一位外国人为自己的朋友,倘若这外国人又是来自所谓西方世界,诸如瑞典这样一个“富庶国家”,并且还是一位年轻的博士,那么仿佛便是某些中国人不寻常的荣耀了。 我称麦克为自己的朋友,不觉得在名分上沾了他什么光。他视我为朋友,也肯定不会自认为是对我的一种抬举。他的博士头衔,在我看来也并不光芒四射。他获得这学位的论文——《中国古代民歌研究》,还是在大学时我帮他搜集资料,抄写卡片,互相探讨之下完成的。 他这次是到驻中国的一个办事机构工作的。他从《青年报》上看到介绍我的小文章,才询问到我的住址的。 以后,他几乎每星期六晚上都到我家中来做客。他喜欢喝大米枣粥,喜欢吃炸糕,黄瓜罐头,还喜欢吃饺子。我们就每个月让他吃上两顿饺子,更多的日子只以粥相待。 榆树上有一种令人触目惊心的.99lib?肉虫,我们北方人叫它“贴树皮”,又叫“洋瘌子”。寸余,黑色,有毛,腹沟两侧尽蜇足。落人衣上,便死死贴住,抖而不掉。落人皮肤上,非揪之拽之不能去。虽去,则皮肤红肿。似被蜂刺,二三日方可消肿止疼。这一点类同水蛭,样子却比水蛭更令人讨厌。而且它还会变色,在榆树上为黑色,在杨树上为白色,在槐树上为绿色。 有些中国人,真像“贴树皮”。其所“贴”之目标,随时代进展而变化,而转移。研究其“贴”的层次,颇耐人寻思。先是贴“官”。“某某局长啊?我认识!”“某某司令员啊?他儿子和我是哥儿们!”“某某领导啊?他女儿的同学的妹妹是我爱人的弟弟的小姨子!”七拐八绕,八竿子搭不上的,也总能搭上。搭上了,便“贴”。此真“贴”者。还有假“贴”者,虽也想“贴”,却毫无机遇,难以接近目标,在人前做出“贴”者语而已,为表明自己是“贴”着什么的。 我们在生活中,不是经常能看到一些人,为了巴结上某某首长,或某某首长的儿子女儿,极尽阿谀奉承,钻营谄媚,讨好卖乖之能事吗?图的什么呢?其中不乏确有所图者。也有些人,诘之却并无所图,仅获得某种心理安慰而已。仿佛“贴”上了谁谁,自己也便非等闲之辈,身份抬高了似的。 继而“贴”港客。港客本也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炎黄子孙,龙的传人,我们同胞。相“贴”何太急?盖因港客在“贴”者们眼中都挺有钱。有钱,现今便仿佛是“高等华人”一类了。其实,他们除了比一般内地人有些许钱,究竟“高”在哪儿呢?就钱而论,香港也绝非金银遍地,香港人也绝非个个都腰缠万贯。“港客”中冒牌的“经理”、伪装的“富翁”,心怀叵测到内地来行诈的骗子,近几年仅披露报端的还少吗? 然而“贴”者们为了捞到点好处,明知对方是骗子,也还是要不顾一切地“贴”将上去。骗子身上揩油水,更能显示其“贴”技之高超。 “贴”港客,比“贴”某某领导某某干部实惠。小则打火机、丝袜、化妆品、假首饰什么的,大则录音机、照相机、彩电、录像机等。只要替他们在内地效了劳,论功行赏,是不难得到的。港客还似乎比某某领导某某干部们大方。你要从某某领导某某干部家拎走一台录音机?休想!一般情况下,他们是习惯收受而不习惯给予的。“贴”领导干部者,实“贴”权势二字也。古今中外,权势都并非可以白让人去“贴”的,得“上税”。以靠攀附上了某种权势而办成一般人们办不成的事的,统计一下,不付出什么的有几个?“贴”港客者,实“贴”钱“贴”物也。钱亦物,物亦钱,都是手可触、目可见的东西,“贴”到了,实实在在。 港客照我看也分三六九等。 一等的正派地办事业和正派地经商。 二等的就难免投机牟利。 三等者,行诈行骗,不择手段,要从内地揣两兜钱回去吃喝玩乐罢了。 某一时期内地穿港服者,留港发者,港腔港调者,港模港样者,“贴”港客者,假充港客者,着实使我们的社会和生活热闹了一阵子。 “贴”者为男性,不过令人讨厌;“贴”者为女性,那就简直越发令人作呕了。男性“贴”者凭的是无耻和技巧,女性“贴”者凭的是无耻和色相。凡“贴”,技巧也罢,色相也罢,总都是无耻一点。恰如馒头也罢,火烧也罢,总都少不了要用点“面引子”。 有一次我到北京饭店去访人,见一脂粉气十足的妖丽女郎,挽着一位矮而胖的五十余岁的丑陋港客,在前厅趋来复去。女郎本就比港客高半头,又足蹬一双特高的高跟鞋,犹如携着一个患肥胖症的孩子,实在令人“惨不忍睹”,那女郎还傲气凌人,脖子伸得像长颈鹿,“富强粉”面具以下就暴露出一段鹅黄色来。仿佛被她挽着的是拿破仑。真让你觉着内地人的脸,被这等男女“贴”者们丢尽了。 还有一次,我在一家饭店与我一位中学语文老师的女儿吃饭,邻桌有两个港仔,与几个内地“摩登”女郎举杯调笑,做派放肆。 其中一个港仔,吐着烟圈,悠悠地说:“我每分钟就要吸掉一角七分钱啦!”炫耀其有几个臭钱。 那几个女“贴”者便口中啧啧有声,表示无限崇拜,一个个眼角荡出风骚来。 另一个港仔,不时地朝我们的桌上睃视。终于凑过来,没事找事地与我对火。然后盯着我的女伴,搭讪道:“小姐,可以敬一杯酒啰?” 她红了脸,正色道:“为什么?” “因为你实实在在是太美丽了呀!我来到北京许多天啦,没见过您这么美丽的姑娘呀!”那种港腔港调,那种涎皮赖脸的样子,使我欲将菜盘子扣他脸上。 我冷冷地说:“谢谢你的奉承,她是我妻子。” 对方一怔,旋即说:“真羡慕死你啰,有>藏书网这么美丽的一位妻子哟,一看就知道她是位电影演员啦!” 我的女伴的脸,早已羞红得胜似桃花。她的确是位美丽的姑娘,那几个女“贴”者与之相比愈加显得俗不可耐。 “你的眼力不错。”我冷冷地说,决定今天扫扫这两个港仔的兴。 “咱们交个朋友好不好呢?我们是……”他摸出一张名片放在桌上,一股芬芳沁入我的鼻孔。名片我也有。二百张。印制精美。我们编辑部为了工作需要,给每个同志印的,也是喷香的。我用手指轻轻一弹,将那张名片弹到地上,说:“你们可不配与我交朋友。”他打量了我一番,见我一身衣服,旧而且土,问:“您是什么人物哇?”口气中含着蔑视。 我从书包里翻出自己的作协会员证,放在桌上,说:“我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虽然是小人物,可这家餐厅的服务员中,就必定有知道我的姓名的。” 一名服务员小伙子来撤菜盘,我问:“看过电视剧 href='9661/im'>《今夜有暴风雪》吗?”那几天正连续播放。回答看过。我说:“我就是原作者。”小伙子笑了,说:“能认识你太高兴了,我也喜欢文学,就是写不好,以后可以去打扰你吗?”我说:“当然可以。”就从记事本上扯下一页,写了我的住址给他。那港仔讷讷地不知再啰唆什么话好,识趣地退回到他们的桌旁去了。那一伙俗男荡女停止了调笑,用各种目光注视着我们。我的女伴低声说:“咱们走吧。”我说:“不,饭还没吃完呢!你听着,我出一上联,看你能不能对——男‘贴’者,女‘贴’者,男女‘贴’者‘贴’男女。”她毫无准备,低下头去。我又说,“听下联——红苍蝇,绿苍蝇,红绿苍蝇找苍蝇!”说罢,站了起来。她也立刻站起。我低声说,“挽着我的手臂,咱们走。”她便顺从地挽着我的>藏书网手臂,与我一块儿走了出去。 走到马路上,走了许久,我一句话未说。她欲抽回手臂,然而我紧紧握着她的手。她不安地问:“你怎么了?”我这才说:“听着,你知我将你当妹妹一样看待,你就要调到广州去工作了,那里这类港客也许更多,那类女孩子也许更多,如果你变得像她们一样分文不值,一样下贱,你从此就别再见我了。见了我,我也会不认识你!” 她使劲握了一下我的手,低声说:“你看我是那种女孩子吗?”我知她绝不会变成像她们那样,我完全相信这一点。我常想,中国人目前缺的到底是什么?难道就是金钱吗?为什么近几年生活普遍提高了,中国人反而对金钱变得眼红到极点了呢?在十亿中国人之中,究竟是哪一部分中国人首先被金钱所打倒了?!社会,你来回答这个问题吧! 有一次,我在北太平庄碰到这样一件事:一个外地的司机向人询问到东单如何行驶路近,那人伸手毫不羞耻地说:“给我两元钱告诉你,否则不告诉。” 司机又去问一个小贩,小贩说:“先买我一条裤衩我再告诉你。”司机长叹,自言自语:“唉,这还是在首都啊……” 那天我是推着自行车,带儿子到北太平庄商场去买东西。儿子要吃雪糕,尽数兜中零钱,买了四支。交存车费时,没了零钱,便用一元向那卖雪糕的老太婆兑换。她却问:“还买几支?”我说:“一支也不买了,骑车,还带孩子,拿不了啦。”她说:“没零钱。”将一元钱还我,不再理我。我说:“我可是刚刚从你这儿买了四支啊!”她只作没听见,看也不看我一眼。倒是看自行车那老人,怪通情达理,说:“算啦,走吧,走吧。”又摇首道,“这年头,人都变成‘钱串子’了……”所幸并非人人都变成了“钱串子”。否则,吾国吾民达到了小康生活水平,那社会光景也实实在在并不美好。看来,生活水平的提高与民族素质的提高,并不见得就成正比。 门户开放,各种各样的外国人来到中国。“贴”者们又大显身手,以更高的技巧去“贴”外国人。此乃“贴”风的第三层次。我看也就到此了。因为“火星人”三年五载内不会驾着飞碟什么的到中国来。据说“火星人”类似怪物——果真有的话,不论技巧多么高超的男女“贴”者,见之也必尖叫惊走。“贴”风有层次,“贴”者则分等级。 一等“贴”者,“贴”美国人、英国人、法国人、日本人、加拿大人、意大利人、瑞典人…… 二等“贴”者,就“贴”黑人。 在这一点上,颇体现了中国人的国际态度——不搞种族歧视。 三等“贴”者,只有依旧去“贴”港客了。一边“贴”住不放,一边又不甘心永远沦为三等,有俗话说:“骑着马找马。” 有一次麦克对我说:“你们中国人如今在外国人面前怎么变得这么下贱了啊?和外国人认识没三天,就会提出这样那样的请求,想摆脱,却纠缠住你不放……” 我虎起脸,正色道:“请你别在我家里侮辱中国人!” 他没想到我会对他说出如此不客气的话,怔怔地望了我片刻,不悦而辞。其后旷日不至,我以为我把他得罪了。他终于还是来了,并诚恳地因那番说过的话向我道歉。 其实麦克的话,对某些中国人来说,是算不得什么侮辱的。他不过说出了一种“下贱”的现象。“贴”外国人者,已不仅是为了钱,为了物,还为了出国。“廉者不受嗟来之食”,我们的老祖宗自尊若此,实乃可敬。 也谈“名牌” 不久前,从电视上看到这样一则专题采访——主持人带了一件某省某地某厂的商品,到北京某某高档商品店询问——如果此商品摆在该店的货架上,最低可.标价多少? 柜台经理看了看,答曰最低可标价四百。 这个“最低”标价,主持人告诉我们,已是它在某省某地售价的一倍了。也就是说,它在当地的售价只不过二百元左右。 又问——最高可标多少? 答曰——八百元以上。 那么,也就是说,已是它在当地售价的四倍以上了。当然,得换一个“名牌”的商标。 东西还是那样一件东西,一旦进了高档商品店,便身价倍增。一旦标以“名牌”,便不再是普通消费者敢于问津的了。 这样的商业现象,人们早已知道得很多很多,肯定是司空见惯,不足为怪了。 节目主持人的本意,也不在于指出其中的荒唐的。看来,按照她的头脑,是并不觉得荒唐的。甚至,还认为是商业的某一种规律,是所谓“名牌”效应带给商业的好处吧。 因为,她紧接着煞有介事地对我们说——瞧,同样的一件东西,因为商标不够“名牌”,竟少卖了一倍至几倍的钱!仅此一点,计算下来,厂家每年要亏损五六千万元哪!于是乎,结论分明是——不争创名牌,怎么得了?一旦“名牌”了,岂不财源滚滚了?岂不国富民强了?岂不“腾飞”云霄了?岂不是亚洲的什么“龙”进而是地球上的什么“龙”了吗?…… 然我却听出了一身冷汗。不禁对“名牌”二字产生了一种惊悸心理。并且,不禁寻思——老百姓看了这专题这采访,究竟会怎么想?同时,也就疑问多多了。 首先,如果那主持人是对着我说的,我倒是要当面请教了——那原价二百元的商品,它的原始成本是?多少?不管是多少,绝对的,在成本和售价之间,厂家肯定是有利可图的。否则,厂家早停止生产了,或因亏损而倒闭了。没人干明明亏本的事,这才是商业的一条规律。 所谓“利”从何来?从消费者来。厂家既没停止生产,又没因亏损而倒闭,则证明着这样一个事实——这一个厂家所面对的..消费者群,一直是在“养”着厂家的。并且,因为价格还相对合理,一直“养”得起,愿意通过消费这一种方式“养”着。 其次,什么叫“名牌”? 名牌是由质量决定的,非是由“商标”决定的。创名牌是创质量,非是创商标。名牌除了优质高价这一种存在方式之外,还有另一种存在方式,便是——在同等质量的前提之下,价廉物美。而这后一种“名牌”效应,才是中外商界最为普遍的“名牌”效应,才会最大限度地获得消费者的青睐。 正如就汽车而言,“林肯”是名牌,“福特”也是名牌。“福特公司”从来也没打算将“福特”车的售价,提高到和“林肯”一样的售价。更不会这样来算账——呀!不得了,原来我损失了多少多少亿美元哇! 于中国而言,所谓“名牌”正在多起来。一旦“名牌”了,便价格飞扬。另一种“名牌”却越来越少了——在同等质量的前提之下,价廉物美的名牌。 所以,为了暴利,商标大战的硝烟烽火,远甚于质量优劣的激烈竞争。所谓“名牌”过剩之日,便是“名牌”束之高阁,成了商店里的摆设和仓库里的积货之时了。待“名牌”不得不亟待处理,“名牌”也就掉价得很了。 据我所知,世界上有不下百种历史长久的名牌商品,打从“二战”以来,历经风云变幻,就几乎没有涨过价格。西方世界的商人,为了长久的商业利益,在必要的时候,甚至不惜血本,以保持他们名牌的价格稳定,以维护名牌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之中的可亲商品形象。 又据我所知,日本目前,有许多的商家和厂家,正联合开展一种“廉价销售”的活动,以刺激消费者的购买热忱。其中不少商品,便是所谓名牌。 名牌也罢,非名牌也罢,一切商品的盈利 6839." >根据,其实首先取决于消费者的购买热忱。当这一种购买热忱被挫伤了,名牌便没有意义,高价格也就不能带来高利润了。 好比一个皮包,售价二百元,消费者们喜而购之,销量必大,利在其中。倘售价八百元以上,一天卖不出一个,销量缓滞,“高处不胜寒”,其经营思路,未见得足以当作什么经验来推广。尤其在中国。 在中国,窃以为,即使创名牌,也还是以物美价廉的那一种名牌,生命会更长久些。尽管目前物不美质不优而价格贵得荒唐、贵得令人咂舌的名牌仿佛已包围着我们…… “武则天”·刘晓庆 编剧说:“我喜欢写这段历史。”——完全可能是真话。前提是在并没有什么人预付给他较高的“创作定金”的情况下。 观众说:“我喜欢看这段历史。”——也完全可能是真话。前提是在他或她并非一个容易受从众心理左右的人的情况下。 倘投资者说“我喜欢”云云,则完全可能是假话了,没什么前提的假话。投资越大,假话的成分越大。几乎一切投资者更喜欢的都是利润,更在乎的都是成本的回收。这叫按经济规律办事。无可厚非的动机。 我一向在电视剧题材方面持“厚今薄古”的态度。因为现状正发生“古滥今危”的倾向。还因为我从不曾是一个投资者。站着说话不嫌腰疼。倘是,则我也可能“厚古薄今”起来。道理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古”较容易“出口”,而“今”十分的不容易。“出口”之利润是外汇。外汇是“硬通货”。所谓立场不同,态度不同。 站在投资者的立场思考—— href='2451/im'>《武则天》首先是最具商业目的之决策。其次不失为“捷足先登”之决策。想想,倘我是投资者,从五千年国史中,排除别人“操作”过了的,目前似乎也只有“武媚娘”不妨“炒一炒”。 最商业的动机下也是可以出精品的。正如“为艺术而艺术”的标榜下也常有假冒货和劣品。 href='2451/im'>《武则天》非是精品。但公而论之,我愿承认它是“细工”的“匠作”。 href='2451/im'>《武则天》第一可称道的是灯光。国产电视剧历来重故事,忽略“制作”水准。在“制作”水准中,近年重视了构图、摄影,但还极少有考究到灯光的。 而 href='2451/im'>《武则天》的灯光是一流的。这是稍有专业眼光都看得出的。暗夜戏的灯光是有刻意追求的,但一转白昼戏和室外戏,便又力不从心了。艺术不能求全责备。有七分好也应充分肯定。 href='2451/im'>《武则天》第二可称道的是化妆。将四十多岁的女人通过化妆术“改变”为“少女”,是件相当麻烦的事。刘晓庆的“基础”固然是前提,但化妆师们功不可没。倘我有资格在明年的各类电视剧评奖中投票,定投此化妆师一票。尽管我到今还不知其姓甚名谁。 刘晓庆的表演刚刚及格。老女皇又比小媚娘演得成功些,深些。也就是说有了点儿心理层次。不能比及格更高地予以评价,一因剧本创作的拘谨和小气,二因刘晓庆本人戏路的局限所致。 刘晓庆是名气大大的女演员,但非是演技最高的女演员。与其同代的就有一个斯琴高娃。后者演技比她成熟得多。名气高于演技,乃中外演艺界寻常现象,因素往往在“戏”外,此不赘述。 我认为,迄今为止,刘晓庆仍是本色演员。 href='2451/im'>《武则天》倘有光彩可言,乃是由她的本色所显现的。苍白做作,也是由她的本色之缺憾所累及的。一言以蔽之,成也本色,败也本色。 刘晓庆是这样一位女演员——她将自己扮演过的一切角色,都毫无例外地打上了“刘晓庆本色”的印章。倘其本色与角色的某一或某些本色相一致,她便如鱼得水。不一致,她便功亏一篑。这时演技几乎帮不了她什么。 她的本色中最致命的,便是缺少女性的宝贵特质——诸如阴柔,温爱,恻隐,体恤等。这些属于心灵,属于母性。 她的本色中最突出的,是我们常从一些男人的心灵中可以窥见的“东西”,诸如刚愎自用,涌动着难以掩饰的野心、虚荣、与名俱齐的优越感,高态势的俯视众生的贵妇心理,等等。 当然,我们这里所论及的“本色”,非是现实生活中的刘晓庆。对现实生活中的她,我毫无了解,根本没有说三道四的根据。所论及的,只不过是组成她演员特质的那一方面“本色”。这甚至包括她的脸、她的一举手、一投足、一颦一笑给人的第一印象。作为一名女演员,刘晓庆的脸太缺乏宝贵的女性特质,尤其是母性特质。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她演慈禧、凤姐、武则天,似乎总有几分神似的原因吧。而甚至连她和姜文在芙蓉镇里的情感戏,于今看来,都是粗线条的,认真的做作,简单的投入,演自己有余,演角色不足。 尽管如此,放眼影视界,刘晓庆出演武则天,排除商业上借助明星广告效应的考虑,她仍是较合适的人选。起码是之一。 前期的武则天,除了“我是后宫第一美女”的角色意识,以及仗此为武器所施的刁钻伎藏书网俩,我们几乎看不到另外的表演作为。深受父子俩皇帝宠幸,除了一张脸,应还有女性的别的魅力。皇帝也是男人,即或好色也未必就单“好”在女人的脸上。定还有女人脸以外的“东西”使龙心大悦。我强调的当然非是龙床上的戏。最简单的一个道理——“美而不媚,王者不顾。”何况由四十多岁的刘晓庆“改变”为的“少女”,按小伙子找对象的标准还算漂亮,迷惑两代皇帝则总觉得勉强。单说一个“媚”字,非化妆术所能体现,要靠演。剧本没有提供演的细节,刘晓庆也没有悟到什么,更没有演出什么。老女皇一朝权在手,天下我独尊,刘晓庆倒是演来不但神似,而且在行。 剧本的拘谨与小气,我以为不见得便是编剧的才华不足。女皇文功武治的业绩,展现起来是要耗巨资的。后宫“室内戏”,野史加秘史,毕竟是缩减成本的明智之举。编剧在这一“经济原则”的制约之下,大概也难有太大的“英雄”用武之地。不过这一部“细工”的“匠作”,太少细节,太少似乎不经意而又至妙的“闲笔”,太少人物的“下意识”和心理本能及深层活动的刻画,又打上“刘晓庆本色”的印章,于是就概念多多了。编剧没有对“刘晓庆本色”进行有意识的“刁难”和强制性的限定。刘晓庆本人更没有。武媚娘成为皇后,几乎一概的尖锐冲突,均以“朕的头又疼了”而告终,则便简单到儿童卡通片的程度了…… 数日前与凯歌谈到现实题材与历史.题材的话题。 我说——有才华的编剧和导演,如若不能对他们身处的当代,努力做出深刻的有价值的反映,那么最终,他实际上并不能成为该时代最棒的从业者。在最应该的方面如果做得最不够,于己于时代,都是大的遗憾。 我以为这一点体现在演员身上也一样。 凯歌与我有同感。 真正意义上的现实主义还难以植根于我们的影视土壤,这大概是现实题材最困窘的处境。 但是我相信中国现实主义影视会渐渐走出这一困境的。 我的外国朋友 有时不免胡思乱想,倘哪一个外国阔佬,别出心裁,在天安门广场大摆案条,置种种外国货于案上,大呼:“嗨,你们中国人来随便拿吧!”会不会有千人万众,蜂拥而抢,挤翻案条,打破脑袋呢? 麦克常到我家来,而且次次开着小汽车来,就引起一些人对我格外注意。