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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上的女孩》
瑞秋,2013年7月5日,星期五早上
火车铁轨旁有堆衣服,淡蓝色布料,可能是件衬衣,跟一些脏兮兮、白乎乎的东西裹成一团。也许是某人朝坡上那个枝蔓丛生的矮树林里倒的垃圾;也许是检修这截铁轨的工程师扔下的,反正工程师们常在附近转悠;也可能另有来头。母亲曾说我总是异想天开,汤姆也这样说。但这能怪我吗?一眼瞥见那些没人要的破烂儿——一件脏T恤啦、一只孤零零的鞋啦,我满脑子想的全是另一只鞋,还有那双穿鞋的脚。火车猛地一震,“吱吱嘎嘎”再次启动,铁轨旁的那团衣服也在视野中渐渐远去。火车继续向伦敦驶去,速度比跑步快不了多少。我身后的乘客无奈又恼火地叹了口气:即使对常年通勤的人来说,这趟早间8∶04从阿什伯里开往尤斯顿站的慢车也够折磨人的。该线全程五十四分钟,但却极少准点,谁让这段铁轨年久失修,信号不佳,还一天到晚施工呢。
火车慢吞吞地向前行驶,经过仓库、水塔、桥梁和棚屋,经过一栋栋中规中矩的维多利亚式住宅,这些住宅的后院正好面向铁轨。
我把头倚在车窗上,望着一户户人家从身旁掠过,活像电影跟拍镜头。我观察这些住宅的眼光跟别人不一样,就连这些人家的屋主也未必会有如此视角。每天两次,每次片刻工夫,我得以一瞥他人的生活。见到陌生人安全无虞地待在家中,就会莫名觉得安心。
这时车上有个手机响起了铃声,是首喜庆的曲子,颇不合时宜。那人迟迟不接电话,铃声始终在我耳边回荡。我能感觉到四周乘客纷纷改变坐姿,“哗啦哗啦”地翻报纸,不然就轻敲电脑。火车颠簸几下,摇晃着拐个弯,在一盏红灯前放慢了速度。我极力忍住不抬眼睛,一头扎进进站时派发的免费报纸里,可惜字字句句在眼前糊成了一片,我一点儿阅读的兴趣都没有。在心底深处,我依然能够望见铁轨旁的那堆衣服,就那样被人弃之不顾。
晚上“金汤力”滋滋冒着泡涌上罐口,我轻啜一口。浓烈、凉爽——我与汤姆共度的第一个假期便是这般滋味。那是2005年,在巴斯克海边的某个渔村。每逢清晨,我们会游上半英里去海湾小岛上幽静偏僻的海滩做爱,下午则窝在酒吧喝浓烈的“金汤力”,遥望人们在退潮后的海滩上乱哄哄地玩每队二十五人的沙滩足球赛。
我接连喝了两口,酒罐空了一半。不过不要紧,脚边的塑料袋里还有三罐呢。今天是星期五,所以在火车上喝酒也无须内疚。谢天谢地,总算到星期五了!狂欢就此揭幕。
据说本周末气候宜人,阳光明媚,万里无云。要是在以前,我和汤姆也许会带上零食和报纸驱车去科里林,整整一下午躺在毯子上沐浴斑驳的阳光,一起小酌;也许会跟一帮朋友出去烧烤,或者去“玫瑰”酒吧找个露天的座位,让阳光和酒意熏得脸颊发烧,然后手挽手漫步回家,倒在沙发上呼呼大睡。
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如此良辰美景,却无人做伴,无事可做——目前我过的就是这种日子。每逢夏季,这种日子要难熬得多,谁让夏季的白天那么长,黑夜那么短,人人四处游荡,个个开开心心呢,真是招人厌。累得要命不说,如果你没有随大流一起开心的话,日子可就难过了。
眼前就是个难熬的周末,有整整四十八个小时要消磨。我又举起酒罐,但罐中已经滴酒不剩。
2013年7月8日,星期一
早上又搭上了早间8∶04的火车,真让人松了口气。倒不是说我眼巴巴盼着赶回伦敦开始新的一周,我对伦敦半点儿也不感冒,我只盼着靠在软塌塌的天鹅绒座垫上,沐浴着从车窗淌进来的暖阳,感受着火车前后摇晃,听着车轮“咣当当”地叩击铁轨,感觉仿佛吃了一颗定心丸。我哪儿也不想去,宁愿待在车上遥望铁轨旁的人家。
这条铁路线中途的某盏信号灯有点儿毛病。我猜它一定有问题,因为它几乎总亮红灯。车开到那里经常停下,有时只停几秒钟,有时却接连停上好几分钟。如果我坐在D车厢(通常我都坐在D车厢),火车又在这盏信号灯前停下的话(火车通常都会在这盏信号灯前停下),我就能清晰地望见铁轨旁最讨我欢心的一户人家:15号房。
15号房跟这段铁轨旁边的其余人家大同小异:它是一幢两层楼高的维多利亚式半独立住宅,俯瞰着一个精心打理的小花园,花园纵深约有二十英尺,紧连着一圈栅栏,从栅栏走过一片宽约好几米的荒地,就能到达铁轨。我对这栋房子的一切清清楚楚:清楚每一块砖,清楚楼上卧室窗帘的颜色(是米色,带有深蓝色印花),清楚洗手间窗框上的油漆正在剥落,右侧的屋顶少了四片瓦。
我还知道:每逢炎炎夏夜,住在15号房的一对璧人——杰森和杰丝便会钻出大推拉窗到屋顶露台上闲坐。那可真是一对珠联璧合的金童玉女:身材强壮的男方长着一头黑发,对人呵护备至,笑起来颇为爽朗。娇小玲珑的女方则姿容美丽,肤色白皙,一头金发剪得很短。她的脸部线条也正配那种气质:轮廓分明的颧骨上洒着几粒雀斑,下颌精致动人。趁火车停在红灯前方,我四下寻找着他们的身影。早晨杰丝常在家里喝咖啡,尤其是夏季。有时遥遥望见她,我觉得她似乎也望见了我,正直勾勾地盯着我,害我差点儿忍不住.99lib.挥挥手——我也太拿自己当回事儿了。杰森倒不经常露面,他常出门工作不在家中。但就算见不着他们,我也会猜想这对金童玉女在干什么。也许今天早上他们都休假,她正窝在床上,而他在做早餐;或者他们已经出门跑步去了——没错,他们看上去就是爱跑步的那种人(汤姆和我一度会在周日出门跑步,我跑得比平时略快些,而他的速度是平时的一半,这样我们就能肩并肩一起跑);也有可能,杰丝正在楼上的备用间里画画;或者他们正洗鸳鸯浴,她的手紧紧地抵住浴缸,他的手则放在她的美臀上。
晚上
我向着车窗微微侧身,用后背对着车厢,打开从尤斯顿买来的一小瓶“白诗南”葡萄酒。酒并不冰,但也凑合了。我往塑料杯里倒了些,又拧紧酒瓶塞回手袋。周一就在火车上喝酒有点儿令人反感,除非有人与你共饮,不过我并没有人陪。
火车上有不少熟面孔,每周来回的路上我都会跟他们打照面。我认得这些熟面孔,或许他们也认得我,但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认得出我的真面目。今晚天气极为宜人,暖意融融却不憋闷,夕阳已经开始懒洋洋地落山,影子拖得越来越长,阳光给树木镀上了一层金边。火车“轰隆隆”地向前行驶,呼啸着掠过杰森和杰丝家,将路边风景甩进一片朦胧的暮光中。有些时候,我可以从铁轨这头望见他们。如果对面恰好没有来车,如果我们这趟车开得够慢,有时我会瞥见他们双双待在露台上。如果没有见到杰森和杰丝——比如今天——我也想象得出他们的模样。杰丝会在露台上闲坐,把脚高高地跷上桌,手里端着一杯酒,杰森则站在她身后,手放在她的肩头。我想象得出那双手搁在肩头的感觉,让人多么安心,多么备受呵护。有时候,我竟发现自己正绞尽脑汁回想有多久没有碰过别人了——一个拥抱就行,真心实意地握握手也行,而每念至此,我都会感觉心头一颤。
2013年7月9日,星期二
早上
上周的那堆衣服居然还在那儿,看上去比几天前更脏,更凄凉。我曾经读到过:如果撞上人,火车可以猛然撕掉你身上的衣服。丧生在火车下的人不算少,据说每年有二三百例;换句话说,每隔几天至少有一回,我不知道其中有几例属于意外。火车慢吞吞驶过时,我在那堆衣服上仔细地寻找着血迹,但半滴血都没有看见。
跟平常一样,火车在那盏信号灯前停了下来。我望见杰丝站在庭院的落地玻璃门前方,身穿鲜艳的印花连衣裙,赤着脚,扭头回望着屋子。也许她是在跟杰森讲话,他一定在做早餐。火车慢腾腾地往前开,我却不肯把目光从杰森和杰丝家挪开。我不愿意见到其他人家,尤其是隔着四扇门的那一户——我曾经的家。我曾经在布伦海姆路23号住过五年,那五年堪称天堂地狱两重天。现在我根本无法正视它。那是第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家;不是父母家,不是跟其他学生合租的公寓,是属于我自己的第一个家。我实在不忍正视它。好吧,我可以张望,我做得到;我想张望,又不想张望;我尽力忍住不去张望。每天我都告诉自己别张望,但每天我都会张望。我忍不住,尽管那里根本没有我想见到的景象;尽管见到的任何景象都会伤我的心;尽管我还清楚地记得曾经抬头望见楼上卧室奶油色的亚麻窗帘不见了踪迹,被人换成了某种粉嘟嘟的玩意儿,当时我心里是什么滋味;尽管我还记得曾经望见安娜在给栅栏旁的玫瑰丛浇水,她那鼓起的肚子把T恤撑得紧绷绷的,当时我是如何心如刀割,如何死死地咬住嘴唇,以至渗出了鲜血。
我紧紧闭上眼睛,数到了十,十五,二十。好了,布伦海姆路23号房消失了踪迹,再也看不见了。火车从威特尼站开进又开出,随后逐渐加速,眼前从郊区渐渐变成了脏兮兮的伦敦北部,排屋变成了桥梁和空荡荡、镶着破玻璃窗的楼房。火车离尤斯顿站越来越近,我也越来越惶恐,仿佛心头压了一块巨石:今天会怎么样呢?在距离尤斯顿站大约五百米的地方,铁轨右边有一栋肮脏矮小的混凝土建筑,有人在楼房上画了一个箭头,紧挨着“全程终”几个字,直直地向火车站指去。我顿时想起铁轨旁那堆衣服,不禁感觉喉头哽咽。
晚上傍晚搭的火车——17∶56的那班,比早上那班要慢些。途中并没有多停一站,却要多花整整七分钟。我倒不介意:反正早上我不急着去伦敦,晚上也不急着回阿什伯里。不仅仅因为那是阿什伯里;当然,阿什伯里那鬼地方本身就很糟,那是个20世纪60年代新建的小镇,像颗毒瘤一样盘踞在白金汉郡的中心地带。它不比类似的十几个小镇差,但也不比人家好,城中心挤满了咖啡馆、手机店和JDSports旗下的店铺,周围是一圈城郊地带,再往外则是多厅电影院和城郊“乐购”店的天下。我住在一个还算时髦的新街区,位于小镇商业中心与郊区住宅交汇之处,但那里并不是我的家。我的家是铁轨旁那栋维多利亚式半独立住宅,我好歹曾经算是那栋房子的半个主人。阿什伯里没有我名下的房产,连公寓租约上写的都不是我的名字——我不过是寄住,承蒙凯茜的荫庇,从她的复式公寓里分了一间小小的卧室。
凯茜是我大学时的旧友。算半个朋友吧,说真的,我们的关系并不是很铁。大一那年她住在走廊对面,跟我上同样的课,所以在起初难熬的那几个星期,我们自然而然打成了一片,后来才各自找到自己的圈子。念完大一我们就不常碰头,毕业后更难得见一回,只是偶尔在婚礼上碰面。但后来我落难的时候,她正好多出来一间空房,也算救了急。当时我一心以为自己只会待几个月,最多待上半年,再说我也想不出其他的办法。我从未自己独居过,要么跟父母同住,要么跟室友同住,要么跟汤姆同住,光是想想要自己一个人住,我就吓得够呛,因此我答应了下来——那是大约两年前的事了。不,日子算不上难熬。凯茜待人“相当”和气,她还会确保你注意到。谁都能看出凯茜待人和气,这是她的亮点,她得听你亲口承认——几乎每天都要听你承认,而这很累人。但也还好,我能想象出比她更糟的室友。不,就我的新处境来说(尽管已经足足两年了,我却依然认为这是个“新”处境),最烦人的不是凯茜,甚至不是阿什伯里,而是失去掌控。在凯茜的公寓里,我总觉得自己像个不太受欢迎的客人:做晚餐时,我们在厨房里抢地方,我有这种感觉;坐在她旁边的沙发上,她紧紧攥住电视遥控器不放手,我也有这种感觉。唯一属于自己的空间是我那间小小的卧室,卧室里勉强塞下了一张双人床和一张桌子,几乎找不到下脚的地方。倒也算舒服,可惜就是让人待不下去,所以我总在客厅或餐桌旁转悠,感觉有心无力,颇不自在。我对一切都失去了掌控,就连所思所想也不例外。
2013年7月10日,星期三
早上
天气越来越热。现在还不到8点30分,却已经又闷又湿。我倒盼着来场暴雨,可惜天空一直万里无云,水汪汪蓝得发白。我擦掉唇上的汗珠:要是记得买瓶水就好了。
今天早上是见不到杰森和杰丝了,我深感失望。真傻——我知道。我仔细审视着他们家,但那里半个人影也没有。楼下的窗帘开着,落地玻璃门却关得严严实实,玻璃反射着阳光;楼上的推拉窗也关着。也许杰森出门工作去了。我猜他是个医生,或许在某个海外组织就职,总是随时待命,衣柜顶上放着一袋收拾好的行李。如果伊朗爆发地震或者亚洲遭遇海啸,他便会丢下一切拎起行李,在数小时内赶到希思罗机场,只待飞赴该地救死扶伤。至于杰丝,从那奔放的印花衣服、“匡威”运动鞋和美丽姿容看来,恐怕就职于时装界,不然就是音乐界、广告业,可能是个造型师或摄影师。她也许是个出色的画家,灵气十足。我的眼前浮现出她的身影:她在楼上的备用间里,放着音乐,开着窗,手中握着一支画笔,墙上斜倚着一幅巨大的画布。她会画至深夜,杰森深知不该在她工作时打扰她。
当然,其实这都是我的想象。我说不清她是否会画画,说不清杰森的笑声是否爽朗,也说不清杰丝的颧骨是否娇美。我无法从火车里看清杰丝的轮廓,也从未听过杰森的声音。我从未近距离端详过他们:我住在布伦海姆路时,这对金童玉女还没九九藏书有搬进15号呢。两年前我搬走后他们才搬到那条街,我并不清楚具体时间。大约一年前我开始注意到这两个人;渐渐地,随着时光流逝,他们成了我的心头好。
我也不知道这对璧人的名字,于是只能自己给他们取名:男方叫杰森,因为他的英俊中隐隐有种英国影星的气质,绝非什么“德普”、“皮特”,勉强是个“弗斯”,藏书网
不然就是个“杰森·艾塞克”。“杰丝”一名则跟“杰森”很般配,跟女方本人也很搭:跟她一样美,一样无忧无虑。这两人堪称金童玉女,郎才女貌。他们过得很幸福,我看得出来。他们就像昔日的我的翻版,五年前的我与汤姆的翻版;他们便是我失去的一切,是我苦苦企盼的一切。
晚上
我的衬衫紧得难受,前胸的纽扣绷着,胳膊下湿了几块,黏答答的,眼睛和喉咙也有点儿痒。今晚我不想在路上耽搁太久,我盼着回家,然后脱光衣服冲个澡,躲开众人的目光。
我端详着对座的男子。他的年纪跟我差不多,大约三十出头,一头黑发,气色不佳,鬓角已经染霜。他身穿一套西服,外套脱下来扔在了旁边的座位上,一台超薄苹果笔记本电脑打开摆在面前。对座男子敲字很慢,右手腕上戴着一块表盘颇大的银色手表,看上去价值不菲,说不定是块“百年灵”。他咬着嘴唇——也许他很紧张,也许只是在深思,要么给驻纽约办事处的同事写封重要的电邮,要么字斟句酌地给女友写消息要分手。他突然抬头迎上了我的眼神,九九藏书目光从我身上拂过,落到我面前桌上的小酒瓶上。他掉开目光撇撇嘴,隐约流露出厌恶的神色——这个男人觉得我倒胃口。
我已今非昔比。我不再秀色可餐,有时还莫名其妙招人厌。
不仅因为我身形发胖,也不仅因为酗酒和睡眠不足害得我脸颊浮肿;人们似乎看得出我通身伤痕累累,从我的脸上看得出来,从我的言谈举止看得出来。
上周某天晚上,我从卧室出来取水喝,却无意中听见凯茜在起居室里跟她的男友达米安闲聊。我在走廊里停下脚步,支起耳朵。“她很孤独。”凯茜说,“我真的很担心她,她一天到晚独处可不是个法子。”接着她又说道:“难道就不能从同事中间给她找个伴儿吗,不然从橄榄球俱乐部找一个?”达米安说:“给瑞秋找男友?别怪我说话难听,小茜,我可不认识这么饥不择食的人。”
2013年7月11日,星期四
早上
我拨弄着食指上的创可贴:今天早晨洗咖啡杯时把它弄湿了,现在感觉黏糊糊、脏兮兮的,尽管早晨还很干净。我并不想揭掉它,手上的伤口可深着呢。回家时凯茜不在,于是我到商店买了两瓶酒,先喝掉了一瓶,又琢磨着趁凯茜不在给自己做份洋葱酱汁牛排,再搭配蔬菜沙拉,好好享受一顿健康美食,结果在切洋葱时割破了指尖。当时我一定是去洗手间处理了伤口,接着躺了片刻,把事情通通抛到了脑后,因为醒来已经快10点了,正好听见凯茜和达米安在说话:达米安大声说,我居然把厨房的烂摊子就这么扔下不管,真让人恶心。随后凯茜上楼轻敲我的房门,把门打开一条缝,歪歪头问我是否还好。我道了个歉,却想不通自己为什么道歉。凯茜回答说没关系,但又问我是否介意“稍微收拾一下”。因为案板上有血迹,房间里弥漫着生肉味,牛排还大剌剌地摆在厨房台面上,正变色泛白呢。后来达米安跟我连声招呼也没有打,见面时只是摇摇头,径直去了楼上凯茜的卧室。
他们两人就寝后,我想起还有瓶酒没喝,于是就把剩的这瓶打开了。我坐在沙发上,把电视音量调得很低,免得凯茜他们听到。我不记得自己看的是什么节目,但当时我定然备感孤独,或者莫名开心,因为我居然想找个人聊聊。我一定渴盼跟人聊聊盼得不得了;可除了汤姆之外,我想不出还能打电话给谁。除了汤姆之外,我不愿意跟任何人搭话。手机通话记录显示我一共拨通了四次,分别在23∶02、23∶12、23∶54和00∶09。从通话时长看来,我应该留了两条语音信息。也许他甚至接过其中一通电话,但我不记得跟他聊过。我记得第一条留言——依我猜,当时我只是让他打个电话给我。也许我在两条留言里说的都是这件事,那还不算太糟。
火车在红灯前颤抖着停了下来,我抬起头。杰丝正坐在她家的庭院里喝咖啡,双脚高高地跷到桌上,仰着头,沐浴着阳光。她的身后隐约可以望见一抹晃动的人影,那是杰森。我盼着望他一眼,看看他那英俊的面容;我盼着他走到庭院站到她身后,吻吻她的头顶,一如平日。
但他并没有出屋,她却前倾身子。今天她的举止有点儿莫名的异样,看上去身体滞重了些,失去了往日的轻盈。我盼着他出屋走到她身边,但火车猛地一震向前驶去,男方却依然不见踪迹,女方依旧形单影只。来不及细想,此刻我只顾直勾勾地望着曾经的家,根本无法将目光挪开。双扇落地玻璃门开着,阳光淌进了厨房。我说不清楚,我真的说不清楚那究竟是亲眼所见,还是我的白日梦:安娜是在厨房里,在水池边清洗碗碟吗?餐桌边是有个小女孩坐在婴儿椅里吗?
我闭上眼睛,任由黑暗尽情滋长,直到它从一缕悲伤摇身变成一件更加不堪的事:一幕回忆。现在我算是想起来了,昨晚我不单单让汤姆给我回电话,我还边说边哭。我在电话里告诉他,我依然爱他,爱到天荒地老。“求求你,汤姆,求求你,我得跟你谈谈。我想你。”当时我说。不是吧。不不不不不不。但我必须接受现实,逃避没有意义。今天一整天?99lib.都不会好过,那幕回忆会一波波向我袭来,时强时弱。它会害我心底绞痛,害我备受灼人的耻辱,害我羞红脸颊,害我紧紧闭上双眼,仿佛那样就可以让事情凭空消失。我会一整天都暗自想道:这还不算糟糕至极,对吧?这又不是我最上不了台面的糗事:又不是我在大庭广众之下跌倒;又不是当街对着陌生人乱吼;又不是夏季烧烤会上冲着丈夫朋友的太太破口大骂,丢光了我丈夫的脸;又不是某晚跟汤姆在家吵架,我拎起一根高尔夫球棒朝他冲去,结果从卧室外的走廊上敲掉了一大块灰泥;又不是一顿午餐吃了整整三个小时才回去工作,在众目睽睽之下踉踉跄跄地穿过办公室,结果马丁·迈尔斯把我叫到一旁,说道:“我觉得你也许应该回家待着,瑞秋。”我曾经读过一本书,该书作者一度酗酒,书中写道她为两名男子口交,这两名男子还是她刚在车水马龙的伦敦要道上的一家餐馆里结识的。我读着那本书,心想:我还没有沦落到那个地步嘛。对,那才是底线呢。
晚上
一整天我都记挂着杰丝,心思根本无法从早上望见的景象挪开。为什么会有种不对劲儿的感觉?隔得那么远,我无法看清她的表情,但我感觉当时她很孤独;不止孤独,她还很寂寞。也许她确实寂寞,也许杰森不在家,他已搭乘航班奔赴某个炎热的国度救死扶伤;而杰丝满腔思念又担心不已,尽管她知道他不得不动身。当然了,她怎么会不思念他呢,不正跟我一样吗?毕竟他坚强而和善,十足一个模范丈夫。再说这对璧人琴瑟和鸣,我看得出来,我深知其中滋味。他不可小觑,他护着她,但并不意味着她稍逊一筹。她自有所长:她心有七窍,让他钦佩得目瞪口呆。别人还在思考的工夫,她就能对某个问题直击要害。每逢派对,他常与她十指相扣,尽管他们已经交往了多年。这一对金童玉女尊重彼此,从来不会贬损对方。
今晚我筋疲力尽,半点儿醉意也没有。有时我感觉糟透了,于是不得不喝上几口;有时我却碰也不能碰酒。至于今天,一想到酒我就反胃,但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搭乘晚间火车是场挑战,尤其碰上现在这种炎热的天气。我出了一身汗,嘴里隐隐刺痛,双眼发痒,睫毛膏还扎着眼角。
正在这时,手机在手袋里“呜呜”响了起来,吓了我一大跳。对座的两位女孩望望我,狡黠地相视而笑。我说不清她们心里怎么看我,但绝不是什么好印象。我伸手去取手机,心跳顿时加速——我知道,这通电话也不会是什么好事,要么是凯茜客客气气地问我“今晚就饶过烈酒,行吗”,要么是我妈妈告诉我说她下周将会抵达伦敦,会顺便走访我的办公室,我们可以一起去吃顿午餐。我望望手机屏幕:来电人是汤姆。只犹豫了一秒钟,我便接起了电话。
“瑞秋?”汤姆说。在我们初识的前五年,汤姆从不叫我“瑞秋”,总叫我“小瑞”。有时也叫我“雪莉”,因为他知道我恨死了那个名字,每当见到我恼火地浑身一抖,他便哈哈大笑,我也忍不住跟他一起笑出声。“瑞秋,是我。”此刻他的声音颇为沉重,听上去满是倦意。“听着,你必须住手,别再闹了,行吗?”他说。我默不作声。火车正在减速,几乎正好停在布伦海姆路23号对面——我与汤姆昔日的爱巢。我想开口告诉他:“到屋外来,站到草坪上,让我看你一眼吧。”
“拜托,瑞秋,你不能这样一天到晚不停地打电话给我,你就不能把自己的烂摊子理顺吗?”电话那头的汤姆说。我顿时感觉喉头发紧,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瑞秋?你有没有在听?我知道你过得不顺,我很抱歉,真的,可是……我帮不了你,你一天到晚打电话又真的很让安娜恼火。明白吗?我再也帮不了你了,你还是去戒酒互助会之类的地方吧。拜托,瑞秋,今天下了班就去戒酒互助会。”
我揭下指尖那片脏兮兮的创可贴,打量着创可贴下苍白发皱的指肚,斑斑血迹已经凝上了指甲盖。我用右手拇指的指甲紧紧摁住伤口,感觉到它再次裂开,指尖传来一阵热辣辣的钻心的痛。我屏住呼吸。鲜血渐渐渗出伤口。对座的两位女孩凝神审视着我,脸上空无表情。
梅根,一年前,2012年10月2日,星期二早上
大雨将至,我能感觉得到我的牙关“咔咔”打战,指尖隐约泛青。不,我不会进屋。我喜欢待在外面,倾盆大雨将洗净一切,就像一场沐浴。再说斯科特马上就会又拉又拽地把我弄进屋,给我裹上毛毯,当我是个小孩。
昨晚回家的路上,我突然感觉一阵恐慌。旁边有辆摩托车正在点火,点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一辆红色汽车慢吞吞地驶过,仿佛甲虫爬过路面;两个推着童车的女子正好挡住我的去路。我无法从人行道上绕过她们,只好从大街上走,结果差点儿撞上迎面开来的一辆汽车。我根本没有看见那辆车,司机猛摁喇叭,冲我大吼。我顿时喘不过气,心跳得飞快,胸中翻江倒海,活像嗑了药高潮将至,飙升的肾上腺素让你感觉五味杂陈,又反胃,又兴奋,还怕得要命。我疾步奔回家,穿过屋子到了铁轨旁,坐下静待火车从我身上呼啸而过,让“轰隆隆”的车声淹没耳边的喧嚣。我等着斯科特来哄我,但他不在家。我准备翻过栅栏到另一头坐一会儿——那边人迹罕至。结果割伤了手,于是我便进了屋。斯科特回家后问我出了什么事,我告诉他说做清洁时不小心摔破了玻璃杯。可惜他半信半疑,显得非常心烦。
夜半时分,我扔下熟睡的斯科特,起床悄悄溜上露台。我拨通他的号码,听他接起电话:一开始他犹有睡意,话音颇为轻柔,接着大声了些,一副小心翼翼、担心又恼火的口吻。我挂断电话,想看看他是否会回拨。我打电话时并没有隐藏号码,因此他也许会回。但他没有,于是我又打了一次,两次,三次。我的电话被转到了语音信箱,对方用不咸不淡、公事公办的口气答应会尽快回我电话。随后我寻思着打个电话到诊所,把下次约诊的时间提前一些,可惜正值半夜,诊所的自动答录机只怕也不管事。于是我又钻进了被窝里,整整一夜没有入睡。
我也许会趁今天上午去科里林拍几张照:这种天气拍出来的照片定会雾气迷蒙、色调深幽,应该能拍出些好作品吧。说不定能制作一批小型图卡,在肯利路的礼物店里出售藏书网呢。斯科特一直坚持我不用操心工作,好好歇息就行。我又不是缺只胳膊少条腿!“歇息”简直是世界上最差劲的选择,我必须找点儿事消磨时光;我深知一味闲着会惹出什么祸来。
晚上
下午诊疗时,阿卜迪克医生(他让我叫他“卡马尔”)建议我动手记日记。我差点儿忍不住说:“那不行,我可说不好我丈夫会不会偷窥。”但我没有说出口,因为这些话也太对不起斯科特了。不过那是真话,我绝不会把自己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白纸黑字写下来。举个例子吧..:今晚回家时,我的笔记本电脑还有点儿烫。斯科特深谙删除网页浏览记录之类的招数,他可以做到不露痕迹,但我心里明白:出门之前,我是关了电脑的。斯科特又偷查我的邮件了。其实我并不介意,邮箱里根本没什么料。(倒是收到不少猎头公司的邮件,普拉提课上结识的珍妮也来信说,每逢周四晚上,她和她的一帮朋友会轮流做东下厨主持聚会,问我是否愿意去参加本周四晚她掌勺的那场聚会——我还不如去死呢。)我不介意,因为偷查能让斯科特安心:梅根老老实实,没有在外拈花惹草。这对我、对我们两个人的关系都是件好事,尽管事实并非如此。再说我真不能怪斯科特,因为他确实有理由犯疑心病。以前我曾经落下过口实,将来也许还会越轨。我可不是个模范太太,我办不到。无论多么爱他,我终究无法就此满足。
2012年10月13日,星期六
早上
昨晚我足足睡了五个小时,真是好久好久没有一觉睡过这么长时间了。奇怪的是,昨晚回家时我心花怒放,简直以为自己要喜滋滋地美上好几个小时呢。我本来打算永不再犯,就此收手,但一见他我就春心荡漾,于是又转念琢磨,为什么要约束自己呢?世上不是有很多人随性而为吗?男人就可以不自律。我无意伤害任何人,但人总要忠于自我,不对吗?忠于自我——这便是我的作为,忠于我那无人知晓的一面,这一面斯科特不知道,卡马尔不知道,没有一个人知道。
昨晚普拉提课结束以后,我问塔拉是否愿意下周某天晚上陪我一起去看电影,是否愿意为我打掩护。
“如果他打电话来,你能不能就说我跟你在一起,但我刚去洗手间,稍后我会给他回电话?之后你打个电话通知我,我再给他回电话,一切就妥了。”
塔拉微微一笑,耸耸肩说了句“好啊”,甚至没问我要去哪里,跟谁一起去。她还真是巴不得讨好我啊。
我到科里的“天鹅”宾馆跟他幽会,他开了一间房。我们不得不小心,可千万不能让人撞破,不然他就惨了,对他来说会是场滔天大祸。对我来说也会是场灾难,我简直不敢想斯科特会因此做出什么事来。
完事后,他让我聊聊年轻时的遭遇,也就是我在诺维奇的经历。以前我轻描淡写地提过,但昨晚他想听细节。于是我讲了,但讲的不是真话,全是他想听的天花乱坠的瞎话。真有意思。我不觉得撒谎有什么不妥——他信不信那番鬼话还说不清呢,再说我敢肯定他也是个撒谎精。他躺在床上,一边望着我穿上衣服,一边说:“这是最后一次,梅根。你知道行不通,我们不能再这么下去了。”他没说错,我知道行不通。我们不该越轨,但我们定会再次越轨。这不会是最后一次,他怎么抗拒得了我呢。回家路上,我寻思着:把对方捏在我的掌心,让..对方乖乖听命,这正是其中最让我中意的一点,这正是醉人之处。
晚上
我刚在厨房打开一瓶酒,斯科特便从我身后凑过来,伸手捏捏我的肩膀,问道:“心理治疗怎么样?”我告诉他进展得不错——现在他已经习惯我不提细节了。他又接着问:“昨晚你跟塔拉玩得开心吗?”
因为背对着他,我说不清他是随口问问还是起了疑心。从他的口吻中,我听不出蛛丝马迹。
“她为人非常不错。”我说,“你跟她一定很合得来。嗯,其实下周我还要跟塔拉一起去看电影,也许看完电影我该带她到家里来吃点儿东西?”
“看电影没有我的份儿吗?”斯科特问道。
“非常欢迎你。”我转身吻上斯科特的嘴唇,“不过塔拉想看桑德拉·布洛克的片,所以……”
“打住打住!那还是看完电影带她到家里来吃晚餐吧。”他的手在我的后腰上轻轻捏了一把。
我倒了杯酒,我们走到屋外,并肩坐到庭院边缘,将脚尖伸进草丛。
“她结婚了吗?”斯科特问我。
“塔拉吗?没有,她单身。”
“没有男友?”
“应该没有。”
“那有女友吗?”他挑起眉毛问道,我笑了。“她多大年纪?”斯科特又问。
“我不知道,”我说,“四十左右吧。”
“噢,那她还孑然一身,有点儿惨哪。”
“唔,我想她可能有点儿寂寞。”
“寂寞的人无不拜倒在你脚下,对吧?”
“是吗?”
“这么说,她没有孩子?”他问道。我说不清自己是否白日做梦,但一提到“孩子”,我就从他的声音中闻出了火药味。我可不想拌嘴,于是起身让斯科特带上酒杯,跟我一起去卧室。
他跟了过来,我一边上楼一边脱掉衣服。斯科特把我扑倒在床上时,我心里想的根本不是他;不过没关系,因为他并不知情。我的演技非常出色,足以让他相信我一心为他倾倒。
瑞秋,2013年7月15日,星期一早上
今天早晨我正要搬出公寓,凯茜却叫住了我,用僵硬的动作给了我一个拥抱。我还以为她打算不再撵我走,结果她把一张打印的字条塞进我的手心,算是白纸黑字把我扫地出门,驱逐令上还写明了限我搬离的日期。凯茜不敢正视我的眼神。我为她难过,真的,但我更为自己难过。她对我凄然一笑,说道:“我真不愿意逼你,瑞秋,真的。”整件事尴尬极了。当时我们站在走廊里(尽管我已 7ecf." >经费尽全力去打扫,走廊闻起来却依然隐隐让人作呕),我有点儿想哭,但又不愿意让凯茜难过,于是只爽朗地笑笑,说:“不要紧,一点儿也不要紧。”仿佛她刚刚不过是求我帮个小忙。等到上了火车,我的眼泪一涌而出。我才不在乎有没有人看见:在旁人看来,也许我的小狗刚被汽车撞了呢;也许我刚被查出患有绝症呢;也有可能,我是个无法生育、离过婚、马上就要无家可归的酒鬼呢。
回头想想,真是荒唐。我怎么会沦落到如此地步?我不知道自己何时坠入了深渊,又可以在何时扭转乾坤。是哪一步走错了呢?并非与汤姆相遇之时,当初是他领我走出父亲去世带来的伤痛;并非我们结为夫妻之时,七年前我与汤姆在五月一个寒风飕飕的日子结婚,当时的我们如在云端,当时的我春风得意,无须为金钱烦心;并非我们搬到23号之时,我可没有想到自己在二十六岁的青春年华就能住上那么宽敞、那么可心的爱巢。刚搬进23号房的景象仍历历在目:我赤着脚四下走动,感受着脚下暖暖的木地板,欣赏着空荡荡的屋子。汤姆和我制订了种种计划:要在花园里种些什么,墙上挂些什么,备用间刷成什么颜色——早在那时,我心里就已经把那间房当作婴儿室了。
也许正是那时,也许那便是事情急转直下的一刻。从那时起,在我眼中,我们已不再是一对情侣,而是一个家庭;从那时起,我的心已不再满足于二人世界。难道是从那时起,汤姆开始用异样的眼光看我,神色恰恰跟我一样失望吗?毕竟他曾经为我做出牺牲,为了跟我在一起做出牺牲,我却让他认定:尽管有了他,我的心却依然填不满。
一路抽抽嗒嗒到了诺斯科特站,我才打起精神擦干眼泪,在凯茜轰我出门的驱逐令背面列了一串待办事项:
霍本图书馆
给妈妈发电邮
给马丁发电邮要介绍信???
查查位于伦敦市中心或阿什伯里的匿名戒酒互助会
把工作的事情告诉凯茜?
火车在信号灯前停下了99lib?,我抬头望见杰森站在露台上,垂下眼睛俯瞰着铁轨。他仿佛正直直地盯着我,顿时有种诡异之极的错觉:他曾经这样直直地盯着我,他似乎真的看见我了。我想象着他对我露出微笑;但不知怎的,我的心里却隐隐发毛。
他扭过头,火车又开动了。
晚上我坐在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的急诊室里。
刚才横穿格雷律师学院路时,我被出租车撞了。对了,当时我半点儿也没醉,不过有些失魂落魄,几乎算是战战兢兢吧。眼下一位英俊非凡的实习医生正在缝合我右眼上方那道一英寸长的伤口;扫兴的是,这位医生为人生硬,颇有些公事公办的派头。快要缝合完毕时,实习医生发现了我头上的肿块。
“是旧伤。”我告诉他。
“看上去没过多久。”他说。
“嗯,反正不是今天的事。”
“你还真是遍体鳞伤呀,对吧。”
“我钻进汽车的时候磕到了头。”
他对我头上的伤痕仔细审视了好一会儿,说道:“是吗?”医生退后一步,正视着我的眼睛,“看上去不太像,倒更像有人用什么东西揍过你。”他的话让我顿时后背生寒。我确实记得自己曾经抬起双手,闪身躲过一击。难道那不是个白日梦?实习医生又凑过来,更认真地检查了一遍那道伤口。“用的是某种利器,也许是带锯齿的……”
“不。”我说,“是车,我钻进汽车的时候磕到了头。”我在努力说服自己,正如我在努力说服他。
“好吧。”医生微笑着再次后退几步,微微俯下身,以便迎上我的眼神。“你没事吧……”他说着查了查笔记,“瑞秋?”
“没事。”
他望了我好一会儿,表情狐疑,满脸忧虑,也许他觉得我遭了家暴。“好吧,我99lib?
先为你把伤口处理一下吧,看上去挺严重的。要我打电话通知什么人吗?通知你先生?”
“我离婚了。”我告诉他。
“其他人呢?”医生并不在乎我是否离异。“拜托通知我的朋友吧,她会担心的。”我把凯茜的名字和号码给了他。凯茜才不会担心我呢,再说现在根本不到我平日到家的时间,但我被出租车撞了嘛,我希望这能让凯茜好歹发发善心,原谅昨天我搞出了个烂摊子。不过话说回来,她也许会认为撞车是因为我喝醉了呢。难道要让医生帮忙做个血液测试吗,好向凯茜证明我没喝醉?我对医生露出了微笑,但他的目光并不在我身上,他正忙着记笔记。好吧,反正这个主意也荒唐得很。
不怪出租车司机,怪我。刚才是我直挺挺地走到了汽车前方(其实是一溜烟奔到汽车前方)。我不知道自己正奔往哪里,当时我脑子里一团乱麻,至少我脑子里想的不是自己,而是杰丝——对,她不叫“杰丝”,她名叫“梅根·希普韦尔”,目前正下落不明。
当时我在西奥博尔德路的图书馆里给妈妈发了封电邮(邮件里没提任何实质内容,算是探探她的口气吧),用的是我的雅虎邮箱,而雅虎首页登载着根据用户邮编之类信息订制的新闻(鬼才知道雅虎怎么查得出我的邮编,但人家就是查出来了)。没想到新闻中有张她的人像照,正是“杰丝”,我的“杰丝”,那位完美无缺的金发美人。旁边的新闻标题写着:急寻威特尼失踪女子。
一开始我还不太拿得准。照片看上去像她,恰是我记忆中的样子,但我心里还是直打鼓。随后我读了读报道,赫然看见了街道的名字,于是我便心下了然。
一名失踪的二十九岁女子已引起了白金汉郡警方的关注,该女子名叫梅根·希普韦尔,居住于威特尼地区布伦海姆路。其丈夫斯科特·希普韦尔于周六晚7时左右最后一次见到她时,希普韦尔太太正离家出门拜访一位朋友,此后便下落不明。据希普韦尔先生声称,“失踪完全不符合她的个性”。希普韦尔太太身高五英尺四英寸,身材苗条,金发碧眼,失踪时身穿牛仔裤、红色T恤。如有关于希普韦尔太太的任何信息,请务必联络白金汉郡警方。
她失踪了。杰丝失踪了。不对,梅根失踪了,自周六起便下落不明。我在谷歌上搜了搜她:“威特尼天眼”登载了这则消息,但并没有提到更详细的内容。我回想今天早晨看见“杰森”(应该是“斯科特”才对)站在露台上与我遥遥相望,对我露出笑意。我一把攥起手袋,起身跑出图书馆奔到街上,结果正好撞上了一辆黑色出租车。
“瑞秋?瑞秋?”英俊的实习医生正在叫我,“你的朋友接你来啦。”
梅根,一年前,2013年1月10日,星期四早上
有时我哪里也不想去,如果无须再踏出这所房子半步,我想我会很快活。我甚至不怀念工作,只盼着跟斯科特一起安全、温暖地待在这个安乐窝中,没有人打搅。
最近天气不佳,晦暗阴冷、寒气入骨的阴雨已经接连下了好几周,狂风呼啸着从林间刮过,淹没了火车的轰鸣声,再也听不见“轰隆隆”的车声蛊惑着我奔赴他乡了。
今天我哪儿也不想去,不想逃,连上街也不情愿。我想待在这儿,跟我丈夫窝在一块儿,打个电话让他提早下班,趁着下午时分做爱,然后边看电视边吃冰激凌。
当然,待会儿我必须出门,因为今天约了卡马尔。最近我一直在跟卡马尔聊斯科特,聊我以前犯的错,我是个多么不称职的太太。卡马尔说,我必须想办法让自己快乐起来,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到别处寻求快乐。他说得对,我明白;但事到临头我又转念一想,见鬼去吧,人生苦短啊。
我想起我们全家在那年复活节学校放假期间去圣马尔盖里塔度假。当时我刚满十五岁,在海滩上遇见了一个比我年长许多的男人。对方大约三十多岁,甚至四十出头,他约我次日一起去航海。当时我哥哥本在场,对方也邀请了他,不过一向护着我的本又端出了哥哥派头,声称我们不该去玩儿,因为他不相信那家伙,那是个变态佬。当然了,那中年男子确实变态。但当时我恼火至极:还能上哪里找到乘坐私人游艇环游利古里亚海的美事?哥哥告诉我,以后这种机会多的是,我们的生活将充满奇遇。于是我们没有赴约,那年夏天本的摩托车在A10大道上失控,我们便一直没能一起扬帆航海。
我想念与本在一起的时光;我们两人无所畏惧。我把关于本的一切都告诉了卡马尔,我们也正在一寸寸地逼近真相,赤裸裸的真相——那些关于麦克的前因后果。对卡马尔倾吐是安全的:鉴于医患保密协定,他不能对任何人透露。
但就算没有这种约束,我觉得卡马尔也不会告诉别人。我打心底里相信他。但我始终没有把真相一股脑儿全告诉他,并不是怕他的反应,怕他对我有什么看法,而是因为斯科特。如果我把不能告诉斯科特的事告诉卡马尔,感觉像是一种对斯科特的背叛。按说我曾一次又一次地对斯科特不忠,跟卡马尔交心应该算是小菜一碟吧;但事实并非如此。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做感觉更糟,因为这不是玩虚的,这是我的心声,而我并未向斯科特倾吐。
我仍然有所保留,因为显而易见,我不能把自己的感觉通通告诉卡马尔。我知道,治疗的意义恰在于此,但我做不到,我不得不讲得云遮雾绕,不得不将某个情人或前男友的事情安到另一个头上。但我觉得没关系,因为那些男人的姓名无关紧要,要紧的是他们给我的感觉——窒息、饥渴、不得安生。为什么我不能得偿所愿?为什么他们不能干干脆脆把我想要的给我?
好吧,有时候他们确实满足了我,有时候我所要的只是斯科特。如果我能学会抓住此刻的感觉,学会享受当下,一心关注手中的幸福,而不是朝秦暮楚、心思飘忽,那一切都会风平浪静。
晚上
与卡马尔相处时,我不得不打起精神。当他用褐色的双眼凝望着我,当他把双手搁在腿上,两条长腿交叠在一起,我又怎么管得住自己不开小差,不去想我们两人能如何百般缠绵呢?
我必须打起精神。卡马尔与我已经聊过本死后发生的事,我离家出走之后的事:我在伊普斯威奇待了短短一阵子,在那里与麦克相识。当时麦克在一家酒吧之类的地方打工,回家路上开车来接我。麦克真心替我难过。“他甚至没有急吼吼地……知道吧。”我说着笑了起来,“我们到了麦克住的公寓,我开口要钱,他直愣愣地盯着我,仿佛我脑子有毛病。我告诉他说我够年龄了,但他不买账。他等啊等啊,一直等到我十六岁生日,那时他已经搬到了霍克汉姆附近的一所老宅。那栋小屋位于死胡同的尽头,也算是坐拥一圈土地,离海滩大约有半英里远,老宅的一侧环绕着一条旧铁轨。夜晚时分,我毫无睡意地躺着(当时我们经常嗑药,一天到晚嗨得很),想象自己能听见火车的轰鸣声;我一度深信自己会起身去寻找点点灯火。”
卡马尔挪了挪坐姿,缓缓点点头,一句话也没有说。这表示我必须说下去。
“跟麦克在一起的时光真的挺快乐,我在他那里住了……天哪,总共有三年左右吧。我离开的时候已经十九岁了。没错,十九岁。”我说。
“既然你在那儿挺快乐,那为什么要离开?”卡马尔问道。我与卡马尔的对话居然已经到了这里,我还没有料到这么快就会到这里呢。我还没有来得及把故事编好,我做不到,故事讲得太快了。
“麦克抛弃了我。他伤了我的心。”我说。这是真话,但也是谎话。我还不准备把真相对卡马尔倾囊相告。
到家时斯科特不在,我取出了笔记本电脑,破天荒第一次在网上搜了搜他。十年来头一次,我寻找着“麦克”的下落,但我没有找到。世上有成百上千个克雷格·麦肯齐,但偏偏没有一个像是我的“麦克”。
2013年2月8日,星期五
早上
我在林间散步。天还没亮我就出了门,眼下差不多已经快到破晓时分。除了头顶树丛中的喜鹊偶尔“叽喳”几声,四周一片死寂。我能感觉到喜鹊们在审视我,全都目光如炬,老谋深算。一群喜鹊。“一是忧,二是喜,三是小丫头,四是小小子,五是银,六是金,七是一个永远不能提起的秘密。”童谣我也会唱几首。
斯科特不在家,到苏塞克斯去了。他是昨天上午走的,要到今晚才会回来。我可以为所欲为。
斯科特出门前我告诉他,普拉提课后我会跟塔拉一起去影院看电影,到时候我的手机会关机。我也跟塔拉打了声招呼,提醒她斯科特可能会打电话查岗。这次塔拉总算开口问我在玩什么花样,我只是眨眨眼冲她一笑,她也放声大笑起来。也许她挺寂寞,耍耍小花招能给她的生活加点儿料。
接受卡马尔的治疗时,我们聊起了斯科特和笔记本电脑的事。那件事大约发生在一周前。最近我一直在找麦克,上网搜过几回。我只不过想知道他在哪里,做些什么。时下互联网上几乎能搜出所有人的照片,我不过想看看他的模样。但我没有找到,于是当晚早早便上床睡了。斯科特在熬夜看电视,而我则忘了删除网页浏览记录。纯属低级错误——通常我在关机前所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删除网页浏览记录,无论我上网浏览了些什么内容。我知道斯科特总有办法查出我的动向,人家毕竟是技术专家嘛,但那样终究会多绕几个弯,所以大多数时候他也懒得去费神。
不管怎么样,总之那天我忘了删记录。次日斯科特便跟我惊天动地大吵了一架,斯科特追问“克雷格”是谁,我搭上克雷格有多久了,在哪里结识此人,他又有哪点不如“克雷格”。我一时犯傻,告诉他克雷格是我的旧友,结果害得事情更加难以收拾。卡马尔问我是不是怕斯科特,我听了真的火冒三丈。
“他是我丈夫。”我厉声说道,“我当然不怕他。”
卡马尔看上去被吓了一大跳,其实我自己也吓了一大跳。我没有料到自己会如此生气,会如此护着斯科特。
“梅根,很多女人都怕自己的丈夫。”卡马尔说。我本想开口说话,但他抬手示意我噤声。“你提到了他的种种行为:查你的电邮,查你的网页浏览记录。从你的口吻听来,这一切似乎司空见惯、非常正常,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梅根。侵犯他人隐私到了这种地步并不正常,通常会被视为一种精神虐待。”卡马尔说。
我笑了——他的话听上去真煽情。“如果对方不介意的话,又算得上什么虐待?”我告诉他,“我就不介意。”
他对我微微一笑,笑得颇为凄然。“你不觉得你应该介意吗?”他问道。
我耸耸肩。“也许吧,但事实是,我确实不介意。他爱吃醋,占有欲强;他就是那种人。这些并不妨碍我爱他,而有些架并不值得吵。我行事通常很小心,不留蛛丝马迹,所以这通常不是个问题。”
卡马尔微微摇头,动作轻得几乎难以察觉。
“作为医生,你不是来对我评头论足的吧。”我说。
治疗结束后,我问他是否想跟我喝一杯。他一口拒绝,声称那很不妥。于是我跟着他回了家——他所住的公寓就在诊所所在的那条街的街尾。我敲敲他家的门,等他开门时,我问道:“那这样妥当吗?”我伸手搂住他的脖子,踮起脚尖吻他的嘴唇。
“梅根,”他的声音跟天鹅绒一般轻柔,“别这样。我不能。别这样。”
欲迎还拒,欲拒还迎——其中百般滋味妙不可言。我是多么想要挽留住这种感受,不让它从指间溜走。
凌晨时分我起了床,感觉头晕得很,脑子里一团乱麻。我不能独自毫无睡意地躺在那儿,心中一味权衡得失。于是我起身穿戴整齐出门散步,结果走到了这儿。我四下溜达着,想着“他”与“她”的台词,想着诱惑与释放,想着如果我能安下心,选择坚持而非纠结,那岂不是再好不过。如果我苦苦追寻的东西永远也得不到,那怎么办?如果世间并无此物,那怎么办?
清晨寒气入骨,我感觉指尖隐约泛青,心里只盼着躺在林间任由寒意侵袭。可惜不行,离开的时候到了。
回到布伦海姆路的时候已经快到早晨9点钟。绕过街角,我一眼就望见了她,她正推着婴儿车向我走来,她家宝宝居然破天荒没有哭闹。她望望我,点点头,有气无力地对我露出笑容,我却没有搭理。通常我会装出客气的样子,但今天早上我感觉自己回归了本色,整个人飘飘欲仙,即使勉强也装不出来。
下午
下午我睡着了,醒来时焦躁不安,感觉满心内疚。没错,我确实内疚,只是内疚得还不够。
我想起他在夜半时分离开,又一次对我说:“这是最后一次,我们绝不能再犯了,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他穿上衣服,拉上牛仔裤;我则躺在床上笑出了声。因为上次他也这么说,还有再上次,再上上次。他狠狠地望了望我。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那眼神并非恼怒,并非轻蔑,那是一种警告。我心神不定。我在家里走来走去,无法安生,怀疑似乎有人趁我睡着时潜入了家中。家里的一切都在原位,但却感觉有些异样,仿佛东西被人小心翼翼地动过,仿佛家里还藏着什么人,总是恰好躲开了我的视线。我把通往花园的落地玻璃门反复查了三次,但门锁得好好的。斯科特怎么还不回来呢?此刻我需要他。
瑞秋,2013年7月16日,星期五早上
我上了8∶04那班火车,但并非去伦敦,而是去威特尼。去威特尼一趟也许能唤起我的记忆,置身火车站中看个究竟,也许会让我恍然明白过来。希望不大,但除此之外我别无他法。总不能给汤姆打电话吧。我实在没办法拉下脸,再说他也说得十分明白,他可不希望再跟我有什么瓜葛。
梅根依然下落不明。至今为止,她已失踪超过六十小时了,相关报道已经成了全国新闻,今天早晨赫然登上了BBC网站和《每日邮报》网站,其他网站也东一篇西一篇地提及该消息。
我将BBC网站和《每日邮报》网站的报道打印出来随身带着,又从报道中整理出了一些脉络:梅根与斯科特在星期六晚上吵过一架。某邻居声称听到了高声吵架的动静,斯科特则承认当天确实拌过嘴,还说他以为太太出门是去跟某个住在科里的朋友——塔拉·爱泼斯坦过夜。
梅根根本没有到过塔拉家,塔拉声称最后一次见到梅根是在周五下午的普拉提课程上(我就知道梅根会练普拉提)。据爱泼斯坦女士称,“她看上去没什么异样,心情似乎很不错,还说要为下个月的三十岁生日准备些特别节目”。
周六晚7点一刻左右,一位目击者看见梅根向威特尼车站走去。
梅根父母已双双过世,在当地并无亲属。
梅根现为无业人士,曾在威特尼开过一家小画廊,但画廊于去年四月停止营业。(我就知道梅根颇具艺术气质。)
斯科特是一名自由职业者,任职IT顾问。(见鬼了,我死也不信斯科特是个IT顾问。)
梅根与斯科特结婚已达三年,自2012年1月起住在布伦海姆路。
据《每日邮报》报道,梅根、斯科特夫妇的住宅价值四十万英镑。
读着新闻,我便心知斯科特处境不妙。不单单因为他跟梅根吵了一架,而且这是明摆着的事:如果一名女子遭遇不测,警方会从其丈夫或男友查起。可惜在这起案件中,有些环节警察并不知情。他们一心盯着梅根的丈夫,恐怕是因为他们不知道女方还有个情人。
也许,世上只有我知道梅根还有个情人。
我在手袋里四处乱翻想找张纸,接着在两瓶酒的收据背面写下了最有可能导致梅根·希普韦尔失踪的种种原因:
1.她与情人一起私奔了。(从现在开始,我会将梅根的情人称为“B”。)
2.B对她下了毒手。
3.斯科特对她下了毒手。
4.她离开丈夫去别处生活了。
5.除了B与斯科特之外,对她下毒手的另有其人。在我看来,“选项一”的可能性最大,“选项四”也颇有可能,因为梅根是个独立自主、率性而为的女子,我敢肯定。如果她有外遇,也许她需要找个地方理清思路,对吧?“选项五”看上去可能性不大,因为被陌生人谋害并不常见。
头上的肿块在隐隐作痛,我反复回想着周六晚上亲眼目睹的那场争吵——或许那是我凭空臆想出来的,或者是一场梦?火车经过梅根与斯科特家时,我抬起了头。我能听见心跳声在耳边“咚咚”作响,感觉心里发毛。15号房的一扇扇窗户正反射着晨曦,就像一只只盲眼。
晚上
我刚在车厢里落座,电话铃响了,对方是凯茜。我没有接,来电转到了语音信箱。
凯茜留言说:“嗨,瑞秋,只是打个电话来看看你是否还好。”因为出了的士风波,凯茜在担心我呢。“我只是想道个歉。嗯,那天我让你搬走,我不该那么说,我的反应有点儿过火。只要你想待,待到什么时候都行。”顿了好一会儿,凯茜又说:“拜托给我回个电话,好吗?直接回家吧,瑞秋,别去酒吧了。”
我并不打算去酒吧。午餐时分我倒是心痒痒盼着喝一杯:今天早晨去过威特尼之后,我简直巴不得一醉方休。但我并没有贪杯,因为我必须保持头脑清醒。话说回来,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遇到值得让头脑保持清醒的事了。
今天早晨的威特尼之行十分诡异。当时我感觉自己似乎已经多年没有去过那里了,不过这纯属瞎扯,明明几天前我才刚刚去过。但要是把威特尼站换成另一个城市的另一个车站,似乎也没什么不同。今天的我跟周六晚上来到威特尼的时候大不一样,今天的我动作呆板但头脑清楚,对声音和光亮都格外敏感,对即将面对的发现担心不已。我是不请自来——今天早晨的威特尼之行让我有这种感觉。因为这里俨然已成了别人的地盘,它属于汤姆与安娜,斯科特与梅根。我则是个外人,尽管一草一木如此熟悉。迈下火车站的水泥台阶,经过报摊走上罗斯伯里大街,再走过半个街区到丁字路口,右拐经一道拱门钻进一条位于铁轨下方、阴冷潮湿的地下通道,再向左拐上布伦海姆路。这条窄路两旁绿树成荫,遍布着风景宜人的维多利亚式露台。走在威特尼有种归家的感觉,并非一个随意的落脚地,而是儿时的家,是许久以前被抛到脑后的故土。当双脚迈上一级级台阶时,我甚至知道走到哪一步将会“吱呀”作响。
这种熟悉的感觉深入骨髓。今天早晨经过漆黑的地下通道入口时,我加快了脚步。无须多想,在这个地下通道口,我总会走快些。以前每天晚上回家,尤其每逢冬季,我都会加快脚步,飞快地朝右瞥一眼,以求心安。无论过去还是今天,那里从来没有半个人影,但今天早上向暗处张望的时候,我不禁呆住了:我的眼前冷不丁出现了自己的身影——我能看见自己在几米开外,整个人颓然靠着墙,双手捂着面孔,头上手上都沾满了鲜血。
我的心怦怦直跳。我站在那儿,清晨通勤的人们经过我的身旁向火车站走去,其中一两个路人还扭头回望我——谁让我站着纹丝不动呢。我不知道刚才那一幕是不是幻觉。我为什么会走进那条地下通道?我究竟为什么要去那种又暗又潮、臭气熏天的鬼地方?