于是就有人问我:“能不能帮忙换点外汇券?”我总是干干脆脆地回答两个字:“不能。”便被某些人认为太“独”,连点“方便”也不能予自个儿。我自己也不走这个“方便”之门。那时我的家里还没有录音机,没有电冰箱,没有彩电,只有十二英寸的黑白电视机。比较而言,电冰箱对我们的生活,比录音机重要得多。北京的夏季太热了,剩饭剩菜,孩子的牛奶,隔日必坏。电冰箱简直成了我们梦寐以求的东西。而电冰箱又脱销,实在不易买到。但“友谊商店”却是有卖的。可我无一张外汇券。 妻不免经常对我说:“你就开口求麦克一次吧!咱们就求他一次还不行吗?凭你和麦克的友谊,求他用外汇券替咱们买一台电冰箱,难道他还会拒绝呀?咱们给他人民币……” 连老父亲也说:“我看麦克会帮这个忙的,你开一次口,求求看。”我想,只要我开口请求,麦克是肯定会答应的。我向自己发誓,绝不对麦克提出这样的请求,以及类似的请求。因为有一天,晚饭后,喝茶时,麦克望着我在地板上搭积木的儿子,忽然说:“我第一次到你们家,小梁爽还不会单独玩耍,如今小梁爽已经会叫我‘麦克叔叔’了,可我连一只玩具还没送给他过。”面有愧色。 妻子说:“他的玩具可不少啦!” 麦克说:“我下次来,一定送给他一件玩具。” 我说:“你何必这么认真呢?” 麦克看我一眼,说:“晓声,你是我结识的中国人中,唯一没向我提出过任何请求的。” 我说:“我们中国有句话——‘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不愿在我们的友谊之中,掺入任何一点杂质。” 从那天以后,我牢牢记住了麦克的话——“你是我结识的中国人中,唯一没向我提出过任何请求的。” 我不甚知道麦克——一位年轻的瑞典博士——在中国结识了多少中国人,也不甚知道这些中国人曾向他提出过怎样的请求。但有一点我是知道的,在他结识的那些中国人中,“政府官员”们是不少的。而我,北京电影制片厂的一名编辑,在全部他结识的那些中国人中,是社会地位最低的一个。 “如果你我不是复旦同窗,你我就根本不会结识。因为以你的性格,你不太可能进入我所结识的那些中国人的社会圈子。”——这是他对我说的话。 我相信他的话。 “我很尊敬你们中国的学者、专家和知识分子们,他们谦虚,普遍事业心强,在外国人面前不卑不亢。对于他们提出的请求,我从来都尽力而为。他们提出的请求,很少涉及个人物质方面,都仅限于事业方面。我能帮助他们做某些事,心里常常感到很高兴。他们的事业,代表着中国的某些事业。事业与个人利益,文化科学知识与物质,这两类截然不同的请求,区别了我所结识的两类截然不同的中国人的素质。”——这是他对我说过的另一番话。 他的这些话,使我为某些中国人自豪,亦为某些中国人悲哀。 有一次我故意问他:“在你结识的中国人中,有请求你帮助他们买电冰箱的吗?” 他说:“岂止是买电冰箱啊!” 他告诉我,有一位什么什么局长,通过什么什么关系认识了他,然后便多次主动请他到家中做客,并把自己的两位女儿介绍给他。再后来通过第三者向他暗示,希望他这位年轻的瑞典博士成为那局长“同志”的大女婿或二女婿。 “无论我爱上哪一个都可以。‘两个之中任你挑’——他们的原话就是这样!”麦克那张英俊的,王子气质的脸上,呈现出极其鄙夷的表情。我说:“那你就挑一个呗!你不希望寻找一个中国姑娘做你的妻子吗?”麦克愤愤地说:“可我是要在中国自.99lib.己寻找,而不是要别人向我兜售!”我说:“你应该理解他们的心情啊!”麦克说:“我当然理解,简直太理解了!我直言不讳地告诉他们,在那两个姑娘之中,我一个也爱不上!并劝他们死了这条心!我觉得他们是在侮辱我,可你猜他们继而又向我提出什么样的请求?”我说:“猜不到。”麦克说:“你认真猜猜。”我想了一会儿,摇头。麦克说,“他们请求我,将别的外国人介绍给那位局长的两个女儿!我问他们,中国男人那么多,为什么非要替自己的女儿找一个外国人做丈夫?他回答得很坦率:‘在北京,局长一级的干部多得是。而且我这位局长快退休了,女儿们没什么大本事,找个外国人做丈夫,将来可以到国外去,幸福也有个依靠。’你们某些中国人替自己女儿考虑的所谓的幸福,竟是找一个外国人做丈夫?” 他感到又失口了,连忙看着我说:“请原谅。”我说:“你问得有道理。”也许我的表情过于严肃,麦克的表情也郑重起来。他思考片刻,低声道:“如果你这么认为,我今后再遇到这类事情,当面轻蔑他们不过分吧?”我说:“随你。”妻接着我的话说:“麦克,别听他的!他是存心想当现行反革命,我今年才三十二岁,对这类事连听也不听。我可不想当现行反革命家属!”我说:“如果我说这番话便被打成现行反革命,那中国算是没救了!”妻用恳求的目光瞪着我,我不忍再增加她心中的不安,便换了个话题。但接下来的交谈却显得非常勉强。 那天,麦克分明也是怀着一种不佳的心情告辞的。我没料到父亲在门外偷听到了我与麦克的那番谈话。麦克走后,父亲进屋来,指着我狠狠地大声训斥:“你小子别烧包!你从北大荒到了上海念大学,又从上海分配到北京,每个月六十多元的工资拿着,连奖金算上起码七十元,比我99lib?当四级泥水工时的工资少不了几元,老婆也有了,儿子也有了,你还对这不满那不满,你还怂恿一个外国人去骂共产党的干部!我要是共产党,我要有权,也坐地打你一个现行反革命!再把你发配到北大荒去劳改一辈子!看你还烧包不烧包!……” 对于父亲的怒斥,我只有低头默然而已。 父亲还说:“我告诉你,以后你写文章,只许说共产党好,不许说共产党不好,一句不好都不许说!一篇文章一百多元的稿费,再好的党也不肯花钱雇你骂它的!” 我依旧默然而已。 有这样一位老父亲,我常感到在家中的言论颇不自由。别说我脑后并无“反骨”,即便生着所谓“反骨”,有老父亲天天对我“警钟长鸣”,“反骨”也会渐渐变成软骨的。何况我对我们的党,没理由怀什么刻骨仇恨,不过是希望它更伟大、更纯洁、更光明、更正确罢了。 但为了向父亲表示,我铭记了他的话,我就将儿子从地板上抱起,亲了一下,说:“爸爸是绝不会被打成现行反革命的,今天的共产党已经不是过去的共产党了!爷爷的担心是不必要的。” 儿子却从我怀中挣向妻,奶声奶气地说:“妈妈抱,摸咂咂!……” 下一个星期六,麦克又来时,果然给儿子带来一个玩具,是一只黄色的、毛茸茸的、会叫的小狗。说是在“友谊商店”买的。妻问:“那里有电冰箱吗?”麦克回答:“有啊。有双开门的日立牌电冰箱,你们要买?”我瞪了妻一眼,妻立刻回答:“不,我们已经托别人买了。”麦克说:“要是买不到,我给你们买。”我说:“能买得到。”儿子从床底下拖出一个纸板箱,把里面的玩具一样样摆在地板上:飞机、火车、大炮、坦克、小狗、小猫等,摆了一长>溜。 儿子不知从哪儿翻出一个小盘大的毛主席像章,还挺新的。 麦克用一串钥匙从儿子手中哄过主席像章,一边欣赏一边说:“只听说中国‘文革’时期有这么大的毛主席像章,今天头一次见了!”欣赏一会儿,拿着问儿子,“知道这是谁吗?” 两岁半的儿子回答:“大胖子!”从麦克手中夺过像章,就在地板上滚着玩。我非常生气,从地上捡起像章,举手就欲打儿子。妻子赶快将儿子抱起,说:“你打孩子干什么?他出生的时候,毛主席已经逝世五年了,他不知道毛主席是什么人就成过错了?”我举起的手,缓缓地放下了。我暗想: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崇拜。这就是历史。历史有它自己的法则,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将来儿子长大了,当然会知道毛泽东是一位什么样的历史人物的。但是会不会崇拜毛主席,那就很难说了。也许他会崇拜一位足球名将、电影明星、哲学家、艺术家、作家、歌星、音乐家,或者一位时装模特,或者一位改革者,或者是位非常非常有钱的什么什么人…… 让他自己去选择吧!他那一代的精神和思想,应比我们这一代获得更大的自由。而精神和思想,它所代表的全部人类社会的文明,其实只用两个字就可以概括——自由。没有精神的自由和思想的自由,所谓社会文明,不过是写在布满灰尘的桌面上的词句,在擦桌子的时候便被抹布一块儿擦掉了。儿子受到我那一句喝骂,又见我欲打他,吓哭了,哭得十分之委屈。妻便将他抱往邻居家去。麦克见我沉思,问:“你想什么呢?”我说:“我在想崇拜这个问题。”麦克又问:“你至今仍崇拜毛主席?”我沉思良久,说:“崇拜是人类的童年心理,我们这一代人的崇拜季节已经过去了。”于是我们的话题很自然地谈到了毛主席的功过方面。我说:“我依然认为毛主席是中国历史上从古至今十分伟大的人物,也是世界历史上十分伟大的人物。” “可你刚才还说你们这一代人的崇拜季节已经过去了……”麦克表示不解。我一时不知如何才能向他解释清楚。我又陷入了沉思,在沉思之中回顾我们这一代人的心理历程和思想历程。我耳畔仿佛有千百万童声在齐唱着这样一首歌: 我们新中国的儿童, 我们新少年的先锋, 团结起来。 继承我们的父兄,藏书网 不怕艰难不怕担子重, 为了新中国的建设而奋斗, 学习伟大的领袖毛泽东…… 论雨果——夹在铁钳齿口的作家 href='1220/im'>《九三年》是雨果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它在1873年出版时,雨果已经七十一岁了。十二年后的5月8日,雨果患肺炎,身体开始虚弱。他在病中说:“欢迎死神来临!”5月22日,雨果从昏迷中醒来,又说:“大幕降落,我看见了黑色的光明……”只有他的孙儿和孙女听到了此话;那是他留给世界的最后一句话。生前,他在遗嘱中添加了如下内容: 将五万法郎送给穷苦人,希望躺在他们的柩车里去墓地……拒绝任何教堂的祈愿,而要求为所有的灵魂祷告……我相信上帝。 雨果一生和宗教的关系怨怨和和。在他还是一个青年的时候,他的第一部长篇 href='310/im'>《巴黎圣母院》,使他成为宗教咬牙切齿的文化敌人。 在他中年的时候,他却又用他的笔塑造了一位与 href='310/im'>《巴黎圣母院》中虚伪丑恶至极的教士福娄洛截然相反的教会人物—— href='2081/im'>《悲惨世界》中的米里哀主教,其无私和仁慈几近完美,简直就如同上帝本人的人间化身。米里哀主教是欧洲文学史上最高尚的教会人物。 “我相信上帝”一句话中的“上帝”,对于雨果这一位全欧洲最具有哲学家和思想家气质的诗人、作家,究竟意味着什么呢?他所言的“上帝”是一位神,抑或是一条“真理”?除了他自己,没有人清楚。 雨果和宗教的关系,与薄伽丘和宗教的关系相似。后者在四十岁那一年完成了 href='2086/im'>《十日谈》,于是受到宗教审判。其晚年不但皈依上帝,而且干脆想去做一名教士。 在欧洲,像雨果和薄伽丘一样,与宗教发生怨怨和和之关系的文化人物不在少数。他们与宗教的关系最终皆以和而告终——这是特别耐人寻味的西方文化现象…… 雨果终生不悔的,乃是他与法兰西共和国那一种唇亡齿寒、一荣俱荣一毁俱毁的关系;是与他的《人权宣言》休戚与共的关系;是与底层民众同呼吸共命运的关系。 正是这一种关系,令他的人生起伏跌宕。他曾在共和国的普选中成为得票率第二多的国民公会的议员;也曾被复辟了的波拿巴王朝驱逐出境,度过了近二十年的流亡岁月。 当局还下达过对他的通缉令,宣布:“捉住或打死雨果的人,可获二点五万法郎赏金。” 雨果曾满怀深情地在日记中写道:“我之所以没有被逮捕,没有被枪杀,能活到今天,全凭了朱丽叶·德鲁埃夫人。是她冒着失去个人自由乃至生命的危险,为我排除一个个陷阱,丝毫不松懈地保护我,为我不断寻找安全的避难所。” 朱丽叶——雨果终生的“红颜知己”。雨果对流亡的回答是——拒绝一切赦免。 他在拒绝书上写道:“如果只剩下十个人(不忏悔者),我将是第十名。如果唯余最后一人,那就是我。” 雨果在流亡时期依然是坚定不移地反对封建王朝的战士。他写下了《侏儒拿破仑》、《惩罚集》、《静观集》等一系列讨伐共和国“共和”原则之敌的战斗檄文…… 雨果是一个满怀政治正义感的激情和深情的爱国者。 古今中外名垂史册的诗人们和作家们几乎都是如此这般的爱国者。 但雨果的不同在于,从法兰西诞生了共和国那一天起,他所爱的便只有以《人权宣言》为国家信条的法国了。 从此他不能爱另一种法国。也不能认为,法国再变成一个什么样的国家,跟他是毫无关系的事情。 于是一切企图背叛《人权宣言》的人,也都必然成为他的敌人。 一个事实乃是,在他和他的敌人之间,他从未妥协过。 复辟势力获胜以后,路易·波拿巴在登基典礼刚一结束时便迫不及待地单独召见雨果,希望雨果能转变立场成为他的支持者。而雨果即使在王权主动向自己示好的情况之下,也并没有受宠若惊。他当面坚持他的共和思想。他在日记中记述那一次谈话时,用“愚蠢透顶”形容新的国王……正因为雨果是这样的,在他逝世以后,法国政府决定将他的遗体停放在巴黎凯旋门供民众瞻仰,然后举行国葬。 当时是记者的罗曼·罗兰这样描写那些民众夜里守灵的情景:“在协和广场,在法国的所有城市,人们都在哀悼……在一束束鲜花一堆堆花圈中,显现穷人的黑色柩车,上面只放着两个玫瑰花环。那是最后的一次对照了。二百万人跟随灵车,从星形广场将诗翁穷酸的棺材送进了先贤祠……”此种宏大场面使维持治安的骑警们深感震撼。 法国是全世界的第一革命摇篮。在1789年,世界发生了两桩大事件。美利坚合众国诞生,于是有了《独立宣言》。巴黎的起义人民攻占了象征封建专制王朝最后堡垒的巴士底狱,于是有了《人权宣言》。这两份宣言的基本内容和精神是一致的,那就是——民主的国家原则加上自由、平等、博爱的人权和人道义务。雨果对于这两桩大事件的评论是——“赶走民族的敌人只需十五天,而推翻一个封建王朝却得用一千五百年。” 意思是——取得美国独立战争决定性胜利的一役,是一场历时十五天的战役;而在一千五百余年中,法国人民发动了大大小小无数次起义,才彻底推翻了封建王朝。 没有确凿的根据可以证明——没有法国的革命,就一定没有后来俄国的革命,就一定没有后来中国的革命,就一定没有后来发生在许多国家里的无产阶级革命…… 没有确凿的根据可以证明——没有《人权宣言》,就没有后来的《共产党宣言》……但有确凿的根据可以证明——没有巴黎公社,就没有后来在世界各地不胫而走的一个惊心动魄的词汇——“革命”……但有确凿的根据可以证明——伏尔泰、卢梭、孟德斯鸠、罗伯斯庇尔、马拉、巴贝夫这样一些法国知识分子,与“革命”有着生死与共的关系。在伏尔泰、卢梭之前,人类历史上没有什么“革命”,只有起义、造反、暴动而已。在孟德斯鸠之前,王权即国家。在罗伯斯庇尔、马拉、巴贝夫之前,世上没有“革命者”…… 雨果是他们的信徒。是诗人和作家的雨果,也具有绘画的天分。他曾创作过两幅油画——《风暴中的大树》和《我的命运》。 在 href='1220/im'>《九三年》中,雨果通过郭文这一共和国联军司令官之口,说出了他对“革命”的感受——病朽的大树将在风暴中倒下,常青之树将在风暴中生长。新世界诞生以前,清扫是必要的。这是一种要靠流血和牺牲来进行的“工作”,一种伟大的“工作”…… 而《我的命运》,画的是一只被海浪拱起的帆船;看起来,它随时都会“粉身碎骨”。雨果是早有准备接受更凶险的命运的……“革命”是有潜伏期的;法国大革命之前的欧洲动荡不安……闵采尔在德国领导了农民起义,因此遭受酷刑之后被砍头……相应地,革命国人民斩下了查理一世的头……而美国独立了。《独立宣言》的基本思想,其实便是伏尔泰和卢梭“天赋人权”的思想……正是——我家长花他家开。这对于饱受封建专制之苦的法国人,是一种刺激……于是——1789年7月14日,法国巴黎的起义人民推翻了王权的专制统治。但大资产阶级和自由派贵族们暗中庇护着国王……1792年8月9日,巴黎民众又举行了起义,掠走了路易十六国王,并将其囚禁……9月21日,由普选产生的国民公会开幕,通过了废除君主立宪制的议案,宣布法西兰第一共和国成立……其后,路易十六国王和他的王后被推上了断头台……先后被断头台斩下头颅的还有王室的其他成员,以及企图营救国王和王后的保王党勇士。 是的,那些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保王党分子,他们也是完全当得起“勇士”二字的。他们站立在断头台上视死如归,一齐高呼“国王万岁”…… 根据《法国革命史》一书的记载,成千上万围观的民众霎时肃静。 勇敢是不分阶级的。 每一个阶级都有自己的勇士。 第一共和国将国王和王后斩首的做法,使整个欧洲震惊。这反而激怒了保王党残余势力,在英国等外国干涉军的支持之下,各地保王党纠集残军,发动暴乱,对革命实行血腥报复。并且,他们决定攻占巴黎。而共和国的军队中,也一再有高级将领叛变或预谋叛变。在巴黎,执政的一派叫“吉伦特派”,他们多由资产阶级人士和贵族民主人士组成。他们对于激进的革命开始心生厌烦,打算里应外合。于是巴黎民众发动了第三次起义,推翻了“吉伦特派”,将自己更信任的雅各宾派选举为“领导核心”。这是由平民知识分子组成的政治派别,他们倒是对民众的一次次暴力色彩的起义习以为常了。 雅各宾派临危受命号召人民,任派将领,指挥军队,击退敌人,肃清内奸,挽救和保卫共和国…… 这就是法国的1793年。这就是雨果的 href='1220/im'>《九三年》的大背景。 href='1220/im'>《九三年》中的三个主要人物是两个相互仇恨的阵营的代表,而且是那两个阵营的高级代表人物。故他们更具有代表性。两个阵营之间的深仇大恨,被他们“代表”得淋漓尽致。 一方的口号是:“国王万岁!” 另一方的口号是:“共和国万岁!” 双方都不乏喊着口号的英雄,喊着口号慷慨就义的“勇士”——或者,用鲁迅的说法——“猛人”。 一方要恢复一种国家秩序。那种秩序将人分成高低贵贱的等级,靠法来实行所谓“高贵”的人对“低贱”的人的专制。其专制权力的象征是国王。这一种专制已经持续了千百年,这本身似乎便意味着是一种理所当然的理由。“钟表匠的儿子做议员,贵族的看门人居然成了将军”——这样的事也发生了,在他们看来是一个国家的奇耻大辱…… 另一方用猛烈的暴力摧毁了这一种国家秩序。他们认为那是他们的权利,是“天赋”之“人权”。是绝对正当的。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家,便是伏尔泰和卢梭。伏尔泰告诉他们——反对平等就是反对道德;只有高贵的心灵,没有高贵的阶级。而卢梭告诉他们,国家必须体现人民的意志,政治的职责仅仅是执行“公意”,而不是人民的主人。如果政府无视人民的“公意”,人民就有权利推翻它…… 保卫共和国的阵营说:“一个也不宽大!”要复辟王权的阵营说:“一个也不饶恕!”前一个阵营提醒自己:“不睡觉,也不怜悯。”后一个阵营勉励自己:“利用一切,提防一切,拼命杀人。”前一个阵营意识到,自己必须流更多的血,牺牲更多的生命,必须在所不惜。后一个阵营意识到,他们“需要一个领袖和火药”。而那个领袖,“只要有利嘴和爪子就行”——总而言之,需要“一个铁腕人物,一个掌刀的,真正的刽子手”——电影《列宁在十月》中资产阶级政客们的话语。 前一个阵营说:“如果共和国不存在了,我们的命运又将如何?”后一个阵营说:“弑君者们斩下了路易十六的头,我们要把弑君的人肢解……”雨果在 href='1220/im'>《九三年》中,通过人物的对话,将阶级与阶级,“豺狼与豺狼”之间不可媾和的,你死我活的仇恨,呈现得令读者不寒而栗。如果一个人不但是一个坚决拥护共和制度的人,而且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人道主义至上的人,那么他将拿自己怎么办呢? 偏偏,雨果正是这样的一个人。共和制度——雨果所要也。人道主义——雨果所要也。于是,雨果被钳在一把巨钳的齿口间了。他在忍着他所感受到的思想疼痛的同时,带着呻吟般的声调高喊着他自己的口号:“在绝对正确的革命之上,是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 因为他认为革命是“绝对正确的”,所以也不可能不是保王党阵营的敌人。因为他居然认为人道主义原则高于革命原则,后来的革命家们一致将他视为一个仅仅同情革命的同路人而已。 朗德纳克——一个保王党阵营所需要的,“有着利嘴和爪子”的人物;一个本身即是亲王的人物;一个身负使命并且极具使命感的人物;一个十分明白自己在干什么的人物。为了完成自己的使命他一往无前,可以做到不动声色地杀死任何一个人,以及成千上万的人。可以做到连正在哺乳着的母亲也不放过。当然,他不需要亲自动手。他只下达命令。在他的命令下,敌人不但应被杀死,而且任由部下去肢解。他冷静、果敢、意志坚定,自己也可以做到从容赴死。 最重要的是,他有他的一套关于国家的理念。 他认为:“假使伏尔泰被吊死,卢梭被送去当苦工囚犯,这一切(革命)就不至于发生了!有思想的人是怎样的灾祸啊!一切都是那些烂文人和坏诗人引起的!还有百科全书!狄德罗!达朗贝尔!这些可恶的无赖!我们这一帮人都是执法者。你可以看见这里(牢狱)墙上分尸轮的痕迹。我们并不开玩笑,我们不要舞文弄墨的人!只要有烂文人在东涂西抹,就会产生颠覆秩序的人!只要有墨水,就永远有污点。只要有人拿着笔,那些毫无价值的言论就会变成造反的暴行!书籍传播罪恶!人权!人民的权利!都是十分空洞、可笑、虚妄而该死的胡扯!……” 倘秦始皇地下有灵,肯定会为朗德纳克大鼓其掌。因为后者替他“焚书坑儒”的暴行做了“精彩绝伦”的辩护。 一个在东方,一个在西方,相隔一千几百年,理念却是那么一致。 由此可见,只要一个社会它是害怕和仇恨思想的,它骨子里就必是迷恋封建专制的。 正是这样的一个朗德纳克,居然在从共和国联队的包围圈中逃脱以后,为了救出三个陷于火海中的穷人的孩子,竟又自投罗网地回到了包围圈里…… 他是比沙威“高级”得多的沙威。 于是,他的人性的“复归”,也似乎比沙威“高级”得多。 雨果塑造了一个他希望看到的人。因为他在现实中所见的那样的人太少了。尤其是在两个阵营你死我活地进行搏斗的情况之下,那样的人更少。 理想主义者有时难免像一厢情愿的好孩子。 郭文——他既是共和国联军的总司令官,也是一个有贵族血统的人。他是卓越的年轻将军,是共和国的忠诚保卫者。他的使命就是捉到朗德纳克,审判后者,绞死后者。消灭了朗德纳克,共和国就多了一分安全。他捉住了敌方阵营的最高将领,却又放了。因为,将一个不惜牺牲自己生命而拯救三个穷人的孩子的生命的人送上断头台,那是他根本做不到的。同样的事朗德纳克做起来会毫不犹豫。怎样对待三个孩子和怎样对待死敌,在朗德纳克的头脑中是两码事。在郭文看来却是同样的事——都是人应该怎样对待人的问题…… 郭文明知自己将会因此而被共和国的军事法庭处死,事实上也是那么一种结果,但是他无怨无悔。他不但从容镇定,而且几乎是心甘情愿、充满快意地赴死。他认为——革命所实现了的共和国,其实并不是他最终想要的共和国。他想要的共和国是更理想的一种共和国。那样的共和国不是把人变为它的“兵蚁”,而是要把人变成公民,使每一个人都变成有思想的人,仁慈的人…… 在 href='1220/im'>《九三年》中,人物之间精彩的对话比比皆是。而郭文与西穆尔登的对话之精彩,在我看来简直是无有其上的。是一位革命的现实主义思想家和一位革命的理想主义思想家之间的“高峰辩论”。 西穆尔登曾是郭文的思想导师。他们之间曾有思想上的父子般的亲情。但是西穆尔登作为共和国的一位最高执法者,必须依照共和国的军事法律判处郭文死刑。 西穆尔登是共和国的缔造者之一,是共和国的思想之父。他确信,在社会的结构里,只有用极端的办法才能巩固政权。仅就此点而言,他与朗德纳克要巩固的政权和他所要巩固的政权是不一样的政权。 西穆尔登确信必须而且只能用同一种方法巩固不一样的政权。他为共和国而实行恐怖。“他享有冷酷无情的人的权威。他是一个自认为不会犯错误,无懈可击的人。他是社会法则的化身。是不能靠近的,冰冷的。是一个可怕的正直的人。”他是共和国阵营中的朗德纳克。他的思想“像箭一样直射目标”。而雨果的结论是——在社会发展中,“直线是可怕的”。而郭文在思想上背叛了西穆尔登,正如亚里士多德后来在哲学上否定自己的老师柏拉图。郭文的头被斩下了。西穆尔登在那同时开枪自杀了。因为经由与郭文的一番思想辩论,他不得不承认——他的学生,他的思想的儿子,“走到他前边去了”。甚至简直也可以说,他的思想的儿子,反过来变成他的思想之父了。但导致他自杀的绝不是嫉妒,而是悲哀。他因为自己的处境而悲哀。一个思想者,他的眼一旦看清了将来必是怎样的,他的理智就难以面对现实了。将来引导他成为仁者,现在要求他继续杀人。他、郭文和雨果一样,被夹在巨钳的齿口了。他或者成为一对钳柄中的一柄,或者在巨钳的齿口被夹碎。 郭文选择了被杀。西穆尔登选择了自杀。雨果是幸运的——因为他既不是共和国的联军总司令官,也不是共和国的最高法官。所以实际上被夹住的只不过是他的思想……革命是血流成河、尸横遍野的事。所以它既是某些知识分子的正义感所预言、所同情,甚至声援的事,也往往是令他们双手遮眼的事。知识分子要成为彻底的革命家,仅仅自己不怕死是不够的,还必须成为习惯于看到别人身首异处的人。许多知识分子过不了这一关。革命家便讥嘲他们天生怯懦。其实,大多数的他们,只不过是心软。所以,后来的列宁教诲高尔基:“把怜悯丢掉吧,高尔基同志!……”在我读过的小说中,如果由我指出哪一部的对话和议论是最棒的,那么当然是 href='1220/im'>《九三年》。在这一部长篇小说中,连普通士兵们、水手和流浪汉的话语,都是值得人咀嚼再三的。至于那些议论,许多早已成为格言。 href='1220/im'>《九三年》——它既是一部小说,也是一部文学化了的世界近代史。其后在俄国,在中国,在许多国家爆发的革命,都上演过法国 href='1220/im'>《九三年》的那一种血雨腥风,都产生过西穆尔登或朗德纳克式的人物…… 偶尔,也产生郭文式的悲剧……即使到了今天,在世界的某些地方,某些国家,仍有他们的幽灵在呼风唤雨。在中国还有没有,我就委实说不准了…… 我所站在的弧上 有些现象是相似的——比如树的年轮,比如靶环,比如影碟和音碟细密的纹。甚至,比如声波…… 于是我常想,以上种种,正好比社会群体之构成和排列吧? 在我的主观中,越来越认为社会是环状的。某环之外,一环又一环,环环相吻。反之,某环之内,亦是如此。 环的正中,是实心的。就像圆的中心一样,是一个点。这个点非常重要。没有此点,圆不成其为圆。因而这个点,在中国的政治术语中,又叫“核心”。“核心”只能有一个。若居然有了两个或几个,圆就不圆了。 社会人群,一环一环地,围绕此“核心”而自然分布。以其差不多的生存状态,聚集为同一环链。 社会的阶层越细密,环越多。 那么,我就常问自己——我这位作家,站在社会之哪一环的哪一段弧上呢? 在中国,作家 662f." >是可以站在离“核心”较近的某一环的某一段弧上的。如果此时作家的眼还向内圈看,那么他或她一定是短视的。因为这是由视野的半径所决定着的。 所以,我一向要求自己向外圈闪退,站在能离外圈较近的某一环的某一段弧上。 这样,对于作家的创作有一个好处——向.内圈看,能看明白中国的大举措是怎么酝酿的,怎么成熟的,怎么发生的。便较为可能地对中国形成可靠的大感觉。而转身向外圈看,则能较清楚地看到芸芸众生的生存形态。我们都知道的,芸芸众生一向生存在社会构成的外圈…… 我出自于他们之中。我自认为相当熟悉他们。我不愿远离了他们。因为除了这一种熟悉,另外的熟悉不太能引起我创作的直接冲动。比如对当代文人的熟悉,对演艺圈的熟悉,对某几类官员以及某几类商人的熟悉…… 其实,我已经被我所熟悉的群体排除于外了。但是,对于其他的群体,我又实在不愿跻身其中…… 所以,我常觉我的处境是尴尬的。 我站在一段并不容纳我的弧上。尽管如此,以我的眼向处在社会边缘的几环上看,仍能较清楚地看到一群群疲惫的人。他们的疲惫,我认为绝非我的夸张。我相信我的眼的可靠,因而,我不禁同情疲惫的人们…… 疲惫的人们不是不想潇洒,不是不愿潇洒,而是没起码的前提潇洒,便只有疲惫下去。 冰冷的理念 事实上,我是一个非常崇尚理念思维的人。依我想来,理念乃相对于激情的一种定力。当激情如烈马狂奔,如江河决堤,而理念起到及时又奏效的掣阻作用的时候,它显得那么的难能可贵,甚至显得那么的峻美。 我崇尚理念,恰因我属性情中人。性情中人,一般是较难本能地内敛自己对人对事的态度、立场、观点、好恶而又不露声色的。理念的定力是我身上所缺少的。这缺少每使我的言行不禁地冲动起来。一旦冲动,几乎无所顾虑,无所讳畏。四十岁以前的我,尤其如此。 我的档案说明了这一点——当年我是知青,从连队调到团部,档案中有一条是“思想不够成熟”。而“思想”在当年,不消说是指“政治思想”。是“机关”知青了,“思想”还是一直没能成熟起来。结果从团部被“发配”到木材加工厂,档案里又多了同样的一条。上大学前,连队对我做的鉴定仍有这一条。大学毕业的鉴定中有,但措辞是善意的“希望思想早日成熟”。从北影调至童影的鉴定中一如既往地有,措辞已经颇具勉励性——“希望思想更成熟些。” 故四十岁前的我,对“成熟”二字,几乎可以说是抱着一种对天敌般的厌憎。好比素食主义者从生理上反感荤腻大餐。至今我也不太清楚,在中国,究竟怎样的思想才算地道的“成熟”。而且,又依我想来,倘一个人,从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并无时代空白地活过来,思想却一直善于与各个阶段的“主流”政治思想一拍即合,被肯定为“成熟”,分析他那思想“成熟”的过程,我们是不是会不难发现那“成熟”的丑陋呢? 但是这些都暂且不去说它了吧。 其实我是想向读者坦白——我这个崇尚理念思维,赞赏理念定力的人,后来竟对理念之光的瑰丽,更确切地说,是对“中国特色”的理念所产生的逻辑方式,心生出了不可救药的动摇和怀疑。动摇和怀疑是由一件具体之事引起的。那事引起的观点争论,沸沸扬扬于十年前,也可能是十五六年前。一名大学里的在校硕士生,为救一位落水的老人,自己反倒被淹死了。当然,老人是获救了,或者我的记忆有误,老人竟也没有获救。总之,在我看来,这是一件高尚的、感人的事。那名大学生的行为,似乎怎么也不至于遭到舆论否定的吧?当年却不然。较热烈的讨论首先在几所大学里展开了。后来竟由讨论而辩论。 一种我不太能料想得到的观点是——一名硕士生,为救一位老人而冒生命危险,难道是值得的吗?那老人即使获救,究竟还能再活几年呢?他对社会还能有些什么贡献呢?他不已经是一个行将寿终正寝的自然消费人了吗?这样的一位老人的生命,与植物人的生命又有什么区别呢?其生命价值,又究竟在哪一点上高过一草一石呢?而一名硕士生,他的生命价值又是多么的宝贵!何况当年中国的硕士生并不像今天这么多!他也许由硕士而博士,而博士后,而教授,而专家学者,那么他对中国甚至对世界的贡献,不是简直没法预估吗?更何况他的生命还会演绎出多姿多彩的爱情哦!而那位老人的生命再延长一百年也显然是黯然无光的啊! 这分明是一种相当理念的观点。这一种相当理念的观点,当年在大学里代表了似乎绝对多数学子的观点。你简直不能说这一种观点不对。但正是从那时起,我感觉到了“中国特色”的理念所产生的逻辑方式的冰冷……和傲慢。于是当年又有另一种观点介入讨论。这另一种观点是——如果那名硕士生所救非是一位老人,而是一个儿童,也许就比较值得了吧?显然,这是一种很缺乏自信的,希望回避正面辩论,达到折中目的之观点。但这一种折中的观点,当年同样遭到了义正词严的驳斥:如果那儿童弱智呢?那儿童将来一定能考上大学吗?如果考不上,他不过是一个芸芸众生中的平庸之人。以一名硕士生的生命换一个平庸之人的生命,不是对其更宝贵的生命的白白浪费呢?即使那儿童将来考上大学了,考上的肯定会是一所名牌大学吗?肯定会接着考取到硕士学位吗?再假设,如果那儿童长大后堕落成罪犯呢?谁敢断言绝对没有这一种可能性? 当年这一讨论和辩论,曾在报刊上报道过,似乎还在电视中进行过,最后不了了之。但给我留下的印象却是——“不值得”派引起的共鸣似乎更普遍…… 当年我便隐隐地感到,那讨论和辩论,显然与当年的中国人,尤其青年人,尤其当年的大学生对人性的理念认识有关。翻一翻我们的祖先留下的五千余年的思想遗产,这一种讨论和辩论,即使在我们祖先中的哲人之间,似乎也是从来没涉及过的。甚至全世界的思想史中,也没有留下关于这一话题的讨论的残迹。 当然,我们谁都知道——老父与稚子同时沉浮于波涛,或老母与爱妻同处生死倏忽之际,做儿子、做父亲、做丈夫的男人究竟先救哪一个的古老人性考问。 还没有一个男人回答得最“正确”。 因为这种考问在本质上是根本没有所谓“正确”答案的。它呈现的是人性每每陷入的两难之境,以及因此而感到的迷惘。这迷惘中包含着沮丧。 但由于这一人性考问限定在与人最亲密的血缘关系和爱恋关系之间,故无论先救哪一个,似乎又都并不引发值得不值得的思索,仅与人刹那之际的本能反应有关。在现实中,一般情况下,人总是先救离自己最近的亲人,不太会舍近救远。 而那名硕士生舍命所救的,却是与自己毫无血缘亲情,毫无爱恋关系的陌生人。依我想来,值得与不值得的讨论、辩论,盖基于此。倘他所救是他的老父,世人还会在他死后喋喋评说值得与不值得吗?倘他所救是他的幼弟,世人还会在他死后假设那被救的孩子长大了是否成为罪犯吗?那么,何以只因他所救的是陌生人,在他死后,值得与不值得的讨论,这样那样的假设就产生了呢?一针见血地说,显现了人类理念意识中虚伪而又丑陋的一面。即我不愿那么做的,便是不值得那么做的;别人做了,便是别人的愚不可及。死了,也是毫无意义的死。并且,只有将这一种观点99lib.推广为理直气壮的不容置疑的观点,我的不愿,不能,才进而成为不屑于。无论什么事,一旦被人不屑于地对待,那事似乎就是蠢事了,似乎就带有美名可图的色彩了。于是,倒似乎反映出了不屑于者的理念定力和清醒。 我敢说,在全世界,自从“人性”二字被从人类的生活中归纳出来至今,从顽童到智叟,除了在当代中国人之间,在其他任何国家都仿佛没有那么严肃认真地,煞有介事地讨论过,更没有辩论过。 讨论和辩论发生在当代中国,是非常耐中国人寻味的。而这正是我们中国人抱怨人世变冷了的原因。 十五六年前,那一场讨论和辩论,与今天关于“英雄流血亦流泪”的讨论是不一样的。后一种讨论并不贬低英雄的行为,批判性是针对于使英雄流泪者们的。而前一种讨论和辩论,用理念的棉团包缠了的批判性的锋芒,却是变相地针对于流血甚至舍生了的英雄们的。据我想来,今天“英雄流血亦流泪”的现象,只怕是与十五六年前那一场讨论和辩论不无关系的。 十五六年前,连我也不能对那名硕士生的死做出非常自信的评价。普遍的舆论倾向和人性观点,使对它心生怀疑的人有时也不禁三缄其口,保持暧昧的沉默。 直至一个多月前,我才对印在记忆中的,靠头脑封存了十五六年之久的话题豁然想明白了些。某日与友人北影厂文学副厂长史东明相遇,他扯住我说:“晓声,有一部美国片如果上映了,你一定要去看看。” 我问片名,他摇头说还不知道,说他也没看到过,是听别人将内容讲给他听的。于是扯我至路边开始讲给我听…… 内容如下:“二战”时期,一位美国母亲,三个儿子都上了前线。而在同一天里,收到了两个儿子的阵亡通知书。斯时第三个儿子正在诺曼底登陆战役行动中,生死显然难料。如果第三个儿子也阵亡了,谁还能硬起心肠向那位母亲送交第三份阵亡通知书?于是此事逐级上报,迅达总统办公室。于是总统下令,组成一支特别能战斗的营救队。唯一的任务是,不惜任何代价,将那位母亲的第三个儿子活着带回美国。当然,此战斗行动那位母亲并不知道。于是营救队一路浴血奋战,个个舍生忘死地扑到了诺曼底前线,当寻找到了那名战士,一支营救队已仅剩一人。当那名战士明白了一切,他宁肯战死也绝不离开战场的恒心,又是多么的能够被人理解啊! 据说这就是美国影片《拯救大兵瑞恩》。据说剧本依据生活原型而创作。据说奥斯卡奖的评选已格外关注这部影片。据说它深深感动了每一个观看过它的人……我想,中国是很难产生这样的影片的。起码目前很难。牺牲那么多士兵的生命只为救另一名士兵,这值得吗?问题一被如此理念地提出,事情本身和一切艺术创作的冲动,似乎顿时变得荒唐。 多么冷冰冰的理念质疑啊!我们可拿我们中国人目前这一种冷冰冰的理念原则究竟怎么办呢?它不但仍被奉行为多种艺术门类的创作前提,而且似乎渐渐成了我们中国人面对一切现实事物的原则。 日本人曾被视为“理念的动物”。依我想来,我们相当多的中国人,在这一点上正变得极像日本人。现实得每每令同胞们相互之间备感周身发寒。十五六年间,产生了不少冷冰冰的“中国特色”的理念思维之标本。比如将“优胜劣汰”这一商业术语和竞赛原则推行到社会学科的思想领域中去。一件产品既劣,销毁便是。但视一个人为“劣”的标准由谁来定,由何而定呢?一个生存竞争能力相对较弱的人,就该被视为一个“劣”的人吗?这种标准老板们定出来,他人自然无话可说,但是要变为国家意识是否可怕呢?接着的问题是,在一个十三亿人口的国家里,究竟能采取多么高明的方式“汰”掉为数不少的“劣”的同胞呢?“汰”到国界以外去?“汰”到地球以外去?幸而我们的国家并没有听取某些人士的谏言,我们的大多数同胞也没有接受此类教诲,所以我们才有国家行为的“再就业工程”、“扶贫工程”,才有民间行为的“希望工程”…… 我敢说,在全世界,可能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人,主张对自己的同胞“优胜劣汰”过。恰恰相反,许多国家的头脑和目光,几乎都在思考同样的问题——怎么样才能使生存竞争能力相对较弱的一部分人,得到更多些的国家性的爱护和体恤?而不是以冷冰冰的理念思维去想——要是能把他们统统“汰”掉多好!或谁叫他们“劣”来着,因而遭“汰”一百个一千个活该! 让我们还回到人性的话题上来。当年的知青金训华为捞公社的一根电线杆而死,大不值得;当年的知青张勇,为救公社的一只羔羊而死,大不值得;甚至,“少年英雄”赖宁的“英勇”,依我想来,也是根本不应被一切少年效仿的。 但,人救人,关于这样的事,根本不存在值得与不值得的——讨论和辩论的任何一点儿积极的意义。无论少年救老年,或反过来;无论男人救女人,或反过来;无论知识者救文盲,或反过来;无论军人救百姓,或反过来;无论士兵救长官,或反过来;甚至,无论警察救罪犯(只要后者非属罪大恶极理当枪毙),或反过来; 65e0." >无论受降的士兵救俘虏,或反过来……只要人救人,皆在应该获得到人性正面评价的范围以内。若不幸自己丧生,更是令人肃然的。 人救人之人性体现,是根本排斥什么“值得与不值得”的讨论和辩论的。进行这种讨论和辩论的人,其思想意识肯定发生了疾病。这种疾病若不被指出是疾病,传染开来,肯定将导致全民族的冷血退化。一头象落入陷阱,许多象必围绕四周,不是看,而是个个竭尽全力,企图用鼻将同类拉出,直至牙断鼻伤而恋恋不忍散去。此兽性之本能。人性高于它,恰在于人将本能的行为靠文明的营养上升为意识的主动。倘某一理念是与此意识相反的,那么实际上也是与人性相悖的,不但冰冷,而且丑陋的理念。人性永远拒绝这一种理念的“合理”性。愿中国人再也不讨论和辩论人救人“值得不值得”这一可耻的话题。人性之光,正是在此前提之下,才是全人类心灵中最美最神圣的光耀。其美和神圣在于,你根本不必思考,只要永远肃然地、虔诚地“迷信”它的美和神圣就是了。愿当代中国人尊重全人类这一种高贵的“迷信”…… 料想不到的,一篇谈人性及人道思考的文章,竟又引发了一场几乎和十五六年前一样的讨论。为什么是料想不到的呢?因我以为,在其后的十五六年间,许多中国人,必定和我一样,对于人性及人道原则,早已做了相应的反省——看来我估计错了。果而如此,我的“补白”,也就不算多余的话了。 首先我要声明——我的文章,并非是为又一部美国大片所做的广告,具体关于《拯救大兵瑞恩》的评价是另一回事。人性及人道主题在该片中体现得究竟深浅,或极端或偏执,甚至,究竟有无必要从这一主题去谈论该片,则属艺术评论和接受美学的范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殊不为怪。 其次我想强调——这一部影片,并不仅仅使我联想到十五六年前的那一场讨论,还使我联想到了很多,很多,很多。即使没有这一部影片的公映,我也还是打算写出些文字发表的。只不过这部影片的公映,使我打算以后写的文章提前了。 我联想到了如下“中国特色”的往事种种: 我的同代人以及我的上代人、上上一代人,大约都不得不承认——自从1949年以后,在我们这个人口众多的国家,人性及人道主义教育是那么的薄弱,根本不曾形成什么“环节”。一切文艺及文化载体中,稍涉对人性及人道主义的反映,便会被扣上种种政治性质的罪名,遭到口诛笔伐。而作者也往往从此厄运降临。纵观新中国成立后十七年间文艺和文学的全貌,几乎没能向中国读者和我们的青少年,提供什么人性及人道主义的优良营养。与此相反,阶级斗争的哲学,上升为唯一正确的社会原则。乃至于连《雷锋日记》中,也有一句令今人读来不寒而栗的话——“对阶级敌人,要像寒冬一样冷酷无情。”这也是一种冰冷的理念。