我掉头向火车站走去。我一分钟也不想再待了,不想再去斯科特与梅根家。我要逃:那里出过祸事,我深知这一点。
我买了车票,疾步上了车站台阶,走到站台另一头。正在这时,眼前又赫然闪过另一幅景象:这次不是地下通道,而是火车站的台阶。我在台阶上被绊了一跤,某个男子握住我的胳膊扶我起来——是跟我一同搭火车、发色泛红的那个男人。我能模模糊糊地望见他,但听不见声音。我记得自己笑了,也许是自嘲,也许是因为他说了什么。他对我不赖,我敢肯定,几乎敢肯定吧。确实出过祸事,但我觉得跟红发男子无关。
我搭火车到了伦敦,在图书馆里找了台电脑查了查关于梅根的消息。《电讯报》网站有篇豆腐块文章声称“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正在接受警方问话”——想必是斯科特。但我不信他会伤害梅根,我深知他不会。我明明见过他们两人相处的情形,我清楚他们两人如何浓情蜜意。报上还列了一个举报热线号码,如有相关信息可以拨打。今天回家的路上,我会找个公用电话拨这个号,把“B”的事和我目击的情形告诉警方。
火车刚刚驶进阿什伯里站,我的手机响了。又是凯茜。可怜的姑娘,她还真是很担心我。
“瑞秋?你在火车上吗?在回家路上吗?”凯茜听上去挺焦急。
“是啊,我快到家了。”我告诉她,“还要一刻钟吧。”
“警察来了,瑞秋。”凯茜说。一股寒意顿时流遍了我的全身。“他们想跟你聊聊。”她说。
2013年7月17日,星期三
早上
梅根依然下落不明,而我已经多次向警方撒谎。
昨晚回到公寓的时候,我简直胆战心惊。警方一定是因为出租车车祸才来找我的吧,可惜这样说不通。我在车祸现场已经跟警方打过交道。显而易见,车祸责任在我。警方这次来,一定跟周六晚上脱不了干系,我一定犯了什么事,一定闯了什么祸却又忘了个干净。
我知道,听上去似乎很离谱。我能闯什么祸呢?难道去布伦海姆路袭击梅根·希普韦尔,把她的尸体处理掉,然后转头忘了个精光?听上去太扯了,确实扯得很。但我心知那个周六出过事。当我遥遥望见铁轨下方那条黑漆漆的隧道时,顿时感觉如坠冰窟——那时我便明白了。
世上确有失忆,而且失忆并非弄不清自己是怎么晕晕乎乎从酒吧回到家,或者不记得在酒吧里聊了些什么趣事。不,失忆并非如此,那是一片深不见底的漆黑,几小时又几小时的时光不见了踪影,永远无法记?起来。汤姆给我买过一本关于失忆的书。算不上什么浪漫之举,他只是实在厌烦了一大早就听我道歉,而我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道歉。他想让我看看自己摆了多大的烂摊子,能闯多大的祸。那本书的作者是位医生,但我拿不准其观点是否靠得住。作者声称,失忆并非忘记了所发生的事,而是从一开始就没有记忆。他认为,失忆患者的大脑不再形成短期记忆。当身处这个黑洞时,你的行为将异于平常,因为你会对你所认定刚刚发生的事件做出反应;由于你并未形成记忆,你也许并不清楚刚刚发生的事究竟是哪一件。书中也提到些奇闻轶事,借此警醒酒后失忆的酒鬼们:新泽西州有个家伙在美国国庆日派对上喝得烂醉,然后钻进汽车,在高速路上走错了道,驶出几英里后一头撞上了一辆载有七人的厢型车。结果厢型车起火,足足六人因此丧命。酒鬼倒是没事(那些家伙通常都命硬得很),他一点儿也不记得上过自己的车。
纽约则有个男子从某酒吧离开,驾车驶到儿时的旧宅后捅死了屋里的住客,又脱光衣服驾车回家呼呼大睡。次日早晨他醒来感觉很不舒服,弄不清自己的衣服上哪儿去了,也弄不清自己是怎么回家的。直到警方找上门,他才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心狠手辣地杀害了两个无辜人士。
所以说,听上去荒谬,但并非绝无可能。而且昨晚到家的时候,我深信自己不知为什么已经卷进了梅根失踪案。
警察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其中一位是个四十出头、身穿便衣的男子,另一位是个穿制服的年轻人,脖子上有几颗粉刺。凯茜站在窗边绞着手,看起来惊惶不安。两位警察站起身来。穿便衣的那位个子非常高,有点儿驼背,他握了握我的手,自称是刑事侦缉督察加斯基尔。他也介绍了另一位警察的姓名,但我没有记住。我怎么可能定得下心?我几乎连气都喘不过来。
“这是怎么回事啊?”我对警察凶巴巴地嚷道,“发生什么事了?是我妈出事了吗?还是汤姆出事了?”
“大家都没事,沃森女士,我们只是想跟你聊聊你周六晚上的行踪。”加斯基尔说——这是电视剧里警方常用的口吻,听上去显得有点儿假。警方要查问我周六晚上的行踪。见鬼了,周六晚上我究竟干了些什么?
“我得坐下来。”我说。加斯基尔督察做了个手势,把他在沙发上的座位让给我,示意我坐到脖子长粉刺的年轻警员身旁。凯茜把重心从一只脚换到另一只脚,咬着下嘴唇,看上去魂不守舍。
“你没事吧,沃森女士?”加斯基尔问道,指指我眼眶上方的伤口。
“我被一辆出租车撞了。”我说,“昨天下午在伦敦的时候。我去过医院。你可以去查。”
“好吧。”加斯基尔说着微微摇头,“那周六晚上呢?”
“我去了威特尼。”我尽力不让声音发颤。
“去做什么?”
脖子长粉刺的警员取出一个笔记本,举起了铅笔。
“我想去见见我丈夫。”我说。
“噢,瑞秋。”凯茜叹道。
督察没有理她。“你丈夫?”他说,“你指的是你的前夫吧?汤姆·沃森?”是的,我还在用汤姆的姓,因为这样方便些,用不着换信用卡,用不着换邮件地址、护照之类。
“没错。我本来想见见他,但转念一想又改了主意,所以就回家了。”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加斯基尔语气平淡,脸上毫无表情,嘴唇几乎连动也没动。我能听见年轻警察的铅笔在纸上“唰唰”作响,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在耳边回荡。
“是……嗯……大概是6点半吧。我是说,我在6 70b9." >点左右上了火车。”
“那你到家是……”
“大概7点半?”我抬起头,正好迎上凯茜的目光。从她脸上的表情看得出来,她很清楚我在撒谎。“也许不止7点半,或许已经快8点了。嗯,我想起来了……我是在8点钟刚过的时候到家的。”我感觉双颊通红:如果面前这位督察还察觉不出我在撒谎,那他真不配当个督察。
加斯基尔督察转过身,拎起角落桌子下面的一张椅子拉过来,动作几乎显得有点儿凶。他将椅子摆到我对面离我大约几英尺的地方,随后一屁股坐下来,双手搁到膝上,歪了歪头。“好吧,”他说,“这么说,你在6点左右出门,也就是说,6点半你应该已经到了威特尼。你到家是8点左右,也就是说,你一定是在7点半左右离开威特尼的,对吧?”
“是的,应该没错。”我说。真不争气,我的声音又开始发抖。再过一两秒钟,对方就会开口问我那一个小时都干什么去了,而我还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你也并没有去见你的前夫。那你待在威特尼的一小时里在做些什么?”他问道。
“四下逛了逛。”对方顿了会儿,看我是否99lib.会接着往下说。
我寻思着告诉他说我去了家酒吧,不过那可就犯傻了——警方明明查得出来。他会问我是哪家酒吧,问我当时是否跟人搭过话。我正苦思冥想该跟他说些什么,却猛然悟到了一件事:我还忘了让他解释警方为什么要盘问我周六晚上的行踪呢。如此粗心大意,一定显得心虚,一定让人觉得我有几分嫌疑。
“当时你跟谁搭过话吗?”加斯基尔督察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去过哪家商店、酒吧之类的……”
“我在火车站跟一个男人聊过!”我大声脱口而出,几乎有些得意,仿佛这意味着什么。“你为什么要问这些?到底是怎么回事?”
加斯基尔督察在椅子上往后一仰。“您可能已经听说了,一名住在威特尼的女子目前下落不明……她家就住在布伦海姆路,与你前夫家只隔几栋房子。我们已经挨家挨户地查问过,询问大家是否记得在周六晚上见过该女子的行踪,以及当天是否有什么不寻常的见闻。在调查过程中,有人提到了你。”他沉默片刻,任我咀嚼言外之意。“当天晚上,有人曾经在布伦海姆路上见过你,正好跟希普韦尔女士……也就是那名失踪女子离开她家的时间段差不多。安娜·沃森女士告诉警方,她看见你在布伦海姆路离希普韦尔家不远的地方,离她自己家也不远。她声称你当时举动怪异,害她非常担心。事实上,她担心到一度想要打电话报警。”
我的心不禁七上八下,就像一只逃不出生天的笼中鸟。我说不出话来,因为当时的情形我只记得一幕:我有气无力地倒在地下通道中,双手沾满鲜血。双手沾满鲜血。那是我的血,对吧?一定是我自己的血。我抬头迎上加斯基尔的目光,发现他正审视着我。我顿时回过了神:我必须马上开口,免得他看透我的心思。“我什么也没做。”我说,“我没有……我只是……我只是想见见我丈夫……”
“你的前夫。”加斯基尔再次纠正道。他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给我,照片中人俨然是梅根。“周六晚上你见过这个女人吗?”他问道。我瞪着照片看了好一会儿:我曾遥望过这位金发美女,在脑海中将她的生活涂涂写写,此刻她却变成了照片中人,感觉如此如梦似幻。这是张头像照,照片中人的五官比我想象中更分明一些,不如我心目中的“杰丝”那样精致。“沃森女士?当天你见过她吗?”
我不知道当天是否见过她。我真的不知道。
“我不确定。”我说。
“你不确定?这么说,你可能见过她?”
“我……我说不好。”
“周六晚上你喝酒了吗?”他问道,“在去威特尼之前,你喝酒了吗?”
红晕再次涌上了我的脸颊。“喝了。”我说。
“沃森太太……安娜·沃森声称,当她在她家门外看见你时,你喝得醉醺醺的。当时你喝醉了吗?”
“没有。”我一动不动地直视着加斯基尔,免得迎上凯茜的眼神,“那天下午我喝了几杯,但没有醉。”
加斯基尔叹了口气,似乎对我颇为失望。他瞥了一眼年轻警察,又掉转目光望着我,起身慢慢小心翼翼地将椅子推回原位。“如果你记起周六晚上的事情,任何可能帮到警方的事,能打个电话给我吗?”他说着把一张名片递给我。
加斯基尔沉着脸冲凯茜点点头,作势准备离开,我一屁股瘫倒在沙发上。我能感觉到“怦怦”直跳的心渐渐平静下来,这时加斯基尔却又再度开口,我的心顿时又提到了嗓子眼。“你在公关业工作,对吧?亨廷顿·惠特列公司?”他说。
“是的,”我说,“亨廷顿·惠特列公司。”
他会去核实,他会发现我撒了谎。不能让他自己查出来,我必须坦白。
这就是我今天早上要办的事:去警局招供实情。我要把一切向他和盘托出:几个月前我就丢了工作,周六晚上我喝得烂醉,根本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到家的。我要把昨晚就该说的话说出口——警方没有查对路;我要告诉他,我相信梅根·希普韦尔有外遇。
晚上警方居然认为我在凑热闹,是个纠缠不清的闲事婆,脑子有毛病,精神也不稳定。千不该万不该,我真不该去警局。我不仅害了自己,还没能帮到斯科特——一开始我就是为帮斯科特才去警局的。他需要我的帮助:显而易见,警察会怀疑斯科特加害了梅根,而我清楚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我了解他。听上去很离谱,但我打心眼儿里觉得我了解他,我亲眼目睹他是如何待她,他怎么会伤害她呢?
好吧,我去警局并不仅仅是为了帮斯科特。总得把我撒的那个谎交代清楚吧,那个关于亨廷顿·惠特列公司的谎。
我磨蹭了半天才鼓起勇气去警局,好几次都差点儿掉头回家,但最终还是进了警局。我问负责接待的警员能否见见刑事侦缉督察加斯基尔,他便带我去了一间闷热的等待室,我足足坐了一个多小时才有人理会,而那时我已经汗流浃背、浑身发抖,跟快上断头台的倒霉鬼没什么两样。我被带到一间更小更闷的屋子,屋里没有窗,让人透不过气来。我又孤零零一个人在这间屋里等了十分钟,加斯基尔和一位身穿便装的女子才姗姗来迟。加斯基尔礼貌地跟我打了声招呼,似乎对我来警局并不吃惊。他介绍了同来的女子——刑事侦缉警长莱丽。她的年纪比我小些,身材高挑苗条,长着一头黑发,五官分明,美得颇为娇媚。我对她笑了笑,她没有回应。
我们三人纷纷落座,全都默不作声。两位警察用期待的眼神望着我。
“我记得那个男人。”我说,“我告诉过你,火车站里的那个男人。我讲得出他的长相。”莱丽微微挑了挑眉,换了个坐姿。“那人中等身材,中等体型,发色泛红。我在台阶上滑了一跤,他还握住了我的胳膊。”加斯基尔向前俯身用手肘撑着桌子,双手合十搁在面前。“他穿着……我想,当时他穿的是件蓝色衬衣。”
其实事实颇有出入。我确实记得一名男子,也敢肯定他发色泛红。在火车上他曾经对我微笑,也有可能是讥笑。该男子在威特尼站下了车,也许还跟我搭过话。可能我确实在台阶上滑了一跤;我记得这一幕,但我说不清那是周六晚上还是其他时候,毕竟我在很多台阶上滑倒过很多次嘛。我根本不知道该男子身穿什么样的衣服。两名警察显然对我的口供没什么兴趣。莱丽微微摇摇头,加斯基尔掌心向上摊开手。“好吧,你来警局就是要跟我讲这些吗,沃森女士?”他问道。他的口吻中听不出怒火,反倒像是在给我打气。莱丽要是滚蛋就好了。对他我敢开口,我信任他。
“我已经不在亨廷顿·惠特列公司就职了。”
我说。“噢。”他往后一仰,看上去兴趣浓了几分。
“我是三个月前离职的。我的室友……嗯,其实她是我的房东……我还没有告诉她。我正在找工作。我不想让她知道,因为我觉得她会担心我付不上房租。其实我还有点儿钱,我付得起租金,不过……不管怎么样,昨天我在工作的事情上没有说实话,对不起。”
莱丽俯过身子,假惺惺地对我一笑。“原来如此,你已经不在亨廷顿·惠特列公司工作了,对吧?目前你没有雇主,对吧?你失业了?”我点点头。“嗯,你也没有办理失业登记?”
“没有。”
“.99lib?那……你天天都不上班,你的室友没有发现吗?”
“我每天都上班。我是说,不去办公室,但跟以前一样,按以前上班的时间去伦敦,免得让她……免得让她知道。”莱丽闻言瞥了一眼加斯基尔,他则直视着我,隐隐皱起眉。“听上去有点儿怪,我知道……”我把后半句话咽了下去,因为这件事听上去不止有点儿怪;当你把它大声说出口,听上去简直太匪夷所思了。
“好吧。这么说,你假装每天去上班?”莱丽也紧锁双眉,仿佛真的关心我,仿佛她觉得我脑子里完全一团糟。我既没吭声也没点头,没有任何反应,一句话也没有说。“介意告诉我你为什么离职吗,沃森女士?”
撒谎没有意义。如果警方此前并不打算查看我的工作经历,现在也必然会去查。“我被解雇了。”我说。
“你被解雇了。”莱丽的口吻隐隐透出一丝得意——显然,我的回答正在她预料之中,“是为什么呢?”
我轻叹一声,向加斯基尔求助。“这有什么要紧吗?我离职的原因有什么要紧吗?”加斯基尔默不作声,他正审视着莱丽推到他面前的笔记,但他确实微微摇了摇头。莱丽又换了一招。
“沃森女士,我想请您讲讲周六晚上的经历。”我瞄了一眼加斯基尔(我跟他明明已经谈过这个话题了),但他没有正眼看我。“好吧。”我说。我一遍又一遍抬起手摸头,担心着那道伤。我实在忍不住。
“能否告诉我周六晚上你为什么要去布伦海姆路,为什么想跟你的前夫谈话?”
“我认为这跟你没有半点儿关系。”趁她来不及答话,我飞快地接上一句,“请问能给我一杯水喝吗?”
加斯基尔起身出了屋——哎,我可不是盼着他走开。莱丽沉默不语,只是始终望着我,嘴角带着笑意。我无法跟她对视,于是眼神一会儿落在桌上,一会儿在屋里逡巡。我知道,她在玩手段:她默不作声,我就会非常别扭,即使极不情愿也不得不开口说几句话。“有些事我得跟汤姆聊聊。”我说,“私事。”听上去,我真是在装神弄鬼地瞎扯。
莱丽叹了口气。我咬着嘴唇,下定决心一声不吭,直到加斯基尔回屋。他刚把一杯看上去不太清澈的水搁到我面前,莱丽开口了。
“私事?”她追问道。
“是的。”
莱丽与加斯基尔交换了一个眼神,我说不清是恼火还是好笑。嘴唇出汗了,我能尝出咸味。我轻啜一口水,尝起来有点儿变味。加斯基尔慢吞吞地叠着面前的笔记,随后放到一旁,仿佛无论里面写了些什么,他都兴致不高。
“沃森女士,你……前夫的现任太太安娜·沃森太太对你颇有非议。她告诉警方,你一直在骚扰她和她丈夫,你擅自闯入她家,还有一次……”加斯基尔掉转眼神端详着笔记,莱丽却插嘴了。
“有一次你闯进沃森先生和太太家,抢走了他们的宝宝,刚出生没多久的宝宝。”
房间正中一时间裂开了一个黑洞,猛地吞噬了我。“这不是真的!”我说,“我没有抢……事情不是那样,不是。我没有……我没有抢走她。”
我心烦意乱得不得了,又是哭泣又是发抖,口口声声说要走人。莱丽推开椅子站起身,对加斯基尔耸耸肩膀,走出了屋子。加斯基尔递给我一张纸巾。
“你随时可以离开,沃森女士,是你来找警方谈话的。”他对我露出了微笑,似乎饱含歉意。那一刻我对他有几分好感,不禁想要用力握握他的手,但我管住了自己,因为那样会显得有点儿诡异。“我想,你要告诉我的不止这些吧。”他说。听到他用的是“告诉我”,而不是“告诉我们”,我对他的好感又深了几分。
“说不定……”他说着站起身,领着我走向门口,“你可以休息一下,舒展舒展筋骨,吃点儿东西呢。等准备妥当再来一趟吧,到时候你可以把一切都告诉我。”
我本来打算回家,把事情通通抛到脑后。我迈步向火车站走去,却又转念想到了搭乘火车,想到每天在同一条线路上来来往往,途中经过梅根与斯科特家。如果警方找不到梅根,那怎么办呢?我会始终揣着一个心结,寻思着自己当初的几句话能否救她的命(这不太可能,我明白,但谁说得清呢)。如果警方一直查不出暗地里还有个“B”,结果把谋害梅根的罪名安到了斯科特头上,那怎么办呢?如果眼下她正在“B”家中,被绑起来囚禁在地下室,落到遍体鳞伤、鲜血淋漓的地步;或者已经被埋尸在花园中,那怎么办呢?
于是我乖乖听了加斯基尔的话。我从街角小店买了个火腿芝士三明治、一瓶水,去了威特尼附近一带唯一的一座公园。那块巴掌大的地方被20世纪30年代风格的住宅团团环绕着,除了一个柏油运动场之外几乎别无他物。我坐在公园边的长凳上,望着妈妈和保姆们凶巴巴地责骂孩子,谁让小孩们把沙坑里的土朝嘴里塞呢。我一度梦想过这样的生活,也就是几年前吧,梦想着带自己的孩子来这儿(显而易见,不是为了来这里吃火腿芝士三明治,扭头再去警局录口供)。当时我时而琢磨着自己会买哪款婴儿车,时而计划着要整天泡在早教中心挑选可爱的衣服和益智玩具,时而想象着坐在这个公园中,轻轻颠着我怀里的心肝宝贝。可惜美梦没有成真。没有哪位医生能说清我为什么怀不上宝宝。我够年轻,够健康,备孕时也并未酗酒,我丈夫的精子活跃而充足,可惜就是没有成功。我并没有流产,只是无法受孕。我和汤姆接受了一次体外授精(我们也只付得起一次的费用),结果跟众人提醒过的一样,既不好受又不顶事。没有人提醒过我,接受体外授精会拆散我的婚姻,但事实如此。说得更准确些,接受体外授精压垮了我,而我拆散了我的婚姻。
不育有个特点:它是如影随形的梦魇。尤其当你年过而立时。我的朋友、朋友的朋友纷纷生儿育女,身边到处是怀孕、分娩、周岁生日派对。人们成天向我问起这件事,无论我妈也好,朋友也好,同事也好。什么时候轮到我呢?不知不觉中,我们夫妻的生育问题变成了周日午餐餐桌上堂而皇之的话题,不仅我和汤姆可以聊,其他人也可以聊:我们夫妻在用什么方法试孕?我们该用什么方法试孕?瑞秋,难道你真的还要再喝一杯酒吗?我还年轻,没什么来不及,但受挫感仿佛潮水般淹没了我,直至没顶。当时我极为痛恨大家把责任推到我头上,认定让人失望的一方是我,但后来汤姆转眼间就让安娜怀上了宝宝,事实证明他确实毫无问题。当初我真不该口口声声让他跟我一起承担责任,一切明明都是我的错。
我大学时代的死党——劳拉,两年之间生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我不喜欢那对兄妹,不愿意听任何人提起他们,不愿意待在他们身旁。过了一阵子,劳拉便不再理睬我了。有位女同事曾随口跟我提起她最近做过流产(口气随便得仿佛她谈的是阑尾手术或拔智齿),是药流,远没有她在大学时期所做的人流那么遭罪。自那以后我就无法跟她搭话,也几乎无法正眼看她,办公室里的气氛变得尴尬不已,大家都有所察觉。
汤姆却没有这种感受。首先,受挫的人不是他;其次,他并不像我一样急需一个孩子。他确实期待身为人父,我敢肯定他做过白日梦,梦想跟儿子一起在花园里踢足球,或者把女儿扛在肩头逛公园。但他觉得,没有孩子我们也可以过得和和美美。我们过得挺幸福,为什么不能继续幸福下去?他曾对我说。他越来越灰心;他从不理解怎么会有人期盼从未拥有过的东西,为它魂牵梦萦。我跌进了孤独、痛苦的深渊。我寂寞,所以会喝些酒,然后再多喝一些,之后却变得更加寂寞,因为无人喜欢与醉鬼为伍。我迷失了,于是酗酒;我酗酒,于是更迷失。我喜欢自己的工作,但我的职业生涯谈不上多么辉煌。再说即使我是个职场明星,说实话,世人不还是只用两样标准来衡量女人吗:是否美貌、是否擅为人母。我长得不美,我生不出孩子,那我算什么呢?简直分文不值。
我无法把一切怪到酒精头上,不能怪我的父母,也不能怪我的童年,不能怪某个虐待过我的叔叔,不能怪某些可怕的惨剧;这是我的错。我一向钟爱杯盏,但我确实越来越满腹怨气,而怨气让人变得无趣,无论对那个怨妇来说,还是对她身边的人来说。于是我从酗酒变成了一个烂醉的酒鬼,世上再没有比这更堕落的事了。
关于孩子的那个心结,目前倒是有了点儿缓解。自从孑然一身后,我逐渐释怀——无可奈何嘛。我读了不少书籍和文章,意识到自己必须释怀。又不是没有办法,没有希望,如果我收拾好自己的烂摊子,我还可以收养孩子。再说,我还不到三十四岁,一切远未结束。我的情形比几年前强多了:曾经一度,如果超市里熙熙攘攘满是妈妈和宝宝,我会扔下购物车掉头走开;我也不会像现在一样到公园坐在运动场旁望着胖乎乎的孩子们滑下滑梯。在我最无法自拔之时,在欲望的重重煎熬之下,我曾经以为我会失去理智。
也许有那么一阵子,我确实失去了理智。刚才警方在警局问起的那天,也许正是我神志不清的时候。要怪就怪汤姆当初说过的一些话,那些话火上浇油。说得更准确些,应该是他写下的一段话,当天早晨我恰好在脸书上读到。其实算不上什么晴天霹雳,我明知道那女人怀了宝宝,汤姆已经跟我说过;再说我也见过婴儿房里那幅粉色的窗帘和那个女人,我已有心理准备。可惜在我心中,那是她的宝宝,直到那天我赫然见到相片中汤姆搂着刚出生的女儿,低头对她微笑,还在相片下留言道:“千般辛苦,原来是为了此刻!原来深爱可以至此!真是一辈子最开心的一天啊!”他明知我会读到这些话,明知字字句句都会扎进我的心窝,却还是写了下来。他才不在乎;除了自己的孩子,为人父母者什么都不在乎。一切围着孩子转,孩子才是心肝宝贝。其他人不重要,其他人的喜怒哀乐无足轻重,不足挂齿。
我感觉怒火万丈,心碎欲裂。也许我一心只想报复,也许我想让他们感受一下我的痛苦是如何切肤。我说不清楚,总之后来我就干了件蠢事。几小时后,我又折回了警局。我希望跟加斯基尔单独聊聊,但他力邀莱丽到场。听完他这句话,我对他的好感淡了几分。
“当初我没有擅自闯入他家。”我说,“我是去了他家想跟汤姆聊聊,但摁了门铃没有人应……”
“那你是怎么进屋的?”莱丽问道。
“门开着。”
“他家大门开着?”
我叹了口气。“不,当然不是。屋后的推拉门开着,通往花园的那扇门。”
“那你又是怎么进了花园的?”
“我翻过了栅栏,我知道如何……”
“你翻过栅栏进了你前夫家?”
“是啊,以前我们……后门那边总会放一把备用钥匙。我们有个藏钥匙的地方,免得我们中间有谁丢了、忘了钥匙之类的。但我并没有擅闯,真的没有,我只想跟汤姆聊聊。我觉得,也许……门铃坏了。”
“那是大白天,还是个工作日,对吧?你为什么会觉得你前夫在家里?你事先打过电话吗?”莱丽问道。
“天哪!你还让不让我说了?”我大喊一声。她摇摇头,又对我露出那种微笑,仿佛她对我了如指掌,仿佛她能读懂我的心思。“我翻过栅栏,”我尽力不要太大声,“敲了敲玻璃门,玻璃门半掩着,没有人应门。我探头进屋叫了叫汤姆的名字,还是没有人回答。但我能听见宝宝在哭,于是我走了进去,看见安娜……”
“你是说沃森太太?”
“是的。沃森太太在沙发上睡觉,宝宝则在婴儿床里哭喊……其实应该说是大声尖叫,脸都涨红了。她显然已经哭了好一会儿。”话刚出口,我突然想到:我本来还应该告诉警方当时从大街上就能听到宝宝的哭声,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我才绕到了屋后。如果这么跟警方说,听上去我的脑子应该没那么有问题。
“这么说宝宝在大声哭闹,她妈妈就在旁边,却没有醒过来?”莱丽问道。“没醒。”莱丽用胳膊肘撑着桌子,双手搁在面前,因此我无法彻底看清她的表情,但我知道她认为我在瞎扯。“我抱起宝宝,想哄哄她,就这样。我抱起宝宝,是为了让她别再哭闹了。”
“可惜事实不止如此,对吧。因为安娜醒来时你已经不见了,对吧?你已经到了栅栏那里,到了铁轨旁。”
“宝宝一直哭。”我说,“我拍她哄她,但她还是哭哭啼啼的,所以我就带她出了屋。”
“到了铁轨那里?”
“到了花园。”
“你打算加害沃森夫妇的孩子吗?”
听到这儿,我猛地一跃而起——真狗血,我知道,但我想让警方瞧瞧(让加斯基尔瞧瞧)莱丽的说法是何等无耻。“我为什么要忍受这种屁话,简直脏了我的耳朵!我来是为了向警方通报那个男人的情况!是为了帮助警方!结果现在……你是什么居心?你把我说成了什么人?”
加斯基尔的神情依旧显得云淡风轻,他示意我坐下来。“沃森女士,另一位……嗯,沃森太太安娜在警方询问梅根·希普韦尔的情况时向我们提到了你。她声称你举止古怪,曾经一度反复无常;她也提到抢孩子那件事。她说你骚扰她和她丈夫,还一遍又一遍不停地给她家打电话。”他低头盯着笔记看了一会儿,“事实上,她说几乎每天晚上都打。你拒绝接受你们的婚姻已经结束……”
“这不是真的!”我一口咬定。确实不是真的——没错,我时不时给汤姆打电话,但哪里是每天晚上都打?纯属夸大其词。但我越来越觉得加斯基尔并没有打算给我撑腰,泪水再次涌上了我的眼眶。
“你为什么还不改姓氏?”莱丽问道。
“你说什么?”
“你还在用你前夫的姓氏。为什么?如果一个男人为了别的女人抛弃我,我一定会甩掉他的姓氏,我怎么会乐意跟他新娶的太太用同一个姓呢……”
“嗯,也许我的器量没那么小。”我的器量就是那么小。我真恨她顶着“安娜·沃森”之名。
“好吧。还有戒指……你脖子上那条项链上挂的戒指,那是你的婚戒吗?”
“不,”我撒了个谎,“那是……那是我祖母传下来的。”
“是吗?好吧。嗯,我不得不说,在我看来,正如沃森太太所暗示的,你的一举一动表明你并不愿意向前看,你拒绝接受你的前夫有了新的家庭。”
“我看不出……”
“这跟梅根·希普韦尔有什么关联?”莱丽帮我接了话,“嗯,我们收到消息,梅根失踪当天有人在她所住的街上看见过你——一个精神不稳定且一直酗酒的女人。要记住,梅根和沃森太太颇有些相似之处……”
“她们俩一点儿也不像!”莱丽的说法惹毛了我。杰丝才不像安娜呢;不对,梅根才不像安娜呢。
“她们都是金发女子,身材苗条娇小,皮肤白皙……”
“所以我把梅根·希普韦尔当作安娜,袭击了她?这简直是我听过最离谱.的说法了。”我说。话虽如此,头上的肿块却又隐隐作痛,周六晚上的一切依然是深不见底的一片漆黑。
“安娜·沃森认识梅根·希普韦尔,你知道吗?”加斯基尔问道,我简直惊掉了下巴。
“我……什么?不,她们不可能认识。”
莱丽脸上的笑意一闪而过,随后板起了面孔。“她们认识。梅根为沃森家照顾过孩子……”她扫了一眼笔记,“去年八九月的时候。”
我答不上话来。我无法想象那幕景象:梅根居然在我家里,跟那个女人在一起,跟那女人的孩子在一起。
“你嘴唇上的伤口是被出租车撞倒那天留下的吗?”加斯基尔问道。
“是的。应该是我倒下的时候咬到了嘴唇。”
“是在哪里出的车祸?”
“伦敦西奥博尔德路,在霍本附近。”
“你在那儿干什么?”
“你刚才说什么?”
“你为什么会在伦敦市中心?”我耸耸肩膀。“刚才已经跟你说过了,”我冷冷说道,“我的室友不知道我已经失业了,所以我会跟以前一样去伦敦,去图书馆,去找工作、改简历。”
莱丽摇摇头,也许是因为难以置信,也许是因为大开眼界:怎么会有人执念到如此地步?
这时我把椅子往后一推,准备走人。我受够了别人对我颐指气使,害我当众出丑,被人当作疯子。是时候使出撒手锏了。“我真的不明白我们为什么要谈这些,”我说,“我本来以为警方另有要事呢,比如调查梅根·希普韦尔的失踪案。依我猜,警方已经找她的情人问过话了?”他们两人一声也没吭,只是瞪大眼睛盯着我。警方猝不及防:他们不知道还有这么个人。“也许你们不清楚,梅根·希普韦尔有外遇。”我说着迈步向门口走去。加斯基尔拦住了我,他的动作悄无声息、快得惊人,我还没有来得及摸上门把手,他已经闪身站到了我的面前。
“你不是不认识梅根·希普韦尔吗?”他说。
“不认识。”我想要从他身边绕开。
“坐下。”他说着挡住我的去路。
我把从火车上望见的情形告诉了警方:我经常望见梅根坐在她家的露台上,黄昏享受日光浴,清晨则喝咖啡。我告诉警方:上周跟她在一起的显然另有其人,并非她的丈夫,我还亲眼目睹他们在草坪上接吻。
“那是什么时候?”加斯基尔厉声发问。他似乎很生我的气,也许是因为我本该一开始就把这些告诉他们,而不是浪费一整天唠唠叨叨地谈我自己。
“星期五,星期五早晨。”
“也就是说,在她失踪前一天,你亲眼目睹她跟别的男人在一起?”莱丽边问边恼火地叹了一声,合上她面前的卷宗。加斯基尔往椅背上一仰,仔细端详着我的神色。显然,她认为我在说瞎话,而他还拿不准。
“你能描述一下那个男子吗?”加斯基尔问道。
“个子高,肤色深……”
“英俊吗?”莱丽插嘴道。我鼓起腮帮。“个子比斯科特·希普韦尔高。我很清楚,因为我见过他们在一起的情形,杰丝与……抱歉,是梅根与斯科特·希普韦尔,他跟这个男人不一样。这个男子要瘦弱一些,肤色深一些,说不定是个亚裔。”我说。
“你从火车上就能看出他的种族?”莱丽说,“厉害。顺便问一下,杰丝是谁?”
“你说什么?”
“刚才你提到了‘杰丝’这个名字。”
我能感觉到自己的脸再次泛起了红晕。我摇摇头。“不,我没有说过。”我说。
加斯基尔站起来,伸手与我握手。“到此为止吧。”我握了握他的手,没有理睬莱丽,转身准备离开。“离布伦海姆路远一点儿,沃森女士,”加斯基尔说,“除非有要事,否则不要联络你前夫,也不要接近安娜·沃森和她的孩子。”
在回家的火车上,我一条条剖析着今天的一团乱麻,却惊讶地发现自己感觉不算太糟。我悟出了原因:昨晚我没有喝酒,现在也并不想喝。除了自己的不幸,我破天荒头一次对别的事情产生了兴趣——我已经许久对别的事情提不起精神了。眼下我有了方向,至少可以借此分分神。
2013年7月18日,星期四
早上.99lib.
我今天早晨上火车前买了三份报纸:梅根已经失踪四天五夜了,各家媒体铺天盖地对本案进行了报道。不难想象,《每日邮报》爆出了梅根的比基尼照,但与其他报刊相比,《每日邮报》目前所收集的梅根的个人资料也最为详尽。梅根·米尔斯于1984年生于罗切斯特,十岁时与父母一起搬至诺福克的金斯林。她天资聪慧,个性活泼,富有艺术天赋,有副好歌喉。据梅根的某同学声称,她“为人风趣,美貌出众,非常不羁”。梅根的胞兄——本的夭折似乎让不羁的她更加野性难驯。梅根与本十分亲密,本十九岁的时候死于一场摩托车车祸,当时梅根年仅十五岁。办完本的葬礼三天后,梅根便离家出走。她被捕过两次:一次是因为偷窃,一次是因为卖春。据《每日邮报》报道,她与父母已彻底决裂。梅根的父母于几年前去世,始终没有跟女儿和解。(读到这儿,我挺为梅根难过。也许她与我算不上天差地别,她也一样形单影只。)
十六岁时,梅根搬到男友家与其同居,该男友在北诺福克的霍克汉姆附近有栋房子。梅根的同学称,“那人年纪比较大,是个音乐家之类,很爱嗑药。自从他们在一起以后,我们就没怎么见过梅根了”。报上没有披露该男友的姓名,想必还没有找到他。当然,也许世上根本没有该“男友”,梅根的同学不过是为了上报纸瞎扯一顿而已。
报道略去了梅根随后几年的经历。在接下来的报道中,梅根转眼已经到了二十四岁,居住于伦敦,在伦敦北部的一家餐厅里当女招待。她在那儿邂逅了斯科特·希普韦尔,此人是个独立IT承包商,跟餐厅的经理交好,与梅根则一拍即合。经过一场“激情四射的追求”,梅根嫁给了斯科特,当时女方二十五岁,男方三十岁。
报道还引用了其他一些人的访谈,其中包括塔拉·爱泼斯坦,梅根失踪当晚正是准备去她家过夜。塔拉·爱泼斯坦称,梅根是个“可爱、无忧无虑的姑娘,看上去开开心心的”。“斯科特绝不会伤害她,”塔拉说,“他非常爱她。”塔拉的证词根本没什么新鲜料,但有个曾在梅根经营的画廊里展出作品的艺术家说了一些话,倒是让我颇感兴趣:那位名叫拉杰什·古杰拉尔的艺术家声称,梅根是位“可人儿。机智、风趣、美貌,为人热心,极为注重隐私”。听起来,这位拉杰什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了嘛。报道还登载了“斯科特的前同事”戴维·克拉克的话,他则称“梅根与斯科特是一对璧人,他们十分美满,深爱彼此”。
新闻报道中也有几篇着眼于警方的调查,但警方说的几乎全是空话:警方已经找“一些目击者”问过话,正从“几条线分头进行调查”。只有刑事侦缉督察加斯基尔的说法颇有意思,他证实目前有两名男子正在配合警方的问询。我敢肯定,这意味着那两名男子均属嫌犯,其中一个是斯科特,另一个会是“B”吗?“B”会是拉杰什吗?我全神贯注地读着报纸,没有跟平时一样流连途中风景。等到火车跟平时一样“嘎吱”停到红灯前方,我顿时感觉自己仿佛才刚刚登上火车。有人在斯科特家的花园里出没,后门外就有两个身穿制服的警察。我一时思绪泉涌:警方有什么发现吗?他们找到梅根了吗?是不是有具尸体藏在地板下或埋在花园里?我忍不住想起铁轨旁的那堆衣服——傻透了,我明明是在梅根失踪前发现那堆衣服的嘛。再说无论如何,如果有人对梅根下了毒手,罪魁祸首也不会是斯科特。他对她一片痴心,有谁不这么说?今天天色昏暗,漫天的阴云气势慑人。我看不清斯科特家,不知道那里出了什么事,心中简直备受煎熬。袖手旁观真让人受不了。不管怎么样,我已经脱不了干系了,我必须弄清楚来龙去脉。
至少我有个计划。首先,必须查一查我是否能记起周六晚上发生的事情。等到了图书馆,我会好好钻研一下,看看催眠疗法是否能让我想起来,记忆是否可以挽回。其次(这一步举足轻重,因为尽管我已经告诉警方梅根有个情人,但我觉得警方并不相信我的口供),我必须去找斯科特·希普韦尔。我必须告诉他实情。他理应知道。
晚上
火车上坐满淋成落汤鸡的人们。湿气从衣服上袅袅升起,凝在玻璃窗上。体臭味、香水味和香皂的味道在人们湿漉漉、耷拉着的头顶缭绕。早晨就已露头的阴云越积越浓,黄昏时分终于下起了瓢泼大雨,又正值上班族们离开格子间的高峰期,结果条条街道堵得水泄不通,地铁站入口挤满了摆弄雨伞的人。
我没有带伞,淋得全身透湿,仿佛有人把一桶水劈头泼到了我身上。棉质长裤紧紧地粘住我的双腿,褪色的蓝衬衣有点儿透,让人很尴尬。我从图书馆一路跑到地铁站,把手袋紧紧地捂在胸口——能遮多少遮多少吧。不知道为什么,我倒觉得挺有趣(虽然狼狈不堪),于是哈哈大笑,到格雷律师学院路时几乎喘不过气来。上一次如此开怀大笑是什么时候?我已经不记得了。眼下我可笑不出来。我刚给自己找了个座,便在手机上查了查梅根失踪案的最新进展,而查到的正是我一直担心的消息:“威特尼警局就梅根·希普韦尔失踪案质询了一位三十五岁男子。梅根·希普韦尔女士自周六晚上从家中失踪,至今下落不明”。警方盘问的是斯科特,我确信。要是他能在警方找他之前读到我的电邮,那就好了,因为盘问可不是件小事,这意味着警方将他视作嫌犯。当然,一切尚未尘埃落定,也许什么事也不会有,也许梅根好好的呢。偶尔我眼前会闪过一幕:梅根正安然坐在某家旅馆的阳台遥望着海景,双脚跷在栏杆上,身边摆着一杯冷饮。
想到这幕场景,我觉得又激动又失落;而我居然会觉得失落,这一点又让我自己反胃。我并不希望梅根遭殃,无论我有多恼火她背着斯科特劈腿,多恼火她撕碎了我对金童玉女的幻想。不,那是因为我感觉自己已经深陷进了这宗案件,无法脱身。我不再是个遥遥相望的路人,来去不留痕迹。我希望梅根最终安然无恙地回家,没错,不过不是现在。
早晨我发了封电子邮件给斯科特。他的邮箱地址一点儿也不难找,我上谷歌搜了搜他,找到了他那家公司的网址:.shipwellsulting.co.uk。网站声称,该公司“为企业及非营利组织提供一系列咨询服务、云服务和网络服务”。我知道找对人了,因为斯科特的公司地址正是他家的地址。
我按照网站提供的联系方式写了封邮件:
亲爱的斯科特:
我名叫瑞秋·沃森。你不认识我。我想跟你谈谈你太太。我并不清楚她的下落,不清楚她出了什么事,但我相信我手中掌握的信息能帮到你。
也许你不愿与我交流,我可以理解。但如果你愿意聊聊,请发邮件到这个邮箱给我。
谨启
瑞秋
我不知道斯科特是否会联系我(如果换作是我的话,我就不会贸然联系对方)。跟警方一样,他也许会认为我是个疯子,某个从报纸上读到过案件的变态。我无从得知事情的发展:如果斯科特已经被捕,他也许没有机会看到那封邮件。如果他已经被捕的话,唯一能看到那封邮件的是警方,这对我可不是件好事,但我总得试一试吧。此时此刻,我感觉如此绝望和挫败。我无法透过车厢中熙熙攘攘的人群望见铁轨那头,即使我能望见铁轨,窗外也是倾盆而下的暴雨,铁路栅栏以外只怕什么也看不清楚。证据会被冲走吗?诸多重要线索会不会就在此刻永远从世上消失了踪影:血迹、脚印、沾有DNA(基因)的烟头。真想来一杯啊,我几乎可以尝到舌尖上的酒味,我想象得出烈酒涌过全身,热血猛然上头的感觉。
我想喝一杯。但我又不能喝。如果今天忍得住的话,那我就三天没有碰酒了,我还不记得上次接连三天不碰这玩意儿是什么时候呢。嘴里还有另一种滋味——倔强的滋味。我的意志曾经颇为坚强,早餐前能跑十公里,一连几周每天只吃一千三百卡路里的东西。当时汤姆深爱我这一点,他说,我的倔强是我的力量所在。我还记得,后来一切无可挽回之时,他曾经对我发过火。“你是吃错了什么药,瑞秋?”他问我,“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软弱?”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那种力量何时随风而逝。依我猜,随着物换星移,它只是点点消散,逐渐被生活磨灭。
这时火车猛然停了下来,停在威特尼站靠伦敦一侧的信号灯前方,刺耳的刹车声令人心悸。起身的乘客一个个不小心跌了跤,要么撞到对方,要么踩到别人的脚;车厢里到处有人嗫嚅着道歉。我抬起头,却发现眼前正是周六晚上邂逅的那名男子——发色泛红的那一位,那位搀过我的男子。他正瞪眼跟我对视着,蓝得惊人的眼睛直直地盯着我,我冷不丁被吓了一大跳,不小心把手机掉到了地上。我拾起手机,又抬起头,想要小心翼翼地瞄瞄他。我先环视车厢,用手肘抹去玻璃窗上的雾气,接着向外张望,然后才回头瞥他:他对我露出了笑容,头微微歪向一侧。
我感觉脸上火辣辣的。我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因为我不知道这抹微笑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嗨,我记得你,那天晚上遇到过你”,还是“啊,这是那天喝得烂醉的姑娘,从台阶上摔下来,还说了一大堆屁话”呢?我不知道,但回头一想,我却恍然觉得当晚台阶上的一幕多了一段画外音:当时他说:“你没事吧,亲爱的?”我扭过头,又把目光投向了窗外。我能感觉到红发男子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我只想躲,想逃得无影无踪。火车颤抖着驶进了威特尼站,人们开始互相推搡,叠起报纸,拿起Kindle和iPad,纷纷准备下车。我又抬起头,顿时大大地松了口气:他已经转过脸准备下车。正在这时,我突然发觉自己犯了傻:我明明应该起身追上他跟他聊聊。红发男子也许可以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或者没发生什么事);他至少可以填补些许空白。我站起身犹豫着:我知道已经来不及了,车门马上就要关上,我还待在车厢中央,怎么可能及时挤过人群追上他呢。车门“嘟嘟”响着合上了。火车渐渐开动,我却还站在原地,转身张望着窗外。周六晚上偶遇的男子正站在月台边,在雨中望着我从旁驶过。
离家越近,我对自己越是恼火。我差点儿就在诺斯科特站换了车折回威特尼站找他。显而易见,这主意傻到家了,而且还挺有风险——昨天加斯基尔明明才警告过我,要我远离威特尼。我很沮丧,周六的经历看来是死活想不起来了。今天下午,我在网上搜了几小时(诚然,并不能算详尽),结果证实了之前的想法:就失忆而言,一般来说催眠疗法的疗效不佳。正如我从书中读到过的,失忆患者没有失忆期间的记忆,因此无从记起。我的时间轴上将永远有个黑洞。
梅根,2013年3月7日,星期四下午
幽暗的房间闷热而芬芳,带有我们的气息。我们又到99lib.了“天鹅”宾馆,在阁楼间。不过这次不太一样,因为他还在这里,望着我。
“你想去哪儿?”他问道。
“阳光海岸海滩上的某栋房子。”我告诉他。
他笑了。“我们去做什么呢?”
我哈哈大笑。“你的意思是,除此之外?”
他的手一寸寸抚过我的小腹。“除此之外。”
“我们开间咖啡馆吧,玩艺术,学冲浪。”
他吻吻我的髋骨。“泰国怎么样?”他说。
我皱起鼻子。“太多去度‘间隔年’的小屁孩啦。去西西里岛吧,”我说,“埃迪加群岛。我们开家海滩酒吧,钓钓鱼……”
他又笑了,伏到我身上吻我。“难以抗拒,”他嗫嚅道,“你真是让人难以抗拒。”
他笑了。“我们去做什么呢?”
我藏书网哈哈大笑。“你的意思是,除此之外?”
他的手一寸寸抚过我的小腹。“除此之外。”
“我们开间咖啡馆吧,玩艺术,学冲浪。”
他吻吻我的髋骨。“泰国怎么样?”他说。
我皱起鼻子。“太多去度‘间隔年’的小屁孩啦。去西西里岛吧,”我说,“埃加迪群岛。我们开家海滩酒吧,钓钓鱼……”
他又笑了,伏到我身上吻我。“难以抗拒,”他嗫嚅道,“你真是让人难以抗拒。”
我想笑,想要大声说“看吧,我赢了!早就告诉过你那不会是最后一次,绝不是。”我轻咬嘴唇,闭上了眼睛。我是对的,我知道,但说出口对我并没有什么好处。我默默品尝着胜利的滋味;那滋味如此美妙,堪比他的爱抚。
在此之后,他用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跟我聊天。通常都是我在讲,但这次却是他开场。他谈起心中如何空虚,谈起他曾经抛下的家..人,谈起他的前任、前前任——那个让他伤痕累累的女子。我不信什么心心相印,但我与他之间有种前所未见的默契,至少很久很久没有遇到过了。那是因为我们都深知心碎的滋味。
空虚——那种感觉我已深音。我越来越认定,世上并无治疗空虚的解药。心理治疗教会了我,人生中有些伤痕永远无法痊愈。你必须带着伤痕前行,就像树根绕过水泥生长。我有许多体悟,但我不会说出口,总之不是现在。
“我们什么时候走?”我问他,但他没有回答。我睡了过去,一觉醒来他藏书网已经不见了踪影。
2013年3月8日,星期五..
早上
斯科特把咖啡端到露台上给我。“昨晚你睡着了。”他说着俯身在我的头顶吻了吻。他站在我身后,搁在我肩头的手温暖而可靠。我仰头靠着他,闭上眼睛聆昕着火车“轰隆隆”地驶过铁轨,停在屋前。刚搬来的时候,斯科特一度爱对乘客们挥手,总逗得我哈哈大笑。他微微松开握在我肩头的手,俯身吻吻我的脖子。
“你居然睡着了。”他又说一遍,“你一定感觉好些了。”
“是啊。”我说。
“你觉得心理治疗起作用了,对吧?”他问道。
“你的意思是,我是不是觉得痊愈了?”
“不是指痊愈,”我能从他的口吻中昕出一丝隐痛,“我不是指……”
“我明白。”我抬手握住他的手,“我只是开个玩笑。需要一段时间吧,没那么简单,对吧?我说不好什么时候能一口咬定治疗起作用了,我好起来了。”
沉默了一会儿,他的手上又用了点劲儿。“那你打算继续治疗吗?”他问道,我说是的。
有那么几年,我曾经认为有他足矣,他便是我的天与地。我曾经全心全意地爱他;我依然爱他,但我再也不愿意过这样的日子了。只有那些见不得光、燥热难耐的下午,比如昨天,我才感觉故回了自己。话说回来,谁敢说一旦逃离,我不会仍嫌不够?谁敢说到时候我尝到的不是此刻这种滋味并非备受呵护,而是近乎窒息?也许我会再次逃离,一次又一次,最终沦落到那些旧铁轨旁,因为世上已经无路可走。也许是,也许不是。放手才能一搏,不对吗?
他出门工作时,我下楼跟他道别。他伸手搂住我的腰,在我的头顶印下一吻。
“我爱你,梅根。”他喃喃说道。那一刻我感觉无比煎熬,仿佛我是世上最不堪的角色。他为什么还不关上房门呢?我就要哭出声了,我清楚。
瑞秋,2013年7月19日,星期五早上
8:04那班火车上没有多少乘客。车窗开着,昨天一场暴雨过后,空气颇为凉爽。梅根已经失踪约一百三十三个小时,而我数月来从未如此神清气爽。今天早晨我审视着自己在镜中的身影,一眼看出了区别:肤色清透了些,眼神明亮了些。我还感觉身体轻盈了些。体重倒不至于真减掉了一盎司,但我感觉身轻如燕,重新回归了自我曾经的那个我。
斯科特还没有回应。我搜遍了互联网,也没有查到他被捕的消息,看来他只是不愿理睬我的电邮。我有点儿失望,不过也在预料之中。今天早上快出门时,加斯基尔打来了电话,问我今天能否去警同一趟。我简直大惊失色,但他用淡定的口吻声称他只是想让我辨认几张照片,于是我问他斯科特·希普韦尔是否已经被捕。
“警方尚未逮捕任何人,沃森女士。”他说。
“但有个人,报上说有个被质询……”
“恕难奉告。”
他的态度是如此让人安心且镇定,我不禁再次对他有了好感。昨天我身穿T恤、运动裤,花了整整一个傍晚窝在沙发上,把待办事项列了个清单。比如,趁交通高峰期到威特尼车站四下转悠,以期再次偶遇周六晚上邂逅的红发男子。我可以青他喝一杯,查清楚他究竟对那晚的情形知道多少,有什么见闻这样做的风险在于我也许会遇上安娜或汤姆,他们会告发我,我又会跟警方纠缠不清(或者说,跟警方更加纠缠不清)。除此之外,这样做还会将我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我还隐约记得跟人吵过一架;我头上和嘴唇上的伤也许正是证据呢。如果弄伤我的人就是红发男子,那怎么办?他确实对我笑着挥了挥手,但那并不意味着什么,说不定此人是个变态。但我真不觉得他是个变态。说不清为什么,我对他颇有好感。我可以再联系斯科特,但必须给他一个理睬我的理由。此外我还担忧,无论我旁观到了些什么,都让我显得脑子有点儿问题。也许他还会觉得我跟梅根的失踪有关,..因此向警方举报我,害我惹上大祸。
我也可以试试催眠疗法。我敢肯定不会见效,但我还是很好奇。又没有什么坏处,对吧?
凯茜到家时我还在沙发上做笔记,阅读打印出来的新闻报道。凯茜刚跟达米安看完电影回来,发现我没喝酒,这让她又惊又喜,但她的神经也绷得很紧,因为自从周二警方来访以后,我跟凯茜还没有好好聊过。我告诉她说我已经三天没有碰酒了,她闻言给了我一个拥抱。
“你又回归正轨了,我真开心哪!”她尖声尖气地说,仿佛她知道我的底线何在。
“警方的事,”我说,“是个误会。我与汤姆之间没有什么问题。那个失踪女子的事我一点儿也不知情,你不必担心。”她又给了我一个拥抱,给我们两人各自泡了杯茶。我寻思着趁此机会把被炒鱿鱼的事情告诉她,但我不愿意扫她的兴。
今天早上她依然兴致勃勃。我准备出门时,她又抱了抱我。“我真为你开心,瑞秋。”她说,“你总算振作起来了,之前我很担心你呢。”然后她告诉我说她打算到达米安家度周末,而我冒出的第一个念头是:趁着没人指手画脚,今晚我要回家喝一杯。
晚上
奎宁的苦昧正是冰爽“金汤力”最让我倾心之处。汤力水要喝“舒昧思”牌,要玻璃瓶装款,不要塑料瓶装款。预调的玩意儿没一样拿得出手,但有什么办法呢?我不该喝,我清楚,但这一刻我已经期待一整天了,不仅仅是因为家里没有旁人,还因为我劲头卡足。眼下我血脉责张,全身酥麻;今天过得实在不赖。
今天早晨,我单独眼加斯基尔督察待了一小时。一到警局我就被径直领去见他,这次我们坐在他的办公室里,而不是在接待室。他问我是否要咖啡,我答应了,却惊讶地发现他居然起身亲自为我冲了一杯。加斯基尔督察办公室角落里的冰箱上放着一个壶和一些“雀巢”咖啡;不过没有脯,他还为此道了歉。我挺喜欢待在加斯基尔的身边,喜欢看他动手。加斯基尔不善表达,但经常摆弄东西。之前我没有注意到,因为接待室里可供他摆弄的东西实在不多。眼下到了他的办公室,他一会儿把自己的咖啡杯换个地方,一会儿摆弄订书机和笔,一会儿把纸摞成整齐的一叠。他长着一双手指纤长的大手,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没有戴戒指。今天早上感觉不太一样,我不觉得自己像个嫌犯,反而觉得能帮上他的忙。他把一个文件夹放到我面前,给我看了一堆照片,我更觉得自己添了些底气。照片上的人是斯科特·希普韦尔、三个素未谋面的男子,再加上“B”。
刚开始我并不确信,我直愣愣地瞪着那张照片,竭力回想那天跟梅根幽会的男子,回想那男子弯腰拥她入怀的景象。
“就是他,”我说,“我觉得是他。”
“你确定吗?”
“我觉得就是他。”
他取回照片,细细审视了片刻。“你之前说你亲眼见到他们接吻,对吧?是上周五吗?一个星期前的事情?”
“是的,没锚,星期五早晨。他们在屋外,在花园里。”
“有没有可能是你的误解?比如说,当时他们并非是在拥抱,或者……那是一个柏拉图式的吻?”
“不,不是。那就是个吻……情人之间的吻。”
那一刻我望见他嘴唇微翕,仿佛要露出笑容。
“这人是谁?”我问加斯基尔,“他……你认为目前她跟他在一起吗?”他没有答话,只轻轻摇了摇头。“这……我提供的信息有用吗?帮到你了吗?”
“是的,沃森女士,你提供的信息很有用,谢谢你。”
我们握了握手,他轻轻将左手搁在我的右肩放了片刻,我真想转身吻它。已经好久没有人带着些许温柔触碰过我了,好吧,凯茜除外。加斯基尔领着我出屋走到开放式的办公室,房间里约有十几名警察,其中一两个望望我,也许是关注,也许是不屑,反正我说不好。我们穿过办公室走进过道,这时我赫然望见他正朝我走来,身边则是某丽:那是斯科特·希普韦尔。他正穿过正门,低着头,但我一眼就认出了他。他抬起头,向加斯基尔点点头打个招呼,然后瞥了瞥我。我们对见了一秒钟;我敢发誓,他认出我了。我突然想起某天早晨我望见他在露台上俯瞰着铁轨,当时我就感觉他正盯着我。我们两个人在走廊擦肩而过。他离我如此之近,?我简直可以挨到他:斯科特真人十分俊朗,整个人蓄势待发,浑身散发着张力。走到主门厅时,我回头张望(我敢肯定斯科特正盯着我),但当我回过头时,盯着我的人却是某丽。
我搭火车到了伦敦,去图书馆把能找到的有关此案的报道通通查了一遍,却没有发现任何新东西。我查了查阿什伯里的催眠师,但也就到此为止:且不说费用昂贵,催眠是再有助于恢复记忆还说不清呢。但读着那些声称自己通过催眠恢复了记忆的故事,我倒是悟到一件事:跟治疗失败比起来,我更自治疗见效。我不单单自那个周六晚上的真相,不,远远不止于此。如果再经历一遍我曾经犯过的傻,再昕一遍我那些怨气冲天的话,再记起当时汤姆脸上的表情,我不知道自己是百受得了。我不敢踏进那个黑洞。
我想再给斯科特发封电邮,但有必要吗?今天上午跟加斯基尔督察的会面已经证明警方并没有将我的话当作儿戏。再膛浑水没有意义,我必须承认。再说,至少我也帮了点儿忙:在我目睹梅根与那名男子幽会的次日,她就失踪了,难道是个巧合?