这一理念,一旦在青少年的头脑中被当成“真理”,当成至高的原则接受,在“文革”中冷酷地予以实践,便是符合规律的了…… 我是哈尔滨人。哈尔滨这座城市,当年也有养鸡养猪的人家。故我小时候,常听到孩子们间这样的呼应声: “杀鸡啦,快去看呀!” “杀猪啦,快去看呀!” 围观如看戏,饶有兴味。 终于有一天我听到的是: “杀人啦,快去看呀!” “文革”前,少年们虐杀小猫小狗之事,我至少见过三次。无“戏”可看,他们便自“导”自娱。他们后来成为“红卫兵”,其“革命”行径也就可想而知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有关部门曾组织各界知识分子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草案》。我有幸应邀参加。记得在会上,我提出建议——在进行社会主义政治思想教育的后边,是否可考虑加上亦进行人性及人道主义教育? 后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实加上了。只不过概念限定为“无产阶级的”和“革命”的。我极感动,亦大欣慰。 大约是1990年或1991年,我受某大学之邀“讲座”——谈到发生在深圳的一件事——几十名打工妹,被活活烧死在一玩具厂。上了锁的铁门,阻断了她们逃生的唯一出口,讲述之际,不免动容。 而我当时收到的一张条子上写的是——“中国人口太多了,烧死几十个和计划生育的意义是一致的,你何必显出大发慈悲的样子?!” 这是冰冷的理念的又一实例。 我针对这个条子,不禁言语呕呕。 结束——学生会一男一女两名学生干部拦了一辆“面的”送我回家。 途中,那名女学生干部说:“改革开放总要付出点儿代价。农村妹嘛,她们要挣钱,就得变成打工妹。既变成了打工妹,那就得无怨无悔地承受一切命运。没必要太同情那些因企图摆脱贫穷而付出惨重代价的人。她们不付出代价,难道还要由别人替她们付出吗?” 文质彬彬的模样,温言款语的口吻——使人没法儿发脾气。甚至也不想与之讨论。但我当时的感受确实是——“如酷暑之际中寒”。 我说:“司机同志请停车,我不要他们再陪送我了。” 待我下车后,我听到三十多岁的司机对他们吼:“你们也给我滚下去,小王八蛋!还有点儿人味吗?” 如此这般的实例,我“遭遇”得太多太多,只不过由于篇幅的考虑,不能一一道来。我想,是否便是人救人“值不值得”之讨论的思想前沿与后续呢? 现在,让我们来谈谈救人的问题。 有朋友似乎担心,否定了他们不救的行为选择,等于在呼唤多一些人性的同时,剥夺了他们人性的自由,异化了他们对人性更高层次的理解。于是,似乎呼唤多一些人性,动机倒变得可疑和有害了。那害处据说是——有强迫人们变成“道德工具”之嫌。 我看这种担心大可不必,实在是太夸张了。我活到今天,竟还不曾经历过一次要么舍了自己的命去救别人的命,要么眼看别人顷刻丧生的考验关头。因而也就真的没有在那一关头考虑值得救与不值得救的体会。我所认识的一切人,也皆和我一样不曾经历过。以此概率推算——据我想来,恐怕十万分之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的人,终生都不太会经历舍身救人的事件。故担心的朋友可以完完全全地把心放在肚子里——包含他自己在内的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比一的人,几乎终生并无什么机会成为“道德工具”。我们所要心怀的,恐怕只不过是这么一回事儿,对于为救别人而死了自己的人和事,得出令死者灵魂安慰、令世人不显得太缺少人味儿的结论——而这一点儿都不损害我们活着的人的利益,更不危害我们同样宝贵的生命。放心,放心! 如果大学生救掏粪的老人是“不值得”的,那么反过来呢?——如果掏粪的老人眼见一名大学生掉进了粪池里,他是否有充分的理由抱臂而观幸灾乐祸呢?他是否可以一边瞧着那大学生挣扎一边说:“啊哈,你也落此下场了吧?世人虽然认为你救我大不值得,但却还没有颁布一条不合理的法律规定我必须救你。即使我的命是卑贱的,但也只一条,那么等死吧您哪……” 倘我们将人的生命分为宝贵的,不怎么宝贵的和卑贱的;倘社会和时代认为只有后者们对前者们的挽救和牺牲才似乎是应该的,合情合理的,值得的,否则,大不值得;倘这逻辑不遭到驳斥,渐变为一种理念被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那么——一切中国人其实有最正当的理由拒绝挽救一切处于生命危难的中国人。每一个中国人的理由都将振振有词。男人拒绝挽救女人生命的理由将是——上帝不曾宣布女人的生命比男人的生命更宝贵,法律不曾明文规定男人有此义务;大人拒绝挽救儿童和少年生命的理由将是——谁知道小崽子们长大了会是些什么东西?!至于老人们——住口,你们这么老了,还配开口呼救还痴心妄想别人来搭救吗?! 这么一来,事情将变得多么简单啊! 每个人的理念中似乎只明确一点就足够了——我个人的生命是无比宝贵的!至于某些人以他们同样宝贵的生命挽救了另外一些人的生命,那就只能说明他们自我生命意识的愚昧和迂腐了! 这么一来,倘男人与女人在危难之际同时扑向救生出口,而男人将女人推开不顾其死活先自逃出,不是也很天经地义了吗? 这么一来,大人在海难中夺过一个儿童的救生圈将其一脚蹬开,不是也很正常了吗? 这么一来,我们人类行为中一切舍身救人的事迹,不但全没了人性和人道上的意义,而且似乎是比我们的理念还低级的行为了。 那么,周恩来在飞机发生空中故障吉凶难料之际,将自己的降落伞给予一个小女孩儿,并指导她如何在必要时使用——我们对此又该怎样评说呢? 那么,戴安娜王妃以她高贵的手去握艾滋病人的手,对他们绝望的心灵给予人性的温馨慰藉——是不是成了世上很傻之人和很傻之事? 那么,世上不少文明之士,为了将文明传播到非洲的土著部落去,而历尽千辛万苦,甚至反遭愚昧杀害,是不是就更惹我们的某些中国同胞嗤之以鼻了? 而另一个事实是——在中国,在近年,人围观人死于危难之事,几乎年年都有发生。少则十几人几十人的围观,多则上百人几百人的围观。仅仅一个月前的上海《劳动报》还在报道,某市有父亲抱女儿投湖,围观者达四五百人,眼见那父亲从离湖岸几米处溺向十几米处三十米处——一名个体户救起了那女孩,央求岸上的围观者搭一把手,竟无一人协助之。警车来了,竟无法直接开近湖岸——我们斗胆恳求我们的人生理念很“高级”起来了的同胞,再稍微将他们的理念降低那么一点点,给前来营救一个也许“不值得”救的人的警员们让让道——这该不是很非分的恳求吧? 一个高大健壮的男人骑着自行车下班,驶过桥上,见河中有一少年在挣扎——那河并不太深,没不了那男人的顶——但他有不救的自由啊!于是他视而不见地骑过去了。喊一阵,引来别人救行不行呢?但他认为没有这义务啊!他回到家里若无其事地吸烟,吃饭,再吸烟,饮茶,看电视——人们将那淹死的少年送到他家里了——那是他的宝贝儿子啊! 一家人的儿媳妇很晚了还没下班归来——儿子和他的父亲终于不放心了,结伴出去迎接,在距家不远的一幢楼的拐角处,在黑暗中,他们分明听到女人被捂住了口所发出的呼救声…… 儿子说:“咱们过去一下吧!” 父亲说:“千万别管这类闲事!” 而第二天,是妻子和儿媳妇的女人被证实惨遭杀害了——就在那一楼角,就在那一片黑暗中,就在口被捂住仍呼救不止之际…… 我们——我们如何去安慰那失去了儿子的父亲,那失去了妻子的丈夫,那失去了女儿的老母以及那失去了儿媳妇的公公呢? 我们自以为,某种并不光彩的理念只要经由我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性地诉说,就足以自欺欺人地被公认为最新理念,就足以帮我们摆脱掉人作为人的最后一点儿人性原则,但正如一位外国诗人说的,那不过是——“带给我们黑暗的光明。” 更多的时候,情况其实是这样的——你并不需要去死,你的一声呼喊,一个电话,拦一辆车,伸出一只手臂,抛出一条绳子,探过去一根竹竿,一个主意,一种动员,就可以救一个人甚至几个人的命,问自己的良知,你觉得值得吗? 值得! 那么为什么——少女欲跳楼围观者众,无人劝阻却有人狂喊怪叫促她快跳?为什么妇女被强暴于街头亦围观者众竟无人去报警?为什么心脏病人猝倒人行道上数小时,几百双脚先后从其身旁走过竟无驻足者?为什么儿童落水会水的伸手要几万元钱才肯跳水去救?为什么同乘一辆长途汽车的姑娘在车上遭歹徒轮奸在小镇停车时又于众目睽睽之下被劫持走而无一人开其尊口——警察的身影就在不远处! 我们面对如此这般林林总总人性麻木的现实,一而再地喋喋不休地讨论人救人值得不值得,并且一而再地强调不值得的自由权利的重要——难道这就是我们的本来面目吗? 法乎其上,仅得其中;法乎其中,仅得其下——这“法”,也包含理念原则的意思。 我们所强调的那种自由选择的权利,究竟是其上呢,其中呢,还是其下呢? 若不幸是其下——我们中国人以后在人性和人道方面又将变得怎样呢?古人没说“法乎其下”仅得什么,我们自己去想象吧! 某些人终于有了实话实说的机会和权利固然是一件相当重要的事;说的是什么也很重要;其所强调的理念对时代和社会的人性以及人道准则的影响是什么,尤其重要。 据我想来,人类社会,目前恐怕还不会将以往一向令人保持肃然之心的人性及人道准则抛弃掉。至于百年后怎样,我就说不大准了…… 张华的事带给我们的思考其实更应是另外的一些内容——时代和社会怎样在更多的方面为一切人的生命安全施行更周到的保障?在什么情况之下人应具有哪些救人的常识和有效的方法?我们应该怎样培养我们的儿童和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我们应该教给女性哪些自卫的方式?对于我们中国的男人,我认为,则主要是教育——使之懂得,在面对儿童少年、妇女和老人陷于险境之时,多少体现出一点儿男人的勇敢,是应该的。 但实际上恐怕是——长期憋闷在心里一直在寻找时机一吐为快地说出——我的生命也很宝贵!我有不救的自由选择的权利!——是的,恰恰是我们中国当代的某些男人!持此种理念的男人,肯定多于持同样理念的儿童少年、妇女和老人。他们年轻、强壮、有文化,可能还风度翩翩。 他们头脑中的不少理念都是冰冷的。 他们绝不希望自己的心也变得温热一点儿。 他们所强烈要求的是——这社会这时代不但应该非常尊重他们自身理念的冰冷,而且简直应该将他们那一套冰冷的理念奉为新的超前“文明”了的准则。 而我的回答乃是——我将捍卫他们坦言自己理念观点的自由,但我永远不苟同于他们。 《冰冷的理念》发表在《文汇报》,实不过是一次寻常之写作行为——一因关鸿同志曾约稿,拖怠久矣,寄予了却承诺;二因纵观中国之人性及人道现状,每叹思多多,竟遇触机,有感而发,一吐为快罢了。拙文坦语,一己陋见,字数所限,议意难全。初衷简单——试图唤起点儿同胞对同胞的人性温情而已。不料在中国的首都北京,又一次“引爆”关于什么人救人值得不值得的讨论,而且据说还讨论得很热烈,令我怔愕且又懵懂,三思而后,仍不太能明白其讨论的意义和价值。我仅知目前已讨论出了这么个结果——“救人当然光荣,不救也不可耻”。所谓“救”与“不救”,前提当然是在人命危险、生死瞬间之际。否则不是就不存在“救”与“不救”的问题了吗?故那一种关于人性和人道的新观点,又可以更直截了当地说成是——见死而救“当然光荣”;见死不救“也不可耻”。 我想,我们一切人,见了人命危险、生死瞬间的情形,无外乎四类选择——或智勇救之;或视而不见,悠然自去;或亦不去,驻足安全线内,抱臂旁观,“白相白相”;或虽有一救的实力,但声明议价在前,救命在后。价钱满足,救之。不满足,人命危险者,也便只有“死你妈的去了”! 某些人士所言的“选择的自由”,也不知除了以上四类,是否还有别类。据我想来,怕是没有了吧? 那么,见死不救“也不可耻”,抱臂旁观,“白相白相”就一定可耻吗?倘同样的并不可耻,又据我想来,接钱在手才肯一救的人,便自有他们不可耻的理论逻辑了。起码的一条也许是——现在是商业时代,一切按经济规律办! 这样的推论实在不是妄论啊!近十几年间,此类事在中国各地发生的还少吗? 最令我们国人目瞪口呆的,要算发生在南方沿海某市的那一件事了——台风骤起,数艘渔舟难以归港,求救泊于港口的机轮船。那机轮船如果前去营救,既完全来得及,自身也毫无危险。 但并不即刻起锚营救,而是命岸上渔民们的亲人先回家取一大笔钱去。仓促之间,哪里能凑足一大笔钱呢?于是任凭风浪起,“我自岿然不动”。那理由也是言语铿锵,掷地有声的——“领导”指示,不交足钱,不发动船!领导者,可是国家的官员哪!那船,可是国家的机轮船哪!结果是十几名渔民丧生大海,十几个家庭成了残破的家庭。这不是我胡编之事——中央电视台报道过此事。当记者问那“领导”——何以始终不改变那么冰冷的命令?答曰:怕去救了,被救的渔民过后不交钱(这也是完全可能的),白救。一笔营救费在三十几名渔民的性命(几条渔船皆翻,半数渔民劫后幸存)之上!如此冰冷的理念之下,能不有那么冰冷的命令吗?十五六年前,我们中国人多么热烈地讨论人救人值得不值得啊! 十99lib?五六年后,我们仍多么热烈地讨论同一问题——这真的是个需要动员了有思想的中国人进行空前大讨论的问题吗?两次讨论之间的现实,无须我赘言,每一个中国人都是十分清楚的。倘认为第二次讨论比第一次讨论“更深入了”,“层次更高了”,关于人性和人道的“思想内涵更丰富了”——则真的令我越来越糊涂,越来越自惭浅薄了。 不就是讨论出了见死不救“也不可耻”,每人都有“选择的自由”——之新理念吗? 我并不提倡人人都不顾自己的能力,遇险皆一逞“英雄本色”。非但不提倡,而且坚决反对。因为这是莽勇,而莽勇往往适得其反。 大约三年前,北京发生这样一件事——一名歹徒企图骗劫一名女中学生,她的两名男同学恰巧赶来。歹徒心怯,欲转身逃跑,被那两名男同学紧紧揪住不放。他们欲将歹徒押往派出所去。歹徒央求再三,二少年不放。扯扯拽拽,行至黑处,歹徒向其中一名少年猛刺一刀,结果是少年因失血过多,亡命于医院抢救室…… 这是很悲痛的教训。 那少年的母亲我见过——她要为她的儿子出一本纪念册,请我写序。我写了,是作为悲痛的教训来写的。后来,在团中央的一次座谈会上,我提出过关于加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切勿炒作式宣扬“青少年英雄主义”的观点。这是那次座谈会上最一致的观念。包括团中央的一位副书记也完全赞同。 我甚至认为——老人、妇女、儿童和青少年一样,也都是需要我们的社会特别加以保护的,也根本不应在他们之间过分号召什么不适当的“英雄主义”。 谁来保护他们? 法律和治安部门。 仅仅如此还不够! 还要有全社会的男人自觉自愿地肩负起这一社会义务。 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是——在两次关于人救人值得不值得的讨论之间,生命受各种各样危害最多的,乃是中国的许多老人、妇女、儿童和青少年!而见死不救的,又大抵是男人!而抱臂旁观的,也大抵是男人!而明明有能力救,却要等钱递到了手里才肯一救的,还是男人! 请有良知的人们回忆回忆,你听到的,从报刊上、电视里了解到的,甚至当时在场目睹到的此类事件,是不是这样?! 而另一个事实是——在今天,第二次热衷于讨论人救人值得不值得,并且要求社会承认“不救也不可耻”,有权进行“多种选择”的——据我所知,多数仍是中国的当代男人! 我真的不知该对此怎样评说了。 似乎也只能这样感想了——明明白白某些中国男人的心。 不久前,在中国的某一城市(姑隐确切市名,否则人家的领导会不高兴)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两名歹徒追杀一名手提拷克箱的男子(大约猜测其箱内有很多现金),那男子逃入一个楼院,不料那楼院并无另一出入口,于是等于自闯入“笼”,无处可逃。两名歹徒追杀得他满院四处逃窜,挨了一刀又挨一刀浑身鲜血淋淋。其呼救惨叫,耳不忍听。时值盛夏,许多人家都将家门紧插了,而一些男人,则站在各家的窗口、阳台上,吸烟观看,如看警匪片。那男人企图从来路逃去,但那唯一的楼口,早已被街上里三层外三层的观看者堵住了(天地良心,观看者中,确实很少老人、妇女、儿童和青少年,真的多数是所谓大男人!)——他们观看得投入,竟没人说一句“我们该给他让出条逃路”!——我说“耳不忍听”,是我的想象。观看者中,只怕没什么“不忍听”的。否则,不就不观看了,捂双耳离去了吗? 结果当然只有一个——那男子被乱刀砍杀,死于血泊之中。 观看的男人们,却那么自觉地,一致地给两名杀人的男人闪开了去路——因为他们凶恶、危险,自觉地为他们闪开去路是明智的。也许还因为——被杀的,已死了;没第二个将要被杀的了;“戏”已结束,“演员”退场…… 而我要举的另一个例子,是我的中学同学也是我的知青战友告诉我的。他叫杨志松,是北京《大众健康》的主编。 两个月前,晚七点多钟,家家吃晚饭的时候——忽听楼道里有女人尖声呼救。情况不明,实在没胆量一个人冒险出去。怎么办啊!急得在屋里团团转。充耳不闻,他是做不到的。他对人性和人道的理解,还没达到有充耳不闻的“自由”和“权利”的高度,望着妻儿惊悚的表情,他忽然明白了自己起码应该做些什么——于是将自家防盗门摇晃得一阵猛响,并且站在防盗门内大吼:“想杀人哪?没王法了?还不快滚!” 于是楼上楼下都发出了摇晃防盗门的响声…… 于是楼上楼下都发出了男人们的吼声…… 借助这一种人性和人道的起码良知的威势,他手持木棒第一个跨出了家门…… 尚是少年的儿子欲紧随其后,被他喝止在家里。 其实,在他摇晃防盗门后,在他发出第一声大吼之后,歹徒已丧胆而逃。 那女人仅被抢去了皮包,受了一刀轻伤。她报警时说:“幸亏有人摇晃防盗门,有人喊,否则我就完了!”有时,救人一命,只要想救,只要不理念地选择“也不可耻”的不救,就不但是完全可以救成的,也是完全可以不必搭上自己性命的。 如果坚持“也不可耻”的不救,并且从“自由”和“权利”的“高度”去强调“也不可耻”,如果这不但仅仅是某些人士,而且逐渐成了大多数中国人,主要指中国男人的理念——那么,我也只有从此对这一讨论永远地沉默了…… 至于那女人是什么样的女人,值不值得想救她一命的人们摇晃几下防盗门,发几声大吼,真的很有讨论的必要吗? 十五六年前张华的死,依我浅薄的头脑想来,提供给我们讨论的话题意义恐怕更应该是,主要应该是——在具体的情况下,怎样救人是经验?怎样救人是莽勇?而怎样救人是教训?蹈了那样的教训为什么不可取? 怎样救?——值不值得救?在我看来,是两种根本不同的讨论。如果我们由张华而进行前一种讨论,我想,包括张华及其亲人,都是会多少感到些欣慰的。而我们中国人,主要指中国的大男人们,究竟是从一种什么心理出发,一而再地一味地热衷于后一种讨论呢?值不值得救——这根本不是关于人性和人道的什么新的理念。在“文革”中,在几乎中国的每一座城市,都进行过完完全全一样性质的讨论。“我为什么要救那个我不认识的人呢?他也许是‘黑五类’!”“他也许是‘黑五类’的狗崽子!”只不过当年还没发生过伸手要钱的事。我们当代人,在这一点上,真的像我们自以为的那样,比“文革”时代的人长进了很多吗?请更有思想的人士解答解答吧! 感觉动物 如果我的记忆没错的话(我知道,它是一天比一天糟了),那么,这句话应该是契诃夫说的——一个正直的人,在狗的目光的注视下,内心往往会感到害羞的。原话差不多便是这样。但又的确非是原话。所以不敢用引号。但有两个词,却敢断言肯定是原话中的。那就是“正直”和“害羞”。 为什么契诃夫认为——一个正直的人在狗的目光的注视下内心往往会感到害羞呢?为什么不是“一个善良的人”或“一个忠诚的人”或“一个腼腆的人”呢? 十几年前,第一次从书中读到契诃夫关于狗的目光的话,百思不得其解。至今仍未想明白。狗性单纯于人性,因而狗的忠诚,是没有什么附加条件的,是人性许多情况下所不及的。故人类对狗的忠诚一向毁誉参半。如果说一个自诩对朋友忠诚的人,在狗的目光的注视下内心往往会感到害羞,意思不是更明了吗?世界上对朋友像狗对主人那么忠诚的人即或有,也太少太少了。我就做不到。并且,也从来不认为将狗性中那一种忠诚引入交友之道是可取的。恰恰相反,我认为狗性中那一种接近本能的忠诚,一旦体现于人性,反而意味着是人性的扭曲,人性的病态。 某日早晨我散步,在公园里看见一只狗蹲踞林间小径旁,守着一个尼龙绳网兜。那是一只小矮脚狗,年龄在两三岁间。网兜里也无非就是一棵白菜,一把芹菜,几根黄瓜而已。也许,它的主人在林中练气功,打太极拳;也许,在不远处的一片平地上跳舞…… 忽然我想到契诃夫那句话,于是蹲在那小狗对面,研究地看它的眼。它也看我,贴地的尾巴梢摇了几摇,似乎表示对我友好。我以温柔的语调对它说了几句夸奖的话,就是某些大人夸小孩子那些半由衷半不由衷的话。我想,它的主人肯定就是经常以那么一种温柔的语调夸奖它的吧。它显然不是一只聪明到善于理解人话内容的小狗,但又显然对我那一种温柔的语调感到亲近。我抚摸它,它觉得舒服,显出很乖的样子,渐渐趴了下去。我存心试探它的忠诚,佯装要伸手抓取网兜。它立刻站了起来,颈毛奓耸,呜呜发声——分明地,我不放规矩点儿,它就会不客气,咬我没商量了。那一时刻,狗眼中充满了警告意味儿。我赶紧缩回手,它则又对我恢复了友好的样子。如此这般试探三次,它似乎明白了我在成心逗它,又似乎对人的狡猾仍怀有几分防范,于是干脆趴在网兜上。我又夸它,它又摇尾;我又抚摸它,它舔我手。倏忽间我从那小狗的眼中看出了这样的意思——人,请友好待我。难道我对你还不够友好吗?只要你不想抢走我看守的东西,我绝不咬你。网兜并不是你的,不是你的东西你怎么可以动念抢走呢?一个好人难道会有这种行为吗? 真的,当时我觉得我从那小狗的眼中看出的意思,比我现在写下来的还要多。于是我对契诃夫关于狗眼的话有所领悟——在一切动物中,狗眼是最善于说话的。由于狗性的单纯,狗的目光也是最单纯的。文学作品中形容到人眼,每用“复杂的目光”一句。某些动物,尤其野生动物,面对人时,目光也会显得较为“复杂”。美国电影《与狼共舞》中有这样一个情节:人独自在山地夜宿,升起篝火,引来了一只狼。那是一只老而病的狼。它也寒冷,它企图趋火取暖。它已丧失了进攻的能力,甚至也丧失了自卫的能力,故它畏人。人也怕它,因为它毕竟是一只狼。人并不打算伤害它。人也本能地提防被它所伤害。于是人尝试对狼表示友好,表示和平共处的愿望。方式是割了一条兽肉拋给它。狼叼了即跑。跑远才吃。人为了试探它的狼性和自己的人性究竟能达到怎样程度的和睦,又割了一条肉。这一次不是抛过去,而是拎在手里。狼还饿,于是不得不向人接近着——狼犹豫,徘徊;狼终于经不住肉的诱惑,小心翼翼地向人走来;狼在距离人几步远处,趴了下去,眈眈地望着人;狼一点儿一点儿地向人匍匐,随时准备一跃而起,掉头便逃…… 电影中是一只真的狼,而且不是动物园中的狼,是一只野生的狼。那一情节,又简直可以评价为人性与狼性沟通的实录片段。 那一时刻,那狼的目光就是极其“复杂”的——又警惕,又屈辱;几分显示自己无害的样子,几分卑微可怜的样子…… 那一情节,是《与狼共舞》的经典情节,也堪称是电影史上表现人兽关系的经典情节。 那只狼,是“一位”出色的“演员”,本色“演员”。它将一只又老又病的狼在向人乞食时的“心理”,通过经典性的形体“表演”和“复杂”的目光,向观众传达得淋漓尽致。可惜世界上的任何电影奖都不曾专为兽“演员”设奖项。如果设了,那一只狼获奖则是当之无愧的。 但狗眼中流露出的目光一般是不“复杂”的。小狗尤其这样。军犬和猎犬也不例外。无非军犬的目光中具有孤傲的成分,猎犬的目光中具有“我是猎犬我怕谁”似的无畏气概。狗性不仅单纯于人性,也单纯于野兽的兽性。在狗与人的关系中,有许多时候人的意思,需要狗去猜。这使狗善于对人察言观色。但狗尽管善于这样,却永远也不会因而变得狡猾。狗领悟了人的意思,狗眼中就会相应地流露出自己的意思。比如主人在忧伤,狗是能从主人脸上的表情看得出来的。于是狗每每会望着主人,用目光这么说:“啊,我的主人,你为什么而忧伤呢?不会是由于我的过失吧?我怎样才能解除你的忧伤呢?请吩咐吧主人。”比如主人在愠着,狗也会从主人脸上的表情看得出来。这时狗每每会用目光对主人说:“啊,我的主人,你的样子使我多么不安啊!需要我陪你去散步吗?”凡家里养过狗的人都知道,夫妻经常吵架,也会使狗的性情受到不良影响。家长经常严厉地训斥孩子,甚至打骂孩子,日久天长,连他们的狗也会变得郁郁寡欢,甚至会变得智力低下,反应迟钝,对主人的意思懵懂不知所措。狗的目光是永远也不必主人猜测的。主人只要看他的狗一眼,心里就全明白了。狗眼永远只流露一种目光,永远流露得率真又单纯。古今中外,全人类没有一个人被自己的狗的目光所欺骗过。没有一个人犯过这样的错误——他认为他的狗会这样,而狗偏偏那样了。起码还没有过这种文字记载。狗脸与人脸大相径庭,但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觉得,狗脸上有与人脸极为相似的东西。那是什么呢?——是狗的眼睛。在一切野生的以及经人驯养过的动物中,除了猴子和猩猩而外,再就算狗的眼睛更像人的眼睛了。但狗的眼中那一种率真、坦白和单纯的目光,是成年的人类所不可能具有的。成年了的人类的眼中,几乎每一种目光都不再单纯。一个人对自己刚刚中了彩券大奖的朋友说:“我真为你高兴死了!”——他的目光中却含有嫉妒的成分。热恋中的情人对情人说:“我爱你海枯石烂不变心,没有你我就活不成。”——而我们都知道,一个果真死了,说“我就活不成”的,将不但继续活下去,还不久便会陷入另一场热恋。他或她还要如此解释——因为对方太像自己热恋过的人了。你说容貌并不像,他可说他指的是气质像;你说其实气质也不像,他可说他指的是脾气秉性;你说连脾气秉性也不像,那人又会说指的是生活情趣……只有儿童的眼睛中还有率真、坦白和单纯。但是儿童一旦成长为少男和少女,他们的目光便开始过早地变得复杂了。中国的少男和少女们尤其如此。我们的少男和少女成熟得太早了。中国人的目光也许是世界上最为捉摸不透的。中国人的心思往往太需要自己的同胞费心思去猜。 “他的眼睛告诉了我”或“她的眼睛在说”一类话,在人类大约是越来越靠不住了。在中国尤其靠不住。复杂的靠不住的绝不可轻信的目光,像假冒伪劣产品一样多。人与人“目光的交流”简直成为一句荒唐可笑的话。几乎只有人与狗才可能进行值得信赖的“目光的交流”。我想,契诃夫在他所处的那一时代,以及所处的那一阶层,对此早有体会,所以才写出正直的人在狗面前都感到害羞的话吧? 与狗的眼睛相比,猫的眼睛所能传达的“心思”实在是太少了。我们常能从狗的眼中,甚至常能从小狗的眼中所发现的那种忧郁的目光,从猫的眼中就几乎看不到。如果主人连续几天对自己养的狗态度粗暴,呵斥不断,那狗无论大小,目光就会变得失意和忧郁起来。的确,与猫相比,狗的“心思”未免太重。猫却似乎是少心无肠的。只要吃得饱,吃得好,猫不甚在乎主人对它的态度冷淡不冷淡。在这一点上,猫简直可以说是“荣辱不惊”。猫遭到主人的呵斥,当然也会识相地躲到一边儿去。但它不会因而在一边儿不安。如果一边儿正有着毛线团或球,如果它正有玩儿兴,定会照玩儿不误,并不管主人的心情怎样。倘我们承认狗的眼中能传达出多种类似人的目光,那么猫的眼中连一种近似人的目光都没有。当然也不是绝对的这样。比如陷于灾难之境的猫,眼中也会传达出求助的目光;重病不起的猫,眼中也会传达出乞怜的目光;垂死的猫,眼中也会传达出悲哀绝望的目光。但凡此种种,几乎任何动物都那样,实在更是生命通过眼睛反射出的意识本能。 然而并不能据此便说猫的眼睛大而无神。这么评论是欠公正的。事实上猫的眼睛大而有神。猫的眼睛在猫的脸上呈现着一种近乎完美的组合。猫脸如满月。在这么圆的一张脸上,再生出什么样的一双眼睛才好看呢?换一种说法,倘给我们一个圆,以我们人的美学经验,画上一双什么样的眼睛才觉得好呢?可能我们无论画出多少种眼睛都会觉得不满意。最终我们画出的必将是一双圆圆的眼睛。而那正是猫的眼睛。而只有这时,我们才会觉得好看。的确,在一个大圆的上半部,左右对称地搭配两个小圆,是最符合美学原理的。按照古希腊人的美学思想,圆是无可挑剔的完美的图形。正方形给人的印象太“愣”;长方形给人的印象太“板”;三角形给人的印象是缺损的;菱形给人的印象不稳定;而梯形给人的印象根本是蠢的。圆中有圆,乃美中含美,是美的同类项合并。猫脸生长猫眼,符合的正是这一种美学原理。 人越是细看一只猫,就越是会承认猫脸在一切动物的脸中,几乎是最漂亮的。而同时也会承认,在猫的脸上,猫那一双独特的眼睛是最漂亮的。当猫的眼仁变得窄长,竖了起来,它的眼睛就显得更加漂亮了。故宝石中名贵的一品叫“猫眼”。早年男孩子们弹的玻璃球中的一种,也叫“猫眼”。是较其他玻璃球备受喜爱的一种,一个可换别种的几个。 狗的忠乃至愚忠以及狗的种种责任感,种种做狗的原则,决定了狗是“入世”太深的动物。狗活得较累,实在是被人的“入世”连累了。相对于狗,猫是极“出世”的动物。猫几乎没有任何责任感。连猫捉老鼠也并非是出于什么责任,而是自己生性喜欢那样。猫也几乎没有任何原则。如果主人家的猫食粗劣,而邻家常以鲜鱼精肉喂它,它是会没商量地背叛主人而做别家宠物的。至于主人从前对它有怎样的豢养之恩,它是不管不顾的。倘主人对猫不好,猫离家出走也是常事。即使主人对它很好,它对主人的家厌倦了,也走。猫为“爱”而私奔更是常事。有的浪漫了一阵子或怀了孕,仍会回到主人家。有的则一去不返,伴“爱人”做逍遥的野猫去了。城市中的野猫,“出身”皆是离家出走的猫。 猫脸上其实断无狡猾之相。人怎么看一只猫的脸,都是看不出狡猾来的。猫脸上很少有“表情”,但这一点并不足以使猫的脸显得多么冷漠。事实上猫的脸大多数情况之下是安逸祥和的。任何一只常态下的猫的脸,都给人以温良谦恭的印象。猫天生是那种不动声色的宠物。它的“荣辱不惊”,也许正是由于它脸上那种天生的不动声色的神态。猫的大眼睛中,又天生有一种“看破红尘”似的意味儿;一种超然度外,闲望人间,见怪不怪的意味儿。但这绝不证明猫城府太深。事实上猫是意识简单的动物。 猫不是好斗的动物。受到同类或异类的威胁,猫便缩颈,拱腰。而这是一种最典型的自卫的姿态。这时猫伸出一只前爪抵挡进攻,并且随时准备向后一纵,主动结束“战斗”。猫不是那种招惹不起的家伙,更不是那种不分胜负誓不罢休的家伙。猫不会为了胜负的面子问题而玩儿命。 模特们表演时的步态叫“猫步”。据我看来,她们脸上的表情,也很像猫脸所常常呈现的“表情”。这么说绝不包含有一丝一毫的贬义和讽刺。只不过认为,无表情的表情,更容易给人静态美的印象。于猫的脸,天生那样。于人的脸,尤其于表情原本比男人丰富的女人的脸,是后天训练有素的结果。那样的女人的脸,叫“冷艳”。“冷艳”之美,别有魅力,也可以称为工艺型的美。猫脸便具有工艺型的美点,但猫脸却是不冷的。通常情况下,猫脸充满温和。通常情况下,猫的眼中总是流露出知足感。 美国有一部儿童电视剧。是由一只猫和一只狗“主演”的。剧中,狗总是那么忧心忡忡,不知究竟该如何表现,才能被公认是一条好狗。而那只猫就总是善意地劝它想开点儿,不必太杞人忧天,不必太自寻烦恼。 狗说:“主人因为丢了一条鱼而又责骂了我一顿!” 猫说:“所以你就不快活,真蠢!要知道你没到这一人家之前,他们也经常丢鱼的呀!” 狗说:“你怎么知道呢?” 猫说:“因为每一次都是我偷的。” “可既然我们是朋友了,你怎么还继续偷我主人家的鱼呢?” “可难道因为我们是朋友了,我就非得变成一只不喜欢吃鱼的猫了吗?” “可你偷鱼,连累的是我,你的朋友啊!” “可我不偷鱼,营养不良的是我,你的朋友啊!” “难道,你为了我们友谊的巩固性,就不能别再偷鱼了吗?” “难道,你为了我们友谊的巩固性,就不能对主人的责骂毫不在乎吗?” 剧中猫和狗的对话,听来非常有意思,令人忍俊不禁。 狗有狗的理,猫有猫的理——狗的责任感对立于猫的“自我”意识,狗是有理也说不清了。的确,猫是多么的“自我”哦!难道不是已经“自我”得太自私了吗?一切野生的动物都是“自我”的,都是自私的。野狗亦如此。狗性中的责任感,是人性强加的结果。于人这方面,肯定为一种狗性的进步;于野狗们那方面,必视为自己同类们狗性的扭曲吧。但猫与人亲近的历史,和狗与人亲近的历史一样悠久漫长。为什么猫就能始终那么的“自我”呢? 站在动物的立场而不是站在人的立场一想,猫的“自我”意识的不变,不是也难能可贵吗?人已经将多少动物驯化了呀!狮、虎、豹、熊、猴、羊、狗、马、象、鲸、海狮、海豹、海豚、鹰,甚至鹦鹉、鸽子、小鸟儿……不是都曾被人驯化到善于为人表演的地步吗? 但是唯独猫很少在马戏场上为人表演过节目。 据说许多世界著名的驯兽大师都曾尝试过对猫进行表演训练,却都以失望告终。是因为猫太笨?难道猫是笨的动物?!结论只能是这样的——猫性中有拒绝人的意识强加于己的天性。人稍一强加,它就叛人而去。人若以为加大驯化力度必可达到目的,猫就死给人看。猫的生命,不能承受被驯化之重。 猫的这一种天性,是受我尊敬的。众所周知,鲁迅是特别不喜欢猫的。他指猫而骂过一些他特别不喜欢的人。一个人如果比猫还“自我”,我也不喜欢。但就猫论猫,我认为,猫性中其实有诸条人应该学习的优点。“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有民间新解——曰:“以健康为中心,活得潇洒一点儿,想得开一点儿。”我以为,一切的猫,差不多一向就是这么活着的。端详猫脸,人定会从猫的眼中,看出一种仿佛散漫澹淡,自甘闲适无为的意味儿。永远没什么“心思”的猫眼中,似乎永远流露着知足的、心旷神怡的达观。猫有隐士气质。都市里的猫,统有第一流隐士的气质。不是说“大隐隐于市”吗? 无人不讨厌老鼠。我也讨厌。故我们对某些自己讨厌的人,形容为“獐头鼠目”、“贼眉鼠眼”。其实,单就老鼠的眼睛而论,挺好看的。推论开去,几乎一切的鼠类,皆生有一双挺好看的眼睛。比如小花鼠的眼睛,尤其松鼠的眼睛,就很俏。 对老鼠的讨厌,并非由于它们的眼睛。首先是由于它们的毛色。老鼠即使较肥,其皮毛也无光泽可言。这一点是很奇怪的,不知动物学家们有什么道理可讲。没有光泽的,肮脏棉片似的那一种土灰色——老鼠的毛色,是人眼最讨厌见到的颜色。那颜色作用于人眼,条件反射直达我们脑中最敏感的情绪神经区域,使我们心中顿时产生强烈的厌恶。人眼可以接受黑色,但是对土灰色具有一种视觉的本能排斥。所以人不能忍受土灰色的任何东西出现在自己的视线内。外国科学家半个世纪前曾做过一次调查,结果证明五年以上的大工厂的锅炉工人,脾气比同样工龄的矿工要坏得多。因为矿工在井上井下时时面对的毕竟是闪闪发光的煤,而锅炉工时时面对的是煤渣。如果他终日陷入的是由煤渣在四周形成的“山丘”,他的心情和脾气根本没法儿好。而煤渣的苍灰色与鼠毛的土灰色,是同一类惹人讨厌的颜色。试想,如果鼠不是土灰色,而是漆黑色的,并且,亮油油的有光泽,老鼠给我们人的印象恐怕是会多少好一点儿的吧? 我们对老鼠的讨厌,其实还由于它的尾。毛茸茸的尾巴毕竟比光溜溜的尾巴看着舒服些,干脆光溜溜的一毛不生的尾巴也还就罢了,偏偏鼠尾两种都不是。老鼠的尾巴长着非常稀疏的毛。尾上的毛同样是土灰色的。通常比体毛的土灰色浅。稀疏得有谁如果想数数,逮住了一只老鼠是一会儿就数得清的。比一条毛虫身上的毛要少得多。而尾的本色,与干尸一色。 那样的毛色,加上那样的尾,猝然从我们眼前蹿过,使人由厌恶而惊恐就丝毫也不奇怪了。女人在这种情况下不但会被吓得失声尖叫,出一身冷汗,有时甚至会被吓昏过去…… 何况老鼠经常出没于最肮脏的地方…… 何况老鼠啃东西,破坏我们的居家生活…… 但,无论老鼠多么令人讨厌,我仍想说,老鼠的那一双小眼睛确实是挺好看的。鼠眼如豆,圆圆的、黑黑的、亮晶晶的。眼神儿怯怯的,似乎还闪烁着聪明。老鼠的视力也绝不像人们说的那么差。“鼠目寸光”是以讹传讹。事实上老鼠避开危险的迅速反应,不但靠敏感的听觉,也靠时刻东张西望的视觉。 有些动物通体是美的。比如虎和豹——从头到尾,从毛色到斑纹,完美得无可挑剔。还比如仙鹤、天鹅、蜂鸟等。有些动物通体是丑的,比如鳄、蜥蜴、蛇……而有些动物只有一点不美,有些动物又只有一点不丑…… 丑陋的令人厌恶的老鼠,只有那双小眼睛其实并不丑。 我之所以要煞费苦心地指出鼠目的不丑,是基于这样一种思想——对于人类,有许多时候要承认某一事实那是非常不情愿的。倘某一事实引起我们强烈的反感,我们就以百倍的轻蔑对待它。倘我们觉得仅仅这样还不够,我们就会调遣所谓“文化”的势力为我们助威。 故我认为,人类的“文化”发展至今,既功不可没地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也掩盖了许多事实的真相。就如老鼠难看的毛色和它丑陋的尾巴影响了我们对老鼠眼睛的看法的客观性一样。我们仅仅对老鼠这样其实也大可不必有什么不安——但我们往往对人和对人间的某些事件也持相同的态度。 故前人留给我们的历史,以及我们将留给后人的历史,包藏着种种的暧昧不明和种种的主观误区。 所以在今天,人的思想的独立性,应该格外地受到鼓励、提倡、支持和爱护…… 牛大体上可分为三类吧?——野牛和畜牛,畜牛又可分为奶牛和使役牛;还有那种在斗牛场上与斗牛士们一决胜负的雄牛。 总体而言,牛的“出身”虽颇为不同,但命运都是类似的。尤其“出身”一样的牛,彼此间的命运,绝无高低贵贱之分。不像狗和猫,有的过着比人的生活水平还要高许多的贵族狗和贵族猫的生活,有的饥一顿饱一顿,生存完全没有保障。 野牛以“籍贯”论,非洲的最为强壮凶猛。它们中顶大的,体重达一吨半。猎豹是不敢惹它们的了。单独的一头狮子,也是不敢挑衅于它们的。狮子扑食单独的野公牛,必须发动一场集体围攻的“战役”。否则就休想吃到一口野牛肉。因为单独的野牛,性情暴烈,面对任何强敌,都有种“拼命三郎”的劲头儿。 在一切动物中,只有三种急了就红眼的。那就是牛、狮子、野狗。虎、豹、狼虽然也凶猛,但是急了并不红眼,只不过更加地张牙舞爪罢了。非洲草原上的野狗,急了也是并不红眼的。倒是家犬一旦沦为野狗,而且,一旦吃过人尸,就变成红眼的野狗了。那时它们就接近于是疯狗了。 成群的野牛,眼中都有一种散漫的,得过且过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似的目光。人类中也常有这样一些个家伙,哪怕面前有别人正于血泊中呻吟求救,他们照样悠闲地嗑着瓜子,嚼着口香糖,或吸着烟,神情麻木地瞧着。那是除了象以外一切集群游走的食草类动物惯常的目光。个体明明具有的防卫能力,彻底被集体的相互依赖所抵消了。狮子袭来,野牛群一阵奔逃。只要狮子扑倒了同类中的一头,集体的奔逃就停止了。于是,似乎都松了一口气。望着同类被活活分尸,似乎都在这么想:感激上帝,现在危险终于过去了。我是多么幸运哪,它不幸与我何干! 民族意识涣散的某一部分人类,之所以受外敌的欺辱,也是由于这一点。 试想,野牛并非弱小的动物啊!几十头甚至几百头野牛低下它们的头,皆挺着它们长矛似的双角冲踏过去,几只狮子算什么啊? 野牛由于集群而首先从心理上发生相互间的不良影响,忘记了自己人非同小可的强大。 单独的野牛就不一样了。 单独的野牛眼中有一种凛然。它们在草原上高傲地走着,不时举目四眺。那眼神儿中有种意思似乎是——“阳光之下每一种动物都是平等的,勿犯我!” 还有另一种意思似乎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但是,它虽然强壮凶猛,虽然颇有天不怕地不怕的孤胆英雄的气概,最终往往还是会成为狮子的口粮。因为狮子在对付它时是全家族总动员,张牙舞爪一齐上。它却没有家族后盾。也没有什么朋友“路见不平一声吼”,赶来相援。狮子的进攻又是有战术、讲策略的,而它的自卫却仅凭红了眼睛拼命,所谓“匹夫之勇”。拼乏了,也就只有停止自卫,气喘吁吁地但求速死了…… 奶牛的目光与单独的野牛截然相反。它们的目光总是流露着母性的温柔。仿佛在自个儿默默地寻思——我的乳汁多充足啊,可我的孩子们都在哪儿呢?怎么都不来吮我的奶呢? 那些无怨无悔的,甘做贤妻良母的女性的眼中,就常流露着奶牛眼中那一种温柔的目光。 现如今的中国男人,不是都互相起劲儿地批评甚至攻击“浮躁”吗?“浮躁”的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我也每每有点儿。“浮躁”起来了怎么办呢?喝个一醉方休?郊游?钓鱼?泡妞?服镇定药?到什么有色情消费的地方去堕落一夜?……我承认都是抑制“浮躁”的方式。但之后呢?“浮躁”是灵魂的“皮肤病”,常犯的呀! 我自己克服轻微“浮躁”的方式是闭门谢客,关了电话,静静地在家里看书。而且,当然要躺着看。 如果我觉得自己染上了重症“浮躁”,那就去逛动物园。不隐瞒,我是个常逛动物园的男人,是北京动物园的常客。水族馆离我家太远,否则我也会喜欢去。 我常想——动物园里为什么没有奶牛呢? 