伴着悦耳的“咔嗒”声和“滋滋”声,我又打开了一罐“金汤力”,脑海中猛然闪过一个念头:一整天我都没有想汤姆了,至少到现在还没有。我一直在研究斯科特、加斯基尔、“B”、火车上的红发男子,汤姆已经被挤到了第五位。我轻吸一口“金汤力”:总算有件值得庆祝的事了。我会好转起来,我会开心快乐,我知道。那一天就在眼前。
2013年7月20日,星期六
早上
我还真是永远也学不乖。一觉醒来时,羞愧铺天盖地向我袭来,我顿时悟到自己又犯傻了。依照熟悉又可怖的套路,我绞尽脑汁想要记起自己刚才干了些什么:我发了一封电邮,如此而已。昨天晚上某个时刻,汤姆又重回我的心头,于是我给他发了一封邮件。眼下我的笔记本电脑正放在床边的地板上,恰似一闭无声的指责。我起身越过电脑去洗手间,从水龙头接了点儿水喝,还匆匆瞥了瞥自己在镜中的身影。
我看上去气色不佳。话说回来,戒国二天并不算太糟,再说我今天还会从头开始。我冲凉冲了很久,一点儿接一点儿地调低水温,直到冷得适度。一开始就淋冷水是行不通的,那种冲击太大,太猛,但如果一步步来,你就几乎难以察觉,就像是“温水煮青蛙”,不过是反其道而行之。冷水抚慰着我的肌肤,浇灭了头上和眼眶上的灼痛。
我带着笔记本电脑下楼,泡了一杯茶。有可能,有那么一丝可能,我确实写过一封信给汤姆,但并没有发送。我深深呼吸一下,打开我的邮箱:邮箱没有收到信,真让人松口气。但当我点击“己发送邮件”,那封信却赫然在目。我写信给汤姆了,他只是还没有回信。邮件是昨晚11点刚过的时候发送的,而我喝国是在好几个小时前,国劲应该早就过了。我点击打开那封信:
能不能拜托你告诉你太太,再对警察撒谎了?你不觉得陷害我很下作吗?居然告诉警方我对她和她那丑死人的小屁孩纠缠不休?她有什么毛病吗?让她给我滚远点儿。
我闭上眼睛,“啪”地合上电脑。我缩成了一闭,真的。我想变小;我想消失。我怕得要命:如果汤姆决定把这封信交给警方,那我有可能真的惹上大祸。如果安娜正在收集证据证明我怀恨在心且纠缠不休,这封信可能正中其下怀。我为什么要提到她的宝宝?多不堪的人才会这样?多不堪的人才会这么想?我对宝宝没有丁点儿恶意:我怎么会跟一个孩子计较呢,无论哪个孩子,尤其是汤姆的孩子。我弄不懂我自己;我弄不懂我沦落到了什么地步。上帝啊,他一定恨死我了。我就恨死了我自己,恨死了昨晚写邮件的那个我。那个“我”并不像我,因为我并非那副模样,我并非心怀怨毒。对吗?我竭力不去回想最黑暗的日子,但每逢如此时刻,回忆便会涌上心头。快要分手的时候,我与汤姆吵过一架:我一觉醒来已经是聚会过后,一段记忆又变得无影无踪。汤姆把我前一天晚上的所作所为告诉了我——如何害他丢脸,如何羞辱他同事的太太,大声嚷嚷指责她勾引汤姆。“我不想再跟你纠缠下去了。”汤姆告诉我,“你问我为什么我不请朋友到家里来,为什么不喜欢跟你一起去酒吧。你真想知道为什么吗?是因为你,因为你丢光了我的脸。”
我拿起手袋和钥匙,我要去街上的“Londis”便利店一趟。现在还不到早上9点钟,但那又怎么样?我怕得要命,而我不愿意被迫思考。如果现在服些止痛药再喝上一杯,我可以一整藏书网天倒头大睡。过一阵子再去面对吧。我走到前门,一只手刚要摸上门把手,却又停了下来:我可以道个歉。现在道歉也许还可以挽回烂摊子,说服汤姆别把信交给安娜和警方——他又不是第一次护着我躲开她的毒手。
去年夏季那天,我溜进汤姆和安娜家的实情跟我告诉警方的有所出入。首先,我没有担门铃。当时我说不清自己目的何在;眼下我依然说不清自己目的何在。我经过小道,越过栅栏。她家里一片寂静,鸦雀无声。我走到推拉门旁向屋里张望,当时安娜确实在沙发上打盹儿,但我既没有高声叫她,也没有叫汤姆;我不想吵醒安娜。宝宝没有哭,她在婴儿床里呼呼大睡,挨着她的母亲。我抱起宝宝,带她出了屋,能走多快走多快。我记得带着她向栅栏奔去,途中宝宝醒了,开始小声抽泣。我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我并不想伤害她。我到了栅栏旁,将宝宝紧紧搂在胸口。她放声大哭起来,我一边哄她一边让她喋声,接着听到了一阵巨响——火车来了。我转身背朝着栅栏,一眼望见安娜朝我飞奔而来,她的嘴好似裂开的伤口,两片嘴唇正在靠动,但我听不清她在说什么。
安娜从我怀中夺走了宝宝;我想逃走,却绊了一跤。她站在我面前对我嘶吼,让我不许动,不然就打电话报警。她打电话叫汤姆回家,他们坐在客厅里,她歇斯底里地大吵大哭,还打算打电话报警,让警方用绑架罪抓我。汤姆哄她,求她饶了我。他从她手里救了我。后来他驾车送我回家,下车时握住了我的手。我以为那是个温柔之举,是他想让我定定神,但他越握越紧,越握越紧,紧到我喊出了声。他的脸涨得通红,他告诉我,如果我再试图对他的女儿不利,他会要我的命。我不明白那天自己究竟想干些什么,至今也不明白。此刻我在门口犹豫不定,手握着门把,紧咬着嘴唇。我知道,如果现在喝一杯的话,我会好受一两个小时,但会难受六七个小时。我松开门把折回客厅里,再次打开笔记本电脑。我必须道歉,必须讨饶。我登录电子邮件账户,却发现收到了一封新邮件。来信人并非汤姆,而是斯科特·希普韦尔。
亲爱的瑞秋:
谢谢你联系我。我不记得梅根提过你的名字,但她有许多画廊常客,我又对记人名不太在行。我很乐意跟你聊聊你掌握的信息,请尽快打电话给我,号码是07583123657。
此致
斯科特·希普韦尔
有那么片刻,我以为对方弄错了邮件地址,这封信是发给别人的。但这个念头刚刚闪过,我却又猛然记了起来。我记起来了:之前坐在沙发上,在第二瓶烈酒喝到一半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并不乐意退出这个舞台,我想占尽风光。
于是我给他写了一封信。
我滑动目标,从对方写来的信拉到我写去的信。
亲爱的斯科特:
抱歉再次联系你,但我真心认为我们应该谈一谈。我不知道梅根是否跟你提到过我(我是她在画廊结识的朋友),我曾经在威特尼住过。我认为你会对我手头的信息感兴趣,请按七邮件地址回信给我。
瑞秋·沃森
我顿时感觉双颊发烫,胸中好似打翻了五昧瓶。就在昨天(当时我明白事理、头脑清楚),我还下定决心必须接受事实我在这个舞台上扮演的角色已经收尾。可惜我的光明面又输了,输给了酒精,输给了曲酒的我。烂醉的瑞秋不顾后果,她要么奔放过头、乐观过头,要么是个藏书网满怀恨意的怨妇。她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只活在当下。烂醉的瑞秋想要登上舞台,她必须说服斯科特跟她聊聊,于是“她”撒了谎。我撒了谎。我真想用利刃割过肌肤。除了羞耻,我想尝尝其余滋昧,但我甚至没有那种气魄。我给汤姆写了封信,一边写一边删,一边删一边写,为我昨晚说出的话讨饶。如果要一条条写下我该对汤姆道歉的罪状,我只怕可以写本书了。
晚上
一周前,几乎整整一周前,梅根·希普韦尔走出布伦海姆路15号,从此下落不明。自周六起,她的手机和银行卡再也没有使用过。今天早些时候,当读到这篇新闻报道时,我忍不住流出了眼泪。我居然在暗地里有过那些念头,真是丢人。梅根并非一个待解之谜,并非电影开场时闯入跟拍镜头的某位角色,美丽、镖锄而又虚幻。她一点儿也不虚幻,她是个有血有肉的人。
目前我正搭乘火车奔赴她家,我要去见她的丈夫。
我不得不给他打电话。祸已经闯下了,我总不能不理那封电邮吧。他会告知警方的,对吧?如果我是他,如果一个陌生人与我联络,声称手握信息,随后却又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就会告知警方。也许他已经叫了警察,等我赶到那里,警方可能正守株待兔呢。
此刻坐在这儿,坐在我平日常坐的车座上(尽管今天并非平常日子),我却感觉自己仿佛正向悬崖边驶去。今天早晨拨通斯科特的号码时,我也有过同样的感觉,仿佛正坠向深渊,不知道什么时吴会砰然坠地。他悄声接起来,仿佛屋里还有旁人,他不愿意人家昕到。
“我们能见面聊吗?”他问道。
“我……不,还是不了……”
“拜托你了。”
我只犹豫了片刻,接着便答应下来。
“你能来我家吗?现在不行,我……现在家里有其他人。今天晚上行吗?”他把地址告诉了我,我假装记下来。
“谢谢你联络我。”说完他挂断了电话。答应他时,我就知道这不是个好主意。关于斯科特的底细,我从报纸爆料中了解到的少得可怜;至于我自己观察到的那靠得住吗?我对斯科特其实一无所知。我对“杰森”倒略知一二,但我必须提醒自己,“杰森”并不存在。板上钉钉的事实是:斯科特的太太已经失踪整整一同了。我清楚斯科特可能正是嫌犯,而且我清楚他有杀人动机,因为我亲眼目睹了那一吻。当然,他也许还不知道他有动机,但……噢,想来想去,我把自己逼进了死胡同,但我怎么能活生生错过接近那栋房子的机会?那栋我从铁轨旁、从大街上端详过干百次的房子?怎么能活生生错过这样的机会走到他家门口,进屋在厨房里落座,坐到露台上,坐到我曾经望见那对璧人待过的地方?
那也太诱人了。我坐在火车上,双臂环抱着自己,两手搂在身侧,免得自己抖得活像个踏上历险旅程、激动不已的孩子。终于有个目标让我不再想到现实,真让人开心哪。我不再想到梅根。
眼下我想起的正是梅根。我必须让斯科特相信我认识她,有点儿熟,又不是很熟。只有如此,当我告诉他说我亲眼看见梅根与别的男人幽会时,他才会买账。如果一开头就承认自己撒谎,他将永远不会相信我的话。因此我想象着那副情形:逛到画廊,跟梅根边喝咖啡边聊天。她喝咖啡吗?我们会聊艺术,也许吧,或者聊瑜伽,聊我们的丈夫。我对艺术一窍不通,从未练过瑜伽,也没有丈夫。至于她,她则对丈夫不忠。
我想起梅根朋友对她的评价:“可人儿”、“风趣”、“美貌”、“热心”、“备受宠爱”。她犯了个错也难免,世上没有谁完美无缺。
安娜,2013年7月20日,星期五早上
快到6点时,伊薇醒了。我起身溜进婴儿房抱起她喂奶,又把她带回来跟我一起睡。
等到再睁开眼睛,汤姆不在身旁,侣我能听到楼梯上响起他的脚步声。他在低声哼唱着走调的曲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刚才我还没想起生日的事情来呢,通通忘了个精光,一心只想着把宝贝带回来一起睡。尽管睡眼惺怆,我仍然咯咯笑出了声。我睁开眼,伊薇也笑靥如花;抬起头,汤姆正站在床脚边,手中端着一个托盘,身上除了我的“奥兰·凯利”围裙外一丝不挂。
“请笑纳早餐吧,小寿星。”他说着将托盘搁在床尾,径直过来吻我。
我拆开礼物:一只带玛璀坠的漂亮银手锄,来自伊薇;一套黑色丝绸内衣,来自汤姆。我忍不住嘴角上扬。他钻回床上,伊薇躺在我们两人之间。她 4f38." >伸手紧攥着汤姆的食指,我握住宝宝无可挑剔的柑色小脚丫,顿时感觉心花怒放。如此满腔爱意,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藏书网
过了片刻,伊薇不肯再乖乖躺着,我便带她下了楼,好让汤姆打个盹儿——他也该好好歇歇了。我四下晃悠,要么做做清洁,要么在庭院里喝咖啡,要么遥望空荡荡的火车驶过,琢磨着午餐该吃些什么。天气热得不宜烧烤,但我还是会做烧烤,因为汤姆钟爱烤牛肉,再说吃完烧烤可以吃点儿冰激凌嘛。不过我得出门买些他中意的“梅乐”葡萄酒回来,于是我把伊藏书网薇在童车上系牢,带她走到商店。想当初,谁不说我脑子进水才同意搬进汤姆家?话说回来,当初谁又不说我脑子进水才跟一个已婚男人纠缠不清,更别说该已婚男人还有个精神非常不稳定的太太?但事实证明,他们都看走眼了。无论她有多么难缠,为了汤姆和伊薇,一切都是值得的。不过在房子那件事上,他们倒没有说错。值此良辰,阳光普照,如果沿着这里的小街漫步,映入眼帘的景色堪称十全十美:小径两侧绿树成荫、整洁有序,四通八达而又浑然一体。人行道上挤满了跟我一样的妈妈族,牵着小狗,推着童车。总而言之,简直再可心不过了,如果耳边不会响起火车刺耳的刹车声,如果扭头不会一眼望见15号房的话。
我到家的时候,汤姆正坐在餐桌旁审视着电脑。他身穿短裤,但没有穿衬衣,我可以看出肌肉的动作。时至今日,他的身影依然让我意乱情迷。我打了声招呼,但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我伸手抚上他的肩膀,他竟然被吓了一大跳。笔记本电脑“啪”..的一声合上了。
“嗨。”他说着站起身,脸上带着笑意,但显得非常累,非常担心。他从我怀中接过伊薇,却没有正视我的目光。
“怎么了?”我问道,“出了什么事?”
“没事。”他转身面对窗户,把伊薇背到背上颠着。
“汤姆,出什么事了?”
“没什么。”他回头望望我,结果他还没有开口,我已经猜到他要说的话。“是瑞秋,又来了一封电邮。”他摇摇头,看上去如此伤心难过。真让我受不了;有时我真想要那女人的命。
“她怎么说?”
他又摇摇头。“没什么大不了,只是……跟平常一样,胡说八道。”
“我很遗憾。”我没有问她到底说了些什么屁话,因为我知道汤姆不愿意告诉我。他不愿意让这种破事害我难过。
“真的没事,跟平常一样,不过是喝醉了胡说八道。”
“天哪,难道她就没有消停下来的时候吗?什么时候她才能放手让我们过过好日子?”
他走到我身旁吻我,将我们的宝贝女儿拥在中间。“我们不就过着好日子吗,对吧?”他说。
晚上我们的日子确实不赖。我们吃过午餐,在草坪上躺了躺;天气热得受不了,于是我们又进屋吃了冰激凌,汤姆看了会儿汽车拉力赛。伊薇和我在玩橡皮泥,宝宝还往嘴里塞了些。我想着街那头发生的惨剧,庆幸着自己是多么走运——居然得到了渴盼的一切。当凝望汤姆时,我还感谢神灵让他遇见了我,将他救出了那女人的魔掌。我真心觉得,后来她已经把他逼到了绝境,把他折磨得不成人样,把他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汤姆带伊薇上楼洗操,我从楼下就能昕见宝宝快活地大喊,不禁露出了笑容。整整一天我都忍不住笑意盈盈,我一会儿洗餐具,一会儿收拾客厅,一会儿预备晚餐。晚餐就来点儿清淡的吧。真有意思,要是在几年前,我一定会恨死生日当天窝在家里下厨,但眼下一切却完美无缺,浑然天成:只有我们一家三口。
我拾起宝宝扔在客厅地板上的玩具,放回了玩具箱。我还盼着今晚早点儿把女儿哄睡,然后穿上汤姆送我的那套丝质内衣。还要等几个小时天色才会暗下来,但我点燃了壁炉台上的蜡烛,又打开一瓶“梅乐”葡萄酒,好让它透透气。刚要越过沙发把窗帘拉上,我却一眼望见一名女子正低头迈着小碎步从街对面的人行道上跑过。女子没有抬头,但就是她,错不了。我俯身向前想看个究竟,一颗心“怦怦”地打着鼓,可惜角度不佳,那女子已经不见了。
我转身准备冲出大门上街追她,但汤姆正站在门口,用一条浴巾将伊薇搂在怀中。
“你没事吧?”他问道,“怎么了?”
“没事。”我说着把手捅进口袋,免得让他发现我的手正在发抖,“没事,什么事也没有。”
瑞秋,2013年7月21日,星期日早上
一觉醒来时,我满脑子恕的都是他。真是不可思议,害我浑身起鸡皮疙瘩。我满心盼望喝上一杯,但我不能喝。我必须保持头脑青醒,为了梅根,为了斯科特。
昨天我竟然精心打扮了一番:洗了头发,化了妆,穿上唯一一条还穿得上的仔裤,配上印花棉布衬衣和低跟凉鞋。模样看起来还行。我一遍遍暗自恕道:梳妆打扮太可笑了吧,斯科特才不会留意我的外表呢,但我实在不由自主。这是我第一次接近他本人,这对我很重要,远超常理地重要。
6点半左右我搭火车从阿什伯里出发,7点刚过便到了威特尼。我走下罗斯伯里大街,经过地下通道。这次我没有抬眼打量它,我实在鼓不起勇气。我疾步奔过23号——汤姆与安娜家,低着头,戴着太阳镜,只盼他们不会察觉。四周无人,街道一片寂静,几辆汽车沿着街心小心翼翼地从排排泊着的车辆之间驶过。这是条寂静的小街,整洁富足,遍布着一户户年轻人:他们都在7点左右吃晚餐,不然就合家坐在沙发上看《英国偶像》,父母坐在两旁,将孩子拥在中间。
从23号到15号最多要走五六十步,但那段路是如此难熬。我的双腿好似重逾干斤,脚步虚浮,仿佛已经喝得烂醉,一不小心就会从人行道跌下来。
我刚刚敲响房门,斯科特便应声打开了门。我颤抖的手还举在空中,他却已经出现在门口,巍然伫立在我的面前。
“你就是瑞秋?”他垂下目光打量我,脸上并没有笑容。我点点头。他伸出手,我握了握。他示意我进屋,但我没有动。我有点儿怕他。他本人身材慑人,魁梧奇伟,双臂与胸膛显得轮廓分明,有着一双巨手。我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对方只怕轻轻松松就可以要我的小命吧,好似老鹰捏死一只鸡仔。我绕过斯科特进门,手臂不小心挨到了他的胳膊,顿时感觉两颊发烫。他身上有股汗昧,黑发紧紧地贴着头,好似有一阵子没有洗澡了。
到了客厅,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猛然涌上心头。那感觉如此强烈,几乎让人头皮发麻。我深知远处那面墙上有镶着壁炉的壁鑫,阳光会透过斜斜的百叶窗从街上淌进屋里;我深知左转即可望见玻璃窗和绿野,更远处则是铁轨。我转过身:眼前是餐桌,其后是落地玻璃门与郁郁葱葱的草坪。我对这栋房屋简直了如指掌。我顿时觉得头晕目眩,不禁想要坐下来;我又想起上周六晚不见了踪影的几个小时。
当然,这没什么大不了。我对这栋房屋一清二楚,并不是因为以前来过,而是因为它跟23号房如出一辙:走廊通向楼梯,右侧是客厅,打通隔墙通到厨房间。庭院与花园也似曾相识,因为我从火车上望见过。我没有上楼,但我知道那里会有一个带大型推拉窗的楼梯平台。如果从窗户钻出去,你会发现自己上了简易屋顶露台。我深知这栋房子会有两间卧室,主卧带有两扇大窗,可以俯瞰街道;小一点儿的卧室则在宅邸后部,俯瞰着花园。我对这栋房子确实一清二楚,但并不意味着我曾来过这里。
话虽如此,斯科特将我领进厨房的时候,我依然禁不住浑身发抖。他主动为我泡茶。我坐在餐桌旁,他烧开一壶水,把茶包放进杯子,却不小心把开水溅到了厨房台面上,嘴里低声眼睛着。屋里有股刺鼻的消毒剂味,斯科特本人则收拾得一塌糊涂,T恤的后背上有同汗渍,牛仔裤的裤腰很松,似乎有些大。他有多久没吃东西了?
他把一杯茶搁到我面前,坐到餐桌的另一头,交叠双手放到桌上。沉默渐渐蔓延开来,占据了整间屋,在我的耳边回响。我觉得又热又不舒服,脑子里突然一片空白。我不知道自己在他家干什么。我究竟为什么要来这里?遥遥地,一阵低沉的“隆隆”声从远方传来——火车来了,熟悉的声音真让人安心。
“你是梅根的朋友?”他总算开了口。
昕到他的嘴里说出她的名字,我不禁有些哽咽。我低头瞪着桌子,双手紧握住茶杯。
“是的,”我说,“我认识她……不是很熟,是在画廊里认识的。”他望着我,等待着,满脸是期待的神情。他咬紧牙关时,我可以望见他下额上肌肉交错。我搜肠刮肚却找不到话讲:真应该准备得再充分些。
“你有什么消息吗?”我问道。他与我对见了一秒钟,我忍不住心里发毛。我竟然说错话了,有没有消息关我什么事?他会发怒,会赶我走。
“没有。”他说,“你有什么话要告诉我吗?”
火车慢吞吞地驶过去,我遥望着窗外的铁轨,感觉头晕目眩,仿佛灵魂出窍正打量着我自己。
“在邮件里,你说过想告诉我一些关于梅根的事。”他的声调挑高了几分。
我深吸一口气,感觉十分难受。我非常清楚,我马上要说出口的话会让事情更加不堪,会伤他的心。
“我亲眼看见她跟别人在一起。”我脱口而出,毫无铺垫,开门见山。
他冲我瞪大了眼睛:“什么时候?星期六晚上你看见她了?你有没有告诉警察?”
“不,是星期五早上。”我说。他的双肩立刻茸拉下来。
“可是……星期五她还好端端的啊。你说的这件事有什么要紧?”他下额上的肌肉又在隐隐跳动——他心中的怒火已经烧起来了。“你看见她……你看见她跟谁在一起?是个男人吗?”
“是的,我……”
“那男人长什么模样?”他“嗖”地站起身,身躯挡住了亮光。“你告诉警方了吗?”他又问。
“告诉警方了,但我说不好警方是否会认真对待。”我说。
“为什么?”
“我只是……不知道……我觉得应该告诉你。”
他向前俯过身子,搁在桌面的双手捏成了拳头。
“你是什么意思?你看见她在哪里?在做什么?”我又深吸一口气。“她在……你家草坪上。”
我说,“就在那儿。”我伸手向花园指去,“她……我是从火车上看见她的。”不用说,他脸上满是将信将疑的表情。“每天我都从阿什伯里搭火车去伦敦,路上正好经过这儿。那天我亲眼看见她,她跟某个男子在一起,而且……那个男子不是你。”
“你怎么知道?星期五早上?星期五……是她失踪前一天?”
“是的。”
“那天我不在家。”他说,“我在伯明翰参加某个会议,星期五晚上才回来。”他的双颊泛上了红量,将信将疑的神色变成了某种别的情绪。“这么说,你亲眼看见她跟别人一起在草坪上?而且……”
“她吻了他。”我说。终究要说出口的,总不能瞒着他吧。“他们在接吻。”
他直起腰,依然捏拳的双手垂在身侧,双颊的红量越来越深,怒气越来越重。
“非常抱歉。”我说,“我非常抱歉,我知道听见这种事有多么难过……”
他抬手制止了我。他对我的安慰不屑一顾;他无须我同情。
我明白那种滋味。坐在这里,我清清楚楚地记得当初坐在自家厨房的那一刻,在距此仅有几户人家的地方,我一度最铁的死党劳拉坐在对面,胖嘟嘟的宝宝在她怀中扭来扭去。我记得她告诉我说她是多么为我离婚遗憾,我记得我对她的满嘴套话大发雷霆。她怎么会明白我的痛楚?我让她攘,她让我别在她的孩子面前说这种话。自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你看见的那个跟她幽会的男人,长什么模样?”斯科特问道。他背对我站着,目光落在窗外的草地上。
“高高的个子,也许比你还高。肤色很深,我觉得可能是亚裔,印度人之类……”
“当时他们在接吻,就在外面的花园里?”
“是的。”
他长叹一声。“上帝啊,我得喝一杯。”他转身面对着我,“你要喝杯啤酒吗?”我想喝,我想喝得要命,但却回绝了。我眼睁睁看着他从冰箱里取出啤酒,打开喝了一大口。我几乎能感觉到清凉的啤酒流过啊喉,恨不得手里握住一只酒杯。斯科特倚在厨房台面上,头深深地茸拉下来。
我不禁感觉心如刀绞。我没有帮上忙,却让他更加煎熬,朝他的心窝里捅了一刀子。干不该万不该,我不该贸然打搅伤心的他,不该来见他,不该撒谎。显而易见,我绝不该撒谎。
我刚刚准备起身,他却开了口。“其实……我说不好。其实这可能是件好事,对吧?也许意味着她没事,她只是……”他毫无底气地轻笑一声,“她只是跟人私奔了。”他用手背从脸上擦去一滴泪珠,我的心好似被人狠狠地攥住。“但问题是,我不敢相信她竟然连个电话也不打。”他望着我,仿佛我手握着答案。“她一定会给我打电话的,不是吗?她明明知道我会吓成什么样子……我会多么绝望。她不会斗气斗成这样吧,会吗?”
他这样跟我讲话,仿佛我是个可以信赖的人,仿佛我是梅根的好友我知道这有点儿诡异,但感觉却十分贴心。他又喝了一大口啤酒,转身面对着花园。我循着他的目光,眼神落在栅栏旁的一堆石子上,那是一座许久前就已经动工的假山,但显然始终没有完工。他举起酒瓶,却又住了手。他转身面对着我。
“你是从火车上看见梅根的?”他问道,“也就是说……你朝车窗外面张望,碰巧一眼看见了她,看见了一个熟人?”屋里的气氛顿时起了变化。他不再拿得准:究竟对方是不是站在他那边呢?对方是不是可以信赖?疑云掠过他的面孔,仿佛一抹阴影。
“是,我……我知道她住在哪里。”话一出口,我立刻后悔不已,“知道你们住在哪儿。我的意思是,我以前来过这儿,很久以前。所以有时候,火车经过这里,我会抬眼望望她。”他凝神盯着我,我能感觉到双颊该烫。“她经常在屋外待着嘛。”
他把空酒瓶放在厨房台面上,向我迈近几步,坐到餐桌旁离我最近的座位上。
“这么说,你跟梅根很熟?我的意思是,不是到家里来过吗?”
我顿时感觉血液奔涌,后背渗出了细汗,全身直起鸡皮疙瘩。说错话了,真不该把谎话越描越黑。“只来过一次,但?我……我清楚房子的方位,因为我以前就住在附近。”他闻言挑起了眉毛。“沿着街走下去,23号。”
他慢慢点了点头。“沃森家。”他说,“看来你是……恩,汤姆的前妻?”
“是的,我几年前搬走了。”
“但你还去梅根的画廊?”
“有时候吧。”
“你跟她见面时,你们……她提过私事吗,提过我吗?”他的声音很沙哑,“提过其他人吗?”
我摇摇头。“不,没有。我们通常只是……消磨时间,知道吧。”一阵久久的沉默。屋里似乎突然热了起来,每一处都散发出消毒剂的气味。我有点儿头量。右手边是一张小几,摆放着几张镶框照,相中的梅根正对着我微笑,面带笑意贡问着我。
“我得告辞了。”我说,“我已经耽误你很久了。”我站起身,但他伸出一只手握住我的手腕,眼神始终没有离开我的面孔。
“先别急。”他轻声说。于是我没有起身,但抽回了被握住的那只手:那种感觉颇不自在,仿佛我正受制于人。“那个男人,”他说,“跟她在一起的那个男人,你见过的……你觉得你能认出他吗?如果你见到他的话?”
我不能对他说实话:我已经向警方指认了那名男子。我明明说过,私下找他正是因为警方没有认真对待我的证词。如果承认事实的话,他还怎么信任我呢?于是我又撒了个谎。
“我说不好。”我说,“但我觉得可能吧。”我顿了顿才接着说下去:“报上有一则梅根朋友的评论,对方名叫拉杰什,我在想……”
话音未落,斯科特已经开始摇头。“拉杰什·古杰拉尔?我觉得不像。他是个艺术家,曾经在梅根的画廊里展出过作品。那人不锚,不过……他已婚,还有孩子。”说得好像这些拦得住外遇似的。“等一下,”他说着站起身,“家里说不定有他的照片。”他起身上了堂。我顿时感觉肩膀茸拉下来,才发现自己从进门以后就一直神经紧绷,坐得规规矩矩。我又审视着周罔的照片:这张是海滩上身穿太阳裙的梅根;那张是梅根的脸部特写,双眼绿得惊人。张张都是梅根,没有他们两个人的合影。
斯科特再次出现,手持一本簿册递给我。那是一张推介画廊某次展览的传单。他翻开簿册。“瞧,”他说,“这就是拉杰什。”
传单上的男子站在一幅五彩缤纷的抽象画旁,看上去年纪不小,胡子拉碴,矮墩墩的身材——不是我见到的那名男子,不是我向警方指认过的人。“不是他。”我说。斯科特站在我身旁凝神盯着簿册,然后突然转身大踏步出了屋,又“噎噎噎”地上了堂梯。片刻后,他带着一个笔记本电脑回来,在餐桌旁坐下。
“我想……”他边说边启动电脑,“我想我可能……”他突然住了嘴,我望着他——他一脸全神贯注,咬紧了牙关。“梅根在看心理治疗师。”他告诉我,“治疗师名叫……阿卜迪克,卡马尔·阿卜迪克。不是亚裔,来自塞尔维亚或者波斯尼亚之类的同家,但他是深色皮肤。从远处看的话,可能会把他当作亚裔。”他敲敲电脑,“我记得诊所有家网站,我敢肯定。我想,上面有照片……”
他把笔记本电脑转了个角度,好让我望见屏幕。我俯过身,以便看仔细些。“就是他,”我说,“绝对错不了。”
斯科特“啪”地合上电脑,好一阵子没有吭声。他用双肘支着餐桌,指尖抚额,双手不停颤抖。
“她有焦虑症。”他终于开口说道,“有睡眠障碍之类的问题,从去年开始的,我不记得具体什么时候了。”他没有正眼看我,仿佛在自言自语,仿佛他已经浑然忘记我还在场。“当初是我建议她找人聊一聊,是我鼓励她去的,因为我似乎帮不上她。”他的声音嘶哑了几分,“我帮不了她。她告诉我,以前她也曾经有过类似的症状,但后来好了。我让她……劝她去看医生,有人推荐了那家伙。”他轻轻咳了咳,请了请嗓子,“治疗似乎蛮有效,她变得开心了些。”他轻声一笑,显得颇为哀伤,“现在我算是明白了其中的缘故。”
我伸手拍拍他的胳膊以示安慰,他突然抽身站了起来。“你该走了。”他贸然说道,“我母亲很快就会来,她才不会一两个小时扔下我一个人不管不问。”走到门口,我正要出门的时候,他却一把攥住了我的手臂。
“我以前在哪里见过你吗?”他问道。
有那么片刻,我想开口说:见过。你在警局见过我,在街上也见过我。那个周六晚上我就在这里。但我摇了摇头。“不,我不这么认为。”我回答道。
我迈步向火车站走去,能走多快走多快。走到一半路程时扭头回望,他还站在门口遥望着我。
晚上
我像中邪一样反复查看电邮,但汤姆没有回复。在电邮、短信和手机问世之前,在那些电子玩意儿和相关记录出现之前,日子对爱吃醋的醉鬼来说是多美好啊。
今天报刊上几乎找不出半点儿关于梅根的新闻。媒体已然投向了新欢:头版不惜笔墨地聚焦于土耳其政治危机、威根市某四岁女孩被狗咬伤、英国足球队如何颜面扫地地败给了黑山共和同。梅根才失踪一个星期,却已经被世人遗忘。
凯茜邀我去吃午餐。她闲得无聊,因为达米安去伯明翰看望母亲了,而她并未受邀。他们交往已经快两年了,她却还没有见过达米安的母亲。我们去了主街上的“长颈鹿餐厅”(我真是讨厌死那鬼地方),挑了个餐厅中央的座位,四周挤满不足五岁、不停尖叫的孩子。凯茜缠着问我在忙些什么,她很好奇我昨晚去了哪里。
“你是不是有什么艳遇?”她的眼中闪闪地盛满希冀,居然让人感觉心头暖融融,真的。
我差点儿要说“是的”,因为这是真话,但撒谎来得容易些。我告诉她,我去了威特尼的戒酒互助会。
“噢,”她有点儿不好意思,边说边将眼神垂到她点的希腊沙拉上,“我还以为周五你放纵了一下呢。”
“嗯,哪能一帆风顺啊,凯茜。”我说。我心里并不好过,她看上去真心在乎我是存在戒酒。“但我尽力吧。”
“如果你需要我,嗯,陪你去……”
“目前还用不着,谢谢。”我说。
“嗯,也许我们可以一起安排些别的节目,比如去健身?”她问道。
我笑出了声,但接下来就发现她没开玩笑,于是我答应会考虑考虑。
后来凯茜居然告辞了达米安打来电话说他已经从母亲家回来,于是她去了他家。我想开口对她说:为什么每次他一打电话来,你就急吁吁地昕从盼咐?但我又哪配指点人家的恋情呢(只怕也不配指点任何事宜)?再说无论如何,我挺盼着喝一杯。
(我们在“长颈鹿餐厅”落座后,脸上长斑的服务生问我们是存要点酒,结果凯茜一口回绝“不,谢谢”。)于是我与凯茜挥手道别,感觉自己眼巴巴地盼酒盼得直起鸡皮疙瘩,就此把一切争气的念头(类似“别放弃,你做得挺好”)都赶出了脑海。我正要动身去卖酒的小店,电话铃却响了。汤姆,一定是汤姆。我从手袋里掏出手机瞥了眼屏幕,一颗心顿时猛跳起来。
“嗨。”电话那头一阵沉默,我问道,“没事吧?”
顿了片刻,斯科特说“思,没事,我很好。我只是想说声‘谢谢’,谢谢你昨天费心把事情告诉我。”
“噢,没事。你何必客气……”
“我打扰到你了吗?”
“没有,没事。”电话那头沉默下来,于是我又说,“我这边没事。你有……发生什么事了吗?你跟警察聊过吗?”
“警方的家庭联络员下午在我这儿。”他说。我的心跳又快了几拍。“菜丽侦探。我跟她提起了卡马尔·阿卜迪克,还告诉她,警方也许应该找他问话。”
“你说过……你告诉她,你跟我聊过吗?”我的嘴巴发干,干得要命。
“不,没有。我想,也许……我不知道。我觉得,如果由我自己提起这个人,效果会更好些。当时我说……是谎话,我知道,但当时我说,我一直在绞尽脑汁寻思线索,然后想到也许应该跟她的治疗师聊一聊。我还说,我曾经对他们之间的关系有所担心。”
我觉得一口气缓了过来。“那她怎么说?”我问道。
“她说警方已经找他问过话,但他们会再跟他聊聊。她问了我许多问题,问我为什么之前没有提到他。她……我不知道,我不信任她。她不是应该站在我这边吗?但我一直觉得她东打听西打听,仿佛在给我下套一样。”
看来菜丽也不讨斯科特的欢心,想到这一点,我颇为欣慰。我们之间又有了一个共同点,又多了一份默契。我还真是犯傻啊。
“不管怎么样,我只是想说谢谢你来找我。昕上去有点儿怪,不过能跟某个不熟的人聊聊,那真是……真是不赖,我感觉思考仿佛更理性了。你走以后,我反复琢磨着梅根第一次去见他的情形……也就是阿卜迪克……我琢磨着她回家时的样子,当时她有点儿异样,轻松了不少。”他大声吁一口气,“我不知道,也许是我做白日梦……”
恍然间,我又有了跟昨天同样的感觉:他不再是跟我说话,只是在自言自语。他在我身上寻找共鸣,而我十分乐意为他扮演这一角色。
“今天一整天我都在翻查梅根的东西。”他说,“我把整间屋翻了个底朝天,搜了好几次,想看看能否查出她去了哪里,不管什么线索都行,也许是他的东西。但什么都没有,没有电邮,没有信件,干干净净。我想试试跟他联络,但诊所今天休诊,我又找不到手机号。”
“你觉得这个想法明智吗?”我问道,“我的意思是,你不认为你应该让警方处理他的事吗?”我不愿意说出口,但我们都必须明白一点:对方是个危险人物。或者换句话说,至少他可能是个危险人物。
“我不知道,我真不知道。”他的语调中有种绝望的意昧,昕来让人伤心,但我无法软语相劝。我可以昕见他的呼吸在电话另一头显得很急促,仿佛他在害怕。我想问他身旁是否有人,可惜我不能问:那样昕起来太唐突了。
“今天我见到你前夫了。”他说。我顿时感觉汗毛直立。
“是吗?”
“是啊。我出屋取报纸,看见他在街上。他问我是再还好,有没有什么消息。”
“噢。”我又重复一遍,因为我没有其他的话可说。我不愿意他跟汤姆搭讪,汤姆清楚我并不认识梅根·希普韦尔,汤姆还清楚她失踪当晚我在布伦海姆路上。
“我没有提起你,我没有……恩,我不知道该不该说我见过你。””不,我觉得你不该。我说不好,可能挺尴尬。““好的。”他说。
一阵久久的沉默。我等待着心跳慢下来。本来以为对方会挂断,谁知他又开口说道:“她真的从来没有提起过我吗?”
“当然……她当然提起过。”我说,“我的意思是,我们不是经常聊天,但……”
“但你来过我家啊。梅根很少邀请别人到家里来。她真的非常注重隐私,十分在意私有空间。”
我苦苦寻找着借口真希望从没告诉他我去过他家里。
“我不过是去借本书。”我说。
“真的?”他显然不信。梅根压根儿不爱读书。我回想着他们的家:架子上一本书也没有。“提起我的时候,她提到过什么事情?”
“嗯,她很开心。”我说,“我的意思是,跟你在一起很开心,对你们的恋情很开心。”话一出口,我就发现听上去怪极了,但我不能说得太细,于是我努力救场。“跟你说实话吧,当时我的婚姻处于低谷,所以我觉得,那是相较而言的结果。提到你的时候,她整个人简直熠熠生辉。”这些话真俗套。
“是吗?”他似乎并不在意,他的口吻中有种憧憬,“听你这么说真是太好了。”他顿了顿,我能听见电话另一头他又浅又快的呼及。“她离家当晚,我们……我们还大吵了一场。”他说,“一想到她还在生着我的气,却……”他啊下了后半句。
“我敢肯定,她不会气多久的。”我说,“夫妻嘛,夫妻哪有不吵架的。”
“但那一架吵得很厉害,很糟樵,我不能……我不敢告诉任何人,因为如果说出去,他们会把我当作罪人看待。”
他的口吻变了,变得心神不宁,满是内疚。“我不记得是怎么吵起来的了。”他说。我立刻觉得他在说谎,但转念一想自己曾经忘掉的争吵,于是没有吱声。“吵得不可开交。当时我非常……我对她非常凶。我真浑蛋,浑蛋极了。她很难过,上楼收拾了一些东西放进袋子。我不清楚究竟是些什么,但后来我注意到她的牙刷不见了,于是我知道她不打算回家。我以为……我想她一定是去塔拉家过夜,以前曾经有过一回,只有过一回。这种事并不常见。”
“我甚至没有追上去。”他说。正在这时,之前那种感觉再次袭来:他不是在对我倾吐,他是在忏悔。他在忏悔室的一头,而我在忏悔室的另一头,我面目不清,不在他的眼中。“我就那么让她走了。”
“那是星期六晚上?”
“是的,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
据我从报刊上读到的报道,目击者曾在7点半左右看见梅根(或者说,看见某位“与梅根形貌相符的女子”)向威特尼站走去。那是有人最后一次见到梅根,自此以后再没有人记得曾在站台或火车上见过她的踪迹。威特尼站没有监控系统,柯菜站的监控系统又没有拍到梅根,不过报道声称,这并不能证明她没有到过柯菜站,因为该站的摄像头存在“诸多盲点”。
“那你后来联络她是什么时候?”我问道。又是一阵久久的沉默。
“我……我去酒吧了。嗯,肯利路街角叫作‘玫瑰’的那间酒吧。我必须静一静,把脑袋里的一闭乱麻理清楚。我喝了几杯才回家去,当时接近10点钟。我原本希望她有时间冷静一下就会回来,但她没有。”
“这么说,你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大约是10点钟?”
“不。”他的声音已经几近耳语,“我没有。到家后我又喝了几瓶啤酒,看了会儿电视,然后睡觉去了。”
我回想起当初与汤姆一次又一次拌常,想起我忍无可忍恶言相向,冲到街上朝他大吼,告诉他再也不想见到他。但他总会打电话给我,温言软语地哄我回去。
“恩,我以为她正坐在塔拉家的厨房里,口口声声说我是多么混账,所以我就随她去了。”
他随她去了。昕上去真是铁石心肠,所以我并不奇怪他对任何人都没有提过这件事。让我惊奇的是,眼下他居然说出口了。这并非我想象中的斯科特,并非我所知晓的斯科特,并非那位在露台上占到梅根身后,用一双大手握住她那瘦骨辟峭的双肩,一心为她遮风挡雨的斯科特。
我准备把电话挂断,但斯科特还在说。“我醒得很早。手机没有收到短信,但我没有慌,我以为她在塔拉家里,还在生我的气呢。我打了个电话给她,被转接到了语音信箱,但我仍然没有慌。我想她也许还在睡,也许只是不理我。我找不到塔拉的号码,但我有她家的地址。梅根的办公桌上有张她的名片。于是我起床开车到了塔拉家。”
我琢磨着“如果真的一点儿也不担心,他为什么觉得必须去塔拉家呢?”但我没有插嘴。
“到塔拉家时9点刚过,过了一会儿她才来开门,见到我显得大吃一惊。很明显,她万万没有料到我会一大早登门造访,那时我就知道……那时我就知道梅根不在她家里。我开始想……我开始……”他说不下去了,我顿时为刚才疑心他深感内疚。
“塔拉告诉我,最后一次见到梅根是在周五晚上的普拉提课程上,那时我才开始抓狂。”
挂断电话后,我寻思着:如果不认识斯科特,如果没有像我一样见过他如何与她相处,他说的许多话只怕显得有点儿假呢。
2013年7月22日,星期一.99lib?
早上
我整个人昏昏沉沉。昨晚我睡得很香,但不停地做梦,今天早晨好不容易才醒过来。天气已经再度升温,尽管车厢里只算得上半满,却相当闷。今天我起床晚了些,还没有来得及取报纸或上网查新闻就匆匆出了门,因此我正用手机上BBC的网站,可惜不知道为什么,网站迟迟打不开。火车到了诺斯科特,一名随身携带iPad的男子上车坐到我身旁。读新闻对他来说根本不成问题,他径直点击《每日电讯报》的网站,第二篇报道便赫然在目,用大号粗体字写着:某男子因涉嫌梅根·希普韦尔失踪案被捕。
我吓了一大跳,忘形地向右俯过身子想要看个究竟。对方满脸诧异地抬头望着我,几乎吓呆了。
“对不起,”我说,“我认识她,那名失踪女子,我认识她。”
“我,真糟糕。”对方说。他是名中年男子,谈吐优雅,衣着得体。“你想读报道吗?”
“那就拜托了,我的手机什么也读不出来。”
他和气地微微一笑,将iPad递给我。我点击标题,报道随之显示:
一名二十六岁男子因涉嫌梅根·希普韦尔失踪案被捕。梅根·希普韦尔现年二十九岁,居住于威特尼,自7月13日(星期六)起下落不明。警方并未证实被捕男子便是梅根·希普韦尔的丈夫——曾于周五被警方质询的斯科特·希普韦尔。警方发言人今天早晨声称“警方已逮捕了一名涉嫌梅根失踪案的男子,此人还未受到任何指控。警方将继续搜寻梅根,目前正在搜查的地点可能正是案发现场。”
正在这时,火车从梅根家旁边驶过;火车破天荒第一次没有在信号灯前停留。我“唰”地回过头,可惜已经来不及了。房屋已经消失了踪影。我把iPad还给它的主人,一只手仍瑟瑟发抖。他伤感地摇摇头。“请您节哀。”他说。
“她没有死。”我回答道。我的声音颇为沙哑,昕上去连自己也不信。泪水涌上了我的眼眶。我到过他家里,我到过那里。我与他相隔一张餐桌,我曾正视他的眼睛,心中有所触动。我回想着斯科特的大手——如果说他能轻轻松松要我的小命,他也能轻松对付娇小玲珑、弱不禁风的梅根。
火车驶近威特尼站时,刹车发出一声尖啸,我猛地跳了起来。
“我得告辞了。”我告诉邻座。对方看上去有点儿惊讶,但仍明智地点点头。
“祝你好运。”他说。
我沿着站台疾步飞奔,一溜烟下了台阶,与人流相悖而行。
快到台阶底部时,我绊了一跤,有个男人说:“当心,”但我没有抬头看他,因为我正紧盯着水泥台阶的边缘。倒数第一、二级台阶边缘有闭血迹,我不知道染上多久了。也许是一星期前染上的?是我的血吗?是她的血吗?难道她家里发现了她的血迹,因此警方才逮捕斯科特?我努力回想着斯科特家的厨房、客厅和气昧:非常干净,有消毒剂的昧道。那是漂白剂吗?我不知道,我记不清了,我能清楚记得的只有他背上的汗珠和他子出的酒昧。我奔过地下通道,在布伦海姆路拐角处跌了一跤。我快步沿着人行道往前走,屏着子吸,垂着头,但当我大起胆子抬头时,眼前却并没什么热闹可看:斯科特家的门前连一辆警车也没有。难道警方已经搜遍了他家?如果有所发现的话,警方断然不会离开。翻遍屋子并处理证据总得花上几个小时吧。我加快了脚步,走到他家旁边才停下深吸一口气。楼上楼下的窗帘都拉着,邻居家的窗帘则蠢蠢欲动——有人在窥探我。我走到门口,抬起一只手。我不该来;我不知道自己来干什么。我只是想瞧瞧,想摸清情况。有那么一会儿,我感觉拿不定主意:究竟是死活跟本能对着干敲响房门,还是转身离开呢?我转身刚要离开,房门却开了。
我还没有来得及动弹,他伸手一把攥住我的胳膊把我拖了过去。他的嘴民成一条缝,眼神颇为狂野。他已经孤注一掷。我顿时全身汗毛直立,仿佛望见一个黑洞正向我逼近。我张嘴想要高子,可惜已经来不及了。他猛地把我拽进屋子,“膨”地关上了身后的门。
梅根,2013年3月21日,星期四早上
我不会输;他应该知道这件事。我不会吃这种败仗。
我的手机屏幕上一片空白,白得猖狂而顽间,既没有短信,也没有未接电话。每看它一次,我就感觉仿佛被扇了一耳光,心中的怒火越烧越烈。在那个酒店房间里,我究竟中了什么邪?我脑子里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居然认为我跟他心有灵犀,我们之间究竟有几分真情?他根本无意随我去任何地方。但有那么一秒钟,我信了他(其实不止一秒钟),而这让我怒火攻心。我是如此可笑,如此轻信,而他自始至终都在嘲笑我。
如果他以为我会傻傻地为他掉眼泪,那他可就大错特错了。没他我也照样过,没他我也照样过得好端端的,但我不喜欢输。这不是我的风格。没有人会抛弃我,我才是那个抛弃别人的人。
我简直快要把自己逼疯,但我忍不住。我忍不住一遍遍回想那天下午在酒店的情形,一遍遍回想他的话,回想自己当时的感受。
浑蛋。
如果他以为我会默不作声地走开,那他错得厉害。如果他再不接电话,我就要拨他家里的号码了。我可不容别人不理我。
吃早餐的时候,斯科特让我取消这轮心理治疗。我一声不吭,装作没有听到他的话。
“大夫邀请我们去吃晚餐。”他说,“我们很长一段时间没去他家了,你能把心理治疗改个时间吗?”
他语气轻柔,仿佛只是随口一说,但我能感觉他正99lib?盯着我,目光落在我的脸上。吵架一触即发,我必须小心。
“改不了,斯科特,来不及了。”我说,“你为什么不请大夫与凯伦周六来家里吃晚餐呢?”光是想想要在周末接>待大夫与凯伦,我就觉得筋疲力尽,但我不得不妥协。
“怎么会来不及呢?”他说着将咖啡杯放在我面前的桌子上,一只手在我肩头搁了片刻,说道,“取消预约,好吗?”说完他出了屋。
前门刚一关上,我便一把攥起咖啡杯狠狠地向墙壁摔去。
晚上
我可以告诉自己这并非拒绝;我可以努力说服自己,他不过是在竭力走正道,无论从道德角度还是职业角度。但我知道那不是真话,至少不全是真话,因为如果你一心渴盼某人,道德并不在考虑之列(职业精神就更不用说了),你会不惜一切。他不过是盼我盼得还不够厉害。
整整一下午,我都没有搭理斯科特的电话。我迟迟才去心理诊所,径直走进他的办公室,根本没有跟前台攀谈。他正坐在办公桌旁边写东西,我进门时他抬头望望我,脸上没有一丝笑容,接着又垂下目光看文件。我站在他的办公桌前等他抬头正视我,似乎等到地老天荒他才抬起头。
“你还好吗?”他终于开口,朝我露出微笑,“你迟到了。”
我感觉喉头哽咽,说不出话来,于是绕过办公桌将身子倚了上去,一条腿蹭着他的大腿。他微微后退。
“梅根,”他说,“你没事吧?”
我摇摇头,向他伸出一只手。他握住了。
“梅根哪。”他摇摇头再次说道。
我没吭声。
“你不能……你还是坐下吧。”他说,“我们聊一聊。”
我摇摇头。
“梅根。”他每叫我的名字一次,事情就更糟糕几分。
他起身绕过办公桌,从我的身边走开,站到屋子中央。
“来吧。”他说。一副公事公办的口吻,平淡而又生硬,“坐下。”
我随他走到屋子中央,一只手搭上他的腰,另一只手搁到他的胸口。他攥住我的手腕,从我身边闪开。
“别,梅根。你不能……我们不能……”他转过身。
“卡马尔,”我有些哽咽——我真恨这种腔调,“求你了。”
“这……这里。不妥。很正常,相信我,但是……”
我告诉他,我想跟他在一起。
“这是移情,梅根。”他说,“时有发生,我也遇到过。上次我就该提到这个话题的,很抱歉。”
我想尖叫:昕他的口吻,这一切竟如此老套,如此冷酷,如此平庸。
“你的意思是说,你根本没有动情吗?”我问他,“你是说我不过是在白日做梦?”
他摇摇头。“你必须理解,每根,我不该让事情走到这一步。”
我向他迈近几步,伸手扶住他的腰把他转过身来。他再次攥住了我的手臂,纤长的手指紧紧箍住我的手腕。“我说不定会丢工作。”他说。于是我真的怒火攻心了。我猛地挣脱,感觉恼火至极。他想要抱住我,可惜办不到。我冲着他大吼,告诉他说我才不在乎他的鬼工作。他竭力让我喋声(我猜是因为担心前台有想法,其他病人有想法)。他用力攥住我的肩膀,拇指活生生嵌进了我前臂上的肌肤,告?诉我让我冷静,别再像个孩子一样耍小性子胡闹。他拼命摇晃我;有那么一刹那,我以为他会扇我一个耳光。
我吻上他的嘴,用尽全身力气咬他的下唇。我可以尝到他的血是什么滋昧。他猛地把我推开。
回家路上,我盘算着如何复仇。我把能耍在他身上的招数都考虑了一遍。我大可以害他被炒就鱼,甚至更受罪。不过我不会这么做,因为我是如此钟情于他,我不想伤害他。甚至对于被拒绝那件事,我的火气也没有刚才那么旺了。最让我烦心的是:我还没有把我的故事和盘向他倾吐,因此没有办法再跟其他治疗师从头来过,那实在太难了。
现在我不想回家,因为我不知道如何解释手臂上的伤痕。
瑞秋,2013年7月22日,星期一晚上
我只能等待。摸不清底细真是折磨人,注定的一切进展如此缓慢真是折磨人,可惜目前别无他法。
今天早晨感觉后背生寒时,我是对的,不过当时我并不清楚自己该白些什么。
不是斯科特。当他把我拖进屋时,他一定发觉了我眼中的恐惧,几乎立刻便松了手。眼神狂野、头发蓬乱的他闪身躲开光亮,关上了房门。“你在这里干什么?遍地都是摄影师和记者,我家门口怎么能来人呢?还优哉游哉地逛来逛去,记者会说闲话……记者会想尽办法拍照.?……”
“门外没有人。”我说。不过说实话,我并没有仔细观察。也许有人守在车里,等着风云变幻呢。
“你来这里干什么?”他再次追问道。
“我听说……新闻爆料了。我只是想……是他吗?警方逮捕他了吗?”
他点点头。“藏书网是的,就在今天早晨。家庭联络员来过了,来跟我通报一声。但她没办法……警方不肯透露原因。他们一定有所发现,但警方不肯告诉我。不过不是她,警方还没有找到她。”
他一屁股坐到楼梯上,伸出双臂搂着自己,整个身子瑟瑟发抖。
“我受不了了。我受不了等电话铃响。等到电话铃响起的时候,收到的会是什么消息?会是最坏的消息吗?会是……”他没有说下去,随后抬起了头,仿佛才刚刚发现我。“你怎么来了?”
“我想……我以为你不想一个人待着。”
他紧盯着我,仿佛我脑子有点儿毛病。“我不是一个人待着。”他说。他起身从我身边走进客厅。我一时呆站在原地,不知道究竟该跟他去客厅,还是干脆告辞,但紧接着他大声喊道“你要来杯咖啡吗?”
屋外的草坪上有个正在抽烟的女人,高高的个子,头发斑白,身穿黑色长裤、高领白衬衣,打扮颇为时髦。她在庭院里徘徊,但一望见我便停下脚步,把香烟往石子路面上一扔,伸脚跟碎了它。
“你是警察吗?”她一边走进厨房,一边将信将疑地问我。
“不,我……”
“这是瑞秋·沃森,妈妈。”斯科特说,“她为阿卜迪克的事联络过我。”
她慢吞吞地点点头,仿佛斯科特的回答并没有解开她心中的疑惑。她的目光迅速在我身上扫过,从头扫到脚,从脚扫到头。“噢。”
“呢,我只是……”我找不出一个站得住脚的理由。总不能说我来这里就是因为想要围观打听吧。
“嗯,斯科特非常感激你挺身相助。现在我们正在等待水落石出。”她向我走来,握住我的手肘温柔地将我拉向前门。我瞥了一眼斯科特,但他并没有正视我,他正定定地望着窗外,眼神落在铁轨对面某个地方。“沃森女士,谢谢你>顺道来访。我们真的很感激你。”
我发现自己转眼已经到了门前台阶上,房门在我身后紧紧地关上了。一抬头,我却望见了他们:汤姆推着婴儿车,身边是安娜。当发现我时,他们双双停下了脚步,纹丝不动。安娜抬手捂住嘴,一把抱起宝宝,活像一只护崽的母狮。我想对她放声大笑,告诉她我另有来意,对你的女儿根本不感兴趣。
我被赶出斯科特家了;斯科特的妈妈态度明确。我被赶出来了,我深感失落,但这并不重要,因为警方抓住了卡马尔·阿卜迪克。他已然落入法网,其中有我出的一份力,我做得对。警方已经抓到他了,用不了多久,他们就能找到梅根,带她平安归来。
安娜,2013年7月22日,星期一早上
伴着一个吻和一抹厚脸皮的笑容,汤姆早早就吵醒了我。今天上午晚些时候他要开个会,因此他提议我们带伊薇绕过街角去吃早餐,那是我们初遇时幽会的地方。我们会坐在靠窗的位置她在伦敦工作,因此无须担心她路过撞破我们。但即便如此,心里的弦却还是绷着:也许不知什么缘故,她会提早回家呢,也许她会感觉不适戎忘掉了某些重要文件呢。我曾经梦想过那种景象,企盼着某天她从旁经过,正好撞破他跟我幽会,瞬间便悟出他的心已不再属于她。真是难以置信,我居然一度盼着瑞秋现身。自从梅根失踪以后,我便尽量避开这条路(经过她家我会浑身起鸡皮疙瘩),可藏书网惜要去那家咖啡馆只有这条道可走。汤姆领头走在前方,推着婴儿车,嘴里哼着曲子,逗得伊薇咯咯直笑。我真是爱死了这样的三人行,我可以看出人们关注我们的眼神,可以读出他们的心思“多棒的一家呀。”我为此自豪,一生中还从未有别的事物让我如此自豪。
当我正踏着幸福的彩云悠然漫步,快走到15号的时候,大门开了。有那么片刻,我以为眼前出现了幻觉,因为门里居然走出了她瑞秋。她迈出15号的房门,在那儿站了一秒钟,一眼望见了我们,于是呆住不动。真彦人。她对我们露出了诡异至极的微笑,简直堪称狰狞,我竟然一时管不住自己,不禁猛地上前从婴儿车里抱起伊薇,吓了宝宝一跳。她放声大哭起来。
这时瑞秋疾步走开,向车站走去。
汤姆对着她的背影大喊道“瑞秋!你到这里来干什么?瑞秋!”但她没有停下步子,反而越走越快,几乎算得上是在狂奔了。我与汤姆就站在那里,他向我扭过头,瞥了一眼我脸上的表情,说道“走吧,我们回家吧。”
晚上
到家..
后我们才发现警方已经因涉嫌梅根·希普韦尔失踪案逮捕了某人,一个我从未昕过的家伙,某位她一直在看的心理治疗师。算是让人松了口气吧,因为我一直在胡思乱想各种惨状。
“早就告诉过你了,不是陌生人干的。”汤姆说,“哪次是陌生人下的于?无论如何,我们甚至弄不清楚来龙去脉。她说不定好端端的呢,说不定跟人私奔了。”
“那警方为什么逮捕了那个人?”
他耸耸肩膀,心不在焉地套上夹克,理民领带,准备赶赴会议。
“我们该怎么办?”我问他。
“什么怎么办?”他一脸茫然地看着我。
“怎么对付她啊?瑞秋。她来这儿有什么企图?她为什么会去希普韦尔家?你觉得……你觉得她是想,恩,从邻居家花园油进我们的花园吗?”
汤姆冷笑一声。“不可能吧。拜托,我们说的可是瑞秋,就她那个肥屁股,怎么翻得过一重又一重栅栏?我不知道她在这里做什么。也许她喝得醉醺醺,走错了门?”
“也就是说,她原本打算来我们家?”
他耸耸肩膀。“我不知道。别担心,好吗?把门锁好。我会给她打个电话,看看她究竟在打什么主意。”
“我想我们应该叫警察。”
“理由是什么?她又没有干出什么来……”
“最近她是没干什么,不过柏根·希普韦尔失踪当晚她可在这里。”我说,“这件事我们早就该告诉警方了。”
“安娜,拜托。”他伸手固着我的腰,“我真不觉得瑞秋与柏根·希普韦尔失踪有什么关系,但我会跟她聊聊,好吗?”
“但你说过,自从上次……”
“我知道。”他轻声道,“我知道我说过的话。”他吻吻我,将手伸进了我牛仔裤的裤腰,“除非无路可走,不然还是别把警察搅进来吧。”
但我觉得,眼下已然是无路可走。我忍不住回想起她对我们露出的那抹笑容,那一丝嘲讽几乎带着胜利的意味。我们必须远离这里,我们必须远离她。
瑞秋,2013年7月23日,星期二早上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意识到醒来时涌上心头的是什么感觉:无比兴高采烈,夹杂着难以名状的恐惧。我知道,我们已渐渐逼近真相,但我又隐隐感觉真相将相当可怕。
我在床上坐起身,打开笔记本电脑,不耐烦地等它启动,然后登上互联网。这个过程似乎永无尽头。我能听见凯茜在家里四处走动,一会儿清洗早餐用过的餐具,一会儿奔上尝刷牙。她在我的房间门外徘徊了片刻。我想象着她弓起手指准备敲门,接着又改了主意,快步跑下了尝。BBC新闻页面打开了:头条聚焦的是削减福利,第二条则爆料又一个20世纪70年代电视明星惹上了性丑闻。没有一篇报道提到梅根,没有一篇报道提到卡马尔。我深感失望。我知道警方可以在二十四小时内指控嫌犯,而目前二十四小时已经过了。不过在某些情况下,警方可以再扣留嫌犯十二小时。
我知道这些,因为昨天我已经潜心地做过研究。被请出斯科特家以后,我便回家打开电视,花了大半天看新闻,上网读文章。等待。
等到中午,警方已经开始对嫌犯指名道姓。警方在报道中声称,“阿卜迪克医生的家中和车里均发现了证据”,但没有提到具体是什么证据。也许是血迹?或者是她那个目前还没有找到的手机?是衣服、包、她的牙刷?报道不停地显示卡马尔的照片,他那深色肌肤、英俊逼人的脸部特写。新闻披露的不是疑犯存档照,而是张抓拍到的照片:相片中的卡马尔正在某处度假,唇边隐隐瞎着一丝笑意。他看起来太温柔,太俊朗,不像个杀人犯,但外表不是具有欺骗性吗?还有人说泰德·邦迪看上去像加里·格兰特呢。
一整天我都在等待警方公布以何种罪名指控嫌犯:到底是绑架、人身攻击,还是什么更严重的罪名?我等着了解她的下落,了解他把她囚禁在哪里。新闻显示了布伦海姆路的照片、车站照片、斯科特家的前门照,相关评论则揪着一点不放:梅根的手机与银行卡都已经超过一周没有使用了,这意昧着什么呢?