如果动物园里也有奶牛,我在这里不揣冒昧,建议染上了重症“浮躁”的男人到动物园里去看奶牛。 我确信奶牛的目光是完全可以医好“浮躁”症的。起码可以医好一阵子。一定比喝醉酒、泡妞、服镇定药和堕落的效果强。 我确信奶牛具有这样一种“特异功能”。 因为,当年我是知青时,从生活中总结出了这样一条真理——奶牛是最不“浮躁”的畜类。你想方设法使它们“浮躁”都不容易。当年我们连分出二十几名知青调往奶牛场,多是被连领导认为不太服从管理的男知青。于是奇迹发生了,那些事实上也属于性情“浮躁”型的男知青,由被管理者而成为奶牛们的管理者以后,一个个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都似乎被奶牛的性情同化了。 自然,奶牛?99lib.因为是奶牛,性情就有些像羊。但羊虽本分,眼神里更多的却是怯意。是承认自己是羊的那一种乖乖的,一点儿也不敢冒犯谁的驯服。 奶牛的目光里可没有什么怯意。 奶牛的目光不但流露温柔,而且流露平和,流露彬彬有礼的宽宏大度。 有次我到奶牛场去看望从我们连调去的知青朋友,问他性情怎么变好了。 他说:“我现在交了许多好性情的朋友啊!” 我问他那些朋友都是谁。 他就带我到牛棚里,指着奶牛们说:“就是它们啊!” 又说:“你看它们的眼睛!它们眼里有种好女人的目光不是吗?它们仿佛总用目光教诲我——改改性情吧,脾气那么糟像什么样子呢!” 我久久地注视着奶牛们的眼睛,倏忽间,内心竟如我的知青朋友一样涌起一片感动。 奶牛的温柔,奶牛眼中那一种平和那一种宽宏大度,据我看来,显示着一种涵养很高的内心定力似的。 奶牛看人时的目光中,似乎有这么一种意味儿——你们的孩子和你们自己,大抵都是喝我的奶长大的。你们对你们的父母你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健康表示关心,也总是要为他们订份儿牛奶。我并不希图你们的报答,只要你们过得比我好,只要你们过得比我好…… 从前,养奶牛的中国人家,当奶牛岁数大了,产奶越来越少了,就把它们杀了,卖它们的肉,还卖它们的皮……为什么非说是“中国人家”才这样呢?因为的确的,欧洲人,哪怕很穷很穷的人,一般也是不宰杀自己家养了多年的奶牛的。欧洲的农民,传统心理上是很感激奶牛的。他们的宗教情感,在这一点上体现得较虔诚。相比而言,中国人宰杀奶牛耕牛,那是很忍心,很下得去屠刀的,也很心安理得。这么想——反正在这头牛身上,我能多赚多少,就应该多赚多少!不赚白不赚,对头牛讲什么仁慈呀! 不知现如今奶牛场的奶牛老了都怎么处置。而我总觉得,对奶牛和使役牛,以及一切使役牲畜,比如马、骡、驴,其实都应该落实人道政策,实行“退休制”。试想,一头奶牛为人天天产奶,直至老了,产不出奶了;一头使役牲畜为人天天干活儿,直至老了,再也干不动了,也可谓“无私奉献”一生了吧?也可谓“鞠躬尽瘁”了吧?人怎么可以在这种情况之下还要把它们宰杀了,吃它们的肉,熬它们的骨,剥它们的皮呢?——人这么做,是不是太唯利是图了呢? 依我想,人将来应该开辟几处“福利草场”专供“退休”后的老奶牛和其他一切老使役牲畜“安度晚年”,自然而终才对。否则,大讲人道主义的人类,真是愧对奶牛,愧对一切被人类使役尽了最后力气的牲畜啊! 说到使役牛,无论南方的水牛,还是北方的黄牛、花牛,在劳动态度方面,在干起活儿来不偷懒、不耍滑、不怕苦、不怕累方面,真真是人的榜样呢!人是承认这一点的,表现了人的难能可贵。 要不怎么会有“老黄牛精神”的说法呢? 我们感到一个人很傲,就说他“牛劲儿的”或“牛气什么呀”! 牛身上的确有股子傲,有时甚至显得目中无人,但牛的傲不是由于它明白它具有什么强大的进攻性,而是由于它自信于它的劳动能力。所以中国话中,又有“使出了牛劲儿”的说法。役马干活儿有时犯懒,驴子干活儿有时耍奸,而骡子如果一股劲儿不能将车拉上坡,主人再怎么挥鞭子抽它往往也无济于事了。那时骡子首先放弃了自信。而牛不像它们那样。牛拉不动时,比主人还急,还躁,那时它就会跟陡坡较上了劲儿。它低下头,瞪起一双牛眼,仿佛在说:“今天我拉不上去,我就不是一头牛!”牛往往拉断了套绳。爱自己牛的主人,其实此际是绝不鞭牛的,怕牛硬拼牛劲儿累伤了。他也许反而会拍拍牛脑门,牛脖子,使他的牛平息平息牛脾气。牛如果“罢工”了,那么无非是由于两种原因,或者是劳动强度确实超过了牛的最大体能极限,或者是人使役得不得法,牛犯脾气了。 牛脾气是倔脾气,倔起来,往往使人无可奈何。我见过那样的情形——人暴跳如雷地挥鞭抽牛,而牛就是岿然不动,四蹄仿佛生根了。鞭子落在身上,眼睛都不眨一下,好像鞭子没抽在它身上,抽在一头石牛身上似的…… 牛一旦被惹急眼了,那可不得了,会发生惊心动魄的事。 我也亲眼见过这样的情形——一个人不知怎么把一头牛惹急眼了,或者,是那头牛看着那人别扭,不顺眼,于是竟拉着一车草向那人冲去。那人逃向草甸子,牛拉着一车草追往草甸子。草甸子里有一片塔头。人跑过塔头地带站住了,转身望牛,那意思是——不信你还会拉着一车草追过塔头来!牛偏追了过去。草捆子掉了一路,车轮也被塔头颠脱轴了,最后,连那辆车也快被牛拖散了…… 还有一件事,发生在与我们连一河之隔的另一个连——一头发情期的高大种牛,恋上了一头年轻的小花牛,而人却偏要逼使它去配另一头母牛。这下它急眼了,追着去顶那人。那人一时急迫,侧身藏入了两幢砖房之间的缝隙中,牛就坦克似的,头一下一下朝那缝隙冲撞,直撞得断了角,血染牛头。最终,那头牛自己把自己撞死了。而那人,也被吓得大病了一场。以后就别人谈牛他变色,畏牛如畏虎了…… 我们连杀过一头牛,那是很残忍的场面。先将牛拴牢在木桩上。起初牛不知人要对它怎样,老老实实地被人拴。它们被拴惯了,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儿。待到从人们的表情中看出不对劲儿时,晚了。于是牛预感到自己活不成了,牛眼中噗噗落下一串串泪来。牛此刻并不挣扎,只是悲哀而已。人举起八磅十磅的大铁锤,抡圆了,照准牛的脑门心就是一锤。于是牛发出“哞”的一声悲叫。一锤,牛的身子一抖;两锤,牛的身子又一抖。总要五六锤后,牛的两条前腿跪下了。它已不再叫,只默默流泪。某些男知青,为了显示他们的勇气,争夺铁锤,抡圆了朝牛的脑门心砸。再接着就有人取来了钐刀头,也就是两尺多长的大镰刀头,锯木段似的,从牛的颈下往上“锯”,于是血如泉喷…… 我一直想不明白,非是职业屠夫的一个人,为什么会对亲自参与血腥的宰杀之事,表现出那么大的亢奋,那么大的兴趣,那么大的快感呢?我们人类从古代就有屠夫这一职业,不正是为了大多数人可以远避血腥的刺激吗?连队里虽然没有专职的屠夫,可是出现些个知青争先恐后人人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情形,也是多么的不正常呢?细一思想,那又是青年人心理中多么可怕的一面呢?这可怕的一面,分明与“文革”中的“红卫兵”暴行有直接关系…… 那么,该说到斗牛场上的雄牛了——在古西班牙的斗牛场上,雄牛注定是要死的。而且,在身上被“助理”斗牛士们的矛刺得血流如注之后,才由主斗牛士一剑结果性命。倘竟不能一剑致死,那就算是斗牛士的无能,看台上的老爷、夫人和少爷小姐们,必大喝倒彩。 斗牛场上的雄牛,被斗到终了之前,眼中皆喷“士可杀不可辱”的怒火。所以它明知牺牲的时刻到了,还是要勇猛地向前做最后的一冲。牛皮是多么的厚?再锋利的剑,再威武的斗牛士,也不见得耍着花架子一下能将剑刺入牛的体内直抵剑柄。在我看来,那似乎更是牛的自杀。好比对方仗剑向己,自己已然失去了继续决斗的力量,与其等待对方的伤害,莫如自己索性扑向剑端。正是借着雄牛那一股巨大的冲力,斗牛士才达到了目的。斗牛士在喝彩声、欢呼声中向看台上抛送飞吻时,牛不屈的两条前腿跪下了。而此前,任何威胁,任何利诱,任何鞭打和沉重的劳役,都是不能使牛跪下的。牛一生只跪两次,是小牛吮母奶时和死前。牛死前的跪,似乎更是一种诀别的仪式,向世界诀别的仪式…… 人性中冷酷残忍的一面,其实是比任何猛兽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动物并不将异类间的弱肉强食当成种热闹观看。它们虽也麻木地目睹,但也仅仅是麻木罢了,绝不至于看得激动,看得兴奋,看得喝彩欢呼。而且,几乎任何动物,倘让它们隔着铁笼看人带有表演性地杀它们的同类,它们都会产生恐惧,连狮虎豹这等猛兽也不例外。 而人不但惯于将人杀动物当成种刺激的热闹看,有时更甚至将人杀人当成种热闹看,并且往往以此自夸或互夸胆量。 我常想,倘我是一头牛,又不幸被选为斗牛,那么我一定要寻找一个机会冲到看台上去,在自己死之前,先用利角豁死七八个丑陋的人再说…… 我常想,那前腿跪倒在斗牛场地上的牛,如果也能人一样地喊,那么它一定会喊:“人,我憎恨你!”并接着用一百种毒咒来诅咒人类吧? 我常想,假如我是上帝,我不让人类的胆量如此之大,而要人的胆量小些,再小些。人类既希望要和平,要太平盛世,那么,还要很大的胆量干什么呢?更准确地说,我的意思是——除了表现在探险和营救以及自卫战争方面,人的胆量再表现于其他任何方面,几乎都谈不上是什么勇敢。有时则只表现为残忍。 我常想,人作为人,最好是别被逼到如同斗牛场上的牛那一种境况。真到了那一种地步,我们人对人的仇恨,定会比牛对人的仇恨还强烈十倍! 我常想,人作为人,也千万别像斗牛士将牛逼到绝境一样,以将自己的同胞逼上绝境为能事,为快事。死于牛蹄之下牛角之下的斗牛士也是不少的。人应引以为戒。人应有这种起码的明智…… 而遗憾的是,恰恰是在人和人之间,一部分人类和另一部分人类之间,一方将另一方逼上绝境之事比人对待动物,比动物对待动物的同类现象多得多。古今中外,不胜枚举。而且阴谋种种,险恶种种,歹毒种种,幸灾乐祸旁观取娱的丑陋种种…… 故人类将永远需要一种自我教育,那就是——人性的世世代代的自我教育…… 羊的眼睛里,有一种迷惘而又惴惴不安的目光。这种目光使羊的眼睛显得有几分发呆。羊的眼睛是不怎么好看的。它们的眼里太缺少动物眼里几乎皆有的灵性和机警,这大概是被人类代代牧养的结果。 羊羔的眼睛也是很好看的,像未满周岁的小孩子的眼睛,对什么都表现出惊奇。羊一长大,那一种迷惘而又惴惴不安的目光,就开始一天比一天更加显现在它们眼里了。 这乃因为,只要是一只羊,它从小长到大的过程中,总是会多次见到自己的同类如何被人宰杀的情形。 人杀羊,像杀鸡和杀鸭一样,并不避着它们的同类。人一般是不在猪圈旁杀猪的,怕惊吓了其他的猪。猪其实并不像人以为的那么蠢,猪也是相当敏感的。人杀猪的血腥情形如果被猪看到了,猪也许会接连几天反常,懒得吃,懒得喝,睡得也不酣了。人一接近圈,它就躲在圈角,用它那双小眼睛恐惧地瞪着人。考虑周到的人,也不当着牛群宰牛。否则,牛群往往会围着屠宰场地举头长哞。它们用蹄刨地,用角掘地,皆欲狂躁起来。那时它们眼中便会流露出对人的敌意和愤怒…… 故有经验的人宰牛,总是佯装若无其事地将一头牛牵走,牵到避开牛群的地方去下手。如果那地方离牛群并不太远,又是阴天,牛血的腥气受低气压的笼罩,不能迅速消散,牛群闻到了,也还是会寻着腥气纷纷围向宰牛的现场。 但人往往在羊群前杀羊。往往是,人想杀羊了,就走到羊群那儿,放眼挑选一只够肥的,于是将其拖出羊群,扯腿放翻,一刀就杀了。接着,又往往就在原地剥皮,开膛,剔肉剁骨…… 羊是比鸡鸭高等的畜。羊见人杀羊的次数多了,对人要杀羊前的表情、举动,就有经验了。所以,要杀羊的人一走近羊群,它们就不由自主地往一起挤,都企图躲在别的羊的后面…… 羊渐渐地就有了心事。它的心事是——哪一天会轮到杀我呢? 而几乎每一天,都可能是某一头羊被杀的日子。羊怀着一种惶恐度日,对自己的命运时常处在一种惴惴不安的预感中,故羊的目光便不会是别种样的了。 将要被杀的羊几乎不反抗,它只不过是不情愿被杀,只不过蹬住四腿,不情愿被拖走。但那又只不过是对死的象征性的表态,在几秒钟最长也不过一分钟的不情愿之后,它也就索性任由人摆布了…… 杀羊一般是不必捆绑的。羊没见别的羊被杀时反抗过,它自己也就不会反抗,何况,它没有尖牙利爪,反抗也无济于事。羊在被杀时都省了人的事。那时羊眼中就有一种极其认命的目光,仿佛是在默默地对自己说——既然上帝安排我是这种命运,那么我又有什么办法呢?这时羊的眼中仿佛有一种宗教意味儿……如果人有四条不同的命,那么,我愿第二条命选择是马;第三条命选择是牛;第四条命嘛,是狗也行。但须是军犬、猎犬、雪橇犬或牧羊犬。但绝不做宠犬。如果上帝非决定了我是,我宁可干脆放弃一条命。当然,也是不做羊的。非决定了我是,也放弃不悔…… 在象那巨大的头上,它的眼睛小得不成比例。 这是一种相当有趣的普遍性——所有陆地和海洋中的动物,身躯越庞大的,眼睛反而显得越小。除了象,比如骆驼、犀牛、河马、鳄、鲨、鲸,都同样是小眼睛的家伙。 为什么?说明了什么进化规则?至今还没有一位动物学家向我们解释过。但事实的确是——某些小小的动物,鸟儿、鱼儿,却生有美丽的大大的眼睛。象在陆地动物的王国里是所向无敌的。但人却将“兽中之王”的桂冠戴在狮和虎的头上。人为什么不说象是“兽中之王”呢?分明地,由于象虽然是陆地上最大的动物,但却非是最凶猛的动物。通常情况下,象是温和的,具有老绅士风度的。象从不攻击任何其他动物,仿佛动物界的可敬长者。 狮和虎,在象的眼里又算得上什么“王”呢?如果它们不自量力,惹恼了象,象是可以用鼻子将它们卷起,抛出去摔死的,也可以用脚将它们踏死。一头象或一群象来了,狮虎往往识趣地退避三舍。 故我们发现了我们人类自己的意识特点,那就是,人是特别地习惯于将威猛作为“王”的资格。 凡人惧怕的,人便慑服之,视为“王”。 “王”这个字,与“领袖”、“首脑”是有区别的。“领袖”和“首脑”,是因号召力和业绩而获拥戴的。但“王”非是这样,“王”的地位是征服的结果。凡为“王”者,必先称霸一方。故从前的中国,也将啸聚山林的强盗头子称为“山大王”。 帝王们或曰君王们,倘非世袭的,而是“打”来的江山,无一不是先为王,其后才是“帝”是“君”的。 象既不屑于称霸为王,象身上也就毫无霸气。 大草原遇到了干旱之年,仅剩下了一片水洼,是动物维持生命的水源。 瞧,狮子来了。其他动物一发现狮子,都迅速逃开了。狮子来得大摇大摆。仿佛它或它们是在回家,那水洼一向是它或它们的神圣领地。如果干旱的时日很久,狮群就往往会将水洼霸占了,昼夜凶踞周围,不许别的动物靠近。 倘象或象群接着来了,狮子的“王”者模样就不自然了。它也想发出慑吼,但又明白自己的吼声对象不起什么作用,也就没吼。它实在不情愿因象的到来而离开,大概觉得那是很失“王”者风度的。但它内心里又很怕象,没勇气继续凶踞在那儿。几经犹豫,最终还是讪不搭地起身,装出一副从容不迫的样子离开了…… 象来了,其他的动物纷纷又回来了。它们知道象不是霸气的动物,没有霸占欲,不会伤害它们。 在动物的王国里,如果说其他动物对狮虎是惧怕的,那么对象的态度则体现着一种尊的意味儿。它们也会躲开象群,但那可以认为是“礼让”。与躲开狮群不一样,后种情况,显然意味着怯避。 当然,象也有大失风度的时候。比如它饮足了水之后,往往还会踏入水洼,轰嗵一躺,打几个滚儿,搅得水洼成了泥浆一片,别的动物想饮也没法儿饮了…… 而更多的情况是,象群总是比其他动物走出得更远,不辞疲劳地去寻找新的水源。它们仿佛明白,一小片水洼,对于解决一群象的热渴问题是不够的。与其影响了别的动物的利益,莫如自己辛苦点儿,另去发现更充分的水源。所以某些食草类动物的群体,往往也尾随在象群的后面。它们信任象,明白象能将它们引领到水源更充足的地方…… 在当前的中国,讲原则的人是越来越少了。或者进一步这么说,人类所剩的原则似乎已经越来越少了。人类关系中,似乎已经只剩下一种原则了,那就是,交易的原则。我给予了你一件你急需的皮袄,但我需要从你那里获得到价值比皮袄更多的东西…… 象却是原则性极强的动物。在象群中,这种原则性体现得特别突出。一旦预感到什么威胁,强壮的雄象自动在前,排成阵势;小象和病象老象居中;母象卫后…… 一头象落入了陷阱,其他象会不遗余力地进行搭救。有的象为了搭救同类,往往抻裂了自己的鼻子。搭救不成,它们又往往会四处卷回许多食物,送入陷阱。集体扬鼻悲鸣,而后恋恋不舍地离去…… 一头幼象受到狮子的攻击,公象或母象发现了,定会冲过去加以保护。不管幼象是不是自己的孩子,都那样。它们这样做不是为了被感激,而是遵循一种群体的原则。数千年来,这原则几乎不曾变过。数千年来,人类在人性的原则方面究竟有多大可引以为荣的进步呢?在中国人中越来越被讥为“傻帽”的人性原则,在象群中却得到了永远的继承…… 在人类中,有不少人的本性似动物。比如我们可以说“猪一样懒的人”、“狐一样狡猾的人”、“兔一样胆小的人”、“巴儿狗一样善于作媚的人”、“猫一样自我中心的人”、“蛇蟒一样贪婪的人”,等等。 可什么样的人似象呢? 象那么强大,可做“王中王”,可征服、可雄霸一方,可统治、可藐视一切其他动物,最有资格自尊自大。但象从来也不那样。真的,在人类中,哪种人具有如象一样的原则呢?我越想,越是说不出来……狮的霸气是动物中最突出的。狮一脸的傲慢,满目凶残。狮虽为“兽中之王”,但据我看来,实在没有什么“王”者气质。 狮像动物王国中的黑社会头子。 与狮相比,虎倒是颇有“王”者威仪的。细看虎脸,除了威仪之外,你肯定还会觉得,虎有一种特殊的“文化”气质。在山林中深居简出,昼伏夜出的生活规律,使虎成为甘于孤独甘于寂寞的动物。虎从来也不愿在其他动物群前大模大样地招摇过市。而狮动辄如此。山林似乎是一种有玄机深蕴其中的自然环境。故无论人还是动物,在山林中居久了,就受此环境的影响,性情中显示出一种出世般的沉稳。山林中的老人,脸上几乎都有此气质。这气质使没有文化的人脸上也同时没有被文化负面作用污染的迹象,一脸澄净,那是一种人性趋于自然的澄净。 山林仿佛是有“幕”的。虎是“幕”后的动物,它自己宁愿那样。它“亮相”于“幕”前往往是被迫的。虎脸上也有一种沉稳。而草原是开放的“舞台”。动物很多的草原是热闹的,草原上的弱肉强食是公开化的,草原上的生存竞争也是公开化的。 在这样的环境中,狮性很难沉稳。公开化的弱肉强食对狮的诱惑太大。所以狮往往刚吃完上顿,立刻就眼盯在别的动物身上,想象着下一顿该换换胃口了…… 而虎,据我所知,一个月内才捕食两三次。虎的捕食,以维持生存为原则。虎吃饱了就隐蔽起来。虎的深居简出是为了降低消耗。狮总在捕食,故总在消耗,似乎总处于饥饿状态。狮简直可以说只不过是一台食肉“机器”。故狮满脸留下俗气的躁戾的痕迹。如果说虎脸上有山林的“文化”气质,那么,也可以说,狮脸上有历史——草原上弱肉强食,王者通吃的血腥史。豹——“夺命杀手”!在与家眷相处时,这个“杀手”并不冷。作为动物界的“杀手”,豹是最“专业”的。从山林到草原,无在其上者。谁若不幸轮回为比它弱小的动物,那么就祈祷自己千万别被豹盯住吧!但我并不格外欣赏豹作为“杀手”的出色。我敬它对“王”威那一种不卑不亢的态度,也就是敬它在狮虎面前那一种不卑不亢的态度。无论在草原上还是在山林中,豹与狮虎近距离遭遇,眈眈相视的情况时有发生。 这时的豹,很有些像江湖独侠士遭遇到了“王”者。艺高胆大的侠士们,那种情况下往往也是不卑不亢的,体现出侠士们藐视王权王威的英雄气概。不鞠不跪,不畏不逃,随时准备为了维护自己侠士的尊严而抽剑出招…… 豹遭遇狮虎时,也往往表现出不惜决一死战的侠士气概。它仿佛在宣言:我知道你是王,但你只是别的动物的王,不是豹的。如果你欲将你的王威强加于我,那么就请进招吧!情况每是,各自不失尊严地掉头而去。在中国,在王权面前,历史上是很有一些不卑不亢之士的。现在,我就不知还有没有了。认为有的,请告诉我是谁,我愿视为榜样…… 熊——陆地动物中,除了象、犀牛、河马,它几乎是最大的。非洲棕熊的体重,有达到六百千克以上的,与一头大公牛的体重差不多。相对于狮虎而言,它也称得上是“魁梧”的。 人怎么不说熊是“兽中之王”呢?因为它身上永远也不可能具有“王”的“气质”。它大大咧咧,我行我素,偷蜂蜜,逮鱼,溜到农民的苞米地里掰苞米,甚至还到伐木工们的伙房里大快朵颐……熊是天生乐观而喜玩耍的动物。像它那么大的家伙,有时还企图小猫似的捉到一只蝴蝶呢!人怎么会将“王”字封给它呢!从前,东北深山老林的伐木工人代代相传的一种说法是——谁如果遭遇到了熊,千万别惊慌。趁它正瞪着你,还没决定怎么对付你时,你就开始傻笑。于是熊便困惑。从这一点来看,熊是思维较高级的动物。否则它不会因人的傻笑而犯寻思,干脆就张牙舞爪扑过来。熊越困惑,你就越发笑得响亮,笑得手舞足蹈,浑身乱颤才对。你甚至还可以一边傻笑,一边扭大秧歌。你笑啊笑,扭啊扭,熊终于觉得你好玩儿极了。熊一开始这样觉得,你就有救了。因为熊一般不“弄坏”自己觉得好玩儿的“东西”。熊甚至会被你逗得躺在地上打滚儿,发出快活的叫声,仿佛也在笑。于是你可趁机逃跑…… 我是知青时上山伐过木,伐木工人们关于熊的话题可多啦!那些人与 718a." >熊之间发生的怪事一点儿也不恐怖,听来使人忍俊不禁。 说有一个人碰到了熊,一时紧张,忘了别人相传的那经验是笑还是哭。他想,人在这种情况之下,哪里还能笑得起来呢?于是按人的逻辑,选择了哭。结果熊大怒,把他折腾得半死不活才悻悻离去。他被救了后,逢人便说:“幸亏我当时号啕大哭,要不就没命了!” 别人就挖苦他:“你要不哭,也不至于落个残废的下场!记住,熊讨厌哭哭啼啼的人!” 说还有谁谁,平素是“活宝”一个,没个正经。也遇到了熊,于是使出浑身解数,怪模怪样,媚态百种,尽显“熊大哥”眼前。结果,熊喜欢上他这个人了。他反而更脱不了身了。一想逃,熊就生气,吼。终于钻个空子跑回伐木工人住的木房子,而熊也跟至。围着木房子转,着急,盼他出来,继续跟他耍…… 都是传说,不能信以为真的。 但熊身上有“童稚”之气,倒是确确实实的。小熊顽皮。长成了大熊,仍难免“老夫常作少年狂”。对人而言,有“童稚”之气的动物,虽属猛兽,危险性总会相对少些。 一个童心不泯的人,纵有千般缺点,在我看来,也必是可交为朋友的。 不过,人世间,真正童心不泯之人,却是越来越少了。都市里尤其少。都市里,人“单位”化了,“行业”化了,为着各自利益,明争暗斗。仿佛被关在一个大笼子里,彼此难亲难和,躲又躲不开,人心里城府便深。仅在个人爱好上,可能还有童趣的表现。在对待自己同类方面,比赛着圆滑。崇拜英雄的中国人似乎越来越少,膜拜奸雄理论的似乎越来越多。人人都成了“厚黑学”博士或专家的时候,那就不是熊要跟人玩儿,而是人只有到深山老林里去找熊做知交了…… 猴——一种相当能引起人类观赏趣味的动物。人类养猴取娱的历史久矣,仅次于养猫养犬的历史。而人类逮住它们的方式,据说是又容易又五花八门。所利用的也正是它们善于模仿人类行为的习性和它们的自作聪明。 猴一旦被关入动物园的铁笼或围在“猴山”,似乎很快就会忘了林中的自由,渐渐乐不思蜀。它们仿佛对人类“识时务者为俊杰”的哲学大彻大悟,而这是几乎其他一切动物都不能自慰的。有些动物最初甚至会生病,拒绝进食,恹恹而卧,满目忧郁。猴却不会这样。猴以它们仍然的活跃表示这样的猴性——只要有吃的,在哪儿我都一样。而人因此欣赏它们。一块糖、半截香蕉、几枚果子,足以使猴显出种种乞儿之相。猴似乎总在用它们那狡狯的目光问人:还给我点儿什么?也似乎总在用同样的目光对人说:但凡给我点儿什么,我就愿逗你一笑。改革开放以来,某些中国人对外国人,尤其对西方人,就常做这么一种猴子似的媚态。 小孩儿喜欢猴子是自然的。因为小孩儿将一点儿食物抛给猴子时,既满足着施予者的愉快心情,也能从猴子眼中看出巴结自己的眼神儿。并且,这种关系毫无危险。于是,小孩儿感到自己是“人”的优越。 女人喜欢猴子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是姐姐或是母亲的女人,几乎总是喜欢小孩儿所喜欢的东西。依我看来,那实在是母性对儿童的爱心体现,而不见得是对猴的特殊好感。 如果让儿童和女人在小猫、小狗、小兔、小鹿、小鸟和猴之间选择,大多数儿童和女人其实未必一定选择猴为宠物。因为猴气中有得寸进尺的劣点。除了耍猴谋生的江湖杂耍艺人,以及杂技团的驯猴师,我不喜欢另外某些特别喜欢猴子的男人。一个男人特别喜欢猴子,依我想来,他的心理也许是成问题的。因为他所特别喜欢的,除了猴子可由他耍弄或捉弄这一点,不可能再是别的方面。 自己假装吃一大口辣椒,并假装津津有味的样子,然后将辣椒丢给猴,见猴吃了,上一大当,辣得龇牙咧嘴,吱吱乱叫,于是开心大笑——这样的事女人一向是不屑于做的,是某些男人的行径。孩子也这么干,则肯定是向男人们学的,或受男人们唆使。 耍弄或捉弄猴子获得快感的男人,内心深处、潜意识里,大抵也时时萌生耍弄或捉弄别人一番的念头。他们还不曾那么干过,也许只因为还没机会。并且,明白同类比异类不好惹。一有机会或条件他们准那么干。故人类之间有句话是——“你把我当猴耍啊?!” 这一般是男人之间的话语。 或是男孩子们之间的。 “文革”中,一些男人便公然地、肆无忌惮地将别人“当猴耍”,尽显凌辱别人之能事。因为“文革”是空前的机会,条件不但“成熟”,而且“理由”符合“革命”。“文革”中人“耍”人的“程序”比当今一切事的程序都简单,首先以“革命”的名义宣布一部分人为“异类”,于是一部分人成了“牛鬼”,成了“蛇神”,于是似乎比猴还低等。既可以“耍”,可以捉弄,也可以大打出手…… 真的,我不喜欢特别喜欢猴子的男人。 但,心态上像猴的中国男人,或像耍猴者的中国男人,依我看,现在挺多挺多的…… 猩猩——比猴智商更高,但同时也比猴有自尊。 猩猩看人的目光中,几乎没有狡狯,没有卑贱。 猴和猩猩的不同在于——猴善于从人身上学劣点;而猩猩善于从人性中接受“正面影响”。猩猩认为人对它真好,猩猩就会以一种近乎“友谊”的感情回报人。这种“友谊”一旦建立,猩猩方面绝不首先背叛它。人若生病了,猩猩会守在病床边,会用非常温柔的目光望着人。有时,甚至会用自己的“手”抚摸人,用自己的唇去吻吻人…… 猩猩和狗一样,在感情上是人靠得住的“朋友”。它对人的感情,能表达得非常人性化。 以猩猩做医学上的“牺牲品”实验,实在是让人不好受的事…… 狮、人及其他 首先让我们来说狮。狮是凶猛的猎食者,也是非洲原野上的王者。我在一篇关于动物的杂感中,认为狮有“黑社会老大”的粗鄙相,与同样是山林王者的虎一比,只不过是原野恶霸而已。虎却是真有王者之仪的。虎身上还透着“隐”的意味儿。长啸之后,一只虎在山林中神秘地出现,于是仿佛整个山林为之肃穆。虎使人感到它是有文化的兽。虎使人觉得它是山林文化的魂。栖虎之山林,使人心生敬畏。 狮却往往是成帮结伙的,狮是极少的身上没有花纹的大兽。而且,毛色永远是那么难看,也永远没有光泽。我认为在一切颜色中,棕色是无论深浅都会使人眼产生不舒服反应的一种颜色。而狮的毛色接近棕色,有时看去,甚至是很脏的与土色或黑色相混过的那一种棕色。总之,狮往往给人以蓬头垢面、遍身灰尘的印象。 《狂野非洲》的片头是极具视觉冲击力的。一连串飞快变化的每一瞬间都是精彩的。而且,是足以惊心动魄的。喜欢此电视节目的人肯定注意到了,狮在《狂野非洲》片头的两个瞬间出现过。其一,粗树干后,一张狮面鬼祟探出,做贼窥状,使人联想到中外电影中的密探嘴脸,或盯梢者嘴脸,活脱脱体现了兽王险诈的另一面。 其二,一头雌鹿在灌木后凌空一跃(显然,后有猎捕者),几乎与此同时,灌木bbr>.后也凌空跃起了一头狮。狮遭到鹿的一跃的冲撞,于是腹上背下,仰在半空。而那鹿正中狮的下怀。狮的四爪自下而上紧紧抱住了鹿。爪钩分明地深抓到鹿的皮下了。同时,它锐利而致命的齿,咬进了鹿的颈子…… 那狮肯定是预先埋伏在那儿的。它不无谋略。那一动物间的弱肉强食的镜头,堪称珍贵。狮是天生之凶猛的猎食动物,上帝是这么规定它在非洲原野上的角色的。故其猎食情形无论多么血腥,都是符合自然法则的。何况,自然界的弱肉强食,并无哪一种吃法是斯文的。 但一头吃饱了的狮,尤其是雄狮,倘不卧着打盹,倘仍觉精力过剩,它就要干一件很“伤天害理”的事了。 究竟是什么事呢? 它踞立高处,四顾搜寻,企图发现猎豹的家。猎豹的家,往往是“单亲家庭”。儿女一断奶,猎豹父亲们就重做流浪汉,再逐新欢去了。狮一旦发现视野内有猎豹的家存在,便奔过去,将小猎豹一一咬死。它并不吃它们,因为它并不饿。它只不过咬死它们,怀着一种灭门般的仇恨,怀着一种“斩草除根”的快感。倘雌猎豹正守护着小猎豹们,或刚巧从别处赶回来,免不了为保护儿女而与雄狮藏书网拼死一搏。但猎豹哪里是雄狮的对手,或遍体鳞伤,眼睁睁地看着儿女惨死,或将自己的性命也搭上。 动物学家们认为,狮的这一种灭绝别的兽种的行径,乃因独霸一方,彻底消除“竞争对手”的本能促使。猎豹也是非洲原野上出色的猎食者。其猎食本领的高强,每使狮们望尘莫及。所以,雄狮以对猎豹实行“斩草除根”为己任,达到自己永远垄断非洲原野生存资源之目的。 在大兽中,包括一切大的猎食猛兽中,除了狮,再没有“思想”如此阴暗歹毒的了。 狮不仅对猎豹那样,对同类也心狠手辣。 《狂野非洲》中有一辑是《母狮辛酸泪》,表现一头母狮,既肩负着哺养两只幼崽的使命,亦须照料还在“花季”的妹妹。妇幼四只狮相依为命,全由母狮来解决活着的基本问题——吃的问题。 它们被一头雄狮跟踪多日了。 因为雄狮看上了母狮。 既然看上了,“他”就要达到占“她”为妻之目的。所以“他”必咬死“她”的儿女,以干干脆脆地结束“她”当年轻母亲的责任,早日在“他”的追求下进入发情期。所以“他”必驱走“她”的妹妹,“他”不愿自己向往的蜜月生活有累赘。而且,“他”干掉“她”的儿女,亦因它们是“前窝”的崽子。 而“他”乃王者。“他”所荫庇的幼狮,必须是“他”的种。 “他”的阴险和歹毒,几番遭到了那母狮舍生忘死的抵抗。而其目的最终还是达到了。当“他”踞立高处,嘴脸上和须上染满鲜血,傲慢又冷酷地俯视着悲怆至极的母狮时,我顿觉狮这一种所谓兽王,不但有“黑社会老大”的粗鄙之相,简直还很流氓。 在自然界,动物间虽有弱肉强食的一面,却也每体现出动人的善性。亲情、友情、爱情,在它们那儿,往往比人类之间还美好。狮的以上行径,除它们而外,几乎另无例子。当然这里指的是大兽。在虫类,比如不同种类的蚁间,也有相互灭门、斩草除根,或掳了对方为奴的现象。 由狮进而联想到了埃及的人面狮身石雕。众所周知,它在希腊神话传说中叫斯芬克斯。它是智慧和邪狞的杂交。当它以谜语考问路人时,它是..智慧的;当人答不出,它吃人时,它是邪狞的。 它还是王权的象征。是王权不甘消亡而终于消亡了,消亡了以后仍企图在人世间威慑人们精神的一种象征。一切王权皆有邪狞的一面。正如狮有那些流氓的一面。一切具有王权性质的政权,理念上皆必然地具有灭绝异己的本能意识。正如狮对猎豹的灭门和斩草除根的行径。一切王权的最高代表者和高层维权者,骨子里皆必然是自私自利的。正如雄狮为了使自己血脉的王种延续下去,连同类的后代也要咬死。真的,狮的以上本能,在大兽中绝对是独一无二地恶劣的。比如象,比如虎,比如熊,都并不像它们那样。当动物摄影家们将狮性之恶劣的一面展现给我们人类看的时候,实在是对我们人类很有益的教育。归根结底,狮性之恶劣一面,乃是非洲原野上之生存法则决定了的结果。那一法则使每一头狮都变得极端地以自我为中心。改变狮性之恶劣只有一策,那就是在它是幼狮时使它与人接触,获得一点人性的影响。相反,将人性改变得如狮性一般恶劣,也不是多么难的事。只要在人小的时候,将他或她浸泡在恶劣的文化里就够 4e86." >了。 恶劣的文化有一种恶劣又美丽的倾向。那就是极端地宣扬以自我为中心;极端地鼓吹以自我为中心;极端地偏爱以自我为中心——仿佛彻底地以自我为中心才是彻底的个性自由。 于是我的眼看到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尤其是自以为拥有成熟文化的人,人性中都或多或少有着非洲狮的恶劣狮性。他们以非洲雄狮那一种内心里的阴暗和歹毒对待周围的“猎豹”们,也恨不得以非洲雄狮那一种冷酷的方式征服女性。于是我的眼转而向历史去寻找答案,结果发现了一种毒素,那就是认为崇尚恶、欣赏恶、贩卖人性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但是此种文化的流弊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它并不能培养一批雄狮般的男人,实际上只不过造就了一群窝里斗有理、窝里横万岁的骨子里的宵小之辈。 我祈祷,如虎一般的男人出现,他们才令我刮目相看…… 虎年随想 我是知青的年月,曾伐过木。在深山老林中,在三角帐篷里,在月隐星疏的夜晚,坐大铁炉旁,口嚼香酥的烤馒头片,听伐木工们讲过这么一件关于虎的“逸事”——清晨,一名伐木工刚推开“木刻楞”的门,骇叫一声,慌缩迈出的脚,急将门插上,且用木杠顶住。 众人惊问他看见什么怪物了,何以吓得面无人色。他抖抖地说可不得了,门外趴着一只虎。都不信,纷纷凑窗往外看。果然!那虎比他们想象的要大得多,估计站起来有一头三四岁的牛那么高。趴在门外两米远处,虎视眈眈地瞪着门。有人惴惴地说:“快把窗钉上!”是的,那框架单薄的窗挡不住虎。若虎想进入,只消跃起一蹿,窗便注定会被撞开……于是众人七手八脚翻出钉子、锤子,拆床板,从里面将窗钉死了。都觉安全了些,就一个个虔诚反省——是否谁无视山规,冒犯了兽中之王?东北一代代的伐木工,一向将虎膜拜为“山神”,劳动中禁忌颇多。一个个反省了一番的结果是,并没有什么冒犯“山神”的行为。莫非它饿极了,堵在门口,想人出去一个,它吃一个吗?得不出别的结论,似乎也只有以上的结论合乎逻辑。挨至中午,虎不离开。挨至晚上,虎还不离开。天黑了,伐木工都睡了。心里都这么想——看谁有耐性?然而那一夜,谁都没睡好。因为虎在外面时时发出长啸。天刚亮,第一个醒来的伐木工从门缝往外一瞧,不禁倒吸冷气。 虎仍趴在那儿,舔自己的一只前爪。而且,不是一只虎了,是两只虎了。前一只可能是雌的。后来的一只可能是雄的,因为比前一只更壮大。门外雪地上一片红,显然它们刚吃过什么,又显然是后一只为前一只叼来的。雪地上的虎踪说明了这一点。 于是两只虎轮番趴在那儿和伐木工们比赛耐性。雌虎离开,雄虎留守;雌虎回来,雄虎离开。雌虎离开时,一只前爪瘸拐着。它回来一趴下,雄虎便替它舔那只爪…… 一名老伐木工终于看明白了。他们的住处一向是备有各类外伤药的。他命别人找给他,之后就带着药迈出“木刻楞”,从容地向那只受伤的雌虎走去。别人在他走出去后,立刻又用木杠顶上了门,都从门缝往外瞧…… 雌虎的一只前爪很深地扎入了一根木刺。那只爪已经脓肿得非常厉害了。老伐木工替它挑出刺,挤尽脓,敷了药,并包扎了药布。他这么做时,雌虎很配合,很乖顺。雄虎则围着踱来踱去,警惕地监视着,防范着…… 以后,每隔数日,伐木工们便会发现有一行虎踪自远而近,又由近而远——门外,或留下一只死兔,或留下一只死狍…… 我小学六年级时,还从一本少儿杂志上读到过这样一则关于虎的“逸闻”——苏联某科学家,在考察过程中独自遇到了一只虎。他正坐着吸烟,听到背后有不寻常的响动。一回头,一只虎已经悄悄走近了他。近得只距他五六米了。逃跑根本来不及。他镇定未慌,注视着虎,掏出口琴,以若无其事之状吹起来。虎迷惘了,困惑了,卧下了,也研究地注视他。口琴声一停,虎便站起接近他。他只得又吹。虎经几起几卧,接近到了他身旁。他则衔琴而舞。边吹,边舞向一棵大树。虎亦步亦趋,寸步不离。他舞至树下,虎也跟至。他壮着胆子将口琴塞入虎口。趁虎玩口琴,他攀上了树。虎终于玩得索然,仰头望他一会儿,怏怏而去…… 虎一被列入被重点保护的珍稀动物,关于虎其实并不吃人的“科学”言论也就多起来了。我相信某些人虎相遇,虎未伤人的事。但我认为那肯定是个别之事,是人的侥幸,比如以上二例。而更多的情况下,据我想来,人若手中无枪,甚至连武松闯景阳冈时所提的哨棒也没有,并且所遇是一只饿虎,那么,十之八九,人的下场是很悲惨的。 我更能接受虎吃人的说法。 但是人虎不期然地相遇的情况毕竟太少了。而人谋杀虎的情况太多了。所谓“兽死于皮”,皮一珍贵,再凶猛的兽,对人而言,谋杀之易都不在话下了。 我属牛。从电视里,报..刊上,几次见过人将活牛推入虎园,供虎扑食的事。人说:“这是为了虎的生存,培养虎的凶猛本能。”人做什么事都是能找出堂皇的理由的。我却认为,不仅是为了虎的生存,也还是为了人观看。那一张门票不是很贵的吗?倘不以活牛喂虎,看的人会那么多吗?门票归门票,牛价是另算的。成牛三千,幼犊一千。只买得起门票的也只能看看虎。买得起牛的才有幸观看猛虎食牛。这常使我心生某种怜类之悲。许多事,在中国都变得有点儿邪。尽管如此,我觉得非虎的过错,对虎还是保持着三分敬意。乃因——虎也是可以被驯来表演马戏的,但虎的表演不失起码的自尊。狗表演的出色,驯兽员便不失时机地往狗嘴里塞糖。于是狗作揖。对狗,我其实也是心怀敬意的。我敬军犬的忠诚,敬猎犬的勇敢,敬牧羊犬的“尽业”,敬“代目犬”对人的服务精神,敬看家犬的不卑不亢。甚至,敬野狗对自由的选择。我不喜欢的只有两类狗——宠物犬和马戏场上的表演犬。它们之间的区别不大。99lib?前者表演给少数人看,后者表演给众多的人看。狗一表演,就不太像狗了,像猴了。 猴嘴里被塞了糖,马戏场上的表现尤其乖。熊也那样。海狮更不例外,一条小鱼足以使它表演起来乐此不疲。但没见过驯兽员在虎表演之前或之后,往虎嘴里塞东西。这方式对虎不灵。驯兽员迫虎表演,靠的是电棍和长鞭。你看虎表演,总能看出它是多么的不情愿。狗、猴、熊、海狮,都会为得到一口吃的而反复表演。在马戏场上,虎也不得不表演。但虎绝不肯反复表演。吃的、电棍和长鞭,都不可能迫虎反复表演。虎为生存而表演,虎不至于为取悦而表演。 虎宁肯在笼子里,也不情愿上表演场。狗、猴、熊、海狮,却宁肯在表演场上按驯兽员的口令一遍遍不厌其烦地表演同一节目。那时它们嘴中有物嚼着,体会着区别于笼的快活。 而虎宁肯要笼中的自由。 我敬虎的不可彻底驯化的尊严。 我敬那名敢于为虎爪除刺的老伐木工,也敬那名临危不惧的苏联科学家。 据我想来,人与时代的关系,似也可用人与虎的关系来比。 时代也是不可被彻底驯化了像狗、像猴、像熊、像海狮那样完全按照人的示意反复为人进行表演的。 每一个时代都有它的虎气。 人的猴气一重,时代就张扬它本身的虎气。时代的虎气一旦强大于人应具备的虎气,人就反而陷入了被迫表演的误区。中国目前的表演太多了。 “猛虎啸于前而不色变,泰山崩于后而不心惊”——虎年之中国人,或该开始蓄备如此定力。 狍的眼睛 狍子当归属于鹿的一种。比麝和獐略大,比鹿略小。由于它不像鹿和麝一样,鹿有珍贵的鹿茸、鹿心血,麝香可入药;甚至连它的皮也不像獐的皮一样可制成细软的皮革,所以它无幸列入动物的受保护“名单”。它一向被人认为既没什么观赏价值,也没什么经济价值。人养火鸡、鸵鸟、狐、貂,也养山雉和野兔,就是不养狍。 所以狍似乎是动物中的劣种,是山林中的“活动罐头”,任谁都可以设套子套它,或用猎枪射杀它。 东北山林中的鄂伦春人,以狍为主要的猎捕之物。他们吃狍肉如我们汉人吃猪肉一样寻常。他们从头到脚穿的、铺的、盖的,几乎全是狍皮制品。狍皮虽然不属珍皮,而且非常容易掉毛,但却有一大优点——阻隔寒潮。鄂伦春猎人在山林中野宿,往往于雪地上铺开三边缝合了的狍皮睡袋,脱光衣服钻进去,只将戴着狍皮帽子的头露在外,连铺带盖都是它了。哪怕雪下三十几度的严寒,睡袋内也一夜暖乎乎的。 当年我是知青,在一师一团,地处最北边陲。每月享受九元“寒带地区津贴”。连队三五里外是小山,十几里外是大山。鄂伦春族猎人,常经过我们连,冬季上山,春季下山。连里的老职工、老战士,向鄂伦春族学习,成为出色猎人的不少。当年中国人互比生活水平,论几“大件儿”。连里老职工、老战士们的目标是“四大件儿”——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加一支双筒猎枪。三四年后,仅我们一个连一百多名知青中,就有半数铺上了狍皮褥子。或向鄂伦春族猎人买的,或向本连老职工、老战士买的。全团七个营四十余个连,往最少了估计,那些年究竟有多少只狍子丧生枪下,可想而知。新狍皮,小的十五元,大的二十元,更大的,也有二十五元一张的,最贵不超过三十元。 北大荒的野生动物中,野雉多,狍子也多。所以有“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雉飞到饭锅里”的夸张说法。 狍天生是那种反应不够灵敏的动物,故人叫它们“傻狍子”。人觉得人傻,在当地也这么说:“瞧他吧,傻狍子似的!” 狍的确傻。再傻,它见了人还能不跑吗?当然也跑。但它没跑出去多远却会站住,还会扭回头望人,仿佛在想——我跑个什么劲儿呢?那人不一定打算伤害我吧?——往往就在它望着人发愣之际,砰!猎枪响了…… 被猎枪射..杀的狍子中,半数左右是这么死的。死得糊涂,死得傻,死得大意。 狍真的很傻,少见那么傻的野生动物。 