汤姆给我打过好几次电话,我没有接。我知道他想干什么。他想问我昨天早上为什么会在斯科特·希普韦尔家。让他琢磨去吧。昨日之行与他毫无瓜葛,难道整个世界都要有着他转吗?再说不苦怎么样,他想必是应安娜的要求才打电话来,而我用不着向她做任何解释。
我等了又等,却没有等到指控的消息。媒体倒是又爆了卡马尔的料:备受信赖的心理健康专家昕取了梅根的秘密与烦恼,赢得了她的信任,却又滥用了它。他勾引了梅根,谁知道还对她下了什么毒手?
媒体称他是个穆斯林信徒,是巴尔干冲突的幸存者,作为难民来到英国时年仅卡五岁。他熟知暴力,曾在斯吉布吉尼察大屠杀中失去父亲和两个哥哥。他还信奉家庭暴力。关于卡马尔的爆料读得越多,我就越加确信我做得对:在对警方举报卡马尔这一点上,我做得对;在联络斯科特这一点上,我做得也对。我起身披上睡袍,匆匆下楼打开电视。今天我不打算出门。如果凯茜意外回家的话,我可以告诉她我病了。我冲上一杯咖啡,坐到电视机前等待着。
晚上
3点钟左右,我有点儿腻了。我昕腻了福利新闻和20世纪70年代电视明星恋童癖患者的排闻,节目里没有半点儿梅根和卡马尔的消息,让我油气得很,于是我去商店买了两瓶白葡萄酒。
第一瓶葡萄酒快要见底的时候,事情发生了。新闻报道播出了新消息:先是镜头摇摇晃晃地从一栋尚未完工的楼里(也有可能是被炸飞一半的楼)进行拍摄,远处遥遥可见一轮又一轮爆炸。想必是叙利亚、埃及,不然是苏丹?我已经调低了电视音量,没有把心思放在报道上。可是紧接着,我一眼看到屏幕下方掠过的新闻法动条宣称:政府目前正面临削减法律援助的挑战;费尔南多·托吉斯因大腿后侧肌肉拉伤将无法上场,休战最长可达四周;柏根·希普韦尔失踪案嫌犯获释,未受任何指控。
我放下酒杯拿起遥控器,掘下音量按钮:大声些,再大声些。一定是昕错了。战地新闻还在播个没完没了,我感觉热血上头,但最后镜头总算切换回了演播室,播音员说:
“昨日因涉嫌柏根·希普韦尔失踪案被捕的卡马尔·阿卜迪克已被警方释放,未受任何指控。阿卜迪克担任希普韦尔夫人的心理治疗师,于昨日被拘,但今天早晨被警方释放。警方声称,原因在于没有足够的证据对他进行指控。”
在此之后,我再也没有昕见播音员说些什么。我只是坐在那儿,眼前一片迷蒙,耳边嗡嗡作响,心里反复念叨着:警方明明抓住了他。警方明明抓住了他,却又放走了他。
过了一会儿,我在楼上已经喝得有点儿过头,没有办法看清楚电脑屏幕。一切都成了重影,显得鬼影森森。如果遮住一只眼睛,我还能勉强读懂。真让人头疼。凯茜到家了,她大声叫我,我告诉她我身上不舒服,还没起床呢。她明白我是在喝酒。酒精在我的胃中翻涌,我感觉恶心欲吐,无法思考。真不该这么早就开喝,从一开始就不该贪杯。一个小时前,我给斯科特打了个电话,几分钟前又拨了一次话说回来,也真是不该给他打电话。我不过是想知道卡马尔给警方灌了什么迷汤?他究竟编出了什么天花乱坠的鬼话,居然让警方傻傻地相信了?警方搞砸锅了,一羊蠢货。那个叫莱丽的女人,一定都怪她;我敢肯定。
报纸也在帮倒忙。新闻报道这会儿又改口称,卡马尔并不“信奉家庭暴力”,之前的报道有误报纸这些说法简直让他显得像个受害者。
真不想再喝酒了。我知道该把剩下的酒倒掉,不然明天一早又会犯酒瘾,我一起床就会把它喝个底朝天,而一旦开始酗酒,我会无法再停下来。应该把酒倒掉;但我知道我不会倒,总得给明天早晨留个盼头吧。
四周一片漆黑,我昕见有人叫她的名字,起初很小声,后来响亮了些。愤怒地,绝望地,有人在呼唤梅根。那是斯科特:他对她满腔怨愤,他一次次呼喊她的名字。是个梦吧,我想。我竭力想要记住这个梦,但我越是努力挣扎,它就越溜越远,越变越淡。
2013年7月24日,星期三
早上
我被一阵轻柔的敲门声惊醒。肆虐的雨点拍打着窗户。时间已经过了早上8点钟,但天色似乎尚未放明。凯茜轻轻推开门,探头朝屋里张望。
“瑞秋,你还好吗?”她一眼望见床边的酒瓶,肩膀顿时聋拉下来,“噢,瑞秋,”她走到我床边拿起酒瓶,我尴尬得说不出话来。“你不去上班吗?”她问我,“昨天你去上班了吗?”
没等我回答,她已经转身离开,边走边回头喊道:“如果再这么下去,你迟早会害自己被开除掉的。”
我真该现在就坦白,她反正已经在生我的气。我应该追上去告诉她,几个月前我就已经被公司解雇,因为我跟客户共进了一顿长达三个小时的午餐,席间我用既无礼又不专业的举止让公司丢了这个客户,之后我还烂醉如泥地回公司上班。闭上眼睛,我还能记起吃完那顿午餐后,女招待将我的外套递给我时的表情;记得东倒西歪地走进办公室时,众人纷纷扭头打量的情形;记得马丁·迈尔斯把我叫到一旁说“我觉得你最好现在回家,瑞秋。”一声雷鸣响过,一道闪电掠过。我顿时直起腰。昨晚我灵光一闪想到的是什么?我查了查笔记本,但从昨天中午开始我就一个字也没有写,笔记本上依然是卡马尔简况年龄、种族、信奉家庭暴力。我拿起一支笔,划掉了最后一项。
下了楼,我给自己冲上一杯咖啡,又打开电视。昨晚警方再开了一场新闻发布会,“天空”新闻台正在播放发布会的片段。镜头上出现了加斯基尔刑事侦缉督察,他显得苍白而憔悴,看上去面有愧色。他自始至终没有提到卡马尔因为他心里清楚她将再也不会回来。
正在这时,我突然想起来了,想起了昨天拨打他电话的一幕。拨了一次,还是两次?我快步奔上楼去取手机,发现手机正裹在被褥中。有三个未接电话:一个来自汤姆,两个来自斯科特,没有短信。汤姆打来电话的时间是昨晚,斯科特的第一个电话也是昨晚打来的,比汤姆的电话晚一些,当时已经快到午夜时分,但他的第二个电话是今天早上打来的,就是几分钟之前的事。
我顿时打起了精神。这是个好消息。尽管斯科特的妈妈态度明确(“非常感谢您的帮助,现在赶紧滚吧”),斯科特仍然愿意跟我聊。他需要我。我的心中顿时涌上了一腔对凯茜的感激之情,感激她倒掉了剩下的酒。为了斯科特,我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他需要我条理清楚。
我洗了个操,穿戴整齐,又冲了杯咖啡坐到客厅里,把笔记本放在身旁,然后打电话给斯科特。“你那点儿见不得光的事,”一接起电话,他劈头便说,“你应该早点儿告诉我的。”他的语气冷冰冰、干巴巴。我的心仿佛被人一把攥住;他知道了。“警方把他释放以后,某丽侦探跟我聊过。阿卜迪克再认与梅根有染。某丽说,声称他们有染的目击者并不可靠,那是个酒鬼,有可能精神还不稳定。她没有告诉我证人的名字,但我猜她说的是你。”
“可是……不,”我说,“不,我不是……撞破他们的时候,我没有喝酒,那是早上8点半。”说得好像这么早我就不会贪杯似的。“再说新闻上有爆料,警方明明发现了证据,他们发现……”
“证据不足。”
电话挂断了。
2013年7月26日,星期五
早上
我不再搭火车去那间子虚乌有的办公室,我已经放弃了伪装。我懒得起床;上次刷牙是在星期三吧。我还在装病,不过我敢肯定谁也骗不过。
我无法面对那副套路:起床穿戴整齐,搭火车奔赴伦敦,在街头逛来逛去。在阳光明媚的名字,只说之前有一名嫌疑人被警方拘留审问,但现已无罪释放,调查仍在继续。镜头接着从刑事侦缉督察身上转到斯科特身上,他正弓腰驼背、别别扭扭地坐着,在闪光灯下不停地眨眼睛,一张脸痛苦地扭曲着。看见他,我仿佛心窝被刷了一刀。斯科特的声音轻柔,垂着眼睛。他声称他还没有放弃,无论警方口径如何,他依然坚信梅根会平安归来。
他的那些话听上去干巴巴、轻飘飘,透着几分虚假。但因为无去看见斯科特的眼神,我也无去辨别缘由。斯科特其实并不桐信梅根会平安归来,而我说不清究竟是因为他曾经抱有的信心被最近几天的各种风波跟得粉碎,还是的日子里操作起来就已经不太容易,遇到下雨则简直要人命。到今天为止,冰冷无情、来势汹汹的谤沱大雨已经一口气连下三天了。
最近我睡不着,不仅是因为酒精,还因为噩梦。我被困在某个地方,心里明明清楚有人正在向我逼近,而同有就有条出路——我知道一定有,我以前见过,但我就是找不到。而当来人抓住我时,我还叫不出声。我竭尽全力想高子,使劲吸气再逼出来,可惜发不出喊声,只有刺耳的“嘶嘶”声,仿佛一个垂死的人在拼命吸气。
在噩梦中,有时我会发现自己身处布伦海姆路旁边的那条地下通道。回去的路已经堵死,但我却一步也不能再往前走,因为前方并不太平,有人在前方布下了罗网,于是我在极度恐惧中醒了过来。警方永远也找不出她的下落。每过一天,每过一小时,我都更加确信。人问蒸发,尸体一直找不到——她的失踪会成为一宗无头案,她会变成一缕冤魂。斯科特既无法伸张正义,也无法获得平静。他永远也不会找到尸体,永远也不会知道她究竟出了什么事,永远无法画上句号。我毫无睡意地躺着,寻思着这一切,感觉卡分心痛。世上哪里还有比无从得知、永无尽头更深重的痛苦呢?
我已经写了一封信给他。我承认自己酬酒,接着又撒了个谎,说酬酒的毛病已经改好,我正在寻求帮助,还告诉他说我的精神很正常——关于这件事,我已经无从辨别真假。我告诉他,我非常清楚当时目睹了些什么,而且当时我并没有酬酒——这点至少没有掺水。他还没有回复,我也不指望他回复。我已经被拒之门外,我想对他讲的话永远也出不了口。我不能把那些话白纸黑字地写下来,落到纸上显得很不妥。我想让他知道我是多么抱歉,我所目睹的一切还不足以让警方锁定卡马尔,不足以一口咬定“瞧,就是他”。要是目击到一些线索就好了;那个周六晚上,我真该睁大眼睛。
晚上
我浑身湿透,冻得直打哆嗦,指尖泛青发皱,还被5点半左右开始发作的宿醉害得头痛欲裂——鉴于昨天正午不到我就已经开始喝,时间算起来倒是差不多。我出门准备再买一瓶酒,可惜ATM机给我当头浇了盆冷水。果然不出所料,ATM机显示的是“您的账户余额不足。”
于是我迈步走开了,在瓢泼大雨中漫无目的地瞎逛了一个多小时。阿什伯里熙熙攘攘的镇中心只属于我一个人。走着走着,我下定决心采取措施我必须为自己的过失赎罪。
眼下我浑身湿透但头脑清醒,准备打个电话给汤姆。我并不想探究那周六晚上我说过些什么、干过些什么,但我必须找出答案,说不定柳暗花明呢。不知什么缘故,我确信自己漏掉了一些线索,一些至关重要的线索。也许这只是自欺欺人,只是又一次想向自己证明我不是个一无是处的废物。但也有可能,这种感觉并不假。
“我从周一起就一直在找你。”一接起电话,汤姆便说,“我给你办公室打过电话。”他顿了顿,等我细细品昧言外之意。
我顿失先机,感觉丢脸而且狼狈。“我必须跟你谈谈,”我说,“关于周六晚上的事,那个周六的晚上。”
“你在瞎扯些什么?我才必须跟你谈谈周一的事呢,瑞秋。你究竟在斯科特·希普韦尔家搞什么鬼?”
“这不重要,汤姆……”
“这很重要。你究竟在那里做什么?你有没有一点儿概念,你有没有意识到,他有可能……我的意思是,眼下没人说得清楚,对吧?说不定他对她下了什么毒手呢,对吧?对他的太太。”
“他没有对他太太下什么毒手。”我满怀信心地说,“不是他干的。”
“见鬼了,你怎么知道?瑞秋,究竟怎么回事?”
“我只是……你必须相信我。我给你打电话为的不是这件事,我必须跟你聊聊那个周六,聊聊你给我的留言。你当时气坏了,说我下到了安娜。”
“嗯,没错。她看见你跌跌撞撞地在街上走,你对她破口大骂。她下得魂飞魄散,尤其上次还出过那种事,伊薇那件事。”
“她……她做了些什么吗?”
“做了些什么?”
“对我做了些什么?”
“你在说什么?”
“汤姆,我的头上有道伤口,鲜血淋漓。”
“你是在说安娜对你下手了?”眼下他算是在大吼了。他简直火冒三丈。“说真的,瑞秋,够了!我已经不止一次劝安娜别去报警抓你,但如果你继续这样骚扰我们,胡编乱造……”
“我不是在说安娜对我下手,汤姆。我只是想把事情理清楚。我不……”
“你不记得了!还用说吗?瑞秋怎么会记得。”他满怀倦意地叹了口气,“听着,安娜看到你了,当时你喝得烂醉,对人恶言相向。她回家告诉我说她很难过,于是我出门去找你,当时你在街上。我觉得,你可能摔了一跤,心烦意乱得很,还伤了手。”
“我没有……”
“嗯,总之那时你的于上就有血,我不知道是怎么弄的。我告诉你说我会送你回家,但你不昕。你管不住自己,举止颠三倒四的。你走开了,我去取车,但等到我回来的时候,你已经不见了踪影。我驾车经过火车站,但没有找到你,于是我又开了一会儿安娜非常担心你在附近转悠,担心你会折回来想办法溜进我家。我则担心你会摔跤,或者惹上什么麻烦事……所以我把车一路开到了阿什伯里恩响你家的门铃,但你不在家。我给你打了几个电话,留了一条语音信息。嗯,没错,我确实非常恼火,当时我气炸了。”
“对不起,汤姆,”我说,“我真的很抱歉。”
“我知道,哪次你不是很抱歉呢?”他说。
“你说我冲着安娜大吼大叫。”想到那幕景象,我不禁打了个哆嗦,“我都对她说了些什么?”
“我不知道。”他厉声说,“你要我把她找来吗?也许你想跟她聊聊?”
“汤姆……”
“嗯,老实说,现在追究当时的情况有什么用吗?”
“那天晚上你见过梅根·希普韦尔吗?”
“没有。”这下他显得颇为担心了,“为什么这么问?你见过她吗?你没有闯祸吧,对吗?”
“没有,当然没有。”
他沉默了片刻。“好吧,那你为什么问这种问题?瑞秋,如果你知情……”
“我什么都不知道,”我说,“我什么都没有看到。”
“那周一你为什么会在希普韦尔家?拜托告诉我,这样我好歹可以让安娜安安心,她担心得很。”
“我有件事要告诉斯科特,我觉得可能是条有用的线索。”
“当晚你没有看见梅根,但你又知道些有用的线索要告诉斯科特?”
我犹豫了片刻。我拿不准该向汤姆吐露多少实惰,拿不准是否应该只告诉斯科特一个人。“是关于梅根的事。”我说,“她有外遇。”
“等等……你认识她?”
“不熟。”我说。
“怎么认识的?”
“在她的画廊认识的。”
“噢,”他说,“男方是谁?”
“她的心理治疗师,”我告诉他,“卡马尔·阿卜迪克。我亲眼看见他们幽会。”
“真的?警方逮捕的那个家伙?我还以为警方已经放他走了呢。”
“警方确实放人了。都怪我,因为我不是个可靠的目击证人。”
汤姆放声大笑,笑声温柔而友好——他并非在嘲笑我。“瑞秋,拜托。你挺身而出,做得很对啊,我敢肯定这不能怪到你头上。”在电话另一头,我听见孩子咿呀学语的声音,汤姆放下电话说了几句,可惜我无法昕清楚。“我得走了。”他说。我想象得出他放下电话,抱起他的宝贝女儿给她一个吻,又搂搂他的太太。一把利刃从我的心上刷过,刷了一圄又一圄。
2013年7月29日,星期一
早上
眼下是8点零7分,我已经上了火车,再次向子虚乌有的办公室驶去。凯茜整个周末都跟达米安在一起,昨晚才总算现身,但我没有给她机会吼我。一见面我就向她道了个歉,说最近心情十分沮丧,但我正在努力振作、洗心革面。她接受了我的道歉,不然就是假装接受,给了我一个拥抱。扮乖还真是立竿见影哪。
媒体报道中几乎已经找不到一星半点儿关于梅根的新闻。
《星期日泰晤士报》上有篇关于警方办案不力的评论,其中对本案一笔带过,一位来自皇家检控署的匿名爆料人将其称为“警方基于站不住脚戎有所缺陷的证据轻率地逮捕嫌疑人”。
火车已经驶到了信号灯前方。我感觉到熟悉的震动,昕到熟悉的“咣当”声;火车在渐渐减速,我抬起头(我别无选择,因为我忍不住),但眼前已经再没有风景可看:门关着,窗帘拉着。漫天是连绵的雨丝,花园里积起了泥水。一时心血来潮,我便在威特尼站下了车。汤姆帮不了我,但另外一个人也许能做到那名红发男子。下车的乘客一个个从台阶上消失了踪影,我坐到站台唯一一条避雨的长凳上。说不定运气好,能发现他上火车呢。我可以追上他,跟他搭话。这是我最后的一招了,昕天由命吧。如果这招不管用,那我就不得不放手。
半个小时过去了。每次昕见台阶上响起脚步声,我的心跳便会加快几拍;每次昕见高跟鞋发出的“咔嗒”声,我便心里发毛。如果安娜发现我在这里,说不定就会惹祸上身。汤姆提醒过我,他劝她不要报警,但如果我还不罢休……
9点一刻。除非红发男子的上班时间晚得厉害,否则我显然已经错过他了。眼下雨势更加猛烈,我可不能再花一整天在伦敦漫无目的地闲逛。我手头仅有的钱是从凯茜那儿借来的英镑,我还要靠它撑到鼓足勇气向我妈妈开口借钱的时候呢。我走下台阶,正打算从地下穿过火车站到对面站台搭车回阿什伯里,突然瞥见斯科特匆匆走出车站入口对面的报亭,用拉起的外套遮住了面孔。
我立刻跟上去,在街角正对那条地下通道的地方追上了他。我一把攥住他的胳膊,他猛地转过身,吓了一大跳。
“拜托了,”我说,“我能跟你说会儿话吗?”
“上帝啊。”他对我怒吼,“你想干什么啊?”
我从他身边远开几步,举起双手。“对不起,”我说,“很对不起。我只是想道个歉,解释一下……”
瓢泼大雨已经变成如注的暴雨。街上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双双淋得透湿。斯科特举高双手放声大笑。“去我家吧,”他说,“不然我们会被淋死的。”
趁着水还没有烧开,斯科特上楼去帮我取毛巾。跟一周前比起来,屋子里脏乱了些,消毒剂的昧道变成了某种更居家的气昧。客厅的角落里搁着一叠报纸,咖啡桌和壁炉台上摆着脏杯子。
斯科特到了我身边,把毛巾递过来。“我妈妈简直要把我逼疯,一天到晚迫在我屁股后面做清洁,收拾整理。我们拌了几句嘴,她已经几天没来了。”这时他的手机响起了铃声,他瞥了一眼又塞回了口袋。“真是一说就到!她还真是从不消停。”
我跟着他进了厨房。
“我对你的遭遇非常遗憾。”我说。
他耸耸肩膀。“我知道,不过无论如何也怪不到你头上。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不……那倒挺管用……”
“如果我不是个酒鬼?”
他已经转过了身,正在倒咖啡。
“嗯,没错。不过说实话,反正警方也没有足够的证据指控他。”他说着将咖啡递给我,我们双双在桌边坐下。我注意到餐柜上的一帧镶框照片被面朝下摆放着。斯科特还在说,“警方在他家里有所发现:头发啦,皮肤细胞啦,但他并没有否认她去过那里。好吧,一开始他说梅根从来没有去过他家,后来才承认她到过那儿。”
“他为什么撒谎?”
“问得好。他承认梅根去过他家两次,只是为了聊一聊。他不肯讲谈话内容……保密协定之类的鬼玩意儿。头发和皮肤细胞是在楼下发现的,楼上卧室里什么也没有。他一口咬定他们没有出轨,但他是个满嘴鬼话的撒谎精,所以……”斯科特伸手捂住眼睛。他的脸看上去拉得老长,双肩茸拉了下来,整个人仿佛缩水了一圈。“他的车上有微量血迹。”
“噢,上帝啊。”
“是啊。跟梅根的血型相符。警方不知道是否能验出DNA,因为样本量太少了。也许毫无价值,警方一直这么说。要是那家伙的车上有她的血,怎么可能毫无价值呢?”他摇摇头,“你没说错。那家伙的事听得越多,我就越加确信。”他凝神望着我,目光定定地落在我身上自从我们进屋后,这还是破天荒第一次。“他跟她有一腿,她想了断这段惰,所以他……他下了毒手。就这么简单,我敢肯定。”
斯科特已经不抱一丝希望,我不怪他。案发至今已经超过两个星期,她还没有开启手机,没有用过信用卡,也没有从ATM机里取过现金。没有人见过她。她人间蒸发了。
“他告诉警方,她说不定是离家出走。”斯科特说。
“阿卜迪克医生说的?”
斯科特点点头。“他告诉警方,她跟我在一起不开心,可能离家出走了。”
“他这是在努力摆脱嫌疑,让警方认为是你下的手。”
“我知道,但警方似乎对那个浑蛋的说法非常买账。那个叫莱丽的女警谈起他时,我看得出来,她对他有好感:人家是可怜巴巴、备受压迫的难民嘛。”他垂下头,显得一副苦相,“也许他没说锚,毕竟我们那场架吵得很凶,但我不敢相信……她跟我在一起挺开心啊。开心啊。挺开心啊。”当他说第二遍时,我在想:难道他在努力说服自己?“但如果她有外遇,那她一定过得不怎么开心,对吧?”
“那倒不一定。”我说,“也许这是……那个专业术语怎么讲来着?移情。专业术语就这么讲,对吧?病患对治疗师产生了感情,或者认为他们自己对治疗师产生了感情。只不过治疗师应该有所抗拒,向他们指明那种感觉并不真实。”
他定定地盯着我?99lib.,但我感觉他并没有昕进去我刚说的话。
“当初你是怎么回事?”他问道,“你离开了你丈夫。是有外遇?”
我摇摇头。“恰好相反,他遇上了安娜。”
“抱歉。”他顿了顿。
我明白他想问什么,所以他还没有开口我便抢先说道:“早就开始了,那时我们还没有离婚。酬酒,你想问的是这点,对吧?”
他又点点头。
“当时我们在备孕。”我说。我有些哽咽。尽管已经过了这么久,但每次提起,泪水却藏书网总会涌上眼眶。“对不起。”我说。
“没关系。”他起身到水池边给我倒上一杯水,放在我面前的桌上。
我清清嗓子,尽量不动声色。“当时我们想要个孩子,但迟迟没有动静。我非常灰心,于是开始酬酒。当时我极难相处,汤姆就到别处寻求慰藉,正中她的下怀。”
“非常遗憾,太糟糕了,我明白……我也想有个孩子,但梅根一直说她还没有准备好。”现在轮到他擦眼泪了,“那正是……我们有时候吵架的原因之一。”
“她走的那一天,你们就是为这个吵架吗?”
他叹了口气,推开椅子站起身。“不,”他说着扭开了头,“是为了别的事。”
晚上
到家时,凯茜在等我。她站在厨房里,正凶巴巴地唱着一杯水。
“今天工作开心吗?”她边问边顿起嘴——看来她发现了实情。
“凯茜……”
“今天达米安要在尤斯顿附近开个会,途中正好遇上马丁·迈尔斯。记得吧,达米安在菜恩基金管理公司的时候,他们两个人打过交道,马丁当时为他们做公关。”
“凯茜……”
她抬起一只手,又狠狠地唱了一口水。“你已经好几个月没在那里工作了!好几个月呀!你知道我感觉自己有多蠢吗?达米安感觉自己有多蠢?行行好,拜托你告诉我,你有另外一份工作,你只是没有跟我讲。拜托你告诉我,你并没有假装去上班,告诉我,你没有撒谎骗我……日复一日,一直在骗我。”
“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你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开口?这么说怎么样?‘凯茜,我被炒了,因为我上班喝得醉醺醺。’这么说行吗?”我打了个哆嗦,她的脸色缓和下来。“抱歉,但说实话,瑞秋,你究竟在干什么?”她为人真是太和善了,“一天到晚你都去了哪里?做些什么?”
“我步行去图书馆啊,有时……”
“你去酒吧吗?”
“有时候,不过……”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她向我走过来,把手搁在我的肩头,“你应该告诉我的。”
“我觉得很丢人。”说着我哭了起来。真是没羞没牒,丢人得很,但我就是呜啊了起来。可怜的凯茜接着我,轻抚我的头发,告诉我会没事的,一切都会好起来。我感觉无比凄凉,几乎比任何时候都更恨我自己。
过了一会儿,跟凯茜一起坐在沙发上喝茶时,她把随后要采取的步骤一一讲给我昕:要戒酒,整理好简历,联系马丁·迈尔斯求他写封推荐信。此外,不能再把钱浪费在搭火车往返伦敦上了,火车通勤毫无意义。“说实话,瑞秋,我真想不通你怎么可以坚持这么久。”我耸耸肩膀。“早上我搭8点零4分的那趟车过去,晚上我搭17点56分的那趟车回来。我就搭这几趟,如此而己。”
2013年8月1日,星期四
早上
我的脸被捂住了,喘不上气,马上就要窒息而死。等到冷不丁醒过来,我不禁大口喘着气,感觉胸口发闷。我坐起身睁大眼睛,发现屋角有一闭漆黑浓稠的东西正在蠕动,渐渐变得越来越大,于是我差一点儿大喊出声这时我才真正醒了过来,屋角什么都没有,而我正坐在床上,双颊沾满泪水。
眼下已临近破晓时分,窗外的天色刚刚透出一抹灰,暴雨击打着玻璃窗。我不会再倒头回去睡觉:我的心怦怦乱跳,感觉隐隐作痛。
楼下应该还剩了一些酒吧(不过我说不准),我不记得自己已经把第二瓶喝光。酒不凉,因为我不能把它放进冰箱里如果放进冰箱的话,凯茜会把酒倒掉。她是如此迫切地盼着我振作起来,但至今为止,事情并没有乖乖按她的计划发展。走廊上有个装有煤气表的橱柜,如果还有酒剩下,我会把它藏在那儿。
我跟手跟脚地溜到楼梯平台上,在一片昏暗中偷偷摸摸地下了楼。我打开小橱柜,取出酒瓶。酒瓶轻得令人失望,只怕倒上一杯就不剩多少了。但话说回来,总比没有好。我把酒倒进杯里(万一凯茜下楼,我可以装作这是一杯茶),再把酒瓶放进垃圾桶(藏在一个牛奶盒薯片袋子下面)。到了客厅,我打开电视调到无声,一屁股坐到沙发上。
我一个接一个地调着频道。尽是些儿童节目和电视购物,直到电视上闪出一幕,我一眼认出那是科里林,就在从这里沿铁轨而下的地方,从火车上就能望见。屏幕上是瓢泼大雨中的科里林,林间空地和铁轨已经被雨水淹没。
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花了好长时间才意识到是怎么回事。有那么十秒,十五秒,二十秒,我定定地望着屏幕上的汽车、蓝白胶带和远处的一顶白色帐篷,呼吸越来越急促,直到干脆屏住了气。
那是她。她一直在树林中,就在沿铁轨而下的地方。我每天经过那儿,早晚各一趟,居然次次都是睁眼瞎。居然在树林里。我想象着有人在矮小的灌木丛下挖了个藏尸坑,再匆匆掩上。我想象着更不堪的景象:杳无人迹的森林深处,一根绳上悬吊着她的尸体。
也许根本不是她呢,也许是其他案件。但我心里明白,这并非其他案件。
屏幕上出现了一位记者,那头黑发溜光又帖服。我调高了音量,好亲耳昕他告诉我我已经感知的那件事:无法呼吸的人不是我,而是梅根。
“没错。”屏幕上的记者用一只手掩着耳朵,对演播室里的某人说道,“警方已经确认:科里林深处的一片旷野中发现了一名年轻女子的尸体,尸体淹没在洪水之中,距离梅根·希普韦尔家不足五英里。众所周知,希普韦尔夫人于7月初失踪;准确地说,是7月13日。警方声称遛狗人士于今天早晨发现了尸体,尸体的身份还未正式确认,但警方认为找到的就是梅根,并已通知希普韦尔夫人的丈夫。”
记者顿了一会儿。新闻主播问了他一个问题,但我听不见“隆隆”的心跳声在我耳边犹如惊雷般回荡。我举起杯子,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记者又开口了。“是的,凯,没错。看上去尸体被埋在了林间,也许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最近的暴雨却把尸体冲刷了出来。”
真惨哪,比我想象中凄惨多了。我的眼前仿佛闪过一幕景象:她那变形的面孔埋在泥里,苍白的手臂高高地举起,从地面露了出来,仿佛她正奋力从坟墓中掘出一条生路。我尝到嘴里有股热流那是胆汁掺着苦酒,于是我一溜烟奔上楼呕吐。
晚上
大半天我都在床上待着,竭力理吉思路,想要拼出一段段记忆不梦境,拼出周六晚上的真相。为了梳理乱麻似的思路,我干脆把一切写了下来。钢笔的“沙沙”声好似有人在对我窃窃私语,害得我神经紧绷,一直觉得家里似乎还有别人,离我只有一门之隔。我忍不住一遍遍想象着她。我怕得几乎不敢开卧室门,但当打开门时,那里却连鬼影也没有半个还用说吗?我下楼再次打开电视,屏幕上显示的还是同一片景象:暴雨中的树林,警车沿着泥泞的铁轨行驶,还有那顶让人毛骨悚然的白帐篷。一切都是蒙蒙的灰色,随后屏幕上突然出现了梅根,正对着镜头微笑,依然美貌动人、一尘不染。紧接着,镜头转向了斯科特,他垂着头,一边迈进自家的前门一边躲开摄影师,身边则跟着菜丽。镜头又转向了卡马尔的办公室,但并没有拍摄到他的踪迹。
我不想昕电视机的声响,但我不得不把音量调高——只要能赶走耳边轰隆作响的死寂,什么都好。警方声称该女子(目前身份仍未正式确认)已经死亡一段时间了,也许死于几周前。死亡原因尚不清楚,但并无证据表明被害原因是性动机。
真是蠢话。我明白警方的意思:警方是说,他们不认为她遭遇了强奸(当然,这好歹是桩幸事),但这并不意昧着排除性动机吧。在我看来,卡马尔倾心于她却无法得遂心愿,她一定是想给这段情画上一个句号,而他接受不了。明明就是性动机,不是吗?
我再也看不下去了,于是回到楼上钻进被窝。我把手袋里的东四通通倒出来,查阅着自己随手写在纸片上的笔记、收集到的点滴资讯,而我的记忆好似阴影一般掠过。我为什么要这么做,费这些劲有什么用呢?我不知道。
梅根,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早上
太热了,热得睡不着。我浑身发痒,胸口起了痊子,总之不舒服。斯科特活像个火炉,我拼命躲开他,结果差一点儿掉下床,只好干脆掀开被子。真是人问地狱。我琢磨着去备用问躺到蒲闭上,但斯科特讨厌一觉醒来发现我不在身旁,这种事每次都会让我们拌嘴:要么吵的是bbr>要把备用问改作他用,要么吵的是我独自一人躺在那儿想的究竟是谁。有时我想对他大吼:“你就不能放手吗?放手,让我喘口气。”总之我睡不着,心里十分恼火,感觉斯科特跟我已经吵上了,尽管那只是我的白日梦。
我的脑子乱成了一闭麻。我觉得自己快要窒息而死。
这栋房子什么时候变得如此逼仄?我的生活什么时候变得如此乏昧?这真是我想要的吗?我记不起来。我只知道几个月前感觉有了点儿起色,现在我却无法入睡,无法思考,无法画画,想逃的冲动已经将我淹没。我在深夜里辗转难眠,昕见耳边传来低语,字字都昕得真切:“留吧。”我闭上双眼,脑子里塞满了过去和未来的一幕幕,塞满曾经梦想的一切、曾经拥有并抛弃的一切。我不得安生,因为无论我走向哪里,前方总是一条死胡同:倒闭的画廊、这条街上的人家、普拉提课上那些无聊女人的关注(真令人窒息)、花园尽头那条铁轨——铁轨上飞驰的火车总在将别人送往别处,每天来来回回几趟,一遍又一遍地提醒我:我还在原地踏步。
我感觉我马上就要抓狂。
但仅仅几个月前,我却感觉有了起色。当时我状态颇佳,睡得着——不再活在对梦魔的恐惧中;喘得上气——没错,有时我还想逃,但并非每时每刻都想逃。毋庸置疑,跟卡马尔谈话起了效果。我喜欢跟他聊天,我喜欢他,他让我开心了些。但眼下治疗显得半途而废,因为我始终没能切中要害。当然,这都怪我,因为我胡搅蛮缠,因为我不乐意被拒绝。我必须学会吃败仗。一念及此,我感觉愧意烧得自己双颊发烫。我不希望卡马尔对我的印象定格在那一幕,我盼着与他重逢,让他见到我好起来99lib?的样子。如果我去找他,他一定会伸出援手,他就是那种人嘛。
我必须倾囊相告,必须向某人吐露真相,一次即可。我必须大声把话说出口。如果不说出口,它会将我活活折磨至死。它在我心中留下的黑洞会越变越大,直到彻底将我吞噬。
我必须咽下自己的骄傲和羞愧去找他。他必须倾昕,我会逼着他昕。
晚上
斯科特以为我跟塔拉一起在影院看电影。其实我已经在卡马尔的公寓外面待了一刻钟,一直在给自己打气,好去敲门。上次大问一场后,一想到他会用什么样的眼神打量我,我就心里发毛。务必要显出诚意,所以我打扮得也像个道歉的样子:简单朴素的牛仔裤配T恤,几乎没有化妆。务必让他明白,这次来并不是为了勾引他。
我走到他家门前掘响门铃,一颗心“怦怦”直跳。没有人应门。他家的灯开着,但没有人应门。也许他已经发现我在屋外探头探脑;也许他待在楼上,暗自企盼如果他不理我,我就会灰留留地走开。怎么可能呢?他还不知道我可以变得多么决绝。一旦下定决心,千军万马也拦不住我。
我再次掘响门铃,接着掘了第二次。楼梯上终于传来了脚步声,房门开了。他穿着运动裤、白T恤,赤着脚,满脸通红,头发湿漉漉的。
“梅根。”他说。他有点儿惊讶,但没有生气——这是个不锚的开端。“你没事吧?一切都好吗?”
“对不起。”我说。他退后一步让我进屋,我的心中突然涌起了一阵感激,强烈得几近于爱。
他领我去了厨房,那里真是一同糟:厨房台面和水池里都摆满了餐具,垃圾箱里冒出外卖的空盒子。我不知道他是再有点儿抑郁。我站在厨房门口,他则倚在厨房台面上,环抱双臂面对着我。
“有什么能为你效劳吗?”他问道。他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表情,搬出心理治疗师的派头。我真想捏他一把,只为了把他逗笑。
“我必须告诉你……”我开口说道,却又住了嘴:总不能直奔正题吧,必须先铺垫一下。于是我换了个说法。“我想为上次的事情道个歉。”我说。
“没关系。”他说,“别担心。如果你要跟治疗师聊,我可以向你推荐其他医师,但我不能……”
“求你了,卡马尔。”
“梅根,我不能再给你做心理辅导了。”
“我明白,我明白。但我没办法再跟别人从头来过,我做不到。我们好不容易才走到现在这一步,只差一点儿了。我必须把话讲给你昕,一次就行。然后我就走人,保证再也不会来烦你。”
他歪了歪头。他不信我的话,我看得出来。他在恕,如果这次他任我站上的话,他就再也摆脱不了我了。
“昕我说完。我不会一直缠着你的,我只是需要有人倾昕。”
“你丈夫呢?”他问道。我摇了摇头。
“我不能……我不能告诉他,毕竟已经瞒了他好久了。他不会……那样的话,他就再也无法像过去那样看待我。到时候我在他心里会变成另外一个人,他找不出原谅我的办法。求你了,卡马尔。如果不拔掉这颗毒瘤,我觉得我永远也睡不着觉。拜托你昕我讲,以朋友的身份,而不是以治疗师的身份。”
他转过身,双肩微微茸拉下来。我的心往下一沉。他却打开柜于取出两只平底杯。
“那就以朋友的身份昕你讲。你恕喝点儿酒吗?”
他领我进了客厅。客厅掩映在落地灯朦胧的光量中,跟厨房一样有种疏于打理的气氛。我们分别在一张玻璃桌的两侧坐下,桌上堆满了文件、杂志和外卖菜单。我紧握着酒杯,轻吸一口。是红葡萄酒,凉爽,口感不佳。我咽下酒,又轻吸一口。他在等我讲话,但开口比我想象中困难。这个秘密已经在我的心底埋藏了太久——长达卡年,长于我人生的二分之一。倾吐没那么容易,但我清楚自己必须开口。如果现在不说,我也许永远无法鼓足勇气说出真相,那些话也许会堵在我的喉头,害我在梦中窒息而死。
“离开伊普斯维奇后,我搬进了麦克家,也就是霍克汉姆郊外小巷尽头的那栋小屋。我告诉过你,对吧?那栋房子非常偏僻,最近的邻居离我们也有好几英里,最近的商店则还在几英里开外。起初我们经常开派对,总有人在客厅里过夜,夏季就睡在屋外的吊床上。但我们过腻了这种生活,麦克后来又跟所有人都吵翻了,于是大家不再到我家来,家里只剩下我和麦克。我们曾经好几天见不到外人,干脆就去加由占买日常杂货。回想起来有点儿诡异,但在经历过伊普斯维奇,经历过那群男人之后,在翻天覆地折腾过一番之后,当时我急需那一切。我喜欢那种生活,只有麦克、我、旧铁轨、绿野、沙丘和永不停歇、灰蒙蒙的大海。”
卡马尔歪了歪头,对我微微露出笑意。我感觉心中猛然一动。“听上去挺不错。但你不觉得你把一切讲得过于煽情吗?‘永不停歇、灰蒙蒙的大海’·”他说。
“别管了。”我挥挥手,“不,一点儿也没有‘过于煽情’。你去过北诺福克吗?那不是亚得里亚海,那海水就是永不停歇而又无情的一片灰。”
他笑着举起双手。“你说了算。”
我顿时感觉好些了,全身不再紧绷。我又轻吸一口葡萄酒滋昧也没有刚才那么苦涩了。
“跟麦克在一起非常开心。我知道,昕上去并不像我会爱上的地方、我会爱上的生活,但经历了本的早天不之后的一切,那种生活很合我的意。麦克救了我,收留我,爱我,护我周全,而且还不乏昧。不过说实话,当时我们磕了不少药,要是你一天到晚嗨到不行的话,估计也很难感觉乏昧吧。我非常开心,真的十分开心。”
卡马尔点点头。“我理解,尽管我不确定那是种非常真实的幸福。”他说,“不是那种可以持久、可以滋养你的幸福。”
我放声大笑。“当时我才十七岁。我跟一个爱我、给我带来刺激的男人在一起;我逃离了父母,逃离了曾经的家,家中的每一样东西部让我想起死去的哥哥。我才不需要持久滋养呢,我只需要及时行乐。”
“那后来出了什么事?”这时屋里似乎突然暗了下来。我们终于走到了这一步,前方就是我从未说出口的秘密。
“我怀孕了。”
他点点头,等我接着往下说。我心中隐隐有些希望他拦住我,再问几个问题,但他只是一昧等待。屋里又暗了几分。
“当我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打掉那个孩子了,应该说是‘她’。如果当初我不是那么蠢,那么睁眼眶,我会打掉。事实是,我们两个人都不想要这个孩子。”
卡马尔起身去厨房取来卷纸给我擦日,他把纸递给我,然后又坐下来。过了片刻我才继续开口。卡马尔跟心理诊疗时一样正襟危坐,凝望着我,双手搁在腿上,显得颇有耐心、稳如泰山。要多么有自控力才能如此稳如磐石哪,一定让人精疲力竭。
我的双腿瑟瑟发抖,好似傀儡师手中的木偶。我站起来想要止住颤抖,走到厨房门边又走回来,边走边挠手掌心。
“当时我们都蠢到家了。”我告诉他,“我们甚至压根儿没有管它,只是顺其自然。我没有去看医生,没管什么正确饮食,没做一牛孕妇该做的事。我们只是继续过日子,甚至不肯承认有所变化。我胖了些,行动迟缓了些,疲累了些,我们两个人都变得烦躁,一天到免地拌嘴。但日子还是接着过,直到她来到人世。”
他任我尽情哭泣。他坐到离我最近的一张椅子上,膝盖几乎挨到了我的腿。他向前俯过身子,并没有碰我,但我们的身体挨得很近,我闻见他的体香,在这个脏兮兮的房间显得格外清爽。
我的声音几近低语——那些话无法大声说出口。“她是在家里出生的。”我说,“我确实没脑子,但当时我对医院有个心结,因为上一次到医院就是本死掉的时候。再说,我也不乐意做什么扫描检查。我抽烟,有时还贪杯,我受不了别人拿大话对我说教。我想……直到最后一刻,一切都还像一场梦,不像真的。”
“麦克有个护士朋友,或者曾经受过护理培训吧,她过来帮了个忙。情况还可以,不算太糟。当然,我的意思是,整个过程让人毛骨束然,痛苦而又可怕,但……宝宝出生了。她非常娇小,我记不清她刚出生时的体重。很差劲,对吗?”卡马尔一句话也没有说,一动不动。“她十分可爱,有着黑色的眼睛和金色的头发,从一出生就不爱哭,睡得也很好,是个天使宝宝,是个好女孩。”我不得不顿了片刻,“我原以为一切会多么艰难呢,但事实并非如此。”
屋里又幽暗了几分,我敢肯定。但当我抬起头时,卡马尔就在身旁,目光落在我身上,神情温柔。他在倾听,他想让我告诉他。我感觉口干舌燥,于是又捉了一口酒。酒精落下喉头,仿佛一股熊熊烈焰。“我们给她取名叫伊丽莎白。莉比。”过了这么久,大声念出她的名字竟让人感觉如此陌生。“莉比。”我再次说道,尽情品尝着说出女儿名字的滋昧。我真想念一遍又一遍哪。卡马尔终于仲手握住我的手,用拇指抵住我的手腕,放在我的脉搏上。
“有一天麦克和我吵了一架,我已经不记得原因。我们时不时就吵架,拌嘴变成大吵,倒不会动手,也没什么了不起,不过我们会互相对吼,我会口口声声吵着要离开,不然的话他干脆摔门离家而去,我好几天也见不到他。
“那是宝宝出生后我们第一次吵架,也是他第一次扔下我一走了之。宝宝只有几个月,屋顶又漏水,我记得水珠滴进厨>房那些桶里的声音。天气冷得要命,风从海上刮过来,接连下了好几天雨。我在客厅里生了堆火,但它总是动不动就熄灭。我累极了。我喝了点儿酒,只为了让身上暖和,可惜不起作用,于是我决定去洗个澡。我带上莉比,将她搂在胸前,她的小脑袋紧挨着我的下巴。”
房间里越来越暗,直到我又恍然重回昔日:我躺在水中,宝宝的小身子紧贴着我,一根蜡烛的烛光在我的身后摇曳。我昕见烛火“瞧啪”作响,闻见蜡的昧道,感觉冷风刮过脖子与双肩。我沉入温暖之中;我累得不得了。突然间蜡烛灭了,我只觉寒气逼人,真的冰冷刺骨,我仿佛昕见自己的牙齿在打战,全身瑟瑟发抖。厉声尖啸的寒风狠狠地卷过屋顶,房屋似乎也摇摇欲坠。
“我睡着了。”我说。我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因为我能再次触碰到她:宝宝不再贴在我的胸口,她的小身子卡在我的手臂和浴缸之间,面孔埋在水中。我们都冷得要命。有那么一会儿,卡马尔与我都纹丝不动。我不敢抬头望他,但当我抬起头时,他却没有躲开我的目光。他一个字也没有说,只是伸出手臂搂住我的肩,将我搂进怀中,让我的脸贴在他的胸口。我呼吸着他的气息,等待着天翻地覆或者自此解脱,无论是好是坏总之此时此刻,世上还有另一个人知道我的秘密。我感觉松了一口气,因为从他的反应看来,我明白自己走对了路。他并没有生我的气,没有把我当作一个恶魔。在他身边我很安全,无须担忧。
我不知道自己在他的怀里待了多久,但等到再次回过神,我的手机响了。我没有接,过了片刻手机“哗哗”作响,提醒我收到了一条短信,是斯科特发来的。“你在哪里?”几秒钟后,手机又开始响铃,这次来电的是塔拉。我抽身离开卡马尔的怀抱,接起电话。
“梅根,我不知道你在捣什么鬼,但你必须打电话给斯科特。他已经给我打过四次电话了。我告诉他说你出门一趟去取酒,但我觉得他99lib?并不相信。他说你不接电话。”塔拉显得怒气冲冲,我知道我该哄哄她,但我提不起精神。
“好。”我说,“谢谢,我现在就打给斯科特。”
“梅根……”她说。趁她的话还没有说出口,我挂断了电话。已经过10点了。我已经在这里待了两个多小时。我关掉手机,转身面对着卡马尔。
“我不想回家。”我说。
他点点头,却并没有让我留下来。他开口说道“如果乐意,你可以另找时间再过来。”我朝前迈近一步,脏起脚尖在他的唇上印下一吻。他没有躲开。
瑞秋,2013年8月3日,星期六早上
昨晚我梦见自己身处林间,正在孤身一个人走。时值黄昏,或者是拂晓,我拿不太准,不过周有一定还有别人。一个人影我也看不到,但我知道他们正蠢蠢欲动。不能让他们发现我,我要逃,可昔逃不掉:我的四肢太过沉重,当我放声子救,嘴里却发不出声音。
醒来时,明媚的阳光透过百叶窗洒进屋子。一番肆虐过后,暴雨已经停歇。屋里暖烘烘的,闻上去很酸臭——从周四开始,我就几乎没有出过卧室。屋外传来吸尘器发出的“呜呜”声:凯茜正在做清洁。稍后她应该会出门巴,等她离开家我就可以出房间了。我还说不好自己要干些什么,最近我有点儿颠三倒四。也许再花一天时间喝喝酒,明天再重返正轨。
这时手机“嗡嗡”响了几声,表明它电量不足。我正准备将手机插上充电器,却注意到昨晚错过了两个电话。我拨通语音信箱,发现里面有条留言。
“嗨,瑞秋,是妈妈。听着,明天是星期六,我会到伦敦来购物。我们能见面喝喝咖啡吗?亲爱的,这段时间你住我这里不方便,恩……我结识了一个新朋友,你也知道交往初期是什么样子。”她乞乞笑了起来,“不管怎么说,我非常乐意借你一笔钱让你撑过几周。我们明天再谈吧,好啦,亲爱的,再见啦。”
看来只能跟她明说形势有多么糟樵bbr>了。要说这些话,必须得借着酒劲。我挣扎着起了床:要是现在去商店的话,那出门之前还能喝上几杯。我又瞥瞥手机,查了一下未接电话:其中一个来电人是我妈妈,另一个则是斯科特。凌晨12点三刻收到过一条信息。我拿着手机坐在那儿左思右想:究竟要不要给他回电话呢?现在不行,太早了。或者待会儿再回?喝一杯就该给他回电话,两杯可不行。我插上手机充电器,拉开百叶窗,打开窗户,洗了个冷水澡,用力擦洗皮肤,又洗了个头,竭力赶走耳边萦绕不去的声音。那声音在说:要是某人太太的尸体被人发现还不到四十八个小时,他却深更半夜打电话给另一个女子,昕上去岂不是有些蹊挠?
晚上
雨停了,阳光眼看着就要刺破厚厚的白色云层。我买了一小瓶葡萄酒,一瓶而已。我不该买,但就算你毕生滴酒不沾,跟我妈妈共进午餐恐怕也忍不住要喝上几杯。但不管怎么样,她好歹答应汇三百英镑到我的银行账户里,所以这顿午餐也算不上全然浪费时光。我没有跟她坦白形势有多糟。我没有告诉她我已经失业好几个月了,也没有告诉她,我被炒了就鱼(她还认为她给的那笔钱能帮我撑一阵,直到我收到裁员补贴呢)。
我没有告诉她,我酗酒的毛病已经变得多么严重,她也没有注意到。人家凯茜倒注意到了。今天早晨在出门的路上见到凯茜,她瞥我一眼就说:“噢,上帝呀,这么早就岛上了?”我真不明白她怎么能如此慧眼如炬,但她总能看破。就算只岛半杯,她却瞄一眼就能发觉。
“我从你的眼睛就看得出来。”凯茜说。但我审视自己镜中的身影,却看不出一丝异样。凯茜的耐心与同情快要磨没了,我必须戒酒。不过今天不行,今天戒酒实在太煎熬。
我原本应该早作准备,原本应该有所预见,但我没有。我上了火车,却发现她的倩影无处不在,每份报纸上都印着她艳光四射的面容——金发碧眼、开开心心的美貌佳人柏根,正笑对着相机镜头,笑对着我。
有人扔下了一份《泰晤士报),所以我读了读相关消息。死者身份已于昨晚正式确认,尸检时间则是今天。据警方发言人称,“希普韦尔夫人的死因也许很难确定,因为她的尸体已经搁置了一阵,而且至少在水中泡了好几天。”她的照片赫然在目,想想当初的她与如今的她,真是令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新闻报道也捉到卡马尔如何被捕并释放,而刑事侦缉督察加斯基尔声称警方“正在追查一些线索”(依我猜,这意味着警方根本摸不着头脑)。我合上报纸,放到脚旁。我再也受不了与她对视了,我也不愿意读那些绝望的空话。我把头倚到车窗上。用不了多久,我们便会经过布伦海姆路23号。我抬眼瞥了瞥,只可惜距离远了些,什么也看不清楚。我不停回想着看见卡马尔的那天,回想着他吻她的模样,回想着当时我是多么怒气冲冲,又多么想当面质问柏根。如果当初我真的找上门去,当面质问她到底哪根筋出了问题,事情会怎么样呢?那今天她还会活在人间,出现在她家露台上吗?
我闭上了眼睛。诺斯科特站有人上车,坐到了我的邻座。我没有睁开眼睛,但心里有点儿打鼓:毕竟这趟车空得很。我感觉后颈上汗毛直立,闻见香烟混着须后水的昧道——我深知,这种昧道我曾经闻到过。
“你好。”
我扭过头,居然一眼认出了那名红发男子,周六晚上车站偶遇的那一个。他对我面露微笑,伸出一只手让我握。我被吓了一大跳,但还是握住了他的手:他的手坚实有力,掌心长着硬茧。
“你还记得我吗?”
“是的。”我边说边点头,“是的,几个星期前吧,在车站遇见过。”
他点头微笑。“当时我有点儿醉醺醺的。”他哈哈大笑,“你也有点儿醉,是吧,亲爱的?”
他比我记忆中年轻些,也许年近而立;面孔长得不错,算不上英俊,但也不差;性格开朗,笑容明媚,有一口伦敦腔。他正凝望着我,仿佛他知道我的一些底细,仿佛他正拿我打趣,仿佛我们之间有段别人不懂的玩笑话——我们分明素不相识。我从他身上调开目光。说点儿什么吧,要不问问他,“你究竟见到了些什么?”
“你还好吗?”他问道。
“我挺好。”我又把目光转向了窗外,但我能感觉到他的眼神正落在我身上,而我有种诡异至极的冲动:我想向他转过身闻闻他身上的烟昧,闻一闻他的气息。我喜欢烟昧;初识汤姆之时,他就爱吸烟。我们出门小酌戎做爱之后,我偶尔也会跟他一起抽一支。对我来说,烟昧颇为撩人,它让我想起开心的滋昧。我轻咬下唇,寻思着:如果我转身面对红发男子,吻吻他的嘴,他会怎么样呢?这时我感觉他动了动。他向前探过身子,弯腰抬起了我脚边的报纸。“惨极了,对吧?可怜的姑娘。真诡异,那天晚上我们还在那儿呢。就是那天晚上,对吧?她失踪当天晚上。”
他仿佛读懂了我的心思,而我彻底惊呆了。我“嗖”地转身望着他——我想看清楚他的眼神。“你说什么?”
“我在火车上遇见你的那天晚上,就是这个姑娘失踪的当晚,警方不是刚刚发现了她的尸体吗?报道还说,最后一次有人看见她是在火车站外。我一直在想,嗯,我可能见过她,不过记不起来了。当时我喝醉了嘛。”他耸耸肩膀,“你什么都不记得了,对吧?”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有种奇怪的感觉,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我无法回答,因为我的思绪已经飘到了别处,并不是因为他说的话,而是因为须后水的昧道。那藏在烟昧之中、清新宜人的拧橡昧突然唤醒了一幕记忆:在火车上,我坐在他的邻座,跟眼下一模一样,但火车正向反方向驶去,还有人在放声大笑。他的一只手握住我的胳膊,问我是>否想去喝一杯,但气氛突然变得不对劲儿起来。我感觉无比惊恐,无比困惑。有人想揍我。我可以看见拳头向我挥过来,于是闪身躲开,抬手护住头。恍惚问我又从火车上到了大街上,又昕见有人哈哈大笑,或者有人嘶声大吼。我在台阶上,我在人行道上一切如此让人晕头转向,我的心猛跳不止。不能再待在这人身边了,我要躲开他。
我匆忙起身大声说了句“不好意思”,好让车厢里其他人昕到。但车厢里的人寥寥无几,根本没有人扭过头来。红发男子抬头一脸讶异地望着我,挪开双腿为我让路。
“抱歉,亲爱的。”他说,“我不是故意烦你的。”我赶紧从他身边走开,能走多快走多快。但火车晃了几下,我差点儿没有站稳。我一把攥住车座的后背,免得摔跤。人们纷纷瞪眼盯着我。我疾步走到相邻的车厢,又一路走到下一节,一直走到火车的最后一节车厢。我喘不过气,感觉汗毛直竖。我无法解释,也记不起发生过什么,但我能感觉到那种恐惧和困惑。我面对着来时的方向坐下这样一来,如果他追上来的话,我就能有所提防。我用手捂住眼睛,集中心神想要回忆刚才见到的场景。真恨凶洒的自己呀,如果当时没有喝醉……谁知道,我居然记了起来。当时天色昏暗不明,有个男人从我身边走开。是一个女人从我身边走开吗?是个女人,身穿一条蓝色长裙。是安娜。
心跳声在我耳边“咚咚”直响,我感觉热血上头,再也分不清所见所感究竟是真还是假,究竟是白日梦还是回忆。我紧闭眼睛想要再探究一次,但它已经不见了踪影。
安娜,2013年8月3日,星期六晚上
汤姆在跟军队里结识的朋友一起小酌,伊薇在睡觉。我坐在厨房里,尽管热浪袭人,家里却紧闭着门窗。暴雨终于告一段落了,这段时间热得憋死人。
我闷得发慌,却又没办法打发时光。我想去购物,在自己身上花点儿钱,但有伊薇在,这种念头简直连动也不用动——宝宝爱发脾气,我的神经绷得很紧,于是只能在家里转悠。不想看电视,不想看报纸;我不愿意见到梅根的面孔,不想读到,也不愿意去想。
这里离梅根家只隔着四栋房子,我又怎能不去胡思乱想?我到处打电话,想瞧瞧谁愿意一起玩儿,可惜所有人都有安排。我甚至给姐姐打了个电话,但还用说吗,你必须至少提前一周跟她约好。无论如何,她说她宿醉没醒,没办法陪伊薇。我顿时感觉心中燃起了熊熊的妒火:周六窝在沙发上读报纸,还隐约记得前一晚离开酒吧的情形——如此闷适的时光,真让人眼红。
说什么傻话,我现在拥有的一切不比那好上一百万倍吗?再说我为此做出过牺牲,目前只需要好好守护。所以我坐在火炉一样的家里,竭力不去想梅根的惨状。结果每当听到一点儿 52a8." >动静,我就被吓一大跳;每当一抹阴影从窗口掠过,我就打个哆嗦。真受不了。?
我反复寻思着:梅根失踪当晚,瑞秋就在这儿,东倒西歪地四处转悠,醉得一塌糊涂,紧接着不见了踪迹。汤姆找她找了很久很久,却没有找到她。我不禁好奇当晚她究竟在做些什么。
瑞秋与梅根·希普韦尔之间没有任何关联。在希普韦尔家门口见到梅根以后,我曾经跟菜丽提过,而她认为无须担心。“那女人就是个闲事婆。”菜丽说,“寂寞嘛,还有点儿绝望。bbr>?99lib.她只是想凑个川闹。”
也许菜丽说得对。但后来我转念想到瑞秋闯进我家抢走我的宝宝,记起看见她带藏书网着伊薇溜到栅栏旁是多么害怕,回想着她在希普韦尔家门口对我露出那抹让人不寒而栗的微笑。菜丽压根儿不知道瑞秋有多危险。
瑞秋,2013年8月4日,星期日早上
早晨惊醒我的噩梦跟往常有点儿不一样:梦里我犯了个错,但我不知道犯了个什么错。我只知道那个错覆水难收,只知道汤姆对我恨得咬牙切齿,再也不肯跟我搭话。他把我干的丑事传遍了所有熟人,众人纷纷与我反目:旧同事、朋友,甚至我妈妈。他们看我的眼神满是厌恶与不屑,没有一个人愿意昕我辩解,没有一个人愿意知道我是多么抱歉。我感觉糟糕透顶,内疚得不得了,却偏偏想不起来自己造了什么孽。我从梦中惊醒,我知道这个梦一定是过去欠下的债,不过此时此刻,究竟欠的哪一桩已经不再重要。昨天下火车后,我在阿什伯里火车站外转悠了整整十五分钟,也有可能是二十分钟。我四处搜索着那名红发男子是再跟我下了车,但根本没发现他的影子。我一直怀疑自己可能看走了眼,他正躲在某处等我回家,好偷偷跟上来呢。我多么渴望能一溜烟跑回家,而汤姆正在家中等我。有人在家等我。
结果回家的路上,我去了卖酒的店铺。
回到家时,公寓里空空荡荡。我感觉自己似乎恰好跟凯茜错过,但厨房台面上的纸条写得明白:她跟达米安去吃午餐了,要到周日晚上才回来。我顿时觉得心神不宁,有点儿战战兢兢,不禁从一间屋走到另一间屋,把东西拿起又放下来。有什么不对劲儿——最后我终于反应过来,不对劲儿的是我。
耳边的一片死寂好似雷鸣,于是我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接着又是一杯,然后打了个电话给斯科特。电话被转到了语音信箱,他在答录机里的留言恍若隔世,那是一个忙碌而自信的男子,家中有位美貌动人的太太。几分钟以后我又拨通了电话。电话通了,但没有人答话。
“哈资?”