夜晚,一辆汽车在公路或山路上开着,而一只狍要过路。车灯照住狍,狍就站定在路中央不动了。它似乎想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那么亮的一片光会照住它?……司机一提速,狍被撞死了…… 我是知青的六年间,每年都听说几次汽车撞死狍子的事。卡车撞死过狍子,吉普也撞死过狍子,还目睹过两次这样的事。不但汽车撞死过狍子,连拖拉机也撞死过狍子。当年老旧的一批“东方红”链履式拖拉机,即使挂到最高速五挡,那又能快到哪儿去呢!但架不住傻狍子愣是站定在光中不跑哇…… 狍的样子其实一点儿都不傻。非但看上去并不傻,长得还很秀气。知道鹿长得什么样儿,就想象得到狍长得多么秀气了。狍的耳朵比鹿长一些,眼睛比鹿的眼睛还大。公狍也生角,但却不会长到鹿角那么高,也不会分出鹿角那么多的叉儿,一般只分两叉儿。狍不会碎步跑,只会奔跃。但绝不会像鹿奔得那么快,也不会像鹿跃得那么远。狍虽是野生动物,但又显然太缺乏“野外运动”的锻炼。 狍,傻在它那一双大眼睛。 狍的眼中,尤其母狍的眼中,总有那么一种犹犹豫豫、懵懂不知所措的意味儿。我这里将狍的眼神儿作一比,仿佛虽到了该论婚嫁的年龄,却仍那么缺乏接人待物的经验,每每陷于窘状的大姑娘的眼神儿。这样的大姑娘从前的时代是很有一些的。现在不多了。狍发现了人,并不立即就逃。它引颈昂头,凝视着人。也许凝视几秒钟,也许凝视半分钟甚至一分钟之久。要看它在什么情况之下发现了人,以及什么样的人,人在干什么。狍对老人、小孩儿和女人,戒心尤其不足。 我在连队当小学老师的两年中,有一天带领学生们捡麦穗儿,冷不丁地从麦捆后站起了一只狍子。它大概在那儿卧着晒太阳来着。一名女学生,离那只狍仅数步远。它没跑,凝视着她。她也凝视着它,蹲在地上,手中抓着把麦穗儿,一动也不动。别的同学就喊:“扑它!扑它呀!”她仿佛聋了,仍一动也不动。于是发喊的同学们就围向它。纷纷将手中装麦穗的小筐小篮掷向它。当时,这些孩子手中除了小筐小篮,也没别的任何器物。有的筐篮,还真就准确地掷在狍身上了。当然,并不能使狍受伤。它这才跑。它一慌,非但没向远处跑,反而朝同学们跑来,结果陷于包剿。左冲右突了一阵,才得以向远处逃脱…… 别的同学就都埋怨那女同学:“你怎么比狍子还傻?怎么不扑它呀?” 她说:“我光顾看它眼睛了,它的眼睛可真好看!” 后来,她把这件事写到作文中了,用尽她所掌握的词汇,着实地将狍的眼睛形容了一番。她觉得狍的眼睛像“心眼儿特实诚的大姑娘的眼睛”。我今天也这么在此形容,坦率地讲,是抄袭我当年的学生的文章。 小学校的校长是转业兵,姓魏,待我如兄弟。他是连队出色的猎手之一。冬季的一天,我随他进山打猎。我们在雪地上发现了两行狍的蹄印。他俯身细看了片刻,很有把握地说肯定是一大一小。顺踪追去,果然看到了一大一小两只狍。体形小些的狍,在我们的追赶下显得格外的灵巧。它分明企图将我们的视线吸引到它自己身上。雪深,人追不快,狍也跑不快。看看那只大狍跑不动了,我们也终于追到猎枪的射程以内了,魏老师的猎枪也举平瞄准了,那体形小些的狍,便用身体将大狍撞开了。然后它在大狍的身体前蹿来蹿去,使魏老师的猎枪无法瞄准大狍,开了三枪也没击中。魏老师生气地说——我的目标明明不在它身上,它怎么偏偏想找死呢! 但傻狍毕竟斗不过好猎手。终于,它们被我们追上了一座山顶。山顶下是悬崖,它们无路可逃了。 在仅仅距离它们十几步远处,魏老师站住了,激动地说:“我本来只想打只大的,这下,两只都别活了。回去时我扛大的,你扛小的!”他说罢,举枪瞄准。狍不像鹿或其他动物,它们被迫到绝处,并不自杀。相反,那时它们就目不转睛地望着猎人,或凝视枪口,一副从容就义的样子。那一种从容,简直没法儿细说。那时它们的眼睛,就像参加奥运会的体操选手,连出差失,遭到淘汰已成定局,厄运如此,听天由命。某些运动员在那种情况之下,目光不也还是要望向分数显示屏吗?——那是运动员显示最后自尊的意识本能。狍凝视枪口的眼神儿,也似乎是要向人证明——它们虽是动物,虽被叫傻狍子,但却 53ef." >可以死得如人一样自尊,甚至比人死得还要自尊。 在悬崖的边上,两只狍一前一后,身体贴着身体。体形小些的在前,体形大些的在后。在前的分明想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子弹。它眼神儿中有一种无悔的义不容辞的意味儿,似乎还有一种侥幸——或许人的猎枪里只剩下了一颗子弹吧?…… 它们的腹部都因刚才的逃奔而剧烈起伏。它们的头都高昂着,眼睛无比镇定地望着我——体形小些的狍终于不望我们,将头扭向了大狍,仰望大狍。而大狍则俯下头,用自己的头亲昵地蹭对方的背、颈子。接着,两只狍的脸偎在了一起,两只狍都向上翻它们潮湿的、黑色的、轮廓清楚的唇……并且,吻在了一起!我不知对于动物,那究竟等不等于吻,但事实上的确是——它们那样子多么像一对儿情人在以相吻诀别啊!…… 我心中顿生恻隐。正奇怪魏老师为什么还没开枪,向他瞥去,却见他已不知何时将枪垂下了。他说:“它们不是一大一小,是夫妻啊!”他嘿嘿然不知说什么好。他又说,“看,我们以为是小狍子那一只,其实并不算小呀!它是公的。看出来没有?那只母的是怀孕了啊!所以显得大……”我仍不知该怎么表态。“我现在终于明白了,鄂伦春人不向怀孕的母兽开枪是有道理的!看它们的眼睛!人在这种情况下打死它们是要遭天谴的呀!”魏老师说着,就干脆将枪背在肩上了。后来,他盘腿坐在雪地上了,吸着烟,望着两只狍。我也盘腿坐下,陪他吸烟,陪他望着两只狍。我和魏老师在山林中追赶了它们三个多小时。魏老师可以易如反掌地射杀它们了,甚至,可以来个“穿糖葫芦”,一枪击倒两只,但他决定不那样了……我的棉袄里子早已被汗水湿透,魏老师想必也不例外。那一时刻,夕阳橘红色的余晖,漫上山头,将雪地染得像罩了红纱巾…… 两只狍在悬崖边相依相偎,身体紧贴着身体,眷眷情深,根本不再理睬我们两个人的存在……那一时刻,我不禁想起了一首古老的鄂伦春民歌。我在小说《阿依吉伦》中写到藏书网过那首歌,那是一首对唱的歌,歌词是这样的—— 小鹿:妈妈,妈妈,你肩膀上挂着什么东西? 母鹿:我的小女儿,没什么没什么,那只不过是一片树叶子…… 小鹿:妈妈,妈妈,别骗我,那不是树叶子…… 母鹿:我的小女儿,告诉你就告诉你吧,是猎人用枪把我打伤了,血在流啊! 小鹿:妈妈,妈妈,我的心都为你感到疼啊!让我用舌头把你伤口的血舔尽吧! 母鹿:我的女儿呀,那是没用的。血还是会从伤口往外流啊,妈妈已经快要死了!你的爸爸早已被猎人杀死了,以后你只有靠自己照顾自己了!和大伙一块儿走的时候,别跑在最前边,也别落在最后边。喝水的时候,别站定了喝,耳朵要时时听着。我的女儿呀,快走吧快走吧,人就要追来了!…… 倏忽间我鼻子一阵发酸。 以后,我对动物的目光变得相当敏感起来…… 狡猾是一种冒险 从前,在印度,有些穷苦的人为了挣点儿钱,不得不冒险去猎蟒。 那是一种巨大的蟒,一种以潮湿的岩洞为穴的蟒,背有黄褐色的斑纹,腹白色,喜吞尸体,尤喜吞人的尸体。于是被某些部族的印度人视为神明,认定它们是受更高级的神明的派遣,承担着消化掉人的尸体之使命。故人死了,往往抬到有蟒占据的岩洞口去,祈祷尽快被蟒吞掉。为使蟒吞起来更容易,且要在尸体上涂了油膏。油膏散发出特别的香味儿,蟒一闻到,就爬出洞了…… 为生活所迫的穷苦人呢,企图猎到这一种巨大的蟒,就佯装成一具尸体,往自己身上遍涂油膏,潜往蟒的洞穴,直挺挺地躺在洞口。当然,赤身裸体,一丝不挂。最主要的一点是一脚朝向洞口。蟒就在洞中从人的双脚开始吞。人渐渐被吞入,蟒躯也就渐渐从洞中蜒出了。如果不懂得这一点,头朝向洞口,那么顷刻便没命了,猎蟒的企图也就成痴心妄想了…… 究竟因为蟒尤喜吞人的尸体,才被人迷信地图腾化了,还是因为蟒先被迷信地图腾化了,才养成了“吃白食”的习性,没谁解释得清楚。 我少年时曾读过一篇印度小说,详细地描绘了人猎蟒的过程。那人不是一个大人,而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他和他的父亲相依为命。他的父亲患了重病,奄奄待毙,无钱医治,只要有钱医治,医生保证病是完全可以治好的。钱也不多,那少年家里却拿不起。于是那少年萌生了猎蟒的念头。他明白,只要藏书网能猎得一条蟒,卖了蟒皮,父亲就不至眼睁睁地死去了…… 某天夜里,他就真的用行动去实现他的念头了。他在有蟒出没的山下脱光衣服,往自己身上涂遍了那一种油膏。他涂得非常之仔细,连一个脚趾都没忽略。一个少年如果一心要干成一件非干成不可的大事,那时他的认真程度往往超过了大人们。当年我读到此处,内心里既为那少年的勇敢所震撼,又替他感到极大的恐惧。我觉得世界上顶残酷的事情,莫过于生活逼迫着一个孩子去冒死的危险了。这一种冒险的义务性,绝非“视死如归”四个字所能包含的。“视死如归”,有时只要不怕死就足够了,有时甚至“但求一死”罢了。而猎蟒者的冒险,目的不在于死得无畏,而在于活得侥幸。活是最终目的。与活下来的重要性和难度相比,死倒显得非常简单,不足论道了…… 那少年手握一柄锋利的尖刀,趁夜仰躺在蟒的洞穴口。天亮之时,蟒发现99lib?t>了他,就从他并拢的双脚开始吞他。他屏住呼吸。不管蟒吞得快还是吞得慢,猎蟒者都必须屏住呼吸。蟒那时是极其敏感的,稍微明显的呼吸,蟒都会察觉到。通常它吞一个涂了油膏的大人,需要二十多分钟。猎蟒者在它将自己吞了一半,也就是吞到自己腰际的时候,猝不及防地坐起来——以瞬间的神速,一手掀起蟒的上腭,另一手将刀用全力横向一削,于是蟒的半个头,连同双眼,就会被削下来。自家的生死,完全取决于那一瞬间的速度和力度。削下来便远远地一抛。速度达到而力度稍欠,猎蟒者也休想活命了。蟒突然间受到强烈疼痛的强刺激,便会将已经吞下去的半截人体一下子呕出来。人就地一滚躲开,蟒失去了上腭连同双眼,想咬,咬不成;想缠,看不见。愤怒到极点,用身躯盲目地抽打岩石,最终力竭而亡。但是如果未能将蟒的上半个头削下,蟒眼仍能看到,那么它就会带着受骗上当的大愤怒,蹿过去将人缠住,直到将人缠死,与人同归于尽…… 不幸就发生在那少年的身体快被蟒吞进了一半之际——有一只小蚂蚁钻入了少年的鼻孔,那是靠意志力所无法忍耐的。少年终于打了个喷嚏,结果可想而知…… 数天后,少年的父亲也死了。尸体涂了油,也被赤裸裸地抬到那一个蟒洞口…… 三十多年过去了,我却怎么也忘不了读过的这一篇小说。其他方面的读后感想,随着岁月渐渐地淡化了,如今只在头脑中留存下了一个固执的疑问——猎蟒的方式和经验,可以很多,人为什么偏偏要选择最最冒险的一种呢?将自己先置之死地而后生,这无疑是大智大勇的选择。但这一种“智”,是否也可以认为是一种狡猾呢?难道不是吗?蟒喜吞人尸,人便投其所好,从蟒绝对料想不到的方面设计谋,将自身作为诱饵,送到蟒口边上,任由蟒先吞下一半,再猝不及防地“后发制人”,多么狡猾的一招!但是问题又来了——狡猾也真的可以算是一种“智”吗?勉强可以算之,却能算是什么“大智”吗?我一向以为,狡猾是狡猾,“智”是“智”,二者是有些区别的。诸葛亮以“空城计”而退压城大军,是谓“智”。曹操将徐庶的老母亲掳了去,当作“人质”逼徐庶为自己效力,似乎就只能说是狡猾了吧!而且其狡其猾又是多么的卑劣呢! 那么在人与兽的较量中,人为什么又偏偏要选择最最狡猾的方式去冒险呢?如果说从前的印度人猎蟒的方式还不足以证明这一点,那么非洲安可尔地区的猎人猎获野牛的方式,也是同样狡猾,同样冒险的。非洲安可尔地区的野牛身高体壮,狂暴异常,当地土人祖祖辈辈采用一种与众不同的方式猎杀之。他们利用的是野牛不践踏、不抵触人尸的习性。 为什么安可尔的野牛不践踏、不抵触人尸,也是没谁能够解释得明白的。 猎手除了腰间围着树皮和臂上戴着臂环外,也几乎可以说是赤身裸体的。一张小弓,几支毒箭和拴在臂环上的小刀,是猎野牛的全副武装。他们总是单独行动,埋伏在野牛经常出没的草丛中。而单独行动则是为了避免.99lib.瓜分。 当野牛成群结队来吃草时,埋伏着的猎手便暗暗物色自己的谋杀目标,然后小心翼翼地匍匐逼近。趁目标低头嚼草之际,早已瞄准它的猎手霍然站起放箭,随即又卧倒下去,动作之疾跟那离弦的箭一样。 箭在野牛粗壮的颈上颤动。庞然大物低哼一声,甩着脑袋,好像在驱赶讨厌的牛蝇。一会儿,它开始警觉地昂头凝视,那是怀疑附近埋伏着狡猾的敌人了。烦躁不安的几分钟过去后,野牛回望离远的牛群,想要去追赶伙伴们了。而正在这时,第二支箭又射中了它。野牛虽然目光敏锐,却未能发现潜伏在草丛中的敌人,但它听到了弓弦的声响。颈上的第二支箭使它加倍地狂躁,鼻子翘得高高的,朝弓弦响处疾奔过去。它并不感到恐惧,只不过感到很愤怒。突然间它停了下来,因为它嗅到了可疑的气味儿。边闻,边向前搜索…… 人被看到了!野牛低俯下头,挺着两支锐不可当的角,笔直地冲上前去,对那猎手来说,情况十分危险。如果他沉不住气,起身逃跑, 90a3." >那么他就死定了!但他却躺在原地纹丝不动。野牛在猎手跟前不停地跺蹄,刨地,摇头晃脑,喷着粗重的鼻息,大瞪着因愤怒而充血的眼睛……最后它却并没攻击那具“人尸”,轻蔑地转身走开了…… 但这只是一种“战术”而已。野牛的“战术”。这“战术”也许是从它的许多同类的可悲下场本能地总结出来的。它又猛地掉转身躯,冲回到人跟前,围绕着人兜圈子,跺蹄,刨地,眼睛更加充血,瞪得更大,同时一阵阵喷着更加粗重的鼻息,鼻液直喷在人脸上。而那猎手确有非凡的镇定力。他居然能始终屏住呼吸,眼不眨,心不跳,仰躺在原地,与野牛眼对眼地彼此注视着,比真的死人还像死人。野牛一次次杀了五番“回马枪”,仍对“死人”看不出99lib?任何破绽。于是野牛反倒认为自己太多疑了,决定停止对那“死人”的试探,放开四蹄飞奔着去追赶它的群体,而这一次次的疲于奔命,加速了箭镞上的毒性发作,使它在飞奔中四腿一软,轰然倒地。这体重一千多斤的庞然大物,就如此这般地送命在狡猾的小小的人手里了…… 现代的动物学家们经过分析得出结论——动物们不但有习性,而且有种类性格。野牛是种类性格非常高傲的动物,用形容人的词比喻它们可以说是“刚愎自用”。进攻死了的东西,是违反它的种类性格的。人常常可以做违反自己性格的事,而动物却不能。动物的种类性格,决定了它们的行为模式,或曰“行为原则”也未尝不可。改变之,起码需要百代以上的过程。在它们的种类性格尚未改变前,它们是死也不会违反“行为原则”的。而人正是狡猾地利用了它们呆板的种类性格。现代的动物学家们认为,野牛之所以绝不践踏或抵触死尸,还因为它们的“心理卫生”习惯。它们极其厌恶死了的东西,视死了的东西为肮脏透顶的东西,唯恐那肮脏玷污了它们的蹄和角。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发挥武器的威力——发情期与同类争夺配偶的时候以及与狮子遭遇的时候。它的“回马枪”也可算作一种狡猾。但它再狡猾,也料想不到,狡猾的人为了谋杀它,宁肯佯装成它视为肮脏透顶的“死尸”…… 比非洲土人猎取安可尔野牛更狡猾的,是吉尔伯特岛人猎捕大章鱼的方式。吉尔伯特岛是太平洋上的一个古岛。周围海域的章鱼之大,是足以令世人震惊的。它们的触角能轻而易举地弄翻一条载着人的小船。 猎捕大章鱼的吉尔伯特岛人,双双合作。一个充当“诱饵”,一个充当“杀手”。为了对“诱饵”表示应有的敬意,岛上的人们也称他们为“牺牲者”。 “牺牲者”先潜入水中,在有大章鱼出没的礁洞附近缓游,以引起潜伏的大章鱼的注意。然后突然转身,勇敢地直冲洞口,无畏地闯入大章鱼八条触角的打击范围。 充当“杀手”的人,埋伏在不远处,期待着进攻的机会。当他看到“诱饵”已被章鱼拖到洞口,大章鱼已用它那坚硬的角质喙贪婪.99lib?地在“诱饵”的肉体上试探着,寻找一个最柔软的部位下口时,“杀手”便迅速游过去,将伙伴和大章鱼一起拉离洞穴。大章鱼被激怒了,更凶狠地缠紧了“牺牲者”。而“牺牲者”也紧紧抱住大章鱼,防止它意识到危险抛弃自己溜掉。于是“杀手”飞快地擒住大章鱼的头,使劲儿把它向自己的脸扭过来,然后对准它的双眼之间——此处是章鱼的致命部位,套用一个武侠小说中常见的词可叫“死穴”——拼命啃咬起来。一口、两口、三口……不一会儿,张牙舞爪的大章鱼渐渐放松了吸盘,触角也像条条死蛇一样垂了下去,就这样一命呜呼了…… 分析一下人类在猎捕和“谋杀”动物们时的狡猾,是颇有些意思的。首先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狡猾往往是弱类被生存环境逼迫生出来的心计。我们的祖先,没有利牙和锐爪,甚至连凭了自卫的角、蹄、较厚些的皮也没有,连逃命之时足够快的速度都没有。在亘古的纪元,人这种动物,无疑是地球上最弱的动物之一种。不群居简直就没有办法活下去。于是被生存的环境、生存的本能逼生出了狡猾。狡猾成了人对付动物的特殊能力。其次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人将狡猾的能力用以对付自己的同类,显然是在人比一切动物都强大了之后。当一切动物都不再能严重地威胁人类生存的时候,一部分人类便直接构成了另一部分人类的敌人。主要矛盾缓解了,消弭了。次要矛盾上升了,转化了。比如分配的矛盾,占有的矛盾,划分势力范围的矛盾。因为人最了解人,所以人对付人比人对付动物有难度多了。尤其是在一部分人对付另一部分人,成千上万的人对付成千上万的人的情况下。于是人类的狡猾就更狡猾了,于是心计变成了诡计。卧底者、特务、间谍,其角色很像吉尔伯特岛人猎捕大章鱼时的“牺牲者”。“置之死地而后生”这一军事上的战术,正可以用古印度人猎蟒时的冒险来生动形象地加以解说。那么,军事上的佯败,也就好比非洲土人猎杀安可尔野牛时装死的方法了。 归根结底,我以为狡猾并非智慧,恰如调侃不等于幽默。狡猾往往是冒险,是通过冒险达到目的之心计。大的狡猾是大的冒险,小的狡猾是小的冒险。比如“二战”时期日军偷袭珍珠港的军事行径,所冒之险便是彻底激怒一个强敌,使这一个强敌坚定了必予报复的军事意志。而后来美国投在广岛和长崎的两颗原子弹,对日本军国主义来说,无异于是自己狡猾的代价。德国法西斯在“二战”时对苏联不宣而战,也是一种军事上的狡猾。代价是使一个战胜过拿破仑所统率的侵略大军的民族,同仇敌忾,与国共存亡。柏林最终被攻陷,并且在几十年内一分为二,是德意志民族为希特勒这一个民族罪人付出的代价。 而智慧,乃是人类克服狡猾劣习的良方,是人类后天自我教育的成果。智慧是一种力求避免冒险的思想方法。它往往绕过狡猾的、冒险的冲动,寻求更佳的达到目的之途径。狡猾的行径,最易激起人类之间的仇恨,因而是卑劣的行径。智慧则缓解、消弭和转化人类之间的矛盾与仇恨。也可以说,智慧是针对狡猾而言的。至于诸葛亮的“空城计”,尽管是冒险得不能再冒险的选择,但那几乎等于是唯一的选择,没有选择之情况下的选择。并且,目的在于防卫,不在于进攻,所以没有卑劣性,恰恰体现出了智慧的魅力。 一个人过于狡猾,在人际关系中,同样是一种冒险。其代价是,倘被公认为是一个狡猾的人了,那么也就等于被公认为是一个卑劣的人了。谁要是被公认为是一个卑劣的人了,那么,几乎一辈子都难以扭转人们对他或她的普遍看法。而且,只怕是没谁再愿与之交往了。这对一个人来说,可是多么大的一种冒险,多么大的一种代价啊! 一个人过于狡猾,就怎么样也不能成为一个可爱可敬之人了。对于处在同一人文环境中的人,将注定了是危险的。对于有他或她存在的那一人文环境,将注定了是有害的。因为狡猾是一种无形的武器。因其无形,拥有这一武器的人,总是会为了达到这样或那样的目的,一而再、再而三地使用之,直到为自己的狡猾付出惨重的代价。但那时,他人,周边的人文环境,也就同样被伤害得很严重了。 一个人过于狡猾,无论他或她多么有学识,受过多么高的教育,身上总难免留有土著人的痕迹。也就是我们的祖先们未开化时的那些行为痕迹。现代人类即使对付动物们,也大抵不采取我们祖先们那种种又狡猾又冒险的古老方式方法。狡猾实在是人类种的性格的退化,使人类降低到仅仅比动物的智商高级一点点的阶段。比如吉尔伯特岛人用啃咬的方式猎杀章鱼,谁能说不狡猾得带有了动物性呢? 人哪,为了我们自己不承担狡猾的后果,不为过分的狡猾付出代价,还是不要冒狡猾这一种险吧。试着做一个不那么狡猾的人,也许会感到活得并不差劲儿。 当然,若能做一个智慧之人,常以智慧之人的眼光看待生活,看待他人,看待名利纷争,看待人际摩擦,则就更值得学习了。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