“谁?”
“我是瑞秋,”我说,“瑞秋·沃森。”
“噢。”电话那头遥遥传来了女人的话音,也许是他妈妈。
“你……你之前打来的电话我没有接到。”我说。
“不……不。我给你打过电话吗?噢,不小心拨错了。”他昕上去有点儿慌乱。“放在那儿就可以了。”他说。愣了片刻,我才意识到他不是在跟我讲话。
“请节哀。”我说。
“是的。”他的语调干巴巴的。
“我非常遗憾。”
“谢谢你。”
“你……你要跟我聊聊吗?”
“不,我一定是误拨了你的号码。”这次他的语气中添了几分底气。
“噢。”我昕得出他急着挂断。我明白我理应让他守着家人,守着伤痛。我明白,但我做不到。“你认识安娜吗?”我问他,“安娜·沃森?”
“谁?你是说你前夫的现任太太?”
“是的。”
“不。我是说,我跟她不熟。构根……去年构根曾经帮她照顾过一阵宝宝。你为什么问这个?”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问。我不知道。“我们能见一面吗?”我问他,“我有些事想跟你聊聊。”
“什么事?”他昕上去怒气冲冲,“现在还真不是什么好时机。”
昕到他的挖苦,我心里一酸,正准备挂电话,他却说道“我这儿有一屋子人。要不明天?明天下午到我家来吧。”
晚上
他在刮脸时割伤了自己他的脸颊和衣领沾了血。他的头发湿鹿鹿的,闻起来有股香皂和须后水味道。他对我点点头,占到一旁示意我进屋,但嘴里一个字也没有说。屋里昏暗闷热,客厅的百叶窗关得严严实实,通向花园的落地玻璃门拉上了窗帘,厨房台面上摆着保鲜盒。
“所有人都带吃的来。”斯科特说。他示意我到餐桌旁坐下,他自己却还占着,两条胳膊软绵绵地在身侧茸拉下来。“你想告诉我什么吗?”他活像一具行尸走肉,不肯正视我的目光,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
“我想问问你关于安娜.沃森的事……我说不好。她跟梅根的关系如何?她们互有好感吗?”
他皱起眉头,把手搁上了身前那张椅子的椅背。“不。我的意思是,她们也不讨厌对方,只不过不太熟,谈不上什么‘关系’。”他的肩膀似乎茸拉得更厉害了些,显得非常疲惫。“你为什么问这个?”
我必须说实话。“我看见她了。我看见她在车站附近那条地下通道外面,我觉得。我是在那天晚上看见她的……梅根失踪当晚。”
他摇摇头,努力泊化着我的话。“你说什么?你看见她了。你……当时你在哪里?”
“我就在这儿。我正要去见我的前夫……汤姆,但……”他紧紧闭上眼睛,又揉了揉额头。“等一下……当时你在这儿,还见到了安娜.沃森?接下来呢?我知道安娜在这儿,她家离我家就隔了几栋房子。她告诉警方,她在7点左右去过火车站,但不记得见过梅根。”他的手猛地攥住椅背他已经失去了耐性,我看得出来。“你到底在说些什么?”他说。
“当时我喝了酒,”一种熟悉的羞愧顿时涌上心头,我的双颊不禁涨得通红,“我记不太清楚,但我有种感觉……”
斯科特抬起一只手。“够了,我不想听。显而易见,你跟你前夫、你前夫的现任太太有点儿扯不清,这跟我毫无关系,跟梅根毫无关系,对吧?天哪,你就不觉得丢脸吗?你明白我的处境有多惨吗?你知道今天早上警方找我问话了吗?”他拼命压着椅背,我真白它会被压坏。我给自己打气:说不定椅子会“咔啦”坏掉呢。“结果你还带着这种废话到我家里来。你的生活彻彻底底是场惨剧,我对此深表遗憾,不过相信我,那跟我的生活相比就是小菜一碟。所以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说到这儿,他猛地朝前门扭过头。
我站起身。我觉得自己愚蠢而可笑,也确实觉得丢人。“我是想来帮忙的,我……”
“可是你帮不上忙,对吧?没人能帮我。我太太死了,警方还认为我是杀人凶手。”他的声音越来越响,两颊泛着红量。“警方认为我杀了她。”
“可是……卡马尔·阿卜迪克……”
椅子应声在厨房墙上撞散了架,一条腿变得支离破碎。我被吓了一大跳,斯科特却几乎纹丝不动。他的手又握成拳头垂到了身侧,我可以看见他身上暴凸的青筋。
“卡马尔·阿卜迪克,”他咬牙切齿地说,“已经不再是嫌犯了。”他语气平淡,但他显然正竭力克制住自己。我感觉得到他心中喷涌的怒火,于是迈步想去前门,但他正好挡住我的去路,挡住了房间里仅有的一线光。
“你知道他怎么说吗?”斯科特从我身边走开,抬起碎椅子。我当然不知道,我心里想。但我又再次回过神来:他其实并不是在跟我讲话。“卡马尔的说法真是一套又一套。卡马尔说,梅根过得不开心,我是个爱吃醋、控制欲强的丈夫,一个……那个词怎么说来着?一个‘情感虐待狂’。”斯科特用厌恶的口吻咬牙切齿地吐出那个词,“卡马尔说,梅根怕我。”
“可是他……”
“他不是唯一一个胡说八道的人。梅根的朋友塔拉说,梅根有时候会让她打掩护,梅根指使她对我撒谎,在她的下落和行踪上编瞎话。”
他把椅子放回桌边,可它又一下倒了过去。我朝走廊迈近一步,他的眼神却适时落到了我的身上。“我成了个罪人,”他的脸痛苦地扭曲着,“罪名恐怕是背定了。”
他把破椅子踢到旁边,又在另外三把完好无损的椅子中挑了一把坐下。我犹豫不决:是走呢,还是留下?他又开了口,声音如此之轻,我几乎听不清楚。“她的手机在口袋里。”他说。我立刻朝他迈近了一步。“手机里有我发的一条短信,是我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也是她读到的最后一条消息,上面写着‘去死吧,你个骗人的妓子’。”
他的头垂到胸口,双肩开始抽撞。我离他很近,伸手就能碰到他。我抬起一只战战兢兢的手轻轻搁在他的后颈上,他没有把我的手甩开。
“很遗憾。”我说的是真心话,因为尽管他的话让我无比震惊(他怎么能对她说出这种话),我却明白深爱某人却又对他们恶语相向是什么滋昧,无论因为愤怒还是痛苦。“一条短信而已,”我说,“不够分量。如果警方手头只有……”
“不够分量?”他顿时直起了腰,把我的于甩开。我绕着餐桌走回原位,在他的对面坐下。他没有抬头看我。“我有动机。她离家的时候,我又没有……我的举止又不合常理。过了很久我才院了于脚,才给她打电话。”他苦笑一声,“再说了,根据卡马尔·阿卜迪克的说法,还有经常性的虐待行为。”这时他抬头望见我,眼中突然亮起了一抹光希望之光。“你……你可以去找警方,告诉他们这不是真的,他在撒谎。你至少可以给出另一种说法,告诉警方我爱她,我们过得非常开心。”
我感觉一阵恐院涌上心头。他居然觉得我能帮他,他居然把希望寄托在我的身上,而我能给他的只有一个谎言,一个见鬼的谎言。
“警方不会相信我,”我毫无底气地说,“他们本来就不相信我,我不是个可靠的证人。”沉默渐渐蔓延开,充斥着整间屋。一只苍蝇怒气冲冲地在落地玻璃门边飞来飞去,发出“嗡嗡”的动静。斯科特挠挠脸颊上的血癫,我昕见指甲划过肌肤的声音。我把椅子朝后挪了挪,椅腿在瓷砖上刮出一阵“吱里”声,他抬起了头。
“当时你在这里。”他说昕口气,仿佛他此刻才从我一刻钟前告诉他的事情中品出了滋味。“梅根失踪当晚你在威特尼?”
心跳声在我的耳边“咚咚”回响,我几乎昕不见他的话。我点点头。
“你为什么不告诉警方?”他问道。我看见他下巴上肌肉抽撞。
“我告诉警方了,但我没有……但我什么也没有见到,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他站起身,走到落地玻璃门旁把窗帘拉开。阳光顷刻间让人睁不开眼睛,斯科特背对我站着,环抱着双臂。
“你确实喝醉了。”他的声调不带一丝感情,“但你一定记得一些事。错不了……因此你才一遍又一遍地回来,对吗?”他转身面对着我,“这就是原因,对吗?就是你一遍遍联络我的原因,你知道一些线索。”昕他的口吻,仿佛那不是疑问,不是指责,不是假想,而是事实。“当时你见过卡马尔的车吗?”他问道,“好好想想,是一辆蓝色的沃克斯豪尔科莎。你见>..过吗?”我摇摇头,他沮丧地举起双臂,“不要急着否认,好好想想。你见到了什么?你见过安娜·沃森,但这没有意义。你还见过……拜托!你还见过谁?”
我对着阳光眨眨眼睛,竭力拼凑着回忆,可惜一无所获。没有真相,没有用,没有一条可以让我说出口的线索。当时我在跟人吵架;或者是,我亲眼见到人吵架。我在火车站台阶上摔了一跤,一名红发男子扶我起来——我觉得当时红发男子对我挺不错,尽管眼下他让我心生惧意。我知道自己的头上和唇上各有一道伤口,手臂上还有脐痕。我记得曾经在地下通道里待过,当时天色黑黝黝的,我白得要命,感觉一头雾水。我昕到有人叫梅根的名字——不,那是个梦,不是真的。我记得鲜血——我头上、我手上的鲜血。我记得见过安娜;但不记得汤姆,不记得卡马尔、斯科特,也不记得梅根。斯科特正凝神望着我,等我开口给他一些慰藉,可惜我办不到。
“那天晚上正是关键所在。”他说。他又在桌边坐下,离我近了些,用后背对着窗口。他的额头和唇上的汗水闪着亮光,他抖得好似风中落叶。“那就是案发时间,警方认为那是案发时间,他们说不准……”他咽下了后半句,“他们说不准,因为尸体的……状况。”他深吸一口气,“但他们认为案发时间是那天晚上,或者不久之后。”他又摇身变成了机器人,冲着屋子讲话,而不是在对我说。我一声不吭地昕他对屋子倾诉:梅根的死因是头部受伤,头骨有几处碎裂。无性侵迹象,至少警方无法确认,因为尸体巳严重受损。
等到恢复正常时,他的眼中有着浓浓的绝望和恐惧。
“如果你想起任何线索,”他说,“你一定要帮我。求你了,请记起来吧,瑞秋。”昕到我的名字从他嘴里说出来,我顿时感觉胸口发闷,心头发酸。
在回家的火车上,我琢磨着斯科特的话,好奇那究竟是真是假。难道我无法放手的原因就深埋在脑海中吗?难道我恨不得透露什么信息?我知道,斯科特撩动了我的心弦,一种难以名状、不合礼法的感觉。但除此之外呢?如果我的脑海中深埋着什么线索,也许有人能帮我把它找出来,比如某个精神科医生,比如某个心理治疗师,比如卡马尔·阿卜迪克。
2013年8月6日,星期工
早上
我几乎整夜没有睡,一遍遍琢磨着:这样做是不是犯傻、鲁莽又毫无意义?这样做会给我惹祸吗?我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昨天上午,我约了卡马尔·阿卜迪克医生。我打电话到他所在的诊所向前台指名约他;也许是我的白日梦,但我觉得前台昕上去吃了一惊。她说阿卜迪克医生可..以在今天4点30分见我。这么快?我的心“怦怦”跳,感觉口干舌燥,然后一口答应下来。本次诊疗收费高达七十五英镑,从我妈妈那里借来的二百英镑恐怕撑不了多久。自从约好看医生,我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件事。我有点儿害怕,但也有点儿兴奋。我不得不承认:我心底隐隐觉得跟卡马尔见面颇为激动人心。因为一切都由他而起,只不过朝他匆匆投去一瞥,我的生活就偏离了原有的轨迹。目睹他亲吻梅根的那一刻,一切就此改变。再说我必须见他。我必须采取措施,因为警察一心紧盯着斯科特。昨天警方又找他问话;当然,警方不会承认,但网上有视频:斯科特正走进警肩,身旁是他妈妈。他的领带系得太紧,看上去勒得慌。
人人都在东猜西猜。报上说,这次警察谨慎了不少,毕竟再匆匆忙忙抓错一次会让警方下不来台。有人传闻案子办砸了,声称应该换换办案的班底。网上关于斯科特的流言更是不堪入目,离谱又恶心。有人把他第一次流着泪恳求梅根回家时的镜头截了屏,旁边则放上好些同样上过电视的凶于的照片,照片中的杀人凶于个个在哭泣,看上去正为了深爱的人备受煎熬这些凑热闹的真是没有人性,骇人昕闻。只能祈祷斯科特永远不要见到这些鬼东西,那会伤透他的心。
所以,也许我又蠢又鲁莽,但我要去见卡马尔·阿卜迪克。因为跟那些墙头草不一样,我见过斯科特,我亲身接触过此人,我了解他的本性,而他并非一个杀人凶手。
晚上
登上科利站的台阶时,我的双腿仍在瑟瑟发抖。我已经抖了好几个小时,一定是肾上腺素惹的祸,我的心就是不肯跳慢些。火车上挤得满满当当,看来是找不到座位了(从这里上车可没有从尤斯顿站上车那么轻松),所以我只好站在车厢中央。整节车厢活像个烤炉,我努力放慢呼吸,垂下眼神盯着自己的脚我不过是想好好调整自己的感受。
狂喜、恐惧、困惑,还有内疚。主要是内疚。
这可跟我期待的感受不一样。
等到抵达诊所的时候,我已经完全被恐惧淹没:我坚信他只需瞥我一眼,就能看出我的底细,认定我不怀好意。我怕自己会说锚话,会忍不住提起梅根的名字。随后我走进了一间平淡无奇的候诊室,跟一位中年前台搭上了话,她记下我的信息,却没有正眼看我。我坐下拿起一本《时尚》杂志,用颤抖的手指翻了翻,尽力集中心神办好眼前的事,同时努力显得跟其他病人一样平庸无聊。候诊室里还有两个病人:一名二十来岁的男子正在看手机,一名年纪大些的女子闷闷不乐地瞪着自己的脚,自始至终没有抬过头。即使前台叫她的名字,她也只是起身迈着小碎步走开——她显然知道该去哪里。我在候诊室等了五分钟,不,十分钟。我的呼吸渐渐急促起来。候诊室里非常憋闷,我简直喘不过气,真白自己晕倒。
房门冷不丁打开了,一名男子走出了办公室。无须细看,我就知道是卡马尔本人。当初第一次见到他,我也一眼就认出那人并非斯科特,当时对方还只是一抹向她走去的身影呢,不过隐隐让人感觉身材高大、动作情懒。阿卜迪克医生向我伸出一只手。
“沃森女士?”
我抬起目光正视他的眼睛,顿时感觉仿佛触电一般。我握住他的手,他的手又暖又干又大,整个儿覆住了我的手。
“这边请。”他说着示意我去他的办公室。我乖乖照办了,一路都觉得恶心头晕。我在重蹈她的覆辙·她曾经做过这一切。她曾经坐在他的对面,就在那张他让我坐的椅子上·他也许跟今天一样双手托腮,也许跟今天一样对病人点点头,嘴里说道:“好了,今天你想跟我谈些什么呢?”
他的一切都很温暖:他的手(我握过他的手)、他的眼睛、他的声调。我在他的脸上细细搜寻着蛛丝马迹:对方是否正是那个砸碎梅根头颅的万恶禽兽,是昔日那个曾经失去家人、背负伤痛的难民呢?一丝迹象也看不出来。而且有那么片刻,我竟浑然忘我,也忘了白他。我坐在诊疗室里,心中不再恐慌,用力咽下一口唾沫,竭力记起自己的台词。我告诉他,我已经酗酒四年了,酗酒害我失去了婚姻、工作和健康,我担心它可能还会害我失去理智。
“我记不起来事情。”我说,“我会失忆,不记得自己去过哪里,做过什么。有时我怀疑自己闯了祸,说了些不堪入耳的话,但我就是想不起来。如果……如果事后有人告诉我我的言行,昕上去却一点儿也不像我的所作所为。如果不记得某事的话,你又怎么会觉得应该为此负责呢?所以我从不觉得有那么难受。我感到愧疚,我造的孽……被抹掉了,就像那不是我造的孽一样。”跟他见面才几分钟,我已经一股脑儿向他倾吐了许多真相。我倾吐得分畅快;我早就想对某人倾吐这一切了。但对方不应该是他。他倾昕着,明亮的唬白色眼睛凝望着我,叠着双手一动不动,既没有环顾房间,也没有记笔记,只是一味倾昕。最后他终于微微点头,说道“你想为自己的所作所为 8d1f." >负责,但如果想不起来,你又觉得很难为此负责?”
“没锚,正是这样,一点儿也没锚。”
“这么说吧,我们如何承担责任?你可以道歉。即使不记得自己犯的锚,那也并不意味着你的道歉以及背后的情绪并不真挚。”
“但我希望有所感觉,感觉……更难受。”
说出口显得有点儿诡异,但一直以来,我确实是这么想的。我难受得还不够。我知道我该负责,我知道自己犯的锚,即使我不记得细节;但与此同时,我与那些举动之间似乎又隔了一层。
“你认为你应该比现在更难受?你为自己的锚误付出的代价还不够?”
“是的。”
卡马尔摇摇头。“瑞秋,刚才你告诉我,你失去了婚姻和工作,你不认为你已经被罚得够重了吗?”
我摇摇头。
他在椅子上往后仰。“我认为,也许你对自己太苛刻了一点儿。”
“我没有。”
“好吧,好吧。我们能谈谈问题刚出现的时候吗?你说那是……四年前?你能跟我讲讲那段时间吗?”
我不愿意。我还没有彻底拜倒在他温暖的声音和温柔的眼神下,我还没有那么绝望,我不会把真相通通告诉他,我不会告诉他,我多么渴盼宝宝。我告诉他,我的婚姻如何破裂,我陷入了抑郁,我一直贪杯,但当时局面一下子失控了。
“你婚姻破裂,所以是……你离开了你的丈夫,还是他离开了你,还是……你们只是分了手?”
“他出轨了。”我说,“他遇到了另一个女人,坠入了爱河。”他点点头,等我继续往下讲,“不过那不怪他,那是我的错。”
“你为什么这么说?”
“嗯,我开始酗酒是在他出轨之前……”
“这么说,你丈夫出轨并不是导火索?”
“不是。当时我已经开始酗酒了,这个毛病把他从我身边推开,这也是他不再……”
卡马尔等待着。他没有催我继续往下讲,只是任由我坐在那儿,等着我把话说出口。
“他不再爱我的原因。”我说。
我真恨自己在他面前哭;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卸下心防。我不该谈起真相,我原本应该拿一套编好的说辞和一个假身份来找他,原本应该好好准备。
我真恨自己凝望着他,居然有那么片刻相信他真心体恤我。因为他凝望着我,仿佛并非同情,而是理解,仿佛他确实想对我伸出援手。
“这么说来,瑞秋,的酒是在你婚姻破裂前开始的。你认为你可以找出的酒的根本原因吗?我的意思是,不是每个人都能力到。对某些人来说,那只是一步步陷入抑郁或上瘾的状态。对你来说有什么具体原因吗?丧亲之痛,或者别的挫折?”
我摇摇头,耸耸肩。我可不打算告诉他;我不会告诉他。
他等了片刻,接着瞥了一眼桌上的时钟。
“也许我们下次再接着聊?”他说着微微露出笑容,我顿时感觉后背窜过一股寒意。
他的一举一动是如此涵暧:他的手,他的眼睛,他的声音,只有他的笑容例外。当他露齿而笑时,你可以看出他身上的杀机。我瞬间胸口发闷,心跳再次在耳边隆隆作响,没有搭理他伸出的手就走出了他的力公室。我不敢碰他。
我理解,真的。我能看出梅根为什么倾心于他,那可不仅仅是因为他英俊过人。他沉着、可靠,整个人透出一种宽容的善意。如果天真无邪、容易轻信的话,如果内心备受困扰的话,也许就看不穿那层假面具,也许就看不出在平静无波之下,他却是一头恶狼。我理解:几乎有那么一个小时,我也拜倒在他的脚下。我对他敞开了心扉,忘了他是谁。我背叛了斯科特,背叛了梅根,我为此深感内疚。
但最重要的是,我深感内疚,因为我还想再去找他。
2013年8月7日,星期三
早上
我又做了那个梦。梦中我犯了错,所有人都站到汤姆那边跟我作对。我无法解释,甚至无法道歉,因为我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半梦半醒之间,我想起了四年前发生的一场争吵,那是在我们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试管授精失败后,我提出再试一回。汤姆告诉我付不起费用,而我没有质疑。我知道我们付不起,我们要还一大笔按揭,他还欠着债(谁让他父亲哄他做了一笔烂生意呢),我只好昕天由命。我只能盼着有朝一日把钱攒够,与此同时,每次遇见怀孕的陌生女人或昕见别人的好消息,我就不得不把热辣辣的眼泪往肚子里吞。
试管授精失败过了几个月,汤姆告诉我要去拉斯维加斯旅行:待四个晚上,看一场拳击大赛减减压,去的只有他和几个昔日旧友,几个我素未谋面的人。我知道那趟拉斯维加斯之旅价格不菲,因为我在汤姆的电邮收件箱里见到了预订航班和房间的收据;我不清楚拳击赛门票要花多少钱,但可想而知便宜不了。总花费倒不足以做一轮试管授精,但好歹能攒下一笔吧。我们翻天覆地吵了一场。我不记得细节了,因为整整一下午我都在喝酒,好给自己打气以便当面质问汤姆,于是事情变得再糟糕不过。我记得次日他的态度是多么冷漠,他不肯跟我聊。我记得他用平淡而又失望的语气告诉我,我做了些什么、说了些什么,如何把我们的镶框结婚照摔得粉碎,如何怒吼着斥责他无比自私,说他是个窝囊废丈夫,成不了事的废物。我还记得那天我有多么恨自己。
当然,我不该对他说那种话,但现在回头一想,我的滔天怒火并非没有理由。我完全有理由恼火,不是吗?我们明明在备孕,难道不该准备好做出牺牲吗?如果能怀上孩子,我甘愿缺只胳膊或者少条腿。他居然不能不去拉斯维加斯度周末?
我躺在床上胡思乱想,接着起身决定去散散步:如果不找点儿事做的话,我就要打街角小酒铺的主意了。从周日以来我还没有碰过酒,心里正左右为难:一边是极其盼着喝上几杯,一边是隐隐有点儿成就感,觉得半途而废实在丢人。阿什伯里并不是个散步的好地方,这里全是商店和郊区,连个像样的公园也没有。我穿过镇中心:四周无人的时候,从镇中心走并不算太糟糕。诀窍在于给你自己下个套,让自己相信正去往某处,挑个地方往前走就行。我挑的是“快乐路”前方的那间教堂,离凯茜的公寓约有两英里,我曾经去那里参加过戒酒互助会。我不愿意去本地区的教堂,免得一不小心遇见某些会在大街上、超市里或火车上遇见的人。
走到教堂,我又转身大步往家里走去——这个女子有事要做,有地方要去;她很寻常。我审视着途经的人们,想知道他们心里藏着什么秘密:两个背着背包跑步的男子正在做马拉松训练;一名身穿黑裙子、白色运动鞋的年轻女子,手袋里装着高跟鞋,正赶去上班。他们不断前行是为了不再酬酒吗?他们在琢磨昨天碰面而且准备再次见面的杀人凶手吗?
我并不寻常。
看见它时,我离家只差一小段路。我陷入了沉思,琢磨着跟卡马尔见面时能找到什么线索:我真的打算趁他碰巧离开房间的时机翻遍他的抽屉吗?诱使他说出内情,带他向危险的境地一步步走去吗?很有可能,他比我聪明得多;很有可能,他会发现我意图不轨。毕竟他知道自己已经上了报纸,他必须提防那些想从他身上套取信息的人。
我正低头琢磨,眼睛盯着人行道,道路右侧却出现了那间小小的“Londis”便利店。我尽力不抬头看它,免得勾起非分之想,谁知道眼角却瞥到了她的名字。我抬起头,那行大字赫然在目,一份小报的头版写着:婴孩命丧梅根之手!
安娜,2013年8月7日,星期三早上
事情发生时,我正跟“全同初生婴儿信托”的姑娘们待在“星巴克”咖啡馆里。我们坐在靠窗的老地方,孩子们把“乐高”玩具撒得满地都是,贝丝又在劝我加入她的读书俱乐部,接着黛安姗姗来迟。她的脸上有种自负的神情,怀揣重磅八卦的家伙就有这种表情。她费力地将双座婴儿车推过门,雀跃得几乎难以自控。
“安娜,”她摆出一张严肃的面孔,“你看见这篇报道了吗?”她扬起手中的东西。报纸标题赫然写着:婴孩命丧梅根之手!我一下子说不出话,只是呆呆瞪着那些字,竟然荒唐地流出了眼泪。伊薇吓得大声哭号起来。真是糟糕透顶。
我去洗手间把自己和伊薇收拾干净,回来时众人正压低声音讲悄悄话。黛安狡猾地瞥了瞥我,问道:“你还好吗,亲爱的?”她看热闹看得正开心呢,我看得出来。
我再也待不下去了,不得不走人。她们都显得十分关切,嘴里纷纷说我一定很难受,但我可以从她们的脸上看出几乎赤裸裸的、不以为然的神色。你怎么能把自己的孩子交给那个女魔头?你一定是世界上最糟糕的母亲。
回家路上,我想打个电话给汤姆,但他的电话转到了语音信箱。我给他留了言,让他尽快给我?回电话;我尽量显得云淡风轻,但我整个人都在发抖,两条腿几乎站不稳。
我没有买报纸,却忍不住上网查了报道。一切听起来语焉不详。希普韦尔案件的知情人士声称,有人指控梅根“可能涉嫌在七年 524d." >前非法杀害自己的亲生孩子”。该“爆料人”还猜测,这可能正是杀害梅根的动机。负责案件调查的侦探加斯基尔,也就是梅根失踪后找我们问过话的警察99lib.,倒没有对这件事发表任何评论。汤姆给我回了电话。他刚开完会,接下来还有会要开,所以没有办法回家。他温言软语地哄我,告诉我那也许只是一堆屁话。“你知道报纸上白纸黑字印出来的鬼话有一半不能信吧。”我也没有闹得太凶,因为当初正是汤姆提议让梅根来搭把手照顾伊薇,他一定感觉很糟糕。
再说他也没有说错,那也许是些假话呢。但谁会编这样一个故事?又有什么企图?而我忍不住心想:果然不出所料。我早就知道那女人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起初我以为她只是有点儿不成熟,但更重要的是她心不在焉,以自我为中心。实话实说:除掉她我开心得很,总算解脱了。
晚上
我在楼上的卧室里,汤姆在?眼伊薇一起看电视。我们在冷战,都怪我。他一进门,我就对他劈头一顿痛骂。
整整一天,我憋了一肚子气。我实在忍不住也躲不开,无论我的目光落在哪里,梅根总是无处不在。她就在我家,抱着我的掌上明珠,喂她乞奶给她换尿布,趁我打盹儿的时候跟她一起玩耍。我忍不住回想自己把伊薇独自交给梅根的情形,不禁恶心不止。
紧接着,那种妄想又翩然而至自从住进这栋房子,我几乎时刻感觉有人在暗处窥伺我。起初我怪罪的是途经的火车:一个个没有脸孔的人影透过窗口瞪着我们,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刚开始我不乐意搬进来,这正是原因之一。但汤姆不肯搬走,他说卖房会让我们亏一大笔。
起初怪罪的是火车,接着轮到了瑞秋。瑞秋窥伺我们,她在街上出没,一天到晚给我们打电话。随后则是梅根,当她在这儿照顾伊薇的时候,我总觉得她在留心我,仿佛一直对我评头论足:当妈妈当得是再称职啦,自己一个人居然应付不过来啦。荒唐得很,我知道。但我转念想到瑞秋溜进我家带走伊薇的那天,顿时如坠冰窟。其实一点儿也不荒唐,我觉得。
于是汤姆到家时,我憋足了劲要吵一架。我发了一道最后通牒:必须搬走。经历了诸多风波,我再也无法待在这所房子里,待在这条路上。无论我的目光落在哪里,见到的已经不止一个瑞秋,还多了一个梅根。我不得不寻思她碰过的所有东西,我实在不堪重负。我告诉汤姆,我不在乎房子卖得好不好。“等到我们被逼住进一个破烂地方,等到我们交不起按揭的时候,你就会在乎了。”他的话再合理不过。我问他能不能向他父母开口求助(他的父母挺有钱),但他说他不会求助,他再也不会开口向父母要任何东西了,紧接着他恼火起来,说是不想再谈下去——都怪他为了我离开瑞秋时,他的父母没有好好待他。我根本不该提起他们,这个话题总能惹毛汤姆。
但我实..在忍不住。我已经无路可走,因为每次闭上眼我都会者见梅根坐在餐桌旁,怀中抱着伊薇。她跟宝宝一起玩耍,微笑着说个不停,可惜那一幕者上去并不真实,仿佛她心底里并不情愿待在这儿。每次收工把伊薇交给我时,她总是显得那么喜气洋洋,仿佛她并不喜欢怀中搂着孩子的感觉。
瑞秋,2013年8月7日,星期三晚上
天气热得受不了。要是开着公寓的窗户,你简直可以闻到楼下街道袅袅腾起的废气味道。我的喉咙阵阵发痒。电话铃声响起时,我正在冲今天第二遍澡,于是没有接。电话又响了一次,两次。等到我走出浴室,电99lib.话第四次响起了铃声,我接了起来。
他显得惊慌失措,呼吸急促,声音也断断续续。“我不能回家。”他说,“到处都是摄像头。”
“斯科特?”
“我知道这……这很怪,但我得找一个记者想不到的地方。我不能去我妈家,不能去朋友家,我只能……开着车到处转。从警察局出来以后,我就一直在开着车到处转。”他的声音有些哽咽,“我只需要一两个小时坐一坐,想一想。没有记者,没有警察,没有人问我见鬼的问题。不好意思,不过我可以去你家吗?”
当然,我一口答应下来。不仅是因为他显得惶恐而又绝望,还因为我想见他,想帮他。我把地址告诉他,他说十五分钟后到。
十分钟后,门铃响了,铃声匆促尖利,昕上去急不可耐。
“非常抱歉。”我打开前门,他说道,“我不知道该去哪里。”他脸上有种惊恐万状的神情,整个人瑟瑟发抖,脸色苍白,沾了汗的皮肤滑腻腻的。
“没关系。”我说着闪到一旁让他进屋。我领他去客厅坐下,从厨房给他端来一杯水。他几乎一饮而尽,然后坐在那儿,弯下腰,勾着头,用前臂枕着双膝。
我不知道是该开口还是该闭嘴,于是又给他倒了一杯水,一句话也没有说,最后他总算开口了。
“还以为事情不能更糟了呢。”他轻声道,“我的意思是,明明已经糟透了,对吧?”他抬头望着我,“我太太死了,警方认为是我杀了她,还有什么比这更糟糕呢?”
他指的是那则新闻,也就是小报上登载的那篇报道,该报道声称梅根涉嫌害死一个孩子,据称是某警界人士爆的料。捕风捉影的玩意儿,居然往逝者身上泼脏水,真是卑鄙无耻。
“又不是真的,”我对他说,“不可能是真的。”
斯科特神情茫然,显然没有听进去我的话。“今天早晨,菜丽告诉了我一件事。”他说。他咳了几声,青了青喉咙,“是我盼望已久的一则消息。”他的声音几近耳语,“你肯定想象不到我是多么眼巴巴地盼着。我曾经做过白日梦,想象着到时候她会是什么模样?她会如何对我羞答答地笑?会如何抬起我的手贴到唇边……”他在神游,我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今天我得知消息,梅根怀孕了。”
他哭出了声,我也不禁哽咽起来,为一个未能降临人世的婴儿而哭,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的孩子。但这则消息太令人心头发毛,几乎难以承受。我不明白斯科特为什么还撑得住。这个消息不该要了他的命吗?但无论如何,他却好端端的还在这里。我无法开口,无法动弹。尽管开着窗,客厅里却又热又闷。我昕见楼下街道传来种种动静:一阵警笛声;年轻女孩的笑闹声;一辆汽车驶过,低音随之飘过——总之,寻常日子。但眼前却是世界末日。斯科特的前方便是世界末日,而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站在那儿,无助而又无用。
直到我昕见前门台阶上传来脚步声,紧接着是熟悉的“哗啦”声——凯茜正在她那只硕大的手袋里找房门钥匙呢。我一下子惊醒:不能傻站着。我猛地攥住斯科特的手,他一脸惊恐地抬头望着我。
“跟我来。”我拽起他。趁凯茜还没有进屋,他任由我把他捅进走廊,捅上楼梯,关上卧室门。
“我的室友,她,”我解释道,“她可能会东问西问,我知道你现在可不想昕这些。”
他点点头,环顾着我那间小卧室,一一打量没有铺好的床、空荡荡的墙壁、便宜家具,还有堆在书桌椅上的衣服,脏的干净的都混在一块儿。我顿时感觉无地自容。这就是我的生活:乱糟糟,拿不出手,没有亮眼之处。但我立刻觉得自己很可笑:眼下的斯科特怎么可能会在意我的日子过得怎么样呢?
我示意他坐到床上。他照办了,用手背抹了抹眼睛,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你要喝点儿什么吗?”我问道。
“啤酒行吗?”
“我家里没有酒。”我能感觉到自己满脸涨得通红。不过斯科特没有注意到,甚至连头也没有抬。“我给你浏杯茶好吗?”他叉点点头。“躺下,”我说,“休自一会儿。”他乖乖照办了,脱下鞋躺到床上,听话得像个生病的孩子。
下了楼,我一边烧水一边跟凯茜搭话,听她念叨她在诺斯克特刚发现了一处吃午餐的好地方(“沙拉棒极了”),新来的女同事叉是多么烦人。我笑着点点头,但她的话都成了耳边风。我正留心倾听着他的动静,无论是“吱嘎”声,还是脚步声。他就在楼上,在我的床上这让我飘飘然,仿佛正做着一个白日梦。
凯茜终于住了嘴,盯着我皱起眉头。“你没事吧?”她问道,“你看上去……有点儿心不在焉啊。”
“我只是有点儿累。”我告诉她,“感觉不太舒服,我还是去睡吧。”
凯茜瞥瞥我。她知道我没有贪杯(她总能看出来),但她可能认为我正打算喝呢。我不在乎,现在我可没空琢磨喝酒的事;我端起给斯科特的那杯茶,跟凯茜道别。
我在卧室门外停下脚步,倾听着。鸦雀无声。我小心地拧动把手推开门。他正躺在床上,双手搁在身侧,闭着眼睛。我能听见他轻柔的呼吸,一声声参差不齐。他魁梧的身躯占去了半张床,我不禁想在他身边躺下,搂住他,哄哄他。但相反我轻咳一声,把那杯茶递了过去。
他坐起身。“谢谢你。”他旧声旧气地说,接过了杯子,“谢谢你……收留我。真是……自从那篇报道见报以后,局面就……难以形容。”
“是关于多年前那宗案子的报道?”
“是的,就是那篇。”
坊间对于小报从哪里挖出了这条猛料众说纷纭,有人说爆料的是警察,有人说是卡马尔·阿卜迪克,还有人说是斯科特。
“胡编乱造,对吧?”我对斯科特说。
“那还用说吗?可这样一来,某人就有动机了,不是吗?总之有种说法:梅根害死了她的孩子,也就让某人在多年以后有了杀人动机……很有可能是孩子的生父。”
“太扯了。”
“但你知道吧,人人都说这故事是我编的。不仅把她抹黑成恶人,还能洗脱我自己的嫌疑,推到某些莫须有的人身上,某个来自她的过往、谁也不认识的人。”
我坐到他身旁,大腿几乎挨到了他的腿。“警方怎么说?”
他耸耸肩膀。“警方什么也没说。他们问我是百知情:知道她以前有过一个孩子吗?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吗?知道孩子父亲是谁吗?我说不知道,那全是瞎编的屁话,她从来没有怀过孕……”他的声音再次哽咽起来。他顿了顿,喝了口茶,“我问警方这个传闻是哪里冒出来的,又怎么会见报,结果警方说他们不能告诉我。我猜是他透的口风,那个阿卜迪克。”他战栗着长叹一声,“我真不明白是为什么,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编出那种瞎话,我不明白他有什么企图。很显然,这人脑袋有问题。”
我回想着刚刚见过面的治疗师卡马尔:平静的举止、国柔的语调、国暖的眼睛——绝无一丝脑袋有问题的迹象。不过话说回来,别忘了那抹笑容。“这种鬼话居然能见报,真是令人发指,总该有点儿规矩吧。”
“不能往死者身上泼脏水。”斯科特说。他沉默片刻,然后再次开口,“警方..向我保证他们不会向外透露梅根怀孕的消息,目前还不会,但确定以后就不好说了。”
“确定什么以后?”
“那不是阿卜迪克的孩子。”他说。
“警方已经做了DNA测试?”
他摇摇头。“不,我心里清楚。说不清原因,但我就是心里清楚,孩子……是我的。”
“如果他以为那是他的孩子,他就有杀人动机了,对吗?”
世上又不是没有为了除掉孩子而除掉孩子妈妈的畜生(不过我没把这话大声说出口)。除此以外,梅根怀孕也让斯科特有了动机(我也没有把这话说出口)。如果斯科特认定自己的太太怀上了另一个男人的骨肉……不,不可能。斯科特是如此震惊,如此煎熬,一定不会假。没有人能演得如此逼真。
斯科特似乎把话都当成了耳边风。他直勾勾地盯着卧室门,眼神呆滞,像一摊烂泥般软绵绵地摊在床上。
“你应该在这儿多待一会儿。”我对他说,“打个盹儿吧。”
这时他抬起头凝望我,隐隐露出一丝笑意。“你不介意吗?”他说,“那就太……我感激不尽。我在家里睡不着,不仅仅是因为屋外有记者,不仅仅因为那种被人罔追堵截的感觉,还因为梅根。她简直无处不在,走到哪儿也躲不开。我走下楼梯,逼着自己不去看,但当我经过窗口,却不得不回去瞧一瞧她是不是在露台上。”昕着他的话,我感觉泪水刺痛了眼眶,“她挺爱坐在屋外的小露台上,知道吧,她挺爱坐在那儿看火车。”他说。
“我知道。”我伸手搭上他的胳膊,“以前我有时会看见她待在那儿。”
“我经常昕见她的声音。”他说,“昕见她叫我。我躺在床上,昕见她在屋外叫我。我一直觉得她就在外面。”他整个人瑟瑟发抖。
“躺下吧。”我从他手中取走杯子,“休息一下。”
等到确信他已经沉入梦乡,我才在他身后躺下来,面孔离他的肩甲仅有几英寸。我闭上眼,聆昕自己的心跳声,呼吸着他身上那哀伤、变昧的气息。
几小时后我一觉醒来,他已经不见了踪影。
2013年8月8日,星期四
早上
我真是两面三刀。几小时前斯科特才刚刚离开,我却就要动身去见卡马尔,斯科特可相信正是卡马尔害死了他的太太和他的孩子呢。我感觉有点儿反胃。难道应该把计划告诉斯科特,解释一下我这么做都是为了他吗?只不过,我并不能确信这么做只是为了他,我也拿不出什么计划。
今天我会向卡马尔透露一些隐私——这便是今天的计划。我会谈些真事,谈起想要小孩,看看他是否会有反应,是否有所斩获。
半点儿斩获也没有。
刚开始他问我感觉如何,上次喝酒是什么时候。
“是周日。”我告诉他。
“好,那太好了。”他叠起双手放在怀中,“你看上去气色不错。”他微笑道。我看不出那抹杀机。难道那天看到的一幕是我的想象?
“上次你问我是怎么开始酬酒的。”他点点头。“当时我很泄气,”我说,“我们正努力……我在努力想怀个宝宝。可惜怀不上,我变得很泊沉,也就是那时开始酬酒。”
眨眼问我又流出了眼泪。陌生人的善意简直难以抗拒: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凝望着你,告诉你无论闯过多大的祸都不要紧,因为你吃过苦,受过伤,你理应得到宽恕。于是我再次把求医旬诊的初衷忘到了脑后,对他讲出了真心话。我不再盯着他的脸揣摩神色,不再审视他的眼神寻找疑点;我任他安慰我。
他善良而理性。他谈起了应对策略,他说我还年轻。也许确实一无所获,因为离开卡马尔·阿卜迪克的办公室时,我感觉浑身轻飘飘,心中燃起了希望。他帮了我。我坐在火车上,试着回想那天瞥见的杀机,但却再也想不起来。我实在难以想象卡马尔·阿卜迪克是袭击某个女子、击碎其头颅的暴徒。
我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幕令人脸红而又毛骨柬然的景象:手指纤长、风度翩翩、声音温柔的卡马尔,与身强力壮、狂野不羁、满腔绝望的斯科特一争高下。我不得不立刻提醒自己,这是现在的斯科特,并非昔日的他;我不得不提醒自己昔日的他是什么模样。就在这时,我却不得不承认,我并不知道昔日的斯科特是什么模样。
2013年8月9日,星期五
晚上
火车在信号灯前停了下来。我从一罐冰凉的“金汤力”中轻吸一口,抬头遥望他的家、她的露台。我状态还不错,但必须喝点儿国给自己壮壮胆。我正要去见斯科特,而布伦海姆路上危机四伏:汤姆、安娜、警察、媒体,还有那条让人隐约想起血迹、让人毛骨柬然的地下通道。但斯科特要我来,我无法拒绝他。
警方昨天晚上发现了那名小女孩梅根的孩子。埋在东盎格里亚海岸的一所农舍地下,正是警方接到线报埋尸的地方。今天早展消息就见了报:
警方在北诺福克霍克汉姆一栋住宅的花园中发现了一具童尸,相关调查己随之展开。此前警方在调查梅根·希普韦尔命案过程中收到了涉及这一孩童命案的线报。梅根·希普韦尔居住于威特尼上周警方在科里林发现了她的尸体。
早晨见到这条新闻以后,我给斯科特打了个电话。他没有接,于是我留言告诉他说我非常遗憾。今天下午,他回了电话。
“你还好吗?”我问。
“不太好。”他的声音充斥着醉意。
“非常遗憾……你有什么需要吗?”
“我需要一个没那么有‘先见之明’的人。”
“你说什么?”
“我妈一下午都在这儿。显而易见,她就有先见之明,早知道‘那姑娘身上有猫腻,没有家人,没有朋友,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真想知道我妈为什么从来没有跟我提过。”电话那头传来打碎玻璃的声音,掺着几声咒骂。
“你还好吗?”我再次说。
“你能来一趟吗?”他问道。
“去你家?”
“对。”
“我……有警察和记者,我说不好……”
“求你了。我只想找个人陪陪,某个认识梅根、喜欢梅根的人,某个不相信这些鬼话……”
他喝醉了,我清楚;我却还是一口答应。
此刻坐在火车上,我也在喝酒,边喝边琢磨着他刚才说的话。“某个认识梅根、喜欢梅根的人”我并不认识梅根,我也说不好是否还喜欢她。我能喝多快喝多快,然后开了第二瓶酒。
我在威特尼站下车,正好赶上周五晚上通勤的人群:茫茫人海之中,我不过是又一个拜倒在薪资脚下的奴隶,又热又累,一心盼着回家带着冰晦酒坐到室外跟孩子们一起吃顿晚餐,早早上床就寝。也许是拜酒意所赐,但汇入人潮让人感觉莫名地愉悦:每个人都在查手机,在口袋里掏通票。我仿佛重回昔日,回到我们住到布伦海姆路的第一个夏季,当时我每晚下班便飞奔回家,急不可耐地下台阶出站,简直是一溜小跑穿街走巷。汤姆在家里上班,我几乎还没有迈进门口,他已经帮我脱下了外衣。即使此刻想起当日满心期待的模样,我仍然会忍不住露出笑意:当时我连跑带跳穿过大街,脸颊发烫,咬着嘴唇免得自己笑出声,呼吸一声比一声急促,心里想着他,深知他正心心念念盼我回家。
我一心怀念着昔日,竟然忘了担心汤姆、安娜、警察和记者。等到回过神时,我已经到了斯科特家门口,泪响了门铃。门开了,尽管并不应该,我却感觉兴奋不已。我不觉得内疚,因为梅根跟我当初想象的不一样,她不是露台上那个美貌动人、无忧无虑的姑娘,不是个贤淑的妻子,甚至算不上一个好人。她是个撒谎精,劈腿的家伙。
她是个杀人凶手。
梅根,2013年6月20日,星期四晚上
我坐在他家客厅的沙发上,手中端着一杯酒。房间里还是一闭糟。他一直跟十多岁的少年一样过日子吗?接着我记起他正是在少年时代失去了家人,所以也许确实如此。我真为他难过。他走出厨房在我身边坐下,挨得挺近。如果可以的话,我会每天来这里,只为待上一两个小时,只为坐下小酌,感受着他的手拂过我的手。
但我不能。来这里并非毫无目的,而他希望我切中要害。
“恩,梅根。”他说,“你觉得准备好了吗?把你之前跟我讲的事讲完?”
我微微后仰靠着他,靠着他那温暖的身体。他没有拦我。我闭上眼睛,没过多久便回到了那儿,那间浴室。真奇怪,我花了这么久不去想它,不去回想往昔,但一闭上眼我便重回昔日,仿佛一步踏进了梦中。
漆黑一片,寒气入骨。我已经不在浴缸里了。“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记得自己清醒过来,心知事有蹊挠,接下来麦克便到家了。我能听见他在楼下大喊我的名字,但我动弹不得。我坐在浴室的地板上,她就在我的怀中。暴雨倾盆而下,屋顶的横、‘吱里’作响。我好冷。麦克一边叫我名字一边上楼,来到门口,开了灯。”此时此刻,我依然能够感觉灯光烧灼着我的眼睛,一切都是白花花的一片,显得格外廖人。
“我记得自己对麦克大吼,让他把灯关掉。我不愿意看见,不愿意见到她的惨状。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麦克对我大吼大嚷,我把宝宝递给他,然后落荒而逃,跑出门冲进了雨中,一路跑到了海边。我不记得之后发生的事了。过了很久他才来找我,雨还没有停。当时我应该是在沙丘上吧;我想过跳海,但我实在害怕。最后麦克还是来找我,带我回了家。
“次日早晨,我们埋葬了她。我用毯子把她裹起来,麦克挖了个墓穴。我们把她埋在那块地的边上,靠近废弃的铁路线,放上石块作为标记99lib?
。我们对这件事绝口不提,没有谈任何事,没有抬眼看对方。当晚麦克出了门,说是要见某个人。我以为他要去报警,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于是等待着他来,等某人来。他没有回来,他再也没有回家。”
此刻我坐在卡马尔家温暖的客厅里,紧挨着他温暖的身体,整个人却瑟瑟发抖。“后来我依然感觉得到,”我告诉他,“到了晚上,我依然可以感觉到孤零零一个人待在那栋屋里的感觉。正是它让我惊恐万分,无法入睡。当时我怕得要命;我在黑漆漆的屋里走动,结果昕见她的哭声,闻到她的体香。我有幻觉,半夜醒来一心认定屋里躲着外人。我以为自己疯了,以为会丢掉性命。我想,也许干脆待在那儿好了,反正总有一天会有人找到我。至少如此一来,我就不会离开她。”
我抽噎着,俯身从桌上的纸巾盒里取出一张面巾纸。卡马尔的手抚上我的后背,一路滑到后腰,再也没有拿开。
“但最后我还是没有勇气留下。我等了十天左右吧,家里的东四通通吃得精光,连一罐豆子也没有了,于是我收拾起行李,离开了那栋房子。”
“后来你跟麦克还见过面吗?”
“没有,再也没有见过,最后一次见他就是那天晚上。他甚至没有跟我吻别,也没有道别,只说他要出门一趟。”我耸耸肩,“如此而已。”
“你找过他吗?”
我摇摇头。“没有。刚开始我怕得要命,我不知道如果联系他,他会做些什么。再说我也不知道他的下落,他连手机也没有。我跟他的熟人失去了联系,他的朋友都不太喜欢总待在一个地方,都是些嬉皮士、四处漂泊的家伙。几个月前,我们聊起他以后,我上网搜了搜麦克,但没有发 73b0." >现他的下落。真怪……”
“什么真怪?”
“刚开始的时候我一天到晚看见他。比如在街上,或者在酒吧里见到一名男子,一眼断定是麦克,我的心就会一个劲儿‘怦怦’跳个不停;我也曾在人群中恍然昕见他的声音。但这种情形 5df2." >已经过去了很久,至于现在……我觉得他可能已经不在人世。”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我说不清楚。只是……在我心里,他已经死了。”
卡马尔挺直腰从我身边挪开一些,扭头面对着我。
“我认为那bbr>可能只是你的想象,梅根。在跟亲近的人分开后,如果你觉得恍然见到了他们,那很正常。刚开始的时候,我经常恍然瞥见我哥哥。至于‘感觉’他已经不在人世,可能只是因为他从你的生活中已经消失了太久。在某种意义上,他对你来说不再真实。”
卡马尔又切回了治疗模式,我们不再是肩并肩坐在沙发上的朋友。我想伸手将他拉近些,但我不愿意越轨。我想起上次包出门前吻他时,他脸上露出交织着渴盼、失望与愤怒的神色。
“我在想,既然我们已经谈到这个问题,既然你已经把你的往事告诉了我,也许试着联系麦克会对你有些帮助。能够画上一个句号,有个了结。”
我就知道他可能会提这种建议。“我做不到。”我说,“不行。”
“考虑一下吧。”
“我办不到。如果他还恨我怎么办?如果结局不过是勾起了昔日的回忆怎么办?如果他去报警怎么办?如果……”这一点我无法大声说出口,恐怕连说出口也办不到如果麦克把我的真面目告诉斯科特,那怎么办?
卡马尔摇摇头。“也许他根本就不恨你,梅根,也许他从未恨过你。也许他也害怕,内疚不已。据你告诉我的事情看来,他并不是个负责的人。他收留了一个非常年轻、非常脆弱的女孩,却在她需要呵护的时候抛下她一个人。也许他清楚发生的一切应该由你们两个人共同承担责任,也许这正是他逃离的原因。”
我不知道卡马尔是真心相信这番话,还是为了让我好受些;我只知道事实并非如此。我不能把责任推到麦克头上,这副重担必须我自己一个人挑。
“我不想逼你做任何不情愿的事。”卡马尔说,“只是想让你考虑一下,联系麦克也许对你有好处。这么做并不是因为我认为你对他有所亏欠,知道吗?而是因为我相信他对你有所亏欠。我理解你多么内疚,真的,但他抛弃了你。当初你是那么孤独、害怕、惶恐、悲伤,而他竟然把你一个人扔在那所房子里。难怪你睡不着,难怪一想到睡觉你就怕得要命:当初你不小心睡着了,结果大祸临头,而某个原本应该帮你的人竟然把你一个人孤零零抛下了。”
这些话从卡马尔嘴里说出来,昕上去并不坏。我几乎就要相信那些仿佛暖融融又裹了蜜的字眼,我几乎就要相信我可以将往昔抛到脑后,回到斯科特身边跟常人一样生活,既不再回顾过往,也不再急迫地见异思迁。这就是平常人的生活吗?
“你会考虑一下吗?”卡马尔碰碰我的手说。我对他露出灿烂的笑容,答应了下来。也许,我是真心答应下来的呢,我说不清楚。他陪我走到门口,伸出胳膊搂住我的肩,我想转身再吻他一次,但我没有动。
我开口间他:“这是我最后一次见你?”他点点头。“我们可以……”我说。
“不,梅根,我们不能,我们必须走正道。”
我对他笑了。“我不太擅长走正道。”我说,“从来就不。”
“你能做到,你会做到的。回家去吧,回到你丈夫身边。”
卡马尔关上房门后,我在他家门外的人行道上站了很久。我感觉通体轻盈,心中更加释怀,但又悲从中起,突然间一心盼着回到斯科特身旁。
我转身向火车站走去,迎面却直愣愣冲过来一名男子,他沿着人行道疾步而行,戴着耳机,低着头。我后退一步想要躲开他,却不小心滑下人行道跌了一跤。
那个男人没有道歉,甚至没有回头看我,我感觉无比震惊,竟忘了破口大骂。我起身倚在一辆车上想要喘口气,刚从卡马尔家获得的满心平静突然被击得粉碎。
回到家我才发现刚才摔倒时碰伤了手。不知什么时候,我一定用手抹过嘴——我的嘴唇染上了血迹。
瑞秋,2013年8月10日,星期六早上
我早早就醒了过来,昕见垃圾车从街上“隆隆”驶过,雨滴轻声拍打着窗户。百叶窗拉了一半——昨晚我们忘了关上。我不禁暗自微笑。我能感觉到身后的他,温暖、坚实,睡眼蒙胧。我扭扭臀贴近他。过不了多久他就会不老实起来,会把我翻个身。
“瑞秋,”他说,“别这样。”我顿时感觉如坠冰窟。我并非在家,这不是我的家,一切大错特错。
我翻了个身。斯科特已经坐起身,把腿挪到床边,背对着我。我紧闭眼睛努力回想,可惜一切太过模糊。等到睁开眼睛,我却感觉豁然开朗,因为我曾经在这样一个房间里醒过干百次:床正好摆在同一位置,同一朝向——如果现在坐起身,我会望见对街橡树的树梢;左边是盟洗室,右边是嵌入式衣柜。这间屋跟当初我与汤姆住过的卧室一模一样。
“瑞秋。”斯科特再次说。我伸手去碰他的后背,但他飞快地站了起来,转身面对着我。他的神情颇为茫然,恰似我第一次在警局近距离见到他,仿佛有人掏空了他的五脏六腑,只剩下一张皮囊。这间屋跟当初我与汤姆住过的卧室极其相似,但这里属于斯科特与梅 6839." >根——这间屋,这张床。
“我知道。”我说,“对不起。对不起,这样很不妥。”
“没错。”他没有正视我的眼睛,走进盟洗室关上了门。
我躺下闭上眼睛,感觉自己渐渐被恐惧吞噬。我都干了些什么?我记得刚进门时斯科特说个没完,他生了一肚子气,气他妈妈——谁让她一直对梅根没好感呢;气那些报纸——谁让他们瞎写一通,含沙射影地说她是罪有应得呢;还气警方——谁让他们把案子弄得一闭糟,辜负了她,也辜负了他自己呢。我们坐在厨房里喝啤酒,我昕他倾诉,等到喝完啤酒坐到屋外的庭院里,他的一肚子气已经消了。我们边喝边遥望火车驶过,东拉西扯地闲聊:电视啦,工作啦,他以前上学的学校啦,简直活像两个普通人。一时之间,我把自己的身份忘到了九霄云外;>99lib?我们都一样——现在我能记起来了,我记起他如何对我微笑,如何轻抚我的头发。
我顿时如被雷击,感觉脸颊滚烫。我记起自己在心底里承认:我盼着跟“杰森”在一起,盼着体会傍晚时分“杰丝”与他一起在屋外小酌的感受。我忘乎所以,所以不再理会事实:往好里说,“杰丝”不过是我白日梦中的一个角色;往坏里说,“杰丝”则是梅根,她已经遇害身亡,尸体还被扔到荒郊野外。更糟的是,我并没有忘掉这一点。我并不在乎。我不在乎,因为我已经开始相bbr>..信关于她的传闻。是再有那么一刹那,我曾相信她确实是罪有应得?
斯科特出了浴室。他刚刚洗了个澡,从身上洗去了我留下的痕迹。他看上去精神了些,但问我是再想喝咖啡时,却不肯正视我的眼睛。跟我想要的不一样,一切大错特错。我不愿意这么做,我不愿再次失控。
我飞快地穿上衣服进了洗手间,朝脸上泼了些冷水。我的睫毛膏染花了眼角,脸颊和脖子被他的胡茬扎过的地方有些泛红,嘴唇隐约发暗——是咬痕。我回想着昨夜他的手.如何在我身上游走,顿觉胸中翻江倒海,头晕眼花,不禁一屁股坐到浴缸边上。跟房子其他地方比起来,洗手间还要脏些:水油里有斑斑的污渍,镜子上粘着牙膏。屋里摆着一个杯子,杯中只有一支牙刷。没有香水,没有问肤霜,没有化妆品。我不知道是她离开时带走了,还是他通通扔了个干净。
回到卧室,我又四下寻找着梅根留下的痕迹:门后挂着的长袍啦、抽屉里的一把梳子啦、一支问唇膏啦、一对耳环啦,但却毫无所获。我穿过卧室正要打开衣柜,一只手已经握上了把手,却在此时昕见斯科特大喊“咖啡好了”,我被吓了一大跳。
他没有正视我的眼神,把咖啡递过来,转身用后背对着我,眼神落到窗外的铁轨上,不然就落在遥遥的远处。我向右瞥了瞥,发现之前摆放的照片全部不见了踪影。我顿时觉得汗毛直竖,轻轰一口咖啡费力咽了下去。一切通通不对劲儿。也许是他妈妈干的好事,把梅根的东西扔了个精光,又把照片收了起来——斯科特不是一遍又一遍地抱怨他妈妈不喜欢梅根吗?但话说回来,那昨天晚上的事又该算到谁的头上?是谁在妻子身亡不足一个月时跟陌生女子在自家床上翻云覆雨?正在这时,他转身凝望着我,仿佛猜透了我的心思:他的脸上有种奇怪的神色——蔑视、厌恶。我也被激怒了。我放下咖啡杯。
“我得告辞了。”我说。他没有拦我。
雨已经停下。室外光线明亮,我在蒙蒙的晨光中眯起眼睛。有个男人正在朝我走过来,我刚迈上人行道他就差点儿一头撞上我。我立刻举起双手,侧身用肩膀撞开他。他嘀咕了几句.99lib.
,但我没有昕清楚。我举高双手低下头,因此一眼看见安娜的时候,我离她已经不到五英尺。她正站在车旁,双手叉腰紧盯着我。迎上我的目光后,她摇摇头,快步直奔车门而去,简直算得上是在小跑。我纹丝不动地站了片刻,望着安娜娇小玲珑的背影,望着身穿黑色紧身裤、红色T恤的她。恍然问,我有种无比强烈、似曾相识的感觉:我曾经见过她这样落荒而逃。
那是在我刚搬出家门的时候,当时我要去见汤姆,收拾些忘带的家什。现在我已经不再记得是什么东西,那也并不重要,我只是想去我们的家,去见他。那是个周日,而我是周五搬出去的,在我搬出家门才四十八个小时左右。我站在街上,眼睁睁地望着安娜从一辆车中把东西搬进屋。她居然正在搬进我家里,而我两天前才刚刚搬出,床上犹有我的余温——还有比这更急迫得上不了台面的吗?她一眼望见了我,我迈步向她走去,却并不知道要跟她说些什么——肯定不是什么讲理的话,我敢肯定。当时我在流眼泪,我记得这点;她则跟眼下一样撒腿落荒而逃。当时我还不知道最不堪的一件事;当时她还没有显怀。谢天谢地,要是知道她已经怀了孕,只怕会要了我的命。
站在月台上等火车时,我觉得头晕眼花。我一屁股坐到长凳上,告诉自己不过是宿醉作怪:戒酒五天之后再狂喝一边,免不了会出这种事。但在心底深处,我深知不仅如此。是安娜害的,望见她落荒而逃的身影让我有种感觉——那是心惊。
安娜,2013年8月10日,星期六早上
早晨我驾车去诺斯科特的健身房上动感单车课,回家路上阴道去店里给自己买了条美到爆的MaxMara迷你裙(汤姆只要见到我穿这条裙子多么美,就不会怪我花钱血拼啦)。我正悠然自得bbr>..,泊车时却昕见希普韦尔家传来一阵骚动(那里整天有记者出没),结果一眼又看见了她。真见鬼:瑞秋正疾步从一名记者身边走过,看上去气势汹汹。我敢肯定,她刚从斯科特家出来。
我甚至没觉得心烦,只是无比惊诧。当我跟汤姆提起时(我语气冷静,没有添油..加醋),他也跟我一样一头雾水。
“我会联系她,”汤姆说,“查清楚究竟怎么回事。”
“你不是已经试..过了吗?”我尽量温柔地说,“分明没什么用嘛。”我还出了个主意:也许是时候采取法律措施了,比如弄条限制令之类的。
“但其实她算不上在骚扰我们,对吧?”他说,“最近没接到乱打的电话,她既没有接近我们,也没有在我们家附近出没。别担心,亲爱的,我会想办法解决。”
当然,他没有说锚,瑞秋算不上在骚扰我们,但我并不在乎。事有蹊挠,而我不准备坐以待毙。我烦透了汤姆叫我别担心,烦透了他说会把事情摆平,会跟她聊聊,说她终究会完蛋。由我接管的时候到了。.?要是下次再见到瑞秋,我会打电话给那位女警莱丽,那位警察看上去挺不错,挺有同情心。我明白汤姆为瑞秋难过,但说实话,我觉得我该出手一劳永逸地摆平这>藏书网个妹子了。
瑞秋,2013年8月12日,星期一早上
我们在威尔顿湖的停车场里。曾经一度,如果天气热得不得了,有时候我们会来这里游泳;今天我们却只是并肩坐在汤姆的车中,摇下车窗,任由暖风拂过。我真想倚上靠枕,闭上双眼,闻着松香,聆听鸟儿鸣唱;我真想握住他的手,在这里待上一整天。
昨晚汤姆打电话约我见面,我问他是否因为我在布伦海姆路撞上了安娜。我告诉他,这跟他们两人毫无关系,我去布伦海姆路并不是为了骚扰他们。他信了我的话(至少他说他相信),但依然显得小心翼翼,有点儿不安心,坚持要跟我聊聊。
“拜托你了,瑞秋。”他说。他讲话就是这种腔调,跟过去一模一样;乍一听来,我还以为我会心碎。“我来接你,好吗?”
天还没亮我就已经起了床,清晨5点在厨房里煮咖啡。我洗了头、剃了腿毛、化了妆、换了四套衣服,心中隐隐有些内疚——真是犯傻,我明白,但我忍不住想起斯科特,想起与他翻云覆雨。我真希望当初没有跟他欢爱,因为那仿佛是一种不忠,对汤姆的不忠——那个两年前为了另一个女子离开我的男人。但我又怎么管得住自己的感受?
快到9点时,汤姆才驱车赶到。我下了楼,他倚在车上,身穿牛仔裤和一件灰色旧T恤——没错,我还清清楚楚地记得躺在他的胸口、脸颊贴着那件T恤是什么感觉。
“我请了一上午的假,我们可以开车出去兜兜风。”一看见我,他便说。
去湖区的路上,我们聊得不多。他问我最近怎么样,又说我看上去气色不错。我们到了湖区停车场,两人一起坐在车中,我正想握住他的手,他却突然提起了安娜。
“嗯,安娜说她见到你……她觉得当时你刚从斯科特·希普韦尔家出来?是吗?”他转身面对着我,但并没有与我对视。他似乎不好意思问这个问题。“你不用担心。”我告诉他,“我在跟斯科特见面……我的意思是,不是约会那种见面,我们现在走得很近,如此而已。这件事难以解释,我不过是在帮他。你知道吧,你应该知道,他最近日子非常不好过。”
汤姆点点头,却依然没有正视我,反而啃起了左手食指的指甲。错不了:这个动作表示他颇为担心。
“可是小瑞……”
我真希望他不要再这样叫我,因为这种叫法让我忍不住感觉飘飘然。已经好久没有听到他这样叫我了,一声“小瑞”让我心存希冀:也许他跟安娜相处不太顺呢,也许他还记得我们的美好时光呢,也许他心底隐隐思念我呢。
“我只是……我真的很担心。”
他终于抬头迎上我的目光,一对棕色大眼睛定定地凝望着我,手也微微一动,仿佛想要握住我的手,但回头想想又改了主意。“我清楚……嗯,其实我不太清楚,不过斯科特……我知道他看上去像个正派人,但谁敢打包票呢,对吧?”
“你觉得他是真凶?”
他摇摇头,费力吞了口唾沫。“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知道……嗯,安娜说他们夫妇经常吵架,梅根有时显得有点儿忌惮他。”
“安娜说的?”本能地,我对安娜那婊子的话一概嗤之以鼻,但周六在斯科特家曾有的那种感觉却偏偏挥之不去:事有蹊跷,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
他点点头。“伊薇丁点儿小的时候,梅根帮我们照顾过宝宝。上帝啊,瞧瞧报上最近登的那些鬼事,我简直想也不敢想梅根曾替我们做过保姆。但这也证明看人难免有看走眼的时候>.,对吧……”他长叹一口气,“我不希望你遇到……任何不测。”说到这里,他对我露出微笑,微微耸了耸肩。“我依然很关心你,小瑞。”他说。我不得不挪开眼神,因为我不愿意让他见到我眼中的泪水。当然,他心知肚明,于是伸出一只手搁上我的肩头,说道:“我非常抱歉。”
我们默默坐了片刻,一点儿也不觉得别扭。我用力咬着嘴唇,免得自己哭出声:我不希望为难他,打心眼里不希望。
“我没事,汤姆。我在振作起来,真的。”
“那太好了。你不是……”
“酗酒?少多啦,越来越有起色了。”
“那就好。你气色也不错,看上去……挺美。”他冲我一笑,我顿时感觉双颊发烧。他飞快地移开了眼神。“你……嗯……手头紧吗?”
“没事。”
“真的?瑞秋,是真的没问题吗?因为我不希望你……”
“我没事。”
“要我给你一点儿钱吗?我真不愿意说这种傻话,不过你需要我给你一小笔吗?帮你熬过难关?”
“说实话,我真的没问题。”
这时他向前俯过身子,我一时喘不过气来,恨不得挨近他,把脸埋进他那宽阔强健的肩膀,细嗅他后颈的气息。他却适时打开了汽车储物箱:“我给你签张支票吧,以防万一,好吗?也用不着急着兑。”
我哈哈笑出了声。“你还在储物箱里搁一本支票簿?”
他也笑了。“鬼知道什么时候用得着。”他说。“鬼知道什么时候得伸手帮神经兮兮的前妻一把,对吧?”
他用拇指抚过我的脸颊。我抬手握住他的手,在他的掌心印下一吻。
“答应我,”他涩声说,“你会离斯科特·希普韦尔远远的。答应我,小瑞。”
“我答应你。”我说。我并非敷衍他,也根本无法开心起来,因为我意识到一件事:他不仅仅是在担心我,他在吃醋。
2013年8月13日,星期二
清晨
我正在火车上,遥望着窗外铁轨旁的那堆衣服。衣料是深蓝色;我猜是条长裙,还配有一条黑色腰带。鬼才知道这条长裙如何沦落至此,不过断然不可能是工程师扔下的。火车好似蜗牛一般缓缓前行,因此我有大把时间仔细审视它,心中隐隐觉得曾见过它穿在某人身上,可惜记不起具体什么时候。天气真冷,冷得不适合穿这样一条长裙。也许马上就要下雪了。
我盼着望见汤姆的房子——我的房子。我知道他会独自一人坐在屋外等我;火车驶过时他会站起身挥挥手,露出笑意。这一切,我从心底深知。
但火车先在15号房前方停下,杰森和杰丝正在露台上共饮——真怪,现在分明还没有到早上8点30分呢。杰丝身穿一条红色花朵长裙,佩戴着小鸟纹饰的银耳环;每当她开口讲话,我便看见耳坠来回摇曳。杰森站在她身后,双手搭在她的肩头。我朝他们微微一笑,本想挥挥手,却又怕其他人觉得我举动诡异。于是我凝神遥望,只盼自己手中也有杯酒。
火车已经停了好一会儿,迟迟没有开动的迹象。真希望火车赶紧往前开,不然怎么能见到汤姆,我又怎么会不思念他呢。我可以看见杰丝的面孔,比平日更加清晰:也许是因为今天阳光格外明媚,仿佛聚光灯一般直直洒在她的身上。杰森还在她身后,但双手已经从她的肩头挪上了她的脖子,她看上去很痛苦,很难过:他在卡她的喉咙。我眼睁睁望见她的脸越涨越红,眼中流出了泪水。我“腾”地站起身拼命拍打车窗,厉声大喊让杰森住手,但他听不见。正在这时,有人握住了我的胳膊——是那名红发男子。他吩咐我坐下,声称火车马上就会到下一站。
“到时候就来不及了。”我告诉他。红发男子回答道:“现在已经来不及了,瑞秋。”我扭头回望露台:杰丝已经站起了身,杰森一把攥住她的金发,正要把她的头颅狠狠地朝墙上撞去。
早上
一觉醒来已经过了几小时,我在火车上落座时却依然双腿发软。刚才我从梦中惊醒,隐隐有种大祸临头的感觉,恍然觉得原本笃定的一切都是假象:我所目睹的关于梅根与斯科特的一切、我在脑海中为他们两人编织的一切,全都站不住脚。但如果是我的思维作怪,那站不住脚的难道不该是刚才的梦吗?一定是因为汤姆在车里对我说的话,还有我的满心内疚;不过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罢了。可惜火车停在信号灯前方,那种熟悉的、大祸临头的感觉却越来越浓,我几乎不敢抬起头。15号房关着窗户,没有丁点儿动静,显得安详宁静;也有可能是没有人住。梅根钟爱的椅子还空荡荡地摆在露台上。今天暖意融融,但我忍不住浑身打战。
千万不要忘记:汤姆嘴里关于斯科特和梅根的纠葛通通出自安娜之口,而没有人比我更清楚安娜是多么靠不住。
今天早晨,阿卜迪克医生似乎有点儿心不在焉。他招呼我时几乎没有站直,仿佛身上负痛,握手的力度也比以前弱了不少。斯科特确实提过警方不会透露梅根怀孕的消息,但他们会不会告诉阿卜迪克医生?难道他正想着梅根的孩子?
我想跟他聊聊刚才那个梦,但又想不出一个不穿帮的办法,于是跟他问起了如何恢复记忆和催眠的事。
“嗯。”他边说边在面前的办公桌上叉开五指,“某些治疗师相信催眠可用于恢复受压抑的记忆,但这一观点争议颇大。我不施催眠术,也不向我的病人推荐。我不认为催眠术有益,在某些情况下反而可能得不偿失。”他对我一笑,“抱歉,我知道这不是你希望听到的说法。但我认为,治疗思维是没有捷径的。”
“那你认识施催眠术的治疗师吗?”我问道。
医生摇摇头。“对不起,但我无法向你推荐。你必须记住,接受催眠的患者非常易受影响,患者所‘恢复’……”他边说边作势在“恢复”一词上打个引号,“的记忆并非毫无破绽,那些并不是真正的记忆。”
我不能冒这个险。我受不了再往脑子里塞进其他场景,却又是些靠不住的记忆。那些变幻莫测的记忆碎片一次次让我信以为真,一次次在重重迷雾中向我指明方向,实际上却害我走错了路。
“那你有什么建议?”我问道,“有什么办法恢复我失去的记忆吗?”
他用纤长的手指来回轻抚着嘴唇。“确有可能,没错。谈起某段特定的记忆可以帮助你理清思绪,在某个让你感觉安全放松的环境中回顾细节……”
“比如在这儿?”他笑了。“比如在这里,如果你在这里确实感觉安全放松的话。”他挑高了声调——他是在询问,而我没有回答。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通常来说,专注于视觉之外的其他感官会有所帮助,比如声音、触觉,等等。在涉及回忆时,气味尤其重要,音乐也有可能有明显的效果。如果你所回想的是某天某一特定的场景,可以考虑沿着你当天的行迹一步步追溯……姑且这么说吧,重返‘案发现场’。”“案发现场”其实是种常见说法,但我顿时觉得汗毛直竖,头皮阵阵发麻。“你想聊聊某件事吗,瑞秋?”
还用说吗?但我不能告诉阿卜迪克医生。于是我转而把高尔夫球棒风波告诉了他,当时我跟汤姆大吵一场,随后对汤姆下了毒手。
我记得当天早上自己满心焦虑地醒来,顿时就明白大事不妙。汤姆不在床上,我仿佛放下心来,仰面躺着细细回顾,记起自己曾失声痛哭,口口声声地说我爱他。他却大发雷霆,打发我去睡觉,免得我不肯住嘴。
我努力回想前一晚的情形,回想吵架之初:当时我们正共度大好时光,我下厨做了些烤虾,佐以辣椒芫荽,喝的则是汤姆某个客户送来的谢礼——一瓶美味的“白诗南”葡萄酒。我们在屋外庭院里品尝美食,一边听着“杀手乐队”和“里昂王族”乐队的音乐,那是我们初遇时爱听的曲子。
我记得我们又笑又吻;记得我给他讲了个故事,而他没能跟我一样找到好笑之处;记得我感觉十分难受;记得我们互相大吼,我还在迈进双重玻璃门时摔了一跤,暗自为他没有奔来扶我火冒三丈。
但关键在于:“那天早上我起床下楼,汤姆却不肯跟我搭话,几乎连正视我也不肯,我不得不求他告诉我来龙去?脉。我一遍又一遍向他道歉,感觉无比惶恐。我说不清楚原因,也明白这样无济于事,但一旦失忆,你的思维会自然而然填补空白,你或许会在脑海中描出最不堪的图景……”
卡马尔点点头。“可以想象,接着说。”
“到了后来,为了让我闭嘴,他终于还是松了口:噢,前一晚他的话如何惹毛了我,我如何一直揪着不放,他又是吻又是哄地求我罢手,可惜我死活不肯。于是他决定不再理我,自己上楼睡觉,事情就是在那时发生的。我拎着一支高尔夫球棒追着他上了楼,对准他的头猛挥而去。走运的是我没有击中,只不过打坏了走廊里的一大块墙面。”卡马尔并未大惊失色,只是点了点头。“这么说来,你明白过去发生的事,但你无法切身体会,对吗?你希望能够自己回想起来,通过自己的记忆得到亲身体会,由此……你刚才用的是哪个词?由此让这段记忆‘归你所有’?这样一来,你才会心甘情愿对它负起全责?”
“嗯,”我耸耸肩膀,“是的。我的意思是,这算其中一部分,但不止于此。蹊跷之处出在很久之后……也许是在几个月后。我一遍又一遍地琢磨着那天晚上,每当经过墙上的破洞,我就会想起出事当天的情形。汤姆答应会把墙补好,但他没有动手,我又不愿意去烦他。有一天,我站在墙上的破洞旁……当时正值傍晚时分,我迈步走出卧室,却猛然停住了脚,因为我记起来了:那天我坐在地上,背靠着墙壁啜泣不止;汤姆站在我身旁,嘴里正在让我息事宁人。我脚旁的地毯上赫然躺着那支高尔夫球棒,而某种感觉瞬间席卷了我——我感觉胆战心惊。那幕记忆跟现实格格不入,因为我记起的并非满腔怒火,而是心惊。”
晚上
我反复回味着卡马尔关于重返“案发现场”的说法,因此没有回家,反而去了威特尼。我没有匆匆穿过地下通道,而是放慢脚步特意径直走到通道口,伸手贴上入口处冰冷粗糙的砖块,闭上眼睛轻轻抚过——毫无效果。我睁开眼睛环顾周围,路上一片寂静,几百码外有个女子向我走过来,除此以外别无他人。没有汽车驶过,没有孩子叫嚷,只有远处隐隐传来汽笛声。太阳忽而躲到了云层后,我感觉到阵阵凉意,再也无法向通道里迈进一步,于是转身准备走人。
刚才向我走过来的女子正在绕过街角,身上紧裹着一件深蓝色风衣。从我身边经过时,她抬头望了望我。电光火石间,我记起来了:一名女子……蓝色……光亮。我记起来了:安娜。她身穿一条配有黑色腰带的蓝色长裙,疾步从我的身边走开,几乎跟那天从我身旁落荒而逃时差不多。只不过这次她在中途还扭头回望,然后停下了脚步。一辆汽车停到她身旁的人行道上,一辆红色的车。汤姆的车。她弯腰透过车窗跟他说了几句话,拉开车门钻进车里,汽车开走了。我记起了一幕:那个周六晚上,我曾经站在这个地下通道入口目睹安娜钻进汤姆的车。不过这幕记忆不可能是真的,因为实在讲不通嘛。当晚汤姆在到处找我,开的正是那辆车,而安娜并没有与他同乘一辆车,她在家里——警方明明是这么告诉我的。实在讲不通。我真想放声尖叫,为了理不清的乱麻,为了拨不开的疑云,为了我那没用的脑子。
我穿过街道,沿着布伦海姆路的右侧往前走。到了23号房对面,我在树下站了一会儿。前门已经被重新粉刷,昔日的深绿色变成了今日的黑色。以前我怎么没有注意到呢,我明明更中意绿色。屋里的一切又有什么不同?显而易见,婴儿房已经改头换面,但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还睡我们那张旧床,不知道她是否会对着我亲手挂上的镜子梳妆打扮,不知道他们是否重新粉刷过厨房,是否抹平了楼上走廊墙壁的那个洞。
我真想过街用力敲响黑色大门上的门环;我想跟汤姆说几句,问问他梅根失踪当晚的情形,问问他昨天在车里,当我在他的手上印下一吻,他的心里是什么滋味。但我只是伫立了片刻,抬头遥望昔日的卧室窗户,直到泪水刺痛了眼眶,我便知道离开的时候到了。
安娜,2013年8月13日,星期二早上
早上我眼睁睁看着汤姆穿戴衬衫领带,准备出门。他看上去心不在焉,也许是在温习今天的日程安排:要开什么会、约了什么人、什么时候、在哪里。我不禁有点儿眼红。生平第一次,我居然眼红他穿戴整齐走出家门,为了几张钞票一整天忙个不停。我并非怀念上班族的生活——我原来是个房地产经纪人,不是什么神经外科医生,不是什么光鲜亮丽的梦想职业,但我打心底里钟爱这份工作:趁房主不在到豪宅里四处转悠,轻抚大理石台面,偷窥几眼步入式衣橱。我曾经做过白日梦:如果住在如此豪宅之中,我的生活会是何等美景,我又会变成什么样的人?我十分清楚世上没有比养育儿女更重要的工作,可惜养育儿女并无好处,至少眼下无法给我带来最重要的好处——钞票。我恨不得多赚点儿钞票,好搬出这栋房子,搬出这条布伦海姆路,如此而已。
也许不止那么简单。汤姆出门上班以后,我就坐到餐桌旁逼着伊薇乖乖吃东西。我发誓,两个月前她还什么都肯吃呢,现在却非要草莓酸奶不可。我知道,这挺正常。我一遍遍告诉自己,同时把头发里的蛋黄往外挑,在地上爬来爬去捡打翻的碗和勺子。我一遍遍告诉自己,这再正常不过。
但等到终于了事,伊薇倒是开开心心自顾自玩儿了起来,我却忍不住哭了片刻。我不许自己肆意流泪,只能趁汤姆不在尽情哭上几分钟。事后我洗了个脸,猛然惊觉自己显得多么疲惫、邋遢,多么一塌糊涂,心中不禁再次涌上了那种渴望:穿上长裙,脚蹬高跟鞋,理顺秀发化上妆,飘然走上街头,引得男人们纷纷扭头回望。
我怀念工作,但我也怀念工作的弦外之音:正是在上一份工作中,我遇见了汤姆。我怀念做汤姆情妇的日子。
我喜欢那段时光;事实上,我钟爱那段时光。我从未觉得内疚,只是装个样子。有什么办法呢,谁让我那些已婚闺密个个怕“狐狸精”怕得要死?没错,说的就是职场上那些漂亮有趣的姑娘,聊得了足球,还能把一半人生花在健身房里。我只能告诉闺密们,我当然觉得无比内疚,我当然为他太太难过,这一切并非我的原意。我们双双坠入了爱河,又有什么办法?
事实是,我从未为瑞秋感到难过,即使是在我得知她又酗酒又刁钻、让汤姆过得苦不堪言之前。对我来说,她不过是一抹幻影,再说我正乐在其中,哪里顾得上她呀?毋庸置疑,偷情是一剂无比强烈的春药:正是为了你,他才甘冒不韪背叛妻子,即使他深爱着她。你就是如此难以抗拒。
当时我正在出售一栋房子——克兰汉姆街34号。那栋房子不太好脱手,因为银行不肯给最近动心的一位买家办按揭。问题出在勘察环节上,于是我们找了一位独立房地产勘察员,好把事情理顺。卖方已经搬出该住宅,房子暂时闲置着,所以我必须领勘察员进门。从我打开房门的那一刻,一切就已经注定。我从未有过这种经历,甚至连想也没有想过,但他凝望我的眼神是如此迷人,他的微笑是如此勾魂。我们实在难以自持——欢爱就在厨房里,贴着厨房台面。疯狂至极,没错,我们就是如此神魂颠倒。过去他也常说:“别指望我保持理智,安娜,在你身边我怎能做到。”
我抱起伊薇到了花园里,她边推小车边“咯咯”直乐,早上发的脾气已经忘了个精光。她每次冲我咧嘴露出笑容,我都觉得心花怒放。无论我多么怀念工作,也比不过眼前这一切。再说无论如何,我绝不会再把伊薇交给保姆,无论保姆多么经验老到、富有口碑。有了梅根的前车之鉴,我绝不会再将伊薇交给任何人。
晚上
汤姆给我发了条短信,说今天会晚点儿回家,要带客户出去喝一杯。我和伊薇待在卧室里,我正给女儿换衣服,准备带她出门散步。阳光无比明媚,将整间屋染成了橙色;突然间一朵云彩遮住骄阳,转眼又成了天青色。为了避免热过头,屋里的窗帘正半掩半开着,于是我走过去拉开它,却正好望见瑞秋站在街道的另一头,遥遥地望着我家。过了片刻,她迈步向车站走去。
我坐在床上,气得浑身发抖,指甲硬生生扎进了掌心。伊薇在空中蹬着腿,而我气得不敢抱她,生怕自己会忍不住害她粉身碎骨。
汤姆明明告诉我说会摆平这摊烂事。他告诉我周日打电话跟她聊了聊,她承认搭上了斯科特·希普韦尔,但不会再跟他纠缠下去,也不会再在附近出入。汤姆明明说,她答应他了,而他信以为真。汤姆说,当时她显得挺讲道理,没喝醉也没有神经兮兮,没恐吓也没有求他复合。他明明告诉我,他觉得那女人正在好转。
我深吸几口气,将伊薇搂进怀中,让她仰面躺在我的腿上,握住她的小手。
“妈妈觉得,我们已经受够了。对吧,宝贝?”
太折磨人了。每次我刚以为事情有所转机,我们终将摆脱瑞秋,眨眼间她却又冒了出来。有时候,我隐隐感觉她永远也不会放手。
在我心底,一棵毒苗已然发芽。汤姆明明向我保证万事大吉,她却依然阴魂不散,我不禁疑心他是否确实使尽了全身解数去摆脱她,抑或他内心深处其实隐隐有几分乐于见到她不肯放手。
我下楼翻遍了厨房抽屉,找出莱丽警探留下的名片。趁还没来得及改变心意,我飞快地拨通了她的号码。
2013年8月14日,星期三
早上
床笫之间,他的手抚着我的臀,他的气息暖着我的脖子,汗津津的身子贴着我。他说:“我们真该多做做爱。”
“我知道。”
“我们得多找些二人时间。”
“没错。”
“我想你。”他说,“我怀念这一切,这种赏心乐事多多益善。”
我翻身吻他,紧闭上眼睛,尽力忍住满腔内疚:谁让我背着他找警方告密呢。
“我觉得,我们应该找个地方度假,”他喃喃说道,“就我们两个人。”
那把伊薇交给谁呢?我想问。交给对你爱答不理的父母吗?还是交给我那位娇气得连她自己也照顾不好的母亲?
但我一言未发,只是又给了他一个深吻。他的手滑到我的大腿后方,狠狠捏了捏。
“你觉得呢?想去哪里?毛里求斯?巴厘岛?”
我笑出了声。
“我可没开玩笑。”他说着从我身边退开,正视着我的眼睛,“我们也该好好开心一下了,安娜,你该好好享受享受。今年有点儿难熬,对不对?”
“可是……”
“可是什么?”他亮出招牌笑容,对我粲然一笑,“我们会想出办法照顾伊薇的,别担心。”
“汤姆,花销怎么办呢?”
“会没事的。”
“可是……”我不愿意提,但我不得不提,“我们连搬个家都搬不起,哪有钱去毛里求斯或者巴厘岛度假?”他鼓起腮帮慢慢吁了口气,翻身从我的身边挪开。我真不该说那些话。宝宝监护仪突然有了动静:伊薇醒了。
“我去吧。”他说着起身离开房间。
早餐时分,伊薇又耍起了她的那一套。不肯乖乖吃东西,抬起下巴紧抿嘴不停摇头,小拳头直推面前的碗;她把这当作游戏玩儿呢。汤姆不一会儿就没有了耐性。
“我没有时间管这种破事。”他对我说,“归你管了。”他起身将勺子递给我,满脸都是不悦的神色。
我深吸一口气。
别介意,他累了嘛,?99lib?他有许多工作要忙,再说他还在为今天早上我没有陪他一起做度假的白日梦恼火呢。
可惜我介意,因为我也累了,我想好好聊聊钱和我们眼下的处境,而不是聊着聊着他就摔门而去。当然,我没有直说,只是打破了对自己许下的承诺开口提起了瑞秋。
“她又在附近转悠。”我说,“无论那天你给她灌了什么迷汤,看来一点儿效果也没有啊。”
他用犀利的眼神瞪我一眼。“你是什么意思,‘转悠’?”
“昨晚她在这儿,就站在我们家街对面。”
“她身边有其他人吗?”
“没有,她自己一个人。你为什么这么问?”
“他妈的。”他的脸色顿时沉了下来——每当怒火攻心时,他的脸色就会变成这样。“我明明叫她滚远点儿了。昨天晚上你为什么不提?”
“我不想烦你。”我轻声说道,心中已暗自后悔提起这件事,“我不希望害你担心。”
“上帝!”他猛地把咖啡杯扔进水池,发出一声巨响,伊薇吓了一跳,“哇”地哭出了声——糟糕透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讲,我跟瑞秋聊的时候,她明明好端端的。她很听话,还答应再也不在附近出入。事实上,她看上去挺不错,看上去没有半点儿问题……恢复正常了……”
“她看上去很不错?”我劈头问道。趁他还来不及转身,我瞥见了他的表情——他明白被抓包了。“你不是说跟她通电话聊的吗?”他深吸一口气,长叹一声,随后转身面对着我,脸上毫无表情。“对,我是这么跟你讲的,宝贝,因为我知道我去见她你会生气。所以为了让日子好过些,我举手投降……我撒了个谎。”
“你在开玩笑吧?”
他冲我微微一笑,边摇头边向我走过来,依然高举双手作势告饶。“抱歉,抱歉。她想见面聊,我也觉得那样最好。对不起,行吗?我们只聊了一会儿,在阿什伯里一家破咖啡店里见面聊了大约二十分钟,最多半个小时。别闹了好吗?”
他伸手将我搂进怀中,紧贴他的胸口。我想挣扎,但他力气比我大,闻上去又香喷喷,我也不愿意闹翻;我希望夫妻同心嘛。“对不起。”他对我喃喃低语道。
“没关系。”我说。
刚才我放了汤姆一马,现在才又回头去应对。昨晚我跟莱丽警探聊过,她一开口我就明白自己做得对,因为当我告诉她说我“多次”(是夸张了点儿)见到瑞秋离开斯科特·希普韦尔家时,她显得很感兴趣。她问起具体日期和时间(我可以说出其中两次,其他则搪塞过去了)、他们两人在梅根·希普韦尔失踪前是否打过交道、我是否认为他们目前有一腿。不得不说,我还真没有动过这种念头:斯科特·希普韦尔的枕边人总不能一眨眼就从梅根换成了瑞秋吧?无论怎么样,他的妻子毕竟还尸骨未寒。
我又提了一遍瑞秋企图拐走伊薇的事,免得她忘记。
“她的精神状态很不稳定。”我说,“你可能会认为我反应过激,但涉及家人,我可不敢大意。”
“不。”莱丽说,“多谢你主动联系我。如果你还发现了其他疑点,请务必告诉我。”
我不知道警方会对瑞秋采取什么措施:也许只是警告她一下?不管怎么样,如果我们打算申请限制令的话,好歹能派上点儿用场。为汤姆着想,希望事情不会发展到那一步。等到汤姆出门工作,我带伊薇去公园玩了会儿秋千和木马,结果她一进童车就倒头睡着了,正是我购物的大好时机。我推着宝宝穿过小巷直奔“森宝利”超市,这条道有点儿绕路,但不堵且安静,途中还可以经过克兰汉姆街34号。
时至今日,途经那栋房子依然让我犹如触电,突然间便心花怒放,嘴角上扬,晕红了双颊。我还记得当初如何暗自盼着躲开邻居的耳目,疾步迈上前门台阶,在洗手间里打扮好,喷上香水,穿上撩人的内衣。随后我会收到短信,他会在门口现身,我们会在楼上卧室度过销魂的一两个小时。
他会告诉瑞秋刚刚见客户去了,或者声称去跟朋友小酌。“你不担心她查岗吗?”我问他,他却摇摇头。“我是个撒谎高手。”某次他咧嘴笑道。另外一次他则说:“就算瑞秋真去查了,反正第二天她也不会记得发生过什么。”那时我才意识到他的处境有多么不堪。
时至今日,回想起汤姆说过的那些话,回想起他边狡黠地大笑边用手轻抚我的小腹,嘴里说着“我是个撒谎高手”,我脸上的笑意不禁消失了踪影。他确实是个撒谎高手,天性使然。我曾经亲眼见识过,比如他让酒店前台相信我们是欢度蜜月的新婚夫妇,不然就谎称家里出了急事躲开加班。当然,人人都撒谎,只不过当汤姆撒谎时,你还真会相信。
我又想起今天早餐时分的风波,但关键在于:我抓到他撒谎,不过他不也直言坦白了吗?我有什么好担心的呢,他又没有瞒着我去见瑞秋!想想就觉得荒唐,也许瑞秋曾经算得上俏丽(他们相遇之初,瑞秋倒是个艳光四射的美人,我见过照片,照片中的她长着大大的黑眼睛,身材曼妙),但现在她已经沦落成了一个肥婆。无论如何,瑞秋如此对待汤姆,如此对待我们,他绝不会再回头跟她重修旧好,谁让那女人一天到晚骚扰我们,深更半夜打电话、发短信呢。
我站在罐头食品货架旁边。谢天谢地,伊薇还在童车里呼呼大睡,我开始回想瑞秋打来的电话,还有那次(或者有好几次?)我醒来发现洗手间的灯开着。隔着紧闭的房门,我能听见汤姆低沉而温柔的声音。他在哄她,我心里明白。他告诉我,有时候她会大发雷霆,威胁说要找上门来闹事,去他的公司闹事,不然就卧轨自尽。也许他算得上撒谎高手,但我看得出来他的话是假还是真。耍我?他休想。
晚上但回头一想,他确实耍了我一把,对吧?
当他告诉我说跟瑞秋是在电话上聊的,她听上去挺不错,比以前好得多,几乎算得上开心,我可没有起半点儿疑心。当他周一晚上回到家里,我问起当天的情形,他还跟我瞎扯早上有个烦死人的会,我满心怜爱地听着,半点儿没有怀疑当天早上压根儿没什么会 8bae." >议,他其实是在阿什伯里某家咖啡店跟前妻见面。
我边想边小心翼翼、一丝不苟地把餐具取出洗碗机,因为伊薇正在打盹儿,“哗啦”声说不定会把她吵醒。汤姆确实耍了我。我明白他一向有点儿藏着掖着,于是回想起关于他父母的说法:他说请过他父母来参加我们的婚礼,但他们还在气他甩掉瑞秋,所以不肯来。我一直觉得这事有些蹊跷,因为我跟他妈妈在电话上聊过两次,次次她都显得十分欣慰,为人又和善,对我对伊薇都兴趣甚浓。
“我真希望很快能见到她。”他母亲说。但等我告诉汤姆,他却对这些话不屑一顾。
“她不过是耍个手段让我请他们来做客。”他说,“以便堂而皇之地拒绝,纯属争权夺势的戏码。”他妈妈听上去不像个爱争权夺势的女人,但我并没有深究。他人的家庭哪能让你一眼看透呢?我深知汤姆自有跟父母保持距离的理由,其目的正是为了保护我和宝宝。
那现在我又为什么突然起了疑心?都怪这所房子,这种处境,林林总总的事加起来害我怀疑自己,还怀疑我与汤姆的感情。如果不当心一点儿的话,搞不好这些鬼事会把我逼疯,害我沦落到跟她一样的下场,跟瑞秋一样的下场。
我坐着傻等把床单从滚筒式烘干机里取出来。要不要打开电视瞧瞧是否在播我还没有看厌的《老友记》呢?要不要练练瑜伽?我转念寻思着床头柜上那本小说(过去两个星期我好歹读了十二页),又琢磨起了汤姆的笔记本电脑,它正搁在客厅的咖啡桌上。
结果我破天荒干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我一把拎起昨晚晚餐时开的红酒,给自己倒了一杯,随后取来他的笔记本电脑插上电源,试着破解密码。我正一步步重蹈瑞秋的覆辙:独自喝闷酒,偷偷查汤姆——都是她的所作所为,他都恨得咬牙切齿。但最近以来(也就是今天早上),形势不是起了变化吗?如果他要说谎,那我就得查他;这样大家才能扯平,对不对?我感觉自己吃了点儿亏,于是想要破解密码。我先试着把名字用不同方式凑起来:我和汤姆的名字、他和伊薇的名字、我和伊薇的名字、我们一家三口的名字,然后换换前后顺序。接着我试了试我们的生日、纪念日:我们初遇之日、初次偷欢的日子;又试了试34——出自克兰汉姆街34号;23——出自这所房子的门牌号。我尽力想些奇招:依我猜,大多数男人会用足球队做密码,但汤姆对足球不感兴趣,倒钟爱板球,于是我试了试“博伊科特”、“博瑟姆””和“灰烬杯”(最近走红的球员我一个也不认识)。我一口喝光了酒,又“咕噜噜”倒了半杯。我一头扎进了解谜的乐趣之中,又琢磨起了汤姆喜欢的乐队、电影和女星;我键入“密码”一词,又试了试“1234”。
正在这时,来自伦敦的火车停在信号灯前方,发出刺耳的“吱嘎”声,仿佛指甲划过黑板。我咬紧牙关长长啜了一口酒,却突然悟到时间已经不早了:天哪,差不多已经快到7点钟了,伊薇还在睡,而汤姆随时会到家。一点儿没有夸大其词,这时我正好听见钥匙在门上“咔嗒”作响,一颗心差点儿停止了跳动。
我“啪”地合上笔记本电脑,一跃站起身,慌乱中把椅子撞翻在地。伊薇被声响惊醒,哭了起来。我在汤姆进屋之前将电脑搁回了桌上,但他看得出事有蹊跷,于是瞪着我劈头问道:“出了什么事?”我告诉他:“没什么。没事,我不小心撞翻了一把椅子。”他把伊薇抱出婴儿车搂了搂,而我冷不丁从走廊的镜子里瞥见了自己的身影:我脸色苍白,沾了酒的双唇却殷红如血。
瑞秋,2013年8月15日,星期四早上
凯茜帮我搞定了一次求职面试。她的一个朋友创立了自己的公关公司,需要一名助理。其实就是干干秘书的活儿,不过头衔好听些,薪水也极为微薄,但我不在乎——毕竟公司老板打算在没有介绍信的情况下见见我(凯茜告诉女老板我崩溃过一阵子,但目前已全面康复)。面试定在明天下午(该老板的办公室设在她家后院中,而她家恰好在威特尼)。我本应该花一整天修改简历并磨炼面试技巧,我也确实乖乖照办了;可惜斯科特打来了电话。
“我还希望跟你聊聊呢。”他说。
“没有这个必要……我的意思是,你无须多说。那是……我们都知道那是我们犯傻。”
“我明白。”他说。他听上去伤心欲绝,不像我梦魇中那个怒火万丈的斯科特,倒挺像那个坐在我床边、讲起太太一尸两命的斯科特。“但我真的很想跟你聊聊。”
“当然,”我说,“我们当然可以聊聊。”
“见面聊吗?”
“噢,”我万分不愿意再去他家,“对不起,今天我办不到。”我说。
“求你了,瑞秋!这很重要。”他显得十分绝望,我不由自主地心头一酸。我正在绞尽脑汁编借口,他又说:“求你了!”于是我脱口说了句“好吧”,话一出口就后悔不已。
报上又登载了关于梅根孩子的报道,也就是她那个夭亡的头生子。嗯,实际上是关于孩子的父亲。记者掘地三尺找到了他,他名叫克雷格·麦肯齐,四年前因吸食过量海洛因死于西班牙。这样一来,杀梅根的凶手便不可能是他。不过话说回来,我也从未觉得那是杀人动机:如果有人要为她过去欠的血债向她索命,大可以几年前就动手嘛。那疑凶还剩下些什么人?只怕逃不出惯例:丈夫,或是情人。斯科特,或者卡马尔。不然就是某个偶然对梅根起了杀机的凶手——一个初试啼声的连环杀人魔?她会是连环杀人案中的首位受害者吗?比如魏玛·麦克凯恩、波琳·里德?再说了,谁说凶手就一定是个男人?梅根·希普韦尔是个娇小女子,身段颇为小巧玲珑,制服她用不着花多大力气。
下午
他打开门时,我首先注意到的是气味:那是汗味混着啤酒,闻上去又臭又酸,隐隐还有种更不堪的味道——腐烂的味道。他身穿一条运动裤、一件污渍斑斑的灰T恤,头发油腻腻,身上滑溜溜,仿佛正在发烧。
“你还好吗?”我问他,他对我咧嘴露出笑容。看来他在酗酒。
“我没事,进来,进来。” 6211." >我不想进门,但还是迈步进了门。
靠街那一侧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客厅染上了一抹红,倒是跟这里的热度和气味颇为相衬。
斯科特施施然走进厨房,打开冰箱取出一瓶啤酒。
“过来坐下。”他说,“喝一杯。”他的笑容僵硬而冰冷,不带一丝暖意,神情中隐隐有些刻薄之色:周六早晨我们做爱后他流露出的那种轻蔑依然挂在他的脸上。
“我不能待太久。”我告诉他,“明天我有个求职面试,必须做点儿准备。”
“是吗?”他扬起双眉一屁股坐下来,又向我踢过来一张椅子,“坐下喝一杯吧。”他的口吻分明是在下令,而不是邀约。我在他的对面坐下,他把啤酒瓶向我推过来。我拿起酒瓶轻啜了一口。我能听到屋外传来阵阵尖叫,那是小孩在某处后院里玩耍;火车微弱但却熟悉的“隆隆”响声从更远处传过来。“昨天警方得知了DNA检验结果。”斯科特说,“莱丽昨晚来见过我。”他顿了顿等我接话,但我生怕说错话,于是一声不吭。“孩子不是我的,不是我的。有意思的是,也不是卡马尔的。”他放声哈哈笑了起来。“所以她还勾搭着别的情夫,你相信吗?”他的微笑真是令人心惊。“关于另外那个情夫,你什么也不知道,对吧?她没有跟你透露过他的事,对吧?”笑意一点点从他的脸上消失,我有种不祥的预感,不祥至极。我起身向门口迈了一步,但他立刻拦在我身前,双手猛地攥住我的胳膊,把我一把推回椅子上。
“他妈的,给我坐好。”他从我的肩上抢过手袋扔到屋子的角落。
“斯科特,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少装蒜!”他大吼一声向我逼过来,“你跟梅根不是很亲近吗?你一定知道她所有的情夫!”
他发现真相了——这个念头刚刚从脑海中闪过,他一定就从我脸上看出了端倪,于是又逼近几步,令人作呕的呼吸喷上了我的面孔,嘴里说道:“说吧,瑞秋,说出来。”
我摇摇头,他挥起一只手,正好撞上我面前的啤酒瓶。啤酒瓶滚下了桌子,在瓷砖地面上摔得粉碎。
“见鬼,你压根儿没有跟她碰过面!”他嘶吼道,“你对我说的每个字都是谎话,没有一句不是。”
我垂下头站起身,嗫嚅道:“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竭力绕过桌子去取手袋和手机,但他又一把攥住了我的胳膊。
“你为什么要这么干?”他问道,“你有什么企图?你的脑子出了什么毛病?”
他直勾勾地瞪着我,我吓得魂飞天外,但与此同时,我心里却清楚他的话并非毫无道理:我理应向他做出解释。于是我没有抽身,任由他的指甲掐进我的胳膊,尽力清楚平静地把话说出口。我竭力不流眼泪,竭力不惶恐。
“我想告诉你卡马尔的事。”我告诉他,“我说过,我亲眼目睹他们幽会,但如果我只是一个搭火车经过的路人,你不会把我的话放在心上,我必须……”
“你必须!”他放开我转过身去,“你居然跟我讲你必须……”他的口吻缓和了些——他正渐渐平静下来。我深吸一口气竭力镇定。
“我想帮你。”我说,“我知道警方总会怀疑受害者的丈夫,我想让你知道她暗地里有个情人……”
“所以你就信口瞎编,说你认识我太太?你知道这听上去多疯狂吗?”
“我知道。”我从厨房里取来一块抹布,双膝着地把四溅的啤酒清理干净。斯科特用两肘支着膝盖坐着,耷拉着脑袋。“她根本不是我想象中那个人。”他说,“我一点儿也摸不透她。”
我在水池里拧干抹布,又用冷水冲冲手。手袋就在几英尺开外的屋角。我作势想要去拿,但斯科特抬头望了望我,于是我又停下没有动,站在那儿背靠厨房台面,双手攀着它稳住脚步,以求定下心来。
“是莱丽警探告诉我的。”他说,“她问我是不是在跟你交往。”他放声大笑,“跟你交往!上帝呀。我问她,你见过我太太有多美貌吗?眼光总不能说降就降吧?”我顿时脸颊发烧,冷汗沿着后背淌了下来。“很显然,安娜一直在说你的坏话,她见过你在附近转悠。结果你的假话就这么穿帮了:我说,我们没有交往,瑞秋只是梅根的旧友,她在帮我……”他又笑了,笑得低沉而又阴森。“结果莱丽警探说,瑞秋不认识梅根,她只是个可怜巴巴、空虚无聊的撒谎精。”笑意从他脸上消失了,“你们都是撒谎精,没有一个不是。”
这时我的电话发出几声“哔哔”响。我向手袋迈出一步,但斯科特抢在了我前面。
“急什么,”他说着拿起手袋,“我们还没有说完呢。”他把手袋里的东西一股脑倒在桌上:手机、钱包、钥匙、口红、卫生棉条、信用卡收据。“我想知道你告诉我的事情到底有多少是胡扯。”他优哉游哉地拿起手机盯着屏幕,又抬眼正视我,目光瞬间变得冰冷。他大声念道:“您与阿卜迪克医生的预约已确认,定于8月19日周一下午4点30分。如您届时无法就诊,请注意需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本诊所。”
“斯科特……”
“到底在搞什么鬼?”他的话简直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你究竟在玩什么花招?你都跟他说了些什么?”
“我什么也没跟他说……”他把手机扔到桌上,双手握拳向我走过来。我一步步退到了屋角,后背紧贴着墙壁和玻璃门。“我只是想要……我只是想要帮忙。”他扬起一只手,我打个哆嗦低下头,静等大祸临头。就在那一刻,我却恍然悟到自己曾经经历过这一幕,当时的境况恰如此情此景,可惜我记不起来具体时间,眼下也来不及细想。斯科特的拳头并没有落在我身上,但他紧紧攥住我的肩头,拇指深深地嵌进了我的肩窝,痛得我喊出了声。
“这么久了,”他咬牙切齿地说,“这么长时间,我还以为你站在我这边,其实你是在暗地里对付我。你在向他告密,对吧?把我和梅根的事情透露给他。就是你煽动警方怀疑我,就是你……”
“不,请别乱猜,事情不是这样。我确实想帮你。”他的右手正在一路往上滑,滑到后颈揪住我的头发使劲一拽。“斯科特,求你别动手,求你了。你会弄疼我的,求你了。”他拖着我向前门走去。我顿时松了口气:看来他会把我赶出门。感谢上帝。
可惜他并没有赶我出门,反而骂骂咧咧地拖我上了楼。我试图反抗,但他身强力壮,挣扎没有一点儿用。我号哭着求饶“请别动手,行行好”;我深知大祸即将临头,我想要放声高呼,可惜死活喊不出声。
泪水和恐惧害得我眼前一片模糊。他把我推进一间屋子,“砰”地关上门,又听见钥匙“哗啦啦”在锁孔中转动。热辣辣的苦水猛地涌上喉头,我“哇”地吐在了地毯上。我等着,听着,但周围毫无动静,没有人来。
我所在的是备用间。在我原来那个家里,备用间本来是汤姆的书房,现在则改成了配备着粉色窗帘的婴儿房。在斯科特家里,这间房则被当作储藏室,里面堆满纸张、文件、折叠式跑步机和一台老掉牙的苹果电脑。其中一箱文件上密密麻麻写满了数字,也许是斯科特的账本;另一箱摆满旧明信片,明信片上没有写字,背面粘着些许胶水印,看上去像是曾经贴在墙上过:正面是巴黎风光、街头玩滑板的小孩、年深日久的铁轨枕木、从某个山洞中窥见的海景。我一张张翻看起来:我说不清楚原因,也说不清楚自己在找什么线索,只是竭力不让自己抓狂。我尽力不去想新闻报道中梅根的尸体被拖出泥浆的一幕,不去想梅根身上的累累伤痕,不去想她预感到大祸临头时该是多么心惊。我正在明信片里摸索,突然感到一阵刺痛,于是猛地抽回了手。食指指尖被割开了一条直直的伤痕,鲜血滴上了牛仔裤。我用T恤衣角捂住伤口,更小心地盘查起明信片,一眼发现了罪魁祸首:那是一张摔坏的镶框照,上方的相框玻璃少了一块,而碎片尖角上赫然染着我的鲜血。
我还从未见过它:这是一张梅根与斯科特的合影,夫妇二人的面孔离镜头很近。照片中的梅根正开怀大笑,斯科特则满怀爱意地望着她。或者说,是满怀猜忌?可惜相框玻璃恰好从斯科特的眼角裂开,裂纹呈星形向四角延伸,因此很难看清斯科特在照片中的神色。我一屁股坐在地上,面前放着那张镶框照,不禁感慨世事无常,有时候难免回天乏术;转念又想起与汤姆吵架时曾经摔碎的碗碟、楼上走廊墙壁的裂痕。
正在这时,紧锁的门外却隐隐传来斯科特的笑声。我如坠冰窟,赶紧起身打开窗户,拼命探出身子呼救。我喊着汤姆的名字——有什么用呢,太可悲了。就算他碰巧在花园里,隔着好几户人家,他也听不见我的呼救声。我低头俯视,谁知道一不小心失去了平衡,赶紧又抽回身子,感觉胸中气血翻涌,一声啜泣噎在了喉头。
“求你了,斯科特!”我大声哀求道,“放我出去吧……”这种低声下气、不顾一切的口吻真让我咬牙切齿。我低头瞥见血迹斑斑的T恤,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拿起相框把碎玻璃倒在地毯上,挑出最长的一块碎片小心地放进衣兜里。
楼梯上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我用后背贴上正对房间门的那堵墙壁,只听钥匙在锁眼中“吱嘎”扭动。
斯科特用一只手拎着我的手袋,将它扔到我的脚下,另一只手上则拿着一张纸。“好吧,你还真是个女神探哪!”他边说边笑,装出一副娇滴滴的口吻大声念道:“梅根与情人离家出走(该情人在下文中将统称为B)……”他嗤笑着说,“B对她下了毒手……”
“斯科特对她下了毒手……”他把那张纸揉成一团扔到我的脚下,“上帝啊,你还真是可悲到家了,对吧?”他抬眼环顾四周,发现了地板上的呕吐物和我T恤上的血迹,“见鬼,你究竟在搞什么?还嫌不够乱吗?干脆把自己弄死,省得我动手吗?”他再次放声大笑,“真该拧断你的脖子,不过你知道吧,你还真不值得我费神。”他闪身站到一旁,“赶紧从我家里滚出去。”我闻言抓起手袋向门口奔去,但斯科特抢先一步截住我的去路,作势晃着拳头,我还以为他要拦住我。我的眼中一定流露出了惊恐之色,因为他放声哈哈大笑起来;摔门而出后,我依然听见那笑声在耳边回荡。
2013年8月16日,星期五
早上
我几乎彻夜未眠。我灌下了一瓶半葡萄酒,只盼着睡意来临,免得又是手抖又是哆嗦,可惜没什么效果。每次刚刚快要入睡,我便冷不丁惊醒过来。他就在这间屋里,就在周围;我敢确定。我开灯坐在那儿,聆听着窗外街头的喧哗声和楼里住客四处走动的声响,直到破晓才放下绷紧的心沉入梦乡,梦见自己又回到了林间。汤姆就在我的身旁,但我依然感觉胆战心惊。
昨晚我给汤姆留了一张便条。出了斯科特家,我一溜烟跑到23号猛敲他家的前门。当时我吓得六神无主,甚至不在乎安娜是不是在家,是不是会气我找上门来。结果没有人应门,于是我在一张小纸片上草草写了几句,塞进了他家的信箱。我不在乎安娜是否会发现字条,其实我还隐隐有点儿希望她发现呢。字条写得语焉不详,上面只说我们必须聊聊那天的事,并没有指名道姓地提到斯科特,因为我不希望汤姆找上门与斯科特对质——天知道会惹出什么祸。
到家没过多久,我就打电话报了警。我先灌下一两杯酒定了定神,随后才打电话到警局找加斯基尔督察,但对方声称他不在,因此我只好找了莱丽。真要命啊,加斯基尔可比她和气多了。
“他强行把我关在他家里。”我告诉莱丽,“还威胁我。”
她问我被“强行囚禁”了多久,即使隔着电话线我也能听出她那怀疑的口吻。
“我不知道,”我说,“也许半个小时吧。”
电话那头好一阵沉默。
“他还威胁你。你能说具体些吗?”莱丽问。
“他说他会拧断我的脖子。他说……他说他真该拧断我的脖子。”
“他真该拧断你的脖子。”
“他说,要不是懒得费神的话,他一定会拧断我的脖子。”
电话那头没有答话。过了一会儿她才开口:“他动手打你了吗?他伤害你了吗?”
“瘀伤,只是些瘀伤。”
“他动手打你?”
“不,他抓住我不放。”
又是一阵沉默。
莱丽警探说:“沃森女士,请问您到斯科特·希普韦尔家有何贵干?”
“他让我去他家见他,他说必须跟我聊聊。”
她长叹一声。“警方已经警告过你,让你千万不要插手。你一直在说谎骗他,自称是他太太的朋友,瞎编各种故事……请容我说完……至于对方,往好里讲是个背负着极大压力、极为痛苦的人;往坏里讲,还有可能是个危险分子。”
“他就是个危险分子,上帝呀,我跟你费这么多口舌不就是讲这件事吗?”
“你在他家出入、撒谎骗他、招惹他,可都不是什么好事。你得明白,警方正在调查一宗谋杀案,你可能会妨碍案件进展,你……”
“什么进展?”我不禁发火吼道,“警方有个鬼进展。听我说,就是他杀了他太太,他家里有张合照,他们两个人的合影……摔得粉碎。他怒火万丈,很不稳定……”
“对,我们见过那张合影,也搜查过他家,这些都算不上行凶杀人的证据。”
“这么说,警方不会逮捕他喽?”
她又长叹一声。“请你明天到警局来一趟吧,录份口供,警方会接手后续事宜。还有,沃森女士,拜托你离斯科特·希普韦尔远一些,行吗?”
凯茜到家发现我在喝酒,于是不太开心。但我怎么跟她解释?我说了声对不起,便上楼到了自己的卧室,活像个闹别扭的小女孩。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边设法沉入梦乡,一边等着汤姆打电话来,但他没有打。次日我醒得很早,先查了查手机(没有未接电话),接着洗了头,穿戴整齐准备去面试,可惜双手还不停哆嗦,胃里也好似打翻了五味瓶。我早早就出了门,因为必须先去警局录份口供。不过话说回来,区区一份口供不会有什么用处,警方一向不拿我的话当真,又怎么会突然间转变态度呢?真不知道警方怎样才肯相信我其实不是个瞎编乱造的闲事婆。
在去车站的路上,我不停环顾着四周,路上有辆警车突然拉响警笛,结结实实地让我吃了一惊。等到了站台,我则紧贴着栏杆,把手搁在铁围栏上——一旦有个风吹草动,我便可以紧紧攥住,以防不测。真荒唐,我明白;但我已经见识过斯科特的真面目,我们之间再无秘密可言,此时此刻,我感觉危机四伏。
下午
这件破事总算画上了一个句号。一直以来我都以为还有些片段没能记起,但事实并非如此;我既没有目击到任何重要线索,也没有闯什么滔天大祸,只不过碰巧在案发期间到了案发的那条街。多亏那位红发男子,眼下我算是弄清楚了这一点,然而心底深处却还隐隐有个未解的结。
加斯基尔和莱丽都不在警局,一位便服打扮、百无聊赖的警官给我录了口供。依我猜,除非我转眼就横尸街头,不然这份口供马上就会被扔进纸篓。今天的面试地点跟斯科特家根本不在同一个方向,但我从警局出来之后还是叫了一辆出租车——我可不准备碰运气。面试倒是十分顺利:那份工作对我来说本就是自降身份,不过最近一两年我似乎也确实在自降身份,总得重新定位吧。最扫兴的是(且不说这份工作如何上不了台面,薪资如何微薄),我必须成天到威特尼来,说不定哪天就在街头冷不丁偶遇斯科特、安娜或者她的宝贝女儿了。
因为在附近一带,我素来动不动就跟人偶遇。那也是我一度深爱威特尼的原因之一:也许你无法说出街上每个行人的名字,但你通通觉得脸熟。
快到火车站时,有人拍了拍我的胳膊,我猛地转过身,冷不丁从人行道跌到了行车道上。
“嘿,嘿,抱歉,很抱歉。”又是他——那名红发男子,正一手拿着酒瓶,一手高举告饶。“你一天到晚都战战兢兢的,对吧?”他咧嘴笑说。我看上去一定十分惊恐,因为他的笑容不见了。“你还好吗?我不是故意吓你。”
红发男子说今天他收工得早,然后邀我一起去喝一杯。刚开始我没有答应,接.99lib.着又改了主意。
“在火车上我太过分了,我该跟你道个歉。”红发男子(后来才知道人家名叫安迪)给我端来一杯“金汤力”的时候,我对他说,“我指的是上次,那天我过得很差劲。”
“没关系。”安迪说。他的笑意显得慵懒、闲适——他今天只怕不止喝了一杯吧。我们面对面坐在酒吧深处的露天座位里,这儿比临街的一侧更加令人安心。也许正是安心的感觉给我壮了胆,我决定放手一搏。
“我能不能跟你打听一下,遇见你的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我说,“也就是梅根失踪的那天晚上,那名遇害女子……”
“噢,对啊。你什么意思?”
我深吸一口气,感觉脸颊发烫。不管被迫承认过多少次,我终究还是觉得丢人。“当时我醉得昏天暗地,什么也不记得,但有些事我必须弄明白。我不知道你是否目击了什么事情,是否见到我跟什么人搭话……”我垂头盯着桌子,不敢正视他的目光。
他伸脚轻轻碰了碰我的脚。“没关系,那天你没闯祸。”我抬起头,他对我展颜露出笑意。“当天我也有点儿醉。我们先在火车上聊了一会儿,具体内容不记得了;接着我们双双在这一站下车——也就是威特尼站。你的脚步有点儿虚浮,所以在台阶上跌了一跤。你还记得吗?我扶你起来,你非常不好意思,跟现在一样脸红得厉害。”他笑着说,“我们走出火车站,我约你去喝一杯,但你说你必须去见你丈夫。”
“然后我们就各走各的路了?”
“不。你真的不记得吗?过了一会儿……我说不好,大概半个小时?我先去了‘皇冠’酒吧,但有个家伙打电话说他正在铁轨另一侧的一家酒吧里喝酒,于是我就往地下通道走去。那时你已经跌倒了,真算得上是一团糟,还割伤了自己。我有点儿不放心,于是准备送你回家去,但你死活不肯。你……嗯,你心情糟糕透顶,应该是跟你丈夫吵了一架吧。当时他正沿着街道走远,我自告奋勇去追你丈夫,但你不让。后来他驾车离开,他……嗯……当时他身边还有别人。”
“一个女人?”
红发男子点点头,微微垂下脑袋。“没错,他们一起进了一辆车,我猜你们就是为这事才吵架的。”
“接着怎么样?”
“接着你就走了,看上去似乎有点儿……云里雾里,口口声声说你用不着别人帮忙。我自己也喝得醉醺醺的,所以没多插手,就穿过地下通道到酒吧找到了我的朋友。就这样。”
我一步接一步迈上通向公寓的台阶,心中笃信头顶有阴影闪过,耳边也遥遥传来脚步声——有人正在头顶的楼梯平台上守株待兔呢。当然,那里根本没有半个鬼影,公寓里也空无一人,整间屋找不出被人动过的痕迹,但我还是仔仔细细地检查了每个房间:查了我的床底、凯茜的床底、衣柜、厨房里的橱柜——那柜子连个小孩也藏不住。
等到把公寓底朝?99lib?天查过三遍以后,我才消停下来。我上楼坐到床上,回味着刚才安迪的话。它与我的记忆并没有太大的出入:汤姆和我在街上拌嘴,我不小心跌了一跤受了伤,他愤然钻进汽车跟安娜一起离开。过了一会儿他又回来找我,但我已经离开,我猜是搭了一辆出租车,不然就是又搭了火车。
我坐在床上凝望着窗外,纳闷自己为什么并未感觉如释重负。也许是因为我还没有任何答案;也许是因为我的记忆虽然与别人的记忆相符,但仍感觉有些蹊跷之处。突然我脑海中灵光一闪:安娜。怪就怪在汤姆从没提过当晚曾经跟安娜同乘一辆车,而且怪在我看见安娜转身钻进汽车时,她并没有带着宝宝。在此期间,伊薇又在哪里?
2013年8月17日,星期六
晚上
我必须跟汤姆谈谈,以便理清思绪。因为我越是琢磨,越觉得说不通,而我根本管不住自己。不管怎么说,我还有点儿担心,因为我给他留字条已经是两天前的事了,但他至今还没有回复。昨晚他不接电话;不,应该说一整天他都没有接电话。出岔子了,而我相信罪魁祸首一定是安娜。我深知,如果汤姆知道在斯科特家发生的风波,他会乐意跟我聊,他会乐意伸出援手。我一遍遍回想着那天车里的汤姆,回想当时我们之间暧昧的情愫。于是我拿起电话拨通了他的号码,心里跟以前一样七上八下,跟多年前一样只盼听到他的声音。
“请问找谁?”
“汤姆,是我。”
“好的。”
安娜一定在他身边,所以他不愿意把我的名字说出口。我等了片刻,好让他有时间去另一间屋躲开她。我听见他叹息一声。“有什么事吗?”他说。
“唔,我想跟你聊聊……我给你留言了……”
“什么?”他听起来很恼火。
“几天前我给你写了一张纸条,我觉得我们应该聊聊……”
“我没有收到什么纸条。”他又长叹一口气,“原来是这鬼玩意儿惹得她跟我怄气。”一定是安娜取走了纸条,却没有给汤姆。“有什么可以效劳的吗?”
我真想挂断再重拨,转而告诉他周一见到他是多么心动,一起去树林是多么温馨。
“我只是想跟你打听些事情。”
“什么?”他厉声说,听上去怒气冲冲。
“你没事吧?”
“你究竟在搞什么鬼,瑞秋?”一周前他话音中那份温柔已经踪影全无。真见鬼,我为什么要给他写那张纸条?显而易见,我给他惹了麻烦。
“我想问问你那天晚上……梅根·希普韦尔失踪当晚的情形。”
“噢,上帝,我们不是谈过这事了吗?你不会已经忘了吧?”
“我只是……”
“当晚你喝得烂醉。”他声音洪亮,显得气势汹汹,“我劝你回家去,但你不听,自己走掉了。我开车到处找你,结果没有找到。”
“当时安娜在哪里?”
“她在家里。”
“跟宝宝在一起?”
“跟伊薇在一起,没错。”
“她没有跟你同乘一辆汽车?”
“没有。”
“可是……”
“噢,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她本来是准备出门,让我来照顾孩子的。结果你冒了出来,所以安娜来找我,不打算出门了,而我又浪费好几个小时跟在你屁股后面东奔西跑。”
真希望刚才没有打这通电话。吹起一个希望的肥皂泡又猛地戳破,我感觉仿佛当头被泼了一盆冰水。
“好吧。”我说,“只不过这跟我记得的不一样……汤姆,你见到我的时候,我身上有伤吗?我……我头上有道伤口吗?”
又是一声长叹。“你居然还记得起事情,瑞秋,真是让我刮目相看啊。当天你烂醉如泥,醉得昏天暗地,到处晃悠。”听着他的话,我渐渐觉得喘不过气来。我曾经听他说过这些言辞,在那暗无天日的往昔,在犹如炼狱的往昔——当时我让他厌倦,让他难以忍受,让他嫌恶。他不耐烦地说了下去。“你在街上跌了一跤,然后放声大哭,简直糟糕透顶。你为什么非要问这些?”我顿时无言以对,他又继续说道,“听着,我得走了。别再给我打电话,拜托你了,我们不是已经折腾过一遍了吗?我还要求你多少次?别打电话,别写纸条,别来我家,会把安娜惹毛的。行不行?”
对方挂断了电话。
2013年8月18日,星期日
清晨
整整一夜我都待在楼下客厅开着电视机做伴,感觉阵阵无力又心悸,仿佛重返昔日,多年前他留下的旧伤再度裂开,伤口鲜血淋漓。傻透了,我知道。单凭区区一次谈话、片刻温存(在我眼里是脉脉温情,也许对人家来说不过是多愁善感、心怀愧疚呢),我竟然就蠢到相信自己有机会跟他复合。但不管怎么样,我感觉心头犹如刀割,而我必须好好体会心痛的滋味,因为若非如此,假如我一直对它置若罔闻的话,那痛苦将永远不会真正消失。再说了,我竟然蠢到以为自己跟斯科特心有灵犀,以为自己能帮他。总而言之,我是个蠢货,我倒也习以为常。但我用不着继续做个蠢货,对吧?我在客厅躺了整整一夜,答应自己要驾驭局面:我要远远地离开这儿,找份新工作,改回婚前姓,还要跟汤姆一刀两断。任何人都不能轻易找到我的行踪,如果有人来找我的话。
我彻夜难眠,躺在沙发上左思右想,每次迷迷糊糊快要沉入梦乡时就听见耳边响起汤姆的声音,仿佛他正在身旁用嘴唇贴着我的耳朵低语“你烂醉如泥,醉得昏天暗地”。于是我又猛地惊醒,耻辱仿佛巨浪一样向我袭来。那是耻辱的感觉,再加上一种昔日重现的感觉,因为我曾经听到过同样的言辞,一个字也不差。
我反复回想起当初的情形:醒来发现枕头上沾着血;嘴里有伤痕,仿佛是被我自己咬破的;指甲脏兮兮;汤姆正走出盥洗室,脸上的表情半是受伤,半是恼怒。我感觉心头涌上一阵惊恐。
“出了什么事?”
汤姆给我看了看他手臂上和胸口上的瘀伤:是我动手打的。
“我不信,汤姆,我绝不会动手打你,这辈子我还从未动手打过任何人。”
“你喝得烂醉,瑞秋。你还记得你自己昨天晚上干了些什么,说了些什么吗?”于是他一股脑儿都告诉了我,而我依然难以置信,因为他嘴里的那个疯婆子跟我一点儿也不像。还有高尔夫球棒的事,还有墙上那个灰扑扑的空洞,每次从旁经过它便好似一只盲眼般让我心悸,而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将汤姆嘴里我的暴行与记忆中的胆战心惊画上等号。
过了一阵,我学会了不再问自己干了些什么,也不再在汤姆追述时跟他争辩,因为我不愿意知道细节,不愿意听到最不堪的一切——那个“又脏又臭的烂酒鬼”的所作所为。有时候,汤姆威胁说要把我的言行录下来放给我看,但他从未动手去录,也算发了点儿善心吧。
过了一阵,我学会酒醉醒来时不再打听发生过什么。你只需道歉,为你的所作所为道歉,为你的真面目道歉,而且你永远、永远不会再犯了。眼下我确实永远、永远不会再犯了,真的。拜斯科特所赐,现在我压根儿不敢半夜出门买酒,也不敢再陷进泥沼,因为那时的我将毫无还手之力。
我必须坚强,如此而已。
我的眼皮好似有千斤重,脑袋忍不住一次次耷拉下来。我关掉电视免得吵,翻身面对着沙发靠背,躺下盖上被子。我感觉自己正渐渐沉入梦乡,谁知道紧接着——恍然间地面竟然向我直直地冲了过来,我一个鲤鱼打挺坐起身,心跳响得犹如雷鸣。我看见了,我分明看见了。
我在地下通道里,他向我扑过来,先是一巴掌扇在我脸上,接着又抡起了拳头,手里握着钥匙。带齿的钥匙狠狠地砸上了我的头颅,我感到一阵钻心的剧痛。
安娜,2013年8月17日,星期六晚上
我真恨自己哭哭啼啼,实在可悲。但过去几个星期过得十分辛苦,我感觉筋疲力尽,再说汤姆和我又吵了一场,罪魁祸首则是——还用说吗?瑞秋。
这次吵架早有苗头。因为瑞秋那张纸条,因为汤姆把我蒙在鼓里去和瑞秋见面,我一直备受煎熬。我反复告诉自己这是在犯傻,但我就是觉得他们之间有猫腻。我反复琢磨:她曾经让他、让我们吃尽了苦头,他怎么能走回头路?他怎么会有跟她复合这种鬼念头?我的意思是,且不说她的种种毛病,单单让我跟她两个人并肩而立,世上会有哪个男人蠢到不挑我而挑瑞秋?
但我又转念一想,凡事总有例外,对不对?旧情人死活不肯放手,尽管你百般挣扎,却挣不开千丝万缕的罗网。也许过上一阵子,你也就不再挣扎了。
周四瑞秋到我家来过,边拼命敲门边喊汤姆的名字。我气得七窍生烟,但却不敢开门。身边有个宝宝让人软弱,让人无力还击。如果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一定会当面跟她叫板,好好修理修理那疯婆子。但有了伊薇,我实在不敢轻举妄动,鬼才知道瑞秋会干出些什么呢。
瑞秋的来意倒是昭然若揭。我向警方告了她的状,她分明憋着一肚子气。我敢打赌,那疯婆子定会哭哭啼啼地求汤姆劝我放她一马,她还留了张纸条:“我们必须聊聊,请尽快打电话给我,事情十万火急。”(“十万火急”一词下面划了三道杠。)我把纸条径直扔进了垃圾桶,片刻后又捡出来收进床头柜的抽屉里,跟瑞秋那些言词恶毒的电邮打印件放在一块儿。除此之外,每次她打电话骚扰或在我家附近出没,我都会一一记录下来,而这本白纸黑字记载着瑞秋骚扰恶行的记事簿,也放在床头柜的抽屉中。若有必要,它就可以作为物证。我已经打过电话给莱丽,留言告诉她瑞秋又在附近露面了,不过莱丽还没有回电。
其实应该把纸条的事跟汤姆说一声,我明白。但我又不愿意惹他发火,谁让我向警方通风报信了呢。因此我将纸条塞进抽屉里,只盼瑞秋把它忘个精光。当然,她才不会忘呢。晚上她又给汤姆打电话,汤姆挂断时简直气得七窍生烟。
“他妈的,那张纸条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厉声喝道。
我告诉他纸条已经扔了。“我还以为你不想理睬它,”我说,“我还以为你跟我一样希望瑞秋滚出我们的生活,滚得越远越好。”
他翻了个白眼。“你明明清楚关键不在于此。我当然希望瑞秋滚,但我不希望你开始监听我的电话,乱扔我的信。你……”他叹了口气。
“我怎么啦?”
“没什么。只是……瑞秋以前就是这副德性。”他这当头一棒真是出乎意料,我的眼泪不争气地夺眶而出,快步奔到楼上的盥洗室里。我等汤姆来哄我,跟平常一样亲热亲热再和好,但大约过了三十分钟,却听见他高声说:“我去健身房待几个小时。”我还没有来得及回答,他已经摔门而出。
于是我又摇身变成了昔日的瑞秋:几口喝光昨晚晚餐剩下的半瓶红酒,偷偷查看汤姆的电脑。一旦沦落到如此心境,也就不难理解瑞秋当年的所作所为:世上再没有比疑心更让人煎熬、更渐入骨髓的毒药了。
我终于破解了汤姆的电脑开机密码:布伦海姆。竟然如此平淡无奇,不过是我们家所在的街道名。我既没有发现见不得光的电邮、不堪入目的艳照,也没有发现爱火四射的情书,倒是花了半个小时读了一堆业务信件,读得脑子里全是糨糊,就连刺心的妒意也被抛到了九霄云外。我关上电脑,放到一旁。拜葡萄酒和汤姆无聊至极的电脑所赐,我竟然感觉有些飘飘欲仙;事实再次证明,我不过是犯傻而已。
我上楼刷牙——还是别让汤姆发现我喝酒为妙吧。我决定把床单换张新的,往枕头上喷些古龙水,再穿上上次生日时汤姆送我的黑色丝质内衣,等他回家好好补偿。
掀床单的时候,我差点儿被一个塞在床底的黑包绊倒。那是汤姆的健身袋,他居然忘了带。汤姆已经出门一个小时了,却没有回家取健身袋。我顿时感觉一阵揪心。也许他懒得去费神,所以改主意去了酒吧;也许他在健身房的储物柜里放了备用装备;也有可能,他正跟瑞秋在床上翻云覆雨。
我忍不住想吐。我跪下把健身袋翻了个底朝天,汤姆健身所需的装备全在袋子里,干干净净、应有尽有:他的iPod Shuffle、他惯用的运动鞋。还有些别的:一只手机,我从未见过的手机。
我一屁股坐在床上,手里握着那只手机,一颗心“咚咚”狂跳。没办法,我怎么忍得住不开机?只不过事后我定会后悔,因为这只手机势必不是什么吉兆。如果不是为了掩盖不可告人的秘密,谁会把备用手机藏在健身袋里?我隐约听见心底有个声音说,“把手机放回去就好,把这件事忘个精光”,可惜我无法做到。我用力摁下电源键,等着手机屏幕亮起来。我等了又等,手机却毫无动静。我不由得长长地松了口气。原因有二:首先,我无法再细探究竟了。其次,手机毫无反应意味着该手机并不常用,不像是爱火正炽的偷情男人所用的装备,那种男人才不会容许手机离身呢。也许这是汤姆以前用过的旧手机,已经在健身袋里搁了好几个月,他只是一时抽不出空扔掉它。也许手机压根儿不属于汤姆:也许他在健身房里捡了只手机,想交给前台却又忘了个精光?
我把掀开的床单扔下,下楼到了客厅。咖啡桌下方有几个抽屉,里面塞满家中常年堆积起来的杂物:透明胶带、出国旅行所需的转换插头、卷尺、针线包、旧手机充电器。我把抽屉里的三个充电器一股脑儿全拿了出来,试了两次就发现其中一个能用在汤姆健身袋中的手机上。我把手机放在床头柜后面插上电,等待着。
短信内容基本是时间和日期;其中日期并非几月几日,而是星期几。“星期一下午3点钟?”“星期五4点30分。”有时则是回绝:“明天没戏。”“星期三都没戏。”除此之外手机里空无一物,没有绵绵情话,没有只言片语。全是短信,大约十几条,发信人是个匿名号码,手机电话簿里没有任何联系人,通话记录也已经被删除。
我无须知道年月日,因为手机短信有标注。是几个月前的事情,差不多快一年了吧。当悟到这件事,当发现第一条短信始于去年九月,我顿时感觉喉头哽咽了。九月!当时伊薇才六个月大,我的体重还没有减下来,是个精疲力竭的黄脸婆,不沾性事。随后我却开始放声大笑,因为这一切实在太荒唐,绝对不可能。去年九月我们正和乐融融呢,互相倾心不说,也万般疼爱宝宝。汤姆绝不可能背着我跟瑞秋偷腥,他们两个人的地下情绝不可能藏了这么久。纸哪里包得住火。不可能,手机不是汤姆的。
但世事难料。我从床头柜中取出记载瑞秋恶行的记事簿翻看她打来的骚扰电话,对比着手机上的会面日期。其中一些日期确实吻合,部分骚扰电话早了一两天或晚了一两天,还有一些根本风马牛不相及。
难道这么久以来,汤姆真的一直在背着我跟她偷腥?难道他嘴里言之凿凿地声称她骚扰他,背地里却跟她密谋幽会?但话又说回来,如果她可以拨打汤姆的这只手机,又何必拨打我家的座机呢?完全没道理啊,除非她特意把事情捅到我这儿,除非她就是想离间我跟汤姆?
汤姆已经出门快两小时了;无论去了哪里,他随时会回家。我理好床铺,把记事簿和手机放回床头柜,又下楼倒了一杯酒喝个精光。我可以拨个电话给瑞秋;我可以跟她正面交锋。但我能说些什么呢?我可占不了道德制高点,再说我拿不准自己是不是受得了她喜滋滋地把事情全盘托出。这一次,被耍的人可是我。如果某个男人肯为了你出轨,那他也会背着你出轨。
这时屋外的人行道上响起了脚步声。我一听便知是汤姆,我对他的步伐了然于胸嘛。我急忙把酒杯放进水池,身子斜倚着厨房台面,心跳声犹如雷鸣般在耳边回响。
“嗨。”一看见我,他开口说道。他显得有点儿不好意思,向前迈了一小步。
“现在健身房也卖啤酒了,对吧?”
他咧嘴露出笑容。“我忘了带东西,所以去了酒吧。”
果然如我所料。不然的话,是他觉得这种说法如我所料?
他又向我迈近几步。“你在忙什么呢?”他嘴角噙笑问道,“看上去一副心虚的样子。”他伸出胳膊搂住我的腰,把我朝身边搂紧了些。他呼出的气息中有股酒味。“是不是在动什么歪脑筋?”
“汤姆……”
“嘘。”他bbr>说着吻上我的嘴,解开我的牛仔裤,把我转个身。我并不乐意,但却不知道如何拒绝,所以闭上眼睛尽力不去想他与瑞秋。我千方百计回想着当初向克兰汉姆街的空宅疾奔而去,回想着那一路是如何喘不过气,如何爱欲焚身。
2013年8月18日,星期日
清晨
我猛然从梦中惊醒,发现天色尚未破晓。我以为伊薇在哭,结果她睡得正熟,两只小拳头紧紧地攥着毯子。我又回床上去睡,只可惜辗转反侧,满脑子全是床头柜抽屉里的那只手机。我瞥了瞥汤姆,他正伸着左臂,往后仰着头,听呼吸睡得正香呢。于是我轻手轻脚地下了床,打开抽屉取出手机。到了楼下的厨房,我把那只手机一遍遍翻来覆去,好给自己壮胆。我确实想探个究竟,但又有点儿踌躇;我不愿意悬着一颗心,但又无比希望自己所料有误。我打开手机,长按“1”键,听见语音留言的提示音。语音信箱中既没有新留言,也没有已经保存的留言。“请问您要修改提示音吗?”手机问道。我退出信箱,心头却突然涌上了一阵毫无来由的惊恐。手机要是响了怎么办?汤姆在楼上也会听到。因此我拉开落地玻璃窗,走到屋外。
脚下的草地湿漉漉的,空气颇为凉爽,带着沉甸甸的雨意和玫瑰花香。远处遥遥有一列火车驶过,传来慢悠悠的轰鸣声——它离这里还有一大截路呢。我径直走到栅栏前,才又拨通语音信箱。“请问您要修改提示音吗?”手机问。没错,我要改。于是传来了“嘟嘟”声,片刻停顿之后,我听到了她的声音。居然是她的声 97f3." >音,不是他的。“嗨,是我,请留言。”
我的心猛然停止了跳动。
这只手机不属于他,而属于她。
我又播了一遍提示音。
“嗨,是我,请留言。”
是她的声音。
我一时动弹不得,无法呼吸。我反复播放着提示音。我感觉喉头发紧,几乎就要晕倒。紧接着,楼上亮起了灯光。
瑞秋,2013年8月18日,星期日清晨
记忆一片串起一片,仿佛我在黑暗中瞎闯了几天几周几个月,终于抓住了线索;仿佛伸手摸索着墙壁,沿着它从一间屋走到另一间屋。曙光总算冲破了重重迷雾,过了不久,眼睛渐渐习惯朦胧,我看得见了。
起初还不行。起初尽管感觉像是记忆,我却认为那一定是?梦。我坐在沙发上,震惊得几乎动弹不得,暗自琢磨着这不是我头一次把事情记错,不是头一次我的记忆跟事实大有出入。
举个例子吧,比如某次我们去汤姆同事举办的派对,当时我喝得大醉,但当天晚上十分开心,我还记得跟克拉拉吻别。克拉拉是该同事的太太,可人、温暖又善良。我记得她约我们下次再聚,记得她伸手握住我的手。
我明明记得清清楚楚,可惜事实并非如此。我知道自己的记忆出了岔子,是因为次日早晨我跟汤姆搭话,他却不理我;我知道自己的记忆出了岔子,是因为汤姆说昨晚我居然指责克拉拉勾引他,我在派对上神经兮兮,对人家恶言相向。
闭上眼睛,我还能感觉到克拉拉的手暖暖地握住我的手,但其实那并非事实。事实是汤姆不得不半扛半拽把我弄出同事家,途中我还又哭又闹,可怜的克拉拉则躲在厨房里打哆嗦。
因此当我闭上眼睛,在半梦半醒间发现自己置身地下通道里,即使我明明能感觉到入骨的寒意,闻到臭味,看见一个人影怒气冲冲地向我走来,拳头还高举着,但那并非事实。我心头涌起的惊恐并非事实;人影毒打我,又扔下我鲜血淋漓地倒在地上哭泣,那也并非事实。可那就是事实,而我明明亲眼所见。一切太令人震惊了,我几乎难以置信,但当天色破晓时,我仿佛觉得拨云见日——汤姆告诉我的才是谎话呢。并不是我做白日梦臆想他打我,我分明记得他毒打我,正如我分明记得派对结束后跟克拉拉道别,跟她握手,正如我分明记得发现自己倒在地上,身旁扔着那支高尔夫球棒——现在我心下雪亮,我敢肯定动用那支球棒的人并不是我。
我不知道怎么办好。我快藏书网步奔上楼穿上牛仔裤和运动鞋,又奔回楼下拨通汤姆家的座机号码,任由铃响了几声,然后挂断电话。我不知道怎么办好。我冲好咖啡,眼看着它变冷;拨通莱丽警探的号码,却又马上挂断。她不会相信我的,我清楚她不会。
我出门去了火车站。时值周日,再过半个小时才会有首班车,因此我无事可做,只能坐在长椅上一遍遍品尝难以置信、走投无路的滋味。
一切都是骗人的谎话。我并未在白日梦中臆想他暴打我;并未臆想他双手握成拳头快步从我身边走开;我亲眼看见他转身对我大吼;亲眼看见他和一个女人走下街道;亲眼看见他和她钻进汽车。那并非我瞎想出来的白日梦。我冷不丁回过了神:其实事情再简单不过了。我确实记得,只不 8fc7." >过搞混了两段记忆,把安娜身穿蓝色连衣裙从我身边走开的场景插进了另一幕:汤姆和一名女子钻进车里。该女子并非身穿蓝色连衣裙(这还用说吗),而是身穿牛仔裤和红色T恤。她是梅根。
安娜,2013年8月18日,星期日清晨
我用力把手机扔到了栅栏外,扔得越远越好。手机落在铁路路堤的碎石子上,远远传来它“吱啦啦”滚向铁轨的声音。我的耳边还依稀回响着她的嗓音。“嗨藏书网,是我,请留言。”也许要等到很久很久以后,她的声音才会从我的耳边消失。
等我回到家中,汤姆正站在楼梯脚。他眨眨眼睛望着我,看上去睡眼惺忪、好不容易起床的模样。
“怎么回事?”
“没什么。”我说,但我能听出自己的声音有些颤抖。
“你在外面干什么?”
“我以为听到了什么动静。”我告诉他,“结果把我吵醒,再也睡不着了。”
“有电话响。”他说着揉揉眼睛。
我顿时握紧双手,免得打哆嗦。“什么?什么电话?”
“家里的座机啊。”他瞪着我,仿佛我脑子出了毛病,“座机响了。有人打过电话来,又挂了。”
“噢,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是谁打的。”
他笑了。“你当然不知道啦。你没事吧?”他走到我身旁,搂住我的腰,“你有点儿怪怪的。”他搂着我,头贴在我的胸口上。“如果听到什么动静的话,你应该叫醒我嘛。”他说,“怎么能自己一个人去屋外呢,那明明是男人的活儿。”
“我没事。”我说,但我必须咬紧牙,免得它不停打战。他吻了吻我的唇,舌头探进我的嘴里。
“我们回床上去吧。”他说。
“我想喝杯咖啡。”我尽力从他怀中抽出身来。
但他不肯放手。他的双臂像铁箍一般搂着我,一只手紧扣住我的后颈。
“听话,”他说,“来吧。我可不容拒绝。”
瑞秋,2013年8月18日,星期日早上
我拿不准怎么办好,所以只摁响了门铃。也许应该先打个电话过去?周日早晨未经电话预约就贸然上门拜访,实在有些失礼,对吧?我忍不住“嗤嗤”笑起来,感觉自己有点儿神经兮兮。我其实说不清楚自己在做些什么。
没有人应门。我绕过屋子走下窄窄的过道,越来越觉得自己正在发狂。昔日重现的感觉从未如此强烈:我曾经在某个早晨到过这栋房屋,我曾带走过那个小女孩。但当时我并无恶意;眼下我敢肯定。
躲在房屋凉爽的阴影..中走下过道,我依稀听见宝宝在咿呀学语。难道是我在做白日梦吗?不,宝宝确实在家,她和安娜正坐在庭院中。我冲着安娜大喊几声,又翻过栅栏;她遥遥望着我。我以为安娜定会大吃一惊或火.冒三丈,但她脸上几乎没有露出半点儿惊讶的神情。
“嗨,瑞秋。”她说。她站起身凝神望着我,怀里抱着宝宝,风平浪静的脸上没有一丝微笑。她眼圈泛红,脸色苍白,看上去没有化妆,素面朝天。
“请问有何贵干?”她问道。
“我摁过门铃。”我说。
“我没听到。”
她说着将宝宝背到背上,微微转身背对着我,仿佛准备进屋,却又停下了脚步。她为什么还没有冲我大吼?
“安娜,汤姆在哪里?”
“他出门去了,去跟战友小聚。”
“我们必须快点儿走,安娜。”我说,她却放声大笑起来。
安娜,2013年8月18日,星期日早上
不知道为什么,整件事一时间看上去可笑至极:可怜的肥婆瑞秋站在我家花园里,满脸红通通汗津津,嘴里还说“我们必须快点儿走。我们必须快点儿走”。
“我们要去哪儿?”好不容易止住笑,我问道。她一脸茫然地望着我,半句话也说不出来。“我是不会跟你走的。”伊薇恼火地扭来扭去,我把她放了下来。我的肌肤还有些麻痒痒火辣辣,全怪早晨在洗手间里狠狠地洗漱了一通,当时我拼命刷牙,擦洗脸颊和舌头。
“他什么时候到家?”瑞秋问道。
“还得过一会儿吧。”
事实上,我压根儿不知道他会何时到家。有时他会花上整整一天攀岩,不然就是我以为他花了整整一天攀岩——至于目前,我可说不清楚。
不过,今天汤姆确实带了那只健身袋;用不了多久,他便会发现手机不见了踪影。
刚才我在寻思带伊薇去我姐姐家住一阵,但那只手机挺让我烦心。如果它被人发现怎么办?这截铁轨上总有些工人出没,说不定哪个工人就找到那只手机交给警方了呢。手机上可有我的指纹。
也许取回手机并没有那么难?不过得等到晚上才能避开所有人的耳目。
我心里清楚瑞秋还在一旁讲话,问我问题。但我实在累得厉害,她的话都成了耳边风。
“安娜,”她边说边凑近我,热切的黑眼睛寻觅着我的目光,“你见过他们中间任何一个吗?”
“见过谁?”
“他那些军中战友?汤姆有没有让你见过他们?”我摇摇头。“你不觉得很诡异吗?”她说。这时我突然回过了神:真正诡异之处在于,瑞秋居然在周日一大清早出现在我家花园里。
“哪里算得上诡异?”我说,“那些军中战友99lib?属于汤姆生活的另一面;应该说,是他生活中的某一方面。你不也是吗?不管怎么说,你曾经是他生活中的一部分,只不过你似乎始终死缠着我们。”瑞秋打了个哆嗦,露出一副受伤的模样。“你究竟有何贵干,瑞秋?”我说。
“你明明知道我的来意。”她说,“你知道有些事……事有蹊跷。”瑞秋的表情十分认真,仿佛她真心实意地担心我。若是换个场合,这表情说不定真能催人落泪呢。
“你想喝杯咖啡吗?”我说。她点点头。
我泡好咖啡,我们默默无语并肩坐在庭院中,一时几乎有些惺惺相惜的气氛。“你刚才的话什么意思?”我问道,“是说汤姆的‘军中战友’并无其人?是他编出来的瞎话?他其实是在跟其他女人厮混?”
“我不知道。”她说。
“瑞秋?”这时她迎上了我的目光;从她的眼神中,我分明看出了惧意,“你有什么事要告诉我吗?”我问她。“你见过汤姆的家人吗?”她问我,“他的父母。”
“没见过,汤姆跟他父母互不来往。汤姆抛下你跟我在一起,他父母就不理他了。”
瑞秋摇摇头。“满篇鬼话。”她说,“我也从来没有见过汤姆的父母,他们压根儿不认识我,又怎么会在乎他是否抛下我?”
我的心底深处依稀有团黝黑的疑云,深不见底。自从听到手机中那个女人的嗓音,我便千方百计将这团疑云抛到脑后,但此刻它却越积越浓,渐渐遮天蔽日。
“我不信。”我说,“这种事他为什么要说谎?”
“因为他没有哪件事不说谎。”
我“嗖”地起身从她身边走开。她居然跟我讲这种话,真让人恼火;我居然相信她的话,真让人恼火。我心里一直清楚:汤姆满嘴谎言。只不过在过去,他的满嘴谎言往往跟我很搭。
“他确实是个撒谎高手。”我对瑞秋说,“你被蒙在鼓里好长一阵子,对不对?我跟汤姆在克兰汉姆街的那栋房子里幽会瞎搞了好几个月,简直搞得翻天覆地,结果你半点儿也没有起疑心。”
瑞秋咽了口唾沫,紧咬着嘴唇。“梅根,”她说,“梅根又是怎么回事?”
“我心里有数。他们两人有一腿。”这些话听上去颇为陌生——我还是第一次把这些话说出口。他居然背着我劈腿。他居然对我不忠。“我敢肯定,你觉得挺解恨是吧。”我对瑞秋说,“不过现在她也死了,所以不要紧了,不是吗?”
“安娜……”
心中那团阴云越来越浓,渐渐占据了我的思绪,遮住了我的视线。我一把攥住伊薇的手臂把她往屋里拖,宝宝不依不饶地哭号起来。
“安娜……”
“他们有一腿,如此而已。这并不一定表明……”
“杀她的是汤姆?”
“不要说出来!”我发现自己在对她狂吼,“不要在我的孩子面前说这种话。”我喂伊薇吃了点儿东西;好几个星期以来,这是宝宝第一次不吵不闹乖乖地吃,仿佛她明白我要担心其他事情,真是惹人怜爱。喂完宝宝再出屋时我心定了许多,尽管瑞秋还站在花园尽头的栅栏旁,遥望着远处驶过的火车。过了片刻,当发现我又出了屋,她迈开步子向我走来。
“你喜欢火车,对吧?”我说,“我恨死它们了,恨得要命。”
她对我微微一笑,我注意到她的左脸颊上有个深深的酒窝。以前可从来没有发现;不过以前我也没怎么见过她笑,从未见过。
“他居然又撒了个谎。”她说,“他告诉我,你深爱这所房子,爱它的一切,甚至那些火车。他告诉我,你死活也不情愿搬去别的地方,即使我已经先来了一步,你却还是乐意跟着他住进来。”
我摇摇头。“见鬼,他究竟为什么要这么讲?”我问道,“瞎扯得没边了。两年来,我一直在想方设法让他卖掉这栋房子。”
她耸耸肩膀。“因为他满嘴谎话,安娜。”
我心中的阴云开始铺天盖地。我将伊薇搂到腿上,她怡然自得地坐着,在阳光下昏昏欲睡。“这么说,那些电话……”我开口道——这藏书网下事情总算讲得通了,“那些电话不是你打来的?我的意思是,我知道其中有些是你打的,但另外一些……”
“是梅根打的?没错,我猜是的。”
真怪,眼下我才看清楚:长期以来,我居然一直恨错了人。但悟到这点并未让我对瑞秋增添几分好感;她现在这副冷静、清醒、殷切的模样依稀透出几分酗酒前的影子,让我更加怨恨,因为我渐渐明白当初他为什么会倾倒在她的裙下,当初他为什么会爱上这个女人。
我瞄了瞄手表。11点已经过了。汤姆是8点左右出门的吧,甚至可能更早些,现在他一定已经发现手机不见了,一定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知情。也许他以为手机掉出了健身袋,或者以为手机在楼上的床底。
“你什么时候发觉他们有一腿的?”我问瑞秋。“直到今天才发觉。”她说,“我的意思是,我不清楚究竟怎么回事,只知道……”谢天谢地她咽下了后半句,因为我不知道自己能否受得了从她嘴里听见我丈夫的不忠。一想到她和我——可怜巴巴的肥婆瑞秋和我居然同病相怜,真让人受不了。
“你觉得是他的吗?”她问我,“你觉得那个孩子是他的吗?”
我向她望去,但我眼前所见并不是瑞秋,我的眼前只有一片漆黑,耳边只有一片轰鸣,仿佛滔天巨浪滚滚袭来,仿佛飞机正藏书网盘旋在我们的头顶。
“你刚才说什么?”
“那……很对不起。”瑞秋满脸通红,显得惊慌失措,“我不该……她死时怀有身孕。梅根死时怀着宝宝,我很抱歉。”
但我敢肯定她没有半分歉意,我也不愿意当着她的面心碎。
我低下头望着伊薇,前所未有的哀伤好似巨浪般席卷了我,直至没顶。那是伊薇的弟弟,或妹妹。胎死腹中。瑞秋坐在我身旁,伸出手搂着我的肩膀。
“我很抱歉。”她再次说道,我真想抽她。她的肌肤紧贴着我,害我直起鸡皮疙瘩。我想把她推开,我想对她大吼,但我不能。她任我哭了一会儿,接着斩钉截铁、口齿清晰地说:“安娜,我想我们该走了。你还是把你和伊薇的行李收拾妥当吧,我们该动身了。你可以先到我家住住,直到……直到我们把事情理清。”
我擦干眼泪,从她身边走开。“我不会离开汤姆,瑞秋。他确实有外遇,他……又不是第一次,对吗?”我放声笑起来,伊薇也跟着哈哈直乐。
瑞秋叹口气站起身。“你明明清楚这不仅仅是外遇,安娜。你明明清楚。”
“谁说得准呢?”我的声音简直细若蚊鸣。
“梅根进了他的车,就在她失踪当天晚上。是我亲眼目睹,之前我没有记起来……我以为那女人是你,”瑞秋说,“但现在我想起来了。”
“不。”伊薇黏糊糊的小手“啪”地拍上了我的嘴。
“我们必须告知警方,安娜。”她向我迈近一步,“拜托,你不能留在这儿跟他待在一块儿。”太阳当头,我却不禁瑟瑟发抖。我竭力回想着梅根最后一次来到我家的情形,回想她辞去保姆工时汤姆脸上的神色;我竭力想要回忆他是开心还是失望,但脑海中恍然掠过的却是另一幕:梅根刚开始来照顾伊薇的时候,有一次我本打算出门去见闺密,不过那天累得很,于是我上楼睡了一觉。汤姆定是在我打盹儿期间回家了,因为我下楼发现他们正在一起。梅根斜倚着厨房台面,汤姆则站得离她太近。宝宝在高脚椅里哭闹,但他们两人连瞧也没有瞧宝宝一眼。
我仿佛如坠冰窟。当时我就察觉他对她动心了吗?梅根是个金发碧眼的美人——跟我一样。是的,也许当时我就知道他动了心,正如我漫步街头,身边带着太太、怀中搂着孩子的已婚男人向我遥望过来,我便深谙他们的心思。也许我确实心下明了:他对她动了心,他对她下了手。但不是这种毒手,他绝不会下这种毒手。
绝不是汤姆。两度坠入爱河,两度身为人夫;眼下又身为人父,堪称一个好父亲,家里任劳任怨的顶梁柱。
“你曾经爱过他。”我提醒瑞秋,“你还爱着汤姆,不是吗?”
她摇了摇头,但分明毫无底气。
“你爱他。你明知道……你知道这绝不可能。”我说。
我起身抱起伊薇,向她迈近几步。“绝不可能是他,瑞秋,你明知道不可能是他干的。你不会爱上一个心狠手辣的杀人魔,对吧?”
“可惜事实如此。”她说,“我们都一样。”眼泪涌出她的眼眶,她伸手抹去泪水,突然间却神情大变,脸上瞬间失去了血色。她的目光并未落在我身上,而是落在我的身后。我转身循着她的眼神望去,赫然发现汤姆正站在厨房窗边审视着我们。
梅根,2013年7月12日,星期五早上
“她”逼我出招,又或许是个“他”。但依我的直觉是个“她”,不然就是我盼着这宝宝是个“她”,我说不清楚。跟上次一样,我感觉腹中的宝宝仿佛豆荚中的一粒种子,只不过这粒种子欣欣向荣,只待瓜熟蒂落。我怎么会恨她,怎么能除掉她呢?我做不到。我原以为自己狠得下心打掉宝宝,但每当想到“她”,我眼前浮现的却是莉比的脸、莉比的黑眼睛。我能闻到她的体香,能摸到她的身体在最后一刻是多么凉。我下不了手,我不愿意下手;我想疼爱这个宝宝。
我对她恨不起来,但她让我恐惧。我怕她将带给我的厄运,也怕我将带给她的厄运。今天清晨5点刚过,我便在惊恐中醒来,尽管屋里开着窗,我又是独自一人待在家中,我却依然吓得冷汗淋漓。斯科特在赫特福德郡或埃塞克斯郡之类的地方出席某个会议,今晚就会回来。
斯科特在家时,我巴不得独处,但他离开家我又受不了,我究竟有什么毛病?我受不了静谧,我必须大声说话打破沉默。今天早晨我在床上反复寻思,如果再次飞来横祸怎么办?我单独跟他待在一起会出什么事?如果他容不下我,容不下我们,怎么办?如果他猜出宝宝不是他的亲骨肉,那怎么办?
当然,宝宝可能是斯科特的骨肉。我说不清楚,但我觉得不是,正如我觉 5f97." >得这是个“她”。但就算“她”并不是斯科特的骨肉,他又怎么会发觉?不会,他不会发觉;我在犯傻。当我告诉斯科特,他会开心至极,根本不会想到宝宝不是他的。告诉他真相是件残酷的事情,那会害他心碎,而我不愿伤害他,我从未想要伤害斯科特。
我改不了自己的本性。
“但你可以把做法改改。”卡马尔是这么说的。6点钟刚过,我打了个电话给卡马尔。静谧死死地笼罩着我,我开始恐慌。我考虑过打电话给塔拉(她定会一溜烟赶过来),但她太黏人太像只护着鸡仔的母鸡,我觉得自己恐怕受不了。我能想到的只有卡马尔,于是我打了个电话去他家,告诉他我惹了祸,不知道怎么办好,吓得六神无主呢。他立刻赶了过来;算不上特别爽快,但也差不多了。也许我讲的话夸张了一些,也许他怕我“做出什么傻事”。
我们在厨房里。时间尚早,刚过7点30分。如果要想赶上今天的首轮约诊,他马上就得出门。我审视着他:卡马尔正对着我坐在餐桌旁,双手合十,一双大大的黑眼睛凝望着我,让我感觉到绵绵情意。没错,尽管我惹是生非,他却一直对我这么好。
他原谅了过去的一切,正如我所盼望;他抹去了我所有的罪。他告诉我,除非我原谅自己,否则我将永远逃亡,永远停不下来。但现在有了“她”,我再也逃不了了,对吗?
“我怕得很。”我告诉卡马尔,“如果我又闯祸怎么办?如果我就是有毛病怎么办?如果斯科特那边出了事怎么办?如果最后又只剩下我孤零零一个人怎么办?我不知道能不能办到,我好害怕又只剩下我孤零零一个人……我的意思是,剩下我单独跟孩子在一块儿……”
他向前俯过身子,伸手握住我的手。“你不会闯祸,绝不会。你已经不再是个悲伤又迷茫的孩子,你已经今非昔比,比以前更加坚强。你已经长大成人,不必害怕独处。独处并不是世上最可怕的事,对吧?”
我一声不吭,寻思着这些话究竟是假还是真。如果闭上眼睛,我可以清楚地感受到自己如何在半梦半醒间猛然惊醒:惊醒我的是那种感觉,是独自一个人待在那所漆黑的屋里,耳边传来宝宝的哭声,只等楼下木地板上响起麦克的脚步声,心底却深知那一刻永远不会到来。
“我无法告诉你如何应对斯科特。你跟斯科特……嗯,我已经表明过我的顾虑,但你必须自己做决定:是否信任他,是否让他来照顾你和你的孩子。主意必须由你来定。但我觉得,你应该有自信,梅根,你不会做错。”在屋外草坪上,他递给我一杯咖啡,我放下咖啡杯将他搂近一些。我们身后有辆火车正“隆隆”驶近信号灯,轰鸣声好似在我们周围筑起了屏障,恍然间我竟以为与世隔绝。他伸出双臂搂住我,吻了吻我。
“谢谢你。”我说,“谢谢你陪着我。”
他微笑着抽身,用拇指轻抚我的脸颊。“梅根,你会没事的。”
“我能不能干脆跟你私奔?你跟我……我们干脆一走了之?”
他放声大笑起来。“你不需要我,你也不必再逃。你会没事的,你和你的宝宝都会没事的。”
2013年7月13日,星期六
早上
我清楚自己必须怎么做。昨天我想了一天一夜,几乎彻夜未眠。斯科特到家时累得慌,心情也很差,一心只想吃饱、做爱、睡觉,压根儿没有时间想别的。不用说,这只怕不是谈孩子的好时机。
我几乎毫无睡意地躺了一夜,浑身热烘烘的斯科特在我身旁翻来覆去,而我下定了决心:这次我要尽到母亲的职责,不再出错。如果我尽到责任,那就出不了什么错;如果出了错,那也不是我的错。我将钟爱这个孩子,抚养这个孩子,确认自己从一开始就没有辜负她。好吧,也许不是一开始,而是从我知道怀上宝宝的那一刻。这是我欠这个宝宝的,也是我欠莉比的;为了莉比,这一次我必须彻彻底底地改。
我躺在床上,想起幼时老师的评语,想起自己曾经扮演过的一个个角色:孩子、叛逆少女、逃家少女、站街女、情人、糟糕的妈妈、糟糕的妻子。我拿不准自己能否洗心革面做个好妻子,但我必须试着做个好妈妈。
那很难,也许是这辈子遇到过的最难的难关,但我必须说出真相。不再撒谎,不再躲藏,不再逃离,不再玩花样;我会彻底摊牌,再见分晓。如果到时他不再爱我,那就顺其自然吧。
晚上
我的手按在他的胸口,用尽全身力气猛推,但我喘不过气来,他比我强壮太多了。他的前臂紧压住我的咽喉,我感觉鲜血直冲脑门,眼前一片模糊。我背贴着墙壁拼命呼救,狠狠挠了他的T恤一把,他松开手转身,我沿着墙壁瘫倒在厨房的地面上。我又是咳嗽又是清嗓子,眼泪夺眶而出。
他站的地方离我有几英尺,当他向我转过身来,我立刻本能地伸手护住喉咙。我发现他面有愧色,于是想告诉他我没事,但张嘴却只吐出一串咳嗽。真痛,痛得难以置信。他在说话,但我听不清,仿佛我们到了水下,他的声音很模糊。
他在说“对不起”吧,我想。
我费力起身从他身边挤过去,一溜烟奔上楼,“嘭”地关上卧室门锁好。我一屁股坐在床上,竖起耳朵听他的动静,但他没有来。我从床底拎出旅行袋,又从衣柜里胡乱取了几件衣服,却一不小心从镜中瞥见了自己的身影。我伸手捂住脸颊:在泛红的皮肤、发青的嘴唇、充血的双眼映衬之下,我的脸色苍白得惊人。
我隐隐有几分震惊,因为他还从未动手打过我;但在心底深处,我却又有几分觉得不出所料:我早就知道会走到这一步,我会把他逼到这一步。我慢吞吞地从抽屉里取出内衣和几件T恤塞进旅行袋。
我还什么都没有告诉他呢,不过刚刚开口。在宣布好消息之前,我打算从坏消息说起。总不能先告诉他我有了宝宝,然后再说可能不是他的骨肉吧;那也太残忍了。
刚才我们在屋外庭院里,他正谈着工作的事,却发现我心不在焉。
“我烦到你了吗?”他问道。
“不。好吧,也许有一点点。”他没有笑。“没有啦,我只是有点儿心神不宁,因为我有些事要告诉你。事实上,我有好几件事要告诉你,其中有些你听了会不开心,但有些……”
“我为什么会不开心?”
那时我就该明白时机不对,他的心情很差,因为他立刻变得疑心起来,紧盯着我的脸寻找蛛丝马迹;那时我就该明白,我的想法行不通。其实我心里确实明白,可惜已经来不及了。再说无论怎样,我已经下定了决心做我应该做的事。
我坐到他身旁,握住他的手。
“我为什么会不开心?”他又问道,但没有推开我的手。我告诉他我爱他,顿时感觉到他整个人紧绷起来,仿佛他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而他正在给自己打气。当人们先声夺人说“爱你”,你会给自己打气,对吧?“我爱你,但……”
我告诉他,我做了错事。这时他放开我的手,起身沿着铁轨的方向走了几步,接着才扭头望着我。“什么错事?”他问道。他的声音波澜不惊,但我能听出他正竭力克制。
“过来坐到我身边,”我说,“好吗?”
他摇摇头。“什么错事,梅根?”这次他的声音响亮了些。
“有一段……现在已经结束了,但曾经……有过别人。”我没有抬起眼神;我无法正视他。
他低声骂了几句,但我没有听清。我抬起头,他已经转身面对着铁轨,手贴在太阳穴上。我走到他身后扶住他的腰,他却猛地闪身躲开我扭头进屋,根本没有正视我,嘴里唾道:“别碰我,你这小婊子。”
那时我真该让>藏书网他走,给他时间回心转意,但我做不到。我还盼着从坏消息说到好消息呢,所以紧跟着他进了屋。
“斯科特,求你了,听我说。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糟,现在一切已经结束,断得干干净净,拜托你听我说。拜托……”
他一把抓起他深爱的二人合影(也就是我送给他当作结婚两周年纪念礼物的镶框照),用尽全身力气砸向我的头。合影在我身后的墙上撞得粉碎,他向我冲过来,攥住我的上臂把我狠狠地抛过屋子,抛向对面的墙壁。我的头撞上了墙,斯科特向前迈出一步,伸出前臂压住我的咽喉,一言不发地俯下身,俯得越来越低。他闭上了眼睛,免得亲眼见我窒息。
刚刚收拾好行李,我却又立刻打开旅行袋,将行李一股脑儿全放回抽屉里:如果带上行李的话,斯科特不会放我走出家门。我必须两手空空地离开,只带手机和手袋。但我又改了主意,把行李通通塞回旅行袋。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但我知道我不能待在这儿。我闭上眼睛,还能感觉到他的手紧紧地扼住我的咽喉。我知道自己已经下定了决心——不再逃,不再躲,但今晚我不能待在这儿。楼梯上传来了脚步声,缓慢而又沉重。过了很久他才上了楼,通常他身轻如燕,但今天的他仿佛正一步步登上绞刑架,我只是说不清他是前来受刑还是行刑。
“梅根?”他并没有开门,“梅根,很抱歉对你动手,我很抱歉伤了你。”我能听出他语带哭声。真让我火冒三丈,让我想飞出去挠花他的脸:“对我下了这种毒手,你居然还有脸哭。”我勃然大怒,真想对他大吼,让他从门边滚开,从我身边滚开,但我一声也没有吭,因为我并不是个傻瓜。他有理由恼火,而我不能感情用事,必须理清思绪——我可是在为我们母子两人着想呢。这场争执给了我力量,让我更加下定了决心。我听见斯科特在门外求饶,但我无暇顾及,眼下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衣柜深处三排标记得清清楚楚的鞋盒下方有个写着“红色坡跟靴”的深灰色盒子,盒中有只即付即用型的旧手机。那是我几年前买的老古董,一直留着以备不测。我已经有一阵子没碰它了,但今天正是它的用武之地:我要摊牌,要把一切摆上明面,不再撒谎,不再隐瞒。让“孩子爸爸”承担责任的时候到了。
我一屁股坐到床上打开手机,暗自祈祷它还有点儿电。手机亮了起来,我顿时感觉肾上腺素飙升,头晕恶心还有点儿耳鸣,简直跟嗑药嗑多了差不多。想到要跟他摊牌——跟他们摊牌,我居然喜上心头:事到最后,所有人终将明白各自的立场。
我拨通他的号码。可想而知,电话直接转到了语音信箱。我挂断电话发了条短信:“我必须跟你谈谈,十万火急。给我回电话。”发完后我坐在床上,等待着。
我查了查通话记录。上次用这部电话是在四月,当时通话频繁,拨出的所有电话都没有人接,时间是四月三号。当时我打了一遍又一遍,但他不理睬我,甚至不理睬我威胁他的那些话——我说会去他家,跟他太太聊聊。但我觉得这次他会听我的,这次我一定会逼他听我的。最开始我与他不过是逢场作戏。一度我不时会见到他,他会顺道走访画廊,抛抛媚眼调调情,一切无伤大雅——到画廊抛抛媚眼调调情的男人多的是。但后来画廊关门,我整天困在家里无聊又心痒,总得找点儿刺激,找点儿新鲜玩意儿吧。某天斯科特不在家里,我又在街上偶然遇上他,我们聊了起来,我便邀他去喝杯咖啡。从他凝望我的眼神中,我能清清楚楚地读出他的心思,于是顺势有了鱼水之欢。之后我们继续偷情,但我从未想过要跟他得成正果,我只是颇为享受被需要的感觉,我喜欢掌控局面的感觉,再简单不过,再蠢不过了。我并不希望他真正离开他太太,只希望他有离开她的心思,只希望他为我痴狂至此。
我不记得自己是何时开始相信我们并非逢场作戏,相信我们天造地设。但一旦动了这种念头,我便感觉到他开始退缩。他不再发短信,不再回我的电话,而我从未感觉如此被人拒之千里之外,从来没有。真让人恨得咬牙切齿。于是事情又变了样,变成了一种执迷;现在我算是看得清了。我以为自己可以带着些许伤痕掉头就走,并未真正伤心;可惜一切已不再那么简单。
斯科特还在门外。我听不到他的动静,但感觉得到。我走进洗手间又拨通电话,再次被转接到语音信箱,于是我挂断重拨,又重拨。我压低声音留了条口信:“接电话,不然我就上你家找你。这次我可是当真的,我必须跟你聊聊,你敢不理我试试看。”
我在洗手间里站了一会儿,将手机放在水池边等着铃响,可惜手机屏幕死活是一片空荡荡的灰。我整理好头发、刷完牙、化上妆,脸色恢复了正常。眼睛还泛红,喉咙还在痛,但看上去没什么异样。我开始数数:如果手机在数到五十之前仍没有响铃,那我真的会去他家敲响房门。电话铃没有响。
我把手机塞进牛仔裤口袋,快步走过洗手间打开门。斯科特坐在楼梯平台上,耷拉着脑袋,双臂抱着膝盖。他没有抬头看我,所以我径直经过他身边,屏住呼吸一溜烟跑下楼。我担心斯科特会从身后抓住我推搡我,却听见他站起身大声喊道:“梅根!你要去哪儿?要去找你的情人吗?”
我在楼梯尽头转过身。“我没有什么情人,好吗?已经断了。”
“等一等,梅根,拜托你别走。”
我不想听他乞怜,不想听他那副怨妇腔——我的喉头还火烧火燎地痛着呢。
“别跟着我。”我嘶吼道,“如果你跟着我,那我永远不会再回来。你明白吗?如果我转身看到你在我身后,那你今后休想再见到我。”
摔门而去时,我听见他高声喊着我的名字。
我在屋外人行道上等了几分钟,以确保斯科特没有跟来;然后才沿着布伦海姆路向前走去,刚开始走得飞快,接着越来越慢。走到23号房时,我泄了气:我还没有准备好上演如此狗血的闹剧,需要一分钟定定神。嗯,需要几分钟吧。于是我继续往前走,经过23号、地下通道、火车站,一直走到公园才又拨通他的号码。
我留言告诉他,我在公园等他,但如果他不赴约,我会找上门去。这将是他最后一次机会。
今天晚上气候宜人,7点钟刚过,但室外温暖而又明亮。一群孩子还在秋千和滑梯上玩耍,父母们站在旁边聊得不可开交。一切显得如此平常,而我遥望着人群,心中涌起一股寒意:斯科特和我将不会带着我们的宝贝女儿到这里玩耍,我实在无法想象我们一家三口开开心心、无忧无虑的一幕,至少眼下无法想象,在我走出刚才那一步之后。
今天早晨我曾确信摊牌将是最佳出路;不仅仅是最佳的出路,而且是唯一的出路。不再撒谎,不再隐瞒。当斯科特动手伤我时,这个念头越发坚定。但此刻独自坐在这儿,斯科特不再雷霆大怒,而是伤心欲绝,我却不再认为摊牌是个好办法。那不是坚强,那是鲁莽,眼下压根儿说不清我已经 95ef." >闯了多大的祸。
也许我所需的勇气并不在于讲出真相,而在于一走了之。离开并不仅仅是因为不安于室,远远不止于此。为了肚子里的宝宝和我自己,也许此刻正是离开之时,离开他们两个人,抛下一切;也许逃之夭夭和人间蒸发正是我所需的一切。
我起身绕着公园走了一圈,有些盼着手机铃响,又有些害怕它响。不过它始终一声不吭,我倒是挺开心。这是个征兆。我掉头沿着来时的路往家里走。
刚刚经过车站,我便一眼望见了他。他正疾步迈出地下通道,端着双肩握着拳头,我忍不住高喊出声。
他转身面对我。“梅根!见鬼了,你……”他满脸怒气冲冲,却又招手让我过去。“快点儿。”我走过去时,他说,“我们不能待在这儿。车在那边。”
“我只不过得……”
“我们不能在这里聊!”他厉声道,“快点儿。”他拽了拽我的胳膊,接着柔声说,“我们开车去个安静的地方,好吗?去个可以聊聊的地方。”
我钻进汽车,扭头瞥了瞥他刚才所在的方向。地下通道里黑漆漆的,但我仿佛望见一个人影躲在暗处——有人在窥伺着我们离开。
瑞秋,2013年8月18日,星期日下午
安娜一望见他便转身跑进屋。我的心咚咚直跳,小心翼翼地跟上她,在落地玻璃门前停下了脚步。就在门后,汤姆伸出双臂搂着安娜,将宝宝拥在两人中间。安娜勾着头,双肩不停发颤;汤姆的唇紧贴着她的头顶,眼神却落在我的身上。
“这是怎么回事?”他嘴角噙笑问道,“不得不说,我可没料到回家会见到你们两位在花园说悄悄话呢。”
他的语气显得颇为轻松,但他骗不了我,再也骗不了我了。我开口想要说话,但却无言以对。
“瑞秋,你要跟我讲讲是怎么回事吗?”他放开安娜向我迈近一步。我后退了一步,他放声大笑起来。“你到底在发什么疯?你喝醉了吧?”他问道。但从他的眼神中我看得出来,他心里清楚我毫无醉意;而我敢打赌,他破天荒第一遭盼着我喝得烂醉。我偷偷把手伸进牛仔裤的裤兜:裤兜里便是硬邦邦、让人安心的手机,只可惜我巴不得自己早就已经给警方打过电话。无论警方是否相信我,如果告诉他们说我正跟安娜和宝宝在一起,警方只怕早就已经出动。
此刻汤姆离我只有几英尺远:他在落地玻璃门外,我在落地玻璃门后。
“我亲 773c." >眼看见你了。”我终于开口说道。话一出口,我竟然感觉心头涌上一阵欢欣,转瞬即逝却又真真切切。“你认为我什么都不记得,可惜我记得住。我亲眼看到你了。你暴打了我,把我扔在地下通道……”>..
他朗声笑起来,但我看得透他的心思——看透他的心思简直是小菜一碟,过去我怎么会瞎了眼呢?真见鬼。他的眼神中分明露出惊恐的神色。他瞥了一眼安娜,她却没有迎上他的目光。
“你究竟在胡说些什么?”
“地下通道,在梅根·希普韦尔失踪当天……”
“噢,满嘴瞎话。”他说着对我挥挥手,“我才没有碰你,你明明是自己跌了一跤。”他伸手握住安娜的手将她拉近些。“亲爱的,就是这些胡说八道让你烦心吗?别听她的,她说的话没一个字能信。我怎么会打她?我这辈子连她的手指头也没有动过。”他搂住安藏书网娜的肩膀,又将她搂紧了些。“求你了,我告诉过你,她是什么德性。她一喝酒就晕天昏地,胡编乱造……”
“你跟她上了同一辆汽车,我亲眼看着你们离开。”他的脸上仍有笑意,但已经不像刚才那样气定神闲;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幻觉,但在我看来,他的脸色忽然又苍白了几分。他再次放开安娜,她一屁股在桌边坐下,用后背对着汤姆,宝贝女儿在她怀里扭来扭去。
汤姆叠起双臂靠在厨房台面上。“你看见我跟谁上了同一辆汽车?”
“梅根。”
“噢,没错!”他又放声大笑,笑声刻意而又洪亮,“上次我们谈起这件事,你告诉我说你亲眼看到我跟安娜上了同一辆车,现在又成了梅根,对吧?那下周该轮到谁了?已故戴安娜王妃?”
安娜抬头望望我,脸上闪过的神情有几分疑心,有几分希望。“你拿不准吧?”她问道。
汤姆双膝着地在她身旁跪下。“她当然拿不准,她满嘴都是胡扯……她不一向如此吗?亲爱的,拜托你上楼待一会儿,行吗?我来跟瑞秋讲清楚,这次……”他说着抬头瞥我一眼,“我一定不会让她 518d." >再打扰我们,我向你保证。”bbr>
安娜正在踌躇,我看得出来:她审视着汤姆,从他的神情中寻找着蛛丝马迹;而他直勾勾望着她。“安娜!”我大喊道,想让她站到我这边,“你心里清楚。你心里清楚他在撒谎,你心里清楚他跟梅根有一腿。”
有那么片刻,所有人都没有吭声。安娜的目光从汤姆身上落到我身上,又落回汤姆身上。她张嘴准备开口,却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
“安娜!她是什么意思?我……我跟梅根·希普韦尔之间没有任何隐情。”
“我发现那个手机了,汤姆。”安娜的声音如此之轻,几不可闻,“所以拜托你了,请别撒谎,千万不要对我撒谎。”
这时宝宝哼唧起来,汤姆轻手轻脚地从安娜怀中接过女儿,走到窗边轻晃宝宝,嘴里不停对她私语。我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安娜耷拉着脑袋,眼泪从下颌滴到了餐桌上。
“手机在哪儿?”汤姆说。他转身面对我们,脸上的笑意已荡然无踪。“那个手机,安娜。你给她了?”他猛地向我扭过头,“是在你手里吗?”
“我对手机的事情一无所知。”我告诉他。要是安娜刚才先跟我提一提“手机”的事情,那就好了。
汤姆不理我。“安娜,你把手机给她了吗?”
安娜摇摇头。
“手机在哪儿?”
“我把它扔了。”她说,“扔到了栅栏外面,在铁轨旁边。”
“干得漂亮,干得漂亮。”他心烦意乱地说。他正在理清思路,琢磨对策呢。汤姆瞥瞥我,接着掉开目光。有那么片刻,他显得颇为沮丧。他向安娜转过身。“当时你成天累得厉害。”他说,“提不起半点儿兴致,一心只围着孩子转。没错吧?全副身心围着你转,没错吧?围着你转哪!”转眼间他又打起了精神,又是冲着宝贝女儿扮鬼脸,又是挠她的肚子逗她笑,“梅根却……好吧,她正好唾手可得。”
“刚开始是在她家。”汤姆说,“不过她老是神经紧绷,怕被斯科特察觉,所以我们就换到‘天鹅’宾馆幽会。当时的情形……嗯,你记得幽会是怎么回事,对吧,安娜?最开始我们在克兰汉姆那栋房子里的情形,你明白的。”他扭头向我使个眼色,“当初安娜跟我就在克兰汉姆那栋房子里碰头。”
他换了一只胳膊搂着女儿,让宝宝挨在他的肩上。“你觉得我这样很冷血是吧,不过并非如此,我不过是说实话。你不就想听真话吗,安娜?是你让我不要撒谎的。”
安娜没有抬起头。她的手紧紧攥住桌子,浑身僵直。
汤姆大声叹了口气。“不瞒你说,坦白还真是种解脱。”他是在跟我讲话,眼睛正直勾勾地望着我。“你不知道应付你们这些人有多累。我试过了,我试过竭尽全力帮你们,帮你们两个人。你们两个都……我是说,我曾经爱过你们两个,真心实意地爱过,可你们俩也实在太不成器了。”
“去你妈的,汤姆。”安娜说着从桌边站起身,“你他妈的怎么敢把我跟她混为一谈呢?”
我凝神望着她,突然意识到他们两个人是多么般配。安娜比我更配汤姆,因为让她心烦的居然不是她丈夫是个骗子,是个杀人凶手,而是他把她跟我相提并论。
汤姆走到她身旁哄道:“真对不起,亲爱的,确实是我不对。”安娜不理?
他,他扭头向我望过来。“我尽力了,你知道吧,当初我待你不薄,小瑞,忍了一大摊破事——你又是酗酒又是抑郁地折腾。我通通忍了下来,忍了好长一段时间才举手投降。”
“你骗我。”我说。他蓦地扭头面对我,显得无比惊讶。“你告诉我一切都是我的错,还让我相信自己分文不值。你眼睁睁地看着我受煎熬,你……”他耸耸肩。“你知道你自己变得多无聊多丑吗,瑞秋?一大早就悲悲戚戚地起不了床,筋疲力尽得懒得洗澡,洗你那该死的头发?上帝啊,难怪我失去了耐性,对吧?难怪我不得不自己找点儿乐子。你怪不了别人,只能怪你自己。”
他又扭头对太太开口,脸上的神情瞬间从轻蔑变成了关切。“安娜,对你就不一样了,我发誓。梅根的事,只是……只是为了找点儿乐子,在我心里没什么分量。我承认,我那时算不上什么完美丈夫,但我总得发泄一下吧。如此而已,只不过是露水情缘,绝不会碍到我们,碍到我们一家人,你一定要理解。”
“你……”安娜开口想要说话,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
汤姆伸手捏捏她的肩膀。“怎么了,亲爱的?”
“你居然让梅根来照顾伊薇。”她愤愤说道,“你是趁着她在我们家帮工那段时间跟她偷情吗?趁着她照顾我们家宝宝的时候?”
他将手从面孔前挪开,满脸是深深的愧色与悔意。“真糟糕。我原认为……我原认为……老实说,我不知道我当时在想什么,也许我压根儿没有动过脑子。我错了,错得一塌糊涂。”顷刻间,他又换上了另一副面孔:此刻他睁大了眼睛,神情无辜地恳求着安娜:“当初我没有料到啊,安娜,你要相信我当时不清楚她的真面目,我不知道她居然下毒手害死过宝宝。如果知道的话,我绝不会让她来照顾伊薇,你一定要相信我。”
安娜冷不丁一跃而起,把椅子猛地往后推。椅子“咣当”倒在厨房的地上,惊醒了他们的宝贝女儿。“把宝宝给我。”安娜说着伸出双臂。汤姆后退一步。“现在就给我,汤姆,把她给我。把她给我。”
但他没有乖乖听话,却从她身边走开,边晃宝宝边低语哄她睡,于是安娜开始放声嘶喊。起初她一遍遍喊“把她给我,把她给我”,后来则变成万分愤怒和痛苦的号叫,听不清在叫些什么。孩子也开始尖叫。一心哄宝宝的汤姆没有理睬安娜,于是我不得不抓住安娜把她拖出屋子。我压低声音匆匆开口。
“你必须冷静,安娜。听懂了吗?给我冷静一点儿。你必须跟汤姆说话,吸引住他的注意力,我好借机打电话报警,行吗?”她拼命摇头——她浑身发抖。安娜猛地攥住我的胳膊,指甲嵌进了我的肌肤。“他怎么能干出这种事?”
“安娜!听我说,你必须牵制住他一会儿。”
她的目光终于落在了我身上,正视着我点点头。“好。”
“只不过……我不知道。把他从这扇门边引开,尽量让他分神。”
安娜回了屋。我深吸一口气,转身从落地玻璃门边走开几步。走得不太远,只不过踏上了草坪。我扭头回望,他们两人还在厨房里。我又稍稍走远了些。起风了:暑热即将散去。雨燕在空中展翅低飞,我隐隐闻见暴雨将至的气息,真是再讨人喜欢不过……
我伸手从裤兜里掏出手机,结果颤抖的手居然没能按下解锁键:一次、两次……第三次才成功解锁。有那么片刻,我想打电话给莱丽——终归是个熟人。我查阅着通话记录,却没有找到她的电话号码,于是转而拨打了999。摁下第二个“9”时,我感到汤姆一脚踹上了我的后背,我向前扑倒在草坪上,一时喘不过气,手机也脱手而出——我还没有来得及站起身喘口气,汤姆已经拾起了我的手机。
“小瑞呀小瑞,”他猛地攥住我的胳膊,毫不费力地拎起我,“别做傻事哟。”
他带着我进屋,而我乖乖听从,因为我知道现在反抗毫无意义,我>藏书网逃不了。他一把将我推进门,关上玻璃门锁紧,把钥匙扔上餐桌。安娜站在屋里对我微微一笑,我不禁好奇她是否告诉了汤姆我要打电话报警。
安娜先为宝贝女儿做了午餐,接着烧上一壶水给其他人泡茶。在这似真似幻、光怪陆离的一刻,我简直觉得自己可以客客气气地跟他们两人道个别,然后穿过屋子平安无恙地走上大街。这个念头是如此诱人,我居然真向屋外迈了几步,可惜汤姆截住了我的去路。他伸出一只手搁在我的肩头,伸手轻抚着我的咽喉,用的力道再轻不过。
“我该拿你怎么办呢,小瑞?”他说。
梅根,2013年7月13日,星期六晚上
钻进汽车后,我才发现他的手上沾着血迹。
“你伤到自己了。”我99lib?说。他没有回答,紧攥方向盘的指节隐隐泛白。
“汤姆,我必须跟你聊聊。”我说。我竭力不闹脾气跟他好好说,但我猜眼下为时已晚。“抱歉打搅你,不过看在上帝的分儿上!你压根儿不理我,你……”
“没关系。”他的声调颇为柔和,“我没有……我是在为其他事情恼火,不是因为你。”他扭头想要对我挤出一抹微笑,可惜没有办到。“前妻惹的麻烦事。”他说,“你明白吧。”
“你的手怎么了?”我问道。
“前妻惹的麻烦事。”他又重复道,语气颇为不善。驾车驶往科里林的途中,我们两人都没有吭声。
汤姆将车驶进停车场,一直驶到深处。我们曾经来过这儿:这里每逢 665a." >晚上总是人迹罕至,有时候会有几个喝酒的青少年,但也仅此而已;今晚则没有旁人。>..
汤姆熄掉引擎,扭头面对着我。“好吧,你要聊什么?”他的语调中犹有怒气,但已经不再像刚才那样强烈。不过经刚才斯科特那一闹,我才不愿意跟个恼火的男人一起困在某处呢,于是我提议我们出去走一走。他翻个白眼长叹一声,但好歹还是答应下来。
天气依旧炎热,树下飞舞着团团蚊虫,阳光透过树叶照下来,小径沐浴在斑驳陆离的光影中,喜鹊在我们头顶怒气冲冲地不停叽喳。
我们默默无语走了一截路,我领头,汤姆则在我身后几步远的地方。我琢磨着该说些什么,如.何措辞;我不愿意把事情弄得更糟,我必须不断提醒自己:我做得对。
我停下脚步转身面对他。他站得离我非常近。
他伸手搂上我的腰。“这里?”他问道,“你想挑这个破地方?”他看上去兴趣索然。
“不。”我说着抽身,“你弄错了。”
前方小径是截下坡路。我放慢脚步,他大步赶了上来。
“那是怎么回事?”我深吸一口气。喉咙还在隐隐作痛。“我怀孕了。”
没有半点儿反应——他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光看这副神色,我还以为自己刚才告诉他的是要在回家路上去趟“森宝利”超市,或者约了去看牙医呢。
“恭喜。”他终于开口道。
我又深吸一口气。“汤姆,我把这件事告诉你,是因为……嗯,因为孩子有可能是你的。”
他瞪大眼睛盯了我片刻,接着放声大笑起来。“噢?我真走运哪。那……我们是要逃之夭夭吗,我们三个人?你、我和孩子?那我们去哪里?西班牙吗?”
“我觉得该告诉你一声,因为……”
“打掉。”他说,“我的意思是,如果这孩子是你丈夫的,那随你处置;但如果是我的,打掉他。说真的,别犯傻,我可不想再要一个孩子了。”他伸手轻抚着我的脸颊,“对不起,但我真觉得你不是做母亲的料,你觉得呢,梅根?”
“其实你无须太费心……”
“你听见我刚才说什么了吗?”他厉声喝道,转身背对我,沿着小径大步流星地向汽车走去。“你一定是个差劲儿的母亲,梅根,只管打掉。”
我迈开快步追他,接着撒腿飞奔,等到挨得够近时,我向他身后猛推了一把。我冲着他狂吼,想在他那张自以为是的脸上挠几把,他却边哈哈大笑边毫不费力地避开我。我污言秽语地骂起来,骂得要多难听有多难听;我大骂他不是个男人,大骂他乏味的太太,大骂他难看的女儿。我甚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如此怒火万丈——难道我还指望他欣喜若狂吗?也许是因为愤怒,忧心,难过。总之不该是现在这样,他这副嘴脸甚至算不上拒绝我,而99lib?是打发我。他一心只想让我滚,让我和我的孩子滚,所以我对他厉声尖叫道:“我才不会乖乖滚远呢,我会让你付出代价。你这浑蛋就等着把余生拿来还这笔债吧。”
他不再笑了。
他向我走来。他手中握着什么东西。
我倒在地上。我一定是跌了一跤,撞到了头。我只觉天旋地转,满目血红。我站不起来。
“一是忧,二是喜,三是小丫头。”
“三是小丫头。”我数到了三,再也无法数下去。我的耳边嗡嗡作响,嘴里满是血腥味。“三是小丫头。”我听见喜鹊鸣叫:它们在嬉笑,在嘲弄,刺耳的“叽喳”声响成一片。这是凶讯。我看见它们了,光天化日之下更显幽黑——不,不是喜鹊,是别的。有人来了,来人开口对我说:“睁大眼睛看看,看你把我逼上了什么样的绝路。”
瑞秋,2013年8月18日,星期日下午
我们在客厅围成一个小小的三角:尽职的人夫与慈父汤姆坐在沙发上,怀中..抱着宝贝女儿,身旁坐着妻子;前妻则坐在他对面,小口轻啜着清茶。好一派彬彬有礼。身下的真皮扶手椅是新婚时我买来的,也是我与汤姆结为夫妇后购置的首件家具,它是奢华的褐色真皮质地,皮质柔润,价格不菲。我还记得它送到家时自己是多么雀跃,记得自己当时窝在扶手椅上,感觉安全而又幸福,心里想:“婚姻便是如此:一个遮风挡雨、温暖舒适的港湾。”
汤姆正在端详我,眉头打成一个结:他在琢磨对策,想要挽回残局呢。显而易见,他不担心安娜,棘手的是我。“她有点儿像你。”汤姆冷不丁说道。他往后靠,将女儿换了个更舒服的坐姿,“嗯,有点儿像,又有点儿不像。她也有那种气质……有点儿乱七八糟,明白吧,我对这种女人没辙,只能乖乖投降。”他对我咧嘴露出笑容,“谁让我骨子里就爱英雄救美呢。”
“你才不是什么救美英雄。”我平静地说。
“啊,小瑞,别耍性子。你不记得了吗?当初你父亲去世,你简直悲痛欲绝,一心只盼着有个牵挂,盼着有人爱你?给你这一切的不就是我吗?我给了你一个遮风避雨的港湾,结果你不肯珍惜,那可不能怪在我头上。”
“该怪到你头上的事情数都数不过来,汤姆。”
“不,不。”他对我摆摆手,“不要篡改历史嘛。当初我待你不薄,有时候,嗯……有时候我被你逼得不得不出手,不过我确实待你不薄,照顾得也很周到。”他说。这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汤姆对他自己也撒谎,正如他对我撒谎。他是真心相信刚才的话,真心认定自己曾经待我不薄。
宝宝突然大声啼哭,安娜“嗖”地站起身。“我得给她换尿布。”安娜说。
“现在不行。”
“她尿湿了,得换尿布。汤姆,别这么狠心。”
他用锐利的眼神盯着安娜,但还是把号哭的宝宝递给了她。我试着吸引她的注意,但她不肯正眼看我。安娜转身上楼,我的心猛地提到了嗓子眼,但又猛地沉了下来,因为汤姆起身握住了安娜的胳膊。“在这儿换,你在这儿就可以换。”他说。
安娜走到厨房里,在餐桌上给女儿换尿布。整间屋顿时充斥着屎尿味,让我恶心不已。
“你总要告诉我们原因吧?”我问汤姆。安娜顿时停下手头的活儿,目光落在我们身上。除了宝宝咿呀学语,屋子里鸦雀无声。
汤姆摇摇头,似乎自己也难以置信。“她跟你真像,小瑞,死活不肯放手,往死里折腾,一味……把别人的话当作耳边风。还记得以前你总爱跟我争,还非要争赢不可吗?梅根跟你如出一辙,死活听不进别人的话。”他换了个坐姿,前倾身子用手肘支着膝盖,仿佛正对我娓娓道来一段逸闻。“起初我跟她不过玩玩而已,露水情缘嘛,反正她给我的印象是只求风流快活。但后来她又翻了脸,我不知道原因,反正那女人乱成一团糟。有时她闷得慌或者跟斯科特闹别扭,就会开口闭口说什么要我抛下娇妻幼女,要我跟她一起离家出走从头开始。说得好像我心甘情愿似的!如果我没有乖乖听从使唤,她就会怒气冲天,打电话到我家,威胁我要找上门来,把我跟她的事捅到安娜耳朵里。”
“不过后来她不闹了,我真是大大松了一口气,还以为她终于弄明白我对她已经兴味索然了呢。结>果某周六她打来电话,声称必须跟我谈,有要紧事告诉我。我没理她,于是她又口口声声地要挟我,威胁说要找上门之类的。起初我没有放在心上,因为那天安娜打算出门。亲爱的,你还记得吗?那天你本来打算跟闺密一起出去吃饭,让我照看宝宝。当时我觉得,她找上门也许不是一件坏事,来就来吧,我正好趁机跟她摊牌,让她把思路理理清楚。谁知道你偏偏来了,瑞秋,活生生坏了事。”
他在沙发上后仰叉开双腿,看上去一副大剌剌的样子。“都是你的错。其实整件事该怪你,瑞秋。那天你害得安娜没跟闺密聚会吃饭,就因为上街撞见你和某个小子在火车站外踉踉跄跄地晃悠,看上去跟平时一样醉醺醺,结果安娜出门才五分钟就回家了,还生了一肚子气,感觉很不开心。她担心你会到我们家来,她担心伊薇。”
“所以嘛,我没法跟梅根摊牌,只能出门收拾你的烂摊子。”他说着噘起嘴,“上帝啊,你当时那副德性,真是邋遢至极,一身酒臭……你还想吻我,记得吗?”他作势呕吐,接着哈哈笑起来。安娜也笑了,我看不出她是真心觉得好笑,还是为了哄汤姆开心。
“我必须让你明白,我巴不得你离我远点儿,离我们远点儿,所以我把你带回了地下通道,免得你在街上丢人现眼。我让你滚,你却一个劲哭哭啼啼,于是我扇了你一巴掌让你闭嘴,结果你哭闹得更厉害了。”汤姆说得咬牙切齿,我眼睁睁看见他的下巴绷了起来。“我简直气疯了,我不过是想让你和梅根滚远点儿,别来烦我们。我是个有家室的男人,日子过得挺不错。”他瞥了一眼安娜,而安娜正竭力让宝宝在高脚椅上乖乖坐好,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尽管遇上了你,尽管遇上了梅根,尽管遇上了一堆倒霉事,我毕竟让自己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我跟你碰面之后,梅根来了,正要前往布伦海姆路。我总不能让她去我家里跟安娜嚼舌根吧?我对她说,我们两人可以出去兜一圈谈一谈,当时我也确实这么想——那就是我当时的打算。于是我们上了汽车,驶到科里的那片树林。以前要是没开房的时候,我们有时候会去那片树林,在车里偷情。”
坐在沙发上,我却分明感觉到安娜打了个哆嗦。
“相信我,安娜,我根本没有料到事情会落到那种地步。”汤姆瞄她一眼,随后弓腰低头盯着自己的掌心。“她喋喋不休地说起了肚子里的宝宝——她不清楚孩子的生父是我还是斯科特,她要把一切都抖出来。如果孩子是我的,那她会同意我探视……当时我说,我对你肚子里的种不感兴趣,它跟我一点儿关系也没有。”他摇摇头,“结果她很不开心,而梅根不开心起来……跟瑞秋不一样。梅根不会哭哭啼啼倒苦水,她会对我大吼大叫,骂不绝口,骂得不堪入耳,还口口声声说她会去找安娜,她才不容别人不理她,不理她的孩子呢……上帝啊,她就是不肯闭上那张嘴,所以……我说不清,我只是必须让她闭嘴。于是我捡起一块石头……”他瞪大眼紧盯着自己的右手,仿佛眼前正重现当初那一幕,“我就……”他闭上眼长叹一声,“只不过砸了一下,她就……”他鼓起腮帮慢吞吞吁了一口气,“我不是故意的。我只不过希望她闭嘴。她的血流个不停,还哭了起来,吵得不得了。她千方百计想从我身边爬走。我别无选择,必须了结一切。”
太阳隐匿无踪,室内一片黑暗。除了汤姆时高时低而又急促的呼吸声,整间屋鸦雀无声。耳边听不见街头的嘈杂;我想不起上次听见火车轰鸣是什么时候。
“我把她放进了汽车行李箱。”他说,“又驾车往密林深处开了一段路,远远地离开车道。当时四下无人,我不得不挖个……”他的呼吸变得更加急促,“我不得不用手去挖坑。我很怕。”他抬头望望我,眼睛睁得溜圆,“很怕会有人来。再说还痛得很,挖土弄坏了我的指甲。挖了很久,我不得不抽空给安娜打电话告诉她说我正在到处找你。”他清了清嗓子。“其实那里的土很松,但我终究无法挖到计划中那么深。我十分担心有人来,又觉得等风声过去之后还有机会重返现场。我觉得,到时候还能把她换个位置……换个好点儿的地方。谁知道接着就下起了暴雨,什么机会都泡汤了。”
他皱眉抬眼望着我。“当初我几乎敢断定,警方一定会紧咬着斯科特。梅根曾经告诉我斯科特多么疑神疑鬼,生怕她招蜂引蝶:他查她的电邮、查岗。于是我寻思……嗯,我原本打算瞅准时机把她的手机放到斯科特家里。我说不好,我本想去斯科特家喝一杯之类的,你们明白吧,装作友善的邻居。我说不好,我没什么打算,其实没怎么想好。我又不是早就把一切策划得滴水不漏,那不过是场糟糕的意外。”
但转眼间他又换了副面孔,仿佛乌云掠过天空,天色因此阴晴不定。他起身慢吞吞地向厨房走去;安娜正坐在桌边喂伊薇。他吻了吻她的头顶,从椅子上抱起女儿。
“汤姆……”安娜不太乐意。
“没关系。”他对太太露出微笑,“我只是想抱抱女儿。对吧,亲爱的宝贝?”他抱着女儿走到冰箱旁,取出一瓶啤酒,又扭头望着我。“你要来一瓶吗?”
我摇摇头。
“算了,我觉得你最好还是别喝。”他说。
我几乎没有听见他在说什么;我正盘算着是否能在他抓住我之前奔到前门。如果门只是关着但未上锁,我估计能逃出生天;如果他已经锁上了门,那可就难办了。我“腾”地起身向前冲,一溜烟进了走廊——一只手马上就要摸到门把手时,我却感觉到酒瓶狠狠地砸上了我的后脑。剧痛顿时向我袭来,我眼冒金星,双膝一软跪在地上。他伸手攥住我的头发,拖着我回到客厅,然后放开手。他站在我身前叉开双腿,一条腿踩着我的后腰。他怀里还抱着女儿,但安娜正在他身旁要把宝宝夺走。
“把她给我,汤姆,求你了。你会伤到她的。求你了,把她给我。”安娜说。
他把号啕大哭的伊薇递给安娜。
我能听见汤姆开口,但他似乎遥不可及,他的话音仿佛是从水中传到我的耳边。我能辨认出他在说什么,但不知怎的,那些话似乎与我无关,与我遭遇的一切毫不相干。“上楼去。”他说,“到卧室去,关上门。不许打电话给任何人,听到了没有?我可没开玩笑,安娜。不许打电话给任何人,伊薇还在这儿呢。你总不想事情不可收拾吧。”安娜并未低头看我。她将宝宝紧搂在胸前,从我身上迈过,疾步走开了。
汤姆俯身攥住我的裤腰,将我从地板上拖进厨房里。我不停地蹬腿乱踢,千方百计想要抓住什么东西,可惜没有成功。我看不清楚——泪水刺痛了双眼,眼前成了一片迷茫。我的头不停磕着地板,顿时痛得钻心,感觉一阵阵反胃。太阳穴涌上热辣辣的剧痛,之后我便晕了过去。
安娜,2013年8月18日,星期日晚上
她躺在厨房地板上流血不止,但我觉得并不致死。他还没有痛下杀手;我不太清楚他究竟在等什么。也许这对他来说并不容易,毕竟他曾经爱过她。
我在楼上安顿好伊薇,心里想着:这就是我所盼的,不是吗?瑞秋终将滚得远远的,一去不复回。这就是我巴不得发生的美事;好吧,显然有点儿出入,但我确实希望她滚。我盼着没有瑞秋的生活,眼下美梦即将成真,到时候就只剩下我们一家三口——我、汤姆、伊薇,正合我的心意。有那么片刻,我听任自己飘飘然待在这个白日梦中,但低头望望沉睡的宝贝女儿,我立刻醒了过来:这终究是场白日美梦。我在自己的手指上印 4e0b." >下一吻,再印上女儿那完美的嘴唇,我知道我们母女二 4eba." >人将永不会安全无虞。我永远会有性命之忧,因为我知道真相,而他不会相信我。再说,谁说不会冒出另一个“梅根”呢?要不然更糟——冒出另一个“安娜”,另一个我?藏书网?99lib.t>.
我又下了楼,他正坐在餐桌旁喝啤酒。我没有看见她,但接着就发现了她的脚,起初我还以为他已经下了杀手,但他说她没什么大碍。
“轻轻砸了一下而已。”他说。他总不能把这次也说成“意外”了吧。
于是我们等着。我也取了一瓶啤酒跟他共饮。他告诉我,他对梅根的事情真的很抱歉,很抱歉出了轨。他吻吻我,说他会想法子补偿,我们两人之间不会有事,一切都会好起来。
“我们会搬家离她远远的,就像你一直盼着的那样。你想去哪里我们就去哪里,哪里都行。”他问我是否能原谅他,我说,假以时日我能办到bbr>,而他相信了我。我觉得他相信了我。
不出所料,暴风雨果然肆虐起来。隆隆的雷声惊醒了瑞秋,她开始呻吟,在地板上扭动。
“你走开,”他对我说,“去楼上。”
我吻了吻他的唇,从他身边走开,但却没有上楼。我拿起走廊里的电话,坐在楼梯最下层凝神倾听,手里握着听筒,只待时刻到来。
我听见他在对她低语,声音又轻又柔;紧接着我听见她的声音。她是在哭吧。
瑞秋,2013年8月18日,星期日晚上
我听见“嘶嘶”声。一道光亮闪过,我意识到那是倾盆而下的暴雨。屋外一片黝黑,风暴与闪电正在肆虐。我不记得天色是什么时候暗下来的。头上的剧痛让我醒了过来,一颗心悬到了嗓子眼。我躺在地板上,在厨房里。我费力抬起头,用手肘支着起身。他正坐在餐桌边审视窗外的暴风雨,手中摆弄着一瓶啤酒。
“我该怎么办呢,小瑞?”发现我抬起头,他开口问道,“我已经在这里呆坐了……半个小时左右吧,一直在问自己这个问题:我该拿你怎么办?你还给我留有退路吗?”他喝下一大口酒,若有所思地注视着我。我背靠餐具柜坐起来,感觉头晕目眩,简直忍不住要吐。我紧咬嘴唇,将指甲掐进了掌心——现在可不能晕过去,我可绝不能退缩。再没有任何人可以依靠,我明白。安娜不会打电话报警;她才不会为了我将她的宝贝女儿置于危险之中。
“你总得承认吧,”汤姆说,“祸是你自己招来的。想想看:如果你不来招惹我们,你就不会落到这种下场,我也不会落到这种下场。大家都会好端端的。如果那天晚上你没有来,如果安娜不是因为在火车站见到你后奔回家来,我说不定能把梅根的事情摆平呢。那我就不会……气得七窍生烟,就不会发脾气,就不会下手伤梅根。什么事也不会发生。”
我感觉一声抽噎涌上喉头,但我把它咽了下去。他在耍花招——这正是他惯用的手段。他一向精于此道,让我感觉事事都是我的错,让我感觉自己分文不值。
他喝光啤酒,把空瓶从桌子上滚远,伤感地摇摇头,走到我身旁伸出一只手。“来吧,”他说,“抓住我的手。来吧,瑞秋,起来。”
我任由他把我拽起来。我背对着厨房台面,他则面对我站着,腰紧贴着我的腰。他抬手抹去我脸上的眼泪。“我该拿你怎么办呢,小瑞?你觉得我该怎么做?”
“你什么也不用做。”我竭力挤出笑容,“你知道我爱你,我依然爱你。你知道我不会告诉任何人……我怎么会那么对待你呢?”
他露出了笑容——他那明媚、动人的笑容一度让我心神荡漾,而我忍不住抽噎起来。简直难以置信,我们竟沦落到了如此境地。我这辈子最刻骨的幸福——与汤姆双宿双栖的日子,竟是一段海市蜃楼。
他任由我哭了片刻,可惜终究不耐烦起来:明媚的微笑不见了踪影,他的唇边噙着一抹冷笑。
“拜托,小瑞,适可而止。”他说,“别再哭哭啼啼的。”他后退几步,从餐桌的纸巾盒里抽出几张纸巾。“自己擤擤鼻子。”他下令道,我则乖乖照办。
他用面带不屑的神色仔细审视着我。“我们去湖边那天,你以为机会来了,对不对?”他放声笑起来,“我没说错,对不对?瞧你望着我那副模样,眼泪汪汪、满脸哀求……我说什么你都会照办,对吧?你也太容易得手了。”我紧紧地咬住嘴唇,他向我迈近几步,“你活像那种一辈子受尽欺凌的丧家犬,死皮赖脸却还没人想要。你对它们踢了又踢,结果人家还是摇着尾巴跑回来巴结你,一心盼着这次会有所不同——这次它们总算拍对了马屁,会得到你的爱。你就是那副德性,对吧,瑞秋?”他说着搂住我的腰,用嘴覆上我的唇。我任由他伸舌探进唇间,又挺身贴住他的下身。我能感觉到他起了生理反应。
不知道这栋房子里的家什是否还跟以前所在的位置一样。我不知道安娜是否重新摆放过餐具柜,将意面换了个罐子,将磅秤从左下角换到了右下角。我不知道。在把手伸进身后的抽屉时,我一心只盼她没有动过它们。
“也许你没说错,”吻毕我说道。我冲他抬起面孔:“如果那天晚上我没有到布伦海姆路来,梅根也许还活着。”
他点点头,我的右手却适时挨上了一件熟悉的东西。我微笑着贴近汤姆,贴得越来越近,左手蛇一般圈住他的腰。我贴在他的耳边低语:“但既然是你砸碎了她的头,难道你真心认为该怪到我头上吗?”他闻言猛然抽身,我趁机一个箭步向前冲,拼命将他撞了个趔趄,他踉踉跄跄退到厨房台面旁边。我抬脚用尽全身力气狠狠踹在他脚上,等他负痛弯腰时一把攥住他脑后的头发往前拽,抬起膝盖向他的脸磕去。他痛呼一声,我似乎感觉到软骨应声而碎。我把他推到地上,从餐桌上抓起钥匙。他还没有站起身,我已经奔出了玻璃落地门。
我直奔栅栏而去,可惜在泥地上滑了一跤,他在我奔到栅栏之前追上了我,攥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回拽,一边狠狠挠我的脸一边喷着满嘴血沫骂我:“你这个蠢婊子,你就不能滚远点儿吗?你就不能不招惹99lib.我吗?”我再次从他手上挣脱,可惜眼前竟无路可逃:掉头穿过屋子是跑不掉的,我也绝不可能成功地翻过栅栏。我放声呼救,可惜“隆隆”雷雨交织着渐渐驶近的火车车声,没有人能听见我的声音。我向花园深处奔去,奔向铁轨。死路一条。一年前或一年多以前,我正是站在此处,怀中搂着他的宝宝。我转身背对栅栏,眼睁睁望着他迈着大步向我走来。他伸出胳膊抹抹嘴,往地上吐了一口血沫。我能感觉栅栏后的铁轨正在不停震颤——火车已经逼近了我们,发出刺耳的轰鸣。汤姆的嘴唇正在翕动,他在对我说些什么,但我听不见。我望着他向我走来,我凝望着他;我纹丝不动,直到他几乎贴近身旁才猛地挥起手臂。我狠狠地将毒蛇般的瓶塞钻扎进了他的脖子。
他瞪大双眼,无声无息地倒了下去。他抬手捂住咽喉,眼神落在我身上,看上去似乎在哭。我盯着他,直到再也看不下去,于是转过了身。火车正从旁驶过,我能透过灯火通明的车窗望见一张张面孔,望见埋头读书或查手机的人——旅客们正在归家的路上,个个感觉暖意融融,安全无虞。
2013年9月10日,星期二
早上
你分明能感觉到:火车停在那盏红灯前的一瞬间,车上的气氛波动起来,好似电灯发出蜂鸣。眼下我已不再是唯一一个朝窗外张望的人;当然,朝窗外张望的人从来不止我一个。恐怕所有人都会打量车窗外掠过的栋栋房屋,只不过我们眼中所见各有不同。至于此刻,其他人眼中所见则是一个样,有时候你可以听到人们议论纷纷。
“在那儿,就是那栋房子。不,不,左边那栋……在那里,栅栏旁边有玫瑰的那家,那就是案发现场。”15号与23号,两栋闲置的空宅。看上去不像凶宅,百叶窗与门都开着,我知道那是因为有人正在看房——目前15号与23号待售,藏书网但恐怕要花一段时间才能找到正经买家。依我猜,被房地产经纪人领着看房的多半是些凑热闹的好事者,巴不得亲眼瞧瞧他倒下的地点,瞧瞧被他的鲜血渗透的土地。
想到看热闹的人们踏遍那栋房子,我便感觉心中隐痛,毕竟它曾一度寄托着我的希冀。我竭力不去想之后发生的风波,不去想那个夜晚。我竭尽全力,可惜没有成功。
我与安娜并肩坐在沙发上,身上沾满他的血。一前一后两任妻子等待着救护车。是安娜打的电话:她报了警,料理了一切。救护人员赶到时,对汤姆来说为时已晚,紧随其后的是身穿便装的警员,接着便是办案侦探莱丽与加斯基尔。见到眼前的景象,他们双双惊得合不拢嘴。他们问了些问题,但我无法听清。我几乎动弹不得,无法呼吸。安娜冷静笃定地开了口。
“是自卫。”她告诉警方,“从头到尾我都透过窗户亲眼目睹。他拿着瓶塞钻追她,想要她的命。她别无选择。我努力……”这是整段话中安娜唯一一次没有接上,唯一一次抽噎,“我努力……止血,但止不住。我止不住血。”
一名身穿便装的警员抱上伊薇(宝宝自始至终奇迹般地睡得香甜),我们全都被带到了警局。安娜与我被分别安置在不同房间里接受问询,可惜问的问题我通通不记得。我尽力集中心神回答,几乎连话也说不出来。我告诉警方,他对我动手,用酒瓶砸我;我说他手持瓶塞钻追我,我从他手中夺过凶器自卫。警方为我验了伤:头部、手部、指甲。
“不太像自卫造成的伤口。”莱丽狐疑地说。侦探们撇下我出了屋,一位身穿便服的警察(很久前曾到阿什伯里凯茜那间公寓来问询、脖子上长粉刺的那位)站在门口,不肯正视我的目光。过了片刻,莱丽回屋了。“沃森太太给你做了证,瑞秋,”她说,“你可以离开了。”她也不肯抬眼正视我的目光。一名身穿便装的警员把我带到医院缝合了头上的伤口。报纸随即登载了许多关于汤姆的爆料。于是我发现他从未在军队待过;他试图参军,但两次被拒。关于他父亲的说法也是个谎言,汤姆把事实颠倒了。他将父母的积蓄挥霍一空,他的父母原谅了他,但当他父亲不肯抵押房产借钱给他时,汤姆却与父母一刀两断。他无时不撒谎,无事不撒谎,即使毫无必要,毫无意义。
我清清楚楚地记得当初斯科特谈起梅根时称“我甚至不知道她究竟是谁”,而我恰有这种感觉。汤姆的一生由谎言编织而成,彻头彻尾或半真半假的瞎话粉饰出一个更完美、更强大、更有趣的形象。而我竟然照单全收,拜倒在谎言之下。安娜也一样;我们曾经爱过他。我不知道我们是否会爱那个外强中干、缺点多多、毫无掩饰的版本;我想我会。我原本会原谅他的过与失;我自己不就劣迹斑斑吗?
晚上
我在诺福克海岸某小镇的一家酒店里。明天我会前往北方,也许去爱丁堡,也许更远些;我还没有打定主意,我只想走得够远。我手里有点儿钱:我妈妈得知发生的一切后便慷慨解囊。因此我无须担心费用,至少这一阵子不用担心。
今天下午,我租了一辆车驶到霍克汉姆。葬着梅根骨灰的那个小村外有一间教堂,而梅根就葬在她女儿莉比的遗骨旁。我是从报上读到的,由于说不清是不是梅根害死了女儿,她下葬的地点还颇有争议,但好歹办成了,现在看来顺理成章。无论犯了什么错,梅根受的罚已经够重。
我抵达时忽然下起了雨,周围空无一人,但我依然泊好车走进墓地,在最远的角落里发现了她的坟。它几乎被一排冷杉挡住;除非特意去找,否则你永远不会发现她的所在。墓碑上写着她的名字和生卒年月,既没有情意绵绵的追忆,也没有“爱妻”、“爱女”、“慈母”一类的..称谓。她的孩子的墓碑上只有一个词:莉比。话说回来,至少眼下梅根有了正经的墓碑,不再孤零零躺在铁轨旁的荒郊野外。
雨越藏书网下越急,我穿过教堂墓地往回走,望见一名男子站在教堂门口。有那么片刻,我以为那是斯科特。我的心悬到了嗓子眼,不禁擦干眼前的雨水再凝神打量,却发现那是一位牧师。他抬手跟我打了个招呼。我小跑回到车上,没来由地感觉后背生寒。我想起最后一次见到斯科特时闹得多凶,想起他沦落到疑神疑鬼、几近疯狂的境地。他将永无宁日。难道不是吗?我回想昔日的他,回想我想象中那对璧人的模样,感慨万千。
我给斯科特发了封电邮,为我撒的谎道歉。我原本也想为汤姆的事道个歉,因为我本该有所察觉。如果这些年没有酗酒,我会察觉到真相吗?也许我也将永无宁日。
他没有回复我,我原本也不指望他会回。
随后我驱车来到酒店入住,为了不让自己打酒店那家酒吧的主意(要是能端杯酒到酒店那家舒舒服服、灯光朦胧的酒吧找张真皮扶手椅坐一坐,那该是何等美事),我又出门准备去港口散散步。
我简直想象得出半杯酒落肚后那飘飘欲仙的滋味。不,得把这种歪脑筋抛到九霄云外。我算了算自己已经戒酒了多久:二十天。如果算上今天,那就是整整二十一天,恰好三周。多年以来,我第一次这么久滴酒不沾。
怪得很,最后一杯酒倒是凯茜给我的。当警察把身上染血、脸上却无一丝血色的我带回家里,又跟凯茜转述了案发经过,她便从自己的房间取来一瓶“杰克·丹尼”威士忌,为我们各自倒上了一大杯。她哭个不停,口口声声说很抱歉,仿佛那多多少少是她的错。我喝光那杯威士忌又立刻吐个精光,自此之后便再也没有碰过酒,虽然那拦不住我心痒痒。
到达港口后,我左拐向海滩走去。如果乐意的话,我可以沿着这段沙滩一路走回霍克汉姆。此时天色已暗,海边寒气入骨,但我继续往前走。我想走到精疲力竭,走到累得无法思考,也许那时我就能沉入梦乡。
海滩上人迹寥寥又冷得要命,我不得不咬紧牙关免得它“咔咔”发抖。我疾步走过碎石滩,经过一栋栋海滨小屋。那些小屋白天看起来颇为宜人,眼下却透着几分阴森,仿佛一个个藏污纳垢之处。风势越来越猛,小屋仿佛重获了生机,只听见木板在不停“吱嘎”作响,而海上传来的波涛声隐隐裹挟着某种耳语般的动静:有人正在逼近。有什么正在逼近。
我掉头撒腿狂奔。
我清楚周围并没有什么不测,只是自己捕风捉影,可惜恐惧好似潮水般席卷了我。我能跑多快就跑多快,一直跑回港口明亮的路灯下。
回到酒店房间后,我坐在床上将手塞到身下,直到双手不再颤抖。我打开小冰箱取出瓶装水、夏威夷果,没有理睬葡萄酒和小瓶装杜松子酒,尽管它们会让我安睡,会让我陷入温暖怡然的无知无觉中,会让我片刻忘却那一幕——忘掉当我转身眼见他断气时,他脸上是什么神情。
火车已经驶过。我听见身后传来声响,见到安娜出了屋。她快步向我们走来,走到他身旁,然后双膝着地跪下,伸出双手搁上他的咽喉。
他的脸上满是震惊与心碎的神色。我想开口对她说,“没用的,你现在已经救不了他了”,但接着我便回过了神:她并不是在止血,她是在收尾。她一边将瓶塞钻扎进他的咽喉,一寸又一寸,一边对他轻声细语,那般婉转,那般温柔。我听不清楚她在说些什么。
最后一次见她是在警局录口供。我跟她分别被带去不同房间,但就在动身离开的时候,她碰了碰我的胳膊。“好自为之,瑞秋。”她说。不知为何,她的话听上去像是一种警告: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人,我们的证词将我们永远绑在了一起——证词中说,我别无退路,只能持械扎进他的脖子,而安娜竭尽全力想要救他的命。
我关灯上了床。我难以入眠,但我必须放手一试。依我猜,噩梦终将远去,我将不再一遍一遍又一遍在脑海中重演当初的场景,但此刻我却心知,眼前将是一个漫漫长夜。明天还得早起呢,我要去赶火车。
安娜,2013年8月18日,星期日晚上
她躺在厨房地板上流血不止,但我觉得并不致死。他还没有痛下杀手;我不太清楚他究竟在等什么。也许这对他来说并不容易,毕竟他曾经爱过她。
我在楼上安顿好伊薇,心里想着:这就是我所盼的,不是吗?瑞秋终将滚得远远的,一去不复回。这就是我巴不得发生的美事;好吧,显然有点儿出入,但我确实希望她滚。我盼着没有瑞秋的生活,眼下美梦即将成真,到时候就只剩下我们一家三口——我、汤姆、伊薇,正合我的心意。有那么片刻,我听任自己飘飘然待在这个白日梦中,但低头望望沉睡的宝贝女儿,我立刻醒了过来:这终究是场白日美梦。我在自己的手指上印下一吻,再印上女儿那完美的嘴唇,我知道我们母女二人将永不会安全无虞。我永远会有性命之忧,因为我知道真相,而他不会相信我。再说,谁说不会冒出另一个“梅根”呢?要不然更糟——冒出另一个“安娜”,另一个我?藏书网?99lib.t>99lib.
我又下了楼,他正坐在餐桌旁喝啤酒。我没有看见她,但接着就发现了她的脚,起初我还以为他已经下了杀手,但他说她没什么大碍。
“轻轻砸了一下而已。”他说。他总不能把这次也说成“意外”了吧。
于是我们等着。我也取了一瓶啤酒跟他共饮。他告诉我,他对梅根的事情真的很抱歉,很抱歉出了轨。他吻吻我,说他会想法子补偿,我们两人之间不会有事,一切都会好起来。
“我们会搬家离她远远的,就像你一直盼着的那样。你想去哪里我们就去哪里,哪里都行。”他问我是否能原谅他,我说,假以时日我能办到九九藏书,而他相信了我。我觉得他相信了我。
不出所料,暴风雨果然肆虐起来。隆隆的雷声惊醒了瑞秋,她开始呻吟,在地板上扭动。
“你走开,”他对我说,“去楼上。”
我吻了吻他的唇,从他身边走开,但却没有上楼。我拿起走廊里的电话,坐在楼梯最下层凝神倾听,手里握着听筒,只待时刻到来。
我听见他在对她低语,声音又轻又柔;紧接着我听见她的声音。她是在哭吧。
瑞秋,2013年8月18日,星期日晚上
我听见“嘶嘶”声。一道光亮闪过,我意识到那是倾盆而下的暴雨。屋外一片黝黑,风暴与闪电正在肆虐。我不记得天色是什么时候暗下来的。头上的剧痛让我醒了过来,一颗心悬到了嗓子眼。我躺在地板上,在厨房里。我费力抬起头,用手肘支着起身。他正坐在餐桌边审视窗外的暴风雨,手中摆弄着一瓶啤酒。
“我该怎么办呢,小瑞?”发现我抬起头,他开口问道,“我已经在这里呆坐了……半个小时左右吧,一直在问自己这个问题:我该拿你怎么办?你还给我留有退路吗?”他喝下一大口酒,若有所思地注视着我。我背靠餐具柜坐起来,感觉头晕目眩,简直忍不住要吐。我紧咬嘴唇,将指甲掐进了掌心——现在可不能晕过去,我可绝不能退缩。再没有任何人可以依靠,我明白。安娜不会打电话报警;她才不会为了我将她的宝贝女儿置于危险之中。
“你总得承认吧,”汤姆说,“祸是你自己招来的。想想看:如果你不来招惹我们,你就不会落到这种下场,我也不会落到这种下场。大家都会好端端的。如果那天晚上你没有来,如果安娜不是因为在火车站见到你后奔回家来,我说不定能把梅根的事情摆平呢。那我就不会……气得七窍生烟,就不会发脾气,就不会下手伤梅根。什么事也不会发生。”
我感觉一声抽噎涌上喉头,但我把它咽了下去。他在耍花招——这正是他惯用的手段。他一向精于此道,让我感觉事事都是我的错,让我感觉自己分文不值。
他喝光啤酒,把空瓶从桌子上滚远,伤感地摇摇头,走到我身旁伸出一只手。“来吧,”他说,“抓住我的手。来吧,瑞秋,起来。”
我任由他把我拽起来。我背对着厨房台面,他则面对我站着,腰紧贴着我的腰。他抬手抹去我脸上的眼泪。“我该拿你怎么办呢,小瑞?你觉得我该怎么做?”
“你什么也不用做。”我竭力挤出笑容,“你知道我爱你,我依然爱你。你知道我不会告诉任何人……我怎么会那么对待你呢?”
他露出了笑容——他那明媚、动人的笑容一度让我心神荡漾,而我忍不住抽噎起来。简直难以置信,我们竟沦落到了如此境地。我这辈子最刻骨的幸福——与汤姆双宿双栖的日子,竟是一段海市蜃楼。
他任由我哭了片刻,可惜终究不耐烦起来:明媚的微笑不见了踪影,他的唇边噙着一抹冷笑。
“拜托,小瑞,适可而止。”他说,“别再哭哭啼啼的。”他后退几步,从餐桌的纸巾盒里抽出几张纸巾。“自己擤擤鼻子。”他下令道,我则乖乖照办。
他用面带不屑的神色仔细审视着我。“我们去湖边那天,你以为机会来了,对不对?”他放声笑起来,“我没说错,对不对?瞧你望着我那副模样,眼泪汪汪、满脸哀求……我说什么你都会照办,对吧?你也太容易得手了。”我紧紧地咬住嘴唇,他向我迈近几步,“你活像那种一辈子受尽欺凌的丧家犬,死皮赖脸却还没人想要。你对它们踢了又踢,结果人家还是摇着尾巴跑回来巴结你,一心盼着这次会有所不同——这次它们总算拍对了马屁,会得到你的爱。你就是那副德性,对吧,瑞秋?”他说着搂住我的腰,用嘴覆上我的唇。我任由他伸舌探进唇间,又挺身贴住他的下身。我能感觉到他起了生理反应。
不知道这栋房子里的家什是否还跟以前所在的位置一样。我不知道安娜是否重新摆放过餐具柜,将意面换了个罐子,将磅秤从左下角换到了右下角。我不知道。在把手伸进身后的抽屉时,我一心只盼她没有动过它们。
“也许你没说错,”吻毕我说道。我冲他抬起面孔:“如果那天晚上我没有到布伦海姆路来,梅根也许还活着。”
他点点头,我的右手却适时挨上了一件熟悉的东西。我微笑着贴近汤姆,贴得越来越近,左手蛇一般圈住他的腰。我贴在他的耳边低语:“但既然是你砸碎了她的头,难道你真心认为该怪到我头上吗?”他闻言猛然抽身,我趁机一个箭步向前冲,拼命将他撞了个趔趄,他踉踉跄跄退到厨房台面旁边。我抬脚用尽全身力气狠狠踹在他脚上,等他负痛弯腰时一把攥住他脑后的头发往前拽,抬起膝盖向他的脸磕去。他痛呼一声,我似乎感觉到软骨应声而碎。我把他推到地上,从餐桌上抓起钥匙。他还没有站起身,我已经奔出了玻璃落地门。
我直奔栅栏而去,可惜在泥地上滑了一跤,他在我奔到栅栏之前追上了我,攥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回拽,一边狠狠挠我的脸一边喷着满嘴血沫骂我:“你这个蠢婊子,你就不能滚远点儿吗?你就不能不招惹99lib.我吗?”我再次从他手上挣脱,可惜眼前竟无路可逃:掉头穿过屋子是跑不掉的,我也绝不可能成功地翻过栅栏。我放声呼救,可惜“隆隆”雷雨交织着渐渐驶近的火车车声,没有人能听见我的声音。我向花园深处奔去,奔向铁轨。死路一条。一年前或一年多以前,我正是站在此处,怀中搂着他的宝宝。我转身背对栅栏,眼睁睁望着他迈着大步向我走来。他伸出胳膊抹抹嘴,往地上吐了一口血沫。我能感觉栅栏后的铁轨正在不停震颤——火车已经逼近了我们,发出刺耳的轰鸣。汤姆的嘴唇正在翕动,他在对我说些什么,但我听不见。我望着他向我走来,我凝望着他;我纹丝不动,直到他几乎贴近身旁才猛地挥起手臂。我狠狠地将毒蛇般的瓶塞钻扎进了他的脖子。
他瞪大双眼,无声无息地倒了下去。他抬手捂住咽喉,眼神落在我身上,看上去似乎在哭。我盯着他,直到再也看不下去,于是转过了身。火车正从旁驶过,我能透过灯火通明的车窗望见一张张面孔,望见埋头读书或查手机的人——旅客们正在归家的路上,个个感觉暖意融融,安全无虞。
2013年9月10日,星期二
早上
你分明能感觉到:火车停在那盏红灯前的一瞬间,车上的气氛波动起来,好似电灯发出蜂鸣。眼下我已不再是唯一一个朝窗外张望的人;当然,朝窗外张望的人从来不止我一个。恐怕所有人都会打量车窗外掠过的栋栋房屋,只不过我们眼中所见各有不同。至于此刻,其他人眼中所见则是一个样,有时候你可以听到人们议论纷纷。
“在那儿,就是那栋房子。不,不,左边那栋……在那里,栅栏旁边有玫瑰的那家,那就是案发现场。”15号与23号,两栋闲置的空宅。看上去不像凶宅,百叶窗与门都开着,我知道那是因为有人正在看房——目前15号与23号待售,藏书网但恐怕要花一段时间才能找到正经买家。依我猜,被房地产经纪人领着看房的多半是些凑热闹的好事者,巴不得亲眼瞧瞧他倒下的地点,瞧瞧被他的鲜血渗透的土地。
想到看热闹的人们踏遍那栋房子,我便感觉心中隐痛,毕竟它曾一度寄托着我的希冀。我竭力不去想之后发生的风波,不去想那个夜晚。我竭尽全力,可惜没有成功。
我与安娜并肩坐在沙发上,身上沾满他的血。一前一后两任妻子等待着救护车。是安娜打的电话:她报了警,料理了一切。救护人员赶到时,对汤姆来说为时已晚,紧随其后的是身穿便装的警员,接着便是办案侦探莱丽与加斯基尔。见到眼前的景象,他们双双惊得合不拢嘴。他们问了些问题,但我无法听清。我几乎动弹不得,无法呼吸。安娜冷静笃定地开了口。
“是自卫。”她告诉警方,“从头到尾我都透过窗户亲眼目睹。他拿着瓶塞钻追她,想要她的命。她别无选择。我努力……”这是整段话中安娜唯一一次没有接上,唯一一次抽噎,“我努力……止血,但止不住。我止不住血。”
一名身穿便装的警员抱上伊薇(宝宝自始至终奇迹般地睡得香甜),我们全都被带到了警局。安娜与我被分别安置在不同房间里接受问询,可惜问的问题我通通不记得。我尽力集中心神回答,几乎连话也说不出来。我告诉警方,他对我动手,用酒瓶砸我;我说他手持瓶塞钻追我,我从他手中夺过凶器自卫。警方为我验了伤:头部、手部、指甲。
“不太像自卫造成的伤口。”莱丽狐疑地说。侦探们撇下我出了屋,一位身穿便服的警察(很久前曾到阿什伯里凯茜那间公寓来问询、脖子上长粉刺的那位)站在门口,不肯正视我的目光。过了片刻,莱丽回屋了。“沃森太太给你做了证,瑞秋,”她说,“你可以离开了。”她也不肯抬眼正视我的目光。一名身穿便装的警员把我带到医院缝合了头上的伤口。报纸随即登载了许多关于汤姆的爆料。于是我发现他从未在军队待过;他试图参军,但两次被拒。关于他父亲的说法也是个谎言,汤姆把事实颠倒了。他将父母的积蓄挥霍一空,他的父母原谅了他,但当他父亲不肯抵押房产借钱给他时,汤姆却与父母一刀两断。他无时不撒谎,无事不撒谎,即使毫无必要,毫无意义。
我清清楚楚地记得当初斯科特谈起梅根时称“我甚至不知道她究竟是谁”,而我恰有这种感觉。汤姆的一生由谎言编织而成,彻头彻尾或半真半假的瞎话粉饰出一个更完美、更强大、更有趣的形象。而我竟然照单全收,拜倒在谎言之下。安娜也一样;我们曾经爱过他。我不知道我们是否会爱那个外强中干、缺点多多、毫无掩饰的版本;我想我会。我原本会原谅他的过与失;我自己不就劣迹斑斑吗?
晚上
我在诺福克海岸某小镇的一家酒店里。明天我会前往北方,也许去爱丁堡,也许更远些;我还没有打定主意,我只想走得够远。我手里有点儿钱:我妈妈得知发生的一切后便慷慨解囊。因此我无须担心费用,至少这一阵子不用担心。
今天下午,我租了一辆车驶到霍克汉姆。葬着梅根骨灰的那个小村外有一间教堂,而梅根就葬在她女儿莉比的遗骨旁。我是从报上读到的,由于说不清是不是梅根害死了女儿,她下葬的地点还颇有争议,但好歹办成了,现在看来顺理成章。无论犯了什么错,梅根受的罚已经够重。
我抵达时忽然下起了雨,周围空无一人,但我依然泊好车走进墓地,在最远的角落里发现了她的坟。它几乎被一排冷杉挡住;除非特意去找,否则你永远不会发现她的所在。墓碑上写着她的名字和生卒年月,既没有情意绵绵的追忆,也没有“爱妻”、“爱女”、“慈母”一类的.99lib. 称谓。她的孩子的墓碑上只有一个词:莉比。话说回来,至少眼下梅根有了正经的墓碑,不再孤零零躺在铁轨旁的荒郊野外。
雨越下越急,我穿过教堂墓地往回走,望见一名男子站在教堂门口。有那么片刻,我以为那是斯科特。我的心悬到了嗓子眼,不禁擦干眼前的雨水再凝神打量,却发现那是一位牧师。他抬手跟我打了个招呼。我小跑回到车上,没来由地感觉后背生寒。我想起最后一次见到斯科特时闹得多凶,想起他沦落到疑神疑鬼、几近疯狂的境地。他将永无宁日。难道不是吗?我回想昔日的他,回想我想象中那对璧人的模样,感慨万千。
我给斯科特发了封电邮,为我撒的谎道歉。我原本也想为汤姆的事道个歉,因为我本该有所察觉。如果这些年没有酗酒,我会察觉到真相吗?也许我也将永无宁日。
他没有回复我,我原本也不指望他会回。
随后我驱车来到酒店入住,为了不让自己打酒店那家酒吧的主意(要是能端杯酒到酒店那家舒舒服服、灯光朦胧的酒吧找张真皮扶手椅坐一坐,那该是何等美事),我又出门准备去港口散散步。
我简直想象得出半杯酒落肚后那飘飘欲仙的滋味。不,得把这种歪脑筋抛到九霄云外。我算了算自己已经戒酒了多久:二十天。如果算上今天,那就是整整二十一天,恰好三周。多年以来,我第一次这么久滴酒不沾。
怪得很,最后一杯酒倒是凯茜给我的。当警察把身上染血、脸上却无一丝血色的我带回家里,又跟凯茜转述了案发经过,她便从自己的房间取来一瓶“杰克·丹尼”威士忌,为我们各自倒上了一大杯。她哭个不停,口口声声说很抱歉,仿佛那多多少少是她的错。我喝光那杯威士忌又立刻吐个精光,自此之后便再也没有碰过酒,虽然那拦不住我心痒痒。
到达港口后,我左拐向海滩走去。如果乐意的话,我可以沿着这段沙滩一路走回霍克汉姆。此时天色已暗,海边寒气入骨,但我继续往前走。我想走到精疲力竭,走到累得无法思考,也许那时我就能沉入梦乡。
海滩上人迹寥寥又冷得要命,我不得不咬紧牙关免得它“咔咔”发抖。我疾步走过碎石滩,经过一栋栋海滨小屋。那些小屋白天看起来颇为宜人,眼下却透着几分阴森,仿佛一个个藏污纳垢之处。风势越来越猛,小屋仿佛重获了生机,只听见木板在不停“吱嘎”作响,而海上传来的波涛声隐隐裹挟着某种耳语般的动静:有人正在逼近。有什么正在逼近。
我掉头撒腿狂奔。
我清楚周围并没有什么不测,只是自己捕风捉影,可惜恐惧好似潮水般席卷了我。我能跑多快就跑多快,一直跑回港口明亮的路灯下。
回到酒店房间后,我坐在床上将手塞到身下,直到双手不再颤抖。我打开小冰箱取出瓶装水、夏威夷果,没有理睬葡萄酒和小瓶装杜松子酒,尽管它们会让我安睡,会让我陷入温暖怡然的无知无觉中,会让我片刻忘却那一幕——忘掉当我转身眼见他断气时,他脸上是什么神情。
火车已经驶过。我听见身后传来声响,见到安娜出了屋。她快步向我们走来,走到他身旁,然后双膝着地跪下,伸出双手搁上他的咽喉。
他的脸上满是震惊与心碎的神色。我想开口对她说,“没用的,你现在已经救不了他了”,但接着我便回过了神:她并不是在止血,她是在收尾。她一边将瓶塞钻扎进他的咽喉,一寸又一寸,一边对他轻声细语,那般婉转,那般温柔。我听不清楚她在说些什么。
最后一次见她是在警局录口供。我跟她分别被带去不同房间,但就在动身离开的时候,她碰了碰我的胳膊。“好自为之,瑞秋。”她说。不知为何,她的话听上去像是一种警告: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人,我们的证词将我们永远绑在了一起——证词中说,我别无退路,只能持械扎进他的脖子,而安娜竭尽全力想要救他的命。
我关灯上了床。我难以入眠,但我必须放手一试。依我猜,噩梦终将远去,我将不再一遍一遍又一遍在脑海中重演当初的场景,但此刻我却心知,眼前将是一个漫漫长夜。明天还得早起呢,我要去赶